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唐代诗文名家辈出,李杜更是名家群山中的高峰,所以赵翼有“李杜诗篇万口传”的感叹,然而在唐朝这座诗歌的森林里,不仅有“诗仙”李白,“诗圣”杜甫这等参天大树,更有“诗豪”刘禹锡这等不老松,“诗豪”刘禹锡的诗文气度恢宏,骨力豪劲,抒发了他虽屡遭贬谪,仍傲岸不屈、百折不回的斗争精神以及奋发白励的乐观精神,其诗文更折射出具有独特性质的人格魅力,使得其“诗豪”之衔名副其实。

关键词:刘禹锡;贬谪;魅力;影响;折射

刘禹锡(公元772年—842年),汉族,字梦得,唐朝彭城人,祖籍洛阳。生于嘉兴(今属浙江)的诗人。世称刘宾客、刘尚书。有《刘宾客文集》。中唐时期着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政治家,优秀散文作家和杰出诗人;他的家庭是一个世代以儒学相传的书香门第。政治上主张革新,是王叔文派政治革新活动的中心人物之一。

刘禹锡不仅在文学史上成绩斐然,在哲学史上,刘禹锡有朴素的唯物论思想也是独树一帜。毛泽东也为此做过评价。他在1959年3月1日时,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柳宗元是一位唯物主义哲学家,见之于他的《天对》,这篇哲学论着提出了‘天与人交相胜’的论点,反对天命论。其文章在中唐异彩纷呈的文坛上独树一帜,可与韩愈、柳宗元媲美(《陋室铭》)可为例证)。他的诗歌与白居易齐名,并称“刘白”;与柳宗元交好,人称“刘柳”。他的诗现存。700余首,大致可分为讽喻诗、感遇诗、咏史诗和民歌体诗。二十三的贬谪经历是刘禹锡的人生低谷期,但乐观旷达的“诗豪”刘禹锡不仅以宽敞的胸怀直视生活,而且采取各种方法丰富充实生活。在他的笔下,别样的人生情怀也呈现出别样的流光溢彩,其人格魅力也是在其诗文中尽显,二者相互辉印。刘禹锡的诗词有一种恢宏的气度,骨力豪劲,抒发了他虽屡遭贬谪,但仍傲岸不屈、屡败屡战百折不回的斗争精神以及奋发自励的乐观精神,具有独特的人格魅力,可谓“旷古烁今”。

一、桀骜不驯、屡败屡战

“永贞革新”在历史上可谓是一件不得不提的人文大事件,唐顺宗时期,永贞元年(公元508年)这批敢于迎新并挑战礼教的文人志士,主张打击宦官势力、革新政治。声势虽然浩大,主张不可说不新,可是自古以来整治革新便难免流血杀头,所以这场轰轰烈烈的革新运动也轰轰烈烈的失败了,失败的一方也有血的代价,主导者王伓不久病死,王叔文次年被赐死,这“二王”离世让人不禁唏嘘,然而还没有结束,“二王”麾下八名得力干将(韦执谊、韩泰、陈谏﹑柳宗元﹑刘禹锡﹑韩晔﹑凌准﹑程异),他们在改革失败后,俱被贬为州司马,故名他们又合称为“二王八司马”。这“八司马”当中最具才情的莫过于刘禹锡与柳宗元了。

刘禹锡在永贞革新失败后,被贬为朗州(即今湖南常德)司马,唐宪宗元和十年(815年)二月,诗人从朗州被召回长安,初回京师,借游玄都观观花之际,写了这首诗,在那里过了十年谪居生活后,写了《戏赠看花诸君子》一诗,表现了他的傲岸不屈:“紫陌红尘拂面来,无人不道看花回。玄都观里桃千树,尽是刘郎去后栽。”诗题用了“戏赠”二字,极言讽刺,寓意深刻:“紫陌红尘拂面来,无人不道看花回。”京城的大道上,行人车马川流不息,扬起的尘土扑面而来,来来往往的人都说自己是刚从玄都观里赏花回来。“紫陌”,这里指京城的道路。东汉张衡《西京赋》言道:“木衣绨绵,土被朱紫”,兴荣街道繁华。“红尘”,尘埃。诗人用“紫陌红尘”,描绘离开长安城的道路和路上扬起的尘土,衬托出了街道上人喧马叫,熙熙攘攘的繁华景象。“无人不道”道出了人们看花后的愉快与满足。诗人虽没有直接写人们去时的情景和看花的细节,却通过人们看花古来津津乐道的情景展示了玄都观内桃花盛开、红雨弥漫的空前盛况。在行文上也为下文做了铺垫。“玄都观里桃千树,尽是刘郎去后栽。”玄都观里的桃树有近千株,全是在我刘禹锡被贬离开京城后道士们栽种的。“玄都观”,道教庙宇叫作“观”,玄都观在南崇业坊(今西安市南门外)。诗人由物及人,写到了自己,引发了自己无尽的感慨。“桃千树”,极言桃花之多,如此盛景是在诗人被贬离京的十年中所出现的,由此道出十年来京城的变化,也道出了人事的变迁。“桃千树”比喻朝中政治上投机取巧、新得势力的权贵,而那些熙熙攘攘的看花人则是那些趋炎附势、攀高结贵奔走权门的阿谀奉承之徒。于戏谑之中,暗藏讽意。一句“尽是刘郎去后栽”更是令他的政敌难以忍受,句中之意很明显:满朝中红极一时的权贵们,你们哪一个不是我刘禹锡被排挤后才爬上去的!此诗传出,得罪权贵,执政者当即以“语涉讥讽”再贬刘禹锡等为远州刺史,实际是靠镇压永贞革新起家的宪宗不愿起用他们,因为启用他们则意味着自我否定。诗人对这些人的讽刺,体现了他不改初衷,一如既往的斗争精神,也体现了他不愿与权贵同流合污的高尚节操。正是由于此诗“语涉讽刺,执政不悦”(《旧唐书》),刘禹锡以诗获罪,三月又远去更为荒僻的连州。如果说,刘禹锡因“永贞革新”失败被贬十年,初回京师,能写下这样富有战斗性的篇章,是很可贵的话,那么更为可贵的是,他因写《戏赠看花诸君子》被贬十四年后,大河二年重回长安,再有玄都观,又写了一首《再游玄都观》,锋芒更胜当年:“百亩庭中半是苔,桃花净尽菜花开。种桃道士归何处?前度刘郎今又来。”“百亩庭中半是苔,桃花净尽菜花开。”连垣百亩的庭院已经没有了昔日的辉煌,半数的地面上长满了苔藓,庭中的桃花早已不知去向,满院的油菜花此时开得正旺。这时的玄都观,已是无人游赏,那百亩庭院已半是青苔,往日那灿若红霞的千树桃花已荡然无存,代替它的是不足以观赏的菜花,那种桃的道士也不知所终,而上次因看花题诗被贬的刘禹锡却又重返长安,旧地重游!诗人刘禹锡在此还是以“桃花”喻指那些显赫一时的官僚权贵。这些人,经过二十多年有的死了,有的失势了,就连皇帝也由宪宗、穆宗、敬宗而文宗换了四个,现在有的只是“菜花”。他们当年虽然红极一时,但其腐朽堕落的本质决定了他们最终还是被历史无情的淘汰。此时的诗人却恰恰相反,重新回京,豪情壮志不减当年,他戏谑地写道:“种桃道士归何处?前度刘郎今又来。”种桃的道士你哪儿去了,从前来看过桃花的刘禹锡今天又回来了。短短两句,充分体现了诗人毫不妥协的精神,他以最后的胜利者的姿态告诉那些消逝了的权贵们,昔日的“刘郎”今天又回来了,又要施展自己的抱负了,可你们哪儿去了?正义终归是要战胜邪恶的,此时的诗人可谓心比天高,气贯长虹,毕竟时间证明了一切,他和当年的革新派人士代表了历史前进的方向。刘禹锡作这首诗,是有意重提旧事,表示丝毫不为十四年前因诗得祸而悔恨,不会因屡遭贬谪而屈服,而为再题笔赋诗而欣喜,而且说题为《再游……》是为了“以俟后游”又一次显示了他的傲岸不屈。但是,这个“再游”又引起执政者的“不悦”。他又被派出长安,到东都洛阳做“太子宾客”这一闲散的官,可谓“祸不单行”。但正是如此,精神才越加彰显。不可否认,在中国历史上,也有许多诗人面对政治上的逆境不屈不挠,但采用的态度和方式却不尽相同。陶渊明说自己误落尘网,一旦挣脱,便爱“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表现的是一种傲岸;李白也曾遭受“赐金放还”和“流放夜郎”的打击,“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表现的是他豪迈不羁的个性,失意后的决绝,也是一种傲岸,而刘禹锡则与众不同,从游玄都观这两首诗来看,时间上贯联诗人二十四年的被贬生活,可谓时间之长,但从诗中看出,他始终坚持自己的进步的政治思想,从未在逆境中向当权者屈服,并且一直以笔作为战斗的武器,显示了他百折不回、傲岸不屈的杰出的品格,白居易说他“其锋森然,少敢当者”实际上也是对他人品的评价。可见其“桀骜不驯,屡败屡战”不同凡响。二、追求执着、信念坚贞纵观刘禹锡的诗集,其中许多诗篇都表现了他执着追求的坚定意志。他的《浪淘沙》(五首)其一中这样写道:“九曲黄河万里沙,浪淘风簸白天涯。如今直上银河去,同到牵牛织女家。”此词为诗人久历风波之后所作。黄河喻指当时黑暗现实,作者此处借用汉代张骞寻找河源的故事,驰骋想象,表示要迎着狂风暴雨,顶着万里黄沙,逆流而上,直到牵牛织女家,实是表现了诗人坚决不向来自保守、顽固势力的压力与阻挠低头,决心坚持斗争到底的豪迈气概。“银河”喻指政治清明的理想境界。全力实现自己的理想。体现了诗人博大的胸襟和顽强的战斗精神。另外在《浪淘沙》其五中作者还这样写道:“莫道谗言如浪深,莫言迁客似沙沉。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莫道谗言如浪深,莫言迁客似沙沉。”不要说小人的谗言,宛如江河一样深不可测,不要说被贬官的人,就好似流沙一样沉沦江河。这两句诗人表明了所所处时代官场的险恶,奸邪之人在皇帝面前妄进谗言,隐害忠良,导致正直清白的人被贬谪,这些谗言宛如江河的浪涛一样汹涌,致使许多被贬谪的人如同沙子一般沉入了水底。开首两句以坚定语气表明谗言如浪深,迁客似沙沉现象未必是必然发生的现象。或者说,谗言如浪深,迁客却未必是沙沉。遭受不公正待遇的迁谪之客逆境中也不都会如沙沉江底。也有的还会努力奋争搏击不已,明白表露了他的坚强意志。联系刘禹锡的政治生涯看,诗人在永贞革新失败后,屡遭小人陷害,对此有着深切的体验,故而此两句的比喻运用显得非常生动贴切。“莫道”、“莫言”二词不仅表现了诗人对奸佞小人的忿恨之情,也体现了他坚定无畏的达观态度,谗言明显是指那些诋毁永贞党人的谰言,以及对他百般挑剔的流言。“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千淘万漉虽然辛苦,但去掉了散沙,就能得到闪光的金子。诗人在句中借点题之“淘”字,道出了前两句比喻的真意。用沙里淘金作比,把清白正直而遭受贬谪的人喻为金子,把进谗言的小人喻为“狂沙”。以沙里淘金这一具体事理联系到正义之身,坚信被诬枉的正直之士,不管遭受多大的痛苦,其不实之罪最终还是会被洗刷干净,体现自身真正价值的。历尽千辛万苦终归会经受住磨难而显出英雄本色,为天下所知。这种正义必定战胜邪恶的豪迈信念是刘禹锡一贯思想品格的反映。从这两句中,我们看到了诗人身处逆境的远大抱负和坚定信念,正是这种坚定的信念,激励着他在逆境中战胜了一个又一个难以想象的困难。“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也成为历代志士藉以励志的千古名句。不可否认,很多诗人有自己的政治理想,比如李白,他“欲上青天揽明月”,也想“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苍海”,但更多地表现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并且想的更多的是“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借此来逃避现实,摆脱苦闷。与刘禹锡相比,李白多了一些对社会的失望,而刘禹锡则比李白多了一份坚定与执着。刘禹锡可谓“真金”,而这“真金”也在烈火的频繁的煅烧中,越加的熠熠发光。三、奋发自励的乐观精神1、直面现实,勤取奋进刘禹锡虽备受打击,长期谪居,却坚强不屈,直面现实,勤奋进取。他在《昼居池上亭独吟》中写道:“日午树阴正,独吟池上亭。静看蜂教诲,闲想鹤仪形。法酒调神气,清琴人性灵。浩然机已息,几杖复何铭?”这首诗形神兼备地写出了刘禹锡的高尚情操。“静看蜂教诲,闲想鹤仪形。”作者通过看和想,很受教益。“蜜蜂”繁布金房,垒构玉室。咀嚼华滋,酿以为蜜,一生何尝偷闲?对于敌害,它们群起而攻,万死不辞,临战何尝退却?这就引起诗人深沉的思考。诗人积极参加政治革新,并写了大量讽刺权贵的诗篇,这一切都是问心无愧的。但历遭打击,也曾产生过消极退隐的念头。这里‘蜂教诲’三字,说明诗人从蜂的勤奋勇敢中受到启示。我国古代有‘圣人师蜂’的说法。师蜂自励,表现出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诗人又崇尚“鹤仪形”,勤奋修德,心存社稷。虽然诗人的理想和现实有矛盾,作者也深感苦闷,但他仍借饮酒,清琴陶冶性灵,表现了诗人直面现实,不甘沉沦,在寂寞中力求振拔的精神。表面上写得恬淡闲雅,而感情的伏流并不平静。接受“蜂教诲”,应该勤奋工作,勇于为人;取法“鹤仪形”,应该进德修身,心存社稷。但诗人当时已被排挤出朝,无政可从。这种主观与客观的矛盾,使诗人深感苦闷。饮酒、抚琴,既表现了诗人不甘沉沦、在寂寞中力求振拔的精神,又是诗人娱情悦志、排遣愁绪的一种方式。渴望用世与琴酒自娱,从写形的角度来看,是相反的,矛盾的;而从写神的角度来看,又是相成的,统一的。颔联和颈联正是运用相反相成的艺术手法,形神兼备地写出了诗人的美好情操。2、心境新颖,翻陈推新对于秋天这个季节,给我们的不仅是收获的意味,更多的是凄凉伤怀,然而刘禹锡的《秋词》,却另辟蹊径,一反常调,它以其最大的热情讴歌了秋天的美好。更为难得可贵的是,《秋词》还是诗人被贬朗州后的作品,让人佩服刘禹锡的待人处世。悲秋,从来就是诗人的职业病,然而“诗豪”毕竟是诗豪,他却偏要反其道而行之,认为天高气爽的秋天使人心胸开阔,更有诗意。同时,他的自我表现欲也比较强,爱显示自己。晚年与白居易登上一座高塔时,还得意洋洋地唱着:“步步相携不觉难,九层云外倚栏杆。忽然笑语半天上,无限游人举眼看。”(《同乐天登栖灵寺塔》)站在塔顶上大声说笑,他居然以此为乐。刘禹锡在被贬朗州时,写下了《秋词》两首:(其一)“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自宋玉于《九辩》中留下“悲哉,秋之为气也”的名句后,悲,就成了秋的一种色调,一种情绪;愁,也就成了心上的秋了。然而,诗人开篇,即以议论起笔,断然否定了前人悲秋的观念,表现出一种激越向上的诗情。“我言”说出的是诗人的自信,这种自信,尽管染上的,是一种不幸的色彩,然而,诗人阔大的胸襟却非凡地溶解了这种不幸。“胜春朝”就是诗人对于秋景最为充分的认可。这种认可,绝非仅仅是一时的感性冲动,而是融入了诗人对秋天的更高层次的理性思考。诗人深深懂得古来悲秋的实质是志士失志,对现实失望,对前途悲观,因而在秋天只看到萧条,感到寂寥,死气沉沉。诗人同情他们的遭遇和处境,但不同意他们的悲观失望的情感。他针对这种寂寥之感,偏说秋天比那万物萌生、欣欣向荣的春天要好,强调秋天并不死气沉沉,而是很有生气。他指引人们看那振翅高举的鹤,在秋日晴空中,排云直上,矫健凌厉,奋发有为,大展鸿图。显然,这只鹤是独特的、孤单的。但正是这只鹤的顽强奋斗,冲破了秋天的肃杀氛围,为大自然别开生面,使志士们精神为之抖擞。这只鹤是不屈志士的化身,奋斗精神的体现。所以诗人说,“便引诗情到碧霄”。“诗言志”,“诗情”即志气。人果真有志气,便有奋斗精神,便不会感到寂寥。全诗气势雄浑,意境壮丽,融情、景、理于一炉,表现出的高扬精神和开阔胸襟,唱出的那曲非同凡响的秋歌,为我们后人留下的,却是一份难能可贵的精神财富。3、逆境不衰、老境不颓所谓“宰相肚里能撑船”,唐敬宗李湛宝历二年(826年),刘禹锡这位有“宰相之器”的诗人,被贬前后共达二十三年之多,调离和州,赶赴洛阳,途经扬州,遇到老友诗人白居易。两人在屡遭贬谪后终于重逢,心中感慨无限。在为重逢而庆贺的宴会上,白居易吟成《醉赠刘二十八使君》,吟叹梦得君“二十三年折太多”。身处逆境的他并没有意志衰退,却依然不屈。他在酬谢的作品《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中写到:“巴山楚水凄凉地,二十三年弃置身。怀旧空吟闻笛赋,到乡翻似烂柯人。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今日听君歌一曲,暂凭杯酒长精神。”这首诗是他逆境不衰的最好写照。“永贞革新”失败,打击沉重,且二十三年谪居“巴山楚水凄凉地”,诗人在首联中回顾了自己被贬二十三年的切肤之痛,这么漫长的岁月,这么凄凉的巴山楚水,既“寂寞”,又“蹉跎”,足以摧毁一个人的意志,令人精神颓废,万念俱灰。但刘禹锡以他坚韧的品格,不屈的意志没有“似沙沉”,纵然“怀旧空吟闻笛赋,到乡翻似烂柯人”,他始终不改初衷,逆境不衰。诗人以“沉舟”、“病树”白比,虽感惆怅,但又相当达观。因为作者明白,这仅仅是个人的沉滞,生活的新陈代谢规律却不会停滞,沉舟侧畔,有千帆竟发;病树前头,正万木皆春。诗人满怀信心,以昂扬的精神,饱满的热情迎接属于他的春天。诗人以意味深长的“长精神”三字自勉作结,更是体现了乐观放达的情怀。古人常说:“人生不满百,常作千岁忧”。而刘禹锡面对衰老,却不象许多人那样消极悲观,他在《酬乐天咏老见示》中写道:“莫道桑榆晚,彩霞尚满天”,大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之概。他晚年写的一首《始闻秋声》,“马思边草拳毛动,雕眄青云睡眼开。天地肃清堪四望,为君扶病上高台。”诗人面对衰老、多病,激情不改,抒发了老当益壮的情感,事实上晚年的刘禹锡也的确精华不衰,以其风骨更是赢得了“诗豪”的美誉。总之,刘禹锡诗词具有独特的人格魅力,他不畏“衰节”,唱出意气豪迈的秋歌;不畏“播迁”,唱出正气凛然的壮歌;不服“老迈”,唱出朝气蓬勃的暮歌。他的傲岸不屈、逆境不衰,令人肃然起敬,精神为之一振,而刘禹锡在诗中所表现出的对理想的执着追求、对节操的自我扞卫,更具有撼人心魄的力量。当今社会有些人自觉生不逢时,牢骚太盛,不思进取,平淡的日子、平凡的工作把胸中的远大抱负渐渐淡化,青年时代的指点江山、飒爽英姿不复存在。面对刘禹锡、我们应感到惭愧,应检讨自己,我们也应守住自己的意志,坚定信念,为理想奋斗拚搏,有志者应奋勇前行,重新扬起远航的风帆,也将会拥有满天彩霞,顶起一片属于自己的艳阳天。参考文献资料:[1]马永林石兴利.中国文学名着[M].延安:延安大学出版社,2006[2]吕薇芬.张燕瑾.隋唐五代文学研究[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2。

[3]程郁缀.唐诗宋词[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4]游国恩.中国文学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

[5]刘维治.唐宋词研究[M].大连: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6]萧瑞峰.彭万隆.刘禹锡自居易诗选评[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7]罗宗强.陈洪.中国古代文学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8]夏于全.唐诗宋词鉴赏[M].北京: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2006。

[9]网络资料来源,如:新浪、谷歌等…

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高三:xujiawen1989

书缘

书缘

我很爱看书,只要看到新书就高兴得不得了,吵着要爸爸买下。有一次,我回家已到晚上九点半了,作业还没开始做,突然看到书桌上到了一期新的《小学生阅读与写作》。我连书包都没放就看起来。妈妈见我还没写作业,就催:还不快写作业。我没听见似的还在看。爸爸又大声命令:写作业!我才开始做作业。作业做完已是十一点半钟。自己因为看书耽误了时间,一点也不后悔。还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一起逛超市。走着走着,我来到买书的地方,被几本新书吸引了,我就在那儿看书,爸爸、妈妈到别处去了,等我看了一个多小时书后,才发现爸爸妈妈不见了,我急坏了。我找了很久才找到他们。书给了我很多知识,让我打开知识的大门。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指导教师:赵学君

中考优秀作文选评,中考优秀作文选评

2004-5-23 2002年辽宁省中考优秀作文选评辽宁省中考优秀作文选评 题目:阅读下面材料后,按要求作文。恐龙是古爬行动物,种类繁多,体型各异,小的体长不到一米,大的体长数十米,重达四五十吨。有食肉的,也有食植物的。它们在地球上的陆地或沼泽附近生活了大约一亿四千万年,比只有二百万年的人类历史长多了,它们在地球上曾称霸一时。可是,很久很久前的某一天(或许是某一时期)里,它们在地球上却突然神秘地消失了。关于恐龙消失的原因,人们有许多猜测。一种猜测是:宇宙行星撞击了地球,顿时天崩地裂,仅尘埃遮住太阳就长达三个月,恐龙因此灭绝。一种猜测是:气候突然变得奇寒,地球表面披上厚厚的冰层,动植物大量死亡,恐龙饥寒交迫,终于灭绝。另一种猜测是:大批的动物开始不断地偷吃恐龙蛋,天长日久……还有一种猜测是:恐龙中突然出现大规模的传染病……还有一种猜测更为奇特:由于恐龙是孵化出雌性还是雄性小恐龙要取决于当时温度的高低,所以当全球气温下降时,恐龙只能孵出雄性的小恐龙……这些猜测说法不一,人们至今还没能解开这个谜。要求:①请你任选其中一种猜测,并据此展开想象和联想,将陆地上或沼泽附近的大大小小、老老少少的恐龙灭绝时的情景,写成一篇以记叙描写为主的作文。②题目自拟,文体不限。③字迹清楚工整,不少于600字,多写不限。KU三号病毒“安妮,请你马上到我的办公室来一下,我有重要的事告诉你!”正准备下班的我,突然接到塔宁博士的电话。“什么事?”我推开博士的办公室,看见博士激动地走来走去。“安妮,我……我找到了!”博士双眼放光。“‘KU三号’?”我的心跳猛然加快了。“是的!”博士指着一张椅子,示意我坐下,“杀死恐龙的罪魁祸首!”博士打开电脑上的一个文件。那是我和博士设计的。“只有这样才能解释恐龙迅速灭绝的原因,”博士在键盘上输入一行指令,画面出现了— —中生代末期,地球上覆盖着浓密的裸子植物与蕨类植物。在这大片大片的森林中,恐龙们安详地生活着。它们随处都能找到可口的食物。肉食恐龙掠食所引起的恐慌不久就平静下来了。一只小梁龙在水里嬉戏,它把长长的脖子伸进沼泽,让淤泥把脖子上的寄生虫杀死。可是,它突然浑身抽搐,用力抬高脖子,尾巴甩打着,把泥水溅得到处到是。过了一会儿,小梁龙身子一歪,倒在沼泽里。“是‘KU三号’发作了!”博士对我说。我知道,我们认为“KU三号”的潜伏期只有一个星期。小梁龙的死并没给沼泽周围的恐龙带来惊恐,它们依然趴卧在阴影下,或者安静地咀嚼绿叶。一只秃头的翼龙从天而降,落在歪倒在沼泽里的小梁龙尸体上。它瞪着眼睛朝四周望望,然后开始撕咬尸肉。“‘KU三号’在传播!”博士说,“不过看上去是很正常的。”我猛然明白了:“这就是说,‘KU三号’通过食物链传染?”“这不是根本的!你接着看!”博士说。翼龙飞走了,更多的腐食恐龙拥挤在梁龙的尸体周围,很快小梁龙就成了一堆骨架。岸上不时传来草食恐龙的尖叫,它们像小梁龙一样,倒下死去了。“可是博士,草食恐龙是怎么被传染的呢?”“你接着看——”博士指着屏幕。大批大批的恐龙开始死亡。死亡前的症状都是一样:浑身抽搐,然后倒下。一些草食恐龙的进食时间显然增长了。裸子植物和蕨类植物的绿叶在阳光下一闪一闪,它们的根吸收了大量的水分和无机盐。“这里就有从死亡恐龙尸体里分解出来的‘KU三号’。绿叶的叶尖部分尤其翠绿,但那里是‘KU三号’的聚集区。”“这么说,先是病毒通过绿叶进入草食恐龙的肌体组织,导致病变,造成了草食恐龙的死亡,随后尸体又变成传染源,导致肉食恐龙的死亡?”我恍然大悟。“对,是这样。”博士关闭演示文件,“我已经分析到一种异常基因,显然不是恐龙的。我敢肯定它是‘KU三号’的基因!”“可是……”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导致第一例病变的病毒从何而来?”“问得好!这正是始终困扰我的问题。不过我相信,找到了‘KU三号’,就离真正揭开谜底不远了!”博士坚定地说 2002年福建省南平市中考满分作文点评傅望华[作文题目]记者采访一位著名的登山运动员。问:是什么力量让你去征服一座又一座山的?答:因为山在那里。山在那里,这是多么朴实而又意蕴深远的回答啊!其实,除了大自然的山之外,生活上、学习上、工作上不也有许多大大小小的“山”摆在那里,让我们去面对吗?请你以“面对摆在那里的山”为话题,写一篇不少于600字的文章。要求:(1)文体不限,题目自拟。(2)文中不能出现真实的地名、校名、人名。[满分作文(一)]成功在山后 南平一考生人生是一次登山,沿途有擦肩而过的荆棘刺痛,有粗砺的山岩的拌脚,但这一切均无损于山的光明磊落,山的坦荡忠诚。人们常常抱怨登山道路的坎坷,登山路途的遥远,害怕山中的荆棘和山岩。弱者在山的前面俯首臣服,不敢上前;强者不畏艰难险阻,涉水翻山。 在翻越了大山之后, 他发现:原来成功在山后。山险固然可怕,山路固然难走。但人们同时也应想到:登山道路周围的景色是何等之秀美,有青松翠竹的美景,有极目远望的无限风光,有鸟儿婉转的歌唱声,有泉水叮咚的悦耳声——居里夫人在实验室中,在提炼镭的艰苦过程中,她并不感到痛苦,而是觉得乐在其中,她乐此不疲,在不断的攀登之后,终于第一个提炼出镭元素,为科学的发展,为人类的进步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为此她获得了诺贝尔奖。居里夫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其实,我们可以换个角度去看待山。为什么不把山看作是磨练自己的工具呢?一路登山,一路欣赏美景,一路磨练自己。待翻越了大山,成功也就在你的前面了。生活学习中的困难是一座座的山,要想取得成功,你就必须不怕坎坷曲折,不惧山高路远,努力拼搏,战胜困难。也许你会有“山重水复疑无路”的感觉,也许你会感到精疲力尽,也许你心中会升起后退的念头,但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你应该认识到成功就在困难的后面,只要你鼓起风帆,坚持到底,终会到达成功的彼岸。成功,永远在山的后面,牵引着人一生不息的脚步,风霜雪雨,一路踉呛赶去。只有走过一生泥泞的道路,才能摘到芬芳艳丽的成功之花。[点评]这篇考场佳作,扣紧“话题”,切口小而巧,标题就是论点,观点鲜明,分析说理亲切自然,仿佛是在与你亲切地谈心,畅开心扉,谈心里话,如一道涓涓细流滋润着人们的心田。起笔即入题“人生是一次登山”,进而点明论点“成功在山后”,紧接着以“登山”作喻证,用居里夫人事例作例证,引用先哲名言为引证,以摘“成功之花“作结,意蕴深刻,富有哲理,耐人寻味,既呼应了篇首,又凸现了题目,深化了论点,给人深刻的印象。全文结构严密,条理清晰,一气呵成;语言简洁流畅,没有一句废话,排比句用得相当精彩;论证步步深入,直至瓜熟蒂落,水到渠成,完美收篇。考场作文能写得这样出色没有良好的素质与扎实的写作功底是无法做到的。[满分作文(二)]铲平了,心中的大山 南平一考生窗外的雨还在淅淅沥沥地下着,与前天的那场倾盆大雨相比,似乎小了很多,很多——“read after me”英语老师还在上课,尽管窗外的雨已成了一条条粉笔般粗的直线,尽管同学们都在窃窃私语,埋怨这鬼天气,但这似乎毫不影响老师的情绪,课还在继续着——这时,一个熟悉的影子从窗外晃过“啊!是爸爸”我不禁低声叫道“您可千万 别进来,要不然,我恨死你”父亲还是径直走了进来,雨衣上的雨水劈劈啪啪地打在地上。这时,全班同学的目光刷地全集中到了父亲身上,课也被打断了。显然,父亲有点窘,把雨衣放下后,立刻走出了教室。老师瞟了父亲一眼,用那一贯的语气说:“现在有些家长,素质确实有待提高,例如,刚才那位,ok,let’sgo on”。我难受极了,心中蓦地竖起了一座与父亲相隔的大山,接下来的课,我一句也没听懂,眼泪不住地往书本上打。放学了,我没走出教室,回想起刚才的一幕幕,心里边又气又恼。这时,窗外又响起了熟悉地声音:“女儿,怎么还不回家,你妈还在等你吃饭呢?”“要吃你自己去吃,谁要你的破雨衣?”说着,我顺手拿起雨衣,向窗外砸去,扶了自行车,我头也不回地闯进了雨帘,任凭雨水的拍打,虽然父亲的声音在后面一遍遍的传来“慢点,担心,快穿上雨衣——”但是,心中的大山依然竖立着。到了家后,我把自行车往墙上一扔便冲进了卧室。这时,父亲也回来了,不住地对母亲说:“都是我不好,我不该——唉!”,在母亲的再三劝导下,我终于走出了房间,父亲见了喜出望外,“出来就好”说着赶忙为我盛汤,还不时用眼角看我,一不小心,汤洒了一身,看着他那狼狈相,我暗自幸灾乐祸,但是父亲还是依据旧重复着那句话:“出来就好——”今天,又下雨了,我也已经两天没和父亲说话了,看自作主张着父亲还在雨中搬煤气瓶,我内疚极了,拍拍脑袋,我恍然大悟,“心中的大山,你不应该有立足之地,父亲和我本应没有大山相隔”,铲平了,心中的大山。让我们把心中的大山都铲平吧!用心去感受父爱![点 评]这篇满分考场佳作相当出色地运用了记叙文体的写法,选材独特,内容健康向上,“我”的内疚写出在成长中对自己的反省,给人启迪。全文结构完整,有头有尾,有发展、 有高潮、有结局。写的是自己亲身经历、内心感受极深的事,洋溢着真情实感,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叙述的语言如同从心坎里流淌而出,亲切自然,生动鲜活。父母亲与我的形象通过其言行举止描绘得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尤其是“我”的心理活动刻画得极细腻,将正在成长的少女内心世界的复杂变化描述得逼真逼肖,真实感人,这是本文的一大特点。值得一提的是文中“雨”的描写用字不多却是贯穿全文的线索,而且起了渲染气氛之妙用,为文章抹上十分精彩的一笔。江苏省淮安市2003年中考佳作分类选评韩小洁

[原版试题] 作文60分美国作家霍桑,曾经是个小职员。有一天,他垂头丧气地回家对太太说:“我失业了。”谁知,他的太太听了不但没有不满,反而兴奋得叫了起来:“这样你就可以专心写书了!我一直相信你有写作的才华,你一定会写出名著来的。”有了太太的鼓励,霍桑终于成功了。其实,鼓励有时很简单,有的只是投一瞥赞许的目光,有的只是送一句热情中肯的话语,也有的只是抚一下头,拍一下肩,鼓一次掌,喝一次彩……请以“鼓励”为话题,写一篇不少于600字的文章。题目自拟,文体不限(诗歌除外);文中不得出现真实的人名、地名、校名;书写规范、工整、美观的,另加1-3分。[试题解析]话题作文的命题形式有四种,即直接式、提示式、范围式、供料式。它的基本特征都是 “三放开”,放开文体、拟题、内容的选择权。话题可分为宽泛话题(大话题)和窄小(小或窄)话题两种。初中生写作的话题多为小话题,小话题较为具体,容易操作,审题、选材难度小,从拟题方面来说,小话题可以做文章的标题,但大话题就不可以了。江苏省淮安市今年的试题就是一个简洁明快小话题,它是一道供料式话题作文,考题由材料+话题+要求组成。审题的关键是对话题的正确理解:“鼓励”是激发、勉励的意思,同义词就是“勉励”。用于“鼓励” “勉励”的语言必须是健康有益的,对象常是上级对下级、长辈对晚辈,也可以用于平辈之间。但二者之间略有不同,“鼓励”着重在“鼓”,即“鼓舞、鼓动”;“勉励” 着重于督促、劝勉而使人受到鼓励。“鼓励”的内容可以是语言,也可以是物质褒奖,还可以是目光、眼色、掌声等。“鼓励”的施事者一般是人,也可以是物(单位、集体、国家等),“鼓励”的受事者一般是人,也可以是物。此外,还要注意不必要的扣分,如书写、卷面、语病等。[佳作展示] “鼓励”自传江苏省淮安市考生鼓励,是学海中劈波斩浪的浆;鼓励,是人生中相互依持的拐杖;总在汹涌波涛中给予你无穷力量,总在低谷中增强你的自信!——题记大家好,我叫“鼓励”,是大家的老朋友了。我们历史源远流长,从夏王朝一直到21世纪,哪个成功者的身上不闪耀着我的熠熠光辉?什么,“老王卖瓜自卖自夸”?我这可不是信口开河,上面的题记就是对我的最好总结。“口说无凭!”好,那我就去找几位证人。瞧,那个身披铠甲的将军: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唇若涂脂,手拿青龙偃月刀,是关羽!“关大哥”,我双手作揖,“我是鼓励,您说我的作用大吗?”“大,大得很。想当年,我南征北战之前只是无名小卒,成天忧心重重,壮志难酬。多亏了兄弟们的鼓励,我才矢志不渝,最终扬名天下的。我可是要好好感谢你呀!”“不客气,告辞了!”怎么样,我没自吹吧!“一叶障目,以偏概全。”好,我们再去找。看,那个只穿了一只袜子,头发乱糟糟的,正在吹着肥皂的老头,他是牛顿,让我们去问问他。“牛大学士,我叫鼓励,您说我对您有影响吗?”“有,小学时我考试经常不及格,但父母始终鼓励我,令我自信不灭,最终研究出了力学三大定律。现在,我正在研究光学,许多人看我这样子觉得很傻,要不是亲朋好友的鼓励,我怎能坚持到现在呢?”“不打扰了,再见。”怎么样,心服口服了吧?我的作用是很大的,在你跌倒时,将你扶起;在你灰心时,点燃希望之火;在你迷茫时,为你拨开迷雾。什么,我离你太遥远?怎么会,我每时每刻都围绕在你的身旁:一瞥目光、一句话语、一次掌声、一次喝彩……用心感受我吧,我会为你带来无穷力量的。莘莘学子们,在这“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中考之前,我更是竭力为你们服务。“不要慌,你一室会成功!”“我相信你……”这一句句热情中肯的话语不正是我们的友谊体现吗?赞曰:燃起他人希望之火,重塑他人自信之心。同学们,相信自己,你是最棒的![特色点评]本文运用“自传”的形式,对“鼓励”进行拟人化描写,生动活泼,妙趣横生。开头的“题记”提纲挈领,点明中心,结尾“赞曰”,亦庄亦谐,给人以“鼓励”的力量。但这些都不是取得本文成功的主要原因,其长处是统摄于这些形式之下的理趣、情趣。行文古今中外,挥洒自如,特别是精选的两个事例,一武一文,一中一外,既具有典型性,又切合题意。此外,文面整洁,书写工整,加1分,最终核定为满分文。一切尽在不言中江苏省淮安市考生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书法比赛中一展风采,获得了盼望已久的奖……获奖后的一切似乎都是那么美好,老师的表扬,同学的羡慕,父母的欣慰,和煦的阳光,清新的空气,含苞的花朵,嫩绿的小草,天际的飞鸟……我不禁大喊:“知我者,天也!” 心情也似乎被这一切美好的事物带动起来,像吃了蜜的甜,又像烧了火的热……打开电视,将这一切与荧屏中的知心朋友共同分享,倾诉着练习书法的苦衷和获奖后的甜蜜……正看得得意,电话响了,接起电话——“喂,您好!您找谁?”“祝贺你获奖!但你可要记住追求书法最高境界的路还很长,要努力!”“喂,你是谁?你是谁……”谁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本来就是“好事传千里,坏事不出门”嘛! 不过,这个人实在有些奇怪,她怎么知道我得奖了,又为什么劝我继续努力?唉,那种“愁眉苦对毛笔尖,俯首冷视钢笔头”的滋味,我可是受够了,现在目的已经达到,还需努力什么?这以后,我不仅没有坚持天天练字,就连写作业也是应付了事。有一天,老师找我谈话了,狠狠地批了我一顿。原来,失落的感觉竟是这么的糟糕……又一次打开电视,我想把心中的痛楚向它倾诉,电话又响了——“喂,你找谁?” “你好,被老师训了吧!请记住:不骄不躁,持之以恒才是通往书法最高境界的真谛。相信吧,成功是属于你的!”说完电话就挂了。哦,想起来了,这不是她么,是她,一定是她——莫名。一个小我几岁的而且蝉联五年冠的小姑娘。此时此刻,我的心甜甜的,拿出日记本写下她的话,一切尽在不言中。[特色点评]这篇考场作文行笔流畅,语言清新,段落短小,给人以“体态美”的感觉。审题准确到位,将“鼓励”理解为朋友电话中一两句慰藉、关心和鼓励的话语。构思上突出了“我”在得奖前后的心理变化过程,波折起伏,富有层次感,结尾也较为含蓄精巧,摆脱了平铺直叙的俗套,故评为一类文,得58分(满分60分)。鼓励自己江苏省淮安市考生鼓励是一种信心。公元206年,项羽在垓下之战中惨败,恼怒之下拔剑自刎。只可惜了他“力拔山兮气盖世”。虽然当初别人也给了他鼓励,但是,他自己没有鼓励自己。我们试想一下,如果当初他给自己以鼓励,给自己以信心,回到江东,在那儿积蓄兵力,还是有可能夺回自己失去的江山的。不是有一句话叫“江东弟子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吗?由此可见,项羽不是输给刘了邦,而是输给了自己。是在关键时刻没有鼓励自己,也就是没有给自己以信心。鼓励是一种希望。弗劳伦斯·查德威克因为没有了希望的牵引,在最后的时刻没有给自己以鼓励。以至于造成了她的终身遗憾,将失败永远定格在距终点仅一英里的海峡上而未能破世界记录。“行百里者半九十”,此言不虚,它告诉我们越是最后时刻越要坚持,越要对自己充满希望也就是鼓励自己。鼓励是一种斗志。当人生的雨季来临的时候,请不要忧伤,不要彷徨,不要失望。要满怀斗志地面对困难。在关键时刻要鼓励自己。樊高不就是在经历过许多人的嘲笑之后而画画的吗?他那时画画就是不断鼓励自己,给自己以斗志。最终成为世界著名的大画家。鼓励也是获得成功的原动力。有了信心、希望和斗志,做什么事不成功呢?其实,成功就在不远处,只是在最后的时刻你需要鼓励一下自己。才能获得成功。否则的话,成功很可能会与你擦肩而过了。朋友,让我们在任何时候都鼓励自己吧!给自己以信心、希望和斗志,这样一定会获得成功。人生需要不断鼓励自己。[特色点评]这篇议论文具有三个鲜明特色:其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楚。论点切合“鼓励”话题,先逐层深入摆出几个分论点,最后水到渠成地归结出全文的中心论点——人生需要不断鼓励自己,很有逻辑性。其二,论据有力而典型。三个分论点分别选取了古今中外的名人事例,观点与材料的联系十分紧密。其三,语言风格与文章内容和谐统一,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中学生作文语言的“稚气”。中考夺魁作文选评----请用心来聆听中考夺魁作文选评----请用心来聆听 为什么在庸碌的日子里我们都在感慨生活的无奈没有波澜,<没有激情没有阳光的七彩?可在繁忙的都市生活之余又有谁会驻足品尝一下泥土的醇香欣赏花开的绚烂聆听雨点的乐章?生活是多彩的啊!(开篇用诗一般的语言进行议论抒情,句式工整,朗朗上口,告诉读者:生活是多彩的。) 暑假里我们全班在王老师带领下来池湖山春游。好一片绿地!嫩嫩的茸茸的小草探头探脑地朝我们微笑,好像欢迎着这些小客人。一片久违的泥土香迎面扑来,噢,我听到了大自然的呼唤!难得城市的附近还有这样一块“世外桃源”:青青的山、柔柔的水、淡淡的云、悠悠的日……这一切都似曾相识,如在梦境。(交代春游的时间、地点。立即展开对池湖山景物的描写。先写草地。概括写池湖山的优美景色。叠词的运用恰到好处。) “快看,前面有桥!”同学一声呼叫唤醒了如梦如痴的我。抬眼望去,果然,不远的山脚下一条玉色的丝带曲曲弯弯横卧视野,那丝带上还有一座古色古香的小木桥。此时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图画:江南,水乡,傍晚,一群婀娜的浣纱女在河边洗衣,恰如一株株碧玉在微风中舒展。我禁不住脱口而出:“小桥流水人家……”“嗨,我的小文豪,这里还真有一位仙姑呢!”王老师拍了我一下说。“什么?真的?王老师快讲讲吧!”同学们一下子都围了过来。“这个嘛……”我们见老师卖关子,都笑着跑开了。(依据文题的要求又写小桥,突出“古色古香”的特点。即景生情、展开联想。师生的对话增加了春游的情趣,很自然地为老师讲池湖山的传说打下伏笔。) 顺着曲折的小路,我们来到小桥边,旁边赫然立着一块碑心石,我用手摸着上面朱红的大字,念着:“山高月小,水落石出。”“这不是苏轼的《后赤壁赋》吗?”同学们嚷道。王明同学突然坐在上面一手数念珠,一手摸腿,那神态还真像那个袒胸露乳的僧人呢?(又一处景物:碑心石。这使我们想到学过的课文《核舟记》,活用学过的知识,令人叹服。) 不觉间,天空飘起了细雨,我们急忙躲到观瀑亭,亭子的对面是一道银瀑一泻而下,如一道长虹映入眼帘,瀑水冲到深潭激起千层浪花,飞散的泡沫与雨雾一同升起,如烟如尘。“老师,给我们讲讲仙姑的传说吧!”“好吧。”于是王老师给我们讲起故事:这山也叫柳姑山,原是一片荒芜的土地。有一年大旱,惟一的山泉流干了,乡亲们拜神求雨,一位柳姓姑娘刚嫁到这里,她用自己的嫁妆挖了一眼井,是这口井救了全村啊!乡亲们把她奉为仙女,于是这山又名柳姑山。(依据题意又选了雨中观瀑亭看瀑布。勾勒几笔,突出特点。写柳姑山的由来,有现实生活的基础。引用传说为春游池湖山增添色彩。照应前文“飞散的泡沫与雨雾一同升起,如烟如尘”。行文段落联系紧凑。) 抹干溅到脸庞的水雾,我不禁问:“柳姑,这是你欣喜的泪吗?”听着亭外的声音,望着眼前飞泻的瀑布,我不禁看到一个姑娘用自己的美好心灵在雨中向人们倾诉,那缠绵的声音,如梦如诗,那身影如画如歌……(丰富的想像和联想,抒发感情非常真切。) 谁说生活中没有美?一片叶子,一滴春雨,一个传说都是美的见证!噢,池湖山,我在用心感受。美,我在用心来聆听。(运用设问,照应开头:生活是多彩的。结尾扣题。)

《读者》创刊20年来最具影响力的十篇文章

《读者》创刊20年来最具影响力的十篇文章目录①蠢人的天堂②假如生活欺骗了你③如能再活一辈子④母亲的账单⑤一个人一生只能做一件事⑥一碗清汤荞麦面⑦手表⑧向中国人脱帽⑨夏令营中的较量⑩把信带给加西亚①蠢人的天堂(1981.01)艾·辛格

某一时,某一处,有一个叫卡狄施的富人。他有一独子名阿特塞。卡狄施家中一位远亲孤女,名阿克萨。阿特塞是个身材高大的男孩,黑头发黑眼睛。阿克萨是蓝眼睛金黄头发二人年纪大约一样。小时候,在一起吃,一起读书,一起玩。长大了之后二人要结婚那是当的事。

但是等到他们长大,阿特塞忽然病了。那是没人听说过的病:阿特塞自以为是已经死了。

他何以有此想法?好像他曾有一个老保姆,常讲一些有关天堂的故事。她曾告诉他,在天堂里既不需工作也不需读书。在天堂,吃的是野牛肉鲸鱼肉;喝的是上帝为好人所备下的酒;可以睡到很晚再起来。而且没有任何职守。

阿特塞天生懒惰。他怕早起,怕读书。他知道有一天他须接办他父亲的业务,而他不愿意。

既然死是唯一进天堂的路,他决心越早死越好。他一直在想,不久他以为他真的死了。

他的父母当然是很担忧。阿克萨暗中哭泣。一家人竭力说服阿特塞他还活着,但是他不相信。他说:“你们为什么不埋葬我?你们知道我是死了。因为你们,我不得到天堂”。

请了许多医生检视阿特塞,都试图说服这孩子他是活着的。他们指出,他在说话,在吃东西。可是不久他少吃东西,很少讲话了。家人担心他会死。

于绝望中,卡狄施去访问一位伟大的专家,他是以博学多智而著名的,他名叫优兹医生。听了阿特塞的病情之后,他对卡狄施说:“我答应在8天之内治好你儿子的病,但有一个条件。你必须做我所吩咐的事,无论是如何的怪。”

卡狄施同意了,优兹说他当天就去看阿特塞。卡狄施回家去告诉他的妻、阿克萨和仆人们,都要依从医生的吩咐行事,不得起疑。

优兹医生到了,被领进阿特塞的屋内。这孩子睡在床上,因断食而瘦削苍白。

医生一看阿特塞便大叫:“你们为什么把死人停在屋里?为什么不出殡?”

听了这些话,父母吓得要命。但是阿特塞的脸上绽出了微笑,他说:“你们看,我是对的。”

卡狄施夫妇听了医生的话虽然惶惑,可是他们记得卡狄施的诺言,立即筹备丧葬事宜。

医生要求将一个房间准备得像天堂的样子。墙壁挂上白缎,百叶窗关上,窗帘拉密,蜡烛日夜点燃。仆人穿白袍,背上插翅,作天使状。

阿特塞被放进一具开着的棺材,于是举行殡仪。阿特塞快乐得筋疲力竭,睡着了。醒来时,他发现自己在一间不认识的屋子里。“我在那里?”他问。

“在天堂里,大人,”一个带翅膀的仆人回答。

“我饿得要命,”阿特塞说道,“我想吃些鲸鱼肉,喝些圣酒”。

领班的仆人一拍手,一群男女仆人进了来,都背上有翅,手棒金盘,上面有鱼有肉,有石榴和柿子,凤梨和桃子,一个白胡须高个子的仆人捧着斟满酒的金杯。

阿特塞狂吃了一顿。吃完了,他说要休息。两个天使给他脱衣,给他洗澡,抱他上床,床上有丝绸的被单和紫绒的帐盖。阿特塞立刻怡然熟睡。

他醒来时,已是早晨,可是和夜里也没有分别。百叶窗是关着的,蜡烛在燃烧着。仆人们一看见他醒了,送来和昨天完全一样的饮食。

阿特塞发问:“你们没有牛奶、咖啡、新鲜面包和牛油么?”

“没有,大人。在天堂总是吃同样食物的。”仆人回答。

“这是白昼,还是夜?”阿特塞问。

“在天堂里无所谓昼和夜”。

阿特塞吃了鱼、肉、水果,又喝了酒,但是胃口不像上次好了。吃完后他问:“什么时候了?”

“在天堂里时间是不存在的,”仆人回答。

“我现在做什么呢?”阿特塞问。

“大人,在天堂里,不须做任何事。”

“其他的圣徒们在那里?”阿特塞问。

“在天堂里每一家有其自己居住的地方。”

“可以去拜访么?”

“在天堂里彼此居处距离很远,无从拜访。从一处到另一处要走好几千年。”

“我的家人什么时候来?”阿特塞问。

“你父亲还可再活二十年,你母亲再活三十年。他们活着便不能到此地来。”

“阿克萨呢?”

“她还有五十年好活。”

“我就要孤独这么久吗?”

“是的,大人。”

阿特塞摇头思索了一阵。随后又问:“阿克萨现在预备做什么?”

“目前她正在哀悼你。不过她迟早会忘掉你,遇见另一年轻人,结婚。活人都是这个样子。”

阿特塞站了起来开始来回踱着。这是好久好久以来第一次想做点什么事,但是在天堂里无事可做。他怀念他父亲,思念他母亲,渴念阿克萨;他想研读些什么东西;他梦想旅游,他骑他的马;他想和朋友聊天。

终于他无法掩饰他的悲哀。他对一个仆人说道:“我现在明白了,活着不像我所想的那样坏。”

“大人,活着是艰苦的,要读书,要工作,要经管事业。在这里一切轻松。”

“与其坐在此地,我宁愿去砍柴,搬石头。这种情况要维持多久?”

“永无尽期。”

“永无尽期待在这儿?”阿特塞急得乱抓头发,“我宁可自杀。”

“死人不能自杀。”

到了第八天,阿特塞绝望到了极点,一个仆人照预先的安排,过去对他说:“大人,原来是错误了,你并没有死。你必须离开天堂。”

“我还是活着吗?”

“是的,你活着,我带你还阳。”

阿特塞喜欢得忘其所以。仆人蒙上了他的眼睛,在房屋的长廊上来回走了几趟,然后带他到他家人等候的房间,打开他遮眼的布。

是睛朗的天气,阳光射进敞着的窗户。外面的花园里,好鸟时鸣,蜜蜂嗡嗡。

他快乐得亲吻他的双亲和阿克萨。

他对阿克萨说:“你还爱我么?”

“是的,我爱你,阿特塞。我不能忘记你。”

“果然如此,我们就该结婚了。”

不久,婚礼举行了。优兹医生是上宾。乐师奏乐,宾客自远方来,都给新娘新郎带来精美的礼物。庆祝七天七夜。

阿特塞与阿克萨极为幸福,白头偕老。阿特塞不再懒惰,在当地成为最勤奋的”“商人。

婚礼之后阿特塞才发现优兹医生治疗他的经过,原来他是住进了蠢人的天堂。后来他和阿克萨时常把优兹医生的神奇治疗法讲给他们的子孙听,以这样的一句话作结束:“天堂究竟是个什么样子,当然没有人知道。”②假如生活欺骗了你(1981.04)普希金(俄)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需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心永远向往着未来;现在却常是忧郁: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会将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念。③如能再活一辈子(1982.01)ErmaBombeck一位幽默作家答复了最难回答的问题。日前有人问我,如果我能从头再活一辈子,可有什么地方愿加改变?

没有,我回答说,但是我随后又想:如果我从头再活一辈子,我会少说多听。我会请朋友们来家吃饭,哪怕地毯有污痕,沙发褪了色。我会好整以暇地静聆爷爷回忆他年轻时的一切。

我决不再坚持夏天关闭汽车窗子,只为了我的头发刚做好,刚喷过发胶。

我会点完那支雕成玫瑰的红粉蜡烛,而不让它自己慢慢融化。

我会像孩子们一样地坐在草地上而不怕草把衣服弄脏。我会在看电视时少哭少笑些,而在观察人生时多哭多笑些。我会多分担一些我丈夫的责任。

我会有病就躺在床上,不妄想事事非我不可。我会在买任何东西,不再只因其合用、耐脏、担保用一辈子不坏。

怀胎九月,我不再恨不得早点分娩,而愿时时刻刻地深自了解我体内的生长,是我帮助上苍创造奇迹的惟一机会。

孩子猛吻我的时候,我会永远不说:“慢些,先去洗手好吃饭。”

我会更多说我爱你……更多说我抱歉……但如果能再活一辈子,我会抓住每一分钟……仔细地看,看得真切……而且深深体验人生,永远不放弃。④母亲的账单(1983.10)作者:乃粒小彼得是一个商人的儿子。有时他得便到他爸爸做生意的商店里去瞧瞧。店里每天都有一些收款和付款的帐单要经办。彼得往往受遣把这些帐单送往邮局寄走。他渐渐觉得制己似乎也已成了一个小商人。有一次,他忽然想出了一个主意:也开一张收款帐单寄给他妈妈,索取他每天帮妈妈做点事的报酬。某天,妈妈发现在她的餐盘旁边放着一份帐单,上面写着:母亲欠她儿子彼得如下款项:为取回生活用品20芬尼为把信件送往邮局10芬尼为在花园里帮助大人干活20芬尼为他一直是个听话的好孩子10芬尼共计:60芬尼彼得的母亲收下了这份帐单并仔细地看了一遍,她什么话也没有说。晚上,小彼得在他的餐盘旁边找到了他所索取的60芬尼报酬。正当小彼得如愿以偿,要把这笔钱收进自己口袋时,突然发现在餐盘旁边还放着一份给他的帐单。他把帐单展开读了起来:彼得欠他的母亲如下款项:为在她家里过的十年幸福生活0芬尼为他十年中的吃喝0芬尼为在他生病时的护理0芬尼为他一直有个慈爱的母亲0芬尼共计:O芬尼小彼得读着读着,感到羞愧万分!过了一会儿,他怀着一颗怦怦直跳的心蹑手蹑脚地走近母亲,将小脸蛋藏进了妈妈的怀里,小心翼翼地把那60芬尼塞进了她的围裙口袋。⑤一个人一生只能做一件事(1989.07)作者:周涛“一个人一生只能做一件事。”这句虽非至理也不出名的话是谁说的?

是我。

有一天我和几位客人聊天,谈起了不少的作家已经弃了笔,去做能赚钱的生意。他们说,你呢?你怎么看?

我就回答了这句话。

是的,人各有志,人一辈子只能做一件事。弃了笔的作家,也许值得羡慕,但我以为未尝不值得怜悯,因为他这样做就已经承认他一生没有力量完成文学这件事。一个放弃了初衷的人,在茫茫人世间,在每日每时的变化和运动中,他有选择的自由,但他的内心说不定是凌乱的。当然还有一些人,他们当初来到世上,就不曾抱有初衷,而只想凑热闹。现在热闹凑完了,也就该到别的地方凑新的热闹去了,社会永远不会只在一个地方热闹。

这种人一生在世,就压根儿没打算去做好任何一件事,而只想在所有能引起他兴奋的事中捞好处,压根儿不想能奉献什么。

这一切都发生在“文学失去了轰动效应之后。失去了轰动,它已不再是社会热闹的焦点,于是,热衷于谈论《百年孤独》的人们,忍受不了哪怕只有十年的寂寞,大势已去,真是“无处话凄凉”。但是,剩下的,并非淘汰的。恰似朱老总、陈老总在南昌起义之后带队伍所经历的情状。那些坚韧的、抱业守志初衷不改的真作家们却像冷静的雪峰那样,清醒地俯瞰着世上的一切,他们看着雪水在春天纷纷离去而并不感到忧伤或孤独,相反,他们感到轻松和欢愉。

雪水自有它该去的地方。雪峰们却并不会因此”贫雪“。

有一座名叫博格达的雪峰就坐落在离我不远的位置,我喜欢远远地凝望它。它是蓝的,一种坚硬有质感的蓝。这种独特的蓝使它和天空的蓝区分开来,使我的肉眼能够看清它高耸于天空傲岸的轮廓。在阳光炽热而强烈的溅射中,它蒸腾着力量和光芒,默然无语,缓缓呼吸,有如一位无所不知的伟大神灵。

你如果心态宁静地久久凝视着它。兴许会听见它的声音,听懂它的话语呢!“喧嚣的大势已去,崇尚创造的时候已经来了。”

这声音在我心里久久回荡、深深弥漫,一直渗入血液和骨髓。我感动、感激。

我心里说,“我的神,你算看透了我了。”

多年来,我做的所有的事其实都在为做一件事做准备,所以,那些所有的事都不算事。

多年来,我东突西进、杀伐征战,仿佛有点儿战果,而实际上是我始终没有摸到那件事的边缘。

多年来,我居于喧嚣的闹市,各种叫卖声嘈杂,起哄和讨价还价的叫声震耳欲聋;真诚的声音是微弱的,它还没有离开口唇就被可怕的声浪淹没得无声无息。

我也受到过扰乱,产生过疑问。这时候我就来到一视野空旷的地方,独自凝视那座博格达神。它仿佛能够医治我的灵魂,因为我信任它。渐渐地我就平静下来,在它的那种严峻崇高目光的俯视下,反省自己,物欲的骚动又会平息下去。我想,博格达呀,你一生中究竟做了多少事呢?你仿佛什么也没做,连一步也没挪动过,你一生所做的事不过就是屹立着,永远也不垮下去。你俯视着人们,冷冷地看人们争来斗去,生老病死;一代人的利害智愚随他们的肉体埋进土里,下一代人又重新开始那老一套。他们忙忙碌碌,终生忧烦,似乎有永远做不完的事,临死,到彻底休息的时候一想,原来什么也没做。??——笛声响了,时间到了。

所以人们老是想着:“要是能够重活一回多好……”重活一回的话,你愿意干什么:“干文学!”我说,“假如我有这才能。”

如果苍天不赋予我文学才能呢?“那我只好……当一个问心无愧的中国公民。”⑥一碗清汤荞麦面(1989.11)作者:[日本]玲木、立夫一对于面馆来说,生意最兴隆的日子,就是大年除夕了。北海亭每逢这一天,总是从一大早就忙得不可开交。不过,平时到夜里12点还熙攘热闹的大街,临到除夕,人们也都匆匆赶紧回家,所以一到晚上10点左右,北海亭的食客也就骤然稀少了。当最后几位客人走出店门就要打烊的时候,大门又发出无力的“吱吱”响声,接着走进来一位带着两个孩子的妇人。两个都是男孩,一个6岁,一个10岁的样子。孩子们穿着崭新、成套的运动服,而妇人却穿着不合季节的方格花呢裙装。“欢迎!”女掌柜连忙上前招呼。妇人嗫嚅地说:“那个……清汤荞麦面……就要一份……可以吗?”躲在妈妈身后的两个孩子也担心会遭到拒绝,胆怯地望着女掌柜。“噢,请吧,快请里边坐。”女掌柜边忙着将母子三人让到靠暖气的第二张桌子旁,边向柜台后面大声吆喝,“清汤荞麦面一碗——!”当家人探头望着母子,也连忙应道:“好咧,一碗清汤荞麦面——!”他随手将一把面条丢进汤锅里后,又额外多加了半把面条。煮好盛在一个大碗里,让女掌柜端到桌子上。于是母子三人几乎是头碰头地围着一碗面吃将起来,“咝咝”的吃吸声伴随着母子的对话,不时传至柜台内外。“妈妈,真好吃呀!”兄弟俩说。“嗯,是好吃,快吃吧。”妈妈说。不大功夫,一碗面就被吃光了。妇人在付饭钱时,低头施礼说:“承蒙关照,吃得很满意。”这时,当家人和女掌柜几乎同声答说:“谢谢您的光临,预祝新年快乐!”二迎来新的一年的北海亭,仍然和往年一样,在繁忙中打发日子,不觉又到了大年除夕。夫妻俩这天又是忙得不亦乐乎,10点刚过,正要准备打烊时,忽听见“吱吱”的轻微开门声,一位领着两个男孩的妇人轻轻走进店里。女掌柜从她那身不合时令的花格呢旧裙装上,一下就回忆起一年前除夕夜那最后的一位客人。“那个……清汤面……就要一份……可以吗?”“请,请,这边请。”女掌柜和去年一样,边将母子三人让到第二张桌旁,边开腔叫道,“清汤荞麦面一碗——!”桌子上,娘儿仨在吃面中的小声对话,清晰地传至柜台内外。“真好吃呀!”“我们今年又吃上了北海亭的清汤面啦。”“但愿明年还能吃上这面。”吃完,妇人付了钱,女掌柜也照例用一天说过数百遍的套话向母子道别:“谢谢光临,预祝新年快乐!”在生意兴隆中,不觉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除夕夜。北海亭的当家人和女掌柜虽没言语,但9点一过,二人都心神不宁,时不时地倾听门外的声响。在那第二张桌上,早在半个钟头前,女掌柜就已摆上了“预约席”的牌子。终于挨到10点了,就仿佛一直在门外等着最后一个客人离去才进店堂一样,母子三人悄然进来了。哥哥穿一身中学生制服,弟弟则穿着去年哥哥穿过的大格运动衫。兄弟俩这一年长高了许多,简直认不出来了,而母亲仍然是那身褪了色的花格呢裙装。“欢迎您!”女掌柜满脸堆笑地迎上前去。“那个……清汤面……要两份……可以吗?”“嗳。请,请,呵,这边请!”女掌柜一如既往,招呼他们在第二张桌子边就座,并若无其事地顺手把那个“预约席”牌藏在背后,对着柜台后面喊道:“面,两碗——!”“好咧,两碗面——!”可是,当家人却将三把面扔进了汤锅。于是,母子三人轻柔的话语又在空气中传播开来。“昕儿,淳儿……今天妈妈要向你们兄弟二人道谢呢。”“道谢?……怎么回事呀?”“因为你们父亲而发生的交通事故,连累人家8个人受了伤,我们的全部保险金也不够赔偿的,所以,这些年来,每个月都要积攒些钱帮助受伤的人家。”“噢,是吗,妈妈?”“嗯,是这样,昕儿当送报员,淳儿又要买东西,又要准备晚饭,这样妈妈就可以放心地出去做工了。因为妈妈一直勤奋工作,今天从公司得到了一笔特别津贴,我们终于把所欠的钱都还清了。”“妈妈,哥哥,太棒了!放心吧,今后,晚饭仍包在我身上好了。”“我还继续当业余送报员!小淳,我们加油干哪!”“谢谢……妈妈实在感谢你们。”…这天,娘儿仨在一餐饭中说了很多话,哥哥进得了“坦白”:他怎样担心母亲请假误工,自己代母亲去出席弟弟学校家长座谈会,会上听小淳如何朗读他的作文《一碗清汤荞麦面》。这篇曾代表北海道参加了“全国小学生作文竞赛”的作文写道,父亲因交通事故逝世后留下一大笔债务;妈妈怎样起早贪黑拼命干活;哥哥怎样当送报员;母子三人在除夕夜吃一碗清汤面,面怎样好吃;面馆的叔叔和阿姨每次向他们道谢,还祝福他们新年快乐。………小淳朗读的劲头,就好像在说;我们不泄气,不认输,坚持到底!弟弟在作文中还说,他长大以后,也要开一家面馆,也要对客人大声说:“加油干哪,祝你幸福。……”刚才还站在柜台里静听一家人讲话的当家人和女掌柜不见了。原来他们夫妇已躲在柜台后面,两人扯着条毛巾,好像拔河比赛各拉着一头,正在拚命擦拭满脸的泪水。……三又过去了一年。在北海亭面馆靠近暖气的第二张桌子上,9点一过就摆上了“预约席”的牌了,老板和老板娘等呵、等呵,始终也未见母子三人的影子。转过一年,又转过一年,母子三人再也没有出现。北海亭的生意越做越兴旺,店面进行了装修,桌椅也更新了,可是,靠暖气的第二张桌子,还是原封不动地摆在那儿。光阴荏苒,夫妻面馆北海亭在不断迎送食客的百忙中,又迎来了一个除夕之夜。手臂上搭着大衣,身着西装的两个青年走进北海亭面馆,望着坐无虚席、热闹非常的店堂,下意识地叹了口气。“真不凑巧,都坐满了……”女掌柜面带歉意,连忙解释说。这时,一位身着和服的妇人,谦恭地深深低着头走进来,站在两个青年中间。店内的客人一下子肃静下来,都注视着这几位不寻常的客人。只听见妇人轻柔地说:“那个……清汤面,要三份,可以吗?”一听这话,女掌柜猛然想起了那恍如隔世的往事——在那年除夕夜,娘儿仨吃一碗面的情景。“我们是14年前在除夕夜,三口人吃一碗清汤面的母子三人。”妇人说道,“那时,承蒙贵店一碗清汤面的激励,母子三人携手努力生活过来了。”这时,模样像是兄长的青年接着介绍说:“此后我们随妈妈搬回外婆家住的滋贺县。今年我已通过国家医师考试,现在是京都医科大学医院的医生,明年就要转往札幌综合医院。之所以要回札幌,一是向当年抢救父亲和对因父亲而受伤的人进行治疗的医院表示敬意;再者是为父亲扫墓,向他报告我们是怎样奋斗的。我和没有开成面馆而在京都银行工作的弟弟商量,我们制订了有生以来最奢侈的计划——在今年的除夕夜,我们陪母亲一起访问札幌的北海亭,再要上三份清汤面。”一直在静听说话的当家人和女掌柜,眼泪刷刷刷地流了下来。“欢迎,欢迎,……呵,快请。喂,当家的,你还愣在那儿干嘛?!2号桌,三碗清汤荞麦面——!”当家人一把抹去泪水,欢悦地应道:“好咧,清汤荞麦面三碗——!”⑦手表(1990.06)作者:尚贝·戈西尼

外婆的礼物太棒了,你猜也猜不到昨天晚上,我放学回来以后,邮递员来了。他给我带来一个包裹,里面是外婆给我的礼物。这个礼物可了不得啦,保证你猜也猜不到:是一只手表!太棒了!小朋友们又要眼馋了。爸爸还没有回家,因为今天晚上他要在单位吃饭。妈妈教我给表上弦,然后把表给我戴在手腕上。幸好今年我已经学会看钟点了,不像去年小的时候。要是还像去年一样,我就老得问别人:“我的手表几点了?”那可就太麻烦了。我的手表可好玩了,那根长针跑得最快,还有两根针要仔仔细细看好久,才能看它们动一点儿。我问妈妈长针有什么用,妈妈说,在煮鸡蛋的时候,长针可有用了,它能告诉我们鸡蛋煮熟了没有。

7点32分,我和妈妈围着桌子吃饭。太可惜了,今天没有煮鸡蛋。我一边吃饭一边看我的手表。妈妈说汤要凉了,叫我快点儿吃。长针只转了两圈多一点儿,我就喝光了汤。7点51分,妈妈把中午剩的蛋糕端来了。7点58分,我们吃完了。妈妈让我玩一会儿,我把耳朵贴在手表上,听里面发出的滴答声。8点15分,妈妈叫我上床睡觉。我真开心,差不多和上次给我钢笔的时候一样开心。那次弄得到处都是墨水。我想戴着手表睡觉,可妈妈说这样对手表不好。我就把手表放在床头桌上,这样只要我一翻身就能看到它。8点38分,妈妈把电灯关了。

咦,太奇怪了!我的手表上的数字和指针在夜里发光哪!现在,要是我想煮鸡蛋也用不着打开电灯。我睡不着,就这样一直看着我的手表。后来,我听见大门开了:是爸爸回来了。我可高兴了,因为我能给他看看外婆给我的礼物。我下了床,把手表戴好,从房间里跑出来。

我看见爸爸正踮着脚上楼梯。“爸爸,”我大声说,“看看外婆给我的礼物,多漂亮呀!”爸爸吓了一大跳,差一点从楼梯上摔下去。“嘘,尼古拉,”他对我说,“嘘,你要把妈妈吵醒了!”灯亮了,妈妈从房间里走出来,“他妈妈已经醒了!”妈妈对爸爸说,样子不太高兴。她问爸爸吃什么吃了这么长时间。“啊,得了,”爸爸说,“还不算太晚嘛。”

“现在是11点58分。”我很得意,因为我很喜欢给爸爸妈妈帮忙。

“你妈妈可真会送东西。”爸爸对妈妈说。

“都什么时候了,还在说我母亲,何况孩子还在这儿呢。”妈妈满脸不高兴地说,然后叫我上床去乖乖睡一大觉。

我回到我的屋子,听到爸爸和妈妈又讲了一会儿话。12点14分,我开始睡觉了。

5点7分,我睡醒了。天开始亮了。真可惜,我手表上的字不那么亮了。我用不着急着起床,今天不上课。可是我想,我说不定能帮爸爸的忙:爸爸说他的老板老是怪他上班迟到。我又等了一会儿,到了5点12分,我走进爸爸和妈妈的屋子里,大声喊:“爸爸,天亮了!你上班又要迟到了!”爸爸又吓了一大跳,不过,这里比楼梯上保险多了,因为在床上是摔不下去的。可是,爸爸气坏了,就像真地摔下去一样。妈妈也一下子醒了。

“怎么啦?怎么啦?”妈妈问。

“又是那只表,”爸爸说,“好像天亮了。”

“是的,”我说,“现在是5点15分,马上就要到16了。”

“真乖,”妈妈说,“快回去睡觉吧,现在我们已经醒了。”

我回去上床了。可是,他们还是没有动。我在5点47分、6点18分和7点2分连着又去了三次,爸爸和妈妈最后才起床了。

我们坐在桌旁吃早饭。爸爸冲妈妈喊:“快一点儿,亲爱的,咖啡再不来,我就要迟到了。我已经等了5分钟了。”

“是8分钟。”我说。

妈妈来了,不知为什么直看我。她往杯子里倒咖啡的时候洒到了台布上,她的手发抖了。妈妈可不要生病啊。

“我今天早些回来吃午饭,”爸爸说,“去点个卯。”

我问妈妈什么叫“点个卯”。妈妈让我少管这个,到外面去玩。我第一次觉得想上学了,我想让小朋友们看看我的手表呢。在学校里,只有杰弗里带来过一次手表。那只表是他爸爸的,很大,有盖子和链子,可好玩了。不过,好像家里不许他拿,这家伙惹祸了。那以后,再也没见到大手表。杰弗里跟我们说,他屁股挨了一顿揍,差一点再也见不着我们了。

我去找阿尔赛斯特,他家离我家不远。这家伙是个胖子,可能吃了。我知道他起床很早,因为早饭他要吃好长时间。

“阿尔赛斯特!”我站在他家大门口喊,“阿尔赛斯特!有好东西给你看!”

“阿尔赛斯特出来了,手里拿着面包,嘴里还咬着一个。

“我有一只手表了!”说完,我把胳臂举到他嘴里的面包旁边。阿尔赛斯特斜眼看了看,又咽了一口,才说:“有什么了不起的。”

“我的表走得可准了,它有一根专门用来煮鸡蛋的针。而且,它晚上还能发光呢。”我告诉阿尔赛斯特。

“那表的里头呢,是啥?”阿尔赛斯特问。

“这个,我忘了看啦。”

“先等我一会儿。”阿尔赛斯特说着跑进屋里去了。出来的时候,他又拿了一只面包,还有一把铅笔刀。

“把你的表给我,”阿尔赛斯特对我说,“我用铅笔刀把它打开。我知道怎么开,我已经开过爸爸的手表了。”

我把手表递给阿尔赛斯特,他就用铅笔刀干起来了。我真怕他把我的手表给弄坏了,就对他说:“把手表给我吧。”

可阿尔赛斯特不肯,他伸着舌头,想把手表打开,我上去想把手表抢回来。刀子一滑,碰上了阿尔赛斯特的手指,阿尔赛斯特一叫,手表开了,跟着又掉到地上,那时正好是9点10分。等我哭着回到家,还是9点10分,手表不走了。妈妈抱住我,说爸爸会想办法的。

爸爸回家吃午饭的时候,妈妈把表给了他。爸爸拧拧小钮。他瞅瞅妈妈,瞅瞅手表,又瞅瞅我,对我说:“听着,尼古拉,这只手表没法儿修了,不过你还能用它玩。这样反而更好,再也不用为它担心了,它总是和你的小胳臂一样好看。”

他的样子很高兴,妈妈也那么高兴,于是我也一样高兴了。

现在,我的手表一直是4点钟:这个时间最好,是吃巧克力夹心小面包的时间。一到晚上,表上的字还能闪光。

外婆的礼物真了不起。⑧向中国人脱帽(1992.12)作者:钟丽思记得那是十二月,我进入巴黎十二大学。

我们每周都有一节对话课,为时两个半钟头。在课堂上,每个人都必须提出或回答问题,问题或大或小,或严肃或轻松,千般百样无奇不有。

入学前,前云南省《滇池》月刊的一位编辑向我介绍过一位上对话课的教授:“他留着大胡子而以教学严谨闻名于全校。有时,他也提问,且问题刁钻古怪得很。总而言之你小心,他几乎让所有的学生都从他的课堂上领教了什么叫做‘难堪’……”我是插班生,进校时,别入已上了两个多月课。我上第一堂对话课时,就被教授点着名来提问:作为记者,请概括一下您在中国是如何工作的?”我说:“概括一下来讲,我写我愿意写的东西。”

我听见班里有人窃笑。

教授弯起一根食指顶了顶他的无边眼镜:“我想您会给予我这种荣幸:让我明白您的首长是如何工作的。”

我说:“概括一下来讲,我的首长发他愿意发的东西。”

全班“哄”地一下笑起来。那个来自苏丹王国的阿卜杜勒鬼鬼祟祟地朝我竖大拇指。

教授两只手都插入裤袋,挺直了胸膛问:“我可以知道您是来自哪个中国的么?”班上当即冷场。我慢慢地对我的教授说:“先生,我没听清楚你的问题。”

他清清楚楚一字一句,又重复一遍。我看着他的脸。那脸,大部分掩在浓密的毛发下。我告诉那张验,我对法兰西人的这种表达方式很陌生,不明白“哪个中国”一说可以有什么样的解释。

“那么,”教授说,“我是想知道:您是来自台湾中国还是北京中国?”雪花在窗外默默地飘。在这间三面墙壁都是落地玻璃的教室里,我明白地感受到了那种突然冻结的沉寂。几十双眼睛,蓝的绿的褐的灰的,骨碌碌瞪大了盯着三个人来回看,看教授,看我,看我对面那位台湾同学。

“只有一个中国。教授先生。这是常识。”我说。马上,教授和全班同学一起,都转了脸去看那位台湾人。那位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的同胞正视了我,连眼皮也不眨一眨,冷冷地慢慢道来:“只有一个中国,教授先生。这是常识。”

话音才落,教室里便响起了一片松动椅子的咔咔声。

教授先生盯牢了我,又递来一句话:“您走遍了中国么?”“除台湾省外,先生。”

“为什么您不去台湾呢?”“政府不允许,先生。”

“那么,”教授将屁股放了一边在讲台上,搓搓手看我。“您认为在台湾问题上,该是谁负主要责任呢?”“该是我们的父辈,教授先生。那会儿他们还年纪轻轻哩!”教室里又有了笑声。教授却始终不肯放过我:“依您之见,台湾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呢?如今?”“教授先生,中国有句老话,叫做‘一人做事一人当’。我们的父辈还健在哩!”我说,也朝着他笑,“我没有那种权力去剥夺父辈们解决他们自己酿就的难题的资格。”

我惊奇地发现,我的对话课的教授思路十分敏捷,他不笑,而是顺理成章地接了我的话去:“我想,您不会否认邓小平先生该是你们的父辈。您是否知道他想如何解决台湾问题?”

“我想,如今摆在邓小平先生桌面的,台湾问题并非最重要的。”

教授浓浓的眉毛如旗般展了开来升起:“什么问题才是最重要的呢,在邓小平先生的桌面上?”“依我之见,如何使中国尽早富强起来是他最迫切需要考虑的。”

教授将他另一边屁股也挪上讲台,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坐好,依然对我穷究下去:“我实在愿意请教:中国富强的标准是什么?这儿坐了二十几个国家的学生,我想大家都有兴趣弄清楚这一点。”

我突然一下感慨万千,竟恨得牙根儿发痒,狠狠用眼戳着这个刁钻古怪的教授,站了起来对他说,一字一字地:“最起码的一条是:任何一个离开国门的我的同胞,再不会受到像我今日要承受的这类刁难。”

教授倏地离了讲台向我走来,我才发现他的眼睛很明亮,笑容很灿烂。他将一只手掌放在我肩上,轻轻说:“我丝毫没有刁难您的意思,我只是想知道,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国人是如何看待他们自己国家的。”然后,他两步走到教室中央,大声宣布:“我向中国人脱帽致敬。下课。”

出了教室,台湾同胞与我并排儿走。好一会儿后,两人不约而同地看着对方说:“一起喝杯咖啡好吗?”⑨夏令营中的较量(1993.11)作者:孙云晓

荐语:这篇文章曾经引起中国教育界关于中国少年儿童素质教育的大讨论。之所以推荐给大家,是因为这个问题万分重要———对于每一个家长和将要做家长的人。

1992年8月,77名日本孩子来到了内蒙古,与30名中国孩子一起举行了一个草原探险夏令营A中国孩子病了回大本营睡大觉,日本孩子病了硬挺着走到底。

在英雄小姐妹龙梅、玉荣当年放牧的乌兰察布盟草原,中日两国孩子人人负重20公斤,匆匆前进着。他们的年龄在11—16岁之间。根据指挥部的要求,至少要步行50公里路,而若按日本人的计划,则应步行100公里!

说来也巧,就在中国孩子叫若不迭之时,他们的背包带子纷纷断落。产品质量差给他们偷懒制造了极好的理由。他们争先恐后地将背包扔进马车里,揉揉勒得酸痛的双肩,轻松得又说又笑起来。可惜,有个漂亮女孩背的是军用迷彩包,带子结结实实,使她没有理由把包扔进马车。男孩子背自己的包没劲儿,替女孩背包不但精神焕发,还千方百计让她开心。他们打打闹闹,落在了日本孩子的后面。尽管有男孩子照顾,这位漂亮女孩刚走几里路就病倒了,蜷缩一团瑟瑟发抖,一见医

生泪如滚珠。于是,她被送回大本营,重新躺在席梦思床上,品尝着内蒙古奶茶的清香。

日本孩子也是孩子,也照样生病。矮小的男孩子黑木雄介肚子疼,脸色苍白,汗球如豆。中国领队发现后,让他放下包他不放,让他坐车更是不肯。他说:“我是来锻炼的,当了逃兵是耻辱,怎么回去向教师和家长交待?我能挺得住,我一定要走到底!”在医生的劝说下,他才在草地上仰面躺下,大口大口地喘息。只过了一会儿,他又爬起来继续前进了。

B日本家长乘车走了,只把鼓励留给发高烧的孙子中国家长来了,在艰难路段把儿子拉上车。

下午,风雨交加,草原变得更难走了,踩下去便是一脚泥水。

当晚7点,队伍抵达了目的地———大井梁。孩子们支起了十几顶帐逢,准备就地野炊和宿营。内蒙古的孩子生起了篝火。日本孩子将黄瓜、香肠、柿子椒混在一起炒,又熬了米粥,这就是晚餐了。日本孩子先礼貌地请大人们吃,紧接着自己也狼吞虎咽起来。倒霉的是中国孩子,他们以为会有人把饭送到自己面前,至少也该保证人人有份吧,可那只是童话。于是,有些饿着肚子的中国孩子向中国领队哭冤叫屈。饭没了,屈有何用?

第二天早饭后,为了锻炼寻路本领,探险队伍分成十个小组,从不同方向朝大本营狼宿海前进。在茫茫草原上,根本没有现成的路,他们只能凭着指南针和地图探索前进。如果哪一组孩子迷失了方向,他们将离大队人马越来越远,后果难以预料。

出发之前,日本宫崎市议员乡田实先生驱车赶来,看望了

两国的孩子。这时,他的孙子已经发高烧一天多,许多人以为他会将孩子接走。谁知,他只鼓励了孙子几句,毫不犹豫地乘车离去。这让人想起昨天发生的一件事:当发现道路被洪水冲垮时,某地一位少工委干部马上把自己的孩子叫上车,风驰电掣地冲出艰难地带。

中日两位家长对孩子的态度是何等的不同!我们常常抱怨中国的独生子女娇气,缺乏自立能力和吃苦精神,可这板子该打在谁的屁股上呢?

C日本孩子吼声在草原上震荡

经过两天的长途跋涉,中日两国孩子胜利抵达了目的地狼宿海。

当夏令营宣告闭营时,宫崎市议员乡田实先生作了总结。他特意大声问日本孩子:“草原美不美?”

77个日本孩子齐声吼道:“美!”“天空蓝不蓝?”

“蓝!”“你们还来不来?”“来!”

这几声狂吼震撼了在场的每一个中国人。天哪!这就是日本人对后代的教育吗?这就是大和民族精神吗?当日本孩子抬起头时,每个人的眼里都闪动着泪花。

在这群日本孩子身后,站着的是他们的家长乃至整个日本社会。

据悉,这次由日本福冈民间团体组织孩子到中国探险的活动得到日本各界的广泛支持。政府和新闻机构、企业不仅提供赞助,政界要员和企业老板还纷纷送自己的孩子参加探

险队。许多教授、工程师、医生、大学生、小学教师自愿参加服务工作。活动的发起者、该团体的创始人河边新一先生与其三位女儿都参加了探险队的工作。他们的夏令营向社会公开招生,每个报名的孩子需交纳折合7000元人民币的日元。一句话,日本人愿意花钱送孩子到国外历险受罪。

D中国孩子的表现在我们心中压上沉甸甸的问号

日本人满面笑容地离开中国,神态很轻松,但留给中国人的思考却是沉重的。

刚上路时,日本孩子的背包鼓鼓囊囊,装满了食品和野营用具而有些中国孩子的背包却几乎是空的,装样子,只背点吃的。才走一半路,有的中国孩子便把水渴光、干粮吃尽,只好靠别人支援,他们的生存意识太差!

运输车陷进了泥坑里,许多人都冲上去推车,连当地老乡也来帮忙。可有位少先队“小干部”却站在一边高喊“加油”,当惯了“官儿”,从小就只习惯于指挥别人。

野炊的时候,凡是又白又胖抄着手啥也不干的,全是中国孩子。中方大人批评他们:“你们不劳而获,好意思吃吗?”可这些中国孩子反应很麻木。

在咱们中国的草原上,日本孩子用过的杂物都用塑料袋装好带走。他们发现了百灵鸟蛋,马上用小木棍围起来,提醒大家不要踩。可中国孩子却走一路丢一路东西……

短短的一次夏令营,暴露出中国孩子的许多弱点,这不得不令人反思我们培养目标与培养方式的问题。第一,同样是少年儿童组织,要培养的是什么人?光讲大话空话行吗?每个民族都在培养后代,日本人特别重视生存状态和环境意识,培养孩子的能力加公德我们呢?望子成龙,可是成什么龙?

我们的爱心表现为让孩子免受苦,殊不知过多的呵护可能使他们失去生存能力。日本人已经公开说,你们这代孩子不是我们的对手!第二,同样是少年儿童组织,还面临一个怎样培养孩子的问题。是布道式的,还是野外磨练式的?敢不敢为此承担一些风险和责任?许多人对探险夏令营赞不绝口,可一让他们承办或让他们送自己的孩子来,却都缩了回去,这说明了什么呢?

是的,一切关心中国未来命运的人,都值得想一想,这个现实的矛盾说明了什么。

全球在竞争,教育是关键。假如,中国的孩子在世界上不具备竞争力,中国能不落伍?⑩把信带给加西亚(1998.01)(一)

《把信带给加西亚》这篇短文的作者是EebertHubbard,最早发表于1899年。这篇百年前的文章,几乎被世界上所有的语言翻译出来,印制了亿万份。纽约中央火车站曾将该文印刷了150万份分发出去。日俄战争期间,每一名俄国士兵都带着这篇文章,日军从俄军俘虏那里发现了它,如获至宝,在日本天皇的命令下,日本的每一名军人、公务员、老百姓都拥有这篇文章。现在,它已经成为了任何管理学或者成功学不可或缺的经典,被一代代人所广为传诵。

实际上,这种把信带给加西亚的精神在我国一直深远流传,上溯到《孟子·公孙丑上》中提到的“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概,到陆游的“位卑未敢忘忧国”,再到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福祸趋避之”的高度的民族责任感,一脉相承的是我们这个古老民族引以为豪的优良传统和责任意识。传统的“五四”精神,更体现出在时代前进的洪流中积极地前行,审视自我、完善自我、勇于奉献的一种崇高的责任感。

在当今社会,这样的责任感更多地体现在敬业之中。敬业,是一种高尚的品德。它表达的是这样一种涵义: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怀着一份热爱、珍惜和敬重,不惜为之付出和奉献,从而获得一种荣誉感和成就感。可以说如果社会各个行业的人们都具有敬业精神,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文明进步,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但是,有的人,让他把信带给加西亚,他会说出一万个不可能,并且举出种种理由支持他的观点,却从来也不会费心去考虑如何完成他应该完成的目标。敬业精神,不单单是完成日常的工作,朝酒晚五点卯报到,而是和兢兢业业、精益求精、踏实肯干的工作态度联系在一起的,是和诚实守信、质量效率、企业形象联系在一起的。在普通而平凡的岗位上,浑浑噩噩、混天度日是一种态度,扎实勤勉、日清日高又是一种态度。海尔总裁张瑞敏说:把普通的工作作好就是不普通,把平凡的事情作好就是不平凡。这样的道理似乎人人都会说,但却极少有人能做到。

也许,大家已经急切想知道《把信带给加西亚》的内容,下面就是这篇传世之作。(二)

在一切有关古巴的事物中,有一个人最让我忘不了。

当美西战争爆发后,美国必须立即跟西班牙的反抗军首领加西亚取得联系。加西亚在古巴丛林的山里――没有人知道确切的地点,所以无法带信给他。美国总统必须尽快地获得他的合作。

怎么办呢?有人对总统说:“有个名叫罗文的人,有办法找到加西亚,也只有他才找得到。”他们把罗文找来,交给他一封写给加西亚的信。关于那个名叫罗文的人,如何拿了信,把它装进一个油纸袋里封好,吊在胸口,3个星期之后,徒步走过一个危机四伏的国家,把那封信交给加西亚――这些细节都不是我想说明的。我要强调的重点是:美国总统把一封写给加西亚的信交给罗文;而罗文接过信之后,并没有问:“他在什么地方?”

像他这种人,我们应该为他塑造不朽的雕像,放在每一所大学里。年轻人所需要的不只是学习书本上的知识,也不只是聆听他人种种的指导,而要加强一种敬业精神,对上级的托付,立即采取行动,全心全意地完成任务――“把信带给加西亚”。

加西亚将军已不在人间,但现在还有其他的加西亚。凡是需要众多人手的企业经营者,有时候都会因一般人无法或不愿专心去做一件事而大吃一惊。懒懒散散、漠不关心、马马虎虎的做事态度,似乎已经变成常态;除非苦口婆心、威逼利诱地叫属下帮忙,或者,除非奇迹出现,上帝派一名助手给他,没有人能把事情办成。

不信的话,我们来做个试验:你此刻坐在办公室里――周围有6名职员。把其中一名叫来,对他说:“请帮我查一查百科全书,把某某的生平做成一篇摘录。”那个职员会静静地说:“好的,先生。”然后就去执行吗?我敢说他绝不会,反而会满脸狐疑地提出一个或数个问题:他是谁呀?他过世了吗?哪套百科全书?百科全书放在哪儿?是我的工作吗?为什么不叫查理去做呢?急不急?你为什么要查他?我敢以十比一的赌注跟你打赌,在你回答了他所提出的问题,解释了怎么样去查那个资料,以及你为什么要查的理由之后,那个职员会走开,去找另外一个职员帮助他查某某的资料,然后,会再回来对你说,根本查不到这个人。真的,如果你是聪明人,你就不会对你的“助理”解释,某某编在什么类,而不是什么类,你会满面笑容地说:“算啦。”然后自己去查。这种被动的行为,这种道德的愚行,这种心灵的脆弱,这种姑息的作风,有可能把这个社会带到危险境界。

如果人们都不能为了自己而自动自发,你又怎能期待他们为别人采取行动呢?你登广告征求一名速记员,应征者中,十之八九不会拼也不会写,他们甚至不认为这些是必要条件。这种人能把信带给加西亚吗?在一家大公司里,总经理对我说:“你看那职员。”“我看到了,他怎样?”“他是个不错的会计,不过如果我派他进城里去办个小差事,他可能把任务完成,但也可能就在途中走进一家酒吧,而当他到了闹市区,可能根本忘了他的差事。”这种人你能派他送信给加西亚吗?

近来我们听到,许多人为“那些为了廉价工资工作而又无出头之日的工人”以及“那些为求温饱而工作的无家可归人士”表示同情,同时把那些雇主骂得体无完肤。但从没有人提到,有些老板一直到年老,都无法使有些不求上进的懒虫做点正经的工作,也没有人提到,有些老板长久而耐心地想感动那些当他一转身就投机取巧的员工。在每个商店和工厂,都有一个持续的整顿过程。公司负责人经常送走那些显然无法对公司有所贡献的员工,同时也吸引新的进来。不论业务怎么忙碌,这种整顿一直在进行着。只有当公司不景气,就业机会不多,整顿才会出现较佳的成绩――那些不能胜任,没有才能的人,都被摈弃在就业的大门之外,只有最能干的人,才会被留下来。为了自己的利益,使得每个老板只保留那些最佳的职员――那些能把信带给加西亚的人。

我钦佩的是那些不论老板是否在办公室都会努力工作的人,我也敬佩那些能够把信交给加西亚的人。静静地把信拿去,不会提出任何愚笨问题,也不会随手把信丢进水沟里,而是不顾一切地把信送到。这种人永远不会被解雇,也永远不必为了要求加薪而罢工。文明,就是焦心地寻找这种人才的一段长远过程。这种人不论要求任何事物都会获得。他在每个城市、村庄、乡镇,以及每个办公室、商店、工厂,都会受到欢迎。

世界上亟需这种人才,这种能够把信带给加西亚的人。

谈茶

对于茶,我有一种特殊的偏爱。友人知我意,贻我一小包茶叶,此茶,盖另一湘西友人亲自手采而成。我倍觉珍惜,读书之余,常泡茶自品,渐以日月,不期然已尽。前不久又因为我帮助另一友人策划工作,友人遂邀我喝茶为谢,奈何时日偏差,忙乱无措,鲜有暇日以赴。于是友人自购茶叶以赠,欣喜之余,特撰此文,闲话喝茶。

茶是中国的一种文化,由来已久,难以详述。我们只要知道当一个地道的中国人待客接友,或是居家度日,用的最多的是茶就可以了。所以俗语说:“每天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看吧,茶已经成了中国人人生的一部分。

在外国人看来,中国人如此嗜茶是无可理谕的。是的,那是因为他们喝惯了咖啡的缘故。咖啡的原料是可可,那是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后才在欧洲各国流行起来的产物。因此,我总觉得,如果要把东西方文明拿来比较,只要用茶和咖啡就可以了。茶代表着一种恬静中的农业文明,而咖啡代表着一种动躁中的工业文明。茶是自足和乐天知命的产物,咖啡是欲求和侵略扩张的后果。但这并不能说明谁好谁坏。人有所好,各不相同,只要真心的喜欢就无可非议,只要这喜欢和嗜好是正当的,符合人情味儿的。

在我所读的关于茶的书籍文字中,《茶解》里的一段文字可以说是把喝茶的艺术玩儿到了极至:“山堂夜坐,汲泉煮茗,至水火相战,如听松涛,倾泄入杯,云光潋滟,此时幽趣,故难与俗人言矣!”我常把这段话向一些好友称引,因为它所描绘的正是一种爱喝茶的纯粹的快乐,即使在别人看来有些癫狂。但一个癫狂的,有生气的,爱幽默和开玩笑的家伙,总是比那些满脸肉食气,僵硬死板,墨守陈规不懂享受生活之乐的人来得更加有趣和亲切。是的,半夜里和几个好友穿梭于山林之间,打来山泉准备煮茶,等到水沸时,那咕嘟咕嘟的冒泡声在寂静的山林间真有如松涛般悦耳,这是听一首《费加罗的婚礼》或其它任何人为制造的名曲都所不能比拟的,当把沸水倒入杯中泡茶时,氤氲的水汽伴着荡漾的云光月影,那时的快乐,一时半会儿向常人又怎么说得清楚呢?

虽然有人说“茶如隐逸,酒如豪士。酒以结友,茶当静品”,可若真有几个知心好友与之共饮,那倒也是人生一大快事。于是周作人在《喝茶》里给我们提建议说:“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之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器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闲暇,可抵十年的尘梦。”他虽然说得很在理,却在其中隐藏了自己的苦衷与自嘲。这个号“岂明”的文人,与其兄周树人(鲁迅)多龃龉,一生命运多舛,晚年失节,沦为汉奸。他的书斋最先名苦雨斋,几十年后更名为苦茶庵。这正反映了他的心境——望苦雨,不如饮苦茶。人生无常,苦雨凄风,百年尘梦,坎坷相随,这位与林语堂齐名,有实力问鼎中国现代散文祖师爷之位的“启明星”,就那样陨落在杯中茶叶的翻转沉浮之间了,几十年间一个“苦”子就大彻大悟了一生。我想,他是应该有资格喝一杯苦茶吧!

喝茶应该有喝茶的环境,但我却不是很在乎。记得有一次几个朋友约我筹建诗社,顺便找个茶吧喝茶。我们就随便在闹市街头找了一家,茶吧一点也不古朴,不过店内昏暗幽静的环境比较适合喝茶,可以让人放松心境,看透过窗缝的光线绕上桌,让小的看不见的微尘在光与暗之间跳起富有诗意的舞蹈,这种舞蹈和着袅袅茶香的节拍,似静似动,缠缠绕绕,回旋反复,在日幕光收之前,它用尽自己最后一分力气,就那样欢快不知疲倦的跳着。它带给我的快乐,是我面对电脑屏幕观看世界顶极街舞比赛时也不曾感受到的。

喝茶据说也有喝茶的境界。明人田艺衡著《煮泉小品》说自己喝茶成了一种病,自谓“泉石膏肓”,终身难离,这倒是爱茶成痴之人的可爱了。另外一个可爱的家伙——就是《茶疏》的作者许然明的友人,这位友人在给《茶疏》写的小引中这样描写自己对茶的痴爱:“日品茶尝水,抵掌道古。僧人以春茗相佐,竹炉沸声,时相与空山松涛响答,致足乐也。”后来还以阮籍自况:“阮嗣宗以步兵厨贮三百斛,求为步兵校尉,余当削发为龙泓僧人矣。”为了喝好茶而甘愿削发为僧,其痴爱可见一斑。幸好我未“泉石膏肓”,不复有削发为僧之愿。看来我的爱茶还不是最高境界,但若一味的追求境界,为境界而喝茶,则又失了喝茶的真味,跟佛家为了到达“空”而执着于“空”相似。

日本人把中国人的茶文化移植过去,加以阐发出“茶道”对于茶,我有一种特殊的偏爱。友人知我意,贻我一小包茶叶,此茶,盖另一湘西友人亲自手采而成。我倍觉珍惜,读书之余,常泡茶自品,渐以日月,不期然已尽。前不久又因为我帮助另一友人策划工作,友人遂邀我喝茶为谢,奈何时日偏差,忙乱无措,鲜有暇日以赴。于是友人自购茶叶以赠,欣喜之余,特撰此文,闲话喝茶。

茶是中国的一种文化,由来已久,难以详述。我们只要知道当一个地道的中国人待客接友,或是居家度日,用的最多的是茶就可以了。所以俗语说:“每天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看吧,茶已经成了中国人人生的一部分。

在外国人看来,中国人如此嗜茶是无可理谕的。是的,那是因为他们喝惯了咖啡的缘故。咖啡的原料是可可,那是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后才在欧洲各国流行起来的产物。因此,我总觉得,如果要把东西方文明拿来比较,只要用茶和咖啡就可以了。茶代表着一种恬静中的农业文明,而咖啡代表着一种动躁中的工业文明。茶是自足和乐天知命的产物,咖啡是欲求和侵略扩张的后果。但这并不能说明谁好谁坏。人有所好,各不相同,只要真心的喜欢就无可非议,只要这喜欢和嗜好是正当的,符合人情味儿的。

在我所读的关于茶的书籍文字中,《茶解》里的一段文字可以说是把喝茶的艺术玩儿到了极至:“山堂夜坐,汲泉煮茗,至水火相战,如听松涛,倾泄入杯,云光潋滟,此时幽趣,故难与俗人言矣!”我常把这段话向一些好友称引,因为它所描绘的正是一种爱喝茶的纯粹的快乐,即使在别人看来有些癫狂。但一个癫狂的,有生气的,爱幽默和开玩笑的家伙,总是比那些满脸肉食气,僵硬死板,墨守陈规不懂享受生活之乐的人来得更加有趣和亲切。是的,半夜里和几个好友穿梭于山林之间,打来山泉准备煮茶,等到水沸时,那咕嘟咕嘟的冒泡声在寂静的山林间真有如松涛般悦耳,这是听一首《费加罗的婚礼》或其它任何人为制造的名曲都所不能比拟的,当把沸水倒入杯中泡茶时,氤氲的水汽伴着荡漾的云光月影,那时的快乐,一时半会儿向常人又怎么说得清楚呢?

虽然有人说“茶如隐逸,酒如豪士。酒以结友,茶当静品”,可若真有几个知心好友与之共饮,那倒也是人生一大快事。于是周作人在《喝茶》里给我们提建议说:“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之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器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闲暇,可抵十年的尘梦。”他虽然说得很在理,却在其中隐藏了自己的苦衷与自嘲。这个号“岂明”的文人,与其兄周树人(鲁迅)多龃龉,一生命运多舛,晚年失节,沦为汉奸。他的书斋最先名苦雨斋,几十年后更名为苦茶庵。这正反映了他的心境——望苦雨,不如饮苦茶。人生无常,苦雨凄风,百年尘梦,坎坷相随,这位与林语堂齐名,有实力问鼎中国现代散文祖师爷之位的“启明星”,就那样陨落在杯中茶叶的翻转沉浮之间了,几十年间一个“苦”子就大彻大悟了一生。我想,他是应该有资格喝一杯苦茶吧!

喝茶应该有喝茶的环境,但我却不是很在乎。记得有一次几个朋友约我筹建诗社,顺便找个茶吧喝茶。我们就随便在闹市街头找了一家,茶吧一点也不古朴,不过店内昏暗幽静的环境比较适合喝茶,可以让人放松心境,看透过窗缝的光线绕上桌,让小的看不见的微尘在光与暗之间跳起富有诗意的舞蹈,这种舞蹈和着袅袅茶香的节拍,似静似动,缠缠绕绕,回旋反复,在日幕光收之前,它用尽自己最后一分力气,就那样欢快不知疲倦的跳着。它带给我的快乐,是我面对电脑屏幕观看世界顶极街舞比赛时也不曾感受到的。

喝茶据说也有喝茶的境界。明人田艺衡著《煮泉小品》说自己喝茶成了一种病,自谓“泉石膏肓”,终身难离,这倒是爱茶成痴之人的可爱了。另外一个可爱的家伙——就是《茶疏》的作者许然明的友人,这位友人在给《茶疏》写的小引中这样描写自己对茶的痴爱:“日品茶尝水,抵掌道古。僧人以春茗相佐,竹炉沸声,时相与空山松涛响答,致足乐也。”后来还以阮籍自况:“阮嗣宗以步兵厨贮三百斛,求为步兵校尉,余当削发为龙泓僧人矣。”为了喝好茶而甘愿削发为僧,其痴爱可见一斑。幸好我未“泉石膏肓”,不复有削发为僧之愿。看来我的爱茶还不是最高境界,但若一味的追求境界,为境界而喝茶,则又失了喝茶的真味,跟佛家为了到达“空”而执着于“空”相似。

日本人把中国人的茶文化移植过去,加以阐发出“茶道”对于茶,我有一种特殊的偏爱。友人知我意,贻我一小包茶叶,此茶,盖另一湘西友人亲自手采而成。我倍觉珍惜,读书之余,常泡茶自品,渐以日月,不期然已尽。前不久又因为我帮助另一友人策划工作,友人遂邀我喝茶为谢,奈何时日偏差,忙乱无措,鲜有暇日以赴。于是友人自购茶叶以赠,欣喜之余,特撰此文,闲话喝茶。

茶是中国的一种文化,由来已久,难以详述。我们只要知道当一个地道的中国人待客接友,或是居家度日,用的最多的是茶就可以了。所以俗语说:“每天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看吧,茶已经成了中国人人生的一部分。

在外国人看来,中国人如此嗜茶是无可理谕的。是的,那是因为他们喝惯了咖啡的缘故。咖啡的原料是可可,那是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后才在欧洲各国流行起来的产物。因此,我总觉得,如果要把东西方文明拿来比较,只要用茶和咖啡就可以了。茶代表着一种恬静中的农业文明,而咖啡代表着一种动躁中的工业文明。茶是自足和乐天知命的产物,咖啡是欲求和侵略扩张的后果。但这并不能说明谁好谁坏。人有所好,各不相同,只要真心的喜欢就无可非议,只要这喜欢和嗜好是正当的,符合人情味儿的。

在我所读的关于茶的书籍文字中,《茶解》里的一段文字可以说是把喝茶的艺术玩儿到了极至:“山堂夜坐,汲泉煮茗,至水火相战,如听松涛,倾泄入杯,云光潋滟,此时幽趣,故难与俗人言矣!”我常把这段话向一些好友称引,因为它所描绘的正是一种爱喝茶的纯粹的快乐,即使在别人看来有些癫狂。但一个癫狂的,有生气的,爱幽默和开玩笑的家伙,总是比那些满脸肉食气,僵硬死板,墨守陈规不懂享受生活之乐的人来得更加有趣和亲切。是的,半夜里和几个好友穿梭于山林之间,打来山泉准备煮茶,等到水沸时,那咕嘟咕嘟的冒泡声在寂静的山林间真有如松涛般悦耳,这是听一首《费加罗的婚礼》或其它任何人为制造的名曲都所不能比拟的,当把沸水倒入杯中泡茶时,氤氲的水汽伴着荡漾的云光月影,那时的快乐,一时半会儿向常人又怎么说得清楚呢?

虽然有人说“茶如隐逸,酒如豪士。酒以结友,茶当静品”,可若真有几个知心好友与之共饮,那倒也是人生一大快事。于是周作人在《喝茶》里给我们提建议说:“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之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器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闲暇,可抵十年的尘梦。”他虽然说得很在理,却在其中隐藏了自己的苦衷与自嘲。这个号“岂明”的文人,与其兄周树人(鲁迅)多龃龉,一生命运多舛,晚年失节,沦为汉奸。他的书斋最先名苦雨斋,几十年后更名为苦茶庵。这正反映了他的心境——望苦雨,不如饮苦茶。人生无常,苦雨凄风,百年尘梦,坎坷相随,这位与林语堂齐名,有实力问鼎中国现代散文祖师爷之位的“启明星”,就那样陨落在杯中茶叶的翻转沉浮之间了,几十年间一个“苦”子就大彻大悟了一生。我想,他是应该有资格喝一杯苦茶吧!

喝茶应该有喝茶的环境,但我却不是很在乎。记得有一次几个朋友约我筹建诗社,顺便找个茶吧喝茶。我们就随便在闹市街头找了一家,茶吧一点也不古朴,不过店内昏暗幽静的环境比较适合喝茶,可以让人放松心境,看透过窗缝的光线绕上桌,让小的看不见的微尘在光与暗之间跳起富有诗意的舞蹈,这种舞蹈和着袅袅茶香的节拍,似静似动,缠缠绕绕,回旋反复,在日幕光收之前,它用尽自己最后一分力气,就那样欢快不知疲倦的跳着。它带给我的快乐,是我面对电脑屏幕观看世界顶极街舞比赛时也不曾感受到的。

喝茶据说也有喝茶的境界。明人田艺衡著《煮泉小品》说自己喝茶成了一种病,自谓“泉石膏肓”,终身难离,这倒是爱茶成痴之人的可爱了。另外一个可爱的家伙——就是《茶疏》的作者许然明的友人,这位友人在给《茶疏》写的小引中这样描写自己对茶的痴爱:“日品茶尝水,抵掌道古。僧人以春茗相佐,竹炉沸声,时相与空山松涛响答,致足乐也。”后来还以阮籍自况:“阮嗣宗以步兵厨贮三百斛,求为步兵校尉,余当削发为龙泓僧人矣。”为了喝好茶而甘愿削发为僧,其痴爱可见一斑。幸好我未“泉石膏肓”,不复有削发为僧之愿。看来我的爱茶还不是最高境界,但若一味的追求境界,为境界而喝茶,则又失了喝茶的真味,跟佛家为了到达“空”而执着于“空”相似。

日本人把中国人的茶文化移植过去,加以阐发出“茶道”对于茶,我有一种特殊的偏爱。友人知我意,贻我一小包茶叶,此茶,盖另一湘西友人亲自手采而成。我倍觉珍惜,读书之余,常泡茶自品,渐以日月,不期然已尽。前不久又因为我帮助另一友人策划工作,友人遂邀我喝茶为谢,奈何时日偏差,忙乱无措,鲜有暇日以赴。于是友人自购茶叶以赠,欣喜之余,特撰此文,闲话喝茶。

茶是中国的一种文化,由来已久,难以详述。我们只要知道当一个地道的中国人待客接友,或是居家度日,用的最多的是茶就可以了。所以俗语说:“每天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看吧,茶已经成了中国人人生的一部分。

在外国人看来,中国人如此嗜茶是无可理谕的。是的,那是因为他们喝惯了咖啡的缘故。咖啡的原料是可可,那是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后才在欧洲各国流行起来的产物。因此,我总觉得,如果要把东西方文明拿来比较,只要用茶和咖啡就可以了。茶代表着一种恬静中的农业文明,而咖啡代表着一种动躁中的工业文明。茶是自足和乐天知命的产物,咖啡是欲求和侵略扩张的后果。但这并不能说明谁好谁坏。人有所好,各不相同,只要真心的喜欢就无可非议,只要这喜欢和嗜好是正当的,符合人情味儿的。

在我所读的关于茶的书籍文字中,《茶解》里的一段文字可以说是把喝茶的艺术玩儿到了极至:“山堂夜坐,汲泉煮茗,至水火相战,如听松涛,倾泄入杯,云光潋滟,此时幽趣,故难与俗人言矣!”我常把这段话向一些好友称引,因为它所描绘的正是一种爱喝茶的纯粹的快乐,即使在别人看来有些癫狂。但一个癫狂的,有生气的,爱幽默和开玩笑的家伙,总是比那些满脸肉食气,僵硬死板,墨守陈规不懂享受生活之乐的人来得更加有趣和亲切。是的,半夜里和几个好友穿梭于山林之间,打来山泉准备煮茶,等到水沸时,那咕嘟咕嘟的冒泡声在寂静的山林间真有如松涛般悦耳,这是听一首《费加罗的婚礼》或其它任何人为制造的名曲都所不能比拟的,当把沸水倒入杯中泡茶时,氤氲的水汽伴着荡漾的云光月影,那时的快乐,一时半会儿向常人又怎么说得清楚呢?

虽然有人说“茶如隐逸,酒如豪士。酒以结友,茶当静品”,可若真有几个知心好友与之共饮,那倒也是人生一大快事。于是周作人在《喝茶》里给我们提建议说:“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之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器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闲暇,可抵十年的尘梦。”他虽然说得很在理,却在其中隐藏了自己的苦衷与自嘲。这个号“岂明”的文人,与其兄周树人(鲁迅)多龃龉,一生命运多舛,晚年失节,沦为汉奸。他的书斋最先名苦雨斋,几十年后更名为苦茶庵。这正反映了他的心境——望苦雨,不如饮苦茶。人生无常,苦雨凄风,百年尘梦,坎坷相随,这位与林语堂齐名,有实力问鼎中国现代散文祖师爷之位的“启明星”,就那样陨落在杯中茶叶的翻转沉浮之间了,几十年间一个“苦”子就大彻大悟了一生。我想,他是应该有资格喝一杯苦茶吧!

喝茶应该有喝茶的环境,但我却不是很在乎。记得有一次几个朋友约我筹建诗社,顺便找个茶吧喝茶。我们就随便在闹市街头找了一家,茶吧一点也不古朴,不过店内昏暗幽静的环境比较适合喝茶,可以让人放松心境,看透过窗缝的光线绕上桌,让小的看不见的微尘在光与暗之间跳起富有诗意的舞蹈,这种舞蹈和着袅袅茶香的节拍,似静似动,缠缠绕绕,回旋反复,在日幕光收之前,它用尽自己最后一分力气,就那样欢快不知疲倦的跳着。它带给我的快乐,是我面对电脑屏幕观看世界顶极街舞比赛时也不曾感受到的。

喝茶据说也有喝茶的境界。明人田艺衡著《煮泉小品》说自己喝茶成了一种病,自谓“泉石膏肓”,终身难离,这倒是爱茶成痴之人的可爱了。另外一个可爱的家伙——就是《茶疏》的作者许然明的友人,这位友人在给《茶疏》写的小引中这样描写自己对茶的痴爱:“日品茶尝水,抵掌道古。僧人以春茗相佐,竹炉沸声,时相与空山松涛响答,致足乐也。”后来还以阮籍自况:“阮嗣宗以步兵厨贮三百斛,求为步兵校尉,余当削发为龙泓僧人矣。”为了喝好茶而甘愿削发为僧,其痴爱可见一斑。幸好我未“泉石膏肓”,不复有削发为僧之愿。看来我的爱茶还不是最高境界,但若一味的追求境界,为境界而喝茶,则又失了喝茶的真味,跟佛家为了到达“空”而执着于“空”相似。

日本人把中国人的茶文化移植过去,加以阐发出“茶道”对于茶,我有一种特殊的偏爱。友人知我意,贻我一小包茶叶,此茶,盖另一湘西友人亲自手采而成。我倍觉珍惜,读书之余,常泡茶自品,渐以日月,不期然已尽。前不久又因为我帮助另一友人策划工作,友人遂邀我喝茶为谢,奈何时日偏差,忙乱无措,鲜有暇日以赴。于是友人自购茶叶以赠,欣喜之余,特撰此文,闲话喝茶。

茶是中国的一种文化,由来已久,难以详述。我们只要知道当一个地道的中国人待客接友,或是居家度日,用的最多的是茶就可以了。所以俗语说:“每天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看吧,茶已经成了中国人人生的一部分。

在外国人看来,中国人如此嗜茶是无可理谕的。是的,那是因为他们喝惯了咖啡的缘故。咖啡的原料是可可,那是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后才在欧洲各国流行起来的产物。因此,我总觉得,如果要把东西方文明拿来比较,只要用茶和咖啡就可以了。茶代表着一种恬静中的农业文明,而咖啡代表着一种动躁中的工业文明。茶是自足和乐天知命的产物,咖啡是欲求和侵略扩张的后果。但这并不能说明谁好谁坏。人有所好,各不相同,只要真心的喜欢就无可非议,只要这喜欢和嗜好是正当的,符合人情味儿的。

在我所读的关于茶的书籍文字中,《茶解》里的一段文字可以说是把喝茶的艺术玩儿到了极至:“山堂夜坐,汲泉煮茗,至水火相战,如听松涛,倾泄入杯,云光潋滟,此时幽趣,故难与俗人言矣!”我常把这段话向一些好友称引,因为它所描绘的正是一种爱喝茶的纯粹的快乐,即使在别人看来有些癫狂。但一个癫狂的,有生气的,爱幽默和开玩笑的家伙,总是比那些满脸肉食气,僵硬死板,墨守陈规不懂享受生活之乐的人来得更加有趣和亲切。是的,半夜里和几个好友穿梭于山林之间,打来山泉准备煮茶,等到水沸时,那咕嘟咕嘟的冒泡声在寂静的山林间真有如松涛般悦耳,这是听一首《费加罗的婚礼》或其它任何人为制造的名曲都所不能比拟的,当把沸水倒入杯中泡茶时,氤氲的水汽伴着荡漾的云光月影,那时的快乐,一时半会儿向常人又怎么说得清楚呢?

虽然有人说“茶如隐逸,酒如豪士。酒以结友,茶当静品”,可若真有几个知心好友与之共饮,那倒也是人生一大快事。于是周作人在《喝茶》里给我们提建议说:“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之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器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闲暇,可抵十年的尘梦。”他虽然说得很在理,却在其中隐藏了自己的苦衷与自嘲。这个号“岂明”的文人,与其兄周树人(鲁迅)多龃龉,一生命运多舛,晚年失节,沦为汉奸。他的书斋最先名苦雨斋,几十年后更名为苦茶庵。这正反映了他的心境——望苦雨,不如饮苦茶。人生无常,苦雨凄风,百年尘梦,坎坷相随,这位与林语堂齐名,有实力问鼎中国现代散文祖师爷之位的“启明星”,就那样陨落在杯中茶叶的翻转沉浮之间了,几十年间一个“苦”子就大彻大悟了一生。我想,他是应该有资格喝一杯苦茶吧!

喝茶应该有喝茶的环境,但我却不是很在乎。记得有一次几个朋友约我筹建诗社,顺便找个茶吧喝茶。我们就随便在闹市街头找了一家,茶吧一点也不古朴,不过店内昏暗幽静的环境比较适合喝茶,可以让人放松心境,看透过窗缝的光线绕上桌,让小的看不见的微尘在光与暗之间跳起富有诗意的舞蹈,这种舞蹈和着袅袅茶香的节拍,似静似动,缠缠绕绕,回旋反复,在日幕光收之前,它用尽自己最后一分力气,就那样欢快不知疲倦的跳着。它带给我的快乐,是我面对电脑屏幕观看世界顶极街舞比赛时也不曾感受到的。

喝茶据说也有喝茶的境界。明人田艺衡著《煮泉小品》说自己喝茶成了一种病,自谓“泉石膏肓”,终身难离,这倒是爱茶成痴之人的可爱了。另外一个可爱的家伙——就是《茶疏》的作者许然明的友人,这位友人在给《茶疏》写的小引中这样描写自己对茶的痴爱:“日品茶尝水,抵掌道古。僧人以春茗相佐,竹炉沸声,时相与空山松涛响答,致足乐也。”后来还以阮籍自况:“阮嗣宗以步兵厨贮三百斛,求为步兵校尉,余当削发为龙泓僧人矣。”为了喝好茶而甘愿削发为僧,其痴爱可见一斑。幸好我未“泉石膏肓”,不复有削发为僧之愿。看来我的爱茶还不是最高境界,但若一味的追求境界,为境界而喝茶,则又失了喝茶的真味,跟佛家为了到达“空”而执着于“空”相似。

日本人把中国人的茶文化移植过去,加以阐发出“茶道”对于茶,我有一种特殊的偏爱。友人知我意,贻我一小包茶叶,此茶,盖另一湘西友人亲自手采而成。我倍觉珍惜,读书之余,常泡茶自品,渐以日月,不期然已尽。前不久又因为我帮助另一友人策划工作,友人遂邀我喝茶为谢,奈何时日偏差,忙乱无措,鲜有暇日以赴。于是友人自购茶叶以赠,欣喜之余,特撰此文,闲话喝茶。

茶是中国的一种文化,由来已久,难以详述。我们只要知道当一个地道的中国人待客接友,或是居家度日,用的最多的是茶就可以了。所以俗语说:“每天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看吧,茶已经成了中国人人生的一部分。

在外国人看来,中国人如此嗜茶是无可理谕的。是的,那是因为他们喝惯了咖啡的缘故。咖啡的原料是可可,那是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后才在欧洲各国流行起来的产物。因此,我总觉得,如果要把东西方文明拿来比较,只要用茶和咖啡就可以了。茶代表着一种恬静中的农业文明,而咖啡代表着一种动躁中的工业文明。茶是自足和乐天知命的产物,咖啡是欲求和侵略扩张的后果。但这并不能说明谁好谁坏。人有所好,各不相同,只要真心的喜欢就无可非议,只要这喜欢和嗜好是正当的,符合人情味儿的。

在我所读的关于茶的书籍文字中,《茶解》里的一段文字可以说是把喝茶的艺术玩儿到了极至:“山堂夜坐,汲泉煮茗,至水火相战,如听松涛,倾泄入杯,云光潋滟,此时幽趣,故难与俗人言矣!”我常把这段话向一些好友称引,因为它所描绘的正是一种爱喝茶的纯粹的快乐,即使在别人看来有些癫狂。但一个癫狂的,有生气的,爱幽默和开玩笑的家伙,总是比那些满脸肉食气,僵硬死板,墨守陈规不懂享受生活之乐的人来得更加有趣和亲切。是的,半夜里和几个好友穿梭于山林之间,打来山泉准备煮茶,等到水沸时,那咕嘟咕嘟的冒泡声在寂静的山林间真有如松涛般悦耳,这是听一首《费加罗的婚礼》或其它任何人为制造的名曲都所不能比拟的,当把沸水倒入杯中泡茶时,氤氲的水汽伴着荡漾的云光月影,那时的快乐,一时半会儿向常人又怎么说得清楚呢?

虽然有人说“茶如隐逸,酒如豪士。酒以结友,茶当静品”,可若真有几个知心好友与之共饮,那倒也是人生一大快事。于是周作人在《喝茶》里给我们提建议说:“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之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器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闲暇,可抵十年的尘梦。”他虽然说得很在理,却在其中隐藏了自己的苦衷与自嘲。这个号“岂明”的文人,与其兄周树人(鲁迅)多龃龉,一生命运多舛,晚年失节,沦为汉奸。他的书斋最先名苦雨斋,几十年后更名为苦茶庵。这正反映了他的心境——望苦雨,不如饮苦茶。人生无常,苦雨凄风,百年尘梦,坎坷相随,这位与林语堂齐名,有实力问鼎中国现代散文祖师爷之位的“启明星”,就那样陨落在杯中茶叶的翻转沉浮之间了,几十年间一个“苦”子就大彻大悟了一生。我想,他是应该有资格喝一杯苦茶吧!

喝茶应该有喝茶的环境,但我却不是很在乎。记得有一次几个朋友约我筹建诗社,顺便找个茶吧喝茶。我们就随便在闹市街头找了一家,茶吧一点也不古朴,不过店内昏暗幽静的环境比较适合喝茶,可以让人放松心境,看透过窗缝的光线绕上桌,让小的看不见的微尘在光与暗之间跳起富有诗意的舞蹈,这种舞蹈和着袅袅茶香的节拍,似静似动,缠缠绕绕,回旋反复,在日幕光收之前,它用尽自己最后一分力气,就那样欢快不知疲倦的跳着。它带给我的快乐,是我面对电脑屏幕观看世界顶极街舞比赛时也不曾感受到的。

喝茶据说也有喝茶的境界。明人田艺衡著《煮泉小品》说自己喝茶成了一种病,自谓“泉石膏肓”,终身难离,这倒是爱茶成痴之人的可爱了。另外一个可爱的家伙——就是《茶疏》的作者许然明的友人,这位友人在给《茶疏》写的小引中这样描写自己对茶的痴爱:“日品茶尝水,抵掌道古。僧人以春茗相佐,竹炉沸声,时相与空山松涛响答,致足乐也。”后来还以阮籍自况:“阮嗣宗以步兵厨贮三百斛,求为步兵校尉,余当削发为龙泓僧人矣。”为了喝好茶而甘愿削发为僧,其痴爱可见一斑。幸好我未“泉石膏肓”,不复有削发为僧之愿。看来我的爱茶还不是最高境界,但若一味的追求境界,为境界而喝茶,则又失了喝茶的真味,跟佛家为了到达“空”而执着于“空”相似。

日本人把中国人的茶文化移植过去,加以阐发出“茶道”对于茶,我有一种特殊的偏爱。友人知我意,贻我一小包茶叶,此茶,盖另一湘西友人亲自手采而成。我倍觉珍惜,读书之余,常泡茶自品,渐以日月,不期然已尽。前不久又因为我帮助另一友人策划工作,友人遂邀我喝茶为谢,奈何时日偏差,忙乱无措,鲜有暇日以赴。于是友人自购茶叶以赠,欣喜之余,特撰此文,闲话喝茶。

茶是中国的一种文化,由来已久,难以详述。我们只要知道当一个地道的中国人待客接友,或是居家度日,用的最多的是茶就可以了。所以俗语说:“每天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看吧,茶已经成了中国人人生的一部分。

在外国人看来,中国人如此嗜茶是无可理谕的。是的,那是因为他们喝惯了咖啡的缘故。咖啡的原料是可可,那是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后才在欧洲各国流行起来的产物。因此,我总觉得,如果要把东西方文明拿来比较,只要用茶和咖啡就可以了。茶代表着一种恬静中的农业文明,而咖啡代表着一种动躁中的工业文明。茶是自足和乐天知命的产物,咖啡是欲求和侵略扩张的后果。但这并不能说明谁好谁坏。人有所好,各不相同,只要真心的喜欢就无可非议,只要这喜欢和嗜好是正当的,符合人情味儿的。

在我所读的关于茶的书籍文字中,《茶解》里的一段文字可以说是把喝茶的艺术玩儿到了极至:“山堂夜坐,汲泉煮茗,至水火相战,如听松涛,倾泄入杯,云光潋滟,此时幽趣,故难与俗人言矣!”我常把这段话向一些好友称引,因为它所描绘的正是一种爱喝茶的纯粹的快乐,即使在别人看来有些癫狂。但一个癫狂的,有生气的,爱幽默和开玩笑的家伙,总是比那些满脸肉食气,僵硬死板,墨守陈规不懂享受生活之乐的人来得更加有趣和亲切。是的,半夜里和几个好友穿梭于山林之间,打来山泉准备煮茶,等到水沸时,那咕嘟咕嘟的冒泡声在寂静的山林间真有如松涛般悦耳,这是听一首《费加罗的婚礼》或其它任何人为制造的名曲都所不能比拟的,当把沸水倒入杯中泡茶时,氤氲的水汽伴着荡漾的云光月影,那时的快乐,一时半会儿向常人又怎么说得清楚呢?

虽然有人说“茶如隐逸,酒如豪士。酒以结友,茶当静品”,可若真有几个知心好友与之共饮,那倒也是人生一大快事。于是周作人在《喝茶》里给我们提建议说:“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之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器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闲暇,可抵十年的尘梦。”他虽然说得很在理,却在其中隐藏了自己的苦衷与自嘲。这个号“岂明”的文人,与其兄周树人(鲁迅)多龃龉,一生命运多舛,晚年失节,沦为汉奸。他的书斋最先名苦雨斋,几十年后更名为苦茶庵。这正反映了他的心境——望苦雨,不如饮苦茶。人生无常,苦雨凄风,百年尘梦,坎坷相随,这位与林语堂齐名,有实力问鼎中国现代散文祖师爷之位的“启明星”,就那样陨落在杯中茶叶的翻转沉浮之间了,几十年间一个“苦”子就大彻大悟了一生。我想,他是应该有资格喝一杯苦茶吧!

喝茶应该有喝茶的环境,但我却不是很在乎。记得有一次几个朋友约我筹建诗社,顺便找个茶吧喝茶。我们就随便在闹市街头找了一家,茶吧一点也不古朴,不过店内昏暗幽静的环境比较适合喝茶,可以让人放松心境,看透过窗缝的光线绕上桌,让小的看不见的微尘在光与暗之间跳起富有诗意的舞蹈,这种舞蹈和着袅袅茶香的节拍,似静似动,缠缠绕绕,回旋反复,在日幕光收之前,它用尽自己最后一分力气,就那样欢快不知疲倦的跳着。它带给我的快乐,是我面对电脑屏幕观看世界顶极街舞比赛时也不曾感受到的。

喝茶据说也有喝茶的境界。明人田艺衡著《煮泉小品》说自己喝茶成了一种病,自谓“泉石膏肓”,终身难离,这倒是爱茶成痴之人的可爱了。另外一个可爱的家伙——就是《茶疏》的作者许然明的友人,这位友人在给《茶疏》写的小引中这样描写自己对茶的痴爱:“日品茶尝水,抵掌道古。僧人以春茗相佐,竹炉沸声,时相与空山松涛响答,致足乐也。”后来还以阮籍自况:“阮嗣宗以步兵厨贮三百斛,求为步兵校尉,余当削发为龙泓僧人矣。”为了喝好茶而甘愿削发为僧,其痴爱可见一斑。幸好我未“泉石膏肓”,不复有削发为僧之愿。看来我的爱茶还不是最高境界,但若一味的追求境界,为境界而喝茶,则又失了喝茶的真味,跟佛家为了到达“空”而执着于“空”相似。

日本人把中国人的茶文化移植过去,加以阐发出“茶道”

diary之败考

7月18日 天气:阴多雾 心情指数:★★

今天一大早,蒙蒙地看见窗外正弥漫着蒙蒙迷雾,我心中也蒙蒙的。蒙蒙地听见手机的信息铃声。我看不下去了,赶忙把手机放在一旁,蒙蒙地又躺下了。我不是在做梦吧?我蒙蒙地想。可一股冷风吹散了蒙蒙的迷雾,我在床上翻来覆去——这一次的期末考试我考糟了。爸妈从老师口中得知,我为全班第二,Z得了第一……凭什么,凭什么她得第一?从初一上期的半期考试,到初一下期的半期考试,我一直位居全班第一,这一次……我不禁怒火焚烧,咬牙切齿地挥舞了几下拳头,真想几拳给她打过去。她算什么呀,前三次都败于我脚下,这一次她还反了,真是岂有此理。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呀,平时在老师同学面前献殷勤还不够,还要来夺我的位置,真是卑鄙小人……咱们等着瞧,开学后我定要跟你算算帐……(真气煞我也!到时候让你也尝尝这滋味!)

7月20日 天气:阴多雨 心情指数:★☆

我又被骂了一顿——还是因为考差的事。从知道成绩的那天起,每天都少不了一顿骂。该骂的哪是我呀,应该是Z才对……得了个全班第二,距离全班第一只一步之遥,也不丢脸呀,为何骂我?这些天,我都以泪洗面,眼睛因泪而模糊,目光因泪而呆滞,心因泪而喑哑,心情因泪而下跌……哭,占据了我的生活,我以这种无用的方式生活着,我摆脱不了这样的生活。这些天,老天都在下雨,也许老天也在为我的遭遇而伤心吧,我幼稚地空想着。我无力挽回已定型的局面,只有继续沮丧、伤心……

7月22日 天气:多云 心情指数:★★★

罢了罢了,初一的一次小小的期末考试,算什么?比起中考,甚至高考,谁大谁小?这一次考试的小小失误,促就了Z的全班第一,真是侥幸意外。再说,整个初一四次大考列举出来,我比她,还不是三比一。看来,但前三次的胜利让我对这次考试轻视了,故让了一步。不过,这使我有了一个对手。在三次获胜之前我还没感到对手的存在呢,现在终于可以和她在以后的考试中比个高低了。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我以后绝不会让步了,绝对不会了。从此你休得获第一,休得!

7月24日 天气:晴心情指数:★★★★

暑假就要过去一个月了,真期待开学呀。前几天段写的日记尽是无聊之词,真是浪费纸张。经过好几次的思想斗争,我终于豁然开朗,恍然大悟。俗话说:“临渊羡鱼,不如退后结网。”前几天我都过着“临渊羡鱼”的生活,浪费了金钱般宝贵的学习时间,真是不该。于是,我开始“退后结网”。我从此次考试中总结出自己的问题所在,下定决心解决问题,斩草除根。同时,我重新制定学习计划,决定按此计划严格执行。我就不信,如此周密的学习计划,还不能让我重回全班第一的位置。现在,我开始了八年级上期的课程学习。不能再输给Z了,绝对不能……

7月26日 天气:晴 心情指数:★★★★★

今天新学了物理,听课效果还不错,学到了不少的知识。我特别对声学、光学感兴趣……

数码宝贝第六部6(前半部分)

进化,战斗暴龙兽,钢铁加鲁鲁(前半部分)

“哦吼”路上,几个进化的数码宝贝都疯狂的叫着。

相比之下,太一他们可是要烦死了,这段时间,他们的数码宝贝一个也施展不了,都不进化,小小成熟期怎能打过路上那些超级厉害的完全体?去了就是送死啊!突然……

“神圣居母兽,不要再拼啦,小小究极体跟我一个战甲体打,不要命了?还是乖乖的让我把你魔化吧!”黑暗天暴兽说着,一股黑风向神圣居母兽卷去

在打到之前,光子郎捕捉到了神圣居母兽跟黑暗天暴兽的资料。

神圣居母兽:原本是神圣聚结起来形成的圣焰天使兽身上的一根羽毛,吸收到了足够的阳光凝成了宠物蛋,后来受到圣光天使兽的阳光孵化术直接孵化出来了完全体居母兽,后因几场战斗学到的经验进化为究极体数码宝贝神圣居母兽绝技:傲视物语:转变人的眼里,让人眩晕,攻击伙伴30秒。金悦圣水:可以将究极体以下的黑暗系数码宝贝净化为光明系数码宝贝。母亲的召唤:召唤出三只完全体蛋蛋兽攻击。神圣的引导:战斗中有3%的几率进华为战甲体,恐惧黑暗。

黑暗天暴兽:战甲体数码宝贝,原本是黑暗聚集起来的撒旦兽身上的一丝幽气,受到了足够的阴暗气息凝成了宠物蛋,后来受到二级火性兄弟的黑暗孵化术直接孵化出了完全体小天暴兽,经过不断地残杀进化为战甲体黑暗天暴兽。绝技:黑暗转变:可以将战甲体以下的光明系数码宝贝转变为黑暗系。琉璃瓦碎:百分百秒杀战斗力80以下的数码宝贝。魔君驾到:召唤出战斗体数码宝贝魔君,持续30秒,无弱点。

天魔神谭15

彷佛是父子天性,当御莱绽放出他生命的最后一丝光华时,逃出原曙成的翰罗一行人均不约而同的回身望向那在无数灯光的城中,那闪耀无比的黄色光芒中,连昏迷中的亚?也醒了过来。 直至光芒消失,原曙城再度恢复平常的样貌。 一股莫名的热泪,在众人的眼框中溢出。 众人不约而同的一阵心悸,彷佛他们最亲近的人已消逝,脱口而出:“我儿(爸爸)!” 无法遏止的热泪及心悸,使的他们几乎数次想要转身再度回到城中,即使这是如何的不智的行为。 但他们毕竟都是身经百战的勇士,即使明知御莱可能已是凶多吉少,翰罗还是强忍悲痛道:“走吧!” 转身的那一瞬间,亚?彷佛看到爷爷的身影在这一转身中,苍老了二十岁。 忍悲含痛的一行人开始了他们艰苦的流亡生涯。 整整一整年,翰罗一行人花了平常人五十倍的时间,由华那邦公国首都原曙城,一路躲躲藏藏,潜逃到公国北方边境,与奇兰楼联盟衔接的奇华森林中。 号称奇武大陆中,最大,最神秘的奇华森林,其面积就有华那邦公国三分之一大,是冒险家的圣地,武术家、魔法师的试练之地,更是无数穷凶恶极罪犯的犯罪天堂。 森林呈不规则椭圆形,由外而内分为三个部分,森林最外层五到十公里之间,称为森林市镇,散布无数的空地及天然与人为的道路,平常人即以这些大空地上的市镇及道路穿梭其中活动。 第二部份为靠近中央约十到十八公里处,被称为试练之地,充斥着无数奇岩怪林,及无数魔兽(野生的残暴攻击性幻兽),只有进行修练中的武术家,魔法家,躲避仇家的人、盗贼、犯罪者等才会到这。 第三部份,以森林中央为圆心,二十六公里的范围,只有视死亡为无物,追求财宝,追求刺激的冒险者才会踏足的地域,被称为中央魔域。 亚?一行人就在一年后踏足到这块中央魔域。 在这一年中,一行人可以说以九死一生还不足以形容他们的经历。 刚开始逃亡的一个月中,亚?一行人还因代念追击的人皆为一般不知真相的士兵,当拒敌时都还手下留情。 但一个月后,他们由路人口中获知,德野王退位由皇太子-黎安.艾塞斯继任为皇,是为公国第六十七代皇帝-黎安王,原皇帝德野王退位为太上皇-德野.艾塞斯,暂时垂帘听政一年,辅助新王治政。 新皇黎安王即位当日发布三大政令,其一:通告全大陆,原斯达克公爵一家宣布为公国永远政治通缉犯,任何人得予格杀勿论,不论生死,擒(杀)一人得千万公国金币,擒(杀)两人以上给于除千万公国金币外,视人数多寡而给予伯、子、男爵之爵位。 堪称是有史以来的最高赏金,令无数人前仆后继。 其二:宣布对斯达帝国建立兄弟国之交往。 令整个大陆情势一日之间作一番大变革,更激起无数的暗流。 其三:以军政大臣,右相扈伊.碧.达捷为首等二十九人,作一番职务上的大调整。 扈伊担任公国贵族议会会长,实是明升暗降,知晓内情的都知是因他不肯透露出原曙城“黑夜烈日”当夜的事情经过,只肯说出御莱已死,其余人等逃走,造成德野王不满。 因此德野王才会藉新王登基便,调整人事,行明升暗降之举。 另外在大多数人没注意之处,有着一则人事命令:“查纳肯.席瓦因对国有功,特令担任为公国万骑长,给予公国子爵之封号。”属名是黎安王。 亚?等人当然不知道这和新王登基及斯达克家成为公国永远通缉犯,或公国和斯达帝国建交比起来算是小到不足以重视的新闻。 但是光听到由扈伊亲口告知全国御莱死亡的消息,这就足以让亚?一家人陷入无比悲凄中了。 自听到这消息后,一方面全家人不敢相信,一方面却也更加激起对德野王及扈伊的痛恨,连带也恨起这他们出尽了大半生力量去保护的华那邦公国。 不久之后,大量意图那天价般赏金的杀手,冒险者,猎头者,罪犯甚至是一般的平民,开始对他们伸出魔手,毕竟千万公国金币足叫人享受三辈子还花不完,爵位更能叫人名利双收,有谁不会眼红的。 于是,亚?一家除了要躲避黎安王派出的追兵外,还要应付蜂拥而至的的大量猎人头者。 明叫阵,暗偷袭,毒、猎杀,种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尤其是众多贪图赏金中的人当中,实在是不乏奇能异士,每当亚?一家以为已躲过追兵时,他们又从他们意想不到的地方冒出来,对他们施以各种手段。 终于使的全家人都冒火,手下不再留情,不管对方是杀手,是罪犯,是冒险者,是猎头者,甚至是平民,只要意图不轨者-杀!怀有恶意者-杀! 但这似乎是不足以吓阻他们,于是,亚?等人又采取更激烈的手段,只要是对敌,一律杀尽对方一兵一卒,毁尸灭迹,断绝追踪者用以追踪的机会。 如此一来总算是减少不少的追兵。 但,厄运之神似乎并不算就此放过他们,他又给这颠沛流离的一家更严竣的考验。 亚旭判断出,他们身上所中之毒竟是传闻中,斯达帝国皇家密毒-“灭魂香”,一种让主人吃下去会逐渐腐蚀主人的身体,虽不至于会立即让人死亡却会叫人活在衰老死亡的阴影中,而且更会产生一种对幻兽有极大的伤害的剧毒,这种剧毒会随着幻兽依附在主人身上时传到幻兽身上,伤害幻兽,让幻兽越来越虚弱,最后至死为止,而其主人一生都将再也不能拥有另一只幻兽。 一发现身中的是如此恶毒的毒药,翰罗等人几乎是绝望了,那等于是宣判他们的死刑,更别提想要报仇了。 最先死去的是亚华的火狮.狮炎,狮炎死于逃亡后第三个月;再来就是翰罗的光虎,于隔月也步上狮炎的后尘;接着是亚旭的狂风之狐,再第五个月时也步上死路;最后的幻兽-亚若的碧水雷鹰于第七个月的一场战斗中也魂归冥府。 在失去雷鹰后又碰上另一群隔山观虎斗,捡便宜的猎头者时,全家人几乎已是绝望了。 但是,命中注定斯达克一家的厄运连死神都抵不过,在最危急的时候,一直依附在亚?身上的贪狼星感受到亚?的危机,再度不待命令的由亚?身上脱出,以第一原始型态跟三个兽幻铠及一个魔幻铠决一死战。 看到这一路上一直由众人守护的亚?,忽由身上跑出那只不知何时竟被众人遗忘的幻兽,勇猛的挡在众人身前,众人不由再生信心。 终于在众人齐心合力之下,在浑身是伤几乎毙命的情况之下,解决这次危机,将所有猎头者毙命。 众人拖着疲惫的身心躲到隐密处,才由亚?说出这贪狼星来历及奇异之处,还有当日众人没有看到的,贪狼星在遭遇苇诺的血煞时所产生的怪事。 既有这一丝生机,翰罗等人不由重燃希望,重新制定脱逃计划。 面对敌人时,由亚?指挥贪狼星迎敌,众人则是负责保护自己,让亚?无后顾之忧。 毕竟斯达克一家每一个都是当世之雄,虽失去幻兽,身中奇毒,无法迎敌,但结阵自保是绰绰有余了。 当计划讨论完后,看着亚?及贪狼星稚嫩的脸孔,翰罗不禁悲从中来,一家人的生死竟全压在这才刚满十六岁小孙子及一只刚才近入成长期的幻兽身上! “天呀!我一家是作错什么事,让你要如此的惩罚我斯达克一家?”仰天长啸,翰罗终于发出了他的不平、不甘、不愿的滔天恨意。 连带着,亚华、亚旭、亚若这三个硬汉也跟着悲从中来,落下了自御莱死后,逃亡五个月来的第一滴眼泪。 一旁的亚?虽也一样眼角含泪,但他却无法让这颗眼角的泪水就这样落下,因为现在并不是他哭的时候。 爷爷,三位兄长的生死之责已落在他的肩上,他已不再是一个小孩子了,必须是一个男人,一肩挑起他的责任。 五个月的逃亡生活早已教会他什么叫做现实,学会认清环境,现在他该做的是如何让家人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中活下来,该想的是要如何保护他们的安全,因此现在没有时间,也没有地方可以容许他哭。 “总有一天”,亚?心中暗暗许下诺言,总有一天,当他将家人带到一处安全,一处可以让他安心的地方,他一定会投身爷爷及哥哥们的怀中,好好的痛哭一场,现在不是落下眼泪的时候,现在“他、绝、对、不、能、哭”。 当亚?开始担任家人的保镳时,他并未体认到,这七个月的日子对他有多大的助益,虽然它是如此的艰辛,如此的困难,如此的痛苦,如此的难熬。 在这七个月之中,他拼了命的提升自己,除了睡觉及赶路时,全部的时间,他都用在修练天心真气上,到了后期,甚至亚?也学会了如何在日常行动及睡觉中一样的修练天心真气,即使功效不像他每一次连续运行三十六次循环那么大,但他仍不愿放弃任何能提升自己的机会与时间。 而且更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天心真气提升到令他足以保护家人的地步,他甚至还放弃了修练精神力的部分,除非头痛欲裂到他无法忍受时,才不得不修练精神力的部分。 因为这样的决心,使的亚?的天心真气在逃亡第九个月之后已能让他在没有“铠”的情况之下,和普通着铠的人作战斗,其提升的速度让翰罗等人几乎不敢相信。 但亚?并未以此而满足,他能持续的卖命的尽其所能,不断的提升自己,更期待着贪狼星进入变态期、成熟期。 但现状却使的亚?失望了,一直到他们到达中央魔域时,贪狼星皆未能进入成熟期,但在这段时间中,并不光是亚?有所成长,贪狼星也在快速进步中。 在逃亡后半期中,贪狼星一直以着被他们打败的追击者的幻兽的幻兽结晶为食,无意中解决亚?因全部提升力量而在无余力提供它成长的能量的问题。 半年的时间,贪狼星同样以快速的速度成长,短短的半年间,它已成长到站立起来时已到达亚?的腰际,一身会随着日、月光而呈现出金、银双色的灰白长毛及双目瞳孔,修长而有力的四肢,尖而锐利的獠牙及爪,勇猛而机警的姿态,稍微差一点的铠或装甲根本不是它的对手,令亚?在困苦的生活中是感到唯一欣慰的事。 唯一的遗憾就是贪狼星一直迟迟未进入成熟期,令亚?大为之失望。 既然贪狼星一直不进入成熟期,亚?只好诉之其余途径来提升自己的战斗能力。 几乎发狂似的,亚?不断的学习着各种招式,爷爷、三位哥哥的招式,很快的就让他学完了,但亚?一点也不高兴,因为当中七成以上的招式,都是必需结合幻兽的力量才能发挥出招式的威力,并不符他现在的需求,于是,亚?有把脑筋动到其他方面。 每一次,当他们将追杀者歼灭时,亚?等人都会搜索追杀者身上的物品,藉以从中获取逃亡所需的粮食、饮水、及金钱。 当亚文学会祖、兄的技艺时,他搜索的东西又多了一项。 身为一个猎头者、罪犯、冒险者,每一个人几乎都是将他们最珍贵的东西随时带在身边,当他们死于亚?手中时,这些被他们列为珍贵的东西理所当然的就落入亚?的手中,其中不乏一些珍贵的宝物,当然也是有一些所谓密传的武功密笈。 亚?的目标就是这些密笈,当然,这些秘笈有好有坏,有高有低,有些亚?用的着,有些用不着。 但亚?一律不分好坏,不认高低,不管用不用的着,一拿到这些秘笈,亚?就死命的记了下来。 他的想法是,不管是好是坏、是高是低,能用的上的当然是最好的,用不上的也没关系,只要他多了解敌人一分,当他再次碰上相同类型或使用同一种技巧的人时,他就多一分胜算。 就是这样的想法,让亚?渐渐地积少成多,等他和家人到达中央魔域时,他所知的武技已不下百多种,这还是他后期因获得相同的密技机会大增所致,毕竟,他可是以一己之力,经历八百余场有形无形的生死决战,保护家人走到这的。 踏进中央魔域,一如往常,亚?走在最前面,再他身后十公尺处,亚华、翰罗、亚若,亚旭走在一起,贪狼星在最后十公尺处四下巡逻。 此时若有认识他们的人在这,一定无法将这一群人和一年前意气风发的斯达克家联想在一起。 经过一年被追杀、悬赏,颠沛流离的日子后,亚华变成了一个野人似的人,也一些亚人可能还比他还像一个正常人,走在他身后的翰罗同样被颠沛流离的生活变的比他实际年龄老了三十岁以上,看来好像是一个百岁老人,再加上他思儿成疾,变的有点疯疯癫癫的,时而清醒时而痴呆,亚若则是因为腿上的旧创及一身的伤病,使他现在走起路来一瘸一瘸的,加上身怀旧疾,像个垂危的病人,亚若在四人中算是改变较少的,只是生活的困苦,让他受成皮包骨,脸上有着一条于一次战斗所留下的大伤疤,令他看起来像鬼多于像人。 但若要算改变最多的首当是亚?,身上只简单的穿着分布轻是白是灰的短袖单衣及黑色长裤,身形因为勤练天心真气的缘故,一年来长高了二十几公分,高瘦而结实,浑身肌肉看来就像隐藏着无穷力量,一年来八百多场的生死决战让他浑身布满大大小小的伤痕,经年的精神紧绷,使他的脸孔成熟的像个历尽沧桑的中年人,完全没有一点十七岁少年的样子。 最叫人讶异的要算是他那一头头发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生或死的巨大压力,无止尽的耗用心力强迫自己学习无数的知识,再加上他未依母亲的话去修练控制自己迅速增长的精神力,而只是一昧的强加压制,因而不时有着地狱般的强烈头痛不断地侵袭着他。 导致和家人到达中央魔域时,亚?那头因没修剪而已长到肩背的黑色长发竟全是一根根如银丝般的白发。 一个有着十七岁实际年纪,三十岁般沧桑的脸,九十岁白发的一个人,那就是亚?现在的样子。 逃亡一年的代价对亚?一家人来说实在是太大了,所幸这一切快过了,他们已到达他们的目的地,一座恒古以来一直罕有人迹的森林地区-奇华森林的中央魔域。 看一下四周暗无天日的密林一眼,浓密的林木几乎将天上太阳的光芒完全遮住,只留下一丝丝光线从偶然透出的枝叶隙缝中曳下,照亮他们的四周,让他们得以继续前进。 算一下日子,距离上一次的战斗已过了半个月了,这是这一年来最长的一次,也许已经摆脱了追杀者的追踪了。 不过亚?还是不敢大意,谁也不敢肯定说这些阴魂不散的追杀者会不会再度像以前那样,莫名其妙的又从他们背后出现。 即使自从进入中央魔域以来他们已有半个月的时间没有见到过任何一个除了他们一家以外的人类了。 沿路上,除了半个月前解决一群见利起意的冒险队伍后,这里就再没有见过任何人了。 而且那一次的战斗是因那几个冒险者看到他手中有一颗用来照明的十公分大的珍珠所致,并不是因为认出他们是斯达克一家的原因。 看一下家人,亚?察觉到爷爷及三位哥哥都已经疲惫的举步维艰了,时间也差不多近傍晚了,是该找一个过夜的地方了。 突然眼光注意到一个地方,那一个隐藏在三棵大树之间,要不是亚?正好站在这位置的话也无法瞧见的一个隐密地洞洞口。 打个手势,亚?要家人原地休息,心念一动,一声低吼传来,贪狼星已经一头钻进那个洞中了。 亚?闭上双眼,与贪狼星建立起强大而无间的精神联系,在脑中,浮现了贪狼星进入洞中后的所见所闻。 这是一年来,亚?和贪狼星发展出来的能力,他和贪狼星之间并不需要特别的动作,贪狼星自然而然的就能感应到他的想法而加以回应,这使的当他们身处战斗中时,能以密无间隙的动作相互配合,达到异体同心的效果,歼灭敌人。 而当亚?专心特意的与贪狼星建立起精神联系后,他就彷佛化身成贪狼星一般,可以随意指挥贪狼星的动作,并且贪狼星的所见所闻都会在他脑中浮现,靠着这一奇技,亚?不知带领家人躲过多少次的死亡关卡,危险陷阱了。 看到亚?身上发出淡淡的银色光芒,亚华及亚旭互望一眼,知道他又在运用贪狼星不知在搜索什么了。 老实说,要不是身在逃亡中,想必他们这小弟一定会震惊整个大陆的吧! 从来不知道有任何人像亚?那样对武道有如此优异的天份,彷佛像是专为练武而诞生的,配合上他那几乎不要命似的苦练,几乎每一分一秒他都身处在进步中,虽说仍尚未成熟,但只要加以时日,亚?必定会成为一个大人物的。 不过有一点令他们百思不解,亚?身上似乎隐藏有多的秘密好像连他本身也不明白。 就拿现在他身上这银光来讲,他们已不知多少次,看到亚?身处危机绝境时,身上每每会发出那银光,只要银光一出现,亚?就彷若拥有神助般,大发神威,将敌人打的落花流水,但当他们问他时,亚?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只知这好像是和亚?拥有的精神异力有关。 就再他们思考时,亚?以面带喜色和去探索完的贪狼星走过来。 来到他们面前,亚?高兴道:“爷爷、哥哥,贪狼星发现了一个好地方,也许我们可以在那地方定居下来。” 一听到亚?如此一说,众人不由精神大振,早在进入中央魔域后,他们就一直再找一个能定居的地方,只是一直未能如意,现在亚?这一说,众人哪有不欢欣鼓舞的。 当下不顾休息,急道:“亚?快快!快带我们去!” 毫不犹豫,亚?及贪狼星一马当先,在前头领路,亚华等人跟在他们后头,往那地洞走去。 看到这地洞时,亚华等人不由赞叹一声:“好个隐密的洞口。” 只见这山洞两侧生长有三颗百年大树,生长的位置恰好将这洞口遮的十分隐密,再加上一丛丛的杂草及藤蔓,要不是亚?刚才站的角度十分恰到好处,恐怕也不能发现这地下的洞口。 来到洞口,亚?等人习惯性的小心翼翼的不破坏洞口原先的景致,进去地洞中。 仅入洞口后是一条绵延而下,不知去到何处的半人高地道。贪狼星在前,亚华等人在中,亚?殿后,在贪狼星的带领下,弯曲着身体,慢慢前进。 走了大约过了半小时后,终于这地道开始逐渐宽高起来,众人的脚步也逐渐的加快。 不一会,众人终于走出了这漫长的地道,看到眼前的景象所有人不由呆住了,眼前的景象叫人真不敢相信。 在经过绵延直下的地道,众人皆知现在已是身处于不知多深的地底下,但,地下怎们会有阳光? 当最后的亚?走出地道后,他看到家人们全呆在地道口,当然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因为当他第一次借由贪狼星的眼睛看到这里的景象时,他也是呆住了,几乎是不敢相信。 所以不等命令贪狼星做一仔细的搜索就迫不及待的带他们来到这。 亚?仔细的看一下四周,发现这真是一个超大的地下洞窟,初步估计约有将近二千公尺的面积,四周岩壁直往上到近二十公尺的顶上才合拢。 整个地窟呈现一个不规则的半圆形,光线是来自于地窟顶端,有着无数的孔洞,一条条的阳光从那些小孔中曳下,照亮整个地窟,亚?似乎可以感受到地窟中充满阳光的温热,真是不可思议。 大概是因为有阳光的关系,地窟中生长了无数的植物,一点也不像是个阴冷的地窟。 那些植物看起来简直是一个小森林,不但有许多的林木,花草,甚至还有一条蜿蜒整个地窟的小溪,最不可失议的是有一个占了地窟约五分之一面积的小湖。 这个地窟简直是自成一个小天地,也难怪会叫亚?一家人看呆了。 看到这样的一个奇特而美丽的地方,所有人的疲惫似乎在一瞬间都不见了。 只见亚华等人全都展现出一个一年来几乎不曾有过的大大笑容,像个童心未泯的大孩子一样,四下飞奔着,就连翰亚?也不例外。 当一家人全都累了,集中在地道口后,身为大哥的亚华,再看了一下三位弟弟一眼后,又看了一下身处痴呆中的翰罗。 清清喉咙高声道:“你们觉得这些地窟怎么样?” 亚若点点头,首先道:“大哥,这地方实在真不错,真想在这住上十天半个月的,不知道可不可以?” 亚旭也道:“我认为亚若所讲的没错,这地方既隐密又十分舒适,也许我们可以考虑把这当成我们暂时隐居的地方。” 一听最有识见的亚旭都这们说了,众人不由目光一亮,静待亚华的决定。 亚华考虑一下,见到众人期盼的眼光,再想到这一年居无定所的日子,令他也不由新生厌倦了。 于是在亚?三人的目光下,亚华重重的点了一下头道:“好吧!这里就是我们的新家了!” 众人欢呼一声,终于有家了! 欢欣鼓舞的众人马上找了一个依靠小湖边的平地,搭起了一个小棚子,暂时作一个休息的地方,这时由外面透进的阳光已经逐渐消失了。 但是,亚文等人却又见到一番奇特的美景。 原本照亮地窟的阳光消失后,洞窟不但没如他们所想的陷入黑暗之中,反而在地窟的四壁及顶端,开始发出淡淡的蓝光,柔和的蓝光不但照亮黑暗的洞窟,而且更增添一种柔和迷离的景致。 看到这种景象,众人不由陶醉在这与白天完全截然不同的美景中,令人神醉情迷。 但是一振大煞风景的怪异叫声有如金铁交鸣声,由湖中传了出来,惊醒了沉浸在美景中的亚文等人。 亚?最先反应过来,一个飞身强先移位到哥哥们的身边,面对湖中警戒,摊狼星也出现在亚文身边。 众人朝湖中一看,在湖的正中央,据他们约十五公尺的地方,浮现一颗巨大的头,看起来约将近有一公尺大,有点像蛇头的样子,布满白色的鳞片,最奇异的地方是它的头顶上有着一跟一公尺长的圆形白色尖刺。 亚若惊呼道:“这是什么怪物?” 没有人能回答他,因为没人见过这种怪物,这时一个苍老的声音道:“这是传说中的白金角蟒。” 众人一看,翰罗不知何时又恢复正常神志,而且还从那临时的小棚子中出来,该正是他回答亚若的疑问的。 众人先是高兴,翰罗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神智清晰了,不由的各叫了几声“爷爷”。 翰罗道:“有事待会再谈,我们先离开这座小湖吧!不要去刺激它,不然事情就糟了!” 一听翰罗这样说,亚文等人忙放轻动作的后退,直退到看不见白金角蟒的地方,众人才又停了下来重新聚在一起。 翰罗看一下正一脸担心他的四个孙子一眼叹道:“这些日子以来辛苦你们了。” 一听翰罗这样一说,亚文等人目框不由一红,又听翰罗道:“这些日子以来,我也不知道我自己在做些什么事情,整天脑袋昏昏沉沉的,不但拖累你们还让你们照顾我,爷爷真是对不起你们。” 亚华忙道:“爷爷你别这们说嘛!只是爷爷你现在怎么又变好了?” 翰罗道:“不知怎么搞的一来到这地方,我的神志就开始逐渐清醒起来,不但觉得老毛病没了,而且还连以前神智不清时做过的事都记起来了,我自己也想不通。” 听翰罗这样一说,亚?四人也才注意到爷爷双目清澈,神志远比以前发病时短站的神智清醒不同,看来好像完全痊愈了。 这一点叫众人十分高兴,希望翰罗是真的全都痊愈了。 突然,白金角蟒在湖中又是传来一声怒吼。 翰罗闻声脸色大变,急道:“遭了!白金角蟒发现我们闯进它的洞穴中了,现在它发怒了。” 亚?疑道:“爷爷!那白金角蟒到底是什么怪物,为什么你这么紧张?” 翰罗苦笑道:“白金角蟒不是什么怪物,它是一种极为凶猛的幻兽,它的角是世上最坚硬的东西之一,它的口能吐出白灼之焰,也能吐出酸液,生有四爪,形似龙蛇之类,全身生有强韧的鳞片,刀枪不入,动作更是快速,有人传说四圣兽中的青龙就是白金角蟒的一种。” 亚闻不由一皱眉,那只白金角蟒真有这么厉害?他有点不相信。 翰罗见到亚?的样子,当然知道他在想什么,叹道:“三十年前,我有一次行军也是到这奇华森林的外围森林城镇中,当时也是碰到有一座城镇中传出有白金角蟒的危害消息,当时我第一次派出一支百人小队前去歼灭这支做乱的白金角蟒,谁知,百人小队一去不回,全数被那只白金角蟒杀光,于是第二次,我又亲自带队五百人前去围剿,那一次,五百人只剩下不到两百人回来,大多数的人全死在那只白金角蟒的火焰及酸液,还有那支无坚不摧的独角上,令我记忆犹深,所以刚刚我一回过神后,虽不知发生什么事,但一见那白金角蟒就立即认出来了,而且,这只白金角蟒比我当时围剿的那一只至少大了一倍有余。” 亚华四人听到这白金角蟒真的如此的利害,那不是叫他们放弃这一个地方了吗? 哪他们可真的很不甘心,也不愿意就这样的放弃这一个那么好的地方。 看到四个孙子全都摆出一个跃跃欲试的样子,翰罗心中不由十分的奇怪问道:“你们是怎么了?” 经过亚华一番的解释后,翰罗才知道他们已经选定这地方作为他们将来定居的地方,而且他一听说这地方真的那么隐密,翰罗不由也跟着怦然心动,但问题是那一只白金角蟒。 一边的亚文干脆道:“爷爷,哥哥,我先去试试,如果真的打他不过我们在另想办法。” 说着,招呼道:“小星,我们走!” 不待翰罗反对,他就和贪狼星快奔到正由湖中爬到案上的白金角蟒前面,不由分说,和贪狼星一人一狼合力一击将那足有十公尺长的白金角蟒再度打下湖中。 翰罗急道:“这孩子怎么这心急,这白金角蟒可一点都不好惹,而且更不是一人之力可以力敌的。” 亚旭安慰道:“爷爷您别急,现在的亚?可是不容小觑,就算没有兽幻铠,跟以前的我们比起来可是一点都不逊色,所以你别急,先让他试试也好,如果真的不行,我们再另想办法。” 翰罗皱眉暗道:“就算真的是亚?进步很多,也不能让他一个人就这样有勇无谋的前去挑战呀!” 但看到亚华等三人一副对亚?信心十足的样子,翰罗在也说不下去了,只好高声道:“亚?注意白金角蟒口中吐出的东西,不要让它缠上或用独角打中你,它的弱点在眼睛。” 不用翰罗提醒,亚?那在生死中历练出来的战斗第六感已经告诉他绝对不能太靠近白金角蟒。 而当他击中白金角蟒身上时,只觉滑不溜手的,力量打在它身上好像在替它搔痒一样。 令亚?有一种无从下手的感觉,一边的贪狼星处境也如亚?一般,口咬、爪撕,白金角蟒全不当一回事。 反而更激起白金角蟒的凶性,发出一声嘶吼,大嘴一张,一道炫目亮丽的白色光焰直射而出,朝亚?射去。 亚?大吃一惊,忙扭身避过,让这道火焰在他腰际外半公尺处射过,即使如此,亚?仍可以感到白色火焰那炙热无比的焰力。 叫亚?吓出一身的冷汗,这时刚好翰罗的警语传来。 亚?立即叫道:“小星,用针毛射它的眼睛。” 贪狼星长哮一声,浑身长毛无风自动,颈上的毛发竖起,有如一根根的钢针,一甩头,数十根针毛射出,一一击中白金角蟒的头,其中数根正好打中它的眼睛。 果然立即见效,痛的白金角蟒再度狂吼一声。 这钢针是来自苇诺的血煞的,一年前,贪狼星因为要保护亚?,所以将血煞的触手吃下去,当时亚?和贪狼兴建立精神联系时,感觉到贪狼星正分析着血煞的触手,当时虽不知贪狼星有何作用,后来在战斗中,亚?发现贪狼星竟能将全身的长毛或柔或钢,而且还能伸长或射出,这等于是变相的拥有血煞触手的能力,亚?百思不解,但贪狼星拥有这样的能力他当然是很高兴,因此也就不再研究为何贪狼星有这样的能力了,只是在这一年中,贪狼星在也没有再度展现这样的能力了。 因此当此时,亚?会叫贪狼星射出钢针,一看见效,亚?不由十分高兴,再接再厉,又教贪狼星再射出几波的针毛,只可惜这次失效了。 白金角蟒已沉入水中,针毛射入水中立即威力大减,更何况白金角蟒身在水中,不易瞄准,贪狼星这些针毛算是白射了。 亚?见白金角蟒潜入水中,心中暗暗一惊,他可不认为它会这样就算了。 于是,亚?将贪狼星唤到身边,目光泛出金银双色,他已用上神魔眼来查看白金角蟒的行踪,但是他失望了,原本清澈的湖水已被白金角蟒弄得混浊无比,任由亚?用尽目力都看不出白金角蟒的行踪。 这时,突然一道白光由亚?站立的地面冲出,亚?性而再前一刻中感觉到地下传来一阵异样的震动,所以在白光冲出时,他以一个跳跃,向后退了几步,同时亚?闻到一股腥酸难闻的异味冲鼻而入。 暗道:“不妙!” 原来那从地下冲出的不是什么白光,而是白金角蟒头上的独角。 白金角蟒竟利用它那根无坚不摧的独角,从湖底钻到地下,然后由亚?的脚底下冲出地面,同时对亚?吐了一道腐蚀酸液。 亚?大惊之下,用全力扭身后退,瞬时间,横越过五公尺的距离,和白金角蟒遥遥相对。 亚?暗地里出冷汗,刚才差一点就躲不过白金角蟒的连续双击。 而这时,亚?也才看清白金角蟒的全貌。 全长超过十公尺的庞大身躯,通身布满白色鳞片,头部似蛇,长颈,身体处涨大,一条占了它全身一半的长尾,四肢看来十分粗壮而有力,上四指爪,一双泛出血红色的目光正以一种十分凶恶的眼神盯这亚?,完全忽略站在亚?身后二十公尺处的翰罗等人。 这是当然的,窝被侵入,又让亚?这侵入者打的眼睛好痛,一股熊熊的怒火在白金角蟒心中燃烧,这时的它眼中除了亚?外在没别人,显然它已把所有的债全算在亚?的身上。 感应到白金角蟒从眼中散发出来对他的那一股强烈愤怒及杀意,亚?部由苦笑在心。

嘘,告诉你一个小秘密

嘘—— 让我告诉你一个小秘密!

最近,我们学习《自然》教材里《踏上青春路》这篇课文时,竟然一石激起了千层浪!起先,教室里鸦雀无声,连大家的呼吸声都清晰可闻;随即,有人轻轻发出嗤嗤的笑声。老师扫视了一下教室,一个个又噤若寒蝉,正襟危坐起来。

我一头雾水,真不知道,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嘿,从那以后,令人意想不到的事一桩接一桩地出现了。看看,班级里的小男生小女生们的关系本来很正常,有时说说笑笑,有时互相帮助,男生见了女生“遇难”了,立马拔刀相助;女生见到男生做作业“卡克”了,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可现在一下子变得异乎寻常了,谁也不敢去跨进男女 “禁区” 半步!不信,你试试看?!

就拿最近发生的事情来说吧!

这几天,下课铃声一响,好多同学就迫不及待地冲出教室,一帮小男生围成一圈,另一群小女生们则在另一边挤成一堆,鬼鬼祟祟,叽叽喳喳……不知道他们(她们)津津有味地谈论什么机密大事?

真是活见鬼了,以前他们并不是这样的呀!往常,总是不分男女,说说笑笑,亲亲热热,就像一群活泼可爱的金丝猴!现在这是怎么啦?

经过一番侦查,这才揭开了庐山真面目。原来,每天一放学,那一帮小男生小女生就迫不及待地奔回家,趁老爸老妈还没下班,赶快打开电视机,急吼吼地看《红苹果乐园》。第二天,上学了,就躲在一处交流心得体会,谈到得意处,不时发出一阵哄笑。但又生怕别人知道了,会讥笑他们“太成熟”,“已经步入青春期了”,所以只得偷偷地地议论。

我想,这又有什么呢?正大光明地相处,推心置腹地交谈,又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联想最近出现的一些怪现象,我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瞧瞧,一旦有谁发现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单独在一起说话,立马就就有人当着笑料,叽叽咕咕传开去了;但如果有男生和男生玩得很“铁”,很“哥儿们”,或者是女生和女生在一起像亲姊妹,就又有人瞎说是什么“同性恋”,于是这消息就像速度最快的光波一般,一眨眼就在全班级传开啦!于是,被曝光的那些同学们脸红到脖子根,再也不敢再一起了,就是碰倒面了,也目不斜视,成了陌生人。

我曾悄悄把班上的“小靓女”,拉到一边,问:难道男女同学们就不能互相谈笑、互相交流、互相帮助吗?

不料,她竟然仰起着脖子,哈哈大笑,一张小嘴连珠炮似地说,你傻呀?你太幼稚啦,你尽问一些低年级小孩的问题。嘻嘻,你真是长不大!

我虽然在班里算是小的,但我真的长不大、真的那么幼稚吗?难道同学之间就没有纯洁的友情吗?难道男女同学间就不能交往吗?不——!

我认为,世上的爱有多种多样,我们除了拥有同学之爱,朋友之爱,还应该拥有亲人之爱,父母之爱,更要拥有对祖国的爱,对人民的爱,对党的爱!

如果,一看见男女同学在一起,就扎扎呼呼,大惊小怪,那么这个世界就会一下子变得太小太小啦,这个地球村就只能到处看见男男女女,各自孤零零地生活着,像幽灵一样,多可悲多寂寞呀!

爱,应该比大地宽广,比蓝天辽阔,比海洋浩瀚,像宇宙包容万物那样……

嗨,就此打住吧,我也不敢再多说什么,否则会“惹火烧身”的!

我带着这个谜团,再次打开《自然》书,仔仔细细地阅读,忽然我有点儿明白了,书中不是说,进入青春期的男女情绪波动很大,容易产生反常的行为?

哇噻,难怪呢!今天,我们还是苹果树乐园里刚刚绽开的花朵呢,等到结出果实了,从小指头大,到核桃大,再变成扬着红红笑脸的红苹果的时候,我们就会懂得“爱”的真谛啦!

(指导老师:虎啸平川)

养蚕日记

一、蚕宝宝出世开学的时候,老师发下了科学课的学具,我发现有个透明塑料袋里面有六粒扁圆形的小圆点。老师告诉我们那是蚕卵,要好好保管。那时春寒料峭,况且蚕宝宝的口粮—桑叶还没有落实,不宜孵化。爸爸小时候在农村帮奶奶养过蚕,算是有经验的人了。他说要将蚕卵放在阴暗处避光保存,等到了清明节前后,气温回暖,桑叶长出了再进行孵化。我很是心急,经常把小袋子拿出来,对光看看蚕卵有什么变化。由于我的不听老人言,有五粒先孵化的蚕卵因气温骤降而冻死了。清明节前最后一粒蚕卵孵化出来,我把它当做宝贝一样悉心照顾它,给它起名叫小六。小六刚孵出来的时候,像个小黑蚂蚁,头大身子小,叫蚁蚕。我家旁边有颗野桑树,发出了嫩绿的小叶子。外婆说蚕宝宝可以吃的,找不到家桑树,只好用野桑叶做蚕宝宝的口粮了。野桑树很高,我够不到叶片,每天由爸爸妈妈帮我摘桑叶。小六看来是饥不择食了,对野桑叶是来者不拒,把桑叶咬了一个个小洞。由于它太小了,给它换叶片的时候,我用毛笔把它轻轻的从旧叶片上刷到新鲜叶片上。奶奶养了一辈子的蚕,看我把小六当成了宠物来养,轻声地说:“养蚕人很辛苦的。”妈妈念了一首诗:“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我不理解这首诗的意思,妈妈解释说:一个住在乡下的、以养蚕为生的妇女,昨天到城市里去赶集并且出售蚕丝。回来的时候,她却是泪流不断,伤心的泪水甚至把手巾都浸湿了。因为她在都市中看到,全身上下穿着美丽的丝绸衣服的人,根本就不是像她这样辛苦劳动的养蚕人! 二、蚕宝宝蜕皮 过了4~5天,小六不再吃桑叶了,把头高高昂起,纹丝不动。爸爸告诉我说,蚕宝宝开始眠了。小六醒来,就开始蜕皮。蜕皮先从头部开始,小六痛苦地蠕动身体,旧皮一点点地向身后退去。蚕宝宝蜕下的皮是呈黄褐色,卷曲在一起。刚刚蜕好皮的蚕宝宝要等新皮硬化后,才能吃桑叶,小六成了一龄蚕。爸爸介绍说,蚕的一生需要蜕四次皮,第四次蜕皮又称大眠。大眠后就进入第五龄,五龄末期就可以结茧了。三、蚕宝宝多了兄弟姐妹 四月中旬的一次科学课,老师让我们把蚕宝宝带到学校,展示我们的劳动成果。那时小六已经二龄了,我把独生子女—小六带到学校,同学们都很同情我,送了我11条蚕宝宝。小六从此有了兄弟姐妹,我的蚕宝宝数量增加到了12条,可喜可贺!四、蚕宝宝有了新口粮 徐静茜向我透漏了一条信息,小区里有一棵家桑树,具体位置她没有告诉我。我和妈妈在小区里四处寻找,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我们找到了。从此,蚕宝宝们换了口粮,吃上了正宗的家桑叶。小六开始还不太适应口味的改变,听听身旁兄弟姐妹吃得沙沙作响,它也开始努力吃了起来,生怕桑叶被吃光了,饿肚子的滋味很难受哟。新加入的蚕宝宝长得很快,其中有几条都快赶上小六了。五、蚕宝宝的身体蚕宝宝的身体由头部、胸部及腹部三部分组成,胸部有三对足是用来帮助进食的,腹部有四对足像吸盘一样可以帮助蚕宝宝固定身体的,尾端有一对尾足,也是用来固定身体的。蚕宝宝身体一节一节的,像火车的车厢,第一节上有和老奶奶一样的皱纹。它们的牙齿十分锋利,像把小锯子,一圈一圈地吃着,还不停地点头,好像说:“这桑叶真鲜嫩,真美味啊!”不用一分种就吃了一个大窟窿。妈妈说,这才是真正的蚕食(后比喻像蚕吃桑叶一样逐步侵占别人的地盘)。蚕宝宝身体每一节的两侧都有小黑点,爸爸介绍说,那时气门,是蚕宝宝呼吸用的。随着蚕宝宝龄期的增加,身体的颜色逐渐变浅,背部有一条细线清晰可见,叫做背脉管,功能相当于人体的心脏。蚕宝宝不知害羞,边吃边拉。它的排泄器官叫马氏管,排泄时它的小“屁屁”颜色先变深,然后马氏管逐渐将大便推出来后立即收回。它的排泄物由蚁蚕时的小黑点逐渐变成五龄蚕排泄出的黑色、截面呈梅花状绿豆般大小的粪便,中医上叫蚕沙,具有清热解毒和凉血的功能,可作高血压的辅助治疗,还可以收集起来晾干做婴儿的枕头,听说还可以卖上不错的价钱。奶奶说养蚕的时候很忙的,没有时间收集蚕的大便,蚕的大便连同吃剩的碎叶及叶梗施到田里做肥料了。我还观察到在蚕宝宝身体的第三节背部有一对褐色的括号,尾巴上有一根向上翘的刺,我和爸爸妈妈找了很多资料也解释不清,你能告诉我蚕宝宝为什么会长括号和刺吗?六、蚕宝宝结茧小六率先进入了五龄末期,身子变透明了,准备吐丝结茧了。爸爸出差在外,我和妈妈没有经验,找不到稻草或波浪形的网格供蚕宝宝上蔟。妈妈叠把纸扇状,把小六放在上面。小六适应环境的能力还很强,在吐丝前排出了几粒的粪便。然后在纸扇上仰起半个身子,把头晃来晃去,又过了一段时间,隐隐约约出现了茧状,宝宝把身子蹲在里面,不断地吐丝,样子很辛苦。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听到小六吐丝碰到先前吐的丝时发出“碰碰”的声音。过了两个多小时,茧子状越来越清晰了,可蚕却模糊了,我也迷糊犯困了。第二天早上醒来,小六已经结了薄薄一层茧壳,还可以看到一个小黑点在动,那是小六的嘴还在吐丝。最后连小黑点也不见了,蚕完完全全躲到茧里面去了,它睡着了。七、蚕蛹化蛾小六开始从茧子里钻出来了,变成了老六了,这时应叫它蚕蛾。它刚钻出来时,翅膀是湿的,而且是叠着的,包着身子,一动也不动,趴在盒子里,只是触角在晃动。又过了一个小时左右,它的翅膀渐渐张开了,像一只白色的蝴蝶,但是不会飞。 这时我才看清它的真面目,它和蚕宝宝不同。蚕宝宝有14对足,蚕蛾只有6对。蚕宝宝直是个魔术师!八、繁衍后代蚕蛾出来了,过了两天,它的肚子越来越胀,这说明它要产卵了。这时它显得很不耐烦,一会儿爬到盒子角落,一会儿爬到盒子中央。大约爬了几个小时,它就开始产卵了。 只见它从尾部排出好多绿莹莹的、像芝麻这么大的卵,累了,就休息一会儿再产。一天过去了,它的肚子扁了,于是就静静地躺下了…… 蚕宝宝真是个好宝宝,它的一生好短暂,又好辛苦!九、知识的延伸回顾养蚕的全过程,知道蚕的一生要经历卵、幼虫、蛹、成虫四个生长发育阶段,了解蚕是一种完全变态的动物。在正常的饲育情况下,幼虫期从孵化吃桑叶到吐丝作茧,需要20到28天;吐丝结茧约需3天;再经1至2天化蛹;蛹期经过10到15天就化成蛾,蛾才是成虫。在化蛾当日,雌雄成虫交尾产卵,如果产下的是非滞育卵,那么再经过10天左右就可孵化出下一代的蚁蚕了。这样,大约需要40至60天时间桑蚕便可完成一个世代,唐代诗人李商隐的千古名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歌咏了一种一息尚存、奋斗不止的精神。现在,人们也常以“春蚕”来比喻为理想、为事业奋斗终身、牺牲自己、造福人类的高尚人格和情操。但从生物学观点来看,当春蚕把丝吐尽之时,它并没有死去,只是走完了生活史中的幼虫阶段,即将变为蚕蛹而已。作茧自缚:蚕吐丝作茧,把自己包在里面。比喻人作事原来希望于自己有利,结果反把自己陷于困境。也比喻自己束缚了自己的手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