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我的挚友

戴筠

我漫步在辽阔的草原上,地面尽是浑黄的泥土和枯萎的庄稼。猛一抬头,啊,眼前是什么?只见在二十多米高的空中,呈现着一座花园般的城市,花木扶疏,错落有致,苍翠欲滴的叶子衬着朝霞般的繁花,一座痤富丽堂皇的宫殿,掩映在绿树红花之间……这,并非梦境,也不是童话世界,而是我在书本上邀游古今世界,看到的世界七大奇迹之一——古巴比伦空中花园。

小学一年级时,我就喜欢看书。常常沉迷在《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里。我喜欢白雪公主和艾丽莎,她们代表着善良和正义;我也喜欢《海的女儿》中的人鱼公主,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与自由,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甚至变为海上泡沫。确如裴多菲的诗所说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我从这些书里得到极大乐趣,它们是我童年的亲密伙伴。

随着岁月流逝,我开始阅读一些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面的书。这里虽然没有曲折生动的故事情节,却有着比故事更加迷人的知识。小时候,我听奶奶说过“天狗”吃太阳的故事,看了书,才知道那不是太阳真的被“天狗”吃了,而是月亮落在太阳上的影子。我原以为打雷闪电是神仙派“雷公”、“电母”来惩罚坏人,后来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还有许许多多问题,我都从书中找到了答案。书不仅给我解疑,还使我知道了许多古今中外的事情。它告诉我,我们的祖先在几千年前是怎样生活的;在我们的大地母杀——地球上,有的地方整年是炎热夏季,而有的地方却永远是冰雪世界;告诉我爱迪生是怎样成为“发明大王”,中国的长城又是怎样建造起来的……呵,书,我知识渊博的老师,常带我飞天入地,跨海渡洋……然而,书有时也带给我烦闷甚至苦恼。当我在一些问题或者作业面前,反复思考而不得其解时,我多么焦急啊。有时,我真想再也不去想它。我对自己说,何必知道得那么多呢?不懂这些,不也照样过日子吗?说也奇怪,这使我苦恼,却仍然吸引着我。

而当经过苦思终于解答出来之后,我又是何等地快乐!这时,我想欢笑,我想高歌。然而,最后总是轻轻地抚摩着书——仿佛觉得正是它带着我又爬上一道山坎,越过一条深沟,向科学的高峰迈近了一步。

从书里我知道,尽管古今中外的科学家已经揭开了许许多多大自然之谜,但自然界仍有许许多多奥秘等着我们去探索。比如,埃及金字塔下的法老陵墓,为什么真的能够惩罚“敢于打扰法老安宁”进入陵墓的人?月亮,这颗地球的忠实卫星,究竟是地球的姐妹,还是地球的女儿?在浩瀚的宇宙中,是否存在着智慧生物?飞碟是否就是天外来客所乘坐的飞船?

所有这些千奇百怪的“谜”,正激励着千千万万的后人去追寻答案,也激励我努力学习,争取加入这支浩浩荡荡的科学大军。

这些年,爸爸妈妈说我变了。他们说我小时候很喜欢哭,现在坚强多了;说我从前话很多,现在比较深沉、内向;说我现在比较有礼貌,也懂得自觉做点家务。哎,说得我怪不好意思的。记不得我小时候是怎样的性格,不过,我确实从书上懂得女儿要有泪不轻弹,因为眼泪征服不了困难,甚至也洗刷不了痛苦。我从书里懂得应该尊敬长辈,学会思考;知道我还有许多缺点。如果说我确实有了点进步,那么书给我的教育可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啊!

点评:

构思好,开头描述巴比伦空中花园的盎景,引人入胜,接着从书给”我”以乐趣,增长“我”的知识,激励“我”刻苦学习等几个方面.说明”我”和书结下不解之缘的过程.收尾一段则变换角度.以爸爸妈妈的评价说明书陶冶“我”的思想性情,进一步揭示书对人生的重要价值。这些都能看出小作者构思的精心。

有真情实感.内容真实可信.处处流露出初中学生的情趣。

社区该不该养狗

南京雨花外国语小学四(1)班 周子晟最近,我家楼上的邻居养起了两条狗,自此以后,我就倒霉透顶啦!有一次,我下楼去帮妈妈倒又脏又臭的垃圾。刚进电梯,那两条棕色的大狗就向我直扑过来,好像把我当成了坏人。我害怕极了,赶紧退到电梯门前,生怕被它们咬一口,幸亏狗的主人及时制止了。还有一次,写完作业,妈妈允许我出去找同学玩。由于我太高兴了,电梯门一开我就直蹦出去。哇!不好,我的脚下不知踩到什么东西了。我赶紧把脚抬起来一看,妈呀!我的鞋子下面沾满了一大堆狗屎,臭死啦!我气得真想好好教训它一番。自从我遭遇这两件事以后,我就一直在想:“小区该不该养狗?”我的看法是不该养狗。因为:1、有些狗喜欢随地大小便,而主人也不管,从而导致小区环境污染,还给行人带来不便;2、有些狗整天乱喊乱叫,吵死了,影响别人休息;3、有些狗很凶猛,还会咬人,我的舅舅就被狗咬伤过;4、还有一些狗主人没有及时给狗打疫苗,狗会得“狂犬病”,咬了人以后还会传染给人。不过仔细想想,狗也有它的好处:1、狗可以看家护院,我外婆家就养了一条狼狗,它可听主人的话了,每天帮外婆家看一个大鱼塘,要是有人来钓鱼,它就叫,外婆在家里干活就会知道了;2、有些人因为孤独,以狗为朋友;3、公安局把狗训练成警犬专门抓坏人;4、有些地方,人们还利用狗来打猎呢!我觉得社区最好不要养狗,如果必须要养的话,就得养那些宠物狗,还得提前给它打疫苗,大一点的狗出门要用绳子牵着,还要拿一个袋子专门装狗的屎尿。这样环境能得到保护,行人出去散步也安全了。指导老师 石 莉

《我的精神家园》

小说的艺术

我为什么要写作

有人问一位登山家为什么要去登山——谁都知道登山这件事既危险,又没什么实际的好处,他回答道:“因为那座山峰在那里。”我喜欢这个答案,因为里面包含着幽默感——明明是自己想要登山,偏说是山在那里使他心里痒痒。除此之外,我还喜欢这位登山家干的事,没来由地往悬崖上爬。它会导致肌肉疼痛,还要冒摔出脑子的危险,所以一般人尽量避免爬山。从热力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个减熵现象,极为少见。这是因为人总是趋利避害,热力学上把自发现象叫做熵增现象,所以趋害避利肯定减熵。

现在把登山和写作相提并论,势必要招致反对。这是因为最近十年来中国有过小说热、诗歌热、文化热,无论哪一种热都会导致大量的人投身写作,别人常把我看成此类人士中的一个,并且告诫我说,现在都是什么年月了,你还写小说?(言下之意是眼下是经商热,我该下海去经商了)但是我的情形不一样。前三种热发生时,我正在美国念书,丝毫没有受到感染。我们家的家训是不准孩子学文科,一律去学理工。因为这些缘故,立志写作在我身上是个不折不扣的减熵过程。我到现在也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干这件事,除了它是个减熵过程这一点。

有关我立志写作是个减熵过程,还有进一步解释的必要。写作是个笼统的字眼,还要看写什么东西。写畅销小说、爱情小诗等等热门东西,应该列入熵增过程之列。我写的东西一点不热门,不但挣不了钱,有时还要倒贴一些。严肃作家的“严肃”二字,就该做如此理解。据我所知,这世界上有名的严肃作家,大多是凑合过日子,没名的大概连凑合也算不上。这样说明了以后,大家都能明白我确实在一个减熵过程中。

我父亲不让我们学文科,理由显而易见。在我们成长的时代里,老舍跳了太平湖,胡风关了监狱,王实味被枪毙了。以前还有金圣叹砍脑壳等等实例。当然,他老人家也是屋内饮酒、门外劝水的人,自己也是个文科的教授,但是他坦白地承认自己择术不正,不足为训。我们兄弟姐妹五个就此全学了理工科,只有我哥哥例外。考虑到我父亲脾气暴躁、吼声如雷,你得说这种选择是个熵增过程。而我哥哥那个例外是这么发生的:七八年考大学时,我哥哥是北京木城涧煤矿最强壮的青年矿工,吼起来比我爸爸音量还要大。无论是动手揍他,还是朝他吼叫,我爸爸自己都挺不好意思,所以就任凭他去学了哲学,在逻辑学界的泰斗沈有鼎先生的门下当了研究生。考虑到符号逻辑是个极专门的学科(这是从外行人看不懂逻辑文章来说),它和理工科差不太多的。从以上的叙述,你可以弄明白我父亲的意思。他希望我们每个人都学一种外行人弄不懂而又是有功世道的专业,平平安安地度过一生。我父亲一生坎坷,他又最爱我们,这样的安排在他看来最自然不过。

我自己的情形是这样的:从小到大,身体不算强壮,吼起来音量也不够大,所以一直本分为人。尽管如此,我身上总有一股要写小说的危险情绪。插队的时候,我遇上一个很坏的家伙(他还是我们的领导,属于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少数坏干部之列),我就编了一个故事,描写他从尾骨开始一寸寸变成了一条驴,并且把它写了出来,以泄心头之愤。后来读了一些书,发现卡夫卡也写了个类似的故事,搞得我很不好意思。还有一个故事,女主人公长了蝙蝠的翅膀,并且头发是绿色的,生活在水下。这些二十岁前的作品我都烧掉了。在此一提是要说明这种危险倾向的由来。后来我一直抑制着这种倾向,念完了本科,到美国去留学。我哥哥也念完了硕士,也到美国去留学。我在那边又开始写小说,这种危险的倾向再也不能抑制了。

在美国时,我父亲去世了。回想他让我们读理科的事,觉得和美国发生的事不是一个逻辑。这让我想起了苏联元帅图哈切夫斯基对大音乐家肖斯塔科维奇说的话来:“我小的时候,很有音乐天才。只可惜我父亲没钱给我买把小提琴!假如有了那把小提琴,我现在就坐在你的乐池里。”这段话乍看不明其意,需要我提示一句:这次对话发生在苏联的三十年代,说完了没多久,图元帅就一命呜呼了。那年头专毙元帅将军,不大毙小提琴手。“文化革命”里跳楼上吊的却是文人居多。我父亲在世时,一心一意地要给我们每人都弄把小提琴。这把小提琴就是理工农医任一门,只有文科不在其内,这和美国发生的事不一样,但是结论还是同一个——我该去干点别的,不该写小说。

有关美国的一切,可以用一句话来描述:American’s business is business,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那个国家永远是在经商热中,而且永远是1000度的白热。所以你要是看了前文之后以为那里有某种气氛会有助于人立志写作就错了。连我哥哥到了那里都后悔了,觉得不该学逻辑,应当学商科或者计算机。虽然他依旧无限仰慕罗素先生的为人,并且竭其心力证明了一项几十年未证出的逻辑定理,但是看到有钱人豪华的住房,也免不了唠叨几句他对妻儿的责任。

在美国有很强大的力量促使人去挣钱,比方说洋房,有些只有一片小草坪,有的有几百亩草坪,有的有几千亩草坪,所以仅就住房一项,就能产生无穷无尽的挣钱的动力。再比方说汽车,有无穷的档次和价格。你要是真有钱,可以考虑把肯尼迪遇刺时坐的汽车买来坐。还有人买下了苏联的战斗机,驾着飞上天。在那个社会里,没有人受得了自己的孩子对同伴说:我爸爸穷。我要是有孩子,现在也准在那里挣钱。而写书在那里也不是个挣钱的行当,不信你到美国书店里看看,各种各样的书涨了架子,和超级市场里陈列的卫生纸一样多——假如有人出售苦心积虑一页页写出的卫生纸,肯定不是好行当。除此之外,还有好多人的书没有上架,窝在他自己的家里。我没有孩子,也不准备要。作为中国人,我是个极少见的现象。但是人有一张脸,树有一张皮,别人都去挣钱,自己却在干可疑的勾当,脸面上也过不去。

在美国时,有一次和一位华人教授聊天,他说他的女儿很有出息,放着哈佛大学人类学系奖学金不要,自费去念一般大学的law school,如此反潮流,真不愧是书香门第。其实这是舍小利而趋大利,受小害而避大害。不信你去问问律师挣多少钱,人类学家又挣多少钱。和我聊天的这位教授是个大学问家,特立独行之辈,一谈到了儿女,好像也不大特立独行了。

说完了美国、苏联,就该谈谈我自己。到现在为止,我写了八年小说,也出了几本书,但是大家没怎么看到。除此之外,我还常收到谩骂性的退稿信,这时我总善意地想:写信的人准是在领导那里挨了骂,找我撒气。提起王小波,大家准会想到宋朝在四川拉杆子的那一位,想不到我身上。我还在减熵过程中。顺便说一句,人类的存在,文明的发展就是个减熵过程,但是这是说人类。具体说到自己,我的行为依旧无法解释。再顺便说一句,处于减熵过程中的,绝不只是我一个人。在美国,我遇上过支起摊来卖托洛茨基、格瓦拉、毛主席等人的书的家伙,我要和他说话,他先问我怕不怕联邦调查局——别的例子还很多。在这些人身上,你就看不到水往低处流、苹果掉下地、狼把兔子吃掉这一宏大的过程,看到的现象相当于水往山上流、苹果飞上天、兔子吃掉狼。我还可以说,光有熵增现象不成。举例言之,大家都顺着一个自然的方向往下溜,最后准会在个低洼的地方会齐,挤在一起像粪缸里的蛆。但是这也不能解释我的行为。我的行为是不能解释的,假如你把熵增现象看成金科玉律的话。

当然,如果硬要我用一句话直截了当地回答这个问题,那就是:我相信我自己有文学才能,我应该做这件事。但是这句话正如一个嫌疑犯说自己没杀人一样不可信。所以信不信由你吧。

我的师承

我终于有了勇气来谈谈我在文学上的师承。小时候,有一次我哥哥给我念过查良铮先生译的《青铜骑士》:

我爱你,彼得兴建的大城,

我爱你严肃整齐的面容,

涅瓦河的水流多么庄严,

大理石铺在它的两岸……

他还告诉我说,这是雍容华贵的英雄体诗,是最好的文字。相比之下,另一位先生译的《青铜骑士》就不够好:

我爱你彼得的营造

我爱你庄严的外貌……

现在我明白,后一位先生准是东北人,他的译诗带有二人转的调子,和查先生的译诗相比,高下立判。那一年我十五岁,就懂得了什么样的文字才能叫做好。

到了将近四十岁时,我读到了王道乾先生译的《情人》,又知道了小说可以达到什么样的文字境界。道乾先生曾是诗人,后来做了翻译家,文字功夫炉火纯青。他一生坎坷,晚年的译笔沉痛至极。请听听《情人》开头的一段: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也是王先生一生的写照。杜拉斯的文章好,但王先生译笔也好,无限沧桑尽在其中。查先生和王先生对我的帮助,比中国近代一切著作家对我帮助的总和还要大。现代文学的其他知识,可以很容易地学到。但假如没有像查先生和王先生这样的人,最好的中国文学语言就无处去学。除了这两位先生,别的翻译家也用最好的文学语言写作,比方说,德国诗选里有这样的译诗:

朝雾初开,落叶飘零

让我们把美酒满斟!

带有一种永难忘记的韵律,这就是诗啊。对于这些先生,我何止是尊敬他们——我爱他们。他们对现代汉语的把握和感觉,至今无人可比。一个人能对自己的母语做这样的贡献,也算不虚此生。

道乾先生和良铮先生都曾是才华横溢的诗人,后来,因为他们杰出的文学素质和自尊,都不能写作,只能当翻译家。就是这样,他们还是留下了黄钟大吕似的文字。文字是用来读,用来听,不是用来看的——要看不如去看小人书。不懂这一点,就只能写出充满噪声的文字垃圾。思想、语言、文字,是一体的,假如念起来乱糟糟,意思也不会好——这是最简单的真理,但假如没有前辈来告诉我,我怎么会知道啊。有时我也写点不负责任的粗糙文字,以后重读时,惭愧得无地自容,真想自己脱了裤子请道乾先生打我两棍。孟子曾说,无耻之耻,无耻矣。现在我在文学上是个有廉耻的人,都是多亏了这些先生的教诲。对我来说,他们的作品是比鞭子还有力量的鞭策。提醒现在的年轻人,记住他们的名字,读他们译的书,是我的责任。

现在的人会说,王先生和查先生都是翻译家。翻译家和著作家在文学史上是不能相提并论的。这话也对,但总要看看写的是什么样的东西。我觉得我们国家的文学次序是彻底颠倒了的:末流的作品有一流的名声,一流的作品却默默无闻。最让人痛心的是,最好的作品并没有写出来。这些作品理应由查良铮先生、王道乾先生在壮年时写出来的,现在成了巴比伦的空中花园了……以他们二位年轻时的抱负、晚年的余晖,在中年时如有现在的环境,写不出好作品是不可能的。可惜良铮先生、道乾先生都不在了……

回想我年轻时,偷偷地读到过傅雷、汝龙等先生的散文译笔,这些文字都是好的。但是最好的,还是诗人们的译笔;是他们发现了现代汉语的韵律。没有这种韵律,就不会有文学。最重要的是:在中国,已经有了一种纯正完美的现代文学语言,剩下的事只是学习,这已经是很容易的事了。我们不需要用难听的方言,也不必用艰涩、缺少表现力的文言来写作。作家们为什么现在还爱用劣等的文字来写作,非我所能知道。但若因此忽略前辈翻译家对文学的贡献,又何止是不公道。

正如法国新小说的前驱们指出的那样,小说正向诗的方向改变着自己。米兰?昆德拉说,小说应该像音乐。有位意大利朋友告诉我说,卡尔维诺的小说读起来极为悦耳,像一串清脆的珠子洒落于地。我既不懂法文,也不懂意大利文,但我能够听到小说的韵律。这要归功于诗人留下的遗产。

我一直想承认我的文学师承是这样一条鲜为人知的线索。这是给我脸上贴金。但就是在道乾先生、良铮先生都已故世之后,我也没有勇气写这样的文章。因为假如自己写得不好,就是给他们脸上抹黑。假如中国现代文学尚有可取之处,它的根源就在那些已故的翻译家身上。我们年轻时都知道,想要读好文字就要去读译著,因为最好的作者在搞翻译。这是我们的不传之秘。随着道乾先生逝世,我已不知哪位在世的作者能写如此好的文字,但是他们的书还在,可以成为学习文学的范本。我最终写出了这些,不是因为我的书已经写得好了,而是因为,不把这个秘密说出来,对现在的年轻人是不公道的。没有人告诉他们这些,只按名声来理解文学,就会不知道什么是坏,什么是好。

用一生来学习艺术

我念过文科,也念过理科。在课堂上听老师提到艺术这个词,还是理科的老师次数更多:化学老师说,做实验有实验艺术;计算机老师说,编程序有编程艺术。老师们说,怎么做对是科学,怎么做好则是艺术;前者有判断真伪的法则,后者则没有;艺术的真谛就是要叫人感到好,甚至是完美无缺。传授科学知识就是告诉你这些法则,而艺术的修养是无法传授的,只能够潜移默化。这些都是理科老师教给我的,我觉得比文科老师讲得好。

没有科学知识的人比有科学知识的人更容易犯错误;但没有艺术修养的人就没有这个缺点,他还有容易满足的好处。假如一个社会里,人们一点文学修养都没有,那么任何作品都会使他们满意。举个例子说,美国人是不怎么读文学书的,一部《廊桥遗梦》就可以使他们如痴如狂。相反,假如在某个国家里,欣赏文学作品是他们的生活方式,那就只有最好的作品才能使他们得到满足。我想,法国最有资格算做这类国家。一部《情人》曾使法国为之轰动。大家都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刚去世不久的杜拉斯。这本书有四个中文译本,其中最好的当属王道乾先生的译本。我总觉得读过了《情人》,就算知道了现代小说艺术;读过道乾先生的译笔,就算知道什么是现代中国的文学语言了。

有位作家朋友对我说,她很喜欢《情人》那种自由的叙事风格。她以为《情人》是信笔写来的,是自由发挥的结果。我的看法则相反,我认为这篇小说的每一个段落都经过精心的安排:第一次读时,你会感到极大的震撼;但再带着挑剔的眼光重读几遍,就会发现没有一段的安排经不起推敲。从全书第一句“我已经老了”,给人带来无限的沧桑感始,到结尾的一句“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带来绝望的悲凉终,感情的变化都在准确的控制之下。叙事没有按时空的顺序展开,但有另一种逻辑作为线索,这种逻辑我把它叫做艺术——这种写法本身就是种无与伦比的创造。我对这件事很有把握,是因为我也这样写过:把小说的文件调入电脑,反复调动每一个段落,假如原来的小说足够好的话,逐渐就能找到这种线索;花上比写原稿多三到五倍的时间,就能得到一篇新小说,比旧的好得没法比。事实上,《情人》也确实是这样改过,一直改到改不动,才交给出版社。《情人》这种现代经典与以往小说的不同之处,在于它需要更多的心血。我的作家朋友听了以后感觉有点泄气:这么写一本书,也不见得能多赚稿费,不是亏了吗?但我以为,我们一点都不亏。现在世界上已经有了杜拉斯,有了《情人》,这位作家和她的作品给我们一个范本,再写起来已经容易多了。假如没有范本,让你凭空去创造这样一种写法,那才是最困难的事:六七十年代,法国有一批新小说作家,立意要改变小说的写法,作品也算是好看,但和《情人》是没法比的。有了这样的小说,阅读才不算是过时的陋习——任凭你有宽银幕、环绕立体声,看电影的感觉终归不能和读这样的小说相比。

译《情人》的王道乾先生已经在前几年逝世了。虽然没有见过面,但他是我真正尊敬的前辈。我知道他原是位诗人,四十年代末曾到法国留学,后来回来参加祖国建设,一生坎坷,晚年搞起了翻译。他的作品我只读过《情人》,但已使我终身受益。另一篇使我终身受益的作品是查良铮(穆旦)先生译的《青铜骑士》。从他们那里我知道了一个简单的真理:文字是用来读的,不是用来看的。看起来黑压压的一片,都是方块字,念起来就大不相同。诗不光是押韵,还有韵律;散文也有节奏的快慢,或低沉压抑,沉痛无比,或如黄钟大吕,回肠荡气——这才是文字的筋骨所在。实际上,世界上每一种文学语言都有这种筋骨,当年我在美国留学,向一位老太太学英文,她告诉我说,不读莎士比亚,不背弥尔顿,就根本不配写英文——当然,我不会背弥尔顿,是不配写英文的了,但中文该怎么写,始终是个问题。

古诗是讲平仄的,古文也有韵律,但现在写这种东西就是发疯;假如用白话来写,用哪种白话都是问题。张爱玲晚年执意要写苏白,她觉得苏白好听。这种想法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文章里的那些字我都不知该怎么念。现在作家里用北方方言写作的很多,凭良心说,效果是很糟心的。我看到过的一种最古怪的主意,是钱玄同出的,他建议大家写《儒林外史》那样的官话。幸亏没人听,否则会把大家都写成迂夫子的。这样一扯就扯远了。这个问题现在已经解决了,我们已经有了一种字正腔圆的文学语言,用它可以写最好的诗和最好的小说,那就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所用的语言。不信你去找本《情人》或是《青铜骑士》念上几遍,就会信服我的说法。

本文的主旨是怀念那些已经逝去的前辈,但却从科学和艺术的区别谈起。我把杜拉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看做我的老师,但这些老师和教我数学的老师是不同的——前者给我的是一些潜移默化,后者则教给我一些法则。在这个世界上,前一种东西更难得到。除此之外,比之科学,艺术更能使人幸福,因为这些缘故,文学前辈也是我更爱的人。

以上所述,基本上是我在文学上所知道的一切。我没有读过大学的中文系,所以孤陋寡闻,但我以为,人活在世上,不必什么都知道,只知道最好的就够了。为了我知道的这些,我要感谢杜拉斯,感谢王道乾和穆旦——他们是我真正敬爱的人。

我的精神家园

我十三岁时,常到我爸爸的书柜里偷书看。那时候政治气氛紧张,他把所有不宜摆在外面的书都锁了起来,在那个柜子里,有奥维德的《变形记》,朱生豪译的莎翁戏剧,甚至还有《十日谈》。柜子是锁着的,但我哥哥有捅开它的方法。他还有说服我去火中取栗的办法:你小,身体也单薄,我看爸爸不好意思揍你。但实际上,在揍我这个问题上,我爸爸显得不够绅士派,我的手脚也不太灵活,总给他这种机会。总而言之,偷出书来两人看,挨揍则是我一人挨,就这样看了一些书。虽然很吃亏,但我也不后悔。

看过了《变形记》,我对古希腊着了迷。我哥哥还告诉我说:古希腊有一种哲人,穿着宽松的袍子走来走去。有一天,有一位哲人去看朋友,见他不在,就要过一块涂蜡的木板,在上面随意挥洒,画了一条曲线,交给朋友的家人,自己回家去了。那位朋友回家,看到那块木板,为曲线的优美所折服,连忙埋伏在哲人家左近,待他出门时闯进去,要过一块木板,精心画上一条曲线……当然,这故事下余的部分就很容易猜了:哲人回了家,看到朋友留下的木板,又取一块蜡板,把自己的全部心胸画在一条曲线里,送给朋友去看,使他真正折服。现在我想,这个故事是我哥哥编的。但当时我还认真地想了一阵,终于傻呵呵地说道:这多好啊。时隔三十年回想起来,我并不羞愧。井底之蛙也拥有一片天空,十三岁的孩子也可以有一片精神家园。此外,人有兄长是好的。虽然我对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无异议。

长大以后,我才知道科学和艺术是怎样的事业。我哥哥后来是已故逻辑大师沈有鼎先生的弟子,我则学了理科;还在一起讲过真伪之分的心得、对热力学的体会,但这已是我二十多岁时的事。再大一些,我到国外去旅行,在剑桥看到过使牛顿体会到万有引力的苹果树,拜伦拐着腿跳下去游水的“拜伦塘”,但我总在回想幼时遥望人类智慧星空时的情景。千万丈的大厦总要有片奠基石,最初的爱好无可替代。所有的智者、诗人,也许都体验过儿童对着星光感悟的一瞬。我总觉得,这种爱好对一个人来说,就如性爱一样,是不可少的。

我时常回到童年,用一片童心来思考问题,很多烦难的问题就变得易解。人活着当然要做一番事业,而且是人文的事业;就如有一条路要走,假如是有位老学究式的人物,手执教鞭戒尺打着你走,那就不是走一条路,而是背一本宗谱。我听说苏联就是这么教小孩子的:要背全本的普希金、半本莱蒙托夫,还要记住俄罗斯是大象的故乡(肖斯塔科维奇在回忆录里说了很多)。我们这里是怎样教孩子的,我就不说了,以免得罪师长。我很怀疑会背宗谱就算有了精神家园,但我也不想说服谁。安徒生写过《光荣的荆棘路》,他说人文的事业就是一片着火的荆棘,智者仁人就在火里走着。当然,他是把尘世的嚣嚣都考虑在内了,我觉得用不着想那么多。用宁静的童心来看,这条路是这样的:它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牵牛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蜓。这样说固然有煽情之嫌,但想要说服安徒生,就要用这样的语言。维特根斯坦临终时说:告诉他们,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这句话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从牵牛花丛中走过来了。虽然我对他的事业一窍不通,但我觉得他和我是一头儿的。

我不大能领会下列说法的深奥之处:要重建精神家园,恢复人文精神,就要灭掉一切俗人——其中首先要灭的,就是风头正健的俗人。假如说,读者兜里的钱是有数的,买了别人的书,就没钱来买我的书,所以要灭掉别人,这个我倒能理解,但上述说法不见得有如此之深奥。假如真有这么深奥,我也不赞成——我们应该像商人一样,严守诚实原则,反对不正当的竞争。让我的想法和作品成为嚣嚣尘世上的正宗,这个念头我没有,也不敢有。既然如此,就必须解释我写文章(包括这篇文章)的动机。坦白地说,我也解释不大清楚,只能说,假如我今天死掉,恐怕就不能像维特根斯坦一样说到,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也不能像司汤达一样说,活过,爱过,写过。我很怕落到什么都说不出的结果,所以正在努力工作。

我对小说的看法

我自幼就喜欢读小说,并且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写小说,直到二十七八岁时,读到了图尼埃尔(Tournier,M.)的一篇小说,才改变了自己的看法。在不知不觉之中,小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代小说和古典小说的区别,就像汽车和马车的区别一样大。现代小说中的精品,再不是可以一目十行往下看的了。为了让读者同意我的意见,让我来举一个例子。杜拉斯(Duras,M.)《情人》的第一句是:“我已经老了。”无限沧桑尽在其中。如果你仔细读下去,就会发现,每句话的写法大体都是这样的,我对现代小说的看法,就是被《情人》固定下来的。现代小说的名篇总是包含了极多的信息,而且极端精美,让读小说的人狂喜,让打算写小说的人害怕。在经典作家里,只有俄国的契诃夫(Chekhov,A.P.)偶尔有几笔写成这样,但远不是通篇都让人敬畏。必须承认,现代小说家曾经使我大受惊吓。我读过的图尼埃尔的那篇小说,叫做《少女与死》,它只是一系列惊吓的开始。

因为这个发现,我曾经放弃了写小说,有整整十年在干别的事,直到将近四十岁,才回头又来尝试写小说。这时我发现,就是写过一些名篇的现代小说家,平常写的小说也是很一般的。瑞士作家迪伦马特(Durrenmatt,F.)写完了他的名篇《法官和他的刽子手》之后,坦白说,这个长中篇耗去了他好几年的光阴,而且说,今后他不准备再这样写下去了。此后他写了很多长篇,虽然都很好看,但不如《法官和他的刽子手》精粹。杜拉斯也说,《情人》经过反复的修改,每一段、每一句都重新安排过。照我看,她的其他小说都不如《情人》好。他们的话让人看了放心,说明现代小说家也不是一群超人。他们有些惊世骇俗的名篇,但是既不多,也不长。虽然如此,我还是认为,现代小说中几个中篇,如《情人》之类,比之经典作家的鸿篇巨制毫不逊色。爱好古典文学的人也许不会同意我的看法,我也没打算说服他们。但我还是要说,我也爱好过古典文学;而在影视发达的现代,如果没有现代小说,托尔斯泰并不能让我保持阅读的习惯。

我认为,现代小说的成就建筑在不多几个名篇上,虽?*** 饧钙?∷岛苣哑郎吓当炊?难Ы保??执?∷狄帐醯亩シ寰驮谄渲小N业谋Ц阂彩且?谝涣狡?髌防锎锏秸飧鏊?健N乙蔡乇鹣不缎闯ぶ衅???蜃肿笥遥??热缥业摹段蠢词澜纭罚?褪钦饷闯ぁ!肚槿恕贰ⅰ斗ü俸退?墓糇邮帧返让??彩钦饷闯ぁ5比唬?庋?鲇卸?┬???印T谖倚垂?男∷道铮?痘平鹗贝?罚ā读?媳ā返谑??熘衅?∷到保┦俏易盥?獾模??腔姑淮锏轿蚁M?乃?迹??曰挂?绦??Α?

小说的艺术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3期《博览群书》杂志。——编者

朋友给我寄来了一本昆德拉的《被背叛的遗嘱》,这是本谈小说艺术的书。书很长,有些地方我不同意,有些部分我没看懂(这本书里夹杂着五线谱,但我不识谱,家里更没有钢琴),但还是能看懂能同意的地方居多。我对此书有种特别的不满,那就是作者丝毫没有提到现代小说的最高成就:卡尔维诺、尤瑟娜尔、君特•格拉斯、莫迪阿诺,还有一位不常写小说的作者,玛格丽特•杜拉斯。早在半世纪以前,茨威格就抱怨说,哪怕是大师的作品,也有纯属冗余的成分。假如他活到了现在,看到现代小说家的作品,这些怨言就没有了。昆德拉不提现代小说的这种成就,是因为同行嫉妒,还是艺术上见解不同,我就不得而知。当然,昆德拉提谁不提谁,完全是他的自由。但若我来写这本书,一定要把这件事写上。不管怎么说吧,我同意作者的意见,的确存在一种小说的艺术,这种艺术远不是谁都懂得。昆德拉说,不懂开心的人不会懂得任何小说艺术。除了懂得开心,还要懂得更多,才能懂得小说的艺术。但若连开心都不懂,那就只能把小说读糟蹋了。归根结底,昆德拉的话并没有错。

我自己对读小说有一种真正的爱好,这种爱好不可能由阅读任何其他类型的作品所满足。我自己也写小说,写得好时得到的乐趣,绝非任何其他的快乐可以替代。这就是说,我对小说有种真正的爱好,而这种爱好就是对小说艺术的爱好——在这一点上我可以和昆德拉沟通。我想象一般的读者并非如此,他们只是对文化生活有种泛泛的爱好。现在有种论点,认为当代文学的主要成就是杂文,这或者是事实,但我对此感到悲哀。我自己读杂文,有时还写点杂文。照我看,杂文无非是讲理,你看到理在哪里,径直一讲就可。当然,把道理讲得透彻,讲得漂亮,读起来也有种畅快淋漓的快感,但毕竟和读小说是两道劲儿。写小说则需要深得虚构之美,也需要些无中生有的才能;我更希望能把这件事做好。所以,我虽能把理讲好,但不觉得这是长处,甚至觉得这是一种劣根性,需要加以克服。诚然,作为一个人,要负道义的责任,憋不住就得说,这就是我写杂文的动机。所以也只能适当克服,还不能完全克服。

前不久在报上看到一种论点,说现在杂文取代了小说,负起了社会道义的责任。假如真是如此,那倒是件好事,小说来负道义责任,那就如希腊人所说,鞍子扣到头上来了——但这是仅就文学内部而言。从整个社会而言,道义责任全扣在提笔为文的人身上还是不大对头。从另一方面来看,负道义责任可不是艺术标准,尤其不是小说艺术的标准。这很重要啊。

昆德拉的书也主要是说这个问题。写小说的人要让人开心,他要有虚构的才能,并要有施展这种才能的动力——我认为这是主要之点。昆德拉则说,看小说的人要想开心,能够欣赏虚构,并且能宽容虚构的东西——他说这是主要之点。我倒不存这种奢望。小说的艺术首先会形成在小说家的意愿之中,以后会不会遭人背叛,那是以后的事。首先要有这种东西,这才是最主要的。

昆德拉说,小说传统是欧洲的传统。但若说小说的艺术在中国从未受到重视,那也是不对的。在很多年前,曾有过一个历史的瞬间:年轻的张爱玲初露头角,显示出写小说的才能。傅雷先生发现了这一点,马上写文章说,小说的技巧值得注意。那个时候连张春桥都化名写小说,仅就艺术而言,可算是一团糟,张爱玲确是万绿丛中一点红——但若说有什么遗嘱被背叛了,可不是张爱玲的遗嘱,而是傅雷的遗嘱。天知道张爱玲后来写的那叫什么东西。她把自己的病态当做才能了……人有才能还不叫艺术家,知道珍视自己的才能才叫艺术家呢。

笔者行文至此,就欲结束。但对小说的艺术只说了它不是什么,它到底是什么,还一字未提。假如读者想要明白的话,从昆德拉的书里也看不到,应该径直找两本好小说看看。看完了能明白则好,不能明白也就无法可想了,可以去试试别的东西;千万别听任何人讲理,越听越糊涂。任何一门艺术只有从作品里才能看到——套昆德拉的话说,只喜欢看杂文、看评论、看简介的人,是不会懂得任何一种艺术的。

从《黄金时代》谈小说艺术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7年第5期《出版广角》杂志。——编者

《黄金时代》这本书里,包括了五部中篇小说。其中《黄金时代》一篇,从二十岁时就开始写,到将近四十岁时才完篇,其间很多次地重写。现在重读当年的旧稿,几乎每句话都会使我汗颜,只有最后的定稿读起来感觉不同。这篇三万多字的小说里,当然还有不完美的地方,但是我看到了以后,丝毫也没有改动的冲动。这说明小说有这样一种写法,虽然困难,但还不是不可能。这种写法就叫做追求对作者自己来说的完美。我相信对每个作者来说,完美都是存在的,只是不能经常去追求它。据说迪伦马特写《法官和他的刽子手》,也写了很多年。写完以后说,今后再也不能这样写小说了。这说明他也这样写过。一个人不可能在每篇作品里做到完美,但是完美当然是最好的。

有一次,有个女孩子问我怎样写小说,并且说她正有要写小说的念头。我把写《黄金时代》的过程告诉了她。下次再见面,问她的小说写得怎样了,她说,听说小说这么难写,她已经把这个念头放下了。其实在这本书里,大多数章节不是这样呕心沥血地写成的。但我主张,任何写小说的人都不妨试试这种写法。这对自己是有好处的。

这本书里有很多地方写到性。这种写法不但容易招致非议,本身就有媚俗的嫌疑。我也不知为什么,就这样写了出来。现在回忆起来,这样写既不是为了招些非议,也不是想要媚俗,而是对过去时代的回顾。众所周知,六七十年代,中国处于非性的年代。在非性的年代里,性才会成为生活主题,正如饥饿的年代里吃会成为生活的主题。古人说:食色性也。想爱和想吃都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得不到,就成为人性的障碍。

然而,在我的小说里,这些障碍本身又不是主题。真正的主题,还是对人的生存状态的反思。其中最主要的一个逻辑是:我们的生活有这么多的障碍,真他妈的有意思。这种逻辑就叫做黑色幽默。我觉得黑色幽默是我的气质,是天生的。我小说里的人也总是在笑,从来就不哭,我以为这样比较有趣。喜欢我小说的人总说,从头笑到尾,觉得很有趣等等。这说明本人的作品有自己的读者群。当然,也有些作者以为哭比较使人感动。他们笔下的人物从来就不笑,总在哭。这也是一种写法。他们也有自己的读者群。有位朋友说,我的小说从来没让她感动过。她就是个爱哭的人,误读了我的小说,感到很失落。我这样说,是为了让读者不再因为误读我的小说感到失落。

现在严肃小说的读者少了,但读者的水平是大大提高了。在现代社会里,小说的地位和舞台剧一样,正在成为一种高雅艺术。小说会失去一些读者,其中包括想受道德教育的读者,想看政治暗喻的读者,感到性压抑、寻找发泄渠道的读者,无所事事想要消磨时光的读者;剩下一些真正读小说的人。小说也会失去一些作者——有些人会去下海经商,或者搞影视剧本;最后只剩下一些真正写小说的人。我以为这是一件好事。

卡尔维诺与未来的一千年

朋友寄来一本书,卡尔维诺的《未来千年备忘录》,我正在看着。这本书是他的讲演稿,还没来得及讲,稿也没写完,人就死了。这些讲演稿分别冠以如下题目:轻逸、迅速、易见、确切和繁复。还有一篇“连贯”,没有动笔写;所以我整天在捉摸他到底会写些什么,什么叫做“连贯”。卡尔维诺指出,在未来的一千年里,文学会继续繁荣,而这六项文学遗产也会被发扬光大。我一直喜欢卡尔维诺,看了这本书,就更加喜欢他了。

卡尔维诺的《我们的祖先》,看过的人都喜欢。这是他年轻时的作品,我以为这本书是“轻逸”的典范。中年以后,他开始探索小说艺术的无限可能,这时期的作品我看过《看不见的城市》——这本书不见得人人都会喜欢。我也不能强求大家喜欢他的每一本书,但是我觉得必须喜欢他的主意:小说艺术有无限种可能性。难道这不好吗?前不久有位朋友看了我的小说,对我说道:看来小说还能有新的写法——这种评价使我汗颜:我还没有探索无限,比卡尔维诺差得远。我觉得这位朋友的想法有问题——假如他不是学文学的博士而是个一般读者的话,那就没有问题了。

编辑先生邀我给名人茶座写个小稿,我竟扯到了卡尔维诺和文学遗产,这可不是茶座里的谈资。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什么可以在茶座里闲扯的事。我既不养猫,也不养狗,更没有汽车。别人弄猫弄狗的时候,我或则在鼓捣电脑,或则想点文学上的事——假如你想听听电脑,我可以说,现在在中关村花二百五十块钱可以买到八兆内存条,便宜死了……我想这更不是茶座里的谈资。可能我也会养猫养狗,再买辆汽车,给自己找点罪受——顺便说一句,我觉得汽车的价格很无耻。一辆韩国低档车卖三几十万,全世界都没听说过。至于猫啊狗啊,我觉得是食物一类。我吃掉过一只猫,五只狗,是二十多年前吃的。从爱猫爱狗者的角度看来,我是个“啃你饱”(Cannibal=食人族)。所以,我也只能谈谈卡尔维诺……

卡尔维诺的《看不见的城市》是这么个故事:马可•波罗站在蒙古大汗面前,讲述他东来旅途中所见到的城市,每一座城市都是种象征,而且全都清晰可见。看完那本书我做了一夜的梦,只见一座座城市就如奇形怪状的孔明灯浮在一片虚空之中。一般的文学读者会说,好了,城市我看到了,讲这座城里的故事吧——对卡尔维诺那个无所不能的头脑来说,讲个故事又有何难。但他一个故事都没讲,还在列举着新的城市,极尽确切之能事,一直到全书结束也没列举完。我大体上明白卡尔维诺想要做的事:对一个作者来说,他想要拥有一切文学素质——完备的轻逸、迅速、易见、确切和繁复,再加上连贯。等这些都有了以后,写出来的书肯定好看,可以满足一切文学读者。很不幸的是,这好像不大容易,但必须一试——这是为了保证读者在未来的一千年里有书看。我想这题目也没人会感兴趣——但是没办法,我就知道这些。

我把我一生的幸运都给你

我没读过圣经、旧约、新约各种经,我小时候偷看过其他小孩的画册,大概只记得住诺亚方舟的故事,有很多大象、长颈鹿、鲸鱼、斑点狗,加菲猫―――苍蝇?应该有吧。 成双成对,假如到了世界尽头,我想我这种素质的男人一定不会被耶酥基督挑中,肯定是一定要被大水淹死的,只能眼睁睁看着最完美的男人和最完美的女人手牵手走上大舟,但我觉得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好象很炫武扬威珍惜罕有一样?真想不明白,你挑不中我我还挑不中你! 假如我上不了船,我希望在那之前低素质的我能娶到个梳两条辫子的小丫头,跟她一起手牵手沉睡在汪洋底,千万年。

假如我上不了船,其实我和希望他能陪我留在就要被大雨淹没的陆地。 但我不能这样自私,我做不到,就算在所有人眼中我的爱都没有他们来得伟大,没关系,我就是个大大大傻瓜,你可以瞧不起我但我也不要你可怜我。 ――我看着永远那么傲慢的原非,我突破重围我紧紧揪住他的手,他有些吃惊,这让他没那么遥不可及,我们的一部分相连,我安静仔细认真微微笑着对他喊―― “喂,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把我一生的幸运都给你。” ――假如我有能力,我会努力给你幸福,但我始终被你轻视,我想这才是天下最悲哀的事。 ――假如我沉在黑暗的海底,我希望你永远忘记我,因为我觉得好不幸好丢脸,不能和你一起。 ――假如你愿意相信我,没人能够分开我们。 ――我从来没想过要说我把我一生的幸运都给你,那样我还将剩下什么?我说不准会活九十岁,我说不准我娶个很不错的老婆,我说不准会有很孝顺的孩子,我说不准还会有填满好几个零的支票衣食无缺过完我下半个人生――切都给你了,我还剩下什么?但现在,我只记得说出这句好不负责任好随随便便的话,你要得到你想要的一切,我要你得到,我的爱。 我把我一生的幸运都给你。

球球

去年生日的时候,我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一只刚出生的小狗。它有一身黄色的绒毛,个头很小,远远地看上去就像一个黄色的毛线球,所以我给它取名叫球球。 球球的样子非常可爱,它有一对软软的耳朵,总是耷拉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总是炯炯有神;最逗人的是它的两个眼圈和鼻尖都是黑色的,就像是只冒牌小熊猫;它的尾巴特别短,却总是向上翘着,走起路来还非常有节奏地左右摇摆。 一开始,球球由于年龄小,走路还不稳,一走快就会摔跟头。我在家时,它总是紧紧地跟在我身后,每当我突然转身,它都会因为“刹不住车”而摔跟头,那样子可笑极了。每次,我只要一坐下,它就会快速地扑过来,用两条前腿抱住我的脚又舔又啃,像是在美美地享受一根肉骨头。 渐渐的,球球长大了,它不但不再摔跟头,而且跑得快如飞,还变得越来越懂礼貌了呢!不信吗?你看,每天我放学回家,它都在门口迎接我。它不仅会亲热地用嘴来碰我,用身子蹭我,而且还会调皮地伸出一条前腿和我“握手”呢! 可惜的是,球球只在我家待了不到一年,就被送到了乡下的亲戚家。虽然我非常的不舍,但是在乡下它能更快乐地奔跑,也能得到更好的照顾,我还是忍痛把它送走了。 我好想念球球,不知道它现在过得好不好,真想再见它一次! 济宁市霍家街小学四(1)李韩旭

我的校园生活

逝去的记忆就早已在心底贴上了封条,就像是十月的成都,白色的阳光,灰色的天空,淡绿色的水。收拾起这样的回忆,我来到了川工。 来到这样的学校理应是失望的!不大的学校、不多的学生、不好的教室,再加上不热的专业。只不过这样子的失望很快就给激情压了下去,我必竟还算是一个乐观的人。 激情这东西很有用的,它可以明白地证实你活着的状态。激情少了,你的生活就会像是高处掉下的乒乓球,慢慢地被地心引力禁锢;激情多了,你的生活就会像逃出发射台的火箭,慢慢地逃出这样的世界。 趁着不多不少的激情,我游走在这样的大学里面。多年的摄影经验让我理所当然地走进了院团委的摄影部。那摄影部虽然名义上是属于院团委的一个直接管辖部门,但实质上只是由我与另外的两位高年级学生的利益组合。我们的目的很简单:赚钱、玩、顺便为院里领导阶层服务,直接向广大学员经营。 记得我加入的时候,那位学长这样对我说的:你来得正是时候,我们正要像你这样的人来做教员。以后由你负责摄影协会的教学与新会员的发展工作,我与欧阳从事管理工作。听了他的话,我感觉到我真的是才尽其用了,而且对他也很是佩服,一个学生能管理这样多的人相来能力是不错的。不过后来我失望了,他的管理只是每星期一次的例会,而我的教学则是每星期两次的实践教学活动,那让我一直感觉到有些不平衡。两个月下来,我发展了40多名会员,而这样多的会员的会费再加上照相的收入,是一个绝对可观的数目。 做事的人除了我与学长外就是他说的欧阳了,她全名叫欧阳培娟,很典雅的复姓名字。圆圆的脸、单眼皮、小小的耳朵,不过我却从没有看到过她的嘴的原有形状,她一天到晚老对我像花痴一样地笑。现在尽力回忆,还是不能从这样零星的回忆把这样的真实的器官组织成一张面孔,她给我的印像不是太深。 串起上面这些琐碎的回忆,我看见了在川工的幸福生活。这样的日子:有钱、有权、有学问,不过唯一憾事就是少了一个女人。 重逢 女人给我的回忆已经太平静了。要在这样的世界里寻找一个属于自己的女人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再要能勇敢地去争取那就更难了。所以那时候也就对情死心了。 死心的原因不尽是因为难,也还因为骨子里面本就有很多东西占有了我的灵魂,我感觉得到,丽的影子还在。 与丽有关的东西都在我的世界消失了,化为飞灰,葬于小河;与丽有关的人也在我的空间消失了,他们就像是陌生世界的过客;与丽有关的故事也开始失去了原有的色彩,残余下来的只有白色的天空、灰色的爱情、黑色的生活印迹。 想着丽,我就会想到佛说的缘,也许那就是缘定三生。而在这样的城市里遇到阿健,可能也是上辈子早就注定了的吧。遇上阿健的时候我已在川工近一年了,我计算过的,按我每周三天晚上去成都的频率比上成都市里我时常出没地方的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得出来的结果可能是为百万分之一。而在这样的机率下遇见一个熟人除了是缘还能说是什么呢?至少我就这样认为了。 “明仔,喂……!是你啊!”一个男人的声音在我的耳后叫道。 “你……你是健哥!你这两年都去那里了?一个人吗?”我转过头,有些惊奇,也满是疑问。 “嗯,真想不到能在这时候遇到你!有事没有?走,到我那儿再细说吧!”阿健把我拉上了一辆出租车。 重逢好像就是这样简单,当你走在路上的时候,突然一个人叫住你,再把你拉上车,再走向一个你也不知道的地方,就像是电影里面的绑架。 阿健在车上与我说了很多他们的故事。这两年来,他们几兄弟在外面的生活、小丽的情况、还有一些见闻趣事。而我,就像是一个白痴,一直没有说一句话,直到我们停在了一个宾馆。阿健后来告诉我,那天的我让他再次感觉到了害怕。现在想来,那时候的我怎么会那样可怕呢? 阿健说,他们兄弟一直在云南闯荡,有风光、也有悲惨、还有伤感。其实我早就能想得到的,只不过从他的口里说出来而已,所以我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他还说,小丽再不能存在于我们的世界了,而这是我早已经习惯了的事了,而且我也没有任何的力量做点什么,也不能做什么。因此,我一直无言。直到现在,我仍不能明白我是用什么力量来抑制自己的神经与语言器官的,也许那就是一种可怕的力量吧。 与阿健到了酒店后就是喝酒、闲聊。言语中都回避了一些敏感的话题,两个小时后我就回了学校。 山雨欲来 回到寝室,我第一次早睡了。埋在被子里面,酝酿着内心澎湃的情感,让泪水无声地滑落到耳根,冰湿的枕头在初秋也有一丝丝寒意。那时候,我明白了这个世界就是那样小,这个世界就是那样残酷,这个世界不会让任何人逃跑。 阿健是我以前的兄弟,丽的世界里面的人。他的来去都与丽有关,而这次相遇我也渴望着与丽有关,不过他的话已经让我失望了。 两个星期后阿健再次找到了我,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事,只要我在他们的空间出没过,他们一定能找到我的! 阿健与我提起,他们在云南走私毒品,并且现在做得不少了。 听了这样的事我可没有一点点惊奇,几年前的我也算是他们中的一个成员,我没有必要再为相同的事情惊奇的。不过我还是记得,我自己在很多年前就说过的,有两样东西我是不会碰的:一样是黄,再一样就是毒!因而一直以来在黄、赌、毒三样公害里,我只沾了赌。 阿健与我说那些的原因也是有目的的,因为他说得很明白,他需要我帮他在内地做事。不过这样的问题已经侵犯到了我的誓言了,我并没有表示意见。 据我所知的,他们的一切行动都很简单,有专人从云南那边过关,而他们的手断也很简单——只要逃过几条狗与几个人的简单收查就查就能从一个世界走到另一个世界。而到了内地,那更是简单,就是你在公共汽车上面大叫你卖“粉”也不会有人来抓你的。 也是因为这样的事情对于我与他来说都太过于简单我才没有马上就答应。阿健也能明白,必竟他与我在很多年前是兄弟,而且还是那种性命相交的兄弟。阿健说:“明仔,我不想说得太多了,你也根本不用对我说什么,如果没有必要我是不会找你的!” 听他这样说了过后我还是没有答应的,我对他说:“我现在的生活已经很不错了,不过至少我们是朋友,让我再想几天。” 就这样子,我们的第二次会面就结束了。整个过程出奇的简单,没有丝毫的电视里面演的惊险场面。 无法回避 回到寝室,我开始了属于自己的沉思。长了这样大了,也曾经过了不少的风雨。我也并不是什么好人,而我也没有想过做什么好人,最重要的是阿健确实是一个值得做兄弟的人,至少那时候我是那样子认为的。 我埋在被子里面,一次又一次地想证明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在那样的夜里,在那样的床上,我第一次感觉到了沉重的失眠。 这里还得提的是我的床是很特殊的,小、清爽、还有一块宽约七八寸的木板放在床上做书架。而我睡觉的时候则是一直在那块板下面的,很简单!那能给我一种安全感。 正是在那样的木板正面,我认识到了很多的问题。阿健之所以与我讲这样的秘密可能多半是想我能有兴趣帮他;而我帮他之后我就会背叛自己的誓言;我背叛自己的誓言后我就会“迷失自己的空间”! 鬼使神差,我决定帮他。 应了阿健后,他给我讲了现在他们的详细情况。那个时候只有大哥邱亮与三哥王义还在与他一起办事,其它的兄弟都天各一方了。大哥在内地联系买家,三哥在云南那边接货,他责负责交易。由于对内地的情况不够熟悉,他们的买卖做得不大。而98年的时候由于国家对毒品,枪支的管理很严,这就更危险了。 不过在我与阿健重逢前云南的卖家给他们一个条件,如果他们能提供一些枪械的来源,那么他们愿意帮阿健他们打开销路。阿健这次来到成都正是准备处理这件事。 听完这些后我就明白了很多了。以前高中的时候我曾帮阿健他们办过这方面的事,当时的交货与联系都是由我出面的。他们只负责提供情报与负责运货。 说到这里还得说说以前的历史了。历史这东西就像是一页旧报纸,只要纸还完整,上面就会有字的印迹。不过这样的历史已经没有了再详述的必要了,很简单的。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认为了一个叫丽的女孩,更偶然的是,丽也是阿健一起的。我理所当然地爱上了丽,丽也爱上了我——因为我们根本就是磁石的南北极。但是值得一提的是他们不是生活在我所生活的空间的人。用流行的话说,她们应是黑道上的。这也不算奇怪,初二的时候我就在街上混得不错。开始早恋后很快就得分手了,接下来就是一两年的颓废,高一的时候阿健再回到了我生活的地方,不过丽没有回来。由于我与老师之间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阿健帮过我,是他让我没有在我的空间里消失。后来我帮他运出了一批枪支。之后阿健就再次消失,我就考上了大学,我就与阿健所在的空间断绝了一切关系。 如果再简单一点,我那个时候算是一个坏蛋,过着坏蛋的生活。不过我给自己下了一个定义,我是一个有良心的坏蛋。 最后,阿健再与我讲了一些他需要我做的事——就是要我帮他们买一批枪支,最好是能找到一个长期的货源,因为他不便出现在那样的地方,这是很重要的事。 混蛋的认为 回到寝室,我很快躺到了床上。那天晚上我出奇的平静,心里只想着一个问题——我为什么会应了帮阿健? 与阿健的交情可以用兄弟来说的,至少在那个时候的我还这样认为。与他相识的时候算是我救过他,不过那不重要。是因为丽吗?可能也不是,我从不会把对一个人的感情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我明白,人是个体,只有社会才会是群体。可能最大的原因还是他还是一个人吧。用事实来说话,当年的他有抢有骗,但却不能说他做的事没有了良心,他与我都还有那玩意。他唯一的缺点就是玩女人,而那也是我反感的两件事之一。 记得高一的时候,我的生活有了问题。由于一次误会,我与老师发生了矛盾,那时候心高气傲的我差点做出一些没有了良心的事,是阿健给我上了一堂人生课。当时,我说我想干掉我的老师,并且还曾与一个同学说过这样的事,阿健并没有说什么,并且答应了帮我,可是就是我快要失去良心的时候阿健送了我一样东西——一张擦过伤口的布。那时候还没有学医,看了那玩意心里就有些怕,想想要是从自己的体内流出这样的东西会是什么样子呢?最后我与我的老师做了一次简单的对话,先是给了他一封信,说明了事情的经过,再是找他到了操场,当面与他说了自己心里面想的与背地里做的事。很简单,一切都平静了。 不过这样一来我差点混乱了两个空间,第一,在我的世界里,我只是一个平静如斯的小男孩,虽然有些混蛋,但是却从没有做过真正的越出自己良心的事;第二,在阿健他们的世界里,我却是一个聪明的人员,我的计划或是我的思想往往会有出奇不意的效果,并且能在得出结果之前就知道了一切的能力。我就是活在这样的两个空间里,但是就像那样的事,很有可能就让我从一个空间走到了另一个空间,如果我不能把握住自己,我就会在一个空间里面永远消失,那时候的我并不想这样。所以,那时候的我是很会做人的。 阿健让让我翻开了那样多的旧报纸,不过那天晚上我却没有做恶梦。睡觉的时候我还有想过的东西就是两样我十分反感的东西,黄与毒,如果要用一样事来形容,我想对毒的形容是:看到毒就像是自到一个美女给一头不是人的东西强暴;对黄的形容就是:看到那可恶心的场面就像是看到了一个吸毒垂死的烂人。不过我能克服了这样的感觉来帮阿健可能是我还有一颗冲动的心吧。阿健答应过我,要是我帮他完成了这样的事,不只是有一笔可观的报酬,更重要的是可以让我不再活在两个不同的空间里。

人文奥运,我的奥运

人文奥运,我的奥运

今天是星期天,天空万里无云,春风温柔地吹着,我和妈妈的心情也像阳光那么灿烂。于是,我们就兴致勃勃地去广场放风筝。

广场可漂亮了,青青的草给大地妈妈铺了一条地毯,真想上去打个滚;笔直的玉兰树上长满了洁白的玉兰花瓣,散发出阵阵清香;高高的柱子上迎风飘扬着红红的中国结,让我一下子就想到了北京,想到了奥运会……五光十色的风筝在瓦蓝的天空中随风飘荡,孩子们欢快地叫着、喊着,让人心旷神怡。

广场中间,有一位胖胖的阿姨,她穿着时髦,一手嗑着瓜子,一手牵着一条雪白的小狗,悠闲地走着。突然,小狗后腿一抬,撒起尿来,也许是因为小狗撒尿的样子可爱吧,旁边的一位阿姨和胖阿姨哈哈地笑起来。可能是得到了她们的鼓励,小狗又开始大便了。阿姨耐心地等它大便完,就带着她心爱的小狗走了。

我觉得有一股臭味钻入我的鼻孔,再也没有了放风筝的兴趣,盯着那堆垃圾,我不知该如何是好。正在这时,一个小男孩双手拽着天空中的“雄鹰”,兴奋地跑过来,一脚踩在小狗的大便上,我想,他肯定会非常生气,谁知他在地上随便擦擦脚,又接着去放风筝了。

看看天上飞舞的风筝,再望望地上黑乎乎的东西,多么强烈的对比呀:奥运会申办成功,是我们的骄傲。为了办好2008年的奥运会,北京提出了“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理念。我们的祖国正像那迎风飞舞的风筝,越飞越高,越飞越远。可是我们的身边却还会有这样不文明的现象,这不值得我们深思吗?奥运会,是我们每个人的奥运会,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人文奥运”发一份光,散一份热。

想到这里,我不再犹豫,向那堆垃圾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