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一个黄昏,一位修长、清秀的女大学生走进扁担巷,向人打听会绣花的老婆婆,那人就把她带到三婆家。女大学生捧出一叠乳白色滑爽垂挺的料子,抖开一看,是一套很别致的衣裙,上面是一件无领紧身小褂,下面是一条宽大飘逸的裙裤。女大学生要求在领口、袖口、裤沿绣一圈蓝色的花边。

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青青看见女大学生穿这套衣裙。那天不是很热,有微微的风,女大学生走在风中,白衣裙缓缓地飘,变幻着凝脂般柔嫩的褶皱。青青呆呆地看着,脸上现出少有的红晕。当她把女大学生如一朵轻捷的白云看到路的尽头时,一个清晰的梦想从脑海中叠印出来:等到有那么一天,她有了那么长的腿,那么细的腰,那么白的皮肤,她也要做一套这样的白衣裙,让三婆绣上蓝花边……

那个不是很热、有微微的风的夏日,对青青来说是一个充满童话色彩的神奇的日子。这以后青青不再在乎孔丽。孔丽漂亮,聪明,成绩好,孔丽有很多衣服,孔丽以一天一套半个月裙子不重样的绝对优势垄断着夏天。青青没有裙子。做裙子和做裤子都得耗布花钱,而裙子只能夏天穿,利用率不高,于是青青只得一年四季穿裤子。很热的时候,裤子裹在身上汗涔涔的,青青就想象着两条小腿光光地露在外面的凉爽感觉,就十分羡慕孔丽那些各式各样长长短短或艳或素的漂亮裙子。而且孔丽也不失时机地启发她,你怎么不穿裙子,热不热哦?青青脸红红地喃喃道,我没有。没有,你没有裙子?孔丽夸张地睁大眼睛,十分惊异,好像青青是在说她没有鼻子似的。

没有裙子的夏天很热,很尴尬。

但现在青青已完全不觉得了。孔丽的裙子虽多,但没有一条好看的。本来青青最眼热那条玫瑰红的,现在看来太艳了,还是素点清爽,也有条淡蓝色的,又嫌它太长,几乎拖到脚背,一点也不轻捷。总之,没有一条能给人一种云的感觉。青青现在没有裙子,但将来会有的,不会很多,只有一条,穿在身上清丽,飘逸,雅致,端庄。当然这得穿在女大学生身上才会有这样的效果,也就是说要有这样的效果,青青必须成为女大学生,而要成为女大学生,就必须从现在起门门100分,必须上课不打瞌睡——最近青青上课老打瞌睡,晚上睡得太晚了,没办法,三婆一个人忙不过来。

三婆是以绣花为生的,本来这时月靠绣花是很难度日的,现在有谁还会穿绣花衣,绣花鞋,还会绣门帘、帐帘?但女大学生在街上走一路肯定不止青青一个人注意到那身白衣裙。三婆突然忙了起来,她绷子旁边的那口大木箱让各种素色料子(当然,乳白色的居多)塞得满满的,虽累得直不起腰来,但手头宽裕了许多。那女娃莫不是仙女变来帮我们的?三婆说。

青青是让荷香领到三婆这里来的。那年青青六岁。

荷香是青青的妈。荷香的丈夫开小四轮帮人拉货想发财,结果车子翻到崖下人就没再上来,那时青青三岁,青青的弟弟青豆一岁。丈夫的死把发家致富的希望变成了沉重的债台。荷香养活这两个孩子尚难,又怎么还得起买小四轮借的6000块钱?苦熬了两年,荷香决定嫁人。

青青不喜欢妈妈要嫁的那个人,那个人也不喜欢她,妈妈就只得把她送到三婆这里来。

有一次三婆很随意地问起青青荷香嫁了个什么样的人,青青一脸厌恶地说是镇上的一个剃头佬,满身头油味,老远都闻得到,可妈硬要嫁他,说他肯替我们还债。

剃头佬不要青青进门的原因是说她是个女娃,他不替别人养赔钱货。但青青心里清楚这不是主要的,主要是因为有一次他看见青青唆使青豆不要吃他给的糖。

剃头佬死抠在镇上是出了名的(不抠,他那小本生意也还不了那6000元的债),但每次来荷香家都要给两个孩子带几块糖。剃头佬总是来赶晚饭的,他五点钟收摊,走个把小时就到了沙河村,这时荷香恰好放工回来,见他来了,慌慌地打酒,又慌慌地从梁上割下一大块腊肉来。青青打猪草回来老远就闻到腊肉炒青椒的香味,这香味撩拨得青青又馋又恼,剃头佬,他凭什么?看见弟弟乌黑的手在剥一颗花花绿绿的水果糖,青青气不打一处来,劈手夺了弟弟的糖说,青豆不吃,这糖臭,有猪屎味,你闻闻。青豆鼻子吸了吸说,没有,我要吃,甜,甜!青青手一扬,然后将空巴掌伸到弟弟面前,青豆哇哇大哭起来。青青这才看见剃头佬站在不远的地方阴冷地盯着她。所以当荷香将她准备搬到镇上去把青青送到三婆家的决定告诉她时,青青一点也不觉吃惊和难过,只是有点舍不得妈妈和弟弟。

不仅不难过,青青还有几分兴奋,从小到大她从未离开过沙河村,这回要进城了,进了城就该是城里人了,每每想到这些青青就觉得当初扔掉剃头佬的糖是十分正确的。

那天她们是坐船去的,是人家运木材进城的货船,村长给牵的线,船主是村长的一个什么亲戚,说好了不收钱,只要荷香给他们做几顿饭。进城是上水路,船走了两天。

当荷香一手挎着个小包袱,一手牵着青青一脸疲惫地推开三婆的小木门时,三婆正在绣花。听见门响,她扭过头来,青青就看清了三婆布满皱纹却依旧清秀的脸庞,特别是看清了那双微微凹陷溢满慈爱的眼睛,青青有了一种归宿感。所以在荷香和三婆还没来得及说上一句话时青青就脆生生又很随意地叫了一声:三婆!我渴了。三婆欣喜地奔过来将青青推到当亮的地方仔仔细细地端详了一阵后喜滋滋地说,好,好女娃!然后给青青冲了杯甜津津的糖开水。

看到这些荷香深深地舒了口气。

三婆是荷香的三姨。三姨十六岁那年,村里来了一支队伍,三姨看上了一个当兵的,那当兵的也看上了她,两情相投就好上了。后来一天半夜,队伍突然开拔了,那当兵的也没来得及向三姨告别。三姨正值死心痴情的年月,听说队伍开进了城就不顾一切地追到城里,连影儿也没寻着,三姨没脸回村,就在城里落了脚。从青丝到白发几十年风风雨雨是怎么过来的,三姨对谁也不说,只有荷香的母亲知道一些零星的故事,兄弟姐妹中三姨同荷香的母亲最好,在那些屈辱艰难的岁月里,常来看她宽慰她的只有荷香的母亲。后来荷香的母亲病重来城里医治,最后死在这间小木屋里。临死前母亲叮嘱荷香要她把三姨当亲娘来孝敬。

想到这些荷香心愧,她没能孝敬三姨反来拖累她,但不这样又实在没有别的路可走。现在看到青青同三姨这么融洽,心里宽慰了许多,她知道她可以安安心心地退掉责任田卖掉那两间土屋带着儿子去镇上给那个剃头佬打下手帮人抓痒挠头了。

荷香将青青的生活费交给三婆,并对青青说了许多要听话要勤快做事之类的话后就走了。三婆牵着青青的手将妈妈送到门口,妈妈的布鞋踩着青石板无声无息地走了。

以后,荷香隔一个月来一次,看看青青和三婆,给青青送生活费。再以后,荷香不来了,托了一个老头捎钱来。老头不爱说话,每次放下钱就走,问荷香怎么不来,老头只丢下一个字:忙。现在老头已有半年没来了,青青很发愁,不知是妈妈出了什么事,还是妈妈干脆不要她不管她了,若真是这样,以后怎么办?有三婆呢,三婆宽慰她。青青自然知道三婆会尽心尽力地待她,但三婆老了,三婆的眼睛越来越不行,特别是最近,许是活儿太重了,三婆老觉得眼睛酸疼,有时蒙蒙的看不真切。三婆就抬起头来使劲地眨着眼睛,这个时候,青青就放下作业,从三婆手里接过活儿,三婆无奈地叹了口气,依了青青。

三婆起身让出位置,青青就坐在了绷子前。三婆在暗处的一张竹椅上坐下,看着青青绣。

这时的三婆是最欣慰又最心酸的了。青青绣花的样子十分让人爱怜,她跷起兰花指,用针尖在花绷上灵巧地一啄,然后悠悠地拉开去做了个非常舒展优雅的姿势,又俯下身去……那细密的睫毛随着针脚的变化忽闪忽闪的,略带点儿苍白的嘴唇抿着,嘴角收得紧紧的。青青很聪明,有时她会不按花样绣,这里多几针或那里少几针,鸟儿就有了一种欲飞的动感或花儿便显现出一副迎风飘摇的姿态。三婆常想,青青该有更好的日子,她不该坐在这儿绣花的。

青青是七岁开始跟三婆学绣花的。本来三婆不愿教她,说读书才是正事,才出息。青青硬要学,她觉得用五颜六色的丝线在鲜亮的绸缎上变幻成花鸟虫鱼、山水烟霞是一件十分美妙的事。现在青青帮三婆实际上是在帮她自己,妈妈没钱送来,她得自己养活自己,而且她还得读书,得长大,长大了穿一套白色绣花衣裙,夹着书本,在大学校园宁馨的下走,还有……还有就不知道了,青青的梦不很具体,只有一些迷迷蒙蒙的片断。

但青青每每想到这些就不发愁了,就一笔一划认认真真写字,一针一线精精细细绣花。当然青青很累,青青瘦了许多。

终于熬到了暑假,青青考得不错,比料想的要好。青青对三婆说,她下学期还想读书,三婆说,读,读,三婆供你读。青青说她自己挣钱读。青青想好了,她白天去卖冰糕,晚上绣花,不愁挣不来下学期的学费。

但青青终于没能再读书,甚至没来得及卖冰糕。放假的第二天荷香来接走了青青。

荷香又给青青生了个弟弟——剃头佬硬让她生的,说他得有自己的骨血。结果已有些样子的理发店让抓计划生育的抄了,剃头佬就在街边搭了个棚子,让青青去帮忙,接替荷香浇水,帮人洗头。

荷香对青青说,妈妈知道你不愿意,但实在没法子,妈做不动了,腰弯久了浑身就虚乏得很,还要带你小弟——青豆是男孩,得让他多读几年书才是……妈只有指望你了。

青青望着妈妈发青的眼圈和眼角细密的皱纹,没吭声。

荷香又掏出两百块钱对三婆说,这些年难为你老了……这,这点你老收下……三婆不要。

荷香忽地两腿一软,跪了下去,双手将钱捧到三婆面前,声泪俱下:三姨,三姨,妈!我叫你妈了,这世上只有你像亲妈一样疼我。我求你把这钱收下,这是他给我坐月子的,我没花,我……我……

三婆将荷香的肩头搂在胸前,两人哭作一团。

青青没哭。她独自到里屋去收拾东西,一切都弄好后,猛然间闻到一股酽酽的头油味,青青的泪慢慢地溢了出来。

走时三婆没出来送。青青和荷香向她道别时她端坐在那里没动,只是努力地对她们笑笑说走吧。她们不知道,就在这一刻,留守在三婆眼里的最后一点白光消失了。

当时正值午后,午后的小巷有一种燥人的宁静。明艳灼热的阳光照在青石板上反射出金属般刺眼的光,四周静寂时,没有蝉声,没有风声,只有热空气在哄哄火响。

荷香匆匆地走在前面,愧疚得几乎不敢看青青。青青不疾不徐地跟在后面,磨得极薄的塑料凉鞋踩在滚烫的青石板上像一串微弱的叹息。到了巷子口,青青站住了,回眸望去,巷子细溜溜的长,说来好笑,青青在这一刻才猛然明白过来,这巷子怎么叫扁担巷。巷子两边一律是黑褐色的十分古旧的木板房,两抹沉黯的颜色将中间那条镜子般发亮的青石板路反衬得格外耀眼。青青别出心裁地把它想象成阳光隧道,隧道的那一头,走过来一位穿白衣裙的少女,从眉眼看,那是长大了的青青。长大了的青青在炫目的光辉中柔静而又欢欣地朝现在的青青走过来。青青盯着她看,白衣裙的强烈反光刺得青青溢出了眼泪,露珠一般晶莹地挂在眼角,但很快就被太阳啄去了。青青回过身来,空空落落、平平静静地朝荷香走去,身后留下一条亮灿灿的空洞的小巷。

第二年夏天的一个黄昏,一个穿着一袭蓝碎花镶边的乳白色衣裙的女大学生款款地走进了这条幽深的小巷,雪白的高跟鞋在青石板上踩出一串水泡般清亮的足音。她腋下夹了一包什么东西。

她来到那间小木屋前停住了,看见门上有一把生锈的铁锁,黑褐色的布满虫眼的门板上赫然画了一个白圆圈,白圆圈圈住了一个醒目的“拆”字。

女大学生向人打听绣花婆婆的去处,人们对她摇摇头。

一个少年在不远处的平台上看黄昏。少年皮肤微黑,脸上散布着些青春痘。他知道绣花婆婆的去处,但他觉得没有必要告诉女大学生。

第二章蛛尾巷

压迫在首相窗户上的雾,一直绵延到离那里很远的一条肮脏小河上,那条河两岸杂草丛生,垃圾密布。一个巨大的烟囱突兀地立在那儿,显得阴暗而恐怖,那是一座废弃的磨粉厂的遗迹。周围一点声音都没有,只有那条黑色的小河流过时发出沙沙的声响,一条瘦骨嶙峋狐狸鬼鬼祟祟地蹿出来,在高高的杂草中满怀希望地翻寻油炸鱼和土豆片的旧包装。除此之外,没有一点儿迹象显示这里有活的生命。

突然,河边传来一声微弱的爆鸣,一个身材苗条,戴着兜帽的人从稀薄的空气中走了出来。狐狸一下子呆住了,警觉地盯着这不寻常的一幕。那人似乎找了一会儿方向,然后便迈着轻快的步子走了过来,长长的斗篷拂过杂草,发出瑟瑟的声响。

接着又是一声爆鸣,又一个戴着兜帽的人出现了。

“等等我!”

那只狐狸蜷缩在丛生的杂草里面,似乎被这一声刺耳的叫唤吓着了。它突然从隐藏的地方跳起来,向上游跑去。这时候突然闪过一道绿色的光,接着一声惨叫,狐狸倒在地上死了。

第二个人走上去用脚尖将狐狸翻了过来。

“只是一只狐狸,”一个轻蔑女声从兜帽下传出来。“我还以为是个傲罗——西斯,等等我!”

她追的那个人刚才回头看了一眼那道闪光,又继续匆匆地往岸上走去。

“西斯——纳西莎——听我说——”

第二个女人抓住了前面那个女人的胳膊,但她又马上挣脱了。

“你回去,贝拉!”

“你必须听我说!”

“我已经听过了。也做了决定,别再烦我了!”

那个叫纳西莎的女人已经爬上了岸,岸上的旧护栏将小河与一条狭窄的鹅卵石路分隔开。另外那个叫贝拉的女人马上跟了上来。

她们并肩站在路边,看着对面一排排破烂的砖房,它们的窗户在黑暗中显得昏沉而隐蔽。

“他住在这儿?”贝拉特里克斯轻蔑地问。“这儿?在这个麻瓜聚集的粪堆里?我们一定是我们这类人里第一个涉足——”

但纳西莎根本没有听她说;她已经从生锈的护栏里找了个缺口钻了过去,急匆匆地准备过马路了。

“西斯,等等!”

贝拉紧紧跟着,袍子在身后微微飘起,她看见纳西莎穿过了一个房子之间的小巷,拐入另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巷子。有些街灯已经坏了;两个女人就在这斑驳的灯光和黑暗里跑着。贝拉终于在又转了一个拐角之后追上了纳西莎,这次她成功抓住了纳西莎的胳臂并把她扯了过来。

“西斯,你不能这么做,你不能信任他——”

“黑魔王是信任他的,不是吗?”

“黑魔王……我相信……是犯了个错误,”贝拉喘着气,当她看到四周没有别人时,兜帽里下的眼睛闪了一下。“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能把这个计划告诉别人。这是对黑魔王的背叛——”

“放开我,贝拉!”纳西莎咆哮着从斗篷下抽出一根魔杖,威胁般地指着另一个人的脸。可贝拉只是笑了笑。

“西斯,指着你自己的姐姐?你不会——”

“再也没有我不敢做的任何事情!”纳西莎吸了口气,声音显得有些歇斯底里,她把魔杖像刀子一样往下一挥,只见又是一道闪光,贝拉像被烫伤一样松开了她妹妹的手。

“纳西莎!”

但纳西莎已经往前冲了过去。贝拉摩挲着手掌跟在后面,这次保持了一点距离,她们往迷宫一样的砖房里越走越深。最后纳西莎赶到了一个叫做蛛尾巷的小道上,从这儿往上望去,磨粉厂的烟囱高耸着,就像一个巨人在晃动他警告的手指。她的脚步声在鹅卵石路上回荡,在经过了许多被木板遮起来或是干脆被打碎的窗户之后,她终于走到了最后一间屋子,一片模糊的灯光从楼下房间的窗帘里透射出来。

她敲了敲门,这时贝拉咒骂着从后面赶了上了。他们一起站在门外,微微喘气,闻着夜风从河边送来过来的气息。几秒钟之后,她们听到门后面有了动静,只听咔的一声,门打开了。一个瘦长的男人盯着她们俩,他有一头长长的黑发,绕在一张长着黑色眼睛的蜡黄色脸上。

纳西莎把兜帽往后一掀。她脸色看起来非常苍白,以至于在黑暗中都有些发亮;一头金发一直披到她的背上,看上去就像一个溺死的人。

“纳西莎!”那个男人把门开得更大了些,好让光线照到了姐妹俩身上。“真是一个惊喜。”

“西弗勒斯,”她紧张地低声说。“我能跟你谈谈吗?这很紧急。”

“当然。”

他闪身让她进了屋。而她仍旧戴着兜帽的姐姐也跟着进去了,尽管没有被邀请。

“斯内普,”她简略地说。

“贝拉特里克斯,”他回敬道,嘴角卷起一个微微的嘲笑,在她们身后关上了门。

她们径直走进了一个矮小的起居室,感觉就像走进了一间病房。几面墙都装满了书,大多数都用黑色或者褐色的皮革装订起来;一个俗气的沙发、一把老式的扶手椅和一张摇摇晃晃的桌子放在一起,被屋顶上蜡烛吊灯投射出的昏暗光线笼罩着。这里感觉起来就像是一个被遗忘的角落,似乎通常都没有人住。

斯内普让纳西莎坐到沙发上。她脱下斗篷扔到一边,然后坐了下来,两眼盯着搁在膝盖上的苍白而颤抖的双手。贝拉特里克斯摘下兜帽的速度就要慢得多了。虽然她妹妹长得很漂亮,可她却非常黑,耷拉着厚厚的眼睑,还长着粗壮的下巴,她站到妹妹的身后,眼睛却始终盯着斯内普。

“那么,有什么我能做的吗?”斯内普问道,同时做到面对着两姐妹的扶手椅上。

“没有别人了吧……,是吗?”纳西莎轻声问。

“当然没有。哦,虫尾巴在这儿,但我们说的是人而不是虫子,对吗?”

他把魔杖指向他身后的一面满是书的墙,砰的一声,一扇隐藏的门打开了,里面的狭窄楼梯上站着一个呆若木鸡的人。

“正如你发现的,虫尾巴,我们有客人来了,”斯内普懒懒地说。

那个男人躬着背蹑手蹑脚地从最后几级台阶上走下来。他长了一双水汪汪的小眼睛,一个尖头鼻子,脸上挂着令人讨厌的假笑。他的左手轻轻抚摸着右臂,那只右臂看起来像是被一只银色手套包着。

“纳西莎!”他尖声说,“还有贝拉特里克斯!多么奇妙——”

“如果你们想要点喝的,虫尾巴会乐意效劳的,”斯内普说。“然后他就会回卧室。”

虫尾巴往后一退,就像斯内普朝他扔了什么东西一样。

“我不是你的仆人!”他避开斯内普的目光,尖声叫道。

“真的吗?我记得是黑魔王派你来协助我的。”

“是协助,对——不是给你端茶送水,也——也不是给你打扫房间!”

“我不知道,虫尾巴,你还会渴求更危险的任务,”斯内普温和地说道。“这很容易办到,我会对黑魔王说——”

“我想要说的话我自己能去说!”

“当然能,” 斯内普冷笑着说。“但现在,给我们拿点喝的来,一些小精灵酿的酒就成。”

虫尾巴犹豫了一小会儿,看上去想要再争辩,但他还是转身走向了另一扇隐藏起来的门。他们听到一声巨响,然后是玻璃杯碰撞的声音。片刻之后他回来了,用盘子托着一个灰尘扑扑的瓶子和三个玻璃杯。

他把这些扔在摇摇晃晃的桌子上面,就急忙走开了,在他的身后猛地关上了那扇用书盖起来的门。

斯内普把血红色的酒倒在三个玻璃杯里,然后把其中两杯递给了两姐妹。纳西莎嘟囔了一句谢谢,可贝拉特里克斯什么都没说,仍旧对斯内普怒目而视。这看起来没有令他感到不安,相反地,他看上去相当愉快。

“祝福黑魔王,”他说着,举起杯子一饮而尽。

两姐妹也照他的样子做了。斯内普又给她们斟满了酒。

纳西莎一边喝她的第二杯酒,一边急促地说,“西弗勒斯,非常抱歉我这么冒昧地来拜访你,但我必须来见你。我觉得只有你能帮我——”

斯内普抬手制止了她继续说下去,把魔杖指向那扇通往楼梯的门。随着一声巨响和尖叫,传来虫尾巴急匆匆上楼的声音。

“抱歉,”斯内普说道,“他最近总是爱在门后偷听,我不知道他这样做是什么意思……你说到哪儿了,纳西莎?”

她颤抖着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讲道。

“西弗勒斯,我知道我不该来这儿,我不能把任何事情告诉任何人,但是——”

“那你就应该住嘴!”贝拉特里克斯咆哮起来。“尤其是在当着这种人的面!”

“这种人?”斯内普讽刺般地重复着。“那么我应该怎样理解,贝拉特里克斯?”

“那就是我不信任你,斯内普,你知道得很清楚。”

纳西莎发出一声像是干哭的声音,用手捂住了脸。斯内普把他的杯子放回桌子上,又坐了回去,他双手放在椅子扶手上,微笑地望着贝拉特里克斯愤怒的脸。

“纳西莎,我认为我们应该听听贝拉特里克斯到底要说什么,这样她就不会老打断我们了。好吧,接着说,贝拉特里克斯,”斯内普说。“你为什么不信任我。”

“一百个理由!”她大声说着,大步从沙发后面走过来,在桌子上砰地放下手中的杯子。“从何说起!黑魔王失败的时候你去了哪儿?他消失的那段时间你为什么不尝试去找他?这么多年你在邓布利多的庇护下都做了些什么?为什么你要阻止黑魔王拿到魔法石?为什么黑魔王重生的那天你没有马上过来?几个星期前,当我们为了找回黑魔王的预言而浴血奋战的时候,你又在哪儿?而又是为什么,斯内普,在过去的五年里要让哈利·波特在你的仁慈下一直活着?”

她停住了,胸口剧烈起伏着,脸颊泛起红晕。在她身后纳西莎没有一点反应地坐着,她的脸仍然埋在双手之中。

斯内普微微一笑。

“在我回答你之前——哦,是的,贝拉特里克斯,我会回答你的!你可以把我的话转达给那些在我背后窃窃私语的人,把我背叛他的不实传闻带回去给黑魔王。在我回答你之前,我说,让我再问你一个问题。你真的认为黑魔王没有问过我所有的这些问题吗?你真的觉得,如果我没有给出令他满意的答复,他还会让我坐在这里和你说话吗?”

她迟疑了。

“我知道他相信你,但——”

“你认为他错了?或者我蒙蔽了他?认为我愚弄了黑魔王,愚弄了这个最伟大的巫师,愚弄了这个世界上把摄神取念玩弄得最为娴熟的人?”

贝拉特里克斯什么都没有说,但第一次看起来有点儿尴尬了。斯内普并没有在这一点上纠缠。他又拿起他的酒杯,啜饮了一小口,然后继续说道,“你问我黑魔王失败的时候去了哪儿,我正在他命令我待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因为他希望我能刺探阿不思·邓布利多。我以为你知道,我是奉黑魔王的命令而坚守我的岗位。”

她几乎察觉不到地点了点头,正准备张嘴说话,斯内普又制止了她。

“你问我他消失的那段时间为什么不尝试去找他。和埃弗里、雅克利、卡罗夫妇、格雷巴克、卢修斯的理由一样,”他把头微微倾向纳西莎,“还有许许多多的人,都没有去找他。我相信他完了。我并不感到高兴,我错了,不过……如果他不原谅我们这些一度失去信念的人,他就不会剩下几个追随者了。”

“他还有我!”贝拉特里克斯激昂地说。“我,为了他在阿兹卡班蹲了那么多年。”

“是的,确实,很令人钦佩,”斯内普用一种无趣的腔调说。“当然,你在监狱里对他来说毫无用处,不过这种姿态无疑很不错——”

“姿态!”她尖叫着说;看起来快被气疯了。“我在忍受摄魂怪的折磨,你却还在霍格沃茨,舒舒服服地做邓布利多的宠物!”

“并不完全是这样,”斯内普平静地说。“他不肯让我做黑魔法防御术课老师,你知道。他似乎相信这会令我故态复萌……引诱我走向我的老路。”

“这就是你为黑魔王做的牺牲,教不了你最喜欢的科目?”她嘲讽道。“那你为什么还要待在那儿,去为一个你认为都死了的主人去刺探邓布利多?”

“勉强为之,”斯内普说,“尽管黑魔王对我没有擅离岗位而感到高兴:当他回来的时候,我给他提供了关于邓布利多整整十六年的情报作为见面礼,比起那些对讨厌的阿兹卡班监狱无穷无尽的记忆要有用得多……”

“但你留下了——”

“是的,贝拉特里克斯,我留下了,”斯内普第一次流露出不耐烦的迹象。“我有一个比困在阿兹卡班监狱要舒服得多的活儿。你知道他们在追捕食死徒。邓布利多的保护让我逃脱了牢狱之灾,占了大便宜。我再说一遍:连黑魔王都没有抱怨我待在那儿,我不知道你有什么理由这样做。”

“我想你下面该想要知道,”他接着说,微微提高了音量,因为贝拉特里克斯看起来又想打断他,“为什么我要挡在黑魔王和魔法石之间。这很容易回答。他不能确定是否该信任我。他和你一样,也以为我从一个忠实的食死徒转变成了邓布利多身边的小丑。他的处境很可怜,非常虚弱,和一个普通巫师共用一个身体。他不敢向任何一个昔日的战友暴露自己,害怕他们会把他出卖给邓布利多或者是魔法部。我为他不信任我而感到深深的遗憾。他本可以早回来三年。事实上,我只看到贪婪和卑劣的奇洛去试图盗取魔法石,所以,我承认我我尽我所能去阻止了他。”

贝拉特里克斯的嘴巴像吞了什么难吃的药似的扭了扭。

“但当他回来的时候你并没有返回到他身边,当你感到黑魔标记灼痛的时候并没有立刻飞回他的身边——”

“不错。我两小时后才回去。我是遵照邓布利多的命令回去的。”

“遵照邓布利多的——?”她愤怒地说。

“想想看!”斯内普又开始不耐烦了。“只需要多等两个小时,只是两个小时,我就确保了自己还能待在霍格沃茨继续做我的间谍!让邓布利多以为我只是按照他的命令回去的,那之后我还能继续从邓不利多和凤凰社得到消息!想想看,贝拉特里克斯:黑魔标记在那几个月里力量越来越强大,我知道他一定准备卷土重来了,所有的食死徒都知道!我有足够的时间考虑我要做什么,计划我的下一步行动,去像卡卡洛夫一样溜走,不是吗?”

“黑魔王起初对我的迟到非常不满,但我向你保证,当我解释了尽管邓不利多认为我是他那边的人,但我对黑魔王仍旧忠诚之后,是的,黑魔王一度以为我永远离开他了,然而他弄错了。”

“但是你起到了什么作用?”贝拉特里克斯冷笑道,“你给了我们什么有用的情报?”

“我的情报直接传达给黑魔王,”斯内普说,“也许他选择了不告诉你——”

“他什么都让我知道!”贝拉特里克斯马上愤怒了。“他说我是他最忠诚、最可信赖的——”

“是吗?”斯内普说,他的声音微微透着不相信。“在遭遇了魔法部里的惨败后,他仍旧还这么认为吗?”

“那不是我的错!”贝拉特里克斯涨红了脸。“黑魔王过去一直把最珍视的东西委托给我——如果当时卢修斯没有——”

“你怎么敢——你怎么敢指责我的丈夫!”纳西莎抬起头来看着她的姐姐,死气沉沉地低声说。

“分摊责任已经于事无补,”斯内普平静地说。“覆水难收了。”

“这话不该由你来说!”贝拉特里克斯狂怒地吼道。“当我们其他人在冒风险的时候,你又一次的缺席了,不是吗,斯内普?”

“我收到的命令是留在后面,”斯内普说。“也许你不同意黑魔王的做法,也许你认为我要是加入食死徒的队伍来对抗凤凰社也不会被邓布利多察觉?而——恕我直言——你竟然还在谈论危险……你面对的不是六个十几岁的孩子吗?”

“你知道得很清楚,他们随后便得到了半个凤凰社的增援!”贝拉特里克斯咆哮道。“而说到凤凰社,你还是在声称无法说出它的总部在哪儿,不是吗?”

“我不是保密人,我不能说出那个地点的名字。我想你应该知道这种魔法是怎么回事。黑魔王对我传递给他的关于凤凰社的情报很满意。也许你已经猜到了,这直接帮助你们找到并且干掉了爱米琳·万斯,也帮你们除去了小天狼星布莱克,我对你结果了他打满分。”

他把头倾向她,向她敬酒。可她的表情并没有柔和下来。

“你在逃避我的最后一个问题,斯内普。哈利·波特。过去的五年你有无数的机会杀了他。可你没有做。为什么?”

“就这个问题,你和黑魔王讨论过吗?”斯内普问。

“他……最近,我们……我在问你,斯内普!”

“如果我杀了哈利·波特,黑魔王就不能用他的血重生,变得不可战胜了。”

“你是说你预见了他要利用那个男孩?”她嘲讽道。

“我没那么说;我不知道他的计划;我已经承认了我曾以为他死了。我只是试图解释为什么黑魔王没有对哈利·波特的苟且活着感到不快,至少直到一年之前……”

“但你为什么要让他活着?”

“我没有告诉你吗?正是邓布利多的保护让我可以不用进阿兹卡班!你不会否认我如果杀了他最钟爱的学生会让他站到我的对立面吧?但还有更多原因。我应该提醒你,当波特第一次走进霍格沃茨的时候就有许多关于他的故事在流传,谣传说他本身就是一个伟大的黑巫师,不然他是怎么从黑魔王的攻击下逃生的。实际上,许多黑魔王的追随者都觉得波特有可能成为一面新的旗帜,我们就能围拢在他周围重整旗鼓了。我承认我很好奇,而且在他踏进城堡的那一刻就根本没有想过要杀掉他。

“当然,很快我就发现他根本没有任何特殊的才能。在一些紧要关头他总是凭借着一点点运气和更有才能的伙伴才能脱离困境。他真是极度平庸,不过他和他的父亲一样令人讨厌和自鸣得意。我尽了全力想让他被霍格沃茨开除,我相信他根本不属于那儿,但是要让我杀死他,或者让他在我面前被杀?要知道邓布利多就近在眼前,傻瓜才会做这种蠢事。”

“由此我们是不是要相信邓布利多从来没有怀疑过你?”贝拉特里克斯说。“他不知道你真正效忠的是谁?他仍旧绝对信任你?”

“我的角色扮演得很好,”斯内普说。“而你忽视了邓布利多的最大弱点:他相信人性最好的一面。当我投靠他的时候我编了个故事说我深深后悔了,要和过去做食死徒的日子彻底决裂,他敞开怀抱欢迎我——尽管,我已经说过了,他控制着不让我接近黑魔法。邓布利多是个伟大的巫师——是的,他是”(贝拉特里克斯不屑地哼了哼)“黑魔王也承认这点。然而,我很高兴地说他已经越来越老了。上个月和黑魔王的决斗就够他一受的。从那以后他就一直被严重的伤痛困扰,因为他的反应已经大不如前了。但这些年来,他一直都信任西弗勒斯·斯内普,对黑魔王来说,这就是我最大的价值。”

贝拉特里克斯仍旧看起来很不悦,尽管她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攻击斯内普才好。趁着她安静下来,斯内普转向了她的妹妹。

“那么……你来找我帮忙,纳西莎?”

“是的,西弗勒斯。我——我想你是唯一能帮我的人,我走投无路了。卢修斯又在监狱里,而……”

她闭上了双眼,两颗大大的泪珠从眼睑下面渗出来。

“黑魔王禁止我谈论这个,”纳西莎接着说,他的眼睛仍然闭着。“他希望没人知道这个计划。这是……非常秘密的。但是——”

“如果他禁止,你就不该说了,”斯内普马上说。“黑魔王的话就是法律。”

纳西莎吸了口气,就像被浸在冷水里一样。贝拉特里克斯自从踏进这屋子之后第一次显得满意。

“你看吧!”她得胜般地对妹妹说。“连斯内普也这么说:他不让你提,你就闭嘴。”

但斯内普站了起来,大步走向窗子,透过窗帘朝废弃的街道上看了看,然后猛地将它们拉上。他转过身冲纳西莎皱了皱眉。

“可碰巧我知道这个计划,”他低声说。“我是极少数几个被黑魔王告知这个计划的人之一。不过,如果不是我刚好知道这个秘密,纳西莎,你可能会犯了背叛黑魔王的大罪。”

“我就知道你肯定知道它!”纳西莎说,呼吸顺畅了些。“他这么信任你,西弗勒斯……”

“你知道这个计划?”贝拉特里克斯脸上的满意表情迅速变成了愤怒。“你知道?”

“当然,”斯内普说。“你想寻求什么帮助,纳西莎?如果你妄图让我去说服黑魔王改变主意,恐怕毫无希望,一点儿也没有。”

“西弗勒斯,”她低声说着,眼泪从苍白的脸颊滑落下来。“我的儿子……我唯一的儿子……”

“德拉科会感到骄傲的,”贝拉特里克斯漠不关心地说。“黑魔王给了他巨大的荣耀。我要为德拉科说一句:他并没有从他的责任上退缩,他看起来非常高兴有这么个机会能证明自己,对未来感到非常兴奋——”

纳西莎开始大哭了起来,眼睛一直恳求般地盯着斯内普。

”那是因为他只有十六岁,他不知道前面有什么在等待着他!为什么,西弗勒斯?为什么是我的儿子?这太危险了!这是对卢修斯犯下的错误的报复,我知道的!”

斯内普什么都没说。他把目光从她的眼泪移开,仿佛盯着她看是一种冒犯,但他不可能假装没有听到她说的话。

“那就是他选择德拉科的原因,不是吗?”她坚持说。“借此来惩罚卢修斯?”

“如果德拉科成功了,”斯内普仍旧不看着她,“他会得到比别人都多的荣誉。”

“但是他不会成功的!”纳西莎呜咽道:“他怎么可能,连黑魔头自己都……”

贝拉特里克斯倒抽了一口气;纳西莎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我只是说……还没有人成功过……西弗勒斯……求求你……你是,你一直都是德拉科最喜欢的老师……你是卢修斯的老朋友……我求求你了……你是黑魔王最喜欢、最信任的参谋……请你和他说,劝他——?”

“黑魔王不会被说服的,我也不会蠢到去尝试说服他,”斯内普平静地说。“我不能否认黑魔王对卢修斯很生气。卢修斯应该负责。他自己被抓了,还连累了一大群人,再者,他还没能带回那个预言球。是的,黑魔王很生气,纳西莎,事实上非常生气。”

“那么我猜对了,他选择通过德拉科来报复!”纳西莎屏住了呼吸。“他并不指望他成功,他巴不得他痛苦地死去!”

斯内普没有说话,纳西莎似乎失掉了最后一丝自我克制。她站了起来,摇摇晃晃地走向斯内普并抓住了他袍子的衬领。她的脸靠他那么近,以致于眼泪也滴到了他的前胸上,她喘着气说,“你能做到。你能代替德拉科做到,西弗勒斯。你会成功的,毫无疑问,而且他会给你超过所有人的奖励——”

斯内普抓住她的手腕,扳开了她的手。低头看着她沾着泪水的脸,他慢慢地说,“我想他打算让我最后来做。而决定让德拉科先试试。你知道,如果德拉科侥幸成功了,我就能在霍格沃茨待得更长一点,扮演我间谍的角色。”

“换句话说,德拉科就算是死了对他来说不无关紧要!”

“黑魔王非常生气,”斯内普轻轻地重复着。“他没能听到预言。你和我都清楚,纳西莎,他从不轻易饶恕。”

她崩溃了,倒在地板哭泣。

“我唯一的儿子……我唯一的儿子啊……”

“你应该感到骄傲!”贝拉特里克斯残忍地说。“如果我有儿子,我会非常高兴地让他们去为黑魔王做事。”

纳西莎绝望地尖叫了一声,用手紧紧抓住自己的一头金发。斯内普弯下腰,抓住她的胳膊把她提了起来,拖回到沙发里。然后将她的杯子倒上更多的酒,将杯子硬塞到她手里。

“纳西莎,别闹了。喝了这个。听我说。”

她镇静了一点;杯里的酒洒了到自己身上,于是她颤抖着啜了一小口。

“也许我还是有机会……帮助德拉科。”

她坐起来,苍白的脸上眼睛睁得大大的。

“西弗勒斯——哦,西弗勒斯——你愿意帮他?你愿意照看他,确保他不受到伤害吗?”

“我可以试一试。”

她突然扔开玻璃杯;玻璃杯在桌子上滑过去,她一下子跪倒在斯内普面前,抓住他的手亲吻了一下。

“如果你在那儿保护他……西弗勒斯,你敢发誓吗?你敢立下牢不可破誓约吗?”

“牢不可破誓约?”斯内普的表情空洞而不可捉摸:然而贝拉特里克斯却又得胜般地咯咯笑起来。

“你没听到吗,纳西莎?哦,他会试一试,我敢肯定……多常用的空洞字眼,多常见的圆滑行为……哦,当然,也是奉了黑魔王的命令吧!”

斯内普并没有看贝拉特里克斯。而是盯着纳西莎充满泪水的蓝色眼睛,她仍旧抓着他的手。

“当然了,纳西莎,我会立下牢不可破誓约,”他轻声说。“也许你的姐姐会答应做我们的见证人。”

贝拉特里克斯张大了嘴巴。斯内普也面朝纳西莎跪下了。在贝拉特里克斯惊讶的注视下,他们紧紧抓住了对方的右手。

“你需要拿起你的魔杖,贝拉特里克斯,”斯内普冷冷地说。

她抽出了魔杖,但仍显得很惊讶。

“你需要再靠近点儿,”他说。

她走近了几步,将魔杖的末梢点到两人握住的手上。

这时纳西莎说话了。

“你愿意,西弗勒斯,在我的儿子德拉科尝试完成黑魔王的心愿时去照看他吗?”

“我愿意,”斯内普说。

一条闪耀的火舌从魔杖里射出,就像一跟红热的金属丝一样缠绕在他俩的手上。

“你愿意,竭尽所能,保护他不受伤害吗?”

“我愿意,”斯内普说。

又一条火舌从魔杖里射了出来,和第一条缠绕在一起,组成了一条炽热的细链子。

“嗯,应该是需要的……一旦德拉科看上去快要失败了……”纳西莎低声说(斯内普的手在她的手里骤然一抽,但没有抽出来),“你愿意去完成黑魔王命令德拉科去做的事吗?”

有那么一会儿很安静。贝拉特里克斯注视着他们,她的魔杖点在他们紧握的手上,眼睛瞪得又大又圆。

“我愿意,”斯内普说。

升国旗

20年后我乘着飞机带着朋友来参观自己的故乡故乡的水已经变的清澈见底,马路已经变的很宽敞来来往往的汽车都很漂亮,故乡到处高楼大厦外婆家住在一做高楼大厦的10楼的房子上。

故乡每一家的家里都有电脑`电视等一些高级的家具和家电。

我一回到外婆家外婆就给我们每人倒了一杯茶还拿了一些小点心我们吃的津津有味一边聊天一边吃,外婆看到我们吃的津津有味也高兴的的笑了。吃完了点心我和外婆说去外面走走看看故乡的景色。

我们一走出来就有一股新鲜的空气扑鼻而来,故乡的马路上到处种满了花草树木家乡的环境变化真大啊。以前故乡的人都往小河里扔垃圾小河的水很臭,可如今小河里到处都是小鱼在游动,小河的水清澈见底的,家乡还有很多漂亮的景色比如瀑布`高山等……

观赏完了家乡的景色我们几个对外婆说再见然后恋恋不舍的回去了。

2、二十年后回故乡

我从参加工作起就离开了故乡,在上海工作,应该说我四处走,因为我的工作是儿童文学作家,常年要到各地取材。

我要写一本名为《我的故乡》的书,“这一次我要到哪里取材呢?”我不禁问自己,“就去大庆吧!”这个主意不错,我一下子充满了活力。因为工作后母亲和父亲也和我到了上海,所以大庆这个地方有好几年都不去了。

初到大庆,让我惊呆了,变化也太快了!我之所以说了个感叹句,那是因为大庆已有了地铁,飞机场,简直和上海一样!

我不能忘记我的恩师——宋老师,我还是喜欢叫老师的尊称——宋娃娃。老师住的还是九区的旧址,为什么要说旧址呢,因为那里已是高楼大厦啦。宋老师家住15楼,乘电梯很快到了。我上前敲了敲门,老师把门打开。“啊,老师还是很美很美。”我给老师戴了个高帽子。刚开始老师还没有反映过来,后来才知道我是朴奕。我和老师聊了很长时间,走的时候老师送给我一本联系簿,上面写着2001级所有学生的名单和联系方式。

回到宾馆,我细细地看了看那本小册子。我发现了一个特别熟悉的名字——“沙子”,不要误会这是同学沙津竹的外号。第二天我便拜访了老同学沙津竹,没想到她竟然是我的同行,只不过她写小说。“沙子”给我来了个隆重欢迎之后,我们便叙起往日旧事。我和她谈了我写书的事情,她说一定要和我合写,我答应了。沙津竹的丈夫是一名教师,他为人正直。我和他们夫妇约定每三年我回来看他们一次,当然啦,他们有机会也会去上海看我。

除了“沙子”,我还拜访了其他同学和老师,这丰富了我写作的内容。为了纪念孩童时代的老师和同学,我准备在书的扉页写上“献给机关三小全体老师和同学”。

我虽然没有在大庆逗留很久,但我感到大庆再也不是我儿时的那个连天气预报都不报的小城了。

3、二十年后回到故乡

离开家乡二十年了,谁不想念自己的家呢?身在异国他乡的我也不例外,十分想看一看重庆是否变样了。因此,我千里迢迢从美国飞回来了。

在飞机上我寻思着,现在的重庆会是什么样的?嘉陵江和长江是变得肮脏了还是干净了?儿童时代的巴蜀园还在吗?周老师、李老师她们还好吗?一个个疑问牵挂着我的思乡之心,我真有些迫不及待了。

终于回到重庆了。天哪!家乡的变化可真大:一幢幢气派而豪华的高楼挺拔地矗立在市区,一个个绿化、精致的中心花园数不胜数,长江、嘉陵江的水清澈见底,一群群鱼儿游戏水中。一座座美丽的大桥把市区连成一片,形成一个大重庆。天空已不再是二十年前灰蒙蒙的一片,呈现出清纯的宝石蓝,坐在翠绿的草坪上,望着干净、明亮的天空,给人一种静谧的感觉,静谧中透露出几分神秘。以前慢悠悠的轻轨早已换成超速的“子弹头”高级列车。重庆不仅生态环境变了,人也变了。讲文明、讲卫生的人多了,热心之人多了,栽花种树的人多了,戒烟、戒酒、戒赌的人多了,社会治安好多了。总之,重庆比以前更美丽了。回到巴蜀园,那儿增加了不少的现代建筑,但她依旧美丽,巴蜀的孩子依旧活泼可爱,巴蜀的老师依旧认真可亲。

回到重庆,如果不吃点重庆特产,就等于没到家乡一样。我走进一家当年驰名全国的火锅店,点了一份火锅,开开心心地吃起来,虽然很辣,但仍能找到当年的感觉。我还去了解放碑,好吃街还在,但比20年前要干净讲究多了,至少在这儿吃东西或逛商店感觉是一种享受。

重庆的变化还有很多很多,不胜枚举,我为家乡的惊人变化感到非常的骄傲和自豪。离开家乡那天,我依依不舍,此时此刻,我才深切体会到“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重庆,我会想你的。

4、二十年后回故乡

二十年后回故乡,家乡的变化可真大啊:以往那一座座矮小的平房,已经变成了一栋栋名副其实的“摘星楼”从此,人们不再向往那美丽的天空。

二十年后回故乡二十年后回故乡,家乡的变化可真大啊:以往那“晴天一身土,下雨两脚泥”的羊肠小路已经变成了又宽敞又干净的柏油马路。二十年后回故乡,家乡的变化可真大啊:以往那一条条发出令人恶心的小河,经过人工改造,已经变成了清澈见底、有许多小鱼小虾活蹦乱跳的小溪。二十年后回故乡,家乡的变化可真大啊:以往那只懂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民,已经变成了大公司、大企业的老板、经理、董事长…。二十年后回故乡,家乡的变化可真大啊:以往那一座座矮小的平房,已经变成了一栋栋名副其实的“摘星楼”从此,人们不再向往那美丽的天空。二十年后回故乡,家乡的变化可真大啊:以往那光秃秃的小山,已经变成了苍翠的、充满生机的小山。

二十年后回故乡家乡的变化可真大啊!

5、二十年后回故乡

二十年后,我已经成为香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有一次,因为公司工作需要,我回了一趟我阔别已久的故乡------乌鲁木齐。

刚出机场,我就看见蔚蓝的天空上飘着几朵白云,闻到空中和树木发出的淡淡清香,让我心旷神怡。我坐上公司派来的车,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公路平坦了,干净了,来来往往的车也多了。不久,车就开进市区。我发现乌鲁木齐的变化真大啊!马路变宽了,路旁种满了鲜花和绿色的植物,车辆川流不息,那干净的人行道上,人来人往;人们穿着漂亮的衣服,脸上洋溢着微笑……车开到陆军学院门楼,看到我居住了那么多年的大院也变了大样:以前的五层楼变成了十几层;路旁的草坪绿油油的,其中点缀着一个又一个的小花坛;还有喷泉,凉亭,一个紧挨一个健身器材。这时妈妈在楼门口接我。

在后来的几天,我办理公司业务时,发现乌鲁木齐的人素质有很大很大的提高,办公已经全部自动化了,效率也大大提高了,工作人员责任心也更强了;信息也相当的灵通了,已经和世界真正有了地球村的感觉。

陪妈妈购物,让我更深刻的感受到了乌鲁木齐的进步与变化。在这没有买不到的东西,各种世界名牌衣服应有尽有,从各国的时鲜水果蔬菜也是琳琅满目。

我感受到唯一没有变的是新疆人的热情,善良,淳朴和浓厚的民族风味。那小花帽,羊肉串,漂亮的维吾尔族姑娘,永远都是新疆最靓丽的风景。

时间过得的真快,转眼间我又该回香港工作了。怀着依依不舍的心情,告别家乡。看到家乡乌鲁木齐的变化,我真的感到很欣慰。我会好好工作,为家乡的建设出一点力。

希望再回来的时候,家乡会变的更美丽!!!!!!

6、二十年后回故乡

Hello!大家好,我是一位在外国工作的信阳人。2028年的今天,我要回到我日夜思念的家乡——三门县。

我在。美国华盛顿水下通道发车点租了一辆“闪电号”多功能车。我坐了上去,系好了安全带按下了“三门县”的按钮,只听“嗖”的一声,“闪电号”便驮着我飞驰了起来,不到5分钟,我便到了三门县。我一下车,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城里到处都是别墅,大厦,连商店也是双层别墅。我又听到两个人在议论:“这30多层的‘平房’也太矮了,还没我住的楼高。”

“是啊,这么‘矮’的房子挺影响市容干脆拆了算了。”

“走,这就去报告!”我一听,差点当场休克……

这时,从远处走来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人开口了:“小陈,认不得我啦,我是和谐呀!”

“哦,你是我的小学同学呀!”

“你现在过得怎么样,我当了市长,好光荣哟!”和谐道。

“那你给我介绍一下三门县的变化吧。”

“好啊。”说完,和谐拉着我上了他的车,说:“去息县!”车子一下子跑了起来。一会儿,我们到了息县。我又奇怪了:“不是到息县吗?怎么到了这么繁华的地方?”我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这里高楼耸立,公路上跑的全部都是宝马、奔驰、劳施莱斯……完全没有一点贫穷的气息。(就见几辆摩托车)“可能你在外地待久了,不了解,三门县是河南省食物的最大来源地。”我点点头。他把我拉到一片麦田前,叫我好好看一下。我看见远处有几个小黑点,我拿出“放大百倍望远镜”一看,只见几个方头机器人正在收割麦子,旁边有几把大大的伞,下面有几个农民伯伯,他们一边喝着可乐一边拿着遥控器遥控机器人。“这是新型机器人‘AWP’,他能帮助农民伯伯节省很多力气。”我转过头,只见和谐在我后面专业的说道。“不错,陈兄!”我们又参观了果子县、牛奶庄、养殖镇、高级超市……里面的高科技设备使我目瞪口呆。

如今,时代的脚步在前进,中国的巨轮早已飞速转动!我相信,只要每人都学好本领,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

7、二十年后回故乡

二十年后的地球已经变得非常发达了,人们工作都到别的星球去,月球上工作的人是白领,在太阳上工作的是黄金领。

有一天,我突然之间很想念故乡,于是,我便带上我的电子企鹅宠物,座上我的太空飞船,30秒过后,我便到了我的老家——山东省莱阳市。这时,我看了故乡的兄弟姐妹来接我了我很想看一看庄稼。

一走进村里,我已看不到儿时的那一个挨一个的大蓬了,只看到了每户人家的门前都有一小块的地,我惊奇地看着,姐姐给我解释道“你这就有所不知了吧,现在的农民,恐怕就可以算是最悠闲,最令人羡慕的工作了!那是因为:农民手里要是有种子了,便把种子种到自家门口的那一块田里,你可千万不要小看这一小块田地,他可凝聚了很多科学家的心血啊!若是你手中有种子的话,你就可以把种子种下去,然后,这块田地就会出现一个仪器,你就可以选择时间,选择你要种多少个,选择植物的重量等很多种选择。”我听完姐姐的介绍后,顿时就来了兴趣,扳指一算,假期还长着呢,于是,我便留了下来,和兄弟姐妹们一起种菜了,体验了当农民的快乐和成就感。

时光流逝,一晃,我的假期飞快地“跑了”,该回去工作了,我只好依依不舍地和兄弟姐妹一一道别。

“薇薇,快起床!”唉,竟然是个梦,没办法,那就快点等到20年后去验证一下吧!

8、二十年后回故乡

二十年过去了,我成了一名画家。现在,天天画那些应酬画,我都厌倦了。其实,现在哪里有什么风景啊?以前的青山,成了公园;以前的小溪流,成了人工湖;以前的弯弯山路,成了公路……、

这时候,我想起了小时候故乡的风景。那里,山清水秀,谁去了都会喜欢,我为何不去那画张风景画呢?我又想:先画一张二十年前的风景,到那里再画一张现在的,对比一下,不更好吗?

我迫不及待地画好了一张二十年前的风景,虽然记得不是很清楚,可看在我眼里却是那么地美丽。我来到了江西老家,以为那美丽的一刻又会出现在我眼前。

可我却大大失望了!秀丽的风景不见了,变成了高高的楼房,一座座摩天大楼正在修建……我问了一个住在这儿的亲戚,只见他叹口气,说到:“国家的进步太快了,到处建房子建路,这风景,哪留得住啊?”国家啊,你进步的这么快,有什么用呢?进步的快是好事,可要为什么破坏这风景呢?我失望地回去了。

从此,那幅画,成了我最珍贵的作品。

9、二十年后回故乡

我在国外工作已经十六年了,现在我已经有了车,有了妻子孩子了。一阵蟹子的香味飘来,这是什么?它很陌生,也很熟悉。我猛然想起了我的故乡——大连。于是,我决定全家一起回一趟大连。

下了飞机,我又一次嗅到了故乡的味道——是槐花的香味。五月正是槐香四散的季节。远处,一辆出租车就停在那儿。我一招手,它马上驶过来了。上车一看,吃了一惊,现在的出租车竟然都是无人驾驶。下了车,来到了我原来的家,但又感觉不对,它周围的样子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马路变宽了;绿树也变多了。

上了楼,电梯已经换成了高速电梯。楼道里,地面也铺上了大理石。我刚走到门前,里面就自动发出了门铃声,抬头一看,原来是红外线自动感应的结果。

门开了,家里人都知道是我回来了,纷纷拥了上来。这个说说,那个讲讲,说我长高了,变帅了。进家以后,发现家里的好多东西都变了:电视换成了数字的,电脑连上了高速网,鼠标也变成了感应的,电视可以把屏幕上的图片投影到空气中,让图片看着不累眼,甚至还可以放大。

我出去又逛了逛市场。以前的露天小摊都没了,地上的污水不见了,连清洁工也没有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地上的大理石可以吸水,能自动把污水吸干。

在故乡住了几天,我又回到了国外,但心却留在了故乡——大连。在国外,我仿佛又嗅到了那种故乡的味道,它比以前更浓了……

10、二十年后回故乡

时光飞逝,一转眼二十年过去了。在这二十年的时间里,我每天每夜都思念着我的家乡恩施,怀念着我的童年。今天我终于回到了我的家乡。

走下飞机悬梯,呼吸着家乡清新的空气,看着家乡蔚蓝的天空,何等的舒畅呀!

现在的恩施已经从一个贫困山区变成了一个繁华的大都市。一栋栋高楼大厦鳞次栉比,一条条宽阔的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再也没有车流“拥挤”的状况了。

我来到了我的母校。只见一座座崭新的教学楼拔地而起,操场比以前宽阔了许多。小朋友们在操场上玩得可高兴啦!看到这些,我回想起了我在这个校园的幸福生活。我走进我以前的教室,大吃一惊。每一个同学的桌了上都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课桌全是自动的……我坐在我以前的座位上,回想起我当初在这个坐位上获得的成功。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幅幅画面。“张元元同学,获得小超人全国作文大赛一等奖!”田老师微笑地说道。在一阵阵掌声中我捧着荣誉证书笑着,笑着……还有许多成功,在这个座位上取得的。

现在母校已变成高科技学校,也是孩子们快乐的天地,知识的海洋。我希望现在母校的学弟学妹们,能够在自己的座位上获得成功!

我依依不舍离开了母校,准备去“拜访”我小时候住过的院子。院子会有什么变化?我会碰到我以前的好朋友吗?

一走进院子,眼前的景色就像一幅美丽的画展现在我眼前。到处都是鸟语花香和欢乐的笑声。我忽然看见一张熟悉的面孔,原来是我以前的好朋友,他也回到了这里,他正在和一些小朋友打篮球。看着他们,我回想起我二十年前打篮球的情景。

那时我们下午一放学回到家就是打篮球。“我们来投满桃红吧!”“好!”我拿着球瞄准了篮筐,腿一闪一闪的,手用力一抛,球进的那一刹那,我的心总是会怦怦直跳。这个毛病到现在都改不了,输了总是会不服气。想到这,我真想笑,那时候真好玩。

我离开了院子,去了快乐的海洋——广场。

来到广场,我正看见一群老人在那跳舞。我走进一看,看见了我的小学老师——田老师。

田老师现在已经59岁了,可仍然显得很年轻,脸上没有一丝皱纹。田老师跳完舞,坐下休息,我就坐在她的旁边,看着她。田老师望了望我,好像在想“这位姑娘好面熟啊,是谁呢?”

“田老师,您记得我吗?我是您的学生张元元呀!”

“哦,你怎么认得出我这个老婆婆呀!”

“不,田老师,你仍然很年轻。”

“你现在在哪里就职啊?”

“我现在是北京公正集团董事长。”

“不错,有出息。”

“这都是田老师您在我们读小学时告诉了我们做人的道理,让我成功的呀!”

“走吧,田老师到我家去聚聚吧!”

“好啊!”

我们就这样这走边谈,就像二十年前一样。

半个月飞快地过去了,我又要回北京了。望着天空的鸟儿自由飞翔,我多么想我自己是一只鸟儿,能自由飞翔在家乡与北京之间啊!离别的泪水伴着我离开我热爱的家乡——恩施。在飞机上,我深情地凝望着脚下这片生我养我的土地,凝望着,凝望着……

11、二十年后回故乡

2029年金秋的一天,公司的董事长派我到我对故乡安溪出差。我的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因为我工作很忙,很久没有回家了。怪相念爸爸妈妈的。另外,更让我高兴的是,这次出差要我的人是我多年不见的老同学小刘,这怎么能不让我兴奋不已呢?

一回到茶乡安溪,我马上开始了我的工作。小刘在“中国安溪茶都茶叶质量监控中心茶叶香型研究开发部”的贵宾室里亲热地接待了我。他给的第一个惊喜是按照家乡人待客的习惯。为我沏了一杯香气四溢的家乡茶。一喝下这杯茶,我就感到有一道无比新鲜无比芬芳的“琼浆玉液”流进了心田,顿时觉得精神百倍,浑身上下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畅。“怎么样?够哥们吧?”小刘笑嘻嘻地问“这可是我们部门全体工作人员的智慧的结晶——观音极品‘绿翡翠’。它在国际市场上可是抢手货呢。”说到这里,他又不无自豪地告诉我,他们目前又成功地开发了以乌龙茶为原料的“黑珍珠”系列品牌,也正在迅速地占领国际市场。

我俩正谈得起劲,从门外走进了一位十分漂亮的小姐。她大大方方地走到我的面前,微笑着说:“您好,非常欢迎您的到来。”说着,热情地伸出了右手。我想,她大概是小刘的女朋友吧?连忙客气地和她握起手来。我刚碰到她的手,吓了一大跳:因为她的手根本就不是人手。“哈哈,吓着了吧?”小刘带着得意的神气说:“她可是我的得力助手机器人兰兰“臭小子”,老跟我耍花招。”我故意生气地擂了小刘一拳,心里却非常高兴他总是能给我带来惊喜。

闹了一会儿,小刘和兰兰就带我来到他的办公室,我本来认为他的办公室一定非常气派,不料,我却奇怪地发现:这里除了几张办公室和几台电脑以外,唯一的设备兼装饰品就是装在电脑对面的一个大屏幕。这不是太简陋了吗?老同学看出了我的心思,他告诉我,可别小看了他的办公室,这里的电脑和国内外许多有名的茶文化科研机构都进行了“联网”并在网上进行了富有成效的交流合作。他们这个部门虽小。可是研究成果卓着,饮誉海内外呢。啊!这才是他给我的最大惊喜。

和老同学谈妥业务之后,我依依不舍地和他拥抱告别。在回家的路上,我高兴地想:家乡的现代化步伐迈得真快啊!

淮阳县附小教学部五年级:翟云聪

天魔神谭15

彷佛是父子天性,当御莱绽放出他生命的最后一丝光华时,逃出原曙成的翰罗一行人均不约而同的回身望向那在无数灯光的城中,那闪耀无比的黄色光芒中,连昏迷中的亚?也醒了过来。 直至光芒消失,原曙城再度恢复平常的样貌。 一股莫名的热泪,在众人的眼框中溢出。 众人不约而同的一阵心悸,彷佛他们最亲近的人已消逝,脱口而出:“我儿(爸爸)!” 无法遏止的热泪及心悸,使的他们几乎数次想要转身再度回到城中,即使这是如何的不智的行为。 但他们毕竟都是身经百战的勇士,即使明知御莱可能已是凶多吉少,翰罗还是强忍悲痛道:“走吧!” 转身的那一瞬间,亚?彷佛看到爷爷的身影在这一转身中,苍老了二十岁。 忍悲含痛的一行人开始了他们艰苦的流亡生涯。 整整一整年,翰罗一行人花了平常人五十倍的时间,由华那邦公国首都原曙城,一路躲躲藏藏,潜逃到公国北方边境,与奇兰楼联盟衔接的奇华森林中。 号称奇武大陆中,最大,最神秘的奇华森林,其面积就有华那邦公国三分之一大,是冒险家的圣地,武术家、魔法师的试练之地,更是无数穷凶恶极罪犯的犯罪天堂。 森林呈不规则椭圆形,由外而内分为三个部分,森林最外层五到十公里之间,称为森林市镇,散布无数的空地及天然与人为的道路,平常人即以这些大空地上的市镇及道路穿梭其中活动。 第二部份为靠近中央约十到十八公里处,被称为试练之地,充斥着无数奇岩怪林,及无数魔兽(野生的残暴攻击性幻兽),只有进行修练中的武术家,魔法家,躲避仇家的人、盗贼、犯罪者等才会到这。 第三部份,以森林中央为圆心,二十六公里的范围,只有视死亡为无物,追求财宝,追求刺激的冒险者才会踏足的地域,被称为中央魔域。 亚?一行人就在一年后踏足到这块中央魔域。 在这一年中,一行人可以说以九死一生还不足以形容他们的经历。 刚开始逃亡的一个月中,亚?一行人还因代念追击的人皆为一般不知真相的士兵,当拒敌时都还手下留情。 但一个月后,他们由路人口中获知,德野王退位由皇太子-黎安.艾塞斯继任为皇,是为公国第六十七代皇帝-黎安王,原皇帝德野王退位为太上皇-德野.艾塞斯,暂时垂帘听政一年,辅助新王治政。 新皇黎安王即位当日发布三大政令,其一:通告全大陆,原斯达克公爵一家宣布为公国永远政治通缉犯,任何人得予格杀勿论,不论生死,擒(杀)一人得千万公国金币,擒(杀)两人以上给于除千万公国金币外,视人数多寡而给予伯、子、男爵之爵位。 堪称是有史以来的最高赏金,令无数人前仆后继。 其二:宣布对斯达帝国建立兄弟国之交往。 令整个大陆情势一日之间作一番大变革,更激起无数的暗流。 其三:以军政大臣,右相扈伊.碧.达捷为首等二十九人,作一番职务上的大调整。 扈伊担任公国贵族议会会长,实是明升暗降,知晓内情的都知是因他不肯透露出原曙城“黑夜烈日”当夜的事情经过,只肯说出御莱已死,其余人等逃走,造成德野王不满。 因此德野王才会藉新王登基便,调整人事,行明升暗降之举。 另外在大多数人没注意之处,有着一则人事命令:“查纳肯.席瓦因对国有功,特令担任为公国万骑长,给予公国子爵之封号。”属名是黎安王。 亚?等人当然不知道这和新王登基及斯达克家成为公国永远通缉犯,或公国和斯达帝国建交比起来算是小到不足以重视的新闻。 但是光听到由扈伊亲口告知全国御莱死亡的消息,这就足以让亚?一家人陷入无比悲凄中了。 自听到这消息后,一方面全家人不敢相信,一方面却也更加激起对德野王及扈伊的痛恨,连带也恨起这他们出尽了大半生力量去保护的华那邦公国。 不久之后,大量意图那天价般赏金的杀手,冒险者,猎头者,罪犯甚至是一般的平民,开始对他们伸出魔手,毕竟千万公国金币足叫人享受三辈子还花不完,爵位更能叫人名利双收,有谁不会眼红的。 于是,亚?一家除了要躲避黎安王派出的追兵外,还要应付蜂拥而至的的大量猎人头者。 明叫阵,暗偷袭,毒、猎杀,种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尤其是众多贪图赏金中的人当中,实在是不乏奇能异士,每当亚?一家以为已躲过追兵时,他们又从他们意想不到的地方冒出来,对他们施以各种手段。 终于使的全家人都冒火,手下不再留情,不管对方是杀手,是罪犯,是冒险者,是猎头者,甚至是平民,只要意图不轨者-杀!怀有恶意者-杀! 但这似乎是不足以吓阻他们,于是,亚?等人又采取更激烈的手段,只要是对敌,一律杀尽对方一兵一卒,毁尸灭迹,断绝追踪者用以追踪的机会。 如此一来总算是减少不少的追兵。 但,厄运之神似乎并不算就此放过他们,他又给这颠沛流离的一家更严竣的考验。 亚旭判断出,他们身上所中之毒竟是传闻中,斯达帝国皇家密毒-“灭魂香”,一种让主人吃下去会逐渐腐蚀主人的身体,虽不至于会立即让人死亡却会叫人活在衰老死亡的阴影中,而且更会产生一种对幻兽有极大的伤害的剧毒,这种剧毒会随着幻兽依附在主人身上时传到幻兽身上,伤害幻兽,让幻兽越来越虚弱,最后至死为止,而其主人一生都将再也不能拥有另一只幻兽。 一发现身中的是如此恶毒的毒药,翰罗等人几乎是绝望了,那等于是宣判他们的死刑,更别提想要报仇了。 最先死去的是亚华的火狮.狮炎,狮炎死于逃亡后第三个月;再来就是翰罗的光虎,于隔月也步上狮炎的后尘;接着是亚旭的狂风之狐,再第五个月时也步上死路;最后的幻兽-亚若的碧水雷鹰于第七个月的一场战斗中也魂归冥府。 在失去雷鹰后又碰上另一群隔山观虎斗,捡便宜的猎头者时,全家人几乎已是绝望了。 但是,命中注定斯达克一家的厄运连死神都抵不过,在最危急的时候,一直依附在亚?身上的贪狼星感受到亚?的危机,再度不待命令的由亚?身上脱出,以第一原始型态跟三个兽幻铠及一个魔幻铠决一死战。 看到这一路上一直由众人守护的亚?,忽由身上跑出那只不知何时竟被众人遗忘的幻兽,勇猛的挡在众人身前,众人不由再生信心。 终于在众人齐心合力之下,在浑身是伤几乎毙命的情况之下,解决这次危机,将所有猎头者毙命。 众人拖着疲惫的身心躲到隐密处,才由亚?说出这贪狼星来历及奇异之处,还有当日众人没有看到的,贪狼星在遭遇苇诺的血煞时所产生的怪事。 既有这一丝生机,翰罗等人不由重燃希望,重新制定脱逃计划。 面对敌人时,由亚?指挥贪狼星迎敌,众人则是负责保护自己,让亚?无后顾之忧。 毕竟斯达克一家每一个都是当世之雄,虽失去幻兽,身中奇毒,无法迎敌,但结阵自保是绰绰有余了。 当计划讨论完后,看着亚?及贪狼星稚嫩的脸孔,翰罗不禁悲从中来,一家人的生死竟全压在这才刚满十六岁小孙子及一只刚才近入成长期的幻兽身上! “天呀!我一家是作错什么事,让你要如此的惩罚我斯达克一家?”仰天长啸,翰罗终于发出了他的不平、不甘、不愿的滔天恨意。 连带着,亚华、亚旭、亚若这三个硬汉也跟着悲从中来,落下了自御莱死后,逃亡五个月来的第一滴眼泪。 一旁的亚?虽也一样眼角含泪,但他却无法让这颗眼角的泪水就这样落下,因为现在并不是他哭的时候。 爷爷,三位兄长的生死之责已落在他的肩上,他已不再是一个小孩子了,必须是一个男人,一肩挑起他的责任。 五个月的逃亡生活早已教会他什么叫做现实,学会认清环境,现在他该做的是如何让家人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中活下来,该想的是要如何保护他们的安全,因此现在没有时间,也没有地方可以容许他哭。 “总有一天”,亚?心中暗暗许下诺言,总有一天,当他将家人带到一处安全,一处可以让他安心的地方,他一定会投身爷爷及哥哥们的怀中,好好的痛哭一场,现在不是落下眼泪的时候,现在“他、绝、对、不、能、哭”。 当亚?开始担任家人的保镳时,他并未体认到,这七个月的日子对他有多大的助益,虽然它是如此的艰辛,如此的困难,如此的痛苦,如此的难熬。 在这七个月之中,他拼了命的提升自己,除了睡觉及赶路时,全部的时间,他都用在修练天心真气上,到了后期,甚至亚?也学会了如何在日常行动及睡觉中一样的修练天心真气,即使功效不像他每一次连续运行三十六次循环那么大,但他仍不愿放弃任何能提升自己的机会与时间。 而且更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天心真气提升到令他足以保护家人的地步,他甚至还放弃了修练精神力的部分,除非头痛欲裂到他无法忍受时,才不得不修练精神力的部分。 因为这样的决心,使的亚?的天心真气在逃亡第九个月之后已能让他在没有“铠”的情况之下,和普通着铠的人作战斗,其提升的速度让翰罗等人几乎不敢相信。 但亚?并未以此而满足,他能持续的卖命的尽其所能,不断的提升自己,更期待着贪狼星进入变态期、成熟期。 但现状却使的亚?失望了,一直到他们到达中央魔域时,贪狼星皆未能进入成熟期,但在这段时间中,并不光是亚?有所成长,贪狼星也在快速进步中。 在逃亡后半期中,贪狼星一直以着被他们打败的追击者的幻兽的幻兽结晶为食,无意中解决亚?因全部提升力量而在无余力提供它成长的能量的问题。 半年的时间,贪狼星同样以快速的速度成长,短短的半年间,它已成长到站立起来时已到达亚?的腰际,一身会随着日、月光而呈现出金、银双色的灰白长毛及双目瞳孔,修长而有力的四肢,尖而锐利的獠牙及爪,勇猛而机警的姿态,稍微差一点的铠或装甲根本不是它的对手,令亚?在困苦的生活中是感到唯一欣慰的事。 唯一的遗憾就是贪狼星一直迟迟未进入成熟期,令亚?大为之失望。 既然贪狼星一直不进入成熟期,亚?只好诉之其余途径来提升自己的战斗能力。 几乎发狂似的,亚?不断的学习着各种招式,爷爷、三位哥哥的招式,很快的就让他学完了,但亚?一点也不高兴,因为当中七成以上的招式,都是必需结合幻兽的力量才能发挥出招式的威力,并不符他现在的需求,于是,亚?有把脑筋动到其他方面。 每一次,当他们将追杀者歼灭时,亚?等人都会搜索追杀者身上的物品,藉以从中获取逃亡所需的粮食、饮水、及金钱。 当亚文学会祖、兄的技艺时,他搜索的东西又多了一项。 身为一个猎头者、罪犯、冒险者,每一个人几乎都是将他们最珍贵的东西随时带在身边,当他们死于亚?手中时,这些被他们列为珍贵的东西理所当然的就落入亚?的手中,其中不乏一些珍贵的宝物,当然也是有一些所谓密传的武功密笈。 亚?的目标就是这些密笈,当然,这些秘笈有好有坏,有高有低,有些亚?用的着,有些用不着。 但亚?一律不分好坏,不认高低,不管用不用的着,一拿到这些秘笈,亚?就死命的记了下来。 他的想法是,不管是好是坏、是高是低,能用的上的当然是最好的,用不上的也没关系,只要他多了解敌人一分,当他再次碰上相同类型或使用同一种技巧的人时,他就多一分胜算。 就是这样的想法,让亚?渐渐地积少成多,等他和家人到达中央魔域时,他所知的武技已不下百多种,这还是他后期因获得相同的密技机会大增所致,毕竟,他可是以一己之力,经历八百余场有形无形的生死决战,保护家人走到这的。 踏进中央魔域,一如往常,亚?走在最前面,再他身后十公尺处,亚华、翰罗、亚若,亚旭走在一起,贪狼星在最后十公尺处四下巡逻。 此时若有认识他们的人在这,一定无法将这一群人和一年前意气风发的斯达克家联想在一起。 经过一年被追杀、悬赏,颠沛流离的日子后,亚华变成了一个野人似的人,也一些亚人可能还比他还像一个正常人,走在他身后的翰罗同样被颠沛流离的生活变的比他实际年龄老了三十岁以上,看来好像是一个百岁老人,再加上他思儿成疾,变的有点疯疯癫癫的,时而清醒时而痴呆,亚若则是因为腿上的旧创及一身的伤病,使他现在走起路来一瘸一瘸的,加上身怀旧疾,像个垂危的病人,亚若在四人中算是改变较少的,只是生活的困苦,让他受成皮包骨,脸上有着一条于一次战斗所留下的大伤疤,令他看起来像鬼多于像人。 但若要算改变最多的首当是亚?,身上只简单的穿着分布轻是白是灰的短袖单衣及黑色长裤,身形因为勤练天心真气的缘故,一年来长高了二十几公分,高瘦而结实,浑身肌肉看来就像隐藏着无穷力量,一年来八百多场的生死决战让他浑身布满大大小小的伤痕,经年的精神紧绷,使他的脸孔成熟的像个历尽沧桑的中年人,完全没有一点十七岁少年的样子。 最叫人讶异的要算是他那一头头发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生或死的巨大压力,无止尽的耗用心力强迫自己学习无数的知识,再加上他未依母亲的话去修练控制自己迅速增长的精神力,而只是一昧的强加压制,因而不时有着地狱般的强烈头痛不断地侵袭着他。 导致和家人到达中央魔域时,亚?那头因没修剪而已长到肩背的黑色长发竟全是一根根如银丝般的白发。 一个有着十七岁实际年纪,三十岁般沧桑的脸,九十岁白发的一个人,那就是亚?现在的样子。 逃亡一年的代价对亚?一家人来说实在是太大了,所幸这一切快过了,他们已到达他们的目的地,一座恒古以来一直罕有人迹的森林地区-奇华森林的中央魔域。 看一下四周暗无天日的密林一眼,浓密的林木几乎将天上太阳的光芒完全遮住,只留下一丝丝光线从偶然透出的枝叶隙缝中曳下,照亮他们的四周,让他们得以继续前进。 算一下日子,距离上一次的战斗已过了半个月了,这是这一年来最长的一次,也许已经摆脱了追杀者的追踪了。 不过亚?还是不敢大意,谁也不敢肯定说这些阴魂不散的追杀者会不会再度像以前那样,莫名其妙的又从他们背后出现。 即使自从进入中央魔域以来他们已有半个月的时间没有见到过任何一个除了他们一家以外的人类了。 沿路上,除了半个月前解决一群见利起意的冒险队伍后,这里就再没有见过任何人了。 而且那一次的战斗是因那几个冒险者看到他手中有一颗用来照明的十公分大的珍珠所致,并不是因为认出他们是斯达克一家的原因。 看一下家人,亚?察觉到爷爷及三位哥哥都已经疲惫的举步维艰了,时间也差不多近傍晚了,是该找一个过夜的地方了。 突然眼光注意到一个地方,那一个隐藏在三棵大树之间,要不是亚?正好站在这位置的话也无法瞧见的一个隐密地洞洞口。 打个手势,亚?要家人原地休息,心念一动,一声低吼传来,贪狼星已经一头钻进那个洞中了。 亚?闭上双眼,与贪狼星建立起强大而无间的精神联系,在脑中,浮现了贪狼星进入洞中后的所见所闻。 这是一年来,亚?和贪狼星发展出来的能力,他和贪狼星之间并不需要特别的动作,贪狼星自然而然的就能感应到他的想法而加以回应,这使的当他们身处战斗中时,能以密无间隙的动作相互配合,达到异体同心的效果,歼灭敌人。 而当亚?专心特意的与贪狼星建立起精神联系后,他就彷佛化身成贪狼星一般,可以随意指挥贪狼星的动作,并且贪狼星的所见所闻都会在他脑中浮现,靠着这一奇技,亚?不知带领家人躲过多少次的死亡关卡,危险陷阱了。 看到亚?身上发出淡淡的银色光芒,亚华及亚旭互望一眼,知道他又在运用贪狼星不知在搜索什么了。 老实说,要不是身在逃亡中,想必他们这小弟一定会震惊整个大陆的吧! 从来不知道有任何人像亚?那样对武道有如此优异的天份,彷佛像是专为练武而诞生的,配合上他那几乎不要命似的苦练,几乎每一分一秒他都身处在进步中,虽说仍尚未成熟,但只要加以时日,亚?必定会成为一个大人物的。 不过有一点令他们百思不解,亚?身上似乎隐藏有多的秘密好像连他本身也不明白。 就拿现在他身上这银光来讲,他们已不知多少次,看到亚?身处危机绝境时,身上每每会发出那银光,只要银光一出现,亚?就彷若拥有神助般,大发神威,将敌人打的落花流水,但当他们问他时,亚?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只知这好像是和亚?拥有的精神异力有关。 就再他们思考时,亚?以面带喜色和去探索完的贪狼星走过来。 来到他们面前,亚?高兴道:“爷爷、哥哥,贪狼星发现了一个好地方,也许我们可以在那地方定居下来。” 一听到亚?如此一说,众人不由精神大振,早在进入中央魔域后,他们就一直再找一个能定居的地方,只是一直未能如意,现在亚?这一说,众人哪有不欢欣鼓舞的。 当下不顾休息,急道:“亚?快快!快带我们去!” 毫不犹豫,亚?及贪狼星一马当先,在前头领路,亚华等人跟在他们后头,往那地洞走去。 看到这地洞时,亚华等人不由赞叹一声:“好个隐密的洞口。” 只见这山洞两侧生长有三颗百年大树,生长的位置恰好将这洞口遮的十分隐密,再加上一丛丛的杂草及藤蔓,要不是亚?刚才站的角度十分恰到好处,恐怕也不能发现这地下的洞口。 来到洞口,亚?等人习惯性的小心翼翼的不破坏洞口原先的景致,进去地洞中。 仅入洞口后是一条绵延而下,不知去到何处的半人高地道。贪狼星在前,亚华等人在中,亚?殿后,在贪狼星的带领下,弯曲着身体,慢慢前进。 走了大约过了半小时后,终于这地道开始逐渐宽高起来,众人的脚步也逐渐的加快。 不一会,众人终于走出了这漫长的地道,看到眼前的景象所有人不由呆住了,眼前的景象叫人真不敢相信。 在经过绵延直下的地道,众人皆知现在已是身处于不知多深的地底下,但,地下怎们会有阳光? 当最后的亚?走出地道后,他看到家人们全呆在地道口,当然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因为当他第一次借由贪狼星的眼睛看到这里的景象时,他也是呆住了,几乎是不敢相信。 所以不等命令贪狼星做一仔细的搜索就迫不及待的带他们来到这。 亚?仔细的看一下四周,发现这真是一个超大的地下洞窟,初步估计约有将近二千公尺的面积,四周岩壁直往上到近二十公尺的顶上才合拢。 整个地窟呈现一个不规则的半圆形,光线是来自于地窟顶端,有着无数的孔洞,一条条的阳光从那些小孔中曳下,照亮整个地窟,亚?似乎可以感受到地窟中充满阳光的温热,真是不可思议。 大概是因为有阳光的关系,地窟中生长了无数的植物,一点也不像是个阴冷的地窟。 那些植物看起来简直是一个小森林,不但有许多的林木,花草,甚至还有一条蜿蜒整个地窟的小溪,最不可失议的是有一个占了地窟约五分之一面积的小湖。 这个地窟简直是自成一个小天地,也难怪会叫亚?一家人看呆了。 看到这样的一个奇特而美丽的地方,所有人的疲惫似乎在一瞬间都不见了。 只见亚华等人全都展现出一个一年来几乎不曾有过的大大笑容,像个童心未泯的大孩子一样,四下飞奔着,就连翰亚?也不例外。 当一家人全都累了,集中在地道口后,身为大哥的亚华,再看了一下三位弟弟一眼后,又看了一下身处痴呆中的翰罗。 清清喉咙高声道:“你们觉得这些地窟怎么样?” 亚若点点头,首先道:“大哥,这地方实在真不错,真想在这住上十天半个月的,不知道可不可以?” 亚旭也道:“我认为亚若所讲的没错,这地方既隐密又十分舒适,也许我们可以考虑把这当成我们暂时隐居的地方。” 一听最有识见的亚旭都这们说了,众人不由目光一亮,静待亚华的决定。 亚华考虑一下,见到众人期盼的眼光,再想到这一年居无定所的日子,令他也不由新生厌倦了。 于是在亚?三人的目光下,亚华重重的点了一下头道:“好吧!这里就是我们的新家了!” 众人欢呼一声,终于有家了! 欢欣鼓舞的众人马上找了一个依靠小湖边的平地,搭起了一个小棚子,暂时作一个休息的地方,这时由外面透进的阳光已经逐渐消失了。 但是,亚文等人却又见到一番奇特的美景。 原本照亮地窟的阳光消失后,洞窟不但没如他们所想的陷入黑暗之中,反而在地窟的四壁及顶端,开始发出淡淡的蓝光,柔和的蓝光不但照亮黑暗的洞窟,而且更增添一种柔和迷离的景致。 看到这种景象,众人不由陶醉在这与白天完全截然不同的美景中,令人神醉情迷。 但是一振大煞风景的怪异叫声有如金铁交鸣声,由湖中传了出来,惊醒了沉浸在美景中的亚文等人。 亚?最先反应过来,一个飞身强先移位到哥哥们的身边,面对湖中警戒,摊狼星也出现在亚文身边。 众人朝湖中一看,在湖的正中央,据他们约十五公尺的地方,浮现一颗巨大的头,看起来约将近有一公尺大,有点像蛇头的样子,布满白色的鳞片,最奇异的地方是它的头顶上有着一跟一公尺长的圆形白色尖刺。 亚若惊呼道:“这是什么怪物?” 没有人能回答他,因为没人见过这种怪物,这时一个苍老的声音道:“这是传说中的白金角蟒。” 众人一看,翰罗不知何时又恢复正常神志,而且还从那临时的小棚子中出来,该正是他回答亚若的疑问的。 众人先是高兴,翰罗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神智清晰了,不由的各叫了几声“爷爷”。 翰罗道:“有事待会再谈,我们先离开这座小湖吧!不要去刺激它,不然事情就糟了!” 一听翰罗这样说,亚文等人忙放轻动作的后退,直退到看不见白金角蟒的地方,众人才又停了下来重新聚在一起。 翰罗看一下正一脸担心他的四个孙子一眼叹道:“这些日子以来辛苦你们了。” 一听翰罗这样一说,亚文等人目框不由一红,又听翰罗道:“这些日子以来,我也不知道我自己在做些什么事情,整天脑袋昏昏沉沉的,不但拖累你们还让你们照顾我,爷爷真是对不起你们。” 亚华忙道:“爷爷你别这们说嘛!只是爷爷你现在怎么又变好了?” 翰罗道:“不知怎么搞的一来到这地方,我的神志就开始逐渐清醒起来,不但觉得老毛病没了,而且还连以前神智不清时做过的事都记起来了,我自己也想不通。” 听翰罗这样一说,亚?四人也才注意到爷爷双目清澈,神志远比以前发病时短站的神智清醒不同,看来好像完全痊愈了。 这一点叫众人十分高兴,希望翰罗是真的全都痊愈了。 突然,白金角蟒在湖中又是传来一声怒吼。 翰罗闻声脸色大变,急道:“遭了!白金角蟒发现我们闯进它的洞穴中了,现在它发怒了。” 亚?疑道:“爷爷!那白金角蟒到底是什么怪物,为什么你这么紧张?” 翰罗苦笑道:“白金角蟒不是什么怪物,它是一种极为凶猛的幻兽,它的角是世上最坚硬的东西之一,它的口能吐出白灼之焰,也能吐出酸液,生有四爪,形似龙蛇之类,全身生有强韧的鳞片,刀枪不入,动作更是快速,有人传说四圣兽中的青龙就是白金角蟒的一种。” 亚闻不由一皱眉,那只白金角蟒真有这么厉害?他有点不相信。 翰罗见到亚?的样子,当然知道他在想什么,叹道:“三十年前,我有一次行军也是到这奇华森林的外围森林城镇中,当时也是碰到有一座城镇中传出有白金角蟒的危害消息,当时我第一次派出一支百人小队前去歼灭这支做乱的白金角蟒,谁知,百人小队一去不回,全数被那只白金角蟒杀光,于是第二次,我又亲自带队五百人前去围剿,那一次,五百人只剩下不到两百人回来,大多数的人全死在那只白金角蟒的火焰及酸液,还有那支无坚不摧的独角上,令我记忆犹深,所以刚刚我一回过神后,虽不知发生什么事,但一见那白金角蟒就立即认出来了,而且,这只白金角蟒比我当时围剿的那一只至少大了一倍有余。” 亚华四人听到这白金角蟒真的如此的利害,那不是叫他们放弃这一个地方了吗? 哪他们可真的很不甘心,也不愿意就这样的放弃这一个那么好的地方。 看到四个孙子全都摆出一个跃跃欲试的样子,翰罗心中不由十分的奇怪问道:“你们是怎么了?” 经过亚华一番的解释后,翰罗才知道他们已经选定这地方作为他们将来定居的地方,而且他一听说这地方真的那么隐密,翰罗不由也跟着怦然心动,但问题是那一只白金角蟒。 一边的亚文干脆道:“爷爷,哥哥,我先去试试,如果真的打他不过我们在另想办法。” 说着,招呼道:“小星,我们走!” 不待翰罗反对,他就和贪狼星快奔到正由湖中爬到案上的白金角蟒前面,不由分说,和贪狼星一人一狼合力一击将那足有十公尺长的白金角蟒再度打下湖中。 翰罗急道:“这孩子怎么这心急,这白金角蟒可一点都不好惹,而且更不是一人之力可以力敌的。” 亚旭安慰道:“爷爷您别急,现在的亚?可是不容小觑,就算没有兽幻铠,跟以前的我们比起来可是一点都不逊色,所以你别急,先让他试试也好,如果真的不行,我们再另想办法。” 翰罗皱眉暗道:“就算真的是亚?进步很多,也不能让他一个人就这样有勇无谋的前去挑战呀!” 但看到亚华等三人一副对亚?信心十足的样子,翰罗在也说不下去了,只好高声道:“亚?注意白金角蟒口中吐出的东西,不要让它缠上或用独角打中你,它的弱点在眼睛。” 不用翰罗提醒,亚?那在生死中历练出来的战斗第六感已经告诉他绝对不能太靠近白金角蟒。 而当他击中白金角蟒身上时,只觉滑不溜手的,力量打在它身上好像在替它搔痒一样。 令亚?有一种无从下手的感觉,一边的贪狼星处境也如亚?一般,口咬、爪撕,白金角蟒全不当一回事。 反而更激起白金角蟒的凶性,发出一声嘶吼,大嘴一张,一道炫目亮丽的白色光焰直射而出,朝亚?射去。 亚?大吃一惊,忙扭身避过,让这道火焰在他腰际外半公尺处射过,即使如此,亚?仍可以感到白色火焰那炙热无比的焰力。 叫亚?吓出一身的冷汗,这时刚好翰罗的警语传来。 亚?立即叫道:“小星,用针毛射它的眼睛。” 贪狼星长哮一声,浑身长毛无风自动,颈上的毛发竖起,有如一根根的钢针,一甩头,数十根针毛射出,一一击中白金角蟒的头,其中数根正好打中它的眼睛。 果然立即见效,痛的白金角蟒再度狂吼一声。 这钢针是来自苇诺的血煞的,一年前,贪狼星因为要保护亚?,所以将血煞的触手吃下去,当时亚?和贪狼兴建立精神联系时,感觉到贪狼星正分析着血煞的触手,当时虽不知贪狼星有何作用,后来在战斗中,亚?发现贪狼星竟能将全身的长毛或柔或钢,而且还能伸长或射出,这等于是变相的拥有血煞触手的能力,亚?百思不解,但贪狼星拥有这样的能力他当然是很高兴,因此也就不再研究为何贪狼星有这样的能力了,只是在这一年中,贪狼星在也没有再度展现这样的能力了。 因此当此时,亚?会叫贪狼星射出钢针,一看见效,亚?不由十分高兴,再接再厉,又教贪狼星再射出几波的针毛,只可惜这次失效了。 白金角蟒已沉入水中,针毛射入水中立即威力大减,更何况白金角蟒身在水中,不易瞄准,贪狼星这些针毛算是白射了。 亚?见白金角蟒潜入水中,心中暗暗一惊,他可不认为它会这样就算了。 于是,亚?将贪狼星唤到身边,目光泛出金银双色,他已用上神魔眼来查看白金角蟒的行踪,但是他失望了,原本清澈的湖水已被白金角蟒弄得混浊无比,任由亚?用尽目力都看不出白金角蟒的行踪。 这时,突然一道白光由亚?站立的地面冲出,亚?性而再前一刻中感觉到地下传来一阵异样的震动,所以在白光冲出时,他以一个跳跃,向后退了几步,同时亚?闻到一股腥酸难闻的异味冲鼻而入。 暗道:“不妙!” 原来那从地下冲出的不是什么白光,而是白金角蟒头上的独角。 白金角蟒竟利用它那根无坚不摧的独角,从湖底钻到地下,然后由亚?的脚底下冲出地面,同时对亚?吐了一道腐蚀酸液。 亚?大惊之下,用全力扭身后退,瞬时间,横越过五公尺的距离,和白金角蟒遥遥相对。 亚?暗地里出冷汗,刚才差一点就躲不过白金角蟒的连续双击。 而这时,亚?也才看清白金角蟒的全貌。 全长超过十公尺的庞大身躯,通身布满白色鳞片,头部似蛇,长颈,身体处涨大,一条占了它全身一半的长尾,四肢看来十分粗壮而有力,上四指爪,一双泛出血红色的目光正以一种十分凶恶的眼神盯这亚?,完全忽略站在亚?身后二十公尺处的翰罗等人。 这是当然的,窝被侵入,又让亚?这侵入者打的眼睛好痛,一股熊熊的怒火在白金角蟒心中燃烧,这时的它眼中除了亚?外在没别人,显然它已把所有的债全算在亚?的身上。 感应到白金角蟒从眼中散发出来对他的那一股强烈愤怒及杀意,亚?部由苦笑在心。

死神追赶的日子(下)(转载)

十三 (再次求医)出院后仅仅两个月,我们又来到医院做复查。CT肺片显示——右肺内三处转移瘤结点清晰,最大直径2.3cm。两个月内,肿瘤已经明显增长,速度惊人。化疗对病情没有明显的控制作用!怎么能是这样?怎么会是这样! 如果疯狂可以帮我,那么我现在已经疯了。住院部是十一层的建筑,每当路过这里时我总是不由得看楼顶。如果从那上面跳下来,一定会即刻死去!那该是一种多么快意的解脱。如果女儿在医院里走到生命的终点,那么这里就是我的最后一步。 女儿还是这么充满阳光的笑脸。她还没有丝毫感觉到生命受到的威胁。现实的残酷迫使我必须稳定精神走后面的路。 一道数学题会有不同的解法得到最终的答案。那么对于一种病的治疗也同样会有不同的办法。这样的化疗不起作用,我是不是应该换另外的方法再试试?只要能延长女儿的生命哪怕是几个月,我都不放弃!我的宝贝,她这么坚强的承受痛苦,渴望着生活。我不能让她在受了截肢剧痛后只有短暂的生命! 把女儿交给丈夫和大嫂,我带着各种检查资料来到北京。这是一次痛苦的旅行!我的父母家就在距北京市里不远的地方。那里有我的爸爸妈妈和感情非常好的哥哥嫂子。但是这次我不准备回家。我怕见到爸爸妈妈,怕见到他们后会忍不住的悲痛。怕我的父母受不了自己的儿孙面对的残酷。一个人时我很坚强! 生病后的日子里,哥哥隔几天就要给我电话或短信。在他的心里不只是牵挂这个让他非常疼爱的外甥女,也更牵挂这个唯一的妹妹。我们兄妹俩商量好不告诉爸爸妈妈姗姗的真实情况。他们即便知道了也只能是无望的悲哀,这么大年龄、又离的太远,能怎么办呢! 家人的牵挂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在这些日子里,亲人们的每一个电话给我的是继续生活的勇气。在他们面前我可以痛哭,发泄我的悲哀和恐惧。一个人强撑着的精神在亲人的电话中得到安慰。亲情的意义最充分的体现就是这样的吧。这世上真的有很多东西无法用金钱来收买或衡量------亲情、健康和生命! 在火车上买了地图,把事先查好要看的几家医院的位置都确定下来。大医院看病一定很难,但是我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这些医院都看到。女儿还在家等我,时间长了她会受不了。 早上六点多下火车,直奔一家有名的肿瘤医院。挂上我需要找的专科号,是下午。这时才是上午9点。再跑第2家医院!有句成语“集思广益”,我现在就是要多听听各位专家的意见,也许其中就有什么办法。 哥哥打来电话一定要见我一面,我们约好下午在肿瘤医院见。 第二家医院,我排在上午最后一个号。感谢上帝,还算排上了。来京后见到的第一个医生给了我一个“毫无办法”的答复,好在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判决。 下午一点半,匆匆赶回肿瘤医院。一手拿着吃了一半的煎饼,一手拿着矿泉水,我看到等在大厅里的哥哥嫂子。 哥哥是个不善言谈的人,嫂子和他正好相反。我一直很羡慕他们这样互补的结合。一边吃着煎饼一边和嫂子谈着姗姗的情况,我看到坐在旁边的哥哥眼里的泪光。再没勇气去看哥哥,因为再看我会忍不住大哭。哥哥虽然不善表达但是在我心里是个山一样可以依靠的男人,平时只要遇到困难我总是先告诉他。我知道此时哥哥的泪不只是为我们苦命的小女儿流,更多的是为这个苦苦求命的妹妹。 这家肿瘤医院的医生虽然也没什么有效的办法,但是他说了几句非常鼓舞我的话 “孩子现在虽然肺部有转移,但是还没有胸水。现在谈放弃治疗太早。你做的对!对待生命绝对不能轻易放弃!化疗一定要坚持做,换几种药再看看效果。” 哥哥坚持让我回家去,我最终还是拒绝了。第一怕第二天不能早早赶到医院。第二怕见到父母我会失控,让父母为我心碎。离开妈妈的孩子就是大人,在妈妈身边再大也是孩子。 临分手,哥哥执意往我的口袋里塞了些钱。只说了一句话 “天冷,别穿单鞋了,去买双棉鞋换上。” 我少言寡语的哥哥! 找到在资料上查到的一家大型中医院。我已经习惯到挂号室不假思索挂肿瘤科专家号。 候诊的空隙,一个六、七十岁岁的大妈和我闲聊。我知道来这里看病的都是身患绝症的病人。 “你是给谁看?”大妈叹息完自己的病后问我。 “我给女儿看。” “孩子怎么了?多大?”大妈一脸的惊异。 “她……,骨癌。做了截肢手术后又转移了。……”我淡淡地对她说。 “啊?闺女,你怎么摊上这样的命!苦命的孩子!闺女,你还给孩子治什么呀!让她这样活着多痛苦!天天喝这苦药汤子!再说,将来没有你了让孩子怎么活!” 直率的大妈在用自己受苦的体会道出对我们的同情。我默默的听着大妈的话,无言以对。大妈呀,您这么大年纪了都在坚强的争取生命,更何况是我们! 这是个和我想象中的老中医一样气质的老大夫——银白的头发、脸上分布着老年斑,慈祥、平和。看过我的资料。老大夫满脸的遗憾 “这个病实在是不乐观啊!这个事实你一定知道。我也没有什么好办法!……”老大夫沉思着。“我先给你开些中药,增强孩子的体质和免疫力。吃吃看吧!” “您的药能达到最好的效果是什么样?” “减缓肿瘤的生长速度,尽量延长生命吧!实在是没有更大的作用了。” 我突然想起中学里学过的一篇课文《扁鹊见蔡桓公》。扁鹊该是神医吧?就是这个神医也会有因无力医治而逃跑的时候。而今我的女儿就真的是这样让大夫们望而兴叹了。 拿到药方,我还是如获至宝。哪怕就是让女儿多活几个月,我也一定要努力。中药在哪里都可以买到。老教授也说了,都不难买。为了能轻松地去继续看另外几个医院。我决定不从这里买药而是回去后再买。 投宿在第二天要看的医院附近一家小旅馆。此时我的女儿在家还好吗?妈妈尽快找到救你的办法就回去! 手机铃声忠诚的响起,我必须早早起床赶到医院排队挂号。走出门才看到,一夜中已是厚厚的雪,纷纷扬扬的飞雪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蒙蒙的夜幕还没有完全散去,雪被微微的夜幕衬得有些淡淡的蓝色。两站地的路程,我的衣服上已经落满雪花。女儿,你那里下雪了吗?妈妈回去后一定带你到外面看雪。 这是京城著名的一家部队医院。听候诊的人们谈论,今天的大夫是很有资历的老专家。我在暗暗庆幸。 看完我带的资料,老大夫没有询问我更多的情况。 “这种病在过去活不过一年。现在有化疗了,可以延长病人的生命。我知道你想让孩子截肢后能再多活几年,可是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还是继续化疗吧。不治也不是办法…..” 三天里我走访了九家三甲医院肿瘤专科,专家们的意见基本相同。其中两个医院的专家建议我换化疗药物在当地医院为孩子继续化疗延长生命。仔细权衡几家医院的意见后,我决定采用肿瘤医院的化疗方案回去化疗,同时采用中医的药方服用汤药。 下午三点离开最后一家医院,直奔北京西客站。 坐上回程的火车。雪还在下。河北、河南,一路都是纷扬的飞雪。我的宝贝,你还好吗?妈妈记着呢,你要过山洞的小火车,我到西安后一定给你买。靠在椅子上,我竟也沉沉的睡了几个小时。 十四 清晨的古城同样是经历了一夜的飞雪。大雪中的古城更显得厚重。 本以为按中药方去买中药很容易,可是当我把药方递到中药房的司药时才知道,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你这药方里有两味是管制类的剧毒药。这别说我们店里没有,就是有也不敢卖给你。” “可是,…….我这是正规医院的药方啊!” “我知道。你要是在那里买就简单了,他们有卖这些药的资格。” “那我在哪儿才能买到这两味药?” “D药房有,他们有资格卖这些药。不过你去了可能也买不到。因为需要医院证明和医生证明才能卖。你只有方子不行。” 说实话,我傻眼了。 D药房。我得到的是一样的说法。大雪疯了似的下。必须要到中医院请求那里的医生开证明,只能这样。飞扬的雪片在催促人们的脚步。穿过路口时一辆出租车几乎是贴着我的身体急刹车,我急忙向司机道歉。愤怒的司机竟破口大骂 “找死啊,你!出了事算谁的!” 我突然不知道哪里来的火气,竟也大声喊起来: “是找死呢!今天撞上了是你倒霉,是我的幸运!撞啊!” 司机懵了,不吭声的开走。我使劲摔了摔头上的落雪。死?哪有那么容易!我女儿在等着我! 连跑三家中医院都因为本院没有这两种药而无法给我开什么证明。人命关天的事,没人敢负这个责任。 一天的雪中奔波,无果。我决定最后再到D药店问问还有什么可行的办法。这是我今天第三次来这里。下午快下班了,药店里冷冷清清的。其中一个年轻的男店员见我又来了,主动来招呼我。 “你别跑了,没人给你开这样的证明。你等等,我去问问经理,看有什么办法。” 经理来了 “你的情况我们真是也很同情。你开药的这个医院是很有名的中医院。这样吧,你写个责任书。先把药卖给你,给孩子治病要紧!” 我的眼泪落下来。 我相信这药一定有作用。以毒攻毒的办法值得一试。女儿得的毕竟是高度恶性的病,也许这药会有效果。 明天要去T医院请求L医生按我带回的方案给孩子化疗。住在姗姗奶奶家,我的心挂在女儿身上。女儿一定等我等急了。 今年的雪真多。连着两天都像还没有下完。我也真是没有天缘,一连几天和雪为伴。去T院的路上,我心里充满忐忑。听说大医院的医生都是一个不服一个的,他们能按我的化疗方案来做吗? L医生说,化疗方案都是教授们一起研究决定的,他帮我去向教授说。其实医院、医生不是无情的代言人。他们一样在工作中品味着病人们的痛苦,内心充满见证生命脆弱的遗憾和惋惜。 第五天的晚上终于回到家,女儿扑到我怀里。听她爸爸讲,昨晚孩子就坚持等我回来后吃饭。今晚又在等我一起吃饭。说不出是心酸还是温暖。有女儿真好! 把小火车和笼子中的两个新伙伴——鹦鹉递给姗姗。这些礼物或许可以弥补女儿离开妈妈的不快。 仅隔两天,L医生就打来电话:教授同意按我的方案做化疗。因为过十天就是元旦,L医生建议我尽快到医院,以便元旦前做完第一期治疗错开元旦假期。 第二天一大早我带女儿又坐在去医院的汽车上。今年的雪的确很多,又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天气,比上次的雪更大。高速公路上车辆不在风驰电掣,一辆辆放慢脚步爬行。 真的很感激院方同意用其他医院的化疗方案给我们做化疗。在没有办法的时候,所有办法也就没有好坏之分,在各种尝试中碰运气的愿望更大。 同病房做化疗的是一个叫“小雪”的7岁的小姑娘。长的白白胖胖的,好可爱的孩子。在医院相遇大家更容易成为朋友。听小雪的妈妈说,上次在我们住院时她们也来了,在我们后面做的手术。小雪是左小腿截肢。 “唉,都怪我把孩子耽误了。我们第一次手术是在当地医院做的。那时是脚上,没截肢,医生是用骨水泥添到骨头里面。只过了一年就又向腿上复发了。只能做截肢!唉,你说咱们的命怎么这么不好!听说,这病的发病率才百万分之一。怎么就让咱们赶上了!唉!” 我何尝不是同样的哀怨!好在小雪的病是低度恶性。她还有生命的机会。这就是幸运!因为有了小雪这个伙伴,姗姗这次的医院生活快乐多了。 小雪很怕打针,一见护士来打针就开始哭,而嘴里说的却是“妈妈。你别生气。我求求你了,你别生气。……”好懂事的女儿。如果不是病痛,她又怎么会让妈妈伤心呢! “小雪,你别怕。你看着我,别看阿姨。我打针就不哭。”女儿虽说只比小雪大一岁,这些话到还真像个姐姐呢! 小雪妈妈每天都要很认真的做一件事情——给小雪的残腿上缠裹纱布。这是为了给残肢塑型,为安装假肢打下基础。如果不这样,那么残肢会在长期的脂肪堆积下臃肿起来。 姗姗每天看着小雪妈妈念叨安装假肢的事情尽不住悄悄的问我, “妈妈,按了假肢是不是就不用拐杖了?” “恩,是的。” “那可不可以骑自行车?” “我看资料介绍中说可以的。”我有些迟疑回答女儿的问题。 “那……,以后给我也安一个吧?” 我的心必须要习惯刺痛! “好的,等你的身体完全好了,我们也去定做一个。但是听说,刚安上时会很疼的,逐渐才能习惯。” “没事,我不怕!” 我的宝贝!如果你还有生命的机会,你该是多么坚强的孩子!残疾的人生也会因你的坚强而充满阳光。可是死神紧紧的拉着这个幼小的孩子! 最不能让我接受的事就是两个孩子同时坐在轮椅里出去玩。我不能看两个如花的小姑娘同样悲惨的命运。 姗姗这次化疗的反应更大。化疗要进行五天,从第一天输液女儿就开始呕吐,五天里几乎没有吃进什么东西。这次的药物对肾脏的毒性更大,为了让姗姗大量排尿,不但医生用了尿路保护挤而且输液时还补充了大量水。我也隔几分钟就给女儿喝水、果汁。看着女儿几天来的呕吐,我真不忍心再给她做下去。我的宝贝!她没有抱怨,没有哭闹,甚至没有呻吟一声。 化疗做完姗姗明显的瘦了。 十五 终于在春节前做完两期化疗。让孩子在家里过个幸福的春节,这对于苦难的女儿来说有极大的意义,谁也不知道她还能享受几个春节。 因为化疗后的半个月内孩子的白细胞值很低,自身免疫能力就会很差,小小的感冒对她来说都会具有危险。在尽量让孩子享受合家团圆的同时我在小心谨慎的注意她的每个细节。哪怕听到有人咳嗽一声,我都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能让有感冒迹象的人和姗姗接触。 家里人几年都没有这么一个不少的在一起团聚了。我知道大家为孩子所做的牺牲。为了孩子,大家把能推掉的事情都推掉了。 大年夜,我突然很想妈妈,很想!不知道远在千里之外的妈妈此时是不是在责备这个很久没给她打电话的女儿。 拨通妈妈的电话,我的眼泪在流。努力笑着给妈妈问好。对妈妈说我挺好的,孩子也挺好的,出去放炮了。女儿在那边不解我为什么对姥姥撒谎。笑着匆匆对妈妈说再见。我知道我的笑一定很难看。 十六 又是一个春天来了。这是让人充满希望的季节。多么希望万物复苏的同时也带给我们母女新的生机和奇迹。春天和阳光对待每个人都很公平,除非你自己要放弃。 女儿想上学了! 学校、同学,这些对于孩子们的意义是无可替代的。不知道孩子们会给女儿以什么样的异样眼神,女儿能否承受来自同学们间的压力。 上学,对于女儿的意义已经不在是面对将来的人生,而是让女儿感受到快乐。和老师商量好,我们只在天气好的时候来上两节课,并且请老师对姗姗的精神变化加以留意。姗姗是不满意我的安排的,因为她是把自己做为正常学生。在她的心目中,一定不能迟到,一定要按时完成作业,一定要按时上下课……。我可怜的宝贝,妈妈感动你的坚强。可是我不能让你这么做。 当我们的轮椅出现在校园时,所有的视线都被我们拉过来,打闹嬉笑的学生们出现了暂时的安静. 就像女儿最初见到别的残疾人一样,孩子们也在用惊恐的眼睛看着突然成了这个样子的昔日同学。当他们接受了这个事实后,纷纷对姗姗投来最真挚的帮助,扶她上楼梯,给她让路。 回到期待已久的学校,女儿的每个细胞都在兴奋。一坐在座位上就迫不及待的对我挥挥手 “妈妈,你回去吧!” 退到教室外,我在操场的角落里坐下。去年春季运动会,女儿跳绳得了第二名,垒球得了第一名。女儿获奖后兴奋的样子还如昨天。而现在的操场不再属于我们。幸福真的是在你没有任何预感时就悄悄走远。而它在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好好珍惜了呢! 我不敢离开太远。下课后女儿想上厕所是没法自己处理的,她还没办法一条腿蹲下去。必须要靠我支持她的上半身。经过这么大的手术和几次化疗,女儿虽说胖了但是体质大不如前。家里买了能在房子里做的运动器械。挂在墙上的小篮球筐,她坐在床上就可以投球。飞彪耙、拉力器。可是这些都不能锻炼腿部力量,尤其是一条腿的平衡能力。 下课了,女儿和同学们趴在二楼的走廊栏杆旁,边说话边看着楼下。看到我还没走有些责备的问我 “妈妈,你怎么还没走?快回去吧。我没事。”女儿不喜欢在学校里被妈妈跟着,因为在这里是要学自立的,老让妈妈在会被同学们笑话。呵呵……,好了,不给女儿丢脸。 两节课的时间并不长,我走进教室来接她时,姗姗还在专注的写老师留在黑板上的作业,一定要写完才和我走。虽然上学期没有来上过一天课女儿对这些新课程并不吃力。作业完成的很好。 下楼比上楼要困难得多,可是女儿坚持不让我背她,因为在她看来四年级的学生还让妈妈背是件很丢脸的事情。 常言到“久病成医”,真是如此。我现在几乎是半个护士了。学到很多护理知识和医药知识。现在每天要做的工作就是煎中药。先放哪个药后放哪个药,熬多长时间,都丝毫不敢马虎。沙锅里熬的是中药也是我的希望!第一次的药熬好后,我先喝了一口。真苦!夹杂的怪怪的涩。女儿憋着气喝完半杯很快就吐了出来。 每次喝药,女儿总是看着杯子,使劲咽咽唾沫,深深吸口气,然后沉重的拿起杯,痛苦的喝下去。但是她从没有拒绝。 中药的味道充斥着我们的房子,也弥散在楼道中,渗透在周围的空气里。 断断续续上了十几天学,姗姗告诉我,她不想再去学校了。 “怎么了,宝贝?为什么不想去了?” “同学们都不和我玩……。” “她们不是总和你在走廊里说话吗?” “开始时和我说话,后来她们都去楼下跳皮筋。……就剩我一个人在楼上。”女儿的泪花在闪。 搂紧女儿在怀里,沉默。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话来安慰她。 十七 既然上学给女儿的不再是快乐而是痛苦的感受,我不能再让她去体会。 母女俩的日子一样是丰富的。春天是个播种希望的季节,我和女儿去几个邻居奶奶家找来各种花草,又去野地里挖来泥土。没有花盆,姗姗把橡皮泥盒子,小塑料桶甚至是打破的沙锅都用来种花。这些形形色色的花盆倒也另有一翻格调。最可喜的是——它们都活了!渐渐充满生计的阳台给我们很大的喜悦。我们在期待着开花的日子! 坐在绿意融融的阳台,享受春天的暖阳。我给女儿织毛衣,女儿给她的娃娃织毛衣。我们的两只鹦鹉在旁边说话。 “妈妈,你听,黄鸟对绿鸟说:‘你想出去玩吗?’绿鸟说:‘不许去!咱们走了,谁和姗姗说话呀!你走我就不和你好了!’” 哈哈哈……。我们的笑伴着鸟叫荡漾在空气中。小黑也被我们感染了,“汪、汪、汪……”它也在笑呢。又有几只小鸟从不远处的大柳树上飞来落在我们头顶的电线上,唧唧喳喳挣着说话。我们的聚会更热闹了。 在春天的阳光里我们一起踢球,女儿用拐杖已经很老练的支撑身体了。跳绳也重新回到我们的生活里,五个、十个、三十个,女儿逐渐可以跳到六十个了!这是多么让人炫耀的事情。路过我们的行人都是赞叹的祝贺。 “姗姗,真了不起!”我为有这样的女儿骄傲! 在春天的田野里有我们的足迹。见证着麦苗一节节长高,迎来油菜花绚烂的开放。小黑更是有了大的舞场,钻到麦田里就被扎眼的绿色淹没了。不知它跑到哪里了,突然几只惊飞的野鸡扑拉拉飞起,漂亮的翅膀为春天点缀着丰富的色彩。从没见过野外的女儿为这新奇的大自然惊喜不已。 有女儿相伴的春天好美! 十八 女儿这两天有一点轻微的咳嗽,今天早上她一直睡到十一点钟才醒来。白天女儿不想再去玩,表现有些疲倦。女儿的任何一点异常的表现都可能是不好的预兆。 距离元旦间的化疗才三个月时间,我们再次来到T医院。L医生对与我们来说已经是要好的朋友。 CT科,大姐告诉我这个绝望的消息:姗姗右肺全部胸水,左肺胸水占据四分之三!这意味着,我们的生命开始倒记时。…… 不!怎么能这样!女儿一直精神状态很好,她才有一点点的疲倦,怎么能就是这样!我的宝贝,你是怎么用这四分之一的肺来支撑你的生命的!我坚强的宝贝! 再次来到L医生面前时,我们的话题不再是治疗,而是——怎么面对——死亡!这个一直在紧跟我们的恶魔终于死死的抓住了我的女儿!在我和它的撕扯中,我的精神也被它捕获了! 护士小J走过来,看到姗姗高兴地来亲亲她的胖脸。 “哦!又长胖啦!妈妈给你吃的什么好东西?真是个小肥猪喽!” 我把她叫到一边刚想告诉她姗姗的情况,她先开口了, “你还记得小雪吗?她又来做手术了,原来的残腿又截掉一节。另一条腿癌细胞也长出来了,做的保肢。手术前她妈妈都没敢告诉她是做手术,就说是打石膏,这孩子现在还不知道腿又被截掉一节呢。第三次手术啊!我们给她扎针都必须保证一次扎上。实在看不得她受的苦了。她在27号病房。” 我震惊的无言以对,好久才继续思维。可怜的孩子们!命运对你们太残酷了。 “姗姗,已经大量胸水……”我艰难的把这个消息告诉她。小J痛苦的一声呻吟。 没有勇气去看望小雪,我已经没有多承受悲痛的力量。可怜的宝贝们! 我已经学会在心滴血的同时微笑。用微笑面对女儿,让她不感到恐慌。 我摸到了末日的头顶! 十九 芙蓉园记 人就是这样,尽管对厄运有足够的认识,但是当末日到来时也同样的震惊于它的紧迫。这是我们生命中最后的快乐。此时我在懊悔自己没有多带孩子出来旅行,而更多的是在家里游戏。我在懊恼,他爸爸为什么总有太多的借口忙在外面,总是没有时间陪孩子。我在懊恼……。可是这样的懊恼实在没了意义 。 芙蓉园开园了,听说里面有全国乃至全世界最大的水幕电影,有烟火表演,很有意思的。离家很近,无疑这里是我们去玩的最好选择。 芙蓉园门口是几处喷泉,泉水中矗立着刚化玻璃雕刻成的唐代侍女。 “妈妈,你看她们长的真难看,这么胖!她们的眉毛像个立起来的点!” “呵呵……,这是唐朝人喜欢的美女呢!那时以胖为美,瘦了反倒不美了。我们的胖姗姗要是在唐朝就是大美女呀!” 在女儿9年的视野里还有那么多的惊奇,这个世界对于她来说还是那么崭新崭新的! 因为这次根本没有想到病情会发展这么快,我们只是想做个检查就很快回去的,所以没带轮椅。可是这让我们的游园困难了很多。74斤的女儿,背时间长我们累 ,她也累。今天园里的电瓶车只许坐上之后一直到终点下,走马观花的过一遍,中途不许上下车。步行到每个景点对我来说真的很困难!制度是制度,我们的情况还是得到了园里管理人员的帮助,特许我们可以持票随时随地上下车。这为我们提供了太大的方便!而那些电瓶车司机也是让我感激不已。他们在我们招手示意时都为我们停了下来。 园子很大也建设的很好,亭台楼阁,湖光山色,都恰到好处。女儿最感兴趣的还是儿童游乐区的攀岩。她坚持要用自己的双手力量爬到顶端。这几天女儿已经有明显的倦怠,她能做这样的运动吗?虽然岩顶并不高,但是对我的女儿来说这是多么艰难的运动!她只有四分之一的肺在呼吸!可是——女儿做到了!用她的两只手和一条腿,用她四分之一的肺活量——她站在了顶端!我的心里是无比的自豪。我的女儿!如果上帝能赐给你更长的生命,你一定是出色的事必有成的人!妈妈看到的是你无尽的坚强! 午饭时间,园里很大的自助餐厅人满为患。女儿想到那长长一串的菜盆前找到自己爱吃的东西。可是我背着她却走不到菜前,因为并非饥饿只是想让自己的钱获取更大利益的人们在使劲冲撞着,在他们的眼里只有饭菜,没有注意到这个小姑娘。我们只好坐在餐桌旁等,爸爸拿什么我们就吃什么。因为我们连到跟前看看的可能都没有。 老公去挡电瓶车,司机毫无表情的摇摇头,车子里的游人没有受到任何打扰,各自的说笑。随后紧接着三辆电瓶车开来,第二辆又过去了。我固执的拦第三辆车,因为我知道人不都是一样的。这次是车上一个中年男人示意司机停车,并且他亲自走下车。后面的车也跟着停下来了。 “来,你们后面车上腾几个位置,先把孩子抱上去!”后面车上呼啦拉下来几个人,主动帮我们。 “前面车子里是我们的客人,不好意思,。没给你们停。快坐上吧”他在向我们解释前面的车。原来这四辆车是他们的包车。 坐在我前面的是三十多岁、高个子、很文气的男人 “你说咱们的市长和好不好?”他问我的问题让我感到突兀。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我不知道市长是谁,毫无了解。 “我……,我不知道市长是什么样,我没有什么评论。” “刚才下车来招呼你的那个就是市长,省委副书记。” “……!”我惊的不知说什么!我把市长招待客人的游车拦住了,这…… 这多不好! “对不起,我、我不知道是这样。” “孩子怎么啦?”他接着问 “是…..骨癌晚期…..,腿是做手术截掉了……”我低声说。我的眼泪在眼眶里滚。 他下车跑到市长的车前,和市长说着什么。很快就返回到座位上 “一会车停了,你们和市长、一起照张像吧?”他对我说。 “……!好,谢谢!”我没有想过我们会和市长这样的高官有什么接触,也不想贴金。可是这个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市长真的让我感动! 在一个湖光山色的岸边,市长主动下车来招呼我们一起合影。亲切平和的如同临家伯伯。 目送他们的车远去,我对这个意外的相遇还是懵懂。客人?客人也是常人吧?市府的客人也一定都是身份显赫的吧?这样的人就可以对身边需要帮助的弱者熟视无睹吗?可是市长把我们让上了车。真的,这个举动很容易做到或者不做——市长他做了! 其实人和人之间就是这么微妙。如果你一心想得到别人的帮助甚至认为人们对你的帮助是应该的,那么一但你没有得到帮助你会抱怨。我不想让人们对我们表示同情,女儿在我心里是正常人,她有腿,我就是她的腿!我们可以走到任何想去的地方。我真心的感激给我们帮助的人们,也不怨怪那些对我熟视无睹没有在力所能及时帮助我们的人。我们自己的厄运,不是别人的。在困难面前我必须依靠我自己! 晚上8点才开演的水幕电影,6点钟我们就背着女儿朝那个方向走。等我们来到这里时,成千上万的游人已经把看台挤得满满的,连走道上都水懈不通。我们只能在最后的台阶上坐下。可是女儿想到最前面去看。没有人给我们让路,我们是不可能走到前面去的。也许这是女儿最后的愿望。我一定要做到! 找到维持秩序的保安,向他说明我们的情况。一向不爱对人诉苦的我只能把实际情况告诉他,争取他的帮助。 这是个让我感动的举动——保安先生用对讲机叫来另外两个同事,随我来到姗姗面前。什么也没说,一个背起姗姗,另外两个拨开人群。我们来到最前面的看台! 坐在保安先生特别给我们腾出来的位置。我的感激顺着泪水流出来,滑过黑夜。说个“谢谢”又觉得这含义太轻。保安同志,你们知道你们这样一个举动对我的意义吗?你们为我满足了女儿也许是最后的愿望! 不愧是世界最大的水幕电影。光与水的结合,现实与影的结合。影片的故事是个神奇的动画人物串联着演员的表演。激光和烟花配合着影片成为真实的道具。当表现大唐宫廷歌舞欢腾的场面时,美丽的烟花燃放成为挂在空中的宫灯。当故事人物穿越时间隧道时,激光射出形成隧道的形状。当罪犯被推下水时,水中喷泉的水花溅起,士兵走过充满雨水的街面时,喷泉的水就像真的从鞋底溅起来的。这么多形状各异的烟花,奇幻的激光,还有神奇的故事情节。女儿不断发出哈哈哈的开心大笑,沉浸在奇幻的世界里,惊叹、喜悦、兴奋。这是女儿最开心的时刻!从没有看到过这么多艳丽缤纷的烟花,没有看到过这么大的电影幕。对于成年人来说这些可能只会给人一些新鲜感。但是对于世界才刚刚展开的女儿,这是个奇幻的境界。她完全沉醉在亦真亦幻的世界中。 我的心里也得到最大的安慰和满足,因为,我给女儿最大的快乐了。这是我现在唯一能给她的。 当电影和火龙表演结束后,保安先生匆匆和我打个招呼去维持秩序了。直到过去很多天,我在回忆这段时光时才意识到——我竟不知道保安的名字,我没办法在找到他说声感谢! 二十 仅仅三、四天时间,女儿已经显出明显的疲倦。她坚决要回自己家不在奶奶家停了。 这个时候,除了满足她的一切愿望我们不知道还能为她做些什么! 回家。家在每一个人的心灵中都是最幸福的地方,不论大人还是孩子。当危险悄悄来临的时候,某种潜意识会催促你——回家!那里是最安全的地方。女儿是否也感到了这种悄然而来的危险呢? 和医生的咨询中我们也几乎明白了,对待无法挽留的死亡医院也只能是尽量减少病人的痛苦。而“死亡”本身就是件痛苦的事情! 回家,宝贝。我们回家!女儿虽然坚强的经受了每次住院的各种痛苦,可是她的内心对医院的恐惧已经积聚地不能承受。 二十一 回家后仅仅过了三天,女儿出现明显的呼吸困难。白天她时坐时躺,不想有任何活动,哪怕是被抱着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她不再坐在电脑旁打游戏,不再让大家推着下楼玩。 晚上她几乎是躺一个多小时就要坐起来一会儿,无力而努力的呼吸。她不能再平躺或右侧着身体,因为那样她呼吸更困难。她不再让我们抱她,因为搂着她的胸部会增加她呼吸的难度。我们只能两个人一起托着她的屁股才能挪动她的身体。 最后一次抱女儿到厕所小便,女儿解完后困难的呼吸,趴在我的肩头,没有一点力气配合我们把她托起来。 夜晚我不敢再躺下睡觉而是搬个小板凳坐在她身边,这样可以随时在她需要起来呼吸时帮她坐起来。她已经没有力气自己支撑起身体。 第四天,姗姗开始咳血!每声咳嗽后都是一团鲜血出来。每次咳嗽我用纸巾紧紧裹住这些鲜血,不敢让女儿看到。见了血女儿会害怕的。她今天开始不吃什么东西,她很饿,可是饭到嘴里就又没了胃口。 夜晚,姗姗不再让我关灯,而是把最亮的灯都开着。我的宝贝,你感到恐惧了是吗?妈妈真想抱着你,一直搂你在怀里,可是你病痛的身体连让妈妈抱一下的可能都没有了。我的宝贝!姗姗能躺下的时间更短,几乎不到半个小时就要坐起来。 “妈妈,我好困啊!”女儿疲惫的说给我。 “宝贝,咱们到医院去吧,你这么难受,咱们在家没有办法!到医院里医生可以帮我们。” “不去!我不去医院!我就在家里。……,不去医院……”女儿在无力的抽泣,她在恳求我。可是宝贝,妈妈怎么能看着你就这样痛苦下去! 我拨通L医生的电话,正是“五·一”长假,他在外地旅游。听完我的叙述。他告诉我,最好是去医院,虽然医院里无非也是输氧、止疼、排痰这些措施,但是在家里我们没办法处理,还有——最后的尸体处理!这个太沉重的字眼已经没法回避! 女儿坚决不去医院! 好在,我们家离我们的单位职工医院很近,可以随时到医院里。对于死亡的结果,不论大医院还是小医院,都是一样痛苦的事情。对于我们这些活着的亲人,除了心里流血,没有任何办法挽留。 白天女儿还有精神稍好的时候,可以看一会电视,可以吃一点点水果,可以喝水。只是她再也不能挪动地方,固定不变的一个姿势躺一会再把胳膊绕在我的脖子上由我扶着她的头坐一会。她可以隔一会吃两口东西。也开始——疼痛!——癌痛!在痛的时候她不由的大声呻吟“啊!……疼!……啊!……” 强力止疼药对她现在的疼痛还有作用。可是我知道这样的疼痛会越来越重,必须要有更好的止疼办法。我想到在手术后疼痛时吃的止疼药——一种缓释吗啡。只有很小的药片,药力持续时间长,也容易吃下。“吗啡”这是在正常生活中的恶毒字眼!是个让人望而生畏的字眼。可是对于我弥留中的女儿又是这么亲切的字眼。只有它可以减轻女儿的痛苦。吗啡、杜冷丁,它们已经成了我们生命中最后的保护者。家人都在想各种办法买来药品。 女儿很拒绝用氧气袋来吸氧,为了能让她晚上多躺着睡一会儿,我只能悄悄地把氧气管送到她的鼻孔里。我一个人已经不能再趴到床边休息,我和丈夫要轮换着坐在床前守护她。 疼痛再加剧,强力止疼药已经不能缓解女儿的疼痛。她几乎开始发出惨叫!没有什么再顾虑的,必须给她止疼——用缓释吗啡! 姗姗开始接受氧气袋,主动要求吸氧。氧气袋不够用了。从医院里直接拉来氧气瓶。 一连四、五天姗姗没有解小便。张姐告诉我,可能孩子肾脏开始衰竭。接下来的日子孩子身体各个器官都开始衰竭,直至——最后。 女儿头脑非常清醒,在她精神稍好时还可以和我说话。她还要求我们和她的哥哥姐姐都一起聊天给她听——她喜欢听哥哥姐姐们在学校里的故事,尽管她没有力气再参与谈论。她还惦记着阳台上的花,提醒大家帮她去浇水。她还努力叫一声小黑,递给它一块自己吃不下的食物。 我们都无法想象她经受的痛苦,只要不是很疼她绝不叫出声来。 “姗姗,让你妈去睡一会觉。妈妈看你这么多天累了。啊?”大哥怕把我累垮,在征求姗姗的意见。 “不行,求求你了……,我实在离不开我妈!”女儿的话充满恳求。 我想陪女儿到任何地方! 我不敢离开女儿身边,不能在我的视线内看不到她。我不敢睡,因为我怕一觉醒来再看不到我的女儿! 氧气瓶从一天用一瓶日渐增加,一天两瓶,一天三瓶! 她能躺下的时间越来越短。几乎才躺下几分钟就必须起来。她只能抬抬手示意我扶她起来。 “妈,我好困……” 女儿在吗啡片的作用下,几乎不疼了。可是她难受!我们体会不到的难受。她现在不能让氧气管离开一秒钟,只要是氧气管稍有脱落她就飞速的拿起来重新塞到鼻孔里。随着进气量加大,孩子的鼻孔被气体吹的干裂疼痛。我要不断用软膏来湿润她的鼻孔。 因为肾脏衰竭,女儿的身体开始浮肿。一只小脚肿胀的像萝卜,腿也变了型。而胸部已经被胸水胀起老高,肚子膨胀……。她吃不了东西,肿胀的皮肤已经没办法静脉输入营养液。 可是女儿没有哭过! “妈妈,等我病好了,咱们的地瓜花就该开花了吧?” “恩……。等地瓜花长到和窗台一样高时就开花了……。” “妈,我难受……有什么办法让我不难受?” 我的宝贝!妈妈的心已经是一块块凌乱的碎片。 丈夫为了缓解我支撑姗姗的疲惫,想在床头放个小桌子,让女儿趴在上面睡觉。可是我宁可累倒也不能看着我的小女儿趴在小桌子上无助的样子!我还能为女儿做什么!别让我离开女儿!虽然我知道大家都是善意安排我休息,都想来代替我支撑姗姗一会儿,可是我不要!我还能这样支撑我的宝贝多久!别让我离开!就让我和女儿在一起走完这最后的路! 缓释吗啡的药效持续时间越来越短,十个小时、八个小时、六个小时、五个小时,女儿不只是疼痛,各种器官的衰竭在折磨着她,我不能体会到她现在的痛苦。女儿除了疼痛难忍时大叫“啊!……疼!……”过后就再不会呻吟一声!她怕声音,甚至连别人小声说话都不能听到。我知道女儿一定是在忍受极大的痛苦。她不再让人来看她,除了爸爸妈妈和她喜欢的几个亲人。我和姗姗已经呆在这间屋子里半个月了。 女儿已经再不能躺下身了!她只能坐着睡觉,连向后靠一下都不能。她的胸部和肚子肿胀的更厉害。氧压表像鼓风机一样的喷着气泡。女儿完全靠氧气维持着生命。我一直坐在她前面的椅子上来支撑她的身体,让她趴在我的双腿上睡觉。她的身体肿胀的更厉害。给她换衣服时我突然注意到女儿的脊柱下半部分竟然严重的偏向一侧。做护士长的张姐告诉我这是孩子截肢后用一侧腿支持身体掌握平衡的结果。我可怜的宝贝! 由于几天来女儿只能向前面半趴半坐着,而肌肉又严重水肿,在胸部一大块肌肉和腿部挤压,那里已经是青紫一片了。我可怜的宝贝!她已经没有了平时的样子!眼皮肿的挣不开眼睛,一条腿和一只小脚粗大而发亮,那是水肿的结果!她没有力气再连续说话,而是一个字一个字的蹦出来。每隔一会女儿就要咳痰,很艰难的咳出大 口大口的黏液。 只靠我一个人的支撑不行了,女儿必须要在两边有人来架着她的胳膊这样在一个类似扩胸的姿势里肺部才能有一点空间。 女儿没有力气再说话,可是她唯一关注的事情就是——氧气瓶是不是用完了。她怕新的氧气瓶送不来,她担心氧气接不上。只要氧气管有一点松动她会立即插好,并且不时的用手摸一摸管子在不在。随着呼吸越来越困难,她感觉似乎氧气管没有插好。现在她已经不知道疼痛了,只是虚弱的说她难受。这是她的大脑缺氧后神经系统也在失去感觉。 女儿开始大小便失禁,不断的排泄。张姐说每个人在走之前都会把自己体内排泄干净,浮肿也会退的,脸会变的像好时一样漂亮。我的宝贝!你真的要离开妈妈了吗!宝贝!可是妈妈怎么办! 女儿已经不能再喝进去水。可是她难受!药片不能吃进去了,她在问我 “妈妈,有什么办法让我不难受!快给我打针!” 我的宝贝!她在主动要求给她打针。当第一针杜冷丁打进去后,女儿感觉到一点舒适。 傍晚,女儿出现呼吸障碍,她困难的大口大口出气,她痛苦的呓语 “救救我!……妈妈,……我不行了。……救救我……!” 不!宝贝!不!你能行!你不能离开妈妈!不能! “姗姗!宝贝,你放松点。你别急,……你别急。你放松些就好了。……你没事!…….宝贝。妈妈给你讲未来城的故事,你没事的!……” 我的身体在麻木!我的嘴唇麻木的说不清话。手也僵硬起来。 “大哥,你扶着……我的肩膀,撑着我。”我含混的让大哥支撑我。 女儿更困难的大口喘气,使劲往外咳痰,可是咳不出来!她几乎窒息了!宝贝,放松些,再努力试试。宝贝,别怕。妈妈在,别怕!女儿的呼吸不能连贯了,缓慢的往出呼气!不!不要!我的宝贝!不要!……痰还在她的喉咙里!我的身体僵硬起来。张姐不再征求我的意见往我的胳膊上注射了一针安定挤。排痰机拿来了。 别哭,求大家都别哭。你们哭姗姗会更害怕。大家都平静下来!姗姗别紧张!你没事的。一会就好了,坚持住! 终于,女儿自己咳出来一口小小的痰液,呼吸开始顺畅!谢谢你,我的宝贝! 我躺倒在床上。 安定挤的作用下,我睡了两、三个小时。女儿还好,四点钟了,今夜又过去了! 女儿想喝水,可是水送进她的嘴里她已经没有咽下去的力气。她开始说胡话,这是大脑缺氧造成的。 “妈,把电视关了!”其实电视并没有开。 “妈,锅开了,去煮饺子!”她在沉静于过去我们母女一起包饺子的快乐中,女儿说等她长大了我们俩开个饺子馆,她包饺子,我擀皮。 “吃西瓜,妈给我占一块。” 女儿断断续续的说着胡话。而她唯一有意识时说的话就是 “快,给我打针!快打针!” “氧气瓶没有了,开大点!” 我的女儿! “救命!……难受……快给我打针!” 我的宝贝!我的宝贝!我的宝贝! 女儿已经整整坐在这里五天五夜!除了手她和头,她一动都不能动。我苦难的宝贝!妈妈最大的欲望就是让你能躺下来,睡一会!宝贝,妈妈不让你再受这样的折磨!放弃吧,我的宝贝。你不要再坚持我们的生命。什么也别想,别再勉强自己呼吸,别再勉强自己记忆!宝贝,到妈妈给你讲的未来城里去看看,看看那里没有蚊子和苍蝇的夏天,看看那里能飞能跑又能游的小汽车,看看那里像圆桌大的西瓜。……宝贝,别再勉强自己! 我的宝贝已经没有抬着头的力气。 她疲倦而沉重的垂着头,她再没有力气说话,没有力气睁开眼睛。 她不再诉说她的痛苦,她的意识渐渐游离…… 女儿轻轻抬起手示意我搂住她。她微微睁了睁眼睛,脸上是一贯的微笑和平静。女儿扬起脸,把嘴贴在我的脸上,无力而执著地亲了我一下。而后静静地躺在我怀里……。 我的宝贝走了。 终于,我可以让她躺在床上舒舒服服地睡下。 她已经这样一动不能动地坐了五天五夜! 我们在这个屋子里呆里22天。苦难的22天,死神掌中挣扎地22天!在22天中,我们不再有白天和黑夜。 我没有泪,为女儿终于远离了苦难而欣慰。 睡吧,我的宝贝。 让妈妈再给你洗个澡,为你洗去伤痛和疲惫……!让妈妈再搓搓你的小脚,在天堂你还将是那个有两条漂亮长腿的小姑娘!你将永远远离苦难! 睡吧,我的宝贝。 让妈妈再给你唱那首你最喜欢的《虫儿飞》 “黑黑的天空低垂 亮亮的繁星相随 虫儿飞虫儿飞 你在思念谁 天上的星星流泪 地上的玫瑰枯萎 冷风吹冷风吹 只要有你陪 虫儿飞花儿睡 一双又一对才美 不怕天黑只怕心碎 不管累不累 也不管东南西北……” 安顿好女儿,我沉沉的睡了,没有梦也没有意识。 当我再醒来的时候,我不敢看眼前的一切,用围巾重重围住眼睛。 我没有泪,我不能听到人们的哭声,拼命捂着耳朵。 太阳再次刺进我的眼睛时,女儿已经是我手中伴着花瓣的骨灰! 滚滚黄河水带着女儿流向远方。 宝贝!等着妈妈!在天堂等着妈妈!我的宝贝! 二十二 我回到妈妈身边,一切都已经不能再隐瞒下去。爸爸妈妈在竭力帮我从悲哀中解脱出来,小心翼翼的照顾我。哥哥嫂子也把能挤出来的时间都用来陪我。他们已经失去了一个亲人,不能让第二个再倒下去。 在一个人的时候,我开始任由泪水倾斜。我开始逃避大家关切的目光,因为在人前努力表现的镇静让我感觉疲惫。 重新回到我们三个人的家,我扑到窗帘后寻找女儿。她最爱藏在那里等着刚进门的亲人来找她,最喜欢我们看着她的一只小脚露在外面而嘴里故做奇怪的说 “哎?姗姗到哪儿去了?下楼玩了吗?”然后她跑出来得意的坏笑。可是现在,我把窗帘发疯的拽下来——没有我的宝贝! 再次面对黄河,滔滔河水滚滚而去。留不住每一个浪花。我的宝贝已经从这里走向天际。女儿在天堂看着我。宝贝,妈妈永远和天堂的宝贝牵手。你不会孤单! 二十三 我感觉到我的变化了.我不敢再期待未来,不敢对即将到来的事情有太多美好的设想。甚至不敢对正在做的事情期待成功。我只是在尽力做事,专心的做事,不想利益也不想成败。今年的夏天我竟然没有感觉丝毫炎热,可能真的是应了那句“心静自然凉”!总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在不开灯的夜晚,听着舒缓的音乐。什么也没想,但是心里脑子里却是满满的。我不爱出现在人群里,不参与朋友们的闲聊和议论。静静的我把自己置身于人群之外,旁观着大家的利益之争,旁观着人们的喜怒哀乐。如同路边的草在看着人流的千变万化。 能活着就要好好活着,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一定有解决的办法。 经历生死后我真的不像过去那样急功近利、易躁易怒了。一切利益和问题都变的平淡。我活着,而且还健康,这是我的财富。有这个财富,我就可以在享受阳光,可以吃到食物,可以穿漂亮衣服,可以做我喜欢的事情。我活着,我的亲人会因为我好好的存活而少很多悲伤。我的亲人因为我还坚强的活着而多了温暖和安慰。 我活着,给身边所有接触到我的人一点帮助或安慰,一点温暖。这就是最好的日子!

走过心情(二)

这种神色在高一学年快要结束的那段时间里我曾一再地见到,每见一次就让我的心痛一次,同时也让我的决心一次比一次更坚定。 我不知道你见没见过那种神色,那种一下子想将你看死的神色。我害怕那种神色,我不明白为什么我才刚刚十六岁,就有那么多的人想将我看死。 最让我痛恨的是,季锋他只不过比我大了三岁,只不过被宠他的老师名不副实地吹捧为“理科尖子”,他居然就敢用那种神色看我!当我高高兴兴地第一个告诉他,我准备高二文理分班选择学理科时,他的脸上立刻就现出了那种神色,他毫不掩饰地叫起来:“你疯啦!学理科!你的理科成绩很糟的呀!你怎么会想到选学理科的?” 我软弱地分辨:“我只是物理成绩比较糟,我会努力的。” “努力?你以为努力能解决一切问题?有些时候是要讲究些天分的!” 我直视着他的眼睛:“那么,你以为钱虹有学理科的天分?” 季锋愣住了:“什么?钱虹?这跟钱虹有什么关系?咦,你怎么知道钱虹?” 我不愿意再理他,转身就走。 就是在上星期,季锋填高考志愿表时,选择了北方一所名牌大学的物理系。紧接着我又听说,钱虹选择了同一座城市,只不过是一所大专院校,报的仍是物理系。 等到爸爸开始在耳边咆哮时,我发现我的决心已坚硬如铁。 可以想见,爸爸脸上的那种神色比季锋的更厉害,因为我是他的女儿,他比别人更多地拥有这种权利。 “学理科?你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别人都知道避难就易,你倒好!说说,你有什么理由?” 没有什么理由,没有什么理由,只是每个人都这样莫名其妙,又都这样理直气壮,除了我自己,似乎每一个人都能把握我的未来! 夜已经很深很深了,我熄了灯,却没有睡,我一个人静静地站在窗前,看窗外的那棵有着无数枝桠的梧桐树。天上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外面是一片黑的夜。其实用不着光亮,我闭着眼睛也能看见梧桐树宽大的闪闪发亮的叶子。 我知道,再过两个月,它们就不会再这样闪闪发亮了,它们会变成像太阳光那样的一种金黄色,然后,随风飘落,落满一地。而到第二年,天气才刚刚开始暖和的时候,它们又会以一种新的方式神奇地从枝桠间冒出来,这儿,那儿,挤满了它们热热闹闹的小脑袋。 每年每年,梧桐树就这样准确无误地踏着钟点,完成着自己的生命。 我不知道人为什么就会有这么多的麻烦。现在我睡不着,就因为我一直在想着爸爸的一句话。在咆哮完、没能得着我的任何回答后,爸爸静默了一会儿,然后说:“叶子,你自己可能不知道,这是你人生关口的一次重大选择,可能会影响你将来一辈子的!” 我仍然没有抬头,没有看爸爸一眼,但我的心明显地抖起来。我一直害怕一些字眼,比如“人生”、“将来”、“一辈子”等等,这应是一些拥有了很多很多人生阅历的人才能够坦然面对的字眼啊,只有他们才有选择的把握,才有一锤定音的气概。为什么,为什么我才十六岁,就必须作出一种选择,并对自己看不见摸不着的未来负一辈子的责任?! 其实细想想,也许我还算是幸运的呢。因为早在一年前,还是在我们中考的时候,班上就已经有许多人在一张冷冰冰的志愿表上决定了自己一生的职业了。我永远也忘不掉丁丁在志愿表上填下“水利水电学校”这几个字时苍白的脸色。“你说这个学校到底好不好?到底好不好啊?”丁丁抖着那张可怕的志愿表,一个劲地盯着我追问。 我被她问得心里慌慌的,因为我真的不知道。 “不过,你说过你喜欢学文科的呀!” 丁丁的脸暗下来:“我妈妈说,学文科找不到好职业。现在水电吃香,将来毕业能分到很有钱的单位。” 我无话可说。我知道很多同学都是根据“我妈妈说”或“我爸爸说”来决定自己的选择的。我们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凭据,而爸爸妈妈的话总应算是一种经验之谈吧。 我不知道现在丁丁过得好不好,在给我的来信中,她的语气不知为何变得很淡。有一次,我在信中心血来潮地回忆起我们躲在学校图书室后面的那棵银杏树下扮演林黛玉的情景,我们朗读黛玉的葬花词“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当念到最后“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有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时,我们两人都变得泪光莹莹…… 那一次,丁丁拖了足足有一个半月才给我回信,而且信中只字不提扮演林黛玉的事。我一下子觉得很无趣。我想,也许丁丁真的爱上了“水利水电”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