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春,由于许多违章行为引发了交通事故,有伤亡,也应负事故全部责任的事例有很多,导致网友发出了激愤的言辞。

激愤言辞中,很多人把生命被碾杀看做犹如清除稗草,这令人不寒而栗。虽然制定法律是有依据的,但是如果道路上的违章者是儿童、老人、病人、残疾人,是那些不识标志的农民,是想自杀的人呢?我们能让车轮去撞这些生命吗?作者举一个他目睹的有关机动车和行人矛盾的实例,也许能作为讨论以上问题的参照。

一对老年夫妇由于反应迟缓误闯红灯,陷入机动车车流中。作者立刻想到不祥的后果。但是,双向行驶的车辆都停了下来,那对夫妇想退回去,但有位司机让老人继续向前走,于是等老人过马路后,那些车辆才动起来。作者还看见过,在裴多菲平原上,公路两侧有种标志牌,上面是奔鹿图,这是为了提醒驾车人不要和鹿相撞。

以上两件事发生在我国会怎样?老人过马路,车不会让,车主会骂人,老人会失去生命,而标志牌会给鹿带去灾难。如果让欧洲人讨论我们的问题,他们的回答肯定是“怎样对待生命还要讨论吗?”

如果我们能珍惜生命,我们的马路上就会少出现交通事故,就不会有人蔑视生命。否则,像这种事件对社会才真是具有极大的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