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天空湛蓝湛蓝,片片白云像变戏法似的变换着各种图案。趁着这美好时光,我们班举行了一个小小的音乐会。

“零零……”,上课铃响了,我们来到了音乐室准备举行音乐会。音乐会开始了。第一个节目是朱慧莹等人带来的节目是《童话》,第二个节目是康迪思等人带来的歌曲《第一次爱的人》,她们都唱得非常投入,有声有色的。哈哈!该我大显身手的时候了!我为大家准备的节目是弹钢琴,我弹的是贝多芬的歌曲——《献给特蕾泽》(《献给爱丽丝》,这本是《献给特蕾泽》,后因一位叫诺尔将“献给特蕾泽”误读为“献给爱丽丝”,后来,人们不得不将“献给特蕾泽”称为“献给爱丽丝”。),同学们都被我陶醉了。琴声一停,哇!一阵阵热烈的掌声在室内回荡,我感觉自己也表现得十分出色。我以后会加倍努力把琴练好。接下来由林彤等人合唱《想唱就唱》。她们一唱完,我恍然大悟,唱歌要唱得响亮,不要害羞,才能发挥出真正的力量。然后是我们的班长——李伟哲和其他同学合唱《约定》,他们一出场我就料到他们根本没练,唱得肯定难听,他们一出声,哇!班长的那副“豆沙喉”唱得实在难听,他若是再唱得大是点声,我可受不了。紧接着……

在这小小的音乐会上,同学们个个都展示了自己的才艺,虽然表演得不是那么好,但我们都精神有嘉。有待今后多努力!

<<海的女儿>>读后感

前几天,我学了一个童话故事——<<海的女儿>>它讲述一个人鱼和人之间的动人故事。让我最感动的几段,就是王子和小人鱼之间发生的那一幕幕。

我觉得,小人鱼是一条心地非常善良的“美人鱼”。她没有得到王子的爱情,她的六个姐姐用自己漂亮的头发,从巫婆那换来了一把可以让小人鱼重生的尖刀。只要小人鱼把尖刀刺进王子的胸口,让王子的鲜血滴在她的脚上,那么她的脚就会立刻变成鱼尾巴,她又可以在大海里自由自在地活上整整五百年。假如是我,我一定不会辜负姐姐们的期望,会把王子杀死。但她并没有这样做。因为她知道,假如她把王子给杀掉了,那么会有另一个人和她一样痛苦,所以她不忍心下手,更不愿下手。小人鱼宁可牺牲自己,都不愿牺牲别人的幸福。从这可以看出,小人鱼的心灵是多么纯真.善良啊!

我不知这个故事,让多少人为那条善良又可怜的小人鱼流了多少泪。一个人为了自己所爱人的幸福而牺牲自己的幸福是多么的不容易啊!又是多么的伟大!可我们平时在班中为了一点点小事而斤斤计较,甚至动起武来。当在小人鱼面前把自己的心灵显露出来,我们是多么的羞愧啊!

小人鱼那善良的精神让我感动!

<<寒冬杂记>>

2006年 冬 寒冷

上初中后,感觉冬天好像寒冷很多,可是又想不出它比往年的冬天冷在哪,可能是心里作用吧.

冬天,天未亮.还透着深沉的黑色,就得很不情愿的从温暖的被窝里钻出.有时偶尔会看见皎洁的月亮仍躺在天空乌黑的怀抱里.这时,总有室友激动的喊道:"不早啦,还不起床.看,太阳都出来啦."仔细端详后,就会有人回复:"你笨啊,那是月亮.才六点.哪来的太阳."接着,整栋宿舍就热闹起来了.穿衣服,穿鞋子,刷牙,洗脸整套动作都在五分钟内完成,然后就两腿生风的往教室跑.有的室友因为时间不够,干脆把刷牙,洗脸的工作带到教室完成.不知情的老师看到某某同学一嘴皮子的牙膏沫,就会心痛的感叹:"现在的孩子真够用功的,做功课做到吐白沫了.但是,他们的身体未免也太强了吧,都吐白沫了,还能这么有精神地看书,真令人敬佩.后生可畏啊....."

如此感叹的老师都是新来的思想单纯的老师.也只有工龄深的老师才知晓那某某同学嘴皮子上的白色泡沫是牙膏沫而不是因为疲惫吐出的白沫......

因为天气冷的缘故,下课很少同学走出教室玩.都是大伙小伙地在教室里聚在一起取暖,聊天.那时的同学都穿的厚厚的,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加上寒冷的天气,很难不让人联想到北极的企鹅.只是企鹅都是黑白色的,没有五颜六色的.否则校长一定会吃惊的喊道:"我的学生都跑哪去了.我是在北极还是没睡醒,怎么学校满是企鹅,难道北极漂移了?"

在我的记忆中,那年的冬天真的很冷.那一整个冬天我们都在很拼命的学习,几乎达到疯狂的地步.除了学习外,我再也想不到那年冬天究竟还有什么记忆.或许是天气的真太冷了,把我那年冬天的记忆都冻结凝固......

2007年 冬 寒冷

今年的冬天比往年的冬天来得晚,依然未改变的是天气还是那样冷,像去年一样.街上的树的叶子早已被寒风吹落,不知去向.有好几棵树竟冷到倒在地上,堵塞交通.其实,那时街上也没多少辆车在跑.或许是因为天气真的太冷了,冷到彻骨.人们都

爱呆在家里取暖,不情愿到街上去吹冷风......

那时中午放学,我和牛牛还有邻班的几个朋友总爱聚在一块,跑去学校后门的快餐店吃午饭.因为当时学校附近就那家快餐店有暖气,所以每到放学那儿总挤满像我们这样的学生.一边吃热呼呼的饭菜,一边享受暖气吹过身体的暖意.

吃完午饭后,我们恋恋不舍的离开快餐店.刚踏出门口,立刻就被迎面吹来的冷风冻僵了.幸好那时学校附近有很多买红薯的小贩.我们回学校时就买上一个热腾腾的红薯捧在手心里取暖,乐呵呵地走回学校.

后来,天气愈来愈冷.北方开始下起大雪,像下大雨一样.辟哩哗啦的.

星期五那晚,学校在舞台放电视看.我和牛牛挤在人群里观看.电视上报道:2007年末2008年初.这一年的冬天最寒冷.北方出现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雪灾.大雪把电线杆压坏了.全城一片漆黑,没有半点光亮.交通被大雪堵塞,导致上万准备回家过年的人们无法按时回家过年,只能挤在窄小的火车站等候微小的希望.....

顿时,所有的同学都沉默了.住在南国的我们天气没有北国的恶劣.虽然南国的天气也相当的冷,但没有下雪.我们身边,还有很多光亮,过年还有亲人和朋友陪在身边.相比之下,我们实在太幸福了.现在还有那么多同学陪在身边看电视,明天放假了可以回到父母身边过年......

沉默许久后,我们都诚心地为北国遭雪灾还在漆黑里寻找光芒;还在等候着回家过年的火车;还在饱受饥寒;还在除雪救灾的"亲人"们祈祷.....愿,大雪不要再下了.我们的"亲人"还要赶着回到亲人身边报平安,还要一家团圆开开心心的过年......

2008年 冬 暖

这一年的冬天没有往年的寒冷,要比去年冬天暖和.但,这年冬天比以往任何一年的冬天都来得忧伤----我的朋友全都离我而去......

我开始一个人没有目的的走在街上,来来回回,寂寞的可怕.我很想时光倒流,回到我的朋友没有离我而去的那段日子,我依然很开心的笑着......

已记不清楚他们离开我有多少日子,已记不清楚我有多久没有开心的笑.他们走后,我开始变得沉默

<<凡卡>>的续写

雪一直在下着,凡卡的梦也在继续着。 可是梦毕竟是要醒的。圣诞节的大街上,偶尔会穿过一辆马车,那是贵族家的少爷小姐们去卖礼物,或是到贵族学校去聚会吧。一辆马车缓缓朝店门口驶来,那匹马不像市长大人家的马车那样,凡卡见过市长大人家的马。那是前年,沙皇路过这座城市,冬天里,人们大部分还穿不暖衣服,可在警察的胁迫下,不得不光着脚板拿着发给的花束和彩带到街上去,去在寒风刺骨中欢迎他们伟大的沙皇。 沙皇和皇后穿着从西伯利亚猎来的北极熊做成的绒袍,皇后脖颈上还围着用北极狐的皮毛做成的围脖。老卡加的店里卖的围巾于这个比起来可是差远了,不过他还是捋捋自己满是油污且皱皱褶褶的衬衣领子,硬是把第二个扣子及到第一个扣眼里——第一个扣子实在和小琳娜她妈吵架的时候被撕掉的——然后他用沾满钞票味的手抹了抹自己的脸。他不明白沙皇和皇后为什么这么早来,害的他早起未洗脸就得起来迎接。不过老卡家还是挺激动的,因为那毕竟是沙皇呀,他特希望沙皇或是皇后能看他一眼,就像希望城里人都到他店里来买东西那样渴望。 对了,该说说市长大人的马了,它紧紧跟着沙皇坐的福特轿车——俄国尽管有工厂,可造的轿车就是不如美国的好,有人说皇后带的首饰就是用造轿车的钱买来的——那是一匹白马,浑身上下都是肉——凡卡不知道“丰满“这个词,所以只能用这个句子来形容——它身上的毛白的像雪,相凡卡家乡的雪,鬃毛和尾毛大概是马浮早上刚刷的吧,被风一吹,从那马身上飘来阵阵熟悉的香味,哦,那是老板娘用的洗发水的味道——她经常说那洗发水是最好的最贵的,至少在城里是这样的,不知她闻见马身上的味道会怎么说——在马那顿涅茨的草原一样宽广的肚皮上,从上到下都为着中国产的丝绸——这是他从一个进过圆明园的英国上尉那里高价买来的——而这都是为的是它的马显得更高贵,更有身份,可是他大可不必,因为这城里有多少人有马呢? 凡卡伺候的老板家恰好有一匹,它不如市长大人家的马肥,也不如那马香,更不如那马高贵,可老板认为他的马还是不错的,就像他的人品一样。那匹瘦骨嶙峋的马,用它那像凡卡的爷爷拐杖一样的腿把老板坐的车拉到了店门口。 凡卡醒了,他醒的很及时,因为老板回来了。他透过窗子看到那马的尾巴——尾巴是这马最显眼的位置,正所谓“马瘦毛长”——被编成了一条美丽的花辫子,还夹着一条彩绳。这当然是对花辫子的形容,可是如果这花辫子是马尾巴,而且是老板家马的尾巴,那就大事不妙了。这就像邻家小琳娜妈妈那小山似的身体穿上紧身衣,就是芭蕾舞演员穿的那种,那是什么样子就可想而知了。可门前这马就是这样,但以老板的审美观来看——他经常把老板娘比作蒙娜丽莎——是非常好看的。那尾巴是老板为了在圣诞前夜去教堂做礼拜而特地占用他平常点钱的时间亲手编的。因为他认为,虽然自己的店小了一点,虽然自己的马差了一点,但为了面子还是要尽力呀,就譬如说把马尾巴编成花辫子,这样就可以在老爷太太们面前夸耀了——不过如果让没上过多少学的凡卡听见老板以自己的马的尾巴发表的演讲(其实是在那些少有修养的人眼里,那其实是一篇错别字连篇但又可以得奖的大笑话),凡卡会认为那比谈论猪屁股还恶心。 老板蠕动着自己的身体——他平时不是这样蠕动,而是扭动——走过来走进店里。终于凡卡知道为什么老板会这样异常,当店门被推开时,一股烈性伏尔加的味道扑面而来,老板摇摇晃晃差点倒在凡卡身上,可是看来卧室对他的吸引力更大些,一个身影就这样扑通一声倒了下去,到在床上。这时门又开了,是老板娘,一股龙舌兰的味道扑面而来,她也差点到在凡卡身上,可最后她还是倒在了床上。就这样,一阵脚步声后,店里又恢复了寂静。凡卡在一阵提心吊胆之后也又平静下来,本该在这时忙着擦地的他现在这坐着不动,这若在平常可是找死的呀。 现在,凡卡心想,自己坐着也没事了,又没人知道,而这地板擦不擦都一个样。他渐渐放松起来,又想起给爷爷的那封信了。正当凡卡倚着台子想爷爷时,一双眼睛盯上了凡卡,这双眼睛的主人不算是成人,可他却以一颗成人的心想着一件罪恶的事。 伙计也回来了,他本想把老爷太太附近屋里,可没成想他们比兔子还快,根本不用伙计扶,自己就像苹果落地似的朝着床走了过去。看老板和老板娘都走了,睡觉去了,伙计自己也深感疲乏,昨天在第三大街弗拉基米尔家的聚会真是闹腾极了,现在一想起来就头疼,所以伙计决定自己还是去睡觉吧。正当他把马安顿好,从后门进屋准备去睡觉时,他从过道里却看见一个人,那是凡卡。尽管同样是从异乡来的,同样都还不是大人,可伙计却对凡卡没有一点好印象。因为在他那颗虽然只有十六七岁的心上,却已生出许多心眼,这使他提前成了一个虚伪,充满欺诈与嫉妒的人。伙计不允许店里出老板及其家人以外有任何人敢违抗他,凡卡就这样成了他暴政下一个不受欢迎的人。是的,作为学徒的凡卡尽管不被老板喜欢,可他的聪明与灵巧却让伙计耿耿于怀。伙计一直把凡卡当作眼中钉肉中刺,生怕凡卡哪一天取代了他的位置。这也就是伙计心里生成罪恶计划的原因——他想除掉竞争对手。 老板和老板娘虽然喝多了,可毕竟还好好的,他们到下午就醒了过来。当老板从房里出来,伸伸胳膊,抽抽裤腰然后又打个哈嘁,最后终于清醒过来后,发现店里和往常没有什么两样,便去点钱了,而老板娘则不像老板那样有那么多坏毛病,刚从床上起来便一溜烟冲出店门,出去了。凡卡呢?他正擦地板呢,来回来去的脚步声并没有扰乱他的心,他心中依然想着爷爷。 伙计终于开始他的计划了。老板点钱时的神情专注的很,就是此时此刻天塌下来也不能使他挪挪地方。伙计进来了,他是来帮忙记账的。于是,钞票过手的声音与笔尖滑动的声音此起彼伏。老板果然是老手,他的工作尤其是与钱有关的,绝对是速度加质量。老板靠在椅子上,发现今天伙计干活认真许多,还为自己沏好了茶。这小子今天不错呀,老板心想,于是对伙计说,你今天和我们一起来吃饭吧,随后自己便出去了。而伙计呢,也正暗自心喜,他终于获得一个想老板和老板娘进言的机会了。 毕竟是圣诞节,老板似乎也松了许多。只要凡卡不停的干活,老伴也就不搭理他,也就不像以往那样鸡蛋里头挑骨头了。这使凡卡轻松许多,他虽然坐了不少事,但对于平常来说,这实在是太轻松了。终于熬到晚上了,凡卡不盼着老板价会给他什么好吃的,不过睡觉时就可以梦见爷爷了。他依然对它的信充满希望。凡卡喝着稀粥,啃着面包,而在里过道不远的餐厅里,老板,老板娘还有伙计正大鱼大肉的吃呢。就在这当儿,伙计开口了,把他看见凡卡偷懒不干活再加上许多醋啊油啊,一块儿回了一锅,给了老板和老板娘。后果可想而知,老板和老板娘哪里还吃饭呀,火气顿时冲天,老板娘会屋去拿鞭子,而老板更是从桌子上抄起一把叉子就冲了出去。伙计自然很高兴,只挽挽袖子便跟了出去,因为他并不想一下之凡卡于死地。 在昏暗的灯光下,凡卡因为身上正挨着鞭打而嚎叫,而他心中却纳闷为什么当时醉醺醺的老板和老板娘会知道他偷懒,而他决没想到会是伙计告的密。老板一边抽打着一边穿着粗气,还骂凡卡:“叫你个狗崽子偷懒,不干活,还敢偷面包,真是反了你了。”对于偷懒凡卡无法否认,但哪来的偷面包,凡卡真是觉得自己冤枉。他忍住疼,说:“老—老板,我—没有偷—偷面包。”老板一听,停下手中的鞭子,“真的没偷?““真的。就是您给我是个胆子我也不敢偷面包去呀。”老板听后,气喘的越来越粗了,凡卡以为老板累了,可老板突然挥起手臂,照着凡卡腿上就是一下,凡卡开始还以为是给了他一拳,没想到一拳下去,凡卡感到揪心的疼,鲜血一下子沁透了凡卡的单裤。原来老板把叉子刺进了凡卡的肉里,“真是反了,还敢狡辩......"老板有点累了,他也不管凡卡的伤口,对伙计说:“把他关进马棚里。”伙计假装关心凡卡的样子,说:“老板,你看,凡卡这个样子,外面有这么冷,您看......""叫你怎么办,你就怎么办!”老板依旧很生气但也很累,于是就回屋去了。 老板走了,伙计回过头来看凡卡,好像昏过去了,看着凡卡鲜血淋淋的腿,伙计露出一丝*笑。心想:凡卡再见了,谁叫你这么倒霉呢?说完,他拖着凡卡,走了。并不是走去马棚的后门,而是去前门,去大街上。 伙计是这样打算的,凡卡身上有伤,外面又这么冷,把他仍到外面去,也活不成了。要是老板过问起来,就说他逃走了,自己冻死在大街上了。于是凡卡被伙计扔在几个街区外的一个垃圾箱旁。看着凡卡虚弱的身影,伙计又笑了,他没想到他的计划这么快就成功了。 而凡卡,他只有九岁的生命正一步步地走向死神。在他颤抖的小嘴中,吐露着两个字——爷爷。 天渐渐亮了,凡卡也慢慢地睁开了他那疲倦的双眼。可他还不知道,老板和老板娘已经全副武装地等他醒来呢。凡卡一睁开双眼,老板便怒气冲冲地对凡卡吼道:“小子!你竟敢偷懒不做工了!想造反吗?今天我非抽死你不可!” 老板这边开始“地震”了,老板娘那边的“火山”也爆发了。这一对恶夫妇一齐上前打那毫无抵抗能力的凡卡,直到把他打得遍体鳞伤,皮开肉绽为止方才罢休。 被打后的凡卡心里非常悲愤,他想:“我不能在这里再呆下去了,爷爷可能一时半刻还收不到我的信,我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回村子里去了……好!明天晚上就走!” 第二天晚上,凡卡做完工,他看店里的老板、老板娘、伙计熟睡以后,悄

读<<播撒诚信的种子>>后感

大家还记得这个故事吗?失去了诚信的牧羊童,为之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由此可见,诚信对我们是多么重要。

星期六那天,我花了一个下午看完了这本〈〈播撒诚信的种子〉〉感触颇深。书中讲到了诚信为人之本。人活在世上就要讲诚信。如果你没了诚信,活在世上就会被人唾骂,那活着还有多大意思呢?

书中讲了许多守诚信的典范人士的故事。其中有一个律师使我十分佩服。他在一为老奶奶90岁高龄时,和她签了一张契约。

契约规定,在老奶奶有生之年,由律师每月付给她2500法郎的生活费。老奶奶去世之后,她的房产归律师所有。然而,令律师想不到的是,这生活费一付就是30年,直到律师去世,老奶奶还健在。而律师共付出90万法郎,就是按分期付款买房,30年已足够买下三四套同样的房子了。这件事,被有些人当作“贪小便宜吃大亏”的笑话来讲。而在我看来,这正是履行承诺的最好典范。律师照理应该尽快解除这让自己吃大亏的契约,可他没有,继续履行承诺,直到死亡。这信守承诺的精神是多么可贵!

而这信守承诺的精神正是我们所缺少的。由此我又想到了一个题目,说一个年轻人在人生路上走到一个渡口的时候,已经拥有了“健康”、“美丽”、“机遇”、“才学”、“金钱”、“诚信”、“名誉”这七个背囊。渡船开出后险象环生。船公说“你必须丢下一个背囊,方可脱险。”如果是你,你会抛下哪一个呢?我想我会抛弃金钱,因为金钱是靠自己不断努力得来的,而这诚信是决不可以抛弃的。可年轻人思索片刻后,把“诚信”抛进了水里,这使我非常震惊。他竟然把做人最重要的东西给抛弃了。他虽然度过了险关,可这人活在世上就没有什么意思了。如果是你们,你们一定不会再把“诚信”抛弃了,因为我相信大家都是信守承诺的。可是你还是把诚信抛弃了,那我就要劝你,不要再把“诚信”抛弃了,因为你现在已经知道,人活在世上,除了健康以外诚信是最重要的。那么,如何做到诚信二字呢?就是要做到无论何时何地,无论做什么事,都要表里如一真诚守信。

诚信是兴国之本,只有每个人心中都播撒下了诚信的种子,诚信之花才会如期开放,诚信之果才会缀满枝头,我们伟大的祖国才会更加繁荣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