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阅读了一本名叫《红军长征故事》的书籍。这本书籍里,记载了许许多多关于红军的感人故事。红军,是勇敢的、是坚强的、是无畏的、也是无私的!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我记忆比较深刻的有2个故事。有一个故事,叫做《一袋干粮》。故事的大致意思是这样的。一位年仅13岁的红军女战士小兰在长征途中,因为救一名险些掉下去河的红军而不小心弄丢干粮的事。小兰把干粮弄丢了,可是她并没有向任何人提起这件事,因为在长征途中,粮食本身就很少,大家也都吃不饱。如果让大家知道了这件事,大家一定会拿出原本就寥寥无几的粮食来帮自己的。所以,懂事的小兰就,自己抓了一大堆野草放进挎包里,还真像有许多粮食。可是,小兰毕竟还是小孩子,怎么能一直吃野草呢?过不了多久,小兰的身体就不行了,随军护士发现了这件事。她告诉了战友们。大家都很自愿的拿出自己的干粮分给小兰吃。小兰在这部队里体会到了家的温暖。这个故事既没有夸大红军战士们的伟大,也没有突出小兰有多么坚强。但是这朴实的语句,却让我的内心深深地触动了。这名和我年纪差不多大的女孩,有着比普通人还坚强的意志。其实,她的粮食弄丢了,她完全可以伸手向大家要。可是她没有,她只是默默地拿了一大堆野草,来隐瞒这件事。这是多么无私啊!再者,红军战士们也没有因为粮食不够而见死不救。他们义无反顾地拿出粮食来帮助小兰。让我看到了红军战士们坚强、无私、不怕苦的优秀品质。还有一个故事,让我险些落泪。故事的名字叫做《丰碑》,十分之感人。事情是这样的:红军长征过雪山途中,一位年迈的军需处长将棉衣让给他人,而自己却被冻死的感人事迹。这位军需处长,十分年迈体虚。其实,他才是真正需要棉衣的人。可是,他却毫不犹豫的褪下棉衣,把它让给他人,让自己被活活冻死。军需处长是红军中很年迈的战士,他完全可以自己穿着棉衣跟着大部队。可是他没有,他明明知道,把厚重的、保暖的棉衣让给他人,等待自己的是令人恐惧的死神。他是多么的无私,多么的伟大。他为了让比自己年轻的战士走出雪山,让出棉衣。他普普通通,却有着常人无法拥有的无私奉献。这些难能可贵的品质,都在红军战士们身上完美体现了。正是因为这些无所畏惧、无私奉献、坚强的品质,才让红军战士们打败了侵略我们祖国母亲的侵略者们!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都是用红军战士们的努力,红军战士们的牺牲,得来的。我们要努力学习,学做“红军小战士”!将来报效祖国,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事

在我们身边,发生过许多事,他们就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完,说也说不尽。今天,就让我摘下那颗最闪亮,最感人的那一颗,给大家倾述吧! 那件事发生在一天下午。我正在家里看书,不知怎么的,我突然感到头有点晕,浑身上下不舒服,很想睡觉。妈妈问我怎么了,我有气无力地说:“妈妈,我有点头晕,不舒服。”妈妈急忙拿出家里的体温计,给我量体温,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38.6!妈妈吓了一跳,不过很快反应过来,把我送进了医院。

医院里人很多,每个科室都挤满了人,我和妈妈只好等了。站在我们前面的是一位四十几岁的叔叔。他比较高,但很瘦,他推着轮椅,一位老人坐在上面。老人已经年逾古稀,骨瘦如柴了,看来已经有七八十岁了,他显得很没有精神,可能是什么疾病发作了吧!不一会,就轮到了他们了,医生检查了老人的身体,对那位叔叔说:“你怎么当的儿子!这位老人的心脏病已经有很久了,你为什么不带老人来治病,真是个不孝子!”那位叔叔呆呆的站在那儿,不知所措。忽然,他反应过来了,正准备说话。这时,老人说话了:“医生啊,他不是我的儿子!我在路上突发心脏病,他见我没有家人陪伴,好心救了我······”医生愣了,我们大家的心头不由得一震。过了一会儿,老人对那位叔叔说:“今天真是谢谢你了!要不是你啊,我这条老命早没了!你赶快去上班吧,别耽误了你的工作。”“没事的,老人家,这是我应该做的。因为家家都有老人,人人都有需要帮助的时候,”叔叔平静地说着,又拿出手机开始联系老人的家人······

大家的眼眶湿润了,为这位幸福的老人,为这位可敬的叔叔,让我们想起了“雷锋”这个久违的名字。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在这个漠视情感的年代,我们的内心深处,仍然希望在困难的时候有人能伸出援助之手,友爱之手。这双手,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光辉,伟大人格的光芒!

最让我感动的一件事

近些年,忙于学业,总挤不出时间回顾往事,或不愿去想。往事渐渐被紧张和欲望所遗忘了。但往日情怀,总有几件事至今令我心存一份感动。在我脑海的深处,它们永不褪色。 于是,故事开始了…… 屈指一算,那应该是五年前的事了。“是该买些参考书了。毕竟是快毕业了。”心想着。那时家乡,一条山沟沟,贫穷落后,没有书店。有意求知的人便不远千里,到城里书店一逛。 第二天,便早早地乘上了班车,告别了山沟,直奔城里。 是快过年了,书店都几乎关了门,街上随处可见讨乞一族,一片凄凉的场景!但无心顾及别人,只管找书店去。费了好大的功夫,终于找到一家书店,并且也找到了我所要的书。一天的辛劳,终于天不负我。那时的我,心里别提有多甜。紧紧抱着书,又回头望了望这书店,心里十分激动、自豪。 仔细留意,只见书店门口两旁,工工整整地用毛笔字书着一幅对联: 馥郁芬芳溢书香,积善成德为君子。 这毛笔字虽无“笔走龙蛇”之势,但足见其端正、高雅。好对联,好书法! 刚想赶快回家,好赶上最后那趟班车,回头却又见一位讨乞的乞丐。我仔细端详着这位可怜的人:他头发散乱,头上的青草丝似乎是他身上最美的装饰物。因为毕竟在他身上已找不出更自然、和谐的东西。有的只是一身的破衣服,满脸污泥,静静地靠着墙,神色失落。他的存在,仿佛成了这美丽城镇不和谐的格调。是该回去了,这里不宜久留。我迈开了步子,急忙地避开了…… 沿着街道走了一段路程,我终于停下来了,无意地回过头一见,眼前的情景让我惊异了:刚才那位书店主人,正递给那乞丐一碗热腾腾的饭,从他的行为、神情足见其真诚。慈祥的书店主人,也和乞丐一样随便坐在地上,脸上那种和蔼的神情足见其平易近人…… 感谢上帝,让我回过头,见到这令人感动的一幕。感动之余,不知怎么便又红了脸,低下了头,沉思着…… 我终于未能赶上最后那趟班车。但我心里洋溢着一份激动、快乐,眼前总是浮现刚才那感人的情景。 “馥郁芬芳溢书香,积善成德为君子”。“馥郁芬芳……,积善成……”我终于读懂了。 不负此行! 故事讲完了。你是否也心存一份感动?毕竟我们是有理智的人类。

英雄传说・第一卷

风,飞快地吹过大漠,卷起了满天的漫漫黄沙,给热砂荒漠添上了一份诡异的朦胧。

热砂荒漠是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地方,这里有各式各样的人。有浪迹天涯的冒险者,有流浪商人,有江洋大盗,还有被流放的犯人。发生在热砂荒漠的故事有浪漫的,有神秘的,有感人的,也有血腥的。

我坐在一片废墟的避风出,嚼着一块难以咀嚼的牛肉干,眼前的是不停跳动着的的篝火。我的马儿就在旁边,我知道他是最乖的,也是最棒的。不知为何,今夜面对着眼前的篝火,往事禁不住一幕幕的浮现在了脑海中。

我出生在中州的海角村,那是个美丽的小村庄,村外就是一望无际的蔚蓝的大海,最伟大的圣战和法神的家乡也是在海角村。从很小的时候我就不喜欢跟村里的那些规规矩矩的孩子一样做最基本的修行,而是成天和临家的好朋友啊飞,灵魂和佳儿跑到海边抓鱼、嬉戏,无悠无虑开开心心的度过每一天。直到有一天,啊飞拿着一把木剑给我们耍着一套不知从何处学来的基本剑术,但突然他一剑劈向了我,我忙用手臂格挡,可是木剑还没劈到我的身上就已经化成了一片灰烬。就是这一剑,把我体内的火之潜力引发了出来。

在我十三岁的时候,与啊飞、佳儿和灵魂一同告别了家乡,到中州王城去进行正式的修行。七年的时间如在弹指般悄悄溜走,而我们几人也已成为了中州最有名的几个高手。就是在这七年的时光里,啊飞和佳儿之间产生了深厚的情意,终于举办一场了中州近三十年来最隆重的婚礼。在婚礼上,我跟灵魂还吵着要他们当众接吻,可就是在那天晚上灵魂醉的一塌糊涂,在醉意中一遍一遍的唤着佳儿的名字,这件事也仅仅有我自己知道。啊飞和佳儿婚后没几天,灵魂便打着寻找随着烈焰诸侯被封而失落已久的龙纹宝剑的借口只身离开了中州。我知道,他是为了逃避对佳儿的感情,所以也就没有阻拦。但是一年的时间过去了,灵魂却杳无音讯,于是在跟啊飞和佳儿商量后,我遍踏上了寻找灵魂的漫漫长路。经过三个月的追查,我终于在在热砂荒漠土城的老铁匠那里得知了灵魂曾到过此处,并早在半年前就已前往大漠东边的跃马平原了,我已在大漠里前行了五天,但是大漠依然一望无际,不知何时才能到达跃马平原。

“哈哈!小子!你还真会跺,害的我们找了老半天!”一阵怪笑突然打断了我的回忆。我抬起头,眼前出现了三道高大的身影。我知道,他们就是热砂荒漠里的大盗,专门干些杀人抢财的罪恶勾当。我皱了皱眉头,背过手从身后的背包里抽出了一根金条扔给了他们中的一个人,我不想让他们打扰我寻找灵魂。

“金条!”接到今天的那人叫了起来,“这小子不止有这一根金条。小子!

把你全部的东西都交出来!”借着火光,我看到他的脸上有道很深的刀疤,一直从耳根连到了嘴角。

“你们已经得到够多了。”我懒懒的回答道,刀疤脸却狞笑了起来:“敬酒不吃吃罚酒,哼哼!兄弟们,做了他妈的!”随着刀疤脸的叫喝,三人一起冲了上来。看到三人手中都握着炼狱战斧,我迅速的吟念起咒语,召唤出拥有最强防御能力的风之力量魔法――魔法盾。

“别逼我出手。”面对三人我冷冷的说道,刀疤脸却冷笑几声,一式血影刀法狠狠的劈在了魔法盾上。炼狱的攻击力对体制单薄的魔法师来说可不是闹着玩的,更何况加上了血影刀法的攻击,虽然有魔法盾护身,但是一阵刺骨的痛楚依然传遍了全身。看到我脸上忍不住露出痛楚,刀疤脸更狠地绘斧进攻。魔法盾已经快支持不住了,三个强盗的攻击却依然持续不断。

“可恶!”他们终于将我彻底激怒,我迅速使出抗拒火环将三人推出了身体十尺以外,并在同时召唤出了火之力量的最强魔法――火墙。在三人的脚下,烈火迅速的燃烧起来,将三人包围在了熊熊燃烧的火焰之中。三人正要企图冲出火墙的范围,在他们的头顶上空气中的水蒸气迅速的凝结成了一块块巨大的冰块,夹带着魔法力量旋转着狠狠地砸到了三人身上,三人都忍不住惨叫了起来。战斗现在才刚刚开始,火之力量魔法火焰刀,火墙,电之力量魔法雷电术,极光电影,冰之力量魔法冰咆哮接连不断地在击三人身上。半分钟后,三人全都倒在了地上,大漠恢复了先前的宁静。三人并没有死去,因为我还没用使出本身三分之一的法力。我将他们放回他们的坐骑上,他们的坐骑应该会把他们带到最近的绿洲去。若不是为了寻找灵魂而积点阴德,他们绝对不会再有看到日出的机会了。

第二天清晨,即使我有再大的不情愿,也不得不踏上了旅程。一天之中唯有清晨和夜晚我能走的快一些,其余的风,飞快地吹过大漠,卷起了满天的漫漫黄沙,给热砂荒漠添上了一份诡异的朦胧。

热砂荒漠是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地方,这里有各式各样的人。有浪迹天涯的冒险者,有流浪商人,有江洋大盗,还有被流放的犯人。发生在热砂荒漠的故事有浪漫的,有神秘的,有感人的,也有血腥的。

我坐在一片废墟的避风出,嚼着一块难以咀嚼的牛肉干,眼前的是不停跳动着的的篝火。我的马儿就在旁边,我知道他是最乖的,也是最棒的。不知为何,今夜面对着眼前的篝火,往事禁不住一幕幕的浮现在了脑海中。

我出生在中州的海角村,那是个美丽的小村庄,村外就是一望无际的蔚蓝的大海,最伟大的圣战和法神的家乡也是在海角村。从很小的时候我就不喜欢跟村里的那些规规矩矩的孩子一样做最基本的修行,而是成天和临家的好朋友啊飞,灵魂和佳儿跑到海边抓鱼、嬉戏,无悠无虑开开心心的度过每一天。直到有一天,啊飞拿着一把木剑给我们耍着一套不知从何处学来的基本剑术,但突然他一剑劈向了我,我忙用手臂格挡,可是木剑还没劈到我的身上就已经化成了一片灰烬。就是这一剑,把我体内的火之潜力引发了出来。

在我十三岁的时候,与啊飞、佳儿和灵魂一同告别了家乡,到中州王城去进行正式的修行。七年的时间如在弹指般悄悄溜走,而我们几人也已成为了中州最有名的几个高手。就是在这七年的时光里,啊飞和佳儿之间产生了深厚的情意,终于举办一场了中州近三十年来最隆重的婚礼。在婚礼上,我跟灵魂还吵着要他们当众接吻,可就是在那天晚上灵魂醉的一塌糊涂,在醉意中一遍一遍的唤着佳儿的名字,这件事也仅仅有我自己知道。啊飞和佳儿婚后没几天,灵魂便打着寻找随着烈焰诸侯被封而失落已久的龙纹宝剑的借口只身离开了中州。我知道,他是为了逃避对佳儿的感情,所以也就没有阻拦。但是一年的时间过去了,灵魂却杳无音讯,于是在跟啊飞和佳儿商量后,我遍踏上了寻找灵魂的漫漫长路。经过三个月的追查,我终于在在热砂荒漠土城的老铁匠那里得知了灵魂曾到过此处,并早在半年前就已前往大漠东边的跃马平原了,我已在大漠里前行了五天,但是大漠依然一望无际,不知何时才能到达跃马平原。

“哈哈!小子!你还真会跺,害的我们找了老半天!”一阵怪笑突然打断了我的回忆。我抬起头,眼前出现了三道高大的身影。我知道,他们就是热砂荒漠里的大盗,专门干些杀人抢财的罪恶勾当。我皱了皱眉头,背过手从身后的背包里抽出了一根金条扔给了他们中的一个人,我不想让他们打扰我寻找灵魂。

“金条!”接到今天的那人叫了起来,“这小子不止有这一根金条。小子!

把你全部的东西都交出来!”借着火光,我看到他的脸上有道很深的刀疤,一直从耳根连到了嘴角。

“你们已经得到够多了。”我懒懒的回答道,刀疤脸却狞笑了起来:“敬酒不吃吃罚酒,哼哼!兄弟们,做了他妈的!”随着刀疤脸的叫喝,三人一起冲了上来。看到三人手中都握着炼狱战斧,我迅速的吟念起咒语,召唤出拥有最强防御能力的风之力量魔法――魔法盾。

“别逼我出手。”面对三人我冷冷的说道,刀疤脸却冷笑几声,一式血影刀法狠狠的劈在了魔法盾上。炼狱的攻击力对体制单薄的魔法师来说可不是闹着玩的,更何况加上了血影刀法的攻击,虽然有魔法盾护身,但是一阵刺骨的痛楚依然传遍了全身。看到我脸上忍不住露出痛楚,刀疤脸更狠地绘斧进攻。魔法盾已经快支持不住了,三个强盗的攻击却依然持续不断。

“可恶!”他们终于将我彻底激怒,我迅速使出抗拒火环将三人推出了身体十尺以外,并在同时召唤出了火之力量的最强魔法――火墙。在三人的脚下,烈火迅速的燃烧起来,将三人包围在了熊熊燃烧的火焰之中。三人正要企图冲出火墙的范围,在他们的头顶上空气中的水蒸气迅速的凝结成了一块块巨大的冰块,夹带着魔法力量旋转着狠狠地砸到了三人身上,三人都忍不住惨叫了起来。战斗现在才刚刚开始,火之力量魔法火焰刀,火墙,电之力量魔法雷电术,极光电影,冰之力量魔法冰咆哮接连不断地在击三人身上。半分钟后,三人全都倒在了地上,大漠恢复了先前的宁静。三人并没有死去,因为我还没用使出本身三分之一的法力。我将他们放回他们的坐骑上,他们的坐骑应该会把他们带到最近的绿洲去。若不是为了寻找灵魂而积点阴德,他们绝对不会再有看到日出的机会了。

第二天清晨,即使我有再大的不情愿,也不得不踏上了旅程。一天之中唯有清晨和夜晚我能走的快一些,其余的风,飞快地吹过大漠,卷起了满天的漫漫黄沙,给热砂荒漠添上了一份诡异的朦胧。

热砂荒漠是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地方,这里有各式各样的人。有浪迹天涯的冒险者,有流浪商人,有江洋大盗,还有被流放的犯人。发生在热砂荒漠的故事有浪漫的,有神秘的,有感人的,也有血腥的。

我坐在一片废墟的避风出,嚼着一块难以咀嚼的牛肉干,眼前的是不停跳动着的的篝火。我的马儿就在旁边,我知道他是最乖的,也是最棒的。不知为何,今夜面对着眼前的篝火,往事禁不住一幕幕的浮现在了脑海中。

我出生在中州的海角村,那是个美丽的小村庄,村外就是一望无际的蔚蓝的大海,最伟大的圣战和法神的家乡也是在海角村。从很小的时候我就不喜欢跟村里的那些规规矩矩的孩子一样做最基本的修行,而是成天和临家的好朋友啊飞,灵魂和佳儿跑到海边抓鱼、嬉戏,无悠无虑开开心心的度过每一天。直到有一天,啊飞拿着一把木剑给我们耍着一套不知从何处学来的基本剑术,但突然他一剑劈向了我,我忙用手臂格挡,可是木剑还没劈到我的身上就已经化成了一片灰烬。就是这一剑,把我体内的火之潜力引发了出来。

在我十三岁的时候,与啊飞、佳儿和灵魂一同告别了家乡,到中州王城去进行正式的修行。七年的时间如在弹指般悄悄溜走,而我们几人也已成为了中州最有名的几个高手。就是在这七年的时光里,啊飞和佳儿之间产生了深厚的情意,终于举办一场了中州近三十年来最隆重的婚礼。在婚礼上,我跟灵魂还吵着要他们当众接吻,可就是在那天晚上灵魂醉的一塌糊涂,在醉意中一遍一遍的唤着佳儿的名字,这件事也仅仅有我自己知道。啊飞和佳儿婚后没几天,灵魂便打着寻找随着烈焰诸侯被封而失落已久的龙纹宝剑的借口只身离开了中州。我知道,他是为了逃避对佳儿的感情,所以也就没有阻拦。但是一年的时间过去了,灵魂却杳无音讯,于是在跟啊飞和佳儿商量后,我遍踏上了寻找灵魂的漫漫长路。经过三个月的追查,我终于在在热砂荒漠土城的老铁匠那里得知了灵魂曾到过此处,并早在半年前就已前往大漠东边的跃马平原了,我已在大漠里前行了五天,但是大漠依然一望无际,不知何时才能到达跃马平原。

“哈哈!小子!你还真会跺,害的我们找了老半天!”一阵怪笑突然打断了我的回忆。我抬起头,眼前出现了三道高大的身影。我知道,他们就是热砂荒漠里的大盗,专门干些杀人抢财的罪恶勾当。我皱了皱眉头,背过手从身后的背包里抽出了一根金条扔给了他们中的一个人,我不想让他们打扰我寻找灵魂。

“金条!”接到今天的那人叫了起来,“这小子不止有这一根金条。小子!

把你全部的东西都交出来!”借着火光,我看到他的脸上有道很深的刀疤,一直从耳根连到了嘴角。

“你们已经得到够多了。”我懒懒的回答道,刀疤脸却狞笑了起来:“敬酒不吃吃罚酒,哼哼!兄弟们,做了他妈的!”随着刀疤脸的叫喝,三人一起冲了上来。看到三人手中都握着炼狱战斧,我迅速的吟念起咒语,召唤出拥有最强防御能力的风之力量魔法――魔法盾。

“别逼我出手。”面对三人我冷冷的说道,刀疤脸却冷笑几声,一式血影刀法狠狠的劈在了魔法盾上。炼狱的攻击力对体制单薄的魔法师来说可不是闹着玩的,更何况加上了血影刀法的攻击,虽然有魔法盾护身,但是一阵刺骨的痛楚依然传遍了全身。看到我脸上忍不住露出痛楚,刀疤脸更狠地绘斧进攻。魔法盾已经快支持不住了,三个强盗的攻击却依然持续不断。

“可恶!”他们终于将我彻底激怒,我迅速使出抗拒火环将三人推出了身体十尺以外,并在同时召唤出了火之力量的最强魔法――火墙。在三人的脚下,烈火迅速的燃烧起来,将三人包围在了熊熊燃烧的火焰之中。三人正要企图冲出火墙的范围,在他们的头顶上空气中的水蒸气迅速的凝结成了一块块巨大的冰块,夹带着魔法力量旋转着狠狠地砸到了三人身上,三人都忍不住惨叫了起来。战斗现在才刚刚开始,火之力量魔法火焰刀,火墙,电之力量魔法雷电术,极光电影,冰之力量魔法冰咆哮接连不断地在击三人身上。半分钟后,三人全都倒在了地上,大漠恢复了先前的宁静。三人并没有死去,因为我还没用使出本身三分之一的法力。我将他们放回他们的坐骑上,他们的坐骑应该会把他们带到最近的绿洲去。若不是为了寻找灵魂而积点阴德,他们绝对不会再有看到日出的机会了。

第二天清晨,即使我有再大的不情愿,也不得不踏上了旅程。一天之中唯有清晨和夜晚我能走的快一些,其余的风,飞快地吹过大漠,卷起了满天的漫漫黄沙,给热砂荒漠添上了一份诡异的朦胧。

热砂荒漠是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地方,这里有各式各样的人。有浪迹天涯的冒险者,有流浪商人,有江洋大盗,还有被流放的犯人。发生在热砂荒漠的故事有浪漫的,有神秘的,有感人的,也有血腥的。

我坐在一片废墟的避风出,嚼着一块难以咀嚼的牛肉干,眼前的是不停跳动着的的篝火。我的马儿就在旁边,我知道他是最乖的,也是最棒的。不知为何,今夜面对着眼前的篝火,往事禁不住一幕幕的浮现在了脑海中。

我出生在中州的海角村,那是个美丽的小村庄,村外就是一望无际的蔚蓝的大海,最伟大的圣战和法神的家乡也是在海角村。从很小的时候我就不喜欢跟村里的那些规规矩矩的孩子一样做最基本的修行,而是成天和临家的好朋友啊飞,灵魂和佳儿跑到海边抓鱼、嬉戏,无悠无虑开开心心的度过每一天。直到有一天,啊飞拿着一把木剑给我们耍着一套不知从何处学来的基本剑术,但突然他一剑劈向了我,我忙用手臂格挡,可是木剑还没劈到我的身上就已经化成了一片灰烬。就是这一剑,把我体内的火之潜力引发了出来。

在我十三岁的时候,与啊飞、佳儿和灵魂一同告别了家乡,到中州王城去进行正式的修行。七年的时间如在弹指般悄悄溜走,而我们几人也已成为了中州最有名的几个高手。就是在这七年的时光里,啊飞和佳儿之间产生了深厚的情意,终于举办一场了中州近三十年来最隆重的婚礼。在婚礼上,我跟灵魂还吵着要他们当众接吻,可就是在那天晚上灵魂醉的一塌糊涂,在醉意中一遍一遍的唤着佳儿的名字,这件事也仅仅有我自己知道。啊飞和佳儿婚后没几天,灵魂便打着寻找随着烈焰诸侯被封而失落已久的龙纹宝剑的借口只身离开了中州。我知道,他是为了逃避对佳儿的感情,所以也就没有阻拦。但是一年的时间过去了,灵魂却杳无音讯,于是在跟啊飞和佳儿商量后,我遍踏上了寻找灵魂的漫漫长路。经过三个月的追查,我终于在在热砂荒漠土城的老铁匠那里得知了灵魂曾到过此处,并早在半年前就已前往大漠东边的跃马平原了,我已在大漠里前行了五天,但是大漠依然一望无际,不知何时才能到达跃马平原。

“哈哈!小子!你还真会跺,害的我们找了老半天!”一阵怪笑突然打断了我的回忆。我抬起头,眼前出现了三道高大的身影。我知道,他们就是热砂荒漠里的大盗,专门干些杀人抢财的罪恶勾当。我皱了皱眉头,背过手从身后的背包里抽出了一根金条扔给了他们中的一个人,我不想让他们打扰我寻找灵魂。

“金条!”接到今天的那人叫了起来,“这小子不止有这一根金条。小子!

把你全部的东西都交出来!”借着火光,我看到他的脸上有道很深的刀疤,一直从耳根连到了嘴角。

“你们已经得到够多了。”我懒懒的回答道,刀疤脸却狞笑了起来:“敬酒不吃吃罚酒,哼哼!兄弟们,做了他妈的!”随着刀疤脸的叫喝,三人一起冲了上来。看到三人手中都握着炼狱战斧,我迅速的吟念起咒语,召唤出拥有最强防御能力的风之力量魔法――魔法盾。

“别逼我出手。”面对三人我冷冷的说道,刀疤脸却冷笑几声,一式血影刀法狠狠的劈在了魔法盾上。炼狱的攻击力对体制单薄的魔法师来说可不是闹着玩的,更何况加上了血影刀法的攻击,虽然有魔法盾护身,但是一阵刺骨的痛楚依然传遍了全身。看到我脸上忍不住露出痛楚,刀疤脸更狠地绘斧进攻。魔法盾已经快支持不住了,三个强盗的攻击却依然持续不断。

“可恶!”他们终于将我彻底激怒,我迅速使出抗拒火环将三人推出了身体十尺以外,并在同时召唤出了火之力量的最强魔法――火墙。在三人的脚下,烈火迅速的燃烧起来,将三人包围在了熊熊燃烧的火焰之中。三人正要企图冲出火墙的范围,在他们的头顶上空气中的水蒸气迅速的凝结成了一块块巨大的冰块,夹带着魔法力量旋转着狠狠地砸到了三人身上,三人都忍不住惨叫了起来。战斗现在才刚刚开始,火之力量魔法火焰刀,火墙,电之力量魔法雷电术,极光电影,冰之力量魔法冰咆哮接连不断地在击三人身上。半分钟后,三人全都倒在了地上,大漠恢复了先前的宁静。三人并没有死去,因为我还没用使出本身三分之一的法力。我将他们放回他们的坐骑上,他们的坐骑应该会把他们带到最近的绿洲去。若不是为了寻找灵魂而积点阴德,他们绝对不会再有看到日出的机会了。

第二天清晨,即使我有再大的不情愿,也不得不踏上了旅程。一天之中唯有清晨和夜晚我能走的快一些,其余的风,飞快地吹过大漠,卷起了满天的漫漫黄沙,给热砂荒漠添上了一份诡异的朦胧。

热砂荒漠是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地方,这里有各式各样的人。有浪迹天涯的冒险者,有流浪商人,有江洋大盗,还有被流放的犯人。发生在热砂荒漠的故事有浪漫的,有神秘的,有感人的,也有血腥的。

我坐在一片废墟的避风出,嚼着一块难以咀嚼的牛肉干,眼前的是不停跳动着的的篝火。我的马儿就在旁边,我知道他是最乖的,也是最棒的。不知为何,今夜面对着眼前的篝火,往事禁不住一幕幕的浮现在了脑海中。

我出生在中州的海角村,那是个美丽的小村庄,村外就是一望无际的蔚蓝的大海,最伟大的圣战和法神的家乡也是在海角村。从很小的时候我就不喜欢跟村里的那些规规矩矩的孩子一样做最基本的修行,而是成天和临家的好朋友啊飞,灵魂和佳儿跑到海边抓鱼、嬉戏,无悠无虑开开心心的度过每一天。直到有一天,啊飞拿着一把木剑给我们耍着一套不知从何处学来的基本剑术,但突然他一剑劈向了我,我忙用手臂格挡,可是木剑还没劈到我的身上就已经化成了一片灰烬。就是这一剑,把我体内的火之潜力引发了出来。

在我十三岁的时候,与啊飞、佳儿和灵魂一同告别了家乡,到中州王城去进行正式的修行。七年的时间如在弹指般悄悄溜走,而我们几人也已成为了中州最有名的几个高手。就是在这七年的时光里,啊飞和佳儿之间产生了深厚的情意,终于举办一场了中州近三十年来最隆重的婚礼。在婚礼上,我跟灵魂还吵着要他们当众接吻,可就是在那天晚上灵魂醉的一塌糊涂,在醉意中一遍一遍的唤着佳儿的名字,这件事也仅仅有我自己知道。啊飞和佳儿婚后没几天,灵魂便打着寻找随着烈焰诸侯被封而失落已久的龙纹宝剑的借口只身离开了中州。我知道,他是为了逃避对佳儿的感情,所以也就没有阻拦。但是一年的时间过去了,灵魂却杳无音讯,于是在跟啊飞和佳儿商量后,我遍踏上了寻找灵魂的漫漫长路。经过三个月的追查,我终于在在热砂荒漠土城的老铁匠那里得知了灵魂曾到过此处,并早在半年前就已前往大漠东边的跃马平原了,我已在大漠里前行了五天,但是大漠依然一望无际,不知何时才能到达跃马平原。

“哈哈!小子!你还真会跺,害的我们找了老半天!”一阵怪笑突然打断了我的回忆。我抬起头,眼前出现了三道高大的身影。我知道,他们就是热砂荒漠里的大盗,专门干些杀人抢财的罪恶勾当。我皱了皱眉头,背过手从身后的背包里抽出了一根金条扔给了他们中的一个人,我不想让他们打扰我寻找灵魂。

“金条!”接到今天的那人叫了起来,“这小子不止有这一根金条。小子!

把你全部的东西都交出来!”借着火光,我看到他的脸上有道很深的刀疤,一直从耳根连到了嘴角。

“你们已经得到够多了。”我懒懒的回答道,刀疤脸却狞笑了起来:“敬酒不吃吃罚酒,哼哼!兄弟们,做了他妈的!”随着刀疤脸的叫喝,三人一起冲了上来。看到三人手中都握着炼狱战斧,我迅速的吟念起咒语,召唤出拥有最强防御能力的风之力量魔法――魔法盾。

“别逼我出手。”面对三人我冷冷的说道,刀疤脸却冷笑几声,一式血影刀法狠狠的劈在了魔法盾上。炼狱的攻击力对体制单薄的魔法师来说可不是闹着玩的,更何况加上了血影刀法的攻击,虽然有魔法盾护身,但是一阵刺骨的痛楚依然传遍了全身。看到我脸上忍不住露出痛楚,刀疤脸更狠地绘斧进攻。魔法盾已经快支持不住了,三个强盗的攻击却依然持续不断。

“可恶!”他们终于将我彻底激怒,我迅速使出抗拒火环将三人推出了身体十尺以外,并在同时召唤出了火之力量的最强魔法――火墙。在三人的脚下,烈火迅速的燃烧起来,将三人包围在了熊熊燃烧的火焰之中。三人正要企图冲出火墙的范围,在他们的头顶上空气中的水蒸气迅速的凝结成了一块块巨大的冰块,夹带着魔法力量旋转着狠狠地砸到了三人身上,三人都忍不住惨叫了起来。战斗现在才刚刚开始,火之力量魔法火焰刀,火墙,电之力量魔法雷电术,极光电影,冰之力量魔法冰咆哮接连不断地在击三人身上。半分钟后,三人全都倒在了地上,大漠恢复了先前的宁静。三人并没有死去,因为我还没用使出本身三分之一的法力。我将他们放回他们的坐骑上,他们的坐骑应该会把他们带到最近的绿洲去。若不是为了寻找灵魂而积点阴德,他们绝对不会再有看到日出的机会了。

第二天清晨,即使我有再大的不情愿,也不得不踏上了旅程。一天之中唯有清晨和夜晚我能走的快一些,其余的风,飞快地吹过大漠,卷起了满天的漫漫黄沙,给热砂荒漠添上了一份诡异的朦胧。

热砂荒漠是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地方,这里有各式各样的人。有浪迹天涯的冒险者,有流浪商人,有江洋大盗,还有被流放的犯人。发生在热砂荒漠的故事有浪漫的,有神秘的,有感人的,也有血腥的。

我坐在一片废墟的避风出,嚼着一块难以咀嚼的牛肉干,眼前的是不停跳动着的的篝火。我的马儿就在旁边,我知道他是最乖的,也是最棒的。不知为何,今夜面对着眼前的篝火,往事禁不住一幕幕的浮现在了脑海中。

我出生在中州的海角村,那是个美丽的小村庄,村外就是一望无际的蔚蓝的大海,最伟大的圣战和法神的家乡也是在海角村。从很小的时候我就不喜欢跟村里的那些规规矩矩的孩子一样做最基本的修行,而是成天和临家的好朋友啊飞,灵魂和佳儿跑到海边抓鱼、嬉戏,无悠无虑开开心心的度过每一天。直到有一天,啊飞拿着一把木剑给我们耍着一套不知从何处学来的基本剑术,但突然他一剑劈向了我,我忙用手臂格挡,可是木剑还没劈到我的身上就已经化成了一片灰烬。就是这一剑,把我体内的火之潜力引发了出来。

在我十三岁的时候,与啊飞、佳儿和灵魂一同告别了家乡,到中州王城去进行正式的修行。七年的时间如在弹指般悄悄溜走,而我们几人也已成为了中州最有名的几个高手。就是在这七年的时光里,啊飞和佳儿之间产生了深厚的情意,终于举办一场了中州近三十年来最隆重的婚礼。在婚礼上,我跟灵魂还吵着要他们当众接吻,可就是在那天晚上灵魂醉的一塌糊涂,在醉意中一遍一遍的唤着佳儿的名字,这件事也仅仅有我自己知道。啊飞和佳儿婚后没几天,灵魂便打着寻找随着烈焰诸侯被封而失落已久的龙纹宝剑的借口只身离开了中州。我知道,他是为了逃避对佳儿的感情,所以也就没有阻拦。但是一年的时间过去了,灵魂却杳无音讯,于是在跟啊飞和佳儿商量后,我遍踏上了寻找灵魂的漫漫长路。经过三个月的追查,我终于在在热砂荒漠土城的老铁匠那里得知了灵魂曾到过此处,并早在半年前就已前往大漠东边的跃马平原了,我已在大漠里前行了五天,但是大漠依然一望无际,不知何时才能到达跃马平原。

“哈哈!小子!你还真会跺,害的我们找了老半天!”一阵怪笑突然打断了我的回忆。我抬起头,眼前出现了三道高大的身影。我知道,他们就是热砂荒漠里的大盗,专门干些杀人抢财的罪恶勾当。我皱了皱眉头,背过手从身后的背包里抽出了一根金条扔给了他们中的一个人,我不想让他们打扰我寻找灵魂。

“金条!”接到今天的那人叫了起来,“这小子不止有这一根金条。小子!

把你全部的东西都交出来!”借着火光,我看到他的脸上有道很深的刀疤,一直从耳根连到了嘴角。

“你们已经得到够多了。”我懒懒的回答道,刀疤脸却狞笑了起来:“敬酒不吃吃罚酒,哼哼!兄弟们,做了他妈的!”随着刀疤脸的叫喝,三人一起冲了上来。看到三人手中都握着炼狱战斧,我迅速的吟念起咒语,召唤出拥有最强防御能力的风之力量魔法――魔法盾。

“别逼我出手。”面对三人我冷冷的说道,刀疤脸却冷笑几声,一式血影刀法狠狠的劈在了魔法盾上。炼狱的攻击力对体制单薄的魔法师来说可不是闹着玩的,更何况加上了血影刀法的攻击,虽然有魔法盾护身,但是一阵刺骨的痛楚依然传遍了全身。看到我脸上忍不住露出痛楚,刀疤脸更狠地绘斧进攻。魔法盾已经快支持不住了,三个强盗的攻击却依然持续不断。

“可恶!”他们终于将我彻底激怒,我迅速使出抗拒火环将三人推出了身体十尺以外,并在同时召唤出了火之力量的最强魔法――火墙。在三人的脚下,烈火迅速的燃烧起来,将三人包围在了熊熊燃烧的火焰之中。三人正要企图冲出火墙的范围,在他们的头顶上空气中的水蒸气迅速的凝结成了一块块巨大的冰块,夹带着魔法力量旋转着狠狠地砸到了三人身上,三人都忍不住惨叫了起来。战斗现在才刚刚开始,火之力量魔法火焰刀,火墙,电之力量魔法雷电术,极光电影,冰之力量魔法冰咆哮接连不断地在击三人身上。半分钟后,三人全都倒在了地上,大漠恢复了先前的宁静。三人并没有死去,因为我还没用使出本身三分之一的法力。我将他们放回他们的坐骑上,他们的坐骑应该会把他们带到最近的绿洲去。若不是为了寻找灵魂而积点阴德,他们绝对不会再有看到日出的机会了。

第二天清晨,即使我有再大的不情愿,也不得不踏上了旅程。一天之中唯有清晨和夜晚我能走的快一些,其余的风,飞快地吹过大漠,卷起了满天的漫漫黄沙,给热砂荒漠添上了一份诡异的朦胧。

热砂荒漠是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地方,这里有各式各样的人。有浪迹天涯的冒险者,有流浪商人,有江洋大盗,还有被流放的犯人。发生在热砂荒漠的故事有浪漫的,有神秘的,有感人的,也有血腥的。

我坐在一片废墟的避风出,嚼着一块难以咀嚼的牛肉干,眼前的是不停跳动着的的篝火。我的马儿就在旁边,我知道他是最乖的,也是最棒的。不知为何,今夜面对着眼前的篝火,往事禁不住一幕幕的浮现在了脑海中。

我出生在中州的海角村,那是个美丽的小村庄,村外就是一望无际的蔚蓝的大海,最伟大的圣战和法神的家乡也是在海角村。从很小的时候我就不喜欢跟村里的那些规规矩矩的孩子一样做最基本的修行,而是成天和临家的好朋友啊飞,灵魂和佳儿跑到海边抓鱼、嬉戏,无悠无虑开开心心的度过每一天。直到有一天,啊飞拿着一把木剑给我们耍着一套不知从何处学来的基本剑术,但突然他一剑劈向了我,我忙用手臂格挡,可是木剑还没劈到我的身上就已经化成了一片灰烬。就是这一剑,把我体内的火之潜力引发了出来。

在我十三岁的时候,与啊飞、佳儿和灵魂一同告别了家乡,到中州王城去进行正式的修行。七年的时间如在弹指般悄悄溜走,而我们几人也已成为了中州最有名的几个高手。就是在这七年的时光里,啊飞和佳儿之间产生了深厚的情意,终于举办一场了中州近三十年来最隆重的婚礼。在婚礼上,我跟灵魂还吵着要他们当众接吻,可就是在那天晚上灵魂醉的一塌糊涂,在醉意中一遍一遍的唤着佳儿的名字,这件事也仅仅有我自己知道。啊飞和佳儿婚后没几天,灵魂便打着寻找随着烈焰诸侯被封而失落已久的龙纹宝剑的借口只身离开了中州。我知道,他是为了逃避对佳儿的感情,所以也就没有阻拦。但是一年的时间过去了,灵魂却杳无音讯,于是在跟啊飞和佳儿商量后,我遍踏上了寻找灵魂的漫漫长路。经过三个月的追查,我终于在在热砂荒漠土城的老铁匠那里得知了灵魂曾到过此处,并早在半年前就已前往大漠东边的跃马平原了,我已在大漠里前行了五天,但是大漠依然一望无际,不知何时才能到达跃马平原。

“哈哈!小子!你还真会跺,害的我们找了老半天!”一阵怪笑突然打断了我的回忆。我抬起头,眼前出现了三道高大的身影。我知道,他们就是热砂荒漠里的大盗,专门干些杀人抢财的罪恶勾当。我皱了皱眉头,背过手从身后的背包里抽出了一根金条扔给了他们中的一个人,我不想让他们打扰我寻找灵魂。

“金条!”接到今天的那人叫了起来,“这小子不止有这一根金条。小子!

把你全部的东西都交出来!”借着火光,我看到他的脸上有道很深的刀疤,一直从耳根连到了嘴角。

“你们已经得到够多了。”我懒懒的回答道,刀疤脸却狞笑了起来:“敬酒不吃吃罚酒,哼哼!兄弟们,做了他妈的!”随着刀疤脸的叫喝,三人一起冲了上来。看到三人手中都握着炼狱战斧,我迅速的吟念起咒语,召唤出拥有最强防御能力的风之力量魔法――魔法盾。

“别逼我出手。”面对三人我冷冷的说道,刀疤脸却冷笑几声,一式血影刀法狠狠的劈在了魔法盾上。炼狱的攻击力对体制单薄的魔法师来说可不是闹着玩的,更何况加上了血影刀法的攻击,虽然有魔法盾护身,但是一阵刺骨的痛楚依然传遍了全身。看到我脸上忍不住露出痛楚,刀疤脸更狠地绘斧进攻。魔法盾已经快支持不住了,三个强盗的攻击却依然持续不断。

“可恶!”他们终于将我彻底激怒,我迅速使出抗拒火环将三人推出了身体十尺以外,并在同时召唤出了火之力量的最强魔法――火墙。在三人的脚下,烈火迅速的燃烧起来,将三人包围在了熊熊燃烧的火焰之中。三人正要企图冲出火墙的范围,在他们的头顶上空气中的水蒸气迅速的凝结成了一块块巨大的冰块,夹带着魔法力量旋转着狠狠地砸到了三人身上,三人都忍不住惨叫了起来。战斗现在才刚刚开始,火之力量魔法火焰刀,火墙,电之力量魔法雷电术,极光电影,冰之力量魔法冰咆哮接连不断地在击三人身上。半分钟后,三人全都倒在了地上,大漠恢复了先前的宁静。三人并没有死去,因为我还没用使出本身三分之一的法力。我将他们放回他们的坐骑上,他们的坐骑应该会把他们带到最近的绿洲去。若不是为了寻找灵魂而积点阴德,他们绝对不会再有看到日出的机会了。

第二天清晨,即使我有再大的不情愿,也不得不踏上了旅程。一天之中唯有清晨和夜晚我能走的快一些,其余的

感人的女孩

感人的女孩

女孩捧着饭盒呆呆的站在男孩的后面,看到了他开心的在键盘上打字,和他的仙境老婆诉说着绵绵情爱,女孩的心揪了一下,但她还是告诉自己,这只是网络而已。她把饭盒放在男孩的桌边说:“快点吃,凉了就不好吃了。”男孩头也没抬的恩了一声,继续他的情话大奉献。女孩默默的走了。

此刻已是凌晨2点,女孩叹了口气,她已不奢望男孩会送她,但却连一句叮嘱的话都没有。她宽容的一笑,回家了。

事隔数月---

女孩说:“看着我的眼睛说你背叛了我们的爱情,说啊你!”

男孩说:“不,我没有,我只是说她要来看我,仅此而已,我说不让,她偏要来,她也知道我有女朋友的,明天下午她就会来这个网吧了,她说只是来看看我!”

女孩说:“只是来看看吗?你把网络爱情覆盖到我们5年的感情上了吗?我能和她聊聊吗?”

男孩说:“我没有,我没有。她也说想见见你!我说了不去接她,因为你在,她自己来!”

第二天下午3点整,男孩的仙境老婆准时出现在了网吧里,男孩唤她雪,雪很漂亮,很有朝气,今年才18岁,比女孩整整小了5岁。雪的视线穿过男孩落在女孩憔悴的脸上,互相微笑,没有任何敌意。女孩示意男孩回避,男孩知趣的坐回电脑前继续他的仙境,女孩牵着雪坐在了旁边的椅子上。半晌的沉默后,雪大胆的开口了:“我爱他,不限于网络里的爱。”

女孩:“爱不是激情,不是冲动,你了解他吗?或者说你了解你自己吗?”

雪: “你们之间已经没有爱情了不是吗?为何不好聚好散?”

女孩:“呵呵,那我给你先说十件事你听听!”

雪: “你说。我先听着。”

女孩把视线对准了男孩,男孩马上把竖起的耳朵收了回去。女孩笑笑,拉回了视线说:

“第一,他是个特爱睡懒觉的人,每天早晨起码要叫20遍他的名字,他才会乖乖起床,出门之后他从不会自己买早餐,所以你每天都得为他做好早餐看他吃完了才放心。他就是这么漫不经心的人,不会照顾自己。

第二,他沉迷仙境不可自拔,每天晚上在家里玩的时候,大呼小叫的,从不把别人的睡眠放在眼里,而且第二天你总是要面对邻居的奚落,不停的道歉。

第三,他的朋友很多,每次一起吃饭首要任务就是喝酒,他的身体不身好,喝白酒的量是7两,喝啤酒的量是4瓶,超过了可不行,他会醉的,醉了别人都会喝茶,可他一喝茶就吐个没完,很伤胃的。

第四,他是个足球迷,每四年一次的世界杯,两年一次的冠军杯,或者欧洲杯,还有每个星期的意甲,足球天下,英超什么的,他都不会错过,三更半夜的爬起来看球赛。等他看完,你必须爬起床来收拾那电视机旁的垃圾,还有厨房里被他翻得乱七八糟的饭菜。

第五,每年的秋天一到,他的眼睛被风一吹就会不停的眨,流眼泪,因为他的风很重。你知道他得吃什么药吗?5年来,每年都给他喝那药,可他却从不知道那药是什么药,什么名称。

第六,他的手一到冬天就会裂开,不是冻疮,是他体内缺乏一种维生素,不能治本,只能治标,要涂在手上的药膏和吃的药丸你知道是什么吗?他也不知道,因为他从不会自己吃药,每次都要拿到他手上,他才吃!

第七,他是个死爱面子的人,朋友在一起,难免有人喜欢拿谁或者谁的女朋友开玩笑,无论有多委屈,多过分,都不能当他朋友的面表露出来,朋友对他来说是最重要的。

第八,有时他总是不回家,或者是在网吧通宵仙境,PK是他的爱好。有时和现实里的朋友三五成群聊天到天亮,要不三更半夜敲门,告诉你他“乖乖回家了”

第九,我相信他绝对不是个花心的人,就算他的朋友背着自己的女朋友在外面泡别的女孩,他也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在乎的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而不是满足自己所谓的男人的欲望。

第十,总的来说,他算是个好男人,就是太马虎,不知道照顾自己,像个大男孩。呵呵,他开柜子拿衣服绝对会忘了关掉柜子,开抽屉拿火机绝对也会忘了关掉抽屉,你不跟在他后面,怕是他出门都会忘记关门的。

这些你都了解吗?你都能做到吗?爱一个人到底该怎样你觉得呢?”雪说: “点点滴滴的爱会在任何人身上留下痕迹,你已经水滴石穿,字字句句,我无处容身。”

男孩此时已退出了仙境,女孩的没句话都敲在他的心头上,是啊,5年的感人的女孩

女孩捧着饭盒呆呆的站在男孩的后面,看到了他开心的在键盘上打字,和他的仙境老婆诉说着绵绵情爱,女孩的心揪了一下,但她还是告诉自己,这只是网络而已。她把饭盒放在男孩的桌边说:“快点吃,凉了就不好吃了。”男孩头也没抬的恩了一声,继续他的情话大奉献。女孩默默的走了。

此刻已是凌晨2点,女孩叹了口气,她已不奢望男孩会送她,但却连一句叮嘱的话都没有。她宽容的一笑,回家了。

事隔数月---

女孩说:“看着我的眼睛说你背叛了我们的爱情,说啊你!”

男孩说:“不,我没有,我只是说她要来看我,仅此而已,我说不让,她偏要来,她也知道我有女朋友的,明天下午她就会来这个网吧了,她说只是来看看我!”

女孩说:“只是来看看吗?你把网络爱情覆盖到我们5年的感情上了吗?我能和她聊聊吗?”

男孩说:“我没有,我没有。她也说想见见你!我说了不去接她,因为你在,她自己来!”

第二天下午3点整,男孩的仙境老婆准时出现在了网吧里,男孩唤她雪,雪很漂亮,很有朝气,今年才18岁,比女孩整整小了5岁。雪的视线穿过男孩落在女孩憔悴的脸上,互相微笑,没有任何敌意。女孩示意男孩回避,男孩知趣的坐回电脑前继续他的仙境,女孩牵着雪坐在了旁边的椅子上。半晌的沉默后,雪大胆的开口了:“我爱他,不限于网络里的爱。”

女孩:“爱不是激情,不是冲动,你了解他吗?或者说你了解你自己吗?”

雪: “你们之间已经没有爱情了不是吗?为何不好聚好散?”

女孩:“呵呵,那我给你先说十件事你听听!”

雪: “你说。我先听着。”

女孩把视线对准了男孩,男孩马上把竖起的耳朵收了回去。女孩笑笑,拉回了视线说:

“第一,他是个特爱睡懒觉的人,每天早晨起码要叫20遍他的名字,他才会乖乖起床,出门之后他从不会自己买早餐,所以你每天都得为他做好早餐看他吃完了才放心。他就是这么漫不经心的人,不会照顾自己。

第二,他沉迷仙境不可自拔,每天晚上在家里玩的时候,大呼小叫的,从不把别人的睡眠放在眼里,而且第二天你总是要面对邻居的奚落,不停的道歉。

第三,他的朋友很多,每次一起吃饭首要任务就是喝酒,他的身体不身好,喝白酒的量是7两,喝啤酒的量是4瓶,超过了可不行,他会醉的,醉了别人都会喝茶,可他一喝茶就吐个没完,很伤胃的。

第四,他是个足球迷,每四年一次的世界杯,两年一次的冠军杯,或者欧洲杯,还有每个星期的意甲,足球天下,英超什么的,他都不会错过,三更半夜的爬起来看球赛。等他看完,你必须爬起床来收拾那电视机旁的垃圾,还有厨房里被他翻得乱七八糟的饭菜。

第五,每年的秋天一到,他的眼睛被风一吹就会不停的眨,流眼泪,因为他的风很重。你知道他得吃什么药吗?5年来,每年都给他喝那药,可他却从不知道那药是什么药,什么名称。

第六,他的手一到冬天就会裂开,不是冻疮,是他体内缺乏一种维生素,不能治本,只能治标,要涂在手上的药膏和吃的药丸你知道是什么吗?他也不知道,因为他从不会自己吃药,每次都要拿到他手上,他才吃!

第七,他是个死爱面子的人,朋友在一起,难免有人喜欢拿谁或者谁的女朋友开玩笑,无论有多委屈,多过分,都不能当他朋友的面表露出来,朋友对他来说是最重要的。

第八,有时他总是不回家,或者是在网吧通宵仙境,PK是他的爱好。有时和现实里的朋友三五成群聊天到天亮,要不三更半夜敲门,告诉你他“乖乖回家了”

第九,我相信他绝对不是个花心的人,就算他的朋友背着自己的女朋友在外面泡别的女孩,他也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在乎的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而不是满足自己所谓的男人的欲望。

第十,总的来说,他算是个好男人,就是太马虎,不知道照顾自己,像个大男孩。呵呵,他开柜子拿衣服绝对会忘了关掉柜子,开抽屉拿火机绝对也会忘了关掉抽屉,你不跟在他后面,怕是他出门都会忘记关门的。

这些你都了解吗?你都能做到吗?爱一个人到底该怎样你觉得呢?”雪说: “点点滴滴的爱会在任何人身上留下痕迹,你已经水滴石穿,字字句句,我无处容身。”

男孩此时已退出了仙境,女孩的没句话都敲在他的心头上,是啊,5年的感人的女孩

女孩捧着饭盒呆呆的站在男孩的后面,看到了他开心的在键盘上打字,和他的仙境老婆诉说着绵绵情爱,女孩的心揪了一下,但她还是告诉自己,这只是网络而已。她把饭盒放在男孩的桌边说:“快点吃,凉了就不好吃了。”男孩头也没抬的恩了一声,继续他的情话大奉献。女孩默默的走了。

此刻已是凌晨2点,女孩叹了口气,她已不奢望男孩会送她,但却连一句叮嘱的话都没有。她宽容的一笑,回家了。

事隔数月---

女孩说:“看着我的眼睛说你背叛了我们的爱情,说啊你!”

男孩说:“不,我没有,我只是说她要来看我,仅此而已,我说不让,她偏要来,她也知道我有女朋友的,明天下午她就会来这个网吧了,她说只是来看看我!”

女孩说:“只是来看看吗?你把网络爱情覆盖到我们5年的感情上了吗?我能和她聊聊吗?”

男孩说:“我没有,我没有。她也说想见见你!我说了不去接她,因为你在,她自己来!”

第二天下午3点整,男孩的仙境老婆准时出现在了网吧里,男孩唤她雪,雪很漂亮,很有朝气,今年才18岁,比女孩整整小了5岁。雪的视线穿过男孩落在女孩憔悴的脸上,互相微笑,没有任何敌意。女孩示意男孩回避,男孩知趣的坐回电脑前继续他的仙境,女孩牵着雪坐在了旁边的椅子上。半晌的沉默后,雪大胆的开口了:“我爱他,不限于网络里的爱。”

女孩:“爱不是激情,不是冲动,你了解他吗?或者说你了解你自己吗?”

雪: “你们之间已经没有爱情了不是吗?为何不好聚好散?”

女孩:“呵呵,那我给你先说十件事你听听!”

雪: “你说。我先听着。”

女孩把视线对准了男孩,男孩马上把竖起的耳朵收了回去。女孩笑笑,拉回了视线说:

“第一,他是个特爱睡懒觉的人,每天早晨起码要叫20遍他的名字,他才会乖乖起床,出门之后他从不会自己买早餐,所以你每天都得为他做好早餐看他吃完了才放心。他就是这么漫不经心的人,不会照顾自己。

第二,他沉迷仙境不可自拔,每天晚上在家里玩的时候,大呼小叫的,从不把别人的睡眠放在眼里,而且第二天你总是要面对邻居的奚落,不停的道歉。

第三,他的朋友很多,每次一起吃饭首要任务就是喝酒,他的身体不身好,喝白酒的量是7两,喝啤酒的量是4瓶,超过了可不行,他会醉的,醉了别人都会喝茶,可他一喝茶就吐个没完,很伤胃的。

第四,他是个足球迷,每四年一次的世界杯,两年一次的冠军杯,或者欧洲杯,还有每个星期的意甲,足球天下,英超什么的,他都不会错过,三更半夜的爬起来看球赛。等他看完,你必须爬起床来收拾那电视机旁的垃圾,还有厨房里被他翻得乱七八糟的饭菜。

第五,每年的秋天一到,他的眼睛被风一吹就会不停的眨,流眼泪,因为他的风很重。你知道他得吃什么药吗?5年来,每年都给他喝那药,可他却从不知道那药是什么药,什么名称。

第六,他的手一到冬天就会裂开,不是冻疮,是他体内缺乏一种维生素,不能治本,只能治标,要涂在手上的药膏和吃的药丸你知道是什么吗?他也不知道,因为他从不会自己吃药,每次都要拿到他手上,他才吃!

第七,他是个死爱面子的人,朋友在一起,难免有人喜欢拿谁或者谁的女朋友开玩笑,无论有多委屈,多过分,都不能当他朋友的面表露出来,朋友对他来说是最重要的。

第八,有时他总是不回家,或者是在网吧通宵仙境,PK是他的爱好。有时和现实里的朋友三五成群聊天到天亮,要不三更半夜敲门,告诉你他“乖乖回家了”

第九,我相信他绝对不是个花心的人,就算他的朋友背着自己的女朋友在外面泡别的女孩,他也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在乎的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而不是满足自己所谓的男人的欲望。

第十,总的来说,他算是个好男人,就是太马虎,不知道照顾自己,像个大男孩。呵呵,他开柜子拿衣服绝对会忘了关掉柜子,开抽屉拿火机绝对也会忘了关掉抽屉,你不跟在他后面,怕是他出门都会忘记关门的。

这些你都了解吗?你都能做到吗?爱一个人到底该怎样你觉得呢?”雪说: “点点滴滴的爱会在任何人身上留下痕迹,你已经水滴石穿,字字句句,我无处容身。”

男孩此时已退出了仙境,女孩的没句话都敲在他的心头上,是啊,5年的感人的女孩

女孩捧着饭盒呆呆的站在男孩的后面,看到了他开心的在键盘上打字,和他的仙境老婆诉说着绵绵情爱,女孩的心揪了一下,但她还是告诉自己,这只是网络而已。她把饭盒放在男孩的桌边说:“快点吃,凉了就不好吃了。”男孩头也没抬的恩了一声,继续他的情话大奉献。女孩默默的走了。

此刻已是凌晨2点,女孩叹了口气,她已不奢望男孩会送她,但却连一句叮嘱的话都没有。她宽容的一笑,回家了。

事隔数月---

女孩说:“看着我的眼睛说你背叛了我们的爱情,说啊你!”

男孩说:“不,我没有,我只是说她要来看我,仅此而已,我说不让,她偏要来,她也知道我有女朋友的,明天下午她就会来这个网吧了,她说只是来看看我!”

女孩说:“只是来看看吗?你把网络爱情覆盖到我们5年的感情上了吗?我能和她聊聊吗?”

男孩说:“我没有,我没有。她也说想见见你!我说了不去接她,因为你在,她自己来!”

第二天下午3点整,男孩的仙境老婆准时出现在了网吧里,男孩唤她雪,雪很漂亮,很有朝气,今年才18岁,比女孩整整小了5岁。雪的视线穿过男孩落在女孩憔悴的脸上,互相微笑,没有任何敌意。女孩示意男孩回避,男孩知趣的坐回电脑前继续他的仙境,女孩牵着雪坐在了旁边的椅子上。半晌的沉默后,雪大胆的开口了:“我爱他,不限于网络里的爱。”

女孩:“爱不是激情,不是冲动,你了解他吗?或者说你了解你自己吗?”

雪: “你们之间已经没有爱情了不是吗?为何不好聚好散?”

女孩:“呵呵,那我给你先说十件事你听听!”

雪: “你说。我先听着。”

女孩把视线对准了男孩,男孩马上把竖起的耳朵收了回去。女孩笑笑,拉回了视线说:

“第一,他是个特爱睡懒觉的人,每天早晨起码要叫20遍他的名字,他才会乖乖起床,出门之后他从不会自己买早餐,所以你每天都得为他做好早餐看他吃完了才放心。他就是这么漫不经心的人,不会照顾自己。

第二,他沉迷仙境不可自拔,每天晚上在家里玩的时候,大呼小叫的,从不把别人的睡眠放在眼里,而且第二天你总是要面对邻居的奚落,不停的道歉。

第三,他的朋友很多,每次一起吃饭首要任务就是喝酒,他的身体不身好,喝白酒的量是7两,喝啤酒的量是4瓶,超过了可不行,他会醉的,醉了别人都会喝茶,可他一喝茶就吐个没完,很伤胃的。

第四,他是个足球迷,每四年一次的世界杯,两年一次的冠军杯,或者欧洲杯,还有每个星期的意甲,足球天下,英超什么的,他都不会错过,三更半夜的爬起来看球赛。等他看完,你必须爬起床来收拾那电视机旁的垃圾,还有厨房里被他翻得乱七八糟的饭菜。

第五,每年的秋天一到,他的眼睛被风一吹就会不停的眨,流眼泪,因为他的风很重。你知道他得吃什么药吗?5年来,每年都给他喝那药,可他却从不知道那药是什么药,什么名称。

第六,他的手一到冬天就会裂开,不是冻疮,是他体内缺乏一种维生素,不能治本,只能治标,要涂在手上的药膏和吃的药丸你知道是什么吗?他也不知道,因为他从不会自己吃药,每次都要拿到他手上,他才吃!

第七,他是个死爱面子的人,朋友在一起,难免有人喜欢拿谁或者谁的女朋友开玩笑,无论有多委屈,多过分,都不能当他朋友的面表露出来,朋友对他来说是最重要的。

第八,有时他总是不回家,或者是在网吧通宵仙境,PK是他的爱好。有时和现实里的朋友三五成群聊天到天亮,要不三更半夜敲门,告诉你他“乖乖回家了”

第九,我相信他绝对不是个花心的人,就算他的朋友背着自己的女朋友在外面泡别的女孩,他也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在乎的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而不是满足自己所谓的男人的欲望。

第十,总的来说,他算是个好男人,就是太马虎,不知道照顾自己,像个大男孩。呵呵,他开柜子拿衣服绝对会忘了关掉柜子,开抽屉拿火机绝对也会忘了关掉抽屉,你不跟在他后面,怕是他出门都会忘记关门的。

这些你都了解吗?你都能做到吗?爱一个人到底该怎样你觉得呢?”雪说: “点点滴滴的爱会在任何人身上留下痕迹,你已经水滴石穿,字字句句,我无处容身。”

男孩此时已退出了仙境,女孩的没句话都敲在他的心头上,是啊,5年的感人的女孩

女孩捧着饭盒呆呆的站在男孩的后面,看到了他开心的在键盘上打字,和他的仙境老婆诉说着绵绵情爱,女孩的心揪了一下,但她还是告诉自己,这只是网络而已。她把饭盒放在男孩的桌边说:“快点吃,凉了就不好吃了。”男孩头也没抬的恩了一声,继续他的情话大奉献。女孩默默的走了。

此刻已是凌晨2点,女孩叹了口气,她已不奢望男孩会送她,但却连一句叮嘱的话都没有。她宽容的一笑,回家了。

事隔数月---

女孩说:“看着我的眼睛说你背叛了我们的爱情,说啊你!”

男孩说:“不,我没有,我只是说她要来看我,仅此而已,我说不让,她偏要来,她也知道我有女朋友的,明天下午她就会来这个网吧了,她说只是来看看我!”

女孩说:“只是来看看吗?你把网络爱情覆盖到我们5年的感情上了吗?我能和她聊聊吗?”

男孩说:“我没有,我没有。她也说想见见你!我说了不去接她,因为你在,她自己来!”

第二天下午3点整,男孩的仙境老婆准时出现在了网吧里,男孩唤她雪,雪很漂亮,很有朝气,今年才18岁,比女孩整整小了5岁。雪的视线穿过男孩落在女孩憔悴的脸上,互相微笑,没有任何敌意。女孩示意男孩回避,男孩知趣的坐回电脑前继续他的仙境,女孩牵着雪坐在了旁边的椅子上。半晌的沉默后,雪大胆的开口了:“我爱他,不限于网络里的爱。”

女孩:“爱不是激情,不是冲动,你了解他吗?或者说你了解你自己吗?”

雪: “你们之间已经没有爱情了不是吗?为何不好聚好散?”

女孩:“呵呵,那我给你先说十件事你听听!”

雪: “你说。我先听着。”

女孩把视线对准了男孩,男孩马上把竖起的耳朵收了回去。女孩笑笑,拉回了视线说:

“第一,他是个特爱睡懒觉的人,每天早晨起码要叫20遍他的名字,他才会乖乖起床,出门之后他从不会自己买早餐,所以你每天都得为他做好早餐看他吃完了才放心。他就是这么漫不经心的人,不会照顾自己。

第二,他沉迷仙境不可自拔,每天晚上在家里玩的时候,大呼小叫的,从不把别人的睡眠放在眼里,而且第二天你总是要面对邻居的奚落,不停的道歉。

第三,他的朋友很多,每次一起吃饭首要任务就是喝酒,他的身体不身好,喝白酒的量是7两,喝啤酒的量是4瓶,超过了可不行,他会醉的,醉了别人都会喝茶,可他一喝茶就吐个没完,很伤胃的。

第四,他是个足球迷,每四年一次的世界杯,两年一次的冠军杯,或者欧洲杯,还有每个星期的意甲,足球天下,英超什么的,他都不会错过,三更半夜的爬起来看球赛。等他看完,你必须爬起床来收拾那电视机旁的垃圾,还有厨房里被他翻得乱七八糟的饭菜。

第五,每年的秋天一到,他的眼睛被风一吹就会不停的眨,流眼泪,因为他的风很重。你知道他得吃什么药吗?5年来,每年都给他喝那药,可他却从不知道那药是什么药,什么名称。

第六,他的手一到冬天就会裂开,不是冻疮,是他体内缺乏一种维生素,不能治本,只能治标,要涂在手上的药膏和吃的药丸你知道是什么吗?他也不知道,因为他从不会自己吃药,每次都要拿到他手上,他才吃!

第七,他是个死爱面子的人,朋友在一起,难免有人喜欢拿谁或者谁的女朋友开玩笑,无论有多委屈,多过分,都不能当他朋友的面表露出来,朋友对他来说是最重要的。

第八,有时他总是不回家,或者是在网吧通宵仙境,PK是他的爱好。有时和现实里的朋友三五成群聊天到天亮,要不三更半夜敲门,告诉你他“乖乖回家了”

第九,我相信他绝对不是个花心的人,就算他的朋友背着自己的女朋友在外面泡别的女孩,他也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在乎的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而不是满足自己所谓的男人的欲望。

第十,总的来说,他算是个好男人,就是太马虎,不知道照顾自己,像个大男孩。呵呵,他开柜子拿衣服绝对会忘了关掉柜子,开抽屉拿火机绝对也会忘了关掉抽屉,你不跟在他后面,怕是他出门都会忘记关门的。

这些你都了解吗?你都能做到吗?爱一个人到底该怎样你觉得呢?”雪说: “点点滴滴的爱会在任何人身上留下痕迹,你已经水滴石穿,字字句句,我无处容身。”

男孩此时已退出了仙境,女孩的没句话都敲在他的心头上,是啊,5年的感人的女孩

女孩捧着饭盒呆呆的站在男孩的后面,看到了他开心的在键盘上打字,和他的仙境老婆诉说着绵绵情爱,女孩的心揪了一下,但她还是告诉自己,这只是网络而已。她把饭盒放在男孩的桌边说:“快点吃,凉了就不好吃了。”男孩头也没抬的恩了一声,继续他的情话大奉献。女孩默默的走了。

此刻已是凌晨2点,女孩叹了口气,她已不奢望男孩会送她,但却连一句叮嘱的话都没有。她宽容的一笑,回家了。

事隔数月---

女孩说:“看着我的眼睛说你背叛了我们的爱情,说啊你!”

男孩说:“不,我没有,我只是说她要来看我,仅此而已,我说不让,她偏要来,她也知道我有女朋友的,明天下午她就会来这个网吧了,她说只是来看看我!”

女孩说:“只是来看看吗?你把网络爱情覆盖到我们5年的感情上了吗?我能和她聊聊吗?”

男孩说:“我没有,我没有。她也说想见见你!我说了不去接她,因为你在,她自己来!”

第二天下午3点整,男孩的仙境老婆准时出现在了网吧里,男孩唤她雪,雪很漂亮,很有朝气,今年才18岁,比女孩整整小了5岁。雪的视线穿过男孩落在女孩憔悴的脸上,互相微笑,没有任何敌意。女孩示意男孩回避,男孩知趣的坐回电脑前继续他的仙境,女孩牵着雪坐在了旁边的椅子上。半晌的沉默后,雪大胆的开口了:“我爱他,不限于网络里的爱。”

女孩:“爱不是激情,不是冲动,你了解他吗?或者说你了解你自己吗?”

雪: “你们之间已经没有爱情了不是吗?为何不好聚好散?”

女孩:“呵呵,那我给你先说十件事你听听!”

雪: “你说。我先听着。”

女孩把视线对准了男孩,男孩马上把竖起的耳朵收了回去。女孩笑笑,拉回了视线说:

“第一,他是个特爱睡懒觉的人,每天早晨起码要叫20遍他的名字,他才会乖乖起床,出门之后他从不会自己买早餐,所以你每天都得为他做好早餐看他吃完了才放心。他就是这么漫不经心的人,不会照顾自己。

第二,他沉迷仙境不可自拔,每天晚上在家里玩的时候,大呼小叫的,从不把别人的睡眠放在眼里,而且第二天你总是要面对邻居的奚落,不停的道歉。

第三,他的朋友很多,每次一起吃饭首要任务就是喝酒,他的身体不身好,喝白酒的量是7两,喝啤酒的量是4瓶,超过了可不行,他会醉的,醉了别人都会喝茶,可他一喝茶就吐个没完,很伤胃的。

第四,他是个足球迷,每四年一次的世界杯,两年一次的冠军杯,或者欧洲杯,还有每个星期的意甲,足球天下,英超什么的,他都不会错过,三更半夜的爬起来看球赛。等他看完,你必须爬起床来收拾那电视机旁的垃圾,还有厨房里被他翻得乱七八糟的饭菜。

第五,每年的秋天一到,他的眼睛被风一吹就会不停的眨,流眼泪,因为他的风很重。你知道他得吃什么药吗?5年来,每年都给他喝那药,可他却从不知道那药是什么药,什么名称。

第六,他的手一到冬天就会裂开,不是冻疮,是他体内缺乏一种维生素,不能治本,只能治标,要涂在手上的药膏和吃的药丸你知道是什么吗?他也不知道,因为他从不会自己吃药,每次都要拿到他手上,他才吃!

第七,他是个死爱面子的人,朋友在一起,难免有人喜欢拿谁或者谁的女朋友开玩笑,无论有多委屈,多过分,都不能当他朋友的面表露出来,朋友对他来说是最重要的。

第八,有时他总是不回家,或者是在网吧通宵仙境,PK是他的爱好。有时和现实里的朋友三五成群聊天到天亮,要不三更半夜敲门,告诉你他“乖乖回家了”

第九,我相信他绝对不是个花心的人,就算他的朋友背着自己的女朋友在外面泡别的女孩,他也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在乎的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而不是满足自己所谓的男人的欲望。

第十,总的来说,他算是个好男人,就是太马虎,不知道照顾自己,像个大男孩。呵呵,他开柜子拿衣服绝对会忘了关掉柜子,开抽屉拿火机绝对也会忘了关掉抽屉,你不跟在他后面,怕是他出门都会忘记关门的。

这些你都了解吗?你都能做到吗?爱一个人到底该怎样你觉得呢?”雪说: “点点滴滴的爱会在任何人身上留下痕迹,你已经水滴石穿,字字句句,我无处容身。”

男孩此时已退出了仙境,女孩的没句话都敲在他的心头上,是啊,5年的感人的女孩

女孩捧着饭盒呆呆的站在男孩的后面,看到了他开心的在键盘上打字,和他的仙境老婆诉说着绵绵情爱,女孩的心揪了一下,但她还是告诉自己,这只是网络而已。她把饭盒放在男孩的桌边说:“快点吃,凉了就不好吃了。”男孩头也没抬的恩了一声,继续他的情话大奉献。女孩默默的走了。

此刻已是凌晨2点,女孩叹了口气,她已不奢望男孩会送她,但却连一句叮嘱的话都没有。她宽容的一笑,回家了。

事隔数月---

女孩说:“看着我的眼睛说你背叛了我们的爱情,说啊你!”

男孩说:“不,我没有,我只是说她要来看我,仅此而已,我说不让,她偏要来,她也知道我有女朋友的,明天下午她就会来这个网吧了,她说只是来看看我!”

女孩说:“只是来看看吗?你把网络爱情覆盖到我们5年的感情上了吗?我能和她聊聊吗?”

男孩说:“我没有,我没有。她也说想见见你!我说了不去接她,因为你在,她自己来!”

第二天下午3点整,男孩的仙境老婆准时出现在了网吧里,男孩唤她雪,雪很漂亮,很有朝气,今年才18岁,比女孩整整小了5岁。雪的视线穿过男孩落在女孩憔悴的脸上,互相微笑,没有任何敌意。女孩示意男孩回避,男孩知趣的坐回电脑前继续他的仙境,女孩牵着雪坐在了旁边的椅子上。半晌的沉默后,雪大胆的开口了:“我爱他,不限于网络里的爱。”

女孩:“爱不是激情,不是冲动,你了解他吗?或者说你了解你自己吗?”

雪: “你们之间已经没有爱情了不是吗?为何不好聚好散?”

女孩:“呵呵,那我给你先说十件事你听听!”

雪: “你说。我先听着。”

女孩把视线对准了男孩,男孩马上把竖起的耳朵收了回去。女孩笑笑,拉回了视线说:

“第一,他是个特爱睡懒觉的人,每天早晨起码要叫20遍他的名字,他才会乖乖起床,出门之后他从不会自己买早餐,所以你每天都得为他做好早餐看他吃完了才放心。他就是这么漫不经心的人,不会照顾自己。

第二,他沉迷仙境不可自拔,每天晚上在家里玩的时候,大呼小叫的,从不把别人的睡眠放在眼里,而且第二天你总是要面对邻居的奚落,不停的道歉。

第三,他的朋友很多,每次一起吃饭首要任务就是喝酒,他的身体不身好,喝白酒的量是7两,喝啤酒的量是4瓶,超过了可不行,他会醉的,醉了别人都会喝茶,可他一喝茶就吐个没完,很伤胃的。

第四,他是个足球迷,每四年一次的世界杯,两年一次的冠军杯,或者欧洲杯,还有每个星期的意甲,足球天下,英超什么的,他都不会错过,三更半夜的爬起来看球赛。等他看完,你必须爬起床来收拾那电视机旁的垃圾,还有厨房里被他翻得乱七八糟的饭菜。

第五,每年的秋天一到,他的眼睛被风一吹就会不停的眨,流眼泪,因为他的风很重。你知道他得吃什么药吗?5年来,每年都给他喝那药,可他却从不知道那药是什么药,什么名称。

第六,他的手一到冬天就会裂开,不是冻疮,是他体内缺乏一种维生素,不能治本,只能治标,要涂在手上的药膏和吃的药丸你知道是什么吗?他也不知道,因为他从不会自己吃药,每次都要拿到他手上,他才吃!

第七,他是个死爱面子的人,朋友在一起,难免有人喜欢拿谁或者谁的女朋友开玩笑,无论有多委屈,多过分,都不能当他朋友的面表露出来,朋友对他来说是最重要的。

第八,有时他总是不回家,或者是在网吧通宵仙境,PK是他的爱好。有时和现实里的朋友三五成群聊天到天亮,要不三更半夜敲门,告诉你他“乖乖回家了”

第九,我相信他绝对不是个花心的人,就算他的朋友背着自己的女朋友在外面泡别的女孩,他也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在乎的是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而不是满足自己所谓的男人的欲望。

第十,总的来说,他算是个好男人,就是太马虎,不知道照顾自己,像个大男孩。呵呵,他开柜子拿衣服绝对会忘了关掉柜子,开抽屉拿火机绝对也会忘了关掉抽屉,你不跟在他后面,怕是他出门都会忘记关门的。

这些你都了解吗?你都能做到吗?爱一个人到底该怎样你觉得呢?”雪说: “点点滴滴的爱会在任何人身上留下痕迹,你已经水滴石穿,字字句句,我无处容身。”

男孩此时已退出了仙境,女孩的没句话都敲在他的心头上,是啊,5年的

一失“误”成千古恨(感人系列)

童年,那时一串珍珠,一颗珍珠就是我一个无暇绚丽的梦;童年,那是一只小船,满载我孩提时幼稚天真的故事,在时间长河中飘流。在这串珍珠中,有一颗珠暗淡无关;在这只小船上,有一件事使我内疚、懊悔。我最想将它忘记。

 

俗话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有的爱花,有的爱虫,有的爱猫……而我独爱小狗――乐乐。

 

我与乐乐认识时,那要追溯到三年前。那是一个冬天的早晨,我常到河堤上读书。一次坐下来正要品读,忽听旁边一阵响动。循声望去,见到一条脏兮兮的小狗蜷缩在草堆里,正用哀求的目光望着我。我仔细一瞧,原来它受了伤,血把头顶上的毛都染成了红色,看来伤势不轻。出于同情心,我跑回家拿了一些药。小狗可能是饿坏了,我给它上药时,它正津津有味地吃着我带去的事物。上好药,我便走了。到家关门时,才发现它一路跟着我到家。我有些可怜它,那么冷的天气,又受了伤。好在父母也都同意把它留下来。在我的精心照料下,渐渐地,它的伤势痊愈了。

 

这只小狗浑身一片纯白,猛看去像一团绒毛;一双蓝宝石似的眼睛,嵌在绒毛中,眨呀眨的,煞是惹人喜爱。它一看到我放学,就直立起身子,摇着尾巴,高兴地围着我转。看着这情景,我总是特别开心,随口给它取了个象征快乐的名字“乐乐”。从此乐乐成了我亲密的伙伴。

 

早晨,我沿着河堤散步,它欢快地跳着,跟在我左右,有时,还要跑到水边照照自己。我坐下来读书时,它总是静静地卧在我旁边,似懂非懂地听着。有时我出于好玩,让乐乐的身体直立,伸伸手,弯弯腰地做操;或是让它做个跳高运动员,从高处往下跳。有时我帮它按摩,它立即装出一副非常享受的样子:仰卧着,闭着眼睛,还发出“呼―呼”的鼾声。如果我的手停止,它会立刻跳起来,对我乐呵呵地叫,好像在求我帮它按摩。

 

终于,最令我悔恨的事发生了。一次,我因为一道竞赛的数学难题,绞尽脑汁,费劲功夫,还是答不出来。我心烦意乱地把笔狠狠地摔在地上。乐乐见到我这个样子,叫了一声“旺”,似乎在替我打气,还用嘴叼起笔,交到我手上。可我当时火气大极了,哪知道领情,还朝乐乐出气,把它踢了过去。被踢到墙角的乐乐,一动不动,四肢斗屈,身子紧贴地面,头缩到两腿之间,大眼睛眨动着。可我当时好像被魔附身了,不但不同情乐乐,还不罢休地捉住乐乐,把它无情地扔到屋外,重重地关上门把。可怜的乐乐在门外哀鸣着,求着我让它进去。可我却如此狠心,放任乐乐在门外被风吹袭,对它不理不睬,继续做数学题。过了一会儿,乐乐的叫声就停止了。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题解答出来了。这时候,我才想起门外的乐乐,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袭身,我冲出房间打开屋门,见不着乐乐了。我知道自己失去乐乐了。

 

时至今日,我仍对乐乐恋恋不忘,还是常常到河堤去,撕心掏肺地叫着乐乐的名字,以为它还会和以往一样,摇着尾巴,跑到我面前,我怀念它的活泼可爱,怀念它的善解人意,更怀念它带给我的快乐,那些画面仍不时地在我脑海里放映着,我心中的难过总是不及懊悔。我不仅一次地责骂自己,只因一时的疏忽,失去了最亲密的朋友。我常常想着乐乐不见的原因:也许是难过地跑走了,或许是被人抱走了……种种的原因都是我造成的,这是我最想忘记又是挥之不去的事实。

 

真是一失“误”成千古恨。

 

 

 

一念

90后的天空

90后的天空,淡蓝澄澈,

似水年华青春气势磅礴,

偶尔有些乌云将阳光掩没,

但飞扬青春终将战胜邪恶。

屏息凝视窗外树叶斑驳,

叹息虚度年华,

往事已成蹉跎,

我们不是故作沉默,

那是无可奈何。

三点一线永不颠覆无聊单调生活。

人彷徨,孤影长,

浊酒一杯分外凉,

巧怆斯人谁感伤?

骑车上学我们风风火火,

闪现风光我们无暇琢磨,

“痛并快乐”终将变成慌漠,

心底的千差万落,

却很难言说。

每天都很纠结,

真的不想上学,

天天被虐八九节,

OH~ MY GOD!!!

摧残,还是灭绝?

午夜闲暇总是伴着空想,

梦到层叠试卷幻化纸鹤,自由徜徉。

将儿时美好留作一生珍藏。

相信,明天天空定会晴朗敞亮,

因为乌云终不敌早春阳光。

一 念

总闪现的一念让我珍藏,久久难忘。

——题记

下午,学校进行集体大扫除。

好不容易,我忙里抽闲,习惯性的撤了把椅子,随手掏出一块奶油夹心糖,包开糖纸,慢慢的放到嘴里。然后细细地品味着。

而恰在这时,我后背重重地被人捶了一下。我身体前倾,好悬没噎到喉咙里。我怒不可遏的捶着桌子,愤怒的搜寻着那个可恶的人。那健壮的双腿一前一后的用力摆动着,翕张着的嘴小声地嘟囔着什么,而他的身躯再一次的镶嵌在学校走廊的窗台上。

“怎么了,这种的见面方式你不喜欢?”

“啊,怎么会是你?!”

这段的生活小序曲的主角就是一个刚调我们班的插班生,以上就是我们第一次交手的情景。

说实话,我当时真的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是依稀的记得他叫王什么,除此之外只知道他和我在一班,座位在最后一排的最后一桌,对他的初次了解仅此而已。直到后来我才知道,他叫王晋。

在开学初的第一次班会上,老师让我们轮流介绍自己,轮到他的时候,他好像显得很不情愿,吊儿郎当地走上台,吱吱唔唔的说了几句,别的我没怎么听清,只是隐约的听到,他说他喜欢聊QQ。

无疑,聊QQ同样也是我的最爱。

然而,要老实讲,我必须承认,即使是QQ时期的忙音,我们或许也会成了朋友——无话不谈。

当我打开了自己空间,一切都是那么温馨,那样的熟悉。右下角的验证信息欢快的跳跃着,我知道又有人把我加为了好友,我痛快地按下了确定键,而脑中却在一次又一次的构思着自己的日志,在那天的日志中我写到:

朋友,曾经一度在出现我的生活中,但尔后又闪电般的消失则让我感到绝望,我不知道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使得上苍这莫大的玩笑在十字路口上等我,当转过弯来的时候,我一无所有,所做的一切都是在白忙活。而今我背对着迷途的方向向前走,却有这么一位迟来的朋友在等我。

oh,my god,难道这就是生活,它怎么能这样对我?!

呵呵,如果我们改变不了什么,那就这样吧,得过且过,必定谁也无法欲知结果,我祈祷这次生活不要再耍我。我只希望我们一辈子都能在一起,成为最铁的哥儿们。

我叼着一根草莓味儿的棒棒糖,长长的舒了口气,揉了揉浮肿的眼睛,看着自己用心铺陈的文字,我敢断言,这是自己这十多年来最最虔诚的告白。

无限奔涌着的感情积淀终于在午夜被搁置下来,而好在明天是周末。

第二天,第一件事照例是打开了自己的电脑,迷迷糊糊的打开了自己的空间,一行绯红的大字赫然出现在回复信息内:

呵呵,日志貌似写得很感人,嗯,好好加油,祝你成功。

親顖※繪龥

早就习惯了陌生人的留言,我只是淡淡的回复了句:嗯90后的天空

90后的天空,淡蓝澄澈,

似水年华青春气势磅礴,

偶尔有些乌云将阳光掩没,

但飞扬青春终将战胜邪恶。

屏息凝视窗外树叶斑驳,

叹息虚度年华,

往事已成蹉跎,

我们不是故作沉默,

那是无可奈何。

三点一线永不颠覆无聊单调生活。

人彷徨,孤影长,

浊酒一杯分外凉,

巧怆斯人谁感伤?

骑车上学我们风风火火,

闪现风光我们无暇琢磨,

“痛并快乐”终将变成慌漠,

心底的千差万落,

却很难言说。

每天都很纠结,

真的不想上学,

天天被虐八九节,

OH~ MY GOD!!!

摧残,还是灭绝?

午夜闲暇总是伴着空想,

梦到层叠试卷幻化纸鹤,自由徜徉。

将儿时美好留作一生珍藏。

相信,明天天空定会晴朗敞亮,

因为乌云终不敌早春阳光。

一 念

总闪现的一念让我珍藏,久久难忘。

——题记

下午,学校进行集体大扫除。

好不容易,我忙里抽闲,习惯性的撤了把椅子,随手掏出一块奶油夹心糖,包开糖纸,慢慢的放到嘴里。然后细细地品味着。

而恰在这时,我后背重重地被人捶了一下。我身体前倾,好悬没噎到喉咙里。我怒不可遏的捶着桌子,愤怒的搜寻着那个可恶的人。那健壮的双腿一前一后的用力摆动着,翕张着的嘴小声地嘟囔着什么,而他的身躯再一次的镶嵌在学校走廊的窗台上。

“怎么了,这种的见面方式你不喜欢?”

“啊,怎么会是你?!”

这段的生活小序曲的主角就是一个刚调我们班的插班生,以上就是我们第一次交手的情景。

说实话,我当时真的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是依稀的记得他叫王什么,除此之外只知道他和我在一班,座位在最后一排的最后一桌,对他的初次了解仅此而已。直到后来我才知道,他叫王晋。

在开学初的第一次班会上,老师让我们轮流介绍自己,轮到他的时候,他好像显得很不情愿,吊儿郎当地走上台,吱吱唔唔的说了几句,别的我没怎么听清,只是隐约的听到,他说他喜欢聊QQ。

无疑,聊QQ同样也是我的最爱。

然而,要老实讲,我必须承认,即使是QQ时期的忙音,我们或许也会成了朋友——无话不谈。

当我打开了自己空间,一切都是那么温馨,那样的熟悉。右下角的验证信息欢快的跳跃着,我知道又有人把我加为了好友,我痛快地按下了确定键,而脑中却在一次又一次的构思着自己的日志,在那天的日志中我写到:

朋友,曾经一度在出现我的生活中,但尔后又闪电般的消失则让我感到绝望,我不知道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使得上苍这莫大的玩笑在十字路口上等我,当转过弯来的时候,我一无所有,所做的一切都是在白忙活。而今我背对着迷途的方向向前走,却有这么一位迟来的朋友在等我。

oh,my god,难道这就是生活,它怎么能这样对我?!

呵呵,如果我们改变不了什么,那就这样吧,得过且过,必定谁也无法欲知结果,我祈祷这次生活不要再耍我。我只希望我们一辈子都能在一起,成为最铁的哥儿们。

我叼着一根草莓味儿的棒棒糖,长长的舒了口气,揉了揉浮肿的眼睛,看着自己用心铺陈的文字,我敢断言,这是自己这十多年来最最虔诚的告白。

无限奔涌着的感情积淀终于在午夜被搁置下来,而好在明天是周末。

第二天,第一件事照例是打开了自己的电脑,迷迷糊糊的打开了自己的空间,一行绯红的大字赫然出现在回复信息内:

呵呵,日志貌似写得很感人,嗯,好好加油,祝你成功。

親顖※繪龥

早就习惯了陌生人的留言,我只是淡淡的回复了句:嗯90后的天空

90后的天空,淡蓝澄澈,

似水年华青春气势磅礴,

偶尔有些乌云将阳光掩没,

但飞扬青春终将战胜邪恶。

屏息凝视窗外树叶斑驳,

叹息虚度年华,

往事已成蹉跎,

我们不是故作沉默,

那是无可奈何。

三点一线永不颠覆无聊单调生活。

人彷徨,孤影长,

浊酒一杯分外凉,

巧怆斯人谁感伤?

骑车上学我们风风火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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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并快乐”终将变成慌漠,

心底的千差万落,

却很难言说。

每天都很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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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闲暇总是伴着空想,

梦到层叠试卷幻化纸鹤,自由徜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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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明天天空定会晴朗敞亮,

因为乌云终不敌早春阳光。

一 念

总闪现的一念让我珍藏,久久难忘。

——题记

下午,学校进行集体大扫除。

好不容易,我忙里抽闲,习惯性的撤了把椅子,随手掏出一块奶油夹心糖,包开糖纸,慢慢的放到嘴里。然后细细地品味着。

而恰在这时,我后背重重地被人捶了一下。我身体前倾,好悬没噎到喉咙里。我怒不可遏的捶着桌子,愤怒的搜寻着那个可恶的人。那健壮的双腿一前一后的用力摆动着,翕张着的嘴小声地嘟囔着什么,而他的身躯再一次的镶嵌在学校走廊的窗台上。

“怎么了,这种的见面方式你不喜欢?”

“啊,怎么会是你?!”

这段的生活小序曲的主角就是一个刚调我们班的插班生,以上就是我们第一次交手的情景。

说实话,我当时真的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是依稀的记得他叫王什么,除此之外只知道他和我在一班,座位在最后一排的最后一桌,对他的初次了解仅此而已。直到后来我才知道,他叫王晋。

在开学初的第一次班会上,老师让我们轮流介绍自己,轮到他的时候,他好像显得很不情愿,吊儿郎当地走上台,吱吱唔唔的说了几句,别的我没怎么听清,只是隐约的听到,他说他喜欢聊QQ。

无疑,聊QQ同样也是我的最爱。

然而,要老实讲,我必须承认,即使是QQ时期的忙音,我们或许也会成了朋友——无话不谈。

当我打开了自己空间,一切都是那么温馨,那样的熟悉。右下角的验证信息欢快的跳跃着,我知道又有人把我加为了好友,我痛快地按下了确定键,而脑中却在一次又一次的构思着自己的日志,在那天的日志中我写到:

朋友,曾经一度在出现我的生活中,但尔后又闪电般的消失则让我感到绝望,我不知道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使得上苍这莫大的玩笑在十字路口上等我,当转过弯来的时候,我一无所有,所做的一切都是在白忙活。而今我背对着迷途的方向向前走,却有这么一位迟来的朋友在等我。

oh,my god,难道这就是生活,它怎么能这样对我?!

呵呵,如果我们改变不了什么,那就这样吧,得过且过,必定谁也无法欲知结果,我祈祷这次生活不要再耍我。我只希望我们一辈子都能在一起,成为最铁的哥儿们。

我叼着一根草莓味儿的棒棒糖,长长的舒了口气,揉了揉浮肿的眼睛,看着自己用心铺陈的文字,我敢断言,这是自己这十多年来最最虔诚的告白。

无限奔涌着的感情积淀终于在午夜被搁置下来,而好在明天是周末。

第二天,第一件事照例是打开了自己的电脑,迷迷糊糊的打开了自己的空间,一行绯红的大字赫然出现在回复信息内:

呵呵,日志貌似写得很感人,嗯,好好加油,祝你成功。

親顖※繪龥

早就习惯了陌生人的留言,我只是淡淡的回复了句:嗯90后的天空

90后的天空,淡蓝澄澈,

似水年华青春气势磅礴,

偶尔有些乌云将阳光掩没,

但飞扬青春终将战胜邪恶。

屏息凝视窗外树叶斑驳,

叹息虚度年华,

往事已成蹉跎,

我们不是故作沉默,

那是无可奈何。

三点一线永不颠覆无聊单调生活。

人彷徨,孤影长,

浊酒一杯分外凉,

巧怆斯人谁感伤?

骑车上学我们风风火火,

闪现风光我们无暇琢磨,

“痛并快乐”终将变成慌漠,

心底的千差万落,

却很难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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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 MY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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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闲暇总是伴着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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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儿时美好留作一生珍藏。

相信,明天天空定会晴朗敞亮,

因为乌云终不敌早春阳光。

一 念

总闪现的一念让我珍藏,久久难忘。

——题记

下午,学校进行集体大扫除。

好不容易,我忙里抽闲,习惯性的撤了把椅子,随手掏出一块奶油夹心糖,包开糖纸,慢慢的放到嘴里。然后细细地品味着。

而恰在这时,我后背重重地被人捶了一下。我身体前倾,好悬没噎到喉咙里。我怒不可遏的捶着桌子,愤怒的搜寻着那个可恶的人。那健壮的双腿一前一后的用力摆动着,翕张着的嘴小声地嘟囔着什么,而他的身躯再一次的镶嵌在学校走廊的窗台上。

“怎么了,这种的见面方式你不喜欢?”

“啊,怎么会是你?!”

这段的生活小序曲的主角就是一个刚调我们班的插班生,以上就是我们第一次交手的情景。

说实话,我当时真的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是依稀的记得他叫王什么,除此之外只知道他和我在一班,座位在最后一排的最后一桌,对他的初次了解仅此而已。直到后来我才知道,他叫王晋。

在开学初的第一次班会上,老师让我们轮流介绍自己,轮到他的时候,他好像显得很不情愿,吊儿郎当地走上台,吱吱唔唔的说了几句,别的我没怎么听清,只是隐约的听到,他说他喜欢聊QQ。

无疑,聊QQ同样也是我的最爱。

然而,要老实讲,我必须承认,即使是QQ时期的忙音,我们或许也会成了朋友——无话不谈。

当我打开了自己空间,一切都是那么温馨,那样的熟悉。右下角的验证信息欢快的跳跃着,我知道又有人把我加为了好友,我痛快地按下了确定键,而脑中却在一次又一次的构思着自己的日志,在那天的日志中我写到:

朋友,曾经一度在出现我的生活中,但尔后又闪电般的消失则让我感到绝望,我不知道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使得上苍这莫大的玩笑在十字路口上等我,当转过弯来的时候,我一无所有,所做的一切都是在白忙活。而今我背对着迷途的方向向前走,却有这么一位迟来的朋友在等我。

oh,my god,难道这就是生活,它怎么能这样对我?!

呵呵,如果我们改变不了什么,那就这样吧,得过且过,必定谁也无法欲知结果,我祈祷这次生活不要再耍我。我只希望我们一辈子都能在一起,成为最铁的哥儿们。

我叼着一根草莓味儿的棒棒糖,长长的舒了口气,揉了揉浮肿的眼睛,看着自己用心铺陈的文字,我敢断言,这是自己这十多年来最最虔诚的告白。

无限奔涌着的感情积淀终于在午夜被搁置下来,而好在明天是周末。

第二天,第一件事照例是打开了自己的电脑,迷迷糊糊的打开了自己的空间,一行绯红的大字赫然出现在回复信息内:

呵呵,日志貌似写得很感人,嗯,好好加油,祝你成功。

親顖※繪龥

早就习惯了陌生人的留言,我只是淡淡的回复了句:嗯90后的天空

90后的天空,淡蓝澄澈,

似水年华青春气势磅礴,

偶尔有些乌云将阳光掩没,

但飞扬青春终将战胜邪恶。

屏息凝视窗外树叶斑驳,

叹息虚度年华,

往事已成蹉跎,

我们不是故作沉默,

那是无可奈何。

三点一线永不颠覆无聊单调生活。

人彷徨,孤影长,

浊酒一杯分外凉,

巧怆斯人谁感伤?

骑车上学我们风风火火,

闪现风光我们无暇琢磨,

“痛并快乐”终将变成慌漠,

心底的千差万落,

却很难言说。

每天都很纠结,

真的不想上学,

天天被虐八九节,

OH~ MY GOD!!!

摧残,还是灭绝?

午夜闲暇总是伴着空想,

梦到层叠试卷幻化纸鹤,自由徜徉。

将儿时美好留作一生珍藏。

相信,明天天空定会晴朗敞亮,

因为乌云终不敌早春阳光。

一 念

总闪现的一念让我珍藏,久久难忘。

——题记

下午,学校进行集体大扫除。

好不容易,我忙里抽闲,习惯性的撤了把椅子,随手掏出一块奶油夹心糖,包开糖纸,慢慢的放到嘴里。然后细细地品味着。

而恰在这时,我后背重重地被人捶了一下。我身体前倾,好悬没噎到喉咙里。我怒不可遏的捶着桌子,愤怒的搜寻着那个可恶的人。那健壮的双腿一前一后的用力摆动着,翕张着的嘴小声地嘟囔着什么,而他的身躯再一次的镶嵌在学校走廊的窗台上。

“怎么了,这种的见面方式你不喜欢?”

“啊,怎么会是你?!”

这段的生活小序曲的主角就是一个刚调我们班的插班生,以上就是我们第一次交手的情景。

说实话,我当时真的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是依稀的记得他叫王什么,除此之外只知道他和我在一班,座位在最后一排的最后一桌,对他的初次了解仅此而已。直到后来我才知道,他叫王晋。

在开学初的第一次班会上,老师让我们轮流介绍自己,轮到他的时候,他好像显得很不情愿,吊儿郎当地走上台,吱吱唔唔的说了几句,别的我没怎么听清,只是隐约的听到,他说他喜欢聊QQ。

无疑,聊QQ同样也是我的最爱。

然而,要老实讲,我必须承认,即使是QQ时期的忙音,我们或许也会成了朋友——无话不谈。

当我打开了自己空间,一切都是那么温馨,那样的熟悉。右下角的验证信息欢快的跳跃着,我知道又有人把我加为了好友,我痛快地按下了确定键,而脑中却在一次又一次的构思着自己的日志,在那天的日志中我写到:

朋友,曾经一度在出现我的生活中,但尔后又闪电般的消失则让我感到绝望,我不知道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使得上苍这莫大的玩笑在十字路口上等我,当转过弯来的时候,我一无所有,所做的一切都是在白忙活。而今我背对着迷途的方向向前走,却有这么一位迟来的朋友在等我。

oh,my god,难道这就是生活,它怎么能这样对我?!

呵呵,如果我们改变不了什么,那就这样吧,得过且过,必定谁也无法欲知结果,我祈祷这次生活不要再耍我。我只希望我们一辈子都能在一起,成为最铁的哥儿们。

我叼着一根草莓味儿的棒棒糖,长长的舒了口气,揉了揉浮肿的眼睛,看着自己用心铺陈的文字,我敢断言,这是自己这十多年来最最虔诚的告白。

无限奔涌着的感情积淀终于在午夜被搁置下来,而好在明天是周末。

第二天,第一件事照例是打开了自己的电脑,迷迷糊糊的打开了自己的空间,一行绯红的大字赫然出现在回复信息内:

呵呵,日志貌似写得很感人,嗯,好好加油,祝你成功。

親顖※繪龥

早就习惯了陌生人的留言,我只是淡淡的回复了句:嗯90后的天空

90后的天空,淡蓝澄澈,

似水年华青春气势磅礴,

偶尔有些乌云将阳光掩没,

但飞扬青春终将战胜邪恶。

屏息凝视窗外树叶斑驳,

叹息虚度年华,

往事已成蹉跎,

我们不是故作沉默,

那是无可奈何。

三点一线永不颠覆无聊单调生活。

人彷徨,孤影长,

浊酒一杯分外凉,

巧怆斯人谁感伤?

骑车上学我们风风火火,

闪现风光我们无暇琢磨,

“痛并快乐”终将变成慌漠,

心底的千差万落,

却很难言说。

每天都很纠结,

真的不想上学,

天天被虐八九节,

OH~ MY GOD!!!

摧残,还是灭绝?

午夜闲暇总是伴着空想,

梦到层叠试卷幻化纸鹤,自由徜徉。

将儿时美好留作一生珍藏。

相信,明天天空定会晴朗敞亮,

因为乌云终不敌早春阳光。

一 念

总闪现的一念让我珍藏,久久难忘。

——题记

下午,学校进行集体大扫除。

好不容易,我忙里抽闲,习惯性的撤了把椅子,随手掏出一块奶油夹心糖,包开糖纸,慢慢的放到嘴里。然后细细地品味着。

而恰在这时,我后背重重地被人捶了一下。我身体前倾,好悬没噎到喉咙里。我怒不可遏的捶着桌子,愤怒的搜寻着那个可恶的人。那健壮的双腿一前一后的用力摆动着,翕张着的嘴小声地嘟囔着什么,而他的身躯再一次的镶嵌在学校走廊的窗台上。

“怎么了,这种的见面方式你不喜欢?”

“啊,怎么会是你?!”

这段的生活小序曲的主角就是一个刚调我们班的插班生,以上就是我们第一次交手的情景。

说实话,我当时真的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是依稀的记得他叫王什么,除此之外只知道他和我在一班,座位在最后一排的最后一桌,对他的初次了解仅此而已。直到后来我才知道,他叫王晋。

在开学初的第一次班会上,老师让我们轮流介绍自己,轮到他的时候,他好像显得很不情愿,吊儿郎当地走上台,吱吱唔唔的说了几句,别的我没怎么听清,只是隐约的听到,他说他喜欢聊QQ。

无疑,聊QQ同样也是我的最爱。

然而,要老实讲,我必须承认,即使是QQ时期的忙音,我们或许也会成了朋友——无话不谈。

当我打开了自己空间,一切都是那么温馨,那样的熟悉。右下角的验证信息欢快的跳跃着,我知道又有人把我加为了好友,我痛快地按下了确定键,而脑中却在一次又一次的构思着自己的日志,在那天的日志中我写到:

朋友,曾经一度在出现我的生活中,但尔后又闪电般的消失则让我感到绝望,我不知道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使得上苍这莫大的玩笑在十字路口上等我,当转过弯来的时候,我一无所有,所做的一切都是在白忙活。而今我背对着迷途的方向向前走,却有这么一位迟来的朋友在等我。

oh,my god,难道这就是生活,它怎么能这样对我?!

呵呵,如果我们改变不了什么,那就这样吧,得过且过,必定谁也无法欲知结果,我祈祷这次生活不要再耍我。我只希望我们一辈子都能在一起,成为最铁的哥儿们。

我叼着一根草莓味儿的棒棒糖,长长的舒了口气,揉了揉浮肿的眼睛,看着自己用心铺陈的文字,我敢断言,这是自己这十多年来最最虔诚的告白。

无限奔涌着的感情积淀终于在午夜被搁置下来,而好在明天是周末。

第二天,第一件事照例是打开了自己的电脑,迷迷糊糊的打开了自己的空间,一行绯红的大字赫然出现在回复信息内:

呵呵,日志貌似写得很感人,嗯,好好加油,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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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的天空,淡蓝澄澈,

似水年华青春气势磅礴,

偶尔有些乌云将阳光掩没,

但飞扬青春终将战胜邪恶。

屏息凝视窗外树叶斑驳,

叹息虚度年华,

往事已成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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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无可奈何。

三点一线永不颠覆无聊单调生活。

人彷徨,孤影长,

浊酒一杯分外凉,

巧怆斯人谁感伤?

骑车上学我们风风火火,

闪现风光我们无暇琢磨,

“痛并快乐”终将变成慌漠,

心底的千差万落,

却很难言说。

每天都很纠结,

真的不想上学,

天天被虐八九节,

OH~ MY GOD!!!

摧残,还是灭绝?

午夜闲暇总是伴着空想,

梦到层叠试卷幻化纸鹤,自由徜徉。

将儿时美好留作一生珍藏。

相信,明天天空定会晴朗敞亮,

因为乌云终不敌早春阳光。

一 念

总闪现的一念让我珍藏,久久难忘。

——题记

下午,学校进行集体大扫除。

好不容易,我忙里抽闲,习惯性的撤了把椅子,随手掏出一块奶油夹心糖,包开糖纸,慢慢的放到嘴里。然后细细地品味着。

而恰在这时,我后背重重地被人捶了一下。我身体前倾,好悬没噎到喉咙里。我怒不可遏的捶着桌子,愤怒的搜寻着那个可恶的人。那健壮的双腿一前一后的用力摆动着,翕张着的嘴小声地嘟囔着什么,而他的身躯再一次的镶嵌在学校走廊的窗台上。

“怎么了,这种的见面方式你不喜欢?”

“啊,怎么会是你?!”

这段的生活小序曲的主角就是一个刚调我们班的插班生,以上就是我们第一次交手的情景。

说实话,我当时真的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是依稀的记得他叫王什么,除此之外只知道他和我在一班,座位在最后一排的最后一桌,对他的初次了解仅此而已。直到后来我才知道,他叫王晋。

在开学初的第一次班会上,老师让我们轮流介绍自己,轮到他的时候,他好像显得很不情愿,吊儿郎当地走上台,吱吱唔唔的说了几句,别的我没怎么听清,只是隐约的听到,他说他喜欢聊QQ。

无疑,聊QQ同样也是我的最爱。

然而,要老实讲,我必须承认,即使是QQ时期的忙音,我们或许也会成了朋友——无话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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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曾经一度在出现我的生活中,但尔后又闪电般的消失则让我感到绝望,我不知道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使得上苍这莫大的玩笑在十字路口上等我,当转过弯来的时候,我一无所有,所做的一切都是在白忙活。而今我背对着迷途的方向向前走,却有这么一位迟来的朋友在等我。

oh,my god,难道这就是生活,它怎么能这样对我?!

呵呵,如果我们改变不了什么,那就这样吧,得过且过,必定谁也无法欲知结果,我祈祷这次生活不要再耍我。我只希望我们一辈子都能在一起,成为最铁的哥儿们。

我叼着一根草莓味儿的棒棒糖,长长的舒了口气,揉了揉浮肿的眼睛,看着自己用心铺陈的文字,我敢断言,这是自己这十多年来最最虔诚的告白。

无限奔涌着的感情积淀终于在午夜被搁置下来,而好在明天是周末。

第二天,第一件事照例是打开了自己的电脑,迷迷糊糊的打开了自己的空间,一行绯红的大字赫然出现在回复信息内:

呵呵,日志貌似写得很感人,嗯,好好加油,祝你成功。

親顖※繪龥

早就习惯了陌生人的留言,我只是淡淡的回复了句:嗯

卷一爱的力量(之一)(转载)

——“法”夏尔丹 爱,创造出力量 随处散播你的爱心,就从对你的家人开始,多一分关爱给你的孩子,你的另一半,然后你的邻居……,让每个接近你的人都有如沐春风的感觉。给别人一个关怀的眼神,一个灿烂的微笑,一个温暖的拥抱,为上帝的仁慈做见证。 ——泰瑞莎修女 25年前,有位教社会学的大学教授,曾叫班上学生到巴尔的摩的贫民窟,调查200名男孩的成长背景和生活环境,并对他们未来的发展做一评估,每个学生的结论都是“他毫无出头的机会”。 25年后,另一位教授发现了这份研究,他叫学生做后续调查,看昔日这些男孩今天是何状况。结果根据调查,除了有20名男孩搬离或过世,剩下的180名中有176名成就非凡,其中担任律师、医生或商人的比比皆是。 这位教授在惊讶之余,决定深入调查此事。他拜访了当年曾受评估的年轻人,跟他们请教同一个问题,“你今日会成功的最大原因是什么?”结果他们都不约而同地回答:“因为我遇到了一位好老师。” 这位老师目前仍健在,虽然年迈,但还是耳聪目明,教授找到她后,问她到底有何绝招,能让这些在贫民窟长大的孩子个个出人头地? 这位老太太眼中闪着慈祥的光芒,嘴角带着微笑回答道:“其实也没什么,我爱这些孩子。” (艾瑞克·布特渥斯) 爱是所有回忆 苦痛会消失, 唯有真爱永留心间。 父亲与我谈话时,他总是会先说一句:“我今天告诉过你我有多么爱你吗?”从这句话我能深深感受到父亲对我的爱,随着岁月的流逝,父亲已迈入老年,体力大不如前,然而我们父女间的感情却是一日比一日深厚。 到了82岁,他已有撒手而去的心理准备,而我也想让他早日脱离病痛的折磨。我们紧握彼此的手,笑着和对方告别,但眼中仍是忍不住充满了泪水。我说:“爸,等你走后,我希望能接到你报平安的讯息。”他笑说我想法荒谬,因为爸并不相信世间有轮回转世,其实我也不太相信鬼神之说,但我的许多亲身经验却又让我不得不怀疑“另一边”的人能与我们相通。 所谓父女连心,当父亲走的那一刻,我胸中也能感应到他心脏病发作的瞬间。最令我遗憾的是,碍于医院的某些规定,我竟无法在他咽下最后一口气时握着他的手。 父亲走后,我日日祈祷能听到他的声音,每晚我期盼他能入梦来,但仍是音讯全无;4个月以来,我听到的只有亲友的吊唁。母亲早在5年前因老年痴呆症去世,失去双亲的我,即使已过中年,心里仍像孩童一样茫然无助。 有一天,我躲在黑暗安静的房间里等着师傅来帮我按摩,一阵想念父亲的情绪又填满了胸口,我开始怀疑,是否自己过于殷切地期盼能听到他的声音。突然间,我发觉自己的神志敏锐异常,脑袋出奇地清楚,就算给我一长串的数字我也能加减自如,起初我怀疑自己是身在梦中,但我后来确定,这种感觉是百分之百的真实。原本混乱的思绪在脑中如水滴扰乱了静止的湖面,此时却异常的平静,我心中对这种改变惊讶不已,这让我领悟到:或许我不该如此强求想获得父亲的讯息。 霎时,我在黑暗中见到了母亲的脸——她在患病前那张充满慈爱的丰润脸庞:她仍是一头白发,脸上仍旧带着笑容。母亲的影像如此真实鲜明,似乎我伸手便可触及。她的模样一如从前,我甚至闻到她最爱用的Joy的香水味。她静静地站在我面前,一言不发。我有些纳闷为何我想的是父亲,出现的却是母亲,同时也对许久未想起母亲而感到些许愧疚。 我说:“妈,晚年的那场病让您受苦了。” 母亲轻轻地将头侧到一边,仿佛表示理解我的心思。她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微笑,然后清楚他说:“不过,爱是我所有的回忆。”说完她便消失无踪了。 房间突然一阵微寒,使我不禁打了个冷成。此时我深深感觉到,最重要的是我们曾对彼此付出关怀;苦痛会消失,唯有真爱永留心间。 母亲这句话点醒了我,直到如今,我还忘不了与她相见的那一刻。 虽然我一直没有父亲的讯息,但我深信有一天,他会出其不意地出现在我面前,再说一次:“我今天告诉过你我有多么爱你吗?” (芭比·布罗斯坦) 真爱 上帝啊!一个驼背的妇女将是个悲剧,求你把驼背赐给我,再将美貌留给我的新娘。 墨西·孟德尔颂是德国知名作曲家的祖父。他的外貌极其平凡,除了身材五短之外,还是个古怪可笑的驼子。 一天,他到汉堡去拜访一个商人,这个商人有个心爱的女儿名叫弗西,墨西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但弗西却因他的畸形外貌而拒绝他。 到了必须离开的时候,墨西鼓起了所有的勇气,上楼到弗西的房间,把握最后和她说话的机会。她有着天使般的脸孔,但让他十分沮丧的是,弗西始终拒绝正眼看他。经过多次尝试性的沟通,他害羞地问:“你相信姻缘天注定吗?” 她眼睛盯着地板答了一句:“相信”,然后反问他:“你相信吗?” 他回答:“我听说,每个男孩出生之前,上帝便会告诉他,将来要娶的是哪一个女孩。我出生的时候,未来的新娘便已许配给我了,上帝还告诉我,我的新娘是个驼子。 “我当时向上帝恳求:‘上帝啊!一个驼背的妇女将是个悲剧,求你把驼背赐给我,再将美貌留给我的新娘。’” 当时弗西看着墨西的眼睛,并被内心深处的某些记忆所搅乱了。她把手伸向他,之后成了他最挚爱的妻子。 (贝利及乔爱思·维塞尔) 抱抱法官 让别人的生命有一点不同,有一点亮光是何等简单啊! 李夏普洛是个已经退休的法官,他天性极富爱心。终其一生,他总是以爱为前提,因为他明了爱是最伟大的力量。因此他总是拥抱别人。他的大学同学给他取了“抱抱法官”的绰号。甚至车子的保险杠都写着:“别烦我!拥抱我!” 大约6年前,他发明了所谓的“拥抱装备”。外面写着:“一颗心换一个拥抱。”里面则包含30个背后可贴的刺绣小红心。他常带着“拥抱装备”到人群中,借着给一个红心,换一个拥抱。 李因此而声名大噪,于是有许多人邀请他到相关的会议或大会演讲;他总是和人分享“无条件的爱”这种概念。一次,在洛杉矶的会议中,地方小报向他挑战:“拥抱参加会议的人,当然很容易,因为他们是自己选择参加的,但这在真实生活中是行不通的。” 他们要求李是否能在洛杉矶街头拥抱路人。大批的电视工作人员,尾随李到街头进行探访。首先李向经过的妇女打招呼:“嗨!我是李夏普洛,大家叫我‘抱抱法官’。我是否可以用这些爱心和你换一个拥抱。”妇女欣然同意,地方新闻的评论员则觉得这太简单了。李看看四周,他看到一个交通女警,正在开罚单给一台BMW的车主。李从容不迫地走上前去,所有的摄影机紧紧跟在后面。接着他说:“你看起来像需要一个拥抱,我是‘抱抱法官’,可以免费奉送一个拥抱。”那女警接受了。 那位电视时事评论员出了最后的难题:“看,那边来了一辆公共汽车。众所皆知,洛杉矶的公共汽车司机最难缠,爱发牢骚,脾气又坏。让我们看看你能从司机身上得到拥抱吗?”李接受了这项挑战。 当公车停靠到路旁时,李跟车上的司机攀谈:“嗨!我是李法官,人家叫我‘抱抱法官’。开车是一项压力很大的工作哦!我今天想拥抱一些人,好让人能卸下重担,再继续工作。你需不需要一个拥抱呢?”那位六尺二、二百三十磅的公车司机离开座位,走下车子,高兴地说:“好啊!” 李拥抱他,还给了他一颗红心,看着车子离开还直说再见。采访的工作人员,个个无言以对。最后,那位评论员不得不承认,他服输了。 一天,李的朋友南西·詹斯顿来拜访他。她是个职业小丑,身着小丑服装,画上小丑的脸谱。 她来邀请李带着“拥抱装备”,一起去残疾之家,探望那里的朋友。 他们到达之后,便开始分发气球、帽子、红心,并且拥抱那里的病人。李心里觉得很难过,因为他从没拥抱过临终的病人、严重智障或四肢麻痹的人。刚开始很勉强,但过了一会儿,南西和李受医师和护士的鼓励之后,便觉得容易得多了。 数小时之后,他们终于来到了最后一个病房。在那里,李看到他这辈子所见过情况最糟的34个病人,顿时他的情绪变得十分复杂。他们的任务是要将爱心分出去,点亮病人心中的灯火,于是李和南西便开始分送欢乐。此时整个房间挤满着被鼓舞的医护人员。他们的领口全贴着小红心,头上还戴着可爱的气球帽。 最后李来到最后一个病人李奥·纳德面前。李奥穿着一件白色围兜,神情呆滞地流着口水。李看他流着口水时,对南西说:“我们跳过去别管他吧!”南西回答:“可是他也是我们的一分子啊!”接着她将滑稽的气球帽放在李奥头上。李则是贴了一张小红心在围兜上。他深呼吸一下,弯下腰抱一下李奥。 突然间,李奥开始嘻嘻大笑,其他的病人也开始把房间弄得叮当作响。李回过头想问医护人员这是怎么一回事时,只见所有的医师、护士都喜极而泣。李只好问护士长发生什么事了。 李永远不会忘记她的回答:“23年来,我们头一次看到李奥笑了。” 让别人的生命有一点不同,有一点亮光是何等简单啊! (杰克·坎菲尔、马克·汉森) 我是重要的 尊敬别人的人,同样会受到别人的尊敬。正像站在镜子前面一样,你怒他也怒,你笑他也笑。 一位在纽约任教的老师决定告诉她的学生,他们是如何重要,来表达对他们的赞许。她决定采用我所提倡的一种作法,也就是将学生逐一叫到讲台上,然后告诉大家这位同学对整个班级和对她的重要性,再给每人一条蓝色缎带,上面以金色的字写着:“我是重要的。” 之后那位老师想做一个班上的研究计划,来看看这样的行动对一个社区会造成什么样的冲击。她给每个学生3个缎带别针,教他们出去给别人相同的感谢仪式,然后观察所产生的结果,一个星期后回到班级报告。 班上一个男孩子到邻近的公司去找一位年轻的主管,因他曾经指导他完成生活规划。那个男孩子将一条蓝色缎带别在他的衬衫上,并且再多给了2个别针,接着解释,“我们正在做一项研究,我们必需出去把蓝色缎带送给感谢尊敬的人,再给你们多余的别针,让他们也能向别人进行相同的感谢仪式。下次请告诉我,这么做产生的结果。” 过了几天,这位年轻主管去看他的老板。从某些角度而言,他的老板是个易怒、不易相处的同事,但极富才华,他向老板表示十分仰慕他的创作天分,老板听了十分惊讶。这个年轻主管接着要求他接受蓝色缎带,并允许他帮他别上。一脸吃惊的老板爽快地答应了。 那年轻人将缎带别在老板外套、心脏正上方的位置,并将所剩的别针送给他,然后问他:“您是否能帮我个忙?把这缎带也送给您所感谢的人。这是一个男孩子送我的,他正在进行一项研究。我们想让这个感谢的仪式延续下去,看看对大家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 那天晚上,那位老板回到家中,坐在14岁儿子的身旁,告诉他:“今天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在办公室的时候,有一个年轻的同事告诉我,他十分仰慕我的创造天分,还送我一条蓝色缎带。想想看,他认为我的创造天分如此值得尊敬,甚至将印有‘我很重要’的缎带别在我的夹克上,还多送我一个别针,让我能送给自己感谢尊敬的人,当我今晚开车回家时,就开始思索要把别针送给谁呢?我想到了你,你就是我要感谢的人。 “这些日子以来,我回到家里并没有花许多精力来照顾你、陪你,我真是感到惭愧。有时我会因你的学习成绩不够好,房间太过脏乱而对你大吼大叫。但今晚,我只想坐在这儿,让你知道你对我有多重要,除了你妈妈之外,你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人。好孩子,我爱你。” 他的孩子听了十分惊讶,他开始呜咽啜泣,最后哭得无法自制,身体一直颤抖。他看着父亲,泪流满面地说:“爸,我原本计划明天要自杀,我以为你根本不爱我,现在我想那已经没有必要了。” 礼物 爱是不会老的,它留着的是永恒的火焰与不灭的光辉,世界的存在,就以它为养料。 ——左拉 这个感人的故事,发生在一辆公车上,公车沿着南方偏僻公路蹒跚而行。 车子里的乘客,有位瘦弱的老人,手里握着一束鲜花,车过教堂时,上来一个少女,目不转睛地看着老人的鲜花。 到了老人快要下车时,他忽然冲动地将自己手中的鲜花推向少女的怀中。他赶忙解释说:“我看得出来你很喜欢这束花,我想我太太也会很高兴你拥有这束花的。我会告诉她我把花送给你了。” 那女孩接受那束花后,目送老人下车,看着他慢慢走到一座小公墓的门口。 哥哥的心愿 人在心中应该设身处地想到的,不是那些比我们更幸福的人,而只是那些比我们更值得同情的人。 ——卢梭 圣诞节时,保罗的哥哥送他一辆新车。圣诞节当天,保罗离开办公室时,一个男孩绕着那辆闪闪发亮的新车,十分赞叹地问:“先生,这是你的车?” 保罗点点头:“这是我哥哥送给我的圣诞节礼物。”男孩满脸惊讶,支支吾吾地说:“你是说这是你哥哥送的礼物,没花你半毛钱?我也好希望能……” 当然保罗以为他是希望能有个送他车子的哥哥,但那男孩所谈的却让保罗十分震撼。 “我希望自己能成为送车给弟弟的哥哥。”男孩继续说。 保罗惊愕地看着那男孩,冲口而出地邀请他:“你要不要坐我的车去兜风?” 男孩兴高采烈地坐上车,绕了一小段路之后,那孩子眼中充满兴奋地说:“先生,你能不能把车子开到我家门前?” 保罗微笑,他心想那男孩必定是要向邻居炫耀,让大家知道他坐了一部大车子回家。没想到保罗这次又猜错了。“你能不能把车子停在那两个阶梯前?”男孩要求。 男孩跑上了阶梯,过了一会儿保罗听到他回来的声音,但动作似乎有些缓慢。原来他带着跛脚的弟弟出来,将他安置在台阶上,紧紧地抱着他,指着那辆新车。 只听那男孩告诉弟弟:“你看,这就是我刚才在楼上告诉你的那辆新车。这是保罗他哥哥送给他的哦!将来我也会送给你一辆像这样的车,到那时候你便能去看看那些挂在窗口的圣诞节漂亮饰品了。” 保罗走下车子,将跛脚男孩抱到车子的前座。满眼闪亮的大男孩也爬上车子,坐在弟弟的旁边。就这样他们三人开始一次令人难忘的假日兜风。 那一次的圣诞夜中,保罗才真正体会耶稣所说的“施比受更有福”的道理。 (丹·克拉克) 勇气 只要能生死相共,便是痛苦也成为欢乐了。 ——罗曼·罗兰 “你认为我很有勇气?”她问道。 “没错,你很有勇气。” “如果我有几分勇气,那也是因为经过几位良师的启蒙,我可以举一位给你听听。多年前,我曾在史丹福医院担任义工,那时认识了一个叫丽莎的小女孩。她身患重疾,病情十分罕见,唯一能挽回她性命的机会,便是接受五岁幼弟的输血,因为她弟弟也曾罹患此病,后来奇迹般地被救活,现在体内产生出了能对抗病毒的抗体。医生向这个小男生解释了情况,问他是否愿意输血给姐姐。我见他只迟疑了半秒钟,便深深地吸口气说:‘如果能救活丽莎,我愿意。’” “进行输血时,他静静躺在姐姐身旁,见到姐姐双颊恢复红润,他不禁面露微笑。但接着他收起了笑容,脸色苍白地望着医生,用颤抖的声音问道:‘我会马上死掉吗?’” “原来他年纪太小,误解了医生的意思,以为要将全身的血都输给姐姐。” “是的,我学到了什么叫勇气,”她补充道:“因为我见到了一个榜样。” (丹·米尔曼) 大声说出你的爱 谁要是不会爱,谁就不能理解生活。 ——高尔基 有次我受邀前往外地,发表有关高效率管理的演讲。抵达当晚,主办单位的几个人请我吃饭,顺便聊聊明天来听演讲的是些什么听众。 艾德显然是这几个人的龙头老大,块头很大,声音十分低沉。他告诉我,他是家大型国际企业的经理,主要职责是到一些分公司,去处理公司内部较为棘手的人事问题,终止一些高级主管的聘用。 “乔,”他说:“我十分期待明天的演讲,因为这些人在聆听过你的高见后,就会知道我的管理方式是正确的。”他得意地对我笑道。 我微笑不语,因为我知道明天的情况绝对与他想象的大不相同。 第二天,艾德表情木然地听完全场演讲,然后一言不发地离开会场。 三年后,我重返旧地,向相同的听众发表另一篇有关管理的演讲,我在听众群中又发现了艾德。就在演讲即将开始前,他突然站起来,扯着喉咙问我:“乔,我能先讲几句话吗?” 我打趣地说:“当然,你身材如此魁梧,你爱讲几句就讲几句,我不敢拦你。” 艾德于是开口:“在座的各位都认识我,其中有些人还知道我近来的改变,今天我想把亲身的体验与各位分享。乔,想必我这番话会让你感到欣慰。” “三年前的一场演讲里,乔曾表示,若想培养坚韧的意志,首先就该学习向身旁最亲近的人说声我爱你。起初我对这点颇不以为然,心想这种肉麻兮兮的话和意志坚韧能扯上什么关系?乔说坚韧与坚硬不同,坚韧如同皮革,坚硬则像花岗岩,而一个意志坚韧的人应该是思想开通,不屈不挠,行为自律,做事灵活,这些话我赞同,但这与爱有什么关系呢?” “那晚,我和太太两人坐在客厅的两端,脑中仍想着乔的话。霎时我发现自己竟鼓不起勇气向太太表示爱意,我好几次清了清喉咙,但话到了嘴边,只含糊地发了些声音,其余的又吞了回去。我太太抬起了头,问我刚才嘟哝了些什么,我若无共事地回答说没事。突然间,我起身走向她,紧张地将她手上的报纸拿开,然后说:‘艾丽斯,我爱你。’她好一阵子说不出活来,泪水涌上她的眼眶,这时她轻声地说:‘艾德,我也爱你,这是你25年来第一次开口说爱我。’” “我们当时感触万千,深深体会到爱能化解一切纷争摩擦。突然间,我像是受到鼓舞般,立刻拨了电话给在纽约的大儿子,我们已经许久没有联络了。我一听到他的声音便脱口而出:‘儿子,也许你以为我喝醉了,但我现在很清醒。我打电话来只是想告诉你我爱你。’” “他在话筒那端沉默了片刻,然后语气平静地说:‘爸,我知道你爱我,真高兴能听到你亲口告诉我,我也要对你说我爱你。’” 我们开始闲话家常,聊得十分愉快。接着我又打电话给在旧金山的小儿子,告诉他同样的事,结果我们父子畅谈许久,那种温馨的感觉我从未有过。 “那晚我躺在床上沉思,终于领悟了乔所说的那番话有更深一层的意义:如果我能真正地了解以爱待人的含义而且身体力行,定能对我的管理方式产生正面的影响。” “我开始阅读相关题材的书籍,从中吸取到不少人的宝贵经验,使我更体会到这套哲学能运用到生活的各个层面,无论是家庭或是工作。” “你们有些人知道,我彻底改变了与人共事的方式。我开始仔细倾听他人的想法;我学会多欣赏他人的长处,少计较他人的短处;我也体会到帮助别人建立信心的那种快乐。然而最重要的是,我现在了解,尊敬他人的最佳方法,便是鼓励他们发挥自己的能力,来达到大家共同努力的目的。” “乔,借着今天这个机会,我要说声谢谢你。顺便跟大家提一下,我现在是公司的副董事,领导能力颇受肯定。好了,各位,现在专心听他演讲吧!” (乔·贝顿) 多一句赞美 人们相互希望得越多,想要给予对方的越多……就必定越亲密。 几天前,我和一位朋友在纽约搭计程车,下车时,朋友对司机说:“谢谢,搭你的车十分舒适。”这司机听了愣了一愣,然后说:“你是混黑道的吗?” “不,司机先生,我不是在寻你开心,我很佩服你在交通混乱时还能沉住气。” “是呀!”司机说完,便驾车离开了。 “你为什么会这么说?”我不解地问。 “我想让纽约多点人情味,”他答道,“唯有这样,这城市才有救。” “靠你一个人的力量怎能办得到?” “我只是起带头作用。我相信一句小小的赞美能让那位司机整日心情愉快,如果他今天载了20位乘客,他就会对这20位乘客态度和善,而这些乘客受了司机的感染,也会对周遭的人和颜悦色。这样算来,我的好意可间接传达给1000多人,不错吧?” “但你怎能希望计程车司机会照你的想法做吗?” “我并没有希望他,”朋友回答:“我知道这种作法是可遇不可求,所以我尽量多对人和气,多赞美他人,即使一天的成功率只有30%,但仍可连带影响到3000人之多。” “我承认这套理论很中听,但能有几分实际效果呢?” “就算没效果我也毫无损失呀!开口称赞那司机花不了我几秒钟,他也不会少收几块小费。如果那人无动于衷,那也无妨,明天我还可以去称赞另一个计程车司机呀!” “我看你脑袋有点天真病了。” “从这就可看出你越来越冷漠了。我曾调查过邮局的员工,他们最感沮丧的除了薪水微薄外,另外就是欠缺别人对他们工作的肯定。” “但他们的服务真的很差劲呀!” “那是因为他们觉得没人在意他们的服务质量。我们为何不多给他们一些鼓励呢?” 我们边走边聊,途经一个建筑工地,有5个工人正在一旁吃午餐。我朋友停下了脚步,“这栋大楼盖很真好,你们的工作一定很危险辛苦吧?”那群工人带着狐疑的眼光望着我朋友。 “工程何时完工?”我朋友继续问道。 “6月。”一个工人低应了一声。 “这么出色的成绩,你们一定很引以为荣。” 离开工地后,我对他说:“你这种人也可以列入濒临绝种动物了。” “这些人也许会因我这一句话而更起劲地工作,这对所有的人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 “但光靠你一个人有什么用呢?你不过是一个小民罢了。” “我常告诉自己千万不能泄气,让这个社会更有情原本就不是简单的事,我能影响一个就一个,能两个就两个……” “刚才走过的女子姿色平庸,你还对她微笑?”我插嘴问道。 “是呀!我知道,”他答道,“如果她是个老师,我想今天上她课的人一定如沐春风。” (雅特·鲍奇华) 最后的心愿 无言的纯洁的天真,往往比说话更能打动人心。 ——莎士比亚 26岁的母亲凝视着她那罹患血友病而垂死的儿子。虽然她内心充满了悲伤,但同时她也下定决心,就像其他为人父母者,她希望儿子能长大成人,能实现所有的梦想。如今这一切都不可能了,因为病魔会一直缠绕着他。即使如此,她仍希望儿子的梦想能够实现。 她握着儿子的手问道:“巴柏西,你曾想过长大后要做什么吗?你对自己的一生,有过什么梦想吗?” “妈咪,我一直希望长大后能成为消防队员。” 母亲强忍悲伤,微笑着说:“我来想想看能不能让你的愿望成真。”当天稍晚,她到亚历桑纳州凤凰城当地的消防队,找到了消防队员鲍伯,他有一颗宽大的心。这位母亲向他解释儿子临终的心愿,并请问是否能让他坐上消防车在街角转几圈。 鲍伯说:“不只这样呢,我们还可以做得更好。如果你在星期三早上7点把你儿子带到这里来,我们会让他当一整天的荣誉消防队员。他可以到消防队来,和我们一起吃饭,一起出勤。对了,如果你把他的尺寸给我,我们还可以帮他订做一套真正的消防制眼,附加一顶真的防火帽,不是玩具帽,上面还有凤凰城消防队的徽章,印着我们穿的黄色防水衣和橡胶靴。这些东西都是在凤凰城里制造,所以可以很快拿到。” 3天后,消防队员鲍伯带着巴柏西,帮他穿上消防制服,护送他从医院的病床到消防车上。巴柏西必须端坐在车子后面,鲍伯引领他回到消防队,他仿佛置身于天堂。 当天凤凰城有3起火警,巴柏西每次都得出勤务。他乘坐不同的消防车,还有救护车,甚至消防队长的座车。他还为当地的新闻节目拍录影带。 由于美梦成真以及加注在他身上所有的爱和关怀,令巴柏西深深感动,他比医生所预期的多活了3个月。 一天晚上,他所有的生命迹象开始急剧下降,护士长急忙打电话通知家属到医院。然后她想起巴柏西曾担任过消防队员,因此她也打电话给消防队长,问他是否能派一位穿制服的消防队员到医院来,在巴柏西临终前陪伴他。队长回答道:“我们可以做得更好。5分钟之内就到。你能帮个忙吗?当你听见警笛响、看到警灯闪时,请通知医院,这不是真正的火警,这只是消防队来见他们好伙伴的最后一面。请你打开他房间的窗户,谢谢。” 大约5分钟后,一部消防车到达医院,把云梯延伸到巴柏西三楼窗前,有14位消防队员、2位女消防队员爬上云梯进入巴柏西的房间。经过他母亲的同意,他们拥抱他、握他的手,告诉他他们有多爱他。 巴柏西咽下最后一口气前,看着消防队长说:“队长,我现在能算是真正的消防队员吗?” “算!巴柏西。”队长说。 带着那些话,巴柏西微笑着闭上了眼睛。 (杰克·坎菲尔、马克·汉森)

做一个善良的小公民——读《走进和谐的春天》有感

做一个善良的小公民 ——读《走进和谐的春天》有感 “世界上最广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广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广阔的是人的心灵。人的心灵是一个丰富的收纳袋,它不断地收获自己的需求,也在不断地给予和付出。遭遇困惑、经历失败,都不该让我们的心失去爱的温度。心善良就能宽容,凭诚信得以合作,互协助心怀感恩,有仁爱才更坚强……” 上面这段话是《走进和谐的春天》这本书的第三章的开篇导语,正如它所说的,每个人的心灵都需要宽容、诚信、感恩和仁爱,它们加起来就是善良。在这一章中,讲的就是关于诚实善良的事迹。其中我觉得最感人的是女大学生献血的故事。 一名从未出过远门的20岁女大学生,偶然从网上获悉,贵州有一名和她的血型相同的农村孕妇大出血,生命危在旦夕,她立即以最快的速度奔向千里之外的贵州省黎平县山区,为患者献血。院方见她身体单薄,又没有休息好,勉强同意先抽100毫升血,她却坚持要献400毫升。抽到100毫升的时候,她出现了昏厥。她苏醒过来,医生关切地询问她的身体状况,她一再说自己身体很棒没事。医生又开始抽血,抽到240毫升时,她面色苍白,又出现了虚脱反应,但她仍然坚持着:“救人要紧,请快点抽我的血!”到后来,那名患者活了下来,听到女大学生为救自己而昏过去两次的消息,十分感动。而女大学生却谢绝病人家属的挽留,匆匆返回杭州上课,连名字都不留。 女大学生的善良表现在她不顾自己的安危,对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献出自己的血。更可贵的是她做好事,不留名。 这使我想到一件事。记得上幼儿园的时候,上图画课,老师给我们发了一盒新油画棒。我打开一看,发现少了一只粉红色的油画棒,我最喜欢粉红色了,怎么办呢? 我没有采取跟老师说的好方法,而是偷偷的把同桌的粉红色油画棒拿了过来。她发现少了一只油画棒,急得哭了出来。我当时十分惊恐, 即想把油画棒还给她,又怕老师批评我。后来,我还是没有把油画棒还给她。 今天回想起这件事,我想:如果时光能倒流,我一定要把油画棒还给她,因为我不能为了这小小的油画棒而不要珍贵的诚实和善良。这,大概就是这个故事给我的启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