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别人问我喜欢什么宠物,我一定毫不犹豫的说是小狗.虽然我也喜欢猫.兔子.鱼......但是在我心里我还是最喜欢小狗的.我一直在心里问我为什么我那么喜欢小狗,最终我只想出了两个答案:第一就是因为我的属相是小狗,第二可能是因为我小时候养过一条小狗,我觉的小狗很可爱,很好玩,而且电视上有时播人和狗的关系和生活,让我觉的人和狗真的是好朋友.而养那条小狗的记忆从我脑中蹦出一点一点.

时间有点长,养那条小狗的事记的不多,只记的一点一点而已.记的我小时候,我家养了一条小狗,那条狗的样子也记不起来了,只记的当时它很小,我要抱它的时候它跑来跑去不让我抱,挺可爱的.可是不知怎么回事,小狗死了,我也不知道具体原因.那时的我还小,什么也不懂,所以小狗死了也没在意.我想如果是现在,我肯定要伤心好几天.

我真的很喜欢狗.我想我喜欢狗不单单是那两点吧!

我不喜欢你,真的一点都没有过

心儿问我是否真的喜欢你

也许有吧,从一开始

心儿问我喜欢你还在不在继续

我却也一直在问自己

曾经我喜欢你喜欢的死心塌地

你却伤我伤的那么彻底

我们的故事还未来的及开始就已经结束

在我的心里演变成一场庞大而没有落幕的恨

我恨老天让我们相遇,却又是那么吝啬

从不肯把你多给一点给我

我恨丘比特的长箭,靠近你我

却又让我眼睁睁地看着它从我身边饶过

我恨我自己那么的忠于承诺

却永远只能是一个人的坚守

我恨你那该死的温柔

将我的心一点点的偷走,然后又一点点的撕碎

好痛......

痛得我晕了过去

醒过来才明白

我根本就不喜欢你

真的,一点都没有过

只是

喜欢曾经那种蒙胧的感觉

我喜欢它

街上的行人熙熙攘攘,谁也不会注意它,那条棕黄色的流浪狗.

“嗒嗒嗒''''''“街上下起了雨,行人们连忙跑回家.可是它却没有家.它来到一个屋檐下避雨,棕黄色的皮毛上已经湿漉漉.我从屋里走出来,看到了它,它仿佛有些害怕,连忙站起身,我向后退了几步,转身回到了屋里.

我从屋里拿了两根火腿肠,再次走出了屋.

它还在那里趴着,眼睛里流露出的是一丝忧郁.我走到它身边,蹲下来,它好像不是很怕我了,还向我摇尾巴.我喂了它两根火腿肠,它高兴得不得了,那长长的尾巴摇得更欢了.我拿来一个球逗它玩,它可聪明的很,我把球藏到哪里它都能找到.

过了将近20分钟,雨停了,街上的行人又开始增多了,我也该走了.

我站起身,向前走去,每想到那条狗也跟了上来.“回去吧,我该走了!“可它还是跟着我走,它这个样子可真逗.我摸了摸它的头,紧接着便消失在了人海中''''''

我不知道它的主人是谁,为什么会丢下这个可爱的小生灵,让它在大街上任意逍遥.我很想把它带回家,可是妈妈是绝对不会接受它的.

不管别人怎样嫌弃它,但是,我喜欢它.

仙人掌,我真喜欢你

    有人喜欢美丽而又浪漫的玫瑰,有人喜欢纯洁可爱的百合,有人喜欢那漂亮的牡丹花,可我偏偏喜欢别人以为又丑又脏的仙人掌。

    说也奇怪,我原来不喜欢仙人掌,它长得很丑:长长的身体,也不爱开花,还长着讨厌的刺。如果你一不小心,它就会用那可恶的刺“咬”你一口,使你痛得流眼泪。

    我原以为它只能在我妈妈的精心照顾下:浇水、施肥,才能长成现在这个样子,没想到,有一次我看电视才知道,它生长在沙漠里,并且比我家的仙人掌长得更高大,更漂亮。

    原来,仙人掌的刺本来是叶子的,可是,它生长在沙漠里,沙漠里水分少,为了减少蒸发,它只能把叶子“变”成了刺。

    有一次,我去外婆家,竟改变了我对它得的看法:我看见一株开满了花而又漂亮的植物“站”在仙人掌的头上,那艳丽而骄傲的花好像在朝着我微笑,而它底下的仙人掌却没有丝毫表情。外婆告诉我:把这株植物移到仙人掌这里,可以让它吸收仙人掌的营养,长得更快、更漂亮。

    我呆住了,我万万没有想到,它的美丽竟是源于仙人掌的营养,当它的花展开时,人们往往赞叹的是花,而不是仙人掌。这就好比我们,看到好的结果,往往赞叹的是结果,而不去看看过程。

    啊,仙人掌,我爱你,我爱你那坚强不屈的生命力,我爱你那舍己为人的崇高精神。

    离开外婆家时,我曾想向外婆要一棵小仙人掌,带回家去慢慢培养,可使我犹豫了,。我想,倒不如把仙人掌的品质移植的我的心中。

 

我喜欢小白兔

拉堡小学四年级(4)班黄世圣

它虽然没有猫的捕鼠功能,也没有熊猫的憨厚稳重,更没有狗的忠诚,但是,它灵巧可爱,速度敏捷,身子小巧拎珑,很讨人喜欢。它就是我喜欢的动物——小白兔。

我喜欢小白兔的灵巧可爱。记得在老家,我抓住了一只全身雪白的小白兔。我手抚摸他那柔软的毛,哦!好温暖,好合适!它的胆子挺大的,不一会儿,它竟然爬到我的头上,用它那毛绒绒的小手摸了摸我的耳朵,让我心里倍感亲切,我真喜欢它的灵巧可爱。

我喜欢小白兔速度敏捷。这不,跟它玩了一会儿,就从我的怀里跳了出来。我连忙去追它,而它瞬间就不见了踪影,我不禁感慨到:兔子的奔跑的速度真快呀!它的奔跑速度令我“望兔兴叹”,令我感慨“慢如蜗牛,快如脱兔”的说法。哎!我真喜欢它的敏捷。

我喜欢它小巧玲珑的身子。看,它的身子包裹在那一片白白的、软软的绒毛里,看着大,其实很小很小,只要你用手去触摸它,就会感受到它的嫩,它的瘦,它的玲珑。它还会紧身法呢!有一次,我正把它抓在手里,也许它觉得不舒服吧,竟然一缩身,就从我的手中蹿了出去!那小巧的乖样儿,真让我心生爱怜!有一次,我要找它玩,找了半天也找不见。突然我看见一块白毛巾动了一下,哦!原来在这呀!他那小巧玲珑的身子具有保护色,让人以为是一块白花花的毛巾呢!真让人伤脑筋呀!嘿嘿!不过,我还是喜欢它小巧玲珑的身子。

小白兔以它那灵巧可爱、敏捷的优点,令我喜欢。

我喜欢

我喜欢幻想,幻想梦里的自已,和理想中成功的可能。我喜欢幻想,幻想在空中跳舞,我喜欢幻想,幻想从梦中走出一个小人,小人拥有我真正希望的超能力,一生一世,永永远远是我的朋友。

我喜欢笑,喜欢真心的笑。现在世上更多的是附和的假笑,令人心里发毛。我喜欢让天真活泼的笑从真心中飞出,笑甜人心。

我喜欢画,喜欢自己画,又喜欢看别人画。大画家的专注,无法用画笔描绘,我喜欢他们的专注,那认真的眼神,在我心中永驻。我画画时,也用这种专注,使我抛开一切,进入画中。

我喜欢月亮,在漆黑而冷清的夜里升起。我喜欢它折射出太阳光,我喜欢月亮让阳光更柔和,化做一汪清泉涌进人们的心田。

我喜欢草,草虽然是不起眼的植物,但我喜欢它用自已和同伴让不起眼变成翠绿的草坪,交给世人一整片由不起眼的单个生命组成的庇护人类的自然。

我喜欢花枝上的叶子,没有香气和五彩的颜色,默默奉献。我喜欢它作为花的一份子,提供营养,花开后没人在意它,我喜欢它的默默无闻。

我喜欢报纸、书籍、字画……这些都是众人的杰作,不管好坏,我都会喜欢它们,因为,这些作品都是大家的心血,饱经风、霜、雨、雪。还有古老的记载历史的书籍,承负着民族的重荷,又怎么能让人丢弃呢?

……

我喜欢这些数之不尽的精神财富,喜欢,就要爱护,而看不见摸不着的财富,让它们在我们的心中永久保留。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狗,这大概跟我属狗有关系吧!

大前年,我家养了一条哈巴狗。它来到我家的时候刚一个月,对这里的环境很陌生。哈巴狗刚出生爱喝牛奶,于是,我就专门找了一只小碗,再倒了一些牛奶给它喝,站在旁边看,可小狗直直地盯着我看,防备着,看似我要伤害他似的。于是,我假装走开了,它看到我走了,就快速喝起来,一副津津有味的样子。它喝饱就睡了,我轻轻地把它抱起来,比

一比,刚好比我的手大了一点,毛软绵绵的,很舒服。我再看看它,它早已进入了香甜的梦乡。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小狗也渐渐适应了这里的生活,慢慢的变淘气起来。每当我放学走进家门,它就飞快地跑过来,围着我转,好像在欢迎我的到来。有一次,我和爷爷奶奶出去了,回来的时候,发现家里乱七八糟的,不用说,就知道是小狗“杰作”了。

这就是我的好伙伴──小狗。虽然,它不是一个人,但是,它很通人有性,我叫它趴下,它就趴下,还有很多有趣的事呢!小狗真可爱,我真喜欢它呀!

我最喜欢的它

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黄狗,它的名字叫做豆逗。

豆逗这个名字的由来是刚生下来时,妈妈说它长得真是可爱极了,太逗人了,所以家人都喜欢叫他豆逗。它是我的叔叔送给我的,因为他家里的狗刚生了三只小狗,所以叔叔送给我一只。

豆逗非常可爱,一身毛金黄发亮,像抹过油似的,两只眼睛又圆又大像一对黑宝石,闪闪发亮,雪白的小爪子,像四朵梅花。豆逗是一只公狗,虽然它才五个月大,却很能吃,一次能喝满满一瓶牛奶,吃一大块午餐肉。它也很能睡,有时一睡就是半天,睡着的时候肚皮朝上,四只小爪子蜷起来。还像小孩子一样打着呼噜,样子可爱极了。

每当爷爷下班时,豆逗就蹲在门口,爷爷只要一开门,豆逗就往爷爷身上扑,还摇着小尾巴,用舌头轻轻舔着爷爷的鞋子,表示对爷爷的期盼。

我无论走到哪里,豆逗总喜欢跟着我,每次我都骂他“跟屁虫”,但他老用宝石般的眼睛盯着我一条尾巴左右摇摆不停,好像在说:“大哥,让我跟着你保护你吧!”每次看它还不走,我就抡拳跺脚吓唬它:“再不回去,我揍你!”它只好两步一转身,三步一回头,每当看到这种情形,我心里就不是滋味。说心里话,它真像喜欢跟在我后面玩的“小弟弟”啊!

我家的豆逗不仅有趣、可爱,它还非常热爱自己的生命。有一天,我带豆逗一起出去散步。豆逗刚走出小径,就被正面开来的面包车给压到了脚,它开始挣扎,几秒钟后,它冲了出来,跑到我身边滚来滚去可怜极了,我也非常心疼,我还带他去看了医生帮它包扎了脚。就在一个星期间它受了不少苦,但它还是那样的勇敢、坚强。

豆逗真是我生活中最好的朋友!

百里路小学 四(8)班 屠佳旻

我真喜欢小狗狗

两年前,我在街上看见一只很可爱的小狗,小狗的脚扭伤了,走路很困难,它的主人丢弃了它。在我的再三请求下,妈妈终于答应让我把小狗带回家抚养。

小狗除了尾巴是白色的绒毛外,其它地方都长着棕色的绒毛,又大又圆的眼睛,还有一张樱桃小嘴,我给它起了个有趣的名儿,叫嘟嘟。嘟嘟的耳朵顺着脸颊挂下来,就像芭蕉扇一样;它的尾巴高高地向上翘起,并且向两边打开,像一把白色的羽毛扇子;它走起路来跟猫一样慢悠悠的,一扭一扭的,像极了一个傲慢的小公主。

过了一段时间,我把嘟嘟送到乡下爷爷家,让爷爷奶奶帮忙抚养。我要走时,嘟嘟紧紧地咬着我的裤角,不让我走,其实我也很舍不得它。每次我去爷爷家看望嘟嘟时,它都会到门口迎接我,吃完中饭,它还常常和我玩耍,真开心!突然有一天,我接到奶奶的电话:“珊珊,嘟嘟可能吃了老鼠药了,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我们再看看,呆会儿再打电话给你。”挂断电话,我的心揪得紧紧的,我想象着嘟嘟不像以前那样活泼,独自蹲在角落,病得睁不开眼睛……我焦急地等待着奶奶的电话,“叮铃铃,叮铃铃”,我立刻抓起了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了奶奶的声音:“珊珊,没事了,嘟嘟只是有点不舒服,没什么关系的,你放心好了。” 我如释重负的舒了一口气,幸好只是虚惊一场,不然我要伤心透了。

嘟嘟给我生活带来了快乐,我真喜欢嘟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