烩 面武进区漕桥小学 六(1)班宰世豪我的老家在河南,那里有许许多多的风味小吃,主要以面食为主,如饺子、卤面、焖面、烩面等等。其中我最爱吃的是烩面。下面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烩面的做法吧。首先是和面。先将盆中倒入几勺面粉,把它和成面团。开始的面团很粗糙,要把它放半个小时再接着揉,揉一会儿再放一会儿。这样反反复复四五次,原来粗糙的面团像鹅卵石一样光滑,这样面就和好了。接下来就把它们分成一份一份的小面团,然后把这些小面团擀成厚0.5公分的面片(这些小面片如饺子皮那么大),再把这些小面片一个一个地涂上芝麻油,放在盘子里备用。开始下面了!把事先切好的肉片爆炒一下,然后把洗好的木耳、海带、黄花菜和肉片放在一起烧一会儿,盛在盘子里。接着在锅里倒点水(最好加点骨头汤)。等到水开时就可以下面了。这时就可以把面片一个一个拉长,拉得像面条那样厚,在锅里煮三分钟。再把刚才炒好的菜放在锅里。最后放一点香葱、香菜就可以出锅了。出锅的烩面晶莹剔透,像一条条白色的丝绸一样光滑。闻一下,香气扑鼻,吃起来更是爽滑可口,而且嚼起来特别有筋道,真是一种享受啊!看到这里,你一定垂涎三尺了吧?那就来我家做客吧,我一定让妈妈做一碗香喷喷的烩面让你解解馋!(指导老师: 金云霞)酸 辣 粉 丝 汤武进区漕桥小学 六(1)班 葛佳敏“老板娘,再来一碗”“我也要”“我也要”“哎,马上就来” 咦,是谁家的生意那么火呀?一看,原来是家喻户晓的“好吃粉丝店”。这粉丝店要说最值得一尝的,那应该是酸辣粉丝汤了,它可是这儿的招牌菜呀。光闻闻,就会让你垂涎三尺。这酸辣粉丝汤的做法可简单了:先把雪白的粉丝放入滚烫的水里煮六分钟,趁这六分钟的时间把洗好的小青菜放进去烧两分钟。在即将出锅的那一瞬间,香气四溢。出锅了,绿色的小青菜让雪白的粉丝换了一件新衣裳——淡淡的绿色,可漂亮了。开始挑粉丝了,煮熟后的粉丝变得特别滑,挑都挑不起来。挑了一碗后,根据自己的口味放一点辣椒、醋、盐、味精、大葱搅拌均匀,最后把洋葱撒在上面,这道酸辣粉丝汤就好了。你看,酸辣粉丝汤红红的,又散发出洋葱的清香,真让人“口水直流三千尺”啊!我尝了一口,这碗酸辣粉丝汤的酸味盖住了一点辣味,吃进去,哇!真是爽极了。俗话说“百闻不如一见,百见不如一尝”。大家都来尝尝吧,保证让你赞不绝口。(指导老师:金云霞)四 川 泡菜 武进区漕桥小学 六(1)班 陈佳如果你吃过川菜,它那独特的风味准会给你留下难忘的记忆。可是你尝过四川泡菜吗?它既不是山珍海味,也不是美味佳肴,它只是普普通通的素菜。这么个不起眼的东西,也许不会引起你的兴趣,但我要告诉你,四川泡菜的名气还不小呢。在国宴上,泡菜深受外宾的欢迎。它总是在宴会的最后出现。山珍海味、大鱼大肉吃腻了,吃几口酸辣辣的泡菜,倍觉清新爽口,比得上大热天喝冰镇可口可乐……虽说四川是我的故乡,但是我离开它的时候才满6岁,那儿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模糊了,只有四川的泡菜,至今还依然让我记忆犹新。读到这里,也许你很想尝尝四川泡菜了。可你又想,泡菜有这么了不得,一定很难做吧,咱是没口福了。哈,那你可想错了,其实呀,泡菜的制作简易得很。首先,你得先买一个电影《牧马人》中许灵钧给他妻子买的那种坛子,大小随便。那坛子的模样儿就像一个戴帽子、挺着肚子、神气活现的绅士。先在洗净的坛子倒入半坛清水,再放上适量的红糖、白酒、辣椒、姜蒜。用什么做原料呢?只要四季新鲜菜就成,像白菜、便豆、胡萝卜呀,都能泡。请不要忘记,坛子“帽檐”一圈放水的地方,必须常常注意注满清水,这样才能保持一定的温度,使蔬菜发酵。还要注意,必须将坛子置于阴凉处。这样一次泡制,大约五六天就可以吃了。知道了做法,你不妨也来试一试,保准会成功的。若是你想先品尝后再做也行,那就请到我家来做客吧。(指导老师:金云霞)蚂 蚁 上 树武进区漕桥小学 六(1)班 蔡苍伦蚂蚁上树是我最爱吃的一道菜,虽然我不会做这道菜,但我可以跟着妈妈学。做这菜首先要准备:水发粉丝两百克、猪肉泥五十克。葱花、姜末、高汤、豆瓣辛酱、酱油、香油、白糖少许。首先,要在锅中倒入半锅水烧热,放入粉丝烫上两分钟,直到粉丝变白并膨胀,捞出放在盘子里。然后,将锅里烫粉丝的汤倒掉。把锅烧热,放入葱花、姜末炒出香味后放入猪肉泥炒散。加入高汤、豆瓣、酱油、香油、白糖,最后加入粉丝,加入100到200毫升的水,撒上葱段,就做成了蚂蚁上树。看着金灿灿的粉丝,闻着喷香的猪肉,我敢说,谁都会流口水。我再也忍不住了,没等家人来齐就开始吃了。每当吃着这道菜,我就会想起蚂蚁上树的情景。这道菜做起来是难了点,不过,为了我以后能随时吃到这道菜,我还是会跟着妈妈学。(指导老师:金云霞)糖醋排骨——我爱你漕桥小学六(1)班 钱逸糖醋排骨是一道开胃菜,也是一道佐酒佳肴,是我最爱吃的家常菜之一。要做好糖醋排骨并不容易。首要的材料有:排骨。佐料:油、白糖、黄酒、醋、酱油。先将排骨洗净,放入开水中沥一下血水,然后放入油锅中炸至棕红色再捞出来。剩下的底油放入姜、蒜煸香,再次放入排骨,放入一勺黄酒,二勺醋,三勺白糖,四勺酱油,五勺水炒匀,大约五分钟后改用小火闷煮。这时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能糊锅,待到汤汁全裹在肉上时,把它盛出。这时的糖醋排骨色泽红亮,让人口水直流三千尺。我禁不住拿起筷子尝了一块,哇,味道果然不同凡响,甘甜滋润,甜酸淳厚,而且多吃不腻,真让人放不下筷子,停不下嘴,一块、二块、三块······我吃了还想吃,一直没有停的意思。糖醋排骨真是一道百吃不厌的美味啊!(指导老师: 金云霞)番茄炒鸡蛋武进区漕桥小学 六(1)路雯煜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几乎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美食。比如:北京的烤鸭,西安的羊肉泡馍,云南的过桥米线······但是,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道家喻户晓的,对我来说是山珍海味无法代替的——番茄炒鸡蛋。番茄炒鸡蛋看起来十分精致,金黄的鸡蛋加上鲜红的番茄,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艺术品。它的味道十分鲜美,吃一口,鸡蛋的香、番茄的酸和白糖的甜尽在口中,让人回味无穷。番茄炒鸡蛋的做法其实很简单。首先把洗净的番茄切成一小块一小块备用。接着倒一点油在锅里加热,把打好的三四个鸡蛋倒进锅里,轻轻翻炒几下。等鸡蛋变黄后把切好的番茄倒进去,翻炒均匀后加糖、盐、水,盖锅烧一会儿。最后加味精调好味。一碗香喷喷的番茄炒鸡蛋就好了。我尝了一口,“酸、香、甜,味道真好!”虽然没有妈妈做的好吃,但是这是我自己做的,就是感到特别好吃。(指导老师: 金云霞)烧 卖武进区漕桥小学 六(1)班孙瑶烧卖,是我最爱吃的食物,它总是令我垂涎三尺。烧卖的味道好,而且看相也好:只见一个个烧卖挤在一块儿,头顶上露出的馅闪闪发光,拿起一个,轻轻一咬,嘴里立刻就充满了烧卖的美味,不到三口,一个烧卖就已经被我吞下了肚。可我还想吃,接连吃了八九个,肚子都撑得快爆了,可还想吃。烧卖不仅味道美,而且做法也十分简单:先把糯米洗干净,放入锅中煮熟。同时把准备好的香菇切碎,加一点肉末,再与肉汤一起炒一下,放入煮好的糯米里拌一下,放一点盐、味精,馅就弄好了。接下来就该包了。包的时侯,先把搅拌好了的馅放在早已准备好的面皮中间,手轻轻抓拢,再顺着四周捏紧,中间留一个小口,一个小巧玲珑的烧卖就好了。烧卖做好后,就该蒸了:先在蒸锅里放点水,把水煮开后,再把烧卖一个个放在垫有纱布的蒸笼里,放在锅上蒸15分钟,烧卖就煮熟了。还没出锅,厨房里就充满了香味。出锅时,厨房里的香味更浓了。我拿着事先准备好的碗筷冲进了厨房,干妈赶快给我夹了一个放在了我的碗里。只见刚出锅的烧卖,白中透着粉红,露出了馅,让人看了就流口水。烧卖不仅好吃、看相好,而且做法也简单。怎么样?流口水了吧?赶紧行动吧。(指导老师: 金云霞)我 爱 蛋 炒 饭武进区漕桥小学 六(1)班 刘香园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几乎每个地方都有自已的美味。你看:北京的烤鸭,西安的羊肉泡馍,蒙古的小肥羊,云南的过桥米线,山西的刀削面……但我最爱的还是蛋炒饭。蛋炒饭不但好吃而且好做。吃了一次,让你永生难忘。简单的蛋炒饭,不同的做法,但有同样的美味。准备的材料也很简单:米饭一碗,香菜少许,鸡蛋两个,另外如果你想吃火腿,还可以叫两根火腿。首先我系上围裙,嘿嘿,今天我可要亲自下厨了哟。先把要准备的材料都准备好了。1、打两个鸡蛋,看着黄色的鸡蛋,恨不得马上吃一口;2、把香菜洗好、切好;3、把火腿切成小粒状。一切准备就绪后就往锅里放油。只听见“磁啦”一声,我赶紧把碗里的鸡蛋搅拌一下,倒入锅里,再把香菜放进去,然后再炒几下。嗯,还可以——金黄色的,盛出来备用。接下来的活,我有点为难。饭是从冰箱里刚拿出来的,水分都蒸发了,这么大个饭团怎样才能炒散呢?我的眉头皱成一个“川”字。脑子里回忆起妈妈炒饭的样子:把饭团放入锅里,依靠温度和锅铲,慢慢切。由于我个头不高,力气太小,锅铲老是不听我的使唤,叫它向左,它偏向右。哼!我就不信治不了你。于是我抓紧手中的锅铲用力戳,不断翻炒,终于把它炒散了,一粒一粒分开,像珍珠一样。然后,我把炒好的香菜,火腿放了进去。很快,蛋炒饭就完成了。我心里像乐开了花一样,开心无比。蛋炒饭出锅了。金黄色的鸡蛋,红色的火腿,碧绿的香菜和雪白的米饭混合在一起,真是好看极了!我迫不及待地夹了一粒火腿尝了一下,哇,真是美味极了!再品尝米饭,吃了一口,香啊!我就大口大口地吃,一不小心咽到了。我赶紧喝了口水,咽下去了。山珍海味固然美味无比,但是我更喜欢蛋炒饭。(指导老师:金云霞)好 运 粥武进区漕桥小学 六(1)杨婷我的家乡在兴化,我时常怀念着它。那儿不仅景色宜人,而且乡村美味也十分丰富。有:蛋炒饭、好运粥、米糕等。其中我最喜欢吃的就是好运粥。好运粥的做法十分简单。主要原料有:糯米、芋头和青菜。一天早上,我想吃好运粥,就和妈妈一起做了起来。我先把糯米、芋头和青菜洗干净。然后把糯米倒入电饭煲中,再适当地倒入大半锅热水。然后把洗好的芋头切成方块形倒入电饭煲中,并把盖子盖上。与此同时,妈妈又把洗好的青菜也切成碎片。然后她打开煤气灶,往锅里到了些油,再把青菜倒入锅中炒两分钟后盛起来。大约三十分钟后,估计糯米、芋头熟了,妈妈又把炒好的青菜倒入电饭煲中,再倒入了一些盐和味精。再盖上煮一会儿。我站在旁边,觉得时间过得特别慢。五分钟后妈妈打开锅盖。哇,好香啊!十里以外都能闻到。我看着电饭煲里的粥,不仅咽了咽口水。妈妈见我像个馋猫似的,连忙盛了一碗给我。我狼吞虎咽地吃了一碗又一碗,又香又滑好吃极了!告诉你们。好运粥是我给它取的名字,你们知道我为什么给它取这个名字吗?我是这样想的:“芋头”的“芋” 和“遇” 同音。“头”我把它理解为:好人或好事等。那么“芋头”这个词我把它理解为遇上一个好人或好事等。青菜、糯米对身体好。那么芋头青菜糯米粥连起来的意思就是:一定能遇到一个好人或好事,也就是能交上好运的意思。所以我给它取名叫“好运粥”。每当看到好运粥时,我就想起了我的老家,我的爷爷奶奶们。我爱好运粥,更爱家乡的亲人。(指导老师:金云霞)馄 饨武进区漕桥小学 新芽文学社 张宇天底下好吃的风味小吃何止千千万万,可我却偏偏对馄饨情有独钟。其实,我之所以会热衷于馄饨,还是因为它的色、香、味深深地吸引了我。先说说它的色吧。馄饨皮刚刚买回来的时候,和面的颜色没什么两样。但是,等它上桌的时候,就像魔术一样,变成透明的了,里面的肉馅清晰可见。夹在碗里时,上面水珠垂涎欲滴,看着就让人口水直流三千尺。闻一闻,那香味儿真是让人路过时停住脚步迟迟不肯离开。尝一尝,那个味道真叫鲜美,保你吃了还想吃。正如俗话所说:“百闻不如一见,百见不如一尝。”馄饨的做法非常简单。主要是由蔬菜和肉组成。瘦肉、油肉、疏菜的比例为7:2:1。先把它们剁碎,然后把它们和到一起,搅拌均匀,再放点配料,馅儿就做好了。要准备包了。先把皮儿放在手心儿上,再将一点儿馅料放在皮子中间,接着把皮儿的两个角放到另外两个角的交叉点,捏紧。最后将上面一条边上的两个角上下重叠,再捏紧,让尾部微微翘起,那样显得好看些。一个完美的馄饨就这样诞生了!是不是非常简单?当一碗热腾腾的馄饨放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实在经受不住香味的诱惑,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你猜怎么着?只听我“啊!”的一声,说:“此物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尝啊!”现在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吃馄饨了吧?馄饨,我爱你!(指导老师:金云霞)我爱你——饺子 武进区漕桥小学 六(1) 喻涵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数不尽的山珍海味,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却对有些人眼里一文不值的饺子情有独钟。饺子的做法其实一点也不难。首先我们要准备好馅料,馅料可以自己搭配。我最喜欢吃猪肉馅的,所以我准备了一些猪肉和一些配料。馅准备好后就可以做饺子皮了,如果赶时间也可以提前去街上买,饺子皮买来后就可以包了。包的时候先把一张饺子皮放在左手上,用右手把馅料盛到饺子皮中间。用双手把饺子皮对折。然后再用右手弄出一条条折皱来,最后用力一压,一个饺子就成形了。成形后的饺子像一个小月牙儿。全包好后就可以下锅了,先在锅里烧一锅开水,然后再把一个个饺子放进去。啊!此时的饺子在开水里荡来荡去,好像在游泳。看着它们一副自由自在的样子,我恨不得马上把它们抓起来吃掉。可是不行啊!得等,过了几秒,就香气扑鼻了。就在此时,我感觉时间过得好慢……饺子终于熟了,我夹起一个咬上一口。顿时,我满嘴香气,饺子虽然是用猪肉做的,但是大蒜的清香盖住了猪肉的油腥味,所以吃起来香而不腻。饺子,我喜欢你,你那味道让我第一次吃了就永生难忘。(指导老师:金云霞)妈 妈 , 我 爱 你武进区漕桥小学 六(1)班 李晓龙老师今天布置了一个非常特别的作业:对妈妈或爸爸说:“我爱你!”这种肉麻而又特别的作业是我有史以来第一次听到的特殊作业。但不管怎么样都有些不好意思。算了,我豁出去了。爸爸妈妈辛辛苦苦把我们拉扯大,对他们说一句“我爱你!”也是应该的,没什么好害羞的。放学后,我在回家的路上,想了两个“破”办法。回到家乘妈妈没回家,我就开始了“A计划”:先把其他作业写完,然后在一张纸上画一张妈妈的脸,之后再贴在镜子上,对着“妈妈的脸”不停地练习:“妈妈,我爱你!妈妈,我爱你!妈妈……”练得我口干舌燥时,一个熟悉的自行车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我知道是妈妈回来了,便以“飞”的速度跑到门前,打开门,就喊:“妈妈!”“恩,干什么呀?”“我,我……”哎!又在关键的时刻掉链子了。“吞吞吐吐的,有什么事?”妈妈有些不耐烦了。我好不容易才说:“我……爱……你!”“什么?我听不清。”妈妈的话让我打了退堂鼓。“我说,我要吃鱼!”“A计划”失败用“B计划”。八点多,爸爸不在家是我施行“B计划”的大好时机。我跑到窗外,看到妈妈在窗前写字,就用纸飞机飞进窗户。诶,纸飞机刚好落在了妈妈的本子上。她发现上面有几行字:“一直呵护我,疼爱我的妈妈,我很想对你说:‘我爱你!’虽然一句话远远不能报答你对我的疼爱与呵护,但它可以代表我对你全部的爱。 你的儿子”她双手紧紧抓住了那张纸,热泪早已溢满眼眶……顿时,我的脑海里闪过了妈妈呵护我的情景。记得那次,我和伙伴在玩捉迷藏。我跑着跑着,撞上了一面墙,额头立即鼓起了一个大包。我痛得大哭起来,小伙伴们都吓跑了。就是在这无比孤独、害怕而又寒冷的时刻,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我面前,原来是妈妈!妈妈急忙把我送进医院。在最孤独的时刻是妈妈在陪伴着我,在最寒冷的时刻是妈妈给予我温暖,在我最无助的时刻是妈妈给予了我希望!所以我要大声地对妈妈说:“我爱你,妈妈!”(指导老师:金云霞)可爱的“白雪公主”武进区漕桥小学 五(3) 苏樱“来,快来,照照镜子!”我的话音刚落,从厨房里走出来一位美丽、高贵的“白雪公主”。它就是我的心肝宝贝——小猫。只见“白雪公主”高傲地昂起头,像一位高贵的小姐似的迈着轻盈的步伐,身后还翘着一条长长的尾巴。来到镜子前,“白雪公主”一扭头,那神气的样子仿佛在说:“你们谁也比不上我,我是世界上最美的公主!”瞧瞧,它说的一点也不夸张,它的确长得美极了!“白雪公主”浑身洁白的绒毛就像一堆纯洁的雪,那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总想知道别人的秘密。如果你一个人呆在房间里,它就会很快地闯进房间,盯着你看大半天,直到发现你没什么秘密才缓缓地走开。晚上,它那双绿豆眼更亮了,乍一看上去你还误以为这是两只手电筒正在闪闪发光呢!别以为它晚上睁那么大眼睛不干什么,它可是在捉老鼠呢!有一回,“白雪公主”还真的捉到一只肥胖的老鼠呢。为此,我们还热烈的庆祝了一番呢!平时闲着没事干,我喜欢摸摸“白雪公主”的尾巴。瞧,那机灵柔软的小尾巴在身后甩来甩去的,总爱在你面前摆动,让人不由自主地伸出手去。可等你要摸它尾巴时,它又会淘气地跳到你的身上,用小脚蹭来蹭去,边蹭还边“喵喵”地欢叫个不停,有时还把整个身子缩成一团,讨好似地直往你心窝里钻。记得“白雪公主”刚来到我家时,嘴巴总是一刻也不停,“嗒吧嗒吧”地吃个没完。不给它吃,它竟撅起小嘴,好长时间不理你。知道你给它吃,它才会笑眯眯地蹭你的腿,真让我哭笑不得。后来越长越大,“白雪公主”不贪吃了,也越来越爱漂亮了。“白雪公主”竟一看到镜子,就跳上梳妆台,照照镜子,看看自己长得美不美,身上的绒毛是不是依旧洁白如雪。更让人可笑的是照镜子的次数多了,它竟认为自己真是个美丽的公主,甚至连走路时都注意着自己。当我要抱抱它时,它竟不乐意地把头晃晃,“喵喵”直叫,好象在说:“干嘛呀,可别弄脏我美丽的衣服呀!”对于“白雪公主”的高傲,我一点儿也不生气,它可是我心爱的宝贝呀,我怎么舍得和它生气呢?(指导老师:周俊吾)诚 信 铸 就 财 富武进区漕桥小学 六(1) 钱逸在血堰镇王家塘村民小组有一个叫王伟兴的甲鱼养殖户。如果不特意跟你说,你应该不会知道他是一个当地有名的甲鱼大王,年收入超30万元的老板。你看王爷爷上身穿白色汗衫,下身穿米黄色长裤,脚上拖着黄色凉拖,纯粹是普通农民的模样。王爷爷刚开始养殖甲鱼的时候,只是承包了他家附近的一个小池塘,池塘边上围上一圈30CM高的围墙。后来发现甲鱼会翻墙而出,于是在围墙上加一个顶,围墙现成一个“T”字型。这样调皮的甲鱼就跑不了了。王爷爷第一次卖了200只甲鱼幼仔,天天大清早就给它们添饲料,像好朋友似的精心照料它们。由于他的勤劳,市场行情好,初次养甲鱼的王爷爷一开始就盈利了好几万。尝到甜头的王爷爷扩大了甲鱼的养殖规模。为了促使甲鱼快速生长,他又加盖了温室。资金不够时,他就向亲戚朋友借。由于他平时做人厚道,讲诚信,他一开口,亲戚朋友都愿意帮忙。 有一次,无锡客人来王爷爷家收甲鱼。不巧,王爷爷不在家,是王爷爷老伴儿接待的。“这是不是野生的啊?”王奶奶支支吾吾地说:“是······是半野生的。”其实,这些甲鱼才从温室放出来没多久,还不能算半野生的。“多少钱一斤?”无锡人问王奶奶。王奶奶说:“比温室甲鱼高点,比野生的便宜点。”他们谈好了价格,刚好王爷爷回来了,老伴把事情经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王爷爷。王爷爷说什么也不答应,按半野生价格卖。告诉他们这样的甲鱼还达不到半野生甲鱼的标准。叫他们过一阵再来收,并把如何辨别野生甲鱼的窍门告诉了他们。无锡客人非常钦佩王爷爷,把王爷爷的事迹一传十,十传百。很快王爷爷在甲鱼养殖圈里小有名气。许多客户慕名前来,王爷爷在当地成了家喻户晓的“甲鱼王” 诚信铸就财富啊! (指导老师: 金云霞)

2011届(2)班暑期读后感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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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给我三天》读后感

小学 六(2)班 吴瀚阳

有的小孩认为,自己不够幸福,父母没给自己想要的玩具,没给自己想要的衣服。。。。。。但你们知不知道父母已经给了你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他们给了你一双明亮的眼睛,可以看遍世界上的美丽景物,他们还给了你一对敏锐的耳朵,可以聆听八方的声音。。。。。。

海纶。凯勒大家并不生疏吧,她是一个非常伟大的盲人,为什么说她伟大呢?那时因为海纶。凯勒原本还是一个哑巴,但是她始终顽强不屈,不信服于命运,不断第与命运抗争,每天她都要练习发音几个小时,终于,当她有一天回家时,她喊了一声:“爸爸,妈妈”的时候,她的爸爸妈妈都惊呆了,他们紧紧地抱着海纶。凯勒,流下了兴奋的泪水。

读了这本书,我才明白我们拥有世界上最美的光明,我们拥有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而海纶。凯勒她什么都没有,但她活得还是非常乐观,我们应该珍惜这一切,我们应该向海纶。凯勒学习。

指导老师:马彩芳

《中华上下五千年》读后感

小学 六(2)班 金 凡

在这缤纷的七月,我阅读完了一本名叫《中华上下五千年》的书,这本书讲解了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故事,让我学到了更多的历史知识。读完此书,我仿佛学到了更多。

《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一共分为四个大章节,而每个大章节又有几十个小章节。在第一个大章节----“隋唐盛世”中我知道了为了交通方便,早已挖好的京杭大运河;隋朝瓦岗军攻破兴洛仓与百姓分粮的情景。在唐朝的介绍中,我更好地认识了“初唐四杰”中的骆宾王,我不仅知道他七岁时写的《咏鹅》非常出名,还知道他写过一些如《长安故意》、《帝京篇》等长篇巨制。还有唐朝的书法家----怀素;诗史李白等其他诗人的作诗故事,个个形象、生动。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玄奘西行取经的故事,因为我一直对吴承恩的长篇神话小说《西游记》看得意犹未尽。可是,在中国历史上的这位取经者与《西游记》中的“唐僧”相差实在是太远了。

在第二章----“宋、辽、夏、金对峙”中我知道了毕昇发明了“四大发明”之一----“活字印刷术”。我认识了故乡在苏州并才华横溢的范仲淹先生,他挥笔写下了《岳阳楼记》,提出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报国思想;我还认识了北宋期间父子三人的大文豪,称为“三苏”:苏轼、苏辙和他们的父亲苏洵,他们都非常有才能,当时有“苏氏文章擅天下”的美誉。我更好地认识了司马光编写的内容极为丰富的《资治通鉴》及精忠报国的岳飞。

而在第三章----“草原帝国”和第四章----“明清兴衰”中,内容更加丰富多彩。我就不多介绍了,还是自己去阅读《中华上下五千年》吧,这样有助让你了解更多的历史知识哦!

指导老师:马彩芳

《三国演义》读后感

小学 六(2)班 詹妮

这个暑假,读书成了每个同学必修的作业。我也不例外。我读了中国古典的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

让我来形容这本书,战事纷纷的时代,激烈血腥的战场,多姿多彩的人物,斗智斗勇的故事。现来说说这战事纷纷的时代。大汉末年,董卓篡逆。可怜的汉献帝刘协被推上了王位。从此,天下大权掌握在了董卓手里。经过一系列事情后,董卓等人相继被除。最后形成了三国鼎立的局势。在《三国演义》中,每一场战争都是激烈的,伤亡也是无数。鼓声震耳,将士们声音洪亮。场面相当的雄伟,声音相当的雄壮。每一个读到战争场面的人都会跟着心惊肉跳起来。多姿多采的人物和斗智斗勇的故事我们可以合起来讲。

在《三国演义中》令人敬佩的人物有:诸葛亮,刘备,关于,张飞,赵云等。负面人物有:曹操,董卓,魏延,吕布等。但是我对其中有些人有不同的看法。首先是曹操。在大家心目中曹操可能是奸诈的。以前说曹操名为汉相,实为汉贼。其实曹操是一名杰出的地军事家,政治家。为什么?因为如果曹操没有谋略就不会破黄巾、擒吕布、灭袁术、收袁绍打这么多的胜仗。其次是关羽。我对关羽有独特的看法。关羽也有点骄傲。刘备曾把荆州给关羽看守。此时,刘备的势力在三国中是最强的。就因为关羽骄傲,轻视对手,以致荆州失守。自己也落了个败走麦城的下场。

我其实也对诸葛亮,赵云很佩服。诸葛亮足智多谋,赵云文武双全。最重要的是他们最不骄傲。空城计,火烧新野,草船借箭,无不体现出诸葛亮的才华横溢。赵云大家最熟悉的事例长坂坡单骑救主。一人独挡曹操三十万大军。实在让人佩服!

《三国演义》真不愧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其中的奇妙还是你自己来发现吧!

指导老师:马彩芳

《森林报》读后感

小学 六(2)班 徐音琪

这个暑假我读了[苏]维•比安基的的名著——《森林报》(春,夏,秋,冬)他以春夏秋冬十二个月为序,向我们真实生动地描绘出发生在森林里的喜怒哀乐。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发现所有的动植物都是有感情的,它们共同生活在一起,静谧中充满了杀机,每只小动物都是食物链上的一环,无时无刻不在为生存而逃避危险,正是在这永不停息的逃避中,森林的秩序才得到真正有效的维护,生态的平衡才得以维持。

维•比安基通过描写形形色色的动物,植物,狩猎过程等等向我们展示了森林里无穷奥秘。比如,欢迎水来冲的景天。它结果后,果实是扁扁的五角星形,紧紧的关闭着。你可别以为果实关闭着就是没成熟。在晴天,景天的果实总是这么关闭着。要它张开,只要滴一滴水在星星中间,果壳就会打开,露出种子来,再滴上两滴水,种子就会顺着水流下来了,这不是很有趣吗?

春天的时候,有一只倒霉的兔子遇到了这么一件事,它正在灌木丛下睡觉,突然它感到身子底下湿了,它跳起来时周围已经是一片汪洋了。春水开始泛滥了,兔子赶忙逃到“岛”中央去,那还是干的。可是水涨得很快“岛”越来越小,越来越小。不久就涨到跟前了,兔子使劲往树上跳,好不容易跳上一根粗树枝,安下身来,耐心的等水退去,它不但心会饿死,老树皮虽然不好吃,但还可以当食粮。这会儿,水已经不涨了。

《森林报》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动物的世界,使我们了解到动物的事情,我喜欢读它。

指导老师:马彩芳

《寻找美人鱼》读后感

新城花园小学 六(2)班 田逸斐

前几天,妈妈在当当网上给我买了几本书。其中有一本是杨红樱科学童话细类的海洋篇——《寻找美人鱼》。

小蛙人在大海里潜水的时候,就出了失去自由的鮣鱼波卡。从此,他们开始漫游大海,见识了各种各样的怪鱼。更有了从海怪的搏斗中死里逃生的经验经历:

小蛙人是一个12的男孩子,他从渔民的“恶爪”中救出了海洋中的“免费旅行家”。一个潜水本领高超的男孩,开始了和鮣鱼波卡的漫长旅程。

有一天,鮣鱼波卡吸附在小蛙人的身上,他们从海底盆地游了出来,穿过一道山谷,来到了风景如画般的珊瑚花园。从那描写中我仿佛也更随着他们来到了另一个美丽的世界——水下花园。我看到那些珊瑚千姿百态,颜色各异。红珊瑚像枝条劲发般的小树;石芝珊瑚如同拔地而起的蘑菇;鹿角珊瑚宛如枝繁叶茂的鹿角;筒状珊瑚镶嵌在岩石上的喇叭……

没想到海底的植物也这么美,就是和陆地上的植物相比,也毫不逊色。但波卡说:“珊瑚不是植物,而是珊瑚虫的骨骼!”想想也搞不清楚,听了“科学家”波卡的解释就一清二楚了。原来,微小柔软的腔肠动物珊瑚虫,共肉链接,叫珊瑚群体。共有部分能分泌角质或石灰质的外骨骼。海水经过消化腔是,其中的食物和钙质被它吸收。珊瑚的群体骨骼千姿百态,五彩缤纷,在海底构成了巧夺天工的水上花园。真是没想到,就是那么一小段的篇章,竟让我身临其境,在那幻想般的美丽王国畅游。

在这里见证奇迹,在这里学习知识。随着书本漫游……又过了许多天,我继续和小蛙人开始畅游大海。前几天,海鸥带着我们观看了那激情的海狮争霸。今天,又听海鸥说离这里不远的一个小岛上,栖息着十万多只海狗。小蛙人请求海鸥带他去看海狗,但海鸥拒绝了。听海欧说:“对海沟最大的威胁就是人,人的贪婪。”原来,人们大量的捕杀海狗,是想要得到海狗的皮毛。还狗的皮毛,经过鞣质加工,柔软蓬松,像缎子般光滑美丽。绒毛厚密,平均每平方厘米的面子上有62500根毛,比“皮毛之王”的毛还多一倍。小还狗的皮毛更是轻、柔软。残忍的人类,经为了那无畏的金钱,去滥杀一个无辜的生命。小海鸥被小蛙人热爱科学的精神感动了,带了他过去。到了小岛上,小蛙人躲在一个洞里看见海狗们正打得不可开交。这是,他看见偷猎者与海狗们只隔着一道崖壁。海鸥去劝海狗们它们也不听。偷猎者靠近了,小蛙人急中生智,不顾一切从严冬里冲出去,冲进了混战的海狗群。还狗们果然停止战斗,呼儿唤女,齐心协力奔向大海。等偷猎者登上悬崖是,也只剩下了一个静谧的空岛。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进去海洋遨游了许多次,还学到了很多的知识。下次,我还要再去畅游大海!

指导老师:马老师

《嘭嘭嘭》 读后感

新城花园小学 六(2)班 杨郁润屹

在孩子们孤单的角落里,只有幸运者,能找到最好的朋友……

童喜喜很沮丧,好不容易爸爸妈妈聚在一起吃饭,但在饭桌前,没说一句话,一看这情景,就知道,爸妈要出门。父母从来都很少跟她聊天。童喜喜很不高兴,于是,她破天荒地的都没有写作业,把钥匙往脖子上一挂,就出门了。童喜喜坐在秋牵上晃吖晃,猛然间,她听到有人在叹气,童喜喜的看了一下周围,,最后,盯住了身边的那棵小树,她问:“恩……是你在说话吧?”“你……怎么能够看见我?……”随着树叶的哗啦声,她听见有声音在细声细语的说。“我当然能看见你!”喜喜说。“哎呦,好难过。”小树说道。“身体不舒服吗?”“是的,明天去要医院看了。”“你们也有医院?”喜喜问道,“是啊。只不过跟你们的不一样”,聊着聊着,喜喜想起作业还没做,便问小树,“我叫童喜喜,你呢?”“我……我没有名字”“那就叫你宝宝树吧?”“行”!宝宝树回答得干脆利落。

一放学,喜喜就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小区,放下书包,轻轻的对宝宝树说:“宝宝树!!”叫了许久却反应都没,她沮丧的回到家,倒在床上,嘴里说着:“宝宝树,你在哪儿啊?”突然,她听见“在这儿,是我,你的宝宝树!”“你在啊”“恩,对不起喜喜,我做错了一件事,能原谅我吗?”“当然啦!不论你做了什么,我都原谅你!”“那我说啦,我骗了你,我不是树,我是人。”宝宝树说的语速放慢了,“不过,我是隐形人!”“呵没关系,小事!对了,你的病好些了吗?”喜喜问道,“你还记得我的病!我真高兴那些嘭嘭嘭已经好多了!”“嘭嘭嘭是什么?”“呵,是隐形人身上必有得一样东西,如果你想变成隐形人,只要拿走你身上的嘭嘭嘭就行了,“这么说,我也能变成隐形人?”“不是不是!”“你明明就是的!”。但宝宝树反而说:“如果你真的要做隐形人,那我就走了!”喜喜吓了一跳便转移话题说:“你想变成人吗?”“当然,但必须要有人心甘情愿得把自己的血全部流到隐形人的身上!”过了一天,喜喜准备执行秘密计划我对宝宝树说:“闭上眼睛,数到1000再睁眼!”“恩,知道了。”喜喜拿起菜刀,在手上划了一道口子,血流到了宝宝树的身上,喜喜发现,一滴血宝宝树就显现出来形象,我把她拉到镜子前,给了件她衣服“恩,谢谢”,宝宝树跟喜喜长得一样,既然宝宝树变成了人,她就答应让喜喜变成隐形人,但只有三天,宝宝树连夜找到了巫师。三天后,喜喜到了房间,看见宝宝树已经在等她了,喜喜问,你怎么不睡?宝宝树笑了,说:“其实你的这三天是用我生命换的,我要走了,陪我一起去好吗?“”恩“边说着,喜喜的泪水留了下来,在早上的第一缕阳光中,宝宝树走了……

指导老师:马彩芳

在感恩中成长

新城花园小学 六(2)班 杨郁润屹

落叶在微风中飘舞,谱写着一曲感恩的乐章,那是落叶对滋养它大地的感恩;白云在蔚蓝的天空中飘荡,描绘着那一幅幅感人的画面,那是白云对哺育它的蓝天的感恩。因为感恩才会有这个多彩的社会,因为感恩才会有真挚的友情。因为感恩才让我们懂得了生命的真谛。

我们要感恩生活,能让我们看到湛蓝的白云,闻到花儿的芳香,听到鸟儿的鸣叫……除了我们那颗疲倦的心,麻木的心,还要有一颗感恩的心!不要因为生活的繁忙,而忽略了那颗感恩的心!也许坎坷,让我看到了互相搀扶的阴影;或许失败,让我感到了鼓励的真情;也许挫折,让我更加热爱生活;也许挫折,让我更加珍惜幸福!生活赐予我们挫折的同时,更赐予了我们坚强,更赐予了我们成功,如果我们用感恩再次的心去体验生活,就能发现,生活是那么的美好!我常常带着一颗虔诚的心感谢上苍的赋予,我感谢天,感谢地,感谢生命的存在,感谢阳光的照耀,感谢丰富多彩的生活。清晨,小鸟的鸣唱将我唤醒,蓝幽幽的天空一碧如洗,多么美丽!翠绿的小草,晶莹的露珠,灿烂的阳光,感恩上帝又给了我们美好的一天。入夜,繁星闪烁,群星点点,月亮展露出温柔的笑脸,感谢上帝让我看见那么美丽的画面!

感谢伤害过我的人,让我磨练了心智;感谢欺骗我的人,让我增加了见识‘;感谢绊倒我的人,让我强化了我的能力,感谢藐视我的人,让我清醒了我的自尊!

我们要感恩父母,给予了我们生命,从我们刚刚落地,父母就开始无微不至的再照顾我们,他们用多少辛勤的汗水,来编织我们幸福的日夜?感谢父母让我们丰衣足食,过上幸福安逸的生活……

让我们放开你的胸怀,让霏霏细雨洗刷你心灵的污染。学会感恩,因为这会使世界更美好,使生活更加充实。朋友,让我们都拥有一颗感恩的心,去感恩生活吧!

指导老师:马彩芳

《三国演义》读后感

新城花园小学 六(2)班 毛友颋

东汉末年,董卓为了夺取大权,就想出了一大堆阴谋诡计,后被义子吕布所杀,然后就形成了三国鼎立的场面。

三国分别是蜀,魏,吴。蜀国有赵云,关羽,张飞,马超,姜维,魏延。。。。。魏国有典韦,张辽,曹怌,庞德。。。。。。吴国有周泰,陆逊,孙策,孙坚。。。。

其中最让我佩服的是诸葛亮和和赵云了,应为诸葛亮鞠躬精粹,死而后已。不管刘备的儿子阿斗多么昏庸无能,他都尽心尽力。还有赵云,他单枪匹马,出入曹营2次,一个人抵挡独挡30万大军,武功多么高强啊。

我讨厌董卓,他性格暴躁,乱伤无辜,甚至还想謀窜大全,真是阴险。其次是袁绍,他带领几十万大军,去打敌人,可是呢,动也没动,最后就解散了。

《三国演艺》这本书非常好看,我建议你们去读一读,因为他会让你了解我国古代的历史知识。增加你的意识。

指导老师:马彩芳

《猫武士》读后感

新城花园小学 六(2)班 许邵曦

暑假快要结束了,在暑假里,我读了很多好看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由艾琳•亨特写的《猫武士》了。《猫武士》写了猫与猫之间的友谊,知道了像猫这样的小动物也可以为了同伴去拼命的斗争,甚至牺牲。而人类却有几个可以做到?

宠物猫拉斯特是一只勇敢的猫,一次偶然,然他认识了雷族的族长蓝星、学徒灰爪和武士狮心,继而成为了雷族的一员改名为:火爪。森林里有四大群族:雷族、影族、风族和河族。起初,族里有许多猫并不欢迎他,但是,他在一次次的战争中表现出他的忠诚令族里的猫信服。并与灰爪一起成为了武士。(灰爪改名为:灰条;火爪改名为:火心)火心在刚进组的的时候就查出了族长代表红尾是现任族长代表虎掌所杀并救了蓝星一命,做了族长代表。而,虎掌却想杀了整个雷族,所以和狗一起攻打雷族,而蓝星为了救火心而死,火心升为族长,改名为:火星。但是,虎掌却当上而了影族的族长。虎星想统治整个森林,而火星不愿意,所以,他叫来了帮手,却死在了“帮手”的手下。火星没想到这个“帮手”这么厉害,竟然一招就把虎星给杀了。于是,又是一场死战把那个厉害的“帮手”杀了。四个族从此安静了下来。

指导老师:马彩芳

世博游

新城花园小学 六(2)班 毛友颋

星期五晚上,爸爸跟我说,我们明天去世博会。这个消息是我期盼已久的,今天终于等到了。我一晚都没睡着。

第二天早上,我们早早的就出发了。乘了三十分钟的高铁,来到了上海,又乘了二十分钟的地铁,终于来到了世博园的等候区。虽然才八点半,可是前面已有几万人在排队了。经过了四十五分钟的苦等,终于进入世博园。

我们沿着世博轴争分夺秒的跑向C片区——欧洲区。来到C片区,各种各样的场馆出现在我的眼前,有巴西馆、葡萄牙馆、丹麦馆••••••我们直接走向西班牙馆。整座展馆建筑采用天然藤条编织成的一块块藤板作外墙面,整体外形呈波浪式,看上去像一个大竹筐。走进馆内,忽暗,忽亮,就像闪电般似的。同时,两面墙壁上播放西班牙的风情,文化。走了五分钟,一个巨大的仿真婴儿出现在我的眼前,爸爸说这个婴儿叫小米宝宝,是仿照西班牙的一个真实婴儿制作的,他的骨架是由钢铝合金构成,皮肤是由透明可拉伸的硅胶做成,而他的头发则是用马的鬃毛一根一根做出来的,他高6.5米,不仅能呼吸眨眼,还能做出32种不同的肢体动作。我好喜欢这个婴儿,但是时间有限,我只能跟他拍照留念。

离开了西班牙馆,我们又马不停蹄的来到了德国馆。经过了四个小时的痛苦煎熬,终于进入德国馆里面,德国馆面积达到6000平方米。整个馆里的东西都非常精美,其中最吸引我眼球的是一颗巨大的金属球,它位于锥形大厅,这颗球的直径有3米,外表安装有上千根

发光二极管,能显现出多种图像和色彩。大厅里,参观者将被分成3组,3组人通过共同的动作和高声叫喊,奇迹出现了——金属球开始来回摆动,摆动的幅度越大,球面的颜色也随之加深,出现德国城市的景象。在金属球渐渐地减速后,大厅上方会呈现出蓝色的天空。这时,在金属球上会显现出地球的图像,一粒种子在地球上发芽成长,最后变成一朵蒲公英,代表新生命的诞生。

这次世博游让我们流连忘返,其中我们还去看了柬埔寨馆,新西兰馆,非洲联合馆••••••另外我还买了世博护照作为纪念。虽然还有很多馆没去,但是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指导老师:马彩芳

读《格列佛游记》有感

新城花园小学 六(2)班 王亦青

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幽默,离奇的想象和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格列佛历险的第一地是小人国。在那里,他一只手能拖动整支海军舰队,一餐饭要吞吃一大批鸡鸭牛羊外加许多桶酒。小人国的人为了把他这个庞然大物运到京城,动用了五百工匠,无数绳索,九百个“大汉”,一万五千匹高大的御马等等。在如此的一个微缩国度里,所有的政争和战事都不免显得渺小委琐。党派之争以鞋跟高低划分阵营,“高跟党”与“低跟党”你争我斗,势不两立;相邻的国家不但想战胜并奴役对方,还要争论吃鸡蛋应敲哪头之类鸡毛蒜皮的“原则”问题。

而后,格列佛又来到了大人国,他与大人国国王的一段对话,不仅构成对英国的批评,也展示了两种不同的思路,并使它们互为评议。

在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访问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仁慈、诚实和友善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中,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牺牲自己的一切。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这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这是一部充满童话色彩的讽刺小说,但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社会的不满。《格列佛游记》的艺术特色主要体现在讽刺手法的运用上,尖锐深邃的讽刺是这部作品的灵魂。

小说不但抨击了社会现状,还在更深的层面上,直接讽刺了人性本身。在第四卷里,关于“钱”的那段议论就是如此。格列佛来到没有金钱,没有军队警察的慧骃(马)国,向他的马主人解释说:“我们那里的野猢认为,不管是用还是攒,钱都是越多越好,没有个够的时候。因为他们天性如此,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富人享受着穷人的劳动成果,而穷人和富人在数量上的比例是一千比一。因此我们的人民大多数被迫过着悲惨的生活……”。作者注意到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纯粹的金钱关系。并由此对人性产生了疑问。

作者在对当时英国的议会政治和反动的宗教势力进行无情、辛辣的讽刺、抨击时,有的直言相讥,有的利用异邦人的唇舌,有的隐喻挖苦,有的以兽讥讽人,凡此种种,风趣滑稽,神情皆备。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yahoo,不是"雅虎")。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有一句话,我认为评论得很经典:以夸张渲染时代的生气,藉荒唐痛斥时代的弊端;在厌恨和悲观背后,应是一种苦涩的忧世情怀。

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知道,《格列佛游记》还需要再读上一遍,抑或是更多遍。这应该是以后的事了。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遇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美德的慧因国国民的故事。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样,人们更不懂他们的含义。他们不懂什麽是“怀疑”,什麽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威夫特的传世之作中,以《格列佛游记》(Gullivers Travels,1726)流 传最广,也最为各国读者所喜爱。该书通过里梅尔•格列佛船长之口,叙述了周游 四国的奇特经历。但仔细体会,却处处揭露着英国社会的黑暗现实,并寄寓着作者的理想。

虽然格列佛起初以为小人国与英国毫不相像,但实际上小人国却是英国的写照。透过那似是荒谬的逻辑,我们看到的是:国王比他的臣民只高出一个指甲,却狂妄 地自命为头顶天的宇宙统治者,以其无常的喜怒决定老百姓的命运。官吏们也无需 德才兼备,只要跳绳跳得高,就可得到高官厚禄。

小人国的两党以鞋跟高矮为区分标志,这里影射的是当年英国的托利党(即保守党的前身)和辉格党(后来发展成自由党)两党政治;而吃鸡蛋时是从大头敲开 还是从小头敲开,则指的是天主教与新教(亦称清教,即加尔文教派)之间关于教 会仪式的无稽之争。为了这一区区争端,竟导致了小人国的内战,甚至殃及邻国。由于小人国里的警察制度和诬告成风,格列佛不得不逃离那里。

大人国的人无论体力还是理智都超过了那群“小人”;大人国里实行的是理想化的、有教养的君主政体,国王贤明而正直,经常关怀臣民,法律也是自由和福利的保障。在大人国国王的要求下,格列佛向他介绍了英国的社会及制度,他的溢美之词 在国王的追问下破绽百出。国王对英国存在的营私舞弊、侵略战争和法律不公大加指责,并指出其原因就在于人心的卑劣自私。

飞岛国的科学家脱离人民与实际,从事不着边际的“科学研究”,尤其是对属地的居民,更采取残暴的手段:稍有叛逆,就将飞岛驾临上空,阻隔阳光,或降落 到其国土上,将居民碾压成粉。这里揭露的正是英国对爱尔兰的殖民统治。

格列佛还到了一个魔术家的国度,在那里回溯了古罗马的政治,对比了英国的制度。此时,他的思想已从支持君主政体变为拥护共和了。不过,他还只是赞美处于“自然状态”下的宗法社会。如果这种看法还属于“浪漫的倒退”的话,格列佛对智马国的描述,则指出了文明社会对于人类的腐蚀,表明只有生活在自然状态下的人,才是纯洁高尚的。这 一观点后来被法国的卢梭发扬光大,成为浪漫主义文学的发端。

智马国的居民分为状似野兽的“雅虎”和有智慧、会说话的智马两类。“雅虎” 代表了人类的贪欲和败坏,而智马则生活在原始的善良社会。不言而喻,如果人类 堕落下去,将与动物无异,那是多么可悲啊!

格列佛和鲁滨逊一样,是一个天生喜欢冒险,不甘寂寞与无聊的人。他记忆力很强,善于学习和观察,善于思考,有独特的思维,性情朴实温和,对人态度友好,举止善良,容易与人交往,知恩图报,有君子之风,愿意帮助朋友,为了朋友他甘愿冒生命危险,也会随时准备抗击一切对朋友不利的人。同时他聪明机智,有胆识,处事圆滑合理,说话巧妙伶俐,做事坚决果断,能够见机行事,抓住一切机会追求自由,有着极强的自信心,相信自己能够成功。他为人坦率,爱国,也十分姑息自己的面子,对敌视他的人充满了仇恨、厌恶与鄙视,但敬重高尚的人、知识丰富的学者。总的来说他是一个具有质疑精神,酷爱真理,有忍耐力的游者。

指导老师:马彩芳

读《绿色素描》有感

小学 六(2)班 陆一琪

星期六,我来到新华书店,在书海中挑了又挑,终于找到了我最爱的一本书,是“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的获得者—苇写的《绿色素描》。

翻开这本书,扑面就是一阵忧愁和哀伤;这个故事也许不那么贴近生活,有些场景和情节甚至令人感觉有点陌生。可是,它却如此深切地打动了我的内心,感觉心灵深处仿佛生出了一个泉眼,正不停的流出清泉。它娓娓而谈的讲述了一个故事:在西方4月1日愚人节出生的江采采在同学、家人、伙伴的嘲弄、讽刺中,克服各种困难,努力学习,最终获得应有结果的故事。我觉得采采是个精灵,聪明、可爱、纯洁、坚强、热情、执拗、敏感……即使独自面对孤独与冷漠,遭受误解与嘲笑,她依然怀着一颗纯洁的心,去追求爱、美和理想。

是的,人不应该心胸狭隘。就有这么一个故事说明了这个道理:一位著名大师有一个总是爱抱怨的弟子。有一天,大师派这个弟子去集市买了一袋盐。弟子回来后,大师又吩咐他抓一把盐放入一杯水中,然后喝一口。“味道如何?”大师问道。“咸得发苦。”弟子皱着眉头答道。随后,大师又带弟子来到湖边,让他把剩下的盐撒进湖里,再吩咐他尝尝。大师问:“什么味道?”“纯净甜美,没有咸味了。”弟子答道。大师点了点头说:“生命中的痛苦是盐,它的咸淡取决于盛它的容器。”

对,人生就是如此,你是想当一个心胸狭隘的人,还是一个心胸宽广的人呢?

指导老师:马彩芳

读《感恩父母》有感———妈妈我爱你

小学 六(2)班 顾心彦

今天我在自己的房间里,读一本跟感恩有关的书,书的名字叫做《感恩父母》。这本书里包含了成千上万的关于母爱和父爱的故事。其中我最爱看的一个故事的名字叫做《便当里的头发》。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在那个贫困的年代里,很多同学往往连带个像样的便当到学校上课的能力都没有,我的邻座的同学也是如此。他的饭菜永远是黑黑的豆鼓,我的便当却经常装着火腿和荷包蛋,两者有着天渊之别。而且这个同学,每次都会先从便当里拣出头发之后,再若无其事地吃他的便当。这个令人浑身不舒服的发现一直持续着。“可见他的妈妈有多邋遢,竟然每天饭里都有头发。”同学们私底下议论着。为了顾及同学自尊,又不能表现出来,总觉得好肮脏,因此我对这个同学的印象,也开始大打折扣。有一天学校放学之后,那个同学叫住了我:“如果没什么事就去我家玩吧。”我虽然心中不太愿意,不过自从同班以来,他第一次开口邀请我到他家去玩,所以我不太好意思拒绝他。我随他到了位于汉城地形做陡峭的某个贫民村。“妈,我带朋友来了。”听到同学兴奋的声音之后,房门打开了。他年迈的母亲出现在门口。“我儿子的朋友来啦,让我看看。”但是走出房门的同学母亲,只是用手摸着房门外的梁柱。原来她是双目失明的盲人。我感觉到一阵鼻酸。同学的便当菜虽然每天都是豆鼓,却是眼睛看不到的母亲小心翼翼帮他装的,那不只是一顿午餐,更是母亲满满的爱心,甚至连掺杂在里面的头发,也是母亲的爱。”整个故事的内容就是这样。

这件事让我明白了个道理:母亲的爱是丰盛的,它不因双目失明而有丝毫减少,也不因生活的贫困而有丝毫褪色。那根头发就见证了母爱的无微不至,也表达了那个同学对母亲的理解。我不禁想起了一件让我终生难忘的事:

夜,分外的宁静,窗外的树枝像被制作成了标本,一动不动。原本活泼好动的我,也如同这夜一般,一反常态,无力地靠在沙发上。我感觉火烧火燎的,却又不住地打着冷颤,头脑里昏昏沉沉的,四肢像灌了铅似的沉重。“呀,好烫!得马上去社区医院!”不知什么时候,妈妈发现了像小猫似的蜷缩在沙发里的我。我明显感觉到了妈妈说话的语速比平时快了许多,而且透着焦灼。妈妈迅速又小心地把我从沙发里扶起来,可我浑身无力,只感觉天旋地转。妈妈二话没说,就背起我向社区医院走去。瘦弱的妈妈根本不能承受我这样的重量,不一会儿就累得气喘吁吁了。此时的我觉得很内疚,忍不住对妈妈说:“妈妈,您休息一会儿吧!”可妈妈却笑了笑,故作轻松地说道:“没关系,这点路,我还能走的!”就这样,妈妈背着我一步一步地走到了社区医院。医生给我量了一下体温,竟然是41.4度!医生开好了单子,妈妈刚要去付款,可值班护士和那位医生吵了起来。“你怎么回事?都什么时候了,还开三瓶盐水,那样挂到几点啊?我还赶着早点下班呢!”值班护士生气地叫嚷着。“但是你没看到那个小姑娘烧得很厉害吗?”医生尽可能保持着他那平和的语气解释着……善良的妈妈见此情景,悄悄地在我耳边说:“算了,我们还是去九龙医院吧!这里的护士阿姨和医生叔叔要赶着回家呢!好吗,彦彦?”“嗯,好吧!”此时的我感觉自己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还好,妈妈一直陪着我。妈妈立即回家拿了车钥匙,一路颠簸,把我送到了九龙医院。在一系列常规检查后,妈妈终于给我配好了药水。门诊挂水的人很多,我们找了个没人的位子坐了下来。不一会儿,护士便过来为我挂盐水了。一共有3瓶,其中有2瓶是小瓶,有一瓶是大瓶。那2小瓶滴得比较快,没有几分钟就全部滴完了,可那一大瓶不知道要滴到什么时候呢。这时夜已经深了,要是在平时,这个时候我们早应该进入甜美的梦乡了,而此刻,妈妈却还在医院里寸步不离地陪着我。想到这里,我的心里涌起一股暖流,都说“有妈的孩子像块宝”,真是一点不夸张啊!我的肚子咕噜噜地开始叫了,妈妈听到后,马上问我想吃什么。我说我想吃面包,妈妈听后像接了道圣旨,乐颠颠地跑去老远的一家超市为我买了2个面包。妈妈静静地看着我吃面包,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这件事让我明白了母爱的真正含义。母爱是什么?母爱就是当得知自己孩子生病时的那份紧张。母爱是什么?母爱就是能够承受本无法承受的那份重量。母爱是什么?母爱就是当看着孩子美餐时而自己却饥肠辘辘的那份欣慰……那一个夜晚,注定要在我的生命中刻下点什么,因为,懵懂的我终于体会到了那一份沉甸甸的母爱!也因为这样,所以现在我特别想对我的妈妈说一声:“妈妈我爱你!”

指导老师:马彩芳

读《上下五千年》有感

工业园区新城花园小学 六(2)班 顾心彦

今天妈妈为我买了一本叫做《上下五千年》的书。这本书特别好看,其中我特别爱看当中的一篇文章。叫做《玄奘西天取经》。说到《选奘西天取经》这个故事,想必已经是家喻户晓的了。但你们知道玄奘为何要去西天拜佛求经呢?想必我说到这,有人可能要说:“有谁不知道啊?玄奘不就是为了能取到真经,所以才去西天的吗?”其实不然,玄奘去西天拜佛求经,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取完真经后,发给全国人民,让他们朗诵。并加强中外两国的文化交流。

就拿现在正在举办的世博会举个例子吧!世博会为什么要举办呢?不就是为了要增强中外两国的文化传统吗?这样好让中国人民了解其他国家的文化传统。就拿一些场馆来做例子吧!

1澳大利亚馆位于世博馆C片区,它的场馆布置也十分好看。其中还有一些澳大利亚的风土文化和风土小吃。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是澳大利亚馆里面有有史以来阵容最强大的澳大利亚土著艺术家团体演出。仿佛把一些当地的文化传统都统统带来了……

2丹麦馆中最著名的是有丹麦南方女子合唱团,由至少62名女孩组成,她们用舞蹈把丹麦的文化有滋有味的给描画了出来。还有那个小美人鱼,栩栩如生,让人们越看越喜欢。让人们一下子就对丹麦的•文化有了显著的提高……

其实还有许多这样的场馆,但由于字数限制就不能一一介绍了.最后我想说:“《玄奘西天取经》这个故事的意义很大,它用文字告诉我们,我们一定要多了解中外两国的文化交流,用来增长知识!”

指导老师:马彩芳

读《三国演义》火烧赤壁有感

工业园区新城花园小学 六(2)班 谭政刚

《三国演义》是一本讲述了东汉末年英雄纷争故事的书。以刘备、曹操、孙权为代表的群雄割据、混战,长达百年的历史故事。其中主要的人物有刘备、诸葛亮、周瑜、孙权、曹操、张飞、关羽等。故事由董卓弄权一事开始,引发了天下诸侯纷纷讨伐董卓,后天下战乱,各路诸侯逐渐由各个势力形成了三国鼎立的局面,最后由晋统一天下的经过。

《火烧赤壁》一章讲述的是曹操想带领十五万大军抢夺江南东吴的地方。曹操的大军到了赤壁.两军在大江南北遥遥相对。因为曹操的士兵不善水战,于是,曹操采纳了将士庞统所设计的铁锁船。周瑜最后决定用火攻来对付曹操,为了让曹操中计,黄盖不惜自己演了一出苦肉记,然后黄盖又写信诈降。曹操不知有诈,果真中了周瑜计谋,黄盖的船借着东风飞快地冲进曹军的水寨,放火烧了曹操的铁锁船,曹操的军队被打的溃不成军,落了个仓皇而逃。赤壁之战是靠了团体的智慧战胜了曹操。

我非常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书中描绘得栩栩如生的人物,环环紧扣的一条条妙计,都吸引着我,我要从书中汲取营养,增长智慧。

《蓝色的海豚岛》读后感

工业园区新城花园小学 六(2)班 黄欣瑜

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叫《蓝色的海豚岛》,这本书曾荣获妞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国际安徒生奖。

你们知道为什么要叫海豚岛吗?朋友你只猜对一个,没错周围是有许多海豚,但更因为太平洋中有一个岛屿,形状像一条侧躺的海豚。岛周围可真热闹啊!有海豚在游泳,有海獭在嬉戏,有海象在争雄,有野狗为了生存而决斗……以前,在这个岛上住着幸福而又安详的印第安人,男人打猎,女人收割。但好景不长,印第安人让俄国人上岸捕海獭但却被他们杀害。后来人们离开去东方居住,留下十二岁的卡拉娜和弟弟拉莫,不幸弟弟被狗活生生咬死卡拉娜独自修建住所,制造武器和捕鱼工具,与野狗斗争最终生存下来,转眼卡拉娜一人孤零零生活了十八年……

书中有很多感人的情节,我的眼泪有些不听使唤地流下来,书中的卡拉娜,靠着自己勇敢的信念而活了下来。同时也经历了许多困难:如与野兽,野狗战斗……收留了受伤的朗图回去养伤,在喂养小海獭篇章中我体会到卡拉娜对动物的关心,照顾与呵护。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热爱生命,遇到困难要执着与冷静的判断面对危险要勇敢去面对,并机智逃脱。

读《上下五千年》有感

新城花园小学 六(2)班 武延滔

我国已经有五千年的文明史了,这本书追随历史发展轨迹,触摸五千年文明脉搏,讲述了我国五千年的巨大变化……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一脉相承,从茹毛饮血的远古时代,到封建文明极度繁荣的明清时代,在上下五千年的历史进程中,中华名族创造了无数的辉煌与成就,也经历了无数的苦难与挫折,数不清的英雄豪杰、文人志士在历史的长路上留下了自己的足迹……

《我的精神家园》

小说的艺术

我为什么要写作

有人问一位登山家为什么要去登山——谁都知道登山这件事既危险,又没什么实际的好处,他回答道:“因为那座山峰在那里。”我喜欢这个答案,因为里面包含着幽默感——明明是自己想要登山,偏说是山在那里使他心里痒痒。除此之外,我还喜欢这位登山家干的事,没来由地往悬崖上爬。它会导致肌肉疼痛,还要冒摔出脑子的危险,所以一般人尽量避免爬山。从热力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个减熵现象,极为少见。这是因为人总是趋利避害,热力学上把自发现象叫做熵增现象,所以趋害避利肯定减熵。

现在把登山和写作相提并论,势必要招致反对。这是因为最近十年来中国有过小说热、诗歌热、文化热,无论哪一种热都会导致大量的人投身写作,别人常把我看成此类人士中的一个,并且告诫我说,现在都是什么年月了,你还写小说?(言下之意是眼下是经商热,我该下海去经商了)但是我的情形不一样。前三种热发生时,我正在美国念书,丝毫没有受到感染。我们家的家训是不准孩子学文科,一律去学理工。因为这些缘故,立志写作在我身上是个不折不扣的减熵过程。我到现在也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干这件事,除了它是个减熵过程这一点。

有关我立志写作是个减熵过程,还有进一步解释的必要。写作是个笼统的字眼,还要看写什么东西。写畅销小说、爱情小诗等等热门东西,应该列入熵增过程之列。我写的东西一点不热门,不但挣不了钱,有时还要倒贴一些。严肃作家的“严肃”二字,就该做如此理解。据我所知,这世界上有名的严肃作家,大多是凑合过日子,没名的大概连凑合也算不上。这样说明了以后,大家都能明白我确实在一个减熵过程中。

我父亲不让我们学文科,理由显而易见。在我们成长的时代里,老舍跳了太平湖,胡风关了监狱,王实味被枪毙了。以前还有金圣叹砍脑壳等等实例。当然,他老人家也是屋内饮酒、门外劝水的人,自己也是个文科的教授,但是他坦白地承认自己择术不正,不足为训。我们兄弟姐妹五个就此全学了理工科,只有我哥哥例外。考虑到我父亲脾气暴躁、吼声如雷,你得说这种选择是个熵增过程。而我哥哥那个例外是这么发生的:七八年考大学时,我哥哥是北京木城涧煤矿最强壮的青年矿工,吼起来比我爸爸音量还要大。无论是动手揍他,还是朝他吼叫,我爸爸自己都挺不好意思,所以就任凭他去学了哲学,在逻辑学界的泰斗沈有鼎先生的门下当了研究生。考虑到符号逻辑是个极专门的学科(这是从外行人看不懂逻辑文章来说),它和理工科差不太多的。从以上的叙述,你可以弄明白我父亲的意思。他希望我们每个人都学一种外行人弄不懂而又是有功世道的专业,平平安安地度过一生。我父亲一生坎坷,他又最爱我们,这样的安排在他看来最自然不过。

我自己的情形是这样的:从小到大,身体不算强壮,吼起来音量也不够大,所以一直本分为人。尽管如此,我身上总有一股要写小说的危险情绪。插队的时候,我遇上一个很坏的家伙(他还是我们的领导,属于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少数坏干部之列),我就编了一个故事,描写他从尾骨开始一寸寸变成了一条驴,并且把它写了出来,以泄心头之愤。后来读了一些书,发现卡夫卡也写了个类似的故事,搞得我很不好意思。还有一个故事,女主人公长了蝙蝠的翅膀,并且头发是绿色的,生活在水下。这些二十岁前的作品我都烧掉了。在此一提是要说明这种危险倾向的由来。后来我一直抑制着这种倾向,念完了本科,到美国去留学。我哥哥也念完了硕士,也到美国去留学。我在那边又开始写小说,这种危险的倾向再也不能抑制了。

在美国时,我父亲去世了。回想他让我们读理科的事,觉得和美国发生的事不是一个逻辑。这让我想起了苏联元帅图哈切夫斯基对大音乐家肖斯塔科维奇说的话来:“我小的时候,很有音乐天才。只可惜我父亲没钱给我买把小提琴!假如有了那把小提琴,我现在就坐在你的乐池里。”这段话乍看不明其意,需要我提示一句:这次对话发生在苏联的三十年代,说完了没多久,图元帅就一命呜呼了。那年头专毙元帅将军,不大毙小提琴手。“文化革命”里跳楼上吊的却是文人居多。我父亲在世时,一心一意地要给我们每人都弄把小提琴。这把小提琴就是理工农医任一门,只有文科不在其内,这和美国发生的事不一样,但是结论还是同一个——我该去干点别的,不该写小说。

有关美国的一切,可以用一句话来描述:American’s business is business,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那个国家永远是在经商热中,而且永远是1000度的白热。所以你要是看了前文之后以为那里有某种气氛会有助于人立志写作就错了。连我哥哥到了那里都后悔了,觉得不该学逻辑,应当学商科或者计算机。虽然他依旧无限仰慕罗素先生的为人,并且竭其心力证明了一项几十年未证出的逻辑定理,但是看到有钱人豪华的住房,也免不了唠叨几句他对妻儿的责任。

在美国有很强大的力量促使人去挣钱,比方说洋房,有些只有一片小草坪,有的有几百亩草坪,有的有几千亩草坪,所以仅就住房一项,就能产生无穷无尽的挣钱的动力。再比方说汽车,有无穷的档次和价格。你要是真有钱,可以考虑把肯尼迪遇刺时坐的汽车买来坐。还有人买下了苏联的战斗机,驾着飞上天。在那个社会里,没有人受得了自己的孩子对同伴说:我爸爸穷。我要是有孩子,现在也准在那里挣钱。而写书在那里也不是个挣钱的行当,不信你到美国书店里看看,各种各样的书涨了架子,和超级市场里陈列的卫生纸一样多——假如有人出售苦心积虑一页页写出的卫生纸,肯定不是好行当。除此之外,还有好多人的书没有上架,窝在他自己的家里。我没有孩子,也不准备要。作为中国人,我是个极少见的现象。但是人有一张脸,树有一张皮,别人都去挣钱,自己却在干可疑的勾当,脸面上也过不去。

在美国时,有一次和一位华人教授聊天,他说他的女儿很有出息,放着哈佛大学人类学系奖学金不要,自费去念一般大学的law school,如此反潮流,真不愧是书香门第。其实这是舍小利而趋大利,受小害而避大害。不信你去问问律师挣多少钱,人类学家又挣多少钱。和我聊天的这位教授是个大学问家,特立独行之辈,一谈到了儿女,好像也不大特立独行了。

说完了美国、苏联,就该谈谈我自己。到现在为止,我写了八年小说,也出了几本书,但是大家没怎么看到。除此之外,我还常收到谩骂性的退稿信,这时我总善意地想:写信的人准是在领导那里挨了骂,找我撒气。提起王小波,大家准会想到宋朝在四川拉杆子的那一位,想不到我身上。我还在减熵过程中。顺便说一句,人类的存在,文明的发展就是个减熵过程,但是这是说人类。具体说到自己,我的行为依旧无法解释。再顺便说一句,处于减熵过程中的,绝不只是我一个人。在美国,我遇上过支起摊来卖托洛茨基、格瓦拉、毛主席等人的书的家伙,我要和他说话,他先问我怕不怕联邦调查局——别的例子还很多。在这些人身上,你就看不到水往低处流、苹果掉下地、狼把兔子吃掉这一宏大的过程,看到的现象相当于水往山上流、苹果飞上天、兔子吃掉狼。我还可以说,光有熵增现象不成。举例言之,大家都顺着一个自然的方向往下溜,最后准会在个低洼的地方会齐,挤在一起像粪缸里的蛆。但是这也不能解释我的行为。我的行为是不能解释的,假如你把熵增现象看成金科玉律的话。

当然,如果硬要我用一句话直截了当地回答这个问题,那就是:我相信我自己有文学才能,我应该做这件事。但是这句话正如一个嫌疑犯说自己没杀人一样不可信。所以信不信由你吧。

我的师承

我终于有了勇气来谈谈我在文学上的师承。小时候,有一次我哥哥给我念过查良铮先生译的《青铜骑士》:

我爱你,彼得兴建的大城,

我爱你严肃整齐的面容,

涅瓦河的水流多么庄严,

大理石铺在它的两岸……

他还告诉我说,这是雍容华贵的英雄体诗,是最好的文字。相比之下,另一位先生译的《青铜骑士》就不够好:

我爱你彼得的营造

我爱你庄严的外貌……

现在我明白,后一位先生准是东北人,他的译诗带有二人转的调子,和查先生的译诗相比,高下立判。那一年我十五岁,就懂得了什么样的文字才能叫做好。

到了将近四十岁时,我读到了王道乾先生译的《情人》,又知道了小说可以达到什么样的文字境界。道乾先生曾是诗人,后来做了翻译家,文字功夫炉火纯青。他一生坎坷,晚年的译笔沉痛至极。请听听《情人》开头的一段: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也是王先生一生的写照。杜拉斯的文章好,但王先生译笔也好,无限沧桑尽在其中。查先生和王先生对我的帮助,比中国近代一切著作家对我帮助的总和还要大。现代文学的其他知识,可以很容易地学到。但假如没有像查先生和王先生这样的人,最好的中国文学语言就无处去学。除了这两位先生,别的翻译家也用最好的文学语言写作,比方说,德国诗选里有这样的译诗:

朝雾初开,落叶飘零

让我们把美酒满斟!

带有一种永难忘记的韵律,这就是诗啊。对于这些先生,我何止是尊敬他们——我爱他们。他们对现代汉语的把握和感觉,至今无人可比。一个人能对自己的母语做这样的贡献,也算不虚此生。

道乾先生和良铮先生都曾是才华横溢的诗人,后来,因为他们杰出的文学素质和自尊,都不能写作,只能当翻译家。就是这样,他们还是留下了黄钟大吕似的文字。文字是用来读,用来听,不是用来看的——要看不如去看小人书。不懂这一点,就只能写出充满噪声的文字垃圾。思想、语言、文字,是一体的,假如念起来乱糟糟,意思也不会好——这是最简单的真理,但假如没有前辈来告诉我,我怎么会知道啊。有时我也写点不负责任的粗糙文字,以后重读时,惭愧得无地自容,真想自己脱了裤子请道乾先生打我两棍。孟子曾说,无耻之耻,无耻矣。现在我在文学上是个有廉耻的人,都是多亏了这些先生的教诲。对我来说,他们的作品是比鞭子还有力量的鞭策。提醒现在的年轻人,记住他们的名字,读他们译的书,是我的责任。

现在的人会说,王先生和查先生都是翻译家。翻译家和著作家在文学史上是不能相提并论的。这话也对,但总要看看写的是什么样的东西。我觉得我们国家的文学次序是彻底颠倒了的:末流的作品有一流的名声,一流的作品却默默无闻。最让人痛心的是,最好的作品并没有写出来。这些作品理应由查良铮先生、王道乾先生在壮年时写出来的,现在成了巴比伦的空中花园了……以他们二位年轻时的抱负、晚年的余晖,在中年时如有现在的环境,写不出好作品是不可能的。可惜良铮先生、道乾先生都不在了……

回想我年轻时,偷偷地读到过傅雷、汝龙等先生的散文译笔,这些文字都是好的。但是最好的,还是诗人们的译笔;是他们发现了现代汉语的韵律。没有这种韵律,就不会有文学。最重要的是:在中国,已经有了一种纯正完美的现代文学语言,剩下的事只是学习,这已经是很容易的事了。我们不需要用难听的方言,也不必用艰涩、缺少表现力的文言来写作。作家们为什么现在还爱用劣等的文字来写作,非我所能知道。但若因此忽略前辈翻译家对文学的贡献,又何止是不公道。

正如法国新小说的前驱们指出的那样,小说正向诗的方向改变着自己。米兰?昆德拉说,小说应该像音乐。有位意大利朋友告诉我说,卡尔维诺的小说读起来极为悦耳,像一串清脆的珠子洒落于地。我既不懂法文,也不懂意大利文,但我能够听到小说的韵律。这要归功于诗人留下的遗产。

我一直想承认我的文学师承是这样一条鲜为人知的线索。这是给我脸上贴金。但就是在道乾先生、良铮先生都已故世之后,我也没有勇气写这样的文章。因为假如自己写得不好,就是给他们脸上抹黑。假如中国现代文学尚有可取之处,它的根源就在那些已故的翻译家身上。我们年轻时都知道,想要读好文字就要去读译著,因为最好的作者在搞翻译。这是我们的不传之秘。随着道乾先生逝世,我已不知哪位在世的作者能写如此好的文字,但是他们的书还在,可以成为学习文学的范本。我最终写出了这些,不是因为我的书已经写得好了,而是因为,不把这个秘密说出来,对现在的年轻人是不公道的。没有人告诉他们这些,只按名声来理解文学,就会不知道什么是坏,什么是好。

用一生来学习艺术

我念过文科,也念过理科。在课堂上听老师提到艺术这个词,还是理科的老师次数更多:化学老师说,做实验有实验艺术;计算机老师说,编程序有编程艺术。老师们说,怎么做对是科学,怎么做好则是艺术;前者有判断真伪的法则,后者则没有;艺术的真谛就是要叫人感到好,甚至是完美无缺。传授科学知识就是告诉你这些法则,而艺术的修养是无法传授的,只能够潜移默化。这些都是理科老师教给我的,我觉得比文科老师讲得好。

没有科学知识的人比有科学知识的人更容易犯错误;但没有艺术修养的人就没有这个缺点,他还有容易满足的好处。假如一个社会里,人们一点文学修养都没有,那么任何作品都会使他们满意。举个例子说,美国人是不怎么读文学书的,一部《廊桥遗梦》就可以使他们如痴如狂。相反,假如在某个国家里,欣赏文学作品是他们的生活方式,那就只有最好的作品才能使他们得到满足。我想,法国最有资格算做这类国家。一部《情人》曾使法国为之轰动。大家都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刚去世不久的杜拉斯。这本书有四个中文译本,其中最好的当属王道乾先生的译本。我总觉得读过了《情人》,就算知道了现代小说艺术;读过道乾先生的译笔,就算知道什么是现代中国的文学语言了。

有位作家朋友对我说,她很喜欢《情人》那种自由的叙事风格。她以为《情人》是信笔写来的,是自由发挥的结果。我的看法则相反,我认为这篇小说的每一个段落都经过精心的安排:第一次读时,你会感到极大的震撼;但再带着挑剔的眼光重读几遍,就会发现没有一段的安排经不起推敲。从全书第一句“我已经老了”,给人带来无限的沧桑感始,到结尾的一句“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带来绝望的悲凉终,感情的变化都在准确的控制之下。叙事没有按时空的顺序展开,但有另一种逻辑作为线索,这种逻辑我把它叫做艺术——这种写法本身就是种无与伦比的创造。我对这件事很有把握,是因为我也这样写过:把小说的文件调入电脑,反复调动每一个段落,假如原来的小说足够好的话,逐渐就能找到这种线索;花上比写原稿多三到五倍的时间,就能得到一篇新小说,比旧的好得没法比。事实上,《情人》也确实是这样改过,一直改到改不动,才交给出版社。《情人》这种现代经典与以往小说的不同之处,在于它需要更多的心血。我的作家朋友听了以后感觉有点泄气:这么写一本书,也不见得能多赚稿费,不是亏了吗?但我以为,我们一点都不亏。现在世界上已经有了杜拉斯,有了《情人》,这位作家和她的作品给我们一个范本,再写起来已经容易多了。假如没有范本,让你凭空去创造这样一种写法,那才是最困难的事:六七十年代,法国有一批新小说作家,立意要改变小说的写法,作品也算是好看,但和《情人》是没法比的。有了这样的小说,阅读才不算是过时的陋习——任凭你有宽银幕、环绕立体声,看电影的感觉终归不能和读这样的小说相比。

译《情人》的王道乾先生已经在前几年逝世了。虽然没有见过面,但他是我真正尊敬的前辈。我知道他原是位诗人,四十年代末曾到法国留学,后来回来参加祖国建设,一生坎坷,晚年搞起了翻译。他的作品我只读过《情人》,但已使我终身受益。另一篇使我终身受益的作品是查良铮(穆旦)先生译的《青铜骑士》。从他们那里我知道了一个简单的真理:文字是用来读的,不是用来看的。看起来黑压压的一片,都是方块字,念起来就大不相同。诗不光是押韵,还有韵律;散文也有节奏的快慢,或低沉压抑,沉痛无比,或如黄钟大吕,回肠荡气——这才是文字的筋骨所在。实际上,世界上每一种文学语言都有这种筋骨,当年我在美国留学,向一位老太太学英文,她告诉我说,不读莎士比亚,不背弥尔顿,就根本不配写英文——当然,我不会背弥尔顿,是不配写英文的了,但中文该怎么写,始终是个问题。

古诗是讲平仄的,古文也有韵律,但现在写这种东西就是发疯;假如用白话来写,用哪种白话都是问题。张爱玲晚年执意要写苏白,她觉得苏白好听。这种想法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文章里的那些字我都不知该怎么念。现在作家里用北方方言写作的很多,凭良心说,效果是很糟心的。我看到过的一种最古怪的主意,是钱玄同出的,他建议大家写《儒林外史》那样的官话。幸亏没人听,否则会把大家都写成迂夫子的。这样一扯就扯远了。这个问题现在已经解决了,我们已经有了一种字正腔圆的文学语言,用它可以写最好的诗和最好的小说,那就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所用的语言。不信你去找本《情人》或是《青铜骑士》念上几遍,就会信服我的说法。

本文的主旨是怀念那些已经逝去的前辈,但却从科学和艺术的区别谈起。我把杜拉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看做我的老师,但这些老师和教我数学的老师是不同的——前者给我的是一些潜移默化,后者则教给我一些法则。在这个世界上,前一种东西更难得到。除此之外,比之科学,艺术更能使人幸福,因为这些缘故,文学前辈也是我更爱的人。

以上所述,基本上是我在文学上所知道的一切。我没有读过大学的中文系,所以孤陋寡闻,但我以为,人活在世上,不必什么都知道,只知道最好的就够了。为了我知道的这些,我要感谢杜拉斯,感谢王道乾和穆旦——他们是我真正敬爱的人。

我的精神家园

我十三岁时,常到我爸爸的书柜里偷书看。那时候政治气氛紧张,他把所有不宜摆在外面的书都锁了起来,在那个柜子里,有奥维德的《变形记》,朱生豪译的莎翁戏剧,甚至还有《十日谈》。柜子是锁着的,但我哥哥有捅开它的方法。他还有说服我去火中取栗的办法:你小,身体也单薄,我看爸爸不好意思揍你。但实际上,在揍我这个问题上,我爸爸显得不够绅士派,我的手脚也不太灵活,总给他这种机会。总而言之,偷出书来两人看,挨揍则是我一人挨,就这样看了一些书。虽然很吃亏,但我也不后悔。

看过了《变形记》,我对古希腊着了迷。我哥哥还告诉我说:古希腊有一种哲人,穿着宽松的袍子走来走去。有一天,有一位哲人去看朋友,见他不在,就要过一块涂蜡的木板,在上面随意挥洒,画了一条曲线,交给朋友的家人,自己回家去了。那位朋友回家,看到那块木板,为曲线的优美所折服,连忙埋伏在哲人家左近,待他出门时闯进去,要过一块木板,精心画上一条曲线……当然,这故事下余的部分就很容易猜了:哲人回了家,看到朋友留下的木板,又取一块蜡板,把自己的全部心胸画在一条曲线里,送给朋友去看,使他真正折服。现在我想,这个故事是我哥哥编的。但当时我还认真地想了一阵,终于傻呵呵地说道:这多好啊。时隔三十年回想起来,我并不羞愧。井底之蛙也拥有一片天空,十三岁的孩子也可以有一片精神家园。此外,人有兄长是好的。虽然我对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无异议。

长大以后,我才知道科学和艺术是怎样的事业。我哥哥后来是已故逻辑大师沈有鼎先生的弟子,我则学了理科;还在一起讲过真伪之分的心得、对热力学的体会,但这已是我二十多岁时的事。再大一些,我到国外去旅行,在剑桥看到过使牛顿体会到万有引力的苹果树,拜伦拐着腿跳下去游水的“拜伦塘”,但我总在回想幼时遥望人类智慧星空时的情景。千万丈的大厦总要有片奠基石,最初的爱好无可替代。所有的智者、诗人,也许都体验过儿童对着星光感悟的一瞬。我总觉得,这种爱好对一个人来说,就如性爱一样,是不可少的。

我时常回到童年,用一片童心来思考问题,很多烦难的问题就变得易解。人活着当然要做一番事业,而且是人文的事业;就如有一条路要走,假如是有位老学究式的人物,手执教鞭戒尺打着你走,那就不是走一条路,而是背一本宗谱。我听说苏联就是这么教小孩子的:要背全本的普希金、半本莱蒙托夫,还要记住俄罗斯是大象的故乡(肖斯塔科维奇在回忆录里说了很多)。我们这里是怎样教孩子的,我就不说了,以免得罪师长。我很怀疑会背宗谱就算有了精神家园,但我也不想说服谁。安徒生写过《光荣的荆棘路》,他说人文的事业就是一片着火的荆棘,智者仁人就在火里走着。当然,他是把尘世的嚣嚣都考虑在内了,我觉得用不着想那么多。用宁静的童心来看,这条路是这样的:它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牵牛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蜓。这样说固然有煽情之嫌,但想要说服安徒生,就要用这样的语言。维特根斯坦临终时说:告诉他们,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这句话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从牵牛花丛中走过来了。虽然我对他的事业一窍不通,但我觉得他和我是一头儿的。

我不大能领会下列说法的深奥之处:要重建精神家园,恢复人文精神,就要灭掉一切俗人——其中首先要灭的,就是风头正健的俗人。假如说,读者兜里的钱是有数的,买了别人的书,就没钱来买我的书,所以要灭掉别人,这个我倒能理解,但上述说法不见得有如此之深奥。假如真有这么深奥,我也不赞成——我们应该像商人一样,严守诚实原则,反对不正当的竞争。让我的想法和作品成为嚣嚣尘世上的正宗,这个念头我没有,也不敢有。既然如此,就必须解释我写文章(包括这篇文章)的动机。坦白地说,我也解释不大清楚,只能说,假如我今天死掉,恐怕就不能像维特根斯坦一样说到,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也不能像司汤达一样说,活过,爱过,写过。我很怕落到什么都说不出的结果,所以正在努力工作。

我对小说的看法

我自幼就喜欢读小说,并且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写小说,直到二十七八岁时,读到了图尼埃尔(Tournier,M.)的一篇小说,才改变了自己的看法。在不知不觉之中,小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代小说和古典小说的区别,就像汽车和马车的区别一样大。现代小说中的精品,再不是可以一目十行往下看的了。为了让读者同意我的意见,让我来举一个例子。杜拉斯(Duras,M.)《情人》的第一句是:“我已经老了。”无限沧桑尽在其中。如果你仔细读下去,就会发现,每句话的写法大体都是这样的,我对现代小说的看法,就是被《情人》固定下来的。现代小说的名篇总是包含了极多的信息,而且极端精美,让读小说的人狂喜,让打算写小说的人害怕。在经典作家里,只有俄国的契诃夫(Chekhov,A.P.)偶尔有几笔写成这样,但远不是通篇都让人敬畏。必须承认,现代小说家曾经使我大受惊吓。我读过的图尼埃尔的那篇小说,叫做《少女与死》,它只是一系列惊吓的开始。

因为这个发现,我曾经放弃了写小说,有整整十年在干别的事,直到将近四十岁,才回头又来尝试写小说。这时我发现,就是写过一些名篇的现代小说家,平常写的小说也是很一般的。瑞士作家迪伦马特(Durrenmatt,F.)写完了他的名篇《法官和他的刽子手》之后,坦白说,这个长中篇耗去了他好几年的光阴,而且说,今后他不准备再这样写下去了。此后他写了很多长篇,虽然都很好看,但不如《法官和他的刽子手》精粹。杜拉斯也说,《情人》经过反复的修改,每一段、每一句都重新安排过。照我看,她的其他小说都不如《情人》好。他们的话让人看了放心,说明现代小说家也不是一群超人。他们有些惊世骇俗的名篇,但是既不多,也不长。虽然如此,我还是认为,现代小说中几个中篇,如《情人》之类,比之经典作家的鸿篇巨制毫不逊色。爱好古典文学的人也许不会同意我的看法,我也没打算说服他们。但我还是要说,我也爱好过古典文学;而在影视发达的现代,如果没有现代小说,托尔斯泰并不能让我保持阅读的习惯。

我认为,现代小说的成就建筑在不多几个名篇上,虽?*** 饧钙?∷岛苣哑郎吓当炊?难Ы保??执?∷狄帐醯亩シ寰驮谄渲小N业谋Ц阂彩且?谝涣狡?髌防锎锏秸飧鏊?健N乙蔡乇鹣不缎闯ぶ衅???蜃肿笥遥??热缥业摹段蠢词澜纭罚?褪钦饷闯ぁ!肚槿恕贰ⅰ斗ü俸退?墓糇邮帧返让??彩钦饷闯ぁ5比唬?庋?鲇卸?┬???印T谖倚垂?男∷道铮?痘平鹗贝?罚ā读?媳ā返谑??熘衅?∷到保┦俏易盥?獾模??腔姑淮锏轿蚁M?乃?迹??曰挂?绦??Α?

小说的艺术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3期《博览群书》杂志。——编者

朋友给我寄来了一本昆德拉的《被背叛的遗嘱》,这是本谈小说艺术的书。书很长,有些地方我不同意,有些部分我没看懂(这本书里夹杂着五线谱,但我不识谱,家里更没有钢琴),但还是能看懂能同意的地方居多。我对此书有种特别的不满,那就是作者丝毫没有提到现代小说的最高成就:卡尔维诺、尤瑟娜尔、君特•格拉斯、莫迪阿诺,还有一位不常写小说的作者,玛格丽特•杜拉斯。早在半世纪以前,茨威格就抱怨说,哪怕是大师的作品,也有纯属冗余的成分。假如他活到了现在,看到现代小说家的作品,这些怨言就没有了。昆德拉不提现代小说的这种成就,是因为同行嫉妒,还是艺术上见解不同,我就不得而知。当然,昆德拉提谁不提谁,完全是他的自由。但若我来写这本书,一定要把这件事写上。不管怎么说吧,我同意作者的意见,的确存在一种小说的艺术,这种艺术远不是谁都懂得。昆德拉说,不懂开心的人不会懂得任何小说艺术。除了懂得开心,还要懂得更多,才能懂得小说的艺术。但若连开心都不懂,那就只能把小说读糟蹋了。归根结底,昆德拉的话并没有错。

我自己对读小说有一种真正的爱好,这种爱好不可能由阅读任何其他类型的作品所满足。我自己也写小说,写得好时得到的乐趣,绝非任何其他的快乐可以替代。这就是说,我对小说有种真正的爱好,而这种爱好就是对小说艺术的爱好——在这一点上我可以和昆德拉沟通。我想象一般的读者并非如此,他们只是对文化生活有种泛泛的爱好。现在有种论点,认为当代文学的主要成就是杂文,这或者是事实,但我对此感到悲哀。我自己读杂文,有时还写点杂文。照我看,杂文无非是讲理,你看到理在哪里,径直一讲就可。当然,把道理讲得透彻,讲得漂亮,读起来也有种畅快淋漓的快感,但毕竟和读小说是两道劲儿。写小说则需要深得虚构之美,也需要些无中生有的才能;我更希望能把这件事做好。所以,我虽能把理讲好,但不觉得这是长处,甚至觉得这是一种劣根性,需要加以克服。诚然,作为一个人,要负道义的责任,憋不住就得说,这就是我写杂文的动机。所以也只能适当克服,还不能完全克服。

前不久在报上看到一种论点,说现在杂文取代了小说,负起了社会道义的责任。假如真是如此,那倒是件好事,小说来负道义责任,那就如希腊人所说,鞍子扣到头上来了——但这是仅就文学内部而言。从整个社会而言,道义责任全扣在提笔为文的人身上还是不大对头。从另一方面来看,负道义责任可不是艺术标准,尤其不是小说艺术的标准。这很重要啊。

昆德拉的书也主要是说这个问题。写小说的人要让人开心,他要有虚构的才能,并要有施展这种才能的动力——我认为这是主要之点。昆德拉则说,看小说的人要想开心,能够欣赏虚构,并且能宽容虚构的东西——他说这是主要之点。我倒不存这种奢望。小说的艺术首先会形成在小说家的意愿之中,以后会不会遭人背叛,那是以后的事。首先要有这种东西,这才是最主要的。

昆德拉说,小说传统是欧洲的传统。但若说小说的艺术在中国从未受到重视,那也是不对的。在很多年前,曾有过一个历史的瞬间:年轻的张爱玲初露头角,显示出写小说的才能。傅雷先生发现了这一点,马上写文章说,小说的技巧值得注意。那个时候连张春桥都化名写小说,仅就艺术而言,可算是一团糟,张爱玲确是万绿丛中一点红——但若说有什么遗嘱被背叛了,可不是张爱玲的遗嘱,而是傅雷的遗嘱。天知道张爱玲后来写的那叫什么东西。她把自己的病态当做才能了……人有才能还不叫艺术家,知道珍视自己的才能才叫艺术家呢。

笔者行文至此,就欲结束。但对小说的艺术只说了它不是什么,它到底是什么,还一字未提。假如读者想要明白的话,从昆德拉的书里也看不到,应该径直找两本好小说看看。看完了能明白则好,不能明白也就无法可想了,可以去试试别的东西;千万别听任何人讲理,越听越糊涂。任何一门艺术只有从作品里才能看到——套昆德拉的话说,只喜欢看杂文、看评论、看简介的人,是不会懂得任何一种艺术的。

从《黄金时代》谈小说艺术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7年第5期《出版广角》杂志。——编者

《黄金时代》这本书里,包括了五部中篇小说。其中《黄金时代》一篇,从二十岁时就开始写,到将近四十岁时才完篇,其间很多次地重写。现在重读当年的旧稿,几乎每句话都会使我汗颜,只有最后的定稿读起来感觉不同。这篇三万多字的小说里,当然还有不完美的地方,但是我看到了以后,丝毫也没有改动的冲动。这说明小说有这样一种写法,虽然困难,但还不是不可能。这种写法就叫做追求对作者自己来说的完美。我相信对每个作者来说,完美都是存在的,只是不能经常去追求它。据说迪伦马特写《法官和他的刽子手》,也写了很多年。写完以后说,今后再也不能这样写小说了。这说明他也这样写过。一个人不可能在每篇作品里做到完美,但是完美当然是最好的。

有一次,有个女孩子问我怎样写小说,并且说她正有要写小说的念头。我把写《黄金时代》的过程告诉了她。下次再见面,问她的小说写得怎样了,她说,听说小说这么难写,她已经把这个念头放下了。其实在这本书里,大多数章节不是这样呕心沥血地写成的。但我主张,任何写小说的人都不妨试试这种写法。这对自己是有好处的。

这本书里有很多地方写到性。这种写法不但容易招致非议,本身就有媚俗的嫌疑。我也不知为什么,就这样写了出来。现在回忆起来,这样写既不是为了招些非议,也不是想要媚俗,而是对过去时代的回顾。众所周知,六七十年代,中国处于非性的年代。在非性的年代里,性才会成为生活主题,正如饥饿的年代里吃会成为生活的主题。古人说:食色性也。想爱和想吃都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得不到,就成为人性的障碍。

然而,在我的小说里,这些障碍本身又不是主题。真正的主题,还是对人的生存状态的反思。其中最主要的一个逻辑是:我们的生活有这么多的障碍,真他妈的有意思。这种逻辑就叫做黑色幽默。我觉得黑色幽默是我的气质,是天生的。我小说里的人也总是在笑,从来就不哭,我以为这样比较有趣。喜欢我小说的人总说,从头笑到尾,觉得很有趣等等。这说明本人的作品有自己的读者群。当然,也有些作者以为哭比较使人感动。他们笔下的人物从来就不笑,总在哭。这也是一种写法。他们也有自己的读者群。有位朋友说,我的小说从来没让她感动过。她就是个爱哭的人,误读了我的小说,感到很失落。我这样说,是为了让读者不再因为误读我的小说感到失落。

现在严肃小说的读者少了,但读者的水平是大大提高了。在现代社会里,小说的地位和舞台剧一样,正在成为一种高雅艺术。小说会失去一些读者,其中包括想受道德教育的读者,想看政治暗喻的读者,感到性压抑、寻找发泄渠道的读者,无所事事想要消磨时光的读者;剩下一些真正读小说的人。小说也会失去一些作者——有些人会去下海经商,或者搞影视剧本;最后只剩下一些真正写小说的人。我以为这是一件好事。

卡尔维诺与未来的一千年

朋友寄来一本书,卡尔维诺的《未来千年备忘录》,我正在看着。这本书是他的讲演稿,还没来得及讲,稿也没写完,人就死了。这些讲演稿分别冠以如下题目:轻逸、迅速、易见、确切和繁复。还有一篇“连贯”,没有动笔写;所以我整天在捉摸他到底会写些什么,什么叫做“连贯”。卡尔维诺指出,在未来的一千年里,文学会继续繁荣,而这六项文学遗产也会被发扬光大。我一直喜欢卡尔维诺,看了这本书,就更加喜欢他了。

卡尔维诺的《我们的祖先》,看过的人都喜欢。这是他年轻时的作品,我以为这本书是“轻逸”的典范。中年以后,他开始探索小说艺术的无限可能,这时期的作品我看过《看不见的城市》——这本书不见得人人都会喜欢。我也不能强求大家喜欢他的每一本书,但是我觉得必须喜欢他的主意:小说艺术有无限种可能性。难道这不好吗?前不久有位朋友看了我的小说,对我说道:看来小说还能有新的写法——这种评价使我汗颜:我还没有探索无限,比卡尔维诺差得远。我觉得这位朋友的想法有问题——假如他不是学文学的博士而是个一般读者的话,那就没有问题了。

编辑先生邀我给名人茶座写个小稿,我竟扯到了卡尔维诺和文学遗产,这可不是茶座里的谈资。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什么可以在茶座里闲扯的事。我既不养猫,也不养狗,更没有汽车。别人弄猫弄狗的时候,我或则在鼓捣电脑,或则想点文学上的事——假如你想听听电脑,我可以说,现在在中关村花二百五十块钱可以买到八兆内存条,便宜死了……我想这更不是茶座里的谈资。可能我也会养猫养狗,再买辆汽车,给自己找点罪受——顺便说一句,我觉得汽车的价格很无耻。一辆韩国低档车卖三几十万,全世界都没听说过。至于猫啊狗啊,我觉得是食物一类。我吃掉过一只猫,五只狗,是二十多年前吃的。从爱猫爱狗者的角度看来,我是个“啃你饱”(Cannibal=食人族)。所以,我也只能谈谈卡尔维诺……

卡尔维诺的《看不见的城市》是这么个故事:马可•波罗站在蒙古大汗面前,讲述他东来旅途中所见到的城市,每一座城市都是种象征,而且全都清晰可见。看完那本书我做了一夜的梦,只见一座座城市就如奇形怪状的孔明灯浮在一片虚空之中。一般的文学读者会说,好了,城市我看到了,讲这座城里的故事吧——对卡尔维诺那个无所不能的头脑来说,讲个故事又有何难。但他一个故事都没讲,还在列举着新的城市,极尽确切之能事,一直到全书结束也没列举完。我大体上明白卡尔维诺想要做的事:对一个作者来说,他想要拥有一切文学素质——完备的轻逸、迅速、易见、确切和繁复,再加上连贯。等这些都有了以后,写出来的书肯定好看,可以满足一切文学读者。很不幸的是,这好像不大容易,但必须一试——这是为了保证读者在未来的一千年里有书看。我想这题目也没人会感兴趣——但是没办法,我就知道这些。

关于家的概念

和朋友聊天,朋友说,现在的社会,时常会让你觉得很无力,人情淡薄。走到哪,时常多会感到寒冷,温暖的地方好像越来越少。我今天在网站上看文学社时,在“雨落尘埃”文学社的大厅里看到一个名为“有多少人能把文学社当作家”这样一个帖子。不说帖子内容,就这样的题目,让我不禁思考,“家”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为何现在“家”这个字,让人感到越来越淡薄?

提起家这个词,其实是我心中的痛。我的父母早在我五岁的时候就已经离异。我一直寄住在外婆家。上学以后就住宿舍了。以前总觉得自己真的是不知道家在哪里,觉得自己的根早已经找寻不到了,像天生就是浮萍,注定漂泊大海。不止一次的寄情于文字来倾诉自己流浪的心和漂泊的情感。但是终究是只是宣泄。

长大了,当我上了大学以后,尽管还是一个人的生活,但是看着老爸老妈为了我的大学,一直在努力的辛苦奋斗着,我突然觉得,其实,家真的很简单,不过就是有一个爱自己的人,和自己爱的人,可以依靠。家也只不过是,一个在你寒冷的时候给予你温暖的地方。像是普通的家庭一样,有爸爸妈妈、有爷爷奶奶、有兄弟姐妹等等,让你感受家的依靠和温暖。所以我不再固执的以为自己的孤单是因为根的漂泊,其实不管走到哪里,我的思念都牵挂着我爱的人,这就是家的归宿。

家的另一个释词是家乡,离开黑龙江的两年里。我发现自己真的是疯狂的想念那片黑色的土地。那土地上的一草一木,那土地上的每一条曾经我留下脚印的路,都让我感到如此的美好.我的高中老师戏虐的和我说:“出去了才知道家里的好了吧?”我深深点头。

“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地方,居然是故乡……”读着席慕容的《狂风沙》的时候,心里涩的发苦,很想哭泣。直到离开才知道,原来家是这样的让我牵挂。也终于能理解韩庚在韩国为何会在过年的时候想家想到哭泣,为何在中国南方雪灾的时候,看网络报道看到落泪,为何觉得中国的国旗那么漂亮,那是因为在外漂泊的时候,艰辛和困苦让我们思念家乡,让我们想依靠。我从不知道,原来家是这样一种东西,让人如此的思念和依恋。

而现在的家的概念,似乎只是个栖息的地方。网络这个东西,本来就让人缺乏安全感。文字的巫师们其实有着比常人更加敏感和脆弱的感情。人们想要找寻更多温暖的同时,也在冷漠的旁观这个世界。

我在建立“我的大学”这个文学社的时候,优尤和周韶峰就说过,在网络办文学社,特别还是在以高中以下作文为主的创新作文网办大学的文学社,干出成绩不容易,而且也没什么前途。我突然觉得或许自己只是想做点事,想在这安个家而已。

从我04年开始在创网,已经有五年头了,期间来了,去了的人和事,总是让人唏嘘怀念。人们早已觉得这里找不到了温暖,连栖息的地方都显得狭小。家,这个词早已在人们的来来去去中淡去。究竟还有多少地方可以给予我们温暖,谁也不知道。家这个词在此提起似乎更觉得可笑。但是,我仍旧固执的想,就算只有我一个人,我也要努力的让他温暖下去。因为总想给大学的孩子们一个温暖的地方可以歇脚。总觉得自己似乎又回到了天真的岁月,努力的去做,淡然的去面对。

家这个词究竟是什么样一个概念?每个人的经历不同,每个人的解释也不同。只是希望家这个词离我们不再遥远,每个人都不再那么寂寞。温暖起来。也希望家对我而言不在那么的疼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为自己加油!

后记:

我对朋友说我写了一篇关于“家”的文章,朋友调侃说:“都多大的人了,还在坚持那么些纯真的事,有些东西啊,只能去做,不能被说的。家就是这样啊,我还得努力的学习找个好工作,养家糊口呢……”我苦笑着说:“没办法,谁让我现在还想着自己是一文学小青年,总是想汲取更多的温暖啊……”朋友被打击的跌倒……甩出一句:“小青年,你工地上的图纸都看了没?”……

走进桃花深处

走进桃花深处学习累了,坐在教室内隔窗远望,思乡之情不禁油然而生,思念十几里之外的故乡,那里一定又是漫山遍野红艳艳、粉莹莹、白生生的山桃花世界了。地处南阳腹地的故乡,山山坡坡、沟沟洼洼、峭壁岩缝、房前屋后,到处都是婀娜多姿、令人喜爱的桃树。走进故乡,每年寒冬过后,那美丽迷人的桃花便露出笑脸,最早向人们报告春的喜讯,展示春的风采,装扮春的世界。故乡的大部分桃花虽说是野生野长,但却时时透露出一种掩藏不住的大自然所赋予的灵气和神韵。千姿百态、风情万种的桃花总是以特有的方式把自己的靓丽风采展现于人间:有的崭露头角,血红血红的花骨朵密密麻麻地点缀着枝条,煞是好看;有的含苞待放,鲜艳欲滴的花骨朵犹如令箭般招人喜爱;有的初露乍开,蓬蓬松松的花骨朵好似出浴美人,白里透红、乍开还拢的花瓣中间冒出一簇米黄色的花蕊;有的展葩吐蕊,娇美俏丽的花瓣舒展着身躯、展示着风韵,亭亭玉立的花蕊英姿勃发、幽香四溢……在桃花的深处,一株株一片片花朵,艳的动人、粉的迷人、白的喜人,远看犹如灿烂群星、美丽晚霞,近看好似晶莹珍珠、鲜艳玛瑙。随便折一枝,一定会让您啧啧称奇、爱不释手。每到春天来临,便是村里孩子最快乐的时刻。小学放学后,孩子们就三五成群地到处寻找自己喜欢的桃花,然后把一束束各种颜色各种姿态的桃花插到盛着泉水的瓶子内摆放于窗台、桌子等显眼的地方,为村里小屋平添几分生机和光彩。有调皮的孩子试着把插花放到教室里边的窗台上,见老师只是微笑没有说什么,便又把一瓶瓶桃花神不知鬼不觉地送到老师的办公桌上。老师发现孩子们如此喜爱桃花,便布置了一道课外作业,写桃花的观察日记。于是,在老师的指导下,一篇篇观察入微、描写精彩的日记就陆陆续续地诞生了。桃花在尽情地向人们展示出自己的千娇百媚之后,来不及等待其它植物开花,就毫不犹豫地落英缤纷、红雨洒地,把自己生命最后一刻化作最美丽最耀眼的壮举永远地留在了人们心间。桃花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却为美丽的世界增添了迷人的色彩,同时又孕育了新的生命,一个个圆润润颇有经济价值的桃子将很快挂满枝头。我爱故乡的桃花,因为它最早给故乡的人们带来了春天,带来了美丽,带来了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