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爷爷贵定二小一(2)班赵子杰我有一个爱我的爷爷,他是位退休老师,他工作的时候可认真了,获得过好多奖呢!爷爷长得瘦瘦的,高高的,可他的身体一直很硬朗。他总把他花白的头发往后梳,露出明亮的额头。长满皱纹的脸上总是挂着笑容。他很朴素,身上总是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衣服,脚上穿着一双运动鞋,他让我要有勤俭节约的好习惯。爷爷对我的学习要求很严格,有一次,我做完作业后,拿给他检查,有几个字写得不好,他要求我重写了好几遍,直到他满意为止。他要求我做作业要认真,做完后要仔细检查。爷爷的爱好可多了,他喜欢书法、画画、养鸟,他的唢呐吹得可棒了。爷爷对我可亲了,他每次一见到我,他都抱着我亲个够,爷爷爱我,我也爱爷爷。

我的坏习惯

我的坏习惯

文 / 快乐米老鼠 叙事 类作品 我有一个坏习惯,就是不爱,只要遇到不认识的字就回情不自禁的问别人. 就拿今天来说吧。我正在看书,“五彩斑斓”的“斓”我不认识,于是我大叫道:“爸爸,这个字怎么读?”爸爸一听,不耐烦的叫起来:“老毛病又犯了,去!”我一听,又由“阴转晴”:“好爸爸,就告诉我着一次。”爸爸一听,说:“这念斓,五彩斑斓的斓,知道了吗?”我笑嘻嘻的说:“知道了!”。 不一会,我又问爸爸“两鬓”的“鬓”怎么读。爸爸听了,严厉的对我说:“每天问来问去,你要问到什么时候?!现在已经是第2次了,你刚才怎么说的,你自己想一想”我听了只好去。心理像打翻了五味瓶---说不出什么滋味。 今天真倒霉,挨了一顿批评。对了,你有过我这样的经历吗?你可以教教我怎么改掉不爱的坏习惯吗?

不一样的爱

19 不一样的爱

刁镇中心中学 七年级2)班 任悦

“爱”多么亲切的话语,多么熟悉的字眼,可是你真的理解它的含义了吗?它不只是一句画,一个字,而是包含了人世间最伟大的情感。爱不是一成不变的,是不一样的。如:亲情之爱在我看来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爱,所谓“亲情”在我看来就是有血缘关系的引起的,因此这种爱是与生俱来的。而我感受到了一种不一样的爱——友情之爱

能称得上是朋友,就是感情非常好的,因为友情是珍贵的。朋友之间是坦然的,友谊是真挚的。所以友情之爱是纯洁的,真挚的。

我有一个要好的朋友,是一个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他不仅是我的良师益友,更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她使我每天的生活更充实,使我知道了笑对人生。在她的带动下,我的成绩逐步上升,甚至超过了她,但她并不气馁,与我不分高下的争名次,而我并没有因此厌恶她,反而敬佩起她来。

一个好的朋友会让你受益终生,相反,如果交友不慎则会误入歧途。

我的这位好朋友是一个为别人着想的人,由于他的耐心和对我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永远改变不了我。现在我已经改掉了许多坏习惯,养成了善动脑筋的好习惯,因为善动脑筋让我尝到了甜头,我之所以变化这么大,全都要归功于我的好朋友,她对我付出的爱太多了,使我知道了即使友情之爱,我对她的爱也不比她对我的爱 少,我们一同付出,一同收获。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友情之爱的深切含义,我懂得了友情最真。

一个红颜色的故事

一个红颜色的故事

(大悟县芳畈中学八(2)班 樊紫薇)

我们每个人或许都有记日记的习惯,而我偷偷看了一本日记。

这一天,妈妈催促着我干活,我在整理妈妈的房间时,我发现了一本红色的日记。那里面是已经开始散墨的圆珠笔字,一个个都扣动着我的心弦。

1995年8月26日 晴

今天,医生告诉我说宝宝发育正常。我今天非常开心,在回家的路上,我的心随着阳光四处飘扬着。

1996年1月1日 小雪

今天是大年初一,亲朋好友都来了,他们都问宝宝的情况,我自豪的告诉他们宝宝还有四个多月就要降生了。

1996年3月12日 阴

今天,肚子有点痛了,去医生那儿检查。医生说没事,只是宝宝在肚子里动。可是,真的很痛,一颗颗豆大的汗珠从脸上滑过。他们都劝我吃止痛药,我不吃,我听说孕妇吃药对胎儿的发育不好。幸好肚子过了一会儿不痛了。现在想起来宝宝还真是调皮呢!

看到这里我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泪水滴落在这本日记上,我有接着往下看:

1996年4月5日 晴

今天医生又告诉我宝宝大概在4月底出生,让我准备好。回到家,他们一直端茶送水伺候我。我说不用,我又不是不能走路。可他说你现在挺着个大肚子多危险啊!再说这家里也没什么事做呀!

1996年4月8日 大风

我的肚子又开始痛了,一粒粒的汗珠又一次从脸上滑过。他们都劝我,让我吃止痛药,我又坚持没吃。这时小家伙好象懂事了,不再乱动了。

1996年4月27日 晴朗

昨晚,这个小生命终于诞生了。我看她长得又白又胖,很可爱,我今天高兴极了!

1997年4月47日 多云转晴

今天是紫薇的生日。我们请了许多亲朋好友来庆祝。她也会走几步路了,并且还是会叫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会说一些简单的词语了。

2001年7月21日 晴

北京申奥成功了。每个中国人都感到自豪,我不再写日记了。因为她开始懂事了,能帮我干一些容易的活了。

我看完这日记的最后一页,热泪忍不住流了出来。我冲向屋里,紧紧地抱着妈妈,她看见了我手中的日记,一切都明白了。

“谢谢您,妈妈!”

也谢谢你,红色的日记本,是你让我了解了妈妈!

(指导老师:杨晓明)

地址:大悟县芳畈中学八(2)班

邮编:432821

习惯

我的习惯分为三大类;好习惯,坏习惯和祸习惯.下面就让我来介绍我这三大类习惯吧;

NO.1 好习惯. 习惯指数;10

先介绍好习惯吧,那就是每天放学回家我都会先做作业,风雨不改.就算今天是星期五,明天不用上学,我都会先乖乖地做完作业.如果作业才做到一半,妈妈就叫我吃饭了,我会坚持先做完作业再吃饭,无论妈妈怎么劝,我还是会坚持我的原则,因此妈妈常常称我是“作业迷“.可是“作业迷“也有“作业迷“的好处啊,看,这不是给你得到了炫耀的机会了吗.一次,妈妈的同事对妈妈说,她的儿子每天回家就知道看电视,叫他做作业,他说在学校已经做完了,前天,他的班主任告诉我他已经几天没交作业,真是气死我了.妈妈微笑着说,我女儿就比你儿子乖一些,她每天放学回家都会先做作业,叫她吃饭也不听,所以我总是叫她“作业迷“.那位阿姨说,如果我儿子有你女儿一半就好了.妈妈笑嘻嘻地说,哪里哪里(其实她的心正高兴着呢).嘻嘻,我的好习惯不错吧.

NO.2 坏习惯. 习惯指数;9

坏习惯是我最讨厌的习惯,但是我每次都忍不住去犯这项习惯, 这项习惯就是每天放学回家时我都会去买一个菠萝包.这项坏习惯是我在四年级时养成的,那时候我正在发育时期,所以每天放学都会特别饿,妈妈就给我买了一个菠萝包.就这样,一天吃一个,一天吃一个,就习以为常了.我曾经想过戒掉这项坏习惯,可是不够两天,又忍不住去买了.因为吃得多菠萝包,所以青春豆就越来越多,同学们为我取了一个绰号,叫“豆豆“,真是气死我也(其实“豆豆“这个名字也挺好听的嘛,嘻嘻).

NO.3 祸习惯. 习惯指数;7

祸习惯,顾名思义,就是给我惹祸的习惯了.唉,这个习惯可把我给害苦了.我习惯每天吃饭前都要去一趟厕所,而我去厕所就一定要带书.今天,我盼星星盼月亮的终于到了,我高兴得又蹦又跳,妈妈大喊;“准备吃饭了“,我这才想起还没有上厕所呢,我捧着心爱的,踏上了厕所的门.本来只是小便,可实在是太好看了,我看了一篇又一篇,不知不觉,整本都差不多看完.我这才想起还要吃饭呢,糟,我有一个不安的念头,我冲出饭厅一看,唉,所有的菜都被爸妈吃光了.没办法,只好白饭拌菜汁了,呜呜呜~~~~~~~~~

朋友们,我的习惯怎么样?你有和我相同的习惯吗?请告诉我.

被淹没的夏季

被淹没的夏季

夏季.

以前给我的记忆是热.慢慢的,人长大了.我把夏季理解为热情.今天的夏天.被淹没了.至少我的夏天被淹没了.失去了激情.遗忘了忧伤.同样.也淡忘了快乐

我们学校放假也太早了吧!染,对于我这样的热闹并讨厌.可.也太早了点.习惯了流浪的,也同样跑去了玩耍.

去南京.没有什么理由,让选择这个地方,如果真的要让我编的话.那就是那的树吧.

记得,在高中的时候.有一个女孩.很喜欢在树下面.但,就夏天她不去.从来都没有问过她.

很自然的,我们认识了.因为,我们都喜欢把一个又一个没有关系的文字,串连在一起.使那原本没有生命的字体恢复生机.我们在学校的时候,被他们叫,文字精灵.呵.

后来,知道了小四.我发觉,我比他行.至少比他快乐.

坐火车的日子很安静,虽然有点无聊.当让选者的话,我还是选者安静的无聊.沉默的让人害怕.呵

到了,南京.先去住了下来.然后的却不是吃饭.对于我这个网虫来说.上网比吃饭还要重要.玩了玩游戏.一玩就不知道过了几个小时.有点累了,然后,想放点音乐,却,突然,:“是想听音乐吧?“.楞了吧,我傻了会.一看.哇?美女也.只少是我喜欢的那种.:“怎么?不是吗?应该是想吧?“她又一次说话.我发现自己有点傻后.恢复了下平静说:“恩“把头转了过去.

这就是我和她相识.她叫程颖.一个不错的名字.这段被淹没的故事,也就开始了.

她过来帮我找一个网.很错的一个.上面几乎有我想要的东东.第一次.我们很平淡的就这样说了拜拜.同时,她告诉我了她的手机号.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然,后来她告诉了我.

她男朋友死了,被小白杀死了.白血病.原本应该是会很完美的一段爱情.可.上帝却这样就让留下来的一个人悲伤.

我是一个不相信一见钟情的人。所以。我根本没有打算个她打电话,即使她是一个美女,而且是我喜欢的那种。可。上帝却这样安排着我们在一起相遇的时间。

第2次见面,我相信是上帝的意思。因为,我没有给她打过电话,虽然我有,但,我没有打。她根本就没有我的联系发式。只记得那天,南京的天空是灰蒙蒙的。下着小小的细雨。只让我想起了从前。那时候我和她都不习惯撑伞。我们走在一起被雨洗刷的感觉,很好很好。有一种幸福的感觉。也许,是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感觉,所以在南京,在那灰蒙蒙的天空下,我也自然的出去散步。

也是这样,我和她见面了。在一条很长长的街上,人很少,毕竟是下雨吗?我相信没有很多人会象我这样的,有这样的嗜好。可,她却和我一样。我们走在那条很长很长的路上,慢慢的走着,不一样的是,我低着头,看脚下那一滴一滴的雨水。而她。却仰望天空,看着那一滴一滴的雨水。

也许是上帝这样安排吧。我们还是相遇了。第2次的见面,她没有第1次的语言。两个人见面的时候,很自然的点了一下头,没有说。当她走过的肩膀的时候,我第一次给一个我不熟悉的女孩说话了。其实不是第一次,应该是第一次主动说话吧:“要不要一起走,一个人很孤单的”虽然我已经慢慢的习惯了孤单,享受人生中的安静。可,我还是这样说了,因为,我相信没有人会和我一样是享受着孤单与寂寞的。

”好啊!“她还是带着那种语气。

后来,也许我们的故事,我们的夏季,也就这样慢慢的联系在了一起。和小说中的生活一样,一起慢慢的走。聊了很多。有关于我的,有她的。想《第一次亲密接触》中的一样。第一次的见面就如好朋友一起聊天一样。我也许就在那天,走进了她的生活吧。因为她讲述了她的故事,至少我认为这样的故事不会对一个外人讲述的。

两个都有同样嗜好的人,在一起也许会更容易打开心扉吧。

我和她第2次见面的时候,我知道她的名字----颖。张颖。在一起雨中散步的感觉特别的好,虽然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慢慢的在人行道上,没有目的的来来回回。可,谁不希望有一个人陪,不希望体验下幸福的感觉。

我相信再次和她相见的机会是上帝给于的。因为在原本很喧闹的都市中,在那红绿灯标榜着繁华的街道上,没有人的出现,只有我和她。

还记得曾经的她,和我一起在树下吹着风,看那树叶慢慢凋落。只不过,已经很久很久了。人们说,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只句话没有错,时间它把我对她的思恋冲淡了。

在街道上,的行走,我们聊的很欢。有我们的爱好。有我们的未来。有我们共同的东西。

路永远是有尽头的被淹没的夏季

夏季.

以前给我的记忆是热.慢慢的,人长大了.我把夏季理解为热情.今天的夏天.被淹没了.至少我的夏天被淹没了.失去了激情.遗忘了忧伤.同样.也淡忘了快乐

我们学校放假也太早了吧!染,对于我这样的热闹并讨厌.可.也太早了点.习惯了流浪的,也同样跑去了玩耍.

去南京.没有什么理由,让选择这个地方,如果真的要让我编的话.那就是那的树吧.

记得,在高中的时候.有一个女孩.很喜欢在树下面.但,就夏天她不去.从来都没有问过她.

很自然的,我们认识了.因为,我们都喜欢把一个又一个没有关系的文字,串连在一起.使那原本没有生命的字体恢复生机.我们在学校的时候,被他们叫,文字精灵.呵.

后来,知道了小四.我发觉,我比他行.至少比他快乐.

坐火车的日子很安静,虽然有点无聊.当让选者的话,我还是选者安静的无聊.沉默的让人害怕.呵

到了,南京.先去住了下来.然后的却不是吃饭.对于我这个网虫来说.上网比吃饭还要重要.玩了玩游戏.一玩就不知道过了几个小时.有点累了,然后,想放点音乐,却,突然,:“是想听音乐吧?“.楞了吧,我傻了会.一看.哇?美女也.只少是我喜欢的那种.:“怎么?不是吗?应该是想吧?“她又一次说话.我发现自己有点傻后.恢复了下平静说:“恩“把头转了过去.

这就是我和她相识.她叫程颖.一个不错的名字.这段被淹没的故事,也就开始了.

她过来帮我找一个网.很错的一个.上面几乎有我想要的东东.第一次.我们很平淡的就这样说了拜拜.同时,她告诉我了她的手机号.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然,后来她告诉了我.

她男朋友死了,被小白杀死了.白血病.原本应该是会很完美的一段爱情.可.上帝却这样就让留下来的一个人悲伤.

我是一个不相信一见钟情的人。所以。我根本没有打算个她打电话,即使她是一个美女,而且是我喜欢的那种。可。上帝却这样安排着我们在一起相遇的时间。

第2次见面,我相信是上帝的意思。因为,我没有给她打过电话,虽然我有,但,我没有打。她根本就没有我的联系发式。只记得那天,南京的天空是灰蒙蒙的。下着小小的细雨。只让我想起了从前。那时候我和她都不习惯撑伞。我们走在一起被雨洗刷的感觉,很好很好。有一种幸福的感觉。也许,是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感觉,所以在南京,在那灰蒙蒙的天空下,我也自然的出去散步。

也是这样,我和她见面了。在一条很长长的街上,人很少,毕竟是下雨吗?我相信没有很多人会象我这样的,有这样的嗜好。可,她却和我一样。我们走在那条很长很长的路上,慢慢的走着,不一样的是,我低着头,看脚下那一滴一滴的雨水。而她。却仰望天空,看着那一滴一滴的雨水。

也许是上帝这样安排吧。我们还是相遇了。第2次的见面,她没有第1次的语言。两个人见面的时候,很自然的点了一下头,没有说。当她走过的肩膀的时候,我第一次给一个我不熟悉的女孩说话了。其实不是第一次,应该是第一次主动说话吧:“要不要一起走,一个人很孤单的”虽然我已经慢慢的习惯了孤单,享受人生中的安静。可,我还是这样说了,因为,我相信没有人会和我一样是享受着孤单与寂寞的。

”好啊!“她还是带着那种语气。

后来,也许我们的故事,我们的夏季,也就这样慢慢的联系在了一起。和小说中的生活一样,一起慢慢的走。聊了很多。有关于我的,有她的。想《第一次亲密接触》中的一样。第一次的见面就如好朋友一起聊天一样。我也许就在那天,走进了她的生活吧。因为她讲述了她的故事,至少我认为这样的故事不会对一个外人讲述的。

两个都有同样嗜好的人,在一起也许会更容易打开心扉吧。

我和她第2次见面的时候,我知道她的名字----颖。张颖。在一起雨中散步的感觉特别的好,虽然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慢慢的在人行道上,没有目的的来来回回。可,谁不希望有一个人陪,不希望体验下幸福的感觉。

我相信再次和她相见的机会是上帝给于的。因为在原本很喧闹的都市中,在那红绿灯标榜着繁华的街道上,没有人的出现,只有我和她。

还记得曾经的她,和我一起在树下吹着风,看那树叶慢慢凋落。只不过,已经很久很久了。人们说,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只句话没有错,时间它把我对她的思恋冲淡了。

在街道上,的行走,我们聊的很欢。有我们的爱好。有我们的未来。有我们共同的东西。

路永远是有尽头的被淹没的夏季

夏季.

以前给我的记忆是热.慢慢的,人长大了.我把夏季理解为热情.今天的夏天.被淹没了.至少我的夏天被淹没了.失去了激情.遗忘了忧伤.同样.也淡忘了快乐

我们学校放假也太早了吧!染,对于我这样的热闹并讨厌.可.也太早了点.习惯了流浪的,也同样跑去了玩耍.

去南京.没有什么理由,让选择这个地方,如果真的要让我编的话.那就是那的树吧.

记得,在高中的时候.有一个女孩.很喜欢在树下面.但,就夏天她不去.从来都没有问过她.

很自然的,我们认识了.因为,我们都喜欢把一个又一个没有关系的文字,串连在一起.使那原本没有生命的字体恢复生机.我们在学校的时候,被他们叫,文字精灵.呵.

后来,知道了小四.我发觉,我比他行.至少比他快乐.

坐火车的日子很安静,虽然有点无聊.当让选者的话,我还是选者安静的无聊.沉默的让人害怕.呵

到了,南京.先去住了下来.然后的却不是吃饭.对于我这个网虫来说.上网比吃饭还要重要.玩了玩游戏.一玩就不知道过了几个小时.有点累了,然后,想放点音乐,却,突然,:“是想听音乐吧?“.楞了吧,我傻了会.一看.哇?美女也.只少是我喜欢的那种.:“怎么?不是吗?应该是想吧?“她又一次说话.我发现自己有点傻后.恢复了下平静说:“恩“把头转了过去.

这就是我和她相识.她叫程颖.一个不错的名字.这段被淹没的故事,也就开始了.

她过来帮我找一个网.很错的一个.上面几乎有我想要的东东.第一次.我们很平淡的就这样说了拜拜.同时,她告诉我了她的手机号.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然,后来她告诉了我.

她男朋友死了,被小白杀死了.白血病.原本应该是会很完美的一段爱情.可.上帝却这样就让留下来的一个人悲伤.

我是一个不相信一见钟情的人。所以。我根本没有打算个她打电话,即使她是一个美女,而且是我喜欢的那种。可。上帝却这样安排着我们在一起相遇的时间。

第2次见面,我相信是上帝的意思。因为,我没有给她打过电话,虽然我有,但,我没有打。她根本就没有我的联系发式。只记得那天,南京的天空是灰蒙蒙的。下着小小的细雨。只让我想起了从前。那时候我和她都不习惯撑伞。我们走在一起被雨洗刷的感觉,很好很好。有一种幸福的感觉。也许,是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感觉,所以在南京,在那灰蒙蒙的天空下,我也自然的出去散步。

也是这样,我和她见面了。在一条很长长的街上,人很少,毕竟是下雨吗?我相信没有很多人会象我这样的,有这样的嗜好。可,她却和我一样。我们走在那条很长很长的路上,慢慢的走着,不一样的是,我低着头,看脚下那一滴一滴的雨水。而她。却仰望天空,看着那一滴一滴的雨水。

也许是上帝这样安排吧。我们还是相遇了。第2次的见面,她没有第1次的语言。两个人见面的时候,很自然的点了一下头,没有说。当她走过的肩膀的时候,我第一次给一个我不熟悉的女孩说话了。其实不是第一次,应该是第一次主动说话吧:“要不要一起走,一个人很孤单的”虽然我已经慢慢的习惯了孤单,享受人生中的安静。可,我还是这样说了,因为,我相信没有人会和我一样是享受着孤单与寂寞的。

”好啊!“她还是带着那种语气。

后来,也许我们的故事,我们的夏季,也就这样慢慢的联系在了一起。和小说中的生活一样,一起慢慢的走。聊了很多。有关于我的,有她的。想《第一次亲密接触》中的一样。第一次的见面就如好朋友一起聊天一样。我也许就在那天,走进了她的生活吧。因为她讲述了她的故事,至少我认为这样的故事不会对一个外人讲述的。

两个都有同样嗜好的人,在一起也许会更容易打开心扉吧。

我和她第2次见面的时候,我知道她的名字----颖。张颖。在一起雨中散步的感觉特别的好,虽然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慢慢的在人行道上,没有目的的来来回回。可,谁不希望有一个人陪,不希望体验下幸福的感觉。

我相信再次和她相见的机会是上帝给于的。因为在原本很喧闹的都市中,在那红绿灯标榜着繁华的街道上,没有人的出现,只有我和她。

还记得曾经的她,和我一起在树下吹着风,看那树叶慢慢凋落。只不过,已经很久很久了。人们说,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只句话没有错,时间它把我对她的思恋冲淡了。

在街道上,的行走,我们聊的很欢。有我们的爱好。有我们的未来。有我们共同的东西。

路永远是有尽头的被淹没的夏季

夏季.

以前给我的记忆是热.慢慢的,人长大了.我把夏季理解为热情.今天的夏天.被淹没了.至少我的夏天被淹没了.失去了激情.遗忘了忧伤.同样.也淡忘了快乐

我们学校放假也太早了吧!染,对于我这样的热闹并讨厌.可.也太早了点.习惯了流浪的,也同样跑去了玩耍.

去南京.没有什么理由,让选择这个地方,如果真的要让我编的话.那就是那的树吧.

记得,在高中的时候.有一个女孩.很喜欢在树下面.但,就夏天她不去.从来都没有问过她.

很自然的,我们认识了.因为,我们都喜欢把一个又一个没有关系的文字,串连在一起.使那原本没有生命的字体恢复生机.我们在学校的时候,被他们叫,文字精灵.呵.

后来,知道了小四.我发觉,我比他行.至少比他快乐.

坐火车的日子很安静,虽然有点无聊.当让选者的话,我还是选者安静的无聊.沉默的让人害怕.呵

到了,南京.先去住了下来.然后的却不是吃饭.对于我这个网虫来说.上网比吃饭还要重要.玩了玩游戏.一玩就不知道过了几个小时.有点累了,然后,想放点音乐,却,突然,:“是想听音乐吧?“.楞了吧,我傻了会.一看.哇?美女也.只少是我喜欢的那种.:“怎么?不是吗?应该是想吧?“她又一次说话.我发现自己有点傻后.恢复了下平静说:“恩“把头转了过去.

这就是我和她相识.她叫程颖.一个不错的名字.这段被淹没的故事,也就开始了.

她过来帮我找一个网.很错的一个.上面几乎有我想要的东东.第一次.我们很平淡的就这样说了拜拜.同时,她告诉我了她的手机号.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然,后来她告诉了我.

她男朋友死了,被小白杀死了.白血病.原本应该是会很完美的一段爱情.可.上帝却这样就让留下来的一个人悲伤.

我是一个不相信一见钟情的人。所以。我根本没有打算个她打电话,即使她是一个美女,而且是我喜欢的那种。可。上帝却这样安排着我们在一起相遇的时间。

第2次见面,我相信是上帝的意思。因为,我没有给她打过电话,虽然我有,但,我没有打。她根本就没有我的联系发式。只记得那天,南京的天空是灰蒙蒙的。下着小小的细雨。只让我想起了从前。那时候我和她都不习惯撑伞。我们走在一起被雨洗刷的感觉,很好很好。有一种幸福的感觉。也许,是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感觉,所以在南京,在那灰蒙蒙的天空下,我也自然的出去散步。

也是这样,我和她见面了。在一条很长长的街上,人很少,毕竟是下雨吗?我相信没有很多人会象我这样的,有这样的嗜好。可,她却和我一样。我们走在那条很长很长的路上,慢慢的走着,不一样的是,我低着头,看脚下那一滴一滴的雨水。而她。却仰望天空,看着那一滴一滴的雨水。

也许是上帝这样安排吧。我们还是相遇了。第2次的见面,她没有第1次的语言。两个人见面的时候,很自然的点了一下头,没有说。当她走过的肩膀的时候,我第一次给一个我不熟悉的女孩说话了。其实不是第一次,应该是第一次主动说话吧:“要不要一起走,一个人很孤单的”虽然我已经慢慢的习惯了孤单,享受人生中的安静。可,我还是这样说了,因为,我相信没有人会和我一样是享受着孤单与寂寞的。

”好啊!“她还是带着那种语气。

后来,也许我们的故事,我们的夏季,也就这样慢慢的联系在了一起。和小说中的生活一样,一起慢慢的走。聊了很多。有关于我的,有她的。想《第一次亲密接触》中的一样。第一次的见面就如好朋友一起聊天一样。我也许就在那天,走进了她的生活吧。因为她讲述了她的故事,至少我认为这样的故事不会对一个外人讲述的。

两个都有同样嗜好的人,在一起也许会更容易打开心扉吧。

我和她第2次见面的时候,我知道她的名字----颖。张颖。在一起雨中散步的感觉特别的好,虽然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慢慢的在人行道上,没有目的的来来回回。可,谁不希望有一个人陪,不希望体验下幸福的感觉。

我相信再次和她相见的机会是上帝给于的。因为在原本很喧闹的都市中,在那红绿灯标榜着繁华的街道上,没有人的出现,只有我和她。

还记得曾经的她,和我一起在树下吹着风,看那树叶慢慢凋落。只不过,已经很久很久了。人们说,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只句话没有错,时间它把我对她的思恋冲淡了。

在街道上,的行走,我们聊的很欢。有我们的爱好。有我们的未来。有我们共同的东西。

路永远是有尽头的被淹没的夏季

夏季.

以前给我的记忆是热.慢慢的,人长大了.我把夏季理解为热情.今天的夏天.被淹没了.至少我的夏天被淹没了.失去了激情.遗忘了忧伤.同样.也淡忘了快乐

我们学校放假也太早了吧!染,对于我这样的热闹并讨厌.可.也太早了点.习惯了流浪的,也同样跑去了玩耍.

去南京.没有什么理由,让选择这个地方,如果真的要让我编的话.那就是那的树吧.

记得,在高中的时候.有一个女孩.很喜欢在树下面.但,就夏天她不去.从来都没有问过她.

很自然的,我们认识了.因为,我们都喜欢把一个又一个没有关系的文字,串连在一起.使那原本没有生命的字体恢复生机.我们在学校的时候,被他们叫,文字精灵.呵.

后来,知道了小四.我发觉,我比他行.至少比他快乐.

坐火车的日子很安静,虽然有点无聊.当让选者的话,我还是选者安静的无聊.沉默的让人害怕.呵

到了,南京.先去住了下来.然后的却不是吃饭.对于我这个网虫来说.上网比吃饭还要重要.玩了玩游戏.一玩就不知道过了几个小时.有点累了,然后,想放点音乐,却,突然,:“是想听音乐吧?“.楞了吧,我傻了会.一看.哇?美女也.只少是我喜欢的那种.:“怎么?不是吗?应该是想吧?“她又一次说话.我发现自己有点傻后.恢复了下平静说:“恩“把头转了过去.

这就是我和她相识.她叫程颖.一个不错的名字.这段被淹没的故事,也就开始了.

她过来帮我找一个网.很错的一个.上面几乎有我想要的东东.第一次.我们很平淡的就这样说了拜拜.同时,她告诉我了她的手机号.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然,后来她告诉了我.

她男朋友死了,被小白杀死了.白血病.原本应该是会很完美的一段爱情.可.上帝却这样就让留下来的一个人悲伤.

我是一个不相信一见钟情的人。所以。我根本没有打算个她打电话,即使她是一个美女,而且是我喜欢的那种。可。上帝却这样安排着我们在一起相遇的时间。

第2次见面,我相信是上帝的意思。因为,我没有给她打过电话,虽然我有,但,我没有打。她根本就没有我的联系发式。只记得那天,南京的天空是灰蒙蒙的。下着小小的细雨。只让我想起了从前。那时候我和她都不习惯撑伞。我们走在一起被雨洗刷的感觉,很好很好。有一种幸福的感觉。也许,是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感觉,所以在南京,在那灰蒙蒙的天空下,我也自然的出去散步。

也是这样,我和她见面了。在一条很长长的街上,人很少,毕竟是下雨吗?我相信没有很多人会象我这样的,有这样的嗜好。可,她却和我一样。我们走在那条很长很长的路上,慢慢的走着,不一样的是,我低着头,看脚下那一滴一滴的雨水。而她。却仰望天空,看着那一滴一滴的雨水。

也许是上帝这样安排吧。我们还是相遇了。第2次的见面,她没有第1次的语言。两个人见面的时候,很自然的点了一下头,没有说。当她走过的肩膀的时候,我第一次给一个我不熟悉的女孩说话了。其实不是第一次,应该是第一次主动说话吧:“要不要一起走,一个人很孤单的”虽然我已经慢慢的习惯了孤单,享受人生中的安静。可,我还是这样说了,因为,我相信没有人会和我一样是享受着孤单与寂寞的。

”好啊!“她还是带着那种语气。

后来,也许我们的故事,我们的夏季,也就这样慢慢的联系在了一起。和小说中的生活一样,一起慢慢的走。聊了很多。有关于我的,有她的。想《第一次亲密接触》中的一样。第一次的见面就如好朋友一起聊天一样。我也许就在那天,走进了她的生活吧。因为她讲述了她的故事,至少我认为这样的故事不会对一个外人讲述的。

两个都有同样嗜好的人,在一起也许会更容易打开心扉吧。

我和她第2次见面的时候,我知道她的名字----颖。张颖。在一起雨中散步的感觉特别的好,虽然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慢慢的在人行道上,没有目的的来来回回。可,谁不希望有一个人陪,不希望体验下幸福的感觉。

我相信再次和她相见的机会是上帝给于的。因为在原本很喧闹的都市中,在那红绿灯标榜着繁华的街道上,没有人的出现,只有我和她。

还记得曾经的她,和我一起在树下吹着风,看那树叶慢慢凋落。只不过,已经很久很久了。人们说,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只句话没有错,时间它把我对她的思恋冲淡了。

在街道上,的行走,我们聊的很欢。有我们的爱好。有我们的未来。有我们共同的东西。

路永远是有尽头的被淹没的夏季

夏季.

以前给我的记忆是热.慢慢的,人长大了.我把夏季理解为热情.今天的夏天.被淹没了.至少我的夏天被淹没了.失去了激情.遗忘了忧伤.同样.也淡忘了快乐

我们学校放假也太早了吧!染,对于我这样的热闹并讨厌.可.也太早了点.习惯了流浪的,也同样跑去了玩耍.

去南京.没有什么理由,让选择这个地方,如果真的要让我编的话.那就是那的树吧.

记得,在高中的时候.有一个女孩.很喜欢在树下面.但,就夏天她不去.从来都没有问过她.

很自然的,我们认识了.因为,我们都喜欢把一个又一个没有关系的文字,串连在一起.使那原本没有生命的字体恢复生机.我们在学校的时候,被他们叫,文字精灵.呵.

后来,知道了小四.我发觉,我比他行.至少比他快乐.

坐火车的日子很安静,虽然有点无聊.当让选者的话,我还是选者安静的无聊.沉默的让人害怕.呵

到了,南京.先去住了下来.然后的却不是吃饭.对于我这个网虫来说.上网比吃饭还要重要.玩了玩游戏.一玩就不知道过了几个小时.有点累了,然后,想放点音乐,却,突然,:“是想听音乐吧?“.楞了吧,我傻了会.一看.哇?美女也.只少是我喜欢的那种.:“怎么?不是吗?应该是想吧?“她又一次说话.我发现自己有点傻后.恢复了下平静说:“恩“把头转了过去.

这就是我和她相识.她叫程颖.一个不错的名字.这段被淹没的故事,也就开始了.

她过来帮我找一个网.很错的一个.上面几乎有我想要的东东.第一次.我们很平淡的就这样说了拜拜.同时,她告诉我了她的手机号.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然,后来她告诉了我.

她男朋友死了,被小白杀死了.白血病.原本应该是会很完美的一段爱情.可.上帝却这样就让留下来的一个人悲伤.

我是一个不相信一见钟情的人。所以。我根本没有打算个她打电话,即使她是一个美女,而且是我喜欢的那种。可。上帝却这样安排着我们在一起相遇的时间。

第2次见面,我相信是上帝的意思。因为,我没有给她打过电话,虽然我有,但,我没有打。她根本就没有我的联系发式。只记得那天,南京的天空是灰蒙蒙的。下着小小的细雨。只让我想起了从前。那时候我和她都不习惯撑伞。我们走在一起被雨洗刷的感觉,很好很好。有一种幸福的感觉。也许,是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感觉,所以在南京,在那灰蒙蒙的天空下,我也自然的出去散步。

也是这样,我和她见面了。在一条很长长的街上,人很少,毕竟是下雨吗?我相信没有很多人会象我这样的,有这样的嗜好。可,她却和我一样。我们走在那条很长很长的路上,慢慢的走着,不一样的是,我低着头,看脚下那一滴一滴的雨水。而她。却仰望天空,看着那一滴一滴的雨水。

也许是上帝这样安排吧。我们还是相遇了。第2次的见面,她没有第1次的语言。两个人见面的时候,很自然的点了一下头,没有说。当她走过的肩膀的时候,我第一次给一个我不熟悉的女孩说话了。其实不是第一次,应该是第一次主动说话吧:“要不要一起走,一个人很孤单的”虽然我已经慢慢的习惯了孤单,享受人生中的安静。可,我还是这样说了,因为,我相信没有人会和我一样是享受着孤单与寂寞的。

”好啊!“她还是带着那种语气。

后来,也许我们的故事,我们的夏季,也就这样慢慢的联系在了一起。和小说中的生活一样,一起慢慢的走。聊了很多。有关于我的,有她的。想《第一次亲密接触》中的一样。第一次的见面就如好朋友一起聊天一样。我也许就在那天,走进了她的生活吧。因为她讲述了她的故事,至少我认为这样的故事不会对一个外人讲述的。

两个都有同样嗜好的人,在一起也许会更容易打开心扉吧。

我和她第2次见面的时候,我知道她的名字----颖。张颖。在一起雨中散步的感觉特别的好,虽然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慢慢的在人行道上,没有目的的来来回回。可,谁不希望有一个人陪,不希望体验下幸福的感觉。

我相信再次和她相见的机会是上帝给于的。因为在原本很喧闹的都市中,在那红绿灯标榜着繁华的街道上,没有人的出现,只有我和她。

还记得曾经的她,和我一起在树下吹着风,看那树叶慢慢凋落。只不过,已经很久很久了。人们说,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只句话没有错,时间它把我对她的思恋冲淡了。

在街道上,的行走,我们聊的很欢。有我们的爱好。有我们的未来。有我们共同的东西。

路永远是有尽头的被淹没的夏季

夏季.

以前给我的记忆是热.慢慢的,人长大了.我把夏季理解为热情.今天的夏天.被淹没了.至少我的夏天被淹没了.失去了激情.遗忘了忧伤.同样.也淡忘了快乐

我们学校放假也太早了吧!染,对于我这样的热闹并讨厌.可.也太早了点.习惯了流浪的,也同样跑去了玩耍.

去南京.没有什么理由,让选择这个地方,如果真的要让我编的话.那就是那的树吧.

记得,在高中的时候.有一个女孩.很喜欢在树下面.但,就夏天她不去.从来都没有问过她.

很自然的,我们认识了.因为,我们都喜欢把一个又一个没有关系的文字,串连在一起.使那原本没有生命的字体恢复生机.我们在学校的时候,被他们叫,文字精灵.呵.

后来,知道了小四.我发觉,我比他行.至少比他快乐.

坐火车的日子很安静,虽然有点无聊.当让选者的话,我还是选者安静的无聊.沉默的让人害怕.呵

到了,南京.先去住了下来.然后的却不是吃饭.对于我这个网虫来说.上网比吃饭还要重要.玩了玩游戏.一玩就不知道过了几个小时.有点累了,然后,想放点音乐,却,突然,:“是想听音乐吧?“.楞了吧,我傻了会.一看.哇?美女也.只少是我喜欢的那种.:“怎么?不是吗?应该是想吧?“她又一次说话.我发现自己有点傻后.恢复了下平静说:“恩“把头转了过去.

这就是我和她相识.她叫程颖.一个不错的名字.这段被淹没的故事,也就开始了.

她过来帮我找一个网.很错的一个.上面几乎有我想要的东东.第一次.我们很平淡的就这样说了拜拜.同时,她告诉我了她的手机号.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然,后来她告诉了我.

她男朋友死了,被小白杀死了.白血病.原本应该是会很完美的一段爱情.可.上帝却这样就让留下来的一个人悲伤.

我是一个不相信一见钟情的人。所以。我根本没有打算个她打电话,即使她是一个美女,而且是我喜欢的那种。可。上帝却这样安排着我们在一起相遇的时间。

第2次见面,我相信是上帝的意思。因为,我没有给她打过电话,虽然我有,但,我没有打。她根本就没有我的联系发式。只记得那天,南京的天空是灰蒙蒙的。下着小小的细雨。只让我想起了从前。那时候我和她都不习惯撑伞。我们走在一起被雨洗刷的感觉,很好很好。有一种幸福的感觉。也许,是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感觉,所以在南京,在那灰蒙蒙的天空下,我也自然的出去散步。

也是这样,我和她见面了。在一条很长长的街上,人很少,毕竟是下雨吗?我相信没有很多人会象我这样的,有这样的嗜好。可,她却和我一样。我们走在那条很长很长的路上,慢慢的走着,不一样的是,我低着头,看脚下那一滴一滴的雨水。而她。却仰望天空,看着那一滴一滴的雨水。

也许是上帝这样安排吧。我们还是相遇了。第2次的见面,她没有第1次的语言。两个人见面的时候,很自然的点了一下头,没有说。当她走过的肩膀的时候,我第一次给一个我不熟悉的女孩说话了。其实不是第一次,应该是第一次主动说话吧:“要不要一起走,一个人很孤单的”虽然我已经慢慢的习惯了孤单,享受人生中的安静。可,我还是这样说了,因为,我相信没有人会和我一样是享受着孤单与寂寞的。

”好啊!“她还是带着那种语气。

后来,也许我们的故事,我们的夏季,也就这样慢慢的联系在了一起。和小说中的生活一样,一起慢慢的走。聊了很多。有关于我的,有她的。想《第一次亲密接触》中的一样。第一次的见面就如好朋友一起聊天一样。我也许就在那天,走进了她的生活吧。因为她讲述了她的故事,至少我认为这样的故事不会对一个外人讲述的。

两个都有同样嗜好的人,在一起也许会更容易打开心扉吧。

我和她第2次见面的时候,我知道她的名字----颖。张颖。在一起雨中散步的感觉特别的好,虽然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慢慢的在人行道上,没有目的的来来回回。可,谁不希望有一个人陪,不希望体验下幸福的感觉。

我相信再次和她相见的机会是上帝给于的。因为在原本很喧闹的都市中,在那红绿灯标榜着繁华的街道上,没有人的出现,只有我和她。

还记得曾经的她,和我一起在树下吹着风,看那树叶慢慢凋落。只不过,已经很久很久了。人们说,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只句话没有错,时间它把我对她的思恋冲淡了。

在街道上,的行走,我们聊的很欢。有我们的爱好。有我们的未来。有我们共同的东西。

路永远是有尽头的

五个字浪漫

“这位小姐,嚣张可是要付出代价的,你要是再敢跟我作对,我就.....。”

“就怎样?吻我吗?”

“目前还没有这个打算,不过,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倒无所谓。”

“那你喜欢我吗?”

“一般来说我不会讨厌你,总的来看,你还算不错,基本上我有三分喜欢你,事实上,那另外七分早就给了......”

Chapter-1

也许是因为我是属于那种对感情拙于言词的人,所以才会用这种方式来开始自己的爱情征途。

我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平衡生活,学习,爱情三者的关系,让生活自我,学习自在,爱情自得,因为太过于讨厌复杂的事物,所以一直喜欢着简单。不想所生活,学习与爱情弄得一团糟。

从示对爱情作出天长地久的承诺,即使每个女孩都喜欢听,那的确浪漫,却不切实际。说爱很简单,但要对爱负责,却是困难。可能是了解我的个性,玲从不要求我说一些我不想说的话。这也是我喜欢她的原因之一。

Chapter-2

玲不能时刻在我的身边,我们必须回到各自的学校上学,距离太远,让两人的爱产生了抓不住的恐惧,害怕失去。于是,玲和我做个约定,我必须每星期寄封信给她,她让她清楚我此时的善。虽然麻烦,但我倒不怎么介意。

写信太麻烦,也需要时间邮递。改用E-mail,即使这样,因为高三的课程太多我也没多少时间去发E-mail给她,有时想不到说什么,就随便粘贴一篇文章上去发给她,这样就算了事。玲没有说什么,但我能感觉,她很在乎这个。

事实上,认识玲是从细小的信封开始。

遥远的地方寄来盛满心情信封,我倒出来慢慢拼凑,解读那个人的心情密码,快乐,伤感,抑或爱......

不知什么时候,成为一种习惯,甚至把心都寄到远方,淡淡地思念着,喜欢着......

Chapter-3

偶然的机遇,看到过很多心理学书籍,对人心基本上了解。不过,不大想继续去研究,毕竟心理学根本就有点变态,我也讨厌琢磨人心。

爱总在我们迷惘的时候勿勿来到,又在我们犹豫的时候悄悄溜走,幸福禁不起猜测疑,爱禁不起等待。

也许因为我们太年轻,所以不懂爱,常驻想象戏剧性的浪漫,“You jump I jump!”得到以为容易,失去就把缘分来怪。不要把自己抬得太高,爱国没有主动与被动,没有身份高低,没有渴望与不屑,不是施舍与乞怜。玲说,有话直说,那样才不会错过。可事实上,我了解,有些事,还是男生主动点比较好,如果只是等待,不会有结果,在乎而漠视,只有失去。

Chapter-4

不知是不是小时候车祸的后遗症,我竟然会有健忘症。庆幸的是,那并不是很严重,只会记不住太久的事。这样也好,忘记该忘记的,记住该记住的。

玲为我做了一张好友表格,把我认识的朋友写进去。说如果忘记朋友,那是非常不好的事。忘记了,或记住了,对我来说都是一样。俗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何必强求去记住他们呢,如果可以得聚,那我自然会想起他们。我喜欢玲为我做的事,既然如此,也不再想像以前那样,认识几个朋友,转身就忘,那太滑稽了。

我知道,每个女孩都希望让全世界的人知道,有一个男孩会为了她而舍弃一切,可没有这个机会,我为她挡下飞奔而来的卡车;没有这个机会,我为她遮风挡雨;也没有这个机会,在她流眼泪的时候,我在她身边静静守候。我的倾家荡产是无声的,玲接受了这种爱。如果可以,我也想对她轻声说:我爱你!

Chapter-6

玲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她病了,叫我陪她说会话。那时我正在吃午饭,时间也挺多的,其实一接起电话,我就猜测出她病了,而且是感冒,鼻音很重,声音有点沙哑。玲就是这样,不怎么会注意身体,跟我一样,喜欢淋雨。可问题是,我不会病倒,而她会,真够笨的。

她叫我念情诗给她听,证明我爱她,我又不是诗人,怎么可能一下子弄首情诗读给她听,回想起一首歌,几句话。于是,就杂杂碎碎地念起来:

正因为你我是不同的人

喜好不同 兴趣与表达方“这位小姐,嚣张可是要付出代价的,你要是再敢跟我作对,我就.....。”

“就怎样?吻我吗?”

“目前还没有这个打算,不过,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倒无所谓。”

“那你喜欢我吗?”

“一般来说我不会讨厌你,总的来看,你还算不错,基本上我有三分喜欢你,事实上,那另外七分早就给了......”

Chapter-1

也许是因为我是属于那种对感情拙于言词的人,所以才会用这种方式来开始自己的爱情征途。

我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平衡生活,学习,爱情三者的关系,让生活自我,学习自在,爱情自得,因为太过于讨厌复杂的事物,所以一直喜欢着简单。不想所生活,学习与爱情弄得一团糟。

从示对爱情作出天长地久的承诺,即使每个女孩都喜欢听,那的确浪漫,却不切实际。说爱很简单,但要对爱负责,却是困难。可能是了解我的个性,玲从不要求我说一些我不想说的话。这也是我喜欢她的原因之一。

Chapter-2

玲不能时刻在我的身边,我们必须回到各自的学校上学,距离太远,让两人的爱产生了抓不住的恐惧,害怕失去。于是,玲和我做个约定,我必须每星期寄封信给她,她让她清楚我此时的善。虽然麻烦,但我倒不怎么介意。

写信太麻烦,也需要时间邮递。改用E-mail,即使这样,因为高三的课程太多我也没多少时间去发E-mail给她,有时想不到说什么,就随便粘贴一篇文章上去发给她,这样就算了事。玲没有说什么,但我能感觉,她很在乎这个。

事实上,认识玲是从细小的信封开始。

遥远的地方寄来盛满心情信封,我倒出来慢慢拼凑,解读那个人的心情密码,快乐,伤感,抑或爱......

不知什么时候,成为一种习惯,甚至把心都寄到远方,淡淡地思念着,喜欢着......

Chapter-3

偶然的机遇,看到过很多心理学书籍,对人心基本上了解。不过,不大想继续去研究,毕竟心理学根本就有点变态,我也讨厌琢磨人心。

爱总在我们迷惘的时候勿勿来到,又在我们犹豫的时候悄悄溜走,幸福禁不起猜测疑,爱禁不起等待。

也许因为我们太年轻,所以不懂爱,常驻想象戏剧性的浪漫,“You jump I jump!”得到以为容易,失去就把缘分来怪。不要把自己抬得太高,爱国没有主动与被动,没有身份高低,没有渴望与不屑,不是施舍与乞怜。玲说,有话直说,那样才不会错过。可事实上,我了解,有些事,还是男生主动点比较好,如果只是等待,不会有结果,在乎而漠视,只有失去。

Chapter-4

不知是不是小时候车祸的后遗症,我竟然会有健忘症。庆幸的是,那并不是很严重,只会记不住太久的事。这样也好,忘记该忘记的,记住该记住的。

玲为我做了一张好友表格,把我认识的朋友写进去。说如果忘记朋友,那是非常不好的事。忘记了,或记住了,对我来说都是一样。俗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何必强求去记住他们呢,如果可以得聚,那我自然会想起他们。我喜欢玲为我做的事,既然如此,也不再想像以前那样,认识几个朋友,转身就忘,那太滑稽了。

我知道,每个女孩都希望让全世界的人知道,有一个男孩会为了她而舍弃一切,可没有这个机会,我为她挡下飞奔而来的卡车;没有这个机会,我为她遮风挡雨;也没有这个机会,在她流眼泪的时候,我在她身边静静守候。我的倾家荡产是无声的,玲接受了这种爱。如果可以,我也想对她轻声说:我爱你!

Chapter-6

玲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她病了,叫我陪她说会话。那时我正在吃午饭,时间也挺多的,其实一接起电话,我就猜测出她病了,而且是感冒,鼻音很重,声音有点沙哑。玲就是这样,不怎么会注意身体,跟我一样,喜欢淋雨。可问题是,我不会病倒,而她会,真够笨的。

她叫我念情诗给她听,证明我爱她,我又不是诗人,怎么可能一下子弄首情诗读给她听,回想起一首歌,几句话。于是,就杂杂碎碎地念起来:

正因为你我是不同的人

喜好不同 兴趣与表达方“这位小姐,嚣张可是要付出代价的,你要是再敢跟我作对,我就.....。”

“就怎样?吻我吗?”

“目前还没有这个打算,不过,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倒无所谓。”

“那你喜欢我吗?”

“一般来说我不会讨厌你,总的来看,你还算不错,基本上我有三分喜欢你,事实上,那另外七分早就给了......”

Chapter-1

也许是因为我是属于那种对感情拙于言词的人,所以才会用这种方式来开始自己的爱情征途。

我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平衡生活,学习,爱情三者的关系,让生活自我,学习自在,爱情自得,因为太过于讨厌复杂的事物,所以一直喜欢着简单。不想所生活,学习与爱情弄得一团糟。

从示对爱情作出天长地久的承诺,即使每个女孩都喜欢听,那的确浪漫,却不切实际。说爱很简单,但要对爱负责,却是困难。可能是了解我的个性,玲从不要求我说一些我不想说的话。这也是我喜欢她的原因之一。

Chapter-2

玲不能时刻在我的身边,我们必须回到各自的学校上学,距离太远,让两人的爱产生了抓不住的恐惧,害怕失去。于是,玲和我做个约定,我必须每星期寄封信给她,她让她清楚我此时的善。虽然麻烦,但我倒不怎么介意。

写信太麻烦,也需要时间邮递。改用E-mail,即使这样,因为高三的课程太多我也没多少时间去发E-mail给她,有时想不到说什么,就随便粘贴一篇文章上去发给她,这样就算了事。玲没有说什么,但我能感觉,她很在乎这个。

事实上,认识玲是从细小的信封开始。

遥远的地方寄来盛满心情信封,我倒出来慢慢拼凑,解读那个人的心情密码,快乐,伤感,抑或爱......

不知什么时候,成为一种习惯,甚至把心都寄到远方,淡淡地思念着,喜欢着......

Chapter-3

偶然的机遇,看到过很多心理学书籍,对人心基本上了解。不过,不大想继续去研究,毕竟心理学根本就有点变态,我也讨厌琢磨人心。

爱总在我们迷惘的时候勿勿来到,又在我们犹豫的时候悄悄溜走,幸福禁不起猜测疑,爱禁不起等待。

也许因为我们太年轻,所以不懂爱,常驻想象戏剧性的浪漫,“You jump I jump!”得到以为容易,失去就把缘分来怪。不要把自己抬得太高,爱国没有主动与被动,没有身份高低,没有渴望与不屑,不是施舍与乞怜。玲说,有话直说,那样才不会错过。可事实上,我了解,有些事,还是男生主动点比较好,如果只是等待,不会有结果,在乎而漠视,只有失去。

Chapter-4

不知是不是小时候车祸的后遗症,我竟然会有健忘症。庆幸的是,那并不是很严重,只会记不住太久的事。这样也好,忘记该忘记的,记住该记住的。

玲为我做了一张好友表格,把我认识的朋友写进去。说如果忘记朋友,那是非常不好的事。忘记了,或记住了,对我来说都是一样。俗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何必强求去记住他们呢,如果可以得聚,那我自然会想起他们。我喜欢玲为我做的事,既然如此,也不再想像以前那样,认识几个朋友,转身就忘,那太滑稽了。

我知道,每个女孩都希望让全世界的人知道,有一个男孩会为了她而舍弃一切,可没有这个机会,我为她挡下飞奔而来的卡车;没有这个机会,我为她遮风挡雨;也没有这个机会,在她流眼泪的时候,我在她身边静静守候。我的倾家荡产是无声的,玲接受了这种爱。如果可以,我也想对她轻声说:我爱你!

Chapter-6

玲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她病了,叫我陪她说会话。那时我正在吃午饭,时间也挺多的,其实一接起电话,我就猜测出她病了,而且是感冒,鼻音很重,声音有点沙哑。玲就是这样,不怎么会注意身体,跟我一样,喜欢淋雨。可问题是,我不会病倒,而她会,真够笨的。

她叫我念情诗给她听,证明我爱她,我又不是诗人,怎么可能一下子弄首情诗读给她听,回想起一首歌,几句话。于是,就杂杂碎碎地念起来:

正因为你我是不同的人

喜好不同 兴趣与表达方“这位小姐,嚣张可是要付出代价的,你要是再敢跟我作对,我就.....。”

“就怎样?吻我吗?”

“目前还没有这个打算,不过,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倒无所谓。”

“那你喜欢我吗?”

“一般来说我不会讨厌你,总的来看,你还算不错,基本上我有三分喜欢你,事实上,那另外七分早就给了......”

Chapter-1

也许是因为我是属于那种对感情拙于言词的人,所以才会用这种方式来开始自己的爱情征途。

我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平衡生活,学习,爱情三者的关系,让生活自我,学习自在,爱情自得,因为太过于讨厌复杂的事物,所以一直喜欢着简单。不想所生活,学习与爱情弄得一团糟。

从示对爱情作出天长地久的承诺,即使每个女孩都喜欢听,那的确浪漫,却不切实际。说爱很简单,但要对爱负责,却是困难。可能是了解我的个性,玲从不要求我说一些我不想说的话。这也是我喜欢她的原因之一。

Chapter-2

玲不能时刻在我的身边,我们必须回到各自的学校上学,距离太远,让两人的爱产生了抓不住的恐惧,害怕失去。于是,玲和我做个约定,我必须每星期寄封信给她,她让她清楚我此时的善。虽然麻烦,但我倒不怎么介意。

写信太麻烦,也需要时间邮递。改用E-mail,即使这样,因为高三的课程太多我也没多少时间去发E-mail给她,有时想不到说什么,就随便粘贴一篇文章上去发给她,这样就算了事。玲没有说什么,但我能感觉,她很在乎这个。

事实上,认识玲是从细小的信封开始。

遥远的地方寄来盛满心情信封,我倒出来慢慢拼凑,解读那个人的心情密码,快乐,伤感,抑或爱......

不知什么时候,成为一种习惯,甚至把心都寄到远方,淡淡地思念着,喜欢着......

Chapter-3

偶然的机遇,看到过很多心理学书籍,对人心基本上了解。不过,不大想继续去研究,毕竟心理学根本就有点变态,我也讨厌琢磨人心。

爱总在我们迷惘的时候勿勿来到,又在我们犹豫的时候悄悄溜走,幸福禁不起猜测疑,爱禁不起等待。

也许因为我们太年轻,所以不懂爱,常驻想象戏剧性的浪漫,“You jump I jump!”得到以为容易,失去就把缘分来怪。不要把自己抬得太高,爱国没有主动与被动,没有身份高低,没有渴望与不屑,不是施舍与乞怜。玲说,有话直说,那样才不会错过。可事实上,我了解,有些事,还是男生主动点比较好,如果只是等待,不会有结果,在乎而漠视,只有失去。

Chapter-4

不知是不是小时候车祸的后遗症,我竟然会有健忘症。庆幸的是,那并不是很严重,只会记不住太久的事。这样也好,忘记该忘记的,记住该记住的。

玲为我做了一张好友表格,把我认识的朋友写进去。说如果忘记朋友,那是非常不好的事。忘记了,或记住了,对我来说都是一样。俗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何必强求去记住他们呢,如果可以得聚,那我自然会想起他们。我喜欢玲为我做的事,既然如此,也不再想像以前那样,认识几个朋友,转身就忘,那太滑稽了。

我知道,每个女孩都希望让全世界的人知道,有一个男孩会为了她而舍弃一切,可没有这个机会,我为她挡下飞奔而来的卡车;没有这个机会,我为她遮风挡雨;也没有这个机会,在她流眼泪的时候,我在她身边静静守候。我的倾家荡产是无声的,玲接受了这种爱。如果可以,我也想对她轻声说:我爱你!

Chapter-6

玲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她病了,叫我陪她说会话。那时我正在吃午饭,时间也挺多的,其实一接起电话,我就猜测出她病了,而且是感冒,鼻音很重,声音有点沙哑。玲就是这样,不怎么会注意身体,跟我一样,喜欢淋雨。可问题是,我不会病倒,而她会,真够笨的。

她叫我念情诗给她听,证明我爱她,我又不是诗人,怎么可能一下子弄首情诗读给她听,回想起一首歌,几句话。于是,就杂杂碎碎地念起来:

正因为你我是不同的人

喜好不同 兴趣与表达方“这位小姐,嚣张可是要付出代价的,你要是再敢跟我作对,我就.....。”

“就怎样?吻我吗?”

“目前还没有这个打算,不过,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倒无所谓。”

“那你喜欢我吗?”

“一般来说我不会讨厌你,总的来看,你还算不错,基本上我有三分喜欢你,事实上,那另外七分早就给了......”

Chapter-1

也许是因为我是属于那种对感情拙于言词的人,所以才会用这种方式来开始自己的爱情征途。

我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平衡生活,学习,爱情三者的关系,让生活自我,学习自在,爱情自得,因为太过于讨厌复杂的事物,所以一直喜欢着简单。不想所生活,学习与爱情弄得一团糟。

从示对爱情作出天长地久的承诺,即使每个女孩都喜欢听,那的确浪漫,却不切实际。说爱很简单,但要对爱负责,却是困难。可能是了解我的个性,玲从不要求我说一些我不想说的话。这也是我喜欢她的原因之一。

Chapter-2

玲不能时刻在我的身边,我们必须回到各自的学校上学,距离太远,让两人的爱产生了抓不住的恐惧,害怕失去。于是,玲和我做个约定,我必须每星期寄封信给她,她让她清楚我此时的善。虽然麻烦,但我倒不怎么介意。

写信太麻烦,也需要时间邮递。改用E-mail,即使这样,因为高三的课程太多我也没多少时间去发E-mail给她,有时想不到说什么,就随便粘贴一篇文章上去发给她,这样就算了事。玲没有说什么,但我能感觉,她很在乎这个。

事实上,认识玲是从细小的信封开始。

遥远的地方寄来盛满心情信封,我倒出来慢慢拼凑,解读那个人的心情密码,快乐,伤感,抑或爱......

不知什么时候,成为一种习惯,甚至把心都寄到远方,淡淡地思念着,喜欢着......

Chapter-3

偶然的机遇,看到过很多心理学书籍,对人心基本上了解。不过,不大想继续去研究,毕竟心理学根本就有点变态,我也讨厌琢磨人心。

爱总在我们迷惘的时候勿勿来到,又在我们犹豫的时候悄悄溜走,幸福禁不起猜测疑,爱禁不起等待。

也许因为我们太年轻,所以不懂爱,常驻想象戏剧性的浪漫,“You jump I jump!”得到以为容易,失去就把缘分来怪。不要把自己抬得太高,爱国没有主动与被动,没有身份高低,没有渴望与不屑,不是施舍与乞怜。玲说,有话直说,那样才不会错过。可事实上,我了解,有些事,还是男生主动点比较好,如果只是等待,不会有结果,在乎而漠视,只有失去。

Chapter-4

不知是不是小时候车祸的后遗症,我竟然会有健忘症。庆幸的是,那并不是很严重,只会记不住太久的事。这样也好,忘记该忘记的,记住该记住的。

玲为我做了一张好友表格,把我认识的朋友写进去。说如果忘记朋友,那是非常不好的事。忘记了,或记住了,对我来说都是一样。俗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何必强求去记住他们呢,如果可以得聚,那我自然会想起他们。我喜欢玲为我做的事,既然如此,也不再想像以前那样,认识几个朋友,转身就忘,那太滑稽了。

我知道,每个女孩都希望让全世界的人知道,有一个男孩会为了她而舍弃一切,可没有这个机会,我为她挡下飞奔而来的卡车;没有这个机会,我为她遮风挡雨;也没有这个机会,在她流眼泪的时候,我在她身边静静守候。我的倾家荡产是无声的,玲接受了这种爱。如果可以,我也想对她轻声说:我爱你!

Chapter-6

玲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她病了,叫我陪她说会话。那时我正在吃午饭,时间也挺多的,其实一接起电话,我就猜测出她病了,而且是感冒,鼻音很重,声音有点沙哑。玲就是这样,不怎么会注意身体,跟我一样,喜欢淋雨。可问题是,我不会病倒,而她会,真够笨的。

她叫我念情诗给她听,证明我爱她,我又不是诗人,怎么可能一下子弄首情诗读给她听,回想起一首歌,几句话。于是,就杂杂碎碎地念起来:

正因为你我是不同的人

喜好不同 兴趣与表达方“这位小姐,嚣张可是要付出代价的,你要是再敢跟我作对,我就.....。”

“就怎样?吻我吗?”

“目前还没有这个打算,不过,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倒无所谓。”

“那你喜欢我吗?”

“一般来说我不会讨厌你,总的来看,你还算不错,基本上我有三分喜欢你,事实上,那另外七分早就给了......”

Chapter-1

也许是因为我是属于那种对感情拙于言词的人,所以才会用这种方式来开始自己的爱情征途。

我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平衡生活,学习,爱情三者的关系,让生活自我,学习自在,爱情自得,因为太过于讨厌复杂的事物,所以一直喜欢着简单。不想所生活,学习与爱情弄得一团糟。

从示对爱情作出天长地久的承诺,即使每个女孩都喜欢听,那的确浪漫,却不切实际。说爱很简单,但要对爱负责,却是困难。可能是了解我的个性,玲从不要求我说一些我不想说的话。这也是我喜欢她的原因之一。

Chapter-2

玲不能时刻在我的身边,我们必须回到各自的学校上学,距离太远,让两人的爱产生了抓不住的恐惧,害怕失去。于是,玲和我做个约定,我必须每星期寄封信给她,她让她清楚我此时的善。虽然麻烦,但我倒不怎么介意。

写信太麻烦,也需要时间邮递。改用E-mail,即使这样,因为高三的课程太多我也没多少时间去发E-mail给她,有时想不到说什么,就随便粘贴一篇文章上去发给她,这样就算了事。玲没有说什么,但我能感觉,她很在乎这个。

事实上,认识玲是从细小的信封开始。

遥远的地方寄来盛满心情信封,我倒出来慢慢拼凑,解读那个人的心情密码,快乐,伤感,抑或爱......

不知什么时候,成为一种习惯,甚至把心都寄到远方,淡淡地思念着,喜欢着......

Chapter-3

偶然的机遇,看到过很多心理学书籍,对人心基本上了解。不过,不大想继续去研究,毕竟心理学根本就有点变态,我也讨厌琢磨人心。

爱总在我们迷惘的时候勿勿来到,又在我们犹豫的时候悄悄溜走,幸福禁不起猜测疑,爱禁不起等待。

也许因为我们太年轻,所以不懂爱,常驻想象戏剧性的浪漫,“You jump I jump!”得到以为容易,失去就把缘分来怪。不要把自己抬得太高,爱国没有主动与被动,没有身份高低,没有渴望与不屑,不是施舍与乞怜。玲说,有话直说,那样才不会错过。可事实上,我了解,有些事,还是男生主动点比较好,如果只是等待,不会有结果,在乎而漠视,只有失去。

Chapter-4

不知是不是小时候车祸的后遗症,我竟然会有健忘症。庆幸的是,那并不是很严重,只会记不住太久的事。这样也好,忘记该忘记的,记住该记住的。

玲为我做了一张好友表格,把我认识的朋友写进去。说如果忘记朋友,那是非常不好的事。忘记了,或记住了,对我来说都是一样。俗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何必强求去记住他们呢,如果可以得聚,那我自然会想起他们。我喜欢玲为我做的事,既然如此,也不再想像以前那样,认识几个朋友,转身就忘,那太滑稽了。

我知道,每个女孩都希望让全世界的人知道,有一个男孩会为了她而舍弃一切,可没有这个机会,我为她挡下飞奔而来的卡车;没有这个机会,我为她遮风挡雨;也没有这个机会,在她流眼泪的时候,我在她身边静静守候。我的倾家荡产是无声的,玲接受了这种爱。如果可以,我也想对她轻声说:我爱你!

Chapter-6

玲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她病了,叫我陪她说会话。那时我正在吃午饭,时间也挺多的,其实一接起电话,我就猜测出她病了,而且是感冒,鼻音很重,声音有点沙哑。玲就是这样,不怎么会注意身体,跟我一样,喜欢淋雨。可问题是,我不会病倒,而她会,真够笨的。

她叫我念情诗给她听,证明我爱她,我又不是诗人,怎么可能一下子弄首情诗读给她听,回想起一首歌,几句话。于是,就杂杂碎碎地念起来:

正因为你我是不同的人

喜好不同 兴趣与表达方“这位小姐,嚣张可是要付出代价的,你要是再敢跟我作对,我就.....。”

“就怎样?吻我吗?”

“目前还没有这个打算,不过,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倒无所谓。”

“那你喜欢我吗?”

“一般来说我不会讨厌你,总的来看,你还算不错,基本上我有三分喜欢你,事实上,那另外七分早就给了......”

Chapter-1

也许是因为我是属于那种对感情拙于言词的人,所以才会用这种方式来开始自己的爱情征途。

我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平衡生活,学习,爱情三者的关系,让生活自我,学习自在,爱情自得,因为太过于讨厌复杂的事物,所以一直喜欢着简单。不想所生活,学习与爱情弄得一团糟。

从示对爱情作出天长地久的承诺,即使每个女孩都喜欢听,那的确浪漫,却不切实际。说爱很简单,但要对爱负责,却是困难。可能是了解我的个性,玲从不要求我说一些我不想说的话。这也是我喜欢她的原因之一。

Chapter-2

玲不能时刻在我的身边,我们必须回到各自的学校上学,距离太远,让两人的爱产生了抓不住的恐惧,害怕失去。于是,玲和我做个约定,我必须每星期寄封信给她,她让她清楚我此时的善。虽然麻烦,但我倒不怎么介意。

写信太麻烦,也需要时间邮递。改用E-mail,即使这样,因为高三的课程太多我也没多少时间去发E-mail给她,有时想不到说什么,就随便粘贴一篇文章上去发给她,这样就算了事。玲没有说什么,但我能感觉,她很在乎这个。

事实上,认识玲是从细小的信封开始。

遥远的地方寄来盛满心情信封,我倒出来慢慢拼凑,解读那个人的心情密码,快乐,伤感,抑或爱......

不知什么时候,成为一种习惯,甚至把心都寄到远方,淡淡地思念着,喜欢着......

Chapter-3

偶然的机遇,看到过很多心理学书籍,对人心基本上了解。不过,不大想继续去研究,毕竟心理学根本就有点变态,我也讨厌琢磨人心。

爱总在我们迷惘的时候勿勿来到,又在我们犹豫的时候悄悄溜走,幸福禁不起猜测疑,爱禁不起等待。

也许因为我们太年轻,所以不懂爱,常驻想象戏剧性的浪漫,“You jump I jump!”得到以为容易,失去就把缘分来怪。不要把自己抬得太高,爱国没有主动与被动,没有身份高低,没有渴望与不屑,不是施舍与乞怜。玲说,有话直说,那样才不会错过。可事实上,我了解,有些事,还是男生主动点比较好,如果只是等待,不会有结果,在乎而漠视,只有失去。

Chapter-4

不知是不是小时候车祸的后遗症,我竟然会有健忘症。庆幸的是,那并不是很严重,只会记不住太久的事。这样也好,忘记该忘记的,记住该记住的。

玲为我做了一张好友表格,把我认识的朋友写进去。说如果忘记朋友,那是非常不好的事。忘记了,或记住了,对我来说都是一样。俗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何必强求去记住他们呢,如果可以得聚,那我自然会想起他们。我喜欢玲为我做的事,既然如此,也不再想像以前那样,认识几个朋友,转身就忘,那太滑稽了。

我知道,每个女孩都希望让全世界的人知道,有一个男孩会为了她而舍弃一切,可没有这个机会,我为她挡下飞奔而来的卡车;没有这个机会,我为她遮风挡雨;也没有这个机会,在她流眼泪的时候,我在她身边静静守候。我的倾家荡产是无声的,玲接受了这种爱。如果可以,我也想对她轻声说:我爱你!

Chapter-6

玲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她病了,叫我陪她说会话。那时我正在吃午饭,时间也挺多的,其实一接起电话,我就猜测出她病了,而且是感冒,鼻音很重,声音有点沙哑。玲就是这样,不怎么会注意身体,跟我一样,喜欢淋雨。可问题是,我不会病倒,而她会,真够笨的。

她叫我念情诗给她听,证明我爱她,我又不是诗人,怎么可能一下子弄首情诗读给她听,回想起一首歌,几句话。于是,就杂杂碎碎地念起来:

正因为你我是不同的人

喜好不同 兴趣与表达方

谁伴我闯荡2

才旺跟我其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那小子为人诚实,勤奋,好学,而且从不抽烟。鉴于此,我对我会认识这个跟我性格相反的人大出乎我的意料。因为这个世界本身就是物以类聚,同流合污的。就像地球的南极和北极,是不可能走到一点的。可能唯一的能解释的是他是我高一的同桌。后来,这小字竟成了我兄弟,更令我意象不到。我之所以没把我们的关系称作朋友,因为我觉得世上本没有朋友的,见的面多了也就成了朋友。我想我们的友谊并不是建立在见面的次数上的,所以我用兄弟解决了我俩的关系。

才旺在老师的眼里是思想素质好,学习好,品德好的三好学生。而我一直认为自己是那种小混混。因为在老师的眼中,我就是那种思想素质差,品德差,学习差的差生。小学老师对我的评价只有两个字:顽皮。其实只不过是我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扯了一个女孩的裤子,刚好被那位老师碰见。初中时老师评价我是个街头小鳖三。其实不能怪我,谁叫那老师一个学期抽的烟才没我一个星期抽的多。现在高中虽然已经实施素质教育,以德育人。但老师显然已经知道厉经九年以为教育的我很能再改变,所以一开始就认为我是个人渣。因为这些以高等学历为傲的老师,早已被书本味腐蚀,所以他们是闻不出不学无术的人的存在的,眼中自然就当他不是人了,是人渣。我觉得小混混要比人渣强,所以我选择做小混混,而不作人渣。所以三好学生才旺坐的我旁边,去却非常有职业精神的对他不理睬。我可不想被老师骂成连人渣都不如。

为了打发那些无聊的时间,我开始看各种杂志小说。然后爱上文字,其实是爱上文字换成的钱,再后来就开始自己创作小说,因为我听说这能捞钱。然而到现在为止仍没一篇小说投稿。因为我从属意识流派,常会东拉西扯,写的小说就像老师说的流水仗。即使常常笔耕不辍,我的作从未告过格。这要拜我的小学语文老师所赐。我的第一篇作文就是写了一篇五百字的日记,然后被老师猛夸班上只有我的字数达标。所以从那时起我便养成节稿纸的习惯,作文都是以一段告终。虽然有无数老师曾无数次劝告我,但但丁告诉我:“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因此,我最骄傲的具有文字功底的作文也只能在全班垫底。但我不在乎,我本身就是学习差生。然而我在乎的是才旺这小子每次作文都比我多几十分。

作为并不是我跟才旺关系发展的线索。因为在我的心里,除了生命最重要外,烟是第二重要的,那时还没有女人。跟烟相识九年之后,我发现自己跟它有着奇妙的的默契。如果我是鱼,那烟就是水;鱼儿离不开水,我离不开烟。因某一天我实在饥饿难忍,而此刻又没钱买烟。便卷了张纸躲在宿舍角落里狂抽。此举被学习而归的才旺发先。第二天,我的床上便多了包烟。于是我就对这个其貌不扬的老实得傻的小子另眼相看。

这个世界本身就是竞争激烈的。即使朋友之间也有明争暗斗。跟才旺认识后,我跟他较尽的就是学习。明里虚心求教,暗里笑里藏刀。更是那些高校人才的偏心为我们的战争雪上加霜,于是我潜意识里的才华锋芒毕露。从班上成绩单的倒数第一层台阶一步一步往上爬。才旺跟我混熟后,对我这种市井小混混有恃无恐,丝毫不屑对我的挑战。我寻着毛择东的伟大构思为自己拟定一计划:三个星期赶超班级中下游,六个星期赶超年级前十。才旺瞄见我的宏伟蓝图狂笑不已。虽然笑是出自本能的,但我明显能感受到这小子带着的嘲讽与自信。于是恨铁不成钢的我为了维护私人形象,竟跟才旺打赌。赌资是我输了帮才旺洗一个月的衣服,才旺输了则供应我一个月的烟消费。如此明显的不公平,才旺居然傻楞着爽快答应。冷静下来之后才发现,傻逼的是我自己。名知道才旺那是志在毕得的,还感跟他打赌,真是活得不耐烦了。于是无数的噩梦缠绕,脑中常出现在风雪交加的日子,一个人在宿舍的阴暗处独自洗着衣服,双手冻得通红。而才旺则躲在被窝里呼呼大睡,鼾声如雷。没想到次我都昧着良心说我不喜欢赌博,并用《中学生纪律守则》辩护。才旺显然是个贪才望义的小人一类,不仅怂恿我要坚持到底,还不顾三好学生形象大骂《中学生纪律守则》是一堆够屎。从此我再也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是有三好学生的。

虽然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小混混,而且也把《蛊惑仔》看完。但对于打架,我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我只爱看别人打架而自己却从不打架。所以我不会用武力解决我跟才旺的赌博。

而当一个混混说不用武力解决问题的时候,也证明了这件事情的严重性。如果一个才旺跟我其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那小子为人诚实,勤奋,好学,而且从不抽烟。鉴于此,我对我会认识这个跟我性格相反的人大出乎我的意料。因为这个世界本身就是物以类聚,同流合污的。就像地球的南极和北极,是不可能走到一点的。可能唯一的能解释的是他是我高一的同桌。后来,这小字竟成了我兄弟,更令我意象不到。我之所以没把我们的关系称作朋友,因为我觉得世上本没有朋友的,见的面多了也就成了朋友。我想我们的友谊并不是建立在见面的次数上的,所以我用兄弟解决了我俩的关系。

才旺在老师的眼里是思想素质好,学习好,品德好的三好学生。而我一直认为自己是那种小混混。因为在老师的眼中,我就是那种思想素质差,品德差,学习差的差生。小学老师对我的评价只有两个字:顽皮。其实只不过是我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扯了一个女孩的裤子,刚好被那位老师碰见。初中时老师评价我是个街头小鳖三。其实不能怪我,谁叫那老师一个学期抽的烟才没我一个星期抽的多。现在高中虽然已经实施素质教育,以德育人。但老师显然已经知道厉经九年以为教育的我很能再改变,所以一开始就认为我是个人渣。因为这些以高等学历为傲的老师,早已被书本味腐蚀,所以他们是闻不出不学无术的人的存在的,眼中自然就当他不是人了,是人渣。我觉得小混混要比人渣强,所以我选择做小混混,而不作人渣。所以三好学生才旺坐的我旁边,去却非常有职业精神的对他不理睬。我可不想被老师骂成连人渣都不如。

为了打发那些无聊的时间,我开始看各种杂志小说。然后爱上文字,其实是爱上文字换成的钱,再后来就开始自己创作小说,因为我听说这能捞钱。然而到现在为止仍没一篇小说投稿。因为我从属意识流派,常会东拉西扯,写的小说就像老师说的流水仗。即使常常笔耕不辍,我的作从未告过格。这要拜我的小学语文老师所赐。我的第一篇作文就是写了一篇五百字的日记,然后被老师猛夸班上只有我的字数达标。所以从那时起我便养成节稿纸的习惯,作文都是以一段告终。虽然有无数老师曾无数次劝告我,但但丁告诉我:“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因此,我最骄傲的具有文字功底的作文也只能在全班垫底。但我不在乎,我本身就是学习差生。然而我在乎的是才旺这小子每次作文都比我多几十分。

作为并不是我跟才旺关系发展的线索。因为在我的心里,除了生命最重要外,烟是第二重要的,那时还没有女人。跟烟相识九年之后,我发现自己跟它有着奇妙的的默契。如果我是鱼,那烟就是水;鱼儿离不开水,我离不开烟。因某一天我实在饥饿难忍,而此刻又没钱买烟。便卷了张纸躲在宿舍角落里狂抽。此举被学习而归的才旺发先。第二天,我的床上便多了包烟。于是我就对这个其貌不扬的老实得傻的小子另眼相看。

这个世界本身就是竞争激烈的。即使朋友之间也有明争暗斗。跟才旺认识后,我跟他较尽的就是学习。明里虚心求教,暗里笑里藏刀。更是那些高校人才的偏心为我们的战争雪上加霜,于是我潜意识里的才华锋芒毕露。从班上成绩单的倒数第一层台阶一步一步往上爬。才旺跟我混熟后,对我这种市井小混混有恃无恐,丝毫不屑对我的挑战。我寻着毛择东的伟大构思为自己拟定一计划:三个星期赶超班级中下游,六个星期赶超年级前十。才旺瞄见我的宏伟蓝图狂笑不已。虽然笑是出自本能的,但我明显能感受到这小子带着的嘲讽与自信。于是恨铁不成钢的我为了维护私人形象,竟跟才旺打赌。赌资是我输了帮才旺洗一个月的衣服,才旺输了则供应我一个月的烟消费。如此明显的不公平,才旺居然傻楞着爽快答应。冷静下来之后才发现,傻逼的是我自己。名知道才旺那是志在毕得的,还感跟他打赌,真是活得不耐烦了。于是无数的噩梦缠绕,脑中常出现在风雪交加的日子,一个人在宿舍的阴暗处独自洗着衣服,双手冻得通红。而才旺则躲在被窝里呼呼大睡,鼾声如雷。没想到次我都昧着良心说我不喜欢赌博,并用《中学生纪律守则》辩护。才旺显然是个贪才望义的小人一类,不仅怂恿我要坚持到底,还不顾三好学生形象大骂《中学生纪律守则》是一堆够屎。从此我再也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是有三好学生的。

虽然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小混混,而且也把《蛊惑仔》看完。但对于打架,我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我只爱看别人打架而自己却从不打架。所以我不会用武力解决我跟才旺的赌博。

而当一个混混说不用武力解决问题的时候,也证明了这件事情的严重性。如果一个才旺跟我其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那小子为人诚实,勤奋,好学,而且从不抽烟。鉴于此,我对我会认识这个跟我性格相反的人大出乎我的意料。因为这个世界本身就是物以类聚,同流合污的。就像地球的南极和北极,是不可能走到一点的。可能唯一的能解释的是他是我高一的同桌。后来,这小字竟成了我兄弟,更令我意象不到。我之所以没把我们的关系称作朋友,因为我觉得世上本没有朋友的,见的面多了也就成了朋友。我想我们的友谊并不是建立在见面的次数上的,所以我用兄弟解决了我俩的关系。

才旺在老师的眼里是思想素质好,学习好,品德好的三好学生。而我一直认为自己是那种小混混。因为在老师的眼中,我就是那种思想素质差,品德差,学习差的差生。小学老师对我的评价只有两个字:顽皮。其实只不过是我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扯了一个女孩的裤子,刚好被那位老师碰见。初中时老师评价我是个街头小鳖三。其实不能怪我,谁叫那老师一个学期抽的烟才没我一个星期抽的多。现在高中虽然已经实施素质教育,以德育人。但老师显然已经知道厉经九年以为教育的我很能再改变,所以一开始就认为我是个人渣。因为这些以高等学历为傲的老师,早已被书本味腐蚀,所以他们是闻不出不学无术的人的存在的,眼中自然就当他不是人了,是人渣。我觉得小混混要比人渣强,所以我选择做小混混,而不作人渣。所以三好学生才旺坐的我旁边,去却非常有职业精神的对他不理睬。我可不想被老师骂成连人渣都不如。

为了打发那些无聊的时间,我开始看各种杂志小说。然后爱上文字,其实是爱上文字换成的钱,再后来就开始自己创作小说,因为我听说这能捞钱。然而到现在为止仍没一篇小说投稿。因为我从属意识流派,常会东拉西扯,写的小说就像老师说的流水仗。即使常常笔耕不辍,我的作从未告过格。这要拜我的小学语文老师所赐。我的第一篇作文就是写了一篇五百字的日记,然后被老师猛夸班上只有我的字数达标。所以从那时起我便养成节稿纸的习惯,作文都是以一段告终。虽然有无数老师曾无数次劝告我,但但丁告诉我:“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因此,我最骄傲的具有文字功底的作文也只能在全班垫底。但我不在乎,我本身就是学习差生。然而我在乎的是才旺这小子每次作文都比我多几十分。

作为并不是我跟才旺关系发展的线索。因为在我的心里,除了生命最重要外,烟是第二重要的,那时还没有女人。跟烟相识九年之后,我发现自己跟它有着奇妙的的默契。如果我是鱼,那烟就是水;鱼儿离不开水,我离不开烟。因某一天我实在饥饿难忍,而此刻又没钱买烟。便卷了张纸躲在宿舍角落里狂抽。此举被学习而归的才旺发先。第二天,我的床上便多了包烟。于是我就对这个其貌不扬的老实得傻的小子另眼相看。

这个世界本身就是竞争激烈的。即使朋友之间也有明争暗斗。跟才旺认识后,我跟他较尽的就是学习。明里虚心求教,暗里笑里藏刀。更是那些高校人才的偏心为我们的战争雪上加霜,于是我潜意识里的才华锋芒毕露。从班上成绩单的倒数第一层台阶一步一步往上爬。才旺跟我混熟后,对我这种市井小混混有恃无恐,丝毫不屑对我的挑战。我寻着毛择东的伟大构思为自己拟定一计划:三个星期赶超班级中下游,六个星期赶超年级前十。才旺瞄见我的宏伟蓝图狂笑不已。虽然笑是出自本能的,但我明显能感受到这小子带着的嘲讽与自信。于是恨铁不成钢的我为了维护私人形象,竟跟才旺打赌。赌资是我输了帮才旺洗一个月的衣服,才旺输了则供应我一个月的烟消费。如此明显的不公平,才旺居然傻楞着爽快答应。冷静下来之后才发现,傻逼的是我自己。名知道才旺那是志在毕得的,还感跟他打赌,真是活得不耐烦了。于是无数的噩梦缠绕,脑中常出现在风雪交加的日子,一个人在宿舍的阴暗处独自洗着衣服,双手冻得通红。而才旺则躲在被窝里呼呼大睡,鼾声如雷。没想到次我都昧着良心说我不喜欢赌博,并用《中学生纪律守则》辩护。才旺显然是个贪才望义的小人一类,不仅怂恿我要坚持到底,还不顾三好学生形象大骂《中学生纪律守则》是一堆够屎。从此我再也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是有三好学生的。

虽然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小混混,而且也把《蛊惑仔》看完。但对于打架,我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我只爱看别人打架而自己却从不打架。所以我不会用武力解决我跟才旺的赌博。

而当一个混混说不用武力解决问题的时候,也证明了这件事情的严重性。如果一个才旺跟我其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那小子为人诚实,勤奋,好学,而且从不抽烟。鉴于此,我对我会认识这个跟我性格相反的人大出乎我的意料。因为这个世界本身就是物以类聚,同流合污的。就像地球的南极和北极,是不可能走到一点的。可能唯一的能解释的是他是我高一的同桌。后来,这小字竟成了我兄弟,更令我意象不到。我之所以没把我们的关系称作朋友,因为我觉得世上本没有朋友的,见的面多了也就成了朋友。我想我们的友谊并不是建立在见面的次数上的,所以我用兄弟解决了我俩的关系。

才旺在老师的眼里是思想素质好,学习好,品德好的三好学生。而我一直认为自己是那种小混混。因为在老师的眼中,我就是那种思想素质差,品德差,学习差的差生。小学老师对我的评价只有两个字:顽皮。其实只不过是我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扯了一个女孩的裤子,刚好被那位老师碰见。初中时老师评价我是个街头小鳖三。其实不能怪我,谁叫那老师一个学期抽的烟才没我一个星期抽的多。现在高中虽然已经实施素质教育,以德育人。但老师显然已经知道厉经九年以为教育的我很能再改变,所以一开始就认为我是个人渣。因为这些以高等学历为傲的老师,早已被书本味腐蚀,所以他们是闻不出不学无术的人的存在的,眼中自然就当他不是人了,是人渣。我觉得小混混要比人渣强,所以我选择做小混混,而不作人渣。所以三好学生才旺坐的我旁边,去却非常有职业精神的对他不理睬。我可不想被老师骂成连人渣都不如。

为了打发那些无聊的时间,我开始看各种杂志小说。然后爱上文字,其实是爱上文字换成的钱,再后来就开始自己创作小说,因为我听说这能捞钱。然而到现在为止仍没一篇小说投稿。因为我从属意识流派,常会东拉西扯,写的小说就像老师说的流水仗。即使常常笔耕不辍,我的作从未告过格。这要拜我的小学语文老师所赐。我的第一篇作文就是写了一篇五百字的日记,然后被老师猛夸班上只有我的字数达标。所以从那时起我便养成节稿纸的习惯,作文都是以一段告终。虽然有无数老师曾无数次劝告我,但但丁告诉我:“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因此,我最骄傲的具有文字功底的作文也只能在全班垫底。但我不在乎,我本身就是学习差生。然而我在乎的是才旺这小子每次作文都比我多几十分。

作为并不是我跟才旺关系发展的线索。因为在我的心里,除了生命最重要外,烟是第二重要的,那时还没有女人。跟烟相识九年之后,我发现自己跟它有着奇妙的的默契。如果我是鱼,那烟就是水;鱼儿离不开水,我离不开烟。因某一天我实在饥饿难忍,而此刻又没钱买烟。便卷了张纸躲在宿舍角落里狂抽。此举被学习而归的才旺发先。第二天,我的床上便多了包烟。于是我就对这个其貌不扬的老实得傻的小子另眼相看。

这个世界本身就是竞争激烈的。即使朋友之间也有明争暗斗。跟才旺认识后,我跟他较尽的就是学习。明里虚心求教,暗里笑里藏刀。更是那些高校人才的偏心为我们的战争雪上加霜,于是我潜意识里的才华锋芒毕露。从班上成绩单的倒数第一层台阶一步一步往上爬。才旺跟我混熟后,对我这种市井小混混有恃无恐,丝毫不屑对我的挑战。我寻着毛择东的伟大构思为自己拟定一计划:三个星期赶超班级中下游,六个星期赶超年级前十。才旺瞄见我的宏伟蓝图狂笑不已。虽然笑是出自本能的,但我明显能感受到这小子带着的嘲讽与自信。于是恨铁不成钢的我为了维护私人形象,竟跟才旺打赌。赌资是我输了帮才旺洗一个月的衣服,才旺输了则供应我一个月的烟消费。如此明显的不公平,才旺居然傻楞着爽快答应。冷静下来之后才发现,傻逼的是我自己。名知道才旺那是志在毕得的,还感跟他打赌,真是活得不耐烦了。于是无数的噩梦缠绕,脑中常出现在风雪交加的日子,一个人在宿舍的阴暗处独自洗着衣服,双手冻得通红。而才旺则躲在被窝里呼呼大睡,鼾声如雷。没想到次我都昧着良心说我不喜欢赌博,并用《中学生纪律守则》辩护。才旺显然是个贪才望义的小人一类,不仅怂恿我要坚持到底,还不顾三好学生形象大骂《中学生纪律守则》是一堆够屎。从此我再也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是有三好学生的。

虽然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小混混,而且也把《蛊惑仔》看完。但对于打架,我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我只爱看别人打架而自己却从不打架。所以我不会用武力解决我跟才旺的赌博。

而当一个混混说不用武力解决问题的时候,也证明了这件事情的严重性。如果一个才旺跟我其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那小子为人诚实,勤奋,好学,而且从不抽烟。鉴于此,我对我会认识这个跟我性格相反的人大出乎我的意料。因为这个世界本身就是物以类聚,同流合污的。就像地球的南极和北极,是不可能走到一点的。可能唯一的能解释的是他是我高一的同桌。后来,这小字竟成了我兄弟,更令我意象不到。我之所以没把我们的关系称作朋友,因为我觉得世上本没有朋友的,见的面多了也就成了朋友。我想我们的友谊并不是建立在见面的次数上的,所以我用兄弟解决了我俩的关系。

才旺在老师的眼里是思想素质好,学习好,品德好的三好学生。而我一直认为自己是那种小混混。因为在老师的眼中,我就是那种思想素质差,品德差,学习差的差生。小学老师对我的评价只有两个字:顽皮。其实只不过是我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扯了一个女孩的裤子,刚好被那位老师碰见。初中时老师评价我是个街头小鳖三。其实不能怪我,谁叫那老师一个学期抽的烟才没我一个星期抽的多。现在高中虽然已经实施素质教育,以德育人。但老师显然已经知道厉经九年以为教育的我很能再改变,所以一开始就认为我是个人渣。因为这些以高等学历为傲的老师,早已被书本味腐蚀,所以他们是闻不出不学无术的人的存在的,眼中自然就当他不是人了,是人渣。我觉得小混混要比人渣强,所以我选择做小混混,而不作人渣。所以三好学生才旺坐的我旁边,去却非常有职业精神的对他不理睬。我可不想被老师骂成连人渣都不如。

为了打发那些无聊的时间,我开始看各种杂志小说。然后爱上文字,其实是爱上文字换成的钱,再后来就开始自己创作小说,因为我听说这能捞钱。然而到现在为止仍没一篇小说投稿。因为我从属意识流派,常会东拉西扯,写的小说就像老师说的流水仗。即使常常笔耕不辍,我的作从未告过格。这要拜我的小学语文老师所赐。我的第一篇作文就是写了一篇五百字的日记,然后被老师猛夸班上只有我的字数达标。所以从那时起我便养成节稿纸的习惯,作文都是以一段告终。虽然有无数老师曾无数次劝告我,但但丁告诉我:“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因此,我最骄傲的具有文字功底的作文也只能在全班垫底。但我不在乎,我本身就是学习差生。然而我在乎的是才旺这小子每次作文都比我多几十分。

作为并不是我跟才旺关系发展的线索。因为在我的心里,除了生命最重要外,烟是第二重要的,那时还没有女人。跟烟相识九年之后,我发现自己跟它有着奇妙的的默契。如果我是鱼,那烟就是水;鱼儿离不开水,我离不开烟。因某一天我实在饥饿难忍,而此刻又没钱买烟。便卷了张纸躲在宿舍角落里狂抽。此举被学习而归的才旺发先。第二天,我的床上便多了包烟。于是我就对这个其貌不扬的老实得傻的小子另眼相看。

这个世界本身就是竞争激烈的。即使朋友之间也有明争暗斗。跟才旺认识后,我跟他较尽的就是学习。明里虚心求教,暗里笑里藏刀。更是那些高校人才的偏心为我们的战争雪上加霜,于是我潜意识里的才华锋芒毕露。从班上成绩单的倒数第一层台阶一步一步往上爬。才旺跟我混熟后,对我这种市井小混混有恃无恐,丝毫不屑对我的挑战。我寻着毛择东的伟大构思为自己拟定一计划:三个星期赶超班级中下游,六个星期赶超年级前十。才旺瞄见我的宏伟蓝图狂笑不已。虽然笑是出自本能的,但我明显能感受到这小子带着的嘲讽与自信。于是恨铁不成钢的我为了维护私人形象,竟跟才旺打赌。赌资是我输了帮才旺洗一个月的衣服,才旺输了则供应我一个月的烟消费。如此明显的不公平,才旺居然傻楞着爽快答应。冷静下来之后才发现,傻逼的是我自己。名知道才旺那是志在毕得的,还感跟他打赌,真是活得不耐烦了。于是无数的噩梦缠绕,脑中常出现在风雪交加的日子,一个人在宿舍的阴暗处独自洗着衣服,双手冻得通红。而才旺则躲在被窝里呼呼大睡,鼾声如雷。没想到次我都昧着良心说我不喜欢赌博,并用《中学生纪律守则》辩护。才旺显然是个贪才望义的小人一类,不仅怂恿我要坚持到底,还不顾三好学生形象大骂《中学生纪律守则》是一堆够屎。从此我再也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是有三好学生的。

虽然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小混混,而且也把《蛊惑仔》看完。但对于打架,我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我只爱看别人打架而自己却从不打架。所以我不会用武力解决我跟才旺的赌博。

而当一个混混说不用武力解决问题的时候,也证明了这件事情的严重性。如果一个才旺跟我其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那小子为人诚实,勤奋,好学,而且从不抽烟。鉴于此,我对我会认识这个跟我性格相反的人大出乎我的意料。因为这个世界本身就是物以类聚,同流合污的。就像地球的南极和北极,是不可能走到一点的。可能唯一的能解释的是他是我高一的同桌。后来,这小字竟成了我兄弟,更令我意象不到。我之所以没把我们的关系称作朋友,因为我觉得世上本没有朋友的,见的面多了也就成了朋友。我想我们的友谊并不是建立在见面的次数上的,所以我用兄弟解决了我俩的关系。

才旺在老师的眼里是思想素质好,学习好,品德好的三好学生。而我一直认为自己是那种小混混。因为在老师的眼中,我就是那种思想素质差,品德差,学习差的差生。小学老师对我的评价只有两个字:顽皮。其实只不过是我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扯了一个女孩的裤子,刚好被那位老师碰见。初中时老师评价我是个街头小鳖三。其实不能怪我,谁叫那老师一个学期抽的烟才没我一个星期抽的多。现在高中虽然已经实施素质教育,以德育人。但老师显然已经知道厉经九年以为教育的我很能再改变,所以一开始就认为我是个人渣。因为这些以高等学历为傲的老师,早已被书本味腐蚀,所以他们是闻不出不学无术的人的存在的,眼中自然就当他不是人了,是人渣。我觉得小混混要比人渣强,所以我选择做小混混,而不作人渣。所以三好学生才旺坐的我旁边,去却非常有职业精神的对他不理睬。我可不想被老师骂成连人渣都不如。

为了打发那些无聊的时间,我开始看各种杂志小说。然后爱上文字,其实是爱上文字换成的钱,再后来就开始自己创作小说,因为我听说这能捞钱。然而到现在为止仍没一篇小说投稿。因为我从属意识流派,常会东拉西扯,写的小说就像老师说的流水仗。即使常常笔耕不辍,我的作从未告过格。这要拜我的小学语文老师所赐。我的第一篇作文就是写了一篇五百字的日记,然后被老师猛夸班上只有我的字数达标。所以从那时起我便养成节稿纸的习惯,作文都是以一段告终。虽然有无数老师曾无数次劝告我,但但丁告诉我:“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因此,我最骄傲的具有文字功底的作文也只能在全班垫底。但我不在乎,我本身就是学习差生。然而我在乎的是才旺这小子每次作文都比我多几十分。

作为并不是我跟才旺关系发展的线索。因为在我的心里,除了生命最重要外,烟是第二重要的,那时还没有女人。跟烟相识九年之后,我发现自己跟它有着奇妙的的默契。如果我是鱼,那烟就是水;鱼儿离不开水,我离不开烟。因某一天我实在饥饿难忍,而此刻又没钱买烟。便卷了张纸躲在宿舍角落里狂抽。此举被学习而归的才旺发先。第二天,我的床上便多了包烟。于是我就对这个其貌不扬的老实得傻的小子另眼相看。

这个世界本身就是竞争激烈的。即使朋友之间也有明争暗斗。跟才旺认识后,我跟他较尽的就是学习。明里虚心求教,暗里笑里藏刀。更是那些高校人才的偏心为我们的战争雪上加霜,于是我潜意识里的才华锋芒毕露。从班上成绩单的倒数第一层台阶一步一步往上爬。才旺跟我混熟后,对我这种市井小混混有恃无恐,丝毫不屑对我的挑战。我寻着毛择东的伟大构思为自己拟定一计划:三个星期赶超班级中下游,六个星期赶超年级前十。才旺瞄见我的宏伟蓝图狂笑不已。虽然笑是出自本能的,但我明显能感受到这小子带着的嘲讽与自信。于是恨铁不成钢的我为了维护私人形象,竟跟才旺打赌。赌资是我输了帮才旺洗一个月的衣服,才旺输了则供应我一个月的烟消费。如此明显的不公平,才旺居然傻楞着爽快答应。冷静下来之后才发现,傻逼的是我自己。名知道才旺那是志在毕得的,还感跟他打赌,真是活得不耐烦了。于是无数的噩梦缠绕,脑中常出现在风雪交加的日子,一个人在宿舍的阴暗处独自洗着衣服,双手冻得通红。而才旺则躲在被窝里呼呼大睡,鼾声如雷。没想到次我都昧着良心说我不喜欢赌博,并用《中学生纪律守则》辩护。才旺显然是个贪才望义的小人一类,不仅怂恿我要坚持到底,还不顾三好学生形象大骂《中学生纪律守则》是一堆够屎。从此我再也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是有三好学生的。

虽然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小混混,而且也把《蛊惑仔》看完。但对于打架,我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我只爱看别人打架而自己却从不打架。所以我不会用武力解决我跟才旺的赌博。

而当一个混混说不用武力解决问题的时候,也证明了这件事情的严重性。如果一个才旺跟我其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那小子为人诚实,勤奋,好学,而且从不抽烟。鉴于此,我对我会认识这个跟我性格相反的人大出乎我的意料。因为这个世界本身就是物以类聚,同流合污的。就像地球的南极和北极,是不可能走到一点的。可能唯一的能解释的是他是我高一的同桌。后来,这小字竟成了我兄弟,更令我意象不到。我之所以没把我们的关系称作朋友,因为我觉得世上本没有朋友的,见的面多了也就成了朋友。我想我们的友谊并不是建立在见面的次数上的,所以我用兄弟解决了我俩的关系。

才旺在老师的眼里是思想素质好,学习好,品德好的三好学生。而我一直认为自己是那种小混混。因为在老师的眼中,我就是那种思想素质差,品德差,学习差的差生。小学老师对我的评价只有两个字:顽皮。其实只不过是我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扯了一个女孩的裤子,刚好被那位老师碰见。初中时老师评价我是个街头小鳖三。其实不能怪我,谁叫那老师一个学期抽的烟才没我一个星期抽的多。现在高中虽然已经实施素质教育,以德育人。但老师显然已经知道厉经九年以为教育的我很能再改变,所以一开始就认为我是个人渣。因为这些以高等学历为傲的老师,早已被书本味腐蚀,所以他们是闻不出不学无术的人的存在的,眼中自然就当他不是人了,是人渣。我觉得小混混要比人渣强,所以我选择做小混混,而不作人渣。所以三好学生才旺坐的我旁边,去却非常有职业精神的对他不理睬。我可不想被老师骂成连人渣都不如。

为了打发那些无聊的时间,我开始看各种杂志小说。然后爱上文字,其实是爱上文字换成的钱,再后来就开始自己创作小说,因为我听说这能捞钱。然而到现在为止仍没一篇小说投稿。因为我从属意识流派,常会东拉西扯,写的小说就像老师说的流水仗。即使常常笔耕不辍,我的作从未告过格。这要拜我的小学语文老师所赐。我的第一篇作文就是写了一篇五百字的日记,然后被老师猛夸班上只有我的字数达标。所以从那时起我便养成节稿纸的习惯,作文都是以一段告终。虽然有无数老师曾无数次劝告我,但但丁告诉我:“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因此,我最骄傲的具有文字功底的作文也只能在全班垫底。但我不在乎,我本身就是学习差生。然而我在乎的是才旺这小子每次作文都比我多几十分。

作为并不是我跟才旺关系发展的线索。因为在我的心里,除了生命最重要外,烟是第二重要的,那时还没有女人。跟烟相识九年之后,我发现自己跟它有着奇妙的的默契。如果我是鱼,那烟就是水;鱼儿离不开水,我离不开烟。因某一天我实在饥饿难忍,而此刻又没钱买烟。便卷了张纸躲在宿舍角落里狂抽。此举被学习而归的才旺发先。第二天,我的床上便多了包烟。于是我就对这个其貌不扬的老实得傻的小子另眼相看。

这个世界本身就是竞争激烈的。即使朋友之间也有明争暗斗。跟才旺认识后,我跟他较尽的就是学习。明里虚心求教,暗里笑里藏刀。更是那些高校人才的偏心为我们的战争雪上加霜,于是我潜意识里的才华锋芒毕露。从班上成绩单的倒数第一层台阶一步一步往上爬。才旺跟我混熟后,对我这种市井小混混有恃无恐,丝毫不屑对我的挑战。我寻着毛择东的伟大构思为自己拟定一计划:三个星期赶超班级中下游,六个星期赶超年级前十。才旺瞄见我的宏伟蓝图狂笑不已。虽然笑是出自本能的,但我明显能感受到这小子带着的嘲讽与自信。于是恨铁不成钢的我为了维护私人形象,竟跟才旺打赌。赌资是我输了帮才旺洗一个月的衣服,才旺输了则供应我一个月的烟消费。如此明显的不公平,才旺居然傻楞着爽快答应。冷静下来之后才发现,傻逼的是我自己。名知道才旺那是志在毕得的,还感跟他打赌,真是活得不耐烦了。于是无数的噩梦缠绕,脑中常出现在风雪交加的日子,一个人在宿舍的阴暗处独自洗着衣服,双手冻得通红。而才旺则躲在被窝里呼呼大睡,鼾声如雷。没想到次我都昧着良心说我不喜欢赌博,并用《中学生纪律守则》辩护。才旺显然是个贪才望义的小人一类,不仅怂恿我要坚持到底,还不顾三好学生形象大骂《中学生纪律守则》是一堆够屎。从此我再也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是有三好学生的。

虽然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小混混,而且也把《蛊惑仔》看完。但对于打架,我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我只爱看别人打架而自己却从不打架。所以我不会用武力解决我跟才旺的赌博。

而当一个混混说不用武力解决问题的时候,也证明了这件事情的严重性。如果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