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5-23 2002年辽宁省中考优秀作文选评辽宁省中考优秀作文选评 题目:阅读下面材料后,按要求作文。恐龙是古爬行动物,种类繁多,体型各异,小的体长不到一米,大的体长数十米,重达四五十吨。有食肉的,也有食植物的。它们在地球上的陆地或沼泽附近生活了大约一亿四千万年,比只有二百万年的人类历史长多了,它们在地球上曾称霸一时。可是,很久很久前的某一天(或许是某一时期)里,它们在地球上却突然神秘地消失了。关于恐龙消失的原因,人们有许多猜测。一种猜测是:宇宙行星撞击了地球,顿时天崩地裂,仅尘埃遮住太阳就长达三个月,恐龙因此灭绝。一种猜测是:气候突然变得奇寒,地球表面披上厚厚的冰层,动植物大量死亡,恐龙饥寒交迫,终于灭绝。另一种猜测是:大批的动物开始不断地偷吃恐龙蛋,天长日久……还有一种猜测是:恐龙中突然出现大规模的传染病……还有一种猜测更为奇特:由于恐龙是孵化出雌性还是雄性小恐龙要取决于当时温度的高低,所以当全球气温下降时,恐龙只能孵出雄性的小恐龙……这些猜测说法不一,人们至今还没能解开这个谜。要求:①请你任选其中一种猜测,并据此展开想象和联想,将陆地上或沼泽附近的大大小小、老老少少的恐龙灭绝时的情景,写成一篇以记叙描写为主的作文。②题目自拟,文体不限。③字迹清楚工整,不少于600字,多写不限。KU三号病毒“安妮,请你马上到我的办公室来一下,我有重要的事告诉你!”正准备下班的我,突然接到塔宁博士的电话。“什么事?”我推开博士的办公室,看见博士激动地走来走去。“安妮,我……我找到了!”博士双眼放光。“‘KU三号’?”我的心跳猛然加快了。“是的!”博士指着一张椅子,示意我坐下,“杀死恐龙的罪魁祸首!”博士打开电脑上的一个文件。那是我和博士设计的。“只有这样才能解释恐龙迅速灭绝的原因,”博士在键盘上输入一行指令,画面出现了— —中生代末期,地球上覆盖着浓密的裸子植物与蕨类植物。在这大片大片的森林中,恐龙们安详地生活着。它们随处都能找到可口的食物。肉食恐龙掠食所引起的恐慌不久就平静下来了。一只小梁龙在水里嬉戏,它把长长的脖子伸进沼泽,让淤泥把脖子上的寄生虫杀死。可是,它突然浑身抽搐,用力抬高脖子,尾巴甩打着,把泥水溅得到处到是。过了一会儿,小梁龙身子一歪,倒在沼泽里。“是‘KU三号’发作了!”博士对我说。我知道,我们认为“KU三号”的潜伏期只有一个星期。小梁龙的死并没给沼泽周围的恐龙带来惊恐,它们依然趴卧在阴影下,或者安静地咀嚼绿叶。一只秃头的翼龙从天而降,落在歪倒在沼泽里的小梁龙尸体上。它瞪着眼睛朝四周望望,然后开始撕咬尸肉。“‘KU三号’在传播!”博士说,“不过看上去是很正常的。”我猛然明白了:“这就是说,‘KU三号’通过食物链传染?”“这不是根本的!你接着看!”博士说。翼龙飞走了,更多的腐食恐龙拥挤在梁龙的尸体周围,很快小梁龙就成了一堆骨架。岸上不时传来草食恐龙的尖叫,它们像小梁龙一样,倒下死去了。“可是博士,草食恐龙是怎么被传染的呢?”“你接着看——”博士指着屏幕。大批大批的恐龙开始死亡。死亡前的症状都是一样:浑身抽搐,然后倒下。一些草食恐龙的进食时间显然增长了。裸子植物和蕨类植物的绿叶在阳光下一闪一闪,它们的根吸收了大量的水分和无机盐。“这里就有从死亡恐龙尸体里分解出来的‘KU三号’。绿叶的叶尖部分尤其翠绿,但那里是‘KU三号’的聚集区。”“这么说,先是病毒通过绿叶进入草食恐龙的肌体组织,导致病变,造成了草食恐龙的死亡,随后尸体又变成传染源,导致肉食恐龙的死亡?”我恍然大悟。“对,是这样。”博士关闭演示文件,“我已经分析到一种异常基因,显然不是恐龙的。我敢肯定它是‘KU三号’的基因!”“可是……”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导致第一例病变的病毒从何而来?”“问得好!这正是始终困扰我的问题。不过我相信,找到了‘KU三号’,就离真正揭开谜底不远了!”博士坚定地说 2002年福建省南平市中考满分作文点评傅望华[作文题目]记者采访一位著名的登山运动员。问:是什么力量让你去征服一座又一座山的?答:因为山在那里。山在那里,这是多么朴实而又意蕴深远的回答啊!其实,除了大自然的山之外,生活上、学习上、工作上不也有许多大大小小的“山”摆在那里,让我们去面对吗?请你以“面对摆在那里的山”为话题,写一篇不少于600字的文章。要求:(1)文体不限,题目自拟。(2)文中不能出现真实的地名、校名、人名。[满分作文(一)]成功在山后 南平一考生人生是一次登山,沿途有擦肩而过的荆棘刺痛,有粗砺的山岩的拌脚,但这一切均无损于山的光明磊落,山的坦荡忠诚。人们常常抱怨登山道路的坎坷,登山路途的遥远,害怕山中的荆棘和山岩。弱者在山的前面俯首臣服,不敢上前;强者不畏艰难险阻,涉水翻山。 在翻越了大山之后, 他发现:原来成功在山后。山险固然可怕,山路固然难走。但人们同时也应想到:登山道路周围的景色是何等之秀美,有青松翠竹的美景,有极目远望的无限风光,有鸟儿婉转的歌唱声,有泉水叮咚的悦耳声——居里夫人在实验室中,在提炼镭的艰苦过程中,她并不感到痛苦,而是觉得乐在其中,她乐此不疲,在不断的攀登之后,终于第一个提炼出镭元素,为科学的发展,为人类的进步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为此她获得了诺贝尔奖。居里夫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其实,我们可以换个角度去看待山。为什么不把山看作是磨练自己的工具呢?一路登山,一路欣赏美景,一路磨练自己。待翻越了大山,成功也就在你的前面了。生活学习中的困难是一座座的山,要想取得成功,你就必须不怕坎坷曲折,不惧山高路远,努力拼搏,战胜困难。也许你会有“山重水复疑无路”的感觉,也许你会感到精疲力尽,也许你心中会升起后退的念头,但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你应该认识到成功就在困难的后面,只要你鼓起风帆,坚持到底,终会到达成功的彼岸。成功,永远在山的后面,牵引着人一生不息的脚步,风霜雪雨,一路踉呛赶去。只有走过一生泥泞的道路,才能摘到芬芳艳丽的成功之花。[点评]这篇考场佳作,扣紧“话题”,切口小而巧,标题就是论点,观点鲜明,分析说理亲切自然,仿佛是在与你亲切地谈心,畅开心扉,谈心里话,如一道涓涓细流滋润着人们的心田。起笔即入题“人生是一次登山”,进而点明论点“成功在山后”,紧接着以“登山”作喻证,用居里夫人事例作例证,引用先哲名言为引证,以摘“成功之花“作结,意蕴深刻,富有哲理,耐人寻味,既呼应了篇首,又凸现了题目,深化了论点,给人深刻的印象。全文结构严密,条理清晰,一气呵成;语言简洁流畅,没有一句废话,排比句用得相当精彩;论证步步深入,直至瓜熟蒂落,水到渠成,完美收篇。考场作文能写得这样出色没有良好的素质与扎实的写作功底是无法做到的。[满分作文(二)]铲平了,心中的大山 南平一考生窗外的雨还在淅淅沥沥地下着,与前天的那场倾盆大雨相比,似乎小了很多,很多——“read after me”英语老师还在上课,尽管窗外的雨已成了一条条粉笔般粗的直线,尽管同学们都在窃窃私语,埋怨这鬼天气,但这似乎毫不影响老师的情绪,课还在继续着——这时,一个熟悉的影子从窗外晃过“啊!是爸爸”我不禁低声叫道“您可千万 别进来,要不然,我恨死你”父亲还是径直走了进来,雨衣上的雨水劈劈啪啪地打在地上。这时,全班同学的目光刷地全集中到了父亲身上,课也被打断了。显然,父亲有点窘,把雨衣放下后,立刻走出了教室。老师瞟了父亲一眼,用那一贯的语气说:“现在有些家长,素质确实有待提高,例如,刚才那位,ok,let’sgo on”。我难受极了,心中蓦地竖起了一座与父亲相隔的大山,接下来的课,我一句也没听懂,眼泪不住地往书本上打。放学了,我没走出教室,回想起刚才的一幕幕,心里边又气又恼。这时,窗外又响起了熟悉地声音:“女儿,怎么还不回家,你妈还在等你吃饭呢?”“要吃你自己去吃,谁要你的破雨衣?”说着,我顺手拿起雨衣,向窗外砸去,扶了自行车,我头也不回地闯进了雨帘,任凭雨水的拍打,虽然父亲的声音在后面一遍遍的传来“慢点,担心,快穿上雨衣——”但是,心中的大山依然竖立着。到了家后,我把自行车往墙上一扔便冲进了卧室。这时,父亲也回来了,不住地对母亲说:“都是我不好,我不该——唉!”,在母亲的再三劝导下,我终于走出了房间,父亲见了喜出望外,“出来就好”说着赶忙为我盛汤,还不时用眼角看我,一不小心,汤洒了一身,看着他那狼狈相,我暗自幸灾乐祸,但是父亲还是依据旧重复着那句话:“出来就好——”今天,又下雨了,我也已经两天没和父亲说话了,看自作主张着父亲还在雨中搬煤气瓶,我内疚极了,拍拍脑袋,我恍然大悟,“心中的大山,你不应该有立足之地,父亲和我本应没有大山相隔”,铲平了,心中的大山。让我们把心中的大山都铲平吧!用心去感受父爱![点 评]这篇满分考场佳作相当出色地运用了记叙文体的写法,选材独特,内容健康向上,“我”的内疚写出在成长中对自己的反省,给人启迪。全文结构完整,有头有尾,有发展、 有高潮、有结局。写的是自己亲身经历、内心感受极深的事,洋溢着真情实感,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叙述的语言如同从心坎里流淌而出,亲切自然,生动鲜活。父母亲与我的形象通过其言行举止描绘得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尤其是“我”的心理活动刻画得极细腻,将正在成长的少女内心世界的复杂变化描述得逼真逼肖,真实感人,这是本文的一大特点。值得一提的是文中“雨”的描写用字不多却是贯穿全文的线索,而且起了渲染气氛之妙用,为文章抹上十分精彩的一笔。江苏省淮安市2003年中考佳作分类选评韩小洁

[原版试题] 作文60分美国作家霍桑,曾经是个小职员。有一天,他垂头丧气地回家对太太说:“我失业了。”谁知,他的太太听了不但没有不满,反而兴奋得叫了起来:“这样你就可以专心写书了!我一直相信你有写作的才华,你一定会写出名著来的。”有了太太的鼓励,霍桑终于成功了。其实,鼓励有时很简单,有的只是投一瞥赞许的目光,有的只是送一句热情中肯的话语,也有的只是抚一下头,拍一下肩,鼓一次掌,喝一次彩……请以“鼓励”为话题,写一篇不少于600字的文章。题目自拟,文体不限(诗歌除外);文中不得出现真实的人名、地名、校名;书写规范、工整、美观的,另加1-3分。[试题解析]话题作文的命题形式有四种,即直接式、提示式、范围式、供料式。它的基本特征都是 “三放开”,放开文体、拟题、内容的选择权。话题可分为宽泛话题(大话题)和窄小(小或窄)话题两种。初中生写作的话题多为小话题,小话题较为具体,容易操作,审题、选材难度小,从拟题方面来说,小话题可以做文章的标题,但大话题就不可以了。江苏省淮安市今年的试题就是一个简洁明快小话题,它是一道供料式话题作文,考题由材料+话题+要求组成。审题的关键是对话题的正确理解:“鼓励”是激发、勉励的意思,同义词就是“勉励”。用于“鼓励” “勉励”的语言必须是健康有益的,对象常是上级对下级、长辈对晚辈,也可以用于平辈之间。但二者之间略有不同,“鼓励”着重在“鼓”,即“鼓舞、鼓动”;“勉励” 着重于督促、劝勉而使人受到鼓励。“鼓励”的内容可以是语言,也可以是物质褒奖,还可以是目光、眼色、掌声等。“鼓励”的施事者一般是人,也可以是物(单位、集体、国家等),“鼓励”的受事者一般是人,也可以是物。此外,还要注意不必要的扣分,如书写、卷面、语病等。[佳作展示] “鼓励”自传江苏省淮安市考生鼓励,是学海中劈波斩浪的浆;鼓励,是人生中相互依持的拐杖;总在汹涌波涛中给予你无穷力量,总在低谷中增强你的自信!——题记大家好,我叫“鼓励”,是大家的老朋友了。我们历史源远流长,从夏王朝一直到21世纪,哪个成功者的身上不闪耀着我的熠熠光辉?什么,“老王卖瓜自卖自夸”?我这可不是信口开河,上面的题记就是对我的最好总结。“口说无凭!”好,那我就去找几位证人。瞧,那个身披铠甲的将军: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唇若涂脂,手拿青龙偃月刀,是关羽!“关大哥”,我双手作揖,“我是鼓励,您说我的作用大吗?”“大,大得很。想当年,我南征北战之前只是无名小卒,成天忧心重重,壮志难酬。多亏了兄弟们的鼓励,我才矢志不渝,最终扬名天下的。我可是要好好感谢你呀!”“不客气,告辞了!”怎么样,我没自吹吧!“一叶障目,以偏概全。”好,我们再去找。看,那个只穿了一只袜子,头发乱糟糟的,正在吹着肥皂的老头,他是牛顿,让我们去问问他。“牛大学士,我叫鼓励,您说我对您有影响吗?”“有,小学时我考试经常不及格,但父母始终鼓励我,令我自信不灭,最终研究出了力学三大定律。现在,我正在研究光学,许多人看我这样子觉得很傻,要不是亲朋好友的鼓励,我怎能坚持到现在呢?”“不打扰了,再见。”怎么样,心服口服了吧?我的作用是很大的,在你跌倒时,将你扶起;在你灰心时,点燃希望之火;在你迷茫时,为你拨开迷雾。什么,我离你太遥远?怎么会,我每时每刻都围绕在你的身旁:一瞥目光、一句话语、一次掌声、一次喝彩……用心感受我吧,我会为你带来无穷力量的。莘莘学子们,在这“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中考之前,我更是竭力为你们服务。“不要慌,你一室会成功!”“我相信你……”这一句句热情中肯的话语不正是我们的友谊体现吗?赞曰:燃起他人希望之火,重塑他人自信之心。同学们,相信自己,你是最棒的![特色点评]本文运用“自传”的形式,对“鼓励”进行拟人化描写,生动活泼,妙趣横生。开头的“题记”提纲挈领,点明中心,结尾“赞曰”,亦庄亦谐,给人以“鼓励”的力量。但这些都不是取得本文成功的主要原因,其长处是统摄于这些形式之下的理趣、情趣。行文古今中外,挥洒自如,特别是精选的两个事例,一武一文,一中一外,既具有典型性,又切合题意。此外,文面整洁,书写工整,加1分,最终核定为满分文。一切尽在不言中江苏省淮安市考生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书法比赛中一展风采,获得了盼望已久的奖……获奖后的一切似乎都是那么美好,老师的表扬,同学的羡慕,父母的欣慰,和煦的阳光,清新的空气,含苞的花朵,嫩绿的小草,天际的飞鸟……我不禁大喊:“知我者,天也!” 心情也似乎被这一切美好的事物带动起来,像吃了蜜的甜,又像烧了火的热……打开电视,将这一切与荧屏中的知心朋友共同分享,倾诉着练习书法的苦衷和获奖后的甜蜜……正看得得意,电话响了,接起电话——“喂,您好!您找谁?”“祝贺你获奖!但你可要记住追求书法最高境界的路还很长,要努力!”“喂,你是谁?你是谁……”谁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本来就是“好事传千里,坏事不出门”嘛! 不过,这个人实在有些奇怪,她怎么知道我得奖了,又为什么劝我继续努力?唉,那种“愁眉苦对毛笔尖,俯首冷视钢笔头”的滋味,我可是受够了,现在目的已经达到,还需努力什么?这以后,我不仅没有坚持天天练字,就连写作业也是应付了事。有一天,老师找我谈话了,狠狠地批了我一顿。原来,失落的感觉竟是这么的糟糕……又一次打开电视,我想把心中的痛楚向它倾诉,电话又响了——“喂,你找谁?” “你好,被老师训了吧!请记住:不骄不躁,持之以恒才是通往书法最高境界的真谛。相信吧,成功是属于你的!”说完电话就挂了。哦,想起来了,这不是她么,是她,一定是她——莫名。一个小我几岁的而且蝉联五年冠的小姑娘。此时此刻,我的心甜甜的,拿出日记本写下她的话,一切尽在不言中。[特色点评]这篇考场作文行笔流畅,语言清新,段落短小,给人以“体态美”的感觉。审题准确到位,将“鼓励”理解为朋友电话中一两句慰藉、关心和鼓励的话语。构思上突出了“我”在得奖前后的心理变化过程,波折起伏,富有层次感,结尾也较为含蓄精巧,摆脱了平铺直叙的俗套,故评为一类文,得58分(满分60分)。鼓励自己江苏省淮安市考生鼓励是一种信心。公元206年,项羽在垓下之战中惨败,恼怒之下拔剑自刎。只可惜了他“力拔山兮气盖世”。虽然当初别人也给了他鼓励,但是,他自己没有鼓励自己。我们试想一下,如果当初他给自己以鼓励,给自己以信心,回到江东,在那儿积蓄兵力,还是有可能夺回自己失去的江山的。不是有一句话叫“江东弟子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吗?由此可见,项羽不是输给刘了邦,而是输给了自己。是在关键时刻没有鼓励自己,也就是没有给自己以信心。鼓励是一种希望。弗劳伦斯·查德威克因为没有了希望的牵引,在最后的时刻没有给自己以鼓励。以至于造成了她的终身遗憾,将失败永远定格在距终点仅一英里的海峡上而未能破世界记录。“行百里者半九十”,此言不虚,它告诉我们越是最后时刻越要坚持,越要对自己充满希望也就是鼓励自己。鼓励是一种斗志。当人生的雨季来临的时候,请不要忧伤,不要彷徨,不要失望。要满怀斗志地面对困难。在关键时刻要鼓励自己。樊高不就是在经历过许多人的嘲笑之后而画画的吗?他那时画画就是不断鼓励自己,给自己以斗志。最终成为世界著名的大画家。鼓励也是获得成功的原动力。有了信心、希望和斗志,做什么事不成功呢?其实,成功就在不远处,只是在最后的时刻你需要鼓励一下自己。才能获得成功。否则的话,成功很可能会与你擦肩而过了。朋友,让我们在任何时候都鼓励自己吧!给自己以信心、希望和斗志,这样一定会获得成功。人生需要不断鼓励自己。[特色点评]这篇议论文具有三个鲜明特色:其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楚。论点切合“鼓励”话题,先逐层深入摆出几个分论点,最后水到渠成地归结出全文的中心论点——人生需要不断鼓励自己,很有逻辑性。其二,论据有力而典型。三个分论点分别选取了古今中外的名人事例,观点与材料的联系十分紧密。其三,语言风格与文章内容和谐统一,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中学生作文语言的“稚气”。中考夺魁作文选评----请用心来聆听中考夺魁作文选评----请用心来聆听 为什么在庸碌的日子里我们都在感慨生活的无奈没有波澜,<没有激情没有阳光的七彩?可在繁忙的都市生活之余又有谁会驻足品尝一下泥土的醇香欣赏花开的绚烂聆听雨点的乐章?生活是多彩的啊!(开篇用诗一般的语言进行议论抒情,句式工整,朗朗上口,告诉读者:生活是多彩的。) 暑假里我们全班在王老师带领下来池湖山春游。好一片绿地!嫩嫩的茸茸的小草探头探脑地朝我们微笑,好像欢迎着这些小客人。一片久违的泥土香迎面扑来,噢,我听到了大自然的呼唤!难得城市的附近还有这样一块“世外桃源”:青青的山、柔柔的水、淡淡的云、悠悠的日……这一切都似曾相识,如在梦境。(交代春游的时间、地点。立即展开对池湖山景物的描写。先写草地。概括写池湖山的优美景色。叠词的运用恰到好处。) “快看,前面有桥!”同学一声呼叫唤醒了如梦如痴的我。抬眼望去,果然,不远的山脚下一条玉色的丝带曲曲弯弯横卧视野,那丝带上还有一座古色古香的小木桥。此时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图画:江南,水乡,傍晚,一群婀娜的浣纱女在河边洗衣,恰如一株株碧玉在微风中舒展。我禁不住脱口而出:“小桥流水人家……”“嗨,我的小文豪,这里还真有一位仙姑呢!”王老师拍了我一下说。“什么?真的?王老师快讲讲吧!”同学们一下子都围了过来。“这个嘛……”我们见老师卖关子,都笑着跑开了。(依据文题的要求又写小桥,突出“古色古香”的特点。即景生情、展开联想。师生的对话增加了春游的情趣,很自然地为老师讲池湖山的传说打下伏笔。) 顺着曲折的小路,我们来到小桥边,旁边赫然立着一块碑心石,我用手摸着上面朱红的大字,念着:“山高月小,水落石出。”“这不是苏轼的《后赤壁赋》吗?”同学们嚷道。王明同学突然坐在上面一手数念珠,一手摸腿,那神态还真像那个袒胸露乳的僧人呢?(又一处景物:碑心石。这使我们想到学过的课文《核舟记》,活用学过的知识,令人叹服。) 不觉间,天空飘起了细雨,我们急忙躲到观瀑亭,亭子的对面是一道银瀑一泻而下,如一道长虹映入眼帘,瀑水冲到深潭激起千层浪花,飞散的泡沫与雨雾一同升起,如烟如尘。“老师,给我们讲讲仙姑的传说吧!”“好吧。”于是王老师给我们讲起故事:这山也叫柳姑山,原是一片荒芜的土地。有一年大旱,惟一的山泉流干了,乡亲们拜神求雨,一位柳姓姑娘刚嫁到这里,她用自己的嫁妆挖了一眼井,是这口井救了全村啊!乡亲们把她奉为仙女,于是这山又名柳姑山。(依据题意又选了雨中观瀑亭看瀑布。勾勒几笔,突出特点。写柳姑山的由来,有现实生活的基础。引用传说为春游池湖山增添色彩。照应前文“飞散的泡沫与雨雾一同升起,如烟如尘”。行文段落联系紧凑。) 抹干溅到脸庞的水雾,我不禁问:“柳姑,这是你欣喜的泪吗?”听着亭外的声音,望着眼前飞泻的瀑布,我不禁看到一个姑娘用自己的美好心灵在雨中向人们倾诉,那缠绵的声音,如梦如诗,那身影如画如歌……(丰富的想像和联想,抒发感情非常真切。) 谁说生活中没有美?一片叶子,一滴春雨,一个传说都是美的见证!噢,池湖山,我在用心感受。美,我在用心来聆听。(运用设问,照应开头:生活是多彩的。结尾扣题。)

一岁的小鹿

第三章 老缺趾 裘弟勉强地睁开了眼睛。他想:“有朝一日,我会溜到树林里去,从礼拜五直睡到 礼拜一。”曙光已透过了他那小小卧室的东窗。他无法确定,唤醒他的究竟是那熹微的晨光,还是由于那栖息在桃树上的鸡群的骚动。他听见它们扑楞着翅膀,一只接一只地从桃树枝叶中栖息的地方飞了下来。晨曦转成了桔红色。垦地远处的松林在晨曦的衬托下仍然还是黑压压的一片。四月的太阳,升起得早。时间还不迟。但是自己起床要比妈妈叫他来得好。他舒适地翻了个身。床垫中干燥的玉米壳,在他身下沙拉沙拉地发响。那只铎米尼克种的公鸡,在窗下闹吵吵地啼叫着。 “你现在尽管啼叫好了,”孩子说。“看你能有本领催我起床。” 东方明亮的条纹变厚了,而且融和了起来。一道金色的霞光,扩散到和那些松树一 样高的地方。正当他观察着一的时候,太阳升上来了,就象一只巨大的黄铜平底煎锅,被提起来挂在松枝间一般。一阵微风吹了过来。这风就象是被越来越扩大的光亮从变化不息的东方挤过来似的。粗袋布制的窗帘,旋转着飘进室内。接着微风又吹到了床前,抚摸着他,给他带来了一种接触于净毛皮时才有的那种凉飕飕、软绵绵的感觉。他躺了一会儿,在即将来临的白天和舒适的被窝之间苦恼地踌躇着。然后,他下决心跳出了他的被窝,站在床前那张鹿皮地毯上。裤子就挂在随手可取的地方,而且,运气很好,他的衬衫刚巧翻在正面,于是他穿了上去,这就算穿好了衣服。除了即将来临的白天和厨房里烙饼的香味之外,他已不再需要睡觉和考虑其它东西了。 “嗨,妈,”他在门旁说。“我喜欢你,妈。” “你跟那些猎狗和别的畜牲一样,”她说。“也许只在空肚的时候才喜欢手拿盘子 的我。” “因为你拿盘子时的样子最最漂亮了。”他说着禁不住微笑起来。 他吹着口哨跑到洗脸用的木架旁,将洗脸盆浸到木头水桶中去舀满了水。他把他的 脸和双丰都浸到水里。却决计不去用那碱性强烈的肥皂。他浸湿了他的头发,用手指将它分开、抚平。又从墙上拿下一面小镜子,对镜端详了自已一番。 “我难看得要命,妈!”他叫道。 “不错,自从有巴克斯特这个姓以来,没有一个巴克斯特是好看的。” 他对镜子皱了皱鼻子。这个动作使雀斑在鼻梁上挤成了一堆。 “我希望我象福列斯特兄弟一样黑。” “你应该骄傲,你幸而不象他们那样黑。那些家伙就和他们的心一样黑。你是个巴 克斯特,而所有的巴克斯特都是清白正直的。” “你说得好象我不是你的血统一样。” “虽然我们娘家的人不象你们巴克斯特家的人这么瘦弱矮小,他们的良心也是同样 清白正直的。倘若你自己再学会干活,那你就和你爸爸一模一样了。” 镜子里,显出一张颧骨高耸的小睑。这张胜有着不少雀斑,又略微有点儿白,但却 是健康的,就象一块细沙地。每逢他上教堂或者有事上伏国西亚镇时,他那头乱发就会使他发愁。它们是干草色的,而且粗糙蓬松。不管他爸爸怎样每月一次在满月前后的那个礼拜天早晨,替他细心修剪,它们还是在脑后长得一簇一簇的。他妈常把它们叫作“鸭屁股”。他的眼睛又大又蓝。当他皱起眉头,聚精会神地研究他的识字课本或者观察什么奇特的东西时,它们就眯成了一条缝。只有在那时候,他的妈妈才承认他是她的亲骨肉。 “他有点儿象我们阿尔佛斯家的人了。”她会这么说。 裘弟又把镜子转到一边去考察他的耳朵;但并非为了看看是否干净,而是记起了那 一天的痛苦:当时雷姆·福列斯特用一只大手握住他的下巴,又用另一只大手去拉他的耳朵。 “小家伙,你的耳朵竖在你的脑瓜上活象一对负鼠(7)的耳朵。”雷姆说”“于是,裘弟对自己扮了一个斜眼嘲弄的鬼脸,把镜子挂回墙上。 “我们得等爸回来用早餐吗?”他问道。 “要等的。如果把这些东西都放在你前面,大概就不会有足够的东西留给你爸了。” 他站在后门口犹豫着。 “你可别溜走,你爸只不过是上玉米仓去一下罢了。” 他听到南面黑橡林那边传来了老裘利亚铃一般的发现猎物的兴奋狂吠声。他觉得自 己还听到了他爸爸向老裘利亚发出命令的声音。他妈妈严厉的声音还没有阻止住他,他早已闪电似地跑出去了、她也听到了狗吠声。她追到门边,在裘弟后面喊道: “你和你爸这阵子别跟着那蠢狗跑得太远了,我不高兴呆坐在这儿等人用早餐,也 不高兴你们两个到树林里到处鬼混。” 他既听不到爸爸,也听不到老裘利亚的声音了。他发狂似地恐怕那令人兴奋的事过 去,又恐怕那入侵者已经逃走,大概他爸爸和狗已追了上去。他跌跌撞撞地穿过黑橡林,朝传来声音的方向跑过去。他爸爸的声音忽然在近旁响了起来。 “慢些,孩子。事情已完结了,我等着你。” 裘弟猛然停住。老裘利亚站在那儿浑身发抖,倒不是因为惧怕,而是因为渴望追捕 猎物。他爸爸站着,俯视着黑一母猪贝茨那被咬烂和肢解了的尸体。 “它一定听到了我向它挑战的话。”贝尼说。“仔细看看,孩子。看你能发现我所 看到的一切吗?” 被肢解了的母猪尸体使他感到恶心。他的爸爸正向着比死猪更远的地方望去。老裘 利亚也把它那敏锐的鼻子转到同一个方向。裘弟向前走了几步,观察着沙地。一这不会认错的足迹,使裘弟的血液沸腾了。这是一头巨熊的足迹。根据那象礼帽圆顶那么大的右前掌的印痕判断,可以看出缺了一个足趾。“老缺趾!”贝尼点点头。 “你能记得它的足迹,使我感到骄傲。” 他们一起俯身研究着它的来踪去迹。 “这真象我说的,”贝尼说。“是潜入敌人的营垒打仗。” “竟没有一只狗吠叫着追逐名,爸。我睡着了,一点儿也没有听到。” “哪一只狗也没有吠叫着追逐它。风向于它有利。你不要以为它不精通自已干的勾 当。它象一个影子那么溜了进来,干完坏事,天亮以前就溜了出去。” 一阵寒战掠过裘弟的脊梁骨。他能够想象,这影子又大又黑。象一座活的棚屋在黑 橡林中移动,然后举起那露出利瓜的巨大熊掌对准熟睡着的驯良的老母猪扑了过去,接着,自厉厉的獠牙咬住了贝茨的脊梁,咬赐了骨头,咬进了温暖的颤动着的鲜肉。贝茨连发出一声呼救嚎叫的机会也没有。 “它已经吃饱了。”贝尼指出。“它至多只吃了一口猪肉。一头熊第一次离开它冬 眠的巢穴出来时,它的胃是紧缩的。这就是我最恨熊的原因。一般动物就象我们大多数人一样,总是按照它的需要去杀死和吃掉别的动物,以获得它所能得到的最好生活;但是有些动物,有些人也一样,往往是为了杀戮而杀戮,为了陷害而陷害——你看看一头熊的嘴脸,你就会看出,它是不会有怜悯的。” “你要把老贝茨带回去吗?” “肉是撕烂了,但我想那儿还留着内脏。还有猪油。” 裘弟知道他应当大大地为老贝茨的死而惋惜,但实际上,他所感到的只是激动。在 巴克斯特的神圣领地内出人意料的残杀,使他和那头五年来逃脱了所有家畜主人追捕的巨熊,结下了不共戴天的个人仇怨。他激起了一阵立即去猎取它的狂野欲望,同时,他暗自承认,又有些害怕:老缺趾竟然打上门来了。 他拉起了母猪的一只后蹄,贝尼拉起了另一只。他们把它拖回家去。裘利亚很勉强 地紧跟着他们,这条老猎熊狗怎么也无法明白,为什么他们不立刻出发追捕。 “我可以发誓,”贝尼说。“我是否能斗胆把这消息告诉你妈。” “她一定会暴跳如雷的。”裘弟表示同意。 “贝茨是一只多好的繁殖母猪啊,我的天,它多出色啊。”贝尼说。 巴克斯特妈妈正倚着门等待他们。 “我喊呀喊的,喊呀喊的,”巴克斯特妈妈向他们欢呼。“你们在树林里鬼混了这 么久,在那儿打到了什么?天哪!天哪!——我的母猪!我的母猪!” 她伸出了两手向天。贝尼和裘弟赶快穿过门来到屋后。她哀号着跟了过来。 “我们把肉挂到叉架上去,孩子。”贝尼说。“放在那儿狗就吃不到。” “你们得告诉我,”巴克斯特妈妈说。“你们至少得告诉我,它是怎么死的?它怎 么会在我们鼻子底下被撕得象一条条的丝带那样。” “是老缺趾干的好事,妈。”裘弟说。“它的足迹是明明白白的。” “那末这些狗,竟在我们垦地里呼呼睡大觉吗?” 那三只狗嗅到新鲜的血腥味,已经赶到了。她向它们丢过去一根根子。 “你们这些没用的畜牲!只会吃白食,竟会让这样的事发生。” “没有一只狗能象这头熊那么机灵。”贝尼说。 “它们应当吠叫呀!” 她又丢过去一根棍子,狗儿们都畏葸地溜走了。 一家人向屋子走去。在混乱中,裘弟抢先进了厨房,从那儿飘出来的早餐香味正在 折磨着他。可是她的妈妈,并没有因为激动而不去注意他在干什么。 “赶快到这儿来,”她叫道。“把你的脏手洗干净。” 裘弟向已经站在洗脸木架跟前的爸爸走去。早餐已放在桌子上;巴克斯特妈妈坐了 下来,伤心地摇晃着她的身子啼哭,连早饭也不想吃了。裘弟装满了自己的盘子。那儿有燕麦粥和肉汤,热气腾腾的烙饼和自脱牛奶。 “不管怎样,”他说。“我们现在总有肉吃了。” 她转身对他说: “现在有肉,现在有肉,到了冬天就没有了。” “我会请求福列斯特兄弟,让出一头母猪来的。”贝尼说。 “对啊,还得承受那些流氓的恩情。”她又开始放声哀号。“这断命的老熊呀—— 我要剥它的皮!” “我碰见它时,会告诉它的。”贝尼在一口一口吃东西的空隙中平静地说。 裘弟禁不住迸发出一阵大笑。 “你们倒好,”她说。“还要寻我开心。” 裘弟拍拍她肥大的臂膀。 “我正在想,妈。你跟老缺趾扭打在一起——不知你是什么样子?” “我敢打赌,一定是你妈赢。”贝尼说。 “除了我,没有人会认真地过日子。”她说着又哭起来。 第四章 可惜枪走了火 -------------------------------------------------------------------------------- 贝尼推开盘子,从桌旁站了起来。 “好吧,孩子。我们来商量一下今天干的活吧。” 裘弟的心沉下去了。莫非是锄地? “今天正是我们猎熊的好机会。” 太阳又在明晃晃地照耀了。“把我的铁沙子弹袋和火药筒拿来。还有装火绒的牛角筒。” 裘弟立刻跳起来去拿它们。 “你看他的动作,”他妈说道。“看他锄地,你就会以为他是只蜗牛。一说打猎,他就快得象只水獭。” 她走到厨房食柜旁,从中拿出了仅剩的几瓶果子冻中的一瓶。她把果子冻涂在剩下的那堆还热乎的烙饼上面,然后把它们包在一块布里,放进了贝尼的背包。她拿出剩下来的甜薯油酥饼,给自己留了一块,然后把余下的饼放在一起,用破纸包起来放进背包。接着,她又朝她留下的那块饼看了看,用一种迅速的动作,把它投入背包,和那些饼放在一起。 “这些作午饭是不够的,”她说。“也许你们很快就会回来的。” “但在你看到我们回来之前,不要来找我们。”贝尼说。“无论如何,从来没有人会在一天之内饿死。” “听听裘弟说的话吧,”她说。“吃了早饭之后一小时他就能饿死呢!” 贝尼将背包和火绒角甩到他的肩上。 “裘弟,拿这把猪刀去割一条上好的鳄尾肉来。” 烘干了喂狗的鳄尾肉也是挂在熏房里的。裘弟跑到那儿,推开了沉甸甸的木门。熏房里又暗又凉快,充满了盖有胡桃木灰的腌肉和熏肉的气味。横梁上,钉着方头钉挂肉的地方,几乎已经空了,只剩下三块干缩的瘦瘦的咸猪肩肉和两块熏肋条内。一只晒干了的鹿腿在熏鳄尾肉的旁边晃荡。老缺趾的确给了他们很大的损害。要不,母猪贝茨的肥胖后代,一定会在今秋挂满这屋子了。裘弟随手割了一块鳄尾肉。内虽于,却很嫩。他用舌头在上面舐了一下,那咸味还不错。他走到院子里,和他爸爸会合在一起。 一看到那杆旧的前膛枪,裘利亚就高兴地长吠起来。列泼从屋子下面窜了出来,和裘利亚会合。新来的杂种狗潘克,笨拙地摇着尾巴,什么也不懂。贝尼按次拍了拍狗。 “这一天下来,你们就不会这么高兴了,”贝尼告诉它们。“裘弟,你这孩子。你最好穿上鞋子。那是些非常难走的地方。” 裘弟觉得,假如再拖延下去,他真要爆炸了。他冲进他的屋子,从床底下拉出他那双笨重的厚底牛皮靴,一下子套到脚上,就飞跑着去追赶他爸爸,好象在他赶上爸爸之前,打猎就会结束似的。老裘利亚在前面缓缓地跑着,它那长长的鼻子在嗅着熊的足迹。 “足迹气味还不太淡,爸。我想它不会走得太远的,来得及抓住它的吧?” “它早已跑远了。但是,让它有时间从容地去睡觉,我们反而更容易捉住它。一头熊如果知道后边有人追它,就会比一个无法无天的抢东西的强盗逃得还要快。” 熊迹穿过黑橡林,引向南方。经过前一天下午的雨,那巨大的肉块臃肿的熊掌印痕,组成了一连串清晰的模型,穿过了沙地。 “它有着象乔洽亚州黑人脚板那么大的足掌呢。”贝尼说。 黑橡林突然终止了,就象一个播种的人播到这儿,口袋里没有了种子一样。这儿地势比较低,长着的是高大的松树。 “爸,你想老缺趾有多大?” “它很大。可是它现在的体重还没有长足。这是因为它经过长久的冬眠,胃已萎缩,而且是空的。但是看看这足迹,已足够证明它多大了。你再看它脚掌的后半部陷得比较深,可以想见它走路时的姿态。鹿的足迹也是这样的。一头又肥又重的鹿或者熊,它们的足迹,往往也是这样陷进去的。一头轻捷的小母鹿或者一头一岁的小鹿,它们是踮着足趾尖走路的,因此你只能看到它们蹄印的前半部分。啊,这熊可真大!” “当我们追上它时,你不会害怕吧,爸?” “事情弄僵时也怕的。但我总是替这些狗担心,它们是给猎人替罪的,在打猎时它们总是得到最坏的结果。” 贝尼的眼睛在闪烁着。 “我想你不会害怕的吧,孩子?” “我不会,”他想了一会。“但倘若我受惊了,我要不要爬上树去?” 贝尼咯咯地笑了起来。 “要的,孩子。即使你不害怕,树上也是个看热闹的好地方呀。” 他们静静地走着。老裘利亚在满有把握地前进。哈叭狗列泼心满意足地跟在它后面。裘利亚嗅过的地方,它也去嗅嗅;裘利亚踌躇时,它也就停下来。当那些革触着它柔软的鼻孔时,它就打着喷嚏。这杂种狗一会儿这边,一会儿那边的乱窜。一次,它狂野地去追一只从它鼻子下面突然跳出来的兔子。裘弟在它后面打唿哨呼唤它。 “随它去吧,孩子。’呗尼告诉他。“当它感到孤单时,它会赶回来的。” 老裘利亚回头轻声尖叫了上阵。 “这聪明的老家伙,已经换了方向了。”贝尼说。“大约它向锯齿草沼泽地那边去了。如果它是那样走的话,我们也许可以溜上去,出其不意地袭击它呢。” 这使裘弟略微懂得了一些他爸爸打猎的奥秘。福列斯特兄弟们,他想,一发现老缺趾的虐杀,一定会立刻去追它的。他们一定会大喊大闹。他们的那群狗,受了主人的鼓励,也会狂吠得使丛莽发出回音。但这样干,只会使那头奸滑的老熊对他们的追捕得到及时的警告。他爸爸的猎获物,能抵上他们的十倍。这个身材矮小的人,打猎却是远近闻名的。 裘弟说:“你怎么能够确切地猜出一只动物将要做的事呢?” “你必须想到,一头野兽跑得比人快,而且比人强壮得多。人比熊强在哪儿呢?就是多一点心计罢了。人虽跑不过一头熊,却有心计,但如果他不能在心计上胜过它,那他就是个糟糕的猎人。” 松林变得稀疏了。突然,出现了一片狭长的硬木林。那是个满生着柳树和扇棕榈丛的地方。矮树丛很浓密,镶上了猫莓子花织成的花边。接着,硬木林也消失了;西面与南面展开了一大片开阔地。初看时,象是草地。这就是锯齿草。它们在水中长得齐膝盖高。那粗糙的锯齿形的叶子长得非常浓密,看起来就象一棵结实的树木。老裘利亚泼刺刺地跳到水里。水面上的涟漪显示了这是个大水洼。一阵风过处,锯齿草的滚滚波浪分了开来,约摸有一打以上的小水洼,清楚地显露出来。贝尼紧张地注视着猎狗。裘弟觉得,那没有树的开阔的一片,比那浓荫密布的树林还要激动人心。说不定什么时候,那头巨大的黑家伙会用两只后腿支撑着身体,突然高高地直立起来。 裘弟低声说:“我们要不要绕过去?” 贝尼摇摇头,低声回答: “风向不好,我觉得它不会直接越过水洼向前去,不会的。” 猎狗溅着水,沿着一条锯齿形的路线前进,那儿的坚实泥地的边上镶着锯齿草。熊的气味不时地在这儿或者那儿消失在水中。有一次,老裘利亚低下头用舌头舐着水,显然不是为了口渴,而是追寻熊迹的气味。它很有自信地跳入了一个水注的中央。列泼和潘克发觉它们的短腿在那污泥中陷得太深了,这使它们感到不舒服,因而退回到较高的地方抖动身子,急切地注视着裘利亚。潘克叫了几声,贝尼拍拍它,使它安静下来。裘弟跟在他爸爸后面,小心翼翼地迈着脚步。一只苍鹭冷不防地从他头上低低掠过,使他吃了一惊。洼水突然使他觉得大腿发凉,他的裤子也是凉飕飕、粘乎乎的。那污泥好似在吮吸着他的靴子。但是过了一会儿,他就觉得那水使他感到很舒服。走在那沁凉儒湿的泥浆里,在身后留下一个个泛着沙土的小漩涡,使他感到很得劲。 “它刚刚吃过火黎叶。”贝尼喃喃地说。 他指着平滑的箭形叶子。叶缘上呈现着参差不齐的齿痕。有的叶子是连叶柄一起咬掉的。 “这是它在春天的开胃滋补剂。一只在春天离窝的熊,首先就是做这件事。”贝尼挨近火藜,摸着一片叶边正在变成棕色的藜叶,说; “我敢发誓,它昨夜一定也在这儿,这就是为什么它有胃口去咬可怜的老贝茨的缘故了。” 老裘利亚也停下来了。现在,气味不是从脚下来,而是散布在被臭味强烈的熊毛擦过的芦苇丛和草丛上。它用它那长长的鼻子在一丛灯芯草上嗅了一阵,凝视着前面空旷的地方。接着,似乎对这个方向感到满意了,就撒开轻快的步子朝正南方向溅水前进。现在,贝尼开始放声随便说话了。 “它已经吃饱了,老裘利亚说它正飞快地赶回窝去呢。” 他走上较高的地方,以便使那猎狗保持在视野之内。他一面精神抖擞地走路,一边滔滔不绝地谈论。 “我曾经好几次看到熊在月光下吃火藜叶子。它会喷鼻息,拖着脚走,也会溅水,还会打呼噜。它会象人一样的剥下火藜茎上的叶子,把它们塞满它那难看的嘴巴。然后它会东嗅嗅,西嗅嗅,象犬科动物嚼草那样地咀嚼起来。夜鸟在它头上哀鸣,牛蛙象狗似地叫唤着,野鸡发出‘斯内克(8),斯内克。斯内克’的叫声。火藜叶上的水珠就象夜鹰的眼睛一样在闪闪发光……” 听贝尼描述这些情景,就象你亲眼目睹一般。 “我真想看看一头熊吃火茶叶子的样子,爸。” “好的,你活到和我一样大时,你就会看到了,还会看见一大堆更希罕更奇妙的东西呢。” “当它们吃东西的时候,爸,你开枪打它们吗?” “孩子,我总是抑制住自己不开枪。当它们天真而又无辜地在那里进食时,我能多次地观察到它们,就感到心满意足了。在这种时候把它们打死,那会使我难受的,特别在它们求偶的时候。有时候要取得兽肉或者当我们巴克斯特家的人饿肚子了,我就不得不去做我不忍心做的事情。你长大了可不要象福列斯特兄弟们那样,不是为了要内,而是为了取乐。这是象熊一样坏的行径。你听到了我的话没有?” “是的,爸。” 老裘利亚发出了一声尖叫。熊的足迹转了一个直角,向东了。 “我很担心,”贝尼说。“那月桂树——” 红月桂丛象是无法穿越的。这环境的突然变换,使猎物有了个很好的隐蔽所。老缺趾在大模大样地进食的时候从来不曾远离可以躲避的地方。红月桂的幼树象栅栏一般紧密地挤在一起。裘弟觉得奇怪,那老熊的巨大身躯怎么能在里面行动啊。但是,在这儿或者那儿,月桂幼树变得稀稀落落或者还很稚嫩柔曲的地方,他可以看出一条普通的痕迹明显的小径来。别的动物也利用过它。无数的兽迹,不但纵横交错,而且重重叠叠。野猫跟着鹿,猞俐狲又跟在野猫后面。到处是小动物的足迹;浣熊啦、野兔啦、负鼠啦、鼬鼠啦,都曾提心吊胆地在它们那些捕食小动物的亲族附近觅食。 贝尼说;“我想我最好装上弹药。” 他咯咯地招呼裘利亚等待他。老猎狗很懂事地趴下来休息,列泼和潘克也非常乐意地在它身边趴了下来。裘弟的肩上挂着火药筒。贝尼打开了它,向前膛枪的枪膛里倒进去适量的火药。他又从他的铁沙子弹袋里拉出一撮干燥的黑色西班牙苔藓,塞进枪膛当填料,用通条舂结实。他再放进适量的浇铸得很粗糙的铁沙弹,再压上更多的填料,最后,在上面放上一个火帽,又用通条轻轻地捅了一下。 “好了,裘利亚。追上它。” 早晨的追踪是件惬意的事,说是打猎还不如说是一次愉快的远足。现在,阴暗浓密的红月桂丛笼罩在他们的头顶上,蒿雀从树丛深处飞出来,它们的翅膀发出了告警的嗖嗖声。脚下的泥土又软又黑,在灌木丛中两边传来了急走声和沙沙声。从偶尔分开的树顶,会投下一道阳光到小径上。但未来往往的野兽气味并不能使猎狗感到混乱迷惑,因为熊的气味在这浓荫交织的夹道里浓烈地飘浮。哈叭狗的短毛竖起来了。老裘利亚迅速地奔跑着。贝尼和裘弟被迫跟着它弯腰奔跑。贝尼将老前膛枪换到右手,枪简略微倾斜着,这样,即使由于贝尼绊跤,枪走了火,它也不至于打中跑在前面的几只狗。一条树枝在后面啪的断了,裘弟吓得赶快拉住他爸爸的衬衣。一只松鼠咬咬叫着逃了开去。 丛莽渐渐稀疏了。地势也低洼下去,变成了一片沼泽。日光象补钉似地一块块透过来,每一块的摸有篮子那么大。这儿长着的巨大羊齿,比他们的头还高。其中一丛在老熊经过时已被压倒。它们芳香的气味浓烈地散布在温暖的空气中。一条娇嫩的卷须弹了起来,回到它原来的位置。贝尼向它指了一下。裘弟懂得,老缺趾在几分钟前刚从这儿过去。老裘利亚简直发了狂。这足迹代表着食物和饮料。它的鼻子在潮湿的沼泽地上面掠了过去。一只灌木?倌裨谇懊娣闪似鹄淳?孀帕晕铮?⒊隽恕捌昧⒖恕??蚱谩??邸?? ??。 钡纳?簟?nbsp; 沼泽地的水,降下去,成了一条不比栅栏板阔多少的溪流。那疙疙瘩瘩的足印早已跨越了它。一条噬鱼蛇昂起它奇异的头,然后象一条光滑的褐色螺旋线一样顺水疾游下去。小溪对岸生长着扇棕榈。那巨大的足迹继续越过沼泽地前去。裘弟看到他爸爸衬衫的后背已经湿了。他摸了摸自己的衣袖,衣袖也浸透了汗水。忽然,传来了老裘利亚发出的逼住猎物的狂吠声,贝尼跑了起来。 “那小溪!”他喊道。“它想渡溪逃走呐!” 沼泽中充满了喧闹声。小树纷纷倒下。那巨熊象一股乌黑的飓风,摧垮一切障碍物前进。狗吠叫着紧紧逼住了它。裘弟的心脏急剧地怦怦跳动,使他耳中发生了轰鸣。一根露出地面的竹鞭绊了裘弟一跤,他跌倒在地,马上又跳了起来。贝尼的短腿,在他前面象轮桨一般地急速搅动。不是那几只狗把老缺趾逼到绝境,它早就度过裘尼泊溪了。 溪岸边展开了一片空地。穷弟只见一个巨大的不成样子的黑东西直冲过去。贝尼停了下来,举起了他的枪。正在这时,老裘利亚象一支短小的棕色投枪,猛地扑上了老缺趾那黑毛蓬松的头。老裘利亚已经追上了它的敌人。它扑上去,退下来,一退下来,又立即扑了上去。列泼也在裘利亚旁边扑了上去。老缺趾团团乱转,向列拨乱抓。裘利亚又闪电似地扑向它的腰胁。贝尼只好收起枪。为了狗的缘故,他不能开枪。 老缺趾突然狡猾地摆出一副毫不在乎的样子。它停了下来,好象是迷惑了,动作缓慢,迟疑不决,前后逡巡着。它发出了象小孩啼哭那样的叫声。狗后退了片刻。这是开枪的好机会。贝尼急忙举枪到肩上,瞄准熊的左颊,扣动了扳机。枪“扑”地一声瞎了火。他重新拉起火锤,再次扣动扳机。汗珠从他的前额渗了出来。可是火锤仍然无效地昨嗒响了一声。忽然,起了一阵黑色的凤暴。那老熊突然用难以置信的速度,怒吼着白狗扑去。白厉厉的撩牙,弯曲的利爪,象一道道闪电似的向狗飞去。它咆哮着,旋转着,咬牙切齿,到处乱咬。但狗也象它一样迅猛。裘利亚从熊的后方发动了猛烈的进攻,当老缺趾转过身来抓它时,列泼又跳上去咬它毛毵毵的咽喉。 裘弟一下子惊呆了。他看见他爸爸重新扳起火锤,舐着嘴唇,半蹲着用手指去摸扳机。老裘利亚死缠着熊的右胁。。但熊旋转着不去咬它,却去咬左面的哈叭狗。它从侧面咬住了列泼,把它四足朝天地抛进了矮树丛。贝尼再一次扣动了扳机。发出一阵咝咝的声音,继之以轰然的爆发。贝尼仰面跌倒在地——枪从后面走了火。 列泼跑了回来,又去咬熊的咽喉。裘利亚从后面去缠扰它。熊又陷入了困境,它站住了,摇摆着。裘弟跑向他爸爸。贝尼已经站了起来,右颊被火药熏得乌黑。这时,只见老缺趾挣脱了列泼,旋风似地扑向裘利亚,用它弯曲的利爪攫住了狗的前胸。老裘利亚尖声痛叫着。列泼窜上了老熊的脊背,紧咬着熊皮不放。 裘弟惊叫道:“它要咬死裘利亚了!” 贝尼拼命地跑到喧闹的斗争漩涡中去,举起枪筒向熊的肋骨乱戳乱捅。裘利亚即使在剧烈的痛苦中,也还是咬住了它上面的黑色咽喉。老缺趾咆哮了,突然转过身子,跳下溪岸,向深水中泅去。两只狗紧紧地咬住了不放。老缺趾发狂地泅着水。只有裘利亚的头露在熊嘴下的水面上。列泼虚张声势地骑着那阔背。老缺趾泅到对岸,匆忙地爬了上去。裘利亚松了嘴,软弱地跌倒在地上。于是,老熊向那稠密的矮树丛审过去。列泼起先还在熊背上滞留了一会儿,但接着觉得迷惑了,就跳了下来,迟疑地回到了溪边。它唤嗅裘利亚,蹲着坐下来,隔着溪水哀叫。对岸远远的矮树丛中传来了一阵碎裂声,然后一切都沉寂了。 贝尼喊道:“列泼,上这儿来!裘利亚,上这儿来!” 列泼摇着它的短尾巴动也不动。贝尼把狩猎的号角举到唇边,吹出了抚慰的音调。裘弟看见裘利亚抬起了头,随即又垂了下去。 贝尼说:“我得去把它带回来。” 他脱下鞋子,溜下溪岸,入了水,然后奋力向外泅去。离岸才几码远;急流就攫住了他,把他象一段木头似地顺流猛冲下去。他挣扎着逆水泅了一段路。裘弟见他在下游很远的地方摇摇欲倒地在溪岸边站住了脚,用手拭去他眼睛上的水,转身爬上岸坡,一直走到狗那儿。他弯下身子察看着猎狗,然后用一只臂膀将它挟了起来。这一次,他向上游走了一程,然后下了水。当他划动着他那一只自由的臂膀时,激流将他托了起来;当它把他放下时,他几乎刚好到了裘弟跟前。列泼划着水跟在主人后面,接着也上了岸,抖了一阵身子。贝尼将老猎狗轻柔地放到地上。 “它的伤势很重。”他说。 他脱下衬衫,将狗捆扎在里面,把两只袖子结在一起,做成吊带,吊到背上。 “这就解决了,”他说。“我得替我自己去搞一支新枪。” 他脸上被火药烧伤的地方,已经变成了一个水泡。 “出了什么毛病,爸!” “那上面几乎每一样零件都不行了。火锤在枪筒上松了。那我是知道的。我曾经扳过两三次都没有什么毛病。但是它从后面走了火,那是由于主弹簧松弛了的缘故。好了,我们走吧。你背着那支炸坏的老前膛。” 他们这个行列开始穿过沼泽地回家。贝尼先折向北,又向西走去。 “这下子,我不猎到这只熊决不罢休。”他说。“只要给我一支新枪——和时间。”突然,裘弟不忍看他前面那软绵绵的包裹了。那儿的血正顺着他爸爸瘦瘦的光脊梁流下来。 “我想上前面去,爸。” 贝尼转过身来看他一眼。 “不要因为我背上的东西而萎靡不振。” “我可以给你开路。” “好吧,往前去吧。裘弟——接住背包。拿些面包。吃些东西,孩子。你会感到好过些的。” 裘弟在背包里瞎摸了一阵,拉出了一包烙饼。悬钩子果子冻吃在嘴里又酸又凉。他为自己居然吃得这样津津有味而感到惭愧。他匆匆地吞下几个饼,又拿了几个给他爸爸。 “食物就是最大的安慰。”贝尼说。 矮树丛中发出一阵哀吠。一只小小的畏葸的家伙出来跟上了他们。那是杂种狗潘克。裘弟愤怒地踢它。 “不要再难为它了,”贝尼说。“我一直在怀疑它。有的狗是猎熊狗,有的狗根本就不是。”一那只杂种狗加入了行列的末尾。裘弟努力去开路。但是许多比他身体还粗的倒树横陈地面,休想把它们挪动分毫。比他爸爸的肌肉还要坚韧的牛莓子藤蔓,象罗网似地绊住了他。他只能绕过它们前进,或者从下面爬过去。贝尼掮着重负,不能不停下来换换肩。沼泽地里又闷又湿。列泼在喘息。烙饼在裘弟的肚子里使他感到很舒服。他又伸手到背包中去摸甜薯饼。他的爸爸不想吃自己的一份,于是裘弟和列泼对分了。至于那小杂种狗,他想,应该是没有份儿的。 最后,他们总算离开沼泽地,进入一片开阔爽朗的松林,使他们感到一阵轻松。即使那接踵而来的一、二哩长的丛莽,对他们来说,似乎也显得敞亮而容易通过了。穿行在低矮的橡树丛莽、扇棕榈丛莽、鹅莓子丛和养麦草丛之间,与通过沼泽相比,就显得不那么艰难了。当巴克斯特岛地上那高大的松树在望时,已到傍晚时分。他们鱼贯地从东方走完沙路。进入了垦地。列泼和潘克奔向那挖空了给小鸡饮水的柏木水槽。一在那狭小的阳台上,巴克斯特妈妈正坐在摇椅里晃动,膝盖上放着一大堆等待补缀的衣物。 “没有打到熊,反而死了狗,呃?”她叫道。 “还没有死。快给我水、破布、粗针和线。” 她迅速地站起来帮助他。裘弟常常感到惊异,她肥大的身躯与双手,在遇到困难时,怎么能具有这么大的潜力。贝尼把老裘利亚在阳台的地板上放下来。它呜呜哀叫着。裘弟弯下身去抚摸它的头,而它却对他呲了呲牙。他不快地去找他妈妈。她正在把一条旧围裙撕成布条。 “你可以拿水去。”她告诉他。于是他急忙去取水壶。 贝尼挟着一捆粗麻布回到阳台上,替猎狗铺窝。巴克斯特妈妈拿来了外科手术器械。贝尼从狗身上解下浸透鲜血的衬衫,又去洗涤那深长的创口。老裘利亚毫不抗拒,它早已尝到过利爪的滋味了。贝尼缝好两处最深的创口,又将松脂粉抹到所有的创口中去。裘利亚哀号了一声,然后默默地听任他摆布。贝尼说,一根肋骨断了。他对此是毫无办法的,但只要猎狗活着,肋骨自会愈合的。裘利亚失血过多,呼吸急促。贝尼把猎狗、狗窝等一切都集拢起来。 巴克斯特妈妈问道:“现在你把它抱到哪儿去?” “抱到卧房里去。今晚我得亲自看护它。” “不要放到我的卧房里,埃士拉·巴克斯特。我愿意替它做应做的事情,但我不愿意你在床上整夜进进出出,惊醒我。昨晚我足有半宿没有睡好呐。” “那么,我和裘弟一起睡,把裘利亚的窝放到那边去。”他说。“今晚我不能让它单独在棚子里过夜。给我拿凉水来,裘弟。” 他把它带进裘弟的房间,放到角落里的一堆粗麻布上。它不愿饮水,也许不能饮。他就扳开它的嘴,将水灌下它干渴的喉咙。 “现在让它休息吧。我们去干我们的杂活吧。” 这个黄昏,星地给人以一种特别安宁的感觉。裘弟从干草堆里收集了鸡蛋;给屈列克赛挤了奶,然后将小牛带给它;又替他妈妈劈好木柴。贝尼照常到大凹穴去挑水,瘦削的肩头掮着一根牛轭样的木扁担,两头挂着木桶。巴克斯特妈妈烹煮着菜卷和干扁豆作晚餐。她又节约地煎了一小条新鲜猪肉。 “今晚如果有一块熊肉,那该多好啊。”她叹息着说。 裘弟饿了,但是贝尼却没有什么胃口。他曾两次离开桌子去喂裘利亚,但它都拒绝了。巴克斯特妈妈费力地站起来收拾桌子,又洗盘碟。她没有问打猎的细节。裘弟却很想谈它,以炫耀他对足迹的研究和那场战斗,以及他所经受的恐惧。贝尼闷声不响。没有人理会那孩子。因此,他只得聚精会神地去吃他那盘扁豆。 夕阳的余晖又红又明亮,在巴克斯特家的厨房里投下了又长又黑的阴影。 贝尼说:“我太累了,我得上床睡觉去。” 裘弟的脚很痛,而且被牛皮靴挤起了水泡。 “我也得睡了。”他说。 “我还得做会儿事,”巴克斯特妈妈说。“今天除了烦恼和担惊受怕之外,我没有做多少事,把腊肠搞糟了。” 贝尼和裘弟走到他们房内,在狭窄的床边脱掉衣服。 “要是你现在象你妈一样胖大,”贝尼说。“除非一个人跌到地板上去,否则我们两个就休想睡在一张床上。” 这张床对这两个瘦骨磷磷的人来说,睡下后还绰绰有余。西方的红色夕晖已经消退,屋子里一片昏暗。那猎大已睡着了,还不时地在睡梦中呜咽。满月升起来了。足足有一个小时,使这个房间洒满了银色的清辉。裘弟的脚在火辣辣地发痛。他的膝盖似乎在抽搐。 贝尼说:“你醒着吗,孩子?” “我好象仍旧是不停地在走。” “我们的确定了不少路。你对猎熊感到怎样,孩子?” “很好——”他抚摩着他的膝盖。“我很喜欢想到它。” “我知道。” “我喜欢研究那足迹和追踪,我喜欢看到那倒下的幼树和沼泽地上的羊齿。” “我知道。” “我也喜欢老裘利亚不时地把猎物逼得走投无路……” “可是那斗争是可怕的,不是吗,孩于?” “它是非常可怕。” “看到狗流血之类的事,的确非常难受。孩子,你还从来不曾看到一只熊被杀死哩。虽然熊坏得很,但当你看到它倒下来,好几只狗扑上去撕裂它的咽喉,它象人一样地发出哀号,死在你面前时,多少也会使人可怜它的。” 父子俩沉默地躺着。 “如果那些野兽不来扰乱我们,那就好了。”贝尼说。 “那些偷吃我们的东西,使我们受到祸害的野兽,但愿我们能把它们统统都杀掉。”裘弟说。 “对一只野兽来说,这不叫作偷。象我们一样,动物也要过活,而且也想使它的生活过得最好。杀死别的东西来吃,是豹、狼和熊的天性。对区域间的界线和人类的围栅,它们是不管的。野兽怎么知道这块地方是我的,而且已经付过了钱?熊怎么知道我指望这些猪作我的给养呢?它只知道一件事:它很饥饿。” 裘弟躺在那儿注视着月光。他觉得巴克斯特岛地好象是一座被饥饿的野兽所包围的堡垒。在那月光下面,有多少对红的、绿的和黄的眼睛在闪烁发光啊。那些饥饿的野兽会闯入垦地作迅速的劫掠,残杀和吃掉家畜,然后再鬼鬼祟祟地溜走。猞猁狲和负鼠会袭击鸡棚,狼与黑豹会在天亮前咬死小牛,老缺趾也许还会再来谋害和吃掉别的家畜。 “动物干的只是和我去打猎给家里人吃肉一样的事情。”贝尼说。“到野兽生活、睡觉和养育小野兽的地方去杀死它,这是一条严酷的规律,但这的确是规律:‘杀戮或者挨饿。” 但是垦地还是安全的。野兽虽然来过,可是它们又离开了。裘弟不知怎地忽然战栗起来。 “你冷吗,孩子?” “我想是的。” 他仿佛看见老缺趾在团团乱转乱扑,怒吼着。他也仿佛看见老裘利亚跳上去,又被熊抓住压下来,可是它紧紧咬住老熊不放,最后它掉下来,骨碎皮裂,鲜血直流。但是垦地里还是安全的。 “靠近我,孩子。我来偎暖你。” 他稍稍往他爸爸瘦骨嶙嶙的身边靠了靠。贝尼伸出一只臂膀抱住了他,于是他紧紧靠住了他爸爸的大腿。他爸爸是安全的核心。他爸爸能泅过湍急的溪流,带回他那受伤的猎狗。垦地是安全的,因为他爸爸在为星地,也为他自已在战斗。一阵舒适温暖的感觉征服了他,他睡着了。他只被惊醒过一次。贝尼在月光下蹲在角落里,照料那猎狗。 (1)沙松是松树的一种。树皮乎滑,松叶对称,松果成纺锤状,产于美国佛罗里达州及阿拉巴马州沿海一带。 (2)美国容量单位,相当于三五·二三八升. (3)夜鹰又名蚊母鸟,叫声是“灰普——扑厄——威耳”,是一种昼伏夜出、以蚊子等害虫为食的益鸟。 (4)“贝尼”是英国货币单位一辨士的译音。 (5)凹穴在地质学上叫做“斗淋”,那是石灰岩地区的下陷深坑,那儿的水是和看不 见的暗河或地下水相通的。 (6)指美国的南北战争(1861-1865)。 (7)负鼠是一种类于袋鼠的小动物。 (8)“斯内克”在英语中意思是蛇。

民族的骄傲与悲哀

骄傲,值得自豪的人或事物;悲哀,即悲伤。也许你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我为什么要将这两个看似无甚牵连的词组在一起?那么我告诉你,你看到的仅仅是他们字面上的关系,而他们内在的联系着实是十分紧密地!尤其是用他们描述中华民族的现状,便更是恰如其分了!

日前,听到这样一则消息:在上海举行的翻译资格考试中,出现了许多让人哭笑不得的答案。参加该项考试的人的英语水平都很高,但是部分人的汉语水平实在不敢恭维。在汉译英题目里,有一道题是要求将“富贵不能淫”译成英文,有人将这句话译成了“Be rich,but not sexy(富贵但不能性感)”。另一个题目是要求将“人之初,性本善”翻译成英文。“人之初,性本善”是孟子“性善说”中的观点,在中国应是妇孺皆知。在考生的答案中,有人在试卷上赫然写着“Since the beginning of human beings,sex is always good(人之初,性爱本善)”!这不得不令人汗颜!

众所周知,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甚至更为久远的文明史,从殷商之前我们的祖先便已发明了现代汉字的原形,世界上最早的文字象形文字,到甲骨文,以后慢慢发展成大小篆体。并被各朝各代的书法家们书写成各种美丽的体裁,如柳体;颜体;王羲之的行书等。也给我们留下了举世无双的书法瑰宝。 中国的汉语和方块字记录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创就了数不清文人墨客,传下了无数朗朗上口的诗词歌赋。为我们留下了多少精美文章!汉语和汉字博大精深,一字多意能充分体现人们所要表达的意识。在亚洲以汉语为蓝本改成为他们本国文字和语言的国家也不在少数。可以说没有汉语和汉字就没有了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

然而在当今社会,英语已经成为世界上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使用最广泛的语种之一。中国人民也不例外的加入了全民学习英语的大军。为此中国人民耗费了大量的金钱和精力去学习很多人一辈子也难用几次的外语。从小学开始到大学到考研哪里少的了外语的身影?去找工作用人单位也不管是否用的上,张口就要求英语有四,六级证书。汉语和汉字已渐渐离开原本重要的舞台。沦落为二类语言。就连我们对外贸易中所签订的合同,只要是用汉字签的合同,外商们都会要求再用英文签一个备忘录,而用英文签合同的却并不须要再签署中文的备忘录。

在几天前的一堂英语课上,鄙人的老师曾发表这样一番言论:同学们若是别的课程学不好,就把外语搞强,我们全班考外院也是很好得嘛!

本班全体同学考上外院可称喜事一件,毕竟外院出来的在社会上吃香嘛!但若是人人都抱有这样的思想,我想全国数亿学生包括我们子又生子,子又生孙,孙又生子,孙又生孙都去考外院,那么……我想还是不要去想了,结果恐怕只会有一个:没人会知道地球上还曾出现过一个民族叫做中华民族,没人会知道有这样一种人被称作炎黄子孙,更不会有人知道世界上曾出现过一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文字――汉语!当然,若是只说好英语便可以富国强民,便可以使中国跻身于世界强国之列,那么只要组织需要,我,甚至我的子子孙孙倒插门学外语都是可以参考地!问题就在于根本不是这回事儿!

国人心里有这样一种成见;认为汉语迟早要被英语所淘汰。但是英汉两语相作对比,汉语作为一种存在数千年的语种 ,其逻辑性和艺术性确有无与伦比的优势!

有人曾说,英文是一维的,是密码语言。写英文是编码,读英文是解码。汉语就不同了,它是二维的,最大限度地利用了纸面的几何空间。每个汉字就是一幅画。试问从一幅画上得到的信息快,还是从一行密码中得到的信息快?

中华文化宏大精深。汉字不仅是方块字,它还有情有义,有血有肉汉字的关系不是凌乱的、偶然的,它像拉丁文字一样,有着规律,是一种有逻辑的语言,而且其内在意义远远超出我们现代中国人的想像。

例如“家”字,宝盖头象征房屋,下半边代表猪,也就是食物。吃住无忧,此不为“家”?

再比如“存”字,存――‘有‘和‘子‘的重合。有子即存,延续生命。

汉字就是这样互相联系,阐明世理。

语言学家认为,语言的好坏其实取决于两个方面,第一、是不是能够用很少的记忆来掌握,第二、是不是能够在有生之年掌握到比其他人更多的知识?用一句极限的话来讲应该是:学少而知多的语言。与汉语相比,英文中只有20个元音和20个辅音,这也就意味骄傲,值得自豪的人或事物;悲哀,即悲伤。也许你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我为什么要将这两个看似无甚牵连的词组在一起?那么我告诉你,你看到的仅仅是他们字面上的关系,而他们内在的联系着实是十分紧密地!尤其是用他们描述中华民族的现状,便更是恰如其分了!

日前,听到这样一则消息:在上海举行的翻译资格考试中,出现了许多让人哭笑不得的答案。参加该项考试的人的英语水平都很高,但是部分人的汉语水平实在不敢恭维。在汉译英题目里,有一道题是要求将“富贵不能淫”译成英文,有人将这句话译成了“Be rich,but not sexy(富贵但不能性感)”。另一个题目是要求将“人之初,性本善”翻译成英文。“人之初,性本善”是孟子“性善说”中的观点,在中国应是妇孺皆知。在考生的答案中,有人在试卷上赫然写着“Since the beginning of human beings,sex is always good(人之初,性爱本善)”!这不得不令人汗颜!

众所周知,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甚至更为久远的文明史,从殷商之前我们的祖先便已发明了现代汉字的原形,世界上最早的文字象形文字,到甲骨文,以后慢慢发展成大小篆体。并被各朝各代的书法家们书写成各种美丽的体裁,如柳体;颜体;王羲之的行书等。也给我们留下了举世无双的书法瑰宝。 中国的汉语和方块字记录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创就了数不清文人墨客,传下了无数朗朗上口的诗词歌赋。为我们留下了多少精美文章!汉语和汉字博大精深,一字多意能充分体现人们所要表达的意识。在亚洲以汉语为蓝本改成为他们本国文字和语言的国家也不在少数。可以说没有汉语和汉字就没有了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

然而在当今社会,英语已经成为世界上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使用最广泛的语种之一。中国人民也不例外的加入了全民学习英语的大军。为此中国人民耗费了大量的金钱和精力去学习很多人一辈子也难用几次的外语。从小学开始到大学到考研哪里少的了外语的身影?去找工作用人单位也不管是否用的上,张口就要求英语有四,六级证书。汉语和汉字已渐渐离开原本重要的舞台。沦落为二类语言。就连我们对外贸易中所签订的合同,只要是用汉字签的合同,外商们都会要求再用英文签一个备忘录,而用英文签合同的却并不须要再签署中文的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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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心里有这样一种成见;认为汉语迟早要被英语所淘汰。但是英汉两语相作对比,汉语作为一种存在数千年的语种 ,其逻辑性和艺术性确有无与伦比的优势!

有人曾说,英文是一维的,是密码语言。写英文是编码,读英文是解码。汉语就不同了,它是二维的,最大限度地利用了纸面的几何空间。每个汉字就是一幅画。试问从一幅画上得到的信息快,还是从一行密码中得到的信息快?

中华文化宏大精深。汉字不仅是方块字,它还有情有义,有血有肉汉字的关系不是凌乱的、偶然的,它像拉丁文字一样,有着规律,是一种有逻辑的语言,而且其内在意义远远超出我们现代中国人的想像。

例如“家”字,宝盖头象征房屋,下半边代表猪,也就是食物。吃住无忧,此不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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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心里有这样一种成见;认为汉语迟早要被英语所淘汰。但是英汉两语相作对比,汉语作为一种存在数千年的语种 ,其逻辑性和艺术性确有无与伦比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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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就是这样互相联系,阐明世理。

语言学家认为,语言的好坏其实取决于两个方面,第一、是不是能够用很少的记忆来掌握,第二、是不是能够在有生之年掌握到比其他人更多的知识?用一句极限的话来讲应该是:学少而知多的语言。与汉语相比,英文中只有20个元音和20个辅音,这也就意味骄傲,值得自豪的人或事物;悲哀,即悲伤。也许你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我为什么要将这两个看似无甚牵连的词组在一起?那么我告诉你,你看到的仅仅是他们字面上的关系,而他们内在的联系着实是十分紧密地!尤其是用他们描述中华民族的现状,便更是恰如其分了!

日前,听到这样一则消息:在上海举行的翻译资格考试中,出现了许多让人哭笑不得的答案。参加该项考试的人的英语水平都很高,但是部分人的汉语水平实在不敢恭维。在汉译英题目里,有一道题是要求将“富贵不能淫”译成英文,有人将这句话译成了“Be rich,but not sexy(富贵但不能性感)”。另一个题目是要求将“人之初,性本善”翻译成英文。“人之初,性本善”是孟子“性善说”中的观点,在中国应是妇孺皆知。在考生的答案中,有人在试卷上赫然写着“Since the beginning of human beings,sex is always good(人之初,性爱本善)”!这不得不令人汗颜!

众所周知,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甚至更为久远的文明史,从殷商之前我们的祖先便已发明了现代汉字的原形,世界上最早的文字象形文字,到甲骨文,以后慢慢发展成大小篆体。并被各朝各代的书法家们书写成各种美丽的体裁,如柳体;颜体;王羲之的行书等。也给我们留下了举世无双的书法瑰宝。 中国的汉语和方块字记录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创就了数不清文人墨客,传下了无数朗朗上口的诗词歌赋。为我们留下了多少精美文章!汉语和汉字博大精深,一字多意能充分体现人们所要表达的意识。在亚洲以汉语为蓝本改成为他们本国文字和语言的国家也不在少数。可以说没有汉语和汉字就没有了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

然而在当今社会,英语已经成为世界上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使用最广泛的语种之一。中国人民也不例外的加入了全民学习英语的大军。为此中国人民耗费了大量的金钱和精力去学习很多人一辈子也难用几次的外语。从小学开始到大学到考研哪里少的了外语的身影?去找工作用人单位也不管是否用的上,张口就要求英语有四,六级证书。汉语和汉字已渐渐离开原本重要的舞台。沦落为二类语言。就连我们对外贸易中所签订的合同,只要是用汉字签的合同,外商们都会要求再用英文签一个备忘录,而用英文签合同的却并不须要再签署中文的备忘录。

在几天前的一堂英语课上,鄙人的老师曾发表这样一番言论:同学们若是别的课程学不好,就把外语搞强,我们全班考外院也是很好得嘛!

本班全体同学考上外院可称喜事一件,毕竟外院出来的在社会上吃香嘛!但若是人人都抱有这样的思想,我想全国数亿学生包括我们子又生子,子又生孙,孙又生子,孙又生孙都去考外院,那么……我想还是不要去想了,结果恐怕只会有一个:没人会知道地球上还曾出现过一个民族叫做中华民族,没人会知道有这样一种人被称作炎黄子孙,更不会有人知道世界上曾出现过一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文字――汉语!当然,若是只说好英语便可以富国强民,便可以使中国跻身于世界强国之列,那么只要组织需要,我,甚至我的子子孙孙倒插门学外语都是可以参考地!问题就在于根本不是这回事儿!

国人心里有这样一种成见;认为汉语迟早要被英语所淘汰。但是英汉两语相作对比,汉语作为一种存在数千年的语种 ,其逻辑性和艺术性确有无与伦比的优势!

有人曾说,英文是一维的,是密码语言。写英文是编码,读英文是解码。汉语就不同了,它是二维的,最大限度地利用了纸面的几何空间。每个汉字就是一幅画。试问从一幅画上得到的信息快,还是从一行密码中得到的信息快?

中华文化宏大精深。汉字不仅是方块字,它还有情有义,有血有肉汉字的关系不是凌乱的、偶然的,它像拉丁文字一样,有着规律,是一种有逻辑的语言,而且其内在意义远远超出我们现代中国人的想像。

例如“家”字,宝盖头象征房屋,下半边代表猪,也就是食物。吃住无忧,此不为“家”?

再比如“存”字,存――‘有‘和‘子‘的重合。有子即存,延续生命。

汉字就是这样互相联系,阐明世理。

语言学家认为,语言的好坏其实取决于两个方面,第一、是不是能够用很少的记忆来掌握,第二、是不是能够在有生之年掌握到比其他人更多的知识?用一句极限的话来讲应该是:学少而知多的语言。与汉语相比,英文中只有20个元音和20个辅音,这也就意味骄傲,值得自豪的人或事物;悲哀,即悲伤。也许你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我为什么要将这两个看似无甚牵连的词组在一起?那么我告诉你,你看到的仅仅是他们字面上的关系,而他们内在的联系着实是十分紧密地!尤其是用他们描述中华民族的现状,便更是恰如其分了!

日前,听到这样一则消息:在上海举行的翻译资格考试中,出现了许多让人哭笑不得的答案。参加该项考试的人的英语水平都很高,但是部分人的汉语水平实在不敢恭维。在汉译英题目里,有一道题是要求将“富贵不能淫”译成英文,有人将这句话译成了“Be rich,but not sexy(富贵但不能性感)”。另一个题目是要求将“人之初,性本善”翻译成英文。“人之初,性本善”是孟子“性善说”中的观点,在中国应是妇孺皆知。在考生的答案中,有人在试卷上赫然写着“Since the beginning of human beings,sex is always good(人之初,性爱本善)”!这不得不令人汗颜!

众所周知,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甚至更为久远的文明史,从殷商之前我们的祖先便已发明了现代汉字的原形,世界上最早的文字象形文字,到甲骨文,以后慢慢发展成大小篆体。并被各朝各代的书法家们书写成各种美丽的体裁,如柳体;颜体;王羲之的行书等。也给我们留下了举世无双的书法瑰宝。 中国的汉语和方块字记录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创就了数不清文人墨客,传下了无数朗朗上口的诗词歌赋。为我们留下了多少精美文章!汉语和汉字博大精深,一字多意能充分体现人们所要表达的意识。在亚洲以汉语为蓝本改成为他们本国文字和语言的国家也不在少数。可以说没有汉语和汉字就没有了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

然而在当今社会,英语已经成为世界上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使用最广泛的语种之一。中国人民也不例外的加入了全民学习英语的大军。为此中国人民耗费了大量的金钱和精力去学习很多人一辈子也难用几次的外语。从小学开始到大学到考研哪里少的了外语的身影?去找工作用人单位也不管是否用的上,张口就要求英语有四,六级证书。汉语和汉字已渐渐离开原本重要的舞台。沦落为二类语言。就连我们对外贸易中所签订的合同,只要是用汉字签的合同,外商们都会要求再用英文签一个备忘录,而用英文签合同的却并不须要再签署中文的备忘录。

在几天前的一堂英语课上,鄙人的老师曾发表这样一番言论:同学们若是别的课程学不好,就把外语搞强,我们全班考外院也是很好得嘛!

本班全体同学考上外院可称喜事一件,毕竟外院出来的在社会上吃香嘛!但若是人人都抱有这样的思想,我想全国数亿学生包括我们子又生子,子又生孙,孙又生子,孙又生孙都去考外院,那么……我想还是不要去想了,结果恐怕只会有一个:没人会知道地球上还曾出现过一个民族叫做中华民族,没人会知道有这样一种人被称作炎黄子孙,更不会有人知道世界上曾出现过一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文字――汉语!当然,若是只说好英语便可以富国强民,便可以使中国跻身于世界强国之列,那么只要组织需要,我,甚至我的子子孙孙倒插门学外语都是可以参考地!问题就在于根本不是这回事儿!

国人心里有这样一种成见;认为汉语迟早要被英语所淘汰。但是英汉两语相作对比,汉语作为一种存在数千年的语种 ,其逻辑性和艺术性确有无与伦比的优势!

有人曾说,英文是一维的,是密码语言。写英文是编码,读英文是解码。汉语就不同了,它是二维的,最大限度地利用了纸面的几何空间。每个汉字就是一幅画。试问从一幅画上得到的信息快,还是从一行密码中得到的信息快?

中华文化宏大精深。汉字不仅是方块字,它还有情有义,有血有肉汉字的关系不是凌乱的、偶然的,它像拉丁文字一样,有着规律,是一种有逻辑的语言,而且其内在意义远远超出我们现代中国人的想像。

例如“家”字,宝盖头象征房屋,下半边代表猪,也就是食物。吃住无忧,此不为“家”?

再比如“存”字,存――‘有‘和‘子‘的重合。有子即存,延续生命。

汉字就是这样互相联系,阐明世理。

语言学家认为,语言的好坏其实取决于两个方面,第一、是不是能够用很少的记忆来掌握,第二、是不是能够在有生之年掌握到比其他人更多的知识?用一句极限的话来讲应该是:学少而知多的语言。与汉语相比,英文中只有20个元音和20个辅音,这也就意味骄傲,值得自豪的人或事物;悲哀,即悲伤。也许你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我为什么要将这两个看似无甚牵连的词组在一起?那么我告诉你,你看到的仅仅是他们字面上的关系,而他们内在的联系着实是十分紧密地!尤其是用他们描述中华民族的现状,便更是恰如其分了!

日前,听到这样一则消息:在上海举行的翻译资格考试中,出现了许多让人哭笑不得的答案。参加该项考试的人的英语水平都很高,但是部分人的汉语水平实在不敢恭维。在汉译英题目里,有一道题是要求将“富贵不能淫”译成英文,有人将这句话译成了“Be rich,but not sexy(富贵但不能性感)”。另一个题目是要求将“人之初,性本善”翻译成英文。“人之初,性本善”是孟子“性善说”中的观点,在中国应是妇孺皆知。在考生的答案中,有人在试卷上赫然写着“Since the beginning of human beings,sex is always good(人之初,性爱本善)”!这不得不令人汗颜!

众所周知,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甚至更为久远的文明史,从殷商之前我们的祖先便已发明了现代汉字的原形,世界上最早的文字象形文字,到甲骨文,以后慢慢发展成大小篆体。并被各朝各代的书法家们书写成各种美丽的体裁,如柳体;颜体;王羲之的行书等。也给我们留下了举世无双的书法瑰宝。 中国的汉语和方块字记录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创就了数不清文人墨客,传下了无数朗朗上口的诗词歌赋。为我们留下了多少精美文章!汉语和汉字博大精深,一字多意能充分体现人们所要表达的意识。在亚洲以汉语为蓝本改成为他们本国文字和语言的国家也不在少数。可以说没有汉语和汉字就没有了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

然而在当今社会,英语已经成为世界上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使用最广泛的语种之一。中国人民也不例外的加入了全民学习英语的大军。为此中国人民耗费了大量的金钱和精力去学习很多人一辈子也难用几次的外语。从小学开始到大学到考研哪里少的了外语的身影?去找工作用人单位也不管是否用的上,张口就要求英语有四,六级证书。汉语和汉字已渐渐离开原本重要的舞台。沦落为二类语言。就连我们对外贸易中所签订的合同,只要是用汉字签的合同,外商们都会要求再用英文签一个备忘录,而用英文签合同的却并不须要再签署中文的备忘录。

在几天前的一堂英语课上,鄙人的老师曾发表这样一番言论:同学们若是别的课程学不好,就把外语搞强,我们全班考外院也是很好得嘛!

本班全体同学考上外院可称喜事一件,毕竟外院出来的在社会上吃香嘛!但若是人人都抱有这样的思想,我想全国数亿学生包括我们子又生子,子又生孙,孙又生子,孙又生孙都去考外院,那么……我想还是不要去想了,结果恐怕只会有一个:没人会知道地球上还曾出现过一个民族叫做中华民族,没人会知道有这样一种人被称作炎黄子孙,更不会有人知道世界上曾出现过一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文字――汉语!当然,若是只说好英语便可以富国强民,便可以使中国跻身于世界强国之列,那么只要组织需要,我,甚至我的子子孙孙倒插门学外语都是可以参考地!问题就在于根本不是这回事儿!

国人心里有这样一种成见;认为汉语迟早要被英语所淘汰。但是英汉两语相作对比,汉语作为一种存在数千年的语种 ,其逻辑性和艺术性确有无与伦比的优势!

有人曾说,英文是一维的,是密码语言。写英文是编码,读英文是解码。汉语就不同了,它是二维的,最大限度地利用了纸面的几何空间。每个汉字就是一幅画。试问从一幅画上得到的信息快,还是从一行密码中得到的信息快?

中华文化宏大精深。汉字不仅是方块字,它还有情有义,有血有肉汉字的关系不是凌乱的、偶然的,它像拉丁文字一样,有着规律,是一种有逻辑的语言,而且其内在意义远远超出我们现代中国人的想像。

例如“家”字,宝盖头象征房屋,下半边代表猪,也就是食物。吃住无忧,此不为“家”?

再比如“存”字,存――‘有‘和‘子‘的重合。有子即存,延续生命。

汉字就是这样互相联系,阐明世理。

语言学家认为,语言的好坏其实取决于两个方面,第一、是不是能够用很少的记忆来掌握,第二、是不是能够在有生之年掌握到比其他人更多的知识?用一句极限的话来讲应该是:学少而知多的语言。与汉语相比,英文中只有20个元音和20个辅音,这也就意味骄傲,值得自豪的人或事物;悲哀,即悲伤。也许你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我为什么要将这两个看似无甚牵连的词组在一起?那么我告诉你,你看到的仅仅是他们字面上的关系,而他们内在的联系着实是十分紧密地!尤其是用他们描述中华民族的现状,便更是恰如其分了!

日前,听到这样一则消息:在上海举行的翻译资格考试中,出现了许多让人哭笑不得的答案。参加该项考试的人的英语水平都很高,但是部分人的汉语水平实在不敢恭维。在汉译英题目里,有一道题是要求将“富贵不能淫”译成英文,有人将这句话译成了“Be rich,but not sexy(富贵但不能性感)”。另一个题目是要求将“人之初,性本善”翻译成英文。“人之初,性本善”是孟子“性善说”中的观点,在中国应是妇孺皆知。在考生的答案中,有人在试卷上赫然写着“Since the beginning of human beings,sex is always good(人之初,性爱本善)”!这不得不令人汗颜!

众所周知,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甚至更为久远的文明史,从殷商之前我们的祖先便已发明了现代汉字的原形,世界上最早的文字象形文字,到甲骨文,以后慢慢发展成大小篆体。并被各朝各代的书法家们书写成各种美丽的体裁,如柳体;颜体;王羲之的行书等。也给我们留下了举世无双的书法瑰宝。 中国的汉语和方块字记录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创就了数不清文人墨客,传下了无数朗朗上口的诗词歌赋。为我们留下了多少精美文章!汉语和汉字博大精深,一字多意能充分体现人们所要表达的意识。在亚洲以汉语为蓝本改成为他们本国文字和语言的国家也不在少数。可以说没有汉语和汉字就没有了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

然而在当今社会,英语已经成为世界上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使用最广泛的语种之一。中国人民也不例外的加入了全民学习英语的大军。为此中国人民耗费了大量的金钱和精力去学习很多人一辈子也难用几次的外语。从小学开始到大学到考研哪里少的了外语的身影?去找工作用人单位也不管是否用的上,张口就要求英语有四,六级证书。汉语和汉字已渐渐离开原本重要的舞台。沦落为二类语言。就连我们对外贸易中所签订的合同,只要是用汉字签的合同,外商们都会要求再用英文签一个备忘录,而用英文签合同的却并不须要再签署中文的备忘录。

在几天前的一堂英语课上,鄙人的老师曾发表这样一番言论:同学们若是别的课程学不好,就把外语搞强,我们全班考外院也是很好得嘛!

本班全体同学考上外院可称喜事一件,毕竟外院出来的在社会上吃香嘛!但若是人人都抱有这样的思想,我想全国数亿学生包括我们子又生子,子又生孙,孙又生子,孙又生孙都去考外院,那么……我想还是不要去想了,结果恐怕只会有一个:没人会知道地球上还曾出现过一个民族叫做中华民族,没人会知道有这样一种人被称作炎黄子孙,更不会有人知道世界上曾出现过一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文字――汉语!当然,若是只说好英语便可以富国强民,便可以使中国跻身于世界强国之列,那么只要组织需要,我,甚至我的子子孙孙倒插门学外语都是可以参考地!问题就在于根本不是这回事儿!

国人心里有这样一种成见;认为汉语迟早要被英语所淘汰。但是英汉两语相作对比,汉语作为一种存在数千年的语种 ,其逻辑性和艺术性确有无与伦比的优势!

有人曾说,英文是一维的,是密码语言。写英文是编码,读英文是解码。汉语就不同了,它是二维的,最大限度地利用了纸面的几何空间。每个汉字就是一幅画。试问从一幅画上得到的信息快,还是从一行密码中得到的信息快?

中华文化宏大精深。汉字不仅是方块字,它还有情有义,有血有肉汉字的关系不是凌乱的、偶然的,它像拉丁文字一样,有着规律,是一种有逻辑的语言,而且其内在意义远远超出我们现代中国人的想像。

例如“家”字,宝盖头象征房屋,下半边代表猪,也就是食物。吃住无忧,此不为“家”?

再比如“存”字,存――‘有‘和‘子‘的重合。有子即存,延续生命。

汉字就是这样互相联系,阐明世理。

语言学家认为,语言的好坏其实取决于两个方面,第一、是不是能够用很少的记忆来掌握,第二、是不是能够在有生之年掌握到比其他人更多的知识?用一句极限的话来讲应该是:学少而知多的语言。与汉语相比,英文中只有20个元音和20个辅音,这也就意味

最美丽的回忆

如果你问我:“什么是最美丽的?”我便会轻轻地在你耳边回答你“是回忆。” 一个人经历不同的风雨后,他(她)得到了不一样的回忆,这也许是美丽的,又或者是甚苦的,但这绝对是难忘的。 拿我来说吧!当我上初二时,我对英语并不感兴趣,但在初二期末结束时,我发现我真的喜欢上学英语了。尽管我不太擅长英语这门科目。 记得那时:第四节课上英语课,我可乘这机会见识见识我们班新任的外来的英语老师。“铃,铃”上课铃终于在我的催促下响了。我一直注视着教室门口,她走进教室。正视的目光看到了她的侧面,一把半黄半黑色的头发在微风中轻飘,没有修过的眉毛下是长长的睫毛,接着是那“离若繁花”的眼睛,不高的鼻子下来是张微微翘起的小嘴,这都使风拂起耳两边的头发衬托在瓜子脸上有种自信和美丽的感觉。她真年轻!她走上讲台的阶梯,站在三尺讲台下,说:“同学们好!从今节课起,我正式担任你们的英语老师。让我们一起学习英语吧!”接着,她在黑板上工整地写着“刘娅茜”三个大字。这就是我的新任的英语老师的名字,她的名字, 影响我一生的名字。 这个星期的英语课她经常提问我的同桌。课后我和几个同学常一起讨论她,大家都说她偏袒于我的同桌,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正因她这一举动,我心里就有点羡慕我的同桌。 两三天后,她熟悉了我们,也就没有了这种情况,她公平了。 就这样又过了一个学期。 第二学期来临了。在第八周的时候,那天早上的最后一节课是上英语。放学后我要收拾东西,所以迟了点。走出教室时,也就不知什么时候她走在了我的旁边。“我可等你久了。”她笑着说,我勉强的对她笑了笑,却没有说什么。不经意的她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说:“我认为你可以学好英语,你要好好的加油哦!”就那么一个不经意的动作,却令我感到她又是那么的亲切。我低声的回答到:“哦”,“不如这样吧!晚上的时候你把今天所学的课文背熟,在早上或什么时候就来我的办公室背给我听,这对你学英语会有很大的好处。”她说,接着又轻轻地在我耳边说了一句话: “你是特殊的,所以只有你是这样。” 我的脸上乐滋滋的,心里涌上了一股暖流般热乎乎的。 像我这种性格孤僻的人,也会有人如此的帮助我。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耳朵!就似把绿州给了沙漠;把甘泉给了干枯的苗儿;把食物给了饥荒的人。我不知道用什么来描述这种感动,我只知道她很好! 我连忙答应了她。 就这样,每晚我完成了功课后就会背英语课文,明天早上在下课吃早餐的那段时间里:十分钟吃早餐,其余的时间就去找她。我选择从三楼走下二楼的下阶梯里等待她,其一因为那离办公室很近,其二因为她的办公桌是在靠前门的第一张桌,而她去饭堂吃早餐回来时必定经过那,所以那就成了我等待她的地方。二楼的同学走过的时候总会羡慕的对我说:“你的英语老师真好!”对,她真的很好! 语文老师叮嘱我说改完的作业要立刻发回去,所以第一节课课后我便去把早已改好的作文本发回到同学的手上。第二节课下课后我又按平常一样,到她那背课文,背完后正想离开时,座在旁边的语文老师大声道:“你是不是疯的?作文我打算等下上课时评讲的,你怎么就这么的自作聪明的把作文本发回去啊?岂有此理!”我的心为什么会跳得这么快?我的脸为什么会这样的红?心里一阵热一阵冷。这也难怪,声音刚落下,整个办公室的老师静悄悄地,一点儿声响也不敢发出,都把一双双莫名奇妙的眼睛望向我。这下可糟了,我想整个班公室的老师都会认为我是这样的人,在他们的心中我留下的一定是坏印象。我思绪万千,在这的时候,我看见了一缕明亮的曙光,是她。她站起来,眼睛炯炯的看着语文老师,硬着头皮说:“错了就错了有什么了不起的?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她?她可是你的学生,她可是你这科的科代。就算真的她犯了很大的错误,你也应该原谅她!她也是人,她还是个学生,你就怎么可以这样的责备她?我们当老师的不求有万钟的俸禄,只求能教书育人罢了。今天你在这个学生留下阴影,明天你又在别的学生身上留下阴影,这样你在学生的心目中根本就谈不上什么教师。”多么响亮的一句话啊!她是位新来的英语老师,在这也没交到什么朋友,别的老师一句话也不敢哼声,而她却为了我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学生与语文老师闹了。她真好!她真的很好!她真的非常非常好!别的老师把莫名其妙的目光从我的身上转向了她那。我没有了那么多的害怕,但是还很紧张又夹带点气愤。在这僵硬的局面里,级组长发言了:“就这样吧!大家和好,当没事发生,大家毕竟是共一个级组的,我宣布:大家明天就会忘了这件事。”大家勉强的恢复了正常。她悄悄地轻轻地又在我耳边对我说:“别害怕,孩子,没事的,有我在。.....”这是她第二次这样对我说话。我发现其实她比我还有害怕,要知道她是个老师,我的英语老师,一个很优秀的老师。 在上英语课时,我没有禁忌,我最喜欢举手回答问题。我很高兴! 时间总会离我而去,一个学期就这样的过去了。我知道我要升上初三了,我多么希望她能是我的初三的英语老师啊!但,是不可能的! 这美好的生活仅仅存活了三个多月,但那是我一生也无法忘怀的三个多月!尽管是那么的短,却在我的心中又是那么的不可磨灭,因为我已拥有了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美丽而又简短的回忆。我最美丽的回忆! 我一直在“珍藏”着那段美丽的回忆。无论我与她在时间的过去、空间的隔绝,都永远不能够使我忘记它。 我永远最最美丽的回忆!

多功能铅笔盒

大家好,我给大家介绍的是铅笔盒家族的新秀—多功能铅笔盒。 它有着棕色的外衣,五个雪白的按键衬托着那棕色的“盔甲”,从远处望去,犹如繁星点点,只不过颜色变了罢了。它有两张大大的“嘴巴”,前一张,后一张,说起它的食量,真是让人大吃一惊,竟多达二十几支笔。但是前面的那张嘴有个缺点:挑食!它只爱吃铅笔、瘦小的油笔和钢笔,稍微粗一点的都吃不下。背面的就比它好多了,从不挑食,是个十足的“乖嘴巴”。 说起它的功能,那可不是我吹牛了,五个雪白的按键,整整齐齐地排列在左上部分,我把它称为“边缘地带”。它们虽然有点儿小的,但是样样都很实用。比如第一个按键,当你打开第一个“嘴巴”时,只要轻轻地按一按这个按键,它的“下腭”就会被弹起,里面的“食物”任你抽出和放入。再比如第四个按键,它对应的便是侧面那个隐蔽的“机关”了。你只要一按那个键,侧面的“机关”就立刻弹了出来,那可是橡皮的“VIP”房。还有第五个按键,只需一按,嵌在“边缘地带”的铅笔削就会弹出,说起它,它可为我们班里立下了汗马功劳。那天,许多人都没有带铅笔,可英语书法比赛要用铅笔写。于是,我的铅笔盒就如同明星般被同学们簇拥着,就这样你抢来我抢去,好久才回到我手中,真不愧是“及时雨”。 听了我对铅笔盒的描述是不是心动了?心动不如行动,大家快来买吧! 运用拟人的手法写出了对自己铅笔盒的喜爱,你是不是也心动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