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房间时,发现电话机下压着一张写有电话号码的纸条,我闲得无聊,便拨了过去。

电话响了三下,便被接起,对方是个男的。听声音好象是我以前人的大哥。我便故意尖起声音:“你猜我是谁?”大约过了两秒钟。他说:“你是不是吕庭花?”我十分诧异,连我平时最要好的朋友,让他们猜都要猜七八次左右才会梦对。他怎么会知道?我便急忙问:“你怎么知道的?”他淡淡地说:“这么恶心的声音,除了你还会有谁啊!”我一时无语了。

我突然觉得有人不小心撞翻了我心里的五味瓶,又甜又酸又涩。。。。。。

回想起来,当我躲在暗处,偷偷舔着伤口时,只有他在意到了。

是我哪里没做好吗?还是。。。。。

我觉的我似乎能明白《一棵开花的树》的悲哀

如何让你遇到我

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

我已在佛前 求了五百年

求它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佛于是把我化做一棵树

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

朵朵都是我前进的盼望

当我走近 请你细听

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

而当你终于无视地走过

在你身后落了一地的

朋友啊 那不是花瓣

是我凋零的心

参加“你猜谁会赢”

2011年2月27日晚,这是个激动人心的时刻,也是令我永生难忘的时刻。原来,我和妈妈第一次上了电视——参加了少儿频道“你猜谁会赢”的节目拍摄……好了好了,咱们就别纸上谈兵了,一起去看看吧! 拍摄厅里早就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随着编导一声令下,“你猜谁会赢”第五期节目开拍了!这次,来自采荷二小的三位选手晨笛、潘浙瑜、我和时代小学的六年级学生江南以及各自的爸爸妈妈们组成四个组合,展开了激烈的较量。我和妈妈组成一组,与其他选手同台竞技。比赛刚开始,场地里就充满了火药味。选手们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齐心协力、勇夺第一”,“母子同心、战无不胜”,“上阵父子兵、爷俩有同心”,“兔年顶呱呱、闯关我最棒” 一声声响亮的口号,都喊得气势昂昂。 第一个游戏开始了。它的有一个时髦的名字叫——让毽子飞。这是一个看似简单的游戏。在距离选手一点六米的地上,有一个运动员领奖时用的高台,可站每个领奖台上不是人,而是垃圾桶。哈哈,就是要选手们在一定时间内把毽子踢进高台上的三个垃圾桶内。家长们开始为自己的孩子叫出可能完成的时间。“两分钟”“一分半”……“四十五秒!”,江南妈妈竟然叫出了一个令人不敢想象的时间!如果没有对女儿的信任、执着,还有勇气可嘉,她绝对不会叫出这么短的时间的。这个游戏我在家里试过,其实很难的,踢毯子的力度和方向都很难把握。幸好我妈早就放弃让我参加了。果然,她在45秒内只踢进了1个,没能挑战成功。按照游戏规则,此轮失败要从100分中倒扣十分,非常遗憾。不过,大家还是为她们勇于挑战的精神鼓掌。 现在是第二个游戏的时间。第二个游戏被奇怪地叫作“一鼓作气”。你肯定会问,“一鼓作气是什么意思?难道是在游戏中要吹气吗??” 哎,还真让你说中了。原来,就是要选手一鼓作气把气球吹得大大的,然后用气球放出来的气把倒扣在桌子边缘的一次性塑料杯吹落到地上。曾经有小男孩一分钟吹到了8个塑料杯。我们现场的选手表现怎么样呢?一起来看看吧。几个家长在场上轮番加价,热闹不已。晨笛父子志在必得,叫出了14个,比外景小男孩整整多出6个,再没有人敢接招了。晨笛表现出色,竟然在33秒内吹倒了全部的18个塑料杯!看着晨笛父子得到了20分,我心里既为他们高兴也很不是滋味。我们还一分未得呢。希望在第三个游戏中,我和妈妈也能闯关成功。事情果然向着我们希望的方向发展,真的在第三个游戏上出现了逆转。 第三个游戏叫作“跳跃乒乓”,就是在一张2米左右桌子上,把乒乓球从这头弹到另外一头的垃圾桶里面去。此轮游戏分值高达30分。“跳跃乒乓”这项游戏的记录是一个体育爱好者创造的,一分钟内弹入48个的记录。大家积极性都很高,涌跃报名,从10个开始,层层加码,一直到32个。这时又轮到我了。我有些犹豫。因为这一关如果输掉的话,将倒扣30分,直接被淘汰。但想到妈妈赛前自信满满的样子,我还是决定放手一搏。心一狠,叫到了37个。此时,场上一片寂静,再也没有人敢往上加了。我妈就这样隆重出场了。主持人超哥问她有没有把握,她很肯定地说没有问题。超哥一听,眼珠子都快蹦出来了。他说这个游戏只要两秒钟弹进一个就很了不起了。基本不太可能挑战成功。如果完成的话,他就吃下一个乒乓球。听他这么一说,我的心怦怦直跳,更紧张了。只见我妈不慌不忙,一个接一个地将乒乓球弹入筐中,虽然跳出去好几个,但也达到了不可思议的41个!这样,我们的分值上升到了130分,已成为全场的最高分。我和妈妈高兴地击掌庆贺!再来看看超哥的表现吧。只见他哑口无言,眉头紧锁,一脸痛苦状。突然他灵机一动,眼前一亮,想出了一条诡计。只见他侧面朝观众,偷偷的把乒乓球塞进了衣服里。不过善良的观众并不怎么在意,因为紧张激烈的第四个游戏“X穿越”马上开始了。 “X穿越”在“你猜谁会赢”里算是个老游戏了。在一个貌似栏杆的架子上,缠着一条又长又粗的绳子。选手在腰上系一个登山扣,套在绳子上,采取“顺藤摸瓜”的方法一直穿越,直到绳子的终点。晨笛爸爸曾经是一位光荣的军人呢!他对这种东西实在熟悉不过了,只用了不到两分钟就完成了整段路程,全场掌声雷动!这样,我和晨笛双双进入终极PK。 终极PK是最好玩、最有趣的一关,也叫密室求生。第一个密室是做算术题。这是由+ 、-、 ×、÷和小括号、中括号组成的四则混合运算。一共三题,把各题的答案相加,得数就是密码。开门进入第二个密室后,出现在面前的是两个金鱼缸,里面游动的金鱼数就是另一道密室门的密码。打开门就挑战成功啦!我和妈妈首先冲进了第一个密室。面对三道题目毫无惧色,拿起粉笔刷刷刷地写起来,不一会儿,答案就出来了。我们飞快地跑到小电板旁,输入密码:#324#“OPEN”!我和妈妈赶紧取出钥匙,打开门,第一关成功闯过去了!第二关是数金鱼,我和妈妈数的数目加起来一共加起来是23条,没想到妈妈一紧张竟然按了个22,吓得我一声冷汗。可没想到,密码锁打开了!我和妈妈为这次歪打正着高兴得都糊涂了!哈哈,看看我们的成绩吧:1分28秒!!!全场立即沸腾了,大家都在为我们祝贺。这可是“你猜谁会赢”开播以来的最好成绩!我和妈妈兴高采烈地为晨笛父子加油打气。“1分28秒”是个很不错的成绩,虽然他们表现也很好,但最终未能超越我们。我们成了周冠军,获得了“健能之星”称号。 感谢老师给我机会,感谢同学给我鼓励,感谢妈妈给我信任,感谢现场所有人!我觉得此次能挑战成功,荣誉应该是属于大家,属于采荷二小,因为大家表现都很出色,在舞台上展示了风采。通过这次活动,我收获了信任、收获了友谊,收获了成功的喜悦。|||

你,听见了吗

这种喧嚣的世界中,到底什么才会是那种真实永恒的存在,有没有哪一天会在一个特定时刻看到某个事物时会回想起记忆中的那些长久。

小摊边暗黄的灯光悄悄刺破了黑夜特有吸收任何反射光而不被人们猜透体内物质的表皮,可以浅浅看到周围的组成,就好像是在灵魂破体那一刻看清的周围实质性的悼念,一切都是映衬着一种浓浓的忧伤。

这里是斯芬克斯之谜的所在,是一切艺术的起源,不同人都会随着阳光或是月光的照耀下到达这个角落,轻轻在其中晃过。

小孩不停地踢着脚下的易拉罐,在大人的呵斥声中不情愿的跑开。少年们聚在一起,大吼着他们单独的语言,似乎这而完全不可能是忧伤的所在处。

轻轻的被这暗黄色的灯光所包裹着,低着头,埋下有些臃肿的眼睛在自身的阴影中。

老街边的二胡一排排斜挂在店中,几个小孩坐在一旁抬起稚嫩的手左右摇摆着弓子,欢快的节奏打乱了心境,不由的加快了步伐,讨厌一切打乱负面情绪的任何节奏。

或许这更像是一种疾病,或许说是穿越到另一个荒凉世界的异能。

走出家门时是在电脑上看东西的,妈妈走来叫我让给爸爸,他没事做,会很无聊,又要胡思乱想了。

我听到这个的时直接就是抵触,不需要任何的解释。

是否就是说。。。我不想贬低我爸,也不是瞧不起,不过他确实是一个病态赌鬼,那些给家里带来的麻烦。

记得妈妈说过是因为奶奶的教育问题,是来自上一辈的纵容,可是我想说,你这样就不是另外的纵容了,你是不知道他在网上到底是干些什么。

这也是无意中发现的,以及那些他手机里的短信。

还是没有说出口,我心疼妈妈,我也不想看到爸爸一次又一次在脸上浮现出那种令人心悸的内疚,在这样的气氛中我是应该怎么做。

我选择了逃离,在房间里,完全不管气温的存在将所有被褥全都压在身上,从小腹开始涌出一种莫名其妙的难过,没有缘由的。再回忆起完全没有当时的感受了。

我开始莫名的发起了脾气,吵着不去练街舞了,晚上呆在家。

妈妈过来了,很温和的和我有意没意的聊着,你那么喜欢街舞,又怎么会。。。

我不想在聊下去了,我害怕再呆上一分钟我的脸部姿态都会让妈妈感到不安,我用力用手将鼻子塞住,堵住了随时想要爆发的泪水和哽咽,这些无任何来由的感受,却总是会将自己带到一个情绪的巅峰。

我急忙换上衣服出去了,说着想要立刻去练舞,跑了出去,完全是要控制不住呼吸的律动了。

确定走在了一个无人路过的小摊口,开始坐在阶梯上,放开了声音。

明明就感觉自己会是一个幸福的人,明明就是一个从来不懂得忧愁的人,明明就是活在一个完好的世界中,明明就能在朋友中忘记一切不知死活的疯玩疯闹,为什么喜欢扩大那些悲伤。

在一些时刻做出一些自己都感到奇怪的表现,是为了证实自己的成长还是与父母斗气的叛逆.

是有谁可以知道。

在舞房里狠狠的转了十圈风车将左肩的表皮磨破后便走了,做了一些完全不符合逻辑的行为。

停在了这个十字路口边的小摊,买了根冰棍很慢的走着。

一辆摩托车突然从身边飞过,就是在走神的一刹那。

保险杠猛地撞上了小腿。

小子,不长眼啊。

看了看那中年男子的嘴脸,不知道为什么而直接产生的厌恶在心里蔓延。

什么也没有说,直接就是把冰棍扔了上去,打在了胸前。

看着他扭曲的表情,站在那。

这个时候什么都想好了,他想找麻烦,就闹,谁怕谁。

就这样对峙着停留了片刻,这样的我,怎么会是这个样子。似乎是想到了什么。

对不起勒,心情不好。

丢下一句话后直接将中年男子扔在了那,拖着麻木的右腿离开了,大片的淤青散发的疼痛信号促使我更快的回家。

这是怎么了。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这样一种令人讨厌的生物。

愤恼的惹怒身边的每一个人。

回到家时看着爸妈说些什么,我想应该是吵起来了。

是不是说,我这样一个小孩就是一个会令人生气的物种,自从丧失童真之后。

他们的事,我就不要参与了把,以后不要惹他们生气了。

我就应该五点中爬起,早早的坐在窗台,看完日出,把朋友们一个一个都叫起来,和他这种喧嚣的世界中,到底什么才会是那种真实永恒的存在,有没有哪一天会在一个特定时刻看到某个事物时会回想起记忆中的那些长久。

小摊边暗黄的灯光悄悄刺破了黑夜特有吸收任何反射光而不被人们猜透体内物质的表皮,可以浅浅看到周围的组成,就好像是在灵魂破体那一刻看清的周围实质性的悼念,一切都是映衬着一种浓浓的忧伤。

这里是斯芬克斯之谜的所在,是一切艺术的起源,不同人都会随着阳光或是月光的照耀下到达这个角落,轻轻在其中晃过。

小孩不停地踢着脚下的易拉罐,在大人的呵斥声中不情愿的跑开。少年们聚在一起,大吼着他们单独的语言,似乎这而完全不可能是忧伤的所在处。

轻轻的被这暗黄色的灯光所包裹着,低着头,埋下有些臃肿的眼睛在自身的阴影中。

老街边的二胡一排排斜挂在店中,几个小孩坐在一旁抬起稚嫩的手左右摇摆着弓子,欢快的节奏打乱了心境,不由的加快了步伐,讨厌一切打乱负面情绪的任何节奏。

或许这更像是一种疾病,或许说是穿越到另一个荒凉世界的异能。

走出家门时是在电脑上看东西的,妈妈走来叫我让给爸爸,他没事做,会很无聊,又要胡思乱想了。

我听到这个的时直接就是抵触,不需要任何的解释。

是否就是说。。。我不想贬低我爸,也不是瞧不起,不过他确实是一个病态赌鬼,那些给家里带来的麻烦。

记得妈妈说过是因为奶奶的教育问题,是来自上一辈的纵容,可是我想说,你这样就不是另外的纵容了,你是不知道他在网上到底是干些什么。

这也是无意中发现的,以及那些他手机里的短信。

还是没有说出口,我心疼妈妈,我也不想看到爸爸一次又一次在脸上浮现出那种令人心悸的内疚,在这样的气氛中我是应该怎么做。

我选择了逃离,在房间里,完全不管气温的存在将所有被褥全都压在身上,从小腹开始涌出一种莫名其妙的难过,没有缘由的。再回忆起完全没有当时的感受了。

我开始莫名的发起了脾气,吵着不去练街舞了,晚上呆在家。

妈妈过来了,很温和的和我有意没意的聊着,你那么喜欢街舞,又怎么会。。。

我不想在聊下去了,我害怕再呆上一分钟我的脸部姿态都会让妈妈感到不安,我用力用手将鼻子塞住,堵住了随时想要爆发的泪水和哽咽,这些无任何来由的感受,却总是会将自己带到一个情绪的巅峰。

我急忙换上衣服出去了,说着想要立刻去练舞,跑了出去,完全是要控制不住呼吸的律动了。

确定走在了一个无人路过的小摊口,开始坐在阶梯上,放开了声音。

明明就感觉自己会是一个幸福的人,明明就是一个从来不懂得忧愁的人,明明就是活在一个完好的世界中,明明就能在朋友中忘记一切不知死活的疯玩疯闹,为什么喜欢扩大那些悲伤。

在一些时刻做出一些自己都感到奇怪的表现,是为了证实自己的成长还是与父母斗气的叛逆.

是有谁可以知道。

在舞房里狠狠的转了十圈风车将左肩的表皮磨破后便走了,做了一些完全不符合逻辑的行为。

停在了这个十字路口边的小摊,买了根冰棍很慢的走着。

一辆摩托车突然从身边飞过,就是在走神的一刹那。

保险杠猛地撞上了小腿。

小子,不长眼啊。

看了看那中年男子的嘴脸,不知道为什么而直接产生的厌恶在心里蔓延。

什么也没有说,直接就是把冰棍扔了上去,打在了胸前。

看着他扭曲的表情,站在那。

这个时候什么都想好了,他想找麻烦,就闹,谁怕谁。

就这样对峙着停留了片刻,这样的我,怎么会是这个样子。似乎是想到了什么。

对不起勒,心情不好。

丢下一句话后直接将中年男子扔在了那,拖着麻木的右腿离开了,大片的淤青散发的疼痛信号促使我更快的回家。

这是怎么了。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这样一种令人讨厌的生物。

愤恼的惹怒身边的每一个人。

回到家时看着爸妈说些什么,我想应该是吵起来了。

是不是说,我这样一个小孩就是一个会令人生气的物种,自从丧失童真之后。

他们的事,我就不要参与了把,以后不要惹他们生气了。

我就应该五点中爬起,早早的坐在窗台,看完日出,把朋友们一个一个都叫起来,和他这种喧嚣的世界中,到底什么才会是那种真实永恒的存在,有没有哪一天会在一个特定时刻看到某个事物时会回想起记忆中的那些长久。

小摊边暗黄的灯光悄悄刺破了黑夜特有吸收任何反射光而不被人们猜透体内物质的表皮,可以浅浅看到周围的组成,就好像是在灵魂破体那一刻看清的周围实质性的悼念,一切都是映衬着一种浓浓的忧伤。

这里是斯芬克斯之谜的所在,是一切艺术的起源,不同人都会随着阳光或是月光的照耀下到达这个角落,轻轻在其中晃过。

小孩不停地踢着脚下的易拉罐,在大人的呵斥声中不情愿的跑开。少年们聚在一起,大吼着他们单独的语言,似乎这而完全不可能是忧伤的所在处。

轻轻的被这暗黄色的灯光所包裹着,低着头,埋下有些臃肿的眼睛在自身的阴影中。

老街边的二胡一排排斜挂在店中,几个小孩坐在一旁抬起稚嫩的手左右摇摆着弓子,欢快的节奏打乱了心境,不由的加快了步伐,讨厌一切打乱负面情绪的任何节奏。

或许这更像是一种疾病,或许说是穿越到另一个荒凉世界的异能。

走出家门时是在电脑上看东西的,妈妈走来叫我让给爸爸,他没事做,会很无聊,又要胡思乱想了。

我听到这个的时直接就是抵触,不需要任何的解释。

是否就是说。。。我不想贬低我爸,也不是瞧不起,不过他确实是一个病态赌鬼,那些给家里带来的麻烦。

记得妈妈说过是因为奶奶的教育问题,是来自上一辈的纵容,可是我想说,你这样就不是另外的纵容了,你是不知道他在网上到底是干些什么。

这也是无意中发现的,以及那些他手机里的短信。

还是没有说出口,我心疼妈妈,我也不想看到爸爸一次又一次在脸上浮现出那种令人心悸的内疚,在这样的气氛中我是应该怎么做。

我选择了逃离,在房间里,完全不管气温的存在将所有被褥全都压在身上,从小腹开始涌出一种莫名其妙的难过,没有缘由的。再回忆起完全没有当时的感受了。

我开始莫名的发起了脾气,吵着不去练街舞了,晚上呆在家。

妈妈过来了,很温和的和我有意没意的聊着,你那么喜欢街舞,又怎么会。。。

我不想在聊下去了,我害怕再呆上一分钟我的脸部姿态都会让妈妈感到不安,我用力用手将鼻子塞住,堵住了随时想要爆发的泪水和哽咽,这些无任何来由的感受,却总是会将自己带到一个情绪的巅峰。

我急忙换上衣服出去了,说着想要立刻去练舞,跑了出去,完全是要控制不住呼吸的律动了。

确定走在了一个无人路过的小摊口,开始坐在阶梯上,放开了声音。

明明就感觉自己会是一个幸福的人,明明就是一个从来不懂得忧愁的人,明明就是活在一个完好的世界中,明明就能在朋友中忘记一切不知死活的疯玩疯闹,为什么喜欢扩大那些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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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舞房里狠狠的转了十圈风车将左肩的表皮磨破后便走了,做了一些完全不符合逻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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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也没有说,直接就是把冰棍扔了上去,打在了胸前。

看着他扭曲的表情,站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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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对峙着停留了片刻,这样的我,怎么会是这个样子。似乎是想到了什么。

对不起勒,心情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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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摊边暗黄的灯光悄悄刺破了黑夜特有吸收任何反射光而不被人们猜透体内物质的表皮,可以浅浅看到周围的组成,就好像是在灵魂破体那一刻看清的周围实质性的悼念,一切都是映衬着一种浓浓的忧伤。

这里是斯芬克斯之谜的所在,是一切艺术的起源,不同人都会随着阳光或是月光的照耀下到达这个角落,轻轻在其中晃过。

小孩不停地踢着脚下的易拉罐,在大人的呵斥声中不情愿的跑开。少年们聚在一起,大吼着他们单独的语言,似乎这而完全不可能是忧伤的所在处。

轻轻的被这暗黄色的灯光所包裹着,低着头,埋下有些臃肿的眼睛在自身的阴影中。

老街边的二胡一排排斜挂在店中,几个小孩坐在一旁抬起稚嫩的手左右摇摆着弓子,欢快的节奏打乱了心境,不由的加快了步伐,讨厌一切打乱负面情绪的任何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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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也没有说,直接就是把冰棍扔了上去,打在了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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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什么都想好了,他想找麻烦,就闹,谁怕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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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勒,心情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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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恼的惹怒身边的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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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事,我就不要参与了把,以后不要惹他们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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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摊边暗黄的灯光悄悄刺破了黑夜特有吸收任何反射光而不被人们猜透体内物质的表皮,可以浅浅看到周围的组成,就好像是在灵魂破体那一刻看清的周围实质性的悼念,一切都是映衬着一种浓浓的忧伤。

这里是斯芬克斯之谜的所在,是一切艺术的起源,不同人都会随着阳光或是月光的照耀下到达这个角落,轻轻在其中晃过。

小孩不停地踢着脚下的易拉罐,在大人的呵斥声中不情愿的跑开。少年们聚在一起,大吼着他们单独的语言,似乎这而完全不可能是忧伤的所在处。

轻轻的被这暗黄色的灯光所包裹着,低着头,埋下有些臃肿的眼睛在自身的阴影中。

老街边的二胡一排排斜挂在店中,几个小孩坐在一旁抬起稚嫩的手左右摇摆着弓子,欢快的节奏打乱了心境,不由的加快了步伐,讨厌一切打乱负面情绪的任何节奏。

或许这更像是一种疾病,或许说是穿越到另一个荒凉世界的异能。

走出家门时是在电脑上看东西的,妈妈走来叫我让给爸爸,他没事做,会很无聊,又要胡思乱想了。

我听到这个的时直接就是抵触,不需要任何的解释。

是否就是说。。。我不想贬低我爸,也不是瞧不起,不过他确实是一个病态赌鬼,那些给家里带来的麻烦。

记得妈妈说过是因为奶奶的教育问题,是来自上一辈的纵容,可是我想说,你这样就不是另外的纵容了,你是不知道他在网上到底是干些什么。

这也是无意中发现的,以及那些他手机里的短信。

还是没有说出口,我心疼妈妈,我也不想看到爸爸一次又一次在脸上浮现出那种令人心悸的内疚,在这样的气氛中我是应该怎么做。

我选择了逃离,在房间里,完全不管气温的存在将所有被褥全都压在身上,从小腹开始涌出一种莫名其妙的难过,没有缘由的。再回忆起完全没有当时的感受了。

我开始莫名的发起了脾气,吵着不去练街舞了,晚上呆在家。

妈妈过来了,很温和的和我有意没意的聊着,你那么喜欢街舞,又怎么会。。。

我不想在聊下去了,我害怕再呆上一分钟我的脸部姿态都会让妈妈感到不安,我用力用手将鼻子塞住,堵住了随时想要爆发的泪水和哽咽,这些无任何来由的感受,却总是会将自己带到一个情绪的巅峰。

我急忙换上衣服出去了,说着想要立刻去练舞,跑了出去,完全是要控制不住呼吸的律动了。

确定走在了一个无人路过的小摊口,开始坐在阶梯上,放开了声音。

明明就感觉自己会是一个幸福的人,明明就是一个从来不懂得忧愁的人,明明就是活在一个完好的世界中,明明就能在朋友中忘记一切不知死活的疯玩疯闹,为什么喜欢扩大那些悲伤。

在一些时刻做出一些自己都感到奇怪的表现,是为了证实自己的成长还是与父母斗气的叛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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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舞房里狠狠的转了十圈风车将左肩的表皮磨破后便走了,做了一些完全不符合逻辑的行为。

停在了这个十字路口边的小摊,买了根冰棍很慢的走着。

一辆摩托车突然从身边飞过,就是在走神的一刹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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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不长眼啊。

看了看那中年男子的嘴脸,不知道为什么而直接产生的厌恶在心里蔓延。

什么也没有说,直接就是把冰棍扔了上去,打在了胸前。

看着他扭曲的表情,站在那。

这个时候什么都想好了,他想找麻烦,就闹,谁怕谁。

就这样对峙着停留了片刻,这样的我,怎么会是这个样子。似乎是想到了什么。

对不起勒,心情不好。

丢下一句话后直接将中年男子扔在了那,拖着麻木的右腿离开了,大片的淤青散发的疼痛信号促使我更快的回家。

这是怎么了。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这样一种令人讨厌的生物。

愤恼的惹怒身边的每一个人。

回到家时看着爸妈说些什么,我想应该是吵起来了。

是不是说,我这样一个小孩就是一个会令人生气的物种,自从丧失童真之后。

他们的事,我就不要参与了把,以后不要惹他们生气了。

我就应该五点中爬起,早早的坐在窗台,看完日出,把朋友们一个一个都叫起来,和他这种喧嚣的世界中,到底什么才会是那种真实永恒的存在,有没有哪一天会在一个特定时刻看到某个事物时会回想起记忆中的那些长久。

小摊边暗黄的灯光悄悄刺破了黑夜特有吸收任何反射光而不被人们猜透体内物质的表皮,可以浅浅看到周围的组成,就好像是在灵魂破体那一刻看清的周围实质性的悼念,一切都是映衬着一种浓浓的忧伤。

这里是斯芬克斯之谜的所在,是一切艺术的起源,不同人都会随着阳光或是月光的照耀下到达这个角落,轻轻在其中晃过。

小孩不停地踢着脚下的易拉罐,在大人的呵斥声中不情愿的跑开。少年们聚在一起,大吼着他们单独的语言,似乎这而完全不可能是忧伤的所在处。

轻轻的被这暗黄色的灯光所包裹着,低着头,埋下有些臃肿的眼睛在自身的阴影中。

老街边的二胡一排排斜挂在店中,几个小孩坐在一旁抬起稚嫩的手左右摇摆着弓子,欢快的节奏打乱了心境,不由的加快了步伐,讨厌一切打乱负面情绪的任何节奏。

或许这更像是一种疾病,或许说是穿越到另一个荒凉世界的异能。

走出家门时是在电脑上看东西的,妈妈走来叫我让给爸爸,他没事做,会很无聊,又要胡思乱想了。

我听到这个的时直接就是抵触,不需要任何的解释。

是否就是说。。。我不想贬低我爸,也不是瞧不起,不过他确实是一个病态赌鬼,那些给家里带来的麻烦。

记得妈妈说过是因为奶奶的教育问题,是来自上一辈的纵容,可是我想说,你这样就不是另外的纵容了,你是不知道他在网上到底是干些什么。

这也是无意中发现的,以及那些他手机里的短信。

还是没有说出口,我心疼妈妈,我也不想看到爸爸一次又一次在脸上浮现出那种令人心悸的内疚,在这样的气氛中我是应该怎么做。

我选择了逃离,在房间里,完全不管气温的存在将所有被褥全都压在身上,从小腹开始涌出一种莫名其妙的难过,没有缘由的。再回忆起完全没有当时的感受了。

我开始莫名的发起了脾气,吵着不去练街舞了,晚上呆在家。

妈妈过来了,很温和的和我有意没意的聊着,你那么喜欢街舞,又怎么会。。。

我不想在聊下去了,我害怕再呆上一分钟我的脸部姿态都会让妈妈感到不安,我用力用手将鼻子塞住,堵住了随时想要爆发的泪水和哽咽,这些无任何来由的感受,却总是会将自己带到一个情绪的巅峰。

我急忙换上衣服出去了,说着想要立刻去练舞,跑了出去,完全是要控制不住呼吸的律动了。

确定走在了一个无人路过的小摊口,开始坐在阶梯上,放开了声音。

明明就感觉自己会是一个幸福的人,明明就是一个从来不懂得忧愁的人,明明就是活在一个完好的世界中,明明就能在朋友中忘记一切不知死活的疯玩疯闹,为什么喜欢扩大那些悲伤。

在一些时刻做出一些自己都感到奇怪的表现,是为了证实自己的成长还是与父母斗气的叛逆.

是有谁可以知道。

在舞房里狠狠的转了十圈风车将左肩的表皮磨破后便走了,做了一些完全不符合逻辑的行为。

停在了这个十字路口边的小摊,买了根冰棍很慢的走着。

一辆摩托车突然从身边飞过,就是在走神的一刹那。

保险杠猛地撞上了小腿。

小子,不长眼啊。

看了看那中年男子的嘴脸,不知道为什么而直接产生的厌恶在心里蔓延。

什么也没有说,直接就是把冰棍扔了上去,打在了胸前。

看着他扭曲的表情,站在那。

这个时候什么都想好了,他想找麻烦,就闹,谁怕谁。

就这样对峙着停留了片刻,这样的我,怎么会是这个样子。似乎是想到了什么。

对不起勒,心情不好。

丢下一句话后直接将中年男子扔在了那,拖着麻木的右腿离开了,大片的淤青散发的疼痛信号促使我更快的回家。

这是怎么了。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这样一种令人讨厌的生物。

愤恼的惹怒身边的每一个人。

回到家时看着爸妈说些什么,我想应该是吵起来了。

是不是说,我这样一个小孩就是一个会令人生气的物种,自从丧失童真之后。

他们的事,我就不要参与了把,以后不要惹他们生气了。

我就应该五点中爬起,早早的坐在窗台,看完日出,把朋友们一个一个都叫起来,和他这种喧嚣的世界中,到底什么才会是那种真实永恒的存在,有没有哪一天会在一个特定时刻看到某个事物时会回想起记忆中的那些长久。

小摊边暗黄的灯光悄悄刺破了黑夜特有吸收任何反射光而不被人们猜透体内物质的表皮,可以浅浅看到周围的组成,就好像是在灵魂破体那一刻看清的周围实质性的悼念,一切都是映衬着一种浓浓的忧伤。

这里是斯芬克斯之谜的所在,是一切艺术的起源,不同人都会随着阳光或是月光的照耀下到达这个角落,轻轻在其中晃过。

小孩不停地踢着脚下的易拉罐,在大人的呵斥声中不情愿的跑开。少年们聚在一起,大吼着他们单独的语言,似乎这而完全不可能是忧伤的所在处。

轻轻的被这暗黄色的灯光所包裹着,低着头,埋下有些臃肿的眼睛在自身的阴影中。

老街边的二胡一排排斜挂在店中,几个小孩坐在一旁抬起稚嫩的手左右摇摆着弓子,欢快的节奏打乱了心境,不由的加快了步伐,讨厌一切打乱负面情绪的任何节奏。

或许这更像是一种疾病,或许说是穿越到另一个荒凉世界的异能。

走出家门时是在电脑上看东西的,妈妈走来叫我让给爸爸,他没事做,会很无聊,又要胡思乱想了。

我听到这个的时直接就是抵触,不需要任何的解释。

是否就是说。。。我不想贬低我爸,也不是瞧不起,不过他确实是一个病态赌鬼,那些给家里带来的麻烦。

记得妈妈说过是因为奶奶的教育问题,是来自上一辈的纵容,可是我想说,你这样就不是另外的纵容了,你是不知道他在网上到底是干些什么。

这也是无意中发现的,以及那些他手机里的短信。

还是没有说出口,我心疼妈妈,我也不想看到爸爸一次又一次在脸上浮现出那种令人心悸的内疚,在这样的气氛中我是应该怎么做。

我选择了逃离,在房间里,完全不管气温的存在将所有被褥全都压在身上,从小腹开始涌出一种莫名其妙的难过,没有缘由的。再回忆起完全没有当时的感受了。

我开始莫名的发起了脾气,吵着不去练街舞了,晚上呆在家。

妈妈过来了,很温和的和我有意没意的聊着,你那么喜欢街舞,又怎么会。。。

我不想在聊下去了,我害怕再呆上一分钟我的脸部姿态都会让妈妈感到不安,我用力用手将鼻子塞住,堵住了随时想要爆发的泪水和哽咽,这些无任何来由的感受,却总是会将自己带到一个情绪的巅峰。

我急忙换上衣服出去了,说着想要立刻去练舞,跑了出去,完全是要控制不住呼吸的律动了。

确定走在了一个无人路过的小摊口,开始坐在阶梯上,放开了声音。

明明就感觉自己会是一个幸福的人,明明就是一个从来不懂得忧愁的人,明明就是活在一个完好的世界中,明明就能在朋友中忘记一切不知死活的疯玩疯闹,为什么喜欢扩大那些悲伤。

在一些时刻做出一些自己都感到奇怪的表现,是为了证实自己的成长还是与父母斗气的叛逆.

是有谁可以知道。

在舞房里狠狠的转了十圈风车将左肩的表皮磨破后便走了,做了一些完全不符合逻辑的行为。

停在了这个十字路口边的小摊,买了根冰棍很慢的走着。

一辆摩托车突然从身边飞过,就是在走神的一刹那。

保险杠猛地撞上了小腿。

小子,不长眼啊。

看了看那中年男子的嘴脸,不知道为什么而直接产生的厌恶在心里蔓延。

什么也没有说,直接就是把冰棍扔了上去,打在了胸前。

看着他扭曲的表情,站在那。

这个时候什么都想好了,他想找麻烦,就闹,谁怕谁。

就这样对峙着停留了片刻,这样的我,怎么会是这个样子。似乎是想到了什么。

对不起勒,心情不好。

丢下一句话后直接将中年男子扔在了那,拖着麻木的右腿离开了,大片的淤青散发的疼痛信号促使我更快的回家。

这是怎么了。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这样一种令人讨厌的生物。

愤恼的惹怒身边的每一个人。

回到家时看着爸妈说些什么,我想应该是吵起来了。

是不是说,我这样一个小孩就是一个会令人生气的物种,自从丧失童真之后。

他们的事,我就不要参与了把,以后不要惹他们生气了。

我就应该五点中爬起,早早的坐在窗台,看完日出,把朋友们一个一个都叫起来,和他

猜猜他是谁?

同学们在一起,每天都要见面,自然是再熟悉不过的了。可真是这样的么?为了测试同学之间的了解程度,促进同学之间的相互沟通,郭老师组织班上的同学做了一个“心有灵犀”的小游戏。

规则:由一个同学上台,做出班上另一个同学的习惯动作,让大家猜这个同学是谁。

游戏开始了,胡磊先上,他做了一个用嘴咬住指头动作,便开始等待同学的答案。“只有一个动作?猜不到的啊!”有人叫了起来,其他同学也争先恐后的附和着,纷纷要求胡磊再做一个,胡磊想了想,学起小鸭子一摇一摆的走路姿势,“哈哈,是陈开元!”一个同学大叫,我一想,是啊,陈开元最爱走鸭子步了,我也喊到:“就是陈开元!”胡磊看大家都猜到了,开心地点了点头。

接下来是郭子玮,他一上场就把胳膊围成了一个椭圆形,前臂不停地在眼前左右晃动。大家一看,都产生了嘀咕,“这不是一个哭的动作么?是谁经常做这种动作呢。”突然,我想到了孙凯洋,他只要上课发言回答问题回答错了,就会做这样一个动作。其他同学也在同一时间开窍,高呼孙凯洋的大名。郭子玮点了点头,孙凯洋似乎害羞,又做了这样一个动作,把我搞的大笑不止。笑归笑,可意想不到的是,下一个魏丹竟然扮演起了我,双肩书包为道具,两个背带挎在胳膊肘里,一副松垮垮的样子。大家想了许久,喊出了“刘靖仪”可魏丹摇摇头,大家又想了许久,把目光集中到我身上,我还没反应过来,心想:看着我干吗?我很帅么?可当听到他们高呼我的名字时,我恍然大悟,只见魏丹点了点头。啊?我?晕!……

游戏结束了,大部分习惯动作同学们都猜中了,可见,我们之间还是很了解的嘛!但这些毕竟只是表面上的习惯动作,我们还应该更深入地发现并学习别人的长处,互相取长补短,互相帮助,使我们这个集体更加团结,更加和谐。

天鹅之死

夜晚的天空说不上是否安静,大厅里月亮轻柔地纺出薄纱,抖落到城市、村庄、森林和池塘,却不知星星一闪一闪地将墨水撒满了夜空。淡淡的。但是,也许月亮太专注,星星太放肆,谁也没有注意到划过天空的两只无助的天鹅,他们被枪声所追逐,子弹不懂天鹅的美丽?是因为夜晚的黑暗吗?子弹拥有了温度; 他坠落下来,掉进一个苇塘,接着是红色蔓延,与池水融合,像鸡尾酒,猎人来品尝了,她匆匆瞥他最后一眼,急忙向密密的苇塘飞去,然而一枪又射来,她受伤了,但心中却有个信念让她竭尽全力逃脱。几天后,她,他的遗孀,为他诞下了彼此唯一的孩子,当孩子刚刚可以自理时,她也去了,她没有把自己的任何记忆讲给他。 他在长大,渐渐像他父亲,一身洁白的羽毛,头高傲地轻轻扬起,眸子里是不寻常于其他鸟类的神情,似乎他不是鸟类,他骨子里的――是高贵……

母亲去后,因为在原来的浅滩他的生计很成问题,他只有到处奔波来填饱肚子,现在,他终于找到适合自己的地方了,这是一个好地方,他坚信没有任何人来过,这里有丰富的鱼虾,他自己这辈子都吃不完,池塘边有松软的草地,饱餐之后,他在上面熟睡了,几天来终于可以合眼了。

然而又有不速之客,不,似乎他们对这里更熟悉,他们是一群矮矮的,傻乎乎只会“嘎嘎”叫的家伙,他们缓慢地左右摇摆地移来,很笨的样子。终于逼近天鹅了,其中一只最大个儿的,也是最肥胖的一只睁大了眼,贴近这只更大个儿的生物,“啊”地叫了一声,“怪物!”然后就带着别的家伙跑开了,天鹅立即醒了,他也着实吓了一跳,除了自己和他的食物他还没见过什么活的东西。好像那群胖家伙也感受到了他的心思,想他没什么可怕,更何况他们十几倍军事力量于他,倒不如把他赶出自己的领地!“嘿,走开!你这怪物!”显然,那些家伙气焰嚣张了许多,“为什么?”他很惊愕,“为什么?因为你和我们张的不一样啊!我们是鸭子,而你是哪个劣等民族啊,大怪物!”“请别叫我大怪物,我可以跟你们相处得很好。”“那我们的安危呢?我们可不想让社群生活在恐慌、不安中!”“我不是……”“好了好了……倒看你不是脏兮兮的可怜虫,你留下吧,这可是我们收留你呀,因为你还可以帮我们做些事,不过不知你是不是伪装,现在这样的坏人可多啦。”其中“收留”二字音很重,这一切使天鹅接受不了,但他想:这生活中的一切都应是美好、公平的,那些所谓鸭子应该会渐渐接受他的。

但事情毕竟不一定都是自己说的算,鸭群中时时刻刻都充满了对他的歧视,小鸭们整天骑在他身上玩,有时还会打他,老人们总是指责他,就连乞丐都拿他过不去,但他从不发火,就像成千上万的人争取绿卡一样,他要争取在这个社会的居住权。他仍以为一切都会好的,总抱着乐观的念头,但似乎命运的指向永远是一方,日子没有改变…… ; ; ; ; 时间像天鹅一般善于求全,为了那些度日如年的人,转眼就过去了,到了冬天,很冷,但天鹅不知为何没鸭子腾出间屋子让他住,他给人们帮了多少忙呢?他没想过,只知道人们应该喜欢他。他争取过一间狭小的屋子,但是自己却不被人接受。他忘不了临走时鸭子们气急败坏地说:“滚吧,你这只怪物,丑八怪,我们这里容纳不了你!”,“露出马脚了,你这个坏东西,我们才不引狼入室!”说着,有用棍子打他的,也有用东西丢他的,也有唾骂的,他觉得自己错了…… ; ; ; ; 伤口被北风吹得隐隐作痛,很冷,他只能躲在光秃秃的树下孤独地哀鸣,口中呼出的热气很快又被冷气冲淡,然后又被冷风吹走,他知道自己飞不动了,没有食物,只能坐以待毙…… ; ; ; ; 雪很大,风很狂,泪很涩,但,心更痛。 ; ; ; 他每天尝试着做死前最后的游戏,很无聊,虽然他没有力气哀鸣,但仍呼出热气,没有从前热,很快被冷气冲淡,然后又被冷风吹走,不出几天,他已经焉焉一息。最后一声天鹅鸣叫使人们知道天鹅去了…… ; ; ; ; ;天鹅的身体渐渐从冰封中显现,春天又来了,那片土地终于得到了人的造访,那是老师领着一群小朋友在春游,几个小朋友唱着“白毛浮绿水”蹦跳着,他们还没见过这样的自然,好美!踢开一群笨鸭,他们发现了一只死去的天鹅,顿时很是感伤。“是猎人干的吗?”“不会的,猎人不是为了打猎而打猎的。”另一个小孩说。“哦,孩子们,你们再猜猜看呢?到底是怎么回事?天鹅怎么死去了呢?”接下来的是充满童真的想象和不休的争论,但总是没人说出天鹅真正的死因,连老师都搞不懂了。 ; ; ; 天鹅之死夜晚的天空说不上是否安静,大厅里月亮轻柔地纺出薄纱,抖落到城市、村庄、森林和池塘,却不知星星一闪一闪地将墨水撒满了夜空。淡淡的。但是,也许月亮太专注,星星太放肆,谁也没有注意到划过天空的两只无助的天鹅,他们被枪声所追逐,子弹不懂天鹅的美丽?是因为夜晚的黑暗吗?子弹拥有了温度; 他坠落下来,掉进一个苇塘,接着是红色蔓延,与池水融合,像鸡尾酒,猎人来品尝了,她匆匆瞥他最后一眼,急忙向密密的苇塘飞去,然而一枪又射来,她受伤了,但心中却有个信念让她竭尽全力逃脱。几天后,她,他的遗孀,为他诞下了彼此唯一的孩子,当孩子刚刚可以自理时,她也去了,她没有把自己的任何记忆讲给他。 他在长大,渐渐像他父亲,一身洁白的羽毛,头高傲地轻轻扬起,眸子里是不寻常于其他鸟类的神情,似乎他不是鸟类,他骨子里的――是高贵……

母亲去后,因为在原来的浅滩他的生计很成问题,他只有到处奔波来填饱肚子,现在,他终于找到适合自己的地方了,这是一个好地方,他坚信没有任何人来过,这里有丰富的鱼虾,他自己这辈子都吃不完,池塘边有松软的草地,饱餐之后,他在上面熟睡了,几天来终于可以合眼了。

然而又有不速之客,不,似乎他们对这里更熟悉,他们是一群矮矮的,傻乎乎只会“嘎嘎”叫的家伙,他们缓慢地左右摇摆地移来,很笨的样子。终于逼近天鹅了,其中一只最大个儿的,也是最肥胖的一只睁大了眼,贴近这只更大个儿的生物,“啊”地叫了一声,“怪物!”然后就带着别的家伙跑开了,天鹅立即醒了,他也着实吓了一跳,除了自己和他的食物他还没见过什么活的东西。好像那群胖家伙也感受到了他的心思,想他没什么可怕,更何况他们十几倍军事力量于他,倒不如把他赶出自己的领地!“嘿,走开!你这怪物!”显然,那些家伙气焰嚣张了许多,“为什么?”他很惊愕,“为什么?因为你和我们张的不一样啊!我们是鸭子,而你是哪个劣等民族啊,大怪物!”“请别叫我大怪物,我可以跟你们相处得很好。”“那我们的安危呢?我们可不想让社群生活在恐慌、不安中!”“我不是……”“好了好了……倒看你不是脏兮兮的可怜虫,你留下吧,这可是我们收留你呀,因为你还可以帮我们做些事,不过不知你是不是伪装,现在这样的坏人可多啦。”其中“收留”二字音很重,这一切使天鹅接受不了,但他想:这生活中的一切都应是美好、公平的,那些所谓鸭子应该会渐渐接受他的。

但事情毕竟不一定都是自己说的算,鸭群中时时刻刻都充满了对他的歧视,小鸭们整天骑在他身上玩,有时还会打他,老人们总是指责他,就连乞丐都拿他过不去,但他从不发火,就像成千上万的人争取绿卡一样,他要争取在这个社会的居住权。他仍以为一切都会好的,总抱着乐观的念头,但似乎命运的指向永远是一方,日子没有改变…… ; ; ; ; 时间像天鹅一般善于求全,为了那些度日如年的人,转眼就过去了,到了冬天,很冷,但天鹅不知为何没鸭子腾出间屋子让他住,他给人们帮了多少忙呢?他没想过,只知道人们应该喜欢他。他争取过一间狭小的屋子,但是自己却不被人接受。他忘不了临走时鸭子们气急败坏地说:“滚吧,你这只怪物,丑八怪,我们这里容纳不了你!”,“露出马脚了,你这个坏东西,我们才不引狼入室!”说着,有用棍子打他的,也有用东西丢他的,也有唾骂的,他觉得自己错了…… ; ; ; ; 伤口被北风吹得隐隐作痛,很冷,他只能躲在光秃秃的树下孤独地哀鸣,口中呼出的热气很快又被冷气冲淡,然后又被冷风吹走,他知道自己飞不动了,没有食物,只能坐以待毙…… ; ; ; ; 雪很大,风很狂,泪很涩,但,心更痛。 ; ; ; 他每天尝试着做死前最后的游戏,很无聊,虽然他没有力气哀鸣,但仍呼出热气,没有从前热,很快被冷气冲淡,然后又被冷风吹走,不出几天,他已经焉焉一息。最后一声天鹅鸣叫使人们知道天鹅去了…… ; ; ; ; ;天鹅的身体渐渐从冰封中显现,春天又来了,那片土地终于得到了人的造访,那是老师领着一群小朋友在春游,几个小朋友唱着“白毛浮绿水”蹦跳着,他们还没见过这样的自然,好美!踢开一群笨鸭,他们发现了一只死去的天鹅,顿时很是感伤。“是猎人干的吗?”“不会的,猎人不是为了打猎而打猎的。”另一个小孩说。“哦,孩子们,你们再猜猜看呢?到底是怎么回事?天鹅怎么死去了呢?”接下来的是充满童真的想象和不休的争论,但总是没人说出天鹅真正的死因,连老师都搞不懂了。 ; ; ; 天鹅之死夜晚的天空说不上是否安静,大厅里月亮轻柔地纺出薄纱,抖落到城市、村庄、森林和池塘,却不知星星一闪一闪地将墨水撒满了夜空。淡淡的。但是,也许月亮太专注,星星太放肆,谁也没有注意到划过天空的两只无助的天鹅,他们被枪声所追逐,子弹不懂天鹅的美丽?是因为夜晚的黑暗吗?子弹拥有了温度; 他坠落下来,掉进一个苇塘,接着是红色蔓延,与池水融合,像鸡尾酒,猎人来品尝了,她匆匆瞥他最后一眼,急忙向密密的苇塘飞去,然而一枪又射来,她受伤了,但心中却有个信念让她竭尽全力逃脱。几天后,她,他的遗孀,为他诞下了彼此唯一的孩子,当孩子刚刚可以自理时,她也去了,她没有把自己的任何记忆讲给他。 他在长大,渐渐像他父亲,一身洁白的羽毛,头高傲地轻轻扬起,眸子里是不寻常于其他鸟类的神情,似乎他不是鸟类,他骨子里的――是高贵……

母亲去后,因为在原来的浅滩他的生计很成问题,他只有到处奔波来填饱肚子,现在,他终于找到适合自己的地方了,这是一个好地方,他坚信没有任何人来过,这里有丰富的鱼虾,他自己这辈子都吃不完,池塘边有松软的草地,饱餐之后,他在上面熟睡了,几天来终于可以合眼了。

然而又有不速之客,不,似乎他们对这里更熟悉,他们是一群矮矮的,傻乎乎只会“嘎嘎”叫的家伙,他们缓慢地左右摇摆地移来,很笨的样子。终于逼近天鹅了,其中一只最大个儿的,也是最肥胖的一只睁大了眼,贴近这只更大个儿的生物,“啊”地叫了一声,“怪物!”然后就带着别的家伙跑开了,天鹅立即醒了,他也着实吓了一跳,除了自己和他的食物他还没见过什么活的东西。好像那群胖家伙也感受到了他的心思,想他没什么可怕,更何况他们十几倍军事力量于他,倒不如把他赶出自己的领地!“嘿,走开!你这怪物!”显然,那些家伙气焰嚣张了许多,“为什么?”他很惊愕,“为什么?因为你和我们张的不一样啊!我们是鸭子,而你是哪个劣等民族啊,大怪物!”“请别叫我大怪物,我可以跟你们相处得很好。”“那我们的安危呢?我们可不想让社群生活在恐慌、不安中!”“我不是……”“好了好了……倒看你不是脏兮兮的可怜虫,你留下吧,这可是我们收留你呀,因为你还可以帮我们做些事,不过不知你是不是伪装,现在这样的坏人可多啦。”其中“收留”二字音很重,这一切使天鹅接受不了,但他想:这生活中的一切都应是美好、公平的,那些所谓鸭子应该会渐渐接受他的。

但事情毕竟不一定都是自己说的算,鸭群中时时刻刻都充满了对他的歧视,小鸭们整天骑在他身上玩,有时还会打他,老人们总是指责他,就连乞丐都拿他过不去,但他从不发火,就像成千上万的人争取绿卡一样,他要争取在这个社会的居住权。他仍以为一切都会好的,总抱着乐观的念头,但似乎命运的指向永远是一方,日子没有改变…… ; ; ; ; 时间像天鹅一般善于求全,为了那些度日如年的人,转眼就过去了,到了冬天,很冷,但天鹅不知为何没鸭子腾出间屋子让他住,他给人们帮了多少忙呢?他没想过,只知道人们应该喜欢他。他争取过一间狭小的屋子,但是自己却不被人接受。他忘不了临走时鸭子们气急败坏地说:“滚吧,你这只怪物,丑八怪,我们这里容纳不了你!”,“露出马脚了,你这个坏东西,我们才不引狼入室!”说着,有用棍子打他的,也有用东西丢他的,也有唾骂的,他觉得自己错了…… ; ; ; ; 伤口被北风吹得隐隐作痛,很冷,他只能躲在光秃秃的树下孤独地哀鸣,口中呼出的热气很快又被冷气冲淡,然后又被冷风吹走,他知道自己飞不动了,没有食物,只能坐以待毙…… ; ; ; ; 雪很大,风很狂,泪很涩,但,心更痛。 ; ; ; 他每天尝试着做死前最后的游戏,很无聊,虽然他没有力气哀鸣,但仍呼出热气,没有从前热,很快被冷气冲淡,然后又被冷风吹走,不出几天,他已经焉焉一息。最后一声天鹅鸣叫使人们知道天鹅去了…… ; ; ; ; ;天鹅的身体渐渐从冰封中显现,春天又来了,那片土地终于得到了人的造访,那是老师领着一群小朋友在春游,几个小朋友唱着“白毛浮绿水”蹦跳着,他们还没见过这样的自然,好美!踢开一群笨鸭,他们发现了一只死去的天鹅,顿时很是感伤。“是猎人干的吗?”“不会的,猎人不是为了打猎而打猎的。”另一个小孩说。“哦,孩子们,你们再猜猜看呢?到底是怎么回事?天鹅怎么死去了呢?”接下来的是充满童真的想象和不休的争论,但总是没人说出天鹅真正的死因,连老师都搞不懂了。 ; ; ; 天鹅之死夜晚的天空说不上是否安静,大厅里月亮轻柔地纺出薄纱,抖落到城市、村庄、森林和池塘,却不知星星一闪一闪地将墨水撒满了夜空。淡淡的。但是,也许月亮太专注,星星太放肆,谁也没有注意到划过天空的两只无助的天鹅,他们被枪声所追逐,子弹不懂天鹅的美丽?是因为夜晚的黑暗吗?子弹拥有了温度; 他坠落下来,掉进一个苇塘,接着是红色蔓延,与池水融合,像鸡尾酒,猎人来品尝了,她匆匆瞥他最后一眼,急忙向密密的苇塘飞去,然而一枪又射来,她受伤了,但心中却有个信念让她竭尽全力逃脱。几天后,她,他的遗孀,为他诞下了彼此唯一的孩子,当孩子刚刚可以自理时,她也去了,她没有把自己的任何记忆讲给他。 他在长大,渐渐像他父亲,一身洁白的羽毛,头高傲地轻轻扬起,眸子里是不寻常于其他鸟类的神情,似乎他不是鸟类,他骨子里的――是高贵……

母亲去后,因为在原来的浅滩他的生计很成问题,他只有到处奔波来填饱肚子,现在,他终于找到适合自己的地方了,这是一个好地方,他坚信没有任何人来过,这里有丰富的鱼虾,他自己这辈子都吃不完,池塘边有松软的草地,饱餐之后,他在上面熟睡了,几天来终于可以合眼了。

然而又有不速之客,不,似乎他们对这里更熟悉,他们是一群矮矮的,傻乎乎只会“嘎嘎”叫的家伙,他们缓慢地左右摇摆地移来,很笨的样子。终于逼近天鹅了,其中一只最大个儿的,也是最肥胖的一只睁大了眼,贴近这只更大个儿的生物,“啊”地叫了一声,“怪物!”然后就带着别的家伙跑开了,天鹅立即醒了,他也着实吓了一跳,除了自己和他的食物他还没见过什么活的东西。好像那群胖家伙也感受到了他的心思,想他没什么可怕,更何况他们十几倍军事力量于他,倒不如把他赶出自己的领地!“嘿,走开!你这怪物!”显然,那些家伙气焰嚣张了许多,“为什么?”他很惊愕,“为什么?因为你和我们张的不一样啊!我们是鸭子,而你是哪个劣等民族啊,大怪物!”“请别叫我大怪物,我可以跟你们相处得很好。”“那我们的安危呢?我们可不想让社群生活在恐慌、不安中!”“我不是……”“好了好了……倒看你不是脏兮兮的可怜虫,你留下吧,这可是我们收留你呀,因为你还可以帮我们做些事,不过不知你是不是伪装,现在这样的坏人可多啦。”其中“收留”二字音很重,这一切使天鹅接受不了,但他想:这生活中的一切都应是美好、公平的,那些所谓鸭子应该会渐渐接受他的。

但事情毕竟不一定都是自己说的算,鸭群中时时刻刻都充满了对他的歧视,小鸭们整天骑在他身上玩,有时还会打他,老人们总是指责他,就连乞丐都拿他过不去,但他从不发火,就像成千上万的人争取绿卡一样,他要争取在这个社会的居住权。他仍以为一切都会好的,总抱着乐观的念头,但似乎命运的指向永远是一方,日子没有改变…… ; ; ; ; 时间像天鹅一般善于求全,为了那些度日如年的人,转眼就过去了,到了冬天,很冷,但天鹅不知为何没鸭子腾出间屋子让他住,他给人们帮了多少忙呢?他没想过,只知道人们应该喜欢他。他争取过一间狭小的屋子,但是自己却不被人接受。他忘不了临走时鸭子们气急败坏地说:“滚吧,你这只怪物,丑八怪,我们这里容纳不了你!”,“露出马脚了,你这个坏东西,我们才不引狼入室!”说着,有用棍子打他的,也有用东西丢他的,也有唾骂的,他觉得自己错了…… ; ; ; ; 伤口被北风吹得隐隐作痛,很冷,他只能躲在光秃秃的树下孤独地哀鸣,口中呼出的热气很快又被冷气冲淡,然后又被冷风吹走,他知道自己飞不动了,没有食物,只能坐以待毙…… ; ; ; ; 雪很大,风很狂,泪很涩,但,心更痛。 ; ; ; 他每天尝试着做死前最后的游戏,很无聊,虽然他没有力气哀鸣,但仍呼出热气,没有从前热,很快被冷气冲淡,然后又被冷风吹走,不出几天,他已经焉焉一息。最后一声天鹅鸣叫使人们知道天鹅去了…… ; ; ; ; ;天鹅的身体渐渐从冰封中显现,春天又来了,那片土地终于得到了人的造访,那是老师领着一群小朋友在春游,几个小朋友唱着“白毛浮绿水”蹦跳着,他们还没见过这样的自然,好美!踢开一群笨鸭,他们发现了一只死去的天鹅,顿时很是感伤。“是猎人干的吗?”“不会的,猎人不是为了打猎而打猎的。”另一个小孩说。“哦,孩子们,你们再猜猜看呢?到底是怎么回事?天鹅怎么死去了呢?”接下来的是充满童真的想象和不休的争论,但总是没人说出天鹅真正的死因,连老师都搞不懂了。 ; ; ; 天鹅之死夜晚的天空说不上是否安静,大厅里月亮轻柔地纺出薄纱,抖落到城市、村庄、森林和池塘,却不知星星一闪一闪地将墨水撒满了夜空。淡淡的。但是,也许月亮太专注,星星太放肆,谁也没有注意到划过天空的两只无助的天鹅,他们被枪声所追逐,子弹不懂天鹅的美丽?是因为夜晚的黑暗吗?子弹拥有了温度; 他坠落下来,掉进一个苇塘,接着是红色蔓延,与池水融合,像鸡尾酒,猎人来品尝了,她匆匆瞥他最后一眼,急忙向密密的苇塘飞去,然而一枪又射来,她受伤了,但心中却有个信念让她竭尽全力逃脱。几天后,她,他的遗孀,为他诞下了彼此唯一的孩子,当孩子刚刚可以自理时,她也去了,她没有把自己的任何记忆讲给他。 他在长大,渐渐像他父亲,一身洁白的羽毛,头高傲地轻轻扬起,眸子里是不寻常于其他鸟类的神情,似乎他不是鸟类,他骨子里的――是高贵……

母亲去后,因为在原来的浅滩他的生计很成问题,他只有到处奔波来填饱肚子,现在,他终于找到适合自己的地方了,这是一个好地方,他坚信没有任何人来过,这里有丰富的鱼虾,他自己这辈子都吃不完,池塘边有松软的草地,饱餐之后,他在上面熟睡了,几天来终于可以合眼了。

然而又有不速之客,不,似乎他们对这里更熟悉,他们是一群矮矮的,傻乎乎只会“嘎嘎”叫的家伙,他们缓慢地左右摇摆地移来,很笨的样子。终于逼近天鹅了,其中一只最大个儿的,也是最肥胖的一只睁大了眼,贴近这只更大个儿的生物,“啊”地叫了一声,“怪物!”然后就带着别的家伙跑开了,天鹅立即醒了,他也着实吓了一跳,除了自己和他的食物他还没见过什么活的东西。好像那群胖家伙也感受到了他的心思,想他没什么可怕,更何况他们十几倍军事力量于他,倒不如把他赶出自己的领地!“嘿,走开!你这怪物!”显然,那些家伙气焰嚣张了许多,“为什么?”他很惊愕,“为什么?因为你和我们张的不一样啊!我们是鸭子,而你是哪个劣等民族啊,大怪物!”“请别叫我大怪物,我可以跟你们相处得很好。”“那我们的安危呢?我们可不想让社群生活在恐慌、不安中!”“我不是……”“好了好了……倒看你不是脏兮兮的可怜虫,你留下吧,这可是我们收留你呀,因为你还可以帮我们做些事,不过不知你是不是伪装,现在这样的坏人可多啦。”其中“收留”二字音很重,这一切使天鹅接受不了,但他想:这生活中的一切都应是美好、公平的,那些所谓鸭子应该会渐渐接受他的。

但事情毕竟不一定都是自己说的算,鸭群中时时刻刻都充满了对他的歧视,小鸭们整天骑在他身上玩,有时还会打他,老人们总是指责他,就连乞丐都拿他过不去,但他从不发火,就像成千上万的人争取绿卡一样,他要争取在这个社会的居住权。他仍以为一切都会好的,总抱着乐观的念头,但似乎命运的指向永远是一方,日子没有改变…… ; ; ; ; 时间像天鹅一般善于求全,为了那些度日如年的人,转眼就过去了,到了冬天,很冷,但天鹅不知为何没鸭子腾出间屋子让他住,他给人们帮了多少忙呢?他没想过,只知道人们应该喜欢他。他争取过一间狭小的屋子,但是自己却不被人接受。他忘不了临走时鸭子们气急败坏地说:“滚吧,你这只怪物,丑八怪,我们这里容纳不了你!”,“露出马脚了,你这个坏东西,我们才不引狼入室!”说着,有用棍子打他的,也有用东西丢他的,也有唾骂的,他觉得自己错了…… ; ; ; ; 伤口被北风吹得隐隐作痛,很冷,他只能躲在光秃秃的树下孤独地哀鸣,口中呼出的热气很快又被冷气冲淡,然后又被冷风吹走,他知道自己飞不动了,没有食物,只能坐以待毙…… ; ; ; ; 雪很大,风很狂,泪很涩,但,心更痛。 ; ; ; 他每天尝试着做死前最后的游戏,很无聊,虽然他没有力气哀鸣,但仍呼出热气,没有从前热,很快被冷气冲淡,然后又被冷风吹走,不出几天,他已经焉焉一息。最后一声天鹅鸣叫使人们知道天鹅去了…… ; ; ; ; ;天鹅的身体渐渐从冰封中显现,春天又来了,那片土地终于得到了人的造访,那是老师领着一群小朋友在春游,几个小朋友唱着“白毛浮绿水”蹦跳着,他们还没见过这样的自然,好美!踢开一群笨鸭,他们发现了一只死去的天鹅,顿时很是感伤。“是猎人干的吗?”“不会的,猎人不是为了打猎而打猎的。”另一个小孩说。“哦,孩子们,你们再猜猜看呢?到底是怎么回事?天鹅怎么死去了呢?”接下来的是充满童真的想象和不休的争论,但总是没人说出天鹅真正的死因,连老师都搞不懂了。 ; ; ; 天鹅之死夜晚的天空说不上是否安静,大厅里月亮轻柔地纺出薄纱,抖落到城市、村庄、森林和池塘,却不知星星一闪一闪地将墨水撒满了夜空。淡淡的。但是,也许月亮太专注,星星太放肆,谁也没有注意到划过天空的两只无助的天鹅,他们被枪声所追逐,子弹不懂天鹅的美丽?是因为夜晚的黑暗吗?子弹拥有了温度; 他坠落下来,掉进一个苇塘,接着是红色蔓延,与池水融合,像鸡尾酒,猎人来品尝了,她匆匆瞥他最后一眼,急忙向密密的苇塘飞去,然而一枪又射来,她受伤了,但心中却有个信念让她竭尽全力逃脱。几天后,她,他的遗孀,为他诞下了彼此唯一的孩子,当孩子刚刚可以自理时,她也去了,她没有把自己的任何记忆讲给他。 他在长大,渐渐像他父亲,一身洁白的羽毛,头高傲地轻轻扬起,眸子里是不寻常于其他鸟类的神情,似乎他不是鸟类,他骨子里的――是高贵……

母亲去后,因为在原来的浅滩他的生计很成问题,他只有到处奔波来填饱肚子,现在,他终于找到适合自己的地方了,这是一个好地方,他坚信没有任何人来过,这里有丰富的鱼虾,他自己这辈子都吃不完,池塘边有松软的草地,饱餐之后,他在上面熟睡了,几天来终于可以合眼了。

然而又有不速之客,不,似乎他们对这里更熟悉,他们是一群矮矮的,傻乎乎只会“嘎嘎”叫的家伙,他们缓慢地左右摇摆地移来,很笨的样子。终于逼近天鹅了,其中一只最大个儿的,也是最肥胖的一只睁大了眼,贴近这只更大个儿的生物,“啊”地叫了一声,“怪物!”然后就带着别的家伙跑开了,天鹅立即醒了,他也着实吓了一跳,除了自己和他的食物他还没见过什么活的东西。好像那群胖家伙也感受到了他的心思,想他没什么可怕,更何况他们十几倍军事力量于他,倒不如把他赶出自己的领地!“嘿,走开!你这怪物!”显然,那些家伙气焰嚣张了许多,“为什么?”他很惊愕,“为什么?因为你和我们张的不一样啊!我们是鸭子,而你是哪个劣等民族啊,大怪物!”“请别叫我大怪物,我可以跟你们相处得很好。”“那我们的安危呢?我们可不想让社群生活在恐慌、不安中!”“我不是……”“好了好了……倒看你不是脏兮兮的可怜虫,你留下吧,这可是我们收留你呀,因为你还可以帮我们做些事,不过不知你是不是伪装,现在这样的坏人可多啦。”其中“收留”二字音很重,这一切使天鹅接受不了,但他想:这生活中的一切都应是美好、公平的,那些所谓鸭子应该会渐渐接受他的。

但事情毕竟不一定都是自己说的算,鸭群中时时刻刻都充满了对他的歧视,小鸭们整天骑在他身上玩,有时还会打他,老人们总是指责他,就连乞丐都拿他过不去,但他从不发火,就像成千上万的人争取绿卡一样,他要争取在这个社会的居住权。他仍以为一切都会好的,总抱着乐观的念头,但似乎命运的指向永远是一方,日子没有改变…… ; ; ; ; 时间像天鹅一般善于求全,为了那些度日如年的人,转眼就过去了,到了冬天,很冷,但天鹅不知为何没鸭子腾出间屋子让他住,他给人们帮了多少忙呢?他没想过,只知道人们应该喜欢他。他争取过一间狭小的屋子,但是自己却不被人接受。他忘不了临走时鸭子们气急败坏地说:“滚吧,你这只怪物,丑八怪,我们这里容纳不了你!”,“露出马脚了,你这个坏东西,我们才不引狼入室!”说着,有用棍子打他的,也有用东西丢他的,也有唾骂的,他觉得自己错了…… ; ; ; ; 伤口被北风吹得隐隐作痛,很冷,他只能躲在光秃秃的树下孤独地哀鸣,口中呼出的热气很快又被冷气冲淡,然后又被冷风吹走,他知道自己飞不动了,没有食物,只能坐以待毙…… ; ; ; ; 雪很大,风很狂,泪很涩,但,心更痛。 ; ; ; 他每天尝试着做死前最后的游戏,很无聊,虽然他没有力气哀鸣,但仍呼出热气,没有从前热,很快被冷气冲淡,然后又被冷风吹走,不出几天,他已经焉焉一息。最后一声天鹅鸣叫使人们知道天鹅去了…… ; ; ; ; ;天鹅的身体渐渐从冰封中显现,春天又来了,那片土地终于得到了人的造访,那是老师领着一群小朋友在春游,几个小朋友唱着“白毛浮绿水”蹦跳着,他们还没见过这样的自然,好美!踢开一群笨鸭,他们发现了一只死去的天鹅,顿时很是感伤。“是猎人干的吗?”“不会的,猎人不是为了打猎而打猎的。”另一个小孩说。“哦,孩子们,你们再猜猜看呢?到底是怎么回事?天鹅怎么死去了呢?”接下来的是充满童真的想象和不休的争论,但总是没人说出天鹅真正的死因,连老师都搞不懂了。 ; ; ; 天鹅之死夜晚的天空说不上是否安静,大厅里月亮轻柔地纺出薄纱,抖落到城市、村庄、森林和池塘,却不知星星一闪一闪地将墨水撒满了夜空。淡淡的。但是,也许月亮太专注,星星太放肆,谁也没有注意到划过天空的两只无助的天鹅,他们被枪声所追逐,子弹不懂天鹅的美丽?是因为夜晚的黑暗吗?子弹拥有了温度; 他坠落下来,掉进一个苇塘,接着是红色蔓延,与池水融合,像鸡尾酒,猎人来品尝了,她匆匆瞥他最后一眼,急忙向密密的苇塘飞去,然而一枪又射来,她受伤了,但心中却有个信念让她竭尽全力逃脱。几天后,她,他的遗孀,为他诞下了彼此唯一的孩子,当孩子刚刚可以自理时,她也去了,她没有把自己的任何记忆讲给他。 他在长大,渐渐像他父亲,一身洁白的羽毛,头高傲地轻轻扬起,眸子里是不寻常于其他鸟类的神情,似乎他不是鸟类,他骨子里的――是高贵……

母亲去后,因为在原来的浅滩他的生计很成问题,他只有到处奔波来填饱肚子,现在,他终于找到适合自己的地方了,这是一个好地方,他坚信没有任何人来过,这里有丰富的鱼虾,他自己这辈子都吃不完,池塘边有松软的草地,饱餐之后,他在上面熟睡了,几天来终于可以合眼了。

然而又有不速之客,不,似乎他们对这里更熟悉,他们是一群矮矮的,傻乎乎只会“嘎嘎”叫的家伙,他们缓慢地左右摇摆地移来,很笨的样子。终于逼近天鹅了,其中一只最大个儿的,也是最肥胖的一只睁大了眼,贴近这只更大个儿的生物,“啊”地叫了一声,“怪物!”然后就带着别的家伙跑开了,天鹅立即醒了,他也着实吓了一跳,除了自己和他的食物他还没见过什么活的东西。好像那群胖家伙也感受到了他的心思,想他没什么可怕,更何况他们十几倍军事力量于他,倒不如把他赶出自己的领地!“嘿,走开!你这怪物!”显然,那些家伙气焰嚣张了许多,“为什么?”他很惊愕,“为什么?因为你和我们张的不一样啊!我们是鸭子,而你是哪个劣等民族啊,大怪物!”“请别叫我大怪物,我可以跟你们相处得很好。”“那我们的安危呢?我们可不想让社群生活在恐慌、不安中!”“我不是……”“好了好了……倒看你不是脏兮兮的可怜虫,你留下吧,这可是我们收留你呀,因为你还可以帮我们做些事,不过不知你是不是伪装,现在这样的坏人可多啦。”其中“收留”二字音很重,这一切使天鹅接受不了,但他想:这生活中的一切都应是美好、公平的,那些所谓鸭子应该会渐渐接受他的。

但事情毕竟不一定都是自己说的算,鸭群中时时刻刻都充满了对他的歧视,小鸭们整天骑在他身上玩,有时还会打他,老人们总是指责他,就连乞丐都拿他过不去,但他从不发火,就像成千上万的人争取绿卡一样,他要争取在这个社会的居住权。他仍以为一切都会好的,总抱着乐观的念头,但似乎命运的指向永远是一方,日子没有改变…… ; ; ; ; 时间像天鹅一般善于求全,为了那些度日如年的人,转眼就过去了,到了冬天,很冷,但天鹅不知为何没鸭子腾出间屋子让他住,他给人们帮了多少忙呢?他没想过,只知道人们应该喜欢他。他争取过一间狭小的屋子,但是自己却不被人接受。他忘不了临走时鸭子们气急败坏地说:“滚吧,你这只怪物,丑八怪,我们这里容纳不了你!”,“露出马脚了,你这个坏东西,我们才不引狼入室!”说着,有用棍子打他的,也有用东西丢他的,也有唾骂的,他觉得自己错了…… ; ; ; ; 伤口被北风吹得隐隐作痛,很冷,他只能躲在光秃秃的树下孤独地哀鸣,口中呼出的热气很快又被冷气冲淡,然后又被冷风吹走,他知道自己飞不动了,没有食物,只能坐以待毙…… ; ; ; ; 雪很大,风很狂,泪很涩,但,心更痛。 ; ; ; 他每天尝试着做死前最后的游戏,很无聊,虽然他没有力气哀鸣,但仍呼出热气,没有从前热,很快被冷气冲淡,然后又被冷风吹走,不出几天,他已经焉焉一息。最后一声天鹅鸣叫使人们知道天鹅去了…… ; ; ; ; ;天鹅的身体渐渐从冰封中显现,春天又来了,那片土地终于得到了人的造访,那是老师领着一群小朋友在春游,几个小朋友唱着“白毛浮绿水”蹦跳着,他们还没见过这样的自然,好美!踢开一群笨鸭,他们发现了一只死去的天鹅,顿时很是感伤。“是猎人干的吗?”“不会的,猎人不是为了打猎而打猎的。”另一个小孩说。“哦,孩子们,你们再猜猜看呢?到底是怎么回事?天鹅怎么死去了呢?”接下来的是充满童真的想象和不休的争论,但总是没人说出天鹅真正的死因,连老师都搞不懂了。 ; ; ; 天鹅之死

周杰伦是怎样走红的

今年29岁的周杰伦是在台北市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的。他母亲是个中学老师,父亲在他年幼的时候就和母亲离了婚。正因为如此,母亲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他的身上。

周杰伦3岁的时候,母亲见他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就毫不犹豫地取出家里所有的积蓄,给他买了一架钢琴。于是,童年的周杰伦被剥夺了玩的权利,所有的日子都是在钢琴旁边度过的。可每次练琴的时候,一听到窗外同伴的嬉闹声,他就总是弹得心不在焉。于是,他母亲就拿着一根棍子,站在他后面,一直盯着他练完琴。

母亲的“棍棒教育”是周杰伦谈得一手好琴,但也使得他从小就不爱讲话,性格孤僻,学习成绩也一直不好。

周杰伦考上台北淡江高中后,由于会弹琴,他一下子成了学校里的“知名人物”。可当他的同学正紧张地准备考大学的时候,他却仍然沉溺在音乐爱好之中。在一般人眼中,他的前途一片渺茫。因为在那时,一个普通家庭出身的孩子,他最好的选择是学习数学、自然科学和计算机,以便日后找份好工作谋生,而音乐则是有钱人的奢侈品。显然,他们认为周杰伦奢侈不起。果然,1996年6月,高中毕业后的周杰伦一时找不到工作,便只好应聘到一家餐馆当了名服务生。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把厨师做好得菜送到餐厅,再由女服务员传到客人面前。这份工作看似简单,可真正做起来却并不容易。因为客人多了,就容易把菜传错。而一旦出了错,服务生不仅要受顾客的气,而且老板还要扣发薪水。

尽管工作上的烦心事不少,但周杰伦对音乐的爱好却有增无减。每次发了工资,他就往音乐超市里跑,几乎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买磁带上。平时他喜欢把单放机带在身边,没事就听音乐。

有一次,心情不错的周杰伦双手托着一盘菜,边走边听歌,不想,他一不小心竟与一位女服务员撞了个满怀,一盘热菜全部洒在了那位女服务员的身上。那女服务员的手被菜烫出了水泡,痛得大哭起来。餐厅经理听到哭声,立即赶了过来。他狠狠地批评了周杰伦一通,并毫不客气地罚了周杰伦2000元台币(折合人民币450元左右)。

不善言语的周杰伦一句话也没说,泪水直往肚子里咽。要知道,他那时的月薪才4000元台币呀!而现在,一下子就被经理扣掉了一半,他哪还有钱买磁带啊!

这事过后不久,餐厅的老板为提高餐厅的品位,在餐厅里配备了一架钢琴,想趁客人吃饭的时候奏乐助兴。可请来了好几位钢琴师,都因不合老板口味而被炒了鱿鱼。

一天下班后,手痒的周杰伦趁老板不在,用那架崭新的钢琴演奏了一首他自己刚刚创作的歌曲,让员工们大吃一惊:这个从来不爱讲话的大男孩,竟然还会弹钢琴!

很快,这事就传到了老板的耳朵里。老板当即叫来周杰伦,让他担任琴师在大厅里弹奏自己创作的乐曲。几天后,他又通知当地的电视台,说他那里的服务员不仅会弹钢琴,而且还能写歌曲。这样一来,老板借电视台炒作,一箭双雕,不仅提高了餐厅的知名度,而且还节省了一大笔请琴师的开销。

从此,周杰伦再也不用当服务员了,而是每天坐在钢琴前弹奏。刚开始,他还能弹奏自己创作的曲子,可时间长了,有些客人就要求点歌。这样,他就不得不顺着客人的情绪弹奏乐曲了。

又一次,餐厅里有位客人过生日,希望周杰伦弹奏一曲轻快的音乐。可偏偏这时,另一位喝多了酒的老板却甩出一大沓钞票,说要听点刺激的。见此场面,过生日的客人也不示弱,从提包里掏出一大沓钞票,“啪”地一声摔在周杰伦的面前说:“谁怕谁呀,我要听《月光下的夜晚》!”双方争执不下,谁也不肯让步,差点大打出手。周杰伦灵机一动,他说:“你们都是这里的客人,这些钱我不能要。现在,我来演奏一首乐曲,你们猜,谁猜对了,谁就跟着我的伴奏唱。”两位见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便欣然同意了。

就这样,聪明的周杰伦先是弹了一首轻音乐,让过生日的客人猜中,之后又弹了一首怪异的交响乐,让喝醉酒的客人猜中。几曲下来后,双方都十分的满意,不但没有打架,反而还相互的对唱起来。这样,餐厅的气氛一下就缓和了下来。老板十分高兴,当即给周杰伦涨了工资,月薪7000元台币。

1997年9月,周杰伦的表妹替他在当地一家电视台的一个娱乐节目——《超猛新人王》报了名。当时,该节目主持人吴宗宪也是**阿尔发音乐公司的老板,他安排周杰伦表演钢琴伴奏,并允许他带一位歌手演唱。

今年29岁的周杰伦是在台北市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的。他母亲是个中学老师,父亲在他年幼的时候就和母亲离了婚。正因为如此,母亲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他的身上。

周杰伦3岁的时候,母亲见他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就毫不犹豫地取出家里所有的积蓄,给他买了一架钢琴。于是,童年的周杰伦被剥夺了玩的权利,所有的日子都是在钢琴旁边度过的。可每次练琴的时候,一听到窗外同伴的嬉闹声,他就总是弹得心不在焉。于是,他母亲就拿着一根棍子,站在他后面,一直盯着他练完琴。

母亲的“棍棒教育”是周杰伦谈得一手好琴,但也使得他从小就不爱讲话,性格孤僻,学习成绩也一直不好。

周杰伦考上台北淡江高中后,由于会弹琴,他一下子成了学校里的“知名人物”。可当他的同学正紧张地准备考大学的时候,他却仍然沉溺在音乐爱好之中。在一般人眼中,他的前途一片渺茫。因为在那时,一个普通家庭出身的孩子,他最好的选择是学习数学、自然科学和计算机,以便日后找份好工作谋生,而音乐则是有钱人的奢侈品。显然,他们认为周杰伦奢侈不起。果然,1996年6月,高中毕业后的周杰伦一时找不到工作,便只好应聘到一家餐馆当了名服务生。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把厨师做好得菜送到餐厅,再由女服务员传到客人面前。这份工作看似简单,可真正做起来却并不容易。因为客人多了,就容易把菜传错。而一旦出了错,服务生不仅要受顾客的气,而且老板还要扣发薪水。

尽管工作上的烦心事不少,但周杰伦对音乐的爱好却有增无减。每次发了工资,他就往音乐超市里跑,几乎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买磁带上。平时他喜欢把单放机带在身边,没事就听音乐。

有一次,心情不错的周杰伦双手托着一盘菜,边走边听歌,不想,他一不小心竟与一位女服务员撞了个满怀,一盘热菜全部洒在了那位女服务员的身上。那女服务员的手被菜烫出了水泡,痛得大哭起来。餐厅经理听到哭声,立即赶了过来。他狠狠地批评了周杰伦一通,并毫不客气地罚了周杰伦2000元台币(折合人民币450元左右)。

不善言语的周杰伦一句话也没说,泪水直往肚子里咽。要知道,他那时的月薪才4000元台币呀!而现在,一下子就被经理扣掉了一半,他哪还有钱买磁带啊!

这事过后不久,餐厅的老板为提高餐厅的品位,在餐厅里配备了一架钢琴,想趁客人吃饭的时候奏乐助兴。可请来了好几位钢琴师,都因不合老板口味而被炒了鱿鱼。

一天下班后,手痒的周杰伦趁老板不在,用那架崭新的钢琴演奏了一首他自己刚刚创作的歌曲,让员工们大吃一惊:这个从来不爱讲话的大男孩,竟然还会弹钢琴!

很快,这事就传到了老板的耳朵里。老板当即叫来周杰伦,让他担任琴师在大厅里弹奏自己创作的乐曲。几天后,他又通知当地的电视台,说他那里的服务员不仅会弹钢琴,而且还能写歌曲。这样一来,老板借电视台炒作,一箭双雕,不仅提高了餐厅的知名度,而且还节省了一大笔请琴师的开销。

从此,周杰伦再也不用当服务员了,而是每天坐在钢琴前弹奏。刚开始,他还能弹奏自己创作的曲子,可时间长了,有些客人就要求点歌。这样,他就不得不顺着客人的情绪弹奏乐曲了。

又一次,餐厅里有位客人过生日,希望周杰伦弹奏一曲轻快的音乐。可偏偏这时,另一位喝多了酒的老板却甩出一大沓钞票,说要听点刺激的。见此场面,过生日的客人也不示弱,从提包里掏出一大沓钞票,“啪”地一声摔在周杰伦的面前说:“谁怕谁呀,我要听《月光下的夜晚》!”双方争执不下,谁也不肯让步,差点大打出手。周杰伦灵机一动,他说:“你们都是这里的客人,这些钱我不能要。现在,我来演奏一首乐曲,你们猜,谁猜对了,谁就跟着我的伴奏唱。”两位见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便欣然同意了。

就这样,聪明的周杰伦先是弹了一首轻音乐,让过生日的客人猜中,之后又弹了一首怪异的交响乐,让喝醉酒的客人猜中。几曲下来后,双方都十分的满意,不但没有打架,反而还相互的对唱起来。这样,餐厅的气氛一下就缓和了下来。老板十分高兴,当即给周杰伦涨了工资,月薪7000元台币。

1997年9月,周杰伦的表妹替他在当地一家电视台的一个娱乐节目——《超猛新人王》报了名。当时,该节目主持人吴宗宪也是**阿尔发音乐公司的老板,他安排周杰伦表演钢琴伴奏,并允许他带一位歌手演唱。

今年29岁的周杰伦是在台北市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的。他母亲是个中学老师,父亲在他年幼的时候就和母亲离了婚。正因为如此,母亲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他的身上。

周杰伦3岁的时候,母亲见他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就毫不犹豫地取出家里所有的积蓄,给他买了一架钢琴。于是,童年的周杰伦被剥夺了玩的权利,所有的日子都是在钢琴旁边度过的。可每次练琴的时候,一听到窗外同伴的嬉闹声,他就总是弹得心不在焉。于是,他母亲就拿着一根棍子,站在他后面,一直盯着他练完琴。

母亲的“棍棒教育”是周杰伦谈得一手好琴,但也使得他从小就不爱讲话,性格孤僻,学习成绩也一直不好。

周杰伦考上台北淡江高中后,由于会弹琴,他一下子成了学校里的“知名人物”。可当他的同学正紧张地准备考大学的时候,他却仍然沉溺在音乐爱好之中。在一般人眼中,他的前途一片渺茫。因为在那时,一个普通家庭出身的孩子,他最好的选择是学习数学、自然科学和计算机,以便日后找份好工作谋生,而音乐则是有钱人的奢侈品。显然,他们认为周杰伦奢侈不起。果然,1996年6月,高中毕业后的周杰伦一时找不到工作,便只好应聘到一家餐馆当了名服务生。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把厨师做好得菜送到餐厅,再由女服务员传到客人面前。这份工作看似简单,可真正做起来却并不容易。因为客人多了,就容易把菜传错。而一旦出了错,服务生不仅要受顾客的气,而且老板还要扣发薪水。

尽管工作上的烦心事不少,但周杰伦对音乐的爱好却有增无减。每次发了工资,他就往音乐超市里跑,几乎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买磁带上。平时他喜欢把单放机带在身边,没事就听音乐。

有一次,心情不错的周杰伦双手托着一盘菜,边走边听歌,不想,他一不小心竟与一位女服务员撞了个满怀,一盘热菜全部洒在了那位女服务员的身上。那女服务员的手被菜烫出了水泡,痛得大哭起来。餐厅经理听到哭声,立即赶了过来。他狠狠地批评了周杰伦一通,并毫不客气地罚了周杰伦2000元台币(折合人民币450元左右)。

不善言语的周杰伦一句话也没说,泪水直往肚子里咽。要知道,他那时的月薪才4000元台币呀!而现在,一下子就被经理扣掉了一半,他哪还有钱买磁带啊!

这事过后不久,餐厅的老板为提高餐厅的品位,在餐厅里配备了一架钢琴,想趁客人吃饭的时候奏乐助兴。可请来了好几位钢琴师,都因不合老板口味而被炒了鱿鱼。

一天下班后,手痒的周杰伦趁老板不在,用那架崭新的钢琴演奏了一首他自己刚刚创作的歌曲,让员工们大吃一惊:这个从来不爱讲话的大男孩,竟然还会弹钢琴!

很快,这事就传到了老板的耳朵里。老板当即叫来周杰伦,让他担任琴师在大厅里弹奏自己创作的乐曲。几天后,他又通知当地的电视台,说他那里的服务员不仅会弹钢琴,而且还能写歌曲。这样一来,老板借电视台炒作,一箭双雕,不仅提高了餐厅的知名度,而且还节省了一大笔请琴师的开销。

从此,周杰伦再也不用当服务员了,而是每天坐在钢琴前弹奏。刚开始,他还能弹奏自己创作的曲子,可时间长了,有些客人就要求点歌。这样,他就不得不顺着客人的情绪弹奏乐曲了。

又一次,餐厅里有位客人过生日,希望周杰伦弹奏一曲轻快的音乐。可偏偏这时,另一位喝多了酒的老板却甩出一大沓钞票,说要听点刺激的。见此场面,过生日的客人也不示弱,从提包里掏出一大沓钞票,“啪”地一声摔在周杰伦的面前说:“谁怕谁呀,我要听《月光下的夜晚》!”双方争执不下,谁也不肯让步,差点大打出手。周杰伦灵机一动,他说:“你们都是这里的客人,这些钱我不能要。现在,我来演奏一首乐曲,你们猜,谁猜对了,谁就跟着我的伴奏唱。”两位见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便欣然同意了。

就这样,聪明的周杰伦先是弹了一首轻音乐,让过生日的客人猜中,之后又弹了一首怪异的交响乐,让喝醉酒的客人猜中。几曲下来后,双方都十分的满意,不但没有打架,反而还相互的对唱起来。这样,餐厅的气氛一下就缓和了下来。老板十分高兴,当即给周杰伦涨了工资,月薪7000元台币。

1997年9月,周杰伦的表妹替他在当地一家电视台的一个娱乐节目——《超猛新人王》报了名。当时,该节目主持人吴宗宪也是**阿尔发音乐公司的老板,他安排周杰伦表演钢琴伴奏,并允许他带一位歌手演唱。

今年29岁的周杰伦是在台北市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的。他母亲是个中学老师,父亲在他年幼的时候就和母亲离了婚。正因为如此,母亲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他的身上。

周杰伦3岁的时候,母亲见他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就毫不犹豫地取出家里所有的积蓄,给他买了一架钢琴。于是,童年的周杰伦被剥夺了玩的权利,所有的日子都是在钢琴旁边度过的。可每次练琴的时候,一听到窗外同伴的嬉闹声,他就总是弹得心不在焉。于是,他母亲就拿着一根棍子,站在他后面,一直盯着他练完琴。

母亲的“棍棒教育”是周杰伦谈得一手好琴,但也使得他从小就不爱讲话,性格孤僻,学习成绩也一直不好。

周杰伦考上台北淡江高中后,由于会弹琴,他一下子成了学校里的“知名人物”。可当他的同学正紧张地准备考大学的时候,他却仍然沉溺在音乐爱好之中。在一般人眼中,他的前途一片渺茫。因为在那时,一个普通家庭出身的孩子,他最好的选择是学习数学、自然科学和计算机,以便日后找份好工作谋生,而音乐则是有钱人的奢侈品。显然,他们认为周杰伦奢侈不起。果然,1996年6月,高中毕业后的周杰伦一时找不到工作,便只好应聘到一家餐馆当了名服务生。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把厨师做好得菜送到餐厅,再由女服务员传到客人面前。这份工作看似简单,可真正做起来却并不容易。因为客人多了,就容易把菜传错。而一旦出了错,服务生不仅要受顾客的气,而且老板还要扣发薪水。

尽管工作上的烦心事不少,但周杰伦对音乐的爱好却有增无减。每次发了工资,他就往音乐超市里跑,几乎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买磁带上。平时他喜欢把单放机带在身边,没事就听音乐。

有一次,心情不错的周杰伦双手托着一盘菜,边走边听歌,不想,他一不小心竟与一位女服务员撞了个满怀,一盘热菜全部洒在了那位女服务员的身上。那女服务员的手被菜烫出了水泡,痛得大哭起来。餐厅经理听到哭声,立即赶了过来。他狠狠地批评了周杰伦一通,并毫不客气地罚了周杰伦2000元台币(折合人民币450元左右)。

不善言语的周杰伦一句话也没说,泪水直往肚子里咽。要知道,他那时的月薪才4000元台币呀!而现在,一下子就被经理扣掉了一半,他哪还有钱买磁带啊!

这事过后不久,餐厅的老板为提高餐厅的品位,在餐厅里配备了一架钢琴,想趁客人吃饭的时候奏乐助兴。可请来了好几位钢琴师,都因不合老板口味而被炒了鱿鱼。

一天下班后,手痒的周杰伦趁老板不在,用那架崭新的钢琴演奏了一首他自己刚刚创作的歌曲,让员工们大吃一惊:这个从来不爱讲话的大男孩,竟然还会弹钢琴!

很快,这事就传到了老板的耳朵里。老板当即叫来周杰伦,让他担任琴师在大厅里弹奏自己创作的乐曲。几天后,他又通知当地的电视台,说他那里的服务员不仅会弹钢琴,而且还能写歌曲。这样一来,老板借电视台炒作,一箭双雕,不仅提高了餐厅的知名度,而且还节省了一大笔请琴师的开销。

从此,周杰伦再也不用当服务员了,而是每天坐在钢琴前弹奏。刚开始,他还能弹奏自己创作的曲子,可时间长了,有些客人就要求点歌。这样,他就不得不顺着客人的情绪弹奏乐曲了。

又一次,餐厅里有位客人过生日,希望周杰伦弹奏一曲轻快的音乐。可偏偏这时,另一位喝多了酒的老板却甩出一大沓钞票,说要听点刺激的。见此场面,过生日的客人也不示弱,从提包里掏出一大沓钞票,“啪”地一声摔在周杰伦的面前说:“谁怕谁呀,我要听《月光下的夜晚》!”双方争执不下,谁也不肯让步,差点大打出手。周杰伦灵机一动,他说:“你们都是这里的客人,这些钱我不能要。现在,我来演奏一首乐曲,你们猜,谁猜对了,谁就跟着我的伴奏唱。”两位见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便欣然同意了。

就这样,聪明的周杰伦先是弹了一首轻音乐,让过生日的客人猜中,之后又弹了一首怪异的交响乐,让喝醉酒的客人猜中。几曲下来后,双方都十分的满意,不但没有打架,反而还相互的对唱起来。这样,餐厅的气氛一下就缓和了下来。老板十分高兴,当即给周杰伦涨了工资,月薪7000元台币。

1997年9月,周杰伦的表妹替他在当地一家电视台的一个娱乐节目——《超猛新人王》报了名。当时,该节目主持人吴宗宪也是**阿尔发音乐公司的老板,他安排周杰伦表演钢琴伴奏,并允许他带一位歌手演唱。

今年29岁的周杰伦是在台北市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的。他母亲是个中学老师,父亲在他年幼的时候就和母亲离了婚。正因为如此,母亲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他的身上。

周杰伦3岁的时候,母亲见他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就毫不犹豫地取出家里所有的积蓄,给他买了一架钢琴。于是,童年的周杰伦被剥夺了玩的权利,所有的日子都是在钢琴旁边度过的。可每次练琴的时候,一听到窗外同伴的嬉闹声,他就总是弹得心不在焉。于是,他母亲就拿着一根棍子,站在他后面,一直盯着他练完琴。

母亲的“棍棒教育”是周杰伦谈得一手好琴,但也使得他从小就不爱讲话,性格孤僻,学习成绩也一直不好。

周杰伦考上台北淡江高中后,由于会弹琴,他一下子成了学校里的“知名人物”。可当他的同学正紧张地准备考大学的时候,他却仍然沉溺在音乐爱好之中。在一般人眼中,他的前途一片渺茫。因为在那时,一个普通家庭出身的孩子,他最好的选择是学习数学、自然科学和计算机,以便日后找份好工作谋生,而音乐则是有钱人的奢侈品。显然,他们认为周杰伦奢侈不起。果然,1996年6月,高中毕业后的周杰伦一时找不到工作,便只好应聘到一家餐馆当了名服务生。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把厨师做好得菜送到餐厅,再由女服务员传到客人面前。这份工作看似简单,可真正做起来却并不容易。因为客人多了,就容易把菜传错。而一旦出了错,服务生不仅要受顾客的气,而且老板还要扣发薪水。

尽管工作上的烦心事不少,但周杰伦对音乐的爱好却有增无减。每次发了工资,他就往音乐超市里跑,几乎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买磁带上。平时他喜欢把单放机带在身边,没事就听音乐。

有一次,心情不错的周杰伦双手托着一盘菜,边走边听歌,不想,他一不小心竟与一位女服务员撞了个满怀,一盘热菜全部洒在了那位女服务员的身上。那女服务员的手被菜烫出了水泡,痛得大哭起来。餐厅经理听到哭声,立即赶了过来。他狠狠地批评了周杰伦一通,并毫不客气地罚了周杰伦2000元台币(折合人民币450元左右)。

不善言语的周杰伦一句话也没说,泪水直往肚子里咽。要知道,他那时的月薪才4000元台币呀!而现在,一下子就被经理扣掉了一半,他哪还有钱买磁带啊!

这事过后不久,餐厅的老板为提高餐厅的品位,在餐厅里配备了一架钢琴,想趁客人吃饭的时候奏乐助兴。可请来了好几位钢琴师,都因不合老板口味而被炒了鱿鱼。

一天下班后,手痒的周杰伦趁老板不在,用那架崭新的钢琴演奏了一首他自己刚刚创作的歌曲,让员工们大吃一惊:这个从来不爱讲话的大男孩,竟然还会弹钢琴!

很快,这事就传到了老板的耳朵里。老板当即叫来周杰伦,让他担任琴师在大厅里弹奏自己创作的乐曲。几天后,他又通知当地的电视台,说他那里的服务员不仅会弹钢琴,而且还能写歌曲。这样一来,老板借电视台炒作,一箭双雕,不仅提高了餐厅的知名度,而且还节省了一大笔请琴师的开销。

从此,周杰伦再也不用当服务员了,而是每天坐在钢琴前弹奏。刚开始,他还能弹奏自己创作的曲子,可时间长了,有些客人就要求点歌。这样,他就不得不顺着客人的情绪弹奏乐曲了。

又一次,餐厅里有位客人过生日,希望周杰伦弹奏一曲轻快的音乐。可偏偏这时,另一位喝多了酒的老板却甩出一大沓钞票,说要听点刺激的。见此场面,过生日的客人也不示弱,从提包里掏出一大沓钞票,“啪”地一声摔在周杰伦的面前说:“谁怕谁呀,我要听《月光下的夜晚》!”双方争执不下,谁也不肯让步,差点大打出手。周杰伦灵机一动,他说:“你们都是这里的客人,这些钱我不能要。现在,我来演奏一首乐曲,你们猜,谁猜对了,谁就跟着我的伴奏唱。”两位见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便欣然同意了。

就这样,聪明的周杰伦先是弹了一首轻音乐,让过生日的客人猜中,之后又弹了一首怪异的交响乐,让喝醉酒的客人猜中。几曲下来后,双方都十分的满意,不但没有打架,反而还相互的对唱起来。这样,餐厅的气氛一下就缓和了下来。老板十分高兴,当即给周杰伦涨了工资,月薪7000元台币。

1997年9月,周杰伦的表妹替他在当地一家电视台的一个娱乐节目——《超猛新人王》报了名。当时,该节目主持人吴宗宪也是**阿尔发音乐公司的老板,他安排周杰伦表演钢琴伴奏,并允许他带一位歌手演唱。

今年29岁的周杰伦是在台北市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的。他母亲是个中学老师,父亲在他年幼的时候就和母亲离了婚。正因为如此,母亲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他的身上。

周杰伦3岁的时候,母亲见他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就毫不犹豫地取出家里所有的积蓄,给他买了一架钢琴。于是,童年的周杰伦被剥夺了玩的权利,所有的日子都是在钢琴旁边度过的。可每次练琴的时候,一听到窗外同伴的嬉闹声,他就总是弹得心不在焉。于是,他母亲就拿着一根棍子,站在他后面,一直盯着他练完琴。

母亲的“棍棒教育”是周杰伦谈得一手好琴,但也使得他从小就不爱讲话,性格孤僻,学习成绩也一直不好。

周杰伦考上台北淡江高中后,由于会弹琴,他一下子成了学校里的“知名人物”。可当他的同学正紧张地准备考大学的时候,他却仍然沉溺在音乐爱好之中。在一般人眼中,他的前途一片渺茫。因为在那时,一个普通家庭出身的孩子,他最好的选择是学习数学、自然科学和计算机,以便日后找份好工作谋生,而音乐则是有钱人的奢侈品。显然,他们认为周杰伦奢侈不起。果然,1996年6月,高中毕业后的周杰伦一时找不到工作,便只好应聘到一家餐馆当了名服务生。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把厨师做好得菜送到餐厅,再由女服务员传到客人面前。这份工作看似简单,可真正做起来却并不容易。因为客人多了,就容易把菜传错。而一旦出了错,服务生不仅要受顾客的气,而且老板还要扣发薪水。

尽管工作上的烦心事不少,但周杰伦对音乐的爱好却有增无减。每次发了工资,他就往音乐超市里跑,几乎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买磁带上。平时他喜欢把单放机带在身边,没事就听音乐。

有一次,心情不错的周杰伦双手托着一盘菜,边走边听歌,不想,他一不小心竟与一位女服务员撞了个满怀,一盘热菜全部洒在了那位女服务员的身上。那女服务员的手被菜烫出了水泡,痛得大哭起来。餐厅经理听到哭声,立即赶了过来。他狠狠地批评了周杰伦一通,并毫不客气地罚了周杰伦2000元台币(折合人民币450元左右)。

不善言语的周杰伦一句话也没说,泪水直往肚子里咽。要知道,他那时的月薪才4000元台币呀!而现在,一下子就被经理扣掉了一半,他哪还有钱买磁带啊!

这事过后不久,餐厅的老板为提高餐厅的品位,在餐厅里配备了一架钢琴,想趁客人吃饭的时候奏乐助兴。可请来了好几位钢琴师,都因不合老板口味而被炒了鱿鱼。

一天下班后,手痒的周杰伦趁老板不在,用那架崭新的钢琴演奏了一首他自己刚刚创作的歌曲,让员工们大吃一惊:这个从来不爱讲话的大男孩,竟然还会弹钢琴!

很快,这事就传到了老板的耳朵里。老板当即叫来周杰伦,让他担任琴师在大厅里弹奏自己创作的乐曲。几天后,他又通知当地的电视台,说他那里的服务员不仅会弹钢琴,而且还能写歌曲。这样一来,老板借电视台炒作,一箭双雕,不仅提高了餐厅的知名度,而且还节省了一大笔请琴师的开销。

从此,周杰伦再也不用当服务员了,而是每天坐在钢琴前弹奏。刚开始,他还能弹奏自己创作的曲子,可时间长了,有些客人就要求点歌。这样,他就不得不顺着客人的情绪弹奏乐曲了。

又一次,餐厅里有位客人过生日,希望周杰伦弹奏一曲轻快的音乐。可偏偏这时,另一位喝多了酒的老板却甩出一大沓钞票,说要听点刺激的。见此场面,过生日的客人也不示弱,从提包里掏出一大沓钞票,“啪”地一声摔在周杰伦的面前说:“谁怕谁呀,我要听《月光下的夜晚》!”双方争执不下,谁也不肯让步,差点大打出手。周杰伦灵机一动,他说:“你们都是这里的客人,这些钱我不能要。现在,我来演奏一首乐曲,你们猜,谁猜对了,谁就跟着我的伴奏唱。”两位见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便欣然同意了。

就这样,聪明的周杰伦先是弹了一首轻音乐,让过生日的客人猜中,之后又弹了一首怪异的交响乐,让喝醉酒的客人猜中。几曲下来后,双方都十分的满意,不但没有打架,反而还相互的对唱起来。这样,餐厅的气氛一下就缓和了下来。老板十分高兴,当即给周杰伦涨了工资,月薪7000元台币。

1997年9月,周杰伦的表妹替他在当地一家电视台的一个娱乐节目——《超猛新人王》报了名。当时,该节目主持人吴宗宪也是**阿尔发音乐公司的老板,他安排周杰伦表演钢琴伴奏,并允许他带一位歌手演唱。

今年29岁的周杰伦是在台北市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的。他母亲是个中学老师,父亲在他年幼的时候就和母亲离了婚。正因为如此,母亲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他的身上。

周杰伦3岁的时候,母亲见他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就毫不犹豫地取出家里所有的积蓄,给他买了一架钢琴。于是,童年的周杰伦被剥夺了玩的权利,所有的日子都是在钢琴旁边度过的。可每次练琴的时候,一听到窗外同伴的嬉闹声,他就总是弹得心不在焉。于是,他母亲就拿着一根棍子,站在他后面,一直盯着他练完琴。

母亲的“棍棒教育”是周杰伦谈得一手好琴,但也使得他从小就不爱讲话,性格孤僻,学习成绩也一直不好。

周杰伦考上台北淡江高中后,由于会弹琴,他一下子成了学校里的“知名人物”。可当他的同学正紧张地准备考大学的时候,他却仍然沉溺在音乐爱好之中。在一般人眼中,他的前途一片渺茫。因为在那时,一个普通家庭出身的孩子,他最好的选择是学习数学、自然科学和计算机,以便日后找份好工作谋生,而音乐则是有钱人的奢侈品。显然,他们认为周杰伦奢侈不起。果然,1996年6月,高中毕业后的周杰伦一时找不到工作,便只好应聘到一家餐馆当了名服务生。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把厨师做好得菜送到餐厅,再由女服务员传到客人面前。这份工作看似简单,可真正做起来却并不容易。因为客人多了,就容易把菜传错。而一旦出了错,服务生不仅要受顾客的气,而且老板还要扣发薪水。

尽管工作上的烦心事不少,但周杰伦对音乐的爱好却有增无减。每次发了工资,他就往音乐超市里跑,几乎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买磁带上。平时他喜欢把单放机带在身边,没事就听音乐。

有一次,心情不错的周杰伦双手托着一盘菜,边走边听歌,不想,他一不小心竟与一位女服务员撞了个满怀,一盘热菜全部洒在了那位女服务员的身上。那女服务员的手被菜烫出了水泡,痛得大哭起来。餐厅经理听到哭声,立即赶了过来。他狠狠地批评了周杰伦一通,并毫不客气地罚了周杰伦2000元台币(折合人民币450元左右)。

不善言语的周杰伦一句话也没说,泪水直往肚子里咽。要知道,他那时的月薪才4000元台币呀!而现在,一下子就被经理扣掉了一半,他哪还有钱买磁带啊!

这事过后不久,餐厅的老板为提高餐厅的品位,在餐厅里配备了一架钢琴,想趁客人吃饭的时候奏乐助兴。可请来了好几位钢琴师,都因不合老板口味而被炒了鱿鱼。

一天下班后,手痒的周杰伦趁老板不在,用那架崭新的钢琴演奏了一首他自己刚刚创作的歌曲,让员工们大吃一惊:这个从来不爱讲话的大男孩,竟然还会弹钢琴!

很快,这事就传到了老板的耳朵里。老板当即叫来周杰伦,让他担任琴师在大厅里弹奏自己创作的乐曲。几天后,他又通知当地的电视台,说他那里的服务员不仅会弹钢琴,而且还能写歌曲。这样一来,老板借电视台炒作,一箭双雕,不仅提高了餐厅的知名度,而且还节省了一大笔请琴师的开销。

从此,周杰伦再也不用当服务员了,而是每天坐在钢琴前弹奏。刚开始,他还能弹奏自己创作的曲子,可时间长了,有些客人就要求点歌。这样,他就不得不顺着客人的情绪弹奏乐曲了。

又一次,餐厅里有位客人过生日,希望周杰伦弹奏一曲轻快的音乐。可偏偏这时,另一位喝多了酒的老板却甩出一大沓钞票,说要听点刺激的。见此场面,过生日的客人也不示弱,从提包里掏出一大沓钞票,“啪”地一声摔在周杰伦的面前说:“谁怕谁呀,我要听《月光下的夜晚》!”双方争执不下,谁也不肯让步,差点大打出手。周杰伦灵机一动,他说:“你们都是这里的客人,这些钱我不能要。现在,我来演奏一首乐曲,你们猜,谁猜对了,谁就跟着我的伴奏唱。”两位见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便欣然同意了。

就这样,聪明的周杰伦先是弹了一首轻音乐,让过生日的客人猜中,之后又弹了一首怪异的交响乐,让喝醉酒的客人猜中。几曲下来后,双方都十分的满意,不但没有打架,反而还相互的对唱起来。这样,餐厅的气氛一下就缓和了下来。老板十分高兴,当即给周杰伦涨了工资,月薪7000元台币。

1997年9月,周杰伦的表妹替他在当地一家电视台的一个娱乐节目——《超猛新人王》报了名。当时,该节目主持人吴宗宪也是**阿尔发音乐公司的老板,他安排周杰伦表演钢琴伴奏,并允许他带一位歌手演唱。

当…夜色.出口的光

22:47 2006-3-31

当…夜色.出口的光

“晚上陪我去医院吧,送些饭去。”

“晚上?哦。”

中午,我才到达这个小镇。北方。

这里远离城区,没有繁华,只有一片懒散,甚至肮脏。没有人规划它,它便随意得很。冬天给北方带来了特有的萧瑟,树木只是暂歇生命,也如死去一般,那样沉寂。空气干燥,风冷冽的吹,脸上有疼痛感,像刀刃掠过。地上有很多黄土,垃圾,时时被风带起。人们穿着普通的保暖衣服,朴实粗糙;他们在地上摆开摊位,水果,五金,一些酒和糕点。

这就是这个小镇。这些,第一眼所看到的一切。其实看这一眼,也就觉够了。

“嗯,你能来看我,真好。”他背对我给我倒水,我放下手里的水果等东西。

“坐火车两个小时就到了,也不算很远。”

“现在怎么样?”

“挺好的。”

“嗯,好就行。”

“呵呵...”

我们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时常沉默。其实本来都是很开朗的,可将我俩放在一起,就谁也没了语言。即使像现在,隔了半年多才见,也没有什么好多说,敷衍了事。

他给我煎了两个鸡蛋,七成熟。我说我是吃过午饭才来的,他不理会。印象中,我只和他提过一次我不吃煎熟的蛋,顶多六七成熟。没想到他竟记得,心里有些小感动。

他到屋里为我铺床。在屋外,可以听到开合家具的撞击声。吃完蛋,我走到门前,靠着看他。他拿出了一张新床单,因为无法站在床边铺好,只得跪在床上…动作生疏,符合一贯不干家务活的大男孩形象。但他铺得很认真,尽量把床单扯得平整。他脚下有很多杂物,应该是从床上拿下来的。看着他毛躁的背影,嘴角不觉扬出一丝微笑,手中握着的玻璃水杯冒出哈气,徐徐扑上脸颊,暖暖的。这样的屋子,这样的画面,我和他,有一点点家的感觉,很温馨。

我走过去,把水杯放在桌上,从后面慢慢抱住他的腰。当侧脸于唇顺着他稍弯的身子贴到他的背时,再慢慢放开,去帮他铺床。他站在我身后,一定在用感激的眼神看我。我猜。

“笨,这不就铺好了?”我一边说一边站起来转向他。

“嗯,铺好了。”他过来用双手环抱住我。

我于是就这样靠在他怀里。他比我高一头多,我的脸刚好放在他的胸口,双手垂下。他略低的头,使下巴贴在我的头发上。我看到他的喉结,轮廓清晰,棱然有力,是一个年轻男子青春和生命的象征;触碰到他的锁骨,这周围有一道刀疤,不知现在是何样子了。我们可以感觉对方的心跳,那样的平静与安宁。这样轻轻地依偎,为我们带来许多安抚。

如此安静,没有一点声音。

我们依靠,因为残缺;我们不能长久的依靠,因为我们残缺了相同的部分,无法给对方补给。

病床上躺着一个男子,二十岁左右。我们到时,他刚输完液,穿着医院的衣服,盖着被子,外表上看不出病因。

男子看看我,和他打趣道:“难怪这么晚才来,原来是有人陪啊。”

“胡说什么?吃你的饺子。”

“哦,对,原来是要陪别人啊。”

“不是,是要给你包饺子,所以晚了。快吃。”他故意向哄小孩子一样笑着对他说。

“一看就是速冻的,真没诚意。还骗我,更没诚意了!我要你让她包给我吃。”

“兄弟,你饶了她吧,她跟你一样,就会吃。这饺子还是我煮的呢。”

这家伙一吃上饺子,就没功夫闹我们了。他吃得很香。也是,现在已经八点了,早就该饿了。

“跟我打水去。”它拿起暖瓶,我跟在他后面。

“在哪呢?”他走的是另一边,和来时不一样。

“只是旧楼,那边新楼才有热水。”

我们穿过阴森的楼道,不是没有灯,而是那灯罩一看就知道多是无人清理,遮盖了光。而且,有的已不亮。墙也很脏。走廊很长,很怕人。我从小就害怕医院与黑暗,仿佛生命的吞噬处。这样的环境,让我想起很多恐怖影片和鬼故事。于是,我不自主地抓住了她的衣袖,抓得很紧,就像我紧张的心跳。

出了这楼,才松了一口气。外面有许多干枯的花枝和矮树。我们绕过急就部,他故意吓我:“那边是急救的,断胳膊断22:47 2006-3-31

当…夜色.出口的光

“晚上陪我去医院吧,送些饭去。”

“晚上?哦。”

中午,我才到达这个小镇。北方。

这里远离城区,没有繁华,只有一片懒散,甚至肮脏。没有人规划它,它便随意得很。冬天给北方带来了特有的萧瑟,树木只是暂歇生命,也如死去一般,那样沉寂。空气干燥,风冷冽的吹,脸上有疼痛感,像刀刃掠过。地上有很多黄土,垃圾,时时被风带起。人们穿着普通的保暖衣服,朴实粗糙;他们在地上摆开摊位,水果,五金,一些酒和糕点。

这就是这个小镇。这些,第一眼所看到的一切。其实看这一眼,也就觉够了。

“嗯,你能来看我,真好。”他背对我给我倒水,我放下手里的水果等东西。

“坐火车两个小时就到了,也不算很远。”

“现在怎么样?”

“挺好的。”

“嗯,好就行。”

“呵呵...”

我们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时常沉默。其实本来都是很开朗的,可将我俩放在一起,就谁也没了语言。即使像现在,隔了半年多才见,也没有什么好多说,敷衍了事。

他给我煎了两个鸡蛋,七成熟。我说我是吃过午饭才来的,他不理会。印象中,我只和他提过一次我不吃煎熟的蛋,顶多六七成熟。没想到他竟记得,心里有些小感动。

他到屋里为我铺床。在屋外,可以听到开合家具的撞击声。吃完蛋,我走到门前,靠着看他。他拿出了一张新床单,因为无法站在床边铺好,只得跪在床上…动作生疏,符合一贯不干家务活的大男孩形象。但他铺得很认真,尽量把床单扯得平整。他脚下有很多杂物,应该是从床上拿下来的。看着他毛躁的背影,嘴角不觉扬出一丝微笑,手中握着的玻璃水杯冒出哈气,徐徐扑上脸颊,暖暖的。这样的屋子,这样的画面,我和他,有一点点家的感觉,很温馨。

我走过去,把水杯放在桌上,从后面慢慢抱住他的腰。当侧脸于唇顺着他稍弯的身子贴到他的背时,再慢慢放开,去帮他铺床。他站在我身后,一定在用感激的眼神看我。我猜。

“笨,这不就铺好了?”我一边说一边站起来转向他。

“嗯,铺好了。”他过来用双手环抱住我。

我于是就这样靠在他怀里。他比我高一头多,我的脸刚好放在他的胸口,双手垂下。他略低的头,使下巴贴在我的头发上。我看到他的喉结,轮廓清晰,棱然有力,是一个年轻男子青春和生命的象征;触碰到他的锁骨,这周围有一道刀疤,不知现在是何样子了。我们可以感觉对方的心跳,那样的平静与安宁。这样轻轻地依偎,为我们带来许多安抚。

如此安静,没有一点声音。

我们依靠,因为残缺;我们不能长久的依靠,因为我们残缺了相同的部分,无法给对方补给。

病床上躺着一个男子,二十岁左右。我们到时,他刚输完液,穿着医院的衣服,盖着被子,外表上看不出病因。

男子看看我,和他打趣道:“难怪这么晚才来,原来是有人陪啊。”

“胡说什么?吃你的饺子。”

“哦,对,原来是要陪别人啊。”

“不是,是要给你包饺子,所以晚了。快吃。”他故意向哄小孩子一样笑着对他说。

“一看就是速冻的,真没诚意。还骗我,更没诚意了!我要你让她包给我吃。”

“兄弟,你饶了她吧,她跟你一样,就会吃。这饺子还是我煮的呢。”

这家伙一吃上饺子,就没功夫闹我们了。他吃得很香。也是,现在已经八点了,早就该饿了。

“跟我打水去。”它拿起暖瓶,我跟在他后面。

“在哪呢?”他走的是另一边,和来时不一样。

“只是旧楼,那边新楼才有热水。”

我们穿过阴森的楼道,不是没有灯,而是那灯罩一看就知道多是无人清理,遮盖了光。而且,有的已不亮。墙也很脏。走廊很长,很怕人。我从小就害怕医院与黑暗,仿佛生命的吞噬处。这样的环境,让我想起很多恐怖影片和鬼故事。于是,我不自主地抓住了她的衣袖,抓得很紧,就像我紧张的心跳。

出了这楼,才松了一口气。外面有许多干枯的花枝和矮树。我们绕过急就部,他故意吓我:“那边是急救的,断胳膊断22:47 2006-3-31

当…夜色.出口的光

“晚上陪我去医院吧,送些饭去。”

“晚上?哦。”

中午,我才到达这个小镇。北方。

这里远离城区,没有繁华,只有一片懒散,甚至肮脏。没有人规划它,它便随意得很。冬天给北方带来了特有的萧瑟,树木只是暂歇生命,也如死去一般,那样沉寂。空气干燥,风冷冽的吹,脸上有疼痛感,像刀刃掠过。地上有很多黄土,垃圾,时时被风带起。人们穿着普通的保暖衣服,朴实粗糙;他们在地上摆开摊位,水果,五金,一些酒和糕点。

这就是这个小镇。这些,第一眼所看到的一切。其实看这一眼,也就觉够了。

“嗯,你能来看我,真好。”他背对我给我倒水,我放下手里的水果等东西。

“坐火车两个小时就到了,也不算很远。”

“现在怎么样?”

“挺好的。”

“嗯,好就行。”

“呵呵...”

我们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时常沉默。其实本来都是很开朗的,可将我俩放在一起,就谁也没了语言。即使像现在,隔了半年多才见,也没有什么好多说,敷衍了事。

他给我煎了两个鸡蛋,七成熟。我说我是吃过午饭才来的,他不理会。印象中,我只和他提过一次我不吃煎熟的蛋,顶多六七成熟。没想到他竟记得,心里有些小感动。

他到屋里为我铺床。在屋外,可以听到开合家具的撞击声。吃完蛋,我走到门前,靠着看他。他拿出了一张新床单,因为无法站在床边铺好,只得跪在床上…动作生疏,符合一贯不干家务活的大男孩形象。但他铺得很认真,尽量把床单扯得平整。他脚下有很多杂物,应该是从床上拿下来的。看着他毛躁的背影,嘴角不觉扬出一丝微笑,手中握着的玻璃水杯冒出哈气,徐徐扑上脸颊,暖暖的。这样的屋子,这样的画面,我和他,有一点点家的感觉,很温馨。

我走过去,把水杯放在桌上,从后面慢慢抱住他的腰。当侧脸于唇顺着他稍弯的身子贴到他的背时,再慢慢放开,去帮他铺床。他站在我身后,一定在用感激的眼神看我。我猜。

“笨,这不就铺好了?”我一边说一边站起来转向他。

“嗯,铺好了。”他过来用双手环抱住我。

我于是就这样靠在他怀里。他比我高一头多,我的脸刚好放在他的胸口,双手垂下。他略低的头,使下巴贴在我的头发上。我看到他的喉结,轮廓清晰,棱然有力,是一个年轻男子青春和生命的象征;触碰到他的锁骨,这周围有一道刀疤,不知现在是何样子了。我们可以感觉对方的心跳,那样的平静与安宁。这样轻轻地依偎,为我们带来许多安抚。

如此安静,没有一点声音。

我们依靠,因为残缺;我们不能长久的依靠,因为我们残缺了相同的部分,无法给对方补给。

病床上躺着一个男子,二十岁左右。我们到时,他刚输完液,穿着医院的衣服,盖着被子,外表上看不出病因。

男子看看我,和他打趣道:“难怪这么晚才来,原来是有人陪啊。”

“胡说什么?吃你的饺子。”

“哦,对,原来是要陪别人啊。”

“不是,是要给你包饺子,所以晚了。快吃。”他故意向哄小孩子一样笑着对他说。

“一看就是速冻的,真没诚意。还骗我,更没诚意了!我要你让她包给我吃。”

“兄弟,你饶了她吧,她跟你一样,就会吃。这饺子还是我煮的呢。”

这家伙一吃上饺子,就没功夫闹我们了。他吃得很香。也是,现在已经八点了,早就该饿了。

“跟我打水去。”它拿起暖瓶,我跟在他后面。

“在哪呢?”他走的是另一边,和来时不一样。

“只是旧楼,那边新楼才有热水。”

我们穿过阴森的楼道,不是没有灯,而是那灯罩一看就知道多是无人清理,遮盖了光。而且,有的已不亮。墙也很脏。走廊很长,很怕人。我从小就害怕医院与黑暗,仿佛生命的吞噬处。这样的环境,让我想起很多恐怖影片和鬼故事。于是,我不自主地抓住了她的衣袖,抓得很紧,就像我紧张的心跳。

出了这楼,才松了一口气。外面有许多干枯的花枝和矮树。我们绕过急就部,他故意吓我:“那边是急救的,断胳膊断22:47 2006-3-31

当…夜色.出口的光

“晚上陪我去医院吧,送些饭去。”

“晚上?哦。”

中午,我才到达这个小镇。北方。

这里远离城区,没有繁华,只有一片懒散,甚至肮脏。没有人规划它,它便随意得很。冬天给北方带来了特有的萧瑟,树木只是暂歇生命,也如死去一般,那样沉寂。空气干燥,风冷冽的吹,脸上有疼痛感,像刀刃掠过。地上有很多黄土,垃圾,时时被风带起。人们穿着普通的保暖衣服,朴实粗糙;他们在地上摆开摊位,水果,五金,一些酒和糕点。

这就是这个小镇。这些,第一眼所看到的一切。其实看这一眼,也就觉够了。

“嗯,你能来看我,真好。”他背对我给我倒水,我放下手里的水果等东西。

“坐火车两个小时就到了,也不算很远。”

“现在怎么样?”

“挺好的。”

“嗯,好就行。”

“呵呵...”

我们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时常沉默。其实本来都是很开朗的,可将我俩放在一起,就谁也没了语言。即使像现在,隔了半年多才见,也没有什么好多说,敷衍了事。

他给我煎了两个鸡蛋,七成熟。我说我是吃过午饭才来的,他不理会。印象中,我只和他提过一次我不吃煎熟的蛋,顶多六七成熟。没想到他竟记得,心里有些小感动。

他到屋里为我铺床。在屋外,可以听到开合家具的撞击声。吃完蛋,我走到门前,靠着看他。他拿出了一张新床单,因为无法站在床边铺好,只得跪在床上…动作生疏,符合一贯不干家务活的大男孩形象。但他铺得很认真,尽量把床单扯得平整。他脚下有很多杂物,应该是从床上拿下来的。看着他毛躁的背影,嘴角不觉扬出一丝微笑,手中握着的玻璃水杯冒出哈气,徐徐扑上脸颊,暖暖的。这样的屋子,这样的画面,我和他,有一点点家的感觉,很温馨。

我走过去,把水杯放在桌上,从后面慢慢抱住他的腰。当侧脸于唇顺着他稍弯的身子贴到他的背时,再慢慢放开,去帮他铺床。他站在我身后,一定在用感激的眼神看我。我猜。

“笨,这不就铺好了?”我一边说一边站起来转向他。

“嗯,铺好了。”他过来用双手环抱住我。

我于是就这样靠在他怀里。他比我高一头多,我的脸刚好放在他的胸口,双手垂下。他略低的头,使下巴贴在我的头发上。我看到他的喉结,轮廓清晰,棱然有力,是一个年轻男子青春和生命的象征;触碰到他的锁骨,这周围有一道刀疤,不知现在是何样子了。我们可以感觉对方的心跳,那样的平静与安宁。这样轻轻地依偎,为我们带来许多安抚。

如此安静,没有一点声音。

我们依靠,因为残缺;我们不能长久的依靠,因为我们残缺了相同的部分,无法给对方补给。

病床上躺着一个男子,二十岁左右。我们到时,他刚输完液,穿着医院的衣服,盖着被子,外表上看不出病因。

男子看看我,和他打趣道:“难怪这么晚才来,原来是有人陪啊。”

“胡说什么?吃你的饺子。”

“哦,对,原来是要陪别人啊。”

“不是,是要给你包饺子,所以晚了。快吃。”他故意向哄小孩子一样笑着对他说。

“一看就是速冻的,真没诚意。还骗我,更没诚意了!我要你让她包给我吃。”

“兄弟,你饶了她吧,她跟你一样,就会吃。这饺子还是我煮的呢。”

这家伙一吃上饺子,就没功夫闹我们了。他吃得很香。也是,现在已经八点了,早就该饿了。

“跟我打水去。”它拿起暖瓶,我跟在他后面。

“在哪呢?”他走的是另一边,和来时不一样。

“只是旧楼,那边新楼才有热水。”

我们穿过阴森的楼道,不是没有灯,而是那灯罩一看就知道多是无人清理,遮盖了光。而且,有的已不亮。墙也很脏。走廊很长,很怕人。我从小就害怕医院与黑暗,仿佛生命的吞噬处。这样的环境,让我想起很多恐怖影片和鬼故事。于是,我不自主地抓住了她的衣袖,抓得很紧,就像我紧张的心跳。

出了这楼,才松了一口气。外面有许多干枯的花枝和矮树。我们绕过急就部,他故意吓我:“那边是急救的,断胳膊断22:47 2006-3-31

当…夜色.出口的光

“晚上陪我去医院吧,送些饭去。”

“晚上?哦。”

中午,我才到达这个小镇。北方。

这里远离城区,没有繁华,只有一片懒散,甚至肮脏。没有人规划它,它便随意得很。冬天给北方带来了特有的萧瑟,树木只是暂歇生命,也如死去一般,那样沉寂。空气干燥,风冷冽的吹,脸上有疼痛感,像刀刃掠过。地上有很多黄土,垃圾,时时被风带起。人们穿着普通的保暖衣服,朴实粗糙;他们在地上摆开摊位,水果,五金,一些酒和糕点。

这就是这个小镇。这些,第一眼所看到的一切。其实看这一眼,也就觉够了。

“嗯,你能来看我,真好。”他背对我给我倒水,我放下手里的水果等东西。

“坐火车两个小时就到了,也不算很远。”

“现在怎么样?”

“挺好的。”

“嗯,好就行。”

“呵呵...”

我们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时常沉默。其实本来都是很开朗的,可将我俩放在一起,就谁也没了语言。即使像现在,隔了半年多才见,也没有什么好多说,敷衍了事。

他给我煎了两个鸡蛋,七成熟。我说我是吃过午饭才来的,他不理会。印象中,我只和他提过一次我不吃煎熟的蛋,顶多六七成熟。没想到他竟记得,心里有些小感动。

他到屋里为我铺床。在屋外,可以听到开合家具的撞击声。吃完蛋,我走到门前,靠着看他。他拿出了一张新床单,因为无法站在床边铺好,只得跪在床上…动作生疏,符合一贯不干家务活的大男孩形象。但他铺得很认真,尽量把床单扯得平整。他脚下有很多杂物,应该是从床上拿下来的。看着他毛躁的背影,嘴角不觉扬出一丝微笑,手中握着的玻璃水杯冒出哈气,徐徐扑上脸颊,暖暖的。这样的屋子,这样的画面,我和他,有一点点家的感觉,很温馨。

我走过去,把水杯放在桌上,从后面慢慢抱住他的腰。当侧脸于唇顺着他稍弯的身子贴到他的背时,再慢慢放开,去帮他铺床。他站在我身后,一定在用感激的眼神看我。我猜。

“笨,这不就铺好了?”我一边说一边站起来转向他。

“嗯,铺好了。”他过来用双手环抱住我。

我于是就这样靠在他怀里。他比我高一头多,我的脸刚好放在他的胸口,双手垂下。他略低的头,使下巴贴在我的头发上。我看到他的喉结,轮廓清晰,棱然有力,是一个年轻男子青春和生命的象征;触碰到他的锁骨,这周围有一道刀疤,不知现在是何样子了。我们可以感觉对方的心跳,那样的平静与安宁。这样轻轻地依偎,为我们带来许多安抚。

如此安静,没有一点声音。

我们依靠,因为残缺;我们不能长久的依靠,因为我们残缺了相同的部分,无法给对方补给。

病床上躺着一个男子,二十岁左右。我们到时,他刚输完液,穿着医院的衣服,盖着被子,外表上看不出病因。

男子看看我,和他打趣道:“难怪这么晚才来,原来是有人陪啊。”

“胡说什么?吃你的饺子。”

“哦,对,原来是要陪别人啊。”

“不是,是要给你包饺子,所以晚了。快吃。”他故意向哄小孩子一样笑着对他说。

“一看就是速冻的,真没诚意。还骗我,更没诚意了!我要你让她包给我吃。”

“兄弟,你饶了她吧,她跟你一样,就会吃。这饺子还是我煮的呢。”

这家伙一吃上饺子,就没功夫闹我们了。他吃得很香。也是,现在已经八点了,早就该饿了。

“跟我打水去。”它拿起暖瓶,我跟在他后面。

“在哪呢?”他走的是另一边,和来时不一样。

“只是旧楼,那边新楼才有热水。”

我们穿过阴森的楼道,不是没有灯,而是那灯罩一看就知道多是无人清理,遮盖了光。而且,有的已不亮。墙也很脏。走廊很长,很怕人。我从小就害怕医院与黑暗,仿佛生命的吞噬处。这样的环境,让我想起很多恐怖影片和鬼故事。于是,我不自主地抓住了她的衣袖,抓得很紧,就像我紧张的心跳。

出了这楼,才松了一口气。外面有许多干枯的花枝和矮树。我们绕过急就部,他故意吓我:“那边是急救的,断胳膊断22:47 2006-3-31

当…夜色.出口的光

“晚上陪我去医院吧,送些饭去。”

“晚上?哦。”

中午,我才到达这个小镇。北方。

这里远离城区,没有繁华,只有一片懒散,甚至肮脏。没有人规划它,它便随意得很。冬天给北方带来了特有的萧瑟,树木只是暂歇生命,也如死去一般,那样沉寂。空气干燥,风冷冽的吹,脸上有疼痛感,像刀刃掠过。地上有很多黄土,垃圾,时时被风带起。人们穿着普通的保暖衣服,朴实粗糙;他们在地上摆开摊位,水果,五金,一些酒和糕点。

这就是这个小镇。这些,第一眼所看到的一切。其实看这一眼,也就觉够了。

“嗯,你能来看我,真好。”他背对我给我倒水,我放下手里的水果等东西。

“坐火车两个小时就到了,也不算很远。”

“现在怎么样?”

“挺好的。”

“嗯,好就行。”

“呵呵...”

我们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时常沉默。其实本来都是很开朗的,可将我俩放在一起,就谁也没了语言。即使像现在,隔了半年多才见,也没有什么好多说,敷衍了事。

他给我煎了两个鸡蛋,七成熟。我说我是吃过午饭才来的,他不理会。印象中,我只和他提过一次我不吃煎熟的蛋,顶多六七成熟。没想到他竟记得,心里有些小感动。

他到屋里为我铺床。在屋外,可以听到开合家具的撞击声。吃完蛋,我走到门前,靠着看他。他拿出了一张新床单,因为无法站在床边铺好,只得跪在床上…动作生疏,符合一贯不干家务活的大男孩形象。但他铺得很认真,尽量把床单扯得平整。他脚下有很多杂物,应该是从床上拿下来的。看着他毛躁的背影,嘴角不觉扬出一丝微笑,手中握着的玻璃水杯冒出哈气,徐徐扑上脸颊,暖暖的。这样的屋子,这样的画面,我和他,有一点点家的感觉,很温馨。

我走过去,把水杯放在桌上,从后面慢慢抱住他的腰。当侧脸于唇顺着他稍弯的身子贴到他的背时,再慢慢放开,去帮他铺床。他站在我身后,一定在用感激的眼神看我。我猜。

“笨,这不就铺好了?”我一边说一边站起来转向他。

“嗯,铺好了。”他过来用双手环抱住我。

我于是就这样靠在他怀里。他比我高一头多,我的脸刚好放在他的胸口,双手垂下。他略低的头,使下巴贴在我的头发上。我看到他的喉结,轮廓清晰,棱然有力,是一个年轻男子青春和生命的象征;触碰到他的锁骨,这周围有一道刀疤,不知现在是何样子了。我们可以感觉对方的心跳,那样的平静与安宁。这样轻轻地依偎,为我们带来许多安抚。

如此安静,没有一点声音。

我们依靠,因为残缺;我们不能长久的依靠,因为我们残缺了相同的部分,无法给对方补给。

病床上躺着一个男子,二十岁左右。我们到时,他刚输完液,穿着医院的衣服,盖着被子,外表上看不出病因。

男子看看我,和他打趣道:“难怪这么晚才来,原来是有人陪啊。”

“胡说什么?吃你的饺子。”

“哦,对,原来是要陪别人啊。”

“不是,是要给你包饺子,所以晚了。快吃。”他故意向哄小孩子一样笑着对他说。

“一看就是速冻的,真没诚意。还骗我,更没诚意了!我要你让她包给我吃。”

“兄弟,你饶了她吧,她跟你一样,就会吃。这饺子还是我煮的呢。”

这家伙一吃上饺子,就没功夫闹我们了。他吃得很香。也是,现在已经八点了,早就该饿了。

“跟我打水去。”它拿起暖瓶,我跟在他后面。

“在哪呢?”他走的是另一边,和来时不一样。

“只是旧楼,那边新楼才有热水。”

我们穿过阴森的楼道,不是没有灯,而是那灯罩一看就知道多是无人清理,遮盖了光。而且,有的已不亮。墙也很脏。走廊很长,很怕人。我从小就害怕医院与黑暗,仿佛生命的吞噬处。这样的环境,让我想起很多恐怖影片和鬼故事。于是,我不自主地抓住了她的衣袖,抓得很紧,就像我紧张的心跳。

出了这楼,才松了一口气。外面有许多干枯的花枝和矮树。我们绕过急就部,他故意吓我:“那边是急救的,断胳膊断22:47 2006-3-31

当…夜色.出口的光

“晚上陪我去医院吧,送些饭去。”

“晚上?哦。”

中午,我才到达这个小镇。北方。

这里远离城区,没有繁华,只有一片懒散,甚至肮脏。没有人规划它,它便随意得很。冬天给北方带来了特有的萧瑟,树木只是暂歇生命,也如死去一般,那样沉寂。空气干燥,风冷冽的吹,脸上有疼痛感,像刀刃掠过。地上有很多黄土,垃圾,时时被风带起。人们穿着普通的保暖衣服,朴实粗糙;他们在地上摆开摊位,水果,五金,一些酒和糕点。

这就是这个小镇。这些,第一眼所看到的一切。其实看这一眼,也就觉够了。

“嗯,你能来看我,真好。”他背对我给我倒水,我放下手里的水果等东西。

“坐火车两个小时就到了,也不算很远。”

“现在怎么样?”

“挺好的。”

“嗯,好就行。”

“呵呵...”

我们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时常沉默。其实本来都是很开朗的,可将我俩放在一起,就谁也没了语言。即使像现在,隔了半年多才见,也没有什么好多说,敷衍了事。

他给我煎了两个鸡蛋,七成熟。我说我是吃过午饭才来的,他不理会。印象中,我只和他提过一次我不吃煎熟的蛋,顶多六七成熟。没想到他竟记得,心里有些小感动。

他到屋里为我铺床。在屋外,可以听到开合家具的撞击声。吃完蛋,我走到门前,靠着看他。他拿出了一张新床单,因为无法站在床边铺好,只得跪在床上…动作生疏,符合一贯不干家务活的大男孩形象。但他铺得很认真,尽量把床单扯得平整。他脚下有很多杂物,应该是从床上拿下来的。看着他毛躁的背影,嘴角不觉扬出一丝微笑,手中握着的玻璃水杯冒出哈气,徐徐扑上脸颊,暖暖的。这样的屋子,这样的画面,我和他,有一点点家的感觉,很温馨。

我走过去,把水杯放在桌上,从后面慢慢抱住他的腰。当侧脸于唇顺着他稍弯的身子贴到他的背时,再慢慢放开,去帮他铺床。他站在我身后,一定在用感激的眼神看我。我猜。

“笨,这不就铺好了?”我一边说一边站起来转向他。

“嗯,铺好了。”他过来用双手环抱住我。

我于是就这样靠在他怀里。他比我高一头多,我的脸刚好放在他的胸口,双手垂下。他略低的头,使下巴贴在我的头发上。我看到他的喉结,轮廓清晰,棱然有力,是一个年轻男子青春和生命的象征;触碰到他的锁骨,这周围有一道刀疤,不知现在是何样子了。我们可以感觉对方的心跳,那样的平静与安宁。这样轻轻地依偎,为我们带来许多安抚。

如此安静,没有一点声音。

我们依靠,因为残缺;我们不能长久的依靠,因为我们残缺了相同的部分,无法给对方补给。

病床上躺着一个男子,二十岁左右。我们到时,他刚输完液,穿着医院的衣服,盖着被子,外表上看不出病因。

男子看看我,和他打趣道:“难怪这么晚才来,原来是有人陪啊。”

“胡说什么?吃你的饺子。”

“哦,对,原来是要陪别人啊。”

“不是,是要给你包饺子,所以晚了。快吃。”他故意向哄小孩子一样笑着对他说。

“一看就是速冻的,真没诚意。还骗我,更没诚意了!我要你让她包给我吃。”

“兄弟,你饶了她吧,她跟你一样,就会吃。这饺子还是我煮的呢。”

这家伙一吃上饺子,就没功夫闹我们了。他吃得很香。也是,现在已经八点了,早就该饿了。

“跟我打水去。”它拿起暖瓶,我跟在他后面。

“在哪呢?”他走的是另一边,和来时不一样。

“只是旧楼,那边新楼才有热水。”

我们穿过阴森的楼道,不是没有灯,而是那灯罩一看就知道多是无人清理,遮盖了光。而且,有的已不亮。墙也很脏。走廊很长,很怕人。我从小就害怕医院与黑暗,仿佛生命的吞噬处。这样的环境,让我想起很多恐怖影片和鬼故事。于是,我不自主地抓住了她的衣袖,抓得很紧,就像我紧张的心跳。

出了这楼,才松了一口气。外面有许多干枯的花枝和矮树。我们绕过急就部,他故意吓我:“那边是急救的,断胳膊断

背影留恋

————————Girl————————

我朝朝暮暮都在人海中寻觅一个背面——属于他的背面。我找了很久了,老天犹怜,终于让我见到了他,就在一天前。

我喜欢自拍,因为我想用照片记住某段岁月的自己。而且喜欢在学校附近的喷水池旁自拍,因为那里很美。

第一张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洗下来后,右下角有一小行的白色字体,标着:2009.04.02.14:36。然后看到相片里自己的背后站了一个与自己差不多年纪的他,他也拿着相机,面对着我背后的喷水池,他的镜头面对着他自己。

是的,他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他。

很奇怪,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都有他用这种方式参与其中。他总是穿浅蓝色的衬衫,有很时尚的发型,但看不到他的正面。于是每次拍完相片,我都情不自禁回头看那人在不在,遗憾的是,我的双眼寻不到他的踪影。我常常在想,他拍的照片里是否也有我的背面?

那天,我见到一个身影很像他的男生,但他没穿浅蓝色衬衫,而是深蓝色的校服,和我现在一样。并且不是在喷水池旁遇到的,而是在学校的荷塘旁。就算有很多不同的因素,都无法阻止我想遇见他的心情。于是:“Hi!Boy!”

他回头,很好看的刘海扬起了爽朗的微笑,自信的笑爬满了眼角眉梢。

“你认识我吗?”

“不认识,但我记得你的背面!”我不确定他是否听清了这句话的意思。

“背面?喷水池旁的吗?”我有些欣喜若狂,便说了一句让除了我们之外其他人听了会摸不着头脑的话,“我是不是也是你的背面?”

“是啊,我觉得你穿制服比穿粉色上衣更迷人。”两人会意地笑了笑。

“原来你也读这所学校啊?你读几年级呢?”

“大四,你呢?”

“大三。”然后我又看见他美丽的浅笑。他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卖了个乖,说:“目前不想说,明天再告诉你,你呢?”

“目前不想说,明天再告诉你。”他又笑了,比之前更多了一份灿烂。只是他并不知道,或许我们没有明天。

“那你怎么告诉我?”我笑着说:“明天05:35喷水池旁,你会见我拿玫瑰花和一张相片,我的名字由你猜!”

其实,那天是我去这所学校的最后一天,我要去美国留学了。

我在相片背面写上“Allison”,那是一本小说给我的启发,我依旧看得见他嘴角微扬的笑。是的,我们不会在一起,我只是他的过客,我的离去左右不了他的忧伤。

凌晨04:00我到了喷水池,将长柄玫瑰和相片用石块压放在喷水池边沿。我知道,05:35那时不会有谁来这里,所以应该只有他能看到我的玫瑰花和相片。

因为这是我们的唯一约定。

我坐上了飞机,看到一个英俊男士的背面,下意识以为是他,因为很像。

我突然舍不得他的微笑和背影,但又必须离开。

只是,他知道我叫“Allison”吗?至少我希望他能知道。我闭上眼睛梦呓……

————————Boy————————

我朝朝暮暮都在人海中寻觅一个背面——属于她的背面。我找了很久了,老天见怜,终于让我见到了她,就在一天前。

我喜欢自拍,因为我想用照片记住某段岁月的自己。而且喜欢面对着学校附近的喷水池旁自拍,因为看着那里自己才有最自然的笑。

第一张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洗下来后,右下角有一小行的白色字体,标着:2009.04.02.14:36。然后看到相片里自己的背后站了一个与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她,她也拿着相机,背对着我面前的喷水池,她的镜头面对着她自己。

是的,她背对着我,我看不到她。

很奇怪,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都有她用这种方式参与其中。她总是穿粉红色的上衣,有很长很黑的温柔秀发,但看不到她的正面。于是每次拍完相片,我都情不自禁回头看那人在不在,遗憾的是,我的双眼寻不到她的踪影。我常常在想,她拍的照片里是否也有我的背面?

那天我终于见到梦寐以求的她了。我听见有个很清亮的声音说:“Hi!Boy!”,于是回头去看。是个很清秀的女生,深蓝色的校服掩盖不了她那时背面所透露出的气质。我很自然地笑了,原来不是只有看着喷水池,才能笑得自然,看着她也可以。

“你认识我吗?”我问了一句,到现在都觉得这个打招呼有些烂。

“不认识,但我记得你的背面!”我————————Girl————————

我朝朝暮暮都在人海中寻觅一个背面——属于他的背面。我找了很久了,老天犹怜,终于让我见到了他,就在一天前。

我喜欢自拍,因为我想用照片记住某段岁月的自己。而且喜欢在学校附近的喷水池旁自拍,因为那里很美。

第一张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洗下来后,右下角有一小行的白色字体,标着:2009.04.02.14:36。然后看到相片里自己的背后站了一个与自己差不多年纪的他,他也拿着相机,面对着我背后的喷水池,他的镜头面对着他自己。

是的,他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他。

很奇怪,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都有他用这种方式参与其中。他总是穿浅蓝色的衬衫,有很时尚的发型,但看不到他的正面。于是每次拍完相片,我都情不自禁回头看那人在不在,遗憾的是,我的双眼寻不到他的踪影。我常常在想,他拍的照片里是否也有我的背面?

那天,我见到一个身影很像他的男生,但他没穿浅蓝色衬衫,而是深蓝色的校服,和我现在一样。并且不是在喷水池旁遇到的,而是在学校的荷塘旁。就算有很多不同的因素,都无法阻止我想遇见他的心情。于是:“Hi!Boy!”

他回头,很好看的刘海扬起了爽朗的微笑,自信的笑爬满了眼角眉梢。

“你认识我吗?”

“不认识,但我记得你的背面!”我不确定他是否听清了这句话的意思。

“背面?喷水池旁的吗?”我有些欣喜若狂,便说了一句让除了我们之外其他人听了会摸不着头脑的话,“我是不是也是你的背面?”

“是啊,我觉得你穿制服比穿粉色上衣更迷人。”两人会意地笑了笑。

“原来你也读这所学校啊?你读几年级呢?”

“大四,你呢?”

“大三。”然后我又看见他美丽的浅笑。他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卖了个乖,说:“目前不想说,明天再告诉你,你呢?”

“目前不想说,明天再告诉你。”他又笑了,比之前更多了一份灿烂。只是他并不知道,或许我们没有明天。

“那你怎么告诉我?”我笑着说:“明天05:35喷水池旁,你会见我拿玫瑰花和一张相片,我的名字由你猜!”

其实,那天是我去这所学校的最后一天,我要去美国留学了。

我在相片背面写上“Allison”,那是一本小说给我的启发,我依旧看得见他嘴角微扬的笑。是的,我们不会在一起,我只是他的过客,我的离去左右不了他的忧伤。

凌晨04:00我到了喷水池,将长柄玫瑰和相片用石块压放在喷水池边沿。我知道,05:35那时不会有谁来这里,所以应该只有他能看到我的玫瑰花和相片。

因为这是我们的唯一约定。

我坐上了飞机,看到一个英俊男士的背面,下意识以为是他,因为很像。

我突然舍不得他的微笑和背影,但又必须离开。

只是,他知道我叫“Allison”吗?至少我希望他能知道。我闭上眼睛梦呓……

————————Boy————————

我朝朝暮暮都在人海中寻觅一个背面——属于她的背面。我找了很久了,老天见怜,终于让我见到了她,就在一天前。

我喜欢自拍,因为我想用照片记住某段岁月的自己。而且喜欢面对着学校附近的喷水池旁自拍,因为看着那里自己才有最自然的笑。

第一张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洗下来后,右下角有一小行的白色字体,标着:2009.04.02.14:36。然后看到相片里自己的背后站了一个与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她,她也拿着相机,背对着我面前的喷水池,她的镜头面对着她自己。

是的,她背对着我,我看不到她。

很奇怪,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都有她用这种方式参与其中。她总是穿粉红色的上衣,有很长很黑的温柔秀发,但看不到她的正面。于是每次拍完相片,我都情不自禁回头看那人在不在,遗憾的是,我的双眼寻不到她的踪影。我常常在想,她拍的照片里是否也有我的背面?

那天我终于见到梦寐以求的她了。我听见有个很清亮的声音说:“Hi!Boy!”,于是回头去看。是个很清秀的女生,深蓝色的校服掩盖不了她那时背面所透露出的气质。我很自然地笑了,原来不是只有看着喷水池,才能笑得自然,看着她也可以。

“你认识我吗?”我问了一句,到现在都觉得这个打招呼有些烂。

“不认识,但我记得你的背面!”我————————Girl————————

我朝朝暮暮都在人海中寻觅一个背面——属于他的背面。我找了很久了,老天犹怜,终于让我见到了他,就在一天前。

我喜欢自拍,因为我想用照片记住某段岁月的自己。而且喜欢在学校附近的喷水池旁自拍,因为那里很美。

第一张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洗下来后,右下角有一小行的白色字体,标着:2009.04.02.14:36。然后看到相片里自己的背后站了一个与自己差不多年纪的他,他也拿着相机,面对着我背后的喷水池,他的镜头面对着他自己。

是的,他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他。

很奇怪,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都有他用这种方式参与其中。他总是穿浅蓝色的衬衫,有很时尚的发型,但看不到他的正面。于是每次拍完相片,我都情不自禁回头看那人在不在,遗憾的是,我的双眼寻不到他的踪影。我常常在想,他拍的照片里是否也有我的背面?

那天,我见到一个身影很像他的男生,但他没穿浅蓝色衬衫,而是深蓝色的校服,和我现在一样。并且不是在喷水池旁遇到的,而是在学校的荷塘旁。就算有很多不同的因素,都无法阻止我想遇见他的心情。于是:“Hi!Boy!”

他回头,很好看的刘海扬起了爽朗的微笑,自信的笑爬满了眼角眉梢。

“你认识我吗?”

“不认识,但我记得你的背面!”我不确定他是否听清了这句话的意思。

“背面?喷水池旁的吗?”我有些欣喜若狂,便说了一句让除了我们之外其他人听了会摸不着头脑的话,“我是不是也是你的背面?”

“是啊,我觉得你穿制服比穿粉色上衣更迷人。”两人会意地笑了笑。

“原来你也读这所学校啊?你读几年级呢?”

“大四,你呢?”

“大三。”然后我又看见他美丽的浅笑。他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卖了个乖,说:“目前不想说,明天再告诉你,你呢?”

“目前不想说,明天再告诉你。”他又笑了,比之前更多了一份灿烂。只是他并不知道,或许我们没有明天。

“那你怎么告诉我?”我笑着说:“明天05:35喷水池旁,你会见我拿玫瑰花和一张相片,我的名字由你猜!”

其实,那天是我去这所学校的最后一天,我要去美国留学了。

我在相片背面写上“Allison”,那是一本小说给我的启发,我依旧看得见他嘴角微扬的笑。是的,我们不会在一起,我只是他的过客,我的离去左右不了他的忧伤。

凌晨04:00我到了喷水池,将长柄玫瑰和相片用石块压放在喷水池边沿。我知道,05:35那时不会有谁来这里,所以应该只有他能看到我的玫瑰花和相片。

因为这是我们的唯一约定。

我坐上了飞机,看到一个英俊男士的背面,下意识以为是他,因为很像。

我突然舍不得他的微笑和背影,但又必须离开。

只是,他知道我叫“Allison”吗?至少我希望他能知道。我闭上眼睛梦呓……

————————Boy————————

我朝朝暮暮都在人海中寻觅一个背面——属于她的背面。我找了很久了,老天见怜,终于让我见到了她,就在一天前。

我喜欢自拍,因为我想用照片记住某段岁月的自己。而且喜欢面对着学校附近的喷水池旁自拍,因为看着那里自己才有最自然的笑。

第一张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洗下来后,右下角有一小行的白色字体,标着:2009.04.02.14:36。然后看到相片里自己的背后站了一个与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她,她也拿着相机,背对着我面前的喷水池,她的镜头面对着她自己。

是的,她背对着我,我看不到她。

很奇怪,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都有她用这种方式参与其中。她总是穿粉红色的上衣,有很长很黑的温柔秀发,但看不到她的正面。于是每次拍完相片,我都情不自禁回头看那人在不在,遗憾的是,我的双眼寻不到她的踪影。我常常在想,她拍的照片里是否也有我的背面?

那天我终于见到梦寐以求的她了。我听见有个很清亮的声音说:“Hi!Boy!”,于是回头去看。是个很清秀的女生,深蓝色的校服掩盖不了她那时背面所透露出的气质。我很自然地笑了,原来不是只有看着喷水池,才能笑得自然,看着她也可以。

“你认识我吗?”我问了一句,到现在都觉得这个打招呼有些烂。

“不认识,但我记得你的背面!”我————————Girl————————

我朝朝暮暮都在人海中寻觅一个背面——属于他的背面。我找了很久了,老天犹怜,终于让我见到了他,就在一天前。

我喜欢自拍,因为我想用照片记住某段岁月的自己。而且喜欢在学校附近的喷水池旁自拍,因为那里很美。

第一张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洗下来后,右下角有一小行的白色字体,标着:2009.04.02.14:36。然后看到相片里自己的背后站了一个与自己差不多年纪的他,他也拿着相机,面对着我背后的喷水池,他的镜头面对着他自己。

是的,他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他。

很奇怪,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都有他用这种方式参与其中。他总是穿浅蓝色的衬衫,有很时尚的发型,但看不到他的正面。于是每次拍完相片,我都情不自禁回头看那人在不在,遗憾的是,我的双眼寻不到他的踪影。我常常在想,他拍的照片里是否也有我的背面?

那天,我见到一个身影很像他的男生,但他没穿浅蓝色衬衫,而是深蓝色的校服,和我现在一样。并且不是在喷水池旁遇到的,而是在学校的荷塘旁。就算有很多不同的因素,都无法阻止我想遇见他的心情。于是:“Hi!Boy!”

他回头,很好看的刘海扬起了爽朗的微笑,自信的笑爬满了眼角眉梢。

“你认识我吗?”

“不认识,但我记得你的背面!”我不确定他是否听清了这句话的意思。

“背面?喷水池旁的吗?”我有些欣喜若狂,便说了一句让除了我们之外其他人听了会摸不着头脑的话,“我是不是也是你的背面?”

“是啊,我觉得你穿制服比穿粉色上衣更迷人。”两人会意地笑了笑。

“原来你也读这所学校啊?你读几年级呢?”

“大四,你呢?”

“大三。”然后我又看见他美丽的浅笑。他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卖了个乖,说:“目前不想说,明天再告诉你,你呢?”

“目前不想说,明天再告诉你。”他又笑了,比之前更多了一份灿烂。只是他并不知道,或许我们没有明天。

“那你怎么告诉我?”我笑着说:“明天05:35喷水池旁,你会见我拿玫瑰花和一张相片,我的名字由你猜!”

其实,那天是我去这所学校的最后一天,我要去美国留学了。

我在相片背面写上“Allison”,那是一本小说给我的启发,我依旧看得见他嘴角微扬的笑。是的,我们不会在一起,我只是他的过客,我的离去左右不了他的忧伤。

凌晨04:00我到了喷水池,将长柄玫瑰和相片用石块压放在喷水池边沿。我知道,05:35那时不会有谁来这里,所以应该只有他能看到我的玫瑰花和相片。

因为这是我们的唯一约定。

我坐上了飞机,看到一个英俊男士的背面,下意识以为是他,因为很像。

我突然舍不得他的微笑和背影,但又必须离开。

只是,他知道我叫“Allison”吗?至少我希望他能知道。我闭上眼睛梦呓……

————————Boy————————

我朝朝暮暮都在人海中寻觅一个背面——属于她的背面。我找了很久了,老天见怜,终于让我见到了她,就在一天前。

我喜欢自拍,因为我想用照片记住某段岁月的自己。而且喜欢面对着学校附近的喷水池旁自拍,因为看着那里自己才有最自然的笑。

第一张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洗下来后,右下角有一小行的白色字体,标着:2009.04.02.14:36。然后看到相片里自己的背后站了一个与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她,她也拿着相机,背对着我面前的喷水池,她的镜头面对着她自己。

是的,她背对着我,我看不到她。

很奇怪,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都有她用这种方式参与其中。她总是穿粉红色的上衣,有很长很黑的温柔秀发,但看不到她的正面。于是每次拍完相片,我都情不自禁回头看那人在不在,遗憾的是,我的双眼寻不到她的踪影。我常常在想,她拍的照片里是否也有我的背面?

那天我终于见到梦寐以求的她了。我听见有个很清亮的声音说:“Hi!Boy!”,于是回头去看。是个很清秀的女生,深蓝色的校服掩盖不了她那时背面所透露出的气质。我很自然地笑了,原来不是只有看着喷水池,才能笑得自然,看着她也可以。

“你认识我吗?”我问了一句,到现在都觉得这个打招呼有些烂。

“不认识,但我记得你的背面!”我————————Girl————————

我朝朝暮暮都在人海中寻觅一个背面——属于他的背面。我找了很久了,老天犹怜,终于让我见到了他,就在一天前。

我喜欢自拍,因为我想用照片记住某段岁月的自己。而且喜欢在学校附近的喷水池旁自拍,因为那里很美。

第一张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洗下来后,右下角有一小行的白色字体,标着:2009.04.02.14:36。然后看到相片里自己的背后站了一个与自己差不多年纪的他,他也拿着相机,面对着我背后的喷水池,他的镜头面对着他自己。

是的,他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他。

很奇怪,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都有他用这种方式参与其中。他总是穿浅蓝色的衬衫,有很时尚的发型,但看不到他的正面。于是每次拍完相片,我都情不自禁回头看那人在不在,遗憾的是,我的双眼寻不到他的踪影。我常常在想,他拍的照片里是否也有我的背面?

那天,我见到一个身影很像他的男生,但他没穿浅蓝色衬衫,而是深蓝色的校服,和我现在一样。并且不是在喷水池旁遇到的,而是在学校的荷塘旁。就算有很多不同的因素,都无法阻止我想遇见他的心情。于是:“Hi!Boy!”

他回头,很好看的刘海扬起了爽朗的微笑,自信的笑爬满了眼角眉梢。

“你认识我吗?”

“不认识,但我记得你的背面!”我不确定他是否听清了这句话的意思。

“背面?喷水池旁的吗?”我有些欣喜若狂,便说了一句让除了我们之外其他人听了会摸不着头脑的话,“我是不是也是你的背面?”

“是啊,我觉得你穿制服比穿粉色上衣更迷人。”两人会意地笑了笑。

“原来你也读这所学校啊?你读几年级呢?”

“大四,你呢?”

“大三。”然后我又看见他美丽的浅笑。他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卖了个乖,说:“目前不想说,明天再告诉你,你呢?”

“目前不想说,明天再告诉你。”他又笑了,比之前更多了一份灿烂。只是他并不知道,或许我们没有明天。

“那你怎么告诉我?”我笑着说:“明天05:35喷水池旁,你会见我拿玫瑰花和一张相片,我的名字由你猜!”

其实,那天是我去这所学校的最后一天,我要去美国留学了。

我在相片背面写上“Allison”,那是一本小说给我的启发,我依旧看得见他嘴角微扬的笑。是的,我们不会在一起,我只是他的过客,我的离去左右不了他的忧伤。

凌晨04:00我到了喷水池,将长柄玫瑰和相片用石块压放在喷水池边沿。我知道,05:35那时不会有谁来这里,所以应该只有他能看到我的玫瑰花和相片。

因为这是我们的唯一约定。

我坐上了飞机,看到一个英俊男士的背面,下意识以为是他,因为很像。

我突然舍不得他的微笑和背影,但又必须离开。

只是,他知道我叫“Allison”吗?至少我希望他能知道。我闭上眼睛梦呓……

————————Boy————————

我朝朝暮暮都在人海中寻觅一个背面——属于她的背面。我找了很久了,老天见怜,终于让我见到了她,就在一天前。

我喜欢自拍,因为我想用照片记住某段岁月的自己。而且喜欢面对着学校附近的喷水池旁自拍,因为看着那里自己才有最自然的笑。

第一张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洗下来后,右下角有一小行的白色字体,标着:2009.04.02.14:36。然后看到相片里自己的背后站了一个与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她,她也拿着相机,背对着我面前的喷水池,她的镜头面对着她自己。

是的,她背对着我,我看不到她。

很奇怪,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都有她用这种方式参与其中。她总是穿粉红色的上衣,有很长很黑的温柔秀发,但看不到她的正面。于是每次拍完相片,我都情不自禁回头看那人在不在,遗憾的是,我的双眼寻不到她的踪影。我常常在想,她拍的照片里是否也有我的背面?

那天我终于见到梦寐以求的她了。我听见有个很清亮的声音说:“Hi!Boy!”,于是回头去看。是个很清秀的女生,深蓝色的校服掩盖不了她那时背面所透露出的气质。我很自然地笑了,原来不是只有看着喷水池,才能笑得自然,看着她也可以。

“你认识我吗?”我问了一句,到现在都觉得这个打招呼有些烂。

“不认识,但我记得你的背面!”我————————Girl————————

我朝朝暮暮都在人海中寻觅一个背面——属于他的背面。我找了很久了,老天犹怜,终于让我见到了他,就在一天前。

我喜欢自拍,因为我想用照片记住某段岁月的自己。而且喜欢在学校附近的喷水池旁自拍,因为那里很美。

第一张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洗下来后,右下角有一小行的白色字体,标着:2009.04.02.14:36。然后看到相片里自己的背后站了一个与自己差不多年纪的他,他也拿着相机,面对着我背后的喷水池,他的镜头面对着他自己。

是的,他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他。

很奇怪,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都有他用这种方式参与其中。他总是穿浅蓝色的衬衫,有很时尚的发型,但看不到他的正面。于是每次拍完相片,我都情不自禁回头看那人在不在,遗憾的是,我的双眼寻不到他的踪影。我常常在想,他拍的照片里是否也有我的背面?

那天,我见到一个身影很像他的男生,但他没穿浅蓝色衬衫,而是深蓝色的校服,和我现在一样。并且不是在喷水池旁遇到的,而是在学校的荷塘旁。就算有很多不同的因素,都无法阻止我想遇见他的心情。于是:“Hi!Boy!”

他回头,很好看的刘海扬起了爽朗的微笑,自信的笑爬满了眼角眉梢。

“你认识我吗?”

“不认识,但我记得你的背面!”我不确定他是否听清了这句话的意思。

“背面?喷水池旁的吗?”我有些欣喜若狂,便说了一句让除了我们之外其他人听了会摸不着头脑的话,“我是不是也是你的背面?”

“是啊,我觉得你穿制服比穿粉色上衣更迷人。”两人会意地笑了笑。

“原来你也读这所学校啊?你读几年级呢?”

“大四,你呢?”

“大三。”然后我又看见他美丽的浅笑。他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卖了个乖,说:“目前不想说,明天再告诉你,你呢?”

“目前不想说,明天再告诉你。”他又笑了,比之前更多了一份灿烂。只是他并不知道,或许我们没有明天。

“那你怎么告诉我?”我笑着说:“明天05:35喷水池旁,你会见我拿玫瑰花和一张相片,我的名字由你猜!”

其实,那天是我去这所学校的最后一天,我要去美国留学了。

我在相片背面写上“Allison”,那是一本小说给我的启发,我依旧看得见他嘴角微扬的笑。是的,我们不会在一起,我只是他的过客,我的离去左右不了他的忧伤。

凌晨04:00我到了喷水池,将长柄玫瑰和相片用石块压放在喷水池边沿。我知道,05:35那时不会有谁来这里,所以应该只有他能看到我的玫瑰花和相片。

因为这是我们的唯一约定。

我坐上了飞机,看到一个英俊男士的背面,下意识以为是他,因为很像。

我突然舍不得他的微笑和背影,但又必须离开。

只是,他知道我叫“Allison”吗?至少我希望他能知道。我闭上眼睛梦呓……

————————Boy————————

我朝朝暮暮都在人海中寻觅一个背面——属于她的背面。我找了很久了,老天见怜,终于让我见到了她,就在一天前。

我喜欢自拍,因为我想用照片记住某段岁月的自己。而且喜欢面对着学校附近的喷水池旁自拍,因为看着那里自己才有最自然的笑。

第一张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洗下来后,右下角有一小行的白色字体,标着:2009.04.02.14:36。然后看到相片里自己的背后站了一个与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她,她也拿着相机,背对着我面前的喷水池,她的镜头面对着她自己。

是的,她背对着我,我看不到她。

很奇怪,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都有她用这种方式参与其中。她总是穿粉红色的上衣,有很长很黑的温柔秀发,但看不到她的正面。于是每次拍完相片,我都情不自禁回头看那人在不在,遗憾的是,我的双眼寻不到她的踪影。我常常在想,她拍的照片里是否也有我的背面?

那天我终于见到梦寐以求的她了。我听见有个很清亮的声音说:“Hi!Boy!”,于是回头去看。是个很清秀的女生,深蓝色的校服掩盖不了她那时背面所透露出的气质。我很自然地笑了,原来不是只有看着喷水池,才能笑得自然,看着她也可以。

“你认识我吗?”我问了一句,到现在都觉得这个打招呼有些烂。

“不认识,但我记得你的背面!”我————————Girl————————

我朝朝暮暮都在人海中寻觅一个背面——属于他的背面。我找了很久了,老天犹怜,终于让我见到了他,就在一天前。

我喜欢自拍,因为我想用照片记住某段岁月的自己。而且喜欢在学校附近的喷水池旁自拍,因为那里很美。

第一张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洗下来后,右下角有一小行的白色字体,标着:2009.04.02.14:36。然后看到相片里自己的背后站了一个与自己差不多年纪的他,他也拿着相机,面对着我背后的喷水池,他的镜头面对着他自己。

是的,他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他。

很奇怪,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都有他用这种方式参与其中。他总是穿浅蓝色的衬衫,有很时尚的发型,但看不到他的正面。于是每次拍完相片,我都情不自禁回头看那人在不在,遗憾的是,我的双眼寻不到他的踪影。我常常在想,他拍的照片里是否也有我的背面?

那天,我见到一个身影很像他的男生,但他没穿浅蓝色衬衫,而是深蓝色的校服,和我现在一样。并且不是在喷水池旁遇到的,而是在学校的荷塘旁。就算有很多不同的因素,都无法阻止我想遇见他的心情。于是:“Hi!Boy!”

他回头,很好看的刘海扬起了爽朗的微笑,自信的笑爬满了眼角眉梢。

“你认识我吗?”

“不认识,但我记得你的背面!”我不确定他是否听清了这句话的意思。

“背面?喷水池旁的吗?”我有些欣喜若狂,便说了一句让除了我们之外其他人听了会摸不着头脑的话,“我是不是也是你的背面?”

“是啊,我觉得你穿制服比穿粉色上衣更迷人。”两人会意地笑了笑。

“原来你也读这所学校啊?你读几年级呢?”

“大四,你呢?”

“大三。”然后我又看见他美丽的浅笑。他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卖了个乖,说:“目前不想说,明天再告诉你,你呢?”

“目前不想说,明天再告诉你。”他又笑了,比之前更多了一份灿烂。只是他并不知道,或许我们没有明天。

“那你怎么告诉我?”我笑着说:“明天05:35喷水池旁,你会见我拿玫瑰花和一张相片,我的名字由你猜!”

其实,那天是我去这所学校的最后一天,我要去美国留学了。

我在相片背面写上“Allison”,那是一本小说给我的启发,我依旧看得见他嘴角微扬的笑。是的,我们不会在一起,我只是他的过客,我的离去左右不了他的忧伤。

凌晨04:00我到了喷水池,将长柄玫瑰和相片用石块压放在喷水池边沿。我知道,05:35那时不会有谁来这里,所以应该只有他能看到我的玫瑰花和相片。

因为这是我们的唯一约定。

我坐上了飞机,看到一个英俊男士的背面,下意识以为是他,因为很像。

我突然舍不得他的微笑和背影,但又必须离开。

只是,他知道我叫“Allison”吗?至少我希望他能知道。我闭上眼睛梦呓……

————————Boy————————

我朝朝暮暮都在人海中寻觅一个背面——属于她的背面。我找了很久了,老天见怜,终于让我见到了她,就在一天前。

我喜欢自拍,因为我想用照片记住某段岁月的自己。而且喜欢面对着学校附近的喷水池旁自拍,因为看着那里自己才有最自然的笑。

第一张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洗下来后,右下角有一小行的白色字体,标着:2009.04.02.14:36。然后看到相片里自己的背后站了一个与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她,她也拿着相机,背对着我面前的喷水池,她的镜头面对着她自己。

是的,她背对着我,我看不到她。

很奇怪,在喷水池旁的自拍照,都有她用这种方式参与其中。她总是穿粉红色的上衣,有很长很黑的温柔秀发,但看不到她的正面。于是每次拍完相片,我都情不自禁回头看那人在不在,遗憾的是,我的双眼寻不到她的踪影。我常常在想,她拍的照片里是否也有我的背面?

那天我终于见到梦寐以求的她了。我听见有个很清亮的声音说:“Hi!Boy!”,于是回头去看。是个很清秀的女生,深蓝色的校服掩盖不了她那时背面所透露出的气质。我很自然地笑了,原来不是只有看着喷水池,才能笑得自然,看着她也可以。

“你认识我吗?”我问了一句,到现在都觉得这个打招呼有些烂。

“不认识,但我记得你的背面!”我

[原创小说]我是王者

这个小说是新写的,呃……关于……宠物游戏的,大家瞧一瞧~看一看了啊~慢慢欣赏~别忘了评价~!(阿Z纪念阿睡退出宠物江湖特别奉上,阿睡,来瞅瞅啊~) (我们这个世界是一个人的世界,不像中少是宠物,我们是人!) 小说人物:阿Z,阿睡。 [引子] 一名红人跃上前来,冷冷地说道:“你新手是么?” “哼哼,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 “别用那种口气跟我说话!把身上的钱交出来!” “我没钱!”说着把裤都都抽出来。空的。 “没钱?没钱你就完了!”说着,又从他身后跳出几个人,对着我挥舞他们手中的战神剑,向我逼近…… [第一章]:初出茅庐,结仇。 咳咳……昨天被路上那几个红人痛打一顿,痛啊~!555~555~!哼,我要成立一个反红组织!打蒙他们~诶,想想心情好多了……我真该好好学学武功了……起码能自防!哼~想找家族要点东西,装备啥的。 家族大厦。 “诶?阿Z,你杂滴了?”问我的人正是阿睡。现在友谊不是很坚固,后来便是铁一般的结实了。这是后话。 “恩,没杂滴,昨天让人揍了。” “啊?” “恩。你领我到家族仓库,我拿点装备。起码再发生这种事情还有得一拼。” “来吧。” 到了以后,我便拿上我现在能够使用的东西。阿睡过来往我伤口上涂抹一种红色的液体,抹下去,就好了!“这是什么?”“商店卖的红色药剂。(我们叫他HP药水。MP药水是蓝色魔瓶)可以治疗伤口。”“真的么?”“恩”我便拿上了几瓶。 穿好装备,拿好武器,出发~!诶?对了。红没带…… 呼哈呼哈,累啊,买了100个HP药水,还是背在身上,能不累么! 突然,我遇见了一个人。你猜它是谁?猜不到吧~一想就是,你那么笨!(喂喂,写小说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语啊!)好好,不说你。它什么东西,真粘啊~它就是……是……鼻涕虫!啊啊啊~跑啊~后面的鼻涕虫越来越多!不应战不行了!哼!吓蒙你! 拔出战神剑,(气派!叫战神!弓虽!)向前劈去!我横扫千军!啊,不,横扫万军!鼻涕虫不一会便都被消灭了。灭了就灭了吧,尸体也全部化为污烟,没了! 呵!尸体一没,地下全都是亮晶晶的金色光点,刺的我眼睛隐隐做痛!仔细一看,哇~宠物币呵!真多!我三下五除二的全部捡了起来。你算吧,13000宠物币能让我3分钟内捡完,这不是神速是什么? “哼哼,自己把钱送上来了?上缴吧!”可恶,这帮红人又来了,咋那么烦人呢,还一直埋伏我,等我给他送钱,没门! “要钱啊?先征求战神剑的同意!”废话不说,战胜敌人才是最硬最硬的道理!我便用上战神剑横扫万条鼻涕虫时的威力,来横扫这几个人。那人也不是吃素的,当了红人这么多年积累了很多经验,今天就要和我PK一下。我们PK的条件:我胜,他们便听我话,不听者诛之。我败,便把13000交出去,以后还得叫钱。1年10W他们便不找我麻烦。(太黑了,我必须胜啊)。 一场恶战即将上演…… [第二章]:超越常理。 他们也都拿出战神剑,脸上露出嘲笑的神色。哼,我怒了!就算你们打败我,你们也没有好果子吃! 我一个竖劈,一个三连斩,最后一个横扫,就只剩下那个带头的人了。一看敌人就有一个,我便有些飘飘然了,不行,这个时候骄傲?前功尽弃!不可以!!! 那人惊讶的看着我,又稳了稳神。 我盛胜追击,打算一剑斩头!这种毒瘤不能留着! 我刚要斩下,那人说:“等等,一会你杀我也不迟,你现在到底多少级啊?” 看那人信的过,便把剑架在他的脖子上,打算他一动就杀了他,在确保自我安全的情况下回答:“9啊,怎么了?” “什么?9?我现在37,你现在都已经超越我了,怎么可能是9?” “啊。怎么了?真的是9诶,不信你瞅。”我便把我的级别卡(每个人都有的,证明自己身份的卡,类似于身份证。) 他一看才明白,那是真的。“喔,对,我想起来了,级别只能认证在战斗中的招数之狠!之速!” 他突然转过身,拿起地上他的站神剑,杀气渐渐回到他的周围,我便对这极其敏感,把剑一抽,他的脖子上留着一条细细的血痕。我不想杀了他,可是他的杀气使我感觉很…… 突然,我身后响起鼓掌的声音。“谁?” “还能是谁?我。你杀了我的弟兄,我不能来报仇么?今天,你必定完了,哈哈……” [第三章]:认阿睡为主。 那个大汉径直向我走来,脸上始终挂着笑容,但我能看出来,这明明是笑里藏刀么……我向后退去,那个大汉感觉离我更进。突然,一把刀从他身后向我飞来,我一闪,闪过去了。又有9把到向我飞来。1把在中间,封死我的前方躲避路线。其余8把当住上下左右。天啊,这刀的阵形把我死死封在了这里。冲出去?必定受伤!后退?我没刀速之快!迫不得已,我看好时机,挥剑去挡。虽然没让前面的那把刀断掉,只是让它偏离了方向。让刀从我的左肩穿过。忍住剧痛,拿出HP,我喝了下去。伤口奇迹般的融合了。(HP药水,治疗必备药物^_^咳咳……我竟然去做广告了)这个时候,阿睡出现了,如同天神降临一般!他救了我一命。这是后来补上的。 阿睡的工夫用‘强’这一字来概括么?不能!很明显!阿睡的工夫是深不可测,究竟深到啥程度,你得问他,我不知道~ 他上来就一拳,正中大汉鼻子,接着就听‘喀嚓’一声,大汉硬让阿睡给打昏过去。后面大汉的军队顿时傻了眼。自己的老大就让人这一拳就给打昏了。不投靠他投靠谁?接着就看见一堆人跪在地上,让阿睡当他们的领导者。他欣然接受了。这个组织就是后来的‘中少天龙组’,而我和阿睡呢?就是‘中少双龙’了。 PS:那些组织名,地名,人名,乱七八糟的名都是阿Z编的,如有相同,纯属巧合。所以,那个‘中少天龙组’和‘中少双龙’自然是不存在的。没看懂?再看! PPS:阿Z这个小说的级别是怎么定的呢?那就由我慢慢道来:我们的级别是在与怪兽作战时的技巧等级评定你是多少级。Are you明白? 之后,我们就把那个大汉给斩了。 [第四章]:我是红人帮帮主。 我在矿山中开始了我的历练。先是狸猫,后是僵尸,最后是蛙王。杀蛙王还是比较难的。我用上了那天杀红人的技能开始了过关斩将。杀着杀着,你猜我杀到哪里了?嘿嘿,不知道吧~我杀到一个隐没多年的邪恶组织基地所在地!他们组织的龙头!这个组织的名字叫做……红人帮!专门屠杀平民老百姓。没看见矿山这么多怪兽么?都是他们整的!老百姓们都撤了,怕这个组织和怪兽,然后他们都没影了。我到要看看他们有多么的厉害,能让他们这么的惧怕。 飞鸽传书:阿睡,发现红人帮基地,速度赶来矿山。 PS:飞鸽传书:一种书信的传递方式,类似于手机的发短信。 阿睡到的时候已经是13分钟以后了,我便拿好战神剑,带好HP药水,冲! 来到里面,一种阴森森的感觉部遍全身,空气里面夹杂着血腥的味道,弄的我都快吐了。囧啊,你要到这里面来必定和我一样。说实话,我都后悔进来!我看阿睡没那种反应,领头向前冲。忽然,从前面窜出2个人,正是红人帮帮主和副帮主:风刀、霜剑。(别看他们名叫的挺猖狂,后来都得臣服与我。)他们2人满脸的鄙视,阿睡看都没看他们一眼,便用飞刀来解决他们,看见飞刀,他们也害怕,我分明看见他们的腿在强烈的抖动。 “你们怕了?” “没!” “那你们腿动什么。” “我们那是痒痒!” “哼!都是借口!阿Z,杀!”我便飞奔而去。阿睡用飞刀一下飞了出去,可惜的是没打到……(- -|||||这瞄准力……O_O)我接着趁他们闪飞刀的时候扫了一下,他们全都吓傻了。你算吧,一个70多级的帮主能让我这个45级(刚才升的)的小伙吓傻,我多么强吧~! 风刀说话了(他要不说,他的小命基本就玩完了):“等,先别杀我,我有话有跟你说” “别废话!说!” “我愿把红人帮献上!只求你们别杀我。” 我回头瞅瞅阿睡,他怎么说的。“杀了他,别废话。不杀的话还会祸害百姓。”我便执行了风刀的死刑。霜剑当然也逃脱不了死亡的征兆。 “红人帮的帮主你来当吧阿Z,顺便调集兵力把矿山清一下。” “我……” “我什么我,别废话。” “……那你能当副的么?” “副的?行啊。要让我当正的那我就必须喀嚓了你。”说着用手划一下脖子,做出杀的动作。 “来人啊,”后面的一些人全糊我这里来了。“带人把矿山清一下。记住,以后不许随便杀人,要让我知道了,哼,杀!我要带领这个帮派重新改造一翻!” “得令!” [第五章]:我是王者! “帮主在上,请受帮众一拜!”红人帮帮众全部跪在地上认我为他们新的帮主。 “不用行礼了。”我回道。 “谢帮主!” “帮主,我感觉你身上有股王者的霸气。”一个帮众里面的老道说。 “哦?说来听听。” “我这也是直觉,但我的直觉很准的。当初感觉风刀霜剑如果带领这个帮的话必定残害百姓。我的直觉对了。又感觉他们会死在一个新手上。又对了。而魔球(道士用此物算命)说那个新手是传说中的王者!”一听这话,所有人都颤栗起来,“传说有王者套装(红人帮仓库珍藏着。此小说唯一的一套。)而王者将会平定一场翻天覆地的血腥之战!此战结束,人已经没有多少了!(估计1000来人吧。)我怀疑你就是传说中的王者!!!” “真的假的?假的真的?” “千真万确!帮主!” “把王者套装那过来!” “帮主,我们拿不动!只有是王者再世的人才能装备啊!” 红人帮仓库。 全部把王者套装穿上后,根本走不动,只能走3-5步就气喘吁吁了,看来,必须来个魔鬼训练了!而后,王者套装消失了,恩,后来只能去召唤了。还得带时间。囧rz。 [第六章]:魔鬼训练 先介绍一下王者套装:都是由合金制造而成,可以看出王者的霸气!一般人抬一个都抬不动。但是进行魔鬼训练以后,王者再世穿上这套装备可谓无敌了!活动自如!敏捷轻快! 因为要达到活动自如、敏捷轻快的目的,我就必须进行魔鬼训练了。 先是绕着矿山来个 10000M 跑步。第2天逐渐上升,每天加跑 10000M 。1个月后,我可以什么都不背着轻轻松松的来个50W M跑了。 后来又开始了负重跑(穿着王者套装)也可以来个10W M了。 又来个负重跳(配合以后招数:空斩)也可以来个50W 个了。 →→→→→→→→→→☆2个月后☆←←←←←←←←←← 现在谁来都不怕了,你算吧,我现在的级别已经达到了231级。 这个时候,一个飞鸽传书到了我的手中。鸽子接着把信扔那里,一个蓝波(超时空传送),走了。 内容:阿Z,我是阿睡,相信你也知道你是王者了,这就是我让你当红人帮帮主的理由。你训练完了就赶快来海盗船,找海盗头目,他那里有王者的霸气药水。只剩下他那一个了。快啊。千万别让他砸了。如果你没有王者的霸气,那么王者套装不认你为他们的主人,训练这么长时间不也没用么,根本发挥不出王者套装的威力!就写这么多了。握手。 难道我真的要去么? [第七章]:把王者的霸气药水丢到海里 海盗船。 海浪拍击着船头,船上的人并不知道他们的命运,他们的船的后面,隐隐约约的闪现着红人帮的船只…… “船长,后面有人跟踪我们,好像没什么好意。” “那就杀了他们,让他们上咱们的船!” 我一个健步,冲上海盗船。那个海盗头子也真够卑鄙的,一看见我,便把王者的霸气药水拿的出来,脸上挂着奸笑:“哼哼,你不是就冲着王者的霸气药水来的么?让我给你?好!”做出要把王者的霸气药水扔在了船上,打算打碎它。我当时就发觉不对劲,急忙阻止。“如果你能把王者的霸气药水给我,我可以满足你3个要求。” “好啊,第1个要求,你给我死!”听到这里,红人帮帮员怒了,上前就要揍海盗头子:“小子,你要杀了王者大哥,我们跟你没完,连阿睡大哥都得拿你千刀万剐!!!你这个败类!” 这个时候,海盗头子把王者的霸气药水扔在了地上。我们都大惊失色。没想到,王者的霸气药水落在了地上,反而没碎!随后,阿睡使用技能:千里传音。 PS:千里传音:将MP转化为声波传诵到指定的人的耳中。 千里传音内容:新学的技能,千里传音。王者的霸气药水不会破裂,也不会被海水浸泡。我最近整到了个坐骑,飞的那种,你让海盗头子把王者的霸气药水扔在海里,我随后去取! 之后,我看看海盗头子:“哼,不就是王者的霸气药水么?我不要了!你有能耐把它扔海里去,破瓶子,这给你稀罕的。扔吧!”众人见我说出这一翻话,都惊呆了,尤其是红人帮的人。 那个海盗头子笑笑:“好啊,对我也没用。我看上面些着‘惟有王者才可使用’,我们这些人自然不能用。” “呵!你还把你自己当作人啊!我以为你早把自己当成败类了!”一个红人帮的人说。惹的海盗头子勃然大怒!‘刷’的一声就把王者的霸气药水扔了出去。这个时候,天空闪现一个黑影,王者的霸气药水不见了! [第八章]:王者的任务! 阿睡向我走来,说:“给,这是你的王者的霸气药水。我升职了。经过这几天的事,族长发现我是隐没多年江湖的阿睡,将我提升为新手保护者。我还跟族长说了一声你是王者的事。他也想让你当新手保护者,但是你肩上担负着神秘的使命,这个使命等到你真正的强大的时候有人回告诉你。” “啊?我还有事情没发生啊?!天啊,有没有天理了,为啥总让我碰上啊~!天~!”我仰天长叹!(>.<)跟我有仇杂滴。 (插图:阿睡此时表情发呆的表情:·_·) 我突然感觉不对劲,一回头,外面的景色依然那么迷人:蔚蓝的天空,一望无际的草原,隐隐约约的几个历练的新手……诶?那个树我怎么看见在动?“阿睡过来,你看那个树怎么在动?” “树动?不可能!除非……幻……化……水……晶!” “幻化成树?!那么……它是人?!走,去看看!” “你先等等,先把你的王者的霸气药水喝了,提升你召唤王者套装的随意度(现在想召就召)和增长召唤王者套装的时间(现在可以召唤的时间:60分钟)” 我跟阿睡跑上前去,走到那个树的旁边,说:“你到底是什么人!” 那个树没什么动静。看来,我必须打他了。“你要不说话我就用拳头说话了啊。” “别别……”那个树终于动了。 “你是检测我么?”我问他。 “不,我是凡人神仙李系派来的。他让我告诉你,只要你发现我幻化成树了,便可以告诉你,你的使命了。” “别废话!”(我这都是阿睡熏陶的,当然是小说中。阿睡在中少BBS可不这样啊。这也是剧情的需要~诶?那个坛友那板砖干什么???别扔了……别扔了……我接着写……接着写……!!!) “呃……是这个样子的,恶魔城的城主恶浪要灭掉整个世界,李系希望你这个王者能够平定这场血腥之战,而只有你才能平定!”听他的口气极其坚决!好象真的只有我才能平定拉~哎,没想到我一堂堂王者竟然会有这么多的事情!天啊~! “什么时候发动总攻?” “现在!” [第九章]:恶魔城之战!(上) 我们来到了恶魔城下。 恶魔城城门雕刻着两条黑色的龙,有些像西方的恶龙。恶魔城城门上赫然写着三个大字,写啥不必说了吧~什么?你不知道?算了,不浪费时间,告诉你得了:恶魔城。接着写……要么大家生气了…… 我们刚到城门口,城门就自动打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一个人:邪龙,他是城主恶魔的弟弟,他们兄弟合伙建立的一个城市。不受任何国家的管制。 邪龙笑了起来,经过我的仔细观察,发现他演的挺像,但还是让我这个王者看出来了!(自恋ING)满脸的奸笑:“大家别来无恙啊?” “我们认识你么?” “不认识啊?但俗话说‘不打不相识’打架过后不就成朋友,帮我掌管恶魔城了?哼哼……” “那你这是明摆着挑衅、要打架了?” “你小子太聪明了,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你就是传说中的王者吧???” “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我冷冷的说道。就连邪龙听了都颤栗了一下。 “不承认?哈……等一会我把你王者的力量逼出来,再拖没它,你不就乖乖等死了?诶?阿Z旁边的这位英雄,怎么不说话?好不容易来了陪我说说话,再杀你也不迟啊?!来吧。” 阿睡什么也没说,拔出2把昆吴剑,递给了我1把。我们2个慢慢向邪龙走去。 PS:也许看到这里大家奇怪了,怎么是2个人,幻化成树的那个呢?咳……别提了……他那个怕死鬼~早跑没影了! 血战即将拉开序幕…… [第十章]:恶魔城之战!(中) 我突然快速奔去,阿睡抽出飞刀,直接射向邪龙。(现在阿睡的瞄准好多了)邪龙一个闪身,没闪了,竟让飞刀从邪龙左臂贯穿!好厉害的刀法!现在只见邪龙的身上全是冷汗。我又冲了上去,他措手不及,逼的没招了竟动用(金墉小说《天龙八部》里段誉的逃跑绝技)灵波微步,刷刷刷,退到了离我 20M 处,(本来很远,我跑的也不慢)既然 20M , 我就紧跟,直接用手中的昆吴剑扫了一小下,邪龙的肚子向上 5CM 处让我扫到了。留下一条深深的血痕。邪龙怒了,打算拼死一搏,要么也得死在我跟阿睡手里。邪龙使用出早就已经失传的‘狂龙怒吼’! PS:狂龙怒吼:此招早就已经失传,为中古时期江湖中人的闭杀绝技。此技能杀伤力极大,为群攻技能。但是,此技能减少发招人的10年寿命,不得以是不会使用的。再说,发招时发招人也会受到此技能的攻击,不过是1半罢了。阻止此技能的唯一办法就是在聚集乾坤能量之时打破他的聚能球就可以了。当然,大家都不会受伤,只是发招人少了10年寿命而已。 我们却不知道他是从何处学习这个技能的,所以打算活捉他之后审讯。 我看到了那个聚能球,嘿嘿,接着就上去一剑刺破哈! 错了!一般的剑根本打不碎它,邪龙嘿嘿一乐,便分了心,差点走火入魔!邪龙稳了稳神,继续聚集能量。没办法,我便招出王者套装(简称王套),举起王者之剑,一剑刺向聚能球,砰!一声巨响,聚能球爆炸了!邪龙也被震晕过去,我就喀嚓这么一下,邪龙告别人世了。 恶魔,我们来了! [第十一章]:恶魔城之战!(下) 我因为有了王套,就用了个王者护体术,保护自我的王者护体~~~~~ 我们踏进恶魔城,就听见有人在和我们说话,我知道那是恶魔的声音。 “想知道我在哪里么?” 我扫了一眼,看到了城中的塑像,感觉有些异样。 “小子,有眼力!” 突然,塑像开始融化,融化成一滩水,而后,水有凝结,凝结成了一个人。 黑衣,黑裤,头戴墨镜,脚蹬黑鞋,这不是恶魔又是何人? 事不迟疑,我拿起王者之剑就直接刺去,恶魔当然也不是一般人,或许还高我一等。恶魔眼睛盯着我,盯的我浑身发冷,禁不住打了一个寒颤。随即恢复常态。我又开始进行进攻,阿睡开始用昆吴斩恶魔。 恶魔哈哈一乐,搞的我们莫名其妙,阿睡忽然脸变了色,恶魔催动了嗜血大法,天! PS:嗜血大法,可以使人减HP,如果功力够强,在场人士可当场死亡,此法可怕至极,必须小心! 我有王套,阿睡怎么办?我便让阿睡飞离此地。阿睡撤了。1 VS 1。 催动完毕,看我没什么事,判断:催动无效!HOHO,王套还是蛮厉害的么。 该我的了吧?哼哼……王—者—死—亡—闭—杀—! 此乃王者倒数第2强的闭杀。我看他还能活多久。 看来,恶魔禁不住这强大的攻势了。他面色越发的苍白。接着就头朝上点了点头。我感到不妙。 这个时候,天上飞下5个大汉。这才是恶魔城最强大的组合,也是武功最高的人,远远高过恶魔。 他们就是金木水火土了。 这个时候,我的王套渐渐退去。完了,打恶魔的时候丝毫没有注意时间,完了…… 金木水火土的胜算又多了一分。不禁开始得意起来。 我抬手就是一剑,土倒在血泊之中。 判断对了,土是他们中最强的人了,灭了他,其余的也不是很厉害。(其实错了,土根本不厉害。) 这个时候。城门外。 一堆人拽着一个我眼熟的人进来了,而且是奄奄一息,定眼一看,心中凉了半截。 那是阿睡。 被人打成重伤,不知道怎么了,武功这么好能被打成这样。哎,恐怕今天是回不去了。 金木水火趁我分心,使起坏来,把毒箭射到我的左臂。贯穿。我的心是全凉了,我也倒在血泊之中,不醒人事了…… 天空中一个黑影飞过。他,就是李系。 [第十二章]:我竟然昏迷了9天。 渐渐整开久瞑的双眼,看到的便是阿睡了。 “你这么快就好了?” “9天了,能不好么。” “啊?9天?我昏了9天?” “是啊,不吃不喝,9天。” 说到吃,我的胃响起了‘骨碌骨碌’的声。 我在吃饭ING…… 吃完后,一切感觉都恢复成了原状。 “阿睡,是谁把你打成这样啊?” “金木水火土。” “土?他不是被我弄死了么?哦对,后来被我弄死的。” (插金木水火土5人武功排名1:火2:金3:土4:水5:木) “剩下那4个武功也都不差,小心点鸟!” (那个……插一句,‘鸟’是阿睡的口头禅,在葱联邦的QQ群里经常叨咕这个字。至于怎么用么……是把这个‘鸟’字放在你要说的话的最后。恩,说完了。) “都怪我当时没看时间,王套消失,要么肯定能取胜。” 李系走了过来:“我写了一个计划,招募300级以上的人来参与这场战斗。名单:阿Z,阿睡,李系,东,西,南,北,风电,雷电。咱们3个,加4方位,加双电,够了。” “恩,好像这又是一场不可避免的大战了。我们的情报员为我们发现了有利的价值:由于恶魔使用的嗜血大法内力尽失,名丧黄泉了。” “好!我们的胜算加了一成!鼓掌!呵呵。” “好了,现在都去练攻吧,5年后我们回再度光顾那里的。” 这5年里,我们力尽艰辛与痛苦,而我们又把痛苦转化为力量!现在我们比以前强多了,虽说除了我剩下的进步都不大。 [第十三章]:再战恶魔城!(1) 依旧是恶魔城下。 看的依旧是恶魔城门上的那2条黑龙。 想起5年间多少大大小小的事…… 5年了!我们整整好好等了5年了! 黑夜。步入恶魔城。偷袭。 我们知道这种做法极其卑鄙,这次行动我们已经犯了江湖上的忌讳了。 可这又有何妨?用卑鄙的手段对付卑鄙的人,以牙还牙? 黑夜,这是黑夜,想当年,我跟阿睡不就败在这里么,今天,来复仇来了。斗志激昂,上吧兄弟们! 我们已经有个约定,千万不伤害百姓。 天如同撕开了一个大口子,怎么都缝补不上,或许,今天复仇,就可以弥补这个大洞。这,是天意吧? 金木水火并不知道他们现在的危险正在悄悄逼近…… 金首先发现了气氛如此的诡异,还没开口喊出来,就看着4个身影从他身边闪过,金就倒下了。 接着,天空中劈下2道天雷,水木双双倒地。 最后,就剩下火一个人。 因为4方位和双雷发挥武功到了极点,内力所耗无几,就先撤下了。 3 VS 1的大战即将开演…… [第十四章]:再战恶魔城!(2) 火渐渐发现不对,一回头,看见了我,呵呵一乐,一道火焰就从他的脚下迅速燃到了我的脚下。炎爆术!我心中暗道不妙,便向右走了一步,躲了过去。 火又哈哈一乐,3条火线直接窜到我们3个的脚下。我又一闪。(穿越‘火线’,呵呵) 火开口说话了:“你们知道我是谁么?” 我们一起摇头。 “我就是火乐。” “火乐?!” “恩。从前有个人,他叫古火乐,自号‘火神’,可控制世界上一切的火源。而后来,瘟神来到了古火乐面前,要他屈服于瘟神手下,火乐不同意,便放火烧了瘟神。瘟神死前说‘古火乐,我看你杀人如同自己的爱好一般,就想收你为我的部下,而你却……咳……’接着便没气了。此后,古火乐的严重闪现出异样的光芒,如同血一般……后来便见人就杀了。他这人只收过一个徒弟,无名。古火乐就给他起了个名字:火—乐—!也就是—我!” “墨迹完了?” “……” “兄弟们(不大合适,算我才3人……),这个小子墨迹完了,咱们是不是该上了?” 都没说话。 此刻,3人一齐飞起,我便召唤出王套! 王—者—死—亡—闭—杀—!!!啊啊啊!!! 天空开始越发的昏暗。一阵雷电的乱劈之后…… [第十五章]:再战恶魔城!(3) 火乐啥事没有的还站在那里,只不过他的内力以消耗1/2了。 必须发动王者的终极闭杀了! 天— 龙— 灭— 世— 一条金龙从乌云中飞出,带着阵阵怒吼奔向火乐,他还能挺住么? 火乐全身金光大发,但也抵挡不住这天龙的威力!!! 天龙发出一声怒吼!火乐渐渐软了下去。 火乐内力尽失! 接着,他的身上开始着火……我们就这么看着他渐渐消失在火中……火舌窜了上来,点着了火乐身旁的房屋,点起了一场大火。这场大火燃了3天3夜,使恶魔城彻彻底底的消失在火中。我们成功的将恶魔城和废墟中间画上了等号。 [后记] 阿睡再也不管那些江湖之事了,接着便把那些大大小小的职务抛在了我的身上,独自跑到某个诗情画意的地方隐居去了,他说‘如果天下又一次大乱,他会出来协助我的。’(好象大乱都得我平定- -|||||)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