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城市one people in the city

不要总以为世界上有太多的不可能,即使只有白万分之一的可能都会发生,希望你不是这百万分之一。

黎舒,是一名19岁的少女,高中毕业后独自一人来到安市,开了一家卖杯子的精品小店。不爱看书不爱说话,唯一的爱好就是上网。每天晚上7:30准时回到家打开电脑,输上 岁,在安市网吧工作”。——“姓名:黎舒,20岁,在凤临街开店”。

两人同时看了对方的卡片,不约而同的轻轻一笑,吐出句“呵,好巧。”黎舒细细的打量着眼前的男孩,平头,挺拔的鼻梁,炯炯有神的眼睛,带着一丝暖暖的微笑。比视频中看到的更挺拔。黎舒的脸泛出了一丝红晕。杰也不好意思的低下头浅笑,夕阳的余晖洒在了茶色玻璃门上,泛出一种特别的光辉,两颗年轻的心跳出了各自的胸膛,跳进了对方的身体。

继后,杰每天早晨5:00下班后。胡乱睡个两三个小时便精神倍加的冲到黎舒的小店,帮黎舒打理店,有时帮她擦杯子。那种小心翼翼仔仔细细的擦,黎舒是看到的,有时帮她搬货,顶着大太阳吉力总是忙前忙后,汗水浸湿了吉力的衬衫,黎舒捧着奶茶斜靠在门柜上眯着眼微微的笑。晚上黎舒便跟着杰到玩吧陪他上班。听听歌,玩玩游戏,幸福好像也就如此,恋爱也不过这样,两个人互相找到了可以依偎的肩膀,可以拥抱的躯体,可以交叉在一起的手指,可以贴在一起的嘴唇。可是恋爱并没有改变两个人,黎舒从前爱沉默,恋爱后也不爱多说话,杰总是默默的看着黎舒的眼睛微笑。以前是,现在也没有改变。他们的感情开始时是用眼神、用表情传递的。如今只是更深入更尽情而已,这样平静甚至说是平淡的恋爱看似不起眼,但一定比起那些甜言蜜语、海誓山盟来说更能长久。是谁说的呢,只要两个人都愿意,两个人都能相互接受,相互依偎,那么谁还去管它轰轰烈烈还是平平淡淡,幸福就是两个人的事,只要他们幸福,旁人为何要对他们摇头叹气冷眼相看呢。

在开始两人还是各自有各自的空间,到后来黎舒眉头渐渐皱了起来,越来越深,每天深夜对着夜空叹气,对着路灯叹气,最后她把杰带到家打开电脑邮件夹,一段视频出现了“一个女孩长发飘逸,穿着淡粉色长裙奔跑在下着雨的马路上······画面以一滩鲜血结束。”“能帮我查一查这段视频的发行地或发行者吗?”黎舒的脸上掩藏不住痛苦,全部清楚的呈现在杰

的面前,杰的心像是被一块石头击中,怜惜的摸摸黎舒的头,郑重的说:“没问题,我一定帮你找到,你脸色不太好,还是好好休息一下吧。”黎舒点点头走出房间,打开冰箱拿出几瓶啤酒坐在沙发上,一个人开始狠狠的喝。吉力花了4个小时,用尽浑身解数终于找到了那个视频的来源:竟是来自台湾,一个遥远的地方,台湾!台湾——宜兰。杰关闭电脑,没有做任何相应的保存。走出房间便看到黎舒躺在沙发上已经醉了。啤酒瓶空了4个,整个房间全是啤酒味,他轻轻摇醒黎舒,黎舒一张口便问:“找到了吗?”“改天再慢慢跟你说,你醉了先睡会儿。”“我没醉!”黎舒突然坐起来,大声叫道,拉着扯着杰的衬衫直哼哼,杰看着黎舒粉红的脸不忍亲了一下,叹了口气说:“对不起,我没找到,对方可能是黑客,而且是个老手,我的搜索系统根本找不到,链接也链不上,我明天再来帮你找。”“不要,你帮我找嘛,找嘛~”所着便一头栽倒在杰的肩上,“你醉了,就应该好好休息嘛!”说着便把黎舒抱到床上,替她盖好被子,看看表已快6点半,于是找了张纸找了支笔,留下一张便条放在黎舒的梳妆台上,便开门走了。“砰”大门关上了又传来一阵下楼的脚步声,黎舒“呼”的睁开双眼望了望四周,又静静听了一下,确定杰走了以后,便坐了起来,“我说过,我没醉。”的确,一小瓶易拉罐量的啤酒怎么会让黎舒醉了呢。她下了床,洗洗脸回到卧室,发现了杰留下的便条:舒,对不起,我没找到,我上班去了,有事打电话给我。——杰

晚上8点,杰打了一个电话给黎舒,黎舒看了看来电嘴角轻轻向上勾,没有接。电话的那端传来“您好,您拨的电话暂时无法······”放下电话吉力仍然紧紧的盯着桌上一份的资料,眉头渐渐锁紧,一仰头靠在椅背上,闭上眼脑中飞快的旋转着两张年轻貌美的好面孔,一张是黎舒的,另一张竟会是·····

“叮叮叮”一阵铃声打断了杰的沉思,“喂,杰,到账的数还不够嘛,你不想这件事让你的女朋友知道吧。”杰的拳头紧紧握住,太阳穴的青筋一跳一跳的,忍了一忍仍然平静,甚至有些点头哈腰的说道:“陈侦探,真不好意思,可我前日的确已经把5000元打到你的账户上了呀,怎么会不够呢?”对方听到这口气,音度也降了八分,“兄弟,你也不要怪我贪心,我当时能找到这份资料并不易,费了不少力气,跑了不少路,原定的5000元作路费还不够呢,我这还有另一份关于她的资料,你若想要,我可以马上寄给你,加上第一次的补贴费,一万八,不多了吧?”“是,我再想想。”“不必多想,速速决定,给你三日,三日后你打电话给我,台湾长途那么贵,真是给人找麻烦。”对方气急败坏的结束了对话,放下电话,杰的拳头狠狠砸在电脑桌上,桌角的马克杯“砰”的摔在地上粉身碎骨,一名清洁工闻声而进,迅速打扫着地上的碎片,杰,看了他一眼:“你刚才在门口吧?”“不,我刚到,碰巧路过。”年轻的清洁工一直低着头,长长的刘海下看不到任何表情,处理好地上的碎片,直起身用抹布擦净洒在桌上的果汁,只那么一眼,他看到了那份资料上姓名一栏上赫然写着“黎舒”二字,杰又喝了一声:“弄好快走。”那男孩又低下头,拎着打扫用具匆匆开门走出,又轻轻将门关上,杰将资料整理了一下“啪啪”几下输入电脑,锁上密码锁,把电脑关上,从袋中掏出一个精致的打火机“啪”点燃了那些资料,杰眯着眼一动不动盯着那些跳动的火光,看着它们一点点化成灰烬。杰看了看表,已经9点,抓起电话拨通了黎舒的电话,黎舒看了看来电按下接听键,“喂~~”黎舒长长的拖了一句。“舒,醒了吗?我接你出来吃点东西吧!”“好啊,我先去洗洗脸。”“那我一刻钟后到,在家等我。”放下电话黎舒便打开家中所有窗户,锁上门,蹬蹬既不跑到了楼下的小花园中坐在一盏路灯下的花坛上,轻轻荡着双腿,一头秀发在清凉的夏风中像大海中的波浪,一起一伏,慢慢闭上双眼,深深吸了一口气,享受着这夜晚的徐徐凉风,杰款步走向黎舒,用手轻轻抚了黎舒细碎飘逸的短发,黎舒轻轻睁开双眼调皮的看着杰,“怎么把头发剪了?”“有人说爱留长发的女孩都想当公主。把长长头发烫卷披在胸前。”顿了一下黎舒用手拢了拢头发“可是我不会成为公主的。”杰撇撇嘴:“是否我现在回去牵一匹白马,换一身白色套装,我便成了白马王子?!”黎舒“噗”一下笑了起来:“你去国外换一双蓝眸碧眼,再去我店隔壁的幸福理发店把头发染成金色,还可考虑一下是否是一位马车夫!”两人四目相对,哈哈大笑起来,杰坐下搂紧黎舒的肩,“为何今日如此开朗,都不像你了?”“如何不像我,难道你暗指我以前阴郁不堪?”“今夜,你放声大笑,废话一大堆。”“你也不错嘛,也会讲点冷笑话。”“还不是为了配合你。”“你不喜欢我如此不拘小节吗?”“不,喜欢,喜欢你能如此可爱,只是我想弄清楚缘由。”“是那封电子邮件,那封围绕了我十年的邮件,纠结至今日终无结果,我已放开。”“十年?”“你对此很感兴趣吗?”“不,我对邮件毫无兴趣,不过只是一段动画,谁都可以做出,我只是想了解你的过去。”“如果我说我患上了选择性失忆症,忘了我的过去呢?”“那么我不会再问了。”“谢谢。”“没什么,我应尊重你的感受。”两人相拥对方,黎舒将头埋在杰的胸前,右耳可以清楚的听见杰的心跳,一下一下,强劲而有力,他们的爱没有改变,可是似乎又有那么一点点的改变,那是什么东西呢,黎舒能感觉到,但又说不出来。缠绵了一会儿,黎舒跳下花坛:“走,今夜我带你去家新开的酒吧,一定让你耳目一新。”“你确定是酒吧吗?你可是从来不去的。”“可否听过一句话——从“头”做人!”说完,用力晃了晃自己的那一头短发。“你今天大道理太多”“休要??拢?斓阊健?#183;·····皓月下,二人十指紧扣,并肩而行,似乎要走向天涯海角,过了个转角,却走向了灯红酒绿

翌日傍晚,踩着夕阳余晖,黎舒走进了网吧,正巧碰到网吧老板邹庆生,“咦,小舒,你怎么来了?”“噢,我来帮杰请个假。”“他有事吗?”“他昨夜与我拼酒,不幸败下。”老板摇头,笑笑:“这小子。”“好吧,明日让他来,我要教教他如何拼酒。”“那谢谢邹老板,我先走了。”邹庆生点点头走进了自己的办公室,黎舒扭头刚要打道回府,一个清瘦的清洁工挡在了她的面前,长长的刘海遮住了双眼。黎舒看到他的目光,“黎小姐,今晚可否让我请你吃顿饭。”黎舒一怔,挑着一条眉再次打量起眼前这个头戴棒球帽,尖尖下巴的年轻人。“我知道有些冒昧,但请你一定不要拒绝,这是时间和地点。”说完转身拎起水桶便走,擦肩而过的一瞬,清洁工随手便把那张便条放进了黎舒的口袋中,黎舒愣愣地立在茶色玻璃门前,金黄的夕阳透过茶色玻璃门变得有些韵黑,完全变了味。踏着夕阳的余光里却要走向黑暗,当夜幕真的降临时黎舒又踏上了另一条路。前面有了光亮,似乎可以走出一条金色大道通向无边的幸福,就连黎舒也觉得那么不可思议。自己竟会鬼使神差的按时站在餐厅门口。是什么让自己如此不顾一切,心中甚至有了一股莫明的兴奋。没有一丝迟疑迈开大步跨进餐厅大门。环视四周并没有人招待她,她也没有看到他的身影。失望至极靠窗边一个空座坐上,迷茫地看向夜空,闪烁的星星似乎在嘲笑自己,可是自己却没有一丝悔意,只是心有点疼,又坐了一会,喝了一杯咖啡,拖着倦体走出餐厅,又往前走了几步,愣住了。一个削瘦修长的影子挡住了前面的路,是他没错,是那个失约的少年。“你失约了。”黎舒头也不抬丢下一句话便想绕道而行。“不,我没失约。”少年左跨一步挡住了黎舒的路。黎舒抬起头歪着脸平静的看着少年。少年勇敢地正视着黎舒的目光,“我早已到了,只是没有进去,我在窗外一直看着你。”“那你为何不进去?”“我有我的原因。”“对不起,我要走了,只是想对你说,你很奇怪。”说完便转身迈着大步走了。少年站在原地愣了一会儿,快步追了上去,“对不起,我向你道歉,可是有些话,今日一定要与你说。”“我连你的姓名都还不知道,我想你对我也并不了解,我们之间其实与陌路之人又有何异?”“对,可是正因为如此,今日我想与你谈论的不是我,也不是你,是杰。”“杰?要谈他吗?我看那就大可不必了,我比你更了解他。”少年轻笑的摇摇头“了解?你对他毫无所知。”“你到底想说什么?”“我别无他意,只是想要奉告你一句,最好离开杰,越快越好,否则你必定会受到伤害。”“有原因,有证据吗?”“暂时没有。”“那就是你纯属虚构?”忠告我已带到,祝你走运。“少年转身便走,走了几步又转过身:“两日之内,杰一定会向你借钱,希望你能慎重。”少年消失在夜幕下的人群中,黎舒目送少年离开,一股强烈的不安和寂寞慢慢笼罩了她,刚来到安市的那段日子,自己是这样的吧!本想抛开的忧愁,再一次找到了自己。

翌日,杰像往日一样来到黎舒的店里帮忙。“最近生意还好吧。”“嗯,听说政府打算在凤临街上开办一个青年文化宫,到时候年轻人一多,店里的生意一定会更好,还记得上周有一个女孩到店里买了一套卡通的马克杯吗?翌日,有一个男孩跑到店里要买一套和那个女孩一样的杯子,这可把我难坏了,你知道的,我从来不进一样的货款,那个男孩子······”“舒,能帮我一个忙吗?”黎舒背对着杰轻轻吸了一口气,昨晚为了那少年的话辗转一夜未睡的时刻终于到了。“什么忙啊?”黎舒故做轻松的问道。“能否借我一万元。”“有什么急事吗”“是”“可是你忘了,我不久就需去进货了。”“我知道。”“那,一定要今日用钱吗?”“是,十万火急,过一天都不行。”“好,今日我一定把钱借给你,可是我能知道是什么事吗?”“过几日吧,有时间我再同你细说。”“好,我相信你。”“谢谢。”晚上8点,杰晚到了一个小时,匆匆走进网吧,四处环视了一下,见没人注意便迅速走进自己的工作室,反手锁上了门。拿起电话熟练的拨通了一个长途号。

“陈侦探,是我,下午我已将钱汇了过去,请速把另一份资料给我。”“待我收到钱后,我再与你联络。”“可是······”不等吉力说完,那边的电话已经挂断了。一股怒火直冲脑门,可是除了等待还是等待。凌晨两点,电话铃声打破了一夜的沉寂,“杰,钱我已收到,关于资料其实完全没有必要再从台湾寄过来,我在电话中便可直接告诉你。” “你在耍我!” 杰终于爆发了一肚子的怒火。“我不喜欢你这样的口气!不过出于人道,我还是会告诉你的,那就是,你女朋友黎舒确有一个双胞胎妹妹,名叫黎青,不过五年前,已经死了,当年有报道说是自杀而亡的。”“就这么多?”“是,就这么多,我想我们之间的交易已经结束了,不过我还是奉劝你一句,不要像你老爸当年,那么沉不住气,不过只是······”“够了,不要再提我爸爸!”“你不用这么凶,否则我会让你吃苦头的。”“对了,这倒是让我想起一件事,那段视频想必是你的杰作吧!”“哎哟,你也看到啦?真不知黎舒那小丫头是怎么想的,竟会让你看到。”“果然是你,你到底有什么阴谋?”“阴谋?你还问我有什么阴谋,有阴谋的明明是你,你应该好好问问自己,那段视频也许只是一个小小的见面礼,若是你还对我纠缠不休,我会让它变成一颗你和她之间的定时炸弹!”

天色渐渐亮了起来,杰走出网吧,回到了家,倒在床上便呼呼大睡了起来,恍惚间,一个十五六岁的妙龄少女牵着他的手便飞奔了起来,杰不由得跟着少女飞奔起来,感觉自己的身体如此的轻盈,像在腾云驾雾一般,又听见自己张口问少女:“你带我去哪儿?”“去学校上学呀。”说完便像一只小鸽子一样对着杰“咕咕咕”的笑了起来,转眼间便来到了一所学校,校门口挂着一块牌子“凤凰中学”这不是自己的母校吗?“校长好,校长”身旁的女子激动的大叫起来,打断了杰的思考。杰一扭头便看到一位慈祥的中年男子朝他们走来,渐渐,杰看清了,那不是自己的父亲吗?“爸爸”杰叫了起来,那知身旁的少女飞奔过去,抱住了他的父亲,中年男子搂着少女,和蔼的对吉力说道:“我在这里过的很好,你不用来看我。”杰看看父亲又看看那少女,天!那少女为何如此眼熟,简直就是长发版的黎舒!杰跑过去,拉起少女的手问道:“你是黎舒吗?”少女并不说话只是“咯咯咯”的歪着头笑。他的父亲看了一会儿说:“不,儿子,她叫黎青。”说完便伸手一把抓向女孩的胸部“呼”的一声,抓出一颗血淋淋的心,女孩惊恐的睁大眼睛,随即倒了下去。那中年男子一身血渍伸手向杰抓来,杰大叫:“爸爸,是我呀,不,你不是我的父亲!”杰一阵挣扎。“哐”一声,杰从床上摔了下去,一睁眼,原来只不过是一场恶梦,不,这难道只是一场梦吗?“叮铃铃”,“喂,黎舒吗?我是邹老板,杰在你哪吗?他昨晚上班本已迟到,今日又早退,真不知他想怎样。”“可是,邹老板,杰没有到我这里来过,我找找他,找到了我再让他给您打电话吧!”挂断电话,黎舒又马上抓起电话拨通了杰的手机“您好,您拨的电话已关机,sorry······”。连播几遍,还是打不通。黎舒关了店,匆匆赶到网吧,找到老板,“邹老板,请你给我看一下员工名单!”邹庆生不解的看着黎舒,“请您快点,我有急用。”邹庆生连忙从抽屉里翻出名册,黎舒在保洁员一栏看到了那个少年的照片,名字和住址。——孟醒——安临街155号,黎舒背下了住址,拔腿往外面跑。邹庆生忙喊到:“你去找杰了吗?”没有回音,此刻黎舒早已向安临街飞奔而去,等待她的结果不知道会是什么,只好走一步看一步。但黎舒有一种感觉,事情的一切结果将会马上浮出水面,那结果就在安临街155号。“咚咚咚”黎舒跑了半个城市终于找到了这所堪称破旧的铁门。“门没锁,自己进来吧。”一个熟悉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黎舒没有多想,开门便走了进去,虽然在一楼,阳光透不进来,有点昏暗,但是无力的摆设破旧却十分干净,空气中甚至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香味,是什么味儿?黎舒猜不出。穿过走廊来到客厅,少年背对着黎舒坐在电脑旁。“孟醒,你知道一切的真相。”“对,你有权知道。”说完,少年在电脑上放了一盘光碟。“陈侦探,请帮我调查一个名叫黎舒的女孩,我怀疑她与我父亲的案子有关。”“是,这个自然,就是花再多的钱我也想知道的真相。”“好,我先汇一半的钱过去,待你的资料传过来,我再把另一半的钱给你汇过去。”——“这是杰的声音?!”黎舒半张着嘴半天吐出一句话,“是,这时间是在两年前,也就是在你们认识之前。”“可是,两年前你还未到安市。”“你认为呢?你认为天下会有如此所谓的巧合,有如此多的缘分?!”少年冷冷笑了几声。“陈侦探,我已决定,另一份资料我也要,钱我明日便汇给你。”杰的声音还在继续。“我明白了,原来杰昨日向我借钱就是为了这个,我原本认为我是多么了解他,可是如今才发现,我对他是如此陌生。”“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不过和你一样是个想要知道真相的人。”“我不懂。”少年点起一根烟,眯着眼,烟雾缭绕中嘴角浮出一丝幸福的微笑。屋里死寂寂的。顿了一会儿,少年突然轻轻唤起了一个名字:“黎青,黎青。”黎舒顺着少年抬起头望的方向一看,身子猛的一颤,天花板上竟用颜料画染着一个少女的脸庞,明媚的笑容,弯起的笑眼,一头长发散开在一片花海之中,似乎能够听到少女银铃般的笑声,“妹妹!”黎舒脱口叫了起来。少年仰头又看了一会儿,平静的开始诉说:“五年前,我与小青,也就是你的同胞妹妹黎青在同一所学校上学。其实,那时我也见过你,你对我一定没有任何印象。小青单纯开朗,我一直都很喜欢她,她也一直都知道,只是有一天她告诉我。那日她路过校长室看到了从台湾回来的校长公子,那人就是吉力,小青说她喜欢上了杰。对,只是那么一眼,她告诉我那叫一见钟情。第二天,杰在校长大会上演讲了一段学习研究报告,小青扯扯我的袖子,叫我看那就是杰,小青整整兴奋了一天,我很难过,但是我并没有放弃,因为过了几天,杰就走了。小青哭了一天,翌日她不甘心,跑到校长室去问校长杰去了哪里,可是自从她去了一个下午便没有回来,我跑遍了整个学校都没有找到,直到学校关门时,我才出了校门,我本以为小青会了家。不料,第二天下午我就听到老师说小青,小青她·····”“她死了”不等少年说出来,黎舒便接了上去。“妹妹其实是到了第二天才回到家中的,她当时只说自己有点不舒服请一天假,便进了卧室,锁了门,便再也没有出来,带我门发现时,她已经悬在空中,身上,身上没有穿一丝衣服······!”黎舒再也说不下去,掩面大哭。少年的眼圈也红了一大片,死寂又一次笼罩在屋内,过了一会儿,黎舒呜咽地说了下去:“那天,小青发生了什么是,我们是可以想象到得,只是,只是她走的实在是太惨了!后来······”“后来,据警察查证,那夜小青是和校长在一起的,校长室的门反锁了一整夜,小青就是被那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不过,小青在天也可以冥目了,那狗东西被登报后便从十楼上跳了下来,摔得开花。”少年说着说着,嘴角勾起了一丝冷笑。

黎舒平静了许多,“可是这和杰有什么关系?”“有什么关系?你可真傻,有什么关系?小青当初就是为了吉力才跑到校长室,杰的父亲竟然玷污了小青,杰就是间接地凶手!”少年激动地站了起来,一拳狠狠的捶在桌子上。“所以,你恨杰,所以你后来找到了杰,并想报复他?!”黎舒至此才恍然大悟。“对,我当初就是想报复他,所以直尾随他到了安市,可是后来我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愚蠢,当我要放弃时,我在不经意间听到了你的名字,我为了弄清楚,就在杰的电脑上按了窃听器,才发现,原来这五年来,杰一直在怀疑他父亲的死是被你们家的人诬陷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赔偿金,所以他找到了他父亲的再台湾的一个旧相识,陈侦探帮忙打听你的下落,后来得到了你的qq号和住址,联络上了你,后来是事,你都知道了吧,真正想报复的人,是他,是杰!”黎舒听至此,只觉得浑身发冷汗,轻轻倒吸了一口冷气。寂静又一次袭来,黎舒绞着手指低下了头。满脑子全是杰的笑容,从一开始互相默契的开始,从过路陌人到相爱之人,人海茫茫,一路走来,如此不易,“缘”似乎是她与杰的月老。此前,黎舒对此坚信不疑。他们在夕阳的余辉中互相依偎的坐在布满各形各色的马克杯店中;他们在洒满月光的花园中轻柔的接吻,他们在柳絮飘飞的小路上牵手并行。这就是爱情?这就是爱情!这就是幸福?这就是幸福!沉寂甚至幽暗的心底,曾对这个充满厌倦,曾对孤独那么恐惧直到一束阳光射到自己的心底,从那么一丁点,到万丈光芒,那阳光就是来自杰,杰从冰冷的寒冬中给了自己温暖,杰唤醒了原本的知己。想笑时,不用再隐藏,可以咧开嘴大笑,想说的话,不必再吞到肚子里,可以滔滔不绝,声情并茂的讲上三天三天夜。可以不用整日披着长发套上灰色的外套,看着镜中苍白的面庞,简直就像行尸走肉。剪一个清爽的短发,穿上色彩丰富的裙装,画上明亮的简妆,登着时髦的细跟鞋,从南街一直走到北街,脸上都一直挂着一丝暖人的微笑······直到几个月,几天,几个小时前,日子都是如此的,“我们的爱开始时看似是那样平凡和美好,可是最终只能如此落寞!?爱情,有时候只能是这样结尾吗?难道我真的只能身处在一个人的城市吗?······”黎舒轻声自语道,仿佛杰的就在自己的声旁,正在专注倾听她的一字一语,似乎可以给她指出答案。

“你说什么?”黎舒猛的抬头看到孟醒沉着脸狐疑的看着自己,显然黎舒方才忘了他的存在。“我要去找杰。”黎舒轻轻吐出一句话,站起身,抬头看了看花丛中的妹妹,正欲要走。被孟醒猛的叫住:“我想,你没必要再去找他了,因为现在杰已确定了你便是他的仇家,你们俩不会再有结果,要有,一定会是恶果。不是你死,便是他亡。”黎舒停下脚,扭头淡淡的看了孟醒一眼。孟醒显然要有话说,当黎舒平静淡定的目光与自己轻佻嘲讽的目光相触时,孟醒终于张乐张嘴,把话咽了下去。黎舒转身匆匆离去,少年的嘴角不知何时扯上了一丝令人难以察觉的笑容。一道门打开了,一个修长的身影走了出来,“小醒,我看这个故事可以结束了。”“哥哥,你不觉得我是一个完美的导演吗?五年来,我都在精心营造着这个故事,它就像我的孩子,它一天天长大,我怎可现在放手?!”少年越说越激动,突然弯下腰剧烈的咳了起来,另一个身影连忙扶住少年,用手小心翼翼的擦少年嘴角的鲜血。“好,弟弟,不管你要做什么,哥哥一定会帮你的。”少年在兄长的怀里急促的喘着粗气,好一会儿,少年才缓缓直起身子斜靠在椅背上。“小醒,我现在就去,若晚了黎舒便找到了吉力。”“不,再等会,他们相见,一时半会儿也不会有什么结果,我说过,要有果,一定是苦果。只是,我似乎并没有看透黎舒,自她站起与我目光接触是,我便知道她并不像我想象中的不堪一击,所以人一定是要抓的,否则我不敢保证一切都还能顺利。晚一点去,等他们俩再演一出好戏,也不迟。”黑影点点头“好,小醒,无论你要做什么哥哥我一定会帮你的。”黑影坐在沙发上点了一跟烟,又坐了一会“哥哥你现在就去吧,不要错过一场好戏。”黑影点点头掐灭了烟头便大步走了出去。

黎舒马不停蹄赶到杰的家中,杰已经喝的大醉瘫坐在了地上黎舒把杰扶到沙发上,杰睁开眼看到是黎舒,眼泪竟流了出来“舒,我们分手吧”“为什么?”“我们俩其实是仇家,是大仇,是不共戴天的仇。”“你醉了”“不,没有,我说的是真的!五年来我都在茫茫人海中找你,五年来我都生活在仇恨里,我甚至放弃了学业,我只想找到你们家,报负你们家,可是当我找到你,却愚蠢的爱上了你,我该怎么办?”黎舒抚摸着杰的头发眼眶中噙满了泪水“五年前妹妹死了母亲承受不了打击住进了精神病院,父亲终日酗酒对我非打即骂,那场灾难毁了我们两个原本幸福的家。”“不,是三个”一个黑影从一个角落中走了出来。“你是谁,你是怎么进来的?”黎舒握紧了拳头,“不好意思,我见门没锁便走了进来”“等等为何看你如此眼熟?”“我是孟醒的哥哥,我叫孟响。能和你谈谈么?”不待黎舒开口,那来者便毫不客气的坐了下来“你不用怕,我今天来只是想告诉你一些真像。”“可是刚才在孟醒那我已经知到了”“不,你不知的事情还有。”男子说话的声音渐渐低沉了下去“小醒从小心脏便有严重的问题,从小家人便都腻爱于他,但他却变得越来越古怪。直到他遇到了你妹妹才渐渐有了笑容,可是好景不常,你妹妹的死将他推向了深渊,他无从发泄于是把恨全都寄托在了杰的身上,请你们不要怪我弟弟,本来今日我来就是想绑架杰的,可是为了大家更是为了我弟第我没有那样做,你们放心我便会带我弟弟离开,一切都会结束的。再见”说完来者拔腿便离开了,黎舒见怀中的杰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睡着了,黎舒用被子亲亲盖在杰的身上,便也亲亲的走了。走出杰的家只觉阳光是那么柔,不知何时微笑又荡在了黎舒的脸上。大概晚上七点钟,杰醒了,一摸头,头上贴了一张便条“请用你的任何一个手指按一下你左手边电话的录音键,谢谢合作。——舒”杰伸手按下了录音键“小醒从小心脏便有严重的问题,从小家人便都腻爱于他~~”是孟响的声音,录音玩了,杰伸手便要关了录音,哪知片刻又传出了黎舒的声音“过去的请让它过去,你若肯放开,那么晚上8点整沸点咖啡吧见。”杰紧蹙的眉头终于舒开,抬手,糟了离8点只有15分钟了。靠窗的坐位上,相信坐着的是一位幸福的女孩。

1995-2004·冬至未至

记忆中,总是有些跳动着爱的音符的身影,如同冬日里暖暖的阳光,绽放着一个遥遥的梦…… ——题记 那个懒洋洋的阳光午后,我透过茶色大玻璃窗,看见外面人来人往。房间的对面住着一个我似曾相识的人,楼下是一条繁荣昌盛的小街道,店铺林立。有干衣的、小食坊、化妆品、网吧什么的,总是让我感到丰满和愉悦。车水马龙,像是从很久以前就开始向往的一样。 太阳光热烘烘地,透过我的内心,射在我房间的地板上。站在第六层楼往下探,仿佛全世界都在我之下,我是多么的高高在上啊!可是,可是下面的都是些什么人呢?这条街又叫什么名堂呢?为什么它会像花一样开得如此嚣艳?为什么穿过这条街的女人,她们的嘴都长得如此妩媚?迷幻的丁达尔光束卷起地上的尘埃在空中飘浮,像时光的隧道把我领进纯净的仙境。 小时候,曾经亲手种过三棵豆儿,每天由幼儿园回来都给它们浇水,讲故事。我说:“豆豆呀豆豆,你可要快高长大哦!”日子过了,豆儿也长大了。它们发了芽,然后长了叶,还记得我最后跟它们见面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它们都垂垂地吊着几根豆条。 那个朝晨,我告别了以前的家,告别了爷爷奶奶,告别了这个幼年的世界,告别了那条涨涨的河。 临别时,爷爷奶奶都给了我红包,他们安祥地坐在板凳上,嘱咐我:“孙呀,你现在要跟爸爸妈妈去另一个城市生活了,那里很漂亮,很繁荣。在那里,你会学习到很多东西的。记住,要听爸爸妈妈的话,不要常常哭了,要做个乖孩子,有空,就回来这里看看爷爷奶奶,知道吗?……” 握着红包的手,从奶奶那干裂的皮肤里抽出来,想到快要到一个所谓的大城市里生活,我是多么的兴奋,甚至没有一丝犹豫与不舍。 可是,我不得不提的是我的豆儿。在阳光下,它闪着泪光跟我说:“你也把我带走吧!”可是,妈妈说过,那个城市不能种豆儿,所以,我为了那种城市生活将它们都留在原地了。 我再三叮嘱爷爷,要他记住每天都得浇水,爷爷点了头,说了一句:“我——知——道——了……”很慢很慢的语速,我几乎快要急死了。 然后,我了无牵挂地就上了那辆车子,踏上了新生活的路程。 人走了,日子也溜走了。很快,爷爷他们也搬到镇中心,人去楼空了。 十年后,我再也没有回到原来的那个地方。我想,那年种下的豆儿和许下的承诺也许早已死去了。 有时候,我会想,生命真的很脆弱,当初蓬勃生长的生命,在人烟消散后慢慢地就枯萎了。 这种命运,能怪谁呢?然而,日子却在一天天地过去,人也长到十六岁末了。但是,那棵豆儿,永远都在原来那个岁数上,没有老去。他们都骄傲地生存着,我们不知道。 当年我离开时候的阳光,跟现在的一模一样,只不过,我离太阳的距离近了,离回忆却远了。 只是如今我还记得,在那个清晨的阳光下,我曾经抛弃了一个小小的生命,而自己却满怀希望地奔向另一种疲惫不堪的生活。 那个地方,荒草丛生。 那个季节,生命凋零。 陌生的城市,陌路的人。 来到这个叫做城市的地方,我见到这里的孩子都是那么的高傲,他们有别于我们那里的孩子,而只是因为他们的衣着、他们的外表、他们的口音……这些比我们圆滑了那么一点点,于是,别人看上去他们总比其他地方的孩子娇贵。 很快,我刻意地学会了他们的语音,我竭尽全力跟他们同声同气,甚至,他们的打扮,他们的喜好……我都学会了,我沾染了他们身上的气质,一个城市孩子该有的娇贵。 我们同样地走进一所学校,我们一起学习,我们一起结识朋友,有的时候还一起数落某些人的是非,一起宣泄应试教育对我们的折磨。 我看到的,是这里的孩子的反叛,他们都是极其叛逆的,因为,他们都有着比乡镇孩子多的幸运和宠爱。也许,就是因为这个,他们个个都长着一副骄傲的样子,一点也不显得委屈。 而我,长在这里却不是生在这里。我还在缅怀着以前那种淳朴的生活,那些都是宁静的日子。 以前的家,很大很大。家,有一条长廊,由这栋楼通向对面的那栋楼,他们连在一起,构成一条明朗的记忆带。我记得,对面是一个很大很大很宽敞的露台,那里种了很多花很多树很多盘景,还有一只会说话的八哥。但是,我记得这只八哥死了,好像是因为吃了我喂给它的一只蚱蜢。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我也没有说出来,别人也没有问我。在露台的最尽头,有一株霸王花,它长了很多年,总之当我一出生到我离开,它都还在,而且越开越明艳。还有,我很记得露台那边曾经死了一只狗,它叫阿旺,是,它是吊死在露台外侧的花基上的。 那个晚上,我和弟弟从幼儿园回来还跟它跳了一支交谊舞,但谁知道,天一亮,它就被发现死了。可能是夜晚胡乱撞出去的,头被绳子缠勒着吊在半空中,眼睁睁地不能瞑目。我们都没有见它最后一面。其实,在养阿旺之前已经养过很多只狗了,如果没记错的话,阿旺死后我们都没有再养狗,直到我们搬走为止。 长廊两边都是些平房的瓦背,那些年里,我们经常贴在它们上面,来听那些很遥远的野狗的凄叫声。声音渺茫,可是我们都感到如此的清晰。也是一样,我不知道楼下的对面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野狗的尖吠声,和不知什么时候,这些瓦片屋会在我们的践踏下倒塌。 多少年过去了,很多东西都发生了变化,我想,现在只有那几道划在长廊上的刹车痕还未变更。 如今的家,已经变成了一座荒废的城堡。在外面,可以看见许多丛生的野草,尽管围墙被叠得雄伟磅礴。可惜,这座失意的城堡早已失去了当年的高傲,呆在江边等待哪一天,我们都能够回到原来的位置,我们都能找到原来的归宿,然后心灵就找到停泊的地方。 家的门外,是一条小路,多年前还是泥土,现在却成了水泥路,打磨得很平坦。可是,现在再也找不到家的入口,当初的那扇像学校大闸一样的大门,不知道被运到哪里去了,门口也被水泥堵住了,恢宏得失去光彩。而每当我乘车途经这个曾经的家到母亲的家乡时,我都会抬起头探出窗外,静静地凝视这个家,车子走得很快,我听到的只有车轮辗碎青春的声音和当年我手上的玛瑙被摔破在地上的清脆的遥远的声音。我没有在这个地方逗留太久,可是,心里的回忆却久久不能离开。回忆,未能一哄而散。 很难说得清的,当初住在这里的人都一个个地离开了,都长大了,都老去了,而这个家,依然沧桑地矗立在这遍土地上,扎根归尘。 公元2004年9月,我顺利地上了高中,没有任何意外。家,又搬走了。再次地,我连回忆也一式两份地留在那个家以及自己的心里。 人长大了,感情也真正地投入到生活上,倾注在那个本以为一定会扎根下去的家里。而第二次变更,却在我的心里留下了一条无关痛痒的痕迹,不痛的,只带些许的无奈与惆怅。 第二个家,没有阳光,低低在下,连天空都无法瞻望,但是,当初我不是很兴奋地来到这里开始新的生活吗? 于是,我怀着同样的心情搬进了第三个家,开始我的第三个新生活。可是,这种心情好像忽儿沉重了许多,让我一下子掉进了万丈的深渊。 也像当年一样,为了奔波这种疲惫不堪的生活,我还没来得及回到过去生活的家、过去花了十年时间来熟悉的环境。在这里,虽然站得高高在上,再不像以前一样不见天日,但是,人大了,却会感到不安全,好像有点莫名其妙和歇斯底里。 这一阵子发生了很多不幸,有人际方面的、成绩方面的、家庭方面的……没有想过当这些都“临幸”在我身上时,会将我的生活改变得如此彻底。 这一阵子,我发现自己开始紧张着某些人、开始缅怀着某些人,开始拒绝种种有使我失落的可能的事,甚至有点惊慌和恐惧。 但是,当你在不幸的河边捞到一两件可喜的事情时,你就会乐得像上帝感恩的孩子。本来就属于自己的事物都像上帝格外恩赐的礼物。 那天晚上,一切都松懈了,连时间都显得是那么的有弹性。一切恢复了久久未能重现的宁静。我抱着那个带锦层的的奖状,重复又重复着当初赶稿、修改的日夜。 叹了一口气,才发现,从第一次变更开始,我的脚步都从未停止过,而且越走越频急。 外面的星星明亮得可爱,忽明忽亮,好像安逸得没有一点危机。 又是一个冬季了,我开始穿起毛衣棉袄来了。还记得十年前那里的冬天,天空湛蓝的,携带着些许的爱。 那些日子,我们全家人一起扎纸风筝,然后一起放飞到天上。记得那时候我的风筝的尾巴总是很长很长,一直延伸到我的心里,延伸到现在。我们在长廊里奔跑,直到手中的线不能再伸长,我们就坐在地上,一直痴痴地望着风筝飞去的方向,久久的,不能忘怀。 那里的日落,那里的星辰都不珍贵的,因为在那个时候,每天都能看到,而那个时候的我,还未涉足到成长的道路上,那个时候的孩子都是无忧无虑,无牵无挂地欢笑着。 现实的我们很会自欺欺人。因为有种痛,只有笑才能掩盖住,不被洞识,我们是多么顽固地强颜欢笑着。而那些日月星辰,却随着时间的流失而变得日益稀少又昂贵。 以前的家,没有很大很宽很漂亮的房间,以前我们一家四口是睡在同一张床上的,体温相互传递,让我不感到一丝寒冷。 还记得以前的家每天都热闹极了,有很多叔叔伯伯阿姨姐姐围在一起,哆哆嗦嗦地讲个没完没了。当时的家是一间叫做“水利会”的地方,然后每个人都把我爷爷称做“头儿”。我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我爷爷明明叫做“单旭辉”,为什么他们会叫他“头儿”呢?这是一个不值得发表的疑问,但是,我知道当时的爷爷有很多应酬,经常出外吃饭,但是都不忘了带弟弟去。 以前的我们都是肮脏的孩子,小手呀、脚板呀,衣服呀,通通都灰灰的,脏滋滋的,不过很可爱。而如今,我们都变得亭亭玉立了,有一种被生活所淤结成的高贵,脱俗出尘般的洁净,小手小脚都是那么的白晰。 我的白裙子,在以前的夏天里飘动。风,从裙管一直吹到上方,像一盏晾在半空中的油灯。站在风中的女孩,像是MV里最亮丽的主角,大大的瞳仁间充满着无限的希望。她渴望有一天,风能够把她带到天上,然后像飞鸟一样,自由飞翔。 很幸运,我的愿望一件件的实现,但同时,又有很多梦想在半路中夭折。曾经拥有过,也曾经破灭过,但一切都不可以重头来过。 我们都随着时光的大流来到了这里,心中的那遍鸢尾丛,早已枯枝满地。 当年慈祥的奶奶一病不起,向来健壮的爷爷也在一次血管闭塞中变得手脚不灵。然后决定从镇中心搬回故乡的土地上,填补他们在年轻时留下来的空白。他们都老了吧!应该落叶归根了。 每一年,我们大概回故乡几次左右吧!爷爷奶奶老了,我们长大了,见面的机会却少了。每次回到家乡,爷爷奶奶都乐得像天下最幸福的人一样,明明知道他们一点也不幸福的,但仍然笑逐颜开。我们不可能呆得太久,因为每个人都为生活而奔波劳碌。临走时,我们都会说:“爷爷奶奶,我们下次再来看你们,很快就会再来的……”然后结束一天的旅程。其实,是不是真的很快呢?不一定。而他们两老,却总是微笑着接受这些美丽的谎言。他们都宁愿相信我们的话,因为生活对于他们来说,已经不再需要像年轻时一样地去追逐物质和财富了,他们唯一的希望就是下一次再见儿孙的日子快点来临,而没有一次,我们不让他们失望。 我知道,为什么爷爷奶奶总是在无聊的时候坐在屋外了,因为在那里,可以望见路口经过的车辆,他们梦想着在意外之中见到儿孙的到来。他们用这种期待的方式来消磨他们剩下不多的日子。我想,再也没有谁,会像他们一样,那么想被安慰了。 时儿聚在一起,听爷爷奶奶讲起我们小时候发生的事,原来有很多很多,但从未听爸爸妈妈提起过,但是,他们却记得如此清晰,如此牢固。他们告诉过我:当我还很是个两三岁的孩子的时候,他们时常把我装在担子上,然后将我挑在肩膀一旁,带我到田里工作。还有那次的“围巾”事件,到现在想起,奶奶还笑不拢嘴。我想,你们都尽情地笑吧!毕竟,当我们都不在身边的时候,就没有什么理由和借口可以令你们再开怀大笑了。 十年的时间,我们历经了许多人事变迁,好像经历了沧海桑田一样。而今,我们光鲜的外表里面包裹了一层层还未靡烂的回忆,他们像水中吹起的肥皂泡,经不起命脉的干扰;很多事都改变了当初最古老的样貌,连思想都干涸了起来。那些纯朴的往事,正像浮云一样,在半空中被微风剪碎了。 回忆也许美,可是正在飞走,对不对? 后记: 忽然很害怕写到这里,尽管成长中的回忆,都被写成了文字,他们永远都不再会魂飞魄散,它们都被我抓住,握在手心里,它们都是那么的温暖。 顿时间,我想起小时候看过的新娘,她被背到渔船的对岸,然后一身红色的轻纱着地,踏上通向渔船的木板。也许,她以后的生活就不再安定了,她会在船上“渡过”她的一生,她会变得宁愿漂泊也不愿停泊。然后,她就竭尽全力,用一生的“功绩”来驱赶贴在江面上的绝望与悲伤。 其实人生就像那场凄美的“木马传说”,我们不知道它的骨架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会突然散掉,我们的幸福,都是如此的缥缈。希望回忆,不要那么快就跑掉,希望我在乎的和在乎我的一切都好。其实,不是我们不想留住这些美好,只不过,离开得那么久、那么远,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继续了。

那年,我八岁

那年,我八岁那年,我八岁一我:黄昏时,8岁的我——莫里,坐在屋外的走廊里,看着黄昏时特有的日光洒在我手中的咖啡上,静静的,静静的坐着,目光游离的环顾四周,心却在沉思……忽然,我的目光中出现一个奇怪的东西,那是……莫名:天知道我怎么到了那儿!只是与父母赌气地跑出来,怎么到了那儿!那个男孩是谁?怎么以前从没有见过?强烈的好奇心驱使我加快脚步来到他面前…奇怪,他怎么看了我这么多眼却无视我的存在?本小姐可顾不了他在想什么,跑了这么远我也渴了,先喝点东西再说!于是……我:那是什么?一个诺大的白色的什么东西,上面镶有乌黑的玻璃球?我命令大脑使劲搜索这类东西的名称,无奈,我的大脑很抱歉的告诉我:Sorry,Idon`tknow。这时,那东西说话了:“我渴了!”“它渴了?但愿它的食物不是我的血!”我的心正胡思乱想着,我的瞳孔却清晰了,是那个怪物离开了我。我逐渐明白了,她是人,和我一样的人!我正要说话,大脑前来立功了:“报告主人,根据我的搜索,她是个人,而且是个女孩!”“用你说!”我的心抢白了它一句……我这边正热闹时,那个人,具体的说,那个女孩抢走了我自制的咖啡!莫名:眼前这人真是莫名其妙,目光落在我身上却不说话,他是不是聋哑人?又渴又饿的我已顾不上那么多了,我极其灵敏的鼻子已嗅到了咖啡的香味,目光随着香味落到了他手中的杯子上——咖啡!我的最爱,没想到这个时候还能再见到你!我欢呼着从他手中抢走了杯子,三下五除二的喝下了我的最爱……我:“这咖啡真好喝!我喜欢,在哪买的?还有吗?”那女孩又说话了,她还说什么我已不记得了,我只记得我诚惶诚恐的给她倒了一杯又一杯。她足足喝了我五杯咖啡!末了还问了我一句:“你的嘴张那么大干什么?”天,这是谁家的小孩?这么没礼貌,也不说句谢谢!我这边正生气呢,她却自顾自地浏览了一遍我的房子。随后一大堆问题向我袭来————“你家的房子下怎么有轮子?”“不知道”“你一个人在家?”“恩”“你爸妈呢?”“不在”“你一个人住不怕吗?”“不怕”------------------------------------短暂的沉默“我,可以住这吗?”“恩?”“什么?”“我是说,我可以在这住一段时间吗?”“为什么?”“因为我没地方可以去……”“为什么?”“那你以前住哪?”“孤儿院,我是从领养我的人家中跑出来的,我不想回去……”-------------------------------------------------长时间沉默我的心说“她好可怜,留下她吧”没人反对,全票通过。于是我说“欢迎你,我叫莫里,今年八岁。”她说:“谢谢,我叫莫名,今年七岁,比你小。”“莫里,莫名,好像兄妹的名字,干脆我当你哥好了。”“好啊,哥。”这小丫头嘴还挺甜,没想到我这么快就升级当哥了,真没白来一趟21世纪。想当年我怎么磨我妈也没要来个小妹妹,现在一看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啊……我正美滋滋的遐想着,丝毫没料到我的苦日子将要来到……二我:自从莫名来到我家之后,我这个做哥的多了不少麻烦事事件一:在莫名来的第二天一大早----------------“哥!我饿了!”高八度的声音让我从梦乡惊醒,没等我说话,高八度的声音再次响起“我要一份营养套餐,要有一个夹火腿的汉堡包,一杯牛奶,要热的,一个荷包蛋,就这些,不多吧?”这还不多?我的早餐通常只有一杯牛奶!于是我冷冷的说:“我这只有冷牛奶可以喝,你爱喝不喝。想吃什么自己做,厨房在二楼。”本以为她会知难而退,没想到……大约几分钟后,她的声音从二楼飘下来“哥,鸡蛋在哪里?”“冰箱。”几分钟后------“哥,火腿在哪里?”“自己找!十点之前别来烦我!”于是一切都安静下来,我满意地闭上双眼想进入梦乡,就在我马上就梦到亲爱的妈妈时,一声巨响从二楼传来,顿时震的我睡意全无,我飞奔到楼上还未到厨房,就看到一个头发呈爆炸式的黑人从厨房冲出来吓了我一跳……事后我才明白,那个怪怪的黑人是莫名;事故原因是莫名错误的使用了我亲爱的烘烤器;其严重的后果是:我亲爱的自制烘烤器提前到天堂报道了,而我则担负起做早餐的重大任务。随后,事件二,事件三,事件四,五,六……许许多多的“重大”事件发生在我原本平静的生活中,但自从莫名来了以后,我的生活变了许多,我也变了许多,直到那天……三那天,我像往常一样早起为我的妹妹准备早餐。(自从莫名来了以后,我就改掉了晚起的恶习)早餐做好后莫名却还没起来,我便充当服务生前去叫莫名小姐起床。当我走进莫名的房间时,眼前的一幕让我受到点惊吓。只见莫名小姐的房间异常整洁,这可不像她的风格-------,我正想着时,我的目光落在了桌子上,那儿有一封信,打开一看……看罢,我的心忽然有些痛,有种莫名的痛从我心里蔓延。那一刻,我终于明白,莫名,我的妹妹对我有多重要……四带上我自制的隐形帽悄然来到莫名的家,一栋挺漂亮的房子,顾不上欣赏的我匆匆穿过花园来到正门,正欲推门进去不料房子突然“大叫”‘是报警器!原来21世纪的科学也挺发达的’我正想着,只见一个人影冲了出来,在大门那刹了车,是莫名!只见她满脸笑容的打开门,大声问到:“爸爸妈妈回来了!给我带什么好吃的了?”可是她不但没有看到她亲爱的老爸老妈,而且连个人影都没看到,这可令小姑娘疑惑了。这时我悄悄溜到她身后,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啊!!!”一连串的尖叫倒把我吓了一跳,等我回过神后,这小家伙已经跑回去了,连大门也没关,就这样我顺利的走进了莫名的家,一个21世纪的建筑。不费多少劲,我就找到了莫名的房间。我的妹妹,莫名此刻正像鸵鸟一样把头埋进被子里自我安慰呢。我实在忍不住就笑出了声。莫名大概从我的笑声中听出了什么,小声的问了一句“是莫里哥哥吗?不要藏了。我知道你在哪!”我一听,有些心虚的说;“那我在哪?”莫名,这个挺聪明的小孩顺着我的声音来到我面前。但是,尽管她很聪明,但她毕竟还小,而且我已经隐身了,以一个21世纪的人类的肉眼想要看穿200年后的高科技还是很困难的,所以只要我不出声,她还是看不见我的。于是我想再逗逗她,就突然用力的关上了她的房门---------------短暂的沉默过后---------------“啊!”“救命!!”“鬼啊!!!”这种场面使我想起一句很经典的话“沉默往往意味着暴风雨即将来临!”为了不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我决定现身。作出这个重大的决定后,我毅然把隐身帽子摘掉了。不过我的出现好像让暴风雨升级了,莫名对我的突然出现表现的很惊讶,随后便像看到救星一样紧紧抓住我的手喊到“哥,有鬼!”不过这种状况没持续多久,这个聪明的小孩就从我的笑声中明白过来,很快我就受到了双倍的惩罚----------------------------审讯进行中---------------------------------------“哥,喝汽水”“怎么是蓝色的?”“怎么,没毒呀,喝吧”“噗,怎么这么难喝?”“嘻嘻,嘻嘻……那是墨水!嘻嘻,嘻嘻……”火,愤怒的火从我心中喷出,大概是火烧到了莫名,她立刻收起了笑容一本正经的说“言归正传”“你怎么进到我家的?”“走进来的呗,难道飞进来的不成?”“实话实说”“真要实话实说?”“恩”“好吧……”五我,莫里,来自200年后的地球,一个科技发达的地方。一次偶然,(特别声明一下:纯属偶然)我开车去朋友家玩,在一个岔路口走错了路,沿着这条路,我稀里糊涂的来到了21世纪的这块绿地,我的房子就是我的车……对了,有一点很重要,我今年应该是18岁,不是8岁。莫名:天啊,眼前这个人在开什么国际玩笑?但冥冥之中,却像有人在轻轻对我说“这是真的,你要相信”虽然平时看科幻小说时我挺想让这类事发生在我身上的,但真的发生了,却又有点让我不敢相信-------------------典型的新版叶公好龙我:看的出来莫名还是有些疑惑,有些惊讶,确实,让一个7岁小孩理解这事不容易,但我会尽力让她明白,我相信时间会改变一切!六总算有时间参观一下我的老祖宗的住房了,据莫名介绍,我知道了莫名家很有钱,但莫名的父母都很忙,所以不能总陪莫名,于是买下这栋房子来‘补偿’。而且大门上的那个东西不是报警器,它叫门铃,当有人来只要按一下它,莫名就会知道,刚才可能是我不小心按上了它,它才会‘大叫’的。‘原来是虚惊一场!’我正想着,莫名就在楼上喊我,上去一看,原来是厨房,只见莫名走过来说要请我喝果汁,有了上次的喝墨水事件,我现在十分小心这小丫头,真怕还没回到属于我的时代,就先‘惨死’在‘老祖宗’手里了。莫名大概看出了我的忧虑,十分天真的对我说“乖,喝吧,我保证没毒”看着这么天真的脸,我怎么能让她伤心呢,于是,我,莫里大英雄抱着坚定的信念,勇敢的从‘敌人’手中接过果汁喝了下去……“怎么样,好喝吗?”某某人不怀好意的‘亲切’问到“噗-----------------”某某同志小脸确绿的回答“超难喝,我敢说,再过一万年也找不到如此珍品!”“哦,不好意思啊,我只说没毒可没说好不好喝啊?!!”某某人在幸灾乐祸“敢问您这是从哪‘请’来的呀?”某某同志勉强问到“哦,这是我妈的减肥茶,很贵呢!你再想喝还不给你呢!”某某人大言不惭的说“谢天谢地!”某某同志正忙着祈祷“神啊,保佑我吧!早知道这小孩一肚子坏水,我就不该吓她。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像我这么单纯的小孩,您怎么忍心不管我?……”某某同志大倒苦水---------------------大概那天神太忙了,就忽略了这个可怜的小孩,于是厄运继续降临到莫里小朋友身上“对了,莫里小朋友,本小姐以后不用叫你哥了吧,我仔细算了算,你应该叫我前辈!”‘好不容易混了个妹妹,没想到这么快就失去了,呜~~~~~~~~’某某小朋友大哭“不哭不哭,小朋友乖,前辈给你买糖吃”“我要大白兔!”“好,对,不哭的孩子最勇敢!”-------------看样子前辈哄小孩还是蛮有一套的,不过,好景不长……“我不要吃糖,我要回家!”某小朋友举旗反抗“反抗无效,驳回!”看来有人仗势欺人哦~………………无休止的战争最后以莫里小朋友失败收场。七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学校这么好,我真有点羡慕前辈门的生活了。在我们那个时代,根本不用上学。我们出生时,医生会在我们的大脑里植入一个极小的芯片,这样我们就会拥有所有的知识,而且它们会自动更新,所以,我们都十分聪明。但我们没有同学、邻居。(因为我们可以想去哪就去哪)友谊更不存在!看着莫名与同学们唠在一块密不可分的样子,我突然有些嫉妒她,看样子现在她是不会带我参观学校了,只好我自己单独行动了。由于我戴着隐形帽,所以没人注意我,一路走来我发现有个叫校长的人很厉害,小孩都听他的,还有大人也听他的。后来我才知道:校长是学校最厉害的人,那些大人叫老师,是管学生的。零------零------零------一阵铃声过后,大家都回教室了,可是还有一群小孩在操场上。他们怎么不回教室?带着满肚子的疑惑,我找到了莫名,她没看到我,正在四处找呢。我在她本上画了一个笑脸,她这才安静下来,我问她外面的学生怎么了,她说他们在上体育课。这时一个大人进来了,教室立刻安静下来。莫名说这节课是英语课,那人是英语老师。上课时我坐在窗台上看到有人在听课,有人在画画,有人在唠嗑…………等等!竟然还有人在睡觉!老师难道看不见?我一看恍然大悟,只见老师正陶醉在英语的世界里不能‘自拔’,我想我得作点什么,于是-----------------------我来到正在梦乡遨游的同学身后,悄悄竖起他的一络头发,可老师却没看见,于是我又大声打了一个喷嚏,这下老师注意到了。他便大声的说:“孙爱岁(孙爱睡)同学,请你认真听讲,不要上课弄发型扮雷公!”全班同学哄堂大笑,笑声惊动了孙爱岁同学,只见他嗖的立起身子问了他同桌一句“打雷了?”全班同学再度哄堂大笑,于是他很荣幸的被请出了教室…………我来到莫名身边,只见她的本上写着‘是你做的?’‘恩,他在睡觉。’‘英语老师超严厉,你可害惨他了。’‘-------’果然,孙爱岁同学在下课10分钟内‘美美’地吃了一顿‘竹板顿肉’为了表示歉意,我在他的书桌洞内塞了一个支力器来对付瞌睡虫。第二节是语文课,进来了一位超漂亮的老师,这位老师让莫名他们写作文,题目叫《200年后的地球》哇!这简直是为我量身订做的!看着莫名郁闷的样,我发了善心:干脆我替她写好了!拿过作文纸,挥笔潇洒写下几个大字,签上我的大名递给莫名。本以为莫名会感激涕零,没想到莫名看了几眼就开始低头猛改。怎么了,难道我写错了么?我正疑惑呢,只听莫名恶狠狠的;“自己看!”我忙伸过头去,只见满篇大红圈,红圈里写着:我们的地球可比你们先进多了……我们全很有才……我们的房子会飞……我们的水果更好吃……我们……哦!我明白了!由于我太投入了所以全是用第一人称写的,这让莫名很是生气……很长时间之后,终于有位同学写完了。于是老师让他读给同学听。我听完之后十分气愤,这简直就是侮辱我们,再怎么说我们也是他们的后人啊,怎么这么不够意思4,什么叫“地球一片荒漠”?“没有水果”?……哼!如果真没有这些也是你们造成!这种心理直到那位漂亮的老师点评后才消失,老师是这么说的“……这次作文是想象作文,同学们要充分发挥想象描绘出200年后的地球……”原来是想象作文啊*~*经过9个小时的艰苦观察,我知道了小学生一天上8节课,上午4节,下午上4节。他们有体育课(我的最爱)、信息课、音乐课、美术课(女生的最爱)、数学课、语文课、英语课、科学课还有政治课。学校,真不错!八放学后,莫名带我去游乐场玩。到那后,莫名第一项就是去坐一个叫摩天轮的东西。我还以为她的胆子有多大,没想到在整个过程中,她叫的比我还欢,本来我没啥反应,在她一连串“啊!!!啊!!!!!!啊!!!!!!!!!”的带领下,我也“啊!!啊!!!!啊!!!!!!!!!”上了,下来后我简单总结了一下发现:除了‘啊’以外,我俩什么也没做。更可气的是莫名告诉我,其实她以前没做过摩天轮,这次因为有我陪她所以才……为了补偿我,她很“大方”的请我喝咖啡。我们一人点了杯咖啡后,莫名就开始看‘洋景’(她是这么说的)。后来我顺着她的眼神一看,这才知道,所谓洋景就是她同学她妈和一个男的一起喝咖啡!这样,等看完了洋景已是傍晚7点整了,也就是说我们坐了两个半点,再一看,人家服务员大有‘轰我们俩小屁孩走’之意,于是我马上提醒莫名前辈:“您该走了。”没想到前辈一摸兜,面不改色的说了一句:“没钱了”“啊?”我的惊讶可想而之“那,怎么办?”“别急,这样……这样……”我还以为是什么锦囊妙计呢,原来是要赖帐“那怎么行,我可是一名诚实的好人!”“那么好人,您付钱吧!”前辈露出猫抓耗子的奸诈,我这只耗子只好任了,于是前辈优雅离去,我戴上隐身帽子紧随其后。可怜的服务员同志只好眼睁睁的看着前辈先行离去,回头再一看刚才还坐在那的我消失不见。出了咖啡店,前辈看见我严肃的样子笑了,坏坏的说:“没事儿,不就六块钱吗!我请你吃拷肠!”原来莫名还有钱!“那你刚才怎么不给钱?那样多不好!”我正义凛然的质问“我就想看看你会不会与我同流合污!”‘天哪,我被算计了!’我在心里大喊。我当时的脸色肯定不怎么样,所以莫名‘吓’坏了,忙说“乖,前辈刚才把钱放柜台上了,不要自责了,啊!”原来莫名给钱了,我的伏罪感立刻消失了,于是我们又去烤肠店美美的吃了一顿烤肠…………九经过我的苦心研究,天才的我设计出了“时空穿梭仪”,就要回到我的家了,200年后的家!就要见到我亲爱的爸爸妈妈了!可是,真到要回家时,往日强烈的‘回家欲’却突然消失了,有些不舍,有些留恋,有些伤痛,莫名。别了,就要走了,就要离开我亲爱的妹妹莫名了!望着眼前的妹妹,我,流泪了,在那个黄昏,在那个夕阳的余辉中,我的脑海中又浮现出我与莫名相遇的那个黄昏……那一刻,那一瞬间,我记住了:那年,我八岁。十回到了属于我的时代,我却有些不习惯了,有种思念在我心中蔓延,莫名,我的妹妹她可好?我手中紧紧握着她离开时留下的信以及一张我临走时她塞给我的她的照片,眼泪不争气的悄悄落下,浸透了她稚嫩的笔迹,于是,再一次打开那封信,又一次细细品位……哥我回家了,谢谢这些天你对我的照顾,其实我骗了你,我不是孤儿,我有父母,我有家,那天,我是与父母赌气跑出来的,这些天我有些后悔了,我想家了,想我的爸爸妈妈了,所以我回家了。有空来枫林街21号找我,我会想你的!妹莫名那一刻,我决定回到21世纪,去做八岁的我,莫里,去照顾小我一岁的妹,莫名!十一几天后,莫名家对面来了一对夫妇,他们有一个叫莫里的八岁男孩……

蜕变与重生—— 广州市新穗学校新生入学十五日记实

蜕变与重生

—— 广州市新穗学校新生入学十五日记实

石 军

(广东省广州市新穗学校,510315)

摘要

新穗学校是广州市唯一的一所工读学校,对品德行为偏常及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和挽救的一种特殊教育形式。本文笔者以一名老师的身份,以“田野”研究和“教育人类学”的视角,以一名观察者、教育者和守护者的姿态,通过深入了解、观察、深度访谈等形式记录了新穗学校新生入学的十五天实况。对我们的“问题学生”而言,这是一个充满失意与诗意的十五日,一段具有刻苦铭心记忆的十五日,一段见证了我们“问题学生”的蜕变与重生的十五日。

关键词 蜕变与重生 新穗学校 新生入学 十五日记实

一、“田野”实境:新穗工读学校

9月1日,对很多普通学生来说都应该兴高采烈的去自己的学校报到,而他们是一群特殊的群体,他们不能再回到原校,而是要送去一个对他们充满陌生而又神秘的,始终“深锁”的大门的全封闭的半军事化管理的特殊学校——新穗学校。

新穗学校位于广州市石榴岗路15号大院,是广州市唯一的一所工读学校,即对品德行为偏常及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和挽救的一种特殊教育形式。

新穗工读学校是“择差录取”的,广州市每年有5000多个行为偏差的“问题学生”,因为学位的原因只能从中挑选80名“精英学生”就读,因此,今日前来报到的每一个学生都不能小窥,每一个学生都有一段“辉煌的历史”,他们中的大部分都不记得进出过几次派出所了。打架、斗殴、勒索、抢劫、旷课、通宵打机、扰乱课堂纪律、离家出走、夜不归宿、顶撞老师和父母更是他们的家常便饭,这里的很多孩子普遍缺乏爱心、行为松散、法制观念淡薄、文化基础很差。这就是我们的工读生,我们的教育对象。

面对这样的教育对象,作为工读老师,我们不但是一个教育者,大多数的时候更是一名“守护者”,从学生进入“新穗”的第一天开始,我们的工读老师就会一直陪伴着、守护着他们。实际上,当我们在守望他们的时候,他们同样也在观望着我们,孩子们会因为我们的存在、我们的努力、我们的教育而发现了生活的意义与生命的内涵。

我时常在想,在这块贫瘠的土地里,没有鲜花,没有掌声,有的只有一帮悬崖边上的孩子和家长和社会的重托。其实,这里更需要有心的人去耕耘,去收获。我们不是农民,是老师,却同样是一个播种者,不是把谷子撒进泥土,却把它撒在孩子们的心里。

帮助这群悬崖边上的孩子,寻找回来的世界,为他们重塑自我,向上向善,回归主流社会,作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是每一个工读教师和每一所工读学校的责任和使命。

下面的这些文字是广州市新穗工读学校开学及军训15天的记实,虽然入职已将近一年多,但却是第一次参与新生入学和军训的整个过程,感同深受,让我终身难忘,于是,我用文字记录了这十五天亲历孩子们蜕变与重生的整个过程。

二、新生入学十五日记实

(一)第1日:新生活,见证了几位孩子和父母的眼泪

(1)身体检查——内心情绪在挣扎

清晨,我们做好了一切迎新准备,那常年“深锁”的大门此时已经被悄悄打开,看到的是接二连三的家长“押送”着自己的孩子和日常生活物品来到学校,一来到学校,很多学生就开始挣扎,因为他们中的大部分是家长通过不同方法给“骗”过来的,(很少学生是积极主动自愿过来的)。新生来校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接受身体和物品的“检查”,重点是检查学生身上有没有纹身、伤疤、耳洞和携带严禁物品,观察学生的表情、动作、眼神、情绪有无异常、是否存在严重的不合作现象等。在接受检查的过程中,不同个性的学生在接受检查的过程中表现不同,有的呈现抗拒情绪、有的显得傲慢无礼、有的非暴力但不合作、有的无所畏惧满不在乎、有的嬉皮笑脸一副无赖表情,但所有的一切外显特征都无法掩饰他们内在共同的情绪——内心情绪在挣扎。

等学生一一检查完毕后,已经快到了下午,他们身上标新立异的奇装异服和彰显个性的“怪异发型”就开始难逃此劫了,我们帮他们换上新的校服,“剃头匠”们也开始忙乎起来了,用剃刀毫不留情的剃下一片又一片,留下的只有少许。我看到很多学生此时流下了伤心的眼泪,我知道他们内心是多么的抗拒与挣扎,正所谓“头可断,血可流,发型不可乱”,我们的这些孩子最更爱面子了,“发型”牵动着他们太多的心血。一个个“小平头”,以后还怎么见人,剪过头的学生一个个都显得特别的沮丧,但是回到班级后,看到大家个个都是“小平头”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一阵狂笑,原来“大佬”们都变样了。

(2)规范训练——养成教育已开始

心理学家普遍认同这样一个规律:行为习惯的改变会影响性格的改变,性格的改变就会影响人生的改变。我们深信道德的养成始于日常生活,为此,学校从一入学就开始了一系列的养成教育与训练,在进行半军事化的行为规范要求下,通过学习“一日常规制度”、 ‘中学生基本行为规范’、“新生训练教育计划”、“班集体考核制度”,养成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与道德规范,为学生订立每日具体的行为规范,在具有威仪、充满文化情境的环境中,让“问题学生”接受严格的不厌其烦的规训(discipline),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这些刚入学的“工读生”在社会上早已习惯了各种“随意”,我归纳为三点,第一种,语言随意,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很少有学生会顾及到什么;第二种,动作随意,想怎么动就怎么动,很多动作非常夸张;第三种,表情随意,想怎么笑就怎么笑,表情过于丰富。在新穗学校,学生的教育活动是有原则的,如笔者在教育过程中归纳提炼出的值班管理的“三大原则”:不要有过分的肢体接触、不要有相互间的言语攻击、不要有过分的夸大动作(如大笑、倒地等),等以各种形式创设一个认同的日常文化情境,让学生置身其间,产生耳濡目染的道德影响,促进其常规的内化和行为的养成,令个体行为合乎先行设定的规范标准,形成严明的纪律、操守、仪规、礼节、禁忌,由此逐渐浸染人的德性,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和社会小公民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3) 放声哭泣——第一次自我反思

那天,原本不是我值班的,但是我要求班主任让我也参与值班,第一天晚上,学生的情绪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个个看似非常坚强的大男孩,在父母离开后的第一个晚自习,有个别同学终于承受不了了,不能再坚强地面对自我了,一股心酸惹上心头,趴在桌上就放声痛哭。哭声是具有感染力的,于是,一个接着一个…….,在这间只有二十人的教室里,除了抽泣的声音,就什么也听不见了。从前,在同龄人眼中看的比命还重要的面子,此时也不要了,一个个只想像孩子一样大声的哭。雷同学在第二天的日记中说“从前在原校的一年中,一度被我们抗拒的课桌椅,在此时竟然坐的如此舒适,这一切完全归功于这里严格的半军事化的训练。”来新穗后,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将经过严格的规范化训练,对于这群早已习惯“随意”和向往自由的孩子来说,这里的“规训”充满了“枷锁”,哭泣,孩子们的眼泪彰显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心理落差。

此时此刻,哭泣同样也是他们宣泄情绪的一种方式,悔恨、愧疚、霎时间充满了他们的内心,一个个只有十三四岁的他们,其实犯下的“孽”早已超出一个普通学生了,有的简直就是“犯罪份子”,只不过年龄不够罢了。 最让人疼心的是在他们身边的人总是第一个受到伤害,暴力、欺骗、野蛮、残忍,只有是他们能够做到的,他们都做过。一位同学在日记中写到:“现在也许就是上天让我们偿还的时候了,没有一个人能逃得过,也没有人会是无辜的,毕竟出来混,迟早都是要偿还的,唯一的区别这里是工读学校而不是监狱,可以说这也是我们唯一比别人幸运的了。”

今夜,我一直在旁边守护着、观望着,孩子的哭声,我也深感心酸,但是,我想此时此景,孩子的哭泣声里面注定包含了很多新的情感、内涵和意义。作为一个旁观者,我看到泪水中孕育着对妈妈的思念、对过去的悔恨和对自己行为的反思,这一晚,就让他们放声痛哭吧,哭完之后,明天将会是新的一天。

(二)、第2—14日:失意与诗意,一段刻苦铭心的记忆

(1)日记反思:我为什么来工读学校

第一天的日记“我为什么会来新穗”,侧重于反思,让学生重新去回顾并审视自己的过去经历。下面是摘自三位同学的日记记录,宋同学在日记中写到,“我在今天,已经清楚的认识到我为什么来新穗了,其实之前我也知道自己做了很多坏事,主要是不尊重老师、校长,也不尊重家长,并且晚上很少回家的。”;秦同学在日记中写道“我是妈妈送我来的,因为我在87中学学习很不好,经常通宵打机,天天都打架,我每次打架的时候,学校的主任都会骂我,然后主任就叫我到新穗读。徐同学在日记中坦言“很明白自己为什么来新穗,就是不爱读书这坏毛病,只要心情不好就会对妈妈和老师大发脾气,大吵大闹。现在静下心来,觉得自己很多方面的确做的很不好,伤透了妈妈和老师的心,所以,以后我要好好改正,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不做一条龙,但也绝不做一条虫。”

我们知道走进孩子的心灵世界,那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走进“问题学生”的心灵世界那更是难上加难。其实,每一个“问题学生”的内心一般都隐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和秘密,他们习惯用冷漠包裹着自己,作为一种被动的防御。他们心理活动比较复杂,往往具有敏感、内敛、多疑、早熟、想法多、怀疑、对他人的不信任感、不轻对他人去吐露心声等心绪特质,而事实上,我们也发现他们又真的很需要有一个载体来吐露、表达自己的想感受和情感,新生来校的第二天就开始培养学生写日记的习惯,新穗学校在多年教育转化“问题学生”的教育探索中形成了日记教育这样一种传统教育内容,于是“日记”便成为工读教师打开探寻“问题学生”的一扇窗。

著名教育家朱永新教授说过“一个坚持写日记的人,不管环境多么恶劣,不管命运多么不公,他(她)都会锲而不舍地抗争,写日记需要的不是超人的智慧,不是华丽的辞藻,而是坚韧的毅力。而正是毅力,是一个人最重要的品质,最锐利的武器。我们的学生更需要这样一种毅力、一种养成、一种品质。日记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同时也是现实而深远的。“日记,一日一记”,就是让我们的“问题学生”在这样每日的点点滴滴中接受反思、接受改造、接受濡染、完善人格,这些积淀了几年的日记最终将会成为书写他们成长的心灵日记、乃至重生日记。

(2)军事训练: 一场酷暑骄阳的洗礼

15天里,学生们头顶烈日、力求高标准地做好每一个军姿,汗流浃背亦纹丝不动;宿舍内,整洁得让人冷清的宿舍,铺得异常整齐的“床铺”,有条有理的“衣柜”和“摆物架”,这些就是他们真心向上向善的开始。

军训的日子里,他们首次能够安静下来反思过去、思考未来,努力克服自己内心复杂的矛盾与情感,改变自己,实属不易。军训,炎炎烈日,说实在的,我们的学生付出了很多艰辛,顶着烈日,毫不退缩,坚持走完这一段的人生洗礼。军训中有苦,也有甜;有失意,也有诗意。有的学生再日记中说军训是一场恶梦;有的学生说军训是一首灿烂的歌;还有的说军训是记忆的绳索。相信经历了酷暑骄阳的军训洗礼,他们每一个人都会拥有一份特殊的收获。军训时间虽短,但是学生们学到了不少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虽然苦了、累了,但精神更饱满了,虽然黑了,疲了,但意志更坚强了。看看他们走过的路,从娇弱到坚强,从幼稚到成熟,你们所付出的汗水代表着是成长,代表着你们正走向成熟!

或许他们曾经是个“衰仔”,但他们不可能一辈子都是“烂仔”。这里的孩子就如《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翁,一个被开除的中学生,他貌似玩世不恭,厌倦现存的平庸的一切,但他并非没有理想。他想象悬崖边上有一大块麦田,一大群孩子在麦田里面玩,而他的理想就是站在悬崖边上做一个守望者,专门捕捉悬崖边上乱跑的孩子,防止他们调入悬崖,是啊,我们这里的孩子又何尝不是在悬崖边上玩耍的孩子。

(3)系列讲座:一次明辨是非的过程

每天军训结束,学校在晚自习期间安排了一系列教育讲座,内容涉及到“禁毒教育”、“是非观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感恩教育”、“工读教育”等众多话题。课室内,老师和我们一起观看影片、讨论纪律、犯罪、是非观、感恩、工读学校等话题,一点一点地强化了我们的纪律观念,认清了犯罪的危害、明辨了是非、学会了感恩、知道了什么是工读学校、工读学校的历史和性质。

宋同学在日记中说,“我不知道什么叫感恩,这也是我第一次听说,以前我基本上不会和妈妈说很多话,天天在外面玩,根本想不到妈妈,现在我很想念妈妈,甚至只要看到妈妈或者能够与妈妈讲几句话我也心满意足了。”龙同学说“以前,我什么话也不听,现在我知道什么是听话与不听话,还有什么叫做感恩,我要改变我自己,让苍天知道我不认输。”秦同学在日记中则说到:“其实现在心理产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在原校根本不把自己当学生看,我是老大,那些学生全部要听我的,不听就揍,现在想想看自己还真是傻,觉得这样的心理很不好,我现在慢慢学着去改变,但是仍然觉得这个过程有点艰苦。”通过学校的一系列讲座,我们的学生能够开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能够感恩父母,懂得亲情,这是一切进步的开始。我经常对学生说,虽然改变的过程是艰苦的,但是挺过去,就是巨大的进步。

(4)电影赏析:一个特殊的星期六

对孩子而言,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星期六,为什么说特别呢?那是因为今天在新穗学校的礼堂里我们的“问题学生”观看了入学以来的第一场电影《小孩不笨2》,在工读学校还有大屏幕电影看,这是他们难以想象的。

我们坚信好的影片就如一颗幸福的种子,一旦扎根于孩子的内心深处,对孩子的一生都会有影响。电影教育,对工读学校而言,一个有着他自身独立特色的教育形式,一个有别于课堂教学的教育方式,一个适应我们“问题学生”文化性格的教育方式。经典电影赏析,应该值得在工读学校大力倡导,为此新穗学校选择在特定的时间段,组织所有班级统一观看经典影片,此外,学校还通过影片观看的后续性,如让我们的“问题学生”通过写日记、写观后感和教师的讲解等形式来深化对影片的思考,来强化影片的观看效果。我们的“问题学生”通过电影教育活动了收获的不仅仅是欢笑和眼泪,更重要的是欢笑和眼泪背后的故事,电影教育同时也给“工读生“单调的生活平添了许多乐趣,增加了“问题学生”对工读学校的认同感与归属感,我们深信好的影片能够触动孩子内心复杂的情感和敏感的神经,让他们在“欢笑”和“眼泪”中接受一点一滴的教育与感化,甚至产生灵魂的撞击与震撼,对所有“问题学生”进行文化积淀与道德濡染,甚至可能会影响到孩子的一生。

(5)我的小转变:从学会感恩开始

学校一直倡导感恩教育,感恩教育是爱的教育、情感的教育,是一种体现人性善的教育,是把我们与外部世界紧密联系起来的一种的重要的情感纽带,它可以消解我们内心的恩怨,洗涤世间一切尘埃,是人之所以高贵之所在。

一位同学在日记中表达了这样的小转变:“来新穗学校已经有5天了,在新穗不是谁都能接受,第一天来这里,我很不情愿,直到今天,我慢慢感受到新穗是我第二个母亲,培养我良好的行为和品行,我第一次开始学着照顾自己,学会自理,还教我们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我会好好珍惜这段特殊的生活。这几天我明显感觉自己小动作少了,忍耐性加强了,以前上课的时候,我总是不自觉的私下交流,现在少了很多。也不影响老师上课,我以前在原校的时候总是会影响老师上课,搞得老师不得安宁。

新生入学的这些天,很多学生向我表达了“开始想念妈妈”这样一种心情,莫泊桑说过“人世间最美丽的情景是出现在当我们怀念到母亲的时候”。我们的“问题孩子”开始思念母亲了,我想这本身就是一种感恩、一种改变。改变,从感恩开始;感恩,从开始想念妈妈开始。作为一名社会小公民,我们理应把对妈妈的这种“思念之情,感恩之心”扩展到他人,延展到社会,努力做到常怀感恩之心,常为感恩之行,事实上,我们的孩子沉寂的心已经好久没有涌动过,他们的心灵太需要这样的洗礼了,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懂得感恩,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更加和谐。

三、 第15日:军训会操和开学典礼,苦并快乐着

(1)一个学生,一个世界

今天,对他们而言注定是一个特别的日子,是军训结束,开始新知的日子;是告别父母,再次相见的日子;是孩子们改变旧我,重塑新我的日子。下午2点多,我在值班室值班,外面,传来了一阵沸沸扬扬的声音,我知道是孩子的父母来了。于是,我走出值班室,当学校校门缓缓打开的那一刻,家长们纷纷拥进学校,让我惊讶的是我看到的不仅是年轻家长的面孔,还有年迈的爷爷奶奶和姐姐弟弟的身影,他们拎着大包小包和各种水果、月饼、鸡汤等食物,听说还有学生的爷爷奶奶一大早就去市场买了水果和好吃的东西。

我惊呆了,原来,每一个孩子的后面都是一个家庭,每一个孩子都是一个世界,都有许多鲜为人知的故事。一直以来,我们这些工读教师都是在贫瘠的土地上仰望星空,时常感到苍白而无力,但此时此刻,我心中充满了复杂的情感,难以名状,但深感自己的社会价值,在那一瞬间。我认识到了这样一个道理:转化“问题学生”是个体的,但是价值却是全社会的。

(2)一个具有崭新意义的一天

经历了15天的军训训练,他们终于迎来了军训会操和开学典礼,迎来了与父母的首次见面。15天了,他们没有看见过父母,也没有接触过任何亲朋好友。很难想象,15天前,这些孩子都是一个个在外面混的“衰仔”,15天后,孩子的眼神也从开时的“怪异”逐渐变得澄清,15天后,这些小伙子们已经步伐整齐、军姿勃发、举手头足之间无不透露着军人的威武与阳刚。

孩子眼睛都湿润了,我告诉他们今天是会操与父母相见的日子,流眼泪是正常的,也可以理解的,但是眼泪之后,希望大家收起自己的心情,进入到比赛会操的状态。正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次会操至少是我们15天辛勤汗水所铸成的,希望你们能够真正的展示好,让你们的父母感到欣慰,感受到你们真的成长了,改变了。

一位孩子说,“当时很多父母都来了,我在人群中寻找自己的母亲,我看到了母亲湿润的眼泪,妈妈不听的流泪,那一刻,我也哭了,我的心好痛,如同刀割一般,我知道是我让他们伤心难过了。但是我还是用力的擦干了眼泪,准备会操。会操完毕,我如愿地拿到了军训标兵,我看到妈妈微笑了,但是眼中还是充满泪花,我实在忍不住了,眼睛早已模糊了自己的视线,想想曾经的我,多么的坏,而现在的我,第一次为自己感到自豪,让妈妈感到骄傲。”

会操和毕业典礼结束后,他们来到课室,里面早已是人山人海了,孩子们仿佛回到了自己的家中,一位学生告诉我:“我现在才明白有父母的地方就是家。以前,我和妈妈是没有什么话说的,但是,现在,我有说不完的话想和妈妈说。”之后,很多学生很骄傲地带着妈妈参观自己的寝室,看着自己叠的整齐的军被,铺得异常整齐的床铺,一种无法言语的感情在他们心中蔓延,他们激动着,他们骄傲着,因为这是他们第一次让妈妈“有面子”。

快乐的时候总是短暂的,但就是这短暂的瞬间,成为了他们生命中永恒的瞬间。他们只能和母亲挥泪道别,有部分同学哭了,虽然我看到很多学生的妈妈们仍泪流满面,但我知道,这一次泪水和往常不同,那是一种心疼的泪水、一种开心的泪花、一种自豪的眼泪。而孩子的眼泪,充分说明了他们懂的与父母的那种最天然的情感。

(3)新启蒙——唤醒“沉睡的狮子”

歌德曾说过“虽然我们可以靠父母和亲戚的包庇而成长,依赖兄弟和好友,借交游得扶助,因爱人而得到幸福,但是无论怎样,人归根结底还是要依赖自己”。所以,新穗学校的教育最主要的目的还是要引导学生认识自己,认清自己的行为从而指导自己的行为。

今天,很多学生向我传递了各种特别的收获:第一次看见自己的父母在自己面前流泪、第一次主动的拥抱自己的父母、第一次投入到妈妈的怀抱并紧紧的抱住妈妈、第一次得到老师和父母的赞赏、第一次上主席台并在全校师生和家长面前领奖,等等的第一次都在这一天得到了体现和满足。这一天,对很多人来说是平凡的一天,但对我们的学生而言,有汗、有泪、有悲、有喜、希望他们可以带着今天走向明天,说实话,我们的学生确实已经好久没有接触过书本了,但愿他们能够带着这种美好的意愿坚持下去,以崭新的姿态迎接盼望已久的明天——开始文化课的学习。

在新穗工读学校教育的过程中,我们始终相信孩子,相信学生的价值。其实,每一个学生的内心都充满了生命的灵性和欲求,正如马克思说过“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沉睡的狮子”,为此,学校积极搭建各种成长的平台,通过标兵评选活动,个性特长展示活动,校长杯球赛、班级流动红旗评选等活动,发现、发掘学生身上的闪光点,注重对个体特长和群体意识的培养,让学生接触成功、体验成功、感受成功,著名教育家第惠斯多说过:“教学艺术的本质不在于传授,而在于激励、唤醒和鼓舞。”工读教育的本质在于“唤醒”,在于试图唤醒每个“问题学生”内心世界中“沉睡已久的狮子”,希翼对他们实施新一轮的启蒙教育,使得“问题学生”能够从蒙昧中醒来。我们深知一个沉睡的灵魂一旦被唤醒,一个人的命运也会由此而改变。我深信经过“新穗工读学校”一到二年的教育,我们这些孩子的明辨是非的能力将会大大增强,情感也会更为丰富,我深信你们的明天将会同样娇艳。

百家讲坛讲稿——杜甫

百家讲坛讲稿——杜甫百家讲坛讲稿——杜甫第1讲杜甫求官之谜杜甫和李白都是唐代诗坛上的双子星,我们谈到杜甫就会想到李白,谈到李白也会想到杜甫,但是这两个人是如此的不同,李白是一个天马行空的浪漫主义诗人,而杜甫在我们的心中,是一个饱经沧桑,关怀国计民生的一个现实主义的诗人,李白给我们留下了很多脍炙人口的诗篇,杜甫呢,也给我们留下了许多永久回味的著名的篇章。譬如:“荡胸生层云,决毗入归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再譬如:“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这些诗我们在生活当中,遇到类似的情景都会非常自然的想起来,我们说从杜甫的诗,我们能看到他对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对于任何一个小的人物,对于生活当中的一件小事,总是那样的饱含深情的关怀,所以他的诗,我们在千百年之后,我们去读,仍然止不住会掉下眼泪,他的魅力在这个地方,所以人们把杜甫称为“诗圣”。诗圣也有童年,也有小时候,也有成长,所以,我们先来看看杜甫的童年是怎样,杜甫小时候的生活是非常多元多样的,而且是很活泼的,他写的诗说“学诗犹孺子,乡赋念嘉宾。”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学习写诗,他写的很具体,说什么呢?说:“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七岁的时候就开始写诗,写什么呢?关于凤凰的诗,跟凤凰有关的,或者以凤凰为题目的诗,他三十九岁那一年在给皇帝的一篇奏章里边说道:“臣自七岁所缀,诗笔,向四十载矣,约千有余篇。”换句话说,我从七岁那年开始写诗,到现在三十九岁,这三十多年里面写了有千余篇的诗文,那应该说每一年的还是挺高的,换句话说,他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话不是虚的,他非常的勤奋,创作量也很大,那是不是说杜甫就是一个十足的身体发育不良的读书童呢?不是,到了晚年,他有一首诗,回忆他的童年,这诗写的很有意思,说:“忆昔十五心尚孩,健如黄犊走复来,庭前八月梨枣熟,一日上树能千回。”什么意思?我记得我当时十五岁的时候,壮的像小牛犊子一样,院子里有一颗梨树、枣树,一天之内,我上树下树一千多回呀,这肯定是夸张了,没事你上树下树干嘛,但是梨树、枣树,我们知道也不高,换句话说就是他身体好,因为写这个诗的时候的杜甫,身体已经很不好了,所以他回想起自己小的时候,少年的时候,上树下树,上树下树一千多回,很怀念那时候健壮的自己,但是作为我们来看,就知道杜甫是有一个活泼的,健康的,有文化修养的这么一个童年,这么一个少年。正因为杜甫生活在一个具有诗书传统的仕宦家庭,文学天分又高,因而,杜甫在身体、心智,特别是在文学素质方面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同时,也逐步树立了“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远大理想,而家乡巩县对于杜甫来说,显然是太小了,外面更广阔的世界吸引着他去认识,去闯荡。在杜甫生活的那个时代,漫游是大多数文人都要有的经历,一方面漫游是年轻的诗人们,扩充知识丰富生活的绝好机会,另一方面漫游也是青年文人结交权贵,进而达到政治目的的一种重要手段,因此,从十九岁开始,杜甫走出家乡,开始了他边漫游,边寻找政治机会的新生活。他去哪儿呢?二十岁左右的时候,他离开自己的家乡就是去洛阳、江宁,就是现在的南京,吴越,大体相当于现在的浙江绍兴这一带地区,寻访古迹拜访名人,捎带手地参加了一次科举,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次他没考中,但也没在乎,那意思就是还年轻,机会多得是,这次参加科举是什么呢?是在唐玄宗的开元二十三年,也就是说公元735年,杜甫二十四岁的时候,杜甫参加了一次科举考试,没考中,不要紧,接着漫游,他接着到哪儿去漫游呢,到齐赵,就是现在的山东与河北的南部地区,他的父亲当时正在山东的兖州做兖州驷马,所以二十多岁的杜甫漫游的时候,不存在经济问题,我们原来讲过李白的收入,李白的漫游,那都需要什么做基础,车马钱总该有吧,吃饭的钱总该有,穿衣裳,有时候还要请客,不能老别人请你,你也得回请一下,这都需要钱,所以杜甫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因为他父亲在做官,他可以“放荡齐赵间,裘马颇轻狂,春歌丛台尚,冬猎青丘旁。”那简直是**潇洒,这就是青春的杜甫,以前我们总说青春李白,杜甫也有年轻的时候,也有浪漫的时候,也有狂放的时候,为什么呢?因为他写这诗的时候是在盛唐之盛的时期,盛唐最黄金的时段,他是一个年轻人,一次科举没考中都不在乎,接着漫游,他相信在后来的时光里面,一定还会有更多的机会,这种自信,不但来源于自己的才能,也来源于这个时代。有着出众才华的杜甫,确实对他人生的第一次科举考试,就这样惨淡落选不太在意,在他的心目中,他还年轻,才华与学问也还可以继续长进,这种科举考试的机会还多得是,在这段时间,二十五岁的杜甫写下了千古名篇《望岳》“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首诗意境开阔,气势雄伟,富有哲理,不仅使我们看到了杜甫远大的胸襟抱负,也看到了他在诗歌创作上的雄厚实力,杜甫在经历了第一次科举考试失败之后,继续过着裘马轻狂的漫游生活,并与李白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中国诗歌史和文化史上留下了一段假话。天宝五年即公元745年,三十四岁的杜甫来到了都城长安,参加了一次决定自己命运的特殊考试,那么,这是一次什么样的考试,这次考试会让杜甫平步青云,飞黄腾达吗?这是一次什么样的考试呢?是一次制举,不是科举,不是常规举行的科举,由皇上亲自选拔人才,当时史书上说,皇上要选拔人才,说“上欲广求天下之士,命通一艺以上皆诣京师”,换句话说,只要你有本事,有一技之长都可以来考试,可是当时的宰相李林甫耍了一个手腕儿,耍了一个什么手腕儿呢?他说这些人没见过世面,别上来考试直接见了皇上,把皇上吓着,各省市州县你们自己选拔,选拔上来以后,我们从这儿再进行一个考试,考完了以后然后再交给皇上,再进行终审,这次考试的结果就是一个都不录取,李林甫说什么呢?说野无遗贤,人才早就录取完了,现在天下已经没有人才了,可喜可贺,对皇上说,真是可喜可贺,唐玄宗居然就相信这种鬼话,我们原来讲李白的时候说过李林甫这个人,但当时是说什么呢?说李白没有能够从政,他自己主观上确实有问题,李林甫固然一无是处,坏到底,但是也犯不着在唐玄宗的跟前给李白进谗言,当时是这么说的,但是你说这个李林甫坏不坏?那是真的坏。唐玄宗任命李林甫做宰相,那是为己所用,没有一个皇帝用宰相是为了坏自己江山的,这个是肯定的,作为唐玄宗来讲,他用李林甫是因为李林甫有一个特点,李林甫特别善于揣摩皇上心里的意图,你高兴什么他就说什么,说的话全都像心里头的小虫子一样,他好像知道皇帝想什么,所以这样一个宰相,对皇帝来讲那是太舒服了。唐玄宗把权力都交给他,天下大事你就去办,我信任你,然后自己乐得纵情声色,可是有一样,皇上把权放出去,他要收回来也容易,他任命一个宰相容易,他要罢免这个宰相也容易,可只有一样事情他做不到,就是当这个宰相,尤其他是个奸相,羽翼丰满之后,他借着皇上这棵大树做尽了坏事,政局为之败坏的时候,要想挽回整个的政局那就不容易了,所以问题的关键就在这儿,李林甫的坏就主要坏在这个地方,而且他坏吧,这个人还没有文化,因为李林甫是李唐王室的宗亲,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通过科举进来的,他老念错别字,他选拔人才的时候看到文书里面有两个字,这两个字念“杕杜”,这两个字大家可能平时见的不太多,这是《诗经》里面的一个诗篇的名字,什么意思呢?是高大而特立的海棠树,“杕杜”他一看,他就问旁边的官员说,这个“仗杜”是什么意思呀?他以为是仪仗队的那个仗,旁边的官员很怕,他就不敢回答,低着头不说话,亲戚家生了个儿子,他写了一封信表示祝贺说“闻有弄璋之庆”,生了个儿子弄璋,我们知道民间生个男孩叫什么呢?叫弄璋,璋是什么?玉器,玉器借代的是什么?借代的是德行和政治,就说你这个孩子能当官,生个女儿叫什么呢?就叫弄瓦,瓦是什么呢?用陶制的纺锤,人家这孩子将来做家务可以。他把这个“璋”写成了反犬旁的“獐”,那不就成弄小野兽了吗,所以,这些事情就发生在李林甫身上,他就是这么个人。那么,杜甫这次就很倒霉,就撞到李林甫的手上,不过话说回来,杜甫他参加科举失败了,因为制举因为李林甫的原因又失败了,你注意,科举的面比较大,而且基本上是按期的,比如说一年或者两年,按期举行,这个机会比较大,制举呢?可能三年举行一次,也可能十年举行一次,而且录取的人很少,所以你注意,杜甫参加这次制举考试的时候,当年也有科举考试,但他没有参加科举,我说的这个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他虽然跟李白不一样,李白是彻底不参加科举,他参加科举考试,但他有选择,这个选择表现了杜甫的一种性格,什么呢?我开始参加科举,后来我不参加科举,参加制举的那就肯定在一个方面有特别才华的人,自诩甚高的人才有可能参加制举,但是,随着制举也可能一跃而登天,但也可能什么也没有,风险和机遇都是存在的,到了后来,他连这个制举都不参加了,他直接就写文章献给皇帝,这条路要走通就更困难了。当时的文人为了求官,除了参加科举和制举以外,还经常采取向高官自我推荐的办法,比如李白就曾经向当时宰相张说的二儿子,也是唐玄宗女婿的张垍推荐过自己,只可惜没有得到任何回应,那么,与李白生活在同一时代的杜甫,会不会也向张垍这样的大人物推荐自己呢?杜甫在长安的求官会成功吗?当时的文人,知识分子要想求贤达,就必须找一些中间人物,这些人不能完全是官僚,他必须首先自己是官僚,而且他还是在文坛上有一定的关系,有一定的影响力的人,张垍就是这样的人物,他父亲张说本来既是高官宰相,又是文坛的宗主,所以他的儿子们,就自然而然的跟文士的交往比较多,所以杜甫们,李白们才会给他写信,才会给他写诗。杜甫三十九岁这一年,天宝九载给张垍写了一首诗《赠翰林张四学士垍》“翰林逼华盖,鲸力破沧溟,天上张公子,宫中汉客星”,夸张垍,什么意思呢?您简直就是皇宫里面的文曲星,我们就是全靠你了,到了天宝十三载的时候,过了一年以后,他又给张垍写了一首诗说“吹嘘人所羡,腾跃事仍睽,碧海真难涉,青云不可梯,顾深惭锻炼,才小辱题写。”这什么意思呀?前面说“吹嘘人所羡,腾跃事仍睽”您呀吹捧我,你吹嘘我的时候,别人都很羡慕,大家都眼看着在您的吹嘘之下我就青云直上了,可是没想到,这个仕途上的事不好说,您是吹我了,可是我从这梯子上没爬上去,说到底是我自己本事不行,辱没了您对我的提携。这个诗是很重的一条材料在哪儿,就说证明张垍提拔过他,不像礼拜那样说了半天,最后什么都没发生,只是什么呢?水中月,镜中花一样,杜甫给张垍写了求助的信,张垍帮他了,这个诗可以作为这条材料来用。那么,我们说张垍到底帮他什么了,让他在诗里面回忆的时候,这么样的兴奋,这是一个很大的忙,帮了他很大一个忙,事还得从头说起,就是在唐玄宗天宝九载的时候,有一个道士叫王悬翼,这个道士跟唐玄宗说,我见到轩辕黄帝老子了,我见到他了,这都是骗人的鬼话,而且在宝仙洞里头,谁知道这宝仙洞在什么地方,发现了一本秘籍,叫《妙宝真符》,这时候唐玄宗已经都七十岁了,只对一件事情感兴趣,就是怎么样能长生不老,所以凡是这类很荒唐的道士,来给他说这一类的消息的时候,他都非常的重视,他马上派了一个大臣,去这个所谓宝仙洞,去找什么所谓的《妙宝真符》,派谁去找的这本书,就是张垍的哥哥张均,我们都知道张说有三个儿子,都做大官,杜甫不是找的这个老二吗,老大当时做什么官,刑部尚书司法部部长,很大的官,那还能找不着吗,一找就找着了,找着这些大臣就开始给唐玄宗拍马屁,李林甫还表示愿意把自己的住宅捐出来,捐给这个道教界的人士,以便能让皇帝长生不老,唐玄宗也不能闲着,马上就在当时首都长安的南郊,举行大型的祭奠活动,在这个活动的当口上杜甫写了三篇大文章,献给皇帝,这就是后来提到的三大礼赋。分别是《朝献太清宫赋》、《朝享太庙赋》、《有事于南郊赋》。杜甫本来就有着极高的的文学才华,再加上精心细致的准备,自然使督抚的这三大礼赋不同凡响,在三大礼赋中,杜甫对唐玄宗寻找《妙宝真符》的活动,进行了极其热烈的称颂,文辞华丽,气势恢弘,那么,献上这么重要的三大礼赋之后,唐玄宗会对杜甫另眼相待吗,杜甫在长安的求官还将有怎样的经历呢?唐玄宗一看非常高兴呀,这文章来的太及时了,整个就是给他粉饰这次活动的,史书上记载说“帝奇之,使待制集贤院,命宰相试文章。”我看完这个文章以后,马上就说让这个人在集贤殿书院里边等待我的诏书,让宰相给他出题目,测试他的文章,这个意思在哪儿呢?要准备选拔他,任命他了,这是个很重大的事件,关于这个事,杜甫在两首诗里面都有过记载,有一首诗叫《莫相疑行》,怎么说的呢?说:“忆献三赋蓬莱宫,自怪一日声辉赫,集贤学士如堵墙,观我落笔中书堂。”想我当初的时候,这是回忆的,想我当初献上这三大礼赋之后,一日之内声名显赫,我写文章的时候,集贤殿书院的学士们,是不是就相当于咱们现在这些院士们,就围的像一堵墙一样看他写文章,很骄傲呀,不管人家是不是围成一堵墙,他反正自己认为人家是围成一堵墙,这种感觉很重要,就是很有人物感。可是,下面这首诗就不好了,说什么呢?说:“气冲星像表,词感帝王尊,天老书题目,春官验讨沦”又说:“竟与蛟螭杂,空闻燕雀喧,青冥犹契阔,陵厉不飞翻。”实验了半天,大家也都觉得我这文章写得也不错,皇上也觉得我这人还行,可是总有一些乱七八糟的麻雀呀,小鸟呀唧唧喳喳的,最后我这个事就没成,通俗一点就这么简单。换句话说,整个这个事是有一个过程在哪儿呢?就是先献了三大礼赋,非常的合乎这个时机,皇上看了以后很高兴,马上下命令,让他在集贤殿书院里面待诏,让宰相负责出题目,测试一下这个人的实际水平,测试完了以后,品评文章完了以后,结果并不好,什么结果呢?史书上记载,八个字叫“送隶有司,参列选序”,什么意思呀?就是档案、材料,求职的东西都放在档案材料里头,备选,将来有机会了电脑里边调出来再说,现在当下兑现,不行。按理说文采如此之高,还得到皇帝的赏识,自己在这场测试中又表现神勇,杜甫走向政治的前台似乎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可是最后,为什么会是“送隶有司,参列选序”这样一个奇怪的结果呢?这岂不是如同被打入了冷宫一样,其中的问题出现在什么地方呢?这问题出在什么地方,按道理这是皇帝亲自下的这样一个诏书,这样一个指示,关键还是在宰相的身上,所以李林甫他要不死,这杜甫就很难抬头,当时的宰相有两个人,一个是李林甫,一个是陈希烈,陈希烈虽然这个时候已经跟李林甫不对付了,但是在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情上,他基本上还是听李林甫的,他是排在李林甫后边的,关于这个问题,就是没有直接的材料说明,是李林甫把他给弄掉的,像上次,我们就可以说,因为史料里面直接就记载,一个都没录取,但这次的情况不一样,这次没有直接证据,我们就可以又做一个合理的推测,就干吗宰相这次不录取他?那我们就在想,他上次不是说了吗“野无遗贤”嘛,可巧了,杜甫就是当时那个“野无遗贤”里面那“一贤”,这时候怎么又有“遗贤”了呢,如果把杜甫录取了,李林甫就等于扇自己的嘴巴,所以,如果要把这事,彻底做绝一点,那这次还是不录取,但是不录取,这是皇上亲自打的招呼,也说不过去,那就来个什么呢?来个备案,我又不是说不用你,但我现在也不是利利索索的用你,就把你先放着,先放一放,别急,杜甫是很着急的,可是对李林甫来讲,这可能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政治问题,他得跟上一次的那个决定,可能得保持一致,这就是我们只能根据史料做这样一个推测。还有,就是唐玄宗可能对这个事也不是特别地重视,换句话说,不就是献了个三大礼赋吗,不就是在他祭奠活动的时候,献上这三篇文章歌功颂德吗,说不定落得下场也就跟李白一样,做一个以诗文陪皇上**的角色,他毕竟不是选拔有关国家重大军事、政治方面的这种人才,所以可能唐玄宗把这事交给有关部门去办理,交给宰相去办理,至于怎么办,办什么结果,那对唐玄宗来讲可能并不重要,杜甫肯定是很难过的,可这不是我们要说的,我们要说的是谁帮他的忙?我刚才特别说的是张垍的大哥取的那个什么什么宝符之类的东西,就是说他献这三大礼赋时机非常重要,活动已经举办完了,过了一年以后你写这个有什么用呢?活动还没举办呢,你就写这个也没用,就是活动举办的时候,祭奠活动举行的过程当中,献了三大礼赋,这就是拍马拍的刚刚好,这需要有知情者通风报信,我们有理由相信,结合前面那首诗,他很感谢张垍,认为在张垍的吹嘘之下,他才能够如何如何,那么,可能就是张垍给他通风报信的,给他提供的这个重要信息。那么,我们说,后来有很多人就说,杜甫给这些权贵都写过诗,都写过信,像什么李林甫、陈希烈、杨国忠,他觉得这个诗人好像没有自己的政治原则,可是你知道杜甫跟李林甫的女婿关系特别好,李林甫这女婿姓杜,叫杜位,他们两个是什么呢?同宗同族的兄弟,所以他有时候过年的时候,大年三十晚上就会在杜位他们家度过,但是后来李林甫死了以后,朝廷认为这个杨国忠说李林甫里通外国,皇上就把李林甫的家都给抄了,把李林甫生前的官爵全部都夺了,然后把他的坟也给抛了,掘了,给他换了一口小点的棺材,用一般老百姓的葬礼把他安葬了,杜位就倒霉了,就被贬了,那么,杜甫一直在这个过程当中,杜位当时煊赫的时候,他跟杜位有交往,杜位后来被贬了,他跟杜位之间也有交往,所以这个问题很复杂,你不能说他跟这些权贵有关系,拍马屁,他没办法,他要生活,他要在仕途上发展,当时宰相就是李林甫,你不拍他你拍谁呀,当时宰相就是杨国忠,你不拍他你拍谁,至于说他在权贵当中的交往,是不是全部都是功利性的目的,那也不一定,像杜位的交往,那有同宗同族的兄弟这样一个成分,同时还有一个情感成分在里面,所以,我说杜甫他的伟大在什么地方?杜甫的伟大在于他不跟小人打交道,不跟奸佞的人打交道,关键在于他在这个黑暗的世道里面,跟这些奸佞的小人打交道的过程当中,本人并不沉沦。我们经常说出污泥而不染,他是入污泥而不染,你比老说出污泥,你出来了当然就不染了,可是你是入污泥而不染,他越是跟这个黑暗的现实接近,越是了解这个黑暗的现实,他就越来越坚定自己光明的理想,这是反过来的,他不是说越接触黑暗的现实,越跟这帮小人打交道,越跟这帮坏人打交道,他越变越坏,恰恰相反,他越跟他打交道越认为自己应该坚持自己光明的理想,所以他深入黑暗现实越深,头脑就越清醒,头脑越清醒对于现实人生的抨击就越激烈,再换句话说,就是他知世而不世故,这是杜甫的一个特点。杜甫在长安的这些年,仕途上没有什么收获,可是在生活上却度日如年,为了求官的方便,他曾经把家搬到了长安,可求官的一再失败,让他又无法再长安久住下去,天宝十载,四十四岁的杜甫拖家带口,搬到了距离长安城二百四十里的奉先,也就是今天陕西省的蒲城县,在这里安顿下来之后,杜甫再次踏上了求官之路,此时,杜甫的命运似乎出现了转机,因为朝廷任命他担任河西尉,大概相当于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这么一个职务,这是一个从九品的职位,是唐代品级最低的官职,生活窘迫,迫不及待想在仕途上有所作为的杜甫,会欣然接受这个小官吗?他在求官这条路上还要走多远呢?唐代的官职是这样,分品级,品级中又分正品、从品,然后又分上下等,比方说八品,它就有正八品上,正八品下,从八品上,从八品下,他这是个从九品,很低微,简直就是开玩笑,对杜甫来说,因为什么呢?杜甫的志向是什么呢?是“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什么意思?我的志向是什么呢?我要辅佐像尧舜这样的圣人,这样的君王,我要做了他们的辅佐大臣,我就会使天下风俗淳,那就跟李白是一样的,李白说“寰区大定,海县清一”,两个人都想做宰相,宰相当不了,太难了,可以理解,可是也不至于当个从九品吧,这个对于诗人来讲简直具有反讽的意味,非常残酷,要是搁李白的性格那就拂袖而去了,省了这道麻烦的手续,可是杜甫不行,他这一家老小还等着张嘴吃饭呢,所以他得等一等,他没有就这个官,他等了一会儿,等了那么些时间,又接受了一个职务,叫京兆府兵曹参军,是个什么官呢?就是太子的卫戍仪仗部队当中的一个参谋属官,具体管什么呢?管理一些兵甲器仗之类的事务,也不大,从八品下,但比刚才那个大一点,好歹反正算是个官,所以杜甫就写了一首诗叫《官定后戏赠》,写给自己自我解嘲的诗。“不作河西尉,凄凉为折腰,老夫怕驱走,率府且逍遥,耽酒须微禄,狂歌托圣朝,故山归兴尽,回首向风飙。”他说我要不做河西尉,你想河西尉那个位置是跑腿的,是基层干部,我不愿意一天到晚迎来送往,到上级部门跟着看人家的脸色,我也不愿意去盘剥老百姓,因为那个催租催税的都要这个人去做,我就是想做京兆府兵曹参军,这也是一个很现实的,京兆府兵曹参军它是在京城里面做官,它是个京官,刚刚那河西尉等于是个地方官,我觉得这个官比较清闲,起码这个俸禄可以让我能喝到酒,说明这个俸禄很低微。所以,我们说杜甫他在长安这十年历尽波折,求了不知道多少人,看了不知道多少脸色,跑了不知道多少路,但是所获得的,和所付出的成巨大的反比。他当了京兆府兵曹参军之后,他离开长安会奉先,探望他的妻子和儿子,就在这个月,天宝十四载的十一月,在他从长安回奉先的途中,爆发了安史之乱,安史之乱,安禄山在范阳起兵的时间是十一月九日,消息传到长安,唐玄宗不相信,一直等到十一月十五日,唐玄宗才确认这个消息,所以杜甫从长安到奉先家总去探望妻子老小的时候,他写了一首诗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写一首长诗,这首诗一共五百字,一百句,在这首诗里面没有提到安史之乱,所以可见当时安史之乱的消息还没有传到长安城,但是,这很有意思,为什么呢?正是在这首诗里面,他写了一个辉煌的王朝在风雨飘摇中的动荡不安,他就在这首诗里面写了那个大厦将倾之前,权贵们醉生梦死,纸醉金迷的生活,也写了一个生活和成长在盛世中的知识分子,在黑暗的现实面前极度的愤懑和无可奈何,同时也写了下层民众的艰难生活,揭示出在安史之乱爆发之前“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不合理的社会本质,不公正的社会本质,这两句名言就在这首诗里面写出来了,而这首诗也成为杜甫长安十年生活的一个总结。“杜陵有布衣,老大意转拙,许身一何愚,窃比稷与契,居然成瓠落,白首甘契阔,盖棺事则已,此志常觊豁,暖客貂鼠裘,悲管逐清涩,劝客驼蹄羹,霜橙压香桔,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荣枯咫尺异,惆怅难再述”。杜甫在长安等了十年,等来了一个小官,也等来了一个摧毁大唐王朝的安史之乱,但是在十年当中,他朝着诗圣又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安史之乱爆发之后,杜甫就面临着政治上和生活上的抉择,他继续在朝为官还是隐居山林之间,还是像李白那样去参军,还是做别的抉择,那么,所有的这一切,他在安史之乱当中的命运留在下一讲,接着讲,今天的内容就是这样,谢谢大家!第2讲杜甫为官之谜唐玄宗的天宝十四载,也就是公元的755年的11月,当时担任京兆府兵曹参军的杜甫请假,从长远到奉先去看望他的家小,就在这个时刻,爆发了安史之乱,当时任平卢、河东、范阳三镇节度使的安禄山起兵20万反唐。身兼三振镇节度使的安禄山,掌握着东北、华北广大地区的军政大权,统领的兵力的总数达到十八万余人,超过了唐朝当时边镇总兵力的13,公元755年11月,安禄山串通部将史思明发动判断,安史之乱是唐王朝由盛到衰的转折点。那么,安史之乱究竟使唐王朝衰败到了什么程度,身陷战乱的杜甫将何去何从,这个八品芝麻官在仕途上经历着怎样的坎坷。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康震做客百家讲坛,精彩讲述杜甫为官之谜。从数字上讲,安史之乱持续了多长时间呢?八年,但是安史之乱给唐王朝带来的重大的打击和它的危害,远远超过这八年的时间,这不是个时间的概念,还有一个数字,就是在天宝年间没有爆发但是安史之乱的时候,唐朝全国的人数是多少呢?人口是多少呢?是5200多万人口,其中长安的人口达到百万,那是很大的城市了,一千多年以前,可是安史之乱结束以后的公元764年,全国的人口普查结果只有1700多万,也就是说有三千多万人在战乱当中失去了性命,所以这个危害是非常大的,杜甫就是在这整个的安史之乱的苦难的进行当中,他随着老百姓一起颠沛流离,随着老百姓一起吃苦受难,随着老百姓一起跋山涉水,吃尽了苦头,历尽了苦难,所以才说他写的这个诗叫“诗史”,才说他是个诗圣,至于他为什么是诗圣,后面我们会进一步的讲到。安史之乱爆发了,我们刚才不是说他回家探亲吗,在奉先县,现在就跟着大溜逃难,往北逃,因为我们知道,安史之乱爆发的时候它那个兵是从范阳南下,然后向西攻洛阳,攻长安,这么过来的。那么,杜甫他们现在是什么呢?往北边走,在逃的过程当中真是狼狈不堪,这在杜甫的诗里面有很多很多的体现,它自己本来有一匹马,结果兵荒马乱的,马人别人抢走了,他自己步行带着家人往前逃,还有一个他的重表侄子,叫王砅,这个人很仗义,杜甫没有马骑,一不小心栽在一个乱草坑里面,半天爬不出来,结果呢,家里人还不知道往前走,人又多,等到发现的时候,发现这个掌柜的怎么人不见了?这个王砅骑了一匹马赶回去十多里坑,把杜甫从这坑里头救上来,把自己的马换给杜甫,然后一手牵着缰绳,一手拿着一把大刀保护着杜甫赶了十多里路,这才又把家里人赶上,就狼狈不堪。走到一个地方叫彭衙,是个古城,小县城,下了大雨,一家人简直是没有办法走路,又饿又累,他有一首诗里面写道说:“痴女饥咬我,啼畏虎狼闻,怀中掩其口,反侧声愈嗔,小儿强解事,故索苦李餐,一旬半雷雨,泥泞相牵攀。”这说的什么意思?他那小女儿太小了,饿了以后不懂事,闹着要吃的,没吃的又咬他的手,又害怕听到那个虎狼的声音,躲到他的怀里头,他把小女儿的口遮住,不要喊叫,女儿也不懂事,跟他发脾气,他那小儿子稍微大一点懂事,也不知道从哪儿弄了两个苦梨子,给他这**吃,到了晚上的时候下大雷雨一家人就没出躲去。他写这个诗是给谁写的?是给一个彭衙县的小县尉叫孙宰,多亏碰上你这个孙宰,把我们一家人迎到你们家里头,给烫脚的水,把睡熟的孩子叫起来,给他饭吃,这一家人才感觉到一点点人世间的温暖,所以就这么连滚带爬的,跑到哪儿呢?一路走过华源,就现在陕西省的耀县,走过三川,最后到达了鄜州,就是现在陕西省的富县,快到延安了。他把家里人刚安顿好,杜甫就听说,我们前面讲过这个唐宋宗里横在灵武集成了皇位,在现在的宁夏省中卫县,所以他把家人安顿好之后,他的心里还惦记着谁呢?惦记着自己还到朝廷去,我们说他以前不是请假回家的吗?他身上还带着官职呢,京正兆府兵曹参军嘛,虽然是个八品官,但人家也是个官呀,家里人安排好了就应点卯去报到,但是呢,这会儿不能到长安去报到了,得到北边去报到,所以他途经延安,途经现在的陕西省的衡山县去投奔皇帝,结果呢,没有投奔成。半路上让叛军给抓住了,抓住以后就押回长安,这一关就是整整一年,你现在想想看杜甫真的是够倒霉的,好不容易把家里人从战乱当中带出去,走了那么多的路,结果现在呢?自己又回到了这个虎狼穴,所以我说这个陷贼,就指的是这一年,这一年来讲对于杜甫的情感上,思想上的影响很大,他写了好多的诗,通过这些诗我们就知道,杜甫这个诗人在陷贼时期,在贼寇控制下的长安,他在想什么?他的情感有什么变化?他写了一首很美的诗叫《月夜》,有月亮的晚上,很有诗意,他怎么写的呢?说:“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何时倚虚幌,双照泪阑干。”什么意思呢?他这个写法很独特,他从对面写过来。说今天晚上,我想在鄜州的,我的妻子看着月亮想起了她自己的丈夫,可是她身边的儿女太小,她的小孩子不懂得他们的母亲为什么看着月亮流下了眼泪,然后他底下写了两句,形容他妻子在月光的笼罩下那样一种容颜美艳的风采。这实际上是说什么,他处在长安,非常非常的思念他的家人,所以他想像他的妻子在月光中非常的美丽,但是在逃难的时候,杜甫的诗里面,凡是出现他妻子的形象,不是瘦妻就是老妻,我们说只有在这首诗里面出现了一个美丽的妻子的形象。他说:“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简直像嫦娥一样,非常的美丽,他想“何时倚虚幌,双照累阑干。”什么时候我们两个人才能面对面的坐着,靠在床仗以上对面流泪,相互倾诉离别之后的思念的苦衷。这个诗写在离乱之际,但却是冠以《月夜》这样一个非常赋有诗情画意的题目,反而给人带来一种离乱之苦。还有一首诗,大家都很熟悉。“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峰火连三月,家书抵万斤,白头搔更短,混欲不胜簪”。他因为自己内心里面很伤心,很提心吊胆,他看见那个花朵上的露珠感觉花在流泪,看见鸟在枝头总是处在惊恐的状态当中,其实鸟本身并不惊恐,他仿佛看见鸟也是惊恐的,因为他本身也是惊弓之鸟啊。连着三个月了没有一点家里的消息,要跟家里人联系太难了,他发愁的一天到晚不知道怎么办,头发都拔断了,都挠光了,要扎根錾子都扎不住。这两首诗在离乱当中,见出诗人的真性情,因为我们说现在安史之乱这个历史事件,在史书上都有很明确的记载,但是我们现在更需要的是作为一个具体的在安史之乱当中的唐朝人,他在情感上,在情绪上,在思想上有什么具体的变化和表现,这个是正史里面很难告诉我们的,杜甫给我们提供了一段有关这种苦难的感性的历史,让我们可以目睹当事人的具体的情和时代情况的变。杜甫不止是一个时代的观察者、记录者,他本身的遭遇,也是和时代的苦难纠结在一起的,杜甫用诗歌记录下了贼寇控制下的长安破败的景象和种种人间惨状。那么,被叛军关押了一年之久的杜甫,怎样逃脱了牢笼,他又将如何继续着自己的仕途生涯呢?他在这期间,也碰到了一些患难的朋友,譬如说当时的大云寺的主持叫赞公,这是一个和尚高僧了经常的接济他,杜甫经常饿肚子,没吃的,就到朋友家里去,一去就去一天,早上吃完吃中午,中午吃完吃下午,可能中间还有酒喝,那你没有办法,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他也写了一些诗是写给朋友的,一方面是感谢朋友给自己吃的东西,一方面是感慨世乱飘荡之际也还有这种人间的真情,可是不管是什么样的真情,你老在这长安呆着也不是个事,所以杜甫瞅了个机会就逃出来了,他逃得挺容易啊,那么些人怎么都没逃出来呢?那么些人就是人家名气比杜甫的大,官做的比杜甫大,所以看得就比杜甫紧,杜甫你想当时才是个从八品下的官,而且他的诗歌创作,诗文创作在当时的文坛上名气远远不如王维和李白,所以可能对人家来讲,就不属于重点看护对象,瞅个冷子就跑出来了。跑哪儿去了呢?就跑到了现在的陕西省的凤翔县,当时的皇帝唐肃宗,就在凤翔办公,皇帝他没有在自己正式的首都办公,临时在另一个地方办公,这个地方叫“行在”,就属于临时办公地点,他去见了这个唐肃宗,他见唐肃宗的时候那就更狼狈了,因为什么呢?刚从虎穴当中逃出来,是个什么状态呢?“去年潼关破,妻子隔绝久。今夏草木长,脱身得西走。麻鞋见天子,衣袖露两肘”。这是先说的是公事,自从那年潼关破了之后,我跟家里就断了消息,多亏今年夏天这草长的高点,才能逃出来,大家可能不了解,就是唐代的长安和洛阳是首都,所以在绿化方面是非常注意的,所以草木都非常的繁盛,就因为草木繁盛他借着这个草木的遮蔽才能逃处理,可是他是什么呢?他见到天子的时候是“麻鞋见天子,衣袖露两肘”,怎么着呢?这胳膊都露出来了,穿的是草鞋,特别地狼狈。底下还写道:“寄书问三川,不知家在否。比闻同罹难,杀戮到鸡狗。”说我对家里人不抱什么希望,听说这帮叛军见狗杀狗,见鸡杀鸡,那人就更不能留了,所以最后他感慨什么呢?说:“自寄一封书,今已十月后。反畏消息来,寸心亦何有。”我自从给家里写封信,十个月过去了,你现在要是给什么朋友发一个E—mail,发一个短信,他十个月都没给你回,十个月以后才给你回回来,你肯定觉得非常奇怪,但杜甫现在都没有奇怪的感觉,只有什么呢?只有担心的感觉,担心突然来一封信,他说什么呢“反畏消息来,寸心亦何有。”这会儿突然来一个消息,谁知道是个什么消息,要是全家全都惨遭不幸了,那还不如永远都不要听到这个消息,所以他把这个离乱人的心态写活了,实际上是安史之乱中的一个唐代知识分子的心路历程,通过这种非常微小的,细致的描写和刻画全部给表现出来,最后说了一句:“沉思欢会处,恐作穷独叟。”弄不好我们这家子可能就剩我这一个死老头子了,就是这么想的。虽然说这颗心还操着家里面的心,但是既然来到了朝廷,那就得关心国家大事,他做了什么官呢?就是到皇上这儿报到,皇上给他一个官叫左拾遗,还是个八品,虽然还是个八品,但是内容不一样,因为他前面做那个官是个基层官员,这个做的虽然是八品的官员,但属于中央的官员,就是给皇上提建议的,是个谏议之官,能够亲自参与一些重大的事件的商讨和讨论。杜甫在经历了政治的失败,生活的劳顿,人生的磨难之后,事业终于有了转机,左拾遗虽然是个级别较低的官职,但可以接近皇帝,参与议论朝政,这让杜甫心存感激,真心实意的打算履行职责不负皇恩,那么,杜甫能否实现自己远大的政治理想,他的为官之路真的会峰回路转吗?他刚当这个官半个月还没出呢?就碰上一桩事,什么事呢?就是当时的宰相叫房琯,这个房琯是唐玄宗的时候就已经很有名了,当时唐肃宗继承了皇帝位之后,唐玄宗就默认了这个事实,但是需要传位的一个诏书呀,当时就派房琯,还有另外一位大臣贾至,带着这个传位的檄文,诏书就送到了唐肃宗哪儿去,后来房琯就在唐肃宗的身边也做了宰相,做了宰相之后犯了两个重大的错误。第一个错误是当时主动向皇帝请缨收服两京,长安和洛阳,可是房琯这个人是个书生,不懂军事,不会打仗,他盲目地模仿春秋战国时候的战车作战的方法,弄了两千乘的战车用牛拉着,把步兵和骑兵夹杂在一起向敌人进攻,那安史叛军也不是吃素的,人家用火攻,纵火一烧,唐军大败。而且他前后隔了没有两天就连败两次,这个失败完了以后,他负荆请罪,向皇帝,但是唐肃宗鉴于种种的考虑,因为唐肃宗当时之所以用房琯就是为了拉拢人心,因为房琯是唐玄宗的旧臣,用了房琯一大批原来效忠于玄宗的人就有可能跑到他的麾下,再加上房琯是当朝的名士,所以用了房琯等于一石几鸟,达到政治目的,所以没有予以追究,这件事是一件事。第二件事是这失败了以后,完了,房琯反而给拿起来了,怎么回事呢?他是个名士个性孤高,以名士自居,天天搁家里头与一些文人高谈阔论,他有一个弹琴的琴师,叫董庭兰,这人琴弹得好,大家就都巴结这姓董的,因为巴结这姓董的间接地就巴结到了房琯的身上,这个董庭兰借机贪赃枉法,贪污受贿,就遭到了房琯的政敌的弹劾,皇上就震怒,因为什么呢?这个时候唐肃宗的政治基础已经比较稳定了,他身边有一帮,当时拥立他继皇帝位的,他身边也有一帮人,这些人就要打房琯的牌,所以借着董庭兰贪赃枉法的事,就抨击和弹劾房琯。这个事其实说白了是谁跟谁的矛盾?是太子党和玄宗党的矛盾,就是唐肃宗和唐玄宗不对付,说白了,其实从实质上来讲,就是说新皇帝继位之后,跟太上皇原来那帮人到底怎么摆平关系的问题,房琯这个事件其实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导火索,凡是知道这内情的人就不知道轻易的往这上去撞,可是杜甫是谁呀?杜甫咱是左拾遗,就是给皇上提意见的,这是一。第二,他跟房琯是布衣之交,俩人原来都是老百姓的时候,朋友,同学,关系特好,那这个时候不得有点君子之道吗,人家都不让房琯当宰相了,咱作为房琯的人不得替房琯说话吗,所以,这时候杜甫就给皇上提了个意见,叫“罪细,不宜免大臣”。你说董庭兰作弊,董庭兰贪赃枉法,可是董庭兰是他手下的一个琴师,又不是房琯贪赃枉法,你给他弄这么一个罪名,因为这个小罪名免掉宰相之职,这是什么呢?小题大作,他提这么一个意见。那你想,唐肃宗哪是光因为董庭兰贪赃枉法要免掉他宰相之职,他有一系列的大动作在后面,他大怒,马上就要召集有关部门,要处理杜甫,我处理不了房琯,我还处理不了你杜甫呀,多亏当时另外有一位宰相叫张镐,出面就跟皇上说,说你要把杜甫给法办了,以后就没人敢给你提意见了,这皇上才算暂时把这个怒气压下来,可是这个很有意思,说到这儿就是什么呢?其实像李白和杜甫这样的人,都不适宜做官,都是书生,我们前面讲李白,大家感觉好像李白一天飘来飘去的,很浪漫,其实这跟浪漫没关系,就本质上对待政治的态度都特别天真,就像对待他们的艺术一样来对待政治,那哪行啊。好了,这不是皇上给他饶了吗,他还不饶呢,他给皇上写了一封谢罪的信,就是多亏您没办我,我谢谢您,可是这封信写的也真不怎么地,他怎么说呢?他先把房琯夸了一通,他说房琯这个人:“少自树立为醇儒,有大臣体,时论许琯才堪公辅,陛下果委而相之。”房琯大嗯之小那就是大儒,少年时代就是醇儒,就是做大臣的料子,当时的人都认为房琯能做宰相,皇上您果然顺应民意,就让他做了宰相,这实际上是打皇上的脸,那不等于说皇上你眼瞎了吗,但是这对杜甫来讲,他讲的是真话,他还在为房琯辩护,接下来他就说我做错了,说什么呢?说:“……臣叹其功名未就,志气挫衂,觊陛下弃细录大,所以冒死称述涉近讦激,违忤圣心。陛下赦臣百死,再赐骸骨,天下之幸,非臣独蒙。”这话说得挺严重的。什么意思?我看着房琯功名未就,怕他受打击,又看您小题大作,为那么点小事就要给他免了宰相,我就一着急说了一些不合适的话,把您给得罪了,索性的是您度量大,气量大,把我给免了,可我告诉您,您这举动,不仅使我三生有幸,天下的人都会因此感激你。这话听着就特别别扭,实际上他还在坚持自己的原则,你知道,对于一个政治家来讲,他不是说有时候放弃原则,他是在原则的前提下做一定的润滑和妥协,这样才能达到目的,可这哪是杜甫的做派呀,杜甫是一个政治的,不讲妥协的这么一个知识分子,这么一个左拾遗老在跟前呆着,对于唐肃宗来讲是个很痛苦的事情,他是个叫真儿的人,你还不能跟他叫真儿,你跟他一叫真,他就跟你上纲上线,像刚才那些话都是很有原则的,你还没法说什么?怎么办呢?你要说给他罢免了,或者给他免官了都不好看,显得皇上没水平,给他放长假,让他回家去。那么就给他放了一个长假,这绝对不是皇恩浩荡,而是皇上实在是不愿让他在跟前呆着,这是一种疏远的表示。从现在的史料我们能看到,得到左拾遗这个官职是在当前的5月16号,6月1号上的这个谢罪的,就刚才写的那个东西,这不才半个月吗,就惹皇上不高兴了,然后又过了两个月,闰8月1号的时候,杜甫从凤翔启程往北去,到鄜州看望他的家小,那从凤翔要到鄜州多长了路程呢?660多里,这杜甫就发怵了,靠脚板走是肯定走不到了,所以当时硬着头皮跟当时的一位将军叫李嗣业,要借一匹马,我们都知道安史之乱的时期,战马是军备物资,战备物资,所有的马匹都由国家和军队统一来调配,所以他专门为这个给李嗣业写了一封信,其实就是一首诗:“青袍朝士最困者,白头拾遗徒步归。妻子山中哭向天,须公枥上追风骠。”我头发都白了,才是个八品官,我现在要回家去,我老婆天天在家哭着,我孩子在家里面见不着我,我就求你了,给我一匹马,还是得好点的马,不然怎么走得到呀。还算行,李嗣业给他拨了一匹马。所以,算起来他本来是要找皇上的,半路上让敌军给抓起来扣押了,现在总算是,不管是皇上处于什么目的,总能回家去看看,你想想看一年了杳无音信,他不像我们现在,虽然你出国了,或者是出差在外地,时间再长,经常打电话能听见你声音,实在不济了发个照片呀,发个视频都能看到,那个时候十个月的时间,一年的时间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杜甫渐渐感觉到了唐肃宗对自己的冷淡,这一时期杜甫的诗中开始表露出对自己这种尴尬处境的不满和忧虑,以及报国无门,壮志难酬的愤懑,诗人的浪漫,书生的意气,让杜甫的为官道路经历了太多的苦难与挫折。那么,这些苦难与挫折又能带给杜甫怎样的收获呢?回到家了,回到了当时的鄜州羌村,他写了一组诗,这一组诗奠定了杜甫从一个与其他的盛唐时代的诗人没有什么本质区别的一般性的诗人向着现实主义的诗圣又前进了一步,换句话说,他能够成为唐王朝在由盛转衰之际的时代的代言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是从长安十年写《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开始,到现在,写这个《羌村三首》和《北征》,就象征着他朝这条路上又迈出了成熟的一步。这《羌村三首》,我们选一首来看看,就是写他刚到家的情形,完全是写实的,拍成电视剧都完全有可能,就这么写真。他怎么写的呢?说:“峥嵘赤云西,日脚下平地,柴门鸟雀噪,归客千里至。”正是夕阳西下的时候,傍晚时分,他们家门口那个鸟雀叫个不停,原来有客人回来了,其实不是客人,是他们家掌柜的回来了,但是时间太久了,门前的狗、鸡、鸟什么都不认识他,“妻孥怪我在,惊定还拭泪,世乱遭飘荡,生还偶然遂。”这一出来给他家里人吓了一大跳,很奇怪,你还活着,这多奇怪,哪有这么说话的,可是放在具体的情境当中,就完全可以理解。“惊定还拭泪”,开始是吃了一惊,很奇怪,接着就痛哭起来,“世乱遭飘荡,生还偶然遂”活着回来是件偶然事件,死了才是必然的,这简直就是悖谬人情啊,什么叫“生还偶然遂”,这是当事人自己写的,还不是别的作家在写他,然后还奇怪的是什么呢?是“邻人满墙头,感叹亦歔欷”。陕西北部的小山村,都是拿小石块垒起来的围墙,咱们这个子高点的,站在那儿脑袋就能露出来,爬满了,都在这儿看新鲜,早就知道他们家掌柜的一年多了没消息,今天突然回来了,看见他们两口子面对面的在那儿掉眼泪,大家也跟着掉眼泪。“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晚上起来,晚上坐在床边上,他的夫人拿着蜡烛照照他,摸摸他的脸,你是真的还是假的,好像还活在梦里面一样。这是非常写真,这是刚到家时候的情景。在家过了几天之后,杜甫写了一首长诗,杜甫的诗集里面有两幅剧巨作,一幅是我刚才讲过的《咏怀五百字》,还有一篇就是《北征》,它叫个《北征》,实际上就是由凤翔往北去,到鄜州去探亲这叫北征,往北边走,其中有一长段写到他回到家里以后,看到的情景。他说:“经年至茅屋,妻子衣百结,恸哭松声回,悲泉共幽咽。”回到家里的茅草棚一看,老婆穿得实在太破旧了,两个人抱头痛哭啊,听到山边的涧流溪流,好像跟他们一起哭一样,“平生所娇儿,颜色白胜雪,见耶背面啼,垢腻脚不袜,床前两小女,补绽才过膝。”看那小儿子,平时多疼爱啊,颜色白胜雪,那小脸长得太白了,贫血,没有营养,他不是干净的白,他是不正常的,看见他爸爸了,不好意思转过脸去哭,为什么?太脏了,“垢腻脚不袜”脚上没袜子,孩子长大了,懂事了,知道脸面了,看见爸爸觉得自己太脏,那说父亲看见儿子这样他心里能不难过吗。床前两小女,为什么特别说床前两小女呢?有两种解释,一种指的是我们睡的床榻,还有一种解决是坐具,那就是说他这两个女儿更小,个子更小,“补绽才过膝”补满补丁的裤子,连膝盖都没过去,为什么呢?没钱呢,是不是,衣服太短,连膝盖都没过去,“那无囊中帛,救汝寒凛栗,粉黛亦解苞,衾裯稍罗列”看着家里深太苦了,他好歹不是当了几天官吗,就把那包打开,给老婆买的化妆品,把那包打开买的被面,买的床帐。哎,马上不一样了,你注意这儿说的就是瘦妻了,“瘦妻面复光,痴女头自栉。学母无不为,晓妆随手抹,移时施朱铅,狼藉画眉阔。”讲什么意思呢?那化妆品一抹,“瘦妻”变成漂亮妻了,那女孩还是小闺女,什么都不懂,跟着母亲学,拿着梳子在头上乱梳一通,也学她母亲把那化妆品拿来,满脸就那么抹,而且也抹些脂粉,把那个化妆用品搞的乱七八糟的,眉毛画的很宽,为什么呢?唐朝的时候女子画眉,画阔眉,画出眉毛那形状有点冬青树叶子的形状,所以这诗还有点民俗学的意义在里面,能看出当时人的化妆的样式。最后说了几句:“生还对童稚,似欲忘饥渴,问事竟挽须,谁能即嗔喝,翻思在贼愁,甘受杂乱聒。”什么意思呀?就说我回来以后看见孩子,我就忘了我遭的苦难,可是这孩子也挺烦人的,太小,不懂事,拽着他爸爸老问这路上碰到什么,见到什么了,问着问着不耐烦还拽他的胡子,可是你想,孩子都这个样子,他怎么忍心呵斥孩子,为什么呢?他说“翻思在贼愁”,我老想着什么时候国家把这贼给灭了,他心里惦记这个事,所以想到这儿“甘受杂乱聒”,孩子再闹再乱我都不在乎了,我都忍了。这写了一个穷困的,没钱的,没地位的一个知识分子,但他有良心,他爱他的家人,他希望早点见到他的家人,他也爱他的君主,他也爱他的国家,但是呢,他本人没有回天之力,他只能在诗里面,表达这样的一种缠绵不断的忧国之情。所以我们讲到这儿,回顾一下,杜甫诗的创作确实有一个历程,在早年的时候我们知道,写的那个“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望岳》,那是代表了在盛唐时期的那个年轻的杜甫,朝气蓬勃。到后来,长安十年的时候他写了《兵车行》、《丽人行》还写了《自京赴奉先县永怀五百字》,代表他在长安十年期间,接触到上层社会的黑暗,对他们的抨击,但那时候,你注意我说的是抨击上层社会的黑暗,因为杜甫长安十年求官,主要的活动在哪儿呢?活动在上层,但是经过安史之乱,经过他这一系列所遭受到的种种的人世间的苦难之后,他把眼睛开始向下看,虽然到现在为止,他的《北征》,他的《羌村》写的是自己家庭的苦难和生活,但是,对于一个时代的投射,对于一个时代的回忆,对于一个时代的反映,不就是从这一个小家庭里面才能看出来的吗,杜甫是在写自己,也是在写别人,也是在写大家。那么,杜甫现在放了这么长时间的假,应该回去了吧,因为从唐朝的休假制度来讲,每十天休假一天,叫巡假,遇到节假日还能再放假,譬如说,你的父母在五百里以外居住,那么五年给你一次探亲假,十五天,如果住在三千里以外,每三年给一次探亲假,三十五天,请病假最长不能超过一百天,超过一百天,开除,这次皇上给他批了多长时间的假,三个多月呀,这就不是什么好兆头,是皇上不喜欢他的一个表现,但是,杜甫还是坚决地消假之后回去上班,那么等待杜甫的将会是什么呢?这就是下一讲我们要讲的杜甫次辞官之谜,谢谢大家!第3讲杜甫辞官之谜上一讲,我们讲到杜甫最后回到了长安,做了左拾遗,那么,在这个前后,唐朝的军队先后收复了长安和洛阳,当时任太上皇的唐玄宗也回到了长安,应该说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可能很多当时的大臣,很多当时的诗人都认为盛唐王朝的复兴只在咫尺之间,盛唐王朝的阳光会再次地照射到每一个人的头上,那么事实果真是如此吗?我们说这离事实的真相差距还很大,为什么差距还很大?主要的是由于唐肃宗和他的父亲唐玄宗之间的矛盾。收复长安的愿望终于实现了,杜甫满怀喜悦的带着家人从鄜州回到了长安,具有强烈责任感的杜甫迫切的希望为朝廷兴旺效力,然而,一场在唐朝新老皇帝之间展开的政治斗争正拉开序幕,那么,期盼政治清明,国泰民安的杜甫在此起彼伏的矛盾漩涡中,能否找到稳定的支点,他的仕途将如何延续,杜甫的前路到底是风雨还是彩虹呢?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康震,做客百家讲坛讲述杜甫辞官之谜。唐肃宗做太子的时候,是28岁,等他做皇帝的时候已经是46岁,他做太子一直做了18年的时间,太子做的时间越长危险越大,跟皇帝的关系越紧张,虽然是父子关系,但是非常紧张,唐肃宗李亨做太子的时候,他有四个字的原则给自己,要做到什么呢?要做到仁、孝、谨、静,也就是说在这样的一种复杂政治环境当中,你要把这个太子给做稳了,用我们的俗话说,你就得把这个孙子装得非常像,换句话说他也不是一种虚伪的表现,是现实的需要,作为一个太子,作为未来的君王,你不可能是一个飞扬跋扈的人,你必须是一个温、良、恭、俭、让的一个君子,但是如果他本人就不是个君子呢?他就得装成一个君子,所以,我说的俗话就是,那你就得把这个孙子装到底,这从他本身太子的生存环境来讲没有错,可是错在哪儿呢?就是他这孙子装得时间长了以后,他就真的成了孙子的性格了,也就是说这样的人当了皇帝以后,那种懦弱的,那种无能的,那种谨小慎微的,那种目光短浅的,只注重眼前利益的缺点就暴露无遗,因为做太子和做皇帝毕竟是本质的不同,做皇帝首先要为天下社稷,百姓着想,做太子你可以搞宫廷斗争,他搞的时间长了,做了18年的太子,性格就养成了,这在后来唐肃宗的一系列处理重大的国家问题上,都表现出这个特点。往近了说,在处理跟他父亲的关系问题上,也表现出这个特点,这父子俩还挺会演戏的,唐玄宗当时跑到四川去了,让太子在中原地区主持大计,好了,儿子趁机做了皇帝,而且也在他的领导下,收复了长安和洛阳,功不可莫呀,所以唐玄宗一回来以太上皇的名义下诏,给他儿子加了个封号叫“光天文武大圣孝感皇帝。”好皇上呀,好儿子呀,他这儿子也不含糊,马上给他父亲回敬了一个更高的称谓“太上至道,圣皇天帝”,反正你总比我高,可是我们知道,这都是面上的工作,这是一层温情脉脉的很薄的一层纱,它的底下才是实质的表现。唐肃宗收复长安后,安史之乱还没有平息,国家还没有从动乱中恢复过来,但唐肃宗首先关心的是却是如何清除前朝遗老,排除异己,在宦官李辅国的挑拨下,唐玄宗被软禁在了太极深宫内,那些被认为与唐玄宗关系密切的大臣,受到了疏远或罢免。唐玄宗作为太上皇命运如此,跟随他的那些人,命运能好到哪儿去呢?下面就该开刀了,虽然不一定都是赶在唐玄宗去世以后,但是,因为唐玄宗当时已经失去了对朝政的控制权,所以,拿着开刀的是谁呢?无非就是房琯、贾至、严武,包括杜甫,当然杜甫跟人家前面三个人比,那官就太小了,处理最开始的是公元758年唐肃宗乾元元年的春天,房琯主要有四条罪状,哪四条罪状呢?第一,当了宰相之后“率情自任,怙气恃权。”排斥“温让谨令”之士,重用“虚浮简傲”之徒,“升其亲友,悉彰浮诞之迹。”换句话说,这宰相做得不稳重啊,净提拔一些高谈阔论,没有实际才能的人,净排斥一些温良恭俭让的君子,净提拔自己的亲朋好友,换句话说什么正经事情都不干,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第二条是丧我师徒,打败仗我前面已经讲过了,连败两阵,而且都是败的比较惨烈的,作为宰相打败仗。第三条,宰相已经被罢免了,我前面讲了皇上要罢免宰相,杜甫不是出来替他辩护吗,后来皇上虽然没有追究杜甫的责任,但是宰相是罢掉了,罢掉了之后房琯还担任什么呢?担任一个虚衔,叫太子太师,这官很大,太子太师等于什么呢?等于是太子的老师,品级很高的,一二品的大员,但是没有实际的权力,现在连这也没了,一捋都捋没了,罢相之后你做太子太师依然什么呢?“乃多称疾疹,莫申朝谒,违太子奉上之体。”说你这个不当宰相也罢了,可你还是大臣呀,老不上班,称病在家,跟一些人在一起谈诗论文,有失君臣之礼,说你可以还给我皇上提意见呀,谁想给他提意见,真提意见抓起来,这是第三条。第四条是什么呢?与旧党严武等人“潜为交结,轻肆言谈有朋党不公之名。”这些人一天到晚勾勾搭搭,偷偷摸摸,钻来钻去,肯定有朋党的嫌疑,结党营私,就这四条罪状贬为邠州刺史,也是个县级市的市长,贬严武为巴州刺史,贬杜甫为华州司功参军,这是个很小的官,也是八品,但净管的都是一些琐碎的繁杂的事务。这杜甫就很伤感了,为什么呢?他贬官的时候,离开长安的时候那门是金光门,这个很有反疯的意味,当年他从长安逃出来,去投奔唐肃宗的时候,逃的时候逃的那个门是哪个门呢?也是长安的金光门,现在被皇上贬出去了,也走的是金光门,但是他想这次离开长安可能就再也回不来了,因为什么呢?因为像房琯、严武这些人,都跟杜甫是布衣之叫,就是原来大家都没做官的时候是好朋友了,实际上杜甫能做官很大程度上也是靠了这些过去的老朋友,你想房琯做宰相,给杜甫一个七八品的官,应该还是可以做到的,所以,现在对杜甫来讲,这是一次全面的打击和失败,整个皇帝对这一层的人,都展开了一个清洗的过程。对人生信仰,政治理想的执着追求是杜甫个性的一大特征,杜甫在诗中也称自己是“乾坤一腐儒”,这是对他自己这种近乎于迂腐的人生观的真实写照,而面对现实与理想的巨大落差,杜甫能否承受住官场失意的打击呢?政局飘摇,宦海沉浮,他的信念会有所改变吗?被贬官之后的杜甫还会遭受怎样的境遇呢?杜甫到华州,就是现在的陕西省的华阴县,华山的所在地,做了一个小小的司功参军,官不大,事情多,而且特别麻烦,他写了一首诗,这诗里面说什么呢?说“七月六日苦炎蒸,对食暂餐还不能,每愁夜中自足蝎,况乃秋后转多蝇,束带发狂欲大叫,薄书何急来用仍,南望青松架短壑,安得赤脚蹋层冰。”什么意思?正是七月份的时候,最热的天气的时候,吃饭我都吃不下去,晚上睡觉那蝎子就从墙缝里爬出来了,苍蝇多的不得了,束带发狂,就是老在腰里扎带,因为他穿着官服呀,发狂大叫,这些文书来来往往,来来往往就没个完,远远的看到山里的青松长得蓬勃,郁郁苍苍,想着什么时候不做这个官了,到山里面去在那个冰面上奔跑,多畅快呀。这实际上诗人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了,就是他的志向跟李白一样,都是想做宰辅之臣,哪里耐烦做这种小吏,天天今天一个申请报告,明天一个总结报告,后天又是一个汇报,没完没了,一天都没有诗情画意,写的都是公文,这对杜甫来讲是一种巨大的折磨,再加上他是被贬到这儿来的,而且他心里很清楚,朝中那些跟他志同道合的房琯一干人等,现在统统地也都被贬到别的地方去了,在短时期内他是不可能回长安了,所以想到这里天气又热,烦燥不安呀。实际上我们说杜甫他的不做官,就是不做小官,他也包含着古代的那种知识分子的清高之士的情结在里边,跟陶渊明很像,不为五斗米折腰,你天天让我打扮得人模人样的接待,受不了,这实际上为他后来辞官,已经打下了一个伏笔,不管怎么说暂时的这官还得做,因为你得领俸禄,领工资还得养家糊口,所以这时候可能是为了排解内心的烦闷,也可能是离家太久,我们前面讲了,杜甫的家在洛阳,从他天宝十四载离开洛阳之后,他就已经四五年时间都没回过家,所以他回趟洛阳。杜甫被贬为州县小吏,这对于志向高远的他来说无疑又是一次巨大的打击,残酷的现实让杜甫对自己的政治信仰产生了动摇,面对日落西山的腐败朝廷,和自己日渐惨淡的仕途,情绪烦燥的杜甫决定回洛阳老家,看望家小,而就在杜甫探家结束回长安的时候,当时的战局

幸福

题记:谁不渴望天长地久,但如果一切只是奢求,不如只求曾经拥有……. >>>>>>>>>>>>>>>>>>>>>>>>>>>>>>>>1 我和吴思宇从初中开始,就是一对大家公认的“小情侣”。那时候的男孩女孩,桌子上还会分“三八线”,可我们已经知道了彼此关心和照顾。 “楠楠,你喜欢我吗?” “我……我不知道。” “那你讨厌我吗?” “不不,我不讨厌你。” “啊哈,那你就是喜欢我啦。” “你......” 思宇就是这样一个俏皮开朗的男孩,总会让我的脸蛋儿红透半边。 “楠楠,我们要考上同一所高中,继续做同桌,将来我们再考上同一所大学,永远在一起,好不好?” “嗯,好!” “不管发生,我们都要不离不弃,好不好?” “嗯!拉钩!” 两只手的小拇指紧紧的勾在一起,复制,盖章,那代表的,是约定。 >>>>>>>>>>>>>>>>>>>>>>>>>>>>>>>>2 炎炎夏日,太阳摆出不可一世的脸孔,仿佛要烤焦大地才肯甘心,可这丝毫没有阻挡前来看榜的人。 “楠楠,楠楠,你快看,我们的名字!” 顺着思宇的手指方向,我终于看到了印在诺大红榜单上的两个名字:吴思宇、夏楠楠。 这个暑假,无疑是最快乐的。 “楠楠,你喜欢我吗?” “我……我不知道。” “那你讨厌我吗?” “不不,我不……啊哈,你又来了,对,我讨厌你!” “好啊你,居然说讨厌我,看我怎么收拾你。” “啊——我不说了,下次再也不说了,你不要挠我了,我怕痒,咯咯咯——” “那你让我亲一下,我就不挠了。”思宇坏坏的说。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他的唇,已经轻轻的印了上去…… 美丽的16岁,甜蜜的初吻,那代表的,是承诺。 >>>>>>>>>>>>>>>>>>>>>>>>>>>>>>>>3 9月初,太阳还在肆无忌惮的撒野。我和思宇开始了高中生涯。一个在1班,一个在2班,一墙之隔。 我们像初中一样,依旧每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日子在平静中慢慢流逝,直到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打破了所有。就好似一颗流星,划过原本黑暗的天际,那样的猝不及妨。 “楠楠,我爸死了。”一个温暖的午后,思宇嘴里吐出的字让我惊呆了。 “这怎么会?怎么可能,我不信!你不要跟我开玩笑!” “是车祸,刚送到医院就不行了……” 我再也忍不住,掩面而泣,半晌,我好像意识到什么,对思宇喊道: “那你还在这干吗?你赶紧回去啊!阿姨现在需要你,你快回去啊!” “我……” “你什么也别说了,赶紧回去!” 他走了。 我怎么也想不到,思宇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 >>>>>>>>>>>>>>>>>>>>>>>>>>>>>>>>4 “同学,请问吴思宇来上课了没有?”每一天,我都会去隔壁班询问,可每一次都失望而归。已经一个月了,他音信全无。 我去他家找过,可大门紧锁。邻居阿婆告诉我,出事的那一晚,思宇就和他妈妈搬走了。 你就这么离开了吗?难道你忘记我们之间的承诺和约定了吗? 心好痛,他的不辞而别,让我的心好痛。恍然间,我想起那个午后,他曾欲言又止,是我打断了他,赶走了他。如果时间能够倒回,我一定会听他说完,哪怕只有一声“再见”。 >>>>>>>>>>>>>>>>>>>>>>>>>>>>>>>>5 六月,最黑色的三天过去了,思宇仍然没有任何消息,他没参加高考。 又是一次看榜,望着诺大的红色榜单,时光像被剪碎了的碎片在瞬间被重新粘贴,我看到过去,看到曾经年少的我们,耳边仿佛听见思宇高兴的叫喊声:“楠楠,楠楠,你快看,我们的名字。” 可我知道,那只是幻觉。 红榜的最下方,我终于找到夏楠楠三个字。 思宇,我考上了,可你,到底在哪里? >>>>>>>>>>>>>>>>>>>>>>>>>>>>>>>>6 考取大学,并没有给我带来任何喜悦,我不停的回想思宇的脸,生怕他从记忆深处消失不见。 我谢绝了任何男生的追求,只为坚守曾经和思宇的承诺。 每一年寒暑假,我都会去思宇从前的家看一看,想象某一时刻,能和他再次重逢。 思宇,你知道吗,没有你在身边,我把每分每秒都放大,用来加倍地想你,然后再小心翼翼地将它们封存。我始终相信,当我对你的思念积聚的越来越多,你就一定会出现。 >>>>>>>>>>>>>>>>>>>>>>>>>>>>>>>>7 “楠楠,收发室有你一封信,我帮你带回来了。”舍友小优对我说 “我的信?哦,谢谢你。” 接过信,我只觉得天旋地转,这分明是思宇的笔迹! 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我打开了这封信: 楠楠: 原谅我来不及告别就匆匆离去,这个世界上,最平稳和最变换的往往是同一个东西。 我不曾忘记我们之间的承诺和约定,只是我再也无力去实现它们,也许我们之间,本身就是普通的偶然相遇,我不会忘记你曾陪伴过我的5年,那将会是我一辈子最值得回忆的时光。楠楠,原谅我无法给你幸福原谅我无法陪伴你走完一生,我永远不会忘记你,但我请你,忘记我。 勿念! 思宇 泪如雨下。 吴思宇,这算什么?多年的等待,只换来你这样一封不清不楚的告别信?不是说好了不管发生什么都不离不弃,不是说好了永远在一起,为什么你不肯出现在我面前,为什么?! >>>>>>>>>>>>>>>>>>>>>>>>>>>>>>>>8 男生的承诺往往像甜而脆的薄饼,进入嘴里就会慢慢溶化,可是,它又会迅速潜伏进你的体内,占领你的心。 吴思宇的承诺,就是这甜儿脆的薄饼,溶化在口中,潜伏进体内,占据着心灵,并且一进,便是八年。 我在灯光下看了好几遍,终于看清楚这封信的邮戳,居然来自家乡!难道他,从来就没有离开过吗? >>>>>>>>>>>>>>>>>>>>>>>>>>>>>>>>9 再一次来到思宇家门口,大门依旧紧锁,我试探性的敲敲门,无人应答。就在我转身准备离去时,对面的门开了,我看到那张让我朝思暮想的脸! “思宇——!”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扑进他的怀里 “思宇,你高了,瘦了,这些年你到哪里去了,为什么要不辞而别,你不是搬走了吗,为什么不住自己的家,你过得好不好,为什么不去参加高考,你为什么写那封信给我,为什么要我忘记你,你是不是不记得我们之间的承诺了,思宇,你说话啊,思宇……” 泪已决堤,我把这些年所受的相思之苦全部发泄了出来。 他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拥着我,轻抚我的长发。 半晌,我抬起满是泪痕的脸,问道:“你为什么一句话也不说,你说话啊!” 可他推开了我,“你走吧,忘记我,以后也别来找我,好好过你自己的生活。” “为什么,思宇,你变了,是不是你不再喜欢,不再爱我了?” 我静静的等着,期盼他能对我说不是的,可他只是转过身,关上了门。 >>>>>>>>>>>>>>>>>>>>>>>>>>>>>>>>10 忘了是何时 你走进我的心海 发誓永远不再出来 你也成为我的依赖 任何人都无法取代 只是当时的我们 至今已不复存在 幸福对你我而言 像在几公里之外 是否年少时的无知幼稚 要到成长之后才能明白? 思宇,你曾给我的誓言,都只是因为你的幼稚无知吗? 可为什么,我能感觉到你的无奈? >>>>>>>>>>>>>>>>>>>>>>>>>>>>>>>>11 “不是叫你别来找我了吗?为什么还要来?!” 看着思宇那因为生气而涨红的脸,我委屈,我想哭,可终究还是忍住 “你欠我太多的解释,我不甘心就这样离开!” “你有什么不甘心?你现在是名牌大学的学生,毕业之后会有好的前程,而我呢,只是个连高中都没有念完的小混混……” “为什么后来你不来学校?为什么连高考都不参加!” “当初我爸死了,肇事司机也跑了,我妈受不了这个打击,精神出了问题,为了给她治病我连房子都卖了,要不是邻居阿婆好心收留我们,我和我妈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还哪里来的钱读书?” “原来阿婆说你们搬走了,是骗我的?” “是我让阿婆替我撒的谎,我不想自己给你带来任何负担!可你这个傻瓜,这么多年总是会来这里来找我,每次站在窗前,看见你翘首盼望的模样,我就好恨我自己,好恨命运的不公平!如果不是那场变故,楠楠,我相信我们会很幸福的,可…….” 我看到思宇的眼眶红了,心里一阵绞痛。 “有没有变故又怎样?只要我们还是原来的我们,只要我们对彼此的心没有变!只要有爱,就可以克服一切不是吗!思宇,回到我身边,不要再离开我,好不好?” “不!我们不可能还是原来的我们!所有的一切早已经改变,我们错过的太多!你走吧,快点走,以后都不许再来找我,不然你永远别想再见到我!快走!” 思宇用力的推我出门,把我重重的关在门外,关在他的世界之外。 >>>>>>>>>>>>>>>>>>>>>>>>>>>>>>>>12 如果这是最后的结局 为何我还是忘不了你 时间终究改变了我们 让你我告别从前的单纯 如果重逢也不能够继续 那我是否应该选择放弃 可是你这么决绝的离去 是对我等待多年的最大惩罚 思宇,我勇敢的等到了你,可为何你却如此的,不勇敢? >>>>>>>>>>>>>>>>>>>>>>>>>>>>>>>>13 再次见到思宇,是在临上大学的前一天,我来向他道别。 站在马路对面的他,正叼着一支烟,搂着一个打扮妖艳的女人,亲密的样子刺痛着我的双眼。 脚步就那样停下,我说服不了自己走过去,我一个人站在对街,胸口隐隐作痛。我仰起头,我以为仰起头,眼泪就不会掉下。 原来是我太过天真,你不是不敢去爱,而是已经不爱。 曾经,你欠我一声“再见”,如今换我欠你,那么从此你我,两不相欠。 思宇,我会如你所愿,好好过自己的生活。 然后,忘记你。 >>>>>>>>>>>>>>>>>>>>>>>>>>>>>>>>14 “她走了” “谢谢你帮我这个忙” “没什么,只是这样真的好么?既然爱她为什么不留下她?” “我们已经错过太多,我也已经跟不上她的步伐,如果无法给她幸福,我情愿放她走。” 楠楠,希望你幸福,即使这幸福,不是我给的。 【完】 后记: 有人说,这个世界不会有永恒的爱情,那是因为未来时刻充满变数;有人说,有情人可能未必能终成眷属,那是因为人世间有太多无奈。无力给心爱的人幸福,就选择给与自由,放手的爱固然伟大,可同样造成了伤害。有些人,一旦错过,就是一辈子,可谁又能说清这到底是对还是错?

凤凰泪

引子 爷爷死得毫无征兆。 那一夜,城市的天空充溢着星星冷冽的光芒。爷爷在院子里喝酒想着心事,他魁梧的身材依稀透出当年打鬼子的几分英勇。院子里桂花的香味混合着酒香,像是一个旧梦的开头。 “鬼子进攻咱们东北的时候,有一个神秘莫测的神枪手。她一个人摘掉了十个少佐的头颅。”爷爷浑浊的眼里有着微微的亮光。往事让他衰老的身体、衰老的灵魂突然焕发了一点光彩。 “爷爷,你见过那个人吗?”我好奇地问,一边往他的酒杯里酌满酒。 “不仅见过她,她还用她的血救过我……”爷爷陷入遥远的回忆中,“你奶奶长得和她非常非常的像。” 一个杀鬼子的传奇人物居然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个和奶奶一样清秀甜美的女人?我的好奇心被彻底地挑了起来。 “我一直在怀疑,”喝多了酒的爷爷有些恍惚,声音沙哑又透出些许神秘,“我怀疑她不是人。如果是人,怎么可能只用血就让我和阿贵的枪伤瞬间愈合?如果是人,怎么可能不变老呢?” “爷爷,你说什么?”我追问,但爷爷已经沉入了梦乡。 使人的枪伤瞬间愈合的只有神仙,爷爷大概是在说胡话吧。 桂花的香味甜得发腻,让人觉得喉咙有些发痒。我的耳朵深处似乎被虫子轻轻地咬了一下,微微的疼痛让我狐疑地四处打量。什么不好的事情在我没有留意的时候发生了?有刀片一样锐利的东西在刮着我的神经。 四周平静得如同静止一般。 “爷爷……”我只伸手推了推爷爷,他居然就顺着我推的方向瘫倒在地上。他仰面看着黑夜,凝固的眼珠像木瓜发霉的种子。我惊恐地看着他的心口,那里居然有黑红色的血缓慢地浸透了他的白衬衣。我怔怔地看着这一切,觉得头顶的冰冷星空旋转了起来。 医生说,爷爷死于枪伤。可是,子弹进入了他的身体后就神秘地消失了。 三周后,爷爷的老战友阿贵因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手术台上,在众目睽睽之下,阿贵的心口裂开了一个血洞。锋利轻巧的手术刀从医生僵硬的手指间滑落,宛如一次无法预料的失足。 我常常猜想,也许爷爷和阿贵心口那突然出现的血洞不过是旧年的枪伤。那伤口被神秘的力量封印住,然后在他们死亡的那一刻,时光回到了诡异事件之前。 解剖课 黑皮是一只全身黑如墨、滑如丝的公猫。许青廷从垃圾箱里把它掏出来的时候,它不到一个月大。它的眼睛无力地眯着,粉嫩的小鼻子颤抖疑惑地嗅了嗅陌生的人类的手指。那手指上有道小小的伤口,黑皮居然轻轻地舔了舔那伤口处的血迹,像是饥饿的婴儿一般。它似乎觉得好过了些,睁开眼睛,看着许青廷。那纯真迷惘的眼神里是全心全意的信赖。 许青廷身为一个男人居然母性大发,收养了它。 如今的黑皮身姿矫健,正趁着夜黑风高外出偷香窃玉,许青廷却窝在医学院的宿舍里捧着解剖图念念有词。 明天,许青廷同学将上他平生第一堂解剖课。 刺鼻的福尔马林气味、接触标本不能戴手套、各种人体器官装在泡了药水的玻璃瓶里面……也只有菜鸟才会被这些东西吓得晚上睡不着。没看到高年级的学长们还偷了环椎当钥匙环吗?没看到老师用一根腿骨当教鞭吗? 一边安慰自己,许青廷一边咬着手指头。 上帝耶稣,观音菩萨,保佑我明天眼睛看不见奇怪的东西吧。 爷爷去世后不久,许青廷发现自己的眼睛似乎出了点毛病。感觉就像是有人把一块陈年积灰的玻璃突然清洗干净了一样,视力突然变得异常的好,好得经常会看到原本不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事物。 才进医科大学,许青廷就度过了难忘的晚自习。他在教室里亲眼看到窗外有一堆穿着上个世纪70年代衣服的人正惊恐地挣扎着,似乎被看不见的泥土和砖瓦覆盖。那恐怖地长着的嘴与痛苦到窒息的表情是那么清晰地烙在他的眼里。后来,许青廷才知道,学校的解剖室旁边的门里堆着许多大地震时死人的骨骸。那时候人体标本奇缺,哪个医学院抢到尸体,那尸体就是哪个医学院的。 “哐当”一声,玻璃碎裂声夹杂着“抓小偷”的叫声传来。许青廷精神一振。这段时间,宿舍总是闹贼,丢钱丢物的同学们恨不得把小偷逮着解剖了。没想到今天倒是逮着了一个。 “等我,我换了皮鞋再来踹他!”是杜天一的声音。这小子被小偷偷走了他珍藏多年的传家宝,怨念极深。 “他不动了!该不是装死吧?”有人有点害怕地问。大家都停了下来,看着地板上的小偷。 许青廷打开门望了望,只见走廊中央,一个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酷似一具尸体。 许青廷拿了听诊器走过去,检查了一番,脸上露出俊朗迷人的微笑,“这位的心脏跳得比我还好!” 大家睁大眼睛,露出不怀好意的微笑,摩拳擦掌,冲了上去。小子,谁叫你偷东西偷到医学院的大爷们的身上?装死是不管用的。 这是一个阴天,惨白的天空像是一张没有表情的脸。 许青廷忐忑不安地走进解剖实验室。 长长的桌子似乎夜晚会有鬼魂在上面跳舞,而此刻的桌子上放着的是一副人体骨骼。酱油色的骨骼优雅地躺在那里,让人觉得它也许会爬起来咳嗽两声。 一具仿真人体骨架静默地挂在屋角,黑黑的眼洞仿佛藏着恶意的微笑。 各种各样的罐子堆在实验台下。许青廷戴着口罩也觉得空气糟糕得难以呼吸。 实验台上透明的玻璃缸很像养名贵金鱼的鱼缸。只不过,现在在那缸里漂浮着的是畸形婴儿标本、人的大脑组织、一些奇怪的眼球。它们安静地呆在那里,冷冷地看着许青廷。 许青廷的脑海里似乎接收到一些碎裂无序的画面,他觉得大脑一阵眩晕。 背后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吓得他抖了抖。那是一个矮小的皮包着骨头的中年瘦男人,他表情傲慢,似乎总在嘲笑着什么。 小心地看着这男人的表情,许青廷不太确定他是不是人。 “上课了!”中年男子瞪了许青廷一眼,他背后跟着一个躲躲藏藏的女生,显然是怕迟到被他逮住的可爱妹妹。她有一双楚楚动人的眼睛,明亮可爱得如同山林里的小鹿。 解剖教研室主任姓刘名硕,这个名字实在和他的形象反差太大。严肃地将尸体称为标本之后,刘教授拿着他专用的腿骨教鞭恶狠狠地强调:“我们的标本都是很珍贵的,大家要爱惜。我要强调的是,不能偷骨头!谁要是拿环椎当钥匙环被我逮住,我就当掉谁。”他似乎想起他深恶痛绝的某个爱偷骨头的学生,牙齿咬得“咯吱”作响。 许青廷发现自己没看到什么奇怪的东西,总算是放松了一些。尸体他是不怕的,他怕的是那些奇怪的东西。 就在这个时候,他闻到了幽幽的香味。这也许只是自我安慰的幻觉。从自己身边那个可爱女生的头发上、衣角传来微妙的香氛。世界似乎美好了一点,也许不止一点。 下课时间。 刘教授去隔壁的教研室喝水。杜天一不安分地钻到实验台下,揭开了瓷罐。 “宝贝啊……”杜天一感叹着,引来了同学的围观。那是肝脏、胃、肠管……统统悠然自得地漂浮在福尔马林液体里,都是游离的组织器官。 “红颜骷髅啊,红颜骷髅,”杜天一指着器官叹气,“说不定这些东西的主人是个大美女。”此人出生于医学世家,见惯不惊。他长得还算是一英俊阳光的少年,微笑的样子有那么几分魅力。但是,这个人的胆子比常人大上不止一倍两倍,爱好更是希奇古怪令人发指。 “我再也不吃猪大肠了。”高丽捧着胃看着肠管,秀气的眉毛蹙着,我见尤怜。 “很快你就能一边解剖一边吃猪大肠了。小姐,人的潜力是无穷的。”杜天一漫不经心地瞄着四周,“我听说高年级的强人们还用骨头对打。” 那迟到的美少女窝在角落里,手脚微微发抖,看来很不适应解剖室的一切。相对杜天一这样的变态来说,她才是正常的人类。 对于医科大学的菜鸟学生来说,这不过是让人微微不安的有趣的一堂课。 没有学生注意到,隔壁放着的大棺材里有什么东西低低地闷闷地叫了一声。 刘硕端着自己的茶杯,脸色煞白地站在走廊里。刚刚他真的听到了低低的奇异的吼叫声,那声音仿佛发自远古洪荒野兽的喉咙。 会叫的尸体 燥热的夏季像是某种不能控制的病毒,将郁郁之火悄悄放进人的心里燃烧。 黑皮烦躁地在屋子里窜来窜去,碧绿的眼珠子带着微微的恐惧。 它看到许青廷回来,居然“噌”地跳起,缩在他的怀里。 “被女朋友甩了?”许青廷安抚地抓了抓猫脖子。他另一只手的手心里居然是一枚惨白的骨头。正是刘教授三申五令不准拿走的人的环椎骨。 “这玩意儿当钥匙环很酷吧?”他得意洋洋地问他的猫兄弟。确信自己的视力没有再超常发挥,许青廷笑得格外灿烂。 那猫却好像和骨头有仇一般,将它拍在地上,碧绿的眸子闪闪发亮,宛如电脑主机运转时的绿灯般闪烁。 杜天一推门进来,脸色相当难看,“青廷,你一定要帮我整整那个皇如月,她居然把我这个医学天才旷世大帅哥贬低为狗的同类!” “皇如月?” “就是那个恋尸癖!法医专业的变态女!”杜天一烦恼地抓了抓头发,像焦躁时刻的黑皮。 “那个……我觉得你不像狗啊,比较像猫……” “你找死啊?” 暴躁的杜天一果然很像猫这种不好伺候的生物。 查好了法医专业的作息时间,趁着晚自习的时候,杜天一和许青廷偷偷摸摸地把一副仿真人体骨骼运进了女生宿舍,放进了皇如月的寝室。 女生的房间果然够干净,许青廷甚至觉得空气中有着若有若无的香氛。这里像是另一个空间,说不出的温柔静谧。 “这张是她的床。我去把风,你来放东西。”杜天一指了指靠窗的床。 许青廷有些犹豫,“我说,这样吓一个女孩子不大好吧?” 杜天一挑眉笑了笑,“她这样的生物完全不能用女孩子来定义。” “……她是怎么样的一个人?”许青廷的好奇心被挑起。这床上居然没有一张皇如月的照片,女孩子不都喜欢在床头放上自己的照片吗? “一个千年不死的老妖婆。”杜天一恶毒地总结。他还特意在骨骼标本的眼窝里安装了触碰式发光发声装置,只要一有人碰到机关,骷髅头就会发绿光,并伴随刺耳的怪笑。 想想看,当你准备睡觉的时候,发现被窝里居然有一副人骨等待着你。这是多么让人热血沸腾的事情啊。 深夜。许青廷和杜天一站在女生宿舍旁的草坪上,等待。杜天一点上了一支烟,微笑着吸了一口。 鬼怪的笑声在黑夜里响起。奇怪的是,没有女孩的尖叫声。 屋子里发出奇怪的“噼里啪啦”声,接着,支离破碎的仿真人体骨骼被人从三楼扔了下来。破碎的骷髅头的脑门上居然还贴着驱邪的黄色符纸! 杜天一张大嘴巴,烟从他的嘴角滑落。他专注地看着可怜的仿真人体骨骼,惊叹地说:“这样强悍的女生,我喜欢!” 许青廷也叹气,“兄弟,难道你其实是因为喜欢皇如月才这样吓她的?”这不是幼儿园小朋友的行径吗? 一个女生站在许青廷和杜天一的面前。她有着微微自然卷的头发,光滑得如同上好的丝绸。她微笑的样子看起来很天真,但是许青廷却觉得那微笑很冷。 “你们还真无聊,把这玩意儿放我床上。”皇如月的语气并不是猜测,而是很肯定。 多年以后,许青廷仍然无法忘记第一次和皇如月见面的情景。皇如月!这个名字代表的是个经常露出无邪笑脸的女生,擅长针灸,以及……飞针吓人。 是的,当她知道是谁搞鬼的时候,她把36根长三寸二分半的银针全部招呼到许青廷和杜天一的身上,每根银针都刚好穿透衣服,紧贴皮肤。 从此,皇如月成了许青廷噩梦的根源。 解剖课开始讲人体肌肉、关节、韧带。实验桌上的骨架已经撤离,取而代之的是一具被大块塑料包裹、已经解剖完毕的人体标本。 它看起来像是来自外星的寄生物:没有皮肤,所有器官已经游离,肌肉、大血管、神经都呈现在眼前,平时那么熟悉的东西以诡异的方式分解,充满着不可思议的腐败气息。 按学号分组,十来个人一个小组,围坐在实验桌旁。 空气里带着寒意,大家都下意识地和桌子离得远远的。大三的师兄师姐们已经修炼到敢于趴在实验桌上休息的境界。但是,目前许青廷的情况不太好。 标本没有任何血色,呈现一种浅浅的酱油色。 就在标本的后面,一个被皱纹覆盖整张脸的老头站立着,身影若隐若现。许青廷垂下眼帘,开始仔细研究桌子的质地,心里琢磨着,难道他又产生幻觉了? 许青廷觉得脚底有一股凉气攀着脚后跟爬了上来。 “你怎么了?”身旁有人问,声音悦耳。是上次迟到的美少女。 她有些担心地看着许青廷,露出小小的微笑,“你也和我一样害怕吗?”她微微有些羞涩。 许青廷的心情突然好了很多,他露出微笑,“我大概有点不舒服,谢谢你。”他发现周围的同学都眼神诡异地看着自己,这才醒悟到是在上课。 我……看不到……我……听不到…… 许青廷不断自我催眠。 刘教授今天似乎讲课也不在状态。他总是不时地看表,又把视线滑到墙壁上,似乎墙壁后面藏着旷世美女一般。 就在这个时候,许青廷听到了闷闷的低低的一声吼叫。那声音像是动物发出的,却又充满着人独有的情绪。那是无尽的孤独,仿佛是从很久以前就无法述说的孤单寂寞。 刘教授的脸色突然变得煞白,他撑着桌子,费力地呼吸着,那模样似乎下一刻就要将心脏吐出来一般。 许青廷转过头,看着墙壁。如果他没听错,那声音是从隔壁传来的。隔壁房间里并没有饲养什么动物,只放了一口大大的棺材。棺材里为什么会传来这样的声音? 不知道为什么,那出现在标本后的老头“咻”地消失不见了。他离开时候的表情充满了畏惧。 “下课!”刘教授摇了摇手,端起茶杯大口地喝水。他的手指在微微地颤抖。许青廷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难道刘教授也听到了那声音? 杜天一拍了拍许青廷的肩,“发什么呆,下课了还不走?”他清澈的眼睛里有着异乎寻常的亮光。 “我……你觉得尸体会叫吗?”许青廷忽然问。 “会叫的尸体?”杜天一大笑了起来,“原来你的胆子那么小。尸体这种东西很容易发生变化的,放在棺材里的尸体还会长指甲和头发呢。我爷爷早年就遇到过一件稀罕的事,他的一个病人死了三天,突然从灵堂里推开棺材坐了起来。不过会叫的尸体好像还真没听说过。声带、舌头都僵硬了,没有呼吸,这怎么能发出声音呢?” “……这样啊……”许青廷站了起来,“……尸体不会叫……” 回到宿舍,许青廷打开电脑,进入一个灵异论坛,贴上一张询问的帖子:什么样的尸体会发出野兽的吼叫? 躺回床上,许青廷总觉得不安,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情会发生。 他摸了摸爷爷留给自己的护身符,暗自决定晚自习用补课的借口再去一次解剖室。 晚上,去实验楼的路总是很寂静,因为路正好在风口上,这里四季都凉风袭人。 许青廷独自一人走进实验楼。学生不多,稀稀拉拉的几个。 大楼管理员昏昏欲睡地看着报纸。平日里明亮的灯光不知道为什么有些黯淡,墙壁里好像有什么虫子爬过一般,发出极轻微的窸窣声。许青廷知道那是什么在爬。在不久前的夜晚,他看到过一些鬼魂从墙壁里偶尔伸出手指或头发。它们喜欢在墙壁里旅行,就好像老鼠喜欢在暗夜里爬行一样。 电梯来了,门缓缓滑开。许青廷手心微微出汗,他咬牙走进了电梯。 径直来到放有大棺材的房间,许青廷慢慢推开房门,汗毛已经微微立了起来。 大棺材安静地躺在地板上,似乎要永远躺在那里。 门奇怪地自己合上,发出刺耳的声音。 许青廷屏住呼吸拉了拉门,门拉不动。 他的心脏剧烈地跳动着,节奏越来越快。深吸了一口气,他走向棺材。 一定要看清楚里面放着什么!爷爷总说自己是一个固执的家伙,认准的事情就是撞了南墙也不回头。 用尽全力推开棺材盖子,许青廷逼自己看向棺材里面。里面居然躺着一具少女的尸体! 她的脸上结着寒霜,皮肤看起来却很有弹性。她的表情充满了一种无法言说的恶意,这让她看起来不像是在死神的怀抱里,反而像是在梦境中。 她的眼睛紧闭,睫毛长而翘,许青廷觉得她可能会在下一秒睁开眼睛。 嗷…… 这时,上次听到过的野兽吼叫声又从棺材里传来。那声波像是夹带着无形的力量,让人眩晕。 许青廷没发现他正缓缓低下头。那女尸的右手食指动了动,那指甲在灯光下泛着幽蓝的金属光泽。 新鲜的……充满生机的……血啊…… 就在这个时候,敲门声响起! 一个女孩子打开门,“许青廷,你怎么在这里?”她的声音将许青廷的神志召回。 许青廷猛地关上棺材,抬头,额头上全是冷汗,“我只是好奇。” 快步走出房间,许青廷拉上门,“谢谢你叫我。我一直不知道你的名字呢。”这个爱害羞的女生大概不知道她救了许青廷吧。 “我爸爸叫我阿晴。”阿晴脸红了红。许青廷愣了愣。 “阿晴。”许青廷微笑了起来,他声音温柔地念着女孩的名字。 和阿晴道别后,许青廷心情沉重地走回了宿舍。一路上,他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暗处盯着他。 回到房间,电脑依然开着,许青廷发现自己的帖子下面有人留言。 回答只有两个字:僵尸。下面还附了一个QQ号码。 打开QQ,许青廷加了这个陌生号码。号码主人的名字叫凤凰。她的头像是一朵赤红的火焰。 医学院学生:你好,凤凰,我看到你在我帖子下的留言了。 凤凰:看来你不太好。 医学院学生:是啊,最近我发现我们学校解剖室的棺材里经常传来奇怪的叫声。 凤凰:那棺材里放着什么? 医学院学生:一具少女的尸体。听起来很像鬼故事啊。 凤凰:没道理啊,少女变僵尸?不合逻辑。会叫的僵尸至少死了1000年。你骗人的吧? 医学院学生:我现在很害怕啊,总觉得会有什么可怕的事情发生。 凤凰:医学院的学生这么胆小? 医学院学生:我们学校女生的胆子比较大。 凤凰:你是哪个学校的? 医学院学生:青大。 凤凰:…… 凤凰下线了,留下惆怅的许青廷看着亮闪闪的电脑屏幕叹气。僵尸? 杜天一垂头丧气地推门进来,显然他的“追月计划”受到了不小的打击。 “皇如月拒绝我的理由很简单,她说我乳臭未干,不愿意和幼稚的我一起浪费时间。”杜天一的必杀微笑对皇如月完全没有效果。 “你的品味真的很特殊。”许青廷想到那36根飞针就打哆嗦。 “我第一次这么在乎一个女生,我不会放弃的。”杜天一指着窗外的星星发誓,惹得许青廷直翻白眼。 “我说,你了解我们解剖课的刘教授吗?”许青廷问杜天一。这位号称来自医学世家的兄弟应该知道一些八卦吧。 “刘硕?他挺痴情的,老婆死了很多年都没再娶。他是全国知名的细菌学、病理学专家。” 盗墓 夜沉如水。空旷的夜空下藏着许多的秘密。今夜正好是月圆之夜,银盘般的圆月孤单地高悬于夜空之上。 刘硕呆在自己的私人实验室里,正用显微镜看着什么东西。 带着好奇,他用吸管吸了自己的一滴血,放进了新培养的细菌里。 透过显微镜可以看到,那种奇怪的细菌像是一张骷髅的脸。它们扭曲不定,充满邪恶与诡异。 他惊讶地发现,那些奇怪的骷髅状细菌正吞噬着他的血。发生核爆反应一般,那骷髅状细菌瞬间繁殖为原来的十倍。 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刘硕开始尝试用强碱强酸来摧毁细菌。可是,它们的适应能力非常惊人,完全不惧怕这样恶劣的环境。 这细菌要是感染人类,估计没有什么药物可以摧毁它。只有冰冻能让它的活动暂时静止。那具失踪的唐代古尸会不会将细菌传染给人类呢?刘硕不敢想下去。 将细菌培养皿放入医用冷冻柜,刘硕瘫倒在工作椅上。他双眼无神地看着天花板。 他没有看到,实验室的玻璃窗外,居然有一对碧色的眼睛正看着这一切。 刘硕闭上眼,一切改变都从六个月前开始。 一个郊区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楼盘在动工时居然挖出了一座古墓。更奇怪的是,当时在场的民工居然得了莫名其妙的病,嚷着骨头痛。一夜之间,就死了三个人。 得到这个内线消息的刘硕直觉地想到了古墓中也许有什么特别的细菌。做好了安全防护后,他和助手潜入了古墓。 呼吸着自带的氧气,刘硕发现,整个古墓的底部都漂浮着聚积不散的雾气,浓烈的雾在古墓里翻腾着。 雾气最浓厚处,俨然放着一口黑沉沉的棺木。那是一口泛着暗红光芒的黑棺,放置千年依然完好无损。最奇怪的是,那棺材四角钉着密密麻麻的金色长钉,钉上刻着细细的古怪花纹。棺材正中封着一张暗黄色的符,殷红的朱砂字千年弥新。 共有108根长钉,被人拔去了三根,看得见深深的钉眼,显然是挖到古墓的民工贪心挖走的。想到刚死的三个民工,刘硕突然对这古墓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不禁兴奋起来。 “刘教授,太不可思议了,这雾居然有强烈的活性反应。”助手拿着检测仪瞪大了眼睛。 “雇几个人把这棺材抬走,别让人知道。”刘硕露出神秘的微笑。他有预感,这棺材不简单。对于常年和尸体打交道的刘硕来说,尸体是艺术的存在,是真相的载体。 有意思的是,刘硕多方查证,发现那棺木上的符咒居然是镇压妖魔的符咒。那金色长钉也是道家的镇魔混元针。 从来没有人可以保留住妖魔的尸体或者实物,一切神话都只是传说。现在,刘硕的面前居然就摆着妖魔存在的证物。 刘硕并不认为妖魔是非人物种,他一直怀疑妖魔不过是发生遗传变异,或者是被奇怪病菌感染的人类。是什么细菌能够让原本普通的人类拥有那么强悍的力量?一切谜底是否就藏在细菌的线粒体内? 小心翼翼地打开棺材,刘硕看到一具保存得近乎完美的干尸。它穿着黄金打造的盔甲,口含一颗碧玉雕琢的珠子,脚上的皮靴已经腐朽。 在它的心口上钉着一根长长的桃木钉,那褐色的木钉像是侵入它身体的一根刺,钳制住某种突发的危机。 刘硕取了它的体细胞化验,结果令人振奋,他果然找到了未知的细菌。 看到显微镜下那些活泼可爱的细菌,刘硕的眼中满是憧憬的光。诺贝尔在向他招手,还有无尽的荣耀与赞美。 十分钟后,那细菌死了,像是化为飞灰一般再不存在于这世间。 在日光直射下,那细菌更是不到一分钟就丧失了活力。这细菌只能存在于暗夜吗? 在一个深夜,刘硕产生了心魔,他做了一件事。 一件让他不安后悔的事。 此刻,窗外一片昏暗,窗子却缓缓地开了。一个黑影从窗口跃入,比猫还要轻捷。它有着碧绿的眼睛,声音沙哑得像是声带被沙砾磨过一样。 刘硕恐惧地睁大眼睛,不住地倒退,他的喉咙在极端恐怖之下发出“咯吱”声。 “把……我的东西……还给我……”那声音里充满了怨念与渴望。不知道什么时候,雾气从实验室的地板上升了起来。躁动的雾气像是来自异世界的那些不安魂魄。 刘硕害怕地倒退,他的目光忽然凝住,定定地看着怪物的身后。 “你终于复活了!”他的脸上喜悦和惊恐交织,出现了奇怪的表情。看着那怪物身后出现的脸,刘硕居然落下了眼泪。他觉得所有的冒险都是值得的。 黑影背后的人走了出来,他抱住刘硕,猛地咬了下去! 刘硕死了 许青廷在灿烂的日光中醒来,赫然发现自己的闹钟已经指向了九点。 而第一节课却是全系闻名的姑婆杀手的课。她的科目补考人次总是全系之最。 慌张跳离温暖的床,许青廷三分钟后就出现在楼梯口。他没有注意到黑皮躺在床角,碧色的眸子里充满了复杂的情绪。 跑得太快的结果就是撞人,可惜,倒霉的许青廷同学撞上的是他的噩梦之一——皇如月。 皇如月穿着牛仔裤、白衬衣,看起来清爽可爱,像是上好的水晶果冻。她拥有矛盾的气质,宁静中带着穿透力,站在那里就让人无法忽视。 将许青廷的肩轻轻一推,皇如月轻易地解除了自己的被撞危机。她有很微妙的感觉,眼前的这个人似乎和自己有什么联系。 “你一大早被追杀一样乱窜个什么劲儿?”皇如月柳眉弯弯地看着摔得很惨的许青廷,完全没有同情心。 “你是怪物吗?手劲那么大!”许青廷歪在地上呻吟。 皇如月的眼中闪过一丝亮光,她笑得更甜,“你自己眼神不好啊,昨晚做贼去了,还是又把骷髅塞哪个女生的床上了?” 许青廷再次感叹不该惹上这个女魔头。 “真奇怪,真奇怪。”皇如月拉住许青廷的右手,放到鼻端闻了闻。 这一举动让许青廷的脸顿时红了,“喂……你干嘛?”虽然被美女非礼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但是,他上了厕所没洗手啊。 “你最近没遇到什么倒霉的事情吧?”皇如月上下打量许青廷,“你看起来印堂发暗,乌云罩顶。” 这个男生的身上有淡淡的尸气,难道他遇到了自己这几日在寻找的僵尸? “你难道还兼职当算命的?”许青廷狐疑地看了看皇如月。 “是啊。这道辟邪符给你,一定要放身上哦。”皇如月顺手拿出许青廷的钱包,“给你算便宜点,收你一百块。” 目瞪口呆地看着美女打劫自己,许青廷因为太过震惊,完全反应不过来。 当皇如月娉婷的身影消失在远处,许青廷才清醒过来,“打劫啊?”忿忿不平地将黄色的符随手塞进口袋里,许青廷跑向上课的教室。 今天真的很奇怪啊,很奇怪。自己居然没见到任何奇怪的事物,一切都那么风平浪静。许青廷的心情很是舒畅,正常的生活终于回来了! 警车刺耳的呼啸声打破了校园的宁静。从窗口看出去,那警车旁站着的人居然有几分熟悉。那个总是认为自己拿枪姿势帅过007的警察就是许青廷穿开裆裤时就认识的兄弟白明。 实验室的李老师喘着气惊慌失措地推开教室的门,对着讲课的姑婆杀手说,“刘硕死了!” 教室里顿时炸了锅一般。姑婆杀手冰冷的眼神扫视学生一遍后,冷静地对李老师说:“出去谈。” 许青廷掏出手机,打电话给白明:“你怎么有空来我们学校观光,是不是我们学校一个叫刘硕的老师死了?” “具体情况不清楚,不过报案的人说死得很诡异。”白明的回答简单明了。 “保持联系。”许青廷挂了电话,脑海里再度浮现出刘教授听到那奇怪吼叫声时的表情。 刘硕的私人实验室里一片寂静。 门口的保安就像梦游一般呆呆地看着地面。 凶案现场,皇如月正一边啃着面包一边打量着惨死的刘硕。 “一点都不优雅,这咬人的僵尸真是野蛮。”皇如月边嚼着面包边嘟囔道,空着的右手拿着一瓶小巧的喷雾瓶,很像女孩子拿来随时给面部补水的依云矿泉水喷雾。 奇妙的是,那喷雾一接触到刘硕带着血痕的脖子,那血痕就变成了深深的黑色! “很难得的品种啊,不快点处理的话,会尸变的。”皇如月很有兴趣地看着那血痕,就在这个时候,刘硕居然猛地张开了眼睛! 不耐烦地随手贴了张符纸在刘硕的脑门上,皇如月不满地发牢骚:“安静点,我最讨厌工作的时候被人打扰。” 刘硕的尸体恢复了正常尸体该有的安静状态,皇如月搓了搓手指,指尖居然有了一朵小小美丽的红色火焰。 “尘归尘土归土,你安息吧。阿门。阿弥陀佛。”嘴里说着奇怪的中西结合的祷词,皇如月将手指点向刘硕的额头。 “喂,你在干什么?”门口传来气急败坏的声音。 白明英俊的脸被懊恼扭曲,“你是什么人?居然在毁坏尸体!”他指着刘硕的额头,“你贴些什么古怪的玩意儿?” 皇如月心中很是惊讶,她布下的阵法应该不会让普通人那么无声无息地进入啊,眼前这个暴躁的白痴警察显然不具备高人的气质。 将符纸顺手撕下,白明转过身对着发呆的皇如月,“你得跟我回警局接受调查!” 皇如月吞下口中的面包,“那个……你背后……” “我背后?”白明狐疑地看着皇如月。他的背后,没有符纸镇压的刘硕正以诡异的姿态立起来,双手伸向白明的脖子。 白明的直觉起了作用,他一个利落的肘击撞向身后的不明物体,却发现那么强劲的击打力对背后的东西没有任何明显的作用。 白明转过头对上的是刘硕可怕的大嘴和嘴里的两根獠牙! “好重的口臭!”白明一边缩脖子一边抱怨。刘硕的力量大得惊人,他的牙齿也锐利得不像人类。白明手指灵活地拔出枪,果断地扣动扳机。 子弹阻止了刘硕的进攻,他低头看了看自己心脏处的洞,有一丝茫然。那洞口迅速流出了浓绿色的汁液,像是阴沟里那种腐败的死水。 皇如月手指弹出一道黄色的光,那光线刺入刘硕的伤口,令他的身体发生了剧烈的震动。他发出野兽一般凄惨的叫声,然后轰然倒向地板,那牙齿也缓缓缩回了嘴里。 “你你你干了什么?”被这突然的巨变搞得有些语无伦次的白明指着皇如月问。眼前的女孩子还是带着那满不在乎的微笑,明亮的眼睛里居然有着一丝嘲笑。 “是你你你对着尸体开了一枪吧?”皇如月学着白明的结巴,笑得天真无邪。看这笨蛋怎么写报告,对尸体开枪会被怀疑是精神变态的。 白明恢复了理智,狐疑地看着皇如月,“该不是你对尸体做了手脚,让他变成怪物的吧?” 皇如月摸着下巴笑了起来,“你的想象力还不错嘛。嗯,如果让一群尸体在火葬场跳舞应该更有娱乐价值。” “跟我回局里一趟。”白明绷着脸命令皇如月。 皇如月从自己的背包里掏出一大堆零碎东西。KITTY猫的钥匙环、超市赠送的原子笔、小巧的卡通徽章等等。 “啊,找到了。”皇如月眼睛一亮,翻出一枚徽章,“我可是你们警察局特聘的专家,我在这里出现再正常不过。” 那是一枚设计独特的徽章,特殊的工艺使徽章在日光下散发出独特的七色光芒。这徽章的拥有者极少,地位超然。白明曾经在局长桌上看到过它的照片。据说,这徽章的拥有者都有着特殊的能力,协助警察局侦破诡异案件。问题是,眼前的女孩子居然把它和原子笔、钥匙环放在一起。亵渎,绝对的亵渎。 皇如月悠闲自在地晃出实验室,留下世界观思想观价值观被彻底毁灭的白明警官。 实验室发出惨烈的哀嚎,“我该怎么写报告!啊——” 招魂 出了实验室,皇如月神色凝重。她靠着一棵大树,内心有些不安。很多年没遇到这样的事件了。尤其是刘硕死的地方还有两对其他人的脚印。不,不是人。难得见到有同伙的僵尸。刘硕到底隐藏了什么秘密呢?那个叫许青廷的笨蛋总给她一种熟悉的感觉,他在哪里沾染了尸气的? 天空蔚蓝,阳光灿烂。皇如月站在绿树之下,仰望天空。时间流逝,她却没有任何的动作。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孤单就成为了她生活的一部分。 一只黑色的猫正从草地上蹿过。它停了下来,疑惑地看着皇如月,碧绿的眸子闪闪发亮,似乎在思考着什么。它缓缓靠近皇如月,然后走到她的脚边,轻轻地蹭着她的裤脚。 皇如月伸手给黑猫的下巴抓了抓痒,然后把它抱了起来,“很帅的猫啊,快成猫妖了。” 猫默默地凝视着她,然后低低地叫了一声。 “黑皮!”许青廷发现他的爱猫居然在魔女的手中,生怕黑皮被魔女当作解剖动物了。他快步跑上前去,才发现黑皮一副享受得不得了的表情依偎在魔女怀中。 “色猫!”许青廷恨恨地叫了声。 “这是你的猫吗?有意思。”皇如月微微一笑。这只奇特的猫似乎很喜欢许青廷。这说明“蜻蜓”弟弟至少拥有善良的品质以及比普通人浓厚的灵力。 “黑皮是我从垃圾箱捡到的,你别打它的主意!”许青廷抱过黑皮,但想到她那36根针,许青廷就觉得脚后跟发软。 “我只是有点喜欢它,它叫黑皮?我以后可以来看它吗?”皇如月的笑脸让许青廷的怒气消失得无影无踪。 “当然可以。”许青廷无法控制自己的嘴巴。他垂下眼帘,视线和黑皮的视线对上。他发誓从黑皮的眼睛里看到了嘲笑的意思。 “我发现从这个角度你看起来很像我的一个故人。”皇如月看着眼前的青涩少年,熟悉的感觉再次涌上心头。 许青廷抬起头来,啼笑皆非,“这个是男生向女生搭讪时经常用的台词吧。”他的右手放进裤兜里,指尖触摸到了皇如月强卖给他的符纸,“你相信这世界上有很多我们未知的东西存在吗?” “我相信。”皇如月眼光流动。眼前的男生的确有一种高昂气势,他也许拥有他自己也没有察觉到的力量。 “如果看到一些别人看不到的东西,是不是不正常?”许青廷迟疑地再问。皇如月不是普通人吧? “不一定。也许只是那个人是特别的人而已。你看到什么了吗?”皇如月的声音越发的温柔。她也曾经有这样的惶恐,直到遇到师傅才发现天地是如此广大。 “我看到……不,我听到奇怪的吼叫声。那声音……是从一具尸体里传出来的……”许青廷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魔女说出自己内心的不安,他总觉得皇如月有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 皇如月色变,“在哪里?” “解剖教室隔壁的大棺材里。”许青廷回答。 “我早晨去过那里,那棺材是空的。”皇如月发现整个事件变得扑朔迷离。 凶杀案的被害人最清楚凶手是谁,但是,尸体无法说话。 皇如月却有办法让鬼魂说话。 发生凶案后的第七天夜里。阴云密布,遮天蔽月。 皇如月独自一人呆在刘硕生前的实验室里,右手拿着一只金色的铃铛。奇怪的是那铃铛没有铃心。没有铃心的铃铛怎么会响呢? 诡异的风从门缝吹了进来。那铃铛居然轻轻地响了响。 叮当,叮当。 一道影子从门缝里流淌了进来,接着慢慢爬上门板,显出了它的形状。是刘硕!他看起来凶狠愤怒又有着微弱的迷惘。他的头顶有黑色的云雾在翻滚,如同他痛苦挣扎的灵魂。 皇如月点燃了一盏古色古香的油灯。那油灯的火焰居然是鲜嫩耀眼的绿色,它发出温暖的光,似乎能吸引任何寂寞孤单的灵魂。皇如月的眉眼在灯光下显得那样美丽而纤细。 刘硕的魂魄不由自主地被那温暖的光所吸引。那光落在身上,似乎能减轻他的痛苦。自己为什么死了?为什么在这里呢?他的回忆让他痛苦地垂下头。 “刘硕,你终于来了。”皇如月的声音让刘硕抬起头来。 “你……我认得你!”这个女生拥有奇妙的法术,让自己任由她摆布,“今夜是我的头七,我不怕你!”他的脸扭曲变形,头顶的黑云翻滚得更加厉害。 “你难道不想报仇吗?谁咬死你的?”皇如月用一根古色古香非金非银的钗子拨了拨灯芯。 刘硕努力回忆自己的死因,脸上闪过复杂的神情。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头顶的黑云变得平静稀薄。 “……我不怪她。”刘硕的脸上是酸楚的微笑。 “被僵尸咬死的人,魂魄也会受到尸气的侵害,怨念滔天,痛苦至极。”皇如月目光柔和,“不如让我来超度你,让你死后得到安宁。” “你不是要消灭我的吗?”刘硕吃惊地问。术士们不都是以除魔卫道为己任的吗? “我只希望所有人都能在死后消除掉原有的怨恨。”皇如月的眼神宁静而慈悲,有种超越她年纪的美丽。 刘硕感动地看着皇如月。眼前的这个人的心是真正无垢的。 “对了,我超度是要收费的,你方便把你放钱的地方告诉我吗?”皇如月的话让刘硕心底的崇拜彻底破碎。 迅速办好钱财交接手续,刘硕平静地等待着最后时刻的来临。 皇如月弹出小小的符纸,摇动那金色的铃铛,灯光忽然强烈了数倍。无尽的温暖明亮让刘硕回到宛如出生前的宁静安乐。刘硕头顶的黑云在光线中散去 。他的表情变得平静而舒坦。他的身影化为光点,溃散消失。 “谢谢你……请你……帮我救救阿晴……”刘硕消失前发出了最后的请求。 阿晴是谁?皇如月完全摸不着头脑。收拾好道具,皇如月准备离开实验室,却无意中看到一个相框,相框里是刘硕和一个少女温馨微笑的合照。 将相框里的照片拆下来,皇如月看到照片的背面写着:爸爸和阿晴。 新线索 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之间似乎被奇怪的力量牵引着。有时候,你认识一个人二十年,却不会爱上他;有时候,你认识一个人一小时,却有心动的感觉;有时候,你会莫名其妙经常碰到一个人,也许你们会相爱,但是,突然有一天你怎么也碰不到他了。那可能说明你们的缘分已经尽了。 许青廷再度遇到阿晴的时候,相信是上天让他和阿晴开始一段故事。 那是在晚自习下课后。 经过教学楼外树林的许青廷听到了女孩子的哭泣声。连流浪猫都要收养的许青廷发现口袋里有一张还算干净的手绢。他站在女孩子的身后,轻声说:“你还好吧?” 女孩子露出哭得像小猫一样可怜兮兮的脸,“还好。” “阿晴?”许青廷就着路灯的光,认出了女孩,“你为什么哭?” “我心里难受。”阿晴眼睛像小兔子一样红红的,她站了起来,有些害羞,毕竟被人看到自己痛哭有些不自在。 两个人沉默地坐在树下的长凳上,夜风习习,让人的心绪在黑暗中飞翔 许青廷陪着阿晴,她的心情好了许多。 “你想过人死了后会怎么样吗?”她轻轻地问,白玉一样的脸上是淡淡的哀伤。 “没想过。只不过上解剖课的时候,我就想人的身体像是一种精密的生物机器。机器坏了,它的指挥系统到底去哪里了?”许青廷看着夜空,“我觉得如果人真的有灵魂的话,也一定有下一站的去处。” 阿晴轻轻地说:“我爸爸死了。我希望他的下一站是一个好地方。” “一定是好地方。”许青廷微笑着看着阿晴的眼睛。 “我明天下午两点会去自习室,你要去吗?”阿晴的脸微微泛红。 “好啊。”许青廷觉得夜空下的阿晴是那样的可爱。 阿晴的头靠向许青廷的肩膀,“我想睡一会儿。”感受着许青廷肩头的温暖,阿晴的嘴角露出小小的安心的微笑。 许青廷回答:“好。”他很想好好保护阿晴,让她不再哭泣。 城市庞大而安静,爱情就奇迹一样发生在它的某个角落里。 当晚,许青廷躺在床上无法入眠。黑皮窝在他的脚边睡得像一团黑色的毛线,杜天一倒是睡得呼噜声震天。 黑夜沉沉,楼道上居然传来了有节奏的“砰砰”声。一下,两下,三下。那沉闷的声音似乎是敲在心脏跳动的间隙,让人很不舒服。 黑皮爬了起来,碧色的眸子出奇的亮。它侧耳听着那声音,有些烦躁地抓着床板。 声音越来越近,居然停在了门前。门上传来了令人牙齿发酸的刮东西的声音。 许青廷瞪着门,脑海里居然莫名其妙地浮现出门外的景象。门外的女孩居然是阿晴!阿晴的样子看起来很奇怪。她的表情僵硬,充满了无法言说的恶意。她瞪着门,似乎想把门瞪出两个洞来。 许青廷脸上的微笑消失了,因为他“看”到,阿晴的头顶有着奇怪的黑云在涌动。 许青廷穿好衣服,想到了脏裤子口袋里有张一百块钱买来的符纸。他从床底下翻出裤子,拿出了符纸,那符纸居然在黑暗中发出微微的青光。 黑皮低低地叫了一声,缩进了床铺深处。它似乎很惧怕那微弱的青色光芒。 一种似曾相识的野兽吼声从门外传来。许青廷在解剖室曾经听到过。 他好像在什么地方曾经见过阿晴的脸,就是阿晴无意中救了他的那晚,在解剖室隔壁的棺材里看过的那张脸。为什么会有一个长得和阿晴那么相像的怪物? 许青廷鼓起勇气,靠近宿舍的门,然后把符纸贴在了门上。青色光芒的涟漪荡漾开来,整个房间被薄薄的一层光覆盖。那酷似阿晴的怪物正伸手在门上狠狠地抓着。她的手指一接触到光,顿时燃起了一团暗红的火,她的十指在瞬间被灼伤。 那怪物在门外不甘地吼叫,却不敢把手再度接近门板。 缓缓舒了一口气,许青廷发现也许皇如月不是江湖骗子,她送的符纸超乎想象的好用。 杜天一在这期间一直呼呼大睡,完全不知道自己差点成了怪物的口粮。 清晨时分,男生宿舍发生了本年度最可怕的事件。一个半夜起来上厕所的男生死在了厕所外。他脸色苍白,身体里的血全部消失了。 警察局局长办公室。 笑得慈眉善目的张局长正殷勤招待着一个穿着牛仔裤白衬衣的少女。 “皇小姐,本市最近发生了多宗异常刑事案。您是这方面的专家,我们希望您能接受我们的委任。” 看着眼前以铁血著称的张局长,皇如月微笑了起来,“维护本市的安定是每个市民的责任,但是我估计这次的凶手是陈年僵尸。陈年僵尸是一种非常凶悍和狡猾的生物……唔,你这陈年普洱的味道很不错。” 张局长保持着绝佳的风度,“皇小姐要是喜欢可以把茶叶罐一起带走。虽然僵尸非常凶悍狡猾,但是皇小姐可是最神秘强大的术士。我对您很有信心。”早就听说皇如月爱占小便宜,但是能力高深莫测。 “不要谈信心,谈钱。这一次的顾问我给你算一个9999的套餐价格,其中包括处理被咬尸体的变异问题。”皇如月掏出计算器噼噼啪啪按了一阵子,“符纸使用费另算。公共设施赔偿费你们负责。” 张局长的笑容僵在脸上。女人爱钱到这个地步还真是不容易,皇如月完全适合去做推销员。 “另外,我想让你们帮我找一个人。她是一周前被僵尸咬死的刘教授的女儿。”皇如月扔出一张照片,“据说她得了重病,却被刘硕从医院带走,接着就消失无踪了。”皇如月头疼地看着照片上的刘硕。 “他?”张局长打开电脑,进入警察局的内部系统。刘硕的档案赫然在目。 “我们怀疑这个人偷走了半年前发掘的古墓里的尸体。不过,却没找到任何证据。”张局长不能理解科学家们的偏执。好好的大学教授为什么会变成盗墓贼,还把尸体偷走呢?那个古墓还牵涉了三条人命,都是病死的,死于一种奇怪的细菌感染。 “古墓?尸体?”皇如月寻到了一些蛛丝马迹。这些沉睡千百年的古代墓穴总是隐藏着一些神秘事物。它们湮灭在历史之下,却顽强地散发着自己的气息。 难道刘教授那么倒霉,盗尸体盗出了一具陈年僵尸? “研究资料显示,那古墓的主人是唐朝时候的一名年轻的大将军——明月将军。”张局长敲着桌子回忆。 皇如月呆呆地站在原地,脑海里全是回音——明月将军……明月将军…… 刺痛的感觉从心脏处传来。 还记得那是许多许多年前的一个春日,桃树林里花雨纷飞。她看到那个人含着微笑无情地虐杀了触犯他的人,红色的血溅在桃花上有一种凄厉的美。就是那个人改变了她的整个人生。当着他的面,喝下效力为一百年的般若泪,皇如月成功地忘记了他。只是,百年过去,他已死掉,她的记忆却渐渐复苏。这样的一段情,让人绝望。 握紧双手,皇如月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如果是那个人的话,我要在酬劳的后面再加一个零。” 阿晴 医学院最近人心惶惶,大家晚上都不敢单独出门。 第一个发现那男生尸体的人噩梦连连,正在接受心理医生的辅导。 许青廷找到在校园里漫游的皇如月,总算松了一口气。 “再卖一张符给我吧,你那玩意儿很管用。”许青廷虔诚地递上百元大钞。 “非常时期,涨价,二百。”皇如月笑得如同天使。她上下打量着许青廷,“你怎么还是一副倒霉样?”许同学个子够高,就是有些瘦,不过现在流行修长,他也勉强算是美男子。 许青廷无可奈何地追加一百,“这样够了吧?” 皇如月掏出符纸,“看在认识的份上,我得提醒你一下,最近学校不太安定,你别一个人半夜出去晃。”虽然许同学看起来不是短命相,但是小心点总是好的。 “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许青廷拿着符纸,露出俊朗的微笑,整个人都变得明亮起来。阿晴一定很害怕,这个符纸给她,她一定很开心。 皇如月翻了翻白眼,“你应该说:‘你真是一个美女。’‘好人’在我这里是贬义词。”她仰头看了看晴朗的天空,“快回去吧,要下大雨了。” 许青廷茫然地看着晴朗的天空,“原来你还兼职做天气预报员。” 皇如月拿出罗盘,“你别打扰我找东西了,快消失吧。”这是师傅送给她的宝贝,能够找到僵尸的所在。前提是那僵尸不是太高级。 许青廷微微一笑,“女天师,我走了。”阿晴还在等着他呢。 还没到教学楼,雨已经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天半明半暗,学校像是一座死寂之城。 穿过教学楼阴凉潮湿的走廊,许青廷爬上了陈旧的水泥楼梯。在三楼的自习教室里,阿晴正坐在最后一排的座位上对着许青廷微笑。教室里空荡荡的,只有阿晴坐在那里。 “你来得很准时呀。”阿晴坐在桌上,双腿自在地晃悠着,俏皮的样子真是可爱。 “最近学校发生了很多事,你心里害怕吧?”许青廷也坐在桌子上,看着阿晴淘气的样子微笑着。 “……我的确害怕,总觉得我会被什么东西吞掉一样。”阿晴脸色发白。她似乎想起什么可怕的事情,手指都在发抖。 “我问人要了一张护身符,你有了它就不害怕了。”许青廷掏出符纸,有些诧异地发现符纸正发出淡淡的青光,一如那夜。 阿晴脸色惨白地看着那张符,脸上是深深的恐惧。她的头发和衣裳都因为她的颤抖而随之抖动。 “把它……它……扔了!”阿晴声音嘶哑地叫着。 许青廷把符纸扔出窗,看着阿晴,轻声问:“你为什么会害怕?”他觉得喉咙有些发干。他知道自己的问题会像子弹一样击中阿晴,但是他不能不问。 “因为……因为……我是一个魂魄。”阿晴垂下眼帘。她的眉目如画,长发如墨。 “……怪不得我从来没在班上看到过你。为什么你会和我们一起上解剖课?我以前都没想过这些。”许青廷看着阿晴,有些魂不附体,他并不觉得害怕,只是突然觉得阿晴变得那么遥远。 “我也没想到。因为,只有你能看见我,和我说话,握住我的手。”阿晴低低地说。她眼里有泪光在闪烁,“我以为我可以留住幸福的回忆。” 许青廷握向阿晴的手,“……我……我不介意……”脑海中闪过那凶厉僵尸的影子,许青廷的手紧了紧,却发现自己的手指穿过了阿晴的手指。 “为什么会这样?”许青廷看着自己的手指,无法相信。 “我也不知道。”阿晴想扯住许青廷的衣袖,却发现无能为力。她明明连阳光都不害怕,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你快消失了。”皇如月拿着罗盘出现在教室门口。她看着发抖的阿晴,指尖居然夹着许青廷刚刚丢下楼的符纸。 “不要伤害她!”许青廷挡在阿晴身前。阿晴似乎非常害怕皇如月。 “我不会伤害她。我只想问她一些问题。因为刘硕最后的愿望就是要我帮他救救他的女儿——阿晴。”皇如月走了过来。 “刘教授?” “爸爸?” 许青廷和阿晴的声音同时响起。 “你应该知道关于你爸爸偷的那具古尸的事吧?”皇如月凝视着阿晴。可怜的女孩,就这么死在了豆蔻年华。 “那具古尸……”阿晴露出恐惧的神色,陷入了悲惨的回忆之中。 19岁的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死。我一直觉得自己会和爸爸永远相依为命下去。爸爸已经失去了妈妈,我要对爸爸更好一点。 直到我突然昏倒在教室里,我才发现死神是那么的接近。 白色的床单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墙壁,还有,白色的自己。恶性脑瘤已经到了晚期。 我默默流着眼泪。自己的脑袋里突然多了一群咖啡豆一样的东西,连手术也无法切除的东西。 化疗,输液。输液,化疗。 有一天,疲惫的爸爸对我说,也许,我能继续活下去。 我觉得那是爸爸的谎言。结果,我发现了爸爸的秘密——一具古尸。 “阿晴,我发现了一种从来没见过的古代细菌。它们是那么的有生命力,我想它们也许会让你好起来。”爸爸的眼中是最后的希望的光。 大海里即将溺毙的人会抓住稻草,我同意了爸爸疯狂的决定。没有更坏的了,我想。其实,噩梦才刚刚开始。 那些处理过的细菌进入我的身体后,居然让我感觉到了力量。得病后的疲惫、呕吐统统消失不见。 爸爸高兴得掉眼泪。然后他神秘地拿出一块小小的骨头,“这是那具古尸的骨头。我听人说,这样的话,那尸体就没有办法复活。” 那是美好的三天。我帮爸爸洗了衣服,做了好吃的饭菜,然后,昏倒在了厨房里。 当我再度醒来却发现我不在身体里,成了一抹幽魂。 爸爸抱着我的身体大哭,说对不起我和妈妈。爸爸无法听到我的呼唤,这个世界只剩下我孤单一人。 那是一个月圆之夜。 月亮是奇异的红色。 我一个人在房间里游荡,却发现自己可以拿起某些细小的东西。一张小小的名片,一根头发。 古尸击破了钢化玻璃的柜子。他的身体干枯腐朽,但是,他的眼睛是那样的慑人。 他对着月亮发出了吼叫声,口里喷出青色的雾。那吼声几乎要震碎我的耳朵。让我害怕的是,在那吼声中,我的身体居然睁开了眼睛,一同发出吼叫声。 爸爸就在这个时候回到了家,他看到这一切,疯狂地拿着长长的钉子掷向那古尸。那钉子是他说过的什么辟邪镇压妖魔的古物。 古尸逃走了。爸爸看着我的身体,嘴里喃喃念着:“尸变了……尸变了……”他一边流泪一边把那钉子钉入了我的心口。那身体终于停止了吼叫。 我的灵魂也觉得疼。可我也感觉到了力量。那钉子连通了我和我的身体,我从中获得了力量。我的四周都是人,可是他们都看不见我。我尝试过在地铁里旅行,或者晚上去以前的朋友家叫她们一起玩。但是,朋友们总是说做了可怕的噩梦。她们拒绝相信自己能看到我。 有一天我跟在爸爸背后去上课,遇到了一个看起来清爽温暖的男生。他叫许青廷。他能看到我,而且似乎并不知道我已经死了。我看着他的眼睛,我可以读懂他的心情。鬼魂总是能看到最真实的人心。 我再次遇到他是在解剖室隔壁的房间里。我的身体又再次吼叫了起来,我感觉到那奇异的力量越来越强大。没有灵魂的身体为什么会是活的呢?愤怒、怨恨、贪婪、残忍,种种负面的情绪从身体里传来,似乎想控制我。我推开门叫住了许青廷,我真的很害怕。因为我分明感觉到我的身体想吸尽许青廷的血液。 再后来,爸爸被杀死了,是被我的身体咬死的!爸爸没有反抗,他不知道复活的那东西根本不是我。 我第三次遇到许青廷的时候,我们彼此喜欢。我多么渴望在消失之前,得到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可是,幸福原来那么短暂。 骨头 “僵尸复活前取走他身体里的一块骨头,它就无法恢复所有的力量。我们一定要在它找回骨头之前拿到这块骨头。”皇如月带着笃定的微笑,在刘硕的家里到处乱翻。 许青廷打量着四周,“我觉得要是骨头在这里,刘教授被杀当晚就已经被它们找到了。”这房间在被魔女皇如月折腾之前,一切都是那么整齐。那古墓僵尸一定有感应自己骨头的方法。这一个月来发生在他身边的事情真是匪夷所思,大脑就像当机了一般。看着站在角落里的阿晴,许青廷的心不知道为什么痛了痛。皇如月说,阿晴快要消失了。还有多少时间可以再看到阿晴? “无论如何,我们要快点离开这里。天黑之后,它们的力量就会大增。”皇如月看了看表,“我倒是没问题,就怕你们倒霉。” 今天是天魔日,恰巧也是月亮最残之日,僵尸会凶性大发实力大增。在七年前的海边小镇,也是这样的可怕日子,发生了恐怖的连环凶案。当她闻讯赶到的时候,小镇已经成为了地狱。陈年僵尸如果是那个人的话,也许他比其他的僵尸更残忍狡猾。他为什么会让自己死后成为僵尸?他那么骄傲的人怎么可以忍受这漫长的地下岁月? 暮色沉沉。将刘教授的房子洗劫了一遍以后,许青廷确定自己没有做盗贼的天赋。那传说中的僵尸骨头到底在哪里呢? 阿晴在一旁幽幽地看着许青廷,希望时间流逝得再慢一点。 坐在椅子上,皇如月看着渐渐沉落的夕阳,心里有淡淡的惆怅。她有些厌倦这样的人生,和妖魔打交道的人生。师傅,你说为了人间正道一定要斩妖除魔,可是我已经渐渐分不出人和妖的界限。 许青廷眼前再度浮现出刘教授讲课的样子,他那根人骨教鞭……这个怪教授心中最理想的藏骨之地在哪里呢? 许青廷的眼睛突然一亮,“我说,藏一块骨头的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呢?应该是把它藏在一堆骨头中间!” 皇如月看了看许青廷,有那么几秒,似乎她的思绪飘到了太空那么遥远的地方,她笑了起来,“原来你不是那么笨嘛。”许青廷本性纯良,而且似乎有着她也不太清楚的能力。如果师傅在这里,一定想要,收他为徒。 许青廷向来有绅士风度,只能假装听不到皇如月的“赞美”。 天空闪过奇怪的微微的红光,天色暗了暗。 皇如月的瞳孔在那一刹那居然闪动着红色火焰! 野兽的吼叫声从不远处传来。那声音似乎可以刺穿墙壁和身体,直达心灵。它在说,它一定要找到它的骨头。 阿晴害怕地颤抖着,“它在叫我,它在叫我……”那声音带着奇异的吸引力,似乎要将她的魂魄拉回那具已变成僵尸的身体。 皇如月拿出一只小巧的化妆镜,“我把你收入镜中,你好好休息一下。”化妆镜闪了闪,阿晴的魂魄化为流光投进镜子里。 皇如月和许青廷在校园里奔跑,他们冲进解剖大楼的电梯。许青廷按了要去的楼层的按钮,金属门缓缓关上。 在门合拢的前一秒,一只长着长长的黑色指甲的手伸了进来。 皇如月的嘴角露出小小的嘲讽的笑,她指间弹出一道光,那光击在那只怪手上。怪手冒起缕缕青烟,极快地缩了回去。电梯门合拢后往上升去。 “阿晴的僵尸之躯变化不久,不过是那陈年僵尸的傀儡。我们找到骨头就可以想办法封印陈年僵尸。”皇如月的头发微微有些凌乱,如玉的脸庞上是笃定的神情。只是,在她的心底,有个声音在说,皇如月,你明明知道,他如果成为僵尸,重新降临这世界,你做的一切都在他的计算之中。皮相完美的他居然肯把自己变成怪物,真是令人惊讶。 许青廷的眼前浮现的是阿晴那嫩白美丽的手指。看到自己的身体变成可怕的怪物,阿晴一定很难过。 这时电梯晃了晃,“嘭”地发出一声巨响。金属墙壁向里凹进了一块,仿佛有巨人在疯狂地敲打着这个金属盒子。 “别担心,这是幻觉。陈年僵尸不再是低等的变异魔兽,它们会衍生出其他的能力。这只陈年僵尸的能力之一显然是让人产生幻觉。”皇如月的话音未落,电梯的墙壁开始发生变化。 墙壁变得透明后,眩晕的感觉占据了他们的头部。 许青廷的额头上不断地冒着冷汗。他觉得他的脚踝正被什么湿软的东西舔来舔去,粘腻冰冷。他慢慢地低下头,土里有一颗腐烂的头颅,那头颅上粘着几缕枯发,嘴里的舌头上不断爬出肥大的蛆虫。 许青廷想大叫,所有的声音却哽在喉咙里。他想起八岁时经常做的一个噩梦。那梦里总是不幸溺水死掉的燕子姐姐的身影。她微笑着叫他去陪着她,她的手冰冷滑腻。在深深的水草下,在墨绿的河底,燕子姐姐不断对着他招手。 终于有一天,他经过河边的时候,无法控制自己的脚步,慢慢地走进了河水里。河水冰冷而温柔,不远处的燕子姐姐还是那么笑着让他过去。一步一步又一步。就这么走下去的话,彼岸就是温柔的死亡吧? 与此同时,皇如月也在幻觉里看到了千年前的那个人。 深夜的荒郊,月亮大如银盘。风里夹杂着草和血的味道。 不远处,有一队人正抬着棺材,白色的灯笼映着他们惨白的脸,显得诡异恐怖。风突然静止了。那棺材盖在令人窒息的空气中缓缓打开。一只修长的手伸了出来。 那手的中指上戴着一枚红如火焰的戒指。看到这戒指,皇如月的脸色变了变。真的是他!那古墓的格局诡异,充满了道术大师的灵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那个人的力量。他生是人杰,死为鬼雄。骨头的缺失让他的力量和记忆都不再完整,但是,在他的脑海深处,记忆的片断仍然作为幻觉不断上演。这个幻觉正是皇如月和他第一次相遇的情形。他拥有邪恶强大的心,却有着完美温和的笑容。当他的眼睛专注地望着她的时候,她会忘记一切。可是为什么,她却记不得他的脸了? 皇如月心底有苦涩的滋味在蔓延。纵然记不得他的脸,却还是记得他给自己的感觉。温柔而冰冷,缠绵而绝望。 皇如月的唇边是恍惚的微笑。她看到那手指向自己,红色的流光从那戒指里飞来。 有一个声音在心里对自己说:“不要再去看他的眼睛。犯过的错不能再犯。”皇如月垂下头,一道红色的符纸裹住了她和许青廷。他们重新回到了电梯之中。 拍了拍冷汗如雨的许青廷,皇如月笑了起来,“恐怖才刚刚开始。好玩吧?这简直就是免费恐怖游。” 许青廷打了个寒颤问:“如果不能从幻觉里出来会怎么样?” 皇如月笑得无邪,“最好的结局是去精神病院休养20年。”有那么一瞬间,她真的很想沉溺在幻觉里,有他的幻觉里。 电梯的门开了。 去解剖室的走廊静悄悄的,透着冷清。走廊两边居然密密麻麻地多了很多门,所有的门的牌子上全写着“解剖室”。 “我们的解剖大楼什么时候扩建了?”许青廷为了打破这紧张的气氛开始说笑话。 皇如月瞪了许青廷一眼,“这个笑话很冷。你去开那扇门。”她指着右边最近的门说。 许青廷小心翼翼地把耳朵贴在门板上听着里面的动静。 “沙沙沙”的声音响着,仿佛是一大群白蚁在吃着上好的棺材板。 那声音停了停,门自己开了一条小小的缝。皇如月猛地将许青廷扯离原地。门缝处,一只长相丑恶的超大蛆虫喷出了一团紫色的气。 那气团不断膨胀,却被皇如月扔出的符纸一点点地压了回去,“这东西最恶心了。”蛆煞的气能够将活人直接化为白骨。它最喜欢的就是年轻男子的气息。 就在这个时候,许青廷的手机响了起来。 杜天一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许青廷,有美女找你。就在咱们宿舍。” “美女?”许青廷问。 “她说要找你从解剖室拿走的环椎,”杜天一声音里充满了见到美女才有的激情,“这妹妹很漂亮啊,大眼睛,长头发,就是脸色有些阴沉。黑皮都嫉妒地直往那美女身上扑,被我一把逮住,差点毁了人家妹妹的容。你小子什么时候走桃花运了?这不,我尿遁来给你打电话通报。你把你那环椎放哪里去了?我们找了半天也没找着。” 许青廷大吼:“你找到了也别给她,你快点出去,别在宿舍里瞎晃!”他转过头对皇如月说,“那骨头之前的确在解剖室,不过前不久被我偷回宿舍了。那只僵尸傀儡现在在我宿舍找呢。” 皇如月笑了起来,“没想到你还有偷骨头的爱好。”她将四张符贴在了自己和许青廷的腿上,“神行千里,疾!” 还没回过神来,许青廷发现自己的腿已经飞快地动了起来。 一阵风吹过校园,风里是贴了“神行千里符”的皇如月和许青廷。 “哇,这是什么啊?皇如月,我觉得这个符很适合长跑作弊。你卖给我吧……”许青廷无限景仰地望着皇如月。 “闭嘴。”皇如月咬牙吐出两个字。 这阵风很快地刮进了男生宿舍。 许青廷正好看到杜天一从黑皮的窝里拿出那枚珍贵得要命的环椎。他身后的僵尸妹妹阿晴正长出尖尖的獠牙,手指甲也开始变长变利。阿晴一定很介意自己的身体变得这么可怕吧。 杜天一看到了许青廷,拿着那环椎,不怀好意地笑着,“你这家伙偷拿了东西都不和兄弟分享一下?”他眉飞色舞地挥舞着环椎,完全不知道自己背后站着一只僵尸。 “你背后有僵尸!”许青廷大叫。 杜天一笑兮兮地大叫:“我好害怕呀!嘻嘻,我才不上你的当。僵尸?我还吸血鬼咧。”僵尸妹妹碧绿的眸子跟随着环椎的移动而移动,嘴里吐出森冷的寒气。 皇如月从许青廷身后站了出来,“杜天一

轮回的诺言

此文与成冰的雨点合作完成 契子 爱怎么做怎么错怎么看怎么难怎么教人死生相随 爱是一种不能说只能尝的滋味 试过以后不醉不归 等到红颜憔悴 它都依然如此完美 等到什么时候 我们才能够体会 爱是一朵六月天飘下来的雪花 还没结果已经枯萎 爱是一滴擦不干烧不完的眼泪还没凝固已经成灰 等到情丝吐尽 它才出现那一回 等到红尘残碎 它才让人双宿双飞 有谁懂得个中滋味 爱是迷迷糊糊天地初开的时候 那已经盛放的玫瑰 爱是踏破红尘望穿秋水只因为 爱过的人不说后悔 爱是一生一世一次一次的轮回 不管在东南和西北 爱是一段一段一丝一丝的是非 教有情人再不能够 说再会 相传,数万年前,在人类诞生之初,神的家族谱系也处在原始的初创阶段。当时,统治世界、掌握万物生杀予夺大权的是一位据说无所不能的神之家族创始人天帝。 在那个时候,人类没有感情、没有七情六欲,过着昏昏噩噩动物般的生活。唯一与动物不同的是他们连动物最起码的自由都没有,他们是天帝的奴隶,终其一生都在为供奉主人而辛勤劳作,像蜜蜂一样没有属于自己的休息时间,用血泪换回来的劳动成果被轻而易举占有,得到的只是勉强维持生存的最简单生活资料和缠绕终生的辛劳病痛。 人类甚至没有选择配偶的权利,天帝不允许他的奴隶拥有感情这种可能会影响创造财富的东西,只是出于繁衍人类的需要,永远享受被服侍和侍奉的特权,才会对到达适婚年龄的人随意指派一个配偶。 没有人对生存状况提出异议,祖祖辈辈都是这样传下来的,生活的艰辛麻木了心灵,生命应该有的棱角被苦难的环境磨平,人类默默适应认同了这种生活模式。 直到很久以后—— 一对年轻的情侣勇敢地举起了反抗天帝的旗帜,他们鲜明地提出人类需要自己的情感和独立的生命,人不应该是任何人或者神的奴隶,即使是上天也没有剥夺人类感情的权利。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他们的话像启明星一样为在黑暗中压抑了很久的人们指明了方向,很快,世界各地要求掌握自己命运的独立抗争风起云涌。人类在这对坚强年轻人的带领下将战斗的矛头指向天帝。 决不允许任何胆敢反抗和挑战其权威的人或事物存在的天帝迅速采取了严酷的镇压措施。 尚处在诞生初期原始阶段的人类努力的抗争在强大的神权力量面前英勇地失败了。 年轻的情侣义无返顾担当起代替全人类承受天帝报复的责任,他们被带到了自称是人类之父的神灵面前。 种种闻所未闻的酷刑,令人匪夷所思的死刑方式的威胁。 年轻的情侣始终没有低下高贵的头,他们手牵着手彼此相依,遭受酷刑后遍体鳞伤的彼此在对方的眼睛里依然是最美的样子。只要还和对方在一起,即使是天帝的权威和死亡的威胁也好,世界上没有什么能令他们屈服畏惧。 第一次遭到权威挑战的天帝不甘心颜面上的失败,冥思苦想之后终于想到了一条毒计。 “你们不是宣称人类比神更高贵吗?那我就将你们坠入六道轮回,再经受十世的轮回转世历劫红尘之苦,再遭受十次生命变幻无常的苦难。可是,你们将不会再在一起,不再是相爱的一对。这还不够,我要让你们相识而不能相爱,相遇而注定错过,只能在追忆中才感到后悔,在痛苦和遗憾中度过一生!不仅如此,等到十世轮回历劫完毕之后,你们会想起今生的一切,但只能无助地懊悔十番对彼此无情地错过,然后我就要把你们永远分开,一个锁上高加索山山脉,一个永远沉入海底,永世不得超生,永远经受懊恼的心理折磨和死亡的痛苦!” 满月之夜,天帝发出了最毒的诅咒,恶毒地采用世间最阴险的手段惩罚胆敢反抗他的统治的年轻情侣。 漫天的星光下,一对真心相爱的年轻人被强行分开了。始终相握的手被残酷地扯开,他们被天帝的侍卫用暴力从相反的方向远远分离,只有刻骨相爱的心灵,还通过炽热而真挚的目光紧紧结合在一起,他们用全部的生命力努力凝视着彼此,仿佛要把对方的样子永远深深铭刻在心灵的最深处。 年轻的面孔上自始至终毫无惧色。 被暴行强硬拆分的刹那,她抬起头,冰蓝色的眸子里洒满星光:“一定要来找我。” 他郑重地承诺:“等我。十次的轮回,我不会让你一个人度过。”暖蓝色的眸子温暖宛如孕育了世间所有生命的大海。 身体被强行分开了,他们被押往各自轮回转生的地方。她脸上始终带着甜蜜幸福的信任微笑,他目光中始终蕴涵着深情男儿生死无悔的全部承诺。 天帝望着两个被强分的背影狂妄地大笑:“相互找到?永远也别想!我已经把他的心割去了一片,他的转生或许很聪明,但是十辈子也别想再有对于感情的敏锐知觉,越是这样最后才会越痛苦;而她的心,她的七情六欲,我已经全部地将之割除,变成一片空白了!哈哈哈~~~” 一旁好心的仕女静静望着两个被迫渐渐远离的身影,心中默念着:“凭我的法力,只能做到把他被割去的那一片心灵放进她那被残忍地完全抹杀的心灵里。不知道这样做会不会有用,然而,这是我仅能帮助他们的了……” 皎洁的明月和漫天星斗作证,从此人世间开始了十番生命轮回的挚爱传奇…… 第一章 十世的轮回 第一世—— 他是佛祖神像前的一支香烛,她是神圣庙堂外的一株小草。 抬望眼,哪怕风霜扑面。 他的眼中有她,她的眼中有他。 如茵的碧草拼命成长着,吸风饮露,经受无情的风雨,只为能够更清楚地看到他,香烛燃烧着自己,滴泪成灰,只为能够将生命中最宝贵的光辉照到她身上。相对无言,他们只能用沉默关心着彼此。 然而神的诅咒不肯给他们太多时间。小草或许终有一天会长成参天大树,香烛却在照亮黑暗把希望的光明带给她和更多人的同时悄然燃尽…… 第二世—— 他是翱翔在蓝天的飞鸟,她是游弋在海洋中美丽的鱼。 鱼爱上了飞鸟,飞鸟爱上了鱼。 终此一生无法相依,无法即使是触摸彼此,鱼依恋地萦绕在海面,飞鸟留恋地低飞在海面上有她的地方。 他们只能终生隔海遥遥相望。 这一相对遥望就是一生…… 第三世—— 他是希腊邦国伊塔卡的君主奥德修斯,神所属意的足智多谋的伟大英雄,她是仙岛俄古癸亚岛上美丽的仙女卡吕普索,不似雅典娜享尽宙斯的溺爱拥有无上权利,除了温柔善良的心和为爱人而保留的不会老去的容颜,她什么都没有。 举世闻名的特洛伊战争因他的木马计而使希腊人获得决定性的最终胜利,归航途中他的船队和同伴遭受神祗惩罚而被霹雳击得粉身碎骨,不肯屈服的他抓住身边的断桅杆独自在海上漂浮九天九夜,终于在命运西风的指引下于第十个夜晚来到她的岛上。 痴痴等待了三生三世的她终于盼到了他。 乍然相逢,恍如隔世。 充满欢乐连天神都为之羡慕不已的仙境小岛上,历经劫难重逢的他和她紧紧相拥。 相认,相知,相偎,相依。重逢后的幸福连神都为之嫉妒,快乐的日子比世界上一切珍宝都珍贵。七年幸福甜蜜的时光像是从上天偷来的,短暂得让人想抓都抓不住。 只是,天帝的诅咒还远远没有完结。 相见恨晚。 他们的重逢迟了二十年。 他不是一个人,身为一国之君的他外出征战二十年,必须要回国给自己的臣民一个交代,而且,他身为人子,家中还有思念儿子而死的母亲的坟墓和垂垂老矣唯盼望临终之前能再见儿子一面的父亲,他是一个父亲,有着从出生起就被迫分离从未见过面的儿子,他,是一个丈夫,忠贞的结发妻子佩涅洛佩用智慧和勇气与无耻的求婚者苦苦周旋盼望着他,足足二十年。 前世茫茫不可追,今生的二十年显得愈加漫长而宝贵。 更重要的是,他是被神选中的英雄,骄傲的女神雅典娜要的是能够创造流传于后世的史诗奇迹的信仰追随者,能够听从旨谕被神钦点为半神英雄的传奇人物,而不是为了个人情爱而移情别恋引起后人骂名的普通人。 名义上是神,纵然有着比爱与美之神阿芙罗狄忒更加清纯的容颜,那是她历劫红尘依然执著地为他而保留的,她所拥有的全部只是这座小小的岛屿。在注重血统的奥林匹斯神系,地位微卑的她只能永远处于被肆意牺牲和忽略的境地。雅典娜决不允许“微不足道的女神阻挠她选中的英雄的前程”,宙斯亲自派遣赫尔墨斯前来宣布神谕,没有谁考虑她的感受,在她和他的意志之上的强大力量早已代替他们决定了分离的结局。 况且,重情义的他和她都做不出背信弃义伤害无辜的另一个她的事情。 分别,早在三世之前已经注定。 她为他沐浴,穿上她亲手做成的熏香的衣服,为他木筏准备好纯酒和清水以及各种海上远航需要的食物,就像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侍侯丈夫那样。她送他离开海岛,并在临行时送他一阵助航的温和顺风,祈祷他能够一路平安。 没有说再见,他们心中清楚这一别此生再也没有机会相见,惟有等到来世再续前缘。 他回国后惩罚了叛主的奴隶和篡夺权利的无耻求婚者,承担起身为一国之君的责任,找回了久别的妻儿。只是,这还不是终点,为了奉女神的旨谕,他又再度踏上远航冒险的旅程,没有人知道他心中真正寻觅和想往的是什么。 茫茫无际的海洋中间,小小的海岛上多了一个望穿天涯的身影…… 第四世—— 他是诚恳勤奋的梁家公子,家境的贫寒不能成为他好学上进的阻力,她是聪颖秀美的祝家女儿,太守家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掌上明珠。 两个人生命的轨迹因为心比天高的她即使身处重男轻女的世道也坚信女儿也决不比男子差而开始有了交集。 诚实认真的他同窗三年未发现她是弃钗易装的女儿身,她的心中却有了真诚执著的他。三年时光的彼此默默相守,揭穿真相已是临近别离时分,心中压抑许久的烈火却炽烈地熊熊燃烧,在冰冷的世道中灼烫两个人温暖的灵魂。 他们能够为了对方超越世俗,世俗却不肯因为真爱而放过他们。他们不知道几千年后,他们坚贞不屈的爱成为了流传千古的至死不渝的真爱代名词,后人简单的论述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他们为爱誓死抗争的勇气和被迫生离死别的惨痛。 好学聪敏如他即使初试就能一举得中知县,由士族地主把持的所谓上层社会却永远不会接受出身贫寒的他。她在意的只有他,他在意的只有她,门第权贵不在他们心上,无法逾越的权势鸿沟却让她豪门显贵的家族视地位微卑的他如同草芥。 她被亲生父母强行许配给强权人物家无恶不作的纨绔少爷。 来自她父母的无情毒打和羞辱,以及被迫与挚爱之人的分离,接二连三的打击摧垮了他本就羸弱的身体,伤心至痛,呕血数升,他含恨而逝。她连到他墓前祭奠的小小要求都被冷漠拒绝。 然而,上天终究是有眼的。天帝当然希望他们的境遇越凄惨越称心,他们的勇敢和真情却赢得了诸如四世之前那位善良侍女一样更多好心人的帮助。 迫嫁之日原本晴朗的天气顷刻之间风雨大作,道路塌毁,她终于来到了他的墓前。 无言到面前,止不住的清泪冲毁了她脸上浓艳的彩妆,黄土一掊,天人永隔,然而,在她心里今天吉祥的大喜日子只属于他和她。任凭风吹雨打,任何人和事都再不能将她与他分开。 他在天上看着她,心痛、想念她,电闪雷鸣中坟墓裂开,那是他向她敞开的怀抱…… 她义无返顾投身而去。 雨过天晴。 从此,人世间少了一对恩爱的情侣,多了一双缠绵的蝴蝶…… 第五世—— 他是13世纪苏格兰的民族英雄威廉•华莱士,英勇果敢,天真豪迈,坚定不移地追求人与人之间的生而平等与自由,她是纯洁的少女美伦,清秀如诗,贤淑端庄,是生长在青山绿水之中最娇艳的一朵玫瑰。 父兄为了捍卫民族尊严和反抗压迫而阵亡战场,在村民们举行的葬礼上,小小的她挣脱了父母的手,将一朵紫色的小花递给他。还是个孩子的他就这样成了孤儿,接过她的花,生平第一次不由自主淌下清泪。 叔叔带他离开苏格兰,他们分开了,心中却永远留下了对方的一颦一笑。多年后的重逢,他和她很自然牵起彼此的手,仿佛别离从来不曾有过,两颗心一直相伴在一起,爱的温馨融入骨髓与血脉般熟悉亲切,他们的生命因为有了对方而结合成一个完满的整体。只要两个人在一起,恐怖压抑的现实也好像变得不再可怕,世间没有什么能使他们屈服、畏惧。 为了逃避贵族对于平民女子残酷原始的“初夜权”占有,他和她在神父的主持下秘密举行了林间婚礼。他高尚伟岸,她美丽清纯,他的眼睛里是火焰,她的眼睛里是水流……他们圣洁无瑕的婚礼浪漫动人,他郑重地向她许下诺言:“只爱你一个。”她无限信赖地把自己交给他。 青山,深林,碧草,虫鸣,繁星,水流……淙淙的流水隔绝开万丈红尘,世界上仿佛只剩下他和她两个人,一切都宛如古希腊神话般神圣纯美。 然而,尽管他向她的父亲许诺回乡只是想过平静的生活,用血腥杀戮进行统治的贵族却不肯放过他这个因反抗暴政而闻名的家族里最后一位成员。因为要不计一切手段引出并铲除他,也因为她的美貌引来了淫亵的老贵族,他离开仅仅片刻,她就被老贵族指使部下围住抓获并施以凌辱。 她奋起抗暴,坚信着他一定会来救自己。他策马迅疾赶来,却抵不过敌方人多势众,终究迟了一步,她已被以“殴打皇帝的士兵,就等于殴打皇帝本人”的荒唐罪名残忍刺死。她至死都没有闭上双眼,期盼而留恋地痴痴望着他来的方向…… 他来了,眼见爱妻惨遭英军凌辱并杀害,激起他周身沸腾的英雄热血,他终于率众揭竿而起,从此举起号召自由与尊严的义旗。一个个士兵接连被他杀死,村民们也从四面八方出现,他们拿着木叉、刀剑甚至斧头、铁锤等武器与英军展开了殊死搏斗。愤怒的他把向她施暴的贵族绑在杀害她的柱子上,用同样的动作割断了贵族的喉咙。 从地上捡起在那个一生中最珍贵的夜晚把他和她的手连接在一起的手绢,纵然已是阴阳相隔,他真的好想她。抬起头,他望着残阳中如血的群山,心潮难平。 他与朋友和村民们联合起来共同对付英军,倍受压迫的穷苦平民皆大欢喜。他成为抗英领袖,率领一大群衣衫褴褛的部下夺取了斯特林桥战役的胜利,他对噤若寒蝉的士兵高声宣布:“我叫威廉•华莱士,今天饶你们一命。滚回英格兰去,告诉英国人,苏格兰人已经站起来了!告诉他们,苏格兰从此自由了!”他命令部下烧掉营寨,熊熊大火吞没了营寨,映红了半个天空…… 他对自己与她的灵魂发誓,他一定要为她彻底报仇,赢得苏格兰的独立与自由,决不让他们的悲剧再在其他情侣身上重演。为此他不惜以全部生命拼搏奋斗…… 为的报复,大队英军滚滚而来。面对黑压压的英军士兵,苏格兰的军队有些慌乱,队伍开始发生骚乱。他及时赶到,面对傲慢的贵族毫不畏惧,而是身先士卒鼓舞士气,严密部署兵力,以少胜多大获全胜。从此他的威名令英军闻风丧胆,苏格兰贵族授予他“苏格兰卫士”的称号,不可一世的英王也不得不派儿媳前去请求休战。 名利早已不在他心上,他只是为了她,为了所有像他们一样的情侣不再有不幸,所以不惜抛洒热血殊死战斗。战场之外的他时时刻刻都在想念她,她的温柔和一颦一笑,即使被柔顺多情的伊莎贝尔王妃的痴情所打动,他依然没有动摇心念,他真心爱的始终只有她。 可是他的天真豪爽,他的顽强执著,终归不是老谋深算的贵族们的对手啊。英王的背信弃义,苏格兰贵族的临阵脱逃与出卖,都成为让英雄的他壮志难筹的终生遗憾。他被捕了,英王置伊莎贝尔王妃的苦苦求情于不顾,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了他。临刑前,他甚至为了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意志而拒绝服用麻醉药品减轻痛楚,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仍在对着英王为杀一儆百而下令观刑的人众高呼:“自——由!” 朦胧中,他感觉到了她向他走来,两厢苍茫的生死不再是隔断他们的界限,他以生命实践了对她的诺言,终于又能和她在一起了……他不会想到,下一番的轮回,等待他们的仍旧是被命运与神权捉弄而相互错过…… 第六世—— 他是西班牙王储腓特烈一世,年少英俊,聪颖多情,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她是英王的伊丽莎白公主,虽然在注重门第财富的中世纪出身微卑的母亲即使与国王真心相爱也只能处于情人的地位,来自名门贵族世家的正宗王后所生的性情暴虐的姐姐才是正统王位继承人,但那一切丝毫无损于她的高贵美丽。 相逢不是意外,君主国之间常见的王室舞会上,他与她相识。一见钟情,从此不渝。 假如一切就这样继续下去,他们会有一个可以想见的美满未来。王室间的政治联姻自然而又正常,她会成为他的皇后,琴瑟合鸣,白头偕老,在中世纪的历史上留下一段传奇般的佳话。 历史的洪流却跟他们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命运一夜之间发生巨变。没有任何征兆地,父王突然病逝,被称为“血腥玛丽”的姐姐即位后大肆排除异己,同父异母的她首先被关进伦敦塔。 严密的监视,非人的折磨,历尽艰险的她九死一生。 顽强的她活了下来,等到了苦尽甘来的时刻。王公大臣们终于也无法忍受姐姐的独断专行,联合起来推翻了姐姐的统治,她作为王室仅有的合法继承人被推上了国王的宝座。 再次与他相见,是在各国君主的集会上,他是君临天下的西班牙国王,她是英国历史上最有作为的传奇般女王伊丽莎白一世。联姻是公主和王子的专利,君主的神圣职责是决不能为了任何人或事,哪怕是战火的蔓延也好,而放弃自己的国家。他们都不再属于自己,他们肩上担负着祖国和臣民的希望与寄托。 什么都没有说,什么也都不用再说,他们再次为了更多的人而忽视了自己。 1588年英国海军与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在海上遭遇,为了争夺海域控制权,他们甚至兵戎相见。 他败了。她胜利了,从此建立起大英帝国不败的海上神话。 没有人知道,就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爱情究竟还剩下多少。 他们留在世界上的只有真实无误的正史和未经证实的传说:她终生未婚,死后无嗣,奠定大英“日不落帝国”基础的她成为都铎王朝最后一位君主;终生风流倜傥的他儿女满堂,临终前王后和儿女们环绕病榻,他最后念着的却是一个英式发音的名字:“伊丽莎白……” 第七世—— 他是陆上国家的人类王子,英俊倜傥,温柔多情,她是居住在海底的小美人鱼,天真纯洁,受到祖母和姐姐们的疼爱,拥有永不衰老的青春。 喜欢冒险的王子遭遇海上风暴,生命垂危之际被善良的小美人鱼救回岸上。只为这一回眸,就此沉沦没有理由,尚不知情为何物的小美人鱼爱上了王子,不搀杂人世间的功名利禄,她水晶般的心灵里爱的位置神圣而高尚,纯洁透明,没有一丝尘埃。 昏迷中的王子感到一双温柔的纤纤素手将自己从危难中救起,醒来却不见有人在身旁。他知道那不是梦,自己确确实实从狂风恶浪中得救了,心灵感应到的温柔人儿却在茫茫人海中无从寻觅。 他想着她,她想着他。相思欲狂,他心心念念牵挂着那双不知名字甚至不知容颜的温柔素手的主人,她却清楚他们分属于两个永远不会有交集的世界。 痛啊,深入骨髓的痛。不识愁滋味的她生平第一次脸上没有了笑容。 为了他,为了能和他在一起,她毫不顾惜自己地无怨无悔付出全部。放弃了永恒的生命,远离了温馨的家园和亲人,她忍受剧痛用美丽的鱼尾与甜美的声音向巫婆换来人类的双腿,终于得到了能够陪伴在他身边的资格。 只要跟他在一起,她什么都可以不在意。然而,眼睁睁看着他因为日夜思念她而逐渐憔悴,她却再也无法说出她就是那个在海上救出他的人。 她相信终有一天他会明白真相,临国公主适时出现了。 与身份不明的哑女相比,公主高贵的血统显然更有说服力。王子纵然还有疑问,国王早已认定了贤淑的公主是儿媳的最佳人选。孝顺的他不能违背父亲的意愿。 而且,即使起因是由于误会重重,但声音柔和的公主比无声的她更能够表白心意,也更容易造成让王子产生错觉的误会。 心在滴血,她痛得仿佛窒息,绝望地看着他携起另一个她的手走在盛大的成婚典礼上,接受所有人的祝福,却只能像无关的陌生人一样独自躲在角落里默默流泪。王子好心地邀请她一同登上新婚蜜月访问其他国家的游轮,却不知此举无异于给她的伤口上再洒一把盐。 同时,得不到王子的爱的她因为违背了造物主制定的世间万物生命规则而将在黎明到来之前化为海上的一缕泡沫。没有了鱼尾的她在放弃从小成长家园的同时也放弃了自己的一切退路。 祖母来了,姐姐来了,危难时刻只有至亲的亲人才会无私伸出援手。她们用美丽的长发向巫婆换来了锋利的匕首,如果能让王子的心头热血溅到腿上,她就能恢复鱼尾,就可以回家了! 犹豫吗?真的是很大的诱惑啊,家永远都是任何一个生命的避风港,她已经遍体鳞伤,而他已负心……端详着他宁静的睡颜,望着他和另一个她即使睡梦中也都带有的幸福笑容,那是她挚爱的他啊!不管他做了什么,无论受到多大伤害,她做不到伤害他,死也做不到对他哪怕一丝一毫的伤害…… 她爱他,只要他幸福,心甘情愿牺牲一切。 深蓝色的夜晚变得漫长而又短暂,临近黎明时分,她终于不再有迟疑。扔掉了珍贵的匕首,她无比幸福地化成了泡沫,与心爱的大海融为一体…… 丹麦的一位老人——安徒生把她的故事写进了《海的女儿》的童话,从此,她生命的光芒在全世界传扬。无数爱做梦的女孩为她的善良和痴情所倾倒,却没有几人能真正明了她无悔的深情和眼泪,那是一个傻傻的女孩用生命写就的旷世绝恋…… 第八世—— 她是博尔济特•布木布泰,人称玉儿,科尔沁大草原上最具光彩的一颗明珠,博尔济特大汗最钟爱的小孙女,满蒙第一美女,天生的“福灵阿”。他是爱新觉罗•多尔衮,女真最伟大的英雄领袖努尔哈赤寄予厚望的小儿子,文武双全,豪迈英挺,虽然年纪尚小,但加以时日磨炼必将是又一位出众的英雄。 她出嫁的姑姑哲哲五年来第一次回家探望亲人,他跟随哥嫂第一次拜望蒙古的亲族好友。草原中,马背上,篝火边,射猎时,任人开怀畅饮的醇酒,自由驰骋洒满欢笑的草原,他们幸福地相依,彼此许下爱的真心誓言。 皇族无骨肉,为争夺权力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并且不给竞争者留下半点可能的余地,兄弟间的手足相残远远超出年少单纯的他们的想像。既定的命运由不得他们自己掌控。 他盼望着早日建功立业向她提亲,她等待着他来娶她。因为相互间坚贞不移的信任而盼望着,少年的他们将世界想得太过简单美好。他不知道,即使抛洒鲜血建立再多功勋,即使有父亲临终的口头遗命,年轻势孤的他终归不是早就暗地里培植势力的兄长的对手。她不知道,为了固宠,为了加强家族在后宫的实力,她成为不能生下男孩的姑姑手中的棋子。 等待有多久,刻骨的相思就有多久。年轻是他失败的根源,他输了本应该属于他的江山,输了母亲的性命,输了,她……他们等来的是无法想像的残酷现实,天生“福灵阿”的吉祥预言成为他们被分开的理由,为了至少能够在充满猜忌和随时都有被断绝后患危险的环境里保护他的生命,她含泪做了年长自己29岁的姑夫的侧室。 稍有不甚的疏漏即可招致杀身之灾,而且双方名分已定。他们只能将未了的深情和思念深藏心底,甚至连多说一句话都可能找来猜疑,只有目光中还能无所顾忌地流露表达真心真情。惟有眼波完全属于彼此,那是他们交流的全部方式。 他读得懂她,她读得懂他。她向他承诺:“此情不移……”他发誓终有一天要夺回她,夺回他们的幸福。 所以他豁出性命征战疆场建功立业,所以他在同胞兄弟面前也沉稳谨慎得远远超出年龄应该有的慎重,他在等待,隐忍着几乎要让他疯狂的等待,等待着回到她身边的机会。他还年轻,他终于等到了那一天,等到了害死母亲的仇人匆匆辞世,他亲自身先士卒攻占了已是腐败丛生的明王朝的都城,那是他献给她表白至死不渝心意的礼物。 然而,历史的洪流永远不因个人意志而逆转,马背上得天下却不能马背上治理天下,物是人非,早已不是少年的他们许下心意时的样子。是要惩罚他上一世对她的遗忘与伤害吗?他等到了仇人离世却仍要继续忍耐仇人的儿子,可是那也是她唯一的儿子啊,她和害死他母亲的仇人的儿子……他宁死也不愿违逆她的心意,更不能伤害她! 为的继承先人意志建立千秋不朽的雄功伟业,为的万千将士洒在疆场的热血不会白费,为的安邦定国给天下百姓稳定安乐的生活……又是太多伟大而高尚的理由啊,宏大的原因和大多数人的利益在任何时候都远比仅仅两个人的愿望重要,他们只能在名分的负荷下再次忽略自己,再度相约来世的不离不弃。 近在咫尺的王位唾手可得,手握重权的他却终生没有兵变夺位,永远放弃了本应该名正言顺属于他的理想和荣耀,三十九岁即英年早逝战死沙场。她以一介羸弱女子之躯,连续辅佐三朝,历经丧夫、永失所爱、丧子、辅政权臣趁孙儿年幼之机独断专行倾覆朝纲等等风浪巨变依然屹立不倒,从不越权干涉朝政,却用智慧辅助了儿孙顺治、康熙两朝的兴旺发展,稳定了他和众多先人、将士以鲜血打下的江山。 得以高龄寿终正寝在皇家富贵丛中的她心中,她呕心沥血守护的是他的江山,她是在代替他努力活下去,为了他而拼死在数度危机中力挽狂澜……来世再莫生于帝王家,生命临近终点时的她最想回到家乡的大草原,回到与他相识的地方……终于能和他在一起了吗?但愿,来生能够和他再续未了的情缘…… 第九世—— 他们是枫叶国度的一对普通情侣,深深相爱着,已经交换了定婚戒指,携手去落基山脉享受婚前最后一次滑雪度假。青春激扬,大好的幸福前程等待着他们,在一起的每一分钟都蕴涵着浓浓的甜蜜。 年轻的心里从来都只想着最美好的事,对未来充满希望,就是在遭遇雪崩被迫困在雪山之中人迹罕至的小木屋时,放眼望去皆是白茫茫的单调色彩,他们仍然相互依偎着,坚信很快就能获救。 只可惜,到底是挣不脱诅咒的枷锁啊!人和自然相比是如此渺小,飓风,暴雪,茫茫深山,都给搜救带来了不可预知的困难。绵延不绝的山脉似乎与天的尽头相连,吞没小小的两个人是再容易不过的事……一连数日被困,一点点耗尽了他们的力量与希望。遍地白雪可以暂时解决饮用水的问题,仅有的一点食物却尽管经过两个人的再三节省和推让,仍然很快消耗殆尽。而在冰天雪地的世界里,想要找到哪怕一星一点任何吃的东西都有着难以想像的困难和需要冒生命危险。 更重要的是,天寒地冻的深山中,取暖燃料的日益减少意味着生命之火在逐渐熄灭,通常人会采用的以尽可能多吃食物维持身体的热量都无法在此时做到。他们只有相偎在一起,用自己的体温支持保护着对方。 他生平第一次对她凶,以不容置疑的坚决把两个人厚一些的衣服全都披在她身上,紧紧拥她在怀里。可是,她仍然觉得好冷啊,耗损了太多力量的身体已经处在了因饥饿导致重度营养匮乏的境地。冻饿交加,朦胧中她仿佛听到了死神的召唤。 就这样在他的怀抱里走完人生最后一段旅程,应该也是很幸福的事吧,此生已经无枉。她欣慰地想。然而,眼睁睁地看着她生命的火焰在怀中熄灭,对他而言却是不可想像的残酷。 她一定要活下去!怀着这样的信念,他不顾她的劝阻,毅然走入风雪中寻找食物。离开时间的长久令她担心到快要绝望,然后,周身血迹斑斑的他回来了,带回来了此行的收获……一小段糊糊的烤肉,那是他拼死从白熊口中夺下的猎物野兔肉,付出的代价是永远失去了左臂。她抱着他失声痛哭,含泪劝他先吃一点东西充充饥,他却说已经提前吃过了,把烤肉全都留给她。 他甚至不允许她撕碎衣服为他裹伤,他们还不知道要在极度严寒的世界里支撑多少天,她不能没有保持体温必需的衣物。山中什么常备的必要医疗用品都没有,失血过多和饥寒交迫让他的生命很快走到了尽头,临终前,他使尽最后一点力气,为她戴上早就准备好的、散发着摄人心魄光芒的冰蓝色白金钻石结婚戒指,与她美丽的眼睛很相配呢,用微弱的声音轻轻告诉她:“我……爱……你……”她的心仿佛被人硬生生切碎成千百片,泪流满面地抱紧他。 她顽强地活了下来,因为有他用自己的生命为她护航。终于,她等到了救援的直升飞机。旁人惊讶于她坚韧的生命力,好奇地追问她依靠什么活下来,她回答说是爱,同时拿出了珍藏的烤肉。可是同行的老教授立刻分辨出来,尽管已经烧得焦黑,但那分明是属于人类的上臂骨骼,根本就不是什么野兔肉! 她惊呆了。依稀中,她仿佛看到了他在风雪中拼命自残的身影,又一次看到他那双明亮的暖蓝色眸子里满满的爱意和鼓励她坚持下去的信心,听到他用生命对她说出的爱的告白,旋即泣不成声。命运残忍地摆布着他们。她爱他呀,失去他,对她而言也是不可想像的残酷。 可是她必须坚强,两个人的生命已经融为了一体,一个人的生命承载着两个人的分量……这是他的心愿,从此以后有她为他完成所有他未竟的遗憾。 二十世纪的真爱不是古典的缠绵殉情,而是永不辜负对方的深情心意,死亡不能改变什么,炽烈的爱意会随着生命的存在相互伴随终生。多年以后,她结婚了,遵从家族里亲人们的意愿,那个富商对象给了她无比豪华的钻戒和堪媲美王室的盛大婚礼,可是不到半年又离婚了。因为她晶莹如玉的美貌虽然令富商仰慕,却每到午夜梦回都会自梦中惊醒,深情地呼唤着他的名字…… 茫茫数千年望穿秋水的等待,红尘轮回中摧人心肝的思念……也曾重逢,也曾相依,无私的他们却往往有着太多难以抛下的责任,总是为了顾全别人而放弃自己。 只有最后一次机会了,如果再无法记起千年前许下的心之诺言,天帝的诅咒就会应验……时光匆匆流淌过千载春秋,沧海也变成桑田。人类已经发展强壮到就算天帝也不能再恣意操纵奴役,但神在满月之夜发出的恶毒诅咒依然延续着数个世纪之前的效力,如果最后一次生命仍无法摆脱神力的束缚,他们的命运将不可避免沦为献给天帝供桌上的祭品……心胸狭隘的神早就在盼望着报复的时刻了。 然而,即使失去了前世的记忆,因为彼此灵魂里铭刻有浓情刻骨的心灵挚爱,他们仍然在生命本能感受的指引下执著寻觅并找到了对方,用鲜血书写出世世代代流传在地球每一个角落里的真爱神话。尽管结局的离散早已注定,九番坠入红尘的生命历程还是在他们不懈的抗争下脱离了天帝的掌控…… 他们能否在第十次的转生中记起彼此的承诺?他们是否能够彻底挣脱残暴神权的压制束缚重新掌握自己的命运?就连天帝本身都没有绝对的把握,睁大了眼睛紧张地目不转睛观察着人间…… 星月无言地看着,天地无言地看着,世间见证了他们生生世世轮回的万物都在无言地看着,大家都为他们祈祷和期待……

与舅父的战争

外公在世的时候,非常清楚自己心脏病的严重性,在世的日子没有多少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心脏就会停止了跳动,永远地离开了这个让他留恋的世界。于是他写下了这样一份遗书,主要内容是这样的,“……等二老都不在了,房产归儿子鸿儒所有。”也就是我那唯一的舅舅。

后来舅舅知道了这份遗嘱,高兴得差点蹦了起来,不过,他似乎没怎么看明白,外公的遗嘱里写的非常清楚,等二老都不再以后,房子才能归他所有。可财迷心窍的舅舅,他以为自己的老父亲离世后,就可以不管老娘的死活,独自霸占老母亲唯一的巢穴,把老人家独有的财产划归他的名下。

舅舅由于多年受病魔的缠身,大脑也在逐渐的衰退,和我们正常人判若两人,给人感觉他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活在无情的世界里。在他那深邃的眼睛里只有一个字“钱”。所以,当确定了自己是那所房子的继承人,他乐得几天几宿都没睡着觉。并向邻居炫耀说:“我老妈把唯一的房子给了我,因为我是她唯一的儿子,如果她把房子给了她姑娘,你看我怎么收拾她。”邻居们一边嗑着瓜子,一边嘲笑着对舅舅说:“那是呀,瘪六儿就是瘪六儿,你们谁敢和他一样变着花样来折磨自己的老娘?”邻居们都摇摇头。其中一位接着说:“来,咱们给瘪六鼓鼓掌,看,咱们的瘪六儿多有本事呀,都敢收拾自己的老娘了。”说着邻居们为舅舅送去了倒彩。

舅舅在自己的居住地已是名声鼎沸, 邻居们都知道他是一个不孝子,时常拿他寻开心,久而久之,他的行为也成了邻居们茶余饭后的笑柄。因此,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瘪六儿”。

舅舅带着邻居们嘲讽的掌声和贪欲的心回到了家,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心里美滋滋地想着:这老娘的房子一下子能卖好几十万呢,可是自己离那所房子实在太远了,万一老娘背着自己把那所房子给了她女儿,自己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再有,老父亲的遗嘱毕竟只是一张纸,到了关键时刻什么作用也不会起的,万一老娘发怒了,一把火把遗嘱烧了,那可真是无凭无据什么都没有了。对了,对门的房子正好要出售,不如先把老娘的房子卖了,完事之后再把对门的房子买下来,这样我也能时时看着它,不会让它落到别人的手里。只是现在我手头儿没钱,只好拆了东墙补西墙。

舅舅想到这儿,就拿起电话给老母亲打了过去,当外婆接到电话,就听见儿子在电话里嬉皮笑脸地说:“妈,自从我爸去世之后,我想您自己在家特别孤单寂寞,所以我想在我身边给你买套房子,让你离我近一些,这样照顾您也方便一些,您说好吗?” “那你有钱吗?”外婆问舅舅。

舅舅更加无耻的说:“我……我……我得把您现在住的房子给卖了,才能把我对门房子买下来。”

外婆听到舅舅说出这种话,她哽咽了好长时间,半天没说出话来,可是外婆什么都依着儿子,流着眼泪无奈的说:“那……那好吧,既然你已经决定了,我怎么样都无所谓,就按你说的做吧。”

电话那一头的舅舅听到外婆勉强答应了,他长长松了一口气。掩饰不住内心的兴奋,对外婆说:“太好了,我去跟那户人家沟通沟通,尽早把这事儿给定下来。”说完舅舅急忙把电话挂断了。

三天后,舅舅交了定金,很快就把这事定了下来。外婆的那所房子也贴了售房启示。这老天爷也真是偏向舅舅,这售房启示贴出去没有两天,便有好几个人来抢购,一转手就卖了十五万元。舅舅拿着到手的钱乐得合不拢嘴,就这样急三火四地把对门的房子买了下来,外婆也随之搬了过去。我的母亲和几位姨妈帮外婆忙得不亦乐乎,足足用了一整天总算安顿好了,她们姐妹几个也长长松了一口气。一致地认为,这回外婆可算是有人照顾了,认为舅舅能替她们尽孝心了。然而她们姐妹几个万万没有想到,这只是悲剧的开始。

自从外婆从旧居搬走以后,我大约近一年的时间没去过外婆家了,还真有点想她的。据母亲讲:外婆其实仍然是一个人在生活,舅舅他们根本就没有管过外婆,家里有什么大事小情还是姨妈们帮着办理。不但如此,外婆时常还会被舅舅气哭的,过后想起来,外婆即后会又懊恼,可生米煮成了熟饭又有什么办法呢?在舅舅的眼里房子比老母亲的生命都重要。

这一年的春天,在家蜗居一冬的我终于可以放飞心情了,我高兴的向母亲提出去看外婆的请求。因为我从小体质就不是很好,经常容易感冒,所以在冬季里母亲很少带我走动。这儿不,到了春暖花开时节,母亲也有意带我去散散心,就这样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母亲双手拖着我稚嫩的脸蛋儿,温情的双眼注视着我说:“好呀,正好妈这几天没事,带你去看看姥姥,顺便多住几天。”

一个晴朗的周六,母亲带着我踏上公交车来到了外婆家。

让我没想到的是外婆住进了舅舅的那套老房子,而舅舅搬进了原本属于外婆并粉刷一新的新居里,他只顾自己舒心,不管外婆她老人家的感受。我心里想:舅舅他怎么能这么做呢?自己住着新房子,让年过古稀的外婆住旧房子,他是怎么想的?口口声声说要照顾老人,就这样照顾法吗?他也不怕天打五雷轰。

过了一会,舅舅讪讪地从他那屋子里走了过来,冷眼看上去瘦的好吓人,直钩钩的眼睛,一点活力也没有, 高高的个子,走路一步一晃悠,双腿瘦的如同柴火棍一般,能看见骨节的右手夹着一颗烟,有些颤抖,一边走一边抽,烟灰随风飘落一地。

“涛涛来了,好长时间看不见你了,今天休息吗,怎么没去上班?”舅舅吸一口烟觑着眼睛说。

这人呀,如果思想邪性说话也不正常,我连学都没上怎么可能上班!在说了,我今年才多大呀,不过才十三、四岁,怎么能和上班沾上边呢,肯定是发烧把脑袋烧坏了。

于是我对舅舅说:“我呀,没有你有福,不上班在家坐着也给开资!”舅舅好像没听明白似的,突然他嘴里叼着的烟头一下掉在我的身上,当时我立刻喊道:“喂!你怎么回事?烟头都扔在我身上了。”接着我急忙站起身来,赶紧打扫我的裤子,结果我的裤子还是被烫了一个大洞。

我那可恨的舅舅还嘲笑着对我说:“涛涛,我真没想到,你们家穷成这样,裤子坏了那么大一个洞,还在穿,你妈怎么不知道给你买一条新裤子呢?”

“舅舅,这是你刚才扔烟头给我烫的,并不是我没钱买不起,你怎么记性这么差?自己扔的烟头自己都不知道。”我大声地争论着。

这时候舅舅有点急了,说:“胡说八道,我什么时候往你身上扔烟头了?我怎么不知道,我也没看见,涛涛你这人就是能无赖好人,你是不是想挨揍?”

这时候外婆走了过来,对舅舅说:“你这是想干嘛呀?涛涛他刚来呀。”外婆一边说,一边把舅舅推到他的屋里去了。

说起我这个舅舅为什么如此的专横跋扈,那都是从小养成的。 据母亲讲:小时候他经常和姨妈们打架,因为他是家里的唯一男孩儿,姐和妹谁都不和他一样的,有一次不知是什么芝麻大点儿小事,他抄起菜刀向姨妈飞了过去,所幸刀飞偏了,从姨妈右侧“咣当”一声落在了地上,当时给姨妈吓得魂飞魄散,霎时间瘫倒在地上。外婆知道后含着泪把姨妈送到了医院,这一次的惊吓让姨妈足足休养了一整月,但在她的心灵里留下了永久的伤痛。可经过这次惊魂未定的教训,未能改变舅舅的行为,他仍然我行我素,所以就养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习惯。

就这样,我在外婆家住了满三天带着一肚子气回家了。并也是通过这一次的经历让我与舅舅的战争埋下了导火索。

转瞬间,瑟瑟的秋风扫去了满山遍野的绿,眨眼一夜间变成了林海雪原,时光就这样匆匆的从我的指缝间滑过,春节又来到我的身边。这一年我该是十四周岁了,母亲说今年准备到外婆家过年。我听了后很高兴,因为这是外婆搬家后的第一次过年,我很感兴趣。

到了腊月二十八那天,父母给外婆买了些年货,带着我坐上公交车又来到了外婆家。

我走进厨房一看,外婆准备了好多年货,她还对我说:“涛涛,你想吃什么就和姥姥讲,我给你做。”我看着外婆那瘦弱的身体被年轮的刻刀雕成了沧桑的老树,留下了沟沟壑壑,我不忍心再为外婆添麻烦了,所以我说:“不用了外婆,吃什么都行。”外婆笑了,说:“涛涛长大了,懂事了。”

马上就要过年了,家务事很多,外婆一个人也做不过来,父母也帮着忙里忙外,准备着年三十儿一次团圆的大餐。而我也帮不上什么忙,闲着无聊,便在卧室里打开电视看。我拿着遥控器摇了一圈也没有我喜欢的节目,随手又把电视关上了。

这时我来到了另一间卧室,望着房间里的角角落落,心里感觉空荡荡的,思来想去好长时间没见到桂琴姐了,很想和她聊聊天,每次来都见不到她的影子,也不知道她都在忙些什么?由此一个念头便产生了。 我随手从兜儿里掏出手机,然后 输入桂琴姐的电话号码,刚想按“OK”键,不曾想我那该死的舅舅悄无声息地站在了我的面前,尤其突然见到他那直勾勾的有些洼陷的双目,吓得我双手一颤抖,差一点手机掉在了地上。

当我平静了一下心态后说:“你干嘛呀,过来连个动静也没有,吓死我了。”我就没好意思说他像个幽灵。

“你是不是心里有鬼呀,要不胆子怎么那么小。是不是再给你桂琴打电话?”舅舅不但是个财迷还是个小心眼儿的人,无论是谁触及到他的家里,不管是什么事他都要过问。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到底对他有利还是无利。

看他那样子我就来气,毫不客气地回敬了他:“我给谁打电话和你有关系吗?我愿意打!”

舅舅见我如此的和他说话,他更加的生气,便冲我喊到:“我不管你给谁打电话,可你就不能给你桂琴姐打,如果你给他打我就把手机给你摔了。”当时我听了他的话又气又好笑,见过不讲理的可没见过这么不讲理的。

当时由于我年少气盛,被他的行为给激怒了,和他据理力争,喊到:“你凭什么不让我给我姐打电话?她是我姐!给她打电话,是我的权利!”我不顾舅舅的阻拦,再次拨通了桂琴姐的电话号。舅舅看阻拦不了我,伸出他那瘦如干柴的手“啪”地一声抽了我一记耳光,顿时感觉我的脸打的火辣辣的痛,同时我愣愣的立在那里,半天没有缓过神儿来。他还说:“以后看你还敢不敢给你桂琴姐打电话了,如果再让我看见你给你桂琴姐打电话,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说完,转身朝他的屋走去。过后气得我捶胸顿足,快要脑浆迸裂了,但我却无力还击,内心暗自发誓:此仇不报,我誓不为人!

说起桂琴姐, 她是舅舅唯一的女儿,舅舅对他这个女儿真是疼爱有加,什么事都顺着她,从来没说过她半句不是,更别说打骂了。有时他还得忍受着桂琴姐不悦的神色,久而久之,把窝在肚子里的气时常发在外婆的身上。

舅舅阻止我给桂琴姐打电话的原因,也许是姐姐正在热恋之中,或者是在忙于学习……舅舅可能是因为怕我打扰桂琴姐才打我的。但是这对我实在太不公平了,舅舅他怎么可以对我动手,就算我有再不对的地方,他也不应该这么对我,再说,有事情可以先讲清楚,他居然看我身体弱,就故意欺负我。这个事情我没有跟母亲说,因为十四岁的我非常胆小怕事,我怕跟母亲说了,她再说我不懂事,惹舅舅生气,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舅舅的这一记耳光,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那烙在我脸上五根红红的手指印痕,是永远不会褪色的。 至从我在外婆家回来后,每当我的手触及到脸上那一刻,舅舅的那记耳光立刻闪现在眼前,而打在脸上传出那“啪”的声音仿佛也回响在耳畔,这一过程一直在我心中隐隐作痛,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霾。想着想着,泪水湿润了眼睛,顺着脸颊滚落下来,内心感到无比的屈辱。但是又能怎么办?我又不喜欢告诉父母,我那个时候,也没有朋友,只能自己默默地承受着。

大约在五、六月份的一天,具体的时间我也记得不太清楚,母亲从外面回来跟我说: “涛涛,你桂琴姐明天就要结婚了!”我听说桂琴姐要结婚了,内心有说不出的快乐。心里想:桂琴姐终于能找到她自己的幸福了,总算皇天不负苦心人。于是我就跟母亲说:“妈妈,那你能带我去吗?”母亲微笑着说:“当然能呀,那明天咱们就一起去参加你桂琴姐的婚礼。”我听母亲这么说,乐得合不拢嘴了。高兴得连觉都没睡好,真希望明天快点到来。

第二天我和母亲早早地来到了舅舅家,看到舅舅家张灯结彩,沾满了喜气,真应了那句话,祥云府子阁,喜气意朱门。舅舅和舅妈的同志和亲朋好友都来捧场,他们的脸上都乐开了花。但是当他们看到我的那一刻,脸上的笑容立刻隐藏了起来,灰色的云纱罩在脸上,如同那毛驴子的脸霎时间没了人样。

舅舅暗自在那叨咕: “涛涛他怎么也来了呢?真是晦气!赶紧把他关到小屋,千万别让别人看见他,太给我丢人现眼了。”然而看不出问题的我,还兴致勃勃的往新娘的房间里闯,要给桂琴姐道贺,可是舅舅硬是把我挡了回去,还对我大喊:“涛涛,今天这么喜庆的场合,你来干什么?怎么这么不懂事?”当时我并没有太在意,也没来得及理解舅舅是什么意思,我心里在琢磨,我只是来给桂琴姐贺喜的,舅舅你为什么不让我见桂琴姐一面呢?难道我又做错什么事了吗?我真不明白在他的眼里,我好像就是一粒沙子永远脱离不开他的眼睛。

这时母亲从桂琴姐屋里走出来, 看见舅舅生气的样子,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她闷闷地来到我面前说:“涛涛,快走,跟妈上小屋去,别让摄像师摄着你,快走!快走!”我听到母亲这番话,觉得非常吃惊,是不是桂琴姐对妈妈说了些什么?还是别的什么……我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执着的我根本就没有走的意思,自己认为为什么要走?在这儿不是挺好的嘛,于是我对母亲说:“我哪里都不去,我就在这儿呆着。”

母亲见我如此的固执,她终于怒了,对我大喊:“叫你跟我走,你就乖乖跟我走,你要是再听不懂人话,我就打死你!”说着,母亲硬把我推到了外婆屋里。

这时,我抬头望着母亲那张被我气红的脸,留下了道道伤心的泪痕, 本以为我们来参加桂琴姐的婚礼是个高兴的事,不曾想结果是这样。我真的搞不懂舅舅为什么不希望我参加姐姐的婚礼,就因为我是“脑瘫”吗?难道是我让他们脸上没有面子了吗?那么桂琴姐也是这样想的吗?许多个疑问在我的脑海里荡来荡去。 母亲命令我在外婆的小屋里好好呆着,不准走出半步,如果我要出去了,她就要我好看。当时我恨透了舅舅,并对桂琴姐也产生了一丝的想法,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如此对待我,就因为我有残疾吗?难道残疾也是错?残疾就可耻吗?就丢人吗?这对我太不公平了。

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此时让我伤心欲绝,更加深了我对舅舅的憎恨。

也不知是什么时间,一阵“噼噼啪啪”的鞭炮声响起,接着就听见许多人下楼的脚步声,我猜测准是新郎官来接新娘了。大概十七、八分钟的工夫,听见汽车启动的声音,十有八九新郎官的车队载着新娘和亲朋好友走了,他们一定是去结婚礼堂了。

可他们不曾想到孤单单地把我一个人撇在家里,是何等的居心,这样对待一个弱小残疾的儿童,他们就不怕有报应? 这纯粹是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那天舅舅一家又一次对我的羞辱,是极其恶毒的,就连姐姐的新婚之喜也让我分享不到,难道这还有亲情吗?

我独自呆在外婆的家里, 像是犯下了滔天大罪一样被关了禁闭。我望着四周的墙壁,一个人守在这空荡荡的房子里,享受着人间的冷漠,独自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每一次被羞辱鞭打的伤痕,叠加在一起已经变成了深深的、无法愈合的、如同沟壑的伤口,更是血淋淋的,这种心灵中的创伤是没有办法弥补的。

当我想像到桂琴姐和她最心爱的人手挽手走进婚姻殿堂的时候,所有的亲朋好友伴随着美妙的音乐——婚礼进行曲,同一对新人 共同分享着喜悦那一刻,我的心如同花瓶摔在地上一样整个都碎了,我不需要你们能给我什么,只是把你们的幸福和快乐能分享给我一点点就足够了,可是…… 而你们是那么的幸福,那么的快乐。

独自在外婆家的我,和你们比起来,真是一个在天堂,一个在地狱。

舅舅对我的一次次羞辱,就像把把利剑屡屡刺痛我的心房,让我喘不过气来。我暗自发誓一定要报复舅舅,他给我的每一次羞辱,每一次伤害,我一定要十倍的还给他,一定要让他尝到被人羞辱的滋味。

也许是老天有眼, 也许是自然规律的力量显现。就在半年后,舅舅因脑出血住进了医院,经过各项检查报告,医生非常郑重地对家属说:“病人得的是最严重的脑出血,终生要卧床,而且一定要有人守候在身边,一刻也不能离开人。你们家属一定要做好最坏的思想准备,病人随时随地都会离世。”当姐姐和姐夫听到这个消息,姐姐的身子已经瘫软了,姐夫连忙扶着姐姐,并问医生:“我爸还有救吗?”医生什么也没说,只是摇了摇头,然后转身走了。

母亲得到消息后急忙赶去医院,看望他的哥哥,我那极其可恨的舅舅。

当母亲来到了病房看见自己的哥哥躺在病床上,鼻孔上插着氧气管儿,人已经脱像了,心里感觉酸酸的,虽然舅舅曾经那样对待我,但他毕竟是母亲的亲哥哥,不得不承认这血浓于水,骨肉亲情把什么仇恨都能化解掉。更奇怪的是,我的几位姨妈都希望母亲能守在医院里照顾舅舅,外婆更是这个意思。舅舅对我人格上的羞辱,让母亲流了多少眼泪,外婆和姨妈们像是没看见似的全然不顾。

我那可怜的母亲在亲人面前不顾自己的人格,把照顾舅舅这个活全部大包大揽了下来,她像是忘记了自己儿子受到的伤痛,及自己为儿子流过无数次伤心的泪水。当我知道这些,气得都要发疯了。

生活就这样在家庭的烦恼中度过,一晃半个多月过去了,舅舅在母亲的精心护理下,他那条烂命从死神手里被夺了回来,意识也渐渐清晰了。查房的医生了解了母亲与舅舅的关系后说:“这真是一个奇迹,已经宣判死刑的人了,硬是被你这当妹妹的给救了回来,真是了不起。”

母亲眼里噙着泪,不好意思地说:“我哪有那么大的能力呀,这都是你们医生抢救及时,才有如此的结果。”

医生摇了摇头,说:“不,不!如果没有你们家属的配合和精心的照料,是不会这样的。”

医生再一次给舅舅检查完病情,走的时候说:“在观察两天,如果没什么问题就可以出院了。”

母亲在医院回来对我说, 舅舅过些日子就可以出院了。我心里在嘀咕,瘪六儿呀瘪六儿,你的命真够大的,这一次却叫你逃脱了死神。

可从我内心来讲,我还真不愿意让他过早离开这个世界,这样以来我就没有机会报仇了,如果是那样的话,我这遍体鳞伤的躯体有谁能给我抚平呢?想到这里我又感觉好高兴,因为舅舅又给了我复仇的机会。仿佛我心中有一团烈火在熊熊燃烧,我整个身体在积聚着无穷的力量,等待着爆发的那一天到来。

在舅舅住院期间,在家里的外婆每天都以泪洗面,担心她那唯一的儿子离她而去,如果是这样,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滋味是可想而知的。所以,这一段时间里,外婆的心理总是在纠结着,吃不香,睡不下,整个人都瘦了一圈。后来她得知舅舅已经度过了危险期,再有几天就可以出院了,这才使她那颗忐忑的心平静了下来,渐渐地止住了眼泪,脸上多少也有了笑容。

一瞬间又过了一周,舅舅真的该出院了。

恰巧舅舅出院这天正是周日,赶上桂琴姐和姐夫休息,他们开着自己的车来医院接舅舅回家。

到了医院,她们来到舅舅的病房,帮忙把东西收拾好后,姐夫背着舅舅,桂琴姐和其他人拎着东西走出了医院。姐夫把舅舅放在车上,其他人随后上了车,姐夫启动了车朝家的方向开去。

守在家里每天都为舅舅祈祷的外婆,第一眼看见自己唯一的儿子回来时,那深邃的双眼不自主地落下了两行热泪,瞧着他那虚弱的身体,外婆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总觉得有一点酸酸的感觉。心里盘算着,这回一定好好给他调理调理,不能再出差错了,我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打击了。

说起我那个舅妈,是个不着调的人,让她来侍候这样一个重病号,外婆根本就信不过。如果当初舅妈是个百精百灵拿事儿的人,舅舅也不会到今天这个地步。

思来想去,外婆把眼光盯上了我的母亲, 她认为母亲照顾我这么多年,一定有足够的经验来照顾舅舅。另外,在这些儿女当中,外婆心里很明白,除了母亲之外,在没有可心的人选,无论在哪一方面外婆都说不出母亲一个不字。

母亲本打算等舅舅出院后好好休息休息,因为这一段时间太累了。但事以愿为,她自己也掌控不了自己,看着外婆那祈求的目光,她那颗善良之心怎能不妥协呢?无论舅舅之前做了些什么?他毕竟是母亲一奶同胞的哥哥,外婆的亲儿子,为了外婆的身体健康着想,母亲又能说些什么呢?

外婆人没的说,就是重男轻女的思想让人无法理解,女儿付出的再多在她眼里也是应该的,儿子做了多少让人不理解或者伤心的事,“他有病,身体不好,不能和他一样的。”一句话就让外婆给掩盖过去了。 这么多年,母亲为有我这样一个孩子付出了那么多心血,她看得很清楚,但与舅舅相比母亲根本不算什么。因此舅舅在外婆的心理是举足轻重的,一切都在为他的宝贝儿子考虑和打算着,根本就没来得急为我们母子担忧。再说,舅舅以前给过我多少次羞辱,又让母亲流了多少伤心泪,她们对这些竟然视而不见!一心只想着舅舅那条烂命。

从舅舅出院后,母亲只在家休息了一个礼拜,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就去了舅舅家。

在母亲从家走的那一天, 我对母亲说:“妈,我和您一起去,好长时间没见到姥姥了,也挺想她的,趁这个机会去看望她老人家是否安康,舅舅的这场病给姥姥的打击是非常大的,我去安慰安慰姥姥,好吗?” 母亲看看我,思考了一下,说:“涛涛,妈妈这次就不带你去了,你看舅舅刚出院,需要静心地休养,妈妈又要侍候他没有时间来管你,姥姥的身体又不好,也无法照顾你,你看下次好吗?”我听母亲这样说,只好作罢。

本想趁这次机会到外婆家完成我复仇的梦想,洗刷舅舅对我的屈辱。但不幸的是被母亲不知情地给扼杀了,如此一来,又让我复仇之路拉长了。

就这样我掰着手指头一天天数着时间,在漫长的岁月里等待着,盼望着,盼望着那一天早日到来。 终于有一天,我无心伫立在窗前向外面眺望,无论是大地、建筑群、树木、还是远山都变成了银白色,这时我才恍然大悟,这雪的世界又迎来新的一年。

也恰巧在这一天母亲回来了,她说拿几件换洗的衣服,还说带我去看看外婆,当时我听了兴奋极了,我想这一天终于来到了,瘪六儿呀瘪六儿,你让我等得好苦,你对我的羞辱,睁开你的狗眼看我是怎么讨回的……

我到外婆家后,走进舅舅的屋里,只见他躺在顺着窗户摆放的一张旧床上,身体上盖的是一床破旧的棉被,他那张脸消瘦的失去了原样,整个人赤裸裸地躺在那里,变得骨瘦如柴,让人伶仃感觉好可怜,并又有一种同情和不忍心。可一回想起以前他对待我的那一幕幕,心里又恨的咬牙切齿,因而我默默地诅咒他说:“瘪六儿呀,瘪六儿,你也有今天!没想到吧,你知道这叫什么吗?这就叫现世报,今天你躺在这里,就说明老天有眼,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报应就到。这都是你感召来的。”可从精神状况来看比住院期间好了许多,但要恢复原来的状态,这就要看他的造化了。

呆了一会儿我过到外婆那屋,躺在外婆的大床上思来想去,心里很矛盾。舅舅走到这一步,已经是回天乏术,想找回他从前的影子是一种梦想,就算奇迹再一次发生也不可能还原到本来的面目,因为通过这一次疾病的摧残使他的小脑萎缩了,他的今后生活将在痛苦中度过。

如果我在这时候不顾一切的发泄私愤,那不是乘人之危了吗?再说了,就他现在的小体格儿,弄不好会惹出大祸的。想到这里,我心中一团复仇的烈火,像是被泼了一盆冷水渐渐退却了,人爱友善的光芒再慢慢的包围着我的心灵,目前我也在这两者之间徘徊着……

日子如同滚动浪花的小溪日夜兼程地追逐着时间, 母亲伺候舅舅也是一如既往地在尽心尽力,看不出一丝一毫的怠慢。每一次母亲喂舅舅饭的时候,我望着母亲那种神态,似乎就像她侍候我小时候一样,把善良的母爱全部写在了她的脸上,那一羹羹带着浓浓的亲情,如同母乳般香甜的佳肴,每每送到舅舅口里的时候,都有说不出的感受,仿佛舅舅一次次在夺走我的爱。

接下来能引起我震撼的,而且能传为世间佳话的,是难以理解的母亲的行为,作为儿子的我不知是赞叹还是鄙视。

舅舅如同婴儿一样赤裸裸地躺在床上,任意让人摆布,而且是守在自己的亲妹妹面前,此时他的威风、廉耻之心早已荡然无存。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他经常偷偷地把自己的大便弄得到处都是,被褥、墙上、电视机……整个房间弥漫着臭气,谁进入这样的环境里定会呕吐。

可母亲从来不戴口罩,经常为他打扫这样的战场,不但如此,还经常帮他擦洗身子,包括他的私处,这真的让我无法理解,难道真是亲情能战胜一切吗?

后来我想到舅舅那惨不忍睹的形象,及母亲善良的行为默默地潜伏在我心中,我真的打算放弃对舅舅的报复,让我们的恩怨从此结束。

可事情不是你随心所想就能做得到的,通过这些天我的观察,母亲的身体不如从前了,气色变得有些憔悴了,本以为是侍候舅舅累的,但事实不仅如此。我发现母亲时常到外婆屋里来吃饭,一开始我并不在意,时间一长我感觉不对劲儿,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接下来几天的日子里,我时常呆在母亲旁边看着她给舅舅喂饭。可我发现每次在这个时候,舅妈总是偷偷地在厨房吃饭,等母亲给 舅舅喂完饭后,厨房的锅里早已空空如也,母亲只能喝一些剩下的菜汤。此时我才恍然大悟,舅妈做的饭根本就没有母亲的份儿,如此没有人情味儿的家伙,这样对待我的母亲,让我七窍生烟,他们夫妻真是毒如蛇蝎、丧尽天良。

长期的营养不良,导致母亲贫血,脸色发黄,不仅便血、而且还大便干燥。这一天晚上母亲大便干燥非常厉害,直到半夜也没便出,她就从舅妈家的冰箱里,拿出一根香蕉吃,吃完后等了半个小时,母亲在稍微活动了一下,才排出了大便。

不料这一切都被躺在小屋的舅妈知道了,第二天早晨舅妈把她那张脸拉的老长,好似在像母亲宣战,就故意找母亲的茬,说:“你看看这都几点了,怎么还不做饭?你哥都饿了,我们家可从没这么晚吃过早饭!”母亲被舅妈的一席话给说愣了,她想:自己是起来晚了,但你也不应该不依不饶的呀,我究竟是哪里得罪你了?想也想不出个头绪。吃过早饭,母亲正在给舅舅接尿,她突然看见舅妈正在检查冰箱里的香蕉,这使母亲恍然大悟,原来舅妈是因为母亲吃了她家的香蕉。当母亲明白是这么回事,她心里非常难过,想,我抛家舍业的,来伺候你的丈夫,为你解决了燃眉之急,你居然这样对我,你还有良心吗?再说,就算是真正的保姆你还要供人家三顿饭呢,何况我是我哥的亲妹妹,你的小姑子,你怎么能如此地对待我?母亲只是心里想,并没有跟舅妈表达出来。她依然默默忍受着舅妈给她一切不公平的待遇。依然用心地伺候重病在床的舅舅。

我对这些看在眼里,疼在心上,我非常心疼母亲,我不知道母亲这么做究竟是为了什么?更不理解她为什么要受舅妈的气?一个一个的问号搅得我头昏脑胀。舅妈对母亲的所作所为再一次燃烧起我对舅舅报复的怒火。

一天早晨当我从睡梦中醒来, 我从外婆的屋里走到舅舅的房间,想去看看母亲,我看到母亲像对待婴儿一样在给舅舅一口一口的喂着面条,心里即别扭又生气,在想,瘪六儿呀,瘪六儿,你也太没有出息了吧,让自己的妹妹一口口喂你吃饭,你说你活着还有什么价值?如果是自知之明的话自己了断算了,何必给人添麻烦。

一会工夫,一碗面条被母亲一勺一勺送到舅舅的嘴里,填饱了他的肚子。然后母亲说:“哥呀,你吃饱了吗?”舅舅摸了摸肚子,点了点头。母亲笑了笑,把空碗拿进了厨房。

我连忙对母亲说:“妈妈,您先在厨房收拾吧,我来替您照看一会舅舅。”

“好吧。”母亲回答。

当母亲离开舅舅的房间进入厨房后,我斜眼看了看舅舅那可恨的形象,让我心中的怒火终于爆发了。 他躺在床上,眨着塌陷的二目望着棚顶不知在想些什么?我趁他不注意,上去就是一巴掌,打在了他的脸上,当时他还没反应过来,只是自己摸摸脸,他还自言自语的说:“谁好像打了我一巴掌?”我一看他没有反应,赶紧趁热打铁,“啪啪啪”接二连三地打了过去,

此时舅舅那张原本无血色的一张脸立刻有了红晕,而他的嘴唇在抖动着似乎想要说什么但又说不出来,我看他那无助的感觉和我当时是一样的,我终于松了口气,“哈哈哈”忍不住笑出了声。

在厨房干活的母亲,听见了我的笑声,便对我喊到:“涛涛,你在笑什么呢?有什么高兴的事吗?”我听见母亲的话,急忙收住了笑容,“没……没笑什么,我在哄舅舅玩呢。”我慌忙答道。

稍等片刻,母亲那边平静了,感觉她似乎相信了我的鬼话,神情才镇定了下来。回过头来对舅舅放了狠话:“瘪六儿,如果你敢告状,我就废了你!”我对舅舅的报复,让他产生极大的恐惧,他把头转向窗的方向,眸子直望着窗外像是在寻找着救星,可又怎么也找不到,好像被人抛弃似的寻不到回家的路。

我复仇的心愿得以实现,但我的心地没感到有多少轻松,时常在伦理道德面前纠结着,我这样做到底对还是不对?心里七上八下的。

在以后的一段日子里,为了不让大人们怀疑, 我总是装作一个非常懂事听话的孩子,时常在舅妈和母亲面前给舅舅捶背,帮他盖被子,只要我能干的,我都去干。这样以来给大人们留下了好的印象,在他们眼里以为我特别关心和爱护舅舅。所以她们非常信任我,我的所作所为,她们看不出一点痕迹,因为我掩饰的非常到位。

有一天周末,具体时间我也记不起来了,反正这一天飘着银白色的雪花,当时我望着窗外那片片雪花洋洋洒洒从天空降落地面,渐渐地看着楼前楼后的地面上似乎被盖上了一层厚厚的棉被。看着这洁白如玉的雪,心里感觉是那么的清新,这大自然是那么的纯洁,世上一切的尘埃似乎被雪掩埋了起来。

当我收回眸子离开窗前,在思索这样一个问题,我们人类为什么不能像雪一样洁白无瑕呢?人与人之间经常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小摩擦,甚至斗争,这是为什么呢?它像紧箍咒一样在困扰着我。

在我无法挣脱的时刻,自觉不自觉地走进了舅舅的房间里。我见他躺在那里总觉得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想法,五十多岁的人,家里是事儿不管,还的单独安排专人来照顾他,不仅如此,时常还发脾气,搅得家人不得安宁。从我懂事起就没见他帮过任何人,而是别人都在帮他,更让人可恨的是他连一个“谢”字都没有。 说来也巧,在舅舅的床头边上放着一把扫床的笤帚,这让我眼前一亮,我看着他那干巴巴的手,曾经打我的时候是那么不留情面,于是我装做给他揉手,便拿起他的右手揉了起来,他躺在那里面带笑容好不惬意。

我轻轻用鼻子“哼”了一声,一会就有你好看的。大约五、六分钟的工夫,舅舅的头转向窗的方向,双眼望着外面正在纷飞的鹅毛大雪出神。这时,我注意到身边又没人,机会来了。我顺手拿起笤帚,并用笤把打他的手掌,连续打了三下,他回过头来愣愣地看着我,不知所措,我幸灾乐祸地说:“好玩儿吗?”他没有回答,而且脸上流露出难言之苦。

事后我把笤帚放回了原处,正要装作关心地给舅舅盖被时,舅妈走了进来,舅舅仰着脖子瞧着舅妈说:“他打我。”

舅妈心不在焉,不屑一顾地说:“有病就好好养病,在胡说些什么?我看你是脑子发烧烧坏了,涛涛怎么可能打你。”舅妈说完又到厨房忙去了。

我庆幸舅妈没有相信他的话,否则事情就要变得复杂化了,有可能会处在一个尴尬的境地,或者说引起家族的愤懑都是有可能的。其实这一天我是在惶惶不安下度过的。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的行为终于在某一天暴露在舅妈的眼前。

那是腊月初的一天, 午后的阳光穿过树的缝隙泻在窗前,躺在床上的舅舅沐浴着阳光舒服极了。说实在的,他经过母亲一段时间精心的照顾已经好多了,白纸一样的脸也有了红晕,说话的底气也足了,下地多少也能走两步了,总之变化挺大的。

可这些让我看在眼里,感觉对他更加的憎恨,恨不得他早见阎王我才高兴,前脚走我后脚就放鞭炮。

由于这种理念的驱使,让我时刻都在伺机报复舅舅。这天下午舅舅在沙发上坐累了,便上床躺下了。时隔五分钟后舅舅睡着了。这当下,我慢慢轻轻地靠近舅舅的床前,然后弯下腰装作给舅舅盖被子,随后回头看了看房间门口,见没有动静,我直起身来咬着牙屏住呼吸,举起了我那不灵活的右手,握着拳头直奔舅舅的前胸而去。

正当我拳起拳落的一刹那,舅妈突然走进了房间,随着局势的变化,我握紧拳头的右手立刻收了回来,此时我的心都已经提到嗓子眼了,我额头也微微沁出了汗,只见舅妈对我说:“涛涛,你在干什么呢?”我惊慌失措地对舅妈说:“我…我没干什么?给…给舅舅盖被呢。”舅妈看见熟睡的舅舅没再说什么,但是从她的表情上能看出端倪,一定发现了我的不轨行为。

我悻悻地走出舅舅的房间来到外婆屋里,进了小屋随后把门关上。靠在门上长舒了口气,静静地回想着刚才的一幕。

我的拳头距离舅舅的胸前只有五毫米,如果没有舅妈的干扰,这一拳下去会是怎样的结果呢?另外舅舅已是重病在床了,过去的恩恩怨怨应该让它烟消云散,我又何必纠缠不休呢?可一回想起过去我又像掉进了泥潭无法自拔,这诸多的疑惑让我无法再想下去了,后面能发生什么我只能听之任之了……

一闪念三个多月过去了,我是怀揣着准备被家人唾弃、被桂琴姐怨恨的心里度过了对我来说这漫长的三个月,走进了四月天。

四月的春光撒在身上暖融融的,眸子里淡绿色的春装在无意中打开你的心扉,有多少怨,多少伤,多少痛……一切的一切化作春风飘向蓝天,穿过云层飞向时空隧道,永不复返。

这不,快到“五、一”劳动节了,我和母亲再一次来到外婆家看望她老人家。外婆见我们来了心理很高兴,让我们快坐下,问这问那的,很是惦记着我们,我担心的事情似乎早已烟消云散了,外婆还对我们说舅舅好多了,自己可以到外面散步了。

说到这里外婆把目光移到了我身上,说:“涛涛,你桂琴姐说等到‘五、一’休息的时候带你出去玩。”我听到这儿,内心产生了一种羞涩的感觉,随后我低下了头,当初我为什么那么不懂事,在舅舅处在生死边缘的时候我还那样对他,我的心胸为什么那么狭窄呀,我正在怀疑自己是不是个男子汉。

待我的心情稍稍平静了下来,慢慢抬起头望着外婆那慈祥的面孔,虽然那记载着年轮的皱纹依稀可见,确实比冬天的时候胖了许多,这大概是心情好的缘故吧,一定是这样的。 华灯初上,桂琴姐与姐夫下班归来,先走进舅舅的房间,看一眼自己的父亲,然后来到外婆屋里,在和自己的奶奶唠上一段家常。

在姐姐和姐夫刚跨进门口时,第一眼就看见了我,他们二话不说直接向我走了过来,当时我心里立刻敲起了鼓,桂琴姐八成是找我算账来了吧,这可叫我如何是好?事情已经到了这种地步了,也没有别的法子,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只好硬着头皮挺着了。

可万万让我想不到的是, 桂琴姐只字未提我对舅舅无理的事,而且微笑地对我说:“涛涛,等到天气暖和,我和你姐夫开车带你去兜风,咱们出去好好玩玩,玩够了咱们下饭店请你吃点好吃的。”

姐夫接着说:“是呀,涛涛,你平时在家也挺闷的,也不怎么接触人,过一段时间,正好我们放工龄假,好好陪陪你。”

当我听到姐姐和姐夫做出这样的决定的时候, 真的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此时真的让我无地自容,恨不得找个石缝钻进去。

当时我沉默了许久,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更不知从何说起。

“涛涛,怎么了?不高兴吗?”还是姐夫打破了僵局,他的话让我的心情平静了许多。

我望着姐姐、姐夫满面春风的笑脸,十分歉意地说: “真的谢谢你们能理解我,站在我的角度去想问题。其实在我的内心一直埋藏着一个无法解开的心结,他让我的心房经常疼痛难忍,这段时间以来,我一直感到特别孤独、委屈,我恨老天为什么赐给我一个残疾的身体?不让我和你们正常人一样过着正常的生活。这种想法,像是一块巨大的石头压在我的背上使我喘不过气来。”

“涛涛,你在说什么呢?没那么严重吧,我看是你想的太多了,如果你这么小的年龄心思就这么重,将来你怎么面对社会呀?好了,咱们不去想那些无聊的事情了。”姐夫打断我的话,在安慰我。

“我说的都是真的,但是今天我又从新找回了自信,是你们给了我信心,正应了那句话,解铃还须系铃人,现在我心中再也没有怨恨和仇恨,是你们给我打开了心结。”姐姐和姐夫听了我这番话,非常高兴,他们看我能放下怨恨,善待自己而高兴。

五月的江城,到处都是春光明媚的鲁象,柳树抽出了细细的柳丝,小草带着泥土的芳心从地底下钻出来,一丛丛、一簇簇。又嫩又红的花儿也伸了伸懒腰,打了哈气,探出了小脑袋。人们都脱下了笨重的冬衣,换上了即轻便又艳丽的春装,小鸟们从温暖的巢穴飞了出来,告诉我们春天真的来了。啊……春天真的来了,在池塘里、田野里、天空中,到处都焕发着勃勃生机。大自然的景色也变得丰富多彩,晴天里,暖融融的阳光照在我的身上,软绵绵的的春风吹在我的脸上,即温暖又舒服。

5 月2日这天,我和母亲、桂琴姐坐在姐夫开的车里非常惬意,今天的桂琴姐,让我感到非常和蔼可亲,这让我怎么也不能和结婚那天的桂琴姐联系在一起,完全判若两人。

大约一个多时辰的工夫,我们来到了磨盘山。磨盘山是吉林具有规模的一座寺庙。都说这里是算卦、许愿、求签最灵验的地方。

我们在寺庙门前下了车,姐夫把车停在了停车场,然后过来搀扶我一起慢慢向寺庙走去。

这一路来姐夫对我的照顾那可真撑得上无微不至,温顺的性格、幽默风趣的语言、热情善良的行为让我好感动。我本就行走极其困难,姐夫却不急不躁,很有耐心地随着我的节奏前行着,不仅如此,渴了他给我喝水,饿了他帮我就餐。姐姐说:“你姐夫在家的时候,对自己的女儿都没有像今天这样有耐性,好脾气。”说真的,让我感觉姐夫比姐姐更好,对我像是对待自己亲弟弟一样亲切。

说着笑着我们来到了寺院,然后进入庙里,我在母亲的帮助下居然抽了一个上等签,庙里的大师为我讲解说:“你一定要心地宽容,善待他人,多做好事,忘记那些恩恩怨怨,这样你的福报就来了。”听到这番话,我心里敞亮多了,我对大师说:“谢谢您,我一定会的。”

我们出了寺庙,上了几柱香,来到了寺院大门,在门前,我仔细端详着这里的一切,我突然发现,湛蓝的天空下,有这样一块净土让人们来消灾净化心灵,真是善哉。只要人们放下人生的许多仇恨,生活原来是这么美好呀,我非常感谢姐姐和姐夫,带我来到磨盘山这片净土,为我驱除了私心杂念,净化我的心灵,让我的内心充满了爱和感恩,直到今天我才明白,一个人只要内心充满了爱和感恩,活着才会快乐、幸福。

也就是在这一天,我与舅父的战争画上了句号。

柔柔的傻蛋,永远是柔柔的傻蛋,可是傻蛋的柔柔却再也不是傻蛋的柔柔

柔柔的傻蛋,永远是柔柔的傻蛋,可是傻蛋的柔柔却再也不是傻蛋的柔柔

萌是高一一个很努力的男生,成绩也很好,每天都是于乏味的学习中。他总是喜欢一个人听歌。但他很快乐,他和他的朋友一起玩,一起笑。那天,在晚上11点多钟,他睡了,他的QQ来了一个信息,却把他弄醒了:我们交往吧!他不敢相信,因为这是他的很要好的朋友的GF静发来的,他不懂,没想太多,问了是不是本人,那边的回答不是

他:那你是哪个呢

她:她的朋友,加我QQxxxxxxxxx

他加了她的QQ

她:“我们交往吧”

他:“那你认识我吗”

“嗯嗯,想要进一步了解,两块钱”

“为什么呢?你又没见过我,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见过你;杨柔”

“啊,什么时候啊”

“我们交往,好不”

“对了,什么两块钱啊,你不怕我伤害你啊,你又不了解我”

她:“充话费啊”

他:“不可以充两块钱话费的,最少充10块”

说完,男孩等着那个女孩回信息,但是女孩没有回信息,一会儿,响了,女孩回了个信息:

“你还是走吧,我不想伤害你”

萌傻了:

“为什么啊?你怎么了?”

一时间,未答复。。。。。。。。。

萌:“两块钱真的不可以充的,真的”……见到女孩没有回信息萌以为是他惹女孩生气了,他急忙解释………但是等了一会仍然没回复,萌也不得不显露出一丝悲哀

萌:“哦,我走了,挥一挥手,说声再见”

突然女孩回答了:“谁说的啊,我们这7毛钱都可以充的……你还是快点走吧

他知道这不是真的,但他还是说:这还是我第一次听见…你怎么了啊”

女孩:“为什么你不早点出现在我的世界,那我就不用受这么伤了”

萌:“可是现在我不是在这吗,我可以陪你啊”

“你…我是个坏女生,我会伤害你的”

“不会,我不怕,我也相信你不会的”

女生说了很多,她说她是个很坏很坏的女生,萌和她在一起是要受伤的,可是萌不在乎,因为女孩的纯洁,女孩的真诚,他们聊了一个多小时,萌了解到她肯定是受到感情的打击,萌就安慰她一些时间,交谈中,萌似乎有点喜欢了这个女生,一直聊到了凌晨0点多。

她:“你怎么这么傻,你喜欢我什么呢?”

萌:“因为你的真诚,坦率……”

她:“傻,你就叫傻蛋吧,好不,傻蛋?”

尽管他不傻,反而还有点聪明,但是他仍然很欣然的接受了“傻蛋”这个名字,于是,他就叫傻蛋

这个女生走进了他的心中,他伴着她的话语睡了,晚上他做了个梦,在梦中,他也叫傻蛋……

第二天早上微微醒来,他立即看了看手机,发了个QQ信息给她,她不在线,萌隐约有点失望。但是萌知道她一定会在线的,满怀希望去了学校。到了学校,萌看了看手机,心中想的那个女生不在线,然后,萌进了下女生的QQ空间,里面有个最新的说说写着:我,从今以后就是傻蛋的人……萌好高兴,萌好像真的喜欢她了。萌特意把手机设置个振动,然后放在自己的牛仔裤兜里……第一节没振动,第二节没振动,第三节,终于振动了,萌小心地拿出手机,是她发来的:“昨晚睡得好吗?”

萌立即回了:“还好咯,就是今早差点迟到了耶”

“哈哈,我就是喜欢恶作剧”

“不过还好,我没有迟到,(*^__^*)嘻嘻……”

“我们交往吧,是不是想我了啊?”

萌看到,很高兴说:“嗯嗯”没有丝毫犹豫

她好像知道萌在上课的样,她说:“你好好听课吧,拜拜”

“哦”虽然极不愿意,但是也说了这个字,然后他好好地听课。

下课后,萌迫不及待地发了个QQ信息给女孩:“我下课了耶”…。。。没有回复

天好冷,中午萌和他高二的一个朋友广在一起吃饭,吃完饭,广叫他去上网,他没想去,然后又一个人来到学校。尽管冷,他知道也有人在打篮球,但是他不打,看着别人打,因为:《他很喜欢打篮球,但是他想和她聊天》

听着汪苏龙的《小星星》他一个人来到了学校半山腰的球场,结果没人打篮球,他有点失落,他看了看手机,她还是没有在线,没办法澳,他有点想去教室写作业的打算了。

突然,一阵篮球声从寝室那边传来,好像越来越近了耶,他看了看,有篮球打了耶,(*^__^*)嘻嘻……

他刚想走过去,他的手机响起了“铃铃铃”,没想看,但如果是她发来的呢。他拿出手机,真的,是他发来的,萌有点庆幸自己的决定,之后,他决定不打篮球了,珍惜时间啊!

她:“傻蛋啊”

萌:“怎么了?”

“你吃饭了没?”

“嗯嗯,你呢”

几句闲聊,之后,女孩说:“你真的喜欢我不?我不是好女生的”

萌不理解:“为什麽要这么说?我觉得呢很好很好的!”

“你不懂我的过去的,我会成为你的负担的”

“我说过,Idon’tcare,youaremyGF,你懂?”

“好好,我是傻蛋的GF”

“嗯嗯”

“你真傻,傻蛋”

突然间,他想到了两个字,其实他很久就想说了,只是没说出来,他有勇气了:“小柔……”

未答覆,不知怎么了,他等她

一个QQ信息来了,是女生的好朋友静发来的。在昨天,她们一起吃饭,一起洗澡,一起睡觉。小静说小柔的原名叫杨游。萌想起来了,就说:“哦,你说的是昨天晚上加我的那个女生,是不?”

静说:“嗯嗯,傻蛋的小柔。她有了你都不理我了,今天我叫她和我出去都不去了,让我一个人去,她还不是为了和你聊天。看我给你找了个多么好的女朋友……”

萌假装不在意,立即回答:“不会吧,那是你弄巧成拙,还好意思说,哈哈。”

小静又说:“其实她是想耍你的,没想到你太善良了。”

萌回想起他刚开始和小柔认识的话语,仔细想想,也是噢,不过他不在乎了,萌说:“哦,不过没什么啊,她现在心中有我就行了,(*^__^*)嘻嘻……”

静说:“我告诉你哦,她以前喜欢过比她大8岁的教官,现在相亲去了。”

萌:“哦,这样啊,不过也没关系。”

静:“她被伤了几次,在这儿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你要好好对她啊!”

萌:“我懂,会的。”

静:“嗯嗯”

她来信息了:“不要叫我小柔,只有教官哥哥才可以这要叫,也不要叫柔儿,叫我鱿鱼就可以了,对,就叫鱿鱼”

“哦”他知道她心中所谓的教官哥哥在她心中的位置,所以他一时只有这么答复,“可是你不是叫杨游不?”

“我本来叫杨柔的,只是到了这儿就叫杨游了。”小柔回答说。

对于这个问题萌也不多去问,心中泛起一点无奈。突然萌的手机振动,有人打了一个电话给他,显示着“杨sheislovely游”,萌知道是她打来的,于是他很欣喜地接了。他们不是一个地方的人,因此都是说着普通话,萌有点害怕,他怕他的声音不是很好听。

女孩说:“傻蛋啊,我喜欢3个人的,你还喜欢我不?”

萌:“哦,那我可以等你把他们忘了啊,我等你……”

女孩:“哎呀,只要两块钱,你要不要我呢。”

萌不假思索地说:“如果这只是交易的话,我宁愿不要。”

萌不知道怎么会突然说出这样的话,立即就有点后悔的样子,接下来女孩又说了:“只要两块钱啊,要不要啊!”一时间,萌不知道说什么,好像若有所思,吞吞吐吐地说:“我……还是等你忘了他们吧!”

几句话语,女孩挂了电话,朋友叫他打篮球,他没心情,不想打,只是看他们打,然后再顺便给他们一些指导,教他们一些带球过人的技巧。再他就在想着两块钱的含义。

想着想着,过了大概40多分钟,萌决定教她柔柔。萌发了一个QQ信息给柔柔:“柔柔,你在不?”

柔柔回了:“嗯嗯,从今天起,我要好好地爱傻蛋。”

看到这句话,萌一阵欣慰:“嗯嗯,我爱柔柔,柔柔真好。”

柔柔“我跟你说我以前的经历,好不,傻蛋?”

“哦,你说吧。”

“初三的时候,喜欢一个男生,然后疯狂地追他,然后我家出了车祸,今年到这来就是和他告别的…………”

萌什么都不在意,只要柔柔心中有他就行了。许多时候,柔柔都说傻蛋很傻;许多时候傻蛋对待任柔柔真的很傻很傻。

柔柔和萌说过她和她教官的事,她说她永远也忘不了教官哥哥。就像萌在柔柔的空间看到的“丫头对哥哥”说的话,但他不在乎,他只是当作自己没有看见。因为那里面说的是丫头对哥哥的告别,尽管里面有着“她”对“教官”的感情。他只是会在她说说中提到自己的去评论下。进QQ空间留言已成了他的习惯。他想这样在有她的陪伴下度过每一天,尽管不能见面。

时间不知不觉流逝,这已经是他认识她的第二个中午了。萌和广一起去饭店吃饭,不过在已经点好的菜的时候,柔柔打了一个电话来,不过为了和她聊天,他没吃,结了帐就走了。他没有去学校,只是回自己租的房子,边走边和柔柔聊天。

他知道,柔柔走进了她的心中,不管为了什么,他都要和柔柔在一起,他就是这么傻。

这天中午,他和她聊了很多,柔柔和傻蛋说,柔柔想做个女强人,可是现在却只能做老师了。然后,傻蛋就很贴心地安慰柔柔。柔柔说她的手机没话费了,是借别人的玩。傻蛋说他帮柔柔缴费。柔柔很娇气地说:“我不介意。”忽然傻蛋想到小静说她【小静】今天考试,考完就可以回家了,又这段时间由于圣诞节,很多女生都在织围巾给男生,于是他说:“但是有一个条件。”柔柔说:“坏蛋,还提条件。”萌:“给我织一条围巾,好不?”

“哦,可是怎么给你啊,我寒假回家织给你。”

“哦”

“算了,我把我自己的给你吧”

“不好吧,你给了我,那你自己怎么办啊?你不冷吗?”虽然他很想柔柔把围巾送给他,但他也不愿让柔柔受凉。

“你会冷的,我还是不要了”

“我不用的,只不过围巾不太好看”

“我不在意,只要是柔柔的我都不在意。”

“嗯嗯,围巾我还要洗洗,那天篮球考试弄脏了。”

“没关系啦,不用洗,(*^__^*)嘻嘻……”听到柔柔说的话,萌不免很高兴。

“那还是你自己洗吧。”………

聊了许久,然后他就去帮柔柔缴费了。萌知道柔柔的电话号码,然后就帮柔柔缴了少少的10元钱话费,也帮自己缴了10元钱话费,因为他今天身上只带了20多元。然后他打了个电话给柔柔,告诉柔柔话费已经缴了。柔柔说她今天下午考数学,她怕挂科,于是她想傻蛋帮帮她。傻蛋答应了她,下午他等她。他知道这是柔柔的请求,他无论如何都会答应。但是下午,萌的QQ掉线了,他这高二在进行期末模拟考试,把高一这的信号都屏蔽了。他很着急,他怕柔柔会……那天下午他很不安,他总是看手机来信号了没。终于,高二的下考了,他立即把QQ挂起,但是没有接到信息,他发了个信息给柔柔。柔柔没有答复,他知道柔柔一定是在考试,所以他也没去打扰她。他下课后回想着柔柔说的话。柔柔说在他心里傻蛋是最棒的,和傻蛋在一起,以后就算是喝粥都幸福。萌心中很高兴,也暗暗在心中说一定不会让柔柔喝粥,一定要柔柔开开心心地过每天,何况对于萌的潜力来说又怎么会喝粥呢。

下午了,小静说她不能回家了,萌和梁梁同学都很伤心,萌的伤心是因为围巾不能回来,梁梁同学的伤心是因为小静不能回家。

柔柔考完了,她和萌说她应该不会挂科的,都是自己的,隐约间还透着一丝自豪,萌就说柔柔真棒,呵呵。如此的对话让人不觉有点好笑,但大部分是感到羡慕的感受。

放学后,他和朋友军还有梁梁同学一起去了梁梁同学的家中玩,然后看了会电视,纯粹是消磨时间。这时候,柔柔已经在家吃饭了,萌和柔柔聊天,每次柔柔都回复的很慢,他就一直等,他相信柔柔一定有她的理由,他“懂”柔柔。信任是交往中必不可少的,也是得到了萌的证明。原来柔柔在家,她玩手机她爸妈会说她,他他就知道一定有理由。

晚自习来临,小静发了个惊喜的消息来,她说她又可以回家了。哇塞,萌和梁都很高兴的,真好啊。她已经买了车票,次日11点半的………

上完课,他同往常一样带着试卷回家,做好作业,冲了个凉,然后就听着音乐和柔柔聊天。他发了个“呲牙”过去,但是没有回复,又是一个“可爱”,仍然没有反应。萌知道柔柔在有事,于是他等她。等待ing等待ing等待ing

信息来了,是柔柔的:“傻蛋,我想你。”这时萌的心情无法用言语表达,简简单单的几个字,让萌一阵欢喜。萌立即回复:“我也很想柔柔的。”然后萌对柔柔说小静可以回来的,然后柔柔就告诉小静叫她把她【柔柔】的围巾拿给傻蛋。立即,小静发了个信息给萌:“柔柔的傻蛋,柔柔叫我把她的围巾带给你哦。”萌回复小静;“我知道的,(*^__^*)嘻嘻……”萌睡意全无,他和柔柔聊得很愉悦,因为柔柔在家,平时不可以上Q,只有晚上才“偷偷”上,所以萌很珍惜的。柔柔也很理解萌一天学习很辛苦,所以聊了一会儿就说:“你想睡了不,想睡就睡吧,明天还要学习呢,好好休息,我不想影响你学习的。”柔柔说的这些话让萌很高兴的,她还说她一定要嫁给傻蛋,傻蛋也答应了,然后他们还说谁反悔就是小猪,两个人都点点头,嗯嗯。听到这些话,萌都会很开心,他都觉得柔柔真好。那天晚上他们聊到了很晚很晚……

第二天,也就是2012年的第一天,这天很美妙。又是一年,这一年有将是崭新的开始。这一天,小静要回来了,梁好激动的,整天拉着萌,萌说梁变得傻了,但军却说萌和梁都变得傻了。其实萌都没有见过小静,只是比较在意那条围巾。这天,他们几个都疯了,讨论着小静回来了该怎么办。梁还拉着萌和军去买礼物给静呢。这几天,萌几个男生把他们周围弄得天翻地覆的,他们前边的女生都说他们几个有情况。很快就到了下午,梁的手机被没收了,所以小静就给萌打了电话,那时候是第八节课,老师去开会了,又是自习课,几个人打着神秘算盘,(*^__^*)嘻嘻……三个人请假去上厕所,结果一上就是一节课,O(∩_∩)O~几个人偷偷摸摸地飞跑到学校后操场上,他们接一个女生----小静。因为因为萌看到过小静的照片,所以到了那儿,萌一眼就认出静来了,梁戴着眼镜,看得没有萌那么远,所以……不过,看到了静就行。几个人走到了静身边,打了个招呼。静只认识梁,所以就只和梁笑了笑,然后就问萌在哪,萌指了指萌,随即静就把围巾给了萌。萌轻轻地接过围巾,此时萌的心里流露出一番幸福之意。萌把围巾戴在自己的脖子上,不经意间闻下围巾上的味道。那天下午就是属于静和梁的时间,萌和军就陪着他们两逛逛,打打酱油。下午很快就过去了。因为晚上还要上课,所以他们每人买了一杯,奶茶,萌和军就回教室了,小静说她要回家了,梁就送她到校门口,然后就回到了教室。萌和军也在教室。快上晚自习了,萌几人把自己的奶茶拿出来干杯,还唱着歌,惬意地喝着奶茶,有滋有味。梁把小静送他的苹果也拿了出来,本来想大家一人吃点,不过是个假苹果,悲哀啊!!!!!!!!呵呵,没办法啊,吃不到。很快,几个人干杯结束,又变得若无其事的样子,傻傻地呆在座位上发呆。周围的男女生们都看着他们几个笑了起来。尴尬ing……萌戴着柔柔送给他的黑色围巾,他决定要一直戴着,一直一直……萌前排的女生有时也会好奇地忍不住问下萌,不过她们也知道一点点的。这2012年的第一天就这么滑稽地过去了。这一天对于萌来说,很有纪念意义。

这天下午,柔柔知道她的傻蛋要上课,就发了条短信给萌:傻蛋,柔柔好想你,柔柔想你陪,傻蛋邀好好学习啊!萌接到了这个信息,他知道柔柔的心,所以就没有回信息了,只是遵照柔柔的意思,好好学习……

萌和柔柔又是晚上聊天。

柔柔说:“傻蛋,我想你了”

萌:“傻蛋也很想柔柔的,先柔柔给傻蛋发那个信息的时候,傻蛋就想和柔柔聊了,只是…”

柔柔:“你干嘛要想我啊,我有什么好想的,你还是好好学习吧。”

萌:“可是,没什么啦,对了,柔柔,你的围巾我收到了,真好看,而且好温暖的。”

柔柔:“哦,傻蛋,你这样对我值得吗?”

萌:“怎么啦,值得啊”

柔柔:“我没车没房没钱,还有一个弟弟要养活……”

萌:“我说过,我不在意,你懂不?”

柔柔:“可是我在乎。”

萌:“柔柔,,,,,,”

柔柔:“我心里还有教官哥哥的。”

萌:“我都不在乎,只要你心里有我就行了。”

柔柔:“傻,我的傻蛋。”

萌对柔柔说他后天就要考试了,柔柔就对萌说要好好复习,别想她。说到这,萌心中不免感动,觉得自己很“幸福”。

柔柔说要萌发张照片给她,萌很快就发了过去,彩信上写着:柔柔,你要永远开心哦。柔柔接到了,然后说:“不错哦(*^__^*)嘻嘻……”萌也对柔柔说叫柔柔发张照片给他,照片发了之后,萌正在看的时候,突然柔柔发了条短信来:傻蛋,柔柔长得不好看吧,柔柔不喜欢拍照,但还是想让你看我!姐比你成熟!哈哈!柔柔看着看着地理书就睡着了,哎,我看不懂!题目更加不会做!”然后萌就回来信息过去鼓励柔柔,相濡以沫,萌发现他已经习惯了安慰柔柔了,呵呵。。。。。。

考试前一天,上四节课,这天是萌几个人打扫卫生,好悲哀,最后一天还搞卫生。几个人快快地打扫了,然后匆匆忙忙地离校。下午萌,军,梁,静几个人约好了一起去玩。萌在军的家中吃了饭,然后便和军一起去别的学校找考场。萌在那遇到了在那学校的以前的几个好朋友,然后就让他们带萌和军去找考室。找好后,他们几个还要上课,于是萌和军就飚车回去了。好冷的天,再加上开摩托车,把萌和军都要冷成木头人了。如约,几个人到了学校门口,一起去玩。本来还约了两个女生小艳和小丽的,结果她们去购物了,就只有开始的几个人去了。梁和静是一对,萌和军又只有打酱油了。他们几人去了一个公园玩,梁和静在一起,萌和军就在一起走,结果走了一会,萌和军就在公园迷路了,好无语。幸好问了一位老爷爷,才从后门出来。弄得萌一点都没心情欣赏公园的景色,本来是想考试前出来放松的,唉,悲哀加悲剧…没有一个人安慰萌,真的好失落,心中的柔柔不在,唉,萌和军孤孤单单走在街上,然后到了体育场,因为小丽在那溜冰。萌到了那,在溜冰场门口站了一会儿,却不见小丽。于是萌拨了电话给小丽,丽出来了,不到10米的距离。。。。。。

萌和军在看着静溜冰,他们都不想溜,今天他们的心情都不是很好。萌和军有点想走了,但是丽仍然在溜,没有在意萌和军,着使得军的心情也更加不好。然后萌发了个QQ信息给丽说他们走了。萌和军知道丽和她的好朋友在溜,所以也不是好担心。萌和军走在街上,徘徊着。走到军家的时候,军说他去上网了,问萌去不,萌想到明天就是考试,于是就没有去上网了。他们说好明天早上一起去考场,然后就分开了,萌就一个人了。

萌回到房中,没有一个人,空缭,寂寥,萌还是去上网了,消遣他内心的孤寂。一个人上网,一个人听歌,一个人回家……他听着欢子的《永远不分开》,他想这可能吗?好久都没和柔柔聊了,电话又不通,信息又不回,唉。。。。。。回到房中,凄清一人,他再一次拨了柔柔的电话,声音如往:对不起,你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候再拨……这一句熟悉又令人伤心的话再次回想在萌的耳边。

晚上一个人看着书,没人陪。突然,萌的同学辉发了个信息过来,说静要拆散萌和柔柔,一个心寒的消息顿时让萌傻了,这是为什么呢WARR他回了个信息给辉说:不会的,柔柔是最好的。辉又回了:MD,我竟然相信了一个陷入爱情的疯子。他又发了个QQ信息给静,但是静没有回复。萌找了梁,想通过梁帮他打探一下消息,看看是不是静要拆散他们。梁对萌说不要着急,他会帮萌问静的。等了很久,但是梁仍然没有消息,萌就感到事情很不妙了。当初是静把柔柔带给了萌,然而现在却说要拆散他们,让萌觉得崩溃了。他有种发疯的迹象。就在刚才柔柔给傻蛋发了一个信息:对不起,我不该让傻蛋等,不该让傻蛋着急。现在有遇上这种情况,萌就很顺其自然地把它联系到了一起,这是怎么啦,怎么一下子就变成这样了呢?萌总是问梁,梁开始也不知道,终于一段时间之后,梁从静那儿得知,原来就是那个所谓的“好教官哥哥”弄的。他怕萌对柔柔不好,于是就叫梁女朋友静拆散萌和柔柔……萌听到这些话,似乎要疯狂了。那天晚上不知怎么的,然后就是哭了很久,他还不知怎么的,对梁说要好好学习,考试考好些,别丢了他们几个人的脸。他说的这些莫名其妙的话一字一句都刻在了自己的心中,他哭了,心也跟着哭了。那一个晚上,柔柔的电话始终打不通,这更加使萌心中不安,他都有一种到柔柔家中去的冲动。那一个晚上,他好像懂得了许多,伴着他的只是《永远不分开》和《停在昨天》永远

永远不分开

永远地相爱

珍惜所有现在

我会把我们的爱

用贝壳装起来

时时刻刻放在我的口袋

永远

永远不分开……。

第二天,萌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去考试,他先不想和军说,所以这件事他暂且没有提。他和军走着。围着柔柔送给他的围巾,纵使冷,却很感到一股温暖。到了考场,没有温暖,天冷人也“冷”。他想到自己还有柔柔围巾,所以又把昨天晚上的事和军讲了一遍,心中不忍心酸。他在考场遇见朋友也只能勉强地对他们一个微笑,谁知道那个微笑里面有无数的心痛,他仍然变一个无忧无虑的男孩。他还有柔柔的围巾……。下午考完,他和军就去上网了,他想发泄心中的苦痛。上了一会儿,柔柔终于上线了,柔柔把他的“好”教官哥哥的QQ给萌加,萌不打算把昨晚的事和柔柔说,他不想让柔柔改变他心中的“好”教官哥哥的形象。萌和教官聊了几句,教官说要萌好好对待柔柔,不然就“灭”了萌。萌遇见这样的教官还真是无语,萌不知道要好好待柔柔吗?悲。。。。。。倒是这个教官不能给柔柔幸福,他【教官】,在萌心中一屑不顾,一尘不值。萌还和他开了视屏,又是一个悲剧,早知道就不和他聊了,还灭了我,CTJ

萌和柔柔聊了一会儿,萌觉得柔柔不像以前的柔柔了,她变得很苛刻。萌不明白柔柔为什么会变得这样。不管怎样,萌对柔柔很有信心。晚上萌回到了房间,这个晚上注定充满了伤心。柔柔真的变了,柔柔不对萌微笑,她还说萌欠揍,开始萌以为柔柔只是对他开玩笑,就还是很随和,但是萌心中不好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就问了下是本人不,萌不信,柔柔就说给他一个电话。立即柔柔给了萌一个电话,电话那边是柔柔的声音。萌心中多么想没有电话打过来,可是这是事实,谁也无法改变。柔柔在电话中说萌在她心中只是以弟弟的身份存在,她心中依然是爱着她的教官哥哥。萌没有说太多,默默无语地承受了一切,他只是哭着哭着,然后离去……。然后萌把他今天和教官说的话说给了柔柔听,然而柔柔的回答只是:你最好对他客气点。这一句,深深刺痛了萌,他觉得他只是一个过客而已。。。。。。。。。。。。。。。。。。。。。。。。。。

他想等,想挽回,可是却如何开口,在柔柔面前,他变得不复存在,他只是天真,幼稚的代名词。伤心中,静发了个信息来,静说她自己很颓废,然后说了一大堆自己对不起父母的话,可萌有何尝不是呢?萌说:“我从来没有想过,我写的作文中的主人公竟然变成了自己,一字一句都印着心伤!!!!!!!!!!!这一夜,偷偷地哭过去…

考试第二天,萌仍然戴着心伤的围巾去考试,然后又匆匆忙忙~孤孤单单地地回来。今天有人陪萌了,萌的室友广回到学校了。还好今天有人陪,不至于太孤独。萌和广在饭店中吃了晚饭,萌只吃了一点,本来他不想吃的。但是已经好几餐没吃了,于是就随便吃了点。吃好,广说他上网去了,萌一个人回到房间,他没事做,就一个人写散文,一边听歌一边写,萌在他的散文中写道:我轻轻地捧着青春的花瓶,种下了思念的种子,开满了幸福的花朵。犹如蒲公英的种子,随着风吹到每一个地方,让世界充满幸福。他边写就哭了,几滴眼泪落在本子上,蔓延开来、、、、、、、、、、、、、、、、、、、、、、、、、、、、、、、、、、、、、、、、、、、、

萌正写着,柔柔来了一个电话,她说:“傻蛋,对不起,我们分手吧!”萌哭了,他跑到大雨中,于淋湿了他的全身,泪水和雨水交汇在一起,然后落下。他不曾想过,这么多天的爱恋竟然只是简简单单的8个字结局,萌不明白柔柔为什么会这样,心中那个可爱的柔柔变得如此“狠心”。萌在外面淋了很久的雨,然后广从外面上网回来,看到雨中的萌,就问萌,萌没有说话,沉默着。光也没过多地问,然后就硬拉雨中的萌回到房间。房间中的萌全身滴水,细细的发丝被雨淋得遮住了半双眼睛,仔细看去,眼睛已经红了,似乎透着迷茫,伤感,心痛。脖子上的黑色围巾早已湿透,却分不清上面是泪水还是雨水。

柔柔又给萌打了电话,柔柔在给萌唱《分手快乐》,萌听着,泪水有不自觉地流了出来。此时萌的QQ设置了自动回复:傻蛋不在了、、、、、、、、、、、、、、、、、

萌伤心的时候,谁陪?但他不在乎,他在乎柔柔,可是柔柔却要离开他。这个充满了无奈的晚上,萌变得非常沉默。广问他,他什么也不说,只是拿着个手机按来按去。因为他和他那个“心爱”的柔柔在聊天,但是却再也回不到从前了,那种感觉只能是回忆。

柔柔:“WHY你要说:‘傻蛋不在了’呢”

萌:“傻蛋只是不再自己这了,他在柔柔那,这个傻蛋早已离去。”

柔柔:“傻蛋,对不起,我早说过我会伤害你,现在你知道了吧。”

萌:“不,这不是伤害,呵呵。”勉强的笑,心中的苦痛只有自己知道。

柔柔:“那你还喜欢我不?”

萌:“喜欢,我喜欢纯真的你。”

柔柔:“我这样对你你还喜欢我,姐是不是给你灌迷魂汤了!”

萌:“我发现你有时是两个人。”柔柔说的那句话很伤萌的心,可是萌心中还有喜欢,他装着若无其事地说。

柔柔:“我本来就是两个人,我只爱教官哥哥,永远都放不下。”

萌:“原来我只是你的替代品。”

柔柔:不,你连替代品都不是。”

萌:“只是我到你的世界晚了。”

柔柔:“没有,你从来都不曾到过我的世界。”

这一句,让萌彻底失望,他只是回了个“哦”,但是这个“哦”包含着心酸苦痛。然后他继续“傻蛋不在了”。柔柔要萌好好生活,要为自己活,为别人活很辛苦……

其实柔柔不懂萌的伤心:

她不懂当他叫她心中爱着的教官哥哥“哥哥”时,萌有多么难开口;她不懂当她对萌说萌最好要对她教官哥哥客气点的时候,萌有多心痛;她不懂当她说她心中爱着3个人的时候,其中一个是他时,萌有多高兴;她不懂当她要萌好好学习的时候,萌有多开心;她不懂当她说她“一无所有”,让傻蛋不要喜欢她的时候,萌说的“不在乎”有多轻盈;她不懂她说她想他的时候,萌有多幸福;她不懂当她唱《分手快乐》的时候,萌有多失落;她不懂为什么他不答应做她弟的原因,因为他在乎她……

萌去柔柔的空间,然后看到了柔柔给她的傻蛋留的言:傻蛋,我要和你幸福到老,!你说的,你是我的傻蛋!所以你得听我的,不许不开心,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许想我,除了睡觉的时候,你要好好学习!不许熬夜,不许不吃饭,不许饿着……傻蛋!这些话,让萌再一次流泪,在他心中,这是对他最好分手箴言……他不想失去她。

他永远都是活在过去,永远都是为别人而活,他改变不了自己。

他活在回忆里,他想柔柔给他的黑色围巾或许会陪他走过很久很久,或许都不会放下,而那段时光会陪他一生。

柔柔的傻蛋,永远是柔柔的傻蛋,可是傻蛋的柔柔却再也不是傻蛋的柔柔。

后记:本文是晓敏同学的处女小说,这篇小说也是从纪念一个人而写(略有省略),在此希望主人公能够回到现实,然后幸福一辈子,同时也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谢谢!

常宁市二中高一:秦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