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艺术

我为什么要写作

有人问一位登山家为什么要去登山——谁都知道登山这件事既危险,又没什么实际的好处,他回答道:“因为那座山峰在那里。”我喜欢这个答案,因为里面包含着幽默感——明明是自己想要登山,偏说是山在那里使他心里痒痒。除此之外,我还喜欢这位登山家干的事,没来由地往悬崖上爬。它会导致肌肉疼痛,还要冒摔出脑子的危险,所以一般人尽量避免爬山。从热力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个减熵现象,极为少见。这是因为人总是趋利避害,热力学上把自发现象叫做熵增现象,所以趋害避利肯定减熵。

现在把登山和写作相提并论,势必要招致反对。这是因为最近十年来中国有过小说热、诗歌热、文化热,无论哪一种热都会导致大量的人投身写作,别人常把我看成此类人士中的一个,并且告诫我说,现在都是什么年月了,你还写小说?(言下之意是眼下是经商热,我该下海去经商了)但是我的情形不一样。前三种热发生时,我正在美国念书,丝毫没有受到感染。我们家的家训是不准孩子学文科,一律去学理工。因为这些缘故,立志写作在我身上是个不折不扣的减熵过程。我到现在也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干这件事,除了它是个减熵过程这一点。

有关我立志写作是个减熵过程,还有进一步解释的必要。写作是个笼统的字眼,还要看写什么东西。写畅销小说、爱情小诗等等热门东西,应该列入熵增过程之列。我写的东西一点不热门,不但挣不了钱,有时还要倒贴一些。严肃作家的“严肃”二字,就该做如此理解。据我所知,这世界上有名的严肃作家,大多是凑合过日子,没名的大概连凑合也算不上。这样说明了以后,大家都能明白我确实在一个减熵过程中。

我父亲不让我们学文科,理由显而易见。在我们成长的时代里,老舍跳了太平湖,胡风关了监狱,王实味被枪毙了。以前还有金圣叹砍脑壳等等实例。当然,他老人家也是屋内饮酒、门外劝水的人,自己也是个文科的教授,但是他坦白地承认自己择术不正,不足为训。我们兄弟姐妹五个就此全学了理工科,只有我哥哥例外。考虑到我父亲脾气暴躁、吼声如雷,你得说这种选择是个熵增过程。而我哥哥那个例外是这么发生的:七八年考大学时,我哥哥是北京木城涧煤矿最强壮的青年矿工,吼起来比我爸爸音量还要大。无论是动手揍他,还是朝他吼叫,我爸爸自己都挺不好意思,所以就任凭他去学了哲学,在逻辑学界的泰斗沈有鼎先生的门下当了研究生。考虑到符号逻辑是个极专门的学科(这是从外行人看不懂逻辑文章来说),它和理工科差不太多的。从以上的叙述,你可以弄明白我父亲的意思。他希望我们每个人都学一种外行人弄不懂而又是有功世道的专业,平平安安地度过一生。我父亲一生坎坷,他又最爱我们,这样的安排在他看来最自然不过。

我自己的情形是这样的:从小到大,身体不算强壮,吼起来音量也不够大,所以一直本分为人。尽管如此,我身上总有一股要写小说的危险情绪。插队的时候,我遇上一个很坏的家伙(他还是我们的领导,属于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少数坏干部之列),我就编了一个故事,描写他从尾骨开始一寸寸变成了一条驴,并且把它写了出来,以泄心头之愤。后来读了一些书,发现卡夫卡也写了个类似的故事,搞得我很不好意思。还有一个故事,女主人公长了蝙蝠的翅膀,并且头发是绿色的,生活在水下。这些二十岁前的作品我都烧掉了。在此一提是要说明这种危险倾向的由来。后来我一直抑制着这种倾向,念完了本科,到美国去留学。我哥哥也念完了硕士,也到美国去留学。我在那边又开始写小说,这种危险的倾向再也不能抑制了。

在美国时,我父亲去世了。回想他让我们读理科的事,觉得和美国发生的事不是一个逻辑。这让我想起了苏联元帅图哈切夫斯基对大音乐家肖斯塔科维奇说的话来:“我小的时候,很有音乐天才。只可惜我父亲没钱给我买把小提琴!假如有了那把小提琴,我现在就坐在你的乐池里。”这段话乍看不明其意,需要我提示一句:这次对话发生在苏联的三十年代,说完了没多久,图元帅就一命呜呼了。那年头专毙元帅将军,不大毙小提琴手。“文化革命”里跳楼上吊的却是文人居多。我父亲在世时,一心一意地要给我们每人都弄把小提琴。这把小提琴就是理工农医任一门,只有文科不在其内,这和美国发生的事不一样,但是结论还是同一个——我该去干点别的,不该写小说。

有关美国的一切,可以用一句话来描述:American’s business is business,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那个国家永远是在经商热中,而且永远是1000度的白热。所以你要是看了前文之后以为那里有某种气氛会有助于人立志写作就错了。连我哥哥到了那里都后悔了,觉得不该学逻辑,应当学商科或者计算机。虽然他依旧无限仰慕罗素先生的为人,并且竭其心力证明了一项几十年未证出的逻辑定理,但是看到有钱人豪华的住房,也免不了唠叨几句他对妻儿的责任。

在美国有很强大的力量促使人去挣钱,比方说洋房,有些只有一片小草坪,有的有几百亩草坪,有的有几千亩草坪,所以仅就住房一项,就能产生无穷无尽的挣钱的动力。再比方说汽车,有无穷的档次和价格。你要是真有钱,可以考虑把肯尼迪遇刺时坐的汽车买来坐。还有人买下了苏联的战斗机,驾着飞上天。在那个社会里,没有人受得了自己的孩子对同伴说:我爸爸穷。我要是有孩子,现在也准在那里挣钱。而写书在那里也不是个挣钱的行当,不信你到美国书店里看看,各种各样的书涨了架子,和超级市场里陈列的卫生纸一样多——假如有人出售苦心积虑一页页写出的卫生纸,肯定不是好行当。除此之外,还有好多人的书没有上架,窝在他自己的家里。我没有孩子,也不准备要。作为中国人,我是个极少见的现象。但是人有一张脸,树有一张皮,别人都去挣钱,自己却在干可疑的勾当,脸面上也过不去。

在美国时,有一次和一位华人教授聊天,他说他的女儿很有出息,放着哈佛大学人类学系奖学金不要,自费去念一般大学的law school,如此反潮流,真不愧是书香门第。其实这是舍小利而趋大利,受小害而避大害。不信你去问问律师挣多少钱,人类学家又挣多少钱。和我聊天的这位教授是个大学问家,特立独行之辈,一谈到了儿女,好像也不大特立独行了。

说完了美国、苏联,就该谈谈我自己。到现在为止,我写了八年小说,也出了几本书,但是大家没怎么看到。除此之外,我还常收到谩骂性的退稿信,这时我总善意地想:写信的人准是在领导那里挨了骂,找我撒气。提起王小波,大家准会想到宋朝在四川拉杆子的那一位,想不到我身上。我还在减熵过程中。顺便说一句,人类的存在,文明的发展就是个减熵过程,但是这是说人类。具体说到自己,我的行为依旧无法解释。再顺便说一句,处于减熵过程中的,绝不只是我一个人。在美国,我遇上过支起摊来卖托洛茨基、格瓦拉、毛主席等人的书的家伙,我要和他说话,他先问我怕不怕联邦调查局——别的例子还很多。在这些人身上,你就看不到水往低处流、苹果掉下地、狼把兔子吃掉这一宏大的过程,看到的现象相当于水往山上流、苹果飞上天、兔子吃掉狼。我还可以说,光有熵增现象不成。举例言之,大家都顺着一个自然的方向往下溜,最后准会在个低洼的地方会齐,挤在一起像粪缸里的蛆。但是这也不能解释我的行为。我的行为是不能解释的,假如你把熵增现象看成金科玉律的话。

当然,如果硬要我用一句话直截了当地回答这个问题,那就是:我相信我自己有文学才能,我应该做这件事。但是这句话正如一个嫌疑犯说自己没杀人一样不可信。所以信不信由你吧。

我的师承

我终于有了勇气来谈谈我在文学上的师承。小时候,有一次我哥哥给我念过查良铮先生译的《青铜骑士》:

我爱你,彼得兴建的大城,

我爱你严肃整齐的面容,

涅瓦河的水流多么庄严,

大理石铺在它的两岸……

他还告诉我说,这是雍容华贵的英雄体诗,是最好的文字。相比之下,另一位先生译的《青铜骑士》就不够好:

我爱你彼得的营造

我爱你庄严的外貌……

现在我明白,后一位先生准是东北人,他的译诗带有二人转的调子,和查先生的译诗相比,高下立判。那一年我十五岁,就懂得了什么样的文字才能叫做好。

到了将近四十岁时,我读到了王道乾先生译的《情人》,又知道了小说可以达到什么样的文字境界。道乾先生曾是诗人,后来做了翻译家,文字功夫炉火纯青。他一生坎坷,晚年的译笔沉痛至极。请听听《情人》开头的一段: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也是王先生一生的写照。杜拉斯的文章好,但王先生译笔也好,无限沧桑尽在其中。查先生和王先生对我的帮助,比中国近代一切著作家对我帮助的总和还要大。现代文学的其他知识,可以很容易地学到。但假如没有像查先生和王先生这样的人,最好的中国文学语言就无处去学。除了这两位先生,别的翻译家也用最好的文学语言写作,比方说,德国诗选里有这样的译诗:

朝雾初开,落叶飘零

让我们把美酒满斟!

带有一种永难忘记的韵律,这就是诗啊。对于这些先生,我何止是尊敬他们——我爱他们。他们对现代汉语的把握和感觉,至今无人可比。一个人能对自己的母语做这样的贡献,也算不虚此生。

道乾先生和良铮先生都曾是才华横溢的诗人,后来,因为他们杰出的文学素质和自尊,都不能写作,只能当翻译家。就是这样,他们还是留下了黄钟大吕似的文字。文字是用来读,用来听,不是用来看的——要看不如去看小人书。不懂这一点,就只能写出充满噪声的文字垃圾。思想、语言、文字,是一体的,假如念起来乱糟糟,意思也不会好——这是最简单的真理,但假如没有前辈来告诉我,我怎么会知道啊。有时我也写点不负责任的粗糙文字,以后重读时,惭愧得无地自容,真想自己脱了裤子请道乾先生打我两棍。孟子曾说,无耻之耻,无耻矣。现在我在文学上是个有廉耻的人,都是多亏了这些先生的教诲。对我来说,他们的作品是比鞭子还有力量的鞭策。提醒现在的年轻人,记住他们的名字,读他们译的书,是我的责任。

现在的人会说,王先生和查先生都是翻译家。翻译家和著作家在文学史上是不能相提并论的。这话也对,但总要看看写的是什么样的东西。我觉得我们国家的文学次序是彻底颠倒了的:末流的作品有一流的名声,一流的作品却默默无闻。最让人痛心的是,最好的作品并没有写出来。这些作品理应由查良铮先生、王道乾先生在壮年时写出来的,现在成了巴比伦的空中花园了……以他们二位年轻时的抱负、晚年的余晖,在中年时如有现在的环境,写不出好作品是不可能的。可惜良铮先生、道乾先生都不在了……

回想我年轻时,偷偷地读到过傅雷、汝龙等先生的散文译笔,这些文字都是好的。但是最好的,还是诗人们的译笔;是他们发现了现代汉语的韵律。没有这种韵律,就不会有文学。最重要的是:在中国,已经有了一种纯正完美的现代文学语言,剩下的事只是学习,这已经是很容易的事了。我们不需要用难听的方言,也不必用艰涩、缺少表现力的文言来写作。作家们为什么现在还爱用劣等的文字来写作,非我所能知道。但若因此忽略前辈翻译家对文学的贡献,又何止是不公道。

正如法国新小说的前驱们指出的那样,小说正向诗的方向改变着自己。米兰?昆德拉说,小说应该像音乐。有位意大利朋友告诉我说,卡尔维诺的小说读起来极为悦耳,像一串清脆的珠子洒落于地。我既不懂法文,也不懂意大利文,但我能够听到小说的韵律。这要归功于诗人留下的遗产。

我一直想承认我的文学师承是这样一条鲜为人知的线索。这是给我脸上贴金。但就是在道乾先生、良铮先生都已故世之后,我也没有勇气写这样的文章。因为假如自己写得不好,就是给他们脸上抹黑。假如中国现代文学尚有可取之处,它的根源就在那些已故的翻译家身上。我们年轻时都知道,想要读好文字就要去读译著,因为最好的作者在搞翻译。这是我们的不传之秘。随着道乾先生逝世,我已不知哪位在世的作者能写如此好的文字,但是他们的书还在,可以成为学习文学的范本。我最终写出了这些,不是因为我的书已经写得好了,而是因为,不把这个秘密说出来,对现在的年轻人是不公道的。没有人告诉他们这些,只按名声来理解文学,就会不知道什么是坏,什么是好。

用一生来学习艺术

我念过文科,也念过理科。在课堂上听老师提到艺术这个词,还是理科的老师次数更多:化学老师说,做实验有实验艺术;计算机老师说,编程序有编程艺术。老师们说,怎么做对是科学,怎么做好则是艺术;前者有判断真伪的法则,后者则没有;艺术的真谛就是要叫人感到好,甚至是完美无缺。传授科学知识就是告诉你这些法则,而艺术的修养是无法传授的,只能够潜移默化。这些都是理科老师教给我的,我觉得比文科老师讲得好。

没有科学知识的人比有科学知识的人更容易犯错误;但没有艺术修养的人就没有这个缺点,他还有容易满足的好处。假如一个社会里,人们一点文学修养都没有,那么任何作品都会使他们满意。举个例子说,美国人是不怎么读文学书的,一部《廊桥遗梦》就可以使他们如痴如狂。相反,假如在某个国家里,欣赏文学作品是他们的生活方式,那就只有最好的作品才能使他们得到满足。我想,法国最有资格算做这类国家。一部《情人》曾使法国为之轰动。大家都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刚去世不久的杜拉斯。这本书有四个中文译本,其中最好的当属王道乾先生的译本。我总觉得读过了《情人》,就算知道了现代小说艺术;读过道乾先生的译笔,就算知道什么是现代中国的文学语言了。

有位作家朋友对我说,她很喜欢《情人》那种自由的叙事风格。她以为《情人》是信笔写来的,是自由发挥的结果。我的看法则相反,我认为这篇小说的每一个段落都经过精心的安排:第一次读时,你会感到极大的震撼;但再带着挑剔的眼光重读几遍,就会发现没有一段的安排经不起推敲。从全书第一句“我已经老了”,给人带来无限的沧桑感始,到结尾的一句“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带来绝望的悲凉终,感情的变化都在准确的控制之下。叙事没有按时空的顺序展开,但有另一种逻辑作为线索,这种逻辑我把它叫做艺术——这种写法本身就是种无与伦比的创造。我对这件事很有把握,是因为我也这样写过:把小说的文件调入电脑,反复调动每一个段落,假如原来的小说足够好的话,逐渐就能找到这种线索;花上比写原稿多三到五倍的时间,就能得到一篇新小说,比旧的好得没法比。事实上,《情人》也确实是这样改过,一直改到改不动,才交给出版社。《情人》这种现代经典与以往小说的不同之处,在于它需要更多的心血。我的作家朋友听了以后感觉有点泄气:这么写一本书,也不见得能多赚稿费,不是亏了吗?但我以为,我们一点都不亏。现在世界上已经有了杜拉斯,有了《情人》,这位作家和她的作品给我们一个范本,再写起来已经容易多了。假如没有范本,让你凭空去创造这样一种写法,那才是最困难的事:六七十年代,法国有一批新小说作家,立意要改变小说的写法,作品也算是好看,但和《情人》是没法比的。有了这样的小说,阅读才不算是过时的陋习——任凭你有宽银幕、环绕立体声,看电影的感觉终归不能和读这样的小说相比。

译《情人》的王道乾先生已经在前几年逝世了。虽然没有见过面,但他是我真正尊敬的前辈。我知道他原是位诗人,四十年代末曾到法国留学,后来回来参加祖国建设,一生坎坷,晚年搞起了翻译。他的作品我只读过《情人》,但已使我终身受益。另一篇使我终身受益的作品是查良铮(穆旦)先生译的《青铜骑士》。从他们那里我知道了一个简单的真理:文字是用来读的,不是用来看的。看起来黑压压的一片,都是方块字,念起来就大不相同。诗不光是押韵,还有韵律;散文也有节奏的快慢,或低沉压抑,沉痛无比,或如黄钟大吕,回肠荡气——这才是文字的筋骨所在。实际上,世界上每一种文学语言都有这种筋骨,当年我在美国留学,向一位老太太学英文,她告诉我说,不读莎士比亚,不背弥尔顿,就根本不配写英文——当然,我不会背弥尔顿,是不配写英文的了,但中文该怎么写,始终是个问题。

古诗是讲平仄的,古文也有韵律,但现在写这种东西就是发疯;假如用白话来写,用哪种白话都是问题。张爱玲晚年执意要写苏白,她觉得苏白好听。这种想法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文章里的那些字我都不知该怎么念。现在作家里用北方方言写作的很多,凭良心说,效果是很糟心的。我看到过的一种最古怪的主意,是钱玄同出的,他建议大家写《儒林外史》那样的官话。幸亏没人听,否则会把大家都写成迂夫子的。这样一扯就扯远了。这个问题现在已经解决了,我们已经有了一种字正腔圆的文学语言,用它可以写最好的诗和最好的小说,那就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所用的语言。不信你去找本《情人》或是《青铜骑士》念上几遍,就会信服我的说法。

本文的主旨是怀念那些已经逝去的前辈,但却从科学和艺术的区别谈起。我把杜拉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看做我的老师,但这些老师和教我数学的老师是不同的——前者给我的是一些潜移默化,后者则教给我一些法则。在这个世界上,前一种东西更难得到。除此之外,比之科学,艺术更能使人幸福,因为这些缘故,文学前辈也是我更爱的人。

以上所述,基本上是我在文学上所知道的一切。我没有读过大学的中文系,所以孤陋寡闻,但我以为,人活在世上,不必什么都知道,只知道最好的就够了。为了我知道的这些,我要感谢杜拉斯,感谢王道乾和穆旦——他们是我真正敬爱的人。

我的精神家园

我十三岁时,常到我爸爸的书柜里偷书看。那时候政治气氛紧张,他把所有不宜摆在外面的书都锁了起来,在那个柜子里,有奥维德的《变形记》,朱生豪译的莎翁戏剧,甚至还有《十日谈》。柜子是锁着的,但我哥哥有捅开它的方法。他还有说服我去火中取栗的办法:你小,身体也单薄,我看爸爸不好意思揍你。但实际上,在揍我这个问题上,我爸爸显得不够绅士派,我的手脚也不太灵活,总给他这种机会。总而言之,偷出书来两人看,挨揍则是我一人挨,就这样看了一些书。虽然很吃亏,但我也不后悔。

看过了《变形记》,我对古希腊着了迷。我哥哥还告诉我说:古希腊有一种哲人,穿着宽松的袍子走来走去。有一天,有一位哲人去看朋友,见他不在,就要过一块涂蜡的木板,在上面随意挥洒,画了一条曲线,交给朋友的家人,自己回家去了。那位朋友回家,看到那块木板,为曲线的优美所折服,连忙埋伏在哲人家左近,待他出门时闯进去,要过一块木板,精心画上一条曲线……当然,这故事下余的部分就很容易猜了:哲人回了家,看到朋友留下的木板,又取一块蜡板,把自己的全部心胸画在一条曲线里,送给朋友去看,使他真正折服。现在我想,这个故事是我哥哥编的。但当时我还认真地想了一阵,终于傻呵呵地说道:这多好啊。时隔三十年回想起来,我并不羞愧。井底之蛙也拥有一片天空,十三岁的孩子也可以有一片精神家园。此外,人有兄长是好的。虽然我对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无异议。

长大以后,我才知道科学和艺术是怎样的事业。我哥哥后来是已故逻辑大师沈有鼎先生的弟子,我则学了理科;还在一起讲过真伪之分的心得、对热力学的体会,但这已是我二十多岁时的事。再大一些,我到国外去旅行,在剑桥看到过使牛顿体会到万有引力的苹果树,拜伦拐着腿跳下去游水的“拜伦塘”,但我总在回想幼时遥望人类智慧星空时的情景。千万丈的大厦总要有片奠基石,最初的爱好无可替代。所有的智者、诗人,也许都体验过儿童对着星光感悟的一瞬。我总觉得,这种爱好对一个人来说,就如性爱一样,是不可少的。

我时常回到童年,用一片童心来思考问题,很多烦难的问题就变得易解。人活着当然要做一番事业,而且是人文的事业;就如有一条路要走,假如是有位老学究式的人物,手执教鞭戒尺打着你走,那就不是走一条路,而是背一本宗谱。我听说苏联就是这么教小孩子的:要背全本的普希金、半本莱蒙托夫,还要记住俄罗斯是大象的故乡(肖斯塔科维奇在回忆录里说了很多)。我们这里是怎样教孩子的,我就不说了,以免得罪师长。我很怀疑会背宗谱就算有了精神家园,但我也不想说服谁。安徒生写过《光荣的荆棘路》,他说人文的事业就是一片着火的荆棘,智者仁人就在火里走着。当然,他是把尘世的嚣嚣都考虑在内了,我觉得用不着想那么多。用宁静的童心来看,这条路是这样的:它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牵牛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蜓。这样说固然有煽情之嫌,但想要说服安徒生,就要用这样的语言。维特根斯坦临终时说:告诉他们,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这句话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从牵牛花丛中走过来了。虽然我对他的事业一窍不通,但我觉得他和我是一头儿的。

我不大能领会下列说法的深奥之处:要重建精神家园,恢复人文精神,就要灭掉一切俗人——其中首先要灭的,就是风头正健的俗人。假如说,读者兜里的钱是有数的,买了别人的书,就没钱来买我的书,所以要灭掉别人,这个我倒能理解,但上述说法不见得有如此之深奥。假如真有这么深奥,我也不赞成——我们应该像商人一样,严守诚实原则,反对不正当的竞争。让我的想法和作品成为嚣嚣尘世上的正宗,这个念头我没有,也不敢有。既然如此,就必须解释我写文章(包括这篇文章)的动机。坦白地说,我也解释不大清楚,只能说,假如我今天死掉,恐怕就不能像维特根斯坦一样说到,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也不能像司汤达一样说,活过,爱过,写过。我很怕落到什么都说不出的结果,所以正在努力工作。

我对小说的看法

我自幼就喜欢读小说,并且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写小说,直到二十七八岁时,读到了图尼埃尔(Tournier,M.)的一篇小说,才改变了自己的看法。在不知不觉之中,小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代小说和古典小说的区别,就像汽车和马车的区别一样大。现代小说中的精品,再不是可以一目十行往下看的了。为了让读者同意我的意见,让我来举一个例子。杜拉斯(Duras,M.)《情人》的第一句是:“我已经老了。”无限沧桑尽在其中。如果你仔细读下去,就会发现,每句话的写法大体都是这样的,我对现代小说的看法,就是被《情人》固定下来的。现代小说的名篇总是包含了极多的信息,而且极端精美,让读小说的人狂喜,让打算写小说的人害怕。在经典作家里,只有俄国的契诃夫(Chekhov,A.P.)偶尔有几笔写成这样,但远不是通篇都让人敬畏。必须承认,现代小说家曾经使我大受惊吓。我读过的图尼埃尔的那篇小说,叫做《少女与死》,它只是一系列惊吓的开始。

因为这个发现,我曾经放弃了写小说,有整整十年在干别的事,直到将近四十岁,才回头又来尝试写小说。这时我发现,就是写过一些名篇的现代小说家,平常写的小说也是很一般的。瑞士作家迪伦马特(Durrenmatt,F.)写完了他的名篇《法官和他的刽子手》之后,坦白说,这个长中篇耗去了他好几年的光阴,而且说,今后他不准备再这样写下去了。此后他写了很多长篇,虽然都很好看,但不如《法官和他的刽子手》精粹。杜拉斯也说,《情人》经过反复的修改,每一段、每一句都重新安排过。照我看,她的其他小说都不如《情人》好。他们的话让人看了放心,说明现代小说家也不是一群超人。他们有些惊世骇俗的名篇,但是既不多,也不长。虽然如此,我还是认为,现代小说中几个中篇,如《情人》之类,比之经典作家的鸿篇巨制毫不逊色。爱好古典文学的人也许不会同意我的看法,我也没打算说服他们。但我还是要说,我也爱好过古典文学;而在影视发达的现代,如果没有现代小说,托尔斯泰并不能让我保持阅读的习惯。

我认为,现代小说的成就建筑在不多几个名篇上,虽?*** 饧钙?∷岛苣哑郎吓当炊?难Ы保??执?∷狄帐醯亩シ寰驮谄渲小N业谋Ц阂彩且?谝涣狡?髌防锎锏秸飧鏊?健N乙蔡乇鹣不缎闯ぶ衅???蜃肿笥遥??热缥业摹段蠢词澜纭罚?褪钦饷闯ぁ!肚槿恕贰ⅰ斗ü俸退?墓糇邮帧返让??彩钦饷闯ぁ5比唬?庋?鲇卸?┬???印T谖倚垂?男∷道铮?痘平鹗贝?罚ā读?媳ā返谑??熘衅?∷到保┦俏易盥?獾模??腔姑淮锏轿蚁M?乃?迹??曰挂?绦??Α?

小说的艺术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3期《博览群书》杂志。——编者

朋友给我寄来了一本昆德拉的《被背叛的遗嘱》,这是本谈小说艺术的书。书很长,有些地方我不同意,有些部分我没看懂(这本书里夹杂着五线谱,但我不识谱,家里更没有钢琴),但还是能看懂能同意的地方居多。我对此书有种特别的不满,那就是作者丝毫没有提到现代小说的最高成就:卡尔维诺、尤瑟娜尔、君特•格拉斯、莫迪阿诺,还有一位不常写小说的作者,玛格丽特•杜拉斯。早在半世纪以前,茨威格就抱怨说,哪怕是大师的作品,也有纯属冗余的成分。假如他活到了现在,看到现代小说家的作品,这些怨言就没有了。昆德拉不提现代小说的这种成就,是因为同行嫉妒,还是艺术上见解不同,我就不得而知。当然,昆德拉提谁不提谁,完全是他的自由。但若我来写这本书,一定要把这件事写上。不管怎么说吧,我同意作者的意见,的确存在一种小说的艺术,这种艺术远不是谁都懂得。昆德拉说,不懂开心的人不会懂得任何小说艺术。除了懂得开心,还要懂得更多,才能懂得小说的艺术。但若连开心都不懂,那就只能把小说读糟蹋了。归根结底,昆德拉的话并没有错。

我自己对读小说有一种真正的爱好,这种爱好不可能由阅读任何其他类型的作品所满足。我自己也写小说,写得好时得到的乐趣,绝非任何其他的快乐可以替代。这就是说,我对小说有种真正的爱好,而这种爱好就是对小说艺术的爱好——在这一点上我可以和昆德拉沟通。我想象一般的读者并非如此,他们只是对文化生活有种泛泛的爱好。现在有种论点,认为当代文学的主要成就是杂文,这或者是事实,但我对此感到悲哀。我自己读杂文,有时还写点杂文。照我看,杂文无非是讲理,你看到理在哪里,径直一讲就可。当然,把道理讲得透彻,讲得漂亮,读起来也有种畅快淋漓的快感,但毕竟和读小说是两道劲儿。写小说则需要深得虚构之美,也需要些无中生有的才能;我更希望能把这件事做好。所以,我虽能把理讲好,但不觉得这是长处,甚至觉得这是一种劣根性,需要加以克服。诚然,作为一个人,要负道义的责任,憋不住就得说,这就是我写杂文的动机。所以也只能适当克服,还不能完全克服。

前不久在报上看到一种论点,说现在杂文取代了小说,负起了社会道义的责任。假如真是如此,那倒是件好事,小说来负道义责任,那就如希腊人所说,鞍子扣到头上来了——但这是仅就文学内部而言。从整个社会而言,道义责任全扣在提笔为文的人身上还是不大对头。从另一方面来看,负道义责任可不是艺术标准,尤其不是小说艺术的标准。这很重要啊。

昆德拉的书也主要是说这个问题。写小说的人要让人开心,他要有虚构的才能,并要有施展这种才能的动力——我认为这是主要之点。昆德拉则说,看小说的人要想开心,能够欣赏虚构,并且能宽容虚构的东西——他说这是主要之点。我倒不存这种奢望。小说的艺术首先会形成在小说家的意愿之中,以后会不会遭人背叛,那是以后的事。首先要有这种东西,这才是最主要的。

昆德拉说,小说传统是欧洲的传统。但若说小说的艺术在中国从未受到重视,那也是不对的。在很多年前,曾有过一个历史的瞬间:年轻的张爱玲初露头角,显示出写小说的才能。傅雷先生发现了这一点,马上写文章说,小说的技巧值得注意。那个时候连张春桥都化名写小说,仅就艺术而言,可算是一团糟,张爱玲确是万绿丛中一点红——但若说有什么遗嘱被背叛了,可不是张爱玲的遗嘱,而是傅雷的遗嘱。天知道张爱玲后来写的那叫什么东西。她把自己的病态当做才能了……人有才能还不叫艺术家,知道珍视自己的才能才叫艺术家呢。

笔者行文至此,就欲结束。但对小说的艺术只说了它不是什么,它到底是什么,还一字未提。假如读者想要明白的话,从昆德拉的书里也看不到,应该径直找两本好小说看看。看完了能明白则好,不能明白也就无法可想了,可以去试试别的东西;千万别听任何人讲理,越听越糊涂。任何一门艺术只有从作品里才能看到——套昆德拉的话说,只喜欢看杂文、看评论、看简介的人,是不会懂得任何一种艺术的。

从《黄金时代》谈小说艺术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7年第5期《出版广角》杂志。——编者

《黄金时代》这本书里,包括了五部中篇小说。其中《黄金时代》一篇,从二十岁时就开始写,到将近四十岁时才完篇,其间很多次地重写。现在重读当年的旧稿,几乎每句话都会使我汗颜,只有最后的定稿读起来感觉不同。这篇三万多字的小说里,当然还有不完美的地方,但是我看到了以后,丝毫也没有改动的冲动。这说明小说有这样一种写法,虽然困难,但还不是不可能。这种写法就叫做追求对作者自己来说的完美。我相信对每个作者来说,完美都是存在的,只是不能经常去追求它。据说迪伦马特写《法官和他的刽子手》,也写了很多年。写完以后说,今后再也不能这样写小说了。这说明他也这样写过。一个人不可能在每篇作品里做到完美,但是完美当然是最好的。

有一次,有个女孩子问我怎样写小说,并且说她正有要写小说的念头。我把写《黄金时代》的过程告诉了她。下次再见面,问她的小说写得怎样了,她说,听说小说这么难写,她已经把这个念头放下了。其实在这本书里,大多数章节不是这样呕心沥血地写成的。但我主张,任何写小说的人都不妨试试这种写法。这对自己是有好处的。

这本书里有很多地方写到性。这种写法不但容易招致非议,本身就有媚俗的嫌疑。我也不知为什么,就这样写了出来。现在回忆起来,这样写既不是为了招些非议,也不是想要媚俗,而是对过去时代的回顾。众所周知,六七十年代,中国处于非性的年代。在非性的年代里,性才会成为生活主题,正如饥饿的年代里吃会成为生活的主题。古人说:食色性也。想爱和想吃都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得不到,就成为人性的障碍。

然而,在我的小说里,这些障碍本身又不是主题。真正的主题,还是对人的生存状态的反思。其中最主要的一个逻辑是:我们的生活有这么多的障碍,真他妈的有意思。这种逻辑就叫做黑色幽默。我觉得黑色幽默是我的气质,是天生的。我小说里的人也总是在笑,从来就不哭,我以为这样比较有趣。喜欢我小说的人总说,从头笑到尾,觉得很有趣等等。这说明本人的作品有自己的读者群。当然,也有些作者以为哭比较使人感动。他们笔下的人物从来就不笑,总在哭。这也是一种写法。他们也有自己的读者群。有位朋友说,我的小说从来没让她感动过。她就是个爱哭的人,误读了我的小说,感到很失落。我这样说,是为了让读者不再因为误读我的小说感到失落。

现在严肃小说的读者少了,但读者的水平是大大提高了。在现代社会里,小说的地位和舞台剧一样,正在成为一种高雅艺术。小说会失去一些读者,其中包括想受道德教育的读者,想看政治暗喻的读者,感到性压抑、寻找发泄渠道的读者,无所事事想要消磨时光的读者;剩下一些真正读小说的人。小说也会失去一些作者——有些人会去下海经商,或者搞影视剧本;最后只剩下一些真正写小说的人。我以为这是一件好事。

卡尔维诺与未来的一千年

朋友寄来一本书,卡尔维诺的《未来千年备忘录》,我正在看着。这本书是他的讲演稿,还没来得及讲,稿也没写完,人就死了。这些讲演稿分别冠以如下题目:轻逸、迅速、易见、确切和繁复。还有一篇“连贯”,没有动笔写;所以我整天在捉摸他到底会写些什么,什么叫做“连贯”。卡尔维诺指出,在未来的一千年里,文学会继续繁荣,而这六项文学遗产也会被发扬光大。我一直喜欢卡尔维诺,看了这本书,就更加喜欢他了。

卡尔维诺的《我们的祖先》,看过的人都喜欢。这是他年轻时的作品,我以为这本书是“轻逸”的典范。中年以后,他开始探索小说艺术的无限可能,这时期的作品我看过《看不见的城市》——这本书不见得人人都会喜欢。我也不能强求大家喜欢他的每一本书,但是我觉得必须喜欢他的主意:小说艺术有无限种可能性。难道这不好吗?前不久有位朋友看了我的小说,对我说道:看来小说还能有新的写法——这种评价使我汗颜:我还没有探索无限,比卡尔维诺差得远。我觉得这位朋友的想法有问题——假如他不是学文学的博士而是个一般读者的话,那就没有问题了。

编辑先生邀我给名人茶座写个小稿,我竟扯到了卡尔维诺和文学遗产,这可不是茶座里的谈资。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什么可以在茶座里闲扯的事。我既不养猫,也不养狗,更没有汽车。别人弄猫弄狗的时候,我或则在鼓捣电脑,或则想点文学上的事——假如你想听听电脑,我可以说,现在在中关村花二百五十块钱可以买到八兆内存条,便宜死了……我想这更不是茶座里的谈资。可能我也会养猫养狗,再买辆汽车,给自己找点罪受——顺便说一句,我觉得汽车的价格很无耻。一辆韩国低档车卖三几十万,全世界都没听说过。至于猫啊狗啊,我觉得是食物一类。我吃掉过一只猫,五只狗,是二十多年前吃的。从爱猫爱狗者的角度看来,我是个“啃你饱”(Cannibal=食人族)。所以,我也只能谈谈卡尔维诺……

卡尔维诺的《看不见的城市》是这么个故事:马可•波罗站在蒙古大汗面前,讲述他东来旅途中所见到的城市,每一座城市都是种象征,而且全都清晰可见。看完那本书我做了一夜的梦,只见一座座城市就如奇形怪状的孔明灯浮在一片虚空之中。一般的文学读者会说,好了,城市我看到了,讲这座城里的故事吧——对卡尔维诺那个无所不能的头脑来说,讲个故事又有何难。但他一个故事都没讲,还在列举着新的城市,极尽确切之能事,一直到全书结束也没列举完。我大体上明白卡尔维诺想要做的事:对一个作者来说,他想要拥有一切文学素质——完备的轻逸、迅速、易见、确切和繁复,再加上连贯。等这些都有了以后,写出来的书肯定好看,可以满足一切文学读者。很不幸的是,这好像不大容易,但必须一试——这是为了保证读者在未来的一千年里有书看。我想这题目也没人会感兴趣——但是没办法,我就知道这些。

那年冬天,皑白的雪花特别冷

――――不是前记:本文意欲参加新概念的,在我流浪的车厢里突然想到的,当我酝酿到母亲的字眼后,我一个人悄悄的哭了出来,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从来就不敢承认我是一个坚强的孩子。

――――过了两天后我才把这文章写出来,但感觉少了很多东西,什么都空了。我不知道我到底缺少了什么,或许是真实中存在的那一份情吧。我想过修改,可是我不知道还有哪可以修改,结尾似乎不是很好,可是我又能改成怎么样啊?

《那年冬天,皑白的雪花特别冷》

一个个冬天沉沦在我的泪水下总是失却如风。

流浪篇・痛

夜色很快便从深邃的天空中摇曳了下来,覆盖着整个大地,泻满了令人心乱心碎的忧伤。风在车窗外凄冽的呼啸而过,疯狂波荡过我的心灵,听得我的心神在无限的触恸,仿若一首首催人魂殇的受伤音乐。泪水在眼中自私的长流,流过了荒落的苍悴人生。

又一个冬天吧。白色的雪花连绵在车窗外,一点点被遗落在我的身后,冻却了我曾经莽撞的一切;而前面,被皑皑白雪缠绵着的世界依旧漫长,好像永远也不会解脱那种涌乱心扉的痛。

每当雪花从天空中一片一片的滑落的时候,我总会想想我离开家的那些日子那些彷徨,我轻狂的对我的母亲说若我不衣锦还乡,我将不再踏进故乡这片神圣的大地。

十年了,十年在跌荡中无情的一晃而逝,逝如风残若梦。那年,我十八岁。

母亲,我回来了。母亲年轻时的容貌刻留在我的脑海里却之不去,不知道母亲现在已经让生活消磨成什么样子了?我也不再年少,生活的沧乱令我改变了许多,而母亲呢?

妈,你在我的心中永远的年轻!

思念篇・沉

多少年过去了?我已忘记了。我只知道我在等待,漫长的等待,等我的儿子回家。心很痛,我已经忘记了许多前尘往事,只有儿子年少轻狂时的笑容还有一点点印象,我怕有一天我连我痴等的目的也会忘却,一干二净。但我知道,我永远也忘记不了那种交织心头的心痛,肝肠寸断。

记得那是一个冬天,雪花依旧美丽沐风,雪影依然明朗洒空,照得我的儿子回旋的笑容格外的遥远。

一天,儿子对我情挚的说要去流浪,做个出色的孩子,然后衣锦还乡,给我我想要的幸福,不再令我徘徊而迷茫。那一刻我隐约记得我笑得特别的甜美,

我们真得很幸运——读小音乐家扬科有感

文章讲的是一个对音乐有狂热兴趣并很有天赋的小孩扬科,因家里实在太穷,所以连小提琴也买不起,他去看地主仆人的小提琴,不小心触动了琴弦,被人发现,被打死了的故事。 都是贫穷和社会主义的不公道埋没了一个天才啊!小扬科有着非凡的音乐才能,它能把万物发出的声音想象成音乐如果它的家庭富裕,又有人指导他的话,那他一定会成为一个伟大的音乐家,写出无数美妙的歌曲。但老天还是没有把好运赐给扬科。我想到了“好运”二字,不由得想到了我们的生活。 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多么快乐我以前总是买远现在的生活多么多么得不好,自从再网上看了这篇文章后,改变了我的想法那是一个出生在非常富有的家庭的孩子,本来应该很幸福,但他对现状并不满足,想要有花不完的钱。终有一天,他爸做生意失败了,破了产,钱都还债去了。那家人又要从头开始打工,那家的孩子只能天天吃白饭,穿旧衣服。那孩子常常对自己说“唉,回到以前该多好啊!”其实还有更多人比我们不幸,我们能这样子已经很不错了,那篇文章的结尾是这样写的:记着,在你感到自卑,感到自己不好运的时候,你要想:还有人比我还不好运。而且要坚定而自信的对自己说一声:“我是世界上最好运的!”真的我是世界上最好运的!还有比我更不幸的,难道我们不应该珍惜这么好的条件吗?

选择

选择

我看《加勒比海盗》时,天空昏暗里透露着杂质,那不是一个好天气。我是用并不兴致勃勃的心情观看的,却发现,心情是如此容易的被篡改。

――――――――

不是他的加勒比海却留下他的痕迹,他的血液,他高亢的灵魂。

特那不是确凿而笃定的男主角,可是他在心里从男二号跳到男一号的过程,

就像他在海盗和铁匠之间突兀的转换一样。

我寻思着到底是什么感触了我。

是他的选择。

特那是伊丽莎白幼时在海上救下的幸运男孩,他佩带的海盗的标识被聪明的伊丽莎白藏起,然后开始蜷在小小的铁匠铺做一个铁匠,但他却抑制不了他深入骨髓的冲动和勇敢。他热烈的爱慕伊丽莎白,然后为了救被鬼海盗掳走的她不惧任何危险走向象征死亡的大海――他,海盗后裔的鲜血,正是解除鬼海盗们诅咒的唯一方法。在月光下,他挥动闪闪发亮的长剑,终于打败了邪恶的海盗,得到了幸福的结局。

分明是并不复杂深刻的情节,分明有更加生动特别的角色想要隐藏他的光芒。但他仍然用他不可阻挡的魅力深深的感动着我――并不是他勇敢地想要去拯救伊丽莎白时的义无返顾,他最后冲上绞刑架救下杰克船长的勇敢无畏,而是他不同于其他司空见惯的英雄的特质。

那是他了解到自己身世的时刻。

他虽然是一个卑微的小铁匠,但他仍拥有无比正义而勇敢的灵魂,挺直而坚硬的脊梁,他决不愿与那默认为肮脏的海盗混为一谈,他决不允许自己是海盗的后裔!

他哀伤,他痛苦,他彷徨,他不愿承认。他宁愿苦守艰难的铁匠铺,生活在自己勉强编造的谎言里,也不想拥有任何一点抢掠来的财富。

但是,现实清晰而鲜明的摆在眼前。现实笃定的说:“你是海盗。”字字铿锵,不容争辩。他却突然惊醒,终于释然。他选择接受不可更改的现实,然后深深铭记,他将改变未来。

不是有海盗的血缘就一定要烧杀抢掠,他选择继承海盗的自由和勇敢,摒弃所有的邪恶与阴暗。

他立在桅杆边眺望海洋,波涛澎湃,船帆起伏,但那船,却稳稳驶向明亮的方向。无论如何摇摆,接受即是选择前进,长袍仍在高亢的海风中猎猎作响,褶皱都清晰明显,手掌上海盗的血液还遗留在那里,但海风吹打,海水泛着浓腥味洗刷,渐渐只流下一个微小的伤口和暗淡的印记。

让一切收藏在心里吧!不必忧郁和哀伤,选择拥抱海洋,即选择了豁达和希望!

最后,他微笑了。我从开头就认为他注定要携带无比的遗憾而悲伤死去,可

因为他的选择,他得到了幸福的垂青。

选择接受,选择给自己一条更美好的路途。

选择接受,选择又一番明朗的结局。

选择接受,选择海阔天空。

――――――――――

我在结尾汹涌的音乐声中看见海洋和他的背影,铺天盖地,像无数道猛烈的冲击波,要渗透到我的灵魂里去。

他用选择猛烈地感动,感触,感染了我。

我看了看天空,似乎又是一个新的天空。

由<柏拉图式的性爱>想到的

我把"柏拉图式的性爱"改成了"柏拉图式的爱情",感觉更贴切.

看了这部电影,我哭了好几次.我甚至都没有勇气看完结尾.

阴差阳错.命运之神就这样轻而易举的挽救了两种不同的生命.真岛秀合的悲惨遭遇,改变了我对娼妓的看法.

都是为了生存,我能说什么呢?

谁都有权在这个残忍的世界上活下来,无论他选择怎样的生活方式.他都是一个人,一个有感情,有信仰,有灵魂的人.像妓女这样被人们称之为"灵魂的堕落者"的人,也有生存的权利.其实并非妓女就是灵魂的堕落这,她们有可能被逼于无奈,走投无路,才选择了这条道路作为活下去的支撑.

生活总是喜欢开玩笑,总是在你不情愿之际,打消你的一切希望,逼你走向"绝路的崖口",让你默默的任凭他摆布,进化成为一个没有思想的木耦.伊藤健一与真岛秀合两个生活的落魄者,早相互绝望之际,一个来自"天国"的短信,使得他们获得了重生.天意弄人.既然让他们活下来,却又不让他们做一个平凡的人,注定要施加给他们无边的苦难,让他们枯涩的泪水在暗夜里涌流.

这个世界有太多的不情愿,而又不得不做."柏拉图"在的时候也不能把命运,爱情诠释的清.

可这个世界又有太多的机缘巧合.可能命运总在人们不经意间给人们以改变的机遇.只是看你是否留意的抓住这根"救命的稻草".真岛秀合和伊藤健一的巧遇,只因为一首动人心弦的曲子.就在听到那首曲子时,我的心痛楚泪流.我几乎出了声.一个大男人了,在真实与解脱面前也显得如此的单薄,像张白纸,也抵挡不住这么轻轻的一戳.

整个影片,充满了忧伤的韵律.尤是音乐,让人泪眼朦胧.

我突然想到姐姐与我攀谈韩国电影时的言语,细细合对一下,果真如此。

姐姐说,如今的中国正在丢失民族几千年来流传下的文明成果。韩国人演电影则不同。他们将自己真正的置身于影片中,仿佛那就是他们的命运。从头到尾韩国的抒情剧都流露一种震撼人心的真实。人们在看了韩剧之后,总是,在悲伤的那段抹去眼角的泪水。而国内则早已失去了那种真情的流露。只是讲阵势,讲影片的投资,将一场虚幻的飘渺的东西。

甚至韩国人的情色电影都充满了真情实感,而且国内的影片中夹杂的情色,只会让社会秩安更加混乱。让人们产生这样那样罪恶的欲望。这就是朝过民族文化留下的足迹,而我们的足迹早已被风吹的凌乱模糊。

看着整个影片我时时刻刻都有种想哭的感觉。所以我选择了放弃。我害怕。如果真的哭的鼻涕眼泪一大把了,别人会笑话我这个大男儿。我选择自己去构想最后的结局。

可能他们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有了孩子,有了自己的家……

关于我的,杂乱无章的,叙述

又是一个雨夜。

习惯地戴上耳机,拿出纸和笔,准备又一场艰难的叙述。之所以称之为艰难,是因为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这场叙述应该怎样开篇,如何结尾。只是感觉在这样的一个夜晚,很多东西会在大脑中由班驳趋于清晰,于是,用笔记录便是唯一一种能将那清晰留住的方式,而音乐本身就是为了营造一种氛围,不致让这场叙述过于空洞和乏味。

〔一〕

稍纵即逝的时光如流水一般。这个常常出现在作为开头的一个比喻句,现在读起来,倒更有感触了。是啊,不知不觉中,与那段美好的生活告别已有两年之久了。常常这样想,如果我这一生中快乐的总和是一,那么,那段岁月所体味到的快乐便是其中的二分之一,或是更多。

总会在独处的时候,翻阅以前的那些文字来消遣当时的寂寞。一位朋友说我是一个喜欢生活在回忆中的人,总是用回忆填补着内心一时的空缺。我没有否认,因为我清楚自己对过去有一种难以说清楚的溺爱,在那其中容纳了我迄今为止相当一部分的幸福。令我最难忘记的,当然还是那些陪我一起走过那段岁月的朋友,从他们身上我体味到了难以记数的感到。

又想起了叶子,那个爱吃零食并有着前卫思想的女孩子,想起了和她在一起“吃”的幸福,以及我们之间难以述说清楚的矛盾纠葛。她是在那段岁月中第一个用真诚接纳我的人,也是最后一个用泪水和我一起向那段岁月作别的人。她给了我太多,令我始终都无法偿还。而我留给她的,就只是一抹心碎,也许至今也挥之不去。我常常想,如果那个时候我没有遇到她,那我的那段过去肯定是一片狼籍,而她如果没有遇到我,那她也不会事情本该属于她的那部分快乐。毕业那天,她在电话的另一端哭个不停,我终于知道那个童话的时代终于还是到了尽头。最后,随着Jay的那首《回到过去》的定格,一切都结束了。过去,只是回忆,面对弄人的天意,我们只剩枉然。

于是,我的花样年华像流水一样,一去不返。

〔二〕

两年过去了,终于还是习惯了三点一线的生活,

教室是个失乐园,除了学习之外,几乎找不到另外一件可供消遣的事情来。食堂宛如一个阴森之地,不到万不得已,谁都不愿意进去,因为那里面有着令人生厌的饭菜和伙计的苦瓜似的脸;宿舍像一个大家庭,只是其中的很多成员都缺乏热情,要想从中体会到轻松和和睦,你需要不厌其烦地进行调侃。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只有亢奋的音乐才能引起所以人的共鸣。墙壁上写满了古人曾用来立志的话语,让人不得不感叹中国文化的源远流长。

同一种生活,不同的人过着;不同的人,有着相同的梦想。朋友告诉我,可以不讨一个好妻子,却不可以不讨一个好大学。听了这句话,除了感慨之外,再找不到更好的方式来表达内心的无奈和惆怅了。

我们这一代人,注定要用无止境的学习来消磨有限的青春,谁都无法改变。

有人说高三生活是不堪回首的。高一、高二我一直都在尝试着适应高中的生活;熟悉陌生的环境,熟悉周围陌生的人群,以及千千万万个我所不能习以为常的事物。不习惯没有好友在身边陪伴的生活,不习惯在同一间教室里共同学习了很久,却依然叫不出对方名字的尴尬,更不习惯除了班主任以外,再没有任何一个老师知道自己名字的悲哀。总之,一切都是那样的不习惯,一切都是那样的茫然。想痛快的哭,却怕被人嘲笑,于是忍着泪水露出虚伪的笑;想放肆的笑,又怕自己会边的麻木,于是,除了满目的忧伤之外,一无所有。终于有人会好奇地问,为什么要如此的忧伤,这时,我只是很不自然地对他笑,窘困到说不出一句话来。

好在这一切都被流水般的时间带走了,留下的只是一抹浅浅的无奈和淡淡是忧伤。

站在高三的开端,我拭目眺望最后的结尾,纵然我自恃有着一双欲穿的望眼,却依旧望不透那中间部分的渺茫,于是,拼命地猜想,这到底预示着什么,但猜的越深却越使人痛苦。

还是让一切都重归宿命吧,生死的无奈,喜怒的无常,只祈求一切从容不迫,一切风轻云淡。

〔未完待续〕

瞳孔世界:迟来的情远去的爱

迟来的情 远去的爱

影片《千里走单骑》分析

文/伍宇航

“树欲静而风不止,人欲和而秦不待“。人越大越学会隐蔽,活累了才会发现,隐藏在面具背后的真正面孔,就是我们自己。摘下面具吧,真实地活着。

《千里走单骑》是张艺谋继《英雄》、《十面埋伏》后的又以力作,讲述了一位父亲为改变与儿子紧张关系,异国他乡,体验儿子曾经的生活,为儿子完成最后一个愿望,在这过程中父子俩幡然醒悟,冰释前嫌。高田隐居在一个小鱼港,儿子独自在中国云南研究傩戏,当从自己媳妇理惠口中的出儿子身患绝症,他渴望改善彼此的关系,加强沟通。去看望儿子却遭拒绝,只的前往云南寻找李加明拍摄傩戏《千里走单骑》,身处异国倍加茫然,当他千辛万苦来到云南时,却的知李加民已入狱,经过高田努力终于可以进入监狱拍戏,可李加民情绪低落,因为他有一个从未见面的私生子,高田确定寻找李的私生子,当他执着地找到李私生子杨杨时,杨杨却不愿与父相见,高田却带回了杨杨的生活照片,返程时却接到理惠的电话——儿子健以死了。高田痛不欲生,最后拾起悲伤的心情把照片放映给了李加民和狱友,李加民无声哭泣,登台献唱。

影片的主题是两条亲情线的交叉,也积极探索了当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从高田来到中国开始,他时常陷入困窘,耿深刻体验到了儿子在中国的艰辛与孤独。为了监狱拍戏,他选择使用录像带方式恳求外事办工作人员帮助,正是这份努力,让大家都明白了高田的苦心。高田是绝强的,在他不善言谈的背后流露出对儿子的关爱,但也正因此,与儿子的隔膜越拉越大。在寻找杨杨的过程中,高田逐渐演变诚了寻找健一,寻找自己,而李加民与杨杨的矛盾也成了高田与健一的隔膜的缩影,也正是在寻找过程中,他慢慢打开了自己的内心,也学会想能与儿子交流一样尝试与杨杨交流,而在与杨杨和解的过程中,只是只言片语,简单的动作就改变了彼此关系,正是这种关系也成了杨杨与健一的精神寄托,他也发现,交流其实是很简单,只是需要说出口。这个主题也成了健一情感转变的转折点,健一也人事到“欢笑的背后,我在咬牙忍耐着;悲伤起舞的同时,我却在伤心流泪。”亲情、交流也让人感触颇深。

整部影片的艺术特色极高,精美的构图极为巧妙,影片开始和结尾高田独自站在海港前。奔腾的海水,飞舞的海燕,还有在前往看望儿子途中,白白的雪,灰冷的天空,这种冷色调为整部影片奠定了情感基调,展现出了高田内心的孤独、寂寞。在村里找到杨杨后,整条街摆成了长龙,欢天喜地,热闹非凡,而导演刻意涉及了一个高田独自接电话画面,通过这种鲜明的对比,村托出高田的孤寂。高田和杨杨两个人迷失在山路里是本片的重要转折点。夜晚,杨杨吹起了从高田手中的到了口哨,高田使用照相机的闪光向外界传递信息,此时,声画结合无不使人拍手叫绝,也让人倍感温馨。整部影片的气氛性音乐也为影片着色,从的知儿子肝癌时响起了悲伤音乐,高田的凄凉、悲痛表现的很透彻。当杨杨拒绝见父高田离开时,古筝声、笛声与杨杨吹起的哨声结合村托出高田内心的失落,更是对杨杨、健以深深的爱,不过高田内心一非常平静,他没有太多悲寂,更多的是把杨杨当作自己的一种精神寄托。影片中还出现了部分非职业性演员,比如邱林,虽然许多镜头都感觉他格格不入活着演技不佳,不过也增加了影片的真实感。

张艺谋在整部影片中表现出一种人与人之间交流的探索与诘问,《千里走单骑》让我们重新审视真实的自己。

我眼中的改革开放!

时光荏苒,日月穿梭。弹指一挥间,三十年过去了。

作为20世纪最重大的一个历史事件,中国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走过了整整30年。30年与5000年的中国历史相比虽是短暂的,但其影响却重大而深远,它改变了一个民族的历史命运,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前途未来。

感受最深的是与我们童年息息相关的教育,它以悄然姿态,在岁月的见证下发生巨大的变化。

一天,我无意中在妈妈的皮箱里发现了一张长方形的小票子,仔细一看,小票子上印着“全国定额粮票”字样。于是我问妈妈:“这是干什么的?”妈妈告诉我说:“这是粮票。几十年前,因为国家粮食供应紧张。所以每家每户都要按照年龄、性别和身体状况,确定每人每月的粮食分配数量。”妈妈还说,如果想要去粮站买粮食,不仅需要准备钱,更重要的是准备粮票。可以这样说,在粮食极度缺乏的年代里,最宝贵的是粮票,第二才是钱。你可以用粮票换到钱,却很难用钱买到粮票。哦,这下我终于明白了粮票的来历。我又问:“那么现在为什么粮票又不用了呢?”妈妈说:“因为现在国家经济发展了,物资供应很丰富,生活也就好起来了。买米、买面就不用再凭粮票了。”你瞧,现在超市里的商品琳琅满目,而且我们还可以随时买到各种品种的大米了。再也不需要用粮票了。

记得上幼儿园的时候,遇到下雨天,就更不要说了,穿一件雨衣,再打一把伞,和雨水进行大战,但雨水还是可以渗透进你的衣服里,把小小的身体里里外外地洗刷一遍。每次回到幼儿园,头发、衣裤已经湿透,鞋子几乎是不能穿的。虽然身子又黏又冷,任衣物上流下的水汇成“小河”。在冬天,上幼儿园也是一个艰辛的回忆,因为暴露在寒风中的双手,总是会冻得通红,一个路程下来,手指早已成了根根的“红萝卜”……学校在发展,教室里,有了录音机,电视,投影仪,越来越多的现代化教学设施走进了学校,给课堂教育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教师的办公室里配备了电脑,教师可以上网查资料,可以备课,可以做课件,越来越多的现代化的教学设施,给老师带来了惊喜。这在三十年前是一个神话,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电脑,这个新时代的产物,进入了校园,使用的不仅是老师。学校里有了电脑房,学生也可以通过网络增长自己的知识。当然除了电脑房,还有自然室、音乐室、学生阅览室等等各种多功能教室。我深深地感受到改革开放给我们的校园带来的巨大变化。

现在,学校门前总是车水马龙,密密麻麻停满了车子,大多是一些来接孩子的家长的小汽车,场面甚为壮观。家庭环境富裕的,甚至还有私家车接送,不用担心风雨的吹袭。其实,这正是改革开放的魅力,以教育为本,以人为本,不断改变时下的教育条件,让下一代可以享受最灿烂的阳光!

看着身边这些变得越来越美好的事物,觉得自己成长在这样的世纪里,是多么幸福的事情!我愿用世间最华美的词句描绘这一切,但最后我用最平凡的记忆把它们装进了心里,这就是我眼中的改革开放!

老师点评:文章捕捉了时代产物“粮票”、校园、家长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交通工具的变化镜头,写出了小作者眼中的改革开放。语句通顺流利,结构完整,最后以美好的祝愿结尾,不愧为一篇佳作。

转身,华丽的落幕

每一刻,转身瞬间,一切都在改变。朋友转身离别之际,再次相见,如行驶在苍茫大海的小船,如两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未来茫如烟雾。爱人转身告别之际,那一幕幕往日的回忆也只能在心底掩盖,那一刻,曾经的爱如飞舞的泡沫,在空中折射七色彩光,但在下一秒,在灿烂的阳光中猝碎,往昔的美丽,只能回演在过去。转身,在我的印象中,是代表着离别。从此殊道而行。它是引无数人发省的一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是啊!有时我们苦苦追求的幸福,也许转过身,便在。而每一次,我的转身,都承载着那么多的爱与回忆。三岁,自立那还是咿呀学语,还是在父母的怀抱中呵护成长的幼苗,还是未经风雨洗涤的稚树。我享受着人间最为宝贵的爱,那甜蜜的话语,那温暖的怀抱,那悉心的呵护。一切无不在对世界宣告着“我是幸福的”。但是,当我看到他人早已脱离了父母的怀抱而自己却仍然眷恋着父母的依靠时,我毅然地推开了那仅有的支持,转身,用自己柔弱的身体坚定地向前迈去。那一刻转身,我学会了自立,而身后是父母那双期盼的目光与满满的爱。七岁,坚强那是学习钢琴的第二年,那时的我如同其他孩子,会对众人注视灯光闪烁的舞台害怕,会对失败恐惧,会害怕对手的前进。那一次,是我人生的第一次登台,耀眼的灯光照射在身体上,心中的恐惧使得我双手冰凉,双目早已没有了焦距,耳朵里是人们的嘈杂声,灯光迷住了双眼。如我所料,舞台表现很不尽如人意。内心的恐慌使音乐失去节拍,我能感受到的只有心跳声和脑际的突突声。结束时,转身时的我没有落泪,眼泪在眼眶中久久驻留却没有溢出。那一刻,我学会了坚强,失败是成功的新的起点。转身那一刻,我学会了太多,那份释然,那份前进的动力。十五,放手她是我甘于用尽所有去保护的朋友。她没有华丽的外表,没有悦耳的嗓音,但那份淳朴与稳重,足以让她在人群中脱颖而出。她如鹰,有着远大的理想抱负,那优异的成绩,沉稳的性格,为人处事的态度,是我无法企及的。我不该阻挡你成功的道路,来持系友谊,那便放手吧。那天离开,我没有太多的言语祝福,只是淡淡的一笑,这却寄托着我内心太多的祝福。感谢你给了我不灭的青春。未来,我们有着不同的生活,也许贫穷,也许富贵,但我们的情谊会永存心间,成为青春里最为宝贵的回忆。转身那一刻,我知道我们的人生轨迹不会再相交,但是那一刻,我不后悔,因为放手,是对这友谊最好的结尾。转身,也许融汇着太多的遗憾或爱,但是转过身,又是那般海阔天空。好似一场梦,在转身之时,一切又回到起点。那从前的爱与恨,那往昔的回忆,在转身间,盛放出绚烂的百合,成为记忆深处,最美丽的风景。转身,不要问前途风雨,既然选择远方,就让转身成为它最华丽的落幕。

触摸音乐

我喜欢听音乐,音乐能使你疲惫的身体放松,能使紧张的神经放松,跟能使你的心灵放松。我觉得听音乐,不止是陶冶情操。跟是间接性地感悟人世间的酸甜苦辣,喜怒哀乐。我喜欢听音乐,不论是流行音乐、古典音乐、还是爵士乐、摇滚乐、轻音乐,我都会静下心来全身心地去欣赏、感受她的魅力,去品味她带给我的无限轻松与欢乐。尤其是在夜里,四周一片寂静,静静地躺在床上,戴上耳机,品味每一首歌曲时,仿佛就把我带入了另一个世界,那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境界,是个美好的世界。但是最影响我,改变我的却是一首叙述故事的音乐。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放弃了学习,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好学生。在考试失利的情况,我开始放纵我自己。知道我看了一部名为《老男人》的电影,这部电影讲诉的是两个80年代的学生,同于对迈克•杰克逊的热爱,走上了对音乐的道路,最后因生活的压力分开,被迫放弃了对音乐的热爱,最后哪一部结尾曲《老男人》深深地打动了我,特别是一区歌词“梦想总是遥不可及,是不是该放弃,花开花落又是一季,春天啊你在那里。这是对自己没有珍惜时间的感悟,而我去是在浪费时间。听到了这首歌,我的泪忍不住溢出眼眶。是啊,如果现在不好好珍惜时间,好好利用时间去学习,你也会成为跟他们一样的老男孩。从那时起,我明白了音乐不仅仅是要去听,而是要去触摸音乐的内心,把每首歌的意思都感悟到。音乐能感动我,同样也能感动万物。母亲腹中的胎儿听了音乐会变得更加聪明;植物人听了音乐后会在亲人的殷切期盼中醒来;奶牛听了音乐不但能增加食欲,而且能提高产奶量;葡萄树听了音乐后不仅枝繁叶茂,而且果汁甘冽。触摸着音乐,就像是触摸自己的心,从曲调中感受到自己走过的路,是幸福还是痛苦。与其说是我去触摸音乐,还不如说是音乐触摸我那虚伪的外表,被压抑的内心,只有音乐才能带我飞向那梦一般的国度,所以讲英语是地球之语,虽然各国语言不同,但歌声中的袅仍能让你感受到作曲者的内心。伟大的音乐啊!是你触摸了我的心弦伴我度过了每时每刻。是你如同一把古色古香的万能钥匙打开了我那紧锁的心灵,使我的心与你飞得更高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