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艺术

我为什么要写作

有人问一位登山家为什么要去登山——谁都知道登山这件事既危险,又没什么实际的好处,他回答道:“因为那座山峰在那里。”我喜欢这个答案,因为里面包含着幽默感——明明是自己想要登山,偏说是山在那里使他心里痒痒。除此之外,我还喜欢这位登山家干的事,没来由地往悬崖上爬。它会导致肌肉疼痛,还要冒摔出脑子的危险,所以一般人尽量避免爬山。从热力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个减熵现象,极为少见。这是因为人总是趋利避害,热力学上把自发现象叫做熵增现象,所以趋害避利肯定减熵。

现在把登山和写作相提并论,势必要招致反对。这是因为最近十年来中国有过小说热、诗歌热、文化热,无论哪一种热都会导致大量的人投身写作,别人常把我看成此类人士中的一个,并且告诫我说,现在都是什么年月了,你还写小说?(言下之意是眼下是经商热,我该下海去经商了)但是我的情形不一样。前三种热发生时,我正在美国念书,丝毫没有受到感染。我们家的家训是不准孩子学文科,一律去学理工。因为这些缘故,立志写作在我身上是个不折不扣的减熵过程。我到现在也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干这件事,除了它是个减熵过程这一点。

有关我立志写作是个减熵过程,还有进一步解释的必要。写作是个笼统的字眼,还要看写什么东西。写畅销小说、爱情小诗等等热门东西,应该列入熵增过程之列。我写的东西一点不热门,不但挣不了钱,有时还要倒贴一些。严肃作家的“严肃”二字,就该做如此理解。据我所知,这世界上有名的严肃作家,大多是凑合过日子,没名的大概连凑合也算不上。这样说明了以后,大家都能明白我确实在一个减熵过程中。

我父亲不让我们学文科,理由显而易见。在我们成长的时代里,老舍跳了太平湖,胡风关了监狱,王实味被枪毙了。以前还有金圣叹砍脑壳等等实例。当然,他老人家也是屋内饮酒、门外劝水的人,自己也是个文科的教授,但是他坦白地承认自己择术不正,不足为训。我们兄弟姐妹五个就此全学了理工科,只有我哥哥例外。考虑到我父亲脾气暴躁、吼声如雷,你得说这种选择是个熵增过程。而我哥哥那个例外是这么发生的:七八年考大学时,我哥哥是北京木城涧煤矿最强壮的青年矿工,吼起来比我爸爸音量还要大。无论是动手揍他,还是朝他吼叫,我爸爸自己都挺不好意思,所以就任凭他去学了哲学,在逻辑学界的泰斗沈有鼎先生的门下当了研究生。考虑到符号逻辑是个极专门的学科(这是从外行人看不懂逻辑文章来说),它和理工科差不太多的。从以上的叙述,你可以弄明白我父亲的意思。他希望我们每个人都学一种外行人弄不懂而又是有功世道的专业,平平安安地度过一生。我父亲一生坎坷,他又最爱我们,这样的安排在他看来最自然不过。

我自己的情形是这样的:从小到大,身体不算强壮,吼起来音量也不够大,所以一直本分为人。尽管如此,我身上总有一股要写小说的危险情绪。插队的时候,我遇上一个很坏的家伙(他还是我们的领导,属于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少数坏干部之列),我就编了一个故事,描写他从尾骨开始一寸寸变成了一条驴,并且把它写了出来,以泄心头之愤。后来读了一些书,发现卡夫卡也写了个类似的故事,搞得我很不好意思。还有一个故事,女主人公长了蝙蝠的翅膀,并且头发是绿色的,生活在水下。这些二十岁前的作品我都烧掉了。在此一提是要说明这种危险倾向的由来。后来我一直抑制着这种倾向,念完了本科,到美国去留学。我哥哥也念完了硕士,也到美国去留学。我在那边又开始写小说,这种危险的倾向再也不能抑制了。

在美国时,我父亲去世了。回想他让我们读理科的事,觉得和美国发生的事不是一个逻辑。这让我想起了苏联元帅图哈切夫斯基对大音乐家肖斯塔科维奇说的话来:“我小的时候,很有音乐天才。只可惜我父亲没钱给我买把小提琴!假如有了那把小提琴,我现在就坐在你的乐池里。”这段话乍看不明其意,需要我提示一句:这次对话发生在苏联的三十年代,说完了没多久,图元帅就一命呜呼了。那年头专毙元帅将军,不大毙小提琴手。“文化革命”里跳楼上吊的却是文人居多。我父亲在世时,一心一意地要给我们每人都弄把小提琴。这把小提琴就是理工农医任一门,只有文科不在其内,这和美国发生的事不一样,但是结论还是同一个——我该去干点别的,不该写小说。

有关美国的一切,可以用一句话来描述:American’s business is business,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那个国家永远是在经商热中,而且永远是1000度的白热。所以你要是看了前文之后以为那里有某种气氛会有助于人立志写作就错了。连我哥哥到了那里都后悔了,觉得不该学逻辑,应当学商科或者计算机。虽然他依旧无限仰慕罗素先生的为人,并且竭其心力证明了一项几十年未证出的逻辑定理,但是看到有钱人豪华的住房,也免不了唠叨几句他对妻儿的责任。

在美国有很强大的力量促使人去挣钱,比方说洋房,有些只有一片小草坪,有的有几百亩草坪,有的有几千亩草坪,所以仅就住房一项,就能产生无穷无尽的挣钱的动力。再比方说汽车,有无穷的档次和价格。你要是真有钱,可以考虑把肯尼迪遇刺时坐的汽车买来坐。还有人买下了苏联的战斗机,驾着飞上天。在那个社会里,没有人受得了自己的孩子对同伴说:我爸爸穷。我要是有孩子,现在也准在那里挣钱。而写书在那里也不是个挣钱的行当,不信你到美国书店里看看,各种各样的书涨了架子,和超级市场里陈列的卫生纸一样多——假如有人出售苦心积虑一页页写出的卫生纸,肯定不是好行当。除此之外,还有好多人的书没有上架,窝在他自己的家里。我没有孩子,也不准备要。作为中国人,我是个极少见的现象。但是人有一张脸,树有一张皮,别人都去挣钱,自己却在干可疑的勾当,脸面上也过不去。

在美国时,有一次和一位华人教授聊天,他说他的女儿很有出息,放着哈佛大学人类学系奖学金不要,自费去念一般大学的law school,如此反潮流,真不愧是书香门第。其实这是舍小利而趋大利,受小害而避大害。不信你去问问律师挣多少钱,人类学家又挣多少钱。和我聊天的这位教授是个大学问家,特立独行之辈,一谈到了儿女,好像也不大特立独行了。

说完了美国、苏联,就该谈谈我自己。到现在为止,我写了八年小说,也出了几本书,但是大家没怎么看到。除此之外,我还常收到谩骂性的退稿信,这时我总善意地想:写信的人准是在领导那里挨了骂,找我撒气。提起王小波,大家准会想到宋朝在四川拉杆子的那一位,想不到我身上。我还在减熵过程中。顺便说一句,人类的存在,文明的发展就是个减熵过程,但是这是说人类。具体说到自己,我的行为依旧无法解释。再顺便说一句,处于减熵过程中的,绝不只是我一个人。在美国,我遇上过支起摊来卖托洛茨基、格瓦拉、毛主席等人的书的家伙,我要和他说话,他先问我怕不怕联邦调查局——别的例子还很多。在这些人身上,你就看不到水往低处流、苹果掉下地、狼把兔子吃掉这一宏大的过程,看到的现象相当于水往山上流、苹果飞上天、兔子吃掉狼。我还可以说,光有熵增现象不成。举例言之,大家都顺着一个自然的方向往下溜,最后准会在个低洼的地方会齐,挤在一起像粪缸里的蛆。但是这也不能解释我的行为。我的行为是不能解释的,假如你把熵增现象看成金科玉律的话。

当然,如果硬要我用一句话直截了当地回答这个问题,那就是:我相信我自己有文学才能,我应该做这件事。但是这句话正如一个嫌疑犯说自己没杀人一样不可信。所以信不信由你吧。

我的师承

我终于有了勇气来谈谈我在文学上的师承。小时候,有一次我哥哥给我念过查良铮先生译的《青铜骑士》:

我爱你,彼得兴建的大城,

我爱你严肃整齐的面容,

涅瓦河的水流多么庄严,

大理石铺在它的两岸……

他还告诉我说,这是雍容华贵的英雄体诗,是最好的文字。相比之下,另一位先生译的《青铜骑士》就不够好:

我爱你彼得的营造

我爱你庄严的外貌……

现在我明白,后一位先生准是东北人,他的译诗带有二人转的调子,和查先生的译诗相比,高下立判。那一年我十五岁,就懂得了什么样的文字才能叫做好。

到了将近四十岁时,我读到了王道乾先生译的《情人》,又知道了小说可以达到什么样的文字境界。道乾先生曾是诗人,后来做了翻译家,文字功夫炉火纯青。他一生坎坷,晚年的译笔沉痛至极。请听听《情人》开头的一段: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也是王先生一生的写照。杜拉斯的文章好,但王先生译笔也好,无限沧桑尽在其中。查先生和王先生对我的帮助,比中国近代一切著作家对我帮助的总和还要大。现代文学的其他知识,可以很容易地学到。但假如没有像查先生和王先生这样的人,最好的中国文学语言就无处去学。除了这两位先生,别的翻译家也用最好的文学语言写作,比方说,德国诗选里有这样的译诗:

朝雾初开,落叶飘零

让我们把美酒满斟!

带有一种永难忘记的韵律,这就是诗啊。对于这些先生,我何止是尊敬他们——我爱他们。他们对现代汉语的把握和感觉,至今无人可比。一个人能对自己的母语做这样的贡献,也算不虚此生。

道乾先生和良铮先生都曾是才华横溢的诗人,后来,因为他们杰出的文学素质和自尊,都不能写作,只能当翻译家。就是这样,他们还是留下了黄钟大吕似的文字。文字是用来读,用来听,不是用来看的——要看不如去看小人书。不懂这一点,就只能写出充满噪声的文字垃圾。思想、语言、文字,是一体的,假如念起来乱糟糟,意思也不会好——这是最简单的真理,但假如没有前辈来告诉我,我怎么会知道啊。有时我也写点不负责任的粗糙文字,以后重读时,惭愧得无地自容,真想自己脱了裤子请道乾先生打我两棍。孟子曾说,无耻之耻,无耻矣。现在我在文学上是个有廉耻的人,都是多亏了这些先生的教诲。对我来说,他们的作品是比鞭子还有力量的鞭策。提醒现在的年轻人,记住他们的名字,读他们译的书,是我的责任。

现在的人会说,王先生和查先生都是翻译家。翻译家和著作家在文学史上是不能相提并论的。这话也对,但总要看看写的是什么样的东西。我觉得我们国家的文学次序是彻底颠倒了的:末流的作品有一流的名声,一流的作品却默默无闻。最让人痛心的是,最好的作品并没有写出来。这些作品理应由查良铮先生、王道乾先生在壮年时写出来的,现在成了巴比伦的空中花园了……以他们二位年轻时的抱负、晚年的余晖,在中年时如有现在的环境,写不出好作品是不可能的。可惜良铮先生、道乾先生都不在了……

回想我年轻时,偷偷地读到过傅雷、汝龙等先生的散文译笔,这些文字都是好的。但是最好的,还是诗人们的译笔;是他们发现了现代汉语的韵律。没有这种韵律,就不会有文学。最重要的是:在中国,已经有了一种纯正完美的现代文学语言,剩下的事只是学习,这已经是很容易的事了。我们不需要用难听的方言,也不必用艰涩、缺少表现力的文言来写作。作家们为什么现在还爱用劣等的文字来写作,非我所能知道。但若因此忽略前辈翻译家对文学的贡献,又何止是不公道。

正如法国新小说的前驱们指出的那样,小说正向诗的方向改变着自己。米兰?昆德拉说,小说应该像音乐。有位意大利朋友告诉我说,卡尔维诺的小说读起来极为悦耳,像一串清脆的珠子洒落于地。我既不懂法文,也不懂意大利文,但我能够听到小说的韵律。这要归功于诗人留下的遗产。

我一直想承认我的文学师承是这样一条鲜为人知的线索。这是给我脸上贴金。但就是在道乾先生、良铮先生都已故世之后,我也没有勇气写这样的文章。因为假如自己写得不好,就是给他们脸上抹黑。假如中国现代文学尚有可取之处,它的根源就在那些已故的翻译家身上。我们年轻时都知道,想要读好文字就要去读译著,因为最好的作者在搞翻译。这是我们的不传之秘。随着道乾先生逝世,我已不知哪位在世的作者能写如此好的文字,但是他们的书还在,可以成为学习文学的范本。我最终写出了这些,不是因为我的书已经写得好了,而是因为,不把这个秘密说出来,对现在的年轻人是不公道的。没有人告诉他们这些,只按名声来理解文学,就会不知道什么是坏,什么是好。

用一生来学习艺术

我念过文科,也念过理科。在课堂上听老师提到艺术这个词,还是理科的老师次数更多:化学老师说,做实验有实验艺术;计算机老师说,编程序有编程艺术。老师们说,怎么做对是科学,怎么做好则是艺术;前者有判断真伪的法则,后者则没有;艺术的真谛就是要叫人感到好,甚至是完美无缺。传授科学知识就是告诉你这些法则,而艺术的修养是无法传授的,只能够潜移默化。这些都是理科老师教给我的,我觉得比文科老师讲得好。

没有科学知识的人比有科学知识的人更容易犯错误;但没有艺术修养的人就没有这个缺点,他还有容易满足的好处。假如一个社会里,人们一点文学修养都没有,那么任何作品都会使他们满意。举个例子说,美国人是不怎么读文学书的,一部《廊桥遗梦》就可以使他们如痴如狂。相反,假如在某个国家里,欣赏文学作品是他们的生活方式,那就只有最好的作品才能使他们得到满足。我想,法国最有资格算做这类国家。一部《情人》曾使法国为之轰动。大家都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刚去世不久的杜拉斯。这本书有四个中文译本,其中最好的当属王道乾先生的译本。我总觉得读过了《情人》,就算知道了现代小说艺术;读过道乾先生的译笔,就算知道什么是现代中国的文学语言了。

有位作家朋友对我说,她很喜欢《情人》那种自由的叙事风格。她以为《情人》是信笔写来的,是自由发挥的结果。我的看法则相反,我认为这篇小说的每一个段落都经过精心的安排:第一次读时,你会感到极大的震撼;但再带着挑剔的眼光重读几遍,就会发现没有一段的安排经不起推敲。从全书第一句“我已经老了”,给人带来无限的沧桑感始,到结尾的一句“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带来绝望的悲凉终,感情的变化都在准确的控制之下。叙事没有按时空的顺序展开,但有另一种逻辑作为线索,这种逻辑我把它叫做艺术——这种写法本身就是种无与伦比的创造。我对这件事很有把握,是因为我也这样写过:把小说的文件调入电脑,反复调动每一个段落,假如原来的小说足够好的话,逐渐就能找到这种线索;花上比写原稿多三到五倍的时间,就能得到一篇新小说,比旧的好得没法比。事实上,《情人》也确实是这样改过,一直改到改不动,才交给出版社。《情人》这种现代经典与以往小说的不同之处,在于它需要更多的心血。我的作家朋友听了以后感觉有点泄气:这么写一本书,也不见得能多赚稿费,不是亏了吗?但我以为,我们一点都不亏。现在世界上已经有了杜拉斯,有了《情人》,这位作家和她的作品给我们一个范本,再写起来已经容易多了。假如没有范本,让你凭空去创造这样一种写法,那才是最困难的事:六七十年代,法国有一批新小说作家,立意要改变小说的写法,作品也算是好看,但和《情人》是没法比的。有了这样的小说,阅读才不算是过时的陋习——任凭你有宽银幕、环绕立体声,看电影的感觉终归不能和读这样的小说相比。

译《情人》的王道乾先生已经在前几年逝世了。虽然没有见过面,但他是我真正尊敬的前辈。我知道他原是位诗人,四十年代末曾到法国留学,后来回来参加祖国建设,一生坎坷,晚年搞起了翻译。他的作品我只读过《情人》,但已使我终身受益。另一篇使我终身受益的作品是查良铮(穆旦)先生译的《青铜骑士》。从他们那里我知道了一个简单的真理:文字是用来读的,不是用来看的。看起来黑压压的一片,都是方块字,念起来就大不相同。诗不光是押韵,还有韵律;散文也有节奏的快慢,或低沉压抑,沉痛无比,或如黄钟大吕,回肠荡气——这才是文字的筋骨所在。实际上,世界上每一种文学语言都有这种筋骨,当年我在美国留学,向一位老太太学英文,她告诉我说,不读莎士比亚,不背弥尔顿,就根本不配写英文——当然,我不会背弥尔顿,是不配写英文的了,但中文该怎么写,始终是个问题。

古诗是讲平仄的,古文也有韵律,但现在写这种东西就是发疯;假如用白话来写,用哪种白话都是问题。张爱玲晚年执意要写苏白,她觉得苏白好听。这种想法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文章里的那些字我都不知该怎么念。现在作家里用北方方言写作的很多,凭良心说,效果是很糟心的。我看到过的一种最古怪的主意,是钱玄同出的,他建议大家写《儒林外史》那样的官话。幸亏没人听,否则会把大家都写成迂夫子的。这样一扯就扯远了。这个问题现在已经解决了,我们已经有了一种字正腔圆的文学语言,用它可以写最好的诗和最好的小说,那就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所用的语言。不信你去找本《情人》或是《青铜骑士》念上几遍,就会信服我的说法。

本文的主旨是怀念那些已经逝去的前辈,但却从科学和艺术的区别谈起。我把杜拉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看做我的老师,但这些老师和教我数学的老师是不同的——前者给我的是一些潜移默化,后者则教给我一些法则。在这个世界上,前一种东西更难得到。除此之外,比之科学,艺术更能使人幸福,因为这些缘故,文学前辈也是我更爱的人。

以上所述,基本上是我在文学上所知道的一切。我没有读过大学的中文系,所以孤陋寡闻,但我以为,人活在世上,不必什么都知道,只知道最好的就够了。为了我知道的这些,我要感谢杜拉斯,感谢王道乾和穆旦——他们是我真正敬爱的人。

我的精神家园

我十三岁时,常到我爸爸的书柜里偷书看。那时候政治气氛紧张,他把所有不宜摆在外面的书都锁了起来,在那个柜子里,有奥维德的《变形记》,朱生豪译的莎翁戏剧,甚至还有《十日谈》。柜子是锁着的,但我哥哥有捅开它的方法。他还有说服我去火中取栗的办法:你小,身体也单薄,我看爸爸不好意思揍你。但实际上,在揍我这个问题上,我爸爸显得不够绅士派,我的手脚也不太灵活,总给他这种机会。总而言之,偷出书来两人看,挨揍则是我一人挨,就这样看了一些书。虽然很吃亏,但我也不后悔。

看过了《变形记》,我对古希腊着了迷。我哥哥还告诉我说:古希腊有一种哲人,穿着宽松的袍子走来走去。有一天,有一位哲人去看朋友,见他不在,就要过一块涂蜡的木板,在上面随意挥洒,画了一条曲线,交给朋友的家人,自己回家去了。那位朋友回家,看到那块木板,为曲线的优美所折服,连忙埋伏在哲人家左近,待他出门时闯进去,要过一块木板,精心画上一条曲线……当然,这故事下余的部分就很容易猜了:哲人回了家,看到朋友留下的木板,又取一块蜡板,把自己的全部心胸画在一条曲线里,送给朋友去看,使他真正折服。现在我想,这个故事是我哥哥编的。但当时我还认真地想了一阵,终于傻呵呵地说道:这多好啊。时隔三十年回想起来,我并不羞愧。井底之蛙也拥有一片天空,十三岁的孩子也可以有一片精神家园。此外,人有兄长是好的。虽然我对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无异议。

长大以后,我才知道科学和艺术是怎样的事业。我哥哥后来是已故逻辑大师沈有鼎先生的弟子,我则学了理科;还在一起讲过真伪之分的心得、对热力学的体会,但这已是我二十多岁时的事。再大一些,我到国外去旅行,在剑桥看到过使牛顿体会到万有引力的苹果树,拜伦拐着腿跳下去游水的“拜伦塘”,但我总在回想幼时遥望人类智慧星空时的情景。千万丈的大厦总要有片奠基石,最初的爱好无可替代。所有的智者、诗人,也许都体验过儿童对着星光感悟的一瞬。我总觉得,这种爱好对一个人来说,就如性爱一样,是不可少的。

我时常回到童年,用一片童心来思考问题,很多烦难的问题就变得易解。人活着当然要做一番事业,而且是人文的事业;就如有一条路要走,假如是有位老学究式的人物,手执教鞭戒尺打着你走,那就不是走一条路,而是背一本宗谱。我听说苏联就是这么教小孩子的:要背全本的普希金、半本莱蒙托夫,还要记住俄罗斯是大象的故乡(肖斯塔科维奇在回忆录里说了很多)。我们这里是怎样教孩子的,我就不说了,以免得罪师长。我很怀疑会背宗谱就算有了精神家园,但我也不想说服谁。安徒生写过《光荣的荆棘路》,他说人文的事业就是一片着火的荆棘,智者仁人就在火里走着。当然,他是把尘世的嚣嚣都考虑在内了,我觉得用不着想那么多。用宁静的童心来看,这条路是这样的:它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牵牛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蜓。这样说固然有煽情之嫌,但想要说服安徒生,就要用这样的语言。维特根斯坦临终时说:告诉他们,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这句话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从牵牛花丛中走过来了。虽然我对他的事业一窍不通,但我觉得他和我是一头儿的。

我不大能领会下列说法的深奥之处:要重建精神家园,恢复人文精神,就要灭掉一切俗人——其中首先要灭的,就是风头正健的俗人。假如说,读者兜里的钱是有数的,买了别人的书,就没钱来买我的书,所以要灭掉别人,这个我倒能理解,但上述说法不见得有如此之深奥。假如真有这么深奥,我也不赞成——我们应该像商人一样,严守诚实原则,反对不正当的竞争。让我的想法和作品成为嚣嚣尘世上的正宗,这个念头我没有,也不敢有。既然如此,就必须解释我写文章(包括这篇文章)的动机。坦白地说,我也解释不大清楚,只能说,假如我今天死掉,恐怕就不能像维特根斯坦一样说到,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也不能像司汤达一样说,活过,爱过,写过。我很怕落到什么都说不出的结果,所以正在努力工作。

我对小说的看法

我自幼就喜欢读小说,并且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写小说,直到二十七八岁时,读到了图尼埃尔(Tournier,M.)的一篇小说,才改变了自己的看法。在不知不觉之中,小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代小说和古典小说的区别,就像汽车和马车的区别一样大。现代小说中的精品,再不是可以一目十行往下看的了。为了让读者同意我的意见,让我来举一个例子。杜拉斯(Duras,M.)《情人》的第一句是:“我已经老了。”无限沧桑尽在其中。如果你仔细读下去,就会发现,每句话的写法大体都是这样的,我对现代小说的看法,就是被《情人》固定下来的。现代小说的名篇总是包含了极多的信息,而且极端精美,让读小说的人狂喜,让打算写小说的人害怕。在经典作家里,只有俄国的契诃夫(Chekhov,A.P.)偶尔有几笔写成这样,但远不是通篇都让人敬畏。必须承认,现代小说家曾经使我大受惊吓。我读过的图尼埃尔的那篇小说,叫做《少女与死》,它只是一系列惊吓的开始。

因为这个发现,我曾经放弃了写小说,有整整十年在干别的事,直到将近四十岁,才回头又来尝试写小说。这时我发现,就是写过一些名篇的现代小说家,平常写的小说也是很一般的。瑞士作家迪伦马特(Durrenmatt,F.)写完了他的名篇《法官和他的刽子手》之后,坦白说,这个长中篇耗去了他好几年的光阴,而且说,今后他不准备再这样写下去了。此后他写了很多长篇,虽然都很好看,但不如《法官和他的刽子手》精粹。杜拉斯也说,《情人》经过反复的修改,每一段、每一句都重新安排过。照我看,她的其他小说都不如《情人》好。他们的话让人看了放心,说明现代小说家也不是一群超人。他们有些惊世骇俗的名篇,但是既不多,也不长。虽然如此,我还是认为,现代小说中几个中篇,如《情人》之类,比之经典作家的鸿篇巨制毫不逊色。爱好古典文学的人也许不会同意我的看法,我也没打算说服他们。但我还是要说,我也爱好过古典文学;而在影视发达的现代,如果没有现代小说,托尔斯泰并不能让我保持阅读的习惯。

我认为,现代小说的成就建筑在不多几个名篇上,虽?*** 饧钙?∷岛苣哑郎吓当炊?难Ы保??执?∷狄帐醯亩シ寰驮谄渲小N业谋Ц阂彩且?谝涣狡?髌防锎锏秸飧鏊?健N乙蔡乇鹣不缎闯ぶ衅???蜃肿笥遥??热缥业摹段蠢词澜纭罚?褪钦饷闯ぁ!肚槿恕贰ⅰ斗ü俸退?墓糇邮帧返让??彩钦饷闯ぁ5比唬?庋?鲇卸?┬???印T谖倚垂?男∷道铮?痘平鹗贝?罚ā读?媳ā返谑??熘衅?∷到保┦俏易盥?獾模??腔姑淮锏轿蚁M?乃?迹??曰挂?绦??Α?

小说的艺术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3期《博览群书》杂志。——编者

朋友给我寄来了一本昆德拉的《被背叛的遗嘱》,这是本谈小说艺术的书。书很长,有些地方我不同意,有些部分我没看懂(这本书里夹杂着五线谱,但我不识谱,家里更没有钢琴),但还是能看懂能同意的地方居多。我对此书有种特别的不满,那就是作者丝毫没有提到现代小说的最高成就:卡尔维诺、尤瑟娜尔、君特•格拉斯、莫迪阿诺,还有一位不常写小说的作者,玛格丽特•杜拉斯。早在半世纪以前,茨威格就抱怨说,哪怕是大师的作品,也有纯属冗余的成分。假如他活到了现在,看到现代小说家的作品,这些怨言就没有了。昆德拉不提现代小说的这种成就,是因为同行嫉妒,还是艺术上见解不同,我就不得而知。当然,昆德拉提谁不提谁,完全是他的自由。但若我来写这本书,一定要把这件事写上。不管怎么说吧,我同意作者的意见,的确存在一种小说的艺术,这种艺术远不是谁都懂得。昆德拉说,不懂开心的人不会懂得任何小说艺术。除了懂得开心,还要懂得更多,才能懂得小说的艺术。但若连开心都不懂,那就只能把小说读糟蹋了。归根结底,昆德拉的话并没有错。

我自己对读小说有一种真正的爱好,这种爱好不可能由阅读任何其他类型的作品所满足。我自己也写小说,写得好时得到的乐趣,绝非任何其他的快乐可以替代。这就是说,我对小说有种真正的爱好,而这种爱好就是对小说艺术的爱好——在这一点上我可以和昆德拉沟通。我想象一般的读者并非如此,他们只是对文化生活有种泛泛的爱好。现在有种论点,认为当代文学的主要成就是杂文,这或者是事实,但我对此感到悲哀。我自己读杂文,有时还写点杂文。照我看,杂文无非是讲理,你看到理在哪里,径直一讲就可。当然,把道理讲得透彻,讲得漂亮,读起来也有种畅快淋漓的快感,但毕竟和读小说是两道劲儿。写小说则需要深得虚构之美,也需要些无中生有的才能;我更希望能把这件事做好。所以,我虽能把理讲好,但不觉得这是长处,甚至觉得这是一种劣根性,需要加以克服。诚然,作为一个人,要负道义的责任,憋不住就得说,这就是我写杂文的动机。所以也只能适当克服,还不能完全克服。

前不久在报上看到一种论点,说现在杂文取代了小说,负起了社会道义的责任。假如真是如此,那倒是件好事,小说来负道义责任,那就如希腊人所说,鞍子扣到头上来了——但这是仅就文学内部而言。从整个社会而言,道义责任全扣在提笔为文的人身上还是不大对头。从另一方面来看,负道义责任可不是艺术标准,尤其不是小说艺术的标准。这很重要啊。

昆德拉的书也主要是说这个问题。写小说的人要让人开心,他要有虚构的才能,并要有施展这种才能的动力——我认为这是主要之点。昆德拉则说,看小说的人要想开心,能够欣赏虚构,并且能宽容虚构的东西——他说这是主要之点。我倒不存这种奢望。小说的艺术首先会形成在小说家的意愿之中,以后会不会遭人背叛,那是以后的事。首先要有这种东西,这才是最主要的。

昆德拉说,小说传统是欧洲的传统。但若说小说的艺术在中国从未受到重视,那也是不对的。在很多年前,曾有过一个历史的瞬间:年轻的张爱玲初露头角,显示出写小说的才能。傅雷先生发现了这一点,马上写文章说,小说的技巧值得注意。那个时候连张春桥都化名写小说,仅就艺术而言,可算是一团糟,张爱玲确是万绿丛中一点红——但若说有什么遗嘱被背叛了,可不是张爱玲的遗嘱,而是傅雷的遗嘱。天知道张爱玲后来写的那叫什么东西。她把自己的病态当做才能了……人有才能还不叫艺术家,知道珍视自己的才能才叫艺术家呢。

笔者行文至此,就欲结束。但对小说的艺术只说了它不是什么,它到底是什么,还一字未提。假如读者想要明白的话,从昆德拉的书里也看不到,应该径直找两本好小说看看。看完了能明白则好,不能明白也就无法可想了,可以去试试别的东西;千万别听任何人讲理,越听越糊涂。任何一门艺术只有从作品里才能看到——套昆德拉的话说,只喜欢看杂文、看评论、看简介的人,是不会懂得任何一种艺术的。

从《黄金时代》谈小说艺术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7年第5期《出版广角》杂志。——编者

《黄金时代》这本书里,包括了五部中篇小说。其中《黄金时代》一篇,从二十岁时就开始写,到将近四十岁时才完篇,其间很多次地重写。现在重读当年的旧稿,几乎每句话都会使我汗颜,只有最后的定稿读起来感觉不同。这篇三万多字的小说里,当然还有不完美的地方,但是我看到了以后,丝毫也没有改动的冲动。这说明小说有这样一种写法,虽然困难,但还不是不可能。这种写法就叫做追求对作者自己来说的完美。我相信对每个作者来说,完美都是存在的,只是不能经常去追求它。据说迪伦马特写《法官和他的刽子手》,也写了很多年。写完以后说,今后再也不能这样写小说了。这说明他也这样写过。一个人不可能在每篇作品里做到完美,但是完美当然是最好的。

有一次,有个女孩子问我怎样写小说,并且说她正有要写小说的念头。我把写《黄金时代》的过程告诉了她。下次再见面,问她的小说写得怎样了,她说,听说小说这么难写,她已经把这个念头放下了。其实在这本书里,大多数章节不是这样呕心沥血地写成的。但我主张,任何写小说的人都不妨试试这种写法。这对自己是有好处的。

这本书里有很多地方写到性。这种写法不但容易招致非议,本身就有媚俗的嫌疑。我也不知为什么,就这样写了出来。现在回忆起来,这样写既不是为了招些非议,也不是想要媚俗,而是对过去时代的回顾。众所周知,六七十年代,中国处于非性的年代。在非性的年代里,性才会成为生活主题,正如饥饿的年代里吃会成为生活的主题。古人说:食色性也。想爱和想吃都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得不到,就成为人性的障碍。

然而,在我的小说里,这些障碍本身又不是主题。真正的主题,还是对人的生存状态的反思。其中最主要的一个逻辑是:我们的生活有这么多的障碍,真他妈的有意思。这种逻辑就叫做黑色幽默。我觉得黑色幽默是我的气质,是天生的。我小说里的人也总是在笑,从来就不哭,我以为这样比较有趣。喜欢我小说的人总说,从头笑到尾,觉得很有趣等等。这说明本人的作品有自己的读者群。当然,也有些作者以为哭比较使人感动。他们笔下的人物从来就不笑,总在哭。这也是一种写法。他们也有自己的读者群。有位朋友说,我的小说从来没让她感动过。她就是个爱哭的人,误读了我的小说,感到很失落。我这样说,是为了让读者不再因为误读我的小说感到失落。

现在严肃小说的读者少了,但读者的水平是大大提高了。在现代社会里,小说的地位和舞台剧一样,正在成为一种高雅艺术。小说会失去一些读者,其中包括想受道德教育的读者,想看政治暗喻的读者,感到性压抑、寻找发泄渠道的读者,无所事事想要消磨时光的读者;剩下一些真正读小说的人。小说也会失去一些作者——有些人会去下海经商,或者搞影视剧本;最后只剩下一些真正写小说的人。我以为这是一件好事。

卡尔维诺与未来的一千年

朋友寄来一本书,卡尔维诺的《未来千年备忘录》,我正在看着。这本书是他的讲演稿,还没来得及讲,稿也没写完,人就死了。这些讲演稿分别冠以如下题目:轻逸、迅速、易见、确切和繁复。还有一篇“连贯”,没有动笔写;所以我整天在捉摸他到底会写些什么,什么叫做“连贯”。卡尔维诺指出,在未来的一千年里,文学会继续繁荣,而这六项文学遗产也会被发扬光大。我一直喜欢卡尔维诺,看了这本书,就更加喜欢他了。

卡尔维诺的《我们的祖先》,看过的人都喜欢。这是他年轻时的作品,我以为这本书是“轻逸”的典范。中年以后,他开始探索小说艺术的无限可能,这时期的作品我看过《看不见的城市》——这本书不见得人人都会喜欢。我也不能强求大家喜欢他的每一本书,但是我觉得必须喜欢他的主意:小说艺术有无限种可能性。难道这不好吗?前不久有位朋友看了我的小说,对我说道:看来小说还能有新的写法——这种评价使我汗颜:我还没有探索无限,比卡尔维诺差得远。我觉得这位朋友的想法有问题——假如他不是学文学的博士而是个一般读者的话,那就没有问题了。

编辑先生邀我给名人茶座写个小稿,我竟扯到了卡尔维诺和文学遗产,这可不是茶座里的谈资。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什么可以在茶座里闲扯的事。我既不养猫,也不养狗,更没有汽车。别人弄猫弄狗的时候,我或则在鼓捣电脑,或则想点文学上的事——假如你想听听电脑,我可以说,现在在中关村花二百五十块钱可以买到八兆内存条,便宜死了……我想这更不是茶座里的谈资。可能我也会养猫养狗,再买辆汽车,给自己找点罪受——顺便说一句,我觉得汽车的价格很无耻。一辆韩国低档车卖三几十万,全世界都没听说过。至于猫啊狗啊,我觉得是食物一类。我吃掉过一只猫,五只狗,是二十多年前吃的。从爱猫爱狗者的角度看来,我是个“啃你饱”(Cannibal=食人族)。所以,我也只能谈谈卡尔维诺……

卡尔维诺的《看不见的城市》是这么个故事:马可•波罗站在蒙古大汗面前,讲述他东来旅途中所见到的城市,每一座城市都是种象征,而且全都清晰可见。看完那本书我做了一夜的梦,只见一座座城市就如奇形怪状的孔明灯浮在一片虚空之中。一般的文学读者会说,好了,城市我看到了,讲这座城里的故事吧——对卡尔维诺那个无所不能的头脑来说,讲个故事又有何难。但他一个故事都没讲,还在列举着新的城市,极尽确切之能事,一直到全书结束也没列举完。我大体上明白卡尔维诺想要做的事:对一个作者来说,他想要拥有一切文学素质——完备的轻逸、迅速、易见、确切和繁复,再加上连贯。等这些都有了以后,写出来的书肯定好看,可以满足一切文学读者。很不幸的是,这好像不大容易,但必须一试——这是为了保证读者在未来的一千年里有书看。我想这题目也没人会感兴趣——但是没办法,我就知道这些。

国学征文:我的考试经历

记得放寒假以前,老师叫我们看国学知识系列的书籍,我觉得国学知识是我们该必备的一项,所以这些天我天天都在认真读国学知识三页,虽然觉得国学书籍没有小说书好看,但是小说无法给你增添知识,但国学书籍可以。 现在寒假结束了,老师说我们马上就要进行国学知识比赛,这次比赛奖项很大,是省级的,我一听,很想得一张奖状拿回家。 听老师说每人有10次的比赛机会,这一天中午,我们排着队来到二号机房,我输入网址登录好后,开始答题了。每人有20分钟的答题时间,我开始答题,我感受到我所有的细胞都绷紧了,我的心正在扑通扑通的跳着,我本以为我的内容够了,可没有想到这里的问题道道都在于我的意料之外。时间没有了,我的答题分数很低,只有29.5分,但这个分数却让我明白了国学知识的重要性,它在我的心中深深的留下了一个印迹,天天提醒着我该学习国学知识了。 第一次的考试使我受到了打击,现在我尽量腾出时间来阅读国学知识,在国学知识的精心哺育下,我的知识吸收的越来越广阔,我这根小苗正在成长。 现在的我,天天晚上睡觉之前都会看五页的国学经典,因为我想去参加第二次的比赛,我会朝着奖状进发的,现在的我失败一次便得到一份经验,积累经验便能成功。 国学知识我爱你,因为我相信失败是成功之母,总有一天,我这株小苗也会变成一棵枝叶繁茂的参天大树。|||

[sj小说】会有天使替我爱你(四)

白色的学生制服,可爱的黑色小领带,乌黑的秀发。我望着镜子中的自己,满意的笑了笑。哈--该是出发的时候了!花旗,我爱你!!

“希美!韩希美!我来啦!“冰妍把脑袋瓜子探到车外破声狂吼着,拜托@_@这丫头难道不要命了啊?

呼呼……还好安全到达。

“妈妈呀!!!!!“我吃惊的叫起来,差点摔倒地上。

“怎么了?这颜色难道不好看吗?“冰妍拨了一下披散着的褐色长发,冲着我风情万种的摆了个POSE。怎么看这女的都像个老不正经的-_-^

“不……不是……不是不好看……是我没有……没有一点心理准备……一时……一时无法承受。“

“唉!昨天给你打手机都没人听,害的我只能自己去SHOWTime。那帅哥发型师说这种褐色比较适合我。“

“嗯……嗯……适合适合……就是白色都适合你……哈~新版白发三千丈。“

“你去死!!“

“对啊……希美啊,你的发质这么好,为什么你不染发呢?如果你染发了一定很漂亮。“冰妍坚定地说。

“不,不用了……还是算了吧“如果染成你那德行,我看这种漂亮不要也罢。我心里暗暗的补充了一句。

“没想到伯父竟然同意你来花旗念高中,很不可思议耶……有一定的风险度,嗯嗯!!“

“你现在这种表情很欠揍你知道吗?!“我一巴掌拍向冰妍的脑门。

“哇-0-SoBeautiful、Sogreat、Sopretty!!“

“极品级美女啊……“

“光滑的肌肤,红润的脸蛋,修长无瑕的美腿……“

几个垂涎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晕。色狼!色魔!色狂!我在心里大骂了三声,还TMD是全德瑞最顶尖的重点学校呢,全部都是放屁。花旗怎么允许有这样的败类存在啊?“童话圣地花旗学院“的梦幻称号在我的心中大打折扣。

“你们欠……“

“算了,第一天报到我们还是不要惹事了“我连忙低声拉住冰妍“装作没听见,不会吗?“

“可是……“

“好啦,忍住啊,我好不容易才说服爸爸让我来这里念书的。如果开学的第一天我就惹事,爸爸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给我转学的“我用恳求的眼神看着冰妍,说是恳求,其实还是威胁多一点的。

于是,我和冰妍看是参观花旗。

“对了……今天开学报道?我们是不是应该去班上?现在感觉我们好像是来游园的?“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恶化的严重性后果应该可想而知。

“现在几点了?“冰妍非常冷静的问我。

“差一刻十点“

“老师要求几点到校?“

“8点半……“我用颤抖的声音回答。

“妈的!!现在就是神仙也救不了我们了……快跑吧……“冰妍拉起我就向我们被分到的高一(13)班开始狂奔,天啊……这么说我们竟然在学校里欣赏风景欣赏了1个小时15分钟?

“同学们可以叫我小冉姐~^_^不过在有别的老师面前还是要叫夏老师喔~“一个温柔甜美的声音随风飘到了我的耳朵里。

“叫小冉姐干什么!叫冉冉就好啦~这样才亲密嘛!“

“美女小冉冉,你的QQ上是多少?“

“小冉姐姐,晚上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既温柔,又漂亮……这样我们上课就不愁没趣啦!“教室内的声音不断的飘出窗外。

“冰妍啊,现在怎么办?“我小声地问身边的冰妍。

“我看着老师脾气应该不错,不然我们进去吧……反正迟到这么长时间,说不定还能给咱们班的帅哥们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呢!哈哈“晕-_- 什么时候都不会忘记花痴的本行。

“哼,没准给帅哥留不下深刻的印象,倒是给青蛙留下深刻的印象了……到时候那烂摊子看你怎么收拾“我幸灾乐祸的说。

“你哪那么多废话,车到山前必有路了。Let“s go!“

“报告!!!“晕,声音竟然还能那样理直气壮,真服了你了!!若冰妍小姐。我一直躲在冰妍的身后,拜托大家……我和这个疯子绝对不是一伙的。

“若冰妍同学?身后的那位应该是韩希美同学吧?为什么躲在后面呢?“老师那杀人一样的目光紧紧的标住了我,我一步一步的开始现身。露出献媚的笑容。小碎步碾的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哇!!!!homydog!“

“玛丽莲梦露……!!“

“维纳斯……我的梦中情人……“

“美的冒泡……!!“

“简直是仙女下凡……超凡脱俗,美若天仙,婀娜多姿,倾国倾城,沉鱼落雁!!!“不愧是考上重点高中的色狼们,谢谢,谢谢夸奖。

“两位好象迟到了很长时间!!!“老师微笑着说。好漂亮的笑哦,好像我的亲姐姐一样白色的学生制服,可爱的黑色小领带,乌黑的秀发。我望着镜子中的自己,满意的笑了笑。哈--该是出发的时候了!花旗,我爱你!!

“希美!韩希美!我来啦!“冰妍把脑袋瓜子探到车外破声狂吼着,拜托@_@这丫头难道不要命了啊?

呼呼……还好安全到达。

“妈妈呀!!!!!“我吃惊的叫起来,差点摔倒地上。

“怎么了?这颜色难道不好看吗?“冰妍拨了一下披散着的褐色长发,冲着我风情万种的摆了个POSE。怎么看这女的都像个老不正经的-_-^

“不……不是……不是不好看……是我没有……没有一点心理准备……一时……一时无法承受。“

“唉!昨天给你打手机都没人听,害的我只能自己去SHOWTime。那帅哥发型师说这种褐色比较适合我。“

“嗯……嗯……适合适合……就是白色都适合你……哈~新版白发三千丈。“

“你去死!!“

“对啊……希美啊,你的发质这么好,为什么你不染发呢?如果你染发了一定很漂亮。“冰妍坚定地说。

“不,不用了……还是算了吧“如果染成你那德行,我看这种漂亮不要也罢。我心里暗暗的补充了一句。

“没想到伯父竟然同意你来花旗念高中,很不可思议耶……有一定的风险度,嗯嗯!!“

“你现在这种表情很欠揍你知道吗?!“我一巴掌拍向冰妍的脑门。

“哇-0-SoBeautiful、Sogreat、Sopretty!!“

“极品级美女啊……“

“光滑的肌肤,红润的脸蛋,修长无瑕的美腿……“

几个垂涎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晕。色狼!色魔!色狂!我在心里大骂了三声,还TMD是全德瑞最顶尖的重点学校呢,全部都是放屁。花旗怎么允许有这样的败类存在啊?“童话圣地花旗学院“的梦幻称号在我的心中大打折扣。

“你们欠……“

“算了,第一天报到我们还是不要惹事了“我连忙低声拉住冰妍“装作没听见,不会吗?“

“可是……“

“好啦,忍住啊,我好不容易才说服爸爸让我来这里念书的。如果开学的第一天我就惹事,爸爸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给我转学的“我用恳求的眼神看着冰妍,说是恳求,其实还是威胁多一点的。

于是,我和冰妍看是参观花旗。

“对了……今天开学报道?我们是不是应该去班上?现在感觉我们好像是来游园的?“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恶化的严重性后果应该可想而知。

“现在几点了?“冰妍非常冷静的问我。

“差一刻十点“

“老师要求几点到校?“

“8点半……“我用颤抖的声音回答。

“妈的!!现在就是神仙也救不了我们了……快跑吧……“冰妍拉起我就向我们被分到的高一(13)班开始狂奔,天啊……这么说我们竟然在学校里欣赏风景欣赏了1个小时15分钟?

“同学们可以叫我小冉姐~^_^不过在有别的老师面前还是要叫夏老师喔~“一个温柔甜美的声音随风飘到了我的耳朵里。

“叫小冉姐干什么!叫冉冉就好啦~这样才亲密嘛!“

“美女小冉冉,你的QQ上是多少?“

“小冉姐姐,晚上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既温柔,又漂亮……这样我们上课就不愁没趣啦!“教室内的声音不断的飘出窗外。

“冰妍啊,现在怎么办?“我小声地问身边的冰妍。

“我看着老师脾气应该不错,不然我们进去吧……反正迟到这么长时间,说不定还能给咱们班的帅哥们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呢!哈哈“晕-_- 什么时候都不会忘记花痴的本行。

“哼,没准给帅哥留不下深刻的印象,倒是给青蛙留下深刻的印象了……到时候那烂摊子看你怎么收拾“我幸灾乐祸的说。

“你哪那么多废话,车到山前必有路了。Let“s go!“

“报告!!!“晕,声音竟然还能那样理直气壮,真服了你了!!若冰妍小姐。我一直躲在冰妍的身后,拜托大家……我和这个疯子绝对不是一伙的。

“若冰妍同学?身后的那位应该是韩希美同学吧?为什么躲在后面呢?“老师那杀人一样的目光紧紧的标住了我,我一步一步的开始现身。露出献媚的笑容。小碎步碾的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哇!!!!homydog!“

“玛丽莲梦露……!!“

“维纳斯……我的梦中情人……“

“美的冒泡……!!“

“简直是仙女下凡……超凡脱俗,美若天仙,婀娜多姿,倾国倾城,沉鱼落雁!!!“不愧是考上重点高中的色狼们,谢谢,谢谢夸奖。

“两位好象迟到了很长时间!!!“老师微笑着说。好漂亮的笑哦,好像我的亲姐姐一样白色的学生制服,可爱的黑色小领带,乌黑的秀发。我望着镜子中的自己,满意的笑了笑。哈--该是出发的时候了!花旗,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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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希美啊,你的发质这么好,为什么你不染发呢?如果你染发了一定很漂亮。“冰妍坚定地说。

“不,不用了……还是算了吧“如果染成你那德行,我看这种漂亮不要也罢。我心里暗暗的补充了一句。

“没想到伯父竟然同意你来花旗念高中,很不可思议耶……有一定的风险度,嗯嗯!!“

“你现在这种表情很欠揍你知道吗?!“我一巴掌拍向冰妍的脑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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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滑的肌肤,红润的脸蛋,修长无瑕的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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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和冰妍看是参观花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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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几点了?“冰妍非常冷静的问我。

“差一刻十点“

“老师要求几点到校?“

“8点半……“我用颤抖的声音回答。

“妈的!!现在就是神仙也救不了我们了……快跑吧……“冰妍拉起我就向我们被分到的高一(13)班开始狂奔,天啊……这么说我们竟然在学校里欣赏风景欣赏了1个小时15分钟?

“同学们可以叫我小冉姐~^_^不过在有别的老师面前还是要叫夏老师喔~“一个温柔甜美的声音随风飘到了我的耳朵里。

“叫小冉姐干什么!叫冉冉就好啦~这样才亲密嘛!“

“美女小冉冉,你的QQ上是多少?“

“小冉姐姐,晚上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既温柔,又漂亮……这样我们上课就不愁没趣啦!“教室内的声音不断的飘出窗外。

“冰妍啊,现在怎么办?“我小声地问身边的冰妍。

“我看着老师脾气应该不错,不然我们进去吧……反正迟到这么长时间,说不定还能给咱们班的帅哥们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呢!哈哈“晕-_- 什么时候都不会忘记花痴的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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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死!!“

“对啊……希美啊,你的发质这么好,为什么你不染发呢?如果你染发了一定很漂亮。“冰妍坚定地说。

“不,不用了……还是算了吧“如果染成你那德行,我看这种漂亮不要也罢。我心里暗暗的补充了一句。

“没想到伯父竟然同意你来花旗念高中,很不可思议耶……有一定的风险度,嗯嗯!!“

“你现在这种表情很欠揍你知道吗?!“我一巴掌拍向冰妍的脑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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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级美女啊……“

“光滑的肌肤,红润的脸蛋,修长无瑕的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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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欠……“

“算了,第一天报到我们还是不要惹事了“我连忙低声拉住冰妍“装作没听见,不会吗?“

“可是……“

“好啦,忍住啊,我好不容易才说服爸爸让我来这里念书的。如果开学的第一天我就惹事,爸爸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给我转学的“我用恳求的眼神看着冰妍,说是恳求,其实还是威胁多一点的。

于是,我和冰妍看是参观花旗。

“对了……今天开学报道?我们是不是应该去班上?现在感觉我们好像是来游园的?“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恶化的严重性后果应该可想而知。

“现在几点了?“冰妍非常冷静的问我。

“差一刻十点“

“老师要求几点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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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妍啊,现在怎么办?“我小声地问身边的冰妍。

“我看着老师脾气应该不错,不然我们进去吧……反正迟到这么长时间,说不定还能给咱们班的帅哥们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呢!哈哈“晕-_- 什么时候都不会忘记花痴的本行。

“哼,没准给帅哥留不下深刻的印象,倒是给青蛙留下深刻的印象了……到时候那烂摊子看你怎么收拾“我幸灾乐祸的说。

“你哪那么多废话,车到山前必有路了。Let“s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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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冰妍同学?身后的那位应该是韩希美同学吧?为什么躲在后面呢?“老师那杀人一样的目光紧紧的标住了我,我一步一步的开始现身。露出献媚的笑容。小碎步碾的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哇!!!!homydog!“

“玛丽莲梦露……!!“

“维纳斯……我的梦中情人……“

“美的冒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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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好象迟到了很长时间!!!“老师微笑着说。好漂亮的笑哦,好像我的亲姐姐一样白色的学生制服,可爱的黑色小领带,乌黑的秀发。我望着镜子中的自己,满意的笑了笑。哈--该是出发的时候了!花旗,我爱你!!

“希美!韩希美!我来啦!“冰妍把脑袋瓜子探到车外破声狂吼着,拜托@_@这丫头难道不要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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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适合适合……就是白色都适合你……哈~新版白发三千丈。“

“你去死!!“

“对啊……希美啊,你的发质这么好,为什么你不染发呢?如果你染发了一定很漂亮。“冰妍坚定地说。

“不,不用了……还是算了吧“如果染成你那德行,我看这种漂亮不要也罢。我心里暗暗的补充了一句。

“没想到伯父竟然同意你来花旗念高中,很不可思议耶……有一定的风险度,嗯嗯!!“

“你现在这种表情很欠揍你知道吗?!“我一巴掌拍向冰妍的脑门。

“哇-0-SoBeautiful、Sogreat、Sopretty!!“

“极品级美女啊……“

“光滑的肌肤,红润的脸蛋,修长无瑕的美腿……“

几个垂涎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晕。色狼!色魔!色狂!我在心里大骂了三声,还TMD是全德瑞最顶尖的重点学校呢,全部都是放屁。花旗怎么允许有这样的败类存在啊?“童话圣地花旗学院“的梦幻称号在我的心中大打折扣。

“你们欠……“

“算了,第一天报到我们还是不要惹事了“我连忙低声拉住冰妍“装作没听见,不会吗?“

“可是……“

“好啦,忍住啊,我好不容易才说服爸爸让我来这里念书的。如果开学的第一天我就惹事,爸爸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给我转学的“我用恳求的眼神看着冰妍,说是恳求,其实还是威胁多一点的。

于是,我和冰妍看是参观花旗。

“对了……今天开学报道?我们是不是应该去班上?现在感觉我们好像是来游园的?“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恶化的严重性后果应该可想而知。

“现在几点了?“冰妍非常冷静的问我。

“差一刻十点“

“老师要求几点到校?“

“8点半……“我用颤抖的声音回答。

“妈的!!现在就是神仙也救不了我们了……快跑吧……“冰妍拉起我就向我们被分到的高一(13)班开始狂奔,天啊……这么说我们竟然在学校里欣赏风景欣赏了1个小时15分钟?

“同学们可以叫我小冉姐~^_^不过在有别的老师面前还是要叫夏老师喔~“一个温柔甜美的声音随风飘到了我的耳朵里。

“叫小冉姐干什么!叫冉冉就好啦~这样才亲密嘛!“

“美女小冉冉,你的QQ上是多少?“

“小冉姐姐,晚上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既温柔,又漂亮……这样我们上课就不愁没趣啦!“教室内的声音不断的飘出窗外。

“冰妍啊,现在怎么办?“我小声地问身边的冰妍。

“我看着老师脾气应该不错,不然我们进去吧……反正迟到这么长时间,说不定还能给咱们班的帅哥们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呢!哈哈“晕-_- 什么时候都不会忘记花痴的本行。

“哼,没准给帅哥留不下深刻的印象,倒是给青蛙留下深刻的印象了……到时候那烂摊子看你怎么收拾“我幸灾乐祸的说。

“你哪那么多废话,车到山前必有路了。Let“s go!“

“报告!!!“晕,声音竟然还能那样理直气壮,真服了你了!!若冰妍小姐。我一直躲在冰妍的身后,拜托大家……我和这个疯子绝对不是一伙的。

“若冰妍同学?身后的那位应该是韩希美同学吧?为什么躲在后面呢?“老师那杀人一样的目光紧紧的标住了我,我一步一步的开始现身。露出献媚的笑容。小碎步碾的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哇!!!!homydog!“

“玛丽莲梦露……!!“

“维纳斯……我的梦中情人……“

“美的冒泡……!!“

“简直是仙女下凡……超凡脱俗,美若天仙,婀娜多姿,倾国倾城,沉鱼落雁!!!“不愧是考上重点高中的色狼们,谢谢,谢谢夸奖。

“两位好象迟到了很长时间!!!“老师微笑着说。好漂亮的笑哦,好像我的亲姐姐一样白色的学生制服,可爱的黑色小领带,乌黑的秀发。我望着镜子中的自己,满意的笑了笑。哈--该是出发的时候了!花旗,我爱你!!

“希美!韩希美!我来啦!“冰妍把脑袋瓜子探到车外破声狂吼着,拜托@_@这丫头难道不要命了啊?

呼呼……还好安全到达。

“妈妈呀!!!!!“我吃惊的叫起来,差点摔倒地上。

“怎么了?这颜色难道不好看吗?“冰妍拨了一下披散着的褐色长发,冲着我风情万种的摆了个POSE。怎么看这女的都像个老不正经的-_-^

“不……不是……不是不好看……是我没有……没有一点心理准备……一时……一时无法承受。“

“唉!昨天给你打手机都没人听,害的我只能自己去SHOWTime。那帅哥发型师说这种褐色比较适合我。“

“嗯……嗯……适合适合……就是白色都适合你……哈~新版白发三千丈。“

“你去死!!“

“对啊……希美啊,你的发质这么好,为什么你不染发呢?如果你染发了一定很漂亮。“冰妍坚定地说。

“不,不用了……还是算了吧“如果染成你那德行,我看这种漂亮不要也罢。我心里暗暗的补充了一句。

“没想到伯父竟然同意你来花旗念高中,很不可思议耶……有一定的风险度,嗯嗯!!“

“你现在这种表情很欠揍你知道吗?!“我一巴掌拍向冰妍的脑门。

“哇-0-SoBeautiful、Sogreat、Sopretty!!“

“极品级美女啊……“

“光滑的肌肤,红润的脸蛋,修长无瑕的美腿……“

几个垂涎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晕。色狼!色魔!色狂!我在心里大骂了三声,还TMD是全德瑞最顶尖的重点学校呢,全部都是放屁。花旗怎么允许有这样的败类存在啊?“童话圣地花旗学院“的梦幻称号在我的心中大打折扣。

“你们欠……“

“算了,第一天报到我们还是不要惹事了“我连忙低声拉住冰妍“装作没听见,不会吗?“

“可是……“

“好啦,忍住啊,我好不容易才说服爸爸让我来这里念书的。如果开学的第一天我就惹事,爸爸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给我转学的“我用恳求的眼神看着冰妍,说是恳求,其实还是威胁多一点的。

于是,我和冰妍看是参观花旗。

“对了……今天开学报道?我们是不是应该去班上?现在感觉我们好像是来游园的?“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恶化的严重性后果应该可想而知。

“现在几点了?“冰妍非常冷静的问我。

“差一刻十点“

“老师要求几点到校?“

“8点半……“我用颤抖的声音回答。

“妈的!!现在就是神仙也救不了我们了……快跑吧……“冰妍拉起我就向我们被分到的高一(13)班开始狂奔,天啊……这么说我们竟然在学校里欣赏风景欣赏了1个小时15分钟?

“同学们可以叫我小冉姐~^_^不过在有别的老师面前还是要叫夏老师喔~“一个温柔甜美的声音随风飘到了我的耳朵里。

“叫小冉姐干什么!叫冉冉就好啦~这样才亲密嘛!“

“美女小冉冉,你的QQ上是多少?“

“小冉姐姐,晚上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既温柔,又漂亮……这样我们上课就不愁没趣啦!“教室内的声音不断的飘出窗外。

“冰妍啊,现在怎么办?“我小声地问身边的冰妍。

“我看着老师脾气应该不错,不然我们进去吧……反正迟到这么长时间,说不定还能给咱们班的帅哥们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呢!哈哈“晕-_- 什么时候都不会忘记花痴的本行。

“哼,没准给帅哥留不下深刻的印象,倒是给青蛙留下深刻的印象了……到时候那烂摊子看你怎么收拾“我幸灾乐祸的说。

“你哪那么多废话,车到山前必有路了。Let“s go!“

“报告!!!“晕,声音竟然还能那样理直气壮,真服了你了!!若冰妍小姐。我一直躲在冰妍的身后,拜托大家……我和这个疯子绝对不是一伙的。

“若冰妍同学?身后的那位应该是韩希美同学吧?为什么躲在后面呢?“老师那杀人一样的目光紧紧的标住了我,我一步一步的开始现身。露出献媚的笑容。小碎步碾的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哇!!!!homydog!“

“玛丽莲梦露……!!“

“维纳斯……我的梦中情人……“

“美的冒泡……!!“

“简直是仙女下凡……超凡脱俗,美若天仙,婀娜多姿,倾国倾城,沉鱼落雁!!!“不愧是考上重点高中的色狼们,谢谢,谢谢夸奖。

“两位好象迟到了很长时间!!!“老师微笑着说。好漂亮的笑哦,好像我的亲姐姐一样白色的学生制服,可爱的黑色小领带,乌黑的秀发。我望着镜子中的自己,满意的笑了笑。哈--该是出发的时候了!花旗,我爱你!!

“希美!韩希美!我来啦!“冰妍把脑袋瓜子探到车外破声狂吼着,拜托@_@这丫头难道不要命了啊?

呼呼……还好安全到达。

“妈妈呀!!!!!“我吃惊的叫起来,差点摔倒地上。

“怎么了?这颜色难道不好看吗?“冰妍拨了一下披散着的褐色长发,冲着我风情万种的摆了个POSE。怎么看这女的都像个老不正经的-_-^

“不……不是……不是不好看……是我没有……没有一点心理准备……一时……一时无法承受。“

“唉!昨天给你打手机都没人听,害的我只能自己去SHOWTime。那帅哥发型师说这种褐色比较适合我。“

“嗯……嗯……适合适合……就是白色都适合你……哈~新版白发三千丈。“

“你去死!!“

“对啊……希美啊,你的发质这么好,为什么你不染发呢?如果你染发了一定很漂亮。“冰妍坚定地说。

“不,不用了……还是算了吧“如果染成你那德行,我看这种漂亮不要也罢。我心里暗暗的补充了一句。

“没想到伯父竟然同意你来花旗念高中,很不可思议耶……有一定的风险度,嗯嗯!!“

“你现在这种表情很欠揍你知道吗?!“我一巴掌拍向冰妍的脑门。

“哇-0-SoBeautiful、Sogreat、Sopretty!!“

“极品级美女啊……“

“光滑的肌肤,红润的脸蛋,修长无瑕的美腿……“

几个垂涎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晕。色狼!色魔!色狂!我在心里大骂了三声,还TMD是全德瑞最顶尖的重点学校呢,全部都是放屁。花旗怎么允许有这样的败类存在啊?“童话圣地花旗学院“的梦幻称号在我的心中大打折扣。

“你们欠……“

“算了,第一天报到我们还是不要惹事了“我连忙低声拉住冰妍“装作没听见,不会吗?“

“可是……“

“好啦,忍住啊,我好不容易才说服爸爸让我来这里念书的。如果开学的第一天我就惹事,爸爸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给我转学的“我用恳求的眼神看着冰妍,说是恳求,其实还是威胁多一点的。

于是,我和冰妍看是参观花旗。

“对了……今天开学报道?我们是不是应该去班上?现在感觉我们好像是来游园的?“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恶化的严重性后果应该可想而知。

“现在几点了?“冰妍非常冷静的问我。

“差一刻十点“

“老师要求几点到校?“

“8点半……“我用颤抖的声音回答。

“妈的!!现在就是神仙也救不了我们了……快跑吧……“冰妍拉起我就向我们被分到的高一(13)班开始狂奔,天啊……这么说我们竟然在学校里欣赏风景欣赏了1个小时15分钟?

“同学们可以叫我小冉姐~^_^不过在有别的老师面前还是要叫夏老师喔~“一个温柔甜美的声音随风飘到了我的耳朵里。

“叫小冉姐干什么!叫冉冉就好啦~这样才亲密嘛!“

“美女小冉冉,你的QQ上是多少?“

“小冉姐姐,晚上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既温柔,又漂亮……这样我们上课就不愁没趣啦!“教室内的声音不断的飘出窗外。

“冰妍啊,现在怎么办?“我小声地问身边的冰妍。

“我看着老师脾气应该不错,不然我们进去吧……反正迟到这么长时间,说不定还能给咱们班的帅哥们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呢!哈哈“晕-_- 什么时候都不会忘记花痴的本行。

“哼,没准给帅哥留不下深刻的印象,倒是给青蛙留下深刻的印象了……到时候那烂摊子看你怎么收拾“我幸灾乐祸的说。

“你哪那么多废话,车到山前必有路了。Let“s go!“

“报告!!!“晕,声音竟然还能那样理直气壮,真服了你了!!若冰妍小姐。我一直躲在冰妍的身后,拜托大家……我和这个疯子绝对不是一伙的。

“若冰妍同学?身后的那位应该是韩希美同学吧?为什么躲在后面呢?“老师那杀人一样的目光紧紧的标住了我,我一步一步的开始现身。露出献媚的笑容。小碎步碾的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哇!!!!homydog!“

“玛丽莲梦露……!!“

“维纳斯……我的梦中情人……“

“美的冒泡……!!“

“简直是仙女下凡……超凡脱俗,美若天仙,婀娜多姿,倾国倾城,沉鱼落雁!!!“不愧是考上重点高中的色狼们,谢谢,谢谢夸奖。

“两位好象迟到了很长时间!!!“老师微笑着说。好漂亮的笑哦,好像我的亲姐姐一样

我爱读书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从小到大,书就是我的好朋友,她伴随着我成长;书也我的老师,它带领我在知识的海洋中畅游。

听妈妈说,我从小就爱读书,所以经常给我买一些拼音读物,随着年龄的增长,识的字多了,自然也就不满足于拼音读物了,妈妈就给我订了《课外生活》、《创新作文》,还经常给我买一些适合我读的好看、精彩的小说。我过生日的时候,妈妈也总是选择书作为我的生日礼物,从我第一次收到《我的野生动物朋友》,以及后来的《海蒂》、《地心游记》、《绿山墙的安妮》、《秘密花园》、《美丽的乔》等,到目前我的藏书已有一百多本了,这是我的精神食粮,我为自己拥有这么多的好书而自豪。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让我懂得了许多知识,也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一到星期天,我就会拿起书走进我的房间,细细欣赏,脱离世俗,沉浸在书的世界,在书的海洋里遨游,跟五彩的知识鱼玩耍,在书的天空中飞翔,跟小鸟们分享我读书的故事,直到妈妈叫我去吃饭,我才会恋恋不舍地跟小鸟和知识鱼们告别,暂别书中那奇幻的世界。

书,就像一叶小舟,它带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书,就像一对翅膀,它带领我在知识的天空中飞翔,是谁让我领略到如此神奇、美丽的世界?是书!书,就像一位知心朋友,书,就像一个温暖的家,书,让我终生受益,陪伴我一生。

我爱读书!

小团圆

其实是一本短而精致的正剧,字里行间充斥着金钱与奴性,是那种一贯的玩世不恭,充满棱角的亦舒的风格。像是放在高楼阳台的仙人掌,远看时暖融融浮在日光里的一层浅绿,仿佛迎风即化。然而细小坚硬的刺,不可碰触的鲜血淋漓。这个亦舒,曾被许多人谈起。是那个化名玫瑰的香港政府新闻官,是那把名斐江湖的“那个琼瑶提也不要提”的匕首,是万人景仰顶礼膜拜的“师太”。真的是师太,才有“剑不出鞘自伤人”的气势。也许她更多的是被和“香港三奇葩”连在一起。倪匡也说:“我这个妹妹,写小说,旁人没法子比。”颇有点黄婆卖瓜的意思。我虽不读卫斯理,但却打心底里喜欢这个人。张扬,调侃,底子里却是落落大方。能够一语惊人,还要淡定地活下去,实在不容易。生之所爱,唯他那句“别人爱看,好看的小说就是好小说。”就像是江湖上一群乌合之众正为演说自家心法诀窍而唇枪舌剑,突然一个陌生剑客走进人群,抽剑劈石,剑光寒冽,碎石无声。沉默之中转身离去。于是满座敬起。

是英雄,就该有英雄的风度。

略次一点,由他发起的《金庸茶馆》,也是其人品无声的一次试剑。古之文史,以文会友者不计其数。然而因文生妒者更是不胜枚举。旁人的阿谀奉承,举世的公然默认,雪月花下的才情略胜。曾使多少志同道合者同途殊归。由并肩挑灯围炉夜话到了老死不相往来的那一步。文人是人性的化妆师,妆化多了,难免对这个世界生厌。连带了,连自己都看不起。事情多人,世间人见怪不怪。难为这当中还出了这么一个倪匡。他坦诚:“金庸的小说就是比我写得好,这是显而易见的事。”他热血,“金庸的小说堪称华人一绝。”他甚至是赤胆以报,“我们研究金学就是为了让金庸的小说能为更广大读者所欢迎,能走到各个地方而不显粗浅。”所以他夸亦舒,也是戏文里一脸小丑扮相,“旁人没法子比”带累了自己也逊三分。

然而亦舒的小说写得好,却确是真的。

在谈起亦舒和她的《喜宝》前,我不由想说一说香港这个城市。这是片举世公认的神奇领土,繁华热闹,冷漠凉薄。每一张脸谱时刻变换在这寸土寸金的街心高楼,浸没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小时候看警匪片,多出于港产。穿风衣的消瘦男子,沉默中泪流满面的舞女的侧脸,吧台上半倒的香槟和可卡因。灯火黄昏时自天宇俯视的重楼叠立。还有无数电影中最无可避免最扣人心弦最伤端肝肠的那句“我爱你”。

它的精致是与生俱来,是无可奈何,就像一个落魄贵族分明潦倒得只穿得起一件白衬衣。自旁人眼里看去,仍是长身玉立,不可亵渎。香港不是上海。在上海十二月寒风凛冽的街头,无数女孩子烫流线发,烟熏妆,说流利而泼辣的本土话,娇憨中的精明。梅雨季的淡灰天幕下,无数纵横贯穿了整个城市的交通路段自几百米高空下望,细细如钢丝。每个人都必须竭尽全力演绎出的生平精彩,学会活得如同机器,或者是一个真实的小丑。那是一个巨大的磨轮,把许多的本真都交给漩涡最深处考量。然而香港又是另一种金碧辉煌,它的可爱在于不死不盖棺。每一天都传奇诞生或逝去,被炒得沸沸扬扬的狗仔八卦,财经版偶然一瞥的桃花,大舌头的闽南话,屋村庙会和脏到一塌糊涂的废弃港口。它是一个巨大的容器,供以宣泄任何无法暴露于阳光下的秘密。它从不排斥任何一类人,所谓鱼龙混杂,每个人都有他的生活方式。你可以凌晨天蒙蒙亮穿破洞的白背心站在屋村口挤廉价牙膏泡沫,也可以自半山的别墅闲牵萨摩耶游于私家花园。这个城市是午夜不停场的电影院,快乐时就是一部《东成西就》,

到了伤情处,俨然是《东邪西毒》。情人的失乐园,醉生梦死中的冷眼红尘。

也是这样一片沃土,使亦舒像精灵一样穿行于文字间,趾高气扬,烂漫天真。是,有时你看她,会不觉肃然起敬,仿若城外六军不发,而这个人独坐高楼,不动声色饮茶。又像是外面下了泼盆大雨,她趴窗,脸色素净,背影亦那样干净。她用姜喜宝的话出了很多人最真实的愿望——要有钱。如果没有钱,那有很多很多的爱也可以。如果没有爱,那起码还有健康。我从不怀疑姜喜宝的势利,出生于窘迫而尴尬的单亲家庭,只认钱不认亲的混账父亲,以及游走于各色男人间色衰貌弛却仍老练有余的空姐母亲。连她自己也说:“我十六岁时就懂得如何在饭桌上让男生们请客而心甘情愿。”甚至连唐人街任劳任怨地替她付出高昂剑桥学费的外国男友也不过是留学生涯中的一块跳板。她说她永远记得一个黄昏和他去电影院,并肩而坐,吃他买的冰激凌,可以一直甜到心里去。这是一生中最怦然心动的场景。然而笔锋一转其实是一本短而精致的正剧,字里行间充斥着金钱与奴性,是那种一贯的玩世不恭,充满棱角的亦舒的风格。像是放在高楼阳台的仙人掌,远看时暖融融浮在日光里的一层浅绿,仿佛迎风即化。然而细小坚硬的刺,不可碰触的鲜血淋漓。这个亦舒,曾被许多人谈起。是那个化名玫瑰的香港政府新闻官,是那把名斐江湖的“那个琼瑶提也不要提”的匕首,是万人景仰顶礼膜拜的“师太”。真的是师太,才有“剑不出鞘自伤人”的气势。也许她更多的是被和“香港三奇葩”连在一起。倪匡也说:“我这个妹妹,写小说,旁人没法子比。”颇有点黄婆卖瓜的意思。我虽不读卫斯理,但却打心底里喜欢这个人。张扬,调侃,底子里却是落落大方。能够一语惊人,还要淡定地活下去,实在不容易。生之所爱,唯他那句“别人爱看,好看的小说就是好小说。”就像是江湖上一群乌合之众正为演说自家心法诀窍而唇枪舌剑,突然一个陌生剑客走进人群,抽剑劈石,剑光寒冽,碎石无声。沉默之中转身离去。于是满座敬起。

是英雄,就该有英雄的风度。

略次一点,由他发起的《金庸茶馆》,也是其人品无声的一次试剑。古之文史,以文会友者不计其数。然而因文生妒者更是不胜枚举。旁人的阿谀奉承,举世的公然默认,雪月花下的才情略胜。曾使多少志同道合者同途殊归。由并肩挑灯围炉夜话到了老死不相往来的那一步。文人是人性的化妆师,妆化多了,难免对这个世界生厌。连带了,连自己都看不起。事情多人,世间人见怪不怪。难为这当中还出了这么一个倪匡。他坦诚:“金庸的小说就是比我写得好,这是显而易见的事。”他热血,“金庸的小说堪称华人一绝。”他甚至是赤胆以报,“我们研究金学就是为了让金庸的小说能为更广大读者所欢迎,能走到各个地方而不显粗浅。”所以他夸亦舒,也是戏文里一脸小丑扮相,“旁人没法子比”带累了自己也逊三分。

然而亦舒的小说写得好,却确是真的。

在谈起亦舒和她的《喜宝》前,我不由想说一说香港这个城市。这是片举世公认的神奇领土,繁华热闹,冷漠凉薄。每一张脸谱时刻变换在这寸土寸金的街心高楼,浸没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小时候看警匪片,多出于港产。穿风衣的消瘦男子,沉默中泪流满面的舞女的侧脸,吧台上半倒的香槟和可卡因。灯火黄昏时自天宇俯视的重楼叠立。还有无数电影中最无可避免最扣人心弦最伤端肝肠的那句“我爱你”。

它的精致是与生俱来,是无可奈何,就像一个落魄贵族分明潦倒得只穿得起一件白衬衣。自旁人眼里看去,仍是长身玉立,不可亵渎。香港不是上海。在上海十二月寒风凛冽的街头,无数女孩子烫流线发,烟熏妆,说流利而泼辣的本土话,娇憨中的精明。梅雨季的淡灰天幕下,无数纵横贯穿了整个城市的交通路段自几百米高空下望,细细如钢丝。每个人都必须竭尽全力演绎出的生平精彩,学会活得如同机器,或者是一个真实的小丑。那是一个巨大的磨轮,把许多的本真都交给漩涡最深处考量。然而香港又是另一种金碧辉煌,它的可爱在于不死不盖棺。每一天都传奇诞生或逝去,被炒得沸沸扬扬的狗仔八卦,财经版偶然一瞥的桃花,大舌头的闽南话,屋村庙会和脏到一塌糊涂的废弃港口。它是一个巨大的容器,供以宣泄任何无法暴露于阳光下的秘密。它从不排斥任何一类人,所谓鱼龙混杂,每个人都有他的生活方式。你可以凌晨天蒙蒙亮穿破洞的白背心站在屋村口挤廉价牙膏泡沫,也可以自半山的别墅闲牵萨摩耶游于私家花园。这个城市是午夜不停场的电影院,快乐时就是一部《东成西就》,

到了伤情处,俨然是《东邪西毒》。情人的失乐园,醉生梦死中的冷眼红尘。

也是这样一片沃土,使亦舒像精灵一样穿行于文字间,趾高气扬,烂漫天真。是,有时你看她,会不觉肃然起敬,仿若城外六军不发,而这个人独坐高楼,不动声色饮茶。又像是外面下了泼盆大雨,她趴窗,脸色素净,背影亦那样干净。她用姜喜宝的话出了很多人最真实的愿望——要有钱。如果没有钱,那有很多很多的爱也可以。如果没有爱,那起码还有健康。我从不怀疑姜喜宝的势利,出生于窘迫而尴尬的单亲家庭,只认钱不认亲的混账父亲,以及游走于各色男人间色衰貌弛却仍老练有余的空姐母亲。连她自己也说:“我十六岁时就懂得如何在饭桌上让男生们请客而心甘情愿。”甚至连唐人街任劳任怨地替她付出高昂剑桥学费的外国男友也不过是留学生涯中的一块跳板。她说她永远记得一个黄昏和他去电影院,并肩而坐,吃他买的冰激凌,可以一直甜到心里去。这是一生中最怦然心动的场景。然而笔锋一转其实是一本短而精致的正剧,字里行间充斥着金钱与奴性,是那种一贯的玩世不恭,充满棱角的亦舒的风格。像是放在高楼阳台的仙人掌,远看时暖融融浮在日光里的一层浅绿,仿佛迎风即化。然而细小坚硬的刺,不可碰触的鲜血淋漓。这个亦舒,曾被许多人谈起。是那个化名玫瑰的香港政府新闻官,是那把名斐江湖的“那个琼瑶提也不要提”的匕首,是万人景仰顶礼膜拜的“师太”。真的是师太,才有“剑不出鞘自伤人”的气势。也许她更多的是被和“香港三奇葩”连在一起。倪匡也说:“我这个妹妹,写小说,旁人没法子比。”颇有点黄婆卖瓜的意思。我虽不读卫斯理,但却打心底里喜欢这个人。张扬,调侃,底子里却是落落大方。能够一语惊人,还要淡定地活下去,实在不容易。生之所爱,唯他那句“别人爱看,好看的小说就是好小说。”就像是江湖上一群乌合之众正为演说自家心法诀窍而唇枪舌剑,突然一个陌生剑客走进人群,抽剑劈石,剑光寒冽,碎石无声。沉默之中转身离去。于是满座敬起。

是英雄,就该有英雄的风度。

略次一点,由他发起的《金庸茶馆》,也是其人品无声的一次试剑。古之文史,以文会友者不计其数。然而因文生妒者更是不胜枚举。旁人的阿谀奉承,举世的公然默认,雪月花下的才情略胜。曾使多少志同道合者同途殊归。由并肩挑灯围炉夜话到了老死不相往来的那一步。文人是人性的化妆师,妆化多了,难免对这个世界生厌。连带了,连自己都看不起。事情多人,世间人见怪不怪。难为这当中还出了这么一个倪匡。他坦诚:“金庸的小说就是比我写得好,这是显而易见的事。”他热血,“金庸的小说堪称华人一绝。”他甚至是赤胆以报,“我们研究金学就是为了让金庸的小说能为更广大读者所欢迎,能走到各个地方而不显粗浅。”所以他夸亦舒,也是戏文里一脸小丑扮相,“旁人没法子比”带累了自己也逊三分。

然而亦舒的小说写得好,却确是真的。

在谈起亦舒和她的《喜宝》前,我不由想说一说香港这个城市。这是片举世公认的神奇领土,繁华热闹,冷漠凉薄。每一张脸谱时刻变换在这寸土寸金的街心高楼,浸没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小时候看警匪片,多出于港产。穿风衣的消瘦男子,沉默中泪流满面的舞女的侧脸,吧台上半倒的香槟和可卡因。灯火黄昏时自天宇俯视的重楼叠立。还有无数电影中最无可避免最扣人心弦最伤端肝肠的那句“我爱你”。

它的精致是与生俱来,是无可奈何,就像一个落魄贵族分明潦倒得只穿得起一件白衬衣。自旁人眼里看去,仍是长身玉立,不可亵渎。香港不是上海。在上海十二月寒风凛冽的街头,无数女孩子烫流线发,烟熏妆,说流利而泼辣的本土话,娇憨中的精明。梅雨季的淡灰天幕下,无数纵横贯穿了整个城市的交通路段自几百米高空下望,细细如钢丝。每个人都必须竭尽全力演绎出的生平精彩,学会活得如同机器,或者是一个真实的小丑。那是一个巨大的磨轮,把许多的本真都交给漩涡最深处考量。然而香港又是另一种金碧辉煌,它的可爱在于不死不盖棺。每一天都传奇诞生或逝去,被炒得沸沸扬扬的狗仔八卦,财经版偶然一瞥的桃花,大舌头的闽南话,屋村庙会和脏到一塌糊涂的废弃港口。它是一个巨大的容器,供以宣泄任何无法暴露于阳光下的秘密。它从不排斥任何一类人,所谓鱼龙混杂,每个人都有他的生活方式。你可以凌晨天蒙蒙亮穿破洞的白背心站在屋村口挤廉价牙膏泡沫,也可以自半山的别墅闲牵萨摩耶游于私家花园。这个城市是午夜不停场的电影院,快乐时就是一部《东成西就》,

到了伤情处,俨然是《东邪西毒》。情人的失乐园,醉生梦死中的冷眼红尘。

也是这样一片沃土,使亦舒像精灵一样穿行于文字间,趾高气扬,烂漫天真。是,有时你看她,会不觉肃然起敬,仿若城外六军不发,而这个人独坐高楼,不动声色饮茶。又像是外面下了泼盆大雨,她趴窗,脸色素净,背影亦那样干净。她用姜喜宝的话出了很多人最真实的愿望——要有钱。如果没有钱,那有很多很多的爱也可以。如果没有爱,那起码还有健康。我从不怀疑姜喜宝的势利,出生于窘迫而尴尬的单亲家庭,只认钱不认亲的混账父亲,以及游走于各色男人间色衰貌弛却仍老练有余的空姐母亲。连她自己也说:“我十六岁时就懂得如何在饭桌上让男生们请客而心甘情愿。”甚至连唐人街任劳任怨地替她付出高昂剑桥学费的外国男友也不过是留学生涯中的一块跳板。她说她永远记得一个黄昏和他去电影院,并肩而坐,吃他买的冰激凌,可以一直甜到心里去。这是一生中最怦然心动的场景。然而笔锋一转其实是一本短而精致的正剧,字里行间充斥着金钱与奴性,是那种一贯的玩世不恭,充满棱角的亦舒的风格。像是放在高楼阳台的仙人掌,远看时暖融融浮在日光里的一层浅绿,仿佛迎风即化。然而细小坚硬的刺,不可碰触的鲜血淋漓。这个亦舒,曾被许多人谈起。是那个化名玫瑰的香港政府新闻官,是那把名斐江湖的“那个琼瑶提也不要提”的匕首,是万人景仰顶礼膜拜的“师太”。真的是师太,才有“剑不出鞘自伤人”的气势。也许她更多的是被和“香港三奇葩”连在一起。倪匡也说:“我这个妹妹,写小说,旁人没法子比。”颇有点黄婆卖瓜的意思。我虽不读卫斯理,但却打心底里喜欢这个人。张扬,调侃,底子里却是落落大方。能够一语惊人,还要淡定地活下去,实在不容易。生之所爱,唯他那句“别人爱看,好看的小说就是好小说。”就像是江湖上一群乌合之众正为演说自家心法诀窍而唇枪舌剑,突然一个陌生剑客走进人群,抽剑劈石,剑光寒冽,碎石无声。沉默之中转身离去。于是满座敬起。

是英雄,就该有英雄的风度。

略次一点,由他发起的《金庸茶馆》,也是其人品无声的一次试剑。古之文史,以文会友者不计其数。然而因文生妒者更是不胜枚举。旁人的阿谀奉承,举世的公然默认,雪月花下的才情略胜。曾使多少志同道合者同途殊归。由并肩挑灯围炉夜话到了老死不相往来的那一步。文人是人性的化妆师,妆化多了,难免对这个世界生厌。连带了,连自己都看不起。事情多人,世间人见怪不怪。难为这当中还出了这么一个倪匡。他坦诚:“金庸的小说就是比我写得好,这是显而易见的事。”他热血,“金庸的小说堪称华人一绝。”他甚至是赤胆以报,“我们研究金学就是为了让金庸的小说能为更广大读者所欢迎,能走到各个地方而不显粗浅。”所以他夸亦舒,也是戏文里一脸小丑扮相,“旁人没法子比”带累了自己也逊三分。

然而亦舒的小说写得好,却确是真的。

在谈起亦舒和她的《喜宝》前,我不由想说一说香港这个城市。这是片举世公认的神奇领土,繁华热闹,冷漠凉薄。每一张脸谱时刻变换在这寸土寸金的街心高楼,浸没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小时候看警匪片,多出于港产。穿风衣的消瘦男子,沉默中泪流满面的舞女的侧脸,吧台上半倒的香槟和可卡因。灯火黄昏时自天宇俯视的重楼叠立。还有无数电影中最无可避免最扣人心弦最伤端肝肠的那句“我爱你”。

它的精致是与生俱来,是无可奈何,就像一个落魄贵族分明潦倒得只穿得起一件白衬衣。自旁人眼里看去,仍是长身玉立,不可亵渎。香港不是上海。在上海十二月寒风凛冽的街头,无数女孩子烫流线发,烟熏妆,说流利而泼辣的本土话,娇憨中的精明。梅雨季的淡灰天幕下,无数纵横贯穿了整个城市的交通路段自几百米高空下望,细细如钢丝。每个人都必须竭尽全力演绎出的生平精彩,学会活得如同机器,或者是一个真实的小丑。那是一个巨大的磨轮,把许多的本真都交给漩涡最深处考量。然而香港又是另一种金碧辉煌,它的可爱在于不死不盖棺。每一天都传奇诞生或逝去,被炒得沸沸扬扬的狗仔八卦,财经版偶然一瞥的桃花,大舌头的闽南话,屋村庙会和脏到一塌糊涂的废弃港口。它是一个巨大的容器,供以宣泄任何无法暴露于阳光下的秘密。它从不排斥任何一类人,所谓鱼龙混杂,每个人都有他的生活方式。你可以凌晨天蒙蒙亮穿破洞的白背心站在屋村口挤廉价牙膏泡沫,也可以自半山的别墅闲牵萨摩耶游于私家花园。这个城市是午夜不停场的电影院,快乐时就是一部《东成西就》,

到了伤情处,俨然是《东邪西毒》。情人的失乐园,醉生梦死中的冷眼红尘。

也是这样一片沃土,使亦舒像精灵一样穿行于文字间,趾高气扬,烂漫天真。是,有时你看她,会不觉肃然起敬,仿若城外六军不发,而这个人独坐高楼,不动声色饮茶。又像是外面下了泼盆大雨,她趴窗,脸色素净,背影亦那样干净。她用姜喜宝的话出了很多人最真实的愿望——要有钱。如果没有钱,那有很多很多的爱也可以。如果没有爱,那起码还有健康。我从不怀疑姜喜宝的势利,出生于窘迫而尴尬的单亲家庭,只认钱不认亲的混账父亲,以及游走于各色男人间色衰貌弛却仍老练有余的空姐母亲。连她自己也说:“我十六岁时就懂得如何在饭桌上让男生们请客而心甘情愿。”甚至连唐人街任劳任怨地替她付出高昂剑桥学费的外国男友也不过是留学生涯中的一块跳板。她说她永远记得一个黄昏和他去电影院,并肩而坐,吃他买的冰激凌,可以一直甜到心里去。这是一生中最怦然心动的场景。然而笔锋一转其实是一本短而精致的正剧,字里行间充斥着金钱与奴性,是那种一贯的玩世不恭,充满棱角的亦舒的风格。像是放在高楼阳台的仙人掌,远看时暖融融浮在日光里的一层浅绿,仿佛迎风即化。然而细小坚硬的刺,不可碰触的鲜血淋漓。这个亦舒,曾被许多人谈起。是那个化名玫瑰的香港政府新闻官,是那把名斐江湖的“那个琼瑶提也不要提”的匕首,是万人景仰顶礼膜拜的“师太”。真的是师太,才有“剑不出鞘自伤人”的气势。也许她更多的是被和“香港三奇葩”连在一起。倪匡也说:“我这个妹妹,写小说,旁人没法子比。”颇有点黄婆卖瓜的意思。我虽不读卫斯理,但却打心底里喜欢这个人。张扬,调侃,底子里却是落落大方。能够一语惊人,还要淡定地活下去,实在不容易。生之所爱,唯他那句“别人爱看,好看的小说就是好小说。”就像是江湖上一群乌合之众正为演说自家心法诀窍而唇枪舌剑,突然一个陌生剑客走进人群,抽剑劈石,剑光寒冽,碎石无声。沉默之中转身离去。于是满座敬起。

是英雄,就该有英雄的风度。

略次一点,由他发起的《金庸茶馆》,也是其人品无声的一次试剑。古之文史,以文会友者不计其数。然而因文生妒者更是不胜枚举。旁人的阿谀奉承,举世的公然默认,雪月花下的才情略胜。曾使多少志同道合者同途殊归。由并肩挑灯围炉夜话到了老死不相往来的那一步。文人是人性的化妆师,妆化多了,难免对这个世界生厌。连带了,连自己都看不起。事情多人,世间人见怪不怪。难为这当中还出了这么一个倪匡。他坦诚:“金庸的小说就是比我写得好,这是显而易见的事。”他热血,“金庸的小说堪称华人一绝。”他甚至是赤胆以报,“我们研究金学就是为了让金庸的小说能为更广大读者所欢迎,能走到各个地方而不显粗浅。”所以他夸亦舒,也是戏文里一脸小丑扮相,“旁人没法子比”带累了自己也逊三分。

然而亦舒的小说写得好,却确是真的。

在谈起亦舒和她的《喜宝》前,我不由想说一说香港这个城市。这是片举世公认的神奇领土,繁华热闹,冷漠凉薄。每一张脸谱时刻变换在这寸土寸金的街心高楼,浸没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小时候看警匪片,多出于港产。穿风衣的消瘦男子,沉默中泪流满面的舞女的侧脸,吧台上半倒的香槟和可卡因。灯火黄昏时自天宇俯视的重楼叠立。还有无数电影中最无可避免最扣人心弦最伤端肝肠的那句“我爱你”。

它的精致是与生俱来,是无可奈何,就像一个落魄贵族分明潦倒得只穿得起一件白衬衣。自旁人眼里看去,仍是长身玉立,不可亵渎。香港不是上海。在上海十二月寒风凛冽的街头,无数女孩子烫流线发,烟熏妆,说流利而泼辣的本土话,娇憨中的精明。梅雨季的淡灰天幕下,无数纵横贯穿了整个城市的交通路段自几百米高空下望,细细如钢丝。每个人都必须竭尽全力演绎出的生平精彩,学会活得如同机器,或者是一个真实的小丑。那是一个巨大的磨轮,把许多的本真都交给漩涡最深处考量。然而香港又是另一种金碧辉煌,它的可爱在于不死不盖棺。每一天都传奇诞生或逝去,被炒得沸沸扬扬的狗仔八卦,财经版偶然一瞥的桃花,大舌头的闽南话,屋村庙会和脏到一塌糊涂的废弃港口。它是一个巨大的容器,供以宣泄任何无法暴露于阳光下的秘密。它从不排斥任何一类人,所谓鱼龙混杂,每个人都有他的生活方式。你可以凌晨天蒙蒙亮穿破洞的白背心站在屋村口挤廉价牙膏泡沫,也可以自半山的别墅闲牵萨摩耶游于私家花园。这个城市是午夜不停场的电影院,快乐时就是一部《东成西就》,

到了伤情处,俨然是《东邪西毒》。情人的失乐园,醉生梦死中的冷眼红尘。

也是这样一片沃土,使亦舒像精灵一样穿行于文字间,趾高气扬,烂漫天真。是,有时你看她,会不觉肃然起敬,仿若城外六军不发,而这个人独坐高楼,不动声色饮茶。又像是外面下了泼盆大雨,她趴窗,脸色素净,背影亦那样干净。她用姜喜宝的话出了很多人最真实的愿望——要有钱。如果没有钱,那有很多很多的爱也可以。如果没有爱,那起码还有健康。我从不怀疑姜喜宝的势利,出生于窘迫而尴尬的单亲家庭,只认钱不认亲的混账父亲,以及游走于各色男人间色衰貌弛却仍老练有余的空姐母亲。连她自己也说:“我十六岁时就懂得如何在饭桌上让男生们请客而心甘情愿。”甚至连唐人街任劳任怨地替她付出高昂剑桥学费的外国男友也不过是留学生涯中的一块跳板。她说她永远记得一个黄昏和他去电影院,并肩而坐,吃他买的冰激凌,可以一直甜到心里去。这是一生中最怦然心动的场景。然而笔锋一转其实是一本短而精致的正剧,字里行间充斥着金钱与奴性,是那种一贯的玩世不恭,充满棱角的亦舒的风格。像是放在高楼阳台的仙人掌,远看时暖融融浮在日光里的一层浅绿,仿佛迎风即化。然而细小坚硬的刺,不可碰触的鲜血淋漓。这个亦舒,曾被许多人谈起。是那个化名玫瑰的香港政府新闻官,是那把名斐江湖的“那个琼瑶提也不要提”的匕首,是万人景仰顶礼膜拜的“师太”。真的是师太,才有“剑不出鞘自伤人”的气势。也许她更多的是被和“香港三奇葩”连在一起。倪匡也说:“我这个妹妹,写小说,旁人没法子比。”颇有点黄婆卖瓜的意思。我虽不读卫斯理,但却打心底里喜欢这个人。张扬,调侃,底子里却是落落大方。能够一语惊人,还要淡定地活下去,实在不容易。生之所爱,唯他那句“别人爱看,好看的小说就是好小说。”就像是江湖上一群乌合之众正为演说自家心法诀窍而唇枪舌剑,突然一个陌生剑客走进人群,抽剑劈石,剑光寒冽,碎石无声。沉默之中转身离去。于是满座敬起。

是英雄,就该有英雄的风度。

略次一点,由他发起的《金庸茶馆》,也是其人品无声的一次试剑。古之文史,以文会友者不计其数。然而因文生妒者更是不胜枚举。旁人的阿谀奉承,举世的公然默认,雪月花下的才情略胜。曾使多少志同道合者同途殊归。由并肩挑灯围炉夜话到了老死不相往来的那一步。文人是人性的化妆师,妆化多了,难免对这个世界生厌。连带了,连自己都看不起。事情多人,世间人见怪不怪。难为这当中还出了这么一个倪匡。他坦诚:“金庸的小说就是比我写得好,这是显而易见的事。”他热血,“金庸的小说堪称华人一绝。”他甚至是赤胆以报,“我们研究金学就是为了让金庸的小说能为更广大读者所欢迎,能走到各个地方而不显粗浅。”所以他夸亦舒,也是戏文里一脸小丑扮相,“旁人没法子比”带累了自己也逊三分。

然而亦舒的小说写得好,却确是真的。

在谈起亦舒和她的《喜宝》前,我不由想说一说香港这个城市。这是片举世公认的神奇领土,繁华热闹,冷漠凉薄。每一张脸谱时刻变换在这寸土寸金的街心高楼,浸没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小时候看警匪片,多出于港产。穿风衣的消瘦男子,沉默中泪流满面的舞女的侧脸,吧台上半倒的香槟和可卡因。灯火黄昏时自天宇俯视的重楼叠立。还有无数电影中最无可避免最扣人心弦最伤端肝肠的那句“我爱你”。

它的精致是与生俱来,是无可奈何,就像一个落魄贵族分明潦倒得只穿得起一件白衬衣。自旁人眼里看去,仍是长身玉立,不可亵渎。香港不是上海。在上海十二月寒风凛冽的街头,无数女孩子烫流线发,烟熏妆,说流利而泼辣的本土话,娇憨中的精明。梅雨季的淡灰天幕下,无数纵横贯穿了整个城市的交通路段自几百米高空下望,细细如钢丝。每个人都必须竭尽全力演绎出的生平精彩,学会活得如同机器,或者是一个真实的小丑。那是一个巨大的磨轮,把许多的本真都交给漩涡最深处考量。然而香港又是另一种金碧辉煌,它的可爱在于不死不盖棺。每一天都传奇诞生或逝去,被炒得沸沸扬扬的狗仔八卦,财经版偶然一瞥的桃花,大舌头的闽南话,屋村庙会和脏到一塌糊涂的废弃港口。它是一个巨大的容器,供以宣泄任何无法暴露于阳光下的秘密。它从不排斥任何一类人,所谓鱼龙混杂,每个人都有他的生活方式。你可以凌晨天蒙蒙亮穿破洞的白背心站在屋村口挤廉价牙膏泡沫,也可以自半山的别墅闲牵萨摩耶游于私家花园。这个城市是午夜不停场的电影院,快乐时就是一部《东成西就》,

到了伤情处,俨然是《东邪西毒》。情人的失乐园,醉生梦死中的冷眼红尘。

也是这样一片沃土,使亦舒像精灵一样穿行于文字间,趾高气扬,烂漫天真。是,有时你看她,会不觉肃然起敬,仿若城外六军不发,而这个人独坐高楼,不动声色饮茶。又像是外面下了泼盆大雨,她趴窗,脸色素净,背影亦那样干净。她用姜喜宝的话出了很多人最真实的愿望——要有钱。如果没有钱,那有很多很多的爱也可以。如果没有爱,那起码还有健康。我从不怀疑姜喜宝的势利,出生于窘迫而尴尬的单亲家庭,只认钱不认亲的混账父亲,以及游走于各色男人间色衰貌弛却仍老练有余的空姐母亲。连她自己也说:“我十六岁时就懂得如何在饭桌上让男生们请客而心甘情愿。”甚至连唐人街任劳任怨地替她付出高昂剑桥学费的外国男友也不过是留学生涯中的一块跳板。她说她永远记得一个黄昏和他去电影院,并肩而坐,吃他买的冰激凌,可以一直甜到心里去。这是一生中最怦然心动的场景。然而笔锋一转其实是一本短而精致的正剧,字里行间充斥着金钱与奴性,是那种一贯的玩世不恭,充满棱角的亦舒的风格。像是放在高楼阳台的仙人掌,远看时暖融融浮在日光里的一层浅绿,仿佛迎风即化。然而细小坚硬的刺,不可碰触的鲜血淋漓。这个亦舒,曾被许多人谈起。是那个化名玫瑰的香港政府新闻官,是那把名斐江湖的“那个琼瑶提也不要提”的匕首,是万人景仰顶礼膜拜的“师太”。真的是师太,才有“剑不出鞘自伤人”的气势。也许她更多的是被和“香港三奇葩”连在一起。倪匡也说:“我这个妹妹,写小说,旁人没法子比。”颇有点黄婆卖瓜的意思。我虽不读卫斯理,但却打心底里喜欢这个人。张扬,调侃,底子里却是落落大方。能够一语惊人,还要淡定地活下去,实在不容易。生之所爱,唯他那句“别人爱看,好看的小说就是好小说。”就像是江湖上一群乌合之众正为演说自家心法诀窍而唇枪舌剑,突然一个陌生剑客走进人群,抽剑劈石,剑光寒冽,碎石无声。沉默之中转身离去。于是满座敬起。

是英雄,就该有英雄的风度。

略次一点,由他发起的《金庸茶馆》,也是其人品无声的一次试剑。古之文史,以文会友者不计其数。然而因文生妒者更是不胜枚举。旁人的阿谀奉承,举世的公然默认,雪月花下的才情略胜。曾使多少志同道合者同途殊归。由并肩挑灯围炉夜话到了老死不相往来的那一步。文人是人性的化妆师,妆化多了,难免对这个世界生厌。连带了,连自己都看不起。事情多人,世间人见怪不怪。难为这当中还出了这么一个倪匡。他坦诚:“金庸的小说就是比我写得好,这是显而易见的事。”他热血,“金庸的小说堪称华人一绝。”他甚至是赤胆以报,“我们研究金学就是为了让金庸的小说能为更广大读者所欢迎,能走到各个地方而不显粗浅。”所以他夸亦舒,也是戏文里一脸小丑扮相,“旁人没法子比”带累了自己也逊三分。

然而亦舒的小说写得好,却确是真的。

在谈起亦舒和她的《喜宝》前,我不由想说一说香港这个城市。这是片举世公认的神奇领土,繁华热闹,冷漠凉薄。每一张脸谱时刻变换在这寸土寸金的街心高楼,浸没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小时候看警匪片,多出于港产。穿风衣的消瘦男子,沉默中泪流满面的舞女的侧脸,吧台上半倒的香槟和可卡因。灯火黄昏时自天宇俯视的重楼叠立。还有无数电影中最无可避免最扣人心弦最伤端肝肠的那句“我爱你”。

它的精致是与生俱来,是无可奈何,就像一个落魄贵族分明潦倒得只穿得起一件白衬衣。自旁人眼里看去,仍是长身玉立,不可亵渎。香港不是上海。在上海十二月寒风凛冽的街头,无数女孩子烫流线发,烟熏妆,说流利而泼辣的本土话,娇憨中的精明。梅雨季的淡灰天幕下,无数纵横贯穿了整个城市的交通路段自几百米高空下望,细细如钢丝。每个人都必须竭尽全力演绎出的生平精彩,学会活得如同机器,或者是一个真实的小丑。那是一个巨大的磨轮,把许多的本真都交给漩涡最深处考量。然而香港又是另一种金碧辉煌,它的可爱在于不死不盖棺。每一天都传奇诞生或逝去,被炒得沸沸扬扬的狗仔八卦,财经版偶然一瞥的桃花,大舌头的闽南话,屋村庙会和脏到一塌糊涂的废弃港口。它是一个巨大的容器,供以宣泄任何无法暴露于阳光下的秘密。它从不排斥任何一类人,所谓鱼龙混杂,每个人都有他的生活方式。你可以凌晨天蒙蒙亮穿破洞的白背心站在屋村口挤廉价牙膏泡沫,也可以自半山的别墅闲牵萨摩耶游于私家花园。这个城市是午夜不停场的电影院,快乐时就是一部《东成西就》,

到了伤情处,俨然是《东邪西毒》。情人的失乐园,醉生梦死中的冷眼红尘。

也是这样一片沃土,使亦舒像精灵一样穿行于文字间,趾高气扬,烂漫天真。是,有时你看她,会不觉肃然起敬,仿若城外六军不发,而这个人独坐高楼,不动声色饮茶。又像是外面下了泼盆大雨,她趴窗,脸色素净,背影亦那样干净。她用姜喜宝的话出了很多人最真实的愿望——要有钱。如果没有钱,那有很多很多的爱也可以。如果没有爱,那起码还有健康。我从不怀疑姜喜宝的势利,出生于窘迫而尴尬的单亲家庭,只认钱不认亲的混账父亲,以及游走于各色男人间色衰貌弛却仍老练有余的空姐母亲。连她自己也说:“我十六岁时就懂得如何在饭桌上让男生们请客而心甘情愿。”甚至连唐人街任劳任怨地替她付出高昂剑桥学费的外国男友也不过是留学生涯中的一块跳板。她说她永远记得一个黄昏和他去电影院,并肩而坐,吃他买的冰激凌,可以一直甜到心里去。这是一生中最怦然心动的场景。然而笔锋一转


我讨厌闹钟,大清早地把我从温暖的被窝里吵起来,害的我上课精神不好,被老师批评;我更讨厌的是以前家里的时钟,白白的,有点像小说里女鬼的纱衣一般,令人毛骨悚然。它外壳没了,连秒钟都与它分家了。最讨人嫌的是,晚上睡觉时,它就好象与时间老人约好了似的,小声地播放着“嗒、嗒”的声音,弄得我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我都想问问爷爷了,它究竟是时针还是收音机啊?没办法,后来只好把它放在客厅里了。没过多久,婆婆又买了一口新钟。我当即感天谢地,“三呼万岁”这样来回n次,结果被爷爷婆婆一人拎着一只耳朵拖到饭桌上了。

新买的钟,它底面是黑色,一个个醒目的数字序齿排班。针是白色的,白得耀眼,白得明亮,在黑色的衬托下,显得格外得好看。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你问我爱你有几分?你走得很不准,你把我害惨,早知道就不理你。我满以为新买的钟一定走得很准。谁知道,我一觉醒来,一看钟,“咦,怎么才7:21分啊?”我又看了看手机上的钟,啊!都8点了,完了完了还怎么去钓鱼啊?我顾不上刷牙洗脸了。以飞快的速度狂奔下楼,结果太阳公公还是起床了。呜~~~害得我钓不成鱼。你这个烂钟!

可每一件事都有它相反的一面。时钟虽然不准,但它也有它的好处。它既可以当装饰品;又可以当玩具,当弟弟妹妹哭闹、争吵时可以把它拿来做玩具,他们就不哭了;最重要的是,每次看见它时,所有的坏心情抱头鼠窜似的都逃走了,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一样。

钟啊,我又讨厌你又爱你,你叫我怎么办呢?

会有天使替我爱你(第一章)

清晨。 校园的树林中弥漫着白雾,有细细的蝉声,飞鸟拍着翅膀掠过。下着些细雨,轻柔而透明,空气清新得如同梦境一般。 可是小米哪里有精神欣赏这些。 清晨刚下火车,居然没有早班公交可坐!害她打出租车来到校门口,足足花了十五块钱呢,心疼死了。所以从校门口到宿舍楼这一段她决定要靠双腿走过去! 枝桠茂密的樟树,树叶在细雨中沙沙作响。 小米拉着笨重的行李在林中小道吃力地走着,额角满是汗水,白色裙子的后心早被不知雨水还是汗水浸得湿透。她停下来,用力喘几口气,四下张望。 天啊,这个学校也未免太大了! 她从校门口走到这里已经足足用了半个小时,可是根据校内地图显示,她还需要三分之一的路程才能到宿舍楼!早知道这么远就狠狠心坐校巴好了,呜,为了省一块钱,她的胳膊都要断掉双脚都要磨出水泡了! 小米沮丧地擦擦额头的汗,四下张望。 忽然,她眼睛一亮—— 茂密的树荫下。 雨中晨曦透过树叶,空气中仿佛笼罩着一层琉璃般莹绿湿润的光芒。 一个男生趴睡在石桌上。 耀眼的亚麻色头发,帅气的背脊,修长有力的双腿,一看就是很有力气的样子。 小米压抑住内心的狂喜,拖着行李箱“咣咣咣咣”走到那男生面前,跟他打招呼: “同学。” 男生动也不动,继续在睡。 她戳戳他的胳膊,提高些声音:“同学,可以麻烦你帮下忙吗?”嘿嘿,帮我把行李拉到枫园五舍。 雨,在林中静静地飘。 男生依然睡着,都不理睬她,修长的背脊透出股淡漠的气息。 “喂!我在跟你说话,你没有听到吗?” 小米有点火大了。 就算不想帮忙,好歹也敷衍两句嘛。这算什么,也太没有礼貌了吧。 “喂!喂!” 她用力推了他两下,恨不得用脚踹他。竟然对她这么冷漠吗?她的声音很恐怖吗?真是打击自信心啊。 男生好像睡死了。 静得仿佛树林中只有蝉鸣。 小米忽然觉得不对劲,她偏头想一想,为什么心底窜出一股毛骨悚然的感觉呢?她怔怔瞪着那个男生,手指渐渐冰冷。这冰冷是方才从他身上传过来的…… 他冷得好像—— 死尸! 小米惊声尖叫! 树林中飞鸟齐齐惊起! 她浑身颤抖,冰冷顷刻间从指尖传递到脚趾!不知过了多久,她咬住嘴唇,轻轻伸出手去推一下那个男生。 “砰——” 他歪倒在石桌上。 短短的亚麻色头发,洒满阳光的味道,鼻梁又高又挺,右鼻翼有一颗闪闪的钻石细钉。好帅的男生!只是他的面容苍白毫无生气,隐隐透出一种紫色,棱角分明的双唇也是紫青色的。 她屏息试一下他的鼻息…… 呼。 还有一点点呼吸。 小米急忙大声呼喊:“来人啊!快来人啊!救——命——啊——!”声音穿透树叶,以魔音穿脑之势在林中回荡。 偌大的树林静悄悄。 雨滴从翠绿的叶子滑落,扑簌簌落在泥土的地上。 小米急得跺脚。 有没有搞错啊!这么大的校园,人呢?人都到哪里去了?怎么只有几只鸟和一群蝉呢?看看那男生,她再也顾不得许多。蹲下来,把他背在肩上,她连拖带拽向林外吃力挪去。 好重啊! 小米喘着粗气,脸颊涨得通红,她已经把十九年来所有的力气都用上了。 亚麻少年的两条长腿无力地拖在地上。 呼吸似乎越来越轻。 “喂!喂!你别死啊!”小米紧张地回头,连声对背上的亚麻少年喊,“我正在救你!” 亚麻少年的嘴唇越来越紫。 “喂!不要没出息好不好?!快打起精神来啊!” 她急得语无伦次,把他的双臂拽得死死的,咬牙踏上林间石阶,一步一步,终于走到了大道上。呼,幸好这个学校的校园大到出租车满处跑,她想也来不及想,挥手招了一辆车。 “医院!最近的医院!” 满脸汗水的小米对司机大喊! 司机猛踩油门,出租车飞驰! 雨水丝线般溅满车窗。 窗外一片雾水朦胧,看不清楚任何景物。 出租车内,小米把亚麻少年的脑袋平放在自己腿上,手指颤抖地又放到他的鼻下。 气若游丝…… 他紫青的双唇抿得极紧,肌肤青紫煞白,有种近乎骇人的透明。 应该—— 是心脏病吗? 小米犹豫地想。她曾经查过很多关于心脏病方面的书,里面写到发病的症状大约就是这个样子的。如果晕厥时间太长,而没有得到及时救治的话,可能会很快死掉。 “他是心脏病吗?” 小米慌乱地抬头问出租车司机。 “我怎么知道!”司机闯过一个红灯,加大油门,“不过,他的情况好像真的很危险。” 正这时—— 呼吸停止了! 小米惊得两眼圆睁瞪住亚麻少年! 他会死吗?! 哎呀,顾不得许多了!她一狠心,左手抚住他的心脏,右手握拳,用力敲打在自己左手背! 咚! 咚!! 咚!!! 拼命想着书上所说的敲击节奏,她狠狠地一拳一拳打向他的心脏。 “你会不会把他打死啊?!” 司机惊疑地喊。 “不打也是死!”小米满额是汗,“死马当活马医了!” 咚!咚!咚!咚!咚!…… “咳!” 亚麻少年突然呛咳一声,身子微震。 “你醒了吗?!” 小米大喜过望趴下头去,正好迎上他缓缓睁开的眼睛。 一双冷漠的眼睛。 带着玩世不恭的味道。 车窗外氤氲的水雾似乎蔓延进他的眼睛,疏远、迷离、有丝捉摸不定的邪恶、有点若隐若无的脆弱。 小米被这双眼睛看得怔住了。 心里好像被什么东西猛地撞了一下! “你是谁?这是哪里?” 亚麻少年挣扎着想要坐起,然而身子毕竟还有些虚弱,脑袋一晕,又重重摔回到她的膝上。 “去医院的路上。”小米忽然觉得他的脑袋压在自己腿上,沉甸甸地感觉很奇怪。 亚麻少年眼冒怒火,诅咒道:“见鬼!谁让你送我去医院的!你找死!” “找死的是你好不好。”小米偷偷白他一眼,小声嘀咕。好心没好报,居然被骂,这世道好人真难当。 “医院到了!” 司机踩下刹车,高兴地宣布。 因为路上小米曾经打过急救电话,所以仁爱医院门口已有医生、护士和移动病床、急救仪器在焦急等候。 小米打开车门,急忙喊:“病人在这里!”然后,她对愤怒中的亚麻少年展开一朵很可爱的笑容。 亚麻少年怔住。 小米猛一用力,双臂一推,亚麻少年猝不及防被她“扔”下了出租车。嘿嘿,看他生气的那样子,身体应该没有问题了吧。她捂住嘴偷笑,对跌倒地上的他双眼迸出欲噬人的怒火视而不见。 亚麻少年被医生和护士七手八脚压进病床,他挣扎着怒吼:“放开我!你们这群笨蛋!” 病床飞快被推进去。 亚麻少年的吼声和诅咒渐渐消散…… 小米长舒一口气,倚在车座靠背上,揉揉鼻子,笑了。真好,有一个人被她救活了是吗?那样,她或许也可以成为天使了呢。 “同学,你还要去哪里吗?” 司机打量她。 “哦,好,我给你钱。一共多少?”她去拿自己的包包。左摸右摸……咦?包包呢?…… 啊!糟了! 她的包包和行李还都在校园的树林里! *** *** 小米决定了—— 她喜欢这个学校! 当她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冲回树林里的时候,行李箱和包包竟然全都完好地呆在原地! “是你的东西吗?” 一个胖胖的女孩子坐在石凳上,她穿着带蕾丝花边的粉红裙子,可爱得就像年画里的福娃娃。胖女孩一手拿牛奶,一手拿苹果,边吃边歪着头对小米说:“怎么离开这么久呢?我等你好长时间了。” 小米呆呆望着她,感激涕零。 “你一直帮我看着东西吗?” “是啊。”胖女孩看看手机时间,“快要上课了呢。你再不来,我就只有交给保卫处了。” “谢谢谢谢谢谢……”小米感动得不知该说什么才好,箱子和包包里有她全部的家当,如果丢了的话她会恨不得去找面墙撞过去。啊,不对……小米抓抓脑袋……她刚才说什么?……上课?…… 她一看时间—— 已经七点四十了! “啊!要迟到了!”小米急得跳脚。行李还没有送到宿舍,教室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怎么办!怎么办! 树林一阵微风。 晨光洒下。 似乎有幸运天使拍拍洁白的翅膀,轻柔地飞到小米身边,对她微笑。 当坐到教室的座位上,是七点五十分。 小米惊魂未定地抚住胸口,对前排抱着薯片猛吃的胖女孩拼命点头笑容致谢。 居然有这么巧的事情。 那女孩子叫戚果果,竟然是她同班的同学。戚果果真是很好的人,二话不说便帮她一起扛起笨重的行李箱,往教学楼冲去。两人边跑,戚果果还边热情地同她说话: “两斤苹果!” “好。” “水晶富士的那种啊。” “呃……好。” “两斤猕猴桃。” “……好。” “两袋豆腐干。” “……好……” “两大块德芙巧克力。” “……” 小米抓抓头发,眼前直冒金星。可怜可怜她吧,她是穷人啊。 戚果果瞪她,停下脚步:“怎么,不想买给我吃吗?我足足等了你半个小时!还当你的搬运工!” “嘿嘿,没有啦,”小米满脸堆笑,“我只是奇怪,为什么你都要两份的呢?” “因为我胖嘛。”戚果果吸吸鼻子,“胖人当然要吃双份的。” 小米吃惊地睁大眼睛,打量她:“你胖吗?你哪里胖?!你不知道看起来有多可爱!我刚刚还在想,运 气好好哦,一到这里就可以看到美女。” 戚果果仿佛被人打了一闷棍:“你……你在嘲笑我对不对?”所有的同学都笑她胖,她已经彻底绝望了,索性放开肚皮去吃,以表示对这个世界的抗议。 “我如果嘲笑你,就罚我变不成天使。”小米拖着行李箱往前走,回头对她灿烂地笑,“说真的啦,我真的觉得你又善良又可爱哦。” 戚果果抓过行李箱把手,半天不说话。 “喂……” “什么?” “你是第一个说我可爱的人哦。”戚果果闷闷地说,脚步走得好快,小米一路小跑才能跟上。“所以,我决定——往后你就是我的朋友了!” 雨后的阳光照耀在小米身上。 好幸运啊。 小米露出了一个大大的快乐的笑容。 所以,直到这会儿,小米还沉浸在快乐中。圣榆学院会是她的幸运之地呢,刚来就发生了这么多有趣的事情。 她在呵呵傻笑。 班上的同学们在好奇地打量她。 “你叫什么名字?” “喂,你真的是从清远转学过来的?” “为什么要来这里?” …… 不是她们好奇心重,实在清远太出名了,能考进那里的基本上都是很出色的优等生,前途一片光明。圣榆虽然也不错,是一流的学府,但是跟清远比起来还是有差距的。 听到那些问题,小米抬起头,笑容可爱: “我叫米爱。” “米爱?” 几个女生窃笑出声,米爱米爱,不就是没有爱吗? “呵呵,名字很奇怪对不对?”小米抓抓头发,沮丧着脸,“我也很伤脑筋啊,那大家就叫我小米好了。” “小米。”女生们掩嘴笑,“就是那种吃的小米吗?” “是啊。”小米笑得毫不介意,“虽然很便宜,可是很有营养呢。” 这时,教室角落飘来一个凉凉的声音—— “哎,好奇怪哦。清远那么好,为什么你要转来这里呢,小米?”一个长发卷曲容貌明艳的女生对着小镜子涂抹唇彩,目光飘向被同学们围在中间的小米,“该不会是做错了什么事情,在清远呆不下去,没办法才过来的吧。” 教室里顿时一片诡异寂静。 同学们看看杨可薇,又看看小米。嗯,这个问题她们也很好奇。 那边,戚果果抱住薯片袋,用胳膊肘捅捅身边的女生,小声说: “帮帮忙啦,小米是我新认识的朋友。” 那女生短头发单眼皮,透出股清秀内敛的气质,她正专心致志地翻看英文字典。听到戚果果的话,她抬头看了看小米。 戚果果连忙又说:“宿舍这周的卫生我打扫!” “……好。” 单眼皮女生接受了这个交换条件,她站起身,走到小米面前,伸出右手—— “你好,我叫成媛,欢迎你来到我们班。” 说着,成媛的目光在教室里一扫,班里的同学们立刻齐声大力鼓掌,对小米喊: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教室里魔法一样变出如同欢迎明星嘉宾到来的热烈气氛。 哇,这个叫成媛的女生一定很有来头。小米急忙起身,感激地看着她,握住她的手: “谢谢!” 成媛笑一笑,然后淡淡不屑地望向长卷发女生,说: “杨可薇,这就是你对待新同学的态度?丢不丢人?人家刚到这里,不说帮帮忙,怪声怪气说些什么废话!” 杨可薇“啪”一声将小镜子合上,冷声说: “是吗?那她转来这里是因为什么呢?” 小米吃惊地看着杨可薇:“圣榆很棒啊!”她笑容可爱,“都说圣榆是世界上最美的学校,果然是这样呢,我从没有想到校园可以美丽到让人惊叹的地步。而且圣榆的商学院在全国也十分厉害十分有影响力,能够来到这里和大家一起学习,真是很开心。” “哇!” 她的话说得同学们心里好舒服,一个个眉开眼笑。 杨可薇冷笑:“倒是蛮会拍马屁的。” 小米脸红了些,她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 :“咳,听出来了啊。那个……我是有点讨好大家的企图,因为……我希望大家可以接纳我……” 同学们睁大眼睛! 哈哈,好坦率可爱的女孩子,忽然间,她们跟她的距离拉得好近。同学们脸上露出了笑容。 “小米!我们欢迎你!!” 这次是戚果果带头,又一阵掌声从教室里暴风雨般响起! 小米的笑容明亮灿烂:“谢谢!谢谢大家!”呼~~还好,她似乎已经被接受了。 *** *** 小米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她旁边的位置是空着的。其实,她很想坐到那个位置上去,因为它紧靠窗户,可以呼吸到清新的空气,可以看到鸟儿在林中飞过。不过,那位置虽然没人坐,课桌的抽屉里却放着两本书,书的表面已经轻轻落了一层灰尘。 她抓抓头发,犹豫了下。 算了,应该是个爱逃课的人的座位吧,嗯,如果以后他(她)的确经常不来,那么再换到那个位置上去好了。 她将心神收回来,集中起精神听课。她上的第一节课是人力资源,主讲教授姓傅,四十多岁的年纪,微微有些谢顶。虽然傅教授讲授的内容不是十分生动有趣,但仔细听来,还是逻辑性颇强蛮有见地的。小米不由渐渐听得入神。 班上很安静。 同学们边听边作笔记。 傅教授也讲得眉飞色舞起来。 所以,当教室门“砰”地一脚被踹开时,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那一声太响了! 就象一声闷雷,教室门如风中树叶般颤抖晃动。一个满脸恼怒的男生站在门口,他又高又帅,亚麻色头发,黑色T恤,浅蓝牛仔裤,鼻翼钉着一枚细细的钻石。 小米抬头望去的那一刻。 钻石突然迸出炫目的七彩光芒。 小米揉揉眼睛,惊得掩住口。 然后失笑。 呵呵,原来被她送到医院的那个男生竟然和她同班吗? 世界好神奇! 亚麻少年浑身被雨水打得湿透,眼底满是恼怒。水珠顺着他的头发狼狈滑落,脚上的雪白乔丹运动鞋也被泥水溅污得不成样子。 窗外雷声轰轰。 啊,这会儿下着暴雨。 傅教授面色不豫,瞪着那男生:“尹堂曜,你又迟到,而且还用脚踹门,知不知道会打扰大家上课?!” 同学们窃窃私语。 尹堂曜好像没有听见,抬手抹去脸上的雨水,用力甩头,头发上的水珠飞溅出去,傅教授的脸上、眼镜片上被溅满细密的水雾。 傅教授顿时脸色铁青。 同学们目瞪口呆。 尹堂曜经过讲桌朝教室后面走去,不耐烦地将一句话丢在身后—— “罗嗦什么!下雨了,你没看见啊!” 傅教授气得有些发抖:“别的同学呢?!也下雨了,怎么没有迟到?!整天旷课、迟到、打架生事,你还没被开除真是奇迹!” 尹堂曜塞上耳机,压根不理会他,在同学们的侧目中懒洋洋向教室后面走去。他走到小米身边,站住,目光冷淡地打量她。 一道闪电在窗外的天空炸开! 自从傅教授喊出“尹堂曜”三个字,小米所有的呼吸都停止了! 尹堂曜。 他就是尹堂曜吗? 她仰起头,怔怔凝视他,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光了。所以,她才会一到这里就遇到他。原来就是因为他是尹堂曜啊。 小米咬住嘴唇。 血液在她脑中疯狂奔流,有些眩晕,眼前仿佛忽然迷蒙出白色的雾气,让她无法将他看清楚。 “起来!你挡到我的路!” 尹堂曜瞪住她。 他当然认出了面前这个痴痴看他的女孩子就是清晨将自己送到医院的多事鬼。 小米慌忙起身,让他进到里面。啊,那个位置是他的啊。两人身子交错碰触的一瞬,她闻到了一股雨水般清新的体香。 窗外的雨打在郁绿丰茂的树叶上。 空气凉爽而清香。 尹堂曜趴在课桌上睡觉。 小米却再没有心情听课,侧过头屏息打量他。此刻,仿佛全世界都从她面前消失了,她的眼里只有旁边座位的他。 尹堂曜的面容十分帅气,鼻梁很挺很窄有一点弯弯的弧度,象古旧照片里倨傲的英国贵族,他的眉毛很浓,在梦里也坏脾气地皱着。真是好看的男孩子啊,鼻翼上的钻石让他多了些桀骜不逊的邪气,却也多了些难以捉摸的味道。 他好像是累极了,趴在课桌上沉沉睡着,眼睫毛时而轻轻颤动。他经常觉得累吗?经常这样睡觉?小米想,是不是因为如此,所以他的书本全都落了灰尘。 由于尹堂曜的突然出现,课堂的气氛变得很奇怪。傅教授又讲了一会儿,终因心里压着火,思路难以顺畅。他把讲义推到旁边,拿起一叠论文,说:“上次布置大家写一篇小论文,我看了看,同学们基本上做的不错,能看出来都下了些功夫。不过,这其中有篇论文很是奇特。” 同学们停下笔来望住他。 傅教授咳嗽一声:“尹堂曜同学。” 尹堂曜睡得很香,有微微的鼾声。 教室里飞出几声窃笑。 “尹堂曜同学!” 傅教授提高声音,额角青筋直跳。 小米轻推尹堂曜的胳膊,低声说:“喂,醒醒……” “干什么!”被惊醒的尹堂曜一声怒吼,两眼喷火瞪住小米。知不知道打扰别人睡觉是最可恶的! “尹!堂!曜!”傅教授已经出离愤怒,谢顶的脑门气得发红,“你给我站起来!” 尹堂曜浓眉紧皱,不情愿地慢慢起身: “什么事?” “技能与知识都是对劳动生产率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应当同工具、机器一样被视为国民财富的一部分。同时由于教育支出将会带来未来更大的国民财富,对教育的支出是与其他公共事务支出完全相容的。”傅教授盯着他,“你说,这个观点是谁提出的?” 尹堂曜想了想:“亚当斯密?” “不对。” “大卫李嘉图?” “不对。” “俄-林?” 傅教授面部抽搐:“接下来你是不是要说马歇尔、凯恩斯了?!”同学们笑成一团,尹堂曜干脆就是按照国贸理论发展史一路往下猜嘛。 尹堂曜懒洋洋: “都不对?总不会这个观点是我提出来的吧。” 傅教授气得顾不得风度了,劈头将手里的论文向他摔过来:“约翰穆勒!这是你论文里的内容!我倒是惊奇了,你的论文居然可以写到6000字!尹堂曜同学,就算从网上全文下载好歹也用点心好不好?!表格线不去掉,字体不修改,排版不动,连文章最后的作者你都懒得去掉吗?!” 全班哄笑。 论文没有摔到尹堂曜,落在了小米桌上。她随手翻了翻,怪不得老师生气,整篇文章一看就是丝毫没有整理就下载来凑数的。 下课铃响了。 “给你两天的时间。如果这次论文没有办法完成,”傅教授恶狠狠地看住尹堂曜,“那你期末也就不用来参加考试了。”说完,他起身推门离开了教室,留下国贸二班或窃笑或偷偷耳语的同学们。 尹堂曜象是根本没有听见,继续趴回到桌上睡觉。一只小鸟飞来,在他身边的窗棂上啾啾歌唱。 *** *** “你不要再坐那个座位了。” 戚果果将小米拉到教室外面,压低声音对她说。既然说了要做她的朋友,那么也就有义务告诉她一些很重要的事情。 “为什么?” “尹堂曜是学校里最糟糕的人物!” “怎么说呢?”小米睁大眼睛。 “他整天旷课,已经三门课不及格了。微积分、会计和统计老师一学期统共点了五次名,他回回缺勤。那些老师就在考前放了话,‘尹堂曜同学,你不用来参加考试了,考也肯定不及格!’” “然后,就真的没有及格吗?” “是啊!三门都是59分。”戚果果嘿嘿笑着,“最讨厌他了,不来也至少清静,很多时候还象今天一样迟到,搞得大家都上不好课。” “59分……”小米怔住,“那就是说,如果没有缺勤,他应该可以考及格的……” “谁知道呢?也可能是老师们故意气他吧。” “哦,这样。”小米远远望着睡在课桌上的尹堂曜,心里缓缓滑过一抹酸涩的感觉。 “他还很爱打架!至少有两次把别人打得进了医院!”戚果果撇撇嘴,“不过,谁叫他家里有钱呢?不管再大的事情,好像他妈妈都能摆平,所以他就肆无忌惮地在校园里作威作福。” 作威作福?清晨把他送到医院的时候,他是很凶没错;上课迟到的时候,他是很嚣张也没错。但是,此刻的尹堂曜象孩童一样睡着,小米却无论如何也无法想象他“作威作福”的模样。 戚果果仔细打量恍惚出神的她:“喂,小米!” “嗯?” “你喜欢看少女漫画吗?” “看得不多。” 戚果果捂住胸口,顺口气:“呼,那就好,那就好。你可千万别学那些女生,什么越坏的男生越有吸引力,一个个围在尹堂曜身边扮圣女当花痴,赶都赶不走,真是丢人。全部都是中了少女漫画的毒!” 小米笑了:“戚果果,谢谢你。” “谢我什么?” “你在关照我啊,”她对戚果果微笑,眼睛澄澈透明,“我运气很好对不对?可以认识你。” 戚果果一下子感动了,握住她的手:“我很喜欢你啊!大概这就是缘分吧,我们肯定会是好朋友的!”正说着,她忽然睁大眼睛,“哈哈,快看!有好戏了!” 小米随着她的目光望过去—— 哇,好清纯美丽的女生。 晶莹小巧的面容,清雾般楚楚可怜的大眼睛,乌黑顺滑的长发散在腰间,身子纤细瘦弱。 那女生走进教室,所有男生的眼睛全部盯在她身上,粉红色泡泡飘起来,嘴巴都忘记合上。小米一直认为,只有在琼瑶奶奶的小说中,才会有这样的美女。真是柔弱啊,让人涌起强烈的保护欲。 “她叫那露,是文学院之花。” “蛮奇怪的姓。” “是啊,据说有旗人血统,是什么末代王族的后裔。”戚果果偷笑,“她一向以尹堂曜的拯救天使自居,不知让多少痴心的男生心碎。” 那露走到尹堂曜课桌前,静静凝视他,一股温柔怜惜的神情让她看起来好似背后长着翅膀的圣洁天使。 “你来了吗?” 她轻声如梦地对他说,仿佛怕自己的声音会惊扰到他。 “废话!他要是没有来,你看到的是鬼?”杨可薇冷哼一声,也从自己的座位上起身,大步来到尹堂曜身旁,挡住他,将那露挤到外面,似笑非笑地说,“白痴啊,没看到他在睡觉?快走,不要打扰他!” 那露没有理会杨可薇,依旧痴痴地凝望尹堂曜。 “你还好吗?怎么如此疲惫呢?” 杨可薇拍掉一身鸡皮疙瘩,打个寒战:“你肉不肉麻啊。” “那露VS杨可薇,大战第三百零一回合,”戚果果摇头,“这是经典战争片,基本尹堂曜一出现就要敲锣上演了。” “两个都是他的女朋友吗?”看起来完全是不同类型的。 “两个?哈哈,你太小觑尹堂曜了,他的女朋友可以用卡车来装。只不过这两个比较夸张,搞得人尽皆知。” 雨后的阳光洒进教室。 一个柔弱的女孩子,一个冷艳的女孩子,她们中间,尹堂曜趴在桌上睡得很香,微微打鼾。 琉璃般的阳光。 在尹堂曜身上透明闪耀。 小米忽然觉得,在他的梦里,一定有个宁静的世界吧。 “别吵了!” 尹堂曜恼怒地低吼,满脸疲倦的睡意,瞪着苍蝇一样嗡嗡乱叫的杨可薇和那露。 “对不起……”那露眼中迅速涌上泪水,歉疚地瞅着他,“我打扰到你了对吗?都是我不好……” “知道自己不好,还总是跑来骚扰别人,有没有搞错。”杨可薇白她一眼。 “滚开。” 尹堂曜声音冰冷。 杨可薇怔住,不敢置信地看向他。 “我说滚开!听到没有!”尹堂耀眼底冒火,对杨可薇吼叫,“滚——!上星期我记得告诉过你,我对你没——有——兴——趣——!” 鸦雀无声。 死寂。 班上所有的同学都惊怔! 他的声音好大,小米在教室外面也听得清清楚楚。杨可薇的面色一阵红一阵白,终于,她捂住脸,哭着冲出了教室。 那露咬住嘴唇,努力克制住想笑的表情。她小鸟依人般偎住尹堂曜的胳膊,仰起脸,眼底泫然有泪: “好久都没有见到你了,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了呢?” 尹堂曜推开她,不耐烦地说: “你也走,我想睡觉。” 那露尴尬地僵在原地。半晌,她咳嗽一声,勉强微笑:“好。那我先走了,你好好休息啊。” 尹堂曜趴回课桌上继续睡觉。 就这样,尹堂曜在教室里整整睡了一个上午。 *** *** 当肠胃里辘辘的饥饿感第十三次汹涌来袭的时候,睡梦中的尹堂曜诅咒呻吟几声,动动身子。 该死!胳膊酸痛,后背和腰僵得麻痹。 他浓眉紧皱,呻吟着又趴到桌子上。 “睡觉姿势不正确,身子会痛是很正常的,而且会很容易感冒呢。”一个笑盈盈的声音在他身边响起。 尹堂曜霍地睁开眼睛! 阳光从窗外洒进来,女孩子的面容被光芒映得耀眼,她仿佛在一团闪耀的光中,只能看清楚一双弯月般调皮的眼睛和唇角米粒大小的酒窝。女孩子是短短的头发,削得很薄,发质很柔软所以显得有些不听话,在金色阳光里细细绒绒。 他眯起双眼打量她: “又是你?你怎么好像阴魂不散?” “我叫米爱,你叫我小米好了。”小米脸上大大的笑容,“我是今天刚转校过来的新生!” 其他的同学早已走光,教室里只剩下尹堂曜和小米两个人。 尹堂曜皱眉起身,胳膊一拨小米的身子: “让开!” “你饿吗?” 小米仿佛毫不在意他恶劣的口气,笑容灿烂地问他。 尹堂曜不耐烦:“想干什么?” 小米眨眨眼睛,象魔术一样从身后变出一盒牛奶和一只面包,在他面前晃一晃: “一定很饿了吧,请你吃东西!” 尹堂曜抱住双臂居高临下斜斜看她。早上她将他推出出租车摔倒地上,现在肩膀还在隐隐作痛,不跟她算帐已经是他忍耐的极限了,她又在玩什么花样。 小米把吸管插进牛奶盒,然后放进他手里,微笑: “喝吧。” 原本下课以后她应该抢时间去办转学的各种手续,可是,她听到了他肚子里饿得咕咕叫,就飞跑出去买东西回来。 “咕——” 尹堂曜的体内又传出饥饿的声音。 小米举起右手,笑:“我发誓,食物没有毒!” 他又打量她一眼,把吸管抽出来扔掉,将牛奶盒撕开一个大大的豁口,然后仰脖抓过大口大口灌下。大半盒牛奶下肚,紧迫的饥饿感解除了很多,他帅帅地坐到课桌上,挑起眉毛说: “你想要什么?” 神经兮兮的女孩子,又是多事送他去医院,又是把他摔下车,又是送他牛奶面包,肯定是想引起他的注意进而做他的女朋友。这种女孩子他见得多了。 “想要什么?”小米疑惑,眼睛睁得大大的。 尹堂曜邪邪一笑。 “我的约会已经排到下周,有耐性的话就慢慢等吧。不过……”他眼神中闪过不屑,“约会的时候你要是这么丑会很丢人。” “哦……” 小米笑了,她抓抓头发,从课桌上拿起一叠纸:“这个,你准备什么时候写?” 尹堂曜看过去。 是傅教授扔还给他的人力资源论文。 “为什么要写?” “不写会不能及格啊!”小米紧张地说,“下课的时候我看了看其他同学的论文,其实不用写得很复杂专业,只要有自己的一点见解就可以了,也不用写很长。” 尹堂曜冷笑。他会不及格?如果他无法顺利毕业,那么学校的新图书馆就筹集不到巨额捐赠了。傅教授不过是个不了解情况的笨蛋而已。 “跟你有什么关系?” 他冷冷凝视满脸关切的她。 小米怔住,想了想,重新微笑:“我要做你的守护天使!” 噗—— 尹堂曜一口牛奶呛住,骇笑,伸出手背拭一下她额头的温度:“如果有病就记得去医院看大夫,还有,漫画不要看太多,会中毒!” 说完,他扬长而去。 小米抱住论文呆呆坐在座位上。良久,她抓抓脑袋苦笑,是太心急了些吧。 可是—— 她找他已经找了好久好久。 未完待续.

我和书的“不解之缘”

小时候,妈妈在书店卖书,所以我常常和书籍打交道,可能因为这个缘故,让我从此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经常在书店里借小人书让我看,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那些图画很好看,上面的人物也很好玩。可后来这些只有图画没有汉字的小人书不感兴趣了。妈妈就手把手的教我识字,给我买了许多《娃娃识字启蒙》、《拼音》等幼儿读物,妈妈还经常在我睡觉的时候给我读《宝宝365夜故事》不给我读的话我就死活不睡。

正是我爱读书的习惯,给我上小学的时候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小学一年级我就认识汉字两百多个。妈妈在书店里的朋友都夸我是个“小天才”。

进入小学后,我比以前更加爱读书了,读书范围也广泛了很多,比如科普类、文学类、古典名著类,以及长篇小说、短篇小说这些都是我爱读的书籍。

我最喜欢读的是科普类,因为在这里我可以感受到大

自然的神奇与奥秘更让我产生了许多好奇,还可以让我学到

以前从来都没学到的东西。

为了读书也让我有过许多糗事。记得是三年级的时候,

我带着妹妹出去玩,路过一个书摊,看到一本冰心奶奶写的

《繁星·春水》,于是就蹲下身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过了

一会儿,卖书的阿姨说她要收摊了,我才依依不舍的把书放

了回去。起身后,才想起妹妹,我左找右找终于在一片沙堆

上找到了妹妹。回到家后,妈妈看到妹妹那么狼籍,狠狠的

批评了我一顿,可过了这几天后,我依旧我行我素。

同学们一来到我们家,打开书柜里面清一色的全是书。

《西游记》、《红楼梦》、《伊索寓言》、《爱丽丝漫游奇境记》

这些都是我爱看的书。

我读书的习惯最终给了我很大的报偿,我的作文在班

里常常得个大“优”。

书,让我体会出了人世间的酸甜苦辣。

书,有时会让我对主人公悲惨的遭遇泪流满面;有时

会让我对主人公的滑稽,捧腹大笑。

书,是我们人类精神的食粮,也是我们生活的色彩。

更是我们在黑暗中的一盏明灯。

这样的你

鼠标在手指下轻轻敲击着,眼前滑过一张张似曾相识却又不太熟悉的照片,里面乘载着梦想,哪怕很渺小,里面充满了回忆,哪怕是一瞬间。在这一刻,那个我曾经认为不食人间烟火,近乎不懂人情味的你的形象突然变得柔和起来,变得温暖起来。

你的头发短短的,看上去像个男孩子,眼睛小小的,笑起来会眯成一条缝,皮肤不白但还算干净。

你喜欢看小说,有时遇到有感触的句子也会兴致勃勃地念给我们听,虽然你并不知道我们有没有认真地听。

你喜欢把两三只笔别在裤子的包里,好像你随时都准备着要记点什么,也许你那被我和小桂所惊叹的〝文化底蕴〞就是这样一点一滴慢慢积累起来的。

你喜欢帮着小桂一起打击我,戏弄我,你们有时会配合得很完美,连作为〝受害者〞的我都没办法争取到一个为自己辩解的机会,但是,我很满意的是你们常以一个很白痴的结尾收场,最后笑的人就是我。

你喜欢趴在别人的书桌上笑眯眯地问别人要东西吃,这时的你会把音量故意放小,语速故意放缓。

你喜欢晚睡,总是最后一个道晚安,却总是不忘在帮主睡觉前,用很温柔的声音说∶〝帮主,明天早点叫我,我要去吃早饭。〞话音一落,我们总会习惯性的〝嘲笑〞你一番。

你喜欢赖床,你睡觉总会睡很沉,好像永远睡不醒,总是用〝嗯〞,〝我知道了〞来应付日复一日到现在还在坚持叫你起床的帮主。唉~可怜的帮主。

其实,和很多女孩一样,你也爱美,也会在试新衣服时,一手拿着镜子,一手理着头发,很认真地问我们∶〝你们觉得好看吗?〞回答是显然的,我们会很夸张地赞美你,但是,从你的笑容中,我能感受到你的满足和快乐。

其实,和很多女人一样,你也会在不知不觉间,流露出一种很天然的母爱。我还清楚地记得,那个晚上,我躺在床上,时不时地说好冷,不一会儿,你说∶〝哦,对了,等一下。〞然后轻轻地打开门,冲到隔壁寝室为我借了一个热水袋,递给了我,还不忘叮咛一句∶〝把被子盖好,别感冒了。〞真的,不骗你,我很感动,谢谢!

这样的你,我们相识一年半。

这样的你,你睡一号床,我在二号床。

这样的你,外表像男孩,却有一颗细腻的心。

这样的你,可以把那些被我们遗忘的瞬间变成永恒。

这样的你,也是一个可以把一辈子变得很长很长的人。

这样的你,让我相信命运,让我相信缘分。

这样的你,我爱这样的你。

真的,告诉你∶我爱你!

重庆渝北中学高二:让人安生的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