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在母亲肚子里生活过,也许那几个月是最折磨母亲的日子,他和大家一样,在母亲肚子里生活十个月后,来到了这个世界上,他的出生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欢笑,因为在他出生之前,母亲不知吃了多少药,才生出这么一个逆子,他在这个世界上活了十六年的时间里,这十六年,完全就是一个浪费粮食的废物。

有个家庭我在里面生活了十六年,就让我用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来简要的说说这个家庭,这个孩子。

这个家庭生活条件真的不是太好,他从生下来,都是母亲一边干活,一边照顾在一个破旧的木头摇篮里的他,他的爸爸妈妈是在一个小集市上做家具的,因为在开这个家具店之前,他们没有一分钱,甚至在村里没有一间房子,这些开店的钱都是从亲人跟朋友那非进口舌借到的,从妹妹家借几百,姐姐家几百,叔家几百,就这样他充满抱负开始了人生中的第一笔财富。

这对夫妻每天从早上天微微亮一直干到下午看不到一颗钉子为止,因为他们明白如果不这样,他们就还不了钱,还不了钱,别人就会看不起你,这位爸爸每天甚至不舍的吃饱,教他爸爸做家具的是一个南京来的师傅,在他爸爸学的差不多的时候,这个南京的爷爷就离开了,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或许他是因为他爸爸的努力而感动吧。

爸爸很聪明,加上每天的辛苦劳动,很快生活不是那么紧张了,他便到表弟家跟表弟商量着来自己这儿帮忙,因为两个人实在是顾不了那么多事,表弟来了,就这样他还是像以前一样继续的工作,这样的生活维持了两年多,他妈妈的侄子也就是自己的姨哥要到镇上来上学,姨哥叫刘靖,他要来镇上读初中,他每天住在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刘靖每两个星期回自己家一次,每次回到小姨家,刘靖都会从自己家带来很多菜,因为自己家农田多,所以就这样一平静的生活到这个他四岁多的时候。

爸爸在一个晚上很认真的对妈妈说,孩子四岁多了,要不要让他去上学?母亲犹豫了下说“家里从来没有大学生,这个孩子如果能考上大学多好啊,让她上学吧,不管怎么样,在省点吃的省点喝的省点用的,让孩子上学“

第二天,父亲就带着户口簿去镇上的一家幼儿园去报名,那时候交上学费就可以上学,于是父亲毫不犹豫的把“一笔不小的钱”交给了学校,但是这个孩子他很不懂事,他在学校并没有好好学习,而是每天趴在课桌上睡觉,他厌烦学习,每次考试都不如邻居考得好,但是父亲对他的期望还是很高,他希望这个孩子能考上大学,以后不用像自己这么苦,每天放学他让孩子在家学习,因为父亲的严厉导致孩子很害怕这个父亲,这个父亲没有别的父亲那么和蔼,这个父亲从来不会像别的父亲那样给孩子带来一大堆好玩具,给孩子买好多好多好吃的,但是这个孩子他从不明白父亲每天少吃多干的劳累使这个男人老的那么快,甚至经常流鼻血,这些都是父亲劳累过度所致,记得父亲唯一送给他的就是一块做家具时剩下的木头刻成的一把手枪,他很开心,但是当他拿出去炫耀的时候,看到的是别人的嘲笑,他回到家把这四年唯一的礼物用锤子砸掉了。

父亲还是严厉的教育他,每天几乎给他讲的都是学习的事情,几乎从来没有父子之间的交流,慢慢的导致他们父子几乎没有语言上的交流,但是这个男孩他还是知道父亲很爱自己的,只是他不知道怎么表达。

记得那是他放学回家的一个晚上,他很不想写作业但是还是在父亲的批评下不情愿的拿着书包一个人跑到另一个房间写作业,他拿出母亲给他缝的铅笔盒的时候,看到自己铅笔该削了,他便拿出一个生锈的小刀,自己开始削铅笔,此时他眼里含着泪水在削铅笔,他自己也不知道那泪是怨恨,还是别的什么,就在这泪水还没流出来的时刻,他不小心吧手割破了,伤口上的血一下涌出来了,他眼里的泪水也瞬间出来了,他大喊他的爸爸,他爸爸不知情的从另一个房间跑过来,看到儿子的手后他一句话也没说,直接背起儿子就奔向医院。

在去医院的路上父亲紧紧的握住孩子那全部是血的手,孩子的另一只手紧紧抱着父亲的脖子,在这时候他感觉到了一滴滴的水珠滴到自己的手臂上,慢慢的顺着手臂流到手心里,这是父亲的汗,他在这个时候是多么想告诉爸爸让自己下来,自己可以跑着去,但是他没能说出口。

来到医院,为孩子包扎的是以为女士,她看到孩子的手后说,怎么是生锈的东西弄的?伤口并不大就是怕感染,得消毒,于是这个女医生拿出一罐我也记不清是什么东西,用棉棒沾着开始在伤口上涂抹,在她涂抹的第一下,这个孩子就痛的咬住嘴唇,这时候父亲只是默不作声,没有任何语言,但是从父亲的眼里他看得出,父亲是多么的心痛,消毒后医生给他包扎好,父亲在交钱的时候那个医生说了一句也许这个父亲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话,她说“你们怎么照顾孩子的,孩子竟然用生锈的东西把收划破了,真是的怎么做父母的”这个父亲没有吱声,但是他心里明白,我们是一个贫苦家庭,我们不富裕,我们的孩子不可能像有钱人家的孩子那样娇生惯养。

回家的路上走到半路这个父亲突然蹲下说“上来”,他乖乖的爬到父亲背上,父亲背着他没走几步,他又感觉到从父亲脸上滴下了几滴“汗珠”可是这次他感觉汗珠为什么那么热,他偷偷的小心看父亲的脸,他看到是从父亲眼睛里流出的泪水,这个从来不会流眼泪的男人因为自己儿子的一个小小伤口而流泪。

从那次以后一直到他七岁多每次打开铅笔盒所有的铅笔都是尖尖的,因为这是一个父亲每天晚上他睡后就偷走他的铅笔盒把他的铅笔好。

这样维持过到他八岁的时候家里已经不是那么紧张了,他上二年级了,他爸爸就找到在定陶县城有个破旧房子的表弟,借住他们的房子,帮他转到了定陶北关小学,因为要到县城上学所以镇上的门市也就关门大吉了,他父亲就想办法找点事做,一个朋友告诉父亲开运货车还不错,于是父亲在再三考虑和商量后决定试试,他东拼西凑的买了一辆卡车开始帮别人拉建筑材料,都知道开运货车是很累的,累倒不说还没赚到多少钱,把赚到的拿点钱还账后就算够本钱,于是这条路失败了,这个父亲在全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找到了一个朋友商量去上海做生意,两个人合伙,但是别人拒绝了,因为有风险,但是父亲并没有放弃,他卖掉了卡车,又把所有积蓄拿出来,到上海租了一个门市卖家具材料,可是本钱需要十万,在那时候十万真的不小的数目了,何况对于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进货是在曹县那边,可你没钱别人就是不会给你货,无奈之下父亲告诉了亲人,亲人们纷纷反对,父亲很坚持,于是母亲也支持父亲,后来找到了一个亲戚把他压在那别人才肯让欠几千块前。

货到了,可是买家呢?于是这个父亲每天早上就到外面去找家具店问他们需不需要货,一直挨个问,直到晚上他才走着回来,因为上海消费当时在全国算是很高的了,所以没多余的钱买自行车,更不舍得去坐公交车,父亲每次回去的路上都是眼里含着泪花,他很明白如果这一次失败了,这一辈子都别想爬起来。

也许是父亲宣传起效了,没多久生意好的不得了,每天都卖出很多,根本没有休息的时间,但是所有人都还是很节约。

那时候他没有家人照顾,只好寄读在别人家,每个月交给别人一定的生活费,这样,他没有亲情了,没有父爱母爱了,他变的更加孤僻,这还没什么,但是在学校每天都受人欺负,因为当时的自卑,他忍住了。

过了很久父亲那边赚到钱了,而他还是在学校被人欺负,尽管父亲很爱他,尽管父亲经常用各种办法给他打电话,但是他心里充满了恨,直到那天,他至今都忘不了,他去厕所正好遇见班里那个欺负他的人大便,他很害怕刚要走,被他们拦住了,他们要他吃他们的大便,这一刻他没有说话,只是冲出厕所跑到小卖部买了一把小刀,他知道下节课是体育课,便找到欺负他的那伙人,他用刀子对着其中一个,他说你们这么欺负人,你们会受报应的,那时候还小那伙人害怕了,便想跑,这时候他抓住了一个用刀子对着他的胸口,其他几个想跑的也没跑,都愣住了,他让欺负他的人都给他跪下,也许是对亲人的怨恨和对这些人的仇恨使他这一课爆发了,他大声说你不跪下我就杀了你,那个人害怕了真的怕了,因为此时一把刀子对着他,他跪下了。

他们没有告诉老师,因为是他们错在线,再说他们也不是什么好学生,他们怕老师叫家长,从那天起这几个人再也不敢欺负他了,而且很听他的,这一步他枉然不知是他叛逆的前提,是他从一个害怕别人欺负的孩子走向一个小混混的道路。

也许是不懂事也许是年龄小,他开始不在忍受别人对自己的一点不利,只要是对自己不利他就想办法整别人。

就这样父亲的生意蒸蒸日上,他在学校一年一年的度过,时光过去几年后。

(他在学校混的这几年我也不想说了,都是不懂事,叛逆惹的祸)

他上六年级了,这时候的他在学校已经算是个传说中的“大哥”了,没有人在欺负他,没有人在瞧不起他,正式这种丑恶的满足感,正是这种炫耀感让他没有回头。

在初一的时候父亲母亲从上海回来了,因为他们觉得对不起这个儿子,这个儿子之所以有今天是因为缺少了他们的教育和爱,他们在定陶买了房子,一心一意看着这个儿子学习,可是他在初中还是继续混日子,还经常打架,经常被老师给予回家反思的处分。

在到后来他就是开始疯狂的上网,玩游戏,他和母亲的关系已经僵了甚至不会说话,只要一说话就会吵架,但是母亲没有放弃一个母亲的责任,他对儿子的管教还是那么严厉,只是初中这个叛逆期最强的时刻,儿子他是不理解的,他还是无法忘记母亲当初为了挣钱离开他的那一天,他整整哭了一个晚上。

有一次他去网吧回到家后,母亲说知道他去网吧了,便开始批评他,可是他满脑子都是游戏他没有听,晚上继续去上网,母亲没办法母亲去跟着他,他便想办法甩掉母亲,几乎在去网吧的这些日子里每天他都是这样,几乎每次上网回来他都是和母亲吵架,几乎每次母亲都是哭着和这个不懂事的孩子对峙,然后在把一万热饭端到他的房间。

后来母亲不想让他去网吧,便买了一台电脑,他每天只要放学就开始上网,知道有一天,他早恋了,这个女孩让他彻底放弃了游戏,他每次上网都不回再去玩游戏了,因为游戏会影响他和女孩聊天,慢慢的他不在玩游戏了,他也跟不上游戏的节奏了,他开始沉迷在这段所谓真实的感情中。

母亲并不反对他早恋,因为这样也许会有益处,只要不过分就好,可是没多久他在学校因为打架被开除了。

开除后他在上网时候无意间接触到了一个义工队伍,他看到了像自己当初一样的留守儿童,这也许感动了这个叛逆的少年,他便加入了这个行列,和他们一起做了一次活动。

可是还是要上学,他来到了定陶实验中学,他在这里很快还是和一些小混混接触到了一起,就在初三要毕业的时候,他就放弃了上学,也许是没有自己所谓的另一半,也许是因为自己知道自己考不好。

他开始回到家里,因为自己女朋友要上学,所以他继续开始玩游戏,就这样过了半年母亲无法忍受他这样了,因为他会毁掉自己的,于是母亲想办法让他去表格那工作,可是他不愿意。

后来他决定去菏泽练散打,是和一个好朋友一起去,就在他去学校练散打没几天,他感觉在这个封闭学校真的很没意思,他便自己做决定回家了,他没和家人商量,他回到家后,看到的是母亲已经不能下地走路了,母亲是在上海的时候劳累过度所导致的腰部疼痛。

随后的日子他竟然渐渐的成熟了,他知道自己照顾自己,知道了理解母亲了,也许是因为母亲的病,也许是因为自己长大了。

母亲每天都要吃很多中药,药的味道真的难吃的要死,但是每天母都还是必须吃,慢慢的能走路活动了,去过好多地方医治母亲慢慢好转些了。

就在后来他接触到了一个庞大的义工组织,他心里真的想参加但是不在同个城市,他只能是幻想。

在网上他努力寻找一些知名义工,后来他接触了一个有丰富经验的义工大哥,那位大哥交他所有义工应该做的应该知道的,还鼓励他组建医治义工队伍,锻炼自己同时让其他人有一个奉献的机会。

不久他在菏泽成立了八方义工队伍,这个队伍的成立这个队伍的发展遇到了无数的困难,他面对了很多人的质疑,他看到了很多人的不信任,他也看到了更多需要他帮助的人。

家人开始反对他的举动,到今天,他来到苏州也是因为家人反对,他被逼暂时放弃了自己的义工队伍来到了苏州。

直到他来到苏州的前一天,他在家里,为母亲洗了一次脚,这是他一个大胆的决定。

向天下父母说一句,您们辛苦了,也希望所有的孩子们能够孝顺,能够有前途

我想这个孩子以后会懂事的,他会让所有人看到他成功的出现在菏泽他会让所有人知道他叫侯佳萌,他是一个为了目标一直在奋斗的人。

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实验中学初三:侯佳萌

我的朋友

金珏汐是我的同学,也是我的朋友,他个子中等。圆乎乎的脸,圆溜溜的眼,圆滚滚的身子,胖的很明显。大家给她的评语是:让人欢喜,让人忧。】

她的热心让人?帧2慌略啵?慌鲁簦?幌驴尉图穹掀贰R淮帐???瞻伲?盏桨俑瞿萌ヂ簟5诙?欤??崖舻那?桓?卫鲜Γ?沟弊湃?嗟拿娴忝?硌锪怂??谷梦颐茄?八?侵志?瘛K?谜庑┣?蚰??⒔????康蔽冶拭荒?保?页3O肫鸾痃逑?

她热爱集体不凡,热心助人更是不凡。有一次,冷景晨的作业错误多,想找一位小干部帮他批改,可小干部总找各种理由,一再推辞,无奈之下,他找到了金珏汐,虽然她并不是小干部,可她认真批改着,因此许多人都找到她,他没有一点怨言、一点烦脑。送来时再一次表扬了她,同时也批评了那些不负责的小干部。

他的优点突出,为什么没当上小干部呢?因为她的缺点也很明显,令人忧。

在吃上,他毫不含糊。记得在那天,金珏汐把菜舀得满满的,可又倒了出来。宋老师说:“你要那么多,为什么不吃的?”金珏汐上前吼道:“王庭昕说话的时候,口水掉到我碗里来了”宋老师听他在埋怨别人,而且说话气冲冲的,就让她出去罚站。让他写反思。第二天,金珏汐又是笑着来到学校,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这就是金珏汐,一个个性使然,优缺点突出的泼辣女生,难怪大家要说她:让人欢喜、让人忧~!

指导老师:宋世宇

《我的精神家园》

小说的艺术

我为什么要写作

有人问一位登山家为什么要去登山——谁都知道登山这件事既危险,又没什么实际的好处,他回答道:“因为那座山峰在那里。”我喜欢这个答案,因为里面包含着幽默感——明明是自己想要登山,偏说是山在那里使他心里痒痒。除此之外,我还喜欢这位登山家干的事,没来由地往悬崖上爬。它会导致肌肉疼痛,还要冒摔出脑子的危险,所以一般人尽量避免爬山。从热力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个减熵现象,极为少见。这是因为人总是趋利避害,热力学上把自发现象叫做熵增现象,所以趋害避利肯定减熵。

现在把登山和写作相提并论,势必要招致反对。这是因为最近十年来中国有过小说热、诗歌热、文化热,无论哪一种热都会导致大量的人投身写作,别人常把我看成此类人士中的一个,并且告诫我说,现在都是什么年月了,你还写小说?(言下之意是眼下是经商热,我该下海去经商了)但是我的情形不一样。前三种热发生时,我正在美国念书,丝毫没有受到感染。我们家的家训是不准孩子学文科,一律去学理工。因为这些缘故,立志写作在我身上是个不折不扣的减熵过程。我到现在也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干这件事,除了它是个减熵过程这一点。

有关我立志写作是个减熵过程,还有进一步解释的必要。写作是个笼统的字眼,还要看写什么东西。写畅销小说、爱情小诗等等热门东西,应该列入熵增过程之列。我写的东西一点不热门,不但挣不了钱,有时还要倒贴一些。严肃作家的“严肃”二字,就该做如此理解。据我所知,这世界上有名的严肃作家,大多是凑合过日子,没名的大概连凑合也算不上。这样说明了以后,大家都能明白我确实在一个减熵过程中。

我父亲不让我们学文科,理由显而易见。在我们成长的时代里,老舍跳了太平湖,胡风关了监狱,王实味被枪毙了。以前还有金圣叹砍脑壳等等实例。当然,他老人家也是屋内饮酒、门外劝水的人,自己也是个文科的教授,但是他坦白地承认自己择术不正,不足为训。我们兄弟姐妹五个就此全学了理工科,只有我哥哥例外。考虑到我父亲脾气暴躁、吼声如雷,你得说这种选择是个熵增过程。而我哥哥那个例外是这么发生的:七八年考大学时,我哥哥是北京木城涧煤矿最强壮的青年矿工,吼起来比我爸爸音量还要大。无论是动手揍他,还是朝他吼叫,我爸爸自己都挺不好意思,所以就任凭他去学了哲学,在逻辑学界的泰斗沈有鼎先生的门下当了研究生。考虑到符号逻辑是个极专门的学科(这是从外行人看不懂逻辑文章来说),它和理工科差不太多的。从以上的叙述,你可以弄明白我父亲的意思。他希望我们每个人都学一种外行人弄不懂而又是有功世道的专业,平平安安地度过一生。我父亲一生坎坷,他又最爱我们,这样的安排在他看来最自然不过。

我自己的情形是这样的:从小到大,身体不算强壮,吼起来音量也不够大,所以一直本分为人。尽管如此,我身上总有一股要写小说的危险情绪。插队的时候,我遇上一个很坏的家伙(他还是我们的领导,属于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少数坏干部之列),我就编了一个故事,描写他从尾骨开始一寸寸变成了一条驴,并且把它写了出来,以泄心头之愤。后来读了一些书,发现卡夫卡也写了个类似的故事,搞得我很不好意思。还有一个故事,女主人公长了蝙蝠的翅膀,并且头发是绿色的,生活在水下。这些二十岁前的作品我都烧掉了。在此一提是要说明这种危险倾向的由来。后来我一直抑制着这种倾向,念完了本科,到美国去留学。我哥哥也念完了硕士,也到美国去留学。我在那边又开始写小说,这种危险的倾向再也不能抑制了。

在美国时,我父亲去世了。回想他让我们读理科的事,觉得和美国发生的事不是一个逻辑。这让我想起了苏联元帅图哈切夫斯基对大音乐家肖斯塔科维奇说的话来:“我小的时候,很有音乐天才。只可惜我父亲没钱给我买把小提琴!假如有了那把小提琴,我现在就坐在你的乐池里。”这段话乍看不明其意,需要我提示一句:这次对话发生在苏联的三十年代,说完了没多久,图元帅就一命呜呼了。那年头专毙元帅将军,不大毙小提琴手。“文化革命”里跳楼上吊的却是文人居多。我父亲在世时,一心一意地要给我们每人都弄把小提琴。这把小提琴就是理工农医任一门,只有文科不在其内,这和美国发生的事不一样,但是结论还是同一个——我该去干点别的,不该写小说。

有关美国的一切,可以用一句话来描述:American’s business is business,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那个国家永远是在经商热中,而且永远是1000度的白热。所以你要是看了前文之后以为那里有某种气氛会有助于人立志写作就错了。连我哥哥到了那里都后悔了,觉得不该学逻辑,应当学商科或者计算机。虽然他依旧无限仰慕罗素先生的为人,并且竭其心力证明了一项几十年未证出的逻辑定理,但是看到有钱人豪华的住房,也免不了唠叨几句他对妻儿的责任。

在美国有很强大的力量促使人去挣钱,比方说洋房,有些只有一片小草坪,有的有几百亩草坪,有的有几千亩草坪,所以仅就住房一项,就能产生无穷无尽的挣钱的动力。再比方说汽车,有无穷的档次和价格。你要是真有钱,可以考虑把肯尼迪遇刺时坐的汽车买来坐。还有人买下了苏联的战斗机,驾着飞上天。在那个社会里,没有人受得了自己的孩子对同伴说:我爸爸穷。我要是有孩子,现在也准在那里挣钱。而写书在那里也不是个挣钱的行当,不信你到美国书店里看看,各种各样的书涨了架子,和超级市场里陈列的卫生纸一样多——假如有人出售苦心积虑一页页写出的卫生纸,肯定不是好行当。除此之外,还有好多人的书没有上架,窝在他自己的家里。我没有孩子,也不准备要。作为中国人,我是个极少见的现象。但是人有一张脸,树有一张皮,别人都去挣钱,自己却在干可疑的勾当,脸面上也过不去。

在美国时,有一次和一位华人教授聊天,他说他的女儿很有出息,放着哈佛大学人类学系奖学金不要,自费去念一般大学的law school,如此反潮流,真不愧是书香门第。其实这是舍小利而趋大利,受小害而避大害。不信你去问问律师挣多少钱,人类学家又挣多少钱。和我聊天的这位教授是个大学问家,特立独行之辈,一谈到了儿女,好像也不大特立独行了。

说完了美国、苏联,就该谈谈我自己。到现在为止,我写了八年小说,也出了几本书,但是大家没怎么看到。除此之外,我还常收到谩骂性的退稿信,这时我总善意地想:写信的人准是在领导那里挨了骂,找我撒气。提起王小波,大家准会想到宋朝在四川拉杆子的那一位,想不到我身上。我还在减熵过程中。顺便说一句,人类的存在,文明的发展就是个减熵过程,但是这是说人类。具体说到自己,我的行为依旧无法解释。再顺便说一句,处于减熵过程中的,绝不只是我一个人。在美国,我遇上过支起摊来卖托洛茨基、格瓦拉、毛主席等人的书的家伙,我要和他说话,他先问我怕不怕联邦调查局——别的例子还很多。在这些人身上,你就看不到水往低处流、苹果掉下地、狼把兔子吃掉这一宏大的过程,看到的现象相当于水往山上流、苹果飞上天、兔子吃掉狼。我还可以说,光有熵增现象不成。举例言之,大家都顺着一个自然的方向往下溜,最后准会在个低洼的地方会齐,挤在一起像粪缸里的蛆。但是这也不能解释我的行为。我的行为是不能解释的,假如你把熵增现象看成金科玉律的话。

当然,如果硬要我用一句话直截了当地回答这个问题,那就是:我相信我自己有文学才能,我应该做这件事。但是这句话正如一个嫌疑犯说自己没杀人一样不可信。所以信不信由你吧。

我的师承

我终于有了勇气来谈谈我在文学上的师承。小时候,有一次我哥哥给我念过查良铮先生译的《青铜骑士》:

我爱你,彼得兴建的大城,

我爱你严肃整齐的面容,

涅瓦河的水流多么庄严,

大理石铺在它的两岸……

他还告诉我说,这是雍容华贵的英雄体诗,是最好的文字。相比之下,另一位先生译的《青铜骑士》就不够好:

我爱你彼得的营造

我爱你庄严的外貌……

现在我明白,后一位先生准是东北人,他的译诗带有二人转的调子,和查先生的译诗相比,高下立判。那一年我十五岁,就懂得了什么样的文字才能叫做好。

到了将近四十岁时,我读到了王道乾先生译的《情人》,又知道了小说可以达到什么样的文字境界。道乾先生曾是诗人,后来做了翻译家,文字功夫炉火纯青。他一生坎坷,晚年的译笔沉痛至极。请听听《情人》开头的一段: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也是王先生一生的写照。杜拉斯的文章好,但王先生译笔也好,无限沧桑尽在其中。查先生和王先生对我的帮助,比中国近代一切著作家对我帮助的总和还要大。现代文学的其他知识,可以很容易地学到。但假如没有像查先生和王先生这样的人,最好的中国文学语言就无处去学。除了这两位先生,别的翻译家也用最好的文学语言写作,比方说,德国诗选里有这样的译诗:

朝雾初开,落叶飘零

让我们把美酒满斟!

带有一种永难忘记的韵律,这就是诗啊。对于这些先生,我何止是尊敬他们——我爱他们。他们对现代汉语的把握和感觉,至今无人可比。一个人能对自己的母语做这样的贡献,也算不虚此生。

道乾先生和良铮先生都曾是才华横溢的诗人,后来,因为他们杰出的文学素质和自尊,都不能写作,只能当翻译家。就是这样,他们还是留下了黄钟大吕似的文字。文字是用来读,用来听,不是用来看的——要看不如去看小人书。不懂这一点,就只能写出充满噪声的文字垃圾。思想、语言、文字,是一体的,假如念起来乱糟糟,意思也不会好——这是最简单的真理,但假如没有前辈来告诉我,我怎么会知道啊。有时我也写点不负责任的粗糙文字,以后重读时,惭愧得无地自容,真想自己脱了裤子请道乾先生打我两棍。孟子曾说,无耻之耻,无耻矣。现在我在文学上是个有廉耻的人,都是多亏了这些先生的教诲。对我来说,他们的作品是比鞭子还有力量的鞭策。提醒现在的年轻人,记住他们的名字,读他们译的书,是我的责任。

现在的人会说,王先生和查先生都是翻译家。翻译家和著作家在文学史上是不能相提并论的。这话也对,但总要看看写的是什么样的东西。我觉得我们国家的文学次序是彻底颠倒了的:末流的作品有一流的名声,一流的作品却默默无闻。最让人痛心的是,最好的作品并没有写出来。这些作品理应由查良铮先生、王道乾先生在壮年时写出来的,现在成了巴比伦的空中花园了……以他们二位年轻时的抱负、晚年的余晖,在中年时如有现在的环境,写不出好作品是不可能的。可惜良铮先生、道乾先生都不在了……

回想我年轻时,偷偷地读到过傅雷、汝龙等先生的散文译笔,这些文字都是好的。但是最好的,还是诗人们的译笔;是他们发现了现代汉语的韵律。没有这种韵律,就不会有文学。最重要的是:在中国,已经有了一种纯正完美的现代文学语言,剩下的事只是学习,这已经是很容易的事了。我们不需要用难听的方言,也不必用艰涩、缺少表现力的文言来写作。作家们为什么现在还爱用劣等的文字来写作,非我所能知道。但若因此忽略前辈翻译家对文学的贡献,又何止是不公道。

正如法国新小说的前驱们指出的那样,小说正向诗的方向改变着自己。米兰?昆德拉说,小说应该像音乐。有位意大利朋友告诉我说,卡尔维诺的小说读起来极为悦耳,像一串清脆的珠子洒落于地。我既不懂法文,也不懂意大利文,但我能够听到小说的韵律。这要归功于诗人留下的遗产。

我一直想承认我的文学师承是这样一条鲜为人知的线索。这是给我脸上贴金。但就是在道乾先生、良铮先生都已故世之后,我也没有勇气写这样的文章。因为假如自己写得不好,就是给他们脸上抹黑。假如中国现代文学尚有可取之处,它的根源就在那些已故的翻译家身上。我们年轻时都知道,想要读好文字就要去读译著,因为最好的作者在搞翻译。这是我们的不传之秘。随着道乾先生逝世,我已不知哪位在世的作者能写如此好的文字,但是他们的书还在,可以成为学习文学的范本。我最终写出了这些,不是因为我的书已经写得好了,而是因为,不把这个秘密说出来,对现在的年轻人是不公道的。没有人告诉他们这些,只按名声来理解文学,就会不知道什么是坏,什么是好。

用一生来学习艺术

我念过文科,也念过理科。在课堂上听老师提到艺术这个词,还是理科的老师次数更多:化学老师说,做实验有实验艺术;计算机老师说,编程序有编程艺术。老师们说,怎么做对是科学,怎么做好则是艺术;前者有判断真伪的法则,后者则没有;艺术的真谛就是要叫人感到好,甚至是完美无缺。传授科学知识就是告诉你这些法则,而艺术的修养是无法传授的,只能够潜移默化。这些都是理科老师教给我的,我觉得比文科老师讲得好。

没有科学知识的人比有科学知识的人更容易犯错误;但没有艺术修养的人就没有这个缺点,他还有容易满足的好处。假如一个社会里,人们一点文学修养都没有,那么任何作品都会使他们满意。举个例子说,美国人是不怎么读文学书的,一部《廊桥遗梦》就可以使他们如痴如狂。相反,假如在某个国家里,欣赏文学作品是他们的生活方式,那就只有最好的作品才能使他们得到满足。我想,法国最有资格算做这类国家。一部《情人》曾使法国为之轰动。大家都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刚去世不久的杜拉斯。这本书有四个中文译本,其中最好的当属王道乾先生的译本。我总觉得读过了《情人》,就算知道了现代小说艺术;读过道乾先生的译笔,就算知道什么是现代中国的文学语言了。

有位作家朋友对我说,她很喜欢《情人》那种自由的叙事风格。她以为《情人》是信笔写来的,是自由发挥的结果。我的看法则相反,我认为这篇小说的每一个段落都经过精心的安排:第一次读时,你会感到极大的震撼;但再带着挑剔的眼光重读几遍,就会发现没有一段的安排经不起推敲。从全书第一句“我已经老了”,给人带来无限的沧桑感始,到结尾的一句“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带来绝望的悲凉终,感情的变化都在准确的控制之下。叙事没有按时空的顺序展开,但有另一种逻辑作为线索,这种逻辑我把它叫做艺术——这种写法本身就是种无与伦比的创造。我对这件事很有把握,是因为我也这样写过:把小说的文件调入电脑,反复调动每一个段落,假如原来的小说足够好的话,逐渐就能找到这种线索;花上比写原稿多三到五倍的时间,就能得到一篇新小说,比旧的好得没法比。事实上,《情人》也确实是这样改过,一直改到改不动,才交给出版社。《情人》这种现代经典与以往小说的不同之处,在于它需要更多的心血。我的作家朋友听了以后感觉有点泄气:这么写一本书,也不见得能多赚稿费,不是亏了吗?但我以为,我们一点都不亏。现在世界上已经有了杜拉斯,有了《情人》,这位作家和她的作品给我们一个范本,再写起来已经容易多了。假如没有范本,让你凭空去创造这样一种写法,那才是最困难的事:六七十年代,法国有一批新小说作家,立意要改变小说的写法,作品也算是好看,但和《情人》是没法比的。有了这样的小说,阅读才不算是过时的陋习——任凭你有宽银幕、环绕立体声,看电影的感觉终归不能和读这样的小说相比。

译《情人》的王道乾先生已经在前几年逝世了。虽然没有见过面,但他是我真正尊敬的前辈。我知道他原是位诗人,四十年代末曾到法国留学,后来回来参加祖国建设,一生坎坷,晚年搞起了翻译。他的作品我只读过《情人》,但已使我终身受益。另一篇使我终身受益的作品是查良铮(穆旦)先生译的《青铜骑士》。从他们那里我知道了一个简单的真理:文字是用来读的,不是用来看的。看起来黑压压的一片,都是方块字,念起来就大不相同。诗不光是押韵,还有韵律;散文也有节奏的快慢,或低沉压抑,沉痛无比,或如黄钟大吕,回肠荡气——这才是文字的筋骨所在。实际上,世界上每一种文学语言都有这种筋骨,当年我在美国留学,向一位老太太学英文,她告诉我说,不读莎士比亚,不背弥尔顿,就根本不配写英文——当然,我不会背弥尔顿,是不配写英文的了,但中文该怎么写,始终是个问题。

古诗是讲平仄的,古文也有韵律,但现在写这种东西就是发疯;假如用白话来写,用哪种白话都是问题。张爱玲晚年执意要写苏白,她觉得苏白好听。这种想法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文章里的那些字我都不知该怎么念。现在作家里用北方方言写作的很多,凭良心说,效果是很糟心的。我看到过的一种最古怪的主意,是钱玄同出的,他建议大家写《儒林外史》那样的官话。幸亏没人听,否则会把大家都写成迂夫子的。这样一扯就扯远了。这个问题现在已经解决了,我们已经有了一种字正腔圆的文学语言,用它可以写最好的诗和最好的小说,那就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所用的语言。不信你去找本《情人》或是《青铜骑士》念上几遍,就会信服我的说法。

本文的主旨是怀念那些已经逝去的前辈,但却从科学和艺术的区别谈起。我把杜拉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看做我的老师,但这些老师和教我数学的老师是不同的——前者给我的是一些潜移默化,后者则教给我一些法则。在这个世界上,前一种东西更难得到。除此之外,比之科学,艺术更能使人幸福,因为这些缘故,文学前辈也是我更爱的人。

以上所述,基本上是我在文学上所知道的一切。我没有读过大学的中文系,所以孤陋寡闻,但我以为,人活在世上,不必什么都知道,只知道最好的就够了。为了我知道的这些,我要感谢杜拉斯,感谢王道乾和穆旦——他们是我真正敬爱的人。

我的精神家园

我十三岁时,常到我爸爸的书柜里偷书看。那时候政治气氛紧张,他把所有不宜摆在外面的书都锁了起来,在那个柜子里,有奥维德的《变形记》,朱生豪译的莎翁戏剧,甚至还有《十日谈》。柜子是锁着的,但我哥哥有捅开它的方法。他还有说服我去火中取栗的办法:你小,身体也单薄,我看爸爸不好意思揍你。但实际上,在揍我这个问题上,我爸爸显得不够绅士派,我的手脚也不太灵活,总给他这种机会。总而言之,偷出书来两人看,挨揍则是我一人挨,就这样看了一些书。虽然很吃亏,但我也不后悔。

看过了《变形记》,我对古希腊着了迷。我哥哥还告诉我说:古希腊有一种哲人,穿着宽松的袍子走来走去。有一天,有一位哲人去看朋友,见他不在,就要过一块涂蜡的木板,在上面随意挥洒,画了一条曲线,交给朋友的家人,自己回家去了。那位朋友回家,看到那块木板,为曲线的优美所折服,连忙埋伏在哲人家左近,待他出门时闯进去,要过一块木板,精心画上一条曲线……当然,这故事下余的部分就很容易猜了:哲人回了家,看到朋友留下的木板,又取一块蜡板,把自己的全部心胸画在一条曲线里,送给朋友去看,使他真正折服。现在我想,这个故事是我哥哥编的。但当时我还认真地想了一阵,终于傻呵呵地说道:这多好啊。时隔三十年回想起来,我并不羞愧。井底之蛙也拥有一片天空,十三岁的孩子也可以有一片精神家园。此外,人有兄长是好的。虽然我对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无异议。

长大以后,我才知道科学和艺术是怎样的事业。我哥哥后来是已故逻辑大师沈有鼎先生的弟子,我则学了理科;还在一起讲过真伪之分的心得、对热力学的体会,但这已是我二十多岁时的事。再大一些,我到国外去旅行,在剑桥看到过使牛顿体会到万有引力的苹果树,拜伦拐着腿跳下去游水的“拜伦塘”,但我总在回想幼时遥望人类智慧星空时的情景。千万丈的大厦总要有片奠基石,最初的爱好无可替代。所有的智者、诗人,也许都体验过儿童对着星光感悟的一瞬。我总觉得,这种爱好对一个人来说,就如性爱一样,是不可少的。

我时常回到童年,用一片童心来思考问题,很多烦难的问题就变得易解。人活着当然要做一番事业,而且是人文的事业;就如有一条路要走,假如是有位老学究式的人物,手执教鞭戒尺打着你走,那就不是走一条路,而是背一本宗谱。我听说苏联就是这么教小孩子的:要背全本的普希金、半本莱蒙托夫,还要记住俄罗斯是大象的故乡(肖斯塔科维奇在回忆录里说了很多)。我们这里是怎样教孩子的,我就不说了,以免得罪师长。我很怀疑会背宗谱就算有了精神家园,但我也不想说服谁。安徒生写过《光荣的荆棘路》,他说人文的事业就是一片着火的荆棘,智者仁人就在火里走着。当然,他是把尘世的嚣嚣都考虑在内了,我觉得用不着想那么多。用宁静的童心来看,这条路是这样的:它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牵牛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蜓。这样说固然有煽情之嫌,但想要说服安徒生,就要用这样的语言。维特根斯坦临终时说:告诉他们,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这句话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从牵牛花丛中走过来了。虽然我对他的事业一窍不通,但我觉得他和我是一头儿的。

我不大能领会下列说法的深奥之处:要重建精神家园,恢复人文精神,就要灭掉一切俗人——其中首先要灭的,就是风头正健的俗人。假如说,读者兜里的钱是有数的,买了别人的书,就没钱来买我的书,所以要灭掉别人,这个我倒能理解,但上述说法不见得有如此之深奥。假如真有这么深奥,我也不赞成——我们应该像商人一样,严守诚实原则,反对不正当的竞争。让我的想法和作品成为嚣嚣尘世上的正宗,这个念头我没有,也不敢有。既然如此,就必须解释我写文章(包括这篇文章)的动机。坦白地说,我也解释不大清楚,只能说,假如我今天死掉,恐怕就不能像维特根斯坦一样说到,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也不能像司汤达一样说,活过,爱过,写过。我很怕落到什么都说不出的结果,所以正在努力工作。

我对小说的看法

我自幼就喜欢读小说,并且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写小说,直到二十七八岁时,读到了图尼埃尔(Tournier,M.)的一篇小说,才改变了自己的看法。在不知不觉之中,小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代小说和古典小说的区别,就像汽车和马车的区别一样大。现代小说中的精品,再不是可以一目十行往下看的了。为了让读者同意我的意见,让我来举一个例子。杜拉斯(Duras,M.)《情人》的第一句是:“我已经老了。”无限沧桑尽在其中。如果你仔细读下去,就会发现,每句话的写法大体都是这样的,我对现代小说的看法,就是被《情人》固定下来的。现代小说的名篇总是包含了极多的信息,而且极端精美,让读小说的人狂喜,让打算写小说的人害怕。在经典作家里,只有俄国的契诃夫(Chekhov,A.P.)偶尔有几笔写成这样,但远不是通篇都让人敬畏。必须承认,现代小说家曾经使我大受惊吓。我读过的图尼埃尔的那篇小说,叫做《少女与死》,它只是一系列惊吓的开始。

因为这个发现,我曾经放弃了写小说,有整整十年在干别的事,直到将近四十岁,才回头又来尝试写小说。这时我发现,就是写过一些名篇的现代小说家,平常写的小说也是很一般的。瑞士作家迪伦马特(Durrenmatt,F.)写完了他的名篇《法官和他的刽子手》之后,坦白说,这个长中篇耗去了他好几年的光阴,而且说,今后他不准备再这样写下去了。此后他写了很多长篇,虽然都很好看,但不如《法官和他的刽子手》精粹。杜拉斯也说,《情人》经过反复的修改,每一段、每一句都重新安排过。照我看,她的其他小说都不如《情人》好。他们的话让人看了放心,说明现代小说家也不是一群超人。他们有些惊世骇俗的名篇,但是既不多,也不长。虽然如此,我还是认为,现代小说中几个中篇,如《情人》之类,比之经典作家的鸿篇巨制毫不逊色。爱好古典文学的人也许不会同意我的看法,我也没打算说服他们。但我还是要说,我也爱好过古典文学;而在影视发达的现代,如果没有现代小说,托尔斯泰并不能让我保持阅读的习惯。

我认为,现代小说的成就建筑在不多几个名篇上,虽?*** 饧钙?∷岛苣哑郎吓当炊?难Ы保??执?∷狄帐醯亩シ寰驮谄渲小N业谋Ц阂彩且?谝涣狡?髌防锎锏秸飧鏊?健N乙蔡乇鹣不缎闯ぶ衅???蜃肿笥遥??热缥业摹段蠢词澜纭罚?褪钦饷闯ぁ!肚槿恕贰ⅰ斗ü俸退?墓糇邮帧返让??彩钦饷闯ぁ5比唬?庋?鲇卸?┬???印T谖倚垂?男∷道铮?痘平鹗贝?罚ā读?媳ā返谑??熘衅?∷到保┦俏易盥?獾模??腔姑淮锏轿蚁M?乃?迹??曰挂?绦??Α?

小说的艺术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3期《博览群书》杂志。——编者

朋友给我寄来了一本昆德拉的《被背叛的遗嘱》,这是本谈小说艺术的书。书很长,有些地方我不同意,有些部分我没看懂(这本书里夹杂着五线谱,但我不识谱,家里更没有钢琴),但还是能看懂能同意的地方居多。我对此书有种特别的不满,那就是作者丝毫没有提到现代小说的最高成就:卡尔维诺、尤瑟娜尔、君特•格拉斯、莫迪阿诺,还有一位不常写小说的作者,玛格丽特•杜拉斯。早在半世纪以前,茨威格就抱怨说,哪怕是大师的作品,也有纯属冗余的成分。假如他活到了现在,看到现代小说家的作品,这些怨言就没有了。昆德拉不提现代小说的这种成就,是因为同行嫉妒,还是艺术上见解不同,我就不得而知。当然,昆德拉提谁不提谁,完全是他的自由。但若我来写这本书,一定要把这件事写上。不管怎么说吧,我同意作者的意见,的确存在一种小说的艺术,这种艺术远不是谁都懂得。昆德拉说,不懂开心的人不会懂得任何小说艺术。除了懂得开心,还要懂得更多,才能懂得小说的艺术。但若连开心都不懂,那就只能把小说读糟蹋了。归根结底,昆德拉的话并没有错。

我自己对读小说有一种真正的爱好,这种爱好不可能由阅读任何其他类型的作品所满足。我自己也写小说,写得好时得到的乐趣,绝非任何其他的快乐可以替代。这就是说,我对小说有种真正的爱好,而这种爱好就是对小说艺术的爱好——在这一点上我可以和昆德拉沟通。我想象一般的读者并非如此,他们只是对文化生活有种泛泛的爱好。现在有种论点,认为当代文学的主要成就是杂文,这或者是事实,但我对此感到悲哀。我自己读杂文,有时还写点杂文。照我看,杂文无非是讲理,你看到理在哪里,径直一讲就可。当然,把道理讲得透彻,讲得漂亮,读起来也有种畅快淋漓的快感,但毕竟和读小说是两道劲儿。写小说则需要深得虚构之美,也需要些无中生有的才能;我更希望能把这件事做好。所以,我虽能把理讲好,但不觉得这是长处,甚至觉得这是一种劣根性,需要加以克服。诚然,作为一个人,要负道义的责任,憋不住就得说,这就是我写杂文的动机。所以也只能适当克服,还不能完全克服。

前不久在报上看到一种论点,说现在杂文取代了小说,负起了社会道义的责任。假如真是如此,那倒是件好事,小说来负道义责任,那就如希腊人所说,鞍子扣到头上来了——但这是仅就文学内部而言。从整个社会而言,道义责任全扣在提笔为文的人身上还是不大对头。从另一方面来看,负道义责任可不是艺术标准,尤其不是小说艺术的标准。这很重要啊。

昆德拉的书也主要是说这个问题。写小说的人要让人开心,他要有虚构的才能,并要有施展这种才能的动力——我认为这是主要之点。昆德拉则说,看小说的人要想开心,能够欣赏虚构,并且能宽容虚构的东西——他说这是主要之点。我倒不存这种奢望。小说的艺术首先会形成在小说家的意愿之中,以后会不会遭人背叛,那是以后的事。首先要有这种东西,这才是最主要的。

昆德拉说,小说传统是欧洲的传统。但若说小说的艺术在中国从未受到重视,那也是不对的。在很多年前,曾有过一个历史的瞬间:年轻的张爱玲初露头角,显示出写小说的才能。傅雷先生发现了这一点,马上写文章说,小说的技巧值得注意。那个时候连张春桥都化名写小说,仅就艺术而言,可算是一团糟,张爱玲确是万绿丛中一点红——但若说有什么遗嘱被背叛了,可不是张爱玲的遗嘱,而是傅雷的遗嘱。天知道张爱玲后来写的那叫什么东西。她把自己的病态当做才能了……人有才能还不叫艺术家,知道珍视自己的才能才叫艺术家呢。

笔者行文至此,就欲结束。但对小说的艺术只说了它不是什么,它到底是什么,还一字未提。假如读者想要明白的话,从昆德拉的书里也看不到,应该径直找两本好小说看看。看完了能明白则好,不能明白也就无法可想了,可以去试试别的东西;千万别听任何人讲理,越听越糊涂。任何一门艺术只有从作品里才能看到——套昆德拉的话说,只喜欢看杂文、看评论、看简介的人,是不会懂得任何一种艺术的。

从《黄金时代》谈小说艺术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7年第5期《出版广角》杂志。——编者

《黄金时代》这本书里,包括了五部中篇小说。其中《黄金时代》一篇,从二十岁时就开始写,到将近四十岁时才完篇,其间很多次地重写。现在重读当年的旧稿,几乎每句话都会使我汗颜,只有最后的定稿读起来感觉不同。这篇三万多字的小说里,当然还有不完美的地方,但是我看到了以后,丝毫也没有改动的冲动。这说明小说有这样一种写法,虽然困难,但还不是不可能。这种写法就叫做追求对作者自己来说的完美。我相信对每个作者来说,完美都是存在的,只是不能经常去追求它。据说迪伦马特写《法官和他的刽子手》,也写了很多年。写完以后说,今后再也不能这样写小说了。这说明他也这样写过。一个人不可能在每篇作品里做到完美,但是完美当然是最好的。

有一次,有个女孩子问我怎样写小说,并且说她正有要写小说的念头。我把写《黄金时代》的过程告诉了她。下次再见面,问她的小说写得怎样了,她说,听说小说这么难写,她已经把这个念头放下了。其实在这本书里,大多数章节不是这样呕心沥血地写成的。但我主张,任何写小说的人都不妨试试这种写法。这对自己是有好处的。

这本书里有很多地方写到性。这种写法不但容易招致非议,本身就有媚俗的嫌疑。我也不知为什么,就这样写了出来。现在回忆起来,这样写既不是为了招些非议,也不是想要媚俗,而是对过去时代的回顾。众所周知,六七十年代,中国处于非性的年代。在非性的年代里,性才会成为生活主题,正如饥饿的年代里吃会成为生活的主题。古人说:食色性也。想爱和想吃都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得不到,就成为人性的障碍。

然而,在我的小说里,这些障碍本身又不是主题。真正的主题,还是对人的生存状态的反思。其中最主要的一个逻辑是:我们的生活有这么多的障碍,真他妈的有意思。这种逻辑就叫做黑色幽默。我觉得黑色幽默是我的气质,是天生的。我小说里的人也总是在笑,从来就不哭,我以为这样比较有趣。喜欢我小说的人总说,从头笑到尾,觉得很有趣等等。这说明本人的作品有自己的读者群。当然,也有些作者以为哭比较使人感动。他们笔下的人物从来就不笑,总在哭。这也是一种写法。他们也有自己的读者群。有位朋友说,我的小说从来没让她感动过。她就是个爱哭的人,误读了我的小说,感到很失落。我这样说,是为了让读者不再因为误读我的小说感到失落。

现在严肃小说的读者少了,但读者的水平是大大提高了。在现代社会里,小说的地位和舞台剧一样,正在成为一种高雅艺术。小说会失去一些读者,其中包括想受道德教育的读者,想看政治暗喻的读者,感到性压抑、寻找发泄渠道的读者,无所事事想要消磨时光的读者;剩下一些真正读小说的人。小说也会失去一些作者——有些人会去下海经商,或者搞影视剧本;最后只剩下一些真正写小说的人。我以为这是一件好事。

卡尔维诺与未来的一千年

朋友寄来一本书,卡尔维诺的《未来千年备忘录》,我正在看着。这本书是他的讲演稿,还没来得及讲,稿也没写完,人就死了。这些讲演稿分别冠以如下题目:轻逸、迅速、易见、确切和繁复。还有一篇“连贯”,没有动笔写;所以我整天在捉摸他到底会写些什么,什么叫做“连贯”。卡尔维诺指出,在未来的一千年里,文学会继续繁荣,而这六项文学遗产也会被发扬光大。我一直喜欢卡尔维诺,看了这本书,就更加喜欢他了。

卡尔维诺的《我们的祖先》,看过的人都喜欢。这是他年轻时的作品,我以为这本书是“轻逸”的典范。中年以后,他开始探索小说艺术的无限可能,这时期的作品我看过《看不见的城市》——这本书不见得人人都会喜欢。我也不能强求大家喜欢他的每一本书,但是我觉得必须喜欢他的主意:小说艺术有无限种可能性。难道这不好吗?前不久有位朋友看了我的小说,对我说道:看来小说还能有新的写法——这种评价使我汗颜:我还没有探索无限,比卡尔维诺差得远。我觉得这位朋友的想法有问题——假如他不是学文学的博士而是个一般读者的话,那就没有问题了。

编辑先生邀我给名人茶座写个小稿,我竟扯到了卡尔维诺和文学遗产,这可不是茶座里的谈资。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什么可以在茶座里闲扯的事。我既不养猫,也不养狗,更没有汽车。别人弄猫弄狗的时候,我或则在鼓捣电脑,或则想点文学上的事——假如你想听听电脑,我可以说,现在在中关村花二百五十块钱可以买到八兆内存条,便宜死了……我想这更不是茶座里的谈资。可能我也会养猫养狗,再买辆汽车,给自己找点罪受——顺便说一句,我觉得汽车的价格很无耻。一辆韩国低档车卖三几十万,全世界都没听说过。至于猫啊狗啊,我觉得是食物一类。我吃掉过一只猫,五只狗,是二十多年前吃的。从爱猫爱狗者的角度看来,我是个“啃你饱”(Cannibal=食人族)。所以,我也只能谈谈卡尔维诺……

卡尔维诺的《看不见的城市》是这么个故事:马可•波罗站在蒙古大汗面前,讲述他东来旅途中所见到的城市,每一座城市都是种象征,而且全都清晰可见。看完那本书我做了一夜的梦,只见一座座城市就如奇形怪状的孔明灯浮在一片虚空之中。一般的文学读者会说,好了,城市我看到了,讲这座城里的故事吧——对卡尔维诺那个无所不能的头脑来说,讲个故事又有何难。但他一个故事都没讲,还在列举着新的城市,极尽确切之能事,一直到全书结束也没列举完。我大体上明白卡尔维诺想要做的事:对一个作者来说,他想要拥有一切文学素质——完备的轻逸、迅速、易见、确切和繁复,再加上连贯。等这些都有了以后,写出来的书肯定好看,可以满足一切文学读者。很不幸的是,这好像不大容易,但必须一试——这是为了保证读者在未来的一千年里有书看。我想这题目也没人会感兴趣——但是没办法,我就知道这些。

几点反思

这是一堂公开课,也是一堂研究课,但我很少上公开课,所以感觉还是紧张。由于揉合了多个课题的研究,因而里面的成分有点复杂。上完之后,想作一下反思。 《春夜喜雨》一诗由我和五a班的王老师一起上,我是今天下午第二节课,她是第三节课。就本首古诗而言,我们选择这一部分作为上课内容,也是希望能够上得深入些,因为景山教材的课文普遍偏长,而且由于教研的上课时间很难定下来,因而还是古诗灵活些。我们分别在自己的班里上的课,事先只通知学生去作了预习和查找资料,没有作过任何试教,也没做任何课件,我们打算展示的是家常课的真实面。 有关我对诗的理解,我已在今天发到上了,可以说我对诗所表达的意境已有了一定的了解,但要我真正传达给学生,却还是相当困难的。我不可能像讲解员一样地讲解,也不可能像写作文那样地阐述,我必须应时而动,因人而异,要有各种预设和生成。这次感到比较困难的就是对合作共同体运用的介入以及环境建设之于教学的影响研究。 首先,在合作共同体的研究上,我所要体现的是小组在课堂过程中的部分合作。我预设的是几个个体学习较为困难的环节,如:写出描写春雨好的词句;研究“好在哪里”的几个方面;用现有的古诗改编作诗来赞春雨等。其间学生积极性较高且各有不同表现的是作诗,出于好奇或诗兴大发,各类诗都改出来了,甚至有长短句、现代诗,最后有几位同学改得还是恰如其分的,也颇有诗意和自己的思想,他们的讨论还是卓有成效的。由于这个难度较大,所以不少学生没有考虑成熟时就把所谓的“诗”拿出来了,而后面的同学在吸取了别人的意见之后,就改进了不少。而让我意想不到的是让学生写出描写春雨好的词句来的时候,他们却迟迟写不出多少来,有的是冥思苦想也憋不出几个来,由此,我觉得这里不仅有必要小组合作来激发大家储藏的能量,更有必要全班合作说出更多的语句来,而且我觉得这里的小组合作不如全班合作来得好,即由学生个体自由发言,从别人的发言中获得感悟,从而激发自己的想像或联想来产生新的词汇、句子,而在课堂上我让小组内的同学尽其所有地讨论并记录下的词句可能是很有限的,而且还进行小组间的竞赛,这种动机虽然出发点不错,但实际上学生的合作是缺乏分工和协作的,每个人只是在堆切或搜索,没有互相之间的默契配合。而且,让我感到有点冷场的是学生的组间竞争意识也并不是很强,也没有一下子投入到合作中去。不过,让我看到同学们的合作态度还是很不错的,互相之间也有较好的聆听意识,发言时也注意听取别人的意见,互相能按一定的顺序彼此发表观点、见解或自己的想法,很少见到不顾他人而抢着说的,也很少不参与进去的。在让学生讨论“好在哪里”时的小组合作,我要求每组具体分析一至两个方面,我发现学生挑选的往往是他们所熟悉或喜欢的方面,因而有几个方面是全班小组都没有涉及到的,这一点我在预设中已预设到了,因此,我在指导他们时,引导几个学有余力的小组去思考他们难以理解的两个方面,即诗的后半部分,很多同学不能理解这几句的春雨好在哪里,特别是“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这方面,同学们对酣畅的雨理解不够,因而我帮助一两个小组一起来理解雨在这方面的好,而且我在后面的深入理解中让学生闭上眼睛想像,同时我加上了自己的语言进行情景创设,让学生易于理解。其间,我在进行小组合作的时候对每个组都作了相应的辅导和关注,我觉得合作时老师的作用仍是不容忽视的,老师不应该只是学生合作学习后的判断者,孰对孰错只是结果,重要的是学生是如何思考的。 其次,是环境建设对学习的作用。这一次是因为学校的省级立项课题研究的缘故,我们要让环境布置能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起到促进的作用,营造一种与所学内容相关的氛围或形成一种相似的环境感受,以提高学习效率。当然,我认为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本身就是一种最好的教育。所以,我在课堂中首先是在平时有一个较好的学习环境,如教室里的书香气,满目的好图书能让人马上就爱上了阅读,干净整洁的环境让人觉得惬意和舒坦,适宜学习,一旁的绿叶红花营造了一种自然的清新,一种绿意盎然,浓郁的自然风情在教室里荡漾,增添了别样的情趣。而在这堂课上,我更是让春天进驻教室,让诗文融入其中,我用柳枝装点黑板,将黑板分成三部分,分别呈现了古诗、板书、随记,又用古诗挂图贴于墙上增加诗的学习氛围,还有大量的相关的背景知识、诗人介绍、古诗选粹等,紧紧围绕杜甫展开,我也将我的分析文章贴了出来,其目的一是可以让同学们了解我对诗的理解,另外也是让他们在写感思时有所深入。 其三,朴实扎实与融会贯通。学校提出了朴实扎实的教学作风,这与我的习惯吻合。在课堂上,整节课我注重的是我自己的课堂风格,即知识的浸润性、渗透性和感染性,我通过自己声情并茂的读讲(今天发挥得不好,由于准备过于细致、过于考虑课堂的连贯性而影响感情的投入和智慧的传接)来让学生感悟诗文,感受情感。在知识上,我讲究的是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地学习,以及大量的积累与运用,如在古诗的分析和感悟中我引用了很多的古诗名句来解释,并作了对比、比较或知识的迁移,让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这首诗,并对以往的知识作了相应的巩固,对新的知识进行了渗透,如引用的“天街小雨润如酥”来解释“润”,引用“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来对比“细无声”。在能力训练上又以改诗、写词句等形式培养了学生的这些诗词功夫,对诗的锤炼也有了感悟。因而,我更注重的是学生实实在在能力的培养,可以他们并不会在考试中出人头地,但必定在以后的学习生涯中后发制人。 其四,关于小组合作学习的调查统计如下。 关于合作分组调查情况:全班39名同学,调查中希望小组人数是4-6人的有30人,8人希望是2人,1人希望是8-10人,说明现在的分组方式是合理的;希望位置形式是圆桌形的有27人,选择马蹄形的有9人,选择传统形的3人,说明小班化的教学或者说合作型的教学应该给人一种更合适的形式,让人有合作的感觉,圆形从形式上来讲更易于接受,但也可能是选项的缘故,不过,学生希望形式有变化是可以肯定的;希望的组合方式,选自由组合的30人,选由老师安排的5人,选随机组合的4人,说明学生更多地喜欢有小团体的活动,更希望与好朋友在一起学习,一方面是心理上的亲近感,另一方面他们没有去考虑其他方面如两极的分化、同学的变化、班级的整体等;在希望的活动形式中选结对活动的只有6人,选小组活动的18人,选全班活动的15人,可见小组活动并不是很受大家欢迎的,可能有时候全班活动更能让学生有一种在大家庭中的感觉,更有在班级中的感觉,所以小组活动只能是片断,不可以反复或长期或整段地使用,否则易招学生烦;在选择你希望你组员的水平与你之间相当的11人,稍逊的只有1人,略强的16人,无所谓的11人,看得出绝大部分同学都不希望与比自己差的同学在同一小组,这应该与“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教育有关,也与学生的上进心有关,至少有近一半的同学是希望与比自己好的人学习的,因为那样自己会因此而受益,但他们往往只懂得索取,却缺少奉献,这也与整个社会的教育是相关的。 在合作过程中的活动自评:对老师的任务布置清楚的达到100%,说明学生是知道该干什么的,只不过有时不想干或干不了;对老师布置任务后参与态度积极的占33人,有5人较被动,1人选漠不关心,看得出人的主动性还是有的,而且较强;在小组活动中,认为自己出的点子新颖的占11人,一般的占25人,不好的3人,这是充满自信的表现;在组员发表意见时,关注别人发言的占31人,急于表达自己意见的6人,不感兴趣的2人,绝大部分的同学都是好的合作者,能够注意合作的品质,部分因为过于显示自己而不能自控,也在情理之中;在小组活动中,积极参与、主动表达自己解的29个,有时参与的9人,不参与的1人,这也说明大家的参与意识还是很强的,能够思考起来就是好的,也就是小组合作所要达到的目的之一;在小组讨论中对其他成员提供帮助时,有27人表示乐意,有10人表示一般,有1人不在乎,有1人不乐意,看得出还是有不少人觉得帮助人是快乐的,证明自己的实力也是不错的。 有关小组参与状况的调查:大部分都选了“参与活动热情高”、“组员分工明确”,而“组员反应”上以一般居多,出的点子大多选新颖有创意,合作效果也基本是“愉快有成就”,有一小部分选“基本能达成一致”,没人选“完不成任务”。 关于组间互评表,我觉得学生缺乏仔细的对比,因而显得无从下手,对每个人的具体的细节,他们也不能具体举出,因而这样的表格可能意义不大,也缺乏实际操作性,实际上,学生在进行小组评价的时候,很少会去考虑这些问题,哪怕对其他小组或个人的印象也都是整体性的,无法截然分开来,我们可以让学生来评评你印象中最好的合作者,或最积极的参与者,或最有成效者,但人不宜过多,两三个即可,可作榜样用。 关于组员分工,我觉得还是不能截然分开或断定每个人干什么,在每堂课里,每个学生的分工都可以是不一样的。在这堂课里,每组学生基本上都做了分工,如组长为组织和记录者,有一人为发言者,每一个组员又是讨论参与者、资料收集与提供者,他们要做的是如何进行资料的整合,如何根据问题思考并取舍,如何讨论和总结,因此,有一个核心的组织者是很重要的,而且组员的积极参与也是必需的。 五、公开课的经验不足,有时有顾此失彼的现象,或因为紧张投入不进去,而且,公开课不足的地方是很多东西上了以后还是要去补的,如为了课堂结构的完美,为了追求课堂的流畅而忽视了即兴的亮点,为了抓重难点而忽略了基本点,为了追求形式而忽视了内容等,一些公开课的课堂技巧还需要去学习和锻炼。 总的来说,一堂课给我的收获是不小的,尽管累,也算是有所值的。 (时2006-3-30午夜)

来自我的青春的独白

我真的是想写一下我的青春的。可是,每次提起笔来时却忽然又觉得还真没什么好写的。甚至连我的青春是在什么时候开始的都不甚清晰。所以,我一直会害怕我还没有体验过青春的感觉就已经老了。杨千嬅在《大城小事》里说:青春仿佛因我爱你开始,但却令我看破爱这个字。这样说来,我还是可以写青春的,因为我到现在还没看破爱这个字。

那我就要写了,我决定写我的故事。可是我搜肠刮肚的回忆,却回忆起了我其实没有故事。那要怎么办呢?哦,大不了从日记本上找素材!于是我又翻箱倒柜的找出一大撂日记本,随手翻开一本。只见满满的一页纸上竟然就有七篇日记!读下去:星期一,我今天捡到了五角钱……星期二,我今天送了一位老奶奶过马路……星期三,竟然又捡到了五角钱!不禁大惊!翻到首页一看,赫然歪写着几个大字:xx小学x年级x班。连忙放下,看来日记自小就知道应付了,确实是没有故事了。

哎,为什么看一部部的校园青春小说,为什么人家就能有东西写呢……差点忘了,人类一直就有一种特傲人的能力——想象力!那我就想象吧!可这也有难度,考青春小说吃饭的作家一抓一大把。多么纠结的故事他们也都写完了。那我怎么办呢?抄一篇?不行!这是早有人办了,没意思!凑一篇?不行!这时也早有人办了,没思想!哎……

看来我还真是写不了青春的故事了,可是为什么写不出呢?还是出去找找灵感吧!出了院门,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接着是一大片荒草。风拂过去,隐约间闪现出红的,白的,黄的小花。像漫天的星星都跌进了这一大片草地。我抬头看看天空,哦,得用45度角的。明媚的,是阳光。我也想有些明媚的忧伤呢,可无奈和,我这人还就没有。还是看着深蓝色的天空,尽管我看不见那明媚的忧伤,可是在天空下,还是会想很多,很多的……风吹过,我泪流满面,因为沙眼!

我想写一下我青春的故事,为什么就写不好呢?我得反思一下。身为90后的一员,在这个非主流成为主流,主流成为“非”主流的年代里。本是应该飞扬跋扈,舍我其谁的年纪里。看天空也要看出90后的风格来。比如,你再仰望星空时,就不要傻呵呵看星星了。要像《乌拉尼尔》里写的那样,看星星之见那墨蓝色的夜空,兴许

还会看出个诺贝尔奖来。可是还真是没那心情,更没那功夫。十七八岁的年纪,是叛逆的,不假,真不假。你看看这各大作家写得书吧,就没什么不敢做的事儿!真不知道那些坐在各个教室里的一群人是干嘛的!不过话说回来,坐在教室里的学生也就只能靠这些小说来意淫要下了,总得有个发泄的地方不是。

从小就被老师和家长笔逼着你热爱学习的日子里,真不知道能有什么事还会让你整天泪流满面,悲伤的逆流成河。只能在一点点的闲暇时,做这些没激情的事。可是,这些没激情的事在整个一点儿波澜也没有的漫长岁月里也是够激情的了。于是乎,闲着没事也是没事,那就稍微感动感动一下自己呗,我们要充分发扬一下自己的想象力嘛,把小事无限放大吧!自己玩嘛。

记得多年前看过的一部电影叫《大鱼爸爸》,里面问道:如果一边是平常的现实,一边是美丽的谎言,你选哪一样呢?这样说来,青春无非就是平常的自己选择了一个美丽的谎言嘛,而且还是不自觉就选的。在这一生中最可赞叹的年华,谁没有经历过这样美好的岁月呢?真正的经历在许久以后看来可能都是平平淡淡的,是因为那时的自己还稚嫩,用一颗好气而敏感的心来感受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身边的这个还朦胧的社会。还没有收到过伤害……

所谓的80后至少还知道自己所选的谎言,到最后还要自己来将其实现。90后的呢?还没认识到这一点吧,只消看一眼这个纸醉金迷的社会,就学浮躁了。就要玩忧伤了,因为这社会看起来什么也不缺了嘛。是这样的一个谎言,骗自己自己是忧伤的,于是你就真的忧伤了;骗自己不想让人看出见自己哭得模样,其实心里还真是渴望有人来安慰自己,这样才有意义嘛。不过这样的“谎言”,于人无害,于己无伤,何乐不为呢。

时光安静的流过,我们来不及再张望青春时自己和身边人的面孔,便又踏上了下一段人生的旅程。

看来自己是真的老了呢,青春的故事真的写不了了,坐了一晚上,没想到还是没有写出一个青春的故事来。对于青春每个人的理解不同嘛,那就不写了,就此搁笔了。

高三形状反思录(二)——花儿与树

原谅我不厚道了。用了一个怪异的标题。

事实是,没有象征意义,没有暗中借代,我要写的就是花儿,以及朴树。

很多人选择在高三听歌,我当然也不例外。但是我极端了,我只听花儿的歌。当然,那个走在街头听见劣质CD播放出来的流行歌曲不算啊。

感觉被我欺骗的各位看官就此打住吧。

我知道,很多人包括我身边的同学都不喜欢花儿,尤其是满纸伤春悲秋、人世沧桑的所谓“孩子”们。是的,你们说花儿俗,说花儿没水平,说他们不登大雅之堂。

我却想说,只有他们的声线给我的高三带来快乐。其他任何歌者,无法做到。

一直听一直听。首先我声明我不是一个喜欢听歌的人,听多了我头痛,我是个对mpX绝对无动于衷的人,但是我听花儿。听那种从喉咙里叫喊出来的快乐的声音,它使我不至于沉沦——快乐,一直快乐。

为什么你们要否定他们呢?我不说他们是孩子,过了岁数没有人再可以矫情地称呼自己是孩子,谁都不行,因为我们再也回不去了。但是他们努力地给人带来快乐,努力地唱,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只是我的心脏带动着我的嘴唇”。

呵,我知道我的理由不够充分,不足以说服他人。

我是喜欢朴树的,从《白桦林》开始欣赏,从《那些花儿》开始感动。这种喜欢与对花儿的不同,这是一种深入发肤的执著。但是我要说,在高三我不敢听他的歌,我害怕那种穷途末路了心灵的声音抽出我心中千丝万缕的悲伤,丝丝入扣,刀刀刻骨。

同样的,我也不说朴树是孩子,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流行这个称谓。矫情的关于他的文字我也写过很多,现在不炒冷饭了。我只知道,他的声音感动了我很多年,也许还会继续下去——从初二那个暑假开始,从她们离开了我生命的那个夏天开始。那些,花儿。

花儿与树,似乎是两个极端。前者热闹得沸腾,后者安静得死去。——但我就喜欢这样,偏偏,固执。

至于那谁谁谁、谁谁谁,不庸俗的歌手们,都滚蛋吧,造作的声线让我反胃!

突然想起花儿的两句歌词,让我一瞬间爱上他们。质朴又残忍。

“别人哭我们在笑。”

“为了不输大声擂

,为了不服大声吹 。为了不哭大声笑 ,为了不烦大声呸。”

这两句词支撑我走过高三的美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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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他们,我的花儿与树。

【转载】推荐认真学习——为何是我得癌症

【转载】推荐认真学习——为何是我得癌症 推荐认真学习——为何是我得癌症推荐大家看一下复旦患癌的女博士写的“为何是我得癌症”,有人把她写的八个部分贴在一起了。她分析的很多不无道理,现在我们的生存环境如此恶劣,身体上的心理上的压力都很大,很多因素我们不能控制,但应该尽量做好自己可以控制的部分。链接如下http:sinaurl.cnht6wea于娟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yujuanfudan为啥是我得癌症?病房里无论再热闹开心的场面,此言一出,气氛会在一秒钟内变得死寂凝重,一秒后,便有阿姨抽抽搭搭地暗自涕泪,有阿姨哭天喊痛骂老天瞎眼,有阿姨捶着胸指着天花板信誓旦旦平素没有做过亏心事为啥有如此报应。有几个病人算几个病人,没有一个能面对这个直捅心窝子的话题。除了我。我从来不去想这个问题,既然病患已然在身,恶毒诅咒也好,悔过自新也好,都不可能改变我是得了癌症的事实,更不可能瞬间把我的乳腺癌像转汇外币一样转到其他地方去。无能为力而又让我倍感伤怀的事情,我索性不去想。时隔一年,几经生死,我可以坐在桌边打字,我觉得是我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了,客观科学,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去分析总结一下,为啥是我得癌症。做这件事对我并无任何意义,但是对周围的人可能会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我在癌症里整整挣扎了一年,人间极刑般的苦痛,身心已经摧残到无可摧残,我不想看到这件事在任何一个人身上发生,但凡是人,我都要去帮他们去避免,哪怕是我最为憎恨讨厌的人。之所以去思考这个问题并且尽量想写下来是因为,无论从什么角度分析,我都不应该是患上癌症的那个人。【1】痛定思痛,我开始反思自己究竟哪点做得不好,所以上天给我开个如此大的玩笑,设个如此严峻的考验一、习惯问题之饮食习惯1、瞎吃八吃我是个从来不会在餐桌上拒绝尝鲜的人。基于很多客观原因,比方老爹是厨子之类的优越条件,我吃过很多不该吃的东西,不完全统计,孔雀、海鸥、鲸鱼、河豚、梅花鹿、羚羊、熊、麋鹿、驯鹿、麂子、锦雉、野猪、五步蛇诸如此类不胜枚举。除了鲸鱼是在日本的时候超市自己买的,其他都是顺水推舟式的被请客。然而,我却必须深刻反省,这些东西都不该吃。尤其我看了《和谐拯救危机》之后。选择吃他们,剥夺他们的生命让我觉得罪孽深重。破坏世间的和谐、暴虐地去吃生灵、伤害自然毁灭生命这类的话就不说了,最最主要的是,说实话,这些所谓天物珍馐,味道确实确实非常一般。那个海鸥肉,高压锅4个小时的煮炖仍然硬的像石头,咬上去就像啃森林里的千年老藤,肉纤维好粗好干好硬,好不容易肯下去的一口塞在牙缝里搞了两天才搞出来。我们要相信我们聪明的祖先,几千年的智慧沉淀,他们筛选了悠长悠长的时候,远远长过我们寿命时间的无数倍,才最终锁定了我们现在的食材,并由此豢养。如果孔雀比鸡好吃,那么现在鸡就是孔雀,孔雀就是鸡。2、暴饮暴食我是个率性随意的人,做事讲究一剑在手快意恩仇,吃东西讲究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我的食量闻名中外,在欧洲的时候导师动不动就请我去吃饭,原因是老太太没有胃口,看我吃饭吃得风卷残云很是过瘾,有我陪餐讲笑话她就有食欲。其二,我很贪吃。之所以叫bluemm是因为在复旦读书时候导师有六个一起做课题的研究生,我是唯一的女生。但是聚餐的时候,5个男生没有比我吃得多的。年轻的傻事就不说了,即便工作以后,仍然屏着腰痛(其实已经是晚期骨转移了)去参加院里组织的阳澄湖之旅,一天吃掉7个螃蟹。我最喜欢玩的手机游戏是贪吃蛇,虽然功夫很差。反思想想,无论你再灵巧机敏,贪吃的后果总是自食其果。玩来玩去,我竟然是那条吃到自己的贪食蛇。3、嗜荤如命得病之前,每逢吃饭若是桌上无荤,我会兴趣索然,那顿饭即便吃了很多也感觉没吃饭一样。我妈认为这种饮食嗜好,或者说饮食习惯,或者说遗传,都是怪我爹。我爹三十出头的年纪就是国家特一级厨师,90年代的时候,职称比现在难混,所以他在当地烹饪界有点名头。我初中时候,貌似当地三分之一的厨子是他的徒子徒孙,而认识他的人都知道我是他的掌上明珠。可想而知,我只要去饭店,就会被认识不认识叫我“师妹,师叔”的厨子带到厨房,可着劲地塞。那时候没有健康饮食一说,而且北方小城物质匮乏,荤食稀缺。我吃的都是荤菜。其二就是,我很喜欢吃海鲜。话说十二年前第一次去光头家,他家在舟山小岛上。一进家门,我首先被满桌的海鲜吸引,连他们家人的问题都言简意赅地打发掉,急吼吼开始进入餐桌战斗,瞬间我的面前堆起来一堆螃蟹贝壳山。公公婆婆微笑着面面相觑。我的战斗力惊人超过了大家的预算,导致婆婆在厨房洗碗的时候,差公公再去小菜场采购因为怕晚饭不够料了。十几年之后每次提到我的第一次见面,婆家人都会笑得直不起腰,问我怎么不顾及大家对你第一印象。我的言论是:我当然要本我示人,如果觉得我吃相不好就不让我当儿媳妇的公婆不要也罢,那么蹭一顿海鲜是一顿,吃到肚子里就是王道。我在这里写这些不是说吃海鲜不好,而是在反思为啥我多吃要得病:我是鲁西北的土孩子,不是海边出生海里长大的弄潮儿,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光头每日吃生虾生螃蟹没事,而我长期吃就会有这样那样的身体变化:嫁到海岛不等于我就成了渔民的体质。话说我得了病之后,光头一个星期不到,考研突击一样看完了很多不知道哪里搞来的健康食疗书,比方坎贝尔的《中国健康调查报告》、《治愈癌症救命疗法》等等,引经据典,开始相信牛奶中的酪蛋白具有极强的促癌效果,以动物性食物为主的膳食会导致慢性疾病的发生(如肥胖、冠心病、肿瘤、骨质疏松等);以植物性食物为主的膳食最有利于健康,也最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慢性疾病。即多吃粮食、蔬菜和水果,少吃鸡、鸭、鱼、肉、蛋、奶等。可怜躺在床上只能张嘴喂食的我,开始化疗那天开始就从老虎变成了兔子。事实证明,化疗期间去素食,简直是杀人。好在我那几十年打下的肉食基础,否则早挂了不知道多少次了。话说生死经历换来的关于化疗时候应该吃什么的经验,我会有空写下来给大家分享,最好所有所有人一辈子都用不到,但是无论怎么说,像我这样切身体会的东西需要让需要的知道,免得像我这样走弯路。【2】第二部分睡眠习惯这些文字不像我平时行文blog想到哪里写到哪里所以我写这个系列很慢很慢,因为我自认为这些文字比我的博士论文更有价值,比我发表的所有学术文章有读者。我要尽可能控制自己不要下笔千言离题万里之外,还要系统认真地前后回想分析一遍。现在这个社会上,太多年轻人莫名其妙得了癌症,或者莫名其妙过劳死,而得到的原因往往是所谓的专家或者周围人分析出来的。因为当事人得了这种病,苟活世间的时间很短,没有心思也没有能力去行长文告诫世间男女,过劳死的更不可能跳起来说明原因再躺回棺材去。我作为一个复旦的青年教师,有责任有义务去做我能做的事,让周围活着的人更好的活下去,否则,刚读了个博士学位就有癌症晚期,翘了还不是保家卫国壮烈牺牲的,这样无异于鸿毛。写这些文字,哪怕一个人收益,我也会让自己觉得,还有点价值。我平时的习惯是晚睡。其实晚睡在我这个年纪不算什么大事,也不会晚睡晚出癌症。我认识的所有人都晚睡,身体都不错,但是晚睡的确非常不好。回想十年来,自从没有了本科宿舍的熄灯管束(其实那个时候我也经常晚睡),我基本上没有12点之前睡过。学习、考gt之类现在看来毫无价值的证书、考研是堂而皇之的理由,与此同时,聊天、网聊、bbs灌水、蹦迪、吃饭、k歌、保龄球、吃饭、一个人发呆(号称思考)填充了没有堂而皇之理由的每个夜晚。厉害的时候通宵熬夜,平时的早睡也基本上在夜里1点前。后来我生了癌症,开始自学中医,看黄帝内经之类。就此引用一段话:下午5--7点酉时肾经当令晚上7--9点戌时心包经当令9-11点亥时三焦经当令11-1点子时胆经当令凌晨1--3点丑时肝经当令3--5点寅时肺经当令5--7点卯时大肠经当令当令是当值的意思。也就是说这些个时间,是这些器官起了主要的作用。从养生的观点出发,人体不能在这些时候干扰这些器官工作。休息,可以防止身体分配人体的气血给无用的劳动,那么所有的气血就可以集中精力帮助当令肝脏工作了。长期以往,熬夜,或者晚睡,对身体是很没有好处的。我的肝有几个指标在查出癌症的时候偏高,但是我此前没有任何肝脏问题。我非常奇怪并且急于搞明白为什么我的肝功能有点小问题,因为肝功能不好不能继续化疗的。不久以后我查到了下面一段话:(以下一段话摘自http:www.chinanews.comjkjk-jbcsnews201003-182177196.shtml)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感染科主任窦晓光介绍,熬夜直接危害肝脏。熬夜时,人体中的血液都供给了脑部,内脏供血就会相应减少,导致肝脏乏氧,长此以往,就会对肝脏造成损害。23时至次日3时,是肝脏活动能力最强的时段,也是肝脏最佳的排毒时期,如果肝脏功能得不到休息,会引起肝脏血流相对不足,已受损的肝细胞难以修复并加剧恶化。而肝脏是人体最大的代谢器官,肝脏受损足以损害全身。所以,“长期熬夜等于慢性自杀”的说法并不夸张。因此,医生建议人们从23时左右开始上床睡觉,次日1至3时进入深睡眠状态,好好地养足肝血。得病之后我安生了,说实话,客观情况是我基本失去了自理能力,喝水都只能仰着脖子要吸管,更不要说熬夜蹦迪。因此我每天都很早睡觉,然后每天开始吃绿豆水、吃天然维生素b、吃杂粮粥。然后非常神奇的是,别的病友化疗会肝功能越来越差,我居然养好了,第二次化疗,肝功能完全恢复正常了。希望此段文字,对需要帮助的人有所贡献。也真心希望我的朋友们,相信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句古话。我们是现代人,不可能脱离社会发展的轨迹和现代的生活节奏以及身边的干扰,那么,在能控制的时候多控制,在能早睡的时候尽量善待下自己的身体。有些事情,电影也好、bbs也好、k歌也好,想想无非感官享受,过了那一刻,都是浮云。唯一踩在地上的,是你健康的身体。【3】第三部分突击作业这一部分,我不知道算作作息习惯还是工作习惯。说来不知道骄傲还是惭愧,站在脆弱的人生边缘,回首滚滚烽烟的三十岁前半生,我发觉自己居然花了二十多年读书,读书二字,其意深妙。只有本人才知道到底从中所获多少。也许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顶着读书的名头,大把挥霍自己的青春与生命。因为相当长一段时间我是著名的不折不扣2w女。所谓2w女是指只有在考试前2周才会认真学习的女生:2weeks。同时,考出的成绩也是tooweak。各类大考小考,各类从业考试,各类资格考试(除了高考,考研和gt),可能我准备时间都不会长于两个星期。不要认为我是聪明的孩子,更不要以为我是在炫耀自己的聪明,我只是在真实描述自己一种曾真实存在的人生。我是自控力不强的人,是争强好胜自控力不强的人,是争强好胜决不认输自控力不强的人。即便在开学伊始我就清楚明确地知道自己应该好好读书否则可能哪门哪门考试就挂了,但是我仍然不能把自己钉死在书桌前。年轻的日子就是这点好,从来不愁日子过得慢。不知道忙什么,就好似一下子醒来,发现已经九点了要上班迟到了一样。每当我想起来好好学习的时候,差不多就离考试也就两个星期了。我此前经常的口头禅是:不到dealine是激发不出我的学习热情的。然后我开始突击作业,为的是求一个连聪明人日日努力才能期盼到的好结果好成绩。所以每当我埋头苦学的时候,我会下死本地折腾自己,从来不去考虑身体、健康之类的词,我只是把自己当牲口一样,快马加鞭马不停蹄日夜兼程废寝忘食呕心沥血苦不堪言。。。。。最高纪录一天看21个小时的书,看了两天半去考试。这还不算,我会时不时找点事给自己,人家考个期货资格,我想考,人家考个cfa,我想考,人家考个律考,我想考。。。。想考是好事,但是每次想了以后就忘记了,买了书报了名,除非别人提醒,我会全然忘记自己曾有这个追求的念头,等到考试还有一两个星期,我才幡然醒悟,又吝啬那些报名费考试费书本费,于是只能硬着头皮去拼命。每次拼命每次脱层皮,光头每次看我瘦了,就说,哈哈,你又去考了什么没用的证书?然而,我不是冯衡(黄蓉的妈,黄老邪的老婆),即便我是冯衡,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到头来冯衡强记一本书都也呕心沥血累死了。何况天资本来就不聪明的我?我不知道我强记了多少本书,当然开始那些书都比九阴真经要简单,然而长此以往,级别越读越高,那些书对我来说就变得像九阴真经一样难懂。于是我每一轮考试前的两个星期强记下来,都很伤,伤到必定要埋头大睡两三天才能缓过力气。本科时候考试是体能,然而到后来考试是拼心血拼精力。得病后光头和我反思之前的种种错误,认为我从来做事不细水长流,而惯常的如男人一样大力抡大斧地高强度突击作业是伤害我身体免疫机能的首犯。他的比喻是:一辆平时就跌跌撞撞一直不保修的破车,一踩油门就彻天彻夜地疯跑疯开半个月。一年搞个四五次,就是钢筋铁打的汽车,被这么折腾得开,开个二十几年也报废了。深切提醒像我曾经那样在dealine之前突击作业的同志们。【4】第四部分环境问题打下这几个字,犹如土豆背得那句诗:拔剑四顾心茫然。这个问题实在太大了,大到我不知道如何去分析,哪怕具体到我自身。然而,若是我不去思考与分析,怕是很多人都难能分析:我在挪威毕竟是学环境经济学的科班出身,这件事在光头的身上更极具讽刺,他的科研方向是环境治理和环保材料的研发。我是个大而化之的生活粗人,从来没有抱怨过周边的环境多么糟糕,01年去日本北海道附近呆了段时间,是佩服那里环境不错,但是却也真没有嫌弃上海多糟糕。04年的时候听到一个岗布(一个日本人)抱怨下了飞机觉得喉咙痛的时候非常嗤之以鼻,心里暗暗说:我们这里环境那么糟糕,你还来干啥?不如折身原班回去!我真正体会到空气污染是07年从挪威回国,在北京下飞机的那一瞬间,突然感觉眼睛很酸,喉咙发堵,岗布的话犹然在耳。也许,日本鬼子不是故意羞辱我们日新月异的上海。我们一直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当然不敏感,但是若是跑去一个环境清新的地方住上若干年,便深有体会。同期回国的有若干好友,我们在电话里七嘴八舌交流我们似乎真的不适应中国国情了:喉咙干,空气呛、超市吵、街上横冲直撞到处是车。这不是矫情,这是事实。这也不是牢骚,这是发自内心的感受。回国半年,我和芳芳阿蒙等无一例外地病倒,不是感冒就是发烧就是有个啥啥啥小手术,光头嘲笑我们,是挪威那个地儿太干净了,像无菌实验室,一帮中国小耗子关到里面几年再放回原有环境,身体里的免疫系统和抗体都不能抵御实验室以外的病菌侵入。是,我不多的回国朋友里面,除了我,梅森得了胸腺癌,甘霖得了血方面的病。也许,这只是牢骚。除非国民觉醒,否则我们无力改变这个事实、这个环境、这个国情。网络上查一下,就会有触目惊心的数据:现在公布的数据说癌症总的发病率在18010万左右,也就是每10万人中有180个人患癌症。(以下文字摘自http:www.china.com.cninfo2009-1213content_19056331.htm)中国癌症发病率最高的城市:上海。据统计,上海癌症发病率1980年比1963年增加了一倍,超过北京、天津的25%,为全国城市第一位。而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癌症监测数据显示,上海市区女性的癌症发病率比20年前上升了近一倍,每100名上海女性中就有一人是癌症患者,也远高于我国其他城市。也许我看这段文字和大家不同,因为我更加知道每个代表病人的数据背后,都是一个个即将离开人世的生命和撕心裂肺不再完整的家。我并不是说,大上海的污染让我得了癌症,而是自我感觉,这可能是我诸多癌症成因的一个因素:我不该毫无过渡时间地从一个无菌实验室出来,就玩命地赶论文,在周边空气污染、水污染和食品安全危机的大环境里,免疫力全线下降的时候压力过大用力过猛,加上长期积累的东西一下子全部爆发了。【5】话说十年前,本科和研究生我有一年的非校园空档,这一年里我工作、考研和去日本。除却日本之旅,我都住在浦东一间亲戚的新房里。新房新装修,新家具。开始新房有点味道,我颇有环保意识地避开了两个月回了山东。等从山东回来,看房间味道散去,我也心安理得住了进去。07年房子处理,光头怜惜那些基本没有怎么用过的家具,当些个宝贝似得千里迢迢从浦东拉到了闵行研发中心用。哪里想到,09年他开始研究除甲醛的纳米活性炭,有次偶尔做实验的时候,打开了甲醛测试仪,甲醛测试仪开始变得不正常,一般来讲高于0.08已然对身体有危险,而屏幕上的指数是0.87。清查罪魁祸首的时候,东西一样样清除,一样样扔出研发实验室检测,最后,把也家具扔出院子测,结果是,那些家具的检测指数犹如晴天霹雳。光头立刻石化。然而为时已晚,事隔半年,我查出了乳腺癌,医生对光头说开始癌症的普及教育令光头时不时脑袋里灵光里一直在闪出那套家具和那批令他愤恨的甲醛超标数据,医生说:肿瘤的肿块不是容易形成的,癌症的发生需要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要经历多个阶段。从正常细胞到演变成癌细胞,再到形成肿瘤,通常需要10~20年,甚至更长。当危险因素对机体的防御体系损害严重,机体修复能力降低,细胞内基因变异累积至一定程度,癌症才能发生。癌症发生的多个阶段为:正常细胞→轻度不典型增生(分化障碍)→中度不典型增生→重度不典型增生(原位癌)→早期癌(黏膜内癌)→浸润癌→转移癌。从自然病程来看,即使过去被称为“癌中之王”的肝细胞癌,从发现到死亡也有3~6个月的生存时间。而据估计,从癌变开始(以甲胎蛋白-即afp开始低水平升高算起)发展到晚期,有至少2年时间;从单个癌细胞发展到afp升高的实际时间还要长得多;乳腺癌在临床发现肿块前,平均隐匿时间为12年(6~20年),确诊以后的自然病程也有26.5~39.5个月。也就是说,我的乳腺癌很有可能是当时那批家具种下的种子,那些癌细胞经历了漫长的等待,伺机等待我体内免疫力防线有所溃泻的时候奋起反攻。光头无语,我亦无言。这是要命的疏忽,然而,谁能想得到呢?一日在病房,夜里聊天,我和光头不约而同讲到这些家具,我感慨防不胜防的同时开玩笑:说不定你那个国家专利日后卖得很火,记者会专门报道你:甲醛家具残害爱妻毙命,交大教授毕生创发明复仇之类。哪里想到光头歇斯底里哑着喉咙叫:“我宁可他妈的一辈子碌碌无为,也不想见到这种话从任何人嘴里说出来。”我突然意识到:我这句话对他的内心来说不是玩笑,而是天大的讽刺。一个终年埋头在实验室发明了除甲醛新材料的人,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爱人却经年累月浸泡在甲醛超标的环境里,最终得了绝症。【6】我曾在rj医院断断续续住院长达半年之久,半年之内接触了大概三五十多个病友。开始住院那阵儿癌痛难忍本命不顾,后来不是那么痛了,就开始在病房聊天。我读了两个硕士一个博士的课程,修社会统计、社会调查两门课不知道重复修了多少遍。幼功难废故伎不弃,自觉不自觉的病房聊天里,我就会像个社调人员一样,以专业且缜密的思维开始旁敲侧击问一些问题:这是自发的科研行为,因为我一直想搞明白,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会得癌症。有时候问道兴头上甚至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潜伏在癌症病房里的青年研究学者。然而无比讽刺的是,现实是我是一个潜伏在青年研究学者中的癌症患者。长期潜伏的样本抽样(n&ampgt50)让我有足够的自信去推翻一个有关乳腺癌患者性格的长期定论,乳腺癌患者并不一定是历经长期抑郁的。可以肯定的说,乳腺癌病人里性格内向阴郁的太少太少:相反,太多的人都有重控制、重权欲、争强好胜、急躁、外向的性格倾向。而且这些样本病人都有极为相似的家庭经济背景:她们中很多人都有家庭企业,无论是家里还是厂里,老公像皇帝身边的答应,她们一朝称帝,自己说了算。家庭经济背景其实并不能说明什么,因为来瑞金治病的人,尤其是外地人,没有强有力的经济背景,是不太会在那医院久住长治的。身边病友的性格特色不禁让我开始反思自己的性格。我很喜欢自己的性格,即便有次酒桌上被一个哥们半开玩笑地说上辈子肯定是个山东女响马也好不以为然。我从来不认为有什么不好,后来生病才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性格不好:我太过喜欢争强好胜,太过喜欢凡事做到最好,太过喜欢统领大局,太过喜欢操心,太过不甘心碌碌无为。简而言之,是我之前看不穿。我曾经试图像圆圆三年搞定两个学位一样,三年半同时搞定一个挪威硕士、一个复旦博士学位。然而博士始终并不是硕士,我拼命日夜兼程,最终没有完成给自己设定的目标,自己恼怒得要死。现在想想就是拼命拼得累死,到头来赶来赶去也只是早一年毕业。可是,地球上哪个人会在乎我早一年还是晚一年博士毕业呢?我曾经试图做个优秀的女学者。虽然我极不擅长科研,但是既然走了科研的路子就要有个样子。我曾经的野心是两三年搞个副教授来做做,于是开始玩命想发文章搞课题,虽然我非常地迷茫实现了做副教授的目标下面该干什么,不过当下我想如果有哪天像我这样吊儿郎当的人都做了教授,我会感到对中国的教育体制很失落。当然,我非常肯定一定地负责地说,我认识的一些垃圾无论科研能力和人品道德还真不如我。不说这些了,为了一个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人生目标的事情扑了命上去拼,不能不说是一个傻子干得傻事。得了病我才知道,人应该把快乐建立在可持续的长久人生目标上,而不应该只是去看短暂的名利权情。我天生没有料理家务的本事,然而我却喜欢操心张罗。尤其养了土豆当了妈之后心思一下子缜密得像mintmm了,无意中成了家里的cpu,什么东西放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应该什么做什么事情,应该找什么人去安排什么事情统统都是我处理决断。病前一个月搬家,光头梦游一样一无所知,感概怎么前一夜和后一夜会睡在不同的地方。后来病了,我才突然那发现光头并不是如我想象的那样是个上辈子就丧失了料理日常生活的书呆子。离开我地球照转,我啥都没管,他和土豆都能活得好好的。无非,是多花了几两银子而已。可是银子说穿了也只是银子,cpi上涨,通货膨胀,我就是一颗心操碎了,三十年后能省下多少呢?假如爹妈三十年前有一万块,基本上可以堪比现在的千万富翁身价,可是实际上现在的一万块钱还买不了当年500块钱的东西。生不如死九死一生死里逃生死死生生之后,我突然觉得,一生轻松。不想去控制大局小局,不想去多管闲事淡事,我不再有对手,不再有敌人,我也不再关心谁比谁强,课题也好、任务也罢暂且放着。世间的一切,隔岸看花、风淡云清。

有时候,我也有一些懒

有时候,我也会有一些懒。可在每一次懒惰后,我都会及时进行反思。一、叠被子每天早晨,我起床后都会按照老妈的要求,把自己的被子整整齐齐地叠起来,并且基本上每天都能坚持。不过叠被子不但费时,而且费力,一不小心,没有叠好,就会前功尽弃,还得重新来过。我十分不情愿,但是也没有办法。一天早晨,我早早地起了床,正准备叠被子时,懒惰的老毛病又犯了,心想:“叠被子这么浪费时间,今天索性就偷懒一回不叠了”。于是,我便放下被子,来到书桌旁看起了书。可是,老妈一起床,看到我的床上就像孙悟空大闹天宫后一样乱,勃然大怒,对着我就是一阵“口水雨”,把我数落得直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不叠被子了。二、洗袜子“叠被子”事件过去不久,我的老毛病又犯了。每天下午放学后,我都会直奔厕所,把脏袜子脱掉,接上满满一盆热水,让我闷了一天的小脚舒舒服服地洗一个热水澡,不过老妈有一个规定:“每次洗完脚后,要及时把袜子给洗干净。哎,老妈的话在我们家就是“圣旨”,如果违反了会怎么样?你接着往下看。 这天,我们下午有一节体育课,跳远,跑步,踢毽子,打排球,这些极度耗费体力的运动我一样不少玩了个遍,因此十分疲惫,好不容易到了家,我已刘翔地速度奔到了厕所,接了满满一盆热水,立即让我的双脚跳到了水里游泳,“啊,真舒服呀!”泡完脚后,我感到十分舒适,可看了看旁边的臭袜子,实在是不想洗了,心想太麻烦了,一次不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害怕老妈发现,我把它塞进了浴缸的角落里,心想:“这下老妈可发现不了了。”可谁知,老妈好像有特异功能似的,一进卫生间就发现味道不对,最后当然是“人赃并获”。我为这次偷懒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那就是为全家人免费洗一个星期的袜子,从那以后不洗袜子的老毛病算是彻底给治好了。三、做作业 “耿老师布置的作业是,百花园三上的句子。”向老妈报告完作业后,我便开始奋笔疾书起来,二十分钟后,马上就胜利在望了,只剩下几个词语的解释了,为了节省时间,我便把词语的大概意思给写了出来,可是不好意思的是我太懒了,前面没有写上是什么词语的解释。看着完成的大作,字迹干净工整,心想:“又一个优到手了。”谁知,天有不测风云,等作业发下来后,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一看,却是一个大大的“良”字,词语解释那块,老师重重地打了一个问号?看着那个大大的问号,我的脸不知道为什么变得红彤彤的。这就是我,一个爱玩小聪明,一个有点懒惰,更重要的是知道了缺点就会想办法改正的我,请大家监督我改掉懒惰这个坏毛病,好吗?

十六年养育之恩,曾经的叛逆曾经的“敌人”让我为您洗脚

每个人都在母亲肚子里生活过,也许那几个月是最折磨母亲的日子,他和大家一样,在母亲肚子里生活十个月后,来到了这个世界上,他的出生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欢笑,因为在他出生之前,母亲不知吃了多少药,才生出这么一个逆子,他在这个世界上活了十六年的时间里,这十六年,完全就是一个浪费粮食的废物。

有个家庭我在里面生活了十六年,就让我用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来简要的说说这个家庭,这个孩子。

这个家庭生活条件真的不是太好,他从生下来,都是母亲一边干活,一边照顾在一个破旧的木头摇篮里的他,他的爸爸妈妈是在一个小集市上做家具的,因为在开这个家具店之前,他们没有一分钱,甚至在村里没有一间房子,这些开店的钱都是从亲人跟朋友那非进口舌借到的,从妹妹家借几百,姐姐家几百,叔家几百,就这样他充满抱负开始了人生中的第一笔财富。

这对夫妻每天从早上天微微亮一直干到下午看不到一颗钉子为止,因为他们明白如果不这样,他们就还不了钱,还不了钱,别人就会看不起你,这位爸爸每天甚至不舍的吃饱,教他爸爸做家具的是一个南京来的师傅,在他爸爸学的差不多的时候,这个南京的爷爷就离开了,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或许他是因为他爸爸的努力而感动吧。

爸爸很聪明,加上每天的辛苦劳动,很快生活不是那么紧张了,他便到表弟家跟表弟商量着来自己这儿帮忙,因为两个人实在是顾不了那么多事,表弟来了,就这样他还是像以前一样继续的工作,这样的生活维持了两年多,他妈妈的侄子也就是自己的姨哥要到镇上来上学,姨哥叫刘靖,他要来镇上读初中,他每天住在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刘靖每两个星期回自己家一次,每次回到小姨家,刘靖都会从自己家带来很多菜,因为自己家农田多,所以就这样一平静的生活到这个他四岁多的时候。

爸爸在一个晚上很认真的对妈妈说,孩子四岁多了,要不要让他去上学?母亲犹豫了下说“家里从来没有大学生,这个孩子如果能考上大学多好啊,让她上学吧,不管怎么样,在省点吃的省点喝的省点用的,让孩子上学“

第二天,父亲就带着户口簿去镇上的一家幼儿园去报名,那时候交上学费就可以上学,于是父亲毫不犹豫的把“一笔不小的钱”交给了学校,但是这个孩子他很不懂事,他在学校并没有好好学习,而是每天趴在课桌上睡觉,他厌烦学习,每次考试都不如邻居考得好,但是父亲对他的期望还是很高,他希望这个孩子能考上大学,以后不用像自己这么苦,每天放学他让孩子在家学习,因为父亲的严厉导致孩子很害怕这个父亲,这个父亲没有别的父亲那么和蔼,这个父亲从来不会像别的父亲那样给孩子带来一大堆好玩具,给孩子买好多好多好吃的,但是这个孩子他从不明白父亲每天少吃多干的劳累使这个男人老的那么快,甚至经常流鼻血,这些都是父亲劳累过度所致,记得父亲唯一送给他的就是一块做家具时剩下的木头刻成的一把手枪,他很开心,但是当他拿出去炫耀的时候,看到的是别人的嘲笑,他回到家把这四年唯一的礼物用锤子砸掉了。

父亲还是严厉的教育他,每天几乎给他讲的都是学习的事情,几乎从来没有父子之间的交流,慢慢的导致他们父子几乎没有语言上的交流,但是这个男孩他还是知道父亲很爱自己的,只是他不知道怎么表达。

记得那是他放学回家的一个晚上,他很不想写作业但是还是在父亲的批评下不情愿的拿着书包一个人跑到另一个房间写作业,他拿出母亲给他缝的铅笔盒的时候,看到自己铅笔该削了,他便拿出一个生锈的小刀,自己开始削铅笔,此时他眼里含着泪水在削铅笔,他自己也不知道那泪是怨恨,还是别的什么,就在这泪水还没流出来的时刻,他不小心吧手割破了,伤口上的血一下涌出来了,他眼里的泪水也瞬间出来了,他大喊他的爸爸,他爸爸不知情的从另一个房间跑过来,看到儿子的手后他一句话也没说,直接背起儿子就奔向医院。

在去医院的路上父亲紧紧的握住孩子那全部是血的手,孩子的另一只手紧紧抱着父亲的脖子,在这时候他感觉到了一滴滴的水珠滴到自己的手臂上,慢慢的顺着手臂流到手心里,这是父亲的汗,他在这个时候是多么想告诉爸爸让自己下来,自己可以跑着去,但是他没能说出口。

来到医院,为孩子包扎的是以为女士,她看到孩子的手后说,怎么是生锈的东西弄的?伤口并不大就是怕感染,得消毒,于是这个女医生拿出一罐我也记不清是什么东西,用棉棒沾着开始在伤口上涂抹,在她涂抹的第一下,这个孩子就痛的咬住嘴唇,这时候父亲只是默不作声,没有任何语言,但是从父亲的眼里他看得出,父亲是多么的心痛,消毒后医生给他包扎好,父亲在交钱的时候那个医生说了一句也许这个父亲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话,她说“你们怎么照顾孩子的,孩子竟然用生锈的东西把收划破了,真是的怎么做父母的”这个父亲没有吱声,但是他心里明白,我们是一个贫苦家庭,我们不富裕,我们的孩子不可能像有钱人家的孩子那样娇生惯养。

回家的路上走到半路这个父亲突然蹲下说“上来”,他乖乖的爬到父亲背上,父亲背着他没走几步,他又感觉到从父亲脸上滴下了几滴“汗珠”可是这次他感觉汗珠为什么那么热,他偷偷的小心看父亲的脸,他看到是从父亲眼睛里流出的泪水,这个从来不会流眼泪的男人因为自己儿子的一个小小伤口而流泪。

从那次以后一直到他七岁多每次打开铅笔盒所有的铅笔都是尖尖的,因为这是一个父亲每天晚上他睡后就偷走他的铅笔盒把他的铅笔好。

这样维持过到他八岁的时候家里已经不是那么紧张了,他上二年级了,他爸爸就找到在定陶县城有个破旧房子的表弟,借住他们的房子,帮他转到了定陶北关小学,因为要到县城上学所以镇上的门市也就关门大吉了,他父亲就想办法找点事做,一个朋友告诉父亲开运货车还不错,于是父亲在再三考虑和商量后决定试试,他东拼西凑的买了一辆卡车开始帮别人拉建筑材料,都知道开运货车是很累的,累倒不说还没赚到多少钱,把赚到的拿点钱还账后就算够本钱,于是这条路失败了,这个父亲在全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找到了一个朋友商量去上海做生意,两个人合伙,但是别人拒绝了,因为有风险,但是父亲并没有放弃,他卖掉了卡车,又把所有积蓄拿出来,到上海租了一个门市卖家具材料,可是本钱需要十万,在那时候十万真的不小的数目了,何况对于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进货是在曹县那边,可你没钱别人就是不会给你货,无奈之下父亲告诉了亲人,亲人们纷纷反对,父亲很坚持,于是母亲也支持父亲,后来找到了一个亲戚把他压在那别人才肯让欠几千块前。

货到了,可是买家呢?于是这个父亲每天早上就到外面去找家具店问他们需不需要货,一直挨个问,直到晚上他才走着回来,因为上海消费当时在全国算是很高的了,所以没多余的钱买自行车,更不舍得去坐公交车,父亲每次回去的路上都是眼里含着泪花,他很明白如果这一次失败了,这一辈子都别想爬起来。

也许是父亲宣传起效了,没多久生意好的不得了,每天都卖出很多,根本没有休息的时间,但是所有人都还是很节约。

那时候他没有家人照顾,只好寄读在别人家,每个月交给别人一定的生活费,这样,他没有亲情了,没有父爱母爱了,他变的更加孤僻,这还没什么,但是在学校每天都受人欺负,因为当时的自卑,他忍住了。

过了很久父亲那边赚到钱了,而他还是在学校被人欺负,尽管父亲很爱他,尽管父亲经常用各种办法给他打电话,但是他心里充满了恨,直到那天,他至今都忘不了,他去厕所正好遇见班里那个欺负他的人大便,他很害怕刚要走,被他们拦住了,他们要他吃他们的大便,这一刻他没有说话,只是冲出厕所跑到小卖部买了一把小刀,他知道下节课是体育课,便找到欺负他的那伙人,他用刀子对着其中一个,他说你们这么欺负人,你们会受报应的,那时候还小那伙人害怕了,便想跑,这时候他抓住了一个用刀子对着他的胸口,其他几个想跑的也没跑,都愣住了,他让欺负他的人都给他跪下,也许是对亲人的怨恨和对这些人的仇恨使他这一课爆发了,他大声说你不跪下我就杀了你,那个人害怕了真的怕了,因为此时一把刀子对着他,他跪下了。

他们没有告诉老师,因为是他们错在线,再说他们也不是什么好学生,他们怕老师叫家长,从那天起这几个人再也不敢欺负他了,而且很听他的,这一步他枉然不知是他叛逆的前提,是他从一个害怕别人欺负的孩子走向一个小混混的道路。

也许是不懂事也许是年龄小,他开始不在忍受别人对自己的一点不利,只要是对自己不利他就想办法整别人。

就这样父亲的生意蒸蒸日上,他在学校一年一年的度过,时光过去几年后。

(他在学校混的这几年我也不想说了,都是不懂事,叛逆惹的祸)

他上六年级了,这时候的他在学校已经算是个传说中的“大哥”了,没有人在欺负他,没有人在瞧不起他,正式这种丑恶的满足感,正是这种炫耀感让他没有回头。

在初一的时候父亲母亲从上海回来了,因为他们觉得对不起这个儿子,这个儿子之所以有今天是因为缺少了他们的教育和爱,他们在定陶买了房子,一心一意看着这个儿子学习,可是他在初中还是继续混日子,还经常打架,经常被老师给予回家反思的处分。

在到后来他就是开始疯狂的上网,玩游戏,他和母亲的关系已经僵了甚至不会说话,只要一说话就会吵架,但是母亲没有放弃一个母亲的责任,他对儿子的管教还是那么严厉,只是初中这个叛逆期最强的时刻,儿子他是不理解的,他还是无法忘记母亲当初为了挣钱离开他的那一天,他整整哭了一个晚上。

有一次他去网吧回到家后,母亲说知道他去网吧了,便开始批评他,可是他满脑子都是游戏他没有听,晚上继续去上网,母亲没办法母亲去跟着他,他便想办法甩掉母亲,几乎在去网吧的这些日子里每天他都是这样,几乎每次上网回来他都是和母亲吵架,几乎每次母亲都是哭着和这个不懂事的孩子对峙,然后在把一万热饭端到他的房间。

后来母亲不想让他去网吧,便买了一台电脑,他每天只要放学就开始上网,知道有一天,他早恋了,这个女孩让他彻底放弃了游戏,他每次上网都不回再去玩游戏了,因为游戏会影响他和女孩聊天,慢慢的他不在玩游戏了,他也跟不上游戏的节奏了,他开始沉迷在这段所谓真实的感情中。

母亲并不反对他早恋,因为这样也许会有益处,只要不过分就好,可是没多久他在学校因为打架被开除了。

开除后他在上网时候无意间接触到了一个义工队伍,他看到了像自己当初一样的留守儿童,这也许感动了这个叛逆的少年,他便加入了这个行列,和他们一起做了一次活动。

可是还是要上学,他来到了定陶实验中学,他在这里很快还是和一些小混混接触到了一起,就在初三要毕业的时候,他就放弃了上学,也许是没有自己所谓的另一半,也许是因为自己知道自己考不好。

他开始回到家里,因为自己女朋友要上学,所以他继续开始玩游戏,就这样过了半年母亲无法忍受他这样了,因为他会毁掉自己的,于是母亲想办法让他去表格那工作,可是他不愿意。

后来他决定去菏泽练散打,是和一个好朋友一起去,就在他去学校练散打没几天,他感觉在这个封闭学校真的很没意思,他便自己做决定回家了,他没和家人商量,他回到家后,看到的是母亲已经不能下地走路了,母亲是在上海的时候劳累过度所导致的腰部疼痛。

随后的日子他竟然渐渐的成熟了,他知道自己照顾自己,知道了理解母亲了,也许是因为母亲的病,也许是因为自己长大了。

母亲每天都要吃很多中药,药的味道真的难吃的要死,但是每天母都还是必须吃,慢慢的能走路活动了,去过好多地方医治母亲慢慢好转些了。

就在后来他接触到了一个庞大的义工组织,他心里真的想参加但是不在同个城市,他只能是幻想。

在网上他努力寻找一些知名义工,后来他接触了一个有丰富经验的义工大哥,那位大哥交他所有义工应该做的应该知道的,还鼓励他组建医治义工队伍,锻炼自己同时让其他人有一个奉献的机会。

不久他在菏泽成立了八方义工队伍,这个队伍的成立这个队伍的发展遇到了无数的困难,他面对了很多人的质疑,他看到了很多人的不信任,他也看到了更多需要他帮助的人。

家人开始反对他的举动,到今天,他来到苏州也是因为家人反对,他被逼暂时放弃了自己的义工队伍来到了苏州。

直到他来到苏州的前一天,他在家里,为母亲洗了一次脚,这是他一个大胆的决定。

向天下父母说一句,您们辛苦了,也希望所有的孩子们能够孝顺,能够有前途

我想这个孩子以后会懂事的,他会让所有人看到他成功的出现在菏泽他会让所有人知道他叫侯佳萌,他是一个为了目标一直在奋斗的人。

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实验中学初三:侯佳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