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草长莺飞的季节,空气中弥漫着青草特有的气味。莫筱崎和梓铭捧着滢萱生前最喜欢的粉色百合要去祭拜她,却在公墓门口碰到了同样捧着粉色百合的颜俊逸和何梦然,四个人先是一愣,后又相视而笑。穿着黑色西装的男生,打扮简洁得体的女生,身上散发出的那种成熟的气息,真的已经不是十七八岁时那群稚嫩的孩子了。

“嗨,看来我们还真是心灵相通啊~”筱崎打趣地说道。

“呵~这还不都是因为萱丫头吗。”

提起滢萱,每个人的眼光突然又黯淡了一些,想想时间还真快,转眼又过了一年了。

老远,发现滢萱墓前坐着一个人,居然是莫飞,正低着头在画着什么。

“你小子在做什么呢?”俊逸突然出声问道。

莫飞轻轻地回头,竟没有被吓着,平静地说:

“这个吗?哦,是送给滢萱的。还记得她的那句‘我爱你们’吗?我想她现在一定很想念我们吧,就想我们想念她一样。”

沉默……世界在一瞬间失去了所有杂乱的声音,只剩下笔尖亲吻画纸的沙沙声。

筱崎上前弯下腰,轻轻抚摸着滢萱的照片。那是自己最好最好的朋友,那是个突然出现在自己生命中又突然离去的女孩。每次想起她,筱崎都忍不住会流泪。照片上的女孩,那双眼睛,曾经那么明亮,那张嘴巴,曾经那么能说会道,那么调皮;那笑容,曾经那么迷人,那么灿烂……却……都已是曾经了。

滢萱,我找到我的翅膀了,在我音乐的国度里,在梓铭的怀抱里,在我们的友谊中……滢萱,我不会孤单了,有了曾经的你和现在的他。你也不会孤单了,因为有我,有爱你的人,还有你爱的人,这种爱,永远无法泯灭。

——莫筱崎

四个人静静地站在莫飞身后,看他画画。画面上的女孩们,那么年轻,那么美;画面上的男孩们,那么俊朗,那么深邃;男孩女孩的背上都有一双似有似无的翅膀,其中一个男孩正在弯腰拾起凋落在地上的那双散发着灿烂光芒的翅膀。耳边突然回荡起许多人的笑声,很快乐的笑声,一直不断,一直延长……

画完了画,莫飞起身,掏出打火机,慢慢地将画点燃。微风吹过,纸灰随风飘扬,恍惚间变成了许多的白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飞向远方,飞向女孩的天堂。

莫飞背上画包,朝他们四人说了一句“再见”转身离去。天边的云似乎被圣火所点燃,泛着橘红色的光。晚霞温柔地洒在他的身上,被染上了一种迷离的颜色。风,吹起他的大衣,凌乱的头发在风中舞动,莫飞默默地望着夕阳,嘴角轻轻上扬,目光中有了方向,开始了他的远航……

滢萱,你说的对,我有一双辉煌的翅膀,只是因为某种意外使我遗失掉了它。谢谢你,帮我找回了曾经遗失的翅膀,是你使我有了方向,是你的坚强你的微笑使我不再迷茫,不再彷徨。我找到我要走的路了。我的画,为你而画,因为你是我的天使,我青春时期最美最美的天使。我会永远记得你——夏滢萱。

——莫飞

The End

后记——就这样走过

写完最后一个字,已经是深夜11点20分了。呵~长舒一口气,这个故事,终于结束了。不管它在你们的心里是怎样的面目(因为第一次写这东东,当然还不够成熟),我只想要告诉大家,这个故事,是那么的真,因为里面的人物性格,很多是有原形的。

在初四的时候突然冒出个念头,想要写个小说,可一直没有时间和精力,一直到中考完的暑假,才真正开始了这个故事。本来,小说中的人物都应该是虚构的,可写着写着竟发现里面的人物和我们如此相像。

Violin——我生命中挥之不去的记忆。

不知为什么会和Violin成为如此要好的朋友,也许是缘分,小学一年级时我们做了一年的同学,然后从初一到初三又是同班同学。那时我们并不是太要好,当初的印象中,她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女孩子,成绩一般,相貌平平,而我在班级里却比较突出,是老师的左右手,,根本没有想到这个女孩会出现在我的生命中,而且如此重要。

初三的下半年(我们这里是五四制),我们突然变得很要好,如胶似漆,从此形影不离。找不到什么特别的理由,应该就算是情投意合吧。同样喜欢周杰伦别具一格的调调,同样愿意陷身于小四精心编写的爱情悲剧,同样乐意留半长的头发,穿鲜艳却得体的衣服,说着只有我们才听的懂的笑话,一起上QQ,一起忽悠人,一起开怀大笑……

曾经为了一件钟爱的衣服在烈日下蹬着自行车累到不行也不后悔不抱怨;曾经为了一个好看的男孩放下淑女姿态厚着脸皮去打听人家的姓名;曾经为了显示个性下雨天宁愿成为落汤鸡也不肯打伞……太多的同样,太多的曾经,有些已在记忆中变的模糊,也数不过来,总之阳光洒落的地方,有我们开心的笑脸;微风吹过的地方,有我们活跃的身影;候鸟飞过的地方,也有我们留下的不愉快的痕迹。我们的友情不需要语言,只需要去感受,心,是最好的见证。

分别——我们一度逃避,一度厌恶的话题,然而我们注定是要分别的,而且很快。快到当它来临时,我竟然不知所措。

Violin是个音乐才女,从小就弹得一手好钢琴,她对我说,她的童年就是在琴键上和妈妈的抽打下走过的,她说这个的时候,眼睛望着天空,脸上有着淡淡的忧伤,不过她很快便转过脸朝我微笑,她一直是一个开朗乐观的女孩,喜欢张开嘴笑,露出洁白的牙齿。阳光抚过她的脸庞,我会觉得她好美,像一个天使。也许她真的就是我青春时期的天使,陪我走过这段快乐的时光。

我是一个典型的双鱼座的女孩,书上说,双鱼座是水汇成的星座,双鱼座的女孩感情十分细腻,我想我就是这样的。和Violin相比,我是一个姐姐,然而现在的我却十分依赖于她有什么事总想和她一起分享,一起承担。我没有她的音乐才华,没有她的乐观向上,有的,也只是比她好很多的成绩。因此,中考过后,我注定会去一所文科较好的学校,而她则选择喜欢的艺校。

但是心中总想哭泣。七月,是个花开的季节,有温暖的阳光,有美丽的花儿。但偏偏又是个分别的季节,充满着与之格格不入的忧伤。

电话中,Violin哭着说:“monro,怎么办?我还有8天就要走了,怎么办啊?我、我不想……”Violin哽咽着。我沉默,或者说是有些害怕,已经习惯了有她的日子,那么分别后,生活还会继续美好吗?而我却强装出微笑告诉Violin:“别哭,我们都会更好的,即使分开了,我们也不会孤单,因为真挚的友谊是永远不会孤单的。”

……

我想,也就是因为我和violin之间的感情才使我有了叙述这个故事的欲望吧。在写出很多文字的时候,我都会突然停下来,因为这些话,这些表情,这些语言……竟都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所做的!突然想起《糖果屋》里的一句话:很多事情的发展注定他有个结束,好好享受美丽的过程,擦身而过的时候,我们应该学会遗忘。如果遗忘真的那么容易,又怎么会不经意地出现笔下的这些情节?

也可能是看多了小四的书,受到他的感染,竟也写起悲剧来,自己到没觉得怎么伤感,到是把老妈给惹哭了~唉唉~~(ˇoˇ)!但我并不想把结局收在那个尽是忧伤尽是泪水的地方,便又加了个尾声,使感情基调稍微回升一下,但是由于写结尾的时候有些才思枯竭,所以结尾并不是很满意呀~~~

呵呵~~总之,故事结束了,每个人都回归原位了,不管它是怎样收场的,都希望大家能够感受到其中的爱以及包含其中的第四种情感,也希望我们大家都能及时地回过头,寻找一下不经意间被我们遗失掉的翅膀,能够学会珍惜在我们的生命中悄然出现的天使,这也是我们这群十六七岁的孩子们最真实的感受与渴望。

我们都要努力微笑,让身边关心我们的人知道,我们是快乐的。

金秋的收获

金秋的收获春华秋实,秋天,是果实压满枝头,万紫千红的丰收季节。

9月18日,我们全体同学沐浴着阳光,伴着晨风来到了坐落在雁栖湖畔的“乡间情趣园”采摘金秋的果实。

从车上下来,我立刻被这里的美景惊呆了。极目远眺,丛山峻岭,郁郁葱葱。近处,苹果树、桃树、柿子树都被累累的果实压弯了腰,采摘就从这里开始了。苹果挂在高高的枝头,同学们看了眼馋极了。可是要想把它们摘下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为此,同学们想尽了各种办法:有的跳起来抓,有的用树枝打,有的抱住树干摇,还有的干脆爬上树去摘……不一会儿,好多好多又大又红的苹果被我们装进了口袋。这不小的收获使同学们的兴致更高了。

老师又领我们来到地瓜地。看到这片不起眼的绿地,我怎么也想不出,这地底下竟长着味道鲜美的地瓜。我蹲在地上,两手抓起几根瓜秧,紧紧握住,心想这一下定能拔出一个大地瓜。边想边用力向后拔,可是手拔疼了,瓜秧却一动不动。王业伦同学见我在使劲,也跑过来帮我。我拔瓜秧,她拽我的胳膊,哈哈,还真有点像小人书里的“拔萝卜”。这时,只听“蹦”的一声,把我俩吓了一跳,原来瓜秧断了。地瓜没拔出来,还差点摔个大跟头,看来拔不行,还要挖。

我重新找到一棵又大又粗的瓜秧,先把叶子扒开,再用手使劲挖根部的土。不一会儿,只见一个地瓜的小脑袋露了出来。我又学着刚才的样子,继续扒土。只见地瓜又露出了一些,我心想这回可成功了。我偷偷地看了看别的同学,还没有挖出来,心想这回我可成第一了,越想越着急,情不自禁站起来,使劲往上一拔,结果地瓜成了两半。我后悔得直想哭,真不该拔,怪不得在家里妈妈总批评我性急呢。

我又重新换了一个地方。这时我想起奶奶家种的南瓜了,叶子枯黄的大南瓜才会成熟。于是我选了一棵叶子已经枯黄的地瓜秧,使劲用手挖起来。细沙上磨得我手直疼,我还坚持挖,直到整个一个大地瓜完全暴露出来,我才将它小心翼翼地取出来。哇!好大的一个地瓜呀!我抱起地瓜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到老师面前,老师看了高兴地说:“白潮挖出个地爪爷爷。”这时其他同学也都带着胜利的果实跑过来,大家互相比着,互相看着,大的、小的、圆的,每一个同学都在冲着地瓜笑,笑得那么开心,笑得那么甜。

啊!多么美好的季节,多么可喜的收获,这天,我们在美丽、富饶的“乡间情趣园”里感受到了劳动的艰辛,品尝到了收获的喜悦。这在我的记忆中抹上了浓浓的一笔,它使我忘不了,真的,永远忘不了。

【点评】开头两小段点题,并交代了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接着略写摘苹果,详写挖地瓜,既照顾了“面”,而又突出了重点。写挖地瓜的三小段,一波三折,叙述描写生动,增强了文章的可读性。结尾抒情,与开头呼应,显示了结构的严谨。

《我的精神家园》

小说的艺术

我为什么要写作

有人问一位登山家为什么要去登山——谁都知道登山这件事既危险,又没什么实际的好处,他回答道:“因为那座山峰在那里。”我喜欢这个答案,因为里面包含着幽默感——明明是自己想要登山,偏说是山在那里使他心里痒痒。除此之外,我还喜欢这位登山家干的事,没来由地往悬崖上爬。它会导致肌肉疼痛,还要冒摔出脑子的危险,所以一般人尽量避免爬山。从热力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个减熵现象,极为少见。这是因为人总是趋利避害,热力学上把自发现象叫做熵增现象,所以趋害避利肯定减熵。

现在把登山和写作相提并论,势必要招致反对。这是因为最近十年来中国有过小说热、诗歌热、文化热,无论哪一种热都会导致大量的人投身写作,别人常把我看成此类人士中的一个,并且告诫我说,现在都是什么年月了,你还写小说?(言下之意是眼下是经商热,我该下海去经商了)但是我的情形不一样。前三种热发生时,我正在美国念书,丝毫没有受到感染。我们家的家训是不准孩子学文科,一律去学理工。因为这些缘故,立志写作在我身上是个不折不扣的减熵过程。我到现在也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干这件事,除了它是个减熵过程这一点。

有关我立志写作是个减熵过程,还有进一步解释的必要。写作是个笼统的字眼,还要看写什么东西。写畅销小说、爱情小诗等等热门东西,应该列入熵增过程之列。我写的东西一点不热门,不但挣不了钱,有时还要倒贴一些。严肃作家的“严肃”二字,就该做如此理解。据我所知,这世界上有名的严肃作家,大多是凑合过日子,没名的大概连凑合也算不上。这样说明了以后,大家都能明白我确实在一个减熵过程中。

我父亲不让我们学文科,理由显而易见。在我们成长的时代里,老舍跳了太平湖,胡风关了监狱,王实味被枪毙了。以前还有金圣叹砍脑壳等等实例。当然,他老人家也是屋内饮酒、门外劝水的人,自己也是个文科的教授,但是他坦白地承认自己择术不正,不足为训。我们兄弟姐妹五个就此全学了理工科,只有我哥哥例外。考虑到我父亲脾气暴躁、吼声如雷,你得说这种选择是个熵增过程。而我哥哥那个例外是这么发生的:七八年考大学时,我哥哥是北京木城涧煤矿最强壮的青年矿工,吼起来比我爸爸音量还要大。无论是动手揍他,还是朝他吼叫,我爸爸自己都挺不好意思,所以就任凭他去学了哲学,在逻辑学界的泰斗沈有鼎先生的门下当了研究生。考虑到符号逻辑是个极专门的学科(这是从外行人看不懂逻辑文章来说),它和理工科差不太多的。从以上的叙述,你可以弄明白我父亲的意思。他希望我们每个人都学一种外行人弄不懂而又是有功世道的专业,平平安安地度过一生。我父亲一生坎坷,他又最爱我们,这样的安排在他看来最自然不过。

我自己的情形是这样的:从小到大,身体不算强壮,吼起来音量也不够大,所以一直本分为人。尽管如此,我身上总有一股要写小说的危险情绪。插队的时候,我遇上一个很坏的家伙(他还是我们的领导,属于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少数坏干部之列),我就编了一个故事,描写他从尾骨开始一寸寸变成了一条驴,并且把它写了出来,以泄心头之愤。后来读了一些书,发现卡夫卡也写了个类似的故事,搞得我很不好意思。还有一个故事,女主人公长了蝙蝠的翅膀,并且头发是绿色的,生活在水下。这些二十岁前的作品我都烧掉了。在此一提是要说明这种危险倾向的由来。后来我一直抑制着这种倾向,念完了本科,到美国去留学。我哥哥也念完了硕士,也到美国去留学。我在那边又开始写小说,这种危险的倾向再也不能抑制了。

在美国时,我父亲去世了。回想他让我们读理科的事,觉得和美国发生的事不是一个逻辑。这让我想起了苏联元帅图哈切夫斯基对大音乐家肖斯塔科维奇说的话来:“我小的时候,很有音乐天才。只可惜我父亲没钱给我买把小提琴!假如有了那把小提琴,我现在就坐在你的乐池里。”这段话乍看不明其意,需要我提示一句:这次对话发生在苏联的三十年代,说完了没多久,图元帅就一命呜呼了。那年头专毙元帅将军,不大毙小提琴手。“文化革命”里跳楼上吊的却是文人居多。我父亲在世时,一心一意地要给我们每人都弄把小提琴。这把小提琴就是理工农医任一门,只有文科不在其内,这和美国发生的事不一样,但是结论还是同一个——我该去干点别的,不该写小说。

有关美国的一切,可以用一句话来描述:American’s business is business,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那个国家永远是在经商热中,而且永远是1000度的白热。所以你要是看了前文之后以为那里有某种气氛会有助于人立志写作就错了。连我哥哥到了那里都后悔了,觉得不该学逻辑,应当学商科或者计算机。虽然他依旧无限仰慕罗素先生的为人,并且竭其心力证明了一项几十年未证出的逻辑定理,但是看到有钱人豪华的住房,也免不了唠叨几句他对妻儿的责任。

在美国有很强大的力量促使人去挣钱,比方说洋房,有些只有一片小草坪,有的有几百亩草坪,有的有几千亩草坪,所以仅就住房一项,就能产生无穷无尽的挣钱的动力。再比方说汽车,有无穷的档次和价格。你要是真有钱,可以考虑把肯尼迪遇刺时坐的汽车买来坐。还有人买下了苏联的战斗机,驾着飞上天。在那个社会里,没有人受得了自己的孩子对同伴说:我爸爸穷。我要是有孩子,现在也准在那里挣钱。而写书在那里也不是个挣钱的行当,不信你到美国书店里看看,各种各样的书涨了架子,和超级市场里陈列的卫生纸一样多——假如有人出售苦心积虑一页页写出的卫生纸,肯定不是好行当。除此之外,还有好多人的书没有上架,窝在他自己的家里。我没有孩子,也不准备要。作为中国人,我是个极少见的现象。但是人有一张脸,树有一张皮,别人都去挣钱,自己却在干可疑的勾当,脸面上也过不去。

在美国时,有一次和一位华人教授聊天,他说他的女儿很有出息,放着哈佛大学人类学系奖学金不要,自费去念一般大学的law school,如此反潮流,真不愧是书香门第。其实这是舍小利而趋大利,受小害而避大害。不信你去问问律师挣多少钱,人类学家又挣多少钱。和我聊天的这位教授是个大学问家,特立独行之辈,一谈到了儿女,好像也不大特立独行了。

说完了美国、苏联,就该谈谈我自己。到现在为止,我写了八年小说,也出了几本书,但是大家没怎么看到。除此之外,我还常收到谩骂性的退稿信,这时我总善意地想:写信的人准是在领导那里挨了骂,找我撒气。提起王小波,大家准会想到宋朝在四川拉杆子的那一位,想不到我身上。我还在减熵过程中。顺便说一句,人类的存在,文明的发展就是个减熵过程,但是这是说人类。具体说到自己,我的行为依旧无法解释。再顺便说一句,处于减熵过程中的,绝不只是我一个人。在美国,我遇上过支起摊来卖托洛茨基、格瓦拉、毛主席等人的书的家伙,我要和他说话,他先问我怕不怕联邦调查局——别的例子还很多。在这些人身上,你就看不到水往低处流、苹果掉下地、狼把兔子吃掉这一宏大的过程,看到的现象相当于水往山上流、苹果飞上天、兔子吃掉狼。我还可以说,光有熵增现象不成。举例言之,大家都顺着一个自然的方向往下溜,最后准会在个低洼的地方会齐,挤在一起像粪缸里的蛆。但是这也不能解释我的行为。我的行为是不能解释的,假如你把熵增现象看成金科玉律的话。

当然,如果硬要我用一句话直截了当地回答这个问题,那就是:我相信我自己有文学才能,我应该做这件事。但是这句话正如一个嫌疑犯说自己没杀人一样不可信。所以信不信由你吧。

我的师承

我终于有了勇气来谈谈我在文学上的师承。小时候,有一次我哥哥给我念过查良铮先生译的《青铜骑士》:

我爱你,彼得兴建的大城,

我爱你严肃整齐的面容,

涅瓦河的水流多么庄严,

大理石铺在它的两岸……

他还告诉我说,这是雍容华贵的英雄体诗,是最好的文字。相比之下,另一位先生译的《青铜骑士》就不够好:

我爱你彼得的营造

我爱你庄严的外貌……

现在我明白,后一位先生准是东北人,他的译诗带有二人转的调子,和查先生的译诗相比,高下立判。那一年我十五岁,就懂得了什么样的文字才能叫做好。

到了将近四十岁时,我读到了王道乾先生译的《情人》,又知道了小说可以达到什么样的文字境界。道乾先生曾是诗人,后来做了翻译家,文字功夫炉火纯青。他一生坎坷,晚年的译笔沉痛至极。请听听《情人》开头的一段: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也是王先生一生的写照。杜拉斯的文章好,但王先生译笔也好,无限沧桑尽在其中。查先生和王先生对我的帮助,比中国近代一切著作家对我帮助的总和还要大。现代文学的其他知识,可以很容易地学到。但假如没有像查先生和王先生这样的人,最好的中国文学语言就无处去学。除了这两位先生,别的翻译家也用最好的文学语言写作,比方说,德国诗选里有这样的译诗:

朝雾初开,落叶飘零

让我们把美酒满斟!

带有一种永难忘记的韵律,这就是诗啊。对于这些先生,我何止是尊敬他们——我爱他们。他们对现代汉语的把握和感觉,至今无人可比。一个人能对自己的母语做这样的贡献,也算不虚此生。

道乾先生和良铮先生都曾是才华横溢的诗人,后来,因为他们杰出的文学素质和自尊,都不能写作,只能当翻译家。就是这样,他们还是留下了黄钟大吕似的文字。文字是用来读,用来听,不是用来看的——要看不如去看小人书。不懂这一点,就只能写出充满噪声的文字垃圾。思想、语言、文字,是一体的,假如念起来乱糟糟,意思也不会好——这是最简单的真理,但假如没有前辈来告诉我,我怎么会知道啊。有时我也写点不负责任的粗糙文字,以后重读时,惭愧得无地自容,真想自己脱了裤子请道乾先生打我两棍。孟子曾说,无耻之耻,无耻矣。现在我在文学上是个有廉耻的人,都是多亏了这些先生的教诲。对我来说,他们的作品是比鞭子还有力量的鞭策。提醒现在的年轻人,记住他们的名字,读他们译的书,是我的责任。

现在的人会说,王先生和查先生都是翻译家。翻译家和著作家在文学史上是不能相提并论的。这话也对,但总要看看写的是什么样的东西。我觉得我们国家的文学次序是彻底颠倒了的:末流的作品有一流的名声,一流的作品却默默无闻。最让人痛心的是,最好的作品并没有写出来。这些作品理应由查良铮先生、王道乾先生在壮年时写出来的,现在成了巴比伦的空中花园了……以他们二位年轻时的抱负、晚年的余晖,在中年时如有现在的环境,写不出好作品是不可能的。可惜良铮先生、道乾先生都不在了……

回想我年轻时,偷偷地读到过傅雷、汝龙等先生的散文译笔,这些文字都是好的。但是最好的,还是诗人们的译笔;是他们发现了现代汉语的韵律。没有这种韵律,就不会有文学。最重要的是:在中国,已经有了一种纯正完美的现代文学语言,剩下的事只是学习,这已经是很容易的事了。我们不需要用难听的方言,也不必用艰涩、缺少表现力的文言来写作。作家们为什么现在还爱用劣等的文字来写作,非我所能知道。但若因此忽略前辈翻译家对文学的贡献,又何止是不公道。

正如法国新小说的前驱们指出的那样,小说正向诗的方向改变着自己。米兰?昆德拉说,小说应该像音乐。有位意大利朋友告诉我说,卡尔维诺的小说读起来极为悦耳,像一串清脆的珠子洒落于地。我既不懂法文,也不懂意大利文,但我能够听到小说的韵律。这要归功于诗人留下的遗产。

我一直想承认我的文学师承是这样一条鲜为人知的线索。这是给我脸上贴金。但就是在道乾先生、良铮先生都已故世之后,我也没有勇气写这样的文章。因为假如自己写得不好,就是给他们脸上抹黑。假如中国现代文学尚有可取之处,它的根源就在那些已故的翻译家身上。我们年轻时都知道,想要读好文字就要去读译著,因为最好的作者在搞翻译。这是我们的不传之秘。随着道乾先生逝世,我已不知哪位在世的作者能写如此好的文字,但是他们的书还在,可以成为学习文学的范本。我最终写出了这些,不是因为我的书已经写得好了,而是因为,不把这个秘密说出来,对现在的年轻人是不公道的。没有人告诉他们这些,只按名声来理解文学,就会不知道什么是坏,什么是好。

用一生来学习艺术

我念过文科,也念过理科。在课堂上听老师提到艺术这个词,还是理科的老师次数更多:化学老师说,做实验有实验艺术;计算机老师说,编程序有编程艺术。老师们说,怎么做对是科学,怎么做好则是艺术;前者有判断真伪的法则,后者则没有;艺术的真谛就是要叫人感到好,甚至是完美无缺。传授科学知识就是告诉你这些法则,而艺术的修养是无法传授的,只能够潜移默化。这些都是理科老师教给我的,我觉得比文科老师讲得好。

没有科学知识的人比有科学知识的人更容易犯错误;但没有艺术修养的人就没有这个缺点,他还有容易满足的好处。假如一个社会里,人们一点文学修养都没有,那么任何作品都会使他们满意。举个例子说,美国人是不怎么读文学书的,一部《廊桥遗梦》就可以使他们如痴如狂。相反,假如在某个国家里,欣赏文学作品是他们的生活方式,那就只有最好的作品才能使他们得到满足。我想,法国最有资格算做这类国家。一部《情人》曾使法国为之轰动。大家都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刚去世不久的杜拉斯。这本书有四个中文译本,其中最好的当属王道乾先生的译本。我总觉得读过了《情人》,就算知道了现代小说艺术;读过道乾先生的译笔,就算知道什么是现代中国的文学语言了。

有位作家朋友对我说,她很喜欢《情人》那种自由的叙事风格。她以为《情人》是信笔写来的,是自由发挥的结果。我的看法则相反,我认为这篇小说的每一个段落都经过精心的安排:第一次读时,你会感到极大的震撼;但再带着挑剔的眼光重读几遍,就会发现没有一段的安排经不起推敲。从全书第一句“我已经老了”,给人带来无限的沧桑感始,到结尾的一句“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带来绝望的悲凉终,感情的变化都在准确的控制之下。叙事没有按时空的顺序展开,但有另一种逻辑作为线索,这种逻辑我把它叫做艺术——这种写法本身就是种无与伦比的创造。我对这件事很有把握,是因为我也这样写过:把小说的文件调入电脑,反复调动每一个段落,假如原来的小说足够好的话,逐渐就能找到这种线索;花上比写原稿多三到五倍的时间,就能得到一篇新小说,比旧的好得没法比。事实上,《情人》也确实是这样改过,一直改到改不动,才交给出版社。《情人》这种现代经典与以往小说的不同之处,在于它需要更多的心血。我的作家朋友听了以后感觉有点泄气:这么写一本书,也不见得能多赚稿费,不是亏了吗?但我以为,我们一点都不亏。现在世界上已经有了杜拉斯,有了《情人》,这位作家和她的作品给我们一个范本,再写起来已经容易多了。假如没有范本,让你凭空去创造这样一种写法,那才是最困难的事:六七十年代,法国有一批新小说作家,立意要改变小说的写法,作品也算是好看,但和《情人》是没法比的。有了这样的小说,阅读才不算是过时的陋习——任凭你有宽银幕、环绕立体声,看电影的感觉终归不能和读这样的小说相比。

译《情人》的王道乾先生已经在前几年逝世了。虽然没有见过面,但他是我真正尊敬的前辈。我知道他原是位诗人,四十年代末曾到法国留学,后来回来参加祖国建设,一生坎坷,晚年搞起了翻译。他的作品我只读过《情人》,但已使我终身受益。另一篇使我终身受益的作品是查良铮(穆旦)先生译的《青铜骑士》。从他们那里我知道了一个简单的真理:文字是用来读的,不是用来看的。看起来黑压压的一片,都是方块字,念起来就大不相同。诗不光是押韵,还有韵律;散文也有节奏的快慢,或低沉压抑,沉痛无比,或如黄钟大吕,回肠荡气——这才是文字的筋骨所在。实际上,世界上每一种文学语言都有这种筋骨,当年我在美国留学,向一位老太太学英文,她告诉我说,不读莎士比亚,不背弥尔顿,就根本不配写英文——当然,我不会背弥尔顿,是不配写英文的了,但中文该怎么写,始终是个问题。

古诗是讲平仄的,古文也有韵律,但现在写这种东西就是发疯;假如用白话来写,用哪种白话都是问题。张爱玲晚年执意要写苏白,她觉得苏白好听。这种想法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文章里的那些字我都不知该怎么念。现在作家里用北方方言写作的很多,凭良心说,效果是很糟心的。我看到过的一种最古怪的主意,是钱玄同出的,他建议大家写《儒林外史》那样的官话。幸亏没人听,否则会把大家都写成迂夫子的。这样一扯就扯远了。这个问题现在已经解决了,我们已经有了一种字正腔圆的文学语言,用它可以写最好的诗和最好的小说,那就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所用的语言。不信你去找本《情人》或是《青铜骑士》念上几遍,就会信服我的说法。

本文的主旨是怀念那些已经逝去的前辈,但却从科学和艺术的区别谈起。我把杜拉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看做我的老师,但这些老师和教我数学的老师是不同的——前者给我的是一些潜移默化,后者则教给我一些法则。在这个世界上,前一种东西更难得到。除此之外,比之科学,艺术更能使人幸福,因为这些缘故,文学前辈也是我更爱的人。

以上所述,基本上是我在文学上所知道的一切。我没有读过大学的中文系,所以孤陋寡闻,但我以为,人活在世上,不必什么都知道,只知道最好的就够了。为了我知道的这些,我要感谢杜拉斯,感谢王道乾和穆旦——他们是我真正敬爱的人。

我的精神家园

我十三岁时,常到我爸爸的书柜里偷书看。那时候政治气氛紧张,他把所有不宜摆在外面的书都锁了起来,在那个柜子里,有奥维德的《变形记》,朱生豪译的莎翁戏剧,甚至还有《十日谈》。柜子是锁着的,但我哥哥有捅开它的方法。他还有说服我去火中取栗的办法:你小,身体也单薄,我看爸爸不好意思揍你。但实际上,在揍我这个问题上,我爸爸显得不够绅士派,我的手脚也不太灵活,总给他这种机会。总而言之,偷出书来两人看,挨揍则是我一人挨,就这样看了一些书。虽然很吃亏,但我也不后悔。

看过了《变形记》,我对古希腊着了迷。我哥哥还告诉我说:古希腊有一种哲人,穿着宽松的袍子走来走去。有一天,有一位哲人去看朋友,见他不在,就要过一块涂蜡的木板,在上面随意挥洒,画了一条曲线,交给朋友的家人,自己回家去了。那位朋友回家,看到那块木板,为曲线的优美所折服,连忙埋伏在哲人家左近,待他出门时闯进去,要过一块木板,精心画上一条曲线……当然,这故事下余的部分就很容易猜了:哲人回了家,看到朋友留下的木板,又取一块蜡板,把自己的全部心胸画在一条曲线里,送给朋友去看,使他真正折服。现在我想,这个故事是我哥哥编的。但当时我还认真地想了一阵,终于傻呵呵地说道:这多好啊。时隔三十年回想起来,我并不羞愧。井底之蛙也拥有一片天空,十三岁的孩子也可以有一片精神家园。此外,人有兄长是好的。虽然我对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无异议。

长大以后,我才知道科学和艺术是怎样的事业。我哥哥后来是已故逻辑大师沈有鼎先生的弟子,我则学了理科;还在一起讲过真伪之分的心得、对热力学的体会,但这已是我二十多岁时的事。再大一些,我到国外去旅行,在剑桥看到过使牛顿体会到万有引力的苹果树,拜伦拐着腿跳下去游水的“拜伦塘”,但我总在回想幼时遥望人类智慧星空时的情景。千万丈的大厦总要有片奠基石,最初的爱好无可替代。所有的智者、诗人,也许都体验过儿童对着星光感悟的一瞬。我总觉得,这种爱好对一个人来说,就如性爱一样,是不可少的。

我时常回到童年,用一片童心来思考问题,很多烦难的问题就变得易解。人活着当然要做一番事业,而且是人文的事业;就如有一条路要走,假如是有位老学究式的人物,手执教鞭戒尺打着你走,那就不是走一条路,而是背一本宗谱。我听说苏联就是这么教小孩子的:要背全本的普希金、半本莱蒙托夫,还要记住俄罗斯是大象的故乡(肖斯塔科维奇在回忆录里说了很多)。我们这里是怎样教孩子的,我就不说了,以免得罪师长。我很怀疑会背宗谱就算有了精神家园,但我也不想说服谁。安徒生写过《光荣的荆棘路》,他说人文的事业就是一片着火的荆棘,智者仁人就在火里走着。当然,他是把尘世的嚣嚣都考虑在内了,我觉得用不着想那么多。用宁静的童心来看,这条路是这样的:它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牵牛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蜓。这样说固然有煽情之嫌,但想要说服安徒生,就要用这样的语言。维特根斯坦临终时说:告诉他们,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这句话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从牵牛花丛中走过来了。虽然我对他的事业一窍不通,但我觉得他和我是一头儿的。

我不大能领会下列说法的深奥之处:要重建精神家园,恢复人文精神,就要灭掉一切俗人——其中首先要灭的,就是风头正健的俗人。假如说,读者兜里的钱是有数的,买了别人的书,就没钱来买我的书,所以要灭掉别人,这个我倒能理解,但上述说法不见得有如此之深奥。假如真有这么深奥,我也不赞成——我们应该像商人一样,严守诚实原则,反对不正当的竞争。让我的想法和作品成为嚣嚣尘世上的正宗,这个念头我没有,也不敢有。既然如此,就必须解释我写文章(包括这篇文章)的动机。坦白地说,我也解释不大清楚,只能说,假如我今天死掉,恐怕就不能像维特根斯坦一样说到,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也不能像司汤达一样说,活过,爱过,写过。我很怕落到什么都说不出的结果,所以正在努力工作。

我对小说的看法

我自幼就喜欢读小说,并且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写小说,直到二十七八岁时,读到了图尼埃尔(Tournier,M.)的一篇小说,才改变了自己的看法。在不知不觉之中,小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代小说和古典小说的区别,就像汽车和马车的区别一样大。现代小说中的精品,再不是可以一目十行往下看的了。为了让读者同意我的意见,让我来举一个例子。杜拉斯(Duras,M.)《情人》的第一句是:“我已经老了。”无限沧桑尽在其中。如果你仔细读下去,就会发现,每句话的写法大体都是这样的,我对现代小说的看法,就是被《情人》固定下来的。现代小说的名篇总是包含了极多的信息,而且极端精美,让读小说的人狂喜,让打算写小说的人害怕。在经典作家里,只有俄国的契诃夫(Chekhov,A.P.)偶尔有几笔写成这样,但远不是通篇都让人敬畏。必须承认,现代小说家曾经使我大受惊吓。我读过的图尼埃尔的那篇小说,叫做《少女与死》,它只是一系列惊吓的开始。

因为这个发现,我曾经放弃了写小说,有整整十年在干别的事,直到将近四十岁,才回头又来尝试写小说。这时我发现,就是写过一些名篇的现代小说家,平常写的小说也是很一般的。瑞士作家迪伦马特(Durrenmatt,F.)写完了他的名篇《法官和他的刽子手》之后,坦白说,这个长中篇耗去了他好几年的光阴,而且说,今后他不准备再这样写下去了。此后他写了很多长篇,虽然都很好看,但不如《法官和他的刽子手》精粹。杜拉斯也说,《情人》经过反复的修改,每一段、每一句都重新安排过。照我看,她的其他小说都不如《情人》好。他们的话让人看了放心,说明现代小说家也不是一群超人。他们有些惊世骇俗的名篇,但是既不多,也不长。虽然如此,我还是认为,现代小说中几个中篇,如《情人》之类,比之经典作家的鸿篇巨制毫不逊色。爱好古典文学的人也许不会同意我的看法,我也没打算说服他们。但我还是要说,我也爱好过古典文学;而在影视发达的现代,如果没有现代小说,托尔斯泰并不能让我保持阅读的习惯。

我认为,现代小说的成就建筑在不多几个名篇上,虽?*** 饧钙?∷岛苣哑郎吓当炊?难Ы保??执?∷狄帐醯亩シ寰驮谄渲小N业谋Ц阂彩且?谝涣狡?髌防锎锏秸飧鏊?健N乙蔡乇鹣不缎闯ぶ衅???蜃肿笥遥??热缥业摹段蠢词澜纭罚?褪钦饷闯ぁ!肚槿恕贰ⅰ斗ü俸退?墓糇邮帧返让??彩钦饷闯ぁ5比唬?庋?鲇卸?┬???印T谖倚垂?男∷道铮?痘平鹗贝?罚ā读?媳ā返谑??熘衅?∷到保┦俏易盥?獾模??腔姑淮锏轿蚁M?乃?迹??曰挂?绦??Α?

小说的艺术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3期《博览群书》杂志。——编者

朋友给我寄来了一本昆德拉的《被背叛的遗嘱》,这是本谈小说艺术的书。书很长,有些地方我不同意,有些部分我没看懂(这本书里夹杂着五线谱,但我不识谱,家里更没有钢琴),但还是能看懂能同意的地方居多。我对此书有种特别的不满,那就是作者丝毫没有提到现代小说的最高成就:卡尔维诺、尤瑟娜尔、君特•格拉斯、莫迪阿诺,还有一位不常写小说的作者,玛格丽特•杜拉斯。早在半世纪以前,茨威格就抱怨说,哪怕是大师的作品,也有纯属冗余的成分。假如他活到了现在,看到现代小说家的作品,这些怨言就没有了。昆德拉不提现代小说的这种成就,是因为同行嫉妒,还是艺术上见解不同,我就不得而知。当然,昆德拉提谁不提谁,完全是他的自由。但若我来写这本书,一定要把这件事写上。不管怎么说吧,我同意作者的意见,的确存在一种小说的艺术,这种艺术远不是谁都懂得。昆德拉说,不懂开心的人不会懂得任何小说艺术。除了懂得开心,还要懂得更多,才能懂得小说的艺术。但若连开心都不懂,那就只能把小说读糟蹋了。归根结底,昆德拉的话并没有错。

我自己对读小说有一种真正的爱好,这种爱好不可能由阅读任何其他类型的作品所满足。我自己也写小说,写得好时得到的乐趣,绝非任何其他的快乐可以替代。这就是说,我对小说有种真正的爱好,而这种爱好就是对小说艺术的爱好——在这一点上我可以和昆德拉沟通。我想象一般的读者并非如此,他们只是对文化生活有种泛泛的爱好。现在有种论点,认为当代文学的主要成就是杂文,这或者是事实,但我对此感到悲哀。我自己读杂文,有时还写点杂文。照我看,杂文无非是讲理,你看到理在哪里,径直一讲就可。当然,把道理讲得透彻,讲得漂亮,读起来也有种畅快淋漓的快感,但毕竟和读小说是两道劲儿。写小说则需要深得虚构之美,也需要些无中生有的才能;我更希望能把这件事做好。所以,我虽能把理讲好,但不觉得这是长处,甚至觉得这是一种劣根性,需要加以克服。诚然,作为一个人,要负道义的责任,憋不住就得说,这就是我写杂文的动机。所以也只能适当克服,还不能完全克服。

前不久在报上看到一种论点,说现在杂文取代了小说,负起了社会道义的责任。假如真是如此,那倒是件好事,小说来负道义责任,那就如希腊人所说,鞍子扣到头上来了——但这是仅就文学内部而言。从整个社会而言,道义责任全扣在提笔为文的人身上还是不大对头。从另一方面来看,负道义责任可不是艺术标准,尤其不是小说艺术的标准。这很重要啊。

昆德拉的书也主要是说这个问题。写小说的人要让人开心,他要有虚构的才能,并要有施展这种才能的动力——我认为这是主要之点。昆德拉则说,看小说的人要想开心,能够欣赏虚构,并且能宽容虚构的东西——他说这是主要之点。我倒不存这种奢望。小说的艺术首先会形成在小说家的意愿之中,以后会不会遭人背叛,那是以后的事。首先要有这种东西,这才是最主要的。

昆德拉说,小说传统是欧洲的传统。但若说小说的艺术在中国从未受到重视,那也是不对的。在很多年前,曾有过一个历史的瞬间:年轻的张爱玲初露头角,显示出写小说的才能。傅雷先生发现了这一点,马上写文章说,小说的技巧值得注意。那个时候连张春桥都化名写小说,仅就艺术而言,可算是一团糟,张爱玲确是万绿丛中一点红——但若说有什么遗嘱被背叛了,可不是张爱玲的遗嘱,而是傅雷的遗嘱。天知道张爱玲后来写的那叫什么东西。她把自己的病态当做才能了……人有才能还不叫艺术家,知道珍视自己的才能才叫艺术家呢。

笔者行文至此,就欲结束。但对小说的艺术只说了它不是什么,它到底是什么,还一字未提。假如读者想要明白的话,从昆德拉的书里也看不到,应该径直找两本好小说看看。看完了能明白则好,不能明白也就无法可想了,可以去试试别的东西;千万别听任何人讲理,越听越糊涂。任何一门艺术只有从作品里才能看到——套昆德拉的话说,只喜欢看杂文、看评论、看简介的人,是不会懂得任何一种艺术的。

从《黄金时代》谈小说艺术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7年第5期《出版广角》杂志。——编者

《黄金时代》这本书里,包括了五部中篇小说。其中《黄金时代》一篇,从二十岁时就开始写,到将近四十岁时才完篇,其间很多次地重写。现在重读当年的旧稿,几乎每句话都会使我汗颜,只有最后的定稿读起来感觉不同。这篇三万多字的小说里,当然还有不完美的地方,但是我看到了以后,丝毫也没有改动的冲动。这说明小说有这样一种写法,虽然困难,但还不是不可能。这种写法就叫做追求对作者自己来说的完美。我相信对每个作者来说,完美都是存在的,只是不能经常去追求它。据说迪伦马特写《法官和他的刽子手》,也写了很多年。写完以后说,今后再也不能这样写小说了。这说明他也这样写过。一个人不可能在每篇作品里做到完美,但是完美当然是最好的。

有一次,有个女孩子问我怎样写小说,并且说她正有要写小说的念头。我把写《黄金时代》的过程告诉了她。下次再见面,问她的小说写得怎样了,她说,听说小说这么难写,她已经把这个念头放下了。其实在这本书里,大多数章节不是这样呕心沥血地写成的。但我主张,任何写小说的人都不妨试试这种写法。这对自己是有好处的。

这本书里有很多地方写到性。这种写法不但容易招致非议,本身就有媚俗的嫌疑。我也不知为什么,就这样写了出来。现在回忆起来,这样写既不是为了招些非议,也不是想要媚俗,而是对过去时代的回顾。众所周知,六七十年代,中国处于非性的年代。在非性的年代里,性才会成为生活主题,正如饥饿的年代里吃会成为生活的主题。古人说:食色性也。想爱和想吃都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得不到,就成为人性的障碍。

然而,在我的小说里,这些障碍本身又不是主题。真正的主题,还是对人的生存状态的反思。其中最主要的一个逻辑是:我们的生活有这么多的障碍,真他妈的有意思。这种逻辑就叫做黑色幽默。我觉得黑色幽默是我的气质,是天生的。我小说里的人也总是在笑,从来就不哭,我以为这样比较有趣。喜欢我小说的人总说,从头笑到尾,觉得很有趣等等。这说明本人的作品有自己的读者群。当然,也有些作者以为哭比较使人感动。他们笔下的人物从来就不笑,总在哭。这也是一种写法。他们也有自己的读者群。有位朋友说,我的小说从来没让她感动过。她就是个爱哭的人,误读了我的小说,感到很失落。我这样说,是为了让读者不再因为误读我的小说感到失落。

现在严肃小说的读者少了,但读者的水平是大大提高了。在现代社会里,小说的地位和舞台剧一样,正在成为一种高雅艺术。小说会失去一些读者,其中包括想受道德教育的读者,想看政治暗喻的读者,感到性压抑、寻找发泄渠道的读者,无所事事想要消磨时光的读者;剩下一些真正读小说的人。小说也会失去一些作者——有些人会去下海经商,或者搞影视剧本;最后只剩下一些真正写小说的人。我以为这是一件好事。

卡尔维诺与未来的一千年

朋友寄来一本书,卡尔维诺的《未来千年备忘录》,我正在看着。这本书是他的讲演稿,还没来得及讲,稿也没写完,人就死了。这些讲演稿分别冠以如下题目:轻逸、迅速、易见、确切和繁复。还有一篇“连贯”,没有动笔写;所以我整天在捉摸他到底会写些什么,什么叫做“连贯”。卡尔维诺指出,在未来的一千年里,文学会继续繁荣,而这六项文学遗产也会被发扬光大。我一直喜欢卡尔维诺,看了这本书,就更加喜欢他了。

卡尔维诺的《我们的祖先》,看过的人都喜欢。这是他年轻时的作品,我以为这本书是“轻逸”的典范。中年以后,他开始探索小说艺术的无限可能,这时期的作品我看过《看不见的城市》——这本书不见得人人都会喜欢。我也不能强求大家喜欢他的每一本书,但是我觉得必须喜欢他的主意:小说艺术有无限种可能性。难道这不好吗?前不久有位朋友看了我的小说,对我说道:看来小说还能有新的写法——这种评价使我汗颜:我还没有探索无限,比卡尔维诺差得远。我觉得这位朋友的想法有问题——假如他不是学文学的博士而是个一般读者的话,那就没有问题了。

编辑先生邀我给名人茶座写个小稿,我竟扯到了卡尔维诺和文学遗产,这可不是茶座里的谈资。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什么可以在茶座里闲扯的事。我既不养猫,也不养狗,更没有汽车。别人弄猫弄狗的时候,我或则在鼓捣电脑,或则想点文学上的事——假如你想听听电脑,我可以说,现在在中关村花二百五十块钱可以买到八兆内存条,便宜死了……我想这更不是茶座里的谈资。可能我也会养猫养狗,再买辆汽车,给自己找点罪受——顺便说一句,我觉得汽车的价格很无耻。一辆韩国低档车卖三几十万,全世界都没听说过。至于猫啊狗啊,我觉得是食物一类。我吃掉过一只猫,五只狗,是二十多年前吃的。从爱猫爱狗者的角度看来,我是个“啃你饱”(Cannibal=食人族)。所以,我也只能谈谈卡尔维诺……

卡尔维诺的《看不见的城市》是这么个故事:马可•波罗站在蒙古大汗面前,讲述他东来旅途中所见到的城市,每一座城市都是种象征,而且全都清晰可见。看完那本书我做了一夜的梦,只见一座座城市就如奇形怪状的孔明灯浮在一片虚空之中。一般的文学读者会说,好了,城市我看到了,讲这座城里的故事吧——对卡尔维诺那个无所不能的头脑来说,讲个故事又有何难。但他一个故事都没讲,还在列举着新的城市,极尽确切之能事,一直到全书结束也没列举完。我大体上明白卡尔维诺想要做的事:对一个作者来说,他想要拥有一切文学素质——完备的轻逸、迅速、易见、确切和繁复,再加上连贯。等这些都有了以后,写出来的书肯定好看,可以满足一切文学读者。很不幸的是,这好像不大容易,但必须一试——这是为了保证读者在未来的一千年里有书看。我想这题目也没人会感兴趣——但是没办法,我就知道这些。

路过这一年,我在等待春暖花开的一天

这是发生在我们班的一对好朋友之间的一个故事,我仅仅是作为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把它记录下来,希望当真正春暖花开的时候,我们能原谅当初的冲动。

这件事发生在陈冰和黄于轩之间,许琪琪本是和我一样的局外人,后来不知怎么的也掺和了进去,而且闹得比他们俩还厉害。是于轩的生日那天吧,陈冰送了于轩两个礼物,一个是只老鼠的水晶挂饰,另一个是只毛茸茸的蓝色小浣熊,挺可爱的。好像于轩生日的前一个晚上,陈冰还提醒我要记得给于轩带礼物。不过由于我记性实在太差加上于轩和我也不是那么好,所以就把这件事抛到脑后了,我的礼物是本书,这是我送人礼物的基本原则,要不自己挑,不然就是书了。

早上我进教室后陈冰还在抱怨我把于轩的礼物忘了,但是但下午活动课回来的时候,我就感觉气氛有点不对,倒有点后悔那么早就到教室里来了,早知道在操场散步多好。果不其然,许琪琪黑着脸走到陈冰课桌前,对陈冰说:“能让我看一看抽屉吗?”那语言里透出的那种语气,竟使我有些不寒而栗。许琪琪俯下身子,不过他在陈冰的课桌抽屉里没什么收获。也只好作罢。

紧接着她走到我面前(我和陈冰前后桌),问我:“杨岚,你的课桌能让我看看吗?”我此刻的心情真是乱极了,但还是点了点头,不过我对他的这个举动更不满,你找陈冰也就是了,找我干嘛,我刚才又没在教室。不过我站起来了,还油嘴滑舌的说了句:“请。”我想在这个时候我也只能用这句话表示我的不满了。

话说,他在搜我抽屉的时候我很是不安,虽说我没干什么吧,但是不代表没有人想要栽赃啊,万一要是在我抽屉里找出个所以然来,那我岂不是比窦娥还冤?额,不过后来我的桌子平安无事,我一颗高悬着的心也就放下了。

许琪琪真有不找到那东西誓不罢休的念头,又去找陈冰,说:“那书包呢?”

我缓了口气,拉过身边的敏霞问:“怎么回事?”

几分钟后我知道是因为陈冰送给于轩的礼物不见了。但同时,琪琪在陈冰的书包里发现了一只一模一样的小浣熊。

也许,他们已经认定是陈冰偷的吧。

但、他们为什么找陈冰???

陈冰的家境不错,这点于轩应该比我清楚才是,而且,是陈冰送给于轩的,这样被弄丢了,算不算是对陈冰的不尊重?本来是人家的东西,因为看得起

这份友谊才送给你,你就这样弄丢了还理直气壮的去找她搜?这未免有些不合情理吧。

陈冰和于轩彻底决裂了,那天上晚自习的时候,他们两个的表情,很难用语言来形容,看得出他们两个都很看重这份友谊,只是因为碍着面子、而已。

于轩给陈冰写了纸条,她说她想要和陈冰和好,陈冰?估计还没缓过劲来,竟然写了“我不知道。”你不知道?你是不知道。你不知道虾虾为了你的事都哭了,你是不知道于轩在街上遇见我还在叫我帮你们两个和解?于轩已经做出退让了,你就不能也退一步,纵使这件事开头是他们不对,但你做到这里,恐怕就是你的错了吧。

这件事,从开头到结尾,陈冰退让的时候,于轩不干,于轩退让的时候,陈冰不干,搞到最后,一对曾经是班里头最好的朋友形同陌路,甚至互相伤害,我想,我们都是被自己的愤怒,或者说是自己的看法蒙蔽了双眼,就像我,在写这篇文的时候也是有一些看得不全面的地方,但是,我真的希望,你们能够再次和好,再次牵手在走廊滴走来走去,我想,班里头很多人都这么希望。

总之,退一步海阔天空。

纵使你们再不会像以前一样好,纵使你们在这件事后有一层隔阂,和好,终归比互相伤害要好得多。

还是把题目中打好了的“寻找”改成了“等待”,毕竟在这件事上,我的努力,起不了太大的作用。关键在于你们两个,嗯,我相信你们的。

“什么时候,冰融化;什么时候,你我笑面如花。”这是敏霞的留言。我、也在等待着那春暖花开的一天。

“洗”照片

青岛市唐山路小学六年级二班 秦晓玲

想起六岁那年我自己“洗”照片的事,真是惭愧 。

“六.一”儿童节那天,幼儿园放假,妈妈带我去公园玩,用刚买的相机给我照了许多照片,还对我说:“玲玲,照相机里装有胶卷,胶卷冲洗后就可以看见你的照片了!”我听了很高兴,想:洗照片,不就是用水洗一洗嘛!还是我自己洗吧!

午饭后妈妈去上班。我从抽屉里把相机拿出来,拿到卫生间,拧开水龙头,冲洗起来。洗呀洗,洗呀洗……好一阵还是没洗出照片,只好把相机放回抽屉里去。

晚上妈妈下班回来,拿出相机准备带我去洗照片,却发现相机是湿淋淋的。“哎呀!相机怎么湿了。”我笑了笑说:“我自己洗照片,可洗了好一阵怎么也洗不出来。只好把它放回去了。”妈妈听了大吃一惊,说:“小傻瓜,照片是用一种特殊的药水在暗房里洗出来的,怎么能用自来水洗?”

我听了,惭愧地低下头。后来我才知道相机因为进了水坏了,胶卷也跑光了。妈妈因此严厉地批评了我。

这件事虽然已经多了六年时间,但每当我想起着这件事,仍然觉得很后悔。童年的我真是太天真幼稚可笑。但从这件事以后我做事不懂就问,不再那么鲁莽了。

简评:开头采用倒叙的手法写自己想起“洗”照片心里很惭愧,引起下文记叙。紧接着按事情发展顺序写自己怎么洗照片和结果怎样。结尾照应开头,写这件事给自己的教训和影响。全文结构严谨,条理清楚,中心明确,充满童真童趣。

指导、点评教师:朱维山

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zws QQ:657924194

一场走不进爱情的友情(转)

一场走不进爱情的友情 时至今日才知道,有瑶光在身边是一件如何幸福的事。 瑶光是我高中时的同桌。她是那种很爽气的女孩,活脱脱一个假小子。整个高中,好像就是短发白衬衣牛仔裤的形象,整天咋咋呼呼扎在男生堆里打篮球,比较令人费解的不是一个女孩会打篮球,而是这个会打篮球的女孩的学习成绩几乎是班里最好成绩的。弄不清楚是什么时候把瑶光当成铁哥们儿的。幸而是瑶光如果换了别的女生,我会被男生笑死。高中男生瞧不起只知道读书的女生,更瞧不起跟女生玩的男生,好在瑶光赢得了几乎所有男生的尊敬与认可。我至今觉得,单单从“兄弟”情谊上瑶光在我的交际范围内就无人能代替。我们是高二那年班级元旦晚会评选出的“黄金搭档”和“默契同桌”。 应该讲瑶光待我真的不错,甚至不厌其烦地帮我补习物理,给我讲解数学题,有时候我真的怀疑是不是女孩子取个男孩名,就能同时拥有男孩的性格和理性思 维。我瑶光说如果我以后生了个女孩,就借用她的名字。她笑笑说,那要看孩子她妈是不是顺眼,如果是唐菲就批准。 高考前只有瑶光知道我对唐菲“不怀好意”,如果不是毕业喝醉了乱说话,恐怕世上只有她知道我从初二就开始暗恋唐菲,且被唐菲拒绝了一次又一次。 唐菲是我初中的同学,高中只有同窗的缘分。她是静如止水的那种,很甜但也很温顺的样子。如果说全校的男生认识瑶光是因为瑶光富有传奇性的个人魅力,那么,认识唐菲的理由则简单的不能再简单,唐菲是校花,虽然大家没有公开评过谁是校花。 瑶光曾经无数次问过我为什么会对唐菲“执迷不悟”,屡败屡战,如果她觉得我爱唐菲理由充分可以助我一臂之力。我托着下巴想了无数堂自修课仍然找不到答案,于是只好作出一副很痛苦的样子:感情的事是没有原因的。 无论瑶光解物理题的本事多大,她终究是个不懂女生的假小子,除了从电视里学来的毫无实战性的馊主意,她能做到的,也只能是当个听众,不厌其烦地听我讲我的LOVE STORY,或者洲着眉头听我特抒情地唱《同桌的你》。比较公道地讲,瑶光做到这一点非常不容易,我有一副难以忍受的破喉咙。 瑶光跟我同桌整整三年,从高一到高三。这三年,我压根没有当她是女生,因为我觉得我不会对一个女生怀有崇拜、信任,甚至依赖的感情。 高考像过滤器一般把大家区分出高低优劣,我考进了浙江一所理工大学,瑶光到北京理所当然地进如了梦寐以求的名牌学府,唐菲则到江苏读了外语系。 大学里,我只跟两个女生有书信来往:依然痴心不改地写情信往江苏寄,依然不时跟北京的瑶光天南地北的扯皮。瑶光依然力图帮我追唐菲,而且已经能真的帮上了不少忙,比如,她把别人写给她的情书寄给我摘抄参考。瑶光进了大学后变化很快,一年后再见她时已是长发披肩了! 那次同学会,瑶光破天荒不是跟我们男生扎堆,而是坐在角落里跟唐菲聊天,使的男生们总觉得少了什么人。那天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可能酒喝太多了,再加上没有适应瑶光的长发,竟接二连三把瑶光叫成了唐菲。 这竟然惹恼了一向跟男生一样大度的瑶光,我哄了她很久才使她不再生气,这使我越发觉得自己的铁哥们儿越来越女性化。但我的里仍清楚,追上瑶光比较难,我若干次亲眼见过优秀男士兵败如山倒。瑶光是个优秀的女孩,用她的话说是“找男朋友至少也要找个比自己强的吧”。 我没有这个实力,我愚蠢地认为我贵在有自知之明。 大三暑假,我放弃了继续写信给唐菲, 好像没有什么由头。瑶光说我可笑,8年了,一个抗日战争都打完了还没把一个“同桌的你”搞定。我说唐菲不是呀,你这个“同桌的你”可能比较容易搞定。瑶光定定地看着我:“拿我当替补?”我回答:“你们差别太大~~~~”瑶光做忿忿状。“长的难看连替补都没有机会?” 其实,瑶光一点也不难看。 大学快读完了,瑶光继续直升了研究生,我也在考虑是考研究生还是工作。瑶光是个激进主义者,她认定了考研或者出国才更能有所作为。我早就知道,这女孩壮志凌云,一心只想往前飞。 关于我的前程选择,瑶光终于不再不是“意见仅供参考”了,她邀我考到北京读研,态度坚决而诚挚。我踌躇不知如何是好,毕竟她是我最贴心的知己朋友但是,随着年龄的逐渐长大,我似乎更愿意跟她以通信的方式沟通而不是见面,虽然真的很想她。我不知道是不是虚荣心在作怪,这个女孩总叫我觉得自己技不如人,我还没过英语四级的时候她在长叹六级她没拿优秀,考国家计算机二级那天她也坐在考场里,不过考的却是三级。然而,我不可救药地就越来越想超过她。 瑶光写来一封信,洋洋洒洒数千字,系统分析了我的目前状况,罗列了我考北京的十大理由,信的结尾,一行字灼痛了我的眼睛:“如果你仍觉得理由不充分,还有第十一条:我很喜欢你,认真的。” 不知道什么感觉,真的,耳边都是嗡嗡的声音。 两个星期后,我回了信,“认真”地在信中说,我从没有考虑过考名牌大学的研究生,清华有没有广告系(我的专业)我都没问过,同样我从没考虑过你是女孩~~寄出这封信之前,一个哥儿们看过,摇摇头说我迟早会后悔。 我是个极讲“协调”的人,宁可让红棉吉它空着弦也不会降低档配根差点的凑合;决不肯套了臭袜自穿新鞋,就连洗了澡以后,我也会尽量把物理作业写得干干净净以显配套。在没有“实力”配得上瑶光以前,我不会让自己有所表白。 瑶光似乎对那封信没有什么反应,至少没有说什么,只是从那以后我们之间有些冷场。 日子一天天过去,考研很快结束,寒假回家,瑶光不在。没有了考研压力,没有了瑶光的笑容,整个假期突然觉得很空。唯一挂在心上的,就是考研的成绩。它似乎决定着我的求学生涯,更决定着我的爱情。 那段日子一直联系不到的瑶光,直到4月份,我才收到一封她的邮件,“伊妹儿”里她恭喜我考上了研究生。 我立马核实了瑶光的消息,不错,我真的达到了自己的目标。那是上海一所不错的大学,虽说比不上瑶光的清华,但尚属名校。瑶光的消息居然比我这个当事人还灵。 我开始写情书了,给瑶光。 我发现情书与情书之间的区别很大,虽然有写过不下数百封的经历,但我仍然不知如何向瑶光开口。瑶光太了解我了。 不知道瑶光是否收到了我写了一个星期的信。我不敢问,只是等。 整整一个月后,瑶光发了封电子邮件,只有一个单词,NO。 我觉得自己要崩溃了。唐菲带给我的“失恋”都不曾让我用崩溃这个词。瑶 光的性子我最清楚,她说不的事没有悔改的余地,她有好马不吃回头草的脾气。而且,我可能永远地失去她了,无论作为老朋友、铁哥们儿,还是女朋友。 果然,瑶光像从地球上小时一样。电话那端永远是她的室友;写信永远是石沉大海;发电子邮件竟然老实被“拒收”;假期里去她家,她没回家;曾以旅游的理由去过北京找她,没想到她竟然也去“旅游”了~~~~~~~~~ 我觉得自己“玩真的”了。但爱情是双人游戏,我在这边起劲地跑跳蹿叫,可是对手不在。愤怒也好,忧伤也罢,都只是对着空气。研究生一年级过得晕晕乎乎,干什么都有点漫不经心,跟室友伟整天泡在网寝室里上网。伟是电脑鬼才,不是黑客却爱在网上干无伤大雅的坏事,曾“破译”了不少人的电子邮件密码。人有时候并不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一日,闲极无聊,我鬼使神差输入了瑶光的信箱。 没有人会相信我看到了什么,瑶光给我的信,或者,瑶光给自己的日记。21封没有发出的却以我的名字为抬头以信的格式写成的文章,一封封堆在草稿箱里。 于是那个黄昏我明白了很多很多:为何她会对我错认她是唐菲那么生气,为何她会把别人写给她的情书寄给我~~~~~~原来她比我希冀友情转化成爱情早了那么久! 没有人明白我看到那些邮件感觉,甜、痛、酸、悔,心里狂跳不止,大脑像严重缺氧一样。数年来海上漂流终于看到了一叶小舟,有救了。 然而,当看到一封名为《替补》的邮件的,一个惊雷在我脑上炸开了,我蓦然明白一个现实,我终于失去她了:“他有他的生活和选择,我也是。毕竟,我只是他的高中同桌。更为重要的是,我不是他‘同桌的你’。没想到他也像其他男人一样学会了退而求其次,其实,我还可以在他身边默默做任何他需要的角色, 除了那‘替补’~~~~~~” 远处,有人在夜暮里哼《同桌的你》。 瑶光,你知不知道,你一直是我心里的“同桌的你”,而且从来没有人把你当“替补”。

Ready?Go!

□顾玉露

科学之路,重重荆棘,每项发明或发现总要付出代价。有人为之牺牲生命,有人为之耗费青春,有人为之遭受指责。那么,该怎么走好这条路,毫不后悔地走下去呢?那么就在走向科学的道路时做好准备吧!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在你提出自己的观点或做某件事时,总会受到周围人的讥讽。河虾倒着走,螃蟹横着走,虽遭水中其他动物笑话,但他们一笑了之,继续走自己的路。

在18世纪以前,人们还不能正确地认识雷电到底是什么。当时,人们普遍相信雷电是上帝在发怒的说法。一次实验中的一起意外事件,使得思维敏捷的富兰克林由此想到了空中的雷电。他经过反复思考,写了一篇名叫《论天空闪电和我们的电气相同》的论文。但富兰克林的伟大设想竟遭到了许多人的嘲笑,有人甚至嗤笑他是“想把上帝和雷电分家的狂人”。富兰克林决心用事实来证明一切。于是,他用雷电进行了各种电学实验,证明了天上的雷电与人工摩擦产生的电具有完全相同的性质。风筝实验的成功使富兰克林在全世界科学界的名声大振。

同样,我们在某方面有个设想时,不要因为他人的讥讽而改变想法,一定要坚持,即使失败,也无愧于自己,假若一开始就放弃,那么成功将永远远离你,科学大门也将永远对你关闭。

打破砂锅问到底

生活中,总有许多让我们不理解、感到困惑的现象,在科学上也是如此。生活中,要学会多问几个为什么,并要尽力找到答案,这对于科学发现是很有帮助的。

这是1666年夏末一个温暖的傍晚,在英格兰林肯郡的乌尔斯索普,一个腋下夹着一本书的年轻人走进他母亲家的花园里,坐在一棵树下,开始埋头读他的书。当他翻动书页时,他头顶的树枝中有样东西晃动起来。一只历史上最著名的苹果落了下来,打在23岁的伊萨克·牛顿的头上。恰巧在那天,牛顿正苦苦思索着一个问题:是什么力量使月球保持在环绕地球运行的轨道上,以及使行星保持在其环绕太阳运行的轨道上?为什么这只打中他脑袋的苹果会坠落到地上?正是从思考这一问题开始,他找到了答案——“万有引力”。

因此,我们在生活中,要善于发现,善于问“为什么”,并且还要千方百计去寻找答案,那么渡你到成

功彼岸的小舟一定会出现你的面前!

“路漫漫其修远兮”,科学发现探索之路到处充满坎坷。请你检查你的行囊,昂首挺胸地向前走,留下前进的足迹,永不回头!

【点评】 科学发现的态度包括很多方面,大胆发问、大胆实践是最基本的元素。本文用两个小标题分别阐述了这两种科学态度。每一部分的结构都很严谨:观点+事例+结论。语言方面也有不少精彩之处,如:标题用英语与标点符合“?”和“!”紧紧相承,简洁有力;“渡你到成功彼岸的小舟一定会出现你的面前”一句用比喻的形式形象地诠释出善问的价值;结尾语句引用了“路漫漫其修远兮”的名言,“请你检查你的行囊,昂首挺胸地向前走,留下前进的足迹,永不回头”一句充满豪情的语言更是振奋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