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吗?”姚明也许是平静地提出这句反问,但这句话无疑让许多人心头一颤。身为一位极富身价的nba球星,姚明一场比赛即可赢得数百万元的收入,可作为一名中华骨髓库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在一个生命需要他的时候,他愿抛弃自己的利益尽一切可能来挽救。其实想想,这也没什么特别伟大之处,生命,本来就是贵不可言的。作文网:home.sanwen8.cn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惊鸿一般短暂,夏花一样绚烂。每个人在这世上都是独一无二的,无论渺小还是伟大,无论卑微还是高贵,一个生命一旦逝去,无法再有另一个替代。因此,我们应该热爱、珍惜我们自己的生命,在我们有限的时光中尽可能地发光发热。在东方几千年的文明中,“俘虏”一词一直是可耻的,在战场上失败了,只许自尽,不许投降,这是古代帝王的命令,也是英雄豪杰们的座右铭。然而在西方,军事学院的士兵们都要进行“俘虏教育”,该投降时就投降,能保命就要保命。热爱自己的生命,拼命全力去保护它,因为它太珍贵了。

可再怎么说,“贪生怕死”之辈在我们看来还是遭人唾弃的,“舍己为人”之人仍然可歌可泣。没错!众生平等,生命的价值从来不是用交换体现。张华,一位医学院的研究生,在还没来得及去医治他人的时候为了救一个年逾六旬的掏粪工人牺牲了;孟祥斌,一位军官为了救一位跟自己毫无关系,因失恋而轻生的女青年,跳入冰冷的江水,一去不复返,留下妻女在岸边哭泣。有人说婉惜,有人说不值。可这些英雄当时脑海中恐怕只有生命二字,还有什么能比生命更重要吗?

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份良心,看那个赵承熙,不爱自己的生命不说,还要让那么多无辜的师生为他“陪葬”,他是个可怜人,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不热爱、不敬畏、不尊重生命就是最大的可恨!在众多的批判与责骂声中,居然还有人在网上说他很崇拜赵承熙,还扬言要破其“杀人纪要”。不管发贴的人是否真的打算这么做,这种话一出口,足以见其的狭隘与可悲。

我们今天倡导和谐社会,就是为了安定团结,为每一个宝贵的生命提供充分发挥作用的环境。流星转眼陨落,但那惊艳的光影,已证明了它美丽的存在。生命,不管是谁的,都贵不可言。

《夏洛的网》爱、友谊、生命和死亡

《夏洛的网》——爱、友谊、生命和死亡《夏洛的网》是我在暑假里读过的一本书。这本书的正如翻译肖毛所说“《夏洛的网》恰好写了一个在一年中发生的故事。农场的四季,如人生四个阶段,悲欢尽在其中;浓墨淡彩,随情节的开阖而变化;最后,繁华和喧闹终于收场,悲剧和戏剧都已过去,只留下平淡的,无尽的人生。爱与被爱,记忆与遗忘,虚伪与真实,友谊与孤独,痛楚与欢愉,卑鄙与崇高。还有生命。还有死亡。还有生活的态度及意义人世间所有的美好,生命中所有的真谛,似乎被这还不足六万字的这本小书所涵包了,我怎能不称其为杰作呢?夏洛,她仅是一只蜘蛛,但是她那赋有高情商的话语、行为、思想深深地震撼了我。对于夏洛的死,我很悲伤,不知道为什们,我越发觉得秋天是那么的美,却又那么的凄凉。夏洛虽然死了,死的无人知晓,但她却用自己那个小生命换来了朋友幸福的一生,这就是我佩服夏洛的原因。至于友情是如何拯救了威伯,书里都写着呢,我就不多说了。我只想说的是,如果爱情是太阳,那么太阳也有坠落的一天;而友情却是光,它将永远存在,比造物主存在得还要久,它不但让生命更有意义,还给你生存的勇气,激发你的创造力。所以说,没有威伯,夏洛的网就不会那么独一无二的完美;没有夏洛,威伯永远也不会闪光。友谊的意义及价值也就在这里。生命是严肃的,死亡也是。夏洛的死不是一个悲剧,因为她的生命已经达到了圆满,就像书中描写的那些苹果树上的苹果,红透了就要熟落,被人品尝一样,夏洛的精神必将被我们一再的“品尝”,所以夏洛的灵魂是永生的。不死的。长在的。永恒的。闪光的。不灭的……尽管如此,读到夏洛死亡的那一章时,我还是忍不住悄悄地哭了。我怎么变得这么脆弱,居然会为一只微不足道的蜘蛛哭泣?但我很高兴我还能有这样的脆弱。它证明我还活着,我还有呼吸。和夏洛比起来,威伯的命运要让我们欣慰得多。他被拯救了两次——被芬,被夏洛;被纯真,被友情所拯救。爱情当然是重要的。但我想,纯真和友情也同样,或者更重要。可能怀特也是这么想的吧,不然他又怎么会写《夏洛的网》?阿拉贝尔不会救威伯,祖克曼不会救威伯,展览会的裁判也不会救威伯。在这些成人的眼里,威伯只是一头猪。但在芬的眼里,威伯首先是一个有权活下去的生命,其次才是一头猪,所以威伯才会活下来。对成人来说,芬的想法是“天真”,甚至“荒谬”的,所以芬后来差点被带到大胡子医生那里去。其实,芬的这个想法不是“天真”,应该是“纯真”才对——我们人人都曾有过纯真,只是长大后就丧失了。因此,现在的我们才不屑的称这种想法为“天真”,用着一种酸溜溜的口气。后来,芬也渐渐丧失了这种纯真,幸好她还剩下了“善良”。而我们很多人,连最起码的善良都没有了,只有着老鼠坦普尔曼一样的贪欲。夏洛死了,但在我的心中,她还活着;树可以被砍倒,但在我的心中,还有着枝叶繁茂的树。如果那些美好的,珍贵的东西,被不可抗拒的力量杀戮掉的话,我可以把它们葬在我的心里,我的这做法也是不可抗拒的,这至少可以净化我自己——我只能如此了,还能怎样呢?'

生命的突围

.【材料】.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作文。

珍珠蚌壳里的夜有多长?

不再思量,不再思量,我已摆脱苦闷与忧伤。

如果被昔日的泪水淹没,我的生命就不会闪光。

请根据此诗所含哲理,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立意自定,文体自选,题目自拟,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生命的突围

河南省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 董克嘉

公元1080年,苏轼因“乌台诗案”被贬黄州。远离京都的路上,他出乎意料的平静:没有对小人的愤怒咒骂,没有对苍天不公的仰天长叹,没有对至亲结发的依依不舍……或许已在磨难中变得麻木不仁,去往黄州的路上只留下一个失魂的苏轼,孑然一身,形影相吊。

公元1082年,同样是在一个寂寥的悲秋,又恰在一个最易令人触景伤怀、吊古伤今的地方,苏轼与友人飞舟月下,举酒诵诗。幽幽的箫声中,苏轼出乎意料地将失去的一切抛在脑后。在一个最该失意惆怅、痛哭流涕的时刻,他选择与清风明月为伴,超乎人生得失,以一种失落文人特有的豁达包容了永恒与瞬间。

从此,历史上少了一个失魂落魄的苏轼,却多了一个挟飞仙以邀游,抱明月而长终的苏子;朝廷里少了一个醉心政治的高官,却多了一个牵犬擎苍,亲射虎看孙郎的太守。历史埋葬了一个权显一时的官吏,却又在中华文化的园地里扶植起一个砥柱中流般的巨人。于是,苏东坡完成了一次惊天动地的突围,不仅是文化的突围,更是生命的突围。

我们或许没有经历过“苏东坡式的人生”,但生命又何尝不是在一次次“苏东坡式的突围”中不断发展?生命就像艰难困苦交织而成的网,常会在难以预料中一次次羁绊我们前进的步伐。流泪与抱怨或许是消解痛苦最为简便的方式,但泪水与躁怒往往会将我们推向更黑的深渊。在苦难中,生存的唯一办法就是组织坚定有力的生命突围。

对于如茵的绿草,它最终的归宿也许是在羊儿口边簌簌地哀嚎,也许是在疾风蹂躏下不甘地折腰,或许是在干旱摧残下痛苦地死亡。然而,在炎炎烈日之下,我们犹能看到它们躁动全身的绿意,孜孜不倦地潜滋暗长。渺小无比的秋虫,生命甚至短暂到可以忽略不计,然而在大地的每一个角落,你尽可听到它们在转瞬即逝的生命中那歇斯底里的绝唱。自然的循环周而复始,这也决定了事物的诞生必带有悲剧性的落幕。即使这样,各种生灵仍旧用一次次生命的突围有力地抗争着无情的自然法则。也正因为这样,大自然才会不懈地绽放勃勃生机。耳闻嘶哑的虫鸣,身为万物之灵长的我们还有什么权利为苦难流泪和悲伤?

正如《珍珠》所写的那样:

蚌壳里的夜,有多长?

不再思量,不再思量,我已摆脱苦闷与忧伤。

如果被昔日的泪水淹没,我的生命就不会闪光。

朋友!我们真的需要从困苦中突围!不为别的,只为生命闪现耀眼的光芒。

【简评】水果不仅需要阳光,也需要凉夜,寒冷的雨水能使其成熟,人的性格陶冶不仅需要欢乐,也需要考验和困难。

文章以“生命的突围”为题,可见作者深层次解读了所给材料中的小诗,并将小诗蕴含的哲理凝缩成题目,精练、准确、深刻,很多时候,一个溧亮的题目就是成功的一半。文章以苏轼“鸟台诗案”之后的人生经历为主要内容,以他对人生的理解,他生命的价值为核心深刻诠释“突围”二字,作者笔下的“突围”

不仅仅是摆脱一种困境,追求一种光明,更是理想的升华,生命的涅槃。是深味苦难,尽尝辛酸之后,依然闪耀的生命之光。 (杜东贵)

生命的碎片

清明,心里凉凉的,莫名的情绪,不安着。

—光影

在学校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

我喜欢午习课。因为我可以在午习课睡觉。

我想我是不适合当夜猫子的。最近总是到凌晨时分才睡觉。然后,我以豪迈的姿势将下午的第一节课光明正大的睡过去了。我再也不要熬夜了,这样下去,我的前途堪忧。这两天,又恢复到十点半睡觉,直至天明。

然而,我也最讨厌午习课。班上总是很吵很烦。我在午习课不顾形象的大吼,声音依旧很吵。心情愈加不畅。我想,这就是所谓"快班"的素质了吧.又或许是我多管闲事了吧。或许,以后,我不管去管了,人家也不稀罕你,不是么。

+学习

这一学期我该是开心的。总算找到一个小小的理由,可以支撑着我,让我小小的努力下去。

就要期中考了,我也该交出一份漂亮的报告了。期待结果。

学校要举办画展,很不幸的,要交两幅画。明天要完成一幅的,我相信我可以搞定。然后,在接下来的十几天,要完成第二幅的。加油了。

—敏感。

这几天,我变得很敏感。

一点风吹草动,心里就泛起一阵涟漪。

我不喜欢这样感觉。

房子却说,这是好事。但是,真的是好事么。我也不知道。

或许,这根本没有答案。

*+*梦见

我梦见小如回来读书了。

站在讲台上,穿着黑色的T恤,用属于她灿烂的笑容,大声的宣布:我回来了。

梦醒了,却什么也没有。徒留一地的伤心碎影。

还记得么。陈晓如的微笑,百度搜索不到。

只不过,一切都不是以前的了。

你的位子,被我霸占着。你的座号,被我使用着。你的同桌,被我玩闹着。你却不在了。

梦醒了,我们就要回到现实了。

好冷。

+抉择。

对我来说,这是注定好了的结果。

老师说,选择文理科对自己的影响很大,但是,我还是想要选文科。

我喜欢文字,用自己的手写下来,有淡淡的欣喜。

我总是用文字聊以自慰。

希望,明年,可以和我喜欢的朋友同一个班级吧。

现在说这些,为之过早了。

无所谓,这是注定了的事。

=网络

母亲总说我有网瘾,我总是否认,但是,现在不得不承认了,我确实很依恋上网。

这就是玩物丧志。

我不会断网,也不想,也做不到。

尽量做到少上点网,多看点书,多学习。

昨天买了本书,很喜欢。

书店确实比网上购物贵,但是很方便。=.=

+—清明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这首诗,小学学的,却很好用。=0=

我想念外公了。

那个小小的昵称,想起来,心里暖暖的的。

那是童年的印记吧。

外公,清明快乐。

/ 这一切,只不过是生命的碎片。

文字啊文字

我是不喜欢晴天的,我只知道这和我的心情或许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我永远也不会弄明白为什么晴天是最好的天气,晴天真的会让我头疼。在雨天或阴天里,我可以凝视着窗外的雨丝找寻灵感,我可以趴在窗台上写日记,可以坐在书桌上看书,可以坐在电脑前述说我的文字,可以在公园老树下的某一处分享老人下棋的乐趣。

一杯冰凉的雪碧配上一些脱俗的马蹄莲,我就可以写作下去。但是曾经有一个雨夜,我独自坐在老屋的窗子旁边的平台上,窗台上看到了成群结队的蚂蚁的身影,脚步一直很轻盈,很欢快,虽然来去匆匆,但好象跟我一样同是雨的忠实观众。我才发现我要的是什么,不是闹市,不是繁华,不是喧嚣,更不是那一点点的物质,只是隐藏在寂寞中的文字的身影。我没有去享受它,而是去品味。象秋天的气息,向日葵里的影子,远离艳阳高照的晴天,那让我极为不舒服的晴天。

文字背后的身影不知道是不是可以用寂寞来解释,但是这么多年过来了,我发现这是正确的。写文章真的是因为寂寞才写的,有人说写作是发泄心里的愤怒或不满,于我写作是为了有个人对话,虽然对话的两者都是同一个人,但这是以一种寂寞换取另一种宽心。也许这么想的人永远不能成为作家。自古有言,要象鲁迅一样拿笔当武器,象余秋雨一样拿笔环游祖国世界大好河山。我觉得很不解,因为我根本不想去拿什么武器,我不想犀利去保卫自己,我总是希望自己手中写出的文字是很纯粹的,很真实的,但在做到真实的同时我却又避免不了犀利。

我觉得写文字是为了和别人交流,当然这并非单指读者,所以写信也是我的一个爱好。我有一个习惯,从不在电子邮件上写信,我觉得那很虚伪,相对而言我更喜欢在那种很可爱很淡雅恶毒信纸上书写文字,可是提笔的时候翻来覆去却找不到书写的对象。我从来不敢说文字是自己生活的全部,但却是不可或缺。

我不会把文字当女朋友,但却是知心好友。我不会躺在文字的怀里哭得死去活来,但我会对它道出自己的故事。

在回首时这才发现自从上了大学后,身边昔日的同学似乎在一天天减少,我不知道这是人情的日渐冷漠还是各奔前程的缘故,我身边要好的同学朋友不算多,甚至少得可怜,虽然我的手机里联系人名单不少,但基本只属于那种萍水相逢那种的淡淡之交,知心朋友比较少。更多时候我会把身边的某种事物当成自己的朋友,有时候我会把自己的手机当成一个人去和它思想交流。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不肯丢掉身边已经跟随我多年的书本的原因,虽然它们有的已经落满了灰尘,已经发黄。但我就是不肯丢掉。它们好象是我的不同时期的见证人,在我走过后需要回忆时可以去问它们,在那里我能找寻回不同时期的我的记忆。丢掉了,我该去哪里寻找呢?

我没有习惯去交远方的朋友,也不记得小时候有那些知心好友了,所以买来的那些漂亮的信纸,它们有的至今还沉睡在我书桌的抽屉里。香味已散发尽,成为了一个时期的记忆了。我也很少甚至不太喜欢给别人的文章加以自己的评价,这就好比责任编辑,虽然这从某种程度而言是一种工作的需要,但对于别人的文章,我怎么可能完全明白别人的思想,我就不明白有的责编为什么通过看了别人的文章就能那么明了别人的观点,说白了也是自己的观点的加以阐述。

以前我曾一度迷上网络。喜欢上网聊天,总在打开电脑的那一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似乎网络中驻留着自己的另外一个灵魂,能给我一个全新的生命。但现在我可以两个月不上网,网上真的什么也没有,除了那些我熟悉和不熟悉的同学朋友外,就是一种外界严重或不严重的信息。我很少和自己熟悉的人倾吐心声,大概因为我太敏感,我总觉得这么做没有安全感。总有一天会全军覆没。我不想我的朋友是网友,网友的概念在人们的头脑中是一个不好的代名词,所以我更愿意在一部没有连网的电脑上打字,我现在看上去还可以的打字速度全部都是从打文章练成的,现在我一分钟80速度虽然不是很快,但这明显提高了,相对而言我不认为网络聊天能提高打字的速度,输入文章更能练习速度。

我的文字实在让我很不满意,我一直不喜欢这种忧伤的格调,就象我不喜欢自己有点沉默的外表 一样,我很努力地使自己写的文字更明媚一点,更轻快一点,象春天里的小雨,所以我不喜欢小四的文字,我也不想说原因,不想对别人做评价,我只知道自己不喜欢他的文字,所以他所有的小说包括小小说之类的杂志我一本都没看过,我已经忧伤够了,不需要再在忧伤里找我是不喜欢晴天的,我只知道这和我的心情或许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我永远也不会弄明白为什么晴天是最好的天气,晴天真的会让我头疼。在雨天或阴天里,我可以凝视着窗外的雨丝找寻灵感,我可以趴在窗台上写日记,可以坐在书桌上看书,可以坐在电脑前述说我的文字,可以在公园老树下的某一处分享老人下棋的乐趣。

一杯冰凉的雪碧配上一些脱俗的马蹄莲,我就可以写作下去。但是曾经有一个雨夜,我独自坐在老屋的窗子旁边的平台上,窗台上看到了成群结队的蚂蚁的身影,脚步一直很轻盈,很欢快,虽然来去匆匆,但好象跟我一样同是雨的忠实观众。我才发现我要的是什么,不是闹市,不是繁华,不是喧嚣,更不是那一点点的物质,只是隐藏在寂寞中的文字的身影。我没有去享受它,而是去品味。象秋天的气息,向日葵里的影子,远离艳阳高照的晴天,那让我极为不舒服的晴天。

文字背后的身影不知道是不是可以用寂寞来解释,但是这么多年过来了,我发现这是正确的。写文章真的是因为寂寞才写的,有人说写作是发泄心里的愤怒或不满,于我写作是为了有个人对话,虽然对话的两者都是同一个人,但这是以一种寂寞换取另一种宽心。也许这么想的人永远不能成为作家。自古有言,要象鲁迅一样拿笔当武器,象余秋雨一样拿笔环游祖国世界大好河山。我觉得很不解,因为我根本不想去拿什么武器,我不想犀利去保卫自己,我总是希望自己手中写出的文字是很纯粹的,很真实的,但在做到真实的同时我却又避免不了犀利。

我觉得写文字是为了和别人交流,当然这并非单指读者,所以写信也是我的一个爱好。我有一个习惯,从不在电子邮件上写信,我觉得那很虚伪,相对而言我更喜欢在那种很可爱很淡雅恶毒信纸上书写文字,可是提笔的时候翻来覆去却找不到书写的对象。我从来不敢说文字是自己生活的全部,但却是不可或缺。

我不会把文字当女朋友,但却是知心好友。我不会躺在文字的怀里哭得死去活来,但我会对它道出自己的故事。

在回首时这才发现自从上了大学后,身边昔日的同学似乎在一天天减少,我不知道这是人情的日渐冷漠还是各奔前程的缘故,我身边要好的同学朋友不算多,甚至少得可怜,虽然我的手机里联系人名单不少,但基本只属于那种萍水相逢那种的淡淡之交,知心朋友比较少。更多时候我会把身边的某种事物当成自己的朋友,有时候我会把自己的手机当成一个人去和它思想交流。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不肯丢掉身边已经跟随我多年的书本的原因,虽然它们有的已经落满了灰尘,已经发黄。但我就是不肯丢掉。它们好象是我的不同时期的见证人,在我走过后需要回忆时可以去问它们,在那里我能找寻回不同时期的我的记忆。丢掉了,我该去哪里寻找呢?

我没有习惯去交远方的朋友,也不记得小时候有那些知心好友了,所以买来的那些漂亮的信纸,它们有的至今还沉睡在我书桌的抽屉里。香味已散发尽,成为了一个时期的记忆了。我也很少甚至不太喜欢给别人的文章加以自己的评价,这就好比责任编辑,虽然这从某种程度而言是一种工作的需要,但对于别人的文章,我怎么可能完全明白别人的思想,我就不明白有的责编为什么通过看了别人的文章就能那么明了别人的观点,说白了也是自己的观点的加以阐述。

以前我曾一度迷上网络。喜欢上网聊天,总在打开电脑的那一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似乎网络中驻留着自己的另外一个灵魂,能给我一个全新的生命。但现在我可以两个月不上网,网上真的什么也没有,除了那些我熟悉和不熟悉的同学朋友外,就是一种外界严重或不严重的信息。我很少和自己熟悉的人倾吐心声,大概因为我太敏感,我总觉得这么做没有安全感。总有一天会全军覆没。我不想我的朋友是网友,网友的概念在人们的头脑中是一个不好的代名词,所以我更愿意在一部没有连网的电脑上打字,我现在看上去还可以的打字速度全部都是从打文章练成的,现在我一分钟80速度虽然不是很快,但这明显提高了,相对而言我不认为网络聊天能提高打字的速度,输入文章更能练习速度。

我的文字实在让我很不满意,我一直不喜欢这种忧伤的格调,就象我不喜欢自己有点沉默的外表 一样,我很努力地使自己写的文字更明媚一点,更轻快一点,象春天里的小雨,所以我不喜欢小四的文字,我也不想说原因,不想对别人做评价,我只知道自己不喜欢他的文字,所以他所有的小说包括小小说之类的杂志我一本都没看过,我已经忧伤够了,不需要再在忧伤里找我是不喜欢晴天的,我只知道这和我的心情或许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我永远也不会弄明白为什么晴天是最好的天气,晴天真的会让我头疼。在雨天或阴天里,我可以凝视着窗外的雨丝找寻灵感,我可以趴在窗台上写日记,可以坐在书桌上看书,可以坐在电脑前述说我的文字,可以在公园老树下的某一处分享老人下棋的乐趣。

一杯冰凉的雪碧配上一些脱俗的马蹄莲,我就可以写作下去。但是曾经有一个雨夜,我独自坐在老屋的窗子旁边的平台上,窗台上看到了成群结队的蚂蚁的身影,脚步一直很轻盈,很欢快,虽然来去匆匆,但好象跟我一样同是雨的忠实观众。我才发现我要的是什么,不是闹市,不是繁华,不是喧嚣,更不是那一点点的物质,只是隐藏在寂寞中的文字的身影。我没有去享受它,而是去品味。象秋天的气息,向日葵里的影子,远离艳阳高照的晴天,那让我极为不舒服的晴天。

文字背后的身影不知道是不是可以用寂寞来解释,但是这么多年过来了,我发现这是正确的。写文章真的是因为寂寞才写的,有人说写作是发泄心里的愤怒或不满,于我写作是为了有个人对话,虽然对话的两者都是同一个人,但这是以一种寂寞换取另一种宽心。也许这么想的人永远不能成为作家。自古有言,要象鲁迅一样拿笔当武器,象余秋雨一样拿笔环游祖国世界大好河山。我觉得很不解,因为我根本不想去拿什么武器,我不想犀利去保卫自己,我总是希望自己手中写出的文字是很纯粹的,很真实的,但在做到真实的同时我却又避免不了犀利。

我觉得写文字是为了和别人交流,当然这并非单指读者,所以写信也是我的一个爱好。我有一个习惯,从不在电子邮件上写信,我觉得那很虚伪,相对而言我更喜欢在那种很可爱很淡雅恶毒信纸上书写文字,可是提笔的时候翻来覆去却找不到书写的对象。我从来不敢说文字是自己生活的全部,但却是不可或缺。

我不会把文字当女朋友,但却是知心好友。我不会躺在文字的怀里哭得死去活来,但我会对它道出自己的故事。

在回首时这才发现自从上了大学后,身边昔日的同学似乎在一天天减少,我不知道这是人情的日渐冷漠还是各奔前程的缘故,我身边要好的同学朋友不算多,甚至少得可怜,虽然我的手机里联系人名单不少,但基本只属于那种萍水相逢那种的淡淡之交,知心朋友比较少。更多时候我会把身边的某种事物当成自己的朋友,有时候我会把自己的手机当成一个人去和它思想交流。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不肯丢掉身边已经跟随我多年的书本的原因,虽然它们有的已经落满了灰尘,已经发黄。但我就是不肯丢掉。它们好象是我的不同时期的见证人,在我走过后需要回忆时可以去问它们,在那里我能找寻回不同时期的我的记忆。丢掉了,我该去哪里寻找呢?

我没有习惯去交远方的朋友,也不记得小时候有那些知心好友了,所以买来的那些漂亮的信纸,它们有的至今还沉睡在我书桌的抽屉里。香味已散发尽,成为了一个时期的记忆了。我也很少甚至不太喜欢给别人的文章加以自己的评价,这就好比责任编辑,虽然这从某种程度而言是一种工作的需要,但对于别人的文章,我怎么可能完全明白别人的思想,我就不明白有的责编为什么通过看了别人的文章就能那么明了别人的观点,说白了也是自己的观点的加以阐述。

以前我曾一度迷上网络。喜欢上网聊天,总在打开电脑的那一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似乎网络中驻留着自己的另外一个灵魂,能给我一个全新的生命。但现在我可以两个月不上网,网上真的什么也没有,除了那些我熟悉和不熟悉的同学朋友外,就是一种外界严重或不严重的信息。我很少和自己熟悉的人倾吐心声,大概因为我太敏感,我总觉得这么做没有安全感。总有一天会全军覆没。我不想我的朋友是网友,网友的概念在人们的头脑中是一个不好的代名词,所以我更愿意在一部没有连网的电脑上打字,我现在看上去还可以的打字速度全部都是从打文章练成的,现在我一分钟80速度虽然不是很快,但这明显提高了,相对而言我不认为网络聊天能提高打字的速度,输入文章更能练习速度。

我的文字实在让我很不满意,我一直不喜欢这种忧伤的格调,就象我不喜欢自己有点沉默的外表 一样,我很努力地使自己写的文字更明媚一点,更轻快一点,象春天里的小雨,所以我不喜欢小四的文字,我也不想说原因,不想对别人做评价,我只知道自己不喜欢他的文字,所以他所有的小说包括小小说之类的杂志我一本都没看过,我已经忧伤够了,不需要再在忧伤里找我是不喜欢晴天的,我只知道这和我的心情或许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我永远也不会弄明白为什么晴天是最好的天气,晴天真的会让我头疼。在雨天或阴天里,我可以凝视着窗外的雨丝找寻灵感,我可以趴在窗台上写日记,可以坐在书桌上看书,可以坐在电脑前述说我的文字,可以在公园老树下的某一处分享老人下棋的乐趣。

一杯冰凉的雪碧配上一些脱俗的马蹄莲,我就可以写作下去。但是曾经有一个雨夜,我独自坐在老屋的窗子旁边的平台上,窗台上看到了成群结队的蚂蚁的身影,脚步一直很轻盈,很欢快,虽然来去匆匆,但好象跟我一样同是雨的忠实观众。我才发现我要的是什么,不是闹市,不是繁华,不是喧嚣,更不是那一点点的物质,只是隐藏在寂寞中的文字的身影。我没有去享受它,而是去品味。象秋天的气息,向日葵里的影子,远离艳阳高照的晴天,那让我极为不舒服的晴天。

文字背后的身影不知道是不是可以用寂寞来解释,但是这么多年过来了,我发现这是正确的。写文章真的是因为寂寞才写的,有人说写作是发泄心里的愤怒或不满,于我写作是为了有个人对话,虽然对话的两者都是同一个人,但这是以一种寂寞换取另一种宽心。也许这么想的人永远不能成为作家。自古有言,要象鲁迅一样拿笔当武器,象余秋雨一样拿笔环游祖国世界大好河山。我觉得很不解,因为我根本不想去拿什么武器,我不想犀利去保卫自己,我总是希望自己手中写出的文字是很纯粹的,很真实的,但在做到真实的同时我却又避免不了犀利。

我觉得写文字是为了和别人交流,当然这并非单指读者,所以写信也是我的一个爱好。我有一个习惯,从不在电子邮件上写信,我觉得那很虚伪,相对而言我更喜欢在那种很可爱很淡雅恶毒信纸上书写文字,可是提笔的时候翻来覆去却找不到书写的对象。我从来不敢说文字是自己生活的全部,但却是不可或缺。

我不会把文字当女朋友,但却是知心好友。我不会躺在文字的怀里哭得死去活来,但我会对它道出自己的故事。

在回首时这才发现自从上了大学后,身边昔日的同学似乎在一天天减少,我不知道这是人情的日渐冷漠还是各奔前程的缘故,我身边要好的同学朋友不算多,甚至少得可怜,虽然我的手机里联系人名单不少,但基本只属于那种萍水相逢那种的淡淡之交,知心朋友比较少。更多时候我会把身边的某种事物当成自己的朋友,有时候我会把自己的手机当成一个人去和它思想交流。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不肯丢掉身边已经跟随我多年的书本的原因,虽然它们有的已经落满了灰尘,已经发黄。但我就是不肯丢掉。它们好象是我的不同时期的见证人,在我走过后需要回忆时可以去问它们,在那里我能找寻回不同时期的我的记忆。丢掉了,我该去哪里寻找呢?

我没有习惯去交远方的朋友,也不记得小时候有那些知心好友了,所以买来的那些漂亮的信纸,它们有的至今还沉睡在我书桌的抽屉里。香味已散发尽,成为了一个时期的记忆了。我也很少甚至不太喜欢给别人的文章加以自己的评价,这就好比责任编辑,虽然这从某种程度而言是一种工作的需要,但对于别人的文章,我怎么可能完全明白别人的思想,我就不明白有的责编为什么通过看了别人的文章就能那么明了别人的观点,说白了也是自己的观点的加以阐述。

以前我曾一度迷上网络。喜欢上网聊天,总在打开电脑的那一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似乎网络中驻留着自己的另外一个灵魂,能给我一个全新的生命。但现在我可以两个月不上网,网上真的什么也没有,除了那些我熟悉和不熟悉的同学朋友外,就是一种外界严重或不严重的信息。我很少和自己熟悉的人倾吐心声,大概因为我太敏感,我总觉得这么做没有安全感。总有一天会全军覆没。我不想我的朋友是网友,网友的概念在人们的头脑中是一个不好的代名词,所以我更愿意在一部没有连网的电脑上打字,我现在看上去还可以的打字速度全部都是从打文章练成的,现在我一分钟80速度虽然不是很快,但这明显提高了,相对而言我不认为网络聊天能提高打字的速度,输入文章更能练习速度。

我的文字实在让我很不满意,我一直不喜欢这种忧伤的格调,就象我不喜欢自己有点沉默的外表 一样,我很努力地使自己写的文字更明媚一点,更轻快一点,象春天里的小雨,所以我不喜欢小四的文字,我也不想说原因,不想对别人做评价,我只知道自己不喜欢他的文字,所以他所有的小说包括小小说之类的杂志我一本都没看过,我已经忧伤够了,不需要再在忧伤里找我是不喜欢晴天的,我只知道这和我的心情或许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我永远也不会弄明白为什么晴天是最好的天气,晴天真的会让我头疼。在雨天或阴天里,我可以凝视着窗外的雨丝找寻灵感,我可以趴在窗台上写日记,可以坐在书桌上看书,可以坐在电脑前述说我的文字,可以在公园老树下的某一处分享老人下棋的乐趣。

一杯冰凉的雪碧配上一些脱俗的马蹄莲,我就可以写作下去。但是曾经有一个雨夜,我独自坐在老屋的窗子旁边的平台上,窗台上看到了成群结队的蚂蚁的身影,脚步一直很轻盈,很欢快,虽然来去匆匆,但好象跟我一样同是雨的忠实观众。我才发现我要的是什么,不是闹市,不是繁华,不是喧嚣,更不是那一点点的物质,只是隐藏在寂寞中的文字的身影。我没有去享受它,而是去品味。象秋天的气息,向日葵里的影子,远离艳阳高照的晴天,那让我极为不舒服的晴天。

文字背后的身影不知道是不是可以用寂寞来解释,但是这么多年过来了,我发现这是正确的。写文章真的是因为寂寞才写的,有人说写作是发泄心里的愤怒或不满,于我写作是为了有个人对话,虽然对话的两者都是同一个人,但这是以一种寂寞换取另一种宽心。也许这么想的人永远不能成为作家。自古有言,要象鲁迅一样拿笔当武器,象余秋雨一样拿笔环游祖国世界大好河山。我觉得很不解,因为我根本不想去拿什么武器,我不想犀利去保卫自己,我总是希望自己手中写出的文字是很纯粹的,很真实的,但在做到真实的同时我却又避免不了犀利。

我觉得写文字是为了和别人交流,当然这并非单指读者,所以写信也是我的一个爱好。我有一个习惯,从不在电子邮件上写信,我觉得那很虚伪,相对而言我更喜欢在那种很可爱很淡雅恶毒信纸上书写文字,可是提笔的时候翻来覆去却找不到书写的对象。我从来不敢说文字是自己生活的全部,但却是不可或缺。

我不会把文字当女朋友,但却是知心好友。我不会躺在文字的怀里哭得死去活来,但我会对它道出自己的故事。

在回首时这才发现自从上了大学后,身边昔日的同学似乎在一天天减少,我不知道这是人情的日渐冷漠还是各奔前程的缘故,我身边要好的同学朋友不算多,甚至少得可怜,虽然我的手机里联系人名单不少,但基本只属于那种萍水相逢那种的淡淡之交,知心朋友比较少。更多时候我会把身边的某种事物当成自己的朋友,有时候我会把自己的手机当成一个人去和它思想交流。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不肯丢掉身边已经跟随我多年的书本的原因,虽然它们有的已经落满了灰尘,已经发黄。但我就是不肯丢掉。它们好象是我的不同时期的见证人,在我走过后需要回忆时可以去问它们,在那里我能找寻回不同时期的我的记忆。丢掉了,我该去哪里寻找呢?

我没有习惯去交远方的朋友,也不记得小时候有那些知心好友了,所以买来的那些漂亮的信纸,它们有的至今还沉睡在我书桌的抽屉里。香味已散发尽,成为了一个时期的记忆了。我也很少甚至不太喜欢给别人的文章加以自己的评价,这就好比责任编辑,虽然这从某种程度而言是一种工作的需要,但对于别人的文章,我怎么可能完全明白别人的思想,我就不明白有的责编为什么通过看了别人的文章就能那么明了别人的观点,说白了也是自己的观点的加以阐述。

以前我曾一度迷上网络。喜欢上网聊天,总在打开电脑的那一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似乎网络中驻留着自己的另外一个灵魂,能给我一个全新的生命。但现在我可以两个月不上网,网上真的什么也没有,除了那些我熟悉和不熟悉的同学朋友外,就是一种外界严重或不严重的信息。我很少和自己熟悉的人倾吐心声,大概因为我太敏感,我总觉得这么做没有安全感。总有一天会全军覆没。我不想我的朋友是网友,网友的概念在人们的头脑中是一个不好的代名词,所以我更愿意在一部没有连网的电脑上打字,我现在看上去还可以的打字速度全部都是从打文章练成的,现在我一分钟80速度虽然不是很快,但这明显提高了,相对而言我不认为网络聊天能提高打字的速度,输入文章更能练习速度。

我的文字实在让我很不满意,我一直不喜欢这种忧伤的格调,就象我不喜欢自己有点沉默的外表 一样,我很努力地使自己写的文字更明媚一点,更轻快一点,象春天里的小雨,所以我不喜欢小四的文字,我也不想说原因,不想对别人做评价,我只知道自己不喜欢他的文字,所以他所有的小说包括小小说之类的杂志我一本都没看过,我已经忧伤够了,不需要再在忧伤里找我是不喜欢晴天的,我只知道这和我的心情或许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我永远也不会弄明白为什么晴天是最好的天气,晴天真的会让我头疼。在雨天或阴天里,我可以凝视着窗外的雨丝找寻灵感,我可以趴在窗台上写日记,可以坐在书桌上看书,可以坐在电脑前述说我的文字,可以在公园老树下的某一处分享老人下棋的乐趣。

一杯冰凉的雪碧配上一些脱俗的马蹄莲,我就可以写作下去。但是曾经有一个雨夜,我独自坐在老屋的窗子旁边的平台上,窗台上看到了成群结队的蚂蚁的身影,脚步一直很轻盈,很欢快,虽然来去匆匆,但好象跟我一样同是雨的忠实观众。我才发现我要的是什么,不是闹市,不是繁华,不是喧嚣,更不是那一点点的物质,只是隐藏在寂寞中的文字的身影。我没有去享受它,而是去品味。象秋天的气息,向日葵里的影子,远离艳阳高照的晴天,那让我极为不舒服的晴天。

文字背后的身影不知道是不是可以用寂寞来解释,但是这么多年过来了,我发现这是正确的。写文章真的是因为寂寞才写的,有人说写作是发泄心里的愤怒或不满,于我写作是为了有个人对话,虽然对话的两者都是同一个人,但这是以一种寂寞换取另一种宽心。也许这么想的人永远不能成为作家。自古有言,要象鲁迅一样拿笔当武器,象余秋雨一样拿笔环游祖国世界大好河山。我觉得很不解,因为我根本不想去拿什么武器,我不想犀利去保卫自己,我总是希望自己手中写出的文字是很纯粹的,很真实的,但在做到真实的同时我却又避免不了犀利。

我觉得写文字是为了和别人交流,当然这并非单指读者,所以写信也是我的一个爱好。我有一个习惯,从不在电子邮件上写信,我觉得那很虚伪,相对而言我更喜欢在那种很可爱很淡雅恶毒信纸上书写文字,可是提笔的时候翻来覆去却找不到书写的对象。我从来不敢说文字是自己生活的全部,但却是不可或缺。

我不会把文字当女朋友,但却是知心好友。我不会躺在文字的怀里哭得死去活来,但我会对它道出自己的故事。

在回首时这才发现自从上了大学后,身边昔日的同学似乎在一天天减少,我不知道这是人情的日渐冷漠还是各奔前程的缘故,我身边要好的同学朋友不算多,甚至少得可怜,虽然我的手机里联系人名单不少,但基本只属于那种萍水相逢那种的淡淡之交,知心朋友比较少。更多时候我会把身边的某种事物当成自己的朋友,有时候我会把自己的手机当成一个人去和它思想交流。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不肯丢掉身边已经跟随我多年的书本的原因,虽然它们有的已经落满了灰尘,已经发黄。但我就是不肯丢掉。它们好象是我的不同时期的见证人,在我走过后需要回忆时可以去问它们,在那里我能找寻回不同时期的我的记忆。丢掉了,我该去哪里寻找呢?

我没有习惯去交远方的朋友,也不记得小时候有那些知心好友了,所以买来的那些漂亮的信纸,它们有的至今还沉睡在我书桌的抽屉里。香味已散发尽,成为了一个时期的记忆了。我也很少甚至不太喜欢给别人的文章加以自己的评价,这就好比责任编辑,虽然这从某种程度而言是一种工作的需要,但对于别人的文章,我怎么可能完全明白别人的思想,我就不明白有的责编为什么通过看了别人的文章就能那么明了别人的观点,说白了也是自己的观点的加以阐述。

以前我曾一度迷上网络。喜欢上网聊天,总在打开电脑的那一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似乎网络中驻留着自己的另外一个灵魂,能给我一个全新的生命。但现在我可以两个月不上网,网上真的什么也没有,除了那些我熟悉和不熟悉的同学朋友外,就是一种外界严重或不严重的信息。我很少和自己熟悉的人倾吐心声,大概因为我太敏感,我总觉得这么做没有安全感。总有一天会全军覆没。我不想我的朋友是网友,网友的概念在人们的头脑中是一个不好的代名词,所以我更愿意在一部没有连网的电脑上打字,我现在看上去还可以的打字速度全部都是从打文章练成的,现在我一分钟80速度虽然不是很快,但这明显提高了,相对而言我不认为网络聊天能提高打字的速度,输入文章更能练习速度。

我的文字实在让我很不满意,我一直不喜欢这种忧伤的格调,就象我不喜欢自己有点沉默的外表 一样,我很努力地使自己写的文字更明媚一点,更轻快一点,象春天里的小雨,所以我不喜欢小四的文字,我也不想说原因,不想对别人做评价,我只知道自己不喜欢他的文字,所以他所有的小说包括小小说之类的杂志我一本都没看过,我已经忧伤够了,不需要再在忧伤里找我是不喜欢晴天的,我只知道这和我的心情或许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我永远也不会弄明白为什么晴天是最好的天气,晴天真的会让我头疼。在雨天或阴天里,我可以凝视着窗外的雨丝找寻灵感,我可以趴在窗台上写日记,可以坐在书桌上看书,可以坐在电脑前述说我的文字,可以在公园老树下的某一处分享老人下棋的乐趣。

一杯冰凉的雪碧配上一些脱俗的马蹄莲,我就可以写作下去。但是曾经有一个雨夜,我独自坐在老屋的窗子旁边的平台上,窗台上看到了成群结队的蚂蚁的身影,脚步一直很轻盈,很欢快,虽然来去匆匆,但好象跟我一样同是雨的忠实观众。我才发现我要的是什么,不是闹市,不是繁华,不是喧嚣,更不是那一点点的物质,只是隐藏在寂寞中的文字的身影。我没有去享受它,而是去品味。象秋天的气息,向日葵里的影子,远离艳阳高照的晴天,那让我极为不舒服的晴天。

文字背后的身影不知道是不是可以用寂寞来解释,但是这么多年过来了,我发现这是正确的。写文章真的是因为寂寞才写的,有人说写作是发泄心里的愤怒或不满,于我写作是为了有个人对话,虽然对话的两者都是同一个人,但这是以一种寂寞换取另一种宽心。也许这么想的人永远不能成为作家。自古有言,要象鲁迅一样拿笔当武器,象余秋雨一样拿笔环游祖国世界大好河山。我觉得很不解,因为我根本不想去拿什么武器,我不想犀利去保卫自己,我总是希望自己手中写出的文字是很纯粹的,很真实的,但在做到真实的同时我却又避免不了犀利。

我觉得写文字是为了和别人交流,当然这并非单指读者,所以写信也是我的一个爱好。我有一个习惯,从不在电子邮件上写信,我觉得那很虚伪,相对而言我更喜欢在那种很可爱很淡雅恶毒信纸上书写文字,可是提笔的时候翻来覆去却找不到书写的对象。我从来不敢说文字是自己生活的全部,但却是不可或缺。

我不会把文字当女朋友,但却是知心好友。我不会躺在文字的怀里哭得死去活来,但我会对它道出自己的故事。

在回首时这才发现自从上了大学后,身边昔日的同学似乎在一天天减少,我不知道这是人情的日渐冷漠还是各奔前程的缘故,我身边要好的同学朋友不算多,甚至少得可怜,虽然我的手机里联系人名单不少,但基本只属于那种萍水相逢那种的淡淡之交,知心朋友比较少。更多时候我会把身边的某种事物当成自己的朋友,有时候我会把自己的手机当成一个人去和它思想交流。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不肯丢掉身边已经跟随我多年的书本的原因,虽然它们有的已经落满了灰尘,已经发黄。但我就是不肯丢掉。它们好象是我的不同时期的见证人,在我走过后需要回忆时可以去问它们,在那里我能找寻回不同时期的我的记忆。丢掉了,我该去哪里寻找呢?

我没有习惯去交远方的朋友,也不记得小时候有那些知心好友了,所以买来的那些漂亮的信纸,它们有的至今还沉睡在我书桌的抽屉里。香味已散发尽,成为了一个时期的记忆了。我也很少甚至不太喜欢给别人的文章加以自己的评价,这就好比责任编辑,虽然这从某种程度而言是一种工作的需要,但对于别人的文章,我怎么可能完全明白别人的思想,我就不明白有的责编为什么通过看了别人的文章就能那么明了别人的观点,说白了也是自己的观点的加以阐述。

以前我曾一度迷上网络。喜欢上网聊天,总在打开电脑的那一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似乎网络中驻留着自己的另外一个灵魂,能给我一个全新的生命。但现在我可以两个月不上网,网上真的什么也没有,除了那些我熟悉和不熟悉的同学朋友外,就是一种外界严重或不严重的信息。我很少和自己熟悉的人倾吐心声,大概因为我太敏感,我总觉得这么做没有安全感。总有一天会全军覆没。我不想我的朋友是网友,网友的概念在人们的头脑中是一个不好的代名词,所以我更愿意在一部没有连网的电脑上打字,我现在看上去还可以的打字速度全部都是从打文章练成的,现在我一分钟80速度虽然不是很快,但这明显提高了,相对而言我不认为网络聊天能提高打字的速度,输入文章更能练习速度。

我的文字实在让我很不满意,我一直不喜欢这种忧伤的格调,就象我不喜欢自己有点沉默的外表 一样,我很努力地使自己写的文字更明媚一点,更轻快一点,象春天里的小雨,所以我不喜欢小四的文字,我也不想说原因,不想对别人做评价,我只知道自己不喜欢他的文字,所以他所有的小说包括小小说之类的杂志我一本都没看过,我已经忧伤够了,不需要再在忧伤里找

《夏洛的网》——爱、友谊、生命和死亡

《夏洛的网》是我在暑假里读过的一本书。这本书的正如翻译肖毛所说“《夏洛的网》恰好写了一个在一年中发生的故事。农场的四季,如人生四个阶段,悲欢尽在其中;浓墨淡彩,随情节的开阖而变化;最后,繁华和喧闹终于收场,悲剧和戏剧都已过去,只留下平淡的,无尽的人生。爱与被爱,记忆与遗忘,虚伪与真实,友谊与孤独,痛楚与欢愉,卑鄙与崇高。还有生命。还有死亡。还有生活的态度及意义人世间所有的美好,生命中所有的真谛,似乎被这还不足六万字的这本小书所涵包了,我怎能不称其为杰作呢?夏洛,她仅是一只蜘蛛,但是她那赋有高情商的话语、行为、思想深深地震撼了我。对于夏洛的死,我很悲伤,不知道为什们,我越发觉得秋天是那么的美,却又那么的凄凉。夏洛虽然死了,死的无人知晓,但她却用自己那个小生命换来了朋友幸福的一生,这就是我佩服夏洛的原因。至于友情是如何拯救了威伯,书里都写着呢,我就不多说了。我只想说的是,如果爱情是太阳,那么太阳也有坠落的一天;而友情却是光,它将永远存在,比造物主存在得还要久,它不但让生命更有意义,还给你生存的勇气,激发你的创造力。所以说,没有威伯,夏洛的网就不会那么独一无二的完美;没有夏洛,威伯永远也不会闪光。友谊的意义及价值也就在这里。生命是严肃的,死亡也是。夏洛的死不是一个悲剧,因为她的生命已经达到了圆满,就像书中描写的那些苹果树上的苹果,红透了就要熟落,被人品尝一样,夏洛的精神必将被我们一再的“品尝”,所以夏洛的灵魂是永生的。不死的。长在的。永恒的。闪光的。不灭的……尽管如此,读到夏洛死亡的那一章时,我还是忍不住悄悄地哭了。我怎么变得这么脆弱,居然会为一只微不足道的蜘蛛哭泣?但我很高兴我还能有这样的脆弱。它证明我还活着,我还有呼吸。和夏洛比起来,威伯的命运要让我们欣慰得多。他被拯救了两次——被芬,被夏洛;被纯真,被友情所拯救。爱情当然是重要的。但我想,纯真和友情也同样,或者更重要。可能怀特也是这么想的吧,不然他又怎么会写《夏洛的网》?阿拉贝尔不会救威伯,祖克曼不会救威伯,展览会的裁判也不会救威伯。在这些成人的眼里,威伯只是一头猪。但在芬的眼里,威伯首先是一个有权活下去的生命,其次才是一头猪,所以威伯才会活下来。对我们来说,芬的想法是“天真”,甚至“荒谬”的,所以芬后来差点被带到大胡子医生那里去。其实,芬的这个想法不是“天真”,应该是“纯真”才对——我们人人都曾有过纯真,只是长大后就丧失了。因此,现在的我们才不屑的称这种想法为“天真”,用着一种酸溜溜的口气。后来,芬也渐渐丧失了这种纯真,幸好她还剩下了“善良”。而我们很多人,连最起码的善良都没有了,只有着老鼠坦普尔曼一样的贪欲。夏洛死了,但在我的心中,她还活着;树可以被砍倒,但在我的心中,还有着枝叶繁茂的树。如果那些美好的,珍贵的东西,被不可抗拒的力量杀戮掉的话,我可以把它们葬在我的心里,我的这做法也是不可抗拒的,这至少可以净化我自己——我只能如此了,还能怎样呢?盐城市实验小学五(11)

生命的可贵

“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吗?”姚明也许是平静地提出这句反问,但这句话无疑让许多人心头一颤。身为一位极富身价的nba球星,姚明一场比赛即可赢得数百万元的收入,可作为一名中华骨髓库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在一个生命需要他的时候,他愿抛弃自己的利益尽一切可能来挽救。其实想想,这也没什么特别伟大之处,生命,本来就是贵不可言的。作文网:home.sanwen8.cn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惊鸿一般短暂,夏花一样绚烂。每个人在这世上都是独一无二的,无论渺小还是伟大,无论卑微还是高贵,一个生命一旦逝去,无法再有另一个替代。因此,我们应该热爱、珍惜我们自己的生命,在我们有限的时光中尽可能地发光发热。在东方几千年的文明中,“俘虏”一词一直是可耻的,在战场上失败了,只许自尽,不许投降,这是古代帝王的命令,也是英雄豪杰们的座右铭。然而在西方,军事学院的士兵们都要进行“俘虏教育”,该投降时就投降,能保命就要保命。热爱自己的生命,拼命全力去保护它,因为它太珍贵了。

可再怎么说,“贪生怕死”之辈在我们看来还是遭人唾弃的,“舍己为人”之人仍然可歌可泣。没错!众生平等,生命的价值从来不是用交换体现。张华,一位医学院的研究生,在还没来得及去医治他人的时候为了救一个年逾六旬的掏粪工人牺牲了;孟祥斌,一位军官为了救一位跟自己毫无关系,因失恋而轻生的女青年,跳入冰冷的江水,一去不复返,留下妻女在岸边哭泣。有人说婉惜,有人说不值。可这些英雄当时脑海中恐怕只有生命二字,还有什么能比生命更重要吗?

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份良心,看那个赵承熙,不爱自己的生命不说,还要让那么多无辜的师生为他“陪葬”,他是个可怜人,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不热爱、不敬畏、不尊重生命就是最大的可恨!在众多的批判与责骂声中,居然还有人在网上说他很崇拜赵承熙,还扬言要破其“杀人纪要”。不管发贴的人是否真的打算这么做,这种话一出口,足以见其的狭隘与可悲。

我们今天倡导和谐社会,就是为了安定团结,为每一个宝贵的生命提供充分发挥作用的环境。流星转眼陨落,但那惊艳的光影,已证明了它美丽的存在。生命,不管是谁的,都贵不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