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地点,人物,事情”

今天,我和哥哥弟弟在家里玩,我突然想起一个有趣的游戏:“时间,地点,人物,事情”。于是我问哥哥弟弟来不来玩,他们听了规则,觉得有趣,就也来玩。

规则是这样的:在纸上分别写时间,地点,人物和事情,当然,是分开写的。写完之后,分别放成四堆,开始抽,每堆都抽一张,然后把它们连起来读。

游戏开始了,我负责写时间和人物,弟弟写地点,哥哥写事情。写好之后,弟弟先抽,他抽的时间是唐朝时期,人物是赵本山,地点是油锅,事情是跳舞,连起来就是:唐朝时期赵本山在油锅里跳舞。这句话令我们捧腹大笑:原来赵本山那么喜欢跳舞啊!

接下来是我抽了,你猜我抽到了什么?告诉你吧:2008年7月1日慈禧在厕所里吃冰淇淋!“哈哈哈哈”!慈禧跑到21世纪厕所里吃冰淇淋了!也太夸张了吧?

最后轮到哥哥抽了,他抽的是……哎,对了,你可要坐好了,小心笑趴下,那我可不负责哦!哥哥抽的是1997年4月1日马小跳在天堂里打滚。呵呵,够好笑吧?虽说马小跳挺顽皮的,但也不至于“蹦”到天堂里打滚吧?!

……

玩了很久,我又懂得写事作文的方法了:要写出时间地点人物事情,这样才是写事作文的要求哦!

同个地点和时间

星期一我将被单铺在迎风飘摇的天台。 星期二我一个人逛街。 星期三天很蓝,可是我忘记了晒太阳。 星期四我一个人坐在KFC,看外面路过的行人。 星期五我的记忆让我很忧伤。 星期六我拥抱了满满的一桌零食。 星期天我将我空间重新包装了一下。 这个季节的最后几天。 在此之前。一次又一次的相聚。玩闹。 拍下定格的画面。写下不舍的文字。 以此来悼念我们曾在一起的日子。 生活始终是一场满足自我的游戏。 同学。朋友。亲爱的你。 从陌生到熟悉。从熟悉到陌生。 在你的记忆里,我看到了自己。 离开。这似乎已成了定律。 再不舍与留恋。也只有无奈接受。 然后去寻找下个离开的车站。 遇到曾经在一起的人。然后擦肩而过。道别。其实就是这么的简单。 我们在一次次的告别里。学会了习惯。知道前方会有人代替。 石头剪刀布的游戏。和我玩的,已是新的面孔。 电话。短信。所期待的。早已不再是那个曾给予感动的人。 电话薄中存在很多人的名字。 难过的时候。翻了很多遍。却不知道打给谁。 开始或已经失去。 我并不难过。 狠心的把号码都删了。 希望还能保留点想象。 这也是唯一的挽留。 那些不爱的,爱的,亲爱的, 希望都能好好的。 生活仍在继续。在时间背后的我。 会有想法。会有感慨。 然后选择用文字来纪念。 留下一些印记。 其实内心很静。很静。 表面上过着没心没肺。很舒适的日子 其实心里极度的慌张和不知所措。 可乐。口香糖。成了必需品。 没有规律的进食。 拼命的工作。 似乎是一种自我保护。 是一种心安理得。 其实这样很好。 活在自己小小的圈子里。自娱自乐。 该道别的还是要道别。该失去的终归要失去。 我始终只是玩牌的人。无法变成洗牌的。 那些在我看来美好的事情。 或许只是些孩童般的任性。 我会坚持着。并且坚定不移。 我知道。终有一天。会再遇见。 如果我忘了那一段美丽的旋律。 我相信,会有个人替我唱起。 如果我们都散落天涯。 我相信,我们会凝望同个地点和时间。 那些过往。那些约定。那些笑容。 在心的远景里,在灵魂的深处。

一个人,去旅行

远方的一片天<一>

理由:寻找

记不得从什么时候,自己的心中,埋下了一个名叫“远方”的世界。

那时候时光还停留在童年,我的生活中夹杂着各种各样的酸甜苦辣,小宇宙里的乐趣像万花筒一般绚烂,足够可以让我肆无忌惮地去谱写这些年华。

但我却长怏怏地趴在课桌上,看倾斜的天空。儿时的我不知道天空到底有多大、有多远,只是想象远方那一片天空下的人们。

他们和我素未谋面,却有着同样爱好,有着同样的理想,有一颗总是温暖着别人的心。

天空中浮现出依稀的微笑,像是前世古老而模糊的记忆。

我努力追忆这些记忆,拼命想去追寻浮现在脑海种中模糊的轮廓。于是我拿起笔,想去画下那些似曾相识的过往记住,可纸上还是空空如也。

或许,那些记忆飘零在各个遥远的国度,在长久的尘封中变得支离破碎。碎了一地,掉了一地。再也拼不完整。

望着远方蔚蓝的天空,我渐渐有了远行的梦想。去看一看远方天空下千姿百态的世界,去找一找天空下那些我爱的人。

一支笔所承载的梦<二>

理由:梦想

雨天,到处都散发着浓郁的思念的气息,怎么也摆不脱。

往往,我喜欢捧着一杯奶茶,看窗前一滴又一滴的雨滴划过。心里忽然有了若有若无的惆怅,散落了一地的茫然让我觉得不知所措。

奶茶暖暖的温度在我的掌心中一点一点地化开。

努力回想以前用心去品味过得那些文字,里面寄放着一个又一个奇妙的故事。

执笔,将自己心底的世界细细描绘,把满心的哀愁付在一张张苍白的纸上。

天真的以为,我心中所幻想的世界只是在远方而已。常常一个人反反复复地对自己说:“在我漫长的人生旅途中,我有很多的年华都会在旅行中度过。明天,仅仅是明天,亦是在不久的将来,我就可以长大,可以有足够的勇气一个人去远行。”

我拿着笔,用它拍摄下自己脑海里的一幅幅五彩斑斓的画卷。那支细长的铅笔,那种淡淡的褐色,那简单的文字,都是我的梦。

它一直都在那里<三>

理由:忘记

想忘却掉一些深埋在记忆里的尘埃,于是就选择了离开,选择了遗忘,选择了旅行。

有些时候,也许离开真的是最好的也是唯一的选择。

在明天到来之前,带上我所有需要的东西,背包、相机、笔记本、笔、MP3,浅笑着坐上开往远方的火车。

漫无目的地走着,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该到哪里去,能到哪里去,想到哪里去。我想为自己的灵魂找一个归宿,可是却发现自己于这个世界是如此的格格不入。

甚至是,没有地方可以容得下自己,没有人会成为自己的依靠。

于是,天晴的时候,微笑着用手遮住刺眼的阳光。

趁着,天阴的时候,匆匆忙忙地赶往下一个地点。

然后,下雨的时候,将身影刻画在苍茫的雨幕中。

就这样,我走过了一个有一个的地方,认识一个又一个与我陌路的人,看了一场又一场生活中的悲欢离合。

直到我觉得困了累了的时候,再停下来休息。醒来的时候,希望自己忘却了一切的伤。

想把自己变成一个旅人,这样出现在我生命中的一切都是淡薄的云烟。况且,我也不会为任何一处风景而停留。

人生所值得眷恋的东西太多了,但到头来自己却什么也抓不住。

我吃遍了美食,看遍了美景,以为自己早已遗忘了那些伤痕,可始终也只是把它们被暂时放在了一边,搁浅了。

它们早已无形中印在了我的内心,记忆的雨水根本冲刷不掉。

<四>后记

最后喜欢远行的最重要的理由,是喜欢,这是最初也是最终的理由。

我喜欢一个人去旅行。孤单的一个人。

无论是什么,都只有喜欢,才会去做。

即使一个人会过得单调,过的寂寞,过的难堪。但也许,这亦是我远行的理由。

远离纷乱的尘世,拥有简单的快乐。最后发现,在自己人生的日记本里,已写下了太多太多缠绵的不舍。

一个人,去旅行,一个人,去远方,一个人,看世界。

我拖着重重的行李箱,把孤独的背影留给夕阳,然后一去不复返。

时间、地点、人物

我们家远近闻名,没有一个人不知道我们家的光荣事迹,至于是怎么成名的,那就看看我记的《时间、地点、人物成名日记》吧!

时间:2006-8-1星期二

地点:在家里

人物:我、爸爸和妈妈

今天是建军节,我们家的举动大大超出别家,有些家庭连什么时候是建军节都不知道,昨天妈妈说好带我去旅游,可是到了该出发的时候,半路杀出个陈咬金,爸爸却闯了出来,嚷嚷着要去别的地方玩。妈妈也觉得有可能其他地方更好玩,可是妈妈的命令是神圣的,妈妈从来都是维护自己的决定,可是爸爸又不同意。我郁闷啊,喊到:“去哪里不都一样,你们不会谦让一点啊?你们不知道,谦让也是一种美!”妈妈先谦让了:“好吧,看在孩子的面子上这会让你做决定。”爸爸也想在建军节里让我留下一个好印象,不甘示弱:“我听你的。”妈妈也不想退让啊:“我听你的!”爸爸妈妈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的结束了这一天,连一项旅游风景都没看到,极度郁闷(难道这一切都是我造成的)!

时间:2006-8-7

地点:白云山(丽水的旅游景点)

人物:叔叔、爸爸和妈妈和我

那一次,我们大家为了欢迎叔叔的到来,我们决定去白云山吃鱼头,那可是我的最爱,爸爸妈妈拼命为我夹肉,叔叔有点不高兴了,至少也是客人,怎么能用这种冷漠的方式来迎接客人呢?就找了一个理由说:“你们也太宠孩子了,他又不是没有嘴巴的。”我狂点头,嘴巴被鱼肉给塞牢了,可是还是发出了短促的“恩、恩……”声,叔叔看了我的配合很是满意。爸爸妈妈又不同意了,自己的儿子却和别人更合得来这是决不允许的,想把叔叔轰走,可是又下不了这个逐客令,只好一点一点的找别的理由:“这是我们的孩子好像你管不着哦!”叔叔又开始找其他理由,我待在中间,悠闲自得地吃着鱼头,还不知道世界大战已经在身旁发生了……

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决定为自己的爸爸妈妈找个优点,就去查吉尼斯世界纪录,还真查到了一条:“最能吵家庭!”我就去申报了,得了一个冠军,从此走向了成名之路。

也许是我们认识的时间和地点不对

“有缘千里来相会!”每一个与自己相遇的人都是因为缘。

是的,我是一个相信缘分的人。若无缘,谁与谁都不会相遇更不会相识。所以我别无选择地相信了缘,那让人无法猜透只能默默接受的缘。

我也会说某些事与物是“必然”。但殊不知,在心底里我压根就不承认必然。必然,那只是一种虚伪与掩饰的说辞。我只相信偶然,而从不认为有什么是必然的,因为偶然是跟着缘的,而必然是无依据的。

没有谁与谁会必然成为朋友或敌人,只有在偶然中谁与谁成了挚交,谁与谁成了死敌。

如深信缘一般我深信着偶然,但却也十分恐惧着它。不是它,我不会与某人相遇,不会与某人成为朋友,不、会与某人发生冲突, 我身边也不会发生一些必要与不必要的事。

然而这一切的一切,答案或许只有一个――也许是我们认识的时间和地点不对。

因为时间与地点的不对,让我们遇到了可以交友的场面,发生了导致成为对敌的不快。若然时间对了,就不会有那么多的错过;若然地点多了,就不会有那么多的遗憾;若然时间和地点都对了,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假如......

小时候的地点依然

小时候的地点依然,长大后的心惘然。 ------题记

袅袅的微风轻轻泛起湖上的涟漪,淡淡的余曛映出耀眼的银光,小桥流水弹奏一曲黄昏归园之音。枫叶在风温柔的怀抱翩跹舞蹈,然后缓缓地跌落在热情的大地或者划倒在湖水。坡上的小孩快乐的在草上滚动,我带着耳机,轻轻地弦步、彳亍在小时候的地点。几片萧条的落叶贪婪地吻着我白色的衬衫,我把它小心翼翼的放在手心,削瘦的手指抚摸着孤单的枫叶,然后莫名地泪流满面。方向或许早已走失,静僻的路程剩下一个人看孤单沉默。然后蜷缩在树下,久久的不能闭眼。暮色不知何时覆盖整个地点,把孩子的快乐吐噬。取而代之的是若隐若现的黄昏晓,静,是今夜的主题。

村庄的夜,没有太亮的灯光,亦没有太多的喧嚣。我清瘦的身子孑然而立在湖边的桥上,稀疏朦胧的灯火是一盏温馨的光明,一家人聚集在一起吃晚饭,这时候,我们可以那么亲近的感受到灯的温度。其实有时候,灯也是一种孤单,而坐在灯光下的人也是一种煎熬。就像小学毕业的时光,所有的人都安祥地睡着,所有的黑暗都可以肆无惮忌地蹂躏每一个旮旯。只有一盏台灯,照亮课桌,刺眼地把那些试题照得透明,渐渐散发出冷冻的气息。但,那只是曾经。

时光荏苒,岁月远逝,没能把那些事情定格停住。很多年的很多年后,如果我还能够像今晚一样看着村庄,看着那些模糊的灯,我是否还会想起,有那么一种温馨?

小时候的地点依然。夜,还是那么安静;灯,也那么的朦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