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刹那,我拼命用意志筑提,不让着泪瀑倾泻,直到车消失了月台,消失了你的身影,泪瀑一泻千里,畅快的跌落在面额的山崖.

我最后一眼看到你,是在月台徐徐退去的一瞬间,你突然转过身去,莫非是怕我看见那惜别的眼泪吗?

尽管离别之泪纯似珍珠,我们彼此愿将它珍藏在心中.

人生自古伤离别,也许离别总是和悲凉,惆怅相伴把!

但是,随着时光的推移,我却体味到离别的另一番滋味了:

离别时的青泪,是我们相聚时,用点点滴滴的情感凝聚而成,平时被心的蚌壳稳稳锁着,只有在离别之际,珍珠才会突然闪现出它的晶莹的色彩和光泽。没有离别,哪里能欣赏到这无价之宝呢?

离别,原来也是美丽的!离别,如果能使我们将因该珍惜但平时却轻易抛掉的东西重新找回,如果能使平时觉的平淡无奇的事物重新释放出璀璨的光彩,我们为何不微笑着面对这离别?我们为何不亲身体验一回这离别的滋味呢?

离别,原来并不都是苦涩与悲凉啊!

假如我们心的蚌壳里,已经珍藏了许多情感的珍珠,那么,就让它在离别之际闪射出异彩光辉吧!离别之泪,会将世界洗得更温柔,更和暖!

原来你一直都在

飞向天空的小鸟注定是要飞回来的,因为它明白,就算天空再美,那也不是它要停留的地方;玩得再疯的小孩,疲倦的时候也总会回家,因为他记得,那里有最温暖的怀抱和最可口的饭菜在等着他。春天去了有再来的时候,花儿败了有再开的时候,那么你呢?

记得3岁的时候,你总喜欢抱着我在大街上散步。那时我很顽皮,总是一手拿着一根棒棒糖往你脑门儿上敲,一手死死地抓着你的头发,你总是无奈地笑,当你实在忍受不了的时候,你会把我的手扯下来,而我则以尖叫来发泄我的不满,你只好又把我的手放在你的头发上。

呵呵,承认吧,我比你固执 。

4岁那年,我发了烧,必须要打针。你还记得那时我是怎样做吗,我把护士手上的针狠狠地丢到地上,然后你们使劲地按住我,我却在针扎到我手上的那一刹那拼命地扭动手臂,于是,我的手肿了。当所有的人都骂我太倔强的时候,你无可奈何的来问我:“那你到底想怎样,不打针你就不会好。”我想怎样?我只不过是想要妈妈来给我打针,由她打,我就不会怕疼。你一开始不同意,可我很倔强,不是妈妈我就不打针,半个小时后,你终于妥协了,妈妈还是来给我打了针。后来,我吵累了,躺在你怀里睡着了,恍惚中好像听到你说了一句,幸好现在烧退了,要不然就麻烦了。

到后来我才明白,不是你没有我倔强,而是你很爱我,怕我在和你斗气的时候受到伤害。可惜小时候不懂,一直以为你是不爱我的。

5岁,第一次上幼儿园。你牵着我的手来到老师面前,无心关注你们都说了些什么,我一再看外面的小朋友做游戏,好热闹,好想和他们一起去玩。后来,我便如愿以偿,甚至都没发觉你走了。晚上,我终是想起了什么,跑到老师面前问你在哪里?老师只说,过几天你就回来,我便大哭一场,直问老师为什么你不带我一起走?接下来的几天里,我总是坐在门前张望,巴巴地期盼你的出现,可最终的结果都是失望而归,我有时甚至都觉得,你不要我了,再也不会回来了。你理解那种感觉吗?那种感觉,就像灵魂被抽空了似的,身体空荡荡、轻飘飘的,眼泪没有了屏障可以挡,只有不停不停地流。星期五的下午你来接我了,我飞扑到你怀里,紧紧地抱住你,生怕你又把我丢了。“我还为你不要我了,为什么现在才来?”“不可能的,我永远不可能不要你的。”

如今快满14岁的我,已具有了逆反心理,你还会像原来一样爱我吗?

“我长大了,不是小孩子了,你别什么事都管着我好不好!”“你凶什么,我这么做还不是为了你好!”“总之我以后都不要你管!”接着,我摔门而出。灯火通明的大街上,我的心却凉飕飕的。真的好烦,凭什么什么事你都要替我做主,我不是人吗?为什么不先问问我的意见再做决定?脑中回想着刚刚的那一幕,猛然发现,我好像瞥见你的鬓角上爬上了几根银丝 ,虽然语气依旧那么硬,可身体终究就是不行了啊。我已慢慢长大,你也无法像以前那样把我抱在怀里了,而我再也不能在你面前那么任性了,因为我长大了,可你却在慢慢变老。我是不是该对你好一些了?就像你以前处处惯着我那样?我是不是不该和你顶嘴了?因为你以前总是处处让着我。那时我小,你老让着我,可我现在长大了,应该不需要你让了吧,并且,我应该让着你才是吧?你为我操心了那么多,想想自己,为你做过什么?帮你到过一杯水?递过一次烟灰缸?还是每每把你气的七窍生烟?

小时候,我最怕的就是你抛弃我,每回当我快绝望的时候,你总是出现并对我说:“我在这里,一直都在,并且绝对不会把你抛弃的。”那么现在的我呢?是不是也要放慢脚步,对你说:“不要怕我会走,会忘恩负义,其实我一直都在这里等着你和我一起走,就像你小时候从未抛弃我那样。”

父亲,感谢你的爱一路伴我成长,并且在我失望、难过的时候一直都在!

原来穿()那么难

一、原来穿(裙子)那么难

我上了二年级以后,几乎没有穿过裙子呢!看到别人穿裙子的美丽样,我就无比的羡慕。我还真有点眼馋呢!我在家中翻箱倒柜找一条裙子,你猜怎么着?一条裙子也没有。我问我妈妈,我的裙子呢?我妈妈说了一句话,竟让我差点晕倒:“你有裙子吗?我记得你好像没有裙子呀!”“我没有裙子!那我二年级穿那条在哪?”妈妈倒不觉得奇怪:“这很正常啊,你那条裙子那么小,不是丢到外婆家里了吗?”我便想去买裙子,我妈妈傻傻说:“大冷天你要穿裙子啊,哪里会有卖。”原来穿裙子那么难啊。

・・・・・・・・・・・・・・・・・・・・・・・・・・・・・・・・・・・

二、原来穿(靴子)那么难

我见我们学校还蛮多人穿靴子的,看起来蛮好玩,长长的靴筒,还挂有许多小挂件,叮叮当当响个不停,还很保暖。我便萌生了穿靴子的念头。我回家跟我妈妈说了,我妈妈说:“穿靴子?好穿吗?”“我…我怎么知道,我又没穿过。”我嘀咕着。我妈妈凝头沉思,良久,我妈妈给出了个答复:“星期六去看看呗,有合适的就买吧!”我听了,一蹦三尺高。

来到了鞋店,我就开始找靴子了。我差点没背过气去,小孩穿的靴子对我来说太太太太太小了!大人的靴子,我又不是大人,我怎么可能穿大人的靴子呢?啊!原来穿靴子那么难。

・・・・・・・・・・・・・・・・・・・・・・・・・・・・・・・・・・・

三、原来穿(牛仔衣牛仔裤)那么难

我们学校很多人都穿牛仔裤,我可没穿过牛仔衣或牛仔裤,上次我买裤子时,想买牛仔裤,你猜我妈妈怎么着?我妈妈“面带微笑”的说了一长串话:“穿牛仔裤有什么好,紧绷绷的,为了好看让自己的腿受罪干什么?况且牛仔裤难洗,用洗衣机洗不干净,还要用手刷,谁来刷啊!穿布做的裤子多好啊,耐脏,舒服,颜色也多种多样……”说得我耳朵都起茧子了。我表妹都穿过牛仔裤啊,为什么我就不能呢?原来穿牛仔衣牛仔裤那么难。

・・・・・・・・・・・・・・・・・・・・・・・・・・・・・・・・・・・

原来穿裙子,穿靴子,穿牛仔衣,穿牛仔裤是那么难啊,不过写了这篇文章后,我好像又不那么渴望穿这些服装了额,反正传不了,何必还要想呢,想得心烦。不穿这些也行。可是我还是要说一句:“原来要穿这些衣服那么难啊!”

我像又喜欢现在的装束了哦!不过呢,既然已经写了那么多字了,不发表好像有点浪费哦!所以我还是要发的。原来不是想穿什么就能穿的呀!

本文1000字(连空格,不连这句话)。

原来,这美丽不该我拥有

你而存在的伤口,裂开便再也不能愈合.你若温柔,

它便是我幸福的寄托;你若冷漠,暴露在空气中都会变得刺目.

伤口因为你似乎都有了生命的律动.开到荼糜的罂粟,萎靡的心死是华丽的终结.为你而存在的伤口,明明那么痛,但为何咧成幸福的笑容?为你绽开的伤口,

是我坦白的心痛.受伤的眼泪一直咸到心头,

开不了口继续哄骗它不在意你的冷落.傻气的伤口,还在孤零零等着你的触碰,只是不该用我的血作为底色,若它躺在另一个人的胸口,

或许你不会这样不屑一顾.

原来,这美丽不该我拥有!

原来你一直都在

突然间迷上了吉他,并且一直迷到现在

教我吉他的是我哥的哥们,叫左风。他和我哥很铁,因为他们从小就在一起,还因为他们有许多相同的特点:都对乐器特别精通,并且犹爱吉他。还有,他们都很帅,魅力绝不是盖的――老少通吃。他因病休了几年学,所以大我四岁却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第一次弹奏,是在他的病房。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无法置信与惊叹。

他对我说:“你确实有一些天赋。”我看了他一眼,背上吉他,转身要走。

“你去哪儿?”他在后面追问。

“饿了。”我没回头,推门走人。

他没追出来,我想是我哥告诉他的。我从来都这样:淡淡的,不多话,不爱笑,甚至有点说是漠然,用我哥的话来说就是“毛病”。

第二十四次弹奏,是在学校的天台。他的病好了,因为他做了心脏移植手术,身体壮得和我哥一样。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赞赏与折服。他说:“辰,你的水平太好了。我都想拜你为师呢?”

“不收。”我很是简单地说了一句。背上吉他,转身就走。可惜,没走了――左风拉住了我。

我有些恼怒地看向他,他却笑得一脸灿烂:“辰,去吃麦记!”

那一刻,恍惚间我把他当成了我哥。

从小,我哥就特疼我。我爱吃麦记,总喜欢把它当作晚餐来慰劳肚子。于是,哥就每天放学来接我,然后一脸笑得灿烂地对我说:“辰,去吃麦记!”这成了哥的习惯。这种习惯哥一直保持着,乃至于他在中考时都没有间断。

但后来,这种习惯变了,哥不再来等我放学了。他对我说:“辰,你不能再吃我的汗水结晶了。要吃麦记不能向家里要钱,需要自己去兼工。但不能太累,否则我不饶你!”哥是笑着对我说这些话的。还是笑的灿烂,灿烂里依旧有着宠溺,呃……还有一些陌生的心疼。我才知道,哥买的麦记,一直都是用他的打工钱换来的。

“喂,辰!听说要吃麦记没必要这么高兴吧?”左风的手碍眼地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不可否认,他的手很美,纤白修长和我哥一样。

“走吧。”推开那双碍眼的手,静静地往前走。许久,不见他跟上来。无奈地回头看他还想耍什么把戏。

“去哪儿?”他明知故问,气得我想拿吉他砸他。拿起吉他,倒数计时:三、二、一……

“麦记。”叹了一口气,重新背起吉他。吉他是我哥送的,砸他――心疼!

“辰,多吃点儿。不够还有。”左风看着大吃大嚼的我笑着递上可乐。

“不了,我吃完了,我先走了”推开他递上来的可乐,起身要走。

“等等。辰,那么着急干嘛?今天可是你生日!”左风好象有儿点着急。

“今天,也是我哥的生日。”我转过身耐着性子提醒他“我哥等我呢!”

“我知道,我也要去找你哥的。”左风平静的让我吃惊。他手中扬着我哥盼望已久的“苜蓿窗”,“给他这个,顺便向他汇报辰的劣行!”这个左风!好不容易看到他安分一点,刚有的一点兴趣,又被他嬉皮笑脸不知好歹的一句话给气了回去。

“好走吧!”我不由一脸失落――这样的平静我哥可少有。

“辰,你知道吗?你哥第一次收到情书是在小学四年级,当时追他的可是校花呢!还有……”一路上,左风给我哥来了个糗事大盘点,从小学到高中。说得我一直都想拿个板砖把他给拍晕。好让他闭嘴。不过我又庆幸他不知道我哥特怕蟑螂,晚上睡觉有磨牙的习惯。可就在这时,他话锋一转:“趁,我告诉你,你哥特怕蟑螂,晚上睡觉还磨牙呢!咦?辰,你没事吧?”我此时已经气得脸色发青了。

“没事。你走我前面吧,见你我哥肯定高兴!”我此时那叫咬牙切齿。

“嘿!这倒也是,你哥跟我比跟你还亲。吃醋了?”左风笑得这叫不怀好意!

“切!”

“好了,不和你逗了。估计你哥等抓狂了!”然后,左风加快了脚步。看着左风的背影,我忽然觉得他好象我哥,最起码背影是那么像。哼,不愧是哥们儿!

接着,我们停了下来。因为我们看到了我哥。他还是老样子,笑得灿烂的欢迎我们――再他的墓碑上。

我们就这样站着,周身是死般的寂静。然后,我听到了滴水的声音,那么轻却那么清晰那么熟悉,好似传自心底,却明显收自耳间。转身,闭眼。我知道,左风落泪了,我也是。

我听到左风对我哥说:“华……生日快乐……这是你的礼物……还有……我回活得很好很快乐……谢谢你的……心……”突然间迷上了吉他,并且一直迷到现在

教我吉他的是我哥的哥们,叫左风。他和我哥很铁,因为他们从小就在一起,还因为他们有许多相同的特点:都对乐器特别精通,并且犹爱吉他。还有,他们都很帅,魅力绝不是盖的――老少通吃。他因病休了几年学,所以大我四岁却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第一次弹奏,是在他的病房。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无法置信与惊叹。

他对我说:“你确实有一些天赋。”我看了他一眼,背上吉他,转身要走。

“你去哪儿?”他在后面追问。

“饿了。”我没回头,推门走人。

他没追出来,我想是我哥告诉他的。我从来都这样:淡淡的,不多话,不爱笑,甚至有点说是漠然,用我哥的话来说就是“毛病”。

第二十四次弹奏,是在学校的天台。他的病好了,因为他做了心脏移植手术,身体壮得和我哥一样。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赞赏与折服。他说:“辰,你的水平太好了。我都想拜你为师呢?”

“不收。”我很是简单地说了一句。背上吉他,转身就走。可惜,没走了――左风拉住了我。

我有些恼怒地看向他,他却笑得一脸灿烂:“辰,去吃麦记!”

那一刻,恍惚间我把他当成了我哥。

从小,我哥就特疼我。我爱吃麦记,总喜欢把它当作晚餐来慰劳肚子。于是,哥就每天放学来接我,然后一脸笑得灿烂地对我说:“辰,去吃麦记!”这成了哥的习惯。这种习惯哥一直保持着,乃至于他在中考时都没有间断。

但后来,这种习惯变了,哥不再来等我放学了。他对我说:“辰,你不能再吃我的汗水结晶了。要吃麦记不能向家里要钱,需要自己去兼工。但不能太累,否则我不饶你!”哥是笑着对我说这些话的。还是笑的灿烂,灿烂里依旧有着宠溺,呃……还有一些陌生的心疼。我才知道,哥买的麦记,一直都是用他的打工钱换来的。

“喂,辰!听说要吃麦记没必要这么高兴吧?”左风的手碍眼地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不可否认,他的手很美,纤白修长和我哥一样。

“走吧。”推开那双碍眼的手,静静地往前走。许久,不见他跟上来。无奈地回头看他还想耍什么把戏。

“去哪儿?”他明知故问,气得我想拿吉他砸他。拿起吉他,倒数计时:三、二、一……

“麦记。”叹了一口气,重新背起吉他。吉他是我哥送的,砸他――心疼!

“辰,多吃点儿。不够还有。”左风看着大吃大嚼的我笑着递上可乐。

“不了,我吃完了,我先走了”推开他递上来的可乐,起身要走。

“等等。辰,那么着急干嘛?今天可是你生日!”左风好象有儿点着急。

“今天,也是我哥的生日。”我转过身耐着性子提醒他“我哥等我呢!”

“我知道,我也要去找你哥的。”左风平静的让我吃惊。他手中扬着我哥盼望已久的“苜蓿窗”,“给他这个,顺便向他汇报辰的劣行!”这个左风!好不容易看到他安分一点,刚有的一点兴趣,又被他嬉皮笑脸不知好歹的一句话给气了回去。

“好走吧!”我不由一脸失落――这样的平静我哥可少有。

“辰,你知道吗?你哥第一次收到情书是在小学四年级,当时追他的可是校花呢!还有……”一路上,左风给我哥来了个糗事大盘点,从小学到高中。说得我一直都想拿个板砖把他给拍晕。好让他闭嘴。不过我又庆幸他不知道我哥特怕蟑螂,晚上睡觉有磨牙的习惯。可就在这时,他话锋一转:“趁,我告诉你,你哥特怕蟑螂,晚上睡觉还磨牙呢!咦?辰,你没事吧?”我此时已经气得脸色发青了。

“没事。你走我前面吧,见你我哥肯定高兴!”我此时那叫咬牙切齿。

“嘿!这倒也是,你哥跟我比跟你还亲。吃醋了?”左风笑得这叫不怀好意!

“切!”

“好了,不和你逗了。估计你哥等抓狂了!”然后,左风加快了脚步。看着左风的背影,我忽然觉得他好象我哥,最起码背影是那么像。哼,不愧是哥们儿!

接着,我们停了下来。因为我们看到了我哥。他还是老样子,笑得灿烂的欢迎我们――再他的墓碑上。

我们就这样站着,周身是死般的寂静。然后,我听到了滴水的声音,那么轻却那么清晰那么熟悉,好似传自心底,却明显收自耳间。转身,闭眼。我知道,左风落泪了,我也是。

我听到左风对我哥说:“华……生日快乐……这是你的礼物……还有……我回活得很好很快乐……谢谢你的……心……”突然间迷上了吉他,并且一直迷到现在

教我吉他的是我哥的哥们,叫左风。他和我哥很铁,因为他们从小就在一起,还因为他们有许多相同的特点:都对乐器特别精通,并且犹爱吉他。还有,他们都很帅,魅力绝不是盖的――老少通吃。他因病休了几年学,所以大我四岁却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第一次弹奏,是在他的病房。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无法置信与惊叹。

他对我说:“你确实有一些天赋。”我看了他一眼,背上吉他,转身要走。

“你去哪儿?”他在后面追问。

“饿了。”我没回头,推门走人。

他没追出来,我想是我哥告诉他的。我从来都这样:淡淡的,不多话,不爱笑,甚至有点说是漠然,用我哥的话来说就是“毛病”。

第二十四次弹奏,是在学校的天台。他的病好了,因为他做了心脏移植手术,身体壮得和我哥一样。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赞赏与折服。他说:“辰,你的水平太好了。我都想拜你为师呢?”

“不收。”我很是简单地说了一句。背上吉他,转身就走。可惜,没走了――左风拉住了我。

我有些恼怒地看向他,他却笑得一脸灿烂:“辰,去吃麦记!”

那一刻,恍惚间我把他当成了我哥。

从小,我哥就特疼我。我爱吃麦记,总喜欢把它当作晚餐来慰劳肚子。于是,哥就每天放学来接我,然后一脸笑得灿烂地对我说:“辰,去吃麦记!”这成了哥的习惯。这种习惯哥一直保持着,乃至于他在中考时都没有间断。

但后来,这种习惯变了,哥不再来等我放学了。他对我说:“辰,你不能再吃我的汗水结晶了。要吃麦记不能向家里要钱,需要自己去兼工。但不能太累,否则我不饶你!”哥是笑着对我说这些话的。还是笑的灿烂,灿烂里依旧有着宠溺,呃……还有一些陌生的心疼。我才知道,哥买的麦记,一直都是用他的打工钱换来的。

“喂,辰!听说要吃麦记没必要这么高兴吧?”左风的手碍眼地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不可否认,他的手很美,纤白修长和我哥一样。

“走吧。”推开那双碍眼的手,静静地往前走。许久,不见他跟上来。无奈地回头看他还想耍什么把戏。

“去哪儿?”他明知故问,气得我想拿吉他砸他。拿起吉他,倒数计时:三、二、一……

“麦记。”叹了一口气,重新背起吉他。吉他是我哥送的,砸他――心疼!

“辰,多吃点儿。不够还有。”左风看着大吃大嚼的我笑着递上可乐。

“不了,我吃完了,我先走了”推开他递上来的可乐,起身要走。

“等等。辰,那么着急干嘛?今天可是你生日!”左风好象有儿点着急。

“今天,也是我哥的生日。”我转过身耐着性子提醒他“我哥等我呢!”

“我知道,我也要去找你哥的。”左风平静的让我吃惊。他手中扬着我哥盼望已久的“苜蓿窗”,“给他这个,顺便向他汇报辰的劣行!”这个左风!好不容易看到他安分一点,刚有的一点兴趣,又被他嬉皮笑脸不知好歹的一句话给气了回去。

“好走吧!”我不由一脸失落――这样的平静我哥可少有。

“辰,你知道吗?你哥第一次收到情书是在小学四年级,当时追他的可是校花呢!还有……”一路上,左风给我哥来了个糗事大盘点,从小学到高中。说得我一直都想拿个板砖把他给拍晕。好让他闭嘴。不过我又庆幸他不知道我哥特怕蟑螂,晚上睡觉有磨牙的习惯。可就在这时,他话锋一转:“趁,我告诉你,你哥特怕蟑螂,晚上睡觉还磨牙呢!咦?辰,你没事吧?”我此时已经气得脸色发青了。

“没事。你走我前面吧,见你我哥肯定高兴!”我此时那叫咬牙切齿。

“嘿!这倒也是,你哥跟我比跟你还亲。吃醋了?”左风笑得这叫不怀好意!

“切!”

“好了,不和你逗了。估计你哥等抓狂了!”然后,左风加快了脚步。看着左风的背影,我忽然觉得他好象我哥,最起码背影是那么像。哼,不愧是哥们儿!

接着,我们停了下来。因为我们看到了我哥。他还是老样子,笑得灿烂的欢迎我们――再他的墓碑上。

我们就这样站着,周身是死般的寂静。然后,我听到了滴水的声音,那么轻却那么清晰那么熟悉,好似传自心底,却明显收自耳间。转身,闭眼。我知道,左风落泪了,我也是。

我听到左风对我哥说:“华……生日快乐……这是你的礼物……还有……我回活得很好很快乐……谢谢你的……心……”突然间迷上了吉他,并且一直迷到现在

教我吉他的是我哥的哥们,叫左风。他和我哥很铁,因为他们从小就在一起,还因为他们有许多相同的特点:都对乐器特别精通,并且犹爱吉他。还有,他们都很帅,魅力绝不是盖的――老少通吃。他因病休了几年学,所以大我四岁却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第一次弹奏,是在他的病房。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无法置信与惊叹。

他对我说:“你确实有一些天赋。”我看了他一眼,背上吉他,转身要走。

“你去哪儿?”他在后面追问。

“饿了。”我没回头,推门走人。

他没追出来,我想是我哥告诉他的。我从来都这样:淡淡的,不多话,不爱笑,甚至有点说是漠然,用我哥的话来说就是“毛病”。

第二十四次弹奏,是在学校的天台。他的病好了,因为他做了心脏移植手术,身体壮得和我哥一样。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赞赏与折服。他说:“辰,你的水平太好了。我都想拜你为师呢?”

“不收。”我很是简单地说了一句。背上吉他,转身就走。可惜,没走了――左风拉住了我。

我有些恼怒地看向他,他却笑得一脸灿烂:“辰,去吃麦记!”

那一刻,恍惚间我把他当成了我哥。

从小,我哥就特疼我。我爱吃麦记,总喜欢把它当作晚餐来慰劳肚子。于是,哥就每天放学来接我,然后一脸笑得灿烂地对我说:“辰,去吃麦记!”这成了哥的习惯。这种习惯哥一直保持着,乃至于他在中考时都没有间断。

但后来,这种习惯变了,哥不再来等我放学了。他对我说:“辰,你不能再吃我的汗水结晶了。要吃麦记不能向家里要钱,需要自己去兼工。但不能太累,否则我不饶你!”哥是笑着对我说这些话的。还是笑的灿烂,灿烂里依旧有着宠溺,呃……还有一些陌生的心疼。我才知道,哥买的麦记,一直都是用他的打工钱换来的。

“喂,辰!听说要吃麦记没必要这么高兴吧?”左风的手碍眼地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不可否认,他的手很美,纤白修长和我哥一样。

“走吧。”推开那双碍眼的手,静静地往前走。许久,不见他跟上来。无奈地回头看他还想耍什么把戏。

“去哪儿?”他明知故问,气得我想拿吉他砸他。拿起吉他,倒数计时:三、二、一……

“麦记。”叹了一口气,重新背起吉他。吉他是我哥送的,砸他――心疼!

“辰,多吃点儿。不够还有。”左风看着大吃大嚼的我笑着递上可乐。

“不了,我吃完了,我先走了”推开他递上来的可乐,起身要走。

“等等。辰,那么着急干嘛?今天可是你生日!”左风好象有儿点着急。

“今天,也是我哥的生日。”我转过身耐着性子提醒他“我哥等我呢!”

“我知道,我也要去找你哥的。”左风平静的让我吃惊。他手中扬着我哥盼望已久的“苜蓿窗”,“给他这个,顺便向他汇报辰的劣行!”这个左风!好不容易看到他安分一点,刚有的一点兴趣,又被他嬉皮笑脸不知好歹的一句话给气了回去。

“好走吧!”我不由一脸失落――这样的平静我哥可少有。

“辰,你知道吗?你哥第一次收到情书是在小学四年级,当时追他的可是校花呢!还有……”一路上,左风给我哥来了个糗事大盘点,从小学到高中。说得我一直都想拿个板砖把他给拍晕。好让他闭嘴。不过我又庆幸他不知道我哥特怕蟑螂,晚上睡觉有磨牙的习惯。可就在这时,他话锋一转:“趁,我告诉你,你哥特怕蟑螂,晚上睡觉还磨牙呢!咦?辰,你没事吧?”我此时已经气得脸色发青了。

“没事。你走我前面吧,见你我哥肯定高兴!”我此时那叫咬牙切齿。

“嘿!这倒也是,你哥跟我比跟你还亲。吃醋了?”左风笑得这叫不怀好意!

“切!”

“好了,不和你逗了。估计你哥等抓狂了!”然后,左风加快了脚步。看着左风的背影,我忽然觉得他好象我哥,最起码背影是那么像。哼,不愧是哥们儿!

接着,我们停了下来。因为我们看到了我哥。他还是老样子,笑得灿烂的欢迎我们――再他的墓碑上。

我们就这样站着,周身是死般的寂静。然后,我听到了滴水的声音,那么轻却那么清晰那么熟悉,好似传自心底,却明显收自耳间。转身,闭眼。我知道,左风落泪了,我也是。

我听到左风对我哥说:“华……生日快乐……这是你的礼物……还有……我回活得很好很快乐……谢谢你的……心……”突然间迷上了吉他,并且一直迷到现在

教我吉他的是我哥的哥们,叫左风。他和我哥很铁,因为他们从小就在一起,还因为他们有许多相同的特点:都对乐器特别精通,并且犹爱吉他。还有,他们都很帅,魅力绝不是盖的――老少通吃。他因病休了几年学,所以大我四岁却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第一次弹奏,是在他的病房。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无法置信与惊叹。

他对我说:“你确实有一些天赋。”我看了他一眼,背上吉他,转身要走。

“你去哪儿?”他在后面追问。

“饿了。”我没回头,推门走人。

他没追出来,我想是我哥告诉他的。我从来都这样:淡淡的,不多话,不爱笑,甚至有点说是漠然,用我哥的话来说就是“毛病”。

第二十四次弹奏,是在学校的天台。他的病好了,因为他做了心脏移植手术,身体壮得和我哥一样。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赞赏与折服。他说:“辰,你的水平太好了。我都想拜你为师呢?”

“不收。”我很是简单地说了一句。背上吉他,转身就走。可惜,没走了――左风拉住了我。

我有些恼怒地看向他,他却笑得一脸灿烂:“辰,去吃麦记!”

那一刻,恍惚间我把他当成了我哥。

从小,我哥就特疼我。我爱吃麦记,总喜欢把它当作晚餐来慰劳肚子。于是,哥就每天放学来接我,然后一脸笑得灿烂地对我说:“辰,去吃麦记!”这成了哥的习惯。这种习惯哥一直保持着,乃至于他在中考时都没有间断。

但后来,这种习惯变了,哥不再来等我放学了。他对我说:“辰,你不能再吃我的汗水结晶了。要吃麦记不能向家里要钱,需要自己去兼工。但不能太累,否则我不饶你!”哥是笑着对我说这些话的。还是笑的灿烂,灿烂里依旧有着宠溺,呃……还有一些陌生的心疼。我才知道,哥买的麦记,一直都是用他的打工钱换来的。

“喂,辰!听说要吃麦记没必要这么高兴吧?”左风的手碍眼地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不可否认,他的手很美,纤白修长和我哥一样。

“走吧。”推开那双碍眼的手,静静地往前走。许久,不见他跟上来。无奈地回头看他还想耍什么把戏。

“去哪儿?”他明知故问,气得我想拿吉他砸他。拿起吉他,倒数计时:三、二、一……

“麦记。”叹了一口气,重新背起吉他。吉他是我哥送的,砸他――心疼!

“辰,多吃点儿。不够还有。”左风看着大吃大嚼的我笑着递上可乐。

“不了,我吃完了,我先走了”推开他递上来的可乐,起身要走。

“等等。辰,那么着急干嘛?今天可是你生日!”左风好象有儿点着急。

“今天,也是我哥的生日。”我转过身耐着性子提醒他“我哥等我呢!”

“我知道,我也要去找你哥的。”左风平静的让我吃惊。他手中扬着我哥盼望已久的“苜蓿窗”,“给他这个,顺便向他汇报辰的劣行!”这个左风!好不容易看到他安分一点,刚有的一点兴趣,又被他嬉皮笑脸不知好歹的一句话给气了回去。

“好走吧!”我不由一脸失落――这样的平静我哥可少有。

“辰,你知道吗?你哥第一次收到情书是在小学四年级,当时追他的可是校花呢!还有……”一路上,左风给我哥来了个糗事大盘点,从小学到高中。说得我一直都想拿个板砖把他给拍晕。好让他闭嘴。不过我又庆幸他不知道我哥特怕蟑螂,晚上睡觉有磨牙的习惯。可就在这时,他话锋一转:“趁,我告诉你,你哥特怕蟑螂,晚上睡觉还磨牙呢!咦?辰,你没事吧?”我此时已经气得脸色发青了。

“没事。你走我前面吧,见你我哥肯定高兴!”我此时那叫咬牙切齿。

“嘿!这倒也是,你哥跟我比跟你还亲。吃醋了?”左风笑得这叫不怀好意!

“切!”

“好了,不和你逗了。估计你哥等抓狂了!”然后,左风加快了脚步。看着左风的背影,我忽然觉得他好象我哥,最起码背影是那么像。哼,不愧是哥们儿!

接着,我们停了下来。因为我们看到了我哥。他还是老样子,笑得灿烂的欢迎我们――再他的墓碑上。

我们就这样站着,周身是死般的寂静。然后,我听到了滴水的声音,那么轻却那么清晰那么熟悉,好似传自心底,却明显收自耳间。转身,闭眼。我知道,左风落泪了,我也是。

我听到左风对我哥说:“华……生日快乐……这是你的礼物……还有……我回活得很好很快乐……谢谢你的……心……”突然间迷上了吉他,并且一直迷到现在

教我吉他的是我哥的哥们,叫左风。他和我哥很铁,因为他们从小就在一起,还因为他们有许多相同的特点:都对乐器特别精通,并且犹爱吉他。还有,他们都很帅,魅力绝不是盖的――老少通吃。他因病休了几年学,所以大我四岁却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第一次弹奏,是在他的病房。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无法置信与惊叹。

他对我说:“你确实有一些天赋。”我看了他一眼,背上吉他,转身要走。

“你去哪儿?”他在后面追问。

“饿了。”我没回头,推门走人。

他没追出来,我想是我哥告诉他的。我从来都这样:淡淡的,不多话,不爱笑,甚至有点说是漠然,用我哥的话来说就是“毛病”。

第二十四次弹奏,是在学校的天台。他的病好了,因为他做了心脏移植手术,身体壮得和我哥一样。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赞赏与折服。他说:“辰,你的水平太好了。我都想拜你为师呢?”

“不收。”我很是简单地说了一句。背上吉他,转身就走。可惜,没走了――左风拉住了我。

我有些恼怒地看向他,他却笑得一脸灿烂:“辰,去吃麦记!”

那一刻,恍惚间我把他当成了我哥。

从小,我哥就特疼我。我爱吃麦记,总喜欢把它当作晚餐来慰劳肚子。于是,哥就每天放学来接我,然后一脸笑得灿烂地对我说:“辰,去吃麦记!”这成了哥的习惯。这种习惯哥一直保持着,乃至于他在中考时都没有间断。

但后来,这种习惯变了,哥不再来等我放学了。他对我说:“辰,你不能再吃我的汗水结晶了。要吃麦记不能向家里要钱,需要自己去兼工。但不能太累,否则我不饶你!”哥是笑着对我说这些话的。还是笑的灿烂,灿烂里依旧有着宠溺,呃……还有一些陌生的心疼。我才知道,哥买的麦记,一直都是用他的打工钱换来的。

“喂,辰!听说要吃麦记没必要这么高兴吧?”左风的手碍眼地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不可否认,他的手很美,纤白修长和我哥一样。

“走吧。”推开那双碍眼的手,静静地往前走。许久,不见他跟上来。无奈地回头看他还想耍什么把戏。

“去哪儿?”他明知故问,气得我想拿吉他砸他。拿起吉他,倒数计时:三、二、一……

“麦记。”叹了一口气,重新背起吉他。吉他是我哥送的,砸他――心疼!

“辰,多吃点儿。不够还有。”左风看着大吃大嚼的我笑着递上可乐。

“不了,我吃完了,我先走了”推开他递上来的可乐,起身要走。

“等等。辰,那么着急干嘛?今天可是你生日!”左风好象有儿点着急。

“今天,也是我哥的生日。”我转过身耐着性子提醒他“我哥等我呢!”

“我知道,我也要去找你哥的。”左风平静的让我吃惊。他手中扬着我哥盼望已久的“苜蓿窗”,“给他这个,顺便向他汇报辰的劣行!”这个左风!好不容易看到他安分一点,刚有的一点兴趣,又被他嬉皮笑脸不知好歹的一句话给气了回去。

“好走吧!”我不由一脸失落――这样的平静我哥可少有。

“辰,你知道吗?你哥第一次收到情书是在小学四年级,当时追他的可是校花呢!还有……”一路上,左风给我哥来了个糗事大盘点,从小学到高中。说得我一直都想拿个板砖把他给拍晕。好让他闭嘴。不过我又庆幸他不知道我哥特怕蟑螂,晚上睡觉有磨牙的习惯。可就在这时,他话锋一转:“趁,我告诉你,你哥特怕蟑螂,晚上睡觉还磨牙呢!咦?辰,你没事吧?”我此时已经气得脸色发青了。

“没事。你走我前面吧,见你我哥肯定高兴!”我此时那叫咬牙切齿。

“嘿!这倒也是,你哥跟我比跟你还亲。吃醋了?”左风笑得这叫不怀好意!

“切!”

“好了,不和你逗了。估计你哥等抓狂了!”然后,左风加快了脚步。看着左风的背影,我忽然觉得他好象我哥,最起码背影是那么像。哼,不愧是哥们儿!

接着,我们停了下来。因为我们看到了我哥。他还是老样子,笑得灿烂的欢迎我们――再他的墓碑上。

我们就这样站着,周身是死般的寂静。然后,我听到了滴水的声音,那么轻却那么清晰那么熟悉,好似传自心底,却明显收自耳间。转身,闭眼。我知道,左风落泪了,我也是。

我听到左风对我哥说:“华……生日快乐……这是你的礼物……还有……我回活得很好很快乐……谢谢你的……心……”突然间迷上了吉他,并且一直迷到现在

教我吉他的是我哥的哥们,叫左风。他和我哥很铁,因为他们从小就在一起,还因为他们有许多相同的特点:都对乐器特别精通,并且犹爱吉他。还有,他们都很帅,魅力绝不是盖的――老少通吃。他因病休了几年学,所以大我四岁却只比我高一个年级。

第一次弹奏,是在他的病房。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无法置信与惊叹。

他对我说:“你确实有一些天赋。”我看了他一眼,背上吉他,转身要走。

“你去哪儿?”他在后面追问。

“饿了。”我没回头,推门走人。

他没追出来,我想是我哥告诉他的。我从来都这样:淡淡的,不多话,不爱笑,甚至有点说是漠然,用我哥的话来说就是“毛病”。

第二十四次弹奏,是在学校的天台。他的病好了,因为他做了心脏移植手术,身体壮得和我哥一样。我在他的眼中看到了赞赏与折服。他说:“辰,你的水平太好了。我都想拜你为师呢?”

“不收。”我很是简单地说了一句。背上吉他,转身就走。可惜,没走了――左风拉住了我。

我有些恼怒地看向他,他却笑得一脸灿烂:“辰,去吃麦记!”

那一刻,恍惚间我把他当成了我哥。

从小,我哥就特疼我。我爱吃麦记,总喜欢把它当作晚餐来慰劳肚子。于是,哥就每天放学来接我,然后一脸笑得灿烂地对我说:“辰,去吃麦记!”这成了哥的习惯。这种习惯哥一直保持着,乃至于他在中考时都没有间断。

但后来,这种习惯变了,哥不再来等我放学了。他对我说:“辰,你不能再吃我的汗水结晶了。要吃麦记不能向家里要钱,需要自己去兼工。但不能太累,否则我不饶你!”哥是笑着对我说这些话的。还是笑的灿烂,灿烂里依旧有着宠溺,呃……还有一些陌生的心疼。我才知道,哥买的麦记,一直都是用他的打工钱换来的。

“喂,辰!听说要吃麦记没必要这么高兴吧?”左风的手碍眼地在我面前晃来晃去。不可否认,他的手很美,纤白修长和我哥一样。

“走吧。”推开那双碍眼的手,静静地往前走。许久,不见他跟上来。无奈地回头看他还想耍什么把戏。

“去哪儿?”他明知故问,气得我想拿吉他砸他。拿起吉他,倒数计时:三、二、一……

“麦记。”叹了一口气,重新背起吉他。吉他是我哥送的,砸他――心疼!

“辰,多吃点儿。不够还有。”左风看着大吃大嚼的我笑着递上可乐。

“不了,我吃完了,我先走了”推开他递上来的可乐,起身要走。

“等等。辰,那么着急干嘛?今天可是你生日!”左风好象有儿点着急。

“今天,也是我哥的生日。”我转过身耐着性子提醒他“我哥等我呢!”

“我知道,我也要去找你哥的。”左风平静的让我吃惊。他手中扬着我哥盼望已久的“苜蓿窗”,“给他这个,顺便向他汇报辰的劣行!”这个左风!好不容易看到他安分一点,刚有的一点兴趣,又被他嬉皮笑脸不知好歹的一句话给气了回去。

“好走吧!”我不由一脸失落――这样的平静我哥可少有。

“辰,你知道吗?你哥第一次收到情书是在小学四年级,当时追他的可是校花呢!还有……”一路上,左风给我哥来了个糗事大盘点,从小学到高中。说得我一直都想拿个板砖把他给拍晕。好让他闭嘴。不过我又庆幸他不知道我哥特怕蟑螂,晚上睡觉有磨牙的习惯。可就在这时,他话锋一转:“趁,我告诉你,你哥特怕蟑螂,晚上睡觉还磨牙呢!咦?辰,你没事吧?”我此时已经气得脸色发青了。

“没事。你走我前面吧,见你我哥肯定高兴!”我此时那叫咬牙切齿。

“嘿!这倒也是,你哥跟我比跟你还亲。吃醋了?”左风笑得这叫不怀好意!

“切!”

“好了,不和你逗了。估计你哥等抓狂了!”然后,左风加快了脚步。看着左风的背影,我忽然觉得他好象我哥,最起码背影是那么像。哼,不愧是哥们儿!

接着,我们停了下来。因为我们看到了我哥。他还是老样子,笑得灿烂的欢迎我们――再他的墓碑上。

我们就这样站着,周身是死般的寂静。然后,我听到了滴水的声音,那么轻却那么清晰那么熟悉,好似传自心底,却明显收自耳间。转身,闭眼。我知道,左风落泪了,我也是。

我听到左风对我哥说:“华……生日快乐……这是你的礼物……还有……我回活得很好很快乐……谢谢你的……心……”

原来石子也美味

本来嘛,我一直认为石子是吃不得,又难吃的东西。现在,我觉得石子是人间少有的美味,既好吃,又省钱。不,是一分钱都不用花,路上捡捡就有一大把。多好呀!

发生时间:猪年猪月 地点:姥姥家 在场人物:姥姥、我

“姥姥,今天午饭是些什么呀?”我实在是太好奇了,“您能不能透露那么一小点呀?”“哦,今天午饭呀,是姥姥特意为你准备的……嗯,现在还不能告诉你。”显然,姥姥已经得意洋洋了……“猴孩子,吃午饭喽!”“知道啦!”我兴奋地冲到桌前,等待着那碗香香的,嫩嫩的,美美美……想到这里,我的口水早就已经“飞流直下三千尺”。我千盼万盼,终于盼到了那碗美味,其实就是“石子”,确切的说是“红烧石子”。“天哪,我等了这么长时间,就是为了等这些路边捡捡都有的破‘石子’。”我太失望了,不,是大大的失望。姥姥却不动身色:“这‘红烧石子’可好吃啦!你来尝一尝不就知道了。”算了,不就是尝一尝吗?我就尝尝吧!我等了这么长时间,总不能让我白等吧!那也太浪费光阴了!浪费光阴=浪费钱 哎呀,我干嘛要学浪费自己的钱嘛!行,我就赏个脸吧……我仔细端详了那碗“红烧石子”一番。啊!别说,还真香。我马上咬了一口。好吃,实在是太好吃了,我从来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石子。别说,我的牙齿还真硬,连石子都能咬得这么津津有味。(好佩服我的牙齿呀!好一副“金齿银牙”!)我又接二连三地咬了下去。“啪啪,啪啪……”石子已经快被我消灭光了。我又让姥姥给我做了一大盘“红烧石子”,我的手大把大把地抓着石子,一口不知能吞多少……过了三天,这个地方的石子全被我一人都吞光了。我吃了一盘还想吃,那天,我刚吃完饭,打量着姥姥家的桌子。那桌子,是用石头做的,见了它,我的口水又不住地流呀流,流呀流……我拿来一些调料倒在石头上,我又要开始吃了。没过三两口,我就把这张用石头做的饭桌给吃了。哎,谁叫我一直怀念“红烧石子”呢!后来嘛,反正跟“石头、石子”有关的东西我都吃。告诉你,我宁可错杀一千,也不会放过一个的。石子,就是我的好姐们儿,谁和石子过不去(也就是不吃石子)我就和那个人过不去。

“红烧石子”呀,我真想高声对你说:“石子石子我LUVE你,就像老鼠LUVE大米!”

等候你的美丽

眼前是一盆已枯萎了的花,没有了生气,低着头,是死了。我不由得联想起了种这盆花的经历,是忘不了的。从中我明白了太多的道理。

当时,我只是看到了一盆花蕾,可它含苞欲放的感觉一下子吸引了我,是那么可爱。当我知道这是一盆百合时,我更乐坏了!当初我见到百合的第一眼就深深喜欢上了它:百合有六片花瓣,花边皱皱的,微微向外弯曲,花蕊总是调皮的摇着,象个天真的孩子;百合的颜色也是那么的娇美、动人,白色、粉色、黄色、红色……没想到摆在自己面前的竟是一盆未开的百合!我毫不犹豫地要求养它。

我软磨硬泡,终于得到了这盆花。我想让它快快长大,快快开花,没有去查任何资料,只是根据我平常所知道的,不断地给它浇水,怕的就是它会随时干枯。只要一看到表面的土有一点点干,就给它灌水,生怕它受不住太阳的“折磨”,随时倒下,那可是我最怕的!过了不久,心爱的百合开花了,白色的,很美,可没多久却发现它的花瓣却异常的软,是不是要喝水了?我也没有多想,只要想到它喝水了花就能开得更漂亮,心里特别兴奋!我仍然定期给它浇水,有时一天几次,却没有看出它的异样。在我的“努力”下,我突然发现它没有了当初的美丽,竟低下了头,花瓣也一片一片挂了下来。我以为是水少了,什么也没想就一鼓作气装了一盆水毫不犹豫地扑向百合,给它来了个大“淋浴”。没多久,它像泄了气一般,整个身子软了下去。这下我可急了,慌慌张张的找来妈妈。妈妈见了,又好气又好笑的说:“你呦!百合它不一样,水浇多了可是会死的!你看,被你折磨成这样了!”我呆呆的看着,不知所措,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死去……

听了妈妈的话,我查看了资料,原来百合不能多浇水!悔意一下子涌上心头,我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不多去了解怎样照料百合,后悔只照着自己的想法胡来,后悔……

如今,我已不能看到百合那娇美的姿态了,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做事不能急于求成,要一步一步来,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百合,下一次,我一定第一个看到你开放时最美的瞬间……

离别,原来也是美丽的!

那一刹那,我拼命用意志筑提,不让着泪瀑倾泻,直到车消失了月台,消失了你的身影,泪瀑一泻千里,畅快的跌落在面额的山崖.

我最后一眼看到你,是在月台徐徐退去的一瞬间,你突然转过身去,莫非是怕我看见那惜别的眼泪吗?

尽管离别之泪纯似珍珠,我们彼此愿将它珍藏在心中.

人生自古伤离别,也许离别总是和悲凉,惆怅相伴把!

但是,随着时光的推移,我却体味到离别的另一番滋味了:

离别时的青泪,是我们相聚时,用点点滴滴的情感凝聚而成,平时被心的蚌壳稳稳锁着,只有在离别之际,珍珠才会突然闪现出它的晶莹的色彩和光泽。没有离别,哪里能欣赏到这无价之宝呢?

离别,原来也是美丽的!离别,如果能使我们将因该珍惜但平时却轻易抛掉的东西重新找回,如果能使平时觉的平淡无奇的事物重新释放出璀璨的光彩,我们为何不微笑着面对这离别?我们为何不亲身体验一回这离别的滋味呢?

离别,原来并不都是苦涩与悲凉啊!

假如我们心的蚌壳里,已经珍藏了许多情感的珍珠,那么,就让它在离别之际闪射出异彩光辉吧!离别之泪,会将世界洗得更温柔,更和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