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藏在心中的记忆犹如一架彩虹,颜色不同,回忆的味道也尽不相同。

师生之间的甘甜在于不同的面庞洋溢着同样的笑脸,心与心的碰撞和磨檫造成着彼此的误解却又缩短着彼此的距离。当发现这段情已成为友谊时,心中似乎对情感多了一种理解。忆起这赤色师生情,心里总会笑的好美,甜的好醉。同桌酸酸的味道是为三八线靠左靠右而争执不休,直到面红耳赤请同学拿着尺子一遍遍测量再悄悄改动位置的回忆。更是偷偷寻找彼此的蛛丝马迹再去报告老师的自认为“高明”的手段。回想着橙色的同桌景,怎会无一丝丝的酸味儿?课堂之搞笑即为老师进教师的前几分钟那难得的喧闹。无线电广播的吆喝和课间未开完的讨论仍在继续。更有甚者,竟故意将笔仍之门外再冒险捡回以展示其超凡的胆量和受到钦佩目光的快感。却不只曾几何时老师已板着面孔站在窗外。之后必是千篇一律的之乎者矣或周恩来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伟大事例。再后来就是三角形面积的求法。问题答不上来者,则可享有与老师同样优先之待遇??有椅子不能坐,苦矣。总是抱怨春天姗姗来迟而当万物复苏之际却只顾玩弄柳枝花朵。以至于夏天才会想起“春”游。真正出游的的乐趣却完全变了味道。汗水流尽口中,似乎有阵阵咸味儿。于是乎心中暗下决心,明年春天一定按时出游,可却忘了这决心早已按下过N次了。喜欢托腮望着不知多大的天空,总会梦到自己有天使般的神力。当云飘过头顶,似乎看到小悟腾云飞行。看见阿姐成熟的面孔,盼者自己快点儿长高就可以摘到门前的红枣。美酒般香醇的幻想曲,我仍在继续。痴迷于电视剧中永恒的友谊,总在普通朋友中寻找其踪迹。常常随随便便告诉别人“你是我的知心朋友”,却似乎从未向他倾吐任何心声。仅仅形式的友情,当时纯纯的心灵固执地认为那时很牢固的情谊。哎,蠢蠢的同学情。偶尔与同学在大街上相遇,去不知如何开口说一句:“真巧”,总是与其尴尬地檫肩而过才会想起说句“Hello”或许挺容易。不好意思开口竟成了最大的难题。以至于再见面竟会故意躲避。吾独忆起,涩涩的路遇。彩虹般的记忆,我会将她珍藏于心底。再忆起时,或许更会别有一番情趣。

读书的乐趣

读书的乐趣

莎士比亚把书籍比做“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把书籍比做“人类进步的阶梯”,培根把书籍比做“横渡时间的大海的航船”。

读书是我人生旅途中一个不可缺少的好伙伴,是它让我知道了上下五千年的中华历史;是它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漫游;是它带领我去美好而神奇的童话世界中畅游……读书,带给了我的是一生中最珍贵的一份礼物。多亏了“读书”这好朋友伴我过了十二个春夏秋冬,还让我站在领奖台上。记得有一次,老师宣布我参加作文比赛时,我高兴得跳了起来,学校大榕树下,读书陪我过了炎热的一天;图书馆里,有我读书如饥似渴的身影。

日历被翻了几页,作文比赛的日子终于到了。当把作文题目的内容发到我手中时,我有点惊慌了,而“读书”这位好朋友去仿佛坐在旁边鼓励说:“不怕,你一定行。”我定了定心,动笔开始写了,写着写着,就有一种“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感觉,记忆的大门渐渐向我敞开,平时读书所积累好词好句像一场电影在我脑海中放映。比赛结束了,当颁奖时,有一个小女孩微笑着举着一张作文比赛“一等奖”的奖状,那女孩就是我,“读书”这位老朋友也仿佛向我投了一个赞许的目光。

自从那次比赛后,我和“读书”更密切、友好了,要不是它,我不可能站在学校领奖台上得到大大小小的奖状;有人很讨厌读书,其实读书的乐趣有许多,“读书”想和他(她)交朋友,只是他(她)和“读书”擦肩而过而已。“读书”就像在黑暗中照耀我回家的夜明灯。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的乐趣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无限广阔的生活海洋。我爱读书,坐拥书城,其乐融融。

记忆中流淌着风的味道

我轻轻地走在校园里,心中充盈着莫名惆怅。

这是最后一天了。

永恒的最后。

美丽的分校,

这座美丽的分校,拜拜咯!不管走到哪里,我还是会爱这里的红瓦,爱这儿的老树,爱这里风中独特的味道。

我们学校的人很多,总校的教室实在不够用,另外安排了几座小小的楼房给我们当分校。于是,总有一个年段的学生在分校学习。

分校虽小、旧,但是这里位于城市的老街区,比较偏僻,所以很安静,很适合学习。空间小,可是我们快乐,下课漫步于树阴之下,流连于花香之中,总能感觉乐趣无穷。在分校,还可以避免一些活动的杂声。这里,被我们称为“世外桃源”。

以往,只有毕业班的学生才能享受这份悠闲与宁静。可是,因为去年毕业班人数多,分校教室不够,所以让我们这些五年级的学生去分校上课。

我们笑啊,跳啊,心像长了翅膀的小鸟。一年一晃就过去了了,转眼,我们也成了毕业班……

我们又如愿坐在了分校里。可是,过了几天,老师遗憾地告诉我们:“由于某种原因,我们要与五年级的对换教室。也就是说,我们要回总校上课了。”

……

谁也没想到,与“世外桃源”的分别竟是如此急迫而不容许有一点点悲伤。

早已习惯了分校的自由,回总校会如何?也许,会因为不适应严格的规定而违反规定,也许,会因为不适应新环境而想念“世外桃源”。这应该是最后一次走在这儿了吧。因为这里是列在城市规划之内的,所以分校因噶不久之后就会被拆了。我黯然地想。

这里的红砖,在我们刚来这里的时候,常常因不小心碰到墙而在衣服上留下痕迹而苦恼。但久而久之,也就不觉得什么了。在现在看来,那些红砖不仅不让人讨厌,反而是“世外桃源”的代表,一大特色。

那一棵老树,仿佛校园忠实的守望者。每天一动不动地站立着,令人敬畏。他身上层层叠叠地长着许多绿叶,枝干上不满杂草、青苔。大家都喜欢在树下乘凉,美丽得让人不敢去面对离开。

我最爱的,是这小小的天地,是带着一股纯朴、回归自然的气息。

早晨的风,淡淡的,不带任何花香,只含着一点露水的味道。一点点潮湿,一点点清凉加上百分百自由加快乐的味道,就是分校早晨的风。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正是这早晨的风。穿过重重房屋的阻挡,掠过房顶,飘进教室,充盈校园。忽而风驰雷掣,忽而袅袅纱纱。

记忆中那片“世外桃源”,可能不久后就会消失在记忆深处。六年级了,必须选择抛弃一部分记忆了。但是,只要吹到风,看到红砖,记忆中流淌着风的味道,就再次将完美的记忆呈现给我。

记忆中的春节

在我的记忆中,春节是耳边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是眼前丰盛的团圆饭。春节交织着一年来的喜怒哀乐,将过去一年所有不开心的事情全部抛在脑后,迎来全新的一年。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大家都聚集在一起,说着祝福语,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春节独有的温暖。春节刚刚过去,大家应该还存留着对春节的记忆,现在,我们一起谈论一下吧。

春节,有一个家喻户晓的传说。相传,古代是没有春节的。而每逢农历初一这一天,总会有一只名叫“年”的怪兽来扰乱民间,人们拿它没有办法。后来人们发现用鞭炮就能吓跑它,就在农历初一这天放鞭炮,而人们生怕它又来,便在以后几天也放鞭炮吓唬“年”。守岁与走亲戚也跟“年”有关。守岁呢,是因为大家怕“年”会趁着大家睡熟时吃人,所以在农历初一这天夜里熬到十二点以后,“年”不来了,大家才能安心睡觉。而串门,是因为人人都去祝贺自己的亲朋好友没有被“年”吃掉而成立的。后来,就渐渐演变成了过年。

过年对大家来说意义非凡,因为过年了,我们可以跟亲友团聚了;因为过年了,大家可以放假玩一玩了。因为过年了,可以在门上贴福字,可以挂春联,放鞭炮了。这对孩子来说是极大的乐趣。

空气中飘着年味,离春节越近,年味越重。整个中国都灯火通明,烟花礼炮满天飞。我也很高兴,因为表姐来了,我们在一起玩游戏,,要多开心有多开心。聊天也不像以前上学时聊那些有关学习的枯燥内容了,我们讨论电脑游戏,一整天都高高兴兴的真好!吃着美味的团圆饭,真好!欣赏美丽的烟火,真好!恩,年,真好!

春节,在每个人心中都是美好的,但愿它会这样美好下去!

写作的乐趣

写作的乐趣寂寞的人应该写作,写作是与自己心灵的对话,我喜欢写作,写作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在无数个不眠的夜晚,我喜欢沏上一杯清茶,点上一盏黄色的台灯,房间里飘荡着曼妙的音乐,钢笔在纸上“沙沙”作响,那感觉,真的很惬意。打开记忆的闸门,探询最原始的写作动机在现在看来,也许就是那种误打误撞的感觉吧!那是在我五年级时,我在收拾房间,在抽屉的最下层翻出了一沓厚厚的作文本,那是我小学一年级到四年级写的作文。随便翻开一本,看着那歪歪扭扭、大小不一的字,心里很有感触。作文中包含着不断成长中的点点滴滴,我已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儿童成长为了一个见多识广的少年。看了一篇以前写的作文后,不禁皱起了眉头,以前我的作文水平跟现在的比起来,那还真的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呀!随手拿起笔在作文本上改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我看着已经改好的作文满意地点了点头。当我咀嚼这些青色的果实时,心里难免生出一些感慨来,这些都是我成长的见证啊!随着我的年龄增长,写作水平也慢慢提高,从一年级写的五六行字,到现在的长篇作文;从三年级干巴巴的作文,到现在的妙语连珠……我越来越爱写作文了。就因为这样,我喜欢上了写作,喜欢上了写作给我带来的乐趣!现在我更喜欢写作了,我想写好每一篇作文,或者在多年以后,翻开作文本、日记本,打开尘封的记忆,或许会想起那些快乐的时光,或许会怀念以前那种纯真的岁月。写作可以记录我的成长,写作可以把自己的情绪宣泄,写作可以让我感到快乐……因此,我喜欢写作,喜欢写作所带给我的乐趣!学校:南阳市第十四小学年级:六年级班级:六班

写作的乐趣

写作的乐趣寂寞的人应该写作,写作是与自己心灵的对话。我喜欢写作,写作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在无数个不眠的夜晚,我喜欢沏上一杯清茶,点上一盏黄色的台灯,房间里飘荡着曼妙的音乐。钢笔在之上“沙沙”作响。那感觉,真的很惬意!打开记忆的闸门,探寻最原始的写作动机在现在看来,也许就是那种误打误撞的感觉吧!那是在我五年级是,我在收拾房间,在抽屉里翻出了一沓厚厚的作文本,那是我小学一年级到四年级写的作文。随便翻开一本,看着那歪歪扭扭‘大小不一的字,心里很有感触。作文中包含着我成长中的点点滴滴,我已经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儿童成长为了一个见多识广的少年。看来一片以前写的文章后,不禁皱起了眉头,以前我的作文水平和现在相比,那还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呀!随手拿起笔在作文本改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我看着已经改好的作文满意地点了点头。当我咀嚼这些青涩的果实时,心里难免生出一些感慨来:这些都是我成长的见证呀!随着我年龄的增长,写作水平也慢慢提高。从一年级写的五六行字到现在的长篇作文;从三年级干巴巴的作文到现在的妙语连珠...我越来越喜欢写作了!就因为这样,我喜欢上了写作,喜欢上了写作所带给我的乐趣!现在我更喜欢写作了,我想写好每一篇作文。或许在多年以后,翻开作文本、日记本,打开尘封的记忆,或许我会说:哦,原来我是这样长大的;或许会想起那些快乐的时光,或许会怀念以前那种纯真的岁月...写作可以记录我的成长,写作可以把子痕迹的情绪宣泄,写作可以让我感到快乐...因此,我喜欢写作,喜欢写作所带给我的乐趣!学校: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十四小班级:六六班

同学们,在我们的记忆中,肯定有许多美好的回忆,尤其是童年时的乐趣。

同学们,在我们的记忆中,肯定有许多美好的回忆,尤其是童年时的乐趣。 那十几年前的事了,我和哥哥来到海边游玩。我们金色的沙滩上,看到这里有五彩缤纷的贝壳,这些贝壳红的、黄的、绿的,形形色色,非常漂亮。但是,贝壳虽然美丽诱人,但比不上捉螃蟹的乐趣。

读书的乐趣

俗话说:“最忠实的朋友莫过于一本好书。”在我看来,书更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成分,它可以驱散无知,把智慧烙在心上。

读书是一种乐趣,在书的字里行间中,特洛伊,一个如梦如幻的神话世界扑朔迷离地展现在了眼前。七弦琴的吟唱将我们穿越时空,诉说着特洛伊那逝去的辉煌。然而,不论荣耀与耻辱都随着战火的洗刷,随着特洛伊的失败变的子虚乌有,往日的神话与胜利全都融入在特洛伊那夕阳的残砖碎瓦之中。往日极度繁华的特洛伊,已在历史的长河中消磨,只留下令人触目惊心的房屋残迹。这里有过天下最美的笑容,有过最英勇的战士,有最美的神话,有最坚硬的城墙,但这一切都灰飞烟灭,化作尘泥,只有那首史诗还在天下流传……

读书是一种乐趣,在书的字里行间,一座座被历史所消磨,残缺不全的古城映入眼帘,向人们诉说着那逝去的繁荣。回首耶路撒冷,它经过无数次战火的洗刷已残缺不全,却像磁铁一样深深吸引着各地的游人。耶路撒冷,一座信仰之都,三朝圣地就是这一切的原因。听,教堂里此起彼伏的钟声,听清真寺里的召唤声,听,那哭墙前犹太教的哭泣,它们交织在一起散波在耶路撒冷,使它成了一座永不寂寞的城市。如今的耶路撒冷,成了一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时间烙印,叫人过目难忘。

读书是一种乐趣,在书的字里行间,一个个自然杰作展现在眼前。从南极到北极,从陆地到海洋,无处不存在着大自然的造化神功。看那浩瀚的红海,不计其数的鱼儿在海藻中穿梭,将我们带入一个五彩缤纷的伊甸园。放眼望去,色彩艳丽的鱼群铺天盖地而来,在这蓝色的天堂中尽情畅游,处处生机勃勃。密密麻麻的鱼儿一眼望不到边,使这无边的大海热闹非凡,红色、黄色、白色、绿色……形形色色的鱼儿交织在一起,激荡起了气势磅礴的生命之歌,加上旺盛的海藻,成了一幅巨大的画卷。红海之美是人类语言所无法形容的,这美丽的画卷是天地精华,自然杰作,人类的记忆也无法容纳红海那无限的美。

有山有水,有景有物,有塔有城,有智有趣,既长智慧,还开阔视野,这就是读书的乐趣。

简评:玄幻的构思,灵动的言语,横贯时空交错的遐想。新颖的构思,令人惊叹不已。

珍藏记忆

珍藏在心中的记忆犹如一架彩虹,颜色不同,回忆的味道也尽不相同。

师生之间的甘甜在于不同的面庞洋溢着同样的笑脸,心与心的碰撞和磨檫造成着彼此的误解却又缩短着彼此的距离。当发现这段情已成为友谊时,心中似乎对情感多了一种理解。忆起这赤色师生情,心里总会笑的好美,甜的好醉。同桌酸酸的味道是为三八线靠左靠右而争执不休,直到面红耳赤请同学拿着尺子一遍遍测量再悄悄改动位置的回忆。更是偷偷寻找彼此的蛛丝马迹再去报告老师的自认为“高明”的手段。回想着橙色的同桌景,怎会无一丝丝的酸味儿?课堂之搞笑即为老师进教师的前几分钟那难得的喧闹。无线电广播的吆喝和课间未开完的讨论仍在继续。更有甚者,竟故意将笔仍之门外再冒险捡回以展示其超凡的胆量和受到钦佩目光的快感。却不只曾几何时老师已板着面孔站在窗外。之后必是千篇一律的之乎者矣或周恩来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伟大事例。再后来就是三角形面积的求法。问题答不上来者,则可享有与老师同样优先之待遇??有椅子不能坐,苦矣。总是抱怨春天姗姗来迟而当万物复苏之际却只顾玩弄柳枝花朵。以至于夏天才会想起“春”游。真正出游的的乐趣却完全变了味道。汗水流尽口中,似乎有阵阵咸味儿。于是乎心中暗下决心,明年春天一定按时出游,可却忘了这决心早已按下过N次了。喜欢托腮望着不知多大的天空,总会梦到自己有天使般的神力。当云飘过头顶,似乎看到小悟腾云飞行。看见阿姐成熟的面孔,盼者自己快点儿长高就可以摘到门前的红枣。美酒般香醇的幻想曲,我仍在继续。痴迷于电视剧中永恒的友谊,总在普通朋友中寻找其踪迹。常常随随便便告诉别人“你是我的知心朋友”,却似乎从未向他倾吐任何心声。仅仅形式的友情,当时纯纯的心灵固执地认为那时很牢固的情谊。哎,蠢蠢的同学情。偶尔与同学在大街上相遇,去不知如何开口说一句:“真巧”,总是与其尴尬地檫肩而过才会想起说句“Hello”或许挺容易。不好意思开口竟成了最大的难题。以至于再见面竟会故意躲避。吾独忆起,涩涩的路遇。彩虹般的记忆,我会将她珍藏于心底。再忆起时,或许更会别有一番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