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中卫五小六(2)班莫晓慧今天是“五一”劳动节,我们全家去了驰名中外的旅游胜地——沙坡头游玩。一路上,我高兴及了,又蹦又跳的。平常虚弱的我总会晕车,可今天不一样,如果我今天晕车了,那我岂不是小傻瓜了:我不能荡我喜爱的秋千;不能坐我喜爱的电缆;不能骑我喜爱的骆驼……我来沙坡头就是为了这些才来的,如果我晕了车,这些都玩不了了,那多可惜呀!坐车没一会儿,我们就到了沙坡头。买了门票后,我没有管其他人,便匆匆忙忙地跑了进去。由于心情激动的缘故,一不小心一个踉跄步给摔倒了,摔了个狗啃泥。看着眼前金子般的沙子,关于沙坡鸣钟那美丽的传说又呈现在脑海里:沙坡头在腾格里大沙漠的南面和黄河接壤的一个突出的沙漠台地上。在台地的北面有一个约一百米高的沙丘,当你在沙丘的顶部从上面向下划行的时候,从地壳内部发出一种嗡嗡的轰鸣声,时而像大海的波涛,时而像金钟长鸣,加之在沙丘的底部有几条暗溪流到黄河发出潺潺的水声,给沙坡鸣钟又添了一份景色。沙坡鸣钟为什么有这样的轰鸣声?很早就有一个优美的民间故事呢:在远古的时候,这里本来不是沙漠,而是一个富饶美丽的小平原。那时候腾格里大沙漠还在离这儿很远的地方。在这个平原上,有一座古老而又坚固的小城。平原上五谷旺盛、野花芬香、泉水清清、百鸟欢唱、群马在野外奔驰、牛羊在花丛中追逐……面对香山飘扬着牧人的歌声,大路上响着走马的脖铃。清晨,升腾着白色的雾气;傍晚,笼罩着金色的霞光把这个小小的平原点缀地像美丽的画屏一样。有一年春天,正是春光明媚、鸟语花香的季节,平原上的青年们都到小城里来过清明节。龙灯、狮子、高跷一齐涌向街头。突然,从城的东门来了一队男青年,手里敲打着皮鼓,他们个个穿着黄衣白裤,蹦来舞去,唱着美丽动听的山歌:手持金斧啊!要砍杀世上的不平,我们青年啊!要为正义冲锋陷阵,不推倒压迫,我们怎能过好日子?不流血流汗,世界上就没有太平。啊、荷、伊、就没有太平......男青年刚唱完,突然又从西门来了一队女青年,手里拿着琵琶,她们都穿着绿衣红裤,又歌又舞,激动地唱着民歌:绿色的平原啊,你生长着百种小草,小小的古城啊,盛开着美丽的山花,我们双手弹动着琵琶,吹着竹笛,在明媚的清明节啊,放声高唱,啊荷伊,在明媚的清明节,放声高唱。小小的平原,美丽的小城,这一天人山人海,热闹非凡。欢乐的歌声,欢乐的笑浪,此起彼伏......清明节正在进行地十分热闹的时候,突然,天空刮起了大风,大风卷着沙子,铺天盖地而来,波涛滚滚的黄沙一直刮了九天九夜,把一个美丽的平原变成了起伏纵横的沙丘,把腾格里大沙漠一直延伸到黄河岸边。那个古城上部隆起了一个百米高的大沙丘。据说,那轰鸣的响声正是当时男青年敲打的皮鼓声,那潺潺的小溪声正是女青年弹的琵琶声。据说,又过了五百五十年,不知从什么地方来了一位老人,拿着一把宝剑,站在河对岸的老龙山上,口里念念有词,然后把宝剑向空中一扬,突然刮了一场东风,把靠近黄河岸边的沙子吹走了,顿时出现了一条狭长的盆地。在盆地的南面,有一个叫凤凰坡的地方,有一对青年男女相亲相爱,但封建礼教不能使他们成亲。他们只好在一个十分宁静的晚上,驾起羊皮小筏,顺着黄河的波浪,听着小鸟的欢唱,逃到这块绿洲上来,开始了勤劳的生活。他们在盆地上栽种了各种果树,种上了各种粮食,过着自由的生活。尽管地壳如何变动,那座小城仍然压在沙丘下面,每到三月清明以后,沙坡中一天比一天响得厉害。这种响声一直到现在,每当人们登上沙坡鸣钟的顶部,眺望着南面的香山北面的大沙漠时,总想起这段优美的民间传说。弟弟连忙过来将我扶了起来。我们一家便去滑沙,我不是第一次滑沙,所以我并不害怕,相反还有些兴奋呢!在滑下来的时候,我没有像上次一样拼命地拉那个可以减速的扳手,我放大胆子没有去碰它,一路顺风地到达了沙坡下面。回头一望家人,他们还在“半坡腰”呢!一家人都顺利地到达了沙坡底下后,我们就去清澈见底的小溪中嬉戏。弟弟和妹妹联合起来欺负我,这样下去我撑不了多久的。于是我乘机跑到弟弟旁边,轻声对他说:“你和我合作一起对付郑思含吧!”“好啊!”弟弟答应了。我与弟弟齐心协力,终于打败了心狠手辣的妹妹。正当我与弟弟心里暗自高兴的时候,我趁机又将弟弟打了个措手不及,就这样,冰雪聪明的我赢得了这场水战的冠军。好漂亮的秋千呀!酷爱秋千的我不禁发出由衷的赞叹。我连忙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从小包里掏出三元钱塞给老奶奶,迫不及待地坐上秋千。我拒绝了所有要帮我的人,凭着自己的能力把秋千荡了很高,观看的旅客都在夸奖我,我高兴极了。最后妈妈叫我,我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我最爱的秋千,踏上了铁索桥。铁索桥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恐怖,只不过比木桥宽了一点,比木桥长了一点,还比木桥壮观,仅此而已。但是走到了中间,我却改变了想法——它和木桥还有一个最大的区别,那就是铁索桥会稍稍地摆动,而木桥却不会。我怕晕,所以我不敢在铁索桥上逗留,只好快步走过铁索桥。最使我害怕的一项就是骑骆驼上沙坡了,我本不想去,可爸爸为了锻炼我的胆量,硬要让我去骑。我爱我的爸爸,为了不让他生气,我只好硬着头皮去骑那讨厌的骆驼。经过半个多小时漫长的排队后,我终于胆战心惊地骑上了骆驼。骆驼要起程了,我的心也悬了起来,深怕从骆驼上摔下来。一路上,我把拉手紧紧地抓住,一点也敢松开。这样提心吊胆地走了一半的路,我好像并不害怕了,手也慢慢地放松了。爸爸在终点接我,看到我高兴的样子,他也很高兴。因为他已经知道了——我不怕骑骆驼啦!我们在沙坡头还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这一天我们过得非常快乐。这一天将成为我一生中最快乐的一天。哦!对了,我们还玩了沙子呢,下一次再跟你讲吧!指导教师:俞凤娟

北京散记(十一)作文

北京散记(十一)浙江省绍兴市第一中学初中部201班 二(1)班 金潇逸 (十一)长城下的屈服8月3日初到八达岭,便陷入重叠的浓翠中了,车在道上行,两旁全是高大的山脊,比起绍兴的山,这里的确巍峨得多。终于,长城出现了,蜿蜒于浓翠中的长城曲曲折折地引伸,引发众多豪杰的千古遐思。八达岭长城是居庸关的北口,东门曰“北门锁铜”,西门曰“居庸外镇”。北往延庆州,西至宣镇,故名“八达岭”。下车后,觉得十分凉爽,山风舞动着长城,一派孤傲的性格,更衬托出它的气势。长城的石阶很高,蹬步稍许有些费劲,向上攀爬不得不低头弯腰。八达岭道极宽,可使五马并行,整座城墙用花岗岩条石和特制城砖砌铺而成,守城可谓“固若金汤”。手扶石栏,顿觉凉意。城墙边有敌台、垛口和躲洞,也有排水系统,约行十步便有一个。排水系统在花岗石脚下,有一个正方形的小洞,山风灌进来,从脚凉到手。凭栏远眺,蜿蜒长城延绵在天的尽头,经历千年的风霜便扑打在坚固的城楼上,城砖越磨越光,最后变得平滑。当年的刀光剑影仿佛在眼前闪现,当年直赴沙场的骏马仿佛驰骋在眼前,当年的喊杀声仿佛在耳畔回响,当年的烽火仿佛燃于眼前……我怎能不屈服于“出塞抱琵琶,骆驼还故乡”的游离,怎能不屈服于李自成闯八达岭,夺关而入的豪迈,长城静观了多少千古青史,濡染了多少英雄儿女的情怀?到长城来,不得不登上好汉坡,但登上它时已背湿一片。原先稍为平坦的路越来越陡,只觉站不住脚,只得握拳前行,手心早已攥出了汗。爬到后来,腿肚已没有了知觉,只觉得一阵阵发麻,到达好汉坡时,才觉得累瘫了,山野的清风从城墙口一阵阵灌进来,毛泽东的题字“不到长城非好汉”在山风中特别醒目。长城远方立着一块巨大的牌子,上面写着“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下面用英文标注着“OneWorld,OneDrem”,左边是奥运会的会标,2008,我们共同期待,一个梦想便立在这块中华瑰宝上。下了长城,太阳正值头顶,长城下用餐的时候也到了。因耗费体力,肚中饥渴,本想大吃一顿,可这儿的菜太咸实在咽不下去,只得悻悻吃了碗杂酱面。下午的长城依旧巍峨,长城博物馆内的东西一些是仿制品,除了刀剑、铠甲、大炮和长城巨大的模型,其它我没有多大兴趣。晚上,我还在怀想长城,透明的心幻化作雨丝,滴落在厚实的城墙上。

北京散记(十一)

(十一)长城下的屈服 8月3日 初到八达岭,便陷入重叠的浓翠中了,车在道上行,两旁全是高大的山脊,比起绍兴的山,这里的确巍峨得多。 终于,长城出现了,蜿蜒于浓翠中的长城曲曲折折地引伸,引发众多豪杰的千古遐思。 八达岭长城是居庸关的北口,东门曰“北门锁铜”,西门曰“居庸外镇”。北往延庆州,西至宣镇,故名“八达岭”。 下车后,觉得十分凉爽,山风舞动着长城,一派孤傲的性格,更衬托出它的气势。 长城的石阶很高,蹬步稍许有些费劲,向上攀爬不得不低头弯腰。 八达岭道极宽,可使五马并行,整座城墙用花岗岩条石和特制城砖砌铺而成,守城可谓“固若金汤”。 手扶石栏,顿觉凉意。城墙边有敌台、垛口和躲洞,也有排水系统,约行十步便有一个。 排水系统在花岗石脚下,有一个正方形的小洞,山风灌进来,从脚凉到手。凭栏远眺,蜿蜒长城延绵在天的尽头,经历千年的风霜便扑打在坚固的城楼上,城砖越磨越光,最后变得平滑。 当年的刀光剑影仿佛在眼前闪现,当年直赴沙场的骏马仿佛驰骋在眼前,当年的喊杀声仿佛在耳畔回响,当年的烽火仿佛燃于眼前……我怎能不屈服于“出塞抱琵琶,骆驼还故乡”的游离,怎能不屈服于李自成闯八达岭,夺关而入的豪迈,长城静观了多少千古青史,濡染了多少英雄儿女的情怀? 到长城来,不得不登上好汉坡,但登上它时已背湿一片。原先稍为平坦的路越来越陡,只觉站不住脚,只得握拳前行,手心早已攥出了汗。 爬到后来,腿肚已没有了知觉,只觉得一阵阵发麻,到达好汉坡时,才觉得累瘫了,山野的清风从城墙口一阵阵灌进来,毛泽东的题字“不到长城非好汉”在山风中特别醒目。 长城远方立着一块巨大的牌子,上面写着“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下面用英文标注着“OneWorld,OneDrem”,左边是奥运会的会标,2008,我们共同期待,一个梦想便立在这块中华瑰宝上。 下了长城,太阳正值头顶,长城下用餐的时候也到了。因耗费体力,肚中饥渴,本想大吃一顿,可这儿的菜太咸实在咽不下去,只得悻悻吃了碗杂酱面。 下午的长城依旧巍峨,长城博物馆内的东西一些是仿制品,除了刀剑、铠甲、大炮和长城巨大的模型,其它我没有多大兴趣。 晚上,我还在怀想长城,透明的心幻化作雨丝,滴落在厚实的城墙上。 (责任编辑:齐老师)

我和上海有个约定(3)

-------------------------------------------------------------------- 目的地:动物园

交通工具:公交车

成员:爸爸妈妈和我

事件:逛逛动物园

时间:第三天

丝丝绵绵的小雨,下了起来。动物园到了,雨也停了。清新的空气,美好的心情。我们来到了动物园。这个是野生动物园,中国首批AAAA级旅游景点——面积很大,动物种类也很多。听说,园内汇集了世界各地具有代表性的动物和珍稀动物二百余种,数量上万。

我也见到了珍稀动物——金丝猴,浑身金灿灿的毛,长长的尾巴,宽宽的后脑勺。一会儿挠挠腿,一会儿抓抓肚,活似一个小娃娃。

值得一提的是,我和爸爸还骑了大象。坐在宽厚的大象的背上,大象载着我和爸爸,吭哧吭哧向前走。“呀呀!怎么还晃悠?”我叫出来,大象走路摇摇晃晃,就像喝醉了似的,让我在上面提心吊胆。我觉得大象背中间的肋骨一会跑到左边,一会又跑到右边,我问爸爸:“大象的骨头怎么跑来跑去?”爸爸却觉得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因为大象是四条腿嘛,走路时就会产生这种现象……”我恍然大悟,低下头看看大象粗糙的皮肉和长鼻子,蓦地高兴起来:“我骑在世界上体积最庞大的动物身上!”

不过,最让大家动心的的还是“功夫熊猫”节目。上海野生动物园为了迎世博,特地从别的地方抱来七八只大熊猫,在一起玩耍嬉戏,好不热闹。

世博大熊猫真的好可爱,它们体型肥硕似熊,憨态可掬,但头圆尾短。头部和身体毛色绝大多数为黑白相间。哦,快看!打起架来了!

一只胖熊猫把另一只熊猫按倒在地,两眼瞪得溜圆,怒视着地上的熊猫。眼看胖熊猫举起爪子就要打熊猫,地上的熊猫不肯束手就擒,用尽全身力量挣扎着要起来。这个紧要关头,又上来一只强壮的熊猫,帮着胖熊猫合伙把再次它压了下去……它们几个你不让我,我不让你,抱在一起,在地上打滚……闹得是不亦乐乎!

爸爸道:“哈!那种不服输的劲头就和人一模一样!”

看旁边的熊猫们,都若无其事的各顾各的。抱来竹子,一声不吭吃着竹叶,但是这些熊猫的性格也是不同的。比如说这只熊猫就相对来说贪吃了一点,屁股到现在还没挪一下,吧唧吧唧——竹叶摆满了一肚皮,但也很随意,竹叶是好是坏都要吃掉;另一只熊猫可是截然不同,活泼开朗,直到肚子饿得咕咕叫,吃东西的时候却是挑三拣四,选来选去……让我们大饱眼福,不禁啧啧赞叹……

游客纷纷拿出相机,快速抢着镜头——啪啪啪!熊猫们一点儿也不拘谨,还大大方方的抬起脸看我们呢!

开饭啦!

发胡萝卜了,熊猫们一哄而上,都开始抢着吃胡萝卜。把屁股对着我们的镜头,什么也不顾了,埋头苦吃。一只熊猫没赶上,拼命挤上前抢……我们看在眼里,喜在心里。

当然了,最让我感到新鲜的是坐着大车来到野生展区,我们可以近距离的看到各种野生动物。我们坐在车上,缓缓的行进。

花草树木,飞鸟野兽,活生生的在我们眼前。我们现在来到了食草动物的家园。成群的羚羊、斑马赶趟似的,直接来到了我们车前,挡住了我们的去路。透过车窗,我瞪大眼睛仔细观望,仿佛置身于大森林中。近处,斑马群正睁大眼睛四处观望,黑白相间的花纹,却让我感觉是逼真的玩具娃娃;长颈鹿伸直了脖子,抬起脸来去吃树上的嫩叶,高大的身躯,熟悉的身影——CCTV3“动物世界”上的画面快速从脑中闪过,我咧开嘴笑了,但转念一想前面还有大型野兽呢,好期待!

大车载着满车的游客,沿途风景很美丽,清澈的湖水,舒适的草地,这里的一切让人感到很惬意。

很快,我们来到了大型野兽的家里。一只黑不溜秋的熊从我们车边慢慢的走过。我赶快抢怕,噢,不,只照到了一个熊屁股。SORRY啦,可爱的熊熊!

骆驼这时候成群结队来到我们车前,张开嘴儿,不紧不慢的走过。

接着,几只懒洋洋的老虎在树荫下乘凉的场景映入我们眼帘,它们散漫的趴到草地上——打几个滚,赛几趟跑。真是悠闲自在,怡然自得,无忧无虑,令人神往。听见我们在车上吆喝,它们扭过头来,看看我们,却根本不放在心上。也许,在它们眼中,人类已经是常客了吧!

学习传记(转载)

暖暖的阳光温柔地洒落,泡一壶香茗,在丝丝缕缕的清新中轻轻的让书面舒展,轻抚上面的文字,让一个个跳动的音韵把我导向各处的恩许之地,一种难以名状的舒坦就在我的心中飘散开来。 “读书就好比隐身‘串门’”,杨绛如是说。阅读的确让我走到了不少人的家中。我与岳飞握着双手,一同喊出了“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豪言壮语。我轻拍着伤痛欲绝的柳永,和他一同走过了“杨柳岸晓风残月”。才在西域边塞见识了葡萄美酒夜光杯,又在青旗之下笑沽梨花酒。我与五湖四海的友人畅谈心声,共同举杯欢笑。渐渐的,我醉倒在了诗山词水之中,开始慢慢地与书化而为一,正是沉醉不知归路。 既是不知归,也就不必归去,在阅读里进行一番探险,别有一般风味。辛巴达带领我拜谒了所罗门的神殿,绕过巨蟒盘桓的山谷,穿过巨鲸出没的世界尽头;凡尔纳却又把我装在潜水艇中航行了两万里带到了神秘岛;在康桥的柔波中,我看到了忧郁的小王子正在拼命地追问着问题。我从无数巨人的胯下走过,无数的小人又从我胯下走过。呵,多么奇妙的旅程。阅读把神奇与惊喜一一领到我身边,让我和他们结伴而行。 走着走着,一位名叫知识的老者也加入了我们的队列。他身上闪耀着智慧光芒透过我的眼睛,仿佛点亮了心中的明灯。我了解到壮丽的巨塔也会倾斜,不败的钢铁也会沉没;有人为了一个圆用身体挡住了利刃,也有人为了一袋铜币而将生命钉在了十字架上。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就像鸟儿在天空中自由地滑翔。思想的速度一被放开,就连光也跑得没有它快;但是阅读与书籍就像一个最完美的黑洞,总能把思维引向它,在它里面积蓄着,准备一次最壮丽的爆发。八千里路的云与月,全部在阅读中走进了我心灵的深处。 蓦然抬首,阳光依然微笑着迎面而来,我轻轻地抚摸着书上那一个个小蝌蚪,那一个个美妙的小精灵,在袅袅茶香中回味着阅读的经历,让享受与我合二为一。 好文章是有不同类型的,有的以深刻的思想独到的见解令人折服,有的以精巧的构思美妙的语言引人入胜,本文显然属于后者。“享受阅读”的题旨固然浅显,但阅读能给人美的享受不正是读书人所共有的感觉吗?从切题的角度看,“享受阅读”也很好地回答了题目所提出的问题:你是怎样看待阅读的?答案是:“我认为阅读是一种享受。”这样立意虽不高深,但简明扼要,比起故作高深而难以驾御的构思,不失为防止写乱的好办法。当然,这样的立意,如果没有别的长处,是很难拿高分的。而本文的长处则非常突出,作者紧扣“享受阅读”的中心,以漫游的方式巧妙连缀丰富的材料,以灵动的语言呼唤读者一同“享受阅读”。布局谋篇明快得体:开头简洁,富有韵味;中间三段,匀称充实,“串门”“探险”“求知”,界限分明;结尾呼应开头,余音袅袅。59分的得分也许稍高,但这正是应试美文在快速阅卷中产生的超值效应。 闲时沏上一壶茶,在缕缕轻雾中捧起一本书,品着茶香,嗅着书香,反复咀嚼,品味着每一个字,每一句话……这便是我闲时的最大乐趣。有人说,读书是一种艺术。是的,读书实在如此。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当你枯燥烦闷,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那是一个迷人的午后,你坐在窗边看一本厚重的旧书,午后红茶散发着浓郁的香甜,你养的老狗懒洋洋地趴在你的脚边,阳光把你的轮廓晒成金黄,混合着这慵懒的时光,酿成记忆。 这是你一个人的记忆,像清晨接在指尖的一颗露珠,你闻到它的芬芳,但抓不住,道不清。看吧,阅读就是这样的。它只是一种感觉而已。 有时你读着读着,好似拥抱了整个世界,你不仅仅是你,你可以旁观,像一个饱经沧桑的游吟诗人,看着一切在眼前发生。故事开始,起伏,辗转,最后落幕。你收集它们,将它写成或轻快或忧伤的歌,细细传唱。读着读着你就读到了生活,读到一种味道,读出一种境界。那时的你像一个豁达的老人,从容的看着生活悲喜交加的表情。或许人生不过是一弯幽静夜色中的下弦月,看似清冷,残缺,其实它一直都是满的,它只是一颗静静转动的遥远星球。当然有时你会纵情的投入其中,不可避免的被命运摆布,被七情六欲所占据,这是因为我们需要爱,需要恨,谁也不能免俗。你专注的读着,紧张得连呼吸都快要忘记,这不正是人生的激越,它拉着你疯狂的奔跑吗?你被一种心情牵引着,盲目地向前跑,风在耳边呼啸,这一刻湮没了理智,你一下抛开了生活的面具。像个孩子一样真率的呐喊,冲撞,无所顾忌。你甚至勇敢地责备命运的不公平,斥责这个社会的阴暗,晦涩,辛酸,软弱。 那一刻你忘情的哭了,泪水打湿书页,你才发现你仅仅是在读着别人的故事。可为什么在那里你却看到自己的身影,你觉得你活得那样鲜活,那样真实?某一刹那,你对它交付了自己全部的感动,毫不后悔。 很久以后你再拿起那本书,回想起当时的感觉,你困惑地摇了摇头。你可能已经忘记为何会那般感动了。 这就是阅读了,你从未功利地想从它那里获取什么,没有预谋,没有压力,你只是在那里模糊地品味了生活。你哭,你笑,你恨,你爱。你读过它,然后你忘记,转过身,回到忙乱的现实里。阅读,经由你那一刻的感情而催发,因为你喜,你读到喜;因为你悲,你读到悲。 阅读如此,生活如此。抓住了某一个怒放的刹那,生命如夏花般绚烂。 人类自从蒙昧的动物世界分离出来之后,先有语言,再有文字,然后有了文章,最后有了书籍——有时一想到这个漫长的过程,心里不禁生出一种惊心动魄,因为没有了这个过程,便不会有“阅读”,而在今天,这是一个多么不堪承受的缺失啊! 然而,虽然人人离不开阅读,但阅读的境界却有着见仁见智的高下之分。 一种境界是为考试求取功名。这种阅读在我看来是“下品”,因为它已经不能算是真正的求知,当然也就没有真正的快乐可言。当阅读者眼里总是有着功名利禄在闪闪发亮,任何知识都只好沦为“敲门砖”,敲开功名的大门就不免于被随手抛弃的命运,这难道不能算是对知识的亵渎?这种阅读,远有科举士子为证,今有前赴后继参加各种考试——高考,考研,考证,考公务员——的国人为例。君不见每场考试前,考场外手捧“真经”或坐或立皱眉苦读的各类考生乎?此种阅读,毋宁说是阅读者人生经历当中的一场恶梦,只有痛苦,没有快乐。然而人生在世,可以免除这种“痛苦的阅读”者几稀,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异化。 另一种阅读的境界是为穷尽知识和真理。这种阅读可以列为“上品”,因为它已挣脱了一己的名利,而源于人类伟大的好奇心。古今中外多少科学的巨人,为探究某一问题,皓首穷经,孜孜不倦;更有一些旷世罕见的“通才,同时涉猎多门学科,在阅读中探索世界和人生的奥秘。这是自动自主自觉的“阅读”,在穷尽知识和真理的道路上,他们是勇敢的旅行者和探险家,我们没有理由不对他们表示深深的敬意。我甚至还要说,能够入此境者,已得人生之福。 然而,庄子说过一句话:“人生而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矣。”这不失为一种“局部的真理”。所以,在我眼里,上述第二种境界虽算“上品”,但不能臻“极品”之境。堪称“极品”的阅读,是无求无欲的阅读,是一种心灵的散步,灵魂的漫游。这种阅读者,不但没有从书中求富贵的欲望,也没有从书中挖掘知识宝藏的追求,更没有从书中提炼道德箴言以济苍生救天下的冲动。他从书中看到善良,看到美好;他为书中的精彩而感动,为书中的幸福而哭泣。他总是需要阅读,但对“阅读”又无所求,只因阅读而充盈,而宁静。“阅读”给他的,是精神的空气和食粮,他因此超越了物质和现实的人生。 三种阅读的境界有着相似的外表,但精神内核迥然有异。最后我不得不承认,孰高孰下,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判断,“下品”“上品”“极品”,在不同的人心目中,顺序也许正好相反…… 且听自然,松涛阵阵,是松林的律动;唧唧如诉,是秋虫的私鸣,历历如怨,是子规的诉怨。 且听心灵,温情脉脉,是一片柔情,熊熊如炬,是一片热情,亲切问候,是一片冰心。 且听书语,有屈、陶、李、杜的委婉词工,清新明丽,有志摩、爱玲的文采斐然,柔情如梦;有韩韩、安妮的个性飞扬,人性感悟。 阅读,并不仅仅看那跃动于平面的白纸黑字,更应感受,竟无声化为有声。 且听书语,倾听历史。 阅读史书,并不是埋首于枯燥乏味的象牙塔故纸堆中,用心聆听,我能听到历史巨轮碾过的隆隆巨响,重温五千年的风采。从原始人的茹毛饮血到氏族公社的确立巩固,是智慧的迸发;从古老的禅让到世袭制建立,是历史的呼唤;从陈胜吴广的呐喊到宋江方腊的振臂高呼,是内心的呼喊;从太平天国的硝烟弥漫到黄花岗枪林弹雨,我们能听到国运的呜咽…… 阅读,我们一一倾听,听历史曾有的低泣,曾有的高呼,看历史曾有的辉煌,曾有的悲惨,心中自会有一种自豪和沉重。 且听书语,聆听心声。 阅读散文,并不是揣度深邃寓意,揣摩其中的情感流向,更多地,我能听到书中呓语。于散文中遨游。秋雨先生领我于霜雪的阳关道外寻觅敦煌旧事,我听到敦煌沉稳而又悲哀的搏动与叹息;张爱玲点燃一炷熏香,于烟雾袅娜中,我仿佛回到旧上海,听旗袍飘逸拂动的韵律,人力车穿梭中生命的艰辛喘息;三毛带我一路闯过西班牙,撒哈拉沙漠,我仿佛耳听沙漠上,血阳下骆驼的幽幽低叹…… 一一翻过,我也一一聆听,听文采飞扬中人情畅叙,听悸动于文字间灵魂的所有低唱。 且听书语,且听人生! 阅读哲学,并不是坚涩文字中苦思冥想,更不是如看盲文,而是能在哲人的深奥里找到一些真谛。孔子独立江边,慨叹“逝者如斯”,我明白时间的稍纵即逝和弥足珍贵;佛静坐菩提顿悟人生宇宙,我听到了于无穷之中隐隐约约传出的智慧之语,法国大哲帕斯卡尔写到:“无限空间的沉默让我恐惧。”我听到的则是对人生最贴切最真实的剖白…… 一一研读,我也一一听取。听取思哲们的表述,同时也想,我该到无穷间捎回一些白云,用其中的纯净擦拭心灵中的尘屑、冗杂。 阅读,并不仅仅让眼畅游于字里行间,并不仅仅让情飘逸于情节迭拓,更需要心灵听取悸动于书中深层的属于灵魂的剖白。 且听书语。

神之使者——神迹(三)+(四)

(三)黎明前那嘹亮的号角

看啊,那人民生活的场景是多么凄惨呀,神那,救救我们吧!

听啊,那战士吹响的号角是多么嘹亮呀,人那,求求自己吧!

(1)启程——新的开始

洛可可和另外三个人正在吃早餐——准确地说,这是和飞鹰队吃的最后一次早餐。因为洛可可他们已经决定要今天启程前往那波族说服他们反抗了,不知为什么,虽然不是什么生死离别的场面,洛可可却感到一种深深的失落与孤独。

不管洛可可将早餐吃得多慢也总会吃完。艾斯将洛可可扶上骆驼,突然苦笑了一下,说:“记得我上次扶你上骆驼时你还是个小不点儿呢,唉,还是那时的你好。”洛可可突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于是她哭了,他也跟着哭,一边笑一边哭,那几个人也哭了,他们回忆起了以前的训练——那时的日子,虽然苦,但很快乐,现在他们突然意识到,他们要去打仗了,有可能——再也回不来了。艾斯的脸上带着泪痕,笑着拍了一下骆驼,骆驼温顺地走了,洛可可一边走一边哭,谁都止不住,她对飞鹰队的感情比谁都深,他比谁都留恋飞鹰队的那片场地,那一座座矮矮的沙房,还有那个搞怪的小队长。。。。。。

(2)那波族

已经离开飞鹰队的营地很远了,洛可可的心情也渐渐趋于平静,她明白,一个圣光使者决不能感情用事,因为她身上肩负着的是好几十万人的生死自由啊!她咬咬牙,停止了哭泣,一直呜咽着向前走。慢慢地,她的嘴越张越大,越张越大——远处的沙丘后面,是一片广阔的绿洲,上面矗立一座金字塔似的金碧辉煌的建筑,周围是一圈城墙,大大小小的人在城里悠闲地走着——没错,那波族虽然没发展武器,但它的贸易经济则是这五维空间首屈一指的,这里是那波族政权的首都,叫布拉尔希拉斯。

走进布拉尔希拉斯,到处都是一片其乐融融的景象——孩子们有的骑着马装酷,却被马摔了下来;有的孩子跑来跑去,要抓一只蝴蝶或是其他的什么昆虫;安分一点的孩子则坐在角落里,一边吃着牛肉干——应该是他们那里饲养的动物的肉干——一边背着明天老师要考的战斗的技巧和那波族的历史。妇女们忙里忙外,一会儿要抓调皮的孩子,一会儿又要去做点心——那波族好一点的地方经常做一些肉干了,甜饼了,馍馍了一类的东西给小孩吃,哄

他们,让他们别闹了——一会儿又要去洗衣服,扫地,虽然那么辛苦,可她们的脸上是带着笑的,一点也不抱怨——大概这就是那波族境界高的体现吧。男人们从外边工作回来了——他们每天要种地,锄草,施肥,一家的吃穿全靠他一个人。他们回到了各自的家中,拿起妻子做的饼就吃,吃完后又马上投入到下午的工作中去了,当然,他们的脸上也是含笑的,只不过在这布满汗水的黝黑的脸上,看得并不明显。

洛可可他们边走边惊奇的看着——这也难怪,这个五维空间的年龄并不大,只有几十亿年,所以这里的一切并不太发达,这些古老的情景洛可可他们只在教科书和电影里看过,今天现实就摆在眼前,自然要惊奇地多看几眼。但是,他们自己感到很惊奇倒是真的,但是别人可不这么想,就在我们的四位游客欣赏风光的时候,一个声音从背后响起:“你们是什么人?!怎么可以私闯首都!来人啊,把他们压下去!”还没等洛可可他们反应过来,四副手铐已经分别戴在了他们的手上,还有四副脚铐。这样,洛可可他们动弹不得,只好乖乖地跟着那个人走——当然,如果没有这个人引路,他们还得多费上至少一天的时间向别人打听过往的王宫在哪儿呢,当然,他们张大嘴的时间也要推迟一天了。

(3)懦弱的国王

转眼间,洛可可他们跟着那个人走过了一座座桥,穿过了一道道丛林,走了半天,七拐八拐的,终于来到了一座宫殿前——那是一座怎样的宫殿啊,所有的部件都是由黄金做的,墙上镶着一个个翡翠、钻石、珠宝,连金碧辉煌这个词也不足以形容它的美,门前竖着一座大金门,上书五个大字——“那波族圣殿”,那规模并不比森林那边所有国家合建的亚特兰蒂斯圣殿小,似乎还多了一份威武庄严之气,令人不由自主地肃然起敬。洛可可刚要跟着那个人走进去,他却说:“你们先在这里呆着,我进去禀告国王,看他怎么处置你们。”说完就要往里跑,洛可可赶快叫住他说:“你误会了,我们不是什么森林对面的人派来的间谍,森林那边的所有国家已经被传说中的魔王占领了,而圣光又对他不起作用了,我们是来请你们国王派兵支援的!”那人站住了,他回过头来冷笑着说了一句:“不管怎样,只要你们是森林那边来的人,没有经过国王的应允就进入国家首都,都是要被杀头的。而

羊皮卷的故事(四)

海菲把啃了一半的面包推到一旁,想着自己坎坷的命运,明天就是他抵达伯利恒的第四天了,他满怀信心带来的那件红袍子,仍然原封不动地放在牲口背上的包袱里。牲口已经拴在客栈后面的山洞里了。

客栈里人声嘈杂,他却像全然不知,只皱着眉,愣愣地看着桌上没吃完的晚餐。那些有史以来困扰着每个推销员的问题,向他袭来。

“为什么人们不愿听我说什么?怎样才能引起他们的注意?为什么不等我开口,他们就把门关上了?为什么他们对我的话不感兴趣?这个小镇上的人都那么穷吗?要是他们说喜欢我的袍子,可是买不起,那我又能说什么呢?为什么好多人都叫我过几天再去?我卖不掉这袍子的话,别人能卖掉吗?每次要敲门的时候,心中就有说不出的恐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才能克服这种恐惧?是不是我比别人卖得贵了?”他摇着头,对自己的失败很不满意。也许他不适合干这行,也许他还是应该回去重新喂养骆驼,继续做每天只能赚取几个铜板的苦工。要是他能把袍子卖掉,回去见到主人,该有多么风光!柏萨罗叫他什么来着?年轻的勇士?此时此刻,他多么希望自己能带着成群的牲口衣锦还乡啊!

他又想到了丽莎,想到她那势利眼的父亲卡奈。于是,他很快打消了这些犹豫不决的念头。再在山上将就一夜吧,看好行李,明天一早再去碰碰运气。这回他得使出百般解数,巧言说服大家,卖个好价钱。得早点启程,天一亮就出发。碰上一个人就如此这般地说一遍,也许很快就可带着钱回橄榄山了。

他一边啃着剩下的面包,一边想着他的主人。柏萨罗一定会对他感到满意,引以为荣,因为他没有半途而废,失败而归。四天卖掉一件袍子,时间是长了一点,但他心里明白,这次能用四天时间卖掉东西,以后就能从主人那学到三天卖掉东西的方法,然后两天。总会有那么一天,他能在一小时内卖掉许多件袍子。那时,他就真成了有名望的推销员了。

离开嘈杂的小客栈,他举步走向拴着牲口的山洞。野草在寒冷的空气中冻僵了披着一层薄薄的霜衣,他踩在上面,草叶劈啪作响,发出脆裂的抱怨声。他打算今晚不回山上,就和小驴在洞里挤一夜算了。虽然他现在明白为什么别的推销员都不愿光顾这个小镇,但他还是坚信明天自己会吉星高照,时来运转。每每受到拒绝时,他都会想起别的推销员说过这里根本没有生意可做。可是,柏萨罗不是在多年以前在这一带卖出了很多袍子吗。也许时过境迁了,再说,柏萨罗毕竟是个了不起的推销大师。洞穴里好像有亮光,可能是小偷。想到这儿,他加快了脚步,一个箭步冲进了洞口。谁知眼前的画面倒让他松了口气,擒贼的念头化为乌有。

一支蜡烛勉强插在石壁的缝隙中。微弱的烛光下,一个满脸胡子的男人和一个年轻女人紧紧靠在一起。他们脚边放草料的石槽里,睡着一个婴儿。海菲虽然不大懂,不过由婴儿皱巴巴的深红肤色看来,这孩子才生下来不久,年轻夫妇伯婴儿受凉,商个人身上的斗篷全盖在他身上,只露出睡得香甜的小脸蛋。

男人朝海菲点了点头,一旁的女人挪动了一下身子,靠近旁边的孩子。没人说话。海菲注意到女人在瑟瑟发抖,这才发现她衣衫单薄,难以抵御洞里的湿寒,他又看了看孩子,看着他的小嘴一张一象,好像在对他笑。看着看着,一种奇妙的感觉流人海菲体内,也不晓得为什么,他突然想起丽莎。女人又在发抖,把他从梦中拉了回来。

就这样,经过一番痛苦挣扎,这个未来的大企业家,走到驴子面前,小心地解开包裹,取出袍子。他把它展开,爱惜地抚摩着它。袍子的红色在烛光下像燃烧的火。他看到袍子上绣着的两个公司的标志:方框框里一个圆圈,还有一颗小星星。三天来,这袍子在他累得酸痛手臂上不知挂过多少次了,他甚至认得出袍子上的每一根纤维。这确是一袭上等长袍,小心保养的话,可以穿上一辈。海菲闭上眼睛,叹了口气。然后,他快步走向眼前的小家庭,在孩子身边的稻草上跪下来,轻轻地把盖在他身上的破斗篷拿开,分别交给男人和女人。这对夫妇对海菲自作主张的举动不知所措,看着他张开珍爱的红袍子,充满柔情地包在熟睡的婴儿身上。

海菲牵着他的小驴,走出了洞穴。孩子母亲在他脸上留下的亲吻还没有干。在他头顶正上方的夜空中,高挂着一颗明亮的星星,他从未见过这么亮的星星。他目不转睛地望着它,直到眼眶盈满了泪水,才骑着小驴,踏上耶路撤冷的归途。

弃舍之于我(决赛文)

PS:这篇文写得死烂,详略不当,那种感情能隐隐觉察出来,可没达到最想表达的效果。修改过后满意了些,不过为了以示尊重这篇文是原件,无任何修改。

题记:妈妈,我回家了。就这一句包含了足够多青春腐败我之后我对于命运可耻的屈服。而你们始终别试图妄想我被完整征服,无论什么,绝不。我将她锁在耳后的纹身里多年,她住在我的身体里,在深的黑色阴影里,瞳孔里生长着光明的玫瑰。她仍旧过着孤独的生活,如你们所想。你们是否仍旧想着,这是两个不堪女人的爱情。事到如今,来日方长。

当我还是个女童的时候,一家三口住在杂乱的大街里头。因生性心高气傲,穿着公主裙穿过那肮脏的大街的时候总是捏紧鼻子踮起脚尖。和母亲一起走就总深埋着头,任污秽染脏我的裙袂和鞋头。母亲厌恶我所有鄙视低俗的做法,她总是大声地羞辱我,用沾满油腻的手扯我的头发,把我的发卡、皮筋扔到污水沟里。这种不理解从不妨碍我爱她,只是怨念在时光里越发彻骨。少女时代的记忆是一座如今残破不堪的两层砖瓦房,像所有邻家女穿着浅淡的连衣裙,长发及腰,面容羞涩环着书本低头匆匆从隔壁班男生热切的目光里沐浴而过。骑着单车在晨光里微笑,向落日问好。如朝露清明澄澈。

十六岁,在学校的晾衣坝被她吸引。她背对我坐在坝场突兀的一块空白地上,薄如蝉翼的花色衣裳。大抵是衣口太大的缘故左肩裸露在天日下,一只埃及黑猫在突出的骨头上神色茂生凛冽。我用沾过水的手指轻触那块皮肤,她像只受了惊吓的野物扔掉手里的东西站起来。我咯咯地嘲笑她的失措,她却在风里抱紧了身子,死死地盯住扔掉的烟头。我转身走开,背后有光在上下游离打探我的身子,回头的时候她说,坐吧。

她是大我八岁的寡言女人,奇异的爱情观和吸毒史让人远离她。她说,你叫我绿,现在是我与男友分手的第二十六小时。这才发现她手上带着一块手表,已经很旧了。她燃起一根烟,不再说话。我看着她的眉梢,就像看到多年后的自己。黑暗就在这一瞬驻扎进我的青春,肉体成了装饰,灵魂承接生命投过来的巨大重负,支架空洞和虚无。绿,我在生命力饱满的年岁遇见你,必定是要你汲取我身体的力量来换取你整个生命的孤独,当我看到你的瞳孔,目光所及那一片堂皇孤独。我投身你似海的眼波,不管会变得像小时候唾弃的下水道的唾液还是年少的晨露,我都情愿与你殊途同归。春风般单纯拂过的十六年顿时变得索然无味荒唐可笑。

我跟着绿回了她的公寓,干净明亮。她拉起窗帘拥抱了我。她轻轻地哭出声来,她说,爱情在哪里。我亲吻她的额头,睡一觉吧。她躺在我的身体里,紧锁的眉头久久没有舒展。我想着那条脏乱的大街,父母会怎样歇斯底里地互相责骂甚至扭打起来。酸楚的眼睛受不了长久思考疲惫的心终于潮湿珠目。我脱掉粉色的裙子,用绿宽大单薄的衣服将躯体包裹起来。如果某一天我控诉自己,那一定是因为从未有过感情用事的反叛。安心立命始终不好出走,不是背叛,是同情。我能感受到绿的孤独,她背上的苦楚,这就是最高境界的同情。所以这不会是爱情。我只在拯救两个灵魂。

绿是个桀骜自私的人,她粗暴地撕掉我穿在身上的她的衣服。又在出去回来的时候扔给我一大堆新衣服,是她喜欢的昂贵衣服。我把它们穿在身上,她抚摸我的皮肤,她说,你有植物一样强盛的丰盈,我爱你。她又亲吻我的头发,用木梳安静地帮我理顺。怎知发缕成结,她扔了梳子去做她的工作。我坐在镜前盯着她的后背,这些缭乱的头发难道不是她惶惶的心事?我不想听过往,我要恒古。绿。

4个月后,我们北上去了内蒙古。在沙漠里,有一列一列的骆驼队伍走过去,我说,绿,你会不会是一个失败的殉情者。她笑,你爱上我了吧。你变得和我一样自恃清高。我常常觉得自己生不逢时,在这样一个年代里,没有冷兵器、桃花、良人。我想要的不过是世外桃源和爱我的男人。城市太淡漠了,我从没有在城市大街上见过石头,像心一样柔软的石头。于是我只能寻找爱情,结果失败。我爱你,你爱我,可这不是我要的爱情。你觉得呢?

十天行程结束,我们回了家。

六月,与绿结识已近1年。越来越放肆的两个人花销变得更大,绿的工资已远远不能承受,于是我们俩一起打电话回家要钱。

妈妈在电话里沉默良久然后央求我回家,她说父亲跟着一个年轻女子跑了,现在她需要我。她没有哭,她在经历了这么多变数之后竟在短时间内迅速成熟起来。我挂了电话,然PS:这篇文写得死烂,详略不当,那种感情能隐隐觉察出来,可没达到最想表达的效果。修改过后满意了些,不过为了以示尊重这篇文是原件,无任何修改。

题记:妈妈,我回家了。就这一句包含了足够多青春腐败我之后我对于命运可耻的屈服。而你们始终别试图妄想我被完整征服,无论什么,绝不。我将她锁在耳后的纹身里多年,她住在我的身体里,在深的黑色阴影里,瞳孔里生长着光明的玫瑰。她仍旧过着孤独的生活,如你们所想。你们是否仍旧想着,这是两个不堪女人的爱情。事到如今,来日方长。

当我还是个女童的时候,一家三口住在杂乱的大街里头。因生性心高气傲,穿着公主裙穿过那肮脏的大街的时候总是捏紧鼻子踮起脚尖。和母亲一起走就总深埋着头,任污秽染脏我的裙袂和鞋头。母亲厌恶我所有鄙视低俗的做法,她总是大声地羞辱我,用沾满油腻的手扯我的头发,把我的发卡、皮筋扔到污水沟里。这种不理解从不妨碍我爱她,只是怨念在时光里越发彻骨。少女时代的记忆是一座如今残破不堪的两层砖瓦房,像所有邻家女穿着浅淡的连衣裙,长发及腰,面容羞涩环着书本低头匆匆从隔壁班男生热切的目光里沐浴而过。骑着单车在晨光里微笑,向落日问好。如朝露清明澄澈。

十六岁,在学校的晾衣坝被她吸引。她背对我坐在坝场突兀的一块空白地上,薄如蝉翼的花色衣裳。大抵是衣口太大的缘故左肩裸露在天日下,一只埃及黑猫在突出的骨头上神色茂生凛冽。我用沾过水的手指轻触那块皮肤,她像只受了惊吓的野物扔掉手里的东西站起来。我咯咯地嘲笑她的失措,她却在风里抱紧了身子,死死地盯住扔掉的烟头。我转身走开,背后有光在上下游离打探我的身子,回头的时候她说,坐吧。

她是大我八岁的寡言女人,奇异的爱情观和吸毒史让人远离她。她说,你叫我绿,现在是我与男友分手的第二十六小时。这才发现她手上带着一块手表,已经很旧了。她燃起一根烟,不再说话。我看着她的眉梢,就像看到多年后的自己。黑暗就在这一瞬驻扎进我的青春,肉体成了装饰,灵魂承接生命投过来的巨大重负,支架空洞和虚无。绿,我在生命力饱满的年岁遇见你,必定是要你汲取我身体的力量来换取你整个生命的孤独,当我看到你的瞳孔,目光所及那一片堂皇孤独。我投身你似海的眼波,不管会变得像小时候唾弃的下水道的唾液还是年少的晨露,我都情愿与你殊途同归。春风般单纯拂过的十六年顿时变得索然无味荒唐可笑。

我跟着绿回了她的公寓,干净明亮。她拉起窗帘拥抱了我。她轻轻地哭出声来,她说,爱情在哪里。我亲吻她的额头,睡一觉吧。她躺在我的身体里,紧锁的眉头久久没有舒展。我想着那条脏乱的大街,父母会怎样歇斯底里地互相责骂甚至扭打起来。酸楚的眼睛受不了长久思考疲惫的心终于潮湿珠目。我脱掉粉色的裙子,用绿宽大单薄的衣服将躯体包裹起来。如果某一天我控诉自己,那一定是因为从未有过感情用事的反叛。安心立命始终不好出走,不是背叛,是同情。我能感受到绿的孤独,她背上的苦楚,这就是最高境界的同情。所以这不会是爱情。我只在拯救两个灵魂。

绿是个桀骜自私的人,她粗暴地撕掉我穿在身上的她的衣服。又在出去回来的时候扔给我一大堆新衣服,是她喜欢的昂贵衣服。我把它们穿在身上,她抚摸我的皮肤,她说,你有植物一样强盛的丰盈,我爱你。她又亲吻我的头发,用木梳安静地帮我理顺。怎知发缕成结,她扔了梳子去做她的工作。我坐在镜前盯着她的后背,这些缭乱的头发难道不是她惶惶的心事?我不想听过往,我要恒古。绿。

4个月后,我们北上去了内蒙古。在沙漠里,有一列一列的骆驼队伍走过去,我说,绿,你会不会是一个失败的殉情者。她笑,你爱上我了吧。你变得和我一样自恃清高。我常常觉得自己生不逢时,在这样一个年代里,没有冷兵器、桃花、良人。我想要的不过是世外桃源和爱我的男人。城市太淡漠了,我从没有在城市大街上见过石头,像心一样柔软的石头。于是我只能寻找爱情,结果失败。我爱你,你爱我,可这不是我要的爱情。你觉得呢?

十天行程结束,我们回了家。

六月,与绿结识已近1年。越来越放肆的两个人花销变得更大,绿的工资已远远不能承受,于是我们俩一起打电话回家要钱。

妈妈在电话里沉默良久然后央求我回家,她说父亲跟着一个年轻女子跑了,现在她需要我。她没有哭,她在经历了这么多变数之后竟在短时间内迅速成熟起来。我挂了电话,然PS:这篇文写得死烂,详略不当,那种感情能隐隐觉察出来,可没达到最想表达的效果。修改过后满意了些,不过为了以示尊重这篇文是原件,无任何修改。

题记:妈妈,我回家了。就这一句包含了足够多青春腐败我之后我对于命运可耻的屈服。而你们始终别试图妄想我被完整征服,无论什么,绝不。我将她锁在耳后的纹身里多年,她住在我的身体里,在深的黑色阴影里,瞳孔里生长着光明的玫瑰。她仍旧过着孤独的生活,如你们所想。你们是否仍旧想着,这是两个不堪女人的爱情。事到如今,来日方长。

当我还是个女童的时候,一家三口住在杂乱的大街里头。因生性心高气傲,穿着公主裙穿过那肮脏的大街的时候总是捏紧鼻子踮起脚尖。和母亲一起走就总深埋着头,任污秽染脏我的裙袂和鞋头。母亲厌恶我所有鄙视低俗的做法,她总是大声地羞辱我,用沾满油腻的手扯我的头发,把我的发卡、皮筋扔到污水沟里。这种不理解从不妨碍我爱她,只是怨念在时光里越发彻骨。少女时代的记忆是一座如今残破不堪的两层砖瓦房,像所有邻家女穿着浅淡的连衣裙,长发及腰,面容羞涩环着书本低头匆匆从隔壁班男生热切的目光里沐浴而过。骑着单车在晨光里微笑,向落日问好。如朝露清明澄澈。

十六岁,在学校的晾衣坝被她吸引。她背对我坐在坝场突兀的一块空白地上,薄如蝉翼的花色衣裳。大抵是衣口太大的缘故左肩裸露在天日下,一只埃及黑猫在突出的骨头上神色茂生凛冽。我用沾过水的手指轻触那块皮肤,她像只受了惊吓的野物扔掉手里的东西站起来。我咯咯地嘲笑她的失措,她却在风里抱紧了身子,死死地盯住扔掉的烟头。我转身走开,背后有光在上下游离打探我的身子,回头的时候她说,坐吧。

她是大我八岁的寡言女人,奇异的爱情观和吸毒史让人远离她。她说,你叫我绿,现在是我与男友分手的第二十六小时。这才发现她手上带着一块手表,已经很旧了。她燃起一根烟,不再说话。我看着她的眉梢,就像看到多年后的自己。黑暗就在这一瞬驻扎进我的青春,肉体成了装饰,灵魂承接生命投过来的巨大重负,支架空洞和虚无。绿,我在生命力饱满的年岁遇见你,必定是要你汲取我身体的力量来换取你整个生命的孤独,当我看到你的瞳孔,目光所及那一片堂皇孤独。我投身你似海的眼波,不管会变得像小时候唾弃的下水道的唾液还是年少的晨露,我都情愿与你殊途同归。春风般单纯拂过的十六年顿时变得索然无味荒唐可笑。

我跟着绿回了她的公寓,干净明亮。她拉起窗帘拥抱了我。她轻轻地哭出声来,她说,爱情在哪里。我亲吻她的额头,睡一觉吧。她躺在我的身体里,紧锁的眉头久久没有舒展。我想着那条脏乱的大街,父母会怎样歇斯底里地互相责骂甚至扭打起来。酸楚的眼睛受不了长久思考疲惫的心终于潮湿珠目。我脱掉粉色的裙子,用绿宽大单薄的衣服将躯体包裹起来。如果某一天我控诉自己,那一定是因为从未有过感情用事的反叛。安心立命始终不好出走,不是背叛,是同情。我能感受到绿的孤独,她背上的苦楚,这就是最高境界的同情。所以这不会是爱情。我只在拯救两个灵魂。

绿是个桀骜自私的人,她粗暴地撕掉我穿在身上的她的衣服。又在出去回来的时候扔给我一大堆新衣服,是她喜欢的昂贵衣服。我把它们穿在身上,她抚摸我的皮肤,她说,你有植物一样强盛的丰盈,我爱你。她又亲吻我的头发,用木梳安静地帮我理顺。怎知发缕成结,她扔了梳子去做她的工作。我坐在镜前盯着她的后背,这些缭乱的头发难道不是她惶惶的心事?我不想听过往,我要恒古。绿。

4个月后,我们北上去了内蒙古。在沙漠里,有一列一列的骆驼队伍走过去,我说,绿,你会不会是一个失败的殉情者。她笑,你爱上我了吧。你变得和我一样自恃清高。我常常觉得自己生不逢时,在这样一个年代里,没有冷兵器、桃花、良人。我想要的不过是世外桃源和爱我的男人。城市太淡漠了,我从没有在城市大街上见过石头,像心一样柔软的石头。于是我只能寻找爱情,结果失败。我爱你,你爱我,可这不是我要的爱情。你觉得呢?

十天行程结束,我们回了家。

六月,与绿结识已近1年。越来越放肆的两个人花销变得更大,绿的工资已远远不能承受,于是我们俩一起打电话回家要钱。

妈妈在电话里沉默良久然后央求我回家,她说父亲跟着一个年轻女子跑了,现在她需要我。她没有哭,她在经历了这么多变数之后竟在短时间内迅速成熟起来。我挂了电话,然PS:这篇文写得死烂,详略不当,那种感情能隐隐觉察出来,可没达到最想表达的效果。修改过后满意了些,不过为了以示尊重这篇文是原件,无任何修改。

题记:妈妈,我回家了。就这一句包含了足够多青春腐败我之后我对于命运可耻的屈服。而你们始终别试图妄想我被完整征服,无论什么,绝不。我将她锁在耳后的纹身里多年,她住在我的身体里,在深的黑色阴影里,瞳孔里生长着光明的玫瑰。她仍旧过着孤独的生活,如你们所想。你们是否仍旧想着,这是两个不堪女人的爱情。事到如今,来日方长。

当我还是个女童的时候,一家三口住在杂乱的大街里头。因生性心高气傲,穿着公主裙穿过那肮脏的大街的时候总是捏紧鼻子踮起脚尖。和母亲一起走就总深埋着头,任污秽染脏我的裙袂和鞋头。母亲厌恶我所有鄙视低俗的做法,她总是大声地羞辱我,用沾满油腻的手扯我的头发,把我的发卡、皮筋扔到污水沟里。这种不理解从不妨碍我爱她,只是怨念在时光里越发彻骨。少女时代的记忆是一座如今残破不堪的两层砖瓦房,像所有邻家女穿着浅淡的连衣裙,长发及腰,面容羞涩环着书本低头匆匆从隔壁班男生热切的目光里沐浴而过。骑着单车在晨光里微笑,向落日问好。如朝露清明澄澈。

十六岁,在学校的晾衣坝被她吸引。她背对我坐在坝场突兀的一块空白地上,薄如蝉翼的花色衣裳。大抵是衣口太大的缘故左肩裸露在天日下,一只埃及黑猫在突出的骨头上神色茂生凛冽。我用沾过水的手指轻触那块皮肤,她像只受了惊吓的野物扔掉手里的东西站起来。我咯咯地嘲笑她的失措,她却在风里抱紧了身子,死死地盯住扔掉的烟头。我转身走开,背后有光在上下游离打探我的身子,回头的时候她说,坐吧。

她是大我八岁的寡言女人,奇异的爱情观和吸毒史让人远离她。她说,你叫我绿,现在是我与男友分手的第二十六小时。这才发现她手上带着一块手表,已经很旧了。她燃起一根烟,不再说话。我看着她的眉梢,就像看到多年后的自己。黑暗就在这一瞬驻扎进我的青春,肉体成了装饰,灵魂承接生命投过来的巨大重负,支架空洞和虚无。绿,我在生命力饱满的年岁遇见你,必定是要你汲取我身体的力量来换取你整个生命的孤独,当我看到你的瞳孔,目光所及那一片堂皇孤独。我投身你似海的眼波,不管会变得像小时候唾弃的下水道的唾液还是年少的晨露,我都情愿与你殊途同归。春风般单纯拂过的十六年顿时变得索然无味荒唐可笑。

我跟着绿回了她的公寓,干净明亮。她拉起窗帘拥抱了我。她轻轻地哭出声来,她说,爱情在哪里。我亲吻她的额头,睡一觉吧。她躺在我的身体里,紧锁的眉头久久没有舒展。我想着那条脏乱的大街,父母会怎样歇斯底里地互相责骂甚至扭打起来。酸楚的眼睛受不了长久思考疲惫的心终于潮湿珠目。我脱掉粉色的裙子,用绿宽大单薄的衣服将躯体包裹起来。如果某一天我控诉自己,那一定是因为从未有过感情用事的反叛。安心立命始终不好出走,不是背叛,是同情。我能感受到绿的孤独,她背上的苦楚,这就是最高境界的同情。所以这不会是爱情。我只在拯救两个灵魂。

绿是个桀骜自私的人,她粗暴地撕掉我穿在身上的她的衣服。又在出去回来的时候扔给我一大堆新衣服,是她喜欢的昂贵衣服。我把它们穿在身上,她抚摸我的皮肤,她说,你有植物一样强盛的丰盈,我爱你。她又亲吻我的头发,用木梳安静地帮我理顺。怎知发缕成结,她扔了梳子去做她的工作。我坐在镜前盯着她的后背,这些缭乱的头发难道不是她惶惶的心事?我不想听过往,我要恒古。绿。

4个月后,我们北上去了内蒙古。在沙漠里,有一列一列的骆驼队伍走过去,我说,绿,你会不会是一个失败的殉情者。她笑,你爱上我了吧。你变得和我一样自恃清高。我常常觉得自己生不逢时,在这样一个年代里,没有冷兵器、桃花、良人。我想要的不过是世外桃源和爱我的男人。城市太淡漠了,我从没有在城市大街上见过石头,像心一样柔软的石头。于是我只能寻找爱情,结果失败。我爱你,你爱我,可这不是我要的爱情。你觉得呢?

十天行程结束,我们回了家。

六月,与绿结识已近1年。越来越放肆的两个人花销变得更大,绿的工资已远远不能承受,于是我们俩一起打电话回家要钱。

妈妈在电话里沉默良久然后央求我回家,她说父亲跟着一个年轻女子跑了,现在她需要我。她没有哭,她在经历了这么多变数之后竟在短时间内迅速成熟起来。我挂了电话,然PS:这篇文写得死烂,详略不当,那种感情能隐隐觉察出来,可没达到最想表达的效果。修改过后满意了些,不过为了以示尊重这篇文是原件,无任何修改。

题记:妈妈,我回家了。就这一句包含了足够多青春腐败我之后我对于命运可耻的屈服。而你们始终别试图妄想我被完整征服,无论什么,绝不。我将她锁在耳后的纹身里多年,她住在我的身体里,在深的黑色阴影里,瞳孔里生长着光明的玫瑰。她仍旧过着孤独的生活,如你们所想。你们是否仍旧想着,这是两个不堪女人的爱情。事到如今,来日方长。

当我还是个女童的时候,一家三口住在杂乱的大街里头。因生性心高气傲,穿着公主裙穿过那肮脏的大街的时候总是捏紧鼻子踮起脚尖。和母亲一起走就总深埋着头,任污秽染脏我的裙袂和鞋头。母亲厌恶我所有鄙视低俗的做法,她总是大声地羞辱我,用沾满油腻的手扯我的头发,把我的发卡、皮筋扔到污水沟里。这种不理解从不妨碍我爱她,只是怨念在时光里越发彻骨。少女时代的记忆是一座如今残破不堪的两层砖瓦房,像所有邻家女穿着浅淡的连衣裙,长发及腰,面容羞涩环着书本低头匆匆从隔壁班男生热切的目光里沐浴而过。骑着单车在晨光里微笑,向落日问好。如朝露清明澄澈。

十六岁,在学校的晾衣坝被她吸引。她背对我坐在坝场突兀的一块空白地上,薄如蝉翼的花色衣裳。大抵是衣口太大的缘故左肩裸露在天日下,一只埃及黑猫在突出的骨头上神色茂生凛冽。我用沾过水的手指轻触那块皮肤,她像只受了惊吓的野物扔掉手里的东西站起来。我咯咯地嘲笑她的失措,她却在风里抱紧了身子,死死地盯住扔掉的烟头。我转身走开,背后有光在上下游离打探我的身子,回头的时候她说,坐吧。

她是大我八岁的寡言女人,奇异的爱情观和吸毒史让人远离她。她说,你叫我绿,现在是我与男友分手的第二十六小时。这才发现她手上带着一块手表,已经很旧了。她燃起一根烟,不再说话。我看着她的眉梢,就像看到多年后的自己。黑暗就在这一瞬驻扎进我的青春,肉体成了装饰,灵魂承接生命投过来的巨大重负,支架空洞和虚无。绿,我在生命力饱满的年岁遇见你,必定是要你汲取我身体的力量来换取你整个生命的孤独,当我看到你的瞳孔,目光所及那一片堂皇孤独。我投身你似海的眼波,不管会变得像小时候唾弃的下水道的唾液还是年少的晨露,我都情愿与你殊途同归。春风般单纯拂过的十六年顿时变得索然无味荒唐可笑。

我跟着绿回了她的公寓,干净明亮。她拉起窗帘拥抱了我。她轻轻地哭出声来,她说,爱情在哪里。我亲吻她的额头,睡一觉吧。她躺在我的身体里,紧锁的眉头久久没有舒展。我想着那条脏乱的大街,父母会怎样歇斯底里地互相责骂甚至扭打起来。酸楚的眼睛受不了长久思考疲惫的心终于潮湿珠目。我脱掉粉色的裙子,用绿宽大单薄的衣服将躯体包裹起来。如果某一天我控诉自己,那一定是因为从未有过感情用事的反叛。安心立命始终不好出走,不是背叛,是同情。我能感受到绿的孤独,她背上的苦楚,这就是最高境界的同情。所以这不会是爱情。我只在拯救两个灵魂。

绿是个桀骜自私的人,她粗暴地撕掉我穿在身上的她的衣服。又在出去回来的时候扔给我一大堆新衣服,是她喜欢的昂贵衣服。我把它们穿在身上,她抚摸我的皮肤,她说,你有植物一样强盛的丰盈,我爱你。她又亲吻我的头发,用木梳安静地帮我理顺。怎知发缕成结,她扔了梳子去做她的工作。我坐在镜前盯着她的后背,这些缭乱的头发难道不是她惶惶的心事?我不想听过往,我要恒古。绿。

4个月后,我们北上去了内蒙古。在沙漠里,有一列一列的骆驼队伍走过去,我说,绿,你会不会是一个失败的殉情者。她笑,你爱上我了吧。你变得和我一样自恃清高。我常常觉得自己生不逢时,在这样一个年代里,没有冷兵器、桃花、良人。我想要的不过是世外桃源和爱我的男人。城市太淡漠了,我从没有在城市大街上见过石头,像心一样柔软的石头。于是我只能寻找爱情,结果失败。我爱你,你爱我,可这不是我要的爱情。你觉得呢?

十天行程结束,我们回了家。

六月,与绿结识已近1年。越来越放肆的两个人花销变得更大,绿的工资已远远不能承受,于是我们俩一起打电话回家要钱。

妈妈在电话里沉默良久然后央求我回家,她说父亲跟着一个年轻女子跑了,现在她需要我。她没有哭,她在经历了这么多变数之后竟在短时间内迅速成熟起来。我挂了电话,然PS:这篇文写得死烂,详略不当,那种感情能隐隐觉察出来,可没达到最想表达的效果。修改过后满意了些,不过为了以示尊重这篇文是原件,无任何修改。

题记:妈妈,我回家了。就这一句包含了足够多青春腐败我之后我对于命运可耻的屈服。而你们始终别试图妄想我被完整征服,无论什么,绝不。我将她锁在耳后的纹身里多年,她住在我的身体里,在深的黑色阴影里,瞳孔里生长着光明的玫瑰。她仍旧过着孤独的生活,如你们所想。你们是否仍旧想着,这是两个不堪女人的爱情。事到如今,来日方长。

当我还是个女童的时候,一家三口住在杂乱的大街里头。因生性心高气傲,穿着公主裙穿过那肮脏的大街的时候总是捏紧鼻子踮起脚尖。和母亲一起走就总深埋着头,任污秽染脏我的裙袂和鞋头。母亲厌恶我所有鄙视低俗的做法,她总是大声地羞辱我,用沾满油腻的手扯我的头发,把我的发卡、皮筋扔到污水沟里。这种不理解从不妨碍我爱她,只是怨念在时光里越发彻骨。少女时代的记忆是一座如今残破不堪的两层砖瓦房,像所有邻家女穿着浅淡的连衣裙,长发及腰,面容羞涩环着书本低头匆匆从隔壁班男生热切的目光里沐浴而过。骑着单车在晨光里微笑,向落日问好。如朝露清明澄澈。

十六岁,在学校的晾衣坝被她吸引。她背对我坐在坝场突兀的一块空白地上,薄如蝉翼的花色衣裳。大抵是衣口太大的缘故左肩裸露在天日下,一只埃及黑猫在突出的骨头上神色茂生凛冽。我用沾过水的手指轻触那块皮肤,她像只受了惊吓的野物扔掉手里的东西站起来。我咯咯地嘲笑她的失措,她却在风里抱紧了身子,死死地盯住扔掉的烟头。我转身走开,背后有光在上下游离打探我的身子,回头的时候她说,坐吧。

她是大我八岁的寡言女人,奇异的爱情观和吸毒史让人远离她。她说,你叫我绿,现在是我与男友分手的第二十六小时。这才发现她手上带着一块手表,已经很旧了。她燃起一根烟,不再说话。我看着她的眉梢,就像看到多年后的自己。黑暗就在这一瞬驻扎进我的青春,肉体成了装饰,灵魂承接生命投过来的巨大重负,支架空洞和虚无。绿,我在生命力饱满的年岁遇见你,必定是要你汲取我身体的力量来换取你整个生命的孤独,当我看到你的瞳孔,目光所及那一片堂皇孤独。我投身你似海的眼波,不管会变得像小时候唾弃的下水道的唾液还是年少的晨露,我都情愿与你殊途同归。春风般单纯拂过的十六年顿时变得索然无味荒唐可笑。

我跟着绿回了她的公寓,干净明亮。她拉起窗帘拥抱了我。她轻轻地哭出声来,她说,爱情在哪里。我亲吻她的额头,睡一觉吧。她躺在我的身体里,紧锁的眉头久久没有舒展。我想着那条脏乱的大街,父母会怎样歇斯底里地互相责骂甚至扭打起来。酸楚的眼睛受不了长久思考疲惫的心终于潮湿珠目。我脱掉粉色的裙子,用绿宽大单薄的衣服将躯体包裹起来。如果某一天我控诉自己,那一定是因为从未有过感情用事的反叛。安心立命始终不好出走,不是背叛,是同情。我能感受到绿的孤独,她背上的苦楚,这就是最高境界的同情。所以这不会是爱情。我只在拯救两个灵魂。

绿是个桀骜自私的人,她粗暴地撕掉我穿在身上的她的衣服。又在出去回来的时候扔给我一大堆新衣服,是她喜欢的昂贵衣服。我把它们穿在身上,她抚摸我的皮肤,她说,你有植物一样强盛的丰盈,我爱你。她又亲吻我的头发,用木梳安静地帮我理顺。怎知发缕成结,她扔了梳子去做她的工作。我坐在镜前盯着她的后背,这些缭乱的头发难道不是她惶惶的心事?我不想听过往,我要恒古。绿。

4个月后,我们北上去了内蒙古。在沙漠里,有一列一列的骆驼队伍走过去,我说,绿,你会不会是一个失败的殉情者。她笑,你爱上我了吧。你变得和我一样自恃清高。我常常觉得自己生不逢时,在这样一个年代里,没有冷兵器、桃花、良人。我想要的不过是世外桃源和爱我的男人。城市太淡漠了,我从没有在城市大街上见过石头,像心一样柔软的石头。于是我只能寻找爱情,结果失败。我爱你,你爱我,可这不是我要的爱情。你觉得呢?

十天行程结束,我们回了家。

六月,与绿结识已近1年。越来越放肆的两个人花销变得更大,绿的工资已远远不能承受,于是我们俩一起打电话回家要钱。

妈妈在电话里沉默良久然后央求我回家,她说父亲跟着一个年轻女子跑了,现在她需要我。她没有哭,她在经历了这么多变数之后竟在短时间内迅速成熟起来。我挂了电话,然PS:这篇文写得死烂,详略不当,那种感情能隐隐觉察出来,可没达到最想表达的效果。修改过后满意了些,不过为了以示尊重这篇文是原件,无任何修改。

题记:妈妈,我回家了。就这一句包含了足够多青春腐败我之后我对于命运可耻的屈服。而你们始终别试图妄想我被完整征服,无论什么,绝不。我将她锁在耳后的纹身里多年,她住在我的身体里,在深的黑色阴影里,瞳孔里生长着光明的玫瑰。她仍旧过着孤独的生活,如你们所想。你们是否仍旧想着,这是两个不堪女人的爱情。事到如今,来日方长。

当我还是个女童的时候,一家三口住在杂乱的大街里头。因生性心高气傲,穿着公主裙穿过那肮脏的大街的时候总是捏紧鼻子踮起脚尖。和母亲一起走就总深埋着头,任污秽染脏我的裙袂和鞋头。母亲厌恶我所有鄙视低俗的做法,她总是大声地羞辱我,用沾满油腻的手扯我的头发,把我的发卡、皮筋扔到污水沟里。这种不理解从不妨碍我爱她,只是怨念在时光里越发彻骨。少女时代的记忆是一座如今残破不堪的两层砖瓦房,像所有邻家女穿着浅淡的连衣裙,长发及腰,面容羞涩环着书本低头匆匆从隔壁班男生热切的目光里沐浴而过。骑着单车在晨光里微笑,向落日问好。如朝露清明澄澈。

十六岁,在学校的晾衣坝被她吸引。她背对我坐在坝场突兀的一块空白地上,薄如蝉翼的花色衣裳。大抵是衣口太大的缘故左肩裸露在天日下,一只埃及黑猫在突出的骨头上神色茂生凛冽。我用沾过水的手指轻触那块皮肤,她像只受了惊吓的野物扔掉手里的东西站起来。我咯咯地嘲笑她的失措,她却在风里抱紧了身子,死死地盯住扔掉的烟头。我转身走开,背后有光在上下游离打探我的身子,回头的时候她说,坐吧。

她是大我八岁的寡言女人,奇异的爱情观和吸毒史让人远离她。她说,你叫我绿,现在是我与男友分手的第二十六小时。这才发现她手上带着一块手表,已经很旧了。她燃起一根烟,不再说话。我看着她的眉梢,就像看到多年后的自己。黑暗就在这一瞬驻扎进我的青春,肉体成了装饰,灵魂承接生命投过来的巨大重负,支架空洞和虚无。绿,我在生命力饱满的年岁遇见你,必定是要你汲取我身体的力量来换取你整个生命的孤独,当我看到你的瞳孔,目光所及那一片堂皇孤独。我投身你似海的眼波,不管会变得像小时候唾弃的下水道的唾液还是年少的晨露,我都情愿与你殊途同归。春风般单纯拂过的十六年顿时变得索然无味荒唐可笑。

我跟着绿回了她的公寓,干净明亮。她拉起窗帘拥抱了我。她轻轻地哭出声来,她说,爱情在哪里。我亲吻她的额头,睡一觉吧。她躺在我的身体里,紧锁的眉头久久没有舒展。我想着那条脏乱的大街,父母会怎样歇斯底里地互相责骂甚至扭打起来。酸楚的眼睛受不了长久思考疲惫的心终于潮湿珠目。我脱掉粉色的裙子,用绿宽大单薄的衣服将躯体包裹起来。如果某一天我控诉自己,那一定是因为从未有过感情用事的反叛。安心立命始终不好出走,不是背叛,是同情。我能感受到绿的孤独,她背上的苦楚,这就是最高境界的同情。所以这不会是爱情。我只在拯救两个灵魂。

绿是个桀骜自私的人,她粗暴地撕掉我穿在身上的她的衣服。又在出去回来的时候扔给我一大堆新衣服,是她喜欢的昂贵衣服。我把它们穿在身上,她抚摸我的皮肤,她说,你有植物一样强盛的丰盈,我爱你。她又亲吻我的头发,用木梳安静地帮我理顺。怎知发缕成结,她扔了梳子去做她的工作。我坐在镜前盯着她的后背,这些缭乱的头发难道不是她惶惶的心事?我不想听过往,我要恒古。绿。

4个月后,我们北上去了内蒙古。在沙漠里,有一列一列的骆驼队伍走过去,我说,绿,你会不会是一个失败的殉情者。她笑,你爱上我了吧。你变得和我一样自恃清高。我常常觉得自己生不逢时,在这样一个年代里,没有冷兵器、桃花、良人。我想要的不过是世外桃源和爱我的男人。城市太淡漠了,我从没有在城市大街上见过石头,像心一样柔软的石头。于是我只能寻找爱情,结果失败。我爱你,你爱我,可这不是我要的爱情。你觉得呢?

十天行程结束,我们回了家。

六月,与绿结识已近1年。越来越放肆的两个人花销变得更大,绿的工资已远远不能承受,于是我们俩一起打电话回家要钱。

妈妈在电话里沉默良久然后央求我回家,她说父亲跟着一个年轻女子跑了,现在她需要我。她没有哭,她在经历了这么多变数之后竟在短时间内迅速成熟起来。我挂了电话,然

误入人间的天使(1)

那一天,我昏昏沉沉的被一个好心的人带回了家,他们把爱和希望给了我,使我又有了活下去的勇气。我原本是一个天堂的使者,把爱和希望撒在人间是我的任务,而我却被别人给予了爱和希望,我受之有愧。当我回到天堂的时候,上帝告诉我,我的前世也是一个普通人,只因为给了别人爱,死后,才化作了一位天堂的使者,继续为人间播撒爱,人间有许多的天使需要我们去寻找,你可以去一个叫“Evol”的地方,在那,你可以找到天使。我满怀着希望出发了,一路上,我问过很多人,可他们都不知道这个地方,我绝望了,绝望中,我倒在了地上。当我醒来时,发现我身旁有一个小女孩,我问她叫什么名字,可她说什么也不肯说,过了三天,那个小女孩离奇的失踪了,我找遍了整个小镇,也不见她的踪影。后来我才知道,她叫索菲娅,是个孤儿,身世极其可怜,从来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我叹息了一下,走了,继续去寻找那个所谓的“Evol”。在艰苦的环境下,我再一次晕倒在沙漠里,这次,当我醒来时,吓了一跳,在我身旁的竟是一只骆驼,他用舌头温柔的舔着我的脸,仿佛在告诉我,它没有恶意。晚上,骆驼不见了,当它回来时已是满身伤痕 ,嘴里衔着一个水罐,原来它是为了那罐水。我非常高兴的说道,你就是我要找的天使。说着,将骆驼带回了天上,上帝看到骆驼点了点头,将它化为了天使。可此时,在上帝的心中却长叹了一口气。许多年后,我早已把那个曾经救过我的性命的女孩忘到了脑后,这使得上帝在心中长叹了一口气。一天,上帝突然把我叫到面前,说想问我一些问题,他对我说:“孩子,你知道那只骆驼在你的心目中是什么位置吗?” 待续

蓝心(一)转载

蓝心 如果哪一天,你身边突然钻出了一个身着T恤和牛仔,留着一头俏丽短发的小妮子,把外语老师讲课比喻成鸡啄米粒:每逢肚子饿.就面部表情十分痛苦的吟唱:"日照香炉生紫烟,你我走进烤鸭店,口水流了三千尺,可惜袋里没有钱^^^^^^"那她准是我的同桌蓝心. 同桌蓝心乃一介小女子,可其顽皮程度^^^^^哼哼,我想周伯通见了,铁定也会直乎:"悲乎哉,悲乎哉!"然后,往后一仰,四肢抽蓄,白眼直翻. 若不信,下面我就列出蓝心轶事的一则,以兹证明. Miss Gao正在教室里忘我的讲解着语法--宾语从句.classroom里虚座无席.蓝心的声音此时开始以180°的平角传到我耳中:"简直是痛苦的煎熬,摧残人生嘛."我正在做笔记,便狠狠的回了他一个白眼.而她回赠了我一个吊死鬼像. 突然,(前后不到10秒钟),平静的湖面投进了一颗石子,导火线开始点燃.蓝心"扑哧"一声眼睛迅速成为标准的一线天,一手捂嘴,一手按肚子,身体伏在桌子上,上下起伏.(远望,整体轮廓像一只骆驼) "恩"Miss Gao抬起头反射性的望向她. "刷刷刷",全班63双眼睛马上射向她.( 终于,可怜的蓝心再师生共同作用的≥220伏的眼电压下.全身肌肉恢复原状.只是,一张脸不知由于什么原因,憋的同猴屁股并无异样. Miss Gao有严厉的扫视了四周一番,然后一高频率饶教室一周,企图发现一点什么可疑行迹.然而,奥,MY GOD!上帝保佑的背后用透明胶带粘着一张纸.上面画着一张八卦图,八卦两旁用我熟悉的可以用触觉判断的字体写着:"妖魔现原形,吗里吗里轰!" 顿时,导火线引爆炸弹."哄!"教室乱作一团.大笑声,口哨声,叫"酷"声,汇成了一篇疯狂的乐章,此起彼伏.蓝心理所当然充当了指挥,使劲的甩着手作出OK状,纤纤细腰酷似像杰克逊,只差没像张慧妹般的尖叫了. ………………………………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晓!)由于时间的关系,我只写了前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