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创刊20年来最具影响力的十篇文章目录①蠢人的天堂②假如生活欺骗了你③如能再活一辈子④母亲的账单⑤一个人一生只能做一件事⑥一碗清汤荞麦面⑦手表⑧向中国人脱帽⑨夏令营中的较量⑩把信带给加西亚①蠢人的天堂(1981.01)艾·辛格

某一时,某一处,有一个叫卡狄施的富人。他有一独子名阿特塞。卡狄施家中一位远亲孤女,名阿克萨。阿特塞是个身材高大的男孩,黑头发黑眼睛。阿克萨是蓝眼睛金黄头发二人年纪大约一样。小时候,在一起吃,一起读书,一起玩。长大了之后二人要结婚那是当的事。

但是等到他们长大,阿特塞忽然病了。那是没人听说过的病:阿特塞自以为是已经死了。

他何以有此想法?好像他曾有一个老保姆,常讲一些有关天堂的故事。她曾告诉他,在天堂里既不需工作也不需读书。在天堂,吃的是野牛肉鲸鱼肉;喝的是上帝为好人所备下的酒;可以睡到很晚再起来。而且没有任何职守。

阿特塞天生懒惰。他怕早起,怕读书。他知道有一天他须接办他父亲的业务,而他不愿意。

既然死是唯一进天堂的路,他决心越早死越好。他一直在想,不久他以为他真的死了。

他的父母当然是很担忧。阿克萨暗中哭泣。一家人竭力说服阿特塞他还活着,但是他不相信。他说:“你们为什么不埋葬我?你们知道我是死了。因为你们,我不得到天堂”。

请了许多医生检视阿特塞,都试图说服这孩子他是活着的。他们指出,他在说话,在吃东西。可是不久他少吃东西,很少讲话了。家人担心他会死。

于绝望中,卡狄施去访问一位伟大的专家,他是以博学多智而著名的,他名叫优兹医生。听了阿特塞的病情之后,他对卡狄施说:“我答应在8天之内治好你儿子的病,但有一个条件。你必须做我所吩咐的事,无论是如何的怪。”

卡狄施同意了,优兹说他当天就去看阿特塞。卡狄施回家去告诉他的妻、阿克萨和仆人们,都要依从医生的吩咐行事,不得起疑。

优兹医生到了,被领进阿特塞的屋内。这孩子睡在床上,因断食而瘦削苍白。

医生一看阿特塞便大叫:“你们为什么把死人停在屋里?为什么不出殡?”

听了这些话,父母吓得要命。但是阿特塞的脸上绽出了微笑,他说:“你们看,我是对的。”

卡狄施夫妇听了医生的话虽然惶惑,可是他们记得卡狄施的诺言,立即筹备丧葬事宜。

医生要求将一个房间准备得像天堂的样子。墙壁挂上白缎,百叶窗关上,窗帘拉密,蜡烛日夜点燃。仆人穿白袍,背上插翅,作天使状。

阿特塞被放进一具开着的棺材,于是举行殡仪。阿特塞快乐得筋疲力竭,睡着了。醒来时,他发现自己在一间不认识的屋子里。“我在那里?”他问。

“在天堂里,大人,”一个带翅膀的仆人回答。

“我饿得要命,”阿特塞说道,“我想吃些鲸鱼肉,喝些圣酒”。

领班的仆人一拍手,一群男女仆人进了来,都背上有翅,手棒金盘,上面有鱼有肉,有石榴和柿子,凤梨和桃子,一个白胡须高个子的仆人捧着斟满酒的金杯。

阿特塞狂吃了一顿。吃完了,他说要休息。两个天使给他脱衣,给他洗澡,抱他上床,床上有丝绸的被单和紫绒的帐盖。阿特塞立刻怡然熟睡。

他醒来时,已是早晨,可是和夜里也没有分别。百叶窗是关着的,蜡烛在燃烧着。仆人们一看见他醒了,送来和昨天完全一样的饮食。

阿特塞发问:“你们没有牛奶、咖啡、新鲜面包和牛油么?”

“没有,大人。在天堂总是吃同样食物的。”仆人回答。

“这是白昼,还是夜?”阿特塞问。

“在天堂里无所谓昼和夜”。

阿特塞吃了鱼、肉、水果,又喝了酒,但是胃口不像上次好了。吃完后他问:“什么时候了?”

“在天堂里时间是不存在的,”仆人回答。

“我现在做什么呢?”阿特塞问。

“大人,在天堂里,不须做任何事。”

“其他的圣徒们在那里?”阿特塞问。

“在天堂里每一家有其自己居住的地方。”

“可以去拜访么?”

“在天堂里彼此居处距离很远,无从拜访。从一处到另一处要走好几千年。”

“我的家人什么时候来?”阿特塞问。

“你父亲还可再活二十年,你母亲再活三十年。他们活着便不能到此地来。”

“阿克萨呢?”

“她还有五十年好活。”

“我就要孤独这么久吗?”

“是的,大人。”

阿特塞摇头思索了一阵。随后又问:“阿克萨现在预备做什么?”

“目前她正在哀悼你。不过她迟早会忘掉你,遇见另一年轻人,结婚。活人都是这个样子。”

阿特塞站了起来开始来回踱着。这是好久好久以来第一次想做点什么事,但是在天堂里无事可做。他怀念他父亲,思念他母亲,渴念阿克萨;他想研读些什么东西;他梦想旅游,他骑他的马;他想和朋友聊天。

终于他无法掩饰他的悲哀。他对一个仆人说道:“我现在明白了,活着不像我所想的那样坏。”

“大人,活着是艰苦的,要读书,要工作,要经管事业。在这里一切轻松。”

“与其坐在此地,我宁愿去砍柴,搬石头。这种情况要维持多久?”

“永无尽期。”

“永无尽期待在这儿?”阿特塞急得乱抓头发,“我宁可自杀。”

“死人不能自杀。”

到了第八天,阿特塞绝望到了极点,一个仆人照预先的安排,过去对他说:“大人,原来是错误了,你并没有死。你必须离开天堂。”

“我还是活着吗?”

“是的,你活着,我带你还阳。”

阿特塞喜欢得忘其所以。仆人蒙上了他的眼睛,在房屋的长廊上来回走了几趟,然后带他到他家人等候的房间,打开他遮眼的布。

是睛朗的天气,阳光射进敞着的窗户。外面的花园里,好鸟时鸣,蜜蜂嗡嗡。

他快乐得亲吻他的双亲和阿克萨。

他对阿克萨说:“你还爱我么?”

“是的,我爱你,阿特塞。我不能忘记你。”

“果然如此,我们就该结婚了。”

不久,婚礼举行了。优兹医生是上宾。乐师奏乐,宾客自远方来,都给新娘新郎带来精美的礼物。庆祝七天七夜。

阿特塞与阿克萨极为幸福,白头偕老。阿特塞不再懒惰,在当地成为最勤奋的”“商人。

婚礼之后阿特塞才发现优兹医生治疗他的经过,原来他是住进了蠢人的天堂。后来他和阿克萨时常把优兹医生的神奇治疗法讲给他们的子孙听,以这样的一句话作结束:“天堂究竟是个什么样子,当然没有人知道。”②假如生活欺骗了你(1981.04)普希金(俄)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需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心永远向往着未来;现在却常是忧郁: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会将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念。③如能再活一辈子(1982.01)ErmaBombeck一位幽默作家答复了最难回答的问题。日前有人问我,如果我能从头再活一辈子,可有什么地方愿加改变?

没有,我回答说,但是我随后又想:如果我从头再活一辈子,我会少说多听。我会请朋友们来家吃饭,哪怕地毯有污痕,沙发褪了色。我会好整以暇地静聆爷爷回忆他年轻时的一切。

我决不再坚持夏天关闭汽车窗子,只为了我的头发刚做好,刚喷过发胶。

我会点完那支雕成玫瑰的红粉蜡烛,而不让它自己慢慢融化。

我会像孩子们一样地坐在草地上而不怕草把衣服弄脏。我会在看电视时少哭少笑些,而在观察人生时多哭多笑些。我会多分担一些我丈夫的责任。

我会有病就躺在床上,不妄想事事非我不可。我会在买任何东西,不再只因其合用、耐脏、担保用一辈子不坏。

怀胎九月,我不再恨不得早点分娩,而愿时时刻刻地深自了解我体内的生长,是我帮助上苍创造奇迹的惟一机会。

孩子猛吻我的时候,我会永远不说:“慢些,先去洗手好吃饭。”

我会更多说我爱你……更多说我抱歉……但如果能再活一辈子,我会抓住每一分钟……仔细地看,看得真切……而且深深体验人生,永远不放弃。④母亲的账单(1983.10)作者:乃粒小彼得是一个商人的儿子。有时他得便到他爸爸做生意的商店里去瞧瞧。店里每天都有一些收款和付款的帐单要经办。彼得往往受遣把这些帐单送往邮局寄走。他渐渐觉得制己似乎也已成了一个小商人。有一次,他忽然想出了一个主意:也开一张收款帐单寄给他妈妈,索取他每天帮妈妈做点事的报酬。某天,妈妈发现在她的餐盘旁边放着一份帐单,上面写着:母亲欠她儿子彼得如下款项:为取回生活用品20芬尼为把信件送往邮局10芬尼为在花园里帮助大人干活20芬尼为他一直是个听话的好孩子10芬尼共计:60芬尼彼得的母亲收下了这份帐单并仔细地看了一遍,她什么话也没有说。晚上,小彼得在他的餐盘旁边找到了他所索取的60芬尼报酬。正当小彼得如愿以偿,要把这笔钱收进自己口袋时,突然发现在餐盘旁边还放着一份给他的帐单。他把帐单展开读了起来:彼得欠他的母亲如下款项:为在她家里过的十年幸福生活0芬尼为他十年中的吃喝0芬尼为在他生病时的护理0芬尼为他一直有个慈爱的母亲0芬尼共计:O芬尼小彼得读着读着,感到羞愧万分!过了一会儿,他怀着一颗怦怦直跳的心蹑手蹑脚地走近母亲,将小脸蛋藏进了妈妈的怀里,小心翼翼地把那60芬尼塞进了她的围裙口袋。⑤一个人一生只能做一件事(1989.07)作者:周涛“一个人一生只能做一件事。”这句虽非至理也不出名的话是谁说的?

是我。

有一天我和几位客人聊天,谈起了不少的作家已经弃了笔,去做能赚钱的生意。他们说,你呢?你怎么看?

我就回答了这句话。

是的,人各有志,人一辈子只能做一件事。弃了笔的作家,也许值得羡慕,但我以为未尝不值得怜悯,因为他这样做就已经承认他一生没有力量完成文学这件事。一个放弃了初衷的人,在茫茫人世间,在每日每时的变化和运动中,他有选择的自由,但他的内心说不定是凌乱的。当然还有一些人,他们当初来到世上,就不曾抱有初衷,而只想凑热闹。现在热闹凑完了,也就该到别的地方凑新的热闹去了,社会永远不会只在一个地方热闹。

这种人一生在世,就压根儿没打算去做好任何一件事,而只想在所有能引起他兴奋的事中捞好处,压根儿不想能奉献什么。

这一切都发生在“文学失去了轰动效应之后。失去了轰动,它已不再是社会热闹的焦点,于是,热衷于谈论《百年孤独》的人们,忍受不了哪怕只有十年的寂寞,大势已去,真是“无处话凄凉”。但是,剩下的,并非淘汰的。恰似朱老总、陈老总在南昌起义之后带队伍所经历的情状。那些坚韧的、抱业守志初衷不改的真作家们却像冷静的雪峰那样,清醒地俯瞰着世上的一切,他们看着雪水在春天纷纷离去而并不感到忧伤或孤独,相反,他们感到轻松和欢愉。

雪水自有它该去的地方。雪峰们却并不会因此”贫雪“。

有一座名叫博格达的雪峰就坐落在离我不远的位置,我喜欢远远地凝望它。它是蓝的,一种坚硬有质感的蓝。这种独特的蓝使它和天空的蓝区分开来,使我的肉眼能够看清它高耸于天空傲岸的轮廓。在阳光炽热而强烈的溅射中,它蒸腾着力量和光芒,默然无语,缓缓呼吸,有如一位无所不知的伟大神灵。

你如果心态宁静地久久凝视着它。兴许会听见它的声音,听懂它的话语呢!“喧嚣的大势已去,崇尚创造的时候已经来了。”

这声音在我心里久久回荡、深深弥漫,一直渗入血液和骨髓。我感动、感激。

我心里说,“我的神,你算看透了我了。”

多年来,我做的所有的事其实都在为做一件事做准备,所以,那些所有的事都不算事。

多年来,我东突西进、杀伐征战,仿佛有点儿战果,而实际上是我始终没有摸到那件事的边缘。

多年来,我居于喧嚣的闹市,各种叫卖声嘈杂,起哄和讨价还价的叫声震耳欲聋;真诚的声音是微弱的,它还没有离开口唇就被可怕的声浪淹没得无声无息。

我也受到过扰乱,产生过疑问。这时候我就来到一视野空旷的地方,独自凝视那座博格达神。它仿佛能够医治我的灵魂,因为我信任它。渐渐地我就平静下来,在它的那种严峻崇高目光的俯视下,反省自己,物欲的骚动又会平息下去。我想,博格达呀,你一生中究竟做了多少事呢?你仿佛什么也没做,连一步也没挪动过,你一生所做的事不过就是屹立着,永远也不垮下去。你俯视着人们,冷冷地看人们争来斗去,生老病死;一代人的利害智愚随他们的肉体埋进土里,下一代人又重新开始那老一套。他们忙忙碌碌,终生忧烦,似乎有永远做不完的事,临死,到彻底休息的时候一想,原来什么也没做。??——笛声响了,时间到了。

所以人们老是想着:“要是能够重活一回多好……”重活一回的话,你愿意干什么:“干文学!”我说,“假如我有这才能。”

如果苍天不赋予我文学才能呢?“那我只好……当一个问心无愧的中国公民。”⑥一碗清汤荞麦面(1989.11)作者:[日本]玲木、立夫一对于面馆来说,生意最兴隆的日子,就是大年除夕了。北海亭每逢这一天,总是从一大早就忙得不可开交。不过,平时到夜里12点还熙攘热闹的大街,临到除夕,人们也都匆匆赶紧回家,所以一到晚上10点左右,北海亭的食客也就骤然稀少了。当最后几位客人走出店门就要打烊的时候,大门又发出无力的“吱吱”响声,接着走进来一位带着两个孩子的妇人。两个都是男孩,一个6岁,一个10岁的样子。孩子们穿着崭新、成套的运动服,而妇人却穿着不合季节的方格花呢裙装。“欢迎!”女掌柜连忙上前招呼。妇人嗫嚅地说:“那个……清汤荞麦面……就要一份……可以吗?”躲在妈妈身后的两个孩子也担心会遭到拒绝,胆怯地望着女掌柜。“噢,请吧,快请里边坐。”女掌柜边忙着将母子三人让到靠暖气的第二张桌子旁,边向柜台后面大声吆喝,“清汤荞麦面一碗——!”当家人探头望着母子,也连忙应道:“好咧,一碗清汤荞麦面——!”他随手将一把面条丢进汤锅里后,又额外多加了半把面条。煮好盛在一个大碗里,让女掌柜端到桌子上。于是母子三人几乎是头碰头地围着一碗面吃将起来,“咝咝”的吃吸声伴随着母子的对话,不时传至柜台内外。“妈妈,真好吃呀!”兄弟俩说。“嗯,是好吃,快吃吧。”妈妈说。不大功夫,一碗面就被吃光了。妇人在付饭钱时,低头施礼说:“承蒙关照,吃得很满意。”这时,当家人和女掌柜几乎同声答说:“谢谢您的光临,预祝新年快乐!”二迎来新的一年的北海亭,仍然和往年一样,在繁忙中打发日子,不觉又到了大年除夕。夫妻俩这天又是忙得不亦乐乎,10点刚过,正要准备打烊时,忽听见“吱吱”的轻微开门声,一位领着两个男孩的妇人轻轻走进店里。女掌柜从她那身不合时令的花格呢旧裙装上,一下就回忆起一年前除夕夜那最后的一位客人。“那个……清汤面……就要一份……可以吗?”“请,请,这边请。”女掌柜和去年一样,边将母子三人让到第二张桌旁,边开腔叫道,“清汤荞麦面一碗——!”桌子上,娘儿仨在吃面中的小声对话,清晰地传至柜台内外。“真好吃呀!”“我们今年又吃上了北海亭的清汤面啦。”“但愿明年还能吃上这面。”吃完,妇人付了钱,女掌柜也照例用一天说过数百遍的套话向母子道别:“谢谢光临,预祝新年快乐!”在生意兴隆中,不觉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除夕夜。北海亭的当家人和女掌柜虽没言语,但9点一过,二人都心神不宁,时不时地倾听门外的声响。在那第二张桌上,早在半个钟头前,女掌柜就已摆上了“预约席”的牌子。终于挨到10点了,就仿佛一直在门外等着最后一个客人离去才进店堂一样,母子三人悄然进来了。哥哥穿一身中学生制服,弟弟则穿着去年哥哥穿过的大格运动衫。兄弟俩这一年长高了许多,简直认不出来了,而母亲仍然是那身褪了色的花格呢裙装。“欢迎您!”女掌柜满脸堆笑地迎上前去。“那个……清汤面……要两份……可以吗?”“嗳。请,请,呵,这边请!”女掌柜一如既往,招呼他们在第二张桌子边就座,并若无其事地顺手把那个“预约席”牌藏在背后,对着柜台后面喊道:“面,两碗——!”“好咧,两碗面——!”可是,当家人却将三把面扔进了汤锅。于是,母子三人轻柔的话语又在空气中传播开来。“昕儿,淳儿……今天妈妈要向你们兄弟二人道谢呢。”“道谢?……怎么回事呀?”“因为你们父亲而发生的交通事故,连累人家8个人受了伤,我们的全部保险金也不够赔偿的,所以,这些年来,每个月都要积攒些钱帮助受伤的人家。”“噢,是吗,妈妈?”“嗯,是这样,昕儿当送报员,淳儿又要买东西,又要准备晚饭,这样妈妈就可以放心地出去做工了。因为妈妈一直勤奋工作,今天从公司得到了一笔特别津贴,我们终于把所欠的钱都还清了。”“妈妈,哥哥,太棒了!放心吧,今后,晚饭仍包在我身上好了。”“我还继续当业余送报员!小淳,我们加油干哪!”“谢谢……妈妈实在感谢你们。”…这天,娘儿仨在一餐饭中说了很多话,哥哥进得了“坦白”:他怎样担心母亲请假误工,自己代母亲去出席弟弟学校家长座谈会,会上听小淳如何朗读他的作文《一碗清汤荞麦面》。这篇曾代表北海道参加了“全国小学生作文竞赛”的作文写道,父亲因交通事故逝世后留下一大笔债务;妈妈怎样起早贪黑拼命干活;哥哥怎样当送报员;母子三人在除夕夜吃一碗清汤面,面怎样好吃;面馆的叔叔和阿姨每次向他们道谢,还祝福他们新年快乐。………小淳朗读的劲头,就好像在说;我们不泄气,不认输,坚持到底!弟弟在作文中还说,他长大以后,也要开一家面馆,也要对客人大声说:“加油干哪,祝你幸福。……”刚才还站在柜台里静听一家人讲话的当家人和女掌柜不见了。原来他们夫妇已躲在柜台后面,两人扯着条毛巾,好像拔河比赛各拉着一头,正在拚命擦拭满脸的泪水。……三又过去了一年。在北海亭面馆靠近暖气的第二张桌子上,9点一过就摆上了“预约席”的牌了,老板和老板娘等呵、等呵,始终也未见母子三人的影子。转过一年,又转过一年,母子三人再也没有出现。北海亭的生意越做越兴旺,店面进行了装修,桌椅也更新了,可是,靠暖气的第二张桌子,还是原封不动地摆在那儿。光阴荏苒,夫妻面馆北海亭在不断迎送食客的百忙中,又迎来了一个除夕之夜。手臂上搭着大衣,身着西装的两个青年走进北海亭面馆,望着坐无虚席、热闹非常的店堂,下意识地叹了口气。“真不凑巧,都坐满了……”女掌柜面带歉意,连忙解释说。这时,一位身着和服的妇人,谦恭地深深低着头走进来,站在两个青年中间。店内的客人一下子肃静下来,都注视着这几位不寻常的客人。只听见妇人轻柔地说:“那个……清汤面,要三份,可以吗?”一听这话,女掌柜猛然想起了那恍如隔世的往事——在那年除夕夜,娘儿仨吃一碗面的情景。“我们是14年前在除夕夜,三口人吃一碗清汤面的母子三人。”妇人说道,“那时,承蒙贵店一碗清汤面的激励,母子三人携手努力生活过来了。”这时,模样像是兄长的青年接着介绍说:“此后我们随妈妈搬回外婆家住的滋贺县。今年我已通过国家医师考试,现在是京都医科大学医院的医生,明年就要转往札幌综合医院。之所以要回札幌,一是向当年抢救父亲和对因父亲而受伤的人进行治疗的医院表示敬意;再者是为父亲扫墓,向他报告我们是怎样奋斗的。我和没有开成面馆而在京都银行工作的弟弟商量,我们制订了有生以来最奢侈的计划——在今年的除夕夜,我们陪母亲一起访问札幌的北海亭,再要上三份清汤面。”一直在静听说话的当家人和女掌柜,眼泪刷刷刷地流了下来。“欢迎,欢迎,……呵,快请。喂,当家的,你还愣在那儿干嘛?!2号桌,三碗清汤荞麦面——!”当家人一把抹去泪水,欢悦地应道:“好咧,清汤荞麦面三碗——!”⑦手表(1990.06)作者:尚贝·戈西尼

外婆的礼物太棒了,你猜也猜不到昨天晚上,我放学回来以后,邮递员来了。他给我带来一个包裹,里面是外婆给我的礼物。这个礼物可了不得啦,保证你猜也猜不到:是一只手表!太棒了!小朋友们又要眼馋了。爸爸还没有回家,因为今天晚上他要在单位吃饭。妈妈教我给表上弦,然后把表给我戴在手腕上。幸好今年我已经学会看钟点了,不像去年小的时候。要是还像去年一样,我就老得问别人:“我的手表几点了?”那可就太麻烦了。我的手表可好玩了,那根长针跑得最快,还有两根针要仔仔细细看好久,才能看它们动一点儿。我问妈妈长针有什么用,妈妈说,在煮鸡蛋的时候,长针可有用了,它能告诉我们鸡蛋煮熟了没有。

7点32分,我和妈妈围着桌子吃饭。太可惜了,今天没有煮鸡蛋。我一边吃饭一边看我的手表。妈妈说汤要凉了,叫我快点儿吃。长针只转了两圈多一点儿,我就喝光了汤。7点51分,妈妈把中午剩的蛋糕端来了。7点58分,我们吃完了。妈妈让我玩一会儿,我把耳朵贴在手表上,听里面发出的滴答声。8点15分,妈妈叫我上床睡觉。我真开心,差不多和上次给我钢笔的时候一样开心。那次弄得到处都是墨水。我想戴着手表睡觉,可妈妈说这样对手表不好。我就把手表放在床头桌上,这样只要我一翻身就能看到它。8点38分,妈妈把电灯关了。

咦,太奇怪了!我的手表上的数字和指针在夜里发光哪!现在,要是我想煮鸡蛋也用不着打开电灯。我睡不着,就这样一直看着我的手表。后来,我听见大门开了:是爸爸回来了。我可高兴了,因为我能给他看看外婆给我的礼物。我下了床,把手表戴好,从房间里跑出来。

我看见爸爸正踮着脚上楼梯。“爸爸,”我大声说,“看看外婆给我的礼物,多漂亮呀!”爸爸吓了一大跳,差一点从楼梯上摔下去。“嘘,尼古拉,”他对我说,“嘘,你要把妈妈吵醒了!”灯亮了,妈妈从房间里走出来,“他妈妈已经醒了!”妈妈对爸爸说,样子不太高兴。她问爸爸吃什么吃了这么长时间。“啊,得了,”爸爸说,“还不算太晚嘛。”

“现在是11点58分。”我很得意,因为我很喜欢给爸爸妈妈帮忙。

“你妈妈可真会送东西。”爸爸对妈妈说。

“都什么时候了,还在说我母亲,何况孩子还在这儿呢。”妈妈满脸不高兴地说,然后叫我上床去乖乖睡一大觉。

我回到我的屋子,听到爸爸和妈妈又讲了一会儿话。12点14分,我开始睡觉了。

5点7分,我睡醒了。天开始亮了。真可惜,我手表上的字不那么亮了。我用不着急着起床,今天不上课。可是我想,我说不定能帮爸爸的忙:爸爸说他的老板老是怪他上班迟到。我又等了一会儿,到了5点12分,我走进爸爸和妈妈的屋子里,大声喊:“爸爸,天亮了!你上班又要迟到了!”爸爸又吓了一大跳,不过,这里比楼梯上保险多了,因为在床上是摔不下去的。可是,爸爸气坏了,就像真地摔下去一样。妈妈也一下子醒了。

“怎么啦?怎么啦?”妈妈问。

“又是那只表,”爸爸说,“好像天亮了。”

“是的,”我说,“现在是5点15分,马上就要到16了。”

“真乖,”妈妈说,“快回去睡觉吧,现在我们已经醒了。”

我回去上床了。可是,他们还是没有动。我在5点47分、6点18分和7点2分连着又去了三次,爸爸和妈妈最后才起床了。

我们坐在桌旁吃早饭。爸爸冲妈妈喊:“快一点儿,亲爱的,咖啡再不来,我就要迟到了。我已经等了5分钟了。”

“是8分钟。”我说。

妈妈来了,不知为什么直看我。她往杯子里倒咖啡的时候洒到了台布上,她的手发抖了。妈妈可不要生病啊。

“我今天早些回来吃午饭,”爸爸说,“去点个卯。”

我问妈妈什么叫“点个卯”。妈妈让我少管这个,到外面去玩。我第一次觉得想上学了,我想让小朋友们看看我的手表呢。在学校里,只有杰弗里带来过一次手表。那只表是他爸爸的,很大,有盖子和链子,可好玩了。不过,好像家里不许他拿,这家伙惹祸了。那以后,再也没见到大手表。杰弗里跟我们说,他屁股挨了一顿揍,差一点再也见不着我们了。

我去找阿尔赛斯特,他家离我家不远。这家伙是个胖子,可能吃了。我知道他起床很早,因为早饭他要吃好长时间。

“阿尔赛斯特!”我站在他家大门口喊,“阿尔赛斯特!有好东西给你看!”

“阿尔赛斯特出来了,手里拿着面包,嘴里还咬着一个。

“我有一只手表了!”说完,我把胳臂举到他嘴里的面包旁边。阿尔赛斯特斜眼看了看,又咽了一口,才说:“有什么了不起的。”

“我的表走得可准了,它有一根专门用来煮鸡蛋的针。而且,它晚上还能发光呢。”我告诉阿尔赛斯特。

“那表的里头呢,是啥?”阿尔赛斯特问。

“这个,我忘了看啦。”

“先等我一会儿。”阿尔赛斯特说着跑进屋里去了。出来的时候,他又拿了一只面包,还有一把铅笔刀。

“把你的表给我,”阿尔赛斯特对我说,“我用铅笔刀把它打开。我知道怎么开,我已经开过爸爸的手表了。”

我把手表递给阿尔赛斯特,他就用铅笔刀干起来了。我真怕他把我的手表给弄坏了,就对他说:“把手表给我吧。”

可阿尔赛斯特不肯,他伸着舌头,想把手表打开,我上去想把手表抢回来。刀子一滑,碰上了阿尔赛斯特的手指,阿尔赛斯特一叫,手表开了,跟着又掉到地上,那时正好是9点10分。等我哭着回到家,还是9点10分,手表不走了。妈妈抱住我,说爸爸会想办法的。

爸爸回家吃午饭的时候,妈妈把表给了他。爸爸拧拧小钮。他瞅瞅妈妈,瞅瞅手表,又瞅瞅我,对我说:“听着,尼古拉,这只手表没法儿修了,不过你还能用它玩。这样反而更好,再也不用为它担心了,它总是和你的小胳臂一样好看。”

他的样子很高兴,妈妈也那么高兴,于是我也一样高兴了。

现在,我的手表一直是4点钟:这个时间最好,是吃巧克力夹心小面包的时间。一到晚上,表上的字还能闪光。

外婆的礼物真了不起。⑧向中国人脱帽(1992.12)作者:钟丽思记得那是十二月,我进入巴黎十二大学。

我们每周都有一节对话课,为时两个半钟头。在课堂上,每个人都必须提出或回答问题,问题或大或小,或严肃或轻松,千般百样无奇不有。

入学前,前云南省《滇池》月刊的一位编辑向我介绍过一位上对话课的教授:“他留着大胡子而以教学严谨闻名于全校。有时,他也提问,且问题刁钻古怪得很。总而言之你小心,他几乎让所有的学生都从他的课堂上领教了什么叫做‘难堪’……”我是插班生,进校时,别入已上了两个多月课。我上第一堂对话课时,就被教授点着名来提问:作为记者,请概括一下您在中国是如何工作的?”我说:“概括一下来讲,我写我愿意写的东西。”

我听见班里有人窃笑。

教授弯起一根食指顶了顶他的无边眼镜:“我想您会给予我这种荣幸:让我明白您的首长是如何工作的。”

我说:“概括一下来讲,我的首长发他愿意发的东西。”

全班“哄”地一下笑起来。那个来自苏丹王国的阿卜杜勒鬼鬼祟祟地朝我竖大拇指。

教授两只手都插入裤袋,挺直了胸膛问:“我可以知道您是来自哪个中国的么?”班上当即冷场。我慢慢地对我的教授说:“先生,我没听清楚你的问题。”

他清清楚楚一字一句,又重复一遍。我看着他的脸。那脸,大部分掩在浓密的毛发下。我告诉那张验,我对法兰西人的这种表达方式很陌生,不明白“哪个中国”一说可以有什么样的解释。

“那么,”教授说,“我是想知道:您是来自台湾中国还是北京中国?”雪花在窗外默默地飘。在这间三面墙壁都是落地玻璃的教室里,我明白地感受到了那种突然冻结的沉寂。几十双眼睛,蓝的绿的褐的灰的,骨碌碌瞪大了盯着三个人来回看,看教授,看我,看我对面那位台湾同学。

“只有一个中国。教授先生。这是常识。”我说。马上,教授和全班同学一起,都转了脸去看那位台湾人。那位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的同胞正视了我,连眼皮也不眨一眨,冷冷地慢慢道来:“只有一个中国,教授先生。这是常识。”

话音才落,教室里便响起了一片松动椅子的咔咔声。

教授先生盯牢了我,又递来一句话:“您走遍了中国么?”“除台湾省外,先生。”

“为什么您不去台湾呢?”“政府不允许,先生。”

“那么,”教授将屁股放了一边在讲台上,搓搓手看我。“您认为在台湾问题上,该是谁负主要责任呢?”“该是我们的父辈,教授先生。那会儿他们还年纪轻轻哩!”教室里又有了笑声。教授却始终不肯放过我:“依您之见,台湾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呢?如今?”“教授先生,中国有句老话,叫做‘一人做事一人当’。我们的父辈还健在哩!”我说,也朝着他笑,“我没有那种权力去剥夺父辈们解决他们自己酿就的难题的资格。”

我惊奇地发现,我的对话课的教授思路十分敏捷,他不笑,而是顺理成章地接了我的话去:“我想,您不会否认邓小平先生该是你们的父辈。您是否知道他想如何解决台湾问题?”

“我想,如今摆在邓小平先生桌面的,台湾问题并非最重要的。”

教授浓浓的眉毛如旗般展了开来升起:“什么问题才是最重要的呢,在邓小平先生的桌面上?”“依我之见,如何使中国尽早富强起来是他最迫切需要考虑的。”

教授将他另一边屁股也挪上讲台,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坐好,依然对我穷究下去:“我实在愿意请教:中国富强的标准是什么?这儿坐了二十几个国家的学生,我想大家都有兴趣弄清楚这一点。”

我突然一下感慨万千,竟恨得牙根儿发痒,狠狠用眼戳着这个刁钻古怪的教授,站了起来对他说,一字一字地:“最起码的一条是:任何一个离开国门的我的同胞,再不会受到像我今日要承受的这类刁难。”

教授倏地离了讲台向我走来,我才发现他的眼睛很明亮,笑容很灿烂。他将一只手掌放在我肩上,轻轻说:“我丝毫没有刁难您的意思,我只是想知道,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国人是如何看待他们自己国家的。”然后,他两步走到教室中央,大声宣布:“我向中国人脱帽致敬。下课。”

出了教室,台湾同胞与我并排儿走。好一会儿后,两人不约而同地看着对方说:“一起喝杯咖啡好吗?”⑨夏令营中的较量(1993.11)作者:孙云晓

荐语:这篇文章曾经引起中国教育界关于中国少年儿童素质教育的大讨论。之所以推荐给大家,是因为这个问题万分重要———对于每一个家长和将要做家长的人。

1992年8月,77名日本孩子来到了内蒙古,与30名中国孩子一起举行了一个草原探险夏令营A中国孩子病了回大本营睡大觉,日本孩子病了硬挺着走到底。

在英雄小姐妹龙梅、玉荣当年放牧的乌兰察布盟草原,中日两国孩子人人负重20公斤,匆匆前进着。他们的年龄在11—16岁之间。根据指挥部的要求,至少要步行50公里路,而若按日本人的计划,则应步行100公里!

说来也巧,就在中国孩子叫若不迭之时,他们的背包带子纷纷断落。产品质量差给他们偷懒制造了极好的理由。他们争先恐后地将背包扔进马车里,揉揉勒得酸痛的双肩,轻松得又说又笑起来。可惜,有个漂亮女孩背的是军用迷彩包,带子结结实实,使她没有理由把包扔进马车。男孩子背自己的包没劲儿,替女孩背包不但精神焕发,还千方百计让她开心。他们打打闹闹,落在了日本孩子的后面。尽管有男孩子照顾,这位漂亮女孩刚走几里路就病倒了,蜷缩一团瑟瑟发抖,一见医

生泪如滚珠。于是,她被送回大本营,重新躺在席梦思床上,品尝着内蒙古奶茶的清香。

日本孩子也是孩子,也照样生病。矮小的男孩子黑木雄介肚子疼,脸色苍白,汗球如豆。中国领队发现后,让他放下包他不放,让他坐车更是不肯。他说:“我是来锻炼的,当了逃兵是耻辱,怎么回去向教师和家长交待?我能挺得住,我一定要走到底!”在医生的劝说下,他才在草地上仰面躺下,大口大口地喘息。只过了一会儿,他又爬起来继续前进了。

B日本家长乘车走了,只把鼓励留给发高烧的孙子中国家长来了,在艰难路段把儿子拉上车。

下午,风雨交加,草原变得更难走了,踩下去便是一脚泥水。

当晚7点,队伍抵达了目的地———大井梁。孩子们支起了十几顶帐逢,准备就地野炊和宿营。内蒙古的孩子生起了篝火。日本孩子将黄瓜、香肠、柿子椒混在一起炒,又熬了米粥,这就是晚餐了。日本孩子先礼貌地请大人们吃,紧接着自己也狼吞虎咽起来。倒霉的是中国孩子,他们以为会有人把饭送到自己面前,至少也该保证人人有份吧,可那只是童话。于是,有些饿着肚子的中国孩子向中国领队哭冤叫屈。饭没了,屈有何用?

第二天早饭后,为了锻炼寻路本领,探险队伍分成十个小组,从不同方向朝大本营狼宿海前进。在茫茫草原上,根本没有现成的路,他们只能凭着指南针和地图探索前进。如果哪一组孩子迷失了方向,他们将离大队人马越来越远,后果难以预料。

出发之前,日本宫崎市议员乡田实先生驱车赶来,看望了

两国的孩子。这时,他的孙子已经发高烧一天多,许多人以为他会将孩子接走。谁知,他只鼓励了孙子几句,毫不犹豫地乘车离去。这让人想起昨天发生的一件事:当发现道路被洪水冲垮时,某地一位少工委干部马上把自己的孩子叫上车,风驰电掣地冲出艰难地带。

中日两位家长对孩子的态度是何等的不同!我们常常抱怨中国的独生子女娇气,缺乏自立能力和吃苦精神,可这板子该打在谁的屁股上呢?

C日本孩子吼声在草原上震荡

经过两天的长途跋涉,中日两国孩子胜利抵达了目的地狼宿海。

当夏令营宣告闭营时,宫崎市议员乡田实先生作了总结。他特意大声问日本孩子:“草原美不美?”

77个日本孩子齐声吼道:“美!”“天空蓝不蓝?”

“蓝!”“你们还来不来?”“来!”

这几声狂吼震撼了在场的每一个中国人。天哪!这就是日本人对后代的教育吗?这就是大和民族精神吗?当日本孩子抬起头时,每个人的眼里都闪动着泪花。

在这群日本孩子身后,站着的是他们的家长乃至整个日本社会。

据悉,这次由日本福冈民间团体组织孩子到中国探险的活动得到日本各界的广泛支持。政府和新闻机构、企业不仅提供赞助,政界要员和企业老板还纷纷送自己的孩子参加探

险队。许多教授、工程师、医生、大学生、小学教师自愿参加服务工作。活动的发起者、该团体的创始人河边新一先生与其三位女儿都参加了探险队的工作。他们的夏令营向社会公开招生,每个报名的孩子需交纳折合7000元人民币的日元。一句话,日本人愿意花钱送孩子到国外历险受罪。

D中国孩子的表现在我们心中压上沉甸甸的问号

日本人满面笑容地离开中国,神态很轻松,但留给中国人的思考却是沉重的。

刚上路时,日本孩子的背包鼓鼓囊囊,装满了食品和野营用具而有些中国孩子的背包却几乎是空的,装样子,只背点吃的。才走一半路,有的中国孩子便把水渴光、干粮吃尽,只好靠别人支援,他们的生存意识太差!

运输车陷进了泥坑里,许多人都冲上去推车,连当地老乡也来帮忙。可有位少先队“小干部”却站在一边高喊“加油”,当惯了“官儿”,从小就只习惯于指挥别人。

野炊的时候,凡是又白又胖抄着手啥也不干的,全是中国孩子。中方大人批评他们:“你们不劳而获,好意思吃吗?”可这些中国孩子反应很麻木。

在咱们中国的草原上,日本孩子用过的杂物都用塑料袋装好带走。他们发现了百灵鸟蛋,马上用小木棍围起来,提醒大家不要踩。可中国孩子却走一路丢一路东西……

短短的一次夏令营,暴露出中国孩子的许多弱点,这不得不令人反思我们培养目标与培养方式的问题。第一,同样是少年儿童组织,要培养的是什么人?光讲大话空话行吗?每个民族都在培养后代,日本人特别重视生存状态和环境意识,培养孩子的能力加公德我们呢?望子成龙,可是成什么龙?

我们的爱心表现为让孩子免受苦,殊不知过多的呵护可能使他们失去生存能力。日本人已经公开说,你们这代孩子不是我们的对手!第二,同样是少年儿童组织,还面临一个怎样培养孩子的问题。是布道式的,还是野外磨练式的?敢不敢为此承担一些风险和责任?许多人对探险夏令营赞不绝口,可一让他们承办或让他们送自己的孩子来,却都缩了回去,这说明了什么呢?

是的,一切关心中国未来命运的人,都值得想一想,这个现实的矛盾说明了什么。

全球在竞争,教育是关键。假如,中国的孩子在世界上不具备竞争力,中国能不落伍?⑩把信带给加西亚(1998.01)(一)

《把信带给加西亚》这篇短文的作者是EebertHubbard,最早发表于1899年。这篇百年前的文章,几乎被世界上所有的语言翻译出来,印制了亿万份。纽约中央火车站曾将该文印刷了150万份分发出去。日俄战争期间,每一名俄国士兵都带着这篇文章,日军从俄军俘虏那里发现了它,如获至宝,在日本天皇的命令下,日本的每一名军人、公务员、老百姓都拥有这篇文章。现在,它已经成为了任何管理学或者成功学不可或缺的经典,被一代代人所广为传诵。

实际上,这种把信带给加西亚的精神在我国一直深远流传,上溯到《孟子·公孙丑上》中提到的“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概,到陆游的“位卑未敢忘忧国”,再到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福祸趋避之”的高度的民族责任感,一脉相承的是我们这个古老民族引以为豪的优良传统和责任意识。传统的“五四”精神,更体现出在时代前进的洪流中积极地前行,审视自我、完善自我、勇于奉献的一种崇高的责任感。

在当今社会,这样的责任感更多地体现在敬业之中。敬业,是一种高尚的品德。它表达的是这样一种涵义: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怀着一份热爱、珍惜和敬重,不惜为之付出和奉献,从而获得一种荣誉感和成就感。可以说如果社会各个行业的人们都具有敬业精神,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文明进步,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但是,有的人,让他把信带给加西亚,他会说出一万个不可能,并且举出种种理由支持他的观点,却从来也不会费心去考虑如何完成他应该完成的目标。敬业精神,不单单是完成日常的工作,朝酒晚五点卯报到,而是和兢兢业业、精益求精、踏实肯干的工作态度联系在一起的,是和诚实守信、质量效率、企业形象联系在一起的。在普通而平凡的岗位上,浑浑噩噩、混天度日是一种态度,扎实勤勉、日清日高又是一种态度。海尔总裁张瑞敏说:把普通的工作作好就是不普通,把平凡的事情作好就是不平凡。这样的道理似乎人人都会说,但却极少有人能做到。

也许,大家已经急切想知道《把信带给加西亚》的内容,下面就是这篇传世之作。(二)

在一切有关古巴的事物中,有一个人最让我忘不了。

当美西战争爆发后,美国必须立即跟西班牙的反抗军首领加西亚取得联系。加西亚在古巴丛林的山里――没有人知道确切的地点,所以无法带信给他。美国总统必须尽快地获得他的合作。

怎么办呢?有人对总统说:“有个名叫罗文的人,有办法找到加西亚,也只有他才找得到。”他们把罗文找来,交给他一封写给加西亚的信。关于那个名叫罗文的人,如何拿了信,把它装进一个油纸袋里封好,吊在胸口,3个星期之后,徒步走过一个危机四伏的国家,把那封信交给加西亚――这些细节都不是我想说明的。我要强调的重点是:美国总统把一封写给加西亚的信交给罗文;而罗文接过信之后,并没有问:“他在什么地方?”

像他这种人,我们应该为他塑造不朽的雕像,放在每一所大学里。年轻人所需要的不只是学习书本上的知识,也不只是聆听他人种种的指导,而要加强一种敬业精神,对上级的托付,立即采取行动,全心全意地完成任务――“把信带给加西亚”。

加西亚将军已不在人间,但现在还有其他的加西亚。凡是需要众多人手的企业经营者,有时候都会因一般人无法或不愿专心去做一件事而大吃一惊。懒懒散散、漠不关心、马马虎虎的做事态度,似乎已经变成常态;除非苦口婆心、威逼利诱地叫属下帮忙,或者,除非奇迹出现,上帝派一名助手给他,没有人能把事情办成。

不信的话,我们来做个试验:你此刻坐在办公室里――周围有6名职员。把其中一名叫来,对他说:“请帮我查一查百科全书,把某某的生平做成一篇摘录。”那个职员会静静地说:“好的,先生。”然后就去执行吗?我敢说他绝不会,反而会满脸狐疑地提出一个或数个问题:他是谁呀?他过世了吗?哪套百科全书?百科全书放在哪儿?是我的工作吗?为什么不叫查理去做呢?急不急?你为什么要查他?我敢以十比一的赌注跟你打赌,在你回答了他所提出的问题,解释了怎么样去查那个资料,以及你为什么要查的理由之后,那个职员会走开,去找另外一个职员帮助他查某某的资料,然后,会再回来对你说,根本查不到这个人。真的,如果你是聪明人,你就不会对你的“助理”解释,某某编在什么类,而不是什么类,你会满面笑容地说:“算啦。”然后自己去查。这种被动的行为,这种道德的愚行,这种心灵的脆弱,这种姑息的作风,有可能把这个社会带到危险境界。

如果人们都不能为了自己而自动自发,你又怎能期待他们为别人采取行动呢?你登广告征求一名速记员,应征者中,十之八九不会拼也不会写,他们甚至不认为这些是必要条件。这种人能把信带给加西亚吗?在一家大公司里,总经理对我说:“你看那职员。”“我看到了,他怎样?”“他是个不错的会计,不过如果我派他进城里去办个小差事,他可能把任务完成,但也可能就在途中走进一家酒吧,而当他到了闹市区,可能根本忘了他的差事。”这种人你能派他送信给加西亚吗?

近来我们听到,许多人为“那些为了廉价工资工作而又无出头之日的工人”以及“那些为求温饱而工作的无家可归人士”表示同情,同时把那些雇主骂得体无完肤。但从没有人提到,有些老板一直到年老,都无法使有些不求上进的懒虫做点正经的工作,也没有人提到,有些老板长久而耐心地想感动那些当他一转身就投机取巧的员工。在每个商店和工厂,都有一个持续的整顿过程。公司负责人经常送走那些显然无法对公司有所贡献的员工,同时也吸引新的进来。不论业务怎么忙碌,这种整顿一直在进行着。只有当公司不景气,就业机会不多,整顿才会出现较佳的成绩――那些不能胜任,没有才能的人,都被摈弃在就业的大门之外,只有最能干的人,才会被留下来。为了自己的利益,使得每个老板只保留那些最佳的职员――那些能把信带给加西亚的人。

我钦佩的是那些不论老板是否在办公室都会努力工作的人,我也敬佩那些能够把信交给加西亚的人。静静地把信拿去,不会提出任何愚笨问题,也不会随手把信丢进水沟里,而是不顾一切地把信送到。这种人永远不会被解雇,也永远不必为了要求加薪而罢工。文明,就是焦心地寻找这种人才的一段长远过程。这种人不论要求任何事物都会获得。他在每个城市、村庄、乡镇,以及每个办公室、商店、工厂,都会受到欢迎。

世界上亟需这种人才,这种能够把信带给加西亚的人。

《感动中国十二位杰出人物的感人故事》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感动中国十二位杰出人物感人故事》感触很深,他们有的是运动员,有的是农民,有的是警察,有的甚至还是个孩子,他们在平凡的生活中做出了许多不平凡的事迹,让我敬佩,值得我们学习。||| 1980年9月12日傍晚一颗巨星落地,他就是我们今天心目中的篮球巨星——姚明。他的父母造就了他天生要打篮球的体魄。当姚明还未满9岁,他就走上了篮球之路,11岁就进了体校。13岁进了青年队,训练时他非常勤奋好学,从来不偷懒,常常是汗水浸透了衣服。他特别崇拜体坛名将李宁,1984年的奥运会体操比赛中李宁赢得了6枚金牌的成绩,深深的触动了他。姚明暗暗下了决心,一定要加入国家队,为国争光。||| 2002年在美国上演了一出“个人秀”博得了一致好评,在休斯敦火箭队挑战中,使姚明成为了历史上第一个没有美国背景而成为NBA状元的国际球队。“明王朝”也就此拉开了序幕。||| 每次打球,球场上身披11号“战袍”的姚明总是最炫目的。面对强手他总是告诉自己对方并不可怕,大家都是运动员。2002年,他背着巨星的压力,代表林斯敦火箭队正式参加NBA常规赛。近战掘金队,比赛开始了,姚明在汗水、哨声和掌声中寻找机会,看到这里,我的心紧紧地栓在姚明的身上,为他加油、助威,仿佛我身临其境一般。姚明身材高大却非常灵活,有机会拿到球,成功就向他招手,尽管截挡的队员像推土机那样向他冲上来,他都会稳定情绪,一会儿运球,一会儿做假动作,躲闪对方球员,寻找投篮的机会。我仿佛看到了一道优美的抛物线跟随篮球滑入了篮球筐,这是关键的一球,全场沸腾了,姚明发狂了,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在球场上奔跑着,他拿下了全场的最高分。他赢得了肯定和尊严,吹响了“明王朝”的号角。||| 姚明虽然在美国一步一步走向成功,却从没有忘记祖国的召唤,2003年他暂离NBA,回国参加亚洲男子篮球锦标赛,面对枪手韩国队,姚明抓住机会灵活应变最后以106:96的比分击败了韩国队,姚明面对冉冉升起的国旗流下了热泪他为国争光。姚明的事迹深深的打动了我。他成功了,但成功的背后有有很多辛酸和艰苦啊!他告诉我“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道理。他的精神非常可加,没有大牌的架子,他很谦虚,有团队精神。他说,他能打胜仗不是他一个人的功劳,是整个团队密切合作的结果。我要学习他这种精神,一滴水算不了什么,只有一滴水汇入大海,才能波涛滚滚,汹涌澎湃。||| 人民卫士——任长霞的事迹让我感动万分,一个公安局局长肩负着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重任,她爱憎分明,对罪恶行为痛恨至极,不论千难万险都要铲除害人虫。为了人民的利益不顾一切挺身而出。查案情,抓凶手。她清正廉明,不被金钱诱惑,布下天罗地网。在她强大的攻势下,罪犯纷纷投案自首。一举抓获为首的罪犯。她是人们心目中敬重的女局长,正如光荣匾上写的“警戒女英,不让须眉!”||| 任长霞是人民的父母官,爱民如子,群众有困难她伸出援助之手,为他们排忧解难,他的心里只有人民,她把一生都献给了人民,却很少留给家人,他不爱她的儿子吗?不,是因为她太爱人民了。山区儿童要上学,他帮助建起希望小学收养孤儿,她关爱孩子们的生活和学习,把他们看做自己的孩子一样。在这些孩子的心里她就是他们的妈妈,是他们心中的一盏灯。||| 她心里有百姓,救民与水深火热之中。他的英明流芳百世。|||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汶川发生了里氏8.0级的大地震。在这场地震中涌现出了无数的英雄。林浩,是这次抗震救灾中最小的英雄,面对镜头,他十分谦虚,并不觉得和别人特殊,其他人要把他当作偶像,他说我不要做偶像,我自己也有偶像。||| 地震发生的时候,他镇定地告诉周围的同学们不要慌,要坚持下去,然后鼓励同学们,带他们唱国歌,然后,他开始自救。当他爬出来后,又钻进废墟,救出了两名同学,而自己却被砸伤了脑袋和手臂。||| 感动我们的人物,远远不止这些人,其实在我们身边有无数的人,值得我们感动。让我们一起向他们学习吧!||| |||

疯狂小说家

(笔者本来是想写篇日记,结果手一得瑟,成了小说。如果一开始要写小说的话,它也不至于这么短。)

1、

B胜来广州的时候把他高中时的篮球服也带来了。这边天气热,可以当背心穿。每当洗完澡,B胜便身穿战袍,跑到街上随意溜达。

街上人多,B胜见一女的穿着短裤,腿很长,牵着一条长毛狗,纯白色,和此女皮肤一样白,还吐着舌头,一起进了超市。B胜也跟了进去。进去后发现是卖化妆品的。通过这件小事说明,B胜是喜欢狗的。

很多人喜欢狗,特别是女性。因为狗忠诚。

B胜上幼儿园的时候家里养过一条灰色的狗,那时候他高它一个头。每当B胜吃完饭的时候那狗就会踮起脚来舔他嘴边的油,所以B胜的初吻是给了一条狗,并且是条公狗。

在B胜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这条狗被某君暗下老鼠药毒死了,至今只遗留下一张他与此爱犬的合影。每当看到这张已泛黄的素照时,B胜都会感叹:我小时候真TM胖。

B胜从那个化妆品专卖店出来的时候,他突然有一种想运动的冲动,因为他要对得起穿在身上的篮球服。于是他跑到街边的水果摊,挑了一个酷似篮球的黑皮西瓜,抱回了家。然后把它放在桌上端详,拍了几下,发出几声闷响。B胜觉得它并不像篮球,于是就把它切了。

他拿了一瓣,啃了一口,很甜。他又打开电视,湖南卫视正在播放偶像剧,B胜忽的感伤起来,因为他曾经有个梦,就像这出肥皂剧一样,最后成了一个泡影。

B胜关掉电视,他决定要去寻找他的夜生活,他是一个钟爱夜生活的人。可外面除了灯红酒绿就是酒绿灯红,都是些被小说家写得烂熟了的东西。

对,他的梦想就是要成为一名小说家。

2、

在一段时间内,B胜觉得日子过得异常空虚。他在网上查到附近最大的书店——广州购书中心,他打算在这里买几本小说,补充精神食粮,充实自己。他在大街上辗转几圈,找到了购书中心。

进了大厅,人头攒动,付款处排起了长龙。B胜乍看这条长龙,叹了一声:我是龙的传人。于是,他挤了过去,保持队型。

排到一半,B胜意识到自己竟然把这里误当成了学校食堂,他连菜名都想好了:青椒肉丝,手撕包菜,油淋茄子,他最后还打算再加一个鸡腿。B胜拍了一下脑门,走出队伍。现在该想的是买什么书,不是吃什么菜。他又意识到手里还捏了一张卡,难道是饭卡?摊开手,是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卡,他用来买书结账的。

B胜提了一袋书走出购书中心,进了地铁站。他坐在车里,将书的封条拆开,有韩寒主编的《独唱团》,有郭敬明的《小时代3.0黄金时代》等等,都是80后当红作家的新作。

回到家,B胜挑灯夜读。时值凌晨两点,已看完厚厚一本。B胜伸展一下腰肢,走到阳台处,眺望远方。不远处,还有人从麦当劳肯德基进进出出。B胜忽然一拍大腿,不禁叫出声来:MD,世界杯到了。

B胜从冰箱里把剩下的半边西瓜搬到案板上,切成均匀的10片,在电视机前的茶几上一字摆开。然后将频道调到CCTV5,按照某支球队的出场阵容,将诸片西瓜摆成4-4-2状,然后将它们陆续吃完。

不知何时,B胜睁开惺忪的睡眼,自己竟然躺在沙发上睡了一宿,茶几上散落着西瓜皮苹果皮瓜子壳,诸如此类。昨天是荷兰赢了,不,应该是凌晨。

B胜草草吃完饭,接着看书。看完第二本的时候,他拍案而起,叫了一声:我要成为小说家。B胜说完这句,又指着书上的作者韩寒郭敬明说:这日子过得太平淡,我要暴红,我要和他们一样一夜成名。

B胜的梦想又死灰复燃。他开始奋笔疾书,从幼儿园的那条灰狗写起,一直写到高中时的那套篮球服,写到最近的南非世界杯。他打算写一部人生三部曲。

3、

数日,B胜完成了两万余字。他回味着这部小说的开头,读得自己心花怒放,然后在心里暗暗思忖着:这以后不红不行,现在要做好心里准备。

次日一大早,B胜打开笔记本电脑,又开始琢磨着这部大作的开头,看得心里面美滋滋的。看着看着,电脑突然黑屏,B胜心头一紧。开机,但屏幕没有任何动静。B胜迅速装起电脑,到楼下的电脑维修店治理。店主说:硬盘坏了,需要换新。

听了这话,B胜如万箭穿心。他低低的问道:里面的数据可以恢复不?我有非常重要的资料。

你还是到电脑城去吧,我这里没有这个技术。

B胜顶着烈日,抱着电脑步行到电脑城。技术人员细查病因,询问B胜:你资料存哪个盘?

C盘。

没了,如果存其他盘还是有希望恢(笔者本来是想写篇日记,结果手一得瑟,成了小说。如果一开始要写小说的话,它也不至于这么短。)

1、

B胜来广州的时候把他高中时的篮球服也带来了。这边天气热,可以当背心穿。每当洗完澡,B胜便身穿战袍,跑到街上随意溜达。

街上人多,B胜见一女的穿着短裤,腿很长,牵着一条长毛狗,纯白色,和此女皮肤一样白,还吐着舌头,一起进了超市。B胜也跟了进去。进去后发现是卖化妆品的。通过这件小事说明,B胜是喜欢狗的。

很多人喜欢狗,特别是女性。因为狗忠诚。

B胜上幼儿园的时候家里养过一条灰色的狗,那时候他高它一个头。每当B胜吃完饭的时候那狗就会踮起脚来舔他嘴边的油,所以B胜的初吻是给了一条狗,并且是条公狗。

在B胜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这条狗被某君暗下老鼠药毒死了,至今只遗留下一张他与此爱犬的合影。每当看到这张已泛黄的素照时,B胜都会感叹:我小时候真TM胖。

B胜从那个化妆品专卖店出来的时候,他突然有一种想运动的冲动,因为他要对得起穿在身上的篮球服。于是他跑到街边的水果摊,挑了一个酷似篮球的黑皮西瓜,抱回了家。然后把它放在桌上端详,拍了几下,发出几声闷响。B胜觉得它并不像篮球,于是就把它切了。

他拿了一瓣,啃了一口,很甜。他又打开电视,湖南卫视正在播放偶像剧,B胜忽的感伤起来,因为他曾经有个梦,就像这出肥皂剧一样,最后成了一个泡影。

B胜关掉电视,他决定要去寻找他的夜生活,他是一个钟爱夜生活的人。可外面除了灯红酒绿就是酒绿灯红,都是些被小说家写得烂熟了的东西。

对,他的梦想就是要成为一名小说家。

2、

在一段时间内,B胜觉得日子过得异常空虚。他在网上查到附近最大的书店——广州购书中心,他打算在这里买几本小说,补充精神食粮,充实自己。他在大街上辗转几圈,找到了购书中心。

进了大厅,人头攒动,付款处排起了长龙。B胜乍看这条长龙,叹了一声:我是龙的传人。于是,他挤了过去,保持队型。

排到一半,B胜意识到自己竟然把这里误当成了学校食堂,他连菜名都想好了:青椒肉丝,手撕包菜,油淋茄子,他最后还打算再加一个鸡腿。B胜拍了一下脑门,走出队伍。现在该想的是买什么书,不是吃什么菜。他又意识到手里还捏了一张卡,难道是饭卡?摊开手,是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卡,他用来买书结账的。

B胜提了一袋书走出购书中心,进了地铁站。他坐在车里,将书的封条拆开,有韩寒主编的《独唱团》,有郭敬明的《小时代3.0黄金时代》等等,都是80后当红作家的新作。

回到家,B胜挑灯夜读。时值凌晨两点,已看完厚厚一本。B胜伸展一下腰肢,走到阳台处,眺望远方。不远处,还有人从麦当劳肯德基进进出出。B胜忽然一拍大腿,不禁叫出声来:MD,世界杯到了。

B胜从冰箱里把剩下的半边西瓜搬到案板上,切成均匀的10片,在电视机前的茶几上一字摆开。然后将频道调到CCTV5,按照某支球队的出场阵容,将诸片西瓜摆成4-4-2状,然后将它们陆续吃完。

不知何时,B胜睁开惺忪的睡眼,自己竟然躺在沙发上睡了一宿,茶几上散落着西瓜皮苹果皮瓜子壳,诸如此类。昨天是荷兰赢了,不,应该是凌晨。

B胜草草吃完饭,接着看书。看完第二本的时候,他拍案而起,叫了一声:我要成为小说家。B胜说完这句,又指着书上的作者韩寒郭敬明说:这日子过得太平淡,我要暴红,我要和他们一样一夜成名。

B胜的梦想又死灰复燃。他开始奋笔疾书,从幼儿园的那条灰狗写起,一直写到高中时的那套篮球服,写到最近的南非世界杯。他打算写一部人生三部曲。

3、

数日,B胜完成了两万余字。他回味着这部小说的开头,读得自己心花怒放,然后在心里暗暗思忖着:这以后不红不行,现在要做好心里准备。

次日一大早,B胜打开笔记本电脑,又开始琢磨着这部大作的开头,看得心里面美滋滋的。看着看着,电脑突然黑屏,B胜心头一紧。开机,但屏幕没有任何动静。B胜迅速装起电脑,到楼下的电脑维修店治理。店主说:硬盘坏了,需要换新。

听了这话,B胜如万箭穿心。他低低的问道:里面的数据可以恢复不?我有非常重要的资料。

你还是到电脑城去吧,我这里没有这个技术。

B胜顶着烈日,抱着电脑步行到电脑城。技术人员细查病因,询问B胜:你资料存哪个盘?

C盘。

没了,如果存其他盘还是有希望恢(笔者本来是想写篇日记,结果手一得瑟,成了小说。如果一开始要写小说的话,它也不至于这么短。)

1、

B胜来广州的时候把他高中时的篮球服也带来了。这边天气热,可以当背心穿。每当洗完澡,B胜便身穿战袍,跑到街上随意溜达。

街上人多,B胜见一女的穿着短裤,腿很长,牵着一条长毛狗,纯白色,和此女皮肤一样白,还吐着舌头,一起进了超市。B胜也跟了进去。进去后发现是卖化妆品的。通过这件小事说明,B胜是喜欢狗的。

很多人喜欢狗,特别是女性。因为狗忠诚。

B胜上幼儿园的时候家里养过一条灰色的狗,那时候他高它一个头。每当B胜吃完饭的时候那狗就会踮起脚来舔他嘴边的油,所以B胜的初吻是给了一条狗,并且是条公狗。

在B胜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这条狗被某君暗下老鼠药毒死了,至今只遗留下一张他与此爱犬的合影。每当看到这张已泛黄的素照时,B胜都会感叹:我小时候真TM胖。

B胜从那个化妆品专卖店出来的时候,他突然有一种想运动的冲动,因为他要对得起穿在身上的篮球服。于是他跑到街边的水果摊,挑了一个酷似篮球的黑皮西瓜,抱回了家。然后把它放在桌上端详,拍了几下,发出几声闷响。B胜觉得它并不像篮球,于是就把它切了。

他拿了一瓣,啃了一口,很甜。他又打开电视,湖南卫视正在播放偶像剧,B胜忽的感伤起来,因为他曾经有个梦,就像这出肥皂剧一样,最后成了一个泡影。

B胜关掉电视,他决定要去寻找他的夜生活,他是一个钟爱夜生活的人。可外面除了灯红酒绿就是酒绿灯红,都是些被小说家写得烂熟了的东西。

对,他的梦想就是要成为一名小说家。

2、

在一段时间内,B胜觉得日子过得异常空虚。他在网上查到附近最大的书店——广州购书中心,他打算在这里买几本小说,补充精神食粮,充实自己。他在大街上辗转几圈,找到了购书中心。

进了大厅,人头攒动,付款处排起了长龙。B胜乍看这条长龙,叹了一声:我是龙的传人。于是,他挤了过去,保持队型。

排到一半,B胜意识到自己竟然把这里误当成了学校食堂,他连菜名都想好了:青椒肉丝,手撕包菜,油淋茄子,他最后还打算再加一个鸡腿。B胜拍了一下脑门,走出队伍。现在该想的是买什么书,不是吃什么菜。他又意识到手里还捏了一张卡,难道是饭卡?摊开手,是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卡,他用来买书结账的。

B胜提了一袋书走出购书中心,进了地铁站。他坐在车里,将书的封条拆开,有韩寒主编的《独唱团》,有郭敬明的《小时代3.0黄金时代》等等,都是80后当红作家的新作。

回到家,B胜挑灯夜读。时值凌晨两点,已看完厚厚一本。B胜伸展一下腰肢,走到阳台处,眺望远方。不远处,还有人从麦当劳肯德基进进出出。B胜忽然一拍大腿,不禁叫出声来:MD,世界杯到了。

B胜从冰箱里把剩下的半边西瓜搬到案板上,切成均匀的10片,在电视机前的茶几上一字摆开。然后将频道调到CCTV5,按照某支球队的出场阵容,将诸片西瓜摆成4-4-2状,然后将它们陆续吃完。

不知何时,B胜睁开惺忪的睡眼,自己竟然躺在沙发上睡了一宿,茶几上散落着西瓜皮苹果皮瓜子壳,诸如此类。昨天是荷兰赢了,不,应该是凌晨。

B胜草草吃完饭,接着看书。看完第二本的时候,他拍案而起,叫了一声:我要成为小说家。B胜说完这句,又指着书上的作者韩寒郭敬明说:这日子过得太平淡,我要暴红,我要和他们一样一夜成名。

B胜的梦想又死灰复燃。他开始奋笔疾书,从幼儿园的那条灰狗写起,一直写到高中时的那套篮球服,写到最近的南非世界杯。他打算写一部人生三部曲。

3、

数日,B胜完成了两万余字。他回味着这部小说的开头,读得自己心花怒放,然后在心里暗暗思忖着:这以后不红不行,现在要做好心里准备。

次日一大早,B胜打开笔记本电脑,又开始琢磨着这部大作的开头,看得心里面美滋滋的。看着看着,电脑突然黑屏,B胜心头一紧。开机,但屏幕没有任何动静。B胜迅速装起电脑,到楼下的电脑维修店治理。店主说:硬盘坏了,需要换新。

听了这话,B胜如万箭穿心。他低低的问道:里面的数据可以恢复不?我有非常重要的资料。

你还是到电脑城去吧,我这里没有这个技术。

B胜顶着烈日,抱着电脑步行到电脑城。技术人员细查病因,询问B胜:你资料存哪个盘?

C盘。

没了,如果存其他盘还是有希望恢(笔者本来是想写篇日记,结果手一得瑟,成了小说。如果一开始要写小说的话,它也不至于这么短。)

1、

B胜来广州的时候把他高中时的篮球服也带来了。这边天气热,可以当背心穿。每当洗完澡,B胜便身穿战袍,跑到街上随意溜达。

街上人多,B胜见一女的穿着短裤,腿很长,牵着一条长毛狗,纯白色,和此女皮肤一样白,还吐着舌头,一起进了超市。B胜也跟了进去。进去后发现是卖化妆品的。通过这件小事说明,B胜是喜欢狗的。

很多人喜欢狗,特别是女性。因为狗忠诚。

B胜上幼儿园的时候家里养过一条灰色的狗,那时候他高它一个头。每当B胜吃完饭的时候那狗就会踮起脚来舔他嘴边的油,所以B胜的初吻是给了一条狗,并且是条公狗。

在B胜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这条狗被某君暗下老鼠药毒死了,至今只遗留下一张他与此爱犬的合影。每当看到这张已泛黄的素照时,B胜都会感叹:我小时候真TM胖。

B胜从那个化妆品专卖店出来的时候,他突然有一种想运动的冲动,因为他要对得起穿在身上的篮球服。于是他跑到街边的水果摊,挑了一个酷似篮球的黑皮西瓜,抱回了家。然后把它放在桌上端详,拍了几下,发出几声闷响。B胜觉得它并不像篮球,于是就把它切了。

他拿了一瓣,啃了一口,很甜。他又打开电视,湖南卫视正在播放偶像剧,B胜忽的感伤起来,因为他曾经有个梦,就像这出肥皂剧一样,最后成了一个泡影。

B胜关掉电视,他决定要去寻找他的夜生活,他是一个钟爱夜生活的人。可外面除了灯红酒绿就是酒绿灯红,都是些被小说家写得烂熟了的东西。

对,他的梦想就是要成为一名小说家。

2、

在一段时间内,B胜觉得日子过得异常空虚。他在网上查到附近最大的书店——广州购书中心,他打算在这里买几本小说,补充精神食粮,充实自己。他在大街上辗转几圈,找到了购书中心。

进了大厅,人头攒动,付款处排起了长龙。B胜乍看这条长龙,叹了一声:我是龙的传人。于是,他挤了过去,保持队型。

排到一半,B胜意识到自己竟然把这里误当成了学校食堂,他连菜名都想好了:青椒肉丝,手撕包菜,油淋茄子,他最后还打算再加一个鸡腿。B胜拍了一下脑门,走出队伍。现在该想的是买什么书,不是吃什么菜。他又意识到手里还捏了一张卡,难道是饭卡?摊开手,是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卡,他用来买书结账的。

B胜提了一袋书走出购书中心,进了地铁站。他坐在车里,将书的封条拆开,有韩寒主编的《独唱团》,有郭敬明的《小时代3.0黄金时代》等等,都是80后当红作家的新作。

回到家,B胜挑灯夜读。时值凌晨两点,已看完厚厚一本。B胜伸展一下腰肢,走到阳台处,眺望远方。不远处,还有人从麦当劳肯德基进进出出。B胜忽然一拍大腿,不禁叫出声来:MD,世界杯到了。

B胜从冰箱里把剩下的半边西瓜搬到案板上,切成均匀的10片,在电视机前的茶几上一字摆开。然后将频道调到CCTV5,按照某支球队的出场阵容,将诸片西瓜摆成4-4-2状,然后将它们陆续吃完。

不知何时,B胜睁开惺忪的睡眼,自己竟然躺在沙发上睡了一宿,茶几上散落着西瓜皮苹果皮瓜子壳,诸如此类。昨天是荷兰赢了,不,应该是凌晨。

B胜草草吃完饭,接着看书。看完第二本的时候,他拍案而起,叫了一声:我要成为小说家。B胜说完这句,又指着书上的作者韩寒郭敬明说:这日子过得太平淡,我要暴红,我要和他们一样一夜成名。

B胜的梦想又死灰复燃。他开始奋笔疾书,从幼儿园的那条灰狗写起,一直写到高中时的那套篮球服,写到最近的南非世界杯。他打算写一部人生三部曲。

3、

数日,B胜完成了两万余字。他回味着这部小说的开头,读得自己心花怒放,然后在心里暗暗思忖着:这以后不红不行,现在要做好心里准备。

次日一大早,B胜打开笔记本电脑,又开始琢磨着这部大作的开头,看得心里面美滋滋的。看着看着,电脑突然黑屏,B胜心头一紧。开机,但屏幕没有任何动静。B胜迅速装起电脑,到楼下的电脑维修店治理。店主说:硬盘坏了,需要换新。

听了这话,B胜如万箭穿心。他低低的问道:里面的数据可以恢复不?我有非常重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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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B胜来广州的时候把他高中时的篮球服也带来了。这边天气热,可以当背心穿。每当洗完澡,B胜便身穿战袍,跑到街上随意溜达。

街上人多,B胜见一女的穿着短裤,腿很长,牵着一条长毛狗,纯白色,和此女皮肤一样白,还吐着舌头,一起进了超市。B胜也跟了进去。进去后发现是卖化妆品的。通过这件小事说明,B胜是喜欢狗的。

很多人喜欢狗,特别是女性。因为狗忠诚。

B胜上幼儿园的时候家里养过一条灰色的狗,那时候他高它一个头。每当B胜吃完饭的时候那狗就会踮起脚来舔他嘴边的油,所以B胜的初吻是给了一条狗,并且是条公狗。

在B胜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这条狗被某君暗下老鼠药毒死了,至今只遗留下一张他与此爱犬的合影。每当看到这张已泛黄的素照时,B胜都会感叹:我小时候真TM胖。

B胜从那个化妆品专卖店出来的时候,他突然有一种想运动的冲动,因为他要对得起穿在身上的篮球服。于是他跑到街边的水果摊,挑了一个酷似篮球的黑皮西瓜,抱回了家。然后把它放在桌上端详,拍了几下,发出几声闷响。B胜觉得它并不像篮球,于是就把它切了。

他拿了一瓣,啃了一口,很甜。他又打开电视,湖南卫视正在播放偶像剧,B胜忽的感伤起来,因为他曾经有个梦,就像这出肥皂剧一样,最后成了一个泡影。

B胜关掉电视,他决定要去寻找他的夜生活,他是一个钟爱夜生活的人。可外面除了灯红酒绿就是酒绿灯红,都是些被小说家写得烂熟了的东西。

对,他的梦想就是要成为一名小说家。

2、

在一段时间内,B胜觉得日子过得异常空虚。他在网上查到附近最大的书店——广州购书中心,他打算在这里买几本小说,补充精神食粮,充实自己。他在大街上辗转几圈,找到了购书中心。

进了大厅,人头攒动,付款处排起了长龙。B胜乍看这条长龙,叹了一声:我是龙的传人。于是,他挤了过去,保持队型。

排到一半,B胜意识到自己竟然把这里误当成了学校食堂,他连菜名都想好了:青椒肉丝,手撕包菜,油淋茄子,他最后还打算再加一个鸡腿。B胜拍了一下脑门,走出队伍。现在该想的是买什么书,不是吃什么菜。他又意识到手里还捏了一张卡,难道是饭卡?摊开手,是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卡,他用来买书结账的。

B胜提了一袋书走出购书中心,进了地铁站。他坐在车里,将书的封条拆开,有韩寒主编的《独唱团》,有郭敬明的《小时代3.0黄金时代》等等,都是80后当红作家的新作。

回到家,B胜挑灯夜读。时值凌晨两点,已看完厚厚一本。B胜伸展一下腰肢,走到阳台处,眺望远方。不远处,还有人从麦当劳肯德基进进出出。B胜忽然一拍大腿,不禁叫出声来:MD,世界杯到了。

B胜从冰箱里把剩下的半边西瓜搬到案板上,切成均匀的10片,在电视机前的茶几上一字摆开。然后将频道调到CCTV5,按照某支球队的出场阵容,将诸片西瓜摆成4-4-2状,然后将它们陆续吃完。

不知何时,B胜睁开惺忪的睡眼,自己竟然躺在沙发上睡了一宿,茶几上散落着西瓜皮苹果皮瓜子壳,诸如此类。昨天是荷兰赢了,不,应该是凌晨。

B胜草草吃完饭,接着看书。看完第二本的时候,他拍案而起,叫了一声:我要成为小说家。B胜说完这句,又指着书上的作者韩寒郭敬明说:这日子过得太平淡,我要暴红,我要和他们一样一夜成名。

B胜的梦想又死灰复燃。他开始奋笔疾书,从幼儿园的那条灰狗写起,一直写到高中时的那套篮球服,写到最近的南非世界杯。他打算写一部人生三部曲。

3、

数日,B胜完成了两万余字。他回味着这部小说的开头,读得自己心花怒放,然后在心里暗暗思忖着:这以后不红不行,现在要做好心里准备。

次日一大早,B胜打开笔记本电脑,又开始琢磨着这部大作的开头,看得心里面美滋滋的。看着看着,电脑突然黑屏,B胜心头一紧。开机,但屏幕没有任何动静。B胜迅速装起电脑,到楼下的电脑维修店治理。店主说:硬盘坏了,需要换新。

听了这话,B胜如万箭穿心。他低低的问道:里面的数据可以恢复不?我有非常重要的资料。

你还是到电脑城去吧,我这里没有这个技术。

B胜顶着烈日,抱着电脑步行到电脑城。技术人员细查病因,询问B胜:你资料存哪个盘?

C盘。

没了,如果存其他盘还是有希望恢(笔者本来是想写篇日记,结果手一得瑟,成了小说。如果一开始要写小说的话,它也不至于这么短。)

1、

B胜来广州的时候把他高中时的篮球服也带来了。这边天气热,可以当背心穿。每当洗完澡,B胜便身穿战袍,跑到街上随意溜达。

街上人多,B胜见一女的穿着短裤,腿很长,牵着一条长毛狗,纯白色,和此女皮肤一样白,还吐着舌头,一起进了超市。B胜也跟了进去。进去后发现是卖化妆品的。通过这件小事说明,B胜是喜欢狗的。

很多人喜欢狗,特别是女性。因为狗忠诚。

B胜上幼儿园的时候家里养过一条灰色的狗,那时候他高它一个头。每当B胜吃完饭的时候那狗就会踮起脚来舔他嘴边的油,所以B胜的初吻是给了一条狗,并且是条公狗。

在B胜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这条狗被某君暗下老鼠药毒死了,至今只遗留下一张他与此爱犬的合影。每当看到这张已泛黄的素照时,B胜都会感叹:我小时候真TM胖。

B胜从那个化妆品专卖店出来的时候,他突然有一种想运动的冲动,因为他要对得起穿在身上的篮球服。于是他跑到街边的水果摊,挑了一个酷似篮球的黑皮西瓜,抱回了家。然后把它放在桌上端详,拍了几下,发出几声闷响。B胜觉得它并不像篮球,于是就把它切了。

他拿了一瓣,啃了一口,很甜。他又打开电视,湖南卫视正在播放偶像剧,B胜忽的感伤起来,因为他曾经有个梦,就像这出肥皂剧一样,最后成了一个泡影。

B胜关掉电视,他决定要去寻找他的夜生活,他是一个钟爱夜生活的人。可外面除了灯红酒绿就是酒绿灯红,都是些被小说家写得烂熟了的东西。

对,他的梦想就是要成为一名小说家。

2、

在一段时间内,B胜觉得日子过得异常空虚。他在网上查到附近最大的书店——广州购书中心,他打算在这里买几本小说,补充精神食粮,充实自己。他在大街上辗转几圈,找到了购书中心。

进了大厅,人头攒动,付款处排起了长龙。B胜乍看这条长龙,叹了一声:我是龙的传人。于是,他挤了过去,保持队型。

排到一半,B胜意识到自己竟然把这里误当成了学校食堂,他连菜名都想好了:青椒肉丝,手撕包菜,油淋茄子,他最后还打算再加一个鸡腿。B胜拍了一下脑门,走出队伍。现在该想的是买什么书,不是吃什么菜。他又意识到手里还捏了一张卡,难道是饭卡?摊开手,是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卡,他用来买书结账的。

B胜提了一袋书走出购书中心,进了地铁站。他坐在车里,将书的封条拆开,有韩寒主编的《独唱团》,有郭敬明的《小时代3.0黄金时代》等等,都是80后当红作家的新作。

回到家,B胜挑灯夜读。时值凌晨两点,已看完厚厚一本。B胜伸展一下腰肢,走到阳台处,眺望远方。不远处,还有人从麦当劳肯德基进进出出。B胜忽然一拍大腿,不禁叫出声来:MD,世界杯到了。

B胜从冰箱里把剩下的半边西瓜搬到案板上,切成均匀的10片,在电视机前的茶几上一字摆开。然后将频道调到CCTV5,按照某支球队的出场阵容,将诸片西瓜摆成4-4-2状,然后将它们陆续吃完。

不知何时,B胜睁开惺忪的睡眼,自己竟然躺在沙发上睡了一宿,茶几上散落着西瓜皮苹果皮瓜子壳,诸如此类。昨天是荷兰赢了,不,应该是凌晨。

B胜草草吃完饭,接着看书。看完第二本的时候,他拍案而起,叫了一声:我要成为小说家。B胜说完这句,又指着书上的作者韩寒郭敬明说:这日子过得太平淡,我要暴红,我要和他们一样一夜成名。

B胜的梦想又死灰复燃。他开始奋笔疾书,从幼儿园的那条灰狗写起,一直写到高中时的那套篮球服,写到最近的南非世界杯。他打算写一部人生三部曲。

3、

数日,B胜完成了两万余字。他回味着这部小说的开头,读得自己心花怒放,然后在心里暗暗思忖着:这以后不红不行,现在要做好心里准备。

次日一大早,B胜打开笔记本电脑,又开始琢磨着这部大作的开头,看得心里面美滋滋的。看着看着,电脑突然黑屏,B胜心头一紧。开机,但屏幕没有任何动静。B胜迅速装起电脑,到楼下的电脑维修店治理。店主说:硬盘坏了,需要换新。

听了这话,B胜如万箭穿心。他低低的问道:里面的数据可以恢复不?我有非常重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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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B胜来广州的时候把他高中时的篮球服也带来了。这边天气热,可以当背心穿。每当洗完澡,B胜便身穿战袍,跑到街上随意溜达。

街上人多,B胜见一女的穿着短裤,腿很长,牵着一条长毛狗,纯白色,和此女皮肤一样白,还吐着舌头,一起进了超市。B胜也跟了进去。进去后发现是卖化妆品的。通过这件小事说明,B胜是喜欢狗的。

很多人喜欢狗,特别是女性。因为狗忠诚。

B胜上幼儿园的时候家里养过一条灰色的狗,那时候他高它一个头。每当B胜吃完饭的时候那狗就会踮起脚来舔他嘴边的油,所以B胜的初吻是给了一条狗,并且是条公狗。

在B胜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这条狗被某君暗下老鼠药毒死了,至今只遗留下一张他与此爱犬的合影。每当看到这张已泛黄的素照时,B胜都会感叹:我小时候真TM胖。

B胜从那个化妆品专卖店出来的时候,他突然有一种想运动的冲动,因为他要对得起穿在身上的篮球服。于是他跑到街边的水果摊,挑了一个酷似篮球的黑皮西瓜,抱回了家。然后把它放在桌上端详,拍了几下,发出几声闷响。B胜觉得它并不像篮球,于是就把它切了。

他拿了一瓣,啃了一口,很甜。他又打开电视,湖南卫视正在播放偶像剧,B胜忽的感伤起来,因为他曾经有个梦,就像这出肥皂剧一样,最后成了一个泡影。

B胜关掉电视,他决定要去寻找他的夜生活,他是一个钟爱夜生活的人。可外面除了灯红酒绿就是酒绿灯红,都是些被小说家写得烂熟了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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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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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大厅,人头攒动,付款处排起了长龙。B胜乍看这条长龙,叹了一声:我是龙的传人。于是,他挤了过去,保持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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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胜提了一袋书走出购书中心,进了地铁站。他坐在车里,将书的封条拆开,有韩寒主编的《独唱团》,有郭敬明的《小时代3.0黄金时代》等等,都是80后当红作家的新作。

回到家,B胜挑灯夜读。时值凌晨两点,已看完厚厚一本。B胜伸展一下腰肢,走到阳台处,眺望远方。不远处,还有人从麦当劳肯德基进进出出。B胜忽然一拍大腿,不禁叫出声来:MD,世界杯到了。

B胜从冰箱里把剩下的半边西瓜搬到案板上,切成均匀的10片,在电视机前的茶几上一字摆开。然后将频道调到CCTV5,按照某支球队的出场阵容,将诸片西瓜摆成4-4-2状,然后将它们陆续吃完。

不知何时,B胜睁开惺忪的睡眼,自己竟然躺在沙发上睡了一宿,茶几上散落着西瓜皮苹果皮瓜子壳,诸如此类。昨天是荷兰赢了,不,应该是凌晨。

B胜草草吃完饭,接着看书。看完第二本的时候,他拍案而起,叫了一声:我要成为小说家。B胜说完这句,又指着书上的作者韩寒郭敬明说:这日子过得太平淡,我要暴红,我要和他们一样一夜成名。

B胜的梦想又死灰复燃。他开始奋笔疾书,从幼儿园的那条灰狗写起,一直写到高中时的那套篮球服,写到最近的南非世界杯。他打算写一部人生三部曲。

3、

数日,B胜完成了两万余字。他回味着这部小说的开头,读得自己心花怒放,然后在心里暗暗思忖着:这以后不红不行,现在要做好心里准备。

次日一大早,B胜打开笔记本电脑,又开始琢磨着这部大作的开头,看得心里面美滋滋的。看着看着,电脑突然黑屏,B胜心头一紧。开机,但屏幕没有任何动静。B胜迅速装起电脑,到楼下的电脑维修店治理。店主说:硬盘坏了,需要换新。

听了这话,B胜如万箭穿心。他低低的问道:里面的数据可以恢复不?我有非常重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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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胜顶着烈日,抱着电脑步行到电脑城。技术人员细查病因,询问B胜:你资料存哪个盘?

C盘。

没了,如果存其他盘还是有希望恢

蚕宝宝的一生

蚕宝宝的一生

蚕宝宝的样子特别可爱,我决定养几只。为了更好地饲养它。我查了一些资料,给大家分享。

蚕蛾科昆虫的一种,原产中国,驯化在室内饲养,故又称家蚕。养蚕和利用蚕丝是人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约在4000多年前中国已有记载,至少在3000年前中国已经开始人工养蚕。公元551年,有两个外国修道士把蚕茧带到欧洲。蛾体中型,雌、雄触角皆为栉齿状,雄性栉齿略长;喙退化,下唇须短小,无单眼,体翅灰白色,翅脉灰褐色。蚕吐丝结茧时,头不停摆动,将丝织成一个个排列整齐的∞字形丝圈。每织20多个丝圈(称一个丝列)便动一下身体的位置,然后继续吐织下面的丝列。一头织好后再织另外的一头,因此,家蚕的茧总是两头粗中间细。家蚕每结一个茧,需变换250~500次位置,编织出6万多个8字形的丝圈,每个丝圈平均有0.92厘米长,一个茧的丝长可达700~1500米。丝腺内的分泌物完全用尽,方化蛹变蛾。

最常见的是桑蚕,又称家蚕,以桑叶为食料的吐丝结茧的经济昆虫之一。属鳞翅目,蚕蛾科。桑蚕起源于中国,其发育温度是7-40℃,饲育适温为20-30℃,主要分布在温带、亚热带和热带地区。

蚕的一生经过蚕卵—蚁蚕—蚕宝宝—蚕茧—蚕蛾,共四十多天的时间。

刚从卵中孵化出来的蚕宝宝黑黑的像蚂蚁,我们称为「蚁蚕」,身上长满细毛,约两天后毛即不明显了.蚕蚁出壳后约40分钟即有食欲,这时就要开始喂养过程了。

蚕宝宝以桑叶为生,不断吃桑叶后身体慢成白色,一段时间后它便开始脱皮.脱皮时约有一天的时间,如睡眠般的不吃也不动,这叫「休眠」.经过一次脱皮后,就是二龄幼虫.它脱一次皮就算增加一岁,共要脱皮四次,成为五龄幼虫才开始吐丝结茧.

五岁幼虫需二天二夜的时间,才能结成一个茧,做茧的丝竟然可以抽到长达1.5公里长耶!并在茧中进行最后一次脱皮,成为蛹.约十天后,羽化成为蚕蛾,破茧而出.出茧后,雌蛾尾部发出一种气味引诱雄来交尾,交尾后雄即死亡,雌蛾约花一个晚上可产下约500个卵,然后也会慢慢死去.

形态与生长特点

下面介绍一下蚕卵、蚕蛹、蚕蛾的形态及桑蚕的生长特点。

蚕卵:蚕以卵繁殖。蚕卵看上去很像细粒芝麻,宽约1毫米,厚约0.5毫米。一只雌蛾可产400~500粒蚕卵,1700~2000粒蚕卵,重约1克。蚕卵的颜色,刚产下时为淡黄色或黄色,经1~2天变为淡赤豆色、赤豆色,再经3~4天后又变为灰绿色或紫色,便不再发生变化,称为固定色。蚕卵外层是坚硬的卵壳,里面是卵黄与浆膜,受精卵中的胚胎在发育过程中不断摄取营养,逐渐发育成蚁蚕,它从卵壳中爬出来,卵壳空了之后变成白色或淡黄色。

蚁蚕:蚕从蚕卵中孵化出来时,身体的颜色是褐色或赤褐色的,极细小,且多细毛,样子有点象蚂蚁,所以叫蚁蚕。蚁蚕长约2毫米,体宽约0.5毫米,它从卵壳中爬出来后,经过2~3小时就会进食桑叶。

蚕的眠性 :蚕宝宝食桑量极大,因此,长得很快,体色也逐渐变淡。但它的食欲逐渐地有所减退乃至完全禁食,它吐出少量的丝,将腹足固定在蚕座上,头胸部昂起,不再运动,好像睡着了一样,称作“眠”。眠中的蚕,外表看似静止不动,体内却进行着脱皮的准备,脱去旧皮之后,蚕的生长就进入到一个新的龄期,从蚁蚕到吐丝结茧共蜕皮4次。具有眠性是蚕的生长特性之一,眠性是蚕的遗传性状,同时也受环境的影响。目前我国饲养的蚕属四眠性品种。

蚕龄:又称龄期,表示蚕宝宝处于某一个发育阶段。从蚁蚕到第一次蜕皮为第一龄;眠起后进入第二龄;再次蜕皮后进入第三龄;第三次蜕皮后进入第四龄,第四次蜕皮又称大眠。大眠后就进入第五龄,五龄的蚕宝宝长得极快,体长可达6~7厘米,体重可达蚁蚕重量的1万倍左右。

熟蚕:蚕宝宝到了五龄末期,就逐渐体现出老熟的特征:先是排出的粪便由硬变软,由墨绿色变成叶绿色;食欲减退,食桑量下降;前部消化管空虚,胸部呈透明状;继而完全停食,体驱缩短,腹部也趋向透明,蚕体头胸部昂起,口吐丝缕,左右上下摆动寻找营茧场所,这样的蚕就称为熟蚕。

成虫期结茧:人们把熟蚕放在特制的容器中或蔟器上,蚕便吐丝结茧了。

结茧可分为四个过程: 1、熟蚕先将丝

蚕宝宝的一生

蚕宝宝的样子特别可爱,我决定养几只。为了更好地饲养它。我查了一些资料,给大家分享。

蚕蛾科昆虫的一种,原产中国,驯化在室内饲养,故又称家蚕。养蚕和利用蚕丝是人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约在4000多年前中国已有记载,至少在3000年前中国已经开始人工养蚕。公元551年,有两个外国修道士把蚕茧带到欧洲。蛾体中型,雌、雄触角皆为栉齿状,雄性栉齿略长;喙退化,下唇须短小,无单眼,体翅灰白色,翅脉灰褐色。蚕吐丝结茧时,头不停摆动,将丝织成一个个排列整齐的∞字形丝圈。每织20多个丝圈(称一个丝列)便动一下身体的位置,然后继续吐织下面的丝列。一头织好后再织另外的一头,因此,家蚕的茧总是两头粗中间细。家蚕每结一个茧,需变换250~500次位置,编织出6万多个8字形的丝圈,每个丝圈平均有0.92厘米长,一个茧的丝长可达700~1500米。丝腺内的分泌物完全用尽,方化蛹变蛾。

最常见的是桑蚕,又称家蚕,以桑叶为食料的吐丝结茧的经济昆虫之一。属鳞翅目,蚕蛾科。桑蚕起源于中国,其发育温度是7-40℃,饲育适温为20-30℃,主要分布在温带、亚热带和热带地区。

蚕的一生经过蚕卵—蚁蚕—蚕宝宝—蚕茧—蚕蛾,共四十多天的时间。

刚从卵中孵化出来的蚕宝宝黑黑的像蚂蚁,我们称为「蚁蚕」,身上长满细毛,约两天后毛即不明显了.蚕蚁出壳后约40分钟即有食欲,这时就要开始喂养过程了。

蚕宝宝以桑叶为生,不断吃桑叶后身体慢成白色,一段时间后它便开始脱皮.脱皮时约有一天的时间,如睡眠般的不吃也不动,这叫「休眠」.经过一次脱皮后,就是二龄幼虫.它脱一次皮就算增加一岁,共要脱皮四次,成为五龄幼虫才开始吐丝结茧.

五岁幼虫需二天二夜的时间,才能结成一个茧,做茧的丝竟然可以抽到长达1.5公里长耶!并在茧中进行最后一次脱皮,成为蛹.约十天后,羽化成为蚕蛾,破茧而出.出茧后,雌蛾尾部发出一种气味引诱雄来交尾,交尾后雄即死亡,雌蛾约花一个晚上可产下约500个卵,然后也会慢慢死去.

形态与生长特点

下面介绍一下蚕卵、蚕蛹、蚕蛾的形态及桑蚕的生长特点。

蚕卵:蚕以卵繁殖。蚕卵看上去很像细粒芝麻,宽约1毫米,厚约0.5毫米。一只雌蛾可产400~500粒蚕卵,1700~2000粒蚕卵,重约1克。蚕卵的颜色,刚产下时为淡黄色或黄色,经1~2天变为淡赤豆色、赤豆色,再经3~4天后又变为灰绿色或紫色,便不再发生变化,称为固定色。蚕卵外层是坚硬的卵壳,里面是卵黄与浆膜,受精卵中的胚胎在发育过程中不断摄取营养,逐渐发育成蚁蚕,它从卵壳中爬出来,卵壳空了之后变成白色或淡黄色。

蚁蚕:蚕从蚕卵中孵化出来时,身体的颜色是褐色或赤褐色的,极细小,且多细毛,样子有点象蚂蚁,所以叫蚁蚕。蚁蚕长约2毫米,体宽约0.5毫米,它从卵壳中爬出来后,经过2~3小时就会进食桑叶。

蚕的眠性 :蚕宝宝食桑量极大,因此,长得很快,体色也逐渐变淡。但它的食欲逐渐地有所减退乃至完全禁食,它吐出少量的丝,将腹足固定在蚕座上,头胸部昂起,不再运动,好像睡着了一样,称作“眠”。眠中的蚕,外表看似静止不动,体内却进行着脱皮的准备,脱去旧皮之后,蚕的生长就进入到一个新的龄期,从蚁蚕到吐丝结茧共蜕皮4次。具有眠性是蚕的生长特性之一,眠性是蚕的遗传性状,同时也受环境的影响。目前我国饲养的蚕属四眠性品种。

蚕龄:又称龄期,表示蚕宝宝处于某一个发育阶段。从蚁蚕到第一次蜕皮为第一龄;眠起后进入第二龄;再次蜕皮后进入第三龄;第三次蜕皮后进入第四龄,第四次蜕皮又称大眠。大眠后就进入第五龄,五龄的蚕宝宝长得极快,体长可达6~7厘米,体重可达蚁蚕重量的1万倍左右。

熟蚕:蚕宝宝到了五龄末期,就逐渐体现出老熟的特征:先是排出的粪便由硬变软,由墨绿色变成叶绿色;食欲减退,食桑量下降;前部消化管空虚,胸部呈透明状;继而完全停食,体驱缩短,腹部也趋向透明,蚕体头胸部昂起,口吐丝缕,左右上下摆动寻找营茧场所,这样的蚕就称为熟蚕。

成虫期结茧:人们把熟蚕放在特制的容器中或蔟器上,蚕便吐丝结茧了。

结茧可分为四个过程: 1、熟蚕先将丝

蚕宝宝的一生

蚕宝宝的样子特别可爱,我决定养几只。为了更好地饲养它。我查了一些资料,给大家分享。

蚕蛾科昆虫的一种,原产中国,驯化在室内饲养,故又称家蚕。养蚕和利用蚕丝是人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约在4000多年前中国已有记载,至少在3000年前中国已经开始人工养蚕。公元551年,有两个外国修道士把蚕茧带到欧洲。蛾体中型,雌、雄触角皆为栉齿状,雄性栉齿略长;喙退化,下唇须短小,无单眼,体翅灰白色,翅脉灰褐色。蚕吐丝结茧时,头不停摆动,将丝织成一个个排列整齐的∞字形丝圈。每织20多个丝圈(称一个丝列)便动一下身体的位置,然后继续吐织下面的丝列。一头织好后再织另外的一头,因此,家蚕的茧总是两头粗中间细。家蚕每结一个茧,需变换250~500次位置,编织出6万多个8字形的丝圈,每个丝圈平均有0.92厘米长,一个茧的丝长可达700~1500米。丝腺内的分泌物完全用尽,方化蛹变蛾。

最常见的是桑蚕,又称家蚕,以桑叶为食料的吐丝结茧的经济昆虫之一。属鳞翅目,蚕蛾科。桑蚕起源于中国,其发育温度是7-40℃,饲育适温为20-30℃,主要分布在温带、亚热带和热带地区。

蚕的一生经过蚕卵—蚁蚕—蚕宝宝—蚕茧—蚕蛾,共四十多天的时间。

刚从卵中孵化出来的蚕宝宝黑黑的像蚂蚁,我们称为「蚁蚕」,身上长满细毛,约两天后毛即不明显了.蚕蚁出壳后约40分钟即有食欲,这时就要开始喂养过程了。

蚕宝宝以桑叶为生,不断吃桑叶后身体慢成白色,一段时间后它便开始脱皮.脱皮时约有一天的时间,如睡眠般的不吃也不动,这叫「休眠」.经过一次脱皮后,就是二龄幼虫.它脱一次皮就算增加一岁,共要脱皮四次,成为五龄幼虫才开始吐丝结茧.

五岁幼虫需二天二夜的时间,才能结成一个茧,做茧的丝竟然可以抽到长达1.5公里长耶!并在茧中进行最后一次脱皮,成为蛹.约十天后,羽化成为蚕蛾,破茧而出.出茧后,雌蛾尾部发出一种气味引诱雄来交尾,交尾后雄即死亡,雌蛾约花一个晚上可产下约500个卵,然后也会慢慢死去.

形态与生长特点

下面介绍一下蚕卵、蚕蛹、蚕蛾的形态及桑蚕的生长特点。

蚕卵:蚕以卵繁殖。蚕卵看上去很像细粒芝麻,宽约1毫米,厚约0.5毫米。一只雌蛾可产400~500粒蚕卵,1700~2000粒蚕卵,重约1克。蚕卵的颜色,刚产下时为淡黄色或黄色,经1~2天变为淡赤豆色、赤豆色,再经3~4天后又变为灰绿色或紫色,便不再发生变化,称为固定色。蚕卵外层是坚硬的卵壳,里面是卵黄与浆膜,受精卵中的胚胎在发育过程中不断摄取营养,逐渐发育成蚁蚕,它从卵壳中爬出来,卵壳空了之后变成白色或淡黄色。

蚁蚕:蚕从蚕卵中孵化出来时,身体的颜色是褐色或赤褐色的,极细小,且多细毛,样子有点象蚂蚁,所以叫蚁蚕。蚁蚕长约2毫米,体宽约0.5毫米,它从卵壳中爬出来后,经过2~3小时就会进食桑叶。

蚕的眠性 :蚕宝宝食桑量极大,因此,长得很快,体色也逐渐变淡。但它的食欲逐渐地有所减退乃至完全禁食,它吐出少量的丝,将腹足固定在蚕座上,头胸部昂起,不再运动,好像睡着了一样,称作“眠”。眠中的蚕,外表看似静止不动,体内却进行着脱皮的准备,脱去旧皮之后,蚕的生长就进入到一个新的龄期,从蚁蚕到吐丝结茧共蜕皮4次。具有眠性是蚕的生长特性之一,眠性是蚕的遗传性状,同时也受环境的影响。目前我国饲养的蚕属四眠性品种。

蚕龄:又称龄期,表示蚕宝宝处于某一个发育阶段。从蚁蚕到第一次蜕皮为第一龄;眠起后进入第二龄;再次蜕皮后进入第三龄;第三次蜕皮后进入第四龄,第四次蜕皮又称大眠。大眠后就进入第五龄,五龄的蚕宝宝长得极快,体长可达6~7厘米,体重可达蚁蚕重量的1万倍左右。

熟蚕:蚕宝宝到了五龄末期,就逐渐体现出老熟的特征:先是排出的粪便由硬变软,由墨绿色变成叶绿色;食欲减退,食桑量下降;前部消化管空虚,胸部呈透明状;继而完全停食,体驱缩短,腹部也趋向透明,蚕体头胸部昂起,口吐丝缕,左右上下摆动寻找营茧场所,这样的蚕就称为熟蚕。

成虫期结茧:人们把熟蚕放在特制的容器中或蔟器上,蚕便吐丝结茧了。

结茧可分为四个过程: 1、熟蚕先将丝

蚕宝宝的一生

蚕宝宝的样子特别可爱,我决定养几只。为了更好地饲养它。我查了一些资料,给大家分享。

蚕蛾科昆虫的一种,原产中国,驯化在室内饲养,故又称家蚕。养蚕和利用蚕丝是人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约在4000多年前中国已有记载,至少在3000年前中国已经开始人工养蚕。公元551年,有两个外国修道士把蚕茧带到欧洲。蛾体中型,雌、雄触角皆为栉齿状,雄性栉齿略长;喙退化,下唇须短小,无单眼,体翅灰白色,翅脉灰褐色。蚕吐丝结茧时,头不停摆动,将丝织成一个个排列整齐的∞字形丝圈。每织20多个丝圈(称一个丝列)便动一下身体的位置,然后继续吐织下面的丝列。一头织好后再织另外的一头,因此,家蚕的茧总是两头粗中间细。家蚕每结一个茧,需变换250~500次位置,编织出6万多个8字形的丝圈,每个丝圈平均有0.92厘米长,一个茧的丝长可达700~1500米。丝腺内的分泌物完全用尽,方化蛹变蛾。

最常见的是桑蚕,又称家蚕,以桑叶为食料的吐丝结茧的经济昆虫之一。属鳞翅目,蚕蛾科。桑蚕起源于中国,其发育温度是7-40℃,饲育适温为20-30℃,主要分布在温带、亚热带和热带地区。

蚕的一生经过蚕卵—蚁蚕—蚕宝宝—蚕茧—蚕蛾,共四十多天的时间。

刚从卵中孵化出来的蚕宝宝黑黑的像蚂蚁,我们称为「蚁蚕」,身上长满细毛,约两天后毛即不明显了.蚕蚁出壳后约40分钟即有食欲,这时就要开始喂养过程了。

蚕宝宝以桑叶为生,不断吃桑叶后身体慢成白色,一段时间后它便开始脱皮.脱皮时约有一天的时间,如睡眠般的不吃也不动,这叫「休眠」.经过一次脱皮后,就是二龄幼虫.它脱一次皮就算增加一岁,共要脱皮四次,成为五龄幼虫才开始吐丝结茧.

五岁幼虫需二天二夜的时间,才能结成一个茧,做茧的丝竟然可以抽到长达1.5公里长耶!并在茧中进行最后一次脱皮,成为蛹.约十天后,羽化成为蚕蛾,破茧而出.出茧后,雌蛾尾部发出一种气味引诱雄来交尾,交尾后雄即死亡,雌蛾约花一个晚上可产下约500个卵,然后也会慢慢死去.

形态与生长特点

下面介绍一下蚕卵、蚕蛹、蚕蛾的形态及桑蚕的生长特点。

蚕卵:蚕以卵繁殖。蚕卵看上去很像细粒芝麻,宽约1毫米,厚约0.5毫米。一只雌蛾可产400~500粒蚕卵,1700~2000粒蚕卵,重约1克。蚕卵的颜色,刚产下时为淡黄色或黄色,经1~2天变为淡赤豆色、赤豆色,再经3~4天后又变为灰绿色或紫色,便不再发生变化,称为固定色。蚕卵外层是坚硬的卵壳,里面是卵黄与浆膜,受精卵中的胚胎在发育过程中不断摄取营养,逐渐发育成蚁蚕,它从卵壳中爬出来,卵壳空了之后变成白色或淡黄色。

蚁蚕:蚕从蚕卵中孵化出来时,身体的颜色是褐色或赤褐色的,极细小,且多细毛,样子有点象蚂蚁,所以叫蚁蚕。蚁蚕长约2毫米,体宽约0.5毫米,它从卵壳中爬出来后,经过2~3小时就会进食桑叶。

蚕的眠性 :蚕宝宝食桑量极大,因此,长得很快,体色也逐渐变淡。但它的食欲逐渐地有所减退乃至完全禁食,它吐出少量的丝,将腹足固定在蚕座上,头胸部昂起,不再运动,好像睡着了一样,称作“眠”。眠中的蚕,外表看似静止不动,体内却进行着脱皮的准备,脱去旧皮之后,蚕的生长就进入到一个新的龄期,从蚁蚕到吐丝结茧共蜕皮4次。具有眠性是蚕的生长特性之一,眠性是蚕的遗传性状,同时也受环境的影响。目前我国饲养的蚕属四眠性品种。

蚕龄:又称龄期,表示蚕宝宝处于某一个发育阶段。从蚁蚕到第一次蜕皮为第一龄;眠起后进入第二龄;再次蜕皮后进入第三龄;第三次蜕皮后进入第四龄,第四次蜕皮又称大眠。大眠后就进入第五龄,五龄的蚕宝宝长得极快,体长可达6~7厘米,体重可达蚁蚕重量的1万倍左右。

熟蚕:蚕宝宝到了五龄末期,就逐渐体现出老熟的特征:先是排出的粪便由硬变软,由墨绿色变成叶绿色;食欲减退,食桑量下降;前部消化管空虚,胸部呈透明状;继而完全停食,体驱缩短,腹部也趋向透明,蚕体头胸部昂起,口吐丝缕,左右上下摆动寻找营茧场所,这样的蚕就称为熟蚕。

成虫期结茧:人们把熟蚕放在特制的容器中或蔟器上,蚕便吐丝结茧了。

结茧可分为四个过程: 1、熟蚕先将丝

蚕宝宝的一生

蚕宝宝的样子特别可爱,我决定养几只。为了更好地饲养它。我查了一些资料,给大家分享。

蚕蛾科昆虫的一种,原产中国,驯化在室内饲养,故又称家蚕。养蚕和利用蚕丝是人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约在4000多年前中国已有记载,至少在3000年前中国已经开始人工养蚕。公元551年,有两个外国修道士把蚕茧带到欧洲。蛾体中型,雌、雄触角皆为栉齿状,雄性栉齿略长;喙退化,下唇须短小,无单眼,体翅灰白色,翅脉灰褐色。蚕吐丝结茧时,头不停摆动,将丝织成一个个排列整齐的∞字形丝圈。每织20多个丝圈(称一个丝列)便动一下身体的位置,然后继续吐织下面的丝列。一头织好后再织另外的一头,因此,家蚕的茧总是两头粗中间细。家蚕每结一个茧,需变换250~500次位置,编织出6万多个8字形的丝圈,每个丝圈平均有0.92厘米长,一个茧的丝长可达700~1500米。丝腺内的分泌物完全用尽,方化蛹变蛾。

最常见的是桑蚕,又称家蚕,以桑叶为食料的吐丝结茧的经济昆虫之一。属鳞翅目,蚕蛾科。桑蚕起源于中国,其发育温度是7-40℃,饲育适温为20-30℃,主要分布在温带、亚热带和热带地区。

蚕的一生经过蚕卵—蚁蚕—蚕宝宝—蚕茧—蚕蛾,共四十多天的时间。

刚从卵中孵化出来的蚕宝宝黑黑的像蚂蚁,我们称为「蚁蚕」,身上长满细毛,约两天后毛即不明显了.蚕蚁出壳后约40分钟即有食欲,这时就要开始喂养过程了。

蚕宝宝以桑叶为生,不断吃桑叶后身体慢成白色,一段时间后它便开始脱皮.脱皮时约有一天的时间,如睡眠般的不吃也不动,这叫「休眠」.经过一次脱皮后,就是二龄幼虫.它脱一次皮就算增加一岁,共要脱皮四次,成为五龄幼虫才开始吐丝结茧.

五岁幼虫需二天二夜的时间,才能结成一个茧,做茧的丝竟然可以抽到长达1.5公里长耶!并在茧中进行最后一次脱皮,成为蛹.约十天后,羽化成为蚕蛾,破茧而出.出茧后,雌蛾尾部发出一种气味引诱雄来交尾,交尾后雄即死亡,雌蛾约花一个晚上可产下约500个卵,然后也会慢慢死去.

形态与生长特点

下面介绍一下蚕卵、蚕蛹、蚕蛾的形态及桑蚕的生长特点。

蚕卵:蚕以卵繁殖。蚕卵看上去很像细粒芝麻,宽约1毫米,厚约0.5毫米。一只雌蛾可产400~500粒蚕卵,1700~2000粒蚕卵,重约1克。蚕卵的颜色,刚产下时为淡黄色或黄色,经1~2天变为淡赤豆色、赤豆色,再经3~4天后又变为灰绿色或紫色,便不再发生变化,称为固定色。蚕卵外层是坚硬的卵壳,里面是卵黄与浆膜,受精卵中的胚胎在发育过程中不断摄取营养,逐渐发育成蚁蚕,它从卵壳中爬出来,卵壳空了之后变成白色或淡黄色。

蚁蚕:蚕从蚕卵中孵化出来时,身体的颜色是褐色或赤褐色的,极细小,且多细毛,样子有点象蚂蚁,所以叫蚁蚕。蚁蚕长约2毫米,体宽约0.5毫米,它从卵壳中爬出来后,经过2~3小时就会进食桑叶。

蚕的眠性 :蚕宝宝食桑量极大,因此,长得很快,体色也逐渐变淡。但它的食欲逐渐地有所减退乃至完全禁食,它吐出少量的丝,将腹足固定在蚕座上,头胸部昂起,不再运动,好像睡着了一样,称作“眠”。眠中的蚕,外表看似静止不动,体内却进行着脱皮的准备,脱去旧皮之后,蚕的生长就进入到一个新的龄期,从蚁蚕到吐丝结茧共蜕皮4次。具有眠性是蚕的生长特性之一,眠性是蚕的遗传性状,同时也受环境的影响。目前我国饲养的蚕属四眠性品种。

蚕龄:又称龄期,表示蚕宝宝处于某一个发育阶段。从蚁蚕到第一次蜕皮为第一龄;眠起后进入第二龄;再次蜕皮后进入第三龄;第三次蜕皮后进入第四龄,第四次蜕皮又称大眠。大眠后就进入第五龄,五龄的蚕宝宝长得极快,体长可达6~7厘米,体重可达蚁蚕重量的1万倍左右。

熟蚕:蚕宝宝到了五龄末期,就逐渐体现出老熟的特征:先是排出的粪便由硬变软,由墨绿色变成叶绿色;食欲减退,食桑量下降;前部消化管空虚,胸部呈透明状;继而完全停食,体驱缩短,腹部也趋向透明,蚕体头胸部昂起,口吐丝缕,左右上下摆动寻找营茧场所,这样的蚕就称为熟蚕。

成虫期结茧:人们把熟蚕放在特制的容器中或蔟器上,蚕便吐丝结茧了。

结茧可分为四个过程: 1、熟蚕先将丝

蚕宝宝的一生

蚕宝宝的样子特别可爱,我决定养几只。为了更好地饲养它。我查了一些资料,给大家分享。

蚕蛾科昆虫的一种,原产中国,驯化在室内饲养,故又称家蚕。养蚕和利用蚕丝是人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约在4000多年前中国已有记载,至少在3000年前中国已经开始人工养蚕。公元551年,有两个外国修道士把蚕茧带到欧洲。蛾体中型,雌、雄触角皆为栉齿状,雄性栉齿略长;喙退化,下唇须短小,无单眼,体翅灰白色,翅脉灰褐色。蚕吐丝结茧时,头不停摆动,将丝织成一个个排列整齐的∞字形丝圈。每织20多个丝圈(称一个丝列)便动一下身体的位置,然后继续吐织下面的丝列。一头织好后再织另外的一头,因此,家蚕的茧总是两头粗中间细。家蚕每结一个茧,需变换250~500次位置,编织出6万多个8字形的丝圈,每个丝圈平均有0.92厘米长,一个茧的丝长可达700~1500米。丝腺内的分泌物完全用尽,方化蛹变蛾。

最常见的是桑蚕,又称家蚕,以桑叶为食料的吐丝结茧的经济昆虫之一。属鳞翅目,蚕蛾科。桑蚕起源于中国,其发育温度是7-40℃,饲育适温为20-30℃,主要分布在温带、亚热带和热带地区。

蚕的一生经过蚕卵—蚁蚕—蚕宝宝—蚕茧—蚕蛾,共四十多天的时间。

刚从卵中孵化出来的蚕宝宝黑黑的像蚂蚁,我们称为「蚁蚕」,身上长满细毛,约两天后毛即不明显了.蚕蚁出壳后约40分钟即有食欲,这时就要开始喂养过程了。

蚕宝宝以桑叶为生,不断吃桑叶后身体慢成白色,一段时间后它便开始脱皮.脱皮时约有一天的时间,如睡眠般的不吃也不动,这叫「休眠」.经过一次脱皮后,就是二龄幼虫.它脱一次皮就算增加一岁,共要脱皮四次,成为五龄幼虫才开始吐丝结茧.

五岁幼虫需二天二夜的时间,才能结成一个茧,做茧的丝竟然可以抽到长达1.5公里长耶!并在茧中进行最后一次脱皮,成为蛹.约十天后,羽化成为蚕蛾,破茧而出.出茧后,雌蛾尾部发出一种气味引诱雄来交尾,交尾后雄即死亡,雌蛾约花一个晚上可产下约500个卵,然后也会慢慢死去.

形态与生长特点

下面介绍一下蚕卵、蚕蛹、蚕蛾的形态及桑蚕的生长特点。

蚕卵:蚕以卵繁殖。蚕卵看上去很像细粒芝麻,宽约1毫米,厚约0.5毫米。一只雌蛾可产400~500粒蚕卵,1700~2000粒蚕卵,重约1克。蚕卵的颜色,刚产下时为淡黄色或黄色,经1~2天变为淡赤豆色、赤豆色,再经3~4天后又变为灰绿色或紫色,便不再发生变化,称为固定色。蚕卵外层是坚硬的卵壳,里面是卵黄与浆膜,受精卵中的胚胎在发育过程中不断摄取营养,逐渐发育成蚁蚕,它从卵壳中爬出来,卵壳空了之后变成白色或淡黄色。

蚁蚕:蚕从蚕卵中孵化出来时,身体的颜色是褐色或赤褐色的,极细小,且多细毛,样子有点象蚂蚁,所以叫蚁蚕。蚁蚕长约2毫米,体宽约0.5毫米,它从卵壳中爬出来后,经过2~3小时就会进食桑叶。

蚕的眠性 :蚕宝宝食桑量极大,因此,长得很快,体色也逐渐变淡。但它的食欲逐渐地有所减退乃至完全禁食,它吐出少量的丝,将腹足固定在蚕座上,头胸部昂起,不再运动,好像睡着了一样,称作“眠”。眠中的蚕,外表看似静止不动,体内却进行着脱皮的准备,脱去旧皮之后,蚕的生长就进入到一个新的龄期,从蚁蚕到吐丝结茧共蜕皮4次。具有眠性是蚕的生长特性之一,眠性是蚕的遗传性状,同时也受环境的影响。目前我国饲养的蚕属四眠性品种。

蚕龄:又称龄期,表示蚕宝宝处于某一个发育阶段。从蚁蚕到第一次蜕皮为第一龄;眠起后进入第二龄;再次蜕皮后进入第三龄;第三次蜕皮后进入第四龄,第四次蜕皮又称大眠。大眠后就进入第五龄,五龄的蚕宝宝长得极快,体长可达6~7厘米,体重可达蚁蚕重量的1万倍左右。

熟蚕:蚕宝宝到了五龄末期,就逐渐体现出老熟的特征:先是排出的粪便由硬变软,由墨绿色变成叶绿色;食欲减退,食桑量下降;前部消化管空虚,胸部呈透明状;继而完全停食,体驱缩短,腹部也趋向透明,蚕体头胸部昂起,口吐丝缕,左右上下摆动寻找营茧场所,这样的蚕就称为熟蚕。

成虫期结茧:人们把熟蚕放在特制的容器中或蔟器上,蚕便吐丝结茧了。

结茧可分为四个过程: 1、熟蚕先将丝

蚕宝宝的一生

蚕宝宝的样子特别可爱,我决定养几只。为了更好地饲养它。我查了一些资料,给大家分享。

蚕蛾科昆虫的一种,原产中国,驯化在室内饲养,故又称家蚕。养蚕和利用蚕丝是人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约在4000多年前中国已有记载,至少在3000年前中国已经开始人工养蚕。公元551年,有两个外国修道士把蚕茧带到欧洲。蛾体中型,雌、雄触角皆为栉齿状,雄性栉齿略长;喙退化,下唇须短小,无单眼,体翅灰白色,翅脉灰褐色。蚕吐丝结茧时,头不停摆动,将丝织成一个个排列整齐的∞字形丝圈。每织20多个丝圈(称一个丝列)便动一下身体的位置,然后继续吐织下面的丝列。一头织好后再织另外的一头,因此,家蚕的茧总是两头粗中间细。家蚕每结一个茧,需变换250~500次位置,编织出6万多个8字形的丝圈,每个丝圈平均有0.92厘米长,一个茧的丝长可达700~1500米。丝腺内的分泌物完全用尽,方化蛹变蛾。

最常见的是桑蚕,又称家蚕,以桑叶为食料的吐丝结茧的经济昆虫之一。属鳞翅目,蚕蛾科。桑蚕起源于中国,其发育温度是7-40℃,饲育适温为20-30℃,主要分布在温带、亚热带和热带地区。

蚕的一生经过蚕卵—蚁蚕—蚕宝宝—蚕茧—蚕蛾,共四十多天的时间。

刚从卵中孵化出来的蚕宝宝黑黑的像蚂蚁,我们称为「蚁蚕」,身上长满细毛,约两天后毛即不明显了.蚕蚁出壳后约40分钟即有食欲,这时就要开始喂养过程了。

蚕宝宝以桑叶为生,不断吃桑叶后身体慢成白色,一段时间后它便开始脱皮.脱皮时约有一天的时间,如睡眠般的不吃也不动,这叫「休眠」.经过一次脱皮后,就是二龄幼虫.它脱一次皮就算增加一岁,共要脱皮四次,成为五龄幼虫才开始吐丝结茧.

五岁幼虫需二天二夜的时间,才能结成一个茧,做茧的丝竟然可以抽到长达1.5公里长耶!并在茧中进行最后一次脱皮,成为蛹.约十天后,羽化成为蚕蛾,破茧而出.出茧后,雌蛾尾部发出一种气味引诱雄来交尾,交尾后雄即死亡,雌蛾约花一个晚上可产下约500个卵,然后也会慢慢死去.

形态与生长特点

下面介绍一下蚕卵、蚕蛹、蚕蛾的形态及桑蚕的生长特点。

蚕卵:蚕以卵繁殖。蚕卵看上去很像细粒芝麻,宽约1毫米,厚约0.5毫米。一只雌蛾可产400~500粒蚕卵,1700~2000粒蚕卵,重约1克。蚕卵的颜色,刚产下时为淡黄色或黄色,经1~2天变为淡赤豆色、赤豆色,再经3~4天后又变为灰绿色或紫色,便不再发生变化,称为固定色。蚕卵外层是坚硬的卵壳,里面是卵黄与浆膜,受精卵中的胚胎在发育过程中不断摄取营养,逐渐发育成蚁蚕,它从卵壳中爬出来,卵壳空了之后变成白色或淡黄色。

蚁蚕:蚕从蚕卵中孵化出来时,身体的颜色是褐色或赤褐色的,极细小,且多细毛,样子有点象蚂蚁,所以叫蚁蚕。蚁蚕长约2毫米,体宽约0.5毫米,它从卵壳中爬出来后,经过2~3小时就会进食桑叶。

蚕的眠性 :蚕宝宝食桑量极大,因此,长得很快,体色也逐渐变淡。但它的食欲逐渐地有所减退乃至完全禁食,它吐出少量的丝,将腹足固定在蚕座上,头胸部昂起,不再运动,好像睡着了一样,称作“眠”。眠中的蚕,外表看似静止不动,体内却进行着脱皮的准备,脱去旧皮之后,蚕的生长就进入到一个新的龄期,从蚁蚕到吐丝结茧共蜕皮4次。具有眠性是蚕的生长特性之一,眠性是蚕的遗传性状,同时也受环境的影响。目前我国饲养的蚕属四眠性品种。

蚕龄:又称龄期,表示蚕宝宝处于某一个发育阶段。从蚁蚕到第一次蜕皮为第一龄;眠起后进入第二龄;再次蜕皮后进入第三龄;第三次蜕皮后进入第四龄,第四次蜕皮又称大眠。大眠后就进入第五龄,五龄的蚕宝宝长得极快,体长可达6~7厘米,体重可达蚁蚕重量的1万倍左右。

熟蚕:蚕宝宝到了五龄末期,就逐渐体现出老熟的特征:先是排出的粪便由硬变软,由墨绿色变成叶绿色;食欲减退,食桑量下降;前部消化管空虚,胸部呈透明状;继而完全停食,体驱缩短,腹部也趋向透明,蚕体头胸部昂起,口吐丝缕,左右上下摆动寻找营茧场所,这样的蚕就称为熟蚕。

成虫期结茧:人们把熟蚕放在特制的容器中或蔟器上,蚕便吐丝结茧了。

结茧可分为四个过程: 1、熟蚕先将丝

印象中的上海

公元前223年.秦灭楚后设会稽郡,治所在苏州。会稽郡辖缪县、由拳县和海盐县。缪县包括今嘉定、上海两县及青浦、松江两县大部和市区部分地区。今嘉定县境内还有一个以缪命名的缪城乡。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修筑了一条由咸阳经湖北、湖南而抵江苏、上海一带的宽阔驰道。据史载,驰道宽50步,每隔3丈植树一株。驰道通过今松江西北,“经青浦古塘桥,西通吴城”。公元前210年,秦始皇率丞相李斯、少子胡亥等一批文臣武将南下巡游,曾通过松江西境和青浦南境的横山、小昆山、三泖地带,看到当地物产丰富,人众熙攘,人们划船在水上交易。这说明上海那时还没有形成城市。 公元前207年的汉代,缪县政为娄县。今金山县境内的海盐县,汉时为刘濞的封国,此地煮海水以制盐。这种盐称散盐,质量好而量多,都被运往吴都(苏州)集散。和海盐县发展同时,由拳县也在发展之中。由于局部地体下沉现象存在,海盐部分沦为拓湖,由拳也陷入了谷水。汉平帝元始二年(2年)前后海盐县被迫向南迁移。 到了晋代上海地区主要依靠渔、盐之利,经济已相当发达。南朝梁大同元年(585年),分割原海盐县地域置青浦县和前京县。唐时将昆山南境、嘉兴东境、海盐北境建华亭县,县治设在今松江县境内,天宝五年(746年),在今青浦东北的吴淞江南岸设置了青龙镇,直属华亭县。青龙镇原是三国时吴孙权建造和停泊战舰的场所。青龙港是吴淞江下游的起点,是唐代对外贸易的新兴港口,航运船只不仅可抵沿海和内河重镇,而且可直达日本、朝鲜。 宋初,华亭县改属两浙路秀州(州治在今嘉兴)。这时华亭县以东的海滩,已经成为重要盐场,“人烟浩穰,海舶辐揍”,商业日益发达。宋宣和元年(1119年),随着松江航道重新疏浚,青龙镇更见发展。据宋诗人梅尧臣在《青龙杂志》中记载,青龙镇有二十二桥、三十六坊,还有“三亭、七塔、十三寺,烟火万家”,时人誉称“小杭州”。青龙镇虽如此繁华,但当年作为华亭一个海口的上海,仍然是个荒凉的渔村。后来因为吴淞江下游的淤浅,曾经繁华一时的青龙镇,就逐渐丧失了作为长江口良港的地位,而日趋萧条冷落。 宋熙宁年间(l068一l077年),贸易中心转移到华亭东北地区,这里形成居民点,由渔村变成初具规模的小镇。南宋咸淳三年(1267),在此正式设立镇治,并派镇将驻守。因地处上海浦西侧,便称“上海镇”。元朝至元十四年(l277年),在上海镇设立市舶司,与广州、泉州、温州、杭州、庆元、澉浦合称全国七大市舶司。本埠市舶司的衙门设在后来的上海县署内,即今小东门方浜南路的光启路上。 元朝至元二十八年(l291年),正式建“上海县”,这是上海建城的开始。到了明代,上海地区商肆酒楼林立,这时,上海已经成为远近闻名的“东南名邑”。 明末清初,上海的行政区又进行了沿革,逐步形成了今天上海的规模。 到l840年鸦片战争前夕,上海县东界川沙,南邻南汇,西接青浦,北连宝山。县城内有街巷63条,商店林立,鲜萃羽集,地大物博,被称为“江海之通津,东南之都会”。 鸦片战争失败后,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指令投降派蓍英和伊里布同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签订了《南京条约》。“条约”第三款规定:“自今以后,大皇帝(清道光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接着,英国又以“理定善后事宜”为借口,于l843年l0月8日又同清政府签订了《虎门条约》。“条约”第九款规定:“在万年和约(指《南京条约》)内言明,允许英人携带眷赴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港口居住......但中华地方官必须与英国管事官各就地方民情拟于何地方、用何房屋和基地,系准英国人租赁。”同年l1月8日,英国首任驻上海领事巴富尔到任。他根据《虎门条约》向上海道台官慕久要求划出一块土地作“居留地”,专供英国侨民使用。宫慕久居然以为华洋分居能避免“纠纷”,默许巴富尔的要求。据此,巴富尔在11月l4日发出通告,宣布上海于1843年ll月l7日正式开埠。 在上海被迫开埠后的一百多年里,帝国主义列强纷纷侵入上海,他们在上海竞相设立租界。先是英国于1845年在上海建立租界继而美、法也分别于l848--1849年在上海建立租界;后来英、美租界合称为“公共租界”。整整一个多世纪,上海成了外国侵略者“冒险家的乐园”。 1853年,上海“小刀会”响应太平天国革命,举行武装起义,反对帝国主义和清政府封建王朝,占领上海城,坚持斗争十八个月。在19l9年的“五四”运动中,上海工人、学生和各界人士举行全市性罢工、罢课、罢市斗争,充分显示了上海人民反帝反封建的爱国主义精神。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5年1月奉军进人上海,当时的北京政府将上海改为淞沪市。1927年3月29日上海临时特别市政府成立。1930年7月1日上海特别市改称上海市。1949年5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