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如果我是一名老师

潘家埠小学六年级 邢霖龙 指导教师于传玲

老师是蜡烛,燃尽最后一滴蜡,在黎明前照亮黑暗;老师是春蚕,无怨无悔的吐绵绵的情丝;老师是船桨;心甘情愿的带领游客去风景如画的景点;老师是一盏明灯,照亮了我的未来。我长大以后也想做一名老师,去点亮别的孩子的未来。

老师这一神圣职业被人们誉为“人类心灵的工程师”。如果我有幸可以成为其中的一员,我将为此倍感自豪,并且会尽我最大的努力争取教育出一批批品行兼优,学识渊博的学生。

如果我是一名老师,我会对我的学生非常呵护,让“祖国的花朵”在这大好的时光下茁壮成长,尽到“园丁”的义务。

如果我是一名老师我会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我会用最生动的语言来活跃上课的气氛,把同学们引入知识的海洋,让同学们觉得学习其实并不那么难。我会想出各种办法引导学生们积极回答问题,鼓励他们不懂就问,告诉他们不要因为害羞或其他什么原因就凑合过去。我会关心学得较差的同学,和他们促膝谈心,找出原因,讨论怎样改正。我会让成绩好的同学去帮助他们,让同学们在互相帮助的氛围中共同成长。除了传授给他们知识以外,我也会从小培养他们的道德品行,让他们从小就养成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不会在日后的独立生活中依赖别人,让人牵着鼻子走。不仅如此,我还会从小就帮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会让他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走向歧途。

如果我是一名老师,我会教导他们从小爱国,让他们有一颗爱国心,等日后长大成人了,可以为祖国的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如果我是一名老师,我不会把自己有限的精力分散,去干那些无聊的事,我会把心放在教育学生这一件伟大的事业上,让他们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为实现这一伟大目标,我会从小做起,争取让梦想早日实现。为了可以更好的教育学生,我要从小就积累知识,刻苦学习,让自己有一桶水,才好给学生一瓶水。

如果我是一名老师,那该多好啊!我相信不久的将来,我真的会成为一名教师,而我也会全心全意地去做一个好教师,你相信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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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时代{修正版}

引子:格林维治村,有一个传说。一只猫追一只鸟,猫把自己装扮成一只鸟,但没装扮好,被鸟识破了,猫的诡计没有得逞,没吃着鸟。

很难说这是怎样的一只猫,那是怎样的一只鸟,只能静静的想了一个方面,如实地讲述。

秋雨霏霏的鬼天气里,众人大口破骂 猫追捕鸟飞起的模样:一只肥猫扮成的鸟,刚要咬住鸟的尾巴,猫的尾巴却漏了出来,鸟立刻给了猫一爪子,掉进了孟婆桥下的水。众人笑这滑稽、可笑的行为,比卓别林跳的“四小天鹅”更加的贻笑大方。从此,众人的思想中,除了“龟兔赛跑”的经典以外,还会有“以恶小而为之”的“蠢猫的故事”。猫想说谎欺骗众人,至多有三个途径:

1、秋雨猫追的是老鼠,敬业地工作。

2、那时灰蒙蒙的天空中并没有鸟飞过,一片羽毛都没有。

3、猫没有追鸟的动机。猫是个纯粹的素食主义者,纯粹的基督教徒,阿门!

结果是三条中的任何一条都没有机会。秋收的季节,老鼠赶着收获这一年,猫也就闲了爪了;秋天是候鸟迁徙的季节,成片成片的鸟啊;猫不但是个纯无神论者,还大喊着:“上帝死了,我有审判上帝死刑的力量!”而且还喜欢吃成罐成罐的鸟肉罐头。

对于猫来说,捉老鼠是它的职业,捉的多的话,还会被称为“英雄”。如果超出人所敢想的话,则被称为“这个坏家伙”,没吃着鸟,则“谢天谢地,苍天有眼”啊。人类往往喜欢意想自然界中的一切啊,是非对错,争议邪恶,近乎武断。

这时,一个手中拿着玩具的小女孩大喊;“猫猫,你别难过,再吃鸡肉的时候,我分给你一块。”一只蝴蝶般起舞的手狠狠的地抓住了女孩的耳朵,手指上那颗金灿灿的石头在惨白的日光想狰狞的笑,手指的主人是个女人,女人扭着小女孩的耳朵说:“你傻啊。猫和你抢饭碗,它是个坏人啊。”“可是,我们为什么可以吃鸟肉,猫猫不可以呢?”“因为我们是人类啊”“可是、、、”小女孩有些不服气,手中的玩具掉在了地上,小孩急忙挣脱女人,去拣玩具,嘴里嘀咕着:“小柔,没摔坏吧。”眼睛有些晶莹的液体,在眼圈里转啊转啊。

“发财了,发财了”一阵铃声响起,女人接了电话,说着说着面部肌肉拧成一座小山包。“他妈的,你这小子可不能玩我啊 ,咱们可是铁朋友啊,说好了他拿百分之十的利润,怎么还长啊,你这经纪人怎么当的啊,我要给他打电话。”电话的那头一阵喧嚣。猫指着女人的方向,“大人”,爪子又缓慢指向孩子的方向“孩子”。(孩子把玩具当作朋友,成人把朋友当作玩具。)女人的那双颤抖的手,那双充斥着血红色的液体,布满

贪婪的扩张的青色管子的手按着按钮,直至对方接同电话,如大赦的囚犯。

“喂,你好”

“我亲爱的大诗人啊,你可不能在加价钱了,我们可是小公司啊”电话的那头,女人聆听了千年,终于女人脸上

掠过一丝狡黠的笑,抢断话头,说“大诗人啊,要不然咱们想个折中的办法,“按行论钱”,你写多少行,我给你多少钱,怎么样”。电话那头依然长夜漫漫的寂静,电话这头,女人的笑靥狰狞的绽放。

猫满心疑惑,头昏脑胀。猫自恃北岛的《生活》,是他此生最欣赏的诗歌,无价,奉若神明。猫用力抓自己黑白相间的毛,露出鲜红的肉和潺潺的血液。猫似乎明白什么,如悟世的佛。黄金时代里的诗歌是很贱的,黄金时代就是一张

“破网”。猫满足了,舔试着略带血腥的爪子,怡然看着眼前的轻喜剧。

十几两车从远方一路尘烟到了女人的所在的地方,挂着“宝马”标志的车门被打开了,一个身着风衣,佩带墨镜的男子,环顾四周,恭恭敬敬地把车门打开,里面出来一位光头的老男人,随后一个黑衣男子包着狗,时不时逗狗乐。猫记得爷爷说,他那时狗用来看家,现在?

小女孩跑过去,嘴里喊着“爸爸、爸爸”老男人一把推开小女孩,女人说;“你疯了啊”老男人说;“她不是我的孩子。”女人片刻惊娥后浮现了熟悉的笑,依然绽放。“你笑什么?你这荡夫”

“小时侯,重男轻女的父亲做B超,现在你做DNA鉴定。你这个爆发户,快说是哪个小秘给你出的主意,想让我提出离婚少分家产,你别忘了这在黄金时代。”女人是第六感具体画后的产物,老男人对这正中把心的话,大感惊奇,但这在黄金时代,老男人是个人类。老男人依然死寂的脸,“你有什么证据。”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地演绎着,小女孩的哭声为此奏起俏皮的狂热。

猫至死不余地认为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只有两引子:格林维治村,有一个传说。一只猫追一只鸟,猫把自己装扮成一只鸟,但没装扮好,被鸟识破了,猫的诡计没有得逞,没吃着鸟。

很难说这是怎样的一只猫,那是怎样的一只鸟,只能静静的想了一个方面,如实地讲述。

秋雨霏霏的鬼天气里,众人大口破骂 猫追捕鸟飞起的模样:一只肥猫扮成的鸟,刚要咬住鸟的尾巴,猫的尾巴却漏了出来,鸟立刻给了猫一爪子,掉进了孟婆桥下的水。众人笑这滑稽、可笑的行为,比卓别林跳的“四小天鹅”更加的贻笑大方。从此,众人的思想中,除了“龟兔赛跑”的经典以外,还会有“以恶小而为之”的“蠢猫的故事”。猫想说谎欺骗众人,至多有三个途径:

1、秋雨猫追的是老鼠,敬业地工作。

2、那时灰蒙蒙的天空中并没有鸟飞过,一片羽毛都没有。

3、猫没有追鸟的动机。猫是个纯粹的素食主义者,纯粹的基督教徒,阿门!

结果是三条中的任何一条都没有机会。秋收的季节,老鼠赶着收获这一年,猫也就闲了爪了;秋天是候鸟迁徙的季节,成片成片的鸟啊;猫不但是个纯无神论者,还大喊着:“上帝死了,我有审判上帝死刑的力量!”而且还喜欢吃成罐成罐的鸟肉罐头。

对于猫来说,捉老鼠是它的职业,捉的多的话,还会被称为“英雄”。如果超出人所敢想的话,则被称为“这个坏家伙”,没吃着鸟,则“谢天谢地,苍天有眼”啊。人类往往喜欢意想自然界中的一切啊,是非对错,争议邪恶,近乎武断。

这时,一个手中拿着玩具的小女孩大喊;“猫猫,你别难过,再吃鸡肉的时候,我分给你一块。”一只蝴蝶般起舞的手狠狠的地抓住了女孩的耳朵,手指上那颗金灿灿的石头在惨白的日光想狰狞的笑,手指的主人是个女人,女人扭着小女孩的耳朵说:“你傻啊。猫和你抢饭碗,它是个坏人啊。”“可是,我们为什么可以吃鸟肉,猫猫不可以呢?”“因为我们是人类啊”“可是、、、”小女孩有些不服气,手中的玩具掉在了地上,小孩急忙挣脱女人,去拣玩具,嘴里嘀咕着:“小柔,没摔坏吧。”眼睛有些晶莹的液体,在眼圈里转啊转啊。

“发财了,发财了”一阵铃声响起,女人接了电话,说着说着面部肌肉拧成一座小山包。“他妈的,你这小子可不能玩我啊 ,咱们可是铁朋友啊,说好了他拿百分之十的利润,怎么还长啊,你这经纪人怎么当的啊,我要给他打电话。”电话的那头一阵喧嚣。猫指着女人的方向,“大人”,爪子又缓慢指向孩子的方向“孩子”。(孩子把玩具当作朋友,成人把朋友当作玩具。)女人的那双颤抖的手,那双充斥着血红色的液体,布满

贪婪的扩张的青色管子的手按着按钮,直至对方接同电话,如大赦的囚犯。

“喂,你好”

“我亲爱的大诗人啊,你可不能在加价钱了,我们可是小公司啊”电话的那头,女人聆听了千年,终于女人脸上

掠过一丝狡黠的笑,抢断话头,说“大诗人啊,要不然咱们想个折中的办法,“按行论钱”,你写多少行,我给你多少钱,怎么样”。电话那头依然长夜漫漫的寂静,电话这头,女人的笑靥狰狞的绽放。

猫满心疑惑,头昏脑胀。猫自恃北岛的《生活》,是他此生最欣赏的诗歌,无价,奉若神明。猫用力抓自己黑白相间的毛,露出鲜红的肉和潺潺的血液。猫似乎明白什么,如悟世的佛。黄金时代里的诗歌是很贱的,黄金时代就是一张

“破网”。猫满足了,舔试着略带血腥的爪子,怡然看着眼前的轻喜剧。

十几两车从远方一路尘烟到了女人的所在的地方,挂着“宝马”标志的车门被打开了,一个身着风衣,佩带墨镜的男子,环顾四周,恭恭敬敬地把车门打开,里面出来一位光头的老男人,随后一个黑衣男子包着狗,时不时逗狗乐。猫记得爷爷说,他那时狗用来看家,现在?

小女孩跑过去,嘴里喊着“爸爸、爸爸”老男人一把推开小女孩,女人说;“你疯了啊”老男人说;“她不是我的孩子。”女人片刻惊娥后浮现了熟悉的笑,依然绽放。“你笑什么?你这荡夫”

“小时侯,重男轻女的父亲做B超,现在你做DNA鉴定。你这个爆发户,快说是哪个小秘给你出的主意,想让我提出离婚少分家产,你别忘了这在黄金时代。”女人是第六感具体画后的产物,老男人对这正中把心的话,大感惊奇,但这在黄金时代,老男人是个人类。老男人依然死寂的脸,“你有什么证据。”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地演绎着,小女孩的哭声为此奏起俏皮的狂热。

猫至死不余地认为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只有两引子:格林维治村,有一个传说。一只猫追一只鸟,猫把自己装扮成一只鸟,但没装扮好,被鸟识破了,猫的诡计没有得逞,没吃着鸟。

很难说这是怎样的一只猫,那是怎样的一只鸟,只能静静的想了一个方面,如实地讲述。

秋雨霏霏的鬼天气里,众人大口破骂 猫追捕鸟飞起的模样:一只肥猫扮成的鸟,刚要咬住鸟的尾巴,猫的尾巴却漏了出来,鸟立刻给了猫一爪子,掉进了孟婆桥下的水。众人笑这滑稽、可笑的行为,比卓别林跳的“四小天鹅”更加的贻笑大方。从此,众人的思想中,除了“龟兔赛跑”的经典以外,还会有“以恶小而为之”的“蠢猫的故事”。猫想说谎欺骗众人,至多有三个途径:

1、秋雨猫追的是老鼠,敬业地工作。

2、那时灰蒙蒙的天空中并没有鸟飞过,一片羽毛都没有。

3、猫没有追鸟的动机。猫是个纯粹的素食主义者,纯粹的基督教徒,阿门!

结果是三条中的任何一条都没有机会。秋收的季节,老鼠赶着收获这一年,猫也就闲了爪了;秋天是候鸟迁徙的季节,成片成片的鸟啊;猫不但是个纯无神论者,还大喊着:“上帝死了,我有审判上帝死刑的力量!”而且还喜欢吃成罐成罐的鸟肉罐头。

对于猫来说,捉老鼠是它的职业,捉的多的话,还会被称为“英雄”。如果超出人所敢想的话,则被称为“这个坏家伙”,没吃着鸟,则“谢天谢地,苍天有眼”啊。人类往往喜欢意想自然界中的一切啊,是非对错,争议邪恶,近乎武断。

这时,一个手中拿着玩具的小女孩大喊;“猫猫,你别难过,再吃鸡肉的时候,我分给你一块。”一只蝴蝶般起舞的手狠狠的地抓住了女孩的耳朵,手指上那颗金灿灿的石头在惨白的日光想狰狞的笑,手指的主人是个女人,女人扭着小女孩的耳朵说:“你傻啊。猫和你抢饭碗,它是个坏人啊。”“可是,我们为什么可以吃鸟肉,猫猫不可以呢?”“因为我们是人类啊”“可是、、、”小女孩有些不服气,手中的玩具掉在了地上,小孩急忙挣脱女人,去拣玩具,嘴里嘀咕着:“小柔,没摔坏吧。”眼睛有些晶莹的液体,在眼圈里转啊转啊。

“发财了,发财了”一阵铃声响起,女人接了电话,说着说着面部肌肉拧成一座小山包。“他妈的,你这小子可不能玩我啊 ,咱们可是铁朋友啊,说好了他拿百分之十的利润,怎么还长啊,你这经纪人怎么当的啊,我要给他打电话。”电话的那头一阵喧嚣。猫指着女人的方向,“大人”,爪子又缓慢指向孩子的方向“孩子”。(孩子把玩具当作朋友,成人把朋友当作玩具。)女人的那双颤抖的手,那双充斥着血红色的液体,布满

贪婪的扩张的青色管子的手按着按钮,直至对方接同电话,如大赦的囚犯。

“喂,你好”

“我亲爱的大诗人啊,你可不能在加价钱了,我们可是小公司啊”电话的那头,女人聆听了千年,终于女人脸上

掠过一丝狡黠的笑,抢断话头,说“大诗人啊,要不然咱们想个折中的办法,“按行论钱”,你写多少行,我给你多少钱,怎么样”。电话那头依然长夜漫漫的寂静,电话这头,女人的笑靥狰狞的绽放。

猫满心疑惑,头昏脑胀。猫自恃北岛的《生活》,是他此生最欣赏的诗歌,无价,奉若神明。猫用力抓自己黑白相间的毛,露出鲜红的肉和潺潺的血液。猫似乎明白什么,如悟世的佛。黄金时代里的诗歌是很贱的,黄金时代就是一张

“破网”。猫满足了,舔试着略带血腥的爪子,怡然看着眼前的轻喜剧。

十几两车从远方一路尘烟到了女人的所在的地方,挂着“宝马”标志的车门被打开了,一个身着风衣,佩带墨镜的男子,环顾四周,恭恭敬敬地把车门打开,里面出来一位光头的老男人,随后一个黑衣男子包着狗,时不时逗狗乐。猫记得爷爷说,他那时狗用来看家,现在?

小女孩跑过去,嘴里喊着“爸爸、爸爸”老男人一把推开小女孩,女人说;“你疯了啊”老男人说;“她不是我的孩子。”女人片刻惊娥后浮现了熟悉的笑,依然绽放。“你笑什么?你这荡夫”

“小时侯,重男轻女的父亲做B超,现在你做DNA鉴定。你这个爆发户,快说是哪个小秘给你出的主意,想让我提出离婚少分家产,你别忘了这在黄金时代。”女人是第六感具体画后的产物,老男人对这正中把心的话,大感惊奇,但这在黄金时代,老男人是个人类。老男人依然死寂的脸,“你有什么证据。”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地演绎着,小女孩的哭声为此奏起俏皮的狂热。

猫至死不余地认为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只有两引子:格林维治村,有一个传说。一只猫追一只鸟,猫把自己装扮成一只鸟,但没装扮好,被鸟识破了,猫的诡计没有得逞,没吃着鸟。

很难说这是怎样的一只猫,那是怎样的一只鸟,只能静静的想了一个方面,如实地讲述。

秋雨霏霏的鬼天气里,众人大口破骂 猫追捕鸟飞起的模样:一只肥猫扮成的鸟,刚要咬住鸟的尾巴,猫的尾巴却漏了出来,鸟立刻给了猫一爪子,掉进了孟婆桥下的水。众人笑这滑稽、可笑的行为,比卓别林跳的“四小天鹅”更加的贻笑大方。从此,众人的思想中,除了“龟兔赛跑”的经典以外,还会有“以恶小而为之”的“蠢猫的故事”。猫想说谎欺骗众人,至多有三个途径:

1、秋雨猫追的是老鼠,敬业地工作。

2、那时灰蒙蒙的天空中并没有鸟飞过,一片羽毛都没有。

3、猫没有追鸟的动机。猫是个纯粹的素食主义者,纯粹的基督教徒,阿门!

结果是三条中的任何一条都没有机会。秋收的季节,老鼠赶着收获这一年,猫也就闲了爪了;秋天是候鸟迁徙的季节,成片成片的鸟啊;猫不但是个纯无神论者,还大喊着:“上帝死了,我有审判上帝死刑的力量!”而且还喜欢吃成罐成罐的鸟肉罐头。

对于猫来说,捉老鼠是它的职业,捉的多的话,还会被称为“英雄”。如果超出人所敢想的话,则被称为“这个坏家伙”,没吃着鸟,则“谢天谢地,苍天有眼”啊。人类往往喜欢意想自然界中的一切啊,是非对错,争议邪恶,近乎武断。

这时,一个手中拿着玩具的小女孩大喊;“猫猫,你别难过,再吃鸡肉的时候,我分给你一块。”一只蝴蝶般起舞的手狠狠的地抓住了女孩的耳朵,手指上那颗金灿灿的石头在惨白的日光想狰狞的笑,手指的主人是个女人,女人扭着小女孩的耳朵说:“你傻啊。猫和你抢饭碗,它是个坏人啊。”“可是,我们为什么可以吃鸟肉,猫猫不可以呢?”“因为我们是人类啊”“可是、、、”小女孩有些不服气,手中的玩具掉在了地上,小孩急忙挣脱女人,去拣玩具,嘴里嘀咕着:“小柔,没摔坏吧。”眼睛有些晶莹的液体,在眼圈里转啊转啊。

“发财了,发财了”一阵铃声响起,女人接了电话,说着说着面部肌肉拧成一座小山包。“他妈的,你这小子可不能玩我啊 ,咱们可是铁朋友啊,说好了他拿百分之十的利润,怎么还长啊,你这经纪人怎么当的啊,我要给他打电话。”电话的那头一阵喧嚣。猫指着女人的方向,“大人”,爪子又缓慢指向孩子的方向“孩子”。(孩子把玩具当作朋友,成人把朋友当作玩具。)女人的那双颤抖的手,那双充斥着血红色的液体,布满

贪婪的扩张的青色管子的手按着按钮,直至对方接同电话,如大赦的囚犯。

“喂,你好”

“我亲爱的大诗人啊,你可不能在加价钱了,我们可是小公司啊”电话的那头,女人聆听了千年,终于女人脸上

掠过一丝狡黠的笑,抢断话头,说“大诗人啊,要不然咱们想个折中的办法,“按行论钱”,你写多少行,我给你多少钱,怎么样”。电话那头依然长夜漫漫的寂静,电话这头,女人的笑靥狰狞的绽放。

猫满心疑惑,头昏脑胀。猫自恃北岛的《生活》,是他此生最欣赏的诗歌,无价,奉若神明。猫用力抓自己黑白相间的毛,露出鲜红的肉和潺潺的血液。猫似乎明白什么,如悟世的佛。黄金时代里的诗歌是很贱的,黄金时代就是一张

“破网”。猫满足了,舔试着略带血腥的爪子,怡然看着眼前的轻喜剧。

十几两车从远方一路尘烟到了女人的所在的地方,挂着“宝马”标志的车门被打开了,一个身着风衣,佩带墨镜的男子,环顾四周,恭恭敬敬地把车门打开,里面出来一位光头的老男人,随后一个黑衣男子包着狗,时不时逗狗乐。猫记得爷爷说,他那时狗用来看家,现在?

小女孩跑过去,嘴里喊着“爸爸、爸爸”老男人一把推开小女孩,女人说;“你疯了啊”老男人说;“她不是我的孩子。”女人片刻惊娥后浮现了熟悉的笑,依然绽放。“你笑什么?你这荡夫”

“小时侯,重男轻女的父亲做B超,现在你做DNA鉴定。你这个爆发户,快说是哪个小秘给你出的主意,想让我提出离婚少分家产,你别忘了这在黄金时代。”女人是第六感具体画后的产物,老男人对这正中把心的话,大感惊奇,但这在黄金时代,老男人是个人类。老男人依然死寂的脸,“你有什么证据。”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地演绎着,小女孩的哭声为此奏起俏皮的狂热。

猫至死不余地认为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只有两引子:格林维治村,有一个传说。一只猫追一只鸟,猫把自己装扮成一只鸟,但没装扮好,被鸟识破了,猫的诡计没有得逞,没吃着鸟。

很难说这是怎样的一只猫,那是怎样的一只鸟,只能静静的想了一个方面,如实地讲述。

秋雨霏霏的鬼天气里,众人大口破骂 猫追捕鸟飞起的模样:一只肥猫扮成的鸟,刚要咬住鸟的尾巴,猫的尾巴却漏了出来,鸟立刻给了猫一爪子,掉进了孟婆桥下的水。众人笑这滑稽、可笑的行为,比卓别林跳的“四小天鹅”更加的贻笑大方。从此,众人的思想中,除了“龟兔赛跑”的经典以外,还会有“以恶小而为之”的“蠢猫的故事”。猫想说谎欺骗众人,至多有三个途径:

1、秋雨猫追的是老鼠,敬业地工作。

2、那时灰蒙蒙的天空中并没有鸟飞过,一片羽毛都没有。

3、猫没有追鸟的动机。猫是个纯粹的素食主义者,纯粹的基督教徒,阿门!

结果是三条中的任何一条都没有机会。秋收的季节,老鼠赶着收获这一年,猫也就闲了爪了;秋天是候鸟迁徙的季节,成片成片的鸟啊;猫不但是个纯无神论者,还大喊着:“上帝死了,我有审判上帝死刑的力量!”而且还喜欢吃成罐成罐的鸟肉罐头。

对于猫来说,捉老鼠是它的职业,捉的多的话,还会被称为“英雄”。如果超出人所敢想的话,则被称为“这个坏家伙”,没吃着鸟,则“谢天谢地,苍天有眼”啊。人类往往喜欢意想自然界中的一切啊,是非对错,争议邪恶,近乎武断。

这时,一个手中拿着玩具的小女孩大喊;“猫猫,你别难过,再吃鸡肉的时候,我分给你一块。”一只蝴蝶般起舞的手狠狠的地抓住了女孩的耳朵,手指上那颗金灿灿的石头在惨白的日光想狰狞的笑,手指的主人是个女人,女人扭着小女孩的耳朵说:“你傻啊。猫和你抢饭碗,它是个坏人啊。”“可是,我们为什么可以吃鸟肉,猫猫不可以呢?”“因为我们是人类啊”“可是、、、”小女孩有些不服气,手中的玩具掉在了地上,小孩急忙挣脱女人,去拣玩具,嘴里嘀咕着:“小柔,没摔坏吧。”眼睛有些晶莹的液体,在眼圈里转啊转啊。

“发财了,发财了”一阵铃声响起,女人接了电话,说着说着面部肌肉拧成一座小山包。“他妈的,你这小子可不能玩我啊 ,咱们可是铁朋友啊,说好了他拿百分之十的利润,怎么还长啊,你这经纪人怎么当的啊,我要给他打电话。”电话的那头一阵喧嚣。猫指着女人的方向,“大人”,爪子又缓慢指向孩子的方向“孩子”。(孩子把玩具当作朋友,成人把朋友当作玩具。)女人的那双颤抖的手,那双充斥着血红色的液体,布满

贪婪的扩张的青色管子的手按着按钮,直至对方接同电话,如大赦的囚犯。

“喂,你好”

“我亲爱的大诗人啊,你可不能在加价钱了,我们可是小公司啊”电话的那头,女人聆听了千年,终于女人脸上

掠过一丝狡黠的笑,抢断话头,说“大诗人啊,要不然咱们想个折中的办法,“按行论钱”,你写多少行,我给你多少钱,怎么样”。电话那头依然长夜漫漫的寂静,电话这头,女人的笑靥狰狞的绽放。

猫满心疑惑,头昏脑胀。猫自恃北岛的《生活》,是他此生最欣赏的诗歌,无价,奉若神明。猫用力抓自己黑白相间的毛,露出鲜红的肉和潺潺的血液。猫似乎明白什么,如悟世的佛。黄金时代里的诗歌是很贱的,黄金时代就是一张

“破网”。猫满足了,舔试着略带血腥的爪子,怡然看着眼前的轻喜剧。

十几两车从远方一路尘烟到了女人的所在的地方,挂着“宝马”标志的车门被打开了,一个身着风衣,佩带墨镜的男子,环顾四周,恭恭敬敬地把车门打开,里面出来一位光头的老男人,随后一个黑衣男子包着狗,时不时逗狗乐。猫记得爷爷说,他那时狗用来看家,现在?

小女孩跑过去,嘴里喊着“爸爸、爸爸”老男人一把推开小女孩,女人说;“你疯了啊”老男人说;“她不是我的孩子。”女人片刻惊娥后浮现了熟悉的笑,依然绽放。“你笑什么?你这荡夫”

“小时侯,重男轻女的父亲做B超,现在你做DNA鉴定。你这个爆发户,快说是哪个小秘给你出的主意,想让我提出离婚少分家产,你别忘了这在黄金时代。”女人是第六感具体画后的产物,老男人对这正中把心的话,大感惊奇,但这在黄金时代,老男人是个人类。老男人依然死寂的脸,“你有什么证据。”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地演绎着,小女孩的哭声为此奏起俏皮的狂热。

猫至死不余地认为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只有两引子:格林维治村,有一个传说。一只猫追一只鸟,猫把自己装扮成一只鸟,但没装扮好,被鸟识破了,猫的诡计没有得逞,没吃着鸟。

很难说这是怎样的一只猫,那是怎样的一只鸟,只能静静的想了一个方面,如实地讲述。

秋雨霏霏的鬼天气里,众人大口破骂 猫追捕鸟飞起的模样:一只肥猫扮成的鸟,刚要咬住鸟的尾巴,猫的尾巴却漏了出来,鸟立刻给了猫一爪子,掉进了孟婆桥下的水。众人笑这滑稽、可笑的行为,比卓别林跳的“四小天鹅”更加的贻笑大方。从此,众人的思想中,除了“龟兔赛跑”的经典以外,还会有“以恶小而为之”的“蠢猫的故事”。猫想说谎欺骗众人,至多有三个途径:

1、秋雨猫追的是老鼠,敬业地工作。

2、那时灰蒙蒙的天空中并没有鸟飞过,一片羽毛都没有。

3、猫没有追鸟的动机。猫是个纯粹的素食主义者,纯粹的基督教徒,阿门!

结果是三条中的任何一条都没有机会。秋收的季节,老鼠赶着收获这一年,猫也就闲了爪了;秋天是候鸟迁徙的季节,成片成片的鸟啊;猫不但是个纯无神论者,还大喊着:“上帝死了,我有审判上帝死刑的力量!”而且还喜欢吃成罐成罐的鸟肉罐头。

对于猫来说,捉老鼠是它的职业,捉的多的话,还会被称为“英雄”。如果超出人所敢想的话,则被称为“这个坏家伙”,没吃着鸟,则“谢天谢地,苍天有眼”啊。人类往往喜欢意想自然界中的一切啊,是非对错,争议邪恶,近乎武断。

这时,一个手中拿着玩具的小女孩大喊;“猫猫,你别难过,再吃鸡肉的时候,我分给你一块。”一只蝴蝶般起舞的手狠狠的地抓住了女孩的耳朵,手指上那颗金灿灿的石头在惨白的日光想狰狞的笑,手指的主人是个女人,女人扭着小女孩的耳朵说:“你傻啊。猫和你抢饭碗,它是个坏人啊。”“可是,我们为什么可以吃鸟肉,猫猫不可以呢?”“因为我们是人类啊”“可是、、、”小女孩有些不服气,手中的玩具掉在了地上,小孩急忙挣脱女人,去拣玩具,嘴里嘀咕着:“小柔,没摔坏吧。”眼睛有些晶莹的液体,在眼圈里转啊转啊。

“发财了,发财了”一阵铃声响起,女人接了电话,说着说着面部肌肉拧成一座小山包。“他妈的,你这小子可不能玩我啊 ,咱们可是铁朋友啊,说好了他拿百分之十的利润,怎么还长啊,你这经纪人怎么当的啊,我要给他打电话。”电话的那头一阵喧嚣。猫指着女人的方向,“大人”,爪子又缓慢指向孩子的方向“孩子”。(孩子把玩具当作朋友,成人把朋友当作玩具。)女人的那双颤抖的手,那双充斥着血红色的液体,布满

贪婪的扩张的青色管子的手按着按钮,直至对方接同电话,如大赦的囚犯。

“喂,你好”

“我亲爱的大诗人啊,你可不能在加价钱了,我们可是小公司啊”电话的那头,女人聆听了千年,终于女人脸上

掠过一丝狡黠的笑,抢断话头,说“大诗人啊,要不然咱们想个折中的办法,“按行论钱”,你写多少行,我给你多少钱,怎么样”。电话那头依然长夜漫漫的寂静,电话这头,女人的笑靥狰狞的绽放。

猫满心疑惑,头昏脑胀。猫自恃北岛的《生活》,是他此生最欣赏的诗歌,无价,奉若神明。猫用力抓自己黑白相间的毛,露出鲜红的肉和潺潺的血液。猫似乎明白什么,如悟世的佛。黄金时代里的诗歌是很贱的,黄金时代就是一张

“破网”。猫满足了,舔试着略带血腥的爪子,怡然看着眼前的轻喜剧。

十几两车从远方一路尘烟到了女人的所在的地方,挂着“宝马”标志的车门被打开了,一个身着风衣,佩带墨镜的男子,环顾四周,恭恭敬敬地把车门打开,里面出来一位光头的老男人,随后一个黑衣男子包着狗,时不时逗狗乐。猫记得爷爷说,他那时狗用来看家,现在?

小女孩跑过去,嘴里喊着“爸爸、爸爸”老男人一把推开小女孩,女人说;“你疯了啊”老男人说;“她不是我的孩子。”女人片刻惊娥后浮现了熟悉的笑,依然绽放。“你笑什么?你这荡夫”

“小时侯,重男轻女的父亲做B超,现在你做DNA鉴定。你这个爆发户,快说是哪个小秘给你出的主意,想让我提出离婚少分家产,你别忘了这在黄金时代。”女人是第六感具体画后的产物,老男人对这正中把心的话,大感惊奇,但这在黄金时代,老男人是个人类。老男人依然死寂的脸,“你有什么证据。”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地演绎着,小女孩的哭声为此奏起俏皮的狂热。

猫至死不余地认为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只有两引子:格林维治村,有一个传说。一只猫追一只鸟,猫把自己装扮成一只鸟,但没装扮好,被鸟识破了,猫的诡计没有得逞,没吃着鸟。

很难说这是怎样的一只猫,那是怎样的一只鸟,只能静静的想了一个方面,如实地讲述。

秋雨霏霏的鬼天气里,众人大口破骂 猫追捕鸟飞起的模样:一只肥猫扮成的鸟,刚要咬住鸟的尾巴,猫的尾巴却漏了出来,鸟立刻给了猫一爪子,掉进了孟婆桥下的水。众人笑这滑稽、可笑的行为,比卓别林跳的“四小天鹅”更加的贻笑大方。从此,众人的思想中,除了“龟兔赛跑”的经典以外,还会有“以恶小而为之”的“蠢猫的故事”。猫想说谎欺骗众人,至多有三个途径:

1、秋雨猫追的是老鼠,敬业地工作。

2、那时灰蒙蒙的天空中并没有鸟飞过,一片羽毛都没有。

3、猫没有追鸟的动机。猫是个纯粹的素食主义者,纯粹的基督教徒,阿门!

结果是三条中的任何一条都没有机会。秋收的季节,老鼠赶着收获这一年,猫也就闲了爪了;秋天是候鸟迁徙的季节,成片成片的鸟啊;猫不但是个纯无神论者,还大喊着:“上帝死了,我有审判上帝死刑的力量!”而且还喜欢吃成罐成罐的鸟肉罐头。

对于猫来说,捉老鼠是它的职业,捉的多的话,还会被称为“英雄”。如果超出人所敢想的话,则被称为“这个坏家伙”,没吃着鸟,则“谢天谢地,苍天有眼”啊。人类往往喜欢意想自然界中的一切啊,是非对错,争议邪恶,近乎武断。

这时,一个手中拿着玩具的小女孩大喊;“猫猫,你别难过,再吃鸡肉的时候,我分给你一块。”一只蝴蝶般起舞的手狠狠的地抓住了女孩的耳朵,手指上那颗金灿灿的石头在惨白的日光想狰狞的笑,手指的主人是个女人,女人扭着小女孩的耳朵说:“你傻啊。猫和你抢饭碗,它是个坏人啊。”“可是,我们为什么可以吃鸟肉,猫猫不可以呢?”“因为我们是人类啊”“可是、、、”小女孩有些不服气,手中的玩具掉在了地上,小孩急忙挣脱女人,去拣玩具,嘴里嘀咕着:“小柔,没摔坏吧。”眼睛有些晶莹的液体,在眼圈里转啊转啊。

“发财了,发财了”一阵铃声响起,女人接了电话,说着说着面部肌肉拧成一座小山包。“他妈的,你这小子可不能玩我啊 ,咱们可是铁朋友啊,说好了他拿百分之十的利润,怎么还长啊,你这经纪人怎么当的啊,我要给他打电话。”电话的那头一阵喧嚣。猫指着女人的方向,“大人”,爪子又缓慢指向孩子的方向“孩子”。(孩子把玩具当作朋友,成人把朋友当作玩具。)女人的那双颤抖的手,那双充斥着血红色的液体,布满

贪婪的扩张的青色管子的手按着按钮,直至对方接同电话,如大赦的囚犯。

“喂,你好”

“我亲爱的大诗人啊,你可不能在加价钱了,我们可是小公司啊”电话的那头,女人聆听了千年,终于女人脸上

掠过一丝狡黠的笑,抢断话头,说“大诗人啊,要不然咱们想个折中的办法,“按行论钱”,你写多少行,我给你多少钱,怎么样”。电话那头依然长夜漫漫的寂静,电话这头,女人的笑靥狰狞的绽放。

猫满心疑惑,头昏脑胀。猫自恃北岛的《生活》,是他此生最欣赏的诗歌,无价,奉若神明。猫用力抓自己黑白相间的毛,露出鲜红的肉和潺潺的血液。猫似乎明白什么,如悟世的佛。黄金时代里的诗歌是很贱的,黄金时代就是一张

“破网”。猫满足了,舔试着略带血腥的爪子,怡然看着眼前的轻喜剧。

十几两车从远方一路尘烟到了女人的所在的地方,挂着“宝马”标志的车门被打开了,一个身着风衣,佩带墨镜的男子,环顾四周,恭恭敬敬地把车门打开,里面出来一位光头的老男人,随后一个黑衣男子包着狗,时不时逗狗乐。猫记得爷爷说,他那时狗用来看家,现在?

小女孩跑过去,嘴里喊着“爸爸、爸爸”老男人一把推开小女孩,女人说;“你疯了啊”老男人说;“她不是我的孩子。”女人片刻惊娥后浮现了熟悉的笑,依然绽放。“你笑什么?你这荡夫”

“小时侯,重男轻女的父亲做B超,现在你做DNA鉴定。你这个爆发户,快说是哪个小秘给你出的主意,想让我提出离婚少分家产,你别忘了这在黄金时代。”女人是第六感具体画后的产物,老男人对这正中把心的话,大感惊奇,但这在黄金时代,老男人是个人类。老男人依然死寂的脸,“你有什么证据。”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地演绎着,小女孩的哭声为此奏起俏皮的狂热。

猫至死不余地认为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只有两

大罗的肥肚腩,像凡高的半个耳朵

很久知道这个活动,风叶跟宇凡一直叫我来参加,小女子苦于熬夜看球(虽然这种熬夜很不被人理解的被我说成是幸福),苦于白天上课的时候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补觉,苦于安慰在每个星期六的晚上去见那些被我称作未来小星星的追风少年们,因此计划的博客里每日的更新计划搁浅,所以也没有一个恰当的时机来写我爱世界杯的文章.今天写得东西似乎有些平淡,但现在我急着说些什么,因为地球人吵吵嚷嚷着罗尼时代已经过去时,他又坐着飞碟在世人面前转上一圈了,还带着一个新的15球的记录。

一个肥胖而富有智慧的冲刺者,现在的罗纳尔多仍然是一个难以企及的飞人,但身体的确在拖他的后腿,他不得不更加频繁地停下来喘息一阵,就像一些到了职业生涯晚期的球星。如果罗纳尔多的肚子稍微小一点,假如罗纳尔多的体重稍微轻一点而能让他多飞翔0.001秒而不是早0.001秒坠地,那么又该如何呢?

这是前些日子在我的MSN里看到朋友留下这样的文字,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现在没有多少心情多少时间拽文,只是想到一句话,似乎很经典:大罗的肥肚腩,像凡高的半个耳朵.

是的,罗纳尔多的肥肚腩,就像凡高的半个耳朵,一直用来谛听艺术的耳朵的艺术。

足球史上谁能够在膝盖软骨骨折和月半内十字韧带断裂后继续站立起来踢球,这当然不是他一个人的功劳,是全世界足球人和现代医学的共同努力。但是,在他背后的期望和为他复出所创造的条件不是每个足球运动员能享受的。踢过球的人都知道这种伤不是骨折和肌肉断裂可以相提并论的。当年巴斯腾在副十字韧带断裂后不得不选择退役,就是这个原因。在这种伤病后复出继续踢球,就相当于人死后复生。我很同意巴西教练斯科拉里说的话:“罗纳尔多不会是那个曾经罗纳尔多了。”是的,永远也不是了。因为96-99年的R9已经在死了。

RONNIE本来可以退役的,因为不满23岁的他已经为近代足球史上贡献了太多前无古人,后亦可能无来者的行为艺术和视觉享受了,这是以他亟速变向打破运动生理学的受力平衡,自己跑断双腿作为代价(他的伤基本不是后卫的杰作,因为颠峰时他几乎不给对方后卫机会碰到自己)。但因为他是RONALDO,是足球史上的外星人。所以他和无数跨国界的球迷选择继续。巴斯腾说“RONALDO有克鲁伊夫的技术和杰西欧文斯的速度”这样的人如果真的只在足球史上存在不到7年的话,是不是让人无法接受?

这应该就是足球文化的最高境界,个人凌驾球队之上。当然不是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人出现。可遇而不可求。

是的,因为死了,所以皇马的永远不会是巴萨的。只有转型才会重新回到颠峰。5年前有谁会想到大罗会这样,像罗马里奥一样在禁区里放冷箭?不会,可是因为他的玻璃一样的膝盖不允许他再做违反常理的扭动了,所以就必须放弃他的像生命一样珍贵的突然启动和长距离冲刺。可技术还在,即使做像大罗一样的禁区杀手他也同样出众。同样是世界上最好最有效率的前锋。

虽然那么多人很没有逻辑的认为是皇马的奢侈&自我的放松导致了大罗现在的状态(我是指没有了昔日那些惊艳),但我不得不站在一个稍微专业的角度上说,当今球坛确实还没有人能像罗尼那样在禁区前举重若轻,他依旧是一个可以决定比赛的球员.所以那句话真的很有意思:大罗的肥肚腩,像凡高的半个耳朵.

唔,写的很没有逻辑.过些日子会认真整理一下思路为我和这个夏天的世界杯作个小小的总结,现在我需要作得仍就还是利用一切机会补觉,利用一切机会第二天看比赛的讲解分析来提高阅读比赛的能力,利用一切机会跟闹闹那样的小孩儿联络感情.

所以,就此搁笔了.不期待有什么收获.

谨此写给那个启动时,巴西这辆战车才能真正有效地跑起来的“珠宝匠“;那个全世界球迷为了他不会保养自己的身体而义愤填膺时,还挺着大肚腩在场上跳起了肚皮舞的“外星人“.一路顺风.巴西,跳支桑巴给我看吧.

{真的不能算作是后记的后记}:

听到黄建翔的歇斯底里,我为这个男人依旧有着不顾一切的疯狂而欣慰,有着非常矛盾的思辨(毕竟有关职业的问题).借着这个地方对黄建翔事件说一下自己的拙见.

“我是一个人,我也有感情,我不能像机器人那样毫无感觉,因此我也需要情绪的宣

很久知道这个活动,风叶跟宇凡一直叫我来参加,小女子苦于熬夜看球(虽然这种熬夜很不被人理解的被我说成是幸福),苦于白天上课的时候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补觉,苦于安慰在每个星期六的晚上去见那些被我称作未来小星星的追风少年们,因此计划的博客里每日的更新计划搁浅,所以也没有一个恰当的时机来写我爱世界杯的文章.今天写得东西似乎有些平淡,但现在我急着说些什么,因为地球人吵吵嚷嚷着罗尼时代已经过去时,他又坐着飞碟在世人面前转上一圈了,还带着一个新的15球的记录。

一个肥胖而富有智慧的冲刺者,现在的罗纳尔多仍然是一个难以企及的飞人,但身体的确在拖他的后腿,他不得不更加频繁地停下来喘息一阵,就像一些到了职业生涯晚期的球星。如果罗纳尔多的肚子稍微小一点,假如罗纳尔多的体重稍微轻一点而能让他多飞翔0.001秒而不是早0.001秒坠地,那么又该如何呢?

这是前些日子在我的MSN里看到朋友留下这样的文字,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现在没有多少心情多少时间拽文,只是想到一句话,似乎很经典:大罗的肥肚腩,像凡高的半个耳朵.

是的,罗纳尔多的肥肚腩,就像凡高的半个耳朵,一直用来谛听艺术的耳朵的艺术。

足球史上谁能够在膝盖软骨骨折和月半内十字韧带断裂后继续站立起来踢球,这当然不是他一个人的功劳,是全世界足球人和现代医学的共同努力。但是,在他背后的期望和为他复出所创造的条件不是每个足球运动员能享受的。踢过球的人都知道这种伤不是骨折和肌肉断裂可以相提并论的。当年巴斯腾在副十字韧带断裂后不得不选择退役,就是这个原因。在这种伤病后复出继续踢球,就相当于人死后复生。我很同意巴西教练斯科拉里说的话:“罗纳尔多不会是那个曾经罗纳尔多了。”是的,永远也不是了。因为96-99年的R9已经在死了。

RONNIE本来可以退役的,因为不满23岁的他已经为近代足球史上贡献了太多前无古人,后亦可能无来者的行为艺术和视觉享受了,这是以他亟速变向打破运动生理学的受力平衡,自己跑断双腿作为代价(他的伤基本不是后卫的杰作,因为颠峰时他几乎不给对方后卫机会碰到自己)。但因为他是RONALDO,是足球史上的外星人。所以他和无数跨国界的球迷选择继续。巴斯腾说“RONALDO有克鲁伊夫的技术和杰西欧文斯的速度”这样的人如果真的只在足球史上存在不到7年的话,是不是让人无法接受?

这应该就是足球文化的最高境界,个人凌驾球队之上。当然不是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人出现。可遇而不可求。

是的,因为死了,所以皇马的永远不会是巴萨的。只有转型才会重新回到颠峰。5年前有谁会想到大罗会这样,像罗马里奥一样在禁区里放冷箭?不会,可是因为他的玻璃一样的膝盖不允许他再做违反常理的扭动了,所以就必须放弃他的像生命一样珍贵的突然启动和长距离冲刺。可技术还在,即使做像大罗一样的禁区杀手他也同样出众。同样是世界上最好最有效率的前锋。

虽然那么多人很没有逻辑的认为是皇马的奢侈&自我的放松导致了大罗现在的状态(我是指没有了昔日那些惊艳),但我不得不站在一个稍微专业的角度上说,当今球坛确实还没有人能像罗尼那样在禁区前举重若轻,他依旧是一个可以决定比赛的球员.所以那句话真的很有意思:大罗的肥肚腩,像凡高的半个耳朵.

唔,写的很没有逻辑.过些日子会认真整理一下思路为我和这个夏天的世界杯作个小小的总结,现在我需要作得仍就还是利用一切机会补觉,利用一切机会第二天看比赛的讲解分析来提高阅读比赛的能力,利用一切机会跟闹闹那样的小孩儿联络感情.

所以,就此搁笔了.不期待有什么收获.

谨此写给那个启动时,巴西这辆战车才能真正有效地跑起来的“珠宝匠“;那个全世界球迷为了他不会保养自己的身体而义愤填膺时,还挺着大肚腩在场上跳起了肚皮舞的“外星人“.一路顺风.巴西,跳支桑巴给我看吧.

{真的不能算作是后记的后记}:

听到黄建翔的歇斯底里,我为这个男人依旧有着不顾一切的疯狂而欣慰,有着非常矛盾的思辨(毕竟有关职业的问题).借着这个地方对黄建翔事件说一下自己的拙见.

“我是一个人,我也有感情,我不能像机器人那样毫无感觉,因此我也需要情绪的宣

很久知道这个活动,风叶跟宇凡一直叫我来参加,小女子苦于熬夜看球(虽然这种熬夜很不被人理解的被我说成是幸福),苦于白天上课的时候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补觉,苦于安慰在每个星期六的晚上去见那些被我称作未来小星星的追风少年们,因此计划的博客里每日的更新计划搁浅,所以也没有一个恰当的时机来写我爱世界杯的文章.今天写得东西似乎有些平淡,但现在我急着说些什么,因为地球人吵吵嚷嚷着罗尼时代已经过去时,他又坐着飞碟在世人面前转上一圈了,还带着一个新的15球的记录。

一个肥胖而富有智慧的冲刺者,现在的罗纳尔多仍然是一个难以企及的飞人,但身体的确在拖他的后腿,他不得不更加频繁地停下来喘息一阵,就像一些到了职业生涯晚期的球星。如果罗纳尔多的肚子稍微小一点,假如罗纳尔多的体重稍微轻一点而能让他多飞翔0.001秒而不是早0.001秒坠地,那么又该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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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史上谁能够在膝盖软骨骨折和月半内十字韧带断裂后继续站立起来踢球,这当然不是他一个人的功劳,是全世界足球人和现代医学的共同努力。但是,在他背后的期望和为他复出所创造的条件不是每个足球运动员能享受的。踢过球的人都知道这种伤不是骨折和肌肉断裂可以相提并论的。当年巴斯腾在副十字韧带断裂后不得不选择退役,就是这个原因。在这种伤病后复出继续踢球,就相当于人死后复生。我很同意巴西教练斯科拉里说的话:“罗纳尔多不会是那个曾经罗纳尔多了。”是的,永远也不是了。因为96-99年的R9已经在死了。

RONNIE本来可以退役的,因为不满23岁的他已经为近代足球史上贡献了太多前无古人,后亦可能无来者的行为艺术和视觉享受了,这是以他亟速变向打破运动生理学的受力平衡,自己跑断双腿作为代价(他的伤基本不是后卫的杰作,因为颠峰时他几乎不给对方后卫机会碰到自己)。但因为他是RONALDO,是足球史上的外星人。所以他和无数跨国界的球迷选择继续。巴斯腾说“RONALDO有克鲁伊夫的技术和杰西欧文斯的速度”这样的人如果真的只在足球史上存在不到7年的话,是不是让人无法接受?

这应该就是足球文化的最高境界,个人凌驾球队之上。当然不是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人出现。可遇而不可求。

是的,因为死了,所以皇马的永远不会是巴萨的。只有转型才会重新回到颠峰。5年前有谁会想到大罗会这样,像罗马里奥一样在禁区里放冷箭?不会,可是因为他的玻璃一样的膝盖不允许他再做违反常理的扭动了,所以就必须放弃他的像生命一样珍贵的突然启动和长距离冲刺。可技术还在,即使做像大罗一样的禁区杀手他也同样出众。同样是世界上最好最有效率的前锋。

虽然那么多人很没有逻辑的认为是皇马的奢侈&自我的放松导致了大罗现在的状态(我是指没有了昔日那些惊艳),但我不得不站在一个稍微专业的角度上说,当今球坛确实还没有人能像罗尼那样在禁区前举重若轻,他依旧是一个可以决定比赛的球员.所以那句话真的很有意思:大罗的肥肚腩,像凡高的半个耳朵.

唔,写的很没有逻辑.过些日子会认真整理一下思路为我和这个夏天的世界杯作个小小的总结,现在我需要作得仍就还是利用一切机会补觉,利用一切机会第二天看比赛的讲解分析来提高阅读比赛的能力,利用一切机会跟闹闹那样的小孩儿联络感情.

所以,就此搁笔了.不期待有什么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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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人,我也有感情,我不能像机器人那样毫无感觉,因此我也需要情绪的宣

很久知道这个活动,风叶跟宇凡一直叫我来参加,小女子苦于熬夜看球(虽然这种熬夜很不被人理解的被我说成是幸福),苦于白天上课的时候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补觉,苦于安慰在每个星期六的晚上去见那些被我称作未来小星星的追风少年们,因此计划的博客里每日的更新计划搁浅,所以也没有一个恰当的时机来写我爱世界杯的文章.今天写得东西似乎有些平淡,但现在我急着说些什么,因为地球人吵吵嚷嚷着罗尼时代已经过去时,他又坐着飞碟在世人面前转上一圈了,还带着一个新的15球的记录。

一个肥胖而富有智慧的冲刺者,现在的罗纳尔多仍然是一个难以企及的飞人,但身体的确在拖他的后腿,他不得不更加频繁地停下来喘息一阵,就像一些到了职业生涯晚期的球星。如果罗纳尔多的肚子稍微小一点,假如罗纳尔多的体重稍微轻一点而能让他多飞翔0.001秒而不是早0.001秒坠地,那么又该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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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肥胖而富有智慧的冲刺者,现在的罗纳尔多仍然是一个难以企及的飞人,但身体的确在拖他的后腿,他不得不更加频繁地停下来喘息一阵,就像一些到了职业生涯晚期的球星。如果罗纳尔多的肚子稍微小一点,假如罗纳尔多的体重稍微轻一点而能让他多飞翔0.001秒而不是早0.001秒坠地,那么又该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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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史上谁能够在膝盖软骨骨折和月半内十字韧带断裂后继续站立起来踢球,这当然不是他一个人的功劳,是全世界足球人和现代医学的共同努力。但是,在他背后的期望和为他复出所创造的条件不是每个足球运动员能享受的。踢过球的人都知道这种伤不是骨折和肌肉断裂可以相提并论的。当年巴斯腾在副十字韧带断裂后不得不选择退役,就是这个原因。在这种伤病后复出继续踢球,就相当于人死后复生。我很同意巴西教练斯科拉里说的话:“罗纳尔多不会是那个曾经罗纳尔多了。”是的,永远也不是了。因为96-99年的R9已经在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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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那么多人很没有逻辑的认为是皇马的奢侈&自我的放松导致了大罗现在的状态(我是指没有了昔日那些惊艳),但我不得不站在一个稍微专业的角度上说,当今球坛确实还没有人能像罗尼那样在禁区前举重若轻,他依旧是一个可以决定比赛的球员.所以那句话真的很有意思:大罗的肥肚腩,像凡高的半个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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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肥胖而富有智慧的冲刺者,现在的罗纳尔多仍然是一个难以企及的飞人,但身体的确在拖他的后腿,他不得不更加频繁地停下来喘息一阵,就像一些到了职业生涯晚期的球星。如果罗纳尔多的肚子稍微小一点,假如罗纳尔多的体重稍微轻一点而能让他多飞翔0.001秒而不是早0.001秒坠地,那么又该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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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罗纳尔多的肥肚腩,就像凡高的半个耳朵,一直用来谛听艺术的耳朵的艺术。

足球史上谁能够在膝盖软骨骨折和月半内十字韧带断裂后继续站立起来踢球,这当然不是他一个人的功劳,是全世界足球人和现代医学的共同努力。但是,在他背后的期望和为他复出所创造的条件不是每个足球运动员能享受的。踢过球的人都知道这种伤不是骨折和肌肉断裂可以相提并论的。当年巴斯腾在副十字韧带断裂后不得不选择退役,就是这个原因。在这种伤病后复出继续踢球,就相当于人死后复生。我很同意巴西教练斯科拉里说的话:“罗纳尔多不会是那个曾经罗纳尔多了。”是的,永远也不是了。因为96-99年的R9已经在死了。

RONNIE本来可以退役的,因为不满23岁的他已经为近代足球史上贡献了太多前无古人,后亦可能无来者的行为艺术和视觉享受了,这是以他亟速变向打破运动生理学的受力平衡,自己跑断双腿作为代价(他的伤基本不是后卫的杰作,因为颠峰时他几乎不给对方后卫机会碰到自己)。但因为他是RONALDO,是足球史上的外星人。所以他和无数跨国界的球迷选择继续。巴斯腾说“RONALDO有克鲁伊夫的技术和杰西欧文斯的速度”这样的人如果真的只在足球史上存在不到7年的话,是不是让人无法接受?

这应该就是足球文化的最高境界,个人凌驾球队之上。当然不是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人出现。可遇而不可求。

是的,因为死了,所以皇马的永远不会是巴萨的。只有转型才会重新回到颠峰。5年前有谁会想到大罗会这样,像罗马里奥一样在禁区里放冷箭?不会,可是因为他的玻璃一样的膝盖不允许他再做违反常理的扭动了,所以就必须放弃他的像生命一样珍贵的突然启动和长距离冲刺。可技术还在,即使做像大罗一样的禁区杀手他也同样出众。同样是世界上最好最有效率的前锋。

虽然那么多人很没有逻辑的认为是皇马的奢侈&自我的放松导致了大罗现在的状态(我是指没有了昔日那些惊艳),但我不得不站在一个稍微专业的角度上说,当今球坛确实还没有人能像罗尼那样在禁区前举重若轻,他依旧是一个可以决定比赛的球员.所以那句话真的很有意思:大罗的肥肚腩,像凡高的半个耳朵.

唔,写的很没有逻辑.过些日子会认真整理一下思路为我和这个夏天的世界杯作个小小的总结,现在我需要作得仍就还是利用一切机会补觉,利用一切机会第二天看比赛的讲解分析来提高阅读比赛的能力,利用一切机会跟闹闹那样的小孩儿联络感情.

所以,就此搁笔了.不期待有什么收获.

谨此写给那个启动时,巴西这辆战车才能真正有效地跑起来的“珠宝匠“;那个全世界球迷为了他不会保养自己的身体而义愤填膺时,还挺着大肚腩在场上跳起了肚皮舞的“外星人“.一路顺风.巴西,跳支桑巴给我看吧.

{真的不能算作是后记的后记}:

听到黄建翔的歇斯底里,我为这个男人依旧有着不顾一切的疯狂而欣慰,有着非常矛盾的思辨(毕竟有关职业的问题).借着这个地方对黄建翔事件说一下自己的拙见.

“我是一个人,我也有感情,我不能像机器人那样毫无感觉,因此我也需要情绪的宣

很久知道这个活动,风叶跟宇凡一直叫我来参加,小女子苦于熬夜看球(虽然这种熬夜很不被人理解的被我说成是幸福),苦于白天上课的时候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补觉,苦于安慰在每个星期六的晚上去见那些被我称作未来小星星的追风少年们,因此计划的博客里每日的更新计划搁浅,所以也没有一个恰当的时机来写我爱世界杯的文章.今天写得东西似乎有些平淡,但现在我急着说些什么,因为地球人吵吵嚷嚷着罗尼时代已经过去时,他又坐着飞碟在世人面前转上一圈了,还带着一个新的15球的记录。

一个肥胖而富有智慧的冲刺者,现在的罗纳尔多仍然是一个难以企及的飞人,但身体的确在拖他的后腿,他不得不更加频繁地停下来喘息一阵,就像一些到了职业生涯晚期的球星。如果罗纳尔多的肚子稍微小一点,假如罗纳尔多的体重稍微轻一点而能让他多飞翔0.001秒而不是早0.001秒坠地,那么又该如何呢?

这是前些日子在我的MSN里看到朋友留下这样的文字,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现在没有多少心情多少时间拽文,只是想到一句话,似乎很经典:大罗的肥肚腩,像凡高的半个耳朵.

是的,罗纳尔多的肥肚腩,就像凡高的半个耳朵,一直用来谛听艺术的耳朵的艺术。

足球史上谁能够在膝盖软骨骨折和月半内十字韧带断裂后继续站立起来踢球,这当然不是他一个人的功劳,是全世界足球人和现代医学的共同努力。但是,在他背后的期望和为他复出所创造的条件不是每个足球运动员能享受的。踢过球的人都知道这种伤不是骨折和肌肉断裂可以相提并论的。当年巴斯腾在副十字韧带断裂后不得不选择退役,就是这个原因。在这种伤病后复出继续踢球,就相当于人死后复生。我很同意巴西教练斯科拉里说的话:“罗纳尔多不会是那个曾经罗纳尔多了。”是的,永远也不是了。因为96-99年的R9已经在死了。

RONNIE本来可以退役的,因为不满23岁的他已经为近代足球史上贡献了太多前无古人,后亦可能无来者的行为艺术和视觉享受了,这是以他亟速变向打破运动生理学的受力平衡,自己跑断双腿作为代价(他的伤基本不是后卫的杰作,因为颠峰时他几乎不给对方后卫机会碰到自己)。但因为他是RONALDO,是足球史上的外星人。所以他和无数跨国界的球迷选择继续。巴斯腾说“RONALDO有克鲁伊夫的技术和杰西欧文斯的速度”这样的人如果真的只在足球史上存在不到7年的话,是不是让人无法接受?

这应该就是足球文化的最高境界,个人凌驾球队之上。当然不是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人出现。可遇而不可求。

是的,因为死了,所以皇马的永远不会是巴萨的。只有转型才会重新回到颠峰。5年前有谁会想到大罗会这样,像罗马里奥一样在禁区里放冷箭?不会,可是因为他的玻璃一样的膝盖不允许他再做违反常理的扭动了,所以就必须放弃他的像生命一样珍贵的突然启动和长距离冲刺。可技术还在,即使做像大罗一样的禁区杀手他也同样出众。同样是世界上最好最有效率的前锋。

虽然那么多人很没有逻辑的认为是皇马的奢侈&自我的放松导致了大罗现在的状态(我是指没有了昔日那些惊艳),但我不得不站在一个稍微专业的角度上说,当今球坛确实还没有人能像罗尼那样在禁区前举重若轻,他依旧是一个可以决定比赛的球员.所以那句话真的很有意思:大罗的肥肚腩,像凡高的半个耳朵.

唔,写的很没有逻辑.过些日子会认真整理一下思路为我和这个夏天的世界杯作个小小的总结,现在我需要作得仍就还是利用一切机会补觉,利用一切机会第二天看比赛的讲解分析来提高阅读比赛的能力,利用一切机会跟闹闹那样的小孩儿联络感情.

所以,就此搁笔了.不期待有什么收获.

谨此写给那个启动时,巴西这辆战车才能真正有效地跑起来的“珠宝匠“;那个全世界球迷为了他不会保养自己的身体而义愤填膺时,还挺着大肚腩在场上跳起了肚皮舞的“外星人“.一路顺风.巴西,跳支桑巴给我看吧.

{真的不能算作是后记的后记}:

听到黄建翔的歇斯底里,我为这个男人依旧有着不顾一切的疯狂而欣慰,有着非常矛盾的思辨(毕竟有关职业的问题).借着这个地方对黄建翔事件说一下自己的拙见.

“我是一个人,我也有感情,我不能像机器人那样毫无感觉,因此我也需要情绪的宣

『FOURS』—{第一章 喂,不要和我抢}(2)

LINE咖啡厅——

彬彬有礼的小姐端来漂浮着泡沫的咖啡,温童微微点了点头,目光依旧没有离开屏幕,双手在键盘上敲敲打打。及肩的头发,娃娃头,充满青春的牛仔短裙,明明就是个高中女生打扮,然而此刻的温童脑子却在高速旋转着,计算着“XX+YY”和“接下来要怎么说才能够更加显得我比较热情”

阿里旺旺(这个经常逛淘宝的亲应该知道这是什么吧!淘宝网上用于买卖两家联系的类似于QQ的软件。)嘀嘀嘀响,这次一定要搞定这个买家!搞定他的话我下月的生活费就绰绰有余了!温童想着,在键盘上忙活着的手更加勤快了。因为叔叔在外国生活,总是会寄来很多外国的东西,然而…这些不是什么化妆品就是什么比基尼,一点点还能接受,每次都寄这些回来谁受得了啊!于是温童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网店,把叔叔送的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全部转让出去。虽说不是特别红火,但店铺每个月赚的钱足够她负担起在整个暑假都泡在咖啡厅的所用的钱。

迎宾小姐一来生二来熟,每天都会在定点帮她空好靠窗的位置。搞定这个买家我就回家看《我的青春谁做主》去。温童一边想着用空出的手端起咖啡,放在嘴边抿了口,慢慢放回碟子中。正准备继续和买家洽谈,电话忽然响了。一边震动着一边想着铃声,带动着玻璃也震动了起来,震得温童的手臂痒痒的。

“喂?我是温童。”

“啊啊啊?什么,一张啊。要要要,老板,那个,我加钱好不好?别给别人啊!我要!”

“干嘛还要我自己来取啊?什么?你都通知了其他的买家了?现在才来通知我啊?!你给我等着!你要是卖给别人的话我就……”温童愤愤不平地挂掉了电话,阿里旺旺已经滴滴响了好几声了“老板?这个便宜点行不行?”“老板?老板?”温童愤怒地敲下几个字:“要买就拍下来!不买就离开!”然后对方统一冒出了这样的一串“……”

温童更是气愤,“啪”地合上笔记本电脑,拔下咖啡店里面提供的免费网线,从包包里拿出五十大洋拍在桌子上。老板十分殷勤地蹭过来等着她的那句电视剧里常有的“不用找了。”结果温童一字一句地吐出“剩下的钱补到明天的花销中去。”职业微笑的脸瞬间变成“囧”字,却迫于温童那女皇般的气势什么都不敢说。

…这个珍藏版的《牛仔裤的夏天》如果买到再翻倍转让出去,我不就赚了多少钱啊!那个老板要是敢把那个碟子卖给别人我不XXOO了他!温童愤愤的把笔记本装了进去之后,完全不顾众人惊异的目光,骂骂咧咧地用力推开咖啡店的玻璃门,向着自己那辆QQ小车走去…

飞机场——

马斯刚刚走出飞机场,激动的心情还是不能够停止。为了见到憧憬的托马斯戴利,花了一年多的零用钱飞让N个朋友帮忙撒谎说去玩,才勉强出了这个破岛出去,终于见到他了啊~每次一想到托马斯戴利跳水时候的英姿和腼腆的微笑,马斯的心情就像被煮沸了的开水般咕嘟咕嘟地跳了起来,双颊也变得绯红了起来。

“真的~~好帅啊~~~”马斯依旧沉浸在自己的私人世界中,想着当时和众多粉丝冲向托马斯戴利的时候,就感觉好像在奔向幸福的感觉啊~~~马斯爆炸式的卷卷的头发也因为阳光般好的心情而好像更加像个爆米花似的在风中飘扬。然而,在想着托马斯戴利的马斯完全没有注意到前面的向下行的手扶电梯,于是一脚踏上去走了几步之后…..“砰——”这是马斯摔倒地上的声音。“砰——”这是马斯的行李摔倒马斯的身上的声音。“啊——”这是马斯的惨叫声,吸引了众多围观者。“那个小女孩怎么在走路啊?”“不知道诶,她好像就在平路上走一样就走上去,还不知道停哦,然后这么从电梯上摔下来了啊!”“啊啊啊,是没看到么?”“不知道诶…怎么会连那么大个电梯没看到?我看不到我老公也不会看不到电梯的。难道她是传说中的弱智?”

“……”马斯的极其痛苦地支撑起身子,浑身酸痛。“讨厌的大妈….痛死…”马斯皱着眉头去摸索自己的箱子,箱子啊箱子你在哪啊~(作者某田:其实就在你身上啊,傻子- - )然后终于发现了原来压在自己身上的庞大物品就是自己的箱子……“啊…怪不得我全身酸痛啊!”马斯把箱子从身上推下之后终于站了起来。这个时候,万恶的手机终于响了起来——“喂喂喂,我是无敌漂亮华丽听话可爱的超级无敌大美女马斯~”马斯面不改的心不跳地报完一长串形容词。“诶?什么?《牛仔裤的夏天》只剩下一张了啊?怎么会呢?!我要要!当然要!”“好好好,我马上过来!老板,你等着啊啊啊啊啊!”马斯挂掉电话,拿起包包迅速向检票口冲去,一连撞到了好多个人。但在后来的采访期间,那些行人LINE咖啡厅——

彬彬有礼的小姐端来漂浮着泡沫的咖啡,温童微微点了点头,目光依旧没有离开屏幕,双手在键盘上敲敲打打。及肩的头发,娃娃头,充满青春的牛仔短裙,明明就是个高中女生打扮,然而此刻的温童脑子却在高速旋转着,计算着“XX+YY”和“接下来要怎么说才能够更加显得我比较热情”

阿里旺旺(这个经常逛淘宝的亲应该知道这是什么吧!淘宝网上用于买卖两家联系的类似于QQ的软件。)嘀嘀嘀响,这次一定要搞定这个买家!搞定他的话我下月的生活费就绰绰有余了!温童想着,在键盘上忙活着的手更加勤快了。因为叔叔在外国生活,总是会寄来很多外国的东西,然而…这些不是什么化妆品就是什么比基尼,一点点还能接受,每次都寄这些回来谁受得了啊!于是温童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网店,把叔叔送的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全部转让出去。虽说不是特别红火,但店铺每个月赚的钱足够她负担起在整个暑假都泡在咖啡厅的所用的钱。

迎宾小姐一来生二来熟,每天都会在定点帮她空好靠窗的位置。搞定这个买家我就回家看《我的青春谁做主》去。温童一边想着用空出的手端起咖啡,放在嘴边抿了口,慢慢放回碟子中。正准备继续和买家洽谈,电话忽然响了。一边震动着一边想着铃声,带动着玻璃也震动了起来,震得温童的手臂痒痒的。

“喂?我是温童。”

“啊啊啊?什么,一张啊。要要要,老板,那个,我加钱好不好?别给别人啊!我要!”

“干嘛还要我自己来取啊?什么?你都通知了其他的买家了?现在才来通知我啊?!你给我等着!你要是卖给别人的话我就……”温童愤愤不平地挂掉了电话,阿里旺旺已经滴滴响了好几声了“老板?这个便宜点行不行?”“老板?老板?”温童愤怒地敲下几个字:“要买就拍下来!不买就离开!”然后对方统一冒出了这样的一串“……”

温童更是气愤,“啪”地合上笔记本电脑,拔下咖啡店里面提供的免费网线,从包包里拿出五十大洋拍在桌子上。老板十分殷勤地蹭过来等着她的那句电视剧里常有的“不用找了。”结果温童一字一句地吐出“剩下的钱补到明天的花销中去。”职业微笑的脸瞬间变成“囧”字,却迫于温童那女皇般的气势什么都不敢说。

…这个珍藏版的《牛仔裤的夏天》如果买到再翻倍转让出去,我不就赚了多少钱啊!那个老板要是敢把那个碟子卖给别人我不XXOO了他!温童愤愤的把笔记本装了进去之后,完全不顾众人惊异的目光,骂骂咧咧地用力推开咖啡店的玻璃门,向着自己那辆QQ小车走去…

飞机场——

马斯刚刚走出飞机场,激动的心情还是不能够停止。为了见到憧憬的托马斯戴利,花了一年多的零用钱飞让N个朋友帮忙撒谎说去玩,才勉强出了这个破岛出去,终于见到他了啊~每次一想到托马斯戴利跳水时候的英姿和腼腆的微笑,马斯的心情就像被煮沸了的开水般咕嘟咕嘟地跳了起来,双颊也变得绯红了起来。

“真的~~好帅啊~~~”马斯依旧沉浸在自己的私人世界中,想着当时和众多粉丝冲向托马斯戴利的时候,就感觉好像在奔向幸福的感觉啊~~~马斯爆炸式的卷卷的头发也因为阳光般好的心情而好像更加像个爆米花似的在风中飘扬。然而,在想着托马斯戴利的马斯完全没有注意到前面的向下行的手扶电梯,于是一脚踏上去走了几步之后…..“砰——”这是马斯摔倒地上的声音。“砰——”这是马斯的行李摔倒马斯的身上的声音。“啊——”这是马斯的惨叫声,吸引了众多围观者。“那个小女孩怎么在走路啊?”“不知道诶,她好像就在平路上走一样就走上去,还不知道停哦,然后这么从电梯上摔下来了啊!”“啊啊啊,是没看到么?”“不知道诶…怎么会连那么大个电梯没看到?我看不到我老公也不会看不到电梯的。难道她是传说中的弱智?”

“……”马斯的极其痛苦地支撑起身子,浑身酸痛。“讨厌的大妈….痛死…”马斯皱着眉头去摸索自己的箱子,箱子啊箱子你在哪啊~(作者某田:其实就在你身上啊,傻子- - )然后终于发现了原来压在自己身上的庞大物品就是自己的箱子……“啊…怪不得我全身酸痛啊!”马斯把箱子从身上推下之后终于站了起来。这个时候,万恶的手机终于响了起来——“喂喂喂,我是无敌漂亮华丽听话可爱的超级无敌大美女马斯~”马斯面不改的心不跳地报完一长串形容词。“诶?什么?《牛仔裤的夏天》只剩下一张了啊?怎么会呢?!我要要!当然要!”“好好好,我马上过来!老板,你等着啊啊啊啊啊!”马斯挂掉电话,拿起包包迅速向检票口冲去,一连撞到了好多个人。但在后来的采访期间,那些行人LINE咖啡厅——

彬彬有礼的小姐端来漂浮着泡沫的咖啡,温童微微点了点头,目光依旧没有离开屏幕,双手在键盘上敲敲打打。及肩的头发,娃娃头,充满青春的牛仔短裙,明明就是个高中女生打扮,然而此刻的温童脑子却在高速旋转着,计算着“XX+YY”和“接下来要怎么说才能够更加显得我比较热情”

阿里旺旺(这个经常逛淘宝的亲应该知道这是什么吧!淘宝网上用于买卖两家联系的类似于QQ的软件。)嘀嘀嘀响,这次一定要搞定这个买家!搞定他的话我下月的生活费就绰绰有余了!温童想着,在键盘上忙活着的手更加勤快了。因为叔叔在外国生活,总是会寄来很多外国的东西,然而…这些不是什么化妆品就是什么比基尼,一点点还能接受,每次都寄这些回来谁受得了啊!于是温童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网店,把叔叔送的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全部转让出去。虽说不是特别红火,但店铺每个月赚的钱足够她负担起在整个暑假都泡在咖啡厅的所用的钱。

迎宾小姐一来生二来熟,每天都会在定点帮她空好靠窗的位置。搞定这个买家我就回家看《我的青春谁做主》去。温童一边想着用空出的手端起咖啡,放在嘴边抿了口,慢慢放回碟子中。正准备继续和买家洽谈,电话忽然响了。一边震动着一边想着铃声,带动着玻璃也震动了起来,震得温童的手臂痒痒的。

“喂?我是温童。”

“啊啊啊?什么,一张啊。要要要,老板,那个,我加钱好不好?别给别人啊!我要!”

“干嘛还要我自己来取啊?什么?你都通知了其他的买家了?现在才来通知我啊?!你给我等着!你要是卖给别人的话我就……”温童愤愤不平地挂掉了电话,阿里旺旺已经滴滴响了好几声了“老板?这个便宜点行不行?”“老板?老板?”温童愤怒地敲下几个字:“要买就拍下来!不买就离开!”然后对方统一冒出了这样的一串“……”

温童更是气愤,“啪”地合上笔记本电脑,拔下咖啡店里面提供的免费网线,从包包里拿出五十大洋拍在桌子上。老板十分殷勤地蹭过来等着她的那句电视剧里常有的“不用找了。”结果温童一字一句地吐出“剩下的钱补到明天的花销中去。”职业微笑的脸瞬间变成“囧”字,却迫于温童那女皇般的气势什么都不敢说。

…这个珍藏版的《牛仔裤的夏天》如果买到再翻倍转让出去,我不就赚了多少钱啊!那个老板要是敢把那个碟子卖给别人我不XXOO了他!温童愤愤的把笔记本装了进去之后,完全不顾众人惊异的目光,骂骂咧咧地用力推开咖啡店的玻璃门,向着自己那辆QQ小车走去…

飞机场——

马斯刚刚走出飞机场,激动的心情还是不能够停止。为了见到憧憬的托马斯戴利,花了一年多的零用钱飞让N个朋友帮忙撒谎说去玩,才勉强出了这个破岛出去,终于见到他了啊~每次一想到托马斯戴利跳水时候的英姿和腼腆的微笑,马斯的心情就像被煮沸了的开水般咕嘟咕嘟地跳了起来,双颊也变得绯红了起来。

“真的~~好帅啊~~~”马斯依旧沉浸在自己的私人世界中,想着当时和众多粉丝冲向托马斯戴利的时候,就感觉好像在奔向幸福的感觉啊~~~马斯爆炸式的卷卷的头发也因为阳光般好的心情而好像更加像个爆米花似的在风中飘扬。然而,在想着托马斯戴利的马斯完全没有注意到前面的向下行的手扶电梯,于是一脚踏上去走了几步之后…..“砰——”这是马斯摔倒地上的声音。“砰——”这是马斯的行李摔倒马斯的身上的声音。“啊——”这是马斯的惨叫声,吸引了众多围观者。“那个小女孩怎么在走路啊?”“不知道诶,她好像就在平路上走一样就走上去,还不知道停哦,然后这么从电梯上摔下来了啊!”“啊啊啊,是没看到么?”“不知道诶…怎么会连那么大个电梯没看到?我看不到我老公也不会看不到电梯的。难道她是传说中的弱智?”

“……”马斯的极其痛苦地支撑起身子,浑身酸痛。“讨厌的大妈….痛死…”马斯皱着眉头去摸索自己的箱子,箱子啊箱子你在哪啊~(作者某田:其实就在你身上啊,傻子- - )然后终于发现了原来压在自己身上的庞大物品就是自己的箱子……“啊…怪不得我全身酸痛啊!”马斯把箱子从身上推下之后终于站了起来。这个时候,万恶的手机终于响了起来——“喂喂喂,我是无敌漂亮华丽听话可爱的超级无敌大美女马斯~”马斯面不改的心不跳地报完一长串形容词。“诶?什么?《牛仔裤的夏天》只剩下一张了啊?怎么会呢?!我要要!当然要!”“好好好,我马上过来!老板,你等着啊啊啊啊啊!”马斯挂掉电话,拿起包包迅速向检票口冲去,一连撞到了好多个人。但在后来的采访期间,那些行人LINE咖啡厅——

彬彬有礼的小姐端来漂浮着泡沫的咖啡,温童微微点了点头,目光依旧没有离开屏幕,双手在键盘上敲敲打打。及肩的头发,娃娃头,充满青春的牛仔短裙,明明就是个高中女生打扮,然而此刻的温童脑子却在高速旋转着,计算着“XX+YY”和“接下来要怎么说才能够更加显得我比较热情”

阿里旺旺(这个经常逛淘宝的亲应该知道这是什么吧!淘宝网上用于买卖两家联系的类似于QQ的软件。)嘀嘀嘀响,这次一定要搞定这个买家!搞定他的话我下月的生活费就绰绰有余了!温童想着,在键盘上忙活着的手更加勤快了。因为叔叔在外国生活,总是会寄来很多外国的东西,然而…这些不是什么化妆品就是什么比基尼,一点点还能接受,每次都寄这些回来谁受得了啊!于是温童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网店,把叔叔送的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全部转让出去。虽说不是特别红火,但店铺每个月赚的钱足够她负担起在整个暑假都泡在咖啡厅的所用的钱。

迎宾小姐一来生二来熟,每天都会在定点帮她空好靠窗的位置。搞定这个买家我就回家看《我的青春谁做主》去。温童一边想着用空出的手端起咖啡,放在嘴边抿了口,慢慢放回碟子中。正准备继续和买家洽谈,电话忽然响了。一边震动着一边想着铃声,带动着玻璃也震动了起来,震得温童的手臂痒痒的。

“喂?我是温童。”

“啊啊啊?什么,一张啊。要要要,老板,那个,我加钱好不好?别给别人啊!我要!”

“干嘛还要我自己来取啊?什么?你都通知了其他的买家了?现在才来通知我啊?!你给我等着!你要是卖给别人的话我就……”温童愤愤不平地挂掉了电话,阿里旺旺已经滴滴响了好几声了“老板?这个便宜点行不行?”“老板?老板?”温童愤怒地敲下几个字:“要买就拍下来!不买就离开!”然后对方统一冒出了这样的一串“……”

温童更是气愤,“啪”地合上笔记本电脑,拔下咖啡店里面提供的免费网线,从包包里拿出五十大洋拍在桌子上。老板十分殷勤地蹭过来等着她的那句电视剧里常有的“不用找了。”结果温童一字一句地吐出“剩下的钱补到明天的花销中去。”职业微笑的脸瞬间变成“囧”字,却迫于温童那女皇般的气势什么都不敢说。

…这个珍藏版的《牛仔裤的夏天》如果买到再翻倍转让出去,我不就赚了多少钱啊!那个老板要是敢把那个碟子卖给别人我不XXOO了他!温童愤愤的把笔记本装了进去之后,完全不顾众人惊异的目光,骂骂咧咧地用力推开咖啡店的玻璃门,向着自己那辆QQ小车走去…

飞机场——

马斯刚刚走出飞机场,激动的心情还是不能够停止。为了见到憧憬的托马斯戴利,花了一年多的零用钱飞让N个朋友帮忙撒谎说去玩,才勉强出了这个破岛出去,终于见到他了啊~每次一想到托马斯戴利跳水时候的英姿和腼腆的微笑,马斯的心情就像被煮沸了的开水般咕嘟咕嘟地跳了起来,双颊也变得绯红了起来。

“真的~~好帅啊~~~”马斯依旧沉浸在自己的私人世界中,想着当时和众多粉丝冲向托马斯戴利的时候,就感觉好像在奔向幸福的感觉啊~~~马斯爆炸式的卷卷的头发也因为阳光般好的心情而好像更加像个爆米花似的在风中飘扬。然而,在想着托马斯戴利的马斯完全没有注意到前面的向下行的手扶电梯,于是一脚踏上去走了几步之后…..“砰——”这是马斯摔倒地上的声音。“砰——”这是马斯的行李摔倒马斯的身上的声音。“啊——”这是马斯的惨叫声,吸引了众多围观者。“那个小女孩怎么在走路啊?”“不知道诶,她好像就在平路上走一样就走上去,还不知道停哦,然后这么从电梯上摔下来了啊!”“啊啊啊,是没看到么?”“不知道诶…怎么会连那么大个电梯没看到?我看不到我老公也不会看不到电梯的。难道她是传说中的弱智?”

“……”马斯的极其痛苦地支撑起身子,浑身酸痛。“讨厌的大妈….痛死…”马斯皱着眉头去摸索自己的箱子,箱子啊箱子你在哪啊~(作者某田:其实就在你身上啊,傻子- - )然后终于发现了原来压在自己身上的庞大物品就是自己的箱子……“啊…怪不得我全身酸痛啊!”马斯把箱子从身上推下之后终于站了起来。这个时候,万恶的手机终于响了起来——“喂喂喂,我是无敌漂亮华丽听话可爱的超级无敌大美女马斯~”马斯面不改的心不跳地报完一长串形容词。“诶?什么?《牛仔裤的夏天》只剩下一张了啊?怎么会呢?!我要要!当然要!”“好好好,我马上过来!老板,你等着啊啊啊啊啊!”马斯挂掉电话,拿起包包迅速向检票口冲去,一连撞到了好多个人。但在后来的采访期间,那些行人LINE咖啡厅——

彬彬有礼的小姐端来漂浮着泡沫的咖啡,温童微微点了点头,目光依旧没有离开屏幕,双手在键盘上敲敲打打。及肩的头发,娃娃头,充满青春的牛仔短裙,明明就是个高中女生打扮,然而此刻的温童脑子却在高速旋转着,计算着“XX+YY”和“接下来要怎么说才能够更加显得我比较热情”

阿里旺旺(这个经常逛淘宝的亲应该知道这是什么吧!淘宝网上用于买卖两家联系的类似于QQ的软件。)嘀嘀嘀响,这次一定要搞定这个买家!搞定他的话我下月的生活费就绰绰有余了!温童想着,在键盘上忙活着的手更加勤快了。因为叔叔在外国生活,总是会寄来很多外国的东西,然而…这些不是什么化妆品就是什么比基尼,一点点还能接受,每次都寄这些回来谁受得了啊!于是温童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网店,把叔叔送的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全部转让出去。虽说不是特别红火,但店铺每个月赚的钱足够她负担起在整个暑假都泡在咖啡厅的所用的钱。

迎宾小姐一来生二来熟,每天都会在定点帮她空好靠窗的位置。搞定这个买家我就回家看《我的青春谁做主》去。温童一边想着用空出的手端起咖啡,放在嘴边抿了口,慢慢放回碟子中。正准备继续和买家洽谈,电话忽然响了。一边震动着一边想着铃声,带动着玻璃也震动了起来,震得温童的手臂痒痒的。

“喂?我是温童。”

“啊啊啊?什么,一张啊。要要要,老板,那个,我加钱好不好?别给别人啊!我要!”

“干嘛还要我自己来取啊?什么?你都通知了其他的买家了?现在才来通知我啊?!你给我等着!你要是卖给别人的话我就……”温童愤愤不平地挂掉了电话,阿里旺旺已经滴滴响了好几声了“老板?这个便宜点行不行?”“老板?老板?”温童愤怒地敲下几个字:“要买就拍下来!不买就离开!”然后对方统一冒出了这样的一串“……”

温童更是气愤,“啪”地合上笔记本电脑,拔下咖啡店里面提供的免费网线,从包包里拿出五十大洋拍在桌子上。老板十分殷勤地蹭过来等着她的那句电视剧里常有的“不用找了。”结果温童一字一句地吐出“剩下的钱补到明天的花销中去。”职业微笑的脸瞬间变成“囧”字,却迫于温童那女皇般的气势什么都不敢说。

…这个珍藏版的《牛仔裤的夏天》如果买到再翻倍转让出去,我不就赚了多少钱啊!那个老板要是敢把那个碟子卖给别人我不XXOO了他!温童愤愤的把笔记本装了进去之后,完全不顾众人惊异的目光,骂骂咧咧地用力推开咖啡店的玻璃门,向着自己那辆QQ小车走去…

飞机场——

马斯刚刚走出飞机场,激动的心情还是不能够停止。为了见到憧憬的托马斯戴利,花了一年多的零用钱飞让N个朋友帮忙撒谎说去玩,才勉强出了这个破岛出去,终于见到他了啊~每次一想到托马斯戴利跳水时候的英姿和腼腆的微笑,马斯的心情就像被煮沸了的开水般咕嘟咕嘟地跳了起来,双颊也变得绯红了起来。

“真的~~好帅啊~~~”马斯依旧沉浸在自己的私人世界中,想着当时和众多粉丝冲向托马斯戴利的时候,就感觉好像在奔向幸福的感觉啊~~~马斯爆炸式的卷卷的头发也因为阳光般好的心情而好像更加像个爆米花似的在风中飘扬。然而,在想着托马斯戴利的马斯完全没有注意到前面的向下行的手扶电梯,于是一脚踏上去走了几步之后…..“砰——”这是马斯摔倒地上的声音。“砰——”这是马斯的行李摔倒马斯的身上的声音。“啊——”这是马斯的惨叫声,吸引了众多围观者。“那个小女孩怎么在走路啊?”“不知道诶,她好像就在平路上走一样就走上去,还不知道停哦,然后这么从电梯上摔下来了啊!”“啊啊啊,是没看到么?”“不知道诶…怎么会连那么大个电梯没看到?我看不到我老公也不会看不到电梯的。难道她是传说中的弱智?”

“……”马斯的极其痛苦地支撑起身子,浑身酸痛。“讨厌的大妈….痛死…”马斯皱着眉头去摸索自己的箱子,箱子啊箱子你在哪啊~(作者某田:其实就在你身上啊,傻子- - )然后终于发现了原来压在自己身上的庞大物品就是自己的箱子……“啊…怪不得我全身酸痛啊!”马斯把箱子从身上推下之后终于站了起来。这个时候,万恶的手机终于响了起来——“喂喂喂,我是无敌漂亮华丽听话可爱的超级无敌大美女马斯~”马斯面不改的心不跳地报完一长串形容词。“诶?什么?《牛仔裤的夏天》只剩下一张了啊?怎么会呢?!我要要!当然要!”“好好好,我马上过来!老板,你等着啊啊啊啊啊!”马斯挂掉电话,拿起包包迅速向检票口冲去,一连撞到了好多个人。但在后来的采访期间,那些行人LINE咖啡厅——

彬彬有礼的小姐端来漂浮着泡沫的咖啡,温童微微点了点头,目光依旧没有离开屏幕,双手在键盘上敲敲打打。及肩的头发,娃娃头,充满青春的牛仔短裙,明明就是个高中女生打扮,然而此刻的温童脑子却在高速旋转着,计算着“XX+YY”和“接下来要怎么说才能够更加显得我比较热情”

阿里旺旺(这个经常逛淘宝的亲应该知道这是什么吧!淘宝网上用于买卖两家联系的类似于QQ的软件。)嘀嘀嘀响,这次一定要搞定这个买家!搞定他的话我下月的生活费就绰绰有余了!温童想着,在键盘上忙活着的手更加勤快了。因为叔叔在外国生活,总是会寄来很多外国的东西,然而…这些不是什么化妆品就是什么比基尼,一点点还能接受,每次都寄这些回来谁受得了啊!于是温童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网店,把叔叔送的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全部转让出去。虽说不是特别红火,但店铺每个月赚的钱足够她负担起在整个暑假都泡在咖啡厅的所用的钱。

迎宾小姐一来生二来熟,每天都会在定点帮她空好靠窗的位置。搞定这个买家我就回家看《我的青春谁做主》去。温童一边想着用空出的手端起咖啡,放在嘴边抿了口,慢慢放回碟子中。正准备继续和买家洽谈,电话忽然响了。一边震动着一边想着铃声,带动着玻璃也震动了起来,震得温童的手臂痒痒的。

“喂?我是温童。”

“啊啊啊?什么,一张啊。要要要,老板,那个,我加钱好不好?别给别人啊!我要!”

“干嘛还要我自己来取啊?什么?你都通知了其他的买家了?现在才来通知我啊?!你给我等着!你要是卖给别人的话我就……”温童愤愤不平地挂掉了电话,阿里旺旺已经滴滴响了好几声了“老板?这个便宜点行不行?”“老板?老板?”温童愤怒地敲下几个字:“要买就拍下来!不买就离开!”然后对方统一冒出了这样的一串“……”

温童更是气愤,“啪”地合上笔记本电脑,拔下咖啡店里面提供的免费网线,从包包里拿出五十大洋拍在桌子上。老板十分殷勤地蹭过来等着她的那句电视剧里常有的“不用找了。”结果温童一字一句地吐出“剩下的钱补到明天的花销中去。”职业微笑的脸瞬间变成“囧”字,却迫于温童那女皇般的气势什么都不敢说。

…这个珍藏版的《牛仔裤的夏天》如果买到再翻倍转让出去,我不就赚了多少钱啊!那个老板要是敢把那个碟子卖给别人我不XXOO了他!温童愤愤的把笔记本装了进去之后,完全不顾众人惊异的目光,骂骂咧咧地用力推开咖啡店的玻璃门,向着自己那辆QQ小车走去…

飞机场——

马斯刚刚走出飞机场,激动的心情还是不能够停止。为了见到憧憬的托马斯戴利,花了一年多的零用钱飞让N个朋友帮忙撒谎说去玩,才勉强出了这个破岛出去,终于见到他了啊~每次一想到托马斯戴利跳水时候的英姿和腼腆的微笑,马斯的心情就像被煮沸了的开水般咕嘟咕嘟地跳了起来,双颊也变得绯红了起来。

“真的~~好帅啊~~~”马斯依旧沉浸在自己的私人世界中,想着当时和众多粉丝冲向托马斯戴利的时候,就感觉好像在奔向幸福的感觉啊~~~马斯爆炸式的卷卷的头发也因为阳光般好的心情而好像更加像个爆米花似的在风中飘扬。然而,在想着托马斯戴利的马斯完全没有注意到前面的向下行的手扶电梯,于是一脚踏上去走了几步之后…..“砰——”这是马斯摔倒地上的声音。“砰——”这是马斯的行李摔倒马斯的身上的声音。“啊——”这是马斯的惨叫声,吸引了众多围观者。“那个小女孩怎么在走路啊?”“不知道诶,她好像就在平路上走一样就走上去,还不知道停哦,然后这么从电梯上摔下来了啊!”“啊啊啊,是没看到么?”“不知道诶…怎么会连那么大个电梯没看到?我看不到我老公也不会看不到电梯的。难道她是传说中的弱智?”

“……”马斯的极其痛苦地支撑起身子,浑身酸痛。“讨厌的大妈….痛死…”马斯皱着眉头去摸索自己的箱子,箱子啊箱子你在哪啊~(作者某田:其实就在你身上啊,傻子- - )然后终于发现了原来压在自己身上的庞大物品就是自己的箱子……“啊…怪不得我全身酸痛啊!”马斯把箱子从身上推下之后终于站了起来。这个时候,万恶的手机终于响了起来——“喂喂喂,我是无敌漂亮华丽听话可爱的超级无敌大美女马斯~”马斯面不改的心不跳地报完一长串形容词。“诶?什么?《牛仔裤的夏天》只剩下一张了啊?怎么会呢?!我要要!当然要!”“好好好,我马上过来!老板,你等着啊啊啊啊啊!”马斯挂掉电话,拿起包包迅速向检票口冲去,一连撞到了好多个人。但在后来的采访期间,那些行人LINE咖啡厅——

彬彬有礼的小姐端来漂浮着泡沫的咖啡,温童微微点了点头,目光依旧没有离开屏幕,双手在键盘上敲敲打打。及肩的头发,娃娃头,充满青春的牛仔短裙,明明就是个高中女生打扮,然而此刻的温童脑子却在高速旋转着,计算着“XX+YY”和“接下来要怎么说才能够更加显得我比较热情”

阿里旺旺(这个经常逛淘宝的亲应该知道这是什么吧!淘宝网上用于买卖两家联系的类似于QQ的软件。)嘀嘀嘀响,这次一定要搞定这个买家!搞定他的话我下月的生活费就绰绰有余了!温童想着,在键盘上忙活着的手更加勤快了。因为叔叔在外国生活,总是会寄来很多外国的东西,然而…这些不是什么化妆品就是什么比基尼,一点点还能接受,每次都寄这些回来谁受得了啊!于是温童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网店,把叔叔送的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全部转让出去。虽说不是特别红火,但店铺每个月赚的钱足够她负担起在整个暑假都泡在咖啡厅的所用的钱。

迎宾小姐一来生二来熟,每天都会在定点帮她空好靠窗的位置。搞定这个买家我就回家看《我的青春谁做主》去。温童一边想着用空出的手端起咖啡,放在嘴边抿了口,慢慢放回碟子中。正准备继续和买家洽谈,电话忽然响了。一边震动着一边想着铃声,带动着玻璃也震动了起来,震得温童的手臂痒痒的。

“喂?我是温童。”

“啊啊啊?什么,一张啊。要要要,老板,那个,我加钱好不好?别给别人啊!我要!”

“干嘛还要我自己来取啊?什么?你都通知了其他的买家了?现在才来通知我啊?!你给我等着!你要是卖给别人的话我就……”温童愤愤不平地挂掉了电话,阿里旺旺已经滴滴响了好几声了“老板?这个便宜点行不行?”“老板?老板?”温童愤怒地敲下几个字:“要买就拍下来!不买就离开!”然后对方统一冒出了这样的一串“……”

温童更是气愤,“啪”地合上笔记本电脑,拔下咖啡店里面提供的免费网线,从包包里拿出五十大洋拍在桌子上。老板十分殷勤地蹭过来等着她的那句电视剧里常有的“不用找了。”结果温童一字一句地吐出“剩下的钱补到明天的花销中去。”职业微笑的脸瞬间变成“囧”字,却迫于温童那女皇般的气势什么都不敢说。

…这个珍藏版的《牛仔裤的夏天》如果买到再翻倍转让出去,我不就赚了多少钱啊!那个老板要是敢把那个碟子卖给别人我不XXOO了他!温童愤愤的把笔记本装了进去之后,完全不顾众人惊异的目光,骂骂咧咧地用力推开咖啡店的玻璃门,向着自己那辆QQ小车走去…

飞机场——

马斯刚刚走出飞机场,激动的心情还是不能够停止。为了见到憧憬的托马斯戴利,花了一年多的零用钱飞让N个朋友帮忙撒谎说去玩,才勉强出了这个破岛出去,终于见到他了啊~每次一想到托马斯戴利跳水时候的英姿和腼腆的微笑,马斯的心情就像被煮沸了的开水般咕嘟咕嘟地跳了起来,双颊也变得绯红了起来。

“真的~~好帅啊~~~”马斯依旧沉浸在自己的私人世界中,想着当时和众多粉丝冲向托马斯戴利的时候,就感觉好像在奔向幸福的感觉啊~~~马斯爆炸式的卷卷的头发也因为阳光般好的心情而好像更加像个爆米花似的在风中飘扬。然而,在想着托马斯戴利的马斯完全没有注意到前面的向下行的手扶电梯,于是一脚踏上去走了几步之后…..“砰——”这是马斯摔倒地上的声音。“砰——”这是马斯的行李摔倒马斯的身上的声音。“啊——”这是马斯的惨叫声,吸引了众多围观者。“那个小女孩怎么在走路啊?”“不知道诶,她好像就在平路上走一样就走上去,还不知道停哦,然后这么从电梯上摔下来了啊!”“啊啊啊,是没看到么?”“不知道诶…怎么会连那么大个电梯没看到?我看不到我老公也不会看不到电梯的。难道她是传说中的弱智?”

“……”马斯的极其痛苦地支撑起身子,浑身酸痛。“讨厌的大妈….痛死…”马斯皱着眉头去摸索自己的箱子,箱子啊箱子你在哪啊~(作者某田:其实就在你身上啊,傻子- - )然后终于发现了原来压在自己身上的庞大物品就是自己的箱子……“啊…怪不得我全身酸痛啊!”马斯把箱子从身上推下之后终于站了起来。这个时候,万恶的手机终于响了起来——“喂喂喂,我是无敌漂亮华丽听话可爱的超级无敌大美女马斯~”马斯面不改的心不跳地报完一长串形容词。“诶?什么?《牛仔裤的夏天》只剩下一张了啊?怎么会呢?!我要要!当然要!”“好好好,我马上过来!老板,你等着啊啊啊啊啊!”马斯挂掉电话,拿起包包迅速向检票口冲去,一连撞到了好多个人。但在后来的采访期间,那些行人

“懒蛤蟆”想吃天鹅肉

相传,有一只蛤蟆每天都看着天上飞翔的天鹅。蛤蟆看着这一群雪白的天鹅,它想把天鹅吃了,品尝这“天空的野味”。而后人认为这只蛤蟆十分懒惰,说这只蛤蟆只会胡思乱想、不切实际,故而传出了一句谚语----懒蛤蟆想吃天鹅肉。

这只蛤蟆的确很冤枉,他每天看着飞翔的天鹅是有原因的。

{背景:现在的教学侧重于成绩的高低,如果考试不合格就不能当上职位或保持原有的职业,这样的考试为了蛤蟆增强自身求生能力而开设的,要求一个月捕捉苍蝇的数目为500只(即500分)才合格。}

话说,芸泰是蛤蟆一族最富有情感、智慧的战士。他身经百战,他用那勇敢与智慧击倒了许多陆地上的庞然大物,这个蛤蟆村于是有了充足的食物。这些食物来自不同的大动物,此时的蛤蟆一族成为动物界中的烹调高手,因此也兴起一种新职业----美食家。雯彩是美食家中的一个,她很喜欢吃新型的佳肴。

芸泰是很喜欢雯彩的,平常他对雯彩格外好,只要雯彩说什么,他都会尽自己的能力做到让雯彩满意。有一天,雯彩蹦跳到芸泰面前,芸泰看见雯彩来了,他的脸一时间微红起来,心跳明显加快节奏,平时敏捷的他现在变得迟钝了,他慌慌张张地把舌头缩回来,停止捕捉苍蝇的行动。雯彩如平常一样微笑着,而且娇憨地对芸泰说:“芸泰,我今次考试如果有480分,你能不能让我吃到‘烤翅’?我很想品尝天鹅的滋味。”芸泰听了,回答:“480分是很低的分数,500分才合格,不如你考一个500分吧!”

“500分,很难啊!我的速度这么慢,一个月捕捉500只苍蝇对于我来说是高难度的了。”

“你以前不是拿过五百多分吗,怎么现在不行呢?”

“现在我当上美食家,吃的东西多了,我自然胖了,所以反应慢了许多,不可能在一个月捕捉500只的。”

“其实我也有难度,捕捉地上的大动物本来不是什么容易的是情。现在,你叫我捕捉天鹅,这不是难上加难吗?我没有捕捉天鹅的经验,这比你的考试难得多,我们一起努力吧!”

雯彩听了很高兴,因为她想她很快就可以吃到天鹅了。雯彩对着芸泰微笑了一下,说了一声“哦!”,又蹦跳离开了。芸泰看着自己喜欢的蛤蟆对他微笑,他充满信心。

于是,两只蛤蟆为了约定开始行动起来。

雯彩用她的舌头对着草丛中的苍蝇打去,重复地做着这样的练习,有时候她无意间打中石头,这种滋味让人想起来就感到心酸,但是她依然坚持练习。

另一方面,芸泰每天拿着一支小木棍、一片叶子,然后仰头观察着天鹅的习性,重点探究天鹅的每次的食物用量与迁移时的气候等。

有一天,有一位农夫路过池塘,看见芸泰总是仰头望着天鹅飞行的方向,农夫对这只蛤蟆的行为十分惊讶。农夫突然想到,可能这只蛤蟆是想吃天鹅,而且他还联想到这只蛤蟆有着很大的理想,于是农夫打消了捕捉此蛤蟆的念头。

经过十几天的观察,芸泰掌握了一些天鹅的重要习性,这就是每当太阳升高到仰头25°的时候,天鹅都会开始出来觅食,而天鹅每次觅食都是吃上三四条鱼,吃完后浮在水面上。芸泰猜想,可能这时候刚好是天鹅肚子饿了才出来觅食,天鹅吃完鱼后浮在水面是因为天鹅吃得太多而飞不起。

芸泰带着这样的猜想每天都忙于捕鱼,并且把捕到的鱼做成大块的腌肉。他计划捕捉一百多条鱼,这样池塘的鱼就变少了,天鹅就会到处艰难地觅食。当天鹅出来觅食的时候,他就把大量的鱼肉一次性地放在池塘的边缘,并且在那附近装上重型捕鹅器,当然这一切都是秘密进行。有了这样的准备,捕到天鹅的机率与数量就升高了。

有十几天过去了,芸泰把所有捕鹅的东西准备好了。这时雯彩也考完试了,而且拿到惊人的成绩---540分,这比合格分数高出40分,通常当美食家的分数都是512左右,这时的雯彩闻名于蛤蟆界,蛤蟆们有口皆碑赞美她。

芸泰预测过几天有大量天鹅经过这池塘,然后他实行捕鹅计划。可是此时却收到了一个不幸的消息,这就是天气突然变冷,邻村遭受到史上最大的雪灾,那里的经济势力非常脆弱,蛤蟆们的生活水平低。现在邻村遭受到于此恶劣的天气,那里的许多居民饥寒交迫,有些还妻离子散。据媒体报道,那个村落已经有七百多只蛤蟆被冻、饿死,三千多只蛤蟆还处于饥寒中。芸泰看到此消息后,一个救助同胞的念头闪过,他想把捕捉到的鱼送给灾民。当雯彩得知此消息后,她也极力同意芸泰的想法,放弃了捕鹅的计划相传,有一只蛤蟆每天都看着天上飞翔的天鹅。蛤蟆看着这一群雪白的天鹅,它想把天鹅吃了,品尝这“天空的野味”。而后人认为这只蛤蟆十分懒惰,说这只蛤蟆只会胡思乱想、不切实际,故而传出了一句谚语----懒蛤蟆想吃天鹅肉。

这只蛤蟆的确很冤枉,他每天看着飞翔的天鹅是有原因的。

{背景:现在的教学侧重于成绩的高低,如果考试不合格就不能当上职位或保持原有的职业,这样的考试为了蛤蟆增强自身求生能力而开设的,要求一个月捕捉苍蝇的数目为500只(即500分)才合格。}

话说,芸泰是蛤蟆一族最富有情感、智慧的战士。他身经百战,他用那勇敢与智慧击倒了许多陆地上的庞然大物,这个蛤蟆村于是有了充足的食物。这些食物来自不同的大动物,此时的蛤蟆一族成为动物界中的烹调高手,因此也兴起一种新职业----美食家。雯彩是美食家中的一个,她很喜欢吃新型的佳肴。

芸泰是很喜欢雯彩的,平常他对雯彩格外好,只要雯彩说什么,他都会尽自己的能力做到让雯彩满意。有一天,雯彩蹦跳到芸泰面前,芸泰看见雯彩来了,他的脸一时间微红起来,心跳明显加快节奏,平时敏捷的他现在变得迟钝了,他慌慌张张地把舌头缩回来,停止捕捉苍蝇的行动。雯彩如平常一样微笑着,而且娇憨地对芸泰说:“芸泰,我今次考试如果有480分,你能不能让我吃到‘烤翅’?我很想品尝天鹅的滋味。”芸泰听了,回答:“480分是很低的分数,500分才合格,不如你考一个500分吧!”

“500分,很难啊!我的速度这么慢,一个月捕捉500只苍蝇对于我来说是高难度的了。”

“你以前不是拿过五百多分吗,怎么现在不行呢?”

“现在我当上美食家,吃的东西多了,我自然胖了,所以反应慢了许多,不可能在一个月捕捉500只的。”

“其实我也有难度,捕捉地上的大动物本来不是什么容易的是情。现在,你叫我捕捉天鹅,这不是难上加难吗?我没有捕捉天鹅的经验,这比你的考试难得多,我们一起努力吧!”

雯彩听了很高兴,因为她想她很快就可以吃到天鹅了。雯彩对着芸泰微笑了一下,说了一声“哦!”,又蹦跳离开了。芸泰看着自己喜欢的蛤蟆对他微笑,他充满信心。

于是,两只蛤蟆为了约定开始行动起来。

雯彩用她的舌头对着草丛中的苍蝇打去,重复地做着这样的练习,有时候她无意间打中石头,这种滋味让人想起来就感到心酸,但是她依然坚持练习。

另一方面,芸泰每天拿着一支小木棍、一片叶子,然后仰头观察着天鹅的习性,重点探究天鹅的每次的食物用量与迁移时的气候等。

有一天,有一位农夫路过池塘,看见芸泰总是仰头望着天鹅飞行的方向,农夫对这只蛤蟆的行为十分惊讶。农夫突然想到,可能这只蛤蟆是想吃天鹅,而且他还联想到这只蛤蟆有着很大的理想,于是农夫打消了捕捉此蛤蟆的念头。

经过十几天的观察,芸泰掌握了一些天鹅的重要习性,这就是每当太阳升高到仰头25°的时候,天鹅都会开始出来觅食,而天鹅每次觅食都是吃上三四条鱼,吃完后浮在水面上。芸泰猜想,可能这时候刚好是天鹅肚子饿了才出来觅食,天鹅吃完鱼后浮在水面是因为天鹅吃得太多而飞不起。

芸泰带着这样的猜想每天都忙于捕鱼,并且把捕到的鱼做成大块的腌肉。他计划捕捉一百多条鱼,这样池塘的鱼就变少了,天鹅就会到处艰难地觅食。当天鹅出来觅食的时候,他就把大量的鱼肉一次性地放在池塘的边缘,并且在那附近装上重型捕鹅器,当然这一切都是秘密进行。有了这样的准备,捕到天鹅的机率与数量就升高了。

有十几天过去了,芸泰把所有捕鹅的东西准备好了。这时雯彩也考完试了,而且拿到惊人的成绩---540分,这比合格分数高出40分,通常当美食家的分数都是512左右,这时的雯彩闻名于蛤蟆界,蛤蟆们有口皆碑赞美她。

芸泰预测过几天有大量天鹅经过这池塘,然后他实行捕鹅计划。可是此时却收到了一个不幸的消息,这就是天气突然变冷,邻村遭受到史上最大的雪灾,那里的经济势力非常脆弱,蛤蟆们的生活水平低。现在邻村遭受到于此恶劣的天气,那里的许多居民饥寒交迫,有些还妻离子散。据媒体报道,那个村落已经有七百多只蛤蟆被冻、饿死,三千多只蛤蟆还处于饥寒中。芸泰看到此消息后,一个救助同胞的念头闪过,他想把捕捉到的鱼送给灾民。当雯彩得知此消息后,她也极力同意芸泰的想法,放弃了捕鹅的计划相传,有一只蛤蟆每天都看着天上飞翔的天鹅。蛤蟆看着这一群雪白的天鹅,它想把天鹅吃了,品尝这“天空的野味”。而后人认为这只蛤蟆十分懒惰,说这只蛤蟆只会胡思乱想、不切实际,故而传出了一句谚语----懒蛤蟆想吃天鹅肉。

这只蛤蟆的确很冤枉,他每天看着飞翔的天鹅是有原因的。

{背景:现在的教学侧重于成绩的高低,如果考试不合格就不能当上职位或保持原有的职业,这样的考试为了蛤蟆增强自身求生能力而开设的,要求一个月捕捉苍蝇的数目为500只(即500分)才合格。}

话说,芸泰是蛤蟆一族最富有情感、智慧的战士。他身经百战,他用那勇敢与智慧击倒了许多陆地上的庞然大物,这个蛤蟆村于是有了充足的食物。这些食物来自不同的大动物,此时的蛤蟆一族成为动物界中的烹调高手,因此也兴起一种新职业----美食家。雯彩是美食家中的一个,她很喜欢吃新型的佳肴。

芸泰是很喜欢雯彩的,平常他对雯彩格外好,只要雯彩说什么,他都会尽自己的能力做到让雯彩满意。有一天,雯彩蹦跳到芸泰面前,芸泰看见雯彩来了,他的脸一时间微红起来,心跳明显加快节奏,平时敏捷的他现在变得迟钝了,他慌慌张张地把舌头缩回来,停止捕捉苍蝇的行动。雯彩如平常一样微笑着,而且娇憨地对芸泰说:“芸泰,我今次考试如果有480分,你能不能让我吃到‘烤翅’?我很想品尝天鹅的滋味。”芸泰听了,回答:“480分是很低的分数,500分才合格,不如你考一个500分吧!”

“500分,很难啊!我的速度这么慢,一个月捕捉500只苍蝇对于我来说是高难度的了。”

“你以前不是拿过五百多分吗,怎么现在不行呢?”

“现在我当上美食家,吃的东西多了,我自然胖了,所以反应慢了许多,不可能在一个月捕捉500只的。”

“其实我也有难度,捕捉地上的大动物本来不是什么容易的是情。现在,你叫我捕捉天鹅,这不是难上加难吗?我没有捕捉天鹅的经验,这比你的考试难得多,我们一起努力吧!”

雯彩听了很高兴,因为她想她很快就可以吃到天鹅了。雯彩对着芸泰微笑了一下,说了一声“哦!”,又蹦跳离开了。芸泰看着自己喜欢的蛤蟆对他微笑,他充满信心。

于是,两只蛤蟆为了约定开始行动起来。

雯彩用她的舌头对着草丛中的苍蝇打去,重复地做着这样的练习,有时候她无意间打中石头,这种滋味让人想起来就感到心酸,但是她依然坚持练习。

另一方面,芸泰每天拿着一支小木棍、一片叶子,然后仰头观察着天鹅的习性,重点探究天鹅的每次的食物用量与迁移时的气候等。

有一天,有一位农夫路过池塘,看见芸泰总是仰头望着天鹅飞行的方向,农夫对这只蛤蟆的行为十分惊讶。农夫突然想到,可能这只蛤蟆是想吃天鹅,而且他还联想到这只蛤蟆有着很大的理想,于是农夫打消了捕捉此蛤蟆的念头。

经过十几天的观察,芸泰掌握了一些天鹅的重要习性,这就是每当太阳升高到仰头25°的时候,天鹅都会开始出来觅食,而天鹅每次觅食都是吃上三四条鱼,吃完后浮在水面上。芸泰猜想,可能这时候刚好是天鹅肚子饿了才出来觅食,天鹅吃完鱼后浮在水面是因为天鹅吃得太多而飞不起。

芸泰带着这样的猜想每天都忙于捕鱼,并且把捕到的鱼做成大块的腌肉。他计划捕捉一百多条鱼,这样池塘的鱼就变少了,天鹅就会到处艰难地觅食。当天鹅出来觅食的时候,他就把大量的鱼肉一次性地放在池塘的边缘,并且在那附近装上重型捕鹅器,当然这一切都是秘密进行。有了这样的准备,捕到天鹅的机率与数量就升高了。

有十几天过去了,芸泰把所有捕鹅的东西准备好了。这时雯彩也考完试了,而且拿到惊人的成绩---540分,这比合格分数高出40分,通常当美食家的分数都是512左右,这时的雯彩闻名于蛤蟆界,蛤蟆们有口皆碑赞美她。

芸泰预测过几天有大量天鹅经过这池塘,然后他实行捕鹅计划。可是此时却收到了一个不幸的消息,这就是天气突然变冷,邻村遭受到史上最大的雪灾,那里的经济势力非常脆弱,蛤蟆们的生活水平低。现在邻村遭受到于此恶劣的天气,那里的许多居民饥寒交迫,有些还妻离子散。据媒体报道,那个村落已经有七百多只蛤蟆被冻、饿死,三千多只蛤蟆还处于饥寒中。芸泰看到此消息后,一个救助同胞的念头闪过,他想把捕捉到的鱼送给灾民。当雯彩得知此消息后,她也极力同意芸泰的想法,放弃了捕鹅的计划相传,有一只蛤蟆每天都看着天上飞翔的天鹅。蛤蟆看着这一群雪白的天鹅,它想把天鹅吃了,品尝这“天空的野味”。而后人认为这只蛤蟆十分懒惰,说这只蛤蟆只会胡思乱想、不切实际,故而传出了一句谚语----懒蛤蟆想吃天鹅肉。

这只蛤蟆的确很冤枉,他每天看着飞翔的天鹅是有原因的。

{背景:现在的教学侧重于成绩的高低,如果考试不合格就不能当上职位或保持原有的职业,这样的考试为了蛤蟆增强自身求生能力而开设的,要求一个月捕捉苍蝇的数目为500只(即500分)才合格。}

话说,芸泰是蛤蟆一族最富有情感、智慧的战士。他身经百战,他用那勇敢与智慧击倒了许多陆地上的庞然大物,这个蛤蟆村于是有了充足的食物。这些食物来自不同的大动物,此时的蛤蟆一族成为动物界中的烹调高手,因此也兴起一种新职业----美食家。雯彩是美食家中的一个,她很喜欢吃新型的佳肴。

芸泰是很喜欢雯彩的,平常他对雯彩格外好,只要雯彩说什么,他都会尽自己的能力做到让雯彩满意。有一天,雯彩蹦跳到芸泰面前,芸泰看见雯彩来了,他的脸一时间微红起来,心跳明显加快节奏,平时敏捷的他现在变得迟钝了,他慌慌张张地把舌头缩回来,停止捕捉苍蝇的行动。雯彩如平常一样微笑着,而且娇憨地对芸泰说:“芸泰,我今次考试如果有480分,你能不能让我吃到‘烤翅’?我很想品尝天鹅的滋味。”芸泰听了,回答:“480分是很低的分数,500分才合格,不如你考一个500分吧!”

“500分,很难啊!我的速度这么慢,一个月捕捉500只苍蝇对于我来说是高难度的了。”

“你以前不是拿过五百多分吗,怎么现在不行呢?”

“现在我当上美食家,吃的东西多了,我自然胖了,所以反应慢了许多,不可能在一个月捕捉500只的。”

“其实我也有难度,捕捉地上的大动物本来不是什么容易的是情。现在,你叫我捕捉天鹅,这不是难上加难吗?我没有捕捉天鹅的经验,这比你的考试难得多,我们一起努力吧!”

雯彩听了很高兴,因为她想她很快就可以吃到天鹅了。雯彩对着芸泰微笑了一下,说了一声“哦!”,又蹦跳离开了。芸泰看着自己喜欢的蛤蟆对他微笑,他充满信心。

于是,两只蛤蟆为了约定开始行动起来。

雯彩用她的舌头对着草丛中的苍蝇打去,重复地做着这样的练习,有时候她无意间打中石头,这种滋味让人想起来就感到心酸,但是她依然坚持练习。

另一方面,芸泰每天拿着一支小木棍、一片叶子,然后仰头观察着天鹅的习性,重点探究天鹅的每次的食物用量与迁移时的气候等。

有一天,有一位农夫路过池塘,看见芸泰总是仰头望着天鹅飞行的方向,农夫对这只蛤蟆的行为十分惊讶。农夫突然想到,可能这只蛤蟆是想吃天鹅,而且他还联想到这只蛤蟆有着很大的理想,于是农夫打消了捕捉此蛤蟆的念头。

经过十几天的观察,芸泰掌握了一些天鹅的重要习性,这就是每当太阳升高到仰头25°的时候,天鹅都会开始出来觅食,而天鹅每次觅食都是吃上三四条鱼,吃完后浮在水面上。芸泰猜想,可能这时候刚好是天鹅肚子饿了才出来觅食,天鹅吃完鱼后浮在水面是因为天鹅吃得太多而飞不起。

芸泰带着这样的猜想每天都忙于捕鱼,并且把捕到的鱼做成大块的腌肉。他计划捕捉一百多条鱼,这样池塘的鱼就变少了,天鹅就会到处艰难地觅食。当天鹅出来觅食的时候,他就把大量的鱼肉一次性地放在池塘的边缘,并且在那附近装上重型捕鹅器,当然这一切都是秘密进行。有了这样的准备,捕到天鹅的机率与数量就升高了。

有十几天过去了,芸泰把所有捕鹅的东西准备好了。这时雯彩也考完试了,而且拿到惊人的成绩---540分,这比合格分数高出40分,通常当美食家的分数都是512左右,这时的雯彩闻名于蛤蟆界,蛤蟆们有口皆碑赞美她。

芸泰预测过几天有大量天鹅经过这池塘,然后他实行捕鹅计划。可是此时却收到了一个不幸的消息,这就是天气突然变冷,邻村遭受到史上最大的雪灾,那里的经济势力非常脆弱,蛤蟆们的生活水平低。现在邻村遭受到于此恶劣的天气,那里的许多居民饥寒交迫,有些还妻离子散。据媒体报道,那个村落已经有七百多只蛤蟆被冻、饿死,三千多只蛤蟆还处于饥寒中。芸泰看到此消息后,一个救助同胞的念头闪过,他想把捕捉到的鱼送给灾民。当雯彩得知此消息后,她也极力同意芸泰的想法,放弃了捕鹅的计划相传,有一只蛤蟆每天都看着天上飞翔的天鹅。蛤蟆看着这一群雪白的天鹅,它想把天鹅吃了,品尝这“天空的野味”。而后人认为这只蛤蟆十分懒惰,说这只蛤蟆只会胡思乱想、不切实际,故而传出了一句谚语----懒蛤蟆想吃天鹅肉。

这只蛤蟆的确很冤枉,他每天看着飞翔的天鹅是有原因的。

{背景:现在的教学侧重于成绩的高低,如果考试不合格就不能当上职位或保持原有的职业,这样的考试为了蛤蟆增强自身求生能力而开设的,要求一个月捕捉苍蝇的数目为500只(即500分)才合格。}

话说,芸泰是蛤蟆一族最富有情感、智慧的战士。他身经百战,他用那勇敢与智慧击倒了许多陆地上的庞然大物,这个蛤蟆村于是有了充足的食物。这些食物来自不同的大动物,此时的蛤蟆一族成为动物界中的烹调高手,因此也兴起一种新职业----美食家。雯彩是美食家中的一个,她很喜欢吃新型的佳肴。

芸泰是很喜欢雯彩的,平常他对雯彩格外好,只要雯彩说什么,他都会尽自己的能力做到让雯彩满意。有一天,雯彩蹦跳到芸泰面前,芸泰看见雯彩来了,他的脸一时间微红起来,心跳明显加快节奏,平时敏捷的他现在变得迟钝了,他慌慌张张地把舌头缩回来,停止捕捉苍蝇的行动。雯彩如平常一样微笑着,而且娇憨地对芸泰说:“芸泰,我今次考试如果有480分,你能不能让我吃到‘烤翅’?我很想品尝天鹅的滋味。”芸泰听了,回答:“480分是很低的分数,500分才合格,不如你考一个500分吧!”

“500分,很难啊!我的速度这么慢,一个月捕捉500只苍蝇对于我来说是高难度的了。”

“你以前不是拿过五百多分吗,怎么现在不行呢?”

“现在我当上美食家,吃的东西多了,我自然胖了,所以反应慢了许多,不可能在一个月捕捉500只的。”

“其实我也有难度,捕捉地上的大动物本来不是什么容易的是情。现在,你叫我捕捉天鹅,这不是难上加难吗?我没有捕捉天鹅的经验,这比你的考试难得多,我们一起努力吧!”

雯彩听了很高兴,因为她想她很快就可以吃到天鹅了。雯彩对着芸泰微笑了一下,说了一声“哦!”,又蹦跳离开了。芸泰看着自己喜欢的蛤蟆对他微笑,他充满信心。

于是,两只蛤蟆为了约定开始行动起来。

雯彩用她的舌头对着草丛中的苍蝇打去,重复地做着这样的练习,有时候她无意间打中石头,这种滋味让人想起来就感到心酸,但是她依然坚持练习。

另一方面,芸泰每天拿着一支小木棍、一片叶子,然后仰头观察着天鹅的习性,重点探究天鹅的每次的食物用量与迁移时的气候等。

有一天,有一位农夫路过池塘,看见芸泰总是仰头望着天鹅飞行的方向,农夫对这只蛤蟆的行为十分惊讶。农夫突然想到,可能这只蛤蟆是想吃天鹅,而且他还联想到这只蛤蟆有着很大的理想,于是农夫打消了捕捉此蛤蟆的念头。

经过十几天的观察,芸泰掌握了一些天鹅的重要习性,这就是每当太阳升高到仰头25°的时候,天鹅都会开始出来觅食,而天鹅每次觅食都是吃上三四条鱼,吃完后浮在水面上。芸泰猜想,可能这时候刚好是天鹅肚子饿了才出来觅食,天鹅吃完鱼后浮在水面是因为天鹅吃得太多而飞不起。

芸泰带着这样的猜想每天都忙于捕鱼,并且把捕到的鱼做成大块的腌肉。他计划捕捉一百多条鱼,这样池塘的鱼就变少了,天鹅就会到处艰难地觅食。当天鹅出来觅食的时候,他就把大量的鱼肉一次性地放在池塘的边缘,并且在那附近装上重型捕鹅器,当然这一切都是秘密进行。有了这样的准备,捕到天鹅的机率与数量就升高了。

有十几天过去了,芸泰把所有捕鹅的东西准备好了。这时雯彩也考完试了,而且拿到惊人的成绩---540分,这比合格分数高出40分,通常当美食家的分数都是512左右,这时的雯彩闻名于蛤蟆界,蛤蟆们有口皆碑赞美她。

芸泰预测过几天有大量天鹅经过这池塘,然后他实行捕鹅计划。可是此时却收到了一个不幸的消息,这就是天气突然变冷,邻村遭受到史上最大的雪灾,那里的经济势力非常脆弱,蛤蟆们的生活水平低。现在邻村遭受到于此恶劣的天气,那里的许多居民饥寒交迫,有些还妻离子散。据媒体报道,那个村落已经有七百多只蛤蟆被冻、饿死,三千多只蛤蟆还处于饥寒中。芸泰看到此消息后,一个救助同胞的念头闪过,他想把捕捉到的鱼送给灾民。当雯彩得知此消息后,她也极力同意芸泰的想法,放弃了捕鹅的计划相传,有一只蛤蟆每天都看着天上飞翔的天鹅。蛤蟆看着这一群雪白的天鹅,它想把天鹅吃了,品尝这“天空的野味”。而后人认为这只蛤蟆十分懒惰,说这只蛤蟆只会胡思乱想、不切实际,故而传出了一句谚语----懒蛤蟆想吃天鹅肉。

这只蛤蟆的确很冤枉,他每天看着飞翔的天鹅是有原因的。

{背景:现在的教学侧重于成绩的高低,如果考试不合格就不能当上职位或保持原有的职业,这样的考试为了蛤蟆增强自身求生能力而开设的,要求一个月捕捉苍蝇的数目为500只(即500分)才合格。}

话说,芸泰是蛤蟆一族最富有情感、智慧的战士。他身经百战,他用那勇敢与智慧击倒了许多陆地上的庞然大物,这个蛤蟆村于是有了充足的食物。这些食物来自不同的大动物,此时的蛤蟆一族成为动物界中的烹调高手,因此也兴起一种新职业----美食家。雯彩是美食家中的一个,她很喜欢吃新型的佳肴。

芸泰是很喜欢雯彩的,平常他对雯彩格外好,只要雯彩说什么,他都会尽自己的能力做到让雯彩满意。有一天,雯彩蹦跳到芸泰面前,芸泰看见雯彩来了,他的脸一时间微红起来,心跳明显加快节奏,平时敏捷的他现在变得迟钝了,他慌慌张张地把舌头缩回来,停止捕捉苍蝇的行动。雯彩如平常一样微笑着,而且娇憨地对芸泰说:“芸泰,我今次考试如果有480分,你能不能让我吃到‘烤翅’?我很想品尝天鹅的滋味。”芸泰听了,回答:“480分是很低的分数,500分才合格,不如你考一个500分吧!”

“500分,很难啊!我的速度这么慢,一个月捕捉500只苍蝇对于我来说是高难度的了。”

“你以前不是拿过五百多分吗,怎么现在不行呢?”

“现在我当上美食家,吃的东西多了,我自然胖了,所以反应慢了许多,不可能在一个月捕捉500只的。”

“其实我也有难度,捕捉地上的大动物本来不是什么容易的是情。现在,你叫我捕捉天鹅,这不是难上加难吗?我没有捕捉天鹅的经验,这比你的考试难得多,我们一起努力吧!”

雯彩听了很高兴,因为她想她很快就可以吃到天鹅了。雯彩对着芸泰微笑了一下,说了一声“哦!”,又蹦跳离开了。芸泰看着自己喜欢的蛤蟆对他微笑,他充满信心。

于是,两只蛤蟆为了约定开始行动起来。

雯彩用她的舌头对着草丛中的苍蝇打去,重复地做着这样的练习,有时候她无意间打中石头,这种滋味让人想起来就感到心酸,但是她依然坚持练习。

另一方面,芸泰每天拿着一支小木棍、一片叶子,然后仰头观察着天鹅的习性,重点探究天鹅的每次的食物用量与迁移时的气候等。

有一天,有一位农夫路过池塘,看见芸泰总是仰头望着天鹅飞行的方向,农夫对这只蛤蟆的行为十分惊讶。农夫突然想到,可能这只蛤蟆是想吃天鹅,而且他还联想到这只蛤蟆有着很大的理想,于是农夫打消了捕捉此蛤蟆的念头。

经过十几天的观察,芸泰掌握了一些天鹅的重要习性,这就是每当太阳升高到仰头25°的时候,天鹅都会开始出来觅食,而天鹅每次觅食都是吃上三四条鱼,吃完后浮在水面上。芸泰猜想,可能这时候刚好是天鹅肚子饿了才出来觅食,天鹅吃完鱼后浮在水面是因为天鹅吃得太多而飞不起。

芸泰带着这样的猜想每天都忙于捕鱼,并且把捕到的鱼做成大块的腌肉。他计划捕捉一百多条鱼,这样池塘的鱼就变少了,天鹅就会到处艰难地觅食。当天鹅出来觅食的时候,他就把大量的鱼肉一次性地放在池塘的边缘,并且在那附近装上重型捕鹅器,当然这一切都是秘密进行。有了这样的准备,捕到天鹅的机率与数量就升高了。

有十几天过去了,芸泰把所有捕鹅的东西准备好了。这时雯彩也考完试了,而且拿到惊人的成绩---540分,这比合格分数高出40分,通常当美食家的分数都是512左右,这时的雯彩闻名于蛤蟆界,蛤蟆们有口皆碑赞美她。

芸泰预测过几天有大量天鹅经过这池塘,然后他实行捕鹅计划。可是此时却收到了一个不幸的消息,这就是天气突然变冷,邻村遭受到史上最大的雪灾,那里的经济势力非常脆弱,蛤蟆们的生活水平低。现在邻村遭受到于此恶劣的天气,那里的许多居民饥寒交迫,有些还妻离子散。据媒体报道,那个村落已经有七百多只蛤蟆被冻、饿死,三千多只蛤蟆还处于饥寒中。芸泰看到此消息后,一个救助同胞的念头闪过,他想把捕捉到的鱼送给灾民。当雯彩得知此消息后,她也极力同意芸泰的想法,放弃了捕鹅的计划相传,有一只蛤蟆每天都看着天上飞翔的天鹅。蛤蟆看着这一群雪白的天鹅,它想把天鹅吃了,品尝这“天空的野味”。而后人认为这只蛤蟆十分懒惰,说这只蛤蟆只会胡思乱想、不切实际,故而传出了一句谚语----懒蛤蟆想吃天鹅肉。

这只蛤蟆的确很冤枉,他每天看着飞翔的天鹅是有原因的。

{背景:现在的教学侧重于成绩的高低,如果考试不合格就不能当上职位或保持原有的职业,这样的考试为了蛤蟆增强自身求生能力而开设的,要求一个月捕捉苍蝇的数目为500只(即500分)才合格。}

话说,芸泰是蛤蟆一族最富有情感、智慧的战士。他身经百战,他用那勇敢与智慧击倒了许多陆地上的庞然大物,这个蛤蟆村于是有了充足的食物。这些食物来自不同的大动物,此时的蛤蟆一族成为动物界中的烹调高手,因此也兴起一种新职业----美食家。雯彩是美食家中的一个,她很喜欢吃新型的佳肴。

芸泰是很喜欢雯彩的,平常他对雯彩格外好,只要雯彩说什么,他都会尽自己的能力做到让雯彩满意。有一天,雯彩蹦跳到芸泰面前,芸泰看见雯彩来了,他的脸一时间微红起来,心跳明显加快节奏,平时敏捷的他现在变得迟钝了,他慌慌张张地把舌头缩回来,停止捕捉苍蝇的行动。雯彩如平常一样微笑着,而且娇憨地对芸泰说:“芸泰,我今次考试如果有480分,你能不能让我吃到‘烤翅’?我很想品尝天鹅的滋味。”芸泰听了,回答:“480分是很低的分数,500分才合格,不如你考一个500分吧!”

“500分,很难啊!我的速度这么慢,一个月捕捉500只苍蝇对于我来说是高难度的了。”

“你以前不是拿过五百多分吗,怎么现在不行呢?”

“现在我当上美食家,吃的东西多了,我自然胖了,所以反应慢了许多,不可能在一个月捕捉500只的。”

“其实我也有难度,捕捉地上的大动物本来不是什么容易的是情。现在,你叫我捕捉天鹅,这不是难上加难吗?我没有捕捉天鹅的经验,这比你的考试难得多,我们一起努力吧!”

雯彩听了很高兴,因为她想她很快就可以吃到天鹅了。雯彩对着芸泰微笑了一下,说了一声“哦!”,又蹦跳离开了。芸泰看着自己喜欢的蛤蟆对他微笑,他充满信心。

于是,两只蛤蟆为了约定开始行动起来。

雯彩用她的舌头对着草丛中的苍蝇打去,重复地做着这样的练习,有时候她无意间打中石头,这种滋味让人想起来就感到心酸,但是她依然坚持练习。

另一方面,芸泰每天拿着一支小木棍、一片叶子,然后仰头观察着天鹅的习性,重点探究天鹅的每次的食物用量与迁移时的气候等。

有一天,有一位农夫路过池塘,看见芸泰总是仰头望着天鹅飞行的方向,农夫对这只蛤蟆的行为十分惊讶。农夫突然想到,可能这只蛤蟆是想吃天鹅,而且他还联想到这只蛤蟆有着很大的理想,于是农夫打消了捕捉此蛤蟆的念头。

经过十几天的观察,芸泰掌握了一些天鹅的重要习性,这就是每当太阳升高到仰头25°的时候,天鹅都会开始出来觅食,而天鹅每次觅食都是吃上三四条鱼,吃完后浮在水面上。芸泰猜想,可能这时候刚好是天鹅肚子饿了才出来觅食,天鹅吃完鱼后浮在水面是因为天鹅吃得太多而飞不起。

芸泰带着这样的猜想每天都忙于捕鱼,并且把捕到的鱼做成大块的腌肉。他计划捕捉一百多条鱼,这样池塘的鱼就变少了,天鹅就会到处艰难地觅食。当天鹅出来觅食的时候,他就把大量的鱼肉一次性地放在池塘的边缘,并且在那附近装上重型捕鹅器,当然这一切都是秘密进行。有了这样的准备,捕到天鹅的机率与数量就升高了。

有十几天过去了,芸泰把所有捕鹅的东西准备好了。这时雯彩也考完试了,而且拿到惊人的成绩---540分,这比合格分数高出40分,通常当美食家的分数都是512左右,这时的雯彩闻名于蛤蟆界,蛤蟆们有口皆碑赞美她。

芸泰预测过几天有大量天鹅经过这池塘,然后他实行捕鹅计划。可是此时却收到了一个不幸的消息,这就是天气突然变冷,邻村遭受到史上最大的雪灾,那里的经济势力非常脆弱,蛤蟆们的生活水平低。现在邻村遭受到于此恶劣的天气,那里的许多居民饥寒交迫,有些还妻离子散。据媒体报道,那个村落已经有七百多只蛤蟆被冻、饿死,三千多只蛤蟆还处于饥寒中。芸泰看到此消息后,一个救助同胞的念头闪过,他想把捕捉到的鱼送给灾民。当雯彩得知此消息后,她也极力同意芸泰的想法,放弃了捕鹅的计划

左转弯

男人点燃了一支烟,随手把烟盒丢在床上,绕过低头不语的女人,走到窗前,望着阴雨连绵的天空。

虽是只有几步,对于女人来说,却如同期年一般漫长。她的目光未曾偏离沙发上那本绿色的离婚证件。

她爱男人,爱的没有一丝保留,爱到可以用自己的生命去交换他[她}们下一秒钟的爱情。

过于完美的爱情总是会让人嫉妒。而上帝,则是这个世界上最容不下完美的人。

他会刻意制造一些无法澄清的误会,让一对爱浓如血的恋人,背向而行,一路远去。

十年的异地相思,让这对历经时间考验的恋人在漫长旅途的的尽头,紧紧相拥。

她爱他,他一样爱她,为了她,他可以忤逆父母的意愿。为了她,他放弃了曾经那些生死相交的朋友。他说这就是所谓的选择。

这是他给她的爱,他说他爱她,他的世界里只有她一个人。他仅属于她,此生不结,此情不灭。

就是这样浓烈的的爱情,让他{她}们向对方承诺,这一生,相依相偎,纵然世界末日,也不离不弃。

谁能说这样的爱情不完美?谁能奢求有一段情缘更佳于此?

他{她}们有自己的工作,男人是一家外企的会计,女人是一家国企的部门经理。

平日里的奔波,并没有让这对恋人忽略对方。他{她}们还是习惯在每天早晨短暂的分开之前给对方一个甜蜜的吻。

她会调皮的对他说,“你的怀里好暖啊,好想永远这样依偎在你的怀里”。而他会顺势把她紧紧的揽在怀里,说着他{她}们已经很熟悉的情话,像一对处于热恋初期的情人。

只有他{她}们自己才知道,从他{她}们第一次牵手到住进这间三层的楼房,十五年的光阴已擦身而过。

那一年,他{她}们只有十五岁,便认定对方是自己今生的唯一。

尽管在那个文明并不开化的年代,他{她}们的感情被长辈们称之为“早恋”。但这颗“爱”的小芽在十五年后的今天,推翻了人们当初“青涩恋情终无果”的判决。他{她}们用事实证明了他{她}们的爱情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他会记得她喜欢菠萝的味道,她会记得他最爱的颜色是黑色。这样的恋人却逃不掉命运的捉弄。

在那样的一个星期日,他远方亲戚家的表妹,因公事出差路过这座三十年代便因动荡而崛起的城市。

工作之余,她决定拜访一下十年未见的表哥。而这一切女人都不了解,她似乎不曾知道男人有一个这样年岁的表妹。

结束了一天疲劳的工作,男人匆匆回家。十年的相隔,让他对这个小时侯就很要好的表妹,作出种种设想。十年的时间,表妹是否已经长成一个清秀的大姑娘。

当那个相隔十年的表妹文静的站在他的面前,男人没有了刚开始的疑虑。还是那个可爱的小女孩,披肩的长发,一身黑色的职业套装,让这个小女孩有了成熟女人的气质。尽管她只有二十五岁。

寒暄了几句,男人把表妹请回了家,这是他{她}们儿时生活的那个小村的风俗。客自远方来,当然要备一桌好菜了。

表妹依然像小时侯那样调皮,她喜欢悄悄绕到男人的背后,然后给男人一个大大的拥抱。

她动作很快,男人也没有闪躲,就那样幸福的抱着。

女人恰恰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两兄妹的面前。

男人似乎是忘记了同女人介绍他远方亲戚家的表妹。而表妹也呆呆的抱着男人,没有放手的意思。

女人的脸上浮现出难以掩饰的怒色,她不会想到那个抱着他老公的女人是他远方的表妹。她的意识里,只有她有资格去那样抱着眼前的男人,如果哪个女人想占有她的男人,那她将***********

“我*******”,男人的表妹似乎是看出了什么,她试图为此作出必要的解释。她不想眼前的这个女人误会自己与表哥的关系。

只是这一念之间,成了她的归期,女人绕过男人,把手中锋利的水果刀,插进她的腹部,她茫然不知所措。

她看着自己的表哥,还有正在把果盘杂向自己的女人。身体上的不支让她重重瘫倒在地上,血一点点从她的衣服里渗出。

她看到表哥和那个女人激烈的争吵,一记耳光重重打在那个女人的侧脸上。救护车来的时候,她已经不属于这个世界。地板上残留的血迹,是她生命里的最后一次释放。

女人真的很爱男人,爱到失去理智。她没有想过那个女孩是男人的表妹,她只是知道那个男人只属于她一个人,没有人可以从她的手中夺走男人。

“为什么不问清楚?”男人这样对女人说,他内疚,是他的疏忽,让自己表妹的血染红了那把水果刀。是他的疏忽,让自己苦心经营十几年的爱情,没有了结果。

“对不起,我****我不知道***她是**她是你的表妹”

“这就是你杀死她的理由吗?”

“不,我不男人点燃了一支烟,随手把烟盒丢在床上,绕过低头不语的女人,走到窗前,望着阴雨连绵的天空。

虽是只有几步,对于女人来说,却如同期年一般漫长。她的目光未曾偏离沙发上那本绿色的离婚证件。

她爱男人,爱的没有一丝保留,爱到可以用自己的生命去交换他[她}们下一秒钟的爱情。

过于完美的爱情总是会让人嫉妒。而上帝,则是这个世界上最容不下完美的人。

他会刻意制造一些无法澄清的误会,让一对爱浓如血的恋人,背向而行,一路远去。

十年的异地相思,让这对历经时间考验的恋人在漫长旅途的的尽头,紧紧相拥。

她爱他,他一样爱她,为了她,他可以忤逆父母的意愿。为了她,他放弃了曾经那些生死相交的朋友。他说这就是所谓的选择。

这是他给她的爱,他说他爱她,他的世界里只有她一个人。他仅属于她,此生不结,此情不灭。

就是这样浓烈的的爱情,让他{她}们向对方承诺,这一生,相依相偎,纵然世界末日,也不离不弃。

谁能说这样的爱情不完美?谁能奢求有一段情缘更佳于此?

他{她}们有自己的工作,男人是一家外企的会计,女人是一家国企的部门经理。

平日里的奔波,并没有让这对恋人忽略对方。他{她}们还是习惯在每天早晨短暂的分开之前给对方一个甜蜜的吻。

她会调皮的对他说,“你的怀里好暖啊,好想永远这样依偎在你的怀里”。而他会顺势把她紧紧的揽在怀里,说着他{她}们已经很熟悉的情话,像一对处于热恋初期的情人。

只有他{她}们自己才知道,从他{她}们第一次牵手到住进这间三层的楼房,十五年的光阴已擦身而过。

那一年,他{她}们只有十五岁,便认定对方是自己今生的唯一。

尽管在那个文明并不开化的年代,他{她}们的感情被长辈们称之为“早恋”。但这颗“爱”的小芽在十五年后的今天,推翻了人们当初“青涩恋情终无果”的判决。他{她}们用事实证明了他{她}们的爱情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他会记得她喜欢菠萝的味道,她会记得他最爱的颜色是黑色。这样的恋人却逃不掉命运的捉弄。

在那样的一个星期日,他远方亲戚家的表妹,因公事出差路过这座三十年代便因动荡而崛起的城市。

工作之余,她决定拜访一下十年未见的表哥。而这一切女人都不了解,她似乎不曾知道男人有一个这样年岁的表妹。

结束了一天疲劳的工作,男人匆匆回家。十年的相隔,让他对这个小时侯就很要好的表妹,作出种种设想。十年的时间,表妹是否已经长成一个清秀的大姑娘。

当那个相隔十年的表妹文静的站在他的面前,男人没有了刚开始的疑虑。还是那个可爱的小女孩,披肩的长发,一身黑色的职业套装,让这个小女孩有了成熟女人的气质。尽管她只有二十五岁。

寒暄了几句,男人把表妹请回了家,这是他{她}们儿时生活的那个小村的风俗。客自远方来,当然要备一桌好菜了。

表妹依然像小时侯那样调皮,她喜欢悄悄绕到男人的背后,然后给男人一个大大的拥抱。

她动作很快,男人也没有闪躲,就那样幸福的抱着。

女人恰恰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两兄妹的面前。

男人似乎是忘记了同女人介绍他远方亲戚家的表妹。而表妹也呆呆的抱着男人,没有放手的意思。

女人的脸上浮现出难以掩饰的怒色,她不会想到那个抱着他老公的女人是他远方的表妹。她的意识里,只有她有资格去那样抱着眼前的男人,如果哪个女人想占有她的男人,那她将***********

“我*******”,男人的表妹似乎是看出了什么,她试图为此作出必要的解释。她不想眼前的这个女人误会自己与表哥的关系。

只是这一念之间,成了她的归期,女人绕过男人,把手中锋利的水果刀,插进她的腹部,她茫然不知所措。

她看着自己的表哥,还有正在把果盘杂向自己的女人。身体上的不支让她重重瘫倒在地上,血一点点从她的衣服里渗出。

她看到表哥和那个女人激烈的争吵,一记耳光重重打在那个女人的侧脸上。救护车来的时候,她已经不属于这个世界。地板上残留的血迹,是她生命里的最后一次释放。

女人真的很爱男人,爱到失去理智。她没有想过那个女孩是男人的表妹,她只是知道那个男人只属于她一个人,没有人可以从她的手中夺走男人。

“为什么不问清楚?”男人这样对女人说,他内疚,是他的疏忽,让自己表妹的血染红了那把水果刀。是他的疏忽,让自己苦心经营十几年的爱情,没有了结果。

“对不起,我****我不知道***她是**她是你的表妹”

“这就是你杀死她的理由吗?”

“不,我不男人点燃了一支烟,随手把烟盒丢在床上,绕过低头不语的女人,走到窗前,望着阴雨连绵的天空。

虽是只有几步,对于女人来说,却如同期年一般漫长。她的目光未曾偏离沙发上那本绿色的离婚证件。

她爱男人,爱的没有一丝保留,爱到可以用自己的生命去交换他[她}们下一秒钟的爱情。

过于完美的爱情总是会让人嫉妒。而上帝,则是这个世界上最容不下完美的人。

他会刻意制造一些无法澄清的误会,让一对爱浓如血的恋人,背向而行,一路远去。

十年的异地相思,让这对历经时间考验的恋人在漫长旅途的的尽头,紧紧相拥。

她爱他,他一样爱她,为了她,他可以忤逆父母的意愿。为了她,他放弃了曾经那些生死相交的朋友。他说这就是所谓的选择。

这是他给她的爱,他说他爱她,他的世界里只有她一个人。他仅属于她,此生不结,此情不灭。

就是这样浓烈的的爱情,让他{她}们向对方承诺,这一生,相依相偎,纵然世界末日,也不离不弃。

谁能说这样的爱情不完美?谁能奢求有一段情缘更佳于此?

他{她}们有自己的工作,男人是一家外企的会计,女人是一家国企的部门经理。

平日里的奔波,并没有让这对恋人忽略对方。他{她}们还是习惯在每天早晨短暂的分开之前给对方一个甜蜜的吻。

她会调皮的对他说,“你的怀里好暖啊,好想永远这样依偎在你的怀里”。而他会顺势把她紧紧的揽在怀里,说着他{她}们已经很熟悉的情话,像一对处于热恋初期的情人。

只有他{她}们自己才知道,从他{她}们第一次牵手到住进这间三层的楼房,十五年的光阴已擦身而过。

那一年,他{她}们只有十五岁,便认定对方是自己今生的唯一。

尽管在那个文明并不开化的年代,他{她}们的感情被长辈们称之为“早恋”。但这颗“爱”的小芽在十五年后的今天,推翻了人们当初“青涩恋情终无果”的判决。他{她}们用事实证明了他{她}们的爱情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他会记得她喜欢菠萝的味道,她会记得他最爱的颜色是黑色。这样的恋人却逃不掉命运的捉弄。

在那样的一个星期日,他远方亲戚家的表妹,因公事出差路过这座三十年代便因动荡而崛起的城市。

工作之余,她决定拜访一下十年未见的表哥。而这一切女人都不了解,她似乎不曾知道男人有一个这样年岁的表妹。

结束了一天疲劳的工作,男人匆匆回家。十年的相隔,让他对这个小时侯就很要好的表妹,作出种种设想。十年的时间,表妹是否已经长成一个清秀的大姑娘。

当那个相隔十年的表妹文静的站在他的面前,男人没有了刚开始的疑虑。还是那个可爱的小女孩,披肩的长发,一身黑色的职业套装,让这个小女孩有了成熟女人的气质。尽管她只有二十五岁。

寒暄了几句,男人把表妹请回了家,这是他{她}们儿时生活的那个小村的风俗。客自远方来,当然要备一桌好菜了。

表妹依然像小时侯那样调皮,她喜欢悄悄绕到男人的背后,然后给男人一个大大的拥抱。

她动作很快,男人也没有闪躲,就那样幸福的抱着。

女人恰恰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两兄妹的面前。

男人似乎是忘记了同女人介绍他远方亲戚家的表妹。而表妹也呆呆的抱着男人,没有放手的意思。

女人的脸上浮现出难以掩饰的怒色,她不会想到那个抱着他老公的女人是他远方的表妹。她的意识里,只有她有资格去那样抱着眼前的男人,如果哪个女人想占有她的男人,那她将***********

“我*******”,男人的表妹似乎是看出了什么,她试图为此作出必要的解释。她不想眼前的这个女人误会自己与表哥的关系。

只是这一念之间,成了她的归期,女人绕过男人,把手中锋利的水果刀,插进她的腹部,她茫然不知所措。

她看着自己的表哥,还有正在把果盘杂向自己的女人。身体上的不支让她重重瘫倒在地上,血一点点从她的衣服里渗出。

她看到表哥和那个女人激烈的争吵,一记耳光重重打在那个女人的侧脸上。救护车来的时候,她已经不属于这个世界。地板上残留的血迹,是她生命里的最后一次释放。

女人真的很爱男人,爱到失去理智。她没有想过那个女孩是男人的表妹,她只是知道那个男人只属于她一个人,没有人可以从她的手中夺走男人。

“为什么不问清楚?”男人这样对女人说,他内疚,是他的疏忽,让自己表妹的血染红了那把水果刀。是他的疏忽,让自己苦心经营十几年的爱情,没有了结果。

“对不起,我****我不知道***她是**她是你的表妹”

“这就是你杀死她的理由吗?”

“不,我不男人点燃了一支烟,随手把烟盒丢在床上,绕过低头不语的女人,走到窗前,望着阴雨连绵的天空。

虽是只有几步,对于女人来说,却如同期年一般漫长。她的目光未曾偏离沙发上那本绿色的离婚证件。

她爱男人,爱的没有一丝保留,爱到可以用自己的生命去交换他[她}们下一秒钟的爱情。

过于完美的爱情总是会让人嫉妒。而上帝,则是这个世界上最容不下完美的人。

他会刻意制造一些无法澄清的误会,让一对爱浓如血的恋人,背向而行,一路远去。

十年的异地相思,让这对历经时间考验的恋人在漫长旅途的的尽头,紧紧相拥。

她爱他,他一样爱她,为了她,他可以忤逆父母的意愿。为了她,他放弃了曾经那些生死相交的朋友。他说这就是所谓的选择。

这是他给她的爱,他说他爱她,他的世界里只有她一个人。他仅属于她,此生不结,此情不灭。

就是这样浓烈的的爱情,让他{她}们向对方承诺,这一生,相依相偎,纵然世界末日,也不离不弃。

谁能说这样的爱情不完美?谁能奢求有一段情缘更佳于此?

他{她}们有自己的工作,男人是一家外企的会计,女人是一家国企的部门经理。

平日里的奔波,并没有让这对恋人忽略对方。他{她}们还是习惯在每天早晨短暂的分开之前给对方一个甜蜜的吻。

她会调皮的对他说,“你的怀里好暖啊,好想永远这样依偎在你的怀里”。而他会顺势把她紧紧的揽在怀里,说着他{她}们已经很熟悉的情话,像一对处于热恋初期的情人。

只有他{她}们自己才知道,从他{她}们第一次牵手到住进这间三层的楼房,十五年的光阴已擦身而过。

那一年,他{她}们只有十五岁,便认定对方是自己今生的唯一。

尽管在那个文明并不开化的年代,他{她}们的感情被长辈们称之为“早恋”。但这颗“爱”的小芽在十五年后的今天,推翻了人们当初“青涩恋情终无果”的判决。他{她}们用事实证明了他{她}们的爱情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他会记得她喜欢菠萝的味道,她会记得他最爱的颜色是黑色。这样的恋人却逃不掉命运的捉弄。

在那样的一个星期日,他远方亲戚家的表妹,因公事出差路过这座三十年代便因动荡而崛起的城市。

工作之余,她决定拜访一下十年未见的表哥。而这一切女人都不了解,她似乎不曾知道男人有一个这样年岁的表妹。

结束了一天疲劳的工作,男人匆匆回家。十年的相隔,让他对这个小时侯就很要好的表妹,作出种种设想。十年的时间,表妹是否已经长成一个清秀的大姑娘。

当那个相隔十年的表妹文静的站在他的面前,男人没有了刚开始的疑虑。还是那个可爱的小女孩,披肩的长发,一身黑色的职业套装,让这个小女孩有了成熟女人的气质。尽管她只有二十五岁。

寒暄了几句,男人把表妹请回了家,这是他{她}们儿时生活的那个小村的风俗。客自远方来,当然要备一桌好菜了。

表妹依然像小时侯那样调皮,她喜欢悄悄绕到男人的背后,然后给男人一个大大的拥抱。

她动作很快,男人也没有闪躲,就那样幸福的抱着。

女人恰恰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两兄妹的面前。

男人似乎是忘记了同女人介绍他远方亲戚家的表妹。而表妹也呆呆的抱着男人,没有放手的意思。

女人的脸上浮现出难以掩饰的怒色,她不会想到那个抱着他老公的女人是他远方的表妹。她的意识里,只有她有资格去那样抱着眼前的男人,如果哪个女人想占有她的男人,那她将***********

“我*******”,男人的表妹似乎是看出了什么,她试图为此作出必要的解释。她不想眼前的这个女人误会自己与表哥的关系。

只是这一念之间,成了她的归期,女人绕过男人,把手中锋利的水果刀,插进她的腹部,她茫然不知所措。

她看着自己的表哥,还有正在把果盘杂向自己的女人。身体上的不支让她重重瘫倒在地上,血一点点从她的衣服里渗出。

她看到表哥和那个女人激烈的争吵,一记耳光重重打在那个女人的侧脸上。救护车来的时候,她已经不属于这个世界。地板上残留的血迹,是她生命里的最后一次释放。

女人真的很爱男人,爱到失去理智。她没有想过那个女孩是男人的表妹,她只是知道那个男人只属于她一个人,没有人可以从她的手中夺走男人。

“为什么不问清楚?”男人这样对女人说,他内疚,是他的疏忽,让自己表妹的血染红了那把水果刀。是他的疏忽,让自己苦心经营十几年的爱情,没有了结果。

“对不起,我****我不知道***她是**她是你的表妹”

“这就是你杀死她的理由吗?”

“不,我不男人点燃了一支烟,随手把烟盒丢在床上,绕过低头不语的女人,走到窗前,望着阴雨连绵的天空。

虽是只有几步,对于女人来说,却如同期年一般漫长。她的目光未曾偏离沙发上那本绿色的离婚证件。

她爱男人,爱的没有一丝保留,爱到可以用自己的生命去交换他[她}们下一秒钟的爱情。

过于完美的爱情总是会让人嫉妒。而上帝,则是这个世界上最容不下完美的人。

他会刻意制造一些无法澄清的误会,让一对爱浓如血的恋人,背向而行,一路远去。

十年的异地相思,让这对历经时间考验的恋人在漫长旅途的的尽头,紧紧相拥。

她爱他,他一样爱她,为了她,他可以忤逆父母的意愿。为了她,他放弃了曾经那些生死相交的朋友。他说这就是所谓的选择。

这是他给她的爱,他说他爱她,他的世界里只有她一个人。他仅属于她,此生不结,此情不灭。

就是这样浓烈的的爱情,让他{她}们向对方承诺,这一生,相依相偎,纵然世界末日,也不离不弃。

谁能说这样的爱情不完美?谁能奢求有一段情缘更佳于此?

他{她}们有自己的工作,男人是一家外企的会计,女人是一家国企的部门经理。

平日里的奔波,并没有让这对恋人忽略对方。他{她}们还是习惯在每天早晨短暂的分开之前给对方一个甜蜜的吻。

她会调皮的对他说,“你的怀里好暖啊,好想永远这样依偎在你的怀里”。而他会顺势把她紧紧的揽在怀里,说着他{她}们已经很熟悉的情话,像一对处于热恋初期的情人。

只有他{她}们自己才知道,从他{她}们第一次牵手到住进这间三层的楼房,十五年的光阴已擦身而过。

那一年,他{她}们只有十五岁,便认定对方是自己今生的唯一。

尽管在那个文明并不开化的年代,他{她}们的感情被长辈们称之为“早恋”。但这颗“爱”的小芽在十五年后的今天,推翻了人们当初“青涩恋情终无果”的判决。他{她}们用事实证明了他{她}们的爱情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他会记得她喜欢菠萝的味道,她会记得他最爱的颜色是黑色。这样的恋人却逃不掉命运的捉弄。

在那样的一个星期日,他远方亲戚家的表妹,因公事出差路过这座三十年代便因动荡而崛起的城市。

工作之余,她决定拜访一下十年未见的表哥。而这一切女人都不了解,她似乎不曾知道男人有一个这样年岁的表妹。

结束了一天疲劳的工作,男人匆匆回家。十年的相隔,让他对这个小时侯就很要好的表妹,作出种种设想。十年的时间,表妹是否已经长成一个清秀的大姑娘。

当那个相隔十年的表妹文静的站在他的面前,男人没有了刚开始的疑虑。还是那个可爱的小女孩,披肩的长发,一身黑色的职业套装,让这个小女孩有了成熟女人的气质。尽管她只有二十五岁。

寒暄了几句,男人把表妹请回了家,这是他{她}们儿时生活的那个小村的风俗。客自远方来,当然要备一桌好菜了。

表妹依然像小时侯那样调皮,她喜欢悄悄绕到男人的背后,然后给男人一个大大的拥抱。

她动作很快,男人也没有闪躲,就那样幸福的抱着。

女人恰恰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两兄妹的面前。

男人似乎是忘记了同女人介绍他远方亲戚家的表妹。而表妹也呆呆的抱着男人,没有放手的意思。

女人的脸上浮现出难以掩饰的怒色,她不会想到那个抱着他老公的女人是他远方的表妹。她的意识里,只有她有资格去那样抱着眼前的男人,如果哪个女人想占有她的男人,那她将***********

“我*******”,男人的表妹似乎是看出了什么,她试图为此作出必要的解释。她不想眼前的这个女人误会自己与表哥的关系。

只是这一念之间,成了她的归期,女人绕过男人,把手中锋利的水果刀,插进她的腹部,她茫然不知所措。

她看着自己的表哥,还有正在把果盘杂向自己的女人。身体上的不支让她重重瘫倒在地上,血一点点从她的衣服里渗出。

她看到表哥和那个女人激烈的争吵,一记耳光重重打在那个女人的侧脸上。救护车来的时候,她已经不属于这个世界。地板上残留的血迹,是她生命里的最后一次释放。

女人真的很爱男人,爱到失去理智。她没有想过那个女孩是男人的表妹,她只是知道那个男人只属于她一个人,没有人可以从她的手中夺走男人。

“为什么不问清楚?”男人这样对女人说,他内疚,是他的疏忽,让自己表妹的血染红了那把水果刀。是他的疏忽,让自己苦心经营十几年的爱情,没有了结果。

“对不起,我****我不知道***她是**她是你的表妹”

“这就是你杀死她的理由吗?”

“不,我不男人点燃了一支烟,随手把烟盒丢在床上,绕过低头不语的女人,走到窗前,望着阴雨连绵的天空。

虽是只有几步,对于女人来说,却如同期年一般漫长。她的目光未曾偏离沙发上那本绿色的离婚证件。

她爱男人,爱的没有一丝保留,爱到可以用自己的生命去交换他[她}们下一秒钟的爱情。

过于完美的爱情总是会让人嫉妒。而上帝,则是这个世界上最容不下完美的人。

他会刻意制造一些无法澄清的误会,让一对爱浓如血的恋人,背向而行,一路远去。

十年的异地相思,让这对历经时间考验的恋人在漫长旅途的的尽头,紧紧相拥。

她爱他,他一样爱她,为了她,他可以忤逆父母的意愿。为了她,他放弃了曾经那些生死相交的朋友。他说这就是所谓的选择。

这是他给她的爱,他说他爱她,他的世界里只有她一个人。他仅属于她,此生不结,此情不灭。

就是这样浓烈的的爱情,让他{她}们向对方承诺,这一生,相依相偎,纵然世界末日,也不离不弃。

谁能说这样的爱情不完美?谁能奢求有一段情缘更佳于此?

他{她}们有自己的工作,男人是一家外企的会计,女人是一家国企的部门经理。

平日里的奔波,并没有让这对恋人忽略对方。他{她}们还是习惯在每天早晨短暂的分开之前给对方一个甜蜜的吻。

她会调皮的对他说,“你的怀里好暖啊,好想永远这样依偎在你的怀里”。而他会顺势把她紧紧的揽在怀里,说着他{她}们已经很熟悉的情话,像一对处于热恋初期的情人。

只有他{她}们自己才知道,从他{她}们第一次牵手到住进这间三层的楼房,十五年的光阴已擦身而过。

那一年,他{她}们只有十五岁,便认定对方是自己今生的唯一。

尽管在那个文明并不开化的年代,他{她}们的感情被长辈们称之为“早恋”。但这颗“爱”的小芽在十五年后的今天,推翻了人们当初“青涩恋情终无果”的判决。他{她}们用事实证明了他{她}们的爱情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他会记得她喜欢菠萝的味道,她会记得他最爱的颜色是黑色。这样的恋人却逃不掉命运的捉弄。

在那样的一个星期日,他远方亲戚家的表妹,因公事出差路过这座三十年代便因动荡而崛起的城市。

工作之余,她决定拜访一下十年未见的表哥。而这一切女人都不了解,她似乎不曾知道男人有一个这样年岁的表妹。

结束了一天疲劳的工作,男人匆匆回家。十年的相隔,让他对这个小时侯就很要好的表妹,作出种种设想。十年的时间,表妹是否已经长成一个清秀的大姑娘。

当那个相隔十年的表妹文静的站在他的面前,男人没有了刚开始的疑虑。还是那个可爱的小女孩,披肩的长发,一身黑色的职业套装,让这个小女孩有了成熟女人的气质。尽管她只有二十五岁。

寒暄了几句,男人把表妹请回了家,这是他{她}们儿时生活的那个小村的风俗。客自远方来,当然要备一桌好菜了。

表妹依然像小时侯那样调皮,她喜欢悄悄绕到男人的背后,然后给男人一个大大的拥抱。

她动作很快,男人也没有闪躲,就那样幸福的抱着。

女人恰恰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两兄妹的面前。

男人似乎是忘记了同女人介绍他远方亲戚家的表妹。而表妹也呆呆的抱着男人,没有放手的意思。

女人的脸上浮现出难以掩饰的怒色,她不会想到那个抱着他老公的女人是他远方的表妹。她的意识里,只有她有资格去那样抱着眼前的男人,如果哪个女人想占有她的男人,那她将***********

“我*******”,男人的表妹似乎是看出了什么,她试图为此作出必要的解释。她不想眼前的这个女人误会自己与表哥的关系。

只是这一念之间,成了她的归期,女人绕过男人,把手中锋利的水果刀,插进她的腹部,她茫然不知所措。

她看着自己的表哥,还有正在把果盘杂向自己的女人。身体上的不支让她重重瘫倒在地上,血一点点从她的衣服里渗出。

她看到表哥和那个女人激烈的争吵,一记耳光重重打在那个女人的侧脸上。救护车来的时候,她已经不属于这个世界。地板上残留的血迹,是她生命里的最后一次释放。

女人真的很爱男人,爱到失去理智。她没有想过那个女孩是男人的表妹,她只是知道那个男人只属于她一个人,没有人可以从她的手中夺走男人。

“为什么不问清楚?”男人这样对女人说,他内疚,是他的疏忽,让自己表妹的血染红了那把水果刀。是他的疏忽,让自己苦心经营十几年的爱情,没有了结果。

“对不起,我****我不知道***她是**她是你的表妹”

“这就是你杀死她的理由吗?”

“不,我不男人点燃了一支烟,随手把烟盒丢在床上,绕过低头不语的女人,走到窗前,望着阴雨连绵的天空。

虽是只有几步,对于女人来说,却如同期年一般漫长。她的目光未曾偏离沙发上那本绿色的离婚证件。

她爱男人,爱的没有一丝保留,爱到可以用自己的生命去交换他[她}们下一秒钟的爱情。

过于完美的爱情总是会让人嫉妒。而上帝,则是这个世界上最容不下完美的人。

他会刻意制造一些无法澄清的误会,让一对爱浓如血的恋人,背向而行,一路远去。

十年的异地相思,让这对历经时间考验的恋人在漫长旅途的的尽头,紧紧相拥。

她爱他,他一样爱她,为了她,他可以忤逆父母的意愿。为了她,他放弃了曾经那些生死相交的朋友。他说这就是所谓的选择。

这是他给她的爱,他说他爱她,他的世界里只有她一个人。他仅属于她,此生不结,此情不灭。

就是这样浓烈的的爱情,让他{她}们向对方承诺,这一生,相依相偎,纵然世界末日,也不离不弃。

谁能说这样的爱情不完美?谁能奢求有一段情缘更佳于此?

他{她}们有自己的工作,男人是一家外企的会计,女人是一家国企的部门经理。

平日里的奔波,并没有让这对恋人忽略对方。他{她}们还是习惯在每天早晨短暂的分开之前给对方一个甜蜜的吻。

她会调皮的对他说,“你的怀里好暖啊,好想永远这样依偎在你的怀里”。而他会顺势把她紧紧的揽在怀里,说着他{她}们已经很熟悉的情话,像一对处于热恋初期的情人。

只有他{她}们自己才知道,从他{她}们第一次牵手到住进这间三层的楼房,十五年的光阴已擦身而过。

那一年,他{她}们只有十五岁,便认定对方是自己今生的唯一。

尽管在那个文明并不开化的年代,他{她}们的感情被长辈们称之为“早恋”。但这颗“爱”的小芽在十五年后的今天,推翻了人们当初“青涩恋情终无果”的判决。他{她}们用事实证明了他{她}们的爱情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他会记得她喜欢菠萝的味道,她会记得他最爱的颜色是黑色。这样的恋人却逃不掉命运的捉弄。

在那样的一个星期日,他远方亲戚家的表妹,因公事出差路过这座三十年代便因动荡而崛起的城市。

工作之余,她决定拜访一下十年未见的表哥。而这一切女人都不了解,她似乎不曾知道男人有一个这样年岁的表妹。

结束了一天疲劳的工作,男人匆匆回家。十年的相隔,让他对这个小时侯就很要好的表妹,作出种种设想。十年的时间,表妹是否已经长成一个清秀的大姑娘。

当那个相隔十年的表妹文静的站在他的面前,男人没有了刚开始的疑虑。还是那个可爱的小女孩,披肩的长发,一身黑色的职业套装,让这个小女孩有了成熟女人的气质。尽管她只有二十五岁。

寒暄了几句,男人把表妹请回了家,这是他{她}们儿时生活的那个小村的风俗。客自远方来,当然要备一桌好菜了。

表妹依然像小时侯那样调皮,她喜欢悄悄绕到男人的背后,然后给男人一个大大的拥抱。

她动作很快,男人也没有闪躲,就那样幸福的抱着。

女人恰恰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两兄妹的面前。

男人似乎是忘记了同女人介绍他远方亲戚家的表妹。而表妹也呆呆的抱着男人,没有放手的意思。

女人的脸上浮现出难以掩饰的怒色,她不会想到那个抱着他老公的女人是他远方的表妹。她的意识里,只有她有资格去那样抱着眼前的男人,如果哪个女人想占有她的男人,那她将***********

“我*******”,男人的表妹似乎是看出了什么,她试图为此作出必要的解释。她不想眼前的这个女人误会自己与表哥的关系。

只是这一念之间,成了她的归期,女人绕过男人,把手中锋利的水果刀,插进她的腹部,她茫然不知所措。

她看着自己的表哥,还有正在把果盘杂向自己的女人。身体上的不支让她重重瘫倒在地上,血一点点从她的衣服里渗出。

她看到表哥和那个女人激烈的争吵,一记耳光重重打在那个女人的侧脸上。救护车来的时候,她已经不属于这个世界。地板上残留的血迹,是她生命里的最后一次释放。

女人真的很爱男人,爱到失去理智。她没有想过那个女孩是男人的表妹,她只是知道那个男人只属于她一个人,没有人可以从她的手中夺走男人。

“为什么不问清楚?”男人这样对女人说,他内疚,是他的疏忽,让自己表妹的血染红了那把水果刀。是他的疏忽,让自己苦心经营十几年的爱情,没有了结果。

“对不起,我****我不知道***她是**她是你的表妹”

“这就是你杀死她的理由吗?”

“不,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