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有虚伪的装束;真,没有厚厚的面纱;真,没有金钱的光临。就像那一滴滴如珍珠般的露珠,绽放着特有的光芒。

真,曾经拥有。拥有并不代表珍惜。茫茫中,它已离我远去。夏日中,放慢了生活节奏的我们,寻觅着什么,其实就是寻找生活中的真。

真,如同降临于世界的飞花,又如同那一朵朵白云,可望不可即。其实它需要你的把握,把握住它就拥有了它。

真,又似昙花一现。也许,在那个短暂的时光,你也许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天使。因为你曾拥有它。它已让你感受到了没有隔膜的生活的魅力。

真,也就是英文中的true,让世界许多人因它而奔波。虽然人们已经尽力,但将会无济于事。因为工业文明已经玷污了它。

真,有人把它理解为伊甸园,我也这样认为。曾经,我们的祖先为这个梦想而努力。曾经,我们的祖先为这个梦想而努力。曾经,他们也曾懊悔过。曾经,他们也曾矛盾过。因为原始和发展太冲突。如同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真,也有人把它看作累赘。的确,现实生活中的意义也就不突出了。因为虚伪,它才变得那么微不足道。

真,平凡的象征。其实,不是这样的。人虽然物质上会少那么一点。但在精神上他们是空前富有的.人并不需要太高的期望,以至于不会有太多的虚伪.城市中,人们都想追求高官名利。其实,无奈中,他们才使出了虚伪的这一张皮。看见领导便笑,其实稍微有那么一点明智的人便会看透着一切。

真,太多存在于小孩的身上。一个孩子帮一个富人修车,富人承诺给他一元钱。但是小孩却对5元钱摇了手。富人又认为钱太少,给了孩子10元钱,孩子还是摇摇头。最后,孩子说了,我不想要钱,富人问他想要什么,他说我只要你一句真诚的谢谢,富人愕然。

真,言语最切。那句话就是一个真诚的笑脸。钱,太虚伪。给人以感谢是最好的报答。

天真的笑脸,童真的世界,纯真的年代,人人所盼.回头看是过去,即便苦苦追寻那也只是海市蜃楼;抬头看是未来,虚伪. 累赘或许会离我们远去,失真的世界终将失去.回来吧!“真”的世界!

只要尽力就好吗?

有些选手在比赛前的宣言中经常会说“尽力就好,重在参与”之类的话,我认为这些人很聪明,他们给自己留了一条后路,即使最后输了,也不至于遭人嘲讽,一句淡泊名利便给自己找到了台阶下,这或许就是世人惯有的圆滑。但我要说的是,他们大概忘了“背水一战”是如何得胜的,置之死地往往能后生。说实话,谁又愿意将眼前的成功推走呢?名利真的是臭的吗?就是古代贤士不也是在壮士未酬难酬的无奈下才淡泊名利释怀山水而后隐居的吗?只谈过程无视结果的聪明人们,你们要表达的是淡泊谦虚还是另一种自负与虚伪呢?

当一个人把“尽力”作为自己的目标时,一切都变得模糊了,因为“尽力”是一个抽象概念,缺乏具体的标准。实际上,当一个人在屡经挫折之后,其自信力必然降低,慢慢地会觉得已无力回天,那时他就会认为自己尽力了。这其实是一个心理积累过程,由于这个目标的缥缈使它仿佛越来越远,而自己也就很容易原谅自己,也会越来越累。

一次长跑比赛中,一名本来就有些落后的选手在挣扎中伴随朋友们“尽力万岁”的呼声竟险些丢掉原有的名次。我只能说这是啦啦队的失策,他们忘了,人的惰性是天生的,人总有追求舒适的本能,在有后路走的情况下,人往往选择后退。这一句“尽力就好”刚好给他吃了一颗定心丸,给他的失败找了台阶下,于是他的松懈也就可以理解了。其实这时侯还不如给他摆明目标,将斗志传染给他,至少压力还有变为动力的可能。至此我们不得不庆幸爱迪生在实验了一千多次时没有想到这句“尽力就好”。

其实我并无意批判“尽力就好”这句话,我只是希望人们不要再把这么虚无的限度作为奋斗目标。结果是用来检验过程的,没有结果的过程又该如何评价呢?尽力只是一个奋斗历程,对于其评价只能用事实。既然你已经打算要付出了,为什么不要结果呢?你不要结果,就是懦弱地主动放弃了。

只有结果而没有过程就好像空中楼阁,到最后只有坍塌的下场;但只有过程没有结果就好比只开花的树,到头来只有花落的悲哀。

尽力歌唱

在年少轻狂、个性张扬的岁月里,我们将青春的步伐,将尽力的汗水,将肆意挥洒的泪光和永不停歇、竭尽全力的攀跃,留在了光荣而神圣的母校。踏着坚毅的足迹,我们在勇往直前地尽力歌唱!

歌咏比赛的前一个月里,每个班都在费尽心力地准备着自班的大合唱。从每天中午的午读时分到晚自习放学,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听到阵阵石破天惊的吼声,搅得上课都不得安宁。可不是吗?都到了火烧眉毛的时候了,哪个班还不抓紧时间,排除万难,见缝插针地一遍遍地排演?因此,本来酷爱学习、无心参加本次校艺术节的我班同学,也都被其他积极性甚高的班级逼得无路可走,只得绷紧神经,进入紧张的排练。众所周知,二(2)班乃神班一个,怎能同其他泛泛众生一般,没有独具一格的奇异个性?然而,为了这与众不同的个性,可是费了我们不少苦心。

据我所知,每个班的合唱曲目基本都已出炉,什么《大中国》,《众人划将开大船》《歌唱祖国》之类的歌曲。都是些吼天吼地激昂歌曲,每天听得耳朵都起茧了。气势是有了,可这要一个一个让观众听,恐怕他们可挨不过那一声声震耳欲聋、撕心裂肺的狂吼。因此,我们决定给观众来点儿真正能让他们放轻松却又摄人心魂的歌曲,《让世界充满爱》就这样被确定下来了。

空有其歌,却无其练,是一点用都没有的,这谁都知道。可是酷爱学习、不想浪费一分一秒的2班同学,却不常练习。就连那一周一节的可贵的音乐课,也被我们用来写作业,除非老班亲自挂帅上阵,到班上盯着我们,我们才依依不舍地把那些可爱的作业一股脑地塞进桌斗里去。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歌咏比赛的前一个星期,各位同学才猛然意识到那近在咫尺的比赛。我们可不想丢奥赛班的脸,于是,所有的人都在瞬间忙活起来,订服装的大老远地跑去校外的地摊上挑挑选选,还给一件不落的运回来;买气球、做牌子的同学也牺牲了午饭时间留在学校里粘粘补补,把气球一个个吹好了系在一起;而我们练舞蹈的同学们更是顶着午后毒辣的阳光,在闷热的操场上挥汗如雨地跟着音乐练习;那些没有任务的也不闲着,来这边帮帮忙,又跑去那边点评点评,所有的人都忙得不亦乐乎。到了练习唱歌的时间,也不见了桌上成堆的作业,每个人都聚精会神地看着指挥,用心地、尽力地歌唱。唱的快了,我们放慢速度;唱的慢了,我们跟上节奏;唱错词了,我们互相提醒;唱跑调了,我们及时纠正。我们的歌声不如其他班那么亢奋激昂,却能让人铭记不忘;我们的歌声不如其他班那么震慑四方,却能让人赞之优良。在众人的团结协作共同努力中,我们终于迎来了那令人久久期盼的校园歌咏比赛。

由于舞台小,没有足够的跳舞空间,原本五个人的舞蹈在比赛前一小时临时决定,变成了我一个人的独舞。这非常令我失望,因为我曾亲眼见证其他几位同学为这个舞蹈付出了多少心血,我也曾亲耳聆听他们对这一小段舞蹈的点评与见解。可是现在,我一个人将代替她们,在这片不大的空间上舞出整个2班的风采!我知道她们相信我能做到。看着她们坚定的眼神,带着她们对我的祝福与期望,我终于一个人出现在舞台的前方。当那熟悉的歌声响彻整个操场的时候,所有的同学都将自己深深地融进了那美妙的旋律之中,所有的同学都以真诚的微笑,深深地打动着观众和评委的心。待到第一段歌唱结束,间奏响起的时候,我踏着音乐的翅膀飞旋地来到中央,用肢体的语言向所有的人呈现了爱的真谛,呈现了这首歌的真谛,当我听见观众如雷般的掌声时,我在心里告诉自己:我尽力了,我们都尽力了。

结果出来,我们班获得了二等奖,我知道这并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但我们只能说,别人比我们付出的更多。我们珍惜的是那些挥汗洒泪、弥足珍贵的过程,并非那突如其来的结果。

此刻,那阵阵美妙的旋律依然萦绕在耳畔,那一张张亲切的笑脸依然浮现在眼前,所有可爱的初二(2)班的同学们,你们都有勇气,有资格在心底里为自己喊上一句:我们在尽力歌唱!

<短尾>

时光流逝,转眼之间一年又将至,每当我夜里抬头仰望星空,让无尽的黑暗将我包围,闭上双眼,我想,一年里,我是否又在对自己不负责任?

迢迢年华,岁月将至,流年归去,一切都在时间的推动下默默的改变着,回想让自己不值得记住的一年,到头来又破灭了谁的希望?

当铃声再次响起,老师再次站在三尺讲台,我又问自己是否真的知道,这里,是令我实现梦想的舞台,是我展翅翱翔的天空?而我,现实的我,却依然呆坐在最初的草原,仰视浩瀚的星宇,叹息它的无边无垠。

一年半前,当第一次踏上这片土地的那一刻起,每个人都有一个飞翔的梦,而如今,有谁早已飞向所向往的蓝天,又有谁与我一起,面朝黄土,身心疲惫。

其实,宿命便是自己,他人全是过客,都早已如同烟云随风而去。所以,别回头,路是自己走下的,也是自己毁掉的,但必须尽力,才不会悔过。

而后的日子里,我想,一切都是自苦里而出的,也许我没有什么放不下的东西成为我的拖累,无论是学校、家庭或是社会。他们的存在在我的世界里已成为了路旁的风景,可观赏绝不可深入,据说,路的尽头便是仙境。

每个孩子都一度沉迷于路边未曾见过的小景,而结果,无一例外的失去了身处仙境的享受。也许,可能是因为仙境再美也只是据说,是每个人遥而未知是否可及的,而路边小径则显得颇为现实。可惜无知,末日之后痛苦了一生。

世事总难料,人身处世,必定被世所染,无人是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每当一些无聊的、我不关心的失落在我身上时,我都为它的莫名出现而感到厌烦,很多时候,我都很想很想脱离那些令人恶心的、根本没有半点意义的所作所为。

问世间情为何物。没人让我去懂得这些,我也根本不想去懂。那个黑暗的、令我们迷失一切的、毫无意义的地方,当我们踏进去,就如同住进了用垃圾建造的豪宅,永远都没有它原本的价值。而直到某天,当我们真正了解它存在的意义,我们才可能会发现,其实,无论怎样,它一直都在,在我们的心里。

寒风吹过,冬将至。时光是不会回来的,而流去的时光里,全是独自走过的、没有价值的、不值得回忆的路。身边的一切都来来往往,像流星,从我这颗

恒星边划过,而一直陪伴我的,只有我手中这支笔,和我从没变过的思想。

一些人,无论是大人,或是孩子,把一切都写在脸上,千言万语都不能掩饰他们内心所表露的一切,怒、哀、苦,无法改变的一切。我一直都知道,这些都是不可改变的,无论我是如何的笑着面对,无论我是如何的劝阻,而最本质的原因便是已经发生的、无法诠释的那些。

我希望,我的理想是未来现实的先知。不是过去,不是当下,而是转瞬而后的未来。

因为,我的命运不在这里。

存在,不仅仅是为了活着,更是让生命充满精彩。

<<凡卡>>的续写

雪一直在下着,凡卡的梦也在继续着。 可是梦毕竟是要醒的。圣诞节的大街上,偶尔会穿过一辆马车,那是贵族家的少爷小姐们去卖礼物,或是到贵族学校去聚会吧。一辆马车缓缓朝店门口驶来,那匹马不像市长大人家的马车那样,凡卡见过市长大人家的马。那是前年,沙皇路过这座城市,冬天里,人们大部分还穿不暖衣服,可在警察的胁迫下,不得不光着脚板拿着发给的花束和彩带到街上去,去在寒风刺骨中欢迎他们伟大的沙皇。 沙皇和皇后穿着从西伯利亚猎来的北极熊做成的绒袍,皇后脖颈上还围着用北极狐的皮毛做成的围脖。老卡加的店里卖的围巾于这个比起来可是差远了,不过他还是捋捋自己满是油污且皱皱褶褶的衬衣领子,硬是把第二个扣子及到第一个扣眼里——第一个扣子实在和小琳娜她妈吵架的时候被撕掉的——然后他用沾满钞票味的手抹了抹自己的脸。他不明白沙皇和皇后为什么这么早来,害的他早起未洗脸就得起来迎接。不过老卡家还是挺激动的,因为那毕竟是沙皇呀,他特希望沙皇或是皇后能看他一眼,就像希望城里人都到他店里来买东西那样渴望。 对了,该说说市长大人的马了,它紧紧跟着沙皇坐的福特轿车——俄国尽管有工厂,可造的轿车就是不如美国的好,有人说皇后带的首饰就是用造轿车的钱买来的——那是一匹白马,浑身上下都是肉——凡卡不知道“丰满“这个词,所以只能用这个句子来形容——它身上的毛白的像雪,相凡卡家乡的雪,鬃毛和尾毛大概是马浮早上刚刷的吧,被风一吹,从那马身上飘来阵阵熟悉的香味,哦,那是老板娘用的洗发水的味道——她经常说那洗发水是最好的最贵的,至少在城里是这样的,不知她闻见马身上的味道会怎么说——在马那顿涅茨的草原一样宽广的肚皮上,从上到下都为着中国产的丝绸——这是他从一个进过圆明园的英国上尉那里高价买来的——而这都是为的是它的马显得更高贵,更有身份,可是他大可不必,因为这城里有多少人有马呢? 凡卡伺候的老板家恰好有一匹,它不如市长大人家的马肥,也不如那马香,更不如那马高贵,可老板认为他的马还是不错的,就像他的人品一样。那匹瘦骨嶙峋的马,用它那像凡卡的爷爷拐杖一样的腿把老板坐的车拉到了店门口。 凡卡醒了,他醒的很及时,因为老板回来了。他透过窗子看到那马的尾巴——尾巴是这马最显眼的位置,正所谓“马瘦毛长”——被编成了一条美丽的花辫子,还夹着一条彩绳。这当然是对花辫子的形容,可是如果这花辫子是马尾巴,而且是老板家马的尾巴,那就大事不妙了。这就像邻家小琳娜妈妈那小山似的身体穿上紧身衣,就是芭蕾舞演员穿的那种,那是什么样子就可想而知了。可门前这马就是这样,但以老板的审美观来看——他经常把老板娘比作蒙娜丽莎——是非常好看的。那尾巴是老板为了在圣诞前夜去教堂做礼拜而特地占用他平常点钱的时间亲手编的。因为他认为,虽然自己的店小了一点,虽然自己的马差了一点,但为了面子还是要尽力呀,就譬如说把马尾巴编成花辫子,这样就可以在老爷太太们面前夸耀了——不过如果让没上过多少学的凡卡听见老板以自己的马的尾巴发表的演讲(其实是在那些少有修养的人眼里,那其实是一篇错别字连篇但又可以得奖的大笑话),凡卡会认为那比谈论猪屁股还恶心。 老板蠕动着自己的身体——他平时不是这样蠕动,而是扭动——走过来走进店里。终于凡卡知道为什么老板会这样异常,当店门被推开时,一股烈性伏尔加的味道扑面而来,老板摇摇晃晃差点倒在凡卡身上,可是看来卧室对他的吸引力更大些,一个身影就这样扑通一声倒了下去,到在床上。这时门又开了,是老板娘,一股龙舌兰的味道扑面而来,她也差点到在凡卡身上,可最后她还是倒在了床上。就这样,一阵脚步声后,店里又恢复了寂静。凡卡在一阵提心吊胆之后也又平静下来,本该在这时忙着擦地的他现在这坐着不动,这若在平常可是找死的呀。 现在,凡卡心想,自己坐着也没事了,又没人知道,而这地板擦不擦都一个样。他渐渐放松起来,又想起给爷爷的那封信了。正当凡卡倚着台子想爷爷时,一双眼睛盯上了凡卡,这双眼睛的主人不算是成人,可他却以一颗成人的心想着一件罪恶的事。 伙计也回来了,他本想把老爷太太附近屋里,可没成想他们比兔子还快,根本不用伙计扶,自己就像苹果落地似的朝着床走了过去。看老板和老板娘都走了,睡觉去了,伙计自己也深感疲乏,昨天在第三大街弗拉基米尔家的聚会真是闹腾极了,现在一想起来就头疼,所以伙计决定自己还是去睡觉吧。正当他把马安顿好,从后门进屋准备去睡觉时,他从过道里却看见一个人,那是凡卡。尽管同样是从异乡来的,同样都还不是大人,可伙计却对凡卡没有一点好印象。因为在他那颗虽然只有十六七岁的心上,却已生出许多心眼,这使他提前成了一个虚伪,充满欺诈与嫉妒的人。伙计不允许店里出老板及其家人以外有任何人敢违抗他,凡卡就这样成了他暴政下一个不受欢迎的人。是的,作为学徒的凡卡尽管不被老板喜欢,可他的聪明与灵巧却让伙计耿耿于怀。伙计一直把凡卡当作眼中钉肉中刺,生怕凡卡哪一天取代了他的位置。这也就是伙计心里生成罪恶计划的原因——他想除掉竞争对手。 老板和老板娘虽然喝多了,可毕竟还好好的,他们到下午就醒了过来。当老板从房里出来,伸伸胳膊,抽抽裤腰然后又打个哈嘁,最后终于清醒过来后,发现店里和往常没有什么两样,便去点钱了,而老板娘则不像老板那样有那么多坏毛病,刚从床上起来便一溜烟冲出店门,出去了。凡卡呢?他正擦地板呢,来回来去的脚步声并没有扰乱他的心,他心中依然想着爷爷。 伙计终于开始他的计划了。老板点钱时的神情专注的很,就是此时此刻天塌下来也不能使他挪挪地方。伙计进来了,他是来帮忙记账的。于是,钞票过手的声音与笔尖滑动的声音此起彼伏。老板果然是老手,他的工作尤其是与钱有关的,绝对是速度加质量。老板靠在椅子上,发现今天伙计干活认真许多,还为自己沏好了茶。这小子今天不错呀,老板心想,于是对伙计说,你今天和我们一起来吃饭吧,随后自己便出去了。而伙计呢,也正暗自心喜,他终于获得一个想老板和老板娘进言的机会了。 毕竟是圣诞节,老板似乎也松了许多。只要凡卡不停的干活,老伴也就不搭理他,也就不像以往那样鸡蛋里头挑骨头了。这使凡卡轻松许多,他虽然坐了不少事,但对于平常来说,这实在是太轻松了。终于熬到晚上了,凡卡不盼着老板价会给他什么好吃的,不过睡觉时就可以梦见爷爷了。他依然对它的信充满希望。凡卡喝着稀粥,啃着面包,而在里过道不远的餐厅里,老板,老板娘还有伙计正大鱼大肉的吃呢。就在这当儿,伙计开口了,把他看见凡卡偷懒不干活再加上许多醋啊油啊,一块儿回了一锅,给了老板和老板娘。后果可想而知,老板和老板娘哪里还吃饭呀,火气顿时冲天,老板娘会屋去拿鞭子,而老板更是从桌子上抄起一把叉子就冲了出去。伙计自然很高兴,只挽挽袖子便跟了出去,因为他并不想一下之凡卡于死地。 在昏暗的灯光下,凡卡因为身上正挨着鞭打而嚎叫,而他心中却纳闷为什么当时醉醺醺的老板和老板娘会知道他偷懒,而他决没想到会是伙计告的密。老板一边抽打着一边穿着粗气,还骂凡卡:“叫你个狗崽子偷懒,不干活,还敢偷面包,真是反了你了。”对于偷懒凡卡无法否认,但哪来的偷面包,凡卡真是觉得自己冤枉。他忍住疼,说:“老—老板,我—没有偷—偷面包。”老板一听,停下手中的鞭子,“真的没偷?““真的。就是您给我是个胆子我也不敢偷面包去呀。”老板听后,气喘的越来越粗了,凡卡以为老板累了,可老板突然挥起手臂,照着凡卡腿上就是一下,凡卡开始还以为是给了他一拳,没想到一拳下去,凡卡感到揪心的疼,鲜血一下子沁透了凡卡的单裤。原来老板把叉子刺进了凡卡的肉里,“真是反了,还敢狡辩......"老板有点累了,他也不管凡卡的伤口,对伙计说:“把他关进马棚里。”伙计假装关心凡卡的样子,说:“老板,你看,凡卡这个样子,外面有这么冷,您看......""叫你怎么办,你就怎么办!”老板依旧很生气但也很累,于是就回屋去了。 老板走了,伙计回过头来看凡卡,好像昏过去了,看着凡卡鲜血淋淋的腿,伙计露出一丝*笑。心想:凡卡再见了,谁叫你这么倒霉呢?说完,他拖着凡卡,走了。并不是走去马棚的后门,而是去前门,去大街上。 伙计是这样打算的,凡卡身上有伤,外面又这么冷,把他仍到外面去,也活不成了。要是老板过问起来,就说他逃走了,自己冻死在大街上了。于是凡卡被伙计扔在几个街区外的一个垃圾箱旁。看着凡卡虚弱的身影,伙计又笑了,他没想到他的计划这么快就成功了。 而凡卡,他只有九岁的生命正一步步地走向死神。在他颤抖的小嘴中,吐露着两个字——爷爷。 天渐渐亮了,凡卡也慢慢地睁开了他那疲倦的双眼。可他还不知道,老板和老板娘已经全副武装地等他醒来呢。凡卡一睁开双眼,老板便怒气冲冲地对凡卡吼道:“小子!你竟敢偷懒不做工了!想造反吗?今天我非抽死你不可!” 老板这边开始“地震”了,老板娘那边的“火山”也爆发了。这一对恶夫妇一齐上前打那毫无抵抗能力的凡卡,直到把他打得遍体鳞伤,皮开肉绽为止方才罢休。 被打后的凡卡心里非常悲愤,他想:“我不能在这里再呆下去了,爷爷可能一时半刻还收不到我的信,我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回村子里去了……好!明天晚上就走!” 第二天晚上,凡卡做完工,他看店里的老板、老板娘、伙计熟睡以后,悄

两 个 人#8226; 两 棵 树

两 个 人• 两 棵 树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第二小学六(1)班 舒楚楚 “五•一”长假,我想去丽水游玩。听说那里是青山绿水,风光旖旎,生态环境优良,是名副其实的“秀山丽水、浙江绿谷”,2003年还通过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的验收。可是由于父亲在假期间要加班,这美丽的想法只好就此夭折了。我只能面对着浙江地图而望洋兴叹了。 周五我约了几个同学到附近的白溪玩。白溪原来以水清澈见底能见到溪里雪白的鹅卵石而得名。可是,当我们 “旅游团”到目的地时,只见这里的溪流比起上次来玩时还要糟糕。真后悔来错了地点。溪流里的水已是乌黑,隐约可见许多藻类,根本找不到活泼可爱的鱼儿。水面上的漂浮着的垃圾各式各样,相互簇拥着,犹如赶集似的;一阵风过,钻进鼻孔的是阵阵的恶臭,差一点没把早上吃的稀饭吐出来已经算是幸运的了;溪畔的杨柳依依已变成杨柳稀稀,几条被折的柳枝随风摇摆,似乎是跛脚的老者在坑坑洼洼路上小跑。我们正在嘀咕着白溪的环境的日趋恶劣。这时,前面拐角处走来了一对父子。小孩约摸5岁,父亲好像是个有文化的人。他们在交谈着。“爸爸,你不是带我来看鱼吗?鱼呢?”小孩不解地问。父亲说:“小鱼躲在石缝里了。”“小鱼是怕我吗?”“他是躲起来休息。”爸爸皱了皱眉头,“小鱼在水里游累了。”“是被水面的那些东西压累的吗?”父亲无语。“爸爸,是谁把东西放在水面的?”小孩急切地问。“不是放在水面,是不讲卫生的人乱丢的垃圾。”父亲说。虎头虎脑的小家伙似乎明白了什么,说:“哦!那家伙可真坏!”“水那么黑,小鱼吃了会生病吗?”“小鱼吃那水里的草吗?”“……”小孩的一个个问题可把这父亲问急了。幸好这时,公路上来了一辆保洁车。似乎这小鬼对车很感兴趣,马上掉头看车了。父亲告诉小孩这车是来清理垃圾的。不久我们也扫兴而归了。这天夜里我做了个梦……梦里我又来到了白溪。正好赶上两棵柳树在对话。 “你怎么样了,好点了吗?”大棵树拖着很深沉的声音呻吟着。小棵树尽力地抬了抬头,皱着眉头,低声说:“还是老样子,似乎比先前还难受。这令人讨厌的空气,整日笼罩在我的头顶,弄脏了我的头发,整日笼罩在城市上方的粉尘把我的眼睛都模糊了,我不得不低下头来。”“你还好。有几个顽皮的小孩整天有小刀在我的身上刻着‘╳ ╳到此一游’,弄得我伤痕累累的,我快完蛋了。这里的风景也好不到哪去了,有什么好游览的?”大棵树埋怨着说。……“咳!”两棵树都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听着听着,我忽然觉得自己来到了丽水,忽然间又似乎白溪就是丽水了。这里成了一片美丽的土地——山美、水美、人美。一阵嘈杂声把我从梦中惊醒了,原来楼下来了保洁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