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彩

喝彩是什么?喝彩是一片掌声,喝彩是一种赞许,喝彩是一种鼓励,喝彩是一种期待。我么每个人都有自己喝彩的目标,是为某一个人,还是为某一件事?是为他人,还是为自己?我就是为我们中国篮球队一位球员员和中国女排的一个球员而喝彩!中国男篮——王治郅

26日,依靠老将王治郅的神勇发挥,中国男篮最后关头顶住韩国队的反击,以77比71击败对手,夺得广州亚运会男篮金牌。面对决赛,中国队沿用了刘炜、王仕鹏、孙悦、丁锦辉、王治郅的先发阵容。韩国队的首发为梁东根、金周成、金晟彻、梁熙钟、吴世根。两队此前在小组赛中曾经交手,当时中国队以76比66战胜韩国队。开球后,王治郅首次进攻便命中三分。随后中国队几次出手不中,反而以7比8落后。中国队在内线占尽优势,而韩国队在第一节中段不断出现失误。首节结束,中国队以27比21领先。次节开始,中国队形如梦游,被对手连续打成反击,场上比分瞬间变为27平。此后,中国队除了王治郅得到两分外,陷入了得分荒,韩国队将比分反超,并一度领先6分。中国队不得不要求暂停。暂停结束后,中国队状态神勇,王仕鹏连续3次投篮命中,随后孙悦两次完成3分进攻。中国队打出12比0的攻击波,半场结束时以43比37领先。易地再战,场面一度胶着。随后,王治郅内线单打成功,孙悦命中三分,中国队将分差扩大为11分。并最终以64比56保持优势。最后一节,韩国队进攻混乱,加之多次被判罚犯规,两队分差一度扩大到14分。终场前4分钟,韩国队展开反击,并连续命中3个三分球,此时场上分差只剩下5分。终场前2分钟,韩国队再次命中中投,双方分差只有3分。关键时刻,王治郅封盖对方上篮,然后又补篮命中,将韩国队反击的势头扑灭。看到这里我心里不禁对王治郅的职业水平产生敬佩之情,不仅为中国的核心球员王治郅而喝彩——大郅加油,你是最棒的!

中国女排——周苏红

2010年11月27日,这是多么神圣的一天呀,眼看亚运会快要结束了,这是整个亚运会最后的一枚金牌,这一天我国的中国女排以3:2逆转韩国实现三连冠,让我们再回顾这一场神圣的比赛吧!首局中国队率先拦死韩松伊四号位的强攻,王一梅四号位突破得手,马蕴雯拦网拿分,中国队开局顺利3-0领先。韩国队暂停后拦网出界,随后打手出界,王一梅封网得分,魏秋月发球直接得分后发球失误,中国队6-2领先。开始打得很不错,一到后面形式大有转变,当中国队第一次暂停后,韩国似乎找到状态连续得分,韩国队追至8-9。陈丽怡入替李娟。周苏红二号位跑动进攻打成,马蕴雯二号位背飞得手,韩国队反击命中,马蕴雯二号位再次命中,薛明拦死对手,韩松伊四号位进攻打手出界,王一梅四号位进攻出界,韩松伊的吊球打成,两队战成13平。14平后王一梅强攻被拦,薛明轻打拿分,15平后王一梅跳发球直接得分,中国队16-15进入第二次技术暂停。在此之后中国连续失分,让韩国以25-21逆转拿下第一局。第二局,中国仍然状态不佳,紧接着以25-22再下一城。最后到了第三局中国似乎恢复了状态以25-10扳回一局。第四局,中国明显恢复了状态以25-17再扳一局。这样来到了决胜局,这一句打的是相当的激烈中国队开局不利2-4落后,中国队暂停后,马蕴雯二号位背溜出界,李娟四号位强攻被拦,中国队再丢2分。再次暂停后,马蕴雯连续三次在二号位反击得分,随后探头得手,中国队连得4分追至6平。黄燕洙二号位强攻造成,李娟的拦网出界,马蕴雯将球捅在对手场内,但此后调整球出界,中国队7-8落后交换场地。易边后王一梅四号位被拦,王一梅的四号位强攻直线出界后拦网得分,郑大英三号位短平快得分,薛明三号位打了一个时间差得分,中国队追至9-11。。王一梅四号位打手出界,郑大英三号位进攻中国队拦网出界,王一梅强攻命中,金延?四号位的强攻得分,李娟四号位平拉开打中,中国队继续紧咬比分。金延?四号位扣斜线得分,中国队12-14落后。周苏红二号位跑动进攻挽回一个赛点,周苏红发球直接得分,中国队追至14平。韩国队韩松伊四号位扣球出界,李娟四号位强攻打中,中国队打出连得4分的高潮,16-14逆转获胜,总比分3-2力克韩国队,实现亚运四连冠。这时我真想对周苏红说:“你不愧为中国女排的骄傲!”

看了这两场比赛后,我真想在奋斗在运动第一线上的老队员说::“你是最棒的!我为你喝彩!” 中学生优 秀()

记一场篮球比赛

记一场篮球比赛

六(2)班 江彤

“加油!加油!六(2)班加油!加油!”操场上传来一阵阵既紧张又兴奋的喊声惊天动地,那是我们班的女篮甲队和六(1)班的女篮甲队正在进行激烈的篮球比赛呢!

你瞧!我们班的刘凌云同学首先对对手来了一个下马威:她抢到了球,以飞快的速度把球带到了篮下。突然,一个高大的身影挡在了她的面前。我心里想:这回可糟了,刘凌云肯定是投不了篮了!这时,操场上一片寂静,大家都紧张的看着刘凌云,连大气都不敢出。可我万万没有想到,刘凌云巧妙的一转身,灵活的把球传给了后面的莫清琴,莫清琴接过球,一个跨步,在三分线外把球投向了篮筐球在篮筐上滚了几圈,就稳稳当当的进了篮筐。好一个漂亮的三分球!顿时,球场上爆发出一阵阵欢呼声和掌声,我们为刘凌云和莫清琴的配合默契和技术娴熟喝彩!

我们班以3:0暂时领先。

接着是六(1)班的同学带球。她们班的拉拉队也在操场旁边给她们加油、鼓劲。(1)班的队员把球带到了篮筐下,快投篮时,我们班的黄岚一个箭步冲了过去,把球从对方的手里拍了下来,莫清琴急忙跑过去配合黄岚,想接过球。可是,莫清琴还是慢了一步,球让对方的一个队员先抢到了球,又把球传了出来,情急中,对方也投下了一个漂亮的三分球。

不知不觉间,比赛已经到了下半场,赛场上更紧张更激烈了,两个班的拉拉队也象是在比赛一样,“加油”的声音一拨比一拨大声,生怕落后了。这时,(1)班的队员又一个三步上篮,可惜球打在篮板上就落了下来,没有投进去。说时迟、那时快,我们班的黎欣一跳,抢下了篮板球。卢老师在操场边指挥说:“欣,快传给黄岚!”欣把球传给了黄岚,黄岚带了一会儿球,寻了个机会又把球传给了在蓝底的罗国琴,罗国琴一个转身上篮,又投进了两分。“耶!”我们全班又兴奋地叫了起来。

同学们看了看分数,哈哈!我们班以9:3领先。心想,这回我们班比(1)班的胜数大些吧!于是,拉拉队就开始有点心不在焉了,赛场上的队员们似乎也受到了影响,连连失误,让对手抢到了几个球投进了四分。(1)班的队员越打越勇,拉拉队越喊越大声,那阵势,把我们给吓着了。卢老师急忙让同学们暂停休息,稍稍做了调整。同学们把手握在一起,把心凝在一起:“加油!”同学们回到了赛场上,一个个精神抖擞、信心十足,一副要和对手誓比高低的样子。

“哔!”比赛时间到了,我们班以13:11的比分赢了六(1)班。我们全班同学高兴得跳了起来,边跳边喊:“我们赢了,我们赢了!”

虽然我们赢了,但是我通过这场比赛,让我真正体会到了运动员们勇于拼搏的精神和不屈的精神,让我懂得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友谊比比赛结果更重要。

我为奥运健儿喝彩!

我为奥运健儿喝彩!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宝安区石岩罗租小学六(2)班六(2)班陈耿生 当我听到第29届奥运会将在我国首都——北京举行时,我抑制不了心中的喜悦与激情,向你们写下心中的感慨。奥林匹克——一个家喻户晓的体育盛事,一个许多国家梦寐以求争着要承办的盛会。如今,我们中国终于如愿以偿,圆了炎黄子孙们的奥运梦。健儿们,你们一定要好好的努力,戳破“东亚病夫”的图纸,让世界人目睹我们东方之珠——龙的传人的真正实力。28届雅典奥运会,里面包含着我们多少失望的泪水,羽毛球男队颗粒无收、乒乓球员李皓与金牌擦肩而过、举重队员李卓错失良机、女足让德国队8:0狂扫,阻止在小组赛的大门口……我们要化泪水为动力,让这些失败当作回忆。中国,继美国这支传统强队后的强劲队伍,唯一能使美国的霸主地位动摇的体育强国。四年光阴,只争朝夕,北京奥运会将是我们一飞冲天,一鸣惊人的时刻,运动健儿们,加油!不堪回首的往事,多半随风而去,真正凝固下来的将是你们一次又一次辉煌时刻。奥运健儿们,加油!不要忘记背后还有默默为你们喝彩、欢呼的父老乡亲们。你们要让鲜艳的五星红旗徐徐上升在场馆的最高处,荡气回畅的国歌奏响在赛场上。运动健儿们,加油!我会以你们马首是瞻,我会为你们喝彩!祝你们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指导教师:高公鑫

世界在我脚下

世界在我脚下

(441000)湖北襄樊市大桥口小学追梦文学社 陈若曦

指导老师:狄香云

这个夏天,毫无疑问世界杯成了人们争相讨论的热点话题,而我多么渴望去世界杯赛场啊!当盛情好客的德国朋友端起甘甜可口的葡萄酒时,你难道不为之心动吗?

今天是世界杯特殊的一场比赛――明星赛,此时的我正作为一名替补队员在场边焦急而又耐心地候着。比赛开始,“技巧明星队”发球,罗纳尔迪尼奥快速带球进攻,他使出绝技“甩马尾”闪电般过了一个人,这时“力量明星队”的巴拉克一脚将球铲了下来,动作之漂亮,让人直拍手掌,随即又一脚长传,球到了前锋克洛泽的脚下,克洛泽用强壮的身体依住了卡洛斯,紧接着传给中路的大个子前锋克劳奇,身高2.01米的克劳奇轻松地将球攻进卡西利亚斯镇守的大门,场上比分1:0。

比赛继续进行,“技巧明星队”的贝克汉姆,一个漂亮的右路突破,绕过巴普蒂斯塔,将球传给了中路的齐达内,齐达内一个“马赛回旋”过了费迪南德,挑给了“西班牙王子”劳尔,劳尔一脚临空抽射,球进了!连门将卡恩都瞪起了眼睛,我在场边激动地跪地振臂欢呼。这时“力量明星队”的罗纳尔多上来了,球奇迹般地到了他的脚下,他左脚大力远射,尽管门将作出了扑救动作,但皮球还是擦着横梁落入了球网。场上精彩不断,比分交替上升,观众齐声喝彩。

下半场,我替补贝克汉姆上场了,在中路处接到“海布里之王”亨利的传球,一个“踩单车”过人,将球传给了卡卡,他头球又回传给了我,我没带球落地,直接一脚抽射,球穿过卡恩的十指关,飞入了球门,太漂亮了,我兴奋得仰天长啸。比赛继续火热进行……

我多希望这一切成为现实,我多想在世界杯赛场上展示自己,这一刻世界在我脚下,我想大声喊:我爱足球!我最想去看世界杯,感受那扣人心弦的一幕幕!

《快!再快!》

这几天,我班同学反映慢,连班长拿“金本题名”(课堂管理本,只要有人讲话,就可以“考”上“状元”)

老班(班主任)大骂我们三个班长,拿个本子都这么慢,教室里乱成一锅粥!(老师好像经常这么讲)唉,要是每个人做事都快点就好了。

某日起床,我以比蜗牛还慢的速度(那不是慢羊羊村长吗)爬到(毛毛虫……)桌上吃早饭。老妈命令我:“命你在0.0001秒钟吃掉一升面!”边说便拿出水桶大的面来,天!我吃得掉吗?老爸看看钟后,大叫:“天啊!差3秒要上课了!”我以最快的速度吃掉一升面,谁知学校放学了。

下午12点,我去学校。呼,没上课,谁知这时秋季运动会,老师让我参加了长跑。我问同学:“长跑长吗?费多大力气…………”我问了许多问题,他们快晕,都回答:“no!no!”我放心了,开始热身。我班选手有卢安、我、刘伟、王星月。但我看见大屏幕:比赛项目:10000米长跑!

看到这,我差点晕倒,那个可恶的家伙敢骗我?!我还想狂揍他一顿,但比赛开始。人称“肥猪”的卢安,竟然以0.001秒获得冠军,其他人0.002秒,我呢?大家纳闷了,但都在为他们喝彩。我呀,早就升天了,的了一个超级大奖:诺贝尔乌龟的乌龟的乌龟(还有一万个乌龟)奖。

下午快放学的第二节数学课,我们考试。我问好朋友:这次题目多不多,她们回答:no!no!我放心了,认为朋友的话一定正确。老师发下了试卷,上面题目字如米粒般小,题目多得要命!老师说:“5秒做好1000题!”这句话像晴天里来了个霹雳,我欲哭无泪,好友竟然骗我!有人说:真正的好友没几个好的,正的好对!5、4、3、2、1、!时间到了!试卷发下来,我得了1分……还有三字:找家长!

老师稀里哗啦的讲着,爸妈说“对不起!教育不好!”我回家后,有两头可怕的狮子眼冒火花,吼道:“胡-小-涵!!!!”便直接“活吞”了我。(儿童不宜,家长使用暴力)

一场激烈的男女混合双打后,我送往了医院,各位,记得去看我。但我也收到了一个奖杯:诺贝尔傻瓜笨蛋奖。我好生气,我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怎么可能考1分?越来越不对劲……

出院后我认为奇怪:大家怎么动作、速度会那么快?不想了,脑袋快想爆炸了。上午7点我去学校,学校可来了个大名人——刘翔!而且还正在播放电影《刘翔归来》(原题《超人归来》)不论男女老少都对这部电影爱不释手,晚上做梦都说这类梦话,一看他们脚下,《超人归来》的光碟踩个…唉,可怜啊!

[采访中]记者:“刘翔,你的速度真快,怎么练的?”刘翔:“小时候被爸妈追的。”照着常理,大家可能狂晕,但相反,所有人欢呼“谢谢刘翔!我知道如何跑得更快啦!”

这时,刘翔来表演,“唰”一声,因为速度太快,直接飞向太空,难怪超人都落伍了!我呆住了,“怎么可能?”

以后的事更奇怪了:石台电影最长只有30秒,呆!小偷一次闪电速度偷了我100元,呆!连着的人口头禅都是“快,再快!”

就当我百思不得其解时,一道闪电劈来,我顿时晕了过去……

“唉,涵涵!”老妈打了我几下,我顿时惊醒,一看表,妈呀!快迟到了!马上起床……去学校时,还想:“真好!”

放学了,我回到家,立马在本子上写上:“快!再快!”

毛发

小作文:

淡伤90

雨季的灯火

照亮90的寂寞

幻境中冰冷的课桌

刻写着90无知的过错

试图打开沉封的枷锁

双手不停地哆嗦

以前太过于默默

使至碧空如此寥阔

Rap:以为有太多精彩

才发现世界太狭窄

坚持不懈的拼搏

换来的却是失败

也有过成功

却没有人来喝彩

不是我们不合拍

无奈 这才是我们真实的状态

秋叶的飘落

逝去几片寂寞

北风中悲凉的泪朵

承载着90灵魂的制作

决定停止闪烁的霓虹

光临幽深的黑洞

星光点缀了苍穹

去除不掉深深的伤痛

没有扣留

没有遗漏

残余一丝温柔

一次次看透

一次次邂逅

剩下冰冷的双手

在流年中遨游

我愿选择逃走

大作文:

毛发

给你一个毛发的故事,让你看遍这世界。

1.过去

余生也晚,关于头发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大都来自耳食(听到传闻不加审察就信以为真)。什么清朝初年勒令汉人把发髻剃成辫子,否则“留发不留头发”呀,什么清末的留学生在外国剪去了辫子,回国后要装一根假辫子才能平安无事呀,等待,未尝眼见。所以读到鲁迅的小说《头发的故事》,除了恍若自悟的吃惊以外,实在很难有切肤之痛的感受。并且,知道在旧社会,与头发关系最密切的理发之人,是颇受社会践视的,连家谱不许上,也就是开除其宗籍,还很为他们不科。更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年轻时在进步的历史书籍里,读到太平天国起义是如何正义,但真正佩服太平天国的英雄,却是看到了一幅据说是翼王石达开的对联以后。对联日:

磨砺以须,问天下头颅几许;

及锋而试,看老夫手段如何?

2.如今

看着他刚从〈 时代名剪 〉走出来,他一定又在头发上花了心思,花了功夫,他一定在头发上花了心思,花了功夫,花了money清爽的韩流短俏发型,露出他那张精致的小脸,发尾的线条和他那小脸的轮廓相辅相成,合凑得恰到好处。身着英化格调的Dior服饰,时尚、高雅、前卫。

毋庸置疑,他的回头率达到99.99%(0.01%是自己没回头),花痴们尝到了一份绝味佳肴,他显得light up! 好若放眼观全球的迪拜塔,好若世界圣地的海南岛,好若新鲜出炉的八十二届奥斯卡。总之,给人的感觉就两字:惊讶!NO。 NO。NO。是——新奇。而我心里不知什么时候掂量出一个字——怪!

3.曾经

雨季的灯火 / 照亮我的寂寞 / 幻境中冰冷的课桌 / 刻写着我无知的过错……

通过这首诗,我认识了他——木邮。他多愁善感略显早熟。和他交往很淡,一来我不喜欢和同龄人玩,二来我讨厌他跟李宇春留一样的头发(出道时)。

这样的印象缘于学校德育处每次检查个人礼仪时,闹起的一次次纠纷,我有好几次提出让他剪掉,可他每次灵魂深处坚守(留长发)的原因。以揭人秘密出名的我,侦探似的向自己必问:他头发遮住的脸有胎记或是有疾印吗?难道他是春春的铁杆玉米?还是他变态?

在我和他几次侃侃之谈中,得到一个让人想去死(重音)的结果:女孩们喜欢这样的发型,留这发是来泡妞用的。木邮自以为是的感慨着,而作为一个“过来人”的我,明白女生们根本不喜欢身上脏脏的,项上不见五官其全的男生。

或许有个暗恋他的女生是木邮的幕后指使者。不愧是侦探,答案是他女朋友威胁他这么做的,剪发就分手。让人爆肺的是:他女朋友才是李宇春的忠实fans。“留发就留人”和“留发不留人”成为木邮内心最主要的矛盾。一方是女朋友,一方是学校。“人生难寻知己”。更何况是“红颜知己”。他坦然选择了前者。

一段残酷的爱情总是女人制造的。这也算爱情?我想,一段错误的句子总是大脑思量出来的。

“久走夜路要闯鬼”,“躲得过初一,逃不过十五”。人总要倒霉一次的,神仙也一样,何况是木邮,注定难逃一劫。

校庆60周年举办在即,各个小作文:

淡伤90

雨季的灯火

照亮90的寂寞

幻境中冰冷的课桌

刻写着90无知的过错

试图打开沉封的枷锁

双手不停地哆嗦

以前太过于默默

使至碧空如此寥阔

Rap:以为有太多精彩

才发现世界太狭窄

坚持不懈的拼搏

换来的却是失败

也有过成功

却没有人来喝彩

不是我们不合拍

无奈 这才是我们真实的状态

秋叶的飘落

逝去几片寂寞

北风中悲凉的泪朵

承载着90灵魂的制作

决定停止闪烁的霓虹

光临幽深的黑洞

星光点缀了苍穹

去除不掉深深的伤痛

没有扣留

没有遗漏

残余一丝温柔

一次次看透

一次次邂逅

剩下冰冷的双手

在流年中遨游

我愿选择逃走

大作文:

毛发

给你一个毛发的故事,让你看遍这世界。

1.过去

余生也晚,关于头发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大都来自耳食(听到传闻不加审察就信以为真)。什么清朝初年勒令汉人把发髻剃成辫子,否则“留发不留头发”呀,什么清末的留学生在外国剪去了辫子,回国后要装一根假辫子才能平安无事呀,等待,未尝眼见。所以读到鲁迅的小说《头发的故事》,除了恍若自悟的吃惊以外,实在很难有切肤之痛的感受。并且,知道在旧社会,与头发关系最密切的理发之人,是颇受社会践视的,连家谱不许上,也就是开除其宗籍,还很为他们不科。更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年轻时在进步的历史书籍里,读到太平天国起义是如何正义,但真正佩服太平天国的英雄,却是看到了一幅据说是翼王石达开的对联以后。对联日:

磨砺以须,问天下头颅几许;

及锋而试,看老夫手段如何?

2.如今

看着他刚从〈 时代名剪 〉走出来,他一定又在头发上花了心思,花了功夫,他一定在头发上花了心思,花了功夫,花了money清爽的韩流短俏发型,露出他那张精致的小脸,发尾的线条和他那小脸的轮廓相辅相成,合凑得恰到好处。身着英化格调的Dior服饰,时尚、高雅、前卫。

毋庸置疑,他的回头率达到99.99%(0.01%是自己没回头),花痴们尝到了一份绝味佳肴,他显得light up! 好若放眼观全球的迪拜塔,好若世界圣地的海南岛,好若新鲜出炉的八十二届奥斯卡。总之,给人的感觉就两字:惊讶!NO。 NO。NO。是——新奇。而我心里不知什么时候掂量出一个字——怪!

3.曾经

雨季的灯火 / 照亮我的寂寞 / 幻境中冰冷的课桌 / 刻写着我无知的过错……

通过这首诗,我认识了他——木邮。他多愁善感略显早熟。和他交往很淡,一来我不喜欢和同龄人玩,二来我讨厌他跟李宇春留一样的头发(出道时)。

这样的印象缘于学校德育处每次检查个人礼仪时,闹起的一次次纠纷,我有好几次提出让他剪掉,可他每次灵魂深处坚守(留长发)的原因。以揭人秘密出名的我,侦探似的向自己必问:他头发遮住的脸有胎记或是有疾印吗?难道他是春春的铁杆玉米?还是他变态?

在我和他几次侃侃之谈中,得到一个让人想去死(重音)的结果:女孩们喜欢这样的发型,留这发是来泡妞用的。木邮自以为是的感慨着,而作为一个“过来人”的我,明白女生们根本不喜欢身上脏脏的,项上不见五官其全的男生。

或许有个暗恋他的女生是木邮的幕后指使者。不愧是侦探,答案是他女朋友威胁他这么做的,剪发就分手。让人爆肺的是:他女朋友才是李宇春的忠实fans。“留发就留人”和“留发不留人”成为木邮内心最主要的矛盾。一方是女朋友,一方是学校。“人生难寻知己”。更何况是“红颜知己”。他坦然选择了前者。

一段残酷的爱情总是女人制造的。这也算爱情?我想,一段错误的句子总是大脑思量出来的。

“久走夜路要闯鬼”,“躲得过初一,逃不过十五”。人总要倒霉一次的,神仙也一样,何况是木邮,注定难逃一劫。

校庆60周年举办在即,各个小作文:

淡伤90

雨季的灯火

照亮90的寂寞

幻境中冰冷的课桌

刻写着90无知的过错

试图打开沉封的枷锁

双手不停地哆嗦

以前太过于默默

使至碧空如此寥阔

Rap:以为有太多精彩

才发现世界太狭窄

坚持不懈的拼搏

换来的却是失败

也有过成功

却没有人来喝彩

不是我们不合拍

无奈 这才是我们真实的状态

秋叶的飘落

逝去几片寂寞

北风中悲凉的泪朵

承载着90灵魂的制作

决定停止闪烁的霓虹

光临幽深的黑洞

星光点缀了苍穹

去除不掉深深的伤痛

没有扣留

没有遗漏

残余一丝温柔

一次次看透

一次次邂逅

剩下冰冷的双手

在流年中遨游

我愿选择逃走

大作文:

毛发

给你一个毛发的故事,让你看遍这世界。

1.过去

余生也晚,关于头发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大都来自耳食(听到传闻不加审察就信以为真)。什么清朝初年勒令汉人把发髻剃成辫子,否则“留发不留头发”呀,什么清末的留学生在外国剪去了辫子,回国后要装一根假辫子才能平安无事呀,等待,未尝眼见。所以读到鲁迅的小说《头发的故事》,除了恍若自悟的吃惊以外,实在很难有切肤之痛的感受。并且,知道在旧社会,与头发关系最密切的理发之人,是颇受社会践视的,连家谱不许上,也就是开除其宗籍,还很为他们不科。更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年轻时在进步的历史书籍里,读到太平天国起义是如何正义,但真正佩服太平天国的英雄,却是看到了一幅据说是翼王石达开的对联以后。对联日:

磨砺以须,问天下头颅几许;

及锋而试,看老夫手段如何?

2.如今

看着他刚从〈 时代名剪 〉走出来,他一定又在头发上花了心思,花了功夫,他一定在头发上花了心思,花了功夫,花了money清爽的韩流短俏发型,露出他那张精致的小脸,发尾的线条和他那小脸的轮廓相辅相成,合凑得恰到好处。身着英化格调的Dior服饰,时尚、高雅、前卫。

毋庸置疑,他的回头率达到99.99%(0.01%是自己没回头),花痴们尝到了一份绝味佳肴,他显得light up! 好若放眼观全球的迪拜塔,好若世界圣地的海南岛,好若新鲜出炉的八十二届奥斯卡。总之,给人的感觉就两字:惊讶!NO。 NO。NO。是——新奇。而我心里不知什么时候掂量出一个字——怪!

3.曾经

雨季的灯火 / 照亮我的寂寞 / 幻境中冰冷的课桌 / 刻写着我无知的过错……

通过这首诗,我认识了他——木邮。他多愁善感略显早熟。和他交往很淡,一来我不喜欢和同龄人玩,二来我讨厌他跟李宇春留一样的头发(出道时)。

这样的印象缘于学校德育处每次检查个人礼仪时,闹起的一次次纠纷,我有好几次提出让他剪掉,可他每次灵魂深处坚守(留长发)的原因。以揭人秘密出名的我,侦探似的向自己必问:他头发遮住的脸有胎记或是有疾印吗?难道他是春春的铁杆玉米?还是他变态?

在我和他几次侃侃之谈中,得到一个让人想去死(重音)的结果:女孩们喜欢这样的发型,留这发是来泡妞用的。木邮自以为是的感慨着,而作为一个“过来人”的我,明白女生们根本不喜欢身上脏脏的,项上不见五官其全的男生。

或许有个暗恋他的女生是木邮的幕后指使者。不愧是侦探,答案是他女朋友威胁他这么做的,剪发就分手。让人爆肺的是:他女朋友才是李宇春的忠实fans。“留发就留人”和“留发不留人”成为木邮内心最主要的矛盾。一方是女朋友,一方是学校。“人生难寻知己”。更何况是“红颜知己”。他坦然选择了前者。

一段残酷的爱情总是女人制造的。这也算爱情?我想,一段错误的句子总是大脑思量出来的。

“久走夜路要闯鬼”,“躲得过初一,逃不过十五”。人总要倒霉一次的,神仙也一样,何况是木邮,注定难逃一劫。

校庆60周年举办在即,各个小作文:

淡伤90

雨季的灯火

照亮90的寂寞

幻境中冰冷的课桌

刻写着90无知的过错

试图打开沉封的枷锁

双手不停地哆嗦

以前太过于默默

使至碧空如此寥阔

Rap:以为有太多精彩

才发现世界太狭窄

坚持不懈的拼搏

换来的却是失败

也有过成功

却没有人来喝彩

不是我们不合拍

无奈 这才是我们真实的状态

秋叶的飘落

逝去几片寂寞

北风中悲凉的泪朵

承载着90灵魂的制作

决定停止闪烁的霓虹

光临幽深的黑洞

星光点缀了苍穹

去除不掉深深的伤痛

没有扣留

没有遗漏

残余一丝温柔

一次次看透

一次次邂逅

剩下冰冷的双手

在流年中遨游

我愿选择逃走

大作文:

毛发

给你一个毛发的故事,让你看遍这世界。

1.过去

余生也晚,关于头发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大都来自耳食(听到传闻不加审察就信以为真)。什么清朝初年勒令汉人把发髻剃成辫子,否则“留发不留头发”呀,什么清末的留学生在外国剪去了辫子,回国后要装一根假辫子才能平安无事呀,等待,未尝眼见。所以读到鲁迅的小说《头发的故事》,除了恍若自悟的吃惊以外,实在很难有切肤之痛的感受。并且,知道在旧社会,与头发关系最密切的理发之人,是颇受社会践视的,连家谱不许上,也就是开除其宗籍,还很为他们不科。更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年轻时在进步的历史书籍里,读到太平天国起义是如何正义,但真正佩服太平天国的英雄,却是看到了一幅据说是翼王石达开的对联以后。对联日:

磨砺以须,问天下头颅几许;

及锋而试,看老夫手段如何?

2.如今

看着他刚从〈 时代名剪 〉走出来,他一定又在头发上花了心思,花了功夫,他一定在头发上花了心思,花了功夫,花了money清爽的韩流短俏发型,露出他那张精致的小脸,发尾的线条和他那小脸的轮廓相辅相成,合凑得恰到好处。身着英化格调的Dior服饰,时尚、高雅、前卫。

毋庸置疑,他的回头率达到99.99%(0.01%是自己没回头),花痴们尝到了一份绝味佳肴,他显得light up! 好若放眼观全球的迪拜塔,好若世界圣地的海南岛,好若新鲜出炉的八十二届奥斯卡。总之,给人的感觉就两字:惊讶!NO。 NO。NO。是——新奇。而我心里不知什么时候掂量出一个字——怪!

3.曾经

雨季的灯火 / 照亮我的寂寞 / 幻境中冰冷的课桌 / 刻写着我无知的过错……

通过这首诗,我认识了他——木邮。他多愁善感略显早熟。和他交往很淡,一来我不喜欢和同龄人玩,二来我讨厌他跟李宇春留一样的头发(出道时)。

这样的印象缘于学校德育处每次检查个人礼仪时,闹起的一次次纠纷,我有好几次提出让他剪掉,可他每次灵魂深处坚守(留长发)的原因。以揭人秘密出名的我,侦探似的向自己必问:他头发遮住的脸有胎记或是有疾印吗?难道他是春春的铁杆玉米?还是他变态?

在我和他几次侃侃之谈中,得到一个让人想去死(重音)的结果:女孩们喜欢这样的发型,留这发是来泡妞用的。木邮自以为是的感慨着,而作为一个“过来人”的我,明白女生们根本不喜欢身上脏脏的,项上不见五官其全的男生。

或许有个暗恋他的女生是木邮的幕后指使者。不愧是侦探,答案是他女朋友威胁他这么做的,剪发就分手。让人爆肺的是:他女朋友才是李宇春的忠实fans。“留发就留人”和“留发不留人”成为木邮内心最主要的矛盾。一方是女朋友,一方是学校。“人生难寻知己”。更何况是“红颜知己”。他坦然选择了前者。

一段残酷的爱情总是女人制造的。这也算爱情?我想,一段错误的句子总是大脑思量出来的。

“久走夜路要闯鬼”,“躲得过初一,逃不过十五”。人总要倒霉一次的,神仙也一样,何况是木邮,注定难逃一劫。

校庆60周年举办在即,各个小作文:

淡伤90

雨季的灯火

照亮90的寂寞

幻境中冰冷的课桌

刻写着90无知的过错

试图打开沉封的枷锁

双手不停地哆嗦

以前太过于默默

使至碧空如此寥阔

Rap:以为有太多精彩

才发现世界太狭窄

坚持不懈的拼搏

换来的却是失败

也有过成功

却没有人来喝彩

不是我们不合拍

无奈 这才是我们真实的状态

秋叶的飘落

逝去几片寂寞

北风中悲凉的泪朵

承载着90灵魂的制作

决定停止闪烁的霓虹

光临幽深的黑洞

星光点缀了苍穹

去除不掉深深的伤痛

没有扣留

没有遗漏

残余一丝温柔

一次次看透

一次次邂逅

剩下冰冷的双手

在流年中遨游

我愿选择逃走

大作文:

毛发

给你一个毛发的故事,让你看遍这世界。

1.过去

余生也晚,关于头发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大都来自耳食(听到传闻不加审察就信以为真)。什么清朝初年勒令汉人把发髻剃成辫子,否则“留发不留头发”呀,什么清末的留学生在外国剪去了辫子,回国后要装一根假辫子才能平安无事呀,等待,未尝眼见。所以读到鲁迅的小说《头发的故事》,除了恍若自悟的吃惊以外,实在很难有切肤之痛的感受。并且,知道在旧社会,与头发关系最密切的理发之人,是颇受社会践视的,连家谱不许上,也就是开除其宗籍,还很为他们不科。更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年轻时在进步的历史书籍里,读到太平天国起义是如何正义,但真正佩服太平天国的英雄,却是看到了一幅据说是翼王石达开的对联以后。对联日:

磨砺以须,问天下头颅几许;

及锋而试,看老夫手段如何?

2.如今

看着他刚从〈 时代名剪 〉走出来,他一定又在头发上花了心思,花了功夫,他一定在头发上花了心思,花了功夫,花了money清爽的韩流短俏发型,露出他那张精致的小脸,发尾的线条和他那小脸的轮廓相辅相成,合凑得恰到好处。身着英化格调的Dior服饰,时尚、高雅、前卫。

毋庸置疑,他的回头率达到99.99%(0.01%是自己没回头),花痴们尝到了一份绝味佳肴,他显得light up! 好若放眼观全球的迪拜塔,好若世界圣地的海南岛,好若新鲜出炉的八十二届奥斯卡。总之,给人的感觉就两字:惊讶!NO。 NO。NO。是——新奇。而我心里不知什么时候掂量出一个字——怪!

3.曾经

雨季的灯火 / 照亮我的寂寞 / 幻境中冰冷的课桌 / 刻写着我无知的过错……

通过这首诗,我认识了他——木邮。他多愁善感略显早熟。和他交往很淡,一来我不喜欢和同龄人玩,二来我讨厌他跟李宇春留一样的头发(出道时)。

这样的印象缘于学校德育处每次检查个人礼仪时,闹起的一次次纠纷,我有好几次提出让他剪掉,可他每次灵魂深处坚守(留长发)的原因。以揭人秘密出名的我,侦探似的向自己必问:他头发遮住的脸有胎记或是有疾印吗?难道他是春春的铁杆玉米?还是他变态?

在我和他几次侃侃之谈中,得到一个让人想去死(重音)的结果:女孩们喜欢这样的发型,留这发是来泡妞用的。木邮自以为是的感慨着,而作为一个“过来人”的我,明白女生们根本不喜欢身上脏脏的,项上不见五官其全的男生。

或许有个暗恋他的女生是木邮的幕后指使者。不愧是侦探,答案是他女朋友威胁他这么做的,剪发就分手。让人爆肺的是:他女朋友才是李宇春的忠实fans。“留发就留人”和“留发不留人”成为木邮内心最主要的矛盾。一方是女朋友,一方是学校。“人生难寻知己”。更何况是“红颜知己”。他坦然选择了前者。

一段残酷的爱情总是女人制造的。这也算爱情?我想,一段错误的句子总是大脑思量出来的。

“久走夜路要闯鬼”,“躲得过初一,逃不过十五”。人总要倒霉一次的,神仙也一样,何况是木邮,注定难逃一劫。

校庆60周年举办在即,各个小作文:

淡伤90

雨季的灯火

照亮90的寂寞

幻境中冰冷的课桌

刻写着90无知的过错

试图打开沉封的枷锁

双手不停地哆嗦

以前太过于默默

使至碧空如此寥阔

Rap:以为有太多精彩

才发现世界太狭窄

坚持不懈的拼搏

换来的却是失败

也有过成功

却没有人来喝彩

不是我们不合拍

无奈 这才是我们真实的状态

秋叶的飘落

逝去几片寂寞

北风中悲凉的泪朵

承载着90灵魂的制作

决定停止闪烁的霓虹

光临幽深的黑洞

星光点缀了苍穹

去除不掉深深的伤痛

没有扣留

没有遗漏

残余一丝温柔

一次次看透

一次次邂逅

剩下冰冷的双手

在流年中遨游

我愿选择逃走

大作文:

毛发

给你一个毛发的故事,让你看遍这世界。

1.过去

余生也晚,关于头发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大都来自耳食(听到传闻不加审察就信以为真)。什么清朝初年勒令汉人把发髻剃成辫子,否则“留发不留头发”呀,什么清末的留学生在外国剪去了辫子,回国后要装一根假辫子才能平安无事呀,等待,未尝眼见。所以读到鲁迅的小说《头发的故事》,除了恍若自悟的吃惊以外,实在很难有切肤之痛的感受。并且,知道在旧社会,与头发关系最密切的理发之人,是颇受社会践视的,连家谱不许上,也就是开除其宗籍,还很为他们不科。更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年轻时在进步的历史书籍里,读到太平天国起义是如何正义,但真正佩服太平天国的英雄,却是看到了一幅据说是翼王石达开的对联以后。对联日:

磨砺以须,问天下头颅几许;

及锋而试,看老夫手段如何?

2.如今

看着他刚从〈 时代名剪 〉走出来,他一定又在头发上花了心思,花了功夫,他一定在头发上花了心思,花了功夫,花了money清爽的韩流短俏发型,露出他那张精致的小脸,发尾的线条和他那小脸的轮廓相辅相成,合凑得恰到好处。身着英化格调的Dior服饰,时尚、高雅、前卫。

毋庸置疑,他的回头率达到99.99%(0.01%是自己没回头),花痴们尝到了一份绝味佳肴,他显得light up! 好若放眼观全球的迪拜塔,好若世界圣地的海南岛,好若新鲜出炉的八十二届奥斯卡。总之,给人的感觉就两字:惊讶!NO。 NO。NO。是——新奇。而我心里不知什么时候掂量出一个字——怪!

3.曾经

雨季的灯火 / 照亮我的寂寞 / 幻境中冰冷的课桌 / 刻写着我无知的过错……

通过这首诗,我认识了他——木邮。他多愁善感略显早熟。和他交往很淡,一来我不喜欢和同龄人玩,二来我讨厌他跟李宇春留一样的头发(出道时)。

这样的印象缘于学校德育处每次检查个人礼仪时,闹起的一次次纠纷,我有好几次提出让他剪掉,可他每次灵魂深处坚守(留长发)的原因。以揭人秘密出名的我,侦探似的向自己必问:他头发遮住的脸有胎记或是有疾印吗?难道他是春春的铁杆玉米?还是他变态?

在我和他几次侃侃之谈中,得到一个让人想去死(重音)的结果:女孩们喜欢这样的发型,留这发是来泡妞用的。木邮自以为是的感慨着,而作为一个“过来人”的我,明白女生们根本不喜欢身上脏脏的,项上不见五官其全的男生。

或许有个暗恋他的女生是木邮的幕后指使者。不愧是侦探,答案是他女朋友威胁他这么做的,剪发就分手。让人爆肺的是:他女朋友才是李宇春的忠实fans。“留发就留人”和“留发不留人”成为木邮内心最主要的矛盾。一方是女朋友,一方是学校。“人生难寻知己”。更何况是“红颜知己”。他坦然选择了前者。

一段残酷的爱情总是女人制造的。这也算爱情?我想,一段错误的句子总是大脑思量出来的。

“久走夜路要闯鬼”,“躲得过初一,逃不过十五”。人总要倒霉一次的,神仙也一样,何况是木邮,注定难逃一劫。

校庆60周年举办在即,各个小作文:

淡伤90

雨季的灯火

照亮90的寂寞

幻境中冰冷的课桌

刻写着90无知的过错

试图打开沉封的枷锁

双手不停地哆嗦

以前太过于默默

使至碧空如此寥阔

Rap:以为有太多精彩

才发现世界太狭窄

坚持不懈的拼搏

换来的却是失败

也有过成功

却没有人来喝彩

不是我们不合拍

无奈 这才是我们真实的状态

秋叶的飘落

逝去几片寂寞

北风中悲凉的泪朵

承载着90灵魂的制作

决定停止闪烁的霓虹

光临幽深的黑洞

星光点缀了苍穹

去除不掉深深的伤痛

没有扣留

没有遗漏

残余一丝温柔

一次次看透

一次次邂逅

剩下冰冷的双手

在流年中遨游

我愿选择逃走

大作文:

毛发

给你一个毛发的故事,让你看遍这世界。

1.过去

余生也晚,关于头发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大都来自耳食(听到传闻不加审察就信以为真)。什么清朝初年勒令汉人把发髻剃成辫子,否则“留发不留头发”呀,什么清末的留学生在外国剪去了辫子,回国后要装一根假辫子才能平安无事呀,等待,未尝眼见。所以读到鲁迅的小说《头发的故事》,除了恍若自悟的吃惊以外,实在很难有切肤之痛的感受。并且,知道在旧社会,与头发关系最密切的理发之人,是颇受社会践视的,连家谱不许上,也就是开除其宗籍,还很为他们不科。更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年轻时在进步的历史书籍里,读到太平天国起义是如何正义,但真正佩服太平天国的英雄,却是看到了一幅据说是翼王石达开的对联以后。对联日:

磨砺以须,问天下头颅几许;

及锋而试,看老夫手段如何?

2.如今

看着他刚从〈 时代名剪 〉走出来,他一定又在头发上花了心思,花了功夫,他一定在头发上花了心思,花了功夫,花了money清爽的韩流短俏发型,露出他那张精致的小脸,发尾的线条和他那小脸的轮廓相辅相成,合凑得恰到好处。身着英化格调的Dior服饰,时尚、高雅、前卫。

毋庸置疑,他的回头率达到99.99%(0.01%是自己没回头),花痴们尝到了一份绝味佳肴,他显得light up! 好若放眼观全球的迪拜塔,好若世界圣地的海南岛,好若新鲜出炉的八十二届奥斯卡。总之,给人的感觉就两字:惊讶!NO。 NO。NO。是——新奇。而我心里不知什么时候掂量出一个字——怪!

3.曾经

雨季的灯火 / 照亮我的寂寞 / 幻境中冰冷的课桌 / 刻写着我无知的过错……

通过这首诗,我认识了他——木邮。他多愁善感略显早熟。和他交往很淡,一来我不喜欢和同龄人玩,二来我讨厌他跟李宇春留一样的头发(出道时)。

这样的印象缘于学校德育处每次检查个人礼仪时,闹起的一次次纠纷,我有好几次提出让他剪掉,可他每次灵魂深处坚守(留长发)的原因。以揭人秘密出名的我,侦探似的向自己必问:他头发遮住的脸有胎记或是有疾印吗?难道他是春春的铁杆玉米?还是他变态?

在我和他几次侃侃之谈中,得到一个让人想去死(重音)的结果:女孩们喜欢这样的发型,留这发是来泡妞用的。木邮自以为是的感慨着,而作为一个“过来人”的我,明白女生们根本不喜欢身上脏脏的,项上不见五官其全的男生。

或许有个暗恋他的女生是木邮的幕后指使者。不愧是侦探,答案是他女朋友威胁他这么做的,剪发就分手。让人爆肺的是:他女朋友才是李宇春的忠实fans。“留发就留人”和“留发不留人”成为木邮内心最主要的矛盾。一方是女朋友,一方是学校。“人生难寻知己”。更何况是“红颜知己”。他坦然选择了前者。

一段残酷的爱情总是女人制造的。这也算爱情?我想,一段错误的句子总是大脑思量出来的。

“久走夜路要闯鬼”,“躲得过初一,逃不过十五”。人总要倒霉一次的,神仙也一样,何况是木邮,注定难逃一劫。

校庆60周年举办在即,各个

难忘的“0”分

每个人都有难忘的一件事,我也不例外! 那一次,我上作文班时,董老师对我们说:“同学们,今天我给你们出了一分“知识渊博竞赛题”做前一定要细心细心再细心!这次竞赛的时间是3分钟。”说着老师把卷子发给了我们。我着急的想:“3分钟怎么够?算了能做多少是多少把!” 我一接到卷子就马上开始动笔!做着做着我发现这张卷子都是我所明白的问题,如《史记》的作者是司马迁、《资治通鉴》的作者是司马光等,我都可以顺利的回答出来!哈哈,真是天助我也,上帝啊,您的大恩大德本人一定铭记在心! 可是,不到1分钟,就听有人喊“做好了!”的声音!“咦~,他们怎么会做的那么快?难道他们有神仙相助?”不管了,先管自己做!说着桌子上又响起了“沙沙沙”的声音。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5分钟如箭一般的飞走了。董老师一声令下:“时间到!”我们立即停止了正在“活动”的笔。我刚好做完,接着,董老师从第一桌改了下去!我已成竹在胸,就算不得个99分,也会的个100把!我仿佛已经听到了同学们为我喝彩,为我鼓掌的声音,,我现在真想老师快点改到我这,给我打分。让同学们的喝彩声和鼓掌声梦想成真!董老师已经快接近我这了,旁边的越贤惊慌失措的苦叫道:“天啊!~~天啊!~~~,怎么办?怎么办?我还没做完!啊,我肯定会被80分“扫地出门”的。”她赶紧拉拉我焦急的问我该怎么办,我正陶醉在喝彩声中,摆了摆手说:“一般人我不告诉他(她)!” “哼”越贤生气的转过头去。 不知不觉,老师已经拿着我的卷子批改了,我信心百倍,等待着100分的到来!但,事实出呼我的意料:我得到的确是一个大大的鸭蛋,这鸭蛋犹如晴天霹雳!啊~~~~怎么回事,我怎么可能会“吃鸭蛋”?我迷惑不解。一旁的越贤看见我也得了个鸭蛋,嘲笑的凑过来:“哈哈,我们俩一起吃鸭蛋!但可以填饱肚子!哈哈哈啊..........” 后来,董老师告诉我们最后一题写着“这张试卷只要求做2、3两题。” 难怪考前老师告戒我们一定要细心细心在细心啊! “我的一世英明,就毁于一旦了!失败啊,太失败了!” 这次考试使我终生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