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圆了天下人的梦。青春之路就在我的脚下,是顽强的播种,也是 真诚的面对,时间把我带到青春的路口,我会把握好自己的青春之路。

青春是美好的,它让我插上翅膀去追逐理想。青春的道路上,理想的实现不会一帆风顺,其 中艰险无数。它需要我们用汗水筑就坚实的路基,凭借信念指引前进的方向,利用智慧开启希望 的征途。青春是花季,处处是温情,关爱,处处是鲜花,掌声;青春也是雨季,处处是沼泽,泥 污,处处是泪水,坎坷。一不小心,便会迷失前进的方向,便会在青春这条路上漫无目的地徘徊 ,便会走向岔路,错路。

鲜花诚然美丽,掌声固然醉人,但请不要忘记自己的责任,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不再 沉醉于鲜花、掌声,不再迷恋风云人物;不再钟情神秘自然,找回真实的自我,在激烈的竞争中 步步高升。摆脱曾经的浮躁与不安,让今天的务实来展示真我的风采。

也许,生活上的失意,学习上的痛苦,与人交留中的摩擦,都会影响我们的情绪,使我们惆 怅、空虚、迷惘。但千万不要自暴自弃,停滞不前,这些只不过是青春路上的小石子,不会绊倒 我们。我们要把这些不愉快的事当作身上的泥土,尽力抖下去,垫在路上的不平处,铺就宽阔的 大道。

青春的路上会枯燥、乏味。学习让我们放弃了许多,让我们的生物钟彻底紊乱,把我们的神 经弄得非常紧张。然而,青春也有它的美丽,这种美丽是需要我们用心去领悟的。

青春的路还很长,让我们散发憧憬的火焰,燃烧心中的激情,让欢乐回归疲惫的心灵。有喜 有忧,有色有香,有花有果,这就是青春之路。

用手拂去昨日的狂热与浮躁,用心握住今天的执著与沉寂,走好青春之路。

在青春的两岸,在人生的对面,总有人说“看那里,看远方,走自己的路,走有出息的路,走未来美好的路。”

青春路上,我们一起狂欢。

青春路上,我们一起狂欢。

----题中 国☆教育文 摘!www.eduzhai.net记

引:一次小小的感动,一句大声的呼喊,送给你,我亲爱的朋友;

一次温暖的问候,一句充满爱的浅语,送给你,我亲爱的老师...

一路走来,多少风风雨雨历历在目,那些曾经洒满爱的过往,将我们彼此的心灵紧紧地缠绕。青春的荆棘丛,鲜花和掌声换作泪水晶莹却散发着热情,亲爱的朋友,亲爱的老师,青春路上,我们一起狂欢...

朋友·狂

谁都不知道明天的启明星将从哪里升起,未来,让我们充满了太多想象。大人们的世界,一路狂风暴雨。窗外的那片天,永远都是那么纯净。

朋友们,不要怕,勇敢地去闯吧!一路上我们疯,我们狂,带着我们最初的梦想,让努力当翅膀飞翔...

老师·欢

亲爱的老师,你记得吗?在这个陌生却又熟悉的环境,我们一起欢笑。

刚入学的时候,你孜孜不倦地教导我们,记得曾经一次,虽然我们都没考好,你仍然不辞劳苦...

那些纷纷扬扬的记忆,载着我们的证明。

亲爱的老师,多少句千言万语,却换不到我们对你的一声感谢。耳边的音乐,你天使的语言,将我带入欢乐世界...

青春,我们可爱的字句,它给了我们多少辛酸,却又换来多少与众不同。

尾:我们的青春散发着光彩,踩着别人亦或是自己开辟的道路将爱洒得淋漓尽致。

我们的青春路上,狂欢多!

走在青春的路上

走向成功的路有多远,这话不是要问双脚而是要问志向;攀上成功的高峰有多难,这话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信念。

生活的时日是太漫长了,我们走在这茫茫人生路上难免跌跌撞撞,即使如此,青春的路上一切都还如花似锦,韶华灿烂。我们各有彼此,奔跑于世,只为着向自己的目标和理想奔去。

走在青春的路上,我们需要思考很多。我问自己的心向往着什么,也许应当是种淡淡的又不乏滋味的人生。冰心曾说:“白的花胜似绿的叶,浓的酒不如淡的茶。”我想,人生亦是如此吧,淡一点何尝不好?作为一名正为高考奋斗的高中生,学习生活亦更如此。当然,淡如茶的人生,不是“碌碌无为”,而是静下心来追求自己心目中的小成功,对于现在的我,即默默学习,心无杂念,不求突飞猛进,只求平稳上升。

走在青春的路上,我们需要舍弃很多。钱钟书说:“人生的刺就在这里,留恋着不肯快走的,偏是你所不留恋的东西。”然而,一切失败的阴影,一切成功的光环,你留恋的丝丝缕缕,你惆怅的点点滴滴,都应抛给过去,或遗忘在时间的角落,或载入人生的史册。

我想,能让心灵在真实中憩息的人便是最幸福的人,因为人生最重要的价值是心灵的幸福,而不是任何身外之物。“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陶渊明问自己为何悲愁失意,只因身在官场的他,看不惯那些追名逐利的官吏,不愿与他们同流合污,然而现实无法改变。于是,他辞官归隐,投入大自然的怀抱,寄情于山水。他登高而歌,临溪作诗,伴着夕阳余晖随处走走,时时远眺,看鸟儿归巢,沉浸于恬静而闲适的生活,远离俗世。他舍弃了他该舍弃的,保留了一颗纯净、淡薄的心,这已足够。

走在青春的路上,我们需要坚持很久。人的一生就是个不断问路的过程,一次又一次地迷失,一次又一次地清醒,一次又一次地振作,一次又一次地探寻。从一次挫折中吸取教训就是在人生迷途中又点亮一盏灯。人的心灵往往会在一次漫长的旅途中渐渐憔悴,也许,当你迷失得多了也就倦了,有时也许想过放弃,然而放弃就等于更久地迷失,不是吗?

贝多芬的坚持足以震撼人心。那些灵性至极的黑白琴键撞击出生命的悲壮乐章,诉说着贝多芬的梦想与信念。要知道,不放

弃该放弃的是无知,不放弃不该放弃的是无悔。总有一天,曾经天真无知的你将会因你的坚持而无悔!

若明若暗的青春岁月里,阳光氤氲着我们的样子,那小小的酒窝还斟不满暖暖的浅笑,那笑中更增添了成熟的思虑。

我们有遥远的志向,我们有坚定的信念。

我们经过人生的走廊,走在青春的路上。

青春、青春,我们在路上 文/李哲彧

呐、宝贝林飞宇、坤坤、鱼儿、思雅、小强……青春路上,我由衷的感谢你们的存在。

—— 致我生命中蛮重要的那些人

一 、 林飞宇 : 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

认识飞宇,好象是08年初,在我的QQ群里,他叫我老大、Boos,我叫他宝或宝贝。

宝比我小两岁,才过完他15岁的生日。从网友发展成朋友,又从朋友发展成像他说的“兄弟俩”,也许是因为我们有太多共通。他太象我自己,过去的自己。因此,我懂他,他也懂我。我懂他的单纯、幼稚、可爱,我也懂他傻傻的,苯苯的去用堕落来掩饰自己的失落难过和不满。我懂,只因我曾这样走来。也因为我懂,我知道走到现在,是那么艰辛,那么沉重。

“宝,Boos不想你象我一样,我要你幸福。”

“不干,我要Boos和我一起幸福。”

……

“宝,把烟戒了吧,对身体不好。”

“好啊,Boos和我一起戒啊,一个人戒很孤单的。”

“呃……”

……

“我学Boos啊,一天只吃一顿饭,然后病了也不管,居然又好了,不过又病了……”

“想学我去死么?”

“好啊,我们一起去。”

“呃……”

……

宝给我的感动我快乐都不只这些。

那天看到宝为我写的日志: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我要你快乐,答应我。

当我从电脑淡蓝的屏幕中看到那行字的时候,大脑空白了。知道那种感觉么?就像一个女生发短信给我说的一样,当一个人孤孤单单,冷冷清清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人在牵挂自己,那样的感觉,真的很好,很好。

宝,Boos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有资格去拥有幸福,但是Boos真的渴望,如果可以,我希望你幸福,哪怕有多么艰险,至少有我,撑着。

二 、 坤坤 : 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

和坤坤认识很多年了,从小学到高中,浑浑噩噩,不知不觉我们已经走过4000多个夹杂着泪与笑的日子。突然觉得时间过的好快,快到我不曾发觉,快到我来不及给过去留下什么印记。当我转身向后,记忆只剩一片茫茫,回忆班驳得像老屋的围墙,只有几块断砖残石,证明它们曾经,存在过。

坤坤就属于“断砖残石”这一类的,他的存在证明了我是个拥有过去的人。很多时候我都会觉得奇怪,我小时候的记忆跑到哪去了?为什么我连过去都需要从别人的嘴里去知晓?为什么我做那种奇怪的梦魇?梦中,我会依稀看见,那年夏天,我们稚气的笑脸?答案无从而知,我也不想知道了。

坤坤说:“忘记就忘记吧,就算你记起了,它也仍旧是过去。”嗯,这话很符合他的性格。就像他的文字一样,很现实。他喜欢写那种官场黑暗,世态丑陋的文字,然后还会大义凛然的对我说:“靠,我就见不得那些败类样。”就这样,害我老是忍不住想找把刀把他脑袋撬开,看看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真的觉得他好幼稚。难道就因为你写点东西去揭露批判他们,世界就因此改变了么?那也太假了点吧。坤坤却说:“国人要亡了,你看你那麻木样。”“是啊,我能不麻木么?奥特曼都不管地球跑去和怪兽谈恋爱去了,怎么不麻木。”我像个疯子一样摇头说到。然后……

“哈哈!我看到你突然好有灵感!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呃,有一个叫李哲彧的疯子,杀了人,然后……”

“喂!我杀了你!”

三、鱼儿 : 老亲,一辈子的事了。

我一般是这样向别人介绍鱼儿的:他的年龄与智商成反比,长像可以,就是有时候有点傻而已,性格嘛也可以,任打任骂任劳任怨至多不是把嘴翘起。

呵呵,别人都不信我说的。当然,很多人都是看不到的。我所说的,是他真实的自己,没有任何修饰掩饰的自己。

我和鱼儿其实认识的时间很短,还不到一年的时间。但是,却发展得很好。怎么说呢?那份情,很深很深。深到,只有彼此。其实,从第一次在酒吧见到他,我就知道,我们注定会很处得来。因为彼此,都是有太多故事的人,有太多悲伤的人。那时的他,拉着我的手说:我们俩家是亲戚呐。我们做老亲(老亲:方言,不同于亲家的解释。指孩子的干爸或着干妈。)吧?

然后,一直到现在。我们都没闹过矛盾过,他说:呐、宝贝林飞宇、坤坤、鱼儿、思雅、小强……青春路上,我由衷的感谢你们的存在。

—— 致我生命中蛮重要的那些人

一 、 林飞宇 : 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

认识飞宇,好象是08年初,在我的QQ群里,他叫我老大、Boos,我叫他宝或宝贝。

宝比我小两岁,才过完他15岁的生日。从网友发展成朋友,又从朋友发展成像他说的“兄弟俩”,也许是因为我们有太多共通。他太象我自己,过去的自己。因此,我懂他,他也懂我。我懂他的单纯、幼稚、可爱,我也懂他傻傻的,苯苯的去用堕落来掩饰自己的失落难过和不满。我懂,只因我曾这样走来。也因为我懂,我知道走到现在,是那么艰辛,那么沉重。

“宝,Boos不想你象我一样,我要你幸福。”

“不干,我要Boos和我一起幸福。”

……

“宝,把烟戒了吧,对身体不好。”

“好啊,Boos和我一起戒啊,一个人戒很孤单的。”

“呃……”

……

“我学Boos啊,一天只吃一顿饭,然后病了也不管,居然又好了,不过又病了……”

“想学我去死么?”

“好啊,我们一起去。”

“呃……”

……

宝给我的感动我快乐都不只这些。

那天看到宝为我写的日志: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我要你快乐,答应我。

当我从电脑淡蓝的屏幕中看到那行字的时候,大脑空白了。知道那种感觉么?就像一个女生发短信给我说的一样,当一个人孤孤单单,冷冷清清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人在牵挂自己,那样的感觉,真的很好,很好。

宝,Boos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有资格去拥有幸福,但是Boos真的渴望,如果可以,我希望你幸福,哪怕有多么艰险,至少有我,撑着。

二 、 坤坤 : 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

和坤坤认识很多年了,从小学到高中,浑浑噩噩,不知不觉我们已经走过4000多个夹杂着泪与笑的日子。突然觉得时间过的好快,快到我不曾发觉,快到我来不及给过去留下什么印记。当我转身向后,记忆只剩一片茫茫,回忆班驳得像老屋的围墙,只有几块断砖残石,证明它们曾经,存在过。

坤坤就属于“断砖残石”这一类的,他的存在证明了我是个拥有过去的人。很多时候我都会觉得奇怪,我小时候的记忆跑到哪去了?为什么我连过去都需要从别人的嘴里去知晓?为什么我做那种奇怪的梦魇?梦中,我会依稀看见,那年夏天,我们稚气的笑脸?答案无从而知,我也不想知道了。

坤坤说:“忘记就忘记吧,就算你记起了,它也仍旧是过去。”嗯,这话很符合他的性格。就像他的文字一样,很现实。他喜欢写那种官场黑暗,世态丑陋的文字,然后还会大义凛然的对我说:“靠,我就见不得那些败类样。”就这样,害我老是忍不住想找把刀把他脑袋撬开,看看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真的觉得他好幼稚。难道就因为你写点东西去揭露批判他们,世界就因此改变了么?那也太假了点吧。坤坤却说:“国人要亡了,你看你那麻木样。”“是啊,我能不麻木么?奥特曼都不管地球跑去和怪兽谈恋爱去了,怎么不麻木。”我像个疯子一样摇头说到。然后……

“哈哈!我看到你突然好有灵感!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呃,有一个叫李哲彧的疯子,杀了人,然后……”

“喂!我杀了你!”

三、鱼儿 : 老亲,一辈子的事了。

我一般是这样向别人介绍鱼儿的:他的年龄与智商成反比,长像可以,就是有时候有点傻而已,性格嘛也可以,任打任骂任劳任怨至多不是把嘴翘起。

呵呵,别人都不信我说的。当然,很多人都是看不到的。我所说的,是他真实的自己,没有任何修饰掩饰的自己。

我和鱼儿其实认识的时间很短,还不到一年的时间。但是,却发展得很好。怎么说呢?那份情,很深很深。深到,只有彼此。其实,从第一次在酒吧见到他,我就知道,我们注定会很处得来。因为彼此,都是有太多故事的人,有太多悲伤的人。那时的他,拉着我的手说:我们俩家是亲戚呐。我们做老亲(老亲:方言,不同于亲家的解释。指孩子的干爸或着干妈。)吧?

然后,一直到现在。我们都没闹过矛盾过,他说:呐、宝贝林飞宇、坤坤、鱼儿、思雅、小强……青春路上,我由衷的感谢你们的存在。

—— 致我生命中蛮重要的那些人

一 、 林飞宇 : 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

认识飞宇,好象是08年初,在我的QQ群里,他叫我老大、Boos,我叫他宝或宝贝。

宝比我小两岁,才过完他15岁的生日。从网友发展成朋友,又从朋友发展成像他说的“兄弟俩”,也许是因为我们有太多共通。他太象我自己,过去的自己。因此,我懂他,他也懂我。我懂他的单纯、幼稚、可爱,我也懂他傻傻的,苯苯的去用堕落来掩饰自己的失落难过和不满。我懂,只因我曾这样走来。也因为我懂,我知道走到现在,是那么艰辛,那么沉重。

“宝,Boos不想你象我一样,我要你幸福。”

“不干,我要Boos和我一起幸福。”

……

“宝,把烟戒了吧,对身体不好。”

“好啊,Boos和我一起戒啊,一个人戒很孤单的。”

“呃……”

……

“我学Boos啊,一天只吃一顿饭,然后病了也不管,居然又好了,不过又病了……”

“想学我去死么?”

“好啊,我们一起去。”

“呃……”

……

宝给我的感动我快乐都不只这些。

那天看到宝为我写的日志: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我要你快乐,答应我。

当我从电脑淡蓝的屏幕中看到那行字的时候,大脑空白了。知道那种感觉么?就像一个女生发短信给我说的一样,当一个人孤孤单单,冷冷清清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人在牵挂自己,那样的感觉,真的很好,很好。

宝,Boos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有资格去拥有幸福,但是Boos真的渴望,如果可以,我希望你幸福,哪怕有多么艰险,至少有我,撑着。

二 、 坤坤 : 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

和坤坤认识很多年了,从小学到高中,浑浑噩噩,不知不觉我们已经走过4000多个夹杂着泪与笑的日子。突然觉得时间过的好快,快到我不曾发觉,快到我来不及给过去留下什么印记。当我转身向后,记忆只剩一片茫茫,回忆班驳得像老屋的围墙,只有几块断砖残石,证明它们曾经,存在过。

坤坤就属于“断砖残石”这一类的,他的存在证明了我是个拥有过去的人。很多时候我都会觉得奇怪,我小时候的记忆跑到哪去了?为什么我连过去都需要从别人的嘴里去知晓?为什么我做那种奇怪的梦魇?梦中,我会依稀看见,那年夏天,我们稚气的笑脸?答案无从而知,我也不想知道了。

坤坤说:“忘记就忘记吧,就算你记起了,它也仍旧是过去。”嗯,这话很符合他的性格。就像他的文字一样,很现实。他喜欢写那种官场黑暗,世态丑陋的文字,然后还会大义凛然的对我说:“靠,我就见不得那些败类样。”就这样,害我老是忍不住想找把刀把他脑袋撬开,看看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真的觉得他好幼稚。难道就因为你写点东西去揭露批判他们,世界就因此改变了么?那也太假了点吧。坤坤却说:“国人要亡了,你看你那麻木样。”“是啊,我能不麻木么?奥特曼都不管地球跑去和怪兽谈恋爱去了,怎么不麻木。”我像个疯子一样摇头说到。然后……

“哈哈!我看到你突然好有灵感!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呃,有一个叫李哲彧的疯子,杀了人,然后……”

“喂!我杀了你!”

三、鱼儿 : 老亲,一辈子的事了。

我一般是这样向别人介绍鱼儿的:他的年龄与智商成反比,长像可以,就是有时候有点傻而已,性格嘛也可以,任打任骂任劳任怨至多不是把嘴翘起。

呵呵,别人都不信我说的。当然,很多人都是看不到的。我所说的,是他真实的自己,没有任何修饰掩饰的自己。

我和鱼儿其实认识的时间很短,还不到一年的时间。但是,却发展得很好。怎么说呢?那份情,很深很深。深到,只有彼此。其实,从第一次在酒吧见到他,我就知道,我们注定会很处得来。因为彼此,都是有太多故事的人,有太多悲伤的人。那时的他,拉着我的手说:我们俩家是亲戚呐。我们做老亲(老亲:方言,不同于亲家的解释。指孩子的干爸或着干妈。)吧?

然后,一直到现在。我们都没闹过矛盾过,他说:呐、宝贝林飞宇、坤坤、鱼儿、思雅、小强……青春路上,我由衷的感谢你们的存在。

—— 致我生命中蛮重要的那些人

一 、 林飞宇 : 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

认识飞宇,好象是08年初,在我的QQ群里,他叫我老大、Boos,我叫他宝或宝贝。

宝比我小两岁,才过完他15岁的生日。从网友发展成朋友,又从朋友发展成像他说的“兄弟俩”,也许是因为我们有太多共通。他太象我自己,过去的自己。因此,我懂他,他也懂我。我懂他的单纯、幼稚、可爱,我也懂他傻傻的,苯苯的去用堕落来掩饰自己的失落难过和不满。我懂,只因我曾这样走来。也因为我懂,我知道走到现在,是那么艰辛,那么沉重。

“宝,Boos不想你象我一样,我要你幸福。”

“不干,我要Boos和我一起幸福。”

……

“宝,把烟戒了吧,对身体不好。”

“好啊,Boos和我一起戒啊,一个人戒很孤单的。”

“呃……”

……

“我学Boos啊,一天只吃一顿饭,然后病了也不管,居然又好了,不过又病了……”

“想学我去死么?”

“好啊,我们一起去。”

“呃……”

……

宝给我的感动我快乐都不只这些。

那天看到宝为我写的日志: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我要你快乐,答应我。

当我从电脑淡蓝的屏幕中看到那行字的时候,大脑空白了。知道那种感觉么?就像一个女生发短信给我说的一样,当一个人孤孤单单,冷冷清清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人在牵挂自己,那样的感觉,真的很好,很好。

宝,Boos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有资格去拥有幸福,但是Boos真的渴望,如果可以,我希望你幸福,哪怕有多么艰险,至少有我,撑着。

二 、 坤坤 : 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

和坤坤认识很多年了,从小学到高中,浑浑噩噩,不知不觉我们已经走过4000多个夹杂着泪与笑的日子。突然觉得时间过的好快,快到我不曾发觉,快到我来不及给过去留下什么印记。当我转身向后,记忆只剩一片茫茫,回忆班驳得像老屋的围墙,只有几块断砖残石,证明它们曾经,存在过。

坤坤就属于“断砖残石”这一类的,他的存在证明了我是个拥有过去的人。很多时候我都会觉得奇怪,我小时候的记忆跑到哪去了?为什么我连过去都需要从别人的嘴里去知晓?为什么我做那种奇怪的梦魇?梦中,我会依稀看见,那年夏天,我们稚气的笑脸?答案无从而知,我也不想知道了。

坤坤说:“忘记就忘记吧,就算你记起了,它也仍旧是过去。”嗯,这话很符合他的性格。就像他的文字一样,很现实。他喜欢写那种官场黑暗,世态丑陋的文字,然后还会大义凛然的对我说:“靠,我就见不得那些败类样。”就这样,害我老是忍不住想找把刀把他脑袋撬开,看看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真的觉得他好幼稚。难道就因为你写点东西去揭露批判他们,世界就因此改变了么?那也太假了点吧。坤坤却说:“国人要亡了,你看你那麻木样。”“是啊,我能不麻木么?奥特曼都不管地球跑去和怪兽谈恋爱去了,怎么不麻木。”我像个疯子一样摇头说到。然后……

“哈哈!我看到你突然好有灵感!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呃,有一个叫李哲彧的疯子,杀了人,然后……”

“喂!我杀了你!”

三、鱼儿 : 老亲,一辈子的事了。

我一般是这样向别人介绍鱼儿的:他的年龄与智商成反比,长像可以,就是有时候有点傻而已,性格嘛也可以,任打任骂任劳任怨至多不是把嘴翘起。

呵呵,别人都不信我说的。当然,很多人都是看不到的。我所说的,是他真实的自己,没有任何修饰掩饰的自己。

我和鱼儿其实认识的时间很短,还不到一年的时间。但是,却发展得很好。怎么说呢?那份情,很深很深。深到,只有彼此。其实,从第一次在酒吧见到他,我就知道,我们注定会很处得来。因为彼此,都是有太多故事的人,有太多悲伤的人。那时的他,拉着我的手说:我们俩家是亲戚呐。我们做老亲(老亲:方言,不同于亲家的解释。指孩子的干爸或着干妈。)吧?

然后,一直到现在。我们都没闹过矛盾过,他说:呐、宝贝林飞宇、坤坤、鱼儿、思雅、小强……青春路上,我由衷的感谢你们的存在。

—— 致我生命中蛮重要的那些人

一 、 林飞宇 : 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

认识飞宇,好象是08年初,在我的QQ群里,他叫我老大、Boos,我叫他宝或宝贝。

宝比我小两岁,才过完他15岁的生日。从网友发展成朋友,又从朋友发展成像他说的“兄弟俩”,也许是因为我们有太多共通。他太象我自己,过去的自己。因此,我懂他,他也懂我。我懂他的单纯、幼稚、可爱,我也懂他傻傻的,苯苯的去用堕落来掩饰自己的失落难过和不满。我懂,只因我曾这样走来。也因为我懂,我知道走到现在,是那么艰辛,那么沉重。

“宝,Boos不想你象我一样,我要你幸福。”

“不干,我要Boos和我一起幸福。”

……

“宝,把烟戒了吧,对身体不好。”

“好啊,Boos和我一起戒啊,一个人戒很孤单的。”

“呃……”

……

“我学Boos啊,一天只吃一顿饭,然后病了也不管,居然又好了,不过又病了……”

“想学我去死么?”

“好啊,我们一起去。”

“呃……”

……

宝给我的感动我快乐都不只这些。

那天看到宝为我写的日志: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我要你快乐,答应我。

当我从电脑淡蓝的屏幕中看到那行字的时候,大脑空白了。知道那种感觉么?就像一个女生发短信给我说的一样,当一个人孤孤单单,冷冷清清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人在牵挂自己,那样的感觉,真的很好,很好。

宝,Boos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有资格去拥有幸福,但是Boos真的渴望,如果可以,我希望你幸福,哪怕有多么艰险,至少有我,撑着。

二 、 坤坤 : 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

和坤坤认识很多年了,从小学到高中,浑浑噩噩,不知不觉我们已经走过4000多个夹杂着泪与笑的日子。突然觉得时间过的好快,快到我不曾发觉,快到我来不及给过去留下什么印记。当我转身向后,记忆只剩一片茫茫,回忆班驳得像老屋的围墙,只有几块断砖残石,证明它们曾经,存在过。

坤坤就属于“断砖残石”这一类的,他的存在证明了我是个拥有过去的人。很多时候我都会觉得奇怪,我小时候的记忆跑到哪去了?为什么我连过去都需要从别人的嘴里去知晓?为什么我做那种奇怪的梦魇?梦中,我会依稀看见,那年夏天,我们稚气的笑脸?答案无从而知,我也不想知道了。

坤坤说:“忘记就忘记吧,就算你记起了,它也仍旧是过去。”嗯,这话很符合他的性格。就像他的文字一样,很现实。他喜欢写那种官场黑暗,世态丑陋的文字,然后还会大义凛然的对我说:“靠,我就见不得那些败类样。”就这样,害我老是忍不住想找把刀把他脑袋撬开,看看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真的觉得他好幼稚。难道就因为你写点东西去揭露批判他们,世界就因此改变了么?那也太假了点吧。坤坤却说:“国人要亡了,你看你那麻木样。”“是啊,我能不麻木么?奥特曼都不管地球跑去和怪兽谈恋爱去了,怎么不麻木。”我像个疯子一样摇头说到。然后……

“哈哈!我看到你突然好有灵感!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呃,有一个叫李哲彧的疯子,杀了人,然后……”

“喂!我杀了你!”

三、鱼儿 : 老亲,一辈子的事了。

我一般是这样向别人介绍鱼儿的:他的年龄与智商成反比,长像可以,就是有时候有点傻而已,性格嘛也可以,任打任骂任劳任怨至多不是把嘴翘起。

呵呵,别人都不信我说的。当然,很多人都是看不到的。我所说的,是他真实的自己,没有任何修饰掩饰的自己。

我和鱼儿其实认识的时间很短,还不到一年的时间。但是,却发展得很好。怎么说呢?那份情,很深很深。深到,只有彼此。其实,从第一次在酒吧见到他,我就知道,我们注定会很处得来。因为彼此,都是有太多故事的人,有太多悲伤的人。那时的他,拉着我的手说:我们俩家是亲戚呐。我们做老亲(老亲:方言,不同于亲家的解释。指孩子的干爸或着干妈。)吧?

然后,一直到现在。我们都没闹过矛盾过,他说:呐、宝贝林飞宇、坤坤、鱼儿、思雅、小强……青春路上,我由衷的感谢你们的存在。

—— 致我生命中蛮重要的那些人

一 、 林飞宇 : 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

认识飞宇,好象是08年初,在我的QQ群里,他叫我老大、Boos,我叫他宝或宝贝。

宝比我小两岁,才过完他15岁的生日。从网友发展成朋友,又从朋友发展成像他说的“兄弟俩”,也许是因为我们有太多共通。他太象我自己,过去的自己。因此,我懂他,他也懂我。我懂他的单纯、幼稚、可爱,我也懂他傻傻的,苯苯的去用堕落来掩饰自己的失落难过和不满。我懂,只因我曾这样走来。也因为我懂,我知道走到现在,是那么艰辛,那么沉重。

“宝,Boos不想你象我一样,我要你幸福。”

“不干,我要Boos和我一起幸福。”

……

“宝,把烟戒了吧,对身体不好。”

“好啊,Boos和我一起戒啊,一个人戒很孤单的。”

“呃……”

……

“我学Boos啊,一天只吃一顿饭,然后病了也不管,居然又好了,不过又病了……”

“想学我去死么?”

“好啊,我们一起去。”

“呃……”

……

宝给我的感动我快乐都不只这些。

那天看到宝为我写的日志: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我要你快乐,答应我。

当我从电脑淡蓝的屏幕中看到那行字的时候,大脑空白了。知道那种感觉么?就像一个女生发短信给我说的一样,当一个人孤孤单单,冷冷清清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人在牵挂自己,那样的感觉,真的很好,很好。

宝,Boos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有资格去拥有幸福,但是Boos真的渴望,如果可以,我希望你幸福,哪怕有多么艰险,至少有我,撑着。

二 、 坤坤 : 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

和坤坤认识很多年了,从小学到高中,浑浑噩噩,不知不觉我们已经走过4000多个夹杂着泪与笑的日子。突然觉得时间过的好快,快到我不曾发觉,快到我来不及给过去留下什么印记。当我转身向后,记忆只剩一片茫茫,回忆班驳得像老屋的围墙,只有几块断砖残石,证明它们曾经,存在过。

坤坤就属于“断砖残石”这一类的,他的存在证明了我是个拥有过去的人。很多时候我都会觉得奇怪,我小时候的记忆跑到哪去了?为什么我连过去都需要从别人的嘴里去知晓?为什么我做那种奇怪的梦魇?梦中,我会依稀看见,那年夏天,我们稚气的笑脸?答案无从而知,我也不想知道了。

坤坤说:“忘记就忘记吧,就算你记起了,它也仍旧是过去。”嗯,这话很符合他的性格。就像他的文字一样,很现实。他喜欢写那种官场黑暗,世态丑陋的文字,然后还会大义凛然的对我说:“靠,我就见不得那些败类样。”就这样,害我老是忍不住想找把刀把他脑袋撬开,看看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真的觉得他好幼稚。难道就因为你写点东西去揭露批判他们,世界就因此改变了么?那也太假了点吧。坤坤却说:“国人要亡了,你看你那麻木样。”“是啊,我能不麻木么?奥特曼都不管地球跑去和怪兽谈恋爱去了,怎么不麻木。”我像个疯子一样摇头说到。然后……

“哈哈!我看到你突然好有灵感!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呃,有一个叫李哲彧的疯子,杀了人,然后……”

“喂!我杀了你!”

三、鱼儿 : 老亲,一辈子的事了。

我一般是这样向别人介绍鱼儿的:他的年龄与智商成反比,长像可以,就是有时候有点傻而已,性格嘛也可以,任打任骂任劳任怨至多不是把嘴翘起。

呵呵,别人都不信我说的。当然,很多人都是看不到的。我所说的,是他真实的自己,没有任何修饰掩饰的自己。

我和鱼儿其实认识的时间很短,还不到一年的时间。但是,却发展得很好。怎么说呢?那份情,很深很深。深到,只有彼此。其实,从第一次在酒吧见到他,我就知道,我们注定会很处得来。因为彼此,都是有太多故事的人,有太多悲伤的人。那时的他,拉着我的手说:我们俩家是亲戚呐。我们做老亲(老亲:方言,不同于亲家的解释。指孩子的干爸或着干妈。)吧?

然后,一直到现在。我们都没闹过矛盾过,他说:呐、宝贝林飞宇、坤坤、鱼儿、思雅、小强……青春路上,我由衷的感谢你们的存在。

—— 致我生命中蛮重要的那些人

一 、 林飞宇 : 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

认识飞宇,好象是08年初,在我的QQ群里,他叫我老大、Boos,我叫他宝或宝贝。

宝比我小两岁,才过完他15岁的生日。从网友发展成朋友,又从朋友发展成像他说的“兄弟俩”,也许是因为我们有太多共通。他太象我自己,过去的自己。因此,我懂他,他也懂我。我懂他的单纯、幼稚、可爱,我也懂他傻傻的,苯苯的去用堕落来掩饰自己的失落难过和不满。我懂,只因我曾这样走来。也因为我懂,我知道走到现在,是那么艰辛,那么沉重。

“宝,Boos不想你象我一样,我要你幸福。”

“不干,我要Boos和我一起幸福。”

……

“宝,把烟戒了吧,对身体不好。”

“好啊,Boos和我一起戒啊,一个人戒很孤单的。”

“呃……”

……

“我学Boos啊,一天只吃一顿饭,然后病了也不管,居然又好了,不过又病了……”

“想学我去死么?”

“好啊,我们一起去。”

“呃……”

……

宝给我的感动我快乐都不只这些。

那天看到宝为我写的日志:Boos,我们要一起幸福。我要你快乐,答应我。

当我从电脑淡蓝的屏幕中看到那行字的时候,大脑空白了。知道那种感觉么?就像一个女生发短信给我说的一样,当一个人孤孤单单,冷冷清清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人在牵挂自己,那样的感觉,真的很好,很好。

宝,Boos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有资格去拥有幸福,但是Boos真的渴望,如果可以,我希望你幸福,哪怕有多么艰险,至少有我,撑着。

二 、 坤坤 : 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

和坤坤认识很多年了,从小学到高中,浑浑噩噩,不知不觉我们已经走过4000多个夹杂着泪与笑的日子。突然觉得时间过的好快,快到我不曾发觉,快到我来不及给过去留下什么印记。当我转身向后,记忆只剩一片茫茫,回忆班驳得像老屋的围墙,只有几块断砖残石,证明它们曾经,存在过。

坤坤就属于“断砖残石”这一类的,他的存在证明了我是个拥有过去的人。很多时候我都会觉得奇怪,我小时候的记忆跑到哪去了?为什么我连过去都需要从别人的嘴里去知晓?为什么我做那种奇怪的梦魇?梦中,我会依稀看见,那年夏天,我们稚气的笑脸?答案无从而知,我也不想知道了。

坤坤说:“忘记就忘记吧,就算你记起了,它也仍旧是过去。”嗯,这话很符合他的性格。就像他的文字一样,很现实。他喜欢写那种官场黑暗,世态丑陋的文字,然后还会大义凛然的对我说:“靠,我就见不得那些败类样。”就这样,害我老是忍不住想找把刀把他脑袋撬开,看看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真的觉得他好幼稚。难道就因为你写点东西去揭露批判他们,世界就因此改变了么?那也太假了点吧。坤坤却说:“国人要亡了,你看你那麻木样。”“是啊,我能不麻木么?奥特曼都不管地球跑去和怪兽谈恋爱去了,怎么不麻木。”我像个疯子一样摇头说到。然后……

“哈哈!我看到你突然好有灵感!我要把你写到我的文章里!呃,有一个叫李哲彧的疯子,杀了人,然后……”

“喂!我杀了你!”

三、鱼儿 : 老亲,一辈子的事了。

我一般是这样向别人介绍鱼儿的:他的年龄与智商成反比,长像可以,就是有时候有点傻而已,性格嘛也可以,任打任骂任劳任怨至多不是把嘴翘起。

呵呵,别人都不信我说的。当然,很多人都是看不到的。我所说的,是他真实的自己,没有任何修饰掩饰的自己。

我和鱼儿其实认识的时间很短,还不到一年的时间。但是,却发展得很好。怎么说呢?那份情,很深很深。深到,只有彼此。其实,从第一次在酒吧见到他,我就知道,我们注定会很处得来。因为彼此,都是有太多故事的人,有太多悲伤的人。那时的他,拉着我的手说:我们俩家是亲戚呐。我们做老亲(老亲:方言,不同于亲家的解释。指孩子的干爸或着干妈。)吧?

然后,一直到现在。我们都没闹过矛盾过,他说:

青春的诗行,在路上

青春的诗行,在路上高二(26)班 张素洁 青涩的青春岁月里,我们总会在不知不觉中感动。幼时,儿时,少年时……一个个透明的日子,永远像一块块透明湛蓝的宝石,凝缩着一滴欢笑的泪水,映现着我们笑脸上每一抹纯真,洁白的纸上涂上了梦想的色彩,也记录下我们青春的足迹。感谢那段日子,我学会了内敛,学会了安静,还有,学会了坚持。夏日已尽,流年未完。我们依旧继续着那未知的旅程,有时有人陪伴,有时孑然一身。那些我在课桌上工工整整写下的容若的小令还在吗?和小团的一起对着天空说悄悄话的她是否还记得呢?还有小道两旁的小野花,明年是否还会开得那么烂漫呢?我乘坐在青春的列车上一路品尝着辛酸苦辣,拥抱着喜怒哀乐,在一次次的跌倒,爬起,再跌倒,再爬起的练习中,我渐渐学会了坦然与坚强。不再因为一片乌云而阴霾整个天空,不再因为一朵花的凋零而黯淡整个春天,恍然间明白,挫折真的会让人长大。为了金色六月那场最后战役的唯美落幕,我们都在与时间赛跑,青春路上,有你有我。并不孤单,青春路上,有汗有泪,梦想就不会遥远。于是,发现身边的每个人都在轰轰烈烈的朝前奔跑,除了努力,我们别无选择。青春是我们一生中最美丽最灿烂的季节,她孕育这早春的生机,展现着盛夏的热烈,暗藏这金秋的果实,昭示着寒冬的希望。青春充满诗意而不乏充满激情的拼搏,时尚浪漫而包含着奋斗的艰辛,记得叶芝说:“我将不停地走啊,不停地歌唱。”在成长的季节里,我们总愿以青春的姿势站成人生路上永恒的风景。一路走来,阳光下最灿烂的大道上,因为这是我们自己的歌啊,我们自己的诗行。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所有的泪水也都已启程,却忽然忘了是怎样的一个开始,在那个古老的不再回来的夏日,无论我如何去追溯,年轻的你只如云影掠过,而你的笑容极浅极淡。逐渐隐没在日落后的群岚,遂翻开那发黄的扉页,命运将它装订的极为拙劣,含着泪我一读再读,却不得不承认,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