走进林黛玉

山东省泰安市泰安一中高一.二班陈李君

(Hí!大家好.我是中国大话电视台记者,大家喜爱的咪咪,今天呢,我将带领观众朋们一起走进当前大红大紫的天皇巨星林黛玉小姐。想知道林小姐成功的秘诀吗?想知道林、贾传闻背后的真相吗?……那么,别走开,广告之后马上回来,节目精彩,不容错过!)……记:您好,林小姐,欢迎您来到我们电视台做客,也希望您把真实的一面展现给大家。林:谢谢。很高兴有这次机会,来到咱们“大话电视台”,我也很乐意让大家了解一个真正的我。记:那咱们开始?……您是经曹雪芹先生极力推荐而一举成名的,您对曹雪芹先生有何感想?林:我真的很感谢曹雪芹先生对我的栽培,但一个人的成功是多方面的,存在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客观上,我是遇到了好的经纪人,但我的成功主要还是靠自己的实力和不懈的努力。我认为自己的主观努力是先决条件。记:看来林小姐是个非常勤奋的人啊?那么,对于传媒所说的您与贾氏网络集团总裁贾宝玉先生的恋情,您能做一下解释吗?林:这一点,我确实需要澄清一下。事实并不是那样,我与贾先生只是普通合作伙伴,我是他们公司的形象代言人,就这么简单,绝不向传闻说的那样。再说,贾总不是跟薛宝钗很好么,怎么会看上我?!记:那之前的纯属误会了,也希望您能找到自己的白马王子!听说您与薛氏模特儿股份有限公司懂事长薛宝钗女士有些过节,这是真的吗?据说是因为感情上的问题?林:这个……,我们之间没有什么,是媒体无中生有,大家,朋友嘛,总要犯些口角。虽然我们关系有些紧张,但我这人比较宽容大度,不会计较这些事的。但我认为薛宝钗仗着自己家有几个钱就目中无人,这就不对了!(有些想发作)。记:这个……林:……对……对不起,失言了,请把上面的话删掉。这不是现场直播吧?记:那……林小姐您今后有何打算呢?能向我们透露一下吗?林:可以。已有几家公司与我签约,请我拍“瘦身汤、美白霜、洗发水……”的广告。记:那片酬一定很高吧?林:这个,我有权保密。再者,我今年下半年还要再拍一部电影《才女也疯狂》,估计票房收入会有新突破。也希望大家关注。最近呢,我正准备进军歌坛。已有不少词曲作家为我写歌了,估计明年初,我的第一张专辑就会问世。如果有时间,我还要写一部随想杂感丛书《林妹妹的艺术人生》奉献给大家。以后还会有许多安排,希望大家及时关注。记:再次感谢您再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我们这儿做客。祝您的事业一帆风顺!您越来越靓!(观众朋友们,本期节目到此结束。我们还会对林黛玉小姐作一系列的追踪报道,请及时关注。Bye-Ьye)泰安市泰安一中陈李君

指导教师:张力挺

走进林黛玉

走进林黛玉

山东省泰安市 泰安一中高一.二班 陈李君

(Hí!大家好.我是中国大话电视台记者,大家喜爱的咪咪,今天呢,我将带领观众朋们一起走进当前大红大紫的天皇巨星林黛玉小姐。想知道林小姐成功的秘诀吗?想知道林、贾传闻背后的真相吗?……那么,别走开,广告之后马上回来,节目精彩,不容错过!)…… 记:您好,林小姐,欢迎您来到我们电视台做客,也希望您把真实的一面展现给大家。 林:谢谢。很高兴有这次机会,来到咱们“大话电视台”,我也很乐意让大家了解一个真正的我。 记:那咱们开始?……您是经曹雪芹先生极力推荐而一举成名的,您对曹雪芹先生有何感想? 林:我真的很感谢曹雪芹先生对我的栽培,但一个人的成功是多方面的,存在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客观上,我是遇到了好的经纪人,但我的成功主要还是靠自己的实力和不懈的努力。我认为自己的主观努力是先决条件。 记:看来林小姐是个非常勤奋的人啊?那么,对于传媒所说的您与贾氏网络集团总裁贾宝玉先生的恋情,您能做一下解释吗? 林:这一点,我确实需要澄清一下。事实并不是那样,我与贾先生只是普通合作伙伴,我是他们公司的形象代言人,就这么简单,绝不向传闻说的那样。再说,贾总不是跟薛宝钗很好么,怎么会看上我?! 记:那之前的纯属误会了,也希望您能找到自己的白马王子!听说您与薛氏模特儿股份有限公司懂事长薛宝钗女士有些过节,这是真的吗?据说是因为感情上的问题? 林:这个……,我们之间没有什么,是媒体无中生有,大家,朋友嘛,总要犯些口角。虽然我们关系有些紧张,但我这人比较宽容大度,不会计较这些事的。但我认为薛宝钗仗着自己家有几个钱就目中无人,这就不对了!(有些想发作)。 记:这个…… 林:……对……对不起,失言了,请把上面的话删掉。这不是现场直播吧? 记:那……林小姐您今后有何打算呢?能向我们透露一下吗? 林:可以。 已有几家公司与我签约,请我拍“瘦身汤、美白霜、洗发水……”的广告。 记:那片酬一定很高吧? 林:这个,我有权保密。再者,我今年下半年还要再拍一部电影《才女也疯狂》,估计票房收入会有新突破。也希望大家关注。 最近呢,我正准备进军歌坛。已有不少词曲作家为我写歌了,估计明年初,我的第一张专辑就会问世。如果有时间,我还要写一部随想杂感丛书《林妹妹的艺术人生》奉献给大家。以后还会有许多安排,希望大家及时关注。 记:再次感谢您再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我们这儿做客。祝您的事业一帆风顺!您越来越靓! (观众朋友们,本期节目到此结束。我们还会对林黛玉小姐作一系列的追踪报道,请及时关注。Bye-Ьye)泰安市泰安一中 陈李君

指导教师:张力挺 (责任编辑:齐老师)

《围城》杂感

七月九日开始 手捧《围城》,十六日晚,熄灯读完。躺在床上,若有所思。《围城》之中,钟书先生建筑了一个硕大的城堡,一砖一瓦美丽极致。

突然,觉得《围城》中所有人都像一个个玩偶,木的,纸的,布的。丑。而方鸿渐、孙柔嘉以及苏文纨等人都在辗转反侧,彻夜不眠。

方鸿渐

这是书中的男主角,方家大少爷,也就必定受到大少爷的待遇。从小到大,方老爷、方老太不说将鸿渐视为珍宝,也肯定是爱子非凡,所以鸿渐顺利地长大、上学、出国。

可鸿渐这个人,丑就丑在不争气上,留个学位居然是骗来的,而且还成为了中国外交胜利的典范。可毕竟是四年时间呀,鸿渐出国都干什么去了?过的什么生活?作者在《围城》中一笔略过,并没有下细研究。但不难想象,肯定也是游戏人生。我突然想到,现在在学校里,大多孩子都有鸿渐影子,整天无所事事,任光阴从指间溜走。不可否认,孩子中也有好孩子的,但也仅仅是认识到位一些,否则也难保“四年光阴”“不留下一点痕迹”。

而后,方鸿渐在未婚岳父的支持下进入银行,再到三闾大学任教,又回到上海进入报馆,方鸿渐是一个要面子的人,太要面子了就使得自己很是吃亏。中国人什么都不争,什么也争不来,唯独就看重面子。这一点在赵辛楣身也可以体现。但辛楣毕竟是搞政治的,还有一点可以在社会立足的——政客的圆滑,就连孙柔嘉也有自己的本领——沉稳的心府,而鸿渐呢?作者将他定位到几乎无法立足的地位。一个堂堂海归派,饭碗都成问题,真的太可笑了。回到现实中,年轻人们多多少少就像方鸿渐一样,“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这也许跟现代的社会环境有关吧,人们呼吸着进步的气息,自然而然变得浮躁。

方鸿渐的结局我是没读懂的,他是睡熟,还是死去,我并不理解,我只明白了一个问题,与社会不太合拍的人,结局不会是喜剧。

苏文纨

杨绛女士说,苏小姐是个复合体。可是我并没有觉得文纨身上有多少矫揉衔接的影子。对于苏小姐的故事,我觉得是自然而然。一个海归的女子,如此有学识,有才华,的确有骄傲的资本,但为什么还清高得像一朵花?转念一想,又有什么值得清高的?在从法归国的游船上,孙家小孩想要亲近苏小姐,不过苏小姐的扭捏一眼就被孙太太看穿,于是和苏小姐接触便减少了很多——清高过分的结果就是糟糕的人际关系。

虽然文纨是一个新时代的女性,可并没有脱离这么多年来的思想束缚。她是爱鸿渐的,却没有主动的去追求爱情,任鸿渐和辛楣在她指间回旋,她唯一要求到的就只有鸿渐的一枚吻。最后鸿渐拒绝了她,她也只是骂了一句“你这个浑蛋”。这我觉得很奇怪,难道总统下了命令,还是元首有了吩咐,自己的爱情自己不去抓牢,还在等什么?爱情不是一盆菜,只要付钱,服务生就会送到手上。

苏文纨嫁给了曹元朗,这只是她在告诫鸿渐,你看,我还是有人要的。似乎就是逮着了一只跳蚤,然后在它面前处死另一只跳蚤,无痛无痒。

在《围城》里,我最同情的人就是苏文纨,她的确很可怜。为生活,为人际,这么一个清高的女子也学会了带私货,什么自来水笔,什么化妆品,就连高跟鞋也应有尽有。社会毕竟是社会,当人们在高喊改造社会时,已经被社会改造,而且自己都不知道。婚后的苏小姐在物质上是幸福的,尽管她有一个可以和她一起讲诗的丈夫,但她在精神上依然不幸福。她在生命中有一次胜利,就是在赵家重逢鸿渐,在鸿渐连同柔嘉面前,放肆了一回。然而这也可能是她生命中唯一一次的胜利。

李妈

李妈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奇怪地让人难以理解。不过她到底只是一个老妈子,奴性是那么强烈。每一次鸿渐和柔嘉有了一点小磨察,李妈就会像爆起的棉花弹一样保护柔嘉,而且到了疯狂的地步。特别是文章结尾的那一次,鸿渐一不小心将柔嘉推倒,柔嘉还没哭,李妈倒先声夺人,开始哭泣,嘴里还在唱着念着,说什么自己还没打过柔嘉,鸿渐这不知天高地厚小子就打了。这并不是母鸡保护小鸡,倒似乎是蜜蜂捍卫心中的花。

我李妈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奇怪地让人哭笑不得。柔嘉从小跟着她,却对她并没有多少好感,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走得越近距离越远吧。说不清楚李妈是怎么个丑法,但真的太丑了。别人小两口的事,她怎么反倒成主角了?她常常说鸿渐欺负人,我看来却是她这个女佣人在发号施令,以至于鸿渐和柔嘉的矛盾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

李梅亭

此人优点没有,缺点一大堆,几乎把中国人的所有不美之处都锦集在七月九日开始 手捧《围城》,十六日晚,熄灯读完。躺在床上,若有所思。《围城》之中,钟书先生建筑了一个硕大的城堡,一砖一瓦美丽极致。

突然,觉得《围城》中所有人都像一个个玩偶,木的,纸的,布的。丑。而方鸿渐、孙柔嘉以及苏文纨等人都在辗转反侧,彻夜不眠。

方鸿渐

这是书中的男主角,方家大少爷,也就必定受到大少爷的待遇。从小到大,方老爷、方老太不说将鸿渐视为珍宝,也肯定是爱子非凡,所以鸿渐顺利地长大、上学、出国。

可鸿渐这个人,丑就丑在不争气上,留个学位居然是骗来的,而且还成为了中国外交胜利的典范。可毕竟是四年时间呀,鸿渐出国都干什么去了?过的什么生活?作者在《围城》中一笔略过,并没有下细研究。但不难想象,肯定也是游戏人生。我突然想到,现在在学校里,大多孩子都有鸿渐影子,整天无所事事,任光阴从指间溜走。不可否认,孩子中也有好孩子的,但也仅仅是认识到位一些,否则也难保“四年光阴”“不留下一点痕迹”。

而后,方鸿渐在未婚岳父的支持下进入银行,再到三闾大学任教,又回到上海进入报馆,方鸿渐是一个要面子的人,太要面子了就使得自己很是吃亏。中国人什么都不争,什么也争不来,唯独就看重面子。这一点在赵辛楣身也可以体现。但辛楣毕竟是搞政治的,还有一点可以在社会立足的——政客的圆滑,就连孙柔嘉也有自己的本领——沉稳的心府,而鸿渐呢?作者将他定位到几乎无法立足的地位。一个堂堂海归派,饭碗都成问题,真的太可笑了。回到现实中,年轻人们多多少少就像方鸿渐一样,“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这也许跟现代的社会环境有关吧,人们呼吸着进步的气息,自然而然变得浮躁。

方鸿渐的结局我是没读懂的,他是睡熟,还是死去,我并不理解,我只明白了一个问题,与社会不太合拍的人,结局不会是喜剧。

苏文纨

杨绛女士说,苏小姐是个复合体。可是我并没有觉得文纨身上有多少矫揉衔接的影子。对于苏小姐的故事,我觉得是自然而然。一个海归的女子,如此有学识,有才华,的确有骄傲的资本,但为什么还清高得像一朵花?转念一想,又有什么值得清高的?在从法归国的游船上,孙家小孩想要亲近苏小姐,不过苏小姐的扭捏一眼就被孙太太看穿,于是和苏小姐接触便减少了很多——清高过分的结果就是糟糕的人际关系。

虽然文纨是一个新时代的女性,可并没有脱离这么多年来的思想束缚。她是爱鸿渐的,却没有主动的去追求爱情,任鸿渐和辛楣在她指间回旋,她唯一要求到的就只有鸿渐的一枚吻。最后鸿渐拒绝了她,她也只是骂了一句“你这个浑蛋”。这我觉得很奇怪,难道总统下了命令,还是元首有了吩咐,自己的爱情自己不去抓牢,还在等什么?爱情不是一盆菜,只要付钱,服务生就会送到手上。

苏文纨嫁给了曹元朗,这只是她在告诫鸿渐,你看,我还是有人要的。似乎就是逮着了一只跳蚤,然后在它面前处死另一只跳蚤,无痛无痒。

在《围城》里,我最同情的人就是苏文纨,她的确很可怜。为生活,为人际,这么一个清高的女子也学会了带私货,什么自来水笔,什么化妆品,就连高跟鞋也应有尽有。社会毕竟是社会,当人们在高喊改造社会时,已经被社会改造,而且自己都不知道。婚后的苏小姐在物质上是幸福的,尽管她有一个可以和她一起讲诗的丈夫,但她在精神上依然不幸福。她在生命中有一次胜利,就是在赵家重逢鸿渐,在鸿渐连同柔嘉面前,放肆了一回。然而这也可能是她生命中唯一一次的胜利。

李妈

李妈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奇怪地让人难以理解。不过她到底只是一个老妈子,奴性是那么强烈。每一次鸿渐和柔嘉有了一点小磨察,李妈就会像爆起的棉花弹一样保护柔嘉,而且到了疯狂的地步。特别是文章结尾的那一次,鸿渐一不小心将柔嘉推倒,柔嘉还没哭,李妈倒先声夺人,开始哭泣,嘴里还在唱着念着,说什么自己还没打过柔嘉,鸿渐这不知天高地厚小子就打了。这并不是母鸡保护小鸡,倒似乎是蜜蜂捍卫心中的花。

我李妈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奇怪地让人哭笑不得。柔嘉从小跟着她,却对她并没有多少好感,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走得越近距离越远吧。说不清楚李妈是怎么个丑法,但真的太丑了。别人小两口的事,她怎么反倒成主角了?她常常说鸿渐欺负人,我看来却是她这个女佣人在发号施令,以至于鸿渐和柔嘉的矛盾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

李梅亭

此人优点没有,缺点一大堆,几乎把中国人的所有不美之处都锦集在七月九日开始 手捧《围城》,十六日晚,熄灯读完。躺在床上,若有所思。《围城》之中,钟书先生建筑了一个硕大的城堡,一砖一瓦美丽极致。

突然,觉得《围城》中所有人都像一个个玩偶,木的,纸的,布的。丑。而方鸿渐、孙柔嘉以及苏文纨等人都在辗转反侧,彻夜不眠。

方鸿渐

这是书中的男主角,方家大少爷,也就必定受到大少爷的待遇。从小到大,方老爷、方老太不说将鸿渐视为珍宝,也肯定是爱子非凡,所以鸿渐顺利地长大、上学、出国。

可鸿渐这个人,丑就丑在不争气上,留个学位居然是骗来的,而且还成为了中国外交胜利的典范。可毕竟是四年时间呀,鸿渐出国都干什么去了?过的什么生活?作者在《围城》中一笔略过,并没有下细研究。但不难想象,肯定也是游戏人生。我突然想到,现在在学校里,大多孩子都有鸿渐影子,整天无所事事,任光阴从指间溜走。不可否认,孩子中也有好孩子的,但也仅仅是认识到位一些,否则也难保“四年光阴”“不留下一点痕迹”。

而后,方鸿渐在未婚岳父的支持下进入银行,再到三闾大学任教,又回到上海进入报馆,方鸿渐是一个要面子的人,太要面子了就使得自己很是吃亏。中国人什么都不争,什么也争不来,唯独就看重面子。这一点在赵辛楣身也可以体现。但辛楣毕竟是搞政治的,还有一点可以在社会立足的——政客的圆滑,就连孙柔嘉也有自己的本领——沉稳的心府,而鸿渐呢?作者将他定位到几乎无法立足的地位。一个堂堂海归派,饭碗都成问题,真的太可笑了。回到现实中,年轻人们多多少少就像方鸿渐一样,“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这也许跟现代的社会环境有关吧,人们呼吸着进步的气息,自然而然变得浮躁。

方鸿渐的结局我是没读懂的,他是睡熟,还是死去,我并不理解,我只明白了一个问题,与社会不太合拍的人,结局不会是喜剧。

苏文纨

杨绛女士说,苏小姐是个复合体。可是我并没有觉得文纨身上有多少矫揉衔接的影子。对于苏小姐的故事,我觉得是自然而然。一个海归的女子,如此有学识,有才华,的确有骄傲的资本,但为什么还清高得像一朵花?转念一想,又有什么值得清高的?在从法归国的游船上,孙家小孩想要亲近苏小姐,不过苏小姐的扭捏一眼就被孙太太看穿,于是和苏小姐接触便减少了很多——清高过分的结果就是糟糕的人际关系。

虽然文纨是一个新时代的女性,可并没有脱离这么多年来的思想束缚。她是爱鸿渐的,却没有主动的去追求爱情,任鸿渐和辛楣在她指间回旋,她唯一要求到的就只有鸿渐的一枚吻。最后鸿渐拒绝了她,她也只是骂了一句“你这个浑蛋”。这我觉得很奇怪,难道总统下了命令,还是元首有了吩咐,自己的爱情自己不去抓牢,还在等什么?爱情不是一盆菜,只要付钱,服务生就会送到手上。

苏文纨嫁给了曹元朗,这只是她在告诫鸿渐,你看,我还是有人要的。似乎就是逮着了一只跳蚤,然后在它面前处死另一只跳蚤,无痛无痒。

在《围城》里,我最同情的人就是苏文纨,她的确很可怜。为生活,为人际,这么一个清高的女子也学会了带私货,什么自来水笔,什么化妆品,就连高跟鞋也应有尽有。社会毕竟是社会,当人们在高喊改造社会时,已经被社会改造,而且自己都不知道。婚后的苏小姐在物质上是幸福的,尽管她有一个可以和她一起讲诗的丈夫,但她在精神上依然不幸福。她在生命中有一次胜利,就是在赵家重逢鸿渐,在鸿渐连同柔嘉面前,放肆了一回。然而这也可能是她生命中唯一一次的胜利。

李妈

李妈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奇怪地让人难以理解。不过她到底只是一个老妈子,奴性是那么强烈。每一次鸿渐和柔嘉有了一点小磨察,李妈就会像爆起的棉花弹一样保护柔嘉,而且到了疯狂的地步。特别是文章结尾的那一次,鸿渐一不小心将柔嘉推倒,柔嘉还没哭,李妈倒先声夺人,开始哭泣,嘴里还在唱着念着,说什么自己还没打过柔嘉,鸿渐这不知天高地厚小子就打了。这并不是母鸡保护小鸡,倒似乎是蜜蜂捍卫心中的花。

我李妈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奇怪地让人哭笑不得。柔嘉从小跟着她,却对她并没有多少好感,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走得越近距离越远吧。说不清楚李妈是怎么个丑法,但真的太丑了。别人小两口的事,她怎么反倒成主角了?她常常说鸿渐欺负人,我看来却是她这个女佣人在发号施令,以至于鸿渐和柔嘉的矛盾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

李梅亭

此人优点没有,缺点一大堆,几乎把中国人的所有不美之处都锦集在七月九日开始 手捧《围城》,十六日晚,熄灯读完。躺在床上,若有所思。《围城》之中,钟书先生建筑了一个硕大的城堡,一砖一瓦美丽极致。

突然,觉得《围城》中所有人都像一个个玩偶,木的,纸的,布的。丑。而方鸿渐、孙柔嘉以及苏文纨等人都在辗转反侧,彻夜不眠。

方鸿渐

这是书中的男主角,方家大少爷,也就必定受到大少爷的待遇。从小到大,方老爷、方老太不说将鸿渐视为珍宝,也肯定是爱子非凡,所以鸿渐顺利地长大、上学、出国。

可鸿渐这个人,丑就丑在不争气上,留个学位居然是骗来的,而且还成为了中国外交胜利的典范。可毕竟是四年时间呀,鸿渐出国都干什么去了?过的什么生活?作者在《围城》中一笔略过,并没有下细研究。但不难想象,肯定也是游戏人生。我突然想到,现在在学校里,大多孩子都有鸿渐影子,整天无所事事,任光阴从指间溜走。不可否认,孩子中也有好孩子的,但也仅仅是认识到位一些,否则也难保“四年光阴”“不留下一点痕迹”。

而后,方鸿渐在未婚岳父的支持下进入银行,再到三闾大学任教,又回到上海进入报馆,方鸿渐是一个要面子的人,太要面子了就使得自己很是吃亏。中国人什么都不争,什么也争不来,唯独就看重面子。这一点在赵辛楣身也可以体现。但辛楣毕竟是搞政治的,还有一点可以在社会立足的——政客的圆滑,就连孙柔嘉也有自己的本领——沉稳的心府,而鸿渐呢?作者将他定位到几乎无法立足的地位。一个堂堂海归派,饭碗都成问题,真的太可笑了。回到现实中,年轻人们多多少少就像方鸿渐一样,“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这也许跟现代的社会环境有关吧,人们呼吸着进步的气息,自然而然变得浮躁。

方鸿渐的结局我是没读懂的,他是睡熟,还是死去,我并不理解,我只明白了一个问题,与社会不太合拍的人,结局不会是喜剧。

苏文纨

杨绛女士说,苏小姐是个复合体。可是我并没有觉得文纨身上有多少矫揉衔接的影子。对于苏小姐的故事,我觉得是自然而然。一个海归的女子,如此有学识,有才华,的确有骄傲的资本,但为什么还清高得像一朵花?转念一想,又有什么值得清高的?在从法归国的游船上,孙家小孩想要亲近苏小姐,不过苏小姐的扭捏一眼就被孙太太看穿,于是和苏小姐接触便减少了很多——清高过分的结果就是糟糕的人际关系。

虽然文纨是一个新时代的女性,可并没有脱离这么多年来的思想束缚。她是爱鸿渐的,却没有主动的去追求爱情,任鸿渐和辛楣在她指间回旋,她唯一要求到的就只有鸿渐的一枚吻。最后鸿渐拒绝了她,她也只是骂了一句“你这个浑蛋”。这我觉得很奇怪,难道总统下了命令,还是元首有了吩咐,自己的爱情自己不去抓牢,还在等什么?爱情不是一盆菜,只要付钱,服务生就会送到手上。

苏文纨嫁给了曹元朗,这只是她在告诫鸿渐,你看,我还是有人要的。似乎就是逮着了一只跳蚤,然后在它面前处死另一只跳蚤,无痛无痒。

在《围城》里,我最同情的人就是苏文纨,她的确很可怜。为生活,为人际,这么一个清高的女子也学会了带私货,什么自来水笔,什么化妆品,就连高跟鞋也应有尽有。社会毕竟是社会,当人们在高喊改造社会时,已经被社会改造,而且自己都不知道。婚后的苏小姐在物质上是幸福的,尽管她有一个可以和她一起讲诗的丈夫,但她在精神上依然不幸福。她在生命中有一次胜利,就是在赵家重逢鸿渐,在鸿渐连同柔嘉面前,放肆了一回。然而这也可能是她生命中唯一一次的胜利。

李妈

李妈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奇怪地让人难以理解。不过她到底只是一个老妈子,奴性是那么强烈。每一次鸿渐和柔嘉有了一点小磨察,李妈就会像爆起的棉花弹一样保护柔嘉,而且到了疯狂的地步。特别是文章结尾的那一次,鸿渐一不小心将柔嘉推倒,柔嘉还没哭,李妈倒先声夺人,开始哭泣,嘴里还在唱着念着,说什么自己还没打过柔嘉,鸿渐这不知天高地厚小子就打了。这并不是母鸡保护小鸡,倒似乎是蜜蜂捍卫心中的花。

我李妈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奇怪地让人哭笑不得。柔嘉从小跟着她,却对她并没有多少好感,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走得越近距离越远吧。说不清楚李妈是怎么个丑法,但真的太丑了。别人小两口的事,她怎么反倒成主角了?她常常说鸿渐欺负人,我看来却是她这个女佣人在发号施令,以至于鸿渐和柔嘉的矛盾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

李梅亭

此人优点没有,缺点一大堆,几乎把中国人的所有不美之处都锦集在七月九日开始 手捧《围城》,十六日晚,熄灯读完。躺在床上,若有所思。《围城》之中,钟书先生建筑了一个硕大的城堡,一砖一瓦美丽极致。

突然,觉得《围城》中所有人都像一个个玩偶,木的,纸的,布的。丑。而方鸿渐、孙柔嘉以及苏文纨等人都在辗转反侧,彻夜不眠。

方鸿渐

这是书中的男主角,方家大少爷,也就必定受到大少爷的待遇。从小到大,方老爷、方老太不说将鸿渐视为珍宝,也肯定是爱子非凡,所以鸿渐顺利地长大、上学、出国。

可鸿渐这个人,丑就丑在不争气上,留个学位居然是骗来的,而且还成为了中国外交胜利的典范。可毕竟是四年时间呀,鸿渐出国都干什么去了?过的什么生活?作者在《围城》中一笔略过,并没有下细研究。但不难想象,肯定也是游戏人生。我突然想到,现在在学校里,大多孩子都有鸿渐影子,整天无所事事,任光阴从指间溜走。不可否认,孩子中也有好孩子的,但也仅仅是认识到位一些,否则也难保“四年光阴”“不留下一点痕迹”。

而后,方鸿渐在未婚岳父的支持下进入银行,再到三闾大学任教,又回到上海进入报馆,方鸿渐是一个要面子的人,太要面子了就使得自己很是吃亏。中国人什么都不争,什么也争不来,唯独就看重面子。这一点在赵辛楣身也可以体现。但辛楣毕竟是搞政治的,还有一点可以在社会立足的——政客的圆滑,就连孙柔嘉也有自己的本领——沉稳的心府,而鸿渐呢?作者将他定位到几乎无法立足的地位。一个堂堂海归派,饭碗都成问题,真的太可笑了。回到现实中,年轻人们多多少少就像方鸿渐一样,“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这也许跟现代的社会环境有关吧,人们呼吸着进步的气息,自然而然变得浮躁。

方鸿渐的结局我是没读懂的,他是睡熟,还是死去,我并不理解,我只明白了一个问题,与社会不太合拍的人,结局不会是喜剧。

苏文纨

杨绛女士说,苏小姐是个复合体。可是我并没有觉得文纨身上有多少矫揉衔接的影子。对于苏小姐的故事,我觉得是自然而然。一个海归的女子,如此有学识,有才华,的确有骄傲的资本,但为什么还清高得像一朵花?转念一想,又有什么值得清高的?在从法归国的游船上,孙家小孩想要亲近苏小姐,不过苏小姐的扭捏一眼就被孙太太看穿,于是和苏小姐接触便减少了很多——清高过分的结果就是糟糕的人际关系。

虽然文纨是一个新时代的女性,可并没有脱离这么多年来的思想束缚。她是爱鸿渐的,却没有主动的去追求爱情,任鸿渐和辛楣在她指间回旋,她唯一要求到的就只有鸿渐的一枚吻。最后鸿渐拒绝了她,她也只是骂了一句“你这个浑蛋”。这我觉得很奇怪,难道总统下了命令,还是元首有了吩咐,自己的爱情自己不去抓牢,还在等什么?爱情不是一盆菜,只要付钱,服务生就会送到手上。

苏文纨嫁给了曹元朗,这只是她在告诫鸿渐,你看,我还是有人要的。似乎就是逮着了一只跳蚤,然后在它面前处死另一只跳蚤,无痛无痒。

在《围城》里,我最同情的人就是苏文纨,她的确很可怜。为生活,为人际,这么一个清高的女子也学会了带私货,什么自来水笔,什么化妆品,就连高跟鞋也应有尽有。社会毕竟是社会,当人们在高喊改造社会时,已经被社会改造,而且自己都不知道。婚后的苏小姐在物质上是幸福的,尽管她有一个可以和她一起讲诗的丈夫,但她在精神上依然不幸福。她在生命中有一次胜利,就是在赵家重逢鸿渐,在鸿渐连同柔嘉面前,放肆了一回。然而这也可能是她生命中唯一一次的胜利。

李妈

李妈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奇怪地让人难以理解。不过她到底只是一个老妈子,奴性是那么强烈。每一次鸿渐和柔嘉有了一点小磨察,李妈就会像爆起的棉花弹一样保护柔嘉,而且到了疯狂的地步。特别是文章结尾的那一次,鸿渐一不小心将柔嘉推倒,柔嘉还没哭,李妈倒先声夺人,开始哭泣,嘴里还在唱着念着,说什么自己还没打过柔嘉,鸿渐这不知天高地厚小子就打了。这并不是母鸡保护小鸡,倒似乎是蜜蜂捍卫心中的花。

我李妈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奇怪地让人哭笑不得。柔嘉从小跟着她,却对她并没有多少好感,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走得越近距离越远吧。说不清楚李妈是怎么个丑法,但真的太丑了。别人小两口的事,她怎么反倒成主角了?她常常说鸿渐欺负人,我看来却是她这个女佣人在发号施令,以至于鸿渐和柔嘉的矛盾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

李梅亭

此人优点没有,缺点一大堆,几乎把中国人的所有不美之处都锦集在七月九日开始 手捧《围城》,十六日晚,熄灯读完。躺在床上,若有所思。《围城》之中,钟书先生建筑了一个硕大的城堡,一砖一瓦美丽极致。

突然,觉得《围城》中所有人都像一个个玩偶,木的,纸的,布的。丑。而方鸿渐、孙柔嘉以及苏文纨等人都在辗转反侧,彻夜不眠。

方鸿渐

这是书中的男主角,方家大少爷,也就必定受到大少爷的待遇。从小到大,方老爷、方老太不说将鸿渐视为珍宝,也肯定是爱子非凡,所以鸿渐顺利地长大、上学、出国。

可鸿渐这个人,丑就丑在不争气上,留个学位居然是骗来的,而且还成为了中国外交胜利的典范。可毕竟是四年时间呀,鸿渐出国都干什么去了?过的什么生活?作者在《围城》中一笔略过,并没有下细研究。但不难想象,肯定也是游戏人生。我突然想到,现在在学校里,大多孩子都有鸿渐影子,整天无所事事,任光阴从指间溜走。不可否认,孩子中也有好孩子的,但也仅仅是认识到位一些,否则也难保“四年光阴”“不留下一点痕迹”。

而后,方鸿渐在未婚岳父的支持下进入银行,再到三闾大学任教,又回到上海进入报馆,方鸿渐是一个要面子的人,太要面子了就使得自己很是吃亏。中国人什么都不争,什么也争不来,唯独就看重面子。这一点在赵辛楣身也可以体现。但辛楣毕竟是搞政治的,还有一点可以在社会立足的——政客的圆滑,就连孙柔嘉也有自己的本领——沉稳的心府,而鸿渐呢?作者将他定位到几乎无法立足的地位。一个堂堂海归派,饭碗都成问题,真的太可笑了。回到现实中,年轻人们多多少少就像方鸿渐一样,“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这也许跟现代的社会环境有关吧,人们呼吸着进步的气息,自然而然变得浮躁。

方鸿渐的结局我是没读懂的,他是睡熟,还是死去,我并不理解,我只明白了一个问题,与社会不太合拍的人,结局不会是喜剧。

苏文纨

杨绛女士说,苏小姐是个复合体。可是我并没有觉得文纨身上有多少矫揉衔接的影子。对于苏小姐的故事,我觉得是自然而然。一个海归的女子,如此有学识,有才华,的确有骄傲的资本,但为什么还清高得像一朵花?转念一想,又有什么值得清高的?在从法归国的游船上,孙家小孩想要亲近苏小姐,不过苏小姐的扭捏一眼就被孙太太看穿,于是和苏小姐接触便减少了很多——清高过分的结果就是糟糕的人际关系。

虽然文纨是一个新时代的女性,可并没有脱离这么多年来的思想束缚。她是爱鸿渐的,却没有主动的去追求爱情,任鸿渐和辛楣在她指间回旋,她唯一要求到的就只有鸿渐的一枚吻。最后鸿渐拒绝了她,她也只是骂了一句“你这个浑蛋”。这我觉得很奇怪,难道总统下了命令,还是元首有了吩咐,自己的爱情自己不去抓牢,还在等什么?爱情不是一盆菜,只要付钱,服务生就会送到手上。

苏文纨嫁给了曹元朗,这只是她在告诫鸿渐,你看,我还是有人要的。似乎就是逮着了一只跳蚤,然后在它面前处死另一只跳蚤,无痛无痒。

在《围城》里,我最同情的人就是苏文纨,她的确很可怜。为生活,为人际,这么一个清高的女子也学会了带私货,什么自来水笔,什么化妆品,就连高跟鞋也应有尽有。社会毕竟是社会,当人们在高喊改造社会时,已经被社会改造,而且自己都不知道。婚后的苏小姐在物质上是幸福的,尽管她有一个可以和她一起讲诗的丈夫,但她在精神上依然不幸福。她在生命中有一次胜利,就是在赵家重逢鸿渐,在鸿渐连同柔嘉面前,放肆了一回。然而这也可能是她生命中唯一一次的胜利。

李妈

李妈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奇怪地让人难以理解。不过她到底只是一个老妈子,奴性是那么强烈。每一次鸿渐和柔嘉有了一点小磨察,李妈就会像爆起的棉花弹一样保护柔嘉,而且到了疯狂的地步。特别是文章结尾的那一次,鸿渐一不小心将柔嘉推倒,柔嘉还没哭,李妈倒先声夺人,开始哭泣,嘴里还在唱着念着,说什么自己还没打过柔嘉,鸿渐这不知天高地厚小子就打了。这并不是母鸡保护小鸡,倒似乎是蜜蜂捍卫心中的花。

我李妈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奇怪地让人哭笑不得。柔嘉从小跟着她,却对她并没有多少好感,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走得越近距离越远吧。说不清楚李妈是怎么个丑法,但真的太丑了。别人小两口的事,她怎么反倒成主角了?她常常说鸿渐欺负人,我看来却是她这个女佣人在发号施令,以至于鸿渐和柔嘉的矛盾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

李梅亭

此人优点没有,缺点一大堆,几乎把中国人的所有不美之处都锦集在七月九日开始 手捧《围城》,十六日晚,熄灯读完。躺在床上,若有所思。《围城》之中,钟书先生建筑了一个硕大的城堡,一砖一瓦美丽极致。

突然,觉得《围城》中所有人都像一个个玩偶,木的,纸的,布的。丑。而方鸿渐、孙柔嘉以及苏文纨等人都在辗转反侧,彻夜不眠。

方鸿渐

这是书中的男主角,方家大少爷,也就必定受到大少爷的待遇。从小到大,方老爷、方老太不说将鸿渐视为珍宝,也肯定是爱子非凡,所以鸿渐顺利地长大、上学、出国。

可鸿渐这个人,丑就丑在不争气上,留个学位居然是骗来的,而且还成为了中国外交胜利的典范。可毕竟是四年时间呀,鸿渐出国都干什么去了?过的什么生活?作者在《围城》中一笔略过,并没有下细研究。但不难想象,肯定也是游戏人生。我突然想到,现在在学校里,大多孩子都有鸿渐影子,整天无所事事,任光阴从指间溜走。不可否认,孩子中也有好孩子的,但也仅仅是认识到位一些,否则也难保“四年光阴”“不留下一点痕迹”。

而后,方鸿渐在未婚岳父的支持下进入银行,再到三闾大学任教,又回到上海进入报馆,方鸿渐是一个要面子的人,太要面子了就使得自己很是吃亏。中国人什么都不争,什么也争不来,唯独就看重面子。这一点在赵辛楣身也可以体现。但辛楣毕竟是搞政治的,还有一点可以在社会立足的——政客的圆滑,就连孙柔嘉也有自己的本领——沉稳的心府,而鸿渐呢?作者将他定位到几乎无法立足的地位。一个堂堂海归派,饭碗都成问题,真的太可笑了。回到现实中,年轻人们多多少少就像方鸿渐一样,“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这也许跟现代的社会环境有关吧,人们呼吸着进步的气息,自然而然变得浮躁。

方鸿渐的结局我是没读懂的,他是睡熟,还是死去,我并不理解,我只明白了一个问题,与社会不太合拍的人,结局不会是喜剧。

苏文纨

杨绛女士说,苏小姐是个复合体。可是我并没有觉得文纨身上有多少矫揉衔接的影子。对于苏小姐的故事,我觉得是自然而然。一个海归的女子,如此有学识,有才华,的确有骄傲的资本,但为什么还清高得像一朵花?转念一想,又有什么值得清高的?在从法归国的游船上,孙家小孩想要亲近苏小姐,不过苏小姐的扭捏一眼就被孙太太看穿,于是和苏小姐接触便减少了很多——清高过分的结果就是糟糕的人际关系。

虽然文纨是一个新时代的女性,可并没有脱离这么多年来的思想束缚。她是爱鸿渐的,却没有主动的去追求爱情,任鸿渐和辛楣在她指间回旋,她唯一要求到的就只有鸿渐的一枚吻。最后鸿渐拒绝了她,她也只是骂了一句“你这个浑蛋”。这我觉得很奇怪,难道总统下了命令,还是元首有了吩咐,自己的爱情自己不去抓牢,还在等什么?爱情不是一盆菜,只要付钱,服务生就会送到手上。

苏文纨嫁给了曹元朗,这只是她在告诫鸿渐,你看,我还是有人要的。似乎就是逮着了一只跳蚤,然后在它面前处死另一只跳蚤,无痛无痒。

在《围城》里,我最同情的人就是苏文纨,她的确很可怜。为生活,为人际,这么一个清高的女子也学会了带私货,什么自来水笔,什么化妆品,就连高跟鞋也应有尽有。社会毕竟是社会,当人们在高喊改造社会时,已经被社会改造,而且自己都不知道。婚后的苏小姐在物质上是幸福的,尽管她有一个可以和她一起讲诗的丈夫,但她在精神上依然不幸福。她在生命中有一次胜利,就是在赵家重逢鸿渐,在鸿渐连同柔嘉面前,放肆了一回。然而这也可能是她生命中唯一一次的胜利。

李妈

李妈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奇怪地让人难以理解。不过她到底只是一个老妈子,奴性是那么强烈。每一次鸿渐和柔嘉有了一点小磨察,李妈就会像爆起的棉花弹一样保护柔嘉,而且到了疯狂的地步。特别是文章结尾的那一次,鸿渐一不小心将柔嘉推倒,柔嘉还没哭,李妈倒先声夺人,开始哭泣,嘴里还在唱着念着,说什么自己还没打过柔嘉,鸿渐这不知天高地厚小子就打了。这并不是母鸡保护小鸡,倒似乎是蜜蜂捍卫心中的花。

我李妈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奇怪地让人哭笑不得。柔嘉从小跟着她,却对她并没有多少好感,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走得越近距离越远吧。说不清楚李妈是怎么个丑法,但真的太丑了。别人小两口的事,她怎么反倒成主角了?她常常说鸿渐欺负人,我看来却是她这个女佣人在发号施令,以至于鸿渐和柔嘉的矛盾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

李梅亭

此人优点没有,缺点一大堆,几乎把中国人的所有不美之处都锦集在

晴天.杂感

[故事的小黄花

从出生那年就飘着

童年的荡秋千

随记忆一直荡到现在]

一.秋祭

漫天残叶。

为什么秋总是悲凉如此?

可是我却无药可救地恋上了秋,恋上了毫无生气的飘落的叶。那是一曲悲凉的祭歌。

喜欢婉约的秋的气息,精致得让人心醉;喜欢鲜红的秋的落日,美得让人遗憾。

在我的童年记忆里,从来没有秋千,没有小黄花,没有让我如痴如醉的晴天,只有大片大片的空白,一直是空白着的。

就是这样,我才喜欢上秋的肃杀和忧郁,我才会有神经质的脆弱的情感。

[57776767677776765

吹着前奏

望着天空

我想起花瓣试着掉落]

二.音乐

音乐是我一半的生命。我如是说。

我是那么地热爱音乐,我试着用灵魂与他们交流。我能做到。

疯狂地喜欢JAY的歌,尤其是《晴天》。所以我才有灵感来写这篇不太散文的散文。

我喜欢晴天,喜欢精致的歌词所透着的淡淡的明媚的忧伤,喜欢JAY的独特的嗓音和咬字,喜欢一个同样喜欢《晴天》的男孩。

Let’s stay together。

Forever……

好吗?

[为你翘课的那一天

花落的那一天

教室的那一间

我怎么看不见

消失的下雨天

我好想再淋一遍]

三.花凋

我很喜欢这个题目。曾经张爱玲就写过〈花凋〉,讲的是一段逝去的爱情,所以我也写了一篇随感叫〈花凋〉,但在我的笔下,就变成了纯纯的友情。

现在的我长大了,也懂得了失去的无可挽回。

小一点的时候,在一小片土壤中种下了薄荷草,然后它就在每年夏天准时出现。我极喜欢薄荷,喜欢它清凉的味道,喜欢满眼的绿色。喜欢它所开出的毛绒绒的白色小花,喜欢它顽强的生命力。我曾天真的以为,只要有晴天,它总会出现,一直出现。

可是一声巨响,梦醒了,梦碎了,碎成一块一块的,鲜血淋漓。

后来再也没有出现,清凉的,绿色的,会开出毛绒绒的白色小花的顽强的薄荷草。

失去的,仅仅只是这些?

我不明白。

[没想到失去的勇气我还留着

好想再问一遍

你会等待还是离开]

四.心悸

我的晴天。

我的心跳的复苏。

我所付出的小心翼翼的爱恋。

我的失去的勇气。

真的还留着吗?

我的阳台里的花。

我的那个一去不复返的夏天。

我全部全部的洋娃娃。

通通消失不见。

[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着你手

但偏偏雨渐渐

大到我看你不见

还要多久我才能在你身边

等到放晴的那天

也许我会比较好一点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

但偏偏风渐渐

把距离吹得好远

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

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Bye bye]

晴天。

我的晴天。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但你却永远不会知道。

[晴天]The End

后记:这是不属于我的文章,自己添加的后记,也不知道是哪天晚上,在某个Q空间中发现了它,然后就马上转载到我的空间上,作者也搞不清是谁.就这么在我空间待到了现在.我记得那晚看完这篇文章时,我就哭了,很深的爱上了这篇文章.

这是属于我们的,属于JAY的晴天.

杂感

平日里过重的生活负担,常常使我们感到吃不消。在教育的圣地上,一天到晚学习,做梦都梦到自己无可奈何地做作业;回到家里,自以为偷渡到了一个比较安全的地方,却没料到痛苦还是一阵一阵袭来。担心自己前程的人,都在争分夺秒地预习、复习――他们都打了个赌,一狠心,把自己青少年的快乐时光全都押到了可悲的前程上。世界上大概只有我这样无所事事、目光短浅的人,才会在自己呼唤和平、抗拒作业的瞬间,一点、一滴,描绘下真正的思想。

* *

科学研究表明:这个世界本是一团虚无的气体,是一堆宇宙大爆炸后的废墟。然而经过一种种阴险手段的利用,它就这样,趁他人不注意,阴森森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球体。更加奇怪的就是泥土这个东西,也不明白是个什么样的存在,结结实实、勤勤恳恳地托起了这团怪异的气体。他不会走,不会跑,也不会跳,唯一有点生命力的行动就是随着风暴飘扬。不小心从中分离出了一些,那就是沙。

学过地球物理学的人,肯定看到过这样一个场景:一片火红的夕阳光下,一群群黄色的沙子,静静的躺着,无声无息。在那节地理课上,老师便扬起嘴角,放大音量,怒发冲冠地叫道:这位黄沙先生破坏生态,毁坏植被,是极其错误的行为。它扰乱了地球治安,威胁人类的生存,是人类的敌人。我埋怨老师对它的微词过多,老师却不以为然:小孩子不懂,去仔细观察观察。

于是我就捧着那本天书,满脑子疑惑地去研究去了。经过很长很长的时间的研究,我终于发现了一个自然规律:所有的沙漠都是重重叠叠的――要是它们摊开去,必定要覆盖掉整个世界。我顺藤摸瓜地再深入探究,又终于有了新的研究成果:因为沙子是“人造”的,所以它知恩图报,最大限度地收敛了自己的嚣张 ,尽管用处不是很大。为了“迎合”沙的意愿,人们也在未雨绸缪,实施了很多的拯救措施,为了在千钧一发的时刻,克制住沙子积蓄已久的暴力。然后――在制定天衣无缝的计划后,人们高枕无忧地躺在比沙子还软的“席梦思”上呼呼大睡。

相信在21世纪,所有的危害都能够解决,但是我更相信,那时会有几个富有商业细胞的人,会抓住这个发财的机会:他们很可能会“开辟”出一片昏黄的地域,让人们观赏太阳怎样在蓝色的天空上变的血红,雨滴怎样在自由落体过程中奇迹地蒸发,鸟儿怎样被沙土烫伤,停留在高温上,最终尸骨无存,人们大笑。

40%的可能。

还有60%的可能,是全人类都成为商业精英,世上堆满了黄土,然后始作俑者赚得大把的钱,可惜它却不再值钱。

如果你不是弱智,你肯定知道:沙子的产业专利号就是“人类制造”,100%的拥有权属于人类。如果人类不小心,或是故意丢弃,那就只能随它们去了。说到这儿,现今这个满目沧夷的情景,就不足为奇了。但是,在我认为,任何一个在地上走动的人,都应该在冷静下来的时候――只要求在冷静的刹那间,反省一下:我有没有制造沙子?我制造了多少沙子?我的沙子危害了多少人?

**

在美国的“21世纪最伟大的人”的评选中,爱因斯坦高居榜首,这足以见证:他确实是一个为世界作出巨大贡献的人。不过你可千万不要只着眼于现在,如果你回想一下他青年时期的生命历程,我肯定你会感到自己像中彩票头奖那样庆幸。

要说到爱因斯坦的历史,则必须提到一个圣明而为国人崇拜的人,他的名字叫西特勒。他从小膜拜法西斯,并且为了它刻苦一生。为了法西斯,他艰苦学习军事,在世界大战之前,得到了不计其数的勋章。而为了实现自己的军事理想,他就更是勤奋刻苦,积极发动了千年不遇的世界大战。在大战期间,他顺着自己的主观思想――认为“犹太人是低劣的人,不应该存在在世界上”,嘴角含者微笑的屠杀了数百万犹太人民。你也许不很相信:所谓的“伟大的天才”――爱因斯坦就诞生在这样一个劣质的民族之中。

爱因斯坦在青年的时候,大概大脑已经发育成熟了――在民族遭受灭顶之灾的 时候,他英明果断地决定潜逃到美国。事实证明,他的行为是正确 的;它同时也证明:西特勒是个暴力的糊涂虫,只会做亏本生意。

这不能不说是个损失而又经济的意外,用句专业点的话,德国的亏损就是美国的收获。自从爱因斯坦逃亡到美,一项有一项的重大发明和 理论也随之而来――什么广义相对论,狭义相对论,都 只能算是九牛一毛。

他就被平日里过重的生活负担,常常使我们感到吃不消。在教育的圣地上,一天到晚学习,做梦都梦到自己无可奈何地做作业;回到家里,自以为偷渡到了一个比较安全的地方,却没料到痛苦还是一阵一阵袭来。担心自己前程的人,都在争分夺秒地预习、复习――他们都打了个赌,一狠心,把自己青少年的快乐时光全都押到了可悲的前程上。世界上大概只有我这样无所事事、目光短浅的人,才会在自己呼唤和平、抗拒作业的瞬间,一点、一滴,描绘下真正的思想。

* *

科学研究表明:这个世界本是一团虚无的气体,是一堆宇宙大爆炸后的废墟。然而经过一种种阴险手段的利用,它就这样,趁他人不注意,阴森森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球体。更加奇怪的就是泥土这个东西,也不明白是个什么样的存在,结结实实、勤勤恳恳地托起了这团怪异的气体。他不会走,不会跑,也不会跳,唯一有点生命力的行动就是随着风暴飘扬。不小心从中分离出了一些,那就是沙。

学过地球物理学的人,肯定看到过这样一个场景:一片火红的夕阳光下,一群群黄色的沙子,静静的躺着,无声无息。在那节地理课上,老师便扬起嘴角,放大音量,怒发冲冠地叫道:这位黄沙先生破坏生态,毁坏植被,是极其错误的行为。它扰乱了地球治安,威胁人类的生存,是人类的敌人。我埋怨老师对它的微词过多,老师却不以为然:小孩子不懂,去仔细观察观察。

于是我就捧着那本天书,满脑子疑惑地去研究去了。经过很长很长的时间的研究,我终于发现了一个自然规律:所有的沙漠都是重重叠叠的――要是它们摊开去,必定要覆盖掉整个世界。我顺藤摸瓜地再深入探究,又终于有了新的研究成果:因为沙子是“人造”的,所以它知恩图报,最大限度地收敛了自己的嚣张 ,尽管用处不是很大。为了“迎合”沙的意愿,人们也在未雨绸缪,实施了很多的拯救措施,为了在千钧一发的时刻,克制住沙子积蓄已久的暴力。然后――在制定天衣无缝的计划后,人们高枕无忧地躺在比沙子还软的“席梦思”上呼呼大睡。

相信在21世纪,所有的危害都能够解决,但是我更相信,那时会有几个富有商业细胞的人,会抓住这个发财的机会:他们很可能会“开辟”出一片昏黄的地域,让人们观赏太阳怎样在蓝色的天空上变的血红,雨滴怎样在自由落体过程中奇迹地蒸发,鸟儿怎样被沙土烫伤,停留在高温上,最终尸骨无存,人们大笑。

40%的可能。

还有60%的可能,是全人类都成为商业精英,世上堆满了黄土,然后始作俑者赚得大把的钱,可惜它却不再值钱。

如果你不是弱智,你肯定知道:沙子的产业专利号就是“人类制造”,100%的拥有权属于人类。如果人类不小心,或是故意丢弃,那就只能随它们去了。说到这儿,现今这个满目沧夷的情景,就不足为奇了。但是,在我认为,任何一个在地上走动的人,都应该在冷静下来的时候――只要求在冷静的刹那间,反省一下:我有没有制造沙子?我制造了多少沙子?我的沙子危害了多少人?

**

在美国的“21世纪最伟大的人”的评选中,爱因斯坦高居榜首,这足以见证:他确实是一个为世界作出巨大贡献的人。不过你可千万不要只着眼于现在,如果你回想一下他青年时期的生命历程,我肯定你会感到自己像中彩票头奖那样庆幸。

要说到爱因斯坦的历史,则必须提到一个圣明而为国人崇拜的人,他的名字叫西特勒。他从小膜拜法西斯,并且为了它刻苦一生。为了法西斯,他艰苦学习军事,在世界大战之前,得到了不计其数的勋章。而为了实现自己的军事理想,他就更是勤奋刻苦,积极发动了千年不遇的世界大战。在大战期间,他顺着自己的主观思想――认为“犹太人是低劣的人,不应该存在在世界上”,嘴角含者微笑的屠杀了数百万犹太人民。你也许不很相信:所谓的“伟大的天才”――爱因斯坦就诞生在这样一个劣质的民族之中。

爱因斯坦在青年的时候,大概大脑已经发育成熟了――在民族遭受灭顶之灾的 时候,他英明果断地决定潜逃到美国。事实证明,他的行为是正确 的;它同时也证明:西特勒是个暴力的糊涂虫,只会做亏本生意。

这不能不说是个损失而又经济的意外,用句专业点的话,德国的亏损就是美国的收获。自从爱因斯坦逃亡到美,一项有一项的重大发明和 理论也随之而来――什么广义相对论,狭义相对论,都 只能算是九牛一毛。

他就被平日里过重的生活负担,常常使我们感到吃不消。在教育的圣地上,一天到晚学习,做梦都梦到自己无可奈何地做作业;回到家里,自以为偷渡到了一个比较安全的地方,却没料到痛苦还是一阵一阵袭来。担心自己前程的人,都在争分夺秒地预习、复习――他们都打了个赌,一狠心,把自己青少年的快乐时光全都押到了可悲的前程上。世界上大概只有我这样无所事事、目光短浅的人,才会在自己呼唤和平、抗拒作业的瞬间,一点、一滴,描绘下真正的思想。

* *

科学研究表明:这个世界本是一团虚无的气体,是一堆宇宙大爆炸后的废墟。然而经过一种种阴险手段的利用,它就这样,趁他人不注意,阴森森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球体。更加奇怪的就是泥土这个东西,也不明白是个什么样的存在,结结实实、勤勤恳恳地托起了这团怪异的气体。他不会走,不会跑,也不会跳,唯一有点生命力的行动就是随着风暴飘扬。不小心从中分离出了一些,那就是沙。

学过地球物理学的人,肯定看到过这样一个场景:一片火红的夕阳光下,一群群黄色的沙子,静静的躺着,无声无息。在那节地理课上,老师便扬起嘴角,放大音量,怒发冲冠地叫道:这位黄沙先生破坏生态,毁坏植被,是极其错误的行为。它扰乱了地球治安,威胁人类的生存,是人类的敌人。我埋怨老师对它的微词过多,老师却不以为然:小孩子不懂,去仔细观察观察。

于是我就捧着那本天书,满脑子疑惑地去研究去了。经过很长很长的时间的研究,我终于发现了一个自然规律:所有的沙漠都是重重叠叠的――要是它们摊开去,必定要覆盖掉整个世界。我顺藤摸瓜地再深入探究,又终于有了新的研究成果:因为沙子是“人造”的,所以它知恩图报,最大限度地收敛了自己的嚣张 ,尽管用处不是很大。为了“迎合”沙的意愿,人们也在未雨绸缪,实施了很多的拯救措施,为了在千钧一发的时刻,克制住沙子积蓄已久的暴力。然后――在制定天衣无缝的计划后,人们高枕无忧地躺在比沙子还软的“席梦思”上呼呼大睡。

相信在21世纪,所有的危害都能够解决,但是我更相信,那时会有几个富有商业细胞的人,会抓住这个发财的机会:他们很可能会“开辟”出一片昏黄的地域,让人们观赏太阳怎样在蓝色的天空上变的血红,雨滴怎样在自由落体过程中奇迹地蒸发,鸟儿怎样被沙土烫伤,停留在高温上,最终尸骨无存,人们大笑。

40%的可能。

还有60%的可能,是全人类都成为商业精英,世上堆满了黄土,然后始作俑者赚得大把的钱,可惜它却不再值钱。

如果你不是弱智,你肯定知道:沙子的产业专利号就是“人类制造”,100%的拥有权属于人类。如果人类不小心,或是故意丢弃,那就只能随它们去了。说到这儿,现今这个满目沧夷的情景,就不足为奇了。但是,在我认为,任何一个在地上走动的人,都应该在冷静下来的时候――只要求在冷静的刹那间,反省一下:我有没有制造沙子?我制造了多少沙子?我的沙子危害了多少人?

**

在美国的“21世纪最伟大的人”的评选中,爱因斯坦高居榜首,这足以见证:他确实是一个为世界作出巨大贡献的人。不过你可千万不要只着眼于现在,如果你回想一下他青年时期的生命历程,我肯定你会感到自己像中彩票头奖那样庆幸。

要说到爱因斯坦的历史,则必须提到一个圣明而为国人崇拜的人,他的名字叫西特勒。他从小膜拜法西斯,并且为了它刻苦一生。为了法西斯,他艰苦学习军事,在世界大战之前,得到了不计其数的勋章。而为了实现自己的军事理想,他就更是勤奋刻苦,积极发动了千年不遇的世界大战。在大战期间,他顺着自己的主观思想――认为“犹太人是低劣的人,不应该存在在世界上”,嘴角含者微笑的屠杀了数百万犹太人民。你也许不很相信:所谓的“伟大的天才”――爱因斯坦就诞生在这样一个劣质的民族之中。

爱因斯坦在青年的时候,大概大脑已经发育成熟了――在民族遭受灭顶之灾的 时候,他英明果断地决定潜逃到美国。事实证明,他的行为是正确 的;它同时也证明:西特勒是个暴力的糊涂虫,只会做亏本生意。

这不能不说是个损失而又经济的意外,用句专业点的话,德国的亏损就是美国的收获。自从爱因斯坦逃亡到美,一项有一项的重大发明和 理论也随之而来――什么广义相对论,狭义相对论,都 只能算是九牛一毛。

他就被平日里过重的生活负担,常常使我们感到吃不消。在教育的圣地上,一天到晚学习,做梦都梦到自己无可奈何地做作业;回到家里,自以为偷渡到了一个比较安全的地方,却没料到痛苦还是一阵一阵袭来。担心自己前程的人,都在争分夺秒地预习、复习――他们都打了个赌,一狠心,把自己青少年的快乐时光全都押到了可悲的前程上。世界上大概只有我这样无所事事、目光短浅的人,才会在自己呼唤和平、抗拒作业的瞬间,一点、一滴,描绘下真正的思想。

* *

科学研究表明:这个世界本是一团虚无的气体,是一堆宇宙大爆炸后的废墟。然而经过一种种阴险手段的利用,它就这样,趁他人不注意,阴森森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球体。更加奇怪的就是泥土这个东西,也不明白是个什么样的存在,结结实实、勤勤恳恳地托起了这团怪异的气体。他不会走,不会跑,也不会跳,唯一有点生命力的行动就是随着风暴飘扬。不小心从中分离出了一些,那就是沙。

学过地球物理学的人,肯定看到过这样一个场景:一片火红的夕阳光下,一群群黄色的沙子,静静的躺着,无声无息。在那节地理课上,老师便扬起嘴角,放大音量,怒发冲冠地叫道:这位黄沙先生破坏生态,毁坏植被,是极其错误的行为。它扰乱了地球治安,威胁人类的生存,是人类的敌人。我埋怨老师对它的微词过多,老师却不以为然:小孩子不懂,去仔细观察观察。

于是我就捧着那本天书,满脑子疑惑地去研究去了。经过很长很长的时间的研究,我终于发现了一个自然规律:所有的沙漠都是重重叠叠的――要是它们摊开去,必定要覆盖掉整个世界。我顺藤摸瓜地再深入探究,又终于有了新的研究成果:因为沙子是“人造”的,所以它知恩图报,最大限度地收敛了自己的嚣张 ,尽管用处不是很大。为了“迎合”沙的意愿,人们也在未雨绸缪,实施了很多的拯救措施,为了在千钧一发的时刻,克制住沙子积蓄已久的暴力。然后――在制定天衣无缝的计划后,人们高枕无忧地躺在比沙子还软的“席梦思”上呼呼大睡。

相信在21世纪,所有的危害都能够解决,但是我更相信,那时会有几个富有商业细胞的人,会抓住这个发财的机会:他们很可能会“开辟”出一片昏黄的地域,让人们观赏太阳怎样在蓝色的天空上变的血红,雨滴怎样在自由落体过程中奇迹地蒸发,鸟儿怎样被沙土烫伤,停留在高温上,最终尸骨无存,人们大笑。

40%的可能。

还有60%的可能,是全人类都成为商业精英,世上堆满了黄土,然后始作俑者赚得大把的钱,可惜它却不再值钱。

如果你不是弱智,你肯定知道:沙子的产业专利号就是“人类制造”,100%的拥有权属于人类。如果人类不小心,或是故意丢弃,那就只能随它们去了。说到这儿,现今这个满目沧夷的情景,就不足为奇了。但是,在我认为,任何一个在地上走动的人,都应该在冷静下来的时候――只要求在冷静的刹那间,反省一下:我有没有制造沙子?我制造了多少沙子?我的沙子危害了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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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的“21世纪最伟大的人”的评选中,爱因斯坦高居榜首,这足以见证:他确实是一个为世界作出巨大贡献的人。不过你可千万不要只着眼于现在,如果你回想一下他青年时期的生命历程,我肯定你会感到自己像中彩票头奖那样庆幸。

要说到爱因斯坦的历史,则必须提到一个圣明而为国人崇拜的人,他的名字叫西特勒。他从小膜拜法西斯,并且为了它刻苦一生。为了法西斯,他艰苦学习军事,在世界大战之前,得到了不计其数的勋章。而为了实现自己的军事理想,他就更是勤奋刻苦,积极发动了千年不遇的世界大战。在大战期间,他顺着自己的主观思想――认为“犹太人是低劣的人,不应该存在在世界上”,嘴角含者微笑的屠杀了数百万犹太人民。你也许不很相信:所谓的“伟大的天才”――爱因斯坦就诞生在这样一个劣质的民族之中。

爱因斯坦在青年的时候,大概大脑已经发育成熟了――在民族遭受灭顶之灾的 时候,他英明果断地决定潜逃到美国。事实证明,他的行为是正确 的;它同时也证明:西特勒是个暴力的糊涂虫,只会做亏本生意。

这不能不说是个损失而又经济的意外,用句专业点的话,德国的亏损就是美国的收获。自从爱因斯坦逃亡到美,一项有一项的重大发明和 理论也随之而来――什么广义相对论,狭义相对论,都 只能算是九牛一毛。

他就被平日里过重的生活负担,常常使我们感到吃不消。在教育的圣地上,一天到晚学习,做梦都梦到自己无可奈何地做作业;回到家里,自以为偷渡到了一个比较安全的地方,却没料到痛苦还是一阵一阵袭来。担心自己前程的人,都在争分夺秒地预习、复习――他们都打了个赌,一狠心,把自己青少年的快乐时光全都押到了可悲的前程上。世界上大概只有我这样无所事事、目光短浅的人,才会在自己呼唤和平、抗拒作业的瞬间,一点、一滴,描绘下真正的思想。

* *

科学研究表明:这个世界本是一团虚无的气体,是一堆宇宙大爆炸后的废墟。然而经过一种种阴险手段的利用,它就这样,趁他人不注意,阴森森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球体。更加奇怪的就是泥土这个东西,也不明白是个什么样的存在,结结实实、勤勤恳恳地托起了这团怪异的气体。他不会走,不会跑,也不会跳,唯一有点生命力的行动就是随着风暴飘扬。不小心从中分离出了一些,那就是沙。

学过地球物理学的人,肯定看到过这样一个场景:一片火红的夕阳光下,一群群黄色的沙子,静静的躺着,无声无息。在那节地理课上,老师便扬起嘴角,放大音量,怒发冲冠地叫道:这位黄沙先生破坏生态,毁坏植被,是极其错误的行为。它扰乱了地球治安,威胁人类的生存,是人类的敌人。我埋怨老师对它的微词过多,老师却不以为然:小孩子不懂,去仔细观察观察。

于是我就捧着那本天书,满脑子疑惑地去研究去了。经过很长很长的时间的研究,我终于发现了一个自然规律:所有的沙漠都是重重叠叠的――要是它们摊开去,必定要覆盖掉整个世界。我顺藤摸瓜地再深入探究,又终于有了新的研究成果:因为沙子是“人造”的,所以它知恩图报,最大限度地收敛了自己的嚣张 ,尽管用处不是很大。为了“迎合”沙的意愿,人们也在未雨绸缪,实施了很多的拯救措施,为了在千钧一发的时刻,克制住沙子积蓄已久的暴力。然后――在制定天衣无缝的计划后,人们高枕无忧地躺在比沙子还软的“席梦思”上呼呼大睡。

相信在21世纪,所有的危害都能够解决,但是我更相信,那时会有几个富有商业细胞的人,会抓住这个发财的机会:他们很可能会“开辟”出一片昏黄的地域,让人们观赏太阳怎样在蓝色的天空上变的血红,雨滴怎样在自由落体过程中奇迹地蒸发,鸟儿怎样被沙土烫伤,停留在高温上,最终尸骨无存,人们大笑。

40%的可能。

还有60%的可能,是全人类都成为商业精英,世上堆满了黄土,然后始作俑者赚得大把的钱,可惜它却不再值钱。

如果你不是弱智,你肯定知道:沙子的产业专利号就是“人类制造”,100%的拥有权属于人类。如果人类不小心,或是故意丢弃,那就只能随它们去了。说到这儿,现今这个满目沧夷的情景,就不足为奇了。但是,在我认为,任何一个在地上走动的人,都应该在冷静下来的时候――只要求在冷静的刹那间,反省一下:我有没有制造沙子?我制造了多少沙子?我的沙子危害了多少人?

**

在美国的“21世纪最伟大的人”的评选中,爱因斯坦高居榜首,这足以见证:他确实是一个为世界作出巨大贡献的人。不过你可千万不要只着眼于现在,如果你回想一下他青年时期的生命历程,我肯定你会感到自己像中彩票头奖那样庆幸。

要说到爱因斯坦的历史,则必须提到一个圣明而为国人崇拜的人,他的名字叫西特勒。他从小膜拜法西斯,并且为了它刻苦一生。为了法西斯,他艰苦学习军事,在世界大战之前,得到了不计其数的勋章。而为了实现自己的军事理想,他就更是勤奋刻苦,积极发动了千年不遇的世界大战。在大战期间,他顺着自己的主观思想――认为“犹太人是低劣的人,不应该存在在世界上”,嘴角含者微笑的屠杀了数百万犹太人民。你也许不很相信:所谓的“伟大的天才”――爱因斯坦就诞生在这样一个劣质的民族之中。

爱因斯坦在青年的时候,大概大脑已经发育成熟了――在民族遭受灭顶之灾的 时候,他英明果断地决定潜逃到美国。事实证明,他的行为是正确 的;它同时也证明:西特勒是个暴力的糊涂虫,只会做亏本生意。

这不能不说是个损失而又经济的意外,用句专业点的话,德国的亏损就是美国的收获。自从爱因斯坦逃亡到美,一项有一项的重大发明和 理论也随之而来――什么广义相对论,狭义相对论,都 只能算是九牛一毛。

他就被平日里过重的生活负担,常常使我们感到吃不消。在教育的圣地上,一天到晚学习,做梦都梦到自己无可奈何地做作业;回到家里,自以为偷渡到了一个比较安全的地方,却没料到痛苦还是一阵一阵袭来。担心自己前程的人,都在争分夺秒地预习、复习――他们都打了个赌,一狠心,把自己青少年的快乐时光全都押到了可悲的前程上。世界上大概只有我这样无所事事、目光短浅的人,才会在自己呼唤和平、抗拒作业的瞬间,一点、一滴,描绘下真正的思想。

* *

科学研究表明:这个世界本是一团虚无的气体,是一堆宇宙大爆炸后的废墟。然而经过一种种阴险手段的利用,它就这样,趁他人不注意,阴森森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球体。更加奇怪的就是泥土这个东西,也不明白是个什么样的存在,结结实实、勤勤恳恳地托起了这团怪异的气体。他不会走,不会跑,也不会跳,唯一有点生命力的行动就是随着风暴飘扬。不小心从中分离出了一些,那就是沙。

学过地球物理学的人,肯定看到过这样一个场景:一片火红的夕阳光下,一群群黄色的沙子,静静的躺着,无声无息。在那节地理课上,老师便扬起嘴角,放大音量,怒发冲冠地叫道:这位黄沙先生破坏生态,毁坏植被,是极其错误的行为。它扰乱了地球治安,威胁人类的生存,是人类的敌人。我埋怨老师对它的微词过多,老师却不以为然:小孩子不懂,去仔细观察观察。

于是我就捧着那本天书,满脑子疑惑地去研究去了。经过很长很长的时间的研究,我终于发现了一个自然规律:所有的沙漠都是重重叠叠的――要是它们摊开去,必定要覆盖掉整个世界。我顺藤摸瓜地再深入探究,又终于有了新的研究成果:因为沙子是“人造”的,所以它知恩图报,最大限度地收敛了自己的嚣张 ,尽管用处不是很大。为了“迎合”沙的意愿,人们也在未雨绸缪,实施了很多的拯救措施,为了在千钧一发的时刻,克制住沙子积蓄已久的暴力。然后――在制定天衣无缝的计划后,人们高枕无忧地躺在比沙子还软的“席梦思”上呼呼大睡。

相信在21世纪,所有的危害都能够解决,但是我更相信,那时会有几个富有商业细胞的人,会抓住这个发财的机会:他们很可能会“开辟”出一片昏黄的地域,让人们观赏太阳怎样在蓝色的天空上变的血红,雨滴怎样在自由落体过程中奇迹地蒸发,鸟儿怎样被沙土烫伤,停留在高温上,最终尸骨无存,人们大笑。

40%的可能。

还有60%的可能,是全人类都成为商业精英,世上堆满了黄土,然后始作俑者赚得大把的钱,可惜它却不再值钱。

如果你不是弱智,你肯定知道:沙子的产业专利号就是“人类制造”,100%的拥有权属于人类。如果人类不小心,或是故意丢弃,那就只能随它们去了。说到这儿,现今这个满目沧夷的情景,就不足为奇了。但是,在我认为,任何一个在地上走动的人,都应该在冷静下来的时候――只要求在冷静的刹那间,反省一下:我有没有制造沙子?我制造了多少沙子?我的沙子危害了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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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的“21世纪最伟大的人”的评选中,爱因斯坦高居榜首,这足以见证:他确实是一个为世界作出巨大贡献的人。不过你可千万不要只着眼于现在,如果你回想一下他青年时期的生命历程,我肯定你会感到自己像中彩票头奖那样庆幸。

要说到爱因斯坦的历史,则必须提到一个圣明而为国人崇拜的人,他的名字叫西特勒。他从小膜拜法西斯,并且为了它刻苦一生。为了法西斯,他艰苦学习军事,在世界大战之前,得到了不计其数的勋章。而为了实现自己的军事理想,他就更是勤奋刻苦,积极发动了千年不遇的世界大战。在大战期间,他顺着自己的主观思想――认为“犹太人是低劣的人,不应该存在在世界上”,嘴角含者微笑的屠杀了数百万犹太人民。你也许不很相信:所谓的“伟大的天才”――爱因斯坦就诞生在这样一个劣质的民族之中。

爱因斯坦在青年的时候,大概大脑已经发育成熟了――在民族遭受灭顶之灾的 时候,他英明果断地决定潜逃到美国。事实证明,他的行为是正确 的;它同时也证明:西特勒是个暴力的糊涂虫,只会做亏本生意。

这不能不说是个损失而又经济的意外,用句专业点的话,德国的亏损就是美国的收获。自从爱因斯坦逃亡到美,一项有一项的重大发明和 理论也随之而来――什么广义相对论,狭义相对论,都 只能算是九牛一毛。

他就被平日里过重的生活负担,常常使我们感到吃不消。在教育的圣地上,一天到晚学习,做梦都梦到自己无可奈何地做作业;回到家里,自以为偷渡到了一个比较安全的地方,却没料到痛苦还是一阵一阵袭来。担心自己前程的人,都在争分夺秒地预习、复习――他们都打了个赌,一狠心,把自己青少年的快乐时光全都押到了可悲的前程上。世界上大概只有我这样无所事事、目光短浅的人,才会在自己呼唤和平、抗拒作业的瞬间,一点、一滴,描绘下真正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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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表明:这个世界本是一团虚无的气体,是一堆宇宙大爆炸后的废墟。然而经过一种种阴险手段的利用,它就这样,趁他人不注意,阴森森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球体。更加奇怪的就是泥土这个东西,也不明白是个什么样的存在,结结实实、勤勤恳恳地托起了这团怪异的气体。他不会走,不会跑,也不会跳,唯一有点生命力的行动就是随着风暴飘扬。不小心从中分离出了一些,那就是沙。

学过地球物理学的人,肯定看到过这样一个场景:一片火红的夕阳光下,一群群黄色的沙子,静静的躺着,无声无息。在那节地理课上,老师便扬起嘴角,放大音量,怒发冲冠地叫道:这位黄沙先生破坏生态,毁坏植被,是极其错误的行为。它扰乱了地球治安,威胁人类的生存,是人类的敌人。我埋怨老师对它的微词过多,老师却不以为然:小孩子不懂,去仔细观察观察。

于是我就捧着那本天书,满脑子疑惑地去研究去了。经过很长很长的时间的研究,我终于发现了一个自然规律:所有的沙漠都是重重叠叠的――要是它们摊开去,必定要覆盖掉整个世界。我顺藤摸瓜地再深入探究,又终于有了新的研究成果:因为沙子是“人造”的,所以它知恩图报,最大限度地收敛了自己的嚣张 ,尽管用处不是很大。为了“迎合”沙的意愿,人们也在未雨绸缪,实施了很多的拯救措施,为了在千钧一发的时刻,克制住沙子积蓄已久的暴力。然后――在制定天衣无缝的计划后,人们高枕无忧地躺在比沙子还软的“席梦思”上呼呼大睡。

相信在21世纪,所有的危害都能够解决,但是我更相信,那时会有几个富有商业细胞的人,会抓住这个发财的机会:他们很可能会“开辟”出一片昏黄的地域,让人们观赏太阳怎样在蓝色的天空上变的血红,雨滴怎样在自由落体过程中奇迹地蒸发,鸟儿怎样被沙土烫伤,停留在高温上,最终尸骨无存,人们大笑。

40%的可能。

还有60%的可能,是全人类都成为商业精英,世上堆满了黄土,然后始作俑者赚得大把的钱,可惜它却不再值钱。

如果你不是弱智,你肯定知道:沙子的产业专利号就是“人类制造”,100%的拥有权属于人类。如果人类不小心,或是故意丢弃,那就只能随它们去了。说到这儿,现今这个满目沧夷的情景,就不足为奇了。但是,在我认为,任何一个在地上走动的人,都应该在冷静下来的时候――只要求在冷静的刹那间,反省一下:我有没有制造沙子?我制造了多少沙子?我的沙子危害了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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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的“21世纪最伟大的人”的评选中,爱因斯坦高居榜首,这足以见证:他确实是一个为世界作出巨大贡献的人。不过你可千万不要只着眼于现在,如果你回想一下他青年时期的生命历程,我肯定你会感到自己像中彩票头奖那样庆幸。

要说到爱因斯坦的历史,则必须提到一个圣明而为国人崇拜的人,他的名字叫西特勒。他从小膜拜法西斯,并且为了它刻苦一生。为了法西斯,他艰苦学习军事,在世界大战之前,得到了不计其数的勋章。而为了实现自己的军事理想,他就更是勤奋刻苦,积极发动了千年不遇的世界大战。在大战期间,他顺着自己的主观思想――认为“犹太人是低劣的人,不应该存在在世界上”,嘴角含者微笑的屠杀了数百万犹太人民。你也许不很相信:所谓的“伟大的天才”――爱因斯坦就诞生在这样一个劣质的民族之中。

爱因斯坦在青年的时候,大概大脑已经发育成熟了――在民族遭受灭顶之灾的 时候,他英明果断地决定潜逃到美国。事实证明,他的行为是正确 的;它同时也证明:西特勒是个暴力的糊涂虫,只会做亏本生意。

这不能不说是个损失而又经济的意外,用句专业点的话,德国的亏损就是美国的收获。自从爱因斯坦逃亡到美,一项有一项的重大发明和 理论也随之而来――什么广义相对论,狭义相对论,都 只能算是九牛一毛。

他就被

我的组员

我们组是本班的最后一组――第六组。可不论哪一方面,我们组都不比其他组差,因为我们组的组员都很特别。想认识一下吗?那就听我给你们介绍一下吧。

首先,郝婷婷是本组当之无愧的“孙二娘”,别看她人小,嘴却厉害得像刀,不过她的心可没豆腐那么软。平时,我是不跟她“吵架”的,否则,我一定会被她的话淹死的。要说“吵架”,她在本班是名列前茅的。她的成绩在本班也是排在前列,数学考试她经常考“100”。至于她的性格,也许是因为和她的同桌相比,才显得如此火辣。

她的同桌杨淑敏是有名的“乖乖女”。她不仅长得像个“小家闺秀”,就连平时说话也有点“奶声奶气”。而且,她特别幽默,所以同学们都喜欢和她开玩笑。她在本组确实是最“乖”的一个,每次做值日时,让她扫地,她“不敢”拖地;让她倒垃圾,她“不敢”擦黑板。说实话,不是我欺侮她,人家确实有自觉性。因此,她深受组长我的喜爱。她特擅长评论人,不信你听:

“成国强,你真是‘天生丽质‘,‘出水芙蓉‘呀,你长得真‘可爱‘呀……”每次这样说,都会把成国强弄得哭笑不得。成国强最大的特点就是上课爱发言,不管会不会,他总是先举手再说,为此,好多老师都久闻他的“大名”。不过他视力不太好,比他的视力还糟糕的是他的记忆力。他总是忘记写几何作业,他倒还有原因:说我没有提醒他。

咦?我又不是她的保姆……但是,作为组长,我可是操碎了心。做值日时,我不仅要把自己的任务完成,还要注意他们地是否扫得干净,拖得湿不湿,垃圾倒没倒,可是,竟没有一个人理解我。我知道,他们嫌我“唠叨”,“挑三拣四”,他们难道真的不知道:如果我不这样做,又怎么能评得上流动红旗呢?唉,认命吧。

我后面的那个组员――周尚骏――“臭名昭著”。全校几乎没人不知道他的大名。他向来都是不做值日的,但到了我们组,我就把他“收拾”惨了。他只要一不做值日,我就要从他的量化评比栏里扣去3分,他敢不做吗?况且,他已经在“第六组值日制度表”(本组制定的“组规”)上签了名,如果他再不好好做值日,就将会扣的更多。不过,他也有闪光的那一面。他在短跑方面在本班绝对属第一,而且,他篮球打得特别好,就在前几天,他在篮球比赛中还得了第二名呢。他的同桌――刘天,一点也不像他。

刘天是本组最不爱说话且脾气最倔强的一位。别看她平时话不多,如果她一打开话匣子,你就得马上去厕所“呕吐”,因为她经常谈论一些关于苍蝇、蛹一类的东西。不过这也就突出了她的一个爱好:爱观察事物,而且她的记忆力特别好,八百年前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她也能记得一清二楚,所以“老马识途”这个词就是因她而发明的。

最后一位便是我们组的“宝贝”――秦继新。他表面上看上去忠厚老实,其实心里“鬼”着呢!每次都拐弯抹角地让我给他加分。他长得胖乎乎的,但他不怕别人说,因为他认为那是一种独特的美,挺开朗吧。

我们组的组员不仅性格上各有各的风格,而且学习也名列前茅,我相信,我们第六组是当之无愧的“六班第一组”!

[ 写后札记 ]

在班里,我们这组无论何事都争取做到最好,决不向其他组认输,因为我们组每个人的好胜心都是很强的。所以,平时,我们总是互帮互助,决不排斥任何一个组员。其实,我们组的“幽默剧”还有很多很多,因为我们组又被称为“幽默组”。要想更多了解我们组,下次再听分解。

[ 读文杂感 ] (一)

身为祁双双组长的组员,很“荣幸”的被她描写了一番,将我们每个组员描写得淋漓尽致。我们每个组员的优、缺点都完整地表现出来了。美中不足,对自己的描写有点“夸大其实”,骗你的,其实祁双双真是一个不错的组长。此文可谓一篇成功之作。

(郝婷婷)

[ 读文杂感 ] (二)

这篇文章总体用作者独特的眼光看待了她的组员,将她的组员刻画得非常形象,语言平实,幽默,极富有趣味性。

杂感

在这所重点中学里,老师眼里,同学眼里,朋友眼里,卖菜的大婶眼里,遛狗的大伯眼里,千千万万的家长眼里,分数就是命啊。分、分、分,无底洞似的,把我18年的光阴投进去,2.0的视力投进去,一麻袋一麻袋的money投进去,我所有的精力投进去。按说地球漏了个洞我都能填死了,可这分数怎么也填不满,一松劲吧还往回撤。有时我捧着成绩单欲哭无泪,真想仰天长啸‘苍天无眼’,又怕有路人撞见,二话不说直接捆了我送精神病院去了。

其实,有时候真觉得自己挺悲哀的,总是为了区区几分而纠缠不休,一点也没有诗人豁达大度、不拘小节的情操。曾经有段时间研究了一下佛学,自我感觉良好,“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觉得已经看破红尘,超凡脱俗,准备直接就业——出家当尼姑了。可后来随着期中考的结束、试卷四处分发的时候,闭眼念‘般若波罗蜜’却一点用都没有,心里还是跟装了马达似的疯狂跳动。我被我的心跳吓了一跳,觉得再不睁眼看试卷我就心力衰竭了。但当我睁开眼看到数字后,立马又闭眼了。和刚才不同的是,刚刚是坐着,脸色红润(激动的);而现在则是软绵绵地趴着,并且面无人色。同桌看到我从像打了鸡血似的人退化到柔若无骨的一团面的整个过程,犹豫了好半天,最后小心翼翼地靠过来:“你要驾鹤西去了是吗?”说得我一肚子火,要不是没力气,真想拿拳头锤他。就此,我的修道成仙之路毁于一旦。

有时幻想做豪迈状挥手向我悲惨的高中生活告别,直接出去闯荡,也许好死不死给我闯出一片天。在想了n天这个问题之后,我终于下定了决心——放弃。唉,且不说我闯出一片天的机率,就是让我挖一个洞估计我也能歇菜。

我天生是个懒人,对于任何我不热衷的事。因此,在学习方面偷工减料的例子不算少数。最勤奋的时候莫过于大考的前3天。这个时候真是连睡觉都是件奢侈的事情。我最信奉的信条也许就是“临阵磨枪,不快也光”。但是连物价都随着经济的复苏而逐渐增长,而我的教条却千篇一律地用在同一事物的不同时期,就好像是政治上说的“真理往前或往后一步,就会成为谬误”。因此,意识的能动作用开始发挥效力,我的分数开始面目全非。班主任一天能斜我几十眼,偏偏我又是个倡导公平的人,他斜我几眼,我还他几眼。这样做的结果是——我的家长被请来‘喝茶’。不知是班主任公报私仇或是下了什么猛料,我妈那脸色跟用油漆漆过似的,一回家就开始数落我。把我从光屁股干的坏事开始一件件翻出来,讲了个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我越听越气愤:我怎么就这么不是个东西呢。不知是否是我太温顺随了我妈,我妈是越讲越火大,开始抄起身边的家伙来。当时我还一头雾水,拿痒痒挠干嘛,哪里痒我来帮你挠啊。后来发现我妈拿着扫帚满脸杀气地冲过来,我才预感到大事不妙,落荒而逃。

这件事在我已不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深刻的烙印,在我原本粮食就不多的心灵土地上种满了杂草。对于我行为的直接影响是见了班主任掉头就走——惹不起还躲不起么。不过到底是老实了一阵,成绩又上去了。看来我真的像陀螺一样,需要鞭策啊。

就要面临高考了,有时想想就心惊胆战的。但想是一回事,怎么做又是一回事。老妈每每看到我下晚自习还抱着电视看的不亦乐乎就河东狮吼,搞得大半夜的狗都被吓醒了叫个不停。也许为了我亲爱的邻居和老爸老妈,真的该珍惜时间,好好努力了吧。当然,更是为了我自己。

封尘

【因由:整理的时候,竟然在无意当中找到了一本过去的日记本,很欣慰。这是我这个暑假里除了雨伞以外失而复得的最重要的东西了。从头看到尾,发现当初的忧事趣事还挺多的。于是用了很久摘录了其中一些可爱的环节。希望可以随着空间,保存更久。】

【第一幕:简单开场白】

本来记事是不需要什么序言的,但作为第一篇日记,我还是学会开始记录。

人类最初的理想总是美好的,就像现在我期待着终有一天满满地记下一本日记,或是可以扬眉吐气地出一本小说。我知道我不可能,首先,我最多写一些随笔和杂感。虽然这是对记忆最好的碑记,但显然现在的人更热衷于写小说,读小说。因为故事是大家可以共享的。而随笔、杂感记录的则是属于个人的,由于你不是明星名人,所以别人对这个不会感兴趣。或者更重要的原因是,我觉得写东西绝不是为了给别人看。其次,我善于写长篇小说,耗时是一方面,再说了,写小说讲的就是一种手感,而我的这种手感显然不是那么强烈,所以即使马马虎虎写一些出来,其结果也是可预知的,看了的人甚至对生活失去信心,而不看的人呢,嗟叹人生美好。呵呵,玩笑。

所以呗,写日记不是为了出书。(谨以此举献给希望我早日出书的同桌,以及广大支持我的兄弟朋友们)。

写日记也不是为了说明我有多喜欢“五月天”。如果长大了本人再看到此文,请不要误以为是夏季。不过这个组合我应该会更喜欢的,至少在零五年的现在,我已经恋上这些歌曲一年了。励志的,开心的…要下载的话请及时登录:http:/www.sogua.com.比如《乱世浮生》《恋爱ing》《归来吧》《知足》《倔强》《温柔》,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最终,选择记事,是希望n年后,还可以依旧保持回味这份17岁的童真。

生活中的一切,总是由无数个瞬间组成。所以应该有记录的必要。再说了,一生没有几次重新来过的时机。包括过去的,以及将要来的。

喜怒哀乐,我和我的文字一起走过。

仅以此篇作为此日记之开场白,仅此而已。

【第二幕:扉页的无题诗。】

云里尘,雾中风,不思昨夜雨朦朦。

古月抒白,绝胜此封。

纵被春风吹做雪,

少年已是碾风尘。

石亭望翠,竹隐成申。

使然溪水随波去,浪迹流霜成此文。

【第三幕:搞笑的一段】

真想不到,没掉一张数学试卷和一张椅子可以一个人欲罢不能,成果是危害性的,结果是破坏性的,后果是毁灭性的。

首先,数学试卷没人帮我找回,这也就意味着要被黄龙飞骂,黄龙飞系我班数学老师,被黄龙飞骂,也就意味着要抄试卷,抄数学试卷,也就意味着要被张国民骂,张国民系我班班主任,被班主任骂,也就意味着会被家长骂,被家长骂,也就意味着我的今后生活将更加不容易…所以,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竟然会出现在一个中学生身上,如果每个中学生同时丢一张数学试卷,那其影响力可是全球性的,应该不亚于东南大海啸了。

相比之下,丢一张椅子的毁坏性后果可比丢一张试卷更为严峻。或者说“更上一层楼”了。也可以用数学里的连续思想来解释那被骂的阵势。虽然少了黄龙飞这关。但由于椅子丢失暂无座位,故千辛万苦找了另一张椅子,可找半天也只能找到一些破烂。挑了个稍微好一点的吧,却发现其腿脚断裂,头部后脑勺处严重掉色,局部地区大面积坏死,不知道的同志大概会带着异样的眼神问:“就你这身板儿,也能把椅子坐成这样?”其杀伤力往往有蔓延趋势。

唉,总结今天的两件大事,我终于解决了一个历史性难题,得出了一条历史性经验;

用一句话表示就是:丢人可以,别丢椅子;丢脸随便,别丢试卷。

【第四幕:那个时候写的随笔】

一。 天外慢条斯理地下着小雨,玻璃窗已模糊了大半,在这半清半醒中,台上挂着的纸鹤还在偏偏舞动,上帝说,每一种物质都有自己的灵魂,不知道这窗台上的舞者被赋予的到底是什么?它也有自己的思想吗?

二。 夜风中,叶子被吹落下,翩翩然地在空中浮游,然后落在地上,接着又被重新【因由:整理的时候,竟然在无意当中找到了一本过去的日记本,很欣慰。这是我这个暑假里除了雨伞以外失而复得的最重要的东西了。从头看到尾,发现当初的忧事趣事还挺多的。于是用了很久摘录了其中一些可爱的环节。希望可以随着空间,保存更久。】

【第一幕:简单开场白】

本来记事是不需要什么序言的,但作为第一篇日记,我还是学会开始记录。

人类最初的理想总是美好的,就像现在我期待着终有一天满满地记下一本日记,或是可以扬眉吐气地出一本小说。我知道我不可能,首先,我最多写一些随笔和杂感。虽然这是对记忆最好的碑记,但显然现在的人更热衷于写小说,读小说。因为故事是大家可以共享的。而随笔、杂感记录的则是属于个人的,由于你不是明星名人,所以别人对这个不会感兴趣。或者更重要的原因是,我觉得写东西绝不是为了给别人看。其次,我善于写长篇小说,耗时是一方面,再说了,写小说讲的就是一种手感,而我的这种手感显然不是那么强烈,所以即使马马虎虎写一些出来,其结果也是可预知的,看了的人甚至对生活失去信心,而不看的人呢,嗟叹人生美好。呵呵,玩笑。

所以呗,写日记不是为了出书。(谨以此举献给希望我早日出书的同桌,以及广大支持我的兄弟朋友们)。

写日记也不是为了说明我有多喜欢“五月天”。如果长大了本人再看到此文,请不要误以为是夏季。不过这个组合我应该会更喜欢的,至少在零五年的现在,我已经恋上这些歌曲一年了。励志的,开心的…要下载的话请及时登录:http:/www.sogua.com.比如《乱世浮生》《恋爱ing》《归来吧》《知足》《倔强》《温柔》,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最终,选择记事,是希望n年后,还可以依旧保持回味这份17岁的童真。

生活中的一切,总是由无数个瞬间组成。所以应该有记录的必要。再说了,一生没有几次重新来过的时机。包括过去的,以及将要来的。

喜怒哀乐,我和我的文字一起走过。

仅以此篇作为此日记之开场白,仅此而已。

【第二幕:扉页的无题诗。】

云里尘,雾中风,不思昨夜雨朦朦。

古月抒白,绝胜此封。

纵被春风吹做雪,

少年已是碾风尘。

石亭望翠,竹隐成申。

使然溪水随波去,浪迹流霜成此文。

【第三幕:搞笑的一段】

真想不到,没掉一张数学试卷和一张椅子可以一个人欲罢不能,成果是危害性的,结果是破坏性的,后果是毁灭性的。

首先,数学试卷没人帮我找回,这也就意味着要被黄龙飞骂,黄龙飞系我班数学老师,被黄龙飞骂,也就意味着要抄试卷,抄数学试卷,也就意味着要被张国民骂,张国民系我班班主任,被班主任骂,也就意味着会被家长骂,被家长骂,也就意味着我的今后生活将更加不容易…所以,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竟然会出现在一个中学生身上,如果每个中学生同时丢一张数学试卷,那其影响力可是全球性的,应该不亚于东南大海啸了。

相比之下,丢一张椅子的毁坏性后果可比丢一张试卷更为严峻。或者说“更上一层楼”了。也可以用数学里的连续思想来解释那被骂的阵势。虽然少了黄龙飞这关。但由于椅子丢失暂无座位,故千辛万苦找了另一张椅子,可找半天也只能找到一些破烂。挑了个稍微好一点的吧,却发现其腿脚断裂,头部后脑勺处严重掉色,局部地区大面积坏死,不知道的同志大概会带着异样的眼神问:“就你这身板儿,也能把椅子坐成这样?”其杀伤力往往有蔓延趋势。

唉,总结今天的两件大事,我终于解决了一个历史性难题,得出了一条历史性经验;

用一句话表示就是:丢人可以,别丢椅子;丢脸随便,别丢试卷。

【第四幕:那个时候写的随笔】

一。 天外慢条斯理地下着小雨,玻璃窗已模糊了大半,在这半清半醒中,台上挂着的纸鹤还在偏偏舞动,上帝说,每一种物质都有自己的灵魂,不知道这窗台上的舞者被赋予的到底是什么?它也有自己的思想吗?

二。 夜风中,叶子被吹落下,翩翩然地在空中浮游,然后落在地上,接着又被重新【因由:整理的时候,竟然在无意当中找到了一本过去的日记本,很欣慰。这是我这个暑假里除了雨伞以外失而复得的最重要的东西了。从头看到尾,发现当初的忧事趣事还挺多的。于是用了很久摘录了其中一些可爱的环节。希望可以随着空间,保存更久。】

【第一幕:简单开场白】

本来记事是不需要什么序言的,但作为第一篇日记,我还是学会开始记录。

人类最初的理想总是美好的,就像现在我期待着终有一天满满地记下一本日记,或是可以扬眉吐气地出一本小说。我知道我不可能,首先,我最多写一些随笔和杂感。虽然这是对记忆最好的碑记,但显然现在的人更热衷于写小说,读小说。因为故事是大家可以共享的。而随笔、杂感记录的则是属于个人的,由于你不是明星名人,所以别人对这个不会感兴趣。或者更重要的原因是,我觉得写东西绝不是为了给别人看。其次,我善于写长篇小说,耗时是一方面,再说了,写小说讲的就是一种手感,而我的这种手感显然不是那么强烈,所以即使马马虎虎写一些出来,其结果也是可预知的,看了的人甚至对生活失去信心,而不看的人呢,嗟叹人生美好。呵呵,玩笑。

所以呗,写日记不是为了出书。(谨以此举献给希望我早日出书的同桌,以及广大支持我的兄弟朋友们)。

写日记也不是为了说明我有多喜欢“五月天”。如果长大了本人再看到此文,请不要误以为是夏季。不过这个组合我应该会更喜欢的,至少在零五年的现在,我已经恋上这些歌曲一年了。励志的,开心的…要下载的话请及时登录:http:/www.sogua.com.比如《乱世浮生》《恋爱ing》《归来吧》《知足》《倔强》《温柔》,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最终,选择记事,是希望n年后,还可以依旧保持回味这份17岁的童真。

生活中的一切,总是由无数个瞬间组成。所以应该有记录的必要。再说了,一生没有几次重新来过的时机。包括过去的,以及将要来的。

喜怒哀乐,我和我的文字一起走过。

仅以此篇作为此日记之开场白,仅此而已。

【第二幕:扉页的无题诗。】

云里尘,雾中风,不思昨夜雨朦朦。

古月抒白,绝胜此封。

纵被春风吹做雪,

少年已是碾风尘。

石亭望翠,竹隐成申。

使然溪水随波去,浪迹流霜成此文。

【第三幕:搞笑的一段】

真想不到,没掉一张数学试卷和一张椅子可以一个人欲罢不能,成果是危害性的,结果是破坏性的,后果是毁灭性的。

首先,数学试卷没人帮我找回,这也就意味着要被黄龙飞骂,黄龙飞系我班数学老师,被黄龙飞骂,也就意味着要抄试卷,抄数学试卷,也就意味着要被张国民骂,张国民系我班班主任,被班主任骂,也就意味着会被家长骂,被家长骂,也就意味着我的今后生活将更加不容易…所以,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竟然会出现在一个中学生身上,如果每个中学生同时丢一张数学试卷,那其影响力可是全球性的,应该不亚于东南大海啸了。

相比之下,丢一张椅子的毁坏性后果可比丢一张试卷更为严峻。或者说“更上一层楼”了。也可以用数学里的连续思想来解释那被骂的阵势。虽然少了黄龙飞这关。但由于椅子丢失暂无座位,故千辛万苦找了另一张椅子,可找半天也只能找到一些破烂。挑了个稍微好一点的吧,却发现其腿脚断裂,头部后脑勺处严重掉色,局部地区大面积坏死,不知道的同志大概会带着异样的眼神问:“就你这身板儿,也能把椅子坐成这样?”其杀伤力往往有蔓延趋势。

唉,总结今天的两件大事,我终于解决了一个历史性难题,得出了一条历史性经验;

用一句话表示就是:丢人可以,别丢椅子;丢脸随便,别丢试卷。

【第四幕:那个时候写的随笔】

一。 天外慢条斯理地下着小雨,玻璃窗已模糊了大半,在这半清半醒中,台上挂着的纸鹤还在偏偏舞动,上帝说,每一种物质都有自己的灵魂,不知道这窗台上的舞者被赋予的到底是什么?它也有自己的思想吗?

二。 夜风中,叶子被吹落下,翩翩然地在空中浮游,然后落在地上,接着又被重新【因由:整理的时候,竟然在无意当中找到了一本过去的日记本,很欣慰。这是我这个暑假里除了雨伞以外失而复得的最重要的东西了。从头看到尾,发现当初的忧事趣事还挺多的。于是用了很久摘录了其中一些可爱的环节。希望可以随着空间,保存更久。】

【第一幕:简单开场白】

本来记事是不需要什么序言的,但作为第一篇日记,我还是学会开始记录。

人类最初的理想总是美好的,就像现在我期待着终有一天满满地记下一本日记,或是可以扬眉吐气地出一本小说。我知道我不可能,首先,我最多写一些随笔和杂感。虽然这是对记忆最好的碑记,但显然现在的人更热衷于写小说,读小说。因为故事是大家可以共享的。而随笔、杂感记录的则是属于个人的,由于你不是明星名人,所以别人对这个不会感兴趣。或者更重要的原因是,我觉得写东西绝不是为了给别人看。其次,我善于写长篇小说,耗时是一方面,再说了,写小说讲的就是一种手感,而我的这种手感显然不是那么强烈,所以即使马马虎虎写一些出来,其结果也是可预知的,看了的人甚至对生活失去信心,而不看的人呢,嗟叹人生美好。呵呵,玩笑。

所以呗,写日记不是为了出书。(谨以此举献给希望我早日出书的同桌,以及广大支持我的兄弟朋友们)。

写日记也不是为了说明我有多喜欢“五月天”。如果长大了本人再看到此文,请不要误以为是夏季。不过这个组合我应该会更喜欢的,至少在零五年的现在,我已经恋上这些歌曲一年了。励志的,开心的…要下载的话请及时登录:http:/www.sogua.com.比如《乱世浮生》《恋爱ing》《归来吧》《知足》《倔强》《温柔》,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最终,选择记事,是希望n年后,还可以依旧保持回味这份17岁的童真。

生活中的一切,总是由无数个瞬间组成。所以应该有记录的必要。再说了,一生没有几次重新来过的时机。包括过去的,以及将要来的。

喜怒哀乐,我和我的文字一起走过。

仅以此篇作为此日记之开场白,仅此而已。

【第二幕:扉页的无题诗。】

云里尘,雾中风,不思昨夜雨朦朦。

古月抒白,绝胜此封。

纵被春风吹做雪,

少年已是碾风尘。

石亭望翠,竹隐成申。

使然溪水随波去,浪迹流霜成此文。

【第三幕:搞笑的一段】

真想不到,没掉一张数学试卷和一张椅子可以一个人欲罢不能,成果是危害性的,结果是破坏性的,后果是毁灭性的。

首先,数学试卷没人帮我找回,这也就意味着要被黄龙飞骂,黄龙飞系我班数学老师,被黄龙飞骂,也就意味着要抄试卷,抄数学试卷,也就意味着要被张国民骂,张国民系我班班主任,被班主任骂,也就意味着会被家长骂,被家长骂,也就意味着我的今后生活将更加不容易…所以,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竟然会出现在一个中学生身上,如果每个中学生同时丢一张数学试卷,那其影响力可是全球性的,应该不亚于东南大海啸了。

相比之下,丢一张椅子的毁坏性后果可比丢一张试卷更为严峻。或者说“更上一层楼”了。也可以用数学里的连续思想来解释那被骂的阵势。虽然少了黄龙飞这关。但由于椅子丢失暂无座位,故千辛万苦找了另一张椅子,可找半天也只能找到一些破烂。挑了个稍微好一点的吧,却发现其腿脚断裂,头部后脑勺处严重掉色,局部地区大面积坏死,不知道的同志大概会带着异样的眼神问:“就你这身板儿,也能把椅子坐成这样?”其杀伤力往往有蔓延趋势。

唉,总结今天的两件大事,我终于解决了一个历史性难题,得出了一条历史性经验;

用一句话表示就是:丢人可以,别丢椅子;丢脸随便,别丢试卷。

【第四幕:那个时候写的随笔】

一。 天外慢条斯理地下着小雨,玻璃窗已模糊了大半,在这半清半醒中,台上挂着的纸鹤还在偏偏舞动,上帝说,每一种物质都有自己的灵魂,不知道这窗台上的舞者被赋予的到底是什么?它也有自己的思想吗?

二。 夜风中,叶子被吹落下,翩翩然地在空中浮游,然后落在地上,接着又被重新【因由:整理的时候,竟然在无意当中找到了一本过去的日记本,很欣慰。这是我这个暑假里除了雨伞以外失而复得的最重要的东西了。从头看到尾,发现当初的忧事趣事还挺多的。于是用了很久摘录了其中一些可爱的环节。希望可以随着空间,保存更久。】

【第一幕:简单开场白】

本来记事是不需要什么序言的,但作为第一篇日记,我还是学会开始记录。

人类最初的理想总是美好的,就像现在我期待着终有一天满满地记下一本日记,或是可以扬眉吐气地出一本小说。我知道我不可能,首先,我最多写一些随笔和杂感。虽然这是对记忆最好的碑记,但显然现在的人更热衷于写小说,读小说。因为故事是大家可以共享的。而随笔、杂感记录的则是属于个人的,由于你不是明星名人,所以别人对这个不会感兴趣。或者更重要的原因是,我觉得写东西绝不是为了给别人看。其次,我善于写长篇小说,耗时是一方面,再说了,写小说讲的就是一种手感,而我的这种手感显然不是那么强烈,所以即使马马虎虎写一些出来,其结果也是可预知的,看了的人甚至对生活失去信心,而不看的人呢,嗟叹人生美好。呵呵,玩笑。

所以呗,写日记不是为了出书。(谨以此举献给希望我早日出书的同桌,以及广大支持我的兄弟朋友们)。

写日记也不是为了说明我有多喜欢“五月天”。如果长大了本人再看到此文,请不要误以为是夏季。不过这个组合我应该会更喜欢的,至少在零五年的现在,我已经恋上这些歌曲一年了。励志的,开心的…要下载的话请及时登录:http:/www.sogua.com.比如《乱世浮生》《恋爱ing》《归来吧》《知足》《倔强》《温柔》,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最终,选择记事,是希望n年后,还可以依旧保持回味这份17岁的童真。

生活中的一切,总是由无数个瞬间组成。所以应该有记录的必要。再说了,一生没有几次重新来过的时机。包括过去的,以及将要来的。

喜怒哀乐,我和我的文字一起走过。

仅以此篇作为此日记之开场白,仅此而已。

【第二幕:扉页的无题诗。】

云里尘,雾中风,不思昨夜雨朦朦。

古月抒白,绝胜此封。

纵被春风吹做雪,

少年已是碾风尘。

石亭望翠,竹隐成申。

使然溪水随波去,浪迹流霜成此文。

【第三幕:搞笑的一段】

真想不到,没掉一张数学试卷和一张椅子可以一个人欲罢不能,成果是危害性的,结果是破坏性的,后果是毁灭性的。

首先,数学试卷没人帮我找回,这也就意味着要被黄龙飞骂,黄龙飞系我班数学老师,被黄龙飞骂,也就意味着要抄试卷,抄数学试卷,也就意味着要被张国民骂,张国民系我班班主任,被班主任骂,也就意味着会被家长骂,被家长骂,也就意味着我的今后生活将更加不容易…所以,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竟然会出现在一个中学生身上,如果每个中学生同时丢一张数学试卷,那其影响力可是全球性的,应该不亚于东南大海啸了。

相比之下,丢一张椅子的毁坏性后果可比丢一张试卷更为严峻。或者说“更上一层楼”了。也可以用数学里的连续思想来解释那被骂的阵势。虽然少了黄龙飞这关。但由于椅子丢失暂无座位,故千辛万苦找了另一张椅子,可找半天也只能找到一些破烂。挑了个稍微好一点的吧,却发现其腿脚断裂,头部后脑勺处严重掉色,局部地区大面积坏死,不知道的同志大概会带着异样的眼神问:“就你这身板儿,也能把椅子坐成这样?”其杀伤力往往有蔓延趋势。

唉,总结今天的两件大事,我终于解决了一个历史性难题,得出了一条历史性经验;

用一句话表示就是:丢人可以,别丢椅子;丢脸随便,别丢试卷。

【第四幕:那个时候写的随笔】

一。 天外慢条斯理地下着小雨,玻璃窗已模糊了大半,在这半清半醒中,台上挂着的纸鹤还在偏偏舞动,上帝说,每一种物质都有自己的灵魂,不知道这窗台上的舞者被赋予的到底是什么?它也有自己的思想吗?

二。 夜风中,叶子被吹落下,翩翩然地在空中浮游,然后落在地上,接着又被重新【因由:整理的时候,竟然在无意当中找到了一本过去的日记本,很欣慰。这是我这个暑假里除了雨伞以外失而复得的最重要的东西了。从头看到尾,发现当初的忧事趣事还挺多的。于是用了很久摘录了其中一些可爱的环节。希望可以随着空间,保存更久。】

【第一幕:简单开场白】

本来记事是不需要什么序言的,但作为第一篇日记,我还是学会开始记录。

人类最初的理想总是美好的,就像现在我期待着终有一天满满地记下一本日记,或是可以扬眉吐气地出一本小说。我知道我不可能,首先,我最多写一些随笔和杂感。虽然这是对记忆最好的碑记,但显然现在的人更热衷于写小说,读小说。因为故事是大家可以共享的。而随笔、杂感记录的则是属于个人的,由于你不是明星名人,所以别人对这个不会感兴趣。或者更重要的原因是,我觉得写东西绝不是为了给别人看。其次,我善于写长篇小说,耗时是一方面,再说了,写小说讲的就是一种手感,而我的这种手感显然不是那么强烈,所以即使马马虎虎写一些出来,其结果也是可预知的,看了的人甚至对生活失去信心,而不看的人呢,嗟叹人生美好。呵呵,玩笑。

所以呗,写日记不是为了出书。(谨以此举献给希望我早日出书的同桌,以及广大支持我的兄弟朋友们)。

写日记也不是为了说明我有多喜欢“五月天”。如果长大了本人再看到此文,请不要误以为是夏季。不过这个组合我应该会更喜欢的,至少在零五年的现在,我已经恋上这些歌曲一年了。励志的,开心的…要下载的话请及时登录:http:/www.sogua.com.比如《乱世浮生》《恋爱ing》《归来吧》《知足》《倔强》《温柔》,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最终,选择记事,是希望n年后,还可以依旧保持回味这份17岁的童真。

生活中的一切,总是由无数个瞬间组成。所以应该有记录的必要。再说了,一生没有几次重新来过的时机。包括过去的,以及将要来的。

喜怒哀乐,我和我的文字一起走过。

仅以此篇作为此日记之开场白,仅此而已。

【第二幕:扉页的无题诗。】

云里尘,雾中风,不思昨夜雨朦朦。

古月抒白,绝胜此封。

纵被春风吹做雪,

少年已是碾风尘。

石亭望翠,竹隐成申。

使然溪水随波去,浪迹流霜成此文。

【第三幕:搞笑的一段】

真想不到,没掉一张数学试卷和一张椅子可以一个人欲罢不能,成果是危害性的,结果是破坏性的,后果是毁灭性的。

首先,数学试卷没人帮我找回,这也就意味着要被黄龙飞骂,黄龙飞系我班数学老师,被黄龙飞骂,也就意味着要抄试卷,抄数学试卷,也就意味着要被张国民骂,张国民系我班班主任,被班主任骂,也就意味着会被家长骂,被家长骂,也就意味着我的今后生活将更加不容易…所以,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竟然会出现在一个中学生身上,如果每个中学生同时丢一张数学试卷,那其影响力可是全球性的,应该不亚于东南大海啸了。

相比之下,丢一张椅子的毁坏性后果可比丢一张试卷更为严峻。或者说“更上一层楼”了。也可以用数学里的连续思想来解释那被骂的阵势。虽然少了黄龙飞这关。但由于椅子丢失暂无座位,故千辛万苦找了另一张椅子,可找半天也只能找到一些破烂。挑了个稍微好一点的吧,却发现其腿脚断裂,头部后脑勺处严重掉色,局部地区大面积坏死,不知道的同志大概会带着异样的眼神问:“就你这身板儿,也能把椅子坐成这样?”其杀伤力往往有蔓延趋势。

唉,总结今天的两件大事,我终于解决了一个历史性难题,得出了一条历史性经验;

用一句话表示就是:丢人可以,别丢椅子;丢脸随便,别丢试卷。

【第四幕:那个时候写的随笔】

一。 天外慢条斯理地下着小雨,玻璃窗已模糊了大半,在这半清半醒中,台上挂着的纸鹤还在偏偏舞动,上帝说,每一种物质都有自己的灵魂,不知道这窗台上的舞者被赋予的到底是什么?它也有自己的思想吗?

二。 夜风中,叶子被吹落下,翩翩然地在空中浮游,然后落在地上,接着又被重新【因由:整理的时候,竟然在无意当中找到了一本过去的日记本,很欣慰。这是我这个暑假里除了雨伞以外失而复得的最重要的东西了。从头看到尾,发现当初的忧事趣事还挺多的。于是用了很久摘录了其中一些可爱的环节。希望可以随着空间,保存更久。】

【第一幕:简单开场白】

本来记事是不需要什么序言的,但作为第一篇日记,我还是学会开始记录。

人类最初的理想总是美好的,就像现在我期待着终有一天满满地记下一本日记,或是可以扬眉吐气地出一本小说。我知道我不可能,首先,我最多写一些随笔和杂感。虽然这是对记忆最好的碑记,但显然现在的人更热衷于写小说,读小说。因为故事是大家可以共享的。而随笔、杂感记录的则是属于个人的,由于你不是明星名人,所以别人对这个不会感兴趣。或者更重要的原因是,我觉得写东西绝不是为了给别人看。其次,我善于写长篇小说,耗时是一方面,再说了,写小说讲的就是一种手感,而我的这种手感显然不是那么强烈,所以即使马马虎虎写一些出来,其结果也是可预知的,看了的人甚至对生活失去信心,而不看的人呢,嗟叹人生美好。呵呵,玩笑。

所以呗,写日记不是为了出书。(谨以此举献给希望我早日出书的同桌,以及广大支持我的兄弟朋友们)。

写日记也不是为了说明我有多喜欢“五月天”。如果长大了本人再看到此文,请不要误以为是夏季。不过这个组合我应该会更喜欢的,至少在零五年的现在,我已经恋上这些歌曲一年了。励志的,开心的…要下载的话请及时登录:http:/www.sogua.com.比如《乱世浮生》《恋爱ing》《归来吧》《知足》《倔强》《温柔》,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最终,选择记事,是希望n年后,还可以依旧保持回味这份17岁的童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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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月抒白,绝胜此封。

纵被春风吹做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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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想不到,没掉一张数学试卷和一张椅子可以一个人欲罢不能,成果是危害性的,结果是破坏性的,后果是毁灭性的。

首先,数学试卷没人帮我找回,这也就意味着要被黄龙飞骂,黄龙飞系我班数学老师,被黄龙飞骂,也就意味着要抄试卷,抄数学试卷,也就意味着要被张国民骂,张国民系我班班主任,被班主任骂,也就意味着会被家长骂,被家长骂,也就意味着我的今后生活将更加不容易…所以,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竟然会出现在一个中学生身上,如果每个中学生同时丢一张数学试卷,那其影响力可是全球性的,应该不亚于东南大海啸了。

相比之下,丢一张椅子的毁坏性后果可比丢一张试卷更为严峻。或者说“更上一层楼”了。也可以用数学里的连续思想来解释那被骂的阵势。虽然少了黄龙飞这关。但由于椅子丢失暂无座位,故千辛万苦找了另一张椅子,可找半天也只能找到一些破烂。挑了个稍微好一点的吧,却发现其腿脚断裂,头部后脑勺处严重掉色,局部地区大面积坏死,不知道的同志大概会带着异样的眼神问:“就你这身板儿,也能把椅子坐成这样?”其杀伤力往往有蔓延趋势。

唉,总结今天的两件大事,我终于解决了一个历史性难题,得出了一条历史性经验;

用一句话表示就是:丢人可以,别丢椅子;丢脸随便,别丢试卷。

【第四幕:那个时候写的随笔】

一。 天外慢条斯理地下着小雨,玻璃窗已模糊了大半,在这半清半醒中,台上挂着的纸鹤还在偏偏舞动,上帝说,每一种物质都有自己的灵魂,不知道这窗台上的舞者被赋予的到底是什么?它也有自己的思想吗?

二。 夜风中,叶子被吹落下,翩翩然地在空中浮游,然后落在地上,接着又被重新

集体舞杂感

今年教育部组织创编了《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要求全国中小学推广。我最初是在报纸上看到这个消息的。一开始,我的心情十分激动:早就厌烦了无聊枯燥的广播操,弄点集体舞来跳跳肯定很好玩!今年9月份推行,那我刚好上初中,这样就可以很快认识新同学了,多好!我的视线又落到了正播放着拉丁舞的电视机上,我突然又冒出了一个想法:为什么不跳拉丁舞呢?那曲线多优美动人呀!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的同学(那时我还在上六年级),她也显得跟我一样激动,“集体舞肯定比广播操好!”“废话!跳集体舞时不知会发生什么好玩的事。”“集体舞跳起来肯定很好看!”“真想马上跳集体舞呀!” 可是很快,报纸上反对的声音就出来了。主要是家长担心孩子会因跳集体舞而早恋的。集体舞能不能顺利地推广,似乎也遇到了困难。我一听就火冒三丈了起来:这些疑神疑鬼的家长,这也早恋的,那也早恋的。那男生女生为什么还混在一起上学,为什么不分个男校,女校?最终,教育部表示一定会推广集体舞的,这才使我的心平静了下来。 暑假里,妈妈跟我谈起跳集体舞的事情,妈妈对我说:“入中学就要跳集体舞了。”“恩。”我随口应了一句。“你有什么感觉没有?”“没什么感觉。”我竟是已经一点儿反应也没有了。集体舞的风波闹了这么一段时间,我对它的新鲜感也过了。跳还是不跳,对我来说似乎已经没什么意义。 而如今,我成为中学生也都两个星期了,也充分地领略了“中加班”的学习压力。虽然现在学校里一点动静都没有,老师同学一句都没说过。但我一点都不着急。有时我甚至想:集体舞时间跳长了,大家对它的感觉会不会像对广播操一样,感觉又枯燥又无聊? 听说跳集体舞时有搂腰,握手等动作,许多学生因此害羞而不肯去做这些动作。看到这个我倒产生了一些想法:握手这个动作无可厚非,咱们倒不能因此而扭捏作态。不过搂腰等某些“过火”的动作,还是不要做的好。因为我们只是学生,又不是专业的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