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的晚上。

“你还回家干什么,现在几点了?我没你这个女儿,你走吧,爱上哪上哪,就当没生你。”对于晚回家的我,妈妈急得口不择言骂着。

“哎哟哟!大美女一生气就不漂亮了。我今天帮同学辅导功课回家晚了,对不起,让您着急了。”我搂着妈妈急忙哄道。

“走开!”妈妈嫌弃的把我扒拉开来。

“我饿了!”我撒着娇摇着妈妈的手。

“哼!饿死你算了。”妈妈口是心非的从厨房里端出饭菜。

我边吃边逗妈妈:“妈妈!您可不能做违法的事情。”

“我一五好市民,什么时候做个过违法的事?”妈妈给我翻了个白眼。

“您刚刚赶我走,这是犯了遗弃罪。在宪法中,遗弃罪是一项严重的罪行,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呵!拿法律吓我呀!”妈妈不屑的瞟了我一眼。

“我可不是吓唬你,刚才你还说要饿死我,幸亏你没这么干,不然你又犯了虐待罪。”我假装一本正经的说道。

“你能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老妈甚是欣慰。知律法于心,你也要守法律于行。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不仅要心中知法,保持对宪法的敬畏之心,还要行中守法,捍卫法律的神圣尊严,将宪法精神铭记于心,并且要大力宣扬宪法,学习宪法,在追梦路上牢记使命!”

妈妈这番话惊呆了我,因为家境的原因,妈妈读完小学就辍学了

“yes Sir!哎哟妈呀!我老妈政治觉悟蛮高的嘛。”我调皮的大声答道。

“嗯!”妈妈傲娇的一甩头。

为了和我斗智斗勇,我经常看见妈妈在背诵宪法,有这么个好学的妈妈,我怎敢落后。周末,我们家经常来一场宪法知识竞赛,赢得的一方可以不用干家务活,输的一方还得端茶送水伺候着。有意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