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爸爸终于给我买来了我梦寐以求的书———《爱的教育》。我急忙拿了一把椅子坐下,翻开书本,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口中说着: “真好看, 真好看!”

《爱的教育》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一部著作,他用日记的形式,讲述一个名叫安利柯的小男孩在小学四年级时的成长故事,写了他一年中的见闻。书中还写了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们有纯真善良的安利柯、有是非分明的卡隆、还有品学兼优的代洛西……书中讲述了100个有关孩子们的小故事,每个故事都充满了爱。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故事是——《医院的天使》,讲了一个少年去医院看望爸爸的故事,这位少年把别人看成自己的爸爸,用心尽力照顾他,后来知道这个老人不是他爸爸,他没有离开,还是尽心尽力服侍,直到死去……他的表现是多么伟大,真是令人感动啊!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我们不仅要学好各种文化知识,还要学习比这更重要的东西——爱。我们要学会爱祖国、爱家人、爱老师、爱同学,爱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生活中,爱无处不在,有父母对孩子的爱、有同学与同学的爱、有老师对学生的爱。在我身边也发生了许许多多有关爱的故事:星期四,金老师走进教室,翻开语文书准备上课,突然叶佳琪的同桌李伟凡指着叶佳琪说:“她不舒服。”金老师急忙跑过去问:“叶佳琪你哪里不舒服?”“我想吐。”叶佳琪难受地说,金老师让叶佳琪跑到厕所去吐,可是叶佳琪在牟振宇旁边吐了,教室顿时一股恶臭,金老师马上去打开窗户通风,同学们有些去厕所拿来拖把把叶佳琪吐的地方给打扫干净;有些同学捂着鼻子说:“可真臭啊!臭都臭死了,哪还有心情去打扫啊!”几分钟过去了,教室又变干净了。金老师去办公室倒了一杯白开水给叶佳琪,亲切地说:“来把这杯白开水喝了,有可能会好一点。”金老师还表扬了刚才帮忙打扫的同学,这时刚才捂着鼻子在抱怨的同学惭愧地低下了头。这么小小的一件事就表现了同学们和金老师对叶佳琪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才懂得什么是爱。爱是久旱的甘泉,它能滋润干裂的心田;爱是徐徐春风,它能抚摸我们的心灵;爱是冬日里的太阳,让寒冷的人们感到温暖。爱是一副良药,它能抚平受伤的心灵……让我们多献出一份爱吧,世界就会变得更美好。

听完故事后

今天,上语文课时刘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真实的故情,令我受益匪浅。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妈妈温柔体贴,爸爸性格有点暴躁。一天,温柔体贴的妈妈出差去了,走前给爸爸嘱咐中午别忘了给孩子做饭,那位爸爸答应后便去上班。中午爸爸早早回来给儿子做好午饭,儿子回来后和爸爸一起享用午餐后。爸爸对儿子说:“爸爸现在有事要出去,你再看一会电视就去上学吧。”儿子爽快地答应了,等爸爸走后,儿子在家找出了钱,便出去去网吧打游戏,他玩的很高兴,玩过了头,最后钱玩光时才想起了已经上课了,他急忙奔到学校,到教室同学们已经开始学习了,老师给他妈妈打电话打到了西安,然后又给他爸爸打,他爸爸连忙放下手头的事情,急忙赶过来得知他去打游戏。便动手打了他,最后还是被老师拉开的,晚上放学之后,儿子在他家楼下徘徊来徘徊去,他不敢回家,因为他害怕爸爸,害怕挨打。他在思考了后,便来到了学校,学校的门又是紧锁的,他只好去同学家,他给同学的母亲说,他不知道父母的电话,然后便在同学家睡着了。爸爸找不见儿子,便给老师打电话,老师也出来寻找,妈妈连夜从西安赶回来,他们全家和老师把整个澄县找遍了,此时母亲和父亲都急哭了,可此时他们的儿子却安心的睡熟了。最后在晚上将近12点时,在那位同学家找着了,他爸爸什么也没说,也没有惊醒熟睡的儿子,把他抱回了家。

可怜天下父母心呀!这是一个多么自私的孩子,他在做出选择时有想过别人的感受吗?没有。他的爸爸妈妈是那么的爱他,他却那么自私和任性,我真为他感到惭愧。

听了这个故事我明白父母是永远爱我们的。天下哪有不爱自己儿女的父母,他们打你,打在你的身上,痛在他们的心里,所以我们要爱我们的父母,不要让他们为你操心、为你生气,在做事前一定要想会造成怎样的后果,别人的感受是什么。

澄合矿务局小学五年级:李若愚

文字的故事

真高兴我能生在中国,这里孕育着千古的中国字。而这个故事也许也是关于中国字。

已经忘记是何年何月何时爱上了文字,应该说不知是何时何地与文字结友...写的第一个字并非中国字,而是阿拉伯数字,然而那远不能占领中国汉字在我心中的地位...

爱字,并不因为他方方正正,而是因为他能表达内心,这应该是表达内心不可缺少的一种方式。。。

很小的时候,很爱写字,拿着一支破旧的粗头铅笔,在那破旧的凳子上放一个泛黄的本子,一些便是一整天。不知道究竟自己写了什么,只知道很复杂,很复杂。对!中国汉字就

是这么复杂...

小学老师说写字时要讲究“横平竖直”,是这样的啊...然而似乎发现那无聊的教导似乎很是无用...横还是歪的,竖还是斜的,还有何端正可言呢?

一直想把字写好....然而才发现就这一堆横竖撇捺折,拼装得整齐还真不那么容易...写不好,就烦了,烦了,便不想写了。感觉那股热爱渐渐失去了。也许吧。

然而时间修补了那一切。文字重新在笔下草草出现。这就是他的魅力,想要放弃,却行不由衷...一切都会改变...

写字越来越多,从小学一年级50字作文到六年级300字,再至初中600字,最好到现在高中800字,之后还会有上千字的论文,甚至上万...频频地出现相同的字,却从来不感到厌倦

,也许这确是文字的魅力吧!

永,这个字,真的很喜欢。简单,明了,然而却寓意颇厚。“永远”这个词便正由“永”这个字让他无限绵长...永无尽头。

爱,也是如此。这世上不可或缺的便是爱。“爱”字长得匀称,写来顺手,不禁感叹古人的智慧。

天,仅仅四笔,却包含了广大的蓝色的梦幻世界。中国人赋予了这四笔以灵气,以至让更多人爱上了这个字,更爱上了天空...

每个字都很没,都有无法言表的情感...

更令人赞叹的是,这些美丽的字拼凑起来竟是无与伦比的成语、散句、文章...

很喜欢成语,仅仅几个字便把要表达的意思生动地表达了出来...

渐渐地开始写散句了,散乱的句子总可以表达出难以表达的情感。

用他,可以表达快乐,可以表达悲伤,可以表达无奈,可以表达欣喜若狂,可以表达爱意...也可以表达无限的怨恨...

自从第一次写作得了满分后,对文字的爱也愈加深刻了,倒不是因为这难得的满分,而是因为这文字会带来情感...给无趣的生活带来不同的情感...

开始学会上网了,对笔却渐渐疏远了。现代化的机器让我“写”出了工整的字,然而,却觉得他那么死,那么硬,那么毫无生气...

第一次写签名写的很深刻,然而却已记不起...QQ是虚假的幻影,这也许是对的。从另一个方面看,也许是因为无法看到主人用笔写出的字吧。

在无聊的上课时间会打瞌睡,于是写字便成了最好的消遣方式。第一次写小说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了,只知道越写越无聊,越写越无路可进了。

初二,终于爱上了小说,用自己的笔写...虽然并不知道小说是怎样的文字拼合体,看的小说也少,然下笔却无尽地伸展了下去。

然而,像第一次般。渐渐地,当初长篇小说的决心逝去了,也许是因为后来看了太多小说,明白自己的已经是漏洞百出,无力自拔了。于是,《埋葬紫藤》以无限的未知结局告终

觉得自己好幼稚,以为靠一支笔和一只手就可以把不听话的文字无缺地排列起来。

于是开始写诗...这应该是最简的,也许吧。写了不少,却不知寓意是何...

第一篇在手中完结的小说叫《爱离别》,很短很短的一篇文章,但是对我来说是极有意义的,毕竟他是第一篇。

之后,又开始着手写《月吟》。天啊!我真的深深地陷入文字中去了。却已经知道已经晚了。

两篇小说得到同学们的一致好评,这令我欣慰不已。

又重新捡起那个决心:写长篇...

于是,《天使别哭》开始了。

然而,要快结局的心思出现在我的心头,于是匆匆结了尾,勉强还能满意,便放下了。

初中要毕业了,不知能送给旧友一些什么,于是又来利用文字了。在夜深人静之时完成了《笔》,也许那可以和这篇《文字的故事》相对应吧。因为,我离不开笔,同样也离不开

文字。

喜欢听歌。尤其喜欢看歌词,歌词都像一首首诗一般。

刚刚听过的《如果当时》正是因此而吸引了我。

“红雨瓢泼泛起了回忆怎么潜

你美目如当年流转我心间...”

仅仅两句却现出了一个朦胧的景色于眼前,抹不去真高兴我能生在中国,这里孕育着千古的中国字。而这个故事也许也是关于中国字。

已经忘记是何年何月何时爱上了文字,应该说不知是何时何地与文字结友...写的第一个字并非中国字,而是阿拉伯数字,然而那远不能占领中国汉字在我心中的地位...

爱字,并不因为他方方正正,而是因为他能表达内心,这应该是表达内心不可缺少的一种方式。。。

很小的时候,很爱写字,拿着一支破旧的粗头铅笔,在那破旧的凳子上放一个泛黄的本子,一些便是一整天。不知道究竟自己写了什么,只知道很复杂,很复杂。对!中国汉字就

是这么复杂...

小学老师说写字时要讲究“横平竖直”,是这样的啊...然而似乎发现那无聊的教导似乎很是无用...横还是歪的,竖还是斜的,还有何端正可言呢?

一直想把字写好....然而才发现就这一堆横竖撇捺折,拼装得整齐还真不那么容易...写不好,就烦了,烦了,便不想写了。感觉那股热爱渐渐失去了。也许吧。

然而时间修补了那一切。文字重新在笔下草草出现。这就是他的魅力,想要放弃,却行不由衷...一切都会改变...

写字越来越多,从小学一年级50字作文到六年级300字,再至初中600字,最好到现在高中800字,之后还会有上千字的论文,甚至上万...频频地出现相同的字,却从来不感到厌倦

,也许这确是文字的魅力吧!

永,这个字,真的很喜欢。简单,明了,然而却寓意颇厚。“永远”这个词便正由“永”这个字让他无限绵长...永无尽头。

爱,也是如此。这世上不可或缺的便是爱。“爱”字长得匀称,写来顺手,不禁感叹古人的智慧。

天,仅仅四笔,却包含了广大的蓝色的梦幻世界。中国人赋予了这四笔以灵气,以至让更多人爱上了这个字,更爱上了天空...

每个字都很没,都有无法言表的情感...

更令人赞叹的是,这些美丽的字拼凑起来竟是无与伦比的成语、散句、文章...

很喜欢成语,仅仅几个字便把要表达的意思生动地表达了出来...

渐渐地开始写散句了,散乱的句子总可以表达出难以表达的情感。

用他,可以表达快乐,可以表达悲伤,可以表达无奈,可以表达欣喜若狂,可以表达爱意...也可以表达无限的怨恨...

自从第一次写作得了满分后,对文字的爱也愈加深刻了,倒不是因为这难得的满分,而是因为这文字会带来情感...给无趣的生活带来不同的情感...

开始学会上网了,对笔却渐渐疏远了。现代化的机器让我“写”出了工整的字,然而,却觉得他那么死,那么硬,那么毫无生气...

第一次写签名写的很深刻,然而却已记不起...QQ是虚假的幻影,这也许是对的。从另一个方面看,也许是因为无法看到主人用笔写出的字吧。

在无聊的上课时间会打瞌睡,于是写字便成了最好的消遣方式。第一次写小说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了,只知道越写越无聊,越写越无路可进了。

初二,终于爱上了小说,用自己的笔写...虽然并不知道小说是怎样的文字拼合体,看的小说也少,然下笔却无尽地伸展了下去。

然而,像第一次般。渐渐地,当初长篇小说的决心逝去了,也许是因为后来看了太多小说,明白自己的已经是漏洞百出,无力自拔了。于是,《埋葬紫藤》以无限的未知结局告终

觉得自己好幼稚,以为靠一支笔和一只手就可以把不听话的文字无缺地排列起来。

于是开始写诗...这应该是最简的,也许吧。写了不少,却不知寓意是何...

第一篇在手中完结的小说叫《爱离别》,很短很短的一篇文章,但是对我来说是极有意义的,毕竟他是第一篇。

之后,又开始着手写《月吟》。天啊!我真的深深地陷入文字中去了。却已经知道已经晚了。

两篇小说得到同学们的一致好评,这令我欣慰不已。

又重新捡起那个决心:写长篇...

于是,《天使别哭》开始了。

然而,要快结局的心思出现在我的心头,于是匆匆结了尾,勉强还能满意,便放下了。

初中要毕业了,不知能送给旧友一些什么,于是又来利用文字了。在夜深人静之时完成了《笔》,也许那可以和这篇《文字的故事》相对应吧。因为,我离不开笔,同样也离不开

文字。

喜欢听歌。尤其喜欢看歌词,歌词都像一首首诗一般。

刚刚听过的《如果当时》正是因此而吸引了我。

“红雨瓢泼泛起了回忆怎么潜

你美目如当年流转我心间...”

仅仅两句却现出了一个朦胧的景色于眼前,抹不去真高兴我能生在中国,这里孕育着千古的中国字。而这个故事也许也是关于中国字。

已经忘记是何年何月何时爱上了文字,应该说不知是何时何地与文字结友...写的第一个字并非中国字,而是阿拉伯数字,然而那远不能占领中国汉字在我心中的地位...

爱字,并不因为他方方正正,而是因为他能表达内心,这应该是表达内心不可缺少的一种方式。。。

很小的时候,很爱写字,拿着一支破旧的粗头铅笔,在那破旧的凳子上放一个泛黄的本子,一些便是一整天。不知道究竟自己写了什么,只知道很复杂,很复杂。对!中国汉字就

是这么复杂...

小学老师说写字时要讲究“横平竖直”,是这样的啊...然而似乎发现那无聊的教导似乎很是无用...横还是歪的,竖还是斜的,还有何端正可言呢?

一直想把字写好....然而才发现就这一堆横竖撇捺折,拼装得整齐还真不那么容易...写不好,就烦了,烦了,便不想写了。感觉那股热爱渐渐失去了。也许吧。

然而时间修补了那一切。文字重新在笔下草草出现。这就是他的魅力,想要放弃,却行不由衷...一切都会改变...

写字越来越多,从小学一年级50字作文到六年级300字,再至初中600字,最好到现在高中800字,之后还会有上千字的论文,甚至上万...频频地出现相同的字,却从来不感到厌倦

,也许这确是文字的魅力吧!

永,这个字,真的很喜欢。简单,明了,然而却寓意颇厚。“永远”这个词便正由“永”这个字让他无限绵长...永无尽头。

爱,也是如此。这世上不可或缺的便是爱。“爱”字长得匀称,写来顺手,不禁感叹古人的智慧。

天,仅仅四笔,却包含了广大的蓝色的梦幻世界。中国人赋予了这四笔以灵气,以至让更多人爱上了这个字,更爱上了天空...

每个字都很没,都有无法言表的情感...

更令人赞叹的是,这些美丽的字拼凑起来竟是无与伦比的成语、散句、文章...

很喜欢成语,仅仅几个字便把要表达的意思生动地表达了出来...

渐渐地开始写散句了,散乱的句子总可以表达出难以表达的情感。

用他,可以表达快乐,可以表达悲伤,可以表达无奈,可以表达欣喜若狂,可以表达爱意...也可以表达无限的怨恨...

自从第一次写作得了满分后,对文字的爱也愈加深刻了,倒不是因为这难得的满分,而是因为这文字会带来情感...给无趣的生活带来不同的情感...

开始学会上网了,对笔却渐渐疏远了。现代化的机器让我“写”出了工整的字,然而,却觉得他那么死,那么硬,那么毫无生气...

第一次写签名写的很深刻,然而却已记不起...QQ是虚假的幻影,这也许是对的。从另一个方面看,也许是因为无法看到主人用笔写出的字吧。

在无聊的上课时间会打瞌睡,于是写字便成了最好的消遣方式。第一次写小说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了,只知道越写越无聊,越写越无路可进了。

初二,终于爱上了小说,用自己的笔写...虽然并不知道小说是怎样的文字拼合体,看的小说也少,然下笔却无尽地伸展了下去。

然而,像第一次般。渐渐地,当初长篇小说的决心逝去了,也许是因为后来看了太多小说,明白自己的已经是漏洞百出,无力自拔了。于是,《埋葬紫藤》以无限的未知结局告终

觉得自己好幼稚,以为靠一支笔和一只手就可以把不听话的文字无缺地排列起来。

于是开始写诗...这应该是最简的,也许吧。写了不少,却不知寓意是何...

第一篇在手中完结的小说叫《爱离别》,很短很短的一篇文章,但是对我来说是极有意义的,毕竟他是第一篇。

之后,又开始着手写《月吟》。天啊!我真的深深地陷入文字中去了。却已经知道已经晚了。

两篇小说得到同学们的一致好评,这令我欣慰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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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要毕业了,不知能送给旧友一些什么,于是又来利用文字了。在夜深人静之时完成了《笔》,也许那可以和这篇《文字的故事》相对应吧。因为,我离不开笔,同样也离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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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听歌。尤其喜欢看歌词,歌词都像一首首诗一般。

刚刚听过的《如果当时》正是因此而吸引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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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两句却现出了一个朦胧的景色于眼前,抹不去真高兴我能生在中国,这里孕育着千古的中国字。而这个故事也许也是关于中国字。

已经忘记是何年何月何时爱上了文字,应该说不知是何时何地与文字结友...写的第一个字并非中国字,而是阿拉伯数字,然而那远不能占领中国汉字在我心中的地位...

爱字,并不因为他方方正正,而是因为他能表达内心,这应该是表达内心不可缺少的一种方式。。。

很小的时候,很爱写字,拿着一支破旧的粗头铅笔,在那破旧的凳子上放一个泛黄的本子,一些便是一整天。不知道究竟自己写了什么,只知道很复杂,很复杂。对!中国汉字就

是这么复杂...

小学老师说写字时要讲究“横平竖直”,是这样的啊...然而似乎发现那无聊的教导似乎很是无用...横还是歪的,竖还是斜的,还有何端正可言呢?

一直想把字写好....然而才发现就这一堆横竖撇捺折,拼装得整齐还真不那么容易...写不好,就烦了,烦了,便不想写了。感觉那股热爱渐渐失去了。也许吧。

然而时间修补了那一切。文字重新在笔下草草出现。这就是他的魅力,想要放弃,却行不由衷...一切都会改变...

写字越来越多,从小学一年级50字作文到六年级300字,再至初中600字,最好到现在高中800字,之后还会有上千字的论文,甚至上万...频频地出现相同的字,却从来不感到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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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这个字,真的很喜欢。简单,明了,然而却寓意颇厚。“永远”这个词便正由“永”这个字让他无限绵长...永无尽头。

爱,也是如此。这世上不可或缺的便是爱。“爱”字长得匀称,写来顺手,不禁感叹古人的智慧。

天,仅仅四笔,却包含了广大的蓝色的梦幻世界。中国人赋予了这四笔以灵气,以至让更多人爱上了这个字,更爱上了天空...

每个字都很没,都有无法言表的情感...

更令人赞叹的是,这些美丽的字拼凑起来竟是无与伦比的成语、散句、文章...

很喜欢成语,仅仅几个字便把要表达的意思生动地表达了出来...

渐渐地开始写散句了,散乱的句子总可以表达出难以表达的情感。

用他,可以表达快乐,可以表达悲伤,可以表达无奈,可以表达欣喜若狂,可以表达爱意...也可以表达无限的怨恨...

自从第一次写作得了满分后,对文字的爱也愈加深刻了,倒不是因为这难得的满分,而是因为这文字会带来情感...给无趣的生活带来不同的情感...

开始学会上网了,对笔却渐渐疏远了。现代化的机器让我“写”出了工整的字,然而,却觉得他那么死,那么硬,那么毫无生气...

第一次写签名写的很深刻,然而却已记不起...QQ是虚假的幻影,这也许是对的。从另一个方面看,也许是因为无法看到主人用笔写出的字吧。

在无聊的上课时间会打瞌睡,于是写字便成了最好的消遣方式。第一次写小说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了,只知道越写越无聊,越写越无路可进了。

初二,终于爱上了小说,用自己的笔写...虽然并不知道小说是怎样的文字拼合体,看的小说也少,然下笔却无尽地伸展了下去。

然而,像第一次般。渐渐地,当初长篇小说的决心逝去了,也许是因为后来看了太多小说,明白自己的已经是漏洞百出,无力自拔了。于是,《埋葬紫藤》以无限的未知结局告终

觉得自己好幼稚,以为靠一支笔和一只手就可以把不听话的文字无缺地排列起来。

于是开始写诗...这应该是最简的,也许吧。写了不少,却不知寓意是何...

第一篇在手中完结的小说叫《爱离别》,很短很短的一篇文章,但是对我来说是极有意义的,毕竟他是第一篇。

之后,又开始着手写《月吟》。天啊!我真的深深地陷入文字中去了。却已经知道已经晚了。

两篇小说得到同学们的一致好评,这令我欣慰不已。

又重新捡起那个决心:写长篇...

于是,《天使别哭》开始了。

然而,要快结局的心思出现在我的心头,于是匆匆结了尾,勉强还能满意,便放下了。

初中要毕业了,不知能送给旧友一些什么,于是又来利用文字了。在夜深人静之时完成了《笔》,也许那可以和这篇《文字的故事》相对应吧。因为,我离不开笔,同样也离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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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听过的《如果当时》正是因此而吸引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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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两句却现出了一个朦胧的景色于眼前,抹不去真高兴我能生在中国,这里孕育着千古的中国字。而这个故事也许也是关于中国字。

已经忘记是何年何月何时爱上了文字,应该说不知是何时何地与文字结友...写的第一个字并非中国字,而是阿拉伯数字,然而那远不能占领中国汉字在我心中的地位...

爱字,并不因为他方方正正,而是因为他能表达内心,这应该是表达内心不可缺少的一种方式。。。

很小的时候,很爱写字,拿着一支破旧的粗头铅笔,在那破旧的凳子上放一个泛黄的本子,一些便是一整天。不知道究竟自己写了什么,只知道很复杂,很复杂。对!中国汉字就

是这么复杂...

小学老师说写字时要讲究“横平竖直”,是这样的啊...然而似乎发现那无聊的教导似乎很是无用...横还是歪的,竖还是斜的,还有何端正可言呢?

一直想把字写好....然而才发现就这一堆横竖撇捺折,拼装得整齐还真不那么容易...写不好,就烦了,烦了,便不想写了。感觉那股热爱渐渐失去了。也许吧。

然而时间修补了那一切。文字重新在笔下草草出现。这就是他的魅力,想要放弃,却行不由衷...一切都会改变...

写字越来越多,从小学一年级50字作文到六年级300字,再至初中600字,最好到现在高中800字,之后还会有上千字的论文,甚至上万...频频地出现相同的字,却从来不感到厌倦

,也许这确是文字的魅力吧!

永,这个字,真的很喜欢。简单,明了,然而却寓意颇厚。“永远”这个词便正由“永”这个字让他无限绵长...永无尽头。

爱,也是如此。这世上不可或缺的便是爱。“爱”字长得匀称,写来顺手,不禁感叹古人的智慧。

天,仅仅四笔,却包含了广大的蓝色的梦幻世界。中国人赋予了这四笔以灵气,以至让更多人爱上了这个字,更爱上了天空...

每个字都很没,都有无法言表的情感...

更令人赞叹的是,这些美丽的字拼凑起来竟是无与伦比的成语、散句、文章...

很喜欢成语,仅仅几个字便把要表达的意思生动地表达了出来...

渐渐地开始写散句了,散乱的句子总可以表达出难以表达的情感。

用他,可以表达快乐,可以表达悲伤,可以表达无奈,可以表达欣喜若狂,可以表达爱意...也可以表达无限的怨恨...

自从第一次写作得了满分后,对文字的爱也愈加深刻了,倒不是因为这难得的满分,而是因为这文字会带来情感...给无趣的生活带来不同的情感...

开始学会上网了,对笔却渐渐疏远了。现代化的机器让我“写”出了工整的字,然而,却觉得他那么死,那么硬,那么毫无生气...

第一次写签名写的很深刻,然而却已记不起...QQ是虚假的幻影,这也许是对的。从另一个方面看,也许是因为无法看到主人用笔写出的字吧。

在无聊的上课时间会打瞌睡,于是写字便成了最好的消遣方式。第一次写小说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了,只知道越写越无聊,越写越无路可进了。

初二,终于爱上了小说,用自己的笔写...虽然并不知道小说是怎样的文字拼合体,看的小说也少,然下笔却无尽地伸展了下去。

然而,像第一次般。渐渐地,当初长篇小说的决心逝去了,也许是因为后来看了太多小说,明白自己的已经是漏洞百出,无力自拔了。于是,《埋葬紫藤》以无限的未知结局告终

觉得自己好幼稚,以为靠一支笔和一只手就可以把不听话的文字无缺地排列起来。

于是开始写诗...这应该是最简的,也许吧。写了不少,却不知寓意是何...

第一篇在手中完结的小说叫《爱离别》,很短很短的一篇文章,但是对我来说是极有意义的,毕竟他是第一篇。

之后,又开始着手写《月吟》。天啊!我真的深深地陷入文字中去了。却已经知道已经晚了。

两篇小说得到同学们的一致好评,这令我欣慰不已。

又重新捡起那个决心:写长篇...

于是,《天使别哭》开始了。

然而,要快结局的心思出现在我的心头,于是匆匆结了尾,勉强还能满意,便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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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字,并不因为他方方正正,而是因为他能表达内心,这应该是表达内心不可缺少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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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这个字,真的很喜欢。简单,明了,然而却寓意颇厚。“永远”这个词便正由“永”这个字让他无限绵长...永无尽头。

爱,也是如此。这世上不可或缺的便是爱。“爱”字长得匀称,写来顺手,不禁感叹古人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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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地开始写散句了,散乱的句子总可以表达出难以表达的情感。

用他,可以表达快乐,可以表达悲伤,可以表达无奈,可以表达欣喜若狂,可以表达爱意...也可以表达无限的怨恨...

自从第一次写作得了满分后,对文字的爱也愈加深刻了,倒不是因为这难得的满分,而是因为这文字会带来情感...给无趣的生活带来不同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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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写签名写的很深刻,然而却已记不起...QQ是虚假的幻影,这也许是对的。从另一个方面看,也许是因为无法看到主人用笔写出的字吧。

在无聊的上课时间会打瞌睡,于是写字便成了最好的消遣方式。第一次写小说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了,只知道越写越无聊,越写越无路可进了。

初二,终于爱上了小说,用自己的笔写...虽然并不知道小说是怎样的文字拼合体,看的小说也少,然下笔却无尽地伸展了下去。

然而,像第一次般。渐渐地,当初长篇小说的决心逝去了,也许是因为后来看了太多小说,明白自己的已经是漏洞百出,无力自拔了。于是,《埋葬紫藤》以无限的未知结局告终

觉得自己好幼稚,以为靠一支笔和一只手就可以把不听话的文字无缺地排列起来。

于是开始写诗...这应该是最简的,也许吧。写了不少,却不知寓意是何...

第一篇在手中完结的小说叫《爱离别》,很短很短的一篇文章,但是对我来说是极有意义的,毕竟他是第一篇。

之后,又开始着手写《月吟》。天啊!我真的深深地陷入文字中去了。却已经知道已经晚了。

两篇小说得到同学们的一致好评,这令我欣慰不已。

又重新捡起那个决心:写长篇...

于是,《天使别哭》开始了。

然而,要快结局的心思出现在我的心头,于是匆匆结了尾,勉强还能满意,便放下了。

初中要毕业了,不知能送给旧友一些什么,于是又来利用文字了。在夜深人静之时完成了《笔》,也许那可以和这篇《文字的故事》相对应吧。因为,我离不开笔,同样也离不开

文字。

喜欢听歌。尤其喜欢看歌词,歌词都像一首首诗一般。

刚刚听过的《如果当时》正是因此而吸引了我。

“红雨瓢泼泛起了回忆怎么潜

你美目如当年流转我心间...”

仅仅两句却现出了一个朦胧的景色于眼前,抹不去真高兴我能生在中国,这里孕育着千古的中国字。而这个故事也许也是关于中国字。

已经忘记是何年何月何时爱上了文字,应该说不知是何时何地与文字结友...写的第一个字并非中国字,而是阿拉伯数字,然而那远不能占领中国汉字在我心中的地位...

爱字,并不因为他方方正正,而是因为他能表达内心,这应该是表达内心不可缺少的一种方式。。。

很小的时候,很爱写字,拿着一支破旧的粗头铅笔,在那破旧的凳子上放一个泛黄的本子,一些便是一整天。不知道究竟自己写了什么,只知道很复杂,很复杂。对!中国汉字就

是这么复杂...

小学老师说写字时要讲究“横平竖直”,是这样的啊...然而似乎发现那无聊的教导似乎很是无用...横还是歪的,竖还是斜的,还有何端正可言呢?

一直想把字写好....然而才发现就这一堆横竖撇捺折,拼装得整齐还真不那么容易...写不好,就烦了,烦了,便不想写了。感觉那股热爱渐渐失去了。也许吧。

然而时间修补了那一切。文字重新在笔下草草出现。这就是他的魅力,想要放弃,却行不由衷...一切都会改变...

写字越来越多,从小学一年级50字作文到六年级300字,再至初中600字,最好到现在高中800字,之后还会有上千字的论文,甚至上万...频频地出现相同的字,却从来不感到厌倦

,也许这确是文字的魅力吧!

永,这个字,真的很喜欢。简单,明了,然而却寓意颇厚。“永远”这个词便正由“永”这个字让他无限绵长...永无尽头。

爱,也是如此。这世上不可或缺的便是爱。“爱”字长得匀称,写来顺手,不禁感叹古人的智慧。

天,仅仅四笔,却包含了广大的蓝色的梦幻世界。中国人赋予了这四笔以灵气,以至让更多人爱上了这个字,更爱上了天空...

每个字都很没,都有无法言表的情感...

更令人赞叹的是,这些美丽的字拼凑起来竟是无与伦比的成语、散句、文章...

很喜欢成语,仅仅几个字便把要表达的意思生动地表达了出来...

渐渐地开始写散句了,散乱的句子总可以表达出难以表达的情感。

用他,可以表达快乐,可以表达悲伤,可以表达无奈,可以表达欣喜若狂,可以表达爱意...也可以表达无限的怨恨...

自从第一次写作得了满分后,对文字的爱也愈加深刻了,倒不是因为这难得的满分,而是因为这文字会带来情感...给无趣的生活带来不同的情感...

开始学会上网了,对笔却渐渐疏远了。现代化的机器让我“写”出了工整的字,然而,却觉得他那么死,那么硬,那么毫无生气...

第一次写签名写的很深刻,然而却已记不起...QQ是虚假的幻影,这也许是对的。从另一个方面看,也许是因为无法看到主人用笔写出的字吧。

在无聊的上课时间会打瞌睡,于是写字便成了最好的消遣方式。第一次写小说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了,只知道越写越无聊,越写越无路可进了。

初二,终于爱上了小说,用自己的笔写...虽然并不知道小说是怎样的文字拼合体,看的小说也少,然下笔却无尽地伸展了下去。

然而,像第一次般。渐渐地,当初长篇小说的决心逝去了,也许是因为后来看了太多小说,明白自己的已经是漏洞百出,无力自拔了。于是,《埋葬紫藤》以无限的未知结局告终

觉得自己好幼稚,以为靠一支笔和一只手就可以把不听话的文字无缺地排列起来。

于是开始写诗...这应该是最简的,也许吧。写了不少,却不知寓意是何...

第一篇在手中完结的小说叫《爱离别》,很短很短的一篇文章,但是对我来说是极有意义的,毕竟他是第一篇。

之后,又开始着手写《月吟》。天啊!我真的深深地陷入文字中去了。却已经知道已经晚了。

两篇小说得到同学们的一致好评,这令我欣慰不已。

又重新捡起那个决心:写长篇...

于是,《天使别哭》开始了。

然而,要快结局的心思出现在我的心头,于是匆匆结了尾,勉强还能满意,便放下了。

初中要毕业了,不知能送给旧友一些什么,于是又来利用文字了。在夜深人静之时完成了《笔》,也许那可以和这篇《文字的故事》相对应吧。因为,我离不开笔,同样也离不开

文字。

喜欢听歌。尤其喜欢看歌词,歌词都像一首首诗一般。

刚刚听过的《如果当时》正是因此而吸引了我。

“红雨瓢泼泛起了回忆怎么潜

你美目如当年流转我心间...”

仅仅两句却现出了一个朦胧的景色于眼前,抹不去

爱的故事

    这是一个长满花和草的山谷,永恒的山脉向东西南北各个方向蜿蜒绵亘,一条不知名的小河通过山隙流进这个宁谧的山谷,静静地躺在山谷中缓缓地流向遥远的大海。

山谷里的花草从诞生的那一天开始,就按一个预定的轨迹去成长和繁衍,然后衰败,当然他们也会遇见爱情,一段只局限于同类花草之间的爱情,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山谷里的花草就只能跟同类的花草在一起,这是存在于山谷里一条古老而且不可抗拒的规定,否则将遭到永世的唾弃,山谷里所有的花草既是这条规定的执行者,也是这条规定的受害者。

        在守旧的山谷里,古老的东西总是受到尊重。

山谷里的花草都在各自的世界里小心翼翼地过着只属于自己的生活,他们从来不去抗争,甚至不知道应该去争取什么,他们好像惧怕这会惊动了冥冥中的什么,一切都在山谷里的花草一岁一枯荣间重演着。

日月流逝,年复一年。

《一》

        某个被遗忘的年代的一天中午。

和熙的阳光照在山谷里的所有花草的脸上,这使花草感到心满意足,就在这时一粒种子随着风飘进了山谷,落在一棵普通的七里香旁边,但谁也没有注意到这一切,因为这里的花草关心的只是自己和那古老的规定。

这粒种子是来自山的另一边,一个遍满玫瑰的国度,那里倡导的是自由和个性,而山的这边却一直没有玫瑰的踪迹直到她的到来,永恒的山脉把同一块大地割裂成两个世界,这粒种子带着玫瑰的血统来到了这陌生的世界,这样对她来说既是幸福的,但也是她最大的不幸。

她在这里没有朋友,她喜欢每天都仰望天空,在晴天的日子里,天空是一块湛蓝的玉,那时的她会不自觉地微笑,在雨天的日子里,天空是浪涛汹涌的大海,那时她则会感到淡淡的忧伤,她就在这样简单的快乐与忧伤中成长。

        后来,她发现她身边的七里香好像总喜欢在电闪雷鸣的时候有意无意地用他那繁茂的叶子为自己柔弱的身体遮风挡雨,不过她对此并没有太在意,因为她认为这里的花草都是那么迂腐,那么守旧。

        在一个雨后的中午,她微微地抖动身上的雨滴,然后像往常一样对着天空出神,雨后的天空像泪水洗过的良心。她开始有点想家了,想念山的另一边的世界和一些关于家的零碎片段。在这些日子以来,她因为孤独而变得孤傲,她很鄙视那些在这里被奉为神圣的规定,她不屑于和山谷里的花草交谈,她骨子里由始至终有着一种叛逆的思想,她不仅渴望可以自由地生活,而且渴望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正当她的思绪随风飘散的时候,她感觉到不远处正有一种飘忽不定的目光聚焦在自己的身上,于是她假装不经意地朝着那边望去,原来是身旁的七里香正悄悄地望着自己,不知为什么,她这时竟感到一阵莫名的兴奋。就在这天晚上,她整夜都没能合上眼,她失眠了。

       那一年,她风华正茂,肩上长着一个硕大的花蕾。

       青春是风铃,敲击出清脆的铃声。

       于是,她开始留意身边那棵七里香,七里香比自己年长,全身长着绿油油的叶子,绿色代表宁静,实际上七里香也是这样的花,还有他身上总散发出幽远的清香,她喜欢这阵略带羞涩的香味。

        当七里香第一次跟她说话时,她兴奋得说不出话来,只懂得用点头这样的方式简单地表达自己内心复杂的感受,在那一夜她又失眠,不为别的,为的是开始萌发的爱情。这时,她肩上的花蕾也绽开出最美丽的花朵,山谷里所有的花草都为她的美貌而惊叹,他们从未见过这么艳丽的花。

        渐渐地,她和他开始可以毫无顾忌地聊天,她很喜欢依偎在他身旁,憧憬着属于他们俩的未来,在他身边总能令她感到很宁静,一种内心彻底的安宁,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爱    这是一个长满花和草的山谷,永恒的山脉向东西南北各个方向蜿蜒绵亘,一条不知名的小河通过山隙流进这个宁谧的山谷,静静地躺在山谷中缓缓地流向遥远的大海。

山谷里的花草从诞生的那一天开始,就按一个预定的轨迹去成长和繁衍,然后衰败,当然他们也会遇见爱情,一段只局限于同类花草之间的爱情,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山谷里的花草就只能跟同类的花草在一起,这是存在于山谷里一条古老而且不可抗拒的规定,否则将遭到永世的唾弃,山谷里所有的花草既是这条规定的执行者,也是这条规定的受害者。

        在守旧的山谷里,古老的东西总是受到尊重。

山谷里的花草都在各自的世界里小心翼翼地过着只属于自己的生活,他们从来不去抗争,甚至不知道应该去争取什么,他们好像惧怕这会惊动了冥冥中的什么,一切都在山谷里的花草一岁一枯荣间重演着。

日月流逝,年复一年。

《一》

        某个被遗忘的年代的一天中午。

和熙的阳光照在山谷里的所有花草的脸上,这使花草感到心满意足,就在这时一粒种子随着风飘进了山谷,落在一棵普通的七里香旁边,但谁也没有注意到这一切,因为这里的花草关心的只是自己和那古老的规定。

这粒种子是来自山的另一边,一个遍满玫瑰的国度,那里倡导的是自由和个性,而山的这边却一直没有玫瑰的踪迹直到她的到来,永恒的山脉把同一块大地割裂成两个世界,这粒种子带着玫瑰的血统来到了这陌生的世界,这样对她来说既是幸福的,但也是她最大的不幸。

她在这里没有朋友,她喜欢每天都仰望天空,在晴天的日子里,天空是一块湛蓝的玉,那时的她会不自觉地微笑,在雨天的日子里,天空是浪涛汹涌的大海,那时她则会感到淡淡的忧伤,她就在这样简单的快乐与忧伤中成长。

        后来,她发现她身边的七里香好像总喜欢在电闪雷鸣的时候有意无意地用他那繁茂的叶子为自己柔弱的身体遮风挡雨,不过她对此并没有太在意,因为她认为这里的花草都是那么迂腐,那么守旧。

        在一个雨后的中午,她微微地抖动身上的雨滴,然后像往常一样对着天空出神,雨后的天空像泪水洗过的良心。她开始有点想家了,想念山的另一边的世界和一些关于家的零碎片段。在这些日子以来,她因为孤独而变得孤傲,她很鄙视那些在这里被奉为神圣的规定,她不屑于和山谷里的花草交谈,她骨子里由始至终有着一种叛逆的思想,她不仅渴望可以自由地生活,而且渴望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正当她的思绪随风飘散的时候,她感觉到不远处正有一种飘忽不定的目光聚焦在自己的身上,于是她假装不经意地朝着那边望去,原来是身旁的七里香正悄悄地望着自己,不知为什么,她这时竟感到一阵莫名的兴奋。就在这天晚上,她整夜都没能合上眼,她失眠了。

       那一年,她风华正茂,肩上长着一个硕大的花蕾。

       青春是风铃,敲击出清脆的铃声。

       于是,她开始留意身边那棵七里香,七里香比自己年长,全身长着绿油油的叶子,绿色代表宁静,实际上七里香也是这样的花,还有他身上总散发出幽远的清香,她喜欢这阵略带羞涩的香味。

        当七里香第一次跟她说话时,她兴奋得说不出话来,只懂得用点头这样的方式简单地表达自己内心复杂的感受,在那一夜她又失眠,不为别的,为的是开始萌发的爱情。这时,她肩上的花蕾也绽开出最美丽的花朵,山谷里所有的花草都为她的美貌而惊叹,他们从未见过这么艳丽的花。

        渐渐地,她和他开始可以毫无顾忌地聊天,她很喜欢依偎在他身旁,憧憬着属于他们俩的未来,在他身边总能令她感到很宁静,一种内心彻底的安宁,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爱    这是一个长满花和草的山谷,永恒的山脉向东西南北各个方向蜿蜒绵亘,一条不知名的小河通过山隙流进这个宁谧的山谷,静静地躺在山谷中缓缓地流向遥远的大海。

山谷里的花草从诞生的那一天开始,就按一个预定的轨迹去成长和繁衍,然后衰败,当然他们也会遇见爱情,一段只局限于同类花草之间的爱情,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山谷里的花草就只能跟同类的花草在一起,这是存在于山谷里一条古老而且不可抗拒的规定,否则将遭到永世的唾弃,山谷里所有的花草既是这条规定的执行者,也是这条规定的受害者。

        在守旧的山谷里,古老的东西总是受到尊重。

山谷里的花草都在各自的世界里小心翼翼地过着只属于自己的生活,他们从来不去抗争,甚至不知道应该去争取什么,他们好像惧怕这会惊动了冥冥中的什么,一切都在山谷里的花草一岁一枯荣间重演着。

日月流逝,年复一年。

《一》

        某个被遗忘的年代的一天中午。

和熙的阳光照在山谷里的所有花草的脸上,这使花草感到心满意足,就在这时一粒种子随着风飘进了山谷,落在一棵普通的七里香旁边,但谁也没有注意到这一切,因为这里的花草关心的只是自己和那古老的规定。

这粒种子是来自山的另一边,一个遍满玫瑰的国度,那里倡导的是自由和个性,而山的这边却一直没有玫瑰的踪迹直到她的到来,永恒的山脉把同一块大地割裂成两个世界,这粒种子带着玫瑰的血统来到了这陌生的世界,这样对她来说既是幸福的,但也是她最大的不幸。

她在这里没有朋友,她喜欢每天都仰望天空,在晴天的日子里,天空是一块湛蓝的玉,那时的她会不自觉地微笑,在雨天的日子里,天空是浪涛汹涌的大海,那时她则会感到淡淡的忧伤,她就在这样简单的快乐与忧伤中成长。

        后来,她发现她身边的七里香好像总喜欢在电闪雷鸣的时候有意无意地用他那繁茂的叶子为自己柔弱的身体遮风挡雨,不过她对此并没有太在意,因为她认为这里的花草都是那么迂腐,那么守旧。

        在一个雨后的中午,她微微地抖动身上的雨滴,然后像往常一样对着天空出神,雨后的天空像泪水洗过的良心。她开始有点想家了,想念山的另一边的世界和一些关于家的零碎片段。在这些日子以来,她因为孤独而变得孤傲,她很鄙视那些在这里被奉为神圣的规定,她不屑于和山谷里的花草交谈,她骨子里由始至终有着一种叛逆的思想,她不仅渴望可以自由地生活,而且渴望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正当她的思绪随风飘散的时候,她感觉到不远处正有一种飘忽不定的目光聚焦在自己的身上,于是她假装不经意地朝着那边望去,原来是身旁的七里香正悄悄地望着自己,不知为什么,她这时竟感到一阵莫名的兴奋。就在这天晚上,她整夜都没能合上眼,她失眠了。

       那一年,她风华正茂,肩上长着一个硕大的花蕾。

       青春是风铃,敲击出清脆的铃声。

       于是,她开始留意身边那棵七里香,七里香比自己年长,全身长着绿油油的叶子,绿色代表宁静,实际上七里香也是这样的花,还有他身上总散发出幽远的清香,她喜欢这阵略带羞涩的香味。

        当七里香第一次跟她说话时,她兴奋得说不出话来,只懂得用点头这样的方式简单地表达自己内心复杂的感受,在那一夜她又失眠,不为别的,为的是开始萌发的爱情。这时,她肩上的花蕾也绽开出最美丽的花朵,山谷里所有的花草都为她的美貌而惊叹,他们从未见过这么艳丽的花。

        渐渐地,她和他开始可以毫无顾忌地聊天,她很喜欢依偎在他身旁,憧憬着属于他们俩的未来,在他身边总能令她感到很宁静,一种内心彻底的安宁,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爱    这是一个长满花和草的山谷,永恒的山脉向东西南北各个方向蜿蜒绵亘,一条不知名的小河通过山隙流进这个宁谧的山谷,静静地躺在山谷中缓缓地流向遥远的大海。

山谷里的花草从诞生的那一天开始,就按一个预定的轨迹去成长和繁衍,然后衰败,当然他们也会遇见爱情,一段只局限于同类花草之间的爱情,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山谷里的花草就只能跟同类的花草在一起,这是存在于山谷里一条古老而且不可抗拒的规定,否则将遭到永世的唾弃,山谷里所有的花草既是这条规定的执行者,也是这条规定的受害者。

        在守旧的山谷里,古老的东西总是受到尊重。

山谷里的花草都在各自的世界里小心翼翼地过着只属于自己的生活,他们从来不去抗争,甚至不知道应该去争取什么,他们好像惧怕这会惊动了冥冥中的什么,一切都在山谷里的花草一岁一枯荣间重演着。

日月流逝,年复一年。

《一》

        某个被遗忘的年代的一天中午。

和熙的阳光照在山谷里的所有花草的脸上,这使花草感到心满意足,就在这时一粒种子随着风飘进了山谷,落在一棵普通的七里香旁边,但谁也没有注意到这一切,因为这里的花草关心的只是自己和那古老的规定。

这粒种子是来自山的另一边,一个遍满玫瑰的国度,那里倡导的是自由和个性,而山的这边却一直没有玫瑰的踪迹直到她的到来,永恒的山脉把同一块大地割裂成两个世界,这粒种子带着玫瑰的血统来到了这陌生的世界,这样对她来说既是幸福的,但也是她最大的不幸。

她在这里没有朋友,她喜欢每天都仰望天空,在晴天的日子里,天空是一块湛蓝的玉,那时的她会不自觉地微笑,在雨天的日子里,天空是浪涛汹涌的大海,那时她则会感到淡淡的忧伤,她就在这样简单的快乐与忧伤中成长。

        后来,她发现她身边的七里香好像总喜欢在电闪雷鸣的时候有意无意地用他那繁茂的叶子为自己柔弱的身体遮风挡雨,不过她对此并没有太在意,因为她认为这里的花草都是那么迂腐,那么守旧。

        在一个雨后的中午,她微微地抖动身上的雨滴,然后像往常一样对着天空出神,雨后的天空像泪水洗过的良心。她开始有点想家了,想念山的另一边的世界和一些关于家的零碎片段。在这些日子以来,她因为孤独而变得孤傲,她很鄙视那些在这里被奉为神圣的规定,她不屑于和山谷里的花草交谈,她骨子里由始至终有着一种叛逆的思想,她不仅渴望可以自由地生活,而且渴望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正当她的思绪随风飘散的时候,她感觉到不远处正有一种飘忽不定的目光聚焦在自己的身上,于是她假装不经意地朝着那边望去,原来是身旁的七里香正悄悄地望着自己,不知为什么,她这时竟感到一阵莫名的兴奋。就在这天晚上,她整夜都没能合上眼,她失眠了。

       那一年,她风华正茂,肩上长着一个硕大的花蕾。

       青春是风铃,敲击出清脆的铃声。

       于是,她开始留意身边那棵七里香,七里香比自己年长,全身长着绿油油的叶子,绿色代表宁静,实际上七里香也是这样的花,还有他身上总散发出幽远的清香,她喜欢这阵略带羞涩的香味。

        当七里香第一次跟她说话时,她兴奋得说不出话来,只懂得用点头这样的方式简单地表达自己内心复杂的感受,在那一夜她又失眠,不为别的,为的是开始萌发的爱情。这时,她肩上的花蕾也绽开出最美丽的花朵,山谷里所有的花草都为她的美貌而惊叹,他们从未见过这么艳丽的花。

        渐渐地,她和他开始可以毫无顾忌地聊天,她很喜欢依偎在他身旁,憧憬着属于他们俩的未来,在他身边总能令她感到很宁静,一种内心彻底的安宁,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爱    这是一个长满花和草的山谷,永恒的山脉向东西南北各个方向蜿蜒绵亘,一条不知名的小河通过山隙流进这个宁谧的山谷,静静地躺在山谷中缓缓地流向遥远的大海。

山谷里的花草从诞生的那一天开始,就按一个预定的轨迹去成长和繁衍,然后衰败,当然他们也会遇见爱情,一段只局限于同类花草之间的爱情,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山谷里的花草就只能跟同类的花草在一起,这是存在于山谷里一条古老而且不可抗拒的规定,否则将遭到永世的唾弃,山谷里所有的花草既是这条规定的执行者,也是这条规定的受害者。

        在守旧的山谷里,古老的东西总是受到尊重。

山谷里的花草都在各自的世界里小心翼翼地过着只属于自己的生活,他们从来不去抗争,甚至不知道应该去争取什么,他们好像惧怕这会惊动了冥冥中的什么,一切都在山谷里的花草一岁一枯荣间重演着。

日月流逝,年复一年。

《一》

        某个被遗忘的年代的一天中午。

和熙的阳光照在山谷里的所有花草的脸上,这使花草感到心满意足,就在这时一粒种子随着风飘进了山谷,落在一棵普通的七里香旁边,但谁也没有注意到这一切,因为这里的花草关心的只是自己和那古老的规定。

这粒种子是来自山的另一边,一个遍满玫瑰的国度,那里倡导的是自由和个性,而山的这边却一直没有玫瑰的踪迹直到她的到来,永恒的山脉把同一块大地割裂成两个世界,这粒种子带着玫瑰的血统来到了这陌生的世界,这样对她来说既是幸福的,但也是她最大的不幸。

她在这里没有朋友,她喜欢每天都仰望天空,在晴天的日子里,天空是一块湛蓝的玉,那时的她会不自觉地微笑,在雨天的日子里,天空是浪涛汹涌的大海,那时她则会感到淡淡的忧伤,她就在这样简单的快乐与忧伤中成长。

        后来,她发现她身边的七里香好像总喜欢在电闪雷鸣的时候有意无意地用他那繁茂的叶子为自己柔弱的身体遮风挡雨,不过她对此并没有太在意,因为她认为这里的花草都是那么迂腐,那么守旧。

        在一个雨后的中午,她微微地抖动身上的雨滴,然后像往常一样对着天空出神,雨后的天空像泪水洗过的良心。她开始有点想家了,想念山的另一边的世界和一些关于家的零碎片段。在这些日子以来,她因为孤独而变得孤傲,她很鄙视那些在这里被奉为神圣的规定,她不屑于和山谷里的花草交谈,她骨子里由始至终有着一种叛逆的思想,她不仅渴望可以自由地生活,而且渴望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正当她的思绪随风飘散的时候,她感觉到不远处正有一种飘忽不定的目光聚焦在自己的身上,于是她假装不经意地朝着那边望去,原来是身旁的七里香正悄悄地望着自己,不知为什么,她这时竟感到一阵莫名的兴奋。就在这天晚上,她整夜都没能合上眼,她失眠了。

       那一年,她风华正茂,肩上长着一个硕大的花蕾。

       青春是风铃,敲击出清脆的铃声。

       于是,她开始留意身边那棵七里香,七里香比自己年长,全身长着绿油油的叶子,绿色代表宁静,实际上七里香也是这样的花,还有他身上总散发出幽远的清香,她喜欢这阵略带羞涩的香味。

        当七里香第一次跟她说话时,她兴奋得说不出话来,只懂得用点头这样的方式简单地表达自己内心复杂的感受,在那一夜她又失眠,不为别的,为的是开始萌发的爱情。这时,她肩上的花蕾也绽开出最美丽的花朵,山谷里所有的花草都为她的美貌而惊叹,他们从未见过这么艳丽的花。

        渐渐地,她和他开始可以毫无顾忌地聊天,她很喜欢依偎在他身旁,憧憬着属于他们俩的未来,在他身边总能令她感到很宁静,一种内心彻底的安宁,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爱    这是一个长满花和草的山谷,永恒的山脉向东西南北各个方向蜿蜒绵亘,一条不知名的小河通过山隙流进这个宁谧的山谷,静静地躺在山谷中缓缓地流向遥远的大海。

山谷里的花草从诞生的那一天开始,就按一个预定的轨迹去成长和繁衍,然后衰败,当然他们也会遇见爱情,一段只局限于同类花草之间的爱情,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山谷里的花草就只能跟同类的花草在一起,这是存在于山谷里一条古老而且不可抗拒的规定,否则将遭到永世的唾弃,山谷里所有的花草既是这条规定的执行者,也是这条规定的受害者。

        在守旧的山谷里,古老的东西总是受到尊重。

山谷里的花草都在各自的世界里小心翼翼地过着只属于自己的生活,他们从来不去抗争,甚至不知道应该去争取什么,他们好像惧怕这会惊动了冥冥中的什么,一切都在山谷里的花草一岁一枯荣间重演着。

日月流逝,年复一年。

《一》

        某个被遗忘的年代的一天中午。

和熙的阳光照在山谷里的所有花草的脸上,这使花草感到心满意足,就在这时一粒种子随着风飘进了山谷,落在一棵普通的七里香旁边,但谁也没有注意到这一切,因为这里的花草关心的只是自己和那古老的规定。

这粒种子是来自山的另一边,一个遍满玫瑰的国度,那里倡导的是自由和个性,而山的这边却一直没有玫瑰的踪迹直到她的到来,永恒的山脉把同一块大地割裂成两个世界,这粒种子带着玫瑰的血统来到了这陌生的世界,这样对她来说既是幸福的,但也是她最大的不幸。

她在这里没有朋友,她喜欢每天都仰望天空,在晴天的日子里,天空是一块湛蓝的玉,那时的她会不自觉地微笑,在雨天的日子里,天空是浪涛汹涌的大海,那时她则会感到淡淡的忧伤,她就在这样简单的快乐与忧伤中成长。

        后来,她发现她身边的七里香好像总喜欢在电闪雷鸣的时候有意无意地用他那繁茂的叶子为自己柔弱的身体遮风挡雨,不过她对此并没有太在意,因为她认为这里的花草都是那么迂腐,那么守旧。

        在一个雨后的中午,她微微地抖动身上的雨滴,然后像往常一样对着天空出神,雨后的天空像泪水洗过的良心。她开始有点想家了,想念山的另一边的世界和一些关于家的零碎片段。在这些日子以来,她因为孤独而变得孤傲,她很鄙视那些在这里被奉为神圣的规定,她不屑于和山谷里的花草交谈,她骨子里由始至终有着一种叛逆的思想,她不仅渴望可以自由地生活,而且渴望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正当她的思绪随风飘散的时候,她感觉到不远处正有一种飘忽不定的目光聚焦在自己的身上,于是她假装不经意地朝着那边望去,原来是身旁的七里香正悄悄地望着自己,不知为什么,她这时竟感到一阵莫名的兴奋。就在这天晚上,她整夜都没能合上眼,她失眠了。

       那一年,她风华正茂,肩上长着一个硕大的花蕾。

       青春是风铃,敲击出清脆的铃声。

       于是,她开始留意身边那棵七里香,七里香比自己年长,全身长着绿油油的叶子,绿色代表宁静,实际上七里香也是这样的花,还有他身上总散发出幽远的清香,她喜欢这阵略带羞涩的香味。

        当七里香第一次跟她说话时,她兴奋得说不出话来,只懂得用点头这样的方式简单地表达自己内心复杂的感受,在那一夜她又失眠,不为别的,为的是开始萌发的爱情。这时,她肩上的花蕾也绽开出最美丽的花朵,山谷里所有的花草都为她的美貌而惊叹,他们从未见过这么艳丽的花。

        渐渐地,她和他开始可以毫无顾忌地聊天,她很喜欢依偎在他身旁,憧憬着属于他们俩的未来,在他身边总能令她感到很宁静,一种内心彻底的安宁,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爱    这是一个长满花和草的山谷,永恒的山脉向东西南北各个方向蜿蜒绵亘,一条不知名的小河通过山隙流进这个宁谧的山谷,静静地躺在山谷中缓缓地流向遥远的大海。

山谷里的花草从诞生的那一天开始,就按一个预定的轨迹去成长和繁衍,然后衰败,当然他们也会遇见爱情,一段只局限于同类花草之间的爱情,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山谷里的花草就只能跟同类的花草在一起,这是存在于山谷里一条古老而且不可抗拒的规定,否则将遭到永世的唾弃,山谷里所有的花草既是这条规定的执行者,也是这条规定的受害者。

        在守旧的山谷里,古老的东西总是受到尊重。

山谷里的花草都在各自的世界里小心翼翼地过着只属于自己的生活,他们从来不去抗争,甚至不知道应该去争取什么,他们好像惧怕这会惊动了冥冥中的什么,一切都在山谷里的花草一岁一枯荣间重演着。

日月流逝,年复一年。

《一》

        某个被遗忘的年代的一天中午。

和熙的阳光照在山谷里的所有花草的脸上,这使花草感到心满意足,就在这时一粒种子随着风飘进了山谷,落在一棵普通的七里香旁边,但谁也没有注意到这一切,因为这里的花草关心的只是自己和那古老的规定。

这粒种子是来自山的另一边,一个遍满玫瑰的国度,那里倡导的是自由和个性,而山的这边却一直没有玫瑰的踪迹直到她的到来,永恒的山脉把同一块大地割裂成两个世界,这粒种子带着玫瑰的血统来到了这陌生的世界,这样对她来说既是幸福的,但也是她最大的不幸。

她在这里没有朋友,她喜欢每天都仰望天空,在晴天的日子里,天空是一块湛蓝的玉,那时的她会不自觉地微笑,在雨天的日子里,天空是浪涛汹涌的大海,那时她则会感到淡淡的忧伤,她就在这样简单的快乐与忧伤中成长。

        后来,她发现她身边的七里香好像总喜欢在电闪雷鸣的时候有意无意地用他那繁茂的叶子为自己柔弱的身体遮风挡雨,不过她对此并没有太在意,因为她认为这里的花草都是那么迂腐,那么守旧。

        在一个雨后的中午,她微微地抖动身上的雨滴,然后像往常一样对着天空出神,雨后的天空像泪水洗过的良心。她开始有点想家了,想念山的另一边的世界和一些关于家的零碎片段。在这些日子以来,她因为孤独而变得孤傲,她很鄙视那些在这里被奉为神圣的规定,她不屑于和山谷里的花草交谈,她骨子里由始至终有着一种叛逆的思想,她不仅渴望可以自由地生活,而且渴望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正当她的思绪随风飘散的时候,她感觉到不远处正有一种飘忽不定的目光聚焦在自己的身上,于是她假装不经意地朝着那边望去,原来是身旁的七里香正悄悄地望着自己,不知为什么,她这时竟感到一阵莫名的兴奋。就在这天晚上,她整夜都没能合上眼,她失眠了。

       那一年,她风华正茂,肩上长着一个硕大的花蕾。

       青春是风铃,敲击出清脆的铃声。

       于是,她开始留意身边那棵七里香,七里香比自己年长,全身长着绿油油的叶子,绿色代表宁静,实际上七里香也是这样的花,还有他身上总散发出幽远的清香,她喜欢这阵略带羞涩的香味。

        当七里香第一次跟她说话时,她兴奋得说不出话来,只懂得用点头这样的方式简单地表达自己内心复杂的感受,在那一夜她又失眠,不为别的,为的是开始萌发的爱情。这时,她肩上的花蕾也绽开出最美丽的花朵,山谷里所有的花草都为她的美貌而惊叹,他们从未见过这么艳丽的花。

        渐渐地,她和他开始可以毫无顾忌地聊天,她很喜欢依偎在他身旁,憧憬着属于他们俩的未来,在他身边总能令她感到很宁静,一种内心彻底的安宁,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爱

故事之于我

故事,就是生命。从人类历史的开始,就注定它生生不息。

有生命存在的地方,就会有故事,不管它是个童话,传说,还是事实。

我坚信故事拥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它教会我成长,教会我对未来应怀有期望,它亦教会我什么叫做“信仰”。

音乐、阅读,似乎早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事物。细细想来,因它们都能带来故事,亦能引发臆想,创造故事。它们流于艺术,却源自故事人生。

[音乐]

暑假毫无规律的作息时间令自己都有些头疼。每天日上三竿,从好梦或者噩梦中醒来,却依旧疲乏无力,也不敢再倚在床头,否则指不定又要昏睡两三个小时。于是,得依赖音乐。

很小时候就听说早晨放歌孩子容易起床,对于我到现在仍如此有效,只是自己依然不懂得其中的奥妙,也不曾探求。

想说的是,音乐的确神奇。

自从听蚊子弹了一曲《梦中的婚礼》,便深爱上了纯音乐。犹记当时,看见的是钢琴上欧式台灯昏黄的光线投向蚊子认真的脸庞,以及跳跃的指尖滑过黑白键上。闭上双眸,奏出的悠扬曲调仿佛在周围奔跑,流进心灵,在心中徜徉。透过听觉,我仿佛看见有人在跳华尔兹;仿佛看见明明热烈相爱的情人在蔚蓝而深沉的大海上将要离别,也许永远不会再相见;仿佛看见窗前的女主人公正浇灌着一株不知名的植物,长久地等待。我不知道《梦中的婚礼》创作者本来构思的故事,但是我相信世间确切存在着这样的故事,唯美而伤感。

纯音乐中《天空之城》也算是经典。初听来,是一座宁谧美丽的似古巴比伦王国的城市在宇宙中一个未知的空间,缓缓地歌唱,歌唱它的记忆,歌唱属于这座城市的美好。后来看了《天空之城》的电影,才知道这座位于台风中心风眼的位置的城市叫做Laputa,拥有地球人类无法达到的高科技与丰富的宝藏。由于人性的贪婪,最终导致它的毁灭。而这首曲,正是天空之城塌败之后露出的根基——一棵大树缓缓在宇宙中上升时的背景音乐,它是在哀悼吧?

《仙剑奇侠传三》看完了,最喜欢的当属里面的歌曲。如果没有看过剧情,也许我不会如此喜爱这些歌。每首歌几乎都代表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某一句歌词也可以贯穿整个剧情。通过它们,我们感悟到故事的美,感受到主人公们心里的酸甜苦痛,这也是其他电视剧追求的效果,一个亮点。

音乐触碰心灵深处的情感,唤出铭心的记忆,让人们此刻相信世界真情的存在。剧情是虚构的,但美好的愿望让人们的心灵在喧嚣的都市中得到了释放,即使是暂时的。生命正是因为这样才足够精彩。

[阅读]

读书,也是读人生百态。

我曾疯狂迷恋悲情的言情小说,或许有人认为那是毒瘤,是无聊的产物。那阵子是所谓的“青春疼痛时刻”,感到遭遇悲惨命运,始终爬不起来。然而,悲剧看多了,知晓的故事多了,许多将要经历的困苦或已经经历的困苦就不会轻易给你致命一击了。你会认为那微不足道,是的,因为它教会你坚强,教会你成长了。大多数艰难一旦有了心理准备,你就不会是很脆弱的了。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

还有很多类型的小说,读它们就如同在慢慢领略这个千奇百怪的人生,那些发生的或者想像的故事在星球上每个角落都该会存在。

我写的字以散文居多,以抒发内心为主。散文有一种淡然美,吸引着我这个并不衷爱热闹的女子。我喜欢看一些作家的随笔,他们所经历的令心灵受伤或者愉悦的札记,其中能够隐约地告诉我们一些处理事情、对待事物的态度和方式,帮助我们去发现这个世界存在的美丽,解开心灵的桎梏。有时候,平静的内心,是难得可贵的。

一些杂志上有许多的哲理故事,那是当一个人感到心灵疲乏,或者境遇不佳正欲放弃的一剂良药。幻想故事,虽然不现实,但它却拥有超脱现实更强大的力量,它赋予人源源不断的想像的力量,只要还有希望,生命就会一直向前,直至病死或者终老。

内心有一个小小的“阴谋”,就是阅读许多现世的经典,以及千古留芳的经典。期待有前世今生,却知只此一生。看别人的故事,仿佛经历一遍,使人生更加丰富,更加趣味。

每逢街头视线掠过过客的脸,就相到对方有着自己不知的故事,正如自己的故事别人也不知。即使面面相觑,也无法看透彼此。于是心里就很欢喜,生命中富有一种无法抹去的神秘色彩,诱人而美好。

故事之于我,亦犹光晕之于太阳,白云之于蓝天,既是点缀,又是紧密相故事,就是生命。从人类历史的开始,就注定它生生不息。

有生命存在的地方,就会有故事,不管它是个童话,传说,还是事实。

我坚信故事拥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它教会我成长,教会我对未来应怀有期望,它亦教会我什么叫做“信仰”。

音乐、阅读,似乎早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事物。细细想来,因它们都能带来故事,亦能引发臆想,创造故事。它们流于艺术,却源自故事人生。

[音乐]

暑假毫无规律的作息时间令自己都有些头疼。每天日上三竿,从好梦或者噩梦中醒来,却依旧疲乏无力,也不敢再倚在床头,否则指不定又要昏睡两三个小时。于是,得依赖音乐。

很小时候就听说早晨放歌孩子容易起床,对于我到现在仍如此有效,只是自己依然不懂得其中的奥妙,也不曾探求。

想说的是,音乐的确神奇。

自从听蚊子弹了一曲《梦中的婚礼》,便深爱上了纯音乐。犹记当时,看见的是钢琴上欧式台灯昏黄的光线投向蚊子认真的脸庞,以及跳跃的指尖滑过黑白键上。闭上双眸,奏出的悠扬曲调仿佛在周围奔跑,流进心灵,在心中徜徉。透过听觉,我仿佛看见有人在跳华尔兹;仿佛看见明明热烈相爱的情人在蔚蓝而深沉的大海上将要离别,也许永远不会再相见;仿佛看见窗前的女主人公正浇灌着一株不知名的植物,长久地等待。我不知道《梦中的婚礼》创作者本来构思的故事,但是我相信世间确切存在着这样的故事,唯美而伤感。

纯音乐中《天空之城》也算是经典。初听来,是一座宁谧美丽的似古巴比伦王国的城市在宇宙中一个未知的空间,缓缓地歌唱,歌唱它的记忆,歌唱属于这座城市的美好。后来看了《天空之城》的电影,才知道这座位于台风中心风眼的位置的城市叫做Laputa,拥有地球人类无法达到的高科技与丰富的宝藏。由于人性的贪婪,最终导致它的毁灭。而这首曲,正是天空之城塌败之后露出的根基——一棵大树缓缓在宇宙中上升时的背景音乐,它是在哀悼吧?

《仙剑奇侠传三》看完了,最喜欢的当属里面的歌曲。如果没有看过剧情,也许我不会如此喜爱这些歌。每首歌几乎都代表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某一句歌词也可以贯穿整个剧情。通过它们,我们感悟到故事的美,感受到主人公们心里的酸甜苦痛,这也是其他电视剧追求的效果,一个亮点。

音乐触碰心灵深处的情感,唤出铭心的记忆,让人们此刻相信世界真情的存在。剧情是虚构的,但美好的愿望让人们的心灵在喧嚣的都市中得到了释放,即使是暂时的。生命正是因为这样才足够精彩。

[阅读]

读书,也是读人生百态。

我曾疯狂迷恋悲情的言情小说,或许有人认为那是毒瘤,是无聊的产物。那阵子是所谓的“青春疼痛时刻”,感到遭遇悲惨命运,始终爬不起来。然而,悲剧看多了,知晓的故事多了,许多将要经历的困苦或已经经历的困苦就不会轻易给你致命一击了。你会认为那微不足道,是的,因为它教会你坚强,教会你成长了。大多数艰难一旦有了心理准备,你就不会是很脆弱的了。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

还有很多类型的小说,读它们就如同在慢慢领略这个千奇百怪的人生,那些发生的或者想像的故事在星球上每个角落都该会存在。

我写的字以散文居多,以抒发内心为主。散文有一种淡然美,吸引着我这个并不衷爱热闹的女子。我喜欢看一些作家的随笔,他们所经历的令心灵受伤或者愉悦的札记,其中能够隐约地告诉我们一些处理事情、对待事物的态度和方式,帮助我们去发现这个世界存在的美丽,解开心灵的桎梏。有时候,平静的内心,是难得可贵的。

一些杂志上有许多的哲理故事,那是当一个人感到心灵疲乏,或者境遇不佳正欲放弃的一剂良药。幻想故事,虽然不现实,但它却拥有超脱现实更强大的力量,它赋予人源源不断的想像的力量,只要还有希望,生命就会一直向前,直至病死或者终老。

内心有一个小小的“阴谋”,就是阅读许多现世的经典,以及千古留芳的经典。期待有前世今生,却知只此一生。看别人的故事,仿佛经历一遍,使人生更加丰富,更加趣味。

每逢街头视线掠过过客的脸,就相到对方有着自己不知的故事,正如自己的故事别人也不知。即使面面相觑,也无法看透彼此。于是心里就很欢喜,生命中富有一种无法抹去的神秘色彩,诱人而美好。

故事之于我,亦犹光晕之于太阳,白云之于蓝天,既是点缀,又是紧密相故事,就是生命。从人类历史的开始,就注定它生生不息。

有生命存在的地方,就会有故事,不管它是个童话,传说,还是事实。

我坚信故事拥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它教会我成长,教会我对未来应怀有期望,它亦教会我什么叫做“信仰”。

音乐、阅读,似乎早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事物。细细想来,因它们都能带来故事,亦能引发臆想,创造故事。它们流于艺术,却源自故事人生。

[音乐]

暑假毫无规律的作息时间令自己都有些头疼。每天日上三竿,从好梦或者噩梦中醒来,却依旧疲乏无力,也不敢再倚在床头,否则指不定又要昏睡两三个小时。于是,得依赖音乐。

很小时候就听说早晨放歌孩子容易起床,对于我到现在仍如此有效,只是自己依然不懂得其中的奥妙,也不曾探求。

想说的是,音乐的确神奇。

自从听蚊子弹了一曲《梦中的婚礼》,便深爱上了纯音乐。犹记当时,看见的是钢琴上欧式台灯昏黄的光线投向蚊子认真的脸庞,以及跳跃的指尖滑过黑白键上。闭上双眸,奏出的悠扬曲调仿佛在周围奔跑,流进心灵,在心中徜徉。透过听觉,我仿佛看见有人在跳华尔兹;仿佛看见明明热烈相爱的情人在蔚蓝而深沉的大海上将要离别,也许永远不会再相见;仿佛看见窗前的女主人公正浇灌着一株不知名的植物,长久地等待。我不知道《梦中的婚礼》创作者本来构思的故事,但是我相信世间确切存在着这样的故事,唯美而伤感。

纯音乐中《天空之城》也算是经典。初听来,是一座宁谧美丽的似古巴比伦王国的城市在宇宙中一个未知的空间,缓缓地歌唱,歌唱它的记忆,歌唱属于这座城市的美好。后来看了《天空之城》的电影,才知道这座位于台风中心风眼的位置的城市叫做Laputa,拥有地球人类无法达到的高科技与丰富的宝藏。由于人性的贪婪,最终导致它的毁灭。而这首曲,正是天空之城塌败之后露出的根基——一棵大树缓缓在宇宙中上升时的背景音乐,它是在哀悼吧?

《仙剑奇侠传三》看完了,最喜欢的当属里面的歌曲。如果没有看过剧情,也许我不会如此喜爱这些歌。每首歌几乎都代表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某一句歌词也可以贯穿整个剧情。通过它们,我们感悟到故事的美,感受到主人公们心里的酸甜苦痛,这也是其他电视剧追求的效果,一个亮点。

音乐触碰心灵深处的情感,唤出铭心的记忆,让人们此刻相信世界真情的存在。剧情是虚构的,但美好的愿望让人们的心灵在喧嚣的都市中得到了释放,即使是暂时的。生命正是因为这样才足够精彩。

[阅读]

读书,也是读人生百态。

我曾疯狂迷恋悲情的言情小说,或许有人认为那是毒瘤,是无聊的产物。那阵子是所谓的“青春疼痛时刻”,感到遭遇悲惨命运,始终爬不起来。然而,悲剧看多了,知晓的故事多了,许多将要经历的困苦或已经经历的困苦就不会轻易给你致命一击了。你会认为那微不足道,是的,因为它教会你坚强,教会你成长了。大多数艰难一旦有了心理准备,你就不会是很脆弱的了。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

还有很多类型的小说,读它们就如同在慢慢领略这个千奇百怪的人生,那些发生的或者想像的故事在星球上每个角落都该会存在。

我写的字以散文居多,以抒发内心为主。散文有一种淡然美,吸引着我这个并不衷爱热闹的女子。我喜欢看一些作家的随笔,他们所经历的令心灵受伤或者愉悦的札记,其中能够隐约地告诉我们一些处理事情、对待事物的态度和方式,帮助我们去发现这个世界存在的美丽,解开心灵的桎梏。有时候,平静的内心,是难得可贵的。

一些杂志上有许多的哲理故事,那是当一个人感到心灵疲乏,或者境遇不佳正欲放弃的一剂良药。幻想故事,虽然不现实,但它却拥有超脱现实更强大的力量,它赋予人源源不断的想像的力量,只要还有希望,生命就会一直向前,直至病死或者终老。

内心有一个小小的“阴谋”,就是阅读许多现世的经典,以及千古留芳的经典。期待有前世今生,却知只此一生。看别人的故事,仿佛经历一遍,使人生更加丰富,更加趣味。

每逢街头视线掠过过客的脸,就相到对方有着自己不知的故事,正如自己的故事别人也不知。即使面面相觑,也无法看透彼此。于是心里就很欢喜,生命中富有一种无法抹去的神秘色彩,诱人而美好。

故事之于我,亦犹光晕之于太阳,白云之于蓝天,既是点缀,又是紧密相故事,就是生命。从人类历史的开始,就注定它生生不息。

有生命存在的地方,就会有故事,不管它是个童话,传说,还是事实。

我坚信故事拥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它教会我成长,教会我对未来应怀有期望,它亦教会我什么叫做“信仰”。

音乐、阅读,似乎早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事物。细细想来,因它们都能带来故事,亦能引发臆想,创造故事。它们流于艺术,却源自故事人生。

[音乐]

暑假毫无规律的作息时间令自己都有些头疼。每天日上三竿,从好梦或者噩梦中醒来,却依旧疲乏无力,也不敢再倚在床头,否则指不定又要昏睡两三个小时。于是,得依赖音乐。

很小时候就听说早晨放歌孩子容易起床,对于我到现在仍如此有效,只是自己依然不懂得其中的奥妙,也不曾探求。

想说的是,音乐的确神奇。

自从听蚊子弹了一曲《梦中的婚礼》,便深爱上了纯音乐。犹记当时,看见的是钢琴上欧式台灯昏黄的光线投向蚊子认真的脸庞,以及跳跃的指尖滑过黑白键上。闭上双眸,奏出的悠扬曲调仿佛在周围奔跑,流进心灵,在心中徜徉。透过听觉,我仿佛看见有人在跳华尔兹;仿佛看见明明热烈相爱的情人在蔚蓝而深沉的大海上将要离别,也许永远不会再相见;仿佛看见窗前的女主人公正浇灌着一株不知名的植物,长久地等待。我不知道《梦中的婚礼》创作者本来构思的故事,但是我相信世间确切存在着这样的故事,唯美而伤感。

纯音乐中《天空之城》也算是经典。初听来,是一座宁谧美丽的似古巴比伦王国的城市在宇宙中一个未知的空间,缓缓地歌唱,歌唱它的记忆,歌唱属于这座城市的美好。后来看了《天空之城》的电影,才知道这座位于台风中心风眼的位置的城市叫做Laputa,拥有地球人类无法达到的高科技与丰富的宝藏。由于人性的贪婪,最终导致它的毁灭。而这首曲,正是天空之城塌败之后露出的根基——一棵大树缓缓在宇宙中上升时的背景音乐,它是在哀悼吧?

《仙剑奇侠传三》看完了,最喜欢的当属里面的歌曲。如果没有看过剧情,也许我不会如此喜爱这些歌。每首歌几乎都代表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某一句歌词也可以贯穿整个剧情。通过它们,我们感悟到故事的美,感受到主人公们心里的酸甜苦痛,这也是其他电视剧追求的效果,一个亮点。

音乐触碰心灵深处的情感,唤出铭心的记忆,让人们此刻相信世界真情的存在。剧情是虚构的,但美好的愿望让人们的心灵在喧嚣的都市中得到了释放,即使是暂时的。生命正是因为这样才足够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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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心有一个小小的“阴谋”,就是阅读许多现世的经典,以及千古留芳的经典。期待有前世今生,却知只此一生。看别人的故事,仿佛经历一遍,使人生更加丰富,更加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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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之于我,亦犹光晕之于太阳,白云之于蓝天,既是点缀,又是紧密相故事,就是生命。从人类历史的开始,就注定它生生不息。

有生命存在的地方,就会有故事,不管它是个童话,传说,还是事实。

我坚信故事拥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它教会我成长,教会我对未来应怀有期望,它亦教会我什么叫做“信仰”。

音乐、阅读,似乎早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事物。细细想来,因它们都能带来故事,亦能引发臆想,创造故事。它们流于艺术,却源自故事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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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小时候就听说早晨放歌孩子容易起床,对于我到现在仍如此有效,只是自己依然不懂得其中的奥妙,也不曾探求。

想说的是,音乐的确神奇。

自从听蚊子弹了一曲《梦中的婚礼》,便深爱上了纯音乐。犹记当时,看见的是钢琴上欧式台灯昏黄的光线投向蚊子认真的脸庞,以及跳跃的指尖滑过黑白键上。闭上双眸,奏出的悠扬曲调仿佛在周围奔跑,流进心灵,在心中徜徉。透过听觉,我仿佛看见有人在跳华尔兹;仿佛看见明明热烈相爱的情人在蔚蓝而深沉的大海上将要离别,也许永远不会再相见;仿佛看见窗前的女主人公正浇灌着一株不知名的植物,长久地等待。我不知道《梦中的婚礼》创作者本来构思的故事,但是我相信世间确切存在着这样的故事,唯美而伤感。

纯音乐中《天空之城》也算是经典。初听来,是一座宁谧美丽的似古巴比伦王国的城市在宇宙中一个未知的空间,缓缓地歌唱,歌唱它的记忆,歌唱属于这座城市的美好。后来看了《天空之城》的电影,才知道这座位于台风中心风眼的位置的城市叫做Laputa,拥有地球人类无法达到的高科技与丰富的宝藏。由于人性的贪婪,最终导致它的毁灭。而这首曲,正是天空之城塌败之后露出的根基——一棵大树缓缓在宇宙中上升时的背景音乐,它是在哀悼吧?

《仙剑奇侠传三》看完了,最喜欢的当属里面的歌曲。如果没有看过剧情,也许我不会如此喜爱这些歌。每首歌几乎都代表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某一句歌词也可以贯穿整个剧情。通过它们,我们感悟到故事的美,感受到主人公们心里的酸甜苦痛,这也是其他电视剧追求的效果,一个亮点。

音乐触碰心灵深处的情感,唤出铭心的记忆,让人们此刻相信世界真情的存在。剧情是虚构的,但美好的愿望让人们的心灵在喧嚣的都市中得到了释放,即使是暂时的。生命正是因为这样才足够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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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也是读人生百态。

我曾疯狂迷恋悲情的言情小说,或许有人认为那是毒瘤,是无聊的产物。那阵子是所谓的“青春疼痛时刻”,感到遭遇悲惨命运,始终爬不起来。然而,悲剧看多了,知晓的故事多了,许多将要经历的困苦或已经经历的困苦就不会轻易给你致命一击了。你会认为那微不足道,是的,因为它教会你坚强,教会你成长了。大多数艰难一旦有了心理准备,你就不会是很脆弱的了。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

还有很多类型的小说,读它们就如同在慢慢领略这个千奇百怪的人生,那些发生的或者想像的故事在星球上每个角落都该会存在。

我写的字以散文居多,以抒发内心为主。散文有一种淡然美,吸引着我这个并不衷爱热闹的女子。我喜欢看一些作家的随笔,他们所经历的令心灵受伤或者愉悦的札记,其中能够隐约地告诉我们一些处理事情、对待事物的态度和方式,帮助我们去发现这个世界存在的美丽,解开心灵的桎梏。有时候,平静的内心,是难得可贵的。

一些杂志上有许多的哲理故事,那是当一个人感到心灵疲乏,或者境遇不佳正欲放弃的一剂良药。幻想故事,虽然不现实,但它却拥有超脱现实更强大的力量,它赋予人源源不断的想像的力量,只要还有希望,生命就会一直向前,直至病死或者终老。

内心有一个小小的“阴谋”,就是阅读许多现世的经典,以及千古留芳的经典。期待有前世今生,却知只此一生。看别人的故事,仿佛经历一遍,使人生更加丰富,更加趣味。

每逢街头视线掠过过客的脸,就相到对方有着自己不知的故事,正如自己的故事别人也不知。即使面面相觑,也无法看透彼此。于是心里就很欢喜,生命中富有一种无法抹去的神秘色彩,诱人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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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杂志上有许多的哲理故事,那是当一个人感到心灵疲乏,或者境遇不佳正欲放弃的一剂良药。幻想故事,虽然不现实,但它却拥有超脱现实更强大的力量,它赋予人源源不断的想像的力量,只要还有希望,生命就会一直向前,直至病死或者终老。

内心有一个小小的“阴谋”,就是阅读许多现世的经典,以及千古留芳的经典。期待有前世今生,却知只此一生。看别人的故事,仿佛经历一遍,使人生更加丰富,更加趣味。

每逢街头视线掠过过客的脸,就相到对方有着自己不知的故事,正如自己的故事别人也不知。即使面面相觑,也无法看透彼此。于是心里就很欢喜,生命中富有一种无法抹去的神秘色彩,诱人而美好。

故事之于我,亦犹光晕之于太阳,白云之于蓝天,既是点缀,又是紧密相故事,就是生命。从人类历史的开始,就注定它生生不息。

有生命存在的地方,就会有故事,不管它是个童话,传说,还是事实。

我坚信故事拥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它教会我成长,教会我对未来应怀有期望,它亦教会我什么叫做“信仰”。

音乐、阅读,似乎早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事物。细细想来,因它们都能带来故事,亦能引发臆想,创造故事。它们流于艺术,却源自故事人生。

[音乐]

暑假毫无规律的作息时间令自己都有些头疼。每天日上三竿,从好梦或者噩梦中醒来,却依旧疲乏无力,也不敢再倚在床头,否则指不定又要昏睡两三个小时。于是,得依赖音乐。

很小时候就听说早晨放歌孩子容易起床,对于我到现在仍如此有效,只是自己依然不懂得其中的奥妙,也不曾探求。

想说的是,音乐的确神奇。

自从听蚊子弹了一曲《梦中的婚礼》,便深爱上了纯音乐。犹记当时,看见的是钢琴上欧式台灯昏黄的光线投向蚊子认真的脸庞,以及跳跃的指尖滑过黑白键上。闭上双眸,奏出的悠扬曲调仿佛在周围奔跑,流进心灵,在心中徜徉。透过听觉,我仿佛看见有人在跳华尔兹;仿佛看见明明热烈相爱的情人在蔚蓝而深沉的大海上将要离别,也许永远不会再相见;仿佛看见窗前的女主人公正浇灌着一株不知名的植物,长久地等待。我不知道《梦中的婚礼》创作者本来构思的故事,但是我相信世间确切存在着这样的故事,唯美而伤感。

纯音乐中《天空之城》也算是经典。初听来,是一座宁谧美丽的似古巴比伦王国的城市在宇宙中一个未知的空间,缓缓地歌唱,歌唱它的记忆,歌唱属于这座城市的美好。后来看了《天空之城》的电影,才知道这座位于台风中心风眼的位置的城市叫做Laputa,拥有地球人类无法达到的高科技与丰富的宝藏。由于人性的贪婪,最终导致它的毁灭。而这首曲,正是天空之城塌败之后露出的根基——一棵大树缓缓在宇宙中上升时的背景音乐,它是在哀悼吧?

《仙剑奇侠传三》看完了,最喜欢的当属里面的歌曲。如果没有看过剧情,也许我不会如此喜爱这些歌。每首歌几乎都代表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某一句歌词也可以贯穿整个剧情。通过它们,我们感悟到故事的美,感受到主人公们心里的酸甜苦痛,这也是其他电视剧追求的效果,一个亮点。

音乐触碰心灵深处的情感,唤出铭心的记忆,让人们此刻相信世界真情的存在。剧情是虚构的,但美好的愿望让人们的心灵在喧嚣的都市中得到了释放,即使是暂时的。生命正是因为这样才足够精彩。

[阅读]

读书,也是读人生百态。

我曾疯狂迷恋悲情的言情小说,或许有人认为那是毒瘤,是无聊的产物。那阵子是所谓的“青春疼痛时刻”,感到遭遇悲惨命运,始终爬不起来。然而,悲剧看多了,知晓的故事多了,许多将要经历的困苦或已经经历的困苦就不会轻易给你致命一击了。你会认为那微不足道,是的,因为它教会你坚强,教会你成长了。大多数艰难一旦有了心理准备,你就不会是很脆弱的了。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

还有很多类型的小说,读它们就如同在慢慢领略这个千奇百怪的人生,那些发生的或者想像的故事在星球上每个角落都该会存在。

我写的字以散文居多,以抒发内心为主。散文有一种淡然美,吸引着我这个并不衷爱热闹的女子。我喜欢看一些作家的随笔,他们所经历的令心灵受伤或者愉悦的札记,其中能够隐约地告诉我们一些处理事情、对待事物的态度和方式,帮助我们去发现这个世界存在的美丽,解开心灵的桎梏。有时候,平静的内心,是难得可贵的。

一些杂志上有许多的哲理故事,那是当一个人感到心灵疲乏,或者境遇不佳正欲放弃的一剂良药。幻想故事,虽然不现实,但它却拥有超脱现实更强大的力量,它赋予人源源不断的想像的力量,只要还有希望,生命就会一直向前,直至病死或者终老。

内心有一个小小的“阴谋”,就是阅读许多现世的经典,以及千古留芳的经典。期待有前世今生,却知只此一生。看别人的故事,仿佛经历一遍,使人生更加丰富,更加趣味。

每逢街头视线掠过过客的脸,就相到对方有着自己不知的故事,正如自己的故事别人也不知。即使面面相觑,也无法看透彼此。于是心里就很欢喜,生命中富有一种无法抹去的神秘色彩,诱人而美好。

故事之于我,亦犹光晕之于太阳,白云之于蓝天,既是点缀,又是紧密相

充满爱的祖国

在伟大祖国的八达岭长城脚下,灯光璀璨,这里正在演绎着祖国最纯粹最全面的爱的故事,那里的舞台十分华丽,有许许多多的故事都十分感人,它们围绕着国家、围绕着爱不停地延续。这就是国人瞩目的《开学第一课》 在舞台背部的中间,闪烁着“我爱你中国”五个大字,它发出了无比艳目的光彩,我也相信,全中国人都会为这五个字振奋的。 节目分四节课,都与爱有关,主题分别是爱是分享、爱是力量、爱是承担、爱是荣耀,是啊!爱,它何曾不代表着美好,又何曾不代表着幸福。 有许许多多的故事十分感人,比如说内蒙古合唱团的故事、马鹏飞的故事、99岁老太太的故事。其中,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那位99岁藏族老太太的故事,她最引人注目的行为是她每天用竹竿升旗的事迹。在她年轻的时候她所生活的藏族一直没有被解放,直到有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了那儿。从此她对祖国充满了感激之情,五十三年间,每天她都会升一遍国旗,从来没有终止过,她把国旗当成是自己的宝贝,这都体现了她多大的爱国之心呀!那个中国人不爱自己的祖国呢?这在老太太身上都体现得淋漓尽致。 那些感人的行为故事,爱同伴、爱长辈、爱国的精神,直冲着我的眼眶,我也可以看到,场上的人们没有不热泪盈眶的,确实,他们的经历值得我们尊敬。 此外,场上还来了许许多多的明星学者,这让我感受到节目演出的重大。节目的最后,有五位军人扯起中华神圣的东西——国旗,它我感到自豪,胸中仿佛变得十分宽广,心中想得不再是自己在国家里的权利,而是国家的义务,我要报答祖国。 我爱你中国,我为你感到骄傲。

我最爱的经典作品

我最爱的经典作品我最爱的经典作品金康园小学五(3)班吴雨珊指导教师:尚晓谨我酷爱看书,一本精彩的书能给我带来乐趣,一本感动的书或一篇动人的故事总是会让我泪流满面……《树叶的香味》这本书中的《驴家族》就让我感动得泪流满面。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女孩的妈妈在医院里带回一个小弟弟,家里所有的人对他百般疼爱,关心倍至。从此,女孩觉得自己遭到冷遇,失去了家人的宠爱,女孩开始怀疑自己不是妈妈的亲骨肉,于是女孩心里充满了嫉妒和怨恨,便斜着眼睛观察全家人的一举一动;竖起耳朵听家人的谈话。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天长日久女孩不仅变成了斜视,而且还长出了一双又长又大的驴耳朵。看着自己变得如此丑陋不堪,女孩失去了所有的自信和快乐,她不想和人相处,不想到学校上课。终于,有一天女孩怀着沉重的心情,依依不舍的离开了她最心爱的学校,离开了关心她、爱护她的老师,离开了曾经一起嬉戏玩耍的小伙伴,独自回到了家中。奶奶心疼外孙女,送给女孩一对非常漂亮的耳环,并把它戴在女孩那长长的耳朵上,全家人都夸女孩很漂亮。可是所有赞美的语言,在女孩听起来是那样的刺耳,家人不是在欣赏她的美丽而在在嘲笑她的丑陋,他们是多么的虚伪。渐渐的女孩不再理会她的家人,她越来越沉默,寂寞和孤独陪伴着女孩渡过了一天又一天。终于有一天,女孩因为一件小事冲动的带着十字镐离开了家,跑到山里去了。半个月之后,可怜的小女孩变成了一头驴。一次很偶然的机会,弟弟无意中发现了女孩变成的驴,一种说不出的亲切感使弟弟把这头驴带回家中,他为家里新增添了一头驴而感到高兴。他整天围着驴转,一会为驴唱歌,一会给驴喂食,一会为驴洗澡,但是很多时候他在跟驴讲他和姐姐的故事,他告诉驴,他很想念他的姐姐,很怀念和姐姐在一起生活的日子,每当这个时候,弟弟总是泪流满面,女孩却无言以对,因为他们语言不通,相互间无法沟通,只能默默的看着弟弟,希望他能快乐开心起来。时光在不知不觉中流逝,一天清晨,女孩早早起来,她象往常一样,在院子里散步,希望能看到她的家人,可是事与愿违,一直等到天黑,也没能看到她的家人。女孩很伤心,因为这段时间的相处,她渐渐的喜欢上弟弟,早已经忘记了曾经的不愉快,她多么希望能和家人在一起快乐的生活。女孩伤心极了,她不知道以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她的家人会不辞而别。就在这时,家门口一前一后走进来两头和她一模一样的驴,女孩正纳闷呢,驴开口告诉她,他们是她的爷爷奶奶,她的爸爸和妈妈带着她的弟弟永远的离开他们,不再回来了。女孩从此以后只能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了。女孩什么都没说,低着头默默的走开了,她的心在流血。她恨她的父母,再一次令她失去快乐和亲人。女孩又回到了从前,再一次生活在孤独和仇恨中。多年后,女孩在奶奶临终前知道了一个令她后悔一生的秘密。她的弟弟不是他妈妈亲生的,是妈妈在医院的台阶上捡的。女孩的家族有一种特殊的本领-----都能变成驴,但弟弟不是驴家族的成员,没有这种本领,所以如果爸爸、妈妈变成驴,就没有人来照顾弟弟,弟弟将成孤儿,孤苦无依,不得也,父母只能痛苦的放弃女孩,让她经历那么多的磨难和痛苦。但她们希望女孩能坚强,希望女孩有一天能理解他们的苦衷,得到女孩的原谅。这个故事让我哭了,为这个不得不分离的家庭而哭,为变成驴历尽磨难的女孩而哭,同时更为这样悲惨的结局而哭。假如女孩多一些宽容,少一些嫉妒,多一些理解少一些误会;多一些爱少一些恨,多一些热情少一些冷漠,我想她们一定会是幸福的一家,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驴家族》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尽管这个故事是我多年前看的,可直到现在的情节却一直我脑子里回放,这个悲伤而又富有人生哲理的故事让我感动,让我难忘,更让我懂得亲人的珍贵、幸福家庭的可贵。它是我童年记忆中不可磨灭的,它将影响我的一生。

读书故事

我的读书故事我要说我的读书故事,那得追溯到我很小的时候。在我一岁半刚学说话时,就开始看书了。我的第一本图画书是《龟兔赛跑》。这是一本又厚又硬的儿童图画书,我被里面的图画吸引得如痴如醉,吃饭时也不忘抱着它。有一次吃饭时,米饭掉进了书里,时间长了,两面粘在了一起,撕也撕不开,我急得哇哇叫,直到把它撕开了才安心。到现在,这本书还留着那个被米饭粘过的印子。后来,妈妈买了各种各样的故事书,每天给我讲故事。有时,妈妈讲累了,就换我给妈妈讲。当时我没认识几个字,只能看着图画编故事。每次我讲完一个故事,都能赢来妈妈满意的掌声。不管是听故事还是讲故事都是我最喜欢的。当我认识一些字时,我看了更多有趣的童话故事:《小红帽》看得我心惊胆战,《七只小羊》引得我捧腹大笑,《七色花》又叫我浮想联翩——它们都给予我童年无限的乐趣。上小学以后,再读那种“幼稚”的童话故事已经使我感到不过瘾了,于是,我迈进了看小说的阶段。在书中,我可以找到我想要的东西。每当到星期六星期天时,我都会迫不及待地到书店里去看书,买书,以致于我的写字台上面堆满了书,最后索性在上面搭了一个小书架,在书的海洋里自由地遨游。曾经我读过许多名著小说,如《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懂得了坚强,面对困难要有毅力;《爱的教育》让我知道了同学、老师、父母之间要和睦相处,让我懂得了要爱老师、爱同学、爱父母、爱亲人。而《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彻底把我给带进了童话世界等。 我喜爱读书,有时几乎达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真的成了名副其实的“小书谜”。一次,我看书正看得入迷,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了,这时已到了吃午饭的时间,家人再三催我去吃饭,可我总舍不得放下书本,等我终于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去吃饭时,饭菜早已凉了。由于我太爱看书了,在一些不该看的时间段里也经不住诱惑去看。比如:我喜欢在吃饭时旁边放一本书,边看边吃;还有就是午睡时,我经常假装睡着,等家人不注意或睡着后,我就蹑手蹑脚地去书房看书;对此爸爸、妈妈有很大的意见。每当我看书入了迷,就是最令家人头疼的时候。因为那时,我是最不听话的,我的口头禅就成了“待会儿”,家人吩咐什么事,我都回答“待会儿”,只有当家人失去耐心冲进书房,我才极不情愿地放下书本。书的是我的好朋友,我和它形影不离,有了书,我就有了劲头;有了书,我就有了进步。我庆幸自己爱读书,并养成了良好的读书习惯。我愿永远在书中畅游、畅想……学校:兴隆一小班级:五年四班


书籍,多么美丽的字眼。所以我喜欢读书,读书是我最大的乐趣。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如饥似渴地读起书来。暑假里,我自然读了很多书。但令我感叹最多的就是《窗边的小豆豆》。《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小豆豆因为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并成就了她一生美好的未来。要是小豆豆不转到巴学园的话,她有今天的成就吗?因为她遇到了一个好校长。为了让永远长不大的高桥君保持自信,好校长精心策划了与众不同的运动会,让他轻松地拿走了所有的第一,并且将比赛的奖品设为蔬菜,让孩子们亲口品尝成功的滋味。好校长对小豆豆经常说一句“你真是一个好孩子。”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深深影响了他的一生。小豆豆是幸运的,因为她遇到了一个懂得教育的校长,遇到了一个深受欧洲教育思想影响的杰出教育家,遇到了一个一连听了小豆豆四个小时话,却一直没有打哈欠的好校长。想起自己也是一个幸运的孩子,我也遇到了一个好老师,一个品德高尚的好老师,一个懂得教育的好老师。认识她纯属偶然,只不过是听到别人说起过。我想现在正愁没英语老师呢!于是我跑过去问了同学,打听了她的信息。真是一位好老师!于是我回去跟妈妈说了,妈妈想也没想就答应了,带我去看了那位老师。确实,她是位好老师,普通话标准,英语更不用说,简直太棒了……她姓吕。一见到我,她就表扬我长得漂亮,英语说得流利,夸我聪明,夸得我心里甜滋滋的。在她身边,我感到无比的自信与快乐。回想起上次参加建德市诗朗诵比赛,吕老师和蔼的话语就会不知不觉回荡在耳畔。虽说在学校,在班里,参加过很多比赛,可是参加建德市级比赛还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我是一点信心也没有,但是听到吕老师一个劲的夸“你一定得一等奖”,不知怎的,我信心倍增,好像自己已经站在领奖台上。经过一个月不懈的努力和煎熬,终于迎来了正式比赛,我颤巍巍地走向那个令人发慌的主席台。面对评委,面对观众,我忽然又想起了“你一定获一等奖”,于是我信心十足地开始了人生第一次。 读书,让我读懂得了爱,读懂了书中老师的爱,同学的爱;读书,也让我明白了生活中看得到摸得到的爱。我要将这份厚厚的爱珍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