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的书房里挂着这副对联。现在而言,这不仅仅是我的座右铭,书,早已成为我精神上的目标了,我离不开书……

上学之后,我的书包里总有几本作文书,作文书中优美的好词好句,我会用心去细细品味,这不仅开阔了我的视野,而且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现在读小学六年级的我突然间又迷上了四大名着,每天晚上都钻研着,书中那引人入胜的情节把我带入一个又一个的五彩缤纷世界。

在文字中徘徊时,时钟总是无情的飞转,那些纯粹读书的时间在时针和分针的交错间一去不再复返。记得有一次晚上,我向往常一样躺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起了《水浒传》,我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梁山泊一百零八将好汉举着义旗,打着劫富济贫,替天行道的口号,杀遍大江南北,干出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妖术阵法,打打杀杀,一波三折的情形,扣人心弦的故事—一精彩纷呈,我紧张的心情始终不能平静……后来一看时间已经十点多了,我足足在书的海洋里遨游了两个多小时。

我还有一个看书的习惯,就是每个星期天有空的时候,爸爸妈妈都会把我带到北仑宗瑞图书馆里。在书架前挑选一本书,放在桌子上细细品味。这里的看书氛围很浓,图书馆里非常安静,每个小朋友都在静静地看书。我这个十足的“书痴”也自然饶有兴趣地看起了我比较喜欢的书《幽默三国》。书本一页又一页地飞快翻动着,我有越看越想往下看的感觉。我用豺狼般的目光,不放过一个字地仔细扫视着书本的上下左右,贪婪地汲取着这本书的写作灵感和幽默细胞,沉浸在书的世界。我仿佛身临书境,悠悠忽忽地漫游在真实的幽默画面中……

书是奇迹。如果你也想让自己的生命发生奇迹的话,那就去读书再读书。同学们,让我们与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着你我永远同行!

杭州市萧山区靖江街道第二小学六年级:马晶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我的书柜中,有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宾逊漂流记》,这是去年爸爸给我买的。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鲁宾逊,写了他在无人岛上如何度过三年,承受煎熬感冒的痛苦。接着又说到他自己造小木舟来到一座生机勃勃的小岛,在那里生活,自己劳动、种植,一切都是靠自己干活来维持生计。他还救了一个被俘的野人,管他叫“星期五”。在后来,他又拯救了一位船长和几位水手。鲁宾逊出谋划策,带领其他六人夺回了被海盗占据的船,后来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面对困难要迎难而上,而不是知难而退。就像这一本书的主人公,他在生死关头的时候不退缩,毫不畏惧,难道他这一种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吗?说来惭愧,有一次,我做老师布置的作业,碰上了难题。我想:怎么办呢,不会做,要认真做吧,又会耗费玩的时间;不去做吧,又担心老师批评。正当我左右为难之时,突然想起老师说过不会做的可以空几题。一想到这儿,我心中的大石头也放下。于是,我高高兴兴得出去玩拉。读了这本书后,我才知道自己多可耻。

后来,我以此引以为戒,让以后的学习更进一步。

我喜欢上了阅读

在学校,每天中午12:20左右,铃声总会扰乱我们的游戏。大家都得离开操场,回到教室里,开始阅读书目。以前,我可是个“见书愁”。一见到什么《小王子》、《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就头晕眼花,好像感冒了似的!浑身没精神!老师也经常和我说:“好文章离不开平时的阅读!”但是,我始终改不掉不喜阅读这个坏习惯。 谁知,在三年级期末的时候,我却离奇般的爱上了阅读。记得当时,班里流行看《笑猫日记》系列。见同学们人手好多本,天天在阅读时间阅读《笑猫日记》。我心里直痒痒,便向一位比较要好的同学借了一本。一下课,我就翻开这本书一探究竟。只见正文的前一页,有一面“安静!”也许是让我静下心来看书。我试着静下心来,开始阅读。 不知是我静下心里的缘故,还是这本书真正好看的缘故。一天时间,我把它仔仔细细的阅读完了,而且还发现了不少好词句,一些写作文必不可少的过渡句。从此以后,我天天向同学借《笑猫日记》看,天天都能认真读完一本书。慢慢的,我爱上了杨红樱阿姨写的书。 在期末的一次语文模拟考中,由于在前面的内容中消耗了大量的时间,我来不及写作文了。于是,我只好潦草地写了几笔,还以为这次考不好了。可是,在发成绩的那一天,我清清楚楚地看见作文得了满分。而且班主任老师还给老爸发了一条“表扬信”,说我的作文写得极其出色。爸爸常说:“爱看书,不是爱看一本书,而是爱看所有的书。” 不久,我看完了《笑猫日记》,又尝试着去看沈石溪动物小说。暑假里,我看了《和乌鸦做邻居》,又看了《鸟奴》。就这样,我闯入动物世界,又喜欢上了动物小说。另外,我还喜欢上了曹文轩写的书,郑渊洁写的书,孙幼军写的书……我离奇般的爱上了阅读,阅读时间有事干了,我陶醉在了美文里。|||

我的前后左右

一片梅花从我眼前飘落,抬起头,我看见天空中挂满粉红色的眼泪。阳光柔软地躺在我身上,感到温暖的那刻,脑间混乱一片,似乎亿起了什么,关于自己的前世今身,我的前后左右。

已是很悠远的画面,我独自倚在栏杆上凝望天空,她在陌生的校园里向我走来,对我微笑,长发像海藻般在阳光下跳跃,闪闪发光。她说,安,好久不见。那天,天空蓝的干净,阳光也很清澈。所以,我想我永远都不会遗忘。我对她说,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是上天注定的。有些人只能做陌生人,擦肩而过后,忘记彼此;有些人只能做恋人,看上一眼便深深爱上;有些人只适合做朋友,一辈子肝胆相照。 叶,我知道我们是上天注定的朋友,会永远陪伴在彼此的前后左右,从那天你对我微笑说好久不见开始。她打开厚厚的日记本,一笔一画的把这些话记录在她生活里,伴着浓厚的历史味道,随着她的清香,严肃认真的说,一辈子,你记好,我这是有证据的。然后我俩咯咯的笑。

我和叶,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便交织在一起。从知道什么叫情谊开始,便视对方为最珍贵的朋友,幼稚地拿着冰淇淋结拜姐妹。而后分开四年,当彼此已渐渐遗忘时,在同一所学校,同一间教室相遇。陌生人群中,只看到一双留在记忆中的眼睛,目光相视,再次形影不离。像所有的友人一样,我们一起上课,吃饭;一起迟到,罚站;一起走同样的路,做同样的事......只是灵魂间总有他人不可了解的默契。叶和她的母亲发生争执,在电话中吵的不可开交。我不会不动声色的讲笑话,不会用大道理来安抚他人的心灵。原以为叶会同往常一样,静静地爬在桌子上,用长发遮住流泪的脸,用时间和沉默舔胝心灵的伤口。那时,不用我说话,只需倒杯温水或递张纸巾。时间和沉默过后,头发束气时仍是张笑容灿烂的脸。

当我把《告别微安》翻到最后一页才发现叶不见了。甩掉书,我疯狂地奔跑在校园间,呼吸声和心跳声在匆匆而过的时间里越显沉重。平时拥挤窄小的校园,突的感觉宽阔不少。自己真的好马虎,竟不知叶在伤心时会去哪里。心灵和情感猛烈碰撞在一起,让我停止盲目的收寻。闭上眼,让心灵最安静的时刻,我看见了叶。她坐在学校角落的一片空地上,双手环抱着腿,用膝盖托起下巴凝望远方。阳光在一片片蔚蓝中伸展开来,斜照在叶身上,我嗅到了平静孤独的味道。

我轻轻地走到她身后,看她长发微微随风飘动。说。你真的会来。我以为我会孤独的在沉默中死掉。声音安详地让人毛骨悚然。我伸手抱住她,把她的头放在我肩上,说,以后再也不许这样,我再也不会让你这样,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她的目光呆滞的望着我。你忘了?我们是彼此的影子,一直陪伴在彼此的前后左右,我们是有证据的啊。然后她笑,挂满泪水的脸在阳光下,单纯地想一个得到糖果的孩子。 我喜欢看她的笑,让全身溢出暖暖的味道,仿佛看见我们小时侯没头没脑的到处奔跑。我说,叶,我们是上天注定的朋友,我说过的。 为寻找自己的理想,我选择去另一片天空下学习。父母为我办好手续的那天我去找叶。叶一脸天真的对我说,逛街还是打CS?我拉她进洗手间,巨大的梳妆镜反射两张笑容灿烂的脸,紧紧连在一起,我对着镜子里的叶说,如果告诉你,我要离开,你会不会寂寞的流泪?也愣了一下,笑着说,我知道你不会,你不会让我一个人。心突然抽蓄了下,眼睛里似乎有什么东西要落下,我赶快打开水龙头,边用水猛地冲脸边说,叶对不起。我没有尊守曾给过你的诺言,我要走了。叶沉默很久,又突然用力推我出洗手间,说,到书房等我,我要洗澡了。

哗哗的水声从门内响起,像人在哭泣。门外的我早已泪流满面。我想有些话不用说的太坦白。坐在书桌前,阳光在房间里柔和安祥的飞着,我的思绪在脑间横冲直撞。与叶一年的生活,一幕幕在眼前重演,身边飘荡地清香,是叶的味道。我知道明天我们就会一个人,上学,放学,吃饭......不再有人陪伴。泪水又一次淋湿了我的眼睛。我怕看见业那双空洞而深遂的眼,于是我默默离开。 第2天,在铺满星光的午夜,我接到叶的电话。她说,安,我曾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一段话,它说,当一个人在洗澡的时会想着另一个人流泪,那么,那个人她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安,你说过的,我们是上天注定的朋友,我不会忘记的。在诡异的黑夜里隔着电话,我又嗅到了孤独和泪水的味道。我想起叶独自坐在天空下,阳光勾勒出她寂寞的轮廓。心里一阵阵波涛汹涌,是不是我也看到了自己的身影? 有时,我想,我和叶是不是前世也相识为友,在一片梅花从我眼前飘落,抬起头,我看见天空中挂满粉红色的眼泪。阳光柔软地躺在我身上,感到温暖的那刻,脑间混乱一片,似乎亿起了什么,关于自己的前世今身,我的前后左右。

已是很悠远的画面,我独自倚在栏杆上凝望天空,她在陌生的校园里向我走来,对我微笑,长发像海藻般在阳光下跳跃,闪闪发光。她说,安,好久不见。那天,天空蓝的干净,阳光也很清澈。所以,我想我永远都不会遗忘。我对她说,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是上天注定的。有些人只能做陌生人,擦肩而过后,忘记彼此;有些人只能做恋人,看上一眼便深深爱上;有些人只适合做朋友,一辈子肝胆相照。 叶,我知道我们是上天注定的朋友,会永远陪伴在彼此的前后左右,从那天你对我微笑说好久不见开始。她打开厚厚的日记本,一笔一画的把这些话记录在她生活里,伴着浓厚的历史味道,随着她的清香,严肃认真的说,一辈子,你记好,我这是有证据的。然后我俩咯咯的笑。

我和叶,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便交织在一起。从知道什么叫情谊开始,便视对方为最珍贵的朋友,幼稚地拿着冰淇淋结拜姐妹。而后分开四年,当彼此已渐渐遗忘时,在同一所学校,同一间教室相遇。陌生人群中,只看到一双留在记忆中的眼睛,目光相视,再次形影不离。像所有的友人一样,我们一起上课,吃饭;一起迟到,罚站;一起走同样的路,做同样的事......只是灵魂间总有他人不可了解的默契。叶和她的母亲发生争执,在电话中吵的不可开交。我不会不动声色的讲笑话,不会用大道理来安抚他人的心灵。原以为叶会同往常一样,静静地爬在桌子上,用长发遮住流泪的脸,用时间和沉默舔胝心灵的伤口。那时,不用我说话,只需倒杯温水或递张纸巾。时间和沉默过后,头发束气时仍是张笑容灿烂的脸。

当我把《告别微安》翻到最后一页才发现叶不见了。甩掉书,我疯狂地奔跑在校园间,呼吸声和心跳声在匆匆而过的时间里越显沉重。平时拥挤窄小的校园,突的感觉宽阔不少。自己真的好马虎,竟不知叶在伤心时会去哪里。心灵和情感猛烈碰撞在一起,让我停止盲目的收寻。闭上眼,让心灵最安静的时刻,我看见了叶。她坐在学校角落的一片空地上,双手环抱着腿,用膝盖托起下巴凝望远方。阳光在一片片蔚蓝中伸展开来,斜照在叶身上,我嗅到了平静孤独的味道。

我轻轻地走到她身后,看她长发微微随风飘动。说。你真的会来。我以为我会孤独的在沉默中死掉。声音安详地让人毛骨悚然。我伸手抱住她,把她的头放在我肩上,说,以后再也不许这样,我再也不会让你这样,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她的目光呆滞的望着我。你忘了?我们是彼此的影子,一直陪伴在彼此的前后左右,我们是有证据的啊。然后她笑,挂满泪水的脸在阳光下,单纯地想一个得到糖果的孩子。 我喜欢看她的笑,让全身溢出暖暖的味道,仿佛看见我们小时侯没头没脑的到处奔跑。我说,叶,我们是上天注定的朋友,我说过的。 为寻找自己的理想,我选择去另一片天空下学习。父母为我办好手续的那天我去找叶。叶一脸天真的对我说,逛街还是打CS?我拉她进洗手间,巨大的梳妆镜反射两张笑容灿烂的脸,紧紧连在一起,我对着镜子里的叶说,如果告诉你,我要离开,你会不会寂寞的流泪?也愣了一下,笑着说,我知道你不会,你不会让我一个人。心突然抽蓄了下,眼睛里似乎有什么东西要落下,我赶快打开水龙头,边用水猛地冲脸边说,叶对不起。我没有尊守曾给过你的诺言,我要走了。叶沉默很久,又突然用力推我出洗手间,说,到书房等我,我要洗澡了。

哗哗的水声从门内响起,像人在哭泣。门外的我早已泪流满面。我想有些话不用说的太坦白。坐在书桌前,阳光在房间里柔和安祥的飞着,我的思绪在脑间横冲直撞。与叶一年的生活,一幕幕在眼前重演,身边飘荡地清香,是叶的味道。我知道明天我们就会一个人,上学,放学,吃饭......不再有人陪伴。泪水又一次淋湿了我的眼睛。我怕看见业那双空洞而深遂的眼,于是我默默离开。 第2天,在铺满星光的午夜,我接到叶的电话。她说,安,我曾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一段话,它说,当一个人在洗澡的时会想着另一个人流泪,那么,那个人她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安,你说过的,我们是上天注定的朋友,我不会忘记的。在诡异的黑夜里隔着电话,我又嗅到了孤独和泪水的味道。我想起叶独自坐在天空下,阳光勾勒出她寂寞的轮廓。心里一阵阵波涛汹涌,是不是我也看到了自己的身影? 有时,我想,我和叶是不是前世也相识为友,在一片梅花从我眼前飘落,抬起头,我看见天空中挂满粉红色的眼泪。阳光柔软地躺在我身上,感到温暖的那刻,脑间混乱一片,似乎亿起了什么,关于自己的前世今身,我的前后左右。

已是很悠远的画面,我独自倚在栏杆上凝望天空,她在陌生的校园里向我走来,对我微笑,长发像海藻般在阳光下跳跃,闪闪发光。她说,安,好久不见。那天,天空蓝的干净,阳光也很清澈。所以,我想我永远都不会遗忘。我对她说,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是上天注定的。有些人只能做陌生人,擦肩而过后,忘记彼此;有些人只能做恋人,看上一眼便深深爱上;有些人只适合做朋友,一辈子肝胆相照。 叶,我知道我们是上天注定的朋友,会永远陪伴在彼此的前后左右,从那天你对我微笑说好久不见开始。她打开厚厚的日记本,一笔一画的把这些话记录在她生活里,伴着浓厚的历史味道,随着她的清香,严肃认真的说,一辈子,你记好,我这是有证据的。然后我俩咯咯的笑。

我和叶,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便交织在一起。从知道什么叫情谊开始,便视对方为最珍贵的朋友,幼稚地拿着冰淇淋结拜姐妹。而后分开四年,当彼此已渐渐遗忘时,在同一所学校,同一间教室相遇。陌生人群中,只看到一双留在记忆中的眼睛,目光相视,再次形影不离。像所有的友人一样,我们一起上课,吃饭;一起迟到,罚站;一起走同样的路,做同样的事......只是灵魂间总有他人不可了解的默契。叶和她的母亲发生争执,在电话中吵的不可开交。我不会不动声色的讲笑话,不会用大道理来安抚他人的心灵。原以为叶会同往常一样,静静地爬在桌子上,用长发遮住流泪的脸,用时间和沉默舔胝心灵的伤口。那时,不用我说话,只需倒杯温水或递张纸巾。时间和沉默过后,头发束气时仍是张笑容灿烂的脸。

当我把《告别微安》翻到最后一页才发现叶不见了。甩掉书,我疯狂地奔跑在校园间,呼吸声和心跳声在匆匆而过的时间里越显沉重。平时拥挤窄小的校园,突的感觉宽阔不少。自己真的好马虎,竟不知叶在伤心时会去哪里。心灵和情感猛烈碰撞在一起,让我停止盲目的收寻。闭上眼,让心灵最安静的时刻,我看见了叶。她坐在学校角落的一片空地上,双手环抱着腿,用膝盖托起下巴凝望远方。阳光在一片片蔚蓝中伸展开来,斜照在叶身上,我嗅到了平静孤独的味道。

我轻轻地走到她身后,看她长发微微随风飘动。说。你真的会来。我以为我会孤独的在沉默中死掉。声音安详地让人毛骨悚然。我伸手抱住她,把她的头放在我肩上,说,以后再也不许这样,我再也不会让你这样,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她的目光呆滞的望着我。你忘了?我们是彼此的影子,一直陪伴在彼此的前后左右,我们是有证据的啊。然后她笑,挂满泪水的脸在阳光下,单纯地想一个得到糖果的孩子。 我喜欢看她的笑,让全身溢出暖暖的味道,仿佛看见我们小时侯没头没脑的到处奔跑。我说,叶,我们是上天注定的朋友,我说过的。 为寻找自己的理想,我选择去另一片天空下学习。父母为我办好手续的那天我去找叶。叶一脸天真的对我说,逛街还是打CS?我拉她进洗手间,巨大的梳妆镜反射两张笑容灿烂的脸,紧紧连在一起,我对着镜子里的叶说,如果告诉你,我要离开,你会不会寂寞的流泪?也愣了一下,笑着说,我知道你不会,你不会让我一个人。心突然抽蓄了下,眼睛里似乎有什么东西要落下,我赶快打开水龙头,边用水猛地冲脸边说,叶对不起。我没有尊守曾给过你的诺言,我要走了。叶沉默很久,又突然用力推我出洗手间,说,到书房等我,我要洗澡了。

哗哗的水声从门内响起,像人在哭泣。门外的我早已泪流满面。我想有些话不用说的太坦白。坐在书桌前,阳光在房间里柔和安祥的飞着,我的思绪在脑间横冲直撞。与叶一年的生活,一幕幕在眼前重演,身边飘荡地清香,是叶的味道。我知道明天我们就会一个人,上学,放学,吃饭......不再有人陪伴。泪水又一次淋湿了我的眼睛。我怕看见业那双空洞而深遂的眼,于是我默默离开。 第2天,在铺满星光的午夜,我接到叶的电话。她说,安,我曾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一段话,它说,当一个人在洗澡的时会想着另一个人流泪,那么,那个人她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安,你说过的,我们是上天注定的朋友,我不会忘记的。在诡异的黑夜里隔着电话,我又嗅到了孤独和泪水的味道。我想起叶独自坐在天空下,阳光勾勒出她寂寞的轮廓。心里一阵阵波涛汹涌,是不是我也看到了自己的身影? 有时,我想,我和叶是不是前世也相识为友,在一片梅花从我眼前飘落,抬起头,我看见天空中挂满粉红色的眼泪。阳光柔软地躺在我身上,感到温暖的那刻,脑间混乱一片,似乎亿起了什么,关于自己的前世今身,我的前后左右。

已是很悠远的画面,我独自倚在栏杆上凝望天空,她在陌生的校园里向我走来,对我微笑,长发像海藻般在阳光下跳跃,闪闪发光。她说,安,好久不见。那天,天空蓝的干净,阳光也很清澈。所以,我想我永远都不会遗忘。我对她说,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是上天注定的。有些人只能做陌生人,擦肩而过后,忘记彼此;有些人只能做恋人,看上一眼便深深爱上;有些人只适合做朋友,一辈子肝胆相照。 叶,我知道我们是上天注定的朋友,会永远陪伴在彼此的前后左右,从那天你对我微笑说好久不见开始。她打开厚厚的日记本,一笔一画的把这些话记录在她生活里,伴着浓厚的历史味道,随着她的清香,严肃认真的说,一辈子,你记好,我这是有证据的。然后我俩咯咯的笑。

我和叶,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便交织在一起。从知道什么叫情谊开始,便视对方为最珍贵的朋友,幼稚地拿着冰淇淋结拜姐妹。而后分开四年,当彼此已渐渐遗忘时,在同一所学校,同一间教室相遇。陌生人群中,只看到一双留在记忆中的眼睛,目光相视,再次形影不离。像所有的友人一样,我们一起上课,吃饭;一起迟到,罚站;一起走同样的路,做同样的事......只是灵魂间总有他人不可了解的默契。叶和她的母亲发生争执,在电话中吵的不可开交。我不会不动声色的讲笑话,不会用大道理来安抚他人的心灵。原以为叶会同往常一样,静静地爬在桌子上,用长发遮住流泪的脸,用时间和沉默舔胝心灵的伤口。那时,不用我说话,只需倒杯温水或递张纸巾。时间和沉默过后,头发束气时仍是张笑容灿烂的脸。

当我把《告别微安》翻到最后一页才发现叶不见了。甩掉书,我疯狂地奔跑在校园间,呼吸声和心跳声在匆匆而过的时间里越显沉重。平时拥挤窄小的校园,突的感觉宽阔不少。自己真的好马虎,竟不知叶在伤心时会去哪里。心灵和情感猛烈碰撞在一起,让我停止盲目的收寻。闭上眼,让心灵最安静的时刻,我看见了叶。她坐在学校角落的一片空地上,双手环抱着腿,用膝盖托起下巴凝望远方。阳光在一片片蔚蓝中伸展开来,斜照在叶身上,我嗅到了平静孤独的味道。

我轻轻地走到她身后,看她长发微微随风飘动。说。你真的会来。我以为我会孤独的在沉默中死掉。声音安详地让人毛骨悚然。我伸手抱住她,把她的头放在我肩上,说,以后再也不许这样,我再也不会让你这样,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她的目光呆滞的望着我。你忘了?我们是彼此的影子,一直陪伴在彼此的前后左右,我们是有证据的啊。然后她笑,挂满泪水的脸在阳光下,单纯地想一个得到糖果的孩子。 我喜欢看她的笑,让全身溢出暖暖的味道,仿佛看见我们小时侯没头没脑的到处奔跑。我说,叶,我们是上天注定的朋友,我说过的。 为寻找自己的理想,我选择去另一片天空下学习。父母为我办好手续的那天我去找叶。叶一脸天真的对我说,逛街还是打CS?我拉她进洗手间,巨大的梳妆镜反射两张笑容灿烂的脸,紧紧连在一起,我对着镜子里的叶说,如果告诉你,我要离开,你会不会寂寞的流泪?也愣了一下,笑着说,我知道你不会,你不会让我一个人。心突然抽蓄了下,眼睛里似乎有什么东西要落下,我赶快打开水龙头,边用水猛地冲脸边说,叶对不起。我没有尊守曾给过你的诺言,我要走了。叶沉默很久,又突然用力推我出洗手间,说,到书房等我,我要洗澡了。

哗哗的水声从门内响起,像人在哭泣。门外的我早已泪流满面。我想有些话不用说的太坦白。坐在书桌前,阳光在房间里柔和安祥的飞着,我的思绪在脑间横冲直撞。与叶一年的生活,一幕幕在眼前重演,身边飘荡地清香,是叶的味道。我知道明天我们就会一个人,上学,放学,吃饭......不再有人陪伴。泪水又一次淋湿了我的眼睛。我怕看见业那双空洞而深遂的眼,于是我默默离开。 第2天,在铺满星光的午夜,我接到叶的电话。她说,安,我曾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一段话,它说,当一个人在洗澡的时会想着另一个人流泪,那么,那个人她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安,你说过的,我们是上天注定的朋友,我不会忘记的。在诡异的黑夜里隔着电话,我又嗅到了孤独和泪水的味道。我想起叶独自坐在天空下,阳光勾勒出她寂寞的轮廓。心里一阵阵波涛汹涌,是不是我也看到了自己的身影? 有时,我想,我和叶是不是前世也相识为友,在一片梅花从我眼前飘落,抬起头,我看见天空中挂满粉红色的眼泪。阳光柔软地躺在我身上,感到温暖的那刻,脑间混乱一片,似乎亿起了什么,关于自己的前世今身,我的前后左右。

已是很悠远的画面,我独自倚在栏杆上凝望天空,她在陌生的校园里向我走来,对我微笑,长发像海藻般在阳光下跳跃,闪闪发光。她说,安,好久不见。那天,天空蓝的干净,阳光也很清澈。所以,我想我永远都不会遗忘。我对她说,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是上天注定的。有些人只能做陌生人,擦肩而过后,忘记彼此;有些人只能做恋人,看上一眼便深深爱上;有些人只适合做朋友,一辈子肝胆相照。 叶,我知道我们是上天注定的朋友,会永远陪伴在彼此的前后左右,从那天你对我微笑说好久不见开始。她打开厚厚的日记本,一笔一画的把这些话记录在她生活里,伴着浓厚的历史味道,随着她的清香,严肃认真的说,一辈子,你记好,我这是有证据的。然后我俩咯咯的笑。

我和叶,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便交织在一起。从知道什么叫情谊开始,便视对方为最珍贵的朋友,幼稚地拿着冰淇淋结拜姐妹。而后分开四年,当彼此已渐渐遗忘时,在同一所学校,同一间教室相遇。陌生人群中,只看到一双留在记忆中的眼睛,目光相视,再次形影不离。像所有的友人一样,我们一起上课,吃饭;一起迟到,罚站;一起走同样的路,做同样的事......只是灵魂间总有他人不可了解的默契。叶和她的母亲发生争执,在电话中吵的不可开交。我不会不动声色的讲笑话,不会用大道理来安抚他人的心灵。原以为叶会同往常一样,静静地爬在桌子上,用长发遮住流泪的脸,用时间和沉默舔胝心灵的伤口。那时,不用我说话,只需倒杯温水或递张纸巾。时间和沉默过后,头发束气时仍是张笑容灿烂的脸。

当我把《告别微安》翻到最后一页才发现叶不见了。甩掉书,我疯狂地奔跑在校园间,呼吸声和心跳声在匆匆而过的时间里越显沉重。平时拥挤窄小的校园,突的感觉宽阔不少。自己真的好马虎,竟不知叶在伤心时会去哪里。心灵和情感猛烈碰撞在一起,让我停止盲目的收寻。闭上眼,让心灵最安静的时刻,我看见了叶。她坐在学校角落的一片空地上,双手环抱着腿,用膝盖托起下巴凝望远方。阳光在一片片蔚蓝中伸展开来,斜照在叶身上,我嗅到了平静孤独的味道。

我轻轻地走到她身后,看她长发微微随风飘动。说。你真的会来。我以为我会孤独的在沉默中死掉。声音安详地让人毛骨悚然。我伸手抱住她,把她的头放在我肩上,说,以后再也不许这样,我再也不会让你这样,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她的目光呆滞的望着我。你忘了?我们是彼此的影子,一直陪伴在彼此的前后左右,我们是有证据的啊。然后她笑,挂满泪水的脸在阳光下,单纯地想一个得到糖果的孩子。 我喜欢看她的笑,让全身溢出暖暖的味道,仿佛看见我们小时侯没头没脑的到处奔跑。我说,叶,我们是上天注定的朋友,我说过的。 为寻找自己的理想,我选择去另一片天空下学习。父母为我办好手续的那天我去找叶。叶一脸天真的对我说,逛街还是打CS?我拉她进洗手间,巨大的梳妆镜反射两张笑容灿烂的脸,紧紧连在一起,我对着镜子里的叶说,如果告诉你,我要离开,你会不会寂寞的流泪?也愣了一下,笑着说,我知道你不会,你不会让我一个人。心突然抽蓄了下,眼睛里似乎有什么东西要落下,我赶快打开水龙头,边用水猛地冲脸边说,叶对不起。我没有尊守曾给过你的诺言,我要走了。叶沉默很久,又突然用力推我出洗手间,说,到书房等我,我要洗澡了。

哗哗的水声从门内响起,像人在哭泣。门外的我早已泪流满面。我想有些话不用说的太坦白。坐在书桌前,阳光在房间里柔和安祥的飞着,我的思绪在脑间横冲直撞。与叶一年的生活,一幕幕在眼前重演,身边飘荡地清香,是叶的味道。我知道明天我们就会一个人,上学,放学,吃饭......不再有人陪伴。泪水又一次淋湿了我的眼睛。我怕看见业那双空洞而深遂的眼,于是我默默离开。 第2天,在铺满星光的午夜,我接到叶的电话。她说,安,我曾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一段话,它说,当一个人在洗澡的时会想着另一个人流泪,那么,那个人她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安,你说过的,我们是上天注定的朋友,我不会忘记的。在诡异的黑夜里隔着电话,我又嗅到了孤独和泪水的味道。我想起叶独自坐在天空下,阳光勾勒出她寂寞的轮廓。心里一阵阵波涛汹涌,是不是我也看到了自己的身影? 有时,我想,我和叶是不是前世也相识为友,在一片梅花从我眼前飘落,抬起头,我看见天空中挂满粉红色的眼泪。阳光柔软地躺在我身上,感到温暖的那刻,脑间混乱一片,似乎亿起了什么,关于自己的前世今身,我的前后左右。

已是很悠远的画面,我独自倚在栏杆上凝望天空,她在陌生的校园里向我走来,对我微笑,长发像海藻般在阳光下跳跃,闪闪发光。她说,安,好久不见。那天,天空蓝的干净,阳光也很清澈。所以,我想我永远都不会遗忘。我对她说,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是上天注定的。有些人只能做陌生人,擦肩而过后,忘记彼此;有些人只能做恋人,看上一眼便深深爱上;有些人只适合做朋友,一辈子肝胆相照。 叶,我知道我们是上天注定的朋友,会永远陪伴在彼此的前后左右,从那天你对我微笑说好久不见开始。她打开厚厚的日记本,一笔一画的把这些话记录在她生活里,伴着浓厚的历史味道,随着她的清香,严肃认真的说,一辈子,你记好,我这是有证据的。然后我俩咯咯的笑。

我和叶,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便交织在一起。从知道什么叫情谊开始,便视对方为最珍贵的朋友,幼稚地拿着冰淇淋结拜姐妹。而后分开四年,当彼此已渐渐遗忘时,在同一所学校,同一间教室相遇。陌生人群中,只看到一双留在记忆中的眼睛,目光相视,再次形影不离。像所有的友人一样,我们一起上课,吃饭;一起迟到,罚站;一起走同样的路,做同样的事......只是灵魂间总有他人不可了解的默契。叶和她的母亲发生争执,在电话中吵的不可开交。我不会不动声色的讲笑话,不会用大道理来安抚他人的心灵。原以为叶会同往常一样,静静地爬在桌子上,用长发遮住流泪的脸,用时间和沉默舔胝心灵的伤口。那时,不用我说话,只需倒杯温水或递张纸巾。时间和沉默过后,头发束气时仍是张笑容灿烂的脸。

当我把《告别微安》翻到最后一页才发现叶不见了。甩掉书,我疯狂地奔跑在校园间,呼吸声和心跳声在匆匆而过的时间里越显沉重。平时拥挤窄小的校园,突的感觉宽阔不少。自己真的好马虎,竟不知叶在伤心时会去哪里。心灵和情感猛烈碰撞在一起,让我停止盲目的收寻。闭上眼,让心灵最安静的时刻,我看见了叶。她坐在学校角落的一片空地上,双手环抱着腿,用膝盖托起下巴凝望远方。阳光在一片片蔚蓝中伸展开来,斜照在叶身上,我嗅到了平静孤独的味道。

我轻轻地走到她身后,看她长发微微随风飘动。说。你真的会来。我以为我会孤独的在沉默中死掉。声音安详地让人毛骨悚然。我伸手抱住她,把她的头放在我肩上,说,以后再也不许这样,我再也不会让你这样,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她的目光呆滞的望着我。你忘了?我们是彼此的影子,一直陪伴在彼此的前后左右,我们是有证据的啊。然后她笑,挂满泪水的脸在阳光下,单纯地想一个得到糖果的孩子。 我喜欢看她的笑,让全身溢出暖暖的味道,仿佛看见我们小时侯没头没脑的到处奔跑。我说,叶,我们是上天注定的朋友,我说过的。 为寻找自己的理想,我选择去另一片天空下学习。父母为我办好手续的那天我去找叶。叶一脸天真的对我说,逛街还是打CS?我拉她进洗手间,巨大的梳妆镜反射两张笑容灿烂的脸,紧紧连在一起,我对着镜子里的叶说,如果告诉你,我要离开,你会不会寂寞的流泪?也愣了一下,笑着说,我知道你不会,你不会让我一个人。心突然抽蓄了下,眼睛里似乎有什么东西要落下,我赶快打开水龙头,边用水猛地冲脸边说,叶对不起。我没有尊守曾给过你的诺言,我要走了。叶沉默很久,又突然用力推我出洗手间,说,到书房等我,我要洗澡了。

哗哗的水声从门内响起,像人在哭泣。门外的我早已泪流满面。我想有些话不用说的太坦白。坐在书桌前,阳光在房间里柔和安祥的飞着,我的思绪在脑间横冲直撞。与叶一年的生活,一幕幕在眼前重演,身边飘荡地清香,是叶的味道。我知道明天我们就会一个人,上学,放学,吃饭......不再有人陪伴。泪水又一次淋湿了我的眼睛。我怕看见业那双空洞而深遂的眼,于是我默默离开。 第2天,在铺满星光的午夜,我接到叶的电话。她说,安,我曾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一段话,它说,当一个人在洗澡的时会想着另一个人流泪,那么,那个人她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安,你说过的,我们是上天注定的朋友,我不会忘记的。在诡异的黑夜里隔着电话,我又嗅到了孤独和泪水的味道。我想起叶独自坐在天空下,阳光勾勒出她寂寞的轮廓。心里一阵阵波涛汹涌,是不是我也看到了自己的身影? 有时,我想,我和叶是不是前世也相识为友,在一片梅花从我眼前飘落,抬起头,我看见天空中挂满粉红色的眼泪。阳光柔软地躺在我身上,感到温暖的那刻,脑间混乱一片,似乎亿起了什么,关于自己的前世今身,我的前后左右。

已是很悠远的画面,我独自倚在栏杆上凝望天空,她在陌生的校园里向我走来,对我微笑,长发像海藻般在阳光下跳跃,闪闪发光。她说,安,好久不见。那天,天空蓝的干净,阳光也很清澈。所以,我想我永远都不会遗忘。我对她说,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是上天注定的。有些人只能做陌生人,擦肩而过后,忘记彼此;有些人只能做恋人,看上一眼便深深爱上;有些人只适合做朋友,一辈子肝胆相照。 叶,我知道我们是上天注定的朋友,会永远陪伴在彼此的前后左右,从那天你对我微笑说好久不见开始。她打开厚厚的日记本,一笔一画的把这些话记录在她生活里,伴着浓厚的历史味道,随着她的清香,严肃认真的说,一辈子,你记好,我这是有证据的。然后我俩咯咯的笑。

我和叶,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便交织在一起。从知道什么叫情谊开始,便视对方为最珍贵的朋友,幼稚地拿着冰淇淋结拜姐妹。而后分开四年,当彼此已渐渐遗忘时,在同一所学校,同一间教室相遇。陌生人群中,只看到一双留在记忆中的眼睛,目光相视,再次形影不离。像所有的友人一样,我们一起上课,吃饭;一起迟到,罚站;一起走同样的路,做同样的事......只是灵魂间总有他人不可了解的默契。叶和她的母亲发生争执,在电话中吵的不可开交。我不会不动声色的讲笑话,不会用大道理来安抚他人的心灵。原以为叶会同往常一样,静静地爬在桌子上,用长发遮住流泪的脸,用时间和沉默舔胝心灵的伤口。那时,不用我说话,只需倒杯温水或递张纸巾。时间和沉默过后,头发束气时仍是张笑容灿烂的脸。

当我把《告别微安》翻到最后一页才发现叶不见了。甩掉书,我疯狂地奔跑在校园间,呼吸声和心跳声在匆匆而过的时间里越显沉重。平时拥挤窄小的校园,突的感觉宽阔不少。自己真的好马虎,竟不知叶在伤心时会去哪里。心灵和情感猛烈碰撞在一起,让我停止盲目的收寻。闭上眼,让心灵最安静的时刻,我看见了叶。她坐在学校角落的一片空地上,双手环抱着腿,用膝盖托起下巴凝望远方。阳光在一片片蔚蓝中伸展开来,斜照在叶身上,我嗅到了平静孤独的味道。

我轻轻地走到她身后,看她长发微微随风飘动。说。你真的会来。我以为我会孤独的在沉默中死掉。声音安详地让人毛骨悚然。我伸手抱住她,把她的头放在我肩上,说,以后再也不许这样,我再也不会让你这样,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她的目光呆滞的望着我。你忘了?我们是彼此的影子,一直陪伴在彼此的前后左右,我们是有证据的啊。然后她笑,挂满泪水的脸在阳光下,单纯地想一个得到糖果的孩子。 我喜欢看她的笑,让全身溢出暖暖的味道,仿佛看见我们小时侯没头没脑的到处奔跑。我说,叶,我们是上天注定的朋友,我说过的。 为寻找自己的理想,我选择去另一片天空下学习。父母为我办好手续的那天我去找叶。叶一脸天真的对我说,逛街还是打CS?我拉她进洗手间,巨大的梳妆镜反射两张笑容灿烂的脸,紧紧连在一起,我对着镜子里的叶说,如果告诉你,我要离开,你会不会寂寞的流泪?也愣了一下,笑着说,我知道你不会,你不会让我一个人。心突然抽蓄了下,眼睛里似乎有什么东西要落下,我赶快打开水龙头,边用水猛地冲脸边说,叶对不起。我没有尊守曾给过你的诺言,我要走了。叶沉默很久,又突然用力推我出洗手间,说,到书房等我,我要洗澡了。

哗哗的水声从门内响起,像人在哭泣。门外的我早已泪流满面。我想有些话不用说的太坦白。坐在书桌前,阳光在房间里柔和安祥的飞着,我的思绪在脑间横冲直撞。与叶一年的生活,一幕幕在眼前重演,身边飘荡地清香,是叶的味道。我知道明天我们就会一个人,上学,放学,吃饭......不再有人陪伴。泪水又一次淋湿了我的眼睛。我怕看见业那双空洞而深遂的眼,于是我默默离开。 第2天,在铺满星光的午夜,我接到叶的电话。她说,安,我曾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一段话,它说,当一个人在洗澡的时会想着另一个人流泪,那么,那个人她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安,你说过的,我们是上天注定的朋友,我不会忘记的。在诡异的黑夜里隔着电话,我又嗅到了孤独和泪水的味道。我想起叶独自坐在天空下,阳光勾勒出她寂寞的轮廓。心里一阵阵波涛汹涌,是不是我也看到了自己的身影? 有时,我想,我和叶是不是前世也相识为友,在

一个调皮活泼的我

身材1米3左右.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文静的时候如同一个哑巴,一声不吭;活泼的时候如同孙悟空,调皮捣蛋.这就是我.

我在班上是中队委,非常爱笑,因为笑能变漂亮嘛,嘻嘻.我是个叼蛮的小丫头,动不动就大声叫来对付男生.而且,我还经常与男生大抄大闹,是个实足的"假小子".

我爱好很广泛,什么唱歌、画画、主持......我都喜欢.我最喜欢的就是看书了,最快5分钟,最慢嘛2小时,怎么样.我每天都要看很多书,不管作业有多少,我都要看3本书以上,我还算是个书迷吧.

我很臭美,一到夏天,我就让妈妈给我买公主裙,然后在镜子面前转来转去,好象自己成了真的公主一样.

我喜欢这种个性的自己,希望大家也喜欢我!

给大家介绍一本书

在我的小书柜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有《海伦.凯勒传》;有《十万个为什么》;有《格林童话》;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等,而我最喜欢的就数《平凡的世界》。

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作者在近十年间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划了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铜城除过河南人之外,从北方黄土高原和南方平原地区贫困县漫流来的乡民也是它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从有了煤炭业,这里就成了中国西部的阿拉斯加,吸引来无数寻找生活出路的人。在这个口音五花八门的“联合国”里,由于河南人最多,因此公众交际语言一般都用河南话。在铜城生活的各地人,都能操几句河南腔,哼几句嗯嗯啊啊的豫剧。 这城市四周全是山梁土峁。山上石多土薄,不宜耕作,农业人口远比不上黄土高原腹地稠密,更不要说和拥挤不堪的中部平原相比了。因为事农者甚微,加之此地又不缺乏燃料,这些山山峁峁竟然长起了茂密的柴草,甚至还有一些树木梢林,显得比黄土高原其它地方更有风光。每当入秋之时,有些山上红叶如火,花团锦簇般夺人眼目…… 山梁土峁间,由于地层深处挖掘过甚而形成空洞,地表时有下陷,令人触目惊心的大裂缝往往撕破了几架山梁,甚至大冒顶造成整座大山崩塌陷落,引起周围里氏三级左右的地震。大山以北一二百华里处就是黄河,它带着成千上万吨泥沙沉重地喘息着淌向东方…… 城市在这条狭长的山沟里只能摆下一条主街。那商店铺面,楼房街舍,就沿着这条蜿蜒曲折的街道,沿着铁路两侧,沿着那条平时流量不大的七水河,鳞次栉比,层层叠叠,密集如蜂房蚁巢,由南到北铺排了足有十华里长。 火车站位于城市中心。一幢长方形的候车室涂成黄色,在这座沾灰染黑的城市里显得富丽堂皇。除过南郊军民两用的飞机场,火车站不大的广场也许是市内最为开阔的地方了。 火车从这里向南,穿越绿色的中部平原,五六个小时就可以抵达省城。而向西,向东,向北,都有公路伸出,一直可以通往邻近几个省份。这个火车站每天上下午分别和省城对开两趟快慢客车,其余就全都是运煤车了。 从陇海铁路岔出来的这条支线,它的最后一节铁轨并没有在这个车站终止。这钢铁阶梯又在这里岔出两股,一路爬坡穿洞,沿途串起了东西两面二十多个矿区。 外地人提起铜城,都知道这是个出煤的地方,因此想象这城市大概到处都堆满了煤。其实,铜城边上只有一两个产量很小的煤矿,其余的大矿都在东西两面那些山沟里。 当你沿着铁路支线拐进这些山沟,便会知道那里有着多么庞大的世界。这些相距只有十来里路的煤矿,每个矿区都有上万名工人,连同他们的家属,几乎都超过了一个山区县城的规模。密集的人口,密集的房屋,高耸的井架,隆隆的机声,喧嚣的声浪,简直使人难以置信这些小小的山沟山湾,怎么能承载了如此大的负荷?

我给大家介绍的这本书,是一本不错的书。它能带你走向另一条充满韵味的文学通道 ,为你打开一扇充满乐趣的大门,让你步入一个全新的世界

我是仙界的小二(一)

我叫风云天,是个刚上初中的女孩,我很喜欢我的名字,很有古典味道,虽然有些男性化。

我只是个平凡、胆小、文静的女孩,我从没想过穿越和反穿越,而且是几个不同的时空。

有一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背上书包,去上学。

路上的小巷子里,一个高大的彪悍蒙面女冲出来,老天保佑,不是黑社会!

蒙面女对我说:“你就是风云天?”

“嗯......呃....哦,对,就是我。”我被蒙面女的酷劲儿吓到了。

“风云天,”他沉思着,“我是天庭工作人员,你在我们的人类排行榜里,是个从未做过坏事的,少有的人。所以,我们交给你任务——穿越时空,拯救几个人,并且与其一起在现代生活三年,克服重重困难。”

哎呀妈呀!我也能穿越?还可以冒险?我确实没做过坏事,从小到大,不出众但绝对安分守己——一岁不哭也不闹,两岁从不哇哇叫,三岁见人就就微笑,五岁还得过小红花,七岁还当过班长。我正在自我陶醉之中,父母、老师的声音响在耳畔。

看出我的心思,蒙面女说:“当你回来后,你将自动跳过这几年,成长到25岁,开始工作,并带领你所拯救的人在现代掩人耳目的工作生活,这是你的主要任务,不会十分艰险。”

蒙面女递给我一个名单:

南北朝——花木兰

虚幻空间——阿瓦国 朵娜公主、赛琳娜公主

南唐——李煜

“那我先去哪里?”

“直接去天庭秘密基地。”

我随着一阵风,来到一片小竹林里,里面有四个人,打扮各异,看样子不需要解释,没有来得及说什么,我们又随着风来到一个熟悉又陌生的现代房屋。

这时候,我们才互相审视起来。

首先打破沉默的,是一个小麦色肌肤、高挑身材、28岁左右、洋溢着健康美、穿着古装的女子:“我叫花木兰。”就这样一句话,我已听到唯一的男子的赞叹声。

“朕....我叫李煜。”一个目带忧郁的白净男子说,大概三十岁左右。

一个穿着公主裙的粉发少女说:“我叫朵娜,这是我姐姐赛琳娜,我们是梦幻时代的阿瓦国的公主。”她指指身边紫发少女。

估计她们不是人族,而且来自架空时代。

我什么也没说,因为蒙面女再次出现了:“你已经25岁了,明天得去工作,先换件装备吧!”

她将我领到一间白色卧室,指指衣柜:里面有几件衣服,你们先换上。”

我看了看衣柜上的镜子:我果然长大了,眉目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是扩大版。

我打开衣柜,拿出一件白色西装、一条白色铅笔裤、一件蓝色衬衫换上。

蒙面女已经出去为四位来客介绍房间了。

我拿出一套米黄运动装让花木兰穿上。

又拿出一粉一紫两件公主裙让两位货真价实的公主穿上。

李煜则穿上一件很有文化气质的衬衫。

变身成功!

“ 我们去逛街吧!”朵娜说。

实在不知道干什么 ,让他们见识见识也好。

我们来到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方。

“我想看看——这里的诗。”他称现代为“这里”,说明他还是怀念以往的。

我们去了一家小书屋,给他买了《艾青诗选》、《徐志摩诗选》等五本书。

我带着四人行来到小吃街,我们这里是一个嗜好麻辣的城市,我领着他们吃了许多特色小吃,只花了30元,却吃得我们四个人饱饱的,我们这些皇帝、女英雄、公主(当然我只是个小白领+中学生的结合体)在饮食方面上并不费钱。

吃完了饭,得买点日用品、换洗衣服,蒙面女只给了我800元,身上有200元,还得坚持一个月,我才能得到工资。

我给自己买了一套休闲装,给木兰姐买了一套西装、一套运动装、一件T桖、一条牛仔裤,给两位公主各买了3件连衣裙、一件卡通T桖,一条超短裙,给李煜买了几件衬衫。

虽然衣服都很凑合,还打了折,但也用去了500元。

只剩470元了。

我准备回家了,路上经过我那时的中学,同学们刚好下晚自习,哈,同学们都成小屁孩了。

我看见三个同学向我走来——班长宏、好友盈、仇人萧,我让四位在一旁等着,自己迎面走了过去。

该说什么?

“同学,你看见我——妹妹风云天了吗?”我问班长。

他脸上掠过一种熟悉,说:“她没来。”

盈凑过来,问:“你是她姐,我是她死党,盈,不过没听她说有个姐呀,不过你和她真像。”

我叫风云天,是个刚上初中的女孩,我很喜欢我的名字,很有古典味道,虽然有些男性化。

我只是个平凡、胆小、文静的女孩,我从没想过穿越和反穿越,而且是几个不同的时空。

有一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背上书包,去上学。

路上的小巷子里,一个高大的彪悍蒙面女冲出来,老天保佑,不是黑社会!

蒙面女对我说:“你就是风云天?”

“嗯......呃....哦,对,就是我。”我被蒙面女的酷劲儿吓到了。

“风云天,”他沉思着,“我是天庭工作人员,你在我们的人类排行榜里,是个从未做过坏事的,少有的人。所以,我们交给你任务——穿越时空,拯救几个人,并且与其一起在现代生活三年,克服重重困难。”

哎呀妈呀!我也能穿越?还可以冒险?我确实没做过坏事,从小到大,不出众但绝对安分守己——一岁不哭也不闹,两岁从不哇哇叫,三岁见人就就微笑,五岁还得过小红花,七岁还当过班长。我正在自我陶醉之中,父母、老师的声音响在耳畔。

看出我的心思,蒙面女说:“当你回来后,你将自动跳过这几年,成长到25岁,开始工作,并带领你所拯救的人在现代掩人耳目的工作生活,这是你的主要任务,不会十分艰险。”

蒙面女递给我一个名单:

南北朝——花木兰

虚幻空间——阿瓦国 朵娜公主、赛琳娜公主

南唐——李煜

“那我先去哪里?”

“直接去天庭秘密基地。”

我随着一阵风,来到一片小竹林里,里面有四个人,打扮各异,看样子不需要解释,没有来得及说什么,我们又随着风来到一个熟悉又陌生的现代房屋。

这时候,我们才互相审视起来。

首先打破沉默的,是一个小麦色肌肤、高挑身材、28岁左右、洋溢着健康美、穿着古装的女子:“我叫花木兰。”就这样一句话,我已听到唯一的男子的赞叹声。

“朕....我叫李煜。”一个目带忧郁的白净男子说,大概三十岁左右。

一个穿着公主裙的粉发少女说:“我叫朵娜,这是我姐姐赛琳娜,我们是梦幻时代的阿瓦国的公主。”她指指身边紫发少女。

估计她们不是人族,而且来自架空时代。

我什么也没说,因为蒙面女再次出现了:“你已经25岁了,明天得去工作,先换件装备吧!”

她将我领到一间白色卧室,指指衣柜:里面有几件衣服,你们先换上。”

我看了看衣柜上的镜子:我果然长大了,眉目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是扩大版。

我打开衣柜,拿出一件白色西装、一条白色铅笔裤、一件蓝色衬衫换上。

蒙面女已经出去为四位来客介绍房间了。

我拿出一套米黄运动装让花木兰穿上。

又拿出一粉一紫两件公主裙让两位货真价实的公主穿上。

李煜则穿上一件很有文化气质的衬衫。

变身成功!

“ 我们去逛街吧!”朵娜说。

实在不知道干什么 ,让他们见识见识也好。

我们来到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方。

“我想看看——这里的诗。”他称现代为“这里”,说明他还是怀念以往的。

我们去了一家小书屋,给他买了《艾青诗选》、《徐志摩诗选》等五本书。

我带着四人行来到小吃街,我们这里是一个嗜好麻辣的城市,我领着他们吃了许多特色小吃,只花了30元,却吃得我们四个人饱饱的,我们这些皇帝、女英雄、公主(当然我只是个小白领+中学生的结合体)在饮食方面上并不费钱。

吃完了饭,得买点日用品、换洗衣服,蒙面女只给了我800元,身上有200元,还得坚持一个月,我才能得到工资。

我给自己买了一套休闲装,给木兰姐买了一套西装、一套运动装、一件T桖、一条牛仔裤,给两位公主各买了3件连衣裙、一件卡通T桖,一条超短裙,给李煜买了几件衬衫。

虽然衣服都很凑合,还打了折,但也用去了500元。

只剩470元了。

我准备回家了,路上经过我那时的中学,同学们刚好下晚自习,哈,同学们都成小屁孩了。

我看见三个同学向我走来——班长宏、好友盈、仇人萧,我让四位在一旁等着,自己迎面走了过去。

该说什么?

“同学,你看见我——妹妹风云天了吗?”我问班长。

他脸上掠过一种熟悉,说:“她没来。”

盈凑过来,问:“你是她姐,我是她死党,盈,不过没听她说有个姐呀,不过你和她真像。”

我叫风云天,是个刚上初中的女孩,我很喜欢我的名字,很有古典味道,虽然有些男性化。

我只是个平凡、胆小、文静的女孩,我从没想过穿越和反穿越,而且是几个不同的时空。

有一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背上书包,去上学。

路上的小巷子里,一个高大的彪悍蒙面女冲出来,老天保佑,不是黑社会!

蒙面女对我说:“你就是风云天?”

“嗯......呃....哦,对,就是我。”我被蒙面女的酷劲儿吓到了。

“风云天,”他沉思着,“我是天庭工作人员,你在我们的人类排行榜里,是个从未做过坏事的,少有的人。所以,我们交给你任务——穿越时空,拯救几个人,并且与其一起在现代生活三年,克服重重困难。”

哎呀妈呀!我也能穿越?还可以冒险?我确实没做过坏事,从小到大,不出众但绝对安分守己——一岁不哭也不闹,两岁从不哇哇叫,三岁见人就就微笑,五岁还得过小红花,七岁还当过班长。我正在自我陶醉之中,父母、老师的声音响在耳畔。

看出我的心思,蒙面女说:“当你回来后,你将自动跳过这几年,成长到25岁,开始工作,并带领你所拯救的人在现代掩人耳目的工作生活,这是你的主要任务,不会十分艰险。”

蒙面女递给我一个名单:

南北朝——花木兰

虚幻空间——阿瓦国 朵娜公主、赛琳娜公主

南唐——李煜

“那我先去哪里?”

“直接去天庭秘密基地。”

我随着一阵风,来到一片小竹林里,里面有四个人,打扮各异,看样子不需要解释,没有来得及说什么,我们又随着风来到一个熟悉又陌生的现代房屋。

这时候,我们才互相审视起来。

首先打破沉默的,是一个小麦色肌肤、高挑身材、28岁左右、洋溢着健康美、穿着古装的女子:“我叫花木兰。”就这样一句话,我已听到唯一的男子的赞叹声。

“朕....我叫李煜。”一个目带忧郁的白净男子说,大概三十岁左右。

一个穿着公主裙的粉发少女说:“我叫朵娜,这是我姐姐赛琳娜,我们是梦幻时代的阿瓦国的公主。”她指指身边紫发少女。

估计她们不是人族,而且来自架空时代。

我什么也没说,因为蒙面女再次出现了:“你已经25岁了,明天得去工作,先换件装备吧!”

她将我领到一间白色卧室,指指衣柜:里面有几件衣服,你们先换上。”

我看了看衣柜上的镜子:我果然长大了,眉目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是扩大版。

我打开衣柜,拿出一件白色西装、一条白色铅笔裤、一件蓝色衬衫换上。

蒙面女已经出去为四位来客介绍房间了。

我拿出一套米黄运动装让花木兰穿上。

又拿出一粉一紫两件公主裙让两位货真价实的公主穿上。

李煜则穿上一件很有文化气质的衬衫。

变身成功!

“ 我们去逛街吧!”朵娜说。

实在不知道干什么 ,让他们见识见识也好。

我们来到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方。

“我想看看——这里的诗。”他称现代为“这里”,说明他还是怀念以往的。

我们去了一家小书屋,给他买了《艾青诗选》、《徐志摩诗选》等五本书。

我带着四人行来到小吃街,我们这里是一个嗜好麻辣的城市,我领着他们吃了许多特色小吃,只花了30元,却吃得我们四个人饱饱的,我们这些皇帝、女英雄、公主(当然我只是个小白领+中学生的结合体)在饮食方面上并不费钱。

吃完了饭,得买点日用品、换洗衣服,蒙面女只给了我800元,身上有200元,还得坚持一个月,我才能得到工资。

我给自己买了一套休闲装,给木兰姐买了一套西装、一套运动装、一件T桖、一条牛仔裤,给两位公主各买了3件连衣裙、一件卡通T桖,一条超短裙,给李煜买了几件衬衫。

虽然衣服都很凑合,还打了折,但也用去了500元。

只剩470元了。

我准备回家了,路上经过我那时的中学,同学们刚好下晚自习,哈,同学们都成小屁孩了。

我看见三个同学向我走来——班长宏、好友盈、仇人萧,我让四位在一旁等着,自己迎面走了过去。

该说什么?

“同学,你看见我——妹妹风云天了吗?”我问班长。

他脸上掠过一种熟悉,说:“她没来。”

盈凑过来,问:“你是她姐,我是她死党,盈,不过没听她说有个姐呀,不过你和她真像。”

我叫风云天,是个刚上初中的女孩,我很喜欢我的名字,很有古典味道,虽然有些男性化。

我只是个平凡、胆小、文静的女孩,我从没想过穿越和反穿越,而且是几个不同的时空。

有一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背上书包,去上学。

路上的小巷子里,一个高大的彪悍蒙面女冲出来,老天保佑,不是黑社会!

蒙面女对我说:“你就是风云天?”

“嗯......呃....哦,对,就是我。”我被蒙面女的酷劲儿吓到了。

“风云天,”他沉思着,“我是天庭工作人员,你在我们的人类排行榜里,是个从未做过坏事的,少有的人。所以,我们交给你任务——穿越时空,拯救几个人,并且与其一起在现代生活三年,克服重重困难。”

哎呀妈呀!我也能穿越?还可以冒险?我确实没做过坏事,从小到大,不出众但绝对安分守己——一岁不哭也不闹,两岁从不哇哇叫,三岁见人就就微笑,五岁还得过小红花,七岁还当过班长。我正在自我陶醉之中,父母、老师的声音响在耳畔。

看出我的心思,蒙面女说:“当你回来后,你将自动跳过这几年,成长到25岁,开始工作,并带领你所拯救的人在现代掩人耳目的工作生活,这是你的主要任务,不会十分艰险。”

蒙面女递给我一个名单:

南北朝——花木兰

虚幻空间——阿瓦国 朵娜公主、赛琳娜公主

南唐——李煜

“那我先去哪里?”

“直接去天庭秘密基地。”

我随着一阵风,来到一片小竹林里,里面有四个人,打扮各异,看样子不需要解释,没有来得及说什么,我们又随着风来到一个熟悉又陌生的现代房屋。

这时候,我们才互相审视起来。

首先打破沉默的,是一个小麦色肌肤、高挑身材、28岁左右、洋溢着健康美、穿着古装的女子:“我叫花木兰。”就这样一句话,我已听到唯一的男子的赞叹声。

“朕....我叫李煜。”一个目带忧郁的白净男子说,大概三十岁左右。

一个穿着公主裙的粉发少女说:“我叫朵娜,这是我姐姐赛琳娜,我们是梦幻时代的阿瓦国的公主。”她指指身边紫发少女。

估计她们不是人族,而且来自架空时代。

我什么也没说,因为蒙面女再次出现了:“你已经25岁了,明天得去工作,先换件装备吧!”

她将我领到一间白色卧室,指指衣柜:里面有几件衣服,你们先换上。”

我看了看衣柜上的镜子:我果然长大了,眉目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是扩大版。

我打开衣柜,拿出一件白色西装、一条白色铅笔裤、一件蓝色衬衫换上。

蒙面女已经出去为四位来客介绍房间了。

我拿出一套米黄运动装让花木兰穿上。

又拿出一粉一紫两件公主裙让两位货真价实的公主穿上。

李煜则穿上一件很有文化气质的衬衫。

变身成功!

“ 我们去逛街吧!”朵娜说。

实在不知道干什么 ,让他们见识见识也好。

我们来到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方。

“我想看看——这里的诗。”他称现代为“这里”,说明他还是怀念以往的。

我们去了一家小书屋,给他买了《艾青诗选》、《徐志摩诗选》等五本书。

我带着四人行来到小吃街,我们这里是一个嗜好麻辣的城市,我领着他们吃了许多特色小吃,只花了30元,却吃得我们四个人饱饱的,我们这些皇帝、女英雄、公主(当然我只是个小白领+中学生的结合体)在饮食方面上并不费钱。

吃完了饭,得买点日用品、换洗衣服,蒙面女只给了我800元,身上有200元,还得坚持一个月,我才能得到工资。

我给自己买了一套休闲装,给木兰姐买了一套西装、一套运动装、一件T桖、一条牛仔裤,给两位公主各买了3件连衣裙、一件卡通T桖,一条超短裙,给李煜买了几件衬衫。

虽然衣服都很凑合,还打了折,但也用去了500元。

只剩470元了。

我准备回家了,路上经过我那时的中学,同学们刚好下晚自习,哈,同学们都成小屁孩了。

我看见三个同学向我走来——班长宏、好友盈、仇人萧,我让四位在一旁等着,自己迎面走了过去。

该说什么?

“同学,你看见我——妹妹风云天了吗?”我问班长。

他脸上掠过一种熟悉,说:“她没来。”

盈凑过来,问:“你是她姐,我是她死党,盈,不过没听她说有个姐呀,不过你和她真像。”

我叫风云天,是个刚上初中的女孩,我很喜欢我的名字,很有古典味道,虽然有些男性化。

我只是个平凡、胆小、文静的女孩,我从没想过穿越和反穿越,而且是几个不同的时空。

有一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背上书包,去上学。

路上的小巷子里,一个高大的彪悍蒙面女冲出来,老天保佑,不是黑社会!

蒙面女对我说:“你就是风云天?”

“嗯......呃....哦,对,就是我。”我被蒙面女的酷劲儿吓到了。

“风云天,”他沉思着,“我是天庭工作人员,你在我们的人类排行榜里,是个从未做过坏事的,少有的人。所以,我们交给你任务——穿越时空,拯救几个人,并且与其一起在现代生活三年,克服重重困难。”

哎呀妈呀!我也能穿越?还可以冒险?我确实没做过坏事,从小到大,不出众但绝对安分守己——一岁不哭也不闹,两岁从不哇哇叫,三岁见人就就微笑,五岁还得过小红花,七岁还当过班长。我正在自我陶醉之中,父母、老师的声音响在耳畔。

看出我的心思,蒙面女说:“当你回来后,你将自动跳过这几年,成长到25岁,开始工作,并带领你所拯救的人在现代掩人耳目的工作生活,这是你的主要任务,不会十分艰险。”

蒙面女递给我一个名单:

南北朝——花木兰

虚幻空间——阿瓦国 朵娜公主、赛琳娜公主

南唐——李煜

“那我先去哪里?”

“直接去天庭秘密基地。”

我随着一阵风,来到一片小竹林里,里面有四个人,打扮各异,看样子不需要解释,没有来得及说什么,我们又随着风来到一个熟悉又陌生的现代房屋。

这时候,我们才互相审视起来。

首先打破沉默的,是一个小麦色肌肤、高挑身材、28岁左右、洋溢着健康美、穿着古装的女子:“我叫花木兰。”就这样一句话,我已听到唯一的男子的赞叹声。

“朕....我叫李煜。”一个目带忧郁的白净男子说,大概三十岁左右。

一个穿着公主裙的粉发少女说:“我叫朵娜,这是我姐姐赛琳娜,我们是梦幻时代的阿瓦国的公主。”她指指身边紫发少女。

估计她们不是人族,而且来自架空时代。

我什么也没说,因为蒙面女再次出现了:“你已经25岁了,明天得去工作,先换件装备吧!”

她将我领到一间白色卧室,指指衣柜:里面有几件衣服,你们先换上。”

我看了看衣柜上的镜子:我果然长大了,眉目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是扩大版。

我打开衣柜,拿出一件白色西装、一条白色铅笔裤、一件蓝色衬衫换上。

蒙面女已经出去为四位来客介绍房间了。

我拿出一套米黄运动装让花木兰穿上。

又拿出一粉一紫两件公主裙让两位货真价实的公主穿上。

李煜则穿上一件很有文化气质的衬衫。

变身成功!

“ 我们去逛街吧!”朵娜说。

实在不知道干什么 ,让他们见识见识也好。

我们来到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方。

“我想看看——这里的诗。”他称现代为“这里”,说明他还是怀念以往的。

我们去了一家小书屋,给他买了《艾青诗选》、《徐志摩诗选》等五本书。

我带着四人行来到小吃街,我们这里是一个嗜好麻辣的城市,我领着他们吃了许多特色小吃,只花了30元,却吃得我们四个人饱饱的,我们这些皇帝、女英雄、公主(当然我只是个小白领+中学生的结合体)在饮食方面上并不费钱。

吃完了饭,得买点日用品、换洗衣服,蒙面女只给了我800元,身上有200元,还得坚持一个月,我才能得到工资。

我给自己买了一套休闲装,给木兰姐买了一套西装、一套运动装、一件T桖、一条牛仔裤,给两位公主各买了3件连衣裙、一件卡通T桖,一条超短裙,给李煜买了几件衬衫。

虽然衣服都很凑合,还打了折,但也用去了500元。

只剩470元了。

我准备回家了,路上经过我那时的中学,同学们刚好下晚自习,哈,同学们都成小屁孩了。

我看见三个同学向我走来——班长宏、好友盈、仇人萧,我让四位在一旁等着,自己迎面走了过去。

该说什么?

“同学,你看见我——妹妹风云天了吗?”我问班长。

他脸上掠过一种熟悉,说:“她没来。”

盈凑过来,问:“你是她姐,我是她死党,盈,不过没听她说有个姐呀,不过你和她真像。”

我叫风云天,是个刚上初中的女孩,我很喜欢我的名字,很有古典味道,虽然有些男性化。

我只是个平凡、胆小、文静的女孩,我从没想过穿越和反穿越,而且是几个不同的时空。

有一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背上书包,去上学。

路上的小巷子里,一个高大的彪悍蒙面女冲出来,老天保佑,不是黑社会!

蒙面女对我说:“你就是风云天?”

“嗯......呃....哦,对,就是我。”我被蒙面女的酷劲儿吓到了。

“风云天,”他沉思着,“我是天庭工作人员,你在我们的人类排行榜里,是个从未做过坏事的,少有的人。所以,我们交给你任务——穿越时空,拯救几个人,并且与其一起在现代生活三年,克服重重困难。”

哎呀妈呀!我也能穿越?还可以冒险?我确实没做过坏事,从小到大,不出众但绝对安分守己——一岁不哭也不闹,两岁从不哇哇叫,三岁见人就就微笑,五岁还得过小红花,七岁还当过班长。我正在自我陶醉之中,父母、老师的声音响在耳畔。

看出我的心思,蒙面女说:“当你回来后,你将自动跳过这几年,成长到25岁,开始工作,并带领你所拯救的人在现代掩人耳目的工作生活,这是你的主要任务,不会十分艰险。”

蒙面女递给我一个名单:

南北朝——花木兰

虚幻空间——阿瓦国 朵娜公主、赛琳娜公主

南唐——李煜

“那我先去哪里?”

“直接去天庭秘密基地。”

我随着一阵风,来到一片小竹林里,里面有四个人,打扮各异,看样子不需要解释,没有来得及说什么,我们又随着风来到一个熟悉又陌生的现代房屋。

这时候,我们才互相审视起来。

首先打破沉默的,是一个小麦色肌肤、高挑身材、28岁左右、洋溢着健康美、穿着古装的女子:“我叫花木兰。”就这样一句话,我已听到唯一的男子的赞叹声。

“朕....我叫李煜。”一个目带忧郁的白净男子说,大概三十岁左右。

一个穿着公主裙的粉发少女说:“我叫朵娜,这是我姐姐赛琳娜,我们是梦幻时代的阿瓦国的公主。”她指指身边紫发少女。

估计她们不是人族,而且来自架空时代。

我什么也没说,因为蒙面女再次出现了:“你已经25岁了,明天得去工作,先换件装备吧!”

她将我领到一间白色卧室,指指衣柜:里面有几件衣服,你们先换上。”

我看了看衣柜上的镜子:我果然长大了,眉目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是扩大版。

我打开衣柜,拿出一件白色西装、一条白色铅笔裤、一件蓝色衬衫换上。

蒙面女已经出去为四位来客介绍房间了。

我拿出一套米黄运动装让花木兰穿上。

又拿出一粉一紫两件公主裙让两位货真价实的公主穿上。

李煜则穿上一件很有文化气质的衬衫。

变身成功!

“ 我们去逛街吧!”朵娜说。

实在不知道干什么 ,让他们见识见识也好。

我们来到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方。

“我想看看——这里的诗。”他称现代为“这里”,说明他还是怀念以往的。

我们去了一家小书屋,给他买了《艾青诗选》、《徐志摩诗选》等五本书。

我带着四人行来到小吃街,我们这里是一个嗜好麻辣的城市,我领着他们吃了许多特色小吃,只花了30元,却吃得我们四个人饱饱的,我们这些皇帝、女英雄、公主(当然我只是个小白领+中学生的结合体)在饮食方面上并不费钱。

吃完了饭,得买点日用品、换洗衣服,蒙面女只给了我800元,身上有200元,还得坚持一个月,我才能得到工资。

我给自己买了一套休闲装,给木兰姐买了一套西装、一套运动装、一件T桖、一条牛仔裤,给两位公主各买了3件连衣裙、一件卡通T桖,一条超短裙,给李煜买了几件衬衫。

虽然衣服都很凑合,还打了折,但也用去了500元。

只剩470元了。

我准备回家了,路上经过我那时的中学,同学们刚好下晚自习,哈,同学们都成小屁孩了。

我看见三个同学向我走来——班长宏、好友盈、仇人萧,我让四位在一旁等着,自己迎面走了过去。

该说什么?

“同学,你看见我——妹妹风云天了吗?”我问班长。

他脸上掠过一种熟悉,说:“她没来。”

盈凑过来,问:“你是她姐,我是她死党,盈,不过没听她说有个姐呀,不过你和她真像。”

我叫风云天,是个刚上初中的女孩,我很喜欢我的名字,很有古典味道,虽然有些男性化。

我只是个平凡、胆小、文静的女孩,我从没想过穿越和反穿越,而且是几个不同的时空。

有一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背上书包,去上学。

路上的小巷子里,一个高大的彪悍蒙面女冲出来,老天保佑,不是黑社会!

蒙面女对我说:“你就是风云天?”

“嗯......呃....哦,对,就是我。”我被蒙面女的酷劲儿吓到了。

“风云天,”他沉思着,“我是天庭工作人员,你在我们的人类排行榜里,是个从未做过坏事的,少有的人。所以,我们交给你任务——穿越时空,拯救几个人,并且与其一起在现代生活三年,克服重重困难。”

哎呀妈呀!我也能穿越?还可以冒险?我确实没做过坏事,从小到大,不出众但绝对安分守己——一岁不哭也不闹,两岁从不哇哇叫,三岁见人就就微笑,五岁还得过小红花,七岁还当过班长。我正在自我陶醉之中,父母、老师的声音响在耳畔。

看出我的心思,蒙面女说:“当你回来后,你将自动跳过这几年,成长到25岁,开始工作,并带领你所拯救的人在现代掩人耳目的工作生活,这是你的主要任务,不会十分艰险。”

蒙面女递给我一个名单:

南北朝——花木兰

虚幻空间——阿瓦国 朵娜公主、赛琳娜公主

南唐——李煜

“那我先去哪里?”

“直接去天庭秘密基地。”

我随着一阵风,来到一片小竹林里,里面有四个人,打扮各异,看样子不需要解释,没有来得及说什么,我们又随着风来到一个熟悉又陌生的现代房屋。

这时候,我们才互相审视起来。

首先打破沉默的,是一个小麦色肌肤、高挑身材、28岁左右、洋溢着健康美、穿着古装的女子:“我叫花木兰。”就这样一句话,我已听到唯一的男子的赞叹声。

“朕....我叫李煜。”一个目带忧郁的白净男子说,大概三十岁左右。

一个穿着公主裙的粉发少女说:“我叫朵娜,这是我姐姐赛琳娜,我们是梦幻时代的阿瓦国的公主。”她指指身边紫发少女。

估计她们不是人族,而且来自架空时代。

我什么也没说,因为蒙面女再次出现了:“你已经25岁了,明天得去工作,先换件装备吧!”

她将我领到一间白色卧室,指指衣柜:里面有几件衣服,你们先换上。”

我看了看衣柜上的镜子:我果然长大了,眉目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是扩大版。

我打开衣柜,拿出一件白色西装、一条白色铅笔裤、一件蓝色衬衫换上。

蒙面女已经出去为四位来客介绍房间了。

我拿出一套米黄运动装让花木兰穿上。

又拿出一粉一紫两件公主裙让两位货真价实的公主穿上。

李煜则穿上一件很有文化气质的衬衫。

变身成功!

“ 我们去逛街吧!”朵娜说。

实在不知道干什么 ,让他们见识见识也好。

我们来到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地方。

“我想看看——这里的诗。”他称现代为“这里”,说明他还是怀念以往的。

我们去了一家小书屋,给他买了《艾青诗选》、《徐志摩诗选》等五本书。

我带着四人行来到小吃街,我们这里是一个嗜好麻辣的城市,我领着他们吃了许多特色小吃,只花了30元,却吃得我们四个人饱饱的,我们这些皇帝、女英雄、公主(当然我只是个小白领+中学生的结合体)在饮食方面上并不费钱。

吃完了饭,得买点日用品、换洗衣服,蒙面女只给了我800元,身上有200元,还得坚持一个月,我才能得到工资。

我给自己买了一套休闲装,给木兰姐买了一套西装、一套运动装、一件T桖、一条牛仔裤,给两位公主各买了3件连衣裙、一件卡通T桖,一条超短裙,给李煜买了几件衬衫。

虽然衣服都很凑合,还打了折,但也用去了500元。

只剩470元了。

我准备回家了,路上经过我那时的中学,同学们刚好下晚自习,哈,同学们都成小屁孩了。

我看见三个同学向我走来——班长宏、好友盈、仇人萧,我让四位在一旁等着,自己迎面走了过去。

该说什么?

“同学,你看见我——妹妹风云天了吗?”我问班长。

他脸上掠过一种熟悉,说:“她没来。”

盈凑过来,问:“你是她姐,我是她死党,盈,不过没听她说有个姐呀,不过你和她真像。”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我曾喜欢过《三国演义》中千里走单骑的关公,喜欢过《史记》中的蔺相如“躲避”廉颇,喜欢过《水浒传》中的武松打虎,但我更喜欢李时珍的那种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的精神。我国明朝的李时珍是世界上著名的医药学家,他学术见解高超,他的分类方法符合现代可学到原则。他撰写的《本草纲目》不仅对医药而且对生物、矿物和化学也作出了重要贡献。李时珍24岁开始学医,白天跟父亲到“玄妙观”去看病,晚上,在油灯下熟读《内经》、《本草经》、《伤寒论》、《脉经》等古典医学著作。李时珍的读书精神是令人钦佩的,“读书十年,不出户庭,博学无所弗脚”。由于他刻苦学习,掌握了治病方法。他曾用“延胡索”治愈了荆穆王纪胡氏的胃痛病,又用杀虫药治愈了富顺王之孙的嗜食灯花病,后来又以附子和气汤治愈富顾王适于的病症而被聘为楚王奉伺正。多年的临床实践,使李时珍懂得,做一个医生,不仅要懂医理,也要懂药理。如把药物的形态和性能摘错了,就会闹出人命来。他在阅读《神农本草经》的基础上,再仔细地阅读了南朝齐梁时期陶弘景著的《本草经集注》,唐代的《新修本草》,宋代的《开宝本草》、《嘉佑本草》、《经史证类备急本草》、《本草衍义》等。李时珍发现古代的本草书存在不少问题,首先在药物分类上是“草木不分,虫鱼互混”。比如,"生姜"和“薯蓣”应列菜部,古代的本草书列入草部;“萎蕤”与“女萎”,本是两种药材,而有的本草书说成是一种;“兰花”只能供观赏,不能入药用,而有的本草书,将“兰花”当作药用的“兰草”;更严重的是,竞将有毒的“钩藤”,当作补益的“黄精”。李时珍认为古代本草书上那么多的错误,主要是对药物缺乏实地调查的结果。宋代以来,我国的药物学有很大发展,尤其随着中外文化交流的频繁,外来药物不断地增加,但均未载入本草书。李时珍认为有必要在以前本草书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补充。这时,李时珍已经35岁了。过了五年,朝廷下了一道诏书,要在全国选拔一批有经验的医生,填补太医院的缺额,武昌的楚王朱英燎,推荐了李时珍。李时珍认为北京是明王朝的京都,那里不仅聚集了全国重要的医药书籍,还可看到更多的药材,这对修改本草书是一个极好的机会。李时珍接受了楚王的推荐,4l岁进入北京太医院,并担任了太医院院判的职务。明世宗朱厚熜,是一个昏庸透顶的皇帝。他一心追求长生不老的仙丹药,还想做神仙。太医院中的医宫们,为了迎合朱厚熜的需要,不仅向全国各地收集“仙方”和“丹方”,同时又翻遍了历代本草书,企图从中获得长生不老之药。有的医官说“久服水银,可以长生不死”,有的医官说“炼食硫黄,可以长肌肤益气力”;有的说“灵芝是仙草,久食可以延年益寿”。李时珍听到这些无稽之谈,更下定决心准备修改本草书。李时珍利用太医院良好的学习环境,不但阅读了大量医书,而且对经史百家、方志类书、稗官野史,也都广泛参考。同时仔细观察了国外进口的以及国内贵重药材,对它们的形态、特性、产地都一一加以记录。过了一年左右,为了修改本草书,他再也不愿耽下去了,借故辞职。在回家的路上,一天,-李时珍投宿在一个驿站,遇见几个替官府赶车的马夫,围着一个小锅,煮着连根带叶的野草,李时珍上前询问,马夫告诉说:“我们赶车人,整年累月地在外奔跑,损伤筋骨是常有之事,如将这药草煮汤喝了,就能舒筋活血”。这药草原名叫“鼓子花”,又叫“旋花”,李时珍将马夫介绍的经验记录了下来。写道:旋花有"益气续筋"之用。此事使李时珍意识到修改本草书要到实践中去,才能有所发现。李时珍为了修改本草书,对各种医书上的不同记载进行调查研究,为了搞清形态相似的苹、水萍、萍逢草,曾到家门口的雨湖,还到较远的马口湖、沿市湖、赤东湖进行采集,耐心观察比较,终于纠正了本草书上的长期混乱。为了搞清白花蛇的形态,验证书本记载,李时珍来到了蕲州城北的龙蜂山捕蛇(白花蛇为蕲州特产),只听得有人唱道:“白花蛇,谁叫尔能辟风邪,上司索尔急如火,州中大夫只逼我,一时不得皮肉破”。随着歌谣而来的是几个肩背竹篓的捕蛇人,他们正朝着几棵石楠藤走去,据说白花蛇爱吃石楠藤的叶,所以石楠藤也就成了白花蛇的“家”,日夜盘缠在石楠藤上。捕蛇人发现白花蛇后,立即从地上捞起一把沙土,对准白花蛇撒去,说来也奇,白花蛇遇到沙土,真象面粉遇水一样,缩成了一团,捕蛇人立即上前用木叉往白花蛇的颈部叉去,另一手抓住蛇体的后部,这时白花蛇再也施不出威力来了。李时珍定前去仔细观察了白花蛇的形态,只见蛇头大似三角形,嘴里长着4只长牙,背上有24块斜方格,腹部还有斑纹,与一般的蛇,确实不一样。接着,捕蛇人格蛇挂在路旁的小树上,用刀剖其腹,去其内脏,盘曲后装进了竹篓筐,据说,将蛇烘干后,才能当药用。李时珍记录了捕蛇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活动,不仅补充了本草书,也为后来编写《白花蛇传》,提供了重要材料。几年后,李时珍又根据白花蛇的祛风特性,制成了专治半身不遂中风症的“白花蛇酒”。据现代药理分析,证明白花蛇的提取物,具有镇静、镇痛,扩张血管和降压作用。穿山甲又叫鲮鲤,根据陶弘景著《本草经集注》的记载,穿山甲是一种食蚁动物,它“能陆能水,日中出岸,张开鳞甲如死状,诱蚁入甲,即闭而入水,开甲蚁皆浮出,围接而食之。”穿山甲的生活习性果真是这样吗?为了弄清这个问题,李时珍跟随猎人进入深山老林,进行穿山甲解剖,发现该动物的胃里确实装满了未消化的蚂蚁,证明了本草书的记载是正确的。但李时珍发现穿山甲不是由鳞片诱蚁的,而"常吐舌诱蚁食之。"他修订了本草书上关于这一点的错误记载。同时他又在民间收集了穿山甲的药用价值,记载了一段"穿山甲、王不留,妇人食了乳长流"的顺口溜。有人说,北方有一种药物,名叫蔓陀罗花,吃了以后会使人手舞足蹈,严重的还会麻醉。李时珍为了寻找曼陀罗花,离开了家乡,来到北方。终于发现了独茎直上高有四、五尺,叶象茄子叶,花象牵牛花,早开夜合的蔓陀罗花,他又为了掌握蔓陀罗花的性能,亲自尝试“乃验也。”并记下了“割疮灸火,宜先服此,则不觉苦也”。据现代药理分析,蔓陀罗花含有东莨菪碱,对中枢神经有兴奋大脑和延髓作用,对末梢都有对抗或麻痹副交感神经作用。李时珍在做蔓陀罗花毒性试验时,联想到本草书上关于大豆有解百药毒的记载,也进行了多次试验,证实了单独使用大豆是不可能起解毒作用的,如果再加上一味甘草,就有良好的效果,并说:“如此之事,不可不知”。李时珍不仅对植物药、动物药进行仔细的调查、观察,对矿物药也做了不少调查工作。他曾到过铜矿、铅矿、石灰窑等地进行调查研究。根据本草书的记载,铅是无毒的物质。李时珍为了了解铅的性能,深入矿区,见到矿工们的艰苦工作条件,写道:“铅生山穴石间,人挟油灯入至数里,随矿脉上下曲折砍取之”通过对矿工们的健康调查,认识到铅是有毒物质,“性带阴毒,不可多服”。同时又掌握了铅中毒会引起中毒性肝炎而出现黄疸症状。“若连月不出,则皮肤萎黄,腹胀不能食,多致疾而死”。“水银”据以前本草书记载,言无其毒;言其久服神仙;言为长生不老之药。确有其事吗?李时珍通过调查,认识到水银是由丹砂加热后分解出来的(“汞出于丹砂”);水银和琉黄一起加热,可以变成银朱(硫化汞);水银加盐等,又可以变成另一种物质,名叫轻粉(氯化汞)。由此,他记述水银是一种“温燥有毒”的物质。“若服之过剂”“则毒被蒸窜入经络筋骨”,“变为筋挛骨痛,发为痈肿疳漏,或手足破裂,虫癣顽痹,经年累月,遂成疾癌,其害无穷。"李时珍又根据六朝以来久服水银而造成终身残废的历史事实,驳斥了久服水银可以长生不老的无稽之谈,并写道:"方士固不足道,本草其可妄言哉。”李时珍是一个富有求实精神的医药家;为了完成修改本草书的艰巨任务,他几乎走遍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等地的名川大山,行程不下万里。同时,他又参阅了800多家书籍,经过3次修改稿,终于在6l岁(公元1578年)的那年,编成了《本草纲目》。后来又在他的学生、儿子、孙子的帮助下,使《本草纲目》更加完整,更加精美。《本草纲目》包含着李时珍将近30年的心血,记录着李时珍饱尝苦辛的艰难历程。清代著名医家柯琴曾深有体会地说:“胸中有万卷书,笔底无半点尘者,始可著书;胸中无半点尘,目中无半点尘者,才许作古书注疏。夫著书固难,而注疏更难。”柯琴说的注疏,也包括点校的内容在内。目下注释、点校中医古籍的人很多,能像柯琴要求的“胸中无半点尘,目中无半点尘者”的人不多,能像钱超尘、温长路先生他们把此当成事业来做的更不多。中医书籍注释点校本敷衍搪塞、重复出版的现象,不能不引起人们的痛心和反思。究其原因,一些点校者功力不足、治学不严的责任是难逃其咎的。中医古籍是中医药文化的精髓,大浪淘沙,古医书能够至今留存下来的多为珍品,如因后代人不负责任的点校把它们变为垃圾,怎不愧对祖宗。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很深,李时珍为了写《本草纲目》,走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这种守候梦想的执著指的我们学习。他的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一项成就的取得,都离不开顽强的毅力和辛勤的劳动。李时珍为了写《本草纲目》,走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这种守候梦想的执著指的我们学习。他的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一项成就的取得,都离不开顽强的毅力和辛勤的劳动。海安县海陵中学初一(16)班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_____乱世中的美神溶溶月,淡淡风,烟随风逝,名流史流,在那三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我唯独记住了她,乱世中的美神——李清照。李清照是因为那首著名的《声声慢》被人们所记住的。那是一种凄冷的美,特别是那句“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价值成了她个人的专有品牌,彪炳于文学史,空前绝后,没人敢于企及。于是,她就被当成了愁的化身。当我们穿越历史的尘烟咀嚼她的愁情时,才发现在中国三千年的古代文学史中,特立独行,登峰造极的女性也就她一人。而对她的解读又怎一个愁字了得。李清照在写这首词之前有太多太多的欢乐。一个天真无邪的少女,官宦人家的千金小姐,享受着舒适的生活,饱览了父亲的所有藏书,文化的汁液将她浇灌得不但外美如花,而且内秀如竹。她在驾驭诗词格律方面已经如斗草,荡秋千般的随意自如,而品评史实人物,却胸有块垒,大气如虹。铺叙场面,品评功过,慨叹世事,不让烂漫豪放派的李白,辛弃疾。其父不觉一惊,李家有女初长成,笔走龙神起雷声。少女李清照享受着娇宠和才气编织的美丽光环。李清照的爱情起步甚高,一开始就跌进蜜罐里,这蜜样的生活滋养着她绰约的风姿和旺盛的艺术创造力。然而天降煞星,北方崛起了一个游牧民族。金人一锤砸烂了都城汴京的琼楼玉苑,赵宋王朝于公元1127年匆匆南逃,开始了历史上国家民族及屈辱的一页。一家人过着飘泊无定的生活。南渡第二年,身为地方长官的丈夫不是身先士卒的指挥战乱,而是偷偷用绳子缒城逃走。李清照为丈夫临阵脱逃感到十分惭愧。丈夫被撤职后,夫妇二人继续流亡,一路上略失往昔的鱼水之和。当行至乌江镇时,面对浩浩江面,吟下了这首千古绝唱: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丈夫听后无地自容。第二年被召回京复职随即急病而亡。失家后的李清照开始了她后半生的三大磨难。第一大磨难就是再婚又离婚,遭遇感情生活的痛苦。第二大磨难是身心颠沛流离,四处逃亡,丈夫去世,金兵南犯。李清照带着沉重的书籍文物开始逃难。他一直追随着皇上逃亡的路线。漂泊到海上,又过海到温州,一路上自己雇船求人,投亲靠友,带着她和丈夫一生搜集的书籍文物,苦苦地坚持着。丈夫生前有托,这些文物是舍命也不能丢的,而且《金石录》还没有出版,这是她一生的精神寄托,他希望送给朝廷,然而她她没能追上皇帝,寄存在洪州的两万卷书,两千卷金石拓片也被金兵焚掠一空,到越州时随身带着的五大箱文物被贼人破墙盗走1130年11月,李清照望着龙舟消失在茫茫大海中,就感到无限的失望。国已不国,君已不君,她这个无处立身的亡国人民怎么不犯愁呢?她的身心在历史的油锅里忍受着痛苦的煎熬。李清照在流亡途中行无定所,国家支离破碎,到处物是人非。这时她的愁早已不是“一种相思,两处闲愁”的家愁,情愁,现在国已破,家已亡,就是真有旧愁,相觅也难寻了。她这时是《诗经》的《离黍》之愁,是辛弃疾“而今识尽愁滋味"的愁,是国家民族的大愁,她是在替天发愁啊。后人评价李清照常常观止于她的一怀愁绪殊不知她的内心深处总是冒着抗争的火花和对理想的呼喊。李清照遇到的第三大磨难是超越时空的孤独。她想把一生所学相授于朋友的女儿,然而孩子却说“才藻非好事也"原来在这个社会有才情的女子是多余啊。而她却奢想关心国事,著书立说,传道授业。她收集的文物汗牛充栋,她学富五车,词动京华,到头来落得个报国无门,情无所托,学无所传,别人看如同怪异。她的国愁,家愁,情愁,学业之愁,怎一个愁字了得!李清照是研究金石学文化史的,她知道从夏商到宋,女人有才藻,有著作的廖如晨星,而词艺绝高的也只有她一人。都说物以稀为贵,而她却被看做是异类,是叛逆,是多余。环顾上下两千年,长夜如磐,风雨如晦,相知有谁?李清照是一个被封建社会役使的歌者,她本在严装靓容地侍奉着这个社会,但所有的追求都已失落,所歌唱的无一实现,不由得一阵心酸,只好“佯说黄花与秋风".李清照的悲剧就在于她是生在封建时代的有文化的女人,作为女人,她处在封建社会的底层,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她又处在社会思想的制高点,她看到了许多别人看不到的事情,追求着许多人不追求的境界,这就难免孤独的悲哀。李清照不同于别人,她以平民之身,思公卿之责,念国家大事,以女人之身,求人格平等,爱情之尊。无论对待政事,学业爱情,婚姻,她绝不随波,决不凑合,这就有了超越时空的孤独与无法解脱的悲哀。李清照骨子里追求的是一种人格上的超凡脱俗,这就难免像屈原一样“众人皆醉我独醒"难免有超现实的理想化的悲哀。有一本书叫《百年孤独》可李清照却是千年孤独,环顾女界无同类,再看左右无相知,所以她才上溯千年到英雄霸王那里去求想通。千年之后,到封建社会气数将尽时,才又出了一个与她相如相通的女性--秋瑾。那秋瑾回首长夜三千年,也长叹一声:“秋风秋雨愁煞人!"。如果李清照像那孙姓女孩一样麻木,也就算了。她偏偏是以心抗世,以笔唤天。她凭着极高的艺术天赋,将这漫天愁绪又抽丝剥茧般地进行了细细地纺织,化愁为美,创造了让人们永远享受无穷的词作珍品。李词的特殊魅力就在于它一如作者人品,于哀怨缠绵之中有执着坚韧的阳刚之气,虽为说愁,实为写真情大志,所以才耐得人们百年千年地读下去。于是,她一生的故事和心底怨愁就转化为凄清的悲剧之美,她和她的词也就永远高悬在历史的星空。随着时代的进步,李清照当年许多痛苦的事都已有了答案,可是当我们偶然再回望一下千年前的风雨时,总能看见那个立玉秋凤凰花中寻寻觅觅的美神,而我也一直相信古人不远,她将永远活在我的心中。长春市五十二中学二年二十四班李怡

书,我敬你一杯!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的书房里挂着这副对联。现在而言,这不仅仅是我的座右铭,书,早已成为我精神上的目标了,我离不开书……

上学之后,我的书包里总有几本作文书,作文书中优美的好词好句,我会用心去细细品味,这不仅开阔了我的视野,而且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现在读小学六年级的我突然间又迷上了四大名着,每天晚上都钻研着,书中那引人入胜的情节把我带入一个又一个的五彩缤纷世界。

在文字中徘徊时,时钟总是无情的飞转,那些纯粹读书的时间在时针和分针的交错间一去不再复返。记得有一次晚上,我向往常一样躺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起了《水浒传》,我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梁山泊一百零八将好汉举着义旗,打着劫富济贫,替天行道的口号,杀遍大江南北,干出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妖术阵法,打打杀杀,一波三折的情形,扣人心弦的故事—一精彩纷呈,我紧张的心情始终不能平静……后来一看时间已经十点多了,我足足在书的海洋里遨游了两个多小时。

我还有一个看书的习惯,就是每个星期天有空的时候,爸爸妈妈都会把我带到北仑宗瑞图书馆里。在书架前挑选一本书,放在桌子上细细品味。这里的看书氛围很浓,图书馆里非常安静,每个小朋友都在静静地看书。我这个十足的“书痴”也自然饶有兴趣地看起了我比较喜欢的书《幽默三国》。书本一页又一页地飞快翻动着,我有越看越想往下看的感觉。我用豺狼般的目光,不放过一个字地仔细扫视着书本的上下左右,贪婪地汲取着这本书的写作灵感和幽默细胞,沉浸在书的世界。我仿佛身临书境,悠悠忽忽地漫游在真实的幽默画面中……

书是奇迹。如果你也想让自己的生命发生奇迹的话,那就去读书再读书。同学们,让我们与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着你我永远同行!

杭州市萧山区靖江街道第二小学六年级:马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