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唐代诗文名家辈出,李杜更是名家群山中的高峰,所以赵翼有“李杜诗篇万口传”的感叹,然而在唐朝这座诗歌的森林里,不仅有“诗仙”李白,“诗圣”杜甫这等参天大树,更有“诗豪”刘禹锡这等不老松,“诗豪”刘禹锡的诗文气度恢宏,骨力豪劲,抒发了他虽屡遭贬谪,仍傲岸不屈、百折不回的斗争精神以及奋发白励的乐观精神,其诗文更折射出具有独特性质的人格魅力,使得其“诗豪”之衔名副其实。

关键词:刘禹锡;贬谪;魅力;影响;折射

刘禹锡(公元772年—842年),汉族,字梦得,唐朝彭城人,祖籍洛阳。生于嘉兴(今属浙江)的诗人。世称刘宾客、刘尚书。有《刘宾客文集》。中唐时期着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政治家,优秀散文作家和杰出诗人;他的家庭是一个世代以儒学相传的书香门第。政治上主张革新,是王叔文派政治革新活动的中心人物之一。

刘禹锡不仅在文学史上成绩斐然,在哲学史上,刘禹锡有朴素的唯物论思想也是独树一帜。毛泽东也为此做过评价。他在1959年3月1日时,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柳宗元是一位唯物主义哲学家,见之于他的《天对》,这篇哲学论着提出了‘天与人交相胜’的论点,反对天命论。其文章在中唐异彩纷呈的文坛上独树一帜,可与韩愈、柳宗元媲美(《陋室铭》)可为例证)。他的诗歌与白居易齐名,并称“刘白”;与柳宗元交好,人称“刘柳”。他的诗现存。700余首,大致可分为讽喻诗、感遇诗、咏史诗和民歌体诗。二十三的贬谪经历是刘禹锡的人生低谷期,但乐观旷达的“诗豪”刘禹锡不仅以宽敞的胸怀直视生活,而且采取各种方法丰富充实生活。在他的笔下,别样的人生情怀也呈现出别样的流光溢彩,其人格魅力也是在其诗文中尽显,二者相互辉印。刘禹锡的诗词有一种恢宏的气度,骨力豪劲,抒发了他虽屡遭贬谪,但仍傲岸不屈、屡败屡战百折不回的斗争精神以及奋发自励的乐观精神,具有独特的人格魅力,可谓“旷古烁今”。

一、桀骜不驯、屡败屡战

“永贞革新”在历史上可谓是一件不得不提的人文大事件,唐顺宗时期,永贞元年(公元508年)这批敢于迎新并挑战礼教的文人志士,主张打击宦官势力、革新政治。声势虽然浩大,主张不可说不新,可是自古以来整治革新便难免流血杀头,所以这场轰轰烈烈的革新运动也轰轰烈烈的失败了,失败的一方也有血的代价,主导者王伓不久病死,王叔文次年被赐死,这“二王”离世让人不禁唏嘘,然而还没有结束,“二王”麾下八名得力干将(韦执谊、韩泰、陈谏﹑柳宗元﹑刘禹锡﹑韩晔﹑凌准﹑程异),他们在改革失败后,俱被贬为州司马,故名他们又合称为“二王八司马”。这“八司马”当中最具才情的莫过于刘禹锡与柳宗元了。

刘禹锡在永贞革新失败后,被贬为朗州(即今湖南常德)司马,唐宪宗元和十年(815年)二月,诗人从朗州被召回长安,初回京师,借游玄都观观花之际,写了这首诗,在那里过了十年谪居生活后,写了《戏赠看花诸君子》一诗,表现了他的傲岸不屈:“紫陌红尘拂面来,无人不道看花回。玄都观里桃千树,尽是刘郎去后栽。”诗题用了“戏赠”二字,极言讽刺,寓意深刻:“紫陌红尘拂面来,无人不道看花回。”京城的大道上,行人车马川流不息,扬起的尘土扑面而来,来来往往的人都说自己是刚从玄都观里赏花回来。“紫陌”,这里指京城的道路。东汉张衡《西京赋》言道:“木衣绨绵,土被朱紫”,兴荣街道繁华。“红尘”,尘埃。诗人用“紫陌红尘”,描绘离开长安城的道路和路上扬起的尘土,衬托出了街道上人喧马叫,熙熙攘攘的繁华景象。“无人不道”道出了人们看花后的愉快与满足。诗人虽没有直接写人们去时的情景和看花的细节,却通过人们看花古来津津乐道的情景展示了玄都观内桃花盛开、红雨弥漫的空前盛况。在行文上也为下文做了铺垫。“玄都观里桃千树,尽是刘郎去后栽。”玄都观里的桃树有近千株,全是在我刘禹锡被贬离开京城后道士们栽种的。“玄都观”,道教庙宇叫作“观”,玄都观在南崇业坊(今西安市南门外)。诗人由物及人,写到了自己,引发了自己无尽的感慨。“桃千树”,极言桃花之多,如此盛景是在诗人被贬离京的十年中所出现的,由此道出十年来京城的变化,也道出了人事的变迁。“桃千树”比喻朝中政治上投机取巧、新得势力的权贵,而那些熙熙攘攘的看花人则是那些趋炎附势、攀高结贵奔走权门的阿谀奉承之徒。于戏谑之中,暗藏讽意。一句“尽是刘郎去后栽”更是令他的政敌难以忍受,句中之意很明显:满朝中红极一时的权贵们,你们哪一个不是我刘禹锡被排挤后才爬上去的!此诗传出,得罪权贵,执政者当即以“语涉讥讽”再贬刘禹锡等为远州刺史,实际是靠镇压永贞革新起家的宪宗不愿起用他们,因为启用他们则意味着自我否定。诗人对这些人的讽刺,体现了他不改初衷,一如既往的斗争精神,也体现了他不愿与权贵同流合污的高尚节操。正是由于此诗“语涉讽刺,执政不悦”(《旧唐书》),刘禹锡以诗获罪,三月又远去更为荒僻的连州。如果说,刘禹锡因“永贞革新”失败被贬十年,初回京师,能写下这样富有战斗性的篇章,是很可贵的话,那么更为可贵的是,他因写《戏赠看花诸君子》被贬十四年后,大河二年重回长安,再有玄都观,又写了一首《再游玄都观》,锋芒更胜当年:“百亩庭中半是苔,桃花净尽菜花开。种桃道士归何处?前度刘郎今又来。”“百亩庭中半是苔,桃花净尽菜花开。”连垣百亩的庭院已经没有了昔日的辉煌,半数的地面上长满了苔藓,庭中的桃花早已不知去向,满院的油菜花此时开得正旺。这时的玄都观,已是无人游赏,那百亩庭院已半是青苔,往日那灿若红霞的千树桃花已荡然无存,代替它的是不足以观赏的菜花,那种桃的道士也不知所终,而上次因看花题诗被贬的刘禹锡却又重返长安,旧地重游!诗人刘禹锡在此还是以“桃花”喻指那些显赫一时的官僚权贵。这些人,经过二十多年有的死了,有的失势了,就连皇帝也由宪宗、穆宗、敬宗而文宗换了四个,现在有的只是“菜花”。他们当年虽然红极一时,但其腐朽堕落的本质决定了他们最终还是被历史无情的淘汰。此时的诗人却恰恰相反,重新回京,豪情壮志不减当年,他戏谑地写道:“种桃道士归何处?前度刘郎今又来。”种桃的道士你哪儿去了,从前来看过桃花的刘禹锡今天又回来了。短短两句,充分体现了诗人毫不妥协的精神,他以最后的胜利者的姿态告诉那些消逝了的权贵们,昔日的“刘郎”今天又回来了,又要施展自己的抱负了,可你们哪儿去了?正义终归是要战胜邪恶的,此时的诗人可谓心比天高,气贯长虹,毕竟时间证明了一切,他和当年的革新派人士代表了历史前进的方向。刘禹锡作这首诗,是有意重提旧事,表示丝毫不为十四年前因诗得祸而悔恨,不会因屡遭贬谪而屈服,而为再题笔赋诗而欣喜,而且说题为《再游……》是为了“以俟后游”又一次显示了他的傲岸不屈。但是,这个“再游”又引起执政者的“不悦”。他又被派出长安,到东都洛阳做“太子宾客”这一闲散的官,可谓“祸不单行”。但正是如此,精神才越加彰显。不可否认,在中国历史上,也有许多诗人面对政治上的逆境不屈不挠,但采用的态度和方式却不尽相同。陶渊明说自己误落尘网,一旦挣脱,便爱“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表现的是一种傲岸;李白也曾遭受“赐金放还”和“流放夜郎”的打击,“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表现的是他豪迈不羁的个性,失意后的决绝,也是一种傲岸,而刘禹锡则与众不同,从游玄都观这两首诗来看,时间上贯联诗人二十四年的被贬生活,可谓时间之长,但从诗中看出,他始终坚持自己的进步的政治思想,从未在逆境中向当权者屈服,并且一直以笔作为战斗的武器,显示了他百折不回、傲岸不屈的杰出的品格,白居易说他“其锋森然,少敢当者”实际上也是对他人品的评价。可见其“桀骜不驯,屡败屡战”不同凡响。二、追求执着、信念坚贞纵观刘禹锡的诗集,其中许多诗篇都表现了他执着追求的坚定意志。他的《浪淘沙》(五首)其一中这样写道:“九曲黄河万里沙,浪淘风簸白天涯。如今直上银河去,同到牵牛织女家。”此词为诗人久历风波之后所作。黄河喻指当时黑暗现实,作者此处借用汉代张骞寻找河源的故事,驰骋想象,表示要迎着狂风暴雨,顶着万里黄沙,逆流而上,直到牵牛织女家,实是表现了诗人坚决不向来自保守、顽固势力的压力与阻挠低头,决心坚持斗争到底的豪迈气概。“银河”喻指政治清明的理想境界。全力实现自己的理想。体现了诗人博大的胸襟和顽强的战斗精神。另外在《浪淘沙》其五中作者还这样写道:“莫道谗言如浪深,莫言迁客似沙沉。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莫道谗言如浪深,莫言迁客似沙沉。”不要说小人的谗言,宛如江河一样深不可测,不要说被贬官的人,就好似流沙一样沉沦江河。这两句诗人表明了所所处时代官场的险恶,奸邪之人在皇帝面前妄进谗言,隐害忠良,导致正直清白的人被贬谪,这些谗言宛如江河的浪涛一样汹涌,致使许多被贬谪的人如同沙子一般沉入了水底。开首两句以坚定语气表明谗言如浪深,迁客似沙沉现象未必是必然发生的现象。或者说,谗言如浪深,迁客却未必是沙沉。遭受不公正待遇的迁谪之客逆境中也不都会如沙沉江底。也有的还会努力奋争搏击不已,明白表露了他的坚强意志。联系刘禹锡的政治生涯看,诗人在永贞革新失败后,屡遭小人陷害,对此有着深切的体验,故而此两句的比喻运用显得非常生动贴切。“莫道”、“莫言”二词不仅表现了诗人对奸佞小人的忿恨之情,也体现了他坚定无畏的达观态度,谗言明显是指那些诋毁永贞党人的谰言,以及对他百般挑剔的流言。“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千淘万漉虽然辛苦,但去掉了散沙,就能得到闪光的金子。诗人在句中借点题之“淘”字,道出了前两句比喻的真意。用沙里淘金作比,把清白正直而遭受贬谪的人喻为金子,把进谗言的小人喻为“狂沙”。以沙里淘金这一具体事理联系到正义之身,坚信被诬枉的正直之士,不管遭受多大的痛苦,其不实之罪最终还是会被洗刷干净,体现自身真正价值的。历尽千辛万苦终归会经受住磨难而显出英雄本色,为天下所知。这种正义必定战胜邪恶的豪迈信念是刘禹锡一贯思想品格的反映。从这两句中,我们看到了诗人身处逆境的远大抱负和坚定信念,正是这种坚定的信念,激励着他在逆境中战胜了一个又一个难以想象的困难。“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也成为历代志士藉以励志的千古名句。不可否认,很多诗人有自己的政治理想,比如李白,他“欲上青天揽明月”,也想“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苍海”,但更多地表现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并且想的更多的是“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借此来逃避现实,摆脱苦闷。与刘禹锡相比,李白多了一些对社会的失望,而刘禹锡则比李白多了一份坚定与执着。刘禹锡可谓“真金”,而这“真金”也在烈火的频繁的煅烧中,越加的熠熠发光。三、奋发自励的乐观精神1、直面现实,勤取奋进刘禹锡虽备受打击,长期谪居,却坚强不屈,直面现实,勤奋进取。他在《昼居池上亭独吟》中写道:“日午树阴正,独吟池上亭。静看蜂教诲,闲想鹤仪形。法酒调神气,清琴人性灵。浩然机已息,几杖复何铭?”这首诗形神兼备地写出了刘禹锡的高尚情操。“静看蜂教诲,闲想鹤仪形。”作者通过看和想,很受教益。“蜜蜂”繁布金房,垒构玉室。咀嚼华滋,酿以为蜜,一生何尝偷闲?对于敌害,它们群起而攻,万死不辞,临战何尝退却?这就引起诗人深沉的思考。诗人积极参加政治革新,并写了大量讽刺权贵的诗篇,这一切都是问心无愧的。但历遭打击,也曾产生过消极退隐的念头。这里‘蜂教诲’三字,说明诗人从蜂的勤奋勇敢中受到启示。我国古代有‘圣人师蜂’的说法。师蜂自励,表现出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诗人又崇尚“鹤仪形”,勤奋修德,心存社稷。虽然诗人的理想和现实有矛盾,作者也深感苦闷,但他仍借饮酒,清琴陶冶性灵,表现了诗人直面现实,不甘沉沦,在寂寞中力求振拔的精神。表面上写得恬淡闲雅,而感情的伏流并不平静。接受“蜂教诲”,应该勤奋工作,勇于为人;取法“鹤仪形”,应该进德修身,心存社稷。但诗人当时已被排挤出朝,无政可从。这种主观与客观的矛盾,使诗人深感苦闷。饮酒、抚琴,既表现了诗人不甘沉沦、在寂寞中力求振拔的精神,又是诗人娱情悦志、排遣愁绪的一种方式。渴望用世与琴酒自娱,从写形的角度来看,是相反的,矛盾的;而从写神的角度来看,又是相成的,统一的。颔联和颈联正是运用相反相成的艺术手法,形神兼备地写出了诗人的美好情操。2、心境新颖,翻陈推新对于秋天这个季节,给我们的不仅是收获的意味,更多的是凄凉伤怀,然而刘禹锡的《秋词》,却另辟蹊径,一反常调,它以其最大的热情讴歌了秋天的美好。更为难得可贵的是,《秋词》还是诗人被贬朗州后的作品,让人佩服刘禹锡的待人处世。悲秋,从来就是诗人的职业病,然而“诗豪”毕竟是诗豪,他却偏要反其道而行之,认为天高气爽的秋天使人心胸开阔,更有诗意。同时,他的自我表现欲也比较强,爱显示自己。晚年与白居易登上一座高塔时,还得意洋洋地唱着:“步步相携不觉难,九层云外倚栏杆。忽然笑语半天上,无限游人举眼看。”(《同乐天登栖灵寺塔》)站在塔顶上大声说笑,他居然以此为乐。刘禹锡在被贬朗州时,写下了《秋词》两首:(其一)“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自宋玉于《九辩》中留下“悲哉,秋之为气也”的名句后,悲,就成了秋的一种色调,一种情绪;愁,也就成了心上的秋了。然而,诗人开篇,即以议论起笔,断然否定了前人悲秋的观念,表现出一种激越向上的诗情。“我言”说出的是诗人的自信,这种自信,尽管染上的,是一种不幸的色彩,然而,诗人阔大的胸襟却非凡地溶解了这种不幸。“胜春朝”就是诗人对于秋景最为充分的认可。这种认可,绝非仅仅是一时的感性冲动,而是融入了诗人对秋天的更高层次的理性思考。诗人深深懂得古来悲秋的实质是志士失志,对现实失望,对前途悲观,因而在秋天只看到萧条,感到寂寥,死气沉沉。诗人同情他们的遭遇和处境,但不同意他们的悲观失望的情感。他针对这种寂寥之感,偏说秋天比那万物萌生、欣欣向荣的春天要好,强调秋天并不死气沉沉,而是很有生气。他指引人们看那振翅高举的鹤,在秋日晴空中,排云直上,矫健凌厉,奋发有为,大展鸿图。显然,这只鹤是独特的、孤单的。但正是这只鹤的顽强奋斗,冲破了秋天的肃杀氛围,为大自然别开生面,使志士们精神为之抖擞。这只鹤是不屈志士的化身,奋斗精神的体现。所以诗人说,“便引诗情到碧霄”。“诗言志”,“诗情”即志气。人果真有志气,便有奋斗精神,便不会感到寂寥。全诗气势雄浑,意境壮丽,融情、景、理于一炉,表现出的高扬精神和开阔胸襟,唱出的那曲非同凡响的秋歌,为我们后人留下的,却是一份难能可贵的精神财富。3、逆境不衰、老境不颓所谓“宰相肚里能撑船”,唐敬宗李湛宝历二年(826年),刘禹锡这位有“宰相之器”的诗人,被贬前后共达二十三年之多,调离和州,赶赴洛阳,途经扬州,遇到老友诗人白居易。两人在屡遭贬谪后终于重逢,心中感慨无限。在为重逢而庆贺的宴会上,白居易吟成《醉赠刘二十八使君》,吟叹梦得君“二十三年折太多”。身处逆境的他并没有意志衰退,却依然不屈。他在酬谢的作品《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中写到:“巴山楚水凄凉地,二十三年弃置身。怀旧空吟闻笛赋,到乡翻似烂柯人。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今日听君歌一曲,暂凭杯酒长精神。”这首诗是他逆境不衰的最好写照。“永贞革新”失败,打击沉重,且二十三年谪居“巴山楚水凄凉地”,诗人在首联中回顾了自己被贬二十三年的切肤之痛,这么漫长的岁月,这么凄凉的巴山楚水,既“寂寞”,又“蹉跎”,足以摧毁一个人的意志,令人精神颓废,万念俱灰。但刘禹锡以他坚韧的品格,不屈的意志没有“似沙沉”,纵然“怀旧空吟闻笛赋,到乡翻似烂柯人”,他始终不改初衷,逆境不衰。诗人以“沉舟”、“病树”白比,虽感惆怅,但又相当达观。因为作者明白,这仅仅是个人的沉滞,生活的新陈代谢规律却不会停滞,沉舟侧畔,有千帆竟发;病树前头,正万木皆春。诗人满怀信心,以昂扬的精神,饱满的热情迎接属于他的春天。诗人以意味深长的“长精神”三字自勉作结,更是体现了乐观放达的情怀。古人常说:“人生不满百,常作千岁忧”。而刘禹锡面对衰老,却不象许多人那样消极悲观,他在《酬乐天咏老见示》中写道:“莫道桑榆晚,彩霞尚满天”,大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之概。他晚年写的一首《始闻秋声》,“马思边草拳毛动,雕眄青云睡眼开。天地肃清堪四望,为君扶病上高台。”诗人面对衰老、多病,激情不改,抒发了老当益壮的情感,事实上晚年的刘禹锡也的确精华不衰,以其风骨更是赢得了“诗豪”的美誉。总之,刘禹锡诗词具有独特的人格魅力,他不畏“衰节”,唱出意气豪迈的秋歌;不畏“播迁”,唱出正气凛然的壮歌;不服“老迈”,唱出朝气蓬勃的暮歌。他的傲岸不屈、逆境不衰,令人肃然起敬,精神为之一振,而刘禹锡在诗中所表现出的对理想的执着追求、对节操的自我扞卫,更具有撼人心魄的力量。当今社会有些人自觉生不逢时,牢骚太盛,不思进取,平淡的日子、平凡的工作把胸中的远大抱负渐渐淡化,青年时代的指点江山、飒爽英姿不复存在。面对刘禹锡、我们应感到惭愧,应检讨自己,我们也应守住自己的意志,坚定信念,为理想奋斗拚搏,有志者应奋勇前行,重新扬起远航的风帆,也将会拥有满天彩霞,顶起一片属于自己的艳阳天。参考文献资料:[1]马永林石兴利.中国文学名着[M].延安:延安大学出版社,2006[2]吕薇芬.张燕瑾.隋唐五代文学研究[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2。

[3]程郁缀.唐诗宋词[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4]游国恩.中国文学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

[5]刘维治.唐宋词研究[M].大连: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6]萧瑞峰.彭万隆.刘禹锡自居易诗选评[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7]罗宗强.陈洪.中国古代文学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8]夏于全.唐诗宋词鉴赏[M].北京: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2006。

[9]网络资料来源,如:新浪、谷歌等…

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高三:xujiawen1989

我爱我家22222222222

作者姓名

常翔

作品类别

散文

学校电话

2271869

学校班级

七年级(3)班

家长姓名

常虹

指导教师

李东

教师电话

13895569613

家长电话

13895262918

学校通讯地址

宁夏吴忠市第三中学

学校邮编

751100

家长通讯地址

宁夏吴忠市大地世纪嘉园15252#

邮编

751100

送选单位意见

同意

送选单位:吴忠市第三中学

2010年3月12日

亲情法庭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家,我们爱家,恋家,无时不刻不牵挂着它,赞美着它:“家是冬天的暖炉,家是春天的希望;家是温暖的怀抱,家是最美的天堂…...”

我家就是一个让我赞美牵挂的地方,它民主,和谐,温暖,我们一家三口在里面快乐的生活着,我们从不闹矛盾,因为————咱家有一个小小家庭法院呢!它叫“亲情法庭”!

那是去年的一天,我做错了事,爸爸很生气的教育我,但他的道理漏洞百出,我也就“当仁不让”,生气的进行反驳,激起了矛盾,爸爸十分生气,一天都对我不理不睬。妈妈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急中生智,想出一条妙计……

第二天,妈妈向我们俩提议:“你看,人家国外的家庭都多么民主,有什么事全家一起商量,连国外市长竞选都民主投票,不如,我们家也民主一回,办个小小家庭法院,来处理我们三人之间的矛盾,好不好?”我们一致同意。后来,我就“恶人先告状”一纸“诉状”将爸爸告上法庭,这样,一个由法官兼双方辩护律师(妈妈),被告(爸爸),原告(我)组成的简易官司开庭!!!!

一开始,我抢先诉说爸爸对我的种种过激言行,并说我的反驳是对的!因为子曾经曰过:“择善而从。”“当仁不让。”妈妈一听,责怪起爸爸的言行起来,爸爸低着头,没说话,他想了一会儿,说他那样说是出于对我的关爱,虽然言行过激,但我那样说,着实令他十分伤心……妈妈又掉转枪头,说起我的不是来。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渐渐的将我和爸爸之间的隔膜挑了开来……

经过这次激烈的法庭辩论,我才真正了解到,爸爸,妈妈是真正爱我的,他们的爱是无边的。无论他们怎么说,怎么做,都是出于爱我的心情,我这么做,太不应该了!我惭愧,我懊悔,我不应该那样对爸爸说话……唉……

就这样,我“光荣”的,“心安理得”的在此次官司中诉败了……但是,我从中收获了许多,我懂得了亲情在我身边是无处不在的,以前年幼无知的我竟然感受不到他的存在;竟然排斥父母对我的爱;竟然身在福中不知福!!!!!

无独有偶------一次,妈妈和爸爸吵架了,也是一天互不理睬,我见了也很着急,可是“爱莫能助”呀!正当我焦急万分时,我想到了家庭法院----。在饭桌上,我成了法官,对他们俩展开调节,可他们“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实在太难调解,唉……这个法官当得失败呀……这该怎么办呢?伤脑筋。

劝解不行,就来硬的!我一把抓住妈妈的手,又一把抓住爸爸的手,硬生生将他们的手拉在了一起,他们开始还一些反抗,可看在我奋力想使他们和好的份上,最终握在了一起……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面相觑,终于会心的笑了……

这次家庭矛盾就在不言中化解了,是我的功劳呢!我这才体会到:亲情就是这样,大家互相关照,互相帮助,和和美美,快快乐乐,这就是亲情的真谛,这就是家……

在这几次亲身实践、体验中懂得的,远比读千百万本书中对亲情的平铺直抒中要多的多!!!!!!

现如今,这个家庭法院还依旧保持着它的作用,不过,使用的次数减少了不少,我们一家人越来越和谐,越来越美好,共同幸福快乐的生活着!!

我的家,是血浓于水的亲情,是剪不断的思念,是爱的号召,温馨的港湾。任凭风吹雨打,风雨交加,时刻任我停泊,给我力量。

我的家,是一个充满亲情的地方,是冬天的暖炉,是春天的希望;是温暖的怀抱,是最美的天堂…...

我爱我家!!!

那朵散发着暗香的花

她,纯洁的有些暗淡,不懂得怎么去炫耀自己的成就,总是做完事,就把自己藏在角落里,但是她仿佛被暗香包裹着,让我们知道她在这儿! 她,工作认真、负责,至少在小学生涯中,她每一次都是早出晚归,不懂得梳理自己的羽毛,但她知道要修建好,整理好自己的家。 她就是这样! 天色渐渐暗下来了,风轻轻的吹起了地上那枯黄的叶片,月亮好像快要上来了。可她,一点不受外界的干扰,仍就这样,跪在地上用一块抹布擦去地上的点点污垢,污点像有几天了,她使劲儿擦,可是擦去了外表,里面还有一层黑糊糊的,沾一点水,再来,可是终究擦不掉。她皱了皱眉头,一下她转身起来,从书包里拿出一块新橡皮,她没有因为这橡皮是新的而舍不得,而是更快的擦了起来,不一会儿,污点擦掉了,她欣慰的一笑。“滴嗒”什么东西响了一下,是5点的钟声响了,还是她的汗珠滴了下来,那声音很好听,是清脆的,没有被外界的喧闹声而掩盖……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她就这样一点点的擦去污垢,这是冬天,天黑的太快了,古荡一小里就只有这一点点暗暗的,淡淡的灯光,很美,还散发着暗香! 雨滴滴嗒嗒的欢着,闹着。一天的学习够累了,她原本可以坐着监督同学们搞卫生的,可是她却不这样,拿着扫帚扫着死角里的垃圾。不时的抬头看看正在搞卫生的同学们,偶尔用清脆的嗓子告诉同学们哪里还有垃圾。大家齐心协力的扫出了一大袋,没人想到:该去倒垃圾了,只有她,一声不吭,默默地拾起那包垃圾,没有撑伞,就冲进雨帘,她的背影朦朦胧胧的消失在细雨中……没过多久,她踩着一朵朵小雨花回来了,衣服有些湿了,可她不怕。我刚想擦去她脸上残留下来的雨水,她却跑得无影无踪了,可她身上散发出的暗香却告诉我她在哪儿。 她——像一朵被暗香裹着的花朵; 她——像一只不懂得梳理自己羽毛的鸟儿; 她——我们可敬可爱的卫生委员——余熳隽! 教师点评(何华琴):文风清新,文章充满了诗情画意,小作者将故事的主人公比作充满了暗香的一朵不起眼的小花,构思新颖。用散文似的文风进行叙述,令人耳目一新。

《我的精神家园》

小说的艺术

我为什么要写作

有人问一位登山家为什么要去登山——谁都知道登山这件事既危险,又没什么实际的好处,他回答道:“因为那座山峰在那里。”我喜欢这个答案,因为里面包含着幽默感——明明是自己想要登山,偏说是山在那里使他心里痒痒。除此之外,我还喜欢这位登山家干的事,没来由地往悬崖上爬。它会导致肌肉疼痛,还要冒摔出脑子的危险,所以一般人尽量避免爬山。从热力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个减熵现象,极为少见。这是因为人总是趋利避害,热力学上把自发现象叫做熵增现象,所以趋害避利肯定减熵。

现在把登山和写作相提并论,势必要招致反对。这是因为最近十年来中国有过小说热、诗歌热、文化热,无论哪一种热都会导致大量的人投身写作,别人常把我看成此类人士中的一个,并且告诫我说,现在都是什么年月了,你还写小说?(言下之意是眼下是经商热,我该下海去经商了)但是我的情形不一样。前三种热发生时,我正在美国念书,丝毫没有受到感染。我们家的家训是不准孩子学文科,一律去学理工。因为这些缘故,立志写作在我身上是个不折不扣的减熵过程。我到现在也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干这件事,除了它是个减熵过程这一点。

有关我立志写作是个减熵过程,还有进一步解释的必要。写作是个笼统的字眼,还要看写什么东西。写畅销小说、爱情小诗等等热门东西,应该列入熵增过程之列。我写的东西一点不热门,不但挣不了钱,有时还要倒贴一些。严肃作家的“严肃”二字,就该做如此理解。据我所知,这世界上有名的严肃作家,大多是凑合过日子,没名的大概连凑合也算不上。这样说明了以后,大家都能明白我确实在一个减熵过程中。

我父亲不让我们学文科,理由显而易见。在我们成长的时代里,老舍跳了太平湖,胡风关了监狱,王实味被枪毙了。以前还有金圣叹砍脑壳等等实例。当然,他老人家也是屋内饮酒、门外劝水的人,自己也是个文科的教授,但是他坦白地承认自己择术不正,不足为训。我们兄弟姐妹五个就此全学了理工科,只有我哥哥例外。考虑到我父亲脾气暴躁、吼声如雷,你得说这种选择是个熵增过程。而我哥哥那个例外是这么发生的:七八年考大学时,我哥哥是北京木城涧煤矿最强壮的青年矿工,吼起来比我爸爸音量还要大。无论是动手揍他,还是朝他吼叫,我爸爸自己都挺不好意思,所以就任凭他去学了哲学,在逻辑学界的泰斗沈有鼎先生的门下当了研究生。考虑到符号逻辑是个极专门的学科(这是从外行人看不懂逻辑文章来说),它和理工科差不太多的。从以上的叙述,你可以弄明白我父亲的意思。他希望我们每个人都学一种外行人弄不懂而又是有功世道的专业,平平安安地度过一生。我父亲一生坎坷,他又最爱我们,这样的安排在他看来最自然不过。

我自己的情形是这样的:从小到大,身体不算强壮,吼起来音量也不够大,所以一直本分为人。尽管如此,我身上总有一股要写小说的危险情绪。插队的时候,我遇上一个很坏的家伙(他还是我们的领导,属于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少数坏干部之列),我就编了一个故事,描写他从尾骨开始一寸寸变成了一条驴,并且把它写了出来,以泄心头之愤。后来读了一些书,发现卡夫卡也写了个类似的故事,搞得我很不好意思。还有一个故事,女主人公长了蝙蝠的翅膀,并且头发是绿色的,生活在水下。这些二十岁前的作品我都烧掉了。在此一提是要说明这种危险倾向的由来。后来我一直抑制着这种倾向,念完了本科,到美国去留学。我哥哥也念完了硕士,也到美国去留学。我在那边又开始写小说,这种危险的倾向再也不能抑制了。

在美国时,我父亲去世了。回想他让我们读理科的事,觉得和美国发生的事不是一个逻辑。这让我想起了苏联元帅图哈切夫斯基对大音乐家肖斯塔科维奇说的话来:“我小的时候,很有音乐天才。只可惜我父亲没钱给我买把小提琴!假如有了那把小提琴,我现在就坐在你的乐池里。”这段话乍看不明其意,需要我提示一句:这次对话发生在苏联的三十年代,说完了没多久,图元帅就一命呜呼了。那年头专毙元帅将军,不大毙小提琴手。“文化革命”里跳楼上吊的却是文人居多。我父亲在世时,一心一意地要给我们每人都弄把小提琴。这把小提琴就是理工农医任一门,只有文科不在其内,这和美国发生的事不一样,但是结论还是同一个——我该去干点别的,不该写小说。

有关美国的一切,可以用一句话来描述:American’s business is business,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那个国家永远是在经商热中,而且永远是1000度的白热。所以你要是看了前文之后以为那里有某种气氛会有助于人立志写作就错了。连我哥哥到了那里都后悔了,觉得不该学逻辑,应当学商科或者计算机。虽然他依旧无限仰慕罗素先生的为人,并且竭其心力证明了一项几十年未证出的逻辑定理,但是看到有钱人豪华的住房,也免不了唠叨几句他对妻儿的责任。

在美国有很强大的力量促使人去挣钱,比方说洋房,有些只有一片小草坪,有的有几百亩草坪,有的有几千亩草坪,所以仅就住房一项,就能产生无穷无尽的挣钱的动力。再比方说汽车,有无穷的档次和价格。你要是真有钱,可以考虑把肯尼迪遇刺时坐的汽车买来坐。还有人买下了苏联的战斗机,驾着飞上天。在那个社会里,没有人受得了自己的孩子对同伴说:我爸爸穷。我要是有孩子,现在也准在那里挣钱。而写书在那里也不是个挣钱的行当,不信你到美国书店里看看,各种各样的书涨了架子,和超级市场里陈列的卫生纸一样多——假如有人出售苦心积虑一页页写出的卫生纸,肯定不是好行当。除此之外,还有好多人的书没有上架,窝在他自己的家里。我没有孩子,也不准备要。作为中国人,我是个极少见的现象。但是人有一张脸,树有一张皮,别人都去挣钱,自己却在干可疑的勾当,脸面上也过不去。

在美国时,有一次和一位华人教授聊天,他说他的女儿很有出息,放着哈佛大学人类学系奖学金不要,自费去念一般大学的law school,如此反潮流,真不愧是书香门第。其实这是舍小利而趋大利,受小害而避大害。不信你去问问律师挣多少钱,人类学家又挣多少钱。和我聊天的这位教授是个大学问家,特立独行之辈,一谈到了儿女,好像也不大特立独行了。

说完了美国、苏联,就该谈谈我自己。到现在为止,我写了八年小说,也出了几本书,但是大家没怎么看到。除此之外,我还常收到谩骂性的退稿信,这时我总善意地想:写信的人准是在领导那里挨了骂,找我撒气。提起王小波,大家准会想到宋朝在四川拉杆子的那一位,想不到我身上。我还在减熵过程中。顺便说一句,人类的存在,文明的发展就是个减熵过程,但是这是说人类。具体说到自己,我的行为依旧无法解释。再顺便说一句,处于减熵过程中的,绝不只是我一个人。在美国,我遇上过支起摊来卖托洛茨基、格瓦拉、毛主席等人的书的家伙,我要和他说话,他先问我怕不怕联邦调查局——别的例子还很多。在这些人身上,你就看不到水往低处流、苹果掉下地、狼把兔子吃掉这一宏大的过程,看到的现象相当于水往山上流、苹果飞上天、兔子吃掉狼。我还可以说,光有熵增现象不成。举例言之,大家都顺着一个自然的方向往下溜,最后准会在个低洼的地方会齐,挤在一起像粪缸里的蛆。但是这也不能解释我的行为。我的行为是不能解释的,假如你把熵增现象看成金科玉律的话。

当然,如果硬要我用一句话直截了当地回答这个问题,那就是:我相信我自己有文学才能,我应该做这件事。但是这句话正如一个嫌疑犯说自己没杀人一样不可信。所以信不信由你吧。

我的师承

我终于有了勇气来谈谈我在文学上的师承。小时候,有一次我哥哥给我念过查良铮先生译的《青铜骑士》:

我爱你,彼得兴建的大城,

我爱你严肃整齐的面容,

涅瓦河的水流多么庄严,

大理石铺在它的两岸……

他还告诉我说,这是雍容华贵的英雄体诗,是最好的文字。相比之下,另一位先生译的《青铜骑士》就不够好:

我爱你彼得的营造

我爱你庄严的外貌……

现在我明白,后一位先生准是东北人,他的译诗带有二人转的调子,和查先生的译诗相比,高下立判。那一年我十五岁,就懂得了什么样的文字才能叫做好。

到了将近四十岁时,我读到了王道乾先生译的《情人》,又知道了小说可以达到什么样的文字境界。道乾先生曾是诗人,后来做了翻译家,文字功夫炉火纯青。他一生坎坷,晚年的译笔沉痛至极。请听听《情人》开头的一段: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也是王先生一生的写照。杜拉斯的文章好,但王先生译笔也好,无限沧桑尽在其中。查先生和王先生对我的帮助,比中国近代一切著作家对我帮助的总和还要大。现代文学的其他知识,可以很容易地学到。但假如没有像查先生和王先生这样的人,最好的中国文学语言就无处去学。除了这两位先生,别的翻译家也用最好的文学语言写作,比方说,德国诗选里有这样的译诗:

朝雾初开,落叶飘零

让我们把美酒满斟!

带有一种永难忘记的韵律,这就是诗啊。对于这些先生,我何止是尊敬他们——我爱他们。他们对现代汉语的把握和感觉,至今无人可比。一个人能对自己的母语做这样的贡献,也算不虚此生。

道乾先生和良铮先生都曾是才华横溢的诗人,后来,因为他们杰出的文学素质和自尊,都不能写作,只能当翻译家。就是这样,他们还是留下了黄钟大吕似的文字。文字是用来读,用来听,不是用来看的——要看不如去看小人书。不懂这一点,就只能写出充满噪声的文字垃圾。思想、语言、文字,是一体的,假如念起来乱糟糟,意思也不会好——这是最简单的真理,但假如没有前辈来告诉我,我怎么会知道啊。有时我也写点不负责任的粗糙文字,以后重读时,惭愧得无地自容,真想自己脱了裤子请道乾先生打我两棍。孟子曾说,无耻之耻,无耻矣。现在我在文学上是个有廉耻的人,都是多亏了这些先生的教诲。对我来说,他们的作品是比鞭子还有力量的鞭策。提醒现在的年轻人,记住他们的名字,读他们译的书,是我的责任。

现在的人会说,王先生和查先生都是翻译家。翻译家和著作家在文学史上是不能相提并论的。这话也对,但总要看看写的是什么样的东西。我觉得我们国家的文学次序是彻底颠倒了的:末流的作品有一流的名声,一流的作品却默默无闻。最让人痛心的是,最好的作品并没有写出来。这些作品理应由查良铮先生、王道乾先生在壮年时写出来的,现在成了巴比伦的空中花园了……以他们二位年轻时的抱负、晚年的余晖,在中年时如有现在的环境,写不出好作品是不可能的。可惜良铮先生、道乾先生都不在了……

回想我年轻时,偷偷地读到过傅雷、汝龙等先生的散文译笔,这些文字都是好的。但是最好的,还是诗人们的译笔;是他们发现了现代汉语的韵律。没有这种韵律,就不会有文学。最重要的是:在中国,已经有了一种纯正完美的现代文学语言,剩下的事只是学习,这已经是很容易的事了。我们不需要用难听的方言,也不必用艰涩、缺少表现力的文言来写作。作家们为什么现在还爱用劣等的文字来写作,非我所能知道。但若因此忽略前辈翻译家对文学的贡献,又何止是不公道。

正如法国新小说的前驱们指出的那样,小说正向诗的方向改变着自己。米兰?昆德拉说,小说应该像音乐。有位意大利朋友告诉我说,卡尔维诺的小说读起来极为悦耳,像一串清脆的珠子洒落于地。我既不懂法文,也不懂意大利文,但我能够听到小说的韵律。这要归功于诗人留下的遗产。

我一直想承认我的文学师承是这样一条鲜为人知的线索。这是给我脸上贴金。但就是在道乾先生、良铮先生都已故世之后,我也没有勇气写这样的文章。因为假如自己写得不好,就是给他们脸上抹黑。假如中国现代文学尚有可取之处,它的根源就在那些已故的翻译家身上。我们年轻时都知道,想要读好文字就要去读译著,因为最好的作者在搞翻译。这是我们的不传之秘。随着道乾先生逝世,我已不知哪位在世的作者能写如此好的文字,但是他们的书还在,可以成为学习文学的范本。我最终写出了这些,不是因为我的书已经写得好了,而是因为,不把这个秘密说出来,对现在的年轻人是不公道的。没有人告诉他们这些,只按名声来理解文学,就会不知道什么是坏,什么是好。

用一生来学习艺术

我念过文科,也念过理科。在课堂上听老师提到艺术这个词,还是理科的老师次数更多:化学老师说,做实验有实验艺术;计算机老师说,编程序有编程艺术。老师们说,怎么做对是科学,怎么做好则是艺术;前者有判断真伪的法则,后者则没有;艺术的真谛就是要叫人感到好,甚至是完美无缺。传授科学知识就是告诉你这些法则,而艺术的修养是无法传授的,只能够潜移默化。这些都是理科老师教给我的,我觉得比文科老师讲得好。

没有科学知识的人比有科学知识的人更容易犯错误;但没有艺术修养的人就没有这个缺点,他还有容易满足的好处。假如一个社会里,人们一点文学修养都没有,那么任何作品都会使他们满意。举个例子说,美国人是不怎么读文学书的,一部《廊桥遗梦》就可以使他们如痴如狂。相反,假如在某个国家里,欣赏文学作品是他们的生活方式,那就只有最好的作品才能使他们得到满足。我想,法国最有资格算做这类国家。一部《情人》曾使法国为之轰动。大家都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刚去世不久的杜拉斯。这本书有四个中文译本,其中最好的当属王道乾先生的译本。我总觉得读过了《情人》,就算知道了现代小说艺术;读过道乾先生的译笔,就算知道什么是现代中国的文学语言了。

有位作家朋友对我说,她很喜欢《情人》那种自由的叙事风格。她以为《情人》是信笔写来的,是自由发挥的结果。我的看法则相反,我认为这篇小说的每一个段落都经过精心的安排:第一次读时,你会感到极大的震撼;但再带着挑剔的眼光重读几遍,就会发现没有一段的安排经不起推敲。从全书第一句“我已经老了”,给人带来无限的沧桑感始,到结尾的一句“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带来绝望的悲凉终,感情的变化都在准确的控制之下。叙事没有按时空的顺序展开,但有另一种逻辑作为线索,这种逻辑我把它叫做艺术——这种写法本身就是种无与伦比的创造。我对这件事很有把握,是因为我也这样写过:把小说的文件调入电脑,反复调动每一个段落,假如原来的小说足够好的话,逐渐就能找到这种线索;花上比写原稿多三到五倍的时间,就能得到一篇新小说,比旧的好得没法比。事实上,《情人》也确实是这样改过,一直改到改不动,才交给出版社。《情人》这种现代经典与以往小说的不同之处,在于它需要更多的心血。我的作家朋友听了以后感觉有点泄气:这么写一本书,也不见得能多赚稿费,不是亏了吗?但我以为,我们一点都不亏。现在世界上已经有了杜拉斯,有了《情人》,这位作家和她的作品给我们一个范本,再写起来已经容易多了。假如没有范本,让你凭空去创造这样一种写法,那才是最困难的事:六七十年代,法国有一批新小说作家,立意要改变小说的写法,作品也算是好看,但和《情人》是没法比的。有了这样的小说,阅读才不算是过时的陋习——任凭你有宽银幕、环绕立体声,看电影的感觉终归不能和读这样的小说相比。

译《情人》的王道乾先生已经在前几年逝世了。虽然没有见过面,但他是我真正尊敬的前辈。我知道他原是位诗人,四十年代末曾到法国留学,后来回来参加祖国建设,一生坎坷,晚年搞起了翻译。他的作品我只读过《情人》,但已使我终身受益。另一篇使我终身受益的作品是查良铮(穆旦)先生译的《青铜骑士》。从他们那里我知道了一个简单的真理:文字是用来读的,不是用来看的。看起来黑压压的一片,都是方块字,念起来就大不相同。诗不光是押韵,还有韵律;散文也有节奏的快慢,或低沉压抑,沉痛无比,或如黄钟大吕,回肠荡气——这才是文字的筋骨所在。实际上,世界上每一种文学语言都有这种筋骨,当年我在美国留学,向一位老太太学英文,她告诉我说,不读莎士比亚,不背弥尔顿,就根本不配写英文——当然,我不会背弥尔顿,是不配写英文的了,但中文该怎么写,始终是个问题。

古诗是讲平仄的,古文也有韵律,但现在写这种东西就是发疯;假如用白话来写,用哪种白话都是问题。张爱玲晚年执意要写苏白,她觉得苏白好听。这种想法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文章里的那些字我都不知该怎么念。现在作家里用北方方言写作的很多,凭良心说,效果是很糟心的。我看到过的一种最古怪的主意,是钱玄同出的,他建议大家写《儒林外史》那样的官话。幸亏没人听,否则会把大家都写成迂夫子的。这样一扯就扯远了。这个问题现在已经解决了,我们已经有了一种字正腔圆的文学语言,用它可以写最好的诗和最好的小说,那就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所用的语言。不信你去找本《情人》或是《青铜骑士》念上几遍,就会信服我的说法。

本文的主旨是怀念那些已经逝去的前辈,但却从科学和艺术的区别谈起。我把杜拉斯、道乾先生、穆旦先生看做我的老师,但这些老师和教我数学的老师是不同的——前者给我的是一些潜移默化,后者则教给我一些法则。在这个世界上,前一种东西更难得到。除此之外,比之科学,艺术更能使人幸福,因为这些缘故,文学前辈也是我更爱的人。

以上所述,基本上是我在文学上所知道的一切。我没有读过大学的中文系,所以孤陋寡闻,但我以为,人活在世上,不必什么都知道,只知道最好的就够了。为了我知道的这些,我要感谢杜拉斯,感谢王道乾和穆旦——他们是我真正敬爱的人。

我的精神家园

我十三岁时,常到我爸爸的书柜里偷书看。那时候政治气氛紧张,他把所有不宜摆在外面的书都锁了起来,在那个柜子里,有奥维德的《变形记》,朱生豪译的莎翁戏剧,甚至还有《十日谈》。柜子是锁着的,但我哥哥有捅开它的方法。他还有说服我去火中取栗的办法:你小,身体也单薄,我看爸爸不好意思揍你。但实际上,在揍我这个问题上,我爸爸显得不够绅士派,我的手脚也不太灵活,总给他这种机会。总而言之,偷出书来两人看,挨揍则是我一人挨,就这样看了一些书。虽然很吃亏,但我也不后悔。

看过了《变形记》,我对古希腊着了迷。我哥哥还告诉我说:古希腊有一种哲人,穿着宽松的袍子走来走去。有一天,有一位哲人去看朋友,见他不在,就要过一块涂蜡的木板,在上面随意挥洒,画了一条曲线,交给朋友的家人,自己回家去了。那位朋友回家,看到那块木板,为曲线的优美所折服,连忙埋伏在哲人家左近,待他出门时闯进去,要过一块木板,精心画上一条曲线……当然,这故事下余的部分就很容易猜了:哲人回了家,看到朋友留下的木板,又取一块蜡板,把自己的全部心胸画在一条曲线里,送给朋友去看,使他真正折服。现在我想,这个故事是我哥哥编的。但当时我还认真地想了一阵,终于傻呵呵地说道:这多好啊。时隔三十年回想起来,我并不羞愧。井底之蛙也拥有一片天空,十三岁的孩子也可以有一片精神家园。此外,人有兄长是好的。虽然我对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无异议。

长大以后,我才知道科学和艺术是怎样的事业。我哥哥后来是已故逻辑大师沈有鼎先生的弟子,我则学了理科;还在一起讲过真伪之分的心得、对热力学的体会,但这已是我二十多岁时的事。再大一些,我到国外去旅行,在剑桥看到过使牛顿体会到万有引力的苹果树,拜伦拐着腿跳下去游水的“拜伦塘”,但我总在回想幼时遥望人类智慧星空时的情景。千万丈的大厦总要有片奠基石,最初的爱好无可替代。所有的智者、诗人,也许都体验过儿童对着星光感悟的一瞬。我总觉得,这种爱好对一个人来说,就如性爱一样,是不可少的。

我时常回到童年,用一片童心来思考问题,很多烦难的问题就变得易解。人活着当然要做一番事业,而且是人文的事业;就如有一条路要走,假如是有位老学究式的人物,手执教鞭戒尺打着你走,那就不是走一条路,而是背一本宗谱。我听说苏联就是这么教小孩子的:要背全本的普希金、半本莱蒙托夫,还要记住俄罗斯是大象的故乡(肖斯塔科维奇在回忆录里说了很多)。我们这里是怎样教孩子的,我就不说了,以免得罪师长。我很怀疑会背宗谱就算有了精神家园,但我也不想说服谁。安徒生写过《光荣的荆棘路》,他说人文的事业就是一片着火的荆棘,智者仁人就在火里走着。当然,他是把尘世的嚣嚣都考虑在内了,我觉得用不着想那么多。用宁静的童心来看,这条路是这样的:它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牵牛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蜓。这样说固然有煽情之嫌,但想要说服安徒生,就要用这样的语言。维特根斯坦临终时说:告诉他们,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这句话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从牵牛花丛中走过来了。虽然我对他的事业一窍不通,但我觉得他和我是一头儿的。

我不大能领会下列说法的深奥之处:要重建精神家园,恢复人文精神,就要灭掉一切俗人——其中首先要灭的,就是风头正健的俗人。假如说,读者兜里的钱是有数的,买了别人的书,就没钱来买我的书,所以要灭掉别人,这个我倒能理解,但上述说法不见得有如此之深奥。假如真有这么深奥,我也不赞成——我们应该像商人一样,严守诚实原则,反对不正当的竞争。让我的想法和作品成为嚣嚣尘世上的正宗,这个念头我没有,也不敢有。既然如此,就必须解释我写文章(包括这篇文章)的动机。坦白地说,我也解释不大清楚,只能说,假如我今天死掉,恐怕就不能像维特根斯坦一样说到,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也不能像司汤达一样说,活过,爱过,写过。我很怕落到什么都说不出的结果,所以正在努力工作。

我对小说的看法

我自幼就喜欢读小说,并且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写小说,直到二十七八岁时,读到了图尼埃尔(Tournier,M.)的一篇小说,才改变了自己的看法。在不知不觉之中,小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代小说和古典小说的区别,就像汽车和马车的区别一样大。现代小说中的精品,再不是可以一目十行往下看的了。为了让读者同意我的意见,让我来举一个例子。杜拉斯(Duras,M.)《情人》的第一句是:“我已经老了。”无限沧桑尽在其中。如果你仔细读下去,就会发现,每句话的写法大体都是这样的,我对现代小说的看法,就是被《情人》固定下来的。现代小说的名篇总是包含了极多的信息,而且极端精美,让读小说的人狂喜,让打算写小说的人害怕。在经典作家里,只有俄国的契诃夫(Chekhov,A.P.)偶尔有几笔写成这样,但远不是通篇都让人敬畏。必须承认,现代小说家曾经使我大受惊吓。我读过的图尼埃尔的那篇小说,叫做《少女与死》,它只是一系列惊吓的开始。

因为这个发现,我曾经放弃了写小说,有整整十年在干别的事,直到将近四十岁,才回头又来尝试写小说。这时我发现,就是写过一些名篇的现代小说家,平常写的小说也是很一般的。瑞士作家迪伦马特(Durrenmatt,F.)写完了他的名篇《法官和他的刽子手》之后,坦白说,这个长中篇耗去了他好几年的光阴,而且说,今后他不准备再这样写下去了。此后他写了很多长篇,虽然都很好看,但不如《法官和他的刽子手》精粹。杜拉斯也说,《情人》经过反复的修改,每一段、每一句都重新安排过。照我看,她的其他小说都不如《情人》好。他们的话让人看了放心,说明现代小说家也不是一群超人。他们有些惊世骇俗的名篇,但是既不多,也不长。虽然如此,我还是认为,现代小说中几个中篇,如《情人》之类,比之经典作家的鸿篇巨制毫不逊色。爱好古典文学的人也许不会同意我的看法,我也没打算说服他们。但我还是要说,我也爱好过古典文学;而在影视发达的现代,如果没有现代小说,托尔斯泰并不能让我保持阅读的习惯。

我认为,现代小说的成就建筑在不多几个名篇上,虽?*** 饧钙?∷岛苣哑郎吓当炊?难Ы保??执?∷狄帐醯亩シ寰驮谄渲小N业谋Ц阂彩且?谝涣狡?髌防锎锏秸飧鏊?健N乙蔡乇鹣不缎闯ぶ衅???蜃肿笥遥??热缥业摹段蠢词澜纭罚?褪钦饷闯ぁ!肚槿恕贰ⅰ斗ü俸退?墓糇邮帧返让??彩钦饷闯ぁ5比唬?庋?鲇卸?┬???印T谖倚垂?男∷道铮?痘平鹗贝?罚ā读?媳ā返谑??熘衅?∷到保┦俏易盥?獾模??腔姑淮锏轿蚁M?乃?迹??曰挂?绦??Α?

小说的艺术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3期《博览群书》杂志。——编者

朋友给我寄来了一本昆德拉的《被背叛的遗嘱》,这是本谈小说艺术的书。书很长,有些地方我不同意,有些部分我没看懂(这本书里夹杂着五线谱,但我不识谱,家里更没有钢琴),但还是能看懂能同意的地方居多。我对此书有种特别的不满,那就是作者丝毫没有提到现代小说的最高成就:卡尔维诺、尤瑟娜尔、君特•格拉斯、莫迪阿诺,还有一位不常写小说的作者,玛格丽特•杜拉斯。早在半世纪以前,茨威格就抱怨说,哪怕是大师的作品,也有纯属冗余的成分。假如他活到了现在,看到现代小说家的作品,这些怨言就没有了。昆德拉不提现代小说的这种成就,是因为同行嫉妒,还是艺术上见解不同,我就不得而知。当然,昆德拉提谁不提谁,完全是他的自由。但若我来写这本书,一定要把这件事写上。不管怎么说吧,我同意作者的意见,的确存在一种小说的艺术,这种艺术远不是谁都懂得。昆德拉说,不懂开心的人不会懂得任何小说艺术。除了懂得开心,还要懂得更多,才能懂得小说的艺术。但若连开心都不懂,那就只能把小说读糟蹋了。归根结底,昆德拉的话并没有错。

我自己对读小说有一种真正的爱好,这种爱好不可能由阅读任何其他类型的作品所满足。我自己也写小说,写得好时得到的乐趣,绝非任何其他的快乐可以替代。这就是说,我对小说有种真正的爱好,而这种爱好就是对小说艺术的爱好——在这一点上我可以和昆德拉沟通。我想象一般的读者并非如此,他们只是对文化生活有种泛泛的爱好。现在有种论点,认为当代文学的主要成就是杂文,这或者是事实,但我对此感到悲哀。我自己读杂文,有时还写点杂文。照我看,杂文无非是讲理,你看到理在哪里,径直一讲就可。当然,把道理讲得透彻,讲得漂亮,读起来也有种畅快淋漓的快感,但毕竟和读小说是两道劲儿。写小说则需要深得虚构之美,也需要些无中生有的才能;我更希望能把这件事做好。所以,我虽能把理讲好,但不觉得这是长处,甚至觉得这是一种劣根性,需要加以克服。诚然,作为一个人,要负道义的责任,憋不住就得说,这就是我写杂文的动机。所以也只能适当克服,还不能完全克服。

前不久在报上看到一种论点,说现在杂文取代了小说,负起了社会道义的责任。假如真是如此,那倒是件好事,小说来负道义责任,那就如希腊人所说,鞍子扣到头上来了——但这是仅就文学内部而言。从整个社会而言,道义责任全扣在提笔为文的人身上还是不大对头。从另一方面来看,负道义责任可不是艺术标准,尤其不是小说艺术的标准。这很重要啊。

昆德拉的书也主要是说这个问题。写小说的人要让人开心,他要有虚构的才能,并要有施展这种才能的动力——我认为这是主要之点。昆德拉则说,看小说的人要想开心,能够欣赏虚构,并且能宽容虚构的东西——他说这是主要之点。我倒不存这种奢望。小说的艺术首先会形成在小说家的意愿之中,以后会不会遭人背叛,那是以后的事。首先要有这种东西,这才是最主要的。

昆德拉说,小说传统是欧洲的传统。但若说小说的艺术在中国从未受到重视,那也是不对的。在很多年前,曾有过一个历史的瞬间:年轻的张爱玲初露头角,显示出写小说的才能。傅雷先生发现了这一点,马上写文章说,小说的技巧值得注意。那个时候连张春桥都化名写小说,仅就艺术而言,可算是一团糟,张爱玲确是万绿丛中一点红——但若说有什么遗嘱被背叛了,可不是张爱玲的遗嘱,而是傅雷的遗嘱。天知道张爱玲后来写的那叫什么东西。她把自己的病态当做才能了……人有才能还不叫艺术家,知道珍视自己的才能才叫艺术家呢。

笔者行文至此,就欲结束。但对小说的艺术只说了它不是什么,它到底是什么,还一字未提。假如读者想要明白的话,从昆德拉的书里也看不到,应该径直找两本好小说看看。看完了能明白则好,不能明白也就无法可想了,可以去试试别的东西;千万别听任何人讲理,越听越糊涂。任何一门艺术只有从作品里才能看到——套昆德拉的话说,只喜欢看杂文、看评论、看简介的人,是不会懂得任何一种艺术的。

从《黄金时代》谈小说艺术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7年第5期《出版广角》杂志。——编者

《黄金时代》这本书里,包括了五部中篇小说。其中《黄金时代》一篇,从二十岁时就开始写,到将近四十岁时才完篇,其间很多次地重写。现在重读当年的旧稿,几乎每句话都会使我汗颜,只有最后的定稿读起来感觉不同。这篇三万多字的小说里,当然还有不完美的地方,但是我看到了以后,丝毫也没有改动的冲动。这说明小说有这样一种写法,虽然困难,但还不是不可能。这种写法就叫做追求对作者自己来说的完美。我相信对每个作者来说,完美都是存在的,只是不能经常去追求它。据说迪伦马特写《法官和他的刽子手》,也写了很多年。写完以后说,今后再也不能这样写小说了。这说明他也这样写过。一个人不可能在每篇作品里做到完美,但是完美当然是最好的。

有一次,有个女孩子问我怎样写小说,并且说她正有要写小说的念头。我把写《黄金时代》的过程告诉了她。下次再见面,问她的小说写得怎样了,她说,听说小说这么难写,她已经把这个念头放下了。其实在这本书里,大多数章节不是这样呕心沥血地写成的。但我主张,任何写小说的人都不妨试试这种写法。这对自己是有好处的。

这本书里有很多地方写到性。这种写法不但容易招致非议,本身就有媚俗的嫌疑。我也不知为什么,就这样写了出来。现在回忆起来,这样写既不是为了招些非议,也不是想要媚俗,而是对过去时代的回顾。众所周知,六七十年代,中国处于非性的年代。在非性的年代里,性才会成为生活主题,正如饥饿的年代里吃会成为生活的主题。古人说:食色性也。想爱和想吃都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得不到,就成为人性的障碍。

然而,在我的小说里,这些障碍本身又不是主题。真正的主题,还是对人的生存状态的反思。其中最主要的一个逻辑是:我们的生活有这么多的障碍,真他妈的有意思。这种逻辑就叫做黑色幽默。我觉得黑色幽默是我的气质,是天生的。我小说里的人也总是在笑,从来就不哭,我以为这样比较有趣。喜欢我小说的人总说,从头笑到尾,觉得很有趣等等。这说明本人的作品有自己的读者群。当然,也有些作者以为哭比较使人感动。他们笔下的人物从来就不笑,总在哭。这也是一种写法。他们也有自己的读者群。有位朋友说,我的小说从来没让她感动过。她就是个爱哭的人,误读了我的小说,感到很失落。我这样说,是为了让读者不再因为误读我的小说感到失落。

现在严肃小说的读者少了,但读者的水平是大大提高了。在现代社会里,小说的地位和舞台剧一样,正在成为一种高雅艺术。小说会失去一些读者,其中包括想受道德教育的读者,想看政治暗喻的读者,感到性压抑、寻找发泄渠道的读者,无所事事想要消磨时光的读者;剩下一些真正读小说的人。小说也会失去一些作者——有些人会去下海经商,或者搞影视剧本;最后只剩下一些真正写小说的人。我以为这是一件好事。

卡尔维诺与未来的一千年

朋友寄来一本书,卡尔维诺的《未来千年备忘录》,我正在看着。这本书是他的讲演稿,还没来得及讲,稿也没写完,人就死了。这些讲演稿分别冠以如下题目:轻逸、迅速、易见、确切和繁复。还有一篇“连贯”,没有动笔写;所以我整天在捉摸他到底会写些什么,什么叫做“连贯”。卡尔维诺指出,在未来的一千年里,文学会继续繁荣,而这六项文学遗产也会被发扬光大。我一直喜欢卡尔维诺,看了这本书,就更加喜欢他了。

卡尔维诺的《我们的祖先》,看过的人都喜欢。这是他年轻时的作品,我以为这本书是“轻逸”的典范。中年以后,他开始探索小说艺术的无限可能,这时期的作品我看过《看不见的城市》——这本书不见得人人都会喜欢。我也不能强求大家喜欢他的每一本书,但是我觉得必须喜欢他的主意:小说艺术有无限种可能性。难道这不好吗?前不久有位朋友看了我的小说,对我说道:看来小说还能有新的写法——这种评价使我汗颜:我还没有探索无限,比卡尔维诺差得远。我觉得这位朋友的想法有问题——假如他不是学文学的博士而是个一般读者的话,那就没有问题了。

编辑先生邀我给名人茶座写个小稿,我竟扯到了卡尔维诺和文学遗产,这可不是茶座里的谈资。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什么可以在茶座里闲扯的事。我既不养猫,也不养狗,更没有汽车。别人弄猫弄狗的时候,我或则在鼓捣电脑,或则想点文学上的事——假如你想听听电脑,我可以说,现在在中关村花二百五十块钱可以买到八兆内存条,便宜死了……我想这更不是茶座里的谈资。可能我也会养猫养狗,再买辆汽车,给自己找点罪受——顺便说一句,我觉得汽车的价格很无耻。一辆韩国低档车卖三几十万,全世界都没听说过。至于猫啊狗啊,我觉得是食物一类。我吃掉过一只猫,五只狗,是二十多年前吃的。从爱猫爱狗者的角度看来,我是个“啃你饱”(Cannibal=食人族)。所以,我也只能谈谈卡尔维诺……

卡尔维诺的《看不见的城市》是这么个故事:马可•波罗站在蒙古大汗面前,讲述他东来旅途中所见到的城市,每一座城市都是种象征,而且全都清晰可见。看完那本书我做了一夜的梦,只见一座座城市就如奇形怪状的孔明灯浮在一片虚空之中。一般的文学读者会说,好了,城市我看到了,讲这座城里的故事吧——对卡尔维诺那个无所不能的头脑来说,讲个故事又有何难。但他一个故事都没讲,还在列举着新的城市,极尽确切之能事,一直到全书结束也没列举完。我大体上明白卡尔维诺想要做的事:对一个作者来说,他想要拥有一切文学素质——完备的轻逸、迅速、易见、确切和繁复,再加上连贯。等这些都有了以后,写出来的书肯定好看,可以满足一切文学读者。很不幸的是,这好像不大容易,但必须一试——这是为了保证读者在未来的一千年里有书看。我想这题目也没人会感兴趣——但是没办法,我就知道这些。

碰钉子以后

在人生中,我遇到过许多困难与挫折,也有许多次碰钉子的经历……我记忆最深的,是学校里的一次广播员面试。

那天下午,我怀着激动、兴奋而又有些紧张的心情随着杜菁怡来到广播室。广播室里十分喧闹,几个广播员在打打闹闹,看到这情景,我放松了一些,望着他们聊天、追逐。

一个广播员注意到了我,问清来因后,就让我试读文章——朱自清的散文。我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点点头,清了清嗓子读到:“燕子飞了……”还没等我读完那句话,一个男孩就跳过来说:“不及格!你走吧!”我满怀希望的心被这句铁锤般的话无情地砸碎了,“不及格”三个字仿佛五雷轰顶、倾盆大雨,把我击倒了,打垮了。

那个广播员走来,温和地说:“读这种悲伤的散文不能这么欢快。你的嗓子太尖了,你是这么读的:‘燕子飞了……’。”她用又细又尖的声音学我,使我羞得无地自容,恨不得钻进地缝里。我好像一只无助的、可怜巴巴的兔子,被泼了一头冷水。

当我垂头丧气地走出广播室时,我暗暗嫉妒身边的杜菁怡:她读得也不好呀,怎么能被选上?我表面若无其事、满不在乎,但心里很不服气。

回到班里,我又安慰自己:“‘失败是成功之母’,以后还会有机会的!”这次碰钉子,使我懂得了很多:“挫折其实就是迈向成功所应缴的学费”,一次失败不代表永远失败,不要太悲观,只要努力不放弃,以后总会成功的!

仙马小学六年级:马奕敏

朝花夕拾读后感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

《范爱农》: 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

赏析:这两句话是我对比着找出来的,第一句用“很”字写出了鲁迅对范爱农的憎恶,但第二句话用“爱农”表达了鲁迅对范爱农的亲切,文章开头把范爱农写得如何如何地讨厌,为后文写作者对他的友善打埋伏,这是一种欲扬先抑的写法,对比写出了鲁迅先生对范爱农的友谊。以至于为范爱农写了五首诗。

总评: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国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

《阿长与山海经》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作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3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读完此篇文章,不难发现,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而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一个人。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

《范爱农》: 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

赏析:这两句话是我对比着找出来的,第一句用“很”字写出了鲁迅对范爱农的憎恶,但第二句话用“爱农”表达了鲁迅对范爱农的亲切,文章开头把范爱农写得如何如何地讨厌,为后文写作者对他的友善打埋伏,这是一种欲扬先抑的写法,对比写出了鲁迅先生对范爱农的友谊。以至于为范爱农写了五首诗。

总评: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国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

《阿长与山海经》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作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3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读完此篇文章,不难发现,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而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一个人。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

《范爱农》: 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

赏析:这两句话是我对比着找出来的,第一句用“很”字写出了鲁迅对范爱农的憎恶,但第二句话用“爱农”表达了鲁迅对范爱农的亲切,文章开头把范爱农写得如何如何地讨厌,为后文写作者对他的友善打埋伏,这是一种欲扬先抑的写法,对比写出了鲁迅先生对范爱农的友谊。以至于为范爱农写了五首诗。

总评: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国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

《阿长与山海经》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作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3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读完此篇文章,不难发现,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而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一个人。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

《范爱农》: 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

赏析:这两句话是我对比着找出来的,第一句用“很”字写出了鲁迅对范爱农的憎恶,但第二句话用“爱农”表达了鲁迅对范爱农的亲切,文章开头把范爱农写得如何如何地讨厌,为后文写作者对他的友善打埋伏,这是一种欲扬先抑的写法,对比写出了鲁迅先生对范爱农的友谊。以至于为范爱农写了五首诗。

总评: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国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

《阿长与山海经》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作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3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读完此篇文章,不难发现,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而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一个人。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

《范爱农》: 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

赏析:这两句话是我对比着找出来的,第一句用“很”字写出了鲁迅对范爱农的憎恶,但第二句话用“爱农”表达了鲁迅对范爱农的亲切,文章开头把范爱农写得如何如何地讨厌,为后文写作者对他的友善打埋伏,这是一种欲扬先抑的写法,对比写出了鲁迅先生对范爱农的友谊。以至于为范爱农写了五首诗。

总评: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国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

《阿长与山海经》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作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3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读完此篇文章,不难发现,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而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一个人。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

《范爱农》: 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

赏析:这两句话是我对比着找出来的,第一句用“很”字写出了鲁迅对范爱农的憎恶,但第二句话用“爱农”表达了鲁迅对范爱农的亲切,文章开头把范爱农写得如何如何地讨厌,为后文写作者对他的友善打埋伏,这是一种欲扬先抑的写法,对比写出了鲁迅先生对范爱农的友谊。以至于为范爱农写了五首诗。

总评: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国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

《阿长与山海经》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作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3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读完此篇文章,不难发现,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而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一个人。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

《范爱农》: 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

赏析:这两句话是我对比着找出来的,第一句用“很”字写出了鲁迅对范爱农的憎恶,但第二句话用“爱农”表达了鲁迅对范爱农的亲切,文章开头把范爱农写得如何如何地讨厌,为后文写作者对他的友善打埋伏,这是一种欲扬先抑的写法,对比写出了鲁迅先生对范爱农的友谊。以至于为范爱农写了五首诗。

总评: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国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

《阿长与山海经》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作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3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读完此篇文章,不难发现,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而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一个人。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

参赛文

小作文

迷雾森林

在浓雾里寻找未来的轮廓

林涛漫漫汹涌过胸口

无数小径交织着太多未知的诱惑

那些曾经华丽的承诺

是否已消散在路的尽头

熟记书本里的每一个真理

累积每一个季节转身的华丽

收集每一个简单幸福的表情

写下每一个擦肩而过的闪灵

却说不出想要离开的原因

想去追问存在的意义

走失在迷雾森林

从什么时侯开始不快乐

却苦笑着说我懂得

从什么时侯开始自顾自地走

彼此沉默不再温柔

从什么时侯开始让爱变沉重

偷偷怀念和夜夜做梦

从什么时侯开始走进迷雾森林

忘记看沿途的风景

保持缄默

忍受一个人自转的寂寞

绝不低头

哪怕一切将融化成泡沫

翻开的目录

在心中不停拍打着脉搏

还未结束的想念

不想预先埋下一份失落

独自追逐夜幕

计算的步伐坚持加速

云破日出

守望那道光束

带着平凡的我

穿越一场起风的旅途

——完—

最有意义的生活

写下这个题目时,忍不住要偷笑。我知道,以我现在的年纪来思考这种问题,实在是很好笑,就像小女孩穿上高跟鞋就觉得自己已经成熟了一样。我也知道,我永远不可能准备好之后再启程,生活不会白白给人机会。我经历过,才知道那就是成长;我执着过,才知道那是梦想;我流泪过,才知道那是悲伤;我心痛过,才知道那是挚爱。

截取了日志的片段。我以为,那才是最真实的自己。

纯粹

看到铁凝在一篇散文里这样写:没有在最纯粹的时侯把那种纯粹表达出来。

有时候回想过往,那时的世界,那时的心境,甚至连潜藏在心底的嫉妒,都是一片刺眼的纯白。虽然没有表达过什么,但是这样一种羞于表达的心情也是纯粹吧,明明是在最美好的时刻,还傻傻地以为那是很遥远的未来。

曾经以为,在开满野花的草地上找到一个四叶草就是幸福;曾经以为,在瑟瑟秋风中邂逅一片枯叶就是哀伤;曾经以为,只要我忍让就可以挽留住她的脚步;曾经以为,一个人的世界会灰暗无光,没有她就再无法快乐。然而,我还是在疯狂的终结之后一个人平静地走过岁月,在小世界里乐此不疲。

最近看魔戒,很喜欢某个精灵女王的话:远征队里的人会一个一个地被魔戒击败。你是魔戒的持有者,将注定孤独一人。是啊,机会总是迟迟不来,诱惑却从未离开。曾经很单纯的我们,也是在不断的诱惑中变得不纯粹了吧。我还会很真诚地对你微笑吗?我还会很无私地满足一切你的要求吗?我还会撩起自己的伤疤给你看,许久以后才会发现一切只是自己自作多情么?但是,也许我最纯粹的时侯就是我最相信你的时侯。别后,我依然将独自远行。

我怀念的是无话不说,我怀念的是一起做梦,我怀念的是争吵以后还是想要爱你的冲动,我记得那年生日,也记得那一首歌,记得那片星空,最紧的右手,最暖的胸口。

我怀念的,是当时目光纯净得可以反射出整个天空的我。

只是当时只道是寻常。

在一所僻远的全寄宿高中念书,多数老师都是从那里毕业,考上不错的大学,而后又回来。记得某次语文老师淡然地说,大学时似乎无论怎样都无法彻底融入到城市中,在无形的隔膜之下还是回到了家乡。不知不觉,我竟然学会习惯这种宁静的生活,什么都不想,一日一日地过,心平气和地念书,偷偷摸摸地写点文字。忽然想起,曾经,最喜欢一个人的时刻就是相识的一刻,因为彼此不熟悉而显得特别纯粹。

要是人生永远只若如初见就好了。

但现在已不是那样了,因为同学都很纯粹,即使相处很久,也很开心。看着他们一起看电影逛街K歌,眼角里都是溢涨出的幸福,总觉得羡慕。翻看过去同学的日志,只言片语写满寂寞,连每一次疯玩都是为了摆脱孤独,传简讯,谈恋爱,打发时间。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不同,但落差让人心酸。

在一篇日记里写:

看着阳光一点点没过窗台,世界开始闪光,遥遥的走廊的那一头,一团清新的绿色在享受生命。有时候,多么希望生命如同窗外那丛野草,一片澄澈的绿,沐浴在和煦的日光下,贪婪地呼吸这新鲜而自由的空气。

如果生命是一丛野草,是否会很快乐很简单?就算无法触及天空的高度,也可以幸福地感受太阳的温度,仰头看云淡风轻,哼一句只有风知道的歌,跳一支无人知晓小作文

迷雾森林

在浓雾里寻找未来的轮廓

林涛漫漫汹涌过胸口

无数小径交织着太多未知的诱惑

那些曾经华丽的承诺

是否已消散在路的尽头

熟记书本里的每一个真理

累积每一个季节转身的华丽

收集每一个简单幸福的表情

写下每一个擦肩而过的闪灵

却说不出想要离开的原因

想去追问存在的意义

走失在迷雾森林

从什么时侯开始不快乐

却苦笑着说我懂得

从什么时侯开始自顾自地走

彼此沉默不再温柔

从什么时侯开始让爱变沉重

偷偷怀念和夜夜做梦

从什么时侯开始走进迷雾森林

忘记看沿途的风景

保持缄默

忍受一个人自转的寂寞

绝不低头

哪怕一切将融化成泡沫

翻开的目录

在心中不停拍打着脉搏

还未结束的想念

不想预先埋下一份失落

独自追逐夜幕

计算的步伐坚持加速

云破日出

守望那道光束

带着平凡的我

穿越一场起风的旅途

——完—

最有意义的生活

写下这个题目时,忍不住要偷笑。我知道,以我现在的年纪来思考这种问题,实在是很好笑,就像小女孩穿上高跟鞋就觉得自己已经成熟了一样。我也知道,我永远不可能准备好之后再启程,生活不会白白给人机会。我经历过,才知道那就是成长;我执着过,才知道那是梦想;我流泪过,才知道那是悲伤;我心痛过,才知道那是挚爱。

截取了日志的片段。我以为,那才是最真实的自己。

纯粹

看到铁凝在一篇散文里这样写:没有在最纯粹的时侯把那种纯粹表达出来。

有时候回想过往,那时的世界,那时的心境,甚至连潜藏在心底的嫉妒,都是一片刺眼的纯白。虽然没有表达过什么,但是这样一种羞于表达的心情也是纯粹吧,明明是在最美好的时刻,还傻傻地以为那是很遥远的未来。

曾经以为,在开满野花的草地上找到一个四叶草就是幸福;曾经以为,在瑟瑟秋风中邂逅一片枯叶就是哀伤;曾经以为,只要我忍让就可以挽留住她的脚步;曾经以为,一个人的世界会灰暗无光,没有她就再无法快乐。然而,我还是在疯狂的终结之后一个人平静地走过岁月,在小世界里乐此不疲。

最近看魔戒,很喜欢某个精灵女王的话:远征队里的人会一个一个地被魔戒击败。你是魔戒的持有者,将注定孤独一人。是啊,机会总是迟迟不来,诱惑却从未离开。曾经很单纯的我们,也是在不断的诱惑中变得不纯粹了吧。我还会很真诚地对你微笑吗?我还会很无私地满足一切你的要求吗?我还会撩起自己的伤疤给你看,许久以后才会发现一切只是自己自作多情么?但是,也许我最纯粹的时侯就是我最相信你的时侯。别后,我依然将独自远行。

我怀念的是无话不说,我怀念的是一起做梦,我怀念的是争吵以后还是想要爱你的冲动,我记得那年生日,也记得那一首歌,记得那片星空,最紧的右手,最暖的胸口。

我怀念的,是当时目光纯净得可以反射出整个天空的我。

只是当时只道是寻常。

在一所僻远的全寄宿高中念书,多数老师都是从那里毕业,考上不错的大学,而后又回来。记得某次语文老师淡然地说,大学时似乎无论怎样都无法彻底融入到城市中,在无形的隔膜之下还是回到了家乡。不知不觉,我竟然学会习惯这种宁静的生活,什么都不想,一日一日地过,心平气和地念书,偷偷摸摸地写点文字。忽然想起,曾经,最喜欢一个人的时刻就是相识的一刻,因为彼此不熟悉而显得特别纯粹。

要是人生永远只若如初见就好了。

但现在已不是那样了,因为同学都很纯粹,即使相处很久,也很开心。看着他们一起看电影逛街K歌,眼角里都是溢涨出的幸福,总觉得羡慕。翻看过去同学的日志,只言片语写满寂寞,连每一次疯玩都是为了摆脱孤独,传简讯,谈恋爱,打发时间。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不同,但落差让人心酸。

在一篇日记里写:

看着阳光一点点没过窗台,世界开始闪光,遥遥的走廊的那一头,一团清新的绿色在享受生命。有时候,多么希望生命如同窗外那丛野草,一片澄澈的绿,沐浴在和煦的日光下,贪婪地呼吸这新鲜而自由的空气。

如果生命是一丛野草,是否会很快乐很简单?就算无法触及天空的高度,也可以幸福地感受太阳的温度,仰头看云淡风轻,哼一句只有风知道的歌,跳一支无人知晓小作文

迷雾森林

在浓雾里寻找未来的轮廓

林涛漫漫汹涌过胸口

无数小径交织着太多未知的诱惑

那些曾经华丽的承诺

是否已消散在路的尽头

熟记书本里的每一个真理

累积每一个季节转身的华丽

收集每一个简单幸福的表情

写下每一个擦肩而过的闪灵

却说不出想要离开的原因

想去追问存在的意义

走失在迷雾森林

从什么时侯开始不快乐

却苦笑着说我懂得

从什么时侯开始自顾自地走

彼此沉默不再温柔

从什么时侯开始让爱变沉重

偷偷怀念和夜夜做梦

从什么时侯开始走进迷雾森林

忘记看沿途的风景

保持缄默

忍受一个人自转的寂寞

绝不低头

哪怕一切将融化成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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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心中不停拍打着脉搏

还未结束的想念

不想预先埋下一份失落

独自追逐夜幕

计算的步伐坚持加速

云破日出

守望那道光束

带着平凡的我

穿越一场起风的旅途

——完—

最有意义的生活

写下这个题目时,忍不住要偷笑。我知道,以我现在的年纪来思考这种问题,实在是很好笑,就像小女孩穿上高跟鞋就觉得自己已经成熟了一样。我也知道,我永远不可能准备好之后再启程,生活不会白白给人机会。我经历过,才知道那就是成长;我执着过,才知道那是梦想;我流泪过,才知道那是悲伤;我心痛过,才知道那是挚爱。

截取了日志的片段。我以为,那才是最真实的自己。

纯粹

看到铁凝在一篇散文里这样写:没有在最纯粹的时侯把那种纯粹表达出来。

有时候回想过往,那时的世界,那时的心境,甚至连潜藏在心底的嫉妒,都是一片刺眼的纯白。虽然没有表达过什么,但是这样一种羞于表达的心情也是纯粹吧,明明是在最美好的时刻,还傻傻地以为那是很遥远的未来。

曾经以为,在开满野花的草地上找到一个四叶草就是幸福;曾经以为,在瑟瑟秋风中邂逅一片枯叶就是哀伤;曾经以为,只要我忍让就可以挽留住她的脚步;曾经以为,一个人的世界会灰暗无光,没有她就再无法快乐。然而,我还是在疯狂的终结之后一个人平静地走过岁月,在小世界里乐此不疲。

最近看魔戒,很喜欢某个精灵女王的话:远征队里的人会一个一个地被魔戒击败。你是魔戒的持有者,将注定孤独一人。是啊,机会总是迟迟不来,诱惑却从未离开。曾经很单纯的我们,也是在不断的诱惑中变得不纯粹了吧。我还会很真诚地对你微笑吗?我还会很无私地满足一切你的要求吗?我还会撩起自己的伤疤给你看,许久以后才会发现一切只是自己自作多情么?但是,也许我最纯粹的时侯就是我最相信你的时侯。别后,我依然将独自远行。

我怀念的是无话不说,我怀念的是一起做梦,我怀念的是争吵以后还是想要爱你的冲动,我记得那年生日,也记得那一首歌,记得那片星空,最紧的右手,最暖的胸口。

我怀念的,是当时目光纯净得可以反射出整个天空的我。

只是当时只道是寻常。

在一所僻远的全寄宿高中念书,多数老师都是从那里毕业,考上不错的大学,而后又回来。记得某次语文老师淡然地说,大学时似乎无论怎样都无法彻底融入到城市中,在无形的隔膜之下还是回到了家乡。不知不觉,我竟然学会习惯这种宁静的生活,什么都不想,一日一日地过,心平气和地念书,偷偷摸摸地写点文字。忽然想起,曾经,最喜欢一个人的时刻就是相识的一刻,因为彼此不熟悉而显得特别纯粹。

要是人生永远只若如初见就好了。

但现在已不是那样了,因为同学都很纯粹,即使相处很久,也很开心。看着他们一起看电影逛街K歌,眼角里都是溢涨出的幸福,总觉得羡慕。翻看过去同学的日志,只言片语写满寂寞,连每一次疯玩都是为了摆脱孤独,传简讯,谈恋爱,打发时间。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不同,但落差让人心酸。

在一篇日记里写:

看着阳光一点点没过窗台,世界开始闪光,遥遥的走廊的那一头,一团清新的绿色在享受生命。有时候,多么希望生命如同窗外那丛野草,一片澄澈的绿,沐浴在和煦的日光下,贪婪地呼吸这新鲜而自由的空气。

如果生命是一丛野草,是否会很快乐很简单?就算无法触及天空的高度,也可以幸福地感受太阳的温度,仰头看云淡风轻,哼一句只有风知道的歌,跳一支无人知晓小作文

迷雾森林

在浓雾里寻找未来的轮廓

林涛漫漫汹涌过胸口

无数小径交织着太多未知的诱惑

那些曾经华丽的承诺

是否已消散在路的尽头

熟记书本里的每一个真理

累积每一个季节转身的华丽

收集每一个简单幸福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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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不出想要离开的原因

想去追问存在的意义

走失在迷雾森林

从什么时侯开始不快乐

却苦笑着说我懂得

从什么时侯开始自顾自地走

彼此沉默不再温柔

从什么时侯开始让爱变沉重

偷偷怀念和夜夜做梦

从什么时侯开始走进迷雾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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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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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平凡的我

穿越一场起风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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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意义的生活

写下这个题目时,忍不住要偷笑。我知道,以我现在的年纪来思考这种问题,实在是很好笑,就像小女孩穿上高跟鞋就觉得自己已经成熟了一样。我也知道,我永远不可能准备好之后再启程,生活不会白白给人机会。我经历过,才知道那就是成长;我执着过,才知道那是梦想;我流泪过,才知道那是悲伤;我心痛过,才知道那是挚爱。

截取了日志的片段。我以为,那才是最真实的自己。

纯粹

看到铁凝在一篇散文里这样写:没有在最纯粹的时侯把那种纯粹表达出来。

有时候回想过往,那时的世界,那时的心境,甚至连潜藏在心底的嫉妒,都是一片刺眼的纯白。虽然没有表达过什么,但是这样一种羞于表达的心情也是纯粹吧,明明是在最美好的时刻,还傻傻地以为那是很遥远的未来。

曾经以为,在开满野花的草地上找到一个四叶草就是幸福;曾经以为,在瑟瑟秋风中邂逅一片枯叶就是哀伤;曾经以为,只要我忍让就可以挽留住她的脚步;曾经以为,一个人的世界会灰暗无光,没有她就再无法快乐。然而,我还是在疯狂的终结之后一个人平静地走过岁月,在小世界里乐此不疲。

最近看魔戒,很喜欢某个精灵女王的话:远征队里的人会一个一个地被魔戒击败。你是魔戒的持有者,将注定孤独一人。是啊,机会总是迟迟不来,诱惑却从未离开。曾经很单纯的我们,也是在不断的诱惑中变得不纯粹了吧。我还会很真诚地对你微笑吗?我还会很无私地满足一切你的要求吗?我还会撩起自己的伤疤给你看,许久以后才会发现一切只是自己自作多情么?但是,也许我最纯粹的时侯就是我最相信你的时侯。别后,我依然将独自远行。

我怀念的是无话不说,我怀念的是一起做梦,我怀念的是争吵以后还是想要爱你的冲动,我记得那年生日,也记得那一首歌,记得那片星空,最紧的右手,最暖的胸口。

我怀念的,是当时目光纯净得可以反射出整个天空的我。

只是当时只道是寻常。

在一所僻远的全寄宿高中念书,多数老师都是从那里毕业,考上不错的大学,而后又回来。记得某次语文老师淡然地说,大学时似乎无论怎样都无法彻底融入到城市中,在无形的隔膜之下还是回到了家乡。不知不觉,我竟然学会习惯这种宁静的生活,什么都不想,一日一日地过,心平气和地念书,偷偷摸摸地写点文字。忽然想起,曾经,最喜欢一个人的时刻就是相识的一刻,因为彼此不熟悉而显得特别纯粹。

要是人生永远只若如初见就好了。

但现在已不是那样了,因为同学都很纯粹,即使相处很久,也很开心。看着他们一起看电影逛街K歌,眼角里都是溢涨出的幸福,总觉得羡慕。翻看过去同学的日志,只言片语写满寂寞,连每一次疯玩都是为了摆脱孤独,传简讯,谈恋爱,打发时间。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不同,但落差让人心酸。

在一篇日记里写:

看着阳光一点点没过窗台,世界开始闪光,遥遥的走廊的那一头,一团清新的绿色在享受生命。有时候,多么希望生命如同窗外那丛野草,一片澄澈的绿,沐浴在和煦的日光下,贪婪地呼吸这新鲜而自由的空气。

如果生命是一丛野草,是否会很快乐很简单?就算无法触及天空的高度,也可以幸福地感受太阳的温度,仰头看云淡风轻,哼一句只有风知道的歌,跳一支无人知晓小作文

迷雾森林

在浓雾里寻找未来的轮廓

林涛漫漫汹涌过胸口

无数小径交织着太多未知的诱惑

那些曾经华丽的承诺

是否已消散在路的尽头

熟记书本里的每一个真理

累积每一个季节转身的华丽

收集每一个简单幸福的表情

写下每一个擦肩而过的闪灵

却说不出想要离开的原因

想去追问存在的意义

走失在迷雾森林

从什么时侯开始不快乐

却苦笑着说我懂得

从什么时侯开始自顾自地走

彼此沉默不再温柔

从什么时侯开始让爱变沉重

偷偷怀念和夜夜做梦

从什么时侯开始走进迷雾森林

忘记看沿途的风景

保持缄默

忍受一个人自转的寂寞

绝不低头

哪怕一切将融化成泡沫

翻开的目录

在心中不停拍打着脉搏

还未结束的想念

不想预先埋下一份失落

独自追逐夜幕

计算的步伐坚持加速

云破日出

守望那道光束

带着平凡的我

穿越一场起风的旅途

——完—

最有意义的生活

写下这个题目时,忍不住要偷笑。我知道,以我现在的年纪来思考这种问题,实在是很好笑,就像小女孩穿上高跟鞋就觉得自己已经成熟了一样。我也知道,我永远不可能准备好之后再启程,生活不会白白给人机会。我经历过,才知道那就是成长;我执着过,才知道那是梦想;我流泪过,才知道那是悲伤;我心痛过,才知道那是挚爱。

截取了日志的片段。我以为,那才是最真实的自己。

纯粹

看到铁凝在一篇散文里这样写:没有在最纯粹的时侯把那种纯粹表达出来。

有时候回想过往,那时的世界,那时的心境,甚至连潜藏在心底的嫉妒,都是一片刺眼的纯白。虽然没有表达过什么,但是这样一种羞于表达的心情也是纯粹吧,明明是在最美好的时刻,还傻傻地以为那是很遥远的未来。

曾经以为,在开满野花的草地上找到一个四叶草就是幸福;曾经以为,在瑟瑟秋风中邂逅一片枯叶就是哀伤;曾经以为,只要我忍让就可以挽留住她的脚步;曾经以为,一个人的世界会灰暗无光,没有她就再无法快乐。然而,我还是在疯狂的终结之后一个人平静地走过岁月,在小世界里乐此不疲。

最近看魔戒,很喜欢某个精灵女王的话:远征队里的人会一个一个地被魔戒击败。你是魔戒的持有者,将注定孤独一人。是啊,机会总是迟迟不来,诱惑却从未离开。曾经很单纯的我们,也是在不断的诱惑中变得不纯粹了吧。我还会很真诚地对你微笑吗?我还会很无私地满足一切你的要求吗?我还会撩起自己的伤疤给你看,许久以后才会发现一切只是自己自作多情么?但是,也许我最纯粹的时侯就是我最相信你的时侯。别后,我依然将独自远行。

我怀念的是无话不说,我怀念的是一起做梦,我怀念的是争吵以后还是想要爱你的冲动,我记得那年生日,也记得那一首歌,记得那片星空,最紧的右手,最暖的胸口。

我怀念的,是当时目光纯净得可以反射出整个天空的我。

只是当时只道是寻常。

在一所僻远的全寄宿高中念书,多数老师都是从那里毕业,考上不错的大学,而后又回来。记得某次语文老师淡然地说,大学时似乎无论怎样都无法彻底融入到城市中,在无形的隔膜之下还是回到了家乡。不知不觉,我竟然学会习惯这种宁静的生活,什么都不想,一日一日地过,心平气和地念书,偷偷摸摸地写点文字。忽然想起,曾经,最喜欢一个人的时刻就是相识的一刻,因为彼此不熟悉而显得特别纯粹。

要是人生永远只若如初见就好了。

但现在已不是那样了,因为同学都很纯粹,即使相处很久,也很开心。看着他们一起看电影逛街K歌,眼角里都是溢涨出的幸福,总觉得羡慕。翻看过去同学的日志,只言片语写满寂寞,连每一次疯玩都是为了摆脱孤独,传简讯,谈恋爱,打发时间。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不同,但落差让人心酸。

在一篇日记里写:

看着阳光一点点没过窗台,世界开始闪光,遥遥的走廊的那一头,一团清新的绿色在享受生命。有时候,多么希望生命如同窗外那丛野草,一片澄澈的绿,沐浴在和煦的日光下,贪婪地呼吸这新鲜而自由的空气。

如果生命是一丛野草,是否会很快乐很简单?就算无法触及天空的高度,也可以幸福地感受太阳的温度,仰头看云淡风轻,哼一句只有风知道的歌,跳一支无人知晓小作文

迷雾森林

在浓雾里寻找未来的轮廓

林涛漫漫汹涌过胸口

无数小径交织着太多未知的诱惑

那些曾经华丽的承诺

是否已消散在路的尽头

熟记书本里的每一个真理

累积每一个季节转身的华丽

收集每一个简单幸福的表情

写下每一个擦肩而过的闪灵

却说不出想要离开的原因

想去追问存在的意义

走失在迷雾森林

从什么时侯开始不快乐

却苦笑着说我懂得

从什么时侯开始自顾自地走

彼此沉默不再温柔

从什么时侯开始让爱变沉重

偷偷怀念和夜夜做梦

从什么时侯开始走进迷雾森林

忘记看沿途的风景

保持缄默

忍受一个人自转的寂寞

绝不低头

哪怕一切将融化成泡沫

翻开的目录

在心中不停拍打着脉搏

还未结束的想念

不想预先埋下一份失落

独自追逐夜幕

计算的步伐坚持加速

云破日出

守望那道光束

带着平凡的我

穿越一场起风的旅途

——完—

最有意义的生活

写下这个题目时,忍不住要偷笑。我知道,以我现在的年纪来思考这种问题,实在是很好笑,就像小女孩穿上高跟鞋就觉得自己已经成熟了一样。我也知道,我永远不可能准备好之后再启程,生活不会白白给人机会。我经历过,才知道那就是成长;我执着过,才知道那是梦想;我流泪过,才知道那是悲伤;我心痛过,才知道那是挚爱。

截取了日志的片段。我以为,那才是最真实的自己。

纯粹

看到铁凝在一篇散文里这样写:没有在最纯粹的时侯把那种纯粹表达出来。

有时候回想过往,那时的世界,那时的心境,甚至连潜藏在心底的嫉妒,都是一片刺眼的纯白。虽然没有表达过什么,但是这样一种羞于表达的心情也是纯粹吧,明明是在最美好的时刻,还傻傻地以为那是很遥远的未来。

曾经以为,在开满野花的草地上找到一个四叶草就是幸福;曾经以为,在瑟瑟秋风中邂逅一片枯叶就是哀伤;曾经以为,只要我忍让就可以挽留住她的脚步;曾经以为,一个人的世界会灰暗无光,没有她就再无法快乐。然而,我还是在疯狂的终结之后一个人平静地走过岁月,在小世界里乐此不疲。

最近看魔戒,很喜欢某个精灵女王的话:远征队里的人会一个一个地被魔戒击败。你是魔戒的持有者,将注定孤独一人。是啊,机会总是迟迟不来,诱惑却从未离开。曾经很单纯的我们,也是在不断的诱惑中变得不纯粹了吧。我还会很真诚地对你微笑吗?我还会很无私地满足一切你的要求吗?我还会撩起自己的伤疤给你看,许久以后才会发现一切只是自己自作多情么?但是,也许我最纯粹的时侯就是我最相信你的时侯。别后,我依然将独自远行。

我怀念的是无话不说,我怀念的是一起做梦,我怀念的是争吵以后还是想要爱你的冲动,我记得那年生日,也记得那一首歌,记得那片星空,最紧的右手,最暖的胸口。

我怀念的,是当时目光纯净得可以反射出整个天空的我。

只是当时只道是寻常。

在一所僻远的全寄宿高中念书,多数老师都是从那里毕业,考上不错的大学,而后又回来。记得某次语文老师淡然地说,大学时似乎无论怎样都无法彻底融入到城市中,在无形的隔膜之下还是回到了家乡。不知不觉,我竟然学会习惯这种宁静的生活,什么都不想,一日一日地过,心平气和地念书,偷偷摸摸地写点文字。忽然想起,曾经,最喜欢一个人的时刻就是相识的一刻,因为彼此不熟悉而显得特别纯粹。

要是人生永远只若如初见就好了。

但现在已不是那样了,因为同学都很纯粹,即使相处很久,也很开心。看着他们一起看电影逛街K歌,眼角里都是溢涨出的幸福,总觉得羡慕。翻看过去同学的日志,只言片语写满寂寞,连每一次疯玩都是为了摆脱孤独,传简讯,谈恋爱,打发时间。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不同,但落差让人心酸。

在一篇日记里写:

看着阳光一点点没过窗台,世界开始闪光,遥遥的走廊的那一头,一团清新的绿色在享受生命。有时候,多么希望生命如同窗外那丛野草,一片澄澈的绿,沐浴在和煦的日光下,贪婪地呼吸这新鲜而自由的空气。

如果生命是一丛野草,是否会很快乐很简单?就算无法触及天空的高度,也可以幸福地感受太阳的温度,仰头看云淡风轻,哼一句只有风知道的歌,跳一支无人知晓小作文

迷雾森林

在浓雾里寻找未来的轮廓

林涛漫漫汹涌过胸口

无数小径交织着太多未知的诱惑

那些曾经华丽的承诺

是否已消散在路的尽头

熟记书本里的每一个真理

累积每一个季节转身的华丽

收集每一个简单幸福的表情

写下每一个擦肩而过的闪灵

却说不出想要离开的原因

想去追问存在的意义

走失在迷雾森林

从什么时侯开始不快乐

却苦笑着说我懂得

从什么时侯开始自顾自地走

彼此沉默不再温柔

从什么时侯开始让爱变沉重

偷偷怀念和夜夜做梦

从什么时侯开始走进迷雾森林

忘记看沿途的风景

保持缄默

忍受一个人自转的寂寞

绝不低头

哪怕一切将融化成泡沫

翻开的目录

在心中不停拍打着脉搏

还未结束的想念

不想预先埋下一份失落

独自追逐夜幕

计算的步伐坚持加速

云破日出

守望那道光束

带着平凡的我

穿越一场起风的旅途

——完—

最有意义的生活

写下这个题目时,忍不住要偷笑。我知道,以我现在的年纪来思考这种问题,实在是很好笑,就像小女孩穿上高跟鞋就觉得自己已经成熟了一样。我也知道,我永远不可能准备好之后再启程,生活不会白白给人机会。我经历过,才知道那就是成长;我执着过,才知道那是梦想;我流泪过,才知道那是悲伤;我心痛过,才知道那是挚爱。

截取了日志的片段。我以为,那才是最真实的自己。

纯粹

看到铁凝在一篇散文里这样写:没有在最纯粹的时侯把那种纯粹表达出来。

有时候回想过往,那时的世界,那时的心境,甚至连潜藏在心底的嫉妒,都是一片刺眼的纯白。虽然没有表达过什么,但是这样一种羞于表达的心情也是纯粹吧,明明是在最美好的时刻,还傻傻地以为那是很遥远的未来。

曾经以为,在开满野花的草地上找到一个四叶草就是幸福;曾经以为,在瑟瑟秋风中邂逅一片枯叶就是哀伤;曾经以为,只要我忍让就可以挽留住她的脚步;曾经以为,一个人的世界会灰暗无光,没有她就再无法快乐。然而,我还是在疯狂的终结之后一个人平静地走过岁月,在小世界里乐此不疲。

最近看魔戒,很喜欢某个精灵女王的话:远征队里的人会一个一个地被魔戒击败。你是魔戒的持有者,将注定孤独一人。是啊,机会总是迟迟不来,诱惑却从未离开。曾经很单纯的我们,也是在不断的诱惑中变得不纯粹了吧。我还会很真诚地对你微笑吗?我还会很无私地满足一切你的要求吗?我还会撩起自己的伤疤给你看,许久以后才会发现一切只是自己自作多情么?但是,也许我最纯粹的时侯就是我最相信你的时侯。别后,我依然将独自远行。

我怀念的是无话不说,我怀念的是一起做梦,我怀念的是争吵以后还是想要爱你的冲动,我记得那年生日,也记得那一首歌,记得那片星空,最紧的右手,最暖的胸口。

我怀念的,是当时目光纯净得可以反射出整个天空的我。

只是当时只道是寻常。

在一所僻远的全寄宿高中念书,多数老师都是从那里毕业,考上不错的大学,而后又回来。记得某次语文老师淡然地说,大学时似乎无论怎样都无法彻底融入到城市中,在无形的隔膜之下还是回到了家乡。不知不觉,我竟然学会习惯这种宁静的生活,什么都不想,一日一日地过,心平气和地念书,偷偷摸摸地写点文字。忽然想起,曾经,最喜欢一个人的时刻就是相识的一刻,因为彼此不熟悉而显得特别纯粹。

要是人生永远只若如初见就好了。

但现在已不是那样了,因为同学都很纯粹,即使相处很久,也很开心。看着他们一起看电影逛街K歌,眼角里都是溢涨出的幸福,总觉得羡慕。翻看过去同学的日志,只言片语写满寂寞,连每一次疯玩都是为了摆脱孤独,传简讯,谈恋爱,打发时间。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不同,但落差让人心酸。

在一篇日记里写:

看着阳光一点点没过窗台,世界开始闪光,遥遥的走廊的那一头,一团清新的绿色在享受生命。有时候,多么希望生命如同窗外那丛野草,一片澄澈的绿,沐浴在和煦的日光下,贪婪地呼吸这新鲜而自由的空气。

如果生命是一丛野草,是否会很快乐很简单?就算无法触及天空的高度,也可以幸福地感受太阳的温度,仰头看云淡风轻,哼一句只有风知道的歌,跳一支无人知晓

成长的阶梯——书诗!

拜读过李白、陶渊明的诗,我倾心于其中流露出的豪迈旷达;品读冰心老人和泰戈尔的散文,醉心于其中所发出的真挚的浓浓爱意与睿智;体味知堂老人与梁秋实的语言,我心仪于其中的平和淡雅…… 诗仙醉 花开花落,云卷云舒,从小到大,在我的印象中,书代表着绚烂的华夏文化,而诗,洋溢着跳跃的气息,让我醉于书海,陶冶性情,在我驻足于诗的领域中,李白的精髓在我心中开始萌芽,他的一生谈不上坎坷,但也着实历经沧桑,他对前程充满希冀。面对官场的不如意,他一路高歌“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眼中一片豁达,心里虽然哀怨惆怅,但是他心中却有一份豪情,他学会了坦然,“酒入愁肠,七分酿成了月亮,三分啸成剑气,回望盛唐,我立于其中!” ——我读懂了:活着就要痛快淋漓,潇洒自在,从容豁达。在他的豪迈中,我也体会到了自信的取得和恒心的持有,离开不了执著与固守,永远不要放弃和妥协,让挫折的心不再孤单,让追求的信念不再哭泣。 无情笔 褪去了稚气,拥有一份成熟的心境,也许这样才可以有资格来读懂你刻下的文字,你留下的不是清灵飘逸、浪漫而热烈的文字,而是一句句有如匕首般犀利的语言,刺在那个所谓的“太平盛世”的心尖上,你敢于批判,批判那个黑暗的社会,也许鲁迅,你留下的文字过于冷峭和深邃,但是,如果没有你,我们——21世纪的人们,如何得知那个时代的无情,“孤独的雪,死掉的雨”充斥着你的灵魂,所以,我一定要读懂你。 ——我明白了:你有一腔爱国热情,此时,我内心的热情正在燃烧,爱国情怀油然而生,读懂了你,才可以摈弃世间的浮华,才能看淡人生。 爱之声 你留下了你的身影,更留下了你的精魂,你的心中主旋律就是爱,爱是博大无边的,你的言辞没有丝毫的浓妆艳抹,用你那轻淡的笔墨将自然的本色美显示出来,你那带有神秘色彩的“爱的哲学”,又一次让我深刻的明白,勇于反抗的精神,与现实生活抗争的表现,你娴静温柔的气息,灌溉在我的心灵上。我的思想受到了你的启发:崇尚自然,描绘自然,歌咏自然。 ——我彻悟了,你的文字包括爱,让我相信,哪里有爱传递,哪里就会有爱的奇迹,每一刻都是美丽的。美是生活,因为有爱,爱,无处不在。你柔弱的身躯下,有一种呼唤在伴我一点一点成熟:人相互之间要以诚相见,生活中对目标要有坚定的信念,要勇敢地追求心中的一切。 拜读李白,成长的过程中,让我明白:世界上没有解决不了的事,一切需要自信与矢志不渝的信念。 品读鲁迅,成长的过程中,让我懂得:看淡人生,笑对人生,不要怕犯错,只要能知错改错。 体味冰心,成长的过程中,让我彻悟:心中有爱,是一个人的境界,以爱的眼光看淡一切,要有一颗对美的崇仰的心,要有坚强的自信心与奋斗精神。 站在成长的阶梯上,我与三位大师为友,摈弃了幼稚的童年,在书的海洋中自由穿梭,正在诗的天空中自由翱翔,在阅读中沐浴成长的阳光,闪动一道灵动的光芒……

生活的真谛

生活如同一个海洋,而人类,就是在海洋上航行的人。 ——题记 把生活当作一顿美餐,我品尝到了甜美;把生活当作长征,我体会到了艰辛;把生活当作课堂,我感谢为我传授知识的每位老师。 我说,生活不苦,它是甜美的! 静静地,躺在草坡上;轻轻地,闭上眼睛;慢慢地,与世隔绝。感受生活所给予你的一切,你会懂得:生活其实并不时时复杂,生活有时也是简单的。 品一首优美的诗,品一本抒情的散文,聆听一首婉转悠扬的歌曲。才发现:生活需要创造,无味的生活才会产生甜美的清香。把心放归生活,把心放归大自然的原始中,用最优美的歌声唱出甜美的生活。听!生活与大自然传来了回音:“只要你相信生活,创造生活,改变生活。你的生活才会甜美!” 我说,生活像2万5千里长征。 也许,生活并不完全是一帆风顺,心想事成的。再令人羡慕的生活也会有被隐藏起来的一面,那就是——艰辛。 遇到失败,我气馁了;遇到挫折,我胆怯了。生活就是如此不可猜想,总有一些无名石来闯进你的生活。 多一些泪水,多一些艰辛,多一些磨难。我想,生活才不会像黑夜,只有几点星光的照耀。我们应该学习上一代人的生活,把艰辛的生活作为磨砺,把绊脚石当作辅助。有了这一切,你我都来感受这另一种生活,虽然有点苦涩,但你会从中发现更多生活的真谛与美。 我说,生活是一个永久的课堂,每个人都是我的老师。 对手——是的,对手很强,但我不怕!15年中,许多人都充当过我的对手。我与对手相互竞争,相互学习,到最后,胜利属于你的也是我的。你激发了我,使我懂得的知识更多些。我要感谢你! 老师——启蒙老师、小学老师、初中老师,甚至我以后的每一位老师。你们教育了我、培养了我、磨炼了我,使我有能力改变生活,在生活中寻找最真的自我。 父母——最爱我的人,我最爱的人。15年的无怨无悔,心甘情愿。你们的养育之恩,重如泰山。你们对我无限的关怀与照料,是毫无瑕疵的,是最悉心的。 生活这个课堂,我力求用每一次的真心去听课。我要感谢生活,它让我感受至深。 七彩的生活,七彩的人生,不需要任何佐料,只需用心灵去感受生活,品味生活。把生活的每一章诗篇,用最无憾的话语,记录下来。你会发现生活中无限的真谛。

读书,我品尝了快乐

读书,我品尝了快乐 沈家门小学 四(2)班 金奕清 书,像一枚橄榄,初读时,有点苦涩,当你继续品尝下去时,就会感到一股醇香,到最后,便是甘甜。小时候,我就结识了书,那是布满色彩和拼图的世界。在书中让我发现了许多年前的恐龙世界,知道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还有灰姑娘的故事……我会和故事里的人物同喜同悲。书成了我生活的调味品,也成为我交流思想的对象。我阅读了大量的书籍。以前的我,很幼稚,不懂得书是要慢慢品味的,只是一味地追求数量。自从开展读书节活动以后,我知道了不但要多读书,还要读好书。所谓“读好书”,就是既要读那些有益的书,又要把每一本书真正地读懂,读到她的骨和血里。“读书节”期间,父母不再看电视、玩电脑,也看起了书:爸爸看的是兵书、史书;妈妈看的是优美的散文;我呢,也看起了中外名著。家里充满了浓浓的书香味。一个星期天的早上,爸爸妈妈出去办事,知道我看书如痴,就再三叮嘱:“清清,别忘了用电饭锅烧饭,等爸爸妈妈来再烧,就来不及了!”然后,爸爸又把手机放在客厅里,说什么到了时间,手机铃声也会提醒我的。“放心吧,保证完成任务!”等他们一出门,我就走进书房,拿起《上下五千年》看了起来。突然我看到了“李将军——李广”,他是不是古诗《出塞》中的飞将呢?我带着好奇心,仔细地往下读。原来,汉朝时,匈奴侵犯汉朝边界,汉景帝派李广去镇守边疆。一次,匈奴进攻上郡,景帝派了一名亲随到李广军中,这名亲随带了几十骑卫士出游,路上遭遇三名匈奴骑士。结果,卫士们全被射杀,亲随本人也中箭逃回。李广闻讯,即率百名骑兵追击,亲自射杀其中两人,生擒一人。刚把俘虏缚上马,匈奴数千骑兵赶来,见到李广等人,以为是汉军诱敌之兵,连忙抢占了一座高地。李广所带的百骑兵士慌忙上马欲逃。李广大喝:“我们远离大军数十里,逃必死!不逃,匈奴以为是诱敌之计,必不敢攻击我们。”队伍就原地不动,敌人见次情景,怀疑有诈,就退了兵。后来,李广屡建战功,匈奴人就称他为“飞将军”……不知不觉,已到了中午,等我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时,爸爸妈妈已经进了门。我低着头,站着等批。“知女莫如母。清清,你妈妈已经买了快餐,你不用装出一副可怜相了”。“谢谢妈妈!”我高兴地搂住妈妈……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认为书不单只有黄金屋和颜如玉,还有一种感情,她像湿润的嘴唇亲吻着干裂的嘴唇;又像温暖的双手伸向一双双寒冷的手……读书总能使我拓宽视野,增长见识,提高素质。在书中,常常有让人快乐满足的事情,所以读书能品尝快乐,满足我心灵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