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逄杭之,1998年3月12日生,山东大学附属中学七年级学生,酷爱读书写作,已在正式报刊发表作品100余篇,11次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2008年1-3月于美国佛罗里达J.J.finley Elementary School体验学习。2008年被评为第十五届“济南小名士”。2010年被评为“济南市三好学生”。有多篇作品入选少儿优秀作文年度选本。结集有长篇日记《九岁小丫闯美国》、《我的财富》。博客:http://blog.sina.com.cn/panghangzh通联:山东济南红楼五号:山大附属中学七·三班 邮编:250100;电话:13465409701;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致天上熟悉的陌生人(组诗)

逄杭之

一、月

乌云遮盖了什么

阴雨的夜晚

走在回家路上

边灯默默散发晕黄

迈着惯常步伐走进楼道

看到了身后

一直安静跟着的影子

抬头

影子的上空

出现了一瓣同样朦胧的月亮

——天上有谁也回家了吗

二、日光

清晨

新洗的桌布上

落满了新生的阳光

那样闪亮

像没有睫毛掩盖的

少年人水汪汪清凉凉的眸子

高光反射

桌布用它新奇的目光注视我

内心清了

在阳光下洗涤得纯白

晾在窗台上

风凉爽爽

日光不紧不慢

带着时间

酥酥软软

来做伴

三、星

小王子

孤独地站在

一颗小小的星上

背后

是无底的黑

无限的阔

月 太阳 地球

都是宇宙中的星

被空间与生命束缚

离不开自己的航道

但它们快乐

因为在凹凸的表面上

有着希望

它们

满载着生命与光

执着地守候着

那个借了刺猬身上衣服

紧紧包裹自己的

血红玫瑰

自己 和她

寂寞 和爱

泯灭的一刻

太阳捂住了眼

有些生命

渺小得如同一次呼吸

伟大得让你终生难忘

(指导导教师 赵克芳)

与陌生人相处

“如果要到达一个未知的世界,就要通过一段陌生的路。”——托马斯.史登斯.艾略特

(1)一个和我一模一样的陌生人

“吧嗒吧嗒,吧嗒吧嗒……”脚步越来越靠近了,我的心盛满的都是恐慌,身后那个黑衣人一直跟着我。他要干什么?为什么要跟踪我?我渐渐从走路到奔跑。

“停,停下来!”身后在我看来像是黑暗怪物的黑衣人忍不住发话了。

!我的脑海不断浮现出电视新闻常常播出的什么拐卖儿童,幼儿园的凶杀案……乱七八糟的东西。我更加加快了自己的步履“啪啦”我听到了声响,呀!钥匙掉了。我赶忙俯身去捡,却发现黑衣人已经站在我的面前,那双黑皮靴油亮油亮,我绝望地闭上眼睛。

“你的钥匙。”黑衣人把钥匙递给了我。

我小心翼翼地张大了眼睛怯生生地接了那串冰冷的钥匙,在路灯下,黑衣人的脸蛋清清楚楚地展现在我眼前。我顿时目瞪口呆,心里默念着:“太不可思议了!黑衣人长得和我一模一样!”鼻子,嘴巴,眼睛,细微到每一处都很相像,不!应该是一样。可是我记得我没有孪生姐妹呀!

“你好,你是东七吧,我是你的克隆人——北七,来自另一个世界。”黑衣人很友好地向我打招呼,还向我伸出她那满是热情的手。出于礼貌,惊魂未定的我深呼吸了一口,脸上勉强的微笑和她握手。

北七的手是暖的,我感觉到我们似曾相识。

(2)“带我去参观你的世界”

北七是一个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克隆人,对我们这个世界还很陌生。

我对这一切充满好奇。我和北七一边走出小巷一边聊天。月光洒在小水坑上,我发现北七和我没世界的陌生人有很大差别。

我们世界的陌生人在我印象里总是那么冰冷残酷。从小父母就千叮万嘱不要和陌生人交谈,不要回答陌生人的问题,不要跟陌生人走,他们会伤害我的。而陌生人也总是那么冷淡,比如在大街上借个电话,那些陌生人甚至疑神疑鬼看你几眼就跑得远远的。

北七就不同,她很热情。她给我讲了她的世界,她说:“我们新球有很多奇形怪状的人,甚至还有外星人呢!可是大家都相处得很和谐,

与陌生人相处

英国著名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在一部最新纪录片中称,在广袤的宇宙中肯定存在外星生命,但人类最好避免与其接触。因为这样的接触对人类而言将是毁灭性的,外星生命会为了掠夺资源而入侵地球,然后扬长而去。试图与外星种族接触“有点太冒险了”。 神秘的外星种族给了我们无尽的想象,与之接触,的确面临很多的风险,但也不排除获得意外的惊喜。与陌生人相处也是如此,这一悲一喜之间,从陌生到熟悉,有智慧的较量,有激烈的交锋,有不快的纠结,有和谐的对话,甚至有冒险的旅途……

但是我就有这么一次与外星人完美邂逅......

“哇!那啥那啥?”王航尖叫道,正在中秋给王航过生日的我们在赏月,“在呢?”我漫不经心的说,突然眼前发起五彩的光芒,才发现一个近似圆形的六边形飞行器飞了过来!“妈呀!”我也尖叫到,连忙拿起一个苹果向那个UFO扔去,“邦”的一声吓醒了我的梦.

我坐了起来“呼呼”的喘了几口气,猛然的抬头发现一个怪模怪样的人在我床边冲我招收,那双奇大无比的蓝眼睛吓了我一跳,我很快的镇定下来,“貌似梦还没醒啊!”心里安慰了下,但那个外星人“叽里呱啦”的说了一通,便把我吓的一蹦三尺高,那个外星人好像很无语,又拿出一个火柴盒大小的东西,那个盒子上闪着的红点在这时好像是一片血光,我脑海中出现了那一幅幅美国大片中地球与外星人大战的场面,过了一会那红点变成了黄点,忽然一声沉闷的“好了”吓的我发抖,这时我才发现那是外星人发出的声音,“对不起啊!没有事先告诉你,你被宇宙联合星选中作为宇宙星系地球外交官,我们想让你去我们的斯达拉星球转一圈,行么?”我听到这么客气的声音我趾高气扬的说:“本人最近挺忙的,但,既然如此,也不好推辞,那我去吧!”外星人好高兴极了说:“好啊好啊!现在就去吧!一个小时就行了!”才一个小时!我心里嘀咕着,外星人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说:“你们的《西游记》里怎么说的?”我一想:天上一天地下一年啊!“1个小时太长了!5分钟就行了!”

“我叫小宇”外星人热情的说,我与他握了握手,“走吧!”

我乘着他们专门迎接我的客机飞向斯达拉星球。

“哇!”我刚下UFO

心槛1

彼德成绩优秀,频频获得学校的各种奖项与表彰。同学们都十分羡慕彼德,认为他是个完美的人。只是彼德并不这样认为,他心里十分清楚自己的缺点。一天,老师将彼德喊到办公室,郑重其事地将期中大会的学生代表发言的机会交给了彼德。而当彼德听过老师话后,瞬间感到十万伏特的闪电击中他,心脏惶恐地跳动着,头脑中思绪如麻。他想推辞,可想到平日老师对他的器重与信任,那嘴匣子便怎么也张不开了。他只得硬生生地答应了。夜悄然而至。彼德心事重重地踢着石子。路灯呆立在道路两旁,散发出黯淡的昏黄光线。彼德知道自己不敢在大众面前讲话,他一站在别人面前,心里就紧张得像那敲打的鼓面,忐忑地狂跳。他甚至恨自己没用,只是在别人面前说几句话,就怯生生的一副模样,还脸红心跳,像个姑娘似的。第二天的全校发言的时刻如期而至。当主持人喊到他的名字,沉默中的彼德浑身上下的汗毛都立了起来。接过话筒时,他明显感到一股强大的电流穿过他的身体。眼前是黑压压的一片,他感到无数眼神向他投来,想要将他吞没。他那颤抖的低音回响在灰色天空中,持续了很久很久。他无力地趴在桌上,浅浅的臂弯仿佛已经承受不了他的泪水。他一想到台上自己慌张的神色与颤抖的声音就伤心起来。那一刻,他真恨自己。恨自己无能,恨自己无法跃过那道内心的槛。也就是从那一刻起,他对自己发誓。总有一天,他要从容不迫地在世人面前演讲。夕阳沉落了无数次,彼德也在无数次地磨炼自己在大众面前发言的从容心态。他一次次鼓起勇气与陌生人交谈,他一次次征求在别人面前发言的机会来锻炼自己,他一次次在灯下读关于演讲技巧的书籍……时光荏苒,年华飞逝。曾经那个在他人面前会害羞,青涩而不善言辞的小男孩已经变为稳健的做过无数演讲的新任世界青少年协会的会长。每当有人问起他的过去,他总会遥望远方,笑着说:“过去的我在不停地抬头仰望心里那道高高的槛;而现在,我跨跃了那道槛并在仰望更高的槛。”每个人心里都有令你仰望的槛,而当你竭尽全力跨跃了阻断在心头的槛时,你会发现生活是如此缤纷,人生是如此美妙;从前的艰辛与苦涩全不见了踪影,心头反而会泛起甘甜与感动的涟漪。我想,那人生的意义恐怕就在于这种滋味吧。跨跃一道道心槛将会是你一生的美好追求。

那个女孩(1)

那个早晨我起来很早,吃完早饭没多久,我就踏着晨光走向学校。不知为什么,那一天,我的心情格外好。可能是第六感告诉我,我又将有一个好朋友了吧。 去了学校,老师没有像往常一样给我们上早读,而是在和一位穿军装的叔叔说话,那叔叔的身旁站着一个和我们差不多大小的女孩子。她朝教室里看了看,当她和我的目光直视时,却迅速绕开了。老师到快上课时,才让那女孩的爸爸把她的桌椅搬了进来。然后把女孩拉上讲台,让她做自我介绍。但女孩却迟迟不肯开口,可能是跟我们不太熟悉吧。老师只好代她说了。从老师短短的介绍中,我们知道了,那女孩名叫刘秀秀,原来在第一小学上学,是河南人,和我们同龄。 总之,第一节课大家都没听好,都在想着那个女孩,我也不例外,再说,第一节课是我最不喜欢的数学课。 一下课,女同学就把刘秀秀围了个严严实实,争着问她这,问她那。我却没有这样。我一直对她冷冷淡淡,对她永远是昂着头,走过她身边时也是目不斜视。我其实并不骄傲,只是对陌生人我才这样,她和我互相熟悉了,我们之间就只充满友谊了...... 经过一段时间,我发现,刘秀秀的学习很好,班里,数她和几个男同学的数学最出色了。而我的语文却是班上最好的。到后来,她和我都在进步,并且是突飞猛进。我才知道,这个女孩不简单...... (末完待续)

陌生人的电影(前半部分)

昨晚一个人坐在床上看书。看完的时候已经是凌晨1点过了,我起身,为自己冲泡一杯咖啡。坐在电脑前面,发呆。凌晨的天空很黑很低沉,我看到手机在黑暗中泛着幽蓝的光,屏幕上出现一串熟悉的号码。

我按下了接听键,安生那头的嘈杂声通过听筒一下子倾泻到整个房间,我突然觉得想吐。那种突如其来的噪音席卷了我疲倦的耳膜。我无能为力,毅然挂了电话,屋内顿时恢复了那一抹宁静。

手机又在书桌上不安分地振动起来,我再一次将电话接通。

安生熟悉的声音在那头响起,他说他刚才在酒吧,突然觉得很想念我,就打过来了。我问安生:你在哪里?

他说:老地方。我挂断电话,披上大衣,出门了。

夜里的风总是吹得很嚣张,我裹紧了身上的大衣,可是风还是从袖口钻了进去。我打了个寒颤,继续走。

凌晨的街头很安静,偶尔有出租车经过,车轮与地面摩擦的声音被碾碎在夜里。

我看到了安生,一件黑色的外套,好像要和夜晚融合,那一双破旧的球鞋,踢着面前的空易拉罐。我走过去,安生没有说话,看了我一眼,继续走。

我在安生身边,也不说话,我们都是安静的人,沉默已经成为彼此之间的习惯。

安生是个冷郁的男人,他喜欢把自己关在那个黑匣子里,不屑看外面的世界。

安生走进一家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我站在门口,看着收营小姐,这是一位很清醇的姑娘,一张不施胭脂的脸,那双无辜的大眼睛闪着光,浅绿色的连衣裙在这个深秋显得些许的单薄。安生走出来,手里提着啤酒,用最寂寞的姿势付账,我看到他随意地坐在路边,咬开瓶盖,开始喝酒。

我走到安生旁边,也坐下。抓起酒喝了下去。

酒精麻痹着我的神经,记忆里飘过一个熟悉的身影。轻呼他的名字“都岑……”

都岑,一个醉到在街边却依然干净的男人。

第一次见到都岑是在那个寂寞的冬夜。我看书看到很晚,准备下楼买东西。我穿过大街小巷,走了很久才看到一家便利店。我走过去,却意外地踢到一只酒瓶,我低头看见一个落魄的男人躺在街边,手中的西装外套乖巧地放在胸前。我走近这个男人,看到一张憔悴,悲伤却又不甚干净的脸。我毫不犹豫地将他扛回了家。

睡在床上的他像个孩子,睫毛小心翼翼地颤抖,嘴里还不停地叨念着“琛琛,琛琛……”我很惊讶那个女子拥有和我一样的名字。我坐在地板上,头轻轻地靠着床沿,望着天。

“琛琛”我听到夜空下安生叫我,他用凌乱的眼神看着我,我轻声问“回家吗?”

安生点点头。

我们站起来,走在空荡的街上。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我们总是这样沉默,唯有手中那半瓶酒在叮叮作响。

“琛琛?”

“恩?”

“我们回家?”安生用恐慌的语气和我说话,我抬头看他,安生那种寂寥的眼神让我心疼。安生忽然扔掉手中的酒瓶,酒瓶砸在地上,在风中发出破碎的声音。我被安生轻轻地拥入怀中。他把下巴温柔地抵在我的头顶,第一次,我听到了这个寂寞的男人心跳的声音,杂乱却有节奏。

深蓝的天空像破碎的丝绒,很璀璨。

安生温和地说“琛琛,我们要在一起。”

我不出声,只是静静地伏在安生的怀里,享受瞬间的不孤独。

都岑醒的时候是凌晨5点,天空微亮,泛着陈旧的黄色。

他的睫毛不安地垂下。“你是……”

我走进洗手间,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条热毛巾。“琛琛”没有任何的感情色彩,那么淡然地回答。

我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定格了一下。“琛琛?你不是琛琛!”那样坚定的语气,可是都岑的眼神却开始游离,混乱在这灯红酒绿之中。

“我的名字也叫琛琛。”

都岑愣了一下,用毛巾盖住脸,继续沉沉睡去。

我又重新回到地板,喝了一夜的咖啡,可可粉却没有起作用,凌晨6点,我倒在了自家的地板上。

我拉了拉手中的棉被,却又突然惊醒。我坐起来,发现自己睡在床上,都岑也消失了……

整夜整夜的看书,让我很疲惫。倒下去,睡觉。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3点了。我起身,走到厨房,发现桌上都岑留下的早餐,已经凉了,旁边的小纸条上,简简单单的立着几个大字:谢谢你对我的帮助。我叫都岑。

寥寥几笔,我讽刺地笑笑,又是一个不会再见面的都市陌生人。

昨晚一个人坐在床上看书。看完的时候已经是凌晨1点过了,我起身,为自己冲泡一杯咖啡。坐在电脑前面,发呆。凌晨的天空很黑很低沉,我看到手机在黑暗中泛着幽蓝的光,屏幕上出现一串熟悉的号码。

我按下了接听键,安生那头的嘈杂声通过听筒一下子倾泻到整个房间,我突然觉得想吐。那种突如其来的噪音席卷了我疲倦的耳膜。我无能为力,毅然挂了电话,屋内顿时恢复了那一抹宁静。

手机又在书桌上不安分地振动起来,我再一次将电话接通。

安生熟悉的声音在那头响起,他说他刚才在酒吧,突然觉得很想念我,就打过来了。我问安生:你在哪里?

他说:老地方。我挂断电话,披上大衣,出门了。

夜里的风总是吹得很嚣张,我裹紧了身上的大衣,可是风还是从袖口钻了进去。我打了个寒颤,继续走。

凌晨的街头很安静,偶尔有出租车经过,车轮与地面摩擦的声音被碾碎在夜里。

我看到了安生,一件黑色的外套,好像要和夜晚融合,那一双破旧的球鞋,踢着面前的空易拉罐。我走过去,安生没有说话,看了我一眼,继续走。

我在安生身边,也不说话,我们都是安静的人,沉默已经成为彼此之间的习惯。

安生是个冷郁的男人,他喜欢把自己关在那个黑匣子里,不屑看外面的世界。

安生走进一家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我站在门口,看着收营小姐,这是一位很清醇的姑娘,一张不施胭脂的脸,那双无辜的大眼睛闪着光,浅绿色的连衣裙在这个深秋显得些许的单薄。安生走出来,手里提着啤酒,用最寂寞的姿势付账,我看到他随意地坐在路边,咬开瓶盖,开始喝酒。

我走到安生旁边,也坐下。抓起酒喝了下去。

酒精麻痹着我的神经,记忆里飘过一个熟悉的身影。轻呼他的名字“都岑……”

都岑,一个醉到在街边却依然干净的男人。

第一次见到都岑是在那个寂寞的冬夜。我看书看到很晚,准备下楼买东西。我穿过大街小巷,走了很久才看到一家便利店。我走过去,却意外地踢到一只酒瓶,我低头看见一个落魄的男人躺在街边,手中的西装外套乖巧地放在胸前。我走近这个男人,看到一张憔悴,悲伤却又不甚干净的脸。我毫不犹豫地将他扛回了家。

睡在床上的他像个孩子,睫毛小心翼翼地颤抖,嘴里还不停地叨念着“琛琛,琛琛……”我很惊讶那个女子拥有和我一样的名字。我坐在地板上,头轻轻地靠着床沿,望着天。

“琛琛”我听到夜空下安生叫我,他用凌乱的眼神看着我,我轻声问“回家吗?”

安生点点头。

我们站起来,走在空荡的街上。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我们总是这样沉默,唯有手中那半瓶酒在叮叮作响。

“琛琛?”

“恩?”

“我们回家?”安生用恐慌的语气和我说话,我抬头看他,安生那种寂寥的眼神让我心疼。安生忽然扔掉手中的酒瓶,酒瓶砸在地上,在风中发出破碎的声音。我被安生轻轻地拥入怀中。他把下巴温柔地抵在我的头顶,第一次,我听到了这个寂寞的男人心跳的声音,杂乱却有节奏。

深蓝的天空像破碎的丝绒,很璀璨。

安生温和地说“琛琛,我们要在一起。”

我不出声,只是静静地伏在安生的怀里,享受瞬间的不孤独。

都岑醒的时候是凌晨5点,天空微亮,泛着陈旧的黄色。

他的睫毛不安地垂下。“你是……”

我走进洗手间,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条热毛巾。“琛琛”没有任何的感情色彩,那么淡然地回答。

我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定格了一下。“琛琛?你不是琛琛!”那样坚定的语气,可是都岑的眼神却开始游离,混乱在这灯红酒绿之中。

“我的名字也叫琛琛。”

都岑愣了一下,用毛巾盖住脸,继续沉沉睡去。

我又重新回到地板,喝了一夜的咖啡,可可粉却没有起作用,凌晨6点,我倒在了自家的地板上。

我拉了拉手中的棉被,却又突然惊醒。我坐起来,发现自己睡在床上,都岑也消失了……

整夜整夜的看书,让我很疲惫。倒下去,睡觉。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3点了。我起身,走到厨房,发现桌上都岑留下的早餐,已经凉了,旁边的小纸条上,简简单单的立着几个大字:谢谢你对我的帮助。我叫都岑。

寥寥几笔,我讽刺地笑笑,又是一个不会再见面的都市陌生人。

昨晚一个人坐在床上看书。看完的时候已经是凌晨1点过了,我起身,为自己冲泡一杯咖啡。坐在电脑前面,发呆。凌晨的天空很黑很低沉,我看到手机在黑暗中泛着幽蓝的光,屏幕上出现一串熟悉的号码。

我按下了接听键,安生那头的嘈杂声通过听筒一下子倾泻到整个房间,我突然觉得想吐。那种突如其来的噪音席卷了我疲倦的耳膜。我无能为力,毅然挂了电话,屋内顿时恢复了那一抹宁静。

手机又在书桌上不安分地振动起来,我再一次将电话接通。

安生熟悉的声音在那头响起,他说他刚才在酒吧,突然觉得很想念我,就打过来了。我问安生:你在哪里?

他说:老地方。我挂断电话,披上大衣,出门了。

夜里的风总是吹得很嚣张,我裹紧了身上的大衣,可是风还是从袖口钻了进去。我打了个寒颤,继续走。

凌晨的街头很安静,偶尔有出租车经过,车轮与地面摩擦的声音被碾碎在夜里。

我看到了安生,一件黑色的外套,好像要和夜晚融合,那一双破旧的球鞋,踢着面前的空易拉罐。我走过去,安生没有说话,看了我一眼,继续走。

我在安生身边,也不说话,我们都是安静的人,沉默已经成为彼此之间的习惯。

安生是个冷郁的男人,他喜欢把自己关在那个黑匣子里,不屑看外面的世界。

安生走进一家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我站在门口,看着收营小姐,这是一位很清醇的姑娘,一张不施胭脂的脸,那双无辜的大眼睛闪着光,浅绿色的连衣裙在这个深秋显得些许的单薄。安生走出来,手里提着啤酒,用最寂寞的姿势付账,我看到他随意地坐在路边,咬开瓶盖,开始喝酒。

我走到安生旁边,也坐下。抓起酒喝了下去。

酒精麻痹着我的神经,记忆里飘过一个熟悉的身影。轻呼他的名字“都岑……”

都岑,一个醉到在街边却依然干净的男人。

第一次见到都岑是在那个寂寞的冬夜。我看书看到很晚,准备下楼买东西。我穿过大街小巷,走了很久才看到一家便利店。我走过去,却意外地踢到一只酒瓶,我低头看见一个落魄的男人躺在街边,手中的西装外套乖巧地放在胸前。我走近这个男人,看到一张憔悴,悲伤却又不甚干净的脸。我毫不犹豫地将他扛回了家。

睡在床上的他像个孩子,睫毛小心翼翼地颤抖,嘴里还不停地叨念着“琛琛,琛琛……”我很惊讶那个女子拥有和我一样的名字。我坐在地板上,头轻轻地靠着床沿,望着天。

“琛琛”我听到夜空下安生叫我,他用凌乱的眼神看着我,我轻声问“回家吗?”

安生点点头。

我们站起来,走在空荡的街上。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我们总是这样沉默,唯有手中那半瓶酒在叮叮作响。

“琛琛?”

“恩?”

“我们回家?”安生用恐慌的语气和我说话,我抬头看他,安生那种寂寥的眼神让我心疼。安生忽然扔掉手中的酒瓶,酒瓶砸在地上,在风中发出破碎的声音。我被安生轻轻地拥入怀中。他把下巴温柔地抵在我的头顶,第一次,我听到了这个寂寞的男人心跳的声音,杂乱却有节奏。

深蓝的天空像破碎的丝绒,很璀璨。

安生温和地说“琛琛,我们要在一起。”

我不出声,只是静静地伏在安生的怀里,享受瞬间的不孤独。

都岑醒的时候是凌晨5点,天空微亮,泛着陈旧的黄色。

他的睫毛不安地垂下。“你是……”

我走进洗手间,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条热毛巾。“琛琛”没有任何的感情色彩,那么淡然地回答。

我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定格了一下。“琛琛?你不是琛琛!”那样坚定的语气,可是都岑的眼神却开始游离,混乱在这灯红酒绿之中。

“我的名字也叫琛琛。”

都岑愣了一下,用毛巾盖住脸,继续沉沉睡去。

我又重新回到地板,喝了一夜的咖啡,可可粉却没有起作用,凌晨6点,我倒在了自家的地板上。

我拉了拉手中的棉被,却又突然惊醒。我坐起来,发现自己睡在床上,都岑也消失了……

整夜整夜的看书,让我很疲惫。倒下去,睡觉。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3点了。我起身,走到厨房,发现桌上都岑留下的早餐,已经凉了,旁边的小纸条上,简简单单的立着几个大字:谢谢你对我的帮助。我叫都岑。

寥寥几笔,我讽刺地笑笑,又是一个不会再见面的都市陌生人。

昨晚一个人坐在床上看书。看完的时候已经是凌晨1点过了,我起身,为自己冲泡一杯咖啡。坐在电脑前面,发呆。凌晨的天空很黑很低沉,我看到手机在黑暗中泛着幽蓝的光,屏幕上出现一串熟悉的号码。

我按下了接听键,安生那头的嘈杂声通过听筒一下子倾泻到整个房间,我突然觉得想吐。那种突如其来的噪音席卷了我疲倦的耳膜。我无能为力,毅然挂了电话,屋内顿时恢复了那一抹宁静。

手机又在书桌上不安分地振动起来,我再一次将电话接通。

安生熟悉的声音在那头响起,他说他刚才在酒吧,突然觉得很想念我,就打过来了。我问安生:你在哪里?

他说:老地方。我挂断电话,披上大衣,出门了。

夜里的风总是吹得很嚣张,我裹紧了身上的大衣,可是风还是从袖口钻了进去。我打了个寒颤,继续走。

凌晨的街头很安静,偶尔有出租车经过,车轮与地面摩擦的声音被碾碎在夜里。

我看到了安生,一件黑色的外套,好像要和夜晚融合,那一双破旧的球鞋,踢着面前的空易拉罐。我走过去,安生没有说话,看了我一眼,继续走。

我在安生身边,也不说话,我们都是安静的人,沉默已经成为彼此之间的习惯。

安生是个冷郁的男人,他喜欢把自己关在那个黑匣子里,不屑看外面的世界。

安生走进一家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我站在门口,看着收营小姐,这是一位很清醇的姑娘,一张不施胭脂的脸,那双无辜的大眼睛闪着光,浅绿色的连衣裙在这个深秋显得些许的单薄。安生走出来,手里提着啤酒,用最寂寞的姿势付账,我看到他随意地坐在路边,咬开瓶盖,开始喝酒。

我走到安生旁边,也坐下。抓起酒喝了下去。

酒精麻痹着我的神经,记忆里飘过一个熟悉的身影。轻呼他的名字“都岑……”

都岑,一个醉到在街边却依然干净的男人。

第一次见到都岑是在那个寂寞的冬夜。我看书看到很晚,准备下楼买东西。我穿过大街小巷,走了很久才看到一家便利店。我走过去,却意外地踢到一只酒瓶,我低头看见一个落魄的男人躺在街边,手中的西装外套乖巧地放在胸前。我走近这个男人,看到一张憔悴,悲伤却又不甚干净的脸。我毫不犹豫地将他扛回了家。

睡在床上的他像个孩子,睫毛小心翼翼地颤抖,嘴里还不停地叨念着“琛琛,琛琛……”我很惊讶那个女子拥有和我一样的名字。我坐在地板上,头轻轻地靠着床沿,望着天。

“琛琛”我听到夜空下安生叫我,他用凌乱的眼神看着我,我轻声问“回家吗?”

安生点点头。

我们站起来,走在空荡的街上。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我们总是这样沉默,唯有手中那半瓶酒在叮叮作响。

“琛琛?”

“恩?”

“我们回家?”安生用恐慌的语气和我说话,我抬头看他,安生那种寂寥的眼神让我心疼。安生忽然扔掉手中的酒瓶,酒瓶砸在地上,在风中发出破碎的声音。我被安生轻轻地拥入怀中。他把下巴温柔地抵在我的头顶,第一次,我听到了这个寂寞的男人心跳的声音,杂乱却有节奏。

深蓝的天空像破碎的丝绒,很璀璨。

安生温和地说“琛琛,我们要在一起。”

我不出声,只是静静地伏在安生的怀里,享受瞬间的不孤独。

都岑醒的时候是凌晨5点,天空微亮,泛着陈旧的黄色。

他的睫毛不安地垂下。“你是……”

我走进洗手间,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条热毛巾。“琛琛”没有任何的感情色彩,那么淡然地回答。

我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定格了一下。“琛琛?你不是琛琛!”那样坚定的语气,可是都岑的眼神却开始游离,混乱在这灯红酒绿之中。

“我的名字也叫琛琛。”

都岑愣了一下,用毛巾盖住脸,继续沉沉睡去。

我又重新回到地板,喝了一夜的咖啡,可可粉却没有起作用,凌晨6点,我倒在了自家的地板上。

我拉了拉手中的棉被,却又突然惊醒。我坐起来,发现自己睡在床上,都岑也消失了……

整夜整夜的看书,让我很疲惫。倒下去,睡觉。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3点了。我起身,走到厨房,发现桌上都岑留下的早餐,已经凉了,旁边的小纸条上,简简单单的立着几个大字:谢谢你对我的帮助。我叫都岑。

寥寥几笔,我讽刺地笑笑,又是一个不会再见面的都市陌生人。

昨晚一个人坐在床上看书。看完的时候已经是凌晨1点过了,我起身,为自己冲泡一杯咖啡。坐在电脑前面,发呆。凌晨的天空很黑很低沉,我看到手机在黑暗中泛着幽蓝的光,屏幕上出现一串熟悉的号码。

我按下了接听键,安生那头的嘈杂声通过听筒一下子倾泻到整个房间,我突然觉得想吐。那种突如其来的噪音席卷了我疲倦的耳膜。我无能为力,毅然挂了电话,屋内顿时恢复了那一抹宁静。

手机又在书桌上不安分地振动起来,我再一次将电话接通。

安生熟悉的声音在那头响起,他说他刚才在酒吧,突然觉得很想念我,就打过来了。我问安生:你在哪里?

他说:老地方。我挂断电话,披上大衣,出门了。

夜里的风总是吹得很嚣张,我裹紧了身上的大衣,可是风还是从袖口钻了进去。我打了个寒颤,继续走。

凌晨的街头很安静,偶尔有出租车经过,车轮与地面摩擦的声音被碾碎在夜里。

我看到了安生,一件黑色的外套,好像要和夜晚融合,那一双破旧的球鞋,踢着面前的空易拉罐。我走过去,安生没有说话,看了我一眼,继续走。

我在安生身边,也不说话,我们都是安静的人,沉默已经成为彼此之间的习惯。

安生是个冷郁的男人,他喜欢把自己关在那个黑匣子里,不屑看外面的世界。

安生走进一家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我站在门口,看着收营小姐,这是一位很清醇的姑娘,一张不施胭脂的脸,那双无辜的大眼睛闪着光,浅绿色的连衣裙在这个深秋显得些许的单薄。安生走出来,手里提着啤酒,用最寂寞的姿势付账,我看到他随意地坐在路边,咬开瓶盖,开始喝酒。

我走到安生旁边,也坐下。抓起酒喝了下去。

酒精麻痹着我的神经,记忆里飘过一个熟悉的身影。轻呼他的名字“都岑……”

都岑,一个醉到在街边却依然干净的男人。

第一次见到都岑是在那个寂寞的冬夜。我看书看到很晚,准备下楼买东西。我穿过大街小巷,走了很久才看到一家便利店。我走过去,却意外地踢到一只酒瓶,我低头看见一个落魄的男人躺在街边,手中的西装外套乖巧地放在胸前。我走近这个男人,看到一张憔悴,悲伤却又不甚干净的脸。我毫不犹豫地将他扛回了家。

睡在床上的他像个孩子,睫毛小心翼翼地颤抖,嘴里还不停地叨念着“琛琛,琛琛……”我很惊讶那个女子拥有和我一样的名字。我坐在地板上,头轻轻地靠着床沿,望着天。

“琛琛”我听到夜空下安生叫我,他用凌乱的眼神看着我,我轻声问“回家吗?”

安生点点头。

我们站起来,走在空荡的街上。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我们总是这样沉默,唯有手中那半瓶酒在叮叮作响。

“琛琛?”

“恩?”

“我们回家?”安生用恐慌的语气和我说话,我抬头看他,安生那种寂寥的眼神让我心疼。安生忽然扔掉手中的酒瓶,酒瓶砸在地上,在风中发出破碎的声音。我被安生轻轻地拥入怀中。他把下巴温柔地抵在我的头顶,第一次,我听到了这个寂寞的男人心跳的声音,杂乱却有节奏。

深蓝的天空像破碎的丝绒,很璀璨。

安生温和地说“琛琛,我们要在一起。”

我不出声,只是静静地伏在安生的怀里,享受瞬间的不孤独。

都岑醒的时候是凌晨5点,天空微亮,泛着陈旧的黄色。

他的睫毛不安地垂下。“你是……”

我走进洗手间,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条热毛巾。“琛琛”没有任何的感情色彩,那么淡然地回答。

我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定格了一下。“琛琛?你不是琛琛!”那样坚定的语气,可是都岑的眼神却开始游离,混乱在这灯红酒绿之中。

“我的名字也叫琛琛。”

都岑愣了一下,用毛巾盖住脸,继续沉沉睡去。

我又重新回到地板,喝了一夜的咖啡,可可粉却没有起作用,凌晨6点,我倒在了自家的地板上。

我拉了拉手中的棉被,却又突然惊醒。我坐起来,发现自己睡在床上,都岑也消失了……

整夜整夜的看书,让我很疲惫。倒下去,睡觉。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3点了。我起身,走到厨房,发现桌上都岑留下的早餐,已经凉了,旁边的小纸条上,简简单单的立着几个大字:谢谢你对我的帮助。我叫都岑。

寥寥几笔,我讽刺地笑笑,又是一个不会再见面的都市陌生人。

昨晚一个人坐在床上看书。看完的时候已经是凌晨1点过了,我起身,为自己冲泡一杯咖啡。坐在电脑前面,发呆。凌晨的天空很黑很低沉,我看到手机在黑暗中泛着幽蓝的光,屏幕上出现一串熟悉的号码。

我按下了接听键,安生那头的嘈杂声通过听筒一下子倾泻到整个房间,我突然觉得想吐。那种突如其来的噪音席卷了我疲倦的耳膜。我无能为力,毅然挂了电话,屋内顿时恢复了那一抹宁静。

手机又在书桌上不安分地振动起来,我再一次将电话接通。

安生熟悉的声音在那头响起,他说他刚才在酒吧,突然觉得很想念我,就打过来了。我问安生:你在哪里?

他说:老地方。我挂断电话,披上大衣,出门了。

夜里的风总是吹得很嚣张,我裹紧了身上的大衣,可是风还是从袖口钻了进去。我打了个寒颤,继续走。

凌晨的街头很安静,偶尔有出租车经过,车轮与地面摩擦的声音被碾碎在夜里。

我看到了安生,一件黑色的外套,好像要和夜晚融合,那一双破旧的球鞋,踢着面前的空易拉罐。我走过去,安生没有说话,看了我一眼,继续走。

我在安生身边,也不说话,我们都是安静的人,沉默已经成为彼此之间的习惯。

安生是个冷郁的男人,他喜欢把自己关在那个黑匣子里,不屑看外面的世界。

安生走进一家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我站在门口,看着收营小姐,这是一位很清醇的姑娘,一张不施胭脂的脸,那双无辜的大眼睛闪着光,浅绿色的连衣裙在这个深秋显得些许的单薄。安生走出来,手里提着啤酒,用最寂寞的姿势付账,我看到他随意地坐在路边,咬开瓶盖,开始喝酒。

我走到安生旁边,也坐下。抓起酒喝了下去。

酒精麻痹着我的神经,记忆里飘过一个熟悉的身影。轻呼他的名字“都岑……”

都岑,一个醉到在街边却依然干净的男人。

第一次见到都岑是在那个寂寞的冬夜。我看书看到很晚,准备下楼买东西。我穿过大街小巷,走了很久才看到一家便利店。我走过去,却意外地踢到一只酒瓶,我低头看见一个落魄的男人躺在街边,手中的西装外套乖巧地放在胸前。我走近这个男人,看到一张憔悴,悲伤却又不甚干净的脸。我毫不犹豫地将他扛回了家。

睡在床上的他像个孩子,睫毛小心翼翼地颤抖,嘴里还不停地叨念着“琛琛,琛琛……”我很惊讶那个女子拥有和我一样的名字。我坐在地板上,头轻轻地靠着床沿,望着天。

“琛琛”我听到夜空下安生叫我,他用凌乱的眼神看着我,我轻声问“回家吗?”

安生点点头。

我们站起来,走在空荡的街上。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我们总是这样沉默,唯有手中那半瓶酒在叮叮作响。

“琛琛?”

“恩?”

“我们回家?”安生用恐慌的语气和我说话,我抬头看他,安生那种寂寥的眼神让我心疼。安生忽然扔掉手中的酒瓶,酒瓶砸在地上,在风中发出破碎的声音。我被安生轻轻地拥入怀中。他把下巴温柔地抵在我的头顶,第一次,我听到了这个寂寞的男人心跳的声音,杂乱却有节奏。

深蓝的天空像破碎的丝绒,很璀璨。

安生温和地说“琛琛,我们要在一起。”

我不出声,只是静静地伏在安生的怀里,享受瞬间的不孤独。

都岑醒的时候是凌晨5点,天空微亮,泛着陈旧的黄色。

他的睫毛不安地垂下。“你是……”

我走进洗手间,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条热毛巾。“琛琛”没有任何的感情色彩,那么淡然地回答。

我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定格了一下。“琛琛?你不是琛琛!”那样坚定的语气,可是都岑的眼神却开始游离,混乱在这灯红酒绿之中。

“我的名字也叫琛琛。”

都岑愣了一下,用毛巾盖住脸,继续沉沉睡去。

我又重新回到地板,喝了一夜的咖啡,可可粉却没有起作用,凌晨6点,我倒在了自家的地板上。

我拉了拉手中的棉被,却又突然惊醒。我坐起来,发现自己睡在床上,都岑也消失了……

整夜整夜的看书,让我很疲惫。倒下去,睡觉。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3点了。我起身,走到厨房,发现桌上都岑留下的早餐,已经凉了,旁边的小纸条上,简简单单的立着几个大字:谢谢你对我的帮助。我叫都岑。

寥寥几笔,我讽刺地笑笑,又是一个不会再见面的都市陌生人。

昨晚一个人坐在床上看书。看完的时候已经是凌晨1点过了,我起身,为自己冲泡一杯咖啡。坐在电脑前面,发呆。凌晨的天空很黑很低沉,我看到手机在黑暗中泛着幽蓝的光,屏幕上出现一串熟悉的号码。

我按下了接听键,安生那头的嘈杂声通过听筒一下子倾泻到整个房间,我突然觉得想吐。那种突如其来的噪音席卷了我疲倦的耳膜。我无能为力,毅然挂了电话,屋内顿时恢复了那一抹宁静。

手机又在书桌上不安分地振动起来,我再一次将电话接通。

安生熟悉的声音在那头响起,他说他刚才在酒吧,突然觉得很想念我,就打过来了。我问安生:你在哪里?

他说:老地方。我挂断电话,披上大衣,出门了。

夜里的风总是吹得很嚣张,我裹紧了身上的大衣,可是风还是从袖口钻了进去。我打了个寒颤,继续走。

凌晨的街头很安静,偶尔有出租车经过,车轮与地面摩擦的声音被碾碎在夜里。

我看到了安生,一件黑色的外套,好像要和夜晚融合,那一双破旧的球鞋,踢着面前的空易拉罐。我走过去,安生没有说话,看了我一眼,继续走。

我在安生身边,也不说话,我们都是安静的人,沉默已经成为彼此之间的习惯。

安生是个冷郁的男人,他喜欢把自己关在那个黑匣子里,不屑看外面的世界。

安生走进一家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我站在门口,看着收营小姐,这是一位很清醇的姑娘,一张不施胭脂的脸,那双无辜的大眼睛闪着光,浅绿色的连衣裙在这个深秋显得些许的单薄。安生走出来,手里提着啤酒,用最寂寞的姿势付账,我看到他随意地坐在路边,咬开瓶盖,开始喝酒。

我走到安生旁边,也坐下。抓起酒喝了下去。

酒精麻痹着我的神经,记忆里飘过一个熟悉的身影。轻呼他的名字“都岑……”

都岑,一个醉到在街边却依然干净的男人。

第一次见到都岑是在那个寂寞的冬夜。我看书看到很晚,准备下楼买东西。我穿过大街小巷,走了很久才看到一家便利店。我走过去,却意外地踢到一只酒瓶,我低头看见一个落魄的男人躺在街边,手中的西装外套乖巧地放在胸前。我走近这个男人,看到一张憔悴,悲伤却又不甚干净的脸。我毫不犹豫地将他扛回了家。

睡在床上的他像个孩子,睫毛小心翼翼地颤抖,嘴里还不停地叨念着“琛琛,琛琛……”我很惊讶那个女子拥有和我一样的名字。我坐在地板上,头轻轻地靠着床沿,望着天。

“琛琛”我听到夜空下安生叫我,他用凌乱的眼神看着我,我轻声问“回家吗?”

安生点点头。

我们站起来,走在空荡的街上。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我们总是这样沉默,唯有手中那半瓶酒在叮叮作响。

“琛琛?”

“恩?”

“我们回家?”安生用恐慌的语气和我说话,我抬头看他,安生那种寂寥的眼神让我心疼。安生忽然扔掉手中的酒瓶,酒瓶砸在地上,在风中发出破碎的声音。我被安生轻轻地拥入怀中。他把下巴温柔地抵在我的头顶,第一次,我听到了这个寂寞的男人心跳的声音,杂乱却有节奏。

深蓝的天空像破碎的丝绒,很璀璨。

安生温和地说“琛琛,我们要在一起。”

我不出声,只是静静地伏在安生的怀里,享受瞬间的不孤独。

都岑醒的时候是凌晨5点,天空微亮,泛着陈旧的黄色。

他的睫毛不安地垂下。“你是……”

我走进洗手间,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条热毛巾。“琛琛”没有任何的感情色彩,那么淡然地回答。

我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定格了一下。“琛琛?你不是琛琛!”那样坚定的语气,可是都岑的眼神却开始游离,混乱在这灯红酒绿之中。

“我的名字也叫琛琛。”

都岑愣了一下,用毛巾盖住脸,继续沉沉睡去。

我又重新回到地板,喝了一夜的咖啡,可可粉却没有起作用,凌晨6点,我倒在了自家的地板上。

我拉了拉手中的棉被,却又突然惊醒。我坐起来,发现自己睡在床上,都岑也消失了……

整夜整夜的看书,让我很疲惫。倒下去,睡觉。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3点了。我起身,走到厨房,发现桌上都岑留下的早餐,已经凉了,旁边的小纸条上,简简单单的立着几个大字:谢谢你对我的帮助。我叫都岑。

寥寥几笔,我讽刺地笑笑,又是一个不会再见面的都市陌生人。

雪缘・朝阳夕阳(1)

“又下雪了,我好想你……

“你走了,为我换来了自由。

“可是……

“你可知我独留于世的孤寂?

“你本已让我无情,却又给了我情,也让我再次和情字粘边。

“可,你爱我,却,又不懂我要什么。

“你知不知道,你的死对我来说,不是解脱,而是――陷入无尽的孤寂……

“你知不知道,同一种绝望至极你却给了我两次,你很残忍啊!

“你自己去了那极乐世界,却要我独自活在这残酷的世上。却不知,你走了,我又怎能好好地活呢……”

……

(一)

“姑娘,你醒了!”床上的黑衣女子缓缓睁开双眼,床边的白衣男子看到她醒来,欣喜地喊道。

“我在哪儿?”黑衣女子看见白衣男子,不觉有些惊讶,但也只是冷冷的问了一句,没有表露出一丝来。

“这里是郊外的一家客栈,你因身中一掌,再加上过度劳累,内力消耗极为严重,就晕倒在路上,我刚好路过,就把你带到这儿来了。”白衣男子听黑衣女子这么一问,心里暗道:这女子可真是与众不同,一睁眼便看到陌生人,不露一丝惊慌之色不说,居然连其姓名也不问。

“哦。”黑衣女子满不在乎似的应了一声,起身往外走去。

“哎!干嘛这么急着要走?你身体还很虚弱,等好了以后再走吧!”白衣男子见她连走路都给人一种摇摇欲坠之感,很担心,急忙上前拉住了她。

“我自己的事,不用你管!”黑衣女子挣开白衣男子的束缚,抛下一句话,头也不回地飞走了。

白衣男子苦笑着摇了摇头,随后坠了上去。

“啊――”黑衣女子掠出客栈,飞进一片竹林。突然,一股血腥味自胃里腾出,内力瞬间大量流失。她重重的落在地上,单膝着地,左臂撑在地上,右手捂着隐隐作痛的胸口,鲜血源源不断地从嘴角溢出。

“你看,都告诉过你身子很虚弱嘛!”白衣男子落在她身旁,有些责怪的意味。

“不用你管!”黑衣女子重新站了起来,抹掉嘴角残留下来的血迹,吸取刚才的教训,不再动用内力,而是在体内缓缓调息,使残余的内力重新集聚于气海之内。

“你如果有什么急事的话,我可以帮你做,你就不要再勉强了!”白衣男子看黑衣女子如此倔强,心想:她一定是有什么很急很重要的事情要做,不然又怎么会连自己的身体都毫不姑息呢?

黑衣女子没有理会他的提问,继续这样跌跌撞撞地往前走,白衣男子也不再说什么,只在后面静静地跟着。

他们来到城里,黑衣女子见白衣男子一直跟着自己,不由地皱了皱眉头,立即作出决定。

“哎,大小姐,这个地方我们已经来过三次了,你到底要去哪儿啊?!”白衣男子跟着白衣女子在城里转了一个多时辰,终于忍不住问道。

“不用你管!”黑衣女子一如既往地走着,太阳已经老高,午时将至,她明白自己身受重伤,已坚持不了多久了,事到如今,只有先甩掉身后的男子,自己才可以去找大师兄疗伤。

“你怎么只会说这一句话啊?”白衣男子很好奇,自她醒后,虽也没少说话,可每次的内容几乎都这样。

“你有什么事,告诉我好不好?”白衣男子见女子毫不反驳,再次鼓起勇气,语气里还带着一丝恳求之意。

“有必要吗?”黑衣女子淡然道,她可是个要强的人,她这一生也许只会求她大师兄和那个永远只属于过去的人吧。

“哦,对了,我叫清风,你呢?”白衣男子先是一怔,接着微笑道。对呀,我们还没有认识嘛!

“清风?”黑衣女子惊讶道,脚步也停了下来,“你是血清风?”黑衣女子瞬间变得很激动的样子:他就是血清风,那个狠心杀了自己唯一爱的人,绝世之魔血剑的孙子,超杀组、她的大师兄赋予她的最新任务!

“哎呀!本来不想告诉你那个可怕的字眼的,可你却自己猜到了!”清风一阵沮丧,他讨厌那个鲜红的字。

“又下雪了,我好想你……

“你走了,为我换来了自由。

“可是……

“你可知我独留于世的孤寂?

“你本已让我无情,却又给了我情,也让我再次和情字粘边。

“可,你爱我,却,又不懂我要什么。

“你知不知道,你的死对我来说,不是解脱,而是――陷入无尽的孤寂……

“你知不知道,同一种绝望至极你却给了我两次,你很残忍啊!

“你自己去了那极乐世界,却要我独自活在这残酷的世上。却不知,你走了,我又怎能好好地活呢……”

……

(一)

“姑娘,你醒了!”床上的黑衣女子缓缓睁开双眼,床边的白衣男子看到她醒来,欣喜地喊道。

“我在哪儿?”黑衣女子看见白衣男子,不觉有些惊讶,但也只是冷冷的问了一句,没有表露出一丝来。

“这里是郊外的一家客栈,你因身中一掌,再加上过度劳累,内力消耗极为严重,就晕倒在路上,我刚好路过,就把你带到这儿来了。”白衣男子听黑衣女子这么一问,心里暗道:这女子可真是与众不同,一睁眼便看到陌生人,不露一丝惊慌之色不说,居然连其姓名也不问。

“哦。”黑衣女子满不在乎似的应了一声,起身往外走去。

“哎!干嘛这么急着要走?你身体还很虚弱,等好了以后再走吧!”白衣男子见她连走路都给人一种摇摇欲坠之感,很担心,急忙上前拉住了她。

“我自己的事,不用你管!”黑衣女子挣开白衣男子的束缚,抛下一句话,头也不回地飞走了。

白衣男子苦笑着摇了摇头,随后坠了上去。

“啊――”黑衣女子掠出客栈,飞进一片竹林。突然,一股血腥味自胃里腾出,内力瞬间大量流失。她重重的落在地上,单膝着地,左臂撑在地上,右手捂着隐隐作痛的胸口,鲜血源源不断地从嘴角溢出。

“你看,都告诉过你身子很虚弱嘛!”白衣男子落在她身旁,有些责怪的意味。

“不用你管!”黑衣女子重新站了起来,抹掉嘴角残留下来的血迹,吸取刚才的教训,不再动用内力,而是在体内缓缓调息,使残余的内力重新集聚于气海之内。

“你如果有什么急事的话,我可以帮你做,你就不要再勉强了!”白衣男子看黑衣女子如此倔强,心想:她一定是有什么很急很重要的事情要做,不然又怎么会连自己的身体都毫不姑息呢?

黑衣女子没有理会他的提问,继续这样跌跌撞撞地往前走,白衣男子也不再说什么,只在后面静静地跟着。

他们来到城里,黑衣女子见白衣男子一直跟着自己,不由地皱了皱眉头,立即作出决定。

“哎,大小姐,这个地方我们已经来过三次了,你到底要去哪儿啊?!”白衣男子跟着白衣女子在城里转了一个多时辰,终于忍不住问道。

“不用你管!”黑衣女子一如既往地走着,太阳已经老高,午时将至,她明白自己身受重伤,已坚持不了多久了,事到如今,只有先甩掉身后的男子,自己才可以去找大师兄疗伤。

“你怎么只会说这一句话啊?”白衣男子很好奇,自她醒后,虽也没少说话,可每次的内容几乎都这样。

“你有什么事,告诉我好不好?”白衣男子见女子毫不反驳,再次鼓起勇气,语气里还带着一丝恳求之意。

“有必要吗?”黑衣女子淡然道,她可是个要强的人,她这一生也许只会求她大师兄和那个永远只属于过去的人吧。

“哦,对了,我叫清风,你呢?”白衣男子先是一怔,接着微笑道。对呀,我们还没有认识嘛!

“清风?”黑衣女子惊讶道,脚步也停了下来,“你是血清风?”黑衣女子瞬间变得很激动的样子:他就是血清风,那个狠心杀了自己唯一爱的人,绝世之魔血剑的孙子,超杀组、她的大师兄赋予她的最新任务!

“哎呀!本来不想告诉你那个可怕的字眼的,可你却自己猜到了!”清风一阵沮丧,他讨厌那个鲜红的字。

“又下雪了,我好想你……

“你走了,为我换来了自由。

“可是……

“你可知我独留于世的孤寂?

“你本已让我无情,却又给了我情,也让我再次和情字粘边。

“可,你爱我,却,又不懂我要什么。

“你知不知道,你的死对我来说,不是解脱,而是――陷入无尽的孤寂……

“你知不知道,同一种绝望至极你却给了我两次,你很残忍啊!

“你自己去了那极乐世界,却要我独自活在这残酷的世上。却不知,你走了,我又怎能好好地活呢……”

……

(一)

“姑娘,你醒了!”床上的黑衣女子缓缓睁开双眼,床边的白衣男子看到她醒来,欣喜地喊道。

“我在哪儿?”黑衣女子看见白衣男子,不觉有些惊讶,但也只是冷冷的问了一句,没有表露出一丝来。

“这里是郊外的一家客栈,你因身中一掌,再加上过度劳累,内力消耗极为严重,就晕倒在路上,我刚好路过,就把你带到这儿来了。”白衣男子听黑衣女子这么一问,心里暗道:这女子可真是与众不同,一睁眼便看到陌生人,不露一丝惊慌之色不说,居然连其姓名也不问。

“哦。”黑衣女子满不在乎似的应了一声,起身往外走去。

“哎!干嘛这么急着要走?你身体还很虚弱,等好了以后再走吧!”白衣男子见她连走路都给人一种摇摇欲坠之感,很担心,急忙上前拉住了她。

“我自己的事,不用你管!”黑衣女子挣开白衣男子的束缚,抛下一句话,头也不回地飞走了。

白衣男子苦笑着摇了摇头,随后坠了上去。

“啊――”黑衣女子掠出客栈,飞进一片竹林。突然,一股血腥味自胃里腾出,内力瞬间大量流失。她重重的落在地上,单膝着地,左臂撑在地上,右手捂着隐隐作痛的胸口,鲜血源源不断地从嘴角溢出。

“你看,都告诉过你身子很虚弱嘛!”白衣男子落在她身旁,有些责怪的意味。

“不用你管!”黑衣女子重新站了起来,抹掉嘴角残留下来的血迹,吸取刚才的教训,不再动用内力,而是在体内缓缓调息,使残余的内力重新集聚于气海之内。

“你如果有什么急事的话,我可以帮你做,你就不要再勉强了!”白衣男子看黑衣女子如此倔强,心想:她一定是有什么很急很重要的事情要做,不然又怎么会连自己的身体都毫不姑息呢?

黑衣女子没有理会他的提问,继续这样跌跌撞撞地往前走,白衣男子也不再说什么,只在后面静静地跟着。

他们来到城里,黑衣女子见白衣男子一直跟着自己,不由地皱了皱眉头,立即作出决定。

“哎,大小姐,这个地方我们已经来过三次了,你到底要去哪儿啊?!”白衣男子跟着白衣女子在城里转了一个多时辰,终于忍不住问道。

“不用你管!”黑衣女子一如既往地走着,太阳已经老高,午时将至,她明白自己身受重伤,已坚持不了多久了,事到如今,只有先甩掉身后的男子,自己才可以去找大师兄疗伤。

“你怎么只会说这一句话啊?”白衣男子很好奇,自她醒后,虽也没少说话,可每次的内容几乎都这样。

“你有什么事,告诉我好不好?”白衣男子见女子毫不反驳,再次鼓起勇气,语气里还带着一丝恳求之意。

“有必要吗?”黑衣女子淡然道,她可是个要强的人,她这一生也许只会求她大师兄和那个永远只属于过去的人吧。

“哦,对了,我叫清风,你呢?”白衣男子先是一怔,接着微笑道。对呀,我们还没有认识嘛!

“清风?”黑衣女子惊讶道,脚步也停了下来,“你是血清风?”黑衣女子瞬间变得很激动的样子:他就是血清风,那个狠心杀了自己唯一爱的人,绝世之魔血剑的孙子,超杀组、她的大师兄赋予她的最新任务!

“哎呀!本来不想告诉你那个可怕的字眼的,可你却自己猜到了!”清风一阵沮丧,他讨厌那个鲜红的字。

“又下雪了,我好想你……

“你走了,为我换来了自由。

“可是……

“你可知我独留于世的孤寂?

“你本已让我无情,却又给了我情,也让我再次和情字粘边。

“可,你爱我,却,又不懂我要什么。

“你知不知道,你的死对我来说,不是解脱,而是――陷入无尽的孤寂……

“你知不知道,同一种绝望至极你却给了我两次,你很残忍啊!

“你自己去了那极乐世界,却要我独自活在这残酷的世上。却不知,你走了,我又怎能好好地活呢……”

……

(一)

“姑娘,你醒了!”床上的黑衣女子缓缓睁开双眼,床边的白衣男子看到她醒来,欣喜地喊道。

“我在哪儿?”黑衣女子看见白衣男子,不觉有些惊讶,但也只是冷冷的问了一句,没有表露出一丝来。

“这里是郊外的一家客栈,你因身中一掌,再加上过度劳累,内力消耗极为严重,就晕倒在路上,我刚好路过,就把你带到这儿来了。”白衣男子听黑衣女子这么一问,心里暗道:这女子可真是与众不同,一睁眼便看到陌生人,不露一丝惊慌之色不说,居然连其姓名也不问。

“哦。”黑衣女子满不在乎似的应了一声,起身往外走去。

“哎!干嘛这么急着要走?你身体还很虚弱,等好了以后再走吧!”白衣男子见她连走路都给人一种摇摇欲坠之感,很担心,急忙上前拉住了她。

“我自己的事,不用你管!”黑衣女子挣开白衣男子的束缚,抛下一句话,头也不回地飞走了。

白衣男子苦笑着摇了摇头,随后坠了上去。

“啊――”黑衣女子掠出客栈,飞进一片竹林。突然,一股血腥味自胃里腾出,内力瞬间大量流失。她重重的落在地上,单膝着地,左臂撑在地上,右手捂着隐隐作痛的胸口,鲜血源源不断地从嘴角溢出。

“你看,都告诉过你身子很虚弱嘛!”白衣男子落在她身旁,有些责怪的意味。

“不用你管!”黑衣女子重新站了起来,抹掉嘴角残留下来的血迹,吸取刚才的教训,不再动用内力,而是在体内缓缓调息,使残余的内力重新集聚于气海之内。

“你如果有什么急事的话,我可以帮你做,你就不要再勉强了!”白衣男子看黑衣女子如此倔强,心想:她一定是有什么很急很重要的事情要做,不然又怎么会连自己的身体都毫不姑息呢?

黑衣女子没有理会他的提问,继续这样跌跌撞撞地往前走,白衣男子也不再说什么,只在后面静静地跟着。

他们来到城里,黑衣女子见白衣男子一直跟着自己,不由地皱了皱眉头,立即作出决定。

“哎,大小姐,这个地方我们已经来过三次了,你到底要去哪儿啊?!”白衣男子跟着白衣女子在城里转了一个多时辰,终于忍不住问道。

“不用你管!”黑衣女子一如既往地走着,太阳已经老高,午时将至,她明白自己身受重伤,已坚持不了多久了,事到如今,只有先甩掉身后的男子,自己才可以去找大师兄疗伤。

“你怎么只会说这一句话啊?”白衣男子很好奇,自她醒后,虽也没少说话,可每次的内容几乎都这样。

“你有什么事,告诉我好不好?”白衣男子见女子毫不反驳,再次鼓起勇气,语气里还带着一丝恳求之意。

“有必要吗?”黑衣女子淡然道,她可是个要强的人,她这一生也许只会求她大师兄和那个永远只属于过去的人吧。

“哦,对了,我叫清风,你呢?”白衣男子先是一怔,接着微笑道。对呀,我们还没有认识嘛!

“清风?”黑衣女子惊讶道,脚步也停了下来,“你是血清风?”黑衣女子瞬间变得很激动的样子:他就是血清风,那个狠心杀了自己唯一爱的人,绝世之魔血剑的孙子,超杀组、她的大师兄赋予她的最新任务!

“哎呀!本来不想告诉你那个可怕的字眼的,可你却自己猜到了!”清风一阵沮丧,他讨厌那个鲜红的字。

“又下雪了,我好想你……

“你走了,为我换来了自由。

“可是……

“你可知我独留于世的孤寂?

“你本已让我无情,却又给了我情,也让我再次和情字粘边。

“可,你爱我,却,又不懂我要什么。

“你知不知道,你的死对我来说,不是解脱,而是――陷入无尽的孤寂……

“你知不知道,同一种绝望至极你却给了我两次,你很残忍啊!

“你自己去了那极乐世界,却要我独自活在这残酷的世上。却不知,你走了,我又怎能好好地活呢……”

……

(一)

“姑娘,你醒了!”床上的黑衣女子缓缓睁开双眼,床边的白衣男子看到她醒来,欣喜地喊道。

“我在哪儿?”黑衣女子看见白衣男子,不觉有些惊讶,但也只是冷冷的问了一句,没有表露出一丝来。

“这里是郊外的一家客栈,你因身中一掌,再加上过度劳累,内力消耗极为严重,就晕倒在路上,我刚好路过,就把你带到这儿来了。”白衣男子听黑衣女子这么一问,心里暗道:这女子可真是与众不同,一睁眼便看到陌生人,不露一丝惊慌之色不说,居然连其姓名也不问。

“哦。”黑衣女子满不在乎似的应了一声,起身往外走去。

“哎!干嘛这么急着要走?你身体还很虚弱,等好了以后再走吧!”白衣男子见她连走路都给人一种摇摇欲坠之感,很担心,急忙上前拉住了她。

“我自己的事,不用你管!”黑衣女子挣开白衣男子的束缚,抛下一句话,头也不回地飞走了。

白衣男子苦笑着摇了摇头,随后坠了上去。

“啊――”黑衣女子掠出客栈,飞进一片竹林。突然,一股血腥味自胃里腾出,内力瞬间大量流失。她重重的落在地上,单膝着地,左臂撑在地上,右手捂着隐隐作痛的胸口,鲜血源源不断地从嘴角溢出。

“你看,都告诉过你身子很虚弱嘛!”白衣男子落在她身旁,有些责怪的意味。

“不用你管!”黑衣女子重新站了起来,抹掉嘴角残留下来的血迹,吸取刚才的教训,不再动用内力,而是在体内缓缓调息,使残余的内力重新集聚于气海之内。

“你如果有什么急事的话,我可以帮你做,你就不要再勉强了!”白衣男子看黑衣女子如此倔强,心想:她一定是有什么很急很重要的事情要做,不然又怎么会连自己的身体都毫不姑息呢?

黑衣女子没有理会他的提问,继续这样跌跌撞撞地往前走,白衣男子也不再说什么,只在后面静静地跟着。

他们来到城里,黑衣女子见白衣男子一直跟着自己,不由地皱了皱眉头,立即作出决定。

“哎,大小姐,这个地方我们已经来过三次了,你到底要去哪儿啊?!”白衣男子跟着白衣女子在城里转了一个多时辰,终于忍不住问道。

“不用你管!”黑衣女子一如既往地走着,太阳已经老高,午时将至,她明白自己身受重伤,已坚持不了多久了,事到如今,只有先甩掉身后的男子,自己才可以去找大师兄疗伤。

“你怎么只会说这一句话啊?”白衣男子很好奇,自她醒后,虽也没少说话,可每次的内容几乎都这样。

“你有什么事,告诉我好不好?”白衣男子见女子毫不反驳,再次鼓起勇气,语气里还带着一丝恳求之意。

“有必要吗?”黑衣女子淡然道,她可是个要强的人,她这一生也许只会求她大师兄和那个永远只属于过去的人吧。

“哦,对了,我叫清风,你呢?”白衣男子先是一怔,接着微笑道。对呀,我们还没有认识嘛!

“清风?”黑衣女子惊讶道,脚步也停了下来,“你是血清风?”黑衣女子瞬间变得很激动的样子:他就是血清风,那个狠心杀了自己唯一爱的人,绝世之魔血剑的孙子,超杀组、她的大师兄赋予她的最新任务!

“哎呀!本来不想告诉你那个可怕的字眼的,可你却自己猜到了!”清风一阵沮丧,他讨厌那个鲜红的字。

“又下雪了,我好想你……

“你走了,为我换来了自由。

“可是……

“你可知我独留于世的孤寂?

“你本已让我无情,却又给了我情,也让我再次和情字粘边。

“可,你爱我,却,又不懂我要什么。

“你知不知道,你的死对我来说,不是解脱,而是――陷入无尽的孤寂……

“你知不知道,同一种绝望至极你却给了我两次,你很残忍啊!

“你自己去了那极乐世界,却要我独自活在这残酷的世上。却不知,你走了,我又怎能好好地活呢……”

……

(一)

“姑娘,你醒了!”床上的黑衣女子缓缓睁开双眼,床边的白衣男子看到她醒来,欣喜地喊道。

“我在哪儿?”黑衣女子看见白衣男子,不觉有些惊讶,但也只是冷冷的问了一句,没有表露出一丝来。

“这里是郊外的一家客栈,你因身中一掌,再加上过度劳累,内力消耗极为严重,就晕倒在路上,我刚好路过,就把你带到这儿来了。”白衣男子听黑衣女子这么一问,心里暗道:这女子可真是与众不同,一睁眼便看到陌生人,不露一丝惊慌之色不说,居然连其姓名也不问。

“哦。”黑衣女子满不在乎似的应了一声,起身往外走去。

“哎!干嘛这么急着要走?你身体还很虚弱,等好了以后再走吧!”白衣男子见她连走路都给人一种摇摇欲坠之感,很担心,急忙上前拉住了她。

“我自己的事,不用你管!”黑衣女子挣开白衣男子的束缚,抛下一句话,头也不回地飞走了。

白衣男子苦笑着摇了摇头,随后坠了上去。

“啊――”黑衣女子掠出客栈,飞进一片竹林。突然,一股血腥味自胃里腾出,内力瞬间大量流失。她重重的落在地上,单膝着地,左臂撑在地上,右手捂着隐隐作痛的胸口,鲜血源源不断地从嘴角溢出。

“你看,都告诉过你身子很虚弱嘛!”白衣男子落在她身旁,有些责怪的意味。

“不用你管!”黑衣女子重新站了起来,抹掉嘴角残留下来的血迹,吸取刚才的教训,不再动用内力,而是在体内缓缓调息,使残余的内力重新集聚于气海之内。

“你如果有什么急事的话,我可以帮你做,你就不要再勉强了!”白衣男子看黑衣女子如此倔强,心想:她一定是有什么很急很重要的事情要做,不然又怎么会连自己的身体都毫不姑息呢?

黑衣女子没有理会他的提问,继续这样跌跌撞撞地往前走,白衣男子也不再说什么,只在后面静静地跟着。

他们来到城里,黑衣女子见白衣男子一直跟着自己,不由地皱了皱眉头,立即作出决定。

“哎,大小姐,这个地方我们已经来过三次了,你到底要去哪儿啊?!”白衣男子跟着白衣女子在城里转了一个多时辰,终于忍不住问道。

“不用你管!”黑衣女子一如既往地走着,太阳已经老高,午时将至,她明白自己身受重伤,已坚持不了多久了,事到如今,只有先甩掉身后的男子,自己才可以去找大师兄疗伤。

“你怎么只会说这一句话啊?”白衣男子很好奇,自她醒后,虽也没少说话,可每次的内容几乎都这样。

“你有什么事,告诉我好不好?”白衣男子见女子毫不反驳,再次鼓起勇气,语气里还带着一丝恳求之意。

“有必要吗?”黑衣女子淡然道,她可是个要强的人,她这一生也许只会求她大师兄和那个永远只属于过去的人吧。

“哦,对了,我叫清风,你呢?”白衣男子先是一怔,接着微笑道。对呀,我们还没有认识嘛!

“清风?”黑衣女子惊讶道,脚步也停了下来,“你是血清风?”黑衣女子瞬间变得很激动的样子:他就是血清风,那个狠心杀了自己唯一爱的人,绝世之魔血剑的孙子,超杀组、她的大师兄赋予她的最新任务!

“哎呀!本来不想告诉你那个可怕的字眼的,可你却自己猜到了!”清风一阵沮丧,他讨厌那个鲜红的字。

“又下雪了,我好想你……

“你走了,为我换来了自由。

“可是……

“你可知我独留于世的孤寂?

“你本已让我无情,却又给了我情,也让我再次和情字粘边。

“可,你爱我,却,又不懂我要什么。

“你知不知道,你的死对我来说,不是解脱,而是――陷入无尽的孤寂……

“你知不知道,同一种绝望至极你却给了我两次,你很残忍啊!

“你自己去了那极乐世界,却要我独自活在这残酷的世上。却不知,你走了,我又怎能好好地活呢……”

……

(一)

“姑娘,你醒了!”床上的黑衣女子缓缓睁开双眼,床边的白衣男子看到她醒来,欣喜地喊道。

“我在哪儿?”黑衣女子看见白衣男子,不觉有些惊讶,但也只是冷冷的问了一句,没有表露出一丝来。

“这里是郊外的一家客栈,你因身中一掌,再加上过度劳累,内力消耗极为严重,就晕倒在路上,我刚好路过,就把你带到这儿来了。”白衣男子听黑衣女子这么一问,心里暗道:这女子可真是与众不同,一睁眼便看到陌生人,不露一丝惊慌之色不说,居然连其姓名也不问。

“哦。”黑衣女子满不在乎似的应了一声,起身往外走去。

“哎!干嘛这么急着要走?你身体还很虚弱,等好了以后再走吧!”白衣男子见她连走路都给人一种摇摇欲坠之感,很担心,急忙上前拉住了她。

“我自己的事,不用你管!”黑衣女子挣开白衣男子的束缚,抛下一句话,头也不回地飞走了。

白衣男子苦笑着摇了摇头,随后坠了上去。

“啊――”黑衣女子掠出客栈,飞进一片竹林。突然,一股血腥味自胃里腾出,内力瞬间大量流失。她重重的落在地上,单膝着地,左臂撑在地上,右手捂着隐隐作痛的胸口,鲜血源源不断地从嘴角溢出。

“你看,都告诉过你身子很虚弱嘛!”白衣男子落在她身旁,有些责怪的意味。

“不用你管!”黑衣女子重新站了起来,抹掉嘴角残留下来的血迹,吸取刚才的教训,不再动用内力,而是在体内缓缓调息,使残余的内力重新集聚于气海之内。

“你如果有什么急事的话,我可以帮你做,你就不要再勉强了!”白衣男子看黑衣女子如此倔强,心想:她一定是有什么很急很重要的事情要做,不然又怎么会连自己的身体都毫不姑息呢?

黑衣女子没有理会他的提问,继续这样跌跌撞撞地往前走,白衣男子也不再说什么,只在后面静静地跟着。

他们来到城里,黑衣女子见白衣男子一直跟着自己,不由地皱了皱眉头,立即作出决定。

“哎,大小姐,这个地方我们已经来过三次了,你到底要去哪儿啊?!”白衣男子跟着白衣女子在城里转了一个多时辰,终于忍不住问道。

“不用你管!”黑衣女子一如既往地走着,太阳已经老高,午时将至,她明白自己身受重伤,已坚持不了多久了,事到如今,只有先甩掉身后的男子,自己才可以去找大师兄疗伤。

“你怎么只会说这一句话啊?”白衣男子很好奇,自她醒后,虽也没少说话,可每次的内容几乎都这样。

“你有什么事,告诉我好不好?”白衣男子见女子毫不反驳,再次鼓起勇气,语气里还带着一丝恳求之意。

“有必要吗?”黑衣女子淡然道,她可是个要强的人,她这一生也许只会求她大师兄和那个永远只属于过去的人吧。

“哦,对了,我叫清风,你呢?”白衣男子先是一怔,接着微笑道。对呀,我们还没有认识嘛!

“清风?”黑衣女子惊讶道,脚步也停了下来,“你是血清风?”黑衣女子瞬间变得很激动的样子:他就是血清风,那个狠心杀了自己唯一爱的人,绝世之魔血剑的孙子,超杀组、她的大师兄赋予她的最新任务!

“哎呀!本来不想告诉你那个可怕的字眼的,可你却自己猜到了!”清风一阵沮丧,他讨厌那个鲜红的字。

海天之恋(1)

b(gǔ)(shí) mù)煜(yù)l(tǎn)泫(xuàn)綦(qí)熠(yì)

这些都是主人公名字里的字,因为担心太复杂,很少有人认识会没有兴趣把我的小说读下去,我索性把他们注上音咯~~

海天之恋

b默墨独自坐在卧室的床上,手里拿着那些旧照片,忍不住,第一滴眼泪,狠狠地砸下来。

时光回到三年前:

当九月初的阳光懒洋洋地透过树枝间的罅隙在b默墨的背上留下斑驳的剪影的时候,b默墨已经考上了全省第二的中学――易航中学。

其实凭默墨的实力,考上全省最好的中学――淮市一中,并不成问题。只是,她已经厌倦了那种什么都由父母安排的生活,于是,想离开自己生活了16年的城市过一段独居的生活。

易航中学在扬市,淮市一中在淮市。一个在本省的最南端,一个在本省的最北端。扬市遍地开满了扬花,那种散发出淡淡的清香,却又代表着忧伤的扬花。而淮市却是满城的高楼大厦,密密麻麻的,压得默墨喘不过气来。

b默墨的家庭好得不象话。爸爸是一家著名公司的董事长,妈妈是总经理。也许就是因为这个,所以默墨和父母的沟通少到极点。默墨的生活从来都是由父母一手安排,从没有自己的空间。爸爸妈妈对她说的是:不准,准,不可以,可以。完全没有商量的余地。这让默墨觉得很难受。初二那年,默墨希望自己学得不要太累,于是便放松了一点,学期考试的时候,只是拿了个全班第7名。这都是在默墨的预料之中的。她觉得很满足。可是爸爸妈妈却不由分说地一口咬定默墨整天上网,不好好学习,甚至还差点对默墨动了手,这让她觉得很压抑。父母给她的只是物质上的满足,而不是精神上的需求。她认为只要一家人能够和谐的相处,再穷苦也没有关系。但是事实却恰恰相反。于是她决定逃离。便考到了易航中学。

b默墨有三个好朋友:l泫綦、沁煜还有晨烨。

l泫綦是一个刚强的女生,性格有些像男孩子。用晨烨的话来说,就是:很拽很拽。l泫綦学习不差,但是老师却不是怎么喜欢她。因为她几乎可以和问题学生划等号。打架的好手。有一大票在沁煜眼里看来乱七八糟的朋友。泫綦在默墨眼里看来就是一个大姐大,和她在一起会很有安全感。

沁煜和默墨是相反数。 沁煜是一个很漂亮的女生。活泼可爱,能歌善舞,人际关系好,学习也不错。在默墨眼里,她几乎就是一个十全十美的人。而默墨:沉默、不爱和陌生人说话。但是默墨却能让贴近他的人很轻易就喜欢上她。因为她:不耍小姐脾气,不爱撒娇,会关心人,随和,不轻浮、不张扬、不做作、善解人意……

晨烨是一个很帅气的男生,家里很有钱。学习好,有时候像一个小孩子。整天嬉皮笑脸的。不过在他小的时候就随爸爸妈妈去了北京,虽然这样,四个人的关系还是很好。

b默墨家里的事情,在学校里,几乎没有人知道。l泫綦、沁煜还有晨烨也替她保密的很好。她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家庭条件如何,只想像一个普通的学生一样,和朋友打打闹闹,每天快快乐乐的。

其实默墨还有一个朋友,说确切,应该是网友。那个人没有和她见过面,甚至连互相的名字都不知道。默墨只知道那个人是个男生,比自己大3个月,网名叫“踽”意思是一个人孤单的行走。尽管这样,踽在默墨的心里分量还是很重的。自己有不顺心的事情会告诉他,考了好成绩也会告诉他。默墨觉得,有这样一个朋友陪伴自己,真的很幸福,虽然,彼此是熟悉的陌生人……

最后的米萝(1)

有人说,遗憾是一种美丽。当最后来临时,人生的许多回忆如卡片般琳琅满目,匆匆滑过。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山某崖,飘起漫天米罗花瓣排山倒海。行人不禁停下脚步,许多接到报告的记者看这一奇异的景色竟惊讶的忘了拍照。

这是最后的米萝。

一回(初识卓子月)

米萝是一个女孩子。一个很特殊很高超的女孩子。

米萝爸爸富甲一方,妈妈贤淑贴心,家庭和睦得没话说。米萝就是那个大得走一个小时都走不出去,花开满家园,仆人来去匆匆,在外人眼里只能看着不能碰着的童话城堡的公主。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衣服一天一件,没有重复过。

米萝长得很是俏丽,用个俗套点的说法就是: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成绩更是无话可说,世界级的,全国级的奖状奖杯密密麻麻装了两个储存室。老师说有这样的学生真是三生有幸,同学说有这样的同学真是熠熠生辉,外人说有这样的陌生人真是才高八斗。小小年纪,早已是销量四百万的顶级作家。

米萝特别爱旅游,走遍了大半个地球。

米萝会二十门语言,中国各地的方言更是不在话下。

米萝和美国总统吃过饭,和法、西、菲、乌等政府领导人看电影,混的如鱼得水。

米萝智商二百零五,从一年级直接跳到六年级。

。。。。。。

关于米萝的传说还有很多,要说的话不说上个半年是说不完的,但不管是慕名的陌生的同学亲人反正就是见过米萝的人都说——可米萝并不快乐。是的,她并不快乐,相反,像一只落魄得忘了归宿的小猫。或许是华丽的外表令她的光环十分灼热。她是个传奇人物,不能惹,不能碰。

每一个见过米萝的人都这么想,于是啊于是,大家都不敢找她,不论什么问题,倔强的米萝呢,又不肯去卸掉伪装,米萝就只好埋下头,不停地写写写,写写写。一怔一眨,日子便糊里糊涂地过去了。当然,有时候,米萝也会累了,象征性地停下笔,仰起头,看天。然后,继续写。

认识卓子月是一种偶然,也是一次必然。对于米萝来说是一种幸运,是一种哀愁。她清新,她靓丽,是许多年后米萝依然清晰地记住那张脸,显然,是后话了。

那个夏天,在米萝仅存的美好记忆里是很热的,初中的米萝,光芒依然耀眼。她习惯地看天,看天空飞过一群归鸟,后面便没了色彩与波澜,单调极了。她灰白色的眸子里,勾勒出一个模糊地轮廓,始终没有画出其他。低头,再写。

“当一个女子在看天空的时候,她并不想寻找什么。她只是寂寞。”

“原来,真的没有什么东西,完美的值得我们用生命坚持。”

“生活里常常有些东西常常突然变得没有依靠,像海市蜃楼一样,那么恢弘壮大的观望,刹那间就消失不见。”

米萝一直不曾真正停下的笔一下子从米萝手中潸然滑落,吧嗒一声遗落在了桌子角边。

这个。。。。。。这个。。。。。。声音是。。。。。。

“雨菲。。。。。。”

她低喃出声,怔怔,傻了一般,苦笑一声,极其悲剧的弯下腰,拾起笔,握在手中死死地,拽出汗来。

“诶,你还真是“笔呆’啊!”

她慕然回头,看到一张挤满笑颜,肉嘟嘟的小脸。

是谁。。。。。。

好像是。。。。。。有人。。。。。。对我笑了。。。。。。

米萝几乎是下意识地伸出手去捏那张脸,很油。

“诶诶诶——”那女生很夸张的跳起来,非常非常兴奋地样子,可那笑此时此刻浮现在脸上的确实比哭还难看几分的容颜。“虽然我知道我很漂亮,但是似乎还没有漂亮到被你这个冰山大美人捏脸吧?好好,要不,给我十块钱我给您张签名照?不不不不不不,打个五折好了,五块五块就好了嘛。”

“噢?”

米萝下意识地掏出五块递出来。

“你还真给啊!开个玩笑嘛。”

米萝觉得自己很笨。玩笑也不会,真是笨死了。

“我是新同学,我叫卓子月,你呢?”卓子月一本正经的友好的伸出手。

“我叫米萝,很高兴认识你。”米萝伸出手。

两只小手紧紧地交握,两条不相干的命运在此刻重逢。

任何一天,任何一次,米萝疯狂地过了头,笑,从轻笑开始,到无法无天的狂笑结束。

风拂过水面,带走有人说,遗憾是一种美丽。当最后来临时,人生的许多回忆如卡片般琳琅满目,匆匆滑过。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山某崖,飘起漫天米罗花瓣排山倒海。行人不禁停下脚步,许多接到报告的记者看这一奇异的景色竟惊讶的忘了拍照。

这是最后的米萝。

一回(初识卓子月)

米萝是一个女孩子。一个很特殊很高超的女孩子。

米萝爸爸富甲一方,妈妈贤淑贴心,家庭和睦得没话说。米萝就是那个大得走一个小时都走不出去,花开满家园,仆人来去匆匆,在外人眼里只能看着不能碰着的童话城堡的公主。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衣服一天一件,没有重复过。

米萝长得很是俏丽,用个俗套点的说法就是: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成绩更是无话可说,世界级的,全国级的奖状奖杯密密麻麻装了两个储存室。老师说有这样的学生真是三生有幸,同学说有这样的同学真是熠熠生辉,外人说有这样的陌生人真是才高八斗。小小年纪,早已是销量四百万的顶级作家。

米萝特别爱旅游,走遍了大半个地球。

米萝会二十门语言,中国各地的方言更是不在话下。

米萝和美国总统吃过饭,和法、西、菲、乌等政府领导人看电影,混的如鱼得水。

米萝智商二百零五,从一年级直接跳到六年级。

。。。。。。

关于米萝的传说还有很多,要说的话不说上个半年是说不完的,但不管是慕名的陌生的同学亲人反正就是见过米萝的人都说——可米萝并不快乐。是的,她并不快乐,相反,像一只落魄得忘了归宿的小猫。或许是华丽的外表令她的光环十分灼热。她是个传奇人物,不能惹,不能碰。

每一个见过米萝的人都这么想,于是啊于是,大家都不敢找她,不论什么问题,倔强的米萝呢,又不肯去卸掉伪装,米萝就只好埋下头,不停地写写写,写写写。一怔一眨,日子便糊里糊涂地过去了。当然,有时候,米萝也会累了,象征性地停下笔,仰起头,看天。然后,继续写。

认识卓子月是一种偶然,也是一次必然。对于米萝来说是一种幸运,是一种哀愁。她清新,她靓丽,是许多年后米萝依然清晰地记住那张脸,显然,是后话了。

那个夏天,在米萝仅存的美好记忆里是很热的,初中的米萝,光芒依然耀眼。她习惯地看天,看天空飞过一群归鸟,后面便没了色彩与波澜,单调极了。她灰白色的眸子里,勾勒出一个模糊地轮廓,始终没有画出其他。低头,再写。

“当一个女子在看天空的时候,她并不想寻找什么。她只是寂寞。”

“原来,真的没有什么东西,完美的值得我们用生命坚持。”

“生活里常常有些东西常常突然变得没有依靠,像海市蜃楼一样,那么恢弘壮大的观望,刹那间就消失不见。”

米萝一直不曾真正停下的笔一下子从米萝手中潸然滑落,吧嗒一声遗落在了桌子角边。

这个。。。。。。这个。。。。。。声音是。。。。。。

“雨菲。。。。。。”

她低喃出声,怔怔,傻了一般,苦笑一声,极其悲剧的弯下腰,拾起笔,握在手中死死地,拽出汗来。

“诶,你还真是“笔呆’啊!”

她慕然回头,看到一张挤满笑颜,肉嘟嘟的小脸。

是谁。。。。。。

好像是。。。。。。有人。。。。。。对我笑了。。。。。。

米萝几乎是下意识地伸出手去捏那张脸,很油。

“诶诶诶——”那女生很夸张的跳起来,非常非常兴奋地样子,可那笑此时此刻浮现在脸上的确实比哭还难看几分的容颜。“虽然我知道我很漂亮,但是似乎还没有漂亮到被你这个冰山大美人捏脸吧?好好,要不,给我十块钱我给您张签名照?不不不不不不,打个五折好了,五块五块就好了嘛。”

“噢?”

米萝下意识地掏出五块递出来。

“你还真给啊!开个玩笑嘛。”

米萝觉得自己很笨。玩笑也不会,真是笨死了。

“我是新同学,我叫卓子月,你呢?”卓子月一本正经的友好的伸出手。

“我叫米萝,很高兴认识你。”米萝伸出手。

两只小手紧紧地交握,两条不相干的命运在此刻重逢。

任何一天,任何一次,米萝疯狂地过了头,笑,从轻笑开始,到无法无天的狂笑结束。

风拂过水面,带走有人说,遗憾是一种美丽。当最后来临时,人生的许多回忆如卡片般琳琅满目,匆匆滑过。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山某崖,飘起漫天米罗花瓣排山倒海。行人不禁停下脚步,许多接到报告的记者看这一奇异的景色竟惊讶的忘了拍照。

这是最后的米萝。

一回(初识卓子月)

米萝是一个女孩子。一个很特殊很高超的女孩子。

米萝爸爸富甲一方,妈妈贤淑贴心,家庭和睦得没话说。米萝就是那个大得走一个小时都走不出去,花开满家园,仆人来去匆匆,在外人眼里只能看着不能碰着的童话城堡的公主。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衣服一天一件,没有重复过。

米萝长得很是俏丽,用个俗套点的说法就是: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成绩更是无话可说,世界级的,全国级的奖状奖杯密密麻麻装了两个储存室。老师说有这样的学生真是三生有幸,同学说有这样的同学真是熠熠生辉,外人说有这样的陌生人真是才高八斗。小小年纪,早已是销量四百万的顶级作家。

米萝特别爱旅游,走遍了大半个地球。

米萝会二十门语言,中国各地的方言更是不在话下。

米萝和美国总统吃过饭,和法、西、菲、乌等政府领导人看电影,混的如鱼得水。

米萝智商二百零五,从一年级直接跳到六年级。

。。。。。。

关于米萝的传说还有很多,要说的话不说上个半年是说不完的,但不管是慕名的陌生的同学亲人反正就是见过米萝的人都说——可米萝并不快乐。是的,她并不快乐,相反,像一只落魄得忘了归宿的小猫。或许是华丽的外表令她的光环十分灼热。她是个传奇人物,不能惹,不能碰。

每一个见过米萝的人都这么想,于是啊于是,大家都不敢找她,不论什么问题,倔强的米萝呢,又不肯去卸掉伪装,米萝就只好埋下头,不停地写写写,写写写。一怔一眨,日子便糊里糊涂地过去了。当然,有时候,米萝也会累了,象征性地停下笔,仰起头,看天。然后,继续写。

认识卓子月是一种偶然,也是一次必然。对于米萝来说是一种幸运,是一种哀愁。她清新,她靓丽,是许多年后米萝依然清晰地记住那张脸,显然,是后话了。

那个夏天,在米萝仅存的美好记忆里是很热的,初中的米萝,光芒依然耀眼。她习惯地看天,看天空飞过一群归鸟,后面便没了色彩与波澜,单调极了。她灰白色的眸子里,勾勒出一个模糊地轮廓,始终没有画出其他。低头,再写。

“当一个女子在看天空的时候,她并不想寻找什么。她只是寂寞。”

“原来,真的没有什么东西,完美的值得我们用生命坚持。”

“生活里常常有些东西常常突然变得没有依靠,像海市蜃楼一样,那么恢弘壮大的观望,刹那间就消失不见。”

米萝一直不曾真正停下的笔一下子从米萝手中潸然滑落,吧嗒一声遗落在了桌子角边。

这个。。。。。。这个。。。。。。声音是。。。。。。

“雨菲。。。。。。”

她低喃出声,怔怔,傻了一般,苦笑一声,极其悲剧的弯下腰,拾起笔,握在手中死死地,拽出汗来。

“诶,你还真是“笔呆’啊!”

她慕然回头,看到一张挤满笑颜,肉嘟嘟的小脸。

是谁。。。。。。

好像是。。。。。。有人。。。。。。对我笑了。。。。。。

米萝几乎是下意识地伸出手去捏那张脸,很油。

“诶诶诶——”那女生很夸张的跳起来,非常非常兴奋地样子,可那笑此时此刻浮现在脸上的确实比哭还难看几分的容颜。“虽然我知道我很漂亮,但是似乎还没有漂亮到被你这个冰山大美人捏脸吧?好好,要不,给我十块钱我给您张签名照?不不不不不不,打个五折好了,五块五块就好了嘛。”

“噢?”

米萝下意识地掏出五块递出来。

“你还真给啊!开个玩笑嘛。”

米萝觉得自己很笨。玩笑也不会,真是笨死了。

“我是新同学,我叫卓子月,你呢?”卓子月一本正经的友好的伸出手。

“我叫米萝,很高兴认识你。”米萝伸出手。

两只小手紧紧地交握,两条不相干的命运在此刻重逢。

任何一天,任何一次,米萝疯狂地过了头,笑,从轻笑开始,到无法无天的狂笑结束。

风拂过水面,带走有人说,遗憾是一种美丽。当最后来临时,人生的许多回忆如卡片般琳琅满目,匆匆滑过。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山某崖,飘起漫天米罗花瓣排山倒海。行人不禁停下脚步,许多接到报告的记者看这一奇异的景色竟惊讶的忘了拍照。

这是最后的米萝。

一回(初识卓子月)

米萝是一个女孩子。一个很特殊很高超的女孩子。

米萝爸爸富甲一方,妈妈贤淑贴心,家庭和睦得没话说。米萝就是那个大得走一个小时都走不出去,花开满家园,仆人来去匆匆,在外人眼里只能看着不能碰着的童话城堡的公主。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衣服一天一件,没有重复过。

米萝长得很是俏丽,用个俗套点的说法就是: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成绩更是无话可说,世界级的,全国级的奖状奖杯密密麻麻装了两个储存室。老师说有这样的学生真是三生有幸,同学说有这样的同学真是熠熠生辉,外人说有这样的陌生人真是才高八斗。小小年纪,早已是销量四百万的顶级作家。

米萝特别爱旅游,走遍了大半个地球。

米萝会二十门语言,中国各地的方言更是不在话下。

米萝和美国总统吃过饭,和法、西、菲、乌等政府领导人看电影,混的如鱼得水。

米萝智商二百零五,从一年级直接跳到六年级。

。。。。。。

关于米萝的传说还有很多,要说的话不说上个半年是说不完的,但不管是慕名的陌生的同学亲人反正就是见过米萝的人都说——可米萝并不快乐。是的,她并不快乐,相反,像一只落魄得忘了归宿的小猫。或许是华丽的外表令她的光环十分灼热。她是个传奇人物,不能惹,不能碰。

每一个见过米萝的人都这么想,于是啊于是,大家都不敢找她,不论什么问题,倔强的米萝呢,又不肯去卸掉伪装,米萝就只好埋下头,不停地写写写,写写写。一怔一眨,日子便糊里糊涂地过去了。当然,有时候,米萝也会累了,象征性地停下笔,仰起头,看天。然后,继续写。

认识卓子月是一种偶然,也是一次必然。对于米萝来说是一种幸运,是一种哀愁。她清新,她靓丽,是许多年后米萝依然清晰地记住那张脸,显然,是后话了。

那个夏天,在米萝仅存的美好记忆里是很热的,初中的米萝,光芒依然耀眼。她习惯地看天,看天空飞过一群归鸟,后面便没了色彩与波澜,单调极了。她灰白色的眸子里,勾勒出一个模糊地轮廓,始终没有画出其他。低头,再写。

“当一个女子在看天空的时候,她并不想寻找什么。她只是寂寞。”

“原来,真的没有什么东西,完美的值得我们用生命坚持。”

“生活里常常有些东西常常突然变得没有依靠,像海市蜃楼一样,那么恢弘壮大的观望,刹那间就消失不见。”

米萝一直不曾真正停下的笔一下子从米萝手中潸然滑落,吧嗒一声遗落在了桌子角边。

这个。。。。。。这个。。。。。。声音是。。。。。。

“雨菲。。。。。。”

她低喃出声,怔怔,傻了一般,苦笑一声,极其悲剧的弯下腰,拾起笔,握在手中死死地,拽出汗来。

“诶,你还真是“笔呆’啊!”

她慕然回头,看到一张挤满笑颜,肉嘟嘟的小脸。

是谁。。。。。。

好像是。。。。。。有人。。。。。。对我笑了。。。。。。

米萝几乎是下意识地伸出手去捏那张脸,很油。

“诶诶诶——”那女生很夸张的跳起来,非常非常兴奋地样子,可那笑此时此刻浮现在脸上的确实比哭还难看几分的容颜。“虽然我知道我很漂亮,但是似乎还没有漂亮到被你这个冰山大美人捏脸吧?好好,要不,给我十块钱我给您张签名照?不不不不不不,打个五折好了,五块五块就好了嘛。”

“噢?”

米萝下意识地掏出五块递出来。

“你还真给啊!开个玩笑嘛。”

米萝觉得自己很笨。玩笑也不会,真是笨死了。

“我是新同学,我叫卓子月,你呢?”卓子月一本正经的友好的伸出手。

“我叫米萝,很高兴认识你。”米萝伸出手。

两只小手紧紧地交握,两条不相干的命运在此刻重逢。

任何一天,任何一次,米萝疯狂地过了头,笑,从轻笑开始,到无法无天的狂笑结束。

风拂过水面,带走有人说,遗憾是一种美丽。当最后来临时,人生的许多回忆如卡片般琳琅满目,匆匆滑过。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山某崖,飘起漫天米罗花瓣排山倒海。行人不禁停下脚步,许多接到报告的记者看这一奇异的景色竟惊讶的忘了拍照。

这是最后的米萝。

一回(初识卓子月)

米萝是一个女孩子。一个很特殊很高超的女孩子。

米萝爸爸富甲一方,妈妈贤淑贴心,家庭和睦得没话说。米萝就是那个大得走一个小时都走不出去,花开满家园,仆人来去匆匆,在外人眼里只能看着不能碰着的童话城堡的公主。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衣服一天一件,没有重复过。

米萝长得很是俏丽,用个俗套点的说法就是: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成绩更是无话可说,世界级的,全国级的奖状奖杯密密麻麻装了两个储存室。老师说有这样的学生真是三生有幸,同学说有这样的同学真是熠熠生辉,外人说有这样的陌生人真是才高八斗。小小年纪,早已是销量四百万的顶级作家。

米萝特别爱旅游,走遍了大半个地球。

米萝会二十门语言,中国各地的方言更是不在话下。

米萝和美国总统吃过饭,和法、西、菲、乌等政府领导人看电影,混的如鱼得水。

米萝智商二百零五,从一年级直接跳到六年级。

。。。。。。

关于米萝的传说还有很多,要说的话不说上个半年是说不完的,但不管是慕名的陌生的同学亲人反正就是见过米萝的人都说——可米萝并不快乐。是的,她并不快乐,相反,像一只落魄得忘了归宿的小猫。或许是华丽的外表令她的光环十分灼热。她是个传奇人物,不能惹,不能碰。

每一个见过米萝的人都这么想,于是啊于是,大家都不敢找她,不论什么问题,倔强的米萝呢,又不肯去卸掉伪装,米萝就只好埋下头,不停地写写写,写写写。一怔一眨,日子便糊里糊涂地过去了。当然,有时候,米萝也会累了,象征性地停下笔,仰起头,看天。然后,继续写。

认识卓子月是一种偶然,也是一次必然。对于米萝来说是一种幸运,是一种哀愁。她清新,她靓丽,是许多年后米萝依然清晰地记住那张脸,显然,是后话了。

那个夏天,在米萝仅存的美好记忆里是很热的,初中的米萝,光芒依然耀眼。她习惯地看天,看天空飞过一群归鸟,后面便没了色彩与波澜,单调极了。她灰白色的眸子里,勾勒出一个模糊地轮廓,始终没有画出其他。低头,再写。

“当一个女子在看天空的时候,她并不想寻找什么。她只是寂寞。”

“原来,真的没有什么东西,完美的值得我们用生命坚持。”

“生活里常常有些东西常常突然变得没有依靠,像海市蜃楼一样,那么恢弘壮大的观望,刹那间就消失不见。”

米萝一直不曾真正停下的笔一下子从米萝手中潸然滑落,吧嗒一声遗落在了桌子角边。

这个。。。。。。这个。。。。。。声音是。。。。。。

“雨菲。。。。。。”

她低喃出声,怔怔,傻了一般,苦笑一声,极其悲剧的弯下腰,拾起笔,握在手中死死地,拽出汗来。

“诶,你还真是“笔呆’啊!”

她慕然回头,看到一张挤满笑颜,肉嘟嘟的小脸。

是谁。。。。。。

好像是。。。。。。有人。。。。。。对我笑了。。。。。。

米萝几乎是下意识地伸出手去捏那张脸,很油。

“诶诶诶——”那女生很夸张的跳起来,非常非常兴奋地样子,可那笑此时此刻浮现在脸上的确实比哭还难看几分的容颜。“虽然我知道我很漂亮,但是似乎还没有漂亮到被你这个冰山大美人捏脸吧?好好,要不,给我十块钱我给您张签名照?不不不不不不,打个五折好了,五块五块就好了嘛。”

“噢?”

米萝下意识地掏出五块递出来。

“你还真给啊!开个玩笑嘛。”

米萝觉得自己很笨。玩笑也不会,真是笨死了。

“我是新同学,我叫卓子月,你呢?”卓子月一本正经的友好的伸出手。

“我叫米萝,很高兴认识你。”米萝伸出手。

两只小手紧紧地交握,两条不相干的命运在此刻重逢。

任何一天,任何一次,米萝疯狂地过了头,笑,从轻笑开始,到无法无天的狂笑结束。

风拂过水面,带走有人说,遗憾是一种美丽。当最后来临时,人生的许多回忆如卡片般琳琅满目,匆匆滑过。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山某崖,飘起漫天米罗花瓣排山倒海。行人不禁停下脚步,许多接到报告的记者看这一奇异的景色竟惊讶的忘了拍照。

这是最后的米萝。

一回(初识卓子月)

米萝是一个女孩子。一个很特殊很高超的女孩子。

米萝爸爸富甲一方,妈妈贤淑贴心,家庭和睦得没话说。米萝就是那个大得走一个小时都走不出去,花开满家园,仆人来去匆匆,在外人眼里只能看着不能碰着的童话城堡的公主。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衣服一天一件,没有重复过。

米萝长得很是俏丽,用个俗套点的说法就是: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成绩更是无话可说,世界级的,全国级的奖状奖杯密密麻麻装了两个储存室。老师说有这样的学生真是三生有幸,同学说有这样的同学真是熠熠生辉,外人说有这样的陌生人真是才高八斗。小小年纪,早已是销量四百万的顶级作家。

米萝特别爱旅游,走遍了大半个地球。

米萝会二十门语言,中国各地的方言更是不在话下。

米萝和美国总统吃过饭,和法、西、菲、乌等政府领导人看电影,混的如鱼得水。

米萝智商二百零五,从一年级直接跳到六年级。

。。。。。。

关于米萝的传说还有很多,要说的话不说上个半年是说不完的,但不管是慕名的陌生的同学亲人反正就是见过米萝的人都说——可米萝并不快乐。是的,她并不快乐,相反,像一只落魄得忘了归宿的小猫。或许是华丽的外表令她的光环十分灼热。她是个传奇人物,不能惹,不能碰。

每一个见过米萝的人都这么想,于是啊于是,大家都不敢找她,不论什么问题,倔强的米萝呢,又不肯去卸掉伪装,米萝就只好埋下头,不停地写写写,写写写。一怔一眨,日子便糊里糊涂地过去了。当然,有时候,米萝也会累了,象征性地停下笔,仰起头,看天。然后,继续写。

认识卓子月是一种偶然,也是一次必然。对于米萝来说是一种幸运,是一种哀愁。她清新,她靓丽,是许多年后米萝依然清晰地记住那张脸,显然,是后话了。

那个夏天,在米萝仅存的美好记忆里是很热的,初中的米萝,光芒依然耀眼。她习惯地看天,看天空飞过一群归鸟,后面便没了色彩与波澜,单调极了。她灰白色的眸子里,勾勒出一个模糊地轮廓,始终没有画出其他。低头,再写。

“当一个女子在看天空的时候,她并不想寻找什么。她只是寂寞。”

“原来,真的没有什么东西,完美的值得我们用生命坚持。”

“生活里常常有些东西常常突然变得没有依靠,像海市蜃楼一样,那么恢弘壮大的观望,刹那间就消失不见。”

米萝一直不曾真正停下的笔一下子从米萝手中潸然滑落,吧嗒一声遗落在了桌子角边。

这个。。。。。。这个。。。。。。声音是。。。。。。

“雨菲。。。。。。”

她低喃出声,怔怔,傻了一般,苦笑一声,极其悲剧的弯下腰,拾起笔,握在手中死死地,拽出汗来。

“诶,你还真是“笔呆’啊!”

她慕然回头,看到一张挤满笑颜,肉嘟嘟的小脸。

是谁。。。。。。

好像是。。。。。。有人。。。。。。对我笑了。。。。。。

米萝几乎是下意识地伸出手去捏那张脸,很油。

“诶诶诶——”那女生很夸张的跳起来,非常非常兴奋地样子,可那笑此时此刻浮现在脸上的确实比哭还难看几分的容颜。“虽然我知道我很漂亮,但是似乎还没有漂亮到被你这个冰山大美人捏脸吧?好好,要不,给我十块钱我给您张签名照?不不不不不不,打个五折好了,五块五块就好了嘛。”

“噢?”

米萝下意识地掏出五块递出来。

“你还真给啊!开个玩笑嘛。”

米萝觉得自己很笨。玩笑也不会,真是笨死了。

“我是新同学,我叫卓子月,你呢?”卓子月一本正经的友好的伸出手。

“我叫米萝,很高兴认识你。”米萝伸出手。

两只小手紧紧地交握,两条不相干的命运在此刻重逢。

任何一天,任何一次,米萝疯狂地过了头,笑,从轻笑开始,到无法无天的狂笑结束。

风拂过水面,带走有人说,遗憾是一种美丽。当最后来临时,人生的许多回忆如卡片般琳琅满目,匆匆滑过。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山某崖,飘起漫天米罗花瓣排山倒海。行人不禁停下脚步,许多接到报告的记者看这一奇异的景色竟惊讶的忘了拍照。

这是最后的米萝。

一回(初识卓子月)

米萝是一个女孩子。一个很特殊很高超的女孩子。

米萝爸爸富甲一方,妈妈贤淑贴心,家庭和睦得没话说。米萝就是那个大得走一个小时都走不出去,花开满家园,仆人来去匆匆,在外人眼里只能看着不能碰着的童话城堡的公主。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衣服一天一件,没有重复过。

米萝长得很是俏丽,用个俗套点的说法就是: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成绩更是无话可说,世界级的,全国级的奖状奖杯密密麻麻装了两个储存室。老师说有这样的学生真是三生有幸,同学说有这样的同学真是熠熠生辉,外人说有这样的陌生人真是才高八斗。小小年纪,早已是销量四百万的顶级作家。

米萝特别爱旅游,走遍了大半个地球。

米萝会二十门语言,中国各地的方言更是不在话下。

米萝和美国总统吃过饭,和法、西、菲、乌等政府领导人看电影,混的如鱼得水。

米萝智商二百零五,从一年级直接跳到六年级。

。。。。。。

关于米萝的传说还有很多,要说的话不说上个半年是说不完的,但不管是慕名的陌生的同学亲人反正就是见过米萝的人都说——可米萝并不快乐。是的,她并不快乐,相反,像一只落魄得忘了归宿的小猫。或许是华丽的外表令她的光环十分灼热。她是个传奇人物,不能惹,不能碰。

每一个见过米萝的人都这么想,于是啊于是,大家都不敢找她,不论什么问题,倔强的米萝呢,又不肯去卸掉伪装,米萝就只好埋下头,不停地写写写,写写写。一怔一眨,日子便糊里糊涂地过去了。当然,有时候,米萝也会累了,象征性地停下笔,仰起头,看天。然后,继续写。

认识卓子月是一种偶然,也是一次必然。对于米萝来说是一种幸运,是一种哀愁。她清新,她靓丽,是许多年后米萝依然清晰地记住那张脸,显然,是后话了。

那个夏天,在米萝仅存的美好记忆里是很热的,初中的米萝,光芒依然耀眼。她习惯地看天,看天空飞过一群归鸟,后面便没了色彩与波澜,单调极了。她灰白色的眸子里,勾勒出一个模糊地轮廓,始终没有画出其他。低头,再写。

“当一个女子在看天空的时候,她并不想寻找什么。她只是寂寞。”

“原来,真的没有什么东西,完美的值得我们用生命坚持。”

“生活里常常有些东西常常突然变得没有依靠,像海市蜃楼一样,那么恢弘壮大的观望,刹那间就消失不见。”

米萝一直不曾真正停下的笔一下子从米萝手中潸然滑落,吧嗒一声遗落在了桌子角边。

这个。。。。。。这个。。。。。。声音是。。。。。。

“雨菲。。。。。。”

她低喃出声,怔怔,傻了一般,苦笑一声,极其悲剧的弯下腰,拾起笔,握在手中死死地,拽出汗来。

“诶,你还真是“笔呆’啊!”

她慕然回头,看到一张挤满笑颜,肉嘟嘟的小脸。

是谁。。。。。。

好像是。。。。。。有人。。。。。。对我笑了。。。。。。

米萝几乎是下意识地伸出手去捏那张脸,很油。

“诶诶诶——”那女生很夸张的跳起来,非常非常兴奋地样子,可那笑此时此刻浮现在脸上的确实比哭还难看几分的容颜。“虽然我知道我很漂亮,但是似乎还没有漂亮到被你这个冰山大美人捏脸吧?好好,要不,给我十块钱我给您张签名照?不不不不不不,打个五折好了,五块五块就好了嘛。”

“噢?”

米萝下意识地掏出五块递出来。

“你还真给啊!开个玩笑嘛。”

米萝觉得自己很笨。玩笑也不会,真是笨死了。

“我是新同学,我叫卓子月,你呢?”卓子月一本正经的友好的伸出手。

“我叫米萝,很高兴认识你。”米萝伸出手。

两只小手紧紧地交握,两条不相干的命运在此刻重逢。

任何一天,任何一次,米萝疯狂地过了头,笑,从轻笑开始,到无法无天的狂笑结束。

风拂过水面,带走

那个难忘的小青年

南方的秋天依旧炽热,太阳自以为是地炙烤着大地——题记

记得2011年9月1日,第一次踏进中学的大门,带着小学生般的稚气,兴奋又好气地在偌大的校园里来回穿梭,熟悉着周围陌生的一点一滴,在操场的大黑板前,拥挤的人群里,我挤地满身大汗,终于在黑板的角上找到自己的名字及所在班级:初一(1)班。来到教室,找了一个中间的位置坐下来,好奇的张望一切。

突然,一个忙碌的小青年闯入我的视线。他奔波在一个又一个新同学间,登记着每个新同学的姓名,满头大汗的小青年把这差干得仔细认真。我打量着这个刚长全胡子的小青年,心想这该不会是我们的班主任吧,那可就太糟啦!这么年轻,没什么经验,能教好书吗?我开始忧心忡忡。

不久,小青年一切忙完了,用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像是完成了一项重大使命,长长的吐了口气。小青年像走台步般上了讲台。不错,还蛮有节奏感的。紧接着,他便开始自我介绍。果真是班主任。只见小青年每讲一句都要低下头清清嗓子,脸上泛起一阵红晕。我小声嘀咕:“这丫,咋这么害羞?整一个小姑娘!”

转眼小青年带我们班快两年了。两年的时间,小青年已经和我们这些小鬼打成了一片。现在,也许大家只剩下50多天的相处机会,他口中的小屁孩们要离开他上初三了。也不知道小青年会去教哪个年级。我们觉得,用小青年那的湖南话形容他只能说宝里宝气(傻逼傻逼的)。刚长全胡子的小青年,老觉得自己是一个老大人,老是嘲笑我们幼稚,是小屁孩。我跟他说其实他不也如此?他说要是真这样他宁愿去死。拌嘴都拌不过我们的90后小青年,最后总是会被我们这群小鬼气得无话可说,那样子谁见了都会忍不住的笑。

小青年上课很认真,讲得很仔细。但有些听不懂的小鬼,总说他是讲给自己听,于是小青年会再讲一遍,会问我们:“懂不懂?”同学们便异口同声的回答“不懂”,接下来:“哪里不懂?“全都不懂!”接着全班哈哈哈大笑起来,这便是我们这群小鬼一贯跟小青年的对白。他辛苦的备课,费尽心思的讲课,到头来发呆的一大半,说悄悄话的十几个,倒头睡觉的也好几个,剩下的那几个精英才是全听懂的。不知道他伤不伤心,但只知道小青年从来都没放弃过我们当中的哪一个。同学们听不懂,他就会再讲再讲再讲……

办公室里的老师评价小青年,说:“全办公室就你们的班主任最真实,开心和不开心都写在脸上,从来不刻意去伪装自己。”我觉得这样的他活像个老小孩。小青年生气时也叫人害怕,板着脸,于是课堂出奇的安静。但是不到下课小青年的气便会消了。一下课,又会像走台步似的摇回办公室去了。

记得小青年在我们班大展歌喉是去年的圣诞节。小青年是被逼无奈才唱的。一首陈奕迅的《十年》唱得挺伤感,像是小青年自己曾经的经历“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侯……”很多小鬼给他拍照,他脸上泛着一阵阵红晕,像是刚入门的小媳妇。

……

关于小青年和我们这群小鬼们将如尘封的记忆被存放起来,只是这段回忆将如陈年老酒般历久弥香。

小青年,你一定要永远如此灿烂的微笑着。

窗外,太阳依旧像那个初秋时一样炙烤着大地——后记

安西中学初二:徐锦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