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第一次我用这种词语形容男孩子,他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优美,就连他在赛场上挥洒的汗都耀眼得美丽,带着一种莫名的忧伤,仿佛是天使的眼泪。再一次确定,奕和婷是相像的。

他看见我了。

然后是一记三分球,很漂亮的投篮。仿佛是为我而投……我喜欢这么想。

然后,他走近我,走近我。

我反射性地拉起他的手,当着所有观众和球员的面,把他拉到了那条林荫道上。我听见观众席上传来一片嘘声。可我什么都不在乎了,我只记得那句我暗藏了很久的话。

“奕……奕……”我喘息着叫着他的名字,这时候我觉得钻石与水晶真的是一种奇妙的搭配,就像婷说的。

奕认真地看着我,眼里有着我刚才感到的忧郁。

感觉心跳渐渐归于正常,“我喜欢你。”我娓娓道出。心轻松了许多,原来正视自己的心并不难。

沉默,这一次换他沉默。

“对不起。”很久之后,奕才发出声音。

我明白对不起代表拒绝。我明白之前的沉默是奕在痛苦抉择。我明白奕拒绝我是因为责任,对婷的责任。我之所以明白,是因为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是因为我是如此的了解眼前这个人。错过,有时候就是一生的遗憾。我已经错过了奕,以前在这里。而奕也错过了我,现在在这里。明知错过还要对奕说喜欢他,是不想让遗憾更大。

我是自私的。为了减少遗憾,我给奕带来了深深的痛,幸好我没说,我爱他。

奕伸手揽我入怀,我们紧紧相拥。我听到他的心脏痛苦地跳动着,如同它对我的爱痛苦得没有归处。一直清楚,他爱我。

那天,奕哭了,水晶一般的眼里涩涩地滚出了泪。奕决不是个轻易会掉泪的人,所以我知道那一刻,代表着他在与他从未说出口的爱诀别。

那天之后,我们自动抹去了共有的记忆。不该记得它,就让它随风消逝吧。奕继续和婷交往着,一切都进展得很顺利,如果不算我日渐斑驳的心的话。

似水流年

时间带来了一瓣瓣金黄色的记忆,但不会再有肯重返的花期,老去并不可怕,如果有可能,我只愿优雅地老去。

――题记

窗帘就像一层面纱,罩住了整个窗框,云的身影在淡蓝色的玻璃中跌宕腾挪。那太阳的影儿,似乎在一点点瘦去,被瘦释成沧桑,只剩一个光点染红了整片天空,慢慢延伸向山的那边。

“叮叮呤;叮……”窗帘上的风玲奏起了美妙的音乐,这熟悉的声音一点点氤氲在我的心头,是那样似曾相识,如同梦中的呢喃。我突然睁大了双眼,流逝的岁月在眼前飘过。阳光从云的缝隙中穿出,在夕阳残风中消融。

太阳懒懒地趴在窗台上,透过窗的一条缝隙,我将面孔凑近,冷空气完全打消了我的睡意。初春的雨悄然而至,纷纷扬扬飘洒在黄昏暮色中。凄美、清纯,蓦然,我看见了天边那一片落霞中一抹耀眼的亮丽,但那片落霞瞬间即逝,暮色中,只剩下黑影。

我曾经试着追寻那坠落的云霞,就像追寻那丢失的记忆,寻找过去。

1

黄昏中的阳光似乎穿越了记忆中的深谷,流入了这个寂寞的村庄,这是个塞满了黄昏的倦意的地方,孤寂的芦笙歌声捣碎了孤独和千年的迷茫,飘荡在昏浊的空气里,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当黄昏隆临时,男人们扛着锄头哼着朴实的山歌从金黄色的麦田中归来,回到那个破旧的家,炊烟直直地冲向天空,和天边烧得火红的云霞一起消失了。

2

最初有关这里的记忆似乎已经淡漠,那时候,清清的溪水润湿了小桥边的泥土,雨后的小树林总会飘扬着不知名的野花香气。赤脚穿着拖鞋中踩过刚好没过小溪的青青石板,一串串足迹和吟吟笑声会飘得很远很远……

芳儿是邻家的女孩,与我从小光着脚丫长大,她似乎总让人以为她是个孤独幽怨的女子,一双忽闪忽明的眸子总流出水似的光,却又不失灵性。我们常常在房前的树林里奔跑嬉戏,踏过黄昏的小溪,溅起的水花和着笑声弄湿了洁白的脚踝,消失在黄昏的淡淡疏影里。追逐落日,是我们常做的事,飞奔在阳光中,让水潺潺地撩拨心弦。听着小贩拉长了声音的叫卖,体味夕阳渐渐黯淡的情味。这时,河岸两旁的树丛镀上了一层薄薄的金影,一旁无言流淌的水,泛起一串澄澈的笑容,将所有的景物婉约成一行清丽的文字。

3

与她的相识是在一个普通的日子里。

凄迷的三月,雨倦得偷偷地睡去,我与母亲驱车来到了这个小镇,汽车在婉延迤逦的山路上行驶,雨敲击着玻璃模糊了窗外的绿色,终于,在一个陡然的山口,车停了下来,乍暖轻寒的风里,我紧了紧衣服,在一个多小时沉闷的空气后,向山头飘出的淡淡的炊烟奔去,距离似乎永远那么远,奔不到尽头。黄昏洒下的余晖中,我看见了她――芳儿,她坐在旷地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含蓄的目光,光线照耀在她身上,一袭洁白的衣裙被风吹动,这种模样似卸去了黄昏的忧伤。我停住了脚步,远远地望去,完全惊呆了。她慢慢地走近,伸出手,递给我一片枯叶,是美丽的金色,我透过指间的阳光,看着阳光一点一点映在落叶上,脉络清晰分明。这时,在她深褐色的双眼中我读到了水的温柔。

4

很快,芳儿成了我最亲密无间的朋友。生在贫困家庭的她却拥有流水般的轻灵飘逸,与我吵闹的性格完全不符,但是有一点我们出奇地相同,都热爱着黄昏,落日。因为落日是阳光的精髓。每天的傍晚我们穿梭在村庄旁边的小树林的每一个角落,芳儿说:坐车吧。车是由几块简陋的木块添上几个旧木轮做成的,放在绿绿的山坡上,冲向下面青青的草地,两个人躺下而宽松的木板狂野地奔向河岸,这时芳儿的白裙飘了起来,在绿草地的映衬下,像极了绿色天空中白色的云彩。我惊叫:“快骑快骑。”芳儿说:“好。”于是,闭上眼,如同魔幻般的感觉,似乎飞翔在天空,与阳光同速。

5

我们跌倒在一起,横七竖八地躺在草地上,纵声大笑。轻盈温暖的风吹动着小花小时间带来了一瓣瓣金黄色的记忆,但不会再有肯重返的花期,老去并不可怕,如果有可能,我只愿优雅地老去。

――题记

窗帘就像一层面纱,罩住了整个窗框,云的身影在淡蓝色的玻璃中跌宕腾挪。那太阳的影儿,似乎在一点点瘦去,被瘦释成沧桑,只剩一个光点染红了整片天空,慢慢延伸向山的那边。

“叮叮呤;叮……”窗帘上的风玲奏起了美妙的音乐,这熟悉的声音一点点氤氲在我的心头,是那样似曾相识,如同梦中的呢喃。我突然睁大了双眼,流逝的岁月在眼前飘过。阳光从云的缝隙中穿出,在夕阳残风中消融。

太阳懒懒地趴在窗台上,透过窗的一条缝隙,我将面孔凑近,冷空气完全打消了我的睡意。初春的雨悄然而至,纷纷扬扬飘洒在黄昏暮色中。凄美、清纯,蓦然,我看见了天边那一片落霞中一抹耀眼的亮丽,但那片落霞瞬间即逝,暮色中,只剩下黑影。

我曾经试着追寻那坠落的云霞,就像追寻那丢失的记忆,寻找过去。

1

黄昏中的阳光似乎穿越了记忆中的深谷,流入了这个寂寞的村庄,这是个塞满了黄昏的倦意的地方,孤寂的芦笙歌声捣碎了孤独和千年的迷茫,飘荡在昏浊的空气里,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当黄昏隆临时,男人们扛着锄头哼着朴实的山歌从金黄色的麦田中归来,回到那个破旧的家,炊烟直直地冲向天空,和天边烧得火红的云霞一起消失了。

2

最初有关这里的记忆似乎已经淡漠,那时候,清清的溪水润湿了小桥边的泥土,雨后的小树林总会飘扬着不知名的野花香气。赤脚穿着拖鞋中踩过刚好没过小溪的青青石板,一串串足迹和吟吟笑声会飘得很远很远……

芳儿是邻家的女孩,与我从小光着脚丫长大,她似乎总让人以为她是个孤独幽怨的女子,一双忽闪忽明的眸子总流出水似的光,却又不失灵性。我们常常在房前的树林里奔跑嬉戏,踏过黄昏的小溪,溅起的水花和着笑声弄湿了洁白的脚踝,消失在黄昏的淡淡疏影里。追逐落日,是我们常做的事,飞奔在阳光中,让水潺潺地撩拨心弦。听着小贩拉长了声音的叫卖,体味夕阳渐渐黯淡的情味。这时,河岸两旁的树丛镀上了一层薄薄的金影,一旁无言流淌的水,泛起一串澄澈的笑容,将所有的景物婉约成一行清丽的文字。

3

与她的相识是在一个普通的日子里。

凄迷的三月,雨倦得偷偷地睡去,我与母亲驱车来到了这个小镇,汽车在婉延迤逦的山路上行驶,雨敲击着玻璃模糊了窗外的绿色,终于,在一个陡然的山口,车停了下来,乍暖轻寒的风里,我紧了紧衣服,在一个多小时沉闷的空气后,向山头飘出的淡淡的炊烟奔去,距离似乎永远那么远,奔不到尽头。黄昏洒下的余晖中,我看见了她――芳儿,她坐在旷地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含蓄的目光,光线照耀在她身上,一袭洁白的衣裙被风吹动,这种模样似卸去了黄昏的忧伤。我停住了脚步,远远地望去,完全惊呆了。她慢慢地走近,伸出手,递给我一片枯叶,是美丽的金色,我透过指间的阳光,看着阳光一点一点映在落叶上,脉络清晰分明。这时,在她深褐色的双眼中我读到了水的温柔。

4

很快,芳儿成了我最亲密无间的朋友。生在贫困家庭的她却拥有流水般的轻灵飘逸,与我吵闹的性格完全不符,但是有一点我们出奇地相同,都热爱着黄昏,落日。因为落日是阳光的精髓。每天的傍晚我们穿梭在村庄旁边的小树林的每一个角落,芳儿说:坐车吧。车是由几块简陋的木块添上几个旧木轮做成的,放在绿绿的山坡上,冲向下面青青的草地,两个人躺下而宽松的木板狂野地奔向河岸,这时芳儿的白裙飘了起来,在绿草地的映衬下,像极了绿色天空中白色的云彩。我惊叫:“快骑快骑。”芳儿说:“好。”于是,闭上眼,如同魔幻般的感觉,似乎飞翔在天空,与阳光同速。

5

我们跌倒在一起,横七竖八地躺在草地上,纵声大笑。轻盈温暖的风吹动着小花小时间带来了一瓣瓣金黄色的记忆,但不会再有肯重返的花期,老去并不可怕,如果有可能,我只愿优雅地老去。

――题记

窗帘就像一层面纱,罩住了整个窗框,云的身影在淡蓝色的玻璃中跌宕腾挪。那太阳的影儿,似乎在一点点瘦去,被瘦释成沧桑,只剩一个光点染红了整片天空,慢慢延伸向山的那边。

“叮叮呤;叮……”窗帘上的风玲奏起了美妙的音乐,这熟悉的声音一点点氤氲在我的心头,是那样似曾相识,如同梦中的呢喃。我突然睁大了双眼,流逝的岁月在眼前飘过。阳光从云的缝隙中穿出,在夕阳残风中消融。

太阳懒懒地趴在窗台上,透过窗的一条缝隙,我将面孔凑近,冷空气完全打消了我的睡意。初春的雨悄然而至,纷纷扬扬飘洒在黄昏暮色中。凄美、清纯,蓦然,我看见了天边那一片落霞中一抹耀眼的亮丽,但那片落霞瞬间即逝,暮色中,只剩下黑影。

我曾经试着追寻那坠落的云霞,就像追寻那丢失的记忆,寻找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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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中的阳光似乎穿越了记忆中的深谷,流入了这个寂寞的村庄,这是个塞满了黄昏的倦意的地方,孤寂的芦笙歌声捣碎了孤独和千年的迷茫,飘荡在昏浊的空气里,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当黄昏隆临时,男人们扛着锄头哼着朴实的山歌从金黄色的麦田中归来,回到那个破旧的家,炊烟直直地冲向天空,和天边烧得火红的云霞一起消失了。

2

最初有关这里的记忆似乎已经淡漠,那时候,清清的溪水润湿了小桥边的泥土,雨后的小树林总会飘扬着不知名的野花香气。赤脚穿着拖鞋中踩过刚好没过小溪的青青石板,一串串足迹和吟吟笑声会飘得很远很远……

芳儿是邻家的女孩,与我从小光着脚丫长大,她似乎总让人以为她是个孤独幽怨的女子,一双忽闪忽明的眸子总流出水似的光,却又不失灵性。我们常常在房前的树林里奔跑嬉戏,踏过黄昏的小溪,溅起的水花和着笑声弄湿了洁白的脚踝,消失在黄昏的淡淡疏影里。追逐落日,是我们常做的事,飞奔在阳光中,让水潺潺地撩拨心弦。听着小贩拉长了声音的叫卖,体味夕阳渐渐黯淡的情味。这时,河岸两旁的树丛镀上了一层薄薄的金影,一旁无言流淌的水,泛起一串澄澈的笑容,将所有的景物婉约成一行清丽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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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她的相识是在一个普通的日子里。

凄迷的三月,雨倦得偷偷地睡去,我与母亲驱车来到了这个小镇,汽车在婉延迤逦的山路上行驶,雨敲击着玻璃模糊了窗外的绿色,终于,在一个陡然的山口,车停了下来,乍暖轻寒的风里,我紧了紧衣服,在一个多小时沉闷的空气后,向山头飘出的淡淡的炊烟奔去,距离似乎永远那么远,奔不到尽头。黄昏洒下的余晖中,我看见了她――芳儿,她坐在旷地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含蓄的目光,光线照耀在她身上,一袭洁白的衣裙被风吹动,这种模样似卸去了黄昏的忧伤。我停住了脚步,远远地望去,完全惊呆了。她慢慢地走近,伸出手,递给我一片枯叶,是美丽的金色,我透过指间的阳光,看着阳光一点一点映在落叶上,脉络清晰分明。这时,在她深褐色的双眼中我读到了水的温柔。

4

很快,芳儿成了我最亲密无间的朋友。生在贫困家庭的她却拥有流水般的轻灵飘逸,与我吵闹的性格完全不符,但是有一点我们出奇地相同,都热爱着黄昏,落日。因为落日是阳光的精髓。每天的傍晚我们穿梭在村庄旁边的小树林的每一个角落,芳儿说:坐车吧。车是由几块简陋的木块添上几个旧木轮做成的,放在绿绿的山坡上,冲向下面青青的草地,两个人躺下而宽松的木板狂野地奔向河岸,这时芳儿的白裙飘了起来,在绿草地的映衬下,像极了绿色天空中白色的云彩。我惊叫:“快骑快骑。”芳儿说:“好。”于是,闭上眼,如同魔幻般的感觉,似乎飞翔在天空,与阳光同速。

5

我们跌倒在一起,横七竖八地躺在草地上,纵声大笑。轻盈温暖的风吹动着小花小时间带来了一瓣瓣金黄色的记忆,但不会再有肯重返的花期,老去并不可怕,如果有可能,我只愿优雅地老去。

――题记

窗帘就像一层面纱,罩住了整个窗框,云的身影在淡蓝色的玻璃中跌宕腾挪。那太阳的影儿,似乎在一点点瘦去,被瘦释成沧桑,只剩一个光点染红了整片天空,慢慢延伸向山的那边。

“叮叮呤;叮……”窗帘上的风玲奏起了美妙的音乐,这熟悉的声音一点点氤氲在我的心头,是那样似曾相识,如同梦中的呢喃。我突然睁大了双眼,流逝的岁月在眼前飘过。阳光从云的缝隙中穿出,在夕阳残风中消融。

太阳懒懒地趴在窗台上,透过窗的一条缝隙,我将面孔凑近,冷空气完全打消了我的睡意。初春的雨悄然而至,纷纷扬扬飘洒在黄昏暮色中。凄美、清纯,蓦然,我看见了天边那一片落霞中一抹耀眼的亮丽,但那片落霞瞬间即逝,暮色中,只剩下黑影。

我曾经试着追寻那坠落的云霞,就像追寻那丢失的记忆,寻找过去。

1

黄昏中的阳光似乎穿越了记忆中的深谷,流入了这个寂寞的村庄,这是个塞满了黄昏的倦意的地方,孤寂的芦笙歌声捣碎了孤独和千年的迷茫,飘荡在昏浊的空气里,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当黄昏隆临时,男人们扛着锄头哼着朴实的山歌从金黄色的麦田中归来,回到那个破旧的家,炊烟直直地冲向天空,和天边烧得火红的云霞一起消失了。

2

最初有关这里的记忆似乎已经淡漠,那时候,清清的溪水润湿了小桥边的泥土,雨后的小树林总会飘扬着不知名的野花香气。赤脚穿着拖鞋中踩过刚好没过小溪的青青石板,一串串足迹和吟吟笑声会飘得很远很远……

芳儿是邻家的女孩,与我从小光着脚丫长大,她似乎总让人以为她是个孤独幽怨的女子,一双忽闪忽明的眸子总流出水似的光,却又不失灵性。我们常常在房前的树林里奔跑嬉戏,踏过黄昏的小溪,溅起的水花和着笑声弄湿了洁白的脚踝,消失在黄昏的淡淡疏影里。追逐落日,是我们常做的事,飞奔在阳光中,让水潺潺地撩拨心弦。听着小贩拉长了声音的叫卖,体味夕阳渐渐黯淡的情味。这时,河岸两旁的树丛镀上了一层薄薄的金影,一旁无言流淌的水,泛起一串澄澈的笑容,将所有的景物婉约成一行清丽的文字。

3

与她的相识是在一个普通的日子里。

凄迷的三月,雨倦得偷偷地睡去,我与母亲驱车来到了这个小镇,汽车在婉延迤逦的山路上行驶,雨敲击着玻璃模糊了窗外的绿色,终于,在一个陡然的山口,车停了下来,乍暖轻寒的风里,我紧了紧衣服,在一个多小时沉闷的空气后,向山头飘出的淡淡的炊烟奔去,距离似乎永远那么远,奔不到尽头。黄昏洒下的余晖中,我看见了她――芳儿,她坐在旷地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含蓄的目光,光线照耀在她身上,一袭洁白的衣裙被风吹动,这种模样似卸去了黄昏的忧伤。我停住了脚步,远远地望去,完全惊呆了。她慢慢地走近,伸出手,递给我一片枯叶,是美丽的金色,我透过指间的阳光,看着阳光一点一点映在落叶上,脉络清晰分明。这时,在她深褐色的双眼中我读到了水的温柔。

4

很快,芳儿成了我最亲密无间的朋友。生在贫困家庭的她却拥有流水般的轻灵飘逸,与我吵闹的性格完全不符,但是有一点我们出奇地相同,都热爱着黄昏,落日。因为落日是阳光的精髓。每天的傍晚我们穿梭在村庄旁边的小树林的每一个角落,芳儿说:坐车吧。车是由几块简陋的木块添上几个旧木轮做成的,放在绿绿的山坡上,冲向下面青青的草地,两个人躺下而宽松的木板狂野地奔向河岸,这时芳儿的白裙飘了起来,在绿草地的映衬下,像极了绿色天空中白色的云彩。我惊叫:“快骑快骑。”芳儿说:“好。”于是,闭上眼,如同魔幻般的感觉,似乎飞翔在天空,与阳光同速。

5

我们跌倒在一起,横七竖八地躺在草地上,纵声大笑。轻盈温暖的风吹动着小花小时间带来了一瓣瓣金黄色的记忆,但不会再有肯重返的花期,老去并不可怕,如果有可能,我只愿优雅地老去。

――题记

窗帘就像一层面纱,罩住了整个窗框,云的身影在淡蓝色的玻璃中跌宕腾挪。那太阳的影儿,似乎在一点点瘦去,被瘦释成沧桑,只剩一个光点染红了整片天空,慢慢延伸向山的那边。

“叮叮呤;叮……”窗帘上的风玲奏起了美妙的音乐,这熟悉的声音一点点氤氲在我的心头,是那样似曾相识,如同梦中的呢喃。我突然睁大了双眼,流逝的岁月在眼前飘过。阳光从云的缝隙中穿出,在夕阳残风中消融。

太阳懒懒地趴在窗台上,透过窗的一条缝隙,我将面孔凑近,冷空气完全打消了我的睡意。初春的雨悄然而至,纷纷扬扬飘洒在黄昏暮色中。凄美、清纯,蓦然,我看见了天边那一片落霞中一抹耀眼的亮丽,但那片落霞瞬间即逝,暮色中,只剩下黑影。

我曾经试着追寻那坠落的云霞,就像追寻那丢失的记忆,寻找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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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中的阳光似乎穿越了记忆中的深谷,流入了这个寂寞的村庄,这是个塞满了黄昏的倦意的地方,孤寂的芦笙歌声捣碎了孤独和千年的迷茫,飘荡在昏浊的空气里,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当黄昏隆临时,男人们扛着锄头哼着朴实的山歌从金黄色的麦田中归来,回到那个破旧的家,炊烟直直地冲向天空,和天边烧得火红的云霞一起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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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有关这里的记忆似乎已经淡漠,那时候,清清的溪水润湿了小桥边的泥土,雨后的小树林总会飘扬着不知名的野花香气。赤脚穿着拖鞋中踩过刚好没过小溪的青青石板,一串串足迹和吟吟笑声会飘得很远很远……

芳儿是邻家的女孩,与我从小光着脚丫长大,她似乎总让人以为她是个孤独幽怨的女子,一双忽闪忽明的眸子总流出水似的光,却又不失灵性。我们常常在房前的树林里奔跑嬉戏,踏过黄昏的小溪,溅起的水花和着笑声弄湿了洁白的脚踝,消失在黄昏的淡淡疏影里。追逐落日,是我们常做的事,飞奔在阳光中,让水潺潺地撩拨心弦。听着小贩拉长了声音的叫卖,体味夕阳渐渐黯淡的情味。这时,河岸两旁的树丛镀上了一层薄薄的金影,一旁无言流淌的水,泛起一串澄澈的笑容,将所有的景物婉约成一行清丽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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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她的相识是在一个普通的日子里。

凄迷的三月,雨倦得偷偷地睡去,我与母亲驱车来到了这个小镇,汽车在婉延迤逦的山路上行驶,雨敲击着玻璃模糊了窗外的绿色,终于,在一个陡然的山口,车停了下来,乍暖轻寒的风里,我紧了紧衣服,在一个多小时沉闷的空气后,向山头飘出的淡淡的炊烟奔去,距离似乎永远那么远,奔不到尽头。黄昏洒下的余晖中,我看见了她――芳儿,她坐在旷地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含蓄的目光,光线照耀在她身上,一袭洁白的衣裙被风吹动,这种模样似卸去了黄昏的忧伤。我停住了脚步,远远地望去,完全惊呆了。她慢慢地走近,伸出手,递给我一片枯叶,是美丽的金色,我透过指间的阳光,看着阳光一点一点映在落叶上,脉络清晰分明。这时,在她深褐色的双眼中我读到了水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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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芳儿成了我最亲密无间的朋友。生在贫困家庭的她却拥有流水般的轻灵飘逸,与我吵闹的性格完全不符,但是有一点我们出奇地相同,都热爱着黄昏,落日。因为落日是阳光的精髓。每天的傍晚我们穿梭在村庄旁边的小树林的每一个角落,芳儿说:坐车吧。车是由几块简陋的木块添上几个旧木轮做成的,放在绿绿的山坡上,冲向下面青青的草地,两个人躺下而宽松的木板狂野地奔向河岸,这时芳儿的白裙飘了起来,在绿草地的映衬下,像极了绿色天空中白色的云彩。我惊叫:“快骑快骑。”芳儿说:“好。”于是,闭上眼,如同魔幻般的感觉,似乎飞翔在天空,与阳光同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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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跌倒在一起,横七竖八地躺在草地上,纵声大笑。轻盈温暖的风吹动着小花小时间带来了一瓣瓣金黄色的记忆,但不会再有肯重返的花期,老去并不可怕,如果有可能,我只愿优雅地老去。

――题记

窗帘就像一层面纱,罩住了整个窗框,云的身影在淡蓝色的玻璃中跌宕腾挪。那太阳的影儿,似乎在一点点瘦去,被瘦释成沧桑,只剩一个光点染红了整片天空,慢慢延伸向山的那边。

“叮叮呤;叮……”窗帘上的风玲奏起了美妙的音乐,这熟悉的声音一点点氤氲在我的心头,是那样似曾相识,如同梦中的呢喃。我突然睁大了双眼,流逝的岁月在眼前飘过。阳光从云的缝隙中穿出,在夕阳残风中消融。

太阳懒懒地趴在窗台上,透过窗的一条缝隙,我将面孔凑近,冷空气完全打消了我的睡意。初春的雨悄然而至,纷纷扬扬飘洒在黄昏暮色中。凄美、清纯,蓦然,我看见了天边那一片落霞中一抹耀眼的亮丽,但那片落霞瞬间即逝,暮色中,只剩下黑影。

我曾经试着追寻那坠落的云霞,就像追寻那丢失的记忆,寻找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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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中的阳光似乎穿越了记忆中的深谷,流入了这个寂寞的村庄,这是个塞满了黄昏的倦意的地方,孤寂的芦笙歌声捣碎了孤独和千年的迷茫,飘荡在昏浊的空气里,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当黄昏隆临时,男人们扛着锄头哼着朴实的山歌从金黄色的麦田中归来,回到那个破旧的家,炊烟直直地冲向天空,和天边烧得火红的云霞一起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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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有关这里的记忆似乎已经淡漠,那时候,清清的溪水润湿了小桥边的泥土,雨后的小树林总会飘扬着不知名的野花香气。赤脚穿着拖鞋中踩过刚好没过小溪的青青石板,一串串足迹和吟吟笑声会飘得很远很远……

芳儿是邻家的女孩,与我从小光着脚丫长大,她似乎总让人以为她是个孤独幽怨的女子,一双忽闪忽明的眸子总流出水似的光,却又不失灵性。我们常常在房前的树林里奔跑嬉戏,踏过黄昏的小溪,溅起的水花和着笑声弄湿了洁白的脚踝,消失在黄昏的淡淡疏影里。追逐落日,是我们常做的事,飞奔在阳光中,让水潺潺地撩拨心弦。听着小贩拉长了声音的叫卖,体味夕阳渐渐黯淡的情味。这时,河岸两旁的树丛镀上了一层薄薄的金影,一旁无言流淌的水,泛起一串澄澈的笑容,将所有的景物婉约成一行清丽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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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她的相识是在一个普通的日子里。

凄迷的三月,雨倦得偷偷地睡去,我与母亲驱车来到了这个小镇,汽车在婉延迤逦的山路上行驶,雨敲击着玻璃模糊了窗外的绿色,终于,在一个陡然的山口,车停了下来,乍暖轻寒的风里,我紧了紧衣服,在一个多小时沉闷的空气后,向山头飘出的淡淡的炊烟奔去,距离似乎永远那么远,奔不到尽头。黄昏洒下的余晖中,我看见了她――芳儿,她坐在旷地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含蓄的目光,光线照耀在她身上,一袭洁白的衣裙被风吹动,这种模样似卸去了黄昏的忧伤。我停住了脚步,远远地望去,完全惊呆了。她慢慢地走近,伸出手,递给我一片枯叶,是美丽的金色,我透过指间的阳光,看着阳光一点一点映在落叶上,脉络清晰分明。这时,在她深褐色的双眼中我读到了水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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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芳儿成了我最亲密无间的朋友。生在贫困家庭的她却拥有流水般的轻灵飘逸,与我吵闹的性格完全不符,但是有一点我们出奇地相同,都热爱着黄昏,落日。因为落日是阳光的精髓。每天的傍晚我们穿梭在村庄旁边的小树林的每一个角落,芳儿说:坐车吧。车是由几块简陋的木块添上几个旧木轮做成的,放在绿绿的山坡上,冲向下面青青的草地,两个人躺下而宽松的木板狂野地奔向河岸,这时芳儿的白裙飘了起来,在绿草地的映衬下,像极了绿色天空中白色的云彩。我惊叫:“快骑快骑。”芳儿说:“好。”于是,闭上眼,如同魔幻般的感觉,似乎飞翔在天空,与阳光同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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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跌倒在一起,横七竖八地躺在草地上,纵声大笑。轻盈温暖的风吹动着小花小时间带来了一瓣瓣金黄色的记忆,但不会再有肯重返的花期,老去并不可怕,如果有可能,我只愿优雅地老去。

――题记

窗帘就像一层面纱,罩住了整个窗框,云的身影在淡蓝色的玻璃中跌宕腾挪。那太阳的影儿,似乎在一点点瘦去,被瘦释成沧桑,只剩一个光点染红了整片天空,慢慢延伸向山的那边。

“叮叮呤;叮……”窗帘上的风玲奏起了美妙的音乐,这熟悉的声音一点点氤氲在我的心头,是那样似曾相识,如同梦中的呢喃。我突然睁大了双眼,流逝的岁月在眼前飘过。阳光从云的缝隙中穿出,在夕阳残风中消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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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试着追寻那坠落的云霞,就像追寻那丢失的记忆,寻找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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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中的阳光似乎穿越了记忆中的深谷,流入了这个寂寞的村庄,这是个塞满了黄昏的倦意的地方,孤寂的芦笙歌声捣碎了孤独和千年的迷茫,飘荡在昏浊的空气里,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当黄昏隆临时,男人们扛着锄头哼着朴实的山歌从金黄色的麦田中归来,回到那个破旧的家,炊烟直直地冲向天空,和天边烧得火红的云霞一起消失了。

2

最初有关这里的记忆似乎已经淡漠,那时候,清清的溪水润湿了小桥边的泥土,雨后的小树林总会飘扬着不知名的野花香气。赤脚穿着拖鞋中踩过刚好没过小溪的青青石板,一串串足迹和吟吟笑声会飘得很远很远……

芳儿是邻家的女孩,与我从小光着脚丫长大,她似乎总让人以为她是个孤独幽怨的女子,一双忽闪忽明的眸子总流出水似的光,却又不失灵性。我们常常在房前的树林里奔跑嬉戏,踏过黄昏的小溪,溅起的水花和着笑声弄湿了洁白的脚踝,消失在黄昏的淡淡疏影里。追逐落日,是我们常做的事,飞奔在阳光中,让水潺潺地撩拨心弦。听着小贩拉长了声音的叫卖,体味夕阳渐渐黯淡的情味。这时,河岸两旁的树丛镀上了一层薄薄的金影,一旁无言流淌的水,泛起一串澄澈的笑容,将所有的景物婉约成一行清丽的文字。

3

与她的相识是在一个普通的日子里。

凄迷的三月,雨倦得偷偷地睡去,我与母亲驱车来到了这个小镇,汽车在婉延迤逦的山路上行驶,雨敲击着玻璃模糊了窗外的绿色,终于,在一个陡然的山口,车停了下来,乍暖轻寒的风里,我紧了紧衣服,在一个多小时沉闷的空气后,向山头飘出的淡淡的炊烟奔去,距离似乎永远那么远,奔不到尽头。黄昏洒下的余晖中,我看见了她――芳儿,她坐在旷地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含蓄的目光,光线照耀在她身上,一袭洁白的衣裙被风吹动,这种模样似卸去了黄昏的忧伤。我停住了脚步,远远地望去,完全惊呆了。她慢慢地走近,伸出手,递给我一片枯叶,是美丽的金色,我透过指间的阳光,看着阳光一点一点映在落叶上,脉络清晰分明。这时,在她深褐色的双眼中我读到了水的温柔。

4

很快,芳儿成了我最亲密无间的朋友。生在贫困家庭的她却拥有流水般的轻灵飘逸,与我吵闹的性格完全不符,但是有一点我们出奇地相同,都热爱着黄昏,落日。因为落日是阳光的精髓。每天的傍晚我们穿梭在村庄旁边的小树林的每一个角落,芳儿说:坐车吧。车是由几块简陋的木块添上几个旧木轮做成的,放在绿绿的山坡上,冲向下面青青的草地,两个人躺下而宽松的木板狂野地奔向河岸,这时芳儿的白裙飘了起来,在绿草地的映衬下,像极了绿色天空中白色的云彩。我惊叫:“快骑快骑。”芳儿说:“好。”于是,闭上眼,如同魔幻般的感觉,似乎飞翔在天空,与阳光同速。

5

我们跌倒在一起,横七竖八地躺在草地上,纵声大笑。轻盈温暖的风吹动着小花小

表弟,你可曾记得……

有一种亲情,输给了距离。

—题记

阳光斑斑驳驳的撒在地上,杨树下,是你稚气未褪的笑脸。你脏兮兮的小手伸了出来,指缝间的泥土还依然存留。红扑扑的小脸蛋上承载了太多的天真与欢乐,在阳光的折射下,仿佛是世间最耀眼的存在。我也伸出手来,十指交握。一切,回到了原点。只怕,这是一个梦,像一个绚烂的玻璃瓶一般,一碰就碎。

我睁开眼睛,杨树,表弟,一切灰飞烟灭,不过南柯一梦而已。我坐在床沿,手中把玩着翠绿色的被单,眼眶渐渐湿润……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5岁那年仲夏,你4岁。我们躲在杨树下,你手中扬着一根树枝条,嘴角还残留着一粒米饭。你笑着对我说,今天我学会了一个字。说完,小手抓这枝条,在土堆上写下了一个字—“姐”。一瞥一捺,你仿佛都倾注了全身的力气,可是,却仍像是小虫子一般歪歪扭扭。完成了这个杰作,你脸上洋溢着单纯又开心的微笑,两颗亮白的虎牙露了出来,我也笑了起来,杨树的枝条随风飘拂,它刻下了我们纯白到透明的记忆。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6岁那年,你5岁。我们得到了相同的一件玩具,可是我们却为它而大打出手。我被你绊倒了,膝盖淤青。而你的脸却被我的长指甲抓了一道。就这样,一直争吵到黑夜才罢休。那是我们第一次的吵架,我的心中还没有形成姐姐要让弟弟的观念,所以,才会那样伤害你。真的好后悔。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7岁那年,你6岁。我上了二年级,你一年级。当我们一起回家的时候,我提议去摘蒲公英。我告诉你,如果让蒲公英随风飘散,那么你对它许下的愿望就可以实现。你不假思索的陪我去找蒲公英,然后抱着它们去了小山坡,看着它们从我们手中飞去,承载着我们最单纯的梦想,翻过小山坡,去抵达那无法抵达的永恒。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8岁那年,你7岁。调皮的我们俩爬到爷爷种的树上乘凉,空气中树叶的芬芳,缠绕在鼻隙之间,让人心旷神怡。但瘦弱的树枝无法负荷我们两人的重量,便不争气的断了。爷爷气极,将我们带到房间里训斥。我一直低着头,不敢出一言以复。可你却揽下了所有的过错,并说明与我无关。霎那间,我只觉得我这个姐姐很不称职,要弟弟为我背黑锅。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9岁那年,你8岁。闷热的夏天让人不住的流汗,我们两人便拿了两大瓶水,互相玩起了“泼水”。我们在泼洒出去的水中飞奔着,阳光下稚嫩的笑脸像花儿一般盛开。欢快的笑声似乎没有停止的那一刻,就像我纯白的童年时光,永远镶嵌于我的记忆深处。是的,那一次的“泼水”,令我至今难忘,多么希望时间在那一刻永远止住脚步,让我一直这样不顾一切的去不顾一切。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0岁那年,你9岁。那天是你的生日,我没有多少钱买礼物,于是便自己画了一幅画。后来,那幅画不小心染上了墨点,当我小心翼翼的将那幅画递给你时,我看见你眼中闪过了欣喜之色。然后将那幅画装在你的“宝贝箱子”里。我很兴奋,真的很高兴你这样做。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1岁那年,你10岁。我们再也不是当年的那个幼稚的小孩了,童真仿佛已经渐渐褪去,留下的,只是看似不成熟的成熟。那天,我被一个男生追打着,在教学楼里拼命狂奔。你看见了,二话不说,便替我出头。和那个男生好好打了一架。看着你们当时扭打在一起,我的眼泪便不争气的掉了下来,大叫着,别打了,别打了。后来,你也流着眼泪,我用纸巾给你轻轻抹去泪水,那时心中,除了痛,还有深深的感动。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2岁那年,你11岁。我们随着年龄的增长,似乎渐渐疏离了。在下课的10分钟内,相视一笑,或者微微点点头,便着急的回到各自的教室。仅管我的六年级和你的五年级只隔了一条长廊,却如同广阔无边的银河,将我们阻碍。我知道,我们也许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表弟,你可曾知道……

我13岁那年,你12岁。我去了外地上初中,繁重的学业将我埋在沉寂的黑暗中,可是我总会在亮光透出来的间隙之间想起你,那个和我一同玩耍,陪我度过金色童年的你。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4岁那年,你13岁。你也上了初中,而且去了更远的地方。我们好像从来不曾想起对方,我们过着我们自己的生活。直到那次暑假,我们回到了故地。我从门口迎来了满脸风尘的你,你似乎越来越黑了,而且比我高出了一个头。我们有一种亲情,输给了距离。

—题记

阳光斑斑驳驳的撒在地上,杨树下,是你稚气未褪的笑脸。你脏兮兮的小手伸了出来,指缝间的泥土还依然存留。红扑扑的小脸蛋上承载了太多的天真与欢乐,在阳光的折射下,仿佛是世间最耀眼的存在。我也伸出手来,十指交握。一切,回到了原点。只怕,这是一个梦,像一个绚烂的玻璃瓶一般,一碰就碎。

我睁开眼睛,杨树,表弟,一切灰飞烟灭,不过南柯一梦而已。我坐在床沿,手中把玩着翠绿色的被单,眼眶渐渐湿润……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5岁那年仲夏,你4岁。我们躲在杨树下,你手中扬着一根树枝条,嘴角还残留着一粒米饭。你笑着对我说,今天我学会了一个字。说完,小手抓这枝条,在土堆上写下了一个字—“姐”。一瞥一捺,你仿佛都倾注了全身的力气,可是,却仍像是小虫子一般歪歪扭扭。完成了这个杰作,你脸上洋溢着单纯又开心的微笑,两颗亮白的虎牙露了出来,我也笑了起来,杨树的枝条随风飘拂,它刻下了我们纯白到透明的记忆。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6岁那年,你5岁。我们得到了相同的一件玩具,可是我们却为它而大打出手。我被你绊倒了,膝盖淤青。而你的脸却被我的长指甲抓了一道。就这样,一直争吵到黑夜才罢休。那是我们第一次的吵架,我的心中还没有形成姐姐要让弟弟的观念,所以,才会那样伤害你。真的好后悔。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7岁那年,你6岁。我上了二年级,你一年级。当我们一起回家的时候,我提议去摘蒲公英。我告诉你,如果让蒲公英随风飘散,那么你对它许下的愿望就可以实现。你不假思索的陪我去找蒲公英,然后抱着它们去了小山坡,看着它们从我们手中飞去,承载着我们最单纯的梦想,翻过小山坡,去抵达那无法抵达的永恒。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8岁那年,你7岁。调皮的我们俩爬到爷爷种的树上乘凉,空气中树叶的芬芳,缠绕在鼻隙之间,让人心旷神怡。但瘦弱的树枝无法负荷我们两人的重量,便不争气的断了。爷爷气极,将我们带到房间里训斥。我一直低着头,不敢出一言以复。可你却揽下了所有的过错,并说明与我无关。霎那间,我只觉得我这个姐姐很不称职,要弟弟为我背黑锅。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9岁那年,你8岁。闷热的夏天让人不住的流汗,我们两人便拿了两大瓶水,互相玩起了“泼水”。我们在泼洒出去的水中飞奔着,阳光下稚嫩的笑脸像花儿一般盛开。欢快的笑声似乎没有停止的那一刻,就像我纯白的童年时光,永远镶嵌于我的记忆深处。是的,那一次的“泼水”,令我至今难忘,多么希望时间在那一刻永远止住脚步,让我一直这样不顾一切的去不顾一切。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0岁那年,你9岁。那天是你的生日,我没有多少钱买礼物,于是便自己画了一幅画。后来,那幅画不小心染上了墨点,当我小心翼翼的将那幅画递给你时,我看见你眼中闪过了欣喜之色。然后将那幅画装在你的“宝贝箱子”里。我很兴奋,真的很高兴你这样做。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1岁那年,你10岁。我们再也不是当年的那个幼稚的小孩了,童真仿佛已经渐渐褪去,留下的,只是看似不成熟的成熟。那天,我被一个男生追打着,在教学楼里拼命狂奔。你看见了,二话不说,便替我出头。和那个男生好好打了一架。看着你们当时扭打在一起,我的眼泪便不争气的掉了下来,大叫着,别打了,别打了。后来,你也流着眼泪,我用纸巾给你轻轻抹去泪水,那时心中,除了痛,还有深深的感动。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2岁那年,你11岁。我们随着年龄的增长,似乎渐渐疏离了。在下课的10分钟内,相视一笑,或者微微点点头,便着急的回到各自的教室。仅管我的六年级和你的五年级只隔了一条长廊,却如同广阔无边的银河,将我们阻碍。我知道,我们也许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表弟,你可曾知道……

我13岁那年,你12岁。我去了外地上初中,繁重的学业将我埋在沉寂的黑暗中,可是我总会在亮光透出来的间隙之间想起你,那个和我一同玩耍,陪我度过金色童年的你。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4岁那年,你13岁。你也上了初中,而且去了更远的地方。我们好像从来不曾想起对方,我们过着我们自己的生活。直到那次暑假,我们回到了故地。我从门口迎来了满脸风尘的你,你似乎越来越黑了,而且比我高出了一个头。我们有一种亲情,输给了距离。

—题记

阳光斑斑驳驳的撒在地上,杨树下,是你稚气未褪的笑脸。你脏兮兮的小手伸了出来,指缝间的泥土还依然存留。红扑扑的小脸蛋上承载了太多的天真与欢乐,在阳光的折射下,仿佛是世间最耀眼的存在。我也伸出手来,十指交握。一切,回到了原点。只怕,这是一个梦,像一个绚烂的玻璃瓶一般,一碰就碎。

我睁开眼睛,杨树,表弟,一切灰飞烟灭,不过南柯一梦而已。我坐在床沿,手中把玩着翠绿色的被单,眼眶渐渐湿润……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5岁那年仲夏,你4岁。我们躲在杨树下,你手中扬着一根树枝条,嘴角还残留着一粒米饭。你笑着对我说,今天我学会了一个字。说完,小手抓这枝条,在土堆上写下了一个字—“姐”。一瞥一捺,你仿佛都倾注了全身的力气,可是,却仍像是小虫子一般歪歪扭扭。完成了这个杰作,你脸上洋溢着单纯又开心的微笑,两颗亮白的虎牙露了出来,我也笑了起来,杨树的枝条随风飘拂,它刻下了我们纯白到透明的记忆。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6岁那年,你5岁。我们得到了相同的一件玩具,可是我们却为它而大打出手。我被你绊倒了,膝盖淤青。而你的脸却被我的长指甲抓了一道。就这样,一直争吵到黑夜才罢休。那是我们第一次的吵架,我的心中还没有形成姐姐要让弟弟的观念,所以,才会那样伤害你。真的好后悔。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7岁那年,你6岁。我上了二年级,你一年级。当我们一起回家的时候,我提议去摘蒲公英。我告诉你,如果让蒲公英随风飘散,那么你对它许下的愿望就可以实现。你不假思索的陪我去找蒲公英,然后抱着它们去了小山坡,看着它们从我们手中飞去,承载着我们最单纯的梦想,翻过小山坡,去抵达那无法抵达的永恒。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8岁那年,你7岁。调皮的我们俩爬到爷爷种的树上乘凉,空气中树叶的芬芳,缠绕在鼻隙之间,让人心旷神怡。但瘦弱的树枝无法负荷我们两人的重量,便不争气的断了。爷爷气极,将我们带到房间里训斥。我一直低着头,不敢出一言以复。可你却揽下了所有的过错,并说明与我无关。霎那间,我只觉得我这个姐姐很不称职,要弟弟为我背黑锅。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9岁那年,你8岁。闷热的夏天让人不住的流汗,我们两人便拿了两大瓶水,互相玩起了“泼水”。我们在泼洒出去的水中飞奔着,阳光下稚嫩的笑脸像花儿一般盛开。欢快的笑声似乎没有停止的那一刻,就像我纯白的童年时光,永远镶嵌于我的记忆深处。是的,那一次的“泼水”,令我至今难忘,多么希望时间在那一刻永远止住脚步,让我一直这样不顾一切的去不顾一切。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0岁那年,你9岁。那天是你的生日,我没有多少钱买礼物,于是便自己画了一幅画。后来,那幅画不小心染上了墨点,当我小心翼翼的将那幅画递给你时,我看见你眼中闪过了欣喜之色。然后将那幅画装在你的“宝贝箱子”里。我很兴奋,真的很高兴你这样做。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1岁那年,你10岁。我们再也不是当年的那个幼稚的小孩了,童真仿佛已经渐渐褪去,留下的,只是看似不成熟的成熟。那天,我被一个男生追打着,在教学楼里拼命狂奔。你看见了,二话不说,便替我出头。和那个男生好好打了一架。看着你们当时扭打在一起,我的眼泪便不争气的掉了下来,大叫着,别打了,别打了。后来,你也流着眼泪,我用纸巾给你轻轻抹去泪水,那时心中,除了痛,还有深深的感动。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2岁那年,你11岁。我们随着年龄的增长,似乎渐渐疏离了。在下课的10分钟内,相视一笑,或者微微点点头,便着急的回到各自的教室。仅管我的六年级和你的五年级只隔了一条长廊,却如同广阔无边的银河,将我们阻碍。我知道,我们也许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表弟,你可曾知道……

我13岁那年,你12岁。我去了外地上初中,繁重的学业将我埋在沉寂的黑暗中,可是我总会在亮光透出来的间隙之间想起你,那个和我一同玩耍,陪我度过金色童年的你。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4岁那年,你13岁。你也上了初中,而且去了更远的地方。我们好像从来不曾想起对方,我们过着我们自己的生活。直到那次暑假,我们回到了故地。我从门口迎来了满脸风尘的你,你似乎越来越黑了,而且比我高出了一个头。我们有一种亲情,输给了距离。

—题记

阳光斑斑驳驳的撒在地上,杨树下,是你稚气未褪的笑脸。你脏兮兮的小手伸了出来,指缝间的泥土还依然存留。红扑扑的小脸蛋上承载了太多的天真与欢乐,在阳光的折射下,仿佛是世间最耀眼的存在。我也伸出手来,十指交握。一切,回到了原点。只怕,这是一个梦,像一个绚烂的玻璃瓶一般,一碰就碎。

我睁开眼睛,杨树,表弟,一切灰飞烟灭,不过南柯一梦而已。我坐在床沿,手中把玩着翠绿色的被单,眼眶渐渐湿润……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5岁那年仲夏,你4岁。我们躲在杨树下,你手中扬着一根树枝条,嘴角还残留着一粒米饭。你笑着对我说,今天我学会了一个字。说完,小手抓这枝条,在土堆上写下了一个字—“姐”。一瞥一捺,你仿佛都倾注了全身的力气,可是,却仍像是小虫子一般歪歪扭扭。完成了这个杰作,你脸上洋溢着单纯又开心的微笑,两颗亮白的虎牙露了出来,我也笑了起来,杨树的枝条随风飘拂,它刻下了我们纯白到透明的记忆。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6岁那年,你5岁。我们得到了相同的一件玩具,可是我们却为它而大打出手。我被你绊倒了,膝盖淤青。而你的脸却被我的长指甲抓了一道。就这样,一直争吵到黑夜才罢休。那是我们第一次的吵架,我的心中还没有形成姐姐要让弟弟的观念,所以,才会那样伤害你。真的好后悔。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7岁那年,你6岁。我上了二年级,你一年级。当我们一起回家的时候,我提议去摘蒲公英。我告诉你,如果让蒲公英随风飘散,那么你对它许下的愿望就可以实现。你不假思索的陪我去找蒲公英,然后抱着它们去了小山坡,看着它们从我们手中飞去,承载着我们最单纯的梦想,翻过小山坡,去抵达那无法抵达的永恒。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8岁那年,你7岁。调皮的我们俩爬到爷爷种的树上乘凉,空气中树叶的芬芳,缠绕在鼻隙之间,让人心旷神怡。但瘦弱的树枝无法负荷我们两人的重量,便不争气的断了。爷爷气极,将我们带到房间里训斥。我一直低着头,不敢出一言以复。可你却揽下了所有的过错,并说明与我无关。霎那间,我只觉得我这个姐姐很不称职,要弟弟为我背黑锅。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9岁那年,你8岁。闷热的夏天让人不住的流汗,我们两人便拿了两大瓶水,互相玩起了“泼水”。我们在泼洒出去的水中飞奔着,阳光下稚嫩的笑脸像花儿一般盛开。欢快的笑声似乎没有停止的那一刻,就像我纯白的童年时光,永远镶嵌于我的记忆深处。是的,那一次的“泼水”,令我至今难忘,多么希望时间在那一刻永远止住脚步,让我一直这样不顾一切的去不顾一切。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0岁那年,你9岁。那天是你的生日,我没有多少钱买礼物,于是便自己画了一幅画。后来,那幅画不小心染上了墨点,当我小心翼翼的将那幅画递给你时,我看见你眼中闪过了欣喜之色。然后将那幅画装在你的“宝贝箱子”里。我很兴奋,真的很高兴你这样做。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1岁那年,你10岁。我们再也不是当年的那个幼稚的小孩了,童真仿佛已经渐渐褪去,留下的,只是看似不成熟的成熟。那天,我被一个男生追打着,在教学楼里拼命狂奔。你看见了,二话不说,便替我出头。和那个男生好好打了一架。看着你们当时扭打在一起,我的眼泪便不争气的掉了下来,大叫着,别打了,别打了。后来,你也流着眼泪,我用纸巾给你轻轻抹去泪水,那时心中,除了痛,还有深深的感动。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2岁那年,你11岁。我们随着年龄的增长,似乎渐渐疏离了。在下课的10分钟内,相视一笑,或者微微点点头,便着急的回到各自的教室。仅管我的六年级和你的五年级只隔了一条长廊,却如同广阔无边的银河,将我们阻碍。我知道,我们也许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表弟,你可曾知道……

我13岁那年,你12岁。我去了外地上初中,繁重的学业将我埋在沉寂的黑暗中,可是我总会在亮光透出来的间隙之间想起你,那个和我一同玩耍,陪我度过金色童年的你。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4岁那年,你13岁。你也上了初中,而且去了更远的地方。我们好像从来不曾想起对方,我们过着我们自己的生活。直到那次暑假,我们回到了故地。我从门口迎来了满脸风尘的你,你似乎越来越黑了,而且比我高出了一个头。我们有一种亲情,输给了距离。

—题记

阳光斑斑驳驳的撒在地上,杨树下,是你稚气未褪的笑脸。你脏兮兮的小手伸了出来,指缝间的泥土还依然存留。红扑扑的小脸蛋上承载了太多的天真与欢乐,在阳光的折射下,仿佛是世间最耀眼的存在。我也伸出手来,十指交握。一切,回到了原点。只怕,这是一个梦,像一个绚烂的玻璃瓶一般,一碰就碎。

我睁开眼睛,杨树,表弟,一切灰飞烟灭,不过南柯一梦而已。我坐在床沿,手中把玩着翠绿色的被单,眼眶渐渐湿润……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5岁那年仲夏,你4岁。我们躲在杨树下,你手中扬着一根树枝条,嘴角还残留着一粒米饭。你笑着对我说,今天我学会了一个字。说完,小手抓这枝条,在土堆上写下了一个字—“姐”。一瞥一捺,你仿佛都倾注了全身的力气,可是,却仍像是小虫子一般歪歪扭扭。完成了这个杰作,你脸上洋溢着单纯又开心的微笑,两颗亮白的虎牙露了出来,我也笑了起来,杨树的枝条随风飘拂,它刻下了我们纯白到透明的记忆。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6岁那年,你5岁。我们得到了相同的一件玩具,可是我们却为它而大打出手。我被你绊倒了,膝盖淤青。而你的脸却被我的长指甲抓了一道。就这样,一直争吵到黑夜才罢休。那是我们第一次的吵架,我的心中还没有形成姐姐要让弟弟的观念,所以,才会那样伤害你。真的好后悔。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7岁那年,你6岁。我上了二年级,你一年级。当我们一起回家的时候,我提议去摘蒲公英。我告诉你,如果让蒲公英随风飘散,那么你对它许下的愿望就可以实现。你不假思索的陪我去找蒲公英,然后抱着它们去了小山坡,看着它们从我们手中飞去,承载着我们最单纯的梦想,翻过小山坡,去抵达那无法抵达的永恒。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8岁那年,你7岁。调皮的我们俩爬到爷爷种的树上乘凉,空气中树叶的芬芳,缠绕在鼻隙之间,让人心旷神怡。但瘦弱的树枝无法负荷我们两人的重量,便不争气的断了。爷爷气极,将我们带到房间里训斥。我一直低着头,不敢出一言以复。可你却揽下了所有的过错,并说明与我无关。霎那间,我只觉得我这个姐姐很不称职,要弟弟为我背黑锅。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9岁那年,你8岁。闷热的夏天让人不住的流汗,我们两人便拿了两大瓶水,互相玩起了“泼水”。我们在泼洒出去的水中飞奔着,阳光下稚嫩的笑脸像花儿一般盛开。欢快的笑声似乎没有停止的那一刻,就像我纯白的童年时光,永远镶嵌于我的记忆深处。是的,那一次的“泼水”,令我至今难忘,多么希望时间在那一刻永远止住脚步,让我一直这样不顾一切的去不顾一切。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0岁那年,你9岁。那天是你的生日,我没有多少钱买礼物,于是便自己画了一幅画。后来,那幅画不小心染上了墨点,当我小心翼翼的将那幅画递给你时,我看见你眼中闪过了欣喜之色。然后将那幅画装在你的“宝贝箱子”里。我很兴奋,真的很高兴你这样做。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1岁那年,你10岁。我们再也不是当年的那个幼稚的小孩了,童真仿佛已经渐渐褪去,留下的,只是看似不成熟的成熟。那天,我被一个男生追打着,在教学楼里拼命狂奔。你看见了,二话不说,便替我出头。和那个男生好好打了一架。看着你们当时扭打在一起,我的眼泪便不争气的掉了下来,大叫着,别打了,别打了。后来,你也流着眼泪,我用纸巾给你轻轻抹去泪水,那时心中,除了痛,还有深深的感动。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2岁那年,你11岁。我们随着年龄的增长,似乎渐渐疏离了。在下课的10分钟内,相视一笑,或者微微点点头,便着急的回到各自的教室。仅管我的六年级和你的五年级只隔了一条长廊,却如同广阔无边的银河,将我们阻碍。我知道,我们也许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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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3岁那年,你12岁。我去了外地上初中,繁重的学业将我埋在沉寂的黑暗中,可是我总会在亮光透出来的间隙之间想起你,那个和我一同玩耍,陪我度过金色童年的你。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4岁那年,你13岁。你也上了初中,而且去了更远的地方。我们好像从来不曾想起对方,我们过着我们自己的生活。直到那次暑假,我们回到了故地。我从门口迎来了满脸风尘的你,你似乎越来越黑了,而且比我高出了一个头。我们有一种亲情,输给了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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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睁开眼睛,杨树,表弟,一切灰飞烟灭,不过南柯一梦而已。我坐在床沿,手中把玩着翠绿色的被单,眼眶渐渐湿润……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5岁那年仲夏,你4岁。我们躲在杨树下,你手中扬着一根树枝条,嘴角还残留着一粒米饭。你笑着对我说,今天我学会了一个字。说完,小手抓这枝条,在土堆上写下了一个字—“姐”。一瞥一捺,你仿佛都倾注了全身的力气,可是,却仍像是小虫子一般歪歪扭扭。完成了这个杰作,你脸上洋溢着单纯又开心的微笑,两颗亮白的虎牙露了出来,我也笑了起来,杨树的枝条随风飘拂,它刻下了我们纯白到透明的记忆。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6岁那年,你5岁。我们得到了相同的一件玩具,可是我们却为它而大打出手。我被你绊倒了,膝盖淤青。而你的脸却被我的长指甲抓了一道。就这样,一直争吵到黑夜才罢休。那是我们第一次的吵架,我的心中还没有形成姐姐要让弟弟的观念,所以,才会那样伤害你。真的好后悔。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7岁那年,你6岁。我上了二年级,你一年级。当我们一起回家的时候,我提议去摘蒲公英。我告诉你,如果让蒲公英随风飘散,那么你对它许下的愿望就可以实现。你不假思索的陪我去找蒲公英,然后抱着它们去了小山坡,看着它们从我们手中飞去,承载着我们最单纯的梦想,翻过小山坡,去抵达那无法抵达的永恒。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8岁那年,你7岁。调皮的我们俩爬到爷爷种的树上乘凉,空气中树叶的芬芳,缠绕在鼻隙之间,让人心旷神怡。但瘦弱的树枝无法负荷我们两人的重量,便不争气的断了。爷爷气极,将我们带到房间里训斥。我一直低着头,不敢出一言以复。可你却揽下了所有的过错,并说明与我无关。霎那间,我只觉得我这个姐姐很不称职,要弟弟为我背黑锅。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9岁那年,你8岁。闷热的夏天让人不住的流汗,我们两人便拿了两大瓶水,互相玩起了“泼水”。我们在泼洒出去的水中飞奔着,阳光下稚嫩的笑脸像花儿一般盛开。欢快的笑声似乎没有停止的那一刻,就像我纯白的童年时光,永远镶嵌于我的记忆深处。是的,那一次的“泼水”,令我至今难忘,多么希望时间在那一刻永远止住脚步,让我一直这样不顾一切的去不顾一切。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0岁那年,你9岁。那天是你的生日,我没有多少钱买礼物,于是便自己画了一幅画。后来,那幅画不小心染上了墨点,当我小心翼翼的将那幅画递给你时,我看见你眼中闪过了欣喜之色。然后将那幅画装在你的“宝贝箱子”里。我很兴奋,真的很高兴你这样做。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1岁那年,你10岁。我们再也不是当年的那个幼稚的小孩了,童真仿佛已经渐渐褪去,留下的,只是看似不成熟的成熟。那天,我被一个男生追打着,在教学楼里拼命狂奔。你看见了,二话不说,便替我出头。和那个男生好好打了一架。看着你们当时扭打在一起,我的眼泪便不争气的掉了下来,大叫着,别打了,别打了。后来,你也流着眼泪,我用纸巾给你轻轻抹去泪水,那时心中,除了痛,还有深深的感动。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2岁那年,你11岁。我们随着年龄的增长,似乎渐渐疏离了。在下课的10分钟内,相视一笑,或者微微点点头,便着急的回到各自的教室。仅管我的六年级和你的五年级只隔了一条长廊,却如同广阔无边的银河,将我们阻碍。我知道,我们也许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表弟,你可曾知道……

我13岁那年,你12岁。我去了外地上初中,繁重的学业将我埋在沉寂的黑暗中,可是我总会在亮光透出来的间隙之间想起你,那个和我一同玩耍,陪我度过金色童年的你。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4岁那年,你13岁。你也上了初中,而且去了更远的地方。我们好像从来不曾想起对方,我们过着我们自己的生活。直到那次暑假,我们回到了故地。我从门口迎来了满脸风尘的你,你似乎越来越黑了,而且比我高出了一个头。我们有一种亲情,输给了距离。

—题记

阳光斑斑驳驳的撒在地上,杨树下,是你稚气未褪的笑脸。你脏兮兮的小手伸了出来,指缝间的泥土还依然存留。红扑扑的小脸蛋上承载了太多的天真与欢乐,在阳光的折射下,仿佛是世间最耀眼的存在。我也伸出手来,十指交握。一切,回到了原点。只怕,这是一个梦,像一个绚烂的玻璃瓶一般,一碰就碎。

我睁开眼睛,杨树,表弟,一切灰飞烟灭,不过南柯一梦而已。我坐在床沿,手中把玩着翠绿色的被单,眼眶渐渐湿润……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5岁那年仲夏,你4岁。我们躲在杨树下,你手中扬着一根树枝条,嘴角还残留着一粒米饭。你笑着对我说,今天我学会了一个字。说完,小手抓这枝条,在土堆上写下了一个字—“姐”。一瞥一捺,你仿佛都倾注了全身的力气,可是,却仍像是小虫子一般歪歪扭扭。完成了这个杰作,你脸上洋溢着单纯又开心的微笑,两颗亮白的虎牙露了出来,我也笑了起来,杨树的枝条随风飘拂,它刻下了我们纯白到透明的记忆。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6岁那年,你5岁。我们得到了相同的一件玩具,可是我们却为它而大打出手。我被你绊倒了,膝盖淤青。而你的脸却被我的长指甲抓了一道。就这样,一直争吵到黑夜才罢休。那是我们第一次的吵架,我的心中还没有形成姐姐要让弟弟的观念,所以,才会那样伤害你。真的好后悔。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7岁那年,你6岁。我上了二年级,你一年级。当我们一起回家的时候,我提议去摘蒲公英。我告诉你,如果让蒲公英随风飘散,那么你对它许下的愿望就可以实现。你不假思索的陪我去找蒲公英,然后抱着它们去了小山坡,看着它们从我们手中飞去,承载着我们最单纯的梦想,翻过小山坡,去抵达那无法抵达的永恒。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8岁那年,你7岁。调皮的我们俩爬到爷爷种的树上乘凉,空气中树叶的芬芳,缠绕在鼻隙之间,让人心旷神怡。但瘦弱的树枝无法负荷我们两人的重量,便不争气的断了。爷爷气极,将我们带到房间里训斥。我一直低着头,不敢出一言以复。可你却揽下了所有的过错,并说明与我无关。霎那间,我只觉得我这个姐姐很不称职,要弟弟为我背黑锅。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9岁那年,你8岁。闷热的夏天让人不住的流汗,我们两人便拿了两大瓶水,互相玩起了“泼水”。我们在泼洒出去的水中飞奔着,阳光下稚嫩的笑脸像花儿一般盛开。欢快的笑声似乎没有停止的那一刻,就像我纯白的童年时光,永远镶嵌于我的记忆深处。是的,那一次的“泼水”,令我至今难忘,多么希望时间在那一刻永远止住脚步,让我一直这样不顾一切的去不顾一切。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0岁那年,你9岁。那天是你的生日,我没有多少钱买礼物,于是便自己画了一幅画。后来,那幅画不小心染上了墨点,当我小心翼翼的将那幅画递给你时,我看见你眼中闪过了欣喜之色。然后将那幅画装在你的“宝贝箱子”里。我很兴奋,真的很高兴你这样做。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1岁那年,你10岁。我们再也不是当年的那个幼稚的小孩了,童真仿佛已经渐渐褪去,留下的,只是看似不成熟的成熟。那天,我被一个男生追打着,在教学楼里拼命狂奔。你看见了,二话不说,便替我出头。和那个男生好好打了一架。看着你们当时扭打在一起,我的眼泪便不争气的掉了下来,大叫着,别打了,别打了。后来,你也流着眼泪,我用纸巾给你轻轻抹去泪水,那时心中,除了痛,还有深深的感动。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2岁那年,你11岁。我们随着年龄的增长,似乎渐渐疏离了。在下课的10分钟内,相视一笑,或者微微点点头,便着急的回到各自的教室。仅管我的六年级和你的五年级只隔了一条长廊,却如同广阔无边的银河,将我们阻碍。我知道,我们也许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表弟,你可曾知道……

我13岁那年,你12岁。我去了外地上初中,繁重的学业将我埋在沉寂的黑暗中,可是我总会在亮光透出来的间隙之间想起你,那个和我一同玩耍,陪我度过金色童年的你。

表弟,你可曾记得……

我14岁那年,你13岁。你也上了初中,而且去了更远的地方。我们好像从来不曾想起对方,我们过着我们自己的生活。直到那次暑假,我们回到了故地。我从门口迎来了满脸风尘的你,你似乎越来越黑了,而且比我高出了一个头。我们

鱼的第八秒

【壹】

鱼的记忆只有七秒。

筱突然转身捅了捅我的腰对我说道。我也不知道为何她会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话,但是我一听这话就觉得不靠谱,鱼的记忆只有七秒的话,那岂不是它会忘记吃饭忘记睡觉?我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再往前瞟了两眼,示意她正在老班的上课,别不要命。

筱没怎么在意我的提醒,只是自顾自沉思了起来。对于筱,我有些无奈,她坐在了我的身边4年了,也就是整个初中。任凭我周围如大海变高山的调换座位,她始终还是坐在我的左边。无可厚非的,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她那些稀奇古怪的八卦与事情我天天都可以听见,而对于这些事情,我始终嗤之以鼻……

【贰】

中午,我还是一如往常拉着筱去食堂吃饭。食堂的抱怨声一阵响过一阵,我在怀疑我们和猪有什么区别,那些泔脚筒里有着大量的红烧狮子头、蔬菜和米饭。望了眼收泔脚的师傅,他笑的眼睛都看不见了,巴不得叫我们多倒些饭菜下去好让他养的猪仔们多吃一些。

菜越来越难吃!

这是每个人走进食堂,领到饭菜的第一句话。

我和筱打开了餐盘,开始吃了起来。不一会儿饭就被我吃的差不多了,我很不争气的嘴角还挂着一颗饭粒,望了一眼餐盘,还剩一条红烧鱼没有动,于是对准了鱼肚子,准备下筷。还没抵达目标,就被筱的惨叫吓得收回了手。

漠然扭头望着惨叫的筱,她有些愤怒得望着我,“你怎么忍心吃它!”

“怎么了,红烧鱼啊?不吃就浪费了。”我眨巴着眼睛望着她。

“它多可怜!鱼的记忆只有七秒,它甚至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就被摆上了餐桌,你真残忍还要吃它!”筱的话让我有些感到莫名其妙,鱼就是给人吃的,很正常嘛。可是望着筱怒视着我的眼神,最后我还是放下了筷子。

筱的真理让我觉得有些恶心,可是这次她对于鱼却执着得发疯。最后,我和筱的红烧鱼还是去了泔脚筒里安息,它们将成为猪的美食。

突然,我觉得我是多么可怜……

【叁】

鱼的本意是一种动物,属于脊索动物门中的脊椎动物亚门,目前全球已命名的鱼种应在26000种以上。鱼是人类经常食用的食物之一。同时鱼也是我国的汉字偏旁、姓氏,也是歌手梁静茹的别名。还有不少以鱼为名的歌曲等艺术作品。 ———百度词条如是说。

之后,筱就十分神经质,她开始疯狂的爱上了鱼。于是我只能和我最爱的鱼丝,鱼干片说声,撒油娜拉了……

阳光很是灿烂,折射进教室。老班的金属边框眼镜泛着寒光。我面带三分笑,目光跟随着老班,左手慢慢竖起书本,挡住脸。埋下头,我还是很不耻的干起了地下工作……苹果还没有啃到三分之一,左边就传来了筱低声叫我的声音。叼着苹果转头看着筱,刚想问她干吗,她手里的纸团就空运到我这来了,纸团在空中划出了一个优美的弧度,阳光撒在它小小的身躯上,瞬时让我产生它是颗流星的错觉。

不偏不斜,正巧砸在我的额头上,我一被惊吓,叼在嘴里的苹果就不小心掉了下去,“骨碌碌”滚到了课桌底下……我悲痛欲绝地看着还剩下三分之二的苹果,心那个疼啊。我捡起纸团,咬牙切齿斜视着在一边笑到不行的筱,狠狠瞪了她一眼。

打开纸团,上面赫然写着大大的七个字:

放学陪我去逛街!

看完后,我嘴角勾起了邪恶的一抹微笑,然后继续以这样让人恶心的表情转头看着筱,摇了摇头。

筱没有很沮丧,只是又埋头写了一张纸,然后揉成团,空运了过来。打开一看,我马上改变了主意,急忙点头示意陪她一起去。

夕阳笼罩了这个城市,飞鸟在城市上空盘旋着。我和筱漫无目的的在步行街瞎逛着。好吧好吧,我承认我为了一根棒棒糖而放弃了坚持。

兜兜转转半天之后,筱在一家卖热带鱼的店门口停了下来,橱窗里那些花花绿绿游动着的小鱼深深吸引了筱。筱看得出神,“不如就买它们吧,多好看……”筱头也不转的和我说道。我未置可否,就被她拉进了店里。

店的老板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他笑呵呵的向我和筱介绍了鱼的种类和如何饲养。筱认真听着,至于我,无聊的隔着鱼缸逗弄着几条吻嘴鱼。

【壹】

鱼的记忆只有七秒。

筱突然转身捅了捅我的腰对我说道。我也不知道为何她会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话,但是我一听这话就觉得不靠谱,鱼的记忆只有七秒的话,那岂不是它会忘记吃饭忘记睡觉?我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再往前瞟了两眼,示意她正在老班的上课,别不要命。

筱没怎么在意我的提醒,只是自顾自沉思了起来。对于筱,我有些无奈,她坐在了我的身边4年了,也就是整个初中。任凭我周围如大海变高山的调换座位,她始终还是坐在我的左边。无可厚非的,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她那些稀奇古怪的八卦与事情我天天都可以听见,而对于这些事情,我始终嗤之以鼻……

【贰】

中午,我还是一如往常拉着筱去食堂吃饭。食堂的抱怨声一阵响过一阵,我在怀疑我们和猪有什么区别,那些泔脚筒里有着大量的红烧狮子头、蔬菜和米饭。望了眼收泔脚的师傅,他笑的眼睛都看不见了,巴不得叫我们多倒些饭菜下去好让他养的猪仔们多吃一些。

菜越来越难吃!

这是每个人走进食堂,领到饭菜的第一句话。

我和筱打开了餐盘,开始吃了起来。不一会儿饭就被我吃的差不多了,我很不争气的嘴角还挂着一颗饭粒,望了一眼餐盘,还剩一条红烧鱼没有动,于是对准了鱼肚子,准备下筷。还没抵达目标,就被筱的惨叫吓得收回了手。

漠然扭头望着惨叫的筱,她有些愤怒得望着我,“你怎么忍心吃它!”

“怎么了,红烧鱼啊?不吃就浪费了。”我眨巴着眼睛望着她。

“它多可怜!鱼的记忆只有七秒,它甚至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就被摆上了餐桌,你真残忍还要吃它!”筱的话让我有些感到莫名其妙,鱼就是给人吃的,很正常嘛。可是望着筱怒视着我的眼神,最后我还是放下了筷子。

筱的真理让我觉得有些恶心,可是这次她对于鱼却执着得发疯。最后,我和筱的红烧鱼还是去了泔脚筒里安息,它们将成为猪的美食。

突然,我觉得我是多么可怜……

【叁】

鱼的本意是一种动物,属于脊索动物门中的脊椎动物亚门,目前全球已命名的鱼种应在26000种以上。鱼是人类经常食用的食物之一。同时鱼也是我国的汉字偏旁、姓氏,也是歌手梁静茹的别名。还有不少以鱼为名的歌曲等艺术作品。 ———百度词条如是说。

之后,筱就十分神经质,她开始疯狂的爱上了鱼。于是我只能和我最爱的鱼丝,鱼干片说声,撒油娜拉了……

阳光很是灿烂,折射进教室。老班的金属边框眼镜泛着寒光。我面带三分笑,目光跟随着老班,左手慢慢竖起书本,挡住脸。埋下头,我还是很不耻的干起了地下工作……苹果还没有啃到三分之一,左边就传来了筱低声叫我的声音。叼着苹果转头看着筱,刚想问她干吗,她手里的纸团就空运到我这来了,纸团在空中划出了一个优美的弧度,阳光撒在它小小的身躯上,瞬时让我产生它是颗流星的错觉。

不偏不斜,正巧砸在我的额头上,我一被惊吓,叼在嘴里的苹果就不小心掉了下去,“骨碌碌”滚到了课桌底下……我悲痛欲绝地看着还剩下三分之二的苹果,心那个疼啊。我捡起纸团,咬牙切齿斜视着在一边笑到不行的筱,狠狠瞪了她一眼。

打开纸团,上面赫然写着大大的七个字:

放学陪我去逛街!

看完后,我嘴角勾起了邪恶的一抹微笑,然后继续以这样让人恶心的表情转头看着筱,摇了摇头。

筱没有很沮丧,只是又埋头写了一张纸,然后揉成团,空运了过来。打开一看,我马上改变了主意,急忙点头示意陪她一起去。

夕阳笼罩了这个城市,飞鸟在城市上空盘旋着。我和筱漫无目的的在步行街瞎逛着。好吧好吧,我承认我为了一根棒棒糖而放弃了坚持。

兜兜转转半天之后,筱在一家卖热带鱼的店门口停了下来,橱窗里那些花花绿绿游动着的小鱼深深吸引了筱。筱看得出神,“不如就买它们吧,多好看……”筱头也不转的和我说道。我未置可否,就被她拉进了店里。

店的老板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他笑呵呵的向我和筱介绍了鱼的种类和如何饲养。筱认真听着,至于我,无聊的隔着鱼缸逗弄着几条吻嘴鱼。

【壹】

鱼的记忆只有七秒。

筱突然转身捅了捅我的腰对我说道。我也不知道为何她会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话,但是我一听这话就觉得不靠谱,鱼的记忆只有七秒的话,那岂不是它会忘记吃饭忘记睡觉?我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再往前瞟了两眼,示意她正在老班的上课,别不要命。

筱没怎么在意我的提醒,只是自顾自沉思了起来。对于筱,我有些无奈,她坐在了我的身边4年了,也就是整个初中。任凭我周围如大海变高山的调换座位,她始终还是坐在我的左边。无可厚非的,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她那些稀奇古怪的八卦与事情我天天都可以听见,而对于这些事情,我始终嗤之以鼻……

【贰】

中午,我还是一如往常拉着筱去食堂吃饭。食堂的抱怨声一阵响过一阵,我在怀疑我们和猪有什么区别,那些泔脚筒里有着大量的红烧狮子头、蔬菜和米饭。望了眼收泔脚的师傅,他笑的眼睛都看不见了,巴不得叫我们多倒些饭菜下去好让他养的猪仔们多吃一些。

菜越来越难吃!

这是每个人走进食堂,领到饭菜的第一句话。

我和筱打开了餐盘,开始吃了起来。不一会儿饭就被我吃的差不多了,我很不争气的嘴角还挂着一颗饭粒,望了一眼餐盘,还剩一条红烧鱼没有动,于是对准了鱼肚子,准备下筷。还没抵达目标,就被筱的惨叫吓得收回了手。

漠然扭头望着惨叫的筱,她有些愤怒得望着我,“你怎么忍心吃它!”

“怎么了,红烧鱼啊?不吃就浪费了。”我眨巴着眼睛望着她。

“它多可怜!鱼的记忆只有七秒,它甚至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就被摆上了餐桌,你真残忍还要吃它!”筱的话让我有些感到莫名其妙,鱼就是给人吃的,很正常嘛。可是望着筱怒视着我的眼神,最后我还是放下了筷子。

筱的真理让我觉得有些恶心,可是这次她对于鱼却执着得发疯。最后,我和筱的红烧鱼还是去了泔脚筒里安息,它们将成为猪的美食。

突然,我觉得我是多么可怜……

【叁】

鱼的本意是一种动物,属于脊索动物门中的脊椎动物亚门,目前全球已命名的鱼种应在26000种以上。鱼是人类经常食用的食物之一。同时鱼也是我国的汉字偏旁、姓氏,也是歌手梁静茹的别名。还有不少以鱼为名的歌曲等艺术作品。 ———百度词条如是说。

之后,筱就十分神经质,她开始疯狂的爱上了鱼。于是我只能和我最爱的鱼丝,鱼干片说声,撒油娜拉了……

阳光很是灿烂,折射进教室。老班的金属边框眼镜泛着寒光。我面带三分笑,目光跟随着老班,左手慢慢竖起书本,挡住脸。埋下头,我还是很不耻的干起了地下工作……苹果还没有啃到三分之一,左边就传来了筱低声叫我的声音。叼着苹果转头看着筱,刚想问她干吗,她手里的纸团就空运到我这来了,纸团在空中划出了一个优美的弧度,阳光撒在它小小的身躯上,瞬时让我产生它是颗流星的错觉。

不偏不斜,正巧砸在我的额头上,我一被惊吓,叼在嘴里的苹果就不小心掉了下去,“骨碌碌”滚到了课桌底下……我悲痛欲绝地看着还剩下三分之二的苹果,心那个疼啊。我捡起纸团,咬牙切齿斜视着在一边笑到不行的筱,狠狠瞪了她一眼。

打开纸团,上面赫然写着大大的七个字:

放学陪我去逛街!

看完后,我嘴角勾起了邪恶的一抹微笑,然后继续以这样让人恶心的表情转头看着筱,摇了摇头。

筱没有很沮丧,只是又埋头写了一张纸,然后揉成团,空运了过来。打开一看,我马上改变了主意,急忙点头示意陪她一起去。

夕阳笼罩了这个城市,飞鸟在城市上空盘旋着。我和筱漫无目的的在步行街瞎逛着。好吧好吧,我承认我为了一根棒棒糖而放弃了坚持。

兜兜转转半天之后,筱在一家卖热带鱼的店门口停了下来,橱窗里那些花花绿绿游动着的小鱼深深吸引了筱。筱看得出神,“不如就买它们吧,多好看……”筱头也不转的和我说道。我未置可否,就被她拉进了店里。

店的老板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他笑呵呵的向我和筱介绍了鱼的种类和如何饲养。筱认真听着,至于我,无聊的隔着鱼缸逗弄着几条吻嘴鱼。

【壹】

鱼的记忆只有七秒。

筱突然转身捅了捅我的腰对我说道。我也不知道为何她会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话,但是我一听这话就觉得不靠谱,鱼的记忆只有七秒的话,那岂不是它会忘记吃饭忘记睡觉?我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再往前瞟了两眼,示意她正在老班的上课,别不要命。

筱没怎么在意我的提醒,只是自顾自沉思了起来。对于筱,我有些无奈,她坐在了我的身边4年了,也就是整个初中。任凭我周围如大海变高山的调换座位,她始终还是坐在我的左边。无可厚非的,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她那些稀奇古怪的八卦与事情我天天都可以听见,而对于这些事情,我始终嗤之以鼻……

【贰】

中午,我还是一如往常拉着筱去食堂吃饭。食堂的抱怨声一阵响过一阵,我在怀疑我们和猪有什么区别,那些泔脚筒里有着大量的红烧狮子头、蔬菜和米饭。望了眼收泔脚的师傅,他笑的眼睛都看不见了,巴不得叫我们多倒些饭菜下去好让他养的猪仔们多吃一些。

菜越来越难吃!

这是每个人走进食堂,领到饭菜的第一句话。

我和筱打开了餐盘,开始吃了起来。不一会儿饭就被我吃的差不多了,我很不争气的嘴角还挂着一颗饭粒,望了一眼餐盘,还剩一条红烧鱼没有动,于是对准了鱼肚子,准备下筷。还没抵达目标,就被筱的惨叫吓得收回了手。

漠然扭头望着惨叫的筱,她有些愤怒得望着我,“你怎么忍心吃它!”

“怎么了,红烧鱼啊?不吃就浪费了。”我眨巴着眼睛望着她。

“它多可怜!鱼的记忆只有七秒,它甚至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就被摆上了餐桌,你真残忍还要吃它!”筱的话让我有些感到莫名其妙,鱼就是给人吃的,很正常嘛。可是望着筱怒视着我的眼神,最后我还是放下了筷子。

筱的真理让我觉得有些恶心,可是这次她对于鱼却执着得发疯。最后,我和筱的红烧鱼还是去了泔脚筒里安息,它们将成为猪的美食。

突然,我觉得我是多么可怜……

【叁】

鱼的本意是一种动物,属于脊索动物门中的脊椎动物亚门,目前全球已命名的鱼种应在26000种以上。鱼是人类经常食用的食物之一。同时鱼也是我国的汉字偏旁、姓氏,也是歌手梁静茹的别名。还有不少以鱼为名的歌曲等艺术作品。 ———百度词条如是说。

之后,筱就十分神经质,她开始疯狂的爱上了鱼。于是我只能和我最爱的鱼丝,鱼干片说声,撒油娜拉了……

阳光很是灿烂,折射进教室。老班的金属边框眼镜泛着寒光。我面带三分笑,目光跟随着老班,左手慢慢竖起书本,挡住脸。埋下头,我还是很不耻的干起了地下工作……苹果还没有啃到三分之一,左边就传来了筱低声叫我的声音。叼着苹果转头看着筱,刚想问她干吗,她手里的纸团就空运到我这来了,纸团在空中划出了一个优美的弧度,阳光撒在它小小的身躯上,瞬时让我产生它是颗流星的错觉。

不偏不斜,正巧砸在我的额头上,我一被惊吓,叼在嘴里的苹果就不小心掉了下去,“骨碌碌”滚到了课桌底下……我悲痛欲绝地看着还剩下三分之二的苹果,心那个疼啊。我捡起纸团,咬牙切齿斜视着在一边笑到不行的筱,狠狠瞪了她一眼。

打开纸团,上面赫然写着大大的七个字:

放学陪我去逛街!

看完后,我嘴角勾起了邪恶的一抹微笑,然后继续以这样让人恶心的表情转头看着筱,摇了摇头。

筱没有很沮丧,只是又埋头写了一张纸,然后揉成团,空运了过来。打开一看,我马上改变了主意,急忙点头示意陪她一起去。

夕阳笼罩了这个城市,飞鸟在城市上空盘旋着。我和筱漫无目的的在步行街瞎逛着。好吧好吧,我承认我为了一根棒棒糖而放弃了坚持。

兜兜转转半天之后,筱在一家卖热带鱼的店门口停了下来,橱窗里那些花花绿绿游动着的小鱼深深吸引了筱。筱看得出神,“不如就买它们吧,多好看……”筱头也不转的和我说道。我未置可否,就被她拉进了店里。

店的老板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他笑呵呵的向我和筱介绍了鱼的种类和如何饲养。筱认真听着,至于我,无聊的隔着鱼缸逗弄着几条吻嘴鱼。

【壹】

鱼的记忆只有七秒。

筱突然转身捅了捅我的腰对我说道。我也不知道为何她会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话,但是我一听这话就觉得不靠谱,鱼的记忆只有七秒的话,那岂不是它会忘记吃饭忘记睡觉?我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再往前瞟了两眼,示意她正在老班的上课,别不要命。

筱没怎么在意我的提醒,只是自顾自沉思了起来。对于筱,我有些无奈,她坐在了我的身边4年了,也就是整个初中。任凭我周围如大海变高山的调换座位,她始终还是坐在我的左边。无可厚非的,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她那些稀奇古怪的八卦与事情我天天都可以听见,而对于这些事情,我始终嗤之以鼻……

【贰】

中午,我还是一如往常拉着筱去食堂吃饭。食堂的抱怨声一阵响过一阵,我在怀疑我们和猪有什么区别,那些泔脚筒里有着大量的红烧狮子头、蔬菜和米饭。望了眼收泔脚的师傅,他笑的眼睛都看不见了,巴不得叫我们多倒些饭菜下去好让他养的猪仔们多吃一些。

菜越来越难吃!

这是每个人走进食堂,领到饭菜的第一句话。

我和筱打开了餐盘,开始吃了起来。不一会儿饭就被我吃的差不多了,我很不争气的嘴角还挂着一颗饭粒,望了一眼餐盘,还剩一条红烧鱼没有动,于是对准了鱼肚子,准备下筷。还没抵达目标,就被筱的惨叫吓得收回了手。

漠然扭头望着惨叫的筱,她有些愤怒得望着我,“你怎么忍心吃它!”

“怎么了,红烧鱼啊?不吃就浪费了。”我眨巴着眼睛望着她。

“它多可怜!鱼的记忆只有七秒,它甚至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就被摆上了餐桌,你真残忍还要吃它!”筱的话让我有些感到莫名其妙,鱼就是给人吃的,很正常嘛。可是望着筱怒视着我的眼神,最后我还是放下了筷子。

筱的真理让我觉得有些恶心,可是这次她对于鱼却执着得发疯。最后,我和筱的红烧鱼还是去了泔脚筒里安息,它们将成为猪的美食。

突然,我觉得我是多么可怜……

【叁】

鱼的本意是一种动物,属于脊索动物门中的脊椎动物亚门,目前全球已命名的鱼种应在26000种以上。鱼是人类经常食用的食物之一。同时鱼也是我国的汉字偏旁、姓氏,也是歌手梁静茹的别名。还有不少以鱼为名的歌曲等艺术作品。 ———百度词条如是说。

之后,筱就十分神经质,她开始疯狂的爱上了鱼。于是我只能和我最爱的鱼丝,鱼干片说声,撒油娜拉了……

阳光很是灿烂,折射进教室。老班的金属边框眼镜泛着寒光。我面带三分笑,目光跟随着老班,左手慢慢竖起书本,挡住脸。埋下头,我还是很不耻的干起了地下工作……苹果还没有啃到三分之一,左边就传来了筱低声叫我的声音。叼着苹果转头看着筱,刚想问她干吗,她手里的纸团就空运到我这来了,纸团在空中划出了一个优美的弧度,阳光撒在它小小的身躯上,瞬时让我产生它是颗流星的错觉。

不偏不斜,正巧砸在我的额头上,我一被惊吓,叼在嘴里的苹果就不小心掉了下去,“骨碌碌”滚到了课桌底下……我悲痛欲绝地看着还剩下三分之二的苹果,心那个疼啊。我捡起纸团,咬牙切齿斜视着在一边笑到不行的筱,狠狠瞪了她一眼。

打开纸团,上面赫然写着大大的七个字:

放学陪我去逛街!

看完后,我嘴角勾起了邪恶的一抹微笑,然后继续以这样让人恶心的表情转头看着筱,摇了摇头。

筱没有很沮丧,只是又埋头写了一张纸,然后揉成团,空运了过来。打开一看,我马上改变了主意,急忙点头示意陪她一起去。

夕阳笼罩了这个城市,飞鸟在城市上空盘旋着。我和筱漫无目的的在步行街瞎逛着。好吧好吧,我承认我为了一根棒棒糖而放弃了坚持。

兜兜转转半天之后,筱在一家卖热带鱼的店门口停了下来,橱窗里那些花花绿绿游动着的小鱼深深吸引了筱。筱看得出神,“不如就买它们吧,多好看……”筱头也不转的和我说道。我未置可否,就被她拉进了店里。

店的老板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他笑呵呵的向我和筱介绍了鱼的种类和如何饲养。筱认真听着,至于我,无聊的隔着鱼缸逗弄着几条吻嘴鱼。

【壹】

鱼的记忆只有七秒。

筱突然转身捅了捅我的腰对我说道。我也不知道为何她会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话,但是我一听这话就觉得不靠谱,鱼的记忆只有七秒的话,那岂不是它会忘记吃饭忘记睡觉?我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再往前瞟了两眼,示意她正在老班的上课,别不要命。

筱没怎么在意我的提醒,只是自顾自沉思了起来。对于筱,我有些无奈,她坐在了我的身边4年了,也就是整个初中。任凭我周围如大海变高山的调换座位,她始终还是坐在我的左边。无可厚非的,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她那些稀奇古怪的八卦与事情我天天都可以听见,而对于这些事情,我始终嗤之以鼻……

【贰】

中午,我还是一如往常拉着筱去食堂吃饭。食堂的抱怨声一阵响过一阵,我在怀疑我们和猪有什么区别,那些泔脚筒里有着大量的红烧狮子头、蔬菜和米饭。望了眼收泔脚的师傅,他笑的眼睛都看不见了,巴不得叫我们多倒些饭菜下去好让他养的猪仔们多吃一些。

菜越来越难吃!

这是每个人走进食堂,领到饭菜的第一句话。

我和筱打开了餐盘,开始吃了起来。不一会儿饭就被我吃的差不多了,我很不争气的嘴角还挂着一颗饭粒,望了一眼餐盘,还剩一条红烧鱼没有动,于是对准了鱼肚子,准备下筷。还没抵达目标,就被筱的惨叫吓得收回了手。

漠然扭头望着惨叫的筱,她有些愤怒得望着我,“你怎么忍心吃它!”

“怎么了,红烧鱼啊?不吃就浪费了。”我眨巴着眼睛望着她。

“它多可怜!鱼的记忆只有七秒,它甚至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就被摆上了餐桌,你真残忍还要吃它!”筱的话让我有些感到莫名其妙,鱼就是给人吃的,很正常嘛。可是望着筱怒视着我的眼神,最后我还是放下了筷子。

筱的真理让我觉得有些恶心,可是这次她对于鱼却执着得发疯。最后,我和筱的红烧鱼还是去了泔脚筒里安息,它们将成为猪的美食。

突然,我觉得我是多么可怜……

【叁】

鱼的本意是一种动物,属于脊索动物门中的脊椎动物亚门,目前全球已命名的鱼种应在26000种以上。鱼是人类经常食用的食物之一。同时鱼也是我国的汉字偏旁、姓氏,也是歌手梁静茹的别名。还有不少以鱼为名的歌曲等艺术作品。 ———百度词条如是说。

之后,筱就十分神经质,她开始疯狂的爱上了鱼。于是我只能和我最爱的鱼丝,鱼干片说声,撒油娜拉了……

阳光很是灿烂,折射进教室。老班的金属边框眼镜泛着寒光。我面带三分笑,目光跟随着老班,左手慢慢竖起书本,挡住脸。埋下头,我还是很不耻的干起了地下工作……苹果还没有啃到三分之一,左边就传来了筱低声叫我的声音。叼着苹果转头看着筱,刚想问她干吗,她手里的纸团就空运到我这来了,纸团在空中划出了一个优美的弧度,阳光撒在它小小的身躯上,瞬时让我产生它是颗流星的错觉。

不偏不斜,正巧砸在我的额头上,我一被惊吓,叼在嘴里的苹果就不小心掉了下去,“骨碌碌”滚到了课桌底下……我悲痛欲绝地看着还剩下三分之二的苹果,心那个疼啊。我捡起纸团,咬牙切齿斜视着在一边笑到不行的筱,狠狠瞪了她一眼。

打开纸团,上面赫然写着大大的七个字:

放学陪我去逛街!

看完后,我嘴角勾起了邪恶的一抹微笑,然后继续以这样让人恶心的表情转头看着筱,摇了摇头。

筱没有很沮丧,只是又埋头写了一张纸,然后揉成团,空运了过来。打开一看,我马上改变了主意,急忙点头示意陪她一起去。

夕阳笼罩了这个城市,飞鸟在城市上空盘旋着。我和筱漫无目的的在步行街瞎逛着。好吧好吧,我承认我为了一根棒棒糖而放弃了坚持。

兜兜转转半天之后,筱在一家卖热带鱼的店门口停了下来,橱窗里那些花花绿绿游动着的小鱼深深吸引了筱。筱看得出神,“不如就买它们吧,多好看……”筱头也不转的和我说道。我未置可否,就被她拉进了店里。

店的老板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他笑呵呵的向我和筱介绍了鱼的种类和如何饲养。筱认真听着,至于我,无聊的隔着鱼缸逗弄着几条吻嘴鱼。

【壹】

鱼的记忆只有七秒。

筱突然转身捅了捅我的腰对我说道。我也不知道为何她会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话,但是我一听这话就觉得不靠谱,鱼的记忆只有七秒的话,那岂不是它会忘记吃饭忘记睡觉?我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再往前瞟了两眼,示意她正在老班的上课,别不要命。

筱没怎么在意我的提醒,只是自顾自沉思了起来。对于筱,我有些无奈,她坐在了我的身边4年了,也就是整个初中。任凭我周围如大海变高山的调换座位,她始终还是坐在我的左边。无可厚非的,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她那些稀奇古怪的八卦与事情我天天都可以听见,而对于这些事情,我始终嗤之以鼻……

【贰】

中午,我还是一如往常拉着筱去食堂吃饭。食堂的抱怨声一阵响过一阵,我在怀疑我们和猪有什么区别,那些泔脚筒里有着大量的红烧狮子头、蔬菜和米饭。望了眼收泔脚的师傅,他笑的眼睛都看不见了,巴不得叫我们多倒些饭菜下去好让他养的猪仔们多吃一些。

菜越来越难吃!

这是每个人走进食堂,领到饭菜的第一句话。

我和筱打开了餐盘,开始吃了起来。不一会儿饭就被我吃的差不多了,我很不争气的嘴角还挂着一颗饭粒,望了一眼餐盘,还剩一条红烧鱼没有动,于是对准了鱼肚子,准备下筷。还没抵达目标,就被筱的惨叫吓得收回了手。

漠然扭头望着惨叫的筱,她有些愤怒得望着我,“你怎么忍心吃它!”

“怎么了,红烧鱼啊?不吃就浪费了。”我眨巴着眼睛望着她。

“它多可怜!鱼的记忆只有七秒,它甚至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就被摆上了餐桌,你真残忍还要吃它!”筱的话让我有些感到莫名其妙,鱼就是给人吃的,很正常嘛。可是望着筱怒视着我的眼神,最后我还是放下了筷子。

筱的真理让我觉得有些恶心,可是这次她对于鱼却执着得发疯。最后,我和筱的红烧鱼还是去了泔脚筒里安息,它们将成为猪的美食。

突然,我觉得我是多么可怜……

【叁】

鱼的本意是一种动物,属于脊索动物门中的脊椎动物亚门,目前全球已命名的鱼种应在26000种以上。鱼是人类经常食用的食物之一。同时鱼也是我国的汉字偏旁、姓氏,也是歌手梁静茹的别名。还有不少以鱼为名的歌曲等艺术作品。 ———百度词条如是说。

之后,筱就十分神经质,她开始疯狂的爱上了鱼。于是我只能和我最爱的鱼丝,鱼干片说声,撒油娜拉了……

阳光很是灿烂,折射进教室。老班的金属边框眼镜泛着寒光。我面带三分笑,目光跟随着老班,左手慢慢竖起书本,挡住脸。埋下头,我还是很不耻的干起了地下工作……苹果还没有啃到三分之一,左边就传来了筱低声叫我的声音。叼着苹果转头看着筱,刚想问她干吗,她手里的纸团就空运到我这来了,纸团在空中划出了一个优美的弧度,阳光撒在它小小的身躯上,瞬时让我产生它是颗流星的错觉。

不偏不斜,正巧砸在我的额头上,我一被惊吓,叼在嘴里的苹果就不小心掉了下去,“骨碌碌”滚到了课桌底下……我悲痛欲绝地看着还剩下三分之二的苹果,心那个疼啊。我捡起纸团,咬牙切齿斜视着在一边笑到不行的筱,狠狠瞪了她一眼。

打开纸团,上面赫然写着大大的七个字:

放学陪我去逛街!

看完后,我嘴角勾起了邪恶的一抹微笑,然后继续以这样让人恶心的表情转头看着筱,摇了摇头。

筱没有很沮丧,只是又埋头写了一张纸,然后揉成团,空运了过来。打开一看,我马上改变了主意,急忙点头示意陪她一起去。

夕阳笼罩了这个城市,飞鸟在城市上空盘旋着。我和筱漫无目的的在步行街瞎逛着。好吧好吧,我承认我为了一根棒棒糖而放弃了坚持。

兜兜转转半天之后,筱在一家卖热带鱼的店门口停了下来,橱窗里那些花花绿绿游动着的小鱼深深吸引了筱。筱看得出神,“不如就买它们吧,多好看……”筱头也不转的和我说道。我未置可否,就被她拉进了店里。

店的老板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他笑呵呵的向我和筱介绍了鱼的种类和如何饲养。筱认真听着,至于我,无聊的隔着鱼缸逗弄着几条吻嘴鱼。

记忆里悠长的影子。

回家。

回哪去?家。这里不就是你的家么?不是。我的家,在印象记忆中。

摸着斑驳的,生锈了的楼梯铁栏,我笑了,这才是我的家。指尖沾了灰,却很喜欢。整个住宿楼被涂成了明黄色,暖暖的,又带一丝凉意。粉刷过后,依旧掩盖不了我的记忆,我留下的一丝丝痕迹。黑色楼梯口,上面有我童年时用毛笔写的一个词“来日方长”。真不知道那时那么小是谁教会我写的这个词。说实话,那时候的字写得比现在好看多了。粉笔在那一头断了脚,上面写着“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望了望老房子的黑色铁门,大大的“福”字倒立着。妈说,“福”字倒立是因为一种说法“福到了”。我跟着时间影子,按捺住心跳,像儿时,敲了敲楼上那扇蓝蓝的镂空花纹铁门,我最讨厌这扇门背后那个锁,那麽难解,还会坛主我的手。门开了,心凉了半截。开门的,不是我的亦颖。“你找谁?”“我、、对不起,找错了。”关门,跑下楼,荒唐而尴尬。

“奶奶,楼上那位是?”“哦,新搬来的,叫许婆婆”“那亦颖呢?”“两年前就搬走了”“到哪去了啊?”“不知道”“她骗人,她说过,要等我的啊。”“小三儿,你太天真,你都走了四年了,没回来过一次,亦应也有它的生活啊。”

对。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我无权于干涉。

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亦颖,小三儿回来了,你又在哪里。

楼顶上郑伯伯养的鸽子还一圈又一圈不知疲倦的飞。我看见亦颖咧开嘴对我笑,喝着没有商标的廉价果汁,画着班主任那张永远成熟的脸。

还是那样的楼道。我在楼道疯狂地穿梭。

茗麒不在,佳君不在,磊哥不在,未央不在,没有一个人在。

已经4点了。这里比钢筋水泥修筑的地方凉快、舒服多了。废弃的铁篮球架曾是我们最好的玩具,太阳西斜了。落下的影子缠绵在了一起,如今已是物是人非。

多希望你们还在。

小三儿回来了,回来了。没有撒谎骗人。我像消失后一样用脚勾住铁栏杆,倒挂,才发现又长大了好多,头快碰着地面。我以为这是一场恶作剧,也许这里某腾同学会来扯我,让我掉在地上,头再疼也是快乐的。可是没有,只有自己身上投下的一小点影子和泪水。手机突兀地响起。按掉。又响。又按掉。最后关机。我斜眼看了看花园,曾经那是我们的, 里面有各种可爱的小野花。现在不知道是谁霸占的用盆景全掩饰了,俗气的人,俗气的花。

花园中间的小石桌,有好多年不存在过人似的,厚厚的灰。我和亦颖就曾经最喜欢在上面,看远山,画素描。

不美,倒也淡然。

还记得当时后山中有一座山,叫“坟山”,说的挺吓人,其实也就是一个山中的墓园。真不知道那时候胆子怎么那么大,常三五成群地去“探险”。那时候还不懂,墓地常会有一种叫磷的化学物质,会自然,发出蓝而幽的光,就尖叫着闹“鬼火”,吓其他人,谁知谁也没吓倒,倒把自己的嗓子叫哑了。后来胆子更大,说要在墓地吃烧烤,是娅姐说的。我们从家偷肉,偷香肠,抹了盐,就半夜去开聚会。吃的正欢,把林子引燃了,那片山上的枯草,现在还有烧焦的痕迹。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跑出来的,后来大人们再也不让我们去,介于当时我们还是孩子,引燃火的罪过,也不了了之。只是好像后来某腾再也不敢吃烧烤了。

我小时候是很幸运的。见过萤火。于是磊哥就带我们去捉。忽明忽暗,亮点主要在它的腹部及尾部。很好捉,看准了,一伸手就可以捉到。装在透明的塑料袋子里。磊哥说,还有一种虫子,也会发光,和萤火虫长得很相似,很容易迷惑人。但它的发光,不是自身想发就发,而是反射,被一定光源照过之后才会发光。我上过几次当,抓住那种虫子以为是萤火虫,恨不得马上捏死它。磊哥每次让我们玩,却让我们不要伤害生命,所以我们只是在观赏完萤火虫之后,又放了它。这对我的教育意义很大。

未见萤火虫。

很久都不见了。

走到门口,王姨的小卖部居然还在。记得一起吃几毛钱零食的日子,有十块钱就意味天大的财富,满足而又快乐。

门口新蹲了只小狗,我俯下身。摸它的脑袋。“小布什呢?”“被车撞死了”小布什是王姨家从前养的一只狗,与美国前总统有一样的名字,如今它也死了。

本来是泥巴的小路,旁边的杂草野花,还有农家的院子,每次煮饭时都可见柴火升起的缕缕乡烟,在一片烟雾中,完成一天的劳作。那些穿着棉布衣裳的女人,扯着嗓子唤孩子的乳名,回家吃饭。我喜欢以前的那个家的回家。

回哪去?家。这里不就是你的家么?不是。我的家,在印象记忆中。

摸着斑驳的,生锈了的楼梯铁栏,我笑了,这才是我的家。指尖沾了灰,却很喜欢。整个住宿楼被涂成了明黄色,暖暖的,又带一丝凉意。粉刷过后,依旧掩盖不了我的记忆,我留下的一丝丝痕迹。黑色楼梯口,上面有我童年时用毛笔写的一个词“来日方长”。真不知道那时那么小是谁教会我写的这个词。说实话,那时候的字写得比现在好看多了。粉笔在那一头断了脚,上面写着“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望了望老房子的黑色铁门,大大的“福”字倒立着。妈说,“福”字倒立是因为一种说法“福到了”。我跟着时间影子,按捺住心跳,像儿时,敲了敲楼上那扇蓝蓝的镂空花纹铁门,我最讨厌这扇门背后那个锁,那麽难解,还会坛主我的手。门开了,心凉了半截。开门的,不是我的亦颖。“你找谁?”“我、、对不起,找错了。”关门,跑下楼,荒唐而尴尬。

“奶奶,楼上那位是?”“哦,新搬来的,叫许婆婆”“那亦颖呢?”“两年前就搬走了”“到哪去了啊?”“不知道”“她骗人,她说过,要等我的啊。”“小三儿,你太天真,你都走了四年了,没回来过一次,亦应也有它的生活啊。”

对。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我无权于干涉。

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亦颖,小三儿回来了,你又在哪里。

楼顶上郑伯伯养的鸽子还一圈又一圈不知疲倦的飞。我看见亦颖咧开嘴对我笑,喝着没有商标的廉价果汁,画着班主任那张永远成熟的脸。

还是那样的楼道。我在楼道疯狂地穿梭。

茗麒不在,佳君不在,磊哥不在,未央不在,没有一个人在。

已经4点了。这里比钢筋水泥修筑的地方凉快、舒服多了。废弃的铁篮球架曾是我们最好的玩具,太阳西斜了。落下的影子缠绵在了一起,如今已是物是人非。

多希望你们还在。

小三儿回来了,回来了。没有撒谎骗人。我像消失后一样用脚勾住铁栏杆,倒挂,才发现又长大了好多,头快碰着地面。我以为这是一场恶作剧,也许这里某腾同学会来扯我,让我掉在地上,头再疼也是快乐的。可是没有,只有自己身上投下的一小点影子和泪水。手机突兀地响起。按掉。又响。又按掉。最后关机。我斜眼看了看花园,曾经那是我们的, 里面有各种可爱的小野花。现在不知道是谁霸占的用盆景全掩饰了,俗气的人,俗气的花。

花园中间的小石桌,有好多年不存在过人似的,厚厚的灰。我和亦颖就曾经最喜欢在上面,看远山,画素描。

不美,倒也淡然。

还记得当时后山中有一座山,叫“坟山”,说的挺吓人,其实也就是一个山中的墓园。真不知道那时候胆子怎么那么大,常三五成群地去“探险”。那时候还不懂,墓地常会有一种叫磷的化学物质,会自然,发出蓝而幽的光,就尖叫着闹“鬼火”,吓其他人,谁知谁也没吓倒,倒把自己的嗓子叫哑了。后来胆子更大,说要在墓地吃烧烤,是娅姐说的。我们从家偷肉,偷香肠,抹了盐,就半夜去开聚会。吃的正欢,把林子引燃了,那片山上的枯草,现在还有烧焦的痕迹。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跑出来的,后来大人们再也不让我们去,介于当时我们还是孩子,引燃火的罪过,也不了了之。只是好像后来某腾再也不敢吃烧烤了。

我小时候是很幸运的。见过萤火。于是磊哥就带我们去捉。忽明忽暗,亮点主要在它的腹部及尾部。很好捉,看准了,一伸手就可以捉到。装在透明的塑料袋子里。磊哥说,还有一种虫子,也会发光,和萤火虫长得很相似,很容易迷惑人。但它的发光,不是自身想发就发,而是反射,被一定光源照过之后才会发光。我上过几次当,抓住那种虫子以为是萤火虫,恨不得马上捏死它。磊哥每次让我们玩,却让我们不要伤害生命,所以我们只是在观赏完萤火虫之后,又放了它。这对我的教育意义很大。

未见萤火虫。

很久都不见了。

走到门口,王姨的小卖部居然还在。记得一起吃几毛钱零食的日子,有十块钱就意味天大的财富,满足而又快乐。

门口新蹲了只小狗,我俯下身。摸它的脑袋。“小布什呢?”“被车撞死了”小布什是王姨家从前养的一只狗,与美国前总统有一样的名字,如今它也死了。

本来是泥巴的小路,旁边的杂草野花,还有农家的院子,每次煮饭时都可见柴火升起的缕缕乡烟,在一片烟雾中,完成一天的劳作。那些穿着棉布衣裳的女人,扯着嗓子唤孩子的乳名,回家吃饭。我喜欢以前的那个家的回家。

回哪去?家。这里不就是你的家么?不是。我的家,在印象记忆中。

摸着斑驳的,生锈了的楼梯铁栏,我笑了,这才是我的家。指尖沾了灰,却很喜欢。整个住宿楼被涂成了明黄色,暖暖的,又带一丝凉意。粉刷过后,依旧掩盖不了我的记忆,我留下的一丝丝痕迹。黑色楼梯口,上面有我童年时用毛笔写的一个词“来日方长”。真不知道那时那么小是谁教会我写的这个词。说实话,那时候的字写得比现在好看多了。粉笔在那一头断了脚,上面写着“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望了望老房子的黑色铁门,大大的“福”字倒立着。妈说,“福”字倒立是因为一种说法“福到了”。我跟着时间影子,按捺住心跳,像儿时,敲了敲楼上那扇蓝蓝的镂空花纹铁门,我最讨厌这扇门背后那个锁,那麽难解,还会坛主我的手。门开了,心凉了半截。开门的,不是我的亦颖。“你找谁?”“我、、对不起,找错了。”关门,跑下楼,荒唐而尴尬。

“奶奶,楼上那位是?”“哦,新搬来的,叫许婆婆”“那亦颖呢?”“两年前就搬走了”“到哪去了啊?”“不知道”“她骗人,她说过,要等我的啊。”“小三儿,你太天真,你都走了四年了,没回来过一次,亦应也有它的生活啊。”

对。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我无权于干涉。

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亦颖,小三儿回来了,你又在哪里。

楼顶上郑伯伯养的鸽子还一圈又一圈不知疲倦的飞。我看见亦颖咧开嘴对我笑,喝着没有商标的廉价果汁,画着班主任那张永远成熟的脸。

还是那样的楼道。我在楼道疯狂地穿梭。

茗麒不在,佳君不在,磊哥不在,未央不在,没有一个人在。

已经4点了。这里比钢筋水泥修筑的地方凉快、舒服多了。废弃的铁篮球架曾是我们最好的玩具,太阳西斜了。落下的影子缠绵在了一起,如今已是物是人非。

多希望你们还在。

小三儿回来了,回来了。没有撒谎骗人。我像消失后一样用脚勾住铁栏杆,倒挂,才发现又长大了好多,头快碰着地面。我以为这是一场恶作剧,也许这里某腾同学会来扯我,让我掉在地上,头再疼也是快乐的。可是没有,只有自己身上投下的一小点影子和泪水。手机突兀地响起。按掉。又响。又按掉。最后关机。我斜眼看了看花园,曾经那是我们的, 里面有各种可爱的小野花。现在不知道是谁霸占的用盆景全掩饰了,俗气的人,俗气的花。

花园中间的小石桌,有好多年不存在过人似的,厚厚的灰。我和亦颖就曾经最喜欢在上面,看远山,画素描。

不美,倒也淡然。

还记得当时后山中有一座山,叫“坟山”,说的挺吓人,其实也就是一个山中的墓园。真不知道那时候胆子怎么那么大,常三五成群地去“探险”。那时候还不懂,墓地常会有一种叫磷的化学物质,会自然,发出蓝而幽的光,就尖叫着闹“鬼火”,吓其他人,谁知谁也没吓倒,倒把自己的嗓子叫哑了。后来胆子更大,说要在墓地吃烧烤,是娅姐说的。我们从家偷肉,偷香肠,抹了盐,就半夜去开聚会。吃的正欢,把林子引燃了,那片山上的枯草,现在还有烧焦的痕迹。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跑出来的,后来大人们再也不让我们去,介于当时我们还是孩子,引燃火的罪过,也不了了之。只是好像后来某腾再也不敢吃烧烤了。

我小时候是很幸运的。见过萤火。于是磊哥就带我们去捉。忽明忽暗,亮点主要在它的腹部及尾部。很好捉,看准了,一伸手就可以捉到。装在透明的塑料袋子里。磊哥说,还有一种虫子,也会发光,和萤火虫长得很相似,很容易迷惑人。但它的发光,不是自身想发就发,而是反射,被一定光源照过之后才会发光。我上过几次当,抓住那种虫子以为是萤火虫,恨不得马上捏死它。磊哥每次让我们玩,却让我们不要伤害生命,所以我们只是在观赏完萤火虫之后,又放了它。这对我的教育意义很大。

未见萤火虫。

很久都不见了。

走到门口,王姨的小卖部居然还在。记得一起吃几毛钱零食的日子,有十块钱就意味天大的财富,满足而又快乐。

门口新蹲了只小狗,我俯下身。摸它的脑袋。“小布什呢?”“被车撞死了”小布什是王姨家从前养的一只狗,与美国前总统有一样的名字,如今它也死了。

本来是泥巴的小路,旁边的杂草野花,还有农家的院子,每次煮饭时都可见柴火升起的缕缕乡烟,在一片烟雾中,完成一天的劳作。那些穿着棉布衣裳的女人,扯着嗓子唤孩子的乳名,回家吃饭。我喜欢以前的那个家的回家。

回哪去?家。这里不就是你的家么?不是。我的家,在印象记忆中。

摸着斑驳的,生锈了的楼梯铁栏,我笑了,这才是我的家。指尖沾了灰,却很喜欢。整个住宿楼被涂成了明黄色,暖暖的,又带一丝凉意。粉刷过后,依旧掩盖不了我的记忆,我留下的一丝丝痕迹。黑色楼梯口,上面有我童年时用毛笔写的一个词“来日方长”。真不知道那时那么小是谁教会我写的这个词。说实话,那时候的字写得比现在好看多了。粉笔在那一头断了脚,上面写着“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望了望老房子的黑色铁门,大大的“福”字倒立着。妈说,“福”字倒立是因为一种说法“福到了”。我跟着时间影子,按捺住心跳,像儿时,敲了敲楼上那扇蓝蓝的镂空花纹铁门,我最讨厌这扇门背后那个锁,那麽难解,还会坛主我的手。门开了,心凉了半截。开门的,不是我的亦颖。“你找谁?”“我、、对不起,找错了。”关门,跑下楼,荒唐而尴尬。

“奶奶,楼上那位是?”“哦,新搬来的,叫许婆婆”“那亦颖呢?”“两年前就搬走了”“到哪去了啊?”“不知道”“她骗人,她说过,要等我的啊。”“小三儿,你太天真,你都走了四年了,没回来过一次,亦应也有它的生活啊。”

对。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我无权于干涉。

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亦颖,小三儿回来了,你又在哪里。

楼顶上郑伯伯养的鸽子还一圈又一圈不知疲倦的飞。我看见亦颖咧开嘴对我笑,喝着没有商标的廉价果汁,画着班主任那张永远成熟的脸。

还是那样的楼道。我在楼道疯狂地穿梭。

茗麒不在,佳君不在,磊哥不在,未央不在,没有一个人在。

已经4点了。这里比钢筋水泥修筑的地方凉快、舒服多了。废弃的铁篮球架曾是我们最好的玩具,太阳西斜了。落下的影子缠绵在了一起,如今已是物是人非。

多希望你们还在。

小三儿回来了,回来了。没有撒谎骗人。我像消失后一样用脚勾住铁栏杆,倒挂,才发现又长大了好多,头快碰着地面。我以为这是一场恶作剧,也许这里某腾同学会来扯我,让我掉在地上,头再疼也是快乐的。可是没有,只有自己身上投下的一小点影子和泪水。手机突兀地响起。按掉。又响。又按掉。最后关机。我斜眼看了看花园,曾经那是我们的, 里面有各种可爱的小野花。现在不知道是谁霸占的用盆景全掩饰了,俗气的人,俗气的花。

花园中间的小石桌,有好多年不存在过人似的,厚厚的灰。我和亦颖就曾经最喜欢在上面,看远山,画素描。

不美,倒也淡然。

还记得当时后山中有一座山,叫“坟山”,说的挺吓人,其实也就是一个山中的墓园。真不知道那时候胆子怎么那么大,常三五成群地去“探险”。那时候还不懂,墓地常会有一种叫磷的化学物质,会自然,发出蓝而幽的光,就尖叫着闹“鬼火”,吓其他人,谁知谁也没吓倒,倒把自己的嗓子叫哑了。后来胆子更大,说要在墓地吃烧烤,是娅姐说的。我们从家偷肉,偷香肠,抹了盐,就半夜去开聚会。吃的正欢,把林子引燃了,那片山上的枯草,现在还有烧焦的痕迹。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跑出来的,后来大人们再也不让我们去,介于当时我们还是孩子,引燃火的罪过,也不了了之。只是好像后来某腾再也不敢吃烧烤了。

我小时候是很幸运的。见过萤火。于是磊哥就带我们去捉。忽明忽暗,亮点主要在它的腹部及尾部。很好捉,看准了,一伸手就可以捉到。装在透明的塑料袋子里。磊哥说,还有一种虫子,也会发光,和萤火虫长得很相似,很容易迷惑人。但它的发光,不是自身想发就发,而是反射,被一定光源照过之后才会发光。我上过几次当,抓住那种虫子以为是萤火虫,恨不得马上捏死它。磊哥每次让我们玩,却让我们不要伤害生命,所以我们只是在观赏完萤火虫之后,又放了它。这对我的教育意义很大。

未见萤火虫。

很久都不见了。

走到门口,王姨的小卖部居然还在。记得一起吃几毛钱零食的日子,有十块钱就意味天大的财富,满足而又快乐。

门口新蹲了只小狗,我俯下身。摸它的脑袋。“小布什呢?”“被车撞死了”小布什是王姨家从前养的一只狗,与美国前总统有一样的名字,如今它也死了。

本来是泥巴的小路,旁边的杂草野花,还有农家的院子,每次煮饭时都可见柴火升起的缕缕乡烟,在一片烟雾中,完成一天的劳作。那些穿着棉布衣裳的女人,扯着嗓子唤孩子的乳名,回家吃饭。我喜欢以前的那个家的回家。

回哪去?家。这里不就是你的家么?不是。我的家,在印象记忆中。

摸着斑驳的,生锈了的楼梯铁栏,我笑了,这才是我的家。指尖沾了灰,却很喜欢。整个住宿楼被涂成了明黄色,暖暖的,又带一丝凉意。粉刷过后,依旧掩盖不了我的记忆,我留下的一丝丝痕迹。黑色楼梯口,上面有我童年时用毛笔写的一个词“来日方长”。真不知道那时那么小是谁教会我写的这个词。说实话,那时候的字写得比现在好看多了。粉笔在那一头断了脚,上面写着“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望了望老房子的黑色铁门,大大的“福”字倒立着。妈说,“福”字倒立是因为一种说法“福到了”。我跟着时间影子,按捺住心跳,像儿时,敲了敲楼上那扇蓝蓝的镂空花纹铁门,我最讨厌这扇门背后那个锁,那麽难解,还会坛主我的手。门开了,心凉了半截。开门的,不是我的亦颖。“你找谁?”“我、、对不起,找错了。”关门,跑下楼,荒唐而尴尬。

“奶奶,楼上那位是?”“哦,新搬来的,叫许婆婆”“那亦颖呢?”“两年前就搬走了”“到哪去了啊?”“不知道”“她骗人,她说过,要等我的啊。”“小三儿,你太天真,你都走了四年了,没回来过一次,亦应也有它的生活啊。”

对。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我无权于干涉。

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亦颖,小三儿回来了,你又在哪里。

楼顶上郑伯伯养的鸽子还一圈又一圈不知疲倦的飞。我看见亦颖咧开嘴对我笑,喝着没有商标的廉价果汁,画着班主任那张永远成熟的脸。

还是那样的楼道。我在楼道疯狂地穿梭。

茗麒不在,佳君不在,磊哥不在,未央不在,没有一个人在。

已经4点了。这里比钢筋水泥修筑的地方凉快、舒服多了。废弃的铁篮球架曾是我们最好的玩具,太阳西斜了。落下的影子缠绵在了一起,如今已是物是人非。

多希望你们还在。

小三儿回来了,回来了。没有撒谎骗人。我像消失后一样用脚勾住铁栏杆,倒挂,才发现又长大了好多,头快碰着地面。我以为这是一场恶作剧,也许这里某腾同学会来扯我,让我掉在地上,头再疼也是快乐的。可是没有,只有自己身上投下的一小点影子和泪水。手机突兀地响起。按掉。又响。又按掉。最后关机。我斜眼看了看花园,曾经那是我们的, 里面有各种可爱的小野花。现在不知道是谁霸占的用盆景全掩饰了,俗气的人,俗气的花。

花园中间的小石桌,有好多年不存在过人似的,厚厚的灰。我和亦颖就曾经最喜欢在上面,看远山,画素描。

不美,倒也淡然。

还记得当时后山中有一座山,叫“坟山”,说的挺吓人,其实也就是一个山中的墓园。真不知道那时候胆子怎么那么大,常三五成群地去“探险”。那时候还不懂,墓地常会有一种叫磷的化学物质,会自然,发出蓝而幽的光,就尖叫着闹“鬼火”,吓其他人,谁知谁也没吓倒,倒把自己的嗓子叫哑了。后来胆子更大,说要在墓地吃烧烤,是娅姐说的。我们从家偷肉,偷香肠,抹了盐,就半夜去开聚会。吃的正欢,把林子引燃了,那片山上的枯草,现在还有烧焦的痕迹。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跑出来的,后来大人们再也不让我们去,介于当时我们还是孩子,引燃火的罪过,也不了了之。只是好像后来某腾再也不敢吃烧烤了。

我小时候是很幸运的。见过萤火。于是磊哥就带我们去捉。忽明忽暗,亮点主要在它的腹部及尾部。很好捉,看准了,一伸手就可以捉到。装在透明的塑料袋子里。磊哥说,还有一种虫子,也会发光,和萤火虫长得很相似,很容易迷惑人。但它的发光,不是自身想发就发,而是反射,被一定光源照过之后才会发光。我上过几次当,抓住那种虫子以为是萤火虫,恨不得马上捏死它。磊哥每次让我们玩,却让我们不要伤害生命,所以我们只是在观赏完萤火虫之后,又放了它。这对我的教育意义很大。

未见萤火虫。

很久都不见了。

走到门口,王姨的小卖部居然还在。记得一起吃几毛钱零食的日子,有十块钱就意味天大的财富,满足而又快乐。

门口新蹲了只小狗,我俯下身。摸它的脑袋。“小布什呢?”“被车撞死了”小布什是王姨家从前养的一只狗,与美国前总统有一样的名字,如今它也死了。

本来是泥巴的小路,旁边的杂草野花,还有农家的院子,每次煮饭时都可见柴火升起的缕缕乡烟,在一片烟雾中,完成一天的劳作。那些穿着棉布衣裳的女人,扯着嗓子唤孩子的乳名,回家吃饭。我喜欢以前的那个家的回家。

回哪去?家。这里不就是你的家么?不是。我的家,在印象记忆中。

摸着斑驳的,生锈了的楼梯铁栏,我笑了,这才是我的家。指尖沾了灰,却很喜欢。整个住宿楼被涂成了明黄色,暖暖的,又带一丝凉意。粉刷过后,依旧掩盖不了我的记忆,我留下的一丝丝痕迹。黑色楼梯口,上面有我童年时用毛笔写的一个词“来日方长”。真不知道那时那么小是谁教会我写的这个词。说实话,那时候的字写得比现在好看多了。粉笔在那一头断了脚,上面写着“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望了望老房子的黑色铁门,大大的“福”字倒立着。妈说,“福”字倒立是因为一种说法“福到了”。我跟着时间影子,按捺住心跳,像儿时,敲了敲楼上那扇蓝蓝的镂空花纹铁门,我最讨厌这扇门背后那个锁,那麽难解,还会坛主我的手。门开了,心凉了半截。开门的,不是我的亦颖。“你找谁?”“我、、对不起,找错了。”关门,跑下楼,荒唐而尴尬。

“奶奶,楼上那位是?”“哦,新搬来的,叫许婆婆”“那亦颖呢?”“两年前就搬走了”“到哪去了啊?”“不知道”“她骗人,她说过,要等我的啊。”“小三儿,你太天真,你都走了四年了,没回来过一次,亦应也有它的生活啊。”

对。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我无权于干涉。

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亦颖,小三儿回来了,你又在哪里。

楼顶上郑伯伯养的鸽子还一圈又一圈不知疲倦的飞。我看见亦颖咧开嘴对我笑,喝着没有商标的廉价果汁,画着班主任那张永远成熟的脸。

还是那样的楼道。我在楼道疯狂地穿梭。

茗麒不在,佳君不在,磊哥不在,未央不在,没有一个人在。

已经4点了。这里比钢筋水泥修筑的地方凉快、舒服多了。废弃的铁篮球架曾是我们最好的玩具,太阳西斜了。落下的影子缠绵在了一起,如今已是物是人非。

多希望你们还在。

小三儿回来了,回来了。没有撒谎骗人。我像消失后一样用脚勾住铁栏杆,倒挂,才发现又长大了好多,头快碰着地面。我以为这是一场恶作剧,也许这里某腾同学会来扯我,让我掉在地上,头再疼也是快乐的。可是没有,只有自己身上投下的一小点影子和泪水。手机突兀地响起。按掉。又响。又按掉。最后关机。我斜眼看了看花园,曾经那是我们的, 里面有各种可爱的小野花。现在不知道是谁霸占的用盆景全掩饰了,俗气的人,俗气的花。

花园中间的小石桌,有好多年不存在过人似的,厚厚的灰。我和亦颖就曾经最喜欢在上面,看远山,画素描。

不美,倒也淡然。

还记得当时后山中有一座山,叫“坟山”,说的挺吓人,其实也就是一个山中的墓园。真不知道那时候胆子怎么那么大,常三五成群地去“探险”。那时候还不懂,墓地常会有一种叫磷的化学物质,会自然,发出蓝而幽的光,就尖叫着闹“鬼火”,吓其他人,谁知谁也没吓倒,倒把自己的嗓子叫哑了。后来胆子更大,说要在墓地吃烧烤,是娅姐说的。我们从家偷肉,偷香肠,抹了盐,就半夜去开聚会。吃的正欢,把林子引燃了,那片山上的枯草,现在还有烧焦的痕迹。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跑出来的,后来大人们再也不让我们去,介于当时我们还是孩子,引燃火的罪过,也不了了之。只是好像后来某腾再也不敢吃烧烤了。

我小时候是很幸运的。见过萤火。于是磊哥就带我们去捉。忽明忽暗,亮点主要在它的腹部及尾部。很好捉,看准了,一伸手就可以捉到。装在透明的塑料袋子里。磊哥说,还有一种虫子,也会发光,和萤火虫长得很相似,很容易迷惑人。但它的发光,不是自身想发就发,而是反射,被一定光源照过之后才会发光。我上过几次当,抓住那种虫子以为是萤火虫,恨不得马上捏死它。磊哥每次让我们玩,却让我们不要伤害生命,所以我们只是在观赏完萤火虫之后,又放了它。这对我的教育意义很大。

未见萤火虫。

很久都不见了。

走到门口,王姨的小卖部居然还在。记得一起吃几毛钱零食的日子,有十块钱就意味天大的财富,满足而又快乐。

门口新蹲了只小狗,我俯下身。摸它的脑袋。“小布什呢?”“被车撞死了”小布什是王姨家从前养的一只狗,与美国前总统有一样的名字,如今它也死了。

本来是泥巴的小路,旁边的杂草野花,还有农家的院子,每次煮饭时都可见柴火升起的缕缕乡烟,在一片烟雾中,完成一天的劳作。那些穿着棉布衣裳的女人,扯着嗓子唤孩子的乳名,回家吃饭。我喜欢以前的那个家的回家。

回哪去?家。这里不就是你的家么?不是。我的家,在印象记忆中。

摸着斑驳的,生锈了的楼梯铁栏,我笑了,这才是我的家。指尖沾了灰,却很喜欢。整个住宿楼被涂成了明黄色,暖暖的,又带一丝凉意。粉刷过后,依旧掩盖不了我的记忆,我留下的一丝丝痕迹。黑色楼梯口,上面有我童年时用毛笔写的一个词“来日方长”。真不知道那时那么小是谁教会我写的这个词。说实话,那时候的字写得比现在好看多了。粉笔在那一头断了脚,上面写着“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望了望老房子的黑色铁门,大大的“福”字倒立着。妈说,“福”字倒立是因为一种说法“福到了”。我跟着时间影子,按捺住心跳,像儿时,敲了敲楼上那扇蓝蓝的镂空花纹铁门,我最讨厌这扇门背后那个锁,那麽难解,还会坛主我的手。门开了,心凉了半截。开门的,不是我的亦颖。“你找谁?”“我、、对不起,找错了。”关门,跑下楼,荒唐而尴尬。

“奶奶,楼上那位是?”“哦,新搬来的,叫许婆婆”“那亦颖呢?”“两年前就搬走了”“到哪去了啊?”“不知道”“她骗人,她说过,要等我的啊。”“小三儿,你太天真,你都走了四年了,没回来过一次,亦应也有它的生活啊。”

对。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我无权于干涉。

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亦颖,小三儿回来了,你又在哪里。

楼顶上郑伯伯养的鸽子还一圈又一圈不知疲倦的飞。我看见亦颖咧开嘴对我笑,喝着没有商标的廉价果汁,画着班主任那张永远成熟的脸。

还是那样的楼道。我在楼道疯狂地穿梭。

茗麒不在,佳君不在,磊哥不在,未央不在,没有一个人在。

已经4点了。这里比钢筋水泥修筑的地方凉快、舒服多了。废弃的铁篮球架曾是我们最好的玩具,太阳西斜了。落下的影子缠绵在了一起,如今已是物是人非。

多希望你们还在。

小三儿回来了,回来了。没有撒谎骗人。我像消失后一样用脚勾住铁栏杆,倒挂,才发现又长大了好多,头快碰着地面。我以为这是一场恶作剧,也许这里某腾同学会来扯我,让我掉在地上,头再疼也是快乐的。可是没有,只有自己身上投下的一小点影子和泪水。手机突兀地响起。按掉。又响。又按掉。最后关机。我斜眼看了看花园,曾经那是我们的, 里面有各种可爱的小野花。现在不知道是谁霸占的用盆景全掩饰了,俗气的人,俗气的花。

花园中间的小石桌,有好多年不存在过人似的,厚厚的灰。我和亦颖就曾经最喜欢在上面,看远山,画素描。

不美,倒也淡然。

还记得当时后山中有一座山,叫“坟山”,说的挺吓人,其实也就是一个山中的墓园。真不知道那时候胆子怎么那么大,常三五成群地去“探险”。那时候还不懂,墓地常会有一种叫磷的化学物质,会自然,发出蓝而幽的光,就尖叫着闹“鬼火”,吓其他人,谁知谁也没吓倒,倒把自己的嗓子叫哑了。后来胆子更大,说要在墓地吃烧烤,是娅姐说的。我们从家偷肉,偷香肠,抹了盐,就半夜去开聚会。吃的正欢,把林子引燃了,那片山上的枯草,现在还有烧焦的痕迹。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跑出来的,后来大人们再也不让我们去,介于当时我们还是孩子,引燃火的罪过,也不了了之。只是好像后来某腾再也不敢吃烧烤了。

我小时候是很幸运的。见过萤火。于是磊哥就带我们去捉。忽明忽暗,亮点主要在它的腹部及尾部。很好捉,看准了,一伸手就可以捉到。装在透明的塑料袋子里。磊哥说,还有一种虫子,也会发光,和萤火虫长得很相似,很容易迷惑人。但它的发光,不是自身想发就发,而是反射,被一定光源照过之后才会发光。我上过几次当,抓住那种虫子以为是萤火虫,恨不得马上捏死它。磊哥每次让我们玩,却让我们不要伤害生命,所以我们只是在观赏完萤火虫之后,又放了它。这对我的教育意义很大。

未见萤火虫。

很久都不见了。

走到门口,王姨的小卖部居然还在。记得一起吃几毛钱零食的日子,有十块钱就意味天大的财富,满足而又快乐。

门口新蹲了只小狗,我俯下身。摸它的脑袋。“小布什呢?”“被车撞死了”小布什是王姨家从前养的一只狗,与美国前总统有一样的名字,如今它也死了。

本来是泥巴的小路,旁边的杂草野花,还有农家的院子,每次煮饭时都可见柴火升起的缕缕乡烟,在一片烟雾中,完成一天的劳作。那些穿着棉布衣裳的女人,扯着嗓子唤孩子的乳名,回家吃饭。我喜欢以前的那个家的

开在记忆深处的花朵

花瓣落了,我小心翼翼的把这一抹粉色花瓣捧在手中,放在耳边,静静地聆听…… 时隔多年,我仍是忘不了那个孩提时的记忆,至今,还是如此清晰地在我脑海中浮现。 我是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而邻家的大哥哥则是我小时候最最要好的玩伴。他比我大了三岁,我上幼儿园时,他已经是个光荣的小学生了。 照理说,他应该不会喜欢我这个很缠人的邻家小妹妹,与同龄人“刺激”的游戏应该更吸引他。但他却恰恰相反,他总是很耐心的哄我,抚摸着我的小脑袋。 那犹如花般的笑脸,我至今忘不了。 花瓣落了,我小心翼翼的把一抹粉色的花瓣捧在手心,问“小A哥哥,为什么这么好看的花儿要掉下来啊,都不漂亮了啦!”我的小眉头皱了皱,青涩的小脸蛋上满是惋惜。 在他名字后面加上“哥哥”二字,是我独享的称号。 “因为要秋天了啊,花瓣就落下来了啊。你看哦,秋天是小兰的生日,花瓣落下来是要给小兰当做生日礼物的啊!”他总是有很多新奇的想法,有着很多哄我的方法。他能把花落着世界上最哀伤的事情变成最快乐的事情来哄我高兴。 他和爸爸妈妈一样,叫着我的昵称。“真的吗,花瓣真的要给我做生日礼物吗?好开心哦,我的礼物好漂亮啊。”我高兴的在一片花海中蹦蹦跳跳,捡起所有的粉色花瓣,放进我的掌心,也靠近我的心。而他,坐在一旁,微笑的看着我……阳光照在我们身上,很是温暖。“呜呜……呜呜……”我独自一人在外哭泣,冬天来了,花没有了,我最喜欢的花没有了。“怎么了啊!小兰。乖,听哥哥的话,回家去好不好,天很冷,会冻坏的。”他气喘吁吁,脸涨得通红。不过语气里满是担心。“不要,呜呜,漂亮的花没有了,呜呜。”我仍是很难过的流眼泪。他从口袋里掏出一袋花瓣,“这是我向那个买花的婆婆学做的干花,很香的哦,闻闻看。”我暂时忘记了哭泣,把小脑袋凑上去闻了闻,“真的耶,好香耶,比春天的花朵还要香耶。”我终于破涕为笑。“好啦,这干花送给小兰了,回家了好不好,小兰的爸爸妈妈很担心哦。”我脸蛋一红,不该瞒着爸爸妈妈偷跑出来的。手牵着手,我们一起走向家的方向。夕阳下,我们的身影被拉得很长…… 但我们并没有拥有这天长地久接近亲情的感情,我和爸爸妈妈匆忙的搬家了,匆忙到来不及和他告别,就去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不久之后,他也搬家了,我们的距离有拉远了许多。那年,我7岁,他10岁。我在这地方很快就适应了,并在这儿念了小学,不过,这儿看不到美丽的花朵……我慢慢长大,一切一切都悄悄发生着变化,但唯一不变的,是我对他的眷恋。上帝并不残酷,在分开4年后,我们相见了,不过相见的场景并不是那一片花海,而是他爸爸的葬礼,花朵的颜色是苍白的,而身披白布的他,脸色也是苍白的。他爸爸是出车祸去世的,而他是那场车祸的幸存者,他的生命是用他爸爸的生命换来的。在我记忆中,他爸爸是个很慈祥的父亲。葬礼进行到一半,他到一个角落里坐下,我也过去,一句话都没说,只是静静地坐在他身边。此时无声胜有声,这是现在唯一我能给他的,我是这样想的。离开时,我只留下了一朵粉色无名小花。我想,这是我能给他的慰藉。然后,又是望不着边际的离别。“没结果的故事才最美,最不容易让人遗忘,那就像是生命里的点缀,留在那一天闪亮……”《儿歌》的旋律在我耳边响起,我一下子清醒,望着手中捧着的粉色花瓣,我轻轻闻了一下这花朵的芬芳,把这花朵放入胸前的口袋,秋风有点凉了,便转身离去…… 并不是怒放的花朵最美,最美的是开在我记忆深处的花朵,我永远怀念的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