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的运动会,我又报名了八百米这个项目。跑前休息时,我遇上了小学的熟人。

她也是八百米项目的选手,四年级时我和她曾经一起在校外比赛,八百米跑她在45个人中得了第二名,而我几乎垫底,只拿回了一个“参与奖”。

“你又跑八百啊?”

“嗯。”

“你感觉能拿第几?”

“谁知道呢。”

“学校运动会可没有‘参与奖’,这下你不会什么都拿不到吧?”她笑的很开心,像提起了很久以前的一个笑话。我尴尬地和她聊了几句,装作要喝水便离开了。

是呢,上次45个人中我垫了底,而这次学校运动会一共有60个人参加八百米项目,我也许会输得很难看。我忘不了那张印刷粗陋的“参与奖”奖状,与其说它是“荣誉”,还不如说它是我心里的一根刺;我更忘不了她那个闪闪发光的银杯,那天,光滑的金属反射的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睛……

然而当这次运动会八百米成绩揭晓时,是我拿回了那块闪闪的银牌,而且,在广播里并没有听到前八名有她的名字。

我带回了银牌,放进那个有着“参与奖”奖状的袋子里。那张“参与奖”我一直没有丢弃,一直“珍藏”在那个袋子里,一直没有忘记当时难过、后悔的心情,它提醒我,如果不练习、不对自己狠一点,就还会有这种“屈辱历史”。

可以说,如果没有那次打击,我可能还不会醒悟,不会发狠似的抓住一切机会练习,也不会有五、六年级时两块金牌的辉煌。这样一想,是我曾经遭受的打击、屈辱带给了我后日的荣誉,那么,这张“参与奖”反而是一种更光辉的荣誉,它不再象征嘲讽、失败的一盆冷水,而是促使人再接再厉的一剂良药,比那些只是象征过去的辉煌的摆设要有力得多。

这,也是一种荣誉,比金杯银牌更激发人斗志、催人奋进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