蓦然回首,十六岁的天空被我匆匆踏过,一路挥洒着种种——天真、调皮、悲伤难过。一路收集着种种——阳光雨露、勇敢、坚强。一切一切变成了永远的回忆。如果时光倒流,我回到了童年,我幻想着……

小学一年级教室里:

“现在,我宣布本学期成绩优秀者名单,并颁发奖状和小红花。第一名,刘峥,大家鼓掌!”随着掌声,我趾高气扬地走上讲台……

路上:

“哟,小小年纪就得奖了,你看她胸前的小红花。”

家门口:

“妈,我回来了,我得奖了。”我扯着嗓喊。

家里:

“看,刘峥同学在一年级第一学期德、智、体三方面成绩显著,被评为“三好学生”。特发此状,以资奖励。”“好样的”“不错”“呵呵”。(以上情景重复幻想了五次,后四次分别为二、三、四、五年级)

“喂!想干什么呢?口水都能把你淹死了,老师瞪着你呢!”同桌用笔捅了我一下。

“啊,”我猛地醒了,赶快用袖子擦了擦嘴,冲老师讨好似的笑了笑。老师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接着讲课。我又开始回想以前的事——

小峥,再吃点吧,看你吃的也太少了吧!现在正在长个,不多吃点饭个低,要不给你买点江中牌健胃消食片,‘胃口好身体棒’。”妈妈的“唠叨神功”果然不凡。

“哟!还‘身体棒’,我看是‘身体胖’才对,你说得倒挺棒,不去做广告,真是可惜。妈,你不知道,现在是瘦身时代,不能吃太多的。”我不得不详细说。

“看你吃那点饭,猫比你吃的都多,才四年级还‘瘦身时代’。”妈妈说着,点了我的头一下。想到这儿,我不禁偷偷笑了起来:我以前确实吃得少,导致现在个子低。如果现在让我回到以前,我一定会——

“小峥,你有病呀,吃那么多,别撑着了,撑着了我还得给你买消食片。再说你不怕长胖?”妈妈惊讶地说。

“哎呀,你烦不烦呀,为了将来个子高高的,就是胖了也没关系,大不了以后减肥。可如果低了想高就不容易了。”我一边大吃,一边说,差点没把我噎死,不管如何我一定要吃,我吃!吃!吃!一边咽一边往嘴里塞东西的我无意间看见爸爸正瞪着惊奇的的眼睛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含糊不清地说:“真香,真香,呵呵,真香!”

“喂,什么真香呀,放学了,快回家吧!”同桌说。

“哦,谢谢,再见!”我嘴上说着,心里却想:“讨厌,干嘛叫我呀,我还没吃够呢!”

啊,我伸了伸懒腰,装好东西,正准备走,发现人都走光了。我一边走着,一边踢着路上的小石头,不知不觉地到家了。我把书包往床上一扔,趴在床上回想起了以前——

“妈妈,我想要这件衣服,不,是那件,不,是这件。哎呀,太多了,我都不知道要那件了,哪件都想要。”我无奈地说。

“哎,现在的孩子真有福气,像我们小时候……”不好,妈妈又开始了她的光荣事迹之演讲篇。为了止住妈妈,我大叫:“妈,我要这件!”

“小峥,咱别买了,你有那么多衣服,咱就别浪费了,回家吧。”

“啊?”我狂晕。不是说好了给我买的吗?哇哇哇,我泪流不止。

“峥,干嘛呢?哭丧着个脸。快去吃饭吧!”

“哦,是妈妈呀!”我又回到了现实。

“我今天……”接着,我把今天的事情完完整整地对妈妈说了一遍,说完对妈妈说:“还不止这些,如果现在让我回到儿时,我不仅会好好学习,还会更勤快些、自信些。总之,我将改变所有儿时的缺点。”当我满怀豪情地说完之后,偷偷地看了妈妈一眼。妈妈那是相当地高兴而她高兴就高兴吧,而故作严肃地对我说:“谁让你上课时瞎想,还流口水,被老师看见,你也不脸红,还好意思说。”我伸了伸舌头,接着,妈妈意味深长地说:“你想得非常好,非常让我感动,但如果小时候你真和想象中那样——好好学习,不挑食,不调皮,不懒惰,那么的懂事,就不符合儿童的天性,也不符合你那德行,更至于就没有童年了。是不是?”

我沉浸在妈妈那意味深长的话语中,并没有及时回答妈妈的话。过了一会儿,我低着头有风度地说:“妈妈,你说得很对,儿时已经成了过去式,我要把握今天,还有,我要把今天的所想所感写成作文,题目叫《假如我回到了童年》。妈妈,您意下如何?”我低头等着妈妈的夸奖,却迟迟没有听见声音。“妈!”我一抬头,见已经没有妈妈的影子了。我冲出房间,看见妈妈正在大口地吃着饭,见我出来,妈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就剩这么多饭了,你再幻想一会儿,我就吃完了。干脆你接着想,我还接着吃得了。”

“妈,你咋这样呢?”我狼吼着,把妈妈剩下的半碗饭抢了回来。

《我的精神家园》

小说的艺术

我为什么要写作

有人问一位登山家为什么要去登山——谁都知道登山这件事既危险,又没什么实际的好处,他回答道:“因为那座山峰在那里。”我喜欢这个答案,因为里面包含着幽默感——明明是自己想要登山,偏说是山在那里使他心里痒痒。除此之外,我还喜欢这位登山家干的事,没来由地往悬崖上爬。它会导致肌肉疼痛,还要冒摔出脑子的危险,所以一般人尽量避免爬山。从热力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个减熵现象,极为少见。这是因为人总是趋利避害,热力学上把自发现象叫做熵增现象,所以趋害避利肯定减熵。

现在把登山和写作相提并论,势必要招致反对。这是因为最近十年来中国有过小说热、诗歌热、文化热,无论哪一种热都会导致大量的人投身写作,别人常把我看成此类人士中的一个,并且告诫我说,现在都是什么年月了,你还写小说?(言下之意是眼下是经商热,我该下海去经商了)但是我的情形不一样。前三种热发生时,我正在美国念书,丝毫没有受到感染。我们家的家训是不准孩子学文科,一律去学理工。因为这些缘故,立志写作在我身上是个不折不扣的减熵过程。我到现在也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干这件事,除了它是个减熵过程这一点。

有关我立志写作是个减熵过程,还有进一步解释的必要。写作是个笼统的字眼,还要看写什么东西。写畅销小说、爱情小诗等等热门东西,应该列入熵增过程之列。我写的东西一点不热门,不但挣不了钱,有时还要倒贴一些。严肃作家的“严肃”二字,就该做如此理解。据我所知,这世界上有名的严肃作家,大多是凑合过日子,没名的大概连凑合也算不上。这样说明了以后,大家都能明白我确实在一个减熵过程中。

我父亲不让我们学文科,理由显而易见。在我们成长的时代里,老舍跳了太平湖,胡风关了监狱,王实味被枪毙了。以前还有金圣叹砍脑壳等等实例。当然,他老人家也是屋内饮酒、门外劝水的人,自己也是个文科的教授,但是他坦白地承认自己择术不正,不足为训。我们兄弟姐妹五个就此全学了理工科,只有我哥哥例外。考虑到我父亲脾气暴躁、吼声如雷,你得说这种选择是个熵增过程。而我哥哥那个例外是这么发生的:七八年考大学时,我哥哥是北京木城涧煤矿最强壮的青年矿工,吼起来比我爸爸音量还要大。无论是动手揍他,还是朝他吼叫,我爸爸自己都挺不好意思,所以就任凭他去学了哲学,在逻辑学界的泰斗沈有鼎先生的门下当了研究生。考虑到符号逻辑是个极专门的学科(这是从外行人看不懂逻辑文章来说),它和理工科差不太多的。从以上的叙述,你可以弄明白我父亲的意思。他希望我们每个人都学一种外行人弄不懂而又是有功世道的专业,平平安安地度过一生。我父亲一生坎坷,他又最爱我们,这样的安排在他看来最自然不过。

我自己的情形是这样的:从小到大,身体不算强壮,吼起来音量也不够大,所以一直本分为人。尽管如此,我身上总有一股要写小说的危险情绪。插队的时候,我遇上一个很坏的家伙(他还是我们的领导,属于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少数坏干部之列),我就编了一个故事,描写他从尾骨开始一寸寸变成了一条驴,并且把它写了出来,以泄心头之愤。后来读了一些书,发现卡夫卡也写了个类似的故事,搞得我很不好意思。还有一个故事,女主人公长了蝙蝠的翅膀,并且头发是绿色的,生活在水下。这些二十岁前的作品我都烧掉了。在此一提是要说明这种危险倾向的由来。后来我一直抑制着这种倾向,念完了本科,到美国去留学。我哥哥也念完了硕士,也到美国去留学。我在那边又开始写小说,这种危险的倾向再也不能抑制了。

在美国时,我父亲去世了。回想他让我们读理科的事,觉得和美国发生的事不是一个逻辑。这让我想起了苏联元帅图哈切夫斯基对大音乐家肖斯塔科维奇说的话来:“我小的时候,很有音乐天才。只可惜我父亲没钱给我买把小提琴!假如有了那把小提琴,我现在就坐在你的乐池里。”这段话乍看不明其意,需要我提示一句:这次对话发生在苏联的三十年代,说完了没多久,图元帅就一命呜呼了。那年头专毙元帅将军,不大毙小提琴手。“文化革命”里跳楼上吊的却是文人居多。我父亲在世时,一心一意地要给我们每人都弄把小提琴。这把小提琴就是理工农医任一门,只有文科不在其内,这和美国发生的事不一样,但是结论还是同一个——我该去干点别的,不该写小说。

有关美国的一切,可以用一句话来描述:American’s business is business,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那个国家永远是在经商热中,而且永远是1000度的白热。所以你要是看了前文之后以为那里有某种气氛会有助于人立志写作就错了。连我哥哥到了那里都后悔了,觉得不该学逻辑,应当学商科或者计算机。虽然他依旧无限仰慕罗素先生的为人,并且竭其心力证明了一项几十年未证出的逻辑定理,但是看到有钱人豪华的住房,也免不了唠叨几句他对妻儿的责任。

在美国有很强大的力量促使人去挣钱,比方说洋房,有些只有一片小草坪,有的有几百亩草坪,有的有几千亩草坪,所以仅就住房一项,就能产生无穷无尽的挣钱的动力。再比方说汽车,有无穷的档次和价格。你要是真有钱,可以考虑把肯尼迪遇刺时坐的汽车买来坐。还有人买下了苏联的战斗机,驾着飞上天。在那个社会里,没有人受得了自己的孩子对同伴说:我爸爸穷。我要是有孩子,现在也准在那里挣钱。而写书在那里也不是个挣钱的行当,不信你到美国书店里看看,各种各样的书涨了架子,和超级市场里陈列的卫生纸一样多——假如有人出售苦心积虑一页页写出的卫生纸,肯定不是好行当。除此之外,还有好多人的书没有上架,窝在他自己的家里。我没有孩子,也不准备要。作为中国人,我是个极少见的现象。但是人有一张脸,树有一张皮,别人都去挣钱,自己却在干可疑的勾当,脸面上也过不去。

在美国时,有一次和一位华人教授聊天,他说他的女儿很有出息,放着哈佛大学人类学系奖学金不要,自费去念一般大学的law school,如此反潮流,真不愧是书香门第。其实这是舍小利而趋大利,受小害而避大害。不信你去问问律师挣多少钱,人类学家又挣多少钱。和我聊天的这位教授是个大学问家,特立独行之辈,一谈到了儿女,好像也不大特立独行了。

说完了美国、苏联,就该谈谈我自己。到现在为止,我写了八年小说,也出了几本书,但是大家没怎么看到。除此之外,我还常收到谩骂性的退稿信,这时我总善意地想:写信的人准是在领导那里挨了骂,找我撒气。提起王小波,大家准会想到宋朝在四川拉杆子的那一位,想不到我身上。我还在减熵过程中。顺便说一句,人类的存在,文明的发展就是个减熵过程,但是这是说人类。具体说到自己,我的行为依旧无法解释。再顺便说一句,处于减熵过程中的,绝不只是我一个人。在美国,我遇上过支起摊来卖托洛茨基、格瓦拉、毛主席等人的书的家伙,我要和他说话,他先问我怕不怕联邦调查局——别的例子还很多。在这些人身上,你就看不到水往低处流、苹果掉下地、狼把兔子吃掉这一宏大的过程,看到的现象相当于水往山上流、苹果飞上天、兔子吃掉狼。我还可以说,光有熵增现象不成。举例言之,大家都顺着一个自然的方向往下溜,最后准会在个低洼的地方会齐,挤在一起像粪缸里的蛆。但是这也不能解释我的行为。我的行为是不能解释的,假如你把熵增现象看成金科玉律的话。

当然,如果硬要我用一句话直截了当地回答这个问题,那就是:我相信我自己有文学才能,我应该做这件事。但是这句话正如一个嫌疑犯说自己没杀人一样不可信。所以信不信由你吧。

我的师承

我终于有了勇气来谈谈我在文学上的师承。小时候,有一次我哥哥给我念过查良铮先生译的《青铜骑士》:

我爱你,彼得兴建的大城,

我爱你严肃整齐的面容,

涅瓦河的水流多么庄严,

大理石铺在它的两岸……

他还告诉我说,这是雍容华贵的英雄体诗,是最好的文字。相比之下,另一位先生译的《青铜骑士》就不够好:

我爱你彼得的营造

我爱你庄严的外貌……

现在我明白,后一位先生准是东北人,他的译诗带有二人转的调子,和查先生的译诗相比,高下立判。那一年我十五岁,就懂得了什么样的文字才能叫做好。

到了将近四十岁时,我读到了王道乾先生译的《情人》,又知道了小说可以达到什么样的文字境界。道乾先生曾是诗人,后来做了翻译家,文字功夫炉火纯青。他一生坎坷,晚年的译笔沉痛至极。请听听《情人》开头的一段: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也是王先生一生的写照。杜拉斯的文章好,但王先生译笔也好,无限沧桑尽在其中。查先生和王先生对我的帮助,比中国近代一切著作家对我帮助的总和还要大。现代文学的其他知识,可以很容易地学到。但假如没有像查先生和王先生这样的人,最好的中国文学语言就无处去学。除了这两位先生,别的翻译家也用最好的文学语言写作,比方说,德国诗选里有这样的译诗:

朝雾初开,落叶飘零

让我们把美酒满斟!

带有一种永难忘记的韵律,这就是诗啊。对于这些先生,我何止是尊敬他们——我爱他们。他们对现代汉语的把握和感觉,至今无人可比。一个人能对自己的母语做这样的贡献,也算不虚此生。

道乾先生和良铮先生都曾是才华横溢的诗人,后来,因为他们杰出的文学素质和自尊,都不能写作,只能当翻译家。就是这样,他们还是留下了黄钟大吕似的文字。文字是用来读,用来听,不是用来看的——要看不如去看小人书。不懂这一点,就只能写出充满噪声的文字垃圾。思想、语言、文字,是一体的,假如念起来乱糟糟,意思也不会好——这是最简单的真理,但假如没有前辈来告诉我,我怎么会知道啊。有时我也写点不负责任的粗糙文字,以后重读时,惭愧得无地自容,真想自己脱了裤子请道乾先生打我两棍。孟子曾说,无耻之耻,无耻矣。现在我在文学上是个有廉耻的人,都是多亏了这些先生的教诲。对我来说,他们的作品是比鞭子还有力量的鞭策。提醒现在的年轻人,记住他们的名字,读他们译的书,是我的责任。

现在的人会说,王先生和查先生都是翻译家。翻译家和著作家在文学史上是不能相提并论的。这话也对,但总要看看写的是什么样的东西。我觉得我们国家的文学次序是彻底颠倒了的:末流的作品有一流的名声,一流的作品却默默无闻。最让人痛心的是,最好的作品并没有写出来。这些作品理应由查良铮先生、王道乾先生在壮年时写出来的,现在成了巴比伦的空中花园了……以他们二位年轻时的抱负、晚年的余晖,在中年时如有现在的环境,写不出好作品是不可能的。可惜良铮先生、道乾先生都不在了……

回想我年轻时,偷偷地读到过傅雷、汝龙等先生的散文译笔,这些文字都是好的。但是最好的,还是诗人们的译笔;是他们发现了现代汉语的韵律。没有这种韵律,就不会有文学。最重要的是:在中国,已经有了一种纯正完美的现代文学语言,剩下的事只是学习,这已经是很容易的事了。我们不需要用难听的方言,也不必用艰涩、缺少表现力的文言来写作。作家们为什么现在还爱用劣等的文字来写作,非我所能知道。但若因此忽略前辈翻译家对文学的贡献,又何止是不公道。

正如法国新小说的前驱们指出的那样,小说正向诗的方向改变着自己。米兰?昆德拉说,小说应该像音乐。有位意大利朋友告诉我说,卡尔维诺的小说读起来极为悦耳,像一串清脆的珠子洒落于地。我既不懂法文,也不懂意大利文,但我能够听到小说的韵律。这要归功于诗人留下的遗产。

我一直想承认我的文学师承是这样一条鲜为人知的线索。这是给我脸上贴金。但就是在道乾先生、良铮先生都已故世之后,我也没有勇气写这样的文章。因为假如自己写得不好,就是给他们脸上抹黑。假如中国现代文学尚有可取之处,它的根源就在那些已故的翻译家身上。我们年轻时都知道,想要读好文字就要去读译著,因为最好的作者在搞翻译。这是我们的不传之秘。随着道乾先生逝世,我已不知哪位在世的作者能写如此好的文字,但是他们的书还在,可以成为学习文学的范本。我最终写出了这些,不是因为我的书已经写得好了,而是因为,不把这个秘密说出来,对现在的年轻人是不公道的。没有人告诉他们这些,只按名声来理解文学,就会不知道什么是坏,什么是好。

用一生来学习艺术

我念过文科,也念过理科。在课堂上听老师提到艺术这个词,还是理科的老师次数更多:化学老师说,做实验有实验艺术;计算机老师说,编程序有编程艺术。老师们说,怎么做对是科学,怎么做好则是艺术;前者有判断真伪的法则,后者则没有;艺术的真谛就是要叫人感到好,甚至是完美无缺。传授科学知识就是告诉你这些法则,而艺术的修养是无法传授的,只能够潜移默化。这些都是理科老师教给我的,我觉得比文科老师讲得好。

没有科学知识的人比有科学知识的人更容易犯错误;但没有艺术修养的人就没有这个缺点,他还有容易满足的好处。假如一个社会里,人们一点文学修养都没有,那么任何作品都会使他们满意。举个例子说,美国人是不怎么读文学书的,一部《廊桥遗梦》就可以使他们如痴如狂。相反,假如在某个国家里,欣赏文学作品是他们的生活方式,那就只有最好的作品才能使他们得到满足。我想,法国最有资格算做这类国家。一部《情人》曾使法国为之轰动。大家都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刚去世不久的杜拉斯。这本书有四个中文译本,其中最好的当属王道乾先生的译本。我总觉得读过了《情人》,就算知道了现代小说艺术;读过道乾先生的译笔,就算知道什么是现代中国的文学语言了。

有位作家朋友对我说,她很喜欢《情人》那种自由的叙事风格。她以为《情人》是信笔写来的,是自由发挥的结果。我的看法则相反,我认为这篇小说的每一个段落都经过精心的安排:第一次读时,你会感到极大的震撼;但再带着挑剔的眼光重读几遍,就会发现没有一段的安排经不起推敲。从全书第一句“我已经老了”,给人带来无限的沧桑感始,到结尾的一句“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带来绝望的悲凉终,感情的变化都在准确的控制之下。叙事没有按时空的顺序展开,但有另一种逻辑作为线索,这种逻辑我把它叫做艺术——这种写法本身就是种无与伦比的创造。我对这件事很有把握,是因为我也这样写过:把小说的文件调入电脑,反复调动每一个段落,假如原来的小说足够好的话,逐渐就能找到这种线索;花上比写原稿多三到五倍的时间,就能得到一篇新小说,比旧的好得没法比。事实上,《情人》也确实是这样改过,一直改到改不动,才交给出版社。《情人》这种现代经典与以往小说的不同之处,在于它需要更多的心血。我的作家朋友听了以后感觉有点泄气:这么写一本书,也不见得能多赚稿费,不是亏了吗?但我以为,我们一点都不亏。现在世界上已经有了杜拉斯,有了《情人》,这位作家和她的作品给我们一个范本,再写起来已经容易多了。假如没有范本,让你凭空去创造这样一种写法,那才是最困难的事:六七十年代,法国有一批新小说作家,立意要改变小说的写法,作品也算是好看,但和《情人》是没法比的。有了这样的小说,阅读才不算是过时的陋习——任凭你有宽银幕、环绕立体声,看电影的感觉终归不能和读这样的小说相比。

译《情人》的王道乾先生已经在前几年逝世了。虽然没有见过面,但他是我真正尊敬的前辈。我知道他原是位诗人,四十年代末曾到法国留学,后来回来参加祖国建设,一生坎坷,晚年搞起了翻译。他的作品我只读过《情人》,但已使我终身受益。另一篇使我终身受益的作品是查良铮(穆旦)先生译的《青铜骑士》。从他们那里我知道了一个简单的真理:文字是用来读的,不是用来看的。看起来黑压压的一片,都是方块字,念起来就大不相同。诗不光是押韵,还有韵律;散文也有节奏的快慢,或低沉压抑,沉痛无比,或如黄钟大吕,回肠荡气——这才是文字的筋骨所在。实际上,世界上每一种文学语言都有这种筋骨,当年我在美国留学,向一位老太太学英文,她告诉我说,不读莎士比亚,不背弥尔顿,就根本不配写英文——当然,我不会背弥尔顿,是不配写英文的了,但中文该怎么写,始终是个问题。

古诗是讲平仄的,古文也有韵律,但现在写这种东西就是发疯;假如用白话来写,用哪种白话都是问题。张爱玲晚年执意要写苏白,她觉得苏白好听。这种想法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文章里的那些字我都不知该怎么念。现在作家里用北方方言写作的很多,凭良心说,效果是很糟心的。我看到过的一种最古怪的主意,是钱玄同出的,他建议大家写《儒林外史》那样的官话。幸亏没人听,否则会把大家都写成迂夫子的。这样一扯就扯远了。这个问题现在已经解决了,我们已经有了一种字正腔圆的文学语言,用它可以写最好的诗和最好的小说,那就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所用的语言。不信你去找本《情人》或是《青铜骑士》念上几遍,就会信服我的说法。

本文的主旨是怀念那些已经逝去的前辈,但却从科学和艺术的区别谈起。我把杜拉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看做我的老师,但这些老师和教我数学的老师是不同的——前者给我的是一些潜移默化,后者则教给我一些法则。在这个世界上,前一种东西更难得到。除此之外,比之科学,艺术更能使人幸福,因为这些缘故,文学前辈也是我更爱的人。

以上所述,基本上是我在文学上所知道的一切。我没有读过大学的中文系,所以孤陋寡闻,但我以为,人活在世上,不必什么都知道,只知道最好的就够了。为了我知道的这些,我要感谢杜拉斯,感谢王道乾和穆旦——他们是我真正敬爱的人。

我的精神家园

我十三岁时,常到我爸爸的书柜里偷书看。那时候政治气氛紧张,他把所有不宜摆在外面的书都锁了起来,在那个柜子里,有奥维德的《变形记》,朱生豪译的莎翁戏剧,甚至还有《十日谈》。柜子是锁着的,但我哥哥有捅开它的方法。他还有说服我去火中取栗的办法:你小,身体也单薄,我看爸爸不好意思揍你。但实际上,在揍我这个问题上,我爸爸显得不够绅士派,我的手脚也不太灵活,总给他这种机会。总而言之,偷出书来两人看,挨揍则是我一人挨,就这样看了一些书。虽然很吃亏,但我也不后悔。

看过了《变形记》,我对古希腊着了迷。我哥哥还告诉我说:古希腊有一种哲人,穿着宽松的袍子走来走去。有一天,有一位哲人去看朋友,见他不在,就要过一块涂蜡的木板,在上面随意挥洒,画了一条曲线,交给朋友的家人,自己回家去了。那位朋友回家,看到那块木板,为曲线的优美所折服,连忙埋伏在哲人家左近,待他出门时闯进去,要过一块木板,精心画上一条曲线……当然,这故事下余的部分就很容易猜了:哲人回了家,看到朋友留下的木板,又取一块蜡板,把自己的全部心胸画在一条曲线里,送给朋友去看,使他真正折服。现在我想,这个故事是我哥哥编的。但当时我还认真地想了一阵,终于傻呵呵地说道:这多好啊。时隔三十年回想起来,我并不羞愧。井底之蛙也拥有一片天空,十三岁的孩子也可以有一片精神家园。此外,人有兄长是好的。虽然我对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无异议。

长大以后,我才知道科学和艺术是怎样的事业。我哥哥后来是已故逻辑大师沈有鼎先生的弟子,我则学了理科;还在一起讲过真伪之分的心得、对热力学的体会,但这已是我二十多岁时的事。再大一些,我到国外去旅行,在剑桥看到过使牛顿体会到万有引力的苹果树,拜伦拐着腿跳下去游水的“拜伦塘”,但我总在回想幼时遥望人类智慧星空时的情景。千万丈的大厦总要有片奠基石,最初的爱好无可替代。所有的智者、诗人,也许都体验过儿童对着星光感悟的一瞬。我总觉得,这种爱好对一个人来说,就如性爱一样,是不可少的。

我时常回到童年,用一片童心来思考问题,很多烦难的问题就变得易解。人活着当然要做一番事业,而且是人文的事业;就如有一条路要走,假如是有位老学究式的人物,手执教鞭戒尺打着你走,那就不是走一条路,而是背一本宗谱。我听说苏联就是这么教小孩子的:要背全本的普希金、半本莱蒙托夫,还要记住俄罗斯是大象的故乡(肖斯塔科维奇在回忆录里说了很多)。我们这里是怎样教孩子的,我就不说了,以免得罪师长。我很怀疑会背宗谱就算有了精神家园,但我也不想说服谁。安徒生写过《光荣的荆棘路》,他说人文的事业就是一片着火的荆棘,智者仁人就在火里走着。当然,他是把尘世的嚣嚣都考虑在内了,我觉得用不着想那么多。用宁静的童心来看,这条路是这样的:它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牵牛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蜓。这样说固然有煽情之嫌,但想要说服安徒生,就要用这样的语言。维特根斯坦临终时说:告诉他们,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这句话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从牵牛花丛中走过来了。虽然我对他的事业一窍不通,但我觉得他和我是一头儿的。

我不大能领会下列说法的深奥之处:要重建精神家园,恢复人文精神,就要灭掉一切俗人——其中首先要灭的,就是风头正健的俗人。假如说,读者兜里的钱是有数的,买了别人的书,就没钱来买我的书,所以要灭掉别人,这个我倒能理解,但上述说法不见得有如此之深奥。假如真有这么深奥,我也不赞成——我们应该像商人一样,严守诚实原则,反对不正当的竞争。让我的想法和作品成为嚣嚣尘世上的正宗,这个念头我没有,也不敢有。既然如此,就必须解释我写文章(包括这篇文章)的动机。坦白地说,我也解释不大清楚,只能说,假如我今天死掉,恐怕就不能像维特根斯坦一样说到,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也不能像司汤达一样说,活过,爱过,写过。我很怕落到什么都说不出的结果,所以正在努力工作。

我对小说的看法

我自幼就喜欢读小说,并且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写小说,直到二十七八岁时,读到了图尼埃尔(Tournier,M.)的一篇小说,才改变了自己的看法。在不知不觉之中,小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代小说和古典小说的区别,就像汽车和马车的区别一样大。现代小说中的精品,再不是可以一目十行往下看的了。为了让读者同意我的意见,让我来举一个例子。杜拉斯(Duras,M.)《情人》的第一句是:“我已经老了。”无限沧桑尽在其中。如果你仔细读下去,就会发现,每句话的写法大体都是这样的,我对现代小说的看法,就是被《情人》固定下来的。现代小说的名篇总是包含了极多的信息,而且极端精美,让读小说的人狂喜,让打算写小说的人害怕。在经典作家里,只有俄国的契诃夫(Chekhov,A.P.)偶尔有几笔写成这样,但远不是通篇都让人敬畏。必须承认,现代小说家曾经使我大受惊吓。我读过的图尼埃尔的那篇小说,叫做《少女与死》,它只是一系列惊吓的开始。

因为这个发现,我曾经放弃了写小说,有整整十年在干别的事,直到将近四十岁,才回头又来尝试写小说。这时我发现,就是写过一些名篇的现代小说家,平常写的小说也是很一般的。瑞士作家迪伦马特(Durrenmatt,F.)写完了他的名篇《法官和他的刽子手》之后,坦白说,这个长中篇耗去了他好几年的光阴,而且说,今后他不准备再这样写下去了。此后他写了很多长篇,虽然都很好看,但不如《法官和他的刽子手》精粹。杜拉斯也说,《情人》经过反复的修改,每一段、每一句都重新安排过。照我看,她的其他小说都不如《情人》好。他们的话让人看了放心,说明现代小说家也不是一群超人。他们有些惊世骇俗的名篇,但是既不多,也不长。虽然如此,我还是认为,现代小说中几个中篇,如《情人》之类,比之经典作家的鸿篇巨制毫不逊色。爱好古典文学的人也许不会同意我的看法,我也没打算说服他们。但我还是要说,我也爱好过古典文学;而在影视发达的现代,如果没有现代小说,托尔斯泰并不能让我保持阅读的习惯。

我认为,现代小说的成就建筑在不多几个名篇上,虽?*** 饧钙?∷岛苣哑郎吓当炊?难Ы保??执?∷狄帐醯亩シ寰驮谄渲小N业谋Ц阂彩且?谝涣狡?髌防锎锏秸飧鏊?健N乙蔡乇鹣不缎闯ぶ衅???蜃肿笥遥??热缥业摹段蠢词澜纭罚?褪钦饷闯ぁ!肚槿恕贰ⅰ斗ü俸退?墓糇邮帧返让??彩钦饷闯ぁ5比唬?庋?鲇卸?┬???印T谖倚垂?男∷道铮?痘平鹗贝?罚ā读?媳ā返谑??熘衅?∷到保┦俏易盥?獾模??腔姑淮锏轿蚁M?乃?迹??曰挂?绦??Α?

小说的艺术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3期《博览群书》杂志。——编者

朋友给我寄来了一本昆德拉的《被背叛的遗嘱》,这是本谈小说艺术的书。书很长,有些地方我不同意,有些部分我没看懂(这本书里夹杂着五线谱,但我不识谱,家里更没有钢琴),但还是能看懂能同意的地方居多。我对此书有种特别的不满,那就是作者丝毫没有提到现代小说的最高成就:卡尔维诺、尤瑟娜尔、君特•格拉斯、莫迪阿诺,还有一位不常写小说的作者,玛格丽特•杜拉斯。早在半世纪以前,茨威格就抱怨说,哪怕是大师的作品,也有纯属冗余的成分。假如他活到了现在,看到现代小说家的作品,这些怨言就没有了。昆德拉不提现代小说的这种成就,是因为同行嫉妒,还是艺术上见解不同,我就不得而知。当然,昆德拉提谁不提谁,完全是他的自由。但若我来写这本书,一定要把这件事写上。不管怎么说吧,我同意作者的意见,的确存在一种小说的艺术,这种艺术远不是谁都懂得。昆德拉说,不懂开心的人不会懂得任何小说艺术。除了懂得开心,还要懂得更多,才能懂得小说的艺术。但若连开心都不懂,那就只能把小说读糟蹋了。归根结底,昆德拉的话并没有错。

我自己对读小说有一种真正的爱好,这种爱好不可能由阅读任何其他类型的作品所满足。我自己也写小说,写得好时得到的乐趣,绝非任何其他的快乐可以替代。这就是说,我对小说有种真正的爱好,而这种爱好就是对小说艺术的爱好——在这一点上我可以和昆德拉沟通。我想象一般的读者并非如此,他们只是对文化生活有种泛泛的爱好。现在有种论点,认为当代文学的主要成就是杂文,这或者是事实,但我对此感到悲哀。我自己读杂文,有时还写点杂文。照我看,杂文无非是讲理,你看到理在哪里,径直一讲就可。当然,把道理讲得透彻,讲得漂亮,读起来也有种畅快淋漓的快感,但毕竟和读小说是两道劲儿。写小说则需要深得虚构之美,也需要些无中生有的才能;我更希望能把这件事做好。所以,我虽能把理讲好,但不觉得这是长处,甚至觉得这是一种劣根性,需要加以克服。诚然,作为一个人,要负道义的责任,憋不住就得说,这就是我写杂文的动机。所以也只能适当克服,还不能完全克服。

前不久在报上看到一种论点,说现在杂文取代了小说,负起了社会道义的责任。假如真是如此,那倒是件好事,小说来负道义责任,那就如希腊人所说,鞍子扣到头上来了——但这是仅就文学内部而言。从整个社会而言,道义责任全扣在提笔为文的人身上还是不大对头。从另一方面来看,负道义责任可不是艺术标准,尤其不是小说艺术的标准。这很重要啊。

昆德拉的书也主要是说这个问题。写小说的人要让人开心,他要有虚构的才能,并要有施展这种才能的动力——我认为这是主要之点。昆德拉则说,看小说的人要想开心,能够欣赏虚构,并且能宽容虚构的东西——他说这是主要之点。我倒不存这种奢望。小说的艺术首先会形成在小说家的意愿之中,以后会不会遭人背叛,那是以后的事。首先要有这种东西,这才是最主要的。

昆德拉说,小说传统是欧洲的传统。但若说小说的艺术在中国从未受到重视,那也是不对的。在很多年前,曾有过一个历史的瞬间:年轻的张爱玲初露头角,显示出写小说的才能。傅雷先生发现了这一点,马上写文章说,小说的技巧值得注意。那个时候连张春桥都化名写小说,仅就艺术而言,可算是一团糟,张爱玲确是万绿丛中一点红——但若说有什么遗嘱被背叛了,可不是张爱玲的遗嘱,而是傅雷的遗嘱。天知道张爱玲后来写的那叫什么东西。她把自己的病态当做才能了……人有才能还不叫艺术家,知道珍视自己的才能才叫艺术家呢。

笔者行文至此,就欲结束。但对小说的艺术只说了它不是什么,它到底是什么,还一字未提。假如读者想要明白的话,从昆德拉的书里也看不到,应该径直找两本好小说看看。看完了能明白则好,不能明白也就无法可想了,可以去试试别的东西;千万别听任何人讲理,越听越糊涂。任何一门艺术只有从作品里才能看到——套昆德拉的话说,只喜欢看杂文、看评论、看简介的人,是不会懂得任何一种艺术的。

从《黄金时代》谈小说艺术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7年第5期《出版广角》杂志。——编者

《黄金时代》这本书里,包括了五部中篇小说。其中《黄金时代》一篇,从二十岁时就开始写,到将近四十岁时才完篇,其间很多次地重写。现在重读当年的旧稿,几乎每句话都会使我汗颜,只有最后的定稿读起来感觉不同。这篇三万多字的小说里,当然还有不完美的地方,但是我看到了以后,丝毫也没有改动的冲动。这说明小说有这样一种写法,虽然困难,但还不是不可能。这种写法就叫做追求对作者自己来说的完美。我相信对每个作者来说,完美都是存在的,只是不能经常去追求它。据说迪伦马特写《法官和他的刽子手》,也写了很多年。写完以后说,今后再也不能这样写小说了。这说明他也这样写过。一个人不可能在每篇作品里做到完美,但是完美当然是最好的。

有一次,有个女孩子问我怎样写小说,并且说她正有要写小说的念头。我把写《黄金时代》的过程告诉了她。下次再见面,问她的小说写得怎样了,她说,听说小说这么难写,她已经把这个念头放下了。其实在这本书里,大多数章节不是这样呕心沥血地写成的。但我主张,任何写小说的人都不妨试试这种写法。这对自己是有好处的。

这本书里有很多地方写到性。这种写法不但容易招致非议,本身就有媚俗的嫌疑。我也不知为什么,就这样写了出来。现在回忆起来,这样写既不是为了招些非议,也不是想要媚俗,而是对过去时代的回顾。众所周知,六七十年代,中国处于非性的年代。在非性的年代里,性才会成为生活主题,正如饥饿的年代里吃会成为生活的主题。古人说:食色性也。想爱和想吃都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得不到,就成为人性的障碍。

然而,在我的小说里,这些障碍本身又不是主题。真正的主题,还是对人的生存状态的反思。其中最主要的一个逻辑是:我们的生活有这么多的障碍,真他妈的有意思。这种逻辑就叫做黑色幽默。我觉得黑色幽默是我的气质,是天生的。我小说里的人也总是在笑,从来就不哭,我以为这样比较有趣。喜欢我小说的人总说,从头笑到尾,觉得很有趣等等。这说明本人的作品有自己的读者群。当然,也有些作者以为哭比较使人感动。他们笔下的人物从来就不笑,总在哭。这也是一种写法。他们也有自己的读者群。有位朋友说,我的小说从来没让她感动过。她就是个爱哭的人,误读了我的小说,感到很失落。我这样说,是为了让读者不再因为误读我的小说感到失落。

现在严肃小说的读者少了,但读者的水平是大大提高了。在现代社会里,小说的地位和舞台剧一样,正在成为一种高雅艺术。小说会失去一些读者,其中包括想受道德教育的读者,想看政治暗喻的读者,感到性压抑、寻找发泄渠道的读者,无所事事想要消磨时光的读者;剩下一些真正读小说的人。小说也会失去一些作者——有些人会去下海经商,或者搞影视剧本;最后只剩下一些真正写小说的人。我以为这是一件好事。

卡尔维诺与未来的一千年

朋友寄来一本书,卡尔维诺的《未来千年备忘录》,我正在看着。这本书是他的讲演稿,还没来得及讲,稿也没写完,人就死了。这些讲演稿分别冠以如下题目:轻逸、迅速、易见、确切和繁复。还有一篇“连贯”,没有动笔写;所以我整天在捉摸他到底会写些什么,什么叫做“连贯”。卡尔维诺指出,在未来的一千年里,文学会继续繁荣,而这六项文学遗产也会被发扬光大。我一直喜欢卡尔维诺,看了这本书,就更加喜欢他了。

卡尔维诺的《我们的祖先》,看过的人都喜欢。这是他年轻时的作品,我以为这本书是“轻逸”的典范。中年以后,他开始探索小说艺术的无限可能,这时期的作品我看过《看不见的城市》——这本书不见得人人都会喜欢。我也不能强求大家喜欢他的每一本书,但是我觉得必须喜欢他的主意:小说艺术有无限种可能性。难道这不好吗?前不久有位朋友看了我的小说,对我说道:看来小说还能有新的写法——这种评价使我汗颜:我还没有探索无限,比卡尔维诺差得远。我觉得这位朋友的想法有问题——假如他不是学文学的博士而是个一般读者的话,那就没有问题了。

编辑先生邀我给名人茶座写个小稿,我竟扯到了卡尔维诺和文学遗产,这可不是茶座里的谈资。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什么可以在茶座里闲扯的事。我既不养猫,也不养狗,更没有汽车。别人弄猫弄狗的时候,我或则在鼓捣电脑,或则想点文学上的事——假如你想听听电脑,我可以说,现在在中关村花二百五十块钱可以买到八兆内存条,便宜死了……我想这更不是茶座里的谈资。可能我也会养猫养狗,再买辆汽车,给自己找点罪受——顺便说一句,我觉得汽车的价格很无耻。一辆韩国低档车卖三几十万,全世界都没听说过。至于猫啊狗啊,我觉得是食物一类。我吃掉过一只猫,五只狗,是二十多年前吃的。从爱猫爱狗者的角度看来,我是个“啃你饱”(Cannibal=食人族)。所以,我也只能谈谈卡尔维诺……

卡尔维诺的《看不见的城市》是这么个故事:马可•波罗站在蒙古大汗面前,讲述他东来旅途中所见到的城市,每一座城市都是种象征,而且全都清晰可见。看完那本书我做了一夜的梦,只见一座座城市就如奇形怪状的孔明灯浮在一片虚空之中。一般的文学读者会说,好了,城市我看到了,讲这座城里的故事吧——对卡尔维诺那个无所不能的头脑来说,讲个故事又有何难。但他一个故事都没讲,还在列举着新的城市,极尽确切之能事,一直到全书结束也没列举完。我大体上明白卡尔维诺想要做的事:对一个作者来说,他想要拥有一切文学素质——完备的轻逸、迅速、易见、确切和繁复,再加上连贯。等这些都有了以后,写出来的书肯定好看,可以满足一切文学读者。很不幸的是,这好像不大容易,但必须一试——这是为了保证读者在未来的一千年里有书看。我想这题目也没人会感兴趣——但是没办法,我就知道这些。

我最想说的一件事

金秋十月,二OO七年世界夏季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在上海举行,我和家人一起兴奋地观看了欢乐、美丽、隆重的开幕式。

在网上,我看到,特奥会是专门针对智障人士开展的国际性运动比赛。运动员一般是8岁以上,智商在70分以下的智障人士。智障人也能参加奥林匹克比赛!

本届特奥会共设了21个竞赛项目,此外还设了板球、龙舟、舞龙和机能活动等四个表演项目。我最喜欢的一个节目是“勇气”,一个智障女孩划着船从蓝色的海洋中缓缓驶出,小船在风风雨雨中颠簸,搏击风浪。我很佩服这个女孩的勇气,她真勇敢。

看到小智障运动员在赛场上拼搏的身影,我感动万分,感动他们那自强不息的精神,感动社会给予他们的无处不在的爱。

那一刻,我真感动

晚上,我坐在台灯下静静地翻阅着《扬子晚报》。“成长周刊”中“自立”两个字深深地吸引了我。看着那赫赫显眼的“自立”二字,我不由地想起了那件令我感动的往事。

那是去年暑假的一件事。一个烈日当空的下午,爸爸带着我去银行提工资,刚走进银行,只见每一个窗口都排着长长的队伍。看着这么长的队伍,我很不耐烦,加快了步伐,走出了银行,坐在一旁的台阶上等候爸爸。这时,一位披着长发,手拎皮包的女子牵着一个孩子走了过来。那孩子看上去大约只有3岁,好像刚刚学会走路的样子。进入银行必须要登上二十多级台阶,这对于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孩子来说,的确很困难。母亲牵着刚会走路的孩子,来到台阶前,停下了脚步。这时,她做出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她猛地松开手,快速地登上台阶,完全不顾身后的孩子。坐在台阶上的我,看到这番情景,心中充满了疑惑。“难道她竟这样狠心?不会的。”我自言自语。站在台阶前的孩子见妈妈离自己远去,放声大哭。哭声引来了几位过路的人,大家议论纷纷。

果然,母亲登上了台阶,她转过身,拍着双手,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亲切地叫道:“宝贝,快来,到妈妈这儿来!”站在下面的孩子听到妈妈的呼唤,立即停止哭泣,开始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向上攀登。每登上一级台阶,妈妈都会送去一个甜甜的微笑。围观的人传来阵阵议论:“孩子这么小,做大人的忍心么?”“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抱起孩子,这样如果摔到哪儿,不要了我们做大人的命么?”孩子依然吃力地攀登着,母亲依旧亲切地呼唤着。只剩下最后几个台阶了,孩子已筋疲力尽,终于,孩子顺利地爬上了二十多级台阶的平台。当孩子登上最后一级台阶时,母亲抱起儿子,亲吻着儿子,眼中噙着泪花,围观的人终于明白了这位母亲的做法,对这位母亲赞不绝口。

看到以上一幕,我对这位母亲肃然起敬,但更多的,是感动。在我们看来,这位母亲是残酷的,但是,她用这种独特的方式让孩子学会了自立。其实,这是一种最伟大的爱,正是这种爱,深深打动了我。

那一刻,我真感动。

感动的事,感人的情

今年是大家期盼已久的奥运年,然而就在今年,就在中国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发生了许多令人难忘的故事。

记得春节前夕,在浙江、湖南、云南等多个省市发生了罕见的特大暴雪,雪厚的地方高达三四十厘米,最厚的地方竟达到 40 厘米以上。受灾最严重的是湖南,那些外来务工者都急着回家过年,但是因为铁道上都结起了厚厚的冰层,火车无法正常通行,所以,成千上万的旅客都无法坐车回家。

国务院知道了,立刻派武警官兵上路除冰。在一条条公路边,在一条条铁道旁,都能看到解放军叔叔那可爱的身影。他们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来做这件事,他们心中只有一个信念——让人们早日回家和亲人团聚。正是这种信念,大路才会快速抢通,火车才能正常行驶。

在 2008 年 5 月 12 日 2 点 28 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 8 级的大地震。在短短的 1 分钟时间里,有多少人面临着死亡的威胁。地震过后,整个汶川县化为乌有,数万同胞被埋在废墟里,党中央下令:“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是啊,早一分钟去救人就多一点希望!俗话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各地的人们知道后都捐钱捐物,表达对灾区人民的一片爱心,许多救援者都齐刷刷地赶往灾区奋力救人。

救援队到了那儿才发现,因为泥石流道路都给堵上了,再加上天上下着大雨,飞机无法把救援队送到灾情严重的地方。就在这万分危急的时候,人们想到了空降。很快,一支支队伍通过这种方式来到了灾区,大量的食物也被空投到四川大地上。

关系生命的道路很快抢通,急救车、运送物品的车辆都把灾区迫切需要的帐篷、药品,还有被子、棉衣飞快地送到灾区人民的手中。

在各种灾难面前,只要我们众志成城,什么困难都会被打败。我相信在中华儿女万众一心的努力下,北京奥运会不但会如期进行,而且会是历届奥运会中最成功的一次!我们期待着,我们努力着!

我的个性老妈

骄傲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没有骄傲的资本。我就没有引以为傲的资本,那是我有一位个性飞扬的老妈。

我这老妈可有意思啦。她打过乒乓球,只不过现在还不会正确拿拍;她玩过卡丁车,只不过现在还不会拐弯;她滑过冰,只不过现在还站不起来;她的胆子非常大,晚上12:00还看恐怖片儿。以上种种都是我老妈为了找到与我的共同语言去做的。

虽然我老妈爱玩儿,但是她在生活上和学习上还是佷关心我的。我爱看书,于是老妈几乎每星期买一好书给我看。在读书方面老妈对我基本是有求必应,所以,我的写作能力被我老妈训练的还不错。

最令我感动的是,老妈在学习上不曾批评过我。我在班里是老师的得力助手,成绩很好,老妈没对我说什么;现在我的成绩暂时不好老妈依然没有加以训诉,还鼓励我说:“分数只是阿拉伯数字,没有必要放在心上。”于是老妈只要我努力就行了。这让我在学校受到了冷落的心,我得到了不少温暖。

老妈对我十信任。他知道我的性格:好事基本不说,玩皮写在脸。记得有一次在学校玩耍时,不小心碰了一位三年级小弟弟的眼睛,先是宋主任“K"我一顿,说我是狠狠地打了小弟弟一拳;小弟弟的妈妈也说我是猛扁他儿子一顿。由于我找不到目击证人,我变背上了黑锅,这件事让我心中受到了不少打击。回到家中,老妈对我说:“他们把是乱往你身上栽冤枉你是他们的是,我并不认是你打了他。我妈妈理解我。”我感激地望着我妈妈,没话说,因为我相信这份爱尽不在言,她胜过千言万语。

我爱我的个性老妈。

我的鞋带飞了

此时的我正一个人在人行道上跑步。

而且这时只有我一个人在路上跑。

心情停愉悦地跑着,春节期间县城里人少,不怕撞到别人。

我正在向新华书店跑去,我刚看中一本书,由于身上没有钱,就回家取了。现在我正慢慢接近书店。

我就这么跑着,我的运动鞋与光滑的人行道有节奏地发生触碰,发出“咯噔咯噔”的声响,那声音让我想起欢快的小马驹正兴奋地蹦跳着——的确,此时的心情就如那只小马驹一般快乐。毕竟一个人还是挺无聊的,就时不时地望了望自己的衣服——一件以前不常穿的橙色外套,一件必不可少的蓝色牛仔裤,一双刚洗过的白色慢跑鞋。这个装扮很平凡,颜色也很普通,款色也不奇特,总之,就是一种丢进人堆就找不着了的普通。不知怎么就突然欣慰地微笑了下,觉得没有人注意到自己感觉不错。

有些困惑,心里就想,“恩,开始学会安静了吧,开始喜欢安静的感觉......”呃,真饱啊,自己居然会突然装深沉,有点不对劲。就这么一身学生装竟然可以被我扯得那么远,看来自己臆想能力不错。

早上刚洗过头,头发有些散乱。我习惯性地弄了弄额前可怜的几丝头发,又习惯性地从头到尾把“马尾”摸了一遍,嘿,手感颇佳。潘婷洗发水的确不错,洗过之后感觉特清爽,头发吹干后特顺滑。对了,今天在房间里吹头发时,表姐进来看着我,问:“你拉过头发啦?”嘿嘿,别人问我这个问题已经不止一次了。没办法,家族这一基因太好了,让我的头发天生就是直的。羡慕么?天生的!顶呱呱,天生的!......

当广告上那只鹦鹉出现再我脑海时,我中断了臆想。这的确不关鹦鹉的事是吧?顺势我低下头,哎哟,我的鞋带飞了!但这对于我很正常了。我没有停止跑步的步伐,就一直盯着右脚上飘飞的白色鞋带,由于跑步的带动,它十分有韧性地伸展着身躯,像水母的触角般在水中优雅地游动,又似刚睡醒的白猫,妩媚地撑起猫腰,舒适地摆弄风骚。它就这样再我的眼中尽情地与风嬉戏着。过了奕会儿,我实在受不了这松散劲儿,便蹲在路边绑鞋带。突然,奕阵凉风沿着我的脊梁窜来,引得我不禁抖动了下身体。看来以后买裤子少买低腰的,虽说是挺凉快但在大街上蹲下来后不雅观。听说美国有两个州都禁止穿低腰裤了,并声明裤子掉下来一次罚款若干元。若是现在我在那儿,也许就给逮着了......我收起思绪,迅速绑好鞋带,继续向前冲。

眼看就到了。我小步跳着进入书店,并以自以为姿态优雅地走到那本书前,拿起它向收银台走去。现在,《南京大屠杀》安静地躺在我手中,华裔美籍作家张纯如著。这可是个才女,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获写作硕士学位。然而她各处搜集材料写出这篇文章之后遭到日本强烈的人身攻击,使得她精神不得安宁,患上了抑郁症。2004年11月9日在美国加州自杀,年仅36岁,令世人为之叹息。这本书捧在手里是沉重的,我十分佩服这位女作家,我想,我一定会被她的文字所震撼......

我这时才发现老师已经走到我的身旁,便立刻将书收进抽屉,泪流满面地对老师说:“对不起。”老师怒斥我:“上课看什么小说如此着迷?!连老师来了都不知道?肯定是那些乱七八糟的言情小说,把你感动成这样!”“不!我从不看那些无聊的东西!”我回辩道,“如果我为了那些小说流泪,那我的眼泪就太廉价了!”老师有几分惊讶,“哦?什么书?把书拿给我。”我从抽屉里拿出书,颤抖地将它递给老师,“南京......大屠杀......”

......

不过,以上情节纯属我的臆想,似乎有些夸张。我走在回家的路上,手捧着买来的书,许多想法突然涌现在脑海中。我想起西班牙哲学家乔治·桑塔亚的警句:“忘记过去的人必定会重蹈覆辙。”是啊,张纯如用生命照亮了历史,再一次警醒人们铭记那段惨痛的历史。我想我一定会细细品读这本书,领略她给我带来的震撼。

回家的步伐依然飞快,但少了之前那份轻快与随意。我又看了看脚上的鞋带,它很乖地立在原味,没有再“飞”出去,而是随着脚步上下整齐地摇摆。我抬起头,又陷入了无尽的臆想中......

香港作文:我最喜欢的人

老师,基本上,你这题目出的让我有点困扰。 为什么呢? 因为我喜欢的人很多。我喜欢的人之一就是隔壁家的那个早上见到我会对我笑的小女生,虽然我觉得我很帅,但是她和我比起来,年纪太小了,所以虽然我觉得她很可爱,但我还是比较喜欢成熟美丽且将头发烫成大波浪卷的女人。 身材嘛,当然是要国际级一流标准,胸就是胸,腰就是腰,臀就是臀。至于脚嘛,基本上,我的要求不多,只要皮肤柔润、曲线优美、动感十足,这样就可以了,比起我老爸那个完美主义者,我想我的要求简单多了。当然,具备有以上条件的女人,我目前还没找到,所以只能将就一下丁班的许诗诗,唉,我想,我是个“宁滥勿缺”的男人,这点,看我老爸就看得出来,他目前的伴侣啊……唉,摇头比较快! 每天回家,她都把我老爸管得死死的,不准他在家里抽烟、不准他边洗澡边听电话、不准他过十二点还在处理公文,现在老爸如果要加班的话,还得打电话回家。不但如此,还规定他在家人生日时,一定要提早回家,嗯,这点我倒是蛮喜欢的啦,因为自从妈妈死后,我就再也没有和老爸一起过生日了,不用说生日,凡是过节,我都不会见到老爸,所以我通常都是跑到同学家去过生日的。而且现在每天都见得到老爸,真是有点感动。想当年我一个月也见不到他几次面。需要钱就去找提款机,买东西就用信用卡,当时我差点以为自已一个人也能在这世界上过活了。 嗯,我离题了耶,老师,你不会因为这样而扣我分吧?你让写的作文我可是很认真地写呢!只是离题就扣我分,太没天理了。我相信你一定不会扣我分的!请不要辜负我对你的信任。 再有,我喜欢的人,就是坐我邻桌的豪哥,你一定觉得很疑惑,为什么我要叫一个和我同年的人为“哥”呢?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他是我崇拜的对象。 有一次,我被六年级的人看不爽,六年级的人放话说每看到我一次就扁我一次。豪哥知道之后,就去海扁那群放话的六年级的人,还告诉他们不准动他班上的人。哈!从那次之后,我就开始超级崇拜豪哥,虽然他很笨,每次数学和自然总是离零分没多远,不过,他的国文已经到了完全可以不用上课就能考试的境界,谁叫他有一对搞文学的爸妈。我曾经和豪哥提议要帮他罩数学和自然,可是被豪哥很凶地驳回,他说做人要正大光明,不可以做出违背自己良心的事。作弊会违背自己良心吗?不作弊的人才没有童年吧! 将来长大他会后悔的,当每个人都在谈自已小时候作弊的糗事时,只有他一个人义正词严地说:“我从来没作弊!”我想,那一瞬间,全部的人一定会开始冒出三条小丸子似的黑色效果线,然后开始吹起秋天的冷风还吹走一片枫叶。不过,虽然是如此,我还是喜欢豪哥,我会罩他的,在这个他正义的脑袋所没办法理解的世界。 我第三个喜欢的人,就是我老爸,不过,这家伙,我觉得很难实际说出为何我会喜欢他,所以我还是用反面诉说的方式来说好了,以不喜欢来证明喜欢。我老爸是个恶心的男人,他会把自己下班后脱下的臭袜子盖在别人头上硬逼别人闻。之前还喜欢在浴室里边洗澡边唱歌,他的歌声如果称得上好听,那用指甲划黑板的声音就叫天籁了。他还喜欢送人奇怪的东西,就是那种你收到会觉得很憋的东西,像我上次生日他就送我一只压下去会出现大便的猪娃娃,害我当场憋在那里。我老爸的奇怪事迹真得很多,如果我要一条一条地写,我想我把全班的作文簿全写光也没办法写完他的丰功伟绩,所以,我老爸的部分还是跳过吧。 我还喜欢一个人,那人是我老爸的新欢,也就是那个致力于“改革”我家恶习的人(恶习是她自己说的,我倒觉得那是种家庭特色)。那人是我老爸死皮赖脸狂缠才得来的人。基本上,个性有点烂,通常什么事情都是她说了就算,不容许别人反对。就连我的生活娱乐,看电视、睡大头觉,也都被她剥夺了,她不准我回家后就看电视,还规定我不可以看完卡通七点就睡觉,一定要准时九点睡。每个人回家还一定得说一句我回来了。把我家搞得像是德国一样,超级有规律。 不过,她也是那种会让人又爱又恨的家伙,就整体上来说,算得上是不错的啦。不过,我还是很搞不懂,老爸怎么会喜欢上她,又凶、又严厉、又没身材,感觉上还是个禁欲派的修道人员。不过,身材这一点,唉,真得是……害我当年还在幻想老爸到底会带什么样新欢回家,依老爸的眼光和条件,一定是那种金发大波浪穿着红色紧身衣、细跟高跟鞋的超级大美女。没想到……人生果然充满不可预测,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唉,老爸居然带回来一个穿着普通T恤、被洗到变白的牛件裤,以及白色球鞋的女人,一个看起来完全和我的梦想没交集的家伙。 唉,打铃了,我还是就写到这里就好,反正我喜欢的人也写得差不多了,再写的话,就会是那种小白、小花、路人甲之类的人出现,所以,就写到这样最好。 老师评语: 1. 有爱慕的小女生是好事,但仍是要注意学业。 2.作弊和童年是没有直接关系的,请不要将自己的童年和作弊划上等号。 3.关于父亲的称谓过于口语化,请用“父亲”、“爸爸”来称呼。 4. 就是喜欢穿这样!真是抱歉打破你的梦想!

我喜欢的人

老师,基本上,你这题目出的让我有点困扰。为什么呢?因为我喜欢的人很多。 草民首页VG2v?Y 我喜欢的人之一就是隔壁家的那个早上见到我会对我笑的小女生,虽然我觉得我很帅,但是她和我比起来,年纪太小了,所以虽然我觉得她很可爱,但我还是比较喜欢成熟美丽且将头发烫成大波浪卷的女人。身材嘛,当然是要国际级一流标准,胸就是胸、腰就是腰、臀就是臀。至于脚嘛,基本上,我的要求不多,只要皮肤柔细、曲线优美、动感十足,这样就可以了,比起我老爸那个完美主义者,我想我的要求简单多了。当然,具备有以上条件的女人,我目前还没找到,所以只能将就一下丁班的许诗诗,唉,我想,我是个’宁滥勿缺’的男人,这点,看我老爸就看得出来,他目前的伴侣啊,唉,摇头比较快!每天回家都把我老爸管得死死的,不准他在家里抽烟、不准他边洗澡边听电话、不准他过十二点还在处理公文,现在老爸如果要加班的话,还得打电话回家。不旦如此,还规定他在家人生日时,一定要提早回家,嗯,这点我倒是满喜欢的啦,因为自从妈妈死后,我就再也没有和老爸一起过生日了,不用说生日,举凡和XX日、XX节有关的东西,我都不会见到老爸,所以我通常都是跑到同学家去过生日的。而且现在每天都见得到老爸,真是有点感动,想当年我一个月见不到他几次面的说,需要钱就去找提款机,买东西就用信用卡副卡,当时差点以为自已一个人也能在这世界上过活了。嗯,我离题了耶,老师,你不会因为这样而扣我分吧?你的作文我可是很认真的写呢!只是离题就扣我分,太没天理了。我相信你一定不会扣我分的!请不要辜负我对你的信任。 草民首页3V#Y'G r)C+d 再来,我喜欢的人,就是坐我隔壁的豪哥,你一定觉得很疑惑,为什么我要叫一个和我同年的人为“哥”呢?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他是我祟拜的对象。有一次,我被六年级的人看不爽,六年级的人放话说每看到我一次就扁我一次,豪哥知道之后,就去海扁那群放话的六年级,还告诉他们不准动他班上的人。哈!从那次之后,我就开始超级祟拜豪哥,虽然他很笨,每次数学和自然总是离零分没多远,不过,他的国文已经到了完全可以不用上课就能考试就境介,谁叫他有一对搞文学的爸妈。我曾经和豪哥提议要帮他罩数学和自然,可是被豪哥很凶的驳回,他说做人要正大光明,不可以做出违背自已良心的事。作弊会违背自已良心吗?不作弊的人才没有童年吧!将来长大他会后悔的,当每个人都在谈自已小时候做弊的糗事时,只有他一个人义 正词严地说:“我从来没做弊!”我想,那一瞬间,全部的人一定会开始冒出三条小丸子的黑色效果线,然后开始吹起秋天的冷风还吹走一片枫叶。不过,虽然是如此,我还是喜欢豪哥,我会罩他的,在一些他正义的脑袋所没办法理解的世界。 草民首页-E3l.CO UA 我第三个喜欢的人,就是我老爸,不过,这家伙,我觉得很难实际说出为何我会喜欢他,所以我还是用反面述说的方式来说好了,以不喜欢来证明喜欢。我老爸是个恶心的男人,他会把自已下班的臭袜子脱下来盖在别人头上硬逼别人闻。之前还喜欢在浴室里 边洗澡边唱雪中红,他的歌声如果称得上好听,那用指甲划黑板的声音就叫天籁了。他还喜欢送人奇怪的东西,就是那种你收到会觉得很撇的东西,像我上次生日他就送我一只压下去会出现大便的猪娃娃,害我当场撇在那里。我老爸的奇怪事迹真得很多,如果我要一条一条的写,我想我把全班的作文簿全写光也没办法写完他的丰功伟业,所以,我老爸的部分还是跳过吧。 我还喜欢一个人,那人是我老爸的新欢,也就是那个致力于“改革”我家恶息的人(恶息是他自已说的,我倒觉得那是种家庭特色。)那人是我老爸死皮赖脸狂缠才得来的人。基本上,个性有点烂,通常什么事情都是他说了就算,不容许别人反对。就连我的生活愉乐,看电视、睡大头觉,也都被他剥夺了,他不准我回家后就看电视,还规定我不可以看完卡通七点就睡觉,一定要准时九点睡。每个人回家还一定得说一句我回来了。把我家搞得像是德国一样,超级有规律。不过,他也是那种会让人又爱又恨的家伙,就整体上来说,算得上是不错了啦。不过,我还是很搞不懂,老爸怎么会喜欢上他,又凶、又严厉、又没身材,感觉上还是个禁欲派的修道人员。不过,身材这一点,唉,真得是害我当年还在幻想老爸到底会 带怎么样新欢回家,依老爸的眼光和条件,一定是那种金发大波浪穿著红色紧身衣、细跟高跟鞋的超级大美女。没想到人生果然充满不可预测,计划永远比不上变化,唉,老爸居然带回来一个穿著普通T恤、被洗到变白的牛件裤,以及白色球鞋,看起来完全和我的梦想没交集的家伙。 唉,打钟了,我还是写到这里就好,反正我喜欢的人也写得差不多了,再写的话,就会是那种小白小花路人甲之类的出现,所以,就写到这样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