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的母亲是多么的相像!她们的心始终一样,每一个母亲都有一颗极为纯真的赤子之心。我的母亲在我心中就是一个很好的母亲。我的母亲平时对我要求很“严”。我非常想玩电脑,她很少让我玩;我很想看电视,她每天只让我看半个小时;我很想踢足球,她一个星期只让我踢一次。在三年级暑假的一个下午,母亲在做家务,我做好作业随手拿了一个韩币在床上玩,不小心掉到了嘴里吞了下去。我哭着将这件事告诉了母亲,母亲一开始还不相信,后来发现家里的韩币没了,我还呕吐,急忙冒着狂风暴雨带着我去医院,做了胃镜,才将韩币拿了出来。那天晚上我住院了,母亲通宵达旦地陪着我。成功的时候,谁都是朋友。但只有母亲——她是失败时的伴侣。也会耐心指导我,给我讲道理。那一次数学考试,一向数学考前几名的我一落千丈,只考了89.5,当时我十分难过、害怕,以为回家后会被母亲打,但出乎我预料的是,当我将那张倒霉的试卷交给她时,母亲不仅没打我,还帮我分析,哪一题不该错,错在哪里,并将我不会的题目不厌其烦地讲给我听。还让我在今后的考试中认真做好每一题,做好了也不要玩,要认真检查一遍,考好了也不要骄傲。我的母亲对我很好,还教育我要常怀感恩之心。她对爷爷、奶奶很好,常带着礼物去看望他们。今年暑假的水街纳凉节期间,妈妈特的带他们去水街游玩,不仅让我带爷爷去看皮影戏、奇人杂技爷爷还是很开心,还买了一些小吃给爷爷。她对一些可怜的人也十分同情,有一次,学校让我们为福利院捐款,她认为开展这个活动我心中的好母亲全世界的母亲是多么的相像!她们的心始终一样,每一个母亲都有一颗极为纯真的赤子之心。我的母亲也是一个很好的母亲。我的母亲平时对我慈爱有加。生活上,她对我无微不至,我酷爱玩电脑、看电视,她为了保护我的眼睛,就培养我打乒乓球的爱好。在三年级暑假的一个下午,我玩耍中不小心将一枚韩币吞进了肚里,母亲冒着狂风暴雨带着我去医院,做了胃镜,才将韩币拿了出来。母亲通宵达旦地陪着我,我感动极了。成功的时候,母亲鼓励我,失败的时候,母亲更是我最好的伴侣。那一次数学考试,一向数学考前几名的我一落千丈,只考了89.5,当时我诚惶诚恐,以为回家后会被母亲打,但出乎我预料的是,当我将那张倒霉的试卷交给她时,母亲不仅没打我,还帮我分析,哪一题不该错,错在哪里,并将我不会的题目不厌其烦地讲给我听。还让我在今后的考试中认真做好每一题,做好了要认真检查一遍,考好了也不要骄傲。我的母亲对我很好,还教育我要常怀感恩之心。她常带着礼物去看望爷爷、奶奶。今年暑假的水街纳凉节期间,妈妈特地带他们去水街游玩,母亲和我带爷爷去看皮影戏、奇人杂技等,还品尝了许多美食,爷爷很开心。母亲经常教给我许多道理,比如: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能半途而废,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得最好;应该拥有宽广的胸怀,不能坐井观天,要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等等。母亲不仅给了我温暖的爱,带给我更多的是做人的道理。这就是我的好母亲,她照顾着我;教育着我;影响着我。'

《我的精神家园》

小说的艺术

我为什么要写作

有人问一位登山家为什么要去登山——谁都知道登山这件事既危险,又没什么实际的好处,他回答道:“因为那座山峰在那里。”我喜欢这个答案,因为里面包含着幽默感——明明是自己想要登山,偏说是山在那里使他心里痒痒。除此之外,我还喜欢这位登山家干的事,没来由地往悬崖上爬。它会导致肌肉疼痛,还要冒摔出脑子的危险,所以一般人尽量避免爬山。从热力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个减熵现象,极为少见。这是因为人总是趋利避害,热力学上把自发现象叫做熵增现象,所以趋害避利肯定减熵。

现在把登山和写作相提并论,势必要招致反对。这是因为最近十年来中国有过小说热、诗歌热、文化热,无论哪一种热都会导致大量的人投身写作,别人常把我看成此类人士中的一个,并且告诫我说,现在都是什么年月了,你还写小说?(言下之意是眼下是经商热,我该下海去经商了)但是我的情形不一样。前三种热发生时,我正在美国念书,丝毫没有受到感染。我们家的家训是不准孩子学文科,一律去学理工。因为这些缘故,立志写作在我身上是个不折不扣的减熵过程。我到现在也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干这件事,除了它是个减熵过程这一点。

有关我立志写作是个减熵过程,还有进一步解释的必要。写作是个笼统的字眼,还要看写什么东西。写畅销小说、爱情小诗等等热门东西,应该列入熵增过程之列。我写的东西一点不热门,不但挣不了钱,有时还要倒贴一些。严肃作家的“严肃”二字,就该做如此理解。据我所知,这世界上有名的严肃作家,大多是凑合过日子,没名的大概连凑合也算不上。这样说明了以后,大家都能明白我确实在一个减熵过程中。

我父亲不让我们学文科,理由显而易见。在我们成长的时代里,老舍跳了太平湖,胡风关了监狱,王实味被枪毙了。以前还有金圣叹砍脑壳等等实例。当然,他老人家也是屋内饮酒、门外劝水的人,自己也是个文科的教授,但是他坦白地承认自己择术不正,不足为训。我们兄弟姐妹五个就此全学了理工科,只有我哥哥例外。考虑到我父亲脾气暴躁、吼声如雷,你得说这种选择是个熵增过程。而我哥哥那个例外是这么发生的:七八年考大学时,我哥哥是北京木城涧煤矿最强壮的青年矿工,吼起来比我爸爸音量还要大。无论是动手揍他,还是朝他吼叫,我爸爸自己都挺不好意思,所以就任凭他去学了哲学,在逻辑学界的泰斗沈有鼎先生的门下当了研究生。考虑到符号逻辑是个极专门的学科(这是从外行人看不懂逻辑文章来说),它和理工科差不太多的。从以上的叙述,你可以弄明白我父亲的意思。他希望我们每个人都学一种外行人弄不懂而又是有功世道的专业,平平安安地度过一生。我父亲一生坎坷,他又最爱我们,这样的安排在他看来最自然不过。

我自己的情形是这样的:从小到大,身体不算强壮,吼起来音量也不够大,所以一直本分为人。尽管如此,我身上总有一股要写小说的危险情绪。插队的时候,我遇上一个很坏的家伙(他还是我们的领导,属于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少数坏干部之列),我就编了一个故事,描写他从尾骨开始一寸寸变成了一条驴,并且把它写了出来,以泄心头之愤。后来读了一些书,发现卡夫卡也写了个类似的故事,搞得我很不好意思。还有一个故事,女主人公长了蝙蝠的翅膀,并且头发是绿色的,生活在水下。这些二十岁前的作品我都烧掉了。在此一提是要说明这种危险倾向的由来。后来我一直抑制着这种倾向,念完了本科,到美国去留学。我哥哥也念完了硕士,也到美国去留学。我在那边又开始写小说,这种危险的倾向再也不能抑制了。

在美国时,我父亲去世了。回想他让我们读理科的事,觉得和美国发生的事不是一个逻辑。这让我想起了苏联元帅图哈切夫斯基对大音乐家肖斯塔科维奇说的话来:“我小的时候,很有音乐天才。只可惜我父亲没钱给我买把小提琴!假如有了那把小提琴,我现在就坐在你的乐池里。”这段话乍看不明其意,需要我提示一句:这次对话发生在苏联的三十年代,说完了没多久,图元帅就一命呜呼了。那年头专毙元帅将军,不大毙小提琴手。“文化革命”里跳楼上吊的却是文人居多。我父亲在世时,一心一意地要给我们每人都弄把小提琴。这把小提琴就是理工农医任一门,只有文科不在其内,这和美国发生的事不一样,但是结论还是同一个——我该去干点别的,不该写小说。

有关美国的一切,可以用一句话来描述:American’s business is business,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那个国家永远是在经商热中,而且永远是1000度的白热。所以你要是看了前文之后以为那里有某种气氛会有助于人立志写作就错了。连我哥哥到了那里都后悔了,觉得不该学逻辑,应当学商科或者计算机。虽然他依旧无限仰慕罗素先生的为人,并且竭其心力证明了一项几十年未证出的逻辑定理,但是看到有钱人豪华的住房,也免不了唠叨几句他对妻儿的责任。

在美国有很强大的力量促使人去挣钱,比方说洋房,有些只有一片小草坪,有的有几百亩草坪,有的有几千亩草坪,所以仅就住房一项,就能产生无穷无尽的挣钱的动力。再比方说汽车,有无穷的档次和价格。你要是真有钱,可以考虑把肯尼迪遇刺时坐的汽车买来坐。还有人买下了苏联的战斗机,驾着飞上天。在那个社会里,没有人受得了自己的孩子对同伴说:我爸爸穷。我要是有孩子,现在也准在那里挣钱。而写书在那里也不是个挣钱的行当,不信你到美国书店里看看,各种各样的书涨了架子,和超级市场里陈列的卫生纸一样多——假如有人出售苦心积虑一页页写出的卫生纸,肯定不是好行当。除此之外,还有好多人的书没有上架,窝在他自己的家里。我没有孩子,也不准备要。作为中国人,我是个极少见的现象。但是人有一张脸,树有一张皮,别人都去挣钱,自己却在干可疑的勾当,脸面上也过不去。

在美国时,有一次和一位华人教授聊天,他说他的女儿很有出息,放着哈佛大学人类学系奖学金不要,自费去念一般大学的law school,如此反潮流,真不愧是书香门第。其实这是舍小利而趋大利,受小害而避大害。不信你去问问律师挣多少钱,人类学家又挣多少钱。和我聊天的这位教授是个大学问家,特立独行之辈,一谈到了儿女,好像也不大特立独行了。

说完了美国、苏联,就该谈谈我自己。到现在为止,我写了八年小说,也出了几本书,但是大家没怎么看到。除此之外,我还常收到谩骂性的退稿信,这时我总善意地想:写信的人准是在领导那里挨了骂,找我撒气。提起王小波,大家准会想到宋朝在四川拉杆子的那一位,想不到我身上。我还在减熵过程中。顺便说一句,人类的存在,文明的发展就是个减熵过程,但是这是说人类。具体说到自己,我的行为依旧无法解释。再顺便说一句,处于减熵过程中的,绝不只是我一个人。在美国,我遇上过支起摊来卖托洛茨基、格瓦拉、毛主席等人的书的家伙,我要和他说话,他先问我怕不怕联邦调查局——别的例子还很多。在这些人身上,你就看不到水往低处流、苹果掉下地、狼把兔子吃掉这一宏大的过程,看到的现象相当于水往山上流、苹果飞上天、兔子吃掉狼。我还可以说,光有熵增现象不成。举例言之,大家都顺着一个自然的方向往下溜,最后准会在个低洼的地方会齐,挤在一起像粪缸里的蛆。但是这也不能解释我的行为。我的行为是不能解释的,假如你把熵增现象看成金科玉律的话。

当然,如果硬要我用一句话直截了当地回答这个问题,那就是:我相信我自己有文学才能,我应该做这件事。但是这句话正如一个嫌疑犯说自己没杀人一样不可信。所以信不信由你吧。

我的师承

我终于有了勇气来谈谈我在文学上的师承。小时候,有一次我哥哥给我念过查良铮先生译的《青铜骑士》:

我爱你,彼得兴建的大城,

我爱你严肃整齐的面容,

涅瓦河的水流多么庄严,

大理石铺在它的两岸……

他还告诉我说,这是雍容华贵的英雄体诗,是最好的文字。相比之下,另一位先生译的《青铜骑士》就不够好:

我爱你彼得的营造

我爱你庄严的外貌……

现在我明白,后一位先生准是东北人,他的译诗带有二人转的调子,和查先生的译诗相比,高下立判。那一年我十五岁,就懂得了什么样的文字才能叫做好。

到了将近四十岁时,我读到了王道乾先生译的《情人》,又知道了小说可以达到什么样的文字境界。道乾先生曾是诗人,后来做了翻译家,文字功夫炉火纯青。他一生坎坷,晚年的译笔沉痛至极。请听听《情人》开头的一段: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也是王先生一生的写照。杜拉斯的文章好,但王先生译笔也好,无限沧桑尽在其中。查先生和王先生对我的帮助,比中国近代一切著作家对我帮助的总和还要大。现代文学的其他知识,可以很容易地学到。但假如没有像查先生和王先生这样的人,最好的中国文学语言就无处去学。除了这两位先生,别的翻译家也用最好的文学语言写作,比方说,德国诗选里有这样的译诗:

朝雾初开,落叶飘零

让我们把美酒满斟!

带有一种永难忘记的韵律,这就是诗啊。对于这些先生,我何止是尊敬他们——我爱他们。他们对现代汉语的把握和感觉,至今无人可比。一个人能对自己的母语做这样的贡献,也算不虚此生。

道乾先生和良铮先生都曾是才华横溢的诗人,后来,因为他们杰出的文学素质和自尊,都不能写作,只能当翻译家。就是这样,他们还是留下了黄钟大吕似的文字。文字是用来读,用来听,不是用来看的——要看不如去看小人书。不懂这一点,就只能写出充满噪声的文字垃圾。思想、语言、文字,是一体的,假如念起来乱糟糟,意思也不会好——这是最简单的真理,但假如没有前辈来告诉我,我怎么会知道啊。有时我也写点不负责任的粗糙文字,以后重读时,惭愧得无地自容,真想自己脱了裤子请道乾先生打我两棍。孟子曾说,无耻之耻,无耻矣。现在我在文学上是个有廉耻的人,都是多亏了这些先生的教诲。对我来说,他们的作品是比鞭子还有力量的鞭策。提醒现在的年轻人,记住他们的名字,读他们译的书,是我的责任。

现在的人会说,王先生和查先生都是翻译家。翻译家和著作家在文学史上是不能相提并论的。这话也对,但总要看看写的是什么样的东西。我觉得我们国家的文学次序是彻底颠倒了的:末流的作品有一流的名声,一流的作品却默默无闻。最让人痛心的是,最好的作品并没有写出来。这些作品理应由查良铮先生、王道乾先生在壮年时写出来的,现在成了巴比伦的空中花园了……以他们二位年轻时的抱负、晚年的余晖,在中年时如有现在的环境,写不出好作品是不可能的。可惜良铮先生、道乾先生都不在了……

回想我年轻时,偷偷地读到过傅雷、汝龙等先生的散文译笔,这些文字都是好的。但是最好的,还是诗人们的译笔;是他们发现了现代汉语的韵律。没有这种韵律,就不会有文学。最重要的是:在中国,已经有了一种纯正完美的现代文学语言,剩下的事只是学习,这已经是很容易的事了。我们不需要用难听的方言,也不必用艰涩、缺少表现力的文言来写作。作家们为什么现在还爱用劣等的文字来写作,非我所能知道。但若因此忽略前辈翻译家对文学的贡献,又何止是不公道。

正如法国新小说的前驱们指出的那样,小说正向诗的方向改变着自己。米兰?昆德拉说,小说应该像音乐。有位意大利朋友告诉我说,卡尔维诺的小说读起来极为悦耳,像一串清脆的珠子洒落于地。我既不懂法文,也不懂意大利文,但我能够听到小说的韵律。这要归功于诗人留下的遗产。

我一直想承认我的文学师承是这样一条鲜为人知的线索。这是给我脸上贴金。但就是在道乾先生、良铮先生都已故世之后,我也没有勇气写这样的文章。因为假如自己写得不好,就是给他们脸上抹黑。假如中国现代文学尚有可取之处,它的根源就在那些已故的翻译家身上。我们年轻时都知道,想要读好文字就要去读译著,因为最好的作者在搞翻译。这是我们的不传之秘。随着道乾先生逝世,我已不知哪位在世的作者能写如此好的文字,但是他们的书还在,可以成为学习文学的范本。我最终写出了这些,不是因为我的书已经写得好了,而是因为,不把这个秘密说出来,对现在的年轻人是不公道的。没有人告诉他们这些,只按名声来理解文学,就会不知道什么是坏,什么是好。

用一生来学习艺术

我念过文科,也念过理科。在课堂上听老师提到艺术这个词,还是理科的老师次数更多:化学老师说,做实验有实验艺术;计算机老师说,编程序有编程艺术。老师们说,怎么做对是科学,怎么做好则是艺术;前者有判断真伪的法则,后者则没有;艺术的真谛就是要叫人感到好,甚至是完美无缺。传授科学知识就是告诉你这些法则,而艺术的修养是无法传授的,只能够潜移默化。这些都是理科老师教给我的,我觉得比文科老师讲得好。

没有科学知识的人比有科学知识的人更容易犯错误;但没有艺术修养的人就没有这个缺点,他还有容易满足的好处。假如一个社会里,人们一点文学修养都没有,那么任何作品都会使他们满意。举个例子说,美国人是不怎么读文学书的,一部《廊桥遗梦》就可以使他们如痴如狂。相反,假如在某个国家里,欣赏文学作品是他们的生活方式,那就只有最好的作品才能使他们得到满足。我想,法国最有资格算做这类国家。一部《情人》曾使法国为之轰动。大家都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刚去世不久的杜拉斯。这本书有四个中文译本,其中最好的当属王道乾先生的译本。我总觉得读过了《情人》,就算知道了现代小说艺术;读过道乾先生的译笔,就算知道什么是现代中国的文学语言了。

有位作家朋友对我说,她很喜欢《情人》那种自由的叙事风格。她以为《情人》是信笔写来的,是自由发挥的结果。我的看法则相反,我认为这篇小说的每一个段落都经过精心的安排:第一次读时,你会感到极大的震撼;但再带着挑剔的眼光重读几遍,就会发现没有一段的安排经不起推敲。从全书第一句“我已经老了”,给人带来无限的沧桑感始,到结尾的一句“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带来绝望的悲凉终,感情的变化都在准确的控制之下。叙事没有按时空的顺序展开,但有另一种逻辑作为线索,这种逻辑我把它叫做艺术——这种写法本身就是种无与伦比的创造。我对这件事很有把握,是因为我也这样写过:把小说的文件调入电脑,反复调动每一个段落,假如原来的小说足够好的话,逐渐就能找到这种线索;花上比写原稿多三到五倍的时间,就能得到一篇新小说,比旧的好得没法比。事实上,《情人》也确实是这样改过,一直改到改不动,才交给出版社。《情人》这种现代经典与以往小说的不同之处,在于它需要更多的心血。我的作家朋友听了以后感觉有点泄气:这么写一本书,也不见得能多赚稿费,不是亏了吗?但我以为,我们一点都不亏。现在世界上已经有了杜拉斯,有了《情人》,这位作家和她的作品给我们一个范本,再写起来已经容易多了。假如没有范本,让你凭空去创造这样一种写法,那才是最困难的事:六七十年代,法国有一批新小说作家,立意要改变小说的写法,作品也算是好看,但和《情人》是没法比的。有了这样的小说,阅读才不算是过时的陋习——任凭你有宽银幕、环绕立体声,看电影的感觉终归不能和读这样的小说相比。

译《情人》的王道乾先生已经在前几年逝世了。虽然没有见过面,但他是我真正尊敬的前辈。我知道他原是位诗人,四十年代末曾到法国留学,后来回来参加祖国建设,一生坎坷,晚年搞起了翻译。他的作品我只读过《情人》,但已使我终身受益。另一篇使我终身受益的作品是查良铮(穆旦)先生译的《青铜骑士》。从他们那里我知道了一个简单的真理:文字是用来读的,不是用来看的。看起来黑压压的一片,都是方块字,念起来就大不相同。诗不光是押韵,还有韵律;散文也有节奏的快慢,或低沉压抑,沉痛无比,或如黄钟大吕,回肠荡气——这才是文字的筋骨所在。实际上,世界上每一种文学语言都有这种筋骨,当年我在美国留学,向一位老太太学英文,她告诉我说,不读莎士比亚,不背弥尔顿,就根本不配写英文——当然,我不会背弥尔顿,是不配写英文的了,但中文该怎么写,始终是个问题。

古诗是讲平仄的,古文也有韵律,但现在写这种东西就是发疯;假如用白话来写,用哪种白话都是问题。张爱玲晚年执意要写苏白,她觉得苏白好听。这种想法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文章里的那些字我都不知该怎么念。现在作家里用北方方言写作的很多,凭良心说,效果是很糟心的。我看到过的一种最古怪的主意,是钱玄同出的,他建议大家写《儒林外史》那样的官话。幸亏没人听,否则会把大家都写成迂夫子的。这样一扯就扯远了。这个问题现在已经解决了,我们已经有了一种字正腔圆的文学语言,用它可以写最好的诗和最好的小说,那就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所用的语言。不信你去找本《情人》或是《青铜骑士》念上几遍,就会信服我的说法。

本文的主旨是怀念那些已经逝去的前辈,但却从科学和艺术的区别谈起。我把杜拉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看做我的老师,但这些老师和教我数学的老师是不同的——前者给我的是一些潜移默化,后者则教给我一些法则。在这个世界上,前一种东西更难得到。除此之外,比之科学,艺术更能使人幸福,因为这些缘故,文学前辈也是我更爱的人。

以上所述,基本上是我在文学上所知道的一切。我没有读过大学的中文系,所以孤陋寡闻,但我以为,人活在世上,不必什么都知道,只知道最好的就够了。为了我知道的这些,我要感谢杜拉斯,感谢王道乾和穆旦——他们是我真正敬爱的人。

我的精神家园

我十三岁时,常到我爸爸的书柜里偷书看。那时候政治气氛紧张,他把所有不宜摆在外面的书都锁了起来,在那个柜子里,有奥维德的《变形记》,朱生豪译的莎翁戏剧,甚至还有《十日谈》。柜子是锁着的,但我哥哥有捅开它的方法。他还有说服我去火中取栗的办法:你小,身体也单薄,我看爸爸不好意思揍你。但实际上,在揍我这个问题上,我爸爸显得不够绅士派,我的手脚也不太灵活,总给他这种机会。总而言之,偷出书来两人看,挨揍则是我一人挨,就这样看了一些书。虽然很吃亏,但我也不后悔。

看过了《变形记》,我对古希腊着了迷。我哥哥还告诉我说:古希腊有一种哲人,穿着宽松的袍子走来走去。有一天,有一位哲人去看朋友,见他不在,就要过一块涂蜡的木板,在上面随意挥洒,画了一条曲线,交给朋友的家人,自己回家去了。那位朋友回家,看到那块木板,为曲线的优美所折服,连忙埋伏在哲人家左近,待他出门时闯进去,要过一块木板,精心画上一条曲线……当然,这故事下余的部分就很容易猜了:哲人回了家,看到朋友留下的木板,又取一块蜡板,把自己的全部心胸画在一条曲线里,送给朋友去看,使他真正折服。现在我想,这个故事是我哥哥编的。但当时我还认真地想了一阵,终于傻呵呵地说道:这多好啊。时隔三十年回想起来,我并不羞愧。井底之蛙也拥有一片天空,十三岁的孩子也可以有一片精神家园。此外,人有兄长是好的。虽然我对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无异议。

长大以后,我才知道科学和艺术是怎样的事业。我哥哥后来是已故逻辑大师沈有鼎先生的弟子,我则学了理科;还在一起讲过真伪之分的心得、对热力学的体会,但这已是我二十多岁时的事。再大一些,我到国外去旅行,在剑桥看到过使牛顿体会到万有引力的苹果树,拜伦拐着腿跳下去游水的“拜伦塘”,但我总在回想幼时遥望人类智慧星空时的情景。千万丈的大厦总要有片奠基石,最初的爱好无可替代。所有的智者、诗人,也许都体验过儿童对着星光感悟的一瞬。我总觉得,这种爱好对一个人来说,就如性爱一样,是不可少的。

我时常回到童年,用一片童心来思考问题,很多烦难的问题就变得易解。人活着当然要做一番事业,而且是人文的事业;就如有一条路要走,假如是有位老学究式的人物,手执教鞭戒尺打着你走,那就不是走一条路,而是背一本宗谱。我听说苏联就是这么教小孩子的:要背全本的普希金、半本莱蒙托夫,还要记住俄罗斯是大象的故乡(肖斯塔科维奇在回忆录里说了很多)。我们这里是怎样教孩子的,我就不说了,以免得罪师长。我很怀疑会背宗谱就算有了精神家园,但我也不想说服谁。安徒生写过《光荣的荆棘路》,他说人文的事业就是一片着火的荆棘,智者仁人就在火里走着。当然,他是把尘世的嚣嚣都考虑在内了,我觉得用不着想那么多。用宁静的童心来看,这条路是这样的:它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牵牛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蜓。这样说固然有煽情之嫌,但想要说服安徒生,就要用这样的语言。维特根斯坦临终时说:告诉他们,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这句话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从牵牛花丛中走过来了。虽然我对他的事业一窍不通,但我觉得他和我是一头儿的。

我不大能领会下列说法的深奥之处:要重建精神家园,恢复人文精神,就要灭掉一切俗人——其中首先要灭的,就是风头正健的俗人。假如说,读者兜里的钱是有数的,买了别人的书,就没钱来买我的书,所以要灭掉别人,这个我倒能理解,但上述说法不见得有如此之深奥。假如真有这么深奥,我也不赞成——我们应该像商人一样,严守诚实原则,反对不正当的竞争。让我的想法和作品成为嚣嚣尘世上的正宗,这个念头我没有,也不敢有。既然如此,就必须解释我写文章(包括这篇文章)的动机。坦白地说,我也解释不大清楚,只能说,假如我今天死掉,恐怕就不能像维特根斯坦一样说到,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也不能像司汤达一样说,活过,爱过,写过。我很怕落到什么都说不出的结果,所以正在努力工作。

我对小说的看法

我自幼就喜欢读小说,并且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写小说,直到二十七八岁时,读到了图尼埃尔(Tournier,M.)的一篇小说,才改变了自己的看法。在不知不觉之中,小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代小说和古典小说的区别,就像汽车和马车的区别一样大。现代小说中的精品,再不是可以一目十行往下看的了。为了让读者同意我的意见,让我来举一个例子。杜拉斯(Duras,M.)《情人》的第一句是:“我已经老了。”无限沧桑尽在其中。如果你仔细读下去,就会发现,每句话的写法大体都是这样的,我对现代小说的看法,就是被《情人》固定下来的。现代小说的名篇总是包含了极多的信息,而且极端精美,让读小说的人狂喜,让打算写小说的人害怕。在经典作家里,只有俄国的契诃夫(Chekhov,A.P.)偶尔有几笔写成这样,但远不是通篇都让人敬畏。必须承认,现代小说家曾经使我大受惊吓。我读过的图尼埃尔的那篇小说,叫做《少女与死》,它只是一系列惊吓的开始。

因为这个发现,我曾经放弃了写小说,有整整十年在干别的事,直到将近四十岁,才回头又来尝试写小说。这时我发现,就是写过一些名篇的现代小说家,平常写的小说也是很一般的。瑞士作家迪伦马特(Durrenmatt,F.)写完了他的名篇《法官和他的刽子手》之后,坦白说,这个长中篇耗去了他好几年的光阴,而且说,今后他不准备再这样写下去了。此后他写了很多长篇,虽然都很好看,但不如《法官和他的刽子手》精粹。杜拉斯也说,《情人》经过反复的修改,每一段、每一句都重新安排过。照我看,她的其他小说都不如《情人》好。他们的话让人看了放心,说明现代小说家也不是一群超人。他们有些惊世骇俗的名篇,但是既不多,也不长。虽然如此,我还是认为,现代小说中几个中篇,如《情人》之类,比之经典作家的鸿篇巨制毫不逊色。爱好古典文学的人也许不会同意我的看法,我也没打算说服他们。但我还是要说,我也爱好过古典文学;而在影视发达的现代,如果没有现代小说,托尔斯泰并不能让我保持阅读的习惯。

我认为,现代小说的成就建筑在不多几个名篇上,虽?*** 饧钙?∷岛苣哑郎吓当炊?难Ы保??执?∷狄帐醯亩シ寰驮谄渲小N业谋Ц阂彩且?谝涣狡?髌防锎锏秸飧鏊?健N乙蔡乇鹣不缎闯ぶ衅???蜃肿笥遥??热缥业摹段蠢词澜纭罚?褪钦饷闯ぁ!肚槿恕贰ⅰ斗ü俸退?墓糇邮帧返让??彩钦饷闯ぁ5比唬?庋?鲇卸?┬???印T谖倚垂?男∷道铮?痘平鹗贝?罚ā读?媳ā返谑??熘衅?∷到保┦俏易盥?獾模??腔姑淮锏轿蚁M?乃?迹??曰挂?绦??Α?

小说的艺术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3期《博览群书》杂志。——编者

朋友给我寄来了一本昆德拉的《被背叛的遗嘱》,这是本谈小说艺术的书。书很长,有些地方我不同意,有些部分我没看懂(这本书里夹杂着五线谱,但我不识谱,家里更没有钢琴),但还是能看懂能同意的地方居多。我对此书有种特别的不满,那就是作者丝毫没有提到现代小说的最高成就:卡尔维诺、尤瑟娜尔、君特•格拉斯、莫迪阿诺,还有一位不常写小说的作者,玛格丽特•杜拉斯。早在半世纪以前,茨威格就抱怨说,哪怕是大师的作品,也有纯属冗余的成分。假如他活到了现在,看到现代小说家的作品,这些怨言就没有了。昆德拉不提现代小说的这种成就,是因为同行嫉妒,还是艺术上见解不同,我就不得而知。当然,昆德拉提谁不提谁,完全是他的自由。但若我来写这本书,一定要把这件事写上。不管怎么说吧,我同意作者的意见,的确存在一种小说的艺术,这种艺术远不是谁都懂得。昆德拉说,不懂开心的人不会懂得任何小说艺术。除了懂得开心,还要懂得更多,才能懂得小说的艺术。但若连开心都不懂,那就只能把小说读糟蹋了。归根结底,昆德拉的话并没有错。

我自己对读小说有一种真正的爱好,这种爱好不可能由阅读任何其他类型的作品所满足。我自己也写小说,写得好时得到的乐趣,绝非任何其他的快乐可以替代。这就是说,我对小说有种真正的爱好,而这种爱好就是对小说艺术的爱好——在这一点上我可以和昆德拉沟通。我想象一般的读者并非如此,他们只是对文化生活有种泛泛的爱好。现在有种论点,认为当代文学的主要成就是杂文,这或者是事实,但我对此感到悲哀。我自己读杂文,有时还写点杂文。照我看,杂文无非是讲理,你看到理在哪里,径直一讲就可。当然,把道理讲得透彻,讲得漂亮,读起来也有种畅快淋漓的快感,但毕竟和读小说是两道劲儿。写小说则需要深得虚构之美,也需要些无中生有的才能;我更希望能把这件事做好。所以,我虽能把理讲好,但不觉得这是长处,甚至觉得这是一种劣根性,需要加以克服。诚然,作为一个人,要负道义的责任,憋不住就得说,这就是我写杂文的动机。所以也只能适当克服,还不能完全克服。

前不久在报上看到一种论点,说现在杂文取代了小说,负起了社会道义的责任。假如真是如此,那倒是件好事,小说来负道义责任,那就如希腊人所说,鞍子扣到头上来了——但这是仅就文学内部而言。从整个社会而言,道义责任全扣在提笔为文的人身上还是不大对头。从另一方面来看,负道义责任可不是艺术标准,尤其不是小说艺术的标准。这很重要啊。

昆德拉的书也主要是说这个问题。写小说的人要让人开心,他要有虚构的才能,并要有施展这种才能的动力——我认为这是主要之点。昆德拉则说,看小说的人要想开心,能够欣赏虚构,并且能宽容虚构的东西——他说这是主要之点。我倒不存这种奢望。小说的艺术首先会形成在小说家的意愿之中,以后会不会遭人背叛,那是以后的事。首先要有这种东西,这才是最主要的。

昆德拉说,小说传统是欧洲的传统。但若说小说的艺术在中国从未受到重视,那也是不对的。在很多年前,曾有过一个历史的瞬间:年轻的张爱玲初露头角,显示出写小说的才能。傅雷先生发现了这一点,马上写文章说,小说的技巧值得注意。那个时候连张春桥都化名写小说,仅就艺术而言,可算是一团糟,张爱玲确是万绿丛中一点红——但若说有什么遗嘱被背叛了,可不是张爱玲的遗嘱,而是傅雷的遗嘱。天知道张爱玲后来写的那叫什么东西。她把自己的病态当做才能了……人有才能还不叫艺术家,知道珍视自己的才能才叫艺术家呢。

笔者行文至此,就欲结束。但对小说的艺术只说了它不是什么,它到底是什么,还一字未提。假如读者想要明白的话,从昆德拉的书里也看不到,应该径直找两本好小说看看。看完了能明白则好,不能明白也就无法可想了,可以去试试别的东西;千万别听任何人讲理,越听越糊涂。任何一门艺术只有从作品里才能看到——套昆德拉的话说,只喜欢看杂文、看评论、看简介的人,是不会懂得任何一种艺术的。

从《黄金时代》谈小说艺术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7年第5期《出版广角》杂志。——编者

《黄金时代》这本书里,包括了五部中篇小说。其中《黄金时代》一篇,从二十岁时就开始写,到将近四十岁时才完篇,其间很多次地重写。现在重读当年的旧稿,几乎每句话都会使我汗颜,只有最后的定稿读起来感觉不同。这篇三万多字的小说里,当然还有不完美的地方,但是我看到了以后,丝毫也没有改动的冲动。这说明小说有这样一种写法,虽然困难,但还不是不可能。这种写法就叫做追求对作者自己来说的完美。我相信对每个作者来说,完美都是存在的,只是不能经常去追求它。据说迪伦马特写《法官和他的刽子手》,也写了很多年。写完以后说,今后再也不能这样写小说了。这说明他也这样写过。一个人不可能在每篇作品里做到完美,但是完美当然是最好的。

有一次,有个女孩子问我怎样写小说,并且说她正有要写小说的念头。我把写《黄金时代》的过程告诉了她。下次再见面,问她的小说写得怎样了,她说,听说小说这么难写,她已经把这个念头放下了。其实在这本书里,大多数章节不是这样呕心沥血地写成的。但我主张,任何写小说的人都不妨试试这种写法。这对自己是有好处的。

这本书里有很多地方写到性。这种写法不但容易招致非议,本身就有媚俗的嫌疑。我也不知为什么,就这样写了出来。现在回忆起来,这样写既不是为了招些非议,也不是想要媚俗,而是对过去时代的回顾。众所周知,六七十年代,中国处于非性的年代。在非性的年代里,性才会成为生活主题,正如饥饿的年代里吃会成为生活的主题。古人说:食色性也。想爱和想吃都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得不到,就成为人性的障碍。

然而,在我的小说里,这些障碍本身又不是主题。真正的主题,还是对人的生存状态的反思。其中最主要的一个逻辑是:我们的生活有这么多的障碍,真他妈的有意思。这种逻辑就叫做黑色幽默。我觉得黑色幽默是我的气质,是天生的。我小说里的人也总是在笑,从来就不哭,我以为这样比较有趣。喜欢我小说的人总说,从头笑到尾,觉得很有趣等等。这说明本人的作品有自己的读者群。当然,也有些作者以为哭比较使人感动。他们笔下的人物从来就不笑,总在哭。这也是一种写法。他们也有自己的读者群。有位朋友说,我的小说从来没让她感动过。她就是个爱哭的人,误读了我的小说,感到很失落。我这样说,是为了让读者不再因为误读我的小说感到失落。

现在严肃小说的读者少了,但读者的水平是大大提高了。在现代社会里,小说的地位和舞台剧一样,正在成为一种高雅艺术。小说会失去一些读者,其中包括想受道德教育的读者,想看政治暗喻的读者,感到性压抑、寻找发泄渠道的读者,无所事事想要消磨时光的读者;剩下一些真正读小说的人。小说也会失去一些作者——有些人会去下海经商,或者搞影视剧本;最后只剩下一些真正写小说的人。我以为这是一件好事。

卡尔维诺与未来的一千年

朋友寄来一本书,卡尔维诺的《未来千年备忘录》,我正在看着。这本书是他的讲演稿,还没来得及讲,稿也没写完,人就死了。这些讲演稿分别冠以如下题目:轻逸、迅速、易见、确切和繁复。还有一篇“连贯”,没有动笔写;所以我整天在捉摸他到底会写些什么,什么叫做“连贯”。卡尔维诺指出,在未来的一千年里,文学会继续繁荣,而这六项文学遗产也会被发扬光大。我一直喜欢卡尔维诺,看了这本书,就更加喜欢他了。

卡尔维诺的《我们的祖先》,看过的人都喜欢。这是他年轻时的作品,我以为这本书是“轻逸”的典范。中年以后,他开始探索小说艺术的无限可能,这时期的作品我看过《看不见的城市》——这本书不见得人人都会喜欢。我也不能强求大家喜欢他的每一本书,但是我觉得必须喜欢他的主意:小说艺术有无限种可能性。难道这不好吗?前不久有位朋友看了我的小说,对我说道:看来小说还能有新的写法——这种评价使我汗颜:我还没有探索无限,比卡尔维诺差得远。我觉得这位朋友的想法有问题——假如他不是学文学的博士而是个一般读者的话,那就没有问题了。

编辑先生邀我给名人茶座写个小稿,我竟扯到了卡尔维诺和文学遗产,这可不是茶座里的谈资。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什么可以在茶座里闲扯的事。我既不养猫,也不养狗,更没有汽车。别人弄猫弄狗的时候,我或则在鼓捣电脑,或则想点文学上的事——假如你想听听电脑,我可以说,现在在中关村花二百五十块钱可以买到八兆内存条,便宜死了……我想这更不是茶座里的谈资。可能我也会养猫养狗,再买辆汽车,给自己找点罪受——顺便说一句,我觉得汽车的价格很无耻。一辆韩国低档车卖三几十万,全世界都没听说过。至于猫啊狗啊,我觉得是食物一类。我吃掉过一只猫,五只狗,是二十多年前吃的。从爱猫爱狗者的角度看来,我是个“啃你饱”(Cannibal=食人族)。所以,我也只能谈谈卡尔维诺……

卡尔维诺的《看不见的城市》是这么个故事:马可•波罗站在蒙古大汗面前,讲述他东来旅途中所见到的城市,每一座城市都是种象征,而且全都清晰可见。看完那本书我做了一夜的梦,只见一座座城市就如奇形怪状的孔明灯浮在一片虚空之中。一般的文学读者会说,好了,城市我看到了,讲这座城里的故事吧——对卡尔维诺那个无所不能的头脑来说,讲个故事又有何难。但他一个故事都没讲,还在列举着新的城市,极尽确切之能事,一直到全书结束也没列举完。我大体上明白卡尔维诺想要做的事:对一个作者来说,他想要拥有一切文学素质——完备的轻逸、迅速、易见、确切和繁复,再加上连贯。等这些都有了以后,写出来的书肯定好看,可以满足一切文学读者。很不幸的是,这好像不大容易,但必须一试——这是为了保证读者在未来的一千年里有书看。我想这题目也没人会感兴趣——但是没办法,我就知道这些。

可以让男人看一遍哭一遍的文章

1 可以让男人看一遍哭一遍的文章 如果有一天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在你的怀里。即使喝下奈何桥边那碗遗忘前世的孟婆汤,来生,我依然能够带着对你怀抱的记忆去找到你。 ——题记 一 在新婚之夜,我突然问了丁宇这样一个问题:“阿宇,我们总有一天会老去,直至死亡。如果可以让你选择,你希望自己最终的归宿在哪里? 话甫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大喜的日子问这样的问题,太煞风景了。 果然,丁宇沉默了。 我正想出言挽回时,丁宇却开口了。 “如果有一天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在你的怀里。这样,即使要喝下奈何桥边的孟婆汤,来生,我依然能够带着对你怀抱的记忆找到你。” 黑暗中,我看不清他的神色。然而,丁宇的话中所透出的认真与坚决,却让我感觉到一股巨大的震撼冲击着灵魂。 是的,那时,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丁宇是个性格很温柔的男人。我不知是否因为这样的性格阻碍了他,至今仍然在一家公司里当着一名普通的职员。当初结婚时,很多朋友都不理解我为何会选择他,毕竟,他一个月的薪水仅及我的四分之一。然而我始终执着的认为那颗温柔的心能抚平我每日的辛劳。 结婚大半年了,我们始终住在公司的一栋三层楼的小公寓里。虽然只是一套两室一厅的小房子,可我们都没有怨言,用丁宇的话说:“房子和面包总有一天会有的。”尽管我也想住进一栋漂亮的房子中,但这个物价颇高的城市让我只想先安排好每日的生活。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感觉到了一种悲哀。我曾经相信平淡才是爱的真实内涵,可日复一日的相同生活模式,让我开始心生厌倦。柴米油盐取代了浪漫激情,婚姻开始呈现的乏味让我对它未来的走向逐渐迷茫起来。 我多么希望丁宇也能感觉到,或者这样,他会做一些改变。但丁宇却似浑然不觉,每日如常。丁宇的文笔不错,还发表过一些小文章,所以,下班后总喜欢伏在桌上写写画画的。我想让他能更多地把精力放在工作上,却总未见成效。长久下来积累的对婚姻的迷惘和悲哀让我的心逐渐麻木和封闭起来,再也感觉不到一丝丁 宇的爱。 许勇就是这个时候闯进了我的生活中。 公司搞了一次晚会,我独坐在舞池边品着红酒,百无聊奈之际,一个中年男人邀请我跳支舞。 晚上已经有很多人来向我发出过邀请,但都被我以各种理由婉拒了。然而面前这个男人,似乎举手投足间都散发出中年男性,特别是那种事业成功者特有的魅力,让我无法拒绝。 乐曲声中我和他轻轻拥舞在人群中。迷幻的灯光让我一时间有些晕眩。他在我耳边轻声说到:“陈冉!对吗?企划部的。” 我小吃了一惊,抬眼望着他。这个男人个子不是很高,大概只有1米76左右,然而那股气势却让我不得不去仰视他。 “很奇怪是吗?如果连手下员工的名字都不知道,我还怎么混啊!”他轻佻的语气却使我心中一紧,疑惑下,我张口就问:“你是……” 恰在这时,一支舞曲结束了。他拥着我,附耳轻言:“我叫许勇。你是今天唯一一个和我共舞的女性。”说完,翩然离去,只留下我愣在那里。 这个男人,就是我们公司的副总?而我,竞是今晚舞会中唯一和他共舞的人? 一丝虚荣的满足悄悄爬上了我的心头。 回到家里已是凌晨,推开家门,丁宇仍然在伏案疾书。见我回来,丁宇把书稿都收了,然后从厨房端了一碗面出来。 “老婆,累了吧?这碗是你最吃的……” “鸡蛋肉丝面,对吗?”我打断了他的话。丁宇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结婚这么久,他还是像刚恋爱那会一样,经常用这个动作来表示他的不知所措。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打断了他的话,但今天总觉得自己像做了贼似的,脱口又说:“你除了会写写字,下个鸡蛋面,你还能做什么呀?” 2 可以让男人看一遍哭一遍的文章 丁宇的脸色一下子变了。我有些愧疚地望着他手中那碗兀自热气腾腾的面,轻声道:“对不起,宇,我可能是太累了。” 丁宇也把表情放松了,柔声问我:“那,要不就早点休息?” “嗯。”我点了点头。 晚上睡觉时我头一回背对着丁宇,当他自后抱住我时,我轻轻地挣了一下。 丁宇的手臂一僵,缩了回去。 我没有说话,黑暗中,脑海里一直出现着许勇那浑厚而潇洒的身形。 二 平淡的日子有持续了一个星期。 这天正好是周末。刚下班,许勇给我打来电话。我一点都不惊讶他是如何知道我的手机号码的,毕竟,他是我的上司。 到家时丁宇兴致盎扬地说两人一起去湖滨公园,因为从今天起免费对游人开放。我歉然说道晚上同事约着一起聚会。看得出丁宇很失望,但转而他有笑说玩开心点。 皇伦饭店是本市一座很有名的四星饭店。能在这里经常出入的人非富即贵。刚到门口,就看见一身藏青色西服的许勇立在那里。 我随着许勇步入大堂时,被眼前的华贵震住了。迎面正中央是一个彩色喷泉,喷泉背后的一个小圆台上,一位优雅的女琴师正弹奏着舒缓的乐曲,两边的餐桌上,尽是一些衣着高档时尚的男女。 下意识望了一眼自己那已是退出流行的着装,我不禁暗生惭羞。 我们在大堂一株棕榈树后的空位上坐下。这个地方视线很隐蔽,坐着可以窥见整个大堂而从外面却不容易看到里面。 几杯红酒下肚,我逐渐放松了自己。许勇端着杯子,含笑问道:“知道我那天为什么只请你跳舞吗?” 我不解。 因为你独自坐那的样子打动了我。“我更是不解了。公司里美女如云,我想自己并算不上最出色的。 “我挺羡慕你的丈夫。如果我有一位这样美丽的妻子,是不会让她在这样的青春里把双手变粗糙的”。 许勇话中的意思让我有些慌乱。这样一个充满魅力的男人对你说着这种暗示性的话语,让我突然有了一丝害怕。至于到底在怕什么,在那一刻我自己也不明白。 我几乎是有些挣扎地说道:“不,许总。我丈夫是个很称职的男人。” 许勇竟然笑了出来:“你在自欺欺人!一个在幸福中的女人,是不该有你那样无助而茫然的眼神!它让你美丽的双眼失去了应有的神采!” 在当时,这番话重重击中了我的心事,我像一个孩子般伏在桌上哭了出来。半年多来的迷惘,被这个男人轻易的揭开了。 钢琴乐的旋绕中,许勇的手抚上了我的头发,耳畔,是许勇温柔的诉说:“小冉,让我来给你的生活重新注入光彩,好吗?” 仿佛有一道旋涡将我吸了进去,我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那晚,我没有回家。 一个男人,点燃了我的激情,将我带入了那所——失乐园。 三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我过的如同贵族一般富奢。我总是挽着许勇,如同一对热恋中的情侣,出入各种高级社交沙龙中。这一切都是那样的真实,我却依旧恍惚如梦。 那晚我没有回家,丁宇并没有过多的追问。后来去了公司同事才告诉我说丁宇电话都打到她们那里了。我知道丁宇已经明白我向他撒了谎,可是他为什么没有揭穿呢?不过我和许勇的关系是很隐秘的,而那些高级社交活动又是丁宇难以涉足的。 可丁宇却比以前有了变化,回到家中只是写东西,如果我不问他什么他也免开金口。他的飘忽不定让我更生厌烦,莫名的,两人进入了冷战。 丁宇每日开始独自做饭,而我则和许勇在外面把日本料理法国大菜吃了个转。只是在一次回家时,看见凌乱的厨房和桌上几根火腿肠时,我的心中忽然有了一丝愧疚。 这天,我和许勇在一家商场里闲逛。这里面都是一些高档时装,可以说是专为许勇这类人设的。我想自己应该不在这类人中,但是原始的虚荣却被满足了。 3 可以让男人看一遍哭一遍的文章 我漫不经心浏览着两边衣架上价格高昂的服装时,许勇的脚步突然停了。我奇怪地望了他一眼,他却没有看我,只是说道:“那个男人一直在看着你。” 我顺势看去,身子一下子僵了,钉在了原地。 丁宇。 我一阵慌乱。这种以他的能力买不了的东西的地方是他从不涉足的,我做梦都没有了到他竟然会出现在眼前。 丁宇的眼神和复杂,仿佛很多东西铰在一起,那眼神,没来由让我心一痛。我抛开许勇,奔向丁宇:“丁宇,你听我说……” 丁宇转身跑了。 我顿在那里,紧咬着下唇,望着他消失的方向,一动也不动。 许勇走过来,搂着我轻笑:“好了,别看了,我送你回家!”我斜了他一眼,心里恨他还能笑的出来。就在那一瞬,我生出了一丝疲倦和后悔。我没有回答,任由他将我送到家门口。 家中,丁宇正在狠命吸着一支又一支香烟。灯光中,屋里弥漫着黄昏的呛人的烟雾。只这一会时间,丁宇竟憔悴的似乎有些苍老了。 我凝视着那张从相恋至今已五年的熟悉面容,眼眶有些湿润了。 丁宇又狠一口烟,掐灭了烟火:“小冉,既然回来了就早点睡吧。” 他的语气冷静的大出乎我的意料。我涌起一股不安,问道:“你……你没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他摇了摇头,露出一丝无奈而凄然的笑容出来:“不用了。有些事,不知道比知道要好。”我咬了咬嘴唇,轻声道:“阿宇,我……” 丁宇摆了摆手打断了我的话,“小冉,别说了。我是真的不想听了,你和他的事,我其实早知道了。”我顿时望着他,却看见嘴角那丝苦涩:“别忘了,我的好多同学都混得比我好。我一直不相信他们说的,今天却亲眼看见。你和他在一起那种快乐的样子,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过了。” 丁宇又点燃一支烟,深吸了一口,声音已有些哽咽:“小冉,我很愧疚。” 我哭了了;原来,他并非心中没有想法。我说:“阿宇,我们重新开始吧,好吗?” 丁宇只吸着烟,冷冷地望着我。那苍白的面容令我不敢逼视。 他的沉默,给了我清晰的答复。 四 一周后,我和丁宇把结婚证书换成了离婚证书。 走出法院的大门,我一时有些晕眩,仿佛一切都不是真的。 天气晴朗,空气中,也弥漫着一股异样的味道。压的厚重的乌云似乎沉甸甸地压在了心上。 我们都没有说话。还是丁宇先开口:“走吧,回去把东西收拾一下,等他来接你。” 我听了无话,全身却空荡荡的,有种很强烈的失落。我想哭,是一种突然间的情绪。直到现在,这一切恍然如梦,而我竟不知身在何方。 回到那共同生活过的屋里,我便收拾着自己的衣物。我想把存折给丁宇留下,却被他拒绝了。 外面,响起了急促的喇叭声。 许勇来了。 我步到门口,深吸了一口气,闭上了双眼。这屋里曾那样熟悉的味道将从此陌生,而我的心情却纷乱如麻,不知从何整理。 忽然,丁宇叫住我,递给我一个盒子。我询问的看者他,没有接。他的表情又现出了往日那种急促:“这……这是送给你的。就算是个纪念吧!” “谢谢!”我想打开,被他止住了。 “别看了,走了再看吧。或者,永远别打开了。” 我又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望了一眼窗外,天气阴沉的可怕。虽然才下午五点多,却已然如黑夜降临。 悬挂的电灯莫名的摇晃起来,接着便熄灭了数秒钟。我无缘无故打了个寒噤。 屋外喇叭声又响起了。 灯又灭了。 忽明忽暗几次后,灯泡挣扎着送来一次光明之后,彻底灭了。就在那一霎,我竟看见了丁宇脸颊上垂落的眼泪。 房屋剧烈的抖动起来。 一切是那么突如其来。 仅仅是沉默了几秒,屋外便如炸锅般,人声鼎沸,各种杂乱无章将我的惊恐推上了极致。 4 可以让男人看一遍哭一遍的文章 天花板上的墙皮簌簌地掉了下来。房屋的抖动更剧烈了。 我感到世界末日的来临。 一双有力的臂膀紧紧抱住我,低沉而镇定的声音响在耳边:“小冉,别怕,我保护你出去,然后赶紧坐他的车走!” 就在说话的同时,屋外依稀传来汽车发动声。丁宇护着我,摸索着打开门,我大声叫道:“许勇!许勇!” 没有人回答。 房屋的抖动让我已经站立不住了,许勇竟然不顾我而先行逃生更让我全身冰冷,满心都是被欺骗的绝望。 “喀喇”一生巨响,几乎同一时间,我被丁宇用力推到一边。黑暗中,一个重物压在了我的腿上,剧痛下的我大叫了起来。接着便听到丁宇闷哼的一声。 我的恐惧支配了所有的思维,开始语无伦次:“那个混蛋!竟然先跑掉了!混蛋!”骂了半晌又一阵剧痛袭来,反而让我从歇斯底里中清醒了过来。我试探着开始呼唤丁宇。 黑暗中,丁宇的声音清晰地传来:“我没事。小冉,你有没有怎么样?” “我的腿被砸着了,动都动不了。”我的声音里已有了哭腔,“那个xxx蛋,居然先逃掉了,混帐东西!” 丁宇没有回答,半天,叹了一口气:“现在别说这些没有用的话了。好歹我总陪着你啊。”顿了顿,他有些无奈: “看来得等到明天才有人救我们出去,我的腿也被压住了。” 这种地狱般的恐怖经历我从未有过,疼痛和恐惧让我已经无法正常思考了。 我觉得自己已经快崩溃了。 “小冉,丁宇叫我的时候声音中仿佛有一点笑意:”还记得咱们结婚时,你问我的问题吗?“ “……” “你忘了?再好好想想啊。就是新婚之夜的时候。”丁宇的语气还是那么沉稳,我的心竟也安定了不少。虽然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在这种危急时候提到这件事,但我还是老实回答了。 “你说,明天的报纸上会不会登一则新闻,题目……题目就是……地震中夫妻徇情双亡?”丁宇的声线颤抖着。我一慌,焦急地问道:“丁宇,你没事吧?”在这无边无尽的黑暗中,只有他才能让我觉得安心。 “我……我真的没事,你……还担心我吗?……咳咳……”一阵剧烈的咳嗽之后,是长久的悄无声息。情急之下,我拼命挣扎着身子,腿上的剧痛瞬间冲击着大脑,我一下晕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悠然醒了过来。睁开眼,仍然是一片黑暗。恐惧如同一只巨大的魔掌抓住我的身躯,我极度无助地大声呼唤着丁宇。 良久,才听到丁宇微弱的声音:“小冉,我在……在这里,你……你还好吧?” 我终于痛哭出来:“阿宇,我……我怕……” “别哭,别哭啊!”丁宇有些慌张,“我……我会陪着你,你别……别哭……”听着他强做镇定的安慰我,我的心仿佛被撕了一个大口。 “真的,别哭了。我……我以前不是说过,不管多……多危险,我都会在……在你身边……”丁宇的气息越来越急促。 “阿宇,你别吓我,别吓我!呜……”我泣不成声。 丁宇没有回答。 我慌了,心头狂跳。 “咳……咳……小冉,我……好想……睡……” 我的泪水如泉涌般不止:“不要,阿宇,你要坚持住,千万别睡着!” “呵……呵,我……我不睡…我要陪……陪着你……到天亮……”丁宇的气息微弱地似在空起中飘荡。 一团火在我胸中燃烧起来,脑海中不断出现以前我们相恋时和结婚后的场景。虽然总是那么平淡,但现在我才发觉这种平淡竟是那么真实和宝贵。我一直在自我悲哀,却不明白自己所追求的幸福就孕育在这些平凡中。而我,直到这生死交关之时才发觉。 “小冉……我……好冷……,看来……我没办法……陪你了……”丁宇竟然还在自责! “不!”我用尽力气大叫:“我不许!阿宇,你说你要一直陪我的,我再也不会离开你,我想和你过完这辈子!你答应我啊!” 黑暗中,是无尽的沉默。冰冷的空气里溢满了死亡的气息。 “对……对不起,小冉,我……我失信了……” 巨大的悔恨疯狂地噬咬着我的心,那种钻入骨髓的痛楚让我无出发泄,泪水却无法停止。我这才知道,这个用生命来拯救我的男人,是那样深沉地爱着我。然而,他的爱竟是用生命才让我真正明白! 无尽的悲伤中丁宇似乎在自言自语,只是声气却是极其微弱。 “如果……有一天……将……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在你……你的怀中,即使……即使……喝下……孟婆汤,我……我来生……还是……还是会……找到……” 任凭我如何大声呼唤,却再也听不到丁宇的任何声音。撕心裂肺的悔恨让我彻底崩溃了。 冰凉透骨的寂暗里,只有我无止无尽的悲伤。 不知过了多少个小时,我终于被人从残垣断壁中救了出来。 眼前,是我这一生永远也不可能忘记的画面。 一面坍塌的墙死死压住了丁宇的大半个身子,只有左手臂和头还在外面。在丁宇的身下,一大滩血渍早已变成褐色。丁宇的脸庞仍对着我躺倒的方向,挂着笑容,似乎正准备继续安抚我的恐惧。苍白如雕刻的脸上,是一双永远也睁不开了的双眼。 我的胸口犹如被万斤重锤击中,一下子扑到他的旁边,抱着他的头,用尽了全身的气力嘶喊道:“丁宇——” 声音划开了废墟,却换不回永远沉睡的丁宇。 周围的救护人员无不潸然泪下。 五 一个月后,当许勇手持鲜花出现在医院时,被我当面把花仍到了他的脸上。病床边,是一叠散落的文稿,是丁宇在工作之余写的一本《我爱我妻》,里面,记述着我们自相恋以来所有的生活点滴。 我没有骂许勇,我不想让他卑劣的灵魂侮辱到我怀中的丁宇。 是的,我怀中的丁宇的——骨灰盒。 他说过,我的怀里是他最后的归宿。 我要他下辈子还能找到我。 泪水一滴一滴掉落在黑色的盒子上。那里面,是我一生唯一的记忆 真情人 完美的爱情总是不会有完美的结局。我一直在期待童话中那个美丽的结局,留下的却只是眼泪,长大了不在憧憬完美,也许平平凡凡的感动中也蕴藏着一种美丽,我在等等一个人把我的回忆填满…… 如果你觉得有点感动的话就支持一下吧!那么你一定是个好人,好人就会永远幸福的,会有情人终成眷属的!!!谢谢!

我读书,我成功,我快乐。

书,是一位博古通今的天才家;书,是一个使人成功的摇篮。我读书,我成功,我快乐。 从四五岁开始,我每晚都要妈妈给我讲故事,那时我还不会认字,只好让妈妈晚上临睡前给我讲一到两篇故事。那时我家里的故事书不多,只有两三本,但我看来看去都不觉得烦,而且我越听妈妈讲这些故事就越觉得越有趣。 慢慢的,我长大了,字也会认了,我就自己读故事书。不用妈妈讲了。我读得津津有味,有时是题目吸引了我,有时是图画吸引了我。记得我又买了一本故事书,我第一篇就读了[灰姑娘],你们猜猜这是什么吸引了我? 自从上了小学三年级后,我就很少看故事书了,就像和老朋友说再见似的,虽然我和故事书们是经常见面,可是我没有时间仔细的读,那时的作业已逐渐多了。就算有时间读书,我还得读作文书,只因那时要写作文了。 时间如流水,我又升上了四年级,作业越来越多,读书的时间越来越少。我有几次写作业快了,才能挤一些时间读书。记得有一次,学校举行了“作文竞赛”,我看着题目——xx的尝试呆了五分钟,终于被我想到怎样写了。我写的是“成功的尝试”,我觉得有许多同学都写关于吃的,煮东西的。如果我给这个作文题目给你,你又会写什么呢? 我写的材料可以让你莫名奇妙,也许可以让你看懂成功。我写的是一次校运会,我班有一个运动员突然有事,于是老师就把她的名字改为我的名字,我觉得自己是不可以代替她的,可老师却说:“你没试过,又怎么知道结果呢?”我听了老师的话就当尝试,结果我拿了第二名,我很开心。我就把这件事记叙下。 过了几天,我知道自己的作文得了三等奖,我非常感谢书,其实我在书中“偷”了一些好词好句写下来,才能得这个奖。 是书让我成功,是书让我快乐。同学们,不要忘记书是一个使人成功的摇篮,让我们成为爱读书的孩子,只有勤奋读书,才会成功。只要记住九个字,你自然就得读书是好的: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我读书,我成功,我快乐。

爱让我憔悴

赞美,是一种美德,是一种技巧。赞美使人感受温暖,使人前进,进而成功。而我,只是一个缺爱的孩子。赞美的话语几乎从未踏入我的世界,我也几乎从未感受过赞美的温暖。

一句赞美的话,可以温暖人心,从而做到暖冬效益。我喜欢这种感觉,隐约记得幼儿时期,初露锋芒的时候,母亲的惊喜、亲友的盛赞都曾经让我陶醉。但是,很早很早以前,这种感觉就永远地成为了历史。

出身于贫困家庭的我,顶着母亲望子成龙的心愿,自小就开始学习。虽然对于现在的家庭来说,6岁学写字,并不算奇怪,而在当时,确实受到许多人的赞赏。

记得5岁那年,我对于书本一直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好几次要求妈妈让我上学,却因为年龄太小,而不能如愿。后来,终于在六岁的时候,迎来了我的第一本本子——一本练习写字的字帖。那天开始,我接触起了文字。而我是在对美术没什么兴趣,写字、还有后来的绘画,我没有一项有所成就,人称鬼画符。

后来,姐姐教我学数学,而我让家人失望的成绩也开始改写。1+1=?这样的题目,对我那时来说,却也太过简单,一面算术簿,三十几题的加减法,我一看便知道答案,正确率也高的惊人。那时,母亲仿佛从我身上开始看见希望,到处到亲友耳旁亲诉喜悦,从此,好多的人都觉得我是个天才。

后来,先后接触拼音、组词、十以内乘除法,我都轻轻松松地掌握了。姐姐出的题目对我,也都没了难度。终于,我七岁了,课要上幼儿园了。刚进幼儿园,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地拿下了几乎所有考试的满分。“天才”二字开始与我形影不离,以至于读了一个学期,妈妈就要求老师让我跳级,升大班,还是因为年龄关系,没有得逞。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第一名与我已经不可分割,一旦错失,随之而来的打骂,足以让我皮开肉绽。记得一次拼音的听写,我奇迹般的考了72分,整张作业纸上挂了六七个叉。紧跟着,老师的指责,妈妈的打骂,外婆的责备,亲友的“好言相劝”陆陆续续和我打着招呼。我怕极了,从此,我不敢放松,我一定要在卷子上压倒其他人家的孩子。

终于升上了小学,第一个学期并不过的顺利,我第一次久久无缘状元位,我知道我该面对地狱的严刑拷打。但是,贪玩的我,对于别人手上的玩具,街上店里的东西都充满渴望,使我无法将心思完全投入在学习上。期末考,全班第二,语文98,数学96,这一成绩宣告了我将被迫迎来转折。

是的,小学的第二学期,我转学到了我们镇里的中心小学,这里的教师、设施、环境、学习风气都好过原来的学校。在老师的严格教育下,我浑浑噩噩地一连拿了三次年段第一名,期中一次还以双99.5的分数,拿下全镇的第一名。贫困的经济状况,迫使我要接受空空的奖励,但是,一句母亲的鼓励,已让我非常的满足。

可是,作为一个孩子,面对第二名同学的:“我爸爸带我去福州旅游。”第三名的:“我爸爸带我去了北京。”第四名的:“我妈妈给我买了手机。”我只能无奈的说出:“我妈妈带我吃了一顿肯德基。”,心中的悲哀,是可想而知的。

终于,三年级了,我第一次单元考又是双百。我依然开心地冲回家告诉外婆:“外婆,我这次又拿第一名了。”只听外婆说:“哇,好厉害吖,去告诉你妈妈吧,去吧。”敷衍而过。我找到妈妈:“妈妈,我考了第一名,两科都是一百分!”“是吗,再接再厉啊,不要骄傲。”我只能回答:“是。”

我开始感觉到不对了,没有了长辈的鼓励,我失去了前进的动力,终于双科沦落到九十以下的日子,在不久后到来了。我记得,妈妈为了这件事,打我打断了两支衣架。我只能哭,我再也不想读书了,我开始想:如果我一开始不拿第一名,不考一百分,是不是就不会被打?

终于,这次的期末考,我语文89分,数学96分,全班第六。我显然预想不到事态的严重,在外婆家,外婆说,外公教,母亲打,姐姐笑,在自家,奶奶的哀叹,亲友的大吃一惊,都让我手足无措。为什么会这样,我据理力争:“人家XXX考了第七名,他爸爸讲给他50元买玩具呢,我还比他多一名呢。”遇到的一致回答是:“孩子,我们家跟别人家不能比啊,你要是不能比别人出色,那一切都没有用了啊,就算是考了第二名,对你来说,也像最后一名一样。”

我知道了,我有责任在身,但我显然难以接受这一责任,我只需要一句鼓励,我可以做到最好,我可以自己给自己鼓劲。但是,之后的日子,大家对一句鼓励都吝啬起来,妈妈说:“我赞美,是一种美德,是一种技巧。赞美使人感受温暖,使人前进,进而成功。而我,只是一个缺爱的孩子。赞美的话语几乎从未踏入我的世界,我也几乎从未感受过赞美的温暖。

一句赞美的话,可以温暖人心,从而做到暖冬效益。我喜欢这种感觉,隐约记得幼儿时期,初露锋芒的时候,母亲的惊喜、亲友的盛赞都曾经让我陶醉。但是,很早很早以前,这种感觉就永远地成为了历史。

出身于贫困家庭的我,顶着母亲望子成龙的心愿,自小就开始学习。虽然对于现在的家庭来说,6岁学写字,并不算奇怪,而在当时,确实受到许多人的赞赏。

记得5岁那年,我对于书本一直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好几次要求妈妈让我上学,却因为年龄太小,而不能如愿。后来,终于在六岁的时候,迎来了我的第一本本子——一本练习写字的字帖。那天开始,我接触起了文字。而我是在对美术没什么兴趣,写字、还有后来的绘画,我没有一项有所成就,人称鬼画符。

后来,姐姐教我学数学,而我让家人失望的成绩也开始改写。1+1=?这样的题目,对我那时来说,却也太过简单,一面算术簿,三十几题的加减法,我一看便知道答案,正确率也高的惊人。那时,母亲仿佛从我身上开始看见希望,到处到亲友耳旁亲诉喜悦,从此,好多的人都觉得我是个天才。

后来,先后接触拼音、组词、十以内乘除法,我都轻轻松松地掌握了。姐姐出的题目对我,也都没了难度。终于,我七岁了,课要上幼儿园了。刚进幼儿园,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地拿下了几乎所有考试的满分。“天才”二字开始与我形影不离,以至于读了一个学期,妈妈就要求老师让我跳级,升大班,还是因为年龄关系,没有得逞。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第一名与我已经不可分割,一旦错失,随之而来的打骂,足以让我皮开肉绽。记得一次拼音的听写,我奇迹般的考了72分,整张作业纸上挂了六七个叉。紧跟着,老师的指责,妈妈的打骂,外婆的责备,亲友的“好言相劝”陆陆续续和我打着招呼。我怕极了,从此,我不敢放松,我一定要在卷子上压倒其他人家的孩子。

终于升上了小学,第一个学期并不过的顺利,我第一次久久无缘状元位,我知道我该面对地狱的严刑拷打。但是,贪玩的我,对于别人手上的玩具,街上店里的东西都充满渴望,使我无法将心思完全投入在学习上。期末考,全班第二,语文98,数学96,这一成绩宣告了我将被迫迎来转折。

是的,小学的第二学期,我转学到了我们镇里的中心小学,这里的教师、设施、环境、学习风气都好过原来的学校。在老师的严格教育下,我浑浑噩噩地一连拿了三次年段第一名,期中一次还以双99.5的分数,拿下全镇的第一名。贫困的经济状况,迫使我要接受空空的奖励,但是,一句母亲的鼓励,已让我非常的满足。

可是,作为一个孩子,面对第二名同学的:“我爸爸带我去福州旅游。”第三名的:“我爸爸带我去了北京。”第四名的:“我妈妈给我买了手机。”我只能无奈的说出:“我妈妈带我吃了一顿肯德基。”,心中的悲哀,是可想而知的。

终于,三年级了,我第一次单元考又是双百。我依然开心地冲回家告诉外婆:“外婆,我这次又拿第一名了。”只听外婆说:“哇,好厉害吖,去告诉你妈妈吧,去吧。”敷衍而过。我找到妈妈:“妈妈,我考了第一名,两科都是一百分!”“是吗,再接再厉啊,不要骄傲。”我只能回答:“是。”

我开始感觉到不对了,没有了长辈的鼓励,我失去了前进的动力,终于双科沦落到九十以下的日子,在不久后到来了。我记得,妈妈为了这件事,打我打断了两支衣架。我只能哭,我再也不想读书了,我开始想:如果我一开始不拿第一名,不考一百分,是不是就不会被打?

终于,这次的期末考,我语文89分,数学96分,全班第六。我显然预想不到事态的严重,在外婆家,外婆说,外公教,母亲打,姐姐笑,在自家,奶奶的哀叹,亲友的大吃一惊,都让我手足无措。为什么会这样,我据理力争:“人家XXX考了第七名,他爸爸讲给他50元买玩具呢,我还比他多一名呢。”遇到的一致回答是:“孩子,我们家跟别人家不能比啊,你要是不能比别人出色,那一切都没有用了啊,就算是考了第二名,对你来说,也像最后一名一样。”

我知道了,我有责任在身,但我显然难以接受这一责任,我只需要一句鼓励,我可以做到最好,我可以自己给自己鼓劲。但是,之后的日子,大家对一句鼓励都吝啬起来,妈妈说:“我赞美,是一种美德,是一种技巧。赞美使人感受温暖,使人前进,进而成功。而我,只是一个缺爱的孩子。赞美的话语几乎从未踏入我的世界,我也几乎从未感受过赞美的温暖。

一句赞美的话,可以温暖人心,从而做到暖冬效益。我喜欢这种感觉,隐约记得幼儿时期,初露锋芒的时候,母亲的惊喜、亲友的盛赞都曾经让我陶醉。但是,很早很早以前,这种感觉就永远地成为了历史。

出身于贫困家庭的我,顶着母亲望子成龙的心愿,自小就开始学习。虽然对于现在的家庭来说,6岁学写字,并不算奇怪,而在当时,确实受到许多人的赞赏。

记得5岁那年,我对于书本一直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好几次要求妈妈让我上学,却因为年龄太小,而不能如愿。后来,终于在六岁的时候,迎来了我的第一本本子——一本练习写字的字帖。那天开始,我接触起了文字。而我是在对美术没什么兴趣,写字、还有后来的绘画,我没有一项有所成就,人称鬼画符。

后来,姐姐教我学数学,而我让家人失望的成绩也开始改写。1+1=?这样的题目,对我那时来说,却也太过简单,一面算术簿,三十几题的加减法,我一看便知道答案,正确率也高的惊人。那时,母亲仿佛从我身上开始看见希望,到处到亲友耳旁亲诉喜悦,从此,好多的人都觉得我是个天才。

后来,先后接触拼音、组词、十以内乘除法,我都轻轻松松地掌握了。姐姐出的题目对我,也都没了难度。终于,我七岁了,课要上幼儿园了。刚进幼儿园,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地拿下了几乎所有考试的满分。“天才”二字开始与我形影不离,以至于读了一个学期,妈妈就要求老师让我跳级,升大班,还是因为年龄关系,没有得逞。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第一名与我已经不可分割,一旦错失,随之而来的打骂,足以让我皮开肉绽。记得一次拼音的听写,我奇迹般的考了72分,整张作业纸上挂了六七个叉。紧跟着,老师的指责,妈妈的打骂,外婆的责备,亲友的“好言相劝”陆陆续续和我打着招呼。我怕极了,从此,我不敢放松,我一定要在卷子上压倒其他人家的孩子。

终于升上了小学,第一个学期并不过的顺利,我第一次久久无缘状元位,我知道我该面对地狱的严刑拷打。但是,贪玩的我,对于别人手上的玩具,街上店里的东西都充满渴望,使我无法将心思完全投入在学习上。期末考,全班第二,语文98,数学96,这一成绩宣告了我将被迫迎来转折。

是的,小学的第二学期,我转学到了我们镇里的中心小学,这里的教师、设施、环境、学习风气都好过原来的学校。在老师的严格教育下,我浑浑噩噩地一连拿了三次年段第一名,期中一次还以双99.5的分数,拿下全镇的第一名。贫困的经济状况,迫使我要接受空空的奖励,但是,一句母亲的鼓励,已让我非常的满足。

可是,作为一个孩子,面对第二名同学的:“我爸爸带我去福州旅游。”第三名的:“我爸爸带我去了北京。”第四名的:“我妈妈给我买了手机。”我只能无奈的说出:“我妈妈带我吃了一顿肯德基。”,心中的悲哀,是可想而知的。

终于,三年级了,我第一次单元考又是双百。我依然开心地冲回家告诉外婆:“外婆,我这次又拿第一名了。”只听外婆说:“哇,好厉害吖,去告诉你妈妈吧,去吧。”敷衍而过。我找到妈妈:“妈妈,我考了第一名,两科都是一百分!”“是吗,再接再厉啊,不要骄傲。”我只能回答:“是。”

我开始感觉到不对了,没有了长辈的鼓励,我失去了前进的动力,终于双科沦落到九十以下的日子,在不久后到来了。我记得,妈妈为了这件事,打我打断了两支衣架。我只能哭,我再也不想读书了,我开始想:如果我一开始不拿第一名,不考一百分,是不是就不会被打?

终于,这次的期末考,我语文89分,数学96分,全班第六。我显然预想不到事态的严重,在外婆家,外婆说,外公教,母亲打,姐姐笑,在自家,奶奶的哀叹,亲友的大吃一惊,都让我手足无措。为什么会这样,我据理力争:“人家XXX考了第七名,他爸爸讲给他50元买玩具呢,我还比他多一名呢。”遇到的一致回答是:“孩子,我们家跟别人家不能比啊,你要是不能比别人出色,那一切都没有用了啊,就算是考了第二名,对你来说,也像最后一名一样。”

我知道了,我有责任在身,但我显然难以接受这一责任,我只需要一句鼓励,我可以做到最好,我可以自己给自己鼓劲。但是,之后的日子,大家对一句鼓励都吝啬起来,妈妈说:“我赞美,是一种美德,是一种技巧。赞美使人感受温暖,使人前进,进而成功。而我,只是一个缺爱的孩子。赞美的话语几乎从未踏入我的世界,我也几乎从未感受过赞美的温暖。

一句赞美的话,可以温暖人心,从而做到暖冬效益。我喜欢这种感觉,隐约记得幼儿时期,初露锋芒的时候,母亲的惊喜、亲友的盛赞都曾经让我陶醉。但是,很早很早以前,这种感觉就永远地成为了历史。

出身于贫困家庭的我,顶着母亲望子成龙的心愿,自小就开始学习。虽然对于现在的家庭来说,6岁学写字,并不算奇怪,而在当时,确实受到许多人的赞赏。

记得5岁那年,我对于书本一直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好几次要求妈妈让我上学,却因为年龄太小,而不能如愿。后来,终于在六岁的时候,迎来了我的第一本本子——一本练习写字的字帖。那天开始,我接触起了文字。而我是在对美术没什么兴趣,写字、还有后来的绘画,我没有一项有所成就,人称鬼画符。

后来,姐姐教我学数学,而我让家人失望的成绩也开始改写。1+1=?这样的题目,对我那时来说,却也太过简单,一面算术簿,三十几题的加减法,我一看便知道答案,正确率也高的惊人。那时,母亲仿佛从我身上开始看见希望,到处到亲友耳旁亲诉喜悦,从此,好多的人都觉得我是个天才。

后来,先后接触拼音、组词、十以内乘除法,我都轻轻松松地掌握了。姐姐出的题目对我,也都没了难度。终于,我七岁了,课要上幼儿园了。刚进幼儿园,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地拿下了几乎所有考试的满分。“天才”二字开始与我形影不离,以至于读了一个学期,妈妈就要求老师让我跳级,升大班,还是因为年龄关系,没有得逞。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第一名与我已经不可分割,一旦错失,随之而来的打骂,足以让我皮开肉绽。记得一次拼音的听写,我奇迹般的考了72分,整张作业纸上挂了六七个叉。紧跟着,老师的指责,妈妈的打骂,外婆的责备,亲友的“好言相劝”陆陆续续和我打着招呼。我怕极了,从此,我不敢放松,我一定要在卷子上压倒其他人家的孩子。

终于升上了小学,第一个学期并不过的顺利,我第一次久久无缘状元位,我知道我该面对地狱的严刑拷打。但是,贪玩的我,对于别人手上的玩具,街上店里的东西都充满渴望,使我无法将心思完全投入在学习上。期末考,全班第二,语文98,数学96,这一成绩宣告了我将被迫迎来转折。

是的,小学的第二学期,我转学到了我们镇里的中心小学,这里的教师、设施、环境、学习风气都好过原来的学校。在老师的严格教育下,我浑浑噩噩地一连拿了三次年段第一名,期中一次还以双99.5的分数,拿下全镇的第一名。贫困的经济状况,迫使我要接受空空的奖励,但是,一句母亲的鼓励,已让我非常的满足。

可是,作为一个孩子,面对第二名同学的:“我爸爸带我去福州旅游。”第三名的:“我爸爸带我去了北京。”第四名的:“我妈妈给我买了手机。”我只能无奈的说出:“我妈妈带我吃了一顿肯德基。”,心中的悲哀,是可想而知的。

终于,三年级了,我第一次单元考又是双百。我依然开心地冲回家告诉外婆:“外婆,我这次又拿第一名了。”只听外婆说:“哇,好厉害吖,去告诉你妈妈吧,去吧。”敷衍而过。我找到妈妈:“妈妈,我考了第一名,两科都是一百分!”“是吗,再接再厉啊,不要骄傲。”我只能回答:“是。”

我开始感觉到不对了,没有了长辈的鼓励,我失去了前进的动力,终于双科沦落到九十以下的日子,在不久后到来了。我记得,妈妈为了这件事,打我打断了两支衣架。我只能哭,我再也不想读书了,我开始想:如果我一开始不拿第一名,不考一百分,是不是就不会被打?

终于,这次的期末考,我语文89分,数学96分,全班第六。我显然预想不到事态的严重,在外婆家,外婆说,外公教,母亲打,姐姐笑,在自家,奶奶的哀叹,亲友的大吃一惊,都让我手足无措。为什么会这样,我据理力争:“人家XXX考了第七名,他爸爸讲给他50元买玩具呢,我还比他多一名呢。”遇到的一致回答是:“孩子,我们家跟别人家不能比啊,你要是不能比别人出色,那一切都没有用了啊,就算是考了第二名,对你来说,也像最后一名一样。”

我知道了,我有责任在身,但我显然难以接受这一责任,我只需要一句鼓励,我可以做到最好,我可以自己给自己鼓劲。但是,之后的日子,大家对一句鼓励都吝啬起来,妈妈说:“我赞美,是一种美德,是一种技巧。赞美使人感受温暖,使人前进,进而成功。而我,只是一个缺爱的孩子。赞美的话语几乎从未踏入我的世界,我也几乎从未感受过赞美的温暖。

一句赞美的话,可以温暖人心,从而做到暖冬效益。我喜欢这种感觉,隐约记得幼儿时期,初露锋芒的时候,母亲的惊喜、亲友的盛赞都曾经让我陶醉。但是,很早很早以前,这种感觉就永远地成为了历史。

出身于贫困家庭的我,顶着母亲望子成龙的心愿,自小就开始学习。虽然对于现在的家庭来说,6岁学写字,并不算奇怪,而在当时,确实受到许多人的赞赏。

记得5岁那年,我对于书本一直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好几次要求妈妈让我上学,却因为年龄太小,而不能如愿。后来,终于在六岁的时候,迎来了我的第一本本子——一本练习写字的字帖。那天开始,我接触起了文字。而我是在对美术没什么兴趣,写字、还有后来的绘画,我没有一项有所成就,人称鬼画符。

后来,姐姐教我学数学,而我让家人失望的成绩也开始改写。1+1=?这样的题目,对我那时来说,却也太过简单,一面算术簿,三十几题的加减法,我一看便知道答案,正确率也高的惊人。那时,母亲仿佛从我身上开始看见希望,到处到亲友耳旁亲诉喜悦,从此,好多的人都觉得我是个天才。

后来,先后接触拼音、组词、十以内乘除法,我都轻轻松松地掌握了。姐姐出的题目对我,也都没了难度。终于,我七岁了,课要上幼儿园了。刚进幼儿园,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地拿下了几乎所有考试的满分。“天才”二字开始与我形影不离,以至于读了一个学期,妈妈就要求老师让我跳级,升大班,还是因为年龄关系,没有得逞。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第一名与我已经不可分割,一旦错失,随之而来的打骂,足以让我皮开肉绽。记得一次拼音的听写,我奇迹般的考了72分,整张作业纸上挂了六七个叉。紧跟着,老师的指责,妈妈的打骂,外婆的责备,亲友的“好言相劝”陆陆续续和我打着招呼。我怕极了,从此,我不敢放松,我一定要在卷子上压倒其他人家的孩子。

终于升上了小学,第一个学期并不过的顺利,我第一次久久无缘状元位,我知道我该面对地狱的严刑拷打。但是,贪玩的我,对于别人手上的玩具,街上店里的东西都充满渴望,使我无法将心思完全投入在学习上。期末考,全班第二,语文98,数学96,这一成绩宣告了我将被迫迎来转折。

是的,小学的第二学期,我转学到了我们镇里的中心小学,这里的教师、设施、环境、学习风气都好过原来的学校。在老师的严格教育下,我浑浑噩噩地一连拿了三次年段第一名,期中一次还以双99.5的分数,拿下全镇的第一名。贫困的经济状况,迫使我要接受空空的奖励,但是,一句母亲的鼓励,已让我非常的满足。

可是,作为一个孩子,面对第二名同学的:“我爸爸带我去福州旅游。”第三名的:“我爸爸带我去了北京。”第四名的:“我妈妈给我买了手机。”我只能无奈的说出:“我妈妈带我吃了一顿肯德基。”,心中的悲哀,是可想而知的。

终于,三年级了,我第一次单元考又是双百。我依然开心地冲回家告诉外婆:“外婆,我这次又拿第一名了。”只听外婆说:“哇,好厉害吖,去告诉你妈妈吧,去吧。”敷衍而过。我找到妈妈:“妈妈,我考了第一名,两科都是一百分!”“是吗,再接再厉啊,不要骄傲。”我只能回答:“是。”

我开始感觉到不对了,没有了长辈的鼓励,我失去了前进的动力,终于双科沦落到九十以下的日子,在不久后到来了。我记得,妈妈为了这件事,打我打断了两支衣架。我只能哭,我再也不想读书了,我开始想:如果我一开始不拿第一名,不考一百分,是不是就不会被打?

终于,这次的期末考,我语文89分,数学96分,全班第六。我显然预想不到事态的严重,在外婆家,外婆说,外公教,母亲打,姐姐笑,在自家,奶奶的哀叹,亲友的大吃一惊,都让我手足无措。为什么会这样,我据理力争:“人家XXX考了第七名,他爸爸讲给他50元买玩具呢,我还比他多一名呢。”遇到的一致回答是:“孩子,我们家跟别人家不能比啊,你要是不能比别人出色,那一切都没有用了啊,就算是考了第二名,对你来说,也像最后一名一样。”

我知道了,我有责任在身,但我显然难以接受这一责任,我只需要一句鼓励,我可以做到最好,我可以自己给自己鼓劲。但是,之后的日子,大家对一句鼓励都吝啬起来,妈妈说:“我赞美,是一种美德,是一种技巧。赞美使人感受温暖,使人前进,进而成功。而我,只是一个缺爱的孩子。赞美的话语几乎从未踏入我的世界,我也几乎从未感受过赞美的温暖。

一句赞美的话,可以温暖人心,从而做到暖冬效益。我喜欢这种感觉,隐约记得幼儿时期,初露锋芒的时候,母亲的惊喜、亲友的盛赞都曾经让我陶醉。但是,很早很早以前,这种感觉就永远地成为了历史。

出身于贫困家庭的我,顶着母亲望子成龙的心愿,自小就开始学习。虽然对于现在的家庭来说,6岁学写字,并不算奇怪,而在当时,确实受到许多人的赞赏。

记得5岁那年,我对于书本一直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好几次要求妈妈让我上学,却因为年龄太小,而不能如愿。后来,终于在六岁的时候,迎来了我的第一本本子——一本练习写字的字帖。那天开始,我接触起了文字。而我是在对美术没什么兴趣,写字、还有后来的绘画,我没有一项有所成就,人称鬼画符。

后来,姐姐教我学数学,而我让家人失望的成绩也开始改写。1+1=?这样的题目,对我那时来说,却也太过简单,一面算术簿,三十几题的加减法,我一看便知道答案,正确率也高的惊人。那时,母亲仿佛从我身上开始看见希望,到处到亲友耳旁亲诉喜悦,从此,好多的人都觉得我是个天才。

后来,先后接触拼音、组词、十以内乘除法,我都轻轻松松地掌握了。姐姐出的题目对我,也都没了难度。终于,我七岁了,课要上幼儿园了。刚进幼儿园,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地拿下了几乎所有考试的满分。“天才”二字开始与我形影不离,以至于读了一个学期,妈妈就要求老师让我跳级,升大班,还是因为年龄关系,没有得逞。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第一名与我已经不可分割,一旦错失,随之而来的打骂,足以让我皮开肉绽。记得一次拼音的听写,我奇迹般的考了72分,整张作业纸上挂了六七个叉。紧跟着,老师的指责,妈妈的打骂,外婆的责备,亲友的“好言相劝”陆陆续续和我打着招呼。我怕极了,从此,我不敢放松,我一定要在卷子上压倒其他人家的孩子。

终于升上了小学,第一个学期并不过的顺利,我第一次久久无缘状元位,我知道我该面对地狱的严刑拷打。但是,贪玩的我,对于别人手上的玩具,街上店里的东西都充满渴望,使我无法将心思完全投入在学习上。期末考,全班第二,语文98,数学96,这一成绩宣告了我将被迫迎来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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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作为一个孩子,面对第二名同学的:“我爸爸带我去福州旅游。”第三名的:“我爸爸带我去了北京。”第四名的:“我妈妈给我买了手机。”我只能无奈的说出:“我妈妈带我吃了一顿肯德基。”,心中的悲哀,是可想而知的。

终于,三年级了,我第一次单元考又是双百。我依然开心地冲回家告诉外婆:“外婆,我这次又拿第一名了。”只听外婆说:“哇,好厉害吖,去告诉你妈妈吧,去吧。”敷衍而过。我找到妈妈:“妈妈,我考了第一名,两科都是一百分!”“是吗,再接再厉啊,不要骄傲。”我只能回答:“是。”

我开始感觉到不对了,没有了长辈的鼓励,我失去了前进的动力,终于双科沦落到九十以下的日子,在不久后到来了。我记得,妈妈为了这件事,打我打断了两支衣架。我只能哭,我再也不想读书了,我开始想:如果我一开始不拿第一名,不考一百分,是不是就不会被打?

终于,这次的期末考,我语文89分,数学96分,全班第六。我显然预想不到事态的严重,在外婆家,外婆说,外公教,母亲打,姐姐笑,在自家,奶奶的哀叹,亲友的大吃一惊,都让我手足无措。为什么会这样,我据理力争:“人家XXX考了第七名,他爸爸讲给他50元买玩具呢,我还比他多一名呢。”遇到的一致回答是:“孩子,我们家跟别人家不能比啊,你要是不能比别人出色,那一切都没有用了啊,就算是考了第二名,对你来说,也像最后一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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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于贫困家庭的我,顶着母亲望子成龙的心愿,自小就开始学习。虽然对于现在的家庭来说,6岁学写字,并不算奇怪,而在当时,确实受到许多人的赞赏。

记得5岁那年,我对于书本一直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好几次要求妈妈让我上学,却因为年龄太小,而不能如愿。后来,终于在六岁的时候,迎来了我的第一本本子——一本练习写字的字帖。那天开始,我接触起了文字。而我是在对美术没什么兴趣,写字、还有后来的绘画,我没有一项有所成就,人称鬼画符。

后来,姐姐教我学数学,而我让家人失望的成绩也开始改写。1+1=?这样的题目,对我那时来说,却也太过简单,一面算术簿,三十几题的加减法,我一看便知道答案,正确率也高的惊人。那时,母亲仿佛从我身上开始看见希望,到处到亲友耳旁亲诉喜悦,从此,好多的人都觉得我是个天才。

后来,先后接触拼音、组词、十以内乘除法,我都轻轻松松地掌握了。姐姐出的题目对我,也都没了难度。终于,我七岁了,课要上幼儿园了。刚进幼儿园,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地拿下了几乎所有考试的满分。“天才”二字开始与我形影不离,以至于读了一个学期,妈妈就要求老师让我跳级,升大班,还是因为年龄关系,没有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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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小学的第二学期,我转学到了我们镇里的中心小学,这里的教师、设施、环境、学习风气都好过原来的学校。在老师的严格教育下,我浑浑噩噩地一连拿了三次年段第一名,期中一次还以双99.5的分数,拿下全镇的第一名。贫困的经济状况,迫使我要接受空空的奖励,但是,一句母亲的鼓励,已让我非常的满足。

可是,作为一个孩子,面对第二名同学的:“我爸爸带我去福州旅游。”第三名的:“我爸爸带我去了北京。”第四名的:“我妈妈给我买了手机。”我只能无奈的说出:“我妈妈带我吃了一顿肯德基。”,心中的悲哀,是可想而知的。

终于,三年级了,我第一次单元考又是双百。我依然开心地冲回家告诉外婆:“外婆,我这次又拿第一名了。”只听外婆说:“哇,好厉害吖,去告诉你妈妈吧,去吧。”敷衍而过。我找到妈妈:“妈妈,我考了第一名,两科都是一百分!”“是吗,再接再厉啊,不要骄傲。”我只能回答:“是。”

我开始感觉到不对了,没有了长辈的鼓励,我失去了前进的动力,终于双科沦落到九十以下的日子,在不久后到来了。我记得,妈妈为了这件事,打我打断了两支衣架。我只能哭,我再也不想读书了,我开始想:如果我一开始不拿第一名,不考一百分,是不是就不会被打?

终于,这次的期末考,我语文89分,数学96分,全班第六。我显然预想不到事态的严重,在外婆家,外婆说,外公教,母亲打,姐姐笑,在自家,奶奶的哀叹,亲友的大吃一惊,都让我手足无措。为什么会这样,我据理力争:“人家XXX考了第七名,他爸爸讲给他50元买玩具呢,我还比他多一名呢。”遇到的一致回答是:“孩子,我们家跟别人家不能比啊,你要是不能比别人出色,那一切都没有用了啊,就算是考了第二名,对你来说,也像最后一名一样。”

我知道了,我有责任在身,但我显然难以接受这一责任,我只需要一句鼓励,我可以做到最好,我可以自己给自己鼓劲。但是,之后的日子,大家对一句鼓励都吝啬起来,妈妈说:“我

红楼

烟花虽然短暂,但是很美丽,而且那种美丽却是永恒的­

早就想写一点东西啦,可是每当提起笔来却又不知道写什么,但是真的有一点东西要记一来的,我努力的想了好几天,总是开不了口­

是要写一些东西的,我的心里这样告诉我,真的,可是....­

那搞什么开头呢,就用我的这个题目来开始,写这篇文章之前,我已经在大学里呆了一个月,日子不是想像中的那样的好过,我用的这个题目叫着“红楼”,名字有点女人化啊,这个的来历呢,大家都知道我以前自称作“红楼女子”,现在想起来就有点不好意思啦,本人与后面的两个字有点矛盾啦,所以就把后面的两个字给去掉了,只怪是命中注定吧,也许是此生无缘,好了不说闲话,“红楼”两个字是很不错的,至少不是青楼,也不是重楼,就是红楼。我很怀念以前的日子,­

这就是我要写一点东西的缘故吧,­

每一段回忆都有自己的甜蜜的时间,但是时间久了就会慢慢的淡忘,到最后就会灰飞烟灭,烟消云散。­

我不想这样,我不想看见回忆的消失,更不想有一段昙花一现的回忆,也许这就是我想写字的由衷吧,我想让美丽的花儿再开放一次,让红楼里面的人再有一次那种花开不败的感觉。­

想起以前我们都为自己的理想大学而不断在高三那一年而奋斗,让人挺欣慰的,所以我想把那过去的日子寻找回来,让美丽再一次绽放。

以什么来开始呢,要说班上最搞笑的人就属于那个布鲁斯家族啦,每天一群人在那里嘻嘻哈哈的,不是学刘德华,就是学张学友大哥哥,太不像话啦,最后搞得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加入他们的那个集体,不过也是一件不是坏事,至少让我多了这么多的朋友,而是还了解他们,感觉就是一个字“好”,就这样我的另一个外号就这样出来了,就是传说中的“十二”,在一起打球,说起打球,就让我有些郁闷啦,就让我一个人在球场上乱跑,搞得我现在只会跑,不会打球,有一人就是“二十五“,是一个名不经传的人物,看到的都想扁的那种例型的,还有那个传说中最强的人——矮子,别人都这样叫的,但是他还蛮厉害的,可以说是万人不能及的,还有一位就是我最亲爱的“土狗”兄,此人有一棵不大不小的头,但是在他的身上还是蛮可爱的,不信就去看一下啊。喂,你谁啊,我不是说了吗,一点也不吓人,你还说恐怖。你也太没有良心啊,呵呵。下一位就是我即将要介绍的,就是那个发型永远都是那么的酷的,而且在班上永远最好的得到英语老师青菜的,就是那个打人说不用谢,上厕所不带纸的那个人,就是我们班的,哎,还是不说啦,pass, ,另外一位就是神寒碜,这个人很普通,别人都说他像古天乐,是谁在说刘青云啊,我说你是怎么回事啊,虽然这是事实,也不要说出来嘛,我现在不想说你,你以后少说话啊,听见没有,喂,你不要命啦你。还说刘青云,啊,不要说了啊,这样才是好孩子。

也许是老天要我们注定在一起度过高三这个让人没有话可说的地方,

现在我要说的是“鸡”,此人就不用多说啦,差点忘了,还有一个人,这个人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走起路来有点像是在走那种齐步的感觉,但是却是我们班上的王子般的人物,他很好,我只能用这样的词语来说,因为我再也找不到别的来修饰,就是老廖,下一个给我出来,就是少林寺啦,她有男孩子般的性格,总是那样的开心,连我都有些羡慕不已,以她的性格我估计在大学里比我们这些人都有前涂,虽然她是个女孩子,但是她很坚强,从来都不会认输。到了志叔,我叫他志叔,因为我非常的尊敬他,我想你啦,谁说的,又是你,不是说好啦,我叫你不是待会儿说出来嘛,又不听话,我是怎么教你的,总是学不会,你要是再说,我就不要你啦,离我远点。

“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但是我没有去好好珍惜,直到失去后.......”

这时我又发现了一个人,因为有点黑,搞得我刚才发现他,太对不起啦啊,是刘德华忠实的歌迷,最让我欣赏的是在即将高考的时候唱的一曲那个《练习》,让我至此还有余味,此人叫周志伟,不知道谁把他叫什么“伟哥”,听了就不是很舒服,是那个杀千刀把我的“伟哥”取了这个东西,他们也有一伙人,还不次于那个什么破布鲁斯家族,根据我的记载好像有刘凯,夏友刚,吕祖文、,玄哥,再后来的我就不是很清楚,

再就是有着及强的幽默烟花虽然短暂,但是很美丽,而且那种美丽却是永恒的­

早就想写一点东西啦,可是每当提起笔来却又不知道写什么,但是真的有一点东西要记一来的,我努力的想了好几天,总是开不了口­

是要写一些东西的,我的心里这样告诉我,真的,可是....­

那搞什么开头呢,就用我的这个题目来开始,写这篇文章之前,我已经在大学里呆了一个月,日子不是想像中的那样的好过,我用的这个题目叫着“红楼”,名字有点女人化啊,这个的来历呢,大家都知道我以前自称作“红楼女子”,现在想起来就有点不好意思啦,本人与后面的两个字有点矛盾啦,所以就把后面的两个字给去掉了,只怪是命中注定吧,也许是此生无缘,好了不说闲话,“红楼”两个字是很不错的,至少不是青楼,也不是重楼,就是红楼。我很怀念以前的日子,­

这就是我要写一点东西的缘故吧,­

每一段回忆都有自己的甜蜜的时间,但是时间久了就会慢慢的淡忘,到最后就会灰飞烟灭,烟消云散。­

我不想这样,我不想看见回忆的消失,更不想有一段昙花一现的回忆,也许这就是我想写字的由衷吧,我想让美丽的花儿再开放一次,让红楼里面的人再有一次那种花开不败的感觉。­

想起以前我们都为自己的理想大学而不断在高三那一年而奋斗,让人挺欣慰的,所以我想把那过去的日子寻找回来,让美丽再一次绽放。

以什么来开始呢,要说班上最搞笑的人就属于那个布鲁斯家族啦,每天一群人在那里嘻嘻哈哈的,不是学刘德华,就是学张学友大哥哥,太不像话啦,最后搞得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加入他们的那个集体,不过也是一件不是坏事,至少让我多了这么多的朋友,而是还了解他们,感觉就是一个字“好”,就这样我的另一个外号就这样出来了,就是传说中的“十二”,在一起打球,说起打球,就让我有些郁闷啦,就让我一个人在球场上乱跑,搞得我现在只会跑,不会打球,有一人就是“二十五“,是一个名不经传的人物,看到的都想扁的那种例型的,还有那个传说中最强的人——矮子,别人都这样叫的,但是他还蛮厉害的,可以说是万人不能及的,还有一位就是我最亲爱的“土狗”兄,此人有一棵不大不小的头,但是在他的身上还是蛮可爱的,不信就去看一下啊。喂,你谁啊,我不是说了吗,一点也不吓人,你还说恐怖。你也太没有良心啊,呵呵。下一位就是我即将要介绍的,就是那个发型永远都是那么的酷的,而且在班上永远最好的得到英语老师青菜的,就是那个打人说不用谢,上厕所不带纸的那个人,就是我们班的,哎,还是不说啦,pass, ,另外一位就是神寒碜,这个人很普通,别人都说他像古天乐,是谁在说刘青云啊,我说你是怎么回事啊,虽然这是事实,也不要说出来嘛,我现在不想说你,你以后少说话啊,听见没有,喂,你不要命啦你。还说刘青云,啊,不要说了啊,这样才是好孩子。

也许是老天要我们注定在一起度过高三这个让人没有话可说的地方,

现在我要说的是“鸡”,此人就不用多说啦,差点忘了,还有一个人,这个人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走起路来有点像是在走那种齐步的感觉,但是却是我们班上的王子般的人物,他很好,我只能用这样的词语来说,因为我再也找不到别的来修饰,就是老廖,下一个给我出来,就是少林寺啦,她有男孩子般的性格,总是那样的开心,连我都有些羡慕不已,以她的性格我估计在大学里比我们这些人都有前涂,虽然她是个女孩子,但是她很坚强,从来都不会认输。到了志叔,我叫他志叔,因为我非常的尊敬他,我想你啦,谁说的,又是你,不是说好啦,我叫你不是待会儿说出来嘛,又不听话,我是怎么教你的,总是学不会,你要是再说,我就不要你啦,离我远点。

“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但是我没有去好好珍惜,直到失去后.......”

这时我又发现了一个人,因为有点黑,搞得我刚才发现他,太对不起啦啊,是刘德华忠实的歌迷,最让我欣赏的是在即将高考的时候唱的一曲那个《练习》,让我至此还有余味,此人叫周志伟,不知道谁把他叫什么“伟哥”,听了就不是很舒服,是那个杀千刀把我的“伟哥”取了这个东西,他们也有一伙人,还不次于那个什么破布鲁斯家族,根据我的记载好像有刘凯,夏友刚,吕祖文、,玄哥,再后来的我就不是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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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老天要我们注定在一起度过高三这个让人没有话可说的地方,

现在我要说的是“鸡”,此人就不用多说啦,差点忘了,还有一个人,这个人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走起路来有点像是在走那种齐步的感觉,但是却是我们班上的王子般的人物,他很好,我只能用这样的词语来说,因为我再也找不到别的来修饰,就是老廖,下一个给我出来,就是少林寺啦,她有男孩子般的性格,总是那样的开心,连我都有些羡慕不已,以她的性格我估计在大学里比我们这些人都有前涂,虽然她是个女孩子,但是她很坚强,从来都不会认输。到了志叔,我叫他志叔,因为我非常的尊敬他,我想你啦,谁说的,又是你,不是说好啦,我叫你不是待会儿说出来嘛,又不听话,我是怎么教你的,总是学不会,你要是再说,我就不要你啦,离我远点。

“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但是我没有去好好珍惜,直到失去后.......”

这时我又发现了一个人,因为有点黑,搞得我刚才发现他,太对不起啦啊,是刘德华忠实的歌迷,最让我欣赏的是在即将高考的时候唱的一曲那个《练习》,让我至此还有余味,此人叫周志伟,不知道谁把他叫什么“伟哥”,听了就不是很舒服,是那个杀千刀把我的“伟哥”取了这个东西,他们也有一伙人,还不次于那个什么破布鲁斯家族,根据我的记载好像有刘凯,夏友刚,吕祖文、,玄哥,再后来的我就不是很清楚,

再就是有着及强的幽默烟花虽然短暂,但是很美丽,而且那种美丽却是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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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这样,我不想看见回忆的消失,更不想有一段昙花一现的回忆,也许这就是我想写字的由衷吧,我想让美丽的花儿再开放一次,让红楼里面的人再有一次那种花开不败的感觉。­

想起以前我们都为自己的理想大学而不断在高三那一年而奋斗,让人挺欣慰的,所以我想把那过去的日子寻找回来,让美丽再一次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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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但是我没有去好好珍惜,直到失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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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但是我没有去好好珍惜,直到失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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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以前我们都为自己的理想大学而不断在高三那一年而奋斗,让人挺欣慰的,所以我想把那过去的日子寻找回来,让美丽再一次绽放。

以什么来开始呢,要说班上最搞笑的人就属于那个布鲁斯家族啦,每天一群人在那里嘻嘻哈哈的,不是学刘德华,就是学张学友大哥哥,太不像话啦,最后搞得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加入他们的那个集体,不过也是一件不是坏事,至少让我多了这么多的朋友,而是还了解他们,感觉就是一个字“好”,就这样我的另一个外号就这样出来了,就是传说中的“十二”,在一起打球,说起打球,就让我有些郁闷啦,就让我一个人在球场上乱跑,搞得我现在只会跑,不会打球,有一人就是“二十五“,是一个名不经传的人物,看到的都想扁的那种例型的,还有那个传说中最强的人——矮子,别人都这样叫的,但是他还蛮厉害的,可以说是万人不能及的,还有一位就是我最亲爱的“土狗”兄,此人有一棵不大不小的头,但是在他的身上还是蛮可爱的,不信就去看一下啊。喂,你谁啊,我不是说了吗,一点也不吓人,你还说恐怖。你也太没有良心啊,呵呵。下一位就是我即将要介绍的,就是那个发型永远都是那么的酷的,而且在班上永远最好的得到英语老师青菜的,就是那个打人说不用谢,上厕所不带纸的那个人,就是我们班的,哎,还是不说啦,pass, ,另外一位就是神寒碜,这个人很普通,别人都说他像古天乐,是谁在说刘青云啊,我说你是怎么回事啊,虽然这是事实,也不要说出来嘛,我现在不想说你,你以后少说话啊,听见没有,喂,你不要命啦你。还说刘青云,啊,不要说了啊,这样才是好孩子。

也许是老天要我们注定在一起度过高三这个让人没有话可说的地方,

现在我要说的是“鸡”,此人就不用多说啦,差点忘了,还有一个人,这个人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走起路来有点像是在走那种齐步的感觉,但是却是我们班上的王子般的人物,他很好,我只能用这样的词语来说,因为我再也找不到别的来修饰,就是老廖,下一个给我出来,就是少林寺啦,她有男孩子般的性格,总是那样的开心,连我都有些羡慕不已,以她的性格我估计在大学里比我们这些人都有前涂,虽然她是个女孩子,但是她很坚强,从来都不会认输。到了志叔,我叫他志叔,因为我非常的尊敬他,我想你啦,谁说的,又是你,不是说好啦,我叫你不是待会儿说出来嘛,又不听话,我是怎么教你的,总是学不会,你要是再说,我就不要你啦,离我远点。

“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但是我没有去好好珍惜,直到失去后.......”

这时我又发现了一个人,因为有点黑,搞得我刚才发现他,太对不起啦啊,是刘德华忠实的歌迷,最让我欣赏的是在即将高考的时候唱的一曲那个《练习》,让我至此还有余味,此人叫周志伟,不知道谁把他叫什么“伟哥”,听了就不是很舒服,是那个杀千刀把我的“伟哥”取了这个东西,他们也有一伙人,还不次于那个什么破布鲁斯家族,根据我的记载好像有刘凯,夏友刚,吕祖文、,玄哥,再后来的我就不是很清楚,

再就是有着及强的幽默

我最熟悉的人

看着这个题目,思索片刻,所熟悉的人,不正是我自己吗?

我是随着一句哭声来到人间的。由于我如果非常喜欢看琼瑶的小说,于是,翻烂了几本字典,才取了我这个具有琼瑶气息的名字。

如果你要我用四个字来形容我自己的话,我将毫不犹豫地回答你“多愁善感”。当我心情不好时,一件很小的事情都会被我拿来“大作文章”。而且联想很丰富,会从这件事想到一件不开心的事,甚至离谱到连一些毫不相关的事情也会扯进来。

我还是个很善变的人。如果你看见我“阴云密布”,千万不要惊奇。因为,如果过一下子,碰到什么开心的事情,我就会笑得比谁都开心。

我很喜欢安静。一个人静静地写着作业,静静地听着MP4,静静地学着米砂的样子,透过沙漏仰望天空。就这样地,一个人安静地做着一切事情。

我任性,在意别人说的每一句话。一句表扬可以让我兴奋一整天甚至一个星期;可一句批评也会让我失落 一整天。

我讨厌被人冷落,不喜欢别人当我是空气似的透明,所以我会和朋友们相处得很融洽。

当然,我也有我自己的小脾气。当我做某件事总是做不好,而又有人来友善地提意见,我就会不耐烦地打断他。即使知道这样做很不好。

我不知道改用坚强还是脆弱来形容自己。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会鼓起勇气去面对,去克服。可当我遇到一点点小事的时候,却会忍不住地掉眼泪。

我喜欢摄影和文学。喜欢将生活的一点一滴永久保存;喜欢那“撑着油纸伞”彷徨有悠长的寂寞;还喜欢将大自然的美丽与青春定格在一瞬间。有时的写作,双手挨着键盘,屏幕上却一个字都没出现;有时候双手把键盘敲得啪啪的响,怎么也停不下来。

……

每个人从生老病死,从陌生到熟悉,最熟悉不过的,莫过于自己。

-----Angel。

二七,我们温暖的小窝

哎呀,初二也这么快就过去了一半了,还真是,一眨眼,o(︶︿︶)o 唉,不知不觉...... 我的班级里,有意思的事很多,当然了,这得归功于我们搞笑的同志们和有这种童心的老师们,哎呀,呵,那我就用几件小事向大家说明一下吧,呵呵。 一日数学自习,老师面色严肃的发下了卷子一张,并庄严宣布要进行测试,群生汗如雨下,挥笔考场,希望考完后能博得卷子上鲜红的得分一笑,但这时,却爆出了颗热栗子,我们班的某男生正在吃糖。刹那间,考场上沸腾了,这件事像一场雨洒在了沉闷的夏日,全班同志们无不捂嘴偷笑,然而老师随后就到,得知后,非但没有狂风骤雨,竟童心大发,要求其人在周一时发糖以作教训,全班顿时无一人奋笔疾书,均抬头微笑,心中默叹:“老师英明!” 再说班主任老师,也是我们可爱的好老师,记得运动会的时候,老师和我们在一起,开心的谈笑,还和我们一起照相吃零食,呵!真是让人吃惊,嗯,用现在的话说,我们的老班可真的是算得上“希望先生”了,这种老师特别受学生欢迎哦,她们会上QQ,和学生大谈生活趣事,以及日常好玩之事,总之,是很很狠有爱心,童心,的新时代老师,学生们的朋友老师,唉,有这样的老师真幸福啊....... 我们的老师可是很有创意的,有时在上课时可能会冒出网络语言,惹人偷笑,当然了,可别只顾得笑,你还得拥有当前题目的正确答案,必须的,没有?嘿嘿......老师们最近有不少开始叫我橙子,呵呵,我觉得挺好的,因为啊,叫橙子多亲切呢,再说,那个独一无二的名字,是我的,想想是一件很令人开心的事,啊,在学校的日子真是美好的可以,像一个温暖的小窝里,住着58个幸福的同学,还有多位老师的工作帮助,幸福充斥了整个班级....... 2.7我们的小窝,在我们的小窝里,自由,幸福的成长,快乐,健康的向上......

柔柔的傻蛋,永远是柔柔的傻蛋,可是傻蛋的柔柔却再也不是傻蛋的柔柔

柔柔的傻蛋,永远是柔柔的傻蛋,可是傻蛋的柔柔却再也不是傻蛋的柔柔

萌是高一一个很努力的男生,成绩也很好,每天都是于乏味的学习中。他总是喜欢一个人听歌。但他很快乐,他和他的朋友一起玩,一起笑。那天,在晚上11点多钟,他睡了,他的QQ来了一个信息,却把他弄醒了:我们交往吧!他不敢相信,因为这是他的很要好的朋友的GF静发来的,他不懂,没想太多,问了是不是本人,那边的回答不是

他:那你是哪个呢

她:她的朋友,加我QQxxxxxxxxx

他加了她的QQ

她:“我们交往吧”

他:“那你认识我吗”

“嗯嗯,想要进一步了解,两块钱”

“为什么呢?你又没见过我,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见过你;杨柔”

“啊,什么时候啊”

“我们交往,好不”

“对了,什么两块钱啊,你不怕我伤害你啊,你又不了解我”

她:“充话费啊”

他:“不可以充两块钱话费的,最少充10块”

说完,男孩等着那个女孩回信息,但是女孩没有回信息,一会儿,响了,女孩回了个信息:

“你还是走吧,我不想伤害你”

萌傻了:

“为什么啊?你怎么了?”

一时间,未答复。。。。。。。。。

萌:“两块钱真的不可以充的,真的”……见到女孩没有回信息萌以为是他惹女孩生气了,他急忙解释………但是等了一会仍然没回复,萌也不得不显露出一丝悲哀

萌:“哦,我走了,挥一挥手,说声再见”

突然女孩回答了:“谁说的啊,我们这7毛钱都可以充的……你还是快点走吧

他知道这不是真的,但他还是说:这还是我第一次听见…你怎么了啊”

女孩:“为什么你不早点出现在我的世界,那我就不用受这么伤了”

萌:“可是现在我不是在这吗,我可以陪你啊”

“你…我是个坏女生,我会伤害你的”

“不会,我不怕,我也相信你不会的”

女生说了很多,她说她是个很坏很坏的女生,萌和她在一起是要受伤的,可是萌不在乎,因为女孩的纯洁,女孩的真诚,他们聊了一个多小时,萌了解到她肯定是受到感情的打击,萌就安慰她一些时间,交谈中,萌似乎有点喜欢了这个女生,一直聊到了凌晨0点多。

她:“你怎么这么傻,你喜欢我什么呢?”

萌:“因为你的真诚,坦率……”

她:“傻,你就叫傻蛋吧,好不,傻蛋?”

尽管他不傻,反而还有点聪明,但是他仍然很欣然的接受了“傻蛋”这个名字,于是,他就叫傻蛋

这个女生走进了他的心中,他伴着她的话语睡了,晚上他做了个梦,在梦中,他也叫傻蛋……

第二天早上微微醒来,他立即看了看手机,发了个QQ信息给她,她不在线,萌隐约有点失望。但是萌知道她一定会在线的,满怀希望去了学校。到了学校,萌看了看手机,心中想的那个女生不在线,然后,萌进了下女生的QQ空间,里面有个最新的说说写着:我,从今以后就是傻蛋的人……萌好高兴,萌好像真的喜欢她了。萌特意把手机设置个振动,然后放在自己的牛仔裤兜里……第一节没振动,第二节没振动,第三节,终于振动了,萌小心地拿出手机,是她发来的:“昨晚睡得好吗?”

萌立即回了:“还好咯,就是今早差点迟到了耶”

“哈哈,我就是喜欢恶作剧”

“不过还好,我没有迟到,(*^__^*)嘻嘻……”

“我们交往吧,是不是想我了啊?”

萌看到,很高兴说:“嗯嗯”没有丝毫犹豫

她好像知道萌在上课的样,她说:“你好好听课吧,拜拜”

“哦”虽然极不愿意,但是也说了这个字,然后他好好地听课。

下课后,萌迫不及待地发了个QQ信息给女孩:“我下课了耶”…。。。没有回复

天好冷,中午萌和他高二的一个朋友广在一起吃饭,吃完饭,广叫他去上网,他没想去,然后又一个人来到学校。尽管冷,他知道也有人在打篮球,但是他不打,看着别人打,因为:《他很喜欢打篮球,但是他想和她聊天》

听着汪苏龙的《小星星》他一个人来到了学校半山腰的球场,结果没人打篮球,他有点失落,他看了看手机,她还是没有在线,没办法澳,他有点想去教室写作业的打算了。

突然,一阵篮球声从寝室那边传来,好像越来越近了耶,他看了看,有篮球打了耶,(*^__^*)嘻嘻……

他刚想走过去,他的手机响起了“铃铃铃”,没想看,但如果是她发来的呢。他拿出手机,真的,是他发来的,萌有点庆幸自己的决定,之后,他决定不打篮球了,珍惜时间啊!

她:“傻蛋啊”

萌:“怎么了?”

“你吃饭了没?”

“嗯嗯,你呢”

几句闲聊,之后,女孩说:“你真的喜欢我不?我不是好女生的”

萌不理解:“为什麽要这么说?我觉得呢很好很好的!”

“你不懂我的过去的,我会成为你的负担的”

“我说过,Idon’tcare,youaremyGF,你懂?”

“好好,我是傻蛋的GF”

“嗯嗯”

“你真傻,傻蛋”

突然间,他想到了两个字,其实他很久就想说了,只是没说出来,他有勇气了:“小柔……”

未答覆,不知怎么了,他等她

一个QQ信息来了,是女生的好朋友静发来的。在昨天,她们一起吃饭,一起洗澡,一起睡觉。小静说小柔的原名叫杨游。萌想起来了,就说:“哦,你说的是昨天晚上加我的那个女生,是不?”

静说:“嗯嗯,傻蛋的小柔。她有了你都不理我了,今天我叫她和我出去都不去了,让我一个人去,她还不是为了和你聊天。看我给你找了个多么好的女朋友……”

萌假装不在意,立即回答:“不会吧,那是你弄巧成拙,还好意思说,哈哈。”

小静又说:“其实她是想耍你的,没想到你太善良了。”

萌回想起他刚开始和小柔认识的话语,仔细想想,也是噢,不过他不在乎了,萌说:“哦,不过没什么啊,她现在心中有我就行了,(*^__^*)嘻嘻……”

静说:“我告诉你哦,她以前喜欢过比她大8岁的教官,现在相亲去了。”

萌:“哦,这样啊,不过也没关系。”

静:“她被伤了几次,在这儿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你要好好对她啊!”

萌:“我懂,会的。”

静:“嗯嗯”

她来信息了:“不要叫我小柔,只有教官哥哥才可以这要叫,也不要叫柔儿,叫我鱿鱼就可以了,对,就叫鱿鱼”

“哦”他知道她心中所谓的教官哥哥在她心中的位置,所以他一时只有这么答复,“可是你不是叫杨游不?”

“我本来叫杨柔的,只是到了这儿就叫杨游了。”小柔回答说。

对于这个问题萌也不多去问,心中泛起一点无奈。突然萌的手机振动,有人打了一个电话给他,显示着“杨sheislovely游”,萌知道是她打来的,于是他很欣喜地接了。他们不是一个地方的人,因此都是说着普通话,萌有点害怕,他怕他的声音不是很好听。

女孩说:“傻蛋啊,我喜欢3个人的,你还喜欢我不?”

萌:“哦,那我可以等你把他们忘了啊,我等你……”

女孩:“哎呀,只要两块钱,你要不要我呢。”

萌不假思索地说:“如果这只是交易的话,我宁愿不要。”

萌不知道怎么会突然说出这样的话,立即就有点后悔的样子,接下来女孩又说了:“只要两块钱啊,要不要啊!”一时间,萌不知道说什么,好像若有所思,吞吞吐吐地说:“我……还是等你忘了他们吧!”

几句话语,女孩挂了电话,朋友叫他打篮球,他没心情,不想打,只是看他们打,然后再顺便给他们一些指导,教他们一些带球过人的技巧。再他就在想着两块钱的含义。

想着想着,过了大概40多分钟,萌决定教她柔柔。萌发了一个QQ信息给柔柔:“柔柔,你在不?”

柔柔回了:“嗯嗯,从今天起,我要好好地爱傻蛋。”

看到这句话,萌一阵欣慰:“嗯嗯,我爱柔柔,柔柔真好。”

柔柔“我跟你说我以前的经历,好不,傻蛋?”

“哦,你说吧。”

“初三的时候,喜欢一个男生,然后疯狂地追他,然后我家出了车祸,今年到这来就是和他告别的…………”

萌什么都不在意,只要柔柔心中有他就行了。许多时候,柔柔都说傻蛋很傻;许多时候傻蛋对待任柔柔真的很傻很傻。

柔柔和萌说过她和她教官的事,她说她永远也忘不了教官哥哥。就像萌在柔柔的空间看到的“丫头对哥哥”说的话,但他不在乎,他只是当作自己没有看见。因为那里面说的是丫头对哥哥的告别,尽管里面有着“她”对“教官”的感情。他只是会在她说说中提到自己的去评论下。进QQ空间留言已成了他的习惯。他想这样在有她的陪伴下度过每一天,尽管不能见面。

时间不知不觉流逝,这已经是他认识她的第二个中午了。萌和广一起去饭店吃饭,不过在已经点好的菜的时候,柔柔打了一个电话来,不过为了和她聊天,他没吃,结了帐就走了。他没有去学校,只是回自己租的房子,边走边和柔柔聊天。

他知道,柔柔走进了她的心中,不管为了什么,他都要和柔柔在一起,他就是这么傻。

这天中午,他和她聊了很多,柔柔和傻蛋说,柔柔想做个女强人,可是现在却只能做老师了。然后,傻蛋就很贴心地安慰柔柔。柔柔说她的手机没话费了,是借别人的玩。傻蛋说他帮柔柔缴费。柔柔很娇气地说:“我不介意。”忽然傻蛋想到小静说她【小静】今天考试,考完就可以回家了,又这段时间由于圣诞节,很多女生都在织围巾给男生,于是他说:“但是有一个条件。”柔柔说:“坏蛋,还提条件。”萌:“给我织一条围巾,好不?”

“哦,可是怎么给你啊,我寒假回家织给你。”

“哦”

“算了,我把我自己的给你吧”

“不好吧,你给了我,那你自己怎么办啊?你不冷吗?”虽然他很想柔柔把围巾送给他,但他也不愿让柔柔受凉。

“你会冷的,我还是不要了”

“我不用的,只不过围巾不太好看”

“我不在意,只要是柔柔的我都不在意。”

“嗯嗯,围巾我还要洗洗,那天篮球考试弄脏了。”

“没关系啦,不用洗,(*^__^*)嘻嘻……”听到柔柔说的话,萌不免很高兴。

“那还是你自己洗吧。”………

聊了许久,然后他就去帮柔柔缴费了。萌知道柔柔的电话号码,然后就帮柔柔缴了少少的10元钱话费,也帮自己缴了10元钱话费,因为他今天身上只带了20多元。然后他打了个电话给柔柔,告诉柔柔话费已经缴了。柔柔说她今天下午考数学,她怕挂科,于是她想傻蛋帮帮她。傻蛋答应了她,下午他等她。他知道这是柔柔的请求,他无论如何都会答应。但是下午,萌的QQ掉线了,他这高二在进行期末模拟考试,把高一这的信号都屏蔽了。他很着急,他怕柔柔会……那天下午他很不安,他总是看手机来信号了没。终于,高二的下考了,他立即把QQ挂起,但是没有接到信息,他发了个信息给柔柔。柔柔没有答复,他知道柔柔一定是在考试,所以他也没去打扰她。他下课后回想着柔柔说的话。柔柔说在他心里傻蛋是最棒的,和傻蛋在一起,以后就算是喝粥都幸福。萌心中很高兴,也暗暗在心中说一定不会让柔柔喝粥,一定要柔柔开开心心地过每天,何况对于萌的潜力来说又怎么会喝粥呢。

下午了,小静说她不能回家了,萌和梁梁同学都很伤心,萌的伤心是因为围巾不能回来,梁梁同学的伤心是因为小静不能回家。

柔柔考完了,她和萌说她应该不会挂科的,都是自己的,隐约间还透着一丝自豪,萌就说柔柔真棒,呵呵。如此的对话让人不觉有点好笑,但大部分是感到羡慕的感受。

放学后,他和朋友军还有梁梁同学一起去了梁梁同学的家中玩,然后看了会电视,纯粹是消磨时间。这时候,柔柔已经在家吃饭了,萌和柔柔聊天,每次柔柔都回复的很慢,他就一直等,他相信柔柔一定有她的理由,他“懂”柔柔。信任是交往中必不可少的,也是得到了萌的证明。原来柔柔在家,她玩手机她爸妈会说她,他他就知道一定有理由。

晚自习来临,小静发了个惊喜的消息来,她说她又可以回家了。哇塞,萌和梁都很高兴的,真好啊。她已经买了车票,次日11点半的………

上完课,他同往常一样带着试卷回家,做好作业,冲了个凉,然后就听着音乐和柔柔聊天。他发了个“呲牙”过去,但是没有回复,又是一个“可爱”,仍然没有反应。萌知道柔柔在有事,于是他等她。等待ing等待ing等待ing

信息来了,是柔柔的:“傻蛋,我想你。”这时萌的心情无法用言语表达,简简单单的几个字,让萌一阵欢喜。萌立即回复:“我也很想柔柔的。”然后萌对柔柔说小静可以回来的,然后柔柔就告诉小静叫她把她【柔柔】的围巾拿给傻蛋。立即,小静发了个信息给萌:“柔柔的傻蛋,柔柔叫我把她的围巾带给你哦。”萌回复小静;“我知道的,(*^__^*)嘻嘻……”萌睡意全无,他和柔柔聊得很愉悦,因为柔柔在家,平时不可以上Q,只有晚上才“偷偷”上,所以萌很珍惜的。柔柔也很理解萌一天学习很辛苦,所以聊了一会儿就说:“你想睡了不,想睡就睡吧,明天还要学习呢,好好休息,我不想影响你学习的。”柔柔说的这些话让萌很高兴的,她还说她一定要嫁给傻蛋,傻蛋也答应了,然后他们还说谁反悔就是小猪,两个人都点点头,嗯嗯。听到这些话,萌都会很开心,他都觉得柔柔真好。那天晚上他们聊到了很晚很晚……

第二天,也就是2012年的第一天,这天很美妙。又是一年,这一年有将是崭新的开始。这一天,小静要回来了,梁好激动的,整天拉着萌,萌说梁变得傻了,但军却说萌和梁都变得傻了。其实萌都没有见过小静,只是比较在意那条围巾。这天,他们几个都疯了,讨论着小静回来了该怎么办。梁还拉着萌和军去买礼物给静呢。这几天,萌几个男生把他们周围弄得天翻地覆的,他们前边的女生都说他们几个有情况。很快就到了下午,梁的手机被没收了,所以小静就给萌打了电话,那时候是第八节课,老师去开会了,又是自习课,几个人打着神秘算盘,(*^__^*)嘻嘻……三个人请假去上厕所,结果一上就是一节课,O(∩_∩)O~几个人偷偷摸摸地飞跑到学校后操场上,他们接一个女生----小静。因为因为萌看到过小静的照片,所以到了那儿,萌一眼就认出静来了,梁戴着眼镜,看得没有萌那么远,所以……不过,看到了静就行。几个人走到了静身边,打了个招呼。静只认识梁,所以就只和梁笑了笑,然后就问萌在哪,萌指了指萌,随即静就把围巾给了萌。萌轻轻地接过围巾,此时萌的心里流露出一番幸福之意。萌把围巾戴在自己的脖子上,不经意间闻下围巾上的味道。那天下午就是属于静和梁的时间,萌和军就陪着他们两逛逛,打打酱油。下午很快就过去了。因为晚上还要上课,所以他们每人买了一杯,奶茶,萌和军就回教室了,小静说她要回家了,梁就送她到校门口,然后就回到了教室。萌和军也在教室。快上晚自习了,萌几人把自己的奶茶拿出来干杯,还唱着歌,惬意地喝着奶茶,有滋有味。梁把小静送他的苹果也拿了出来,本来想大家一人吃点,不过是个假苹果,悲哀啊!!!!!!!!呵呵,没办法啊,吃不到。很快,几个人干杯结束,又变得若无其事的样子,傻傻地呆在座位上发呆。周围的男女生们都看着他们几个笑了起来。尴尬ing……萌戴着柔柔送给他的黑色围巾,他决定要一直戴着,一直一直……萌前排的女生有时也会好奇地忍不住问下萌,不过她们也知道一点点的。这2012年的第一天就这么滑稽地过去了。这一天对于萌来说,很有纪念意义。

这天下午,柔柔知道她的傻蛋要上课,就发了条短信给萌:傻蛋,柔柔好想你,柔柔想你陪,傻蛋邀好好学习啊!萌接到了这个信息,他知道柔柔的心,所以就没有回信息了,只是遵照柔柔的意思,好好学习……

萌和柔柔又是晚上聊天。

柔柔说:“傻蛋,我想你了”

萌:“傻蛋也很想柔柔的,先柔柔给傻蛋发那个信息的时候,傻蛋就想和柔柔聊了,只是…”

柔柔:“你干嘛要想我啊,我有什么好想的,你还是好好学习吧。”

萌:“可是,没什么啦,对了,柔柔,你的围巾我收到了,真好看,而且好温暖的。”

柔柔:“哦,傻蛋,你这样对我值得吗?”

萌:“怎么啦,值得啊”

柔柔:“我没车没房没钱,还有一个弟弟要养活……”

萌:“我说过,我不在意,你懂不?”

柔柔:“可是我在乎。”

萌:“柔柔,,,,,,”

柔柔:“我心里还有教官哥哥的。”

萌:“我都不在乎,只要你心里有我就行了。”

柔柔:“傻,我的傻蛋。”

萌对柔柔说他后天就要考试了,柔柔就对萌说要好好复习,别想她。说到这,萌心中不免感动,觉得自己很“幸福”。

柔柔说要萌发张照片给她,萌很快就发了过去,彩信上写着:柔柔,你要永远开心哦。柔柔接到了,然后说:“不错哦(*^__^*)嘻嘻……”萌也对柔柔说叫柔柔发张照片给他,照片发了之后,萌正在看的时候,突然柔柔发了条短信来:傻蛋,柔柔长得不好看吧,柔柔不喜欢拍照,但还是想让你看我!姐比你成熟!哈哈!柔柔看着看着地理书就睡着了,哎,我看不懂!题目更加不会做!”然后萌就回来信息过去鼓励柔柔,相濡以沫,萌发现他已经习惯了安慰柔柔了,呵呵。。。。。。

考试前一天,上四节课,这天是萌几个人打扫卫生,好悲哀,最后一天还搞卫生。几个人快快地打扫了,然后匆匆忙忙地离校。下午萌,军,梁,静几个人约好了一起去玩。萌在军的家中吃了饭,然后便和军一起去别的学校找考场。萌在那遇到了在那学校的以前的几个好朋友,然后就让他们带萌和军去找考室。找好后,他们几个还要上课,于是萌和军就飚车回去了。好冷的天,再加上开摩托车,把萌和军都要冷成木头人了。如约,几个人到了学校门口,一起去玩。本来还约了两个女生小艳和小丽的,结果她们去购物了,就只有开始的几个人去了。梁和静是一对,萌和军又只有打酱油了。他们几人去了一个公园玩,梁和静在一起,萌和军就在一起走,结果走了一会,萌和军就在公园迷路了,好无语。幸好问了一位老爷爷,才从后门出来。弄得萌一点都没心情欣赏公园的景色,本来是想考试前出来放松的,唉,悲哀加悲剧…没有一个人安慰萌,真的好失落,心中的柔柔不在,唉,萌和军孤孤单单走在街上,然后到了体育场,因为小丽在那溜冰。萌到了那,在溜冰场门口站了一会儿,却不见小丽。于是萌拨了电话给小丽,丽出来了,不到10米的距离。。。。。。

萌和军在看着静溜冰,他们都不想溜,今天他们的心情都不是很好。萌和军有点想走了,但是丽仍然在溜,没有在意萌和军,着使得军的心情也更加不好。然后萌发了个QQ信息给丽说他们走了。萌和军知道丽和她的好朋友在溜,所以也不是好担心。萌和军走在街上,徘徊着。走到军家的时候,军说他去上网了,问萌去不,萌想到明天就是考试,于是就没有去上网了。他们说好明天早上一起去考场,然后就分开了,萌就一个人了。

萌回到房中,没有一个人,空缭,寂寥,萌还是去上网了,消遣他内心的孤寂。一个人上网,一个人听歌,一个人回家……他听着欢子的《永远不分开》,他想这可能吗?好久都没和柔柔聊了,电话又不通,信息又不回,唉。。。。。。回到房中,凄清一人,他再一次拨了柔柔的电话,声音如往:对不起,你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候再拨……这一句熟悉又令人伤心的话再次回想在萌的耳边。

晚上一个人看着书,没人陪。突然,萌的同学辉发了个信息过来,说静要拆散萌和柔柔,一个心寒的消息顿时让萌傻了,这是为什么呢WARR他回了个信息给辉说:不会的,柔柔是最好的。辉又回了:MD,我竟然相信了一个陷入爱情的疯子。他又发了个QQ信息给静,但是静没有回复。萌找了梁,想通过梁帮他打探一下消息,看看是不是静要拆散他们。梁对萌说不要着急,他会帮萌问静的。等了很久,但是梁仍然没有消息,萌就感到事情很不妙了。当初是静把柔柔带给了萌,然而现在却说要拆散他们,让萌觉得崩溃了。他有种发疯的迹象。就在刚才柔柔给傻蛋发了一个信息:对不起,我不该让傻蛋等,不该让傻蛋着急。现在有遇上这种情况,萌就很顺其自然地把它联系到了一起,这是怎么啦,怎么一下子就变成这样了呢?萌总是问梁,梁开始也不知道,终于一段时间之后,梁从静那儿得知,原来就是那个所谓的“好教官哥哥”弄的。他怕萌对柔柔不好,于是就叫梁女朋友静拆散萌和柔柔……萌听到这些话,似乎要疯狂了。那天晚上不知怎么的,然后就是哭了很久,他还不知怎么的,对梁说要好好学习,考试考好些,别丢了他们几个人的脸。他说的这些莫名其妙的话一字一句都刻在了自己的心中,他哭了,心也跟着哭了。那一个晚上,柔柔的电话始终打不通,这更加使萌心中不安,他都有一种到柔柔家中去的冲动。那一个晚上,他好像懂得了许多,伴着他的只是《永远不分开》和《停在昨天》永远

永远不分开

永远地相爱

珍惜所有现在

我会把我们的爱

用贝壳装起来

时时刻刻放在我的口袋

永远

永远不分开……。

第二天,萌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去考试,他先不想和军说,所以这件事他暂且没有提。他和军走着。围着柔柔送给他的围巾,纵使冷,却很感到一股温暖。到了考场,没有温暖,天冷人也“冷”。他想到自己还有柔柔围巾,所以又把昨天晚上的事和军讲了一遍,心中不忍心酸。他在考场遇见朋友也只能勉强地对他们一个微笑,谁知道那个微笑里面有无数的心痛,他仍然变一个无忧无虑的男孩。他还有柔柔的围巾……。下午考完,他和军就去上网了,他想发泄心中的苦痛。上了一会儿,柔柔终于上线了,柔柔把他的“好”教官哥哥的QQ给萌加,萌不打算把昨晚的事和柔柔说,他不想让柔柔改变他心中的“好”教官哥哥的形象。萌和教官聊了几句,教官说要萌好好对待柔柔,不然就“灭”了萌。萌遇见这样的教官还真是无语,萌不知道要好好待柔柔吗?悲。。。。。。倒是这个教官不能给柔柔幸福,他【教官】,在萌心中一屑不顾,一尘不值。萌还和他开了视屏,又是一个悲剧,早知道就不和他聊了,还灭了我,CTJ

萌和柔柔聊了一会儿,萌觉得柔柔不像以前的柔柔了,她变得很苛刻。萌不明白柔柔为什么会变得这样。不管怎样,萌对柔柔很有信心。晚上萌回到了房间,这个晚上注定充满了伤心。柔柔真的变了,柔柔不对萌微笑,她还说萌欠揍,开始萌以为柔柔只是对他开玩笑,就还是很随和,但是萌心中不好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就问了下是本人不,萌不信,柔柔就说给他一个电话。立即柔柔给了萌一个电话,电话那边是柔柔的声音。萌心中多么想没有电话打过来,可是这是事实,谁也无法改变。柔柔在电话中说萌在她心中只是以弟弟的身份存在,她心中依然是爱着她的教官哥哥。萌没有说太多,默默无语地承受了一切,他只是哭着哭着,然后离去……。然后萌把他今天和教官说的话说给了柔柔听,然而柔柔的回答只是:你最好对他客气点。这一句,深深刺痛了萌,他觉得他只是一个过客而已。。。。。。。。。。。。。。。。。。。。。。。。。。

他想等,想挽回,可是却如何开口,在柔柔面前,他变得不复存在,他只是天真,幼稚的代名词。伤心中,静发了个信息来,静说她自己很颓废,然后说了一大堆自己对不起父母的话,可萌有何尝不是呢?萌说:“我从来没有想过,我写的作文中的主人公竟然变成了自己,一字一句都印着心伤!!!!!!!!!!!这一夜,偷偷地哭过去…

考试第二天,萌仍然戴着心伤的围巾去考试,然后又匆匆忙忙~孤孤单单地地回来。今天有人陪萌了,萌的室友广回到学校了。还好今天有人陪,不至于太孤独。萌和广在饭店中吃了晚饭,萌只吃了一点,本来他不想吃的。但是已经好几餐没吃了,于是就随便吃了点。吃好,广说他上网去了,萌一个人回到房间,他没事做,就一个人写散文,一边听歌一边写,萌在他的散文中写道:我轻轻地捧着青春的花瓶,种下了思念的种子,开满了幸福的花朵。犹如蒲公英的种子,随着风吹到每一个地方,让世界充满幸福。他边写就哭了,几滴眼泪落在本子上,蔓延开来、、、、、、、、、、、、、、、、、、、、、、、、、、、、、、、、、、、、、、、、、、、、

萌正写着,柔柔来了一个电话,她说:“傻蛋,对不起,我们分手吧!”萌哭了,他跑到大雨中,于淋湿了他的全身,泪水和雨水交汇在一起,然后落下。他不曾想过,这么多天的爱恋竟然只是简简单单的8个字结局,萌不明白柔柔为什么会这样,心中那个可爱的柔柔变得如此“狠心”。萌在外面淋了很久的雨,然后广从外面上网回来,看到雨中的萌,就问萌,萌没有说话,沉默着。光也没过多地问,然后就硬拉雨中的萌回到房间。房间中的萌全身滴水,细细的发丝被雨淋得遮住了半双眼睛,仔细看去,眼睛已经红了,似乎透着迷茫,伤感,心痛。脖子上的黑色围巾早已湿透,却分不清上面是泪水还是雨水。

柔柔又给萌打了电话,柔柔在给萌唱《分手快乐》,萌听着,泪水有不自觉地流了出来。此时萌的QQ设置了自动回复:傻蛋不在了、、、、、、、、、、、、、、、、、

萌伤心的时候,谁陪?但他不在乎,他在乎柔柔,可是柔柔却要离开他。这个充满了无奈的晚上,萌变得非常沉默。广问他,他什么也不说,只是拿着个手机按来按去。因为他和他那个“心爱”的柔柔在聊天,但是却再也回不到从前了,那种感觉只能是回忆。

柔柔:“WHY你要说:‘傻蛋不在了’呢”

萌:“傻蛋只是不再自己这了,他在柔柔那,这个傻蛋早已离去。”

柔柔:“傻蛋,对不起,我早说过我会伤害你,现在你知道了吧。”

萌:“不,这不是伤害,呵呵。”勉强的笑,心中的苦痛只有自己知道。

柔柔:“那你还喜欢我不?”

萌:“喜欢,我喜欢纯真的你。”

柔柔:“我这样对你你还喜欢我,姐是不是给你灌迷魂汤了!”

萌:“我发现你有时是两个人。”柔柔说的那句话很伤萌的心,可是萌心中还有喜欢,他装着若无其事地说。

柔柔:“我本来就是两个人,我只爱教官哥哥,永远都放不下。”

萌:“原来我只是你的替代品。”

柔柔:不,你连替代品都不是。”

萌:“只是我到你的世界晚了。”

柔柔:“没有,你从来都不曾到过我的世界。”

这一句,让萌彻底失望,他只是回了个“哦”,但是这个“哦”包含着心酸苦痛。然后他继续“傻蛋不在了”。柔柔要萌好好生活,要为自己活,为别人活很辛苦……

其实柔柔不懂萌的伤心:

她不懂当他叫她心中爱着的教官哥哥“哥哥”时,萌有多么难开口;她不懂当她对萌说萌最好要对她教官哥哥客气点的时候,萌有多心痛;她不懂当她说她心中爱着3个人的时候,其中一个是他时,萌有多高兴;她不懂当她要萌好好学习的时候,萌有多开心;她不懂当她说她“一无所有”,让傻蛋不要喜欢她的时候,萌说的“不在乎”有多轻盈;她不懂她说她想他的时候,萌有多幸福;她不懂当她唱《分手快乐》的时候,萌有多失落;她不懂为什么他不答应做她弟的原因,因为他在乎她……

萌去柔柔的空间,然后看到了柔柔给她的傻蛋留的言:傻蛋,我要和你幸福到老,!你说的,你是我的傻蛋!所以你得听我的,不许不开心,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许想我,除了睡觉的时候,你要好好学习!不许熬夜,不许不吃饭,不许饿着……傻蛋!这些话,让萌再一次流泪,在他心中,这是对他最好分手箴言……他不想失去她。

他永远都是活在过去,永远都是为别人而活,他改变不了自己。

他活在回忆里,他想柔柔给他的黑色围巾或许会陪他走过很久很久,或许都不会放下,而那段时光会陪他一生。

柔柔的傻蛋,永远是柔柔的傻蛋,可是傻蛋的柔柔却再也不是傻蛋的柔柔。

后记:本文是晓敏同学的处女小说,这篇小说也是从纪念一个人而写(略有省略),在此希望主人公能够回到现实,然后幸福一辈子,同时也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谢谢!

常宁市二中高一:秦志敏

我在星夜的许诺

肉眼可以看到的恒星有六千九百七十四个,其中最近的也有三十八万公里、呵,有些事情很神奇的对吧,明明可以如此清晰的窥视到彼此,却永隔着不知多少光年的距离。

初见他是在2009年11月4日的晚上。

初三的时候,晚课与晚课的间隙中我都一定要跑去看星星不可。这是一种再多言辞也无以名状的偏执罢了。有些事在潜移默化中就会逐渐养成习惯,变得无法撅弃。看星星也一样,我常常站在教学楼前方的空地上,那附近有几级粗糙的台阶通向甬路,周围散漫着布长着几团从生,却早已干枯的杂草。脚下偶尔会咯吱咯吱作响的雪堆踩上去很舒服,远处,清晰可闻的笑闹声让这个夜晚的空气越发的宁静了,这样的安适,常常会让我突觉美好既而笑出来、

记得他当时对我说过是怀着十二分歉意来打扰我的安宁的,现在我却对他说我是怀着十二分歉意来回忆这段往事的。

“嗨,你怎么一直都在看星星?”十二个字,三十二个字母,八十四画,然后他就如此简单的进入了我的世界。

安安静静站了这么多天的我从未想到有一天会被人打扰,而且还是个不认识的人。微微转身才看清了他的样子:一米七左右的身材,只是不明显的比我高了十厘米,慵懒的面容中带着几分窘迫很传统的黑色镜框,一副漫不经心的随意。

有点好笑,虽然会有一个男生在这样的情况下主动和我搭讪,于是有些敷衍的回答:“嗯,很喜欢。”

“哦?”他一下子来了兴趣:“喜欢?”

上课铃响了,我有点不耐烦,“就是喜欢啊,喜欢怎么了?”然后匆匆摆摆手算是表达再见的意思,就离开了,我走上甬路,望着大厅拥挤的人群望而生畏,从一边的宿舍入口钻进了教学楼。

没想到第二天他又去了,这是我始料未及的。他走过来了便一直安静的站在我旁边,做仰头状,似乎也在看星星。他没说话,我也就懒得理他。不知道为什么,周围的气氛平静的好尴尬。

最后还是他先开了口:“你知道吗?我也喜欢看星星。”

“啊?”我骤然转折的语气明显的表现出我被吓到了,“拜托,你一个男生哎——”

话未说完就被他急急的打断了:“男生怎么了?就不能对星星夜空之类的有点幻想?”幻想?我彻底被他对词汇的理解能力震到了,他似乎也意识到了有什么不对,立刻转移话题“其实吧,我就觉得这么平静,安详,挺好的。”

“这样啊。我也是因为这个喜欢的啊。可是,你却打扰了我的安静。”我扭过头,表情很认真。

“啊?”他似乎没想到我会这么直截了当的表达出自己的不满,有点不知所措,“就算打扰,我也是怀着十二分的歉意打扰的。”他顿了顿,摆出一副无奈的表情,“你不会真的介意吧?”

我笑着摇了摇头,“这几天都没有看见那颗我最喜欢的星星。以往在那片群星的下面还有一颗远离群体的星星,很亮。很寂寞的样子。我叫它独一无二,因为之于我来说,它是最特别的。”

“也许是在冬眠吧。你不是说它很特别么?所以,现在入了深冬,它真的去睡觉了也不一定啊。”他的言辞让我感到很温暖。

“可,我还是很想它。”

“啊,这样吧,我打赌它一月份的时候就会出现。不然,就输给你个愿望。”

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把他当成了朋友。白天在偌大的校园中偶尔擦肩而过也会回给对方一个温暖的微笑,然后晚上厮混在一起看星星,在别人都关注不到的角落里,继续着我们的友谊。我常常会想,如果真的可以一直这样,在每个晚自习的课间都有这么一个不知名姓,有些忧郁的少年陪我看星星,互相文艺来文艺去的说话,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啊。但有些事情,只能是想想,而已。

我们晚上在一起看星星的事还是被别人所获知。不过想来已经快一个月了,所以这也是意料之中的吧。流言继而在我们班蔓延起来,所有人都对我开着有关他的玩笑,我没办法制止,后来听说他在他的班级也拥有了和我同样的困扰。我一面不知所措的沉默着,一面愤懑不平的怨恨着。

本来局面还是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但我没想到偶尔一次的缺席竟会让他到我班来找我。12月31日,元旦的前一天。因为要放三天的假所以我还在教室里收拾东西,晚课也就没来得及下去。身边不停有人调侃着:“哟,吵架了吗?怎么不下去?”然后煞有介事的望着窗外,“哎呀,人家还在等啊。”我还是继续收拾东西,装作听不见周围起哄的声音,谁知有人竟然打开窗户喊了一句,“哎,她在教室了,让你上来。”一开始我没当回事,以为又是个玩笑罢了。没想到过了一会儿,他真的上来了。

我顾不得去怪罪那些始作俑者,立刻冲出去,“你怎么真来啦?他们骗人的,我在收拾东西啊。”他愣了一下,笑笑,“没事啊,对了,这种事刚开始谁都会很好奇,不要管他们,坚持下去,时间长了就没人说了。我们身正不怕影子斜,所以,别为这个放弃我们的友谊啊。”

我望了望教室里还在起哄的同学,心里暗暗的下了个决定,“元旦回来我还会去看星星的,你先走吧,我们老师要来了,怕她会误会。”然后转身回了教室。

元旦回来后,我下了楼,果然,他也在。我站在他身边的位置上,抬头看夜空,果然,那颗我喜欢的星星还是没有出来。我叹了口气,走到他面前,递过去一张纸条,“你说过那颗星星一月还不出来的话会给我一个愿望,这,就是我的愿望。”

他接过去,“放心,不过你的愿望是什么,我都一定会帮你实现的。”

然后,他就真的帮我实现了。

从那天起,我再也没有见过他。所有人都好奇地问我是怎么一回事,惹得我很烦,我大喊了一句:“我和他本来也什么事,你们吵什么吵啊!况且,我的事不用你们管吧,天天拿别人的事寻开心,有意义么?!”大概谁也没想到,一直很安静的我会这么激动,于是都默不作声。顿了几分钟,教室里才又重新响起切切察察的议论声。

他不出现,真的很正常啊,因为那张纸条上我写的愿望就是,君莫忆,永相离。

你大概也没想到我会有这样的愿望吧。其实一开始,我也没想到。如果不是流言那么疯传,如果不是那天他去找我,我大概也不会想出这样的愿望。我给过自己机会,我说,如果真的如他所说,我最喜欢的那颗星星一月就回来了,我就放弃。可是,没有。所以,我还是给他了。想来,他一定,对我很失望吧。

其实,不是那样的。所有人都以为我不喜欢他,所以才会那么心急的与他撇清关系,事实上,是我喜欢他。因为喜欢他,所以才没办法故作镇定的再独自面对他,因为喜欢他,所有才没办法理直气壮的走在漫天的谣言之下。因为喜欢他,所以才要……

直到现在我还有看星星的习惯,但已经不是单纯的一种偏执,仅仅是想用这种方式去怀念他,怀念那个在我生命中短暂出现过的少年,怀念我的那段一去不复返的青春岁月。

我想,如果不是碰巧有这么一个题目的话,我大概永远也不会对谁提起这段故事吧。

君莫忆,永相离。希望,他现在,真的实现我的愿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