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鸟》是四年级的一篇课文,文章主人公得到朋友送的一对珍珠鸟,他很高兴,为珍珠鸟编织了一个鸟笼,又在笼子的外面蒙盖了吊兰的垂蔓。从此珍珠鸟就像生活在丛林中一样。三个月后,这对珍珠鸟就有了自己的后代。没过多久,那个淘气小家伙胆子变大了,居然落在主人的肩膀上玩耍,不一会儿,竟然趴在他的肩膀上睡着了......这篇文章,作者以生动的语言,描述“我”和珍珠鸟和睦相处的事,让我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读了《珍珠鸟》这篇课文后,我印象很深的是作者那句:信赖,不就能创造出美好的境界吗?然而,现实生活中远远不是这样。

我们现在几乎看不到野鸡野兔的身影;听不到喜鹊、燕子清脆悦耳的鸣叫;看不到夏天夜晚萤火虫打着灯笼飞来飞去;更不容易听到“蛙声一片”.......可是,在饭店里,我们却能吃到穿山甲、大雁等各种珍稀野生动物。一只只美丽的候鸟丧命于人类的猎枪下,一只只珍稀动物成为人们的腹中美食,一张张动物的皮毛被加工成华贵的时装。人们为了眼前的一己私利,肆意捕杀动物,很多人甚至不择手段,铤而走险。然而,这些人自以为得到了眼前的利益,却忽视了自然规律,肆意杀戮。我想对那些猎杀动物的刽子手说:美丽的地球是人和动物的共同家园。你们这样最终会毁灭自己。

我的耳边又想起姚明叔叔说的一句公益广告词: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在这里,我想大声疾呼:请不要伤害野生动物,让我们和动物和谐相处吧!

简单de快乐

简单de快乐快乐分很多种,对于不同的人来说快乐的含义也不同......有钱有势也许是一种快乐,清贫朴素也许是一种快乐,功名利禄也许是一种快乐,团团圆圆也许是一种快乐......其实,有的时候,简简单单也会是一种快乐......也许在很多人的印象当中,农村是个不发达甚至可以说是很落后的地方,虫子多,人们的思想保守迂腐但是在我看来,这里虽然没有高楼大厦、高新科技,却不失为一个可爱的地方,而正是因为这里没有城市繁荣背的浮躁与沉闷,所以仅有的简简单单就构成了快乐......农村有很多城市无法比拟的地方......漫天飞舞的小虫子是天空中的精灵在空中不停地飞舞伴我同行,让我感觉不到冷清。夏天的夜晚,在草丛中还有许多的萤火虫,提着一盏小灯笼,照亮我前行的路。运气好的话,还可以在山上看到猫头鹰、狐狸、松鼠。这里简直就是一座野生动物园,而这些,与城市中动物园里看见的是不一样的因为这里的动物在大自然的抚育下充满了“灵气”,而不是动物园中的“展示品”不只是野生动物园,这里还是一片优美的风景区,四周群山环绕,傍河而居,放眼望去,青葱的一片绿,悠悠的一阵清风徐来,还夹杂着一股青葱的味道......这里的人很质朴、纯净,没有城里人的勾心斗角,互相猜疑,有的只是平凡简单的生活,他们待人真诚,无论喜怒哀乐都溢于言表,可直来直去是城里人不屑一顾的,但我却很欣赏。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他们不会为了什么而刻意去对某人好,也不会为了什么而掩盖心中的不满。他们的表述方式是直来直去的,就正像他们的生活一样、简单、自然。我喜欢这里,不光因为这里是我的家乡,更多的,是我在这领悟到的生活的真谛—我们不需要家财万贯,不需要身份显赫,我们需要的只是片刻的宁静,片刻的简单,给自己的灵魂一刻歇息的机会,静静的享受生活,你会发现,原来我们身边的一切都那么美好,感受这难得的洗礼吧,为了更好的生活。有的时候,简简单单也是一种快乐黑龙江省宁安市宁西中学八年二班陶云飞

萤火虫

夏天虽然已经消然已逝,可那种给人湿潮闷气的感觉仍无法消融,就像炙烤在太阳底下暴晒也无法达到这种效果,总会时常触动我而隐隐约约想起什么似的。

记不起又不想记起,时间总是提醒我期末将至,努力学习,考个好成绩便回家过年。似乎这样才增加了许多动力和激动的心情,而且促使我突然想回家看看母亲。

桌子上摆设的台灯光太刺眼,我不得不停下手中的钢笔,环视了一下四周,红红的眼框瞟准了窗外,树叶在秋风的和声下簌簌飘落,也许想尽力“化作春泥更护花”的前程吧,总免不了结局时的堕落、惨淡。我认为窗外那一草一木,在夜色无光的老树下都显得太呆板土气,只会依偎在强大势力下呼风唤雨,也许清晨的雨露是苍老无力的大树给予的吧……也或许是夜间的雾气太阴森恐怖,连我都禁不住打了个寒噤。“到底缺什么呢?……”我时常呆呆地想。

夜在不知不觉下已经很深了,房间密封的空气烧成了一锅热汤,犹如十日当空烈日当头下焦头烂额,这更让我开始不耐烦了,在宿舍里跺脚徘徊,又开始脑子不由自主地思考。于是我干脆让自己舒服点,径自走出了宿舍,呆坐在长椅子上静静着,目不转睛的望着前面一闪一闪的东西,像是灯光,又像是明亮的星星(我又不知想什么了)。

“对,对了,肯定是这样,是萤火虫,对……”我猛地起身,为自己的发现欢喜,突发奇想手舞足蹈一下,却不能了,那夤夜静穆的空气似乎不欢迎我的欣喜。于是,我找到了小时天真的愿望玩伴——那比星星更具有吸引力和活力的小小萤火虫,开始在我眼前眨巴,把我莫名其妙偷回那纯真的小男孩面前。

那个赤着脚的、在田野上尽情地奔跑的、不小心跌倒而啃了一嘴泥的小家伙,又开始哭着陈述着不服气的字眼。初始是想捉住满山遍野哪怕一只小小萤火虫的,明天肯定让伙伴大吃一惊的东西。他却一头摔进了母亲的怀里,依偎着说喜欢这里土的味道,傻傻地细数着母亲一头似竹的青丝,夹杂着乡间悠悠荡荡的稻香和学杂费的艰辛。不知过了多久,母亲站了起来,说去给小家伙捉萤火虫,那看似稚嫩的手摸在头上生疼,便走远了,只留给男孩一道细痕和不可磨灭的印象。

母亲一夜彻夜未归,可能是给小男孩捉一罐寥寥无几的萤火虫吧,被他小心翼翼地藏进了衣柜里,虽然这是微不足道的玩意,只是看它能一闪一闪地亮着足矣。

墙外夜色中青苔满布的阶级,和着微风沙沙作响的树叶,知了在上头没头没脑地肆叫,萤火虫开始不耐烦地飞来飞去,男孩靠在母亲的肩头,他说:

“妈妈,妈妈,你看,萤火虫飞走了,它走了。”

“对啊,长大了,飞得越远越好……”母亲有意无意地回答着,眼睛不落在这里。

“那它们会回来吗?”男孩拽着妈妈的衣襟,晃哒着……

母亲至今没有回答,为什么呢?夜色下知了又开始不停地叫唤,叫唤……

“对……”我转身而起,自言自语踱进宿舍。

我想起,无论如何,回家去把那几只孤单的萤火虫——放飞。

地狱传说

我坐在城顶上,看着星夜,我一直是一个孤单的孩子,父王他永远不会懂我,尽管他很宠我,但永远不知道我在想什么,母亲在我的印象中,只留下了一些模糊的片段,她是一个有着美艳外表的女人,是这个城堡中最美丽的,她不是很温柔,满脸不顾一切的冷漠神情,但是她很爱我,我记得那是我六岁的时候,来了许多天使,她们都有着洁白的羽毛,而我们魔族的却是黑色,我的翅膀是黑色中带有诡异的蓝色,蓝色是魔族的神色,相传我们伟大的城祖就是因拥有蓝色魔球而具有巨大得力量,我想这也就是我父王宠我的原因。

我最亲密的人是我最爱的哥哥――梦星,他的翅膀是黑中带有闪亮的金色。每当我孤独的站在黑夜中,梦星总是微微煽动翅膀,天空中就会出现无数金色的星星,我总是微笑着看那些星星,我不在孤单,我也总是煽动我的翅膀,可是什么也没有出现,每到这时,梦星总是轻轻抚摸我的头,笑着说我傻,眼里有着化不开的温柔。

那天,我看着天使洁白的羽毛说我想把我自己的翅膀变成白色,就像那些天使一样纯洁晶莹的白色,母亲听了,恶狠狠的说那是虚伪的颜色,眼里满是仇恨,我似懂非懂得点点头,那晚,我坐在地上发抖,外面一声声凄惨尖锐的悲喊,使我害怕,这是一场战争,我要找梦星,只有他能让我有安全感,我挣扎着走出来,却撞到一个目光凶恶的天使,他大笑一声,震的我心慌迷乱,他拎起我就走,我挣扎起来,大声哭喊,我的母亲来了,她来救我了,我跑到远处,惊恐的看着母亲与那天使的决斗,最后母亲和那天使一起倒在血泊中,我跑过去,看到地上的血,是白色和红色的混合物,我蹲在地上,抚摸母亲美丽的脸,轻轻的叫着:“娘,起来啊,娘,你怎么了?起来啊,娘,你是不是不要蓝儿了?”我的眼泪滴到那血泊里,发出破碎的声音,娘没有起来,我趴在母亲身上大哭起来。梦星来了,把我楼在怀中,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等我哭完后,温柔的对我说:“蓝魔,以后我就是你最亲的人,我会保护你,你不会从此孤单。”天上又出现了无数颗星星,这一刻,我不在孤单… …

转眼间,十年过去了,我已经十六岁了,哥哥梦星十八岁,我依然是爸爸的宠儿,梦星已经成熟了许多,黑色的眼睛中透出成熟的气息,使我感觉很安全。我们在一起学习,教我们的是一个老巫师,我很讨厌他,总是搞恶作剧,用我的魔法让他做滑稽的动作,我翅膀上的蓝光有着很大的魔力,老巫师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梦星总是笑着看我,巫师告了状,父王就来询问,我总是满脸的倔强,而梦星却帮我顶罪。等父王走了之后,我问他为什么,他总是笑着说,“我要保护你呀!”他的笑容很迷人,嘴角的弧度是优美的,令人着迷,眼睛眯起来,温柔的像浓的化不开的巧克力,我看着他的笑容,心想要是他能这样笑着看我一辈子,那我宁愿为其付出所有。

休息的时候,我们总是来到星缘河边,梦星总会拿一根笛子去吹,他的笛声总能引来一群萤火虫――我们魔族的精灵,我总是高兴的追赶它们,梦星就在那里看着我笑。

可是,一天梦星不见了,我以为他在和我开玩笑,可是天上一颗星也没有,我确定他出事了,我哭着跑到父王的寝宫,求他找到梦星,父王忧伤的看着我,他告诉我,我不能再见到梦星了,我哭着跑到星缘河边,那里没有了明亮的星和萤火虫,我忧伤的望着远处,我心中唯一的亲人离我而去了,我又要恢复孤独。天空中忽然飞来了一群萤火虫,它们告诉了我真相,原来梦星的母亲背叛了父王,梦星为救他的母亲,被父王押在城堡的最底层,和他的母亲在一起,要从此过着惨痛的生活。我冲到了父王的宫殿,大声质问他,父王忧伤的问我:“难道我没有那个梦星重要?”我用我的法术击败了父王,父王的眼里流出了眼泪,我背对着父王说:“对不起,我不能没有梦星。”我听到我悲痛的声音在宫殿上空回荡,忽然感觉很心酸,我没有让父王看到我的眼泪。我找到梦星,扑到他的怀里,喊着:“哥,哥,别离开我,别离开我。”梦星温柔的抚摸我的秀发,低低的安慰我,“我们不会分开了,不会分开了!”

后来我再没有去见我的父王,我不愿见他忧伤的眼神,不愿见他因我而一天天的衰老下去,梦星总是笑着对我说:“你还是这么喜欢逃避,那天是怎么学会面对的?”我无从回答,只是微笑。我想我是真的很喜欢逃避,但有时我无法接受失去,只有选择面对。

一天,从天而降许多有着洁白羽毛的天使,城堡陷入了困境,这些天使是来消灭我们魔族的,死亡的气息在四周散发,父王也被残酷的杀死了,我记得他的眼神,挣扎、痛苦、仇恨,我和梦星逃到了人间,把我们我坐在城顶上,看着星夜,我一直是一个孤单的孩子,父王他永远不会懂我,尽管他很宠我,但永远不知道我在想什么,母亲在我的印象中,只留下了一些模糊的片段,她是一个有着美艳外表的女人,是这个城堡中最美丽的,她不是很温柔,满脸不顾一切的冷漠神情,但是她很爱我,我记得那是我六岁的时候,来了许多天使,她们都有着洁白的羽毛,而我们魔族的却是黑色,我的翅膀是黑色中带有诡异的蓝色,蓝色是魔族的神色,相传我们伟大的城祖就是因拥有蓝色魔球而具有巨大得力量,我想这也就是我父王宠我的原因。

我最亲密的人是我最爱的哥哥――梦星,他的翅膀是黑中带有闪亮的金色。每当我孤独的站在黑夜中,梦星总是微微煽动翅膀,天空中就会出现无数金色的星星,我总是微笑着看那些星星,我不在孤单,我也总是煽动我的翅膀,可是什么也没有出现,每到这时,梦星总是轻轻抚摸我的头,笑着说我傻,眼里有着化不开的温柔。

那天,我看着天使洁白的羽毛说我想把我自己的翅膀变成白色,就像那些天使一样纯洁晶莹的白色,母亲听了,恶狠狠的说那是虚伪的颜色,眼里满是仇恨,我似懂非懂得点点头,那晚,我坐在地上发抖,外面一声声凄惨尖锐的悲喊,使我害怕,这是一场战争,我要找梦星,只有他能让我有安全感,我挣扎着走出来,却撞到一个目光凶恶的天使,他大笑一声,震的我心慌迷乱,他拎起我就走,我挣扎起来,大声哭喊,我的母亲来了,她来救我了,我跑到远处,惊恐的看着母亲与那天使的决斗,最后母亲和那天使一起倒在血泊中,我跑过去,看到地上的血,是白色和红色的混合物,我蹲在地上,抚摸母亲美丽的脸,轻轻的叫着:“娘,起来啊,娘,你怎么了?起来啊,娘,你是不是不要蓝儿了?”我的眼泪滴到那血泊里,发出破碎的声音,娘没有起来,我趴在母亲身上大哭起来。梦星来了,把我楼在怀中,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等我哭完后,温柔的对我说:“蓝魔,以后我就是你最亲的人,我会保护你,你不会从此孤单。”天上又出现了无数颗星星,这一刻,我不在孤单… …

转眼间,十年过去了,我已经十六岁了,哥哥梦星十八岁,我依然是爸爸的宠儿,梦星已经成熟了许多,黑色的眼睛中透出成熟的气息,使我感觉很安全。我们在一起学习,教我们的是一个老巫师,我很讨厌他,总是搞恶作剧,用我的魔法让他做滑稽的动作,我翅膀上的蓝光有着很大的魔力,老巫师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梦星总是笑着看我,巫师告了状,父王就来询问,我总是满脸的倔强,而梦星却帮我顶罪。等父王走了之后,我问他为什么,他总是笑着说,“我要保护你呀!”他的笑容很迷人,嘴角的弧度是优美的,令人着迷,眼睛眯起来,温柔的像浓的化不开的巧克力,我看着他的笑容,心想要是他能这样笑着看我一辈子,那我宁愿为其付出所有。

休息的时候,我们总是来到星缘河边,梦星总会拿一根笛子去吹,他的笛声总能引来一群萤火虫――我们魔族的精灵,我总是高兴的追赶它们,梦星就在那里看着我笑。

可是,一天梦星不见了,我以为他在和我开玩笑,可是天上一颗星也没有,我确定他出事了,我哭着跑到父王的寝宫,求他找到梦星,父王忧伤的看着我,他告诉我,我不能再见到梦星了,我哭着跑到星缘河边,那里没有了明亮的星和萤火虫,我忧伤的望着远处,我心中唯一的亲人离我而去了,我又要恢复孤独。天空中忽然飞来了一群萤火虫,它们告诉了我真相,原来梦星的母亲背叛了父王,梦星为救他的母亲,被父王押在城堡的最底层,和他的母亲在一起,要从此过着惨痛的生活。我冲到了父王的宫殿,大声质问他,父王忧伤的问我:“难道我没有那个梦星重要?”我用我的法术击败了父王,父王的眼里流出了眼泪,我背对着父王说:“对不起,我不能没有梦星。”我听到我悲痛的声音在宫殿上空回荡,忽然感觉很心酸,我没有让父王看到我的眼泪。我找到梦星,扑到他的怀里,喊着:“哥,哥,别离开我,别离开我。”梦星温柔的抚摸我的秀发,低低的安慰我,“我们不会分开了,不会分开了!”

后来我再没有去见我的父王,我不愿见他忧伤的眼神,不愿见他因我而一天天的衰老下去,梦星总是笑着对我说:“你还是这么喜欢逃避,那天是怎么学会面对的?”我无从回答,只是微笑。我想我是真的很喜欢逃避,但有时我无法接受失去,只有选择面对。

一天,从天而降许多有着洁白羽毛的天使,城堡陷入了困境,这些天使是来消灭我们魔族的,死亡的气息在四周散发,父王也被残酷的杀死了,我记得他的眼神,挣扎、痛苦、仇恨,我和梦星逃到了人间,把我们我坐在城顶上,看着星夜,我一直是一个孤单的孩子,父王他永远不会懂我,尽管他很宠我,但永远不知道我在想什么,母亲在我的印象中,只留下了一些模糊的片段,她是一个有着美艳外表的女人,是这个城堡中最美丽的,她不是很温柔,满脸不顾一切的冷漠神情,但是她很爱我,我记得那是我六岁的时候,来了许多天使,她们都有着洁白的羽毛,而我们魔族的却是黑色,我的翅膀是黑色中带有诡异的蓝色,蓝色是魔族的神色,相传我们伟大的城祖就是因拥有蓝色魔球而具有巨大得力量,我想这也就是我父王宠我的原因。

我最亲密的人是我最爱的哥哥――梦星,他的翅膀是黑中带有闪亮的金色。每当我孤独的站在黑夜中,梦星总是微微煽动翅膀,天空中就会出现无数金色的星星,我总是微笑着看那些星星,我不在孤单,我也总是煽动我的翅膀,可是什么也没有出现,每到这时,梦星总是轻轻抚摸我的头,笑着说我傻,眼里有着化不开的温柔。

那天,我看着天使洁白的羽毛说我想把我自己的翅膀变成白色,就像那些天使一样纯洁晶莹的白色,母亲听了,恶狠狠的说那是虚伪的颜色,眼里满是仇恨,我似懂非懂得点点头,那晚,我坐在地上发抖,外面一声声凄惨尖锐的悲喊,使我害怕,这是一场战争,我要找梦星,只有他能让我有安全感,我挣扎着走出来,却撞到一个目光凶恶的天使,他大笑一声,震的我心慌迷乱,他拎起我就走,我挣扎起来,大声哭喊,我的母亲来了,她来救我了,我跑到远处,惊恐的看着母亲与那天使的决斗,最后母亲和那天使一起倒在血泊中,我跑过去,看到地上的血,是白色和红色的混合物,我蹲在地上,抚摸母亲美丽的脸,轻轻的叫着:“娘,起来啊,娘,你怎么了?起来啊,娘,你是不是不要蓝儿了?”我的眼泪滴到那血泊里,发出破碎的声音,娘没有起来,我趴在母亲身上大哭起来。梦星来了,把我楼在怀中,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等我哭完后,温柔的对我说:“蓝魔,以后我就是你最亲的人,我会保护你,你不会从此孤单。”天上又出现了无数颗星星,这一刻,我不在孤单… …

转眼间,十年过去了,我已经十六岁了,哥哥梦星十八岁,我依然是爸爸的宠儿,梦星已经成熟了许多,黑色的眼睛中透出成熟的气息,使我感觉很安全。我们在一起学习,教我们的是一个老巫师,我很讨厌他,总是搞恶作剧,用我的魔法让他做滑稽的动作,我翅膀上的蓝光有着很大的魔力,老巫师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梦星总是笑着看我,巫师告了状,父王就来询问,我总是满脸的倔强,而梦星却帮我顶罪。等父王走了之后,我问他为什么,他总是笑着说,“我要保护你呀!”他的笑容很迷人,嘴角的弧度是优美的,令人着迷,眼睛眯起来,温柔的像浓的化不开的巧克力,我看着他的笑容,心想要是他能这样笑着看我一辈子,那我宁愿为其付出所有。

休息的时候,我们总是来到星缘河边,梦星总会拿一根笛子去吹,他的笛声总能引来一群萤火虫――我们魔族的精灵,我总是高兴的追赶它们,梦星就在那里看着我笑。

可是,一天梦星不见了,我以为他在和我开玩笑,可是天上一颗星也没有,我确定他出事了,我哭着跑到父王的寝宫,求他找到梦星,父王忧伤的看着我,他告诉我,我不能再见到梦星了,我哭着跑到星缘河边,那里没有了明亮的星和萤火虫,我忧伤的望着远处,我心中唯一的亲人离我而去了,我又要恢复孤独。天空中忽然飞来了一群萤火虫,它们告诉了我真相,原来梦星的母亲背叛了父王,梦星为救他的母亲,被父王押在城堡的最底层,和他的母亲在一起,要从此过着惨痛的生活。我冲到了父王的宫殿,大声质问他,父王忧伤的问我:“难道我没有那个梦星重要?”我用我的法术击败了父王,父王的眼里流出了眼泪,我背对着父王说:“对不起,我不能没有梦星。”我听到我悲痛的声音在宫殿上空回荡,忽然感觉很心酸,我没有让父王看到我的眼泪。我找到梦星,扑到他的怀里,喊着:“哥,哥,别离开我,别离开我。”梦星温柔的抚摸我的秀发,低低的安慰我,“我们不会分开了,不会分开了!”

后来我再没有去见我的父王,我不愿见他忧伤的眼神,不愿见他因我而一天天的衰老下去,梦星总是笑着对我说:“你还是这么喜欢逃避,那天是怎么学会面对的?”我无从回答,只是微笑。我想我是真的很喜欢逃避,但有时我无法接受失去,只有选择面对。

一天,从天而降许多有着洁白羽毛的天使,城堡陷入了困境,这些天使是来消灭我们魔族的,死亡的气息在四周散发,父王也被残酷的杀死了,我记得他的眼神,挣扎、痛苦、仇恨,我和梦星逃到了人间,把我们我坐在城顶上,看着星夜,我一直是一个孤单的孩子,父王他永远不会懂我,尽管他很宠我,但永远不知道我在想什么,母亲在我的印象中,只留下了一些模糊的片段,她是一个有着美艳外表的女人,是这个城堡中最美丽的,她不是很温柔,满脸不顾一切的冷漠神情,但是她很爱我,我记得那是我六岁的时候,来了许多天使,她们都有着洁白的羽毛,而我们魔族的却是黑色,我的翅膀是黑色中带有诡异的蓝色,蓝色是魔族的神色,相传我们伟大的城祖就是因拥有蓝色魔球而具有巨大得力量,我想这也就是我父王宠我的原因。

我最亲密的人是我最爱的哥哥――梦星,他的翅膀是黑中带有闪亮的金色。每当我孤独的站在黑夜中,梦星总是微微煽动翅膀,天空中就会出现无数金色的星星,我总是微笑着看那些星星,我不在孤单,我也总是煽动我的翅膀,可是什么也没有出现,每到这时,梦星总是轻轻抚摸我的头,笑着说我傻,眼里有着化不开的温柔。

那天,我看着天使洁白的羽毛说我想把我自己的翅膀变成白色,就像那些天使一样纯洁晶莹的白色,母亲听了,恶狠狠的说那是虚伪的颜色,眼里满是仇恨,我似懂非懂得点点头,那晚,我坐在地上发抖,外面一声声凄惨尖锐的悲喊,使我害怕,这是一场战争,我要找梦星,只有他能让我有安全感,我挣扎着走出来,却撞到一个目光凶恶的天使,他大笑一声,震的我心慌迷乱,他拎起我就走,我挣扎起来,大声哭喊,我的母亲来了,她来救我了,我跑到远处,惊恐的看着母亲与那天使的决斗,最后母亲和那天使一起倒在血泊中,我跑过去,看到地上的血,是白色和红色的混合物,我蹲在地上,抚摸母亲美丽的脸,轻轻的叫着:“娘,起来啊,娘,你怎么了?起来啊,娘,你是不是不要蓝儿了?”我的眼泪滴到那血泊里,发出破碎的声音,娘没有起来,我趴在母亲身上大哭起来。梦星来了,把我楼在怀中,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等我哭完后,温柔的对我说:“蓝魔,以后我就是你最亲的人,我会保护你,你不会从此孤单。”天上又出现了无数颗星星,这一刻,我不在孤单… …

转眼间,十年过去了,我已经十六岁了,哥哥梦星十八岁,我依然是爸爸的宠儿,梦星已经成熟了许多,黑色的眼睛中透出成熟的气息,使我感觉很安全。我们在一起学习,教我们的是一个老巫师,我很讨厌他,总是搞恶作剧,用我的魔法让他做滑稽的动作,我翅膀上的蓝光有着很大的魔力,老巫师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梦星总是笑着看我,巫师告了状,父王就来询问,我总是满脸的倔强,而梦星却帮我顶罪。等父王走了之后,我问他为什么,他总是笑着说,“我要保护你呀!”他的笑容很迷人,嘴角的弧度是优美的,令人着迷,眼睛眯起来,温柔的像浓的化不开的巧克力,我看着他的笑容,心想要是他能这样笑着看我一辈子,那我宁愿为其付出所有。

休息的时候,我们总是来到星缘河边,梦星总会拿一根笛子去吹,他的笛声总能引来一群萤火虫――我们魔族的精灵,我总是高兴的追赶它们,梦星就在那里看着我笑。

可是,一天梦星不见了,我以为他在和我开玩笑,可是天上一颗星也没有,我确定他出事了,我哭着跑到父王的寝宫,求他找到梦星,父王忧伤的看着我,他告诉我,我不能再见到梦星了,我哭着跑到星缘河边,那里没有了明亮的星和萤火虫,我忧伤的望着远处,我心中唯一的亲人离我而去了,我又要恢复孤独。天空中忽然飞来了一群萤火虫,它们告诉了我真相,原来梦星的母亲背叛了父王,梦星为救他的母亲,被父王押在城堡的最底层,和他的母亲在一起,要从此过着惨痛的生活。我冲到了父王的宫殿,大声质问他,父王忧伤的问我:“难道我没有那个梦星重要?”我用我的法术击败了父王,父王的眼里流出了眼泪,我背对着父王说:“对不起,我不能没有梦星。”我听到我悲痛的声音在宫殿上空回荡,忽然感觉很心酸,我没有让父王看到我的眼泪。我找到梦星,扑到他的怀里,喊着:“哥,哥,别离开我,别离开我。”梦星温柔的抚摸我的秀发,低低的安慰我,“我们不会分开了,不会分开了!”

后来我再没有去见我的父王,我不愿见他忧伤的眼神,不愿见他因我而一天天的衰老下去,梦星总是笑着对我说:“你还是这么喜欢逃避,那天是怎么学会面对的?”我无从回答,只是微笑。我想我是真的很喜欢逃避,但有时我无法接受失去,只有选择面对。

一天,从天而降许多有着洁白羽毛的天使,城堡陷入了困境,这些天使是来消灭我们魔族的,死亡的气息在四周散发,父王也被残酷的杀死了,我记得他的眼神,挣扎、痛苦、仇恨,我和梦星逃到了人间,把我们我坐在城顶上,看着星夜,我一直是一个孤单的孩子,父王他永远不会懂我,尽管他很宠我,但永远不知道我在想什么,母亲在我的印象中,只留下了一些模糊的片段,她是一个有着美艳外表的女人,是这个城堡中最美丽的,她不是很温柔,满脸不顾一切的冷漠神情,但是她很爱我,我记得那是我六岁的时候,来了许多天使,她们都有着洁白的羽毛,而我们魔族的却是黑色,我的翅膀是黑色中带有诡异的蓝色,蓝色是魔族的神色,相传我们伟大的城祖就是因拥有蓝色魔球而具有巨大得力量,我想这也就是我父王宠我的原因。

我最亲密的人是我最爱的哥哥――梦星,他的翅膀是黑中带有闪亮的金色。每当我孤独的站在黑夜中,梦星总是微微煽动翅膀,天空中就会出现无数金色的星星,我总是微笑着看那些星星,我不在孤单,我也总是煽动我的翅膀,可是什么也没有出现,每到这时,梦星总是轻轻抚摸我的头,笑着说我傻,眼里有着化不开的温柔。

那天,我看着天使洁白的羽毛说我想把我自己的翅膀变成白色,就像那些天使一样纯洁晶莹的白色,母亲听了,恶狠狠的说那是虚伪的颜色,眼里满是仇恨,我似懂非懂得点点头,那晚,我坐在地上发抖,外面一声声凄惨尖锐的悲喊,使我害怕,这是一场战争,我要找梦星,只有他能让我有安全感,我挣扎着走出来,却撞到一个目光凶恶的天使,他大笑一声,震的我心慌迷乱,他拎起我就走,我挣扎起来,大声哭喊,我的母亲来了,她来救我了,我跑到远处,惊恐的看着母亲与那天使的决斗,最后母亲和那天使一起倒在血泊中,我跑过去,看到地上的血,是白色和红色的混合物,我蹲在地上,抚摸母亲美丽的脸,轻轻的叫着:“娘,起来啊,娘,你怎么了?起来啊,娘,你是不是不要蓝儿了?”我的眼泪滴到那血泊里,发出破碎的声音,娘没有起来,我趴在母亲身上大哭起来。梦星来了,把我楼在怀中,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等我哭完后,温柔的对我说:“蓝魔,以后我就是你最亲的人,我会保护你,你不会从此孤单。”天上又出现了无数颗星星,这一刻,我不在孤单… …

转眼间,十年过去了,我已经十六岁了,哥哥梦星十八岁,我依然是爸爸的宠儿,梦星已经成熟了许多,黑色的眼睛中透出成熟的气息,使我感觉很安全。我们在一起学习,教我们的是一个老巫师,我很讨厌他,总是搞恶作剧,用我的魔法让他做滑稽的动作,我翅膀上的蓝光有着很大的魔力,老巫师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梦星总是笑着看我,巫师告了状,父王就来询问,我总是满脸的倔强,而梦星却帮我顶罪。等父王走了之后,我问他为什么,他总是笑着说,“我要保护你呀!”他的笑容很迷人,嘴角的弧度是优美的,令人着迷,眼睛眯起来,温柔的像浓的化不开的巧克力,我看着他的笑容,心想要是他能这样笑着看我一辈子,那我宁愿为其付出所有。

休息的时候,我们总是来到星缘河边,梦星总会拿一根笛子去吹,他的笛声总能引来一群萤火虫――我们魔族的精灵,我总是高兴的追赶它们,梦星就在那里看着我笑。

可是,一天梦星不见了,我以为他在和我开玩笑,可是天上一颗星也没有,我确定他出事了,我哭着跑到父王的寝宫,求他找到梦星,父王忧伤的看着我,他告诉我,我不能再见到梦星了,我哭着跑到星缘河边,那里没有了明亮的星和萤火虫,我忧伤的望着远处,我心中唯一的亲人离我而去了,我又要恢复孤独。天空中忽然飞来了一群萤火虫,它们告诉了我真相,原来梦星的母亲背叛了父王,梦星为救他的母亲,被父王押在城堡的最底层,和他的母亲在一起,要从此过着惨痛的生活。我冲到了父王的宫殿,大声质问他,父王忧伤的问我:“难道我没有那个梦星重要?”我用我的法术击败了父王,父王的眼里流出了眼泪,我背对着父王说:“对不起,我不能没有梦星。”我听到我悲痛的声音在宫殿上空回荡,忽然感觉很心酸,我没有让父王看到我的眼泪。我找到梦星,扑到他的怀里,喊着:“哥,哥,别离开我,别离开我。”梦星温柔的抚摸我的秀发,低低的安慰我,“我们不会分开了,不会分开了!”

后来我再没有去见我的父王,我不愿见他忧伤的眼神,不愿见他因我而一天天的衰老下去,梦星总是笑着对我说:“你还是这么喜欢逃避,那天是怎么学会面对的?”我无从回答,只是微笑。我想我是真的很喜欢逃避,但有时我无法接受失去,只有选择面对。

一天,从天而降许多有着洁白羽毛的天使,城堡陷入了困境,这些天使是来消灭我们魔族的,死亡的气息在四周散发,父王也被残酷的杀死了,我记得他的眼神,挣扎、痛苦、仇恨,我和梦星逃到了人间,把我们我坐在城顶上,看着星夜,我一直是一个孤单的孩子,父王他永远不会懂我,尽管他很宠我,但永远不知道我在想什么,母亲在我的印象中,只留下了一些模糊的片段,她是一个有着美艳外表的女人,是这个城堡中最美丽的,她不是很温柔,满脸不顾一切的冷漠神情,但是她很爱我,我记得那是我六岁的时候,来了许多天使,她们都有着洁白的羽毛,而我们魔族的却是黑色,我的翅膀是黑色中带有诡异的蓝色,蓝色是魔族的神色,相传我们伟大的城祖就是因拥有蓝色魔球而具有巨大得力量,我想这也就是我父王宠我的原因。

我最亲密的人是我最爱的哥哥――梦星,他的翅膀是黑中带有闪亮的金色。每当我孤独的站在黑夜中,梦星总是微微煽动翅膀,天空中就会出现无数金色的星星,我总是微笑着看那些星星,我不在孤单,我也总是煽动我的翅膀,可是什么也没有出现,每到这时,梦星总是轻轻抚摸我的头,笑着说我傻,眼里有着化不开的温柔。

那天,我看着天使洁白的羽毛说我想把我自己的翅膀变成白色,就像那些天使一样纯洁晶莹的白色,母亲听了,恶狠狠的说那是虚伪的颜色,眼里满是仇恨,我似懂非懂得点点头,那晚,我坐在地上发抖,外面一声声凄惨尖锐的悲喊,使我害怕,这是一场战争,我要找梦星,只有他能让我有安全感,我挣扎着走出来,却撞到一个目光凶恶的天使,他大笑一声,震的我心慌迷乱,他拎起我就走,我挣扎起来,大声哭喊,我的母亲来了,她来救我了,我跑到远处,惊恐的看着母亲与那天使的决斗,最后母亲和那天使一起倒在血泊中,我跑过去,看到地上的血,是白色和红色的混合物,我蹲在地上,抚摸母亲美丽的脸,轻轻的叫着:“娘,起来啊,娘,你怎么了?起来啊,娘,你是不是不要蓝儿了?”我的眼泪滴到那血泊里,发出破碎的声音,娘没有起来,我趴在母亲身上大哭起来。梦星来了,把我楼在怀中,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等我哭完后,温柔的对我说:“蓝魔,以后我就是你最亲的人,我会保护你,你不会从此孤单。”天上又出现了无数颗星星,这一刻,我不在孤单… …

转眼间,十年过去了,我已经十六岁了,哥哥梦星十八岁,我依然是爸爸的宠儿,梦星已经成熟了许多,黑色的眼睛中透出成熟的气息,使我感觉很安全。我们在一起学习,教我们的是一个老巫师,我很讨厌他,总是搞恶作剧,用我的魔法让他做滑稽的动作,我翅膀上的蓝光有着很大的魔力,老巫师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梦星总是笑着看我,巫师告了状,父王就来询问,我总是满脸的倔强,而梦星却帮我顶罪。等父王走了之后,我问他为什么,他总是笑着说,“我要保护你呀!”他的笑容很迷人,嘴角的弧度是优美的,令人着迷,眼睛眯起来,温柔的像浓的化不开的巧克力,我看着他的笑容,心想要是他能这样笑着看我一辈子,那我宁愿为其付出所有。

休息的时候,我们总是来到星缘河边,梦星总会拿一根笛子去吹,他的笛声总能引来一群萤火虫――我们魔族的精灵,我总是高兴的追赶它们,梦星就在那里看着我笑。

可是,一天梦星不见了,我以为他在和我开玩笑,可是天上一颗星也没有,我确定他出事了,我哭着跑到父王的寝宫,求他找到梦星,父王忧伤的看着我,他告诉我,我不能再见到梦星了,我哭着跑到星缘河边,那里没有了明亮的星和萤火虫,我忧伤的望着远处,我心中唯一的亲人离我而去了,我又要恢复孤独。天空中忽然飞来了一群萤火虫,它们告诉了我真相,原来梦星的母亲背叛了父王,梦星为救他的母亲,被父王押在城堡的最底层,和他的母亲在一起,要从此过着惨痛的生活。我冲到了父王的宫殿,大声质问他,父王忧伤的问我:“难道我没有那个梦星重要?”我用我的法术击败了父王,父王的眼里流出了眼泪,我背对着父王说:“对不起,我不能没有梦星。”我听到我悲痛的声音在宫殿上空回荡,忽然感觉很心酸,我没有让父王看到我的眼泪。我找到梦星,扑到他的怀里,喊着:“哥,哥,别离开我,别离开我。”梦星温柔的抚摸我的秀发,低低的安慰我,“我们不会分开了,不会分开了!”

后来我再没有去见我的父王,我不愿见他忧伤的眼神,不愿见他因我而一天天的衰老下去,梦星总是笑着对我说:“你还是这么喜欢逃避,那天是怎么学会面对的?”我无从回答,只是微笑。我想我是真的很喜欢逃避,但有时我无法接受失去,只有选择面对。

一天,从天而降许多有着洁白羽毛的天使,城堡陷入了困境,这些天使是来消灭我们魔族的,死亡的气息在四周散发,父王也被残酷的杀死了,我记得他的眼神,挣扎、痛苦、仇恨,我和梦星逃到了人间,把我们我坐在城顶上,看着星夜,我一直是一个孤单的孩子,父王他永远不会懂我,尽管他很宠我,但永远不知道我在想什么,母亲在我的印象中,只留下了一些模糊的片段,她是一个有着美艳外表的女人,是这个城堡中最美丽的,她不是很温柔,满脸不顾一切的冷漠神情,但是她很爱我,我记得那是我六岁的时候,来了许多天使,她们都有着洁白的羽毛,而我们魔族的却是黑色,我的翅膀是黑色中带有诡异的蓝色,蓝色是魔族的神色,相传我们伟大的城祖就是因拥有蓝色魔球而具有巨大得力量,我想这也就是我父王宠我的原因。

我最亲密的人是我最爱的哥哥――梦星,他的翅膀是黑中带有闪亮的金色。每当我孤独的站在黑夜中,梦星总是微微煽动翅膀,天空中就会出现无数金色的星星,我总是微笑着看那些星星,我不在孤单,我也总是煽动我的翅膀,可是什么也没有出现,每到这时,梦星总是轻轻抚摸我的头,笑着说我傻,眼里有着化不开的温柔。

那天,我看着天使洁白的羽毛说我想把我自己的翅膀变成白色,就像那些天使一样纯洁晶莹的白色,母亲听了,恶狠狠的说那是虚伪的颜色,眼里满是仇恨,我似懂非懂得点点头,那晚,我坐在地上发抖,外面一声声凄惨尖锐的悲喊,使我害怕,这是一场战争,我要找梦星,只有他能让我有安全感,我挣扎着走出来,却撞到一个目光凶恶的天使,他大笑一声,震的我心慌迷乱,他拎起我就走,我挣扎起来,大声哭喊,我的母亲来了,她来救我了,我跑到远处,惊恐的看着母亲与那天使的决斗,最后母亲和那天使一起倒在血泊中,我跑过去,看到地上的血,是白色和红色的混合物,我蹲在地上,抚摸母亲美丽的脸,轻轻的叫着:“娘,起来啊,娘,你怎么了?起来啊,娘,你是不是不要蓝儿了?”我的眼泪滴到那血泊里,发出破碎的声音,娘没有起来,我趴在母亲身上大哭起来。梦星来了,把我楼在怀中,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等我哭完后,温柔的对我说:“蓝魔,以后我就是你最亲的人,我会保护你,你不会从此孤单。”天上又出现了无数颗星星,这一刻,我不在孤单… …

转眼间,十年过去了,我已经十六岁了,哥哥梦星十八岁,我依然是爸爸的宠儿,梦星已经成熟了许多,黑色的眼睛中透出成熟的气息,使我感觉很安全。我们在一起学习,教我们的是一个老巫师,我很讨厌他,总是搞恶作剧,用我的魔法让他做滑稽的动作,我翅膀上的蓝光有着很大的魔力,老巫师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梦星总是笑着看我,巫师告了状,父王就来询问,我总是满脸的倔强,而梦星却帮我顶罪。等父王走了之后,我问他为什么,他总是笑着说,“我要保护你呀!”他的笑容很迷人,嘴角的弧度是优美的,令人着迷,眼睛眯起来,温柔的像浓的化不开的巧克力,我看着他的笑容,心想要是他能这样笑着看我一辈子,那我宁愿为其付出所有。

休息的时候,我们总是来到星缘河边,梦星总会拿一根笛子去吹,他的笛声总能引来一群萤火虫――我们魔族的精灵,我总是高兴的追赶它们,梦星就在那里看着我笑。

可是,一天梦星不见了,我以为他在和我开玩笑,可是天上一颗星也没有,我确定他出事了,我哭着跑到父王的寝宫,求他找到梦星,父王忧伤的看着我,他告诉我,我不能再见到梦星了,我哭着跑到星缘河边,那里没有了明亮的星和萤火虫,我忧伤的望着远处,我心中唯一的亲人离我而去了,我又要恢复孤独。天空中忽然飞来了一群萤火虫,它们告诉了我真相,原来梦星的母亲背叛了父王,梦星为救他的母亲,被父王押在城堡的最底层,和他的母亲在一起,要从此过着惨痛的生活。我冲到了父王的宫殿,大声质问他,父王忧伤的问我:“难道我没有那个梦星重要?”我用我的法术击败了父王,父王的眼里流出了眼泪,我背对着父王说:“对不起,我不能没有梦星。”我听到我悲痛的声音在宫殿上空回荡,忽然感觉很心酸,我没有让父王看到我的眼泪。我找到梦星,扑到他的怀里,喊着:“哥,哥,别离开我,别离开我。”梦星温柔的抚摸我的秀发,低低的安慰我,“我们不会分开了,不会分开了!”

后来我再没有去见我的父王,我不愿见他忧伤的眼神,不愿见他因我而一天天的衰老下去,梦星总是笑着对我说:“你还是这么喜欢逃避,那天是怎么学会面对的?”我无从回答,只是微笑。我想我是真的很喜欢逃避,但有时我无法接受失去,只有选择面对。

一天,从天而降许多有着洁白羽毛的天使,城堡陷入了困境,这些天使是来消灭我们魔族的,死亡的气息在四周散发,父王也被残酷的杀死了,我记得他的眼神,挣扎、痛苦、仇恨,我和梦星逃到了人间,把我们

昆虫记读后感

昆虫记读后感

温州市黄龙第一小学四(5)班 李忆恺

《昆虫记》是法国著名作家法布尔用一生精力完成的一部昆虫学巨著。这本书具有较高地科学性,又有丰厚的文学色彩。描绘了各种各样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还记录了法布尔在昆虫世界的漫游历程以及他对昆虫的热爱与研究。

当我拿起《昆虫记》这本书时,发现这本书中的知识是这么丰富,我认认真真地看着里面的每一个故事,其中故事情节生动而有趣,记录了挥舞着大刀的螳螂、用生命唱歌的蝉、小心翼翼地歌者——蟋蟀、追逐阳光的歌手——蝗虫、天才纺织家、万能的几何学家、随意旅行家、聪明电报学家——蜘蛛、可爱小巧的萤火虫儿,蜜蜂族中的巨人——土蜂,还有勤劳和不幸的斑纹蜂,其中萤火虫的魅力这篇文中,给我留下了深刻地印象,我非常喜爱萤火虫儿,因为古希腊人曾经把它叫“亮尾巴”,萤火虫儿这种稀奇的小动物的尾巴像一盏小灯笼能够在漆黑的夜晚里发出灿烂的光亮。但是,小孩子却害怕萤火虫儿的灯光,因为萤火虫儿时常在人附近远远看去,它们的光点就像是鬼火一样恐怖,这就是萤火虫儿的魅力所在。

《昆虫记》是值得你去看、去思考的一本好书。让我受益无穷,获得很多知识。

记忆里悠长的影子。

回家。

回哪去?家。这里不就是你的家么?不是。我的家,在印象记忆中。

摸着斑驳的,生锈了的楼梯铁栏,我笑了,这才是我的家。指尖沾了灰,却很喜欢。整个住宿楼被涂成了明黄色,暖暖的,又带一丝凉意。粉刷过后,依旧掩盖不了我的记忆,我留下的一丝丝痕迹。黑色楼梯口,上面有我童年时用毛笔写的一个词“来日方长”。真不知道那时那么小是谁教会我写的这个词。说实话,那时候的字写得比现在好看多了。粉笔在那一头断了脚,上面写着“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望了望老房子的黑色铁门,大大的“福”字倒立着。妈说,“福”字倒立是因为一种说法“福到了”。我跟着时间影子,按捺住心跳,像儿时,敲了敲楼上那扇蓝蓝的镂空花纹铁门,我最讨厌这扇门背后那个锁,那麽难解,还会坛主我的手。门开了,心凉了半截。开门的,不是我的亦颖。“你找谁?”“我、、对不起,找错了。”关门,跑下楼,荒唐而尴尬。

“奶奶,楼上那位是?”“哦,新搬来的,叫许婆婆”“那亦颖呢?”“两年前就搬走了”“到哪去了啊?”“不知道”“她骗人,她说过,要等我的啊。”“小三儿,你太天真,你都走了四年了,没回来过一次,亦应也有它的生活啊。”

对。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我无权于干涉。

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亦颖,小三儿回来了,你又在哪里。

楼顶上郑伯伯养的鸽子还一圈又一圈不知疲倦的飞。我看见亦颖咧开嘴对我笑,喝着没有商标的廉价果汁,画着班主任那张永远成熟的脸。

还是那样的楼道。我在楼道疯狂地穿梭。

茗麒不在,佳君不在,磊哥不在,未央不在,没有一个人在。

已经4点了。这里比钢筋水泥修筑的地方凉快、舒服多了。废弃的铁篮球架曾是我们最好的玩具,太阳西斜了。落下的影子缠绵在了一起,如今已是物是人非。

多希望你们还在。

小三儿回来了,回来了。没有撒谎骗人。我像消失后一样用脚勾住铁栏杆,倒挂,才发现又长大了好多,头快碰着地面。我以为这是一场恶作剧,也许这里某腾同学会来扯我,让我掉在地上,头再疼也是快乐的。可是没有,只有自己身上投下的一小点影子和泪水。手机突兀地响起。按掉。又响。又按掉。最后关机。我斜眼看了看花园,曾经那是我们的, 里面有各种可爱的小野花。现在不知道是谁霸占的用盆景全掩饰了,俗气的人,俗气的花。

花园中间的小石桌,有好多年不存在过人似的,厚厚的灰。我和亦颖就曾经最喜欢在上面,看远山,画素描。

不美,倒也淡然。

还记得当时后山中有一座山,叫“坟山”,说的挺吓人,其实也就是一个山中的墓园。真不知道那时候胆子怎么那么大,常三五成群地去“探险”。那时候还不懂,墓地常会有一种叫磷的化学物质,会自然,发出蓝而幽的光,就尖叫着闹“鬼火”,吓其他人,谁知谁也没吓倒,倒把自己的嗓子叫哑了。后来胆子更大,说要在墓地吃烧烤,是娅姐说的。我们从家偷肉,偷香肠,抹了盐,就半夜去开聚会。吃的正欢,把林子引燃了,那片山上的枯草,现在还有烧焦的痕迹。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跑出来的,后来大人们再也不让我们去,介于当时我们还是孩子,引燃火的罪过,也不了了之。只是好像后来某腾再也不敢吃烧烤了。

我小时候是很幸运的。见过萤火。于是磊哥就带我们去捉。忽明忽暗,亮点主要在它的腹部及尾部。很好捉,看准了,一伸手就可以捉到。装在透明的塑料袋子里。磊哥说,还有一种虫子,也会发光,和萤火虫长得很相似,很容易迷惑人。但它的发光,不是自身想发就发,而是反射,被一定光源照过之后才会发光。我上过几次当,抓住那种虫子以为是萤火虫,恨不得马上捏死它。磊哥每次让我们玩,却让我们不要伤害生命,所以我们只是在观赏完萤火虫之后,又放了它。这对我的教育意义很大。

未见萤火虫。

很久都不见了。

走到门口,王姨的小卖部居然还在。记得一起吃几毛钱零食的日子,有十块钱就意味天大的财富,满足而又快乐。

门口新蹲了只小狗,我俯下身。摸它的脑袋。“小布什呢?”“被车撞死了”小布什是王姨家从前养的一只狗,与美国前总统有一样的名字,如今它也死了。

本来是泥巴的小路,旁边的杂草野花,还有农家的院子,每次煮饭时都可见柴火升起的缕缕乡烟,在一片烟雾中,完成一天的劳作。那些穿着棉布衣裳的女人,扯着嗓子唤孩子的乳名,回家吃饭。我喜欢以前的那个家的回家。

回哪去?家。这里不就是你的家么?不是。我的家,在印象记忆中。

摸着斑驳的,生锈了的楼梯铁栏,我笑了,这才是我的家。指尖沾了灰,却很喜欢。整个住宿楼被涂成了明黄色,暖暖的,又带一丝凉意。粉刷过后,依旧掩盖不了我的记忆,我留下的一丝丝痕迹。黑色楼梯口,上面有我童年时用毛笔写的一个词“来日方长”。真不知道那时那么小是谁教会我写的这个词。说实话,那时候的字写得比现在好看多了。粉笔在那一头断了脚,上面写着“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望了望老房子的黑色铁门,大大的“福”字倒立着。妈说,“福”字倒立是因为一种说法“福到了”。我跟着时间影子,按捺住心跳,像儿时,敲了敲楼上那扇蓝蓝的镂空花纹铁门,我最讨厌这扇门背后那个锁,那麽难解,还会坛主我的手。门开了,心凉了半截。开门的,不是我的亦颖。“你找谁?”“我、、对不起,找错了。”关门,跑下楼,荒唐而尴尬。

“奶奶,楼上那位是?”“哦,新搬来的,叫许婆婆”“那亦颖呢?”“两年前就搬走了”“到哪去了啊?”“不知道”“她骗人,她说过,要等我的啊。”“小三儿,你太天真,你都走了四年了,没回来过一次,亦应也有它的生活啊。”

对。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我无权于干涉。

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亦颖,小三儿回来了,你又在哪里。

楼顶上郑伯伯养的鸽子还一圈又一圈不知疲倦的飞。我看见亦颖咧开嘴对我笑,喝着没有商标的廉价果汁,画着班主任那张永远成熟的脸。

还是那样的楼道。我在楼道疯狂地穿梭。

茗麒不在,佳君不在,磊哥不在,未央不在,没有一个人在。

已经4点了。这里比钢筋水泥修筑的地方凉快、舒服多了。废弃的铁篮球架曾是我们最好的玩具,太阳西斜了。落下的影子缠绵在了一起,如今已是物是人非。

多希望你们还在。

小三儿回来了,回来了。没有撒谎骗人。我像消失后一样用脚勾住铁栏杆,倒挂,才发现又长大了好多,头快碰着地面。我以为这是一场恶作剧,也许这里某腾同学会来扯我,让我掉在地上,头再疼也是快乐的。可是没有,只有自己身上投下的一小点影子和泪水。手机突兀地响起。按掉。又响。又按掉。最后关机。我斜眼看了看花园,曾经那是我们的, 里面有各种可爱的小野花。现在不知道是谁霸占的用盆景全掩饰了,俗气的人,俗气的花。

花园中间的小石桌,有好多年不存在过人似的,厚厚的灰。我和亦颖就曾经最喜欢在上面,看远山,画素描。

不美,倒也淡然。

还记得当时后山中有一座山,叫“坟山”,说的挺吓人,其实也就是一个山中的墓园。真不知道那时候胆子怎么那么大,常三五成群地去“探险”。那时候还不懂,墓地常会有一种叫磷的化学物质,会自然,发出蓝而幽的光,就尖叫着闹“鬼火”,吓其他人,谁知谁也没吓倒,倒把自己的嗓子叫哑了。后来胆子更大,说要在墓地吃烧烤,是娅姐说的。我们从家偷肉,偷香肠,抹了盐,就半夜去开聚会。吃的正欢,把林子引燃了,那片山上的枯草,现在还有烧焦的痕迹。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跑出来的,后来大人们再也不让我们去,介于当时我们还是孩子,引燃火的罪过,也不了了之。只是好像后来某腾再也不敢吃烧烤了。

我小时候是很幸运的。见过萤火。于是磊哥就带我们去捉。忽明忽暗,亮点主要在它的腹部及尾部。很好捉,看准了,一伸手就可以捉到。装在透明的塑料袋子里。磊哥说,还有一种虫子,也会发光,和萤火虫长得很相似,很容易迷惑人。但它的发光,不是自身想发就发,而是反射,被一定光源照过之后才会发光。我上过几次当,抓住那种虫子以为是萤火虫,恨不得马上捏死它。磊哥每次让我们玩,却让我们不要伤害生命,所以我们只是在观赏完萤火虫之后,又放了它。这对我的教育意义很大。

未见萤火虫。

很久都不见了。

走到门口,王姨的小卖部居然还在。记得一起吃几毛钱零食的日子,有十块钱就意味天大的财富,满足而又快乐。

门口新蹲了只小狗,我俯下身。摸它的脑袋。“小布什呢?”“被车撞死了”小布什是王姨家从前养的一只狗,与美国前总统有一样的名字,如今它也死了。

本来是泥巴的小路,旁边的杂草野花,还有农家的院子,每次煮饭时都可见柴火升起的缕缕乡烟,在一片烟雾中,完成一天的劳作。那些穿着棉布衣裳的女人,扯着嗓子唤孩子的乳名,回家吃饭。我喜欢以前的那个家的回家。

回哪去?家。这里不就是你的家么?不是。我的家,在印象记忆中。

摸着斑驳的,生锈了的楼梯铁栏,我笑了,这才是我的家。指尖沾了灰,却很喜欢。整个住宿楼被涂成了明黄色,暖暖的,又带一丝凉意。粉刷过后,依旧掩盖不了我的记忆,我留下的一丝丝痕迹。黑色楼梯口,上面有我童年时用毛笔写的一个词“来日方长”。真不知道那时那么小是谁教会我写的这个词。说实话,那时候的字写得比现在好看多了。粉笔在那一头断了脚,上面写着“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望了望老房子的黑色铁门,大大的“福”字倒立着。妈说,“福”字倒立是因为一种说法“福到了”。我跟着时间影子,按捺住心跳,像儿时,敲了敲楼上那扇蓝蓝的镂空花纹铁门,我最讨厌这扇门背后那个锁,那麽难解,还会坛主我的手。门开了,心凉了半截。开门的,不是我的亦颖。“你找谁?”“我、、对不起,找错了。”关门,跑下楼,荒唐而尴尬。

“奶奶,楼上那位是?”“哦,新搬来的,叫许婆婆”“那亦颖呢?”“两年前就搬走了”“到哪去了啊?”“不知道”“她骗人,她说过,要等我的啊。”“小三儿,你太天真,你都走了四年了,没回来过一次,亦应也有它的生活啊。”

对。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我无权于干涉。

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亦颖,小三儿回来了,你又在哪里。

楼顶上郑伯伯养的鸽子还一圈又一圈不知疲倦的飞。我看见亦颖咧开嘴对我笑,喝着没有商标的廉价果汁,画着班主任那张永远成熟的脸。

还是那样的楼道。我在楼道疯狂地穿梭。

茗麒不在,佳君不在,磊哥不在,未央不在,没有一个人在。

已经4点了。这里比钢筋水泥修筑的地方凉快、舒服多了。废弃的铁篮球架曾是我们最好的玩具,太阳西斜了。落下的影子缠绵在了一起,如今已是物是人非。

多希望你们还在。

小三儿回来了,回来了。没有撒谎骗人。我像消失后一样用脚勾住铁栏杆,倒挂,才发现又长大了好多,头快碰着地面。我以为这是一场恶作剧,也许这里某腾同学会来扯我,让我掉在地上,头再疼也是快乐的。可是没有,只有自己身上投下的一小点影子和泪水。手机突兀地响起。按掉。又响。又按掉。最后关机。我斜眼看了看花园,曾经那是我们的, 里面有各种可爱的小野花。现在不知道是谁霸占的用盆景全掩饰了,俗气的人,俗气的花。

花园中间的小石桌,有好多年不存在过人似的,厚厚的灰。我和亦颖就曾经最喜欢在上面,看远山,画素描。

不美,倒也淡然。

还记得当时后山中有一座山,叫“坟山”,说的挺吓人,其实也就是一个山中的墓园。真不知道那时候胆子怎么那么大,常三五成群地去“探险”。那时候还不懂,墓地常会有一种叫磷的化学物质,会自然,发出蓝而幽的光,就尖叫着闹“鬼火”,吓其他人,谁知谁也没吓倒,倒把自己的嗓子叫哑了。后来胆子更大,说要在墓地吃烧烤,是娅姐说的。我们从家偷肉,偷香肠,抹了盐,就半夜去开聚会。吃的正欢,把林子引燃了,那片山上的枯草,现在还有烧焦的痕迹。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跑出来的,后来大人们再也不让我们去,介于当时我们还是孩子,引燃火的罪过,也不了了之。只是好像后来某腾再也不敢吃烧烤了。

我小时候是很幸运的。见过萤火。于是磊哥就带我们去捉。忽明忽暗,亮点主要在它的腹部及尾部。很好捉,看准了,一伸手就可以捉到。装在透明的塑料袋子里。磊哥说,还有一种虫子,也会发光,和萤火虫长得很相似,很容易迷惑人。但它的发光,不是自身想发就发,而是反射,被一定光源照过之后才会发光。我上过几次当,抓住那种虫子以为是萤火虫,恨不得马上捏死它。磊哥每次让我们玩,却让我们不要伤害生命,所以我们只是在观赏完萤火虫之后,又放了它。这对我的教育意义很大。

未见萤火虫。

很久都不见了。

走到门口,王姨的小卖部居然还在。记得一起吃几毛钱零食的日子,有十块钱就意味天大的财富,满足而又快乐。

门口新蹲了只小狗,我俯下身。摸它的脑袋。“小布什呢?”“被车撞死了”小布什是王姨家从前养的一只狗,与美国前总统有一样的名字,如今它也死了。

本来是泥巴的小路,旁边的杂草野花,还有农家的院子,每次煮饭时都可见柴火升起的缕缕乡烟,在一片烟雾中,完成一天的劳作。那些穿着棉布衣裳的女人,扯着嗓子唤孩子的乳名,回家吃饭。我喜欢以前的那个家的回家。

回哪去?家。这里不就是你的家么?不是。我的家,在印象记忆中。

摸着斑驳的,生锈了的楼梯铁栏,我笑了,这才是我的家。指尖沾了灰,却很喜欢。整个住宿楼被涂成了明黄色,暖暖的,又带一丝凉意。粉刷过后,依旧掩盖不了我的记忆,我留下的一丝丝痕迹。黑色楼梯口,上面有我童年时用毛笔写的一个词“来日方长”。真不知道那时那么小是谁教会我写的这个词。说实话,那时候的字写得比现在好看多了。粉笔在那一头断了脚,上面写着“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望了望老房子的黑色铁门,大大的“福”字倒立着。妈说,“福”字倒立是因为一种说法“福到了”。我跟着时间影子,按捺住心跳,像儿时,敲了敲楼上那扇蓝蓝的镂空花纹铁门,我最讨厌这扇门背后那个锁,那麽难解,还会坛主我的手。门开了,心凉了半截。开门的,不是我的亦颖。“你找谁?”“我、、对不起,找错了。”关门,跑下楼,荒唐而尴尬。

“奶奶,楼上那位是?”“哦,新搬来的,叫许婆婆”“那亦颖呢?”“两年前就搬走了”“到哪去了啊?”“不知道”“她骗人,她说过,要等我的啊。”“小三儿,你太天真,你都走了四年了,没回来过一次,亦应也有它的生活啊。”

对。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我无权于干涉。

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亦颖,小三儿回来了,你又在哪里。

楼顶上郑伯伯养的鸽子还一圈又一圈不知疲倦的飞。我看见亦颖咧开嘴对我笑,喝着没有商标的廉价果汁,画着班主任那张永远成熟的脸。

还是那样的楼道。我在楼道疯狂地穿梭。

茗麒不在,佳君不在,磊哥不在,未央不在,没有一个人在。

已经4点了。这里比钢筋水泥修筑的地方凉快、舒服多了。废弃的铁篮球架曾是我们最好的玩具,太阳西斜了。落下的影子缠绵在了一起,如今已是物是人非。

多希望你们还在。

小三儿回来了,回来了。没有撒谎骗人。我像消失后一样用脚勾住铁栏杆,倒挂,才发现又长大了好多,头快碰着地面。我以为这是一场恶作剧,也许这里某腾同学会来扯我,让我掉在地上,头再疼也是快乐的。可是没有,只有自己身上投下的一小点影子和泪水。手机突兀地响起。按掉。又响。又按掉。最后关机。我斜眼看了看花园,曾经那是我们的, 里面有各种可爱的小野花。现在不知道是谁霸占的用盆景全掩饰了,俗气的人,俗气的花。

花园中间的小石桌,有好多年不存在过人似的,厚厚的灰。我和亦颖就曾经最喜欢在上面,看远山,画素描。

不美,倒也淡然。

还记得当时后山中有一座山,叫“坟山”,说的挺吓人,其实也就是一个山中的墓园。真不知道那时候胆子怎么那么大,常三五成群地去“探险”。那时候还不懂,墓地常会有一种叫磷的化学物质,会自然,发出蓝而幽的光,就尖叫着闹“鬼火”,吓其他人,谁知谁也没吓倒,倒把自己的嗓子叫哑了。后来胆子更大,说要在墓地吃烧烤,是娅姐说的。我们从家偷肉,偷香肠,抹了盐,就半夜去开聚会。吃的正欢,把林子引燃了,那片山上的枯草,现在还有烧焦的痕迹。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跑出来的,后来大人们再也不让我们去,介于当时我们还是孩子,引燃火的罪过,也不了了之。只是好像后来某腾再也不敢吃烧烤了。

我小时候是很幸运的。见过萤火。于是磊哥就带我们去捉。忽明忽暗,亮点主要在它的腹部及尾部。很好捉,看准了,一伸手就可以捉到。装在透明的塑料袋子里。磊哥说,还有一种虫子,也会发光,和萤火虫长得很相似,很容易迷惑人。但它的发光,不是自身想发就发,而是反射,被一定光源照过之后才会发光。我上过几次当,抓住那种虫子以为是萤火虫,恨不得马上捏死它。磊哥每次让我们玩,却让我们不要伤害生命,所以我们只是在观赏完萤火虫之后,又放了它。这对我的教育意义很大。

未见萤火虫。

很久都不见了。

走到门口,王姨的小卖部居然还在。记得一起吃几毛钱零食的日子,有十块钱就意味天大的财富,满足而又快乐。

门口新蹲了只小狗,我俯下身。摸它的脑袋。“小布什呢?”“被车撞死了”小布什是王姨家从前养的一只狗,与美国前总统有一样的名字,如今它也死了。

本来是泥巴的小路,旁边的杂草野花,还有农家的院子,每次煮饭时都可见柴火升起的缕缕乡烟,在一片烟雾中,完成一天的劳作。那些穿着棉布衣裳的女人,扯着嗓子唤孩子的乳名,回家吃饭。我喜欢以前的那个家的回家。

回哪去?家。这里不就是你的家么?不是。我的家,在印象记忆中。

摸着斑驳的,生锈了的楼梯铁栏,我笑了,这才是我的家。指尖沾了灰,却很喜欢。整个住宿楼被涂成了明黄色,暖暖的,又带一丝凉意。粉刷过后,依旧掩盖不了我的记忆,我留下的一丝丝痕迹。黑色楼梯口,上面有我童年时用毛笔写的一个词“来日方长”。真不知道那时那么小是谁教会我写的这个词。说实话,那时候的字写得比现在好看多了。粉笔在那一头断了脚,上面写着“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望了望老房子的黑色铁门,大大的“福”字倒立着。妈说,“福”字倒立是因为一种说法“福到了”。我跟着时间影子,按捺住心跳,像儿时,敲了敲楼上那扇蓝蓝的镂空花纹铁门,我最讨厌这扇门背后那个锁,那麽难解,还会坛主我的手。门开了,心凉了半截。开门的,不是我的亦颖。“你找谁?”“我、、对不起,找错了。”关门,跑下楼,荒唐而尴尬。

“奶奶,楼上那位是?”“哦,新搬来的,叫许婆婆”“那亦颖呢?”“两年前就搬走了”“到哪去了啊?”“不知道”“她骗人,她说过,要等我的啊。”“小三儿,你太天真,你都走了四年了,没回来过一次,亦应也有它的生活啊。”

对。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我无权于干涉。

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亦颖,小三儿回来了,你又在哪里。

楼顶上郑伯伯养的鸽子还一圈又一圈不知疲倦的飞。我看见亦颖咧开嘴对我笑,喝着没有商标的廉价果汁,画着班主任那张永远成熟的脸。

还是那样的楼道。我在楼道疯狂地穿梭。

茗麒不在,佳君不在,磊哥不在,未央不在,没有一个人在。

已经4点了。这里比钢筋水泥修筑的地方凉快、舒服多了。废弃的铁篮球架曾是我们最好的玩具,太阳西斜了。落下的影子缠绵在了一起,如今已是物是人非。

多希望你们还在。

小三儿回来了,回来了。没有撒谎骗人。我像消失后一样用脚勾住铁栏杆,倒挂,才发现又长大了好多,头快碰着地面。我以为这是一场恶作剧,也许这里某腾同学会来扯我,让我掉在地上,头再疼也是快乐的。可是没有,只有自己身上投下的一小点影子和泪水。手机突兀地响起。按掉。又响。又按掉。最后关机。我斜眼看了看花园,曾经那是我们的, 里面有各种可爱的小野花。现在不知道是谁霸占的用盆景全掩饰了,俗气的人,俗气的花。

花园中间的小石桌,有好多年不存在过人似的,厚厚的灰。我和亦颖就曾经最喜欢在上面,看远山,画素描。

不美,倒也淡然。

还记得当时后山中有一座山,叫“坟山”,说的挺吓人,其实也就是一个山中的墓园。真不知道那时候胆子怎么那么大,常三五成群地去“探险”。那时候还不懂,墓地常会有一种叫磷的化学物质,会自然,发出蓝而幽的光,就尖叫着闹“鬼火”,吓其他人,谁知谁也没吓倒,倒把自己的嗓子叫哑了。后来胆子更大,说要在墓地吃烧烤,是娅姐说的。我们从家偷肉,偷香肠,抹了盐,就半夜去开聚会。吃的正欢,把林子引燃了,那片山上的枯草,现在还有烧焦的痕迹。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跑出来的,后来大人们再也不让我们去,介于当时我们还是孩子,引燃火的罪过,也不了了之。只是好像后来某腾再也不敢吃烧烤了。

我小时候是很幸运的。见过萤火。于是磊哥就带我们去捉。忽明忽暗,亮点主要在它的腹部及尾部。很好捉,看准了,一伸手就可以捉到。装在透明的塑料袋子里。磊哥说,还有一种虫子,也会发光,和萤火虫长得很相似,很容易迷惑人。但它的发光,不是自身想发就发,而是反射,被一定光源照过之后才会发光。我上过几次当,抓住那种虫子以为是萤火虫,恨不得马上捏死它。磊哥每次让我们玩,却让我们不要伤害生命,所以我们只是在观赏完萤火虫之后,又放了它。这对我的教育意义很大。

未见萤火虫。

很久都不见了。

走到门口,王姨的小卖部居然还在。记得一起吃几毛钱零食的日子,有十块钱就意味天大的财富,满足而又快乐。

门口新蹲了只小狗,我俯下身。摸它的脑袋。“小布什呢?”“被车撞死了”小布什是王姨家从前养的一只狗,与美国前总统有一样的名字,如今它也死了。

本来是泥巴的小路,旁边的杂草野花,还有农家的院子,每次煮饭时都可见柴火升起的缕缕乡烟,在一片烟雾中,完成一天的劳作。那些穿着棉布衣裳的女人,扯着嗓子唤孩子的乳名,回家吃饭。我喜欢以前的那个家的回家。

回哪去?家。这里不就是你的家么?不是。我的家,在印象记忆中。

摸着斑驳的,生锈了的楼梯铁栏,我笑了,这才是我的家。指尖沾了灰,却很喜欢。整个住宿楼被涂成了明黄色,暖暖的,又带一丝凉意。粉刷过后,依旧掩盖不了我的记忆,我留下的一丝丝痕迹。黑色楼梯口,上面有我童年时用毛笔写的一个词“来日方长”。真不知道那时那么小是谁教会我写的这个词。说实话,那时候的字写得比现在好看多了。粉笔在那一头断了脚,上面写着“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望了望老房子的黑色铁门,大大的“福”字倒立着。妈说,“福”字倒立是因为一种说法“福到了”。我跟着时间影子,按捺住心跳,像儿时,敲了敲楼上那扇蓝蓝的镂空花纹铁门,我最讨厌这扇门背后那个锁,那麽难解,还会坛主我的手。门开了,心凉了半截。开门的,不是我的亦颖。“你找谁?”“我、、对不起,找错了。”关门,跑下楼,荒唐而尴尬。

“奶奶,楼上那位是?”“哦,新搬来的,叫许婆婆”“那亦颖呢?”“两年前就搬走了”“到哪去了啊?”“不知道”“她骗人,她说过,要等我的啊。”“小三儿,你太天真,你都走了四年了,没回来过一次,亦应也有它的生活啊。”

对。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我无权于干涉。

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亦颖,小三儿回来了,你又在哪里。

楼顶上郑伯伯养的鸽子还一圈又一圈不知疲倦的飞。我看见亦颖咧开嘴对我笑,喝着没有商标的廉价果汁,画着班主任那张永远成熟的脸。

还是那样的楼道。我在楼道疯狂地穿梭。

茗麒不在,佳君不在,磊哥不在,未央不在,没有一个人在。

已经4点了。这里比钢筋水泥修筑的地方凉快、舒服多了。废弃的铁篮球架曾是我们最好的玩具,太阳西斜了。落下的影子缠绵在了一起,如今已是物是人非。

多希望你们还在。

小三儿回来了,回来了。没有撒谎骗人。我像消失后一样用脚勾住铁栏杆,倒挂,才发现又长大了好多,头快碰着地面。我以为这是一场恶作剧,也许这里某腾同学会来扯我,让我掉在地上,头再疼也是快乐的。可是没有,只有自己身上投下的一小点影子和泪水。手机突兀地响起。按掉。又响。又按掉。最后关机。我斜眼看了看花园,曾经那是我们的, 里面有各种可爱的小野花。现在不知道是谁霸占的用盆景全掩饰了,俗气的人,俗气的花。

花园中间的小石桌,有好多年不存在过人似的,厚厚的灰。我和亦颖就曾经最喜欢在上面,看远山,画素描。

不美,倒也淡然。

还记得当时后山中有一座山,叫“坟山”,说的挺吓人,其实也就是一个山中的墓园。真不知道那时候胆子怎么那么大,常三五成群地去“探险”。那时候还不懂,墓地常会有一种叫磷的化学物质,会自然,发出蓝而幽的光,就尖叫着闹“鬼火”,吓其他人,谁知谁也没吓倒,倒把自己的嗓子叫哑了。后来胆子更大,说要在墓地吃烧烤,是娅姐说的。我们从家偷肉,偷香肠,抹了盐,就半夜去开聚会。吃的正欢,把林子引燃了,那片山上的枯草,现在还有烧焦的痕迹。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跑出来的,后来大人们再也不让我们去,介于当时我们还是孩子,引燃火的罪过,也不了了之。只是好像后来某腾再也不敢吃烧烤了。

我小时候是很幸运的。见过萤火。于是磊哥就带我们去捉。忽明忽暗,亮点主要在它的腹部及尾部。很好捉,看准了,一伸手就可以捉到。装在透明的塑料袋子里。磊哥说,还有一种虫子,也会发光,和萤火虫长得很相似,很容易迷惑人。但它的发光,不是自身想发就发,而是反射,被一定光源照过之后才会发光。我上过几次当,抓住那种虫子以为是萤火虫,恨不得马上捏死它。磊哥每次让我们玩,却让我们不要伤害生命,所以我们只是在观赏完萤火虫之后,又放了它。这对我的教育意义很大。

未见萤火虫。

很久都不见了。

走到门口,王姨的小卖部居然还在。记得一起吃几毛钱零食的日子,有十块钱就意味天大的财富,满足而又快乐。

门口新蹲了只小狗,我俯下身。摸它的脑袋。“小布什呢?”“被车撞死了”小布什是王姨家从前养的一只狗,与美国前总统有一样的名字,如今它也死了。

本来是泥巴的小路,旁边的杂草野花,还有农家的院子,每次煮饭时都可见柴火升起的缕缕乡烟,在一片烟雾中,完成一天的劳作。那些穿着棉布衣裳的女人,扯着嗓子唤孩子的乳名,回家吃饭。我喜欢以前的那个家的回家。

回哪去?家。这里不就是你的家么?不是。我的家,在印象记忆中。

摸着斑驳的,生锈了的楼梯铁栏,我笑了,这才是我的家。指尖沾了灰,却很喜欢。整个住宿楼被涂成了明黄色,暖暖的,又带一丝凉意。粉刷过后,依旧掩盖不了我的记忆,我留下的一丝丝痕迹。黑色楼梯口,上面有我童年时用毛笔写的一个词“来日方长”。真不知道那时那么小是谁教会我写的这个词。说实话,那时候的字写得比现在好看多了。粉笔在那一头断了脚,上面写着“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望了望老房子的黑色铁门,大大的“福”字倒立着。妈说,“福”字倒立是因为一种说法“福到了”。我跟着时间影子,按捺住心跳,像儿时,敲了敲楼上那扇蓝蓝的镂空花纹铁门,我最讨厌这扇门背后那个锁,那麽难解,还会坛主我的手。门开了,心凉了半截。开门的,不是我的亦颖。“你找谁?”“我、、对不起,找错了。”关门,跑下楼,荒唐而尴尬。

“奶奶,楼上那位是?”“哦,新搬来的,叫许婆婆”“那亦颖呢?”“两年前就搬走了”“到哪去了啊?”“不知道”“她骗人,她说过,要等我的啊。”“小三儿,你太天真,你都走了四年了,没回来过一次,亦应也有它的生活啊。”

对。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我无权于干涉。

小三和亦颖永远不分开。

亦颖,小三儿回来了,你又在哪里。

楼顶上郑伯伯养的鸽子还一圈又一圈不知疲倦的飞。我看见亦颖咧开嘴对我笑,喝着没有商标的廉价果汁,画着班主任那张永远成熟的脸。

还是那样的楼道。我在楼道疯狂地穿梭。

茗麒不在,佳君不在,磊哥不在,未央不在,没有一个人在。

已经4点了。这里比钢筋水泥修筑的地方凉快、舒服多了。废弃的铁篮球架曾是我们最好的玩具,太阳西斜了。落下的影子缠绵在了一起,如今已是物是人非。

多希望你们还在。

小三儿回来了,回来了。没有撒谎骗人。我像消失后一样用脚勾住铁栏杆,倒挂,才发现又长大了好多,头快碰着地面。我以为这是一场恶作剧,也许这里某腾同学会来扯我,让我掉在地上,头再疼也是快乐的。可是没有,只有自己身上投下的一小点影子和泪水。手机突兀地响起。按掉。又响。又按掉。最后关机。我斜眼看了看花园,曾经那是我们的, 里面有各种可爱的小野花。现在不知道是谁霸占的用盆景全掩饰了,俗气的人,俗气的花。

花园中间的小石桌,有好多年不存在过人似的,厚厚的灰。我和亦颖就曾经最喜欢在上面,看远山,画素描。

不美,倒也淡然。

还记得当时后山中有一座山,叫“坟山”,说的挺吓人,其实也就是一个山中的墓园。真不知道那时候胆子怎么那么大,常三五成群地去“探险”。那时候还不懂,墓地常会有一种叫磷的化学物质,会自然,发出蓝而幽的光,就尖叫着闹“鬼火”,吓其他人,谁知谁也没吓倒,倒把自己的嗓子叫哑了。后来胆子更大,说要在墓地吃烧烤,是娅姐说的。我们从家偷肉,偷香肠,抹了盐,就半夜去开聚会。吃的正欢,把林子引燃了,那片山上的枯草,现在还有烧焦的痕迹。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跑出来的,后来大人们再也不让我们去,介于当时我们还是孩子,引燃火的罪过,也不了了之。只是好像后来某腾再也不敢吃烧烤了。

我小时候是很幸运的。见过萤火。于是磊哥就带我们去捉。忽明忽暗,亮点主要在它的腹部及尾部。很好捉,看准了,一伸手就可以捉到。装在透明的塑料袋子里。磊哥说,还有一种虫子,也会发光,和萤火虫长得很相似,很容易迷惑人。但它的发光,不是自身想发就发,而是反射,被一定光源照过之后才会发光。我上过几次当,抓住那种虫子以为是萤火虫,恨不得马上捏死它。磊哥每次让我们玩,却让我们不要伤害生命,所以我们只是在观赏完萤火虫之后,又放了它。这对我的教育意义很大。

未见萤火虫。

很久都不见了。

走到门口,王姨的小卖部居然还在。记得一起吃几毛钱零食的日子,有十块钱就意味天大的财富,满足而又快乐。

门口新蹲了只小狗,我俯下身。摸它的脑袋。“小布什呢?”“被车撞死了”小布什是王姨家从前养的一只狗,与美国前总统有一样的名字,如今它也死了。

本来是泥巴的小路,旁边的杂草野花,还有农家的院子,每次煮饭时都可见柴火升起的缕缕乡烟,在一片烟雾中,完成一天的劳作。那些穿着棉布衣裳的女人,扯着嗓子唤孩子的乳名,回家吃饭。我喜欢以前的那个家的

《昆虫记》读后感

读了“南方分级阅读丛书”中的六年级·实验版科普小说《昆虫记》后,我印象深刻,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昆虫记》是法国著名学家作家、昆虫家法布尔用一生的精力完成的一部昆虫学巨著。 《昆虫记》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原来,昆虫世界有那么多奥秘。凌晨,蝉是怎么蜕壳的;蜣螂是如何把另一只蜣螂的粪球抱走的;恐怖的狼蛛是如何教育子女的 我觉得着本书中,这些昆虫里,最笨最傻的,就要数蝉了。蝉在产卵的时候,有一种比蚂蚁还要小的小虫子,也会在那堆是产上他的卵,而这种小虫子发育要比产快好几个月,这种小虫子的幼虫便会拿蝉的卵作为食物。其实当时那些小虫子就在蝉的脚边,蝉也看见了,如果蝉轻轻地一脚把那些小虫子踩扁,它的孩子也不会被这些小东西给吃掉了。 另外,螳螂是最无情的。它会把它自己的亲人吞食掉,而且它产下卵后,看也不看多看一眼就走了,也不管自己的亲生子女是死是活! 此外,还有小甲虫,他为后代无私贡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萤火虫打了毒针,挣扎在死亡线上的蜗牛,几天后也能恢复正常……这些我都觉得非常有意思。 法布尔的《昆虫记》引领我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那朴素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我觉得自己仿佛在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已久的昆虫的身影,他们喧闹的鸣叫,一下子都聚拢过来了。在看这本书的时候,就像在看一个个有趣的故事,一下子就把知识记牢了。 法布尔不怕困难,不论炎炎夏日,还是严寒的冬天,他都坚持对昆虫进行观察研究。他还把自己的家变成昆虫实验室。发布而这种对科学的这种精神,是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如果我们在生活中和学习中也能像法布尔一样,那么我们一定会取得很大的进步! “南方分级阅读”是一套好书,里面不仅有昆虫记这样的科普小说,还有许许多多的经典文学、儿童文学、诗歌篇等等。而我最喜欢的就是《昆虫记》了,希望大家也能像我一样多多支持“南方分级阅读丛书”,多看看这一些好书!

东方明珠

东方明珠我的家乡在临海市杜桥镇,但是我出生在上海,生活在上海,所以也可以说上海是我的第二个故乡。那里风景优美,对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东方明珠了,东方明珠真是太美丽了,它坐落在上海浦东的陆家嘴路的嘴尖上,塔高468米,位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三的高塔了呢!它由十一个大小不一的圆球组成,有两个巨大的球体宛如两颗红宝石晶莹夺目。东方明珠真像一巨人头顶着蓝天,脚蹬着一望无边的大地。东方明珠设施齐全,有空中旋转餐厅,它在东方明珠的267米高处的地方,它每小时转一圈,有空中旅馆,它是五星级的旅馆呢!它典雅豪华。还有历史博物馆,它是专门介绍上海近百年来发展的历史博物馆,通过珍贵的文物、文献档案、图片等;形成了一个珍贵的博物馆。东方明珠的夜景也十分美丽,晚上五颜六色的霓红灯,就像千万只萤火虫聚集在一起,草坪灯好象天上的一颗颗繁星,星星点点。礼花灯犹如仙女散下的花一样。柱子灯好象一位位勇士保卫着世界的和平。啊!东方明珠真美丽,我真喜欢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