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熟悉的人是和我朝夕相处的妈妈。她微胖,大大的眼睛,柳叶般的眉毛,显得十分好看。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她的健忘记。

虽然妈妈只有30出头,可健忘的水平跟老人似的,她不但上班忘带外套,我交待她帮做的事情,也经常让我失望。最让人头痛的是,妈妈出门老忘带手机,至今为止,我跟妈妈出门,至少有五六次走回头路,帮妈妈取手机。

有一次,我跟妈妈去公司上班。下楼后,刚坐上车就听到妈妈:“啊!”的一声。我就意识到大事不妙,肯定妈妈又忘记什么了。果然不出我所料,当我问妈妈怎么了,妈妈就说:“我忘拿手机了。”我说:“妈妈的老毛病又犯了。”妈妈一听,也摇了摇头,笑嘻嘻的看着我说:“宝贝,麻烦你帮个忙,上楼给妈妈拿一下手机。”

虽然我有些抱怨,但想到妈妈也挺辛苦的,我只好下车,直奔楼上的家里去帮妈妈取手机。当我回到车上,把手机递给妈妈,她有些歉意地看着我,笑着说:“谢谢宝贝”。

唉,我的妈妈,你什么时候才能不犯这老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