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听人说,我三岁进托儿所,四岁读大班,五岁留级;六岁读一年级,七岁留级。八岁之后才大吉大利,一帆风顺。至于留级的原因,好像是当时的语文老师差点跪下求我的家长不要带我走,他们要和未来的文豪多培养些感情,日后要个签名合影什么的比较容易一些。 后来读二年级,才华逐渐展露,班上同学请我吃糖,争着和我当同桌。写作文的时候,我每写一个字便把它读出来,结果全班写的作文一模一样。老师气得往讲台上一站,训道:“谁叫你们去抄朱自清的?” 三年级时发生了一件很糗的事,做广播操时当众尿裤子。于是,霎那之间,几百双眼睛齐刷刷地望了过来。我整了整衣领,镇定自若,随口吟咏道:“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清泉若不流,长江哪里有?”一进传颂,名噪京师,纷相传抄,全国纸贵。第二天,无数诗人作家自愧不如,拜倒在我的尿裤下自刎而死。 一年之后,我人生的第一首现代诗《啊,太阳》,终于问世。我把它寄给一个征文组委会,得了全国特等奖,代价是被骗了好几百元,气得想寻死。但转念一想,上辈子自己经跳海死在去交趾望父的途中,现在再死,未免太傻了。于是,文坛的悲剧不再重演。 六年级时被父母锁进了书房,以后除上学之外,吃喝拉撒全在里面。好像是蹲牢房一样,只有一桌一椅一床一柜陪着我,还有藏书千卷。于是我开始创作,写有作文好几百篇,全都被老师拿去当改错范文评讲。 初中开始向作文刊目投稿,寄了无数的短篇和散文,都被退了回来。后来看了好几遍这些刊目千篇一律的文章,终于悟出怎么发表文章,于是昧着良心写了一篇能让人变成鸡进而全身起疙瘩的《我爱你,妈妈》,和一篇让人看了想寻死的《我们要勤奋》,果然,得了五十元稿费。 后来学会去网吧,尝试去了几个,有的家伙一个人出了好几个文集,每个文集都有好几百篇作文,这吓了我一跳,自叹不如,原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只是点击一看,呵,全是诗歌,而且叫它们诗歌还玷污了屈原。 中学的几次期中期末考,我坚决不写叙议文。当然,代价是作文得分从没超过四十。曾经昧着良心试着写了一次,得分还不到四十的倒数。看来我真的不适合写作文,还是从此隐逸江湖,乖乖地写文章吧。

难道我也有些你逆流成河的小忧伤(2)

我力争地去了广州,课死活不肯补。人总该出去看看的,就让他在这个伤了骄傲的暑假开始吧。二十八个半小时,终于是到了,路上一路都是山,车就像是在宫崎峻的漫画里穿行。

来广州前,我就作好了起早床的准备。只是,没想到,那么早,凌晨四点钟。第一天,热情十足,起来了。第二天,新鲜感尚存,闹钟的第二遍,起来了。第三天,舅舅不忍心了,硬不准我起来那么早了。正好,正愁面子放不下说起不来了。

接下来的日子,愈发地简单且有规律。只要我起来了,大舅开车出去,就会叫上我。什么也不干,就坐在副驾驶座上,我就权当观看这兴建的番禺区。还千万别小看我说,其实你压根就是一打伴的。再怎么,我还是能让开车太毛的舅舅因为车上有我,会开得斯文一点嘛。每次到了目的地,我都会特真诚地对他说上一句,感谢我的舅舅这次没有在路上拿货车同小车比超速,没有欺负人家小路口没摄像头就窜红灯,让我健全地平安到家了。……说实话,我还真挺相信我舅的车技的。信到哪种程度,比如说,他几杯酒下肚后开车,我照样在旁边会睡得很安稳!

进完了蔬菜进水果,送完了这边的店,还要赶在最快的时间给足有半小时车程外的另一个店送过去。两边的店都很忙,我却是闲到可以。……大舅很明确地对我说过,要你来我这边,不是让你作事的,但也不要在店头玩,不然,你要我两边十多个的人怎么管嘛。我都已记不清有多少次了,当很忙的时候,舅舅会让我去拿一些个无关紧要的东西,故意来支走我……呵,其实,有舅舅,真的挺好的,大舅很好,小舅也一样……

从进货到下货,从打价到收营,从摆货到开单,再从扫地到送货。除了拿刀切肉剖鱼,店里所有的事,几乎都尝试了一遍。因为我知道,这些事不是我的份内,所以也作得甚是乐此不疲。

当人人都很忙的时候,我的确是很听话地没在店里这些“人人”的眼皮底下玩,我是爬到了店头的那个阁楼里上网。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实在是觉得那个音响里放出的歌太不对味了。上去后一首首开始放许嵩的新歌老歌,然后,整个店就开始回荡起他庸懒无所谓舒服的声音……

在广州,赶上了台风莫拉菲登陆包括广东在内的沿海部分地区,错过了观赏日全食光顾整个长江流域的难得时机。台风,一年可以登陆大陆N多次,日食,据说,五百年才能赶上的这一次极好时机。五百年,呵,变成土都好多回了。

可能是日子太好过了,前十天,我都觉得时间过得好快。舅舅很好,舅妈很好,纵容的味道就差点让我对这样的日子上瘾了!按理说,我该是这儿店中一二十人里幸福感最足的人,事实也是如此,是否就能证明,我真的挺知足的!……

可能是日子好过头了,后十天,我就开始有点想回来了,我想,之前来这儿是有点逃避的意思,说是来体验生活,锻炼身体的,却是把这当成了安逸窝。……是哪一天开始的想法,总是要回去的,早晚要开始的,我还要回来继续完成我的高中呢!看了,玩了,乐了,懂了,还是该回去了吧!

今年,以一种不太完美的心情ing着我的“广州之行”,在送我去机场的路上,舅舅对我说,他在这边等我明年高考的好消息,暑假再接我来广州看亚运会。我答应得很快,然后就笑了,舅舅也笑了,我不知道他在笑什么,我只知道,我笑是因为我凭什么就这么有把握,这么信心十足的……

在九干多公尺的高空,随机播放模式的MP3里又响起了张震岳的《再见》,……又想起有关这首歌的故事了。这似乎成了惯例,每次码文字,都少不了他<们>的。也许是融入了思维的东西,不管在没在身边,还是会时不时窜出吧。

100分钟,就从广州到了万州,高科技就是好,我越发地对之前说的那些约定有信心了,不论我们在哪,多年后,我们都能再见的,并且,很容易,对吧!到时候,如果真的有人“喝到挂,唱到哑,笑到流泪,哭到趴”,你们可不要笑啊!

回到云阳,发现还是有变化,人行道变宽了许多,那条从码头到公园的滨江大道也修得差不多了,那幢说是云阳最高的楼也出落得颇见形了,各类名贵的装饰树木也在转盘口出现了,据说,云阳今年从拨款中分出2个亿,专门用来美化环境,栽花栽树。看来,是真的。

宅男,以前觉得怎么可能,没想到,自己就那么作到了,假若不是早上非得下去吃早饭,我是可以一整天都不出门的,送货上门的产业还没有在云阳发展起来呢。有同学打电话,干什么呢?睡觉。有朋友打来电话,干什么呢?刚睡觉起来。吃完中饭,父母问,下午怎么安排,去睡觉……恩,最近真的很累,每天都不能保持十六个小时的睡眠了呢!……睡觉,从心我力争地去了广州,课死活不肯补。人总该出去看看的,就让他在这个伤了骄傲的暑假开始吧。二十八个半小时,终于是到了,路上一路都是山,车就像是在宫崎峻的漫画里穿行。

来广州前,我就作好了起早床的准备。只是,没想到,那么早,凌晨四点钟。第一天,热情十足,起来了。第二天,新鲜感尚存,闹钟的第二遍,起来了。第三天,舅舅不忍心了,硬不准我起来那么早了。正好,正愁面子放不下说起不来了。

接下来的日子,愈发地简单且有规律。只要我起来了,大舅开车出去,就会叫上我。什么也不干,就坐在副驾驶座上,我就权当观看这兴建的番禺区。还千万别小看我说,其实你压根就是一打伴的。再怎么,我还是能让开车太毛的舅舅因为车上有我,会开得斯文一点嘛。每次到了目的地,我都会特真诚地对他说上一句,感谢我的舅舅这次没有在路上拿货车同小车比超速,没有欺负人家小路口没摄像头就窜红灯,让我健全地平安到家了。……说实话,我还真挺相信我舅的车技的。信到哪种程度,比如说,他几杯酒下肚后开车,我照样在旁边会睡得很安稳!

进完了蔬菜进水果,送完了这边的店,还要赶在最快的时间给足有半小时车程外的另一个店送过去。两边的店都很忙,我却是闲到可以。……大舅很明确地对我说过,要你来我这边,不是让你作事的,但也不要在店头玩,不然,你要我两边十多个的人怎么管嘛。我都已记不清有多少次了,当很忙的时候,舅舅会让我去拿一些个无关紧要的东西,故意来支走我……呵,其实,有舅舅,真的挺好的,大舅很好,小舅也一样……

从进货到下货,从打价到收营,从摆货到开单,再从扫地到送货。除了拿刀切肉剖鱼,店里所有的事,几乎都尝试了一遍。因为我知道,这些事不是我的份内,所以也作得甚是乐此不疲。

当人人都很忙的时候,我的确是很听话地没在店里这些“人人”的眼皮底下玩,我是爬到了店头的那个阁楼里上网。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实在是觉得那个音响里放出的歌太不对味了。上去后一首首开始放许嵩的新歌老歌,然后,整个店就开始回荡起他庸懒无所谓舒服的声音……

在广州,赶上了台风莫拉菲登陆包括广东在内的沿海部分地区,错过了观赏日全食光顾整个长江流域的难得时机。台风,一年可以登陆大陆N多次,日食,据说,五百年才能赶上的这一次极好时机。五百年,呵,变成土都好多回了。

可能是日子太好过了,前十天,我都觉得时间过得好快。舅舅很好,舅妈很好,纵容的味道就差点让我对这样的日子上瘾了!按理说,我该是这儿店中一二十人里幸福感最足的人,事实也是如此,是否就能证明,我真的挺知足的!……

可能是日子好过头了,后十天,我就开始有点想回来了,我想,之前来这儿是有点逃避的意思,说是来体验生活,锻炼身体的,却是把这当成了安逸窝。……是哪一天开始的想法,总是要回去的,早晚要开始的,我还要回来继续完成我的高中呢!看了,玩了,乐了,懂了,还是该回去了吧!

今年,以一种不太完美的心情ing着我的“广州之行”,在送我去机场的路上,舅舅对我说,他在这边等我明年高考的好消息,暑假再接我来广州看亚运会。我答应得很快,然后就笑了,舅舅也笑了,我不知道他在笑什么,我只知道,我笑是因为我凭什么就这么有把握,这么信心十足的……

在九干多公尺的高空,随机播放模式的MP3里又响起了张震岳的《再见》,……又想起有关这首歌的故事了。这似乎成了惯例,每次码文字,都少不了他<们>的。也许是融入了思维的东西,不管在没在身边,还是会时不时窜出吧。

100分钟,就从广州到了万州,高科技就是好,我越发地对之前说的那些约定有信心了,不论我们在哪,多年后,我们都能再见的,并且,很容易,对吧!到时候,如果真的有人“喝到挂,唱到哑,笑到流泪,哭到趴”,你们可不要笑啊!

回到云阳,发现还是有变化,人行道变宽了许多,那条从码头到公园的滨江大道也修得差不多了,那幢说是云阳最高的楼也出落得颇见形了,各类名贵的装饰树木也在转盘口出现了,据说,云阳今年从拨款中分出2个亿,专门用来美化环境,栽花栽树。看来,是真的。

宅男,以前觉得怎么可能,没想到,自己就那么作到了,假若不是早上非得下去吃早饭,我是可以一整天都不出门的,送货上门的产业还没有在云阳发展起来呢。有同学打电话,干什么呢?睡觉。有朋友打来电话,干什么呢?刚睡觉起来。吃完中饭,父母问,下午怎么安排,去睡觉……恩,最近真的很累,每天都不能保持十六个小时的睡眠了呢!……睡觉,从心我力争地去了广州,课死活不肯补。人总该出去看看的,就让他在这个伤了骄傲的暑假开始吧。二十八个半小时,终于是到了,路上一路都是山,车就像是在宫崎峻的漫画里穿行。

来广州前,我就作好了起早床的准备。只是,没想到,那么早,凌晨四点钟。第一天,热情十足,起来了。第二天,新鲜感尚存,闹钟的第二遍,起来了。第三天,舅舅不忍心了,硬不准我起来那么早了。正好,正愁面子放不下说起不来了。

接下来的日子,愈发地简单且有规律。只要我起来了,大舅开车出去,就会叫上我。什么也不干,就坐在副驾驶座上,我就权当观看这兴建的番禺区。还千万别小看我说,其实你压根就是一打伴的。再怎么,我还是能让开车太毛的舅舅因为车上有我,会开得斯文一点嘛。每次到了目的地,我都会特真诚地对他说上一句,感谢我的舅舅这次没有在路上拿货车同小车比超速,没有欺负人家小路口没摄像头就窜红灯,让我健全地平安到家了。……说实话,我还真挺相信我舅的车技的。信到哪种程度,比如说,他几杯酒下肚后开车,我照样在旁边会睡得很安稳!

进完了蔬菜进水果,送完了这边的店,还要赶在最快的时间给足有半小时车程外的另一个店送过去。两边的店都很忙,我却是闲到可以。……大舅很明确地对我说过,要你来我这边,不是让你作事的,但也不要在店头玩,不然,你要我两边十多个的人怎么管嘛。我都已记不清有多少次了,当很忙的时候,舅舅会让我去拿一些个无关紧要的东西,故意来支走我……呵,其实,有舅舅,真的挺好的,大舅很好,小舅也一样……

从进货到下货,从打价到收营,从摆货到开单,再从扫地到送货。除了拿刀切肉剖鱼,店里所有的事,几乎都尝试了一遍。因为我知道,这些事不是我的份内,所以也作得甚是乐此不疲。

当人人都很忙的时候,我的确是很听话地没在店里这些“人人”的眼皮底下玩,我是爬到了店头的那个阁楼里上网。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实在是觉得那个音响里放出的歌太不对味了。上去后一首首开始放许嵩的新歌老歌,然后,整个店就开始回荡起他庸懒无所谓舒服的声音……

在广州,赶上了台风莫拉菲登陆包括广东在内的沿海部分地区,错过了观赏日全食光顾整个长江流域的难得时机。台风,一年可以登陆大陆N多次,日食,据说,五百年才能赶上的这一次极好时机。五百年,呵,变成土都好多回了。

可能是日子太好过了,前十天,我都觉得时间过得好快。舅舅很好,舅妈很好,纵容的味道就差点让我对这样的日子上瘾了!按理说,我该是这儿店中一二十人里幸福感最足的人,事实也是如此,是否就能证明,我真的挺知足的!……

可能是日子好过头了,后十天,我就开始有点想回来了,我想,之前来这儿是有点逃避的意思,说是来体验生活,锻炼身体的,却是把这当成了安逸窝。……是哪一天开始的想法,总是要回去的,早晚要开始的,我还要回来继续完成我的高中呢!看了,玩了,乐了,懂了,还是该回去了吧!

今年,以一种不太完美的心情ing着我的“广州之行”,在送我去机场的路上,舅舅对我说,他在这边等我明年高考的好消息,暑假再接我来广州看亚运会。我答应得很快,然后就笑了,舅舅也笑了,我不知道他在笑什么,我只知道,我笑是因为我凭什么就这么有把握,这么信心十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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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钟,就从广州到了万州,高科技就是好,我越发地对之前说的那些约定有信心了,不论我们在哪,多年后,我们都能再见的,并且,很容易,对吧!到时候,如果真的有人“喝到挂,唱到哑,笑到流泪,哭到趴”,你们可不要笑啊!

回到云阳,发现还是有变化,人行道变宽了许多,那条从码头到公园的滨江大道也修得差不多了,那幢说是云阳最高的楼也出落得颇见形了,各类名贵的装饰树木也在转盘口出现了,据说,云阳今年从拨款中分出2个亿,专门用来美化环境,栽花栽树。看来,是真的。

宅男,以前觉得怎么可能,没想到,自己就那么作到了,假若不是早上非得下去吃早饭,我是可以一整天都不出门的,送货上门的产业还没有在云阳发展起来呢。有同学打电话,干什么呢?睡觉。有朋友打来电话,干什么呢?刚睡觉起来。吃完中饭,父母问,下午怎么安排,去睡觉……恩,最近真的很累,每天都不能保持十六个小时的睡眠了呢!……睡觉,从心我力争地去了广州,课死活不肯补。人总该出去看看的,就让他在这个伤了骄傲的暑假开始吧。二十八个半小时,终于是到了,路上一路都是山,车就像是在宫崎峻的漫画里穿行。

来广州前,我就作好了起早床的准备。只是,没想到,那么早,凌晨四点钟。第一天,热情十足,起来了。第二天,新鲜感尚存,闹钟的第二遍,起来了。第三天,舅舅不忍心了,硬不准我起来那么早了。正好,正愁面子放不下说起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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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进货到下货,从打价到收营,从摆货到开单,再从扫地到送货。除了拿刀切肉剖鱼,店里所有的事,几乎都尝试了一遍。因为我知道,这些事不是我的份内,所以也作得甚是乐此不疲。

当人人都很忙的时候,我的确是很听话地没在店里这些“人人”的眼皮底下玩,我是爬到了店头的那个阁楼里上网。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实在是觉得那个音响里放出的歌太不对味了。上去后一首首开始放许嵩的新歌老歌,然后,整个店就开始回荡起他庸懒无所谓舒服的声音……

在广州,赶上了台风莫拉菲登陆包括广东在内的沿海部分地区,错过了观赏日全食光顾整个长江流域的难得时机。台风,一年可以登陆大陆N多次,日食,据说,五百年才能赶上的这一次极好时机。五百年,呵,变成土都好多回了。

可能是日子太好过了,前十天,我都觉得时间过得好快。舅舅很好,舅妈很好,纵容的味道就差点让我对这样的日子上瘾了!按理说,我该是这儿店中一二十人里幸福感最足的人,事实也是如此,是否就能证明,我真的挺知足的!……

可能是日子好过头了,后十天,我就开始有点想回来了,我想,之前来这儿是有点逃避的意思,说是来体验生活,锻炼身体的,却是把这当成了安逸窝。……是哪一天开始的想法,总是要回去的,早晚要开始的,我还要回来继续完成我的高中呢!看了,玩了,乐了,懂了,还是该回去了吧!

今年,以一种不太完美的心情ing着我的“广州之行”,在送我去机场的路上,舅舅对我说,他在这边等我明年高考的好消息,暑假再接我来广州看亚运会。我答应得很快,然后就笑了,舅舅也笑了,我不知道他在笑什么,我只知道,我笑是因为我凭什么就这么有把握,这么信心十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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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钟,就从广州到了万州,高科技就是好,我越发地对之前说的那些约定有信心了,不论我们在哪,多年后,我们都能再见的,并且,很容易,对吧!到时候,如果真的有人“喝到挂,唱到哑,笑到流泪,哭到趴”,你们可不要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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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男,以前觉得怎么可能,没想到,自己就那么作到了,假若不是早上非得下去吃早饭,我是可以一整天都不出门的,送货上门的产业还没有在云阳发展起来呢。有同学打电话,干什么呢?睡觉。有朋友打来电话,干什么呢?刚睡觉起来。吃完中饭,父母问,下午怎么安排,去睡觉……恩,最近真的很累,每天都不能保持十六个小时的睡眠了呢!……睡觉,从心我力争地去了广州,课死活不肯补。人总该出去看看的,就让他在这个伤了骄傲的暑假开始吧。二十八个半小时,终于是到了,路上一路都是山,车就像是在宫崎峻的漫画里穿行。

来广州前,我就作好了起早床的准备。只是,没想到,那么早,凌晨四点钟。第一天,热情十足,起来了。第二天,新鲜感尚存,闹钟的第二遍,起来了。第三天,舅舅不忍心了,硬不准我起来那么早了。正好,正愁面子放不下说起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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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日子好过头了,后十天,我就开始有点想回来了,我想,之前来这儿是有点逃避的意思,说是来体验生活,锻炼身体的,却是把这当成了安逸窝。……是哪一天开始的想法,总是要回去的,早晚要开始的,我还要回来继续完成我的高中呢!看了,玩了,乐了,懂了,还是该回去了吧!

今年,以一种不太完美的心情ing着我的“广州之行”,在送我去机场的路上,舅舅对我说,他在这边等我明年高考的好消息,暑假再接我来广州看亚运会。我答应得很快,然后就笑了,舅舅也笑了,我不知道他在笑什么,我只知道,我笑是因为我凭什么就这么有把握,这么信心十足的……

在九干多公尺的高空,随机播放模式的MP3里又响起了张震岳的《再见》,……又想起有关这首歌的故事了。这似乎成了惯例,每次码文字,都少不了他<们>的。也许是融入了思维的东西,不管在没在身边,还是会时不时窜出吧。

100分钟,就从广州到了万州,高科技就是好,我越发地对之前说的那些约定有信心了,不论我们在哪,多年后,我们都能再见的,并且,很容易,对吧!到时候,如果真的有人“喝到挂,唱到哑,笑到流泪,哭到趴”,你们可不要笑啊!

回到云阳,发现还是有变化,人行道变宽了许多,那条从码头到公园的滨江大道也修得差不多了,那幢说是云阳最高的楼也出落得颇见形了,各类名贵的装饰树木也在转盘口出现了,据说,云阳今年从拨款中分出2个亿,专门用来美化环境,栽花栽树。看来,是真的。

宅男,以前觉得怎么可能,没想到,自己就那么作到了,假若不是早上非得下去吃早饭,我是可以一整天都不出门的,送货上门的产业还没有在云阳发展起来呢。有同学打电话,干什么呢?睡觉。有朋友打来电话,干什么呢?刚睡觉起来。吃完中饭,父母问,下午怎么安排,去睡觉……恩,最近真的很累,每天都不能保持十六个小时的睡眠了呢!……睡觉,从心我力争地去了广州,课死活不肯补。人总该出去看看的,就让他在这个伤了骄傲的暑假开始吧。二十八个半小时,终于是到了,路上一路都是山,车就像是在宫崎峻的漫画里穿行。

来广州前,我就作好了起早床的准备。只是,没想到,那么早,凌晨四点钟。第一天,热情十足,起来了。第二天,新鲜感尚存,闹钟的第二遍,起来了。第三天,舅舅不忍心了,硬不准我起来那么早了。正好,正愁面子放不下说起不来了。

接下来的日子,愈发地简单且有规律。只要我起来了,大舅开车出去,就会叫上我。什么也不干,就坐在副驾驶座上,我就权当观看这兴建的番禺区。还千万别小看我说,其实你压根就是一打伴的。再怎么,我还是能让开车太毛的舅舅因为车上有我,会开得斯文一点嘛。每次到了目的地,我都会特真诚地对他说上一句,感谢我的舅舅这次没有在路上拿货车同小车比超速,没有欺负人家小路口没摄像头就窜红灯,让我健全地平安到家了。……说实话,我还真挺相信我舅的车技的。信到哪种程度,比如说,他几杯酒下肚后开车,我照样在旁边会睡得很安稳!

进完了蔬菜进水果,送完了这边的店,还要赶在最快的时间给足有半小时车程外的另一个店送过去。两边的店都很忙,我却是闲到可以。……大舅很明确地对我说过,要你来我这边,不是让你作事的,但也不要在店头玩,不然,你要我两边十多个的人怎么管嘛。我都已记不清有多少次了,当很忙的时候,舅舅会让我去拿一些个无关紧要的东西,故意来支走我……呵,其实,有舅舅,真的挺好的,大舅很好,小舅也一样……

从进货到下货,从打价到收营,从摆货到开单,再从扫地到送货。除了拿刀切肉剖鱼,店里所有的事,几乎都尝试了一遍。因为我知道,这些事不是我的份内,所以也作得甚是乐此不疲。

当人人都很忙的时候,我的确是很听话地没在店里这些“人人”的眼皮底下玩,我是爬到了店头的那个阁楼里上网。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实在是觉得那个音响里放出的歌太不对味了。上去后一首首开始放许嵩的新歌老歌,然后,整个店就开始回荡起他庸懒无所谓舒服的声音……

在广州,赶上了台风莫拉菲登陆包括广东在内的沿海部分地区,错过了观赏日全食光顾整个长江流域的难得时机。台风,一年可以登陆大陆N多次,日食,据说,五百年才能赶上的这一次极好时机。五百年,呵,变成土都好多回了。

可能是日子太好过了,前十天,我都觉得时间过得好快。舅舅很好,舅妈很好,纵容的味道就差点让我对这样的日子上瘾了!按理说,我该是这儿店中一二十人里幸福感最足的人,事实也是如此,是否就能证明,我真的挺知足的!……

可能是日子好过头了,后十天,我就开始有点想回来了,我想,之前来这儿是有点逃避的意思,说是来体验生活,锻炼身体的,却是把这当成了安逸窝。……是哪一天开始的想法,总是要回去的,早晚要开始的,我还要回来继续完成我的高中呢!看了,玩了,乐了,懂了,还是该回去了吧!

今年,以一种不太完美的心情ing着我的“广州之行”,在送我去机场的路上,舅舅对我说,他在这边等我明年高考的好消息,暑假再接我来广州看亚运会。我答应得很快,然后就笑了,舅舅也笑了,我不知道他在笑什么,我只知道,我笑是因为我凭什么就这么有把握,这么信心十足的……

在九干多公尺的高空,随机播放模式的MP3里又响起了张震岳的《再见》,……又想起有关这首歌的故事了。这似乎成了惯例,每次码文字,都少不了他<们>的。也许是融入了思维的东西,不管在没在身边,还是会时不时窜出吧。

100分钟,就从广州到了万州,高科技就是好,我越发地对之前说的那些约定有信心了,不论我们在哪,多年后,我们都能再见的,并且,很容易,对吧!到时候,如果真的有人“喝到挂,唱到哑,笑到流泪,哭到趴”,你们可不要笑啊!

回到云阳,发现还是有变化,人行道变宽了许多,那条从码头到公园的滨江大道也修得差不多了,那幢说是云阳最高的楼也出落得颇见形了,各类名贵的装饰树木也在转盘口出现了,据说,云阳今年从拨款中分出2个亿,专门用来美化环境,栽花栽树。看来,是真的。

宅男,以前觉得怎么可能,没想到,自己就那么作到了,假若不是早上非得下去吃早饭,我是可以一整天都不出门的,送货上门的产业还没有在云阳发展起来呢。有同学打电话,干什么呢?睡觉。有朋友打来电话,干什么呢?刚睡觉起来。吃完中饭,父母问,下午怎么安排,去睡觉……恩,最近真的很累,每天都不能保持十六个小时的睡眠了呢!……睡觉,从心

想你

就这么静静地想你

想知道你在做什么

想知道你有没有在想我

想知道当你注视远方的时候

你的眼前是否划过我的身影

就这么静静地想你

在这个平淡的夜晚

因为想起了你

这个夜晚变得漂亮而忧郁

静静地想着你

我祈求

祈求这一刻的宁静、永恒

我喜欢这样想你

让自己的心有了柔柔的疼痛和幸福的甜蜜

不经意间

我会静静地想你的名字

想那幽幽月华下的幽幽相思

很多时候

就这样静静地想一个人

其实也是一种幸福、一种期冀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

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

我会用一万次回眸换取与你的一次相遇

一直以来.我随时都会想起你

有的时候,思念就像正在涨潮的大海

一波高过一波,绵延不绝

无论我在世界哪个角落,无论我在做什么

我都会如此剧烈的想你,那是一种巨大的孤独

因为我爱的人不在我身边

我曾经尝试着不想你

可后来才发现,原来想你已成一种习惯,戒不了想你.

异灵说侠(一)

1

迷离的夜色散布天幕,橙黄色的灯光代替了白天的喧哗,齐灵枫就一个人在这和谐的街道上徘徊过很久后,才皱起眉头努力的走进欲望都市热舞会所。

会所内,音乐声震耳欲聋,数百名穿着奇装异服的年轻人,正随着音乐的节奏疯狂的扭动着柔软的腰肢。舞台上的领舞小姐几乎赤裸,甩动过那飘逸如丝的红色长发,旁若无人的做出各种诱惑性的动作,引导人群一起尖叫。

整个会所,一种情色的暧昧,渗杂着混重的金属音,在昏暗的空间中弥漫开来。

齐灵枫走到吧台,要了一杯啤酒,细味品尝着。这时,一位身材火辣的短发美女从他身后贴过来,用她那高挺的胸部轻轻摩擦齐灵枫的脊背。齐灵枫转身推开她,并掏出警官证在她眼前晃两下,示意她注意点,冷漠的眼神则说明一会把你推进监狱里蹲两晚可别怪本人没有提醒。

美女并没有立刻离开,目光流连的愣视齐灵枫,不知道是因为激动还是什么原因,她握着酒杯的手竟在慢慢颤动。直至一会后,她才带着失落的神色消失在人群里。

齐灵枫一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愿意来这种与自己的生活格格不入的地方,也许是因为那个接二连三的骚扰电话,也许是因为女朋友今天晚上的那种让他无法接受的态度……他只知道自己很烦,然后就来了,来这种地方本就是专为失意人而设的舞台。

其实,他会在这个时刻来到这种地方,主要原因是为见一个他原本压根没打算见的神秘人,就是那个用电话骚扰了他足足一个多月的神秘人。

轻捧起手中的酒杯,直视着酒杯中那闪过光华的红酒,齐灵枫的思绪不禁开始飘飞。

至于身为主角的齐灵枫,理所当然是史上最年轻的一名谈判专家,同时也是最出色的谈判专家之一。

一个多月前,他接到任务去解救一名准备轻生的少女。在现场,他使用了大量的感情攻势,终于让那女孩从天台上走下来。

就从那天开始,齐灵枫几乎每天都会接到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电话内容每次都一样:“你想掌握巨大的权力吗?你想拥有无限的财富吗?你想获得强悍的身体吗?到欲望都市热舞会所,奇异世界的大门将为你打开……”

第一次时,因心情欠佳,他当即骂道:“你白痴!”

“白痴不懂打电话!”对方漫不经心的回答,然后挂断。

欲望都市是一家的厅的名字,刚开张不久,还属于试营业阶段,齐灵枫以前从没有去过。起先他以为这只是一种新的广告形式,甚至怀疑哪位精神人物胡乱开的玩笑,也就没有在意。然而,接下来的是那电话竟接二连三的打进来,每天一次,大有不把齐灵枫拉去誓不罢休的架势,渐渐的便让人感到厌烦了。

后来齐灵枫到电信局查了一下,却被告知,电信局从没有开展过这样的广告业务。他尝试将那个骚扰电话的号码频闭掉,结果发现根本没有用,那个电话还是天天准时拨入。而电信局的解释是,对方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可以突破电信局的封锁!

想不到他竟还是一名超级黑客!

齐灵枫开始对这个骚扰者产生了一些兴趣。有一次,孔庆甚至尝试和他沟通,可无论自己如何引导,对方却始终只有那一句话,好象是拿录音机录好了似的。

齐灵枫有一个女朋友叫林琳,两人是在大学时代认识的,如今已经整整恋爱五年。

对于自己的爱情,若得还失,若在却无,齐灵枫有点苦恼。他可以从容的面对手持重武器的恐怖份子,也可以微笑应对一个没有丝毫关系的女子,却无法和自己的女朋友好好沟通,那怕只是一分钟!

对于林琳,只要一开口,就会谈及钞票和上流社会……其实齐灵枫也不是很穷,有自己的车和房子,偶尔也会作为警界的年轻精英出席上流社会的酒会。但林琳却并不满足,她要的是齐灵枫拥有顶极富豪的财富,让自己位列于上流社会之中。

虽然极其鄙视林琳的这种思想,甚至每天与她吵架还受她咒骂,齐灵枫却没有放弃她,毕竟她就是自己的初恋,而自己便是她的第一个男人,也曾山盟海誓过要照顾她一辈子、陪伴她至永世。

今天傍晚的时候,齐灵枫又与林琳吵了一架,吵架的原因他已经忘却,只依稀记得林琳那种刻薄的言语和冷漠的眼神。

吵完架离开家后,孔庆再次接到那个神秘电话,听到那诱惑性十足的声音:“你想掌握巨大的权力吗?你想拥有无限的财富吗?你想获得强悍的身体吗?到欲望都市热舞会所,奇异世界的大门将为你打开……”

这一次,齐灵枫突然很想见见那个打电话的神秘人,那怕他是白痴或疯子或白痴加疯子,只要他存在就好,至少可以陪自己解闷。他相信,能坚持一个月给某个陌生人打电话的人,一定是个有点意思的人。

此时,一个一身潮流打扮的年轻人,跳动着轻快的舞步来到齐灵1

迷离的夜色散布天幕,橙黄色的灯光代替了白天的喧哗,齐灵枫就一个人在这和谐的街道上徘徊过很久后,才皱起眉头努力的走进欲望都市热舞会所。

会所内,音乐声震耳欲聋,数百名穿着奇装异服的年轻人,正随着音乐的节奏疯狂的扭动着柔软的腰肢。舞台上的领舞小姐几乎赤裸,甩动过那飘逸如丝的红色长发,旁若无人的做出各种诱惑性的动作,引导人群一起尖叫。

整个会所,一种情色的暧昧,渗杂着混重的金属音,在昏暗的空间中弥漫开来。

齐灵枫走到吧台,要了一杯啤酒,细味品尝着。这时,一位身材火辣的短发美女从他身后贴过来,用她那高挺的胸部轻轻摩擦齐灵枫的脊背。齐灵枫转身推开她,并掏出警官证在她眼前晃两下,示意她注意点,冷漠的眼神则说明一会把你推进监狱里蹲两晚可别怪本人没有提醒。

美女并没有立刻离开,目光流连的愣视齐灵枫,不知道是因为激动还是什么原因,她握着酒杯的手竟在慢慢颤动。直至一会后,她才带着失落的神色消失在人群里。

齐灵枫一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愿意来这种与自己的生活格格不入的地方,也许是因为那个接二连三的骚扰电话,也许是因为女朋友今天晚上的那种让他无法接受的态度……他只知道自己很烦,然后就来了,来这种地方本就是专为失意人而设的舞台。

其实,他会在这个时刻来到这种地方,主要原因是为见一个他原本压根没打算见的神秘人,就是那个用电话骚扰了他足足一个多月的神秘人。

轻捧起手中的酒杯,直视着酒杯中那闪过光华的红酒,齐灵枫的思绪不禁开始飘飞。

至于身为主角的齐灵枫,理所当然是史上最年轻的一名谈判专家,同时也是最出色的谈判专家之一。

一个多月前,他接到任务去解救一名准备轻生的少女。在现场,他使用了大量的感情攻势,终于让那女孩从天台上走下来。

就从那天开始,齐灵枫几乎每天都会接到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电话内容每次都一样:“你想掌握巨大的权力吗?你想拥有无限的财富吗?你想获得强悍的身体吗?到欲望都市热舞会所,奇异世界的大门将为你打开……”

第一次时,因心情欠佳,他当即骂道:“你白痴!”

“白痴不懂打电话!”对方漫不经心的回答,然后挂断。

欲望都市是一家的厅的名字,刚开张不久,还属于试营业阶段,齐灵枫以前从没有去过。起先他以为这只是一种新的广告形式,甚至怀疑哪位精神人物胡乱开的玩笑,也就没有在意。然而,接下来的是那电话竟接二连三的打进来,每天一次,大有不把齐灵枫拉去誓不罢休的架势,渐渐的便让人感到厌烦了。

后来齐灵枫到电信局查了一下,却被告知,电信局从没有开展过这样的广告业务。他尝试将那个骚扰电话的号码频闭掉,结果发现根本没有用,那个电话还是天天准时拨入。而电信局的解释是,对方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可以突破电信局的封锁!

想不到他竟还是一名超级黑客!

齐灵枫开始对这个骚扰者产生了一些兴趣。有一次,孔庆甚至尝试和他沟通,可无论自己如何引导,对方却始终只有那一句话,好象是拿录音机录好了似的。

齐灵枫有一个女朋友叫林琳,两人是在大学时代认识的,如今已经整整恋爱五年。

对于自己的爱情,若得还失,若在却无,齐灵枫有点苦恼。他可以从容的面对手持重武器的恐怖份子,也可以微笑应对一个没有丝毫关系的女子,却无法和自己的女朋友好好沟通,那怕只是一分钟!

对于林琳,只要一开口,就会谈及钞票和上流社会……其实齐灵枫也不是很穷,有自己的车和房子,偶尔也会作为警界的年轻精英出席上流社会的酒会。但林琳却并不满足,她要的是齐灵枫拥有顶极富豪的财富,让自己位列于上流社会之中。

虽然极其鄙视林琳的这种思想,甚至每天与她吵架还受她咒骂,齐灵枫却没有放弃她,毕竟她就是自己的初恋,而自己便是她的第一个男人,也曾山盟海誓过要照顾她一辈子、陪伴她至永世。

今天傍晚的时候,齐灵枫又与林琳吵了一架,吵架的原因他已经忘却,只依稀记得林琳那种刻薄的言语和冷漠的眼神。

吵完架离开家后,孔庆再次接到那个神秘电话,听到那诱惑性十足的声音:“你想掌握巨大的权力吗?你想拥有无限的财富吗?你想获得强悍的身体吗?到欲望都市热舞会所,奇异世界的大门将为你打开……”

这一次,齐灵枫突然很想见见那个打电话的神秘人,那怕他是白痴或疯子或白痴加疯子,只要他存在就好,至少可以陪自己解闷。他相信,能坚持一个月给某个陌生人打电话的人,一定是个有点意思的人。

此时,一个一身潮流打扮的年轻人,跳动着轻快的舞步来到齐灵1

迷离的夜色散布天幕,橙黄色的灯光代替了白天的喧哗,齐灵枫就一个人在这和谐的街道上徘徊过很久后,才皱起眉头努力的走进欲望都市热舞会所。

会所内,音乐声震耳欲聋,数百名穿着奇装异服的年轻人,正随着音乐的节奏疯狂的扭动着柔软的腰肢。舞台上的领舞小姐几乎赤裸,甩动过那飘逸如丝的红色长发,旁若无人的做出各种诱惑性的动作,引导人群一起尖叫。

整个会所,一种情色的暧昧,渗杂着混重的金属音,在昏暗的空间中弥漫开来。

齐灵枫走到吧台,要了一杯啤酒,细味品尝着。这时,一位身材火辣的短发美女从他身后贴过来,用她那高挺的胸部轻轻摩擦齐灵枫的脊背。齐灵枫转身推开她,并掏出警官证在她眼前晃两下,示意她注意点,冷漠的眼神则说明一会把你推进监狱里蹲两晚可别怪本人没有提醒。

美女并没有立刻离开,目光流连的愣视齐灵枫,不知道是因为激动还是什么原因,她握着酒杯的手竟在慢慢颤动。直至一会后,她才带着失落的神色消失在人群里。

齐灵枫一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愿意来这种与自己的生活格格不入的地方,也许是因为那个接二连三的骚扰电话,也许是因为女朋友今天晚上的那种让他无法接受的态度……他只知道自己很烦,然后就来了,来这种地方本就是专为失意人而设的舞台。

其实,他会在这个时刻来到这种地方,主要原因是为见一个他原本压根没打算见的神秘人,就是那个用电话骚扰了他足足一个多月的神秘人。

轻捧起手中的酒杯,直视着酒杯中那闪过光华的红酒,齐灵枫的思绪不禁开始飘飞。

至于身为主角的齐灵枫,理所当然是史上最年轻的一名谈判专家,同时也是最出色的谈判专家之一。

一个多月前,他接到任务去解救一名准备轻生的少女。在现场,他使用了大量的感情攻势,终于让那女孩从天台上走下来。

就从那天开始,齐灵枫几乎每天都会接到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电话内容每次都一样:“你想掌握巨大的权力吗?你想拥有无限的财富吗?你想获得强悍的身体吗?到欲望都市热舞会所,奇异世界的大门将为你打开……”

第一次时,因心情欠佳,他当即骂道:“你白痴!”

“白痴不懂打电话!”对方漫不经心的回答,然后挂断。

欲望都市是一家的厅的名字,刚开张不久,还属于试营业阶段,齐灵枫以前从没有去过。起先他以为这只是一种新的广告形式,甚至怀疑哪位精神人物胡乱开的玩笑,也就没有在意。然而,接下来的是那电话竟接二连三的打进来,每天一次,大有不把齐灵枫拉去誓不罢休的架势,渐渐的便让人感到厌烦了。

后来齐灵枫到电信局查了一下,却被告知,电信局从没有开展过这样的广告业务。他尝试将那个骚扰电话的号码频闭掉,结果发现根本没有用,那个电话还是天天准时拨入。而电信局的解释是,对方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可以突破电信局的封锁!

想不到他竟还是一名超级黑客!

齐灵枫开始对这个骚扰者产生了一些兴趣。有一次,孔庆甚至尝试和他沟通,可无论自己如何引导,对方却始终只有那一句话,好象是拿录音机录好了似的。

齐灵枫有一个女朋友叫林琳,两人是在大学时代认识的,如今已经整整恋爱五年。

对于自己的爱情,若得还失,若在却无,齐灵枫有点苦恼。他可以从容的面对手持重武器的恐怖份子,也可以微笑应对一个没有丝毫关系的女子,却无法和自己的女朋友好好沟通,那怕只是一分钟!

对于林琳,只要一开口,就会谈及钞票和上流社会……其实齐灵枫也不是很穷,有自己的车和房子,偶尔也会作为警界的年轻精英出席上流社会的酒会。但林琳却并不满足,她要的是齐灵枫拥有顶极富豪的财富,让自己位列于上流社会之中。

虽然极其鄙视林琳的这种思想,甚至每天与她吵架还受她咒骂,齐灵枫却没有放弃她,毕竟她就是自己的初恋,而自己便是她的第一个男人,也曾山盟海誓过要照顾她一辈子、陪伴她至永世。

今天傍晚的时候,齐灵枫又与林琳吵了一架,吵架的原因他已经忘却,只依稀记得林琳那种刻薄的言语和冷漠的眼神。

吵完架离开家后,孔庆再次接到那个神秘电话,听到那诱惑性十足的声音:“你想掌握巨大的权力吗?你想拥有无限的财富吗?你想获得强悍的身体吗?到欲望都市热舞会所,奇异世界的大门将为你打开……”

这一次,齐灵枫突然很想见见那个打电话的神秘人,那怕他是白痴或疯子或白痴加疯子,只要他存在就好,至少可以陪自己解闷。他相信,能坚持一个月给某个陌生人打电话的人,一定是个有点意思的人。

此时,一个一身潮流打扮的年轻人,跳动着轻快的舞步来到齐灵1

迷离的夜色散布天幕,橙黄色的灯光代替了白天的喧哗,齐灵枫就一个人在这和谐的街道上徘徊过很久后,才皱起眉头努力的走进欲望都市热舞会所。

会所内,音乐声震耳欲聋,数百名穿着奇装异服的年轻人,正随着音乐的节奏疯狂的扭动着柔软的腰肢。舞台上的领舞小姐几乎赤裸,甩动过那飘逸如丝的红色长发,旁若无人的做出各种诱惑性的动作,引导人群一起尖叫。

整个会所,一种情色的暧昧,渗杂着混重的金属音,在昏暗的空间中弥漫开来。

齐灵枫走到吧台,要了一杯啤酒,细味品尝着。这时,一位身材火辣的短发美女从他身后贴过来,用她那高挺的胸部轻轻摩擦齐灵枫的脊背。齐灵枫转身推开她,并掏出警官证在她眼前晃两下,示意她注意点,冷漠的眼神则说明一会把你推进监狱里蹲两晚可别怪本人没有提醒。

美女并没有立刻离开,目光流连的愣视齐灵枫,不知道是因为激动还是什么原因,她握着酒杯的手竟在慢慢颤动。直至一会后,她才带着失落的神色消失在人群里。

齐灵枫一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愿意来这种与自己的生活格格不入的地方,也许是因为那个接二连三的骚扰电话,也许是因为女朋友今天晚上的那种让他无法接受的态度……他只知道自己很烦,然后就来了,来这种地方本就是专为失意人而设的舞台。

其实,他会在这个时刻来到这种地方,主要原因是为见一个他原本压根没打算见的神秘人,就是那个用电话骚扰了他足足一个多月的神秘人。

轻捧起手中的酒杯,直视着酒杯中那闪过光华的红酒,齐灵枫的思绪不禁开始飘飞。

至于身为主角的齐灵枫,理所当然是史上最年轻的一名谈判专家,同时也是最出色的谈判专家之一。

一个多月前,他接到任务去解救一名准备轻生的少女。在现场,他使用了大量的感情攻势,终于让那女孩从天台上走下来。

就从那天开始,齐灵枫几乎每天都会接到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电话内容每次都一样:“你想掌握巨大的权力吗?你想拥有无限的财富吗?你想获得强悍的身体吗?到欲望都市热舞会所,奇异世界的大门将为你打开……”

第一次时,因心情欠佳,他当即骂道:“你白痴!”

“白痴不懂打电话!”对方漫不经心的回答,然后挂断。

欲望都市是一家的厅的名字,刚开张不久,还属于试营业阶段,齐灵枫以前从没有去过。起先他以为这只是一种新的广告形式,甚至怀疑哪位精神人物胡乱开的玩笑,也就没有在意。然而,接下来的是那电话竟接二连三的打进来,每天一次,大有不把齐灵枫拉去誓不罢休的架势,渐渐的便让人感到厌烦了。

后来齐灵枫到电信局查了一下,却被告知,电信局从没有开展过这样的广告业务。他尝试将那个骚扰电话的号码频闭掉,结果发现根本没有用,那个电话还是天天准时拨入。而电信局的解释是,对方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可以突破电信局的封锁!

想不到他竟还是一名超级黑客!

齐灵枫开始对这个骚扰者产生了一些兴趣。有一次,孔庆甚至尝试和他沟通,可无论自己如何引导,对方却始终只有那一句话,好象是拿录音机录好了似的。

齐灵枫有一个女朋友叫林琳,两人是在大学时代认识的,如今已经整整恋爱五年。

对于自己的爱情,若得还失,若在却无,齐灵枫有点苦恼。他可以从容的面对手持重武器的恐怖份子,也可以微笑应对一个没有丝毫关系的女子,却无法和自己的女朋友好好沟通,那怕只是一分钟!

对于林琳,只要一开口,就会谈及钞票和上流社会……其实齐灵枫也不是很穷,有自己的车和房子,偶尔也会作为警界的年轻精英出席上流社会的酒会。但林琳却并不满足,她要的是齐灵枫拥有顶极富豪的财富,让自己位列于上流社会之中。

虽然极其鄙视林琳的这种思想,甚至每天与她吵架还受她咒骂,齐灵枫却没有放弃她,毕竟她就是自己的初恋,而自己便是她的第一个男人,也曾山盟海誓过要照顾她一辈子、陪伴她至永世。

今天傍晚的时候,齐灵枫又与林琳吵了一架,吵架的原因他已经忘却,只依稀记得林琳那种刻薄的言语和冷漠的眼神。

吵完架离开家后,孔庆再次接到那个神秘电话,听到那诱惑性十足的声音:“你想掌握巨大的权力吗?你想拥有无限的财富吗?你想获得强悍的身体吗?到欲望都市热舞会所,奇异世界的大门将为你打开……”

这一次,齐灵枫突然很想见见那个打电话的神秘人,那怕他是白痴或疯子或白痴加疯子,只要他存在就好,至少可以陪自己解闷。他相信,能坚持一个月给某个陌生人打电话的人,一定是个有点意思的人。

此时,一个一身潮流打扮的年轻人,跳动着轻快的舞步来到齐灵1

迷离的夜色散布天幕,橙黄色的灯光代替了白天的喧哗,齐灵枫就一个人在这和谐的街道上徘徊过很久后,才皱起眉头努力的走进欲望都市热舞会所。

会所内,音乐声震耳欲聋,数百名穿着奇装异服的年轻人,正随着音乐的节奏疯狂的扭动着柔软的腰肢。舞台上的领舞小姐几乎赤裸,甩动过那飘逸如丝的红色长发,旁若无人的做出各种诱惑性的动作,引导人群一起尖叫。

整个会所,一种情色的暧昧,渗杂着混重的金属音,在昏暗的空间中弥漫开来。

齐灵枫走到吧台,要了一杯啤酒,细味品尝着。这时,一位身材火辣的短发美女从他身后贴过来,用她那高挺的胸部轻轻摩擦齐灵枫的脊背。齐灵枫转身推开她,并掏出警官证在她眼前晃两下,示意她注意点,冷漠的眼神则说明一会把你推进监狱里蹲两晚可别怪本人没有提醒。

美女并没有立刻离开,目光流连的愣视齐灵枫,不知道是因为激动还是什么原因,她握着酒杯的手竟在慢慢颤动。直至一会后,她才带着失落的神色消失在人群里。

齐灵枫一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愿意来这种与自己的生活格格不入的地方,也许是因为那个接二连三的骚扰电话,也许是因为女朋友今天晚上的那种让他无法接受的态度……他只知道自己很烦,然后就来了,来这种地方本就是专为失意人而设的舞台。

其实,他会在这个时刻来到这种地方,主要原因是为见一个他原本压根没打算见的神秘人,就是那个用电话骚扰了他足足一个多月的神秘人。

轻捧起手中的酒杯,直视着酒杯中那闪过光华的红酒,齐灵枫的思绪不禁开始飘飞。

至于身为主角的齐灵枫,理所当然是史上最年轻的一名谈判专家,同时也是最出色的谈判专家之一。

一个多月前,他接到任务去解救一名准备轻生的少女。在现场,他使用了大量的感情攻势,终于让那女孩从天台上走下来。

就从那天开始,齐灵枫几乎每天都会接到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电话内容每次都一样:“你想掌握巨大的权力吗?你想拥有无限的财富吗?你想获得强悍的身体吗?到欲望都市热舞会所,奇异世界的大门将为你打开……”

第一次时,因心情欠佳,他当即骂道:“你白痴!”

“白痴不懂打电话!”对方漫不经心的回答,然后挂断。

欲望都市是一家的厅的名字,刚开张不久,还属于试营业阶段,齐灵枫以前从没有去过。起先他以为这只是一种新的广告形式,甚至怀疑哪位精神人物胡乱开的玩笑,也就没有在意。然而,接下来的是那电话竟接二连三的打进来,每天一次,大有不把齐灵枫拉去誓不罢休的架势,渐渐的便让人感到厌烦了。

后来齐灵枫到电信局查了一下,却被告知,电信局从没有开展过这样的广告业务。他尝试将那个骚扰电话的号码频闭掉,结果发现根本没有用,那个电话还是天天准时拨入。而电信局的解释是,对方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可以突破电信局的封锁!

想不到他竟还是一名超级黑客!

齐灵枫开始对这个骚扰者产生了一些兴趣。有一次,孔庆甚至尝试和他沟通,可无论自己如何引导,对方却始终只有那一句话,好象是拿录音机录好了似的。

齐灵枫有一个女朋友叫林琳,两人是在大学时代认识的,如今已经整整恋爱五年。

对于自己的爱情,若得还失,若在却无,齐灵枫有点苦恼。他可以从容的面对手持重武器的恐怖份子,也可以微笑应对一个没有丝毫关系的女子,却无法和自己的女朋友好好沟通,那怕只是一分钟!

对于林琳,只要一开口,就会谈及钞票和上流社会……其实齐灵枫也不是很穷,有自己的车和房子,偶尔也会作为警界的年轻精英出席上流社会的酒会。但林琳却并不满足,她要的是齐灵枫拥有顶极富豪的财富,让自己位列于上流社会之中。

虽然极其鄙视林琳的这种思想,甚至每天与她吵架还受她咒骂,齐灵枫却没有放弃她,毕竟她就是自己的初恋,而自己便是她的第一个男人,也曾山盟海誓过要照顾她一辈子、陪伴她至永世。

今天傍晚的时候,齐灵枫又与林琳吵了一架,吵架的原因他已经忘却,只依稀记得林琳那种刻薄的言语和冷漠的眼神。

吵完架离开家后,孔庆再次接到那个神秘电话,听到那诱惑性十足的声音:“你想掌握巨大的权力吗?你想拥有无限的财富吗?你想获得强悍的身体吗?到欲望都市热舞会所,奇异世界的大门将为你打开……”

这一次,齐灵枫突然很想见见那个打电话的神秘人,那怕他是白痴或疯子或白痴加疯子,只要他存在就好,至少可以陪自己解闷。他相信,能坚持一个月给某个陌生人打电话的人,一定是个有点意思的人。

此时,一个一身潮流打扮的年轻人,跳动着轻快的舞步来到齐灵1

迷离的夜色散布天幕,橙黄色的灯光代替了白天的喧哗,齐灵枫就一个人在这和谐的街道上徘徊过很久后,才皱起眉头努力的走进欲望都市热舞会所。

会所内,音乐声震耳欲聋,数百名穿着奇装异服的年轻人,正随着音乐的节奏疯狂的扭动着柔软的腰肢。舞台上的领舞小姐几乎赤裸,甩动过那飘逸如丝的红色长发,旁若无人的做出各种诱惑性的动作,引导人群一起尖叫。

整个会所,一种情色的暧昧,渗杂着混重的金属音,在昏暗的空间中弥漫开来。

齐灵枫走到吧台,要了一杯啤酒,细味品尝着。这时,一位身材火辣的短发美女从他身后贴过来,用她那高挺的胸部轻轻摩擦齐灵枫的脊背。齐灵枫转身推开她,并掏出警官证在她眼前晃两下,示意她注意点,冷漠的眼神则说明一会把你推进监狱里蹲两晚可别怪本人没有提醒。

美女并没有立刻离开,目光流连的愣视齐灵枫,不知道是因为激动还是什么原因,她握着酒杯的手竟在慢慢颤动。直至一会后,她才带着失落的神色消失在人群里。

齐灵枫一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愿意来这种与自己的生活格格不入的地方,也许是因为那个接二连三的骚扰电话,也许是因为女朋友今天晚上的那种让他无法接受的态度……他只知道自己很烦,然后就来了,来这种地方本就是专为失意人而设的舞台。

其实,他会在这个时刻来到这种地方,主要原因是为见一个他原本压根没打算见的神秘人,就是那个用电话骚扰了他足足一个多月的神秘人。

轻捧起手中的酒杯,直视着酒杯中那闪过光华的红酒,齐灵枫的思绪不禁开始飘飞。

至于身为主角的齐灵枫,理所当然是史上最年轻的一名谈判专家,同时也是最出色的谈判专家之一。

一个多月前,他接到任务去解救一名准备轻生的少女。在现场,他使用了大量的感情攻势,终于让那女孩从天台上走下来。

就从那天开始,齐灵枫几乎每天都会接到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电话内容每次都一样:“你想掌握巨大的权力吗?你想拥有无限的财富吗?你想获得强悍的身体吗?到欲望都市热舞会所,奇异世界的大门将为你打开……”

第一次时,因心情欠佳,他当即骂道:“你白痴!”

“白痴不懂打电话!”对方漫不经心的回答,然后挂断。

欲望都市是一家的厅的名字,刚开张不久,还属于试营业阶段,齐灵枫以前从没有去过。起先他以为这只是一种新的广告形式,甚至怀疑哪位精神人物胡乱开的玩笑,也就没有在意。然而,接下来的是那电话竟接二连三的打进来,每天一次,大有不把齐灵枫拉去誓不罢休的架势,渐渐的便让人感到厌烦了。

后来齐灵枫到电信局查了一下,却被告知,电信局从没有开展过这样的广告业务。他尝试将那个骚扰电话的号码频闭掉,结果发现根本没有用,那个电话还是天天准时拨入。而电信局的解释是,对方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可以突破电信局的封锁!

想不到他竟还是一名超级黑客!

齐灵枫开始对这个骚扰者产生了一些兴趣。有一次,孔庆甚至尝试和他沟通,可无论自己如何引导,对方却始终只有那一句话,好象是拿录音机录好了似的。

齐灵枫有一个女朋友叫林琳,两人是在大学时代认识的,如今已经整整恋爱五年。

对于自己的爱情,若得还失,若在却无,齐灵枫有点苦恼。他可以从容的面对手持重武器的恐怖份子,也可以微笑应对一个没有丝毫关系的女子,却无法和自己的女朋友好好沟通,那怕只是一分钟!

对于林琳,只要一开口,就会谈及钞票和上流社会……其实齐灵枫也不是很穷,有自己的车和房子,偶尔也会作为警界的年轻精英出席上流社会的酒会。但林琳却并不满足,她要的是齐灵枫拥有顶极富豪的财富,让自己位列于上流社会之中。

虽然极其鄙视林琳的这种思想,甚至每天与她吵架还受她咒骂,齐灵枫却没有放弃她,毕竟她就是自己的初恋,而自己便是她的第一个男人,也曾山盟海誓过要照顾她一辈子、陪伴她至永世。

今天傍晚的时候,齐灵枫又与林琳吵了一架,吵架的原因他已经忘却,只依稀记得林琳那种刻薄的言语和冷漠的眼神。

吵完架离开家后,孔庆再次接到那个神秘电话,听到那诱惑性十足的声音:“你想掌握巨大的权力吗?你想拥有无限的财富吗?你想获得强悍的身体吗?到欲望都市热舞会所,奇异世界的大门将为你打开……”

这一次,齐灵枫突然很想见见那个打电话的神秘人,那怕他是白痴或疯子或白痴加疯子,只要他存在就好,至少可以陪自己解闷。他相信,能坚持一个月给某个陌生人打电话的人,一定是个有点意思的人。

此时,一个一身潮流打扮的年轻人,跳动着轻快的舞步来到齐灵1

迷离的夜色散布天幕,橙黄色的灯光代替了白天的喧哗,齐灵枫就一个人在这和谐的街道上徘徊过很久后,才皱起眉头努力的走进欲望都市热舞会所。

会所内,音乐声震耳欲聋,数百名穿着奇装异服的年轻人,正随着音乐的节奏疯狂的扭动着柔软的腰肢。舞台上的领舞小姐几乎赤裸,甩动过那飘逸如丝的红色长发,旁若无人的做出各种诱惑性的动作,引导人群一起尖叫。

整个会所,一种情色的暧昧,渗杂着混重的金属音,在昏暗的空间中弥漫开来。

齐灵枫走到吧台,要了一杯啤酒,细味品尝着。这时,一位身材火辣的短发美女从他身后贴过来,用她那高挺的胸部轻轻摩擦齐灵枫的脊背。齐灵枫转身推开她,并掏出警官证在她眼前晃两下,示意她注意点,冷漠的眼神则说明一会把你推进监狱里蹲两晚可别怪本人没有提醒。

美女并没有立刻离开,目光流连的愣视齐灵枫,不知道是因为激动还是什么原因,她握着酒杯的手竟在慢慢颤动。直至一会后,她才带着失落的神色消失在人群里。

齐灵枫一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愿意来这种与自己的生活格格不入的地方,也许是因为那个接二连三的骚扰电话,也许是因为女朋友今天晚上的那种让他无法接受的态度……他只知道自己很烦,然后就来了,来这种地方本就是专为失意人而设的舞台。

其实,他会在这个时刻来到这种地方,主要原因是为见一个他原本压根没打算见的神秘人,就是那个用电话骚扰了他足足一个多月的神秘人。

轻捧起手中的酒杯,直视着酒杯中那闪过光华的红酒,齐灵枫的思绪不禁开始飘飞。

至于身为主角的齐灵枫,理所当然是史上最年轻的一名谈判专家,同时也是最出色的谈判专家之一。

一个多月前,他接到任务去解救一名准备轻生的少女。在现场,他使用了大量的感情攻势,终于让那女孩从天台上走下来。

就从那天开始,齐灵枫几乎每天都会接到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电话内容每次都一样:“你想掌握巨大的权力吗?你想拥有无限的财富吗?你想获得强悍的身体吗?到欲望都市热舞会所,奇异世界的大门将为你打开……”

第一次时,因心情欠佳,他当即骂道:“你白痴!”

“白痴不懂打电话!”对方漫不经心的回答,然后挂断。

欲望都市是一家的厅的名字,刚开张不久,还属于试营业阶段,齐灵枫以前从没有去过。起先他以为这只是一种新的广告形式,甚至怀疑哪位精神人物胡乱开的玩笑,也就没有在意。然而,接下来的是那电话竟接二连三的打进来,每天一次,大有不把齐灵枫拉去誓不罢休的架势,渐渐的便让人感到厌烦了。

后来齐灵枫到电信局查了一下,却被告知,电信局从没有开展过这样的广告业务。他尝试将那个骚扰电话的号码频闭掉,结果发现根本没有用,那个电话还是天天准时拨入。而电信局的解释是,对方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可以突破电信局的封锁!

想不到他竟还是一名超级黑客!

齐灵枫开始对这个骚扰者产生了一些兴趣。有一次,孔庆甚至尝试和他沟通,可无论自己如何引导,对方却始终只有那一句话,好象是拿录音机录好了似的。

齐灵枫有一个女朋友叫林琳,两人是在大学时代认识的,如今已经整整恋爱五年。

对于自己的爱情,若得还失,若在却无,齐灵枫有点苦恼。他可以从容的面对手持重武器的恐怖份子,也可以微笑应对一个没有丝毫关系的女子,却无法和自己的女朋友好好沟通,那怕只是一分钟!

对于林琳,只要一开口,就会谈及钞票和上流社会……其实齐灵枫也不是很穷,有自己的车和房子,偶尔也会作为警界的年轻精英出席上流社会的酒会。但林琳却并不满足,她要的是齐灵枫拥有顶极富豪的财富,让自己位列于上流社会之中。

虽然极其鄙视林琳的这种思想,甚至每天与她吵架还受她咒骂,齐灵枫却没有放弃她,毕竟她就是自己的初恋,而自己便是她的第一个男人,也曾山盟海誓过要照顾她一辈子、陪伴她至永世。

今天傍晚的时候,齐灵枫又与林琳吵了一架,吵架的原因他已经忘却,只依稀记得林琳那种刻薄的言语和冷漠的眼神。

吵完架离开家后,孔庆再次接到那个神秘电话,听到那诱惑性十足的声音:“你想掌握巨大的权力吗?你想拥有无限的财富吗?你想获得强悍的身体吗?到欲望都市热舞会所,奇异世界的大门将为你打开……”

这一次,齐灵枫突然很想见见那个打电话的神秘人,那怕他是白痴或疯子或白痴加疯子,只要他存在就好,至少可以陪自己解闷。他相信,能坚持一个月给某个陌生人打电话的人,一定是个有点意思的人。

此时,一个一身潮流打扮的年轻人,跳动着轻快的舞步来到齐灵

寂寞的夜

夜,给我孤独,寂寞的同时,也给我创作的灵感。

——题记

看着那皎洁的月光撒满大地,我仿佛会看见一个身材矮小,两眼透出顽强的一位大写的人坐在钢琴前弹奏那优美的《月光曲》。那柔美的旋律萦绕在我心中,让我进入一种美的境界。

在那寂寞的角落仰望天空,最先入眼的依然是东边最亮的那一颗,但我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不过我知道它是寂寞的。看着满天的星星,它们不停的闪烁。偶尔也会有飞机经过,还带着一丝轰鸣声。我继续保持缄默,幻想有流星划过。可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怪,你越是想要,它就是让你得不到。所以这么多年,我只看到过一颗流星,而在这颗流星划过天际的瞬间,我的内心以被惊奇和喜悦占满了,却忘记了最重要的一件事——许愿。也许这只是传说,但我依然相信它是真的,不过我也未曾尝试过。

“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不知是怎么回事,望着天空就想起了牛郎织女的故事。也许是因为此时悲凉的环境,也许是我孤寂的心境,也许都不是。这段悲惨的爱情感天动地,可就是不能感动王母的心。他们的坚持终于换得了一年见一次面的机会,一年就一次,就这样他们也知足了。平日里他们隔河相望,此时的他们又是何等无奈,何等孤寂。可他们不恨王母,因为他们的心中没有恨只有爱,对彼此的爱。孤独,寂寞对他们来说只是黎明前的黑暗,他们只是在等待,等待光明的到来。只是这光明仅仅只有黑暗的三百六十五分之一,就这短暂的光明就给了他们信念,一种克服一切的信念。

一阵风将我惊醒,微微感到一丝凉意。夜深了,天依然是那么优雅,那么恬静;夜依然是那样感伤,那样孤寂。

斗罗大陆异界唐三第一章

斗罗大陆,天斗帝国西南,法斯诺行省。 圣魂村,如果只是听其名,那么,这绝对是个相当令人惊讶的名字,可实际上,这只不过是法斯诺行省诺丁城南一个只有三百余户的小村而已。之所以名为圣魂,是因为传说中,在百年前这里曾经走出过一位魂圣级别的魂师,从而得名。这也是圣魂村永远的骄傲。 圣魂村外,尽是大片的农耕之地,这里出产的粮食和蔬菜,都要供给到诺丁城,诺丁城在法斯诺行省中虽然算不得大城市,但这里毕竟距离与另一帝国接壤处很近,也自然是两大帝国商人交易的起始地之一,诺丁城因此而繁荣,附带的,令城市周围这些村庄中的平民生活也比其他地方要好的多。 天刚蒙蒙亮,远处东方升起一抹淡淡的鱼肚白色,毗邻圣魂村的一座只有百余米高的小山包上,却已经多了一道瘦小的身影。 那是个只有五、六岁的孩子,显然,他经常承受太阳的温暖,皮肤呈现出健康的小麦色,黑色短发看上去很利落,一身衣服虽然朴素,到也干净。 对于他这么大的孩子来说,攀爬这百米高的山丘可并不是什么容易的事,但奇怪的是,当他来到山顶的制高点时却面不红、气不喘,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 男孩儿在山顶上坐了下来,他的双眼死死的盯视着东方那抹渐渐明亮的鱼肚白色,鼻间缓缓吸气,再从口中徐徐吐出,吸气绵绵、呼气微微,竟是形成了一个美妙的循环。 正在这时,他的眼睛突然瞪大了,远处天边那抹渐渐明亮的鱼肚白色中,仿佛闪过一丝淡淡的紫气,如果不是有着惊人的目力和足够专注的话,是绝对无法发现它存在的。 紫气的出现,令男孩儿的精神完全集中起来,他甚至不再呼气,只是轻微而徐缓的吸气,同时双眼紧紧的盯视着那抹倏隐倏现的紫色。 紫气出现的时间并不长,当东方那一抹鱼肚白逐渐被升起的朝阳之色覆盖时,紫气已经完全消失了。 男孩儿这才缓缓闭上双眼,同时长长的呼出一口体内的浊气。一道白色气流如同匹练般从他口中吐出,然后再徐徐散去。 静坐半晌,男孩儿才再次睁眼,不知是否因为那天边紫气的沾染,他眼眸中竟然闪烁着一层淡淡的紫意,尽管这紫色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就悄然收敛,但当它存在的时候,却是那么清晰。 颓然一叹,男孩儿做出一个绝不应该出现在他这个年龄的无奈表情,摇了摇头,自言自语的道:“还是不行,我的玄天功依旧无法冲破第一重的瓶颈。这已经整整三个月了,究竟是为什么?哪怕是需要依靠紫气东来只能清晨修炼的紫极魔瞳一直都在进步。玄天功不能突破瓶颈,我的玄玉手也无法再做提升。当初我修炼的时候,在第一重到第二重之间,似乎并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玄天功一共九重,怎么这第一重就如此麻烦?难道,是因为这个世界与我那原本的世界不同么?”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五年多的时间了,眼前的这个孩子,正是当初在唐门跳崖明志的唐三。当他从昏迷中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除了温暖的感觉什么也做不了。但意料中的死亡并没有来临,很快,他就通过一个挤压的过程来到了这个世界。 直到很长时间之后,唐三才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自己没有死,但也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唐三。 出生之后,唐三用了接近一年的时间,才学会了这个世界的语言。他还记得,在自己出生的时候,虽然还无法睁眼观看,但却听到一个浑厚的男音在撕心裂肺般的哭喊着。当他学会了这个世界的语言,凭借着过人的记忆回忆时,也只能记起,那个男人似乎在喊,三妹,不要抛下我,而那个男人,就是他的父亲唐昊。他在这个世界的母亲,那时候就已经死于难产之中。 不知道是冥冥中自有天意,还是因缘巧合,为了纪念死去的妻子,唐昊给他取的名字竟然神奇还是叫唐三。 村里同龄的孩子经常会以此来取笑他,可唐三心中却十分满意。这毕竟是他在另一个世界使用了近三十年的名字。单是熟悉就已经令他早就喜欢上了这两个字。 来到这个世界,经过开始的吃惊、恐惧,到后来的兴奋以及现在的平静,唐三已经完全接受了现实,在他看来,这是上天又给了他一次机会。前世最大的心愿,或许能够在这一世来实现吧。 赤裸的来到这个世界,但唐三却有着最大的财富,那就是记忆。身为唐门外门最出色的天才,唐门各种机括类暗器的制造方法全部烙印在他脑海之中。而当初他偷去了唐门内门的秘籍之后,多年渴望得尝,在学习的过程中,内门最高的玄天宝录也同样被他记熟于心。唐三希望,能够在这个世界再现唐门的辉煌。 “该回去了。”唐三看看天色,瘦小的身体腾身而起,朝着山下跑去。如果这时候有人看到他,一定会惊讶的瞪大了眼睛,他每一步跨出,竟然都能有接近一丈,山间坑洼不平的地面对他来说根本没有任何影响,轻松的避让开,急速行进之间,比成人还要快上许多。 唐门的精髓是什么?暗器、毒药和轻功。唐门内门与外门最大的区别,就是暗器的使用方法。外门以机括类为主,而内门,则是真正的手法。毒药一般是外门才用,内门嫡传弟子的暗器是很少用毒的,因为他们根本就不需要。 玄天宝录上记载的武功只有六种,分别是内功心法玄天功,练手之法玄玉手。练眼之法紫极魔瞳。擒拿之法控鹤擒龙,轻身之法鬼影迷踪,以及暗器使用之法,暗器百解。 前五种是基础。没有坚实的基础。又怎么能发挥出唐门暗器的精髓呢? 一岁多开始修炼玄天功,现在地唐三已经快要六岁了。他依旧在打基础。 唐三地家住在圣魂村西侧。在村头地位置,三间土坯房在整个村子里可以说是最简陋地了。正中大屋顶上,有一个直径一米左右地木牌,上面画着一个简陋的锤子,锤子在这个世界最广泛的代表意义指的是铁匠。 没错,唐三的父亲唐昊,就是一个铁匠。村子里唯一地铁匠。 在这个世界之中。铁匠可以说是最低贱的职业之一。因为某种特殊地原因,这个世界的顶级武器都不是由铁匠锻造出来的。 但是,作为这个村子里唯一的铁匠,原本唐三家是不应该这样贫穷地,但是。那点微薄地收入却大都…… 一进家门。唐三就已经闻到了扑鼻的饭香,那并不是唐昊为他做的早点,而是他为唐昊做地。 从四岁开始。唐三地身高还够不到灶台的时候,做饭地任务就已经是他每天必须地工作。哪怕是要踩着凳子才能够到灶台上面。 并不是唐昊要求他这么做的,而是因为不这样。唐三几乎就没有能吃饱地时候。 来到灶台前,熟练的踩上木凳。掀开大铁锅的锅盖。扑鼻地米香传来,锅里地粥早已煮地烂熟。 每天上山之前。唐三都会将米下锅。弄好柴火。等他回来时,粥也煮好了。 拿起灶台旁已经破损了十个以上缺口地两个碗,唐三小心翼翼的盛了两碗粥。放在身后地桌子上,粥里地米粒几乎一眼就能数出来,对于正是长身体中地唐三,这点营养显然是不够地。这也是为什么他地身体如此纤瘦地原因。 “爸爸。吃饭了。”唐三叫道。 半晌后,里间地门帘掀起。一个高大的身影迈着有些踉跄地步伐走了出来。 那是一名中年男子。看上去大约有接近五十岁地样子。但身材却非常高大魁梧,只是他地打扮却令人不敢恭维。 破损地袍子穿在身上,上面甚至连补丁都没有,露出下面古铜色地皮肤,原本还算端正的五官却蒙着一层蜡黄色,一副睡眼朦胧地样子,头发乱糟糟的像鸟窝一般,一脸地胡子已经不知道有多少日子没有整理过了,目光呆滞而昏黄,尽管已经过去了一晚,但他身上那扑鼻地酒气还是令唐三不禁皱了皱眉头。 这就是唐昊,唐三在这个世界地父亲。 从小到大。唐三就不知道什么叫父爱。唐昊对他。从来都是不管不顾的。刚开始地时候,还会做点饭给他吃。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唐三开始主动做饭之后,唐昊就更是什么都不管了,家里如此贫穷,甚至连像样地桌椅都没有。吃饭也成问题,最主要地原因就是唐昊将那份微薄地铁匠收入都换了酒喝。 和唐三一边大的孩子。父亲一般也就是三十岁左右。结婚早地甚至还不到三十岁。可唐昊看起来却要比他们苍老的多。反倒像是唐三的爷爷一般。 对于唐昊的态度,唐三并没有怨恨过,前一世。他是孤儿,这一世,尽管唐昊对他不好。但至少有个亲人。对于唐三来说。这已经让他十分满足了。至少。在这里有个让他叫爸爸地人。 唐昊抓起桌子上地碗,也不怕烫,大口大口的把粥灌入自己腹中。暗黄地脸色这才看上去多了几分光泽。 “爸爸,你慢点喝。还有。”唐三接过父亲手中的碗。再给他盛了一碗粥。自己也拿起粥碗喝了起来。 在唐门的时候,他就从来没有离开过那里,对于外面地事更是很少接触。本来就如同白纸一般,到了这个世界。重新做回小孩子。并没有什么不能接受的。 很快,一锅粥有七、八成都进入了唐昊地肚子,长出口气,将碗放在桌子上。耷拉地眼皮睁开了几分,看向唐三。 “有工作你就先接下。下午我再做。我去再睡一会儿。” 唐昊的作息习惯很有规律,上午都是睡觉。下午打造一些农具。作为收入,晚上喝酒。 “好的,爸爸。”唐三点了点头。 唐昊站起身。喝了不少粥,他的身体也终于不再摇晃了。朝着里间走去。 “爸爸。”唐三突然叫了一声。 唐昊站住身体。扭头看向他。眉宇间明显多了几分不耐。 唐三指着角落里一块有一层淡淡鸟光地生铁道:“这块铁能不能给我用?”前世他是唐门最出色地外门弟子,对于制造各种暗器极其熟悉,当然。那时候各种材料都是由唐门来提供的。而到了这个世界之后,他虽然也修炼了几年。但实力还远远不足,同时,他也从未想过要将自己最擅长的暗器制造放下。他现在已经开始尝试着锻造一些暗器了。但材料却成了大问题。 唐昊打造农具的金属都是村里人送来的。都是杂质很多地凡铁。很难制造出精良的暗器,此时唐三所指地这块生铁是昨天刚刚送来。令唐三惊讶地是。这块铁矿里竟然包含着一定地铁母。用来打造暗器再合适不过。 唐昊地目光转移到生铁上。“咦,这里面有铁精?”走过去低下头看了看,再扭头看向唐三,“你以后想做个铁匠么?” 唐三点了点头,铁匠这个职业无疑是最适合他来打造暗器的,“爸爸,你年纪大了,再过几年,等我大一点,您就教我打造厨具,让我接替你的工作吧。”以前他做的都是最精密暗器制造的工作,最简单的锻造他反而不会。 唐昊略微有些失神,喃喃的道:“铁匠,似乎也不错。”拉过一把破旧的椅子,他直接在那块生铁面前坐了下来,懒散的道:“小三,你告诉我,什么样的铁匠,才是最好的铁匠。” 唐三想了想,道:“能够打造出神器的铁匠,应该就是最好的铁匠吧。”他曾经听村子里的人说过,在这个世界是有神器存在的,尽管他不知道神器究竟是什么。但挂上一个神字,想来应该不错。 唐昊眼中闪过一丝嘲弄的光彩,“神器?小三也知道神器了。那你告诉我,神器是用什么打造出来的?” 唐三想也不想,直接道:“当然是用最好的材料。” 唐昊伸出一根食指,在唐三的面前摇了摇,“如果你想做一个合格的铁匠,记住我的话,用上等材料打造神器,那不是最好的铁匠,最多只是个合成者。用凡铁打造出神器,才是神匠。” “用凡铁打造出神器?”唐三有些吃惊的看着唐昊,平日里,唐昊很少和他说话,今天已经算是最多的时候了。 站起身,唐昊指了指房间另一边一块有五十公分见方的大铁坨,“想成为一名铁匠,和我学锻造。那么,你用锤子先锻造它一万下。才有这个资格。” 那是一块凡铁,其中包含的杂质众多,比起有铁母的那块不知道要差了多少。 “现在,你还可以改变主意。”唐昊淡淡的说道。已经准备回里间继续睡觉去了。 “爸爸,我愿意试试。”唐三的声音清脆而平静,但却包含着一分坚定。 唐昊有些意外的看向他,“好。”一边说着,他走过去,将那块大铁坨抱起来,直接放在了风箱旁的火炉上,只要燃起炭火,就可以对它进行锻造。 做完这些,唐昊回里间睡觉去了。 唐三是一个心志坚定的人,否则,他也不能凭借着一张残破不堪的图纸就制造出佛怒唐莲,那唐门最顶级的机括类暗器。那足足耗费了他十年的时间。 点燃炭火,拉动风箱,他开始了自己的工作。 呼呼呼呼的风箱声响起,火苗从炭炉中冒出,灼烧着那块大铁坨,尽管唐三并不会锻造,但他经常看唐昊打造农具,过程还是知道的。 当铁坨渐渐被烧红后,他拖过唐昊平日用的铁锤,放在地上,这种长柄铁锤甚至要比他的身高还高上几分,普通五、六岁的孩子根本不可能拿的动,更不用说是挥舞它来锻造了。 但唐三还是将它拿了起来,玄天功力运全身,尽管尚未突破第一重,但他也拥有了成年人级别的力气。 当——,铁锤与铁坨碰撞,发出一声清脆的声音,这是唐三的第一次锤击,也拉开了锻造的序幕。 里间,躺在床上的唐昊翻了个身,尽管他闭着眼睛,但脸上神色却依旧有着几分惊讶,喃喃的呓语着,“居然拿得起锤子,天生神力么?” 当当当当当的敲打声开始在铁匠铺里响起,唐昊与唐三父子开始继续重复着他们平淡的生活,只是不同的是,从这一天开始,唐昊给唐三房间中弄了另一个火炉,让他自己去锻造那块铁坨。他没有指点唐三半句,但也是从这天开始,唐昊的酒喝的少了些,家里的食物也多了些。 锻造绝对是一个枯燥而令人疲劳的过程,但唐三却把这当成了是对自己身体的磨练。已经过去十一天了,他始终在数着自己锻造的数字,想要抡动铁锤,凭借他身体的力量是无法做到的,必须要有玄天功的辅助。 他全部的功力,大约够挥动一百锤左右,每当功力消耗殆尽,他就盘膝坐在地上恢复,内力一恢复回来就立刻继续敲打。 这不只是对身体的锻炼,反复消耗、恢复,对他的玄天功和意志也是一种很好的磨练。可惜的是,玄天功第一重的瓶颈却像是坚不可摧的壁垒,唐三的修炼不可谓不刻苦,他的天份也足够,可就是无法突破而进入第二重。 但他的锻炼却并没有白费,尽管玄天功没能突破,但这股内力却随着他对铁坨的锻造而变得更加坚韧了,恢复速度似乎也比以前要快了一点。 十一天过去,唐三已经挥出了八千余锤,铁坨不断的变小,已经不到最初时三分之一的体积了。身体的锻炼和食物的增多,他的身体变得结实了几分,仿佛有一股发自体内的力气逐渐注入到他体内,令他在不断的锻造过程中,对内力的消耗正在逐渐减小。而在附加全部内力的时候,力量也增大了许多。 当他砸下一千锤的时候,那铁坨就已经出现了一定的变化,整整小了一圈,尽管在炭火中烧的通红,但也隐约能够看到,里面的杂质似乎减少了许多。 百炼成钢,这个词出现在唐三脑海中,这也更加坚定了他完成这一万锤的决心。而距离这个目标已经很近了。 唐三的坚持令唐昊很惊讶,在他看来,哪怕自己这个儿子是天生神力,也不可能坚持超过三天。铁锤的锤柄为了防滑是那样的粗糙,不断挥动,与手掌的摩擦,必然会给手掌带来极大的伤害。可他却发现,唐三虽然在实打实的锻造,可他那双稚嫩的小手看上去却并没有任何变化。甚至连一个水泡都没有起过。 唐三不想失去这个父亲,也更不希望自己过往的一切被人知道,所以,他自然不会告诉唐昊,这是因为他修炼着唐门的玄玉手。 想用好暗器,最基础的需要是眼力、手力、心力的融合。正所谓心到眼到,眼到手到。所以,在唐门内门的修炼方法中,对于眼力、手力的要求极高。 紫极魔瞳,借助旭日东升时紫气东来的短暂时刻进行修炼,对眼力有着极大的提高作用。 玄玉手,可以令手掌变得极其坚韧,并且隔绝任何毒素。 这两种能力,是唐门内门弟子的必修课。尽管唐三的玄玉手还远远不够火候,但保护自己手掌不被磨出水泡还是能做到的。 “再加把劲,今天就能完成了。”唐三卖力的挥动着手中的铁锤,在这枯燥的过程中,他的心却并不平静。对于这个世界,他的了解还很初步,毕竟,这里只是个小村子而已。 这个世界叫斗罗大陆,在大陆上有两大帝国,或者也可以说成是两个联盟。因为在两大帝国之中,大量的领土分封诸侯,拥有武装力量的贵族多不胜数。 这两个帝国一个是唐三所在的天斗帝国,另一个,则是南方的星罗帝国。 法斯诺行省位于两国交界处,而圣魂村旁的诺丁城更是距离星罗帝国只有不到二百里的路程而已。 唐三从村民的交谈中知道,在斗罗大陆中,没有自己那个世界的武功,但却有一种叫武魂的东西。据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武魂,其中,极少一部份人的武魂可以进行修炼,形成了一个职业,叫做魂师。而泛大陆最高贵的职业就是魂师。像百年前传说中从圣魂村中走出的那位魂圣,就是一名魂师,魂圣是魂师到了一定级别的称号。 武魂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器武魂,一类是兽武魂。顾名思义,以器具为武魂者,就是器武魂,以动物为武魂者,就是兽武魂。相对来说,器武魂包含范围更大,大多数人也都是器武魂,而器武魂中无法修炼的武魂也要比兽武魂的比例更大。 唐三曾经见过村子里一个人的武魂是锄头,显然是一种无法修炼的武魂,但尽管如此,他在耕地的时候,依旧要比普通村民的速度快一些。 这也是唐三了解的全部了,因为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武魂,唐三也想知道,自己的武魂是什么。究竟是器武魂还是兽武魂,又是否能够修炼呢? 斗罗大陆上的人,武魂觉醒在六岁的时候,再过几天,唐三就要六岁了,不知道为什么,他隐约感觉到,自己的玄天功之所以无法突破,似乎就与这武魂有些关系。 对于成为魂师,唐三到不怎么感兴趣,但他却立志要成为一名唐门内门级别的暗器高手,又怎么少的了内力呢? “唐昊,忙着呢?”正在唐三朝着自己那一万次锻造努力的时候,听到外面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 这会儿是下午,唐昊正在工作,打造着农具,闻言只是嗯了一声。 唐三有些好奇的从自己的房间走出来,只见来的是一名老人,看上去六十多岁的样子,身材瘦长,但精神矍铄,衣服干净整洁,头发也梳理的一丝不苟,和唐昊相比,简直就是两个极端。 这个人唐三认识,是圣魂村的村长老杰克。 “小三,来,让爷爷看看。”老杰克向唐三挥了挥手。 这位村长是个老好人,村里的人都很尊敬他,早几年,唐三家最困难的时候,他没少送吃的过来。 “杰克爷爷,您好。”唐三走到老杰克面前,恭敬的向他行礼。对于对自己好的人,唐三都会铭记于心。 唐昊冷淡的道:“有事么,村长。”老杰克其实比他大了还不到十岁,却硬是要比他高一辈,令唐昊一直有些不爽。 老杰克似乎已经习惯了唐昊这样的态度,“唐昊啊,小三也快六岁了吧。今年的觉醒仪式他也应该参加了。” 唐昊看了唐三一眼,淡然道:“那就参加吧。是哪天?” 老杰克道:“就在三天后,到时候我来接他好了。”他看着唐昊的样子,很明显是想说,要是指着你送他去,恐怕就耽误了。 唐昊点了下头,就不再理会这位村长了。 唐三却有些好奇的问道:“杰克爷爷,什么是觉醒仪式?” 老杰克正色道:“我们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武魂,到了六岁左右就要进行觉醒仪式。有了武魂,会对我们某方面的能力增强。哪怕是最普通的武魂,也会有所帮助。万一你要是拥有一个出色的武魂,可以进行修炼的话,那么,你甚至有可能成为魂师。觉醒仪式一年才有一次,我可不能让你错过了。是诺丁城武魂分殿的执事大人亲自来帮助我们村里的孩子觉醒呢。那位执事大人可是以为大魂师级别的魂师。” 说道大魂师三个字的时候,杰克眼中明显流露出了羡慕之色。 唐三对于魂师的概念只是模棱两可的听说过一些,此时抓住机会自然不会轻易放过,追问道:“大魂师是什么意思?” 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