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学习生活

2、我的业余生活

3、我的假日生活

4、我的朋友

5、我尊敬的人

6、我的成长之路

7、我的愿望(理想)

8、我的家乡(或熟悉的地方)

9、我喜爱的动物(或植物)

10、我喜爱的职业

11、我喜爱的文字(或其他艺术形式)

12、我喜欢的季节(天气)

13、我喜欢的节日

14、我喜欢的明星(或其他知名人士)

15、我喜爱的书刊

16、我知道的风俗

17、我所在的集体

18、我向往的地方

19、我和体育

20、谈谈服饰

21、谈谈科技发展和社会生活

22、谈谈美食

23、谈谈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

24、谈谈个人修养

25、谈谈那环境保护的认识

26、谈谈卫生与健康

27、童年的回忆

28、难忘的旅行

29、学习普通话的体会

30、购物(消费)的感受

适用题目 1、 我的学习生活2、我的业余生活

抛开书山题海重压的学习生活,我在读书之余喜欢做的事情很多很多,譬如给朋友写写信,与他们谈谈生活的苦与乐,特别是当我有什么烦恼闷闷不乐时,写信便是我最乐于去做的事情了,把一切不快乐的事情都罗列在信上,这样等到写完一封信,一切的烦恼,也烟消云散了。当然,像这样的信,大多数都不会寄出,这样做只不过是为了发泄罢了。

如果条件允许呢,也喜欢与同学朋友出去散散心,但由于受条件限制,也只能去近一点的地方了。假日里,一顶太阳帽,一辆自行车,三五个人,就可以快乐地玩上一整天!多好!

平时除了喜欢写信,出去散心外,我还喜欢种花,家里种活的几盆花,功劳全归于我!现在,远离家乡,上了师范,我也常想念我的花,每当给家里打电话时,都不忘附上一句:记得帮我给花浇水。花呢,也给家人照料得很好!在这么多花中,我最喜欢的是太阳花。初种太阳花,只需把苗种植入盆内,浇上一点水,保证花苗能活就可以,其它的可以不用操心,因为无论天气怎样,它都不会向死神屈服。太阳花结籽,不必收藏,它自己落在盆内的土壤中。冬去春来,自会破土而出,由此,周而复始,它的生命之火,永不熄灭。还有那菊花,水仙花……它们也同样的美。

写信、出去散心、养花都是我平时爱干的事,它们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乐趣,使我每天过得很充实,当然,除了这些,我也经常地看一些书,学一些在学校里所学不到的东西。这就是我的业余生活,简约而不简单!!

适用题目28、难忘的旅行3、我的假日生活 8、我熟悉的地方18、我向往的地方

提起难忘的旅行,在我的脑海里马上浮现出去年“五一”假期中的一次旅行。(一到节假日,我就会出去旅行,今年五一也是一样。)记得那是在去年的五月二日,我邀上几个好友,向望周山进发,带上野餐必需品。望周山是我们家周围最高的山。走在山路上,两侧开满了杜鹃花,不知是天然的,还是刻意种植的,都是那么的灿烂,使人心情顿时欢腾起来。那时山上旅游的人很多,好不容易找了一块空地,铺上桌布,享受着美食,天南地北地和好友们聊着,不时地迸发出笑声,真是人生一大乐事!

可能有人会问,这是极普通的野餐旅行,为什么是你最难忘的呢?当然用餐后的经历就不一般了。

那天我们还算准备得很充足了,看了天气预报,还不放心地带了三把伞。但山中天气真是无法预测,中午的天空本是一片晴朗,但在我们享受美食和观赏了望周山美景后,天空突然乌云密布,我们有紧急下山的愿望,但望周山的险峻至今使我心有余悸。于是用三把伞把我们七个人撑起,等待着山和雨的怜悯。但似乎天漏了,不仅有风,更是雷电交加,使伞下的人无法抵挡风雨的洗礼。这时一个朋友机智地拿出中午用的桌布,鼓励我们顶在头上,周边用雨伞撑起,我们总算能一遮风雨了。

说来有趣,山上有许多人都来不及撤离,就见到路上的人们顶雨一路狂奔。到了我们这小小的“雨中航母”前,不由分说的“请罪”了一声钻了进来。

现在想来还一样有趣,虽然雨后的望周山是一片洗礼后的天地,使人心旷神怡,但那次的经历始终难忘,当然还有愉悦的野餐、美丽的风景和那怒放的杜鹃花。(这就是我的假日生活,简简单单,却充(chong)满乐趣!)

适用题目17、我所在的集体

我所在的班集体是一个充满活力、团结互助、温暖快乐的大家庭。

我们班同学大多数来自农村,一样的装束,一样的朴素,一样的乡村风俗,使得我们在一起生活、学习相处得很融洽。没有高贵贫贱之分,有的只是平等,互助友爱。

我们的班集体是团结的,学校每学期都分年级开展体育比赛活动。有蓝球赛,排球赛,足球赛,羽毛球赛等。无论是哪项比赛,只要有我们班参加的,都会看到我们班男女同学在赛场旁观看,做拉拉队,队员们出来休息马上会有同学递给一杯矿泉水。 递上擦汗的毛巾。正因为场外同学的团结一致,鼓舞了赛场里的队员们,每次比赛,我们班的男女队总会获得奖状。男同学还多次得了蓝球赛的冠军。当然,取得比赛的胜利,很大程度上决定于队员们的球技,但如果不能团结一致,赛场内的队员们彼此矛盾,不互相配合,胜利的结果能得到吗?所以,班集团结的力量是巨大的,而我们班的团结友好是取得每次胜利的一个保障。

团结、和谐、友爱的班集风气,还让每们同学的心里都感到踏实、温暖,哪位同学有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他(她)首先想到的是班集体,找同学们帮助共同解决。哪位同学有了困难首先向他(她)伸出支持之手的是我们自己班的同学,哪位同学的成绩落后了,班里的同学就组织大家帮他(她)把学习赶上。

总之,我们班是一个充满活力团结、互爱、互助、温暖快乐大家庭。

我爱我们的这个大集体。

适用题目11、我喜欢的书刊 11、我喜爱的文学(或其他)艺术形式 14、我喜欢的明星

我喜欢的书刊(我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是小说,在各种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巴金的激流三步曲,即《家》、《春》、《秋》。

看完三步曲,淑英的“春天是属于我们的。”,琴的“秋天过了春天就会来的,并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觉新的“我的上进之心并未失去。”,觉慧“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自己把幸福争过来。”等等的话无不在我的脑海里飘荡(dang),他们都是追求自由、反对封建束缚的人。他们绝对是那个时代的先驱。

然而,我觉得我的心已被觉新的命运吸引住了,这位主人公坎坷波折、屈辱痛苦的命运几乎成了这部书的一大悬念,叫我忍不住急着去探询他接下来的心路历程,急着想知道他是否终于有了反抗。可有时候我却不愿再见到他,再看他受气,流泪,说着口是心非、无可奈何的话。有时我几乎失声冲他喊:“你究竟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独自难过?!为什么不站起来,说出一个‘不’字?!!”我看着他难过、愤怒,有时我甚至觉得巴金对他太残忍、太无情了,这样善良、对一切人好的人,却常常受着最大的屈辱。我多么希望巴金能将这本书改写,从《家》的开头开始改写,让觉新继续搞研究、出国、和他的梅表妹在一起,做一个有所作为的化学家……这也是觉新最初、最纯真的梦想。

可我知道如果这么改就不是《激流三部曲》了。书上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人物都在告诉我,巴金老先生也是板着脸一字一顿地告诉我:“这都是因为这个制度!这都是因为这吃人的礼教!”是的,这吃人的礼教,觉新的颓废,梅、蕙、淑(shu)贞的死,让我吃惊地发现,仿佛每一个字的背后写着可怕的字:吃人的礼教!这针(zhen)一般的字眼直刺入我的心底,逼着我快发疯,叫我有种摔书离开的冲动,却总也放不下,继续急切地往下读。

这便是巴金的高明!这便是文学的魅力!这也是我喜欢《家》、《春》、《秋》的原因所在。

适用题目:13、我喜欢的季节(或天气)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各有所长都有人爱。我最喜欢的季节是冬季。有人说冬天太冷,会冻伤人的心灵,有人说冬天太静,压抑人的心情,也有人说冬天太冷酷,扼制着生命的激情。那么我要说:请你用心去感受一下冬天,冬天也具有情趣和意趣,并非无聊与冷酷。她虽然冷,但却不乏热情;她虽然静,却不那么沉默;她虽然冷酷,却也少不了温馨。

一种事物给人的感受总是多重性的,我看到了冬天的另一面。 当你看到冬季里那悄悄钻出的小草,当你看到冬季里傲然的腊梅,看到冬季里那玩雪溜冰的孩子们,你会觉得冬季给予了我们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她是那么的和谐,那么的奇妙。她会让你脱离尘世的一切烦恼,虽然少了一份姹紫嫣红。 她会让你静静地思考一些平时不愿思考的东西,虽然失去了一些灯红酒绿。她会让你去面对一些平日里不想面对的东西,虽然少了一份愉悦。

冬天,是那么的美,那么的静。她无时无刻不在用自己的生命来培养着你,滋润着你。她无时无刻不在向你倾诉着自己对生命的理解。 我敢保证只要你用心去感受,用心去倾听,你会越来越喜欢她。

适用题目:13、我喜欢的节日 16、我知道的风俗

中国的传统节日很多,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端午节、重阳节等等。我最喜欢的应当要数春节了。春节是中国最热闹的节日。到了这天,大家张灯结彩,互相祝福着来年的好运。我是个爱美的女孩,到了这天,我便可以穿上巴望了许久的漂亮衣服,然后和家人走访亲戚朋友。贴对联是每家都要做的事情,将大大的“福”字倒过来贴,就预示着福到了。到了晚上,到处一片炮烛声声,看着五彩缤纷的烟火和各种各样希奇古怪的花灯,心中也是一片灿烂。还有中央电视台大型春节联欢晚会,一家人围在电视机旁,嗑着瓜子,欣赏着精彩的节目,其乐融融。

过春节也称过年,过了年便长大一岁了。新年新气象,大家都盼着来年有更好的兆头。

我也喜欢过中秋节。我也是个谗嘴的丫头,各种馅做的月饼总是让我流口水,到了晚上,一轮又大又圆的皓月挂在空中,和家人坐在月下,品着月饼,谈论着总也说不腻的嫦娥奔月的故事,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

适用题目:9、我喜欢的植物

丹花是华丽和典雅的象征,正因为牡丹具有中华传统的特色,所以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把牡丹花誉为国花,它是花中之王,国色天香。被人们认为是“和平、幸福、富贵”的象征。

牡丹花的叶子不大,在一株花中抽出一片片绿油油的叶,嫩嫩的,好似一碰就掉了。牡丹的花瓣也很美丽,一素正在怒放,一素正在包含待放。牡丹花的中间散发出一阵阵的清香,香味虽然没有玫瑰那么诱人,可是也让人感到心旷神怡。唐·皮日休的《牡丹》这么写到“落尽残红始吐芳,佳名唤作百花王。竞夸天下无双艳,独立人间第一香。” 难怪人们说牡丹是国色天香呢!

牡丹花开得绚丽多姿,败也会败得很有风度。几乎是在一夜之间,牡丹花就将花瓣落尽,决不含半点留恋。我想,一生有过这样的辉煌和畅快足以,哪怕很短。

它深深地影响了我的为人处世之道,让我追求高尚的道德情操(cao)。

我爱牡丹--爱这清淡典雅、生性倔强的花。

适用题目:6、我的成长之路 5、我尊敬的人

在我的成长的道路上,我的妈妈对我的影响最大!

我的妈妈已经是40多岁的人了,她没读过几年书,和其他平凡的母亲一样,以最朴实的方式来教导着她的孩子。

当我做错事的时候,母亲便会用她那明亮的双眼盯着我,使我不敢正视她,因为我明白,母亲这样看着我,是在告诉我下次别再犯同样的错误。啊!妈妈的眼睛是对我忠实的警告。

当我失败的时候,是母亲以一双温暖的手将我从失败的魔掌中扶起来,鼓励我继续努力,不可灰心。所以,我做事不曾半途而废,也从不因失败而气馁过,因为母亲曾教我失败是成功之母。

当我成功的时候,母亲便会教导我不可骄傲,要我再接再厉,以后要更加努力学习,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情,这样才能成为建设祖国的有用人才,所以我不曾为一点小成就而骄傲,因为母亲曾教我自满是成功的敌人。

当临出门上学的时候,母亲总叮嘱我过马路要小心,上课不可心不在焉,学习要认真,母亲的教导是我一生的座右铭。

我的妈妈虽然平凡,可是在我的成长的道路上,她却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让我健康茁壮(zhuo~zhuang)的成长!

适用题目:10、我喜爱的职业

我喜欢教师这个职业。

为什么呢?我觉得教师这个职业很神圣,做教师的最大价值在于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其次当教师许多业余时间,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比如,运动、学习一些课外的知识等等!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嘛!

我喜欢当教师的最大的原因是受我小学班主任的影响。她,犹如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没有一丝怨言!!她默默的奉献着,传授她所学到的,她所知到的任何能给我们的东西!她深深的感动了我,从那时起,我就暗暗下了决心,长大后当一名像她那样的教师!

为了实现我当教师的心愿,我在学习上更加努力,在高考后我报了师范院校,并读了自己喜欢的汉语言系,这是我一生中最高兴的事。因为我多年的努力没有白费,我当教师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我的喜爱的职业就是教师,当一名教师无悔我的选择!

我的童年生活

每当看着活泼可爱、天真无邪的小孩从我身边蹦蹦跳跳经过时,我总会想起童年那段美好的回忆。

我的童年是快乐而又幸福。那时候的我和许多土生土长的乡下孩子一样,是那么的贪玩、调皮和捣蛋。捉迷藏、做家家、下河摸鱼虾。这些的可都是我们小孩最喜欢玩的事。我最喜欢下河捉鱼了,一有空,几个伙伴就向村边的那条小河奔去。大伙跑到河边时,连小裤管也顾不上挽起来,就争先恐后地纷纷跳进河里去了。水不深,我们下水后,就在水里跑来跑去,两个小脚丫拍打着水面,“扑通扑通”的,水花乱溅,我们乐得哈哈大笑,不久,原来清澈的水就被我们搞得浑浊不清了,甚至连水底的淤泥也翻上来了。这样一来,那些原本还在逍遥自在游玩的小鱼就被迫把头浮出水面呼吸,而我们呢?一看到那些小鱼就飞快地伸出小手把它们迅速地从水中捧起来,放进事先就准备好的盛有水的小塑料桶里。这些可怜却又可爱的鱼儿只能乖乖地待在桶里了!

那条小河,简直是我童年的乐园。

现在,虽然,属于我的童年已离我远去,但童年那段无忧无虑,快乐无比的日子在我记忆中将永不褪色。童年的往事,依旧散发着迷人的芬芳

我和体育

说实在的,我从小就不怎么喜欢体育。上学时,我各科成绩都不错。惟独我的体育成绩一直在及格线上挣扎。最不喜欢上的就是体育课,偏偏学校提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口号。体育不及格还不能当三好学生。所以,我为此付出了很多辛苦。

我不胖,体质也不算弱。但不知道为什么体育就不能达到优秀。我最怕跳远与长跑了,仰卧起坐相对而言好些,但也是指达标没问题而已。我真的是打心底里羡慕那些轻而易举在体育方面拿高分的人!我知道他们努力过,但我付出的也不比他们少,甚至还比他们还多,可是成效却微乎其微!

尽管如此,体育还是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初一时我被老师选上参加排球比赛,记得那次比赛我们班还赢了呢!如果不是因为怕耽误学习,就继续练下去了。后来我迷上了羽毛球,还参加了课外羽毛球兴趣小组。一番折腾下来,还算小有成就,能打两下子了,现在我已经进了校排球队了。虽然体育也给我带来了不少苦恼,但我热衷于过程。其实我深深的知道,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什么都做不成。所以体育锻炼是很重要的。

这就是我和体育,苦恼与快乐着。

谈谈服装

看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都有着共同的特点就是穿着很时尚,服饰随着时代的不同而变化多异,服饰也正所谓是与时俱进。

现在我们想购买服饰而进商场后第一个感觉就是眼花缭乱,因为颜色各异款式新疑很适合现在年轻人,曾经人们的温饱是个问题时大家从不考虑服饰衣着打扮对他们来说是次要的,所以服饰上有补丁是很平常的事情,可现在不同了,年轻人讲究的是‘另类’是‘个性’。把‘补丁’看了一门艺术看成了一门个性把很好的衣服专门打上补丁你们说怪不怪呢?

每个人都有个人的穿法因为每个人的气质都不同,有的人看上去极为严肃这样他们应当穿得端庄才可适合、有的人看上去很温和、温柔这样他应当穿的典雅才适合随着人们的眼光服饰也是日新月异的变化着。

随着时代服饰不断变化着服饰会还古吗?会变成什么样子谁也说不清楚!只有时间时代的前进才能证明服饰的变化,因为服饰是跟随时代更换的。

科学与社会

随着科技的进一步发展,科技已经深深的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在经济社会发展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尤其是从21世纪以来,科学技术,特别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手机、电脑那些昂贵的奢侈品步入寻常百姓家,成为我们生活的必需品。

科技的发展让人类的生活更便利。有了手机,即使亲戚朋友在万里之外,仍可以听到声音,有了电脑,给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下面我以电脑这个科技产品与生活的关系。 电脑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电脑与生活关系也日益密切。电脑可以上网,网上的内容更是丰富多彩。每天我上来看新闻,看到最新的消息。利用电脑可以在网上找到自己所喜爱的书籍和文章。 利用电脑还可以发电子邮件,每到节日,我总是给朋友寄去贺卡,而我也总收到朋友发来的祝福,真是很高兴。 在聊天室里,我可以随心所欲地说自己想说的话,谈自己想谈的话题可以结交更多的朋友,了解他人的性格。在这里还可以看自己所喜爱的节目,这有利于可以放松身心,尽情享受着美好时光。 我还可以音乐网站里听自己喜欢的音乐,在自己的文学论坛里与朋友交流,还可以把自己的作品发上论坛与朋友交流。 电脑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方便。总之,在我们生活中不能没有电脑。

现代社会中,电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在给人们带来诸多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烦恼和忧虑。我们与电脑长时间亲密的接触,给面部,眼睛带来了辐射的伤害,所以我们在离开电脑后不可忘记仔细的清洁肌肤,做眼保健操。另外,我们要对网络上的内容取其精华,弃起糟粕,拒绝进那些不健康的网站!!让网络服务与我们的生活!!

环保的认识

二十世纪中叶以来,环境问题已经成为整个地球的一大危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受到了严峻挑战,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各种污染事故频频发生。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问题之一。

但是现在,触目惊心的环境污染随处可见:天空昏暗、空气污浊、污水横流、垃圾围城……,连远在冰天雪地的南极企鹅体内也发现DDT等农药残余,珠穆朗玛峰遍地狼藉?蓝天碧水已经成为许多人儿时的记忆和遥不可及的梦想。

人类必须意识到,人的生存无不依赖于自然生态系统。人类文明与大自然的命运已紧密结合在一起,就如同心灵和躯体一样密不可分。今天,人类不能再以一个征服者的面目对自然发号施令,而必须学会尊重自然、善待自然,自觉充当维护自然稳定与和谐的调节者。从一个号令自然的主人,到一个善待自然的朋友,这是一次人类意识的深刻觉醒,也是一次人类角色的深刻转换。

我们应该倡导一种保护自然、拯救自然的实践态度,今天,人类比任何时候都能领略到气候变化的威胁。如果人类再不行动,那么100年后,巨大的热浪将会席卷地球每一个角落,海洋中漂浮的冰山将有可能融化得无影无踪。保护自然,修复自然,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与和谐,应当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真能如此,新世纪的人们将会迎来新的希望,人类文明将会走向光辉的彼岸。

适用题目:谈谈美食

我是一个很爱吃女孩,对甜食可谓是情有独钟!像饼干、蛋糕、巧克力、糖果等等,都很喜欢吃。因为这一喜好同学们都叫我做饼干妹,我自己也为了纪念,将网名改为了糖糖。在网上,我结识了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还申(shen)请了一个zuowenku.net小时内送货上门。

可是等了两天都没人来送货,等到第三天,我只好去杂货店买了箱可乐自己扛上楼来,并发了封电子邮件催问,同时后悔没在3.15 时投诉这骗人的网站。

一个星期后,就在我几乎将此事忘得一干二净时,门铃响了,我打开门,只见对面站着一位西装笔挺、精瘦斯文、肩扛可乐的小伙子,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位送货员。一问才知,他是购物网站的技术总监,因近来没拉到风险投资,经费紧张,网站的各级领导每周都要送一天货。我喝着这来之不易的可乐,浮想联翩,但可乐的味道和杂货店买的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同。

唉,网上购物也没见的有多好嘛

沙漏

“作文大赛”沙漏贵州省大方第一中学高三(4)班 李曼妮 我,注定要离开,就像风筝飞向很蓝的天。《挪威森林》里说,唯有死者永远十七岁。如果今生今世,生命早已注定孤独寂寞,伤心绝望,来世,我只愿做一只没有温度的沙漏,周而复始,细数每一个99秒,悲欢离合,我只冷眼旁观。我的天空,永远下着沙,心,是一粒粒沙子。我会习惯被好奇注视,习惯被人不停颠倒,习惯心像是液体,从上流下的感觉。如果能给你带来感动,那我是多么的幸福!希望自己是一只成长的礼物,去为孤独的孩子,守护友谊的誓言。透明的瓶子,可爱的沙。Please be brave(请变得勇敢起来),就像你们,可以透过我去仰视蓝天,折射的柔光,是你心里倏而绽开的小小喜悦。沙漏的心没有人懂,沙漏的誓言叫做坚守。阳光把我晒成坚硬的石子,滚烫的石子,那是沙漏的小脾气;冷月把我照成如流水般泻下孤独,那是沙漏独特的宁静;伴主人入眠的沙漏是幸福的沙漏,掌心传过的温度让我知道主人你是多么地孤独与无助,你均匀的呼吸声,是我心中最真实的微笑。主人,悲伤的时间只有沙漏为你细数的99秒。我们都是乖巧的孩子,听话孩子,神,会眷顾我们的。请在99秒逝去之前,微笑着变得勇敢。清晨的阳光晒醒你的梦,明净的蓝天一如沙漏宁静的蓝。沙漏记得,你们遗忘的时光。17岁的故事开头都是如此明艳美好,就仿佛所有人都不知道结局有多悲伤似的。沙漏细数来自青春的疼痛,但,一切都不是灾难的云,它们只是教会17岁的少年快快成长,勇敢坚强。主人,请微笑,因为你不明白,你笑一笑,我可以高兴好几天;你一哭,我却会难过好几年。沙漏立在窗台上等你回家,无论归来的你是如何疲惫为堪,如何伤痕累累。至少,你还拥有,沙漏的怀抱。我不会在你倾诉时说你胡思乱想,不会在你难过时责备你小肚鸡肠,不会在你重复说着某些事的时候遣责你太过罗嗦,因为我知道那些事对你来说很重要,即使它们在别人的眼中是那么的不堪和渺小。沙漏的爱无声地滋润你的青葱岁月。主人,只希望你不要对沙漏说感谢,不要对沙漏说抱歉,沙漏小小的心里,只装得下对主人的感激。感谢你让我陪在你身边,我亲爱的主人,感谢你在沙漏最害怕的打雷天,陪在沙漏身边。你说友谊可以比时间更长,比地平线更远,这是你要我为你坚守的诺言。所以我学会害怕离开,在我的眼泪还没有决堤之前,还来得及去祝福你的永远。桌角的沙漏,缓缓坠入时光的谜底。“啪”那是沙漏一生唯一的语言。沙漏还欠主人,欠主人一声谢谢!纵使那一声来得如此清脆残忍。沙漏的一生被风儿轻轻托了起来,沙漏是多么想留在主人身边,奢求一秒,一分钟,或是天长地久。但主人,你注定要一个人面对,一个人成长。满地的碎玻璃是沙漏的荣光,华丽,无上。Please be brave, my dear.

(指导老师张青杰)

青春无处安放

我想知道,为什么一瞬间我们就在风里长大了。那些花开,那些日落,那些明亮的青春以及上扬的嘴角,究竟是怎样呼啸着穿过我的身体,流淌的如此干净。

——用一段不知名的文字做引

很久很久以后的现在,我开始怀念很久很久以前温馨恬静的时光。它们就像柠檬薄荷味的木糖醇一样美好。我弄不懂为什么那些曾经信誓旦旦的说要一起走下去的人最后还是莫名的离开了。是的,我在怀念那些已经死去了的曾经。怀念那些如今形同陌路的旧人。我想把她们从心底连根拔起,却有了一个靠时间,甚至死亡都无法愈合的伤口,而我,注定要为某些人痛一辈子。

我总是泪流满面,总是念念不忘,总是不住念想,总是一回忆,便心伤。我问自己,为什么,我可以锁住笔尖的行云流水,轻吟浅唱,为什么,却锁不住隐匿文字间的爱与忧伤?我的生活真是像极了一场反复上演的悲情电影,那些催人泪下的镜头一次又一次出现在我单薄的青春里。故事的结局永远是我在暗夜的伊始,拖着被落寞拉长的身影,独自走向巨大的失落。周围是大片大片的悲伤。也许,it is written.(这是命中注定的)

river说,我就像是一个被锁进大大的水晶玻璃盒子的娃娃,目光冷漠的穿越透明的四壁,对外面发生的一切都漠不关心,对所有人的温情也全部视而不见。只有没有人的时候,才像个埃及木乃伊,动也不动,一遍遍默数自己的悲哀。或者像只孤傲的黑猫,受了伤只懂得独自蜷缩在角落,舔舐自己的伤口。

是,如她所说,我在努力伪装,掩饰骨子里抹不掉的绝望。我极力在别人面前隐藏自己黑暗的一面,却在她们看不见的地方迈着平静的步子,轻悠的走向黑暗的深渊。就这样,灵魂游荡在觉悟与堕落的边缘,找不到皈依。

这些是她知道的。可是,她不知道我原本也想做一个快乐的孩子,却发现看起来越简单的愿望其实越难实现。命运不可变更的让我孤立无援的生活在黑暗里,无论如何都没有办法从悲伤的漩涡脱身。我的世界,阳光不曾来过。在黑暗里凝视我的,遁于无形一直陪伴我的,只有悲伤。

我终于认清了这世界的真面目,它不符合我所有的梦想。在对它的一切彻底失望了,我开始学会用幻想解决问题。幻想一个云淡风轻的地方,也在幻想一个安静游离的女孩。

我总是意犹未尽的想起这个叫林雨陌的女孩。她同我一样害怕阳光,因为它会灼伤视线与心。也是因为习惯了阳光重新步入阴影时,冰冷的痛楚会更加刺骨。我们都不喜欢qq那种的对话式的交流,一直都在用邮件聊天。[email protected]这是她的邮箱地址,我一直熟记于心。

我们会聊起很多。她告诉我,她最喜欢的作家是张爱玲,因为她的文字深刻而现实,她喜欢这种赤裸裸揭露世界的直白——尽管她总是一边读一边发出沉重的叹息。我不知道那是签名档还是别的什么,总之在她信的结尾永远都有这样一句话:人是行走着的影子,虚无的飘浮在空荡的世界。

前半句出自莎翁的手笔,后半句她说是她自作主张补全的。

当我心情不好时,她总是想方设法的安慰我,也有办法让我平静下来。我承认,小陌是最理解我的,只有她能读懂我的悲伤。可每次当她悲伤的问我,为什么就算付出再多,要离开的人也终会离开时,我却无言以对。我亦能读懂她的悲伤。只是,我从来不会安慰人罢了。只好手足无措,紧张的沉默着。然后,小陌会难过,却很认真的告诉我,也告诉她自己:承诺只是比谎言高一级,本质都一样。和庞大的世界相比,我们又是多么渺小。之后就是她不停的打字,直到十指的指尖开始发烫。然后发给我。我坐在电脑前安静的读。读到最后,我诧异的发现,那句千篇一律的言语变成了:也许没有结局的结局,才是最好的结局吧。

我开始向每一个在网上熟识的人讲述林雨陌的故事。她们听完后都沉默着不说话。只有羽淡淡的回复我:其实那个林雨陌,就是你自己吧。因为对现实生活的绝望而臆想出来的另一个你,幻想中的自己。

我蓦地发现,原来我心疼了那么久的小陌,只是我关于自己的一场幻觉。米切尔说,电影是一秒二十四格的谎言。那么,生活呢?又是一秒穿插了多少帧的谎言?我不是被那些矫情的剧情欺骗,竟然是被自己所欺骗。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渐渐沉溺在自己的幻觉中,无法自拔。于是,我开始怀疑,我记忆里的一切到底有多少是真的,而又有多少仅仅是我的幻觉呢?

在怀疑了很多以后,我甚至开始认为我自己本身就是一场幻觉,是那些对世界极度失望的人为了找个依靠臆想出来的。我不属于这么错综复杂的世界,自然会与这个冷漠自私的世界格格不入。我只是一场穿梭在流俗的街道,行走于斑驳的浮华中的幻觉。而幻觉,就是幻像,幻听。都是假的,总有一天会消失的。我这样想。我不想灯自己真正消失时,听到别人为臆想奏起苍白的骊歌,看到别人为臆想撩起悲伤的思绪。那么,就让我一个人失忆。消失在世界里。

空气里氤氲着绝望的味道,是谁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是谁说总有人在等你的?是谁说事情总会有办法的?这些字句早已失去了原本光鲜亮丽的华美衣裳,只留下无尽的苍凉。我开始在脑海里重播听到这些话时的光景。意外的发现说这些话的人也都站在对应的时间点早就渐行渐远了。那么,我还剩下些什么?这么世界,还有值得我相信的么?可即使现实是这样的不尽人意,我们也还是要努力的走下去吧,不能放手,不能停留;不能填补过去,也不能预知未来。哪怕悲伤的麻木,哪怕空洞的沧桑,都只能义无反顾的走下去。为了那些生命中至关重要的人,为了那些偶尔能想起自己的人,也为了那些出现又离开的过客。我以前总是在想,为什么人明明知道有天会死,还要继续活着?现在看来,大抵是是因为很少有人真正为自己而活,我们都在为别人而活的缘故。

前些日子我们这下了一场很大很大的雪,从周四晚上一直下到了周日。尽管不是第一场,却远比第一场更让人刻骨铭心。周五中午,我站在宿舍的平台上,依着楼梯左边的防护栏,我第一次发现,原来学校的侧面也可以这么好看。雪依然在下,像时光一样簌簌的飘落,弥漫了有些朦胧的空气,像极了山里下雨时腾升的雾。草地,树丛,甬路,都被点染成了皎洁的月光白。恍惚间,我觉得这似乎成了童话故事中美轮美奂的城堡。只可惜,我不是住在城堡里的公主。朋友一直在我身边合唱不同的调子,我突然间好难过,一个人唱起了离歌。下午姜老师决定让我们出去玩,理由很简单:毕竟这么大的雪,真的很久没有过了。我随攒动着的人流一起来到操场,像情书开头是藤井树的妻子那样,缓缓躺在了厚厚的雪地上,轻轻眯起眼睛向上看。这时天空的颜色,真的好漂亮。 听安妮说,当一个女子看天空的时候,不为什么,她只是寂寞。我就这样安静地享受一个人的寂寞,世界突然间安静的像被谁静了音一样。很久以后,我站起身,拍拍身上的雪,看见刚刚躺过的地方深深的拓出我的影像。我微笑着在它的旁边踏出一颗大大的心,然后学莹的样子,捧起一团雪,攥成晶莹的心形图案,小心翼翼的放再大心的正中间。

这应该,是几个月以来,我最快乐的时光了。只是,我真的有点冷。

回家后,我接到了浠的电话。蕾,我写了新日志,去看看吧。我答应下来。只是想在qq上的200多人里找到她的号码,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无奈之下,我决定将那些已很少说话,以及不怎么熟悉的人都删掉。当我花了近一个小时整理完目光重新游移到好友名单时,qq上却只剩下了不到五十人。原来,我那么轻易便可以认识一个人,交换一段心情。却也那么容易放弃一个人,抛掉一段过往。当初刻骨铭心发誓要念念不忘的感动也渐渐淡忘。时光,竟然把一切深刻的东西都变的肤浅了。那么,错的到底是我,还是时光?

进入了浠的空间。主页是一张灰白图片,一个女生打着伞在雨中漫步。记得在哪些古老的不再回来的夏日,在每个雨幕串连成线的天气里,我总打着一把紫色的伞,行走在人群中。不时把头转向街边的小店。给了橱窗玻璃上的自己一个大大的笑容。我还从上面看见花花绿绿的雨伞穿梭在拥挤而繁华的街道,像副色彩游离的画面。凌乱。斑驳。大街上,我与人群逆向。

我一直这么我行我素。甚至在运动场上跑步时,也几乎和所有人的方向都不同。他们都习惯顺时针跑,只有我,永远固执而倔强的按逆时针的方向在白线上奔跑。我就这样,在看清了很多人的脸后,面对面的与每一个晨练的人擦肩而过。

我去看了浠的日志。她狠狠地批判了中国的应试教育。那些话或许在别人看来是千篇一律没有必要浏览的断简残章。却让我感触很深。尤其是文章最后的那句,我不想成为应试教育的牺牲品。

我留言说,我们这代孩子真是悲哀的无可救药。知道么?当班车开进学校的大铁门,我有种很强烈的,想要逃离的感觉。就像是罪犯被押进监狱时一样绝望。

我突然也想写点什么,祭奠我为了所谓的成绩而失去的,比如有了一处交点后却开始向着与我对立的方向无限延长的刘锡莹,比如想了很久却被束缚着无法实现的隐秘的想望,比如母亲孩子气的温柔与父亲呵护的关怀。于是我打开www.baidu.com想注册一个账号,在空间里写下些残破的碎碎念。

其实这是我想了很久的,我不习惯在qq空间写文章,因为那是一群在现实生活中彼此亲近到触手可及的人。我一直想注册名字是遗忘式怀念的账号。想通过它以一个虚拟的角色入戏,继而用心编写一段感伤的故事来换取陌路的温暖。只是,距离那天已经过去了那么多的日子,我却还未曾在这样一个博客上写下只言片语——甚至还没来得及真正去注册这样一个账号。现在,我真的开始注册这样一个账号,可当我熟练的在用户名那栏打上遗忘式怀念,然后把光标移到下一格时,那串突然冒出的红字把一切设想变得不现实了:用户名已注册。

在那六个字无情的打破了我的幻想之后,我开始疯狂的交笔友。因为如果有了很多笔友,我就会觉得,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想说话,都可以有人无条件的选择倾听。我也可以同样乐此不疲的去分享别人的心情和故事。

我想,只要我说,就有人在听;只要我想听,亦有人对我说。

这样我就不会觉得孤单了吧。

只是,我并没有交到笔友,一个人没有。于是我总是想起一大堆的话,却不知道该对谁说。于是,我把漂亮的信纸写得满满的,却不知道该寄给谁。于是,我总是在邮箱里打很多字,却不知道该发给谁。所以一封封没有署名的信在我的房间里堆得很高;所以发件箱里塞满了来自[email protected]的邮件——那是我自己的邮箱地址。就这样,我的文字全部成了写给自己的文字。

我很想知道,是谁把我的明朗打包带走,又给了我一世纪的悲伤,然后悄无声息的离开。我想知道,是谁让我独自站在天宇下聆听季末的风音,看一抹浮浮云恬静的流浪。也许,这些就叫青春吧,感伤的青春。

只是,我的青春,无处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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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荣八耻演讲稿

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明确了我国社会当前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和改革开放的时代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和现实针对性。

荣辱观古已有之,荣辱心人皆有之。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持有不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人们,其荣辱观是不同的。恩格斯说,“每个社会集团都有他自己的荣辱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回答的是社会主义社会中,什么是光荣,什么是耻辱。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既要发扬优良传统,又要体现时代精神;既要立足本国,又要面向世界;既要把握今天,又要面向未来。

每个时代、每个民族的荣辱观,归根结底是由那个时代那个民族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的,同时也极大地作用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它对荣耻的界定,对是非的判断,对美丑的区分,立足中国的现实国情,着眼现代化的发展要求,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的统一。

“八荣八耻”体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含着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坚持了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八荣八耻”既有先进性的导向,又有广泛性的要求,引导人们摆正个人、集体、国家的关系,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确立了在社会主义社会,全体公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八荣八耻”反映了市场经济的特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大大增强了人们的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但市场自身的缺陷和消极因素也会反映到人们的思想道德和人与人的关系上来。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效益经济,更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八荣八耻”针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信用、欺骗欺诈等消极现象和社会公害,提出鲜明的是非、善恶界限。它所包含的丰富内涵,为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提供了思想基础。

“八荣八耻”展现了现代社会的特性。随着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的公共生活领域不断扩大,相互交往日益频繁,社会分工日益细密,“八荣八耻”在维护公众利益、公共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成为公民个人道德修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现。“八荣八耻”在公共生活、公共利益等方面,确立了公民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在我们的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不能混淆。否则,社会和谐不起来,经济发展不起来,民族精神振作不起来,国家也强盛不起来。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旗帜鲜明地指出我们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应当成为我们每个共产党员和每个公民应有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精神风尚。“八荣八耻”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我们的民族就能够在思想道德建设上,站在时代前列,领引时代风尚,推动时代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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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的心演讲稿

有人说,忘记感恩是人的天性。当我们偶然来到这个世界上,什么都还没来得及做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开始享受前人带给我们物质和精神上的一切成果了。这就提醒着我们每一个人,要怀有一颗感恩的心。 怀有一颗感恩的心,才更懂得尊重。尊重生命、尊重劳动、尊重创造。怀着感恩的心,一代伟人邓小平古稀之年说:“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深的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怀着感恩的心,诗人艾青他的诗中写到:“为什么我的眼中饱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听说过一个人向树道歉的故事吗?听说过所有正行驶的汽车为狗让路的故事吗?这些真实的故事,感动于人对生命的关爱,感动于人对生命的尊重。当我们每天享受着清洁的环境时,我们要感谢那些保洁工作者;当我们迁入新居时,我们要感谢那些建筑工人;当我们出行,要感谢司机……懂得感谢,就会以平等的眼光看待每一个生命,重新看待我们身边的每个人,尊重每一份平凡普通的劳动,也更加尊重自己。 怀有一颗感恩的心,才更能体会到自己的职责。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自己的价值。当XX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的徐本禹走上银幕时,人性的善良再一次被点燃,这个原本该走入研究生院的大学生,却义无返顾的从繁华的城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走进了大山。这一平凡的壮举刺痛了每一个人的眼睛,也点燃了每一个人内心未燃的火种。而让他做出这一抉择的理由很简单: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徐本禹用他感恩的心,为大山里的孩子铺就了一条爱的道路,点燃了贫穷和希望,完成了他的职责,实现了他的人生价值。

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不是简单的忍耐与承受,更不是阿q,而是以一种宽宏的心态积极勇敢的面对人生。我相信,最温暖的日子来自寒冷,我更相信,最温暖其实是对寒冷的一种谅解,一种感恩中的感动。一个人要学会感恩,对生命怀有一颗感恩的心,心才能真正快乐。一个人没有了感恩,心就全部都是空的。“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恩”,“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些都因怀有一颗感恩的心,才芬芳馥郁,香泽万里。 所以我要感谢你,我生命中往来的路人,让我懂得淡来淡去才不牵累于心灵,感谢有你,来来去去,我都会珍惜;感谢你,我生命中所有的师长,让我懂得知识的宝贵,感谢有你,岁岁年年,我都会铭记;感谢你,我生命中至亲至密的朋友,快乐有你分享,悲伤有你倾听,感谢有你,忙忙碌碌,我都不会忘记;感谢你,我至真至爱的亲人,岁月途中,静静的看护着我,挡风遮雨,让我被爱的幸福中也学会了如何去爱他人,感谢有你,日日夜夜,我都留心里。 感谢日升日落,感谢快乐伤痛,感谢天空大地,感谢天上所有的星星,感谢生活,感谢得到和失去的一切,以及无所得无所失的一切的一切,让我草长莺飞的季节里拈起生命的美丽!

我的朋友们,让我们怀着感恩的心面向世界吧!让我们怀着感恩的心对待我们的生活吧!只要我们对生活充满感恩之心,充满希望与热情,我们的社会就会少一些指责与推诿,多一些宽容与理解,就会少一些争吵与冷漠,多一些和谐与温暖,就会少一些欺瞒与涣散,多一些真诚与团结,我们的精神家园将永远年轻…… 最后,让我们一起再来静静地聆听这首《感恩的心》吧: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感恩的心,感谢命运,花开花落,我一样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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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树新风演讲稿

"如果你是一缕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片黑暗?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粒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的坚守岗位?"

雷锋,就是这一缕阳光、这一滴水、这一粒粮食、这颗最小的螺丝钉,虽然他的一生短暂,但他的精神长存。

有人说:“现在都进入九十年代了,人人都想着怎样为自己,谁还会发扬雷锋精神去帮助别人呢?”那么在进入九十年代的今天,我们还要不要学雷锋,雷锋精神就真的过时了吗?!

当你在大街道上跌倒,有人在一旁嘲笑你,却没有扶你的时候;

当你的钱包被小偷偷走,旁人看见却不敢吱声的时候;

当你一个人需要人帮助,却没有人愿意帮助你的时候。

在座的各位,您,会是什么心情呢?想必会酸、苦、涩。可就在这时候,有一个人伸出了自己的手,去扶你,去帮助你,你是喝令他走,并说这种精神过时了,还是心存感激地接受帮助呢!答案是很明显的。

当有些人对雷锋不屑一顾的时候,雷锋却悄悄地走出国门,我们感到震惊,也感到无比地自豪。雷锋作为我们人民军队的普通兵,却名高天下,被世人所敬仰。

记得小时候,雷锋的故事就深深地印入我的脑海里,我们用一双小手捡废铁,参加义务劳动,悄悄地做了好事不留名,雷锋的精神就象春天绵绵的细雨,以潜在的、巨大的力量滋润了我们这一代人的成长。

雷锋的名字对有些人来说已经陌生,雷锋的精神对有些人来说已经不可思议,可是在迈进新时代的时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的人们需要一个更高的精神境界,需要富于开拓,勇于进取和创造的勇气,我们的社会更迫切地需要雷锋精神不是吗!

不是连带着红领巾的孩子都在寻找雷锋吗?

不是连挤公共汽车的老爷爷、老奶奶都在怀念雷锋吗!

不是人人都希望社会风气越来越好吗!

不是希望市场经济发展之后人与人仍然诚实不欺、和谐融洽吗?

我坚信,雷锋精神会在新一代中发扬光大,放射出更加灿烂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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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奋斗中闪光

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叫51yjg,是××级××专业硕士研究生,现师从于全国著名人参专家、博士生导师××教授。今天,在这春天的脚步悄悄向我们走来之际,能与同学们一起交流、相互学习,我感到非常荣幸。首先,请允许我向所有关心、帮助和教育我不断成长的领导、老师致以崇高的敬意!谢谢您们!今天我汇报的题目是《青春在奋斗中闪光》,与大家共勉。 在当时许多同学的眼里,或者今天在你们看来,绝大多数人会认为我能获得这么多的荣誉、取得这么好的成绩,一定是我天生聪明,其实我并不比别人聪明,在高考时,我数学只得了××分,我相信在座的同学们,你们高考的数学成绩一定比我的好。今天如果让我对自己作一下总结,我认为在大学里能够取得一点点成绩的话,主要得益于自己能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有一个明确的奋斗目标和为之实现而进行的不懈努力。下面我就谈谈××年来自己的切身感受。 谈理想信念在许多人看来是务虚的,但我却始终认为:理想信念对一个人未来的成长是不可缺少的。因为理想信念一直是我前进的动力。我的理想信念源于自己对生活的感悟和老师对我的教育培养。我是农民的孩子,父母由于没有知识,不懂科学,只能靠“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辛勤劳作来维持着我的学业和一家人的生活,在××年,家乡遭遇了特大洪水,经济上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乡亲们绝望的眼神和对科学知识的渴盼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所有这些,使我立志将来投身农业事业,决心改变这种只能“靠天吃饭”的传统农业。在报考时,我毅然选择了把农大作为我的第一志愿。××年××月,一个带着对农业知识的渴求和对未来充满无限憧憬的我,就这样走进了我理想中的学府。大学对于我来说,一切都是新的。入校后,我第一位认识的老师是我的辅导员××老师,她了解我的情况后跟我谈了许多,包括人生的理想、如何适应大学生活等许多问题,辅导员老师的第一次谈话给了我很大的鼓励;我第一位认识的同学是学生党员,因为是他笑容可掬地帮我办完入学手续后把我一直送到了寝室;我上的第一堂课是军训期间的党课,使我对党的理论知识有了理性的认识……学校优美的校园环境、浓厚的学习氛围、丰富多彩的学生文化活动,深深地吸引了我,我深刻认识到,我们青年学生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神圣使命,祖国的发展离不开我们,我们的成长也离不开祖国。我郑重地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暗暗告诫自己:一定要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珍惜大学时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用知识武装自己,毕业后更好地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服务,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从那以后,这种信念一直是自己学习、工作的动力,激励着自己不断进步。 实现目标的关键是自己如何努力去做。学习是摆在自己面前的头等大事,只有学习好,才能有更多的精力去做别的事情。大学的学习看似是松散的,但自己觉得是有序的。有很多人问我学习的诀窍,我认为就是两条,第一是能够合理支配时间,并针对不同时期做相应调整。我基本做到了保证听课效率,充分占有图书馆资料,有效利用实验室,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合理制定计划,做到劳逸结合。自己每天都很忙碌,但每天都感到很充实。大学四年来,我为了保证听课效率,在课堂上,每节课都认真听讲,作笔记,基本做到对所学知识的全面理解,到期末考试时,我只要看看笔记,便很轻松的得高分,正是有了这个前提,才使我有更多的时间到图书馆查阅资料,到实验室做实验,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第二就是能够做到持之以恒,并能全身心地投入。可能有的同学会说这算什么,但我敢说,如果坚持一天、两天,或一周、两周也许大家都能做到,但如果坚持四年,不见得会有多少人能做到。我在学习中,尤其重视自己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我经常和专业老师、知名专家教授交流,使我有更多的机会了解专业,有更多的机会走进实验室,只要钻进实验室我就能做到全身心地投入,一忙起来自己经常忘记吃饭,半夜饿了就啃口面包是常有的事,遇到自己弄不懂的问题,自己先查找资料,实在弄不懂,再去找老师。在我的刻苦钻研下,我成功地利用ods柱层析法分离人参单体皂苷rb2,得到了专家和评委的高度认可,认为这种分离人参单体皂苷的方法在国内外处于领先水平。很多同学羡慕我取得的成绩,可他并不了解我付出的汗水,如果你能够付出,你也一定会取得比我更好的成绩。 一个人不仅要学习好,还要注重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才能适应未来社会对人才的需要。承担社会工作,参加校园文化活动便成了我大学生活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搞好学习的同时,我还做了大量的社会工作,在活动中锻炼各方面的能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过去的几年中,我曾先后担任校学生会科技部部长、校学生会副主席、学生党支部书记等职务。在工作中,我坚持以德为本、以勤为径、以创为先、以法为制的工作理念,本着服务同学,锻炼自己的工作宗旨来做好自己的工作,先后成功组织开展了首届“网络学子大赛”、科技作品展、外语学习经验交流会等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校园文化活动,我主抓的大学生“鲲鹏”话剧团曾被共青团吉林省委、省学联评为“吉林省十佳学生社团”。在每一次活动的背后,都有一段值得自己永远回忆的故事。记得在××年年末,学校举办首届网络学子大赛,我作为校学生会科技部部长,为了把这次活动办好,每天都要往返于团委、教室和寝室之间,忙得不可开交,没有电脑,我们到同学那借,资金不足,我们自己想办法,决定到在市里拉赞助,一次天已经很晚了,下着大雪,寒风刺骨,我们终于谈妥了一家赞助单位,当时我们高兴得在人民广场竟然等了近两个小时的交通车,当我们返回学校时,才发现我们的手脚和脸都冻坏了,但我们都感到很欣慰。在学生会工作期间,校学生会这个团结向上的集体,给我个人成长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在工作中,使我得到了很好的锻炼,提高了自己的组织能力,学会了怎样与人沟通、合作,怎样在工作中不断创新,那种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学生干部那种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及油然而生的情结激励我面对困难永不退缩!所以我觉得做学生干部期间积淀下来的知识与勇气将是我一生的财富。为我的今后的成长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今天大家如果问我,你对大学的理解是什么?我会用《四书》中《大学》讲到的“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这句话来回答。也就是说,大学的教育目的在于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培养美德;在于团结互助,开启心智,弃旧扬新,从而使人们达到真善美的至高境界。大学不是保险箱,也不是游乐场。它是我们人生的一个关键转折点,是我们自身价值的一次提升。 最后我要说:学弟学妹们!如果我们是农大昨日的明星,那你们才是农大今日的辉煌,只有你们不懈的努力,才会使农大焕发出无限青春的活力,只有你们的积极向上,才有农大明日傲立于高校之林。如果说,理想是帆,那么我们就应该扬帆远航,把这种理想和信念化为自己前行的动力;新的世纪,新的希望,时代又赋予我们新的挑战,让我们相约同行,愿我们用我们的双手在这无悔的青春谱写一篇新的华美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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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文明之人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记得有人说过:“人,一撇一捺,写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们要经常性地思考,我在做什么,我做得怎样,我要成为怎样的人。”做怎样的人,一百个人会有一百种答案,但在每一个答案的背后都有一个基点,那就是做人首先要做一个文明的人。 文明是什么?文明是路上相遇时的微笑,是同学有难时的热情帮助,是平时与人相处时的亲切,是见到师长时的问早问好,是不小心撞到对方时的一声“对不起”,是自觉将垃圾放入垃圾箱的举动,是看到有人随地吐痰时的主动制止……文明是一种品质,文明是一种修养,文明是一种受人尊敬并被大家广泛推崇的行为。做文明之人,就要会用文明语,做文明事。再简单地讲就是要懂礼貌,明事理。中国素有“礼仪之邦”之称,礼貌待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生活在幸福时代的我们,如果不能继承和发扬这种优良传统,就不能真正做一个快乐的人。“良言入耳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这句俗话大家要记住。文明礼貌是最容易做到的事,同时也是生活里最重要的事,它比最高的智慧、比一切的学问都重要。礼貌经常可以替代最珍贵的感情。 同学们,让我们在国旗下共同祝愿,祝愿我们的生活处处开满文明之花!祝愿我们自己一步步地迈向文明! 做文明之人,永远的呼唤!一生的追求!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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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校

夏末已至,恰是我瞥见容颜的时刻,便满怀憧憬。想写一封信来赞美你,却不知如何开头,如何结尾,如何诉说。恕我笔拙。盛夏刚远,恰是我与你相守一年的日子,竟满怀深情,用晨曦作了开头,以夕阳下了落款。信中却只有短短的:我爱你。恕我唐突。

流光易抛人。只有岁月忠实的记录了一切。

刻意喧嚣避开,我骑着脚踏车欣然而来,期待与你意料之中的邂逅。刚进校门,我便听到了你的问候:来的真早!款款而来的你带着几分不食烟火的清丽。我微笑着看着你,默然不语。“去洗墨池看看吧,有些东西只能在清晨看见。”你轻轻在我耳畔呢喃,带着某种令人神往的神秘。到了这洗墨池,我不免有些失落,未褪的夜用她黑色的裙摆遮住了一切。池旁不见了杨柳堆烟池中不见了碧水画桥,惟有临池的教师公寓的灯火洒下几缕清辉晕了一池涟漪。你似乎并未瞧见我的失落,开始了亘古的诉说:千年前的此池旁,有个名不经传的少年,临池诵诗,以水洗墨,那时的少年心中萌发了梦想:先天下忧后天下乐,让天下无忧,令天下同乐。他也知道,惟有勤奋苦读,金榜题名才能实现他的梦想。于是连他洗墨的池也染成黑色,这墨色在青史上重重书下了“范仲淹”这个名字。 说完,你走到我身边,轻拍我肩膀,便悄然离去。独留我在清冷的风里梳理我的情绪,心里缓缓涌动着什么,最后却终归平静。我无奈叹了口气,准备离去,才发现灯火已点亮一池光明,整个校园已灯火通明,人声亦以渐沸。突然,内心澎湃汹涌一种感动。没错,是梦,是每个起早贪黑的教师的梦,是每个孜孜不倦的学子的梦,我不敢妄自揣度这梦,却清晰地知道,正是每个教师每个学子的梦里才诞生了你:我的母校。

那样的少年,为梦执着;那样的老师,为梦坚守;那样的校园,为梦而生,我如何不爱?

与你再次的交谈,是在运动会第二天的傍晚。那时的我,耳边聆听着陈绮贞的《鱼》:我坐在夕阳里,看长生衰落。这句歌词蓦然触动我的心弦,看着运动场上疲累的运动员,突然转过头问身后的你:世上真的有长生吗?本以为你会毫不犹豫的摇头,却没料想你竟然点点了头。你指了指操场上的运动员。我有些莫名:人终究会死,怎能长生?你微微一笑,笑里有种超脱的安详:人是不能长生的,但人内心传承的精神却是不朽的。每个运动员为什么能坚持到最后?说到底是他们内心的坚毅,是深植于骨子里的坚定。你突然转身,抬头说到: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我真切的听到了那来自内心的声音。是啊,每位澧县一中人在踏进校门的一刻,便种下了“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种子,在每一天的学习中都在萌动,生根发芽。从古至今,一直延续,生生不息,到如今,已绽放出最美的花。

自强不息的人,用尊严在世上傲立;厚德载物的校园,浇灌最美的花。我如何不爱?

也许在我已经垂垂老矣的时候,你依旧韶华如初,我会随时翻开岁月的笔记,诉说曾经的爱恋,曾经的坚守,曾经的奋进。在每一次的邂逅,你我,仍只如初见。

凤凰泪

引子 爷爷死得毫无征兆。 那一夜,城市的天空充溢着星星冷冽的光芒。爷爷在院子里喝酒想着心事,他魁梧的身材依稀透出当年打鬼子的几分英勇。院子里桂花的香味混合着酒香,像是一个旧梦的开头。 “鬼子进攻咱们东北的时候,有一个神秘莫测的神枪手。她一个人摘掉了十个少佐的头颅。”爷爷浑浊的眼里有着微微的亮光。往事让他衰老的身体、衰老的灵魂突然焕发了一点光彩。 “爷爷,你见过那个人吗?”我好奇地问,一边往他的酒杯里酌满酒。 “不仅见过她,她还用她的血救过我……”爷爷陷入遥远的回忆中,“你奶奶长得和她非常非常的像。” 一个杀鬼子的传奇人物居然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个和奶奶一样清秀甜美的女人?我的好奇心被彻底地挑了起来。 “我一直在怀疑,”喝多了酒的爷爷有些恍惚,声音沙哑又透出些许神秘,“我怀疑她不是人。如果是人,怎么可能只用血就让我和阿贵的枪伤瞬间愈合?如果是人,怎么可能不变老呢?” “爷爷,你说什么?”我追问,但爷爷已经沉入了梦乡。 使人的枪伤瞬间愈合的只有神仙,爷爷大概是在说胡话吧。 桂花的香味甜得发腻,让人觉得喉咙有些发痒。我的耳朵深处似乎被虫子轻轻地咬了一下,微微的疼痛让我狐疑地四处打量。什么不好的事情在我没有留意的时候发生了?有刀片一样锐利的东西在刮着我的神经。 四周平静得如同静止一般。 “爷爷……”我只伸手推了推爷爷,他居然就顺着我推的方向瘫倒在地上。他仰面看着黑夜,凝固的眼珠像木瓜发霉的种子。我惊恐地看着他的心口,那里居然有黑红色的血缓慢地浸透了他的白衬衣。我怔怔地看着这一切,觉得头顶的冰冷星空旋转了起来。 医生说,爷爷死于枪伤。可是,子弹进入了他的身体后就神秘地消失了。 三周后,爷爷的老战友阿贵因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手术台上,在众目睽睽之下,阿贵的心口裂开了一个血洞。锋利轻巧的手术刀从医生僵硬的手指间滑落,宛如一次无法预料的失足。 我常常猜想,也许爷爷和阿贵心口那突然出现的血洞不过是旧年的枪伤。那伤口被神秘的力量封印住,然后在他们死亡的那一刻,时光回到了诡异事件之前。 解剖课 黑皮是一只全身黑如墨、滑如丝的公猫。许青廷从垃圾箱里把它掏出来的时候,它不到一个月大。它的眼睛无力地眯着,粉嫩的小鼻子颤抖疑惑地嗅了嗅陌生的人类的手指。那手指上有道小小的伤口,黑皮居然轻轻地舔了舔那伤口处的血迹,像是饥饿的婴儿一般。它似乎觉得好过了些,睁开眼睛,看着许青廷。那纯真迷惘的眼神里是全心全意的信赖。 许青廷身为一个男人居然母性大发,收养了它。 如今的黑皮身姿矫健,正趁着夜黑风高外出偷香窃玉,许青廷却窝在医学院的宿舍里捧着解剖图念念有词。 明天,许青廷同学将上他平生第一堂解剖课。 刺鼻的福尔马林气味、接触标本不能戴手套、各种人体器官装在泡了药水的玻璃瓶里面……也只有菜鸟才会被这些东西吓得晚上睡不着。没看到高年级的学长们还偷了环椎当钥匙环吗?没看到老师用一根腿骨当教鞭吗? 一边安慰自己,许青廷一边咬着手指头。 上帝耶稣,观音菩萨,保佑我明天眼睛看不见奇怪的东西吧。 爷爷去世后不久,许青廷发现自己的眼睛似乎出了点毛病。感觉就像是有人把一块陈年积灰的玻璃突然清洗干净了一样,视力突然变得异常的好,好得经常会看到原本不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事物。 才进医科大学,许青廷就度过了难忘的晚自习。他在教室里亲眼看到窗外有一堆穿着上个世纪70年代衣服的人正惊恐地挣扎着,似乎被看不见的泥土和砖瓦覆盖。那恐怖地长着的嘴与痛苦到窒息的表情是那么清晰地烙在他的眼里。后来,许青廷才知道,学校的解剖室旁边的门里堆着许多大地震时死人的骨骸。那时候人体标本奇缺,哪个医学院抢到尸体,那尸体就是哪个医学院的。 “哐当”一声,玻璃碎裂声夹杂着“抓小偷”的叫声传来。许青廷精神一振。这段时间,宿舍总是闹贼,丢钱丢物的同学们恨不得把小偷逮着解剖了。没想到今天倒是逮着了一个。 “等我,我换了皮鞋再来踹他!”是杜天一的声音。这小子被小偷偷走了他珍藏多年的传家宝,怨念极深。 “他不动了!该不是装死吧?”有人有点害怕地问。大家都停了下来,看着地板上的小偷。 许青廷打开门望了望,只见走廊中央,一个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酷似一具尸体。 许青廷拿了听诊器走过去,检查了一番,脸上露出俊朗迷人的微笑,“这位的心脏跳得比我还好!” 大家睁大眼睛,露出不怀好意的微笑,摩拳擦掌,冲了上去。小子,谁叫你偷东西偷到医学院的大爷们的身上?装死是不管用的。 这是一个阴天,惨白的天空像是一张没有表情的脸。 许青廷忐忑不安地走进解剖实验室。 长长的桌子似乎夜晚会有鬼魂在上面跳舞,而此刻的桌子上放着的是一副人体骨骼。酱油色的骨骼优雅地躺在那里,让人觉得它也许会爬起来咳嗽两声。 一具仿真人体骨架静默地挂在屋角,黑黑的眼洞仿佛藏着恶意的微笑。 各种各样的罐子堆在实验台下。许青廷戴着口罩也觉得空气糟糕得难以呼吸。 实验台上透明的玻璃缸很像养名贵金鱼的鱼缸。只不过,现在在那缸里漂浮着的是畸形婴儿标本、人的大脑组织、一些奇怪的眼球。它们安静地呆在那里,冷冷地看着许青廷。 许青廷的脑海里似乎接收到一些碎裂无序的画面,他觉得大脑一阵眩晕。 背后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吓得他抖了抖。那是一个矮小的皮包着骨头的中年瘦男人,他表情傲慢,似乎总在嘲笑着什么。 小心地看着这男人的表情,许青廷不太确定他是不是人。 “上课了!”中年男子瞪了许青廷一眼,他背后跟着一个躲躲藏藏的女生,显然是怕迟到被他逮住的可爱妹妹。她有一双楚楚动人的眼睛,明亮可爱得如同山林里的小鹿。 解剖教研室主任姓刘名硕,这个名字实在和他的形象反差太大。严肃地将尸体称为标本之后,刘教授拿着他专用的腿骨教鞭恶狠狠地强调:“我们的标本都是很珍贵的,大家要爱惜。我要强调的是,不能偷骨头!谁要是拿环椎当钥匙环被我逮住,我就当掉谁。”他似乎想起他深恶痛绝的某个爱偷骨头的学生,牙齿咬得“咯吱”作响。 许青廷发现自己没看到什么奇怪的东西,总算是放松了一些。尸体他是不怕的,他怕的是那些奇怪的东西。 就在这个时候,他闻到了幽幽的香味。这也许只是自我安慰的幻觉。从自己身边那个可爱女生的头发上、衣角传来微妙的香氛。世界似乎美好了一点,也许不止一点。 下课时间。 刘教授去隔壁的教研室喝水。杜天一不安分地钻到实验台下,揭开了瓷罐。 “宝贝啊……”杜天一感叹着,引来了同学的围观。那是肝脏、胃、肠管……统统悠然自得地漂浮在福尔马林液体里,都是游离的组织器官。 “红颜骷髅啊,红颜骷髅,”杜天一指着器官叹气,“说不定这些东西的主人是个大美女。”此人出生于医学世家,见惯不惊。他长得还算是一英俊阳光的少年,微笑的样子有那么几分魅力。但是,这个人的胆子比常人大上不止一倍两倍,爱好更是希奇古怪令人发指。 “我再也不吃猪大肠了。”高丽捧着胃看着肠管,秀气的眉毛蹙着,我见尤怜。 “很快你就能一边解剖一边吃猪大肠了。小姐,人的潜力是无穷的。”杜天一漫不经心地瞄着四周,“我听说高年级的强人们还用骨头对打。” 那迟到的美少女窝在角落里,手脚微微发抖,看来很不适应解剖室的一切。相对杜天一这样的变态来说,她才是正常的人类。 对于医科大学的菜鸟学生来说,这不过是让人微微不安的有趣的一堂课。 没有学生注意到,隔壁放着的大棺材里有什么东西低低地闷闷地叫了一声。 刘硕端着自己的茶杯,脸色煞白地站在走廊里。刚刚他真的听到了低低的奇异的吼叫声,那声音仿佛发自远古洪荒野兽的喉咙。 会叫的尸体 燥热的夏季像是某种不能控制的病毒,将郁郁之火悄悄放进人的心里燃烧。 黑皮烦躁地在屋子里窜来窜去,碧绿的眼珠子带着微微的恐惧。 它看到许青廷回来,居然“噌”地跳起,缩在他的怀里。 “被女朋友甩了?”许青廷安抚地抓了抓猫脖子。他另一只手的手心里居然是一枚惨白的骨头。正是刘教授三申五令不准拿走的人的环椎骨。 “这玩意儿当钥匙环很酷吧?”他得意洋洋地问他的猫兄弟。确信自己的视力没有再超常发挥,许青廷笑得格外灿烂。 那猫却好像和骨头有仇一般,将它拍在地上,碧绿的眸子闪闪发亮,宛如电脑主机运转时的绿灯般闪烁。 杜天一推门进来,脸色相当难看,“青廷,你一定要帮我整整那个皇如月,她居然把我这个医学天才旷世大帅哥贬低为狗的同类!” “皇如月?” “就是那个恋尸癖!法医专业的变态女!”杜天一烦恼地抓了抓头发,像焦躁时刻的黑皮。 “那个……我觉得你不像狗啊,比较像猫……” “你找死啊?” 暴躁的杜天一果然很像猫这种不好伺候的生物。 查好了法医专业的作息时间,趁着晚自习的时候,杜天一和许青廷偷偷摸摸地把一副仿真人体骨骼运进了女生宿舍,放进了皇如月的寝室。 女生的房间果然够干净,许青廷甚至觉得空气中有着若有若无的香氛。这里像是另一个空间,说不出的温柔静谧。 “这张是她的床。我去把风,你来放东西。”杜天一指了指靠窗的床。 许青廷有些犹豫,“我说,这样吓一个女孩子不大好吧?” 杜天一挑眉笑了笑,“她这样的生物完全不能用女孩子来定义。” “……她是怎么样的一个人?”许青廷的好奇心被挑起。这床上居然没有一张皇如月的照片,女孩子不都喜欢在床头放上自己的照片吗? “一个千年不死的老妖婆。”杜天一恶毒地总结。他还特意在骨骼标本的眼窝里安装了触碰式发光发声装置,只要一有人碰到机关,骷髅头就会发绿光,并伴随刺耳的怪笑。 想想看,当你准备睡觉的时候,发现被窝里居然有一副人骨等待着你。这是多么让人热血沸腾的事情啊。 深夜。许青廷和杜天一站在女生宿舍旁的草坪上,等待。杜天一点上了一支烟,微笑着吸了一口。 鬼怪的笑声在黑夜里响起。奇怪的是,没有女孩的尖叫声。 屋子里发出奇怪的“噼里啪啦”声,接着,支离破碎的仿真人体骨骼被人从三楼扔了下来。破碎的骷髅头的脑门上居然还贴着驱邪的黄色符纸! 杜天一张大嘴巴,烟从他的嘴角滑落。他专注地看着可怜的仿真人体骨骼,惊叹地说:“这样强悍的女生,我喜欢!” 许青廷也叹气,“兄弟,难道你其实是因为喜欢皇如月才这样吓她的?”这不是幼儿园小朋友的行径吗? 一个女生站在许青廷和杜天一的面前。她有着微微自然卷的头发,光滑得如同上好的丝绸。她微笑的样子看起来很天真,但是许青廷却觉得那微笑很冷。 “你们还真无聊,把这玩意儿放我床上。”皇如月的语气并不是猜测,而是很肯定。 多年以后,许青廷仍然无法忘记第一次和皇如月见面的情景。皇如月!这个名字代表的是个经常露出无邪笑脸的女生,擅长针灸,以及……飞针吓人。 是的,当她知道是谁搞鬼的时候,她把36根长三寸二分半的银针全部招呼到许青廷和杜天一的身上,每根银针都刚好穿透衣服,紧贴皮肤。 从此,皇如月成了许青廷噩梦的根源。 解剖课开始讲人体肌肉、关节、韧带。实验桌上的骨架已经撤离,取而代之的是一具被大块塑料包裹、已经解剖完毕的人体标本。 它看起来像是来自外星的寄生物:没有皮肤,所有器官已经游离,肌肉、大血管、神经都呈现在眼前,平时那么熟悉的东西以诡异的方式分解,充满着不可思议的腐败气息。 按学号分组,十来个人一个小组,围坐在实验桌旁。 空气里带着寒意,大家都下意识地和桌子离得远远的。大三的师兄师姐们已经修炼到敢于趴在实验桌上休息的境界。但是,目前许青廷的情况不太好。 标本没有任何血色,呈现一种浅浅的酱油色。 就在标本的后面,一个被皱纹覆盖整张脸的老头站立着,身影若隐若现。许青廷垂下眼帘,开始仔细研究桌子的质地,心里琢磨着,难道他又产生幻觉了? 许青廷觉得脚底有一股凉气攀着脚后跟爬了上来。 “你怎么了?”身旁有人问,声音悦耳。是上次迟到的美少女。 她有些担心地看着许青廷,露出小小的微笑,“你也和我一样害怕吗?”她微微有些羞涩。 许青廷的心情突然好了很多,他露出微笑,“我大概有点不舒服,谢谢你。”他发现周围的同学都眼神诡异地看着自己,这才醒悟到是在上课。 我……看不到……我……听不到…… 许青廷不断自我催眠。 刘教授今天似乎讲课也不在状态。他总是不时地看表,又把视线滑到墙壁上,似乎墙壁后面藏着旷世美女一般。 就在这个时候,许青廷听到了闷闷的低低的一声吼叫。那声音像是动物发出的,却又充满着人独有的情绪。那是无尽的孤独,仿佛是从很久以前就无法述说的孤单寂寞。 刘教授的脸色突然变得煞白,他撑着桌子,费力地呼吸着,那模样似乎下一刻就要将心脏吐出来一般。 许青廷转过头,看着墙壁。如果他没听错,那声音是从隔壁传来的。隔壁房间里并没有饲养什么动物,只放了一口大大的棺材。棺材里为什么会传来这样的声音? 不知道为什么,那出现在标本后的老头“咻”地消失不见了。他离开时候的表情充满了畏惧。 “下课!”刘教授摇了摇手,端起茶杯大口地喝水。他的手指在微微地颤抖。许青廷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难道刘教授也听到了那声音? 杜天一拍了拍许青廷的肩,“发什么呆,下课了还不走?”他清澈的眼睛里有着异乎寻常的亮光。 “我……你觉得尸体会叫吗?”许青廷忽然问。 “会叫的尸体?”杜天一大笑了起来,“原来你的胆子那么小。尸体这种东西很容易发生变化的,放在棺材里的尸体还会长指甲和头发呢。我爷爷早年就遇到过一件稀罕的事,他的一个病人死了三天,突然从灵堂里推开棺材坐了起来。不过会叫的尸体好像还真没听说过。声带、舌头都僵硬了,没有呼吸,这怎么能发出声音呢?” “……这样啊……”许青廷站了起来,“……尸体不会叫……” 回到宿舍,许青廷打开电脑,进入一个灵异论坛,贴上一张询问的帖子:什么样的尸体会发出野兽的吼叫? 躺回床上,许青廷总觉得不安,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情会发生。 他摸了摸爷爷留给自己的护身符,暗自决定晚自习用补课的借口再去一次解剖室。 晚上,去实验楼的路总是很寂静,因为路正好在风口上,这里四季都凉风袭人。 许青廷独自一人走进实验楼。学生不多,稀稀拉拉的几个。 大楼管理员昏昏欲睡地看着报纸。平日里明亮的灯光不知道为什么有些黯淡,墙壁里好像有什么虫子爬过一般,发出极轻微的窸窣声。许青廷知道那是什么在爬。在不久前的夜晚,他看到过一些鬼魂从墙壁里偶尔伸出手指或头发。它们喜欢在墙壁里旅行,就好像老鼠喜欢在暗夜里爬行一样。 电梯来了,门缓缓滑开。许青廷手心微微出汗,他咬牙走进了电梯。 径直来到放有大棺材的房间,许青廷慢慢推开房门,汗毛已经微微立了起来。 大棺材安静地躺在地板上,似乎要永远躺在那里。 门奇怪地自己合上,发出刺耳的声音。 许青廷屏住呼吸拉了拉门,门拉不动。 他的心脏剧烈地跳动着,节奏越来越快。深吸了一口气,他走向棺材。 一定要看清楚里面放着什么!爷爷总说自己是一个固执的家伙,认准的事情就是撞了南墙也不回头。 用尽全力推开棺材盖子,许青廷逼自己看向棺材里面。里面居然躺着一具少女的尸体! 她的脸上结着寒霜,皮肤看起来却很有弹性。她的表情充满了一种无法言说的恶意,这让她看起来不像是在死神的怀抱里,反而像是在梦境中。 她的眼睛紧闭,睫毛长而翘,许青廷觉得她可能会在下一秒睁开眼睛。 嗷…… 这时,上次听到过的野兽吼叫声又从棺材里传来。那声波像是夹带着无形的力量,让人眩晕。 许青廷没发现他正缓缓低下头。那女尸的右手食指动了动,那指甲在灯光下泛着幽蓝的金属光泽。 新鲜的……充满生机的……血啊…… 就在这个时候,敲门声响起! 一个女孩子打开门,“许青廷,你怎么在这里?”她的声音将许青廷的神志召回。 许青廷猛地关上棺材,抬头,额头上全是冷汗,“我只是好奇。” 快步走出房间,许青廷拉上门,“谢谢你叫我。我一直不知道你的名字呢。”这个爱害羞的女生大概不知道她救了许青廷吧。 “我爸爸叫我阿晴。”阿晴脸红了红。许青廷愣了愣。 “阿晴。”许青廷微笑了起来,他声音温柔地念着女孩的名字。 和阿晴道别后,许青廷心情沉重地走回了宿舍。一路上,他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暗处盯着他。 回到房间,电脑依然开着,许青廷发现自己的帖子下面有人留言。 回答只有两个字:僵尸。下面还附了一个QQ号码。 打开QQ,许青廷加了这个陌生号码。号码主人的名字叫凤凰。她的头像是一朵赤红的火焰。 医学院学生:你好,凤凰,我看到你在我帖子下的留言了。 凤凰:看来你不太好。 医学院学生:是啊,最近我发现我们学校解剖室的棺材里经常传来奇怪的叫声。 凤凰:那棺材里放着什么? 医学院学生:一具少女的尸体。听起来很像鬼故事啊。 凤凰:没道理啊,少女变僵尸?不合逻辑。会叫的僵尸至少死了1000年。你骗人的吧? 医学院学生:我现在很害怕啊,总觉得会有什么可怕的事情发生。 凤凰:医学院的学生这么胆小? 医学院学生:我们学校女生的胆子比较大。 凤凰:你是哪个学校的? 医学院学生:青大。 凤凰:…… 凤凰下线了,留下惆怅的许青廷看着亮闪闪的电脑屏幕叹气。僵尸? 杜天一垂头丧气地推门进来,显然他的“追月计划”受到了不小的打击。 “皇如月拒绝我的理由很简单,她说我乳臭未干,不愿意和幼稚的我一起浪费时间。”杜天一的必杀微笑对皇如月完全没有效果。 “你的品味真的很特殊。”许青廷想到那36根飞针就打哆嗦。 “我第一次这么在乎一个女生,我不会放弃的。”杜天一指着窗外的星星发誓,惹得许青廷直翻白眼。 “我说,你了解我们解剖课的刘教授吗?”许青廷问杜天一。这位号称来自医学世家的兄弟应该知道一些八卦吧。 “刘硕?他挺痴情的,老婆死了很多年都没再娶。他是全国知名的细菌学、病理学专家。” 盗墓 夜沉如水。空旷的夜空下藏着许多的秘密。今夜正好是月圆之夜,银盘般的圆月孤单地高悬于夜空之上。 刘硕呆在自己的私人实验室里,正用显微镜看着什么东西。 带着好奇,他用吸管吸了自己的一滴血,放进了新培养的细菌里。 透过显微镜可以看到,那种奇怪的细菌像是一张骷髅的脸。它们扭曲不定,充满邪恶与诡异。 他惊讶地发现,那些奇怪的骷髅状细菌正吞噬着他的血。发生核爆反应一般,那骷髅状细菌瞬间繁殖为原来的十倍。 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刘硕开始尝试用强碱强酸来摧毁细菌。可是,它们的适应能力非常惊人,完全不惧怕这样恶劣的环境。 这细菌要是感染人类,估计没有什么药物可以摧毁它。只有冰冻能让它的活动暂时静止。那具失踪的唐代古尸会不会将细菌传染给人类呢?刘硕不敢想下去。 将细菌培养皿放入医用冷冻柜,刘硕瘫倒在工作椅上。他双眼无神地看着天花板。 他没有看到,实验室的玻璃窗外,居然有一对碧色的眼睛正看着这一切。 刘硕闭上眼,一切改变都从六个月前开始。 一个郊区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楼盘在动工时居然挖出了一座古墓。更奇怪的是,当时在场的民工居然得了莫名其妙的病,嚷着骨头痛。一夜之间,就死了三个人。 得到这个内线消息的刘硕直觉地想到了古墓中也许有什么特别的细菌。做好了安全防护后,他和助手潜入了古墓。 呼吸着自带的氧气,刘硕发现,整个古墓的底部都漂浮着聚积不散的雾气,浓烈的雾在古墓里翻腾着。 雾气最浓厚处,俨然放着一口黑沉沉的棺木。那是一口泛着暗红光芒的黑棺,放置千年依然完好无损。最奇怪的是,那棺材四角钉着密密麻麻的金色长钉,钉上刻着细细的古怪花纹。棺材正中封着一张暗黄色的符,殷红的朱砂字千年弥新。 共有108根长钉,被人拔去了三根,看得见深深的钉眼,显然是挖到古墓的民工贪心挖走的。想到刚死的三个民工,刘硕突然对这古墓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不禁兴奋起来。 “刘教授,太不可思议了,这雾居然有强烈的活性反应。”助手拿着检测仪瞪大了眼睛。 “雇几个人把这棺材抬走,别让人知道。”刘硕露出神秘的微笑。他有预感,这棺材不简单。对于常年和尸体打交道的刘硕来说,尸体是艺术的存在,是真相的载体。 有意思的是,刘硕多方查证,发现那棺木上的符咒居然是镇压妖魔的符咒。那金色长钉也是道家的镇魔混元针。 从来没有人可以保留住妖魔的尸体或者实物,一切神话都只是传说。现在,刘硕的面前居然就摆着妖魔存在的证物。 刘硕并不认为妖魔是非人物种,他一直怀疑妖魔不过是发生遗传变异,或者是被奇怪病菌感染的人类。是什么细菌能够让原本普通的人类拥有那么强悍的力量?一切谜底是否就藏在细菌的线粒体内? 小心翼翼地打开棺材,刘硕看到一具保存得近乎完美的干尸。它穿着黄金打造的盔甲,口含一颗碧玉雕琢的珠子,脚上的皮靴已经腐朽。 在它的心口上钉着一根长长的桃木钉,那褐色的木钉像是侵入它身体的一根刺,钳制住某种突发的危机。 刘硕取了它的体细胞化验,结果令人振奋,他果然找到了未知的细菌。 看到显微镜下那些活泼可爱的细菌,刘硕的眼中满是憧憬的光。诺贝尔在向他招手,还有无尽的荣耀与赞美。 十分钟后,那细菌死了,像是化为飞灰一般再不存在于这世间。 在日光直射下,那细菌更是不到一分钟就丧失了活力。这细菌只能存在于暗夜吗? 在一个深夜,刘硕产生了心魔,他做了一件事。 一件让他不安后悔的事。 此刻,窗外一片昏暗,窗子却缓缓地开了。一个黑影从窗口跃入,比猫还要轻捷。它有着碧绿的眼睛,声音沙哑得像是声带被沙砾磨过一样。 刘硕恐惧地睁大眼睛,不住地倒退,他的喉咙在极端恐怖之下发出“咯吱”声。 “把……我的东西……还给我……”那声音里充满了怨念与渴望。不知道什么时候,雾气从实验室的地板上升了起来。躁动的雾气像是来自异世界的那些不安魂魄。 刘硕害怕地倒退,他的目光忽然凝住,定定地看着怪物的身后。 “你终于复活了!”他的脸上喜悦和惊恐交织,出现了奇怪的表情。看着那怪物身后出现的脸,刘硕居然落下了眼泪。他觉得所有的冒险都是值得的。 黑影背后的人走了出来,他抱住刘硕,猛地咬了下去! 刘硕死了 许青廷在灿烂的日光中醒来,赫然发现自己的闹钟已经指向了九点。 而第一节课却是全系闻名的姑婆杀手的课。她的科目补考人次总是全系之最。 慌张跳离温暖的床,许青廷三分钟后就出现在楼梯口。他没有注意到黑皮躺在床角,碧色的眸子里充满了复杂的情绪。 跑得太快的结果就是撞人,可惜,倒霉的许青廷同学撞上的是他的噩梦之一——皇如月。 皇如月穿着牛仔裤、白衬衣,看起来清爽可爱,像是上好的水晶果冻。她拥有矛盾的气质,宁静中带着穿透力,站在那里就让人无法忽视。 将许青廷的肩轻轻一推,皇如月轻易地解除了自己的被撞危机。她有很微妙的感觉,眼前的这个人似乎和自己有什么联系。 “你一大早被追杀一样乱窜个什么劲儿?”皇如月柳眉弯弯地看着摔得很惨的许青廷,完全没有同情心。 “你是怪物吗?手劲那么大!”许青廷歪在地上呻吟。 皇如月的眼中闪过一丝亮光,她笑得更甜,“你自己眼神不好啊,昨晚做贼去了,还是又把骷髅塞哪个女生的床上了?” 许青廷再次感叹不该惹上这个女魔头。 “真奇怪,真奇怪。”皇如月拉住许青廷的右手,放到鼻端闻了闻。 这一举动让许青廷的脸顿时红了,“喂……你干嘛?”虽然被美女非礼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但是,他上了厕所没洗手啊。 “你最近没遇到什么倒霉的事情吧?”皇如月上下打量许青廷,“你看起来印堂发暗,乌云罩顶。” 这个男生的身上有淡淡的尸气,难道他遇到了自己这几日在寻找的僵尸? “你难道还兼职当算命的?”许青廷狐疑地看了看皇如月。 “是啊。这道辟邪符给你,一定要放身上哦。”皇如月顺手拿出许青廷的钱包,“给你算便宜点,收你一百块。” 目瞪口呆地看着美女打劫自己,许青廷因为太过震惊,完全反应不过来。 当皇如月娉婷的身影消失在远处,许青廷才清醒过来,“打劫啊?”忿忿不平地将黄色的符随手塞进口袋里,许青廷跑向上课的教室。 今天真的很奇怪啊,很奇怪。自己居然没见到任何奇怪的事物,一切都那么风平浪静。许青廷的心情很是舒畅,正常的生活终于回来了! 警车刺耳的呼啸声打破了校园的宁静。从窗口看出去,那警车旁站着的人居然有几分熟悉。那个总是认为自己拿枪姿势帅过007的警察就是许青廷穿开裆裤时就认识的兄弟白明。 实验室的李老师喘着气惊慌失措地推开教室的门,对着讲课的姑婆杀手说,“刘硕死了!” 教室里顿时炸了锅一般。姑婆杀手冰冷的眼神扫视学生一遍后,冷静地对李老师说:“出去谈。” 许青廷掏出手机,打电话给白明:“你怎么有空来我们学校观光,是不是我们学校一个叫刘硕的老师死了?” “具体情况不清楚,不过报案的人说死得很诡异。”白明的回答简单明了。 “保持联系。”许青廷挂了电话,脑海里再度浮现出刘教授听到那奇怪吼叫声时的表情。 刘硕的私人实验室里一片寂静。 门口的保安就像梦游一般呆呆地看着地面。 凶案现场,皇如月正一边啃着面包一边打量着惨死的刘硕。 “一点都不优雅,这咬人的僵尸真是野蛮。”皇如月边嚼着面包边嘟囔道,空着的右手拿着一瓶小巧的喷雾瓶,很像女孩子拿来随时给面部补水的依云矿泉水喷雾。 奇妙的是,那喷雾一接触到刘硕带着血痕的脖子,那血痕就变成了深深的黑色! “很难得的品种啊,不快点处理的话,会尸变的。”皇如月很有兴趣地看着那血痕,就在这个时候,刘硕居然猛地张开了眼睛! 不耐烦地随手贴了张符纸在刘硕的脑门上,皇如月不满地发牢骚:“安静点,我最讨厌工作的时候被人打扰。” 刘硕的尸体恢复了正常尸体该有的安静状态,皇如月搓了搓手指,指尖居然有了一朵小小美丽的红色火焰。 “尘归尘土归土,你安息吧。阿门。阿弥陀佛。”嘴里说着奇怪的中西结合的祷词,皇如月将手指点向刘硕的额头。 “喂,你在干什么?”门口传来气急败坏的声音。 白明英俊的脸被懊恼扭曲,“你是什么人?居然在毁坏尸体!”他指着刘硕的额头,“你贴些什么古怪的玩意儿?” 皇如月心中很是惊讶,她布下的阵法应该不会让普通人那么无声无息地进入啊,眼前这个暴躁的白痴警察显然不具备高人的气质。 将符纸顺手撕下,白明转过身对着发呆的皇如月,“你得跟我回警局接受调查!” 皇如月吞下口中的面包,“那个……你背后……” “我背后?”白明狐疑地看着皇如月。他的背后,没有符纸镇压的刘硕正以诡异的姿态立起来,双手伸向白明的脖子。 白明的直觉起了作用,他一个利落的肘击撞向身后的不明物体,却发现那么强劲的击打力对背后的东西没有任何明显的作用。 白明转过头对上的是刘硕可怕的大嘴和嘴里的两根獠牙! “好重的口臭!”白明一边缩脖子一边抱怨。刘硕的力量大得惊人,他的牙齿也锐利得不像人类。白明手指灵活地拔出枪,果断地扣动扳机。 子弹阻止了刘硕的进攻,他低头看了看自己心脏处的洞,有一丝茫然。那洞口迅速流出了浓绿色的汁液,像是阴沟里那种腐败的死水。 皇如月手指弹出一道黄色的光,那光线刺入刘硕的伤口,令他的身体发生了剧烈的震动。他发出野兽一般凄惨的叫声,然后轰然倒向地板,那牙齿也缓缓缩回了嘴里。 “你你你干了什么?”被这突然的巨变搞得有些语无伦次的白明指着皇如月问。眼前的女孩子还是带着那满不在乎的微笑,明亮的眼睛里居然有着一丝嘲笑。 “是你你你对着尸体开了一枪吧?”皇如月学着白明的结巴,笑得天真无邪。看这笨蛋怎么写报告,对尸体开枪会被怀疑是精神变态的。 白明恢复了理智,狐疑地看着皇如月,“该不是你对尸体做了手脚,让他变成怪物的吧?” 皇如月摸着下巴笑了起来,“你的想象力还不错嘛。嗯,如果让一群尸体在火葬场跳舞应该更有娱乐价值。” “跟我回局里一趟。”白明绷着脸命令皇如月。 皇如月从自己的背包里掏出一大堆零碎东西。KITTY猫的钥匙环、超市赠送的原子笔、小巧的卡通徽章等等。 “啊,找到了。”皇如月眼睛一亮,翻出一枚徽章,“我可是你们警察局特聘的专家,我在这里出现再正常不过。” 那是一枚设计独特的徽章,特殊的工艺使徽章在日光下散发出独特的七色光芒。这徽章的拥有者极少,地位超然。白明曾经在局长桌上看到过它的照片。据说,这徽章的拥有者都有着特殊的能力,协助警察局侦破诡异案件。问题是,眼前的女孩子居然把它和原子笔、钥匙环放在一起。亵渎,绝对的亵渎。 皇如月悠闲自在地晃出实验室,留下世界观思想观价值观被彻底毁灭的白明警官。 实验室发出惨烈的哀嚎,“我该怎么写报告!啊——” 招魂 出了实验室,皇如月神色凝重。她靠着一棵大树,内心有些不安。很多年没遇到这样的事件了。尤其是刘硕死的地方还有两对其他人的脚印。不,不是人。难得见到有同伙的僵尸。刘硕到底隐藏了什么秘密呢?那个叫许青廷的笨蛋总给她一种熟悉的感觉,他在哪里沾染了尸气的? 天空蔚蓝,阳光灿烂。皇如月站在绿树之下,仰望天空。时间流逝,她却没有任何的动作。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孤单就成为了她生活的一部分。 一只黑色的猫正从草地上蹿过。它停了下来,疑惑地看着皇如月,碧绿的眸子闪闪发亮,似乎在思考着什么。它缓缓靠近皇如月,然后走到她的脚边,轻轻地蹭着她的裤脚。 皇如月伸手给黑猫的下巴抓了抓痒,然后把它抱了起来,“很帅的猫啊,快成猫妖了。” 猫默默地凝视着她,然后低低地叫了一声。 “黑皮!”许青廷发现他的爱猫居然在魔女的手中,生怕黑皮被魔女当作解剖动物了。他快步跑上前去,才发现黑皮一副享受得不得了的表情依偎在魔女怀中。 “色猫!”许青廷恨恨地叫了声。 “这是你的猫吗?有意思。”皇如月微微一笑。这只奇特的猫似乎很喜欢许青廷。这说明“蜻蜓”弟弟至少拥有善良的品质以及比普通人浓厚的灵力。 “黑皮是我从垃圾箱捡到的,你别打它的主意!”许青廷抱过黑皮,但想到她那36根针,许青廷就觉得脚后跟发软。 “我只是有点喜欢它,它叫黑皮?我以后可以来看它吗?”皇如月的笑脸让许青廷的怒气消失得无影无踪。 “当然可以。”许青廷无法控制自己的嘴巴。他垂下眼帘,视线和黑皮的视线对上。他发誓从黑皮的眼睛里看到了嘲笑的意思。 “我发现从这个角度你看起来很像我的一个故人。”皇如月看着眼前的青涩少年,熟悉的感觉再次涌上心头。 许青廷抬起头来,啼笑皆非,“这个是男生向女生搭讪时经常用的台词吧。”他的右手放进裤兜里,指尖触摸到了皇如月强卖给他的符纸,“你相信这世界上有很多我们未知的东西存在吗?” “我相信。”皇如月眼光流动。眼前的男生的确有一种高昂气势,他也许拥有他自己也没有察觉到的力量。 “如果看到一些别人看不到的东西,是不是不正常?”许青廷迟疑地再问。皇如月不是普通人吧? “不一定。也许只是那个人是特别的人而已。你看到什么了吗?”皇如月的声音越发的温柔。她也曾经有这样的惶恐,直到遇到师傅才发现天地是如此广大。 “我看到……不,我听到奇怪的吼叫声。那声音……是从一具尸体里传出来的……”许青廷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魔女说出自己内心的不安,他总觉得皇如月有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 皇如月色变,“在哪里?” “解剖教室隔壁的大棺材里。”许青廷回答。 “我早晨去过那里,那棺材是空的。”皇如月发现整个事件变得扑朔迷离。 凶杀案的被害人最清楚凶手是谁,但是,尸体无法说话。 皇如月却有办法让鬼魂说话。 发生凶案后的第七天夜里。阴云密布,遮天蔽月。 皇如月独自一人呆在刘硕生前的实验室里,右手拿着一只金色的铃铛。奇怪的是那铃铛没有铃心。没有铃心的铃铛怎么会响呢? 诡异的风从门缝吹了进来。那铃铛居然轻轻地响了响。 叮当,叮当。 一道影子从门缝里流淌了进来,接着慢慢爬上门板,显出了它的形状。是刘硕!他看起来凶狠愤怒又有着微弱的迷惘。他的头顶有黑色的云雾在翻滚,如同他痛苦挣扎的灵魂。 皇如月点燃了一盏古色古香的油灯。那油灯的火焰居然是鲜嫩耀眼的绿色,它发出温暖的光,似乎能吸引任何寂寞孤单的灵魂。皇如月的眉眼在灯光下显得那样美丽而纤细。 刘硕的魂魄不由自主地被那温暖的光所吸引。那光落在身上,似乎能减轻他的痛苦。自己为什么死了?为什么在这里呢?他的回忆让他痛苦地垂下头。 “刘硕,你终于来了。”皇如月的声音让刘硕抬起头来。 “你……我认得你!”这个女生拥有奇妙的法术,让自己任由她摆布,“今夜是我的头七,我不怕你!”他的脸扭曲变形,头顶的黑云翻滚得更加厉害。 “你难道不想报仇吗?谁咬死你的?”皇如月用一根古色古香非金非银的钗子拨了拨灯芯。 刘硕努力回忆自己的死因,脸上闪过复杂的神情。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头顶的黑云变得平静稀薄。 “……我不怪她。”刘硕的脸上是酸楚的微笑。 “被僵尸咬死的人,魂魄也会受到尸气的侵害,怨念滔天,痛苦至极。”皇如月目光柔和,“不如让我来超度你,让你死后得到安宁。” “你不是要消灭我的吗?”刘硕吃惊地问。术士们不都是以除魔卫道为己任的吗? “我只希望所有人都能在死后消除掉原有的怨恨。”皇如月的眼神宁静而慈悲,有种超越她年纪的美丽。 刘硕感动地看着皇如月。眼前的这个人的心是真正无垢的。 “对了,我超度是要收费的,你方便把你放钱的地方告诉我吗?”皇如月的话让刘硕心底的崇拜彻底破碎。 迅速办好钱财交接手续,刘硕平静地等待着最后时刻的来临。 皇如月弹出小小的符纸,摇动那金色的铃铛,灯光忽然强烈了数倍。无尽的温暖明亮让刘硕回到宛如出生前的宁静安乐。刘硕头顶的黑云在光线中散去 。他的表情变得平静而舒坦。他的身影化为光点,溃散消失。 “谢谢你……请你……帮我救救阿晴……”刘硕消失前发出了最后的请求。 阿晴是谁?皇如月完全摸不着头脑。收拾好道具,皇如月准备离开实验室,却无意中看到一个相框,相框里是刘硕和一个少女温馨微笑的合照。 将相框里的照片拆下来,皇如月看到照片的背面写着:爸爸和阿晴。 新线索 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之间似乎被奇怪的力量牵引着。有时候,你认识一个人二十年,却不会爱上他;有时候,你认识一个人一小时,却有心动的感觉;有时候,你会莫名其妙经常碰到一个人,也许你们会相爱,但是,突然有一天你怎么也碰不到他了。那可能说明你们的缘分已经尽了。 许青廷再度遇到阿晴的时候,相信是上天让他和阿晴开始一段故事。 那是在晚自习下课后。 经过教学楼外树林的许青廷听到了女孩子的哭泣声。连流浪猫都要收养的许青廷发现口袋里有一张还算干净的手绢。他站在女孩子的身后,轻声说:“你还好吧?” 女孩子露出哭得像小猫一样可怜兮兮的脸,“还好。” “阿晴?”许青廷就着路灯的光,认出了女孩,“你为什么哭?” “我心里难受。”阿晴眼睛像小兔子一样红红的,她站了起来,有些害羞,毕竟被人看到自己痛哭有些不自在。 两个人沉默地坐在树下的长凳上,夜风习习,让人的心绪在黑暗中飞翔 许青廷陪着阿晴,她的心情好了许多。 “你想过人死了后会怎么样吗?”她轻轻地问,白玉一样的脸上是淡淡的哀伤。 “没想过。只不过上解剖课的时候,我就想人的身体像是一种精密的生物机器。机器坏了,它的指挥系统到底去哪里了?”许青廷看着夜空,“我觉得如果人真的有灵魂的话,也一定有下一站的去处。” 阿晴轻轻地说:“我爸爸死了。我希望他的下一站是一个好地方。” “一定是好地方。”许青廷微笑着看着阿晴的眼睛。 “我明天下午两点会去自习室,你要去吗?”阿晴的脸微微泛红。 “好啊。”许青廷觉得夜空下的阿晴是那样的可爱。 阿晴的头靠向许青廷的肩膀,“我想睡一会儿。”感受着许青廷肩头的温暖,阿晴的嘴角露出小小的安心的微笑。 许青廷回答:“好。”他很想好好保护阿晴,让她不再哭泣。 城市庞大而安静,爱情就奇迹一样发生在它的某个角落里。 当晚,许青廷躺在床上无法入眠。黑皮窝在他的脚边睡得像一团黑色的毛线,杜天一倒是睡得呼噜声震天。 黑夜沉沉,楼道上居然传来了有节奏的“砰砰”声。一下,两下,三下。那沉闷的声音似乎是敲在心脏跳动的间隙,让人很不舒服。 黑皮爬了起来,碧色的眸子出奇的亮。它侧耳听着那声音,有些烦躁地抓着床板。 声音越来越近,居然停在了门前。门上传来了令人牙齿发酸的刮东西的声音。 许青廷瞪着门,脑海里居然莫名其妙地浮现出门外的景象。门外的女孩居然是阿晴!阿晴的样子看起来很奇怪。她的表情僵硬,充满了无法言说的恶意。她瞪着门,似乎想把门瞪出两个洞来。 许青廷脸上的微笑消失了,因为他“看”到,阿晴的头顶有着奇怪的黑云在涌动。 许青廷穿好衣服,想到了脏裤子口袋里有张一百块钱买来的符纸。他从床底下翻出裤子,拿出了符纸,那符纸居然在黑暗中发出微微的青光。 黑皮低低地叫了一声,缩进了床铺深处。它似乎很惧怕那微弱的青色光芒。 一种似曾相识的野兽吼声从门外传来。许青廷在解剖室曾经听到过。 他好像在什么地方曾经见过阿晴的脸,就是阿晴无意中救了他的那晚,在解剖室隔壁的棺材里看过的那张脸。为什么会有一个长得和阿晴那么相像的怪物? 许青廷鼓起勇气,靠近宿舍的门,然后把符纸贴在了门上。青色光芒的涟漪荡漾开来,整个房间被薄薄的一层光覆盖。那酷似阿晴的怪物正伸手在门上狠狠地抓着。她的手指一接触到光,顿时燃起了一团暗红的火,她的十指在瞬间被灼伤。 那怪物在门外不甘地吼叫,却不敢把手再度接近门板。 缓缓舒了一口气,许青廷发现也许皇如月不是江湖骗子,她送的符纸超乎想象的好用。 杜天一在这期间一直呼呼大睡,完全不知道自己差点成了怪物的口粮。 清晨时分,男生宿舍发生了本年度最可怕的事件。一个半夜起来上厕所的男生死在了厕所外。他脸色苍白,身体里的血全部消失了。 警察局局长办公室。 笑得慈眉善目的张局长正殷勤招待着一个穿着牛仔裤白衬衣的少女。 “皇小姐,本市最近发生了多宗异常刑事案。您是这方面的专家,我们希望您能接受我们的委任。” 看着眼前以铁血著称的张局长,皇如月微笑了起来,“维护本市的安定是每个市民的责任,但是我估计这次的凶手是陈年僵尸。陈年僵尸是一种非常凶悍和狡猾的生物……唔,你这陈年普洱的味道很不错。” 张局长保持着绝佳的风度,“皇小姐要是喜欢可以把茶叶罐一起带走。虽然僵尸非常凶悍狡猾,但是皇小姐可是最神秘强大的术士。我对您很有信心。”早就听说皇如月爱占小便宜,但是能力高深莫测。 “不要谈信心,谈钱。这一次的顾问我给你算一个9999的套餐价格,其中包括处理被咬尸体的变异问题。”皇如月掏出计算器噼噼啪啪按了一阵子,“符纸使用费另算。公共设施赔偿费你们负责。” 张局长的笑容僵在脸上。女人爱钱到这个地步还真是不容易,皇如月完全适合去做推销员。 “另外,我想让你们帮我找一个人。她是一周前被僵尸咬死的刘教授的女儿。”皇如月扔出一张照片,“据说她得了重病,却被刘硕从医院带走,接着就消失无踪了。”皇如月头疼地看着照片上的刘硕。 “他?”张局长打开电脑,进入警察局的内部系统。刘硕的档案赫然在目。 “我们怀疑这个人偷走了半年前发掘的古墓里的尸体。不过,却没找到任何证据。”张局长不能理解科学家们的偏执。好好的大学教授为什么会变成盗墓贼,还把尸体偷走呢?那个古墓还牵涉了三条人命,都是病死的,死于一种奇怪的细菌感染。 “古墓?尸体?”皇如月寻到了一些蛛丝马迹。这些沉睡千百年的古代墓穴总是隐藏着一些神秘事物。它们湮灭在历史之下,却顽强地散发着自己的气息。 难道刘教授那么倒霉,盗尸体盗出了一具陈年僵尸? “研究资料显示,那古墓的主人是唐朝时候的一名年轻的大将军——明月将军。”张局长敲着桌子回忆。 皇如月呆呆地站在原地,脑海里全是回音——明月将军……明月将军…… 刺痛的感觉从心脏处传来。 还记得那是许多许多年前的一个春日,桃树林里花雨纷飞。她看到那个人含着微笑无情地虐杀了触犯他的人,红色的血溅在桃花上有一种凄厉的美。就是那个人改变了她的整个人生。当着他的面,喝下效力为一百年的般若泪,皇如月成功地忘记了他。只是,百年过去,他已死掉,她的记忆却渐渐复苏。这样的一段情,让人绝望。 握紧双手,皇如月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如果是那个人的话,我要在酬劳的后面再加一个零。” 阿晴 医学院最近人心惶惶,大家晚上都不敢单独出门。 第一个发现那男生尸体的人噩梦连连,正在接受心理医生的辅导。 许青廷找到在校园里漫游的皇如月,总算松了一口气。 “再卖一张符给我吧,你那玩意儿很管用。”许青廷虔诚地递上百元大钞。 “非常时期,涨价,二百。”皇如月笑得如同天使。她上下打量着许青廷,“你怎么还是一副倒霉样?”许同学个子够高,就是有些瘦,不过现在流行修长,他也勉强算是美男子。 许青廷无可奈何地追加一百,“这样够了吧?” 皇如月掏出符纸,“看在认识的份上,我得提醒你一下,最近学校不太安定,你别一个人半夜出去晃。”虽然许同学看起来不是短命相,但是小心点总是好的。 “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许青廷拿着符纸,露出俊朗的微笑,整个人都变得明亮起来。阿晴一定很害怕,这个符纸给她,她一定很开心。 皇如月翻了翻白眼,“你应该说:‘你真是一个美女。’‘好人’在我这里是贬义词。”她仰头看了看晴朗的天空,“快回去吧,要下大雨了。” 许青廷茫然地看着晴朗的天空,“原来你还兼职做天气预报员。” 皇如月拿出罗盘,“你别打扰我找东西了,快消失吧。”这是师傅送给她的宝贝,能够找到僵尸的所在。前提是那僵尸不是太高级。 许青廷微微一笑,“女天师,我走了。”阿晴还在等着他呢。 还没到教学楼,雨已经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天半明半暗,学校像是一座死寂之城。 穿过教学楼阴凉潮湿的走廊,许青廷爬上了陈旧的水泥楼梯。在三楼的自习教室里,阿晴正坐在最后一排的座位上对着许青廷微笑。教室里空荡荡的,只有阿晴坐在那里。 “你来得很准时呀。”阿晴坐在桌上,双腿自在地晃悠着,俏皮的样子真是可爱。 “最近学校发生了很多事,你心里害怕吧?”许青廷也坐在桌子上,看着阿晴淘气的样子微笑着。 “……我的确害怕,总觉得我会被什么东西吞掉一样。”阿晴脸色发白。她似乎想起什么可怕的事情,手指都在发抖。 “我问人要了一张护身符,你有了它就不害怕了。”许青廷掏出符纸,有些诧异地发现符纸正发出淡淡的青光,一如那夜。 阿晴脸色惨白地看着那张符,脸上是深深的恐惧。她的头发和衣裳都因为她的颤抖而随之抖动。 “把它……它……扔了!”阿晴声音嘶哑地叫着。 许青廷把符纸扔出窗,看着阿晴,轻声问:“你为什么会害怕?”他觉得喉咙有些发干。他知道自己的问题会像子弹一样击中阿晴,但是他不能不问。 “因为……因为……我是一个魂魄。”阿晴垂下眼帘。她的眉目如画,长发如墨。 “……怪不得我从来没在班上看到过你。为什么你会和我们一起上解剖课?我以前都没想过这些。”许青廷看着阿晴,有些魂不附体,他并不觉得害怕,只是突然觉得阿晴变得那么遥远。 “我也没想到。因为,只有你能看见我,和我说话,握住我的手。”阿晴低低地说。她眼里有泪光在闪烁,“我以为我可以留住幸福的回忆。” 许青廷握向阿晴的手,“……我……我不介意……”脑海中闪过那凶厉僵尸的影子,许青廷的手紧了紧,却发现自己的手指穿过了阿晴的手指。 “为什么会这样?”许青廷看着自己的手指,无法相信。 “我也不知道。”阿晴想扯住许青廷的衣袖,却发现无能为力。她明明连阳光都不害怕,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你快消失了。”皇如月拿着罗盘出现在教室门口。她看着发抖的阿晴,指尖居然夹着许青廷刚刚丢下楼的符纸。 “不要伤害她!”许青廷挡在阿晴身前。阿晴似乎非常害怕皇如月。 “我不会伤害她。我只想问她一些问题。因为刘硕最后的愿望就是要我帮他救救他的女儿——阿晴。”皇如月走了过来。 “刘教授?” “爸爸?” 许青廷和阿晴的声音同时响起。 “你应该知道关于你爸爸偷的那具古尸的事吧?”皇如月凝视着阿晴。可怜的女孩,就这么死在了豆蔻年华。 “那具古尸……”阿晴露出恐惧的神色,陷入了悲惨的回忆之中。 19岁的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死。我一直觉得自己会和爸爸永远相依为命下去。爸爸已经失去了妈妈,我要对爸爸更好一点。 直到我突然昏倒在教室里,我才发现死神是那么的接近。 白色的床单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墙壁,还有,白色的自己。恶性脑瘤已经到了晚期。 我默默流着眼泪。自己的脑袋里突然多了一群咖啡豆一样的东西,连手术也无法切除的东西。 化疗,输液。输液,化疗。 有一天,疲惫的爸爸对我说,也许,我能继续活下去。 我觉得那是爸爸的谎言。结果,我发现了爸爸的秘密——一具古尸。 “阿晴,我发现了一种从来没见过的古代细菌。它们是那么的有生命力,我想它们也许会让你好起来。”爸爸的眼中是最后的希望的光。 大海里即将溺毙的人会抓住稻草,我同意了爸爸疯狂的决定。没有更坏的了,我想。其实,噩梦才刚刚开始。 那些处理过的细菌进入我的身体后,居然让我感觉到了力量。得病后的疲惫、呕吐统统消失不见。 爸爸高兴得掉眼泪。然后他神秘地拿出一块小小的骨头,“这是那具古尸的骨头。我听人说,这样的话,那尸体就没有办法复活。” 那是美好的三天。我帮爸爸洗了衣服,做了好吃的饭菜,然后,昏倒在了厨房里。 当我再度醒来却发现我不在身体里,成了一抹幽魂。 爸爸抱着我的身体大哭,说对不起我和妈妈。爸爸无法听到我的呼唤,这个世界只剩下我孤单一人。 那是一个月圆之夜。 月亮是奇异的红色。 我一个人在房间里游荡,却发现自己可以拿起某些细小的东西。一张小小的名片,一根头发。 古尸击破了钢化玻璃的柜子。他的身体干枯腐朽,但是,他的眼睛是那样的慑人。 他对着月亮发出了吼叫声,口里喷出青色的雾。那吼声几乎要震碎我的耳朵。让我害怕的是,在那吼声中,我的身体居然睁开了眼睛,一同发出吼叫声。 爸爸就在这个时候回到了家,他看到这一切,疯狂地拿着长长的钉子掷向那古尸。那钉子是他说过的什么辟邪镇压妖魔的古物。 古尸逃走了。爸爸看着我的身体,嘴里喃喃念着:“尸变了……尸变了……”他一边流泪一边把那钉子钉入了我的心口。那身体终于停止了吼叫。 我的灵魂也觉得疼。可我也感觉到了力量。那钉子连通了我和我的身体,我从中获得了力量。我的四周都是人,可是他们都看不见我。我尝试过在地铁里旅行,或者晚上去以前的朋友家叫她们一起玩。但是,朋友们总是说做了可怕的噩梦。她们拒绝相信自己能看到我。 有一天我跟在爸爸背后去上课,遇到了一个看起来清爽温暖的男生。他叫许青廷。他能看到我,而且似乎并不知道我已经死了。我看着他的眼睛,我可以读懂他的心情。鬼魂总是能看到最真实的人心。 我再次遇到他是在解剖室隔壁的房间里。我的身体又再次吼叫了起来,我感觉到那奇异的力量越来越强大。没有灵魂的身体为什么会是活的呢?愤怒、怨恨、贪婪、残忍,种种负面的情绪从身体里传来,似乎想控制我。我推开门叫住了许青廷,我真的很害怕。因为我分明感觉到我的身体想吸尽许青廷的血液。 再后来,爸爸被杀死了,是被我的身体咬死的!爸爸没有反抗,他不知道复活的那东西根本不是我。 我第三次遇到许青廷的时候,我们彼此喜欢。我多么渴望在消失之前,得到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可是,幸福原来那么短暂。 骨头 “僵尸复活前取走他身体里的一块骨头,它就无法恢复所有的力量。我们一定要在它找回骨头之前拿到这块骨头。”皇如月带着笃定的微笑,在刘硕的家里到处乱翻。 许青廷打量着四周,“我觉得要是骨头在这里,刘教授被杀当晚就已经被它们找到了。”这房间在被魔女皇如月折腾之前,一切都是那么整齐。那古墓僵尸一定有感应自己骨头的方法。这一个月来发生在他身边的事情真是匪夷所思,大脑就像当机了一般。看着站在角落里的阿晴,许青廷的心不知道为什么痛了痛。皇如月说,阿晴快要消失了。还有多少时间可以再看到阿晴? “无论如何,我们要快点离开这里。天黑之后,它们的力量就会大增。”皇如月看了看表,“我倒是没问题,就怕你们倒霉。” 今天是天魔日,恰巧也是月亮最残之日,僵尸会凶性大发实力大增。在七年前的海边小镇,也是这样的可怕日子,发生了恐怖的连环凶案。当她闻讯赶到的时候,小镇已经成为了地狱。陈年僵尸如果是那个人的话,也许他比其他的僵尸更残忍狡猾。他为什么会让自己死后成为僵尸?他那么骄傲的人怎么可以忍受这漫长的地下岁月? 暮色沉沉。将刘教授的房子洗劫了一遍以后,许青廷确定自己没有做盗贼的天赋。那传说中的僵尸骨头到底在哪里呢? 阿晴在一旁幽幽地看着许青廷,希望时间流逝得再慢一点。 坐在椅子上,皇如月看着渐渐沉落的夕阳,心里有淡淡的惆怅。她有些厌倦这样的人生,和妖魔打交道的人生。师傅,你说为了人间正道一定要斩妖除魔,可是我已经渐渐分不出人和妖的界限。 许青廷眼前再度浮现出刘教授讲课的样子,他那根人骨教鞭……这个怪教授心中最理想的藏骨之地在哪里呢? 许青廷的眼睛突然一亮,“我说,藏一块骨头的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呢?应该是把它藏在一堆骨头中间!” 皇如月看了看许青廷,有那么几秒,似乎她的思绪飘到了太空那么遥远的地方,她笑了起来,“原来你不是那么笨嘛。”许青廷本性纯良,而且似乎有着她也不太清楚的能力。如果师傅在这里,一定想要,收他为徒。 许青廷向来有绅士风度,只能假装听不到皇如月的“赞美”。 天空闪过奇怪的微微的红光,天色暗了暗。 皇如月的瞳孔在那一刹那居然闪动着红色火焰! 野兽的吼叫声从不远处传来。那声音似乎可以刺穿墙壁和身体,直达心灵。它在说,它一定要找到它的骨头。 阿晴害怕地颤抖着,“它在叫我,它在叫我……”那声音带着奇异的吸引力,似乎要将她的魂魄拉回那具已变成僵尸的身体。 皇如月拿出一只小巧的化妆镜,“我把你收入镜中,你好好休息一下。”化妆镜闪了闪,阿晴的魂魄化为流光投进镜子里。 皇如月和许青廷在校园里奔跑,他们冲进解剖大楼的电梯。许青廷按了要去的楼层的按钮,金属门缓缓关上。 在门合拢的前一秒,一只长着长长的黑色指甲的手伸了进来。 皇如月的嘴角露出小小的嘲讽的笑,她指间弹出一道光,那光击在那只怪手上。怪手冒起缕缕青烟,极快地缩了回去。电梯门合拢后往上升去。 “阿晴的僵尸之躯变化不久,不过是那陈年僵尸的傀儡。我们找到骨头就可以想办法封印陈年僵尸。”皇如月的头发微微有些凌乱,如玉的脸庞上是笃定的神情。只是,在她的心底,有个声音在说,皇如月,你明明知道,他如果成为僵尸,重新降临这世界,你做的一切都在他的计算之中。皮相完美的他居然肯把自己变成怪物,真是令人惊讶。 许青廷的眼前浮现的是阿晴那嫩白美丽的手指。看到自己的身体变成可怕的怪物,阿晴一定很难过。 这时电梯晃了晃,“嘭”地发出一声巨响。金属墙壁向里凹进了一块,仿佛有巨人在疯狂地敲打着这个金属盒子。 “别担心,这是幻觉。陈年僵尸不再是低等的变异魔兽,它们会衍生出其他的能力。这只陈年僵尸的能力之一显然是让人产生幻觉。”皇如月的话音未落,电梯的墙壁开始发生变化。 墙壁变得透明后,眩晕的感觉占据了他们的头部。 许青廷的额头上不断地冒着冷汗。他觉得他的脚踝正被什么湿软的东西舔来舔去,粘腻冰冷。他慢慢地低下头,土里有一颗腐烂的头颅,那头颅上粘着几缕枯发,嘴里的舌头上不断爬出肥大的蛆虫。 许青廷想大叫,所有的声音却哽在喉咙里。他想起八岁时经常做的一个噩梦。那梦里总是不幸溺水死掉的燕子姐姐的身影。她微笑着叫他去陪着她,她的手冰冷滑腻。在深深的水草下,在墨绿的河底,燕子姐姐不断对着他招手。 终于有一天,他经过河边的时候,无法控制自己的脚步,慢慢地走进了河水里。河水冰冷而温柔,不远处的燕子姐姐还是那么笑着让他过去。一步一步又一步。就这么走下去的话,彼岸就是温柔的死亡吧? 与此同时,皇如月也在幻觉里看到了千年前的那个人。 深夜的荒郊,月亮大如银盘。风里夹杂着草和血的味道。 不远处,有一队人正抬着棺材,白色的灯笼映着他们惨白的脸,显得诡异恐怖。风突然静止了。那棺材盖在令人窒息的空气中缓缓打开。一只修长的手伸了出来。 那手的中指上戴着一枚红如火焰的戒指。看到这戒指,皇如月的脸色变了变。真的是他!那古墓的格局诡异,充满了道术大师的灵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那个人的力量。他生是人杰,死为鬼雄。骨头的缺失让他的力量和记忆都不再完整,但是,在他的脑海深处,记忆的片断仍然作为幻觉不断上演。这个幻觉正是皇如月和他第一次相遇的情形。他拥有邪恶强大的心,却有着完美温和的笑容。当他的眼睛专注地望着她的时候,她会忘记一切。可是为什么,她却记不得他的脸了? 皇如月心底有苦涩的滋味在蔓延。纵然记不得他的脸,却还是记得他给自己的感觉。温柔而冰冷,缠绵而绝望。 皇如月的唇边是恍惚的微笑。她看到那手指向自己,红色的流光从那戒指里飞来。 有一个声音在心里对自己说:“不要再去看他的眼睛。犯过的错不能再犯。”皇如月垂下头,一道红色的符纸裹住了她和许青廷。他们重新回到了电梯之中。 拍了拍冷汗如雨的许青廷,皇如月笑了起来,“恐怖才刚刚开始。好玩吧?这简直就是免费恐怖游。” 许青廷打了个寒颤问:“如果不能从幻觉里出来会怎么样?” 皇如月笑得无邪,“最好的结局是去精神病院休养20年。”有那么一瞬间,她真的很想沉溺在幻觉里,有他的幻觉里。 电梯的门开了。 去解剖室的走廊静悄悄的,透着冷清。走廊两边居然密密麻麻地多了很多门,所有的门的牌子上全写着“解剖室”。 “我们的解剖大楼什么时候扩建了?”许青廷为了打破这紧张的气氛开始说笑话。 皇如月瞪了许青廷一眼,“这个笑话很冷。你去开那扇门。”她指着右边最近的门说。 许青廷小心翼翼地把耳朵贴在门板上听着里面的动静。 “沙沙沙”的声音响着,仿佛是一大群白蚁在吃着上好的棺材板。 那声音停了停,门自己开了一条小小的缝。皇如月猛地将许青廷扯离原地。门缝处,一只长相丑恶的超大蛆虫喷出了一团紫色的气。 那气团不断膨胀,却被皇如月扔出的符纸一点点地压了回去,“这东西最恶心了。”蛆煞的气能够将活人直接化为白骨。它最喜欢的就是年轻男子的气息。 就在这个时候,许青廷的手机响了起来。 杜天一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许青廷,有美女找你。就在咱们宿舍。” “美女?”许青廷问。 “她说要找你从解剖室拿走的环椎,”杜天一声音里充满了见到美女才有的激情,“这妹妹很漂亮啊,大眼睛,长头发,就是脸色有些阴沉。黑皮都嫉妒地直往那美女身上扑,被我一把逮住,差点毁了人家妹妹的容。你小子什么时候走桃花运了?这不,我尿遁来给你打电话通报。你把你那环椎放哪里去了?我们找了半天也没找着。” 许青廷大吼:“你找到了也别给她,你快点出去,别在宿舍里瞎晃!”他转过头对皇如月说,“那骨头之前的确在解剖室,不过前不久被我偷回宿舍了。那只僵尸傀儡现在在我宿舍找呢。” 皇如月笑了起来,“没想到你还有偷骨头的爱好。”她将四张符贴在了自己和许青廷的腿上,“神行千里,疾!” 还没回过神来,许青廷发现自己的腿已经飞快地动了起来。 一阵风吹过校园,风里是贴了“神行千里符”的皇如月和许青廷。 “哇,这是什么啊?皇如月,我觉得这个符很适合长跑作弊。你卖给我吧……”许青廷无限景仰地望着皇如月。 “闭嘴。”皇如月咬牙吐出两个字。 这阵风很快地刮进了男生宿舍。 许青廷正好看到杜天一从黑皮的窝里拿出那枚珍贵得要命的环椎。他身后的僵尸妹妹阿晴正长出尖尖的獠牙,手指甲也开始变长变利。阿晴一定很介意自己的身体变得这么可怕吧。 杜天一看到了许青廷,拿着那环椎,不怀好意地笑着,“你这家伙偷拿了东西都不和兄弟分享一下?”他眉飞色舞地挥舞着环椎,完全不知道自己背后站着一只僵尸。 “你背后有僵尸!”许青廷大叫。 杜天一笑兮兮地大叫:“我好害怕呀!嘻嘻,我才不上你的当。僵尸?我还吸血鬼咧。”僵尸妹妹碧绿的眸子跟随着环椎的移动而移动,嘴里吐出森冷的寒气。 皇如月从许青廷身后站了出来,“杜天一