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人类辛勤的园丁;你,人类的灵魂工程师。是你!把青春献出,抚育了一个个国家栋梁,且默默无闻……

记得儿时,我第一次离开父母的怀抱,步入这个陌生的小学世界,就是您,给了我无限的关怀。小时候,您教我怎样学习;小时候,您教我怎样做人;小时候,您教我怎样面对挫折……哭鼻子,是您为我递来了卫生纸,送来了温暖的安慰。摔倒了,是您心急的把我送到医务室,并说“医生,轻点。”您心急、心切的眼神,和每一个细小的动作,温暖的瞬间,我从来没有忘记。或许,您早已记不起这些小事,但它们在我心里却是永恒……

记得我第一次被批评,那是一次刻骨铭心的记忆。“站好,不许动!”那时的您很是严厉,眉头紧锁,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事后您让我写书面检讨,我顿时感到委屈了。为什么只让我写,不让别人写。您的好意,儿时天真、思想简单的我,完完全全没有感受到,甚至误解……为什么要偏爱别人?直到小学毕业,您满面笑容的看着我,激动的夸赞“终于成材了。”,那时,我才真正的明白,真正明白当时受偏爱的其实是我!一直是我!因为抱有期望,所以倍加严厉!因为希望成材,所以倍加严格!您的良苦用心,我懂得了!当时您的那种心痛,我总算是完完全全的感受到了!

六年级了,学习越来越辛苦。您对我的关怀也越来越多。看看我们憔悴的面容,您总是心疼地说:“学那么多干什么?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了。要注意身体……”其实,您比我们更劳累,但您已经把我们当作了自己的孩子,所以倍加关心,疼爱。您每一个关切的眼神,每一句心疼的话语,就像一个烙印,深深地烙在了我的心里……

小学毕业考试来临,您脸上的笑容反而更多了。是真的一点也不着急吗?我曾反反复复想这个问题。直到有天,我看见您在办公室愁容满面:“这可怎么办啊,毕业考试就要来了,还是这种状况……”焦急的神情,着急的心情,皱纹在增加,发鬓渐渐泛白……然而,在我们面前,您却依然还是那么开心,自信。我不小了,我懂得,您只是不想给我们增加压力罢了,记得您说过,最好的考试宝典,就是自信,放松。或许就是因为这样,您才一个人背负那么多压力。您为什么不说出来呢?70个肩膀可以为你扛住!毕业时,对比一年级您刚教我们的时候。您变老了许多……或许有一部分是岁月的原因,但不可否认的是,有一部分,是我们留下的永远的痕迹……

初中后,第一个教师节。我匆匆赶回学校,为的就是能赶快见到您。当我默默站在3年级教室外,看着您精疲力竭地带着眼前这群孩子的时候,心中总有种说不出的难受。以前不觉得自己有多么多么调皮,多么多么让您辛苦。现在,看着眼前这些一个个像猴一样调皮的孩子们,我突然想到,他们或许就是我们以前的样子吧……这还是3年级。您是从一年级带起我的,那时,我一定非常让您劳神吧……想着,不知怎么的,突然我被拥入了怀抱“好久没见到你们了,想死你们了!”原来,您的怀抱是那么温暖……以前从来不知道,这般怀抱竟享妈妈一般,让我这样有安全感……“你怎么瘦了,啧啧啧,看着都心疼,多吃点啊……我现在还很不习惯呢,总是叫成你们的名字……”一语一言间,您的劳累,您的伟大,我心明了……一个个字,就像一个个钉子,深深的扎在了我的心中,或许永远也不能移除了……

教师,一个平凡而伟大的职业!一个默默无闻,但值得尊敬的职业!长大后我就成了你, 才知道那间教室,放飞的是希望,守巢的总是你;长大后我就成了你,才知道那块黑板,写下的是真理;长大后我就成了你, 才知道那支粉笔,画出的是彩虹 洒下的是泪滴;长大后我就成了你, 才知道那个讲台 举起的是别人, 奉献的是自己……

感受祖国!

感受祖国!喀什市是一座以维吾尔族为主要居民的古老城市,民族特色浓郁,是一个中西亚文化交融的城市。在整个新疆地区最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维吾尔族信奉伊斯兰教,因此服饰、饮食、礼仪、婚俗、丧葬等均受宗教影响。歌舞之乡:喀什被称为“歌舞之乡”,一千年前喀什歌舞就传到了中原,隋唐时代,喀什的音乐和舞蹈誉满长安。现在,喀什的民族歌舞更是独放异彩,成为中华民族乐舞艺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能歌善舞是维吾尔族人的天性,他们无论男女老幼,情之所动,兴之所至,都会翩翩起舞,引吭高歌。维吾尔族舞蹈有的质朴短小,富有乡土气息;有的规模宏大,具有现代色彩;有的以粗犷豪放、鲜明跳跃见长,有的以浓郁雍容、深沉悠长显胜。驰名中外的维吾尔古典音乐《十二木卡姆》集维吾尔音乐之大成,是维吾尔乐舞艺术的稀世瑰宝。维吾尔舞蹈有流行广泛、自由多变的“喀什赛乃姆”,还有“刀郎舞”、“萨玛舞”及“麦西来甫”等。服饰:维吾尔族的服饰多样而美观,具有独特的风格。男子多在衬衣外面穿右衽斜领、无纽扣、长及膝盖的“袷袢”(长袍),腰系方形长带,带中可存放零星物件,随用随取。妇女喜穿色彩鲜艳、有领无衽、从头上套着穿的衣裙。男女老幼都喜戴绣工精致的四楞小花帽,爱穿长统皮靴,有时靴外还加套鞋。妇女喜戴耳环、手镯、项链、戒指等装饰品。围花色头巾,讲究画眉、染指。未婚少女梳有七八条或十多条小辫,以长为美。宗教职业者多用长的白布缠头。饮食:饮食方面,以面食为主。日常食品有烤馕、拉面、抓饭、包子、汤面、曲曲等。喜食牛肉及马、驼、鸡、鸭、鱼肉。瓜果是维吾尔族群众生活中的必需品。还喜欢喝奶茶和红茶,喜好饮酒。居住:维吾尔人居住的房屋,一般为土木结构的平顶方形平房,上开天窗,房顶可做晒台或乘凉。维吾尔人喜簇居,村落中,沟渠纵横,果木成荫。住宅多自成院落,院内宅旁遍植花草,栽培桃、杏、梨、葡萄、无花果等。室内砌土坑,墙上挂壁毯,还开有大小不等的壁橱,饰以各种花纹图案。礼仪:维吾尔族是一个热情好客。崇尚礼仪的民族。家里来了客人,即使过去素不相识,也能热情接待。亲友相见,握手问候。邻居间注意和睦相处,互相帮助,谁家有了红白喜事,邻里们争相协助。维吾尔族对于禁忌非常严格。饮食方面禁食猪肉、驴肉及其他自死的牲畜,禁食一切动物的血。忌户外着短裤。住宅大门忌朝西开。坐下时,要求跪坐,禁忌双腿直伸、脚底朝天。接受物质品或奉茶请喝时,要用双手,禁忌单手。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禁止携带污浊之物质进入墓地和清真寺。维吾尔人家作客,饭前饭后要洗手,只限三下,洗后用毛巾擦干,不能乱用。吃馕时,应将馕掰成碎块,不要囫囵啃。进餐时,不可随便拨弄盘中食物,不要随便到锅灶前面去,不要让饭屑落地。共盘吃饭时,不要将已抓起的饭菜再放入盘中。餐毕,等主人收拾餐具后方可离席。如有长者作“都瓦”时,不要东张西望或站起来。维吾尔族的家庭一般为小家庭,成员包括祖孙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独子不分家。多子女的家庭,子女长大成婚后,即与父母分居,另立门户。父母常把幼子留在身边,作为养老送终的依靠。维吾尔族的亲属范围比较狭窄,亲属称谓只在祖孙三代直系血亲之间才有。同辈间,比自己年长的男性称“阿喀”(哥哥),女性称“阿恰”(姐姐);比自己年幼的男性称“弗噶木”(弟弟),女性称“森格勒木”(妹妹)。维吾尔人的名字一般由本名加父名组成,简称时可以省略父名。婚俗:维吾尔族的婚姻为一夫一妻制。过去男女结婚多由父母包办,现在仍有包办,但受新时代影响自由恋爱日逐增多。在生育方面,家中生了男孩特别高兴,但对女孩也不歧视。小孩40天后在家中举行起名仪式,第二天进行剃头和洗礼。男孩满7岁时要行割礼(割去阴茎前的包皮),这被视为家中一大喜事,张罗得十分热闹,亲朋好友都前来庆贺。维吾尔人的婚配过程,一般要经过说媒、订婚、结婚等程序。结婚一般先在天高气爽、牛羊肥壮、瓜果丰盛的秋季,通常男女双方都要大宴宾客,席间有歌舞、音乐、祝酒歌等。婚礼分两天举行。仪式由阿訇主持,念经毕,将两块干馕沾上盐水让新郎、新娘当场吃下,以示同甘共苦,白头到老。丧葬:维吾尔族实行土葬、快葬,一般晨亡午葬,晚亡次日晨葬,停尸不超过一天。丧葬仪式按伊斯兰教规进行。入殓前,请阿訇为死者净身,然后缠以白布,将尸体移入“吉那孜”(抬尸木架),由亲友抬到清真寺举行殡礼,旋即抬往坟地,葬入墓穴,地面用土堆成鱼脊形坟堆,一般,死者面朝西方(麦加方向),讲求“生不带来,死不带走”,极少有随葬品简称塔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帕米尔高原东部。西北与塔吉克斯坦接壤,西南与阿富汗接壤,南部与巴基斯坦相连,东南和东部与叶城、莎车县相连,北面与阿克陶县相连。县城塔什库尔干镇距乌鲁木齐1765千米。全县总面积24088.82平方千米,总人口33204人(2004年)。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位于帕米尔高原之东、昆仑山之西,这里是一片千峰万壑相隔的洁净世界。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帕米尔高原东部。西北与塔吉克斯坦接壤,西南与阿富汗接壤,南部与巴基斯坦相连,东南和东部与叶城、莎车县相连,北面与阿克陶县相连。县城塔什库尔干镇距乌鲁木齐1765千米。全县总面积24088.82平方千米,总人口33204人(2004年)。有塔吉克、柯尔克孜、维吾尔、汉、回等民族。地势大致呈西南高而东北低。县境内南有海拔8611米的世界第二高峰——乔戈里峰,北有海拔7546米的世界“冰山之父”——慕什塔格峰。主要有塔什库尔干河等五条河流。地处高寒山区,属大陆型干旱性气候。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这里有白雪皑皑的慕士塔格峰和秀丽多彩的喀拉库里湖。有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香宝宝墓、塔什库尔干去曷盘陀石头城遗址、高原建筑-公主堡、古驿站等。当地的物产资源有大山玉石矿、塔合曼硫铁矿。这里的无污染、无毒害、富含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帕米尔矿泉水、温泉被越来越多的中外人士青睐。这里的野生动物有帕米尔盘羊(又称马可波罗羊)、棕熊、旱獭、血鸡、狐、野驴、鹫等。野生药材有帕米尔雪莲、紫草、麻黄、锁阳、当归、党参、冬虫草等。居住在这个雄奇的“世界屋脊”上的塔吉克人被称做“彩云上的人家”,她们在改革开放的春风吹佛下,在西部大开发的推动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交通、电力、通讯等事业正蓬勃发展,独特的高原旅游资源开发方兴未艾。特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边境县,喀什地区辖县。位于帕米尔高原南部,多为海拔3000米以上的山原。西北部与塔吉克斯坦接壤,西南部与阿富汗的瓦汗走廊毗连,南与克什米尔地区(巴基斯坦实际控制区)为邻。面积5.24万平方公里,人口2.5万,80%为塔吉克族。县府驻塔什库尔干镇。塔什库尔干原意为石头城。中国史书称帕米尔为葱岭,以产野葱得名。西汉以来,葱岭即为丝绸之路重要通道,现在有起自喀什、中经塔什库尔干至巴基斯坦的中巴公路。汉代西域诸国中的无雷,公元2~3世纪的渴盘陀,其中心均在塔什库尔干河谷中。唐朝在此设葱岭守捉,为安西都护府下的边防单位。北宋时期葱岭属西州回鹘,南宋时期属西辽,当时的撒里桓城亦在塔什库尔干河谷中。元代称色勒库尔,为撒里桓的转音。明代为叶尔羌汗国的一部分,当时河谷中已有许多村落。清乾隆年间设色勒库尔回庄,清末取汉蒲犁国名设蒲犁厅,1912年改为蒲犁县。1954年7月24日成立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县境高山峻峙,东南边界上的喀喇昆仑山,其主峰乔戈里峰海拔8611米,为世界第2高峰;北侧的慕士塔格峰海拔7546米,被称为冰山之父。县城位于塔什库尔干河宽谷段,亦称塔合曼盆地,海拔3050~3100米。年均温1.6℃,11月~翌年2月均温为负温,7月16℃;谷地位于雨影面,年降水量仅70毫米。高原气候寒冷,冬季漫长,无夏季。空气稀薄,紫外辐射强烈,能抑制植物茎的生长,草短而密,营养丰富。高寒环境形成若干与之相适应的优良动物品种,如塔什库尔干肥臀羊于夏季草多时,在臀部蓄积大量脂肪以供冬季缺草时消耗;高寒多山环境也形成一种能爬坡、喜低温干燥的山羊,产奶多、肉质好、绒毛细软(市场上称为开司米,与克什米尔对音)。著名野生植物有紫草、青兰、雪莲。深圳市,又称为“鹏城”,位于中国南方珠江三角洲东岸,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是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经国务院批准于1980年8月26日正式设立。全市土地总面积为1953平方公里,其中,经济特区面积为395.81平方公里。经过29年的建设和发展,深圳由一个昔日的边陲小镇发展成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新兴现代化城市,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深圳速度”。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9年中国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对全国294个地级以上城市综合竞争力2008年度排名显示,深圳位列第二。深圳、喀什、塔县三个城市的风景名胜非常非常的多,大家可以去旅游观光,大家回来后一定会喜欢上这三个城市的!

感受文字的情感

感受文字的情感

我用这破笔杆淡淡地叙述自己的成长随感

——题记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冼尽铅华。

我是一个爱文字的孩子。自小,我便喜欢翻弄着书,喜欢闻着纸里透出淡淡的味道。俗话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于我,这半斤八两的外行之人,只会为哈姆莱特的死而哭泣,为夏洛克的吝啬而愤怒,为玛格丽特与子爵的凄美爱情而感到惋惜,为亚瑟的坚强意志而感动。为……简言之,我是这般沉沦于这片浮华,这片童话。无可自拔。小学的生活总是这等无悠、无虑。就如井底之蛙,独守自己的一片天空,知足而又常乐。从不知晓外面是鸟语花香还是风雨不滞。

当一只井底之蛙知道外面更宽广的天空是很不幸的。要么撞井,要么挣扎,跳出井。但越发挣扎绳索越紧。

(1)

“畅快不过是无聊的自欺。”喜欢鲁迅的这句话。在我看来,或许他写《呐喊》、《彷徨》、《野草》、《蚊》亦是这般自欺欺人罢了。我读不懂他的文字,更看不透他的人生哲理,只觉读他的文字,尤如针扎,心,满是伤痕,满是刺痛。但这种伤痛是畅快的,就如阿Q输了钱后,用自己的手打自己的脸一般。喜欢鲁迅破口大骂那架式,喜欢他笑骂所有的人、事。而当他痛骂之后,是否会报之一笑,说着“畅快不过是无聊的自欺。”呢?啻他是报以什么样的心态,又是怎样的笑呢?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2)

或许于文坛上,少有人问津这位作家,他特立且独行。他便是王小波。王小波被誉为特立独行的作家,他的作品于市场上是很难寻觅得到。但倘若你要众里寻它千百度,或许会在那“灯火阑珊”之处寻到她的踪迹。《爱你就像爱生命》这是我近日摸索而到的,这与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是大有差异的。且不论他书的数量,于这人,我想我是喜欢他的。就像鲁迅说的一样:“我喜欢别人所不喜欢的人。”虽不知他是否受人欢迎,但我想知晓他的人应是罕有的。喜欢他的《论崇高》。刚开始看他的《论崇高》时,我仅是淡笑。但我读过几次后我竟再也笑不出。以后读他的作品时,便多了份尊敬,也多了份太息。我想这样特立独行的作家是罕有的。近日,偶得些花边新闻说余杰要做王小波第二。我不知于这位北大的怪才能否顺利被戴上这顶“桂冠”?

(3)

余秋雨则总以一位老者的身份劝戒我们要多看些书,态度和蔼,由此我便觉他是一位可爱的老人。(其实也不老)读这位文坛活跃者的文字时,也因他的态度而多了份怜悯。但当看他的《道士塔》时,当他向我诉说王道士是如何一步步将莫高窟的壁画赠与列强时,恻隐之心皆无,所感受到的是他的“香奶糖”忽地成了颗 “子弹”,直穿我胸膛,但却不痛,不知道为什么,尤其是最后一段 :“中国的专家没有太大的激动,他们默默地离开会场,走过王道士的圆寂塔前。”我竟不知道我该用什么样的心情去看这一段,是否也应同样没有太激动,默默地移动视线,而后漠然、淡笑?

(4)

毕淑敏说:“我很重要”倘若这话出现早那么几十年,我想人们定会说,她是搞个人主义,但搞个人主义也罢,至少不是蒙昧主义,至少不会被米兰·昆德拉言中,“人类一思索上帝就发笑”。她是位很独辟的作家,我是喜欢毕淑敏的。并不是她的文字的优点,而是因为她的思想。就像西施一样,她虽然得心病,但依旧很美。她说女人应该“素面朝天” 她的一观点或许对于女人来说是天大的谬论,但我却喜欢这一观点,喜欢这般女子。可惜大部分女子却那么肤浅,爱慕虚荣,记得一句话是这么说的 “男人胆大走四方,女人胆大不化妆,”我竟不知这话是可笑呢,还是可悲?

一位网友说,“爱上文字的孩子是孤独的”是的,我想我是一个孤独的灵魂。我便这般欲罢不能地爱着文字。但却不知道自己是在梦魇中甦醒还是继续沉沦?

好友说我的文字很有亲和力。我听了便痴痴地傻笑。亲和力,我喜欢这个字,一直都很喜欢。但却再也写不出那种文字了。那种文字只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产物罢了。

“冰冷。如槁木般死灰。”一次网友看完我的文章后对我说。的确,总是反反复复写着同一句话:拿起一把匕首,刺透我的心,血顺着满是裂缝的心流淌,划过指尖,我发现它是冰蓝色的。星说冰蓝色的血代表孤独。我无言以对。

但,我却清楚地记得一句话:“两个孤独的灵魂在一起就不会孤独了。”只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心变的空虚,只是希望了解更多文字的情感。或许等到我长大之后会发现这感受文字的情感

我用这破笔杆淡淡地叙述自己的成长随感

——题记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冼尽铅华。

我是一个爱文字的孩子。自小,我便喜欢翻弄着书,喜欢闻着纸里透出淡淡的味道。俗话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于我,这半斤八两的外行之人,只会为哈姆莱特的死而哭泣,为夏洛克的吝啬而愤怒,为玛格丽特与子爵的凄美爱情而感到惋惜,为亚瑟的坚强意志而感动。为……简言之,我是这般沉沦于这片浮华,这片童话。无可自拔。小学的生活总是这等无悠、无虑。就如井底之蛙,独守自己的一片天空,知足而又常乐。从不知晓外面是鸟语花香还是风雨不滞。

当一只井底之蛙知道外面更宽广的天空是很不幸的。要么撞井,要么挣扎,跳出井。但越发挣扎绳索越紧。

(1)

“畅快不过是无聊的自欺。”喜欢鲁迅的这句话。在我看来,或许他写《呐喊》、《彷徨》、《野草》、《蚊》亦是这般自欺欺人罢了。我读不懂他的文字,更看不透他的人生哲理,只觉读他的文字,尤如针扎,心,满是伤痕,满是刺痛。但这种伤痛是畅快的,就如阿Q输了钱后,用自己的手打自己的脸一般。喜欢鲁迅破口大骂那架式,喜欢他笑骂所有的人、事。而当他痛骂之后,是否会报之一笑,说着“畅快不过是无聊的自欺。”呢?啻他是报以什么样的心态,又是怎样的笑呢?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2)

或许于文坛上,少有人问津这位作家,他特立且独行。他便是王小波。王小波被誉为特立独行的作家,他的作品于市场上是很难寻觅得到。但倘若你要众里寻它千百度,或许会在那“灯火阑珊”之处寻到她的踪迹。《爱你就像爱生命》这是我近日摸索而到的,这与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是大有差异的。且不论他书的数量,于这人,我想我是喜欢他的。就像鲁迅说的一样:“我喜欢别人所不喜欢的人。”虽不知他是否受人欢迎,但我想知晓他的人应是罕有的。喜欢他的《论崇高》。刚开始看他的《论崇高》时,我仅是淡笑。但我读过几次后我竟再也笑不出。以后读他的作品时,便多了份尊敬,也多了份太息。我想这样特立独行的作家是罕有的。近日,偶得些花边新闻说余杰要做王小波第二。我不知于这位北大的怪才能否顺利被戴上这顶“桂冠”?

(3)

余秋雨则总以一位老者的身份劝戒我们要多看些书,态度和蔼,由此我便觉他是一位可爱的老人。(其实也不老)读这位文坛活跃者的文字时,也因他的态度而多了份怜悯。但当看他的《道士塔》时,当他向我诉说王道士是如何一步步将莫高窟的壁画赠与列强时,恻隐之心皆无,所感受到的是他的“香奶糖”忽地成了颗 “子弹”,直穿我胸膛,但却不痛,不知道为什么,尤其是最后一段 :“中国的专家没有太大的激动,他们默默地离开会场,走过王道士的圆寂塔前。”我竟不知道我该用什么样的心情去看这一段,是否也应同样没有太激动,默默地移动视线,而后漠然、淡笑?

(4)

毕淑敏说:“我很重要”倘若这话出现早那么几十年,我想人们定会说,她是搞个人主义,但搞个人主义也罢,至少不是蒙昧主义,至少不会被米兰·昆德拉言中,“人类一思索上帝就发笑”。她是位很独辟的作家,我是喜欢毕淑敏的。并不是她的文字的优点,而是因为她的思想。就像西施一样,她虽然得心病,但依旧很美。她说女人应该“素面朝天” 她的一观点或许对于女人来说是天大的谬论,但我却喜欢这一观点,喜欢这般女子。可惜大部分女子却那么肤浅,爱慕虚荣,记得一句话是这么说的 “男人胆大走四方,女人胆大不化妆,”我竟不知这话是可笑呢,还是可悲?

一位网友说,“爱上文字的孩子是孤独的”是的,我想我是一个孤独的灵魂。我便这般欲罢不能地爱着文字。但却不知道自己是在梦魇中甦醒还是继续沉沦?

好友说我的文字很有亲和力。我听了便痴痴地傻笑。亲和力,我喜欢这个字,一直都很喜欢。但却再也写不出那种文字了。那种文字只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产物罢了。

“冰冷。如槁木般死灰。”一次网友看完我的文章后对我说。的确,总是反反复复写着同一句话:拿起一把匕首,刺透我的心,血顺着满是裂缝的心流淌,划过指尖,我发现它是冰蓝色的。星说冰蓝色的血代表孤独。我无言以对。

但,我却清楚地记得一句话:“两个孤独的灵魂在一起就不会孤独了。”只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心变的空虚,只是希望了解更多文字的情感。或许等到我长大之后会发现这感受文字的情感

我用这破笔杆淡淡地叙述自己的成长随感

——题记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冼尽铅华。

我是一个爱文字的孩子。自小,我便喜欢翻弄着书,喜欢闻着纸里透出淡淡的味道。俗话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于我,这半斤八两的外行之人,只会为哈姆莱特的死而哭泣,为夏洛克的吝啬而愤怒,为玛格丽特与子爵的凄美爱情而感到惋惜,为亚瑟的坚强意志而感动。为……简言之,我是这般沉沦于这片浮华,这片童话。无可自拔。小学的生活总是这等无悠、无虑。就如井底之蛙,独守自己的一片天空,知足而又常乐。从不知晓外面是鸟语花香还是风雨不滞。

当一只井底之蛙知道外面更宽广的天空是很不幸的。要么撞井,要么挣扎,跳出井。但越发挣扎绳索越紧。

(1)

“畅快不过是无聊的自欺。”喜欢鲁迅的这句话。在我看来,或许他写《呐喊》、《彷徨》、《野草》、《蚊》亦是这般自欺欺人罢了。我读不懂他的文字,更看不透他的人生哲理,只觉读他的文字,尤如针扎,心,满是伤痕,满是刺痛。但这种伤痛是畅快的,就如阿Q输了钱后,用自己的手打自己的脸一般。喜欢鲁迅破口大骂那架式,喜欢他笑骂所有的人、事。而当他痛骂之后,是否会报之一笑,说着“畅快不过是无聊的自欺。”呢?啻他是报以什么样的心态,又是怎样的笑呢?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2)

或许于文坛上,少有人问津这位作家,他特立且独行。他便是王小波。王小波被誉为特立独行的作家,他的作品于市场上是很难寻觅得到。但倘若你要众里寻它千百度,或许会在那“灯火阑珊”之处寻到她的踪迹。《爱你就像爱生命》这是我近日摸索而到的,这与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是大有差异的。且不论他书的数量,于这人,我想我是喜欢他的。就像鲁迅说的一样:“我喜欢别人所不喜欢的人。”虽不知他是否受人欢迎,但我想知晓他的人应是罕有的。喜欢他的《论崇高》。刚开始看他的《论崇高》时,我仅是淡笑。但我读过几次后我竟再也笑不出。以后读他的作品时,便多了份尊敬,也多了份太息。我想这样特立独行的作家是罕有的。近日,偶得些花边新闻说余杰要做王小波第二。我不知于这位北大的怪才能否顺利被戴上这顶“桂冠”?

(3)

余秋雨则总以一位老者的身份劝戒我们要多看些书,态度和蔼,由此我便觉他是一位可爱的老人。(其实也不老)读这位文坛活跃者的文字时,也因他的态度而多了份怜悯。但当看他的《道士塔》时,当他向我诉说王道士是如何一步步将莫高窟的壁画赠与列强时,恻隐之心皆无,所感受到的是他的“香奶糖”忽地成了颗 “子弹”,直穿我胸膛,但却不痛,不知道为什么,尤其是最后一段 :“中国的专家没有太大的激动,他们默默地离开会场,走过王道士的圆寂塔前。”我竟不知道我该用什么样的心情去看这一段,是否也应同样没有太激动,默默地移动视线,而后漠然、淡笑?

(4)

毕淑敏说:“我很重要”倘若这话出现早那么几十年,我想人们定会说,她是搞个人主义,但搞个人主义也罢,至少不是蒙昧主义,至少不会被米兰·昆德拉言中,“人类一思索上帝就发笑”。她是位很独辟的作家,我是喜欢毕淑敏的。并不是她的文字的优点,而是因为她的思想。就像西施一样,她虽然得心病,但依旧很美。她说女人应该“素面朝天” 她的一观点或许对于女人来说是天大的谬论,但我却喜欢这一观点,喜欢这般女子。可惜大部分女子却那么肤浅,爱慕虚荣,记得一句话是这么说的 “男人胆大走四方,女人胆大不化妆,”我竟不知这话是可笑呢,还是可悲?

一位网友说,“爱上文字的孩子是孤独的”是的,我想我是一个孤独的灵魂。我便这般欲罢不能地爱着文字。但却不知道自己是在梦魇中甦醒还是继续沉沦?

好友说我的文字很有亲和力。我听了便痴痴地傻笑。亲和力,我喜欢这个字,一直都很喜欢。但却再也写不出那种文字了。那种文字只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产物罢了。

“冰冷。如槁木般死灰。”一次网友看完我的文章后对我说。的确,总是反反复复写着同一句话:拿起一把匕首,刺透我的心,血顺着满是裂缝的心流淌,划过指尖,我发现它是冰蓝色的。星说冰蓝色的血代表孤独。我无言以对。

但,我却清楚地记得一句话:“两个孤独的灵魂在一起就不会孤独了。”只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心变的空虚,只是希望了解更多文字的情感。或许等到我长大之后会发现这感受文字的情感

我用这破笔杆淡淡地叙述自己的成长随感

——题记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冼尽铅华。

我是一个爱文字的孩子。自小,我便喜欢翻弄着书,喜欢闻着纸里透出淡淡的味道。俗话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于我,这半斤八两的外行之人,只会为哈姆莱特的死而哭泣,为夏洛克的吝啬而愤怒,为玛格丽特与子爵的凄美爱情而感到惋惜,为亚瑟的坚强意志而感动。为……简言之,我是这般沉沦于这片浮华,这片童话。无可自拔。小学的生活总是这等无悠、无虑。就如井底之蛙,独守自己的一片天空,知足而又常乐。从不知晓外面是鸟语花香还是风雨不滞。

当一只井底之蛙知道外面更宽广的天空是很不幸的。要么撞井,要么挣扎,跳出井。但越发挣扎绳索越紧。

(1)

“畅快不过是无聊的自欺。”喜欢鲁迅的这句话。在我看来,或许他写《呐喊》、《彷徨》、《野草》、《蚊》亦是这般自欺欺人罢了。我读不懂他的文字,更看不透他的人生哲理,只觉读他的文字,尤如针扎,心,满是伤痕,满是刺痛。但这种伤痛是畅快的,就如阿Q输了钱后,用自己的手打自己的脸一般。喜欢鲁迅破口大骂那架式,喜欢他笑骂所有的人、事。而当他痛骂之后,是否会报之一笑,说着“畅快不过是无聊的自欺。”呢?啻他是报以什么样的心态,又是怎样的笑呢?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2)

或许于文坛上,少有人问津这位作家,他特立且独行。他便是王小波。王小波被誉为特立独行的作家,他的作品于市场上是很难寻觅得到。但倘若你要众里寻它千百度,或许会在那“灯火阑珊”之处寻到她的踪迹。《爱你就像爱生命》这是我近日摸索而到的,这与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是大有差异的。且不论他书的数量,于这人,我想我是喜欢他的。就像鲁迅说的一样:“我喜欢别人所不喜欢的人。”虽不知他是否受人欢迎,但我想知晓他的人应是罕有的。喜欢他的《论崇高》。刚开始看他的《论崇高》时,我仅是淡笑。但我读过几次后我竟再也笑不出。以后读他的作品时,便多了份尊敬,也多了份太息。我想这样特立独行的作家是罕有的。近日,偶得些花边新闻说余杰要做王小波第二。我不知于这位北大的怪才能否顺利被戴上这顶“桂冠”?

(3)

余秋雨则总以一位老者的身份劝戒我们要多看些书,态度和蔼,由此我便觉他是一位可爱的老人。(其实也不老)读这位文坛活跃者的文字时,也因他的态度而多了份怜悯。但当看他的《道士塔》时,当他向我诉说王道士是如何一步步将莫高窟的壁画赠与列强时,恻隐之心皆无,所感受到的是他的“香奶糖”忽地成了颗 “子弹”,直穿我胸膛,但却不痛,不知道为什么,尤其是最后一段 :“中国的专家没有太大的激动,他们默默地离开会场,走过王道士的圆寂塔前。”我竟不知道我该用什么样的心情去看这一段,是否也应同样没有太激动,默默地移动视线,而后漠然、淡笑?

(4)

毕淑敏说:“我很重要”倘若这话出现早那么几十年,我想人们定会说,她是搞个人主义,但搞个人主义也罢,至少不是蒙昧主义,至少不会被米兰·昆德拉言中,“人类一思索上帝就发笑”。她是位很独辟的作家,我是喜欢毕淑敏的。并不是她的文字的优点,而是因为她的思想。就像西施一样,她虽然得心病,但依旧很美。她说女人应该“素面朝天” 她的一观点或许对于女人来说是天大的谬论,但我却喜欢这一观点,喜欢这般女子。可惜大部分女子却那么肤浅,爱慕虚荣,记得一句话是这么说的 “男人胆大走四方,女人胆大不化妆,”我竟不知这话是可笑呢,还是可悲?

一位网友说,“爱上文字的孩子是孤独的”是的,我想我是一个孤独的灵魂。我便这般欲罢不能地爱着文字。但却不知道自己是在梦魇中甦醒还是继续沉沦?

好友说我的文字很有亲和力。我听了便痴痴地傻笑。亲和力,我喜欢这个字,一直都很喜欢。但却再也写不出那种文字了。那种文字只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产物罢了。

“冰冷。如槁木般死灰。”一次网友看完我的文章后对我说。的确,总是反反复复写着同一句话:拿起一把匕首,刺透我的心,血顺着满是裂缝的心流淌,划过指尖,我发现它是冰蓝色的。星说冰蓝色的血代表孤独。我无言以对。

但,我却清楚地记得一句话:“两个孤独的灵魂在一起就不会孤独了。”只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心变的空虚,只是希望了解更多文字的情感。或许等到我长大之后会发现这感受文字的情感

我用这破笔杆淡淡地叙述自己的成长随感

——题记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冼尽铅华。

我是一个爱文字的孩子。自小,我便喜欢翻弄着书,喜欢闻着纸里透出淡淡的味道。俗话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于我,这半斤八两的外行之人,只会为哈姆莱特的死而哭泣,为夏洛克的吝啬而愤怒,为玛格丽特与子爵的凄美爱情而感到惋惜,为亚瑟的坚强意志而感动。为……简言之,我是这般沉沦于这片浮华,这片童话。无可自拔。小学的生活总是这等无悠、无虑。就如井底之蛙,独守自己的一片天空,知足而又常乐。从不知晓外面是鸟语花香还是风雨不滞。

当一只井底之蛙知道外面更宽广的天空是很不幸的。要么撞井,要么挣扎,跳出井。但越发挣扎绳索越紧。

(1)

“畅快不过是无聊的自欺。”喜欢鲁迅的这句话。在我看来,或许他写《呐喊》、《彷徨》、《野草》、《蚊》亦是这般自欺欺人罢了。我读不懂他的文字,更看不透他的人生哲理,只觉读他的文字,尤如针扎,心,满是伤痕,满是刺痛。但这种伤痛是畅快的,就如阿Q输了钱后,用自己的手打自己的脸一般。喜欢鲁迅破口大骂那架式,喜欢他笑骂所有的人、事。而当他痛骂之后,是否会报之一笑,说着“畅快不过是无聊的自欺。”呢?啻他是报以什么样的心态,又是怎样的笑呢?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2)

或许于文坛上,少有人问津这位作家,他特立且独行。他便是王小波。王小波被誉为特立独行的作家,他的作品于市场上是很难寻觅得到。但倘若你要众里寻它千百度,或许会在那“灯火阑珊”之处寻到她的踪迹。《爱你就像爱生命》这是我近日摸索而到的,这与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是大有差异的。且不论他书的数量,于这人,我想我是喜欢他的。就像鲁迅说的一样:“我喜欢别人所不喜欢的人。”虽不知他是否受人欢迎,但我想知晓他的人应是罕有的。喜欢他的《论崇高》。刚开始看他的《论崇高》时,我仅是淡笑。但我读过几次后我竟再也笑不出。以后读他的作品时,便多了份尊敬,也多了份太息。我想这样特立独行的作家是罕有的。近日,偶得些花边新闻说余杰要做王小波第二。我不知于这位北大的怪才能否顺利被戴上这顶“桂冠”?

(3)

余秋雨则总以一位老者的身份劝戒我们要多看些书,态度和蔼,由此我便觉他是一位可爱的老人。(其实也不老)读这位文坛活跃者的文字时,也因他的态度而多了份怜悯。但当看他的《道士塔》时,当他向我诉说王道士是如何一步步将莫高窟的壁画赠与列强时,恻隐之心皆无,所感受到的是他的“香奶糖”忽地成了颗 “子弹”,直穿我胸膛,但却不痛,不知道为什么,尤其是最后一段 :“中国的专家没有太大的激动,他们默默地离开会场,走过王道士的圆寂塔前。”我竟不知道我该用什么样的心情去看这一段,是否也应同样没有太激动,默默地移动视线,而后漠然、淡笑?

(4)

毕淑敏说:“我很重要”倘若这话出现早那么几十年,我想人们定会说,她是搞个人主义,但搞个人主义也罢,至少不是蒙昧主义,至少不会被米兰·昆德拉言中,“人类一思索上帝就发笑”。她是位很独辟的作家,我是喜欢毕淑敏的。并不是她的文字的优点,而是因为她的思想。就像西施一样,她虽然得心病,但依旧很美。她说女人应该“素面朝天” 她的一观点或许对于女人来说是天大的谬论,但我却喜欢这一观点,喜欢这般女子。可惜大部分女子却那么肤浅,爱慕虚荣,记得一句话是这么说的 “男人胆大走四方,女人胆大不化妆,”我竟不知这话是可笑呢,还是可悲?

一位网友说,“爱上文字的孩子是孤独的”是的,我想我是一个孤独的灵魂。我便这般欲罢不能地爱着文字。但却不知道自己是在梦魇中甦醒还是继续沉沦?

好友说我的文字很有亲和力。我听了便痴痴地傻笑。亲和力,我喜欢这个字,一直都很喜欢。但却再也写不出那种文字了。那种文字只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产物罢了。

“冰冷。如槁木般死灰。”一次网友看完我的文章后对我说。的确,总是反反复复写着同一句话:拿起一把匕首,刺透我的心,血顺着满是裂缝的心流淌,划过指尖,我发现它是冰蓝色的。星说冰蓝色的血代表孤独。我无言以对。

但,我却清楚地记得一句话:“两个孤独的灵魂在一起就不会孤独了。”只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心变的空虚,只是希望了解更多文字的情感。或许等到我长大之后会发现这感受文字的情感

我用这破笔杆淡淡地叙述自己的成长随感

——题记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冼尽铅华。

我是一个爱文字的孩子。自小,我便喜欢翻弄着书,喜欢闻着纸里透出淡淡的味道。俗话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于我,这半斤八两的外行之人,只会为哈姆莱特的死而哭泣,为夏洛克的吝啬而愤怒,为玛格丽特与子爵的凄美爱情而感到惋惜,为亚瑟的坚强意志而感动。为……简言之,我是这般沉沦于这片浮华,这片童话。无可自拔。小学的生活总是这等无悠、无虑。就如井底之蛙,独守自己的一片天空,知足而又常乐。从不知晓外面是鸟语花香还是风雨不滞。

当一只井底之蛙知道外面更宽广的天空是很不幸的。要么撞井,要么挣扎,跳出井。但越发挣扎绳索越紧。

(1)

“畅快不过是无聊的自欺。”喜欢鲁迅的这句话。在我看来,或许他写《呐喊》、《彷徨》、《野草》、《蚊》亦是这般自欺欺人罢了。我读不懂他的文字,更看不透他的人生哲理,只觉读他的文字,尤如针扎,心,满是伤痕,满是刺痛。但这种伤痛是畅快的,就如阿Q输了钱后,用自己的手打自己的脸一般。喜欢鲁迅破口大骂那架式,喜欢他笑骂所有的人、事。而当他痛骂之后,是否会报之一笑,说着“畅快不过是无聊的自欺。”呢?啻他是报以什么样的心态,又是怎样的笑呢?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2)

或许于文坛上,少有人问津这位作家,他特立且独行。他便是王小波。王小波被誉为特立独行的作家,他的作品于市场上是很难寻觅得到。但倘若你要众里寻它千百度,或许会在那“灯火阑珊”之处寻到她的踪迹。《爱你就像爱生命》这是我近日摸索而到的,这与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是大有差异的。且不论他书的数量,于这人,我想我是喜欢他的。就像鲁迅说的一样:“我喜欢别人所不喜欢的人。”虽不知他是否受人欢迎,但我想知晓他的人应是罕有的。喜欢他的《论崇高》。刚开始看他的《论崇高》时,我仅是淡笑。但我读过几次后我竟再也笑不出。以后读他的作品时,便多了份尊敬,也多了份太息。我想这样特立独行的作家是罕有的。近日,偶得些花边新闻说余杰要做王小波第二。我不知于这位北大的怪才能否顺利被戴上这顶“桂冠”?

(3)

余秋雨则总以一位老者的身份劝戒我们要多看些书,态度和蔼,由此我便觉他是一位可爱的老人。(其实也不老)读这位文坛活跃者的文字时,也因他的态度而多了份怜悯。但当看他的《道士塔》时,当他向我诉说王道士是如何一步步将莫高窟的壁画赠与列强时,恻隐之心皆无,所感受到的是他的“香奶糖”忽地成了颗 “子弹”,直穿我胸膛,但却不痛,不知道为什么,尤其是最后一段 :“中国的专家没有太大的激动,他们默默地离开会场,走过王道士的圆寂塔前。”我竟不知道我该用什么样的心情去看这一段,是否也应同样没有太激动,默默地移动视线,而后漠然、淡笑?

(4)

毕淑敏说:“我很重要”倘若这话出现早那么几十年,我想人们定会说,她是搞个人主义,但搞个人主义也罢,至少不是蒙昧主义,至少不会被米兰·昆德拉言中,“人类一思索上帝就发笑”。她是位很独辟的作家,我是喜欢毕淑敏的。并不是她的文字的优点,而是因为她的思想。就像西施一样,她虽然得心病,但依旧很美。她说女人应该“素面朝天” 她的一观点或许对于女人来说是天大的谬论,但我却喜欢这一观点,喜欢这般女子。可惜大部分女子却那么肤浅,爱慕虚荣,记得一句话是这么说的 “男人胆大走四方,女人胆大不化妆,”我竟不知这话是可笑呢,还是可悲?

一位网友说,“爱上文字的孩子是孤独的”是的,我想我是一个孤独的灵魂。我便这般欲罢不能地爱着文字。但却不知道自己是在梦魇中甦醒还是继续沉沦?

好友说我的文字很有亲和力。我听了便痴痴地傻笑。亲和力,我喜欢这个字,一直都很喜欢。但却再也写不出那种文字了。那种文字只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产物罢了。

“冰冷。如槁木般死灰。”一次网友看完我的文章后对我说。的确,总是反反复复写着同一句话:拿起一把匕首,刺透我的心,血顺着满是裂缝的心流淌,划过指尖,我发现它是冰蓝色的。星说冰蓝色的血代表孤独。我无言以对。

但,我却清楚地记得一句话:“两个孤独的灵魂在一起就不会孤独了。”只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心变的空虚,只是希望了解更多文字的情感。或许等到我长大之后会发现这感受文字的情感

我用这破笔杆淡淡地叙述自己的成长随感

——题记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冼尽铅华。

我是一个爱文字的孩子。自小,我便喜欢翻弄着书,喜欢闻着纸里透出淡淡的味道。俗话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于我,这半斤八两的外行之人,只会为哈姆莱特的死而哭泣,为夏洛克的吝啬而愤怒,为玛格丽特与子爵的凄美爱情而感到惋惜,为亚瑟的坚强意志而感动。为……简言之,我是这般沉沦于这片浮华,这片童话。无可自拔。小学的生活总是这等无悠、无虑。就如井底之蛙,独守自己的一片天空,知足而又常乐。从不知晓外面是鸟语花香还是风雨不滞。

当一只井底之蛙知道外面更宽广的天空是很不幸的。要么撞井,要么挣扎,跳出井。但越发挣扎绳索越紧。

(1)

“畅快不过是无聊的自欺。”喜欢鲁迅的这句话。在我看来,或许他写《呐喊》、《彷徨》、《野草》、《蚊》亦是这般自欺欺人罢了。我读不懂他的文字,更看不透他的人生哲理,只觉读他的文字,尤如针扎,心,满是伤痕,满是刺痛。但这种伤痛是畅快的,就如阿Q输了钱后,用自己的手打自己的脸一般。喜欢鲁迅破口大骂那架式,喜欢他笑骂所有的人、事。而当他痛骂之后,是否会报之一笑,说着“畅快不过是无聊的自欺。”呢?啻他是报以什么样的心态,又是怎样的笑呢?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2)

或许于文坛上,少有人问津这位作家,他特立且独行。他便是王小波。王小波被誉为特立独行的作家,他的作品于市场上是很难寻觅得到。但倘若你要众里寻它千百度,或许会在那“灯火阑珊”之处寻到她的踪迹。《爱你就像爱生命》这是我近日摸索而到的,这与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是大有差异的。且不论他书的数量,于这人,我想我是喜欢他的。就像鲁迅说的一样:“我喜欢别人所不喜欢的人。”虽不知他是否受人欢迎,但我想知晓他的人应是罕有的。喜欢他的《论崇高》。刚开始看他的《论崇高》时,我仅是淡笑。但我读过几次后我竟再也笑不出。以后读他的作品时,便多了份尊敬,也多了份太息。我想这样特立独行的作家是罕有的。近日,偶得些花边新闻说余杰要做王小波第二。我不知于这位北大的怪才能否顺利被戴上这顶“桂冠”?

(3)

余秋雨则总以一位老者的身份劝戒我们要多看些书,态度和蔼,由此我便觉他是一位可爱的老人。(其实也不老)读这位文坛活跃者的文字时,也因他的态度而多了份怜悯。但当看他的《道士塔》时,当他向我诉说王道士是如何一步步将莫高窟的壁画赠与列强时,恻隐之心皆无,所感受到的是他的“香奶糖”忽地成了颗 “子弹”,直穿我胸膛,但却不痛,不知道为什么,尤其是最后一段 :“中国的专家没有太大的激动,他们默默地离开会场,走过王道士的圆寂塔前。”我竟不知道我该用什么样的心情去看这一段,是否也应同样没有太激动,默默地移动视线,而后漠然、淡笑?

(4)

毕淑敏说:“我很重要”倘若这话出现早那么几十年,我想人们定会说,她是搞个人主义,但搞个人主义也罢,至少不是蒙昧主义,至少不会被米兰·昆德拉言中,“人类一思索上帝就发笑”。她是位很独辟的作家,我是喜欢毕淑敏的。并不是她的文字的优点,而是因为她的思想。就像西施一样,她虽然得心病,但依旧很美。她说女人应该“素面朝天” 她的一观点或许对于女人来说是天大的谬论,但我却喜欢这一观点,喜欢这般女子。可惜大部分女子却那么肤浅,爱慕虚荣,记得一句话是这么说的 “男人胆大走四方,女人胆大不化妆,”我竟不知这话是可笑呢,还是可悲?

一位网友说,“爱上文字的孩子是孤独的”是的,我想我是一个孤独的灵魂。我便这般欲罢不能地爱着文字。但却不知道自己是在梦魇中甦醒还是继续沉沦?

好友说我的文字很有亲和力。我听了便痴痴地傻笑。亲和力,我喜欢这个字,一直都很喜欢。但却再也写不出那种文字了。那种文字只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产物罢了。

“冰冷。如槁木般死灰。”一次网友看完我的文章后对我说。的确,总是反反复复写着同一句话:拿起一把匕首,刺透我的心,血顺着满是裂缝的心流淌,划过指尖,我发现它是冰蓝色的。星说冰蓝色的血代表孤独。我无言以对。

但,我却清楚地记得一句话:“两个孤独的灵魂在一起就不会孤独了。”只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心变的空虚,只是希望了解更多文字的情感。或许等到我长大之后会发现这

放下后,去长大

湄初次对淼有印象,是初一开学前参加的那个补习班,由于湄去的比较晚,所以被安排在一位男生旁边坐下。当时,便觉得这个男生好熟悉,似乎在那儿见过,但湄不敢确定。

听了一早上令人头脑发胀的课,到后来听同学叫他淼,倏忽间才想起,是老妈经常提起的那个和自己幼儿园同学的男孩,其它没有任何印象。

湄苦笑了一下,盯着黑板上一串变形的字母,觉得大脑在发胀,却不得不认真地听,认真地记。

值得庆幸的是,第二天湄便重回了女生堆。补课日子普普通通,只是偶尔会和在这里相识的几个女生一起出去买买零食,交换交换课外书。但令湄有几分厌烦的是,放学时淼的妈妈经常会让湄去叫淼,原因很简单,淼的妈妈和湄的妈妈是同事,所以她认识湄,自然差她去叫了。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便到了开学的时间。戏剧化的是,湄居然又和淼分在了一个班,但彼此依旧没有太多的印象。只是湄觉得淼很幽默,每次英语课他都会上台表演,夸张搞怪的动作总让同学们开怀大笑。每到这时,湄便会静静地看着,静静地笑着。一切都淡淡的,心中也仅仅是单纯的快乐。

说真的,淼的外表实在不敢恭维,在男孩中应该算是突出的矮,皮肤黑黑的,但一双眼睛却很大很黒,深邃得迷人。湄一直在想,如果他的个子再高点,也许能称得上帅哥吧。

湄总觉得自己初一过得很窝囊,经常受一个男生欺负,也常会哭着鼻子到老师那去告状,俨然还是小学生幼稚的样子。后来湄一想到这些事,便觉得挺丢人的。不过,她也承认自己那时有点胖,才成了那个男生的笑柄。其实,湄也不算胖,只是因为现在的女生大多数瘦得皮包骨头,所以略微丰腴的她,才破例被评为了胖女生。从那时起,她在心底便埋下了一个叫“自卑”的种子。

不过,真正让湄印象最深的是,淼同时惹火她和那个爱欺负她的男生。于是两人同仇敌忾,一起拿着书去打淼,谁知道淼居然嬉皮笑脸地说:“你们俩是一家啊,打人都一起上。”样子欠扁得很,于是湄当即决定,自此以后和他势不两立。

初一的时光在转瞬间流逝,一年已去,湄没有改变,依旧是开学时的胖女生。乖乖的,什么都没有改变,但唯一变化的是她对淼的态度。

那时她坐第四排,淼坐第一排;她坐第二排时,淼坐第三排,每两周总会这么调动。这便意味着两周是她默默注视着淼的背影,另两周是她默默感受着淼在她身后的目光。

不知道为什么,湄是真的说不清楚,为什么她总是习惯性的去关注淼,总是故意向同桌讲一些古怪新鲜的事来引起他的注意,总是想和他一起说话,那怕话题有多么无聊,可湄依然会觉得很高兴,就是这样莫名奇妙,连湄自己都觉得很奇怪。

“莫非……,自己中了青春的蛊?”湄刚把这想法说出来,便立即被自己吓了一跳。她晃了晃脑袋,命令自己不许再胡思乱想,但这东西像附在了她的身上,怎么扯也扯不下来。湄屈服了,她安慰自己,也许每个人都要经过这一关。

白开水般的日子总让人觉得无聊,湄依旧没心没肺的过着蜗牛似的生活。只是心中依旧常常惦记着淼,不过,这道没有影响湄的学习,因为从小到大湄从来没有认真学过,所以成绩也仅仅是中等偏上而已。以前,她把更多的时间留给了玩,现在湄郑重地抽出一部分时间留给了淼。

很多时候,湄总是在想:“为什么他的眼睛那么大呢?”是的,每当湄与这双眼睛对视时,心总是忍不住地跳,哪怕是无意中的相遇,即使很短暂,却依旧能使湄回味好久,那双眼睛被湄一笔一画刻在了心底。

一次雨后的晴天,湄凝视着湛蓝湛蓝的天空,轻轻地吐出了几个字:“是的,我喜欢上他了。”于是在青涩的心际绽出了一朵小小的太阳花,花总是娇弱的,倔强的,但青涩的见不得阳光。

初二的生活马上就要结束了,湄知道接下来学校便会分班的,到那时也许自己和淼就不会再在一起了,湄的心马上变得忐忑不安,她默默地祈祷,她不希望如此。

分别前大家都要互相留言,于是班里掀起了写同学录的狂风。湄也专门买了一本,其实让不让其它人写,湄真的不在乎。在她心里,只希望淼能够为她写一份。

毕竟两年同学了,湄装作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将同学录递给淼,很大方地说:“喂,写一张。”看上去毫不拘谨,其实湄的心里早已乱了阵脚。如果换成其它男生是不会这样的,关健他不是其它

湄初次对淼有印象,是初一开学前参加的那个补习班,由于湄去的比较晚,所以被安排在一位男生旁边坐下。当时,便觉得这个男生好熟悉,似乎在那儿见过,但湄不敢确定。

听了一早上令人头脑发胀的课,到后来听同学叫他淼,倏忽间才想起,是老妈经常提起的那个和自己幼儿园同学的男孩,其它没有任何印象。

湄苦笑了一下,盯着黑板上一串变形的字母,觉得大脑在发胀,却不得不认真地听,认真地记。

值得庆幸的是,第二天湄便重回了女生堆。补课日子普普通通,只是偶尔会和在这里相识的几个女生一起出去买买零食,交换交换课外书。但令湄有几分厌烦的是,放学时淼的妈妈经常会让湄去叫淼,原因很简单,淼的妈妈和湄的妈妈是同事,所以她认识湄,自然差她去叫了。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便到了开学的时间。戏剧化的是,湄居然又和淼分在了一个班,但彼此依旧没有太多的印象。只是湄觉得淼很幽默,每次英语课他都会上台表演,夸张搞怪的动作总让同学们开怀大笑。每到这时,湄便会静静地看着,静静地笑着。一切都淡淡的,心中也仅仅是单纯的快乐。

说真的,淼的外表实在不敢恭维,在男孩中应该算是突出的矮,皮肤黑黑的,但一双眼睛却很大很黒,深邃得迷人。湄一直在想,如果他的个子再高点,也许能称得上帅哥吧。

湄总觉得自己初一过得很窝囊,经常受一个男生欺负,也常会哭着鼻子到老师那去告状,俨然还是小学生幼稚的样子。后来湄一想到这些事,便觉得挺丢人的。不过,她也承认自己那时有点胖,才成了那个男生的笑柄。其实,湄也不算胖,只是因为现在的女生大多数瘦得皮包骨头,所以略微丰腴的她,才破例被评为了胖女生。从那时起,她在心底便埋下了一个叫“自卑”的种子。

不过,真正让湄印象最深的是,淼同时惹火她和那个爱欺负她的男生。于是两人同仇敌忾,一起拿着书去打淼,谁知道淼居然嬉皮笑脸地说:“你们俩是一家啊,打人都一起上。”样子欠扁得很,于是湄当即决定,自此以后和他势不两立。

初一的时光在转瞬间流逝,一年已去,湄没有改变,依旧是开学时的胖女生。乖乖的,什么都没有改变,但唯一变化的是她对淼的态度。

那时她坐第四排,淼坐第一排;她坐第二排时,淼坐第三排,每两周总会这么调动。这便意味着两周是她默默注视着淼的背影,另两周是她默默感受着淼在她身后的目光。

不知道为什么,湄是真的说不清楚,为什么她总是习惯性的去关注淼,总是故意向同桌讲一些古怪新鲜的事来引起他的注意,总是想和他一起说话,那怕话题有多么无聊,可湄依然会觉得很高兴,就是这样莫名奇妙,连湄自己都觉得很奇怪。

“莫非……,自己中了青春的蛊?”湄刚把这想法说出来,便立即被自己吓了一跳。她晃了晃脑袋,命令自己不许再胡思乱想,但这东西像附在了她的身上,怎么扯也扯不下来。湄屈服了,她安慰自己,也许每个人都要经过这一关。

白开水般的日子总让人觉得无聊,湄依旧没心没肺的过着蜗牛似的生活。只是心中依旧常常惦记着淼,不过,这道没有影响湄的学习,因为从小到大湄从来没有认真学过,所以成绩也仅仅是中等偏上而已。以前,她把更多的时间留给了玩,现在湄郑重地抽出一部分时间留给了淼。

很多时候,湄总是在想:“为什么他的眼睛那么大呢?”是的,每当湄与这双眼睛对视时,心总是忍不住地跳,哪怕是无意中的相遇,即使很短暂,却依旧能使湄回味好久,那双眼睛被湄一笔一画刻在了心底。

一次雨后的晴天,湄凝视着湛蓝湛蓝的天空,轻轻地吐出了几个字:“是的,我喜欢上他了。”于是在青涩的心际绽出了一朵小小的太阳花,花总是娇弱的,倔强的,但青涩的见不得阳光。

初二的生活马上就要结束了,湄知道接下来学校便会分班的,到那时也许自己和淼就不会再在一起了,湄的心马上变得忐忑不安,她默默地祈祷,她不希望如此。

分别前大家都要互相留言,于是班里掀起了写同学录的狂风。湄也专门买了一本,其实让不让其它人写,湄真的不在乎。在她心里,只希望淼能够为她写一份。

毕竟两年同学了,湄装作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将同学录递给淼,很大方地说:“喂,写一张。”看上去毫不拘谨,其实湄的心里早已乱了阵脚。如果换成其它男生是不会这样的,关健他不是其它

湄初次对淼有印象,是初一开学前参加的那个补习班,由于湄去的比较晚,所以被安排在一位男生旁边坐下。当时,便觉得这个男生好熟悉,似乎在那儿见过,但湄不敢确定。

听了一早上令人头脑发胀的课,到后来听同学叫他淼,倏忽间才想起,是老妈经常提起的那个和自己幼儿园同学的男孩,其它没有任何印象。

湄苦笑了一下,盯着黑板上一串变形的字母,觉得大脑在发胀,却不得不认真地听,认真地记。

值得庆幸的是,第二天湄便重回了女生堆。补课日子普普通通,只是偶尔会和在这里相识的几个女生一起出去买买零食,交换交换课外书。但令湄有几分厌烦的是,放学时淼的妈妈经常会让湄去叫淼,原因很简单,淼的妈妈和湄的妈妈是同事,所以她认识湄,自然差她去叫了。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便到了开学的时间。戏剧化的是,湄居然又和淼分在了一个班,但彼此依旧没有太多的印象。只是湄觉得淼很幽默,每次英语课他都会上台表演,夸张搞怪的动作总让同学们开怀大笑。每到这时,湄便会静静地看着,静静地笑着。一切都淡淡的,心中也仅仅是单纯的快乐。

说真的,淼的外表实在不敢恭维,在男孩中应该算是突出的矮,皮肤黑黑的,但一双眼睛却很大很黒,深邃得迷人。湄一直在想,如果他的个子再高点,也许能称得上帅哥吧。

湄总觉得自己初一过得很窝囊,经常受一个男生欺负,也常会哭着鼻子到老师那去告状,俨然还是小学生幼稚的样子。后来湄一想到这些事,便觉得挺丢人的。不过,她也承认自己那时有点胖,才成了那个男生的笑柄。其实,湄也不算胖,只是因为现在的女生大多数瘦得皮包骨头,所以略微丰腴的她,才破例被评为了胖女生。从那时起,她在心底便埋下了一个叫“自卑”的种子。

不过,真正让湄印象最深的是,淼同时惹火她和那个爱欺负她的男生。于是两人同仇敌忾,一起拿着书去打淼,谁知道淼居然嬉皮笑脸地说:“你们俩是一家啊,打人都一起上。”样子欠扁得很,于是湄当即决定,自此以后和他势不两立。

初一的时光在转瞬间流逝,一年已去,湄没有改变,依旧是开学时的胖女生。乖乖的,什么都没有改变,但唯一变化的是她对淼的态度。

那时她坐第四排,淼坐第一排;她坐第二排时,淼坐第三排,每两周总会这么调动。这便意味着两周是她默默注视着淼的背影,另两周是她默默感受着淼在她身后的目光。

不知道为什么,湄是真的说不清楚,为什么她总是习惯性的去关注淼,总是故意向同桌讲一些古怪新鲜的事来引起他的注意,总是想和他一起说话,那怕话题有多么无聊,可湄依然会觉得很高兴,就是这样莫名奇妙,连湄自己都觉得很奇怪。

“莫非……,自己中了青春的蛊?”湄刚把这想法说出来,便立即被自己吓了一跳。她晃了晃脑袋,命令自己不许再胡思乱想,但这东西像附在了她的身上,怎么扯也扯不下来。湄屈服了,她安慰自己,也许每个人都要经过这一关。

白开水般的日子总让人觉得无聊,湄依旧没心没肺的过着蜗牛似的生活。只是心中依旧常常惦记着淼,不过,这道没有影响湄的学习,因为从小到大湄从来没有认真学过,所以成绩也仅仅是中等偏上而已。以前,她把更多的时间留给了玩,现在湄郑重地抽出一部分时间留给了淼。

很多时候,湄总是在想:“为什么他的眼睛那么大呢?”是的,每当湄与这双眼睛对视时,心总是忍不住地跳,哪怕是无意中的相遇,即使很短暂,却依旧能使湄回味好久,那双眼睛被湄一笔一画刻在了心底。

一次雨后的晴天,湄凝视着湛蓝湛蓝的天空,轻轻地吐出了几个字:“是的,我喜欢上他了。”于是在青涩的心际绽出了一朵小小的太阳花,花总是娇弱的,倔强的,但青涩的见不得阳光。

初二的生活马上就要结束了,湄知道接下来学校便会分班的,到那时也许自己和淼就不会再在一起了,湄的心马上变得忐忑不安,她默默地祈祷,她不希望如此。

分别前大家都要互相留言,于是班里掀起了写同学录的狂风。湄也专门买了一本,其实让不让其它人写,湄真的不在乎。在她心里,只希望淼能够为她写一份。

毕竟两年同学了,湄装作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将同学录递给淼,很大方地说:“喂,写一张。”看上去毫不拘谨,其实湄的心里早已乱了阵脚。如果换成其它男生是不会这样的,关健他不是其它

湄初次对淼有印象,是初一开学前参加的那个补习班,由于湄去的比较晚,所以被安排在一位男生旁边坐下。当时,便觉得这个男生好熟悉,似乎在那儿见过,但湄不敢确定。

听了一早上令人头脑发胀的课,到后来听同学叫他淼,倏忽间才想起,是老妈经常提起的那个和自己幼儿园同学的男孩,其它没有任何印象。

湄苦笑了一下,盯着黑板上一串变形的字母,觉得大脑在发胀,却不得不认真地听,认真地记。

值得庆幸的是,第二天湄便重回了女生堆。补课日子普普通通,只是偶尔会和在这里相识的几个女生一起出去买买零食,交换交换课外书。但令湄有几分厌烦的是,放学时淼的妈妈经常会让湄去叫淼,原因很简单,淼的妈妈和湄的妈妈是同事,所以她认识湄,自然差她去叫了。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便到了开学的时间。戏剧化的是,湄居然又和淼分在了一个班,但彼此依旧没有太多的印象。只是湄觉得淼很幽默,每次英语课他都会上台表演,夸张搞怪的动作总让同学们开怀大笑。每到这时,湄便会静静地看着,静静地笑着。一切都淡淡的,心中也仅仅是单纯的快乐。

说真的,淼的外表实在不敢恭维,在男孩中应该算是突出的矮,皮肤黑黑的,但一双眼睛却很大很黒,深邃得迷人。湄一直在想,如果他的个子再高点,也许能称得上帅哥吧。

湄总觉得自己初一过得很窝囊,经常受一个男生欺负,也常会哭着鼻子到老师那去告状,俨然还是小学生幼稚的样子。后来湄一想到这些事,便觉得挺丢人的。不过,她也承认自己那时有点胖,才成了那个男生的笑柄。其实,湄也不算胖,只是因为现在的女生大多数瘦得皮包骨头,所以略微丰腴的她,才破例被评为了胖女生。从那时起,她在心底便埋下了一个叫“自卑”的种子。

不过,真正让湄印象最深的是,淼同时惹火她和那个爱欺负她的男生。于是两人同仇敌忾,一起拿着书去打淼,谁知道淼居然嬉皮笑脸地说:“你们俩是一家啊,打人都一起上。”样子欠扁得很,于是湄当即决定,自此以后和他势不两立。

初一的时光在转瞬间流逝,一年已去,湄没有改变,依旧是开学时的胖女生。乖乖的,什么都没有改变,但唯一变化的是她对淼的态度。

那时她坐第四排,淼坐第一排;她坐第二排时,淼坐第三排,每两周总会这么调动。这便意味着两周是她默默注视着淼的背影,另两周是她默默感受着淼在她身后的目光。

不知道为什么,湄是真的说不清楚,为什么她总是习惯性的去关注淼,总是故意向同桌讲一些古怪新鲜的事来引起他的注意,总是想和他一起说话,那怕话题有多么无聊,可湄依然会觉得很高兴,就是这样莫名奇妙,连湄自己都觉得很奇怪。

“莫非……,自己中了青春的蛊?”湄刚把这想法说出来,便立即被自己吓了一跳。她晃了晃脑袋,命令自己不许再胡思乱想,但这东西像附在了她的身上,怎么扯也扯不下来。湄屈服了,她安慰自己,也许每个人都要经过这一关。

白开水般的日子总让人觉得无聊,湄依旧没心没肺的过着蜗牛似的生活。只是心中依旧常常惦记着淼,不过,这道没有影响湄的学习,因为从小到大湄从来没有认真学过,所以成绩也仅仅是中等偏上而已。以前,她把更多的时间留给了玩,现在湄郑重地抽出一部分时间留给了淼。

很多时候,湄总是在想:“为什么他的眼睛那么大呢?”是的,每当湄与这双眼睛对视时,心总是忍不住地跳,哪怕是无意中的相遇,即使很短暂,却依旧能使湄回味好久,那双眼睛被湄一笔一画刻在了心底。

一次雨后的晴天,湄凝视着湛蓝湛蓝的天空,轻轻地吐出了几个字:“是的,我喜欢上他了。”于是在青涩的心际绽出了一朵小小的太阳花,花总是娇弱的,倔强的,但青涩的见不得阳光。

初二的生活马上就要结束了,湄知道接下来学校便会分班的,到那时也许自己和淼就不会再在一起了,湄的心马上变得忐忑不安,她默默地祈祷,她不希望如此。

分别前大家都要互相留言,于是班里掀起了写同学录的狂风。湄也专门买了一本,其实让不让其它人写,湄真的不在乎。在她心里,只希望淼能够为她写一份。

毕竟两年同学了,湄装作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将同学录递给淼,很大方地说:“喂,写一张。”看上去毫不拘谨,其实湄的心里早已乱了阵脚。如果换成其它男生是不会这样的,关健他不是其它

湄初次对淼有印象,是初一开学前参加的那个补习班,由于湄去的比较晚,所以被安排在一位男生旁边坐下。当时,便觉得这个男生好熟悉,似乎在那儿见过,但湄不敢确定。

听了一早上令人头脑发胀的课,到后来听同学叫他淼,倏忽间才想起,是老妈经常提起的那个和自己幼儿园同学的男孩,其它没有任何印象。

湄苦笑了一下,盯着黑板上一串变形的字母,觉得大脑在发胀,却不得不认真地听,认真地记。

值得庆幸的是,第二天湄便重回了女生堆。补课日子普普通通,只是偶尔会和在这里相识的几个女生一起出去买买零食,交换交换课外书。但令湄有几分厌烦的是,放学时淼的妈妈经常会让湄去叫淼,原因很简单,淼的妈妈和湄的妈妈是同事,所以她认识湄,自然差她去叫了。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便到了开学的时间。戏剧化的是,湄居然又和淼分在了一个班,但彼此依旧没有太多的印象。只是湄觉得淼很幽默,每次英语课他都会上台表演,夸张搞怪的动作总让同学们开怀大笑。每到这时,湄便会静静地看着,静静地笑着。一切都淡淡的,心中也仅仅是单纯的快乐。

说真的,淼的外表实在不敢恭维,在男孩中应该算是突出的矮,皮肤黑黑的,但一双眼睛却很大很黒,深邃得迷人。湄一直在想,如果他的个子再高点,也许能称得上帅哥吧。

湄总觉得自己初一过得很窝囊,经常受一个男生欺负,也常会哭着鼻子到老师那去告状,俨然还是小学生幼稚的样子。后来湄一想到这些事,便觉得挺丢人的。不过,她也承认自己那时有点胖,才成了那个男生的笑柄。其实,湄也不算胖,只是因为现在的女生大多数瘦得皮包骨头,所以略微丰腴的她,才破例被评为了胖女生。从那时起,她在心底便埋下了一个叫“自卑”的种子。

不过,真正让湄印象最深的是,淼同时惹火她和那个爱欺负她的男生。于是两人同仇敌忾,一起拿着书去打淼,谁知道淼居然嬉皮笑脸地说:“你们俩是一家啊,打人都一起上。”样子欠扁得很,于是湄当即决定,自此以后和他势不两立。

初一的时光在转瞬间流逝,一年已去,湄没有改变,依旧是开学时的胖女生。乖乖的,什么都没有改变,但唯一变化的是她对淼的态度。

那时她坐第四排,淼坐第一排;她坐第二排时,淼坐第三排,每两周总会这么调动。这便意味着两周是她默默注视着淼的背影,另两周是她默默感受着淼在她身后的目光。

不知道为什么,湄是真的说不清楚,为什么她总是习惯性的去关注淼,总是故意向同桌讲一些古怪新鲜的事来引起他的注意,总是想和他一起说话,那怕话题有多么无聊,可湄依然会觉得很高兴,就是这样莫名奇妙,连湄自己都觉得很奇怪。

“莫非……,自己中了青春的蛊?”湄刚把这想法说出来,便立即被自己吓了一跳。她晃了晃脑袋,命令自己不许再胡思乱想,但这东西像附在了她的身上,怎么扯也扯不下来。湄屈服了,她安慰自己,也许每个人都要经过这一关。

白开水般的日子总让人觉得无聊,湄依旧没心没肺的过着蜗牛似的生活。只是心中依旧常常惦记着淼,不过,这道没有影响湄的学习,因为从小到大湄从来没有认真学过,所以成绩也仅仅是中等偏上而已。以前,她把更多的时间留给了玩,现在湄郑重地抽出一部分时间留给了淼。

很多时候,湄总是在想:“为什么他的眼睛那么大呢?”是的,每当湄与这双眼睛对视时,心总是忍不住地跳,哪怕是无意中的相遇,即使很短暂,却依旧能使湄回味好久,那双眼睛被湄一笔一画刻在了心底。

一次雨后的晴天,湄凝视着湛蓝湛蓝的天空,轻轻地吐出了几个字:“是的,我喜欢上他了。”于是在青涩的心际绽出了一朵小小的太阳花,花总是娇弱的,倔强的,但青涩的见不得阳光。

初二的生活马上就要结束了,湄知道接下来学校便会分班的,到那时也许自己和淼就不会再在一起了,湄的心马上变得忐忑不安,她默默地祈祷,她不希望如此。

分别前大家都要互相留言,于是班里掀起了写同学录的狂风。湄也专门买了一本,其实让不让其它人写,湄真的不在乎。在她心里,只希望淼能够为她写一份。

毕竟两年同学了,湄装作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将同学录递给淼,很大方地说:“喂,写一张。”看上去毫不拘谨,其实湄的心里早已乱了阵脚。如果换成其它男生是不会这样的,关健他不是其它

湄初次对淼有印象,是初一开学前参加的那个补习班,由于湄去的比较晚,所以被安排在一位男生旁边坐下。当时,便觉得这个男生好熟悉,似乎在那儿见过,但湄不敢确定。

听了一早上令人头脑发胀的课,到后来听同学叫他淼,倏忽间才想起,是老妈经常提起的那个和自己幼儿园同学的男孩,其它没有任何印象。

湄苦笑了一下,盯着黑板上一串变形的字母,觉得大脑在发胀,却不得不认真地听,认真地记。

值得庆幸的是,第二天湄便重回了女生堆。补课日子普普通通,只是偶尔会和在这里相识的几个女生一起出去买买零食,交换交换课外书。但令湄有几分厌烦的是,放学时淼的妈妈经常会让湄去叫淼,原因很简单,淼的妈妈和湄的妈妈是同事,所以她认识湄,自然差她去叫了。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便到了开学的时间。戏剧化的是,湄居然又和淼分在了一个班,但彼此依旧没有太多的印象。只是湄觉得淼很幽默,每次英语课他都会上台表演,夸张搞怪的动作总让同学们开怀大笑。每到这时,湄便会静静地看着,静静地笑着。一切都淡淡的,心中也仅仅是单纯的快乐。

说真的,淼的外表实在不敢恭维,在男孩中应该算是突出的矮,皮肤黑黑的,但一双眼睛却很大很黒,深邃得迷人。湄一直在想,如果他的个子再高点,也许能称得上帅哥吧。

湄总觉得自己初一过得很窝囊,经常受一个男生欺负,也常会哭着鼻子到老师那去告状,俨然还是小学生幼稚的样子。后来湄一想到这些事,便觉得挺丢人的。不过,她也承认自己那时有点胖,才成了那个男生的笑柄。其实,湄也不算胖,只是因为现在的女生大多数瘦得皮包骨头,所以略微丰腴的她,才破例被评为了胖女生。从那时起,她在心底便埋下了一个叫“自卑”的种子。

不过,真正让湄印象最深的是,淼同时惹火她和那个爱欺负她的男生。于是两人同仇敌忾,一起拿着书去打淼,谁知道淼居然嬉皮笑脸地说:“你们俩是一家啊,打人都一起上。”样子欠扁得很,于是湄当即决定,自此以后和他势不两立。

初一的时光在转瞬间流逝,一年已去,湄没有改变,依旧是开学时的胖女生。乖乖的,什么都没有改变,但唯一变化的是她对淼的态度。

那时她坐第四排,淼坐第一排;她坐第二排时,淼坐第三排,每两周总会这么调动。这便意味着两周是她默默注视着淼的背影,另两周是她默默感受着淼在她身后的目光。

不知道为什么,湄是真的说不清楚,为什么她总是习惯性的去关注淼,总是故意向同桌讲一些古怪新鲜的事来引起他的注意,总是想和他一起说话,那怕话题有多么无聊,可湄依然会觉得很高兴,就是这样莫名奇妙,连湄自己都觉得很奇怪。

“莫非……,自己中了青春的蛊?”湄刚把这想法说出来,便立即被自己吓了一跳。她晃了晃脑袋,命令自己不许再胡思乱想,但这东西像附在了她的身上,怎么扯也扯不下来。湄屈服了,她安慰自己,也许每个人都要经过这一关。

白开水般的日子总让人觉得无聊,湄依旧没心没肺的过着蜗牛似的生活。只是心中依旧常常惦记着淼,不过,这道没有影响湄的学习,因为从小到大湄从来没有认真学过,所以成绩也仅仅是中等偏上而已。以前,她把更多的时间留给了玩,现在湄郑重地抽出一部分时间留给了淼。

很多时候,湄总是在想:“为什么他的眼睛那么大呢?”是的,每当湄与这双眼睛对视时,心总是忍不住地跳,哪怕是无意中的相遇,即使很短暂,却依旧能使湄回味好久,那双眼睛被湄一笔一画刻在了心底。

一次雨后的晴天,湄凝视着湛蓝湛蓝的天空,轻轻地吐出了几个字:“是的,我喜欢上他了。”于是在青涩的心际绽出了一朵小小的太阳花,花总是娇弱的,倔强的,但青涩的见不得阳光。

初二的生活马上就要结束了,湄知道接下来学校便会分班的,到那时也许自己和淼就不会再在一起了,湄的心马上变得忐忑不安,她默默地祈祷,她不希望如此。

分别前大家都要互相留言,于是班里掀起了写同学录的狂风。湄也专门买了一本,其实让不让其它人写,湄真的不在乎。在她心里,只希望淼能够为她写一份。

毕竟两年同学了,湄装作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将同学录递给淼,很大方地说:“喂,写一张。”看上去毫不拘谨,其实湄的心里早已乱了阵脚。如果换成其它男生是不会这样的,关健他不是其它

湄初次对淼有印象,是初一开学前参加的那个补习班,由于湄去的比较晚,所以被安排在一位男生旁边坐下。当时,便觉得这个男生好熟悉,似乎在那儿见过,但湄不敢确定。

听了一早上令人头脑发胀的课,到后来听同学叫他淼,倏忽间才想起,是老妈经常提起的那个和自己幼儿园同学的男孩,其它没有任何印象。

湄苦笑了一下,盯着黑板上一串变形的字母,觉得大脑在发胀,却不得不认真地听,认真地记。

值得庆幸的是,第二天湄便重回了女生堆。补课日子普普通通,只是偶尔会和在这里相识的几个女生一起出去买买零食,交换交换课外书。但令湄有几分厌烦的是,放学时淼的妈妈经常会让湄去叫淼,原因很简单,淼的妈妈和湄的妈妈是同事,所以她认识湄,自然差她去叫了。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便到了开学的时间。戏剧化的是,湄居然又和淼分在了一个班,但彼此依旧没有太多的印象。只是湄觉得淼很幽默,每次英语课他都会上台表演,夸张搞怪的动作总让同学们开怀大笑。每到这时,湄便会静静地看着,静静地笑着。一切都淡淡的,心中也仅仅是单纯的快乐。

说真的,淼的外表实在不敢恭维,在男孩中应该算是突出的矮,皮肤黑黑的,但一双眼睛却很大很黒,深邃得迷人。湄一直在想,如果他的个子再高点,也许能称得上帅哥吧。

湄总觉得自己初一过得很窝囊,经常受一个男生欺负,也常会哭着鼻子到老师那去告状,俨然还是小学生幼稚的样子。后来湄一想到这些事,便觉得挺丢人的。不过,她也承认自己那时有点胖,才成了那个男生的笑柄。其实,湄也不算胖,只是因为现在的女生大多数瘦得皮包骨头,所以略微丰腴的她,才破例被评为了胖女生。从那时起,她在心底便埋下了一个叫“自卑”的种子。

不过,真正让湄印象最深的是,淼同时惹火她和那个爱欺负她的男生。于是两人同仇敌忾,一起拿着书去打淼,谁知道淼居然嬉皮笑脸地说:“你们俩是一家啊,打人都一起上。”样子欠扁得很,于是湄当即决定,自此以后和他势不两立。

初一的时光在转瞬间流逝,一年已去,湄没有改变,依旧是开学时的胖女生。乖乖的,什么都没有改变,但唯一变化的是她对淼的态度。

那时她坐第四排,淼坐第一排;她坐第二排时,淼坐第三排,每两周总会这么调动。这便意味着两周是她默默注视着淼的背影,另两周是她默默感受着淼在她身后的目光。

不知道为什么,湄是真的说不清楚,为什么她总是习惯性的去关注淼,总是故意向同桌讲一些古怪新鲜的事来引起他的注意,总是想和他一起说话,那怕话题有多么无聊,可湄依然会觉得很高兴,就是这样莫名奇妙,连湄自己都觉得很奇怪。

“莫非……,自己中了青春的蛊?”湄刚把这想法说出来,便立即被自己吓了一跳。她晃了晃脑袋,命令自己不许再胡思乱想,但这东西像附在了她的身上,怎么扯也扯不下来。湄屈服了,她安慰自己,也许每个人都要经过这一关。

白开水般的日子总让人觉得无聊,湄依旧没心没肺的过着蜗牛似的生活。只是心中依旧常常惦记着淼,不过,这道没有影响湄的学习,因为从小到大湄从来没有认真学过,所以成绩也仅仅是中等偏上而已。以前,她把更多的时间留给了玩,现在湄郑重地抽出一部分时间留给了淼。

很多时候,湄总是在想:“为什么他的眼睛那么大呢?”是的,每当湄与这双眼睛对视时,心总是忍不住地跳,哪怕是无意中的相遇,即使很短暂,却依旧能使湄回味好久,那双眼睛被湄一笔一画刻在了心底。

一次雨后的晴天,湄凝视着湛蓝湛蓝的天空,轻轻地吐出了几个字:“是的,我喜欢上他了。”于是在青涩的心际绽出了一朵小小的太阳花,花总是娇弱的,倔强的,但青涩的见不得阳光。

初二的生活马上就要结束了,湄知道接下来学校便会分班的,到那时也许自己和淼就不会再在一起了,湄的心马上变得忐忑不安,她默默地祈祷,她不希望如此。

分别前大家都要互相留言,于是班里掀起了写同学录的狂风。湄也专门买了一本,其实让不让其它人写,湄真的不在乎。在她心里,只希望淼能够为她写一份。

毕竟两年同学了,湄装作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将同学录递给淼,很大方地说:“喂,写一张。”看上去毫不拘谨,其实湄的心里早已乱了阵脚。如果换成其它男生是不会这样的,关健他不是其它

简单的感受

天好冷,据说温度还不到6度,妈妈说这就是我们南方的天气,我说原来6度的气温是这样的,刺骨的冷.终于又回到了亲爱的网上,飘雪他找了我很久,见到我,他激动地说,他那下雪了,很漂亮呢!我又在幻想那白雪皑皑的世界了,他又说,可惜雪太小了,不能用数码相机摄下来让我看,等下次吧.又是下次,每次都不会完美的,总会有太多的可惜.当我说,初3了,我好累,所以的人都会说和我说,过了初3,一切都会好的,累只是暂时的.于是安慰自己,上了高中就把初3没有玩的全部补回来.可是真的补得回来吗?"不要因为中考而丢掉了那些人,那些事,想要在丢失后再找回来,那是不可能的事.丢失了,就错过了,就如丢失了纯真你是否还能找回?"这是初1时看<课堂内外>感触很深的一段文字.

不管有多么的舍不得,最终,还是分班了,还是选择了离开,应该说是连选择的余地都没有.离开了生活快3年43班,到一个不叫陌生的班级.当听到他们玩笑似地喊我"42班的韦梅香."才意识到,原来我真的已经离开了,不再属于43班.虽然自己总倔强地声声誓言"生是43班的人,死是43班的鬼"但名义上早已属于了42班.

我们曾经为了一面流动红旗而奋斗.

我们曾经为了班主任的心愿要文明班级而努力.

我们曾经为了弥补拉分而去铲垃圾池.

我们曾经更为了奋起要开展"43班维新运动"

一切都那么美好,可已不再属于我.

换了崭新的班级,破旧的位置, 无意中发现新的座位上写着"周杰伦,无与伦比",那熟悉的字迹,我知道是钟钟的,于是,毫不犹豫的转过头,借把小刀,坚决地刻上"王力宏,与众不同".记得,我们为了争她家杰伦帅还是我家力宏帅,还在QQ空间发起投票,结果在我的拉票下,我家力宏成功赛过了那傲人的杰伦.她总会兴奋地和我说,她家的杰伦又得了金鸡奖拉,百幕奖拉```我会假装很生气的不理她,过一会儿,她又会说"好同桌拉,我们是好同桌呢,不生气拉!"

有时候觉得生活真的很像戏剧,小学时,她让她妈妈去和老师说想和我坐,结果,老师心情好就让我们坐了几年的同桌.可是到了初中,我在重点班,她却因为贪玩,落在普通班,我们就这样分开了.后来,经过努力,她终于上来了,可惜却是到了42班,与我只隔一墙之遥.现在,学校为了它那什么所谓的升学率,要把42班变成精英班.我上了42班,她却又回到了43班,简直就是一个轮回一般,我来了,她走了.

"离中考还有199天"这是在中考动员会上老师说的一句话,一句我记得最深话.199天,好刺耳.我的初中只剩199天了,就这样走过了初中.玩,我还没玩够呢,3年真的只是一瞬间吗?小学的漫长盼来了初中,可初中又那么短暂,要把我赶上高中,我并不想上高中,不想离开.可是我不能只停留叹息,或许是该长大,是该努力的时候了.

麻子说过一句话,在我看来很经典,她说少一个朋友,就少了一份离别的悲伤.她是在即将面临和我们决裂的时候说的,让我不得不佩服.当时她选择了爱情,放弃了友情,我们很生气,至今不理解.或许这就是每个人的不同吧.在成绩和朋友面前,我还是会选择朋友.尽管妈妈说该放弃的,就要学会放弃.

那天,我和燕偷偷地看了麻子写的日记,她说我们永远是43班的,在她心理,43班永远有我们的一份.看到这,我哭了,原来大家都没有把我们遗忘.即使最后离开,也是美好的.最后的最后,我要大声的喊:"我永远是43班的"即使毕业照上找不到我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