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武威市凉州区会馆巷小学五年级(3)班姜博我喜欢春天的气息,万物复苏,春暖花开,极嫩的树芽儿透着一派天真的嫩绿,让人感到清新愉快。我喜欢夏天的太阳,火辣辣的感觉真过瘾,炽热的艳阳下汗流夹背,让人真切的体会夏日的味道。我喜欢秋天的枫叶,火红的枫叶布满山川,给人一种收获的感觉。我喜欢冬天的雪,在茫茫的雪天我们可以打雪仗、堆雪人。我喜欢看相片,看到一个大眼睛的小男孩各式各样、各个年龄阶段的情景场面,回想起来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我喜欢大海,那辽阔而雄壮的景象、平静的风范,是无言的挑战。我喜欢家,从外面回来,一眼看到那枣红色的家门,让我顿时感到放心和踏实。我喜欢慈祥的笑容,因为它能让我感到和蔼和亲切,每当我看到奶奶那慈祥亲切的笑容都让我感到轻松和快乐。我喜欢画画,因为通过自己的画可以表达自己喜欢的事物,也可以通过画画提高自己对美的认识和追求。我喜欢读书,喜欢读科幻小说和古典文学,在科幻小说中让我的想象得到了极大的发挥,古典文学让我更多的了解历史文化和以前的人和故事。我喜欢交朋友,因为通过交朋友可以从中学到很多知识,取长补短,提高自己的总体素质。总之,我喜欢,因为它不仅给予我许多,而且也深深地品味其中这样多的喜欢。所以,我们要热爱生活,并感谢生活给予我们的喜欢。

我喜欢的一个传说

我喜欢的一个传说我喜欢的一个传说普洱市景东民族小学三(3)班许辉春节,是中国最隆重、最热闹的一个节日。外国可没有,外国人还要来我们中国学习呢,现在我就讲给你们听一个我最喜欢的传说,这个传说与春节有关。传说,有一种“年”的怪物,头上长着一对触角,凶猛异常,常年居住在水里,每到除夕才爬上岸,吃畜性和桃花村的人们。这年除夕人们在山中躲难,村外来了一个老人,他手拄拐杖。这时,村的东面来了一位老公公劝他快进山里躲一躲“年”。老人说:“公公,你若让我在你的家里呆上一夜,我一定把年赶走。”老人无精打采,老公公仍然继续劝,但是,老人不肯听公公的劝说。老公公没办法,只好让老人到他的家里。半夜三更,“年”走进了桃花村,发现今年的气氛和以前不同:在村东面的老公公家,门上贴着红对联,屋里点着红蜡烛。“年”有点不舒服,浑身发抖不敢走了。哦,原来“年”最害怕红的东西,吓得像狼一样逃走了。最后,老公公恍然大悟,急忙把情况告诉人们。从此,每到除夕,乡亲们很快的贴上对联,点上红蜡烛。后来这种风俗越传越广,成了民间隆重的风俗,最后人们把这天定为春节。小朋友,你知道了吗?普洱市景东民族小学三(3)班许辉

我喜欢

我喜欢弟弟妹妹们稚嫩的小脸,喜欢他们在委屈时挂着的一颗颗像山葡萄一样的泪珠.他们会眨着星星般亮晶晶的大眼睛,跟着你念“爱祖国“和“1、2、3“,那声音好听极了,像星星在夏天迸发出的清脆悦耳之声;他们也会从春天的草地里为你采摘美丽的小花,捧在你面前,甜甜地笑,星星似的眼睛里飘出七彩的光,不留一丝杂质,让人感到一种舒适的温馨,感到一种近乎于童话的单纯,干净而清澈.

我喜欢读书.我喜欢书中那流动的细腻,还有那猜不透的温情.读书,是一种很唯美的享受.就像是倾听一首田园杂诗,轻唱浅吟,婉转悦耳,悠远淡泊,慢慢地滑过淡淡的诗意,奏出古代诗人的多愁善感.读书,是需要细细品位的,恰似一条轻轻流去的小溪,若少了这种品位,便体会不到那一脉优美的传统,体会不到那细水长流的智慧.

我喜欢童年.童年,就是一曲美妙的乐曲,而那些跳跃的音符,便是我们童年生活中的小插曲.同时,我也喜欢细碎的真挚的友谊,因为它是我童年生活时最美好的回忆.

我喜欢黑色,神秘的黑总是让我产生许许多多的幻想;我喜欢绿色,透明的绿色总能使我心旷神怡;我喜欢白色,纯洁的白不禁使我想起那些幼稚可爱的面庞;我喜欢红色,激情的红总能给我带来一丝丝暖意……正是因为有如此多的颜色让我们的生活总是一个明媚的春天!

我喜欢这个世界上美好的一切,同时,我也感谢生活:竟让我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了这么多的喜欢!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睡觉了,很快我就进入了梦乡。一道白光闪过,我发现,我已经在一个黑暗的古代监狱里。一阵阵灰蒙蒙的光线射在对面牢房的一个披头散发的人的脸上。隐约中,我看出那人似乎有无尽的愤恨。我走了过去,一惊,这不是“戊戌六君子”子中的谭嗣同吗?他抬头看了看我,用那无力的声音,从牙逢里挤出句话来:“你是?”“敬爱的谭先生,你好,我很佩服你那视死如归,以生殉国的气概,能给我签个名吗?我是来自21世纪的中学生,跟我走吧。不要再呆在这个黑暗的社会里了。”“不行,国家人民需要我的死唤醒他们的民族心。他们脑子里是封建思想的污垢,变法不能成功也是因为封建顽固派势力强大,我决不能走。”他坚定地说。“先生,你的心情我了解,国民愚昧只是现在,但在21世纪,中国与英,美等一些强国并驾齐驱,国家有了自己的原子弹,火箭;有先进的武器装备,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综合国力不断加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连强大的美国也不得不承认中国的强大。”“真的吗?太好了,我们就是要有强大的国力,可无奈太后势力太大,皇上也无可奈何,最终变法失败了。现在听你一席话,深受感动。”“对啊,中国能有今天,十多年来千百万烈士英勇抗争得来的。我们现在要以巨大的事业成就来回报他们。”“不错,中国人需要的正是这股爱国情,小伙子加油。”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最终还是不不同意跟我走。我感动激愤,看着她走向刑场,一路上,他丝毫不畏惧死亡,大喊道:“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当我看到他——伟大的我敬爱的谭先生人头落地的那一刻,我怀着对未来的无限希望,握紧了拳,心中暗自鼓励:“加油,为了我喜爱的敬佩的谭先生,为了祖国,加油。”七都中学初三3班

我喜欢的历史人物

我喜欢的历史人物我们都有自己喜欢的历史人物。而我最喜欢的则是黄继光。黄继光1931年1月8日出生于四川省中江县的一个山村里。牺牲于1952年10月。1949年冬天,村里组织农会,黄继光不但成为第一批农会会员,还积极打击地主,当上了村里的农兵。1951年3月黄继光积极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在党的培养下,他努力学习政治,学军事,学文化,进步很快。1952年7月参加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52年10月,上甘岭战役打响了。这是朝鲜战场上最激烈的一次阵地战。黄继光所在的营已经持续了四天四夜。第五天也晚接到了上级的命令。在黎明之前攻下敌人占领的597.9高地。进攻开始了,大炮在轰响,战士们占领了一个又一个的山头,快达到597.9高地的主峰了。突然敌人的火力凶猛起来了。战士们一个又一个到下。有的战士屡次突击但都被比雨点还密的子弹给压了回来。东方升起了启明星,指导员看了看表,离上级命令的时间越来越近,如果再不攻下597.9高地的主峰,那么在黎明时就会有更多的战士牺牲。黄继光气愤地注视着敌人的火力点,对指导员说“指导员,请将这个任务交给我吧!”指导员紧紧地握住了黄继光的手说“好,我相信你一定能完成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黄继光带上两名战士,拿着手雷,喊了一声;“让祖国听我们胜利的消息吧!”便向敌人的火力点爬上去。敌人发现了他们,几发照明弹升上了天空,黑夜变成了白天。突然一位战士到下在也站不起来了,另一个战士也负伤了,摧毁火力点的重任落在了黄继光一个人的肩上。火力点里的敌人把机枪对准了黄继光,他的肩上和腿上都负了伤,他用尽全身的力气,更加顽强的向前爬。啊!黄继光突然站了起来,他举起右臂,手雷在探照灯的光亮中闪闪发光。轰!敌人的火力点塌了半边。黄继光晕到了。战士们赶紧冲上去,不料半路敌人的机枪又叫了起来,战士们都被压在山坡上。天快亮了,规定的时间就要到了。指导员非常着急。就在这时黄继光又站了起来,他双臂展开向火力点猛扑过起,用自己的身体拦下了个个嚣张的子弹。“冲啊,为黄继光报仇!”喊声惊天动地,战士们像浪涛一样向前冲。占领了597.9高地,消灭了敌人。黄继光用自己的身体堵住了敌人的抢口,帮助战友打下了587.9高地。他这种舍己为人忠为革命的大无畏精神深深打动了我的心,我想对他说“长辈你的精神是那么的刚强,你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城关五小五一班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我最喜欢的一位历史人物——赵云 谈起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时,我一定会说:“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赵云!” 自古以来,赵云就以一个英勇善战、忠心耿耿、智勇双全的人物出现。www.t262.com作为一个“三国迷”,就不能不了解你喜欢的人物。下面我简要地把赵云的生平说一下。赵云,常山真定人,字子龙,寿七十二岁,身高八尺余(约合180厘米)。在《三国演义》里面,赵云在袁绍和公孙瓒交战时期登场,刚登场就显示了一下威风,不但救了公孙瓒一命,还跟袁绍手下大将文丑打了个平手,一下就灭了袁绍的威风。第二天,赵云打得袁绍溃不成军,甚至把田丰这个“刚而犯上”的刚烈谋士打慌了,幸好袁绍要死拼下去,才好歹把赵云杀回去了。可是没过几天,赵云又觉得公孙瓒“亦袁绍等辈”,找了个借口回家了,然后投奔了刘备。中国作文网 从这打住算,赵云已经换了两次“老板”,头一次是袁绍换成了公孙瓒,然后又由公孙瓒换成了刘备。当时刘备跟曹操完全唱反调,一个一贫如洗,一个殷实富裕;一个人才凋零,一个人才济济;一个一无所有,一个土地万里。结果刘备被赶得乱跑,后来总算请来了诸葛亮,没想到还是被赶着跑。 当阳之役也就是长板坡之战可让赵云出尽了风头。一个人救了简雍、糜竺、甘夫人、刘禅不说,还杀了曹营名将五十多名,灭了曹军的锐气。当刘备打刘璋的时候,赵云又把刘禅从孙夫人手里抢了回来。灭刘璋也有赵云的功劳,可他却只得了一个翊军将军的官职。 诸葛亮一出祁山的时候,因为马谡的失误而不得不撤退,又是赵云保护好了物资,理应封一个元帅才对。可是诸葛亮只说了几句好话而已,但赵云也没计较。 赵云最后还是被诸葛亮累死了,从这点不能不为赵云惋惜,也不能不为诸葛亮的笨而遗憾。有一首诗是赵云一生的评价,它是这么写的:“常山有虎将,智勇匹关张。汉水功勋在,当阳姓字彰。两番扶幼主,一念答先皇。青史书忠烈,应流百世芳。”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诸葛亮 中国历史文化渊源流长,在历史的长河中,涌现出了很多有名的人物,有林则徐,李白,杜甫,蔺相如。。。。。 如果有人问我我喜欢哪个历史人物,我一定会滔滔不绝的说出一大堆。但是在这么多的历史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诸葛亮。 诸葛亮,字孔明。三国时候蜀国的政治家和军事家,他知天文。地理。思考问题清晰。明确。 下面我给大家简单的讲述一下《草船借箭》的故事。 东汉末年,曹操。刘备。孙权个据一方,相互讨伐。当时曹操刚刚打败刘备,又派兵进攻孙权。于是刘备孙权联合起来抵抗曹操。刘备派诸葛亮到孙权那里帮助作战。孙权手下的大将周喻,嫉妒诸葛亮的才能,想陷害他。有一次,周喻让他在10天之内造好10万只箭。诸葛亮对周喻说,3天内就造好10只箭,第3天让周喻派500个士兵来到江边搬箭。诸葛亮叫来鲁肃来帮忙,拨来20条快船,每船30个士兵,船用青布幔子和草把子盖好,不让鲁肃告诉周喻,第1天和第2天,诸葛亮没有动静,第3天4更时,诸葛亮秘密的把鲁肃接到船里,船用绳索连着。江面上雾很大,船到了曹寨对面不到20里的地方,诸葛亮下令士兵一边擂鼓,一边大声呐喊,曹操见雾大,只叫弓箭手射箭,等到船上都叉满了箭后,诸葛亮让大家说“谢谢曹丞相的箭”,一会船顺风顺水的划走了。 这个故事大致看完了,你可能在想,为什么诸葛亮要选择四更时去借箭,我想可能有4个原因,1。江面上雾非常大。2。天黑。3。周喻这时在休息。4。天黑,雾大,曹操不敢轻易出兵。 这个故事看完后,我觉得诸葛亮非常的会谋划,他的大脑中充满了智慧,我们要学习诸葛亮,遇到难事要自己多动脑子,不能全靠别人来帮助你,我们要让脑筋多转,让我们更聪明。 我最喜欢的一位历史人物——霍去病 自古英雄出少年。 霍去病(公元前140——公元前117年),西汉王朝着名的抗击匈奴将军,中国历史上最杰出的少年军事将领。汉武帝皇后卫子夫的外甥。 公元前二世纪初,匈奴冒顿单于统一了匈奴各部,匈奴迅速强大起来。汉高祖刘邦曾亲征匈奴,结果被冒顿单于杀得大败,几乎被俘。以后的汉文帝,汉景帝也因国力不够强盛,只好与匈奴实行和亲政策,忍辱负重。 到汉武帝时期,西汉王朝与匈奴的斗争已达到白热化程度。匈奴屡次入侵,汉武帝一改以前的和亲政策,开始了对匈奴的反击战争。 公元前123年,汉武帝正式发起对匈奴的反击战争。 这时,刚刚年仅18岁的霍去病主动请缨出征,汉武帝见霍去病少年英武,遂封他为“骠姚校尉”,挑选了800名精锐骑兵归他指挥。霍去病率领这800骑兵,远离大部队数百里,在茫茫大漠里奔袭数百里寻找敌人踪迹,对匈奴首脑部分发起闪电般的袭击。杀敌2000多人,内有多名匈奴贵族。汉武帝知道后大喜过望,封霍去病为冠军侯。霍去病的首战,就以骄人的战果向世人宣布,一位少年将军横空出世了。 公元前121年,霍去病又成功的指挥了河西之战。 河西地区就是今天的河西走廊,位于黄河以西,祁连山一带,是汉朝通向西方的黄金通道。当时的河西地区一直被匈奴侵占,成为匈奴浑邪王的领地。汉武帝想与西域各国取得联系,以便共同对付匈奴,于是封霍去病为骠骑将军,发动了河西战役。 在河西一战中,霍去病指挥数万骑兵,迂回数千里,消灭了数万匈奴,接着又接受了匈奴浑邪王的投降,霍去病成功的收复了河西走廊,打通了通往西域之路。 霍去病指挥的河西之战沉重的打击了匈奴的力量。匈奴人非常伤心,他们悲哀地唱到:“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 在匈奴人的心目中,这时年仅20岁的霍去病,已经成为了令匈奴人闻风丧胆的少年战神。。 河西之战结束后,汉武帝为了奖励霍去病的军功,在长安为他建了一座豪华的住宅。霍去病当即以铿锵豪迈的语言回答:“匈奴未灭,无以家为也!” 公元前119年,为了彻底消灭匈奴主力,汉武帝发起了规模空前的“漠北大战”。而霍去病毫无争议的成为了汉军的主帅。在深入漠北寻找匈奴主力的过程中,霍去病率部长途奔袭两千多里,对匈奴左贤王部进行攻击,消灭匈奴7万多人。霍去病在匈奴人的狼居胥山上建立起高坛举行祭天封礼,以此庆祝胜利。这就是历史上着名的“封狼居胥”。 封狼居胥之后,霍去病继续率军深入追击匈奴,一直打到翰海,也就是今天的俄罗斯贝尔加湖,方才凯旋回朝。回朝后被汉武帝拜为大司马一职。而这时的霍去病年仅22岁。 公元前117年,霍去病不幸病逝,年仅24岁。在他从18岁到24岁这短短的几年中,他参加的大规模征讨匈奴的战争就有6次。这些在干旱荒凉的沙漠地区的进行的战斗,虽然条件非常的艰苦,但是霍去病在战争中取得了全部战役的胜利,为西汉王朝的安定立下了赫赫战功! “匈奴未灭,无以家为也!”就是霍去病短暂而光辉的一生的真实写照。 李白有诗《胡无人》赞霍去病云: 严风吹霜海草凋,筋干精坚胡马骄。 汉家战士三十万,将军兼领霍嫖姚。 流星白羽腰间插,剑花秋莲光出匣。 天兵照雪下玉关,虏箭如沙射金甲。 云龙风虎尽交回,太白入月敌可摧。 这首诗仿佛让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场景:广袤的大漠荒凉寂静,寒风如霜。奔袭千里的骑兵汗湿铠甲,严阵以待。旌旗掩掩之下,跨坐在西域汗血马上的霍去病面容沉毅••现在,只要大将军扬眉剑出鞘,这严阵以待的数万铁骑就会如怒海惊涛长驱千里势不可挡……

我喜欢的人

老师,基本上,你这题目出的让我有点困扰。为什么呢?因为我喜欢的人很多。 草民首页VG2v?Y 我喜欢的人之一就是隔壁家的那个早上见到我会对我笑的小女生,虽然我觉得我很帅,但是她和我比起来,年纪太小了,所以虽然我觉得她很可爱,但我还是比较喜欢成熟美丽且将头发烫成大波浪卷的女人。身材嘛,当然是要国际级一流标准,胸就是胸、腰就是腰、臀就是臀。至于脚嘛,基本上,我的要求不多,只要皮肤柔细、曲线优美、动感十足,这样就可以了,比起我老爸那个完美主义者,我想我的要求简单多了。当然,具备有以上条件的女人,我目前还没找到,所以只能将就一下丁班的许诗诗,唉,我想,我是个’宁滥勿缺’的男人,这点,看我老爸就看得出来,他目前的伴侣啊,唉,摇头比较快!每天回家都把我老爸管得死死的,不准他在家里抽烟、不准他边洗澡边听电话、不准他过十二点还在处理公文,现在老爸如果要加班的话,还得打电话回家。不旦如此,还规定他在家人生日时,一定要提早回家,嗯,这点我倒是满喜欢的啦,因为自从妈妈死后,我就再也没有和老爸一起过生日了,不用说生日,举凡和XX日、XX节有关的东西,我都不会见到老爸,所以我通常都是跑到同学家去过生日的。而且现在每天都见得到老爸,真是有点感动,想当年我一个月见不到他几次面的说,需要钱就去找提款机,买东西就用信用卡副卡,当时差点以为自已一个人也能在这世界上过活了。嗯,我离题了耶,老师,你不会因为这样而扣我分吧?你的作文我可是很认真的写呢!只是离题就扣我分,太没天理了。我相信你一定不会扣我分的!请不要辜负我对你的信任。 草民首页3V#Y'G r)C+d 再来,我喜欢的人,就是坐我隔壁的豪哥,你一定觉得很疑惑,为什么我要叫一个和我同年的人为“哥”呢?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他是我祟拜的对象。有一次,我被六年级的人看不爽,六年级的人放话说每看到我一次就扁我一次,豪哥知道之后,就去海扁那群放话的六年级,还告诉他们不准动他班上的人。哈!从那次之后,我就开始超级祟拜豪哥,虽然他很笨,每次数学和自然总是离零分没多远,不过,他的国文已经到了完全可以不用上课就能考试就境介,谁叫他有一对搞文学的爸妈。我曾经和豪哥提议要帮他罩数学和自然,可是被豪哥很凶的驳回,他说做人要正大光明,不可以做出违背自已良心的事。作弊会违背自已良心吗?不作弊的人才没有童年吧!将来长大他会后悔的,当每个人都在谈自已小时候做弊的糗事时,只有他一个人义 正词严地说:“我从来没做弊!”我想,那一瞬间,全部的人一定会开始冒出三条小丸子的黑色效果线,然后开始吹起秋天的冷风还吹走一片枫叶。不过,虽然是如此,我还是喜欢豪哥,我会罩他的,在一些他正义的脑袋所没办法理解的世界。 草民首页-E3l.CO UA 我第三个喜欢的人,就是我老爸,不过,这家伙,我觉得很难实际说出为何我会喜欢他,所以我还是用反面述说的方式来说好了,以不喜欢来证明喜欢。我老爸是个恶心的男人,他会把自已下班的臭袜子脱下来盖在别人头上硬逼别人闻。之前还喜欢在浴室里 边洗澡边唱雪中红,他的歌声如果称得上好听,那用指甲划黑板的声音就叫天籁了。他还喜欢送人奇怪的东西,就是那种你收到会觉得很撇的东西,像我上次生日他就送我一只压下去会出现大便的猪娃娃,害我当场撇在那里。我老爸的奇怪事迹真得很多,如果我要一条一条的写,我想我把全班的作文簿全写光也没办法写完他的丰功伟业,所以,我老爸的部分还是跳过吧。 我还喜欢一个人,那人是我老爸的新欢,也就是那个致力于“改革”我家恶息的人(恶息是他自已说的,我倒觉得那是种家庭特色。)那人是我老爸死皮赖脸狂缠才得来的人。基本上,个性有点烂,通常什么事情都是他说了就算,不容许别人反对。就连我的生活愉乐,看电视、睡大头觉,也都被他剥夺了,他不准我回家后就看电视,还规定我不可以看完卡通七点就睡觉,一定要准时九点睡。每个人回家还一定得说一句我回来了。把我家搞得像是德国一样,超级有规律。不过,他也是那种会让人又爱又恨的家伙,就整体上来说,算得上是不错了啦。不过,我还是很搞不懂,老爸怎么会喜欢上他,又凶、又严厉、又没身材,感觉上还是个禁欲派的修道人员。不过,身材这一点,唉,真得是害我当年还在幻想老爸到底会 带怎么样新欢回家,依老爸的眼光和条件,一定是那种金发大波浪穿著红色紧身衣、细跟高跟鞋的超级大美女。没想到人生果然充满不可预测,计划永远比不上变化,唉,老爸居然带回来一个穿著普通T恤、被洗到变白的牛件裤,以及白色球鞋,看起来完全和我的梦想没交集的家伙。 唉,打钟了,我还是写到这里就好,反正我喜欢的人也写得差不多了,再写的话,就会是那种小白小花路人甲之类的出现,所以,就写到这样就好。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咸雪婷我是一个特别喜欢怀旧的人,尤其对自己小时候的事总是那么情有独钟。每次只要有空,我总要缠着爸爸给我讲讲那些陈年往事。爸爸说,小时候的我特别喜欢背诗。每每家里来客人时,总喜欢让我背一背古诗。也许,正是这个原因,让我从小就喜欢上那位满腹经纶、学富五车,才情四溢的李白。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是中国最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难怪人称“诗仙”。记得小时侯,我第一次背古诗,就背他的《静夜思》:“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其时,我不懂诗人思念家乡的浓浓情愫,只觉得这首诗写得很好玩——一会儿抬头,一会儿低头的,让我边诵边表演,过足了瘾。兴趣往往就是从这些小事开始的。从此,没事时,我总喜欢读读、背背李白的诗。时间久了,我懵懵懂懂地前行,渐渐明白李白诗的魔力:心情低落时,读读他的诗,人就会舒适,豁达;即使失败,也有一种力量在支撑着自己;情致盎然时,读读他的诗,那种豪迈、那种潇洒,让你神采飞扬!你瞧!“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些诗句,怎能不让人回味无穷。说起李白的诗,我最喜欢的还是他的《将进酒》,“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我觉得这首诗借酒渲染了李白豪放不羁的性格和他旷世的诗才,以雄伟形象的起兴和极度的夸张,一吐胸中块垒,最体现了诗人飘逸豪放、流畅自然的浪漫主义创作风格。再者,我从这首诗中读出了李白自信的人生,让我受益匪浅。所以,我欣赏李白。我欣赏这个豪放、开朗、乐观的李白。虽然,他是位历史人物,但却丝毫不影响他在我心中的位置,他是我永远的偶像!(指导老师:吴寿健)淮安外国语学校初二(3)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