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道伤口,或深或浅,也许,你认为这一辈子,也会因为它而无法解脱。其实,有些事,有些人,是我们永远也无法忘记的,但我们却可以将他藏在心里一辈子,不让任何人去触碰内心的脆弱,一次又一次的伤痛见证了我们的成长,那么曾经那个单纯的我们还在么?

初遇她时,我不过还是一个不到5岁的小女孩而已,由哥哥护在身后。她看见我,天真地向我眨了一下眼睛,那俏皮的眼神,至今为止仍然深深刻在在我的脑海里。回到家后,从哥哥的口中才得知,她是他好朋友的妹妹。至那以后,我天天黏着哥哥,要他带我出去找他那个好朋友玩,因为我知道,那样就可以看见她了,那个只见一面就让我想结交的女孩,随着见面次数的增多,年龄的相当,我和她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好朋友。我的童年,也变得多姿多彩起来。

幼儿园,小学,初中,同一个年级,同一个班级,更加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们一起度过了美好的童年,见证了彼此的成长,练就了一种心有灵犀的默契。还记得,形影不离的我们引起了姐姐的注意,宠溺的问我们:“我的两位好妹妹,你们为什么这么依赖对方啊?让姐姐好羡慕呢。”我们相视一笑,齐口答道:“因为我们是要做一辈子朋友的,当然不能分开。”就这样简短的一句话,我们都明白,代替了对方所有的感情。

时间伴随着我们的快乐一天天的流逝,我们也渐渐的长大了。虽不曾经历过什么大悲大痛,也看过了不少有关朋友之间背叛,离开的事情。而正因为看见过,所以我们更加珍惜,更加害怕失去彼此。于是,我们在初次见面的地方,牵着彼此的手,许下“你若不离,我则不弃”的誓言。还曾有朋友这样调侃过我们,“你们以后直接结婚算了,人家情侣都没你们亲密。”我调皮一笑,顺势将她拉得更近,说道“好啊,到时记得来喝喜酒哦!”那人一笑,脸色一红,转身就跑开了,而我和她在原地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其实,我们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因为我们都清楚,这份友谊,是不掺杂任何杂质的。

慢慢的,就在我以为这段友谊可以维持一辈子的时候,他毫无预兆的出现了,彻底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记得最开始,她告诉我,“我恋爱了”。我愣了一下,随即很严肃的问她,“你现在就谈感情,如果受到伤害怎么办?你了解他么?”她听完撒娇的对我说:“不会的啦,他很爱我的,再说,不是还有你么?”看她这样有把握,也就安心,随她去了。后来,在她的介绍下,我认识了她那所谓的“男朋友”,才发现竟然是学校出了名的混混,和他认识几天后,他单独找了我,告诉我他不喜欢她,会和她分手,希望我可以接受他,还有什么第一眼看见我就看上我了什么的。或许,那是我听过最可笑的笑话,顺手将旁边的水泼向他,然后离开。再次看见她,竟然是她抽烟的场景,那一刻,我觉得她好陌生,冲上去,夺去了她手中的烟,第一次用斥责的语言吼道:“你这算什么?你都不为我考虑一下么,他真的夺去了你的心,让你如今这么颓废。以前那个陪我笑,陪我哭的你哪去了?”她抬头看了我一眼,随即冷笑了一声,说道:“你凭什么管我?凭他喜欢上了你?我都知道了,你就不要再装好人了,我讨厌你的虚伪。你去啊,去爱他啊!呵呵,这就是我最好的姐妹和我最爱的男人对我做的事,我恨你们,我不会原谅你的,我们之间就此绝交。”多么残忍的一段话,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我留,就将我们的友情扼杀。脑海里划过一幕幕曾经快乐的画面,任泪水模糊双眼,那一刻痛彻心扉。最终,无力的问了一句:“你说的都是真的?十几年的友谊,比不上他,才认识几个月的他,对么?”她别过脸,不再说话。最后一点希望破碎了,“那么,好吧,再见!”再也没有勇气留在原地,我狼狈的逃了。

几天后,她竟然来找我了。记忆中的,她那哀求的声音也是第一次吧。她看见我,先是笑了,接着眼泪就开始往下掉,哽咽地说道:“亲,我想了几天,终于鼓起勇气走到你的面前。对不起,那天是我太气愤,太冲动了,才说了那些话。我知道伤害到了你,但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你会原谅我的吧?我们回到从前好么?我再也不提他了,我发誓。”看到这样的她,有那么一瞬间的心疼,想把肩膀借给她依靠,给予她一个肯定的微笑,但是我的骄傲不允许。或许,有些话一旦说出了口,就再也收不回了吧,破镜难重圆,不是不想,而是做不到。所以,我笑了,是嘲讽的笑“呵,以前那么高傲的你哪去了?做回自己吧,在爱情和友情之间,你既然放下了我,那么如今,你应该懂我的,我没你想象中那么大度,我也有着自己的底线,不管是谁,一旦触碰,那么对不起,我无法当做什么都没发生。筱(她的小名),这个专属于我的称呼,最后一次这样喊你了,我们就这样了吧以后的路,我不能陪你继续走下去了。那个‘你若不离,我则不弃’的誓言,我收回,是你先离,也是我先弃,所以我们谁也不欠谁,希望在今后的日子里,有个人能够代替我的位置,让你学会去珍惜。”说完,不给她说话的机会,便转身离开,但转身后的那一刻,眼泪决堤。身后还传来她的哭喊声:“亲,对不起,原谅我,不要走……”

就这样,和她十几年的友谊画上了句号,彻底在我的那番话里结束了。尽管后来她还多次找过我,都被我以各种理由搪塞了,现在也就不了了之。也曾有朋友看到不忍心,问过我:“为何不给她一次机会呢?虽然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过什么,但毕竟十几年的感情,你舍得么?真的放弃了不后悔么?”我只是笑了笑。其实,内心的苦涩,只有自己明白。舍得么?舍不得。会后悔么,或许自己也不清楚,唯一明白清楚的一点就是,回不去了,对于她,这一辈子只能藏在心里。

现在的我们,都还年轻,等多年尘埃落定后,再去拾起这段记忆,也许都会明白其实当初我们都错了。然而,如今这么骄傲的我们,既然选择了放弃,那么就只有一条路走到底。但是,我们也不要让伤痛一直阻碍着我们前进的步伐,只有学会放开,才会赢得更多的收获,而那段见证我成长,带给我快乐与伤痕,教会我放弃的友谊,终将成为我刻骨铭心的记忆。那么,亲爱的你们,如果你们是我,会和我做一样的选择么?

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校高二:黄子芸

留在记忆深处的

雨后的夏日,骄阳格外刺眼,浮躁的感觉悄悄袭来,带来一丝不安的回忆,仿佛一石激起千层浪,打破我宁静的生活,荡起阵阵涟漪;又如迷路的孩子,抬头四处张望。隐约间,缕缕淡雅的清香随风飘来,顿觉神情清爽,放眼望处,原来是那栀子花。翠绿的花枝铺满一丛丛、一簇簇花骨朵,三三两两的张开优雅的花瓣,洁白如雪,层次分明地镶嵌在淡黄色花蕊的四周,柔和安静,盛情绽放! 花开的瞬间承载美好,犹如那纯真洁白的友谊,深存记忆,铭刻心底,定格成永远!洁白的花开在青涩的少年岁月里,沁人心脾,满是记忆,满是芬芳,味道香甜,成为我喜欢它的唯一理由! 记得同伴,清晨从自家小院采来一束清新洁白的栀子花,放在我的课桌里,花香,虽淡雅,可我觉得甚是浓郁。他说:“送给你,你是我的朋友。”花儿的芳香再次飘起,嗅觉的传感,蔓延至五脏六腑,沉淀心底,温暖我心。 渐渐喜欢上栀子花,喜欢上那飘香的友谊,喜欢上记忆里那浓郁的香甜。我想,淡淡的花香,和那纯真的友谊不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消失,相反,值得在我心底深深珍藏,让我铭刻于心,快乐着感动着,期待着这友谊地久天长! 岁月更替,年龄增长,沉淀在记忆里的回忆让我对生命中的感恩和对爱的感悟多了一些理解,多了一些宽容,少了一些猜忌;多了一些内敛,少了一些浮躁;多了一些深思,少了一些肤浅。 栀子花,洁白如雪,毫不张扬,静静的绽放,透出独有的气质和魅力。如阵阵夏风般凉爽,如朵朵白云般悠远,如蝴蝶翩翩起舞般缠绵,韵味十足,阿娜多姿,沁人心脾。雨后的栀子花,花瓣上流动的雨滴,晶莹剔透,衬托出花瓣的娇艳欲滴,妩媚动人,沁入心扉,让人心醉,而心,温婉清雅,超凡脱俗。 花开花落是自然的规律,然而看到成片成片凋谢的花朵时,仍不禁心痛。花瓣逐渐干枯变黄,慢慢凋零,仿佛会丢失什么似的。于是,一片一片的拾起,夹在书本中,虽不及花开时香浓,但花香常驻我心。终究,我会明白,岁月的飘逝,容颜的更改,记忆的模糊,都不会淡化生命中的某些记忆,那纯真的友情,如同心底盛开的栀子花,永远温暖着我,感动着我!

珍惜友情

友情是石,敲出心灵的星星之火。

友情是火,点亮心中那熄灭的灯。友情是灯,照亮人生的黑暗之路。友情是路,伴我走向璀璨的黎明。当你身处黑暗之中时,友情为你指引光明的方向。当你流连于一时之美时,友情带你寻找更多的美丽。当你身陷困境之中时,友情给你冲破枷锁的勇气与力量。当你悲伤哀叹时,友情给你信心与希望。

记得某天的下午,老师突然说要考试,我的心一下子陷入了困境,怎么办呢?我忘带笔了,快要上课了,我记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不知如何是好,我找邻桌借笔,可他们没带多枝笔。

在我一筹莫展时,一只手向我伸了过来,还拿着一支笔。我回过头一看,是谢子豪,他那面带微笑的脸我至今仍没忘记,紧锁在记忆的深处,“拿去用吧!”谢子豪说,这就像一场及时雨,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啊!

还有一次,当时天气酷热,由于热的缘故,我竟把红领巾落在家里了。到了学校,谢子豪见我没戴红领巾,就问“你的红领巾呢?”我脑袋“轰”的一声,哎呀,我怎么这么丢三落四啊,怎么办呢?我便去找人借,可都没有多带,也是,这天气有谁会愿意多戴红领巾啊。但是,谢子豪呢?怎么没见他人啊?

正当我找不到他人时,从门口传来急促的呼吸声,谢子豪进来了,他那满脸汗而略带笑意的脸朝我望来,说“给你。”说完,把手中的红领巾递给我。我愣住了,这么热的天,他竟跑到楼下,去找低年级的学生借。我的泪水顿时湿润了眼睛。

友情,它到底是什么?它是“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的悲凉,它是“海内存知已,天涯若比邻”的豪放,它是“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的默契,它还是“轮台东门送君去,去时雪满无山路。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的惆怅。

朋友,请珍重你们所拥有的友情吧!它能帮你迈过心中的坎,跨越心灵的桥,没有友情,我们的人生将变得毫无意义!

留在记忆深处的那句话

留在记忆深处的那句话一杯牛奶,一句话,一段情。 ——题记午后,慵懒的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零零星星地散落在书桌上。刚看完一篇写祖孙情的文章,我的目光不自觉的停留在了桌角那个落满灰尘的马克杯上。那个曾经装有满满冰牛奶香味的杯子,那个我曾经最喜欢的杯子。记忆的大门好像一下子被拉开,回忆从里面接二连三地不断涌出来。我好像又听到了你的声音,好像听到你在对我说“记得把牛奶喝了。”

我其实是不喜欢喝牛奶的,习惯不了牛奶的怪味,欣赏不了牛奶单调的洁白。小时候,我总有挑食的毛病,营养搭配不均衡,导致我总是体弱多病。于是你开始给我订牛奶,并且规定我每天要喝一杯牛奶。刚开始时,我总是任性地对你大叫:“奶奶,我不要喝牛奶!”可你总是不厌其烦地一遍一遍劝我:“牛奶对身体好,记得一定要把牛奶喝了。”有时候淘气的我会背着你,偷偷地把牛奶倒掉,可每次还是会被细心的你发现了,你拿着那根不粗不细的竹棒子打我,边打还边教训我。

可我依旧习惯不了牛奶的怪味,欣赏不了牛奶单调的洁白。当你看到我捏着鼻子痛苦喝完牛奶的模样时,我看到你那原本光洁的额头,皱起了眉头,你的眼神中有异样的神色,那种神色是幼小的我所无法理解的。为了让我喜欢上喝牛奶,之后的每一天你开始给我调试不同温度的牛奶,变换不同口味的牛奶,采用不同种类的牛奶来摸索我最爱的口味。每杯牛奶都是经过你亲自品尝,精心准备的。你常因为微波炉的时间没有控制好,把牛奶热的过烫,而烫伤了自己的舌头;你常因为尝试过冰的牛奶,导致牙病常常复发;你常因为在用炉子加热牛奶时,一不留神烫到自己的双手。这些都是后来从母亲口中得知的,你从来都不会告诉我这些。记忆中的你,总是将舌头伸在外面,总是成天捂着自己的脸颊,你的手上总是贴着永不撕下来的创口贴。天真的我问你为什么?你总是笑而不答。渐渐的,我开始习惯和喜欢上牛奶的味道,你也终于摸到了我喜欢的牛奶口味——那永不衡变的冰牛奶,仍记得那次我不再捏鼻子,大口大口喝冰牛奶时,你喜悦的表情。

慢慢地我开始长大,而你却开始衰老。不变的却是,每晚书桌前,那个映有大大笑脸标志的马克杯中满满的冰牛奶。你总会耐心地提醒我:“记得把牛奶喝了。”然后轻轻地为我揉揉肩膀,我放下奋笔疾书的手,抬起头,看看你,点点头。你的脸上接着会出现和蔼慈祥的笑容。每次喝牛奶时,你早已睡下,陪伴我的只有那挂在空中皎洁的明月。但我一点也不寂寞,牛奶喝在嘴里是冰凉的,可它经过血液的融合流到心里的却是温暖的。那牛奶的香味,会从心的某个角落散发,亦淡,亦浓,忘不了。

后来,我的学业越来越繁忙,而你整天被许许多多的化疗所包围,你的脸色日益苍白。可每当劳累休息时,我才发现桌角的马克杯中你早已为我倒好满满的冰牛奶。可能这简简单单的一件事情对别人来说是件再轻松不过的事了。但我知道对于一个病魔缠身,每天连走路都要人扶的人眼中,一定是显得那样无比的艰难。你原本灵活的双手却被病魔折磨得,连撕开牛奶盒的口都显得困难。我不知道你是如何做到轻轻地将马克杯放到桌角,然后轻轻地走出书房,以至于我丝毫没有察觉。但我相信你在做这些动作时,一定很吃力,那种艰难一定是我无法所想象的。母亲告诉我,她曾多次劝你,别再为我倒牛奶了,可你却摇摇头,执意要将那马克杯满满的倒满,并亲自端给我。她说她在你的脸上看到了一种别样的光彩。我想我应该知道那是什么样的光彩。这些也都是后来从母亲口中知道的,你从来没有告诉我。

你的病越来越重,闲暇之余,我来到你的房间,躺在床上的你,伸出手,示意让我靠近你,那动作是那样的笨拙,那样的吃力。“记得……一定……一定……要喝牛奶”你喃喃地对我说道,无神的眼神中透出一种只有我才能读懂的慈爱。“别……别忘了……”你沙哑的声音只有我才能听得到。我一个劲儿的点头,眼泪在眼中翻滚着。你慢慢地伸出手,轻轻地用手为我擦去眼角的泪,又捋了捋我脸庞的发丝,在模糊的视线中我隐约看见了你脸上慈爱的笑容。

桌上的马克杯很久没在用了,上面都落满了灰。你最终还是离我而去。只留下一张黑白的照片。现在的我要早已习惯了牛奶的味道,因为这是你独特的味道,我早已欣赏得了牛奶那单调的洁白,因为这是你浓浓的爱。只可惜我再也无法听到你那每天熟悉的声音,再也无法喝到你为我精心准备的那满满冰牛奶。那句“记得一定要喝牛奶。”的话语,只能留在记忆的最深处。友情也许会褪色,誓言也许会遗忘,但亲情会永存,即使你早已离我而去。你浓浓的爱就如牛奶一般香浓,会一直萦绕在我心中,充盈着我的心房……

我好想再喝一口你为我准备的冰牛奶,好想再听一次你对我说“记得把牛奶喝了。”真的好想,好想……

阳光再一次从窗外照射进来,泪不知何时落下,滴湿了那篇写祖孙情的文章。

友情推荐《时代广场的蟋蟀》

2011年3月份,我读到了一本很不错的儿童读物,书名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该书的作者是美国现代作家乔治·赛尔登先生(1929~1989)的作品,他于1961年凭此力作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时代广场的蟋蟀》也因此成为世界闻名的童话。

2007年9月,由新蕾出版社引进版权,首次在中国发行,随书

引进的还有美国画家盖斯·威廉姆斯为该书配画的精美插图。本书译者

为傅湘雯老师。

《时代广场的蟋蟀》出版后深受读者欢迎,所以新蕾出版社经过重新校译后,于2010年4月再次向全国发行。

当我首次读到这本书的时候,立刻被它精彩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每天放学的第一件事就是拿起这本书阅读。在书中,我跟着角色们

一起难过、一起哭泣、一起担忧、一起高兴……当故事结束的时候,我的心也随着故事里的小主人公一起回归到美丽的大自然中。

我每每被书中角色的善良所打动,被它们的热情所感染。这本温馨的童话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金钱固然是美好生活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但是,真挚的友谊、快乐的自由更是美好生活中无法替代的精神支柱。在人世间,爱心能像太阳一样照亮我们的思想,温暖我们的心灵。

西方圣贤说过:一本好书,犹如温暖心灵的鸡汤,可以滋润我们的灵魂,升华我们的思想。

我认为《时代广场的蟋蟀》就是一碗心灵的鸡汤,是一本可以珍藏

在记忆深处的好书。

上海师范大学教授、儿童文学作家梅子涵先生为本书作序——《一辈子的书》

作家涂坤为本书写了书评——《出名与自由》。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的是一只蟋蟀、一只老鼠、一只猫之间的故事:

一个来自康涅狄格州的乡巴佬——柴斯特,由于命运的捉弄,阴差阳错地来到了繁华的大都市纽约。在这个遍地流金的地方,他幸运地结识了一位真正的阔佬塔克:一位即便在28℃的热天里也要穿着裘皮大衣的阔佬!他还结识了一位威猛的警长亨利。

由于柴斯特福星高照,一不小心,他成了时代广场上最耀眼的明星。但是,名与利却不能让柴斯特感到更高兴,因为他是属于大自然的,只有回到大自然中,柴斯特才能拥有像从前一样无忧无虑的生活。

他心底里的梦想还能实现吗?

最终的答案揭晓之前,请允许我向各位读者介绍本书中的主要角色。

塔克:居住在时代广场最阔绰的锦毛鼠,坐拥2美元93美分巨额财富,并拥有铺着奢华地毯的豪宅。尤其令人眼红的是,豪宅里的橱柜中总是塞满了各式美食,还有狡猾的老贼也无法发现的密室,里面堆满了各种珠宝。

像世界上所有富翁一样,塔克精于敛财,热爱美食,衣着华丽,言行傲慢。

这位富豪才是本书中真正的主角,他极富爱心,乐于助人,总是在关键的时刻发挥出关键的作用。如果有兴趣一窥这位阔佬的奢华生活,请欣赏乔治·塞尔登先生在本书中的妙笔生花。

亨利:威震42街区,强悍无比的虎皮猫,拥有上天赐予对鼠辈可以生杀予夺的特权。

作为本街区最有权势的警长,亨利除了缺少一枚纽约市警察局的警徽外,他的言行举止和真正的警察别无二致:目光锐利,身手敏捷,嫉恶如仇,除暴安良。

但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位42街区最有权势的警长,却和本街区的首富塔克却有着非比一般的亲密关系:他总喜欢和塔克勾肩搭背,每天总黏在一起品尝美食。这对猫兄鼠弟好得跟一个人似的,比如喜欢留着一样的胡式,连捋胡须的动作都一模一样,都酷爱华丽的裘皮大衣。

这还算是猫吗?难道是“有钱能使猫推磨”?这世间罕见的猫鼠情谊,其中的奥妙敬请读者们在本书中探寻。

柴斯特:一个大自然的杰作,真正的天才音乐家。他是一位来自康涅狄格州穷乡僻壤的蟀哥,虽然长得有点呆头呆脑,但是却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虽然他穷得只有一套黑衣裳,但是却富有爱心;虽然见识不多,但是却有非凡的音乐天赋。自由是他的生命,自然是他的家园。

由于命运的捉弄,其貌不扬的柴斯特来到了物欲横流的大纽约,他闹出了怎样的笑话,又遭遇了怎样的不幸;这位蟀哥又怎样一夜成名,他有怎样的苦恼,又如何赢得真正的友谊,精彩答案由本书逐一为读者们呈现。

玛利欧:柴斯特的监护人,一个口袋瘪得像张纸的报童,喜欢音乐,喜欢大自然,富有同情心。

本故事围绕着柴斯特在纽约的奇遇展开描写,并向读者们提出一个无声的问题:“是否值得为名与利而放弃快乐和自由?”

读完这本已在中国再版了26次的童话,也许你会有和我们一样的感触,也许你会有自己的答案。

天桃实验学校(小学部)四年级:沈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