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从小到大写涉及亲情的作文,描写对象大都是母亲,写她们的温柔、善良与慈爱。我们总在有意无意地忽略另一个对于我们的人生同等重要的人——父亲。

父亲对于儿女爱总是内敛的,他不像母亲那样喜欢把爱挂在嘴上,他只是用行动在表达。在我渐渐长大后,遇到一些人一些事,我才开始逐渐以趋于丰盈的思想去认识父亲,才越来越觉得实则每一位父亲都有一颗炽热的心,给予儿女们百分之百的感情,不论他们背负着怎样巨大的压力。

小俏和阿颦都是我的好友,我也因此得以隐约认识了她们的父亲。

阿颦算是我们三人中最幸福的一个,起码她有一个很完整的家庭。阿颦的父亲在当知青那会儿娶了一个北方女子为妻并在那里安家。父亲是大学的教授,典型的知识分子——斯文,儒雅,对名利无欲无求。为此阿颦常说母亲配不上自己的父亲,而她自己也从不掩饰自己对于父亲的无比崇拜。我于是就老嘲笑她有很深的恋父亲情结。

每逢周三父亲来学校探望,阿颦总要挽着父亲的手臂在校园里边走边聊,似有说不完的话,临走还要亲吻父亲的面颊。这在我是很难想象的事。

阿颦不知在哪本算命书上看来,说自己今年的生日倘若能收到一枚男孩子送的银戒指,她就会永远的幸福。生日聚会上她果然戴了一枚戒指,很精致的样子。阿颦很自豪地告诉我和小俏,是父亲去北京访友时用自己的私房钱买的,母亲并不知道。

那一刻我有一些恍惚,想象一个中年男子20年前可能所送穷得买不起一枚镀金的戒指送给新婚的妻子,却要在20年后在金银饰品柜台前徘徊,精心挑选,只是为了满足女儿一个少女式稚气的心愿。我可以想象阿颦的父亲坐在火车上,除了贴身带着的一枚戒指,就再没财力买礼物送人了,心下却没有一些些将被妻子责怪的不安,因为呵护了女儿不受说哪怕是一次无足轻重的失落感的伤害。这足以令阿颦自豪,同时也令我感动。

小俏这时只在边上笑着说阿颦怎么还像个孩子似的。

我理解小俏说这话时心情,她无疑是我们三个人中最早熟的一个。母亲在小俏念初中时的突然过世于她是个不小的打击,亦也是心上永恒的伤口。可小俏比任何人想象中的都要坚强,这可能是受了军人出身的父亲影响吧。

小俏的家风很严,父亲总拿治军的那一套管教小俏,并用男孩子的标准要求小俏,有时甚至是不近人情的。比如母亲过世后,父亲甚至不允许小俏带黑袖套。这听上去多少有些残忍,却也的确帮助小俏尽快从悲痛中走出来。小俏说她一直记得父亲对她说过一句话——生者对死者最好的怀念就是好好的活下去。每次她想起母亲的时候就会同时的想起这句话。

小俏至今也没有继母,实则她并不反对父亲再婚,可父亲似乎并无续弦的打算。我曾在报上看过一些谈中年人的压力问题的文章,我明白人在跨入不惑之年后,其实是会有很多困惑的,工作的压力,精神的寂寞,都会让人喘不过气来;何况妻子过世,女儿住校,我不知道小俏的父亲是如何承受每天下班回家后屋里毫无生气的寂寥的,为的只是女儿不受任何一点的伤害。

听完她们们的故事,我也会不由想到自身。如果说阿颦是崇拜她的父亲,小俏是敬畏她的父亲,那么我则只能是深深的怜悯我的父亲。

是的,怜悯。

父亲是那种没有多少文化也没有大把钞票的男人。家庭可能是他最后的一点精神寄托,只是一年以前,这唯一寄托也土崩瓦解了。我隐约听过一些父母年轻时的故事——那时候因为奶奶的坚决反对,父母几乎要殉情,所以我相信那个时候我的父亲和母亲是真的非常相爱的,所以我也完全可以理解母亲在选择了自己想要生活方式后,对于父亲该是怎样一种深刻的伤痛,就为了这,我留在了父亲身边,我不愿看他在苦心经营了20年后面对妻离子散的结局,终告一无所有,那太残忍。

但这一年来,我与父亲关系并没有因为彼此相依为命而变得十分融洽。归根结蒂,还是为了一个“钱”字。

母亲走后,家里的存款所剩无几,父亲本来就不多的工资还要存起一部分供我以后上大学用,于是日常开销就显得紧巴巴的。父亲和外婆商量后就让我每天去外婆家吃饭。舅妈是那种很自私的人,总拿那种冷漠而鄙夷的眼神看我。那份屈辱的感觉于是就重重地压在了我的心头。终于有一次,我冲父亲发了很大的脾气,并告诉他我再也不要去外婆家吃饭了,饿死也不去。

父亲很无措地看着我,努力地解释,却只说了几句。他说你也知道我们现在的状况,你考上大学后还需要一笔很大的费用,我也是没有办法啊。

看着不善言辞的父亲低声下气的说实话,心上突然就涌起无限的愧疚,觉得自己实在太不懂事不体谅自己的父亲了;也同时,我再没有比那一刻更憎恶也更热爱起金钱来。我一面痛恨着它的肮脏,一面又下决心以后要赚很多的钱然后一张一张的都烧掉。

后来,父亲开始买彩票,小到二元一张的体育彩票,大到百元一张的福利彩票。每次电视里开奖,父亲一定会聚精会神地坐在那里,手里攥着一叠花花绿绿的纸头——我想他是在幻想它们能给他带来大笔财富的。

一次父亲很开心的告诉我他中了一个小奖,有100块奖金,他说指不定下次就能中个百八十万的,指不定明天就成了大款,指不定……我突然觉得眼前的父亲很陌生,也很可怕,他省吃俭用,戒烟戒酒,把发财梦寄托在一堆烂纸上,指望在它们身上找到失落已久的尊严感。内心深处,在这一点上,我以为父亲已经是走火入魔了,他疯了,疯在他自己也不知道的潜意识里。

这样想的时候,有些心酸。可有一天早晨发生的事却让我感到心痛——

正在洗脸的父亲说嘴唇很痛。可能是内火太重的缘故,我看到他的嘴唇裂开了,有血丝从里面渗出来。我于是从书包里拿出来润唇膏,说爸我来给你涂吧。

我凑近父亲的脸,左手轻轻托起他的下巴——这是我很久以来第一次如此贴近的看父亲的脸,我看到他脸庞消瘦,皮肤里沉淀着色素,眼角布满了皱纹。原本一直以为是很“后生”的父亲原来是真的老了,老得如此突然,令我猝不及防。想起这些日子以来,父亲一个人背负着巨大的精神压力,我却还要很不懂事的对他苛求,从不与他分担生活中的苦痛。想至此,我的鼻子有些酸,心下满是愧疚,还有隐隐的痛,说不上原由。

临出门,我把润唇膏留给了父亲,叮嘱他如果觉得嘴唇痛了就涂一点。父亲执意不肯要,又把它塞进了我的书包,说他没事叫我留着自己用。我不敢再争辩,也不敢回头,怕脸上一些突如其来的湿湿的东西会被父亲看到。

那一天,我拿到一笔数目不小的稿费,加上学校的助学金发下来了,于是就奢侈了一次,与父亲一起上馆子。趁着酒性,父亲说了很多话,他叫我好好读书,将来找份好工作赚大钱,给他买套房子安度晚年,最好是在高层——他要那种居高临下的感觉,房间要带一个的阳台,有落地的窗帘,舒适的席梦思,整套的卫生设备,还有……还有……

父亲说得有些兴高采烈,我借口出去透口气在化妆间里一阵痛哭,说不上原因,可能只是出于怜悯吧,怜悯父亲也怜悯我自己。父亲说他要住高层的房子,还要一个带大阳台的卧室,要睡席梦思。这些话在我的脑海中反复出现着,久久不肯消失。

写到这里,忽然就为难起来,不知该如何结尾才好。想可能此时,阿颦的父亲经不起阿颦的软磨硬泡,正要带阿颦去享受她最爱吃的必胜客;小俏的父亲刚带着小俏清明扫墓回来,他一定在墓前默默祷告小俏的母亲能保佑小俏考上复旦。至于我的父亲,我知道他在做什么,他刚买了小菜回来,正在厨房里又洗又切的一阵忙乎。虽然他的厨艺不见得比母亲高明,可我仍是很高兴。就在这样一个初春的周末,听到家里的煤气开着,空气中氤氲着一种即使没有很多钱也可以相当适意的幸福的味道。

勇敢地走过去,前面就是一片艳阳天

勇敢地走过去,前面就是一片艳阳天

李明德

国庆节,我和爸妈去爬山。当爬到山顶的时候,我们一家三口都已经是满头大汗、气喘吁吁了。山顶的面积很大,景点也特别多。有古树、天桥、石洞、石盘、花园、平桥、瀑布等各种景观。可是要想饱览这些景点就必须经过天桥或平桥。走天桥较远,并且非常陡峭,桥面是一个不足一米宽的长石条架在峭壁上,两边都是很深的沟。平桥没天桥那么陡峭,大多数游人都走这条路。但我爸爸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走天桥。

爸走在前面,我和妈跟在后面。

一路上我默默地跟在爸的后面,爸和我说话我也爱理不理的。爸也看出了我不高兴,但他却装作没看见的样子,还故意哼着小曲。我平时最爱听爸爸哼的小曲了,可现在听起来却是那么的刺耳。我心里恨他,为什么放着平桥不走,偏偏走这鬼天桥呢?到了天桥边,爸停止哼小曲,严肃了起来。

他转过身来对妈说:‘‘我先过,我过去后小明过,最后你过。”他边说边跨上了天桥。只见他一步步稳稳地踏了过去,然后转身对我叫道:“来,慢点儿过来。”我站在那儿颤抖着身子,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爸爸的声音越来越大.引来一群又一群游客的观看。一行滚烫的东西顺着我的脸颊流了下来,看热闹的人也觉得我爸好可笑也好固执。爸的脾气我是最了解的,我咬紧牙,小心翼翼地一步三挪向前移去。

爸爸站在对面一直鼓励我,当我跨过天桥时,一下子扑到爸爸那宽厚的怀里,泪水又涌了出来。最后妈妈也顺利地跨了过来,我们一家三口人紧紧地抱在一起,这时红彤彤的太阳从东方升起来了。

爸爸说:“孩子,不是爸爸心狠,我只是想锻炼锻炼你,让你学会走自己的路。其实,你不用害怕,勇敢地走过去,前面就是一片艳阳天。”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那次爬山的经历,那些景点在我脑海里越来越模糊,可是爸爸的那句耐人寻味的话却深深地刻在我的心中,它教会我如何面对困难。

点评:

这是一篇游记,可是小作者没有过多地描写沿途或山上的景致.而是重点写了我过“天桥”这件事。

文章结尾画龙点睛.既写出爸爸的良苦用心,又升华了文章主题。

《我的精神家园》

小说的艺术

我为什么要写作

有人问一位登山家为什么要去登山——谁都知道登山这件事既危险,又没什么实际的好处,他回答道:“因为那座山峰在那里。”我喜欢这个答案,因为里面包含着幽默感——明明是自己想要登山,偏说是山在那里使他心里痒痒。除此之外,我还喜欢这位登山家干的事,没来由地往悬崖上爬。它会导致肌肉疼痛,还要冒摔出脑子的危险,所以一般人尽量避免爬山。从热力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个减熵现象,极为少见。这是因为人总是趋利避害,热力学上把自发现象叫做熵增现象,所以趋害避利肯定减熵。

现在把登山和写作相提并论,势必要招致反对。这是因为最近十年来中国有过小说热、诗歌热、文化热,无论哪一种热都会导致大量的人投身写作,别人常把我看成此类人士中的一个,并且告诫我说,现在都是什么年月了,你还写小说?(言下之意是眼下是经商热,我该下海去经商了)但是我的情形不一样。前三种热发生时,我正在美国念书,丝毫没有受到感染。我们家的家训是不准孩子学文科,一律去学理工。因为这些缘故,立志写作在我身上是个不折不扣的减熵过程。我到现在也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干这件事,除了它是个减熵过程这一点。

有关我立志写作是个减熵过程,还有进一步解释的必要。写作是个笼统的字眼,还要看写什么东西。写畅销小说、爱情小诗等等热门东西,应该列入熵增过程之列。我写的东西一点不热门,不但挣不了钱,有时还要倒贴一些。严肃作家的“严肃”二字,就该做如此理解。据我所知,这世界上有名的严肃作家,大多是凑合过日子,没名的大概连凑合也算不上。这样说明了以后,大家都能明白我确实在一个减熵过程中。

我父亲不让我们学文科,理由显而易见。在我们成长的时代里,老舍跳了太平湖,胡风关了监狱,王实味被枪毙了。以前还有金圣叹砍脑壳等等实例。当然,他老人家也是屋内饮酒、门外劝水的人,自己也是个文科的教授,但是他坦白地承认自己择术不正,不足为训。我们兄弟姐妹五个就此全学了理工科,只有我哥哥例外。考虑到我父亲脾气暴躁、吼声如雷,你得说这种选择是个熵增过程。而我哥哥那个例外是这么发生的:七八年考大学时,我哥哥是北京木城涧煤矿最强壮的青年矿工,吼起来比我爸爸音量还要大。无论是动手揍他,还是朝他吼叫,我爸爸自己都挺不好意思,所以就任凭他去学了哲学,在逻辑学界的泰斗沈有鼎先生的门下当了研究生。考虑到符号逻辑是个极专门的学科(这是从外行人看不懂逻辑文章来说),它和理工科差不太多的。从以上的叙述,你可以弄明白我父亲的意思。他希望我们每个人都学一种外行人弄不懂而又是有功世道的专业,平平安安地度过一生。我父亲一生坎坷,他又最爱我们,这样的安排在他看来最自然不过。

我自己的情形是这样的:从小到大,身体不算强壮,吼起来音量也不够大,所以一直本分为人。尽管如此,我身上总有一股要写小说的危险情绪。插队的时候,我遇上一个很坏的家伙(他还是我们的领导,属于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少数坏干部之列),我就编了一个故事,描写他从尾骨开始一寸寸变成了一条驴,并且把它写了出来,以泄心头之愤。后来读了一些书,发现卡夫卡也写了个类似的故事,搞得我很不好意思。还有一个故事,女主人公长了蝙蝠的翅膀,并且头发是绿色的,生活在水下。这些二十岁前的作品我都烧掉了。在此一提是要说明这种危险倾向的由来。后来我一直抑制着这种倾向,念完了本科,到美国去留学。我哥哥也念完了硕士,也到美国去留学。我在那边又开始写小说,这种危险的倾向再也不能抑制了。

在美国时,我父亲去世了。回想他让我们读理科的事,觉得和美国发生的事不是一个逻辑。这让我想起了苏联元帅图哈切夫斯基对大音乐家肖斯塔科维奇说的话来:“我小的时候,很有音乐天才。只可惜我父亲没钱给我买把小提琴!假如有了那把小提琴,我现在就坐在你的乐池里。”这段话乍看不明其意,需要我提示一句:这次对话发生在苏联的三十年代,说完了没多久,图元帅就一命呜呼了。那年头专毙元帅将军,不大毙小提琴手。“文化革命”里跳楼上吊的却是文人居多。我父亲在世时,一心一意地要给我们每人都弄把小提琴。这把小提琴就是理工农医任一门,只有文科不在其内,这和美国发生的事不一样,但是结论还是同一个——我该去干点别的,不该写小说。

有关美国的一切,可以用一句话来描述:American’s business is business,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那个国家永远是在经商热中,而且永远是1000度的白热。所以你要是看了前文之后以为那里有某种气氛会有助于人立志写作就错了。连我哥哥到了那里都后悔了,觉得不该学逻辑,应当学商科或者计算机。虽然他依旧无限仰慕罗素先生的为人,并且竭其心力证明了一项几十年未证出的逻辑定理,但是看到有钱人豪华的住房,也免不了唠叨几句他对妻儿的责任。

在美国有很强大的力量促使人去挣钱,比方说洋房,有些只有一片小草坪,有的有几百亩草坪,有的有几千亩草坪,所以仅就住房一项,就能产生无穷无尽的挣钱的动力。再比方说汽车,有无穷的档次和价格。你要是真有钱,可以考虑把肯尼迪遇刺时坐的汽车买来坐。还有人买下了苏联的战斗机,驾着飞上天。在那个社会里,没有人受得了自己的孩子对同伴说:我爸爸穷。我要是有孩子,现在也准在那里挣钱。而写书在那里也不是个挣钱的行当,不信你到美国书店里看看,各种各样的书涨了架子,和超级市场里陈列的卫生纸一样多——假如有人出售苦心积虑一页页写出的卫生纸,肯定不是好行当。除此之外,还有好多人的书没有上架,窝在他自己的家里。我没有孩子,也不准备要。作为中国人,我是个极少见的现象。但是人有一张脸,树有一张皮,别人都去挣钱,自己却在干可疑的勾当,脸面上也过不去。

在美国时,有一次和一位华人教授聊天,他说他的女儿很有出息,放着哈佛大学人类学系奖学金不要,自费去念一般大学的law school,如此反潮流,真不愧是书香门第。其实这是舍小利而趋大利,受小害而避大害。不信你去问问律师挣多少钱,人类学家又挣多少钱。和我聊天的这位教授是个大学问家,特立独行之辈,一谈到了儿女,好像也不大特立独行了。

说完了美国、苏联,就该谈谈我自己。到现在为止,我写了八年小说,也出了几本书,但是大家没怎么看到。除此之外,我还常收到谩骂性的退稿信,这时我总善意地想:写信的人准是在领导那里挨了骂,找我撒气。提起王小波,大家准会想到宋朝在四川拉杆子的那一位,想不到我身上。我还在减熵过程中。顺便说一句,人类的存在,文明的发展就是个减熵过程,但是这是说人类。具体说到自己,我的行为依旧无法解释。再顺便说一句,处于减熵过程中的,绝不只是我一个人。在美国,我遇上过支起摊来卖托洛茨基、格瓦拉、毛主席等人的书的家伙,我要和他说话,他先问我怕不怕联邦调查局——别的例子还很多。在这些人身上,你就看不到水往低处流、苹果掉下地、狼把兔子吃掉这一宏大的过程,看到的现象相当于水往山上流、苹果飞上天、兔子吃掉狼。我还可以说,光有熵增现象不成。举例言之,大家都顺着一个自然的方向往下溜,最后准会在个低洼的地方会齐,挤在一起像粪缸里的蛆。但是这也不能解释我的行为。我的行为是不能解释的,假如你把熵增现象看成金科玉律的话。

当然,如果硬要我用一句话直截了当地回答这个问题,那就是:我相信我自己有文学才能,我应该做这件事。但是这句话正如一个嫌疑犯说自己没杀人一样不可信。所以信不信由你吧。

我的师承

我终于有了勇气来谈谈我在文学上的师承。小时候,有一次我哥哥给我念过查良铮先生译的《青铜骑士》:

我爱你,彼得兴建的大城,

我爱你严肃整齐的面容,

涅瓦河的水流多么庄严,

大理石铺在它的两岸……

他还告诉我说,这是雍容华贵的英雄体诗,是最好的文字。相比之下,另一位先生译的《青铜骑士》就不够好:

我爱你彼得的营造

我爱你庄严的外貌……

现在我明白,后一位先生准是东北人,他的译诗带有二人转的调子,和查先生的译诗相比,高下立判。那一年我十五岁,就懂得了什么样的文字才能叫做好。

到了将近四十岁时,我读到了王道乾先生译的《情人》,又知道了小说可以达到什么样的文字境界。道乾先生曾是诗人,后来做了翻译家,文字功夫炉火纯青。他一生坎坷,晚年的译笔沉痛至极。请听听《情人》开头的一段: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也是王先生一生的写照。杜拉斯的文章好,但王先生译笔也好,无限沧桑尽在其中。查先生和王先生对我的帮助,比中国近代一切著作家对我帮助的总和还要大。现代文学的其他知识,可以很容易地学到。但假如没有像查先生和王先生这样的人,最好的中国文学语言就无处去学。除了这两位先生,别的翻译家也用最好的文学语言写作,比方说,德国诗选里有这样的译诗:

朝雾初开,落叶飘零

让我们把美酒满斟!

带有一种永难忘记的韵律,这就是诗啊。对于这些先生,我何止是尊敬他们——我爱他们。他们对现代汉语的把握和感觉,至今无人可比。一个人能对自己的母语做这样的贡献,也算不虚此生。

道乾先生和良铮先生都曾是才华横溢的诗人,后来,因为他们杰出的文学素质和自尊,都不能写作,只能当翻译家。就是这样,他们还是留下了黄钟大吕似的文字。文字是用来读,用来听,不是用来看的——要看不如去看小人书。不懂这一点,就只能写出充满噪声的文字垃圾。思想、语言、文字,是一体的,假如念起来乱糟糟,意思也不会好——这是最简单的真理,但假如没有前辈来告诉我,我怎么会知道啊。有时我也写点不负责任的粗糙文字,以后重读时,惭愧得无地自容,真想自己脱了裤子请道乾先生打我两棍。孟子曾说,无耻之耻,无耻矣。现在我在文学上是个有廉耻的人,都是多亏了这些先生的教诲。对我来说,他们的作品是比鞭子还有力量的鞭策。提醒现在的年轻人,记住他们的名字,读他们译的书,是我的责任。

现在的人会说,王先生和查先生都是翻译家。翻译家和著作家在文学史上是不能相提并论的。这话也对,但总要看看写的是什么样的东西。我觉得我们国家的文学次序是彻底颠倒了的:末流的作品有一流的名声,一流的作品却默默无闻。最让人痛心的是,最好的作品并没有写出来。这些作品理应由查良铮先生、王道乾先生在壮年时写出来的,现在成了巴比伦的空中花园了……以他们二位年轻时的抱负、晚年的余晖,在中年时如有现在的环境,写不出好作品是不可能的。可惜良铮先生、道乾先生都不在了……

回想我年轻时,偷偷地读到过傅雷、汝龙等先生的散文译笔,这些文字都是好的。但是最好的,还是诗人们的译笔;是他们发现了现代汉语的韵律。没有这种韵律,就不会有文学。最重要的是:在中国,已经有了一种纯正完美的现代文学语言,剩下的事只是学习,这已经是很容易的事了。我们不需要用难听的方言,也不必用艰涩、缺少表现力的文言来写作。作家们为什么现在还爱用劣等的文字来写作,非我所能知道。但若因此忽略前辈翻译家对文学的贡献,又何止是不公道。

正如法国新小说的前驱们指出的那样,小说正向诗的方向改变着自己。米兰?昆德拉说,小说应该像音乐。有位意大利朋友告诉我说,卡尔维诺的小说读起来极为悦耳,像一串清脆的珠子洒落于地。我既不懂法文,也不懂意大利文,但我能够听到小说的韵律。这要归功于诗人留下的遗产。

我一直想承认我的文学师承是这样一条鲜为人知的线索。这是给我脸上贴金。但就是在道乾先生、良铮先生都已故世之后,我也没有勇气写这样的文章。因为假如自己写得不好,就是给他们脸上抹黑。假如中国现代文学尚有可取之处,它的根源就在那些已故的翻译家身上。我们年轻时都知道,想要读好文字就要去读译著,因为最好的作者在搞翻译。这是我们的不传之秘。随着道乾先生逝世,我已不知哪位在世的作者能写如此好的文字,但是他们的书还在,可以成为学习文学的范本。我最终写出了这些,不是因为我的书已经写得好了,而是因为,不把这个秘密说出来,对现在的年轻人是不公道的。没有人告诉他们这些,只按名声来理解文学,就会不知道什么是坏,什么是好。

用一生来学习艺术

我念过文科,也念过理科。在课堂上听老师提到艺术这个词,还是理科的老师次数更多:化学老师说,做实验有实验艺术;计算机老师说,编程序有编程艺术。老师们说,怎么做对是科学,怎么做好则是艺术;前者有判断真伪的法则,后者则没有;艺术的真谛就是要叫人感到好,甚至是完美无缺。传授科学知识就是告诉你这些法则,而艺术的修养是无法传授的,只能够潜移默化。这些都是理科老师教给我的,我觉得比文科老师讲得好。

没有科学知识的人比有科学知识的人更容易犯错误;但没有艺术修养的人就没有这个缺点,他还有容易满足的好处。假如一个社会里,人们一点文学修养都没有,那么任何作品都会使他们满意。举个例子说,美国人是不怎么读文学书的,一部《廊桥遗梦》就可以使他们如痴如狂。相反,假如在某个国家里,欣赏文学作品是他们的生活方式,那就只有最好的作品才能使他们得到满足。我想,法国最有资格算做这类国家。一部《情人》曾使法国为之轰动。大家都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刚去世不久的杜拉斯。这本书有四个中文译本,其中最好的当属王道乾先生的译本。我总觉得读过了《情人》,就算知道了现代小说艺术;读过道乾先生的译笔,就算知道什么是现代中国的文学语言了。

有位作家朋友对我说,她很喜欢《情人》那种自由的叙事风格。她以为《情人》是信笔写来的,是自由发挥的结果。我的看法则相反,我认为这篇小说的每一个段落都经过精心的安排:第一次读时,你会感到极大的震撼;但再带着挑剔的眼光重读几遍,就会发现没有一段的安排经不起推敲。从全书第一句“我已经老了”,给人带来无限的沧桑感始,到结尾的一句“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带来绝望的悲凉终,感情的变化都在准确的控制之下。叙事没有按时空的顺序展开,但有另一种逻辑作为线索,这种逻辑我把它叫做艺术——这种写法本身就是种无与伦比的创造。我对这件事很有把握,是因为我也这样写过:把小说的文件调入电脑,反复调动每一个段落,假如原来的小说足够好的话,逐渐就能找到这种线索;花上比写原稿多三到五倍的时间,就能得到一篇新小说,比旧的好得没法比。事实上,《情人》也确实是这样改过,一直改到改不动,才交给出版社。《情人》这种现代经典与以往小说的不同之处,在于它需要更多的心血。我的作家朋友听了以后感觉有点泄气:这么写一本书,也不见得能多赚稿费,不是亏了吗?但我以为,我们一点都不亏。现在世界上已经有了杜拉斯,有了《情人》,这位作家和她的作品给我们一个范本,再写起来已经容易多了。假如没有范本,让你凭空去创造这样一种写法,那才是最困难的事:六七十年代,法国有一批新小说作家,立意要改变小说的写法,作品也算是好看,但和《情人》是没法比的。有了这样的小说,阅读才不算是过时的陋习——任凭你有宽银幕、环绕立体声,看电影的感觉终归不能和读这样的小说相比。

译《情人》的王道乾先生已经在前几年逝世了。虽然没有见过面,但他是我真正尊敬的前辈。我知道他原是位诗人,四十年代末曾到法国留学,后来回来参加祖国建设,一生坎坷,晚年搞起了翻译。他的作品我只读过《情人》,但已使我终身受益。另一篇使我终身受益的作品是查良铮(穆旦)先生译的《青铜骑士》。从他们那里我知道了一个简单的真理:文字是用来读的,不是用来看的。看起来黑压压的一片,都是方块字,念起来就大不相同。诗不光是押韵,还有韵律;散文也有节奏的快慢,或低沉压抑,沉痛无比,或如黄钟大吕,回肠荡气——这才是文字的筋骨所在。实际上,世界上每一种文学语言都有这种筋骨,当年我在美国留学,向一位老太太学英文,她告诉我说,不读莎士比亚,不背弥尔顿,就根本不配写英文——当然,我不会背弥尔顿,是不配写英文的了,但中文该怎么写,始终是个问题。

古诗是讲平仄的,古文也有韵律,但现在写这种东西就是发疯;假如用白话来写,用哪种白话都是问题。张爱玲晚年执意要写苏白,她觉得苏白好听。这种想法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文章里的那些字我都不知该怎么念。现在作家里用北方方言写作的很多,凭良心说,效果是很糟心的。我看到过的一种最古怪的主意,是钱玄同出的,他建议大家写《儒林外史》那样的官话。幸亏没人听,否则会把大家都写成迂夫子的。这样一扯就扯远了。这个问题现在已经解决了,我们已经有了一种字正腔圆的文学语言,用它可以写最好的诗和最好的小说,那就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所用的语言。不信你去找本《情人》或是《青铜骑士》念上几遍,就会信服我的说法。

本文的主旨是怀念那些已经逝去的前辈,但却从科学和艺术的区别谈起。我把杜拉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看做我的老师,但这些老师和教我数学的老师是不同的——前者给我的是一些潜移默化,后者则教给我一些法则。在这个世界上,前一种东西更难得到。除此之外,比之科学,艺术更能使人幸福,因为这些缘故,文学前辈也是我更爱的人。

以上所述,基本上是我在文学上所知道的一切。我没有读过大学的中文系,所以孤陋寡闻,但我以为,人活在世上,不必什么都知道,只知道最好的就够了。为了我知道的这些,我要感谢杜拉斯,感谢王道乾和穆旦——他们是我真正敬爱的人。

我的精神家园

我十三岁时,常到我爸爸的书柜里偷书看。那时候政治气氛紧张,他把所有不宜摆在外面的书都锁了起来,在那个柜子里,有奥维德的《变形记》,朱生豪译的莎翁戏剧,甚至还有《十日谈》。柜子是锁着的,但我哥哥有捅开它的方法。他还有说服我去火中取栗的办法:你小,身体也单薄,我看爸爸不好意思揍你。但实际上,在揍我这个问题上,我爸爸显得不够绅士派,我的手脚也不太灵活,总给他这种机会。总而言之,偷出书来两人看,挨揍则是我一人挨,就这样看了一些书。虽然很吃亏,但我也不后悔。

看过了《变形记》,我对古希腊着了迷。我哥哥还告诉我说:古希腊有一种哲人,穿着宽松的袍子走来走去。有一天,有一位哲人去看朋友,见他不在,就要过一块涂蜡的木板,在上面随意挥洒,画了一条曲线,交给朋友的家人,自己回家去了。那位朋友回家,看到那块木板,为曲线的优美所折服,连忙埋伏在哲人家左近,待他出门时闯进去,要过一块木板,精心画上一条曲线……当然,这故事下余的部分就很容易猜了:哲人回了家,看到朋友留下的木板,又取一块蜡板,把自己的全部心胸画在一条曲线里,送给朋友去看,使他真正折服。现在我想,这个故事是我哥哥编的。但当时我还认真地想了一阵,终于傻呵呵地说道:这多好啊。时隔三十年回想起来,我并不羞愧。井底之蛙也拥有一片天空,十三岁的孩子也可以有一片精神家园。此外,人有兄长是好的。虽然我对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无异议。

长大以后,我才知道科学和艺术是怎样的事业。我哥哥后来是已故逻辑大师沈有鼎先生的弟子,我则学了理科;还在一起讲过真伪之分的心得、对热力学的体会,但这已是我二十多岁时的事。再大一些,我到国外去旅行,在剑桥看到过使牛顿体会到万有引力的苹果树,拜伦拐着腿跳下去游水的“拜伦塘”,但我总在回想幼时遥望人类智慧星空时的情景。千万丈的大厦总要有片奠基石,最初的爱好无可替代。所有的智者、诗人,也许都体验过儿童对着星光感悟的一瞬。我总觉得,这种爱好对一个人来说,就如性爱一样,是不可少的。

我时常回到童年,用一片童心来思考问题,很多烦难的问题就变得易解。人活着当然要做一番事业,而且是人文的事业;就如有一条路要走,假如是有位老学究式的人物,手执教鞭戒尺打着你走,那就不是走一条路,而是背一本宗谱。我听说苏联就是这么教小孩子的:要背全本的普希金、半本莱蒙托夫,还要记住俄罗斯是大象的故乡(肖斯塔科维奇在回忆录里说了很多)。我们这里是怎样教孩子的,我就不说了,以免得罪师长。我很怀疑会背宗谱就算有了精神家园,但我也不想说服谁。安徒生写过《光荣的荆棘路》,他说人文的事业就是一片着火的荆棘,智者仁人就在火里走着。当然,他是把尘世的嚣嚣都考虑在内了,我觉得用不着想那么多。用宁静的童心来看,这条路是这样的:它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牵牛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蜓。这样说固然有煽情之嫌,但想要说服安徒生,就要用这样的语言。维特根斯坦临终时说:告诉他们,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这句话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从牵牛花丛中走过来了。虽然我对他的事业一窍不通,但我觉得他和我是一头儿的。

我不大能领会下列说法的深奥之处:要重建精神家园,恢复人文精神,就要灭掉一切俗人——其中首先要灭的,就是风头正健的俗人。假如说,读者兜里的钱是有数的,买了别人的书,就没钱来买我的书,所以要灭掉别人,这个我倒能理解,但上述说法不见得有如此之深奥。假如真有这么深奥,我也不赞成——我们应该像商人一样,严守诚实原则,反对不正当的竞争。让我的想法和作品成为嚣嚣尘世上的正宗,这个念头我没有,也不敢有。既然如此,就必须解释我写文章(包括这篇文章)的动机。坦白地说,我也解释不大清楚,只能说,假如我今天死掉,恐怕就不能像维特根斯坦一样说到,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也不能像司汤达一样说,活过,爱过,写过。我很怕落到什么都说不出的结果,所以正在努力工作。

我对小说的看法

我自幼就喜欢读小说,并且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写小说,直到二十七八岁时,读到了图尼埃尔(Tournier,M.)的一篇小说,才改变了自己的看法。在不知不觉之中,小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代小说和古典小说的区别,就像汽车和马车的区别一样大。现代小说中的精品,再不是可以一目十行往下看的了。为了让读者同意我的意见,让我来举一个例子。杜拉斯(Duras,M.)《情人》的第一句是:“我已经老了。”无限沧桑尽在其中。如果你仔细读下去,就会发现,每句话的写法大体都是这样的,我对现代小说的看法,就是被《情人》固定下来的。现代小说的名篇总是包含了极多的信息,而且极端精美,让读小说的人狂喜,让打算写小说的人害怕。在经典作家里,只有俄国的契诃夫(Chekhov,A.P.)偶尔有几笔写成这样,但远不是通篇都让人敬畏。必须承认,现代小说家曾经使我大受惊吓。我读过的图尼埃尔的那篇小说,叫做《少女与死》,它只是一系列惊吓的开始。

因为这个发现,我曾经放弃了写小说,有整整十年在干别的事,直到将近四十岁,才回头又来尝试写小说。这时我发现,就是写过一些名篇的现代小说家,平常写的小说也是很一般的。瑞士作家迪伦马特(Durrenmatt,F.)写完了他的名篇《法官和他的刽子手》之后,坦白说,这个长中篇耗去了他好几年的光阴,而且说,今后他不准备再这样写下去了。此后他写了很多长篇,虽然都很好看,但不如《法官和他的刽子手》精粹。杜拉斯也说,《情人》经过反复的修改,每一段、每一句都重新安排过。照我看,她的其他小说都不如《情人》好。他们的话让人看了放心,说明现代小说家也不是一群超人。他们有些惊世骇俗的名篇,但是既不多,也不长。虽然如此,我还是认为,现代小说中几个中篇,如《情人》之类,比之经典作家的鸿篇巨制毫不逊色。爱好古典文学的人也许不会同意我的看法,我也没打算说服他们。但我还是要说,我也爱好过古典文学;而在影视发达的现代,如果没有现代小说,托尔斯泰并不能让我保持阅读的习惯。

我认为,现代小说的成就建筑在不多几个名篇上,虽?*** 饧钙?∷岛苣哑郎吓当炊?难Ы保??执?∷狄帐醯亩シ寰驮谄渲小N业谋Ц阂彩且?谝涣狡?髌防锎锏秸飧鏊?健N乙蔡乇鹣不缎闯ぶ衅???蜃肿笥遥??热缥业摹段蠢词澜纭罚?褪钦饷闯ぁ!肚槿恕贰ⅰ斗ü俸退?墓糇邮帧返让??彩钦饷闯ぁ5比唬?庋?鲇卸?┬???印T谖倚垂?男∷道铮?痘平鹗贝?罚ā读?媳ā返谑??熘衅?∷到保┦俏易盥?獾模??腔姑淮锏轿蚁M?乃?迹??曰挂?绦??Α?

小说的艺术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3期《博览群书》杂志。——编者

朋友给我寄来了一本昆德拉的《被背叛的遗嘱》,这是本谈小说艺术的书。书很长,有些地方我不同意,有些部分我没看懂(这本书里夹杂着五线谱,但我不识谱,家里更没有钢琴),但还是能看懂能同意的地方居多。我对此书有种特别的不满,那就是作者丝毫没有提到现代小说的最高成就:卡尔维诺、尤瑟娜尔、君特•格拉斯、莫迪阿诺,还有一位不常写小说的作者,玛格丽特•杜拉斯。早在半世纪以前,茨威格就抱怨说,哪怕是大师的作品,也有纯属冗余的成分。假如他活到了现在,看到现代小说家的作品,这些怨言就没有了。昆德拉不提现代小说的这种成就,是因为同行嫉妒,还是艺术上见解不同,我就不得而知。当然,昆德拉提谁不提谁,完全是他的自由。但若我来写这本书,一定要把这件事写上。不管怎么说吧,我同意作者的意见,的确存在一种小说的艺术,这种艺术远不是谁都懂得。昆德拉说,不懂开心的人不会懂得任何小说艺术。除了懂得开心,还要懂得更多,才能懂得小说的艺术。但若连开心都不懂,那就只能把小说读糟蹋了。归根结底,昆德拉的话并没有错。

我自己对读小说有一种真正的爱好,这种爱好不可能由阅读任何其他类型的作品所满足。我自己也写小说,写得好时得到的乐趣,绝非任何其他的快乐可以替代。这就是说,我对小说有种真正的爱好,而这种爱好就是对小说艺术的爱好——在这一点上我可以和昆德拉沟通。我想象一般的读者并非如此,他们只是对文化生活有种泛泛的爱好。现在有种论点,认为当代文学的主要成就是杂文,这或者是事实,但我对此感到悲哀。我自己读杂文,有时还写点杂文。照我看,杂文无非是讲理,你看到理在哪里,径直一讲就可。当然,把道理讲得透彻,讲得漂亮,读起来也有种畅快淋漓的快感,但毕竟和读小说是两道劲儿。写小说则需要深得虚构之美,也需要些无中生有的才能;我更希望能把这件事做好。所以,我虽能把理讲好,但不觉得这是长处,甚至觉得这是一种劣根性,需要加以克服。诚然,作为一个人,要负道义的责任,憋不住就得说,这就是我写杂文的动机。所以也只能适当克服,还不能完全克服。

前不久在报上看到一种论点,说现在杂文取代了小说,负起了社会道义的责任。假如真是如此,那倒是件好事,小说来负道义责任,那就如希腊人所说,鞍子扣到头上来了——但这是仅就文学内部而言。从整个社会而言,道义责任全扣在提笔为文的人身上还是不大对头。从另一方面来看,负道义责任可不是艺术标准,尤其不是小说艺术的标准。这很重要啊。

昆德拉的书也主要是说这个问题。写小说的人要让人开心,他要有虚构的才能,并要有施展这种才能的动力——我认为这是主要之点。昆德拉则说,看小说的人要想开心,能够欣赏虚构,并且能宽容虚构的东西——他说这是主要之点。我倒不存这种奢望。小说的艺术首先会形成在小说家的意愿之中,以后会不会遭人背叛,那是以后的事。首先要有这种东西,这才是最主要的。

昆德拉说,小说传统是欧洲的传统。但若说小说的艺术在中国从未受到重视,那也是不对的。在很多年前,曾有过一个历史的瞬间:年轻的张爱玲初露头角,显示出写小说的才能。傅雷先生发现了这一点,马上写文章说,小说的技巧值得注意。那个时候连张春桥都化名写小说,仅就艺术而言,可算是一团糟,张爱玲确是万绿丛中一点红——但若说有什么遗嘱被背叛了,可不是张爱玲的遗嘱,而是傅雷的遗嘱。天知道张爱玲后来写的那叫什么东西。她把自己的病态当做才能了……人有才能还不叫艺术家,知道珍视自己的才能才叫艺术家呢。

笔者行文至此,就欲结束。但对小说的艺术只说了它不是什么,它到底是什么,还一字未提。假如读者想要明白的话,从昆德拉的书里也看不到,应该径直找两本好小说看看。看完了能明白则好,不能明白也就无法可想了,可以去试试别的东西;千万别听任何人讲理,越听越糊涂。任何一门艺术只有从作品里才能看到——套昆德拉的话说,只喜欢看杂文、看评论、看简介的人,是不会懂得任何一种艺术的。

从《黄金时代》谈小说艺术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7年第5期《出版广角》杂志。——编者

《黄金时代》这本书里,包括了五部中篇小说。其中《黄金时代》一篇,从二十岁时就开始写,到将近四十岁时才完篇,其间很多次地重写。现在重读当年的旧稿,几乎每句话都会使我汗颜,只有最后的定稿读起来感觉不同。这篇三万多字的小说里,当然还有不完美的地方,但是我看到了以后,丝毫也没有改动的冲动。这说明小说有这样一种写法,虽然困难,但还不是不可能。这种写法就叫做追求对作者自己来说的完美。我相信对每个作者来说,完美都是存在的,只是不能经常去追求它。据说迪伦马特写《法官和他的刽子手》,也写了很多年。写完以后说,今后再也不能这样写小说了。这说明他也这样写过。一个人不可能在每篇作品里做到完美,但是完美当然是最好的。

有一次,有个女孩子问我怎样写小说,并且说她正有要写小说的念头。我把写《黄金时代》的过程告诉了她。下次再见面,问她的小说写得怎样了,她说,听说小说这么难写,她已经把这个念头放下了。其实在这本书里,大多数章节不是这样呕心沥血地写成的。但我主张,任何写小说的人都不妨试试这种写法。这对自己是有好处的。

这本书里有很多地方写到性。这种写法不但容易招致非议,本身就有媚俗的嫌疑。我也不知为什么,就这样写了出来。现在回忆起来,这样写既不是为了招些非议,也不是想要媚俗,而是对过去时代的回顾。众所周知,六七十年代,中国处于非性的年代。在非性的年代里,性才会成为生活主题,正如饥饿的年代里吃会成为生活的主题。古人说:食色性也。想爱和想吃都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得不到,就成为人性的障碍。

然而,在我的小说里,这些障碍本身又不是主题。真正的主题,还是对人的生存状态的反思。其中最主要的一个逻辑是:我们的生活有这么多的障碍,真他妈的有意思。这种逻辑就叫做黑色幽默。我觉得黑色幽默是我的气质,是天生的。我小说里的人也总是在笑,从来就不哭,我以为这样比较有趣。喜欢我小说的人总说,从头笑到尾,觉得很有趣等等。这说明本人的作品有自己的读者群。当然,也有些作者以为哭比较使人感动。他们笔下的人物从来就不笑,总在哭。这也是一种写法。他们也有自己的读者群。有位朋友说,我的小说从来没让她感动过。她就是个爱哭的人,误读了我的小说,感到很失落。我这样说,是为了让读者不再因为误读我的小说感到失落。

现在严肃小说的读者少了,但读者的水平是大大提高了。在现代社会里,小说的地位和舞台剧一样,正在成为一种高雅艺术。小说会失去一些读者,其中包括想受道德教育的读者,想看政治暗喻的读者,感到性压抑、寻找发泄渠道的读者,无所事事想要消磨时光的读者;剩下一些真正读小说的人。小说也会失去一些作者——有些人会去下海经商,或者搞影视剧本;最后只剩下一些真正写小说的人。我以为这是一件好事。

卡尔维诺与未来的一千年

朋友寄来一本书,卡尔维诺的《未来千年备忘录》,我正在看着。这本书是他的讲演稿,还没来得及讲,稿也没写完,人就死了。这些讲演稿分别冠以如下题目:轻逸、迅速、易见、确切和繁复。还有一篇“连贯”,没有动笔写;所以我整天在捉摸他到底会写些什么,什么叫做“连贯”。卡尔维诺指出,在未来的一千年里,文学会继续繁荣,而这六项文学遗产也会被发扬光大。我一直喜欢卡尔维诺,看了这本书,就更加喜欢他了。

卡尔维诺的《我们的祖先》,看过的人都喜欢。这是他年轻时的作品,我以为这本书是“轻逸”的典范。中年以后,他开始探索小说艺术的无限可能,这时期的作品我看过《看不见的城市》——这本书不见得人人都会喜欢。我也不能强求大家喜欢他的每一本书,但是我觉得必须喜欢他的主意:小说艺术有无限种可能性。难道这不好吗?前不久有位朋友看了我的小说,对我说道:看来小说还能有新的写法——这种评价使我汗颜:我还没有探索无限,比卡尔维诺差得远。我觉得这位朋友的想法有问题——假如他不是学文学的博士而是个一般读者的话,那就没有问题了。

编辑先生邀我给名人茶座写个小稿,我竟扯到了卡尔维诺和文学遗产,这可不是茶座里的谈资。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什么可以在茶座里闲扯的事。我既不养猫,也不养狗,更没有汽车。别人弄猫弄狗的时候,我或则在鼓捣电脑,或则想点文学上的事——假如你想听听电脑,我可以说,现在在中关村花二百五十块钱可以买到八兆内存条,便宜死了……我想这更不是茶座里的谈资。可能我也会养猫养狗,再买辆汽车,给自己找点罪受——顺便说一句,我觉得汽车的价格很无耻。一辆韩国低档车卖三几十万,全世界都没听说过。至于猫啊狗啊,我觉得是食物一类。我吃掉过一只猫,五只狗,是二十多年前吃的。从爱猫爱狗者的角度看来,我是个“啃你饱”(Cannibal=食人族)。所以,我也只能谈谈卡尔维诺……

卡尔维诺的《看不见的城市》是这么个故事:马可•波罗站在蒙古大汗面前,讲述他东来旅途中所见到的城市,每一座城市都是种象征,而且全都清晰可见。看完那本书我做了一夜的梦,只见一座座城市就如奇形怪状的孔明灯浮在一片虚空之中。一般的文学读者会说,好了,城市我看到了,讲这座城里的故事吧——对卡尔维诺那个无所不能的头脑来说,讲个故事又有何难。但他一个故事都没讲,还在列举着新的城市,极尽确切之能事,一直到全书结束也没列举完。我大体上明白卡尔维诺想要做的事:对一个作者来说,他想要拥有一切文学素质——完备的轻逸、迅速、易见、确切和繁复,再加上连贯。等这些都有了以后,写出来的书肯定好看,可以满足一切文学读者。很不幸的是,这好像不大容易,但必须一试——这是为了保证读者在未来的一千年里有书看。我想这题目也没人会感兴趣——但是没办法,我就知道这些。

朔方的雪--看《生死朗读》

魯迅在《雪》中写到:“朔方的雪……,却永远如粉,如沙,他们绝不粘连……在晴天之下,旋风乎来,便蓬勃的奋飞,在日光中熠熠地生光,如包藏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结尾,鲁迅总结这样凄清苍茫的景色时说,“那是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

《生死朗读》中这样“朔方的雪”出现了两次,一次是主人公麦克(David Kross)与汉娜(凯特.温斯莱特)初遇,大雨中汉娜拥抱了这个陌生的孩子,跟他说,“一切都会好起来”,二人分别时雨变成了雪,如粉如沙的雪粒在天空中濛濛扬着,德国小镇青石板的路面在雨雪里泛着乌光,雪落到汉娜头上,她眼角的皱纹细细碎碎,目光跟雪中的天空一样迷蒙。

第二次是八年后,麦克作为法学院学生参加了审判二战中纳粹罪行的听证会,愕然发现当年不辞而别的汉娜竟然是被指控谋杀300名犹太人的战犯。麦克想去监狱探望汉娜,从等候室随探监人群穿过院落进入铁网大门走向监狱的时候,“朔方的雪”再次飘落,雪粒残破,如粉如沙,干巴巴的落下来,周围的监狱大楼,网格铁门,还有穿戴灰扑扑的狱警,画面肃穆,坚硬,冷冽。麦克抬头看从天而降的散乱雪粒,脚步慢下来,终于,还是转身离开。这时候我头脑里反复旋绕的就是那句话——“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 “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 。

麦克终于没去见汉娜,我知道,那时候,他身体里一定有什么东西死掉了。

这死掉的东西,是爱,又不全是。15岁的少年,与一个36岁的女人初尝人事,他卖了心爱的邮票换钱,跟眼角有细密皱纹穿着碎花裙子的她去郊外踏青;他看着她在充满透明阳光的教堂里流泪,以为她是感动于孩子们的纯洁歌声;他坐在小河边看夏天绿色阳光里她半裸着在水流里浮沉,满心温柔的写给她的情诗。他对她的爱,纯粹,好奇,夹杂着对母性的依恋,委屈。他不能理解她的突然离去,他更不能理解她在二战中作为集中营女营的护卫,可以心无波澜的挑选出送去奥斯维辛杀戮的名单,这些犹太人,她们在她眼里都一样,每天都有新人送来,监狱地方有限,不杀这个,就杀那个,都一样,谁都

一样。

麦克是纳粹大屠杀后的德国下一代,他想选择去理解汉娜这样间接的刽子手,因为他爱她,他不能接受她本质上缺乏良知的事实;但麦克的同学却言辞尖锐的指出,审判本身就是一种逃避,逃避更为严峻的问题——为什么普通的德国人会去支持纳粹,为什么大众会漠然允许甚至狂热支持对犹太人的种族屠杀,人性的链条为什么突然断裂?理解,我们究竟要理解什么?有什么罪能理解?

麦克不能回答,连他的法学教授也不能回答。他在听证会上听到幸存活下来的犹太作家说汉娜特殊照顾年轻病弱的犹太女孩;但她随即让她们读书给她听,读完了,便送去奥斯维辛。汉娜在法庭上的表现令人心潮翻涌,她对护卫的职责尽忠职守,她坚持的是秩序,是责任;而人的生命,300人的生命,对她来说,并不是天平上做决定的砝码。汉娜有错吗?她问法官——如果是你,你怎么办?

法不责众,法不责众啊。

我出生的那一年,文革结束没多久。小时候每年过年最爱听的就是大人们聚在一起谈文革往事。姥爷被打成右派关进了牛棚,姥姥被剃了阴阳头,母亲他们兄弟姊妹几个说到这里总是唏嘘慨叹万千。母亲脾气不好,但我记忆中最佩服她的一点是她拒绝跟右派家庭划清关系,在那个狂热的年代里,她仍然固执的要当一个无用的善良人。

我年纪小,听得的故事大多都是断断续续的片段,也许,小孩子在场的时候大人们只说那些轻松的往事吧,什么翘课去垃圾场捡人家扔掉的破布娃娃,翻墙头偷鸡摸狗整吃食,怎么不读书用标语口号蒙混过关,忠字舞红宝书不爱红妆爱武装的黑白照片…… 对我,那是遥远的激动人心的无政府年代,我只能通过王小波,通过余华,通过《平凡的世界》,通过《霸王别姬》,通过《活着》来了解。我曾经问过父亲,为什么会有人为了表忠心将毛主席像章别进肉里,为什么红卫兵小将们能把自己天天见面的老师活活打死?我还问:你是红卫兵吗?

我的问题让他有些难堪。他们那个时代的年轻人,有谁没当过红卫兵?那满火车满火车的南北大串联,天安门广场上十万红旗飘飘,那将政治领袖当神来崇拜的年代啊。但是,三十多年后,我们会因此而去怨恨我们

2006高考满分作文江苏地区--人与路

我家门前有一条路,田埂一样的质地,中间被来往的行人用脚板踩得结结实实,但仍有不听话的小草探出调皮的脑袋,挠人脚丫子。我记得那时大人们总是扛着锄头,拎着篮子,结实的脚板踩在地上,头似乎顶着天,那样骄傲地:“今年我家菜不错,弄点你尝尝!”我和伙伴们光着小脚,呼啦啦从东到西,再呼啦啦从西到东,乐此不疲地在路上奔跑,嬉闹。春天里,路两旁开满了不知名的小野花,女孩子们臭美地摘下往头上一插,不等你看清便已咯咯笑着跑远。最爱的是下雨天,僵硬的泥土变得松软,踩上去如同母亲最轻柔的抚摸,皮孩子在泥里打滚,一脸明亮的笑意。大人们坐在屋檐下,聊着自家的别家的闲话,探讨着今年的收成,偶尔有个婶婶放下手中针线,向雨中早已没有形象的男孩子大吼一声:“你个臭小子,才刚给你换衣服哪!”但随即又在雨中荡漾开了。传得最远的只有孩子的欢叫和女人们的爽朗的笑声。 那时的日子,快乐而纯粹,天空明朗常有笑靥。 我家门前有一条路,铺着细碎的沙子,没有杂草,偶尔在边上的边上,未被覆盖的泥土里,会钻出几棵营养不良般的脑袋。大人们仍早出晚归,然而都骑着自行车或拎着包,脚上穿着结实的胶鞋,咯吱作响。孩子们被迫穿上崭新的鞋子,不准再打赤脚,那会割伤脚板。于是只好绕远道去田野,瘦瘦小小的田埂成了唯一的寄托。伙伴们常常托腮望天,看大朵白云飘过,觉得有什么在悄悄地变了。大人们不再在下雨天围坐屋檐下聊天,即使下雨,他们也要上班,叔叔们只有下了班才匆忙一聚,喝两盅小酒,意犹未尽,不得不散,生怕睡晚了第二天上班没精神。妈妈们也很少在宝宝的床头,用温柔的声音哼好听的童谣。 那里的日子,明媚夹着忧伤,天空中只有云朵供我们想象。 我家门前有一条路,水泥浇铸,棱角分明,边沿整齐,让我陡然生出深深的恨意。很少看见有什么孩子打赤脚,连穿鞋的孩子都很少出现。我终于看见村里有个半大的娃娃,表情严肃。我说:“来,姐给你吃糖。”“妈妈说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口气老到,我悻悻收回手。陡然发现,家家大门紧闭,只有鸟儿偶尔掠过,带出寂寞的回响。那些和善的、豪爽的大婶们都不见了!那些贪杯的、常为一点小事争得脸红脖子粗的叔叔伯伯们都到哪里去了? 我在睡梦里,只听见鞋底敲打水泥路的清脆的咯咯声。我梦见自己摔倒在路上,可是无人理睬,他们说,我很忙。我爬起来,站在冰冷的水泥上,想起曾经温暖柔软的泥路,想起那些朴素的小花,突然泪流满面…… 小时候,路是一条羊肠小道,你在这头,我在那头。 还记得么?那时的我,小小的,瘦瘦的,你从我妈手中接过我说:“这孩子,瘦成这样难养呕!”于是,你省吃俭用,把攒下来的钱给我买奶粉,买糖葫芦。渐渐地,我胖了,会走路了,一张小嘴甚是乖巧,一有空就跟在你后面,一个劲地叫“奶奶、奶奶”。而你却瘦了,村上人见了说:“老太婆怎么这么瘦啊?”你笑呵呵地抚摸着我的脑袋说:“千金才买老来瘦啊!”每到周末,你牵着我的手,走过那条羊肠小道来到村口等我妈来接,把我“归还”后你折身就走;奈不住我一再对你的呼唤,在小道的尽头,你转身再朝我挥挥手。我模糊地看到,你用袖子使劲地擦着自己的脸。 那条羊肠小道,如今已铺上水泥了罢?那些你踩过的脚印,早已不在了。可是,却深深地刻在我的心里。 再大些,路是一电话线,你在家里,我在远方。 就像鹰要成为翱翔苍穹的使者,就必须离开母亲的怀抱,用双翅开拓出属于自己的蓝天,??我离开了家,去远方念书,独自一人。背着沉甸甸的书包和你早就准备好的大袋水果,还有更沉的,是你的千叮咛万嘱咐。身处异地,成绩的不理想,以及同学关系的难处,让我屡次垂泪。于是打电话给你,向你倾诉,你的话语如涓涓细流,洗涤着我浮躁的、不安的心灵。慢慢的,我适应了环境,也很少想起你。偶尔打电话给你,听你用高兴而微颤的声音,叫我注意身体云云。我呢,总是用不在乎的口气应和着,老忘了提醒你不要吃热过几遍的菜。我知道,你一直在攒钱,为我。我听到你对隔壁的李婶说过:“俺孙子聪明着,俺现在多攒点钱,供她上大学!” 那根电话线,也许是天下最“窄”的路吧,可它却承载着天下最阔大的爱。 后来啊,路是一张张冥币,你在天上,我在地上。 你说,你要等我回来再走,可是你忍了三天三夜,念叨了一个礼拜,我还是没回来。看到你时,你那双在田间耕作了半个世纪的手凉了。我问自己,上哪找你?唯有借着这些冥币,让它们为我铺一条“心路”,寄托我的深情,问候天堂里的你…… 高考作文果然是提笔千钧,转而一想:“作文之法不正如人行路上。不禁暗暗自得。 作文恰如行路,有人昂首阔步,气势凌人;有人亦步亦趋,低唱徐吟;有人正气浩然,仰天长啸。但要记住:怎么走都要走在自己的路上! 曾记否?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小生有幸拜读,确是佳作。但此之后,方言之作犹如雨后春草,呈现疯狂态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于是乎,屈原从汩罗中爬上来又跳下去;项羽自刎更是免费表演,随处可见;韩信干脆赖在胯下讨生活,何其悲哉!想我堂堂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来人习作用例了。 走上了返古的老路,故事新编也到了尽头。一眼望去尽是学子们迷茫的眼神。不明白,真不明白!同一条路,前人走过创造了辉煌,而今再走却是“山重水复疑无路”。可悲!可叹!不知他们是否真不明白;李商隐、杜牧的诗,再好也只是小李杜;即便做了十足的古人,写出十足十的古文,也不过是“代古人言尔”! 别人的路学不得了,不如开辟自己的吧!那又是怎么样呢? 想当年,韩寒半个小时一篇《杯中窥人》何其伟哉!于是又一批学子走上创新之路,通篇文学支离破碎叫有个性,一首诗谁也看不懂叫有深度,看到天空一片羽毛落下便汗流满面这叫有文人情怀。走前人老路固然不妥,但纠枉过正想从中国直接打通地心去美国也是行不通的。 自己的路来源于前人,而又不拘泥于前人,方能走出自己的辉煌。 楚辞、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哪一样不能在前人身上找到印迹,又哪一样不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我们的作文也要走出自己的路,做创新的人。 说到离别,再不是折柳相送、灞桥泪别,现代的通讯足以维持两个人的联系了。如今再说“西出阳光无故人”,至于吗?一个电话、一架飞机,到哪都能“劝君更尽一杯酒”,是不是? 故而,作文当重创新,做人当有个性,走路当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用《西游记》的一句歌词结尾吧!“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小诚毕业后,在市里当会计科科长,职务不大,权力不小,那些烫手的金子只有他能拿捏得住。 这天市长秘书过来了,是个女的,套装短裙,走路一扭一摆,嘴唇涂的口红可以刷墙,脸上抹的脂粉能盖个瓦房。 她抛了抛媚眼,娇滴滴地说:“科长小弟弟,新来的吧,跟我喊姐得了。”小诚家有娇妻,这么个娇艳女郎如此称呼他,他还受得了。他脸红的答道:“姐!”“哎,我这小弟还真帅呢。”说着就要捏小诚白白净净的脸蛋,小诚躲之不及,忙说:“姐,你自重,我有妻室。” 这女秘书顿时来了火:“哟,你算哪根葱呀,给你点颜色,你真以为自己是彩虹啊!还吃软不吃硬,老娘懒得跟你放屁!明说了吧,市长要调一拨款子,要盖一幢别墅。” “不行,这钱是公家的!”小诚一口回绝。“哟,你还真倔呀!不行也得行,市长说了算!”一栋写字楼都给他们的吵闹声震响了,众人如苍蝇看见屎似的,都跑来了。 一人偷偷拉了拉小诚的衣角:“别跟她一般见识,她可有后台呀。”小诚不屈不挠:“有后台怎样,我就不让。” 秘书看着人多,放了一句话,便走了:“小样,一会儿市长会来找你的。” 果然,一会儿有人喊:“小诚,市长找你。” 市长都是一个样,富态,笑容可掬,满面春风:“呀,小诚,你好,你好,新来的吧!还习惯吧!”“他能不习惯,都成霸王了,这里都成他的地盘了,谁敢惹他呀!”女秘书回了一句。“小艳!”市长瞪了一下那个小艳的秘书一眼,然后和蔼可亲地说:“你先出去。”又掉过头来:“来,小诚,坐!”一扭一摆的那位秘书一扭一摆地走了。两根烟工夫,市长开始阴沉着脸:“小诚呀!大学毕业读书不少吧?”“嗯。”小诚不敢直视。“知道鲁迅的一句话么?叫‘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有了路’,熟悉吧?”“嗯。”小诚不知道他要唱哪一出。“我们的毛主席说过:“人多力量大!知道为什么吗?”小诚茫然的摇摇头。“知道为什么我能当上市长吗?因为我有人哪!哈哈哈!有人就有路子,知道吗!你会知道的,好了,你可以走了,那笔款子你拨给我就是了。” 小诚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后台”,什么叫“路子”,终于理解了市长的“良苦用心。” 小诚当然给了市长那笔款子,会计簿上当然没有记下,可他私底下准备了一个本子…… 在科里,他渐渐耳闻一些市长的“先进事迹”,他一笔笔记下了。 时间到了,他交给老婆,让她去纪委。老婆临走时他说:“我以后的‘路’,就看你的了。”很快,调查组来人了,因为证据确凿,调查组没有处于被动地位,市长当然绳之以法了,还牵连了一干人等,包括那位拉小诚衣角的仁兄,和那位妖艳的秘书,只有小诚例外。 押上警车的时候,小诚喊住市长,说:“市长,那句话该改一改了,应该说‘世上本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没了路’您说呢?” 市长哑然。

My name is lan lan sa sa

早就听说创新网是江湖众人聚集PK的网站,今日一见,果真如此,各路江湖才子各显神通,望小生不得不佩服。不由愁意生发出来,唉,鄙人虽不是学富五车,但也不是学习优异之人,要想在创新网上生存下来,看来不容易啊。

算了, 介绍一下我这个新手吧,我的Name是蓝蓝洒洒,其实就是懒散,已经说了嘛,本人太懒,所以打字时不愿翻页,就用谐音代替了,字打错了,也懒得改。(其实也是父母的遗传,呵呵)总之一个字--懒呗!当然我也是个很容易受诱惑的人,受的最多的诱惑是吃的东东。(哈哈,真是坏毛病都集中到我一人身上了,好吃懒做!)

“杨杨!”一听这人的嗓音,就知道是俺老马(妈妈)回来了,她那声音似乎要把整个楼喊跨似的,唉这小老马(平时都这么叫的,为了不让她觉得自己老了,又在前面加了个“小”字,我孝顺吧),八成又没有带钥匙,叫我来开门哩,她又不是不知道我有懒人之称,哼,算她今天倒霉,我偏偏不开门。本人正在偷着乐时,不料,一句话让我给妈妈开了门。“杨杨,我今天买了你最爱吃的红提和沙琪玛!”那声音似乎特别的响亮,我想都没有想,马上开门,再去看看,哪里的好东东,糟糕,我中了奸人之计,待我回过神来,后悔也来不及啊真是一老奸巨猾的老老马!(生气时就这么叫的)

再就说说我的名字吧,杨杨,叫这名的特多,唉,谁叫我出生在懒人之家,老妈当初生我时,也没有怎么好好的取一个好的名字,直接把姓乘以二,杨杨,我的名字算是这回事,到至今,我心里有点气,唉取啥名不好,这名一来不好听,搞得同学们都给我去绰号叫绵羊(气死我啦),二来以后工作,要是同事之间也有和我同名,那不是出丑嘛(我已经想好了,将来把名字改了,嘻嘻)

这当然就是结尾了,本人能有这耐心打这么多的字,够了不起了(糟糕,我还没有吃早点了,早餐早就冷了),好了,想了解我更多的情况,请到火星去找我,我的地址是懒人之家,谢谢看望我喔

两极分化是个趋势——《第五季》

文题:两极分化是个趋势

专辑名称:《第五季》 专辑评分:★★★

歌手: 张韶涵

语言: 国语

发行时间: 2009.09.25

出品公司:福茂唱片

制作人: 陈伟

专辑曲目:第五季·白白的·看得最远的地方·幸运之吻·摇摆头·偶尔·我要你的·寻找爱蜜莉·再快乐一点·I started A joke

封面印象:休息了一年零八个月,张小排增肥成功了,看来要比以前更丰满更性感了。虽然上张《Ang5.0》也是低胸礼服,这张却用了短焦摄影,这也体现了张韶涵对自己现在身材的自信吧!

从几年前的第一场演唱会开始,张韶涵就被冠以“百变天后”的美誉,从此,“变”一发不可收拾。本来变服装,变造型,现在开始变曲风了。《遗失的美好》让我们追逐Angela;《MaMa MaMa》让我们了解Angela;《隐形的翅膀》让我们学习Angela……从悲伤情歌到动感K歌再到温暖民谣,Angela的确在变,然而这也是一个主流非创作歌手的基本路线,这一次,专辑宣传主打“第五季

——带你进入一个不复存在的谜”,然而这次他却变向摇滚,主打歌《白白的》一听到副歌,我还以为是改编自Avril的《Innocence》呢!没想到一看介绍,果真,这首歌的制作班底就是Avril的御用班底。然而《白白的》却没有《Innocence》的爆发力,就像一个硬拼上的骨架,一碰就塌了。是的,所谓的“第五季”我们找不到,难道你也随之迷失自我了吗?

其实这张专辑还是有两首上乘作品的:一是陈小霞奉献的《看得最远的地方》,又是一首温暖人心的励志民谣。2009年北京高考语文卷的作文,材料就引用的《隐形的翅膀》的歌词,这就已经给了张韶涵给了她这首歌一个最大的肯定,然而虽然我个人认为《看得最远的地方》比《隐形的翅膀》做的有水准,但却不一定能续写这种辉煌,因为《隐形的翅膀》是主流音乐的非主流,而《看得最远的地方》则是非主流音乐中的主流歌曲;另一首就是专辑的结尾曲《I started A joke》。现在港台歌手发片都喜欢加上一首英文歌。这也并非不好,因为听他们唱歌的他都是学生,用简单的英文歌词编排的英文歌,学生认识,爱听,歌手也爱唱!这不就是两全其美的最好方式吗!

然而除了这两首歌和其它几首第一,第二主打歌,剩下的歌,说句不好听的根本不值得一听,或许福茂本来也没准备让大家把一张专辑都接受了,回想过往Angela的专辑,似乎打的都是“两极分化”的牌路,也就是说:主打歌超赞,而非主打就只是为了凑数而存在。想想上账《Ang5.0》,除了《亲爱的,那不是爱情》你还记得哪首歌,《梦里花》除了同名主打你还会唱那首……第一张除了《寓言》《我的最爱》《天边》这些我不提你都忘了掉的歌之外,可能其它的歌你都没听过!然而按这个标准的话《潘朵拉》算是一张好专辑,里面大家听过的喜欢的有6,7首甚至8,9首,然而你别忘了,那张专辑里的歌除了电视剧主题曲就是广告歌,你想不听都难!

由此看来,福茂给Angela每张专辑只要煞费苦心的做好2,3首歌就可以大卖了,虽然专辑有10首歌,你却只买了几首。这是一种生财之道,然而如果按这种趋势下去,这亦是乐坛的另一种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