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叫毛笔,在公元前1600-1066年左右,我诞生了。我有着细长的腰肢,浅黄的头发富有弹性,还有一顶透明的帽子。我的外表难道不是透着满满的知书达理么?

相传,我的诞生还有一段神奇的故事呢!秦国有一位大将叫蒙恬。一天,蒙恬打猎时看见一只受伤的兔子,它的尾巴在地上拖出了一段血迹。他马上来了灵感,于是剪下兔尾巴上的毛,将它插在竹管里,试着用它来写字。后来,经过改造,就慢慢有了我。

我是中国传统的文房四宝之一,因产地与制作工艺不同,我还有许多亲戚朋友,不过我们都归属“笔家族”。在这个大家族里,我可是“元老”级别的,因为我历史悠久,所有笔都是我的“子孙”。

在一个周末,我被一个虎头虎脑的小主人买走了。刚开始,我每天都被小主人拿在手里,他用我写字、画画。可万万没想到,他只是三分钟热血,没过多久,就把我丢在角落,好长时间没理我。我可难受了,好想跳出来说出自己的肺腑之言:“小主人,别把我忘了啊!”后来,小主人重新振作起来,努力练习,终于用我写出了一手好字。有一次,小主人在我的帮助下,写了一幅书法作品,还被老师夸赞了呢,小主人心里可美啦!从那以后,我就成了他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啦!

我的出现是人类文明的结果,我的演变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结果。亲爱的朋友,请你用好我,写出更辉煌灿烂的未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