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今天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从前,有两个犯了死罪的人,临刑前请求法官饶恕他们的罪行。法官们经过商量,同意有条件的给他们一次生的机会。法官给他们每人一双一米长的筷子,筷子除了两端被包裹的部分外,都涂有剧毒,粘上即亡。法官要他们自己从一米深的桶里夹起幸运丹,吞进肚里,时间为一分钟。如果吃到了幸运丹,即可活命。否则,杀无赦!

故事讲到这里,就没了下文,过了一会,老师让我们模拟演绎故事的结局。

第一组,是岑林泽和陈宝林来当罪犯。只见老师拿出四根很长的筷子,再拿出一个盆子,在里面放了两颗“幸运丹”。后来,老师一声令下,“开始!”两名罪犯拿好筷子,就开始夹了起来。我看他们都是想把“幸运丹”夹起来,然后把筷子举高,再让幸运丹落进自己的嘴里。可是,“幸运丹”真是太调皮了,就是不落进他们的嘴里。还有那个岑林泽罪犯,他竟然趁“法官”不注意,想耍滑头,只见他放下筷子,再拿起另一头,把幸运丹挑起送进嘴里。“法官”说:“犯规!拖出去砍了!”

然后,就是陈轩郅和王鹏淳来当罪犯。他们一上场,就一眨眼完成了罪犯的挑战。哦!原来是因为陈轩郅一来,就让王鹏淳吃下了幸运丹,王鹏淳因心存感激,所以,也立即让陈轩郅吃了幸运丹。他们也就活命了。

记住,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你帮助了别人,别人也会助你一臂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