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生,实在有太多太多的精彩,有太多太多的不舍,有太多太多的无可奈何。不完整的人生,才有遗憾,才有可以对往事唏嘘的理由,才有对后悔的事执着不已的借口。

可笑的自己,可惜的过去,可恨的无知。

明知道不可能的事,却还在徘徊,却还在守候着。等待着无花果开花的那一刻,心已凋谢。

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只是一堆无谓的时间数字罢了。这一秒,永远回不到上一秒。电视上的什么超越时空,回到过去,全是不可能实现的事,要是过了什么多少千年,就算科技再怎样发达,人们也不可能回到过去,这是压根都不可能的事,这是一个自然的定律,要想冲破它,还是回家发白日梦还来得实际,这就像世上没有永动机这种东西一样。痴心妄想的人啊,想挽留流失的时光,拯救失去的东西,倒不如好好走好脚下的路。真的可以的话,也只不过再一次经历犯下的错误,再一次经历后悔的事,过后不就比之前还痛心吗?因为再一次勾起你烦恼的思绪。

一旦错过,永不回头。

有时候,倒是很喜欢几米的《向左走,向右走》,因为彼此错过了,才有触动读者心灵的震撼,倘若老是重逢,老是相遇,这故事也没有什么可以吸引人的地方了。遗憾的美,永远是说不尽,道不完的。因为有维纳斯的断臂,才有她的唯美,因为有月圆月缺,才有道尽人世沧桑。

人生一场喜怒哀乐交错,究竟有多少感动可以保留,有多少朋友陪到最后,这世界分分秒秒来去匆匆,从来不会为谁停留,一生中寻寻觅觅转眼成空,一旦错过不能从头。

别踩疼了雪

握着你带刺的枝

我忍着痛

指尖沁出血滴

一如你花瓣的嫣红

映衬我所有的往事

你依然风姿卓绝

夕阳中似一团燃烧火苗

握着你带刺的枝

我忍住悲伤

曾经娇艳的花朵

自枝头无力地凋落

你流下的泪

依旧交织着悲恸的鲜血

一滴、一滴

淋湿我的记忆

握着你带刺的枝

我忍不住心中的感慨

零落的残叶

在风雨中孕育着

希望的花蕾会在明年绽放

仍如火一般艳红

照亮漆深的黑夜

[浙江温州中学高三(9)班

推荐老师:朱威]我和女儿在焦急地等待着一场雪的降临。

雪,只在女儿的童话和梦境里飘过。我一直这样认为:没有触摸过雪花的女孩,永远做不了高贵的公主。我领她到雪的故乡来,就是要让她看看雪是怎样把人间装扮成宫殿、把人装扮成天使的。

带女儿来北方,就是为了让她看雪。因为我无法为她描述雪的样子,而她又是那么渴望见到它。

雪开始零星地飘起来,我和女儿激动得手舞足蹈起来!

它多美啊,轻盈、飘逸、纯洁,让人爱不释手,让人目不暇接。

女儿伸开手掌。但她马上发现,我们的手掌可以接住雪花,但雪花无法承受我们的爱意,在手掌心里只亭亭玉立了那么一会儿,转眼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但女儿并没有收拢她的手掌,她依然执著地积攒着手中的白色花瓣。雪渐渐大了些,女儿小心翼翼地捧着她的雪花,她说要把它带回去,在妈妈的坟墓旁边堆一个大大的雪人。

女儿的话深深触动了我。原来,女儿一直嚷嚷着要来北方看雪,真正的目的还是为了她的妈妈。

我不忍提醒她,我们永远也无法将雪花运到南方去。我总是提醒自己:孩子的心灵是最纯洁的一片雪地,在他们心灵上经过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小心,不要弄脏了孩子的世界,不要踩疼了他们的梦想。

女儿没有见过她的妈妈,在她出生的那一刻,她的妈妈便因为难产离开了我们。仿佛一切都有预感一样,在妻子的日记里,我看到了她写给自己未出生的孩子的信。她说:即使有一天她离开了人世,她的魂魄依然会缠绕在孩子的身边,春天她就是早上第一缕吻着孩子脸颊的阳光,夏天她就是那大树底下的阴凉,秋天她就会变成一朵朵云彩,冬天的时候她就会变成雪花……

每当女儿问我她的妈妈在哪里的时候,我就会对她说,你妈妈离开这个世界了,但她爱我们。春天的晨光,夏天的绿阴,秋天的云朵,冬天的雪花,这些都是你妈妈变的,她一刻都没有离开我们。女儿记住了我的话。在春天,总是太阳刚一露头就醒了,她说妈妈在唤她起床呢;在夏天,她总是习惯把书桌搬到那棵大树底下去做作业;在秋天,她总是趴在窗台上,托腮凝望天上的云。我知道,她那颗小小的心在用她自己的方式怀念着母亲。

可是冬天,她找不到与母亲的联系了。因为南方没有雪。

这就是她要来北方看雪的原因啊!

雪花在天空舞蹈!

天空阴暗得仿佛是大地,大地晶莹得仿佛是天空。

夜晚再黑,也压不过雪的白。

第二天清晨,女儿轻轻推开门,小心翼翼地踩出了一行小脚印。她对我说:“爸爸,顺着我的脚印走,别踩疼了雪。”

那一刻,我看到全世界都是洁白的,包括人类的心灵。

让我心灵最受触动的事

已经十多年了,那时候大大小小的或开心或不开心的事,现在回着猛然惊讶于那一片茫然。原来时间真的可以磨掉很多很多的往事。然而,有些事却像炮烙的伤疤一直留在身上,那些往事就像一行行墨迹,永远也不会褪色。 他是个傻子,别人都叫他傻子,童年的我也这样叫他。可是现在想来,却突然不忍心叫他傻子,因为他是因为傻才可怜的。可是那时候有谁同情他有谁可怜他呢?相反的,倒有很多人看不起他,欺负他。童年玩伴,哪一个不是玩着他长大的呢? 那时候,我大概是七岁吧,一个七岁的小不丁的孩子本应该是很纯洁很善良很可爱的,可是他却把欺负一个比自己高几个头的傻子当成是天经地义的事。每一次碰到他,最先辱骂他的是我,最先踹他一脚的也是我。他脸上身上的痰迹,也是我用可爱小巧的嘴一口一口唾上去的。那时候,我觉得这是天经地义,别人也觉得这是天经地义,我觉得这是乐趣,别人也觉得这是乐趣,于是大家都来分享这种乐趣。但是傻子虽然傻子,可也会伤心难过,也有爱恨,也有感情,而且,是最有感情的。傻子最爱自己的妈妈,是因为妈妈最疼自己的傻子,所以傻子是最恨我。所以有些事的发生是必然。 我又碰到他了,对于他来说我是一个恶棍。我在靠近他的时候,脚已经开始蠢蠢欲动了,这是惯常的举动。我猛然冲过去,狠狠踹过去,砰的一声,很重,很结实。我得意,满足地大笑,任由我的嘴丑化这个宁静的小村。可是当他的眼神闪过的瞬间定格在我恣意发笑的瞳孔的时候,我的心猛然揪了一下,自然万物的空间瞬间疾缩成两颗心灵的接触。我发誓我从来没有见过那种眼神,那种眼神仿佛是世间所有悲痛凝聚成一滴泪的眼神,那滴泪可以溶化掉一切铁石心肠。我从来都没觉得我做错了什么,可是那一刻,那一滴眼泪的眼神,让我清清楚楚地看到我曾经做过的一幕幕,我突然觉得很难过,又好像很委屈。可是接下来发生的我意想不到的事,完完全全砸碎了我的那一丝觉醒。他竟然突然操起一根木棍——结实的,结结实实狠狠地砸在我的小腿肚。一种锥心的痛突然刺醒我,紧接着一股怒火瞬间腾起,仿佛平静的海面突然爆发海啸。我想冲过去,我想掐死他,可是我痛啊,我痛得发抖,痛得满地打滚。他跑了,边跑边哭;我也哭了,边哭边骂,我发誓我要让他受尽我的折磨。 接下来的几天,我满脑子想着就是复仇、复仇。我当时就像金庸在《边城浪子》里塑造的那个傅红雪,活着的目的便是复仇。可是他老躲在家里,我等得快要发疯,到处乱窜。终于,机会还是来了,而且来得好像我的复仇是理所当然的。在我打滚的地方,我又看到他。我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就冲过去,冲过去,冲过去,我要揍他、揍他、揍他。我以为他会跑,可是竟然站着,他的身体分明在颤抖,他显然是认命了。我要出手了,我得意地瞪向他,瞪向他的眼神。我以为我要得手了,可是就在最后一刻,我放弃了,彻彻底底放弃了。不是我怕他反抗,再砸我的小腿肚。而是他的觳觫的眼神,一滴泪的眼神。我再次惊醒,先前的那一幕再次揭开,愤怒将我整整箍住了好几天。我是恶毒的孩子,一个罪人,他的眼神将我曾经骂他、踹他、唾他的一幕幕,历历的定格到我怒睁瞪视的瞳孔上。我有什么理由复仇,倒是他向我复仇才是理所当然,我需要的是觉醒,是忏悔,是改错,是弥补。我是真的真的做错了。 后来,我再没有欺负他,我接纳他,维护他,以弥补我的罪过。我开始懂得同情弱小,帮助弱小。以后的我,从没有欺负别人,我善待我身边每一个人,我同情一切弱小。 我惊讶他的眼神的力量,那种力量在我心灵深处触动,触摸着人性的善,改变了一颗恶毒的心灵。我以清澈的泪水划过笑容的形式完成一次次圣洁的感恩。有人说,想要一个人永远记住你就要在他的身上留下一块疤痕。他的那一棍,没有在我的小腿肚上留下任何伤疤。可是他的眼神,却在我心灵深处化作一道美丽的伤疤。我清醒的时候,它在我记忆里发亮,我沉睡的时候,它在我的梦境中若隐若现。我迷茫的时候,它便以灯塔化为我的方向。

爷爷走了

两天来,一直守护在医院,爷爷的意外摔伤 ,生命垂危,使我突然间明白亲情的重要性,一直以来总是单纯的认为,亲人总是深藏在心灵的最深处,不管我做什么他们始终会对我不离不弃,忽略了他们的感受,忽略了他们对于亲情的渴望。 爷爷就这样在医院深度昏迷,我们所有的家属站在外面束手无策,治疗方法有两个,开颅或者保守治疗,开颅的成功率很小,即使成功也是植物人跟现在的昏迷没有任何的变化。我们也不愿让老人再次受到痛苦,对于医生的医术也不是很信任,所以保守治疗,,随时等待命运的判决。 心情很复杂,还要掩饰内心的痛苦,照顾爸爸妈妈,处理解决已经发生和即将发生的事情。往事历历在目,清晰且模糊,心中有很大的遗憾。 2007年12月9日上午9:13分,爷爷走了,离开了这个世界,离开了我们所有的亲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昏迷了4天的老人睁开了眼睛,看到守候在自己身边的4个儿女,流下两行热泪,闭上眼与世长辞。直到今天我仍不敢接受这个现实,总是觉得老人依然活在我们身边,始终没有离开过。一直以来我都认为事情的发生都有其因果关系,这一切来得太突然,让我们毫无防备。短短几天,我就缺少了一个对于我来讲很重要的亲人。在爷爷临走的时候也都没有喝到他的个外孙,外孙女任何一个人的喜酒,也没有看到我这个孙女最后一眼,这种遗憾将伴随我们一生。 那天在殡仪馆看了姥爷最后一面,以后留给我们的仅仅有回忆了。还有两天就是爷爷84岁的生日,他却没有闯过这一关,一直以来都流传73和84岁是老人的坎,原来很多延续下来的传说并不是空穴来风,或巧合或偶然它就是实实在在的发生了。这件事猛地触动了我内心的最深处的亲情,以后我要好好陪伴我的父母,尽我所能孝敬他们。 我的写真照出炉了,但是我却无心欣赏。

触动心灵 鱼儿在流泪

触动心灵

——鱼儿在流泪 我,一个初一的女同学,也算是一个假小子。一道齐刘海,一张圆润的脸,也许我自大的认为我是一个美男!“快起来,都啥时候了,上学要迟到了!”妈妈又在唠叨了,没办法,我的爱好就是赖床,有什么办法,再说了,我不喜欢上课,哪个人神经搭错了喜欢上课呢。除非我最爱的数学课,太幽默了!我不情愿地伸了个懒腰,有气无力地刷牙、洗脸。“我去上课喽!”我背好书包正准备出门,妈又急匆匆地硬塞给我一根油条:”不吃早饭怎么行呢,早饭很重要,不吃早饭上课没力气……”“ 我知道了,知道了!“我快点跑出去,外面比起妈妈的唠叨还算清静,走着走着,不料,谁那么缺德,我掉进了一个很深很深的阴沟洞,没有尽头…… 当我醒来时,我惊讶的发现我在水里,恩?我不是掉进阴沟洞里了吗?不管那么多了,先游上岸再说。不对,我感到不对劲了,我的腿呢,我不是用自由泳游的吗,可为什么是条尾巴。所以这让我快窒息的是——我变了一条鱼。是不是我死了后投胎成了条鱼。想想也不可能,你想我为什么连我掉进阴沟洞都记得起来。我有太多太多的疑问:为什么我会来到这里?我来这父母知道吗?我怎么变成一条鱼的?……啊!完了完了,我突然想起了穿越电视剧。不,我摇摇身子,游啊游,我越想越害怕。“嗨,我亲爱的兄弟!”我听到后面有人叫我,咦,它怎么会说人话,我转过身一看,也不是一条鱼嘛。“你是不是21世纪的人?”它怎么会知道,我还没回答它,他继续说:我也是个人,我叫泰有才,13岁,性别:你猜……”等等,他像招聘一样,反正我们就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你怎么来这的,我是被车撞的。”他好奇地问我。“我,我是掉进阴沟洞了。”“ 哈哈哈,你别绞尽脑汁能出去了老实呆在这儿吧!”My god,他要是说的是真话,我的命怎么那么苦啊,老天啊,不公平啊!你怎么能这么折磨我呢! 可我渐渐地就熟悉了这里,那里风景秀丽,空气清新;那里鲜花盛开,争奇斗艳……我看到了各种各样的鱼类同伴:虾、乌龟、蝌蚪……也许我没有对这里感到陌生,可是我无时无刻不想以前的种种往事,甚至连妈妈的唠叨我还想再听见。可一天不如一天,我们生活的环境,被人类排放的污水与乱扔的垃圾全都侵害了,人们总往河里扔些易拉罐之类的,我们怎么在这儿生存下去,难道他们没想过这样的后果吗?有没有替别人想过呢?没有,他们一定不会为别人着想。我没有力气再游下去了,回想我们以前鱼儿生活的多么美好的家园,我们没有能力守护。我有听到泰有才再叫我:“我们继续呆在这的话,迟早会没命的。”是啊,可光想又怎么会离开这儿,我该怎么办,怎么办。因为污染了河水,才导致现在这样,为了河水,为了家园,我恨你,那无知的人。我只想告诉全世界的人:“珍惜吧,身边的一切,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失去了,就再也没有了……”我流下了泪。河里突然有一丝亮光,照得我不能睁开双眼,感觉像有磁力把我用力吸上去,我马上睁开眼,迷迷糊糊看到天花板,还有——妈妈,我立刻抱住妈妈,哽咽地说:“妈妈,我好想你,真的!”妈妈惊奇地对我说:“你这孩子又犯毛病了吧,就一晚上而已。”什么,一晚上,我有点疑惑不解。妈妈继续说:“你啊,一定又做梦了,今天赖床到11点,我和爸爸叫你都不醒,连上课都没去。现在起来穿好衣服,准备准备,去外面面馆吃中饭。”不,这一定是真的,可……也许也就像妈妈所说是很长很长的梦而已,到了面馆,我刚准备拿一次性筷子,可要环保,随手拿了双木头筷子。妈妈细心地现了这一点,对我问道:“你不一向讨厌木头筷子,认为不干净吗?”我笑了笑,并严肃回答:“ 人人都要讲环保!” 世博虽然结束,可环保依然继续。生活不需要眼泪,拒绝悲伤,拒绝迷茫,从昨日的幻想中走出来,拾掇每日的希望,理想会在岁月的流逝中升腾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环保,我们一起施行!

注: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当农村已成往事

当农村已成往事有一天,当世界建筑都直干云端,“手可摘星辰”,人们在建筑艺术中获得视觉享受的同时,却总觉得繁华的背后缺了点什么……张艺谋导演近日拍摄纯爱电影,有否定的也有被感动的声音,但不可否认的是比起低俗粗制的到票房迅速下跌的,,走清纯路线的给人一种清新的冲击感。同样,城市就像“乱花渐欲迷人眼,”而农村则是“小荷才露尖尖角”。如果失去农村,我们会失去很多与自然拥抱的机会。农村的空气像刚出生的婴孩般给人新鲜的触动,它拥有与世无争的随性与淡然,而与蓝天相呼应的这方土地给人厚实的温暖与贴心的慰籍,它的泥泞代表一种乡土风情的独特,踩在上面就好象一步步通往心灵的归属。人由城市来到农村就像摘下虚伪的面具与脱下沉重的皮囊,沿途的风景总在变换,每一幅图画都不会重复,每一棵树木,每一种庄稼总会思考,每一只路边的动物都仿佛与这个世界隔绝开来,没有了世俗气息。这里,你不必为事情没处理好而担心自己的人际网受破坏,你不必为生活中勾心斗角的事而费尽心机,你不必神经紧绷全身心投入快捷生活,放松是最轻易的事情,徜徉于其中,悠然的情调刻进了骨髓。如果失去农村,我们的建筑文化将有一个缺口。农村的房子是别具特色的,在当代建筑体系中,它可能是不起眼的一粒灰尘,但它画出了属于自己的从容不迫的姿态,最简易的轮廓,最基础的材料,最原始的风格,在现代艺术面前,它不是谦卑地活着,更不是做作的矫揉,它没有色彩的铺陈,没有高级的科技,但它有着属于自己的温馨,它归顺于泥土,它与泥土同呼吸,人们看到一幢破草房,也许会悲叹,但它却信守着自己的教条:我不会倒下。屋外石块铺成的小路颇有情调,好似一颗颗宝石镶嵌在那里,又给人曲折绵长的遐想,而我们就在这屋前屋后留下足迹,童年时春节都是在农村度过的,农村的姐妹们每次看到我,都会惊异于我带回的稀奇物和我谈及的新鲜事,因为对她们来说,一切都那么陌生,那是一个极具吸引力的世界,是她们梦里面都没有的,充满一切可能的世界。还记得那根古老的跳绳上记录了我们跃动的符号,那两棵栓绳的大树见证了我们的悲喜与争闹,还有那片被我们踩在脚下的大地,它知道好多事情,它的汁液缓缓地在地下流淌,它的根筋触及回忆的每个角落,它的双耳或许在聆听着地面上的故事,用它那遒劲的手去编织一个又一个人物的悲欢离合,皮筋随着我们长大而老去,有时它会呜咽,抱怨没有人再来理睬它,是啊,孩子们大了,心也就大了。如果人类没有农村,那心底的一分温存也不再显现。灶火与烟囱应是乡村极具代表意义的事物了吧,我喜欢这两样东西,因为它们有股浓郁的古典韵味,人们总喜欢破旧的事物,认为它们有价值,比如:古董,比如残缺的老相片,某个街头的老招牌……火是由一个个把子织成的生命,它的燃烧,它的跃动,都尽情地向世界宣扬它的活力,这火烧起来很浓烈,有时甚至把握不住火候菜就被烧焦了,但菜中的味道有种辗转,有种柔长,有种踏实的宁静,韵味是品不完的,像茶一样,舌间荡漾的是让人心动的感觉,仿佛某个午后黯然销魂的邂逅,一遇见就私定终生,而那烟囱就是一旁奏乐的云彩,在烟雾升起的时候,空气里就弥漫着异常温柔的空气,如一缕轻纱抚过天际。如果人类没有农村,我们的心还会不被花红酒绿所侵蚀吗?农村的人心是质朴的,一个人乘火车去马来西亚,他开始认为旅程将会是乏味的,火车经过乡村时,一排小孩站在火车边向火车里的人招手,有的是全家出动,他们的脸上都洋溢着微笑,而从那时起,他的旅程就变得有意思了,他也向过往的人招手,感觉周围的植物都好像获得了新生的喜悦。单纯的乡村人用他们的行动展现着什么是对远方来客的热情慰问。这一切,使得农村如此美妙,试问,世界如果没有农村,将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