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沧海变为桑田,时间使活泛变为朽迈。时间使童年的光阴成一脉川流不息的水,终而一去不复返。

童年时期,是一个人最善良的时期,心灵得到升华;是一个人最纯真的时期,所以无所烦恼;是一个人最愚陋的时期,因为年少无知。

有些人是度过了艰苦的童年,因磨练而成长;有些人是度过了玩乐的童年,在游戏中成功。这些人,都值得庆幸,因为童年是他们的导师。而有的人,尽管拿到了多少绿卡,拥有了多少钱财,却连在幼儿园里所学到的把自己的东西分一半给小朋友、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做错事要表示歉意、午饭后要休息……都做不到。而我以为,人一生所学得最基本的东西莫过于此。

而只有毛孩,才敢向父母提出为什么大人跟孩子谈话,大人总是趾高气昂,孩子必须规规矩矩地站着的问题。才敢问父母为什么会有尊卑之分。

回忆自己的孩提时代,不也如此。

朝朝夕夕,眨巴着大眼睛。白天已花鸟石虫为伍,夜间望着天空数星星。无忧无虑,无所烦恼。或许有人认为,这是不思进取。即便如此,我也宁愿就这样不思进取下去。

而事实却不允许。长大了,要看这朝阳上学,数着星辰回家。日复一日。只知杏花开了又开,桃花谢了又谢。可随时随地还会栽一个大跟头被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淘汰。

人长大了,拥有的多了。可上帝是公平的,注定失去的或者付出与拥有的也一样多。

人长大了,失去了童年,童真,童趣……

那么,就让我们昔日的童趣成为永恒,让我们把曾经的善良持久下去。

《朝花夕拾》读后感

山东省泰安肥城市陶阳煤矿学校 王尊贤

初读《朝花夕拾》时,我十分喜爱鲁迅笔下的那个丰富多姿的儿童世界,描写得最详细的莫过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作者小时候在百草园里捉虫捕鸟等干的一切趣事,充满童真童趣,生气盎然。再次读后,从中又看出了作者对一些为人处事的批判和对当时封建思想习俗的批判。

今天又捧起《朝花夕拾》,注视着作者的童年,体味着其中的酸甜苦辣,不由得想起我自己的童年,与作者的童年相比,少了许多新奇与发现。比起作者在百草园中的发现之旅,我的童年还是多了份快乐与刺激。原来,我们最喜欢下雨天,雨停了以后,门前的水泥路往往有许多积水,我们就急急忙忙趿拉着拖鞋跑下楼来,与同伴一起儿打水仗或是扔拖鞋,回家以后身上往往都是湿漉漉的,有时玩着玩着又下起了雨,但我们全然不顾,依然兴致勃勃地玩着。有一次,同伴不知从哪找来了一块木板,他坐在上面,让别人推,像是冲浪似的十分刺激。我们每个人都试了试。我玩的时候,由于身体没保持住平衡,一下子滚了出去,弄得像落汤鸡一样,回家招了妈妈一顿骂。

读鲁迅的文章,我深切体会到了他童年所散发出的童真童趣的气息,感受到了他对自由的向往和对自然的热爱。曾几何时,我已经离童年远去,但我还时常梦见自己五彩缤纷的童年。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在繁忙的学习中抬起头来,天空上的童年已是一个遥远的梦。重温鲁迅的童年,就仿佛自己的童年正在我眼前微笑。

……

童年是一只小纸船,虽然很小,但能承载下五彩斑斓的梦;

童年是一把彩色风车,只要向前奔跑,风车就会永远在你生命中转动;

童年是一支棒棒糖,甜蜜总藏在最里面;

童年是一只风筝,带着希望永远飞翔在内心的最高处;

……

回忆那一份童真

回忆那一份童真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部真切地反映了儿童充满童趣的生活的小说。马克•吐温写作时取材于自己儿时在故乡——汉尼拔小镇上的所见所闻、亲身经历的人和事。所以令热感觉十分真实有趣,孩子们或许能在人物身上找到与自己相似的地方,而大人们也能在书中拾到些自己童年时的味道。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其他孩子,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像汤姆被粉刷围墙,使出了点小诡计,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替他工作,并自动奉上交换的东西,使汤姆从“粉刷匠”摇身变成了一个“大富翁”。后来他和哈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已经死了,在教堂里举办丧礼,而他们却躲在外面偷听。汤姆是个顽皮的孩子,但他的正义感却很强,例如他替贝基挨了一顿鞭子、和哈克贝利破获了一桩杀人案等等,这都可以看出他身上的闪光点和美好品质。

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这种天性过了童年就很难再寻找,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仅能想起的回忆。相信不管是谁的童年,都会在儿时做过一两件稀里糊涂的傻事,当你长大时,回想这些充满童真的事来,就会觉得十分好笑、有趣。

汤姆虽然调皮捣蛋,但他仍旧是一个好孩子,面对亲人对他的思念,他同样硬咽、同样感动了。

在汤姆身上,能找到许多人的影子、许多人童年的幻想。汤姆也像个小精灵,不时带给我们欢声笑语,告诉我们只要有希望、有梦想,美梦便可以成真。

希望大家都能在汤姆的故事里找到与自己梦想相同的画面,希望大家都能像汤姆一样梦想成真。

出发前的童趣回忆

呼伦贝尔的旅游旺季来了。这两天刚好温度适中,艳阳高照,适合前来旅行。从小在海拉尔长大的我,对家乡没有太多的好奇。妈妈想起来我好久没去“红花尔基森林公园(国家AAAA级)”了,趁着天气好,一锤定音——周末,全家“自驾游”,一览公园风光。(这名字倒是挺好听的,自驾游?呵呵,就是婉转的表达了爸爸得担任“司机”这个职务呗。)

参与人员:姥姥、姥爷、爷爷、干妈咪、干爸爸、亲妈咪、亲爸爸、小姨家的弟弟还有我。车辆:一辆是黑色的、一辆是加长的(我是“车痴”,那个车能记住名字就不错了,别指望我能认识它。)时间:一天整。

红花尔基,姥姥和她的兄弟姐妹从小就在那里长大,妈妈和3个姨妈也在那里留下了珍贵的童年记忆——人家小时候上山采山丁子(一种果实)、下河去戏水、晚上停电就躺在被窝里讲故事,那文娱生活十分之丰富。算一下,我已有4年没去红花尔基了——好想念啊。先在博客上与博友们分享一下我与红花尔基的故事:

好像是我5岁的时候吧,某日,姥姥的弟弟的儿子领回来一新娘,那天举行新婚仪式。家人的血液里都有一股子热情劲儿,还有蒙古族的豪放感,所以,新婚现场变成了“K歌比拼”。大家你一首我一首,你要是累了我就把麦克抢过来继续唱(这是什么逻辑?对,就是这逻辑。麦克是很重要的角色,也是很惨的角色。被这个人“挠”一下、再被那两个人“揍”一顿。)大家哄我上台跳一曲舞,一曲完毕,台下是雷鸣般的掌声(后来我才了解:是他们喝多了。)并且都夸我跳的好,忘了是哪个姨姥,还给我一个bobo。于是,我本着“为大众服务”的原则,从那曲舞开始,就没停!在上面连蹦带跳,一直到结束都没喝一口水。结果回家第二天早上,我问妈妈我跳的怎么样,妈妈大致是这样说的:“我们都喝多了,谁还记得你跳舞啦。”就这样,我的“大众论”成为了每次想起红花尔基必不可少的“糗事”。

继上次的“丢人节目”后,7岁的我再次踏上拥有最大樟子松林的红花尔基。这一次,可没有什么新婚现场了(就是有,说什么我都不跳舞了。)而是去探望太姥。太姥姥那时住在红花尔基的标志性建筑——小木屋中。

(那个红色屋顶的,就是小木屋。河边是供游人玩的船艇。)

踏上木屋,我有了一个疑问——木头做的屋子,肯定有缝隙,那这样的话……晚上睡觉会不会爬进来虫子?一想到这儿,全身的汗毛都立起来了。我小声趴在妈妈耳边说出自己的疑问,妈妈开玩笑似的说:“那你就找找缝隙吧,帮太姥堵上。”我信以为真(童真、童趣好珍贵。童真,经常被骗还信以为真,童趣,经常出糗还为人民服务。)我像个奸细似的搜查了木屋的每一个角落。大家都在和太姥亲热的嘘寒问暖,我却跑到一边瞅着地板。仔仔细细搜寻过了房间,临走时,太姥慈祥的摸摸我们孩子的头,其他人都甜甜的与太姥说“再见”,只有我一本正经的说:“太姥,刚才我检查过了。这屋子没有‘洞’(估计是我语言能力的问题)晚上睡觉不会进虫子。”大家都笑了,只有我一副“刚来到地球”的样子……

坐在电脑前,一幕幕有趣的情形在脑海浮现。红花尔基,我的童年里,有你的相伴,很快乐。

时隔四年,我长大了许多,你变了没有?我的期待,马上就要有结果。

红花尔基,我来啦!红花尔基,久违了!

(明天,我会将今天的所见、所感写在博客上,欢迎博友们阅读。希望大家为我提出宝贵意见!)

回忆剪眉毛行动

回想已经逝去的岁月,童年的趣事如繁星一样,数也数不清。

大家见过剪头发的,但你们见过剪眉毛的吗?此人正是我。

正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5岁的时候,我就觉得眉毛特别的浓(虽然我那时听说过“浓眉大眼”这个词),觉着特别难看,趁着爸爸妈妈上班的这个良好时机,我开始了——剪眉毛行动。

只记得当时的我一手拿着剪刀,一手拿着梳子,好有一派“理发师”的模样(只不过是伪装罢了)。一开始,我耐着性子,一剪刀一剪刀地剪得井井有条,可刚剪了几下,就开始了疯狂般“虐待”。我越剪越开心,越剪越尽兴,可眉毛却发出了抗议——爸妈回来了。怎么办?唉,听天由命吧!

“哎哟,我的宝贝,你的眉毛怎么像被狗啃了似的?”惊奇地问。没办法,我只得结结巴巴的说出了实情。妈妈生气了,我愁眉苦脸的问妈妈:“眉毛还能长?”妈妈听了,看了看我这怪异的眉毛,又看了看我那苦瓜似的脸,心疼的说:“眉毛当然能长,可你这几天就得做个没有眉毛的怪孩子了!”我听了,又高兴起来。

童年虽然渐渐离我远去,但那充满童真童趣的往事,就像那一行歪歪斜斜,深浅不一的脚印一样,深深地烙在我的脑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