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期间我阅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他讲述的是蟋蟀从没想过离开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读了这本书后,我非常羡慕蟋蟀,猫和老鼠不平常的友谊。友谊让柴斯特重新感受到阳光的灿烂,重新感受到了春风的温柔,重新感受到了自由的幸福,重新感受到了家的温暖,重新感受到了跟小伙伴们一起玩耍的快乐,重新感受到了家乡的美丽。回想我们在学校里,有时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斤斤计较,还有的时候,同学之间打打闹闹,不欢而散,这些不友好的行为现在想想真不应该啊。如果每个人,每个同学都珍惜友谊,都有一颗宽容的心,能虚心请教、互相关爱、互相帮助,那么人间将会变成充满爱、阳光、鲜花的天堂,将会变成充满欢声笑语的欢乐乐园! 读了这本书后,我还感受到自由的可贵,名利和财富都比不上。虽然,每个人的生活都不一样,但是自由,快乐的生活是人人向往的。我也希望我能生活得自由自在,没有繁重的作业,没有老师的批评,没有父母的责骂。生活中有足够的空间让我玩耍游戏,有生动有趣的书籍可以拜读,还有数不尽的优美胜地可以尽情游历……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但是我最喜欢的就是老鼠——塔克了,它的身子圆滚滚的,远远望去,就好象一个棕色的大圆球,可爱极了!最漂亮的就属它那双大眼睛了,好似黑珍珠一般。不过,最可贵的就是它那种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精神了。记得有一次,柴斯特把一张二元的钞票给咬了一半,塔克见了,一直给它出主意,后来,塔克把它一生的积蓄都为柴斯特 “还债”了。塔克这种能为朋友分担忧愁,分享快乐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但愿生活中我能交到像“塔克”一样的朋友,我用我的真诚能得到你的友谊吗?|||

<<凡卡>>的续写

雪一直在下着,凡卡的梦也在继续着。 可是梦毕竟是要醒的。圣诞节的大街上,偶尔会穿过一辆马车,那是贵族家的少爷小姐们去卖礼物,或是到贵族学校去聚会吧。一辆马车缓缓朝店门口驶来,那匹马不像市长大人家的马车那样,凡卡见过市长大人家的马。那是前年,沙皇路过这座城市,冬天里,人们大部分还穿不暖衣服,可在警察的胁迫下,不得不光着脚板拿着发给的花束和彩带到街上去,去在寒风刺骨中欢迎他们伟大的沙皇。 沙皇和皇后穿着从西伯利亚猎来的北极熊做成的绒袍,皇后脖颈上还围着用北极狐的皮毛做成的围脖。老卡加的店里卖的围巾于这个比起来可是差远了,不过他还是捋捋自己满是油污且皱皱褶褶的衬衣领子,硬是把第二个扣子及到第一个扣眼里——第一个扣子实在和小琳娜她妈吵架的时候被撕掉的——然后他用沾满钞票味的手抹了抹自己的脸。他不明白沙皇和皇后为什么这么早来,害的他早起未洗脸就得起来迎接。不过老卡家还是挺激动的,因为那毕竟是沙皇呀,他特希望沙皇或是皇后能看他一眼,就像希望城里人都到他店里来买东西那样渴望。 对了,该说说市长大人的马了,它紧紧跟着沙皇坐的福特轿车——俄国尽管有工厂,可造的轿车就是不如美国的好,有人说皇后带的首饰就是用造轿车的钱买来的——那是一匹白马,浑身上下都是肉——凡卡不知道“丰满“这个词,所以只能用这个句子来形容——它身上的毛白的像雪,相凡卡家乡的雪,鬃毛和尾毛大概是马浮早上刚刷的吧,被风一吹,从那马身上飘来阵阵熟悉的香味,哦,那是老板娘用的洗发水的味道——她经常说那洗发水是最好的最贵的,至少在城里是这样的,不知她闻见马身上的味道会怎么说——在马那顿涅茨的草原一样宽广的肚皮上,从上到下都为着中国产的丝绸——这是他从一个进过圆明园的英国上尉那里高价买来的——而这都是为的是它的马显得更高贵,更有身份,可是他大可不必,因为这城里有多少人有马呢? 凡卡伺候的老板家恰好有一匹,它不如市长大人家的马肥,也不如那马香,更不如那马高贵,可老板认为他的马还是不错的,就像他的人品一样。那匹瘦骨嶙峋的马,用它那像凡卡的爷爷拐杖一样的腿把老板坐的车拉到了店门口。 凡卡醒了,他醒的很及时,因为老板回来了。他透过窗子看到那马的尾巴——尾巴是这马最显眼的位置,正所谓“马瘦毛长”——被编成了一条美丽的花辫子,还夹着一条彩绳。这当然是对花辫子的形容,可是如果这花辫子是马尾巴,而且是老板家马的尾巴,那就大事不妙了。这就像邻家小琳娜妈妈那小山似的身体穿上紧身衣,就是芭蕾舞演员穿的那种,那是什么样子就可想而知了。可门前这马就是这样,但以老板的审美观来看——他经常把老板娘比作蒙娜丽莎——是非常好看的。那尾巴是老板为了在圣诞前夜去教堂做礼拜而特地占用他平常点钱的时间亲手编的。因为他认为,虽然自己的店小了一点,虽然自己的马差了一点,但为了面子还是要尽力呀,就譬如说把马尾巴编成花辫子,这样就可以在老爷太太们面前夸耀了——不过如果让没上过多少学的凡卡听见老板以自己的马的尾巴发表的演讲(其实是在那些少有修养的人眼里,那其实是一篇错别字连篇但又可以得奖的大笑话),凡卡会认为那比谈论猪屁股还恶心。 老板蠕动着自己的身体——他平时不是这样蠕动,而是扭动——走过来走进店里。终于凡卡知道为什么老板会这样异常,当店门被推开时,一股烈性伏尔加的味道扑面而来,老板摇摇晃晃差点倒在凡卡身上,可是看来卧室对他的吸引力更大些,一个身影就这样扑通一声倒了下去,到在床上。这时门又开了,是老板娘,一股龙舌兰的味道扑面而来,她也差点到在凡卡身上,可最后她还是倒在了床上。就这样,一阵脚步声后,店里又恢复了寂静。凡卡在一阵提心吊胆之后也又平静下来,本该在这时忙着擦地的他现在这坐着不动,这若在平常可是找死的呀。 现在,凡卡心想,自己坐着也没事了,又没人知道,而这地板擦不擦都一个样。他渐渐放松起来,又想起给爷爷的那封信了。正当凡卡倚着台子想爷爷时,一双眼睛盯上了凡卡,这双眼睛的主人不算是成人,可他却以一颗成人的心想着一件罪恶的事。 伙计也回来了,他本想把老爷太太附近屋里,可没成想他们比兔子还快,根本不用伙计扶,自己就像苹果落地似的朝着床走了过去。看老板和老板娘都走了,睡觉去了,伙计自己也深感疲乏,昨天在第三大街弗拉基米尔家的聚会真是闹腾极了,现在一想起来就头疼,所以伙计决定自己还是去睡觉吧。正当他把马安顿好,从后门进屋准备去睡觉时,他从过道里却看见一个人,那是凡卡。尽管同样是从异乡来的,同样都还不是大人,可伙计却对凡卡没有一点好印象。因为在他那颗虽然只有十六七岁的心上,却已生出许多心眼,这使他提前成了一个虚伪,充满欺诈与嫉妒的人。伙计不允许店里出老板及其家人以外有任何人敢违抗他,凡卡就这样成了他暴政下一个不受欢迎的人。是的,作为学徒的凡卡尽管不被老板喜欢,可他的聪明与灵巧却让伙计耿耿于怀。伙计一直把凡卡当作眼中钉肉中刺,生怕凡卡哪一天取代了他的位置。这也就是伙计心里生成罪恶计划的原因——他想除掉竞争对手。 老板和老板娘虽然喝多了,可毕竟还好好的,他们到下午就醒了过来。当老板从房里出来,伸伸胳膊,抽抽裤腰然后又打个哈嘁,最后终于清醒过来后,发现店里和往常没有什么两样,便去点钱了,而老板娘则不像老板那样有那么多坏毛病,刚从床上起来便一溜烟冲出店门,出去了。凡卡呢?他正擦地板呢,来回来去的脚步声并没有扰乱他的心,他心中依然想着爷爷。 伙计终于开始他的计划了。老板点钱时的神情专注的很,就是此时此刻天塌下来也不能使他挪挪地方。伙计进来了,他是来帮忙记账的。于是,钞票过手的声音与笔尖滑动的声音此起彼伏。老板果然是老手,他的工作尤其是与钱有关的,绝对是速度加质量。老板靠在椅子上,发现今天伙计干活认真许多,还为自己沏好了茶。这小子今天不错呀,老板心想,于是对伙计说,你今天和我们一起来吃饭吧,随后自己便出去了。而伙计呢,也正暗自心喜,他终于获得一个想老板和老板娘进言的机会了。 毕竟是圣诞节,老板似乎也松了许多。只要凡卡不停的干活,老伴也就不搭理他,也就不像以往那样鸡蛋里头挑骨头了。这使凡卡轻松许多,他虽然坐了不少事,但对于平常来说,这实在是太轻松了。终于熬到晚上了,凡卡不盼着老板价会给他什么好吃的,不过睡觉时就可以梦见爷爷了。他依然对它的信充满希望。凡卡喝着稀粥,啃着面包,而在里过道不远的餐厅里,老板,老板娘还有伙计正大鱼大肉的吃呢。就在这当儿,伙计开口了,把他看见凡卡偷懒不干活再加上许多醋啊油啊,一块儿回了一锅,给了老板和老板娘。后果可想而知,老板和老板娘哪里还吃饭呀,火气顿时冲天,老板娘会屋去拿鞭子,而老板更是从桌子上抄起一把叉子就冲了出去。伙计自然很高兴,只挽挽袖子便跟了出去,因为他并不想一下之凡卡于死地。 在昏暗的灯光下,凡卡因为身上正挨着鞭打而嚎叫,而他心中却纳闷为什么当时醉醺醺的老板和老板娘会知道他偷懒,而他决没想到会是伙计告的密。老板一边抽打着一边穿着粗气,还骂凡卡:“叫你个狗崽子偷懒,不干活,还敢偷面包,真是反了你了。”对于偷懒凡卡无法否认,但哪来的偷面包,凡卡真是觉得自己冤枉。他忍住疼,说:“老—老板,我—没有偷—偷面包。”老板一听,停下手中的鞭子,“真的没偷?““真的。就是您给我是个胆子我也不敢偷面包去呀。”老板听后,气喘的越来越粗了,凡卡以为老板累了,可老板突然挥起手臂,照着凡卡腿上就是一下,凡卡开始还以为是给了他一拳,没想到一拳下去,凡卡感到揪心的疼,鲜血一下子沁透了凡卡的单裤。原来老板把叉子刺进了凡卡的肉里,“真是反了,还敢狡辩......"老板有点累了,他也不管凡卡的伤口,对伙计说:“把他关进马棚里。”伙计假装关心凡卡的样子,说:“老板,你看,凡卡这个样子,外面有这么冷,您看......""叫你怎么办,你就怎么办!”老板依旧很生气但也很累,于是就回屋去了。 老板走了,伙计回过头来看凡卡,好像昏过去了,看着凡卡鲜血淋淋的腿,伙计露出一丝*笑。心想:凡卡再见了,谁叫你这么倒霉呢?说完,他拖着凡卡,走了。并不是走去马棚的后门,而是去前门,去大街上。 伙计是这样打算的,凡卡身上有伤,外面又这么冷,把他仍到外面去,也活不成了。要是老板过问起来,就说他逃走了,自己冻死在大街上了。于是凡卡被伙计扔在几个街区外的一个垃圾箱旁。看着凡卡虚弱的身影,伙计又笑了,他没想到他的计划这么快就成功了。 而凡卡,他只有九岁的生命正一步步地走向死神。在他颤抖的小嘴中,吐露着两个字——爷爷。 天渐渐亮了,凡卡也慢慢地睁开了他那疲倦的双眼。可他还不知道,老板和老板娘已经全副武装地等他醒来呢。凡卡一睁开双眼,老板便怒气冲冲地对凡卡吼道:“小子!你竟敢偷懒不做工了!想造反吗?今天我非抽死你不可!” 老板这边开始“地震”了,老板娘那边的“火山”也爆发了。这一对恶夫妇一齐上前打那毫无抵抗能力的凡卡,直到把他打得遍体鳞伤,皮开肉绽为止方才罢休。 被打后的凡卡心里非常悲愤,他想:“我不能在这里再呆下去了,爷爷可能一时半刻还收不到我的信,我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回村子里去了……好!明天晚上就走!” 第二天晚上,凡卡做完工,他看店里的老板、老板娘、伙计熟睡以后,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