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东方作文学校大学路分校六年级 张家琦

每当我在英语考试中取得好成绩时,总是第一个想起我的英语老师Mr朱。他三十岁左右,个子不高,壮壮的。一头黑发中,夹杂着许多细小的银丝,有点沧桑。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厚厚的镜片后面,一双小眼睛总散发着笑意。国字脸的两旁“挂”着一对招风耳。别看他其貌不扬,他可是我们全年级男生的偶像。

我至今清楚地记得朱老师给我们上的第一节课,那时我们刚上四年级。铃声一响,朱老师笑眯眯地走进教室,站在讲台上,巡视一下大家,开始自我介绍:“大家好!我姓朱,本学期担任你们的英语老师,你们叫我Mr朱就好了……”我原来一直担任英语课代表,自我感觉良好,对这位新老师很有些不服气,心想:看着不怎么样嘛!自己开始在纸上涂涂画画,朱老师说的什么一句没听进去。突然,同桌碰碰我:“老师叫你读课文呢!”我一惊,慌忙站起来,还好,我之前做过预习,磕磕巴巴地读完了,我心想:这下糗大了,低着头不敢看老师。谁知他并没有严厉地批评我,而是温和地说:“读得不错,只是有些地方需要注意。现在,请听我读。”他一张嘴,不仅是我,全班同学都仰起头,崇拜地望着他,那流利的语速,标准的发音,让人怀疑是在放录音磁带!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同时也为自己的骄傲自大感到羞愧,恨不能削尖脑袋找地缝钻进去。从那以后,我就不再鼻子朝天,而开始俯首称臣了。

转眼,朱老师教我们两年了,我班的英语成绩直线上升,还在各项英语竞赛中频频获奖。朱老师呢,课上是良师,一到下课,就成了我们的好哥们,一群男生总是众星捧月般围着他,说个不停。有时我们还一起在球场上挥洒汗水,一片龙腾虎跃,根本分不清哪是学生,哪是老师。

Oh,My English teacher,我是您忠实的fans,我将来也要做一名像您一样的老师。 指导老师 刘晓媛

06年度我校“最受欢迎老师”颁奖典礼(红地毯之女老师篇)

上次说完了男老师走红地毯,这次再来说说女老师们。要说我们学校的女老师啊……其实有姿色的没有几个……咳咳,这个就不必多说了。

好,让我们看看第一个走上红地毯的女老师是谁呢?哦~~原来是大名鼎鼎的Ms.Lin。她可谓是“重量级”老师啊。身为大队部辅导员兼英语老师的她,台下的粉丝就像蚂蚁一样密密麻麻的多得数不清!一见自己的偶像来了,众粉丝便开始歇斯底里地尖叫!!那叫声就如排山倒海一般,吞没了整个会场!!不愧是Ms.Lin啊,我由衷地感叹!!!谁叫Ms.Lin那么靓!

Ms.Lin优雅地走过红地毯,就看到了一个矮矮胖胖、衣着一般的女人走上了红地毯。不用说大家都知道,这就是堂堂的刘副校长……沸腾的会场一下冷清下来,连一只蚂蚁都不敢动(谁叫刘副校长天天给各班扣分呢!)。刘副校长似乎十分满意,她点点头,夺过我手中的话筒,说:“对啦,这样多乖呀!回去各个班多加一分!”全场观众都屏住呼吸,“目送”她“老人家”走下红地毯。

不过,刘副校长一走下红地毯,全场又再次沸腾了起来。因为,郑老师和翁老师手挽着手走上了红地毯。郑老师还是与以往一样,一身可爱的装扮,又有点动漫的味道。台下的粉丝们有秩序地摇着手中的海报:“郑老师!你最棒!!”而翁老师怎是一身亮丽的时尚装扮。虽然个子不高,但她的可爱是不必多说的!

就在这时,沈副校长大步走上红地毯。本来以为自己人气很高的她,没想到就只有零零散散的几个支持者。在他向观众招手时,没想到遭到了冷场的待遇……只好满脸黑先的走下红地毯。

好,这次走红地毯的女老师已经全部介绍完了。请各位继续等待精彩的颁奖典礼的报道!

427

其实,427是个宿舍代号。通常,我们称它为“风雅阁”。

关于风雅阁成员问题,我想有必要先给大家介绍介绍。阁内有五张锈迹斑斑的上下铺,属于学校里最为古老的那种。阁内差一人就十全十美了。而在此,我只写了J哥萧齐、猛汉和大炮几人。

或许是这些人留给我的印象比较深刻,关系相处得很好的缘故。而我呢,也想铭记这些快乐时光,很珍惜这份友谊。对于其他成员,我不想涉及。

或许是和其他成员交往肤浅;

或许是其他成员给我的第一印象没有那么深刻;

或许是因为我曾和他们之中一些人发生过矛盾;

还或许是……

总之,或许的原因也许真的很多,多的就像是海绵里的水,要挤总是会有的

J 哥

J哥。风雅阁头号人物。江湖上人称“刀郎二代”。

听人说,J哥曾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爱情,凄惨而悲凉的结局使J哥受到很大的创伤。于是,他变得忧郁、变得彷徨,他开始找倾诉对象。慢慢地,他的话越讲越离奇,越讲越不符合实际。

他曾给同桌讲关于他的爱情时说:很久很久以前,我和一个叫W的女孩坠入了爱河。而且有那种“海枯石烂心不变”的誓言。可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向我提出分手。当时我心中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便佯装苦笑地哀求道:“为什么呀?”她平静地看着我,然后说:不,没什么,我只想冷静一阵子。

“那后来呢?”同桌漫不经心地问道。

“后来……”

“后来……”

“后来她死了。”J哥支支吾吾地应答着。

“那你知道她怎么死的吗?”同桌吃惊的问到。

“吃鸡蛋时噎死的。”J哥脱口而出。

同桌听后。左手顶着肚皮,右手不时地在J哥面前晃来晃去,然后吃力地笑骂道:

你真TMD是绳子上系斧子——能抡能砍。

萧 齐

萧齐是个文弱书生。署假多看了几集《大盗萧十一郎》,迷恋上江湖毛贼的绰号。于是,他自居为萧十郎。后来同学知道了这件事,好事者便尾追萧齐喊:“小色狼、小色狼”。萧齐为了顾及自己的声誉地位,索性改成了现在的雅号。

前些时候,萧齐和一名叫小丸子的本班女生谈恋爱,且先不谈该女长相如何,单凭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就已经就萧齐够受了。真可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萧齐喜欢朗诵诗。其中汪国真诗集是他的最爱。

记得有一次,他写给小丸子一首诗。却不知被哪个王八蛋看到了。第二天,黑板上字迹工整地出现了那诗:

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

有你的日子里总是有雨

有雨的日子里我没有带伞

雨水淋在脸上湿在心里

一生中有许多相遇

最快乐的相遇是认识了你

一生中写过很多诗

最快乐的是写给你

我不想让心孤独

所以我只能向你坦白

真的

我好喜欢你

萧齐发过誓,说一定要找出那个王八蛋,然后猛K他一顿。

后来,那个王八蛋因主动向萧齐道歉,并且还请萧齐去了趟KFC,至于黑板事件,也就随着岁月在萧齐心中淡忘了。

再后来,小丸子辍学了。

猛 汉

猛汉,绰号壮汉。属于典型的北方汉。身子板结实,力气大,在同龄人中,像头蛮牛。

猛汉的绰号是大炮送的,之所以送他这么一个绰号,是因为太符合他的实际情况了。

猛汉的床铺在窗户旁边。于是,开关窗户的重任也就落在他肩上了。

猛汉爱好锻炼。每当宿舍楼熄灯后,他便开始锻炼。一口气一百多个俯卧撑,再做一百多个仰卧起坐,这些是他每天必练的内容。我很佩服猛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猛汉喜欢开着窗户睡觉,不论春夏秋冬,只要风雅阁没人要求关窗户,它便会睁一夜眼。更绝的是他的床,一年四季都在上面铺个凉席,睡觉时也不在上面铺个垫子或者其它什么。一脱衣服,光着身子像条泥鳅似的麻利地钻进被窝,贴着凉席憨笑而眠。

猛汉的英语不好,所以常常练习,并用一些自创语句和大家交流。

大炮一次上厕所忘带手纸,便在厕所里大声喊道:“猛汉,快到厕所给我送纸”。

当时猛汉没听清对方是谁,就不经意地应答道:“who call me?”

可想而知,大炮是打心底地恨猛汉,恨他不送手纸,以致……

大 炮

大炮者,风雅阁歌星也。

大炮这个人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他的嗓门,唱歌时就像一头发情的母驴。

大炮虽不会唱歌,却爱听歌。刘德华就是他的偶像。

去年元旦晚会,风雅阁全体成员推举大炮上台表演。当时他站在台上,望着台下的几十双眼时,表情怪怪地,歌声也走调地唱了起来:其实,427是个宿舍代号。通常,我们称它为“风雅阁”。

关于风雅阁成员问题,我想有必要先给大家介绍介绍。阁内有五张锈迹斑斑的上下铺,属于学校里最为古老的那种。阁内差一人就十全十美了。而在此,我只写了J哥萧齐、猛汉和大炮几人。

或许是这些人留给我的印象比较深刻,关系相处得很好的缘故。而我呢,也想铭记这些快乐时光,很珍惜这份友谊。对于其他成员,我不想涉及。

或许是和其他成员交往肤浅;

或许是其他成员给我的第一印象没有那么深刻;

或许是因为我曾和他们之中一些人发生过矛盾;

还或许是……

总之,或许的原因也许真的很多,多的就像是海绵里的水,要挤总是会有的

J 哥

J哥。风雅阁头号人物。江湖上人称“刀郎二代”。

听人说,J哥曾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爱情,凄惨而悲凉的结局使J哥受到很大的创伤。于是,他变得忧郁、变得彷徨,他开始找倾诉对象。慢慢地,他的话越讲越离奇,越讲越不符合实际。

他曾给同桌讲关于他的爱情时说:很久很久以前,我和一个叫W的女孩坠入了爱河。而且有那种“海枯石烂心不变”的誓言。可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向我提出分手。当时我心中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便佯装苦笑地哀求道:“为什么呀?”她平静地看着我,然后说:不,没什么,我只想冷静一阵子。

“那后来呢?”同桌漫不经心地问道。

“后来……”

“后来……”

“后来她死了。”J哥支支吾吾地应答着。

“那你知道她怎么死的吗?”同桌吃惊的问到。

“吃鸡蛋时噎死的。”J哥脱口而出。

同桌听后。左手顶着肚皮,右手不时地在J哥面前晃来晃去,然后吃力地笑骂道:

你真TMD是绳子上系斧子——能抡能砍。

萧 齐

萧齐是个文弱书生。署假多看了几集《大盗萧十一郎》,迷恋上江湖毛贼的绰号。于是,他自居为萧十郎。后来同学知道了这件事,好事者便尾追萧齐喊:“小色狼、小色狼”。萧齐为了顾及自己的声誉地位,索性改成了现在的雅号。

前些时候,萧齐和一名叫小丸子的本班女生谈恋爱,且先不谈该女长相如何,单凭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就已经就萧齐够受了。真可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萧齐喜欢朗诵诗。其中汪国真诗集是他的最爱。

记得有一次,他写给小丸子一首诗。却不知被哪个王八蛋看到了。第二天,黑板上字迹工整地出现了那诗:

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

有你的日子里总是有雨

有雨的日子里我没有带伞

雨水淋在脸上湿在心里

一生中有许多相遇

最快乐的相遇是认识了你

一生中写过很多诗

最快乐的是写给你

我不想让心孤独

所以我只能向你坦白

真的

我好喜欢你

萧齐发过誓,说一定要找出那个王八蛋,然后猛K他一顿。

后来,那个王八蛋因主动向萧齐道歉,并且还请萧齐去了趟KFC,至于黑板事件,也就随着岁月在萧齐心中淡忘了。

再后来,小丸子辍学了。

猛 汉

猛汉,绰号壮汉。属于典型的北方汉。身子板结实,力气大,在同龄人中,像头蛮牛。

猛汉的绰号是大炮送的,之所以送他这么一个绰号,是因为太符合他的实际情况了。

猛汉的床铺在窗户旁边。于是,开关窗户的重任也就落在他肩上了。

猛汉爱好锻炼。每当宿舍楼熄灯后,他便开始锻炼。一口气一百多个俯卧撑,再做一百多个仰卧起坐,这些是他每天必练的内容。我很佩服猛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猛汉喜欢开着窗户睡觉,不论春夏秋冬,只要风雅阁没人要求关窗户,它便会睁一夜眼。更绝的是他的床,一年四季都在上面铺个凉席,睡觉时也不在上面铺个垫子或者其它什么。一脱衣服,光着身子像条泥鳅似的麻利地钻进被窝,贴着凉席憨笑而眠。

猛汉的英语不好,所以常常练习,并用一些自创语句和大家交流。

大炮一次上厕所忘带手纸,便在厕所里大声喊道:“猛汉,快到厕所给我送纸”。

当时猛汉没听清对方是谁,就不经意地应答道:“who call me?”

可想而知,大炮是打心底地恨猛汉,恨他不送手纸,以致……

大 炮

大炮者,风雅阁歌星也。

大炮这个人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他的嗓门,唱歌时就像一头发情的母驴。

大炮虽不会唱歌,却爱听歌。刘德华就是他的偶像。

去年元旦晚会,风雅阁全体成员推举大炮上台表演。当时他站在台上,望着台下的几十双眼时,表情怪怪地,歌声也走调地唱了起来:其实,427是个宿舍代号。通常,我们称它为“风雅阁”。

关于风雅阁成员问题,我想有必要先给大家介绍介绍。阁内有五张锈迹斑斑的上下铺,属于学校里最为古老的那种。阁内差一人就十全十美了。而在此,我只写了J哥萧齐、猛汉和大炮几人。

或许是这些人留给我的印象比较深刻,关系相处得很好的缘故。而我呢,也想铭记这些快乐时光,很珍惜这份友谊。对于其他成员,我不想涉及。

或许是和其他成员交往肤浅;

或许是其他成员给我的第一印象没有那么深刻;

或许是因为我曾和他们之中一些人发生过矛盾;

还或许是……

总之,或许的原因也许真的很多,多的就像是海绵里的水,要挤总是会有的

J 哥

J哥。风雅阁头号人物。江湖上人称“刀郎二代”。

听人说,J哥曾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爱情,凄惨而悲凉的结局使J哥受到很大的创伤。于是,他变得忧郁、变得彷徨,他开始找倾诉对象。慢慢地,他的话越讲越离奇,越讲越不符合实际。

他曾给同桌讲关于他的爱情时说:很久很久以前,我和一个叫W的女孩坠入了爱河。而且有那种“海枯石烂心不变”的誓言。可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向我提出分手。当时我心中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便佯装苦笑地哀求道:“为什么呀?”她平静地看着我,然后说:不,没什么,我只想冷静一阵子。

“那后来呢?”同桌漫不经心地问道。

“后来……”

“后来……”

“后来她死了。”J哥支支吾吾地应答着。

“那你知道她怎么死的吗?”同桌吃惊的问到。

“吃鸡蛋时噎死的。”J哥脱口而出。

同桌听后。左手顶着肚皮,右手不时地在J哥面前晃来晃去,然后吃力地笑骂道:

你真TMD是绳子上系斧子——能抡能砍。

萧 齐

萧齐是个文弱书生。署假多看了几集《大盗萧十一郎》,迷恋上江湖毛贼的绰号。于是,他自居为萧十郎。后来同学知道了这件事,好事者便尾追萧齐喊:“小色狼、小色狼”。萧齐为了顾及自己的声誉地位,索性改成了现在的雅号。

前些时候,萧齐和一名叫小丸子的本班女生谈恋爱,且先不谈该女长相如何,单凭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就已经就萧齐够受了。真可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萧齐喜欢朗诵诗。其中汪国真诗集是他的最爱。

记得有一次,他写给小丸子一首诗。却不知被哪个王八蛋看到了。第二天,黑板上字迹工整地出现了那诗:

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

有你的日子里总是有雨

有雨的日子里我没有带伞

雨水淋在脸上湿在心里

一生中有许多相遇

最快乐的相遇是认识了你

一生中写过很多诗

最快乐的是写给你

我不想让心孤独

所以我只能向你坦白

真的

我好喜欢你

萧齐发过誓,说一定要找出那个王八蛋,然后猛K他一顿。

后来,那个王八蛋因主动向萧齐道歉,并且还请萧齐去了趟KFC,至于黑板事件,也就随着岁月在萧齐心中淡忘了。

再后来,小丸子辍学了。

猛 汉

猛汉,绰号壮汉。属于典型的北方汉。身子板结实,力气大,在同龄人中,像头蛮牛。

猛汉的绰号是大炮送的,之所以送他这么一个绰号,是因为太符合他的实际情况了。

猛汉的床铺在窗户旁边。于是,开关窗户的重任也就落在他肩上了。

猛汉爱好锻炼。每当宿舍楼熄灯后,他便开始锻炼。一口气一百多个俯卧撑,再做一百多个仰卧起坐,这些是他每天必练的内容。我很佩服猛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猛汉喜欢开着窗户睡觉,不论春夏秋冬,只要风雅阁没人要求关窗户,它便会睁一夜眼。更绝的是他的床,一年四季都在上面铺个凉席,睡觉时也不在上面铺个垫子或者其它什么。一脱衣服,光着身子像条泥鳅似的麻利地钻进被窝,贴着凉席憨笑而眠。

猛汉的英语不好,所以常常练习,并用一些自创语句和大家交流。

大炮一次上厕所忘带手纸,便在厕所里大声喊道:“猛汉,快到厕所给我送纸”。

当时猛汉没听清对方是谁,就不经意地应答道:“who call me?”

可想而知,大炮是打心底地恨猛汉,恨他不送手纸,以致……

大 炮

大炮者,风雅阁歌星也。

大炮这个人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他的嗓门,唱歌时就像一头发情的母驴。

大炮虽不会唱歌,却爱听歌。刘德华就是他的偶像。

去年元旦晚会,风雅阁全体成员推举大炮上台表演。当时他站在台上,望着台下的几十双眼时,表情怪怪地,歌声也走调地唱了起来:其实,427是个宿舍代号。通常,我们称它为“风雅阁”。

关于风雅阁成员问题,我想有必要先给大家介绍介绍。阁内有五张锈迹斑斑的上下铺,属于学校里最为古老的那种。阁内差一人就十全十美了。而在此,我只写了J哥萧齐、猛汉和大炮几人。

或许是这些人留给我的印象比较深刻,关系相处得很好的缘故。而我呢,也想铭记这些快乐时光,很珍惜这份友谊。对于其他成员,我不想涉及。

或许是和其他成员交往肤浅;

或许是其他成员给我的第一印象没有那么深刻;

或许是因为我曾和他们之中一些人发生过矛盾;

还或许是……

总之,或许的原因也许真的很多,多的就像是海绵里的水,要挤总是会有的

J 哥

J哥。风雅阁头号人物。江湖上人称“刀郎二代”。

听人说,J哥曾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爱情,凄惨而悲凉的结局使J哥受到很大的创伤。于是,他变得忧郁、变得彷徨,他开始找倾诉对象。慢慢地,他的话越讲越离奇,越讲越不符合实际。

他曾给同桌讲关于他的爱情时说:很久很久以前,我和一个叫W的女孩坠入了爱河。而且有那种“海枯石烂心不变”的誓言。可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向我提出分手。当时我心中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便佯装苦笑地哀求道:“为什么呀?”她平静地看着我,然后说:不,没什么,我只想冷静一阵子。

“那后来呢?”同桌漫不经心地问道。

“后来……”

“后来……”

“后来她死了。”J哥支支吾吾地应答着。

“那你知道她怎么死的吗?”同桌吃惊的问到。

“吃鸡蛋时噎死的。”J哥脱口而出。

同桌听后。左手顶着肚皮,右手不时地在J哥面前晃来晃去,然后吃力地笑骂道:

你真TMD是绳子上系斧子——能抡能砍。

萧 齐

萧齐是个文弱书生。署假多看了几集《大盗萧十一郎》,迷恋上江湖毛贼的绰号。于是,他自居为萧十郎。后来同学知道了这件事,好事者便尾追萧齐喊:“小色狼、小色狼”。萧齐为了顾及自己的声誉地位,索性改成了现在的雅号。

前些时候,萧齐和一名叫小丸子的本班女生谈恋爱,且先不谈该女长相如何,单凭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就已经就萧齐够受了。真可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萧齐喜欢朗诵诗。其中汪国真诗集是他的最爱。

记得有一次,他写给小丸子一首诗。却不知被哪个王八蛋看到了。第二天,黑板上字迹工整地出现了那诗:

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

有你的日子里总是有雨

有雨的日子里我没有带伞

雨水淋在脸上湿在心里

一生中有许多相遇

最快乐的相遇是认识了你

一生中写过很多诗

最快乐的是写给你

我不想让心孤独

所以我只能向你坦白

真的

我好喜欢你

萧齐发过誓,说一定要找出那个王八蛋,然后猛K他一顿。

后来,那个王八蛋因主动向萧齐道歉,并且还请萧齐去了趟KFC,至于黑板事件,也就随着岁月在萧齐心中淡忘了。

再后来,小丸子辍学了。

猛 汉

猛汉,绰号壮汉。属于典型的北方汉。身子板结实,力气大,在同龄人中,像头蛮牛。

猛汉的绰号是大炮送的,之所以送他这么一个绰号,是因为太符合他的实际情况了。

猛汉的床铺在窗户旁边。于是,开关窗户的重任也就落在他肩上了。

猛汉爱好锻炼。每当宿舍楼熄灯后,他便开始锻炼。一口气一百多个俯卧撑,再做一百多个仰卧起坐,这些是他每天必练的内容。我很佩服猛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猛汉喜欢开着窗户睡觉,不论春夏秋冬,只要风雅阁没人要求关窗户,它便会睁一夜眼。更绝的是他的床,一年四季都在上面铺个凉席,睡觉时也不在上面铺个垫子或者其它什么。一脱衣服,光着身子像条泥鳅似的麻利地钻进被窝,贴着凉席憨笑而眠。

猛汉的英语不好,所以常常练习,并用一些自创语句和大家交流。

大炮一次上厕所忘带手纸,便在厕所里大声喊道:“猛汉,快到厕所给我送纸”。

当时猛汉没听清对方是谁,就不经意地应答道:“who call me?”

可想而知,大炮是打心底地恨猛汉,恨他不送手纸,以致……

大 炮

大炮者,风雅阁歌星也。

大炮这个人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他的嗓门,唱歌时就像一头发情的母驴。

大炮虽不会唱歌,却爱听歌。刘德华就是他的偶像。

去年元旦晚会,风雅阁全体成员推举大炮上台表演。当时他站在台上,望着台下的几十双眼时,表情怪怪地,歌声也走调地唱了起来:其实,427是个宿舍代号。通常,我们称它为“风雅阁”。

关于风雅阁成员问题,我想有必要先给大家介绍介绍。阁内有五张锈迹斑斑的上下铺,属于学校里最为古老的那种。阁内差一人就十全十美了。而在此,我只写了J哥萧齐、猛汉和大炮几人。

或许是这些人留给我的印象比较深刻,关系相处得很好的缘故。而我呢,也想铭记这些快乐时光,很珍惜这份友谊。对于其他成员,我不想涉及。

或许是和其他成员交往肤浅;

或许是其他成员给我的第一印象没有那么深刻;

或许是因为我曾和他们之中一些人发生过矛盾;

还或许是……

总之,或许的原因也许真的很多,多的就像是海绵里的水,要挤总是会有的

J 哥

J哥。风雅阁头号人物。江湖上人称“刀郎二代”。

听人说,J哥曾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爱情,凄惨而悲凉的结局使J哥受到很大的创伤。于是,他变得忧郁、变得彷徨,他开始找倾诉对象。慢慢地,他的话越讲越离奇,越讲越不符合实际。

他曾给同桌讲关于他的爱情时说:很久很久以前,我和一个叫W的女孩坠入了爱河。而且有那种“海枯石烂心不变”的誓言。可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向我提出分手。当时我心中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便佯装苦笑地哀求道:“为什么呀?”她平静地看着我,然后说:不,没什么,我只想冷静一阵子。

“那后来呢?”同桌漫不经心地问道。

“后来……”

“后来……”

“后来她死了。”J哥支支吾吾地应答着。

“那你知道她怎么死的吗?”同桌吃惊的问到。

“吃鸡蛋时噎死的。”J哥脱口而出。

同桌听后。左手顶着肚皮,右手不时地在J哥面前晃来晃去,然后吃力地笑骂道:

你真TMD是绳子上系斧子——能抡能砍。

萧 齐

萧齐是个文弱书生。署假多看了几集《大盗萧十一郎》,迷恋上江湖毛贼的绰号。于是,他自居为萧十郎。后来同学知道了这件事,好事者便尾追萧齐喊:“小色狼、小色狼”。萧齐为了顾及自己的声誉地位,索性改成了现在的雅号。

前些时候,萧齐和一名叫小丸子的本班女生谈恋爱,且先不谈该女长相如何,单凭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就已经就萧齐够受了。真可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萧齐喜欢朗诵诗。其中汪国真诗集是他的最爱。

记得有一次,他写给小丸子一首诗。却不知被哪个王八蛋看到了。第二天,黑板上字迹工整地出现了那诗:

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

有你的日子里总是有雨

有雨的日子里我没有带伞

雨水淋在脸上湿在心里

一生中有许多相遇

最快乐的相遇是认识了你

一生中写过很多诗

最快乐的是写给你

我不想让心孤独

所以我只能向你坦白

真的

我好喜欢你

萧齐发过誓,说一定要找出那个王八蛋,然后猛K他一顿。

后来,那个王八蛋因主动向萧齐道歉,并且还请萧齐去了趟KFC,至于黑板事件,也就随着岁月在萧齐心中淡忘了。

再后来,小丸子辍学了。

猛 汉

猛汉,绰号壮汉。属于典型的北方汉。身子板结实,力气大,在同龄人中,像头蛮牛。

猛汉的绰号是大炮送的,之所以送他这么一个绰号,是因为太符合他的实际情况了。

猛汉的床铺在窗户旁边。于是,开关窗户的重任也就落在他肩上了。

猛汉爱好锻炼。每当宿舍楼熄灯后,他便开始锻炼。一口气一百多个俯卧撑,再做一百多个仰卧起坐,这些是他每天必练的内容。我很佩服猛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猛汉喜欢开着窗户睡觉,不论春夏秋冬,只要风雅阁没人要求关窗户,它便会睁一夜眼。更绝的是他的床,一年四季都在上面铺个凉席,睡觉时也不在上面铺个垫子或者其它什么。一脱衣服,光着身子像条泥鳅似的麻利地钻进被窝,贴着凉席憨笑而眠。

猛汉的英语不好,所以常常练习,并用一些自创语句和大家交流。

大炮一次上厕所忘带手纸,便在厕所里大声喊道:“猛汉,快到厕所给我送纸”。

当时猛汉没听清对方是谁,就不经意地应答道:“who call me?”

可想而知,大炮是打心底地恨猛汉,恨他不送手纸,以致……

大 炮

大炮者,风雅阁歌星也。

大炮这个人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他的嗓门,唱歌时就像一头发情的母驴。

大炮虽不会唱歌,却爱听歌。刘德华就是他的偶像。

去年元旦晚会,风雅阁全体成员推举大炮上台表演。当时他站在台上,望着台下的几十双眼时,表情怪怪地,歌声也走调地唱了起来:其实,427是个宿舍代号。通常,我们称它为“风雅阁”。

关于风雅阁成员问题,我想有必要先给大家介绍介绍。阁内有五张锈迹斑斑的上下铺,属于学校里最为古老的那种。阁内差一人就十全十美了。而在此,我只写了J哥萧齐、猛汉和大炮几人。

或许是这些人留给我的印象比较深刻,关系相处得很好的缘故。而我呢,也想铭记这些快乐时光,很珍惜这份友谊。对于其他成员,我不想涉及。

或许是和其他成员交往肤浅;

或许是其他成员给我的第一印象没有那么深刻;

或许是因为我曾和他们之中一些人发生过矛盾;

还或许是……

总之,或许的原因也许真的很多,多的就像是海绵里的水,要挤总是会有的

J 哥

J哥。风雅阁头号人物。江湖上人称“刀郎二代”。

听人说,J哥曾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爱情,凄惨而悲凉的结局使J哥受到很大的创伤。于是,他变得忧郁、变得彷徨,他开始找倾诉对象。慢慢地,他的话越讲越离奇,越讲越不符合实际。

他曾给同桌讲关于他的爱情时说:很久很久以前,我和一个叫W的女孩坠入了爱河。而且有那种“海枯石烂心不变”的誓言。可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向我提出分手。当时我心中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便佯装苦笑地哀求道:“为什么呀?”她平静地看着我,然后说:不,没什么,我只想冷静一阵子。

“那后来呢?”同桌漫不经心地问道。

“后来……”

“后来……”

“后来她死了。”J哥支支吾吾地应答着。

“那你知道她怎么死的吗?”同桌吃惊的问到。

“吃鸡蛋时噎死的。”J哥脱口而出。

同桌听后。左手顶着肚皮,右手不时地在J哥面前晃来晃去,然后吃力地笑骂道:

你真TMD是绳子上系斧子——能抡能砍。

萧 齐

萧齐是个文弱书生。署假多看了几集《大盗萧十一郎》,迷恋上江湖毛贼的绰号。于是,他自居为萧十郎。后来同学知道了这件事,好事者便尾追萧齐喊:“小色狼、小色狼”。萧齐为了顾及自己的声誉地位,索性改成了现在的雅号。

前些时候,萧齐和一名叫小丸子的本班女生谈恋爱,且先不谈该女长相如何,单凭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就已经就萧齐够受了。真可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萧齐喜欢朗诵诗。其中汪国真诗集是他的最爱。

记得有一次,他写给小丸子一首诗。却不知被哪个王八蛋看到了。第二天,黑板上字迹工整地出现了那诗:

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

有你的日子里总是有雨

有雨的日子里我没有带伞

雨水淋在脸上湿在心里

一生中有许多相遇

最快乐的相遇是认识了你

一生中写过很多诗

最快乐的是写给你

我不想让心孤独

所以我只能向你坦白

真的

我好喜欢你

萧齐发过誓,说一定要找出那个王八蛋,然后猛K他一顿。

后来,那个王八蛋因主动向萧齐道歉,并且还请萧齐去了趟KFC,至于黑板事件,也就随着岁月在萧齐心中淡忘了。

再后来,小丸子辍学了。

猛 汉

猛汉,绰号壮汉。属于典型的北方汉。身子板结实,力气大,在同龄人中,像头蛮牛。

猛汉的绰号是大炮送的,之所以送他这么一个绰号,是因为太符合他的实际情况了。

猛汉的床铺在窗户旁边。于是,开关窗户的重任也就落在他肩上了。

猛汉爱好锻炼。每当宿舍楼熄灯后,他便开始锻炼。一口气一百多个俯卧撑,再做一百多个仰卧起坐,这些是他每天必练的内容。我很佩服猛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猛汉喜欢开着窗户睡觉,不论春夏秋冬,只要风雅阁没人要求关窗户,它便会睁一夜眼。更绝的是他的床,一年四季都在上面铺个凉席,睡觉时也不在上面铺个垫子或者其它什么。一脱衣服,光着身子像条泥鳅似的麻利地钻进被窝,贴着凉席憨笑而眠。

猛汉的英语不好,所以常常练习,并用一些自创语句和大家交流。

大炮一次上厕所忘带手纸,便在厕所里大声喊道:“猛汉,快到厕所给我送纸”。

当时猛汉没听清对方是谁,就不经意地应答道:“who call me?”

可想而知,大炮是打心底地恨猛汉,恨他不送手纸,以致……

大 炮

大炮者,风雅阁歌星也。

大炮这个人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他的嗓门,唱歌时就像一头发情的母驴。

大炮虽不会唱歌,却爱听歌。刘德华就是他的偶像。

去年元旦晚会,风雅阁全体成员推举大炮上台表演。当时他站在台上,望着台下的几十双眼时,表情怪怪地,歌声也走调地唱了起来:其实,427是个宿舍代号。通常,我们称它为“风雅阁”。

关于风雅阁成员问题,我想有必要先给大家介绍介绍。阁内有五张锈迹斑斑的上下铺,属于学校里最为古老的那种。阁内差一人就十全十美了。而在此,我只写了J哥萧齐、猛汉和大炮几人。

或许是这些人留给我的印象比较深刻,关系相处得很好的缘故。而我呢,也想铭记这些快乐时光,很珍惜这份友谊。对于其他成员,我不想涉及。

或许是和其他成员交往肤浅;

或许是其他成员给我的第一印象没有那么深刻;

或许是因为我曾和他们之中一些人发生过矛盾;

还或许是……

总之,或许的原因也许真的很多,多的就像是海绵里的水,要挤总是会有的

J 哥

J哥。风雅阁头号人物。江湖上人称“刀郎二代”。

听人说,J哥曾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爱情,凄惨而悲凉的结局使J哥受到很大的创伤。于是,他变得忧郁、变得彷徨,他开始找倾诉对象。慢慢地,他的话越讲越离奇,越讲越不符合实际。

他曾给同桌讲关于他的爱情时说:很久很久以前,我和一个叫W的女孩坠入了爱河。而且有那种“海枯石烂心不变”的誓言。可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向我提出分手。当时我心中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便佯装苦笑地哀求道:“为什么呀?”她平静地看着我,然后说:不,没什么,我只想冷静一阵子。

“那后来呢?”同桌漫不经心地问道。

“后来……”

“后来……”

“后来她死了。”J哥支支吾吾地应答着。

“那你知道她怎么死的吗?”同桌吃惊的问到。

“吃鸡蛋时噎死的。”J哥脱口而出。

同桌听后。左手顶着肚皮,右手不时地在J哥面前晃来晃去,然后吃力地笑骂道:

你真TMD是绳子上系斧子——能抡能砍。

萧 齐

萧齐是个文弱书生。署假多看了几集《大盗萧十一郎》,迷恋上江湖毛贼的绰号。于是,他自居为萧十郎。后来同学知道了这件事,好事者便尾追萧齐喊:“小色狼、小色狼”。萧齐为了顾及自己的声誉地位,索性改成了现在的雅号。

前些时候,萧齐和一名叫小丸子的本班女生谈恋爱,且先不谈该女长相如何,单凭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就已经就萧齐够受了。真可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萧齐喜欢朗诵诗。其中汪国真诗集是他的最爱。

记得有一次,他写给小丸子一首诗。却不知被哪个王八蛋看到了。第二天,黑板上字迹工整地出现了那诗:

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

有你的日子里总是有雨

有雨的日子里我没有带伞

雨水淋在脸上湿在心里

一生中有许多相遇

最快乐的相遇是认识了你

一生中写过很多诗

最快乐的是写给你

我不想让心孤独

所以我只能向你坦白

真的

我好喜欢你

萧齐发过誓,说一定要找出那个王八蛋,然后猛K他一顿。

后来,那个王八蛋因主动向萧齐道歉,并且还请萧齐去了趟KFC,至于黑板事件,也就随着岁月在萧齐心中淡忘了。

再后来,小丸子辍学了。

猛 汉

猛汉,绰号壮汉。属于典型的北方汉。身子板结实,力气大,在同龄人中,像头蛮牛。

猛汉的绰号是大炮送的,之所以送他这么一个绰号,是因为太符合他的实际情况了。

猛汉的床铺在窗户旁边。于是,开关窗户的重任也就落在他肩上了。

猛汉爱好锻炼。每当宿舍楼熄灯后,他便开始锻炼。一口气一百多个俯卧撑,再做一百多个仰卧起坐,这些是他每天必练的内容。我很佩服猛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猛汉喜欢开着窗户睡觉,不论春夏秋冬,只要风雅阁没人要求关窗户,它便会睁一夜眼。更绝的是他的床,一年四季都在上面铺个凉席,睡觉时也不在上面铺个垫子或者其它什么。一脱衣服,光着身子像条泥鳅似的麻利地钻进被窝,贴着凉席憨笑而眠。

猛汉的英语不好,所以常常练习,并用一些自创语句和大家交流。

大炮一次上厕所忘带手纸,便在厕所里大声喊道:“猛汉,快到厕所给我送纸”。

当时猛汉没听清对方是谁,就不经意地应答道:“who call me?”

可想而知,大炮是打心底地恨猛汉,恨他不送手纸,以致……

大 炮

大炮者,风雅阁歌星也。

大炮这个人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他的嗓门,唱歌时就像一头发情的母驴。

大炮虽不会唱歌,却爱听歌。刘德华就是他的偶像。

去年元旦晚会,风雅阁全体成员推举大炮上台表演。当时他站在台上,望着台下的几十双眼时,表情怪怪地,歌声也走调地唱了起来:

连狗都XX的世界

这题目中的“XX”两字,劳烦各位读者填上自己认为最为恶毒的贬义动词。另,绝非讽刺某人某事,如有雷同,算你活该。

——《凝睿手札》

如果用仿梨花体来自我介绍,那么我会这么说。

在夕阳巨大

而沉默的叹息下

我在

撒丫子狂奔

企图用爪子

逃避

后爪

着地站立

命运……

但我不能用仿梨花体来介绍自己,因为我是一条血统纯真的土狗。不要问我为什么会写文章,那样我会怀疑你脑子里面装的到底是脑髓还是豆渣。连一首七零八落的散文组成的所谓的歌词都能够在高考中得满分的话,狗会写文章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的名字叫P,你最好把这个字母发得字正腔圆一点儿。如果你带着方言读,那么我就成为了“屁”。在我们国家的方言中,我的名字就是字正腔圆的“屁”。我出生在一个叫做BT的国度内,而且从未出过国境一步。

现在我和我千千万万的兄弟们正在自己的祖国遭受非人的摧残。

换言之,这是一个逼着狗用后腿学人走路的过程。其他的狗称之为文明。我却从来没想明白过,一条狗逼着另一条狗学人走路与文明有啥关系?即便有吧,那也如同比尔盖兹和我一样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般。

他们说文明了就能有骨头吃。

哦哦,原来如此啊,高见高见!为了骨头连狗的尊严都能放弃,这才是真正的狗啊。可是你要学也学点高雅些的动物吧,在狗界流传着一句话,它们都忘了那句至理名言了吗?

——人类活着,是他们的勇气;人类相貌,是他们的创意;人类出现,是上帝发的脾气。

现在狗界算得上是世风日下,狗心不古。居然把人当成了偶像膜拜,年轻一代的哈巴狗们一说理想,不外乎想要成为人类宠物云云。更有甚者竟然在狗界掀起了一场名为“步行革命”的改革,强制性要求每条狗都要学人走路。

于是有狗反击。

——你跟着人学着走几步,你就真以为自己是人啦?也不叫唤几声,没准你的偶像们被你逗乐了还能赏你几根肉骨头呢。

可是人类的影响力大呀,几条狗根本不能够反抗这种所谓的“时代潮流,历史潮流”。狗界曾经的“狗像”们使出浑身解数挽回自己曾经的fans,可终究被淹没在了“潮流”里。

我从小就从生我的公狗与母狗哪里得到了一个信念,它们说——一定要学人走路,你走自己的路是没有出息的。你只有走了人的路,才能让人无路可走,才能够被其他狗看得起,以后才能有骨头吃。

当时我不知道怎么去拒绝,也没有学会如何去拒绝。更重要的是,在狗界,我就是一条土狗,虽然血统纯正,但土狗毕竟是土狗,说不起话的。我只能选择学习公狗和母狗教我走的人路。它们称之为正道——每条狗都要走的路。

那条公狗对我说:“在你没学会走人路的之前,你没有资格与时间去走狗路。”

我鄙视它,冷笑几声就四肢着地走着地道的狗路跑开了。那身影,真叫做狗模狗样。我明明就是一条狗,你凭什么要我学人走路?你也不用你膀胱里的液体当镜子照照,你也是条狗,不是人。

是啊是啊,开始有狗说我学不好走人路,不配当狗了。

我承认。可是我曾经听一只狗说过——中国人认为中国人说不好英语都不配当中国人。我承认当一条狗比当人好多了,虽然这个想法只能偷偷摸摸在心里想想,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就叫做大逆不道,就叫做不思进取。

但我终究不会服从于现实。咱们土狗也有人类所谓的青春躁动期,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天不怕地不怕。那个时候才是做白日梦的年纪,也是最狗性的年纪。可是一条条公狗母狗站出来,指出我的错误,并且把我当成阶级敌人一般。

“哟,这孩子真是不懂事,这么小就把时间浪费在学狗走路上了。”

“这孩子怎么这么爱搞些没出息的事情,名堂多。以后铁定没出息。”

“学狗走路以后没骨头啃的。趁现在年纪小多学学,以后老了想学也晚了。”

每每我遇见这种情况时,我都死命扬起我的脑袋,狗模狗样地走到我最喜欢的几条与我同年的狗的身边。这些我最爱的狗都是不愿学人走路的狗,它们没有放弃做狗的尊严与本钱。

可是在某年某月的尾巴那一天,一个叫做时间的丑八怪带走了他们。时间对我说了一些话,让我都替它感到羞耻。

——他说,不,它说:“你如果不用尽一切办法来学人走路的话,那么我就会将它们带走。永远。”

变故总在瞬间,时间是个杂种。

我开始学着走人路,枯燥,乏味,没有丝毫用处。但

这题目中的“XX”两字,劳烦各位读者填上自己认为最为恶毒的贬义动词。另,绝非讽刺某人某事,如有雷同,算你活该。

——《凝睿手札》

如果用仿梨花体来自我介绍,那么我会这么说。

在夕阳巨大

而沉默的叹息下

我在

撒丫子狂奔

企图用爪子

逃避

后爪

着地站立

命运……

但我不能用仿梨花体来介绍自己,因为我是一条血统纯真的土狗。不要问我为什么会写文章,那样我会怀疑你脑子里面装的到底是脑髓还是豆渣。连一首七零八落的散文组成的所谓的歌词都能够在高考中得满分的话,狗会写文章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的名字叫P,你最好把这个字母发得字正腔圆一点儿。如果你带着方言读,那么我就成为了“屁”。在我们国家的方言中,我的名字就是字正腔圆的“屁”。我出生在一个叫做BT的国度内,而且从未出过国境一步。

现在我和我千千万万的兄弟们正在自己的祖国遭受非人的摧残。

换言之,这是一个逼着狗用后腿学人走路的过程。其他的狗称之为文明。我却从来没想明白过,一条狗逼着另一条狗学人走路与文明有啥关系?即便有吧,那也如同比尔盖兹和我一样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般。

他们说文明了就能有骨头吃。

哦哦,原来如此啊,高见高见!为了骨头连狗的尊严都能放弃,这才是真正的狗啊。可是你要学也学点高雅些的动物吧,在狗界流传着一句话,它们都忘了那句至理名言了吗?

——人类活着,是他们的勇气;人类相貌,是他们的创意;人类出现,是上帝发的脾气。

现在狗界算得上是世风日下,狗心不古。居然把人当成了偶像膜拜,年轻一代的哈巴狗们一说理想,不外乎想要成为人类宠物云云。更有甚者竟然在狗界掀起了一场名为“步行革命”的改革,强制性要求每条狗都要学人走路。

于是有狗反击。

——你跟着人学着走几步,你就真以为自己是人啦?也不叫唤几声,没准你的偶像们被你逗乐了还能赏你几根肉骨头呢。

可是人类的影响力大呀,几条狗根本不能够反抗这种所谓的“时代潮流,历史潮流”。狗界曾经的“狗像”们使出浑身解数挽回自己曾经的fans,可终究被淹没在了“潮流”里。

我从小就从生我的公狗与母狗哪里得到了一个信念,它们说——一定要学人走路,你走自己的路是没有出息的。你只有走了人的路,才能让人无路可走,才能够被其他狗看得起,以后才能有骨头吃。

当时我不知道怎么去拒绝,也没有学会如何去拒绝。更重要的是,在狗界,我就是一条土狗,虽然血统纯正,但土狗毕竟是土狗,说不起话的。我只能选择学习公狗和母狗教我走的人路。它们称之为正道——每条狗都要走的路。

那条公狗对我说:“在你没学会走人路的之前,你没有资格与时间去走狗路。”

我鄙视它,冷笑几声就四肢着地走着地道的狗路跑开了。那身影,真叫做狗模狗样。我明明就是一条狗,你凭什么要我学人走路?你也不用你膀胱里的液体当镜子照照,你也是条狗,不是人。

是啊是啊,开始有狗说我学不好走人路,不配当狗了。

我承认。可是我曾经听一只狗说过——中国人认为中国人说不好英语都不配当中国人。我承认当一条狗比当人好多了,虽然这个想法只能偷偷摸摸在心里想想,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就叫做大逆不道,就叫做不思进取。

但我终究不会服从于现实。咱们土狗也有人类所谓的青春躁动期,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天不怕地不怕。那个时候才是做白日梦的年纪,也是最狗性的年纪。可是一条条公狗母狗站出来,指出我的错误,并且把我当成阶级敌人一般。

“哟,这孩子真是不懂事,这么小就把时间浪费在学狗走路上了。”

“这孩子怎么这么爱搞些没出息的事情,名堂多。以后铁定没出息。”

“学狗走路以后没骨头啃的。趁现在年纪小多学学,以后老了想学也晚了。”

每每我遇见这种情况时,我都死命扬起我的脑袋,狗模狗样地走到我最喜欢的几条与我同年的狗的身边。这些我最爱的狗都是不愿学人走路的狗,它们没有放弃做狗的尊严与本钱。

可是在某年某月的尾巴那一天,一个叫做时间的丑八怪带走了他们。时间对我说了一些话,让我都替它感到羞耻。

——他说,不,它说:“你如果不用尽一切办法来学人走路的话,那么我就会将它们带走。永远。”

变故总在瞬间,时间是个杂种。

我开始学着走人路,枯燥,乏味,没有丝毫用处。但

这题目中的“XX”两字,劳烦各位读者填上自己认为最为恶毒的贬义动词。另,绝非讽刺某人某事,如有雷同,算你活该。

——《凝睿手札》

如果用仿梨花体来自我介绍,那么我会这么说。

在夕阳巨大

而沉默的叹息下

我在

撒丫子狂奔

企图用爪子

逃避

后爪

着地站立

命运……

但我不能用仿梨花体来介绍自己,因为我是一条血统纯真的土狗。不要问我为什么会写文章,那样我会怀疑你脑子里面装的到底是脑髓还是豆渣。连一首七零八落的散文组成的所谓的歌词都能够在高考中得满分的话,狗会写文章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的名字叫P,你最好把这个字母发得字正腔圆一点儿。如果你带着方言读,那么我就成为了“屁”。在我们国家的方言中,我的名字就是字正腔圆的“屁”。我出生在一个叫做BT的国度内,而且从未出过国境一步。

现在我和我千千万万的兄弟们正在自己的祖国遭受非人的摧残。

换言之,这是一个逼着狗用后腿学人走路的过程。其他的狗称之为文明。我却从来没想明白过,一条狗逼着另一条狗学人走路与文明有啥关系?即便有吧,那也如同比尔盖兹和我一样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般。

他们说文明了就能有骨头吃。

哦哦,原来如此啊,高见高见!为了骨头连狗的尊严都能放弃,这才是真正的狗啊。可是你要学也学点高雅些的动物吧,在狗界流传着一句话,它们都忘了那句至理名言了吗?

——人类活着,是他们的勇气;人类相貌,是他们的创意;人类出现,是上帝发的脾气。

现在狗界算得上是世风日下,狗心不古。居然把人当成了偶像膜拜,年轻一代的哈巴狗们一说理想,不外乎想要成为人类宠物云云。更有甚者竟然在狗界掀起了一场名为“步行革命”的改革,强制性要求每条狗都要学人走路。

于是有狗反击。

——你跟着人学着走几步,你就真以为自己是人啦?也不叫唤几声,没准你的偶像们被你逗乐了还能赏你几根肉骨头呢。

可是人类的影响力大呀,几条狗根本不能够反抗这种所谓的“时代潮流,历史潮流”。狗界曾经的“狗像”们使出浑身解数挽回自己曾经的fans,可终究被淹没在了“潮流”里。

我从小就从生我的公狗与母狗哪里得到了一个信念,它们说——一定要学人走路,你走自己的路是没有出息的。你只有走了人的路,才能让人无路可走,才能够被其他狗看得起,以后才能有骨头吃。

当时我不知道怎么去拒绝,也没有学会如何去拒绝。更重要的是,在狗界,我就是一条土狗,虽然血统纯正,但土狗毕竟是土狗,说不起话的。我只能选择学习公狗和母狗教我走的人路。它们称之为正道——每条狗都要走的路。

那条公狗对我说:“在你没学会走人路的之前,你没有资格与时间去走狗路。”

我鄙视它,冷笑几声就四肢着地走着地道的狗路跑开了。那身影,真叫做狗模狗样。我明明就是一条狗,你凭什么要我学人走路?你也不用你膀胱里的液体当镜子照照,你也是条狗,不是人。

是啊是啊,开始有狗说我学不好走人路,不配当狗了。

我承认。可是我曾经听一只狗说过——中国人认为中国人说不好英语都不配当中国人。我承认当一条狗比当人好多了,虽然这个想法只能偷偷摸摸在心里想想,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就叫做大逆不道,就叫做不思进取。

但我终究不会服从于现实。咱们土狗也有人类所谓的青春躁动期,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天不怕地不怕。那个时候才是做白日梦的年纪,也是最狗性的年纪。可是一条条公狗母狗站出来,指出我的错误,并且把我当成阶级敌人一般。

“哟,这孩子真是不懂事,这么小就把时间浪费在学狗走路上了。”

“这孩子怎么这么爱搞些没出息的事情,名堂多。以后铁定没出息。”

“学狗走路以后没骨头啃的。趁现在年纪小多学学,以后老了想学也晚了。”

每每我遇见这种情况时,我都死命扬起我的脑袋,狗模狗样地走到我最喜欢的几条与我同年的狗的身边。这些我最爱的狗都是不愿学人走路的狗,它们没有放弃做狗的尊严与本钱。

可是在某年某月的尾巴那一天,一个叫做时间的丑八怪带走了他们。时间对我说了一些话,让我都替它感到羞耻。

——他说,不,它说:“你如果不用尽一切办法来学人走路的话,那么我就会将它们带走。永远。”

变故总在瞬间,时间是个杂种。

我开始学着走人路,枯燥,乏味,没有丝毫用处。但

这题目中的“XX”两字,劳烦各位读者填上自己认为最为恶毒的贬义动词。另,绝非讽刺某人某事,如有雷同,算你活该。

——《凝睿手札》

如果用仿梨花体来自我介绍,那么我会这么说。

在夕阳巨大

而沉默的叹息下

我在

撒丫子狂奔

企图用爪子

逃避

后爪

着地站立

命运……

但我不能用仿梨花体来介绍自己,因为我是一条血统纯真的土狗。不要问我为什么会写文章,那样我会怀疑你脑子里面装的到底是脑髓还是豆渣。连一首七零八落的散文组成的所谓的歌词都能够在高考中得满分的话,狗会写文章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的名字叫P,你最好把这个字母发得字正腔圆一点儿。如果你带着方言读,那么我就成为了“屁”。在我们国家的方言中,我的名字就是字正腔圆的“屁”。我出生在一个叫做BT的国度内,而且从未出过国境一步。

现在我和我千千万万的兄弟们正在自己的祖国遭受非人的摧残。

换言之,这是一个逼着狗用后腿学人走路的过程。其他的狗称之为文明。我却从来没想明白过,一条狗逼着另一条狗学人走路与文明有啥关系?即便有吧,那也如同比尔盖兹和我一样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般。

他们说文明了就能有骨头吃。

哦哦,原来如此啊,高见高见!为了骨头连狗的尊严都能放弃,这才是真正的狗啊。可是你要学也学点高雅些的动物吧,在狗界流传着一句话,它们都忘了那句至理名言了吗?

——人类活着,是他们的勇气;人类相貌,是他们的创意;人类出现,是上帝发的脾气。

现在狗界算得上是世风日下,狗心不古。居然把人当成了偶像膜拜,年轻一代的哈巴狗们一说理想,不外乎想要成为人类宠物云云。更有甚者竟然在狗界掀起了一场名为“步行革命”的改革,强制性要求每条狗都要学人走路。

于是有狗反击。

——你跟着人学着走几步,你就真以为自己是人啦?也不叫唤几声,没准你的偶像们被你逗乐了还能赏你几根肉骨头呢。

可是人类的影响力大呀,几条狗根本不能够反抗这种所谓的“时代潮流,历史潮流”。狗界曾经的“狗像”们使出浑身解数挽回自己曾经的fans,可终究被淹没在了“潮流”里。

我从小就从生我的公狗与母狗哪里得到了一个信念,它们说——一定要学人走路,你走自己的路是没有出息的。你只有走了人的路,才能让人无路可走,才能够被其他狗看得起,以后才能有骨头吃。

当时我不知道怎么去拒绝,也没有学会如何去拒绝。更重要的是,在狗界,我就是一条土狗,虽然血统纯正,但土狗毕竟是土狗,说不起话的。我只能选择学习公狗和母狗教我走的人路。它们称之为正道——每条狗都要走的路。

那条公狗对我说:“在你没学会走人路的之前,你没有资格与时间去走狗路。”

我鄙视它,冷笑几声就四肢着地走着地道的狗路跑开了。那身影,真叫做狗模狗样。我明明就是一条狗,你凭什么要我学人走路?你也不用你膀胱里的液体当镜子照照,你也是条狗,不是人。

是啊是啊,开始有狗说我学不好走人路,不配当狗了。

我承认。可是我曾经听一只狗说过——中国人认为中国人说不好英语都不配当中国人。我承认当一条狗比当人好多了,虽然这个想法只能偷偷摸摸在心里想想,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就叫做大逆不道,就叫做不思进取。

但我终究不会服从于现实。咱们土狗也有人类所谓的青春躁动期,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天不怕地不怕。那个时候才是做白日梦的年纪,也是最狗性的年纪。可是一条条公狗母狗站出来,指出我的错误,并且把我当成阶级敌人一般。

“哟,这孩子真是不懂事,这么小就把时间浪费在学狗走路上了。”

“这孩子怎么这么爱搞些没出息的事情,名堂多。以后铁定没出息。”

“学狗走路以后没骨头啃的。趁现在年纪小多学学,以后老了想学也晚了。”

每每我遇见这种情况时,我都死命扬起我的脑袋,狗模狗样地走到我最喜欢的几条与我同年的狗的身边。这些我最爱的狗都是不愿学人走路的狗,它们没有放弃做狗的尊严与本钱。

可是在某年某月的尾巴那一天,一个叫做时间的丑八怪带走了他们。时间对我说了一些话,让我都替它感到羞耻。

——他说,不,它说:“你如果不用尽一切办法来学人走路的话,那么我就会将它们带走。永远。”

变故总在瞬间,时间是个杂种。

我开始学着走人路,枯燥,乏味,没有丝毫用处。但

这题目中的“XX”两字,劳烦各位读者填上自己认为最为恶毒的贬义动词。另,绝非讽刺某人某事,如有雷同,算你活该。

——《凝睿手札》

如果用仿梨花体来自我介绍,那么我会这么说。

在夕阳巨大

而沉默的叹息下

我在

撒丫子狂奔

企图用爪子

逃避

后爪

着地站立

命运……

但我不能用仿梨花体来介绍自己,因为我是一条血统纯真的土狗。不要问我为什么会写文章,那样我会怀疑你脑子里面装的到底是脑髓还是豆渣。连一首七零八落的散文组成的所谓的歌词都能够在高考中得满分的话,狗会写文章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的名字叫P,你最好把这个字母发得字正腔圆一点儿。如果你带着方言读,那么我就成为了“屁”。在我们国家的方言中,我的名字就是字正腔圆的“屁”。我出生在一个叫做BT的国度内,而且从未出过国境一步。

现在我和我千千万万的兄弟们正在自己的祖国遭受非人的摧残。

换言之,这是一个逼着狗用后腿学人走路的过程。其他的狗称之为文明。我却从来没想明白过,一条狗逼着另一条狗学人走路与文明有啥关系?即便有吧,那也如同比尔盖兹和我一样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般。

他们说文明了就能有骨头吃。

哦哦,原来如此啊,高见高见!为了骨头连狗的尊严都能放弃,这才是真正的狗啊。可是你要学也学点高雅些的动物吧,在狗界流传着一句话,它们都忘了那句至理名言了吗?

——人类活着,是他们的勇气;人类相貌,是他们的创意;人类出现,是上帝发的脾气。

现在狗界算得上是世风日下,狗心不古。居然把人当成了偶像膜拜,年轻一代的哈巴狗们一说理想,不外乎想要成为人类宠物云云。更有甚者竟然在狗界掀起了一场名为“步行革命”的改革,强制性要求每条狗都要学人走路。

于是有狗反击。

——你跟着人学着走几步,你就真以为自己是人啦?也不叫唤几声,没准你的偶像们被你逗乐了还能赏你几根肉骨头呢。

可是人类的影响力大呀,几条狗根本不能够反抗这种所谓的“时代潮流,历史潮流”。狗界曾经的“狗像”们使出浑身解数挽回自己曾经的fans,可终究被淹没在了“潮流”里。

我从小就从生我的公狗与母狗哪里得到了一个信念,它们说——一定要学人走路,你走自己的路是没有出息的。你只有走了人的路,才能让人无路可走,才能够被其他狗看得起,以后才能有骨头吃。

当时我不知道怎么去拒绝,也没有学会如何去拒绝。更重要的是,在狗界,我就是一条土狗,虽然血统纯正,但土狗毕竟是土狗,说不起话的。我只能选择学习公狗和母狗教我走的人路。它们称之为正道——每条狗都要走的路。

那条公狗对我说:“在你没学会走人路的之前,你没有资格与时间去走狗路。”

我鄙视它,冷笑几声就四肢着地走着地道的狗路跑开了。那身影,真叫做狗模狗样。我明明就是一条狗,你凭什么要我学人走路?你也不用你膀胱里的液体当镜子照照,你也是条狗,不是人。

是啊是啊,开始有狗说我学不好走人路,不配当狗了。

我承认。可是我曾经听一只狗说过——中国人认为中国人说不好英语都不配当中国人。我承认当一条狗比当人好多了,虽然这个想法只能偷偷摸摸在心里想想,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就叫做大逆不道,就叫做不思进取。

但我终究不会服从于现实。咱们土狗也有人类所谓的青春躁动期,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天不怕地不怕。那个时候才是做白日梦的年纪,也是最狗性的年纪。可是一条条公狗母狗站出来,指出我的错误,并且把我当成阶级敌人一般。

“哟,这孩子真是不懂事,这么小就把时间浪费在学狗走路上了。”

“这孩子怎么这么爱搞些没出息的事情,名堂多。以后铁定没出息。”

“学狗走路以后没骨头啃的。趁现在年纪小多学学,以后老了想学也晚了。”

每每我遇见这种情况时,我都死命扬起我的脑袋,狗模狗样地走到我最喜欢的几条与我同年的狗的身边。这些我最爱的狗都是不愿学人走路的狗,它们没有放弃做狗的尊严与本钱。

可是在某年某月的尾巴那一天,一个叫做时间的丑八怪带走了他们。时间对我说了一些话,让我都替它感到羞耻。

——他说,不,它说:“你如果不用尽一切办法来学人走路的话,那么我就会将它们带走。永远。”

变故总在瞬间,时间是个杂种。

我开始学着走人路,枯燥,乏味,没有丝毫用处。但

这题目中的“XX”两字,劳烦各位读者填上自己认为最为恶毒的贬义动词。另,绝非讽刺某人某事,如有雷同,算你活该。

——《凝睿手札》

如果用仿梨花体来自我介绍,那么我会这么说。

在夕阳巨大

而沉默的叹息下

我在

撒丫子狂奔

企图用爪子

逃避

后爪

着地站立

命运……

但我不能用仿梨花体来介绍自己,因为我是一条血统纯真的土狗。不要问我为什么会写文章,那样我会怀疑你脑子里面装的到底是脑髓还是豆渣。连一首七零八落的散文组成的所谓的歌词都能够在高考中得满分的话,狗会写文章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的名字叫P,你最好把这个字母发得字正腔圆一点儿。如果你带着方言读,那么我就成为了“屁”。在我们国家的方言中,我的名字就是字正腔圆的“屁”。我出生在一个叫做BT的国度内,而且从未出过国境一步。

现在我和我千千万万的兄弟们正在自己的祖国遭受非人的摧残。

换言之,这是一个逼着狗用后腿学人走路的过程。其他的狗称之为文明。我却从来没想明白过,一条狗逼着另一条狗学人走路与文明有啥关系?即便有吧,那也如同比尔盖兹和我一样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般。

他们说文明了就能有骨头吃。

哦哦,原来如此啊,高见高见!为了骨头连狗的尊严都能放弃,这才是真正的狗啊。可是你要学也学点高雅些的动物吧,在狗界流传着一句话,它们都忘了那句至理名言了吗?

——人类活着,是他们的勇气;人类相貌,是他们的创意;人类出现,是上帝发的脾气。

现在狗界算得上是世风日下,狗心不古。居然把人当成了偶像膜拜,年轻一代的哈巴狗们一说理想,不外乎想要成为人类宠物云云。更有甚者竟然在狗界掀起了一场名为“步行革命”的改革,强制性要求每条狗都要学人走路。

于是有狗反击。

——你跟着人学着走几步,你就真以为自己是人啦?也不叫唤几声,没准你的偶像们被你逗乐了还能赏你几根肉骨头呢。

可是人类的影响力大呀,几条狗根本不能够反抗这种所谓的“时代潮流,历史潮流”。狗界曾经的“狗像”们使出浑身解数挽回自己曾经的fans,可终究被淹没在了“潮流”里。

我从小就从生我的公狗与母狗哪里得到了一个信念,它们说——一定要学人走路,你走自己的路是没有出息的。你只有走了人的路,才能让人无路可走,才能够被其他狗看得起,以后才能有骨头吃。

当时我不知道怎么去拒绝,也没有学会如何去拒绝。更重要的是,在狗界,我就是一条土狗,虽然血统纯正,但土狗毕竟是土狗,说不起话的。我只能选择学习公狗和母狗教我走的人路。它们称之为正道——每条狗都要走的路。

那条公狗对我说:“在你没学会走人路的之前,你没有资格与时间去走狗路。”

我鄙视它,冷笑几声就四肢着地走着地道的狗路跑开了。那身影,真叫做狗模狗样。我明明就是一条狗,你凭什么要我学人走路?你也不用你膀胱里的液体当镜子照照,你也是条狗,不是人。

是啊是啊,开始有狗说我学不好走人路,不配当狗了。

我承认。可是我曾经听一只狗说过——中国人认为中国人说不好英语都不配当中国人。我承认当一条狗比当人好多了,虽然这个想法只能偷偷摸摸在心里想想,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就叫做大逆不道,就叫做不思进取。

但我终究不会服从于现实。咱们土狗也有人类所谓的青春躁动期,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天不怕地不怕。那个时候才是做白日梦的年纪,也是最狗性的年纪。可是一条条公狗母狗站出来,指出我的错误,并且把我当成阶级敌人一般。

“哟,这孩子真是不懂事,这么小就把时间浪费在学狗走路上了。”

“这孩子怎么这么爱搞些没出息的事情,名堂多。以后铁定没出息。”

“学狗走路以后没骨头啃的。趁现在年纪小多学学,以后老了想学也晚了。”

每每我遇见这种情况时,我都死命扬起我的脑袋,狗模狗样地走到我最喜欢的几条与我同年的狗的身边。这些我最爱的狗都是不愿学人走路的狗,它们没有放弃做狗的尊严与本钱。

可是在某年某月的尾巴那一天,一个叫做时间的丑八怪带走了他们。时间对我说了一些话,让我都替它感到羞耻。

——他说,不,它说:“你如果不用尽一切办法来学人走路的话,那么我就会将它们带走。永远。”

变故总在瞬间,时间是个杂种。

我开始学着走人路,枯燥,乏味,没有丝毫用处。但

这题目中的“XX”两字,劳烦各位读者填上自己认为最为恶毒的贬义动词。另,绝非讽刺某人某事,如有雷同,算你活该。

——《凝睿手札》

如果用仿梨花体来自我介绍,那么我会这么说。

在夕阳巨大

而沉默的叹息下

我在

撒丫子狂奔

企图用爪子

逃避

后爪

着地站立

命运……

但我不能用仿梨花体来介绍自己,因为我是一条血统纯真的土狗。不要问我为什么会写文章,那样我会怀疑你脑子里面装的到底是脑髓还是豆渣。连一首七零八落的散文组成的所谓的歌词都能够在高考中得满分的话,狗会写文章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的名字叫P,你最好把这个字母发得字正腔圆一点儿。如果你带着方言读,那么我就成为了“屁”。在我们国家的方言中,我的名字就是字正腔圆的“屁”。我出生在一个叫做BT的国度内,而且从未出过国境一步。

现在我和我千千万万的兄弟们正在自己的祖国遭受非人的摧残。

换言之,这是一个逼着狗用后腿学人走路的过程。其他的狗称之为文明。我却从来没想明白过,一条狗逼着另一条狗学人走路与文明有啥关系?即便有吧,那也如同比尔盖兹和我一样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般。

他们说文明了就能有骨头吃。

哦哦,原来如此啊,高见高见!为了骨头连狗的尊严都能放弃,这才是真正的狗啊。可是你要学也学点高雅些的动物吧,在狗界流传着一句话,它们都忘了那句至理名言了吗?

——人类活着,是他们的勇气;人类相貌,是他们的创意;人类出现,是上帝发的脾气。

现在狗界算得上是世风日下,狗心不古。居然把人当成了偶像膜拜,年轻一代的哈巴狗们一说理想,不外乎想要成为人类宠物云云。更有甚者竟然在狗界掀起了一场名为“步行革命”的改革,强制性要求每条狗都要学人走路。

于是有狗反击。

——你跟着人学着走几步,你就真以为自己是人啦?也不叫唤几声,没准你的偶像们被你逗乐了还能赏你几根肉骨头呢。

可是人类的影响力大呀,几条狗根本不能够反抗这种所谓的“时代潮流,历史潮流”。狗界曾经的“狗像”们使出浑身解数挽回自己曾经的fans,可终究被淹没在了“潮流”里。

我从小就从生我的公狗与母狗哪里得到了一个信念,它们说——一定要学人走路,你走自己的路是没有出息的。你只有走了人的路,才能让人无路可走,才能够被其他狗看得起,以后才能有骨头吃。

当时我不知道怎么去拒绝,也没有学会如何去拒绝。更重要的是,在狗界,我就是一条土狗,虽然血统纯正,但土狗毕竟是土狗,说不起话的。我只能选择学习公狗和母狗教我走的人路。它们称之为正道——每条狗都要走的路。

那条公狗对我说:“在你没学会走人路的之前,你没有资格与时间去走狗路。”

我鄙视它,冷笑几声就四肢着地走着地道的狗路跑开了。那身影,真叫做狗模狗样。我明明就是一条狗,你凭什么要我学人走路?你也不用你膀胱里的液体当镜子照照,你也是条狗,不是人。

是啊是啊,开始有狗说我学不好走人路,不配当狗了。

我承认。可是我曾经听一只狗说过——中国人认为中国人说不好英语都不配当中国人。我承认当一条狗比当人好多了,虽然这个想法只能偷偷摸摸在心里想想,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就叫做大逆不道,就叫做不思进取。

但我终究不会服从于现实。咱们土狗也有人类所谓的青春躁动期,那个时候才是真正的天不怕地不怕。那个时候才是做白日梦的年纪,也是最狗性的年纪。可是一条条公狗母狗站出来,指出我的错误,并且把我当成阶级敌人一般。

“哟,这孩子真是不懂事,这么小就把时间浪费在学狗走路上了。”

“这孩子怎么这么爱搞些没出息的事情,名堂多。以后铁定没出息。”

“学狗走路以后没骨头啃的。趁现在年纪小多学学,以后老了想学也晚了。”

每每我遇见这种情况时,我都死命扬起我的脑袋,狗模狗样地走到我最喜欢的几条与我同年的狗的身边。这些我最爱的狗都是不愿学人走路的狗,它们没有放弃做狗的尊严与本钱。

可是在某年某月的尾巴那一天,一个叫做时间的丑八怪带走了他们。时间对我说了一些话,让我都替它感到羞耻。

——他说,不,它说:“你如果不用尽一切办法来学人走路的话,那么我就会将它们带走。永远。”

变故总在瞬间,时间是个杂种。

我开始学着走人路,枯燥,乏味,没有丝毫用处。但

大珠小珠落玉盘

我的目的是记几个人。就我们班上的。

(一)第一位是女子。当初分班来此,刚落座我就听到过熟人对她不住的赞美。披发圆脸。 那一张脸庞我认定是适合作为小说的女主角的。但我从来没有描写一位真人熟人的习惯。

饶雪漫《沙漏3》的封面上扮莫醒醒的书模和我这位同学有着百分之八十的神似和形似。这个事例正印证了我的断言。

将数学课堂作业本搬来运去的女孩,清晨在阳台面北而立诵读不断的女孩,埋头苦干难得几次抬首的女孩:激流常饰以静谧,以待将来的波澜壮阔。

(二)第二位也是女子。一次考试将她从墙粉聚汇之地调到粉笔尘聚居地,我很了解那片地盘——义务教育的九年我基本是独占那位置的。自我感觉与她关系不错,此处倾向于调侃恐也不为过。我无意间看到她那比我高一截分数的数学试卷,我说,和你比下次分数谁低。

考试临近,她帮我划了许多重点,我便照她所说强记解题过程,记不得的抄参考答案三遍。这套为我量身定做的方案是最合适我这数学白痴了。

比赛当然是我赢了——我的分值涨了不少她的涨了极多。

我眼下愈发勤奋的女生,抽空充当拇指一族的女孩,唯一对我“反省”致歉并报以糖果的女生:赏心乐事之美体现在业精于勤之后。

(三)还是写女子好了。今天中午到网吧等人,一位女孩子正在看张韶涵的新mv以致我站在她身后半天她都没发觉。

张韶涵是我最喜爱的台湾女歌手之一,中考那年每夜都是听她的歌入眠的。大陆所缺的正是如此有感召力的歌手,因为——可能成为大陆张韶涵的女孩子们正在一面听她的歌一面复习备考。就如我的这位女同学,我对她的了解仅此而已吗?但这就够了。偶像终究是偶像顶礼膜拜也无甚大意义。我总想着有朝一日你成为海峡对岸民众的偶像。

(四)我迫不及待要介绍一个人。我发誓昨天刚知道她的名字,羞红着脸看到高考倒计时示数为60。还有个事实:每天主动与我讲话并且讲得不少的,我总记得她是唯一的那位。天生一脸开导人的神态,在流淌下来的额发后面给人隐约的愉悦。

还记得早读课前他俯身细致擦拭北边终年不见天日的阳台瓷砖,花白的砖面上映出她微笑着的脸庞。

她所面对的,我所面对的,所有人面对的,是清楚得跟镜子一样的高考。前程清晰可见,但是如果严肃冷峻过了头,不仅只剩一地破碎的希望,自己也会伤痕累累。我觉得它就不会有此状况:因为适度,不会碎裂。

(五)去实训楼上课是很恐怖的事,下午上课是被人赶着去的,我在教室耽搁了一会飞奔出门,就撞到人了。

“不好意思。”这是我和这位“权高位重”的女同学说的第一句话,同班至今的第一句话——我很惭愧。在记忆中她也只与我讲过一句话,那都是去年说的了。一份英语选择题,老师对过答案。35题我错了3道。她于是调过头,莞尔:“我错了六道呢!”

她是英语课代表;如此之高的准确率对我来说是小概率事件。

始终保持眼镜片与黑板书页平行的女孩;似乎不苟笑谈的女孩;和老师讨论久了都像老师了的女孩;如果我向来好学如你,总不至于落到写这些字打发镭元素似的时光的地步。

(六)理科班里的女生在我眼中都似机器人。她们可以在师长或自己的操纵下完成不间断的一系列动作:比如连续解题三节课乘以45分钟或闭目背诵一节早自习……假如脑海中一个人的形象可以“先入为主”,那么以后它即使将数学试卷解答得和参考答案一样齐整我也不觉得她怎样的奇怪。

坐在她旁边,注视着她数学试卷上细致的解题过程,忽然浮现出一句话来:“如今像她这样细腻善感的女孩不多了。”这句话我记得是刚分班那会同桌对我说的。因为她在哭,所以她这样说。

她为何而哭?想家。晚自习窗外是十五的月亮。机器人不能哭,因为它有眼泪就有短路的可能。屡次规劝我勤与人交流的同学;我为数不多的几个读者之一;曾经蓦然回首询问我“天青色”的女子:正无穷与负无穷之间的“零”最容易拿来书写最复杂的生活。

(七)鸢尾?我从口中叹出一个词来。两盆有些雷同的花,一盆紫色一盆蓝色。花的模样我记不清了。她将这两盆别人送她的花摆在桌下,我有太多的疑惑:花名及其花语;谁送的;为何委屈它放在座位下。但是我终究没有问成,只是出了一声“鸢尾?”

被群众围攻的她果然回过头来给我疑惑的目光。“是鸢尾么?好像。”我又问。她的脸颊和眉目间微笑成一道方程式:“其实我也不知道它的名字。”正是这位女生使我决定第一次看武侠作品,且是女子的武侠。在她的指引下,我细致地读了《血薇》,《护花铃我的目的是记几个人。就我们班上的。

(一)第一位是女子。当初分班来此,刚落座我就听到过熟人对她不住的赞美。披发圆脸。 那一张脸庞我认定是适合作为小说的女主角的。但我从来没有描写一位真人熟人的习惯。

饶雪漫《沙漏3》的封面上扮莫醒醒的书模和我这位同学有着百分之八十的神似和形似。这个事例正印证了我的断言。

将数学课堂作业本搬来运去的女孩,清晨在阳台面北而立诵读不断的女孩,埋头苦干难得几次抬首的女孩:激流常饰以静谧,以待将来的波澜壮阔。

(二)第二位也是女子。一次考试将她从墙粉聚汇之地调到粉笔尘聚居地,我很了解那片地盘——义务教育的九年我基本是独占那位置的。自我感觉与她关系不错,此处倾向于调侃恐也不为过。我无意间看到她那比我高一截分数的数学试卷,我说,和你比下次分数谁低。

考试临近,她帮我划了许多重点,我便照她所说强记解题过程,记不得的抄参考答案三遍。这套为我量身定做的方案是最合适我这数学白痴了。

比赛当然是我赢了——我的分值涨了不少她的涨了极多。

我眼下愈发勤奋的女生,抽空充当拇指一族的女孩,唯一对我“反省”致歉并报以糖果的女生:赏心乐事之美体现在业精于勤之后。

(三)还是写女子好了。今天中午到网吧等人,一位女孩子正在看张韶涵的新mv以致我站在她身后半天她都没发觉。

张韶涵是我最喜爱的台湾女歌手之一,中考那年每夜都是听她的歌入眠的。大陆所缺的正是如此有感召力的歌手,因为——可能成为大陆张韶涵的女孩子们正在一面听她的歌一面复习备考。就如我的这位女同学,我对她的了解仅此而已吗?但这就够了。偶像终究是偶像顶礼膜拜也无甚大意义。我总想着有朝一日你成为海峡对岸民众的偶像。

(四)我迫不及待要介绍一个人。我发誓昨天刚知道她的名字,羞红着脸看到高考倒计时示数为60。还有个事实:每天主动与我讲话并且讲得不少的,我总记得她是唯一的那位。天生一脸开导人的神态,在流淌下来的额发后面给人隐约的愉悦。

还记得早读课前他俯身细致擦拭北边终年不见天日的阳台瓷砖,花白的砖面上映出她微笑着的脸庞。

她所面对的,我所面对的,所有人面对的,是清楚得跟镜子一样的高考。前程清晰可见,但是如果严肃冷峻过了头,不仅只剩一地破碎的希望,自己也会伤痕累累。我觉得它就不会有此状况:因为适度,不会碎裂。

(五)去实训楼上课是很恐怖的事,下午上课是被人赶着去的,我在教室耽搁了一会飞奔出门,就撞到人了。

“不好意思。”这是我和这位“权高位重”的女同学说的第一句话,同班至今的第一句话——我很惭愧。在记忆中她也只与我讲过一句话,那都是去年说的了。一份英语选择题,老师对过答案。35题我错了3道。她于是调过头,莞尔:“我错了六道呢!”

她是英语课代表;如此之高的准确率对我来说是小概率事件。

始终保持眼镜片与黑板书页平行的女孩;似乎不苟笑谈的女孩;和老师讨论久了都像老师了的女孩;如果我向来好学如你,总不至于落到写这些字打发镭元素似的时光的地步。

(六)理科班里的女生在我眼中都似机器人。她们可以在师长或自己的操纵下完成不间断的一系列动作:比如连续解题三节课乘以45分钟或闭目背诵一节早自习……假如脑海中一个人的形象可以“先入为主”,那么以后它即使将数学试卷解答得和参考答案一样齐整我也不觉得她怎样的奇怪。

坐在她旁边,注视着她数学试卷上细致的解题过程,忽然浮现出一句话来:“如今像她这样细腻善感的女孩不多了。”这句话我记得是刚分班那会同桌对我说的。因为她在哭,所以她这样说。

她为何而哭?想家。晚自习窗外是十五的月亮。机器人不能哭,因为它有眼泪就有短路的可能。屡次规劝我勤与人交流的同学;我为数不多的几个读者之一;曾经蓦然回首询问我“天青色”的女子:正无穷与负无穷之间的“零”最容易拿来书写最复杂的生活。

(七)鸢尾?我从口中叹出一个词来。两盆有些雷同的花,一盆紫色一盆蓝色。花的模样我记不清了。她将这两盆别人送她的花摆在桌下,我有太多的疑惑:花名及其花语;谁送的;为何委屈它放在座位下。但是我终究没有问成,只是出了一声“鸢尾?”

被群众围攻的她果然回过头来给我疑惑的目光。“是鸢尾么?好像。”我又问。她的脸颊和眉目间微笑成一道方程式:“其实我也不知道它的名字。”正是这位女生使我决定第一次看武侠作品,且是女子的武侠。在她的指引下,我细致地读了《血薇》,《护花铃我的目的是记几个人。就我们班上的。

(一)第一位是女子。当初分班来此,刚落座我就听到过熟人对她不住的赞美。披发圆脸。 那一张脸庞我认定是适合作为小说的女主角的。但我从来没有描写一位真人熟人的习惯。

饶雪漫《沙漏3》的封面上扮莫醒醒的书模和我这位同学有着百分之八十的神似和形似。这个事例正印证了我的断言。

将数学课堂作业本搬来运去的女孩,清晨在阳台面北而立诵读不断的女孩,埋头苦干难得几次抬首的女孩:激流常饰以静谧,以待将来的波澜壮阔。

(二)第二位也是女子。一次考试将她从墙粉聚汇之地调到粉笔尘聚居地,我很了解那片地盘——义务教育的九年我基本是独占那位置的。自我感觉与她关系不错,此处倾向于调侃恐也不为过。我无意间看到她那比我高一截分数的数学试卷,我说,和你比下次分数谁低。

考试临近,她帮我划了许多重点,我便照她所说强记解题过程,记不得的抄参考答案三遍。这套为我量身定做的方案是最合适我这数学白痴了。

比赛当然是我赢了——我的分值涨了不少她的涨了极多。

我眼下愈发勤奋的女生,抽空充当拇指一族的女孩,唯一对我“反省”致歉并报以糖果的女生:赏心乐事之美体现在业精于勤之后。

(三)还是写女子好了。今天中午到网吧等人,一位女孩子正在看张韶涵的新mv以致我站在她身后半天她都没发觉。

张韶涵是我最喜爱的台湾女歌手之一,中考那年每夜都是听她的歌入眠的。大陆所缺的正是如此有感召力的歌手,因为——可能成为大陆张韶涵的女孩子们正在一面听她的歌一面复习备考。就如我的这位女同学,我对她的了解仅此而已吗?但这就够了。偶像终究是偶像顶礼膜拜也无甚大意义。我总想着有朝一日你成为海峡对岸民众的偶像。

(四)我迫不及待要介绍一个人。我发誓昨天刚知道她的名字,羞红着脸看到高考倒计时示数为60。还有个事实:每天主动与我讲话并且讲得不少的,我总记得她是唯一的那位。天生一脸开导人的神态,在流淌下来的额发后面给人隐约的愉悦。

还记得早读课前他俯身细致擦拭北边终年不见天日的阳台瓷砖,花白的砖面上映出她微笑着的脸庞。

她所面对的,我所面对的,所有人面对的,是清楚得跟镜子一样的高考。前程清晰可见,但是如果严肃冷峻过了头,不仅只剩一地破碎的希望,自己也会伤痕累累。我觉得它就不会有此状况:因为适度,不会碎裂。

(五)去实训楼上课是很恐怖的事,下午上课是被人赶着去的,我在教室耽搁了一会飞奔出门,就撞到人了。

“不好意思。”这是我和这位“权高位重”的女同学说的第一句话,同班至今的第一句话——我很惭愧。在记忆中她也只与我讲过一句话,那都是去年说的了。一份英语选择题,老师对过答案。35题我错了3道。她于是调过头,莞尔:“我错了六道呢!”

她是英语课代表;如此之高的准确率对我来说是小概率事件。

始终保持眼镜片与黑板书页平行的女孩;似乎不苟笑谈的女孩;和老师讨论久了都像老师了的女孩;如果我向来好学如你,总不至于落到写这些字打发镭元素似的时光的地步。

(六)理科班里的女生在我眼中都似机器人。她们可以在师长或自己的操纵下完成不间断的一系列动作:比如连续解题三节课乘以45分钟或闭目背诵一节早自习……假如脑海中一个人的形象可以“先入为主”,那么以后它即使将数学试卷解答得和参考答案一样齐整我也不觉得她怎样的奇怪。

坐在她旁边,注视着她数学试卷上细致的解题过程,忽然浮现出一句话来:“如今像她这样细腻善感的女孩不多了。”这句话我记得是刚分班那会同桌对我说的。因为她在哭,所以她这样说。

她为何而哭?想家。晚自习窗外是十五的月亮。机器人不能哭,因为它有眼泪就有短路的可能。屡次规劝我勤与人交流的同学;我为数不多的几个读者之一;曾经蓦然回首询问我“天青色”的女子:正无穷与负无穷之间的“零”最容易拿来书写最复杂的生活。

(七)鸢尾?我从口中叹出一个词来。两盆有些雷同的花,一盆紫色一盆蓝色。花的模样我记不清了。她将这两盆别人送她的花摆在桌下,我有太多的疑惑:花名及其花语;谁送的;为何委屈它放在座位下。但是我终究没有问成,只是出了一声“鸢尾?”

被群众围攻的她果然回过头来给我疑惑的目光。“是鸢尾么?好像。”我又问。她的脸颊和眉目间微笑成一道方程式:“其实我也不知道它的名字。”正是这位女生使我决定第一次看武侠作品,且是女子的武侠。在她的指引下,我细致地读了《血薇》,《护花铃我的目的是记几个人。就我们班上的。

(一)第一位是女子。当初分班来此,刚落座我就听到过熟人对她不住的赞美。披发圆脸。 那一张脸庞我认定是适合作为小说的女主角的。但我从来没有描写一位真人熟人的习惯。

饶雪漫《沙漏3》的封面上扮莫醒醒的书模和我这位同学有着百分之八十的神似和形似。这个事例正印证了我的断言。

将数学课堂作业本搬来运去的女孩,清晨在阳台面北而立诵读不断的女孩,埋头苦干难得几次抬首的女孩:激流常饰以静谧,以待将来的波澜壮阔。

(二)第二位也是女子。一次考试将她从墙粉聚汇之地调到粉笔尘聚居地,我很了解那片地盘——义务教育的九年我基本是独占那位置的。自我感觉与她关系不错,此处倾向于调侃恐也不为过。我无意间看到她那比我高一截分数的数学试卷,我说,和你比下次分数谁低。

考试临近,她帮我划了许多重点,我便照她所说强记解题过程,记不得的抄参考答案三遍。这套为我量身定做的方案是最合适我这数学白痴了。

比赛当然是我赢了——我的分值涨了不少她的涨了极多。

我眼下愈发勤奋的女生,抽空充当拇指一族的女孩,唯一对我“反省”致歉并报以糖果的女生:赏心乐事之美体现在业精于勤之后。

(三)还是写女子好了。今天中午到网吧等人,一位女孩子正在看张韶涵的新mv以致我站在她身后半天她都没发觉。

张韶涵是我最喜爱的台湾女歌手之一,中考那年每夜都是听她的歌入眠的。大陆所缺的正是如此有感召力的歌手,因为——可能成为大陆张韶涵的女孩子们正在一面听她的歌一面复习备考。就如我的这位女同学,我对她的了解仅此而已吗?但这就够了。偶像终究是偶像顶礼膜拜也无甚大意义。我总想着有朝一日你成为海峡对岸民众的偶像。

(四)我迫不及待要介绍一个人。我发誓昨天刚知道她的名字,羞红着脸看到高考倒计时示数为60。还有个事实:每天主动与我讲话并且讲得不少的,我总记得她是唯一的那位。天生一脸开导人的神态,在流淌下来的额发后面给人隐约的愉悦。

还记得早读课前他俯身细致擦拭北边终年不见天日的阳台瓷砖,花白的砖面上映出她微笑着的脸庞。

她所面对的,我所面对的,所有人面对的,是清楚得跟镜子一样的高考。前程清晰可见,但是如果严肃冷峻过了头,不仅只剩一地破碎的希望,自己也会伤痕累累。我觉得它就不会有此状况:因为适度,不会碎裂。

(五)去实训楼上课是很恐怖的事,下午上课是被人赶着去的,我在教室耽搁了一会飞奔出门,就撞到人了。

“不好意思。”这是我和这位“权高位重”的女同学说的第一句话,同班至今的第一句话——我很惭愧。在记忆中她也只与我讲过一句话,那都是去年说的了。一份英语选择题,老师对过答案。35题我错了3道。她于是调过头,莞尔:“我错了六道呢!”

她是英语课代表;如此之高的准确率对我来说是小概率事件。

始终保持眼镜片与黑板书页平行的女孩;似乎不苟笑谈的女孩;和老师讨论久了都像老师了的女孩;如果我向来好学如你,总不至于落到写这些字打发镭元素似的时光的地步。

(六)理科班里的女生在我眼中都似机器人。她们可以在师长或自己的操纵下完成不间断的一系列动作:比如连续解题三节课乘以45分钟或闭目背诵一节早自习……假如脑海中一个人的形象可以“先入为主”,那么以后它即使将数学试卷解答得和参考答案一样齐整我也不觉得她怎样的奇怪。

坐在她旁边,注视着她数学试卷上细致的解题过程,忽然浮现出一句话来:“如今像她这样细腻善感的女孩不多了。”这句话我记得是刚分班那会同桌对我说的。因为她在哭,所以她这样说。

她为何而哭?想家。晚自习窗外是十五的月亮。机器人不能哭,因为它有眼泪就有短路的可能。屡次规劝我勤与人交流的同学;我为数不多的几个读者之一;曾经蓦然回首询问我“天青色”的女子:正无穷与负无穷之间的“零”最容易拿来书写最复杂的生活。

(七)鸢尾?我从口中叹出一个词来。两盆有些雷同的花,一盆紫色一盆蓝色。花的模样我记不清了。她将这两盆别人送她的花摆在桌下,我有太多的疑惑:花名及其花语;谁送的;为何委屈它放在座位下。但是我终究没有问成,只是出了一声“鸢尾?”

被群众围攻的她果然回过头来给我疑惑的目光。“是鸢尾么?好像。”我又问。她的脸颊和眉目间微笑成一道方程式:“其实我也不知道它的名字。”正是这位女生使我决定第一次看武侠作品,且是女子的武侠。在她的指引下,我细致地读了《血薇》,《护花铃我的目的是记几个人。就我们班上的。

(一)第一位是女子。当初分班来此,刚落座我就听到过熟人对她不住的赞美。披发圆脸。 那一张脸庞我认定是适合作为小说的女主角的。但我从来没有描写一位真人熟人的习惯。

饶雪漫《沙漏3》的封面上扮莫醒醒的书模和我这位同学有着百分之八十的神似和形似。这个事例正印证了我的断言。

将数学课堂作业本搬来运去的女孩,清晨在阳台面北而立诵读不断的女孩,埋头苦干难得几次抬首的女孩:激流常饰以静谧,以待将来的波澜壮阔。

(二)第二位也是女子。一次考试将她从墙粉聚汇之地调到粉笔尘聚居地,我很了解那片地盘——义务教育的九年我基本是独占那位置的。自我感觉与她关系不错,此处倾向于调侃恐也不为过。我无意间看到她那比我高一截分数的数学试卷,我说,和你比下次分数谁低。

考试临近,她帮我划了许多重点,我便照她所说强记解题过程,记不得的抄参考答案三遍。这套为我量身定做的方案是最合适我这数学白痴了。

比赛当然是我赢了——我的分值涨了不少她的涨了极多。

我眼下愈发勤奋的女生,抽空充当拇指一族的女孩,唯一对我“反省”致歉并报以糖果的女生:赏心乐事之美体现在业精于勤之后。

(三)还是写女子好了。今天中午到网吧等人,一位女孩子正在看张韶涵的新mv以致我站在她身后半天她都没发觉。

张韶涵是我最喜爱的台湾女歌手之一,中考那年每夜都是听她的歌入眠的。大陆所缺的正是如此有感召力的歌手,因为——可能成为大陆张韶涵的女孩子们正在一面听她的歌一面复习备考。就如我的这位女同学,我对她的了解仅此而已吗?但这就够了。偶像终究是偶像顶礼膜拜也无甚大意义。我总想着有朝一日你成为海峡对岸民众的偶像。

(四)我迫不及待要介绍一个人。我发誓昨天刚知道她的名字,羞红着脸看到高考倒计时示数为60。还有个事实:每天主动与我讲话并且讲得不少的,我总记得她是唯一的那位。天生一脸开导人的神态,在流淌下来的额发后面给人隐约的愉悦。

还记得早读课前他俯身细致擦拭北边终年不见天日的阳台瓷砖,花白的砖面上映出她微笑着的脸庞。

她所面对的,我所面对的,所有人面对的,是清楚得跟镜子一样的高考。前程清晰可见,但是如果严肃冷峻过了头,不仅只剩一地破碎的希望,自己也会伤痕累累。我觉得它就不会有此状况:因为适度,不会碎裂。

(五)去实训楼上课是很恐怖的事,下午上课是被人赶着去的,我在教室耽搁了一会飞奔出门,就撞到人了。

“不好意思。”这是我和这位“权高位重”的女同学说的第一句话,同班至今的第一句话——我很惭愧。在记忆中她也只与我讲过一句话,那都是去年说的了。一份英语选择题,老师对过答案。35题我错了3道。她于是调过头,莞尔:“我错了六道呢!”

她是英语课代表;如此之高的准确率对我来说是小概率事件。

始终保持眼镜片与黑板书页平行的女孩;似乎不苟笑谈的女孩;和老师讨论久了都像老师了的女孩;如果我向来好学如你,总不至于落到写这些字打发镭元素似的时光的地步。

(六)理科班里的女生在我眼中都似机器人。她们可以在师长或自己的操纵下完成不间断的一系列动作:比如连续解题三节课乘以45分钟或闭目背诵一节早自习……假如脑海中一个人的形象可以“先入为主”,那么以后它即使将数学试卷解答得和参考答案一样齐整我也不觉得她怎样的奇怪。

坐在她旁边,注视着她数学试卷上细致的解题过程,忽然浮现出一句话来:“如今像她这样细腻善感的女孩不多了。”这句话我记得是刚分班那会同桌对我说的。因为她在哭,所以她这样说。

她为何而哭?想家。晚自习窗外是十五的月亮。机器人不能哭,因为它有眼泪就有短路的可能。屡次规劝我勤与人交流的同学;我为数不多的几个读者之一;曾经蓦然回首询问我“天青色”的女子:正无穷与负无穷之间的“零”最容易拿来书写最复杂的生活。

(七)鸢尾?我从口中叹出一个词来。两盆有些雷同的花,一盆紫色一盆蓝色。花的模样我记不清了。她将这两盆别人送她的花摆在桌下,我有太多的疑惑:花名及其花语;谁送的;为何委屈它放在座位下。但是我终究没有问成,只是出了一声“鸢尾?”

被群众围攻的她果然回过头来给我疑惑的目光。“是鸢尾么?好像。”我又问。她的脸颊和眉目间微笑成一道方程式:“其实我也不知道它的名字。”正是这位女生使我决定第一次看武侠作品,且是女子的武侠。在她的指引下,我细致地读了《血薇》,《护花铃我的目的是记几个人。就我们班上的。

(一)第一位是女子。当初分班来此,刚落座我就听到过熟人对她不住的赞美。披发圆脸。 那一张脸庞我认定是适合作为小说的女主角的。但我从来没有描写一位真人熟人的习惯。

饶雪漫《沙漏3》的封面上扮莫醒醒的书模和我这位同学有着百分之八十的神似和形似。这个事例正印证了我的断言。

将数学课堂作业本搬来运去的女孩,清晨在阳台面北而立诵读不断的女孩,埋头苦干难得几次抬首的女孩:激流常饰以静谧,以待将来的波澜壮阔。

(二)第二位也是女子。一次考试将她从墙粉聚汇之地调到粉笔尘聚居地,我很了解那片地盘——义务教育的九年我基本是独占那位置的。自我感觉与她关系不错,此处倾向于调侃恐也不为过。我无意间看到她那比我高一截分数的数学试卷,我说,和你比下次分数谁低。

考试临近,她帮我划了许多重点,我便照她所说强记解题过程,记不得的抄参考答案三遍。这套为我量身定做的方案是最合适我这数学白痴了。

比赛当然是我赢了——我的分值涨了不少她的涨了极多。

我眼下愈发勤奋的女生,抽空充当拇指一族的女孩,唯一对我“反省”致歉并报以糖果的女生:赏心乐事之美体现在业精于勤之后。

(三)还是写女子好了。今天中午到网吧等人,一位女孩子正在看张韶涵的新mv以致我站在她身后半天她都没发觉。

张韶涵是我最喜爱的台湾女歌手之一,中考那年每夜都是听她的歌入眠的。大陆所缺的正是如此有感召力的歌手,因为——可能成为大陆张韶涵的女孩子们正在一面听她的歌一面复习备考。就如我的这位女同学,我对她的了解仅此而已吗?但这就够了。偶像终究是偶像顶礼膜拜也无甚大意义。我总想着有朝一日你成为海峡对岸民众的偶像。

(四)我迫不及待要介绍一个人。我发誓昨天刚知道她的名字,羞红着脸看到高考倒计时示数为60。还有个事实:每天主动与我讲话并且讲得不少的,我总记得她是唯一的那位。天生一脸开导人的神态,在流淌下来的额发后面给人隐约的愉悦。

还记得早读课前他俯身细致擦拭北边终年不见天日的阳台瓷砖,花白的砖面上映出她微笑着的脸庞。

她所面对的,我所面对的,所有人面对的,是清楚得跟镜子一样的高考。前程清晰可见,但是如果严肃冷峻过了头,不仅只剩一地破碎的希望,自己也会伤痕累累。我觉得它就不会有此状况:因为适度,不会碎裂。

(五)去实训楼上课是很恐怖的事,下午上课是被人赶着去的,我在教室耽搁了一会飞奔出门,就撞到人了。

“不好意思。”这是我和这位“权高位重”的女同学说的第一句话,同班至今的第一句话——我很惭愧。在记忆中她也只与我讲过一句话,那都是去年说的了。一份英语选择题,老师对过答案。35题我错了3道。她于是调过头,莞尔:“我错了六道呢!”

她是英语课代表;如此之高的准确率对我来说是小概率事件。

始终保持眼镜片与黑板书页平行的女孩;似乎不苟笑谈的女孩;和老师讨论久了都像老师了的女孩;如果我向来好学如你,总不至于落到写这些字打发镭元素似的时光的地步。

(六)理科班里的女生在我眼中都似机器人。她们可以在师长或自己的操纵下完成不间断的一系列动作:比如连续解题三节课乘以45分钟或闭目背诵一节早自习……假如脑海中一个人的形象可以“先入为主”,那么以后它即使将数学试卷解答得和参考答案一样齐整我也不觉得她怎样的奇怪。

坐在她旁边,注视着她数学试卷上细致的解题过程,忽然浮现出一句话来:“如今像她这样细腻善感的女孩不多了。”这句话我记得是刚分班那会同桌对我说的。因为她在哭,所以她这样说。

她为何而哭?想家。晚自习窗外是十五的月亮。机器人不能哭,因为它有眼泪就有短路的可能。屡次规劝我勤与人交流的同学;我为数不多的几个读者之一;曾经蓦然回首询问我“天青色”的女子:正无穷与负无穷之间的“零”最容易拿来书写最复杂的生活。

(七)鸢尾?我从口中叹出一个词来。两盆有些雷同的花,一盆紫色一盆蓝色。花的模样我记不清了。她将这两盆别人送她的花摆在桌下,我有太多的疑惑:花名及其花语;谁送的;为何委屈它放在座位下。但是我终究没有问成,只是出了一声“鸢尾?”

被群众围攻的她果然回过头来给我疑惑的目光。“是鸢尾么?好像。”我又问。她的脸颊和眉目间微笑成一道方程式:“其实我也不知道它的名字。”正是这位女生使我决定第一次看武侠作品,且是女子的武侠。在她的指引下,我细致地读了《血薇》,《护花铃我的目的是记几个人。就我们班上的。

(一)第一位是女子。当初分班来此,刚落座我就听到过熟人对她不住的赞美。披发圆脸。 那一张脸庞我认定是适合作为小说的女主角的。但我从来没有描写一位真人熟人的习惯。

饶雪漫《沙漏3》的封面上扮莫醒醒的书模和我这位同学有着百分之八十的神似和形似。这个事例正印证了我的断言。

将数学课堂作业本搬来运去的女孩,清晨在阳台面北而立诵读不断的女孩,埋头苦干难得几次抬首的女孩:激流常饰以静谧,以待将来的波澜壮阔。

(二)第二位也是女子。一次考试将她从墙粉聚汇之地调到粉笔尘聚居地,我很了解那片地盘——义务教育的九年我基本是独占那位置的。自我感觉与她关系不错,此处倾向于调侃恐也不为过。我无意间看到她那比我高一截分数的数学试卷,我说,和你比下次分数谁低。

考试临近,她帮我划了许多重点,我便照她所说强记解题过程,记不得的抄参考答案三遍。这套为我量身定做的方案是最合适我这数学白痴了。

比赛当然是我赢了——我的分值涨了不少她的涨了极多。

我眼下愈发勤奋的女生,抽空充当拇指一族的女孩,唯一对我“反省”致歉并报以糖果的女生:赏心乐事之美体现在业精于勤之后。

(三)还是写女子好了。今天中午到网吧等人,一位女孩子正在看张韶涵的新mv以致我站在她身后半天她都没发觉。

张韶涵是我最喜爱的台湾女歌手之一,中考那年每夜都是听她的歌入眠的。大陆所缺的正是如此有感召力的歌手,因为——可能成为大陆张韶涵的女孩子们正在一面听她的歌一面复习备考。就如我的这位女同学,我对她的了解仅此而已吗?但这就够了。偶像终究是偶像顶礼膜拜也无甚大意义。我总想着有朝一日你成为海峡对岸民众的偶像。

(四)我迫不及待要介绍一个人。我发誓昨天刚知道她的名字,羞红着脸看到高考倒计时示数为60。还有个事实:每天主动与我讲话并且讲得不少的,我总记得她是唯一的那位。天生一脸开导人的神态,在流淌下来的额发后面给人隐约的愉悦。

还记得早读课前他俯身细致擦拭北边终年不见天日的阳台瓷砖,花白的砖面上映出她微笑着的脸庞。

她所面对的,我所面对的,所有人面对的,是清楚得跟镜子一样的高考。前程清晰可见,但是如果严肃冷峻过了头,不仅只剩一地破碎的希望,自己也会伤痕累累。我觉得它就不会有此状况:因为适度,不会碎裂。

(五)去实训楼上课是很恐怖的事,下午上课是被人赶着去的,我在教室耽搁了一会飞奔出门,就撞到人了。

“不好意思。”这是我和这位“权高位重”的女同学说的第一句话,同班至今的第一句话——我很惭愧。在记忆中她也只与我讲过一句话,那都是去年说的了。一份英语选择题,老师对过答案。35题我错了3道。她于是调过头,莞尔:“我错了六道呢!”

她是英语课代表;如此之高的准确率对我来说是小概率事件。

始终保持眼镜片与黑板书页平行的女孩;似乎不苟笑谈的女孩;和老师讨论久了都像老师了的女孩;如果我向来好学如你,总不至于落到写这些字打发镭元素似的时光的地步。

(六)理科班里的女生在我眼中都似机器人。她们可以在师长或自己的操纵下完成不间断的一系列动作:比如连续解题三节课乘以45分钟或闭目背诵一节早自习……假如脑海中一个人的形象可以“先入为主”,那么以后它即使将数学试卷解答得和参考答案一样齐整我也不觉得她怎样的奇怪。

坐在她旁边,注视着她数学试卷上细致的解题过程,忽然浮现出一句话来:“如今像她这样细腻善感的女孩不多了。”这句话我记得是刚分班那会同桌对我说的。因为她在哭,所以她这样说。

她为何而哭?想家。晚自习窗外是十五的月亮。机器人不能哭,因为它有眼泪就有短路的可能。屡次规劝我勤与人交流的同学;我为数不多的几个读者之一;曾经蓦然回首询问我“天青色”的女子:正无穷与负无穷之间的“零”最容易拿来书写最复杂的生活。

(七)鸢尾?我从口中叹出一个词来。两盆有些雷同的花,一盆紫色一盆蓝色。花的模样我记不清了。她将这两盆别人送她的花摆在桌下,我有太多的疑惑:花名及其花语;谁送的;为何委屈它放在座位下。但是我终究没有问成,只是出了一声“鸢尾?”

被群众围攻的她果然回过头来给我疑惑的目光。“是鸢尾么?好像。”我又问。她的脸颊和眉目间微笑成一道方程式:“其实我也不知道它的名字。”正是这位女生使我决定第一次看武侠作品,且是女子的武侠。在她的指引下,我细致地读了《血薇》,《护花铃

唉, 乐极生悲!

星期一早晨,我穿着北大的衣服,背上书包,高高兴兴地来到学校。也许你会很奇怪,今天又不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干嘛要那么高兴呢?告诉你,今天,我要在朝会上演讲。因为,我代表广东省去北京参加了创新作文的决赛,所以要把我的北京之行与同学们分享。听说,学校会发奖品给我呢!

刚到教室,同学们就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等他们反应过来了,一个个都说:“你今天不穿校服,李昀晓。”我神秘地对他们说:“朝会的时候你就知道了。”吃完早餐,我又一个人来到操场,把演讲稿熟悉了一遍。

我们要排队进入操场了,我的心里万分激动,想象着当我演讲完之后,那热烈的掌声的同学们羡慕的神情。老师开始介绍我了:“我们下面要请出的是一个爱写作文的女孩,她代表我们学校和广东省去参加了创新作文的决赛,并且获得了二等奖。她是谁呢?我们有请李昀晓同学上台为我们介绍她的北京之行!”我在掌声的簇拥下走上了主席台,拿起了话筒,开始演讲了。一开始,我很紧张,慢慢地,我就放松了下来,不时看着台下的同学们。

讲了大概30分钟,终于讲完了。我的腿有点酸了,想下台去跟同学们一起坐。老师叫住了我,让我站在主席台上。老师提完问之后,把奖品――新书包发给了我,台下的同学“哇”地叫成一片,羡慕的目光让我有几分当明星的错觉。我可高兴啦,领完书包,本以为可以好好的休息一下了。没想到,老师开始颁发优秀社员奖,又把我留在了主席台上,当时我的心脏承受不了这么多的奖励,简直想跳起来了。不过是在主席台上,我只得故作镇定。如果是在平常,我早就高兴地叫出来了。优秀社员的奖品是一套100多元钱的文具,要不是我狠狠地捏了一下自己,我还以为是在做梦呢!

这一整天,我几乎都是昏头昏脑地过的。几乎一天之间,我成了学校的小名人。每个同学看见我,都笑嘻嘻的,低年级的小朋友更加可爱,几乎把我当成了自己的偶像,见到我就上来抱住我,“姐姐,姐姐”叫个不停。

我几乎是踩着棉花,低一脚,高一脚,回到家的。我觉得今天可真是我有生以来最幸运的一天了。可是,我忘记了“乐极生悲”、“天有不测风云”这些古训。马上,我就从得意的高峰跌到了悔恨的深渊。

每天晚上,我照例读英语。妈妈放下手里的家务,也来到我身边,跟我一起读新概念英语。读着,读着,我又想起了今天的美事,声音越来越小。妈妈瞪了我一眼,以示警告,我还浑然不知。接着,我有一句,没一句地读,还把手挡在了嘴巴的前面。妈妈实在看不下去了,给我的手来了一巴掌,好痛啊!我的眼泪“唰”地一声掉了下来,我觉得自己很受委屈,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今天妈妈还要打我。我当时心里很恨妈妈:别人的妈妈在今天这样的日子里,肯定会放孩子一马的,我的妈妈为什么这么狠心呢?她是不是更年期提前了?

我越想越伤心,狠狠地瞪了妈妈一眼。可是,妈妈好像没有知觉,继续跟着录音大声地念着英语。她的脸上写满着疲倦,写满着失望。我的心忽然想被狠狠揪了一下,我明白了妈妈的苦心:妈妈对我是“恨铁不成钢,望女成凤呀” !妈妈每天和学生在一起,已经够操心了,这段时间还要帮一个生病的老师代课。每天上两个班的语文课,改两个班的作业,还要当班主任,每天回家又要做家务。有时回到家,妈妈嗓子疼的连多说一句话都不愿意。可只要我读英语,她马上就陪我一起大声读。她已经20多年没有拿英语书了,可她一点也不怕,她是为了让我感受一种学习的氛围呀!我为什么还要让妈妈伤心呢?妈妈平时星期六下午都要陪我去培训中心学英语,上星期六,她跟着我在教室里一块儿学习,在空调房里一连坐三个小时,出来头就疼得很,回家就要爸爸帮她擦药油,一晚上,她都头疼得哼哼。她是为了谁呀?我忽然恨自己太不理解妈妈的苦心。学英语是要大声读出来的,我却把学英语当作娱乐,已经很对不起妈妈了。

想到这里,我抹掉眼泪,决定从失败的地点重新爬起来,我跟着妈妈继续大声学英语。

晚上,我躺在床上,心想:这一天可真是丰富呀!兴奋、激动、得意、委屈、醒悟……生活的滋味,我会一一尝遍,最后,化为成长的营养。

融合

融合曾今和许多人说起过,伍尔芙是我的绝对偶像。在对她如烟海般的评述中,有一段关于她记忆的刻画最为精准:她的记忆一面光明,一面黑暗;一面温热,一面寒冷;一面洒满天堂之光;一面燃烧地狱之火。而正是种种极端的汇聚融合,互相牵扯,使这个有着举世才华与撼世情感的女子在一个日光倾城的午后选择用自身的消亡来保持灵魂的纯粹。 记得有一次在《寰宇地理》中看到对法国的介绍,其中在手摇船上拍摄的一段塞纳河之景最让我记忆犹新。造型简单而修饰繁复的拱桥,宽敞深静的河滨走廊,方圆几百米内不见高楼,唯有旧时底矮复古的小楼将这一方沧浪默默守护。看到这一幕的我曾不住感叹,建设规划真是了不得,将城市与自然融合得如此不着痕迹又恰到好处。彼时的我有认为,最艰深的融合当属人与自然。 而直到我阅读伍尔芙,我才发现,人与人思维的融合才最是难能可贵,可遇而不可求。若说人与自然的融合还能被规划,被设计,将刻意的构思变成无意的天工之作,那思维的融合便是那辨认不得的经藏,没有供解读的译文,即使再拼尽且全力得到的也只是分崩离析的月亮,握紧就是黑暗。 伍尔芙并不是传统意义上孤独的人,她有自己的布鲁姆斯伯里文化圈,有一群惊才绝艳,睥睨世俗的友人。只可惜,没有人,始终没有人能与她的思想融合。现实往往比梦想来得残酷得多。她宁愿将自己灼息的思想埋于山谷葬于深海,也不愿倾杯于人。时至今日,她的才情,她对女权运动的影响才如火山喷发,从她亲手种下的伤口处喷涌而出,形成了一股名为意识流的烈焰。可是你知道的,无论你怎样努力捕捉,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也无法做到她等待了一辈子的“完全通畅,完全无阻碍的交流”,你们的思想永远无法融合。融合,美则美矣,然可被融合的只是浮于表面的。有人提到文化。但请原谅,我真的无法想象诗词被翻成英语,圣诞节在中国大行其道是怎样一副讽刺与怪异的隐喻。在融合的势头成为不可逆转的状态下,总有东西是美丽的意外。请尊重思想的独立性与纯粹性,在所有事物都被以不同方式组合在一起的今天,唯有它依旧保持着清白干净的模样。不是不想,而是不能。它立于山巅,如同骑士的盾与国王的剑,镇守一方河山又具有摧枯拉朽的力量,影响并指引着一代又一代的来人。

三等奖上海市市西中学高三(6) 都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